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风起青苹》 第一章 提桶跑路 混沌。 自从失足从崖壁上坠落之后,卢飏便感到自己一直都在坠落,这山谷似乎根本没有底。 从开始的惊恐到后来的疼痛,再到如今虚无之态,似是过了好多年,走过了好多路,见了好多人,历了好多事,但又像是坠崖就在刚才。 神游之间,一个不甚清晰的声音传了过来。 “兄弟,鞑子就要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卢飏缓缓睁开眼,腐烂的房梁,脏兮兮的芦苇顶,比之卢飏少年时的农家更加破败。 “升哥,憨娃还病着呢,咋走啊。” 卢飏缓缓坐起来,一阵头晕。 “抬着走呗,我跟狗儿把家里的门板卸了,咱一会儿抬着他走,等到了山里就好了。” 卢飏抚了抚额头,挣扎着站起身来,两脚无力,随后便摔倒在地上。 卢飏正要扶着炕站起来,房门却突然开了,一个妇人抢先冲了进来,后面还跟着几个汉子。 “憨娃,憨娃,你醒了?你醒了?” 还未等卢飏反应过来,脑袋便被那妇人拥到了胸前,两滴眼泪接着砸在了他的额头,有些微凉。 “这下好了,这下好了。”身后的汉子拍着手,随后拉起那妇人,让其收拾细软,自己则跟其余两人将卢飏抬到了一个门板上,掖好被子,一前一后,便冲出了屋门。 一路小跑,没有人多说什么,只是那夫人一会儿托着门板,一会儿帮卢飏掖掖被角,还不时摸摸卢飏的额头,表情却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卢飏躺在门板上,两边的屋舍不断倒退,卢飏木然的看着,却找不出一点熟悉的感觉。 我是谁?我在哪? 头疼欲裂,脑中似被电击的感觉,又像是被人撬开脑壳,生生塞进一些东西。 卢家独子,年少启蒙,数年寒窗,幸而聪慧,中了秀才,却因一女子不告而别备受打击,昏厥数日。 一段段经历,一段段感情,一本本书册,一行行文字,充斥着、拥挤着进入了他的大脑,卢飏痛苦的闭上了双眼。 似是过了很长时间,但却是短短瞬息,待头痛消失,卢飏再次睁开眼睛,发现才走出了一条不算很长的巷道。 穿越了,我竟然穿越了! 卢飏有些不敢置信的抬头看着四周,正欲起身,却被刚才那妇人按了下来。 不过此时,卢飏却认得了这个妇人,这是他这个时代的娘亲,后面抬着门板的汉子则是他的父亲,前面那个汉子是父亲的好友升叔,一旁跟着跑的半大小子则是他的儿子,小名狗儿。 躺着有些头晕,挣扎着,卢飏还是坐了起来,“咱这是去哪儿啊?” “去山里,鞑子来了。” 一旁的狗儿神情有些慌张,一边跑着,一边跟卢飏说话。 刚穿越,就要跑路,卢飏嘴里骂着p,接着又躺了下来,脑子里开始捕捉这个时代的原有记忆。 此地是永宁卫卢家洼,一个地处长城边的小村子,永宁卫属于延庆州管辖,在军事上则属于蓟镇,国朝九边之一。 此地不仅穷,还饱受北方鞑子袭扰,运气不好,还有生命危险,在他今生的印象中,十年时间,这个村子便被鞑子抢了两回。 卢飏躺在门板上,不仅为自己穿越后的处境感到悲哀,唯一值得欣慰便是自己还能再活一次,当然能活多久,卢飏也很没有信心。 众人抬着卢飏一路前行,很快便来到村口,一大一小两个女子正在焦急等待,卢飏抬头看了看,是升叔的内人和女儿。 狗儿见了娘亲和妹妹非常高兴,抢先跑过去接过女人背上的包袱,拉着妹妹便在前方飞奔。 “这村子里咋没人呢?” 一路行来,卢飏在村子里没见到一个人,此时好奇,便张口问道。 “天刚亮便有卫所的军士来示警,说鞑子离永宁不到三十里了,村里人一早就进山了,为了等着你,这才耽误了些时间。” 他爹嘴里说着,手上又加了加劲,脚也没停。 卢飏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感到这样跑路有些慢,便挣扎着要下来自己跑,古代草原民族凶残,这时候不跑,以后便真的没有以后了。 卢飏他爹自也觉得这样有些慢,见卢飏想要自己走,便也不再勉强,将卢飏放下来,让他走两步试试。 卢飏其实身体并无大碍,就是长时间卧床,双脚有些不习惯吃力,被人扶着走了两步,倒也很快适应了。 舍弃了门板,众人速度明显快了些,一路前行,锵锵转过一个山脚,前方的升叔突然停了下来。 升叔示意众人别说话,自己则将耳朵贴在了地上,随后眉头紧皱。 众人屏气凝神,目光搜寻着四周,随后又落在升叔身上,大气都不敢出。 “进山,鞑子来了!” 升叔起身,抱起自己的小女儿便往山上跑去,众人也赶紧跟上,扶老携幼锵锵翻过山头,便有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听这声音,似有千军万马之势。 躲在山头之后,声音越来越近,卢飏心里愈加紧张,心脏砰砰乱跳,喉咙像是喷火,嘴里全是血腥味,两条腿更像是灌了铅一样,此时鞑子要是上山,自己跑都跑不动。 卢飏不敢乱动,死命将头埋在草丛中,耳畔风声、虫鸣声、野草沙沙声已全然不见,天地间仅剩那催命的马蹄阵阵,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直到再也听不见。 但卢飏仍然不敢乱动,怕那鞑子再杀回,众人亦是如此,又过了一会儿,见四周恢复了平静,升叔将手里的猎弓搭箭,这才大着胆子摸上山头望去,再三确认,鞑子确已走远,众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紧张散去,一阵疲惫袭来,卢飏翻身躺在草地之上,大口的喘着气,初春冰冷的空气夹杂着泥土的气息再次涌入胸腔,清心之后,卢飏忽觉喉咙瘙痒难耐。 鞑子虽已走远,但卢飏仍不敢大声动作,赶紧捂住嘴巴,拼命压抑之下,还是控制不住的轻咳两声,一张嘴,一口淤血便吐了出来。 第二章 概率学 卢飏吐了血,众人大为惊恐,忙上前询问,卢飏老娘更是关切的帮儿子抚着胸口,另一只手则死死的抓着卢飏,生怕他再有什么意外。 吐出一口暗黑的淤血,卢飏反而觉得心里舒畅了不少,自醒来后一直压在心中的大石似乎瞬间不见了,身子也感到轻快了不少。 见众人关切,卢飏忙表示自己没事,这血应是前些日子气结的淤血,吐出来便好了,众人这才稍稍放心。 鞑子走远,众人再度上路,经此一吓,决定往深山躲避。 此时已近申时中,到了这时代百姓用晚饭的时间,众人一早就起来跑路,饭都没有吃,肚子早就饿了,便分了几个黑乎乎的馒头,边走边吃。 卢飏看着手里的黑馒头,似乎还有些麸子夹杂其中,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强忍着没有吐出来,却也不愿再吃了。 老娘见状有些心疼,心道儿子大病初愈,吃不得这等糙食,便又递过来一个黄灿灿的饼子,卢飏试着咬了一口却是小米做的,虽没有后世的香甜,但也总算能入得了口。 刚吃两口,卢飏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抬头便见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手里的饼子,升叔的女儿胖丫正趴在娘亲背上看着自己,眼睛里全是幽怨。 众人都在吃黑面馒头,连个胖丫手里都是一小块黑馍,估计是看到了卢飏的小米饼,觉得自己手里的黑馍瞬间不香了。 卢飏笑笑,便将饼子分成两半,一半递给了小胖丫,丫头虽叫胖丫,但却一点也不胖。 胖丫接过饼子,便将手里的黑馍递给了卢飏,卢飏瞬间有些脸红,在胖丫的注视下,硬着头皮将黑馍吃了。 用了些吃食,众人便恢复了些体力,遂加紧步伐往深山钻去,可刚走不远,前面开路的升叔忽又示意众人停了下来,众人立时趴在地上,寂静之中,果有一阵人声传来。 卢飏以为是找到之前进山的村民了,可细听一会儿却是听不懂的语言。 方言? 卢飏用询问的眼神看了看老爹,老爹也是迷茫,倒是升叔见识多,伸出两个手指,随后轻启嘴唇,尽管没有发声,但卢飏依然读懂了。 两个鞑子! 众人立时心又提了上来,一动也不敢动,就是胖丫也被娘亲捂住了嘴巴,生怕引了鞑子注意。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但前面的鞑子却没有走的意思,众人只得继续等待,好在天就要黑了。 爬得时间久了,卢飏腿有些麻,但也不敢乱动,只能忍着等待天黑,众人都是如此。 又过了一阵儿,卢飏忽然觉得脖颈处有些瘙痒,不知是什么小虫子在咬自己,稍稍动了一下脖子,忽然瞥见了一旁的小胖丫。 小丫头此时正被娘亲牢牢捂在怀中,嘴巴也被紧紧捂住,尽管鼻子露在外面,但脸却被憋得通红,喉咙处似在涌动。 小丫头不会想要咳嗦吧? 卢飏有些诧异,再看升叔娘子,应是感觉到了女儿的难受,但却依然捂得紧紧,眼里还隐隐泛有泪光。 再看小胖丫的脸色,已经由红变紫了,卢飏心里一惊,心里暗祷可别是浓痰。 一旁的众人似是也注意到了小胖丫的异状,却也不敢轻举妄动,再看升叔娘子,早已泪流满面,浑身都在颤抖。 胖丫眼神已经有些涣散,卢飏心急如焚,知道不能再等下去了,猛然伸手将升叔娘子那只手打落,几声咳嗦立时响起,随后便有一口浓痰掉落在草丛上。 “谁?” 两声鞑靼语的询问立刻响起,众人顿感大祸临头,眼神交换着要不要快速跑路。 此时,小胖丫面色渐渐恢复,卢飏便也镇定了下来,在众人的惊讶中,背起一口铁锅和一个包袱,随后便站了起来,两只手背在身后,飞快的给其余人打着手势。 一成!卢飏心里算着成功的概率。 不远处的两个鞑靼人刚才便注意到了这边,手握弯刀正慢慢往这边踱步,本来也是紧张的不行,此时见卢飏站了起来,反而镇定了不少,大声呼喊着,似乎要卢飏慢慢走过去。 三成! 卢飏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心里早已定下了该怎么做,先将两只手慢慢举过头顶,手掌向前,五指分开,然后嘴巴张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这才慢慢向前蠕动。 任何时候,给人没有攻击性的憨笑总是没错的。 果不其然,见卢飏手里没有武器,身体也很瘦弱,那两个鞑子也放松了下来,互相对视一眼,说了两句,便也笑着向这边走来。 五成! 卢飏走的慢,鞑子走的快,随着双方距离的拉近,鞑子越来越靠近众人藏身的地方。 虽说胜算在稳定提高,但随着双方距离的拉近,卢飏心里却越来越紧张,直到那膻味充斥着自己的鼻息。 不等那鞑子抢夺,卢飏便将背上的铁锅献了上去,嘴里还不停的求饶。 