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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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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胰岛宫。

    连绵的伊祁山上,夜光渐起。

    天宫和月宫并肩高悬,辉光渐盛,树林、山体和水面上也开始漫出点点荧光。

    在荧光之中,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山顶上,高高低低地走出几步之后,忽然就不见了。

    原来,在这山顶之上,竟然开了一个深窖。

    窖口不大,仅能一个人钻进去,深窖里面的空间很大,能容得下几百号人。比泡泡迷宫的泡泡里面还要宽敞。

    那人把窑口封好。一下到地面,他就奔着靠在墙边的大床扑去,然后,头脸埋在床上,大喊大叫着痛哭起来。

    “气死我啦,真气死我啦!”

    刺伦。竟然是刺伦。

    正在他嚎叫的时候,墙角里有人发声道:“吃亏了吧。这回,知道厉害了吧?”

    刺伦腾地从床上翻起身,浑身颤抖着看向墙角。

    窖洞里也有微光,是墙体散发出来的。幽蓝幽蓝的,明灭可见。辉映之间,一个面带黑色布巾的蒙面人正站在那里。

    “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跑我这里来干嘛,快出去!”从声音里判断出说话人是谁之后,刺伦立马来了胆气。

    蒙面人不紧不忙地说道:“看来,你是真浑。被人欺负了,反冲着我撒气,真是活该呀!”

    刺伦火气上来了,他按捺不住,从床上跳下来直奔蒙面人扑去。蒙面人只一伸手,就把他又推回到床上。刺伦竟收不住身形,一路翻滚,滚落床下。

    “不记得被洗干净了吗?我现在能打一万个你,信不信我吹口气就能把你吹死呀。”

    刺伦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功力已是今非昔比了,又是一通嚎啕大哭:“打不过他,我有什么办法呀?你教我的那是什么狗屁玩意,根本派不上用场……”

    “早就叫你拿白衣战士练手了,你不听话,还能怨我?”

    “其他的白衣战士都不经打,哪有那么多白衣特战队员等着我去偷袭呀?你放屁随意,说话也不用脑子呀?”

    蒙面人从墙角慢慢走出来:“还是那句话,你躲在这里,一辈子都是这个熊样,只有走出去找机会积累实战经验,你才会越来越强。不过,这个白喜宝果真有那么厉害?老家伙也真是火眼金睛啊!只是,还是没有阻断他的重生之路……”

    刺伦停下来,问道:“你说的老家伙是谁?听辫子说,白喜宝历经了四个多月才重生回来。难道说是你说的那个人使地鬼?”

    蒙面人生气道:“就算你知道了这些,也不会让你变强。还是找机会跟那些武技高的练手去吧。诶,我突然发现,你何不多下点功夫,先把这个窑坑弄大,然后,抓几个特战队员回来慢慢练——这岂不是一个绝佳的办法?”

    刺伦“腾”“地一下坐起来,惊喜道:”诶,就是啊,等我把老二他们叫来,让他们帮我凿出一条长洞来,直接通到外面。哈哈,就这样,把这里当成据点,没有人能够找得到。”忽然间又泄气了,“只是……我都被洗干净了……”

    “练呀,洗干净怎么了,你这么好的资质,很快还能练回来的。”说着,蒙面人丢给他一个瓶子,“里面装的是烟油,放在水里,就能转化成烟气,即使不去泡泡迷宫也能练习烟气大法。如果你觉得这里太憋闷的话,也可以继续到山上去练。”

    刺伦一把抓过那个瓶子,举到眼前,狞笑道:“好呀,我什么都能忍受,就是不能忍受别人比我强。好了,师父。你放心吧,我不会就这么完了的。对了,你快走吧,一会我母亲该派人找我来了。”

    蒙面人一怔,像是回忆起来什么,欲走还休。

    刺伦看在眼里,立刻心生不快,歇斯底里地大叫道:“不许你打我母亲的主意。滚!你快给我滚出去!”

    ……

    天光还没有大亮,白喜宝就已经开始修炼了。

    他在修炼气功。在整个细胞王国,他是唯一一个懂得气功修炼之法的白衣战士。不仅如此,这套气功功法,他已经连续修炼了1八个年头了。

    这次修炼,他只是带着尝试的心理,左腿无法盘起,只能斜伸向前,盘着右腿,只能四心朝天了。确定了姿势之后,他沉精会神,渐如老佛入定一般。

    片刻之后,他就感到了那股熟悉的暖流丝丝缕缕地升起在胸间。

    “还能照常修炼!”他心下不禁一阵欣喜。

    随着暖流贯注全身,他身上开始有点点金光闪现,金光渐盛,竟汇集呈环状,由中向外散发开来,像金色的涟漪一般将他整个人笼罩其下

    和以前百世一样,刚重生的时候,白喜宝的身形和其他白衣战士没有什么区别,那是因为“砧木”品质相同,他的还未经修炼。但只要回到中央屯,再经过一段时间的气功淬体之后,他的身形不仅要比他们魁梧,肉身也会变得更加强大。

    虽然,白喜宝并不了解他的肉身究竟强大到了何种地步,但他那种自信的心态却是无法言传的。

    气功修炼完毕,他又看着那根拐杖和那条伤腿陷入了沉思。心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拐杖可以和身形融为一体呢?

