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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复仇心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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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飞的亲表兄鲁大忠接过诸葛亮的话,赞同地说,“军师说的极是,小小一伙山贼不足为惧,但能破了曹军才是立足之大计。拒敌方可保境,立足方得发展。军师指明的方向不可不努力为之。看得出来,军师自有妙计破敌于须臾之间,我等无需顾虑,但等捷报频传便是。所虑者,是我唐突而来,净给诸位添烦,心内甚是不安。枉为我的亲表第一番吹捧推荐,羞愧无所作为。不若我再返回国外,引渡境外军火,或者为我所用,壮我军威,杀戮敌人,不失为当务之急,以策应刘皇叔复兴汉室,权且也算一个进见之礼。不知当否?”

    诸葛亮闻听此言,颇感兴趣,遂问,“域外兵器征战若何?可否装备我等兵马,改善斗志?”

    张飞的亲表兄鲁大忠说,“兵器实物尚未得见,只在毕业典礼上听校长说,军械专家正在研究设计机关枪,将来要装备给军队,说是比中国人的弓弩还要先进,可以连发射击的,一扫一大片呢。虽然还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说不定现在已经鼓捣出来了吧?我毕业已经有些时日了,这段期间,料想是在加速研究的了。获此军火,宜赶早不赶迟啊。”

    听他这么一说,诸葛亮就动了心。其实诸葛亮已经研究出了这种类似于机关枪的兵器,是一种可以一次连续射出十只箭的弓弩。后来姜维继承了诸葛亮的遗志,制造并使用了这种连射的机关弩大破敌军。那个年代使用的枪跟现代人使用的枪不是一回事。现代的枪是发射子弹的。三国那个年代的枪其实就是扎枪,或者叫做红缨枪,握在手中一对一拚杀用的。我们伟大的毛主席曾经写过一首为女民兵题照的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诗中的五尺枪指的应该就是红缨枪。红缨枪早在红军时期使用过;抗日战争时期也使用过;解放战争时期还是使用过。白刃格斗拚刺刀,只要不趁机射击子弹,红缨枪比枪刺的威力大。可以说,红缨枪是为中国革命立下过功劳的。至于你在下面咕哝说抗美援朝。抗美援朝肯定我们没有使用红缨枪,就是临时使用扁担铁锹什么的也不使用红缨枪。朝鲜那个地方太小了,就算部队全都把红缨枪带过去,找来找去也都没有地方放。而且美国兵不敢玩拚杀,红缨枪根本用不上的。看书那就看书好了,不要打扰了。张飞的亲表兄鲁大忠所说的域外所研制的机关枪或许就是一种可以连续把扎枪,也就是红缨枪抛掷出去的一种兵械吧?尚且不得而知,需要拿来实物作证实。

    诸葛亮隐隐约约应该就是这么一个想法。所以也就那么询问张飞的表兄鲁大忠。

    刘备见他二人一问一答,也引发出了极大的兴趣,就张张罗罗的对张飞的亲表兄鲁大忠说,“果然能引进如此兵器,大战必厉。我等在此静候,劳你往返奔波,且速去速回的便是。我即刻多多的拨给你银两,还望急切用心此事。”

    张飞的亲表兄鲁大忠赶紧允诺,说,“那是当然,那是当然。”当然不能光腚的去了。这是张飞要说的一句话。可是他没说。关羽已经抢在他前面说了。

    关羽说,“且先等等。哎呦外面还都下着雪呢,也不张罗张罗给他弄盆热水沐浴更衣,该不会叫人家裹着破棉絮出国的吧?国格人格形象方面的考虑,总该有的啊!”

