第七章 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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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收款台的路经过中央展台,展台上摆放这一款红旗最新发布的超级概念型跑车,超越s101。这款车据说代表了当今世界汽车工业最高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全球限量101台。我在论坛上看到过图片,确实漂亮,今天遇到真车了,必须得仔细看看。正好有几个人在收款台排队,我就向中央展台走去。

    旋翼式的车门打开着,车座上整体覆盖了保护膜,坐上座椅,感受高科技座椅带来的舒适感。一个销售顾问轻轻走到我身边,不用转头看,从她脚上穿的半高跟黑色皮鞋、肉色丝袜和膝盖上方黑色的裙角就能判断出来。

    我只是想看车,没打算买,所以没理会她,坐在车里继续观察内饰。顾问很识趣的站在一边,也不说话,估计是看我衣着普通,不像买得起这么贵车子的人吧。

    抬头看见收款台那边已经没有了排队的人,我正准备从s101上下来去交款,两个人来到了车门前,正好挡住了我下车落脚的地方。转过头,我向两人脸上看去。一个穿着很得体西装的青年身边是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子。青年穿的西装一看就不是便宜货,皮鞋和腰带应该是定制的,手腕上的表是我没见过的款式,女子穿了一条剪裁合体的吊带领连衣裙,一条细细的腰带将纤细的腰肢暴露出来,涂了红色指甲油的玉足上穿着一双细跟的凉鞋,脸上戴着颜色略深的太阳眼镜,透过镜片,依稀能看到女子的眉眼,感觉有些眼熟。

    “哥们,怎么样,坐在自己永远都买不起的车上,是不是特别爽?”青年男子带着揶揄的口吻说。“买不起就远远地看,舔个b脸还坐上去了!我告诉你,就这一个座椅,坐坏了你一年收的租金都不够赔的,知道了么?包租公。”

    听了这句话,我立刻想起了一个人,那个想要带着自己化妆成女生的男朋友混进单元大门的租客。眼前这个青年是不是当时那个我不知道,但是眼前的女生就是那个租客,因为见过几次,所以还有点印象。

    遇到找茬的了,呵呵,我什么时候惯过淘气孩子。

    “哈哈,还以为是谁,这不是莲花新区那个贼拉著名的二椅子么?今个儿怎么没化妆也没穿女装?老罗说你前段时间去新罗做了个手术,看来是真的。别说,你穿这身衣服还真是有点人模狗样,可惜跟老爷们比还差了点意思。”

    听我在那里胡诌八咧,青年气得脸都歪歪了。我听到站在一边的销售顾问忍不住轻笑了几声,然后又赶快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似得板起了脸。

    “你说谁是二椅子?”

    “谁是谁知道,喜欢穿裙子的男人不是二椅子还能是个啥子。”

    “n的,老子揍你。”说着,青年男子就想冲上来用他那并不结实的拳头击打我的脸,站在他身边的女子做了个想拉没拉住的样子。拳头直奔我的左眼打来,我保持着坐姿,抬起左臂,向身体外侧略微用了一点堋力,架开来拳的同时,五只手指迅速轻轻抓住他的小臂向我身体的侧后方用捋劲一带,然后就立刻松开了手指,整个过程中五指的速度飞快,普通人的眼力根本看不出手指的动作。

    青年男子的重心被我带的向他的右前方倾斜,不由自主地移动了脚步,然后拳头重重地敲击在旋翼门的车窗上,发出了一声闷响。在这闷响中,我还听到了指骨和腕骨发出的清脆的断裂声。

    拳头击打在车窗上的声音使得展厅里的所有人都向这个方向看过来。

    脸色苍白的青年抱着受伤的右臂蹲坐在地上,似乎强烈的疼痛感让他难以忍受,头上的冷汗不停留下,眼睛里也有眼泪顺着眼角流出。

    女子看到青年受伤蹲在地上,赶快走过去,想要扶着他站起来。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深的衣襟两侧,两团雪白的隆起若隐若现。女子走开给了我下车的伸腿空间,我这才从车厢里出来。

