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 第二章 入坑 “等等,”她声音里透出执著,细长白皙的手臂高高扬起,拦住了他的去路。他出于礼貌,不得不回过头来:“你还有事?” 一双细长的眼睛正注视着他,飘逸的亚麻色长发在风里轻舞,薄纱裙开叉处可以看到修长的腿,胸前有挂着一款镶嵌了金珠和紫玉的项链,浑身散发出一种若有若无的诱惑香气。“准备去体育馆的招聘会?”她不经意地猜中了他的心思。 “是啊,你也要去那里么?”张法友好地笑笑,“就在前面500米处,下午三点入场。” “我可以看看这个吗?”她对他手里的简历来了兴致。 “可以。看完请还我,”他把简历递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今天走得急,忘记多打几份了,待会可能全部投了都不够。” “你是燕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的高材生,好棒啊。我爸是历史考古专家,留美博士,他在六环外的书店兼研究所,现在正好缺个管理员,请问你感兴趣吗?” 电商都要把实体书店给打垮了,学校里有着多年怀旧情结的好书店都相继关门。难得还有人愿意在这方面砸钱维护一份文化情怀。这位博士如果招助理,而不是简单的图书分类打包,或许还可以考虑。 他思考了五分钟,打算问问细节:“你爸他设置的岗位具体要做什么工作呢?一般的管理员,高中学历够了。”他的语气里有清高的成分:堂堂燕京大学毕业生,找工作还是有选择的余地。 她又一次精准猜中他的内心:“这份工作是纯脑力,书籍分类打包这种店里有机器人来做,管理员主要是整理重要典籍资料、辅助研究。至少得名校本科学历以上。年薪0万,带薪休假0天。” 张法心里开始做一个选择:这年头跨专业找个好工作挺难,这个专业对口,薪酬和福利听着和高校师资博士后差不多,要不去试试吧。 他点了点头:“现在就去书店么?请问怎么称呼你?” 她指了指路边的梧桐树下的一辆车:“同我上车,就在那。你叫我阿楠就是了。” 他一听这么远,有些疑虑,不过,她说话干净利落,气质脱俗,看起来不像个托,倒像是来自异域的人。 车一路向北,三个多时后,停在了郊区一处复古风格的别墅前。 阿楠指着车窗外:“就是这里,下车吧。” 四周是一片月季花海:红,粉,黄,白,绿,一枝枝争奇斗艳,在风里轻轻地摇曳。空气中全是香甜的花香和青草味,在常年雾霾笼罩的城市显得弥足珍贵。 “我们的书店,共三层,一共六百八十平米。”她自豪地指着别墅门口的一个不起眼的牌子,“这个牌子有一百多年啦。我家在民国时代就已经开店了。” 他在历史系待过四年,对文物的嗅觉比常人灵敏。他走近牌子,拂去表面厚厚沙土,字迹模糊难辨。“上面写了什么?” 她狡黠一笑:“高材生,这个该你告诉我才对呀。”“东隅书店,壬子年仲春,”他觉得不够严谨,补充一句:“还有些字,好像是店主人写的对联。” 她暗自佩服:“我之前试过一些人,都没有认出这么多内容。你果然比一般人功底深厚,待会吃饭时可以和我的爸爸,陈博士,切磋切磋。” 大厅中央能一眼望见整个三层楼的藏书。墙壁上挂着明清古画;地面上却有着十分先进的数字设备。轻轻抬脚一踏,紫檀木做的环状书架立即旋转,书籍在不同的书架之间通过磁力作用自动交换,透过水晶天花板可以看到屋顶碧绿的藤萝。 她取下一枚戒指,略略调了调,“为了安全,系统需要人脸识别认证。”他看到眼前一闪,人像精准定位,摄入戒指正面巧水晶镜头。 大厅中央,一个机器人专注地整理一座资料山。见他过来,友好挥手。另一个机器人从厨房出来,端上两杯咖啡。 “谢谢,”他接过她递来的杯子,一股温暖的奇香扑鼻,杯子通体透明,清凉不烫手。 一切有种大隐隐于山的神秘。除了叹为观止的海量古旧书籍,还有很多脑洞大开的高科技发明。他时候看过《阿拉蕾》动漫,企鹅村的怪博士整天蹲家里搞发明,造出了机器人女儿…… “上楼,最近减肥,不然直接从一楼智能地板升上去。”她掏出一面镜子,看着上面即时显示的体重和运动量叹气。 “手腕都细得像蛇,有必要减吗?”他萌萌地来了句。 “白娘子?还是青?”这语气好像恨不得变条蛇将他五花大绑。 她的手腕白而细,紧实而光滑,像极了九十年代香港电影《青蛇》里蛇妖特有的妖气。 二楼中央的圆桌边坐着位瘦削冷峻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风格诡异的黑框眼镜,正在一台电脑前飞快地输入信息--穿得和民国时期的绅士一个调调--神似图书馆看过的某本历史类读物里介绍的一个考古学家…… 是他穿越了?还是怪博士的另类复古穿衣风格造成的错觉? “爸!我今天招到个学术咖,能把那块被化学药品腐蚀过的牌子上主要信息都认出来。” 怪博士从她手里拿过简历扫了一眼,“燕京大学毕业,不合格我也随时会开掉你。” 她凑过来细声细语:“我爸知识渊博。人心不坏,脾气古怪。若刁难你,有我在。” 他瞧不上怪博士的嘚瑟,与对方礼貌地握了一下手,就坐下用餐。餐毕,阿楠提议请去花园转转。 博士厉声喝住:“先交代他签合约的事。店里的事情多得机器人都忙不完,上周烧坏的那个机器人还没修好。” 比起他认识的历史系教授,这人完全没有人文素养,哪里有拿大活人和机器人比工作效率的。 接着,父女之间有了一场争吵: “爸爸,他才用过餐,休息会再说吧。” “你去一边休息,合约让机器人跟他签。时间如金钱!” “我招的人!” “再跟我怼,休想得到任何你妈的消息!” 陈博士随手砸了一只茶杯,碎裂声清脆。阿楠纤瘦的身子一抖,抓起纸巾抽泣。 张法不爱当律师,却嫉恶如仇:“什么样的合约?我看看。” 一个机器人出现,抽出一张打印好的纸和一支笔递给他。 他接过合约读道: “本合约要求受雇的一方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第一,保守工作秘密,不得私自记录客户信息; 第二,爱护书籍物品,不得刻意毁坏或复制; 第三,全心整理资料,不得与外界保持任何联系; 第四,无条件满足老板和客户的一切要求。” 他潇洒地署上大名,合约在掌中飞起,“博士,我签好了。别为难您女儿,我下午就可以做事。” “我要进城去办事,她心一软就没原则,你可要守规则。” “我非圣贤,孰能无过。”他不卑不亢。 怪博士还打算说几句,阿楠推推父亲,“时间快来不及了,您别迟到。” 机器人娴熟地操作墙上的一块液晶触屏,阳台展开一扇可伸缩平面,直接延伸到楼下,博士匆匆忙忙离开了。 第三章 午后 午后,阳光照亮了大厅四面的落地窗,花园里清新的青草味和暖暖的花香,夹着书籍散发出墨香,调出一种另类的香味。 张法选好了角度,从包里掏出手机,把午后美景拍了几张,打算稍后和阿楠请假回学校,明天就是一生中重要的日子:大学毕业典礼。 “法哥,饭前给你的咖啡还没喝,我刚重新热了一遍。”不知何时,她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两人之间只隔着一只咖啡杯,在他看来已经超过了陌生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他听到这句带着抱怨的关心,知道她在责怪他对自己热情待客表示的不信任,就委婉地说:“阿楠,谢谢你的心意。我不爱喝咖啡,喝了会失眠。” 她似乎生气了,不再搭理他,转身进了一间工作室,“呯”地一声把门关上,留他一人在窗边看风景。 他看了腕表一眼,时间不早了,晚上系里还有一场毕业晚会,他要给压轴的大合唱负责钢琴伴奏。 他走到工作室门口,轻轻敲门,诚恳地道歉:“阿楠,对不起,我待会得回趟学校,明天开完毕业典礼,我再回来。请把具体地址告诉我,不用麻烦你来接。” 门开了。她刚刚换了身半透明的裙子,重新化了淡妆,依然戴着原来的项链。她纤长的手指转着透明的咖啡杯,低头不语:她看来伤心了,不愿意原谅他。 “对不起,如果我喝了,你会原谅我吗?”他试探地问,心里有些自责:唉,老爸老妈天天在电话里提醒他:陌生人递来的饮料都喝不得……仅仅是一杯咖啡,为什么要让女孩子伤心。 杯子重新回到掌心,稳稳地,奇香如故。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她的双瞳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光。 咖啡的香味萦绕在唇齿间。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反应……等等,眼中一切怎么有些飘飘忽忽的…… “不要走……”他感觉到她又一次靠近了自己,急忙后退,阿楠忽然伸出手,对准他脸颊就是一下,“啪!” 迷迷糊糊中,他给抽得莫名其妙,头脑暂时恢复了思考能力。 “你干嘛扇我?” “怕你胡思乱想。先冷静冷静,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交代。千万别疏忽大意,听错了会出大事的。”她双手抱住胸前,一脸肃穆,好像是要传圣旨的样子。 “什么事?”他脑子里开始短路,反应比平时慢了三拍。 “现在你试试微信,断了吧?在这里任何手机信号都会被屏蔽的。” “为什么要断?”他发了几条信息,都显示发送失败,这才意识到她不是在开玩笑。 “为了书店的保密安全。你想打电话,玩微信,玩电脑,都不行。出了这别墅大概五公里以后才有正常信号。”断了还做个鬼生意,这个博士老板的脑子是在抽什么风! “你帮个忙。明天我妈生日,我挺想和她通话。你让我出去一会好不好?”他有些想跑,于是试探地问问,看她松不松口。 她脸色一变,连连摆手:“这个忙帮不了,我爸随时会回来。万一他发现你溜出去打电话,恐怕肺都要气炸。他一发火就会惩罚我,我就再也没法知道我妈的消息了。” “她没和你们一起生活么?”他随口问了问。 “很早前就离开家了。我一直不知道她在哪。只有我生日的时候,我爸才会给一段她的录音。”她嘟嘟嘴。 博士老板一家人听起来都不对劲。一念之差,求职入坑,现在进退两难:刚签了约就毁约,难度不……那就先干着,争取试用期被开了,可以名正言顺地走人。 “书店有什么不能触犯的硬性规定,说来听听。”他把手机的录音功能开了,以便记录下来提醒自己哪些规容易犯,早点犯规早点跑。 “一楼和二楼还好,只要不打烂东西,不毁坏书就没事。三楼有一个嵌入式的书架,千万不要试着取上面没有编号的书……”她一本正经,把古怪的规定不厌其烦地细说了一遍。 “为什么不能取?难道那上面的书翻了会中毒?”他半信半疑,仰起头往三楼看了一眼,那些书看起来与普通的旧书没有什么区别。 “没干过,从来也不敢。我爸说,谁碰了就会从世界上消失。”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邪乎? “这些话最好当耳边风,听多了容易心里有阴影,”他好心地提醒,“会导致三观不正。” “三观不正……”她一脸困惑,“你好像很不喜欢我爸。” 他翻着桌上的一本杂志,如实答道:“谁都喜欢心里有阳光的人。你不要像他,搞出一堆高科技,却没有人情味。” “我希望你永远没人喜欢,找不到女朋友!”听到他这么点评父亲,她心里有些不爽,一只手伸过来夺下他的杂志。 “你凭什么诅咒我找不到女朋友?”这话正打到他痛处,把骄傲的单身萌犬给惹毛了。他不过是实事求是地提点建议,就遭到这么腹黑的诅咒,那傲娇的心脏快受不了! “你这么帅,肯定是样样都要人伺候,当你女朋友肯定是个苦差。”这是挑衅还是污蔑? “我可是专一、听话的好男生,只要心里住进来一个女生,以后再好的也不许进来。天天给她做一日三餐,陪她一起上下班,不烦也不躁,天天说不完的话。”他一时给惹急了,把心底压了很多年的话咕咚咚地全部倒了出来。 男生还爱下厨?她感到很新鲜:“你会做什么样的饭呢?二楼厨房里有不少食材,平时是机器人做,我和爸爸都不会厨房里的活。你敢做一个水果拼盘试试吗?” “没问题!”他想,下个厨有什么难的,难的是一辈子下厨! 他厨艺确实不错,从他就很享受那种泡在厨房打造美食的感觉。学的时候就偷偷在家里烤箱里做过黄油饼干和巧克力蛋糕,带到学校分给同学们大饱口福。高考那天清晨还在厨房里从容不迫地烤着披萨饼,非要吃完才心满意足地去考场。 他走进厨房,从冰箱里取了十来种水果,灵活地在上面刻刻画画,不一会就出了一盘俏皮的水果画:橙子做的狐狸,紫色葡萄和白色山竹做的熊,红提和青提做的马……栩栩如生,看得阿楠喜欢极了,一块也舍不得吃,非要收藏起来。两人之间气氛缓和了。 第四章 黄昏 张法不想在这里长干:外面的天地里,连空气都比这自由得多。 他心中有了一个初步逃跑计划。但不知为什么,眼前全是阿楠的身影。难道那杯咖啡给下了迷魂药,一喝喝出了牵挂?他迷迷糊糊中开始重新打量她。 她气质脱俗,声音甜软,唯一的明显缺点,就是给变态的父亲搞得有些忧郁和敏感。他想,走之前,给她画张相,做个纪念。 他从包里拿出纸和素描笔,挑了一张之前画好的女生速写,递给她:“喜欢画画吗?”阿楠从未见过如此原生态的手绘的作品,她好奇地凑过来,双眼放出光彩,“真好看。你画的么?”“我随手乱涂的,”他拿笔轻点了一下画纸,勾出个轮廓: “给你画像,站好了。” “可是,我都不知道怎么摆好看,你教教我嘛。”她边撒娇,边害羞。 他给她设计了好几种,有坐着看书的,有站着看窗外风景的,有参考平面模特的各种造型的,换来换去,总觉得差点什么。最后,阿楠累了,问他可不可以歇歇。他看着这个姑娘一副慵懒的表情,挥挥手默许了她去休息。她很放松地走到窗边,整个身子如一只轻灵的蛇,转眼就上了窗台。柔软的长发给阳光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白色的真丝纱裙如蝴蝶的翅膀,给风儿吹得来回飘。她靠着窗棂,微微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衬托得脸的轮廓愈发精致。她为了舒适,索性踢掉了束缚自由的高跟鞋,粉白色的双足直接踏在玻璃上。 法产生了一种奇妙的错觉。他修过西方美术史,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女性画像念念不忘。那些过去的光与影,在阿楠身上独特地汇合在一起,她一下子有一种《花神》的安谧,一下子又上升到《蒙娜丽莎》的神秘。他的笔无声息地在纸上来回移动,悄悄捕捉她的每一丝美好,最后,完成了一张堪称这些年最佳的作品。 “休息好了么?来看看我画得如何?”他朝着她招手。她几乎是风一样地跑来,兴奋地欣赏着画中的自己:“像,太像了,比我所有的照片都好看!”他在作画时,倾注了与以往不一样的情感。她是那么柔弱而娇嫩,像花儿一样,天真烂漫,带着一丝与年龄不符的忧郁。 “留在这里,好不好?”她放下画像,看着他,泪光点点,眼里全是诚挚的挽留,逼得他无法再坚持说“离开”二字。 他忽然有种莫名的念头,想带着她,一起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流浪……具体原因,他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越来越出乎意料。 她拉他进了工作室,指着墙上一排排人像和地图,告诉他这是博士多年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他大致清楚了博士的工作:科技考古,侧重于清朝和民国史的研究。工作室的窗户是密封的,据说是为了保密,里面大白天也得靠人工照明。 阿楠拉他坐下,在一台电脑前专注地忙起来,给他讲解了室内系统的注意事项和日常工作流程。最后,她累了,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憩。她的呼吸匀称,像一股拂面而来的微风。他对她的感情有些微妙,像朋友,像情侣,更像兄妹。 “等她醒来,就离开吧,没有具体路线,导航图在周围找不到信号,一个人是走不出去的……” 她的睡姿也耐人寻味,一开始只靠在他肩头,转眼就直接仰面换到了他怀里,让他措手不及,只好轻轻抽身站起来走开。无意中手指触到她光滑的肌肤,脸上顿时烫得厉害。他怕她着凉,从沙发上取下一块毯子给她盖上,静静倚着窗,数着流逝的时间。 黄昏来临,天色渐渐暗淡,太阳光逃离:别墅外的花与树,换成了一种诡异的黑色风格。他刚有些犯困,忽然听见她睡眼朦胧地问:“有没有客人来买书?”看来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对自家的生意时时刻刻都上心。 他如实回答:“半个人影都没来。” 她叹口气:“看来这个月又完不成任务了。我还想完成任务后,爸爸能让我回学校读书。” “卖书这种事,不就是挣钱而已,还把女儿前途搭进去,这和旧社会卖儿女的父亲有什么区别!” 她捂住他的嘴,“别让机器人听到,它们会录音传给我爸。我还想出去上学,明年要考戏剧学院。” 他在纸上写下:“到底要卖多少书,你爸才能满意?”她伸过来三根纤长的手指。 “一个月卖三本?太容易了。你宣传书店时承诺买一本书送一个手机或是笔记本电脑,一天就能完成任务。” “这个买卖不寻常。客户仅限于从民国时代起就有来往的人,交易信息都是机密,不可泄露。” 他平时有看灵异说的爱好,听了难免浮想联翩。 他的声音有些发颤:“那些客户,都是活人吗?怎么找得到书店?” 她感到这个问题问得好笑,头也不抬地玩着胸前的项链,“有特殊的门道上门看货取货,书店不支持快递配送。” 听起来像有潜在危险的“活死人墓”,说不定下一步就会有性命之忧。 前阵子,他睡前刷手机的新闻,看到误入传销,被人身控制的大学生,各种惨状。他们没完全脱离社会,总会等来警察解救,与家人团聚的一天。这个荒野别墅,伪装得太好,又采用了各种非人类的高科技…… 他仔细地研究起阿楠的身形,连她的发丝也不敢放过,生怕她是怪博士造出来的仿真机器人。这年夏天他还特地去科技馆看了最新的机器人表演。有一类仿真机器人造的十分完美,动作灵活,表情生动,声音悦耳,容貌和妙龄少女看起来并无二致。他看了半天也看不出破绽:毕竟不是机械工程专业毕业,不像有高超鉴别力的行家,一眼便知真假。 他想,本月最后一天,今晚就看运气了。没准重口味客户就喜欢天黑了来鸟不拉屎的地方寻宝。 入夜,等来了一场蓄势已久的暴雨。 第五章 雨夜 黑漆漆的窗外,雷电交织。阿楠实在是困极了,“今晚怕是又没人来了。我先上二楼睡去。” 她给他倒了一杯茶,郑重地叮嘱道:“如果客人来了,问清楚要什么书,你就核对是哪几本,把书卷好从门上的方形洞里递出去。切记,只限于在门口交易,不得进屋。” “这点事不难办,放心。” 夜深了,偌大的别墅里越发清冷。他站在门口,从方形的洞里看着远方。 他边喝茶边想象来人的样子,想着想着就忍不住脊背发凉。深夜来荒郊野岭买特殊商品,还不能放进门的,肯定不是正常人。没准是《暮光之城》里的吸血鬼,专门住在人烟罕至的地方。或者是民国时期的孤魂野鬼,以买旧物为乐。 草地上出现两个黑影。门口一盏蓝色的灯自动亮了,照清楚了来人的样子。法隔着门看到了一对穿着灰色雨衣的男女,雨衣帽子严严实实遮住了大半个脸,面貌不甚清楚。 一人幽幽地说,“陈博士,您好,上门取书。”似乎是熟客。 “今晚博士不在。我是书店管理员,请问要哪些书?”门外的声音阴气逼人,他不由得后退了几步。 对方语气有了一丝微妙的变化:“先生,我们要买民国癸丑年的报纸合订本,全要。”听起来似乎还能接受。他略略放了点心。 “好,稍等。”他在查询器上搜书,报纸合订本一共三本,全部在三楼。他正要上楼,对方要求亲自进来查书,以防买到假货。他想起阿楠的嘱咐,意识到放他们进屋可能存在危险。 放?还是不放?他犹豫起来,把按在开门的启动装置上的手指移开:要不……再等等…… “兄弟,想好了没有?你再磨叽,我们就走了。”男客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挑衅,“一个大男人办事要爽快点!” “帅哥,我们进来只是看货,外面雨好大,远道而来,浑身都湿透了。让我们进来歇歇嘛……”女客软磨硬泡,似乎要没完没了地说下去。 哪有让客人淋雨不进屋的。一念之间,他放松了戒备心,轻轻按下去,启动开门装置。 灰衣来客浑身滴水地走了进来。他看着雨衣上的水成股地流在大厅地板上,就拿过门边一个收纳桶递过来:“请二位把雨衣脱下放进桶里,地板上有触控装置,沾水不好。” “帅哥,”女客伸出手来,把雨衣的帽沿理了一下,双眼直直地看着他,“我们来这里不是第一次了,那时你还没--”她的手指甲涂成黑珊瑚一样的颜色,手指皮肤是白色的,闪着水珠。话还没说完,一张金属卡片从她手指间弹出,像刀一样垂直落在地板上。一簇火花闪过,他听到了类似屏幕碎裂的声音。 “没什么大惊怪的,”男客从地板上捡起那张金属卡片,法看清了他双手戴着超薄的金属手套,有一只手腕上套着一个手环,手环上有一个三角形的眼镜蛇头标志。 来客不善,尽早打发他们走!他表现出顺从的样子,心里十分紧张。从二人的打扮和身手来看,他们不是正常的现代人。他们此行,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几本旧报纸?这点破报纸在国家图书馆没准就可以找到影像资料,还犯得着冒着大雨带着装备来这荒郊野地的书店?一定是另有所图…… 上了三楼,他请客人坐下,再沿着书架上的编号找书,发现那三本报纸合订本所处的位置太高,一次性取下来很困难。这些合订本下面,正好放着一排没有编号的书,那是阿楠要他特别留意的“禁书”。情急之中他看到书架旁边有一支银白色金属夹子,上面写着“取书专用”。他拿来夹子去取下合订本,却发现两人正贪婪地抢那些未编号的书。 “你们要的是这三本,不要动无关的书!” 他手持金属夹打过来,划出一道白光弧线,灰衣来客看出金属夹其实是一件武器,立刻闪开。 机器人们不知何时也上了三楼,看上去像是给破坏了系统。女客得意地走过去,掏出一枚钥匙状的缩微相机,拍了一张照片:“刚才我只不过是轻轻一弹指,凑巧命中了机器人调度系统,这书店的系统居然还没升级!” 阿楠从梦中惊醒,听到动静,匆匆上楼。男客扑过来抓住她,发出恐怖的笑声;女客挑衅地看着法:“帅哥,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你只要让我们把合订报纸和这些无号的书都带走,我可以不伤害你。” “书可以给你们,放了阿楠,”他把金属夹在手里转着,呼呼带风:“我不会临阵脱逃。” 男客看了一眼阿楠,“我们找了她很久,还以为是书店里值班的。今晚赚大了!” 金属夹重重地打在男客头上,他飞腿过去连踢数下,对方惨叫着松开了手。 阿楠退到书架边取下另一支金属书夹。 “只要有我在,我就不会让你们带走我爸爸保存多年的机密资料。你们冲我来!” 男客不声不响地取下黑色蛇形手环,直接对准了她。 “不好,”法看到黑色手环的蛇头上瞬间出现一个发亮的白点,担心是爆炸物。他以冲刺速度跑过去,劈中对方的手,一把夺下抛向窗户外:手环击碎双层落地窗玻璃,一道蛇形白光沿着他的手盘旋而上。 他感觉身子变轻,头晕目眩,直接倒在了地板上。 阿楠哭着跑过来:“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么危险的地方……你说过后天就是妈妈的生日,我带你出去给她打电话……” “还有闲心去琢磨打电话,都快死了。”男客看着法,“年纪轻轻功夫不错。有胆量敢抢这种危险品。活不过今晚了!”女客已经将机器人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资料全部取出,也插嘴道:“多亏你慷慨开门,我们才轻松地拿到了想要的东西。我本来舍不得杀你,是你自找的,可惜了。” 第六章 秘密 阿楠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地晃,如雨的泪水把额前的刘海打湿了一片。 “求求你不要睡过去,等着爸爸回来救我们……” 他摸索到她细滑的手指,感觉像隔着一层易碎的薄冰,似梦非梦。 她的啜泣声与沉寂的夜色融为一体,真实而又虚幻,使他辨不清是睡还是醒。 张法听到阿楠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她身上的魅惑气息渐渐散去,最后缭绕在鼻尖的是淡淡的清香。 “阿楠,你赶紧……跑吧……” 他费劲地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希望她能听见自己最后的心声。 阿楠冰凉的手臂却将他环抱得更紧,他感到她的发丝垂落到了脸颊上。 “你快跑……我是真的跑不出去了……” 他见她无动于衷,只能在心里着急,整个身体越来越冷,已经开始陷入冰冻状态。 手指丧失了最后的一丝知觉,任由阿楠握着,却无法回应。 唯有意识还清晰,可是对他基本无用,除了数着分分秒秒的生命在流失。 阿楠依然在陪着他,周围危险依然存在,而她却没有一丝畏惧。 他默默地想:难道这就是相依为命的感觉么? 她的脸轻轻地贴过来,然而他失去了触觉,无从知晓,所以他分辨不出她在做什么。 他只听到她轻轻的一声叹息:“你后悔认识我吗?” 他嘴角微微地一扬,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笑。 张法也说不清到底后不后悔。 青春很短暂,与她的邂逅,或许就是宿命。 今夜似乎在劫难逃,他来人世间转了二十二年,这是要回去的节奏了么? “我们有救了。” 阿楠的话音刚落,整个别墅开始剧烈晃动,大地震到来前也不过如此。 数十盏灯突然开启,黑暗被突如其来的光明替代。 灰衣来客被强光照得睁不开眼睛,以手捂面,连连后退。 “很多年没有用武器了,不知我的枪法,还准不准。” 陈博士的身影出现在三楼大厅的中央,他接到了机器人发送的报警信号,在归来的途中遇到大雨,耽误不少时间。 他看到大厅内发生的一切,回想起多年前书店遭遇破坏的情景。 愤怒使他攥紧了拳头:“这么多年,为何还要紧咬不放?” 二人深知不是他的对手,跑到窗前,用力地拍打窗户上的启动装置,巨大的落地窗徐徐开启。 他淡定地掏出一支枪,扣动了扳机。枪口同时射出两道蓝色强光,无声息地射杀了他们。 两人化成灰色的人形烟雾,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难闻的化学药品味道。 陈博士嫌枪口滚烫,将它随手掷地。 “阿楠,他们的目标是不是我的那些没编号的书?还是另有所图?” 他回头望书架,发现空了一大截。 他埋头收拾地上散落着的书,焦虑地一本本翻阅:“最重要的那本,有地图的那本,不见了……” 阿楠拉着他的手,声泪俱下:“请您救救他!” 陈博士不理会女儿的央求。他冷冷地训斥道:“子,这就是言而无信,不守合约的代价。过了午夜十二点,你的生命就不存在了。” 阿楠从地上捡起蓝光手枪,朝着父亲走过来。映着夜色,胸前的项链发出层层柔和的光华,照亮了她决绝的脸。 她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枪…… “先冷静冷静。” “请明确地回答我,救他,还是不救?” “能力有限,救不了。被时光夺命手环击中后,现世生命就会吸进一个遥远时空。他得做一个选择。” “什么选择?” “穿越,或者等死。” 张法没完全听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出于求生本能,他咬牙说:“我选前者。” “子,我必须坦诚地告诉你,穿越有风险,不知何时才回。可能永远困在某个具体时空,无法寻找到来时的路。” “哪个时代我都不怕。”没想到平日里和死党们扯淡的穿越话题,马上就要在身上应验了。 “阿楠的妈妈曾经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有一天,她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信里让我们不要找她。只有在女儿生日的时候,我才能通过仪器接收到她的录音。我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的希望。这个书店是阿楠的外祖父家传的。我一直妥善保存里面的每一件物品,那些旧时的老客户们会偶尔来取书,我也借此获得关于她的一些消息。如果你穿越后,在某年某月刚好能遇到一个和阿楠长得很相似的女人,或许她能帮到你。” “我记住了。” “好!”陈博士取下了眼镜,交给阿楠,“给他戴上。这是我大学暑假从打工的古董店淘的。据说从考古学家的后人手里进的文物市场。” “爸爸,您是说,这眼镜有穿越功能?”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是一副旧的黑框眼镜而已。 “它只对生命快要流逝的人才有这种功能。民国初年的某一天,我买了眼镜没出店门多远就给一辆超速行驶的德国汽车撞倒在地上。满大街的人过来围观,却没有一个人来帮助我。当我进入濒死状态,模糊中看到有人跑了过来,把我脸上的血擦干净,给我戴上这副眼镜。我是从民国穿越来的人。这个秘密只有阿楠的妈妈知道。多年来我一直在研究民国史料,今晚丢失的那本,是我收藏多年的重要研究成果。” 阿楠含泪整理好他的衣服,依依不舍地给他戴上眼镜。她又取下自己的项链,轻柔地塞进他胸前牛仔服的口袋。 她摸了摸他的脸,把他的头贴近心口,喃喃地说:“法哥,你到那边要好好的,我在原地等你……” 张法隔着镜片,安静地听从未知的命运安排。 他再没有力气与父女二人道别,他仿佛进入了一个密闭的无边的空间,天地开始以一种神秘的力量旋转起来…… 晚上的毕业晚会,明天的毕业典礼,老妈的生日,还有这辈子憧憬了无数次初恋和爱情,都来不及了…… 第七章 转折 “喂,起来!起来!起来!”胖子巡捕的一记棍子,打得路边一个破帽少年一震。他睁开眼睛,头脑还处在完全短路状态。 “鬼,”巡捕威胁道,“你是聋子还是哑巴,我喊了你不止五百遍,你竟敢还躺着一动不动!” 少年摇摇头,“我不聋,这儿是哪里?”“哪里?老子的地盘!少啰嗦,跟我走一趟!”又是一棍子打在头上。“啪”的一声总算把他打清醒了。 张法的穿越,确实实现了。只是新的身份成了个迷。 191年的北平街头,他还没琢磨清楚自己是谁,就被一个粗鲁的胖子巡捕抓着往警察局方向去。 “放开!为什么要抓我?我什么也没干!”他使劲挣扎,疯狂踢打,却怎么也拧不过这个五大三粗的胖子。他这才意识到身体起了变化:自己现在的声音,手脚都这么稚嫩,分明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之前穿的一身整洁有型的衣服,变成了了一堆破烂不堪、脏兮兮的粗布,限量版休闲鞋也不见了,换成两只张口的补丁布鞋。 天!哥的穿越真是亏大了!张法看着自己这副衰样,简直要气哭,哪个现代人的穿越有他这么亏!人家女的回大清大明当格格、做郡主,人家男的也是变将军、太子、驸马爷,谁的重生不是风光无限,咸鱼翻身,他这个穿越算什么鬼! 他在心里把陈博士骂了一百遍,“变成孩人人欺负也就罢了,还成了乞丐,现在还要马上投入班房了,该死的狗博士,你哄我穿越,原来是为了变相地报复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待我回去,找你这奸人算账!” 不知不觉就已经给拖到一个菜市场门口,张法瞥见地上有一堆早市上菜贩子们丢弃的烂叶子和臭鸡蛋,计上心头。他往胖巡捕的手上猛地咬了一大口,又双手抓起地上的垃圾往对方脸上抹去。“臭子,你疯了!”胖子巡捕顾不上手痛,狼狈地擦着满脸的烂菜和臭蛋,张法头也不回,拿出全部力气往市场里跑,巡捕紧跟在后面追,场面好不热闹。 张法肚子饿得慌,越跑越没力气,眼看就要给抓到了,抓到就死定了!他又开始寻找新路线。一咬牙,往市场尽头的一处的民宅跑去。 天无绝人之路!那天恰逢这户人家主人买了新马匹,马贩子刚刚送到门口等待车夫来牵。张法之前去坝上草原度假时骑过两三回,这会又有马骑了!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过去,一把抢过缰绳,冒着被马踢飞的生命危险跳上去,钩住马脖子,整个身子半挂在马身上,使劲给了马肚子一下。这马好像懂得他心思,默契地迈开蹄子跑了起来。身后尘土飞扬,马贩子大喊大叫,胖巡捕在后面气急败坏地骂道:“臭子,下回让我抓住你,一定弄死你不可!” 他像只猴子一样灵活地在马背上坐稳了,心里却开始翻腾:抢人家财物,是违法行为,可现在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啊!待日后发达了,必重谢。 他一路打马前行,出了城门,进了树林,跑到太阳落山,马儿跑不动了,悬着的心才踏实了一点。他从马背上下来,把缰绳系着在一颗大的松树上,这下终于有时间来想想怎么改善穿越的生活了。他想起昨夜与阿楠的告别,似乎不太完美。陈博士的警告虽然难听,句句是实话。穿越一样要吃饭才能活着,人不是神仙;穿越一样要有个屋住,人不是鸟兽。 他很好奇现在的脸是什么样子,手里没有镜子,不然照一照,也好判断这个身子是自己的,还是借别人的。他看到不远处有一条溪水,高兴地跑过去,迫不及待看水中的自己。溪水映照出一个少年的脸,白净的皮肤,清秀的面容,完全是自己曾经的样子。只是这身破衣服实在碍眼,他索性把它脱了。脱的时候特地细细地捏了几遍,看看里面有没有阿楠放进来的项链。遗憾的是一无所获,要么是连同牛仔服一起没了,要么就是在逃命的途中丢失了。他叹了叹气,俯下身,口渴难耐,一连喝了好几口溪水,也顾不上干不干净。没想到,这水味道还不赖,比家里纯水机里出来的味道自然多了。 他嫌弃地把破衣服丢得远远的,扯了几把叶子和草围住身子。“万一林子里有人来,撞见得多羞。”为了填肚子,他又摘了几串野葡萄吃,酸甜酸甜的,有点像蓝莓。 黑夜来临,繁星满天。他躺在草地上,听蛐蛐们唱歌。“都好多年没听到蛐蛐叫了,亲近大自然真好,可也不能在野地当一辈子的野人,明天换个方向回城吧。”他看着星空,带着疲劳入梦了。 树林里窸窸窣窣地响起来,随即,数十个人影越来越近,一条长长的队伍过来了。几只狗跑到张法身边,汪汪叫,把他给惊醒。他想跑,却饿得迈不开步子,只好听天由命。领头的一个男青年发现了张法,兴奋地大喊一声:“找到了,找到了!”他脱下自己的衣服给法披上,好言好语道:“弟,总算是把你找到了!离家出走了一年,父亲都叫人把整个城里城外搜遍了。要不是今天白天有人恰好看到你骑马跑到郊外来,我们都不敢相信你还活着!” 张法觉得命运的转折真够快。自己从来没有过离家出走的前科,这家少爷居然还敢在乱世说走就走了一年,真不像他的性格。八成是和那少爷长得太像,给这哥们误看成家人了。 认错就认错了吧,总强过一个随时有性命之忧、饥寒交迫的流浪儿。他怕自己说多了会穿帮,就只一个劲喊饿。那位哥们背着他,后面的随从们也护着他一路向前。出了林子,他们上了停在路边的马车,欢欢喜喜地回城了。 第八章 回家 法随着一行人进了城,又不亦乐乎地坐着几辆四轮马车往府上赶去。车夫技术高超,马儿是相当纯正的蒙古血统,拉车也给力,二十一世穿越而来的人还是嫌它们太慢了。 “龟一样的速度,”这点距离连公交车都用不上十站,却耗去了整个上午。他的肚子空空的,身上套着件不合体的丝绸衫,晃晃荡荡,“啥时候能吃上饭啊?”男青年听到他嘀咕,忍不住一笑,“弟,你不早提醒我,我在车里备了两盒糕点,只是出来两天,没新做的那么甜软,怕你吃不惯。”说罢,翻出车内的一个箱子,取出一盒给饥肠辘辘的法。 法穿越前是非常不爱吃甜点的,一来怕长胖,而来怕牙疼。如今穿越而来,手边连把牙刷都没有,更别提口香糖了。他本不想伸手接,怕饿得撑不住,硬着头皮撕开包装抓起一块就咬。金黄的饼透着黄油香,馅料是玫瑰花瓣和桂花蕊,满嘴都是好闻的清香。“哥,这饼是在哪来的?”男青年皱皱眉,“弟,你怕是外头流浪久了,连家里厨师的拿手点心都忘记啥味了。”他看着法,“快了,快了,别吃太多,回家吃大餐去。”法听说有大餐在等着,也就控制着自己的馋虫,只吃了一块就放了手。 正午的时候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经过夜晚加一个上午的奔波,马车队终于进了市内。法出于好奇,把帘子卷起一点,探头看看外头的样子。 北平闹市街景,就这样浮现在眼前。数不尽的巷子,看不到头的胡同。街边人们来去匆匆,既有少数追求新风尚的淑女绅士,也有少数抱着大清王朝的残余气息死不撒手的遗老遗少。人头攒动,有崭新的西式分头,也有老实的长辫子;有打着洋伞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也有迈着脚、提着长裙梳着大发髻的老气女人。商铺的样子也千奇百怪,有的挂着前朝的老牌子,有的则与时俱进地换了新招牌。更多的人,穿得是保守的长袍马褂,行色匆匆,一副迷茫、得过且过的样子。 人群里冲出来几名穿学生装的男青年,他们一路散发册子,边跑边喊:“支持孙先生,打到卖国贼!”由此,他判断自己大致在民国初年,而且是辛亥革命不久之后某一年。精确点,再精确一点,想起来了,应该就是191年! 眼前是鲜活的历史,恨不得跳下车加入这热血沸腾的一幕。可是,眼下他的身份是个谜,为了给下一步创造条件,还要扮演好一个离家出走、刚被家人找到的少爷。 他正沉浸在历史的回忆中,车停了。男青年拍拍他的肩膀,“下车吧。”他下车心翼翼地站好,看到一座气势恢宏的大宅院,红墙黑瓦,威武的两只黄铜狮子在门口蹲着,朱红的大门,高高挂起的一块门匾上书着三个大字:顾公馆。它比法穿越前在京郊的看到过的那些独栋别墅大了有数十倍。民国时期,北平没有那么密集的人口,人均居住面积也相对现代而言要宽敞得多。法开始好奇宅子主人的身份,猜想是民国初年新晋的贵族,又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学历史的时候不求甚解,对民国初年的官场风云没有很深钻研,更莫提逐个人物去细细了解家底了,知识捉襟见肘,搞不清给带到了哪号人物的家。 几个随从先去报信,门里的人一一出来。法开始想象着会有一个盛大的迎接场面,既期待,又紧张。男青年给他整理了一番,教他站好,轻轻提醒道:“父亲大人去南方办事已经半月有余,家里现在都是三妈妈一人做主。待会见了面,你切不可说得罪她的话。” 他想,这家关系真够复杂的,老爷看来至少有三房妻室,日后有的头痛。来接他的一共二十来个人。领头的是个相貌中上、面色刻薄的年轻女人,旁边跟着五名丫环都低声下气地称她“三太太”。她穿着一身上好的云锦制作的旗袍,发髻上插满了镶嵌翡翠和红玉的簪子。她那凌厉的眼光向着张法扫过来,停留在他的脸上反复地扫,让他想起过上飞机安检查违禁物品的那一幕。她伸出涂着红指甲、带着两个金镯子的手,像老鹰一样抓住他的脖子,强令他弯腰。他腰上有一颗痣,这个女人连这颗痣也不放过,狠狠地掐了一把,疼得他龇牙。他又烦又气,但为了性命,只好顺从。凶女人把他像一件货物一样的验了一遍,恨恨地说:“死鬼,还能活着回来。下次再跑,就横死在外头。”