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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9章 奇妙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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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头镇”。

    这是一个人类的商业重镇,因为附近的草原地区里生活着许多牛头人村落,因此得名。

    镇上的人类与牛头人和睦相处,因此能看到许多牛头人的身影,而且居然还能看到一些牛头人的商铺。

    这使得这个镇子十分与众不同,令凯奇感叹真是不虚此行。他带着可可布脑袋享受了一顿草莓派,自然得到了一笔“宝藏”,然后迫不及待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座“赏金酒馆”。

    当然,既然是赏金酒馆,那么一定就是地精经营的巨果屋商铺。

    果然,这是一座十分显眼的高大南瓜屋,一面招牌上刻着赏金酒馆的标志,是一颗露出夸张微笑的骷髅脑袋,居然和海盗的常见标志有几分相似。

    另一面招牌刻着酒馆的名称——金牙冒险家酒馆。

    其实这种酒馆都是地精商人经营的,按照地精的习惯叫做“冒险家酒馆”,但来光顾的冒险者们更喜欢叫它们“赏金酒馆”,因为更加贴切一些。

    而之所以地精能经营这种特殊的酒馆,原因其实非常简单。作为圆滑又善于寻找商机的种族,地精们总是左右逢源,和任何种族都交往密切,因此他们拥有广大的人脉关系和消息来源,自然会给顾客们带来更多的“赏金”买卖和机会。

    可想而知,冒险者们来赏金酒馆可不是单纯为了喝酒找乐子,他们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这里找到更好的买卖和机会。

    没错,这种“赏金酒馆”和普通的酒馆是非常不一样的。

    有胆量敢来这里的普通人很少,因为在这里寻欢作乐的顾客们大多是全副武装的冒险者。

    “冒险者”——普通人提起这些家伙,脑海中想到的一定是整天打打杀杀,不干正经事的可怕形象,对他们避而远之都来不及。

    而事实上也大致如此,冒险者又被称为“提着脑袋讨饭吃的家伙们”。

    “冒险者”是非常笼统的称呼,除了经常出现在人们印象中的佣兵、赏金猎人、巨兽猎人等,其实那些远行商人和走私商人都可以算作“冒险者”,甚至有时干脆连强盗土匪之流居然也会被如此称呼。

    总之都是些不肯老老实实种田养家糊口,又喜欢到处冒险和舞刀弄枪的家伙。

    当然,绝大多数冒险者都怀揣着一颗发财的梦想,与只知道整天白日做梦的普通人不同,他们至少敢为此去正真的奋斗。

    凯奇扔给看门的地精袋鼠几块铜板,一进大厅就发现里面已经坐满了许多冒险者。

    果然和传闻中一样,大多数人都全副武装,看打扮与气质就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就算几个明显是商人的家伙也像模像样的佩戴着护身武器。

    当然,因为这里是人类城镇,所以冒险者们大多是人类,只有两个地精远行商人除外。他们有的带着狗头人跟班,但每个地方的赏金酒馆规矩都不一样,一般是跟随当地习俗,因此在这里狗头人跟班们只能和人类主人的马匹一起待在马厩里挨饿受冻。

    十几个冒险者正在三三两两的聊天喝酒,凯奇这个陌生人的到来引来了许多目光。冒险者们都露出好笑的神情,有的甚至哄笑起来,显然认为凯奇只是一个走错地方的小伙子,马上就会吓得扭屁股就跑。

    谁叫凯奇的穿着明显就不是冒险者呢。

    但凯奇却兴奋异常,来到吧台一角坐下,向里面的矮小地精酒保要了一杯葡萄酒,故作镇定的慢慢品尝起来。

    他无数次从各种传说故事中听说过这种“赏金酒馆”,对此极富好奇,早就想来见识见识,这下子终于如愿以偿了。

    冒险者们哄笑了几声,便不再注意凯奇。

    他们继续聊着各种有关赏金买卖的事情,显得十分热闹欢乐,比如谁干了一票好买卖发了财啦,又比如哪个倒霉的冒险者为了赏金而不幸丢了小命。

    凯奇一边很感兴趣的偷听,一边惊奇的打量四周。

    圆形的大厅里和普通地精酒馆装饰的很不一样,墙壁上的油画换成了一张张大大小小的羊皮纸,都是各种或破旧或崭新的悬赏单、通缉单或者招募单,正有两个佣兵模样的中年冒险者正在认真的查看,显然在挑选自己感兴趣的赏金买卖。