    刘备赶紧掏银子,打发诸葛亮家的小童儿快快地去购买衣装,最好都要名牌的。

    这边诸葛亮吩咐家人准备热水浴盆。

    那边张飞的亲表兄鲁大忠又裹上了破棉絮爬起来。哎呀不用啊,满屋子的,全都是大老爷们,谁看谁呀,玩那个秀米,还羞羞答答的,咋呀,黄花大姑娘啊?真是的,你。

    这是张飞要说的话。也还是没说。

    如饥似渴全神贯注看书的三国迷鲁大忠看到了这里,还就来了兴趣。还就哼哼唧唧的哼出了一腔小曲儿,溜眼瞥见旁座看书的那个姑娘,正在拿白眼仁飞他,就止住了歌唱。这么美好的歌,也真不能唱给那么不美好的她。想听还不唱了呢。不唱就对了。这位看书的鲁大忠唱歌,曾经把一只宠物狗吓得蹭蹭地跑,咋都圈不住。狗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对鲁大忠说,“我的娘哎,把狗唱跑,也就算了。再唱,再唱我也跑!”那一回,鲁大忠可怜是一个老人家,也不做计较,真的就拉倒不唱了。唱唱歌而已,真就那么恐怖吗?鲁大忠不问别人,但是问了自己。是在心里问的。鲁大忠之所以情不自禁的要哼唱,是因为他高兴。他替书中的那个鲁大忠,也就是张飞的两姨亲表兄鲁大忠高兴。看起来咱鲁大忠真的不白给啊!一出世,就跟无限敬仰的诸葛亮靠在了一起。这还要一路奔波劳顿的出国去搞军火,好样的,出类拔萃的。可是书中不是这么写的。

    书中只是简单地写到:此时天色已近黄昏,诸葛亮吩咐家人收拾停当,且安排众人留在家中住宿,待明日,自当相随而去。这是这一章节的结尾字句。

    看书的三国迷鲁大忠又翻过一页,入目的是小说又一个新的章节,标题依然是很传统的章回小说模式,挺工整的对仗句,“诸葛亮火烧博望坡,鲁大忠飘洋渡军火”。瞄一眼标题,就叫已经十分上瘾的看书的三国迷鲁大忠手舞足蹈的飘飘然起来。你看看,你看看,咱鲁大忠就是不白给啊,这次弄回来洋枪洋炮,管叫刘备纵横天下无敌手了。嘿,这回这个小说看的可就有点值了。还有啊,这本书真的就像黄鼠狼说的那样,的的确确是一本旷世之作,奇异之书。跟那个罗贯中写的不一样,完全不一样的啊。这个呢,我还真得找时间仔仔细细的好好查一查野史什么的,倒要看看远在三国的那个年代,究竟有没有这么一个历史人物鲁大忠?或者查一查张飞是否真的有过一个两姨亲表兄鲁大忠,还是个出国留过学的。那么,这个鲁大忠出国留学又是学的什么专业?前文书里面,没做提示。后文书中会不会提到,尚且未知。不过,待要看到那些相关章节的时候,或者亦可了然的吧?

    忽然一转念,又觉得自己挺幼稚挺可笑,还要查的什么史实不史实的啊?小说小说,虚构之作;纵有三分真实,还有七分胡说。不过要叫大家看个哈哈笑罢了。

    我可真是的,还玩上真格的了。哎呦,查的狗屁史实呀,没的那个必要。有必要的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小图书阅览室居然藏有这么一本古灵精怪的三国小说,还是被黄鼠狼发现的。哎,别说,这个黄鼠狼还真的有点仙气灵光,我真得问问他,这个地方,还有这本书,他是怎么发现的?

    想着,看书的三国迷鲁大忠就举目四望,却不见有黄鼠狼的身影。心中狐疑,这小子去盥洗室洗个破脸,怎么这么久了还不出来呀?该不会被谁给掐死了吧,没听的有了这么狠毒的仇家呀?就打算起身去盥洗室看个究竟。嗯,不用看了,人这不是出来了嘛。可是出来的不是黄鼠狼,而是满脸不悦的大老板。而且大老板还都跟他玩上真格的了。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又诧异了,呀呀呀,这不也要“穿越”了嘛。穿不了的,也越不了的,稳住心神,心无旁骛地看下去也就释然了。出来的人不是黄鼠狼,是大老板,这也不是鲁大忠看见的。

    当时鲁大忠就是想要看见,也都万难看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