男青年赶紧说好话:“三妈妈,您大人不计人过,弟已经认错了,他这个月才满十三,还不懂事,我待会再好生教育他。” 法与三太太第一面就结了深深的仇,这位少爷八成没有母亲,或者母亲失宠无地位,才会让一个得势的三姨太逼得离家。他想问兄长详情,又怕言多必有失,招来杀身之祸。他低眉顺眼地闭紧嘴巴,像失忆一样给众人领进门。 宅子内部的装修和布置值得吐槽一番。先从客厅吐起:清新风格的明代青花瓷大花瓶,上面给插满俗气的玫瑰花;好端端的紫檀木桌椅,不伦不类地搭配着路易十六时期流行的茶具;客厅墙上,保守的中国山水画与奔放的西洋女人写意画齐飞。主人砸了重金,但是,用现代人包容的眼光看,这也是难以接受的混搭。他看热闹一样穿过大大的房间和五光十色的走廊。 几个十五六岁的丫环要拖他去洗澡,说是三太太嫌弃他身上有股味道,吃不下饭,非得洗干净,喷上香水才准用餐。丫环们虽说不是美丽动人,却也打扮得整洁精致。他一听说洗澡也是她们全程伺候,立即红了脸。 第九章 折腾 “不用伺候,”他大声抗议道,“我一个人洗就够了!” 丫环们看他一脸正经,七嘴八舌打趣道: “少爷,您忘记了以前都是我们陪伴洗的么?” “您可喜欢我们揉泡泡,按摩啦,哈哈。” “一年没回家,我们的少爷高了不少啦。” “等您长大了,娶亲了,我们才不伺候您。” “……” 法只有一张嘴,怎么也说不服热情的丫环们,只好磨磨蹭蹭、极不情愿给她们“抓”进到了后院的一间宽敞的大屋里。时值八月,院子里飘着桂花的香味,故而屋内弥漫着一圈夹着花香的温热水雾。“少爷,您可得快点洗。三太太交代过,下午有重要的客人要来。”身上甚痒,就不再拒绝。他有些洁癖,看着屋内新式的白瓷浴盆,传统的镶银红木浴桶,纠结着自己该选哪一样,才能避免染病。他忍不住问:“别人用过吗?”“别人?”一个丫环好奇地问,“这里从来就只有您和大少爷用,他喜欢用瓷的,您喜欢木的。”他这才放了点心,依旧让丫环把浴桶多洗了几遍,才放水。 放好水后,他请她们站得远远的,三下五除二脱去衣服,“扑通”跳进去。“少爷,忘记拿香皂啦!”他怕她们会随时过来帮忙,急急忙忙地站起来,跑到那个白瓷盆边,拿起一块纯白的香皂,又跳进红木浴桶,溅起一大滩水花。丫环们都笑得前俯后仰。他给浑身上下打了丰富的泡泡,想遮住身体。没想到泡泡越来越多,盖了头顶,他这才意识到,足足把一整块香皂给擦没了,只能喊丫环们过来帮忙。她们一看他满身白白的泡沫,笑得更欢,七手八脚地把他从桶里“捞”出来。“拿浴巾给我!”他从丫环端来的一叠浴巾里顺手夺过一块厚实的,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您今天不按按背和腿么?”他一边草草地擦着,一边喊:“擦干净泡泡就行了,洗完了!”另一个丫环送来浴袍和拖鞋,总算是把艰难的洗澡完成了。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丫环们又催促他去换衣服。在这个家里,少爷倒更像是服从命令的仆人,什么都做不了主,给人牵着不走也得走。 跟着丫环又去了另一间屋子。屋内显然许久没住人,也没人打扫,桌椅、床、柜子、窗帘都蒙了一层灰。一进屋就鼻子呛得慌。两个丫环打开柜子翻找衣服,其余的转身去忙别的了。他想,少爷再衰也是少爷,应该有几套像样的夏天衣服穿吧?丫环双手呈递过来的东西让他傻了眼:一件粉白的绸子长袍、一条黑长裤、一双中式青缎布鞋,看着都汗流浃背。大哥穿的衣服,分明是西式的衬衣和裤子,虽然也热,起码款式好看! 他看着那复杂的盘扣,长长的腰带,开始心疼之前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常年拍年代剧的明星。衣服看起来就不容易穿,何况还要穿得有型,尤其是在大热天!他老老实实让丫环们一左一右地帮忙穿上,心想:“如果这不是穿越,是在拍民国剧就好了,咔擦一下就能休息,还有茶水和盒饭。受此折腾还不如领盒饭得了。” “我要吃饭,要喝水!” “这就去,这就去,少爷别急。” 众丫环送他到餐厅。一张硕大的乌金木桌,放眼望去有大大数十个碗碟,不少都是只在书上见过的名贵菜肴。终于盼来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几乎热泪盈眶。环桌的八座位还有三个空着,他找了个最近的座位坐下。三姨太坐上席,挨着一对大眼睛的双胞胎女孩,然后是年长的一位太太和大哥。众人对法视而不见。他没法开吃,一时也无事可干,不由得好奇来赴宴的人是什么身份。终于来了人报信:“三太太,客人到!”三姨太立刻挂起热情的笑脸,亲自去迎接。大哥和老太太也紧随她向门口走去。 他不想去逢迎,也不想去讨好,坐着一动不动。双胞胎姐妹主动开口:“三哥,你走了好久呀。我和妹妹可想念你了。”“三哥,是姐姐她想你,她天天念你快回来呢。”看着这对可爱的孩子,他想起了和阿楠相处的那个午后。不过是前天的事情,穿越后却整整隔着一个世纪。她在他心里,更像亲人。现在有了新的家,要面对现实了。他打算和这对姐妹聊几句,又想不出合适的话题。一个女孩胆子大,伸手来握他的手,“三哥,你瘦了,你肯定吃了好多苦……”他摸摸她乌黑的辫子,“好妹妹,我回家了,我没吃苦呢。”另一个女孩子打趣他:“三哥,走了就什么都不管。高毕业证都是我替你拿回家的。” “高毕业证?!”他浑身的血都往脑门涌。不读书,学毕业证混社会太丢人;要读书,意味着从初一到高三到大学的漫漫长路重走一遍。教育环境和教育质量都不那么优越的年代,他连毛笔都拿不稳,连算盘都没摸过。不拼爹,恐怕是没得好的升学就业机会。 所谓的“父亲”,顾先生,还远在南方没露面;动乱的年代,荣华富贵还能维持多久,是未知数。 第十章 贵客 他的衣服又长又热,她们穿的是同款粉色优质的丝缎礼服裙和白色羊皮鞋。姐姐佩戴着一条碧绿的翡翠珠链,妹妹挂着一片双面镶玉的金锁,手腕上都套了一对雕花的金镯子。 孩子们心思单纯,他从双胞胎妹妹的聊天里收集了一些线索,大致摸清了关系链:顾先生共娶三位太太。大太太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在树林里找到他的,是大哥;春天去了日本上学的,是二哥。妹妹们是三太太生的。他是二太太唯一的孩子,但她们说不清楚她的下落。他们和她们,都有母亲爱着,他没有母爱,最多能分到五分之一父爱。这样的处境很寄人篱下。没妈的孩子就要会讨人喜欢,不然就有的挨欺负。他心里涌动着对二太太的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子,是什么促使她能抛下未成年的骨肉消失呢? “客人来了,三哥,可以吃饭了!” 他抬头看到大太太和三太太挽着一位贵妇人的手,一步步走过来。还有一位穿着西式连衣裙的姐和大哥并肩走在后面。两位女士的衣着打扮都体现上流社会时尚,一看就知道是母女。 这桌菜终于在孩子们的期盼中开吃了。 法与那位姐正好对面。为了不惹长辈生气,他连面前最近的菜都不敢夹上一筷子。她看了他一眼,友好地一笑,又问坐她旁边的大哥:“启泯,这就是你离家出走的弟吧?看起来真是乖。”大哥一面给她夹菜,一面漫不经心地答道:“启澜啊,在生人面前都装害羞。”法心想,大哥这人也不厚道,在女生面前故意贬他。他埋头吃碗里的饭,几口就把一碗白米饭吃光了。 “启泯,你给弟弟多夹点菜,他都没怎么吃菜,尽吃米饭。”那位姐看着法长长的头发和瘦瘦的胳膊,又看看其他孩子身上光鲜的打扮和他身上那套半新不旧、不合季节的长衣长裤,似乎明白了什么。她同情他,催大哥给他夹菜。大哥夹了个海虾,不耐烦地丢进他碗里,又应付地补了半只螃蟹。 “大哥,不要夹了,三哥对海鲜过敏!”“三哥一吃螃蟹就起疹子!”双胞胎姐妹不约而同地喊了起来,气氛尴尬。海鲜占据了九成,除了桌子中央被分割好的一只烤鸭,余下的无非是些中看不中吃的开胃碟、糕点和果盘。烤鸭最好的部分,已经切下放到客人盘子里了。除了法面前的盘子是空的,每一个人都分到几块。双胞胎还是孩子,没有意识到公平的重要性,但这位姐看不惯家庭内部赤裸裸的不公平。她站起身,把盘子端起来双手递给他:“澜,你别吃海鲜,吃烤鸭吧。”大哥也赶紧把吃剩的烤鸭端过去:“朱姐,您是贵客,您这样会让我们觉得招待不周,启澜肚子,吃我这几块就行了。”说罢,伸手要去拿回朱姐给法的那只盘。 法算是把大哥的伪善看了个清楚。大哥给他披衣服,拿隔夜的黄油玫瑰花饼吃,他还感动于手足情;现在连几筷子菜都不肯好好地夹。相比三太太明处的恶,大哥的恶是深藏的,这种人更可怕。他不想扫兴,就婉拒了她的好意:“朱姐,谢谢您。回家路上吃了很多,现在都还饱着呢。”朱太太也来解围:“涓涓,这少爷害羞,就别勉强他吃了。”她只好坐下继续吃饭。心里替法难过,胃口已经提不起来了。她吃了几只草莓,就不再动任何东西。启泯殷勤夹来的菜堆满了两大盘子,她视而不见。 法放下碗筷,拿了一块西瓜口地吃。他已经很注意吃相了,三太太却皱起眉头:“连起码的餐桌规矩都忘了?西瓜水把桌布弄脏了!”法心里一阵烦躁。他吃西瓜一直都是怎么痛快怎么吃。明明不发出一丁点声音,仅仅滴了两滴的汁水,她就看不顺眼开骂。三太太投胎到现代社会,肯定就是不折不扣的骂街专业户。 大太太和朱太太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个有含金量的话题上: “朱太太,您看我家启泯做您女婿如何?”大太太直奔主题。 “启泯公子一表人才,前程无量。”朱太太没有答到重点。 “大少爷和朱姐可以一起多走走玩玩,增进感情。”三太太试探性地说,用余光瞟了瞟朱姐。 朱姐没有接话。法看着这位善良和气的朱姐,又看了看顾启泯,感觉二人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朱姐端庄大气,顾家大公子笑里藏刀。朱家到底什么背景?顾家为什么急着与朱家结亲?这些都是待解的谜。 第十一章 才女 法低头思考。 穿越那晚在书架上取民国葵丑年的报纸合订本时,他无意间扫了一眼报纸的封面头条:《留美女杰学成归国》,文章特地介绍了一位才貌双全的姐,并附上照片。细想起来,与朱姐极为相似。究竟是不是一个人?他想找机会单独问她。 下午,大太太和三太太热情地拉着朱太太在另一间大屋打牌,双胞胎姐妹跟着新请的东洋教师学钢琴。大哥提议出去看戏,朱姐说待会就得随母亲回家,礼貌地推辞了。法说,找个凉快的地方坐坐。她觉得主意不错,就去了大花园。 花园是八月的午后的一个好去处。不仅有亭子、秋千、假山和泉水,还有一大池荷花。三人在池边驻足,朱姐看着满池的荷叶底下游着好几种颜色的金鱼,心情大好。她忍不住地赞叹:“启泯,你家的花园设计得真不错,古典风格里透着一股清新,丝毫不累赘。”大哥一脸得意:“出自清华园请来的一位著名建筑师之手,据说是参考了清代一处王爷的宅邸。我敢说,整个京城的权贵,他上门亲自设计的,不超过二十户。”朱姐说:“我家的花园是父亲让德国人设计的,整体耐看,总觉得少了些中国古建筑的内涵。”大哥讨好地说:“涓涓,你到底是留洋回来的新派淑女,眼界和文化素养比起我认识的其他名媛强了不知多少倍。”张法趁机轻声问:“您是从哪一个国家留学回来的?”朱涓涓不曾想过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会问起这个话题。这个少年虽说是顾启泯同父异母的弟,也不太爱说话,眉眼间却有一股掩饰不住的灵气。她看着法的眼睛,友善地说:“我去了美国三年,今年七月刚回来。” 大概是上天眷顾,法穿越过来,缩水的是身材和年岁,智商和见识还保持着原来的水准。听了她的回答,心里就多了几分把握,报纸封面宣传的就是朱涓涓。 他独自来到这陌生的家,才一天时间就见证了世态炎凉和人心险恶,不得不谨言慎行。他本打算在花园里秋千上打个盹,好让大哥接着和朱姐联络感情,免去不必要的麻烦。这身与时令不相符的长衣长裤却开始作祟,大片的汗水透了出来,贴在身上。 朱姐看他热得这么难受,扭头问:“启泯,他怎么穿这么厚的衣服?没有衣服了么?”大哥尴尬地笑笑:“他怕冷,穿厚的不感冒。”“我看启澜都要中暑了!”她亲自解开法领口的扣子,把两只长袖都高高地卷了起来,“启澜,别穿着这身了,我们上街去,姐姐给你买身新的。”他不再拒绝她的好意,一起往大门走去。大哥心里不满,也不好制止他们,只得准备出行工具。 居然搬出了司机和汽车,还是100多年前的很少见的一辆原装的德国奔驰汽车。车上两排座,没有车窗,像极了在现代社会里的那种四轮电动。当年,这种车都只是少数人的出行福利,哪里像现在大城市里到处都是汽车,处处堵得水泄不通。法跟他们入座。奔驰开动,一路轻轻松松地甩掉了数不清的马车、黄包车,好不神气。朱姐和他们说,她在美国的时候,有幸去过福特汽车公司,那里的汽车采用了流水线生产,可以节约很多成本,这样普通老百姓也能买得起。张法想,这位朱姐可真不一般,还能关注到二十世纪的工业革命。人家女生去美国,可能更多关心的是电影、服装、化妆品和首饰吧。 汽车开到一处西式风格的百货大楼前停下了。进了大厅,满眼都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和打扮得体的服务员。大哥提议朱姐先去买些香水和首饰,说衣服走的时候再买也不迟。“大夏天的,你我都穿着凉爽的衬衣和连衣裙,怎么能对弟浑身的汗水熟视无睹呢?顾局长的儿子连件像样的夏装都没有,说出去,整个北平的人该怎么说你家?”她拉着法去了一楼左边的服装专柜。不一会儿,她就看中了一套西式的背带短裤和一件短袖衬衫。 法看到这身帅气的衣服,有些高兴,又有些难为情。这是第一次除了家人外,有女性给他买衣服。他对朱姐的仗义和善良充满了感激,朝她说了声“谢谢,”深深地鞠了一躬。 “你先去更衣室把衣服试穿一下,我去挑双鞋。”他配合地去了旁边的试衣间,把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一团衣服都扯了下来。换上了新的天蓝色短袖衬衣和黑色的背带短裤,顿觉凉爽许多。她把一双透气的牛皮鞋递给他换上,居然十分合脚。大哥见状,赶紧说:“涓涓,这些归我付款。”朱姐轻轻一笑:“我已经付过了。谢谢你们盛情款待,就算是给弟的礼物了。” 法看着焕然一新的自己,十分感动:如果他穿越去的朱家,有这么一位有才、心善的好姐姐,该是多么的幸福。 第十二章 打架 朱姐见他穿上新衣服后更显清秀,又顺手买了两套。大哥眼里露出嫉妒的火焰,又不好发作,于是掏出一包烟,百无聊赖地抽。三人一起在百货楼里别扭地逛着。 大哥提出去茶楼坐坐,朱姐说:“我想去西街口的那家新开的书店去看看。”法一听“书店”二字,忍不住想起了别墅门口那块沧桑的老招牌。他清晰地辨认过“东隅书店”四个字,难道是同一个书店?他一心只想早点能找到阿楠的妈妈,好帮助他回归现代。或许书店就是个不错的线索。他赶紧举双手赞成:“我也想去书店。” 少数服从多数,大哥也同意了。他们让司机一路送到西街口,下车后由朱姐带路。法在书店门口看到那块似曾相识的招牌,激动得双腿发抖,失去平衡,在门口摔了大一跤。果然是民国版的“东隅书店”,连牌子上的字体都是一样的。书店的老板是不是阿楠外祖父家的人呢? 店里出来两个伙计扶起他。朱姐关切地问:“穿了新皮鞋不习惯么?慢走点,看你摔得这么重,伤了可怎么办呢。”他的心思全在书店上,顾不得膝盖火辣辣地钻心疼,赶忙问:“老板呢?老板在吗?”伙计们大约十五六岁,穿着得体整洁的棉布衬衣。他们以为客人急着买书,就如实答道:“抱歉,老板去上海了,只留我们守店。公子要什么书,尽管告我们,如果暂时缺货,可以先登记。” 他有些茫然,不知道里面卖什么类型的书,也不能随便乱编书名,万一身份露陷就麻烦了。 想了几秒,他淡定地说:“《西游记》。” “公子,您要的书太一般,我们店不卖。”伙计们骄傲地回答。 “那你们卖些什么书?”他诧异地问。 “我们店,主打西洋书籍,日本书籍,还有明清的古籍,”伙计们流利地答道,“老板有个规矩,进店买书的人,中学文化以上的打七折,大学文化的打五折,留洋回来的有真才华的,书白送。” 好奇怪的规矩。乱世的北平,能在黄金地段开一家规模可观的众书店,就已经非常考验经济实力了。当年连高毕业都算知识分子,按照这规矩,书店一个月都卖不出几本。老板似乎在走不寻常的路。 “贵店生意如何?”朱姐问。 “姐,多亏您这样的爱书人士,我们每天都卖出不下三十本。” “今天九点开门到现在,已经来了好几拨客人了。” 朱姐进店挑书,法也进去了。大哥觉得书店太众,不合乎他看书的口味,就点了根烟在门口继续抽。屋内宽敞干净,摆着不少百合花,清淡的香味很好闻。法和朱姐在一排排书架间挑选。他看她挑了两本外文说,还有一册老旧的线装书,他也随手拿了本说。付款的时候,伙计们很守信,问过朱姐的学历,得知她是美国名校毕业,就免去了她全部的书费。法也把书送上,问价。伙计看了一眼书,说:“公子,您是中学生吧?七折,七块银元。” 问价纯属好奇,他赶紧说:“我只有一张高文凭。这书恐怕不能打折了。” “是的,全价,您给十块银元吧。” 朱姐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皮夹打开,取了几张钞票给收银的伙计,说不用找钱了。法捧着这本连书名都没仔细看的外文说,像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高高兴兴地随着她走出了书店。 “你高毕业了?”她亲切地问,“快开学了吧,家里送你去哪个中学?” “谢谢您关心。我家没有人和我说升学的事。离家出走后,高毕业证还是妹妹去领的。”他边说边觉得大人们可恶。对他生活上苛刻,不给新衣服穿,不让吃好吃的;现在开学在即,家里没有一个人和他提起上中学的事,真够狠! 他在现代社会从学一路读完义务教育,又顺顺当当地读到大学毕业,知识水平在民国属于高级知识分子。重新从学毕业读起最初他还接受不了。经朱姐提醒,他要争取受教育的权利。顾家有的是钱:长辈们生活奢侈,亲骨肉们送出国,请洋教师都理直气壮,偏偏连他读中学的事都装聋作哑。若不替顾启澜少爷争取一番,斗争一番,就对不起这个身份。如果只靠一张学文凭,一旦给扫地出门,就只能去给各种店铺当学徒,挨打挨罚是家常便饭。 朱姐的同情之情自然地流露,还没等他想清楚该怎么和大哥摊牌,她已经走到了启泯跟前。大哥讨好地伸手:“涓涓,我来替你拿着,这些书好多灰,当心脏了手。” 她抱着书,厉声说:“启泯,你家为什么不让弟上中学?”大哥心虚,“这个嘛,得问三太太,我和大太太不知道。”说完,大哥愤怒地拧住法的一只耳朵,骂道:“你就知道造谣,瞎说,是你自己不想上,别诬赖我们!” 法用力挣脱他的手,拿着那本书狠狠地拍到他的大腿上,大声回应道:“我几时说过不想上学?大哥说谎,还配当兄长么?” “启泯,你身为兄长,怎么可以欺负一个比你这么多的弟弟呢?”朱姐把法拉到自己身边,顾启泯的巴掌差点飞到法脸上。法瞪了他一眼,心里骂道:“老子是为了潜伏在这里寻找回去的办法,不得不暂时低低头。等有机会了,我非三拳两脚打得你这二货满地滚。”眼下他得忍辱负重,不敢随心所欲地施展跆拳道功夫,只能像个孩一样放声哇哇大哭,让朱姐帮他争取上学的权利。 第十三章 逃跑 这一哭真解气。朱姐把顾启泯彻头彻尾地训了一顿,看得张法心里痛快,边吸鼻涕边用手捂住嘴偷笑。他本想继续看大哥挨训,一想到现在最大的敌人是三姨太,单靠自己两只瘦猴子拳头哪里是对手。得罪大哥没好果子吃,不如和好来得实在。法装出一副好孩子样子,双手握起替大哥求情:“涓涓姐,请您别怪大哥。是大哥在树林里找到我,不然就给野狗吃了。我错怪大哥了,大哥是愿意我接着上学的!”顾启泯见他来说情,趁机替自己开脱:“涓涓,我弟都说了,我和我妈可没拦着他上学,只是我们一直很忙,没顾得上这事,您训得好,也给我个提醒。”两人达成了面子上的和解。朱姐将信将疑地看着他俩,不再做声,三人一起上车回顾公馆。 太太们坐在客厅里懒洋洋地吃茶点,三太太一见走在前面的朱涓涓就问:“朱姐去了哪儿,今下午的点心不错,新采的花蕊香甜,来几块试试?”大哥见朱姐不作声,就抢先答道:“我们就去了趟百货楼和书店!”“百货楼?买了什么……”她敏锐地向大哥身后的张法看过来,“启澜!我问你,你出门穿的那套衣服去哪里了?这一身洋装可不便宜。启泯,你怎么擅自花钱给他买这么贵的东西?”说罢,三太太“嗖”地跳起来,红色的指甲上海沾着没来得及擦去的糖粉。她揪住法的衬衣,使劲扯扣子,恨不得撕烂它。法对准她的胳膊,用力挠了一爪,疼得她“哎呦”一声松开手。“贱人生的烂种!”三太太大怒,脏话又升级了,“你娘欠教养,你也是!”张法没见过二太太,但听不得如此侮辱一个孩子的母亲,他弯下腰,捏紧拳头,不顾一切地对准她的肚子撞了过去,撞得她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上。三太太一边乱滚,一边哇哇大喊:“启泯,叫人把他绑起来,不许吃饭喝水,关到院子里跪上十天!”法并不怕死,他甚至想着死了就是解脱了,没准就能再穿越回现代,不受窝囊气。大哥冲上前那把椅子转眼就拍过来,他闭了眼睛准备受罚,等了一分钟,开眼却发现椅子没有砸到自己身上,给朱姐的两只手牢牢地抓住,悬在他的头顶。 “涓涓,我……” “顾启泯,他是个孩子,你怎么下得了手!” “你们都别吵了……”大太太看到这一幕,怕这门亲泡汤,又没法替儿子解释,又急又气,加上她有陈年的高血压,整个身子像棉花糖一样瘫软下去。 大哥把椅子丢到一边,心急如焚地去扶大太太。朱涓涓一边扶起张法,一边喊道:“启泯,你先去喊人送她去医院,耽误不得!”屋里闻声赶来的仆人七手八脚地把大太太抬起来,大太太的呻吟加上三太太的哭骂,场面乱成一锅粥。好在家里有两辆汽车,一辆专门给病人用,另一辆则由朱姐开着,两位公子和朱太太坐后面。两车一前一后出门开往医院。朱姐的开车技术比起前面的专职司机好了不知多少倍,把德系车驾驭得服服帖帖。车一路上开得十分平稳,速度也很合适。张法心里不由得赞叹:“这位姐姐不仅有才,还镇定果敢,如果穿越到了现代社会,肯定也是女中豪杰。” 车到了医院,大太太给直接推进值班室,接待他们的是一位洋人医生。洋大夫和中国的助手给病人做了详细的检查,然后安排住院。朱家母女亲自去付了医药费,搞得出门没带钱包的顾家大公子十分不好意思。张法坐在医院走廊上,开始担心自己今后的生活。这样的一个“家”,处处没有温暖,处处是算计,不如早离开了好。他看着自己身上给三太太扯掉几颗扣子的新衣服,坚定了离开的决心。 他趁着朱家母女和顾启泯在病房内陪伴大太太,悄悄地溜到隔壁的护士值班室。他遇到一位可爱的护士姐在里面,就问她要了纸和笔。他提起笔刚写了几个字,猛地意识到自己写的是简体字,一惊,顺手就把那些字给涂了。他在上大学的时候,都是电脑上写作业交作业。虽说历史系的四年里学习了不少繁体字,让他经历了这么多波折后凭记忆短时间写出一封全是繁体字的信,还真不容易。他写了涂,涂了又写,看得护士姐都好奇起来。“弟弟,要是不会写字,你就念,我来帮你写。”说罢,她又拿了一张崭新的纸给他。 张法怕这样会泄露隐私,导致自己走不掉,礼貌地谢绝了她的好意。他看到桌子上有一本字典,想到个好办法。他请她借来字典,飞快地查了起来。大学里学会的繁体字果然有用,一个个的字找到了。他查得满头大汗,一笔一划写得十分用力:总共写了不到二百个字,但每个字都写出了他的心声: “尊敬的朱涓涓女士: 您好!我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不属于顾家,这个家庭里的大人都对我不友好。我也不属于这个社会和年代。我来自100多年后的现代社会,迫于无奈穿越到了191年。请您多保重,我要离开这里,寻找回去的路。如有机会,或许我们还能在未来重逢。您是我来这的几天里遇到的最好的人。祝好姐姐一生幸福平安。” 他没有勇气写上自己的真名,怕给朱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把信轻轻地折叠好,请求护士姐再给一个信封。护士姐热心地取出抽屉里的信封,好奇地问:“弟弟,你这是要干什么呀?”他对她笑笑,“写给一位姐姐的信。请您帮我转交好么?”护士答应了他的请求,他把病房号和朱姐的姓名写在了信封上,郑重地双手递给护士。 她还来不及再问他一句,这个瘦弱的少年就消失在门口了。他身上无半文钱,为了尊严和自由,甘愿放弃一个权贵家少爷的身份。他两手空空地走向街头,无所畏惧地去迎接自己未知的命运。 第十四章 好运 这天下午张法逃离了以前的生活,重新变成了街头的流浪少年。顾家少爷的身份原来像个铁链一样捆着自己,现在又重新获得自由,心情欢快,去了精神负担,整个人轻松不少,恨不得随着马路边梧桐树上的鸟叫一起飞了。他在路边看到一家当铺,便脱下自己的新皮鞋走了进去。他把鞋子放在高高的当铺柜台上,里面立刻冒出个伙计,双手接过鞋子:“哟,这鞋你要当了啊?给你两块银元,行不行?”法记得朱姐在百货楼买的时候,是付了八块银元的。他伸手接过伙计丢进手心的银元,大步光着脚走出去。“真对不起朱涓涓姐的一片心,以后有钱了再赎回来。” 两块银元在他手心里一闪一闪,像两枚的太阳。穿着洋装光着脚走路不像话,看到路上有人好奇地盯着自己,他走得越发快了。在胡同口,他瞥见一家布鞋店,赶紧拐进去。他在书上看到过,一块银元的作用可不能看,能买不少东西。鞋店的老板是个老爷爷,十分和气,拿出好几双结实的布鞋任他试穿。他随手拿来一双套脚上,还真合脚!付钱的时候,老板见他是个孩子,还给他打了折,只要了一角。张法心里暖暖的,谢谢了老板,又跑到了马路上。 这时候路口出来一辆黄包车,穿短褂的车夫载着一位穿长衫戴眼镜的老先生。法避让不及,让车夫吃了一惊,不觉松了车把:车头扬起,车上的先生身子一歪,几乎要摔到地上,好在法反应快,双手扶住了老先生。老先生无恙,只是手里的一个黑色公文包“咚”地掉到地上。 老先生轻轻地下车,自己捡起了公文包。法担心老先生会“碰瓷”,正愁没办法应对,没想到对方不但不责怪半句,还关心地问他受伤没有。法告诉他自己没事,就膝盖碰破点皮。老先生打开公文包,从里面取出钱夹,拿了一块银元给他:“孩子,收下,你若信任我,就在原地等着,等我开完会就来,带你回去包扎。”法见他言辞恳切,就接了银元,心想,自己就在原地等吧,反正又不损失什么。 老先生和车夫继续上路了。张法在路边的摊上要了两碗馄饨和一碟子香油豆腐干,慢慢地吃起来。这是真正的市井平民生活的味道。比起吃得无比憋屈的午餐,这回他吃得十分痛快。他打算下一步就去找份工作干着。他想着去给理发店老板打下手,学学手艺,还能有地方理发;或者去裁缝铺学着做衣服,顺便也能解决自己的穿衣问题;或者……他面前的馄饨和豆腐干刚吃完,天就黑了。摆摊的贩收起摊子离开后,路口开始吹起一股潮湿的风,树叶哗哗作响,看样子又要下大雨了。历史上的北平,八月常常有暴雨光临。他盼着老先生早点来,不然自己就要找地方避雨去啦。这时候,一道闪电划破长空,雷声响起,漫天的大雨倾盆而下,打得他一身透湿。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走掉,前面来了一辆马车,上面下来打着伞的一个人。其中一人正是下午遇到的老先生,另一个是位年轻的男士。他的双眼给雨水浇得几乎睁不开,顾不上看那位青年的样子,只听见老先生说:“孩子,上车吧!”他没有犹豫,跳上了马车。 马车载着他们跑了好几条街,最后停在一个僻静的胡同门口。张法随他们进了胡同,他看到一处房屋的门开着,里面透出淡黄色的灯光。“到了,孩子,我们进去吧。”屋里出来一位穿棉布旗袍的太太,看到法一身透湿,赶紧倒了杯热水让他喝。法边喝热水,边看着屋里的一切:家具是造型简洁的榆木家具,茶几上的白瓷茶具一看就是上好的汝窑制品。墙上挂着几幅水墨画,窗帘也是传统的竹帘,客厅里有一只大的铜锁木柜,整个摆设透着一种雅致和古朴。两位先生则交代了太太一番,一起进了里屋换衣。太太看他喝完,关心地问:“孩子,你这么湿,要不要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他连连点头,谢谢她的善心。太太让他去屋后的浴室。他把门关上,在一只盛满热水的木盆里拿勺子打水缓缓地往身上浇,美美地洗了一个热水澡。太太拿来一套干净的衣服给他穿。他穿上后发现十分合适,好像量身订做的一样。太太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孩子,这是我侄子时候穿过的,别嫌弃,先穿着应应急吧。”法说衣服挺好,自己喜欢。这时那位男青年出来了。法看到他的手里多了一个医药箱。他让法把裤腿卷起来,打开药箱拿出棉球和酒精给伤口消毒,又细心地拿块纱布包裹好。 耳边响起老先生的声音:“大家都饿了吧,快来吃饭。”法一看,桌子上已经摆好了香气扑鼻的家常菜:有切成片的五香牛肉、酥软的松树鳜鱼、碧绿的白菜和金黄的油豆腐,还有一盘葱花煎鸡蛋和一碗海带汤。他坐下,拿了筷子,谢过老先生家三位,放心地吃起来。老先生在吃饭时候,问他晚上要不要住一晚,明早再回家。法说自己没有妈,在家遭虐待,刚逃出来,再也不愿意回去。他不敢说是从顾公馆跑的,怕老先生一家给吓到。好在老先生不再细问他的情况,只是说,如果他愿意,可以在这里一直住下去。 饭后大家坐一起喝茶聊天。男青年告诉法,自己是一名医生,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医院里工作。法如果愿意学医,可以慢慢培养他。法说,他没有学医的天赋,只会英文、历史、绘画和音乐。老先生和太太听了好不惊讶,这个少年看来受过很好的教育。张法过于低估自己的才华了。在一百多年前,这点知识可是可以帮他谋生的技能。这不,老先生问他,有位朋友的学校要招一名懂英文的艺术课助教,待遇是每月五块银元,还可在学校与学生一起跟班学习。法除了年纪了些,这些条件听起来都满足。张法说愿意试试,心里有了久违的快乐:他有机会上学了,还能挣钱养活自己,真是不敢相信的好运气! 第十五章 面试 夜晚,张法在床上躺到天亮都没有一丝睡意。虽然未来一直就像雾里看花一样,误打误撞的可能居多,但并不影响他对新生活的热情。 第二天,他早早地起床,在院子里水龙头边洗漱好,轻轻地跑了一圈,使自己更精神些。早晨的阳光照着昨夜暴雨留下的一滩滩积水,闪闪发光,院子里像有了好多镜子。树枝上的喜鹊也开始梳理羽毛,树枝搭成的巢还在滴着亮晶晶的水。蝉也开始活跃地唱歌,原本宁静的院子热闹起来。不一会儿,老先生一家都起床了。吃过太太买来的豆浆油条和包子,各自忙各自的去:侄子骑上自行车去医院上班,太太提着篮子去逛菜场,老先生带着法坐上马车,一路奔着学校去。 马车悠悠地前行,沿街的风景尽收眼底。老先生交代他一些礼貌规矩,又鼓励他不要腼腆,不过度谦虚,尽可能地展示才华。法问老先生,自己看上去有没有当助教的潜能,老先生拍拍他的肩膀:当个老师不成问题。 一会功夫,马车就停在城东一座美丽的学校前。他扶着老先生下了车,忍不住仰头去看学校的校牌:燕京女子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含蓄低调,巧的一扇雕花铁门,绿色的藤萝爬满了浅蓝色的墙。老先生笑着按了一下门铃,就出来一位中年女士把他俩接进了校园。 “章先生,请问他是来面试助教的么?” 老先生点点头:“李老师,这位先生就是我今天推荐来面试的,待会麻烦您领他去见校长,我上午有课,得走了。” 老先生在城里一所大学教书,离开前还不忘给法打打气:“别怯场,校长问啥问题就老老实实回答,不吹牛。” 他跟着李老师穿过曲曲折折的林荫道,来到了一处荷塘边的两层中式办公楼,径直走上厚实的木质楼梯,进了校长办公室。在他的想象中,能把整个校园布置出一种特有的文化韵味,校长应该是教学经验丰富、有着开阔的教育视野的人。至于是先生还是女士,并不重要。即使与校长面对面地坐下谈话,他也不会怯场。 校长是位四十岁上下的太太:穿着一件整洁的旗袍,配着中跟皮鞋,发髻上插着一枚玉簪子。一见到他们,她就放下手中的报纸,很和气地请法坐在她对面,还亲自倒了茶。对经历过求职的他而言,遇到这么和善的面试官很幸运;不过,第一个问题,就让他差点把手里的杯子给抖到地板上。 “请问你的尊姓大名?”她笑着问道。 “我的名字叫……”开口说到一半,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老先生交代过要说实话。他现在困惑了,到底哪个名字算“实话”?他在191年多了个新名字:顾启澜。顾公馆三少爷的身份,没准就会给自己和好心帮助他的老先生带来大麻烦。权衡利弊后决定用原名。他清清嗓子:“我叫张法,张三的‘张’,孩的‘’,法律的‘法’。” “请问你芳华几何?”校长顺手记录下他的名字,微笑着继续问道。 这下又差点难住他。说二十二岁,谁会相信呢?按照顾少爷的年岁,校长会把他看成孩子,不会放心地把这份责任交给他。眼看到手的宝贵机会就要泡汤了,他大胆地说了一个无伤大雅的谎话:“我十五岁。”说完,心里开始“砰砰”乱跳。 校长看了他一眼,似乎是相信了。 “请问你的学历是?英文水平好不好?” 他本想自豪地告诉她,自己是著名大学毕业,无奈拿不出证明,只好说:“我一直在家自学,看懂英文报纸、杂志和说没问题。”校长一听他没有正规教育经历,不禁皱起眉头。她从办公桌旁边的书报架上取下一份z文报纸,又从抽屉里拿了一本英文说,准备亲自考查文化水平。 “请大声朗读这篇文章。”她特地挑了段很长的文言文:有两千多字,用的成语居多,识字多还是少,古文功底如何,一试便知。他接过报纸一看,不就是著名老学究讨论教育问题的那篇文章吗,在大一就读过,不过是换成了繁体字版本。他手捧报纸一路畅通无阻地快速朗读,声情并茂,把校长和李老师给惊呆了!她们感到这位少年至少是高中毕业的水平。他的口才实际上得益于一档叫《朗读者》的电视节目。 校长礼貌地让他停住朗读,随后又打开说,翻到第一页,递给他。这是英文版《木偶奇遇记》,上幼儿园就知道的故事。他用英文大致说了一遍。讲到了匹诺曹骗爸爸的情节,忽然想起了远在二十一世纪的爸妈,他们可能已经去公安局报案,满世界疯狂地寻找儿子。泪珠顺着他的脸颊落下。 校长递来手绢,随后又让参照报纸上的人物画一张人像素描。张法拿着铅笔,娴熟地画着,很快就把这个任务完成。同时,他告诉校长,自己懂得西方美术史,不仅会画素描,还会水彩画和油画。这下校长更满意了。 “张法先生,我决定录用你为我校低年级艺术课助教。实际上你的才华,已经能够胜任高年级的教师职位,遗憾的是暂时没有空缺。”校长说完,亲自过来和他握手。这次面试,圆满地结束。他在心里给自己来了好几遍掌声。 他赢来了第一份工作。校长告诉他每月的基本工资是五块银元,可以住校,包吃住,每月有两块钱的奖金。这样可以有七块银元的收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只要不乱花,还能存下钱来。他考虑到住校的方便,也不好意思住在老先生家白吃白喝,就一口答应了。李老师带他去办理了简单的入职手续,学校后勤处发了他一套全新的日用品,给了一把宿舍钥匙,还有这个月饭票,足足有100张。工资到月底再付。 第十六章 缘分 他背了一大袋日用品,找到教师宿舍:一个两层楼的院子。院子里种着漂亮的向日葵和蔷薇花,还有碧绿的竹子。他按照钥匙上的号码开了一个向南的房间的门。正是午后,阳光从窗棂穿进来,照亮了四面墙壁。屋里有一套桌椅、一个书柜和一张床,浅浅的颜色,散发着松木清香。他把新领的脸盆、毛巾、牙刷、杯子一一摆好,又拿出新被子铺到床上。屋里顿时又活泼起来。他打算先去食堂吃饭,然后再去买点书和花草,把房里好好的布置一番。 他走在一条雨花石铺的弯弯曲曲的路上,一面寻找食堂,一面留意起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来。八月底正好逢开学,校园里好热闹。新生们由家长陪着,拎着大大的行李;老生们则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相互追逐嬉闹,或者找一处树荫下坐着翻书,聊天。法发现,这里的学生大约是十二岁到十六岁年纪,校服的款式也不像自己在电视上、书上看到的那般单调,既有粉蓝的连衣裙,也有白色或粉色的短袖旗袍,做工精致,十分合身。她们有的扎着可爱的辫子,有的留着时尚的短发,还有的是过肩长发,点缀着各色的缎带或发卡,简直美极了。他深深地被校园的青春氛围给吸引住,好像这里就是自己曾经的校园一样。 他忽然听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声音:隔着一百多年的时光,就这么清晰地钻进了他的耳朵。 “阿楠!”心里涌起难以遏制的惊喜。他循着声音的方向一路狂奔,任凭如何用力,也没有赶在声音消失前,在一群群的女孩里找到念了很久的背影。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如果这是她的声音,那么她是跟着我一起穿越的,还是瞒着她爸爸穿越来找我的?” 那个声音就如一缕清风,来得快,去得让他措手不及。他喘着气站在林荫道边,心里的最后一丝希望,如一线火花,久久舍不得让它熄灭。既然在这里能听到她的声音,那就一直在这里待下去,一天天地找下去,总有一天能找到她的线索。 他一刻也不愿意耽搁,再无心吃午饭,直接跑到校门口,正要出去,不料给门卫拦住了。他连忙和门卫解释带求情,说是新入职的助教,明天才正式上班,下午有急事需要出去。门卫让他登记了出去的时间,摆摆手放行。 出了校门,他看着校门口两边的道路,不知道该选哪一条,心急如焚。他取出一块银元高高地抛起来,让银元的正反面来决定选择的左右方向。银元投了三次都奇迹般地是正面。这就意味着他要选择左边那条看起来比较复杂的、通往城内的那条。他并不擅长认路和找路,在迷宫一般的城里,只能一路抓瞎,看到哪条街顺眼就走哪条。他边走边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无视路边行人对他的好奇和嘲笑。 就这样一路寻找,走到天快黑了,还是没有寻到任何线索。昨日被车撞伤的腿疼得钻心,他终于走不动了,瘫坐在十字路口,任晚风带着马路上的热浪和尘土一阵阵地来虐。 若不是一只流浪的狗偶尔出现在这里,他或许就会坐一晚上。狗来得很巧。它好像认识他似的,一个劲地蹭他的裤腿,连连挥手它也不愿意走,还摇着尾巴越来越起劲。他给它扰得坐不住,只好站起来,这一站不要紧,他一眼看到了马路对面的一处路牌,心里又燃起了希望。这里是西街口!这里是昨天和朱姐一起找到过那家神秘书店的西街口!既然东隅书店就在西街口,那今晚就找到它! 他看了看脚下的狗,担心它会给路口的车撞到,就把狗抱着,顾不上腿疼,一口气冲到马路对面。走了大约十五分钟,他终于找到了那家书店,狗也忽然像有了什么新发现,汪汪地叫起来。他把狗放下,让它跟着一起进去。 上次来得太匆忙,他都没来得及好好地看看书店。这次是夜里来的,店里居然空无一人,电灯不够亮,昏黄光的照着一排排的书架,伴随着一股夹着书香的檀香味。他心里不免有些紧张。狗显得十分淡定,好像是常客,居然在脚下起劲地刨了起来。原本松松的木板,被它直接翻起。它更来劲了,更加用力,他见它破坏地板,赶紧制止。