草原铁器缺乏,铁锅更是稀少,而国朝担心鞑子将铁锅熔炼铸成刀剑,无论是互市还是赏赐都禁止铁锅贸易,在草原,人们煮饭大多用陶罐,一口铁锅能换五匹马。 所以鞑子犯边最喜欢三类东西,一为青壮女子,二为盐巴茶叶,其三便是铁锅等铁器制品。 此时见了卢飏家里这口祖传大铁锅,两人皆欣喜不已,上前便将铁锅举在头顶,对着落日查看是不是漏的,倒把一旁的卢飏冷落了。 六成! 装着指点铁锅的样子,卢飏有意识的挪动身体,逐渐将自己与鞑子的位置互换,让两个鞑子背对着众人的藏身之处。 七成! 换好位置,卢飏忙又将包袱献上,两个鞑子又是欣喜,不过随后却是失望,显然卢飏家里的细软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不过随后两个鞑子倒是一阵惊叫,却是发现了卢飏家的盐罐。 虽然只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盐砖,表面还泛着黄土的颜色,跟卢飏心中的食盐大相径庭,但依然令这两个鞑子兴奋不已,丝毫忘了一旁的卢飏,转而交换着舔着盐巴,还发出令人恶心的吧唧声。 九成!就是现在! “升叔!放箭!” 卢飏大喊一声,猛然向前扑倒。 第三章 这是银子 一瞬却又极其漫长,飞扑出去的卢飏不敢停留,顺势便往旁边滚去,起身之前的交代不知升叔看懂了多少,将该做的全都做完,卢飏便将命运交给了概率学,随后便能滚多远算多远了。 这一瞬真的极其漫长,直到卢飏已经打了两个滚了,还没有听到期待的声音。 卢飏心里慌张,暗道不好,正要犹豫着要不要起身奔逃,一声惨叫终于响起,随后又是一声,接着便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升叔行动了! 喊杀声立时响起,卢飏抱起手边的石头,转身便冲杀回去,生死搏命,卢飏肾上腺飙升。 两个鞑子,此时一个已经扑倒在地,后脑勺上还插着一根箭羽,应是被升叔一箭毙命了,但另一个鞑子却刚刚站起来,突遭袭击有些懵逼,但草原战士的素养让他转瞬进入了战斗状态,举起弯刀便向卢飏扑来。 娘的!狗儿射偏了! 卢飏心里苦笑,此时已顾不得瞄准,将石头扔了过去,便又开始逃命。 一阵阴风袭来,卢飏下意识的扑倒在地,堪堪躲过一刀,瞬间又来一刀。 卢飏手无长物,顺手抓起地上泥土向那鞑子扬去,鞑子躲闪之间,便又躲过一刀。 一路后退,左突右支,很快便被鞑子逼到了死地,卢飏大呼倒霉,心里将狗儿骂了个底掉,埋怨着升叔他们咋还没赶上来救自己,哭笑自己的穿越之旅还未开始便要结束了。 又是一刀劈下,卢飏心里恐惧到了极点,两股之间似有水渍渗出,此时已万分后悔自己不该装逼,遂拼尽全力对着鞑子大叫一声。 “看,飞碟!” 随后便紧闭双眼听天由命了。 漫长其实一瞬,就在卢飏想着能不能再穿越一次的时候,耳边随后响起“噗嗤”一声,接着便是重物砸在了自己身上。 卢飏缓缓睁开眼睛,却见那鞑子脑袋正好倒在自己两股之间,后背上还插着两根羽箭,正中心脏,死的已经不能再死了。 总算这次升叔和狗儿都没有射偏!卢飏长舒一口气,瘫软在了地上,任由那死鞑子不雅的趴在自己身上。 “憨娃!憨娃!” 卢飏老娘的声音凄厉悲惨,见卢飏依然睁着眼,这才心安下来,一把将那鞑子推到一边,伸手便开始检查卢飏的身体,慌乱之间便抓到了尿迹。 卢飏有些尴尬,忙起身后退两步,正欲整理一番衣物掩饰,但小胖丫却没给他这个机会,一个箭步扑倒卢飏怀里,正欲放声大哭,但却硬生生止住了。 有些嫌弃的瞅瞅鼻子,随后一指头指向卢飏,奶声奶气的说道:“哥哥尿裤子了。” 众人一阵哄笑,卢飏略感尴尬,忙在包袱里找了一条裤子换了。 收拾残局中,众人意外发现了这两个鞑子的不义之财,几锭碎银子和一些绫罗绸缎,应该是在前面抢的,此时便据为己有了。 至于这两个鞑子为什么在这,卢飏猜测应该是掉队迷路了,这也解释了鞑子为什么一上来没有直接杀掉卢飏。 此时夕阳已下,众人收拾停当,便欲趁着天黑前再走一段,临走前,卢飏忍着恶心将那两个鞑子脑袋割了下来。 卢飏老爹一脸不解,突然觉得有些不认识这儿子了,病好后咋变得如此凶残,不但敢舍生冒险甚至都能上手割人头了,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想象,儿子可是个秀才啊。 正要上前质问儿子要这吓人的人头作何,却被升叔制止了。 “老弟,这不是人头,这是军功啊!” 明军以首级论军功,此时集齐三颗鞑靼人头便能升上一级。 “升叔,咱不是军户,要这军功没用,不过却可以卖给那些军户换银子。” 卢飏笑笑打趣,随手将鞑子的衣服剥下,把那血淋淋的人头裹了起来,一颗丢给狗儿,然后笑嘻嘻问升叔:“这两颗人头应该能换十两银子吧。” “十两应该问题不大,但关键得看能不能找对人,永宁卫里都是些老,不给你黑了就不错了,很可能还得把你打一顿。” 升叔话里有话,看样子是熟悉边军内情的人,这不禁让卢飏感到好奇,印象里,这升叔一直是个猎户来着,咋还懂这边军里的弯弯绕。 “升叔莫担心,我自会找到那收人头之人,没准还能多卖上几两,别忘了我可是个秀才哦。” 卢飏不理会升叔的揶揄,将人头拴在腰间,又捡起了鞑子的那把弯刀,虽然不会使,但总能唬人的。 卢飏老爹此时得知这两颗人头竟然值十两银子,之前对儿子的疑虑瞬间消散,又嫌卢飏做事不牢稳,直接将那人头抢过来拴在自己腰间。 而且,此时连自己老娘和狗儿娘都不怕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两颗人头,生怕路上掉了寻不见。 众人的这番举动,到让卢飏哭笑不得,真是应了那句俗语,穷计、富长良心,古人诚不欺我。 借着天黑前的微光,一行人又走了半个时辰,终于到了那个一半悬崖一半缓坡的山包,山包一侧有个隐蔽的山洞,升叔打猎时,常在此歇脚。 升叔领着众人,又往山包上行了约七八十米的距离,随后绕过一块巨石,便隐约瞧见了那个洞口,待将树枝杂草等物清除,一个宽阔的山洞便呈现在眼见。 众人走了一日,中间又历了两次生死之险,一个个皆疲惫不堪,进了山洞便都瘫倒在地,连火都懒得升,小胖丫更是直接爬在娘亲肩膀上睡着了。 此时恰是初春,卢飏歇了片刻,待身上汗渍褪下,便感到有些冷了,山洞里有升叔之前预备的干柴,再从老爹的身上掏出火石火镰,噼噼啪啪忙活一阵,却怎么也生不着火。 一旁的狗儿毫不掩饰的嘲笑之后,便伸手夺过火石火镰,啪啪两下,便将那火星崩到了引火的干草之上,接着趴在地上,对着那干草轻吹两下,“呲啦”一声,火苗立时窜起,但因为离得太近,差点把头发撩了,又让卢飏嘲笑一番。 月上中天,一夜平安无事。 第四章 人上人 延庆州地处太行山脉和燕山山脉的交汇处,大大小小的山包不胜其数,就算是本地人也常在山间迷路,也只有升叔这样的老猎户才能将这片山脉的地形摸得清楚,如此隐蔽的山包和山洞,当是安全无忧了。 跑路时,卢飏老爹和升叔一人背了半袋粮食,目测有个五六十斤,省着点吃,应该能吃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鞑子也就该撤了,如果不撤,那就再等半个月。 古代农民善于挨饿,半个月的粮食撑一个月问题不大。 随后的几日,卢飏便在这山里住下了,除了山洞有些冷外,其他都还好,每日就是拣些柴禾,寻些野菜野果,间或跟着升叔打猎,运气好还能多些肉食打打牙祭,几日住下来,卢飏真的有些喜欢这样的生活了。 没有房贷、车贷,也没有人关心你学习如何,工作如何,买房了没有,更没有那复杂的职场关系,大家每日的工作就是找吃的,一日多挖些野菜和蘑菇,便能高兴一整天,如果再能捕获点野味,那便能高兴好几日。 如此简单朴素的生活,让初来乍到的卢飏有了更多的时间来考虑自己的处境、适应这个时代。 此时恰是大明万历年间,但又与卢飏记忆中的大明有所不同,有些人物没有,有些事件也没有发生,卢飏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穿越的影响,还是本身就没有,也有可能是爹娘和升叔他们久居乡野,并不清楚朝堂上的大事。 不过总是明朝就好,起码不用留那难看的辫子。 对于以后,卢飏还没什么过多的考虑,跟那些小说中的穿越前辈相比,造枪造炮,改变世界,他算是比较随遇而安的,况且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那个能力。 当然,用自己前世的知识和技能,尽可能的改善自己的生存处境,或者再博爱一些,改变周围人的生存处境,这点想法还是有的。 但总归还是想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前世活的太累,能再活一世,卢飏却不想再过发条那般的日子。 而且单看卢飏这一世的出身,他想要过那种发条般的日子也是很难。 卢飏的便宜老爹叫卢满仓,绰号卢老二,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便是延庆州城,还是因为服劳役才去的。 老娘叫沈静思,单从名字看,卢飏老娘便不是普通庄户出身,也确实如此,卢飏老娘是关外人士,家资颇丰,但因兵祸,八岁那年逃难至此,因与家人走散,便被卢家收留做了卢满仓的童养媳。 据卢飏老娘讲,卢飏的外公还是个秀才,她这名字还是外公取得,取自《诗经-柏舟》,“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于是,托卢飏外公的福,卢沈氏认得些字,见识自然也与普通庄户不同,尽管家贫,但还是咬牙供了卢飏读书,卢飏倒也争气,遗传了外公的优良基因,今岁便中了秀才。这本是喜悦之事,但卢飏却差点一命呜呼。 卢飏家贫,没钱去正规私塾读书,便跟了村里的一个老童生学习,老童生家里有个女儿叫张宝珠,跟卢飏一般的年纪,一来二去,日子久了,俩人便暗生情愫。 后来,张童生倒也答应将女儿许配给卢飏,不过却有个条件,卢飏必须中了秀才。 老童生考了半辈子,才是个童生,心中所念所想,提这样的条件也是应有之意,虽觉苛刻,但架不住儿子喜欢,卢飏一家便也应允。 本来卢飏便聪明,再加上爱情的激励,没成想今岁便一举得中,一家人正欢天喜地的准备下聘,没成想那张童生一家却连夜跑了,卢家一时丢了大人。 郁结积心,卢飏随后便病倒了,因缘际会间,便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乡野农家的一个小秀才,这便是卢飏此时的身份,而且单就身份来讲,应当是比前世强了不少,士农工商,卢飏此时算是勉强进入了士的阶层,算是统治阶级的一员了。 