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说喜欢没有理由,喜欢就是喜欢。我一直在想,拒绝回答别人为什么喜欢一个人的原因,是否是因为羞于言表,或者是喜欢的是一个优点太多的人,所以数不过来,再或者是听久了喜欢没有理由这样的说法,所以也把这样的想法强加到自己身上。我不止一次被身边的人问过为什么喜欢他,我只会说,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喜欢没有理由吧!现在看来,这个回答真是一点水平都没有。因为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从未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只是想着急的想向询问的人表示自己的喜欢的衷心。所以说,喜欢一个人,一定是有原因的,或温柔、或漂亮、或聪明、或幽默、或浪漫那个你喜欢的人一定有至少一个独特的优点,深深的吸引着你。
我必须得承认一个事实,我喜欢的他,是个优秀的人。这些优秀,体现在和他相处的方方面面。
距离昨天的晚自习,已经过去了整整八个多小时。可我却仍然还没缓过神来,看着旁边随意丢在桌上的课本,晨风吹过,翻开课本第一页,印着两个字写得放浪不羁,我辨认了很久才认出是“王果”二字。不禁在心里吐槽,这字写得和鬼画符似的,都说字如其人,这人一定长得不咋样。哦,对,想起来了,今天我一定,一定要看看我这同桌长啥模样。不能怂,不能怂。要不,我直接在教室门口去等着,等他来的时候故意和他一起进来,那样,我就能看他长啥样了。说干就干,我就起身站到了走廊上。才刚站定,我才想起来,我们班的人我都还没认全,我哪知道哪一个陌生面孔是我的同桌。如果这事被敏知道,敏一定会嘲笑我说,你是不是傻,人是你同桌,你直接把头一偏不就能看到人家了么。这我也想过,可是,这是多羞耻的事呀,搞得我暗恋人家似滴。我的自卑与内向总会引导着我把很多极其简单的事情想复杂,那时的我心里认一个死理,一直盯着一个人看肯定就是对那人有非分之想。
当我正绞尽脑汁想办法怎么能顺其自然的见到我这位同桌的尊容时,后背突然被一个很硬的东西戳了一下,我一回头,才发现,有个人手里拿着一支笔。嗯,是这人用笔戳了我,不过,这笔好熟悉。我想到了什么,一看,旁边桌上的笔果然不见了。我再次把目光聚焦到这人身上,确实长得不咋样,不是当男主角的料,当跑龙套的还凑合。没错,我的同桌来了。
“不好意思啊,那个,想题太认真了,没发现你来了”我忙边说边站起身来给这位大神让座。谁知,这大神一个字也不说,就那么一屁股坐下了。好,你牛,你牛。
连续上了好几节课,我两都一直没说话。给我憋坏了,实在受不了了,开始想他是不是因为讨厌我才不和我说话的。为了缓解自己的这种悲伤情绪,我憋了半天才小心翼翼的问了句“你课本上那两个字是啥字呀?”。说出这句话,我感觉如释重负,好像解出了一道数学大题的感觉,同时我也有些许紧张,害怕身边这个大神不搭理我,这多尴尬呀。
“我的名字,王果”等了许久,终于听到他缓缓的说。
“哦,原来你叫王果呀,你好,我是陆晨曦”我忙心虚的说道。这简直有搭讪的嫌疑,我真是一点节操都没有,搞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嗯,我知道”。依旧是那么平静的话语,却让我很诧异。
“啊,你知道?”我其实完整的话是想问,你知道,你吹吧你,你这大爷从昨天到现在,都没正眼看过我,也没好好和我说过一句话,你从哪知道的,吹牛也不打打草稿。
“你的课本上有写”。他似乎是猜到了我的疑问,直接答道。然后我一看我的课本,每一本上面都规规范范的写着陆晨曦三个大字,感觉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呵呵呵”为了缓解我的尴尬,我只得干笑几声。
然后,又是沉默。不过,因为这次简短的对话,却让我觉得现在的沉默自在了许多,至少他并不是因为讨厌我才不和我说话。而且,和他对话,感觉我像个傻子似滴,虽然,不说话,也没显得我有多聪明。在那之后,当我在课上偶尔有不会的地方,我总有那种旁边这位大神一定会做的感觉。好几次我欲言又止,想问他,他似乎是觉察到了,他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问我是不是不会,而是直接开口简明扼要的解答我的疑惑。好吧,原来,不得不承认,这人还真的很聪明,而且,人好像也蛮不错的。
慢慢的,我们的相处从尴尬变得自然了起来。我也总能在两人相处中发现他那样这样的优点。比如,老班让全班写下自己想上的大学,贴在后面的学习墙上。他毫不犹豫的写下了“北大”两个字,然后直接交给老师就走了。那个时候,真的好想为他欢呼打all,太酷了。当然,我很想说,他并不是一个哗众取宠的人,也从不会想着去博任何人眼球,他只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只是敢于当众告诉大家他确实心里的学校是北大,我敬佩他的勇敢,所以我觉得他很酷。再比如,挑剔的英文老师好几次都当着全班的面夸奖他,说他的作文写得不错,让他分享作文写得好的秘诀,他总谦虚的说,就是多练就行。其实,就听他鬼扯吧。他这人懒得要命,能躺着的绝不坐着。人就是够聪明。
而且吧,我发现这人写字其实写得挺好的。我记得之前我有嫌弃他字写得不好来着,放心,我没说胡话。
有一天,我很无聊,就想吐槽他,可是想了半天,只能想到他的字写得不咋样。
“你的字写得真丑!真是字如其人!”我指着他刚写的字毫不避讳的吐槽道。
“丑?”他似乎不愿意相信他所听到的,很惊讶的盯着我看了半晌。
“不用怀疑,我是说你的字丑来着。”我挑衅的盯着他。
“你的眼光一向有问题,这我一直知道,但我没想到,你不是眼光有问题,你这是瞎呀。”他毫不躲避我的眼神,就那么义正言辞的给我怼回来了。
“你才瞎,你才瞎,你才瞎。”我不善言辞,只能一个劲的重复着这句话,且瞪眼看着他。他被我这模样逗笑了,没再继续和我争论。
“说我写字丑,那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认真写过。哥认真起来,我自己都害怕。”他边吹牛边在我的课本上写下了三个字“陆晨曦”,正好写在我写的下面,这一对比,真是一个大师,一个学徒。那瞬间的尴尬,真是与淘宝上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对比有过之而不及。不过,这种情况下,傻瓜才会承认他的字写得比我好好吧。
“切,那还不是说明你态度有问题,还找理由嘞”我忙扯其他的,但是说完之后才发现,我这不是变相的承认他字写得不错吗?真是,好像给自己一嘴巴子。看来,我真是个傻瓜。
这可能也正说明,他在我心里,确实是一个足够优秀的人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