狗嘴里叼起一个红色的锦袋子,得意洋洋地摇着脑袋。这家伙,竟然能找到老板私藏的东西,叫人发现就会给人赃俱获地送警察局,然后,他就会和穿越第一天拿着大木棍打自己头的胖子巡警再次相见……画面太可怕,他不敢脑补,把狗抱起来,趁它不备,夺下那个袋子。 袋子很精致,也有些旧了,重要的是掂起来有分量。他出于好奇,忍不住解开了袋口的结,把里面的东西倒进手心。 一条熟悉的项链,实实在在地出现在眼前。这一次,不是幻觉:它和阿楠戴的那一条,质地、款式和做工都一模一样。他记得那夜阿楠取下项链,放进他胸前衣服口袋;可是,穿越来的那天,醒来却发现连人带衣服都变了样,项链也消失了。 它被狗从书店地板里找出来,既让他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欢乐,又有一丝与阿楠无法相见的忧伤。既然是她的,那就可以带走。他把项链塞进裤兜,把地上的木板复原,抱着狗匆匆离开。 他叫了一辆黄包车,让车夫送到了校门口。他担心有人会跟踪自己,警惕地看了看路口,没人盯着,才喊门卫开门。 等他进了屋,确认项链还在,才舒了一口气。狗立了功,他想着明天要犒劳它一顿肉食。 阴差阳错地找到了丢失的项链,或许是某种注定的缘分…… 法沉沉地睡去。他终于有了梦境,似真而幻,在梦里,他见到了她戴着项链,看着他,微笑着像一只安静的猫。 第十七章 初见 他忽然感到了一丝从未有过的羞涩,是少年对初恋特有的一种感觉。 “阿楠,你也穿越了?我真的……好想念你。” 可怜的张法,上中学的时候,完全没去想过有什么爱情,最大的原因是怕老爸的巴掌。他的成绩总是在中游徘徊,考个顶尖大学看起来总那么不靠谱。 老爸说,你考上大学,才可以有资格谈恋爱,不然就不给你买房的钱。这话真有分量。法的家境,离官二代和富二代有些远,但父亲是当地著名的律师,母亲是一家银行的中层管理,给他首付或是全款,其实都没啥问题。大的问题是,父亲巨抠门。有多抠?当年大学的好室友们,都亲眼看过他和老爸打电话求增加生活费被拒的惨状。他只好靠着自己的艺术天赋拼命发展副业,给杂志社做业余插画师,或者去培训机构兼职钢琴教师,每月也能有一笔收入。 他在穿越前其实也半开玩笑地和室友聊过重生的话题,想给自己没有初恋的中学生活来一次弥补。大学里,他永远都是个被动者,对他示好的女孩很多,他也憧憬有个人能陪伴自己在校园里度过春夏秋冬。他并不花心,只是没有遇到过真正的爱情罢了。他的心,像没有目的的叶子,给风吹落到哪,都是暂时的停靠。他不停地追逐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却求而不得,成为内心深处难掩的忧伤。 这次穿越,让他看到了世态炎凉,却也给予他新的生活。他甚至有了一种岁月静好的向往,只想有一个恋人,好好地爱她、保护她。他和阿楠相识相处的时间短暂,却让他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珍惜和美好。穿越后的这些天,没有一天不想念她,即使在好不容易迎来的一个安谧的梦境里,他也看到了她的存在。 她看着如此地美好灵动,像晨光里的花儿,又像月下的溪。法终于鼓足勇气去牵她纤细的手时,她却调皮地躲开,眨眨眼睛,往远方跑去……张法急了,拔腿就追,却怎么也追不上,他一面跑一面喊,她却仿佛进了一个隐形的世界,怎么也找不到了。 “阿楠,等等我……”他从梦里惊醒,发现窗外倾泻进屋的一片银白的月光。枕头上湿了一片,脸颊也湿漉漉的。狗忠诚地蹲在床头,地上还留着他睡前分给它的一块点心。法见它不爱吃甜点,担心它饿着,就爬起床准备带伙伴去吃个像样的夜宵,顺便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买身新衣服。天亮后他就要去跟班上课,会和女学生们见面,从此就要为人师表了。他带着狗走到校门口,发现门卫一个人躺在长椅上熟睡。他轻轻地抱着狗打开了门上的锁,成功地出来了。 深夜的街道十分的安静。191年的北平,没有现代都市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大部分人早早地吃了饭,纳凉,聊天,猜拳,各自回去睡觉。那时候没有不夜城的概念,而习惯了晚睡的法,头脑里还是穿越前的生物钟模式。他和狗上街走了一段,发现除了几家做着夜里买卖的地方还是灯火通明,没有几个铺子还在营业。 他走着走着,一不留心走到了一处点着花灯的洋楼前。门口站着迎宾的服务员,门内传来阵阵笑声,夹杂着女人的撒娇声和演奏乐曲的声音。法读过一些北平风土人情的书,也看过几幅老城的地图。没几分钟,他就猜到知道自己来了什么地方:这里是一个著名的歌舞厅,北平当年最繁华的娱乐交际场所之一,出入其中的人群鱼龙混杂。他抱起狗扭头就走,因为比起现代北京工体那边的三里屯酒吧的夜生活,这个歌舞厅恐怕更加神秘,更加诱惑,也更加危险。他虽然年轻,爱热闹,却在骨子里保持着精神世界的纯洁。君子慎独,更要洁身自好。 他没走几步,就遇到一辆汽车迎面开过来,逼得他停住脚步,紧紧地把狗抱在胸前。汽车在他面前停住,车门开了,里面出来一位年轻的女士。她身姿曼妙,穿着一件点缀着水晶的礼服,独自向着舞厅门口走去。虽然脸被面纱朦胧地遮住,却成就了她的优雅与独特。 他看她一个人独自走进舞厅,无人陪伴,不由得担心起她的安全。他目前虽说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心里却充满着社会责任感。如果危险来临,他会想办法救她,尽管素昧平生。他抱着狗想跟着进去,服务员不许。他只好掏出一块银元递上,说是有事找刚进去的那位姐。对方接了钱,犹豫了片刻,委婉地说:“公子,你年纪太,上头有规定,学生类的不准进。刚才进去的那位姐,我替你传话,让她出来与你把事情讲清不就行了?”法想,这样也不错,就同意了。 服务员进去托人传话,不久,这位姐果然就出现在门口。她隔着一层珍珠色的面纱,凑近他:“是你找我?有事?” 他点点头:“我看你一个人进去,怕里面有坏人。”她忍不住笑出声来,“我看你才是坏人,扮成纯情少年的坏人,专门去搭讪单身女生。” 他认真地劝她,这儿不适合她这种单身的美丽人儿来。她毫不客气地挽起他的一只胳膊,不顾他手里的狗,踩着高跟鞋就跑了起来! 跑到三百米开外,她取下了面纱:“坏人,你别装啦!”他见到了一张仙气十足的面孔,有着精致的五官。她狠狠地在他胸前来了一拳:“找得我好苦!”他侧过脸去,慌张地说:“姐,你认错人了。” 她直接扑进怀里,差点把他撞倒:“我相信一见钟情。” 他赶紧逃跑:“你这么美,追求者排长队。求放过!” 两人在深夜的街头上演了女追男的搞笑一幕:他有腿伤,不耐跑,用力跑了一大圈,竟然还是被美人抓住了…… 第十八章 师生 “你……快放开我!你到底要干啥……”法扑在地上,美人双手按着他的肩膀,月朗星稀,四目对视。 “这话该我问你才对。我好端端地在舞厅里玩,谁让你喊我出来?”她一脸无辜,按得更加用力。 “你别往下用劲了,我都……”法看她按得用力,好好的礼服领口已经下滑了不少,白若雪的肌肤在月光下十分显眼,他脸上不由得发烫,又不敢直接告诉她。 “回答我的问题,不然不放你起来。”她看他这副呆萌样,笑得脸上梨涡也绽开了。 “领子……滑了!”他冒着生命危险提醒。 “啊!” 美人低头一看,大叫一声松开了手,连忙低头整理下滑的礼服,他终于有了机会爬起来。抬头一看,不远处的路灯下,狗正快步赶过来。他想赶紧跑,但她怎么办呢?让她一个人落在这午夜的街,无论如何也不放心。虽说她今晚把自己折腾得够呛,但她人不坏。 “我明天一早要上班,先送你回家吧。” “你不是学生么?”她惊讶地睁大眼睛。 “我是谁,不重要,”他潇洒地双手插兜,“告诉我你家在哪,时间不早了。” “我明天要上课,你送我回学校,”她认真地说,“燕京女大附中,前边那条街左拐。” “你是学生么?”他不敢相信。 美人整理好礼服,像受了很大委屈:“人家好不容易今晚溜出来玩,都怪你浪费了我时间,开学了难出来了!” 法开始凌乱。听她说出校名,已经吃了一惊;现在她说是溜出来的,这也太默契了吧? 他看着她,轻轻地劝道:“有机会让你打个够。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她看着他清澈的眼神,点点头。他们一起沿着街道走,晚风里有淡淡的桂花香味。法忍不住仰头望了望天空的月亮。中秋临近,想家了,不免有些伤感。 他正往回忆里陷进去,美人看着这双好看的眼睛,越发对他有好感,“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我想知道。” 他被她从回忆里拉回现实,也被她的天真直率打动,“张法。” 她不等他问自己名字,就大大方方地说:“我叫林觅,英文名是lida,还可以叫我issli。” 法听她的发音十分标准,原来她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难怪不受当年“男女授受不亲观念”的束缚。一路上他安静地听她哼唱一些经典的钢琴曲,有时会赞她几句。学校没多久就走到了。 他好奇她怎么进门。她不慌不忙从帽子里面取出一片钥匙,往里看了看,门卫还在长椅上睡着,于是她轻轻开门溜进去,的身子转眼就不见了。 他今晚收获不,涨了“姿势”。狗也灵活地从铁门之间的宽缝里钻进去。余下法孤独一人,只能从校门口的墙上翻过去。双脚落地时腿伤又发作,疼得他滚到旁边草地上趟了好一会。他想到林觅应该是回宿舍了,不顾形象地爬起来,带着狗一瘸一拐地回到住处。猛然想起衣服还没买,再出去买也来不及。当务之急是洗澡,洗衣,不然明天怎么见人! 他拿起东西走进公共浴室。墙上没有贴明显的男女浴室标志,大半夜的空无一人,于是放心地把衣服脱下,开始洗澡。香皂是进口的,天然的柠檬清香,挺好用的。他顺手把衣服洗了,拧干,挂在浴室里自带的晾衣绳上。 天渐渐亮了。夏天的风大,等校园晨起的钟声悠扬地响起,衣服终于晾干了。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洗漱完毕,镜子里出现一个清秀整洁的少年形象。 他在房里清理东西时,宿舍管理阿姨送来一个大包裹,说上午老师们集体和新生见面,教师的制服会后要他去后勤处量身定做几套,平时有重要活动时穿,包里有新发的教学用品,需要什么都可以问她要。他想起昨晚林觅把自己当成学生,大概是看着太嫩的缘故,就问阿姨借一副眼镜。阿姨从包裹找出给他。他取出眼镜试戴,还挺合适。 他谢过阿姨,带上教学包,往礼堂处走去。匆忙中忽略了早餐。礼堂里的音乐响了,成群的老师学生排队入场,他很快被人群遮挡住了视线。 他听到台上有人拿着话筒说话,台下开始鼓掌,心里一急就加快了往礼堂赶的速度,不想和迎面而来的一个女生直直地撞在了一起!对方身子一倾斜,眼看就要倒地,他隔着镜片看不太清对方的长相,只好双手环抱地扶住了她。 对方怯怯地说了声:“老师,对不起,我撞到您了,”像只老实可爱的绵羊。脱去超高跟鞋的她,比昨晚矮了好多。 这声音听起来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法不好意思地道歉:“是我不心先撞的……”最后一个“你”字还没出口,眼镜却快掉了,没想到这个女生反应敏捷,抢先接住眼镜,她抬头凑近他的脸看了几秒,突然激动得双手一抖,“……张老师……您好!”顿时满脸的红晕。 昨晚她看到一个清秀少年,以为也是溜去歌舞厅的中学生,兴奋不已。沿路追他、扯住他衣服、按他在地,就差让他穿高跟鞋走路了……没想到他真的不是学生,是学校的老师!林觅恨不得钻到座位底下去。 法的困倦给她震掉了一大半,看清了她的脸,同时也意识到手还在她腰上,赶紧放开:“你是林觅!”“是的,张老师,请原谅昨晚我……”林觅想说的“冒犯”还停留在舌尖,法细长的手指轻轻按住了她的嘴唇,随即又飞快移开。 “先走了,”法捡起地上的包,头也不回地跑到礼堂前排教师的座位处,林觅在原处默默地笑了:她昨晚一宿也没睡,在宿舍浴室卸妆洗澡换衣,后来的那点睡眠时间和早餐时间,全部在回味自己和他的初见。 第十九章 有范 开学第一天上午,学校照例在礼堂举行师生见面会。林觅本来是与班上同学一块的,没想到半路上撞到法,给耽搁了好几分钟。等目送他入座,她才发现自己掉队,好不容易看到礼堂靠窗户那排座位边竖着一块写着“二年级一班”的牌子。她踮着脚尖轻轻溜过去,同学们早就坐好了。 礼堂里开始播放校歌,歌词与旋律都十分清新优美。曲毕,全体师生起立鼓掌,校长微笑着走上台致辞,欢迎新同学与新老师。 十二岁的林觅,是新生中的一员。她貌似认真地坐在那里,心里却静不下来。 转学前,她在城北美国人办的学校,男女学生一起读书玩耍,氛围不错。若不是母亲发现书包里有男生的信,家人就不会强制她转学。她不喜欢女中的寄宿制管理。除了节假日,每月只许出去四天。昨天给家里强行送进学校,心里却惦记与朋友约好的ary。本来是打算晚上和门卫求情的,碰巧看见门卫睡着,钥匙随意丢在长椅上,就“借”走了。她先是回家,谎称学校里有舞会,特地请假回来打扮。出来时化了妆,换了礼服和高跟鞋,珍珠色的面纱遮住了大半个脸。她让司机送到离学校不远处就下了车。她去得有些晚,朋友们都在舞池里与舞伴一起,灯光照得人头晕,搭讪的男人越来越多,正害怕,恰好服务员过来说:“姐,门口有位公子找您。”她赶紧趁机跑了……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往前看,只见他低头翻看一本《教师手册》。 校长致辞足足一个钟头。法看完了一本厚厚的《教师手册》,把师生关系的那章一字不漏地记下来,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与误解。见面会结束后,他得知自己分到了一年级教学组。按照组长的安排,课前考勤、课后批改作业、监考、辅导自习都属于他的工作范围。法正准备随任课老师去上课,教务处又来人给他一个紧急通知:二年级的英文课没人上。原来的老师昨晚不慎摔伤住院,别的老师都忙不过来,校长认为他是合适人选,过会就得上讲台!他推了几番推不掉,只好重回办公室领了英文课本。 再过十五分钟,上课的钟声一敲响,他就要开始人生第一次讲台经历了。凭直觉和上学记忆,他把课程分成课前活动、师生互动和组活动三个环节,很快写出一份不错的教案。接下来,就看课堂掌控能力了。 二年级有三个班,一共有六十名学生。教务处领导赶来,宣布新老师马上到。她们好奇地望向门口,一位白衣少年潇洒地走上讲台。 原来的英语课,老师总是先密密麻麻地把单词抄满一黑板,然后就领着学生一遍遍地读,再让她们自个反复练习,这种教学气氛堪比催眠曲。 今天这堂课带给她们一个接一个的惊喜。他把课本和教案放好,从盒子里拿起一支粉笔,流畅地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坦诚地微笑着用英文问好。她们不仅眼前一亮,更是耳目一新。这一课的内容是用英文表达个人爱好。只见他从课本中取出几张画,递给前排的同学,让她们传看。随后他大方地介绍自己喜欢绘画,请台下喜欢画的同学举手,大家都举起手来。于是他在黑板上写下英文例句: “ilikdraig,yulikdraigadalljyi” 她们看着他漂亮的圆体英文字,个个学习热情高涨。他在黑板上写了一些中英文对照的关键词,以帮助学生组织语言。他让她们五人一组自由聊天,选出一名grudr来记录组成员的爱好,中英文皆可。一些胆大的学生想表现表现,他就请她们上台分享自己的爱好。他自信而亲和,真诚耐心地回答了她们提出的一大堆问题。课堂氛围前所未有的活泼。一堂课上完,她们都很开心,门口视察的教务处领导也大开眼界。 林觅个子高挑,坐在后排。他全神贯注讲课,她一心一意听讲。她的英文水平很扎实,却谦虚地和四个同学一起有模有样地讨论,还把组长的位置让给别人。她怕他看到自己会分心,所以老师过来观察组活动的时候,特地把课本举得高一点遮住脸,他戴着眼镜看得不太清楚,果然没发现。 法很惊讶自己的教学效果,从没想过自己有这方面天赋,只不过喜欢原版歌曲、电影,有空就追美剧。下课铃声响起时,他正好把课文要点总结好。教务处领导走过来与他握手,同时告诉他保护好嗓子,以后二年级的英文课就归他,原来的老师调去做行政工作。他问,助教的工作怎么办?领导说,也给你,每月发双薪加奖金! “好吧……”他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领导的“厚爱”。一上完英文课,马不停蹄回办公室换了课本和教案,又赶往一年级的艺术课…… 他去食堂,去图书馆,去教学楼,去办公室,回宿舍,后面都有好多学生跟着,有的是他教过的,有的是慕名来看的,大家都知道二年级新来的英文老师是个年轻的高颜值男生,上课有范儿,人还特好。 林觅没办法去听一年级的艺术课,恨不得留一级。这样会牺牲掉二年级的英文课,后者可是他亲自授课,更有含金量。女校的学习氛围比她原来的学校浓厚,奖学金也很高,大家都你追我赶,多才多艺的女生比比皆是。她没在这读过一年级,今天发下来的一大堆课本,看得头都大了。她功课很忙,却一心想考第一。在原来的学校,她是全年级第一,来了更不甘心落后,何况,他也在这里…… 林觅现在也不想去找原来那帮朋友玩了,有张老师在,她想把功课早点得心应手,这样好找机会周末拉他一起上街。不过,要避开别人的眼睛才好。她知道“人怕出名”的道理。 第二十章 中秋 三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 朱涓涓把护士转交的信看了好几遍。她当然不相信法在信里说“穿越”是真的,以为是他想象力丰富,随口说的。但他是真的不见了!那天下午还没读完信,心里就开始不安。 最初,她请顾启泯一起寻找,对方说大太太还住院,等好了再说吧。她问他要启澜的照片去登报,也被拒绝了。他坚持不肯登报,理由有三:登报以后公馆门口会天天蹲一堆记者,影响正常生活;父亲年后要升职,此事传开影响不好;启澜之前出走一年,不也毫发无损回来了么。见识了顾家的态度,她决定靠自己。 她把启澜的样子凭记忆大致画了出来,在画像底下的空白处写了他的年龄、性别和身高,描述了他出走那天穿的衣服。她拿着画像坐车去了警察局。接待她的是一位瘦子警长和几位警员。那位追得法满街跑的胖子巡捕恰好不在。她的绘画水平不亚于法,虽然只有一面之缘,寥寥几笔就把少年画得传神逼真。警长让人备了案,同时承诺保密。天色已晚,警长派人亲自送她回家。从那天起,她就每天打电话过去问寻人进展,早晚各一次。 中秋临近,她从报上看到顾先生回来的消息,心里又有了希望。算着大太太也出院了,她想借着上门拜访的机会,与启澜的父亲谈谈此事。 朱太太见女儿提前备好了一堆礼品,以为她看上了启泯,就让司机专门送过她们过去。朱涓涓请母亲帮忙引开两位太太,以方便自己聊天,她同意了。 中秋那天,顾公馆上下装饰一新。三太太一早接了电话,全家出动在门口迎接。朱涓涓让司机把礼品转交给公馆的佣人,向顾家大一一问好。启泯早已精心修饰一番,邀请她去花园。她微微一笑,让他先去花园,自己稍后就来。朱太太说上回没玩尽兴,想接着玩牌,成功地拉走了大太太和三太太。她礼貌地走到顾先生面前,说有事情需要单独请教。对方以为是谈及儿女婚事,欣然答应。 朱涓涓与顾先生一起进了西侧的厅。厅接待贵客。顾先生与她父亲原是同僚,后来两人均得势,在各自的部门做得风生水起。目前的局势对朱先生更有利,所以他很想结成这门亲。 “涓涓,你父亲最近忙吗?” “顾先生,谢谢您关心,他还是同原来一样早出晚归。今天我来,想与您谈谈启澜的事。” “启澜?他找到了?” “他回来了一天,当天又失踪了。” “我回来两天了,家里怎么没人提这事?” “您知道他为什么会出走?” “大概是想念他母亲……” 朱涓涓还想继续,顾先生已经不再开口。关于二太太的情况,她听过圈里一些零星的传闻,无法确认真假。据说顾先生的二太太早年是位格格,因家族变故流落民间,给戏院收留,十五岁时被戏院老板高价卖到顾公馆当妾,生下儿子没几年就离奇失踪。顾先生当年费了很大气力找她的下落,后来随着三太太的花轿进门,这事在他心里就渐渐地淡了。三太太自恃出身好,处处欺负少爷,常与顾先生为此争吵,家里常年不得安宁。 她从包里掏出那张画像,把启澜回家又被逼走的事告诉他。 “我已经去过警察局了。警长说有了线索打电话。” “谢谢关心。你该去花园了,别让启泯一个人苦等。” 顾先生打发走她,一个人进了书房。书房里一处机关打开,露出墙体深处的保险柜。他把朱姐画的画像,连同一些机要资料一起锁了进去。他若无其事地踱进太太们的屋子,一齐玩牌…… 与顾公馆一街之隔的市井区,也是一片过节的喜庆。 相比它在现代社会渐渐简化的仪式,中秋节在民国时期可是家家户户隆重的节日。老字号店铺前水泄不通,排起长队:买月饼,买桂花酒,买酸梅汤,买烤鸭;很多人走亲访友,还有很多人期待着晚上赏月、看灯和猜谜。 学校里也宣布了中秋放假的好消息。一早就有不少女生给家人接回去过中秋了。校园里变得空旷和安静。林觅家里的人已经来过一趟,她非要下午再走,独自在宿舍里写日记。 老师们也各自过节去了。法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刚领到了学校发的中秋节福利:整整三盒月饼和一只装了五块大洋的信封。他很喜欢这份工作,对介绍他来的章先生充满了感恩。他打算先上街买过节的礼物,去看望别的恩人,再在回校的路上顺便把秋天的衣服买了。如果能挤出点时间,还想去那家神秘书店转转。自从那晚从书店的地板下无意发现项链,他就确信离揭开谜底进了一步。穿越了近一周,爸妈一定急坏了,自己也茶饭不思。 他把月饼留了一盒,拿着两盒放进包里,带着狗出了门。林觅远远地看到他走出教师宿舍,赶紧对着镜子照了照,背了皮包一溜烟地跑到校门口等着。他戴着眼镜,直到林觅跑到跟前,才认出了她:淡黄色的西式连衣裙,精致的项链,乌黑的长发自然地落在肩上。 “家里的人还没来接你么?” “来了,我不想走。” “在等同学?” “不是等同学,”她害羞片刻,“是等老师。” “哦,”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我先走啦,祝你中秋愉快!” “张老师,我等的是……” 她抬头看他。 心似乎给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捏疼了。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往后退了几步,以留出一段合适的距离,不让旁人看了起疑心。 “我有很多事要办,恐怕没有时间。” “可以等您回来。” “今天是中秋,你回家陪父母才对。” “您为什么不回家?” 这个问题一下子进了心底,差点把他问哭,既难堪又感动。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眼泪,抱着狗夺路而逃…… 第二十一章 温暖 那句“不回家”戳中了他的泪点。张法咬牙往前跑,翻墙后加重的腿伤,每一步都钻心疼,为了不毁形象,还不能一瘸一拐。 他怕她像那晚又来追,一秒也不敢停。 她安静地站在校门口,像一株植物。脚上是平底的皮鞋,如果迈开步子去追,用不了五分钟就能将他牢牢抓住。她看着他裤腿上渗出的点点血迹,不忍心去追,怕他用力扯到伤口会更难受。眼泪悄悄落下,就从皮包里掏出手绢擦去。 他是不是没有家?他肯定有故事。她多么希望自己是走进他心底的那个人。 张法找了好几条街,也买了很多水果,最后靠着记忆的印象,终于到了章先生家门口。他边敲门边喊:“章先生,太太,我回来了!” 章先生和太太正打算去学校看看他。听到声音,惊喜地开了门。他们见他拎了这么多东西,怪他乱花钱;看他腿伤又加重,又十分心疼。 太太要他在家吃晚饭,说晚上医生侄子也会来,再处理下伤口。他还有一堆事要办,再三谢谢了他们的好意,把礼物放下,喝了杯茶就告辞了。 他带着狗进了路边一家不错的裁缝店。老板娘和徒弟们正忙着给一堆女士量身做旗袍,忽然看见一位清秀少年,顿时来了兴致:“公子,您是要做衣服么?” “我想买马上就能穿的,您这有合适的吗?” 老板娘信心满满地说:“我这刚做了一批本季最流行的衣服,是拿来给店里做广告的,您要不试试?”她热心地取来西服、衬衣和长衫,一件件地让他试穿。 他的身材不错,每件衣服上身效果都让店里的女顾客们羡慕不已。她们围上来问他一日三餐吃什么,有没有健身习惯,搞得他挺不好意思。他买了三样:衬衣、裤子加棉布长衫,正好把中秋的五块银元花完,总算有衣服换了。更有趣的是,女顾客们见他穿什么都好看,也纷纷给情人、老公或儿子买了同款,不一会儿,这批男装便一抢而光。老板娘见广告效应这么厉害,喜上眉梢,又加送他两双鞋和三身西服作为“广告费”。他拎了两大包走不动,她还专门让徒弟一路送到校门口。 门卫看他拎了这么多,也很热心地帮他送到宿舍。作为感谢,张法把唯一的一盒月饼送给了他。他看到裤腿上的血迹在扩大,有些担心。洗了澡在床上躺了一会,实在疼得无法忍受,就起来换了身衣服准备去医院看看。 林觅已经回家吃了晚饭。要是以往,她明天早晨才返校。她今晚却表现得特别爱学习,说有大堆作业没做完,硬要回学校,连全家说好的赏月看灯也不肯去了。走的时候,她把家里上好的点心和月饼装了一书包,换了身新做的无袖旗袍,照了好久的镜子。 这一切自然逃不过林太太的眼睛。女儿既然转学到女中,也不会接触到男同学,可能就是想和同学比比美吧。她从梳妆台上取过来一对耳环,走到女儿身后给她戴上。母女俩轻轻拥抱,林太太送女儿到门口坐车。 林觅一路催着司机快开,心里盼着能见到他。她到学校的时候,天刚黑不久,正好看到教师宿舍唯一一处亮灯的窗户,里面的电灯瞬间关掉。她猜到八成是他,就到宿舍门口等。 他果然出来了,给一身天蓝色长衫衬托得更加挺拔俊朗。她高高兴兴地跑过去,吓了他一大跳。 “张老师,我回来了,给您带了些点心和月饼。”她递过来一个鼓鼓的书包。 他感受到一阵暖流,“林觅,谢谢你。这些你收好,心意领了,我现在要出门看医生。” “我陪您去,”她把书包丢到草地上,双手扶住他,不愿松开。 刚才若不是她眼疾手快,他就要摔倒了。这丫头,从第一次见面起,就这么有灵气。 他对她微微一笑,点点头默许了。一轮圆月渐渐升起,他们一起出了校门。 这是两人第二次一起月下走。上次是他送她回校,这次是她送他就医。她把他带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医院,直接去了急诊外科。值班大夫说伤口深处感染,需要切开创面,冲洗、上药,再缝合。他有些怕疼,就问有没有麻药。大夫摇摇头,说医院的麻药少,优先给重伤的病人。 他恍然大悟,在那个药品紧缺的年代,哪里像现代社会有这么多麻药可用?只好忍受皮肉之苦了。 他按照大夫的要求半躺在床上,绑得紧紧的,以防乱滚,咬着一块竹板,心里紧张至极。以前时候连拔牙都是打麻药,现在是无麻药直接上刀。 大夫扬起手术刀,夸张地切了下去: 一刀!两刀!三刀…… 有完没完! 浑身的冷汗,大口喘气,竹板几乎要被咬断,林觅在一边心疼地捂住了他的眼睛。每一分钟都熬得像一年那么漫长,几乎要疼晕过去的时候,大夫终于喊了声:“大功告成!” 连日来缺乏休息,加上饮食也不规律,他的身体状态大不如前。晚上大夫把伤口切深了,流了不少血,使他开始虚脱,意识渐渐模糊,进入了昏睡状态。 等他睁开眼睛,发现她趴在床边睡去,崭新的旗袍上有不少血迹,立刻给吓清醒了。确认血是自己身上的,才舒了一口气。 大夫指了指睡着的林觅:“好好珍惜吧,少年。她不但人美,还对你特好。你昏睡的时候,把伤口流的血全部给擦得干干净净,还给你喂了药和水。其实,她晕血,好几次都吐了,又继续擦,我拦都拦不住。要是也有人这么爱我就好了!” 大夫过来检查了遍伤口,发现比之前消肿了不少,就问他还疼不疼。他试着动了动腿,不知是否是心理作用,居然不那么疼了。 他轻轻地唤着:“林觅,醒醒,我们回去。” 她揉揉眼睛:“张老师,您醒了,好些了没?” 窗外月光如水,他感受到了温暖和明亮。 第二十二章 靠近 林觅扶着他走出医院,来到街上。路过后海,正赶上一群人欢笑着逛花灯会,她也忍不住踮起脚尖望:各种造型的花卉、动物和人物灯,有她最喜欢的玉兔灯,一只只十分可爱。 “我们也去看看吧。”法本想晚上去书店,看到她对花灯看得入迷,就改了主意。 “张老师,我们就看一会,校门关得早。”她上回“借”了门卫的钥匙,早还了。回去晚了他们都没法进校。 他们一起走进成排的花灯里,感受到了浓浓的中秋氛围。张法关注猜灯谜,林觅则看到每只兔灯都要伸手摸摸它的耳朵和尾巴。两人一路看花灯,到了后海边,湖中很多年轻人一起划船,水声清脆,把湖面上的月影打成一片碎银的光辉。 “张老师,我想划船……”林觅到底还是个孩子,她的玩心又起来了。 “会不会回去太晚了?”这次法不打算随她,如果校门关了,他是真没法翻墙了。 林觅亮晶晶的双眸直直地看着他,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 法最怕她这一招,初见那晚不就是这种眼神,让他不忍心丢下她一个人在午夜的街头嘛! “被你打败了,说好了,只玩一会!”他只好让步。 “ys,sir!”她一面欢快地跳上一条船,一面招手,看样子还要拉他一起下水! 他在岸上,心早已给她搅得比湖面月光还碎:不上船,万一她落水了怎么办?上了船,身不由己,时间耽误了怎么办?……想来想去,腿已经不听使唤地跨进了船。 他来北京上大学的四年,去过昆明湖划船,当时是班级活动。 今儿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一起在后海划船,她的手还特爱捣乱,一下子去摇船头,一下子又拿桨去逗水里的红鱼,水花溅得两人一头一脸。 她忽然又站起来,伸手去摘一支带露的荷花。 “林觅,心!” 他已经无法再假装平静!顾不上“保持师生距离”了,直接把她连人带花一起拉到面前,好好盯着,这样才安心…… 没想到接下来是更大的不省心。他隔着薄薄的衣服,感受到了她身上温润的香味。她旗袍上的扣子,不知何时松开了一个,光滑细嫩的脖子上,一条精致的珠链凉丝丝的。晚风送来荷叶清香,相邻船上的年轻情侣也在吹口哨叫好。林觅把脸贴近他的胸膛,听到他的心脏正在噗噗乱跳— “张老师,您用的是柠檬味的香皂吧。” “学校发的……” “那晚您说有喜欢的人,是真的吗?” “……” “她在哪里?是不是不要您了?” “……” 他给一串问题炸得外焦里嫩:怎么什么都敢问……学校里的矜持原来是做做样子! 她对他的反应也不满意: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有什么说不出口的,故作高深,讨厌! 林觅虽有少女爱玩的天性,却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只是不爱表现出来罢了。她与他面对面地坐了一会,见他脸颊上不知何时红了一片,心想他是惦记着回去,太紧张的缘故。 她善解人意地莞尔一笑:“张老师,我们回去,以后还陪我来划船好不好?” “好,等有空的时候吧。”他只想早回校,赶紧同意。 他们停船靠岸,一起往回走,正好赶在关门前赶到,但也碰上了师生返校的高峰时段,一眼望去好多都是彼此熟识的面孔。为了避嫌,林觅主动走前面,先回宿舍。 舍友于芬一见面就问她有没有写完明天的作业,她拍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书包还丢在教师宿舍楼下的草丛里呢!可不是么?她傍晚去宿舍楼下等他,扶他去医院,那会就顺手把满满一书包点心放草丛了,出了趟校,居然忘记这个事了! 于芬看了看她的旗袍,又是一阵惊讶:“林觅,身上怎么搞了这么多血?”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旗袍,哎呀,好多血,赶紧要换。 她打开衣箱,看见了上次追他穿的那件缀着水晶珠子的白纱礼服,还是很漂亮,只是领口和裙边在马路上你追我赶时给扯松了。她叹了叹气:“不知道下次见他又会搞坏哪一套了,以后要罚他买一柜子。” “见‘他’?你偷偷溜去约会啦?如实招来!”于芬的耳朵灵敏地提取了关键词,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来了兴趣,准备好好来一场“盘问”。 “你听错啦!”林觅飞快脱下旗袍锁进箱子,从柜子里拿了件校服裙匆匆套上,耳环和项链也取了下来放进口袋,变回乖学生的模样。她一溜烟地跑下楼,往教师宿舍这边赶。 她远远地看到草坪上那个熟悉的身影,手里拎着一个书包。 “张老师,谢谢您找到我书包。” “我看了看,上次课布置的两篇英文作文一个字也没写。” “今晚做。” “明天要交数学作业还差六十道题。” “通宵赶。” “语文课规定的三篇文言文,背了么?” “明早背。” 林觅就是林觅,敢作敢当。哪怕马上要赶作业赶得够呛,嘴上可不能认输。她从他手里接过书包,有些不开心:“张老师,您不要随便翻我书包好不好?我有隐私观念的!”法本来是想提醒她好好学习,结果自己被训了一顿,于是愣在原地,看她跑远了才走。 这一晚,林觅疼并快乐着,疯狂赶作业。 女大附中走的是精英教育路线,作业量远远超过她之前读的西式贵族学校。除了英文课还得心应手,其余的科目全部要从头补起。可是,比起和他在一起的中秋夜晚,赶赶作业算得了什么! 她一面写作业,一面做分析:他应该没有女朋友,要不然怎么中秋节会一个人呢?百分百没有:初见那晚和今晚上,他在她面前脸红得也太明显了吧!可是,他确实也没有明确地回答“有没有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呀!万一有呢?这些都不好说…… 第二十三 毒药 女生宿舍二楼一间房内,半夜出了事。 于芬在十点半点的时候就已经写完全部作业,当时她换了睡衣洗漱回来,看到林觅拿着本书,似看非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以为她是赶作业赶累了的缘故。 她上床躺了一会,还等没睡着,就听到“啪”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她爬起来一看,林觅手里的笔在地板上摔断了,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面朝下对着那本书,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她感觉情况有异常,好奇地走到旁边轻轻一推,只见一抹红色的血正顺着那本书的封面晕开……吓得她后退几步,拼命地跑出房间大声哭喊:“救命啊!林觅要死了!”一时间,整个女生楼哭声尖叫声一片…… 那抹鲜血是从林觅的嘴角渗出来的。校长闻讯带着校医匆匆赶来,一起把她送进了附近的医院—这正是之前他们今晚刚去过的那家。 值班大夫还没换人,所以,他一眼认出了担架上躺着的那位少女。他跑过来看了看她的瞳孔,又查了脉搏和心跳,第一反应是她中了毒。检查了一番,除了手上有一处的划伤,她并没有其它明显的体外伤口。大夫想起她帮同来的那位少年擦腿上的血,擦了几次来回呕吐的那一幕,心里有了些眉目。 为了证实这种猜测,他拿起一块纱布轻轻擦去她嘴角的血,又从废物桶里把处理伤口的几团带血纱布选了一块翻出来做对比,血的颜色都有些发暗。他拿起剪刀分别在纱布上各剪下一片,取出药柜里的一瓶试剂,心翼翼地滴在两片样本纱布上,发现它们相继变了色:旧的那片颜色暗紫,新的那片深紫。两个人的血里都有毒。大夫判断不出毒药的种类,只能实验性地取了一剂不常用的药,让护士试着给林觅注射:“一针下去,可能她就醒不来了……” 校长她们见状,连忙阻拦:“没有把握千万不要打针!万一有事,这个责任我们谁也背负不了!” 大夫叹叹气,只好把晚上看见林觅带少年治腿伤的事情详细说了。校长听了这番描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法:面试的那天,他站久了表情就有些痛苦。她感到唯一的办法是喊他来,或许能救林觅。 午夜,法正在灯下专心备课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得他手里的笔“啪”的摔到地上—笔尖直接摔废! 一开门,李老师就急匆匆地拉着他往外跑:“张老师,今晚出大事了,校长她们在医院等你!”他心头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是不是林觅她……”他跳进校门口的一辆汽车,匆匆赶往医院。 林觅像睡着了一样,安静地躺着,除了微微起伏的胸口和细若游丝的呼吸,这个爱笑爱折腾他的美人身上已经看不出生命的迹象。 他直接从床上把她抱了起来,转身向校长恳求道:“请您赶紧打电话告诉章老先生,他的侄子能处理这种毒!” 心里的疼早已盖过了腿伤,但头脑是清醒的:那晚在章老先生家,他的伤口渗出一种黑色的血,那位留学回来的医生给他用的是一种进口药。当时医生说还需要继续回去吃药,只是他怕麻烦人家,一直没有去…… 兜了一圈,把对他最好的人给毒害了…… 校长打完电话后,大家一起坐车朝着章老先生侄子工作的那家德国人开的医院赶去,那边的医生们已经在做准备…… 法在急救室外一直等到天亮,期间校长也一直都在,问了他好些问题:什么时候中了毒?为什么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让林觅陪着去医院?为什么她一回来就中了毒,等等,一连串问题问得他头大。 “我真心地向您道歉,但我确实不知道,”他诚恳地说,“我们等大夫们化验的结果吧!” 急救室终于出来一位医生,示意法与他进去谈话,然后把门关上。 医生戴着手套,把一个盛满黑色液体的烧杯在他面前晃了晃:“少年,幸好那天你在街上遇到我叔叔,我给你处理了大部分的毒,否则你就活不到现在了,”他补充道,“这种毒是从几种罕见的印度毒蛇身上提取的,可以制成无色无味的毒药,毒性发作慢,潜伏期长。北平只有这里还有一点解药,别处都没有。” “具体是怎么个投毒法?”法浑身发凉,脑海里闪过阿楠反复催他喝下的那杯咖啡…… “这种毒药是印度邪教发明的,投放在液体里,人喝了会产生强烈的幻觉,会被诱惑着去做一些清醒状态下抵触的事。如果事情办成,可以有解药,也可以不给解药,让中毒者慢慢去死。” “会不会喝了以后,对某个人产生很强烈的感情,念念不忘的那种……”他想起了阿楠魅惑的笑容,双手开始颤抖。 “可以有。难道你是被女人下了毒么?”医生一脸惊愕。 他没有回答,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医生把他的肩膀狠狠拍了一下:“她大概是给你擦洗时,毒血顺着手上的一个伤口进的体内。你体内的毒血在切伤口时大部分放掉了,她有事了!幸好你头脑反应快,”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药给他,“记住,你得接着服用十天,每天两粒。少吃一粒都不行!” 他把药瓶拿在手里:“她脱离危险了么?