    而几个商人因为明天要往远处拉一大批货物,需要几个护卫保护路途的安全,因此正在和几个冒险者讨价还价,忽然一起大笑着碰杯,显然已经谈妥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牛头人商人走进了大厅,用响亮的嗓音引起冒险者们注意,表示自己的小商队要雇佣两个护卫,只需要两天的行程,开价十个银币报酬。

    大多数冒险者发出了阵阵嘘声和哄笑,显然对这点可怜的报酬很不满意,但还是有两个明显有些老态的落魄冒险者商量后表示愿意接下这个赏金生意。

    牛头人商人显然对两人的年纪有点迟疑,不过也没其它选择,好在两人的装备还算不错,便按照规矩扔给酒馆一个银币作为打赏,带着两个冒险者急忙离开了。

    凯奇一直很激动和高兴,又要了第二杯酒,觉得这个地方真是十分有趣,就和那些传说故事里描述的一样。

    这时有一个冒险者终于挑选出了一个满意的悬赏单,向两个同伴挥舞叫道:“哈哈!看!这个村子被一伙狗头人强盗洗劫了好几次了!瞧,他们凑了三个金币的赏金,希望找人能赶走这些狗头人,咱们去试一试吧!就算杀不光这些狗头人,难道还吓不跑他们吗?哈哈哈!”

    另外两个同伴兴奋的跳了起来,三人一起碰杯喝光了剩下的啤酒,也扔给酒馆一个银币,拿着悬赏单兴冲冲的离开了。

    显然,来这里的冒险者们都是为了这些赏金生意,因此这种地方叫“赏金酒馆”或者“冒险家酒馆”自然十分贴切。

    凯奇越待越觉得有趣,加上自己从小就有的冒险家梦想,真是恨不得自己也能立刻接一个赏金买卖去试一试,好冒险冒险。

    但他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根本没这个能力,而且也没人会相信他能干这个。

    可惜他大字不识一个,否则早就一张张的把那些满墙壁的赏金单子瞧个够了。

    接着凯奇又要了一杯“斗鸡眼公爵威士忌”,这是一种十分有名的走私兽人烈酒,一杯居然得八块银币,然后又喝了两杯同样昂贵的野猪人红酒。

    这让冒险者们纷纷开始注意起凯奇,主要是羡慕和惊讶,还有妒忌,因为即使是以生活豪爽的冒险者而言,也极少有人能像凯奇这么挥霍享受的。

    凯奇终于喝的头昏脑涨,便恋恋不舍离开了赏金酒馆,找到一间旅馆倒头休息。

    接下来的两三天,除了完成可可布的愿望拿银币外,凯奇大多数时间都待在赏金酒馆里,观察体验着冒险者们的生活,越发的觉得有趣和羡慕,也更加坚定了自己成为了一个冒险者的决心。

    于是带着可可布脑袋来到下一个镇子后,他便为此行动了起来,找到一间铁匠铺,量身打造了一身皮甲和两把短剑与轻巧的木盾。

    由于都是选用最好的材料,因此花了不少钱,但凯奇现在最不在乎的就是这个了。

    他穿戴上之后,活灵活现的十分兴奋和得意,但眼下只能唬住普通人罢了,那些正真的冒险者一眼就会瞧出他是“冒牌货”,毕竟正真冒险者的那种独特气质只有在无数次冒险和战斗中才能历练出来。

    之后凯奇又去赏金酒馆雇佣厉害老练的冒险者作为自己的教练,反正有钱好办事,然后认真刻苦的学习各种武艺。

    就这样在可可布脑袋的指引下,凯奇每隔几天就会赶往下一个人类城镇,然后每天帮可可布脑袋完成一个“遗愿”,得到一大笔“宝藏”作为报酬。

    非但如此,他还因此顺便到处旅行游历,沿途见识了无数美景,跟着可可布脑袋品尝无数种特色美食美酒,也体验了各地不同的人情风俗。

    总之他每天都过着充满乐趣的愉快日子,并且见识一天天增长,早已经不是那个偏僻乡下地方的小乡巴佬了。

    而且他根本不愁没钱花,即使整天大手大脚的挥霍无度,但因为可可布脑袋每天都会吐出大量银币,他的钱袋还是一天天的更加鼓起来,越花反而越多。

    这种生活方式简直美好的太过不真实,却又实实在在的每天发生在凯奇身上,而凯奇唯一要担心的,就是忽然有一天醒来发现一切只是一场美梦罢了。

    当然,他对这颗神奇的“死人头”也是一天比一天信任,已经完全将它当成了至交好友,每天晚上总要抱着聊到半夜才会入睡。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走走停停两三个月过去了,已经到了深秋季节,沿途景色更是美不胜收。

