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第七纪元144年4月6日

    带着父亲给我的信,我骑着汶多到了布兰村。

    走过几座小山,布兰村豁然出现在眼前。

    我可以看见那颗大苹果树,整齐的田野,如蜘蛛网线密布的小路,一座又一座的房屋。

    与九年前相比,没起多大变化。

    闻着空气中的花香,心旷神怡。

    让汶多减缓速度,我到了布兰村口。

    和许多村庄一样,布兰村的村口离村民们住的地方很远,走过村大门还要走上三百米的路才能到民居区。

    走在大路上,两旁田地里看不见一个村民。村里升起的炊烟告诉我村民们都去哪了,现在是午餐时间。

    眼看四下无人,风光正好,我便下马,牵着汶多走。

    乡间的风是多么清洁!风里只有自然的气味,不夹杂一丝香水味。我受够了城里的那些小姐贵妇人,以及那些名为贵族骑士,实为贪权重利之辈。

    但不论过去怎样,现在我们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

    来到民居区,有几条浑身上下很脏的黑黄相间的狗在屋巷间穿梭觅食。

    外面的人很少,房屋门都是半氅开的。路过每一户门前,都能听到餐具碰撞盘碗的声音。

    让我惊奇的是,这些声音大多数听起来是陶制品,甚至还有几个是陶制品和瓷具的声音。

    陶制品一般只有城里居民用得起,还得是比较繁荣的城市居民们才基本上用得起。至于瓷器,这种远泊而来的精美器具,能把它用来吃饭的一般也只有城市里的商人和镇以上的贵族们才用得起。能在布兰村出现瓷器,简直是不可思议!

    布兰村的繁荣程度都可以与中等镇子相提并论了。

    这时的我才发现昆司领主是多么的贤政,对于那个记忆中和蔼可亲的老人,心中更加尊重了。

    …………

    我见到了昆司领主,与记忆中相比白发更甚,脸上却无颓苍老弱之色,依旧充满了精气神。

    见到我他很高兴,道明早知会有人来,但没想到是我。

    他邀请我进他家里,我们聊了半个小时,收益颇丰。若不是父亲的吩咐,我还想着向他请教一些剑术的技巧。

    阿夏先我几分钟自另一个方向出去了,我也没有时间去找旧友,只能把信都一并交托予昆司领主,怀着遗憾走了。

    当我离开的时候,村民们早吃好了午餐。村子里热闹起来,村民们互相问好,一起去下地干活。田地里满是忙作的村民。

    不过最引人注意的还是一群孩子的笑声,孩子们自我前方跑上东边的山坡上,矮矮的山坡只让大苹果树的树冠露出。

    当我路过山坡下时,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对着我笑,她虽然不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精致,但笑容纯洁如春,真诚。

    我对她招了招手,还以微笑。

    离开了布兰村,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

    …………

    肯来到了蒙特城外的驿站,休息一下顺便让汶多吃点草料。

    驿站的人很多,近乎一半都是邮差,几个月来,邮差们跑遍了这个南境。

    见食槽里没草料了,驿差都在忙,没有空闲来喂汶多,肯便自己抱来一捆草料。

    肯正喂汶多吃草,突然身后有人蒙住了他的眼睛,压着嗓子问他:“重伤的孤狼和猎犬,谁胜出?”

    听声音肯便知道是谁,不疑地答道:“不远处的猎人拉满弓,射狼死驱狗。”

    二人齐声:“高山上的狼群不知道,这是个圈套!哈哈!”

    “嘿!肯!”

    “嘿!我的朋友蓝瑟恩!你怎么会在这?”

    握了握手,蓝瑟恩回道:“帮人跑个腿,送封信的。”

    “等我父亲的信,随便休息一下。”

    蓝瑟恩摆出一副惊讶的样子,语气夸张道:“哦哦哦,不会这么巧吧?不会这封信就是你的吧?!哦,真是太巧了!”

    肯笑了笑,这家伙就是怎么浮夸。却也是迎合蓝瑟恩,作出与蓝瑟恩一样的表情:“是吗?的确很巧呢,我的朋友。”然后突然一把抢过蓝瑟恩手上的信“谢谢你,蓝瑟恩,你可以走了。”说着还对蓝瑟恩笑。

    蓝瑟恩也习惯了,一脸猥琐的贴近肯,笑着问道:“是不是那个贵族小姐的情书啊?你这家伙,长得这么帅,真是让人嫉妒。”

    肯指着信封上的名字说:“哦?我可不记得我们瑞普森家有一个叫瑞克的姑娘,你记得吗?”

    “这不现在就有了吗?”

    “和你说笑一下还上脸了!?滚!以后不要再拿我父亲开玩笑了,不然我不介意教训你一顿。”

    自知打不过肯,蓝瑟恩赶紧邀着肯的肩膀,陪笑道:“这不是我们两个关系好吗?要是是和你的那群堂兄表弟们或者其他贵族子弟,我也就不是这个样子了,我这是把最真实的一面向你展现出来。这叫真诚!”

    “哦。”

    肯走到汶多旁边的柱子上靠着,拆开信封看看父亲说了什么……

    蓝瑟恩进驿站里拿了两瓶酒和一瓶果汁出来,左手抱着另外两瓶,右手拿着一瓶酒喝。

    肯读完了信,把信扔进一旁的火盆,信很快化为灰烬。

    “你的果汁。”

    蓝瑟恩把果汁递给肯,肯把果汁放在汶多背上的储物袋里,准备走了。

    “现在就要走了?我的酒还没有喝完呢。”

    “边走边喝,时间很紧迫,父亲叫我们今天之内尽快到达文西河南岸。”

    很快两匹马奔离驿站,一路向北。

    蓝瑟恩左手握缰绳,右手还拿着酒瓶喝着。一路颠簸,蓝瑟恩的酒洒了一路,但就是没有洒到蓝瑟恩身上。

    肯见他这样,不禁说道:“你就不能好好骑马吗?我真怕你一不注意跌下马背摔个半死。”

    “不会,你放心吧。”

    路途遥远,还有半天的行程,两人便聊了起来。

    “斯伐特叔叔呢?蓝瑟恩。”

    “我本是和他一路的,半途遇见你父亲,你父亲便托我把信送给你,和你一起。”

    路过一条河,蓝瑟恩的酒完了,把瓶子扔进河里。

    “乱扔垃圾可不是一个骑士做得出来的事。你的骑士美德呢?”

    “去他的美德!这里可不是城市宫廷。在野外,就要随性。”

    “好吧。”

    “这就对了。”蓝瑟恩拿出最后一瓶酒,准备打开。

    “我劝你还是留着它,可能喝完了这瓶酒你有一段时间喝不到了。”

    “听你的。”

    肯拿出怀表看了眼时间,见已经24点了。

    “我们得加快速度了,看样子才走了一半不到。”

    二人停止聊天,快马加鞭,在晚上31点抵达了文西河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