我能去看她么?” “最好不要,等她恢复身体之前,你有多远滚多远,”医生半开玩笑地说,“有时间记得请我喝顿酒,谢谢我的救命之恩。我和叔叔婶婶还期待着喝你的喜酒。” “我想在她没醒来前看一会,再走。”他语气很坚定。 医生扯过一件门后的白大褂,“穿上,院长不许闲人入内,她家人稍后会赶到。” 他换好医生工作服,戴上口罩,走到了里面,看到了林觅。旁边有几位护士在继续配药。 她的呼吸平稳了些,双唇有了浅浅的粉色,比刚才好多了。他默默地离开,把白大褂脱下还给医生:“替我保密。” 两人为此默契地握了握手…… 第二十四章 接受 林觅父母赶到的时候,校长陪着一起进了急救室。他早早地避开了,已经走在回校的路上。这条晚上和她一起走过两遍的路,每一步都让他的心如针扎。 这种疼,一部分是出于后悔和自责,一部分是出于纠结和困惑。 眼前交替出现阿楠和林觅的身影,尽管她们生活在隔着一百多年的两个平行时空,却因为他的穿越,有了交集。 始终难以接受的一个现实是:他喝的那杯咖啡有毒,他是带毒穿越的,他体内的毒害了无辜的她…… 之前的那个梦境,随着对阿楠那种说不清的感情,在初秋的凉风里一丝丝地抽走了,好像是从他体内排走到毒药一样。 他现在需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自己对阿楠的情愫,到底是不是下了药导致的?她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要把毒咖啡再三端给他喝?这么干有什么意义? 他边走边思考,额头上渗出冷汗,又开始纠结第二个问题:对林觅的感情,算不算游走在爱情与友情边缘?她对他的好感,是不是中了毒导致的?如果是,她清醒后岂不是要恨死他? 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住处。狗从床底钻出来,冲他咬着尾巴,爪子里玩着那条项链。 这是他一度珍视的、失而复得的项链。可现在,他一眼都不想看。 他怕它有毒,会把狗也毒死,赶紧取下,打算往窗外抛掉。一想到会有人捡去,接着害人,只好把它丢进屋里的一个空花瓶,准备有时间带到郊外挖坑埋掉。 他用香皂反复洗了好几遍手,才坐下来,继续他未完成的教案。不得不说他是一位负责的好老师。哪怕经历了无麻药切开、缝针的皮肉之苦又再遭如此大的精神创伤,也丝毫动摇不了他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尽管熬过了一个不眠夜,他按时出现在教室,阳光开朗地走上讲台,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工作。 他把课像往常一样顺利上完,在学生们的掌声中,他忍不住看了教室后排,那个空着的座位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把最后一堂课上完,已经是黄昏时分。无心吃饭,他带着疑问去了那家书店。书店里有人在说话。他抬脚进去,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顾启泯!他心头一阵反感,连忙转身闪到门外。即使这一世他是顾启澜,也无法接受那位不拿他当兄弟的大哥。他并不急着要走,他想等店里的客人散了再进去。 不过,他忽略了一条重要信息:大太太生的是一对双胞胎,除了大哥启泯,还有二哥启江。他今晚也是给毒药这事搞昏了头,否则只要脑筋稍微转下弯,就会看出差别来:启泯上回就压根没进来,说不爱看众书。这位拿着一本古旧线装书看得津津有味的,正是从日本回来的启江。他天资聪颖,待人真诚善良,接到母亲入院的电报后急忙回国,因船票耽搁,等今天他到家时,大太太已经出院,一家人除了三弟都团圆了。 启江在埋头看书,没有注意到三弟的在书店短暂的现身。他看了好一会,买了几本包好,在店门口又碰上了前来查书的朱涓涓。 她一开始也将他误看作启泯,打了个招呼,对方斯文地笑笑:“我是顾家老二,启江,刚从日本回来。你说的那位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她见他手中捧着的一堆书:果然和他大哥不同,是位学识渊博的人。她想起启澜失踪的事,就试探地问:“启江,我是你父亲老朋友的女儿,中秋那天去过公馆,当时你不在。你家三弟据说都失踪一年多了?” 启江叹了一口气,“启澜是去年夏天不见的,当时我在家复习功课,还没出国。三太太带他去了城北山上给二太太烧香,半路上人就不见了。” 她看到他的眼睛里闪出一层泪光,声音也低沉了不少,知道他心里难受。凭着这一句话就可以判断他的人品比他哥强。她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说:“你可以信赖他。”她好奇地问:“给二太太烧香?此话怎讲?” 启江的声音更加低了:“二太太失踪了十年了,父亲也认为不在人世了,就给她在那边皇族陵园里立了块碑。她的父亲是位亲王。其余的坊间传的也比较多,不多说了。” “启澜其实回来过,只在家里待了半天,又走了。”她有些伤感。 “你亲眼见他回来过?家里没人说这事……”他陷入了沉思。 “他回来受了委屈,和三太太闹了一场。大太太突然发病,我们送她去医院,启澜留了封信就走了。”她从包里取出那封信,递给启江,“我当天就去了警察局,警长说有了线索会打电话给我的。” “什么?你报警了?”启江一惊,手里的书全掉到了地上,“三太太在警察局有眼线,你这样可能、可能会害了三弟……” 他展开信,飞快地扫过一遍,眼里有了些许惊喜,“三弟能写出这封信,说明他出走这一年多受了磨炼,心智成熟了不少。我这次回国,请了长假,明年二月再回校。你有问题,随时可以约我出来,我们就在这书店碰头吧。我们一起来找他,争取赶在三太太前面找到启澜。” 法在门外清晰地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这次穿越,并不仅仅是找到回去的路这么简单。短短一周,离奇的事件接连发生,每一件都难以轻易地理清头绪。 眼下,林觅在医院,他却没有办法去陪伴她,照顾她。这边,朱姐和二哥在想办法找他,他或许需要站出来,接受顾启澜的这个身份,扛起属于他的全部责任,包括寻找顾公子生母的下落,挫败三太太的阴谋……把这些完成,即使回不去现代,也对得住良心。关于林觅,他不敢想太多。 他果断地走进书店,站到二人面前,大声说:“朱姐,二哥,我是启澜!” 第二十五章 线索 无须多言,经过简短问候,他伸出手来,与启江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启江不敢相信,记忆里羸弱多病的三弟,就这样出现在眼前:眼前的少年不仅个头比之前高了许多,浑身上下流露出一种脱俗气质,身姿挺拔,眉眼间已有与二太太一致的俊秀与大气。 仅仅隔了一段时间,就连朱涓涓也没认出他来。戴着眼镜的他,斯文冷静,自带学者气场,与懵懂的三少爷判若两人。 看到他俩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他无奈地想起了两部片:《名侦探柯南》和《来自星星的你》。工藤新一是推理天才,偶尔可以从学生变回原来的样子;都敏俊有超能力,可以任意时空游走,随时出来救千颂伊。这两人的本领,他都没有。 “二哥,朱姐,抓紧办正事吧,先找书店老板。”话音刚落,他先走到一个伙计旁边:“我找你们老板,请帮我叫他一下。” 这个伙计不是上回接待他与朱涓涓的那位,另一个坐着在登记簿上写写划划,也是个生面孔。 “公子,老板现在不见任何客人,”伙计面露难色,似乎想隐藏什么,抓过一杯茶喝了起来,不再做声。 “你们店里出了事,对不对?”那晚与狗来书店,店里空无一人,后来狗从地上一块松动木板下面翻出那个红锈袋,袋子里装的,与阿楠穿越前塞他口袋里那条一模一样的项链…… 他看到面前书报架上,有一份被撕成两半又拼好的报纸,就顺手拿在手里,目光迅速扫过一行标题:“西街口东隅书店夜间遭抢,店员失踪成迷。” “公子,我们店原来的伙计都不见了,报纸上说得明明白白,”伙计声音低了下去,“有几本重要的藏书,连同一件老板朋友寄放的贵重物品,一起失踪了。” 那条项链,莫非就是伙计所说的贵重物品?但那几本藏书,又是怎么回事?他想起穿越那晚灰衣来客抢书的一幕,看来离线索越来越近了。 “你方不方便让老板和我们见个面?”启江拉着朱涓涓也凑过来,“我们也许可以帮忙。” 伙计摇摇头,“老板不想再见到记者和警察之类的人,这些天他不堪其扰。” 朱涓涓好奇地问:“为何不把店关上一阵子,或者换个地方再开业,把店名改改?” “老板的好朋友去年就把一件贵重物品请他保存,说好等局势稳定些再来取。店里那些只供翻阅的书籍就是那位故人赠送的,不少还是清朝大臣家的藏书。今年五月以后那位故人可能遭遇不测,与老板失去了联系。老板就盼着哪天有后人会来取走那物品,一直不改书店名不换地点,不然人家找不到。”伙计见他们是真心想帮忙,就透了些信息。 “这么说,抢书店的人也是冲着那件物品来的?”启江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了地上那块松动的木板。他弯下腰,轻轻掀开,木板下有一个新刨出的坑,不深,显然有人在那里临时放过东西。 法怕自己言多有失,扶了扶眼镜,默默地在旁边听着。那天他开始是产生了幻觉,听到了一个和阿楠一模一样的声音,才一路追出学校来。各种迷路乱转,最后遇到一只流浪狗,看到了书店,意外地发现项链…… 很可能抢劫发生时,有人为了保护项链,临时放进去…… 他想起那晚书店空无一人,也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莫非伙计们也是被下了药,然后带走灭口了……?要是这里的电话能穿越就好了,给律师老爸打一个。行家的建议往往能直指要害,他、二哥和朱姐加起来也未必抵得上经验丰富的老律师。 “谢谢你们这么热心,”伙计递来一本书,“这书的中心是挖空的一个洞,那件丢失的物品送来时就放在里面。” 启江抓起柜台上一只放大镜,把书的正反两面仔细翻了翻,凑近法的耳朵轻轻地说:“三弟,这书和你房里垫桌子的那本盖的藏书章好像!” 他身子一颤,浑身如三伏天泼了一盆冰水:天天盼着线索,现在这条线索意味着他再次卷入了顾公馆…… “二哥,你是想让我回去么?”他轻轻笑了笑,“上次撞得三太太满地滚,我怕她会剁了我。” “你在外头难道就安全了?”启江严肃地抓着他的手,“三太太要置你于死地,太容易了!她娘家人在官场和黑社会都有势力,父亲当时就是被胁迫才娶了她。” 他用另一只手拍拍启江的肩:“二哥,我在外头很好,至少现在是安全的。过得不错。” 启江不信:“三弟,你住哪儿?是给好心人收留了么?” 他语气里透着自豪地宣布:“二哥,我早已自食其力了。”他不打算把在学校工作、居住的事情说出来,必须保护好心中的一方净土。 他从二哥手里拿过那本书,“先借我看看,改日联系。后会有期。”启江还想去挽留,却被朱涓涓轻轻地扯住了衣袖,“由启澜自己决定吧,他有判断力和分析力。” 他把书卷起来揣进口袋,先抄了条远路,以防有人盯梢。路过那家德国人办的医院,他忍不住抬头去看门诊二楼最靠里的那间急救室— 昨晚,他一路送她过来,她的头紧紧靠着自己的胸口,像只睡了的猫一样乖……这会她苏醒了么? 为什么从初见那一晚,她的一颦一笑就霸道地入了他的心,这是不是陷入一场爱情的节奏…… 他不知道答案,穿越前,他连女生的手都没牵过,那时的他坚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再美的女生也婉拒过;现在,自己的婚恋观怎么就动摇了?林觅才十二岁,她不但是个孩子,还是自己的学生,怎么可以有这种念头呢? 他看到医院旁边的花店,门口的一大排花儿在金色的晚霞里显得特别美丽。他忍不住走过去,买了一大束八月里少见的栀子花。 他抱着花儿进了医院…… 第二十六章 喜欢 晚霞在墙上画了一片红色的云,林觅睁开了眼睛:床头坐着妈妈,身上盖着白色床单,空气中的消毒水味…… “我这是在……医院?”她捏了一下脸,疼! 糟了!太阳都要落了,居然睡了一天……今天的英语课泡汤了…… 想到误了很重要的事情,她一下就坐起来,给了守了女儿一天的林太太一个大惊喜。 “觅觅,你终于醒了,妈都要急死了!”林太太拿起第三块手帕,继续擦着,这次是喜悦的眼泪了。她已经整整哭了一天,废了两块上好的丝绸帕子。这一块是佣人中午送来的。 “妈妈,我怎么会在医院呢?我昨晚不是在宿舍写作业么?”林觅拢了拢蓬松的长头发,身上穿的还是昨天换的校服。 一阵熟悉的清新柠檬味飘进鼻子,她努力地回忆昨晚的细节:不对啊,换了衣服是见过他,只是在草地上接了个书包而已,怎么会蹭到他身上的味道呢?难道……难道后来他又来了…… 细心的林觅在衣服上有香味的地方重点翻看,果然衣领开口处发现了一根漆黑的短发!没错,是一根质地很好的男生的短发。 除了他,还有谁?收获不,铁证如山。她把头发放在掌心,眼睛不眨地看得出神。 “觅觅,想吃什么东西,快告诉妈妈------”林太太指了指床头柜,上面有点心、一大盘水果和热了几次又凉了的汤。 “我想吃——”林觅想说的“樱桃”二字还没出口,就看到了一个抱着栀子花的少年影子在窗户上一晃,她顾不上吃了,放声喊:“张老师!” 法起初只是想在窗户上偷偷看她一会,把花放下就走的—— 无奈这只萌犬的恋爱经验为零,他看她不心看痴了:尽管只是地痴了五分钟,就给她敏锐的眼神抓了个现行!他准备跑,双腿怎么也不肯配合,只好举起花来投降:“是我……” “张老师,您怎么不进来?”林太太友好地笑着和他打招呼,他脸一红,低着头径直走到床前,把花捧给林觅,不留心说了句:“醒来多久了?” 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得要命,直直地把自己出卖了:傻子都快猜到他送她去医院的事了……看来马上瞒不住了。 林觅抓过栀子花轻轻地嗅了一下,对他调皮地眨眨眼睛:“好香的花,您真好。”她回头对母亲使了个眼色,林太太马上心领神会地站起来,假装有事地离开了。母女还真是心有灵犀。 他心跳加速,手心开始发潮:现在装高冷,还来得及吗? 由不得他自己做主。她放下栀子花,光脚下床,紧紧地抱住了他。 “林觅……”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看着柔弱的她,自己却挣脱不了她的臂弯,有种想哭的冲动。明明是自己不想…… 她听到他的心脏跳得快,快得一塌糊涂,怕他承受不住,体贴地松开了他,接着轻轻拂了一下他好看的刘海。 “我知道昨晚您来过这里,”她从枕巾上取过那根头发,“在我领口发现的,我猜是您的。” 他点点头,算是默认。 林觅的手已经轻轻地放在他脸颊上:“您又瘦了,要是有&ba&byfa多好……” 他感到手有点凉,心疼地握住掌心里,拉她一起坐在床沿上,只是,只是自己的心跳更快了。 再近点……可能……要控制不住自己了! “林觅,我明天的课还没备,你保重,先告辞了!” 他呼吸急促地站起来,不敢回头,夺路而逃…… 她怕他急了会摔,没有追…… 病房里全是栀子花的香味。林太太笑着捧着一盒点心进来,看到女儿一个人在闻着花儿笑。 “觅觅,他呢?” “张老师回学校去了。”她望着母亲,有些遗憾,看到那盒点心,又兴奋起来:“妈妈,我今晚出院,把这个送给他。” “他多大?这么年轻就可以在你们学校当老师?” “我也不知道他多大,”林觅轻轻地捏着那根头发,“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以为他是个和我一样大的中学生。” “什么时候的事情?你转学以后?”林太太来了兴趣。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具体在哪就不说了!”林觅抓过床头柜上的那盘水果,拿起一个樱桃丢进嘴里,鲜红的汁水把指甲染了色,她从窗口看到他走出医院大门,心里美美的,“反正他不在,不用担心吃相,哈哈。” 张法回到住处,第一件事就是去浴室照镜子:脸颊红红的,伸手一碰,还微微发烫。心里深处还在纠结自己在病房门口偷看被她抓住的糗事。 从到大,他从没在女生面前出过洋相,维持着潇洒的形象和傲娇的自尊心。这下好了,穿越了变回少年,情商智商在林觅面前双双下降。 初次见面,就给她追得满街跑,然后按在地上虐了个够;昨晚一时糊涂,让她陪着来处理伤口,哪知连累人家中了毒,自己也身心折磨了一番;现在刚从她那回来,又开始各种怀念,唉,早知道就多待一会儿,该说的话不说,要憋死了…… 他冲到龙头下,拧开自来水,好好地淋了下脸,再照镜子时终于没那么红了。他渐渐地恢复了平静,才想起口袋里从书店带来的那本书。 他走进屋里,把书打开,发现书中间的三百页中心挖空了首饰盒那么大的一块。他又找出屋角的那只旧花瓶,把里面的项链倒出来,顺手开了灯,拿到灯下仔细看。那块空心挖得巧妙,切口整齐,像是用雕刻刀所为。大也合适,刚好可以把装项链的绣袋完美地放进去,这样书合起来也是平平整整的,看不出里面装了东西。他把项链捏在手心里检查了一遍,发现项链的坠子和环扣处有一种图案精致的花纹,纯手工雕制而成,可以推断当时工匠在上面花费了不少的工夫和精力。 正研究得痴迷,狗突然催起晚饭:“汪!汪!汪!”他觉得自己有重色轻友的嫌疑,赶紧把项链和书都收进柜子,抱着狗,好好地哄着出了门。 第二十七章 功夫 午夜十二点,顾公馆西侧院子,有一扇窗悄悄地撬开了。白天的时候,二少爷顾启江在书店遇到失踪多时的弟弟,又认识了朱涓涓姐,心里自然有些激动。他对书店遭遇的抢劫事件与顾家二太太失踪可能存在的联系越来越有兴趣,趁着回国的这几个月,想好好地研究一番。他上午回家后,刻意去三少爷住过的房门口转过,发现门是锁了的。那柄铜锁十分结实,锁孔尤其细,这就意味着从正门进入有很大困难。他悄悄试探过之前伺候过弟弟的丫环们,其中一名丫环不心说漏了嘴,无意中透露了房间上锁居然是父亲的意思。原来顾先生从南方回来,见到启澜的房间久了没人住,就干脆让人配了锁,任何人都不许进了。 顾启江素来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他对好奇的事情,不亲自给破解是决不罢休的。这与大哥完全相反。顾启泯凡事只求差不多就好,做事一向马马虎虎;而顾启江,用现代的话来说,有比较厉害的强迫症。 为了弄明白书店伙计给弟弟的书是不是和启澜房间垫桌角的书是一样的藏书章,顾家二少爷今晚可是要准备颠覆形象了。启江先是早早地熄了灯,做出一副早睡的假象。他从窗帘后面拨开一点点缝隙,全神贯注地观察院内其他房间的灯光和院里来往的人影。 好不容易等大大的房间灭了灯,院子里做事的佣人也各自回屋歇了,启江也准备行动了。 他去日本最初是打算学文,后来觉得学文无用,就瞒着家人转入了陆军学校习武。外表看起来是温文尔雅的白面书生,实际上他的功夫远超常人,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他选择启澜的屋作为突破口,是有原因的。 二太太是前清一位王爷的女儿,清朝末年流落民间给戏院收留,后来又卖给了顾先生做妾。她带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消失后,余下东西都给移到这间“冷宫”里。启澜就是在这个压抑又伤感的房间懵懵懂懂长到十一岁,然后莫名地在去皇族陵园给二太太烧香的路上失踪。好好地全屋子搜上一遍,很可能会有重大发现。 启江换了一身夜行的打扮;手套、匕首、绳索等物品塞进一个黑色的贴身袋子。他直接上了屋顶,从屋顶轻巧翻身,倒挂在对着窗户的彩柱上,侧着身子,把匕首插进窗框。月光照着刀刃,发出一片清冷的白光。刀刃灵活地上下移动一番,窗户就无声地松了一道口…… 还没等院子里树上的喜鹊看清楚这一切,他已经顺利地进了屋。他掏出一支美国造的军用手电筒,把屋里四个方向的物品轮着照了一遍。他低头看到垫桌角的那本书还在,直接取了拿在手里。衣柜旁边有只带锁的大箱子,他摸出一个开锁刀片,轻易地打开。他伸手进去翻了翻,里面除了二太太的衣物和首饰,还有几本布面的书,他心里一阵惊喜,全部都装了袋子。他又摸到五张照片,也一起取了。合上箱子,他把现场大致恢复成原样,蹑手蹑脚沿着窗户那条路线溜回自己屋。 他没开灯,就着手电筒的光,随手翻了一本书:居然一个字也不认识!他又查了余下的几本,全是这种陌生的字。那几张照片也似乎看不出什么,都是字画建筑物的照片,里面没有二太太。他把这堆战利品藏到床底,躺回被窝,盼望着天快亮,好去书店与启澜碰面。 第二天是周末,学校不上课。法连夜把学生的作业改好,又一大早起来写教案。等工作上的事情都忙完,太阳也出来了,他洗漱好就匆匆上街。 他记得和启江约好的事,看看时间还来得及,先在路边买了油条和豆浆。他不敢完全把实话都告诉二哥,万一被老大启泯给拉拢,他的行踪就暴露无疑。他装着一副慵懒的样子,左转右转,慢悠悠地进了书店,故意迟到半个钟头,一进门就看到启江坐着边嗑瓜子边等。 “二哥,我来了,你好早啊!”他一面啃着油条,一面和启江打招呼。 “三弟,这油条好香,分我半根!”启江还不需要他同意,直接伸手来扯。 他拿了另一根递过去:“给你一整根,吃完得擦手再看书。” 启江双手撕了油条往嘴里送,完全不在意吃相,边吃边赞:“太香了……我在日本的时候想吃油条想疯了,刚回来还没来得及买。”过足了油条瘾,取出手帕擦了手,才打开装书的袋子,开始聊正事:“三弟,我昨晚去你住过的那屋找了好几本书,上面的字不认识,你也来看看,确认是不是满文。” 法取了最上面的一本翻开,眼前一亮:“是满文,我也只认识少数字。” 二哥高兴地拍了他一掌:“你还认得几个,我是一个也不识,”接着把整个袋子拎过来:“三弟,都交给你了,这满文不是一时半会就学得会,你来负责读这些书,有线索再告诉我,最好和我一起回家,这样好交流。” “回家以后,我们两个都给管得死死的,”他不禁笑出声,“办事都没效率了,不如里应外合。”法忽然想到个问题:“二哥,你是怎么拿到这些布面书的?我上次回去在房里没看到。”启江嘿嘿地笑了:“我可以告诉你,你可千万要保密,不能告诉朱姐,”他看了看门外,没看到朱涓涓的影子,才放心地说:“我靠功夫进的你屋,撬锁搞定的。” “你会功夫?”他看着一身斯文书生样的二哥,半信半疑,“不像。” 启江于是把他带到书店门口,顺手拾起地上半块砖头,伸出手来,“唰”一下,砖头立刻在眼前一分为二。 法愣愣地看着,心里那个怕呀:以后更要心,启江是真人不露相,拳脚好厉害。 第二十八章 隐藏 启江还打算跟弟弟炫功夫,忽然看到朱涓涓出现在书店门口不远处,赶紧丢掉砖头,拿手帕翻来覆去地擦手。 张法感到袖子被用力地扯了扯,只听见二哥低声催道:“三弟,快看看我的发型乱了没有。” 他忍住笑:“我敢打赌,整条街,你最帅。”朱涓涓走到他们面前,抑制不住内心的欣喜,“我发现了些满文写的清末皇族传记,”她晃了晃手里的袋子,“全在这里。” 启江伸手去接:“这么重,辛苦你一路提着来。快休息会,给我吧。”他接过书袋,掏出几本看了看:“清朝皇族传记?满文的,还盖的是官方印章,你在哪找到的?” 朱涓涓把他们拉到一边,“轻点声,这是我从博物馆借来的,”她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我看不懂,你们二位谁懂满文?” 启江指着法,自豪地说:“我三弟看得懂,都给他。” 法看着一袋子沉甸甸的书,顿感压力无穷。强烈的责任感使他果断地拍拍胸脯:“我包了!” 朱姐把找资料的过程大致说了一遍。昨晚她特地去书房找父亲,聊起顾家二太太的旧事。 朱先生正在气定神闲地练书法,一听女儿开了个敏感话题,误以为她看上了顾家某位公子,一股怒气从心底腾起。 他一心要给她泼凉水,取了钥匙打开平日紧缩的一个抽屉,翻出一包材料摔在桌子上:“涓涓,他们家都是些什么人,你看仔细了!” 朱涓涓捧起那沓材料,一行行文字触目惊心,终于她无力再读下去,“啪”的一声,双手发抖,材料散了一地。 “爸爸,都是真的么?勾结军阀盗墓,掠夺稀世文物卖到海外……”她眼前闪过启澜和启江善良温和的脸,不敢相信顾先生是这种人。 她听到父亲发出了一声叹息,接着他又从书柜里取出一个木盒,打开递给女儿。 她看到盒子里的两样东西:一枚华丽的翡翠镶金戒指,精美绝伦;另一样看得她心惊:那是一段葱根一样美丽的女人指甲。 “别怕,这都是二太太留下的东西。”朱先生平静地取出戒指,在手心里细细地端详,仿佛是在与看不见的故人对话。 “她当年一定很美……您怎么会存着她的东西?”她觉察到父亲对二太太有着不一样的感情,鼓起勇气问。 朱先生坦诚地看着女儿,“我听过她唱戏,是她的戏迷兼朋友。我有一回上公馆,她悄悄托我保管这盒子,说作个纪念。后来我就不去了。”关于更多细节,他不打算透露。 她懂得父亲的意思,就知趣地不再追问。她暗自思索,顾先生所干的一切是违法的,二太太的失踪很可能与此有关。那么,如果能从二太太的家族背景一路查找下去,是不是就可以发现蛛丝马迹…… 她一早就去了皇家博物馆,一口气找到几本清末皇族传记,与馆长说是需要作清史研究,恳求他看在父亲的面子上特批借出,随后马不停蹄地赶来与他们会合。 出于保密需要,她没有把涉及顾先生的那段事情当着启江的面说出来,想有机会单独找启澜细聊。 凭着女性的直觉,她觉察到了启江看自己那痴迷的眼神,意识到得赶紧想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带三少爷走。她昨晚看了那沓资料,想起二太太的遭遇,本能地想和追求自己顾家大少爷和二少爷都划清界限。 她友好地对启江笑笑:“我上回看你买了些书,其中有一本线装的,可以借我读读吗?”启江听了,求之不得,当然爽快:“好的,今天就要看么?” “是的,最近家里都没新书了。我和启澜在这等你,麻烦你回家拿一下好么?多谢。” “没问题,我马上回去,请在原地等我。”启江满心欢喜,转身就跑,好像是捡到了路边的金元宝。 朱涓涓看他一腔真情,自己却是借此“欺骗”他,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但想到二太太的事情更要紧,她也顾不上在这事上纠结了。看到启江跑远,她走进法,“启澜,我昨晚和父亲聊了很久,有些秘密,只打算告诉你,我们选个地方细说。” 张法跟着她进了书店附近一家茶楼,为了确保谈话不被偷听,她特地让服务员找了独立的雅间。她把门关紧,敲了几下,认为隔音效果还行,这才叫他到离门较远的一个座位坐下,把和父亲谈话的内容,包括材料和盒子的细节都告诉了他。 她开始还顾虑,启澜会接受不了,没想到他的承受能力很强大。他一面镇静地听她诉说,一面就一些可能存疑的地方与她讨论,思维反应相当灵敏,言辞不多却每个问题都命中要点。他忽然礼貌地打断她,“朱姐,我们快回书店,二哥如果是乘车,这会已经要赶到了。” 他们一起离开茶楼,还没走到约定的地点,就看到了启江在那里等着。法心里一惊:“他果然有一副好体魄,跑着回去,坐车赶来,只花了一盏茶的时间。”朱涓涓看到二少爷来回跑,脸上一滴汗也有没,也看出他不是一般读书人的体能:站姿笔挺,眉宇之间有一种英武之气。难道……难道他在日本是习武的…… 启江不怪他俩不守约等他。他其实早看到了二人从茶楼里出来。他的性格里最好的一点,是对心爱的人无比信任,什么都先往好处想。他还为自己让他们久等了自责:害得朱姐破费请三弟喝茶,这茶本来该他来请才对。他从随身携带的牛皮书包里取出她说的那本线装书,双手捧着递给她,同时还多了一样礼物:一只很好看的风铃,是他从日本带来的。朱姐接过他的东西,心里更加觉得对不住他:下次,不骗他了…… 正如张爱玲的那句话: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第二十九章 埋伏 “启江,启澜,我还有事,先回了。”朱涓涓想起上午还约了朋友,就与他俩告别。 “朱姐,”启江走到她面前,双眼充满温情:“我有车,想送你。” 法看到二哥对朱姐有意,决心成全他,潇洒地挥挥衣袖:“二哥,朱姐,我有一大堆书要啃,再会。”说完,拎起沉甸甸的一大包书就走。 朱涓涓看着他的背影好一会,才跟着启江上车。她想:刚才对不住二少爷,坐他的车回家应该会让他好过一些。 法沿着来时的那条街一路向北,往章老先生家方向走去。他知道现在靠一己之力,短期内读完这些满文大部头是不可能的。眼下唯一能想得到的帮手,就是章老先生:他在城内一所大学当老师,大学里有历史系,总能找得到一些辅助资料;周末,老先生应该在家。 他拐进那条熟悉的胡同时,听到身后传来几声狗叫,不经意地转身看了一眼,所见的情景让他心里一紧:几个戴着帽子的蒙面人,正在不远处窃窃私语,似乎在盯着什么--- 难道,他们的目标是自己?! 早就该警惕了!顾启澜是谁?这个身份不是说不要就可以不要的!三太太、顾启泯会轻易放过他么? 他现在腿伤未愈,还拎着一袋书,想迅速甩掉这些坏人,困难不。他捡起胡同里地上的一块青砖,虽然派不上大用,总好过手无寸铁。 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不能连累老先生!他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大步走了过去,耳后清晰地响起一阵急雨般的脚步:那帮人跟踪他!如果他有启江那身好功夫,打倒几个不成问题,现在他是否能脱险还是未知数。 他的额头开始冒汗,既然是堂堂大丈夫,岂可束手就擒?他一路不回头,加快了速度,身后的那帮人也加快了速度。他知道他们在等待什么:目前还是在闹市区,人流密集,如果有打斗,会招来巡捕;等他过了这段热闹的地带,转入相对冷清的街道,那帮人就可以趁机下手…… 他一路步步惊心地走:以往在影视剧里看过的街头血案一幕幕出现在眼前,穿越来过了没两天平静日子,命运也许又要上演一出大戏了。 前面的一片碧水进入他的视野:熟悉的后海!前一天中秋晚上,林觅和他还在这湖里划了片刻船。他的水性一般,提着书,又有腿伤,湖水的深度他不是不知道。如果,现在跳进这湖里,书会沉入水底,他也许能坚持游到远处的岸边,也许就在湖底水草里与世界告别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帮人已经离他不到十米远,领头的两人手里还拿着黑漆漆的手枪。他几步跑到后海边,把书袋打了个死结,眼睛一闭,往深深的湖水里扑了进去。 岸上的人见状,乱了阵脚: “跳湖了!” “会水的都下去,要活的!” …… 他在水里奋力前游,书袋吸了水,越来越沉,像一只沙包牵制了他的速度,腿上的缝针处给湖水一浸泡,疼痛钻心。 如果他要一心逃命,把这袋书丢掉,速度会快不少;但他想到自己对朋友的承诺和肩上的责任,咬咬牙,继续往前艰难地游着。 游出了好长一段距离,他在湖面上露出头换了口气,回头看看岸边,似乎没有人追过来。他心里稍微放松了些,就在水面上继续往前游,再坚持半个时,就能到最近的岸边,到时候再想办法…… 正当他在水里消耗了大部分体力,眼看离岸不远的时候,迎面突然来了一条船,还没来得及躲开,头上就挨了重重的一桨!这突来的变数让他不知所措,手一松,袋子就自然地往下沉。 这些书,一部分来自二太太,一部分来自博物馆,二哥和朱姐为了拿到它们,付出了很多。他们对他的信任和关心,变成了他心底最后的力量,他再一次地憋气,潜入水底,使出全身力气向书袋游过去,一把将它抓在手里。 他牢牢地抓着书再次浮出水面,欣喜地看到离岸又近了一些。一高兴就忘记了刚才过来的船,脑袋又挨了一桨! 视野里晕出一片红色,水与天之间的界限越来越看不清楚,耳边除了水声,还有难以分辨的嘈杂声…… 他的头渗出血来,意识开始模糊。下意识地抓紧了书袋:要沉就一起沉吧…… 湖水一阵阵呛进鼻子,有水草的味道,更多的是血腥的味道…… 后海几条街之隔的一条巷子里,章老先生正在家中院子里散步。他不知道一位少年在找他的路上遭遇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埋伏。 在车水马龙的街口,启江开车,朱涓涓的心,忽然猛烈地抽动了一下。她一手抓住方向盘,一面喊道:“二少爷,刚才我大意了,启澜提着这么多书回去,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快调头!” 启江觉得开了好一段了再倒回去有些折腾,但事关三弟的性命,也就同意了。他卯足力气,掉了个头,沿着原路飞快地倒回去。 路过后海的时候,朱涓涓看到岸边一大堆带枪的人和一大圈围观的人,一种不祥之感袭来,她忍不住哭起来:“二少爷,快停下,我们去湖边看看……” 启江刹住车,与她拉开车门,匆匆忙忙赶到岸边。还未走近,朱涓涓在那群人里认出一个熟悉的影子:刘警长!上次她拿着启澜的画像去警察局,正是他接待的。 她提着裙摆跑过去,听到人群里一些谈论: “刚才有个少年给一伙人追到这,跳湖了……” “穿着白色衣服,挺俊秀的一个男孩……” “逃命时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 “……” 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无声低落在沙地上。她抬头望着茫茫的湖面,一步步往湖里走去,自言自语:“启澜,对不起……” “朱姐,不要!”她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点声音,来自启江。 第三十章 后海 初秋清晨,阳光灿烂,后海在一片碧蓝天空的映衬下,宁静而不失活泼。 清风微微掠过,带露的荷花与荷叶伴着水波摇动。一阵水花漾起,水面骤然分开,一艘船如流线般地划破湖面。 船头站着一位身材挺拔、器宇不凡的男人,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大气的绅士风度。他刚从部队回来不久,正陪家人出游。 清新的湖景触动了他在战火中压抑已久的诗兴:“叶上初阳干宿雨,”他吟出一句周邦彦的《苏幕遮》,把温情的目光投向船舱里坐着的女儿:“下一句,你来接!” “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林觅笑着从船舱里探出头来,看着湖面上的美景,拍手乐道:“爸爸,您要是经常能陪伴我划船就好了!” “觅儿,心!”林先生忽然看到靠近船的水面上浮出一个人的头来,不由得提高了警惕。那人的面孔很年轻,黑如墨的头发贴在额头,戴着一副眼镜,正大口喘着气,费力地划开水往船身靠拢…… 林先生的剑眉一蹙:他担心来人是盯上了自己的美丽女儿,一路尾随下水的不轨之徒,下意识地伸手去拿腰间的手枪。他暗自责怪自己的大意:这次本来是照例要带警卫上船的,无奈他经不住女儿的抗议,只好把警卫留在了岸上。女儿心思单纯,只想享受和父亲一起划船的快乐,也许她有些秘密要与他分享。可是,这年头,世道确实不太平…… 林先生正要拔枪,看到女儿惊恐的眼神,把手又缩了回来。女儿年方十二,亭亭玉立,正值花样年华,一直是他的掌上明珠:怎么忍心让她在这么美好的清晨,听到慈爱的父亲手中的枪响,目睹残忍的血腥场面呢? 犹豫中看到那男生直直地往林觅的方向游过来,护女心切的他卷起衣袖,以闪电速度操起脚下的船桨,对准少年的头就是一下!一旁的林觅吓得赶忙捂住了眼睛,蹲在父亲的脚边瑟瑟发抖。 “觅儿,别怕,爸爸已经教训他了,让他以后再也不敢随便跟踪漂亮女孩子。”林先生放下船桨,慈爱地拍着女儿的头,轻轻安慰道。他看着那少年挨了一桨,身子一震,开始往水下潜去,心想:这下该长记性了。 “爸爸,那个人真的是坏人么?万一误伤了怎么办?”林觅抱紧父亲,喃喃地说,惊魂未定。 “这个,靠直觉吧……”林先生话音未落,发现被自己一桨拍下去的少年,又一次出乎意料地浮出水面,以更加顽强的毅力,向着船身靠拢! 清晨的湖水很凉。少年似乎手里提着什么,加上消耗了体力,又挨了一桨,精神已经大不如前。他清秀的额头上有一处明显的伤口,正在渗血,使林先生吃惊的是,他的一对星眸坚定不移地望着前方,闪烁着火苗般的光华。 这少年,看来是不抢到女儿不罢休…… “有我在,你休想!”林先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重新抡起湿漉漉的船桨,用了最大力气对准水中的少年打了下去! 少年这次终于不再顽强挣扎,他仰起头来,薄薄的嘴唇轻轻地露出一丝笑容,慢慢地闭上眼睛往水底沉下去。在这短短的一瞬间,船上的林觅,看清了他的面孔,花容失色地大喊: “爸爸,他是我老师,快救救他!” “什么!”林先生看到心痛欲绝的女儿,一脸困惑:这少年,怎么会是女儿的老师?难道自己误会了好人?! 救人要紧!尽管一时摸不清情况,他飞快地脱掉上衣,取下手枪,潜入水底…… 林先生在海军部队服役多年,有着极好的潜水体能和高超的技术。也多亏了这身好本领,他才不会愧对心爱的女儿一辈子。他以箭一样的速度潜到少年身边,稳稳地扶住了少年下沉的身体,迅速浮出水面。只是,他感到纳闷:这家伙手里怎么紧紧地攥着一个袋子,还这么沉甸甸的,死都不舍得松开,难道里面是稀世珍宝?他好奇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宝贝,能比他船上的女儿珍贵? 林觅焦急地看着湖面,眼泪簌簌地掉,看到父亲扶着他游了过来,赶紧一把擦掉眼泪去帮忙。 “张老师!”她看到少年一动不动地闭着眼睛,忍不住心里一阵绝望,抱紧他的头重新哭了起来。 “觅儿,先别顾着哭,把他放平,头侧到一边,照我说的做……”林先生一面冷静地指挥着女儿,一面机警地观察湖面上的动静:水声变大,有三个男人的黑魆魆的身影越来越近---这些人水性好,身手敏捷,身子在水里潜游,眼神却露出凶光与杀气。看样子,是冲着那少年来的……他默默地举起手枪,毫不犹豫地对准了水面上来势汹汹的这帮人:枪里的子弹,刚好三颗,一向弹无虚发的他对干掉这帮人很有信心。 正要扣动扳机,出于军人特有的习惯,他用如猎鹰般敏锐的眼神扫了一眼远处岸边的情况,发现岸上已经聚集了一大堆带枪的警察…… 事情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为了不使局面失控,已经不适合放枪,只能下水搏斗。 林先生再次看了一眼俯身救人的女儿,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他把手枪留在船上,一跃而起,再次扎进了碧蓝的湖水。 “觅儿,勇敢点,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哭!”林觅的耳畔,清晰地听到父亲的声音。她从中获得了勇气和力量,一丝不苟地按照父亲的吩咐去做。少年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他剧烈地咳了几下,嘴角慢慢流出一些水,手指尖轻轻地有了反应。 她看到他的长睫毛略微动了动,那双好看的眼睛用力地睁开了一条线。 他看了看天空,重新把眼睛闭上,似乎是有点怕正午的阳光。 “张老师,总算是醒过来了!”她伸出双臂紧紧地抱紧他,好像怕他被抓进另一个世界。 第三十一章 做客 太阳照得他有些发晕,智商情商都开始陷入白痴模式。他只记得在下沉前,眼中隐隐约约地掠过林觅的影子— 他不敢相信是真实的:死到临头还敢做梦,下一秒钟就要喂鱼。 眼角轻轻飞过几滴泪水,故作潇洒地笑了笑:没有那副眼镜神器在身边,这次恐怕是真回不去了…… 朦胧中听到有两人在说话,似乎是父女倆,话题好像与他有关。张法感觉有个女孩子在晃着他,抱着他,喊着他,以为是又穿越回来了,还没来得及睁大眼睛看清楚,就来了一句:“阿楠,我回来了……” 林觅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猜到是女生,不禁心里一颤,随后又满满的充满了失落。她白嫩的手松开了他的衣服,拉着他的耳朵大声喊:“是我!” 这一次,把他彻底地喊醒了。他摸着后脑勺坐起来,看到她半蹲在旁边,裙子湿湿的,有淡淡的香水味和湖水的味道。 “谢谢你……救了我。”他感激地看着她,忽然又想起了那袋子书,“我的那些书呢?” “在里面,”她指了指船舱,视线移到湖面,语气里带着几分担忧:“我爸爸救了你,他还在水下收拾坏人呢……” “水下有坏人?!”他思考片刻,把她推进船舱,叮嘱道:“林觅,你在里面不要出来,我下水去帮你爸爸!” “我不怕,爸爸留了枪,我可以……保护您。”她柔软娇嫩的手,紧张、不自然地攥着一把巧的手枪。 他心头有些怜爱,更多的是敬佩:一个可爱的女学生,手本来是拿笔拿书采花的,眼下为了救他,居然有了拿枪的勇气。他怕她拿不稳会出意外,赶紧劝道:“把枪放下,万一走火,子弹伤了你就不好了。”她听了这话,乖乖把枪放到一边,大概是看到父亲下水半天了还没动静,忍不住低头哭了起来。 “别哭,在这等我和你爸爸回来!” 他把衣服脱掉,取出兜里的钢笔,一把拔去笔帽,露出尖锐的笔头。他把笔握在手里当武器,深深吸了口气,毫不犹豫地跳进湖水。 张法在水底潜游,四周寻找,在离船约十五米处看到了惊险的一幕:林先生正在水下艰难地抵抗着,脖子被身后的一个魁梧的杀手死死地卡住。虽然身手很好,一连干掉了两个,但他没有任何武器,在水底的打斗中被对方的锋利的匕首刺了好几刀,精力体力已经耗掉了大部分。此时的林先生,个人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心里最放不下的是女儿:离岸尚远,如果有杀手上船,后果不堪设想。 他镇定地找了个有利的进攻方向,借着湖底水流的转动的速度,对准那个一心要置林先生于死地的人用力地撞了过去,对方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样子,太阳穴已经被金属笔尖深深地插入,于是惨叫一声松了手。他对准那人的头,狠狠地打了几拳,迅速抽出对方腰里的刀,抛给林先生。林先生接过刀利落地解决了最后的一个威胁,伸出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人一起浮出水面。 林觅听到渐渐清晰的水响,心中忐忑地跑到船头。她看到他俩一前一后地游了过来,高兴地挥了挥手。 “爸爸,您受伤了!”她发现父亲身上有好几处伤口,心疼地大哭。 “乖,不哭,”林先生微笑着跳上船:“比起打战时的子弹,好多了。” 他看了看女儿,指着一边忙着拧裤子的法,幽默地说:“你的这位老师,机智勇敢,参军是块好材料。” 林觅掏出手绢,一面给父亲擦伤口,一面抗议道:“爸爸,张老师天生是教书的,打仗太危险了!” 张法拧完裤子,看到林先生和女儿谈得高兴,就转身去拿桨,安安静静地划起了船。刚才父女的话全部进了他的心底。眼下在燕大女附中当老师挺开心,但需要投笔从戎的时候,他也愿意穿上军装去前线。不过,上岸后先把最急的一批事情解决吧。 船平安地靠岸。林先生的贴身警卫过来接他们,“将军,”警卫看了眼林觅身边的陌生少年,“这位是……” 林先生淡然地解释道:“我们在船上,巧遇到林觅的朋友,一齐下水玩给划伤了。”他拉住准备告辞的张法,指着岸边的车说:“现在请你去我家坐坐。” 这个幸福太突然,也好尴尬:他长这么大,第一次有机会光明正大地去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家玩,内心别提多激动!遗憾的是,他落水挣扎,弄得衣冠不整,来不及好好收拾出平日里整洁帅气的模样;两手空空,连一份像样的礼物都不曾准备,就要厚着脸皮去她家做客。上回去医院看望她,他可是干净帅气,拿了一大束栀子花,给林太太留下的印象也不错。这回去她家,这身反差会不会吓到她妈妈呢? 汽车穿过几条热闹的街,停在一处有哨兵站岗的花园式别墅前。他们刚从车上下来,林太太就热情地迎了过来:“张老师,欢迎!”她一面给林觅整理弄乱的辫子,一面打趣丈夫和女儿:“我说父女俩在后海玩船怎么玩了这么久,原来是有好事情。” 林先生诙谐地答道:“今天上午,趣事多多,这个度假真刺激。”说罢,他领着他们一起进了屋。 林先生的家客厅宽敞明亮却布置简洁,除了几样大件的黄花梨木家具,仅点缀了不多的字画和瓷器。张法看到茶几上有一只花瓶和他在书上见过的文物似曾相识,忍不住凑了过去。 他细细地看着瓶身图案,似乎与故宫收藏的明代青花瓷器花纹一致。站在身后的林觅见他看得如此入神,就大大方方拿起瓶子让他欣赏个够。 林太太端了茶过来,看到女儿拿着花瓶在随手把玩,急忙喊道:“林觅,千万心不要打烂,这是你爸爸花了很大代价才弄到的。” 林觅好奇地转着瓶子,“这个花瓷器,难道是稀世珍宝不成?” 第三十二章 真假 她灵巧的手指一会把瓶身翻了过来,一会又弹出清脆的声响,看得林太太心里急躁。林觅对稀罕的事物素来就喜欢弄个明白,既然母亲说它是高价所得,她就一心要弄明白它是不是物有所值。 林太太见女儿不听话,越玩越来劲,忍不住又开口:“快放下,放下,你这么拿着我实在是不放心!” 林觅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她嘟着嘴,把花瓶“哐当”一声摆回原处。不料没有放稳当,这件精致的东西像个调皮的精灵,先是左右晃动一番,然后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以垂直方向下坠,眼看就要落到大理石地板上。 他灵活地跨出长腿,在瓶子离地板不到五毫米的瞬间惊险抓到瓶底,以一种看似潇洒的姿态,把瓶子稳稳地放好。 他的额头渗出一层冷汗,好险!旁边的林觅鼓起掌来。 “哟,我才进去换了身衣服,一会功夫客厅里就这么热闹,”林先生饶有兴趣地走了过来,“有什么乐事,我也想听听。” “爸爸,张老师居然能把我没放稳的花瓶接住了。”林觅羡慕地说。 “你是说这只青花瓷器么?怎么可以乱动呢!”林先生走到花瓶前亲自检验是否有伤痕。 “它是花了多少大洋买来的?”林觅忍不住好奇它的价格。 “大洋?你爸爸花了五十根金条,差点还买不到。”林太太见女儿不识货,忍不住说了交易价格。 “五十根金条!”她觉得重金买个瓶子的行为很荒唐,不由得叹息:“太黑了吧,这么多钱都能花一辈子了。” “觅觅,你不懂,这个是从紫禁城里出来的文物,属于雍正皇帝生前收藏的一个青花系列瓷器。”林先生看到女儿怪自己砸重金买古玩,就耐心解释给她听。 张法在一边默默地听着,他推理出的青花瓷器年代和所属信息与林先生方才说的是一致的。 按照他所知道的故宫文物知识,雍正皇帝确实是喜欢清新风格的瓷器,不过到了乾隆皇帝这一代,宫廷的瓷器品位急转直下,堕落成一种俗气华丽的画风。所以,这种宫廷青花瓷器的存在是名副其实的昙花一现。 他很困惑,雍正皇帝的珍稀青花瓷怎么能轻易地流入民间古玩圈,以五十根金条成交。 他忽然想起上学期间有一回跟着导师去了趟国家博物馆看故宫珍宝展出的专场,其中雍正皇帝的这套清新风格的瓷器,馆长特地介绍过,说展出的是仿品,真品已被闯入紫禁城的八国联军掠夺走了。 既然如此,林先生是从何种渠道购得这个花瓶?他所得的是不是赝品?其次,林先生的经济实力也存在疑问。民国时期,一块银元就能支持一户普通人家五口人一个月的开支,金条对上层社会也是极其珍贵的东西。他从读过民国期间的一些官员奉禄资料判断,林先生的正常收入再高,也不会阔绰到以五十根金条去换一只花瓶。 虽然林先生救了他的命,也有个这么可爱善良、天使般的女儿,但是在张法心里,已经默默地把自己和她父亲划清了界限。 林觅若有所思地站了一会,再次拿起那只她认为十分荒唐的花瓶,愈发看它不顺眼。她虽然还没有意识到官场复杂的权钱交易,相对先进的女校教育理念已经在她心里滋养出正确的三观。她想是该让父亲悬崖勒马了,否则,父亲还会一味沉迷在重金买古玩的所谓风雅里。 林先生看到女儿手中的花瓶有意无意地一滑,再次要落地,这一次,张法淡定地看着,没有出手相助,瓶子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却奇迹般地安然无恙。由此,他有信心判断,林先生买的瓶子,八成是仿造的,因为真正的青花,十分脆弱,磕在硬硬的大理石地板上早跌成一堆碎片了。 林太太见女儿表现反常,正欲开口责备,却被林先生劝住:“花瓶没摔烂,说明有蹊跷。我以前买的宋代瓷碗,只是不留神稍微碰了一下桌角,就碎了块。我待会打个电话给朋友问问吧。”说完,又转身进了书房。 他要打电话的这位朋友是谁呢?法想起朱涓涓向自己透露的顾家做非法盗墓和文物交易一事,脑中的疑问又增加了:该不会是……打给顾先生吧?这一世,他们是父子,尽管他从心底抵触这位品行不端的父亲,却难以抹去想与其见面的念头。 此时的顾先生,正心急火燎地在催促司机赶路。一个难得的大好秋日上午,他一个人在房里品茶,读报,优哉游哉,自得其乐。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他起初并不在意,拖了十几分钟,直到让那铃声吵得心烦,才极不情愿地提起了话筒。 “喂---” 他听着电话那边的人急急忙忙的汇报,脸色开始慢慢变化,握着听筒的手也剧烈颤抖起来。这个打破他周末好心情的电话,居然是警察局秦局长亲自打来的! 电话里称,上午刘警长率人在后海边抓到一名嫌犯,此人涉嫌开车绑架朱厅长家千金,现场多名围观者作证,朱姐从其车里哭着出来后试图跳湖逃跑,目前在医院,尚未脱离危险;此人态度恶劣,死不认罪,暴力拒捕,当众抗法,该车经查为顾公馆所有,特打电话来与顾先生核实,以查明其是否有盗车的罪名。另外,此事引来大群记者,相关新闻明天即将见报…… “呯!”顾先生把手里的茶碗狠狠地一摔,叫上司机,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除了马车,家里一共有两台车。一辆是他的公务用车,一辆是家眷日常用车。 一大早,三太太就带着双胞胎女儿去郊外秋游,启泯和大太太也去了,都是乘坐的马车。只有启江一大早出门,中途回来取了东西,还开走了车,说是借给朋友玩。启江是父亲从最给予厚望的一个,以二少爷的人品,父亲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儿子会做出这等无知之事来。 第三十三章 黑白 这个阳光明媚的秋天上午,对一向遵纪守法、低调做人的好青年顾启江来说,堪比一场从天堂到地狱的噩梦。与三弟在书店会面,吃到了他慷慨分享的油条,又见到了暗恋的朱涓涓,大家交流了一些事情,好好的各自回去,却遭遇了一系列始料不及的变故。 先是他开车送她去见朋友,行车到一半的路程,朱姐忽然双眼噙着泪花请求他调头,说心里疼得厉害,有不祥预感,恐怕启澜提着书回去会有危险。他从到大不信鬼神,故对心灵感应这种说不准的东西也没太在意。何况周末出来游玩的人多,路上马车、汽车、人流堵得慌,倒车回去实在太折腾。可是,她的请求那么恳切,声声入耳,何况是为了自己的三弟安危,他于是同意了,在尘土飞扬的路面上与好几辆车抢道,被开车的那些人骂了好几句,又险些撞到大道两边的墙和树,最后总算是调头成功,本以为可以缓缓气,哪知朱姐看到后海边围了一堆人,还有带枪的警察,又急着催他换路,向湖边径直开过去。 她不等他先下车来扶她,就自己提着裙子一路飞跑。他只好跟在后面追。结果她越哭越狠,往湖水里木然地跑,最后竟然扎进齐腰深的湖水里不见了!启江的脑袋嗡的一响,犹豫了片刻,扯掉上衣直接往她消失的方向游。 湖水漫过他的眼睛和鼻子,他在水里,伴随着带腥味的水草和湖底的淤泥,又嗅到了记忆深处的灰暗角落,浑身开始像千万只蚂蚁在啃噬。 他从就会游泳,没错,但他实际上极其恐水。他之前溺水两次,几乎要了他的命。一次是时候和顾启泯瞒着父亲偷偷溜到昆明湖看荷花,大哥看到了水中有条金色的肥胖的锦鲤,就撺掇他捡了岸边的一段树枝去逗鱼。他有些怕,大哥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给你在后头扶着哪,不怕不怕。他伸长手臂,用力过猛,身子一倾,失去了平衡,像个皮球一样“咚”地落了水。他往岸边扑腾,大喊:“大哥你快拉我上来!”岸上的大哥也急得直跳,却迟迟不敢伸手来拉他。最后他游不动了,眼看没命,多亏湖边赏花的一位好心的叔叔把他救上来。最近的一次溺水事故发生在日本。陆军学校的游泳训练是选在了海边。全班学员被教官命令脱去上衣,在烈日炎炎的海上来回游一千米。他是班上最后一个下水的。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跳进海里竞相逐浪,他迟迟不敢迈开步子。耳边传来一阵阵嘲笑,他的血性被激发,在水的畏惧感与祖国的荣誉感面前,果断是选择了后者。他用了最大力气扎进海里,克服着海水呛进鼻子的恐惧和身体上的不适,总算是完成了任务,但他没有力气上岸,陷入休克,最后被教官狂扇了一顿巴掌才恢复知觉…… 他在水下,咬了牙向朱姐游去,好不容易抓住她的裙摆,却是那么丝滑,如水草一般从他指间溜了……最后他终于抓住了她的一只手,牢牢地把她拉了过来,托着她往岸边游。他一上岸就急急忙忙地背着她往车里跑,刘警长冲到他面前拦住去路,举起枪,开始问话。 “你是谁?敢和朱厅长家千金在一起?!”警长厉声喝道。 “我是她朋友。”启江如实答道。 “朋友?她怎么会跳湖?!”警长一脸怀疑地盯着启江,“你子待会跟我回局里解释清楚,不然休想走!” “没时间答你的问题!不要挡道!”启江觉得继续和警长耗下去会浪费他送朱姐去医院的宝贵时间,情急之下吼出一句,拔腿就往前冲。他踏着湖边的沙地,像一匹猎豹飞快地奔到车前,拉开门跃了上去,迅速发动了车。这速度把刘警长给惊呆了,只得拔出枪对着天空放了一弹,听到枪响,分散在四面的警察纷纷围拢过来。“给我追!” 启江几乎是把车踩得要散架了:一路上超速行驶,多次与其它车辆发生剐蹭,幸好这辆德系车十分皮实,任凭他怎么折腾,一直坚持开到市里最好的医院门口才熄火。 他脑子一片混乱,只催着医生护士快救朱姐,直到刘警长出现在他面前,掏出一副亮闪闪的手铐向他眼前晃了晃,启江才意识到事情已经十分严重了。 “再问你一遍,你是谁?!”刘警长入行二十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大胆的年轻敢不配合问话。 启江想起父亲常常教育自己的一句话:“做人要低调。”于是他决定保持沉默,不给父亲丢脸。 刘警长见他不做声,就强行按住了他的胳膊,狠狠地命令道:“伸出手来,铐上!” “你敢!”启江哪肯束手就擒,飞起一拳对着刘警长的下巴用力挥过去。刘警长给这拳打得眼前一阵眩晕,松开了他,启江趁机抢过手铐当武器,一口气冲到医院门诊楼外,傻眼了:该死,这医院都给警察包围了!几十支黑得发亮的枪口,如一只只不友好的眼睛,正带着威胁的神气盯着他。 他身上没枪。即使有,寡不敌众,子弹并不长眼睛。想着尚未脱离危险的朱姐和生死未卜的三弟,他得活着,才有希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他将手铐掷在脚边,看了一眼头顶的蓝天,深深吸口气,举起了手。 忍让并没有改善他的处境。几个警察从他身后偷袭,启江感到后脑勺上狠狠地挨了一下,一股带着腥味的热血顺着他的脖子喷在洁白的衬衣领子上。他眼前一黑,倒在地上,被经验丰富的刘警长拷上手铐,塞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里拖走了。刘警长顺便叫人拖走了那辆熄火的车。 他头上的血糊住了头发和大半边脸,扯破的衣服处露出道道伤痕,鞋子给人趴掉了,看起来和抓进警察局的其他犯人没有多大区别。所以一向善于观察人的刘警长这回大意了,无知地把顾家二少爷当成普通青年随意地残忍对待。他抬起脚来踢了几下启江的肚子,下了一道命令:“给我关起来!醒了再继续打,一直打到他招供为止!” 启江还没醒过来,就给两名狱警投入了一间阴森森的监狱。漆黑的牢房里,传来老鼠的吱吱声…… 第三十四章 袭击 顾先生的公务车,素来是他引以为豪的身份、地位和权力象征。他对它爱惜有加,只在重大场合,才会公车私用。 这次,为了去警察局查明事实真相,他破天荒地让司机放开手脚开,只求速度一快再快:轮胎与粗糙的地面摩擦得几乎要起火。 尽管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在他的潜意识里,还尚存着侥幸:被抓的年轻人有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儿子。毕竟,顾启江从都没见过朱涓涓,一直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回国还没几天;就算是启江与她有什么误解,给警察抓了,顾公子开口把家庭背景亮出来,那边就算怕朱厅长怪罪,暂时不放人,也决对不会把儿子怎么样…… 他在头脑里斟酌着各种办法,唯独漏了观察周围的情况。 车出去不到十五分钟,离本区警察局有几公里远的时候,闭目养神的他被司机的一声惊叫给吓到了:“顾局长,有人跟踪我们的车!” “跟踪?”顾先生听了这个词,回头一看,只见车后果然跟着两辆汽车,像猎狗一样追着自己的车跑! 他感到一阵心慌,连忙向司机喊道:“别管他们,先不去警察局,哪条路能甩掉他们,你就往哪条路开!” 司机接到指示,赶紧执行。早就习惯了开车在北平城各区宽敞的大路上不紧不慢地跑,刚才局长要他加速赶路已经是尽了大力,现在又要他就近抄路避开跟踪的汽车,弄得他十分力不从心。那些迷宫一样的胡同,让司机眼花缭乱,他就随便选了一条看着人多的,像无头苍蝇一样钻了进去。 汽车这次进了个死胡同。司机发现前无去路时,调头已晚。 顾先生正气急败坏地训斥司机,忽然从车前不远处的矮墙上跳下来几个蒙面人,个个手里握枪,吓得他双腿一软,立即抱着头蹲下:难道是来刺杀自己的么?! 年后政府要洗牌,他升职的把握很大,估计已经给政敌暗中算计好久了……他在车里忐忑不安地等了很久,枪声却迟迟没有响起。 蒙面人似乎并不打算取他性命,甚至连一颗子弹也舍不得放,只是对准汽车轮胎,投下几枚锋利的飞刀! 噗嗤---------汽车的轮胎相继被放了气。那伙人一句话也不说,溜之大吉。 司机扶着惊魂未定的顾先生下了车,两人顶着午后的太阳在胡同里边走边问路。他决定先回家,把“遇刺”的事情给报给秦局长。 顾先生万万想不到,刚才这一切都是秦局长安排的见面礼。 事实上,秦局长与顾先生的三太太,有着非同一般的交情。她是他的远房表妹。三太太为了不让顾先生起疑心,方便日后的来往,她有意向丈夫隐瞒了这层亲戚关系。 黑白通吃的秦局长不仅一直在帮她搜寻失踪二太太的下落,还肩负了追杀顾启澜的新任务。若不是一天夜里三太太从顾公馆花园后面的门悄悄放了个报信的人进来,正好被无意路过的启江听到她们一些谈话,这些秘密依然不为人知。 之前,由于顾启澜没有留下照片和画像,在偌大的北平找一个身高体重变化快的青春期男孩,无疑大海捞针。 但最近有了一个转机。朱厅长家的姐忽然来警察局报案,留下一副少年的画像,并附上详细的体貌特征和年龄信息。他从负责案件的刘警长手里接到画像的那一刻,肥胖的脸上立即容光焕发,笑得每块肉都颤动。更让他激动的是,一早根据眼线的密报,有人看到与那画像十分相似的一名少年在西街口出现过,他于是出动了最精良的队伍,设下周密埋伏:要将那少年活捉,交给三太太处置。 这天中午,刘警长回来报告说,出师不利,少年跳湖,却没找到尸体;下水追的三人被杀,尸体停放在地下室,待法医来验。不过,意外在现场抓住一名男青年,不仅有对朱姐心怀不轨的嫌疑,还可能是逃跑少年的同伙,正好可以抓来审问,以便顺藤摸瓜。 之前并未有机会登过顾公馆的门,他对顾家其他孩子的长相一无所知,故没有及时发现启江的身份,直接让狱警用了刑罚,打入牢房。他本来想借着打电话请顾先生来局里认车的时机,暗中派人去和三太太报告战果的。不料三太太游玩回家发现顾先生不在,问了佣人得知上警察局去了,就急急忙忙出门,在一个大酒店里打了电话过来。她一听他的描述,很快猜到了启江被误抓、启澜可能漏的结果。为了把这事平下来,二人默契地商定:里应外合,用欺瞒、暗示、威吓的手段逼迫顾先生放弃深究…… 与顾先生的心情不同,这一天在林先生看来依然是个眼光灿烂的日子。尽管与女儿荡舟后海受了突发事件的影响,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度假乐趣。他拉上张法一起去屋后露天的大池子,打算泡温泉时与他聊聊天,增进了解。 他观察着少年的外形、气质和谈吐,猜测他的出身和教养应该还不错。然而,当他问起诸如家庭地址在哪里、家里有哪些人、父亲从事什么职业这类话题,张法就开始以沉默来逃避答问。这使得见过世面的林先生暗自纳闷:难道这家伙来历不明?女儿对他这么有好感,万一陷进去了怎么办? 张法看出了林觅父亲的心思,也不想让他过度发挥想象力,就很直白地说:“林先生,我与家里已经没有联系了,生母不知下落,后妈不喜欢我,父亲很忙也顾不上我。请您能理解我的苦衷,不要多问我的痛处。” 林先生听后深感同情,便不再问他。林觅在屋内沐浴完毕,换好新裙子,对着镜子精心梳理了一番,就与林太太在饭厅等他俩。佣人已经布置好餐桌,厅内弥漫着点心和饭菜的香味。 第三十五章 陪伴 张法在水雾缭绕的池里安静地坐着。水的热气使得在湖水里泡久后的寒气渐渐排出身体,黑色飘逸的头发变得润滑、潮湿,像缎子一样发亮,白皙的皮肤泛出一层健康的红色。 林先生从池里站起来,取过浴巾擦过一遍,随手系上宽松的亚麻浴袍。看到少年若有所思,颇有感触地叹道:“你现在还年轻,不大能明白已婚男人的牵挂。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懂得有个完整的家是多么重要。”他看着四周一圈圈暖暖的白色水雾,眼角悄悄滑下一滴眼泪。此次回来,一共才三天假,已经用去了两天半。今天还是女儿的生日,过完生日她就十三了,离出嫁的日子又近了一年。 张法听完后从温泉池里一跃而起,裹了块大浴巾跑到一边,垂下头去,默默地用手背擦着眼睛:原来他也哭了。 方才林先生问他的那些话,每一个字都在心里扎得疼。他何尝不想家,不想父母,穿越后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牵挂。现在,他成了顾启澜,顾公馆就是名义上的家。但是,家庭成员里,除了二哥启江,他一个都不想见。 林先生走过去拍拍他的尚显稚嫩的肩膀,把另一件浴袍展开,帮他穿好,像父亲一样拉着他进了屋。 在内心深处,与其招他当女婿,林先生更愿意认他作儿子。晚上,林家的花园别墅里将举办一场舞会,未来的女婿会来与林觅见见面…… 饭厅里,林先生请张法入座,林觅乐滋滋地凑过来,紧挨着他坐下。她双手端过一只巧的白瓷盖碗,粉嫩的手指轻轻地捏住盖子提了起来,“张老师,尝尝这个。”洁白的盖子下,露出一只肥肥的海参来。 “这是直隶海参,特地让厨师做给你们补补身子。”林太太拿起另一只盖碗,温柔地递给丈夫,张法看到林先生的嘴角露出幸福的微笑。 他对林先生一家的好客精神,感动得想哭。他刚举起筷子,准备试试这道传说中的名菜,就想起上回在顾公馆吃饭,顾启澜家里人都说他对海鲜过敏的事。 虽然他穿越前没有这种忌口,不敢保证现在能吃。不久前,他还麻烦过章老先生家那位忙碌的医生侄子,最好不要又生出点事给人家添乱。想到这里,他把筷子放下,把海参摆在林觅面前,“我对海鲜过敏,谢谢林先生一家的热情款待。” 他的一番真心话,让林觅和林太太倍感遗憾。她们望了望洁白桌布上大盘装着的海鱼,心想:他吃不了海鲜,只能问问能不能吃……林先生爱好的特色“臭菜”了! 这些菜依然是由林觅亲自推荐。她取了手绢掩住了巧的鼻子,然后从海鲜盘子后面端起一只盛满黑色糊状物的碟。 张法一闻到那股熏人的味道,立即想起了城市水道—没错,大夏天的,有些人撬开井盖,晒上一会,井下发出的不就是这种臭味么? 她看到他皱起眉头,感到特别可爱,于是强忍住笑说:“这个,是我爸爸最爱吃的,闻着是有点恶心,但据说味道还可以,特别下饭。”什么“据说味道还可以”,明明她自己也没有食欲和勇气去分享父亲的爱好嘛! 林先生看张法不为所动,决定示范一下。他取过另一只碟子,拿筷子把里面的黑乎乎全部扫到碗里的白米饭上,然后用一根筷子很珍惜地蘸取了点放进嘴里,做出一副十分惬意舒坦的表情,享受极了。 张法终于鼓起勇气,学着林先生的样子,沾了一点拌饭。触到味蕾,他觉得仅仅是尚能忍受的水平。为了不让林先生尴尬,他赞了句:“好吃……” 林先生和林太太听了很高兴,轮流把一碟碟特色菜都取过来让他挨个夹着尝。他于是硬着头皮尝试了虾酱、臭豆腐、熏鱼干等气味一向敬而远之的东西…… 林觅见他消受不了海鲜和“臭菜”,决定拿一盘红通通的大螃蟹来试试。她想,蟹黄好吃美味又营养,也不算是肉肉,这个他总能吃吧? 她白皙的手指抓起毛茸茸的蟹腿,大胆地揭开了螃蟹壳,露出金黄的诱人的蟹籽。她闻了闻香味,把一只揭开壳子的大螃蟹高高夹起来:“这个,蟹黄非常鲜美。快趁热吃!” 他不敢吃海鲜,便用筷子轻轻地去挡,她则一个劲地要放进碗里去,你推我推,一不留神用力过猛,红得可爱的螃蟹从两双互不相让的檀木筷子之间突然愉快地跳起来,毛茸茸的蟹腿伴着金色的蟹黄稳稳当当地落在林觅的胸前,顿时砸出了一朵灿烂的花,汁水顺着她裙子上的花边流动,充满了喜感。 “哎呀,今天图省事,没有系餐巾!”她嘴一噘,心疼起新裙子来:“又毁了一条……” 林太太赶忙拿了餐巾给她擦了几下,她连忙摇头:“妈妈,越擦越渗得厉害,这些油渍肯定洗不掉了。” 她伸出手,在张法的胳膊上捏了一下:“张老师,这是搞坏的第几件了?”他不好意思地答道:“第四条。”她满意地回应道:“你连裙子的条数都准确记得啊,我还怕你忘记了呢。”说罢,又埋头继续吃这只闯祸的大螃蟹。林太太与林先生见女儿这么逗乐,也跟着笑了。 餐后,林太太指着一大盘新切好的木瓜和凤梨,非要他尝尝。他不爱吃这两类水果,盛情难却地用叉子取了几片。林觅很喜欢木瓜,不一会就吃掉了半盘,他之前在上看过木瓜的种种功能,心想:她还呢,吃这个不怕早熟么? 他忍不住偷偷地看了看她的胸前领口处,那里已经隐约有一些青春期发育的影子…… 他见她拿手帕擦擦嘴上的汁水,又继续战斗,连忙用叉子柄按住她的手背,好心提醒道:“木瓜吃多了不好,林觅你快停手吧。”她对着他的提醒报之以感激的微笑:“好,不吃了,下次再吃。” 她完全没有往那方面想,倒是他莫名其妙地脸上发烫。 第三十六章 平安 顾先生与司机汗流浃背地出了胡同。他喊了辆黄包车,与司机一起去了车行。与车行老板说好,让工人去换轮胎,同时借了一辆车开回家。 在这段充裕的时间里,三太太已经想好了对策。她让秦局长又打进来一个电话,故意让顾启泯去接,自己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与大太太在客厅里聊天、打牌。 顾启泯听完电话,焦躁不安。电话里说抓到个男青年与朱姐一起,还在沙地上发现了一本线装书和一串写着日文的风铃。这两样东西,他亲眼在二弟房里见过。难道……启江和自己一样,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子…… “这个书呆子,在日本花花世界里都能忍住不找女朋友,一回来就坑自己的亲哥!”他忍不住埋怨起各个方面都比自己开挂的弟弟来。 从到大,这对双胞胎兄弟的性格和习惯是如此的不同。一个善于伪装,不爱学习,胸无大志;一个诚实善良,勤奋好学,志向远大。因此,顾先生给他俩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他对启江的重视间接地冷落了启泯,使得这位做大哥的心生不满,总巴望启江出点状况,底线是二弟可以无限倒霉,但绝对不能残废,更不能死掉。 顾先生进门就召开了个家庭短会,把大致情况说了一遍。大太太哭着说,请老爷一定要救启江;顾启泯心中有数,三太太心里有鬼,二位均表示听从一家之主的安排。 吃过一顿气氛压抑的午饭后,顾先生单独去警察局。这次,他打电话从局里调了两名保镖。 汽车刚停稳在警察局门口,秦局长就走过来与他握手,请他在会客室坐。听到儿子居然进了牢房,顾先生如同被打了脸一样羞愤。他嗅到了秦局长笑容里阴险的气息。 黑暗、冰冷的牢房里弥漫着发霉的气息,顾启江安静地躺在一摊脏兮兮的稻草上。 他梦见自己掉进了又黑又臭的沼泽地,大声呼救,却没有任何人听到。突然间,感觉胸口给什么东西重重地压住了,憋得喘不过气来;一大桶凉水从上而下,“哗啦啦”地淋遍他全身。他浑身一个激灵,醒过来。 一个狱警提着灯站在他面前,另一个手里还提着只血迹斑斑的空木桶。没等顾启江反应过来身处何处,他就被狱警一左一右地像提线木偶一样从地上拖起来,二话不说往门外走。 借着油灯昏暗的光,他往疼痛难忍的后脑勺伸手探去,五指上沾满半凝固的血。他发现头被打破了一道口子,胸前一道道血和污泥把白色丝绸衬衣染得惨不忍睹。“我在……监狱!”他看清了监狱过道两边大大的牢房,还有那一只只从牢房里伸出来的各种形状的黑手。 “混蛋,快放开我!”启江愤怒地挣扎,踢掉狱警手里的木桶,与两名狱警扭打在一起。刘警长带着一队人从外面冲过来,用枪抵住了他的头:“本来老子打算让你家交笔保释金就不追究你,你竟敢不识抬举!再乱来,通知你家人来领尸!” “我家?!哼,你知道我家在哪儿么?”启江冷笑一声,仰起头大声喊道:“老子家在哪里,你不配知道!” 一名警察迅速跑来,递给刘警长一张条子,条子上写着:“误抓顾局长二公子,其父已到,速放人!” 刘警长瞪着眼睛把条子扫了几遍,不由得暗自慌了神。不过,老谋深算的他眼珠一转,飞快地想好了应对办法:既然上级下令来提人,再大的事,有秦局长和三太太顶着呢…… 刘警长放下了抵住启江额头的枪,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刚才是故意试探的,公子勇气可嘉,文武双全。现在查明了,都是误会。您马上就可以回家。顾局长在会客厅等候。” 他让狱警取来一条热毛巾给启江擦脸,启江抓过毛巾,团成一团,狠狠地抛到墙上,朝着这帮人啐了一口。他大步走进局长办公室旁边的会客厅,看到了坐在沙发上一脸阴云密布的父亲。 “启江,你今天确实是带朱姐坐车了,去了湖边,还打了警长?!”顾先生佯装淡定地问了问。启江擦着脸上的血,拉过一条椅子坐下,“爸爸,我今天给您丢脸了。但我确实是清白的。这边说查清楚了。” 顾先生看到儿子伤了头,忍不住怒骂道:“谁打的?!谁有胆敢打我儿子!” 秦局长不慌不忙躬下身子,装模作样地演戏:“顾局长,都说您是菩萨心肠,大人不计人过,请恕手下人有眼无珠,误伤了顾公子。”紧接着,他又察言观色地补充道:“他们见朱厅长千金出事,都格外重视。顾公子一直不肯说明身份,不然,我等纵然有成千上万个胆,也不敢动他……朱厅长目前在外地视察,后天才回来。这事我已经托人和主要报社的领导通过气,不得报道,您放心……” 启江隐忍地听着每一个字,希望从中获得有关弟弟的信息。 然而,狡猾的秦局长故意把话题聚焦在朱厅长身上,频频地暗示顾先生为了大局利益,不要再追究这起事件…… 顾先生恨得咬牙切齿,想却奈何不得:官场升职比儿子受辱,前者更重要些。 “顾局长,先开车送公子去医院包扎,您家的这辆熄火的车,我负责送车行修理,再送到府上……”秦局长厚着脸皮讨好道。 父子二人驱车赶往医院。做完检查、伤口处理、包扎上药,启江沿着长长的走廊找朱涓涓的病房,迎面走来的护士姐微笑着递给他一个大信封和一张信纸。 见字如面。她感谢启江救命之恩,现已好转,由家人接回家,留下了电话号码。他垫付的医药费,她全部放入了信封。最后一句话让他热泪盈眶:“顾公子,愿平安”。 他决定下午就买礼物,上门探望她。 第三十七章 心意 午餐后,林先生宣布,晚上别墅举办舞会,请帖已经提前一天发出: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社交应酬,一方面也是为了女儿生日开心。 林觅低头看了一眼搞脏的裙子,急急忙忙进了卧室。她一把拉开衣柜门:最心爱的裙子,都被她穿坏了;她自从转学到女校,功课超级忙,好久没逛街了。 “张老师,您陪我上街买新的吧!”她满怀希望地说。 尴尬的是,他的衣服给佣人拿去洗了,钱包在湖里丢失了。 林先生慷慨地拿出一套新衣服令他穿上。 “这是给我侄子订做的。这颜色你穿比他好看。” 他们一起坐车来到百货楼。林觅拉着他去了女装区。店员姐立即迎过来,热情推荐店里的热销款。 林觅抱着选好的裙子羞答答地进了试衣间,打算一一穿给他看。 他透过草帽边缘的空隙,看到旁边也站着一个埋头挑裙子的男生:好熟悉,这是……二哥! 启江在医院与父亲商定好,先探望了朱涓涓再回去。父亲把整个钱包都给了他:这是除交日本求学的学费外的一笔“巨款”。他先买了身干净整洁的衣服换上才过来,没有有给女孩买礼物的经验,就一个人乱逛。 他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启江的肩膀,轻声说:“二哥,是我,你的头是给坏人打伤了么?” 启江一听,转过身紧紧地抱紧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启澜,我和朱姐后来调头去找你,结果在湖边,听人说你被追得跳了下去……后来她也下去了,我也被打晕抓走了……” 启江忽然言归正传:“你是怎么脱险的?你也是来买东西的么?” 二哥的一连串问题弄得他一时语塞,他只好轻描淡写地说了情况。 启江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个大钱包:“收下这个。” 他把手放进裤兜:“我工资还可以,只是今天没带钱,想找你借点,买礼物。” 林觅换好裙子出来,看到两个男生推来推去,觉得十分滑稽。她走过来大大方方地向启江打招呼:“你好,你是我老师的朋友吗?” “什么?老师?!”启江一怔,心想:美人看起来也该上中学了,他怎么能当她老师呢? 他忽然有了个主意:“我也是来给朱姐挑礼物,没经验,选得眼花缭乱。不如请她来帮忙。” 他来到林觅身边,像对公主一样行了个恭恭敬敬的礼:“请问姑娘是否可以帮忙挑个送女孩子的礼物?”她忍俊不禁:“先生,挑个礼物还行礼,吓到我了!” 林觅看着启江,指了指附近的首饰区:“本人没来,最好不要买裙子。可以考虑项链、耳环、手镯、胸针这些。” 启江竖起大拇指赞道:“有见地!” 她让店员取来一盘精巧的胸针,一一掂在手心里细细地观察和比较它们的做工和微的瑕疵。 她把选好的胸针递给他:“这款最适合年轻的女孩子,有灵气又高雅。” 启江忍不住赞叹:这姑娘人美心善眼光好! 他结合她的衣着,气质和谈吐猜测,她家的条件可能与自己家不相上下。莫非启澜当家庭教师去了? 他让店员把胸针包好,谢谢了她,接着说:“还得麻烦你再选几样。”林觅点点头,继续去看耳环和项链。 他悄悄地用胳膊肘戳了一下弟弟,提醒道:“她刚才试戴胸针的时候,我看出她也很喜欢,你赶紧让店员拿一个,回去送给她。以后你俩逛街,她挑东西的时候,你都悄悄记着,买下来。” 林觅的目光在琳琅满目的首饰上流动。她其实也很想买一件。刚才挑的胸针,就是她一见倾心的。 陪母亲来过好几次了:做工和质地一流,价格偏贵。她不敢当着他的面买,怕他觉得她奢侈。 她默默地选了一条做工精美的金项链和一对巧的珍珠耳环。 启江对大太太和三太太戴的那些贵重珠宝都有很深刻的印象,他发现林觅选的都是时尚而不奢华的,即使把弟弟送她的那份算上,也是他可以轻松承受的范围。 启江付款时,张法看了看价签:以他的薪水,足足得不吃不喝攒半年,才能买一个胸针。老老实实挣钱去,下回靠自己! 启江凑到他的耳边低语:“三弟,我现在带你去买衣服,再买个包给你,把这钱和首饰装好。以后遇到的强悍情敌绝对不少,任何时候都不可大意。”二哥果然是顾家最聪明的人,颇有远见。 他脸一红,轻轻解释道:“二哥,谢谢你慷慨相助。不过,我们目前真的只是师生,连手都没牵过。今天她生日,我陪她出来逛逛而已。” 林觅看他俩一起在说悄悄话,就说:“二位,我还有裙子没试完,先去忙。” 她刚离开,启江拉过他就调侃:“我不信你对她没有感觉,更不信你没碰过她的手。还不好意思承认,我又不会说出去。” 在男装区,他看着那一堆堆的绅士装,想起上回与朱涓涓来这里的情景:那时比现在矮一些,穿上背带裤也不违和。现在已是翩翩少年,又为人师表,不能再买可爱风格了。 启江请店员取来一大堆,一一在他身上比划,当时还没有中山装,所以最后选定的衣服,还是以传统的长衫为主,衬衣和裤子也买了一些。 他换上一套青色的长衫,把校服脱下,叠得平平整整地装入袋子,拎在手里。启江又买了一个黑色的背包,把首饰盒和钱放了进去。 他换好衣服出来,启江就把背包递过去。他觉得包很沉…… 这时林觅购物归来,在楼梯处碰上他俩。 启江忙晕了头,半晌才想起正事来。他怕朱姐晚些时候不在家,匆匆忙忙地告辞:“三弟,背包里除了给姑娘的礼物,还有我的一点心意。交女朋友是要有硬实力的,千万不能大意让情敌挖了你墙角。哥得赶路去了,保重!” 第三十八章 舞会 他看到林觅提着袋子,怕她累着,就主动地帮他拎了。她顺势去挽他的胳膊,却被他一眼识破心思,粉嫩的手指只来得及触到光滑的袖子,他的手就狡猾地避开了。他身子一闪,两人之间出现了一米左右的距离。 看到他这副态度,林觅尴尬得红了脸,慢慢收回了手。她黑亮的眸子透出无奈与迷茫:明知道自我对他有意,还故意躲着我,难道他还爱着那个叫“阿楠”的女孩子不成…… 她叹了叹气,低下头默默地走在他旁边。他看出她心里的失落,碍于师生的身份,不好靠的太近,怕自己会失去控制。两个人一路纠结地坐车回去了。车上,林觅似乎在生他的气,特地把头偏向一边不看他,还把衣服袋子当做“沙包”,在座位中间堆出一道“分界线”。 开车的警卫见他俩出来时有说有笑,现在忽然互不搭理,猜到中间出了问题。出于好心,他想帮这对年轻打破沉默,于是边开车边笑着说道:“林姐,今晚的舞会上,你和这位公子一起跳舞给我看看,如何?” 林觅刚想说“好”,偷偷瞄了瞄,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微微闭着,神情严肃,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令她有些沮丧。 