而且进可以考举人、进士,退也可以入衙门做小吏,又或者自谋职业,办个私塾教些学童,经年累月,成为乡绅一类的人物。 不过就生活水准来讲,却也没什么立竿见影的改善,除了少数秀才有廪生银外,大部分秀才还是得自食其力的。 但作为士的最低一级,秀才也是有特权的,见官不跪和刑不上大夫之类的暂且不提,关键是其家里可以不用缴税不用服劳役,这对于普通农家来说,其实是很大一笔收入,日积月累,也能混上个地主。 而且古代识字率低,乡间尤甚,乡民愚昧,衙门每有涉及乡间大事,便会请乡绅秀才之流的商议,皇权不下县,这秀才也算是个不在编的统治阶级了。 如果这秀才再脸厚心狠一些,勾结衙门,弄个乡霸也不是不可以。 总的来说,卢飏如今的身份算是很可以了,大富大贵难,混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小康家庭还是可以的。 呼吸着山林里的新鲜空气,卢飏也有些感念老天了,前世鸡飞狗跳、慌慌张张了半辈子,也不过混了个普通人,此生一开局便已是人上人。 跟升叔打了一套拳脚,吃过早饭,背起小竹篓,卢飏便随着老爹升叔和狗儿,出去碰碰运气了。 已在山林待了十日,粮食消耗的有些快,如果不能有些额外收获,随后的几日肯定要饿肚子了。 志得意满了几日,卢飏也终于要面临这个时代普通农家的寻常问题了,粮食总是不够吃的。 沿着林间动物开辟出来的小道前行,一路上卢飏也挖了些野菜,采了几株蘑菇,收获还算可以。 翻过一座山头,眼见前面又有大片蘑菇,卢飏欣喜不已,蘑菇可是好东西,不仅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还富含人体必需的氨基酸和微量元素,在他那个时代,这种野山菇甚是值钱的,想买都买不到,正欲上前采摘,却被狗儿制止了。 蘑菇有毒! 第五章 猎鹿人 卢飏走近那片蘑菇丛,随手摘了一株,发现与平常可食用的蘑菇也没什么区别,连样子都是一般丑陋,并不是那种毒蘑菇常有的鲜艳之色。 不过升叔、狗儿他们说有毒,那肯定是有毒了,毕竟这么一大片就长在这里,连动物都不会吃。 小心绕过那片毒蘑菇,四人继续前行,刚走两步,狗儿便示意大家安静,当是发现猎物了。 此时卢飏三人皆在后面,没法看清到底是什么猎物,单就狗儿的表情来看,应是个大家伙。 众人屏气凝神,丝毫不敢动作,生怕惊动了猎物,但见狗儿缓缓抽出箭羽,搭在弦上将弓拉满,然后眯眼瞄准,尽管姿势很威武,但有了前次的失手,卢飏对他这一箭也不报什么希望。 狗儿一家姓袁,不是本地人,据卢飏老爹说,他们是逃亡的军户,明朝后期,卫所制度崩坏,军户生活艰辛异常,逃亡的不在少数,官府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狗儿大名叫袁承志,与卢飏同岁,自小便和升叔学习刀剑,不过火候和升叔比起来,还差的不少。 升叔勇武,一把大刀耍的出神入化,人送外号“袁大刀”,但就是这样的猛士,却也被逼得逃亡。 卢飏觉得,大明的军士并不比鞑子差多少,但缺饷缺粮、将官奴役,再加朝廷重文抑武,便将这支曾经征战漠北的虎狼之师糟蹋成了如今的这番模样。 将官贪生怕死只为求财,军士浑浑噩噩只为糊口,上下皆不知为何而战,信仰崩塌,便是韩信在世也是无能为力了。 卢飏神游之间,狗儿那支羽箭已然离弦,随后便是一声悲惨鹿鸣,卢飏欣喜,但随后又响起了奔跑的蹄声。 他娘的,到底射中没有! 没等卢飏看清,升叔一个箭步便冲了出去,先踹了狗儿一脚,随后又追了出去。 “中了后腿,但没射中要害,那鹿受伤跑了。” 狗儿捂着屁股,有些尴尬的往鹿逃跑的方向指了指,随后三人便也跟着追了出去。 伤了一条腿的鹿,跑的不快,四人远远坠在后面,只等那鹿失血过多无力倒下。 此时,卢飏两眼通红的看着那远处一瘸一拐奔跑的小鹿,眼睛里像是看见了五花肉,还是烤熟的那种,滋滋冒油,当下加快脚步。 四人追到日头西斜,已翻过了三个山头,那头鹿终于倒下了,待众人上前收拾,却陡然一惊。 鞑子! 狗儿有些惊慌的指着不远处的一块空地,大约十余名鞑子正在山间谷地休息,同样二三十个大明百姓则被用绳子串在一起。 此地已经距离大路不远了,那些鞑子正是在山间道路旁休息,看样子是不知从何处劫掠了大明百姓,正准备带回草原当奴隶。 一路跋涉,这二三十个明人不知有几人能活着到草原,即使到了草原,日日受辱,又不知有几人能撑过今岁。 四人一阵唏嘘,但实在是势单力薄,只得收拾了那头鹿,便转身离开。 但就在此时,几个鞑子淫笑着走向那群大明百姓,一人从中选出一名女子,当着那些女子的家人,光天化日下便开始行兽欲。 目睹这地狱般的场景,众女子顿时呆如木鸡,如同行尸走肉般,任由那些鞑子行着兽欲。 队伍里终于有男子受不了这般欺辱,挣扎着想往那鞑子边上冲去,但却被绳子所拦,踉跄着跌在了地上。 见有人反抗,其余几个鞑子上前,便将这男子拖了出来,将其装在一口麻袋之中,随后那几个鞑子便翻身上马,冲着那麻袋而去。 一阵凄惨哀嚎! 卢飏不忍再看,翻身躺在草地上任由泪水滑过脸庞,双手却已将碧绿的嫩草捏成了泥。 一旁的狗儿想抽身搭箭,立时便被升叔拉住了,他是战场厮杀过的,比这凄惨的场景当也见过,此时还能保持理智,怕再待下去出事,拉着众人便离开了。 一路上,没有人说话,捕获猎物的喜悦早已消失不见,皆垂头丧气的行走着,如同那些被强奸后的女子一般,行尸走肉。 待又回到先前路过的那片蘑菇丛,卢飏却突然开了口。 “吃了这蘑菇会怎么样?” “山里人叫它死亡帽,吃了当然是死了。” 升叔不解的看向卢飏,先前已经说过有毒了,不知道他此时为什么又问这个。 “爹,我想去救那些百姓。” 如何救那些百姓,卢飏已经想了一路,此时又见到这些毒蘑菇,这才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卢满仓当然不同意,尽管他看到那些鞑子的兽行,心里也是满腔愤然,恨不能生吃了,但要是搭上自家性命去救那百姓,却断然无法做这决定。 “你是要用这蘑菇给那些鞑子下毒?” 升叔倒没反对,反而问起卢飏的打算。 “嗯,我是这样打算的,但到底能不能成,还得再去那边看看有没有机会。” 卢飏随后又对着老爹央求,“我也不是非得要做,但总得回去看看有没有机会吧,不然,心里实在难安,如果没有机会,我一定不会贸然行事的。” 面对儿子的央求,卢满仓有所松动,其实他也想回去看看,如果真有机会救人,那自然是好的,如果没有机会,自己也是尽力了。 但卢满仓本不是果决之人,这样重大的决定实在做不出来,便又看向袁升。 袁升思量再三,终还是点下了头。 人之所以为人,乃其见弱小而怜之,见欺凌而愤之,见困境而助之,见悲惨而感之,此乃良心也。 因良心不再受到责难,四人心中大石便落定,此时皆松快了不少,将那死鹿吊在树干之上,四人采了蘑菇,便返了回去。 此时已然天黑,四人走的不快,待到了之前那处地方,却见那些鞑子正围着篝火吃着晚饭。 三人神色黯然,便道没了机会,可孰料卢飏赫然一笑。 “时机还在!” 第六章 银子!全是银子! “时机还在。” 卢飏随后对三人说了自己的计划。 原以为要冒巨大风险的三人,此时听了卢飏的计划,皆定下心神,将身子蜷缩在的黑暗之中,轮流监视那伙鞑子。 子时刚过,乌遮住了星辰,夜更黑,伸手不见五指,远处的篝火早已熄灭,卢飏极力远眺那伙鞑子的营地,万籁俱静,偶尔战马响鼻声起,遂叫起三人,该行动了。 等卢飏和升叔一前一后往鞑子营地而去,卢满仓和狗儿则去了远离营地的另一边,藏在草丛之中,预备行动失败好做疑兵之计。 一路弯腰前行,待离鞑子营地还有五十余米,升叔停了下来,弯弓搭箭预备接应卢飏。 卢飏继续前行,待离鞑子很近了,便开始匍匐前进,今夜是月初,恰又有乌遮蔽,若不是篝火处还泛有微微火星,只怕卢飏也很难摸清鞑子营地的具体位置。 初春露水颇重,鞑子尽皆宿在毛毡里,前半夜放哨的鞑子,此时也钻进了帐篷里。 倒不是鞑子松懈,全因明军陪衬,自武宗之后,明军便很少主动出击,夜袭更是绝无仅有,只要鞑子不进逼边境太深,明军基本龟缩不出,任由鞑子劫掠边民。 当然,事先的预警还是要做的,但能跑多少,又有多少边民倒霉,那就不是他们关心的了。 拿着连养家糊口都做不到的军饷,受着将官的敲骨吸髓的压榨,再指望他们能迸发出保境安民的情怀,卢飏想想便觉得有些可笑。 如同前些年的鞑子袭边一般,永安卫的明军尽皆龟缩在卫城之中,只要鞑子不犯傻,又或是脑袋被驴踢了,转而进攻京师,那一切皆好办。 明军只要沉得住气,只等鞑子抢够了,等鞑子退却了,那便是什么也没发生,若是运气好,赶上朝堂昏君奸臣沆瀣一气,或许还能捞个退敌的军功。 鞑子自是不傻,这种好事自也看的清楚,所以在肆孽永安周边村寨十几日后,便准备回家了,尽管没有攻陷大的城镇,尽管收获不多,但也没什么损失不是。 马上开春了,草原上有很多的事情等着牧民亦或是强盗去做,牧草正是鲜嫩之时,饿了一冬的牛羊耽误不起。 鞑子们此时很惜命,马上就到了草原上最好的时节了,若是回不去,那娘子孩子可便宜家里的兄弟了,没有兄弟的,则便宜部族里拳头硬的了。 想想都委屈的不行,所以回程的鞑子也没什么恋战的心思,此时心思早就飞到了草原上,而此次掠到女子的,甚至在憧憬着今岁还能再添一个孩子。 大家都很默契,可就是苦了边地的百姓了,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百姓不苦,难道要那些权贵们苦,那些将官们苦吗?想想都不可思议,所以百姓苦就苦点吧。 要怪就怪自己投错了胎,这辈子早死早托生,争取下辈子早些投胎到王侯将相家里,一出世便是人上人,岂不美哉? 所以对于封建王朝来说,只要不造反,或者造反没掀起波浪,那便就是四海升平的盛世,毕竟吃糠喝稀的盛世,靠地瓜续命的盛世,后世自也有屁民追捧,甚至还有屁民成精之类的屁精,还想向上天为他再借五百年。 而此刻正小心翼翼匍匐前行的卢飏,自是脑袋被驴踢了的,冒着被乱刀分尸的危险,却想着救毫不相干人的性命,或许是天选之子的自信,或许是现代人文情怀的熏陶,总之,他正一步一步接近目标。 待到了那处篝火边,正欲起身投毒,一匹可能吃多了的战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卢飏再一次感受到了双腿抽筋、口鼻窒息的感觉。 一动不动的趴在草丛中,等到那匹马舒服的倒嚼声消失半响后,卢飏这才试着将脑袋抬起。 四周依然寂静,但此地却能听到不远处那群边民的呻吟和微微啜泣了。 