    不想理会两人,我直接奔收款台走去。

    “你不能走,你打伤了我男朋友,我已经报警了,你不能走。”女子在我身后大声喊着。

    “这位小姐,拜托你长点脑子好不好?你男朋友不但精神和性取向上有问题,小脑的行为控制方面也有问题,他原本是要打我,结果却打到车窗上了好不好?你说你挺漂亮一姑娘,跟着这样一个人你图个啥子?再说了,你报什么警啊,难道你是打算跟警察说我是坐在车里把车子抡起来用车窗去砸你男朋友的拳头么?还有啊,这大厅里这么多监控,事实是啥样警察调出录像看看就能知道,你不怕警察抓你报假警啊?”

    我转过身调侃起来。

    此时,刚才站在一边目睹了全过程的销售顾问走到两人身边说:“对不起,二位,你们需要在这里等一下。我们经理正带着维修技师赶过来定损,请二位稍等。我已经联系了最近的医院,医生到了之后会立刻给您处理。所以,二位现在不能离开,请配合我的工作,谢谢。”

    这个销售顾问我认识,就是那个在交谈时套我话的人大学生,名字叫林婉。我觉得很奇怪,按理来说她现在应该在法国学习,怎么会在这里工作呢?

    青年男子的脸上泛起苦色,大厅里,几个保安已经分散在他的四周紧紧地盯着他。只能听从林婉的安排,坐到一边的沙发上等待。

    我就转身往收款台走去,车子是那小子打的,跟我没关系。

    还没刷完卡,林婉也走到了我身边。

    “叶先生,麻烦您配合一下,等技师给s101检查完,确认车没损伤后在离开,如果有损伤,恐怕您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超越s101的车窗采用的是当前性能最好的风挡玻璃制造的,别说那家伙了,我都未必能打碎。不过那么昂贵的车,检查一下是必须的正常手续。

    “好的,我配合。”

    “谢谢你,叶先生。”

    “不客气,应该的。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记得你应该去法国学习三年呀?”

    “看来叶先生还真是从来都没注意过我啊。去年我就该去的,我续租房子的时候叶先生你就没想过这个问题么?”

    “抱歉,续租签合同的时候人太多,我真没注意到。”

    “那你每周一次的例行谈话为什么一直不找我呢?故意的吧。”

    这丫头好强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啊!为了避开她,我都是特意让安保人员确认她不在莲花新区的时候才去找房客聊天的。

    “怎么会呢,巧合吧,一定是巧合。”

    “哦?真的是巧合?”

    “当然了,必须是。我干嘛要躲着你啊,我又没对你做过什么坏事。”

    “那就是对别人做过了?嗯,是我同学张筱玫?”

    “打住,林同学,别把我往沟里带了。你说你一小姑娘,想法怎么就这么复杂呢?”

    “你说我像她?”林婉嘴角往沙发那边一撇,不屑地说。

    “当然不是了,是我口误了。”

    “行,那我就原谅你一次。”

    “谢谢,改天我请你吃饭,就当谢罪好吧。”

    “你本来就该请我吃饭,来这儿买车不找我,你说是不是错了?”

    “对,是我的错,我错了,对不起。”

    “认错态度不错,原谅你了,记得请我吃饭啊,我要吃大餐。”

    “好的,我请你下馆子,自来水管子,随便点,我买单。”

    “讨厌啊,你怎么这么讨厌。”

    我和林婉聊天时,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已经带着一个穿着技师工装的人检查完了车,在和受伤的青年说着什么。距离有点远,听不清楚,看起来是在对受伤青年进行人生观教育。

    “那个是经理和技师么?”我问林婉,林婉转过身向沙发处看去。

    “嗯,是的。我先过去,你交完款也过来吧。”说完,林婉就向经理走了过去。

    正好我这边刷卡也完成了,在单据上签好名字,收好了底单。销售顾问已经拿来了临时牌照我。转身,从窗口离开的时候我看到林婉好像正在受那个经理的训斥,脸上写满了委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赶紧向那边走去,经理侧面对着我,而且眼光一直在林婉脸上和胸口间放肆地游走,没有发现我已经走了过来,还在训斥着林婉。