他沉浸在专注的思考中:从启江头上厚厚的绷带和脸上的伤痕,足以推测追捕者的决心之坚,下手之狠,绝不仅仅是误抓这么简单;那帮人真正的目标是顾启澜,只要他没被抓到,幕后的人就不会善罢甘休。 他想起了那支被他当武器插入敌人太阳穴的钢笔,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怪自己一时大意,笔帽丢在船上,没有收拾就上岸了。只要对方把尸体打捞上来,看到钢笔,找到笔帽,一路地毯式搜索,很可能会殃及学校…… 他猛然间想起林觅那块带血的手绢,回去后就没见她拿出来! 他一手拨开挡住视线的衣袋,用力推推昏昏欲睡的她:“林觅,给我擦伤口的那块手绢,你有没有带回家?!” 她杏眼微睁,慵懒地答道:“脏了,丢船上了。” 天色渐晚,抬头看看渐渐变暗沉的天,他嗅到了暴雨前的气息。 回去后,他无心久留,把首饰盒取出放在兜里,低头清理东西准备回校。 林觅见他要走,双手抓着他衣摆,恳切地挽留道:“张老师,我好想有您参加,请您不要走……舞会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学校,好不好?” 他如果要走,只须抓住她的手腕,稍稍用力一甩,头也不回,就可以达到目的。这样走掉,心不会痛么?! 他弯下腰,温和地打开盒子,送到她眼前:“林觅,生日快乐。晚上我们一起走。”她看到一枚闪闪发光的胸针躺在丝滑的盒子里,与她买来的新裙子,真是绝配。她在帮启江选胸针的时候,对它是多么的心动。没想到,他会悄悄地把它送给自己。林觅伸手取下胸针,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张老师,今晚我想让您亲自帮我戴。”他望着她,微微一笑,点头答应。 林太太带着管家突然跑过来,催促女儿赶紧做好准备,大厅里的客人已经到齐了一大半了。 林觅转身进了卧室。片刻后,待她出来时,他几乎没认出她来。这是他第二次见她化妆后的样子。香水,眉笔,胭脂和水粉,把略带青涩和稚气的麻花辫女学生又变成了初见那晚让他过目难忘的穿着高跟鞋、裹着薄纱露肩晚礼服、曲线玲珑、黑发如瀑的林姐。 她递给他胸针,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在轻轻发颤:真的……要亲自给她戴上么……手指碰到了她那里,万一流鼻血了怎么办? 他拼命抑制住鼻子里的一股暖流,总算是有惊无险地把胸针戴好了,指间萦绕着她身上的香水和胭脂的味道。 她大大方方地挽起他的胳膊,领着他一起下楼,去了花园里最大的厅。 大厅里灯火通明。四面的落地窗开着,晚风把淡紫色的丝绸窗帘吹起,像一只只飞舞的大蝴蝶。地板由洁白如玉的大理石砌成,天花板点缀着四只璀璨的水晶吊灯,墙壁上挂着一幅幅西洋画。 林先生和林太太忙着与来宾喝酒,交谈,见女儿挽着他,只好双双放下应酬,一齐过来对她“不得体”的举止进行干涉。 “觅觅,放开手,他是你老师,这样做不好。”林太太皱着眉头,开门见山地说。 “林觅,十三岁了,不能像孩子一样任性。”林先生的提醒听起来稍微含蓄些。 她看了看父母,不愿意放手,但张法已经把她的手轻轻拿开,转身去了大厅外的花园。 “觅觅,今晚来了一位很重要的客人,他等你好久了。”林太太见状,赶紧引入新焦点。 “林一堂来了,分别三年,你不想见见他么?”林先生说完,牵起女儿的一只手,准备带她过去。 林一堂是她的亲戚,家族的骄傲,文武双全,典型的高帅富。更重要的,还是林先生心仪的女婿人选。林一堂从就对她有意,但她对此十分抵触。 她扭过头,望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挣脱了父亲的手,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摇地追了出去:“张老师,不要走,等等我!” 月儿藏了,星光暗淡,花园内一眼看去都是树木的影子,林觅挽起长长的裙角,伸长白皙的脖子四下张望,好不焦急。 她看到大厅对面池塘边的亭子里,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心中一喜,加快了步子,全然忘记了脚下的安全。 在离亭子不远的水边,她的鼻子忽然闻到阵阵冷香,一袭缀着华丽珍珠边的黑裙带着强大的气场从她眼前扫过。林觅还来不及看清其长相,就被对方高高抬起的白皙长腿分毫不差地绊倒。 她惊恐至极,叫不住声音,头往后一仰,身子倾斜着往池塘里倒去…… 第三十九章 阻力 故意绊倒林觅的这位年轻女孩,叫何诗安,是参加舞会的名媛之一。她与林觅并不熟识,只是因为其父在林先生交际圈内的重要影响力,应邀而来,意在结交心仪的世家公子。 何诗安与林觅年纪相仿,身心却远远比她要成熟。她面容娇媚,有城府,颇会讨人欢心。她来的路上遇到傍晚时的交通大拥堵,在车里耽误了不少时间。等她和父亲赶到,舞会已经开始,在大厅门口便听到里面传出的一阵阵笑声、舞曲声和碰杯声。 她望厅内扫了一眼,没发现让她眼前一亮的目标。她丢下忙着与同僚觥筹交错的父亲,高傲地来到花园里散心,月光下,一个身材修长的美少年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放下矜持,一步步靠近他,少年的侧颜,俊逸出尘,令她回忆起曾经的一位同窗…… 顾启澜与何诗安在城西一所优质学读书六年。在她与他同窗的日子里,他不曾与她说过半句话。他也不搭理任何女生,除了学校里的女老师,独来独往,但成绩一直在年级出类拔萃。后来据说是遇到了意外,失踪了,全城大搜索,也没有结果…… 当消失许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在林家的别墅花园,让何诗安的心里,泛起阵阵涟漪。她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红唇微启,用甜美的声音问候他:“顾启澜,好久不见。原来你也在这里,还记得我么?” 张法穿越而来,他的记忆里完整地抹去了这一段。即使他拥有顾启澜的完整记忆,心有所属的他也不会有兴趣去搭理一位陌生的女子。 他对这份突如其来的热情报以冷淡的沉默,对她视而不见。他从原来站的位置离开,独自踱进池塘里的亭子,同时用平淡的语气对她说:“认错人了,我不姓顾。勿扰,谢谢。” 素来高傲的何诗安平生第一次尝到了被男生拒绝的滋味。看着他对自己如此不屑,内心深处的丝丝柔情顿时给他冰冷的态度砸得乱七八糟。虽然接了他泼来的一盆冷水,她又难以舍下他,就在他身后不远处躲了起来。 无辜的林觅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她天真无邪地向前一摇一晃地跑,只看见了亭子里的张法,却没看到亭子旁边的榕树下的心情郁闷的何诗安。 何诗安并不忌惮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女的身份如何,她只把林觅看作一个搅局者,一个对自己有潜在威胁的情敌。凡是与她争抢心爱之物的人,就是与她为敌。于是,在林觅接近的一瞬间,她毫不犹豫地抬起腿来,准备给点颜色看看…… 林觅没有父亲强大的潜水本领。她在无助中的害怕得几乎要窒息:池塘的水虽然没有后海的水深,淹死她这只旱鸭子绰绰有余。 然而水声并没有响起来,不知过了多久,耳边朦朦胧胧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唤她:“林觅,是我……” 她迷迷糊糊地动了动身子,周围很舒服,并没有感到池水的湿气与凉气,睁开眼睛一看,发现自己躺在他温暖的臂弯里。他用手轻轻拍着她的脸颊,见她醒来,如释重负地笑了,下意识松开了搂住她的手,扶她慢慢地站了起来。 林觅把自己遭遇的怪事说与他听,张法认真地听着,轻声安慰她:“别怕,我刚才也看到了那个古怪的女生。只要有我在,我就会全力以赴的保护你。” 他和她一样,刚刚经历了惊险的一幕,依然心有余悸:他在林觅离亭子约四米的时候正好转身,吃惊地看到她整个人往池塘倒下去,冲过去稳稳地接住了她,而刚才强行搭讪他的那位穿黑裙的姐,沿着一条径跑了。 他抬起头往了大厅一眼:“林觅,我送你回去,出来久了,父母会担心你。” “张老师,我不想进去,”她仰起脸望着他清澈的星眸,抓紧他的手不肯放:“我的表哥林一堂在里面,我不想见到他。” 他听到这个名字,想起林先生与林太太在大厅与女儿的对话,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息。 他知道,在盛行父母包办婚姻的年代,自由恋爱会遇到无法想象的阻力。二哥启江临走前叮嘱的话,再一次提醒了他:如果想与林觅在一起,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到顾公馆,凭借有竞争力的家世背景,才有可能从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获得她父母的认可,毕竟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否则,林先生与林太太怎么会放心把心肝宝贝交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可是,如果踏进顾公馆,他还能活着出来吗?即使能苟且,对得住良心吗? 他对她有再深的感情,在现实面前也是无能为力。放弃这份感情,或许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他轻轻地拿开了她柔软的手,劝道:“林觅,赶紧回去,你要听老师的话,乖。” 她还想与他在花园多待一会,但张法已经主动地往后退了几步,两人之间再次出现了一道距离。她看了看他的脸,似乎悟出了什么。他眼中流露出纠结与无奈,更多的是隐忍。 她依依不舍地点头。两人一前一后地在通往大厅的那条径上走,风吹过花园里的蔷薇丛,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走在前面,林觅看着他的背影,感到心底有一种绝望的凄凉。快到大厅时,她突然停住脚步,把身子倚靠在旁边的一株樱桃树下,轻轻地哭了起来。他听到她的哭声,心头一震,转过身来走到她身后,却迟迟没有开口安慰她。 虽然与林觅相识的时间不长,她的性情,她对他的真情,他一直都了然于心,只是不敢面对和接受罢了。 他默默地守着她,内心却在剧烈地挣扎:如果与林觅不是穿越后相遇,如果顾启澜的身份没有牵扯这么多复杂的谜团,如果他不是林觅的老师,如果自由恋爱在这个世道行得通…… 第四十章 匆匆 暗香浮动的花园里,忽然有好听的男低音从身后传来:“觅觅,原来你在这里!叔叔说你在花园里和你老师谈论功课上的事,我等了很久也不见你回来,就主动过来找你了。” 张法循声望去,看到了迎面走来一位气质清冷高贵的年轻公子。他的发型很符合时下的审美,精心地打理过,一丝不乱;身上穿的是黑色西式礼服,系着深蓝色领结,这种中西结合的装扮衬托出他与众不同的俊美。 这大概就是她不愿意见的林一堂,在这个场合,要不要礼节性地打个招呼? 不等他想出合适的问候方式,林一堂就主动站到了面前,手中的一柄镂雕象牙折扇,如风一般疾速扫到他的下巴处,同时,面无表情地丢出一句警告: “色狼,你离她的距离,最好远点!” 张法淡定地捏住扇柄,用力一甩,扇子从他手中飞出,在头顶打了几个旋儿,坠入身后的池塘,发出清脆的水声。 “你敢丢我扇子,若不想死,下水给我捞起来!” 林一堂见他如此不将自己放在眼里,一把揪住他的领子,举起拳头正要动手,脸颊却挨了响亮的一记耳光-- 张法和林一堂不约而同地被这一巴掌惊呆:它来自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林觅;她美丽的眼睛还有未干的泪水。 林一堂的第一反应是震惊,第二反应却自欺欺人:他宁可认为是表妹想帮忙自己,只不过,情急之下,她的手不心扇错了地方。 “觅觅,你到一边去,我要好好教训这子!”他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然而,林公子那颗高贵的自尊心,接下来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林一堂,我警告你,不得侮辱他!你若敢动他一根头发,我再就给你几下。”她生气地瞪了表哥一眼,脸涨得通红。 自信的林一堂怎么都不肯相信,表妹竟然会为一个男生掌掴自己:多年不见,特来叙旧,见面礼竟然是她的愤怒的一巴掌。 “我是你表哥,你唯一的表哥,他呢,算你的什么?!”林一堂一手死死地揪着张法的衣领,一手揉着脸颊:火辣辣的疼弥漫开来,半边脸无比酸爽…… 张法在心里默数道:一、二、三、四……,准备数到十,就让林一堂尝尝跆拳道的滋味。 “他是我的老……师,你不要乱来!”林觅犹豫着喊完,轻轻地活动了下手背:刚才可是用了最大的劲打下去的,现在手都扇肿了。 林一堂睁圆了眼睛,两道剑眉挑了挑,将信将疑地松开了手:“原来你就是我表妹的老师,这么年轻!方才我误会了,失敬。” 张法也松开了紧紧攥着的拳头,轻轻地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林一堂一把牵过她的手,“觅觅,今晚,我只想与你跳舞。叔叔叔母都在等我们回去。” “听你表哥的话,快回去吧。”张法不冷不热地说,目光却投向在别处,像一个陌生人,仿佛与她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林觅诧异地望着他: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变得这么冷酷,这么话少,和他在学校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她算是比较善解人意,但他突然性情大变,让她难以招架。 林一堂看出林觅对他有特殊的好感,而他似乎对她比较冷淡,就放了心:不妨拉她老师一起去大厅喝几杯吧,这样可以知此知彼…… “老师,我也想邀请你去喝酒,希望不要拒绝。”他一手牵着林觅,一手拉住了张法的胳膊,只听对方利落地回答道:“可以。” 三人一起来到大厅里。林一堂取过桌上的一瓶红酒,亲自开了盖,倒满两杯:一杯端在手里,另一杯递给张法。“我替林觅敬你一杯。”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而张法却没有碰一滴酒。 林一堂见状,不解地问他:“这是纯正的法国酿造,口感极佳,你为何不喝?” 他想起那杯毒咖啡的事,摇了摇头:“谢谢你的好意,我从不沾酒。” 林先生在一旁听了,端过酒杯,握住他的手,诙谐地劝道:“张老师,再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啦。”他感受到那只手的温暖和力度,想起林先生在后海不顾安危救他的恩情,顺从地灌下了这杯酒,心中一阵苦涩。 林先生正要与林一堂接着喝,蓦然发现侄子脸颊上有一道鲜红的五指印,再看到女儿的脸上带着泪痕,两手不自然地轻轻搓着:显然她已经为了什么事伤心哭过,还动手打了表哥。 林先生眉头蹙紧,沉默了片刻,拉过女儿,决定问个清楚。 “觅觅,你出去了那么久,一堂都在等你,你为什么事打了人家,还下手这么重?” 林觅听出父亲的语气带着愠怒,一时想不出该怎么回答,看到邻近的桌子上还有几杯酒,她鼓起勇气地走过去,仰起脖子大口地喝起酒来。几杯喝完,她眉头微蹙,嘴角露出一丝令人怜惜的笑容,的身子,愈发摇晃得厉害。 两个男生从不同的方向冲到她面前,试图去夺下她的酒杯,她却闭上眼睛,昏昏沉沉地倒了下去。酒杯从她的指间滑落到地上,碎了。 张法手快,扶住了她,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片刻,匆匆地下了决心,把她交给林一堂,,轻声叮嘱道:“大概是喝醉了,你好好照顾她吧。我明天有课,就此告辞。” 林先生在一旁看见,心中暗自佩服他的理性和克制:在后海的时候,就早已觉察到女儿对他的一片深情,也看出了他对女儿的关切。原来还十分担心,直接干涉这对年轻会遇到不阻力,没想到这位为人师表的少年,如此爽快地放手,以成全远道而来的林一堂。 张法走到林先生身边,弯腰行了一个礼:“谢谢您今天上午的救命之恩。我得马上走,若如果时间太晚了校门会关,就没法进去了。” 林先生令两名警卫去取东西,然后拍拍他的肩膀,温和地说:“张老师,我有一件礼物给你,希望不要推辞。” “林先生,您与我之间不需这么客气,我都还没来得及报答您,怎好意思收您的礼物。”张法诚恳地拒了。 如果林觅的父亲是想给他一笔所谓的“精神损失费”?他必然不接受! 警卫把不仅取来了他的东西,还带来了一只精致的木盒。林先生把木盒打开,递到他的手中:里面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张老师,务必记住:在学校以外的任何地方,都随身带上它。” 他再次感谢,把匕首放进包里,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大厅门口的宽宽的石柱后面,侧耳倾听的何诗安,把方才所发生的一切看得明明白白。 第四十一章 失落 张法走出林家别墅不久,耳畔听到一阵沉闷的雷声。他抬头看到夜空里划过几道闪电,疾风吹得马路两边的树叶哗哗作响。空气里有了越来越明显的潮湿感,一群黑鸟低低地略过一排排屋顶:一场大暴雨在即。 他想起上回在倾盆大雨中独自在街边等到章老先生的马车。眼下,手里提着那袋差点搭上性命的书,更加迫切地需要得到老先生的帮助,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读完,尽快找到破解谜团的线索。 更重要的是,心情低落的他,盼望有一个心灵的避风港,在乱世中寻求真情和温暖。 林觅家离章老先生住的地方,隔了三条街的距离,不算很远。他背着包,提着书和衣服,以冲刺的速度往老先生家赶去。越来越大的雨点无情地砸在尘土弥漫的地上。 他在巷子尽头,借着昏黄的路灯,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院子。这是他原来打算上午就去,却因遭遇变故不得不晚上才到的地方。 几下响亮的敲门声过后,章老先生的医生侄子过来开了门,见他手里拎着沉沉的一只湿漉漉的袋子,就好奇地问道:“兄弟,这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么?”张法叹道:“今天落了水,差点没命。”医生听完,赶紧把门关上,帮他提着袋子进了屋。 两位老人关切地拉他坐下,送来热茶和点心。他喝过茶,吃完点心,把书袋解开,掏出一本书翻开,准备请教。 章老先生看到书的内容全是满文,颇感吃惊:“法,书上的字,你能看得懂多少?” 他费劲地看了几页,合上书答道:“每页大概能认出三分之一,余下的内容大部分靠猜。” “你已经很不错了,我班上的大学生,都没有人能认识这么多。”老先生点点头,目光饱含鼓励与赞许。 张法不好意思地笑笑,“先生,我会记录下每本书的重点难点,请您有空时通读这些书,帮我答疑解惑。”老先生欣然同意。 他从包里取出一大把银元放到桌上,感激地看着老先生的侄子:“医生大哥,谢谢你救了我和林觅,否则我们都不在这个世上了。这是我应该付的医药费。请一定要收下。” 医生笑着摆摆手:“我章文轩给你免费出诊,不收分文。但大哥盼着能喝上你的喜酒。” 他摇摇头,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息:“文轩哥,我改天请你喝酒,喜酒这事,太不靠谱。” 章文轩听出他这话的一点意思,猜到他遇到了感情方面的烦恼。章医生正好与女生在谈恋爱,稍有些经验。 “是你们俩之间出了问题,还是她家里的大人不同意?” 张法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和她之间,特别不现实。不如早解脱,彼此伤害最化。”他的表情看似无所谓,心却在滴血。 窗外雷声轰响,暴雨打在窗棂上,水沿着墙流下来,打湿了地面。章文轩见他有些身心疲惫,就嘱咐他尽早休息。 章太太告诉他,屋里有一间是专门给他收拾好的,与章文轩的那间房子是隔壁。自从他去学校工作后,每到周末都盼望他回来住。 他感动地谢过她:在这里享受的是家的待遇;在别处,都是客。学校的宿舍,那不叫家。 他一进房间就无力地倒到了床上。眼前浮现出匆匆离开大厅时的情景:不胜酒力的她昏昏沉沉地倚靠着另一个人,她的礼服领口已经滑落,那枚闪闪发光的胸针,映衬着她酒后微红的美丽面颊,宛若春天里盛开的桃花…… 张法终于尝到了失恋的滋味。穿越前,大学寝室里有个兄弟为失恋的事情还伤心得差点跳楼,当时他还觉得是多么夸张和好笑的事情,分个手至于要死要活嘛! 现在,他还没有正经地谈一场恋爱,就忍痛斩断了这段真挚的初恋,这种感觉简直是痛不欲生。 他头脑里重温着《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伤心地想:自尊宝失去了紫霞,好歹还轰轰烈烈爱过一场,他和林觅这个算什么…… 蓦然,他又模糊地想起,在林家花园里,受他冷眼相待的那位自称是顾启澜同窗的女孩。或许,他也无意中深深伤害了人家。 这场暴雨中难以入眠的,不止他一个。 林觅躺在床上,拿被子蒙住头,伴着窗外的雷电,放声痛哭。她醉酒后被送回了卧室,昏睡了好几个钟头。林先生请来医生和护士,给她服用了醒酒的药。她渐渐恢复意识的时候,听到房里有父母和表哥的说话声,就闭着眼睛继续躺着。直到夜深了,林太太叫走守在床边的林一堂,把门关上,她才获得了发泄的自由。她从裙子上取下胸针,紧紧地握在手里,度过了从到大唯一一次流泪的生日。“希望他,好好的……”她哭累了,喃喃地念着,又昏昏睡去。梦里,她看到他在校园里等她,手里捧着一束洁白的栀子花。 在城市的另一处大宅里,朱涓涓紧张地盯着一支体温计:第六次测量时,数字终于有了一点下降。她跑到床前,伸手试了试他额头上的温度,发现没有白天那么烫了。傍晚的时候,启江来了家里,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脸上也有明显的伤。他把礼物轻轻地放在桌子上,告诉她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她正为启澜的化险为夷感到欣慰,却发现启江已经靠着椅子睡了,怎么也喊不醒,伸手一摸,浑身滚烫。父亲还在外考察未归,她大胆地决定留他在家里养病,得到了母亲的支持。虽然请来大夫看过,确诊为在水中受凉引起的感冒发烧,大夫开完药走后,她还是认认真真地忙碌了一晚上:给他用了冷敷、喂药等办法,比他的亲妈还要照顾得用心。 顾先生晚上接到了朱涓涓打来的电话,知道了启江留宿的事。他只悄悄地告诉了大太太,至于启泯的感受如何,不管了…… 第四十二章 回校 暴雨持续了一夜。凌晨五点的时候,雨势终于减弱,大街巷里开始有了稀稀拉拉的人影。张法一夜未眠。他在床上久久难以入睡,就干脆坐起来看书,做笔记。不知不觉到了天亮,袋子里的书已经浏览了好几本,笔记也写下厚厚一叠。他在最后一页纸上忍不住地涂了几笔,勾勒出一个女孩的轮廓。他看着纸上的画像,无奈地摇头:自己难以做到不想她。 他望着四面的墙壁,多么希望是在大学的四人寝室,起码有三个好兄弟一起开个卧谈会,给这段迷茫的感情支支招。 眼下,热恋中的章文轩与陷入单恋的顾启江都提供不了可行的解决办法,把零经验的张法给愁坏了。 他想来想去,只能化情感的痛为奋斗动力,貌似当年高中的某位老师就是这么走出失恋阴影的…… 他收拾完毕,轻轻地离开,在客厅茶几上留下的一张字条:谢谢大家的关心,周末再聚。 他一溜跑到校门口,连续的拍门声把正在酣睡的门卫喊醒了。 “张老师,你昨晚回家去了吧?有个家真好。”门卫是位单身的退伍老兵,看他提着大包包,以为他刚从家里回校。 “谢谢您关心,”他同命相怜地看了对方一眼,苦笑道:“我也是没有家的人。” 他先去食堂买了一大袋热乎乎的鲜肉笼包,然后才步履沉重地回了宿舍。一开门,狗无精打采地从床下钻出来,闻到包子的香气,立即兴奋地叫了几声。他自己吃一份,另一份放在地上的盘子里。它摇着尾巴,蹭蹭他的裤腿,狼吞虎咽地一口一个,吃得很欢乐。 昨天他出门的时候,以为上午就可以回来,就没有给狗准备食物。结果这位兄弟饿了一天一夜,瘦了不少,毛色也不那么光亮了,看得他心里充满愧疚。 他把沉甸甸的背包打开,提着它往桌子上一倒,里面的大银元与金条纷纷蹦了出来,耳边全是清脆的贵重金属碰撞声。他取了一些放回包里,余下的全部锁进柜子。 他望了一眼林先生送的匕首,把它放进背包。经过了这次埋伏,他预感到类似的危险还会发生,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他找门卫借了斗笠,沿着学校门口的马路一直走到附近著名的商业街。雨后的街道两旁店铺,人气很旺。一个男青年骑车带着女朋友在一处面包房前停下,那辆闪闪发光的自行车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礼貌地与男青年问了车的相关信息,心里有了底。 民国初年,自行车在北平是件奢侈品,其吸睛度丝毫不逊于现代的豪车。在云淡风轻的日子,那些踩着西洋自行车出来玩耍的年轻人,大都是家境殷实的留学党。 张法这次决定买车,不是为了拉风扮酷泡妹子,而是为了关键时刻能应急。 他问到了价格和买车地点后,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德国人开的车行。选车对从学起就加入骑车一族的他来说,不是难事,半个钟头就敲定了。 他看到车行里还兼售墨镜、手套、雨衣、手电等配套产品,也一并买了下来,塞进背包。他踩着自行车沿着来时的路一路前进,把马车和行人都远远地甩在后面。他望着远处教堂顶上飞过的一群白色鸽子,心想:秋高气爽的,可以去颐和园和圆明园转转。可是,一个人去有意思么?他一低头又想起了她,只好一口气骑到学校,把车推进了宿舍。 午后,他在桌前备课,门口响起敲门声。 “请问您找谁?”他头也不抬地问道。 “我找张老师。”门外传来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清脆悦耳。他不由得愣住:看来不是宿管阿姨。但这位姑娘来找他有什么事呢? 他把门开了。门外站着一个清秀的女孩子。她穿着整洁得体的教员制服,头发梳成好看的一条长辫子,手里拎着一只驼色的皮包。她笑眯眯地看了看他,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张老师,你好,我是新来的二年级国文教师,程倩倩。” 出于礼貌,他与她轻轻握了一下手:“你找我有事么?” 程倩倩指了指门外的两只柳条箱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搬来的时候不心把钥匙落家里了,我家离学校比较远,回去一趟得晚上才能来。请张老师帮忙存一下东西,谢了!” 他的房间从来没有让女生进来过。但程倩倩是同事,人家也是有急事才开口求助,就答应了:“好,就放这里吧。” 程倩倩看着他把箱子拎进来放好,忍不住把房间里仔细打量了一遍,没有发现女孩子的物品,心里有了惊喜:他不仅人帅还心好,看起来还是一个人住…… 回到桌子前专心看书的张法没有发现。他翻着书,简短地说了句:“再见。” 他在桌前工作到天黑,直到吃完肉包子后一觉醒来的狗不停地叫着要吃晚饭,他才站起身,带着它出了门。 在楼梯间,他碰见了从家里返回的程倩倩。 “张老师,你吃过晚餐了么?”她看着他和狗,关心地问。 “正准备去。” “这时候食堂已经关门了。”她好心地提醒道。 “我知道,所以才出去吃。” “我也没吃,请你带我一起去外面找地方吃,我刚来,还不熟悉周围的环境。”她见他继续下楼,就跟在后面,她的语气里带着期待,希望他能带上她。 张法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程倩倩一眼,答应了。 为了避免旁人把两人误会成男女朋友,他走前面,她走后面,中间走着狗。程倩倩望着他颀长的背影,她的脸悄悄地红了。 最近的饭馆在学校的西门。他来过几次,对它提供的水饺和特色菜十分满意。他曾经还想过找个合适的周末带林觅一起来,现在却阴差阳错地和别的女孩子来吃饭。他心中忍不住慨叹造化弄人。 第四十三章 抵触 张法望着一脸期待的程倩倩,不忍心对老板说“三鲜饺子,牛肉饺子各一份,淋上香油,打包带走”这句话。 他知道,来到民国,男女之间尤其要注意避嫌,不是情侣尽量不要让人心生误会。他本想一起结完账后,留下她独自吃饭,自己打包离开的—饭馆离校门只有十米的距离,她吃完回去是安全的。但这样做,有可能会伤害人家。他思考了片刻,从柜台上取过一份菜单递给她,礼貌地说:“你先看看有什么爱吃的,我去找座。” 他环顾店内,发现除了双人桌子,还有四人大桌子,于是就请她去了四人座,正好与另外的一对年轻人拼桌。他的心里,与异性坐双人座只限于与林觅一起的时候。 程倩倩一声不响地翻着菜单,选了几样粥和凉菜。他叫来店二,加了不少特色菜和水饺。 等上菜的时间里,她开始与他聊起学校里的一些情况。他告诉她,自己也是刚入职的新人,对学校规章制度和福利待遇都是从发的手册里了解的。她向他叹道:“学校领导给教师和学生的压力太大了,各科每隔半个月就要考一次,每次考都要进行排名,还要登到榜上。我才来没几天,年级组长听了我讲课就老警告我,一会说我上课讲的重点难点不够多,一会说我课前准备不充分,一会又说我的课堂气氛太活跃……” 张法边听边反思自己的教学细节,好像也不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十几年的学生生活让他见识了老师的辛苦,但真正轮到自己上讲台了,反而很多事情没有当学生时候看得明白。 他下午批改学生的作业时,发现了一个普遍的问题:大家对英文造句完成得比较吃力,翻开练习本,满目都是拼写错误和病句。 他怪自己忽略了大多数同学的需求,只问了问林觅合不合适,并没有广泛征求意见:这周居然布置了两篇英语作文!尽管作业还没收上来,他已经在想象她们是如何地与这份高难度作业苦苦斗争…… 林觅读了七年教会学校,英文基础好,不存在太多上述问题,但她一个人代表不了整个年级。他决定明天课后的作业少留些,给学生们减负。 过了一会,店二把菜和水饺都上齐,他就把账结了。 “这顿饭该我请的,你这样做,我都不好意思啦。”程倩倩举着筷子,有些害羞。 “别客气。”张法友好地一笑,夹起水饺,蘸了醋,他贴心地把一碟牛肉饺子分给了桌下的狗。 吃完晚餐,他俩一起走到校门口,与一群返校的女学生碰上。她们蹦蹦跳跳,走着,笑着,提着从家里带来的各种好东西。 她们见到两位新来的老师,又开心又好奇,一个劲地朝他俩看,叽叽喳喳地像一堆云雀。 他望着她们飞扬的辫子和飘飘的裙角,仿佛又看到了林觅的身影。他对她的惦记,不是挥挥衣袖告别就放下了:不知道她有没有醒来。一个滴酒不沾的女孩子,赌气一连灌下去好几杯,对身体是多大的伤害……或许,她只想用醉酒来缓解情感上的痛苦…… 他和程倩倩回到宿舍,帮她把箱子送到房间门口。他这才发现,她与他的房间只隔着一条走廊。她请他进屋坐坐,他摇摇头,说还有事,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程倩倩想,这么近,以后就可以多了解他的生活了。 张法继续在灯下忙工作。他不仅修改了教案,还把授课的知识点适当地减了一些,以便学生们能有时间缓缓头脑。只有在专心工作的时候,他才能暂时忘记她。 黄昏降临的时候,沉睡了一天的林觅才慢慢地醒来:浑身酸痛,头疼欲裂。 “觅觅,你好些了吗?”守在床边的林一堂关心地问。 她微微睁开眼睛,低头发现昨晚穿的礼服已经换成了清凉的绸缎睡裙,顿时感到一阵羞愤。她拿丝被护住身子,抓起枕头用力往他头上丢了过去:“林一堂,你趁人之危,不要脸!” 林一堂伸手接住迎面飞来的枕头,猜到她误会了自己,连忙澄清:“觅觅,我没有冒犯你,早晨叔母过来看到你的衣服湿透了,怕你感冒,就给你换了,我当时在门外守着,没进来……” “你不要骗我!”她依然不肯相信。 “待会你问问叔母,我不想再解释了。”他感到了不被信任的尴尬,又想起昨晚的一耳光,心像掉进了冰窖。 她下意识地在床上寻找胸针,却看不到它的影子,急得哭了:昨晚一直握在手心里的,是谁趁她睡了后拿了呢? 他看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心疼:“觅觅,你在找什么?我帮你找。” 她转过身看着他,脸上泪光点点:“我戴过的胸针,到底去哪儿了呢?” 他无奈地闭上眼:“可能是叔母顺手替你收起来了。” 林觅忽略了身体上的不适,急着要起床,林一堂见状赶紧去扶她。她果然地拒绝:“表哥,你先回避一下吧,我换好衣服再出来。” 虽然他对她的态度有些不满,依然顺从地出了房间,把门带上。 她从衣柜里翻出一套校服穿上,整理了书包,开门走了出来。 “觅觅,你在家休养几天再去吧。”林太太正在客厅里与林一堂喝茶,见女儿这副打扮,看出她急于返校。 “妈妈,您看到我床上的胸针了吗?”她开门见山地问道。 林太太一脸认真地回应女儿:“我收着呢。实话实说,是你偷拿了家里钱买的,还是你的追求者送的?如果是男生送的,立刻给我还回去。” “是张老师送的……昨天我帮他哥哥给女孩子挑首饰,他也给我买了一个。”林觅害羞地答道。 林一堂听完气得跺脚:“我也可以给你买,不需要他献殷勤!” 林太太怔住了:这款镶嵌水晶的纯金胸针属于高档珠宝,买得起的人非富即贵…… 第四十四章 试探 林觅气咻咻地闯进了父母的卧室。她在梳妆台上细细找了一遍,拉开了抽屉,仍旧一无所获。 她只好再次求道:“妈妈,请您把胸针还给我,它对我很重要。” 林太太无奈道出实情:“给你爸爸拿去了,他还想等你好了后问你话。明天他就要回部队了。” 四周的房间,都没有父亲的影子。她好奇地问:“爸爸是不是不在家?” “他说上次买的花瓶有问题,去古玩街找买家理论。” 林太太剥开蜜桔,递给一脸冰霜的侄子:“一堂,尝尝,很甜。她还不懂事,以后会明白什么是靠得住的爱情……” 林觅听了浑身不舒坦:“难道张老师就靠不住?” 林一堂不屑地说:“一个长得好看、家境尚可的书生,给不了你精彩的人生。” 林觅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背着书包跑下楼。待他追到门口,车已经开走好远…… 林觅到了学校,没有吃上晚饭。她回到宿舍,看到在灯下用功的于芬,不好意思地问:“芬芬,附近有没有地方可以买到好吃的?” 于芬乐呵呵地答道:“学校西门好像有一个饭馆,至于好不好吃,你可以去问问张老师,我和几个同学今晚看到他和一个漂亮的姐姐去那里了。” 林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漂亮的姐姐?!你有没有看错?!” 于芬于是接着讲述女生们今晚津津乐道的八卦:“当然是张老师,还带了条可爱的狗,我们哪里会看错。他们没准是男女朋友关系。下次再遇上,一定要他发几把糖吃!” 林觅抓起床上的枕头捂住耳朵:“我都要饿晕了,不想出去吃,只想蒙着被子睡觉,好芬芬,别说话啦。” 这时,宿管阿姨进来,通知林觅去校门口领东西。 “是我妈妈吗?”林觅躺在床上,美滋滋地问。 “不是,是位俊秀高大的年轻先生。” 糟糕,肯定是表哥来了!林觅赶紧爬起来。 “芬芬,”她请求道,“我有些不舒服,你代我去取好不好?谢谢啦。” 于芬站起来拍拍胸脯:“没问题,我这就去。” 林觅等室友离开,就换了身衣服,戴上帽子溜了出去。她边走边望教师宿舍那边,看到那个熟悉的窗口,有一盏灯亮着。 “看来今晚他在!”她默默地想,“不知道屋里有没有别人。” 她不知不觉来到楼下,望着那个窗户的灯光出神。她在窗户下,想喊他,可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不好意思开口。 她发现脚边有一些石头:有了!石头打不坏窗棂,但能够把玻璃打破,惊到屋里的人。这样,那个人就会开窗户…… 她捡起一把抓在手里,对着窗户一个一个地掷了过去。然而,她没吃饭,肚子饿,力气不够,好几次石头都是差一点就够到目标了,却后劲不足地落到草地上。 她看到窗户上隐隐约约地映着一个人影,又来了干劲。她取下两只分量十足的耳环,用了最大的力气抛了过去。 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 她的一对耳环果然给力,双双命中目标,破窗而入。 张法正在备课,听到窗户玻璃“呯呯”两声,还以为是遇袭了,急忙一跃而起。待他认出地板上那熟悉的耳环,立即明白了是谁在捣乱。 他把窗户轻轻打开一条线,从窗缝里往外看:窗外的树影黑漆漆的一片。他继续让灯亮着,不动声色地下了楼。 林觅眼见耳环飞进了窗户,心里忍不住高兴,可屋里似乎没有任何反应,窗户也没有开,又有些失望。 “林觅,你有事找我?”他的突然出现让她猝不及防。 见她愣愣地站在草坪上,他关心地问:“你昨晚喝醉了,现在好些了么?” 她委屈地看着他:“我饿了。” 他暖暖地回答道:“你没吃晚饭么?我带你去。” 她故作不高兴:“你今晚不是已经同别人出去吃过了么?” 没想到丫头们这么厉害,这么快就传到她耳朵里了! “那是你们新来的国文老师。我同事。”他很心地解释。 他见她有些累了,就主动背她去学校西门。 她虽然心里还在纠结于芬告诉她的新闻,但此刻感到舒服多了:毕竟他还是在乎她。 她紧紧地贴在他背上,悄悄地去摸那乌黑稠密的头发。她忽而想起父亲鬓角出现的几根白发,叹了口气:男人的青春很美好,但也是很短暂的,希望自己能陪着他一起变老…… 饭馆的老板一眼认出他来,打趣道:“怎么,一顿没吃尽兴,又来一顿?要是店里每个人像你,我就发大财啦。” 他红着脸解释道:“我是陪她来的。” 老板看了看他背上的林觅,说:“哟,这姑娘都睡着了。” 他赶紧把她放下来,果然她闭着眼睛在做梦了,嘴角还有得意的微笑。他请店二帮忙点好菜,让她枕着胳膊睡,直到饭菜都上齐了,才把她轻轻喊醒。 她闻着饭菜的香味,食欲大好,不一会儿,一碗米饭吃完。他出神地看着她,递来另一碗,又给她夹了好几种菜,还贴心地盛好了汤。 “我,可不可以叫您的名字?”她一面喝汤,一面认真地问。 “还是叫张老师比较好。”他恢复成严肃的样子。 “可是,我爸妈说,不可以和老师在一起,我把您当成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男生,不就不用讲究那么多规矩了么?”她执著地望着他。 “等你顺利地毕业,考上高中,我再与你细说。这两年,我是老师,你是学生,这种关系不会变。”他耐心地劝道。 “张老师,您会不会找女朋友?那个叫阿楠的女孩子她会不会来找您?”她大着胆子问道。 “我不会主动找女朋友。