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来壶好酒。”
野菊镇处于商国中部,是个不大的城镇。
相比其他城镇的丰饶,这边明显安静许多,少了点繁盛辉煌,也多了些平淡的清净。
野菊镇之所以叫野菊镇,是因为镇上的人们世世代代以采野菊花售花茶为生。
镇上出产的野菊花清香自然,颇受金楼官老爷们跟苏南大商户们的追捧,据闻连商帝也喝过野菊花,直赞它是“山中灵秀”。
一来二去,野菊镇的野菊茶便声名鹊起,不少外乡人慕名而来饮一壶,商帝的富贵没法享用,起码也能喝得起同款的“山中灵秀”。
“茶有什么好喝的。”僻静的城站,一位青衣少年大大咧咧地坐在镇上唯一的酒楼上,一口咬下大块牛肉,嘴里嘟囔着,“山中灵秀?我那皇帝老爹可没说过这种话。”
少年甚是好看,白面凤眼,十五六岁便显出挺拔的身姿。
这名青衣少年正是商泽忆,在离开金楼后为自己化名余悠然。
从书外到书里,他始终有梦想。
他想在这个没有束缚的世界,活得更自由一些。他想听风,就去南疆的峡谷听在风声肆虐,他想看海,就去东海之畔看潮起潮落,他想见见江湖,就去见见北方那座宏伟传奇的高城。
北方有座城。
白鹿城。
天下尚武之城,也是独有的自在江湖。
当今天下,四国鼎力,角力争雄,分别是东篱、西诏、北齐、南商。
四国之间各有征伐,其他小诸侯国只能依附在四国之下才能生存,但却也有例外之处。
在四国的交接之处,有一座大城,名为白鹿城。
相传当初传说在筑城时,有只白鹿衔花疾奔而来把吐芳在城墙上,然后化作一团样云冉冉飞入天际,人们以为是祥瑞所降落,此城便取名白鹿城。
白鹿城能独立在四国之外,自然不是因为传说中的神鹿保护,而是因为白鹿城的城主。
每一代白鹿城的城主都很强,强到能独力抗拒国家这种战争机器的力量。
记载中白鹿城被攻打的事情发生过三次,最著名的一次在四百年前。
当时齐国强力强盛,准备一统天下,而白鹿城居战略要位,直通东篱、西诏与还有未强大的商国,是夺天下必取的一个战略要点。
齐王林仲伯意气风发,派大将南风啸带兵十万,围攻白鹿城。
当时的白鹿城城主白晓,于兵临城下之时一人一剑孤身杀入齐国大军之中,一剑割了南风啸的脑袋,又把能说上话的将领都杀了个遍,使十万大军不攻自破。
要知道南风啸可是当时有数的高手,十万大军也全是精锐之师,在白晓面前却这么轻易被打散了。
杀了南风啸还不算完,而后他只身北上,一人杀入北齐王城,斩尽王城剑侍,在王座前将齐王林仲伯斩于剑下。
而后林仲伯之弟林仲叔继位,承其兄遗志,发兵二十万攻打白鹿城。
仍是白晓,在大军出发前,一人一剑入齐国。在二十万大军与精锐御林军之前,杀了林仲叔,又将齐国皇族屠了干净,只留下当时仍是世子的林远。
他给林远留了一句话。
“屠你皇族是灭你妄念,留你一人是存齐国血脉。但你若再生妄想,我便断了你齐国血脉。”
这之后林远继位,不再对白鹿城用兵,齐国也也失去了一统天下的机会。
齐国子弟将此事作为耻辱,刻在王城大殿的碑上,使文武百官,皇族子弟每日都要看到,虽是四百年过去了,仍是不敢忘记,时刻勉励,期望日后洗刷这份耻辱。
这是怎么样嚣张又无敌的城主,又是怎么样霸气有自由的城市。
相传白鹿城没有律法,信奉治世无为,所以世间怪才都喜欢在那边聚集。
就是这样一座城,让余悠然心生向往,作为他离开金楼定要去的第一座城市。
出金楼后他便一路向北走,走走停停,欣赏一路见闻,走了十天。
按这样的速度,不出意外的话再走十天就能到达白鹿城。
但事实就是,如果你想着不出意外,就保管会出意外。
余悠然正喝酒吃肉开心,忽然抬头发现自己跟前多了一个孩子,约莫七八岁,穿着破烂的衣服,正直勾勾的看着自己。
“想吃?”余悠然撕了一大块牛肉,放到盘子里递到他面前。
那孩子也不扭捏,接过盘子就一阵狼吞虎咽,不到片刻就把那么大块牛肉全吞进了肚子。
看来确实是饿急了。
余悠然给他倒了杯茶,又把剩下的牛肉推到他面前。
“慢些吃。”
那孩子却宛若未闻,仍是吃得飞快,甚至都几乎噎住,却不肯慢下一点。
不消片刻,剩下牛肉也被他吃完了。
他把桌上的茶一饮而尽,用脏兮兮的袖子擦了擦嘴,认真的说:“谢谢!我会报答你的。”
余悠然内心一笑,也没把这孩子的话当真,只是半块玩笑地说:“好的,我叫余悠然,你可不要忘记了。”
“我记住了,你叫余悠然。”
那孩子念了一遍名字,确保自己记住后转身就走,走得干脆。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
余悠然这样想,缓缓喝了一杯酒。
他不知道,与这个孩子的相遇会是自己宿命的起点。黑色的大幕有此拉开,他会遇见最爱的人,拥有最恨的人,最亲的人离他远去,也有最爱他的人付出了一切。
权利、欲望、爱恨、阴谋,这些他不期望的一切都出现在他的世界,把他的世界变成了他最不希望的样子。
他不知道,他的世界就因为这个孩子而改变了。
可如果知道,他还会继续递出那半块牛肉吗?