听着那些边民的呻吟,卢飏心中又是一阵战栗,待一通心里建设完毕,毅然起身将早已准备好的毒姑倒进了篝火上的铁锅之中,随后便转身离开。 卢飏的身影挡住了篝火的余烬,不远处的升叔见状,也放下了心来,刚才那破马的响鼻也着实吓了他一跳,升叔通晓马性,知道马的警惕性乃人之不及,生怕卢飏引起战马的注意。 又等了片刻,卢飏终于汇合了升叔,开始慢慢退却,一切又回到了子时刚过的时候,似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倒伏在地上的嫩草,似乎在诉说着这里曾经有人来过,却没有人倾听。 不过还是有人知道有些事确实是发生了。 一夜未归,山洞里大大小小三个女人早已急的不行,但好在升叔家的脑子还没瓦特,山高林密加上夜黑风高,找也没处找去,遂说服卢沈氏静静等待。 以前升叔进山打猎的时候,也有多日才归的经历,所以升叔家的还算镇定,但那时似乎没有鞑子。 一夜忐忑,两个女人外加一个小小的萝莉,一会儿诉说着吉人自有天相,一会儿又怕虎豹豺狼,再想到还有那比虎狼更凶的鞑子,这一夜也是没怎么睡着。 直到清晨,洞口一阵响动,这才安下心来。 怕家里人担心,卢飏便和升叔商量,准备派人回去送信,本来想让狗儿回去的,可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狗儿却不想错过接下来好戏,遂扬起手里的弓箭,表示自己很有用。 升叔武力担当,卢飏脑力担当,狗儿也能射上两箭,于是众人便将目光都投向了卢满仓,似乎大概卢飏这爹最是没用了。 可惜不比种地,若论种田,这三个加起来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卢满仓一脸郁闷,只得悻悻的开始往山洞赶,争取能尽快打个来回。 乡下人就是有膀子力气,回去报完平安,吃点东西,稍微又休息了一个时辰,卢满仓便又赶了回来。 他倒不是想看戏,实在是放心不下那些鞑子的人头,自从卢飏说了五两一个,在他眼里,那些鞑子都是自行走的银子。 第七章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真的该死 清晨,阳光透过初春的迷雾,洒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人喊马嘶,这个三十余人的小营地渐渐醒了过来。 卢飏三人一动不动的看着那处篝火,清晨寒冷,一个鞑子便又将那篝火烧了起来,随后看了看那口铁锅,想着再弄些吃食。 升叔一颗心瞬间绷紧,生怕这鞑子将昨晚的剩汤倒了去,那可就白忙活了。 鞑子用手指沾了沾那锅里的剩汤,又放在嘴里吮吸了一下,然后笑笑,端起锅便去了一旁的小溪。 狗儿一脸便秘的盯着那鞑子,似是要用目光控制那鞑子的意志,让他直接将那蘑菇生生吞下才好。 卢飏此时倒是不甚担心,尽人事,听天命,若这鞑子真将这锅夹杂毒蘑菇的浓汤倒掉,只能说苍天无眼,活该这群百姓倒霉了。 初春的天气还是很冷的,昨晚吃的炖羊肉已经在锅里结起了一层奶白色的羊油,卢飏加进去的碎蘑菇早已沉在这层羊油下面,鞑子并未察觉。 来到溪边的鞑子并未将那锅羊汤倒掉,而是又盛了一些溪水进去,随后便端回来,又吊在了篝火上面。 和卢飏预料的一样,这鞑子确实舍不得这锅里的剩羊肉,当然更舍不得这锅里的盐巴。 草原多羊,但平常时节,牧民们却也舍不得吃,只是此次出来行军打仗,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吃的自然也要好上一些。 与大明一样,草原普通百姓的日子也是凄苦,甚至比之大明百姓尤甚。 “泥瓦匠,住草房; 纺织娘,没衣裳。 卖盐的,喝淡汤; 种田的,吃米糠。 编席的,睡光炕; 炒菜的,光闻香。 当奶妈的卖儿郎,做棺材的死路上。” 即使强如盛唐,依然有“心忧炭贱愿天寒,可怜身上衣正单”的卖炭翁,封建社会的百姓凄苦,跟皇帝圣明与否关系不大,主要是受制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口的多寡。 大乱之后,人口骤减,生产力水平虽无提高,但人均土地增多,且人心思定,只要皇帝不犯二,弄个轻徭薄赋的政策,即使是泥胎塑像当皇帝,一样被人称为仁君。 历代封建王朝,多是国初出明君便是这个道理。 当然像秦始皇和隋炀帝之类的,自然是脑袋被驴踢了,放着后宫三千佳丽不管,一心只顾着上马各种大型工程,到手的明君都丢了,自然就是二世而亡了。 干的多、错的多,若是秦始皇和隋炀帝少些抱负和责任心,弄个轻徭薄赋,转而忙碌后宫,那历史上或许会少两个暴君,多两位仁君英主了,比如汉高祖和唐太宗,便很懂得这个道理。 当然君主贤明时,百姓日子也就相对好上那么一点点,能少饿死些人,那便是盛世了。 而大明到了万历年间,已经走过了二百多年的光阴,按封建王朝的历史规律来讲,积弊横生,积重难返,已到了穷途末路。 所以此时的百姓,无论是草原,还是大明,能活着便已是不错,至于将剩饭倒掉这种骚操作,不被人打死那便是运气爆棚了。 这便是卢飏的底气所在。 见那鞑子又将那锅端回,升叔父子一颗心终于落回到了肚子里,屏气凝神,只等着那群鞑子用早膳了。 没有让人失望,一刻钟的功夫后,鞑子尽皆围了过来,端着破碗开始盛羊汤喝。 羊汤,卢飏前世也很爱喝,尤其冬季,每天早上都会来上一碗,就着红红的辣子,搭配刚出炉的烧饼,啧,那滋味甚是一个讲究。 初春天寒,早上来上一碗羊汤,甚是妥帖,一天一宿没吃一口热食的卢飏,此时有些羡慕那些鞑子了,只是不知道那羊汤味道如何,少了那火红的辣子,应是少了灵魂,不过看这群鞑子喝的那鬼样子,味道当是不错。 卢飏正暗自想着,回头却也瞅见狗儿喉头涌动,似乎刚咽了一口唾沫。 “喝吧,喝吧,喝死你们这群狗鞑子。”狗儿小声嘟囔,随后又咬了一口黑馒头。 卢飏将那毒蘑菇弄得稀碎,看样子这些鞑子并未察觉异样,或许那锅里本来就有蘑菇。 草原上多的是蘑菇,卢飏记得前世有一种非常昂贵的口蘑,便是草原特产,这群鞑子应是经常吃蘑菇的。 见鞑子吃的开心,卢飏便也放心了,随后闭目养神,准备跟上去捡瓜落。 大约又过了半个时辰,这群鞑子终于开始动了,将那些大明百姓用绳子串起来,一行人沿着山路往北而去。 因为有俘获的百姓拖累,这支小队伍自是走的不快,正好能让卢飏三人跟上。 因为怕蘑菇的毒性不明显,三人没敢跟的太近,一直在山林中穿行,远远的吊在后面。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左右,终于毒发了,起初是一个鞑子走着走着,突然从马上摔了下来,其后便是更多的鞑子倒在了地上。 领队的鞑子有些慌乱,起初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以为遭到了突袭,立刻下马把队伍沿山坡聚拢在一起,弯弓搭箭,却没有发现任何敌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越来越多的鞑子倒地不起,终于也轮到那领队的鞑子了,卢飏远远的看着,似乎这鞑子便是那日挑破女子肚皮之人。 毒蘑菇中富含的鹅膏蕈碱刺激着他的肠胃和神经,让他疼痛不已,像那日遭其残害的女子一样,他两手死扣着肚子,似乎要将那毒物从肚子里抠出来一样,一会儿工夫,肚脐便被抠破了,血淋淋的一片,但他却未能如愿,未将肚皮抠破,便一命呜呼了。 卢飏远远盯着这一幕,心里暗祷这冥冥之中似有天意,或许那日惨死的女子,此刻正在看着。 卢飏心里为她祷告,希望她来生投胎到个太平盛世的富贵人家,莫在受今世之苦。 还有那日被群马踩踏致死的热血汉子,卢飏也一并祈祷了,这样有血性的汉子,值得他的尊敬。 又等了一会儿,见鞑子死的差不多了,卢飏便和升叔狗儿一起走出了丛林。 第八章 女子的血性 此时,那小小的队伍已经乱成一团,见鞑子尽皆倒地不起,那队被俘获的大明百姓此时正互相撕扯着绳索,准备趁机跑路。 慌乱间,却见三人自林间窜出,又是一阵惊恐,待看清来人的大明衣冠后,这才安定下来。 卢飏和狗儿一人一把弯刀,自是前次缴获那两个迷路鞑子的,而升叔则是一把明军的腰刀,三人背箭握刀信步而来,看气势也很拉风。 不管地上剩的那几个疼痛不已的鞑子,三人抽刀先将百姓身上的绳索砍断,一阵哭天抢地的感恩戴德自不必提。 卢飏随后便将刀递给了一个汉子,然后又指了指一个倒在地上抽搐不止的鞑子。 汉子自是明白卢飏的意思,但显得有些踟蹰,一步一步走向那鞑子,手里的弯刀却在颤抖,待举起弯刀准备下劈时,蹭棱一下,弯刀却掉在了地上。 升叔见状摇了摇头,他干了十余年的边军,自是知道草原民族和农耕民族的区别。 草原上十余岁的孩童,便敢持刀杀人,且人人不以为意。但在大明,别说十余岁的孩童,别说杀人,就是一精壮汉子可能连杀猪都不敢,诸如卢飏这种上来便割人头的异数更是少之又少。 大明汉子缺的便是血性。 升叔看了看一脸无奈的卢飏,便欲捡起那把弯刀,然后送这鞑子上西天,但就在此时,一个倩影飞快捡起那把弯刀,对着那鞑子的肚皮便捅了进去。 一刀、两刀、三刀、四刀那女子直到再无力气捅下去,这才丢下弯刀,抬起头来,脸上没有泪痕,有的只是仇恨。 卢飏认识这个女子,那日被鞑子凌辱,这女子便是其中之一,因其长的特别漂亮,便记忆深刻。 有人开了好头,剩下的人便止不住了,刀子、石块、绳索,甚至是牙齿,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武器,向那几个垂死挣扎的鞑子扑去。 大明不缺血性,缺的是领头人。 一会儿工夫,那几个鞑子便也上了西天,死相甚为凄惨,若不是卢飏三人拦着别毁坏头颅,那些鞑子必定亲娘也认不出了,饶是这样,还有几个鞑子的耳朵也不知被谁咬了去,光溜溜的圆球,甚是滑稽。 因为鞑子大队还未见完全退去,众人便也不敢在此地久留,将那十几个鞑子的尸体搬到马匹上,又收拾一番,便皆随着卢飏三人再次钻进了山里。 来到昨日鞑子宿营的地方,便见卢满仓正气喘吁吁的四处寻找众人的踪迹,此时见到这般场景,卢满仓一时喜上眉梢。 “成了?真的成了?哈哈,还真是成了。” 卢满仓挨个查看着那些马匹以及马匹上的鞑子,一时有些语无伦次,随后嘴里还念叨着五两、十两、十五两之类的话语,惹得卢飏三人哈哈大笑。 待走到山林深处,在一个僻静的山谷,升叔指挥众人挖了一个大大的坑,准备将这些鞑子埋了,而卢飏三人则在愉快的割人头。 “一共十二个鞑子,十二个人头,一个五两,那便是六十两,再加上前些天的两个,便是七十两。” 