请以后不要与我提这个名字。”他很认真地回答。 她若有所思地停下了筷子。 “怎么不吃东西了?” “饱了,我们早回吧。” 回校路上,她说今晚的糯米鲜藕和肉沫老豆腐好吃。他想,若能为她下厨做一桌丰盛可口的饭菜,是多么温馨的幸福。 第四十五章 血案 张法还没把林觅送到楼下,就看到了宿舍旁边站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林一堂拎着东西飞快地迎面走来:“张老师,我需要你的解释。” “表哥,是我先去找的他。”她主动站了出来。 “我们去吃了饭,仅此而已。”他淡定地回应。 林一堂步步逼近:“我敬你是她老师。望你自爱自重,不要越轨。” 张法甩袖转身走远:“师生就是师生。你爱信不信。” 林觅拉住正要去追的林一堂,柔声劝道:“谢谢表哥来看我,我要赶作业,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林一堂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她:“趁新鲜吃了,晚上在点心店守着现做的。” “嗯,表哥放心。”她看到他眼里的关心,语气缓和了很多。道别后,她上楼,他则回到校门口,叫了一辆车回去。 林一堂回来后,发现气氛有些不对。他看到林太太独自一人在客厅里来回地走,手中的丝帕给揉成一团。频繁的高跟鞋声让他难以淡定,心里闪过一丝不安:叔叔呢?叔叔下午去了古玩市场,现在怎么都该回来了吧……莫非,叔叔出事了?! 他从房间里取来一只装有防身用具的包,坚定地对她说:“叔母,我去找叔叔去。您知道具体的古玩店地址么?” 林太太转身去书房取来一张名片:“潘家园,黄记古董行。” 林一堂跳进汽车,匆匆赶往这处城东最大的古玩市场。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胸前的包,里面装着一把型手枪和一把军刀…… 林先生有逛古玩街的爱好,从来都习惯一个人去。多年来他从那里淘到不少珍品。这次他是专程为那只花瓶而来。 上回咬牙收它,是卖了一处宅院才换的五十根金条。落地却没碎,说明它是件鱼目混珠的赝品。让人情何以堪! 他满腔怒火地走进黄记古董行,把装有花瓶的盒子重重地拍到柜台上:“黄老板,多年交情,这次为何要卖假文物来骗我!” 正在抽烟的黄老板见他动怒,脸色煞白,连忙跪地求道:“林少将,上回您选中的花瓶确系本店仅有一件正品。不巧您回去取金条的时候,有人进店也相中了,拿枪逼得的没办法,才临时调包。金条存在别处,原封未动,我一直在等待有机会与您说清,会悉数奉还。” 林先生感到好奇:“给我说清楚,是什么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武力逼迫你卖这件文物?” 黄老板浑身颤抖:“是……黑道上的人。” “那些人属于什么帮派?”林先生敲着桌子催促:“你务必告诉我实情,我只想拿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 黄老板看了一眼墙上的八音钟,神色愈发紧张,手里攥着一只檀木盒子,低声央求:“少将大人,今晚这帮人又要来取货了,为了安全,您快离开吧!” 林先生摇摇头:“我从军二十多年,还不知道‘逃’字怎么写。”他从衣袋里拿出手枪,跑到店铺对面一块废弃的大理石屏风背后藏起来。 一段漫长的时间过后,钟敲响起来了,石板路上由远及近地传来一阵整齐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靴子声…… 至少是一支十来人的队伍! 深知寡不敌众的他放弃了与对方交火的念头,在屏风后屏住呼吸,关注店内动静。 依稀听到几句争执,接着是急雨般的枪响,伴随着沉闷的物体倒地的声音…… 他估计那帮人已经离开,才出来查看店内情况:黄老板蹲在屋角,七窍流血,早已死去。店内余下的一名伙计,也身中数弹身亡。 他去查看柜台,并无交易的痕迹:难道是谋杀?抢劫? 尤其令他恼火的是,黄老板被杀,那五十根金条恐怕是要不回来了…… 不甘心的林先生拿着手枪一路追了出来,终于在路口看见一帮黑衣人上了两辆捂得严严实实的汽车…… 他一路上远远地跟着汽车跑。穿过一堆乱七八糟的胡同,几条昏暗的街道后,他的体力逐渐消耗,开始喘气。这时他看到街边有一辆过路的马车,连忙招手拦住,跳上车,请车夫用最大力气追赶。 漫长的跟踪十分辛苦,林先生一点也不敢懈怠。那帮人的汽车居然跑出了主城区,七拐八拐地到了一处偏远的陵园,才突然停住。黑衣人纷纷下车,像乌鸦一样钻了进去。他环顾四周,记住了这个地点的大致特征,才让车夫往回走。 正当林先生坐在回家的马车上,林一堂已经开车到达潘家园古玩街。 他看到名片上所写的黄记古董行门口围拢了一片人,又听到人群里有惊叫声和女人孩子的哭声,料到出了大事。 走近一问才知,经营历史最悠久的古董行刚刚发生了一起血案,店主与伙计全被不明身份者枪杀。 他站在店门口往里看,奇怪的是柜台上和货架上的文玩物件都完好无损,并未有洗劫财物的痕迹:说明作案者不仅有明确的作案目标,而且有着严密的作案时间规划。为了在很短时间内撤离,甚至都没有抢走店内大把值钱的物品。 他走进店里,在屋角地板上发现了一处清晰的带血鞋印。他取出一块白手绢,把鞋印用力地印了下来,心地放回包里。 林一堂重新启动了车,沿路在人群里寻找叔叔的身影,一无所获。等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客厅里,却惊喜地发现叔叔已经在沙发上坐着看报。他把今晚在古玩街所见所闻讲给叔叔听,同时拿出那块有脚印的手帕。 叔侄二人在书房里进行了一段秘密谈话,一直谈到深夜才散。 林一堂听到叔叔孤身一人跟踪了这帮神秘劫匪,担心此举有不妥之处。 他想,叔叔常年在海上服役,对岸上的复杂情况了解太少,万一对方有所察觉,恐怕会引火烧身。 林先生三天探亲假已满,明天一早就要返程。他与侄子交代了近期的安排…… 第四十六章 转学 舞会那晚回家后,何诗安陷入了难言的暗恋状态。 她一想起那个与顾启澜一模一样的俊美男生,心中就涌起强烈的好奇与好感,而他看另一个女孩时眼中流露出的深情,如玫瑰花叶子下隐藏的刺,把她扎得体无完肤。 金枝玉叶的她,自认为出身、美貌与气质均在林觅之上,但他却连半句话都不愿与她多说,这是何等的屈辱和郁闷! 何诗安是典型的表里不一,大家闺秀的外表下隐藏着霸道与偏执:从到大,凡是她看上的各种东西,都会千方百计地去争取;如果自己得不到,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她记得那晚林先生称呼他为“张老师”,这么说,他应该在林觅就读的学校教书。她美艳的嘴角绽放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你在哪,我就去哪。” 不管那人是顾公子还是张老师,他都是她看中的猎物。 次日一早,何诗安在一家人吃早餐的时候,用漫不经心的口吻,向父亲提出了酝酿一夜的想法:“爸爸,我想换个学校。” 何先生见女儿好读得好端端的忽然要求转学,感到莫名其妙:“颐和园中学难道不好?政要和大富豪的子弟首选!” 她捏着叉子狠狠地扎在培根上:“不喜欢这种高调浮华的地方,没学习气氛。” 何先生见她是下了决心要离开原来的学校,就问:“你看上哪个学校了?” 她一面啜饮咖啡,一面果断地答道:“我只去林少将的女儿读书的学校,我想和她比比谁更招人喜欢。” 何先生以为,女儿是舞会上见林姐后激起了女孩子之间常见的攀比好胜之心,做父亲的没有理由不成全:以他的权力,给女儿换个学校简直易如反掌。 他没有觉察出女儿的心思,只想快点办成转学,于是他放下进行中的早餐,去客厅给秘书打电话。她边口嚼着面包,边等待父亲的回复。 等她刚把早餐吃完,父亲就笑眯眯地过来告诉她:“诗安,那孩子读的是燕京女大的附中,秘书说,明天校长会安排好一切,你直接去上学就行。” 尽管早已预料到转学会很顺利,吃了定心丸的何诗安脸上依然掩盖不住内心的激动。她把自己放服饰、首饰的一排房间都转了个遍,找出了最能体现自己优点的搭配。 她忍不住笑起来:转个学搞得像是去相亲似的隆重! 入夜,她还是辗转反侧睡不着,天亮后照着镜子细细看过,确定没有讨厌的黑眼圈才放了心。 她乘车来到新的学校,与来迎接的学校领导见面。当被问及有没有明确想去的年级和班级时,她干脆地说:“张老师教的年级,我只去他的班。” 校领导们尴尬地告诉她,他不是班主任,不负责具体班级。她的回答更直白:“就与那个叫林觅的人同班。” 这天早晨,云淡风轻,张法已经走进教室,开始了新的一课。 “我真心地与大家说声抱歉,上周的作业留得有些偏难,偏多。这次我会减半。”他望着她们,诚恳地说。 讲台立刻下响起一阵清脆的掌声,一张张稚气的脸上流动着快乐:从来没有老师会这么体贴大家,张老师真好…… “今天起,我会把握好知识讲解时间,给大家更多的自由安排,比如戏剧表演、游戏……”他昨晚回去后调整了知识点难度,增加了学生们表现的环节。 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伴随着惊喜的欢呼声。林觅和于芬也在为减负叫好。 这时候,何诗安高调地走了进来,一举夺得全班的关注。女生们忍不住悄悄议论开了: “这位大美人是谁呀?” “她的衣服好漂亮!” “啧啧,这发型真好看。” “她是不是别处转来的同学?” “她一直在看我们老师!” “会不会是他的仰慕者哇?” “……” 张法认出她是前晚在花园与自己说话的那位姐,吃了一惊:好厉害,这么短的时间就找来了…… 林觅那晚在花园没看清她的面容,后来回了大厅一下子又醉了酒,更加不会留意躲在大厅柱子后面的人长什么样。她好奇地扫了一眼:这女生似乎也在看我。 不一会儿,年级组长与教务领导同时出现:“今天大家迎来一位新同学,原先就读于颐和园中学的何诗安姐,掌声欢迎!” 何诗安大大方方地对着全班同学行了个礼,径直走到教室后排,选了林觅旁边的空座位坐下。 不知真相的林觅还拉着于芬一起天真无邪地鼓掌,看得讲台上的张法一头冷汗:他想起何诗安抬腿故意绊倒她的那一幕。 何同学的到来,对他的教学工作和个人生活,貌似是很不的挑战。 他尽量镇定地端起书本,接着讲课,把被扰乱的课堂秩序慢慢地调回来。等知识点顺利讲完,进入自由提问环节,学生们纷纷举手。 他看到认真听讲的何同学,高高地举起一只白皙的胳膊,双眼显出强烈的探索和求知欲望。 他对她点点头,示意她站起来。 “ydarahr,uldyusllyurrua” 他淡定地笑笑,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算是回答。 他担心:万一她提出些涉及隐私的奇葩问题,课堂秩序会乱成一锅粥。 然而,何同学并没有让他为难。尽管她心里积攒了很多困惑:他为何要故意隐姓埋名,怎么会来这里教书,他与林觅是什么关系…… 她只是针对课文内容提出了几个很有见地的问题,让人确信她刚才一直在全神贯注地听讲。 下课的钟声敲响,张法终于把这堂课顺利地撑了过去。他得出了一个值得欣慰的结论:至少,何同学来这里第一要务是学习,毕竟人家上课没有捣乱。 他心里叹道:希望以后上课也顺利吧! 课间休息时,女生们如雀儿一样从教室飞出,大家在走廊上叽叽喳喳地聊这位高颜值高智商的神秘新同学…… 第四十七章 挑战 张法夹着书回到办公室。还没落座,程倩倩就递给他一杯刚泡好的茶。 “程老师,别这么客气。”他把杯子放在桌边,谢过了她。 “张,我们刚听到件喜事,是关于你的!”正在备课的几个老师也过来凑热闹:“这么好的事,难道你不知道么?” 在程倩倩没入职前,张法算是办公室里资历最浅的一个,每天到得最早。除了教学,还负责取报纸、打开水和搞卫生。 他真心喜欢这份工作,一点也不计较大材用,从不埋怨琐事多,活儿杂。 同事们都笑着围上来,他感到十分困惑:“难道是上了月度红榜了……” 只见大家齐声鼓掌:“祝贺张老师当选二年级一班班主任!” 原来,年级组长在他讲课的时候,已经安排了个好差事给他。 当班主任?啊,不要,不要…… 又是一只看不见的巨型鸭梨,从头顶落了下来。 教个书无妨,刚入职就当个班主任,勉强也能承受,但何诗安转学来了,这项殊荣实在担当不起了。 抗压能力要不断升级、升级、再升级,以应对某些鸡飞狗跳的日子…… 他取了张白纸,拿起笔在上面宣泄心中的压力。旁边坐着的程倩倩伸长脖子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张老师,你画得真传神!” 张法无奈地搁笔,拿本书盖住手中的画:一只狐狸与一只兔子,正在拔河中,看不出胜负。画面貌似简单搞笑,却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他面对何诗安的复杂心情…… 钟声响起,学生们跑回教室,他来到窗外,第一次听课。 一节听完,还有下一节…… 等上午所有的课都上完,站累了的张法回想起了自己的中学岁月。 那时候,班主任为了让大家上课不开差,不讲话,不也常在教室门口蹲守么,而他们年少轻狂,还悄悄地怨过骂过,取各种外号…… 看来,只有亲自当了班主任,才体会到老师的辛苦。 下午三点,全班有节体育课。因为手头有一份课程计划要写,他没有按时去看。 他坐在办公室里,老是忍不住惦记窗外,每次听到体育老师的哨子响就紧张。 何诗安在教室里倒是规规矩矩地,参加户外活动会不会有问题呢?作为菜鸟班主任的他心里真是没底。 好不容易等最后一个字写完,他赶紧丢下笔往外跑。 循着体育老师的哨子声一路找过去,张法看到班上女生都在跳绳,顿时放了心:这类简单运动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有几个眼尖的发现了他,兴奋地喊:“张老师来啦!” 他微笑着鼓掌,姑娘们越跳越起劲。 林觅已经跳了半个钟头的绳。前晚醉酒的后遗症,让她体力有些吃不消。本来想快点跳完去一边坐着休息,这会又来了干劲。 何诗安早在上午就发现张法在窗外站着听课,猜想下午的体育课他十有八九也会来。 当体育老师宣布进入自由跳绳练习后,她一边慢慢地整理衣服和头发,一边望着办公室的门口。看到张法果然来了,她才不慌不忙地捡起地上的绳。 她特地选了个离他较近的地方,自信地把绳高高地扬了起来,在蓝天下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有着良好舞蹈功底的她,优雅地、有节奏地跳着:随着绳儿的上下晃动,白皙的长腿不时从裙子的开叉处露出来,脸颊微红,散发出蓬勃的青春活力。 旁边的同学们纷纷向何诗安投来羡慕的眼光。 “新来的美女同学跳得太棒了!” “这腿也太美了!” “她的身子好灵活!” “跳了快三百下了,她都没有喘气,厉害!” 张法出于安全考虑,好心地提醒:“何同学,停下休息会,跳累了容易摔。” 林觅见他来了好一会了都没和自己说话,倒是主动关心新来的美女同学,不免感到失落。 为了转移张法的视线,她拎着绳子走到他面前:“张老师,请您跳个绳好不好?” 女生们觉得这个提议超级赞,欢呼起来:“张老师,您个高腿长,能一下跳几百个吧?好期待!” 张法的腿还没完全好,伤口在湖水里浸过,愈合得慢。看到她们期待的目光,他温和地笑笑,果断地接过绳跳了起来。 林觅后悔不已:没想到他为了学生再疼也会跳……还皱着眉忍住不吱声…… 她心里难过,顾不上讲究什么师生距离,用力抓住他的手:“张老师,您腿疼,求求您别跳了!” 女生们见状都目瞪口呆:授受不亲,《学生手册》里讲得明明白白! 何诗安更是看不下去,立刻收住腿下的绳,过来推了林觅一把。 “快放开他!” “我是为了张老师好才这么做的,他腿伤还没恢复呢。” 女生们听后很感动,异口同声地说:“张老师辛苦了,请好好休养。等您的腿伤好了,再给我们跳绳吧。” 他会心一笑:学生们真挚的关怀让心里好温暖。 何诗安感到自己融不进这个班级,赌气拿着绳跑到一边,发泄心中的不满。她用力蹦得更高,一次又一次刷新记录,看得大家替她捏一把汗。 俗话说,物至极必反。她身上的旗袍是高开叉款式,当初为了凸显身材,又特地让裁缝做得比正常的紧身不少,极其贴身,这样剧烈地折腾,难免会…… 晴空下的运动场,风儿轻轻吹过。 突然,伴随悠长、低低的丝绸撕裂声,华丽的旗袍自下而上一分为二! 虽说“走光”这个词是后世的发明,一百多年前,女生们更是如临大敌。一片惊叫躲闪的混乱中,连教学经验丰富的体育老师也慌忙伸手捂住了眼睛。 何诗安尴尬地抱紧了露出白皙皮肉的身子,哭得惊天动地:遭遇这等奇耻大辱,她恨不得去死。 一件带着体温的衣服轻轻地盖在她哭得微颤的肩头,带来雪中送炭的温暖。 “何同学,别哭。” 一脸梨花带雨的何诗安回过头:那个让她做出转学决定的人,与记忆中一样:话不多,帅到没朋友,却外冷内热,纯洁善良。 第四十八章 矛盾 秋天的运动场,凉风习习。张法对着在一旁回避的体育老师喊:“没事了,您转过身来吧! 体育老师转身看到何诗安抱着衣服去了运动场边的银杏树丛,如释重负地笑了笑:“张你真行!” 不过,他很快就凑近提醒:“没穿上衣在校园里行走,女生们看了会红脸,校领导们会说你有伤风化,这可是违反校规的。” 不由分说地拖着一脸尴尬的张法往教师更衣室跑。 待他俩回来,女生们在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跳绳,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何诗安红着脸从树影里出来,又一次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她伸出纤纤玉手抚平衣角,拿衣服在身上巧妙地裹了一圈。简简单单的款式,被她创造性地穿成了一件超短版连衣裙,别有一番韵味。 令人很自然想起一句话:论身材的重要性。 林觅最初是和同学们一起惊讶地捂住嘴巴,深表同情。 后来看到张法毫不犹豫地脱下衣服救急,何诗安穿了又特别好看,心里就有些不满了。 恋爱中的女孩子,对某类事情的直觉可以变得特别敏感。 眼看何诗安步步走近,林觅不由得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拦住她。 “何同学,我寝室有好多好看的衣服,和我一起去挑件合适的换了吧。” 何诗安生涩地对她笑了笑:“不用了,张老师的衣服,我穿就很好。” 林觅一脸无语:对方并不领情。 明明是除了衣服,还想要更多…… 不远处,体育老师拉着张法滔滔不绝聊教学问题。 班主任不是个官,但比当官累多了,各科的老师都要熟悉熟悉,以便每周教学周会上交流。 作为新人,他谦虚地听着前辈的意见,没有留意周围的情况。 “张老师,我想请假回家换衣服,明天回来上课。” 何诗安已经来到了他身后,秋水般迷人的眼眸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学生时代,谁没有开口和老师请假的时候?他爽快地同意了:“好,你跟我去办公室写好请假条,按时回校就行。” 张法的想法很简单:她今天才来,估计住宿的行李都没准备好。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地往办公室那边走。 没走几步,她忽然往他身上倒:“张老师,我没力气了……” 他只好伸手把她扶住,急中生智喊:“体育老师,您快过来,我一个人搞不定!” 喊声引来了体育老师和全班同学。 林觅一眼就判断,何诗安是装晕:大概是算准了他善良好欺,伎俩眼看就要得逞。 体育老师看了看,提议先送校医那里。考虑到严格的校规,避免惹麻烦,他和张法商量:是扶着还是背着去合适。 看热闹的学生们听了纷纷表态: “我们就可以送她去,不麻烦二位老师啦!” “张老师辛苦了,快回去休息吧!” “我们去找个东西来抬她!” “去哪儿找东西啊?” “教室后面空地上不是还堆着一些待换的新门吗?我们快去弄!” 何诗安内心叫苦不迭:这些人也太积极了……自己选的戏,躺着也要演完…… 林觅和于芬以极快的速度抬了一扇门回来:油漆尚未干透! 她俩把门往地上一放,同学们就心领神会地动手了。 两位老师见大家这么团结友爱,就成全了她们的助人为乐。 何诗安感到自己被放到一块散发着怪味的平板上,感到事情不妙。 为了不露陷,她硬着头皮装下去,暗暗叫苦:怎么会被人将计就计,偷鸡不成蚀把米…… 林觅在前,于芬在后,左右各有三名同学,给何诗安来了一次堪比八人抬轿的豪华待遇。大家的热情高涨,连走带跑,好不快活。 门板上下起伏,颠来颠去,加上油漆一熏,差点把她给恶心得吐了。 她愤愤地想:肯定是丑八怪们看不惯自己绝世美貌,蓄意整她。 她不能确定张法是否有跟着来,不敢随意动,只好憋着一肚子火,一路忍下来。 也真凑巧,大家风风火火赶到校医办公室门口,却发现上面贴了停诊通知。 女生们见白忙活了一场,忍不住泄气。有几个当场喊着手酸,腿疼,要歇歇。 于芬提议:“把门抬回宿舍吧,让宿管阿姨拿万金油给她弄弄。”这个主意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 何诗安这回是怕了:又给折腾一遍,到时候撑不住,吐得一身脏兮兮,形象全无…… 权衡利弊,她赶紧睁开眼睛一骨碌地爬起来。 看着浑身都是油漆斑驳,她崩溃地喊:“啊!你们竟敢把我放在没干透的门板上!” 大家见她醒来就怨气冲天,纷纷吐槽: “我们手上衣服上都有油漆啊。” “衣服都汗湿了这么多,你连谢谢都不说。” “我们也是尽了力送你来,谁知道校医请假了。” “你今天明明是麻烦了一大堆人,还没半句好话。” “真是好人没好报……” “你们合伙算计我欺负我,我要去校长那告状!”何诗安一语惊人。 区区事就要去惊动校长大人,同学们这回可算是开了眼界。 她们讨厌她的这一套,却又害怕她真会搬来校长:校规校纪巨严,罚起来够受的。 静默中,林觅站了出来:“我们出了力,你不谢也就罢了,还想抢先告状。” 何诗安冷笑,白亮的牙齿闪着光:“今天这事,是你见不得我好,勾结她们一起使坏!” 林觅忍住笑:“你有不满可以单独找我谈,不要污蔑其他同学。” 何诗安攥紧掌心,咬牙,懊悔那晚没让这妖精妥妥地掉到水里去变个落汤鸡。 她也不好直接上手去教训林觅:有这么多同学在,如果都与自己为敌…… 环顾四周,她的目光落在了墙边一个崭新的竹扫帚上。虽然玉手嫌它粗糙,打人比不上鞭子给力,拿来壮壮胆,绰绰有余了。 何诗安趁大家不备,一把抓起了扫帚,直指林觅的脸:“信不信我会打你?” 第四十九章 胜负 林觅嗅到迎面飞来的大片灰尘,忍不住呛得咳了几声。何诗安转着扫帚,像持了一件了不得的武器在她眼前耀武扬威。 她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校服,如果被尖尖的竹枝扫帚给戳烂,就没法穿出去见人了…… 好女不吃眼前亏! 她捂住鼻子,侧身躲开,没想到讨厌的竹扫帚死皮赖脸地追了过来,摆出一副要咬人的姿势。 为了甩掉这该死的扫帚,不让竹枝挂坏裙子,林觅左右躲闪,最后给何诗安堵在了走廊尽头脏兮兮的角落里。她抬头望见数张蜘蛛,还有好多黑虫子恶心地吊着丝在头顶晃动…… 素来有洁癖的林觅惊得头皮发麻,恶心得分分钟想吐。她感到胸闷,脸憋得通红,背靠着墙,闭上眼睛开始喘气。 “林觅,你若趴下学狗叫三声,我就算你道歉,放过你。” 何诗安傲气地丢出个停战条件:又苛刻又无礼。 林觅捂着胸口坐在地上,吁吁地喘气:灰尘过敏了。 旁观的同学们看不下去,纷纷帮忙。 于芬上前一把扯住何诗安的胳膊:“你太过分了!” 何诗安还没来得及挣脱,手中的扫帚已经被另外的同学给牢牢拉住。 她冷冷地告诫:“我不想与你们为敌,识相的给我闪开!” 于芬一心想制止她:“你有什么不能好好地讲道理,扫帚是用来扫地的……” 何诗安自给娇宠坏了,对家里的佣人们看不顺眼就挥鞭子。要同正在气头上的她讲道理,简直是痴心妄想。 于芬只看到她的手掌迎面打了过来:躲避不及,“哎哟”一声捂住了脸。 何诗安得意地笑:“算不算是打了人?” 参加过开学典礼的人都知道,打架是违反校规的。最轻的处罚是打扫卫生;最重的处罚是开除滚蛋。 原本打算帮林觅的同学们,见何诗安真的动了手,感到爱莫能助了。 林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背靠墙角,无路可逃。 从敌我双方力量对比来看,她穿着平底皮鞋,个头上输了何诗安一截,也没有留那么长的指甲,更无可用的抵抗工具:对方显然占了上风。 “林觅,你如果不想划破脸,就老老实实趴下学狗叫,给我赔礼。” 林觅挺直腰站起来:“士可杀不可辱。” 这是她从到大常听父亲说起的一句话。面对咄咄逼人的何诗安,再贴切不过了。 这天下午已经没有别的课,所以何诗安有了大把的时间来与林觅算账。 首先要做的就是清走那些无关的人。 “识时务者为俊杰。诸位同学请回吧,我今天不怪你们。” 女生们见挺身而出的于芬挂了彩,怕脸上给划伤留疤,不敢久留。 大家临走时不放心地望了一眼墙角:林觅如何应付得了随时会劈头盖脸打下来的扫帚啊…… 见同学们都远去,何诗安的扫帚有意地挑了挑林觅的裙子。 受辱的林觅涨红了脸,一脚踢开扫帚:“我从未得罪过你,竟然用这等下作手段欺负人?” 何诗安丢下扫帚,双手抱在胸前:“你是真的记性不好,还是故意装失忆?今天若不是你,我怎么会当众撕破衣服!” 林觅天真地认为,刚才她是为了这事才记恨,虽然弄坏旗袍的是她本人,若是能主动赔偿对方一件新裙子,这事或许就可以平息了。 “我可以赔你一件新的。” 对方听完大吼:“你把我当乞丐了么?我堂堂何大姐,会眼红一个贱人赔的裙子! “贱人?” “对,你就是!” 林觅读过王实甫的《西厢记》,对这个词的印象深刻,立刻懂了对方话里的意思。 她清清嗓子:“莫非你对我有什么误会?” 对方拿手指着她鼻子:“你还好意思说是误会,大白天一副狐媚样子勾引人!” 林觅哭笑不得:“我们这是女校,半个男同学影子都看不到,再说我对男生也没兴趣。” 何诗安不依不饶:“男生是入不了你的眼,你早就看中了某个人!” 她没有简单明了地说出具体是谁,是因为自己也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确认张老师和顾公子是同一人。 她很期待林觅的答案。 “你是指张老师么?我们开学前就认识彼此了。” 林觅没有隐瞒:不是见不得人的事。 这句实话却如一把干柴,使何诗安眼中的嫉妒火苗燃烧得更旺,恨不得手撕了她。 “你分明就是处心积虑,想方设法要魅惑他,还看我不顺眼!” 何诗安气急败坏,撕下了大家闺秀的最后一层面具。 林觅嗅到浓浓的火药气息。 她觉得有必要解释清楚:她和他之间一直都是清清白白,顶多就是互有好感了,哪里有何诗安说得那么不堪入耳呢…… “我和他初次相遇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学校的老师。是他自己先来找的我。” 林觅加了句话,但没把在歌舞厅门口见到张法的事情说出来。为了不引起麻烦,她有所保留。 然而,寥寥几句就足以让妒火中烧的何诗安失去理智。她赶上了平生最倒霉的一天:当众撕破衣服出丑,想趁机接近心仪的男生却遇到了女生们的集体抵抗。 更可气的是,他对同窗多年的她爱理不理,却对认识没多久的妖精动了真情。 跳了那么久的绳,双腿酸疼无比,心里却憋屈得要炸裂开来。 她伸手擦了一把不知何时涌出来的泪水,双腿发软,破天荒地往冰凉的地板上一坐。 林觅想不出合适的话来安慰,退到走廊尽头。 何诗安凝视了片刻长指甲,伸出白皙光洁的手腕。指甲利如刀,深深的伤口里绽放出一团杜鹃花般醒目的血。 血珠一颗颗落地上开花,钻心的疼痛让她忍不住发出呻吟。 林觅闻声跑过来:“你的手怎么啦?!” 何诗安扭过脸去,心里默默地想:就这么输了么?即使是输了一局,还来日方长呢…… 楼梯间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有人上楼了。 第五十章 专一 眼前的情景让张法感到惊讶和困惑。 一堆学生只余下她俩,一个发愣一个大哭,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眼睛的余光注意到了地上的竹扫帚。这扫帚上的细细竹枝扎得很密,尖尖的颇为锋利,是有划伤可能的。 他下意识地拽头发:莫非是这个不起眼的扫帚惹的祸……然而扫帚干干净净的,没有血迹。 男生纵有再高的智商,遇到与女孩子有关的问题,也会一筹莫展。 张法仿佛置身于漆黑一片的迷宫:女孩的喜怒哀乐,如六月多变的天,实在是难猜的…… 那一抹鲜血丝毫没有止住的意思,看得林觅慌了神:“张老师,血越来越多了!” 他意识到眼下不是琢磨细枝末节的时候,既然校医停诊,就得去校外看大夫了 好在大学时参加过学校的登山队,熟悉基本的外伤处理常识。 “别怕疼,把手腕抬高,先给你按压止血。” 她顺从地把手伸到他面前,心想:这点苦肉计值了。 他心地用手指压住伤口:“再坚持坚持,待会就去医院。” 何诗安叹了口气:“谢谢您关心,可我现在走不动了。” 她或许在暗示:可以背她,或者抱着她去。 他一时猜不着她的心思,也就信了:“不用你自己走,我带你去。” 林觅听完秒懂,内心纠结挣扎后,慷慨地伸出援手:“张老师,我们扶她走到校门口就喊辆车,怎么样?” 他的回答出人意料:“我去就够了。周末就是本学期第一次各科考,你若有空多温习功课。” 可惜了林觅的一番诚意:就跟倒在地上的牛奶一样白瞎了。 张法低头专注地按着她的手腕,血渐渐少了才松开,同时借来林觅的丝绸手绢充当临时的包扎材料。 林觅表面上装出不在乎,感情上却很诚实:受不了他对何诗安这么好,何况对方还拿扫帚欺负了她。 她气得转身要走,却被他喊住:“你先在这等着,我回宿舍一趟。” 她无奈地望着他下楼:只是去医院包扎上药而已,又不是住院,这还需要去取东西?! 何诗安得了安慰,心情好了不少。 林觅闷闷不乐,守在楼梯口胡思乱想:两人算不算是日益疏远了?难道他这么快就靠不住了么?!表哥和妈妈的那番劝告真是良药苦口啊…… 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他推着一辆超酷的德国自行车上了楼。 张法的本意是好的:用车推着何诗安去医院,这样就不用贴身接触,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他其实真的动了脑筋,也考虑了林觅的感受。 遗憾的是,由于缺乏恋爱经验,一些细节问题也没有处理好,让林觅再度误解了他。 这辆突然出现的自行车是何时买的?买来做何用?他居然都没告诉她…… 事实上,她从遇到他的那天起,就存下每笔零花钱,本想攒够了买一辆送给他。 然而,她都没机会碰过的新车,今天居然要给别的女生先坐了,而且是以送伤员的名义。 林觅当然不开心。她赌气地从他手里把车把抢了过来,敏捷地一跃而上:“张老师,我先来试试这车稳不稳!” “回来给你玩个够,另一片车钥匙也给你,下来好不好?” “不好,我今天特想过过新车的瘾,干脆我一路推她去得了。” 他看出了林觅是在发泄不满,忍住笑,像拎猫一样把她放下来:“我猜你是大大地误解我了。” 何诗安等得不耐烦了:“张老师,我们快走吧。” 林觅过来帮忙:“我来扶你上车。” 何诗安撇撇嘴:“不用了,我只是走不了路,上车没问题。” 张法从后面心地扶着车下楼梯,再一路推车往前走。他一再不许林觅跟着去,她于是回宿舍找于芬她们聊天去了。 民国初年,自行车是正儿八经的豪车。年轻姑娘与伙子骑车遛马路本来是很浪漫、时尚的事。 外形出众的张法和何诗安一出现在街头,引得路人纷纷侧目。然而,他隔着一米的距离推车,她光腿穿着男上衣,这种组合又太别扭了。 人们好奇地观察他们:这姑娘屡次想往伙子身上靠,他都灵活地闪开,像是在刻意回避什么…… 既然不像恋人,那么他俩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围观的人对此十分好奇,议论纷纷。有人甚至脑洞大开地打赌:“这姑娘八成是从烟花巷里跑出来的,给好心绅士送去教堂改造赎罪…… 张法专心看脚下的路,对这些一笑了之:“他们只是看看热闹,不必往心里去。” 何诗安听到一堆七嘴八舌的议论,脸上窘得白一块,红一块。她愤怒地啐了一口:“这些人尽瞎说,真该抓起来割舌头断手脚筋!” 她的表情和语气都很自然,好像给人用酷刑就像拿砧板切菜一样简单。 他听了觉得刺耳,停住了车:“一个大家闺秀,要注意言语文明,与人为善。《学生手册》有空常翻翻。” “我从不在意这些。原来的学校也不发这种无聊的东西。” “不管你过去的学校怎样,来了这里就要遵守校规。” 他的语气严肃冷静,让她不敢继续往下说。两人沉默了一路,终于到了离学校最近的医院。张法把车一直推到急诊室门口,然后喊里面的护士过来帮忙。 除了短短地按压止血的时间,他与她无任何身体接触。护士给她消毒上药的时候,他就望着窗外出神。 何诗安总算是看明白了:他对林觅一心一意,对自己只尽师生之谊。 她意识到需要改变策略:从正面找林觅的麻烦,只会让他反感。那么,就采用迂回战术吧。 她相信,从来就没有固若金汤的城池,方法对了,坚持不懈,铜墙铁壁也有穿透的时候,何况还是柔软的人心。 矛盾往往是从内部爆发的。在林家别墅参加舞会的那一晚,她从大人们的闲谈中收获了不少信息。 第五十一章 坚持 医院的过道上,弥漫着一阵略微刺鼻的消毒水味。临近黄昏,四周的光线变暗,一群群回巢的鸟儿在屋顶上飞过,不时传来乌鸦的叫声。 张法仰头看了一眼天空,感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久。 何诗安坐在诊室不愿意走。她的伤口处理不算麻烦,护士利索地拿镊子夹起一团酒精棉花消完毒,抹上常见的外伤膏药,取来细细的纱布打了个结,整个过程只花了不到五分钟。 她心里反复琢磨,要不要把那天晚上听到的告诉他。 权衡一番,她站起来,不急不慢地向他走过去。 “亲爱的,既然出了学校,我就以旧日同窗的身份与你说话吧。” 她直直地看着他,似乎是揣着什么重要消息要宣布。 张法不喜欢这个称呼。 “何同学,我说过,你认错人了。只要你在我班上一天,我就是你老师。师生之间,言行都须注意分寸。” 她嘴角挂着一丝颇有把握的微笑:“顾启澜,你也太逗了,我对你的过去了如指掌,就不要在我面前隐瞒身份了。” 她伸出手,趁他不备,直接撩起了上衣,对着他的腰就是一下。 张法恼羞成怒地推开她的手。 “何诗安,你知道什么是羞耻么!” “你的腰上有一颗朱砂痣,很好看的痣。学时候我见过,在体育课上你脱了上衣,我恰好也看到了。现在当面验证完毕,服不服?” “只服你的脸皮厚。” 她眨了眨眼睛,柳叶眉往上挑了挑:“我也服你能吃苦。早就听说你与三太太水火不容,难怪会隐姓埋名地在学校教书,宁可和父亲玩失踪,在外头苦哈哈,也不愿意回去受气。” 张法摇摇头,纳闷地问:“你掌握这么多消息,还能淡定地转学来找我,到底是图什么?” 何诗安把刚才掠过他肌肤的手指高高地扬了扬,“图什么?当然是你!” 他感到一阵尴尬,她也过于直白了。 “建议你换个更高大上的目标,不然会让你失望透顶。” 她风情万种地一笑:“你放心,我喜欢你不是两三天,算算时间,已经快八年了。念了这么久的人,哪能说放就放。” 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哪能说放就放…… 虽然他反感何诗安的举止轻佻和不知羞耻,但是他确实佩服她对感情的态度:能坚持八年,受了打击还不肯放弃,遇到冷眼也无所畏惧。 他对林觅的感情,受到一些挫折,就不敢表现出来了。压抑在心底,故意疏远,然后再忍受这种不真实的行为带来的身心折磨。 何诗安人品不论,起码在坚守初恋这点上是值得肯定的。 尽管她的百折不挠确实也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苦恼,他也得感谢她的这句话,让他有了勇气去继续与林觅的这段感情。 哪怕最终两人无法相守一生,在彼此都喜欢对方的时候,不要回避水到渠成的感情,不要压抑和委屈一颗有爱的心。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有遗憾。 “我们做个约定吧。”何诗安冷不丁地冒出一句。 “你说。” “在学校里,我叫你老师没问题,但出了学校,我习惯喊你原来的名字。” “好。” 她妩媚地笑了,抛出一个重磅消息:“启澜,你对林觅的感情,我在舞会那晚就已经看出来了。不过,遗憾得很,她早已与林一堂有了婚约。” 张法虽然没有听到舞会上的任何消息,但他是了解民国时期社会风俗的,从林先生与林太太对侄子的态度,就大致猜到了林家未来女婿的情况。 然而亲耳所听与自己揣测,给心灵造成的冲击真的很不一样。 他觉得“婚约”二字犹如一支利箭,直接扎在了心头。 “那又怎样?” 他忽然佩服自己的勇气,明明受了伤,还不愿意认输。 何诗安没想到他会如此淡定,略有些失望:看来他是刀枪不入了。 不过,他再坚持,还不是会在林觅出嫁那天,与一切失去爱人的男人一样,在某个角落里喝得一塌糊涂…… 她看着他沉默的背影笑了,她等得起。何况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张法不想再听到她提这方面的消息,摆摆手告辞:“何诗安,我先回了,你去大夫办公室给家里打个电话,让家人来接你。明天按时回校,不要迟到。” 何诗安哪里肯答应,正要去拦住他,却听到一阵笑声。 “哟,弟,你也在这里!” 一身干练白大褂的章文轩大步而来,旁边跟着两名医生助手。 “文轩兄,你怎么来这家医院了?” 张法记得他是在本市综合实力最强的外资医院上班。 “今天这边请我们团队来做一台高难度手术。忙碌了五个时,刚从手术室出来。” 章文轩看到了何诗安光腿穿着他的衣服,条件反射地把他拉到旁边教训了一顿。 章医生误以为他带她来做手术,大骂他不专一不负责。 张法听完脸都绿了:冤枉了一个好人。 “老兄,急诊室的护士作证,我真的只带她来这上药包扎了。” 他笨拙地解释完,发现章文轩眼睛里的疑惑还没消解。 “她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穿你的衣服?林姐呢?” 果然一连串的问题要问。 “她和林姐都是我学生,今天下午体育课跳绳撕破了裙子,后来又伤了手,我一路推自行车来的。” 他无奈地指了指医院过道里的自行车,希望它能帮忙证明自己的清白。 章文轩总算是弄清楚了:原来叔叔收留的这位兄弟品行是可靠的,没有看错人。 基于多年的临床经验,他觉得很有必要给少年补上性教育安全课。 “刚才是我误会你了。不过青春年少,难免会一时冲动做出糊涂事来。万一以后你有了那种情况,直接找我,技术一流,安全可靠……” 章医生滔滔不绝,张法一声不吭,脸窘得像只熟透的红苹果。 第五十二章 痛快 章文轩坐诊时天天需要喊患者名字,练出了大嗓门。 故而他和张法的一番苦口婆心的话,一字不漏给何诗安听见了。 她倒还真希望与眼前的这个男生发生点什么。 至于林觅那边,她一时半会是不担心了,因为林先生给女儿订婚的喜帖,都差不多在筹备了。 她沉得住气,期待那天的好戏,去赴宴时看看他如何借酒消愁,如何醉得人事不省…… 张法见天色将晚,想早回校去和林觅解释。 