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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还能再巧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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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周思民的话,吴争愕了,当时周思民确实没有答应,可他也没有拒绝啊?

    在吴争看来,这就是默认,不是吗?

    可如今被人当面拒绝,吴争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愤声道:“这么说来,倒是本官自作多情了?也罢,既然周公子不愿折节下交,便当本官没有说过。告辞!”

    瞧,称呼都变了,这是真生气了。

    吴争说完,一拱手,转身便要离去。

    “大人且请留步。”

    吴争回身看去,“周公子还有何事?”

    周思民轻叹道:“周某不过是个残疾之人,大人能青眼有加,已是周某万幸。若大人执意结交,周某岂能不知好歹,拒大人于千里之外?”

    吴争一愣,“周公子这是答应……结交?”

    “是。”

    吴争大喜,在吴争心里,他确实欣赏周思民。

    在吴争看来,周思民身上有种天生的……贵气,让人不禁地想亲近。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吴争认为周思民,干净。心底干净。

    仅仅凭自己是抗清军人,就将一株他自己也急需用的百年老参赠送,这不是作秀,而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这个世道,心底干净的人不多了。

    能遇上,就是福分。

    “这就对了嘛,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吴争大喜之下回身张臂,再次拥向周思民。

    蛮急得直呼,“公子……!”

    周思民却是平静地道:“吴兄且慢。”

    吴争生生停住,“又怎么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兄弟情意,且在心中,这些俗礼,能免就免了吧。再说,周某身上有伤,也不可行此礼,还望吴兄见谅。”

    吴争嘿嘿尬笑道:“周兄说得对,倒是我考虑不周了。”

    于是,也不客气地坐下,吴争道:“也罢,那咱就直接进入下一步,论长幼吧,定定谁是兄谁是弟。”

    周思民道:“那就不必了吧,周某甘为弟,尊吴兄为兄就是。”

    吴争连连摇头,“这可不行,岂能如此儿戏?那就我先说吧,我是庚午年生人,因生在半下年,虚岁加两岁,今年十七。周兄呢?”

    {}/  而吴争的哨官却是总兵下的一个亲卫队长。

    说是从七品,却只在军内有用,出了总兵的势力范围,不被人接受,特别是不被文官所接受。

    这与朝廷制度有关,募兵制是对军囤制的补充。

    明朝末期,军囤制毁坏,军户卫所无力参战。

    便有了募兵制,与军囤的区别在于,募兵制其实是一种临时措施。

    也就是说,在募兵制实施之初,就没打算让它成为常例。

    所以,对军官的军衔也没有确定。

    哪怕是总兵,也是无品无定员的,五千人可以是总兵,五万人也称总兵。

    这就象是一个守备团主官可以称司令,一个军区主官也叫司令一样。

    连主官都是无品无定员,那下面的参将、守备就更是如此了。

    至于为什么百户和哨官差不多都是百人长,而百户是正六品官,哨官却只有从七品呢?

    那是因为百户不但是百人长,还是百户长。

    一户按五人算,百户就掌管着六百人。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募兵制下的军队,那就是娘养的。

    所以,吴争虽是亲卫哨官,这从七品官衔,其实也只有在军内或者说是在相同体制内才被承认,到了地方,那就得看别人给不给面子了。

    吴争问道:“那叔父如今安在?”

    周思民神色凄然。

    蛮、郑叔也一同黯然。

    吴争醒悟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周思民他爹要是还健在,周思民何必千里南下杭州投亲?

    “南京城破,家老爷及家人已经……罹难。公子若不是……外出,恐怕也难幸免。”郑叔说道。

    吴争歉然道:“贤弟,愚兄失言,对不住,还请节哀。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周思民泪眼朦胧,“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只是活着无法为逝者复仇,还不如死了。”

    吴争心神被此话震动,“贤弟此话差矣。活着就是希望,咱如今虽然无力复明,但依旧可以反清,我们都年轻,一个一个地杀,终有一天,杀尽天下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