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争被一阵喧嚣吵杂声惊醒。
隐隐听到车外有“杀人啦”的叫声传来。
“安子,发生何事?”
安在车边回答道:“少爷,前面围了很多人,听声音好象杀人了。”
“去看看。”
“是。”
一会儿,安回来禀报道:“少爷,前面有乱兵抢劫杀人。”
吴争随口道:“不必管,赶路要紧。”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吴争不认为自己能管得过来天下不平事,加上有伤在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车往前行,来到了事发地点。
吴争好奇地掀起车窗,往外看去。
只见有十来个乱兵,正围着一辆精致的马车,车边有一锦衣少年侧身而立,少年身边有一个中年男子,象是管家,还有一个美貌丫环。
马车头处,有两具尸体,从衣着看,象是随从护卫。
吴争心中叹道,这少年根本就是个没有阅历之人,这么美貌的丫环,不藏在车里,反而示之于人,岂能不招惹是非?
况且,这马车更是显示出非富即贵,难怪乱兵找麻烦。
原本吴争打算放下窗帘的,可这时,那少年见了吴争的马车,看了过来,与吴争的目光相碰。
吴争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惊恐,但更多的是愤怒。
而那少年转身往吴争处挪了几步,哭喊道:“大人,救命。”
马车代表着身份,吴争的马车是安二人从县令处抢来的。
加上安和二憨身着明军军服,一个赶车,一个车旁随侍,那车中所坐之人,自然是官。
吴争却看到了那少年的右臂竟是空荡荡的。
可怜啊,吴争暗叹道。他让吴争想起了嘉定城中,残肢断臂,血山尸海。
这一瞬间,吴争决定,管了。
“停。”吴争喝道。
“少爷莫非想管此事?”
“去问问发生何事?”
“是。”
安上前,举着带鞘的腰刀,挥舞了几下,将围观的百姓驱散。
那十来个乱兵倒是衣着光鲜,哪象吴争和安、二憨身上血迹斑斑。
他们的领头之人,此刻正弯着身子,在车中翻找着。
{}/ 吴争心中怒意升起,厌憎地扫了旗一眼,“本官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带着你的手下,滚。”
可没有想到,那一直表现温顺的旗突然就翻了脸,他嘿嘿一声冷笑,道:“咱敬你,是给你面子,大明都亡了,你真还以为自己还是大人?先不说你我各有分属,你管不了咱。就说眼下,咱麾下十人,你不过三人,打起来,你可是只有吃亏的份。这样,你现在离开,我不为难,真要撕破了脸,可没你的好。”
这旗有一点说对了,明朝军队分为屯田制和募兵制。
屯田制称“军户”,世袭,编制为指挥使、卫指挥、千户、百户、总旗、旗。
募兵制,如戚继光的戚家军、俞大猷的俞家军,招募而来,不世袭,编制为总兵、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哨官、队长、什长。
双方不是一个系统,互不统属。
吴争听了,怒极反笑,原本吴争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现在,倒被一个区区旗给威胁上了。
也在这时,吴争心中一动,想在乱世中活下去,需要集结人在身边,身边人越多,越安全。
这十来个乱兵,衣着光鲜,但身上装备齐全,看年龄也是有几年军龄的老兵。
这种兵,调教好了,打起仗来,那远远胜于新募的壮丁。
但面前这人却留不得,留下他等于在士兵里埋下了离心的种子。
吴争心里笑了。
嘴上却厉声喝道:“本官说了,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还不快滚!”
那旗一惊,“噌噌噌”倒退三步,“呛啷”一声抽出腰刀,转头呼道:“兄弟们,抽刀。”
可喊归喊,他倒没真敢向吴争挥刀。
但抽刀欲向上官,这就已经够了。
他的麾下士兵闻声却没有抽刀,反而是举目四顾,世道乱了,但深植于心的上下尊卑还有着一定地约束力。
可吴争却没有丝毫犹豫,他道:“敢在本官面前拔刀?二憨,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