谁知道呢?
……
……
人与人之间,就是有缘分存在。
不然你说没有半点瓜葛的两个陌生人,怎么会一天相遇两次。
你想的没错,是余悠然又遇到那个认真的孩子了。
确切地说,应该是遇到了这个孩子与两个陌生人。
在离野菊镇十里外的小茶肆。
除了口齿生津的野茶外,就只有面条供应。
阳春梦、牛肉面两种。
容不得第三种选择。
大概是老板确实有一手,茶肆生意火热。
都是过往的行商,赶路累了,吃碗面也坐下歇会,密密麻麻地坐满了桌子,一个个都“呼呼”地吸溜着面条,吃得热火朝天。
余悠然也不介意,随意找了个位,跟人凑了一桌。
茶肆明显很忙,小二忙得不可开交,等了一会才过来招呼,余悠然便趁这个无聊的空档打量茶肆里的几人。
茶肆里总共也就四个位置,就算都坐满了也不难看人。
这部,余悠然就看到了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显然更早前就看到了余悠然。
这次那孩子不是叫花子一样的装扮,梳洗过了,穿上干净的衣服,是个颇有灵气的小男孩。
他也不是孤身一人,身边多了两个人,一人白衣一人青衣。白衣那人配了把剑,玉带白裘,风一吹就潇洒飘荡,卖相很骚包。青衣相比下就普通多了,麻衣草鞋,头发简单用绳子一扎,若不是手上有一把刀,倒是让人以为是个种地的农民。
他乡遇故知,是件值得开心的事,虽然这孩子算不上故知,但起码也算见过。
余悠然正准备起码打个招呼,却见这孩子眼睛滴溜溜地转,一个劲的朝自己打眼神,那意思似乎是让自己快走。
余悠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心领神会,只是一只手准备打招呼已经伸得老高,僵在那里,让人看着不自然。
余悠然只得顺势而下,狠狠一拍桌子,喊道:“小二,我的牛肉面呢!”
小二应了一声,从别桌传来了客官稍等。
过一会儿,面就上来了。
香喷喷的牛肉面,透明的汤,雪白的面,铺着标准的四片牛肉,加上一把葱花,让人食指大动。
余悠然挑起面,加了一把辣子,忽忽地吃起来,好似这是全世界最好吃的食物,好不痛快。
不消片刻,一碗面已经下肚,他连汤都不放过,端起碗把整汤一饮而尽,吃大汗淋漓,这才满意地打了个饱嗝,用袖子擦了额头的汗与嘴边的汤。
坐了一会,那孩子与同行两人都走了,他才扔下一两银子,说:“小二,这银子不用找了。”
然后不急不缓地跟上去。
小二赶忙把银子收进怀里,眼睛转了个圈,瞄了一眼后厨确定老板确实没听到,庆幸这银子终于能瞒着老板了。
余悠然朝北走。
那三人走得不快,毕竟带着个孩子,没费什么力气他就赶上了。
他走得不紧不慢,距离不远不近,跟不丢也跑不掉。
那三人一路沉默,也不说话,只是埋头赶路,完全不像相熟的人。
他就想跟在那孩子后头看看究竟是怎么样回事。
那孩子的反应太奇怪了。
刚看到他的眼神,明明有希望,却又有挣扎的痛苦。
他继续走着。
他走得不慢,却慢慢看不到人了。
再走了一会,三个人几乎从视野里消失了。
大概是被发现了。
余悠然加快了步伐。
走了半个时辰,到了一处树林,四下无人。
那个孩子背靠着树站着,青衣人站在他身边,而白衣人却不见了。
那孩子拼命打眼色,余悠然停在百米之外。
“你好呀!”
“在找我吗?”
有一剑从地下来。
好奇害死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