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抵京前的一个月,几乎是在货车上度过的,说来这身子骨也够弱的,常常被货车颠簸到吐。一些身子骨还可以的人,看到他吐,也忍不住……
这一个月,是身心的历练。
一路上还遇到了不少山贼,但都被郑老汉一把杀猪刀给灭了,还从他们老巢搜刮来不少银两,还有首饰、字画等,这些东西装一箱可比一箱银子值钱多了。
但是有的山贼很穷,连粒粮食都没见,简直是山贼中的失败者!
林蔓称得上是强盗、想要成为马贼王的------女人。
郑老汉杀人就像老宋剁猪肉一样轻松,被他盯上的人在他眼里就是一块没切的猪肉而已。简直是人肉切割机,还是行走的。
而且听这群商人说,这个主意还是那林家小姐出的。她是林财主的独生女,理应把她培养的温柔贤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对,可硬是把她培养的性格直爽、鬼点子多、有远大目标、心狠手辣------典型的女强人。
看来这个当爹的根本没有想过女儿的婚姻大事,养的这么强势,谁敢娶?
文轩望了望林蔓,眼神中闪过一丝可怜,但大部分都是羡慕。要是换他,他谁都不嫁,自己老爹那么有钱,他还想留下来继承家产嘞。
此地离京城只剩下小半个时辰的路程。林蔓拉了拉缰绳,马的速度慢了下来,一会儿就与文轩的货车遇见了。
“好巧啊,大小姐。”文轩调侃道。
“你在京师可有亲人?”林蔓顿了顿,“或者住的地方?”声音很温柔,但却偏偏是一个狠角色。
“没有。”文轩说道,忽然,他抬头看了看林蔓,“你不会要拐跑我吧?”边说边双手抱胸,“就算你得到了我的肉体,你也不会得到我的心!”
“没有就好,”她装作没有听到那些话,“到了京城,你先在林家安置下来,你说的那马蹄铁的具体制作方法和功效,我们详谈。”
说罢,便挥了挥缰绳,留文轩一人在背后吃土,文轩心里自然是极不舒服。
“咳咳咳”文轩象征性的咳了几声,便不再说话,在京师有人安顿自己,岂不是好事?
既有地方住,还可以坐着数钱,科考什么的,无所谓了。
文轩第一次发现,这个地方是有多么的落后:会骑马,会用马拉车,就是不知道在马蹄底下弄点防护的;有烟花、,就是不知道拿来打仗、开发资源;有石英,就是不去烧玻璃……
一连串的原因,导致这个世界马没活多少时间就得下酒,打仗用木头棒子打不过,用铁或青铜太花钱,开矿用凿的,窗户用纸糊等等浪费资源的行为。
全是钱!全是商机!
文轩仿佛又看到了金山银山,只不过这次没有流口水。
就在文轩想入非非的时候,京师,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