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尊_天蚕土豆_歪小说 > 其他小说 > 飞不过的保和海 > 第四百六十九章 卡在了律师函上面

第四百六十九章 卡在了律师函上面

错误举报

上图的“进入阅读模式”是360的不建议大家点,点了后可能进入乱码模式。

    只好才跑回那个女律师那里。

    趁她现在还没有出门。

    但这一个环节,女律师可就再没那么好说话啦。

    “这样啊?”

    在听frank诉说一通之后,她稍微抬了一下头。

    “本来我是可以帮你发一个律师函过去,请求酒店为你提供资料的。”

    “但是呢,因为我是酒店的专任律师,也就是他们的法律顾问啦。我又是不可能再出面替你做这样的事情了。”

    “要是真那样去做的话,他们估计是立刻就要解雇我的。”

    frank很是愕然。

    “为什么?不可能吧?怎么可能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呢?”

    他认为,这个女律师是在故意的推脱。

    就再次补充到,

    “那我现在就付给你钱好不好?你开个价吧。我不过就只是想要发一个律师函,去查到那个骗子的地址。”

    “然后,剩下的其他事情,就不会麻烦到你的。都由我自己想办法解决好了。”

    女律师却摇了摇头。

    “不是的。那其实并不是什么钱的问题。

    “不是钱的问题?那还会是什么样的问题啊?”

    闻言frank就暗暗觉得好笑。

    这些本地人,都是爱口口声声地说着什么绝对不是为了钱,真不是钱的问题。

    说得好像她们个个都是圣人君子,道德标兵似的。

    实际上,那样的做法,还有规定什么的,不就只是为了钱吗?

    除了钱之外,难道还会有什么其他的问题吗?

    “因为,我要是替你出了这个律师函,之后也还是要签署上自己的名字才会生效的。”

    “那样一来,酒店就铁定会知道是我在帮你做这件事情了。”

    “然后呢,酒店方面,就会认为我是在偏袒着你。是在帮着你而没有帮着酒店,更是没有坚定地站在他们那一边的立场。”

    “那样的话,他们还不得马上就找到我,要求和我解约啊?”

    “所以,你这样的要求,还真就是在故意为难我啊。”

    “要是换了是你是律师,恐怕你自己也会是觉得非常为难的吧?”

    得。

    一听这样的话。

    frank就明白,这位女律师是拿人的手软。

    又还是那胆小怕事,贪生怕死之流。

    无论如何,都是不会帮助自己什么了。

    “那要怎么办啊?”

    frank也觉得,自己才拼接好不久的希望,就这样很快就泡汤了。

    “唉,真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这个酒店还有如此奇葩的规定。”

    “恐怕那根本就是因为不想帮助我,才故意编造出来的理由吧?”

    女律师耐心地解释到,

    “不是的。酒店是真有着这方面的规定。”

    “而且,这样的规定,在宿务都是大同小异的。”

    “就是说,不管是这家酒店,还是在其他酒店。任何一个客人,想要查询其他客人的详细信息,就必须得是通过j,或者是通过自己的律师。”

    “否则的话,酒店都是不会同意,也还有权利拒绝的。”

    得。

    反正就是要对自己一个人讲规矩,讲认真了。

    frank赖得再听她解释什么道理。

    只是再一次催促着,

    “那要我怎么办才好啊?”

    那女律师又沉吟了一会,才轻声对frank说到。

    “这样吧,在我们楼上,其实是有着好多家律师事务所的。”

    “你呀,就随便再去那里找一个律师。”

    “再和人家商量一下,花点钱请律师替你出个律师函,去申请查询那个地址。”

    “然后再拿着那律师函去找酒店。——哐当一声,这不就结了吗?”

    唉。

    这不就是又把那皮球,踢回给自己了吗?

    frank心想,之前自己都是逛了好大一圈。

    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女律师这里,有了一点收获。

    结果她还是要把自己推到其他人那里去。

    这不就是在闹着好玩吗?

