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以前的“泰坦之战”又称“诸神之战”,此战之后,支撑天空之城的世界神树倒塌,神祇全部陨落,诸多上古种族灭绝殆尽,人类开始崛起。
在这一万年里,人类与诸神之战中苟延残喘存活下来的精灵族群争斗不休,大地满目疮痍,生灵涂炭,精灵凭借着魔法几乎将人类逼上绝路。
人类为了对付精灵,以信仰秩序女神为首的巫师在世界之树遗迹中发现了一面巨大的银水湖。湖泊从地底冒出,立刻覆盖了整个遗迹,银色的水所流之处,万物复苏。
银色的湖水赋予了超越凡人的力量,各种族的基因不同,获得的能力也概不相同,族中各人的天赋高低,也决定了能力的强弱。
当时统领人类的领导族系后与精灵展开决战,精灵无法抵挡获得“基因能力”的人族,僵持数十年献降,从此退入红木森林,永不再出
“啪!”的一声!
正在津津有味看书的少年被吓了一跳,一位少年抢走这本泛黄的书籍《世界之史》后嘲笑道:“这都1734年了,你还看这种老掉牙的故事啊,英!”
这位少年有着一头柔软的金发,在阳光的映衬下别样生辉,虽杂乱,却乱的有理。
如湖水般清澈纯净的绿眸,高挺的鼻梁,性感完美的薄唇咧开,笑得灿烂,连阳光都无法比拟,萌萌梦幻的正太脸颊,无时无刻不让人心动。
这可惹恼了坐在沙发上看着津津有味的少年:“混蛋!!混蛋兰丁!这可是历史”少年从沙发上站起来,掐着腰,昂首挺胸的说道:“我可是未来世界第一的历史学家!!!”
金发少年也不甘示弱!对着他大吼道:“你要是世界第一历史学家!!那我就是世界第一大英雄!!也就是英雄王!!”少年气冲冲的从一旁的书柜上抽出一本厚厚的书籍。如枯叶一般的纸张更添了几分神秘。
“这本书不比那狗屁不通的历史强,那些写历史的狗屁学家最会放臭屁了!”少年把书一甩。
“这书里面的人不霸气?那些英雄比捏造的历史人物有血有肉多了!”
少年眼里泛着光芒:“总有一天,我也要成为英雄。这可是理想!”
这两位居住在恩瑞尔城邦边境的破烂楼房中说着世界第一豪言的少年,分别叫:“兰丁布兰度”与“英良布兰度”二人是兄弟,从小兄弟二人就独自居住在这里。
至于他们的爸爸妈妈,没有人能说出个确切。
有人说他们是被恩瑞尔城邦邦主隐藏在此的私生子。
因为传言邦主时不时深夜到访。而且还把兰丁给从二楼窗户丢了下去。
英良没有在跟兰丁争吵,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你的中二之魂又燃烧了。”
每次吵架,都是兰丁赢,所以他也只能笑笑,虽说兰丁比他大了两岁,但在外人看来,英良就好像才是哥哥一样
英良耸了耸肩。低头捡起被兰丁扔在地上的书。再次进入那漫漫历史长河中。
世界第一的历史学家。他可不是说说而已。
兰丁也没再计较。只是一边伸着懒腰一边嘟囔
“这个世界真怪。神教那帮人信仰所谓的神、有些混蛋呐。又信仰钱。还有一些信仰力量的人。多半是神经大条!至于你,居然还信所谓的历史。你也是奇葩!”
英良依旧没有理会兰丁,兰丁也见怪不怪了,抄起搁在一旁的长刀,拿在手里,说了一句:“我去收保护费了!你要来算了,问了也白问”随后大摇大摆的出门了。。
英良说想要成为历史学家。兰丁要成为英雄也不是说说而已!
他自幼看了那本关于英雄的书,那本连年份都不明书后,就立志成为英雄。
“也许英雄比诸神更值得信仰!”这是书前言的第一句!也是兰丁深信不疑的名言。也正因为这句话。这本书被众多教徒抵制。
兰丁想要成为英雄,你可就要从身边做起。那就是,先把恩瑞尔城邦所有城镇的黑帮小混混统一!
因为这个小理想。十八岁的兰丁就已经是恩瑞尔城邦南部十四个村镇的黑老大了。
兰丁出门一阵子后,看书微乏坐在家中的英良望着窗外那缓缓飞过的大雁。
想着兰丁当初凭借这自身奇异的能力在上一次与旧老大打斗的时候,兰丁只用了三招就把对手的头发给烧的一根不剩,从此,各个街道小混混对兰丁心悦诚服,城邦南部十四个街区的保护费都到了兰丁手里,有时也会带着兄弟们去其他地方抢地盘,因此,也不少进局子,兰丁被当地居民称为:“泼皮丁”
这时,街道上又传来呜呜轩轩的吵闹声。
“我擦!这百年不见的骑士老爷咋来咱们这小村庄了!”
“你还不知道吗?听说啊,是来抓那个怪物的!”