    凯奇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巨龙山脉”,这条巨大的山脉将人类生活的南方大陆一切为二,因为难以穿越,是天然的巨大城墙,曾经不止一次在蛮族强盛时期挡住了他们的扩张步伐,挽救人类文明。

    山脉起伏延绵,高耸入云,令人望而生畏,让凯奇震惊造物之神奇。

    整个山脉只有寥寥几处大峡口能穿越,并且纵深无数山丘,地势艰难,凯奇轻装骑马,居然也用了两三天才穿过,幸好因为是非常重要的要道,来往商队川流不息,峡口里有不少人类的驻军和小镇,因此并不太危险。

    之后他便来到了人类大陆的北方,由于没有巨龙山脉的保护和阻挡,这里气候明显比南方寒冷恶劣的多,自然就没有南方富裕繁华。

    其实虽然都是人类世界,但南北方无论是风俗还是生存环境都大相径庭,几乎可以说是两个世界。

    并且南北方的人类之间也互相看不顺眼,有很深的成见。北方人总是嘲笑南方佬小气懦弱,并且傲慢古板和保守,南方人则觉得北方人都是穷鬼,而且整天和蛮族打打杀杀,也跟那些原始族混的太近,简直就是野蛮人。

    当然,一切都是因为生存环境决定的。南方大陆平原成片,富饶温暖,非常适合人类居住和生活,因此这里的人类十分富有和强大,有傲慢的资本,也完全没有强大蛮族的威胁,而生活在这里的原始族只能在人类的欺压下艰难生存,躲在人类不感兴趣的穷苦之地。

    而北方气候多变,平原不多,且被各种山脉和巨大的森林、草原、湿地与荒野分割,只能建立一个个联系不紧密的小王国,难以形成对原始族的统治地位,更是深受北方蛮族的威胁。

    因此这里的人类民风淳朴而又野蛮,与原始族的关系亦敌亦友,越往北方,人类的地盘越被挤压,生活的地方也会出现更多的原始族身影,而且与不友好的原始族冲突十分激烈和常见。

    所以北方人类对敌对的原始族十分痛恨,但对友好的原始族十分热情友好,有些地方甚至有人类与原始族聚居的村镇,这也是为了适应生存环境形成的独特风俗。

    凯奇最喜欢待的地方自然是各种赏金酒馆,他在酒馆里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原始族冒险家。

    他沿途路过一个个人类城镇,发现这里的城镇无一例外都会有高大的城墙保护,连普通的村庄也一样,毕竟狭小的平原四周都被群山和森林包围,那些地方可都是原始族的地盘。

    凯奇更加见识到了北方人类的野蛮和好战,因为在每个城镇的绞刑架上都能看到不少敌对原始族的尸体,总是会吸引许多乌鸦光顾,但人们对此都习以为常了。

    而对于这段旅行,凯奇显然感到更加奇妙和愉快,毕竟这里与传说故事中的世界更加接近,到处充满了危险和机遇,人们也不像南方人那么安逸,哪怕是普通人,几乎都随身佩戴着护身武器。

    当然,这种地方冒险者们也越来越常见了,毕竟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的机会,当然也更危险。

    凯奇也沿途见到了许多在南方很难见到的原始族,比如以美丽善良著称的麋鹿人,他们属于“半兽人”,或者俗称的“四蹄人”,但与野蛮可怕的半人马的坏名声很不同。

    麋鹿人腹部以下是麋鹿身体,以上则是人形身体,与人类十分相似,长着漂亮的鹿角,而且无论男女都俊美的不像话,绝非人类能媲美。

    因为与人类模样接近,麋鹿人一向很亲近人类,也容易得到人类信任,经常出现在人类城镇做一些简单的生意。

    当凯奇第一次见到一位麋鹿人少女,简直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世间会有如此美丽的女人,顷刻间面红耳赤。

    他还见识了小巧可人的羚羊人和强壮的半人羊,不过虽然都是“四蹄人”,他们完全没有麋鹿人的美丽外貌。

    而且凯奇仍旧一路雇佣教练,以学习武艺,不过最后一个教练告诉他已经不需要再练了。因为凯奇十分聪明和刻苦,也有足够的天赋,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技巧和要领,但这些当然还远远不够。