见老爹算的辛苦,卢飏脱口而出。 卢满仓闻言,那大嘴便再也合不上了。 卢飏有些无奈的看着老爹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七十两银子便找不到北了,竟然把最值钱的马匹给遗漏了。 明朝缺马,一匹上好的蒙古马,最少能卖二十两银子,当然像这种上过战阵的军马,更是难得,三十两一匹自也不在话下。 这里一共十五匹马,足足可以卖四百五十两银子。 此外,还有一些鞑子抢的碎银子和金银器皿、绫罗绸缎之类的,价格暂时不好估算,但升叔目测换个百八十两不成问题。 这一票赚大了! 待将那些鞑子埋好,众人将物品重新打包收好,这才赶着马匹,跟卢飏等人往山洞赶去。 卢飏四人当中,也就升叔会骑马,狗儿试了两次,刚走两步便滑了下来,只得牵马而行,引得升叔等人好一通笑话。而卢飏最是惜命,在没学会骑马之前,可不敢将性命交给这畜生。 最没想到的是,之前提刀砍人的女子竟然会骑马,而且看翻身上马的姿势,应该是以前常骑马的。 一匹马二十多两银子,而且饲养起来更是靡费不菲,每日粮食至少要顶五个成年人。这年头的马匹比之后世的豪车也不狂多让,甚至日常用度耗费更甚,若非富贵人家,买得起,那也是养不起。 卢飏此时再看这漂亮女子,心中则多了几分疑惑。 按理说,这女子应是出自高门大户,这种大户要么住在城里,要么住在乡下的高墙堡垒中,鞑子攻城能力弱的一比,一般不会死命攻城夺寨,卢飏一时还真想不明白这女子咋被鞑子捉了去,而且还和这乡野村夫村妇们混在一起。 想不明白,但又不好多问,卢飏索性便不再关注,反正这些人过几日便要自行散去,到时候便和自己再没什么交集了。 一行人步履蹒跚,路上又取了那头鹿子,直到日头西斜,这二十余人的老弱病残队伍才赶到那处隐蔽的小山包。 家里大小三个女人早已等待焦急,此时全在洞口张望,初见这诡异的队伍一时也有些惊慌,待仔细瞧见骑在马上的升叔后,这才奔下来迎接。 两日一夜,平白多了二十余人,十几匹马,还有十多颗人头,众人再次相见,似有沧海桑田之感,惊喜之间,也是唏嘘不已。 升叔找的这个山洞很大,二十余人都进来,也并不显得拥挤。 待卢飏再次将前因后果给众人讲述一番,那些被救的百姓此时才知道这卢飏等人竟是专门为了救自己,而平白以身犯险,更是感动不已。 一老者遂带领众人敛容再拜,三跪九叩,庄严肃穆,让卢飏也有些动容。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一下救了二十一人,当是能造好多浮屠了吧。’ 卢飏心里默念,恳求佛祖看在自己造了许多浮屠的份上,能保佑自己前世的家人平安健康。 第九章 若张师傅还在 卢飏心里想着前世的家人,眼里便也泛着泪光,众人见之,皆以为卢飏有悲天悯怀之心,一个个又是感怀不已,当得知卢飏还是个秀才的时候,更是恭敬,甚至连那有些孤傲的女子也单独过来磕头拜谢。 实在被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卢飏便起身跟着升叔去一边剥鹿皮了,人口多了,吃饭也成了问题,今日幸好有这头鹿打底,总不会让人第一顿便饿着。 山洞条件有限,上好的鹿肉也只能混着盐巴煮了,劫后余生,众人吃得都很高兴。 山洞里人一多,秩序便有些混乱,卢飏便将那些百姓分成男女两队,男队交由那老者管理,女队则由那会骑马的女子管理,孩童归女队。 为了避免骚乱、疫病或者暴露的风险,卢飏给这些百姓制定了一些规矩,诸如喝开水、吃熟食、食物配给制,大小便都要去指定的地方方便,每日打扫卫生,男女分开居住等等。 此外,外出采集狩猎,也得排好班次,避免人员太多暴露或者迷失。 因为卢飏的救命之恩,又提供了避难场所,所有人都很服从卢飏的管理,几日下来,这个小小的山洞倒也秩序井然,唯一的缺点就是粮食不大够吃。 不过卢飏到不很担心这个,现在有十五匹马,实在不行,便杀上一匹,这些马都很壮实,一匹马便能出不少肉,吃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 卢飏不是守财奴,尽管一匹马能卖三十两银子,但守着这些马饿肚子,卢飏还没傻到那种程度。 从卢飏坐着门板离开卢家洼,至今已经十七天了,按以往的规律,犯边的鞑子应该要打道回府了,但谁也不敢冒险,既然粮食还有的吃,那就再等几天。 人一多,山洞便也热闹了许多,管着二十多人的吃喝拉撒,卢飏每日便也忙碌了一些,每天都有人找他汇报一些诸如粮食分配、外出班次调整之类的事务,间或又找到了前世管理团队的感觉了。 白日里卢飏闲下来的时候,还会教几个孩童识字,如此举动,到又让那些百姓感动不已,起初是卢飏自己教,后来忙的时候,那漂亮女子便主动揽过了这个活计。 长的漂亮,会骑马,能识字,那个女子越来越像一个大家闺秀了。 为了避免这些百姓情绪低落,惹出些自残或者伤害别人的事端出来,晚上的时候,卢飏还会围着火堆给众人讲故事,说些西游记之类的话本。 卢飏本以为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的话本此时已经有了,但看众人的表情,当是没出,他后来又问那女子,女子也言虽不是第一次听三藏西行的故事,但情节如此的确实是第一次听。 卢飏暗韬,这个明朝跟自己熟知的确实有些不一样。 有粮食吃,有公平的管理秩序,间或还有娱乐生活,在鞑子肆孽的永宁地区,对这些刚刚经历一场生死浩劫的百姓来说,这个春季总还有一些温情的。 而远在数百里之外的京师,气氛便没有这么好了。 大明,紫禁城。 乾清宫外,首辅方从哲正在廊厦间等候,大太监李恩神色凝重的从里间出来,方从哲赶紧迎了上去。 “如何?” 李恩摇了摇头,将跟前的小太监撵到一边,这才对方从哲小声嘀咕:“皇爷对虎墩兔此次犯边很生气,蓟镇战事不力,元辅可要小心回话了。” 方从哲闻言了然,对李恩点了点头,不敢再耽搁,跟着李恩便进了大殿。 一个有些虚胖的中年男子斜坐在御座上,两眼微闭,听着小太监读蓟镇奏报,此人便是万历皇帝朱翊钧了。 方从哲不敢打扰,跪拜之后,便在一旁候着。 自从万历十五年后,朱翊钧便很少上朝,有事都是招内进宫商议,起初内还是人才济济的,后来历经国本之争,内便日渐凋零,如今,便只有方从哲一人了。 听着那小太监读着蓟镇总兵官张承荫的奏报,方从哲琢磨着待会的要说的话,时间过得很慢,直到那小太监读到“臣张承荫有罪”后,万历皇帝才睁开眼睛。 “中涵?”(方从哲表字) “臣在。” “朕记得这张承荫可是你举荐的。” 方从哲闻言,心里问候了一下张承荫的祖宗,赶紧跪在地上。 “臣有罪。” “呵呵。” 万历皇帝轻笑两声,不置可否,随后坐直了身子。 “中涵,你与朕说说,这虎墩兔憨是个什么样的人?” 方从哲一脑袋浆糊,不知道皇帝想了解什么,只得从其生平讲起,幸好来之前准备过,此刻说起来倒也游刃有余。 “回陛下,这虎墩兔憨自称黄金家族后裔、成吉思汗嫡亲血脉,十三岁即大汗位,如今已有十余年光景,十年来,其权势日盛,自万历四十年起,便开始袭扰我边境,尤以去岁秋为大,今春又来,臣观此人狼子野心,当为我朝劲敌。” 在方从哲回话间,朱翊钧似是坐的累了,便在殿中踱了几步,随后又回到了御座之上。 观其步伐稳健,并没有传说中的腿疾,至于民间传说,万历皇帝梦中被猛虎咬伤脚,更是无稽之谈。 “中涵,可有退兵之策?” 方从哲心道戏肉来了,随后从袖中掏出奏折,上前一步递给李恩,李恩接过,走上御阶,交到万历手上,但万历却没看,直接丢在了御案上。 “说说吧。” “回陛下,臣以为,虎墩兔去岁秋大举进兵,所获寥寥,且兵马疲惫,今春再犯边,并无久战之心,可令山海关总兵杜松、宣府总兵姜显自蓟镇东西出兵,左右夹击虎墩兔,定可协助张承荫退敌。” ‘总共不到两千鞑子犯边,竟然要宣大和辽东共同出兵退敌。’ 万历闻言,满脸疲色,想了半响,虽有些无奈,但怕这股鞑子南下京畿,最终还是同意了方从哲的奏请。 ‘唉,要是张师傅还在,必不会让朕如此忧心。’ 第十章 你是个好人 方从哲跟着李恩从乾清宫出来,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也知道皇帝对他的奏章有些不满意,但好歹算是过关了,遂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准备回去再敲打敲打李承荫。 两人在乾清宫门外分开,一人去了司礼监拟朱批用印,一人则回了内筹划调兵及粮草事务。 回到内坐定,家里的小厮上了茶水,轻啜两口,又闭目养神了片刻,这才招来一名中书舍人,准备起草调兵和粮草的文件。 方从哲二十三岁中进士,如今已五十多岁,虽身子骨还硬朗,但长久的独相的生涯,让他也有些力不从心。 起初,少了其他臣的聒噪,皇帝又不上朝,方从哲权柄一时无限,自己也很享受这种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权力欲望,但时间久了,皇帝、六部、地方,所有事都压在自己身上,精力却也达不到了,多次请奏陛下增添臣,但万历都不置可否。 方从哲知道万历皇帝是在跟文官们置气,但自己夹在中间却两头不讨好,文官们认为自己一手遮天、蒙蔽圣听,而自己的票拟却也越来越不合圣上的心意。 而且最近这几年,朝堂上的事务也越来越多。去岁虎蹲兔刚大举犯边,今岁伊始那辽东奴酋便自立为汗,没几日,虎蹲兔一部又来寇边,山东巡抚报辖内多地发生旱情,河南、湖广的桃花汛眼看着也要到了,各地还屡有小规模的饥民叛乱发生,这大明真是到了多事之秋。 哎,难啊! 方从哲叹了一口长气,揉了揉眼睛,便又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此次寇边上了。 按照以往的规律,这种小规模的寇边,最多半月便会退了,边军和鞑子的默契,方从哲自然也知道,可不知这次是怎么了,都二十余日了,那些鞑子还在延庆一带活动,莫非真的有意南下京畿? 方从哲摸不着头脑,李承荫更是压力山大,皇帝的申饬刚看完,永宁那边又送来战报,说鞑子又往延庆那边去了。 延庆是京师的西北门户,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坐等敌退的策略看来是泡汤了,李承荫只得召集众将商议,这次势必要出兵了。 而卢飏此时也有些烦躁,粮食不够了,今日刚刚杀了一匹马,虽然他不在乎这三十两银子,但有人在乎啊。 一整天了,卢满仓便在他耳朵边不停念叨,说什么饿有什么可怕的,忍忍就过去,三十两银子就是三十石粮食,一个人敞开肚皮吃,能吃十年呢。 