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过了一会,天就完全暗了下来,忽然间,各家各户都亮起了灯火,暗沉的天幕中,烟雾自下而上升腾。
沈家老宅。
吃过晚饭,沈北佳、沈北郭姐弟在庭院里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龙凤胎的缘故,他们俩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方银杏正在收拾碗筷,而沈父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帮她分担家务,反而不动如山的坐在桌前。
这个时候大多数男人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特别是在农村,男人一般都是除了下地挣工分,在家酱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的,更别提在家替自己媳妇分担一下家务。帮着自己媳妇做家务的男人,可谓是少之又少,沈父却是其中之一。
今天,沈父没帮方银杏做家务,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沈父收到了沈北城的来信。他刚吃过晚饭就迫不及待的将信拿了出来,沈北城作为沈父心中最为骄傲和自豪的儿子,是所有孩子加起来都比不上的。
为了早一点看到沈北城信上写什么,他甚至顾不上如同往常一样帮着方银杏做家务了。
方银杏看着正在拆信的丈夫,麻利地将桌子上的碗筷收了起来,又重新在沈父对面坐了下来,笑着道:“快点念一下北城在信里写了什么?好久都没收到他的来信了。现在天儿这么冷,也不知道他在军队里冷不冷啊。”她并不识字,因此只能听沈父念信的内容才知道沈北城写的什么。
方银杏嫁过来的时候,沈北城十一二岁,已经懂事了。沈北城早熟,明白自己父亲的无奈和辛苦,再加上方银杏为人不错,所于对于她虽然不甚亲近,却对她十分尊敬。
沈北城对方银杏和刘建安的态度,比方银杏嫁过来之前所想的要好上一大截,所以沈北城并不亲近她,她也没觉得有什么。方银杏的性格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沈北城尊敬她,她对于沈北城也十分上心,在外人眼中,她对沈北城比对自己亲生儿子都要好。
外面的沈北郭、沈北佳听到方银杏的话,不约而同的跑进了屋子里面。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无疑是最为崇拜和向往大英雄的时候,沈北城恰恰成为了他们心中英雄的化身。
沈北郭、沈北佳眼神放光,一脸期待的望着沈父,催促他赶紧念信。
他们俩同岁已经九岁,下一年就从学毕业了。他们虽然比上上学期间常常跳级的沈北城,在村里却属于上学早又聪明的孩子。信上写什么,不用沈父念,他们自己也能看懂,不过他们虽然渴望知道信的内容,但是却不敢从沈父手里夺信,于是只能眼巴巴的望着沈父。
沈父不负众望的将信的内容念了一遍,沈北郭、沈北佳听着笑容一直都没落下,特别是听到信上提到自己更是喜出望外,不能自抑、高兴得都要跳起来了。
方银杏虽然表现得并不明显,脸上舒缓的神情却将她的好心情暴露无遗。沈北城虽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但是她对他取得的成就,自豪之情却丝毫没有折扣。
沈父念过信,叹息道:“大儿,今年大概又要到腊月二十六七才能到家了。”
他父亲就是老红军,所以从他就对军人很崇拜。不过他因为出生的时候早产,身体并不强壮,没能通过军队的选拔,成为了终身的遗憾。人常说自己的父辈往往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后辈身上,沈父无疑是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完全寄托在了沈北城身上。
方银杏看沈父手边还有一封信,疑惑道:“怎么还有一封信?”心思一转,猜测道:“难道是写给他媳妇的?”
