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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卧底同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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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枫再度醒来的时候,浑身上下一阵剧痛,入眼的是一袭鲜红的大长裙与酒红色的长发,木盆里还飘着带血的绷带,一双惨白的手正在来回的搓弄着绷带。5s

    四周只有幽幽的火光,墙壁一片昏黄。

    他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单身了这么多年,每次走在路上都希望遇到漂亮的女鬼姐姐,能带回家的那种,没想到这么快就梦想成真了,可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真的恐怖。

    “红衣锁魂,积久生怨,化为厉鬼…”

    他脑中莫名的出现了这句话,也不知道是以前看过的哪本灵异说,说红衣服的女鬼都是厉鬼,超级厉害的那种。

    “姐姐,我单身了这么多年没有阳气的,有也全被我自己消化了,您行行好,还是找别人吧!”

    王枫吓得牙打颤。

    “姐姐?”

    只见那红衣女鬼慢慢的转过头,赤红色眼眸中闪烁着疑惑。

    王枫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和那张让人不爽的脸,神色逐渐冷漠了,刺激紧张的心也一下子平静了下来。

    他下意识的说道:“哦,原来是你这个死平胸啊。”

    他看待女孩子真的不会带着异样的目光,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胸大的。

    露易丝神色渐渐冰冷,手也在水中停了下来,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王枫意识到了,自己居然不心说出真心话了,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嘴,面色尴尬。

    这就跟你勾搭上了隔壁老张的媳妇儿,然后在一次买烟的过程中不心笑着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老婆真棒!’一样。5s

    露易丝不知为何忽然莞尔一笑,露出了自己洁白的虎牙,打破了这个僵持的局面。

    王枫也笑了起来,是啊,大家就当开了句好笑的玩笑,无事发生,继续快乐和谐的相处下去多好。

    “说说看,你想死几次?”

    露易丝霸气将自己的一条腿踩在了床板上,黑色的丝袜腿内正绑着一把匕首,这是新买的。

    “露易丝,我们是革命道路上的同志,是有着共同梦想的朋友,你不能这么对我,我为组织出过力!我为组织流过血!你们就是这么对待我这样赤胆忠诚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战友吗?”

    哐啷一声,露易丝猛地踩了一下,床板震得那一下让王枫的心也有些身世浮沉了。

    王枫瑟瑟发抖,他感受到了这个女人身上传来的森然寒意,吓得他一下子就把以前课本上学到的那些诗词都背下来了。

    露易丝拔出了匕首,在王枫面前晃了几下,然后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脸蛋,轻声道:“管住自己的这张嘴,我不能保证自己下次是不是还有这样的好脾气,你要是真死了,我也只不过是被爸爸骂一顿罢了。”

    说完她便一脸爽快,仰着头,端着木盆,像一只高傲的天鹅一般离开了屋。

    到了门外,露易丝往自己的胸口处望了一眼,咬牙切齿的跺了跺脚,负气离开。

    王枫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吗的,就不该救这个死平胸,恩将仇报,简直可恨!

    对了,老子拼命抢过来的那件装满了钱的西服呢?去哪儿了?

    王枫四处张望,那可是他用来开启新世界篇章的启动资金啊!

    不过看了一会儿后他失望了,到处都没有。5s

    没过多久,屋外便传来了敲门声。

    “兄弟,你已经醒了吗?”

    正是糟老头子的声音,王枫钱丢了,本来心里就不爽,现在再听到梅林的声音,更是一阵暗骂。

    还特么领队呢?他觉得这个什么起义军组织简直就是垃圾,出去买个东西这么会儿功夫,自己人都随便能让人家忽悠走了,还得指着他一个外人救,真是丢脸。

    梅林推门进来了,依旧是那身破旧的斗篷,糟乱的胡子此刻在火光的照耀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低配版的圣诞老人。

    一进来他便心事重重的坐下了一开口便是要把王枫往坑里带。

    “哎呀,兄弟,范布奇死了,这下你可闯下大祸了……”

    这样的调调王枫玩游戏的时候不知道听过多少回了,主角为了救人逼不得已杀了一个有名望的奸商,于是不得不走上艰难坎坷背井离乡的道路,他又不蠢,背黑锅的事情才不会去干。再说,吗的,这个世界又没监控没摄像头,凭什么说人是他杀的。

    王枫神色茫然的打断道:“等会儿,你说范布奇死了?”