    显然,凯奇眼下也只能算是一个冒险者“学徒”,接下来只能在正真的冒险中锻炼和成长了。

    凯奇自然蠢蠢欲动,但毕竟一直带着可可布脑袋到处游历,根本没有机会一展身手。

    在可可布脑袋的指引下,奇妙的旅途继续着,一路往北穿过一个个人类城镇,又过了两三个月,已经到了冬季最寒冷的时候。

    北方的冬季比南方冷的太多,好在凯奇有的是钱,花了好几个金币的天价购买了一件巨兽皮毛制作的大衣。这种巨兽皮毛是很珍稀的魔法事物,能够不断散发热气,因此使凯奇浑身暖乎乎的。

    这一天他顶着刺骨寒风终于在黑夜前赶到了一个小镇。

    小镇看上去很破败,几乎只有村庄大,连赏金酒馆都没有,不过好在有一间带着客房的普通人类酒馆。

    虽然小镇不大,但和北方的其它城镇一样被一圈又高又厚的岩石城墙保护着,以便抵御原始族的侵扰。

    越往北原始族的势力越是强盛猖獗,凯奇已经路过好几个被原始族彻底毁坏的人类村镇了。

    他推开破旧的酒馆木门,令人高兴的是一阵热浪扑面而来,狭小的酒馆大厅里正熊熊燃烧着一架大火盆,木炭啪啪烧的火红。

    小酒馆里眼下只有七八个顾客,都是今晚在这里逗留的小商贩和猎人,对凯奇的到来没什么特别注目。

    毕竟北方全副武装的人太常见了,因此没人会像南方人那么大惊小怪。

    凯奇直接坐在火盆旁边的桌前,让有些驼背的酒馆老板端来了一盘烤羊肉和两大杯烈酒。北方人类的烈酒虽然远不如兽人的浓烈香醇,但至少很驱寒。

    他填饱了肚子,喝酒解闷,很快被一个看起来很豪爽的猎人吸引了注意力,这家伙显然很会说故事,把两个同桌的小商人逗的不断哄笑。

    猎人正在绘声绘色的讲一个刺激有趣的打猎经历,但故事中居然出现了许多蛮族强盗,显然杜撰成分居多,但还是让人听的津津有味,凯奇也忍不住跟着一阵哄笑。

    两个小商人不久后醉醺醺的回到客房休息,无聊的凯奇便干脆和猎人坐了一桌,又叫了一桶好酒请客。

    猎人十分高兴,又吹嘘了一番自己的打猎经历,说起某一次和一群猎人合作猎杀了一头巨兽,卖给地精狠狠赚了一把,可惜后来豪赌全败光了,又对自己破口大骂,搞的凯奇没办法确认这故事是真是假。

    又聊了一会儿,猎人喝的满脸酒气,忽然随口问道:“喂,冒险家小朋友,你这是要去走私镇吗?”

    “走私镇?”凯奇不禁一愣,显得十分吃惊。

    “是啊……”猎人打了一个嗝,“再往北走半天就是……就是埋骨荒野了,你是一个冒险者,不去那还能去哪?哈哈哈!被老子猜对了吧!”

    “埋骨荒野……”凯奇更是震惊,整个人呆住了。

    猎人又拍了拍凯奇的肩膀,咧嘴笑道:“看来你也是第一次去埋骨荒野啊,嘿嘿!大家都说那里是淘金发财的好地方,哈哈!也是冒险者的坟墓,所以才叫‘埋骨荒野’,听说在那里随便撒泡尿都能浇出冒险者的骨头……不过你放心,呃……你一定会发大财回来,到时候别忘了再请老子喝两桶好……好酒!哈哈……”

    凯奇却在走神,猎人又醉醺醺的嘟囔了几句,然后趴在桌上就呼呼大睡了过去。

    凯奇则在继续走神,因为“走私镇”和“埋骨荒野”对他而言实在太熟悉而又完全陌生。

    他当然没去过这些地方,但从小就喜欢在老独眼酒馆里听传说故事的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它们?

    因为老独眼就是在埋骨荒野干的佣兵,他说的故事一半以上都发生在埋骨荒野,因此凯奇印象深刻,而正是受到这些故事的影响,他才立志要当一个冒险者。

    没想到他眼下竟然已经来到了传说中的埋骨荒野附近了,正如猎人所说,传言中埋骨荒野是一片传说之地。

    淘金者的天堂,冒险者的墓园,强盗的乐土,走私者的圣地。

    凯奇情绪激动,难以平静,忽然轻轻敲了敲背后的箱子,仿佛自言自语的皱眉道:“见鬼了……你一路把我骗到这里到底想干什么?”

    接着却又喝了一口酒,耸了耸肩微笑起来:“不过也好,我早就想去那里好好的冒险冒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