所有人都不开心,但总有一些人还是开心的,那些被解救的百姓,这些日子便很开心,没有粮食吃,那就吃肉吧,明代版的何不食肉糜,让他们好好过了一会儿嘴瘾。 蒸、煮、涮、烤,各种吃换着来,似乎将这辈子的肉都吃了,一个个吃的嘴上都起了泡,争相出去挖野菜好败败火。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几日,卢飏又有了新的烦恼,那些鞑子人头开始腐烂了,尽管如今天还很寒,但没有石灰硝制防止腐烂,人头还是有变坏的迹象,无奈只得撒点珍贵的食盐。 卢飏每日都会和升叔出去探查,但也不摸不准这鞑子啥时候才能退却。 不过这一切终有结束的时候,当宣府和蓟镇的明军聚集在居庸关成关门打狗之势时,鞑子还是退去了。 也不知是哪里开始传鞑子退兵的消息,起初是山里的百姓开始陆续冒头,到后来便是山路上多了一些回家的百姓,打听一二,便道是永宁卫的军卒说的,鞑子已经从永宁这边退了。 卢飏素来谨慎,这永宁卫说的话,更是不敢太过相信,毕竟一群连卫城都没出的,谁知道究竟有没有看清,况且他手里还有鞑子人头,若是被抓住,连去草原做奴隶的机会也没有。 于是又过了几日,等到回村里探查升叔带回鞑子退却的消息后,卢飏这才放下心来。 终于到了离别的日子。是夜,卢飏将剩余的马肉全都一锅烩了,又拿出从鞑子那里缴获的米酒,众人好好狂欢了一番。 所有人都来找卢飏敬酒,卢飏今岁只有十五,只得偷偷将酒换成了水,水喝多了,便有些肚胀,尿遁归来,却见一清丽身影在山坡上徘徊,月光洒在身上,泛着银白色的荧光。 那个提刀砍人的女子,那个骑马的女子,那个有些孤傲的女子,那个识文断字的女子,那个大家闺秀般的女子那个被凌辱过的女子。 踏着月光,卢飏走上前去,他知道这女子在想何事,想要劝慰两句,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清咳两声,便又沉默。 这该死的封建礼教,男人挡不住鞑子,却指责女人失了贞洁,这世道。 “那个,你没事吧?” 琢磨半日,卢飏终于开口了。 女子转身笑笑,没有搭话,转而看向那月亮。 “这月色可真美啊,想必那月宫之上嫦娥仙子也是这般的圣洁美丽吧。” 卢飏很想说那月亮之上没有月宫,没有嫦娥仙子,只有光秃秃的丑陋环形山,但转念一想,这是古代,遂闭了嘴巴。卢飏知道这女子在想什么,便又道。 “有的人的圣洁是在身体,有的人的圣洁却在心里,想必那嫦娥仙子更喜欢心里圣洁的。” 女子一愣,默然不语,许久才道:“你是个好人。” 卢飏闻言,觉得这话有些刺耳,但转念一想,这是古代,好人梗还没有被玩坏,别人说你是好人那便真是好人,笑笑便也欣然接受了。 救了二十多条人命,还管吃管住,顿顿吃肉,能不是好人嘛。 “我订婚了。” 卢飏正在消化那句好人,这女子忽又蹦出这么一句,让卢飏顿感这好人梗是不是在古代也流行。 “夫君是个举人,家里书香门第,这次回去得给家里丢脸了。” 卢飏看看女子,又顺着那女子的目光看向那月亮,一时语塞,半珦才道。 “总会有好人来娶你的。” 第十一章 卢飏卖马 翌日一早,天还未亮,山洞便醒了过来,众人思乡心切,等不及要回家了。 一阵鸡飞狗跳的忙活,众人收拾停当,卢飏从那鞑子抢的碎银子中,拿出二十多两,一人一两分给众人,让他们回家好好过日子。 虽九死一生,但最后能平平安安的回家,众人都很高兴,欢声笑语中愈发显得几个女子的落寞。 卢飏知道她们的难处,但却也无可奈何,这世道就是如此,对女子太过苛刻,自己虽然救了她们,但今后的路还需她们自己去走。 普通农家的女子或许还好些,这时代的乡村,有大量男子娶不上老婆,即使是寡妇,那还是有人要的,而且官府也并不阻止女子改嫁,但可能多多少少要受人非议了。 其实这一点,古今皆一样,强奸猥亵案的受害者多数选择忍气吞声,也是担心名誉受损,怕被人指指点点。 相比于那些农家女子,真正前途艰难的便是那个大家闺秀了,毕竟一个自诩为诗书传家的书香门第,对女子节操方面的要求自然更高,脸面是他们这种人家最为看重的。 卢飏将银子递到那女子手里,女子推脱不要,卢飏知道她家里不缺钱,但回家的路还很长,银子在手,路上会少很多麻烦。 “我姓,单名一个舒字。” 女子将那银子紧紧握在手里,小声对卢飏说着,脸色有些微红。 这个时代的女子,闺名是不轻易示人的,看着女子的模样,像是用了很大的勇气。 卢飏点了点头,想了想又道。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卷舒,希望你不辜负你的名字,实在过不去的时候,便想想那个死去的女子,活着便有希望。” 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女子闻言已是泪水连连。 众人收拾家当,在升叔的带领下,一路走出大山,待到了山间大路,便互相告别,各自离去。 二十余日的萍水相逢,最终还是散去,看着那女子单薄的背影、步履蹒跚的脚步,卢飏也有些不忍,遂追上去,将一匹马送与了她。 “憨娃,三十两银子能给你娶两房媳妇了。” 回来时,卢满仓一脸肉疼,吃了一匹,送了一匹,六十两银子便这么就飞了。 “孩子倒是好孩子,家世应当也好,可就是遇上了这番遭遇,要没这档子事,我还真想托人跟咱憨娃说说。” 卢沈氏自然要大气的多,望着那女子的背影,也是唏嘘不已。 送走了那些百姓,卢飏和袁升两家便开始准备如何处理这些缴获了,因为马匹目标太大,贸然赶到村里极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卢飏便建议继续养在这山里,然后分开的发卖,至于人头,则用石灰硝制好了,带到延庆去碰碰运气。 延庆州的知州宋霄是卢飏府试的座师,后来卢飏院试中了秀才,除了拜谢提学大人,也专程去谢过宋知州,宋霄见他年纪小,还着实勉励了一番。 有这份香火情在,卢飏觉得这人头自能卖个好价钱,宋霄虽然是文官,但没人嫌自己功劳少,如今多事之秋,文官若是能落个知兵的名声,亦是锦上添花了。 定下计策,便也不再耽搁,卢飏、升叔、狗儿三人,一人双马便去了延庆州城,留下卢满仓照顾女眷和那几匹牲口。 卢满仓也想去州城,但文不行、武也不行,只得留下来照看牲口,卢满仓种田是把好手,养牲口也是不错,多日下来,这些马也没怎么掉膘。 卢满仓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畜牧业才能,只是一匹马三十两银子着实可人,卢满仓恨不得一天十二时辰守着这些牲口,用心了,照顾的自然是好。 经过二十余日的学习,卢飏和狗儿现在也能骑马了,尽管还不熟练,但小步快跑还是可以的。 有了坐骑,速度便也快了,天不亮便出发,待到中午时分,便也到了延庆州城。 升叔有时会来延庆贩卖野味,对这里还算熟悉,直接领着卢飏、狗儿自北门进,进城右转便步入马市街。马市街,顾名意义,自然是贩马的地方了。 延庆地处京师西北,频临草原,马市非常红火,一些京城的马贩子常来此地购马,只是鞑子刚退去不久,此时的马市有些萧条,鲜有几个商贩牵着零星的几匹马售卖,相马人则四处游荡,有些提不起精神来。 但当卢飏三人六马出现在马市后,一会儿工夫,便被围了起来。 六马皆是战马,在草原上也是精挑细选的好马,此时一出现,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摸摸皮毛、看看牙齿,众人交流品鉴一番,随后便开始与升叔掏袖子。 前世卢飏也见过牛羊贩子的这种议价方式,不过却怎么也不明白,咋单凭几根手指便能确定价格,而且更不明白为嘛非要偷偷摸摸的,买者报价,价高者得不是更好嘛。 但入乡随俗,卢飏不敢太引人侧目,恰好升叔擅长此道,便全权交给升叔处理了。 升叔与几个意向购马者拉了一遍手,最后一个身穿绫罗的胖子脱颖而出,观升叔的表情,应是卖的不错。 “一匹三十五两。” 待那胖子在此检查马匹的时候,升叔小声对卢飏说道,卢飏闻言,亦是惊讶。 寻常挽马是二十两一匹,多是滇马,蒙古马则要贵一些,差不多二十五两左右,但这是战马,所以卢飏原本定价是三十两一匹,但没想到竟然卖到了三十五两,着实出乎卢飏的意料。 此时再看那胖子,竟觉亲切许多,舔着脸,卢飏便主动迎了上去,准备和那胖子拉拉关系,好把剩下的马都卖给他。 一番攀谈,这胖子原来姓刘名启年,京城人士,在京城西郊有个马场,常养着数十匹马,在京城马市也算是个人物,难怪财大气粗。 刘启年对卢飏的身份也很好奇,得知卢飏还是个少年秀才时,神情更是恭敬,更对卢飏放言,如此好马,有多少他便收多少。 第十二章 市井 那刘胖子说的豪迈,但卢飏知道他这是在套自己的底,便也不敢把话说满,只言手里没货了,以后要是再有好马,一准卖给他。 此时已经中午,那刘胖子还想做东请三人吃饭,但卢飏观这胖子太过奸猾,不敢与其交流太多,直言有事,便谢绝了好意。 六匹马二百一十两银子,当场钱货两讫,三人便离开了此地。 一行人沿雍顺街南行,直接来到城中的城隍庙,此地离州衙很近,三人在附近找了个酒楼吃饭,准备一会儿去衙门递帖子。 草草吃过饭食,卢飏给小二几个铜板,请他帮忙去买张拜帖。 古代风气,行事周全在乎一个礼字,正经人或者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之间往来,鲜有冒失上门的,之前必先送上一份拜帖,约定拜访时间,待对方回帖后,才能按照约定时间前往。 拜帖起源于汉代,初以竹木为之,所谓刺也,后到宋代熙宁年间,造纸业发达,便简化为纸张,而到了明代,拜帖则有了红白之分,为翰林者可用红帖写大字,其余人等则只能用白帖写小字。 卢飏区区一个秀才,便只能用白帖,从酒楼借来笔墨,卢飏便开始书写。 拜帖书写也是有固定格式的,一般为爵位+职位+籍贯+姓名+字+敬语+拜,比如关羽要是写拜帖变为:汉寿亭侯前将军河东解县关羽关长敬拜。 卢飏一没有爵位、二没有职位,所以只能写成:末学后进生员永宁卢飏卢少卿敬拜恩师。 跟关二爷一比,卢飏这气势一看便弱爆了,古代特别讲究长幼尊卑,进学、出仕乃是所有文化人的理想,其中自有无尽好处,单是一个拜帖,便将此体现的淋漓尽致。 至于送拜帖,也是有讲究的,或打发仆人或自己亲往,要看自己与对方的地位如何,像卢飏这种弟子拜访座师,定是要亲往送帖才能全了礼数。 卢飏若是打发狗儿去送拜帖,肯定会把宋知州气得吹胡子瞪眼,大骂他不敬师长的。 整理了一番衣物,戴好软巾,系好皂绦,让升叔给看了看,卢飏便出门了。 