    这正是他昨晚就已经琢磨过的,当时他就掂量着试了试,觉得大有可为。

    看天光还没有亮透,他开始站起身,慢慢舞动起来。

    他把撇在外侧的左腿别在拐杖上,绕着中央屯走了一圈,感觉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拐杖太硬了。如果稍微软一点的话,就会在弹力上有很大的借助,也不会别的腿脚生疼。长度刚刚好,两胞米出头,比他的身高低了1个多胞米,正好可以卡在腋窝处。

    他开始试着驭气飞行,先是慢跑,然后速度逐渐加快,直到整片空地上到处都罩上杖影。到了最后,他倏地一个飞跃,人影拔高到超过了两个身位,然后犹如大鹏翔天一样飞出去几十胞米,拐杖落地,而身形兀自绕着拐杖盘旋了数圈。

    反复练了几次,渐觉熟练了。

    忽然听到有人鼓掌,他忙循声望去。一个白衣战士正靠着管壁望着他,只见他高大威猛,头戴银盔,身着银甲,一袭白色战袍。

    却是个特战队员。

    中央屯竟有外面的白衣战士来访,这可很是少见,难道说,附近出了什么状况?

    那白衣战士大声赞道:“好功夫。”

    说话间,两只手仍然不住地“啪-啪-啪”拍打着。

    白喜宝已经落在地上。他转过身,正对着白衣战士,左腿依旧别在拐杖上。他笑着说道:“雕虫技,晨练而已。”

    白衣战士慢步走过来,说道:“不可思议的雕虫技啊,让我再练十年,我也做不到这种程度。你好,我叫白马,原名拿铁。”

    “幸会幸会。白起,本来叫喜宝。”

    “是吗?哎呀,你看看,我还是来晚了。这么说,白起那个名字是归你了?”

    “什么名字归我了?”

    白马不住地点头:“不好意思,真是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没有给出去呢,所以过来想换一换,现在既然归你了,那就算了。”

    “难道将军是来换名字的?将军喜欢白起这个名字?”

    白马有点尴尬地说:“总比我这白马好听吧?”

    白喜宝已经明白了他到这里来的目的,道:“白马,王子啊,不比白起好听多了?”

    “看看,我就怕有人知道这个说法。你看我哪里长得像白马王子了?”他还真伸长了脖子,一张大脸在白起眼前晃来晃去,想让练飞看得再清楚些。

    摆摆手,白喜宝大笑道:“怎么看怎么像,哈哈哈。没有谁规定白马王子应该长什么样子吧?”

    白马也大笑道:“哈哈哈哈。徒增一笑尔。”

    这时,白喜宝才有意识地看了一眼白马的肩带,黄色肩带,下面是红色流苏。他赶紧拱手施礼道:“原来是白马将军,末将失礼。”

    白马摆摆手,大大方方地说道:“什么将军不将军的,别那么认真。我也是昨天刚刚守住了榜台,前天,我还跟你一样是驻守官呢。”

    “不会吧。”

    他抬手指了指西边:“真的,我就在那边驻守来着。西角地,你不会不知道吧?这么近。”

    西角地紧邻中央屯,就在中央屯下行一站地的地方。它的周围也环布着几个大宫,分别是:胃宫、脾王宫、胰岛宫、大肠宫和肠宫。

    白喜宝对那里还算熟悉,但也仅仅去过几次而已。

    “西角地?以前不是开颜驻守的吗?将军是几时换防到那里的?”

    白马道:“哟,看来,你跟白方很熟。白方现在可了不得了,他上个月就是副先锋官了,战力榜第二名。他走后,我就换过来了。”

    这可是个新闻,没想到白开颜竟有这么厉害。

    战力榜第二名啊,只在白韬将军之下。

    白喜宝慨叹道:“看来,是西角地出人才啊。”

    “哈哈哈。什么人才,我看,你比他还要厉害呢。”

    这时,他惊讶地指着白喜宝的左腿说道:“咿呀!我才发现……你,你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吧?你就一条腿还能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白喜宝淡淡地笑着,拍了拍拐杖:“有这个呢,不亚于一条腿。”

    “我说老兄,你简直太让我吃惊了。要是你腿脚利索的话,这功夫不逊于第一战力的白韬将军啊。”说完,他又歪着脖子想了想,“你为什么不找医生治好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