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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出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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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问的叫什么话?我能说都不在意吗?

    显然是不能的。

    可要我娇羞的吐吐苦水,那还不如杀了我。

    说到这个,我着实我佩服我爹,后院里七个姨娘,都不是省油的等,愣是被我爹哄得服服帖帖的,没一个敢闹到明面上的,要不就继母那性子早被欺负的不成样子了。

    朝歌这表情像是认真的,哄不好这是要出大事的啊。

    我思索再三,决定学我爹,不管发生什么,绝不从正面回答问题!

    “你这话问的好不讲理!”我笑道,“你这么一问,倒显得前者是她故意的,后者是你默认的,这话让我怎么答?她故意的,我已经用话堵回去的,若你这句问的是真心的,那我是否得掀了桌子就走?方对得起你的自尊心?”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轻叹了一声,又道:“罢了,就当是我胡说吧,待会多吃些,离家这么久,想念绵城的吃食了吧!当初皇爷爷亲征,带的就是这个厨子,在绵城驻扎了一个多月,那里的吃食也会做,有几样还是拿手的呢!”

    不管他心里咋想,只要不继续问下去,给了台阶我就得赶紧下啊。

    随即说道:“那真是太好了,你有没有吃绵城的吃食?喜欢吗?”

    我感觉我这时候的眼睛可亮可亮了,这种唬人的表情我最擅长了,每次都把我爹哄得可开心了。

    至于吃食,呵呵,不好意思,我带着云淇呢,想吃什么都有人做。

    “对了,你以前见过我吗?”

    他一愣,说话都有些磕巴,“你……你见过我?啊,不对,怎么能这么说,你对我有印象吗?好像也不对。”

    说完他自己都笑了。

    我怎么会有印象?我第一次来京城。

    “这……怎么说呢,可能是觉得你一见如故吧!随口问问,别在意。”我笑了笑

    看这样子,他是没去过绵城了,我又问,“听说,你与我高表哥关系很好?”

    “逸承?”他点点头,道:“我们从便在一起,时候大哥不带我去射箭,都是他陪我去的,别看他只比我大一岁,学什么都比我快,别人忌惮我太子的身份,什么都让着我,只有他,每次赢了我还得在我面前嘚瑟,可我对他就是讨厌不起来。”

    这就对了,我与高表哥时常通信,想是表哥在他面前提起过我吧!

    “虽然我总是输给他,好在有件事能超过一次!”朝歌眨眨眼。

    “什么事啊?”

    “成亲啊!他婚期定在明年末呢,我们明年初就成亲了。”

    我被他看的脸色一红,别扭的说道:“这若让我那未过门的嫂子听见了,肯定得生气,人家若不是爷爷去世了,也不会守孝三年,耽误了婚期。”

    高表哥定了他读书时一位老师的女儿,那老师是位大儒,女儿也教的一身书香气,姨夫姨母很是喜欢,两年前这姑娘的爷爷去世,按规矩只要守一年即可,可这姑娘从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还是爷爷给开蒙的,祖孙俩感情甚笃,执意要守孝三年,明年秋天才能出了孝期,最快也得明年末才能完婚。

    “那我不管,总算是我赢了一回!若是咱们争点气,孩子也能赢他们一年!”

    “越说越没正形了,还不去看看菜怎么还没上,我都饿了!”

    我实在是聊不下去了,和一个未婚嫁的姑娘谈生孩子,太子殿下,您觉得合适吗?

    朝歌哈哈一笑,倒是很听话的去催菜了。

    朝歌刚开门,见二正从楼梯上来。

    “三爷,真是对不住了,这次的柴火难用的很,我师父都急的跳脚了。”二说道。

    “行了,赶紧的吧!”朝歌也没生气,催促道。

    “来,尝尝奶锅子,绵城顶有名的,熟悉吧!”朝歌道。

    “哇……这也有……”我尝了一口,惊喜的说道,“嗯!真是一个味,怎么弄的啊,云淇也做过一次,可京城的东西和我们那做出来的不一样!”

    很快,一碗就下肚了。

    “再尝尝这个,酥饼,云淇应该不会了吧!”

    我咬了一口,摇摇头,道:“这个酥饼和我们那厨子做的也是一个味,但是我更喜欢云淇做的,云淇和面的时候会加个鸡蛋,这样做出的饼不仅外表酥,里面还软,可好吃了,不过这个也好吃。”

    酥饼我只吃了一般,我说过,我是个挑食的……

    “是吗?”朝歌皱着眉头,道,“我让他们加了鸡蛋,再做一份。”

    “哎,不要不要!”我赶紧拉住他,“不用麻烦,也很好吃啊,再说还有这么多东西呢!别浪费了。”

    没那么矫情,反正云淇会做,我想吃随时能吃,为啥非要在这吃啊!

    朝歌见状,也没执着。

    果然是御厨,味道真不错。

    方才来的时候,我见没人,还以为就一个虚名呢。

    “这么好吃的地,怎么都没人啊?”

    饭后,我一边喝茶一边问道。

    “这里食材限定,都是提前预约的。”朝歌道。

    “这么说你也预约了?那万一没来怎么办?”

    “违约五十金!”

    “五十?还是金子?我的天,幸好今天来了,若是我们去骑马了,那真不一定会来呢!”我庆幸的说道。

    “不用担心浪费,若是我们没来,菜会换成馒头,发给城里的穷苦百姓或者孤儿庙里的流浪儿。”

    这么一听,我心里舒服多了,道:“没想到老板这么仁义啊。”

    我现在知道这御厨为什么在宫里待不下去了,不够圆滑,他做的东西,价格肯定不便宜,那些穷苦百姓和孤儿这辈子也没有几个能消费的起的,可这白得的钱,他不去奉承那些达官贵人,却用来做善事,虽然得不到实际的好处,却是真正积了善德的。

    原本我对这老板打心眼里佩服,可出门一结账,我的心都凉了,老板,你做善事没问题,可也不能见到有钱人就宰吧!我身边这位确实是有钱人,可这顿饭是我付,我穷啊!

    一顿饭,一百二十金,没错,又是金子,一金等于七两多白银,我爹给了我三千两白银傍身,这么一顿饭,就没了八百多,真是欲哭无泪。

    给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老板找了十二个金豆子,我也很想大方的喊一句赏你了,可这是十二金啊,我舍不得,可若我接了,又担心会不会因为太气而传遍整个京城的贵女圈……纠结

    好在我身后的丁月都是会过的,掏钱的时候就是慢慢的不乐意,这会也容不得我的自尊心多想,她已经一伸手接了过来,干净利索的放进了钱袋里,动作麻利又准确,甚合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