    梅林愣了一下,忽然浑浊的双眼精光一闪,而后赞美道:“是啊,说起来兄弟你还真是勇敢呢,作为一个平民,居然杀了领主大人亲定的巡逻队长,而且你刺的那几剑对准的都是他的要害,简直是技艺高超啊!”

    王枫皱着眉头道:“哦?我记不大清楚了,这一幕你看见了吗?”

    梅林摇了摇头,急忙说道:“我虽然没有看见,但是我能想象得到,当时兄弟你有多么的气愤,你这是为民除害啊!”

    吗的,这个糟老头子怎么词汇量比老子还要丰富,真搞不清楚到底老子是穿越的还是他是穿越的。

    面对梅林的奉承,王枫一点儿都不想接受,高玩的直觉告诉他,这个老不死的肯定是在给他挖坑,越是这样,肯定越没什么好事。

    王枫点了点头了然于心道:“原来是这样啊,其实杀他的并不是我。”

    梅林神色一惊,不过转瞬即逝。

    “而是一个名叫亚索的剑客,露易丝当时不是被范布奇带走了吗?我也想过去救她,但是实在是无能为力啊,只能找人求助了,于是就遇上了这位正义凛然的剑客,只可惜他杀完了范布奇后就离开了,说是要去浪迹天涯。”

    他一个平民杀了警察?这样的事情绝对打死都不能承认!

    梅林微微一笑,好似胸有成竹,然后说道:“是吗?你的那把剑上可是沾着范布奇的鲜血呢,难道是那个叫亚索的剑客借了你的剑?哦,天啊,他既然没有剑,你又是怎么认定他就是一个剑客的呢?对了,范布奇的那件白色的西服我帮你收起来了,那个叫亚索的剑客真是一个少见的好人啊,这么多钱,居然一点都不动心。”

    听到了钱,王枫顿时就像是泄了气的橡皮鸭子一样,轻声说道:“得了,人是我杀的!你直截了当的说吧,到底要怎么样才肯把钱还给我。”

    梅林激动地抓住了王枫的手,就差涕泗横流了。

    “兄弟,欢迎你加入我们,我早就看中了你肯定不是一般人,一定可以为组织所追寻的自由与平等…”

    “我拒绝!”

    开什么玩笑?莫名其妙的不让老子走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还想拉老子入伙儿?跟着你们这一群没前途的人混,迟早得扑街。

    梅林闻言面无表情的咳嗽了两声,然后说道:“我年纪有些大了,那件衣服放在哪里好像忘记了,对了,现在外面满大街的都在找杀人凶手,悬赏金额高达一千个维亚之币,真不知道哪个幸运的家伙能得到那笔钱啊!”

    知道什么叫不要脸吗?王枫最终还是嫩了一点,这还怎么选?

    这个组织的成员加入全凭自愿,但是不能退出,这条规矩就连雷恩都不能违背。自愿?呵,真特么民主。

    仔细想想,没准他如果当初机灵点儿,还能举着一面白旗,在警察面前摇来摇去,然后大声喊‘别开枪,我是人质的。’

    现在算什么?人人喊打,只要一露面就会被人举报的过街老鼠?

    “好吧,我答应你,现在能把钱还给我了吗?”

    梅林语重心长的拍着王枫的肩膀说道:“现在组织上需要钱,你既然是组织里的一员,在这个非常时期,总不能太个人主义了,那些钱就当充公了,以后等我们壮大起来了,什么都会有的,从敌人手上再拿回来!明天回去我就做你的入团引领人,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光荣的起义军中的一份子了,你的师傅也肯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你有时间可以邀请他到我们这里来玩。”

    “诶,年纪轻轻地哭什么,不要沮丧!我知道你心里肯定很痛恨那些贵族,但是你要相信,我们迟早有一天会成功的,在这之前你要学会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