    “如果你坚守岗位,没有离开展台,你就能阻止那个人坐到车里,后边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现在受伤的那个人已经向总部投诉咱们专卖店和你了,刚才总部那边也来电话询问,你说该怎么解决吧。首先,你在工作期间未经允许离开工位,是你的责任。第二,你让那个人随意进入车里,如果让能买车的人上车体验一下也就算了,刚才上车那个人,一看就是来过瘾的,根本不是有钱人,你怎么能让他上车呢?第三、不管他们两个因为什么打架,你在边上没有阻止,就是你的错,进了店的顾客,我们有责任保证他们的安全,你没能尽到这个责任。第四、那个顾客受伤之后,你应该给他关怀,可你却去跟没受伤的那个人闲聊,更加让受伤的顾客感到寒心,这也是你的错。第五。。。。。。”这个经理这一套来的还挺溜,一看就是常用技能。我左手拿出手机,打开了录音模式,伸出右手在他肩上轻轻拍了一下,收回手的时候在他肩上用了一点儿采劲,经理顺着我的力量就转了过来,失去重心和平衡,差点摔倒。我扶了他一把,等他站稳了对他说。

    “我是天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王峰律师,也是林婉小姐的法律顾问。刚才你对我的当事人林婉小姐所说的话,故意扭曲事实,违背了林小姐的个人意愿,对林小姐的名誉造成了侵害,违反了《民法通则》第1010条。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骚扰,现在必须向林小姐道歉,请求她的原谅并保证不再对林小姐实施骚扰性行为,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010条之规定,林小姐有权向法院对你和所在单位提起民法诉讼,要求你和所在单位进行公开道歉,并恢复林小姐的名誉。另外,你刚才对本人的诽谤,极大地损害了本人的名誉,本人将追究你的民事责任。电话有录音,需要我再说一遍么?”

    “我怎么就故意歪曲事实了,我凭什么要给犯了错误的员工道歉!”经理盯着我,眼睛都红了。

    “首先,那个青年对驾驶员侧的车窗进行击打时,我坐在驾驶座位上,林小姐站在副驾驶那侧的门边,击打的动作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用时不会超过1秒,以林小姐所处的位置来说,她根本没能力阻止事件的发生。而你刚才所说的话,会让受众忽略林小姐没有能力阻止事件发生的基本事实,而主观地判断为林小姐有能力却没有进行阻止,属于故意歪曲事实,侵犯了林小姐的名誉,给林小姐造成了名誉损失。第二,林小姐在男子受伤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医院,在你到达现场的时候,医生正在对伤者进行医护处理,你跟伤者交谈的时候,他的右手已经进行了包扎和固定,而且有四名保安人员就在伤者身边对他进行保护,而你,在明知上述事实的情况下,在刚才的言语中,声称林小姐没有给予伤者关怀,会让受众产生林小姐没有给予伤者任何帮助的错误判断,属于故意歪曲事实,侵犯了林小姐的名誉,给林小姐造成了名誉损失。第三,本人是林小姐的法律顾问,林小姐在事情发生后,就有人受伤这一事实,向我询问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意为合理合法地处理这一事件,而非你口中所说之闲聊。你所说的话会使受众产生林小姐冷酷无情的错觉,从而加深了对林小姐名誉的侵害,加大了林小姐名誉的损失。第四,我是林小姐的法律顾问,林小姐对本人的经济实力有一定了解,因此本人进入车内在林小姐看来,是存在一定购买可能的。而你所说的话会让受众产生林小姐工作不负责,缺乏责任心的错误判断,侵犯了林小姐的名誉,加深了林小姐的名誉损失。综上,你的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1010条之规定,属于故意侵害林小姐的名誉权,你的行为对林小姐已经构成骚扰。”我镇定自若地侃侃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