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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章 粉花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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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


    话还未说完,她的声音就消失在了两唇之间。


    搂着她腰的手逐渐加重,她被往他胸口上压,感受着他咚咚乱跳的心,和嘴唇上愈发滚烫的啃噬,楚藜觉得自己的心,都被他烫化了。


    最后,她失去了所有反抗的能力,倒在他怀里,被迫承受了一场激烈的亲吻。


    这场亲吻停下来时,两人身上都汗涔涔的。


    对上他黏糊糊的眼神,楚藜觉得耳根子的温度又要升起来。


    她赶忙背过身去,稍稍整理了被男人弄乱的衣裳。


    “别弄!”


    楚藜一把拍掉了他伸过来的长手。


    再下去,她怕她要忍不住了。


    被打了的男人也不生气,淡淡地收回手,手微微成拳,感受着刚刚掌心里的温度。


    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女人。


    她柔软的手指穿梭过头发,乌黑的秀发在暗黄的灯光下,闪出一片好看光泽,余池杉形容不出那种美,但他觉得,她的头发是他见过最好的。


    乌黑浓密,凉凉的,就好似锦缎一般让人爱不释手。


    但这个锦缎划过他胸膛的时候,痒痒的,跟被稻穗上的芒刺扎到一样,看不见拔不出。


    他清了清嗓子:“过来,我帮你弄。”


    “你会?”


    楚藜抱着怀疑的态度,凑到了男人身前。


    没想到男人还真会,三两下就扎出来了一个好看的花苞头。


    照着镜子,楚藜欣喜道:“可以啊,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手艺。”


    接受了夸奖的男人声音淡淡:“这有什么难的吗?我看几次就会了,你上次不是扎过吗?我在那基础上改良了一下。”


    看几下就会了,这句话他说得轻轻松松。


    但他知道她要扎好有多难得吗?他知道吗?他不知道!


    要蓬松,要自然有弧度,不然很像摊大饼。


    楚藜却被他这降维打击伤害到了,幽幽地递了个眼神给他。


    余池杉摸了摸鼻子,“以后帮你扎”


    “那就这么说定了。”


    她声音又惊又喜。


    余池杉轻轻颔首:”嗯“,顿了顿,他补充道:“一辈子”


    声音轻轻的,但不知为何,楚藜却从其中听出了认真。


    白皙的小脸飞快地划过一抹绯红。


    她娇羞道:“你想得美!”


    声音又娇又媚,男人眼中还未散去的情欲,又加重,浓得像要滴出来的水一般。


    宽厚的身子俯身下来,楚藜心一跳,飞快地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嗯?”


    余池杉猩红的眼底划过一抹不解。


    但楚藜的视线,直直地落在男人身上。


    因为上药,所以楚藜哄得他把衣服解开了,此刻他袒露胸膛,眼睛红红的,头发乱乱的。


    就连胸膛上红红的一道,也是她刚刚抓的。


    一切都凌乱得像被刚糟蹋过一样,楚藜看得小脸一红。


    生怕自己再不离开,就要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丢下两句话,急匆匆起身。


    “不穿长袖的话,也搭一条毛巾吧。”


    “毛巾给你放在枕头底下了,明天记得用。”


    身影快得,似乎身后有鬼在追。


    余池杉黑眸一眯,不理解她为什么跑这么快。


    心底积攒的欲望,随着一口气,重重地吐了出来。


    想起她刚刚说的话,余池杉低头,枕头边上一块叠得整齐的毛巾。


    他抖了抖,下一秒毛巾的花色,让他陷入了沉思。


    这应该不是她拿错的吧?


    次日


    王有亮见到他余哥的时候,惊讶了。


    因为面前的男人,带了一顶草帽,脖子上罕见地搭了一条粉花毛巾。


    跟他汉子一般的形象,极其不搭配。


    王有亮调侃:


    “余哥,你今天咋娘们唧唧的,你不是说脖子上挂东西不方便干活,还很闷热很麻烦吗?怎么今天你也挂了起来。”


    “要你管。”


    余池杉黑眸闪了闪,难得的没有踢他。


    看着远处,挑沙子的女人,他心底难得地划过了一丝丝的甜。


    就像是三伏天突然降临的甘霖。


    不过,他的甜没持续多久,因为楚藜告诉他,他整日冷着一张脸,脖子上搭着的粉色毛巾,把他衬得皮肤黝黑极了。


    要是走在路上,她都不敢认。


    这话一出,余池杉的脸更黑了。


    楚藜盯着他的黑脸,没说的是,他看上去很像从矿里爬出来的难民。


    要是他衣服再破烂一点,真的、真的、真的非常像!


    余池杉想要把毛巾换掉,但对上女人的警告,就歇了火。


    他的粉色毛巾在工地上没有掀起多大的水花。


    大家都忙得头重脚轻,就差要飘起来了。


    村民们累得人仰马翻,村长去镇上磨了好几天,才搞了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搅拌机整日在工地上轰隆隆的,但好在减轻了大家的负担,不至于顶着烈日挑挑干干,跟高温天气赛跑。


    很多人得以轮班休息。


    楚藜趁着休息时间,又去了黑市,顺便买了猪肝猪肺。


    猪肝猪肺煮汤,明目清肺。


    对于浸淫在工地,满身灰尘的他们来说,十分适合。


    兴修水利的工分高,猪肝猪肺这两样不值什么钱。


    楚藜一说这两样的功效,余父余母哪有不舍得花钱买的道理。


    他们忙,没时间去的,就拖同村的村民,又或者是其他知青买。


    猪肝枸杞猪杂汤,在炎热的夏天吃了很爽口。


    接连着做了好几次,得到了余家全家人的喜爱。


    因为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这是她第一次再去黑市。


    再次见到她,顾大明高兴疯了。


    但让她感到奇怪的是,顾大明再见到她的第一眼,问的竟然不是生意,而是李红霞。


    “楚同志,上次那位女同志没有生气吧?”


    楚藜略微挑眉,觉得有点古怪,但还是认真答复了他。


    “自然是没有的,不过你问这是做什么?”


    “上次害那位女同志落水,我心里挺过意不去的。”


    楚藜看顾大明陷入了自责里,犹豫该不该跟他说,李红霞因为那一场落水,得了半斤红糖和两个鸡蛋,高兴疯了的这件事。


    想了想,还是没说出口。


    还是不伤害,小男生单纯的心灵了。


    她简单安慰了几句,便询问起了鸡爪的生意。


    一说到鸡爪生意,原本还阴郁的顾大明,眼里有光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