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瑞此次跟随商队的东家,并不是什么特别有权有势的人,东家叫李胜,只是兴安城里一个比较有钱的豪强,他家中有两只商队,一只就是侯瑞此次跟随的商队,主要做的事药材的生意,还有一只商队,常年奔走于大冉和蛮境中间,将大冉的布帛、粮食以及各种特有的东西贩卖道蛮境,再将蛮族的牲畜和一些牛皮羊皮运回大冉,以此赚取丰厚的利润。
李胜的府上,邓易将此次在商谷被盗匪袭击以及怎样转危为安的过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李胜,邓易讲的跌宕起伏,李胜听得也不轻松,邓易讲完以后,李胜用力的呼出一口气对邓易道:“这么说,此次商队能够回来,大部分都是那个叫做侯瑞的年轻人的功劳?”“他确实是首功。”“嗯,这个年轻人现在在哪里?听到你如此的推崇他,我都忍不住的想要见他一面。”“他目前跟随商队,一起住在仓库那里,如果老爷想要见他,今晚我可以安排时间,让他来见您一见。”李胜闻言道:“嗯,就今晚吧,你告诉他,今晚请他入府赴宴。”
夜晚,侯瑞和邓易一起来到李胜的府上,酒桌上,李胜不断的打量着侯瑞,发现这个年轻人面目清秀,只是在酒桌上,稍微有一点拘谨,这让阅人无数的李胜对侯瑞非常满意,此刻李胜的眼里,侯瑞就是一个非常有本事但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这样的年轻人就像一张白纸,塑造的好的话,绝对会是自己的一大帮手。李胜对侯瑞道:“侯瑞,我听邓易说,你目前还没有合适的去处,是么?”侯瑞抬起头道:“是的,我刚从家中出来,独自一人闯荡江湖,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营生,只是一人独自漂泊。”“邓易说,你没有打算留在咱们这里么?”侯瑞闻言不好意思的道:“不是的,只是现在我还没有想好,所以只是想先回老家,祭祀先人,然后再谈求生之道。”李胜点头道:“回乡祭祖是应该的,不过,我希望你回来以后,能够到我这里来做事,说实话,我很欣赏你,虽然我李胜在这座兴安城里不算顶尖的人物,但至少也能为你暂时提供一个容身之所,我希望你能够考虑考虑,条件你可以自己随便开,能够做到的,我绝对没有二话。”侯瑞闻言,不好拒绝,只能苦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也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李胜闻言,仰天大笑。
第二天,侯瑞从李府牵着一匹快马,背着刀向贡米村的方向驰骋而。一路上,侯瑞思绪万千,从当年跟孙贵儿一起走出贡米村,转眼九年过去了,很多脑海里美好的记忆甚至都已经模糊,母亲慈祥的面孔,疼爱的眼神,隔壁大叔热情的抚摸,一幕幕都让侯瑞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快马奔驰了一天,侯瑞回到贡米村,眼前的一切都和记忆中的已经不一样了,曾经炊烟袅袅的村庄,如今已经荒草丛生,如果不是草丛中偶然可见的基础残垣,侯瑞几乎不能确定这就是记忆中的家乡,侯瑞努力的辩寻着方向,凭借着记忆寻找当年埋葬母亲和乡亲们的地方,找了很久,侯瑞终于找到了众人的埋骨之地。侯瑞看着一个个的坟墓,因为很久已经没有有人修缮,很多的字迹都已经模糊了。
侯瑞找到母亲的坟墓,重重的磕了几个头,然后侯瑞抽出刀,对着墓碑重新将墓碑上的名字刻画出来,全部刻完以后,侯瑞坐在母亲的墓前,久久不语,思绪万千,又想起对自己有再造之恩的流浪者大叔,侯瑞的眼睛开始变得通红,侯瑞开始对着母亲的墓,讲述着离家之后的种种事迹,从不自量力的想要前往天府,到蛮境王庭,再到遭逢厄难,以及遇见了自己敬爱的大叔,侯瑞自嘲的笑了笑,说实话,大部分的人的一生都是平淡的,侯瑞此刻突然心目中产生了一丝沧桑的感觉,侯瑞感觉自己已经经历了普通人一生都难以经历的很多事情,是的,从侯瑞和孙方两人结伴走出贡米村的那一刻开始,侯瑞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经历了一个普通人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
此刻侯瑞对于自己到李胜的府上做事,也开始不再感觉那么的不情愿,因为此刻,他觉得从今以后,从前的侯三就应该死了,从今以后,他应该平淡的过完自己的一生,至少侯瑞此刻是这么想的,对于孙贵儿也就是现在的孙方,侯瑞觉得当年那些个贵人们,那么欣赏他,孙贵儿此刻应该过得不错,对于一个被故人们都认为已经死去的人来说,自己不应该去打扰孙贵儿平静的生活的。
墓碑前,侯瑞不断的向母亲诉说内心的想法,慢慢的自己也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开始有一些规划,时间飞逝,转眼已到傍晚,在母亲的墓前,侯瑞将这些年的经历一点一滴的都告诉了母亲,又对被众人出卖的愤慨,也有对母亲和流浪者大叔无尽的思念,侯瑞向母亲磕了几个头,并承诺自己以后会经常来看望母亲,便转身向兴安的方向奔驰而去。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普通的人往往有着一个不平凡的梦,他们渴望着自己能够多多经历一些事情,做一番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想要成为别人眼中的主角,而那些不平凡的人,渴望平淡,想要过一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可是却也往往不能如意。没有人知道原因,也许不是命运的羁绊,便是缘分的使然,也许只有在某个我们不知道的平行时空,才会有每一个人都过着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情形。就像渴望平静生活的侯瑞,即便自己身已疲,心已倦,可是,滚滚的红尘总会裹挟着个体,让他身不由己的走出一条只属于他自己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