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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送一辈子的雏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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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也喜欢你。”林文开心羞涩的说。

    “太好了!”林风说着就将戒指戴到林文右手无名指上。

    “对了,戒指是一对的,那我也给你编个。”林文说。

    “好啊,狗尾巴草到处都是。”

    “不,我要刚刚你找的那个戒指的地方的。”林文认真道。

    “好,我带你去。”林风居然感到莫大的幸福感。

    两个人就这样找了同一处的狗尾巴草作成了戒指,互戴在彼此的无名指上。那是这世上最便宜却最珍贵的。

    天高淡,风和日丽。俩人看着美丽的一切,干脆便面朝蓝天,手牵着手躺在了那片雏菊花海里,感觉特别安静快乐。

    “林文,你听过陈奕迅的《爱情转移》吗?”

    “《爱情转移》?听过啊,很好听啊!”

    “你知道我最喜欢那句歌词?”

    “不知道啊!”

    “我最喜欢‘熬过了多久患难,湿了多少眼眶,才能知道伤感是爱的遗产,流浪几张双人床,换过几次信仰,才让戒指义无反顾的交换,流浪几张双人床,换过几次信仰,才让戒指义无反顾的交换这句。’”

    “嗯,陈奕迅唱出了爱情的模样,而林夕,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爱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啊,很简单啊。我可不要那么麻烦。”

    “哈哈,对,我也不要那么麻烦。”

    “林文,等我们长大,这戒指到时我给你换成金的,不,钻的,还是……反正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林风居然洋洋得意,好像他现在就已经是富可敌国的英年才俊。

    “好,到时候看你还能变出花来。”

    “哎,你别不信啊,我说的都是真的啊!”林风着急的解释道,好像生怕林文以为自己开玩笑呢。

    “我信啊,你看你,哈哈!”林文看着林风的样子有点忍俊不禁。

    “再笑,呃呜~”林风斜翻着眼睛,吐出长舌头,伸着两只手,扮起大灰狼的样子吓唬林文。

    “哈哈哈,哈哈哈……”不吓不要紧,这一吓唬她被完全逗乐了。

    两个人现在想想当年的青春时光依然历历在目。

    “琴姐,就要这束了。”

    已经7年了,仿佛就像是昨天,不知不觉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了。

    “林风,没想到咱们在一起都7年了呢!”

    “是啊,不过已经7年,但也才7年呢!”

    “呵呵……”

    “怎么,开始嫌弃我了啊,我这么帅又这么好,被别人捡了可舍不得还的噢!”林风调皮道,不过他一直对自己的外貌很自信。

    “自恋啊,天天这么自恋也是没谁了。”

    “那是,咱俩就是天造地设,天生一对,放在东方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放在西方叫罗密欧与朱丽叶,相当安逸啊。”林风满足的说。

    林文笑笑,忽然认真地望着林风说:“林风,你说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

    美好的事物人们一边在享受其中,一边在担心它会不会长久。

    “会。”

    “人家说,七年之痒。”林文不舍的看着林风,好像他马上就会从眼前消失一样。不过,听到他那个坚定的“会”字后,心中也是莫大的安慰。

    “傻瓜,我们不会那么不幸的,一个7年哪够,十个7年,100个七年都不够。”

    若干年后,林文看到一部电视剧,是由上海著名女作家张爱玲的《十八春》改编而成,剧名叫《半生缘》,里面男女主角郎才女貌,情投意合,但结局却终究错过,让人为之惋惜。里面女主顾曼桢和男主沈世钧也说过类似的话,沈世钧说,有许多婚姻都是相爱的人不能结合,能结合的呢,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真是讽刺,而顾曼桢说她们不会那么倒霉的。想想也是讽刺。而她在那一刻,也觉得她和他是不是也在延续着同样的讽刺呢。

    “哈哈,算你有良心。”

    “我要给你送一辈子的雏菊花。”林风心醉的说。

    林文娇羞的笑了,她觉得好幸福。

    其实承诺与誓言这样的东西,不用多么惊天动地,声势浩大,只要说的人是真心的,听的人是相信的,就算只有那一刻的真诚,也是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