“别说了别说了,快点跪下。跪下”
如果说,从诸神统治的泰坦时代到科技文明逐渐发展的今天。如果说有什么东西留了下来。除了那各式各样的基因魔法能力。
恐怕就只有那让人敬而生畏的第一主教——“秩序神教”。
那是传说中信仰秩序女神的教会。传说中是在秩序女神君临天空之城时一些信徒所建立的教会。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秩序女神的威严越来越大。教会也日益壮大。万年以来以世界第一主教的地位主导世界万国。就连统领世界的世界都稍逊一筹。
新纪元十七世纪中期,秩序神教联手世界在全世界宣传由传说中“秩序之神”制定的《秩序法则》。进行着骇人听闻的大改革。位于中央大陆的神教圣都跟世界首都——“艾卡维亚”“圣布维亚”。
从这里涌出的“维序者”跟军队踏遍五大陆。将秩序女神与正义女神的威严传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如果你侮辱女神,那么你的全家都跟绞刑架有个约会。你老祖宗都给你从墓地里刨出来!”这是神教骑士问候罪犯的最友好的方式了。
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骑士早已不在身穿重甲,手持长枪了。神教骑士也改名换姓的成为了维持秩序的“维序者”
但就像是提前说好了一样。在各地对这些人的称呼依旧没变。神教内部也懒得去管。
这些新型骑士老爷外披白色帽袍,内穿轻甲。腰挎银刀。有人说他们衣服底下还藏着手枪呢!
但在这基因能力者,剑术大师,动不动就铜脑袋铁身板的奇葩层出不穷的时代。那些新型战斗武器面对强者根本占不上排面。也就出其不意打对方措手不及。
这些“骑士老爷”昂首挺胸的走在街道上的时候,那些黎民百姓都要双膝跪下以此表示对女神的尊敬。当然。每个地方都多多少少有些社会的蛔虫。
而在神教看来那些社会蛔虫就是那些异教徒。也就是信仰三大神教之外的异类。
传言这些骑士来此的第一天就用剑砍死了两个骨瘦嶙峋的流浪汉,就因为在他们身上发现了异教的书籍。
英良从二楼窗户上小心翼翼探出头这些骑士老爷前一段时间踏上恩瑞尔地界。听人说是来追捕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人们总是称之为怪物。
一个传说中养着“七色食人花”的怪物。在北地平原作乱很长时间了。还杀了许多人,其中还有七八个秩序教堂的祭司呐!
也难怪神教对这件事很重视了。听说就连世界也从圣布维亚调来许多特工潜入北地平原呢!
英良偷看这那群趾高气昂的骑士老爷。叹了一口气庆幸道
“幸亏兰丁那家伙不在,要不然,非跳下去打他们不可。”
兰丁看不惯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性格是英良最为赞赏的!可也惹出了不少麻烦
上次。听闻城邦北部城镇某镇长贪别人的钱。兰丁二话没说就跑到北部把他们家烧了个精光。
这一天,刚跟英良吵完架的兰丁窝着一肚子气,拿着长刀来到镇子一旁的偏僻小村落巷口!奇怪的是,平日里热热闹闹,鸟语花香,欢声笑语的小村落今天连个老鼠都没有。
兰丁恼怒的吐了一口吐沫,骂道;“呸!哪个狗娘养的通风报信!老子来收钱,怎么都跑光了!让老子逮到,非把他的屁股烧熟不可!”
正当兰丁站在土路中央骂天骂地的时候,砰的一声,一个人一头撞在了兰丁的背上,气的兰丁抽起长刀,骂道:“哪个狗日!!”
那个泼皮一见到兰丁,比见到自己爹娘还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着兰丁哭着大叫;“老大!!老大!老大你可来了!!”
兰丁嫌弃的推开他:“怎么回事?你怎么回事?我以前怎么教你们的?”兰丁将刀扔在地上,拽了拽自己的衣服,昂首挺胸道:“我们可跟那些个北部流氓跟我们不是一个级别的!我们是绅士,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优雅,懂了吗?”
“老大!老大!”泼皮惶恐的指着一个幽深的巷子:“有人,有人在那个院子里打伤了我们好几个弟兄!”
“啊?!!”兰丁怒瞪道;“是不是北部那些个混蛋又来闹事了?!”
“不不是”泼皮浑身颤抖的低着头,不敢看兰丁的眼睛:“是是个女女的”
“哈?!!”兰丁瞪大了眼睛,嘴巴张成了一个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这恩瑞尔城邦南部十四镇百八十村落混了七八年了,虽然自己没有弟弟招女人喜欢,但还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敢来找自己的麻烦,恼羞成怒的他抄起刀背对着泼皮照头一棒,泼皮双手抱头,在地上翻来覆去的打滚
“混蛋!废物!!我在这里立足这么长时间了,头一次被女人灭了威风,我不把你烧成猪!我就对不起我恩瑞尔南部英雄的称号!”兰丁手拿长刀,怒气冲冲的闯入院子,后面还跟着捂头痛苦的泼皮
由于这个巷子是被周围的大树藤蔓遮盖,几乎见不到一点阳光,直到走到最深处,兰丁才看清楚状况——一个淡黄泛着微白秀发少女背对着兰丁,脚踩着一个倒霉的泼皮,周围横七竖八躺满了受伤的泼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