    只是,看到女律师的态度,是这么的坚决。

    frank也就不好再强迫人家什么。

    实际上,就算他想,也还是强迫不来的啊。

    于是,他也就只好是悻悻地离开。

    然后再去其他律师事务所找。

    但是,frank没有想到的却是,之前那几家笑脸相迎的律师,在听说他的最新要求之后,却一个个都马上变了脸色。

    几乎就是不由分说地拒绝了他。

    真是太现实了。

    frank心想,那大致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这栋大楼的产权属于酒店。

    律师事务所都是租用着酒店的写字间。

    如果现在让酒店看到,是这里的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帮助frank的话,多少是会对事务所的生意,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的。

    但frank也忽然觉得,他们要真是有这样的顾虑或者担忧的话,那也是毫无道理的。

    也还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

    毕竟,又不是这里的每一个律师,或者事务所,都是被酒店给雇了下来。

    事事都要维护着酒店的利益。

    照顾着酒店的情绪和感受。

    还有一个原因。

    大概就是frank这说法,也和前的大不一样。

    先前他是打算正儿八经地请一个律师,帮自己打官司。

    那现在呢,就只是要帮他出一个很简单的,申请查询地址的律师函。

    最多也就是三五行字。

    这样一来,对于他们来说,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可不就是么?

    只是发一个小小的律师函,应该收多少钱才合适呢?

    是几百,是上千,还是多少?

    那本来就只是这么一点事情。

    又能够收挣到几个钱?

    要是真的收个几千上万的,狠宰frank一刀吧。

    那样的话,就算frank再傻,也一定是不会接受的呀。

    但是,如果要他们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点费用,就去帮助frank的话。

    那样就是更加没意义了。

    那就还不如不做。

    还省下许多的麻烦。

    ——在他们看来,为了这一点小小的收入,去承担得罪酒店那样大的风险,难道还会是有半点的价值存在吗?

    只是这样一来,frank的事情就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接下来的几天,他就像一只热锅上面的蚂蚁。

    成天就是上蹿下跳地满世界不停找人。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

    几乎所有的人,都先frank证实了。

    不管他采取哪一种措施,首先就得是要查到那个骗子的真实地址。

    而要那样做,就需要先得到酒店的帮助,进入那登记系统。

    再说到酒店。

    人家的态度已经很鲜明。

    就是必须公事公办。

    看到他的律师发过来的律师函,才会接受申请。

    那么,现阶段的问题,就只有一个。

    ——frank必须得找到一个愿意为他出具律师函的律师。

    是的。

    那得是个律师。

    正儿八经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里面,那些实习的学生,还有其他什么员工啊,都是不合格的。

    因为那个律师函上面,必须得要律师签署上自己的姓名,之后才会有法律效力。

    然后酒店方面,也才会接受。

    唉。

    这律师的名字值钱与否,值多少钱,大概也就是体现在这些方面了吧?

    一方面,frank是为此焦头烂额。

    又还郁闷得不行。

    但在另一方面,下铺的bn,却是过得让frank眼红不已的悠然自得。

    ——差不多每次frank脚步匆匆地出入房间的时候,都会遇到bn,斜躺在床上,玩着笔记本电脑。

    frank真心就搞不懂。

    为什么一个人,每天就是这样躺着不动,百无聊赖地玩玩电脑,却也可以过得这么无忧无虑的啊?

    大概这自己眼中的别人,也就像别人眼中的他了,都是一样的不可理喻。

    至少是不能够以常理猜测推度。

    ——其实frank自己,不也是每天都无所事事的吗?

    空有衣食无忧的优越条件。

    却只有满腹的寂寞伤感相伴。

    而且也还会更加奇怪。

    人家bn倒还是有一个择偶的正经理由。

    但frank却是连女朋友都还没有一个。

    好像现在连找都不想再找了。

    也还真是堕落到了极点。

    就是和老白人比,也都要落在下风。

    只是,也不知道,bn的择偶大业,到底进展如何了。

    看起来,应该还是相当不错的吧?

    不然的话,bn又怎么会看上去是如此的无忧无虑呢?