她知道沈北城与楚南烟结婚的时候并不是十分情愿,但是自古夫妻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楚南烟长得明眸皓齿,婀娜动人,哪有不贪美色的少年郎?沈北城就算起初不乐意,现在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是什么心思就不一定了。
沈父欣慰的点了点头,缓缓道:“是写给他媳妇儿的,不管如何,毕竟结婚了,一直闹别扭也不是个事儿。北城能写信说明问题不大,我也可以放心了。”
沈父是个典型的大家长,对于自己的儿子、儿媳,虽然并不太管他们之间的事,但是不管如何,总是希望他们能够相处融洽。对于沈北城这个倾注了他大部分心细的儿子,沈父总归是不希望他过的不快活。
沈北佳一听是写给自己嫂子的信,拍了拍胸口,一脸我很可靠的样子。自高奋勇道:“爹,我去给我嫂子送去吧。”
沈北郭同样不甘示弱,像在课堂似的将手举起来,挣抢道:“我,我,让我去。”将信送过去,嫂子说不定还会给他点儿零嘴吃。
他作为男孩子,和楚南烟的关系并不如沈北佳和楚南烟亲近,不过他对自家大嫂也是十分喜欢的。大嫂不像二嫂气吧啦的,他去她家像防贼似的看着他。有了二嫂作对比,自家大嫂简直是人美心灵更美的土豪。
这个年代,粮食显得十分贵重,赵月芽对于自家只进不出的叔子,能有好脸色才怪。偏偏沈北郭是个脸皮厚的,只要有吃的给他脸色看他也不在乎。
更令赵月芽生气的是,刘建安跟她并不一心。刘建安对于自家弟分外大方,沈北郭在他家连吃带拿的行为,从来没说过什么,说不定还会多塞给他一点,让沈北郭带给沈北佳吃。
赵月芽算不上什么刻薄的人,再加上方银杏待她不错,刘建安这个丈夫又是他自己看中的,姑子沈北佳也分外乖巧懂事,她过得也算十分舒心。不过对于常态她家混吃混喝,并且没什么眼色的沈北郭,很难有好脸色看。
沈北郭不是不会看人脸色,不过为了能多吃一点儿好吃的,对于自家二嫂摆的脸色只能无视了。更何况他一直觉得自己吃的是自家二哥的,二嫂摆脸色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他虽然不愤却并不在乎。
沈父笑着摇摇头,对于自己儿子的心思,他怎么会不明白?比起沈北城聪慧睿智,自己的儿子简直就是个傻白甜,只要有吃的,没什么是搞不定他的。
方银杏将收拾的碗筷端进厨房,不再关注沈父与孩子们的眉眼官司。
沈父没理会沈北郭的卖乖投巧,最终决定让沈北佳拿着信和沈北郭一同去楚南烟家送信。
沈北郭、沈北佳欣然同意,并且蹦蹦跳跳的跑到了楚南烟家。不出沈北郭所料,楚南烟虽然没分给他们什么零嘴,却是给他们冲了两大碗黑糖水。这年代糖是精贵的东西,大部分人只有在客人作客的时候才会冲一大碗,所以沈北郭对于自己的收获是分外满意的。
楚南烟送走沈北佳、沈北郭的时候,皓月当空,月华倾泻铺陈在大地上,地面好似起了一层白霜。
她抬头望向月亮,心中暗想不知千年前秦时的明月是否一如当晚明亮夺目?在外面站的久了,不知不觉有寒气侵入身体,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禁。
楚南烟感到冷空气的侵袭,用手搓了搓手臂,然后转身回到了屋子里。
她在屋子里缓了缓,才有心情重新拿起来,沈北城写给她的那封信。她将信封慢条斯理的撕开,从信封里掏出信,捏着信的一角,在空中抖了一下。
因为手指在空气中暴露的太久,变得冰冷僵硬起来,她将散开的信直接放到了桌子上面。
将双手凑到嘴前哈了一口热气,搓了搓手,待手上生摩擦生热,不再那么僵硬,才重新双手拿起了信,然后看向信的内容。
楚南烟看完信上的内容,暗骂沈北城得了便宜还买乖。将随军申请的事情办好,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吗?他话里话外说的好似她应该感谢他似的。
不过看他将事情办好了,她也不计较沈北城之前拿随军申请吊着她的事情了。正好过年之后她就直接随军,不说部队里通电,生活条件比农村好的多,就说再也不用她干农活就足够她欣喜若狂的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当农民更辛苦的事情,能够远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无论如何都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与此同时。
刘皓轩和沈北城整了两个菜,正在喝酒,刘爱国出任务去了,于是原来的铁三角就剩他们俩凑到了一起在沈北城家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