卢飏完美的遗传了母亲的颜值,生的白净,身材修长,再配上生员衣冠,妥妥的一个世家公子,一出门便颇为引人侧目。 作为一个穿越者,卢飏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审视自己的这套生员服饰,感觉明朝人民的审美非常之在线,通体玉色布绢直裁,圆领宽袖,用墨色点缀,腰身处用一皂绦收身,非常凸显身材,头上再配以四方平定软巾,简单大方,又不失稳重,一副温润如玉的读书人形象便跃然而出了。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走在州衙前的大街上,卢飏自恋的想起了这么两句诗。 待进了州衙门房,卢飏恭敬的递上拜帖,又偷偷塞给那门房几个铜板,客套两句,留下住址,便也就回了。 因为还要等宋知州召见,卢飏三人便就在那酒楼住下了,下午闲来无事,三人便去了城里闲逛,买些生活用品,也为家人买些礼物。 这年头,乡野农夫进趟城不容易,必须得有路引才行,没有路引有说不出来路的,先送进衙门打上十大板,然后才遣送回乡。 也就是卢飏这般有功名在身的生员可以仗剑游荡,官府不仅不管,还多加褒奖,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便是也。 遇上这样的生员过境,有的当地官员还会送点盘缠资助,若是生员有些名气,当地官员还会亲自设宴款待,席间唱和一番,留下一段佳话。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背包客徐霞客便是这样的生员,其能游历华夏大好河山,成就《徐霞客游记》一书,当是离不开沿途官员帮助的。 卢飏推测,这个时候,江阴的徐霞客应该已经上路了,只是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见上一面。 三人从城隍庙出发,沿阜城街南行,很快便到了昌平街,此处多为商店铺贩,用现代的城市布局来看,算是商业街一类的地方了。 鞑子刚刚过境,此时的昌平街比以往要冷清一些,但各式店铺还是开了张的,街上的流动商贩也有不少,行人走走停停,吆喝打价声此起彼伏,好一番太平景象。 三人买了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等生活用品,还给女人们扯了几尺布,卢飏买了些笔墨纸砚,升叔给狗儿买了一口腰刀,还打了一坛好酒,些许熟食。 升叔想买张硬弓,但城里没卖的,在明朝弓箭盔甲长火铳皆是违禁品,当然也有卖的,但却不敢在城中明目张胆的售卖,当然买者也不敢在城中买,万一被人查到,至少也是一顿板子。 升叔记得南城门外有一家铁匠铺,偷偷售卖这些违禁兵器,便准备离开的时候到那里看看。 卢飏对此也很感兴趣,此时已近乱世,学习武艺,弄些兵器傍身总是有益无害的,而且听说那铁匠铺也暗中卖火铳,卢飏到想看看这时候的火铳是个什么情况。 一路闲逛,一路采买,待到了一处书店,卢飏便信步走了进去,这时代没有ifi,没有手机、电视,娱乐生活甚是乏味,卢飏便想买些书籍回去晚上打发时间。 升叔和狗儿不识字,自然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双方便在此地分手,转而去了另一家兵器铺子。 延庆地处北方边塞,文风自然不盛,文化人少,书铺里的书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四书五经等科举考试类的应用书籍,卢飏家里也有一套,不过却是手抄本。 受制于这个时代的印刷技术,此时的书籍很贵,对于卢飏这样的家庭来说,根本负担不起,卢飏便只能手抄了。 此时有了银子,卢飏便每样都买了一套,延庆文风不盛,像这样的大主顾委实不多见,直把那书铺老板乐的合不拢嘴,忙不迭的给打包包好。 趁老板打包的功夫,卢飏又转了转,一眼便瞅到了一本有些熟悉的书籍:《喻世明言》,翻开一看,果然冯梦龙著,他前世虽然没读过,但三言二拍的大名还是了解的。 “掌柜的,把这本书也包起来。” 卢飏话音刚落,一个清脆的女声便也响了起来。 “掌柜的,我也要一本!” 第十三章 你以后会嫁给一个大胖子! “掌柜的,那本书,我也要一本。” 卢飏回头一看,却见一头戴兜帽穿着雪白大氅的女子站在身后,芊芊细手轻指卢飏手里的那本书,脸上则带着浅浅的笑意,两眼若含秋水,一笑便似碧波荡漾。 我擦,这女子真美,这眼神可真勾人。 卢飏身体一愣,心里便蹦出这么一句。 “哎呀,实在不好意思,这书只有一本了。” 掌柜的那略带媚笑的话音刚落,那女子脸上的笑意瞬间便不见了,碧波荡漾的秋水眼看着就要成波涛汹涌的海水了,但最后还是止住了。 还未等那掌柜的说留下地址,过几日书进来后,便给送家里去,那女子便领着婢女风风火火的走了,带起一缕香风,留下一老一小两个男人的无限遐思。 “去东街了,东街还有一家书铺。” 见卢飏有些不解,那掌柜的便解释道。 包好书,付了银子,卢飏便拎着厚厚一摞书准备回酒楼,一路前行,就要到城隍庙时,那个白色大氅的身影又出现了。 “公子请留步。” 还是那个声音,还是那股香气。 卢飏停下来,将书放在了地上,两眼和善的望着那女子,不知她要干什么。 “公子可否将那本《喻世明言》让给小女子,我出双倍价钱。”说着,微微屈膝,盈盈一拜,眼中又换成了一汪秋水。 卢飏素来心软,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最受不得女子央求,便很有自知之明的将眼神从那女子脸上转开,一脸为难的回道。 “这本书,我也很想看,那掌柜的说了,过几日还会进几本来卖,小姐还是等等再看吧。” 说着便要走,但刚走两步,便听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小姐,跟这等酸子费什么话,直接抢过来就好了,像他这种汉人酸子,伊德勒一个指头便能将他掀翻在地。” 卢飏闻言,立时加快了脚步,但刚走两步,迎面便似撞上了一堵墙,抬头便见一粗壮的虬髯汉子正抱臂看着自己。 卢飏自己便有一米七左右,那汉子比自己还高一个头,目测差不多一米九,在人群中当是鹤立鸡群的那类,不知道刚才为嘛没看见。 卢飏此时有些尴尬,无论哪个时代当场吃瘪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特别是在美女面前。 比以往任何时候,卢飏都希望自己能跟升叔那样,身上有点功夫,遇到这种需要硬杠的场合,也不至于全然落了下风。 ‘要是有把枪就好了。’ 卢飏只得停下,暗暗琢磨着回程时必须得去那铁匠铺子弄把火铳防身。 “伊德勒休得无礼!” 那个熟悉的声音又起,见卢飏停下来了,那女子便又赶上来央求。 “公子见谅,小女子是外地人,家乡未有书铺,今日离开,不知何日才能再遇见这书,所以烦请公子将此书让与小女子,小女子愿出五倍价钱。” 接着便又是盈盈一拜。 前有猛汉拦路,后有美女哀求,再加金钱诱惑,看来这女子是志在必得了。 卢飏有些不爽,瞅了瞅那汉子,又看了看那美女,一时有些不解。 “草原人?” 女子点头。 “来大明作何?” “行商。” 卢飏闻言顿时心安了下来,鞑子刚刚退去,现在官府正对这城内的鞑子商人盘查的紧,想必这几人也不敢在这时过分嚣张。 “你可知这官府正在盘查鞑子奸细?你不会便是那奸细吧?” 心里有了底气,卢飏便也有了心思跟这女子逗逗闷子,好扳回一些场面。 果然,女子闻言便紧张了起来,忙说自己不是。 “你刚才想要作何?”卢飏又转到那汉子身前,一脸挑衅的又道:“别以为有膀子力气便可以嚣张,这里是大明,还轮不到你这鞑子在这里撒野。” 那汉子手指握的咔咔响,但没有小姐的命令,却也不敢妄动。 “你想要这本书?” 卢飏自然也不想挨揍,既然脸面有了,还是觉得应该有成人之美,况且对方还是个美女。 见了卢飏手里那本书,女子眼睛一亮,赶紧又福了一福。 “五两银子。” 卢飏见这女子穿的阔绰,便有心敲诈一笔。 “一两银子的书钱,剩余四两是精神损失费,刚才那胡茬子吓到我了,要不是他无礼至极,我便将书白送你了,要是你不愿意付也行,让我揍他一顿,那这书便白送你了。” 这书其实才两钱银子,但卢飏看那莽汉心里不爽,便有心刁难。 那女子虽然听不懂什么是精神损失费,但既然这男子松口了便有希望,她自然不想让那护卫平白挨揍,便赶紧命丫鬟掏了银子,递到卢飏手上,然后伸手便要拿书。 “慢着!” 卢飏将那书又揣回怀里,脸上堆起坏笑。“另外,你还得告诉我你叫什么?” 女子顿时羞的满脸通红,一旁的小丫鬟更是有些气急,便要让那伊德勒上来揍卢飏。 可那女子算是极其理性之人,知道此时不易节外生枝,便阻止了两人,遂上前小声道。 “玉儿。” “玉儿?大玉儿还是小玉儿?布木布泰?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 卢飏知其是草原人,一听到玉儿两字,便联想到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上了,随后便蹦了好多词出来,本想是逗闷子,可看这女子的表情,难道自己说的对了,她真是大玉儿? 那女子刚才羞红的脸,此时连脖根都有些绯红,本想是糊弄一下,拿自己的小名蒙骗,没成想却被这混蛋误打误撞给猜出来了,自己的小名根本没几个人知道的,莫非这人也是草原的? “我说准了?” 卢飏也有些惊讶,女子则闭口不言。 再看三人的表情,卢飏便知道自己真的猜准了,嬉笑着将那书塞到女子怀里,拎着其余书本便转身离去,走了两步,一番恶作剧的心态浮起,头也不回的又道。 “这本书送你了,另外再给你免费算上一卦,你以后会嫁给一个大胖子!” 第十四章 拜见知州大人 卢飏回到酒楼的时候,升叔和狗儿还没回来,不过那州衙的回帖已经到了。 州衙的帖子,掌柜的很重视,此时一见卢飏回来,便恭恭敬敬的送了上来。 对卢飏这个名义上的弟子,宋霄还是很给面子的,答应明日接见。 不过古人的时间观念没有现代人这么精确,回帖上只说了静候,却也没说几时几刻,卢飏自然只能一早便去衙门候着了。 收好回帖,升叔父子便也回来了,一进门便对上了掌柜的有些谄媚的笑脸,直把父子俩吓了一跳,待进了房间,便疑惑的问卢飏这掌柜的是不是失心疯了。 升叔父子此时一身短打,尽管干净整洁,但一看便不是有钱有身份的人,若不是卢飏一身青袍帮衬,掌柜的甚至都不拿正眼瞧。 商人逐利,眼睛都是长在头顶的,父子俩也不以为意,不过此时却像变了一个人,直把两人惊得不行。 “哈哈,知州大人请咱明日过府一叙,之前那州衙来送帖子了。” 卢飏笑着招呼两人坐下,刚准备起身去倒茶,却被狗儿一把拉住了。 “憨娃,那知州老爷要见你了?” 狗儿有些激动,唾沫便飞了卢飏一脸,连带着稳重的升叔也面露喜色。 这个时代的官与民,用天和地来形容差距一点也不为过,是以百姓称官员为青天大老爷,普通乡野村民进趟县城便能回去吹嘘好久,比如卢飏他爹,这辈子到过最远的地方便是延庆,还是来服徭役,就这还时常跟卢飏他娘吹嘘。 卢飏他娘的活动半径便更小了,自从来到卢家洼,去过最远的地方便是镇上,还是去赶圩日。 “不只是见我,明天升叔和你都得去,我自己可扛不动那十几个人头。” 卢飏说完,狗儿和升叔便更激动了,能单独见到知州大人,这便是能吹嘘一辈子的事了,毕竟这知州是六品官,比知县还要高上两级的。 高兴之余,升叔忽然脸色一变,一脚便冲着狗儿的屁股踹去。 “当初叫你和憨娃一起读书,你死活不去,你看看现在,人家憨娃都成了秀才,能和知州大人见面了,将来没准也能做个知州,知州是啥,咱当年千户所的千户见了都得点头哈腰的,你说说你能干啥,将来再跟爹进山里打猎?” ‘完了,一不小心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看着升叔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卢飏心里腹诽,当年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如今却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正欲劝解两句,岂料狗儿却依旧嘻嘻哈哈。 “等憨娃当了知州,我就给他牵马坠蹬,就跟那个叫什么仓的一样,给关二爷牵马,最后也成了大将军。” 卢飏闻言厥倒,之前在山洞的时候讲三国,那么多英雄人物没记住,这小子倒记了一个周仓。 “嗯,周仓也行,最后没给关二爷丢脸,你小子还算有志气,你这辈子要是混的跟周仓一样,那咱祖坟也算是冒青烟儿了,到时候爹就回去跟那狗百户算账。” 真是有什么样的儿子,便有什么样的爹,儿子想当周仓,爹竟然还深以为然,周仓跟关羽一样,死的很惨的好吧。 卢飏有些无语的看着一脸认真讨论的父子俩,摇了摇头,便出去叫了酒菜上来。 三人吃饱喝足,为了显示对明日拜见的重视,升叔死活要沐浴更衣,还让小二出去买两身长衫回来,生怕怠慢了知州大人,卢飏劝不过,便也只能由着他俩去了。 卢飏也是理解升叔父子心态的,在后世,若是自己有机会去面见市长,少不了也是如此心态,只是这一世,卢飏是个刚刚穿越的现代人,还没有将自己完全代入到古代的社会秩序中来,即使是面见知州,心中也没有多少波澜。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狗儿便来敲卢飏的房门了,却见卢飏还未起床,便有些捉急,忙上前就卢飏拉起洗漱穿衣。 一番折腾之后,三人坐在楼下吃早餐,卢飏倒是精神了,却见升叔父子一人顶着一个黑眼圈,昨夜应该是激动的没睡好。 吃完早饭,升叔和狗儿一人背着一个竹篓,便随卢飏去了延庆州衙,竹篓里面自然是人头了。 待到门房坐定,送上回帖,又给了那门子些茶水钱,便等着了。 一州知州还是很忙的,民政法司尽归知州一人之身,也没有什么分管副知州帮他分担,尽管今日不放告,但进进出出的人还是很多,足足等了一个多时辰,宋家的仆人才来请卢飏三人进去。 明代的县府州衙基本都是前面衙门后面宅院的建筑模式,衙门自然为长官公办之地,后面宅院则是长官一家人居住的地方。 卢飏此时为拜谢座师所来,自然是私事,便直接被领进了后院。 穿廊过厦,一路徐行,三人很快便进了后院,延庆州衙的后院颇为阔绰,是个五进的大宅子,卢飏目测似乎还有跨院,宋霄会客的地方便在二进院的位置。 卢飏嘱咐升叔父子在院中稍后,便被那家仆直接领进堂屋,只见一身穿道袍的中年长者坐在太师椅上,神情略显疲惫,此人便是宋霄了。 宋霄今年五十余岁,万历二十五年举人。 没错,宋霄只是个举人,并不是进士。 万历十五年后,国本之争开始,朱翊钧跟文官集团闹翻了之后,便消极怠政,不仅小事不管,连一些选派官员的大事也拖着不批。 而且国本之争牵扯罢免官员甚多,导致各地官员紧张,于是一些举人便被启用,甚至诸如贵、陕甘等边远凶险之地,秀才也有被抓来当知县的。 宋霄便是国本之争的受益者之一,以举人之身做了知州,虽是延庆这等边塞之地,但总是一州之长,六品官了。 虽是举人,但宋霄更珍惜这得之不易的主政一方的机会,从陕西米脂知县做起,广布教化,劝垦农桑,十余年来,官声颇佳,万历三十八年,改迁延庆知州。 第十五章 能吏 宋霄不仅在陕北干的不错,从延庆百姓的市井评价来看,他在延庆做得也很好。 不过这时候的百姓要求很低,不横征暴敛,鱼肉乡里便是好官了,如果再能诉讼公平,捕捕盗贼,修修水利,教化乡民,那便是能吏。 而观宋霄的作为,确实可以担得起能吏二字。 万历三十九年,延庆妫水河、野鸭湖畔,宋霄勘察地形,带领当地百姓,历时三年,开垦水田六万余亩,始种水稻,士林百姓尽皆称颂。 此时进了厅堂,卢飏不敢拿乔,便直接跪下行礼,虽然他是个秀才,可以见官不跪,但天地君亲师,宋霄是他的座师,儒家弟子最重此道,卢飏此时也不好再拿捏什么秀才功名见官不跪了,免得出去被人戳脊梁骨。 行礼之后,双方坐定,先是诉了一番师徒之谊,卢飏随后又给老师汇报了一下这些日子的学习情况,宋霄照例考校勉励一番。 卢飏穿越的这个身体,委实智商不错,四书五经、科举文章掌握的还算可以,卢飏又将四书五经和现代的一些治世理念想结合,倒是听得宋霄频频点头。 当然这主要是宋霄自身的道德文章水平很一般,举人嘛,理论水平比进士还是差不少的,加之出仕了许多年,之前学的估计也忘得差不多了,所以问得问题都比较浅显,若是换个翰林来问,估计卢飏很快便会哑口无言了。 而且观宋霄此人的经历,当是更重视实务一些,这便更中卢飏下怀,两世为人,特别是后世的管理经历,让他最不缺的便是实操经验,在一些具体事务的问题上,到让宋霄刮目相看,就差拍手称快了。 如果说之前两人相见,宋霄只是将卢飏当成中榜秀才中的一员,尽的只是座师的情谊,但今日一番交流之后,宋霄还真起了爱才之心,大有将其收为正式弟子的意思。 落落大方、才思敏捷,且又言之有物、切合实际,一些见解甚至让宋霄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如此少年英才,谁人能不喜欢。 不过宋霄如今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城府不是一般的深,虽有正式收为弟子的意思,但还要再观察些时日,最好等到卢飏中了举人,毕竟举人才有做官的资格。 师门、同窗、同科,明朝官场上充斥着这样复杂的关系网,比如夏言是徐阶的老师,徐阶又是张居正的老师,靠着这样复杂的关系网,文官集团将自己的政治理想或者说是政治利益一代代传承下去,相互结党、抱团取暖,来与皇权抗衡。 自从成祖朱棣设立内起,这样的关系便一代代的传承、一代代的罗织,到了嘉靖、万历年间,已经成了一股皇权都撼不动的阶级了:文官士大夫集团,引得两位皇帝便只能躲在深宫里玩权谋,但最后皆以失败告终。 从第一位内首辅黄淮起,到如今的内首辅方从哲,一共五十八位,皆是亿万黎民中的佼佼者,精英中的精英,而这些人皆出身世家地主阶层。 所以如今大明身上最大的顽疾土地兼并,也算是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了。 毕竟,只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利益的阶级,指着这帮人去搞改革,失败那便是板上钉钉了,比如张居正,他能够背叛他的阶级,但他背叛不了他的利益。 求仁得仁,大明最后被农民起义推翻,死的一点也不冤。 而此时,这股势力中的一个小触手,便毫无意识的开始拉拢刚刚进入这个阶层的一个小小卒子了,尽管此时,双方谁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一位想着如何将这位少年英才收入麾下,另一位则琢磨着怎么优雅的骗些钱财。 一时相谈甚欢,见时机差不多了,卢飏便将鞑子人头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 对于事情的经过,卢飏只是陈述事实,没有一丝夸大和故弄玄虚,但即使如此,依然将宋霄听得惊诧连连,跟着事情的发展,时而紧张,时而平复,似是被卢飏代入了当时的情景中去。 卢飏前世是干过销售的,而且经过专业的培训,知道如何一步一步的捕获消费者的心里,对于眼前的这个积年老吏,他知道越是朴实的语言越能打动他,期间若是再夹杂一些少年般的狡黠那就再好不过了。 所以待卢飏讲到家贫,欲把鞑子人头割下来换钱,但又怕永宁卫的赖账时,宋霄不仅哈哈大笑,遂打趣道:“所以你便来找老夫,想跟你老师做这生意?” 正中下怀! 卢飏窃喜,不过脸上却装的有些潮红,连道不敢,还大言不惭的解释说,这些人头实在不知如何处理,草草埋了又觉得可惜,但又不想便宜那些,便送来老师处了。 宋霄今年五十岁了,此时看十五岁的卢飏便如子侄一般,熟料这十五岁的少年,两世的年龄加起来比他还要大的多,饶是觉得自己看透了人心,便不对一个少年设防,最终便被卢飏一步步的带进了早已挖好的坑里。 待卢飏说到人头也带来的时候,宋霄立刻便坐不住了,赶紧吩咐下人,将那升叔父子引进来。 升叔父子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见如此大的父母官,虽然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但事到临头依然紧张不已,一激动便上来就磕了头,全然忘记了背篓里还有货物,一低头,那人头便全滚了出来,龇牙咧嘴的,倒把老头吓了一跳。 不过老头还是见过一些世面的,毕竟在米脂干了很长时间的知县,米脂地处河套,常有鞑子出没,人头什么的,老头自是见过不少。 定了定心神,又对更加紧张不已的升叔父子褒奖安抚一番,宋老头便开始细细查看这些人头。 一共十四个,老头点的很清楚,随后便让下人将这些人头收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