    而且bn还有另外洒脱的一面。

    就是吃饭很随心所欲。

    好像frank是每天都几乎不见到bn吃饭来的。

    当然是那种比较正式,或者传统意义上的吃饭和进餐。

    这么多天里面,好像就是买一杯两杯酒店里面,自动咖啡机的十菲元小杯咖啡。

    另外就加上一个便宜的甜甜圈,或者小蛋糕。

    也就是在酒店一楼那家小小的蛋糕店。

    那样就算是午饭了。

    或者是早午餐。

    而早饭嘛,bn几乎就是从来都不吃的。

    这样就算是真正彻底的足不出户了。

    大概离那舒服的床位,最远的距离,就是酒店的一楼了。

    而吃掉这些简单的东西,bn也从来都是几分钟就搞定。

    此外就是蜷缩在床上玩电脑,或者睡觉。

    这样算下来,bn每天的二十四小时,大约就是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是在床上度过的。

    这个嘛,frank就真是更没法比的了。

    只有晚饭的时候,bn才去去对面的小饭馆,买一点少少的鱼肉,或者是炸鸡。

    估计只有半份。

    偶尔才加一点米饭。

    大概也是半份那样多。

    这样就算是晚餐了。

    而且有时候,好像也还不用晚餐。

    玩电脑上瘾了,就直接坚持到半夜三更。

    然后干脆就睡过去。

    其实去那小饭店,也是源于frank的推荐。

    frank可是觉得自己真心对bn好。

    才会把自己觉得好的地方告诉别人不是?

    只是bn很有些多嘴。

    每次看见他要吃那么多的米饭,还有肉菜,就会大呼小叫起来。

    “我的天啊。frank,你可真能吃。大概你这样的一餐,要相当于我一周的量了吧?”

    frank也是觉得自己的饭量比bn大得太多了。

    女店主也笑话过他。

    说是他比绝大多数的本地人,都能吃。

    但现在和bn比较起来,frank也会觉得很委屈的。

    bn可是个老年人了。

    吃不下多少东西,那都算是很正常的事情。

    说是自然规律都是可以的。

    而自己,还正是风华正茂,青春年少的大好岁月。

    身体又那么健壮。

    那饭量一个顶两个,或者更多,也还是很正常的好不好?

    何况,要严格地和同龄人比较起来,其实他的饭量,搁在国内好像也只是挺普通的啊?

    那么,真就是本地人吃得太少了吗?

    这倒是个有趣的话题。

    也怪不得bn要一直闲言碎语个不停。

    但frank倒不会真觉得,本地人就一定吃得少。

    她们都挺爱浪费食物,那倒是个事实。

    以前的anna,才一起吃过一两次饭,就已经给frank留下了那样的深刻印象。

    其他人,据frank在各大购物中心的fur的观察。

    好像也是好不了多少的。

    在fur里面,好像那推着小车,收拾餐具和桌子的清洁工,是一刻都不停息地忙碌着。

    很快那厨余垃圾就会装满一辆小车。

    需要不时更换。

    也不知道她们是不是都把这样的浪费,当成了一种习惯。

    或者说那根本就是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惯。

    正好用来炫耀她们的消费能力。

    不过,bn好像还是不会浪费食物的。

    人家只是单纯的饭量小得惊人。

    但bn也不是本地人啊?

    对了。

    人家老头子在宿务都呆了好几十年。

    怕还不是早就被同化了?

    而且,很有可能就是本地人的一个特例。

    但是,就算bn和所有的本地人,他们都比frank吃得少。

    却好像也只会是比他更丰满。

    而不可能瘦得了半点的啊?

    这大概就是因为那些含糖分极高的饮料,还有果汁什么的,喝得太多的缘故了吧?

    但bn对他这样的说法,却是很难接受的。

    往往还就会很奇怪地继续追问下去。

    “那好,那么你们在国里面,每天都在干些什么呢?既然是需要这么大的饭量。”

    在这样的时候,frank就会予以反击了。

    他就装作是很认真地思索了半天,再就会装成一副老老实实的模样。

    对bn说到,

    “当然就是吃法和睡觉啦。”

    于是,bn也就会醒悟到,这是frank在拿自己开玩笑。

    就是在暗讽bn自己那样的生活方式了。

    然后就会老气横秋地回击他。

    “唉。我确实是老了,比不得你们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