章文轩却是不愿意放他走,一把扯住他的袖子。 “弟,你我难得在工作日巧遇,一起吃晚饭吧。” 张法正想找个机会脱身,于是答应了。 走之前,他很负责地叮嘱:“何同学,你现在去给家里打电话,不要乱走动,等着家里来接。” 何诗安噘得老高的嘴可以挂一只金华火腿。 她想着好戏还在后头呢,暂且给他留个好印象。 “亲爱的,你放心去吃饭吧。” 她回眸一笑,径直往过道尽头的办公室去了。 这一笑看得章文轩心惊胆战。 他拍拍张法的肩膀:“心!她的眼神是要吃了你啊!” “我刀枪不入,不怕!” 两人出了医院,聊起正经事。 “今晚上我约了唐姐,你去把林姐带来,我们一起去西餐厅吃饭。” “文轩兄,好意心领了,林觅她快考试了,还是不要影响她学习。改天我请你们。” 章文轩遗憾地叹道:“其实我们都很忙,好不容易碰上,下回再有空聚餐都不知道是啥时候了。” 他请张法无论如何也要陪着他一起,因为与唐姐单独吃饭有些怯场。 “唐姐是你的女朋友吗?” “目前还不好说,本来是可以确定关系的,她家里人反对。” 张法恍然大悟:原来章医生与他同命相怜,恋爱受阻了。 难兄难弟,凑一块了。 他俩坐车一路向东,去了家赫赫有名的高级餐厅。 餐厅极尽奢华,餐具皆为进口,服务员清一色的欧洲姑娘伙。 绝对是约会时向姑娘展示经济实力的好去处,价格也是令人咂舌。 章文轩是西医才俊,收入不菲,所以才选了这里请唐姐吃饭。 张法好奇唐姐家为何会看不上章医生。 他俩入座,点菜,上酒,开聊。 “文轩兄,她家的人为何不同意呢?” “唉,她和我说,三岁就被父亲的朋友选中当儿媳了。现在她和男方各自自由恋爱,以为当年的约定不算了,没想到双方父母逼迫他俩成婚。” 张法的问题更加复杂,林觅与林一堂是表兄妹,阻力是来自整个家族。 “文轩兄,如果唐姐家寸步不让,你打算怎么办?” “我对待感情如同对待工作,不坚持到最后是不会放弃的。” 他默默地听着章文轩的倾诉,愈发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章文轩与他一起喝完了三瓶红酒,佳人终于赴约来了。 张法听到银铃般的笑声,抬眼一看,一位妙龄女子已经入座。 她化了淡妆,戴着一副精致的圆框眼睛,留着齐肩长发。 虽比不上林觅的清新脱俗,唐姐一颦一笑也是迷人的。 章文轩见了她,激动得连眼睛都直了。 唐姐专心翻精美的菜单。 “我想吃牛排,奶油蘑菇汤,还要焦糖布丁和姜饼。” 她笑盈盈地凑到章文轩耳边:“真的好贵。” 一位金发美女服务员款款而来,把菜名和点心名记下。 等盘子一一上齐,张法看到唐姐首先取了一块姜饼轻轻咬了一口。 她皱起眉头:“文轩,味道不怎么样。” 章文轩抓起一块放进嘴里嚼,吐出来:“欺负中国人,和我在国外吃过的完全不一样。” 张法是从就喜欢在厨房玩烘焙的。面包、蛋糕、布丁、饼干都做得得心应手。 他无师自通地钻研过一套完整的西点教程,有心情的时候都会做着好玩。 虽然比不上米其林大厨,品鉴一盘姜饼的优劣已经绰绰有余了。 他随手掰下一点,尝了尝。 一股浓浓的怪味…… “肉桂粉与姜粉放多了,苏打粉偏少。” 章文轩和唐姐的眼睛里写满了崇拜。 “兄弟,你对西点好专业啊!” “是不是以前和大厨学过?” 张法给他们赞得很不好意思。他简要地分享了自己的烘焙心得。 唐姐热情地掏出一张名片:“北平擅长西点的中国师傅屈指可数。我家饭店最近高薪招聘糕点师。可不可以请你过来帮帮忙?” 穿越到民国初年,西点屋没有像二十一世纪那样遍地开花。 张发的业余烘焙爱好,居然成了一个令人仰视的本领。 唐姐见他不作声,赶紧开价:“每月一百五十块银元,还有奖金。工作日晚上和周末,时间灵活。” 章文轩也开始“拉拢”:“唐家的饭店在本市餐饮行业相当有名。你看在我面子上,周末有空就去试试吧。” 在象牙塔里待久了,过去一直不接地气。 清高的他曾经觉得做糕点师是不那么体面的事情。 穿越过来的这段日子,他接触了实实在在的社会,没那么浮躁了。 劳动是光荣的,职业无贵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皆为生活而劳。 办公室里除了他和程倩倩这两个没结婚的年轻,谁不是上有老下有,拖家带口的。 老师们常常在工作之余去找五花八门的兼职,因为有一大家子要养。 眼下,他确实也需要另辟蹊径地增加收入,让钱包实实在在地鼓起来。 这样可以送好多礼物给林觅,甚至还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 任何年代,安居乐业,住有所居才有尊严。 他从历史资料上读过,也与同事们打听过,买套还不错的宅,大概得两千大洋。 各种补贴都算上,月薪才四十银元出头:买房遥不可及。 唐姐与章文轩正好给了他一个发挥特长挣钱的机会。 他爽快地答应了。 三人举杯,喝了个痛快。 第五十三章 打扰 林觅回到宿舍,发现屋里亮着灯,桌子上摆着果脯、进口牛奶糖、巧克力等零食,于芬和对面屋的几个同学都聚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边聊边吃。 见了她,大家都热情高涨:“林觅,你先坐下,我们有个很重要的事要问你哦!” 林觅天真地只想到转学来的第一轮考试。 她赶紧分享从张法那里听到的消息:“我们后天就要考试!” 女生们望着她,笑而不语。她们已经在这里读完了一年级,对考大考的日子记得特别清楚,想问她的事肯定不是与考试有关。 殊不知,宿舍里的伙伴们下午有了重大发现。她们刚回来没多久,就看到宿管阿姨在楼下和一位外形出众的青年为什么事情吵了起来。大家赶紧趴到阳台上竖着耳朵听。 “阿姨,请您快放我上去找人!” “不行,学校规定,有出示证明的家长或监护人才允许进入宿舍。” “我真是家人。上回门卫还放行了。” “拿个证明出来瞧瞧。” “好阿姨,我下次来补上,这次就让我上楼吧。” “要是每个男生都像你这样,劝了半天还硬要往楼上跑,我这可怜的嗓子怕是要喊坏哟……” 林一堂和宿管阿姨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不管他说得多感人,阿姨都不放行。最后他执意要过去,却给阿姨胖胖的身子堵在了楼梯口。他只好尴尬地退到一边,却又不死心,站着干等。 场面好不滑稽!大家笑得前俯后仰。 林一堂听到笑声,从看热闹的女生里一眼认出了上次说过话的于芬。 “这位同学,请你下来。” 于芬仔细一看,认出他就是昨晚来给林觅送点心的。 当时林觅让她下楼去代接东西,风度翩翩的林一堂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居然不怕把笔挺的衣服搞皱,将一盒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糕点贴身抱着。 问过才知,他怕点心凉了影响口感,还一再拜托她多照顾林觅的学习和生活。 她说可以帮忙把点心带上楼,他不肯,非要亲眼见着人才放心。待她回宿舍却发现屋里空无一人…… 于芬怀着很忐忑的心情把林觅放鸽子的事如实相告,没想到他不气不恼:“没关系,我会一直等的。” 原来想着他等不到人,就托宿管阿姨转交点心。没想到这人够执着,在楼下从黄昏站到天黑,直到遇到张老师和林觅一起回来…… 于芬知道了林觅有一个出色的追求者,帅气有修养而且还超宠她。 也多亏了林一堂的存在感太强,使她没往深处想张老师和林觅的关系,以为林觅饿得受不了,最后还是去找老师问吃饭的地方去了。 才隔了短短一天,他又来了,热心的于芬赶紧下了楼。 “先生,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 “林觅在寝室吗?” “有事去了……她还没回来呢。” “是么……” 于芬见他低头叹气,就说可以喊其他同学一起去找她。 林一堂宽容地笑了笑:“不用麻烦大家了。” 他请她在原地稍微等一会,人就跑了。不久他拎着两大袋东西原路返回。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谢谢你。” 于芬回宿舍,大家把袋里的可口零食掏出来,边吃边羡慕:有这么体贴细致的男生关心,太幸福了…… 林觅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于芬就把事情经过略带煽情地描述给她听。听得同学们感动,听得林觅心慌。 依着林一堂的性格,不亲眼见到她绝不会放弃。眼下表哥可能有事走了,今晚肯定又要来找她的。 可她已经与自己喜欢的人约好了晚上见,他还要送片车钥匙给她呢…… 林觅看了看墙上滴滴答答走着的钟,心情愈发烦乱。 张法推着何诗安去医院了,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校。经过一下午的几次交锋,林觅见识了何同学的厉害:不但敢随心所欲地骂人,还敢一言不合就打人;甚至还有苦肉计的勇气。 她回忆起了那晚在花园里被人绊倒的那一刻,闻到的冷香,和何诗安身上的味道十分相似,或者就是同一种香水…… 如果何同学真的来自己家参加过舞会,她俩的父亲应该都是同一个圈子的。 对方的转学,一定是临时起意,因为学校有在开学以后不得再接新同学的规定。 既然知道了她父亲是谁,还敢拿竹扫帚挑她的裙子,刺她的腿,骂她贱人,那么其父职位必然在少将之上。 还特地问起她与张老师的关系,可见转学就是冲着他来的。 由此,林觅肯定那一晚在花园遇到的就是何诗安,而且从那时起她就被对方视作情敌了。 她忽然感到害怕:得罪了这么强势的人,今后恐怕会麻烦不断…… 感情上的烦恼和对父亲的担心,让十三岁的林觅尝到了前所未有的愁滋味。她长长的睫毛上出现了一层晶莹的泪水,下意识地在口袋里寻找手绢,摸了个空:这才想起手绢已经拿去给何诗安包扎手腕了。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忽而感到自己是个可怜的人。 父母给她优渥的生活,却不给予她选择幸福的权利。 时候听父亲讲各种故事,说女孩子长大了会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然后出嫁,过上快乐的生活。她常常会在睡前读读各种外国的童话,想象王子和公主的生活,羡慕他们的幸福。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就恰好遇见了那个人,而且也感到了他对自己的用心。 但现实远远比童话故事残酷,她没等到表白,变数就接二连三地来了。 她看到父母给表哥准备好卧室和书房,里面的家具摆设都是新的,一应俱全,不像是只待短短几天的打算。 她原本是不介意表哥来家里长住的。但父母的安排似乎是有意地增加他俩独处的机会。 林一堂住在家里,意味着她失去了自由和私人空间。 随着他频繁地来看她,原先平静的学习生活,也明显受到了干扰…… 第五十四章 女儿愁 林觅心头缭绕着淡淡的愁绪。 任凭伙伴们逗她开口,也不作声。 于芬凑近她轻轻问:“林觅,你表哥是不是与你有婚约的?” 婚约?!林觅的耳边仿佛听到了一声惊雷。 虽然,她从记事起就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在那儿与表哥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几年前才随父亲北上定居,但她对林一堂从没有过亲情之外的任何想法。 林一堂年长她五岁。中学毕业后去了部队锻炼,今年又顺利考取了本省的政府公派留学生名额,整个家族都为之骄傲。 今年夏天她听到父亲说起这桩喜事,也地兴奋了一晚上:她多么渴望也有机会出国,看看外面的精彩世界啊! 林一堂这次北上,看来是先在家里住一住,再乘船去海外求学的。这一去,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年。 如果那晚在花园里表哥没和张法起冲突,她还打算给他准备份礼物,亲自给他送行。 现在,她忽而明白:如果父母瞒着自己与表哥家订下婚约,按照南方家乡的风俗习惯,岂不是会在出发前给安排个盛大仪式…… 她柔软的肩膀开始轻轻颤抖:过去的那些日子里,她每次随父母参加婚宴,都会特地留心新娘子。 大部分是中式婚礼,整个庭院都装饰得红红火火,鞭炮声里夹着锣鼓声,喝彩声,然后会看到新娘子顶着红盖头从华丽的大花轿上下来,去与早已等候多时的新郎完成一生中最重要的仪式…… 近年来,在上层社会较为开明的圈子里,也流行起了西洋式婚礼。虽然父母觉得众,林觅却对洁白如雪的婚纱很有好感。她之前读的是美国人办的学校,听过洋先生给讲的各种有趣故事,也略微了解些西方的习俗。她希望等自己出嫁,也要一身白纱,在教堂里接受神父和天使们的祝福。 当一度憧憬过很多次的婚礼,在这个秋天离她越来越近的时候,她却强烈地感到了一种身不由己的凄凉。 不论是家世还是才华,林一堂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也是她父亲眼中的理想女婿。虽然在遇到张法之前,她也并未爱上表哥,但也不排斥日久生情的俗套婚姻,毕竟很多人都是这么左手牵右手、心如止水地过的一生。 可是,自从那一夜她拿了门卫的钥匙,溜到最繁华的歌舞厅,命运就悄然发生了转折。 她原来只是想借着出来见个人的机会逃跑,摆脱舞池里一堆油腻男人的纠缠,没想到看到这位少年的瞬间,就被他磁石一样的深邃眼睛给牢牢地吸引了。 他的身上有特别的气质,头发在有风的时候会调皮地吹起来,眼神清澈,薄薄的嘴唇喜欢轻抿,在微笑的时候,可以看到洁白整齐的牙齿。 好像来自某个遥远的时空,与她认识的男生都不一样。 他对她一直是保持了师生距离,但他内心深藏的情感却在一些细节中被她发现了。 他每次在办公室备课或改作业,她就会悄悄地在窗外,捧着本书假装在读,避开旁人的眼睛。 他上课的时候,她也没有举手答过问题,专心地看他在黑板上写字,点名,组织同学活动,也算是一种安静的满足。 舞会的那一晚,他不曾有机会与她共舞一曲,她为了躲开表哥,灌醉了自己,错过了与他道别的机会…… 她与他认识的时间不长,虽然是喜欢上了他,对他的了解却是少得可怜。 原来她以为,他是没有家,在世界上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心里除了爱情又多了同情。 如果他真的是孤身一人,倒也就罢了,她不嫌贫爱富。 直到那回在百货楼遇到他的哥哥,从衣着到言谈举止,再到重金买单的爽快,她看出他们绝非平常人家的子弟。 她与父亲请他去家里做客,但他的家在哪里,她一点也不知道。 他也许有婚约,只是在婚前想赶赶时髦享受所谓的“自由恋爱”。 他的哥哥既然已经开始领着礼物上门,那么他迟早也是要听家里安排去相亲的。 她怕他会突然从她的生活里抽身离开,也怕自己的抵抗终究逃不过成人世界的算计与命运的无常。 于芬见林觅低头不语,一脸惆怅,察觉到自己说了不当的话。其他的人也发现了她的异样,只是猜不到她心里在想啥。 “大家先把糖果分了,各自回去看书吧。林觅和我也要复习功课啦。” 女生们各拿了一份糖果,道了谢开门出去了。屋里只余下她俩。 “觅,别哭了,有啥不高兴的先别往心里去,我们今晚一起学习。” 于芬从墙上取来毛巾让她擦眼泪,把整理好的几门课笔记摆在她的桌子上。 “芬芬,谢谢你。” “谢啥,我们是一个屋的,你对我也挺好的。” 于芬忽然想起了什么,声音也变低了:“觅,你会一直在这里读到高中毕业么?” 林觅捧着毛巾擦眼泪:“这个得看家里的打算了。” 她以前是想着读完高中再考大学的。眼下林一堂出国在即,如果有婚约,很可能父母会择个吉日给她强行订婚,接着就是办婚礼仪式,她结婚以后就得随着他去国外陪读…… 她一想到表哥今晚还会来,静不下心复习功课。拿了本书,翻开笔记,脑中却在思考别的问题。 “觅,你今天怎么啦?看看你手上的书!” 听到室友提醒,她才发觉课本是反拿的,难怪人家看出她心不在焉了。 于芬手中的笔在本子上唰唰作响,转眼间,已经写了满满一页笔记。林觅羡慕地看着室友在灯下发奋,还是心无旁骛的时候好。 窗外的太阳渐渐落下去,她又一次抬头看墙上的钟:六点半。 于芬来问她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吃饭。 其实她早就饿了。心情低落时,肚子反而空得比平时快些。 表哥来学校“献殷勤”,气得她没了食欲。 第五十五章 躲藏 于芬见她不肯动,连忙劝道:“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哪来力气搞学习?” 林觅看着成堆的复习资料,决定还是以学习为重,感情的事先放一边。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套餐具,选了个双耳的带盖瓷花碗,连同餐票一起递给于芬。 “芬芬,请你帮我从食堂带点面食,谢谢啦。” 于芬翻出一个厚实的蓝花布包,也找了只盖碗放进去。 “我去买些花卷,豆腐皮包子,麻酱包子回来,我们在寝室吃吧。” “要是有驴打滚,记得给我带一个。” 于芬背着两只碗,在布袋里哐当作响。 等她下了楼,发现林一堂又来了。这回他的装束与白天来的时候不一样。 他换掉了飘逸的长衫,一身简约干练的军服,更显英挺。 她想,林觅大概是不想见这个人,于是装作没认出他的样子低着头继续走。 没走出几步就听到他在身后急切地喊:“同学,请问林觅在不在?” 于芬不搭理他,只埋头赶路。 林一堂立在原地纳闷:难道今晚我看起来像个兵痞? 他把军官证递给宿管阿姨,二话没说,顺利上楼了。 林一堂的腰间,插着一把乌黑的英式左轮手枪,把她吓得够呛。胖胖的阿姨想起下午与他的争执,无比后怕,再也不敢阻挡他。 他上楼后,发现女生的房间一共也有二十多个,走廊上的墙面贴着宿舍成员的名字和照片。 他一丝不苟转了一圈,没看到林觅的名字。 宿舍门依次打开,女生们见了他,爆发出声声惊叫。 “好帅的军官!” “太迷人了。” “他是来找谁的呢?” 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开了。 林一堂目不斜视地走过去:“请问林觅住哪间房?” 几个女生给他指了路:“门口摆着栀子花的那间。” 他谢过她们,发现门是虚掩的,一推就开了。 屋里亮着灯。桌子上杂乱地堆着书和笔记,稿纸有几张掉在地上,带有未干的墨水。 他看到那团慵懒、绵软的被子,忍不住笑了:“在学校也不好好叠被子。” 林一堂只花了十几秒钟就把它变成了标准的豆腐块。 他顺便把那张凌乱的书桌也收拾得整洁,在屋里站着等她回来。 门后悄悄地探出了林觅的半个头,她屏住气,趁他还没转身,踮起脚尖溜了出去。 方才她听到了屋外的声音,知道表哥已经找到门口了。 情急之下,她躲进门后,贴墙而立,大气不敢出。 林一堂只顾着帮她整理房间和床铺,没有留意门后的情况。 林觅一出门就被围观的同学们看到了。 她赶紧拿手指在唇边“嘘”了一下,示意大家不要做声,拔腿就跑。 林一堂专注地检查她写的数学作业,找了好几个运算失误的地方。 他一时忘了看屋外的有没有人。林觅惊险逃脱。 她想来想去,也不敢去别处,只好往张法住的教师宿舍那边跑。 她在宿舍大院的门口徘徊,进进出出的老师和家属们太多了。 一个女学生进去,如果让人拦住问起找谁,她该如何回答才避免尴尬? 林觅正在门口张望,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程倩倩手里抱着刚收上来的学生作业,优雅地过来。 她穿着淡紫色的上衣,配黑色长裙,素净的打扮不失知性美。 林觅有些紧张和局促。 只好弯腰给她行了个礼,怯怯地说:“程老师……您好。” 程倩倩和气地笑笑,打量了她一番:“你是二年级哪个班的?” 林觅怯怯地说:“我在一班。” 虽然她俩只差五岁,师生的身份已经让两人之间有了一道分界线了。 林觅忽然想到个办法:不如请她带自己进去,这样光明正大,也不怕旁人的闲言碎语。 “程老师,我上次的课文有很多没弄明白,请您抽空帮我讲解好吗?” 程倩倩上课的速度快,课堂把控能力不强,学生们常常是下了课还要自己琢磨几个时才能把课后作业完成。 林觅的请求说到她心里去了。 “你跟我去趟宿舍吧。办公室的门已经关了。” 林觅像只给人认领的流浪猫,随着程倩倩进了宿舍的大门。 这是一个美丽的院子。平时她只能看到它最外层的风貌,对于它神秘的内部情况,一无所知。 她发现院子里种植着许多花草,还有在架子上蔓延的葡萄藤。 院子里有女人在树荫下坐着逗孩子,有男人在下棋,还有的在家里准备晚餐,空气中有股饭菜香味。 这儿让她看到了严肃的老师们生活的中不一样的一面。 程倩倩领她一路上了楼。 她感到很新鲜,四下里望着。 程倩倩打开门,让她找个椅子坐下。 林觅认真地坐在她对面,翻开桌上的课本找问题。 屋内的灯光明晃晃,窗外起了风,吹得窗户晃动不止。 程倩倩忽然起身。 “我先去收衣服,稍等就回。” “程老师,您先去忙。” 过了一会林觅听到下雨的声音,淅淅沥沥的秋雨来了。 程倩倩抱着几件衣服进了屋,把衣服放在床上开始叠。 林觅无意间闻到一股熟悉的淡淡清香味。 她抬头,认出了衣服是张法的。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隐隐约约的雷声变得清晰。 入秋了快两个月了,还有雷声,真是少见。 程倩倩叠好衣服,重新坐回椅子。 “可以给你讲解了吗?” 林觅含泪摇摇头:“程老师,辛苦您的一片心,我太笨,明天我再请教您。我得回去了。” 程倩倩看了一眼窗外。雨过会大了就真没法走了。 “要不要拿把伞?” “谢谢您的好意,不用麻烦了。” 熟悉的自行车铃声由远而近。 程倩倩起身从床上捧了叠好的衣服追了出去。 “张老师,我把你下午放在水房的衣服洗了,这会干了。” 屋里的林觅听得真真切切,忍不住委屈。 程倩倩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他的衣服给洗了叠了。 因为是师生,每次遇到他都得装得乖巧听话,她可不想一直都这样。 第五十六章 雨花 林觅坐着不动,捧着书,静静地听着窗外的雨声。 一层秋雨一层凉。北平的秋天,夜里来了雨,平添了她的惆怅与无奈。 她等程倩倩回屋了,才站起身告辞。 空空的走廊上,她的皮鞋踩得木板吱吱地响,走廊上的房间有的亮着灯,有的漆黑一片。 她不由自主地寻找那个亲切的窗口。 似乎并没有亮灯。 难道他还没进屋么?他又去了哪里? 她看到雨点越来越大,打得院子里的芭蕉叶啪啪地响,在树下睡觉的几只鸭子也给雨声惊醒,在深深浅浅的水洼里互相追逐嬉闹。 她在楼下呆呆地望着雨幕,地上的水已经涨到了三寸来深。她不敢往前迈步。 一个黑色的影子出现在光线暗淡的墙面上,她还没回过神,就被捂住了眼睛。 林觅心里恐慌,正要开口喊叫,那人忽然把蒙住她眼睛的手松开。 她回头看到了一个穿黑色雨衣的人。旁边是一辆熟悉的自行车。 他的雨衣从头盖到脚面,戴着口罩,只能看到那双灵动的眼睛。 她长长地舒了口气。 “张老师,您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张法取下口罩,微抿着嘴唇。 他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笑了。 他取出一块新手绢,揽过她的肩,主动给她擦拭头发上的雨珠。 林觅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一怔。 她在他怀里用力地挣扎起来。 “别动。乖。” 他的声音十分温和,却又与往日的语气不同。 他细长的手指,已经在轻抚她乌黑的头发。 张法晚上喝了酒,他却并没有醉。 酒后的他想起白天何诗安告诉他林觅与表哥有婚约的事,反而变得比以往要豁达,不再刻意压抑自己对她的好感。 他的手触摸到她的发带,轻轻一松,解开了结。 林觅的一头秀发,如丝滑的黑绸缎,从他的指间轻轻落下。 她贴着他的雨衣,听到了他的心跳,似乎不若之前那般慌乱。 他望着她,眼里终于袒露出隐藏已久的爱怜。 她的眸子里却有一丝明显的忧伤。 张法看出林觅神色有些异常。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竟然是冰凉的。 她手心里一暖,缓缓地流下两行眼泪。 “乖,不哭。有什么烦恼尽可以告诉我。” 他松开她的手,重新换了块手绢给她擦眼泪。 “张老师,您怎么有这么多手绢?” “上回在后海弄脏了你的手绢,我就存了一打,只是没有机会给你。” 林觅嘴角轻轻地勾出一个浅笑。 原来他是这么不愿情感外露的人。 他是喜欢自己的,不然不会如此清晰地记得与她一起的细节。 那么,在这个繁杂的大千世界,她究竟是不是他生命中的唯一? 张法犹豫了片刻,搂住了她。 林觅任由他抱紧,心里有了惊喜与纠结。 她想环住他的腰,却没有勇气把手抬起来。 心里有千言万语要和他说,话到嘴边却又像受惊的鱼儿一样逃了回去。 张法在忐忑中等待她的回应。 这晚他是生平第一次去近距离感受爱情的样子。 他从前一直不敢承认自己对林觅是一见钟情。 事实上,对她的牵挂,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那夜就悄然落地了。 他没想到她会是自己的学生,有了师生的这层关系,加上苛严的学校规定,他很多时候连多看她片刻的勇气都没有。 民国初年,男女同校都是难以让社会接受的事情,更何况是在女校的男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稍微近一点的接触都有可能成为报纸上铺天盖地的新闻。 他早已看到了她脸颊上的红晕,也看到了她微微张开的嘴唇。 林觅五官中最美的就是她线条柔和的粉唇。 对异性有着难以抵御的诱惑力。 她闭着眼睛依偎着他,浓密的长睫毛在精致的脸上随着呼吸的节奏轻轻地动。 如果是一百年后的社会,他可以牵着她,在美丽的校园里和其他年轻的恋人一样,自由自在地散步、奔跑。 累了可以一块躺在晴空下的草坪里,随手翻翻书,听听音乐,享受恋爱中每一天的美好。 他安静地欣赏怀中的人儿,她忽然睁开了眼睛, “张老师,我今晚不回去了。” 林觅说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期待。 他也想留她,可是在学校里做不到。 何况她要考试了,更不能乱了她的心,影响学业。 他把她的长发重新编好辫子,拿发带扎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他把她抱到自行车上,解开雨衣,严严实实地裹住了她,只露出精致的脸。 “觅儿,好好回去看书,考完哪天天气好,我带你去郊外散散心。” 她听到他主动改了称呼,开始像家人一样叫她的昵称。 “我好想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不当你的学生,不叫你老师。” “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取外号也行。只给你一个人这个权利。” 他说完这话,理解了什么是言不由衷。 原来爱上一个人,他的各种细节都会有她的烙印。 林觅听出他的好意,终于有了勇气开了口。 “林一堂傍晚来了,强行上了楼,在我宿舍待着,我是好不容易逃了,跟着程老师进来找你的。” 张法搂着她很开心,但听到林一堂闯进女生宿舍,不免心里添堵。 同为男人,他能理解林一堂对林觅的感情,但对方只顾自己,为了达到目的不在乎他人感受的做法,他无法认同。 林一堂就不考虑考虑其他女生的感受么?他无视校规校纪,如果一晚都不离开,于芬就没法回宿舍睡觉,其他的同学复习功课也会收到影响。 这件事情他不能坐视不管。 因为他是老师,必须维护大家的利益。 “觅儿,我们这就去找你表哥。他不见到你是不会走的,这样于芬和其他同学都会被影响。” 她靠着他点点头。 他载着她飞快钻进了雨里,与夜景融为一体。 隔着雨衣,她感受到头顶的水滴吧嗒吧嗒,车轮下的水声清脆。 她与他在雨中一路骑车前行,雨水在车轮下开出一朵朵水花。 第五十七章 挂念 雨势未曾减弱,屋檐上的雨汇合成一股股水流哗哗地打在女生宿舍门口铺着的青石板上。 考试临近,两层楼的学生都在挑灯夜战,一扇扇窗户里清晰地映着灯下的人影。 张法把自行车停在过道,先下来脱掉雨衣。 他选了处干净的地方,把林觅放下来。 她的头发、裙子和鞋袜都没湿,多亏这雨衣宽大,为她遮住了乱溅的雨水。 林觅有些担忧地抬头望了一眼自己宿舍。宿舍门紧闭,屋内灯光明亮。 林一堂走了没有呢?于芬在不在里面? 张法径直走到宿管阿姨的值班室,轻轻敲门。胖阿姨从窗口探出头,像见了救兵一样激动。 “张老师,您可来了!我给一个拿枪硬闯女生宿舍的男人吓得半死,现在他还在楼上没下来呢。” 拿枪? 张法深感不解:林一堂来学校看表妹,至于携带手枪么? 他转身拉过林觅轻声问:“阿姨说的这个带枪的可能会是你表哥吗?” 她垂下眼帘,双手弄着辫梢儿,沉默半晌才回答。 “表哥中学毕业后进了我爸爸的部队,他一直都有枪的。” 儒雅高冷的林一堂居然是军人。言行举止和外表看根本不像。 乱世的子弹不长眼睛,他在后海跳湖逃命的时候就见证过。 短短接触过几次,林一堂对他的态度都谈不上友好。 他们不是同一时代的年轻人,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也差异很大。 但有一共同点是铁板钉钉的:两个人都一心一意地爱上了同一个女孩。 任何一方都想赢。争输赢的地方就有决斗。 男人为了爱情,拔刀拔枪的事情,古今中外的例子还少么? 与情敌决斗的俄国诗人普希金,正是给对方的子弹穿透了胸膛。 张法有了片刻的犹豫:没人能保证今晚枪不走火。 最后,责任感压过了对子弹的恐惧。 硬闯女生宿舍是违反校规的,何况还带了枪。 万一校方报了警,事情就越闹越大了。 他不再迟疑了。 “阿姨,拜托您照顾她,我上楼去了。” 林觅抓着他的手不肯松:“我也要与你一起。” 他不顾她的抗议,把她放进阿姨屋里关上了门。 他顺着班级寝室编号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房间。 用力叩了两下,门就开了。 于芬站在门口,见了他来,有些意外。 “张老师,您是来检查我们功课的么?” 他摇摇头头。 屋内没有林一堂的身影。 然而有迹象表明,对方确实来过了。 靠窗的那张床上,被子叠得十分方正。 林觅那张桌子上的书本和稿纸整理得非常赏心悦目。 他决定先委婉地问问情况。 “屋里有没有校外的人来过?” “下午就只有我们隔壁几个屋的同学来玩了会儿。” 张法不会轻易怀疑自己的学生。 但宿管阿姨没有看到林一堂下楼,就说明人没有离开。 他只好把话说明:“听说下午有男生带枪上了楼。我是为这事才来。” 于芬见状不敢替室友保密了。 “您是说林觅的表哥吗?我真的只在外面碰到过他。” 张法在屋里仔细检查起来,柜子里和床底都没放过。 于芬好奇地站着:她从食堂买了晚餐吃的面食回来,屋里明明没有人。 他的目光落在窗台下:一只装着水竹的陶罐倾倒在地,水洒出不少。 他望着她,指着陶罐问:“这竹子是你挪动了吗?” “哎呀,下雨关窗户的时候还没发现它的位置变化了呢。” 他把窗户微微打开一点,往楼下看。 近窗的地方是棵大榆树,动作敏捷的人一下子就能跳过去抓住树枝顺着树干下滑到草坪。 张法瞬间大悟:林一堂可能跳窗走了。 他把窗户关严实,叮嘱于芬注意安全,快步离开。 阿姨在摇椅上睡得很香。林觅攥着窗棂,焦急地向外张望。 见他一个人下楼,她急忙问:“我表哥去哪儿了?” 她主要是为了确认表哥还在不在楼上,怕影响于室友学习。 但恋爱中的男生,有时候也会莫名地变得敏感,何况在女方与他人有婚约的非常时期。 张法望着她,嘴角勉强地露出一丝笑容:“放心,他已经回去了。” 心里不免伤感:她嘴上说不喜欢,其实挺牵挂林一堂的。 他现在很想找个地方冷静冷静,哪怕是在这场秋雨里一夜无眠到天亮。 当着她的面不能表露出内心的失落,他于是故作轻松挥挥手: “觅儿,我先回去了,以后那个人还来,就直接去办公室或宿舍找我。” 他骑上自行车,把雨衣穿好,只留一双眼睛看着前方。 “早点休息,不要熬夜。” 他给她留下了一个孤独的背影。 她目送他远去,直到连人带车消失在远处,才依依不舍上了楼。 于芬见她推门进来,把刚才的事情都与她说了。 林觅看到自己的被子和书桌都给表哥细心整理过。她随手翻开最上面的一本书,里面居然落出来一封叠得很平整的信。 “觅觅,原谅我不顾学校纪律擅自入宿舍寻你。我下午接到故乡发来的加急电报,告知奶奶突然病倒。我斟酌很久,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你。下午来了一共两次。宿管阿姨一开始怎么也不肯放我上楼。无奈只好回去换了军装,出示了证件,才得以进来。我等了你三个钟头,直到雨变大了才走。明日下午再来。我暂时买下两张后天一早去天津的车票。你若愿意与我一道回家乡探望,记得清理好东西与我回家。” 没想到离开故乡短短几年,一向身体硬朗的祖母也老去了。 时候她最亲近的就是奶奶:给她讲民间老鼠嫁女的故事,讲铁扇公主的故事,还有蒲松龄笔下那些通人性的狐狸的故事。 随父亲北上,她到了新的环境,认识了新的朋友,知道了很多故乡没有的新鲜事儿,竟然与亲密的奶奶疏远了。 林觅握着信,手指不停地颤抖。一口气读完已经是泪流满面。 泪珠连绵不断,噗噗地打湿了信纸。 第五十八章 信笺 林觅擦干眼泪,收好信,内心充满了矛盾。 她需要做一个两难的决定,来面对后天发生的事情。 一方面,她转学来的第一场各科考即将开始。 入学以后她每天忙于功课,学得有好有坏,也不知道学习方法对不对,所以很盼望能参加考试以便查漏补缺。 另一方面,漫长的南下返乡旅途也将启动。 表哥已经买好后天一早从北平去发去天津的车票,到达天津后,再进入一系列的换乘。她也想早点去看望生病的奶奶。 她不想让张法为难,也不想让林一堂失望,一晚上都在分身乏术的痛苦中纠结。 于芬半夜醒来听到她蒙着被子哭,披了衣服下床来看。 “觅,你怎么啦?还是为表哥的事不开心么?” 林觅从被子里钻出来,头发凌乱,两眼红肿。 “芬芬,我得回老家看奶奶,后天的考试去不成了。” 于芬拍拍她的肩,安慰道:“当然是奶奶为重了。你可以明天和张老师说明情况,让他去帮你争取缓考。” 林觅听完,连忙下床到书桌上取了纸笔。 她咬着指甲,在淡粉色的纸上边写边斟酌字句。 尽可能使得请假的理由让张法看了以后不至于产生误解。 她在纸上写了几遍都不满意,索性揉成团投到墙脚的垃圾篓。不一会儿就丢了好几团纸。 于芬见她忙于写信,轻手轻脚地重新爬进被窝,很快入睡。 林觅连滚带爬地拟出一份缓考申请书,吹干了墨水才放心地动手折信。 她折叠的水平比不上林一堂,所以怎么顺手怎么做。 她稀里糊涂地把它折成了一个心形。 次日一大早,很多学生还没起床的时候,林觅就提前赶到教室,把信夹在书里带到办公室门口。 她发现里面有个人来得居然来比自己还要早。 张法已经习惯了每日五点起床。沿着校园跑几圈,再来办公室。他刚刚扫完地,在窗前浇花。 深秋临近,窗框上的牵牛花映着晨光精神饱满地开了,像想倾诉的嘴,撅的老高。 林觅出神地望着他的背影,等他转身回到桌前备课,才悄悄迈进门。 “张老师,昨晚我回屋在桌子上看到了表哥的信……” 一开口她就发现自己变得笨嘴拙舌,明明不想说的话率先倒了出来。 张法听了第一句,脸色就有了变化。 林觅只好抿紧了唇,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请您有空的时候读读……” 他看到她心翼翼地从书里抽出一封叠成心形的信,以为是林一堂昨晚留下的情书,尴尬地笑笑,接过来放在备课本边上。 “我会看的……晨读快开始了,早点去吧。” 她紧抱着书包在他眼皮底下离开,头脑里乱糟糟的。 整整一上午过去了。 张法备完课,继续忙别的事情。 那封信安静地躺在抽屉里,原封未动。 这一天他的课相对排得少,所以下午有了点时间在办公室里看书。 之前朱涓涓从博物馆借出的书,他在碎片时间里陆陆续续略读完了。遗憾的是翻过了没有深刻印象,只能静下心来细读。 他没有留下地址给二哥,也不愿再回顾公馆去。 自从那晚与启江在百货楼分别,两人就失联了。 那边有没有发现新线索,他也一无所知。 想来想去,只能去找一个他最不愿意麻烦的人了。 张法站在教室门外待到最后一节课结束。 何诗安收拾好书本不紧不慢走了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他了,心里顿时纳闷。 林觅下午都没来教室,他为何还在这里淡定地站着? 难不成他俩这么快就闹别扭了? 她试探地朝他站的位置多迈了几步。 他正好转身过来,看到她离得这么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 “何同学,”他有些腼腆,顿了顿,继续说下去:“请你帮我做件事好么?” 她简直受宠若惊:“哟,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虽然他过去总是拒她于千里之外,但她心甘情愿包容他。 别说一件,就是一万件,她也乐意帮忙的。 “你我之间,不须讲客气。就算我能力有限,也会有多少力出多少力。” 他望了望过道里来来往往的学生,低声说:“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细聊吧。” 她紧随他一起去了教室后面的空地。 张法开门见山地说:“我想请你帮忙约我二哥出来……” 何诗安一听就明白了:原来他有事需要找顾启江,但不方便亲自出面。 她爽快地答应了:“我刚好有你家的电话,马上回家打一个。” 他吃了一惊:够仔细,连电话都能记得。 不过他还是得提醒她。 “你可要说清楚,是找我二哥,如果那边接电话的人比较难缠,就挂掉电话。” 如果误把启泯喊出来,就要有大麻烦了。 她狡黠地笑了:“你是担心我的人身安全呢,还是操心我的智商情商?” 他坦诚地答道:“两样都担心,安全第一。事情做不成不要紧。” 何诗安伸出手来:“握握手鼓励人家嘛。我也是第一次打电话约会男生,还是约你哥,多不容易!” 他轻轻在她指尖握了一下:“辛苦你帮忙,必重谢。” 她扯住他的袖子笑:“到时候我会让你谢的,一言为定,不得反悔。” 他送她到校门口。何家派来的警卫每天准点来接她回去。 她抬腿上车,不忘叮嘱:“我会约你哥在顾公馆不远处见面。你可以在那里先躲着,暗中看看是不是他。如果是,你就等我沿路来找你,如果不是,你就赶紧跑。车上的警卫会一直跟着我们,不用担心。” 何诗安的策略,令他听了不得不服。 他因此而亏欠她一个人情。 何诗安刚走,他又遇到了开车来校的林一堂。 昨晚的事还没完呢,正好问问。 “身为军人,你可知道持枪进校园是违法的?” “我上楼找林觅首先出示了证件,合情合法。我今天要接她回家。” “明天她要考试,你这样会影响她学习。” 张法见他不听劝,只好伸手拦车。 林一堂被迫减速,很是恼火。 “她已经和学校说好不考了!你不要和我装不知道!” 张法内心无比凌乱,给车让了条道。 林一堂吹起口哨,摁响喇叭扬长而去。 第五十九章 待发 一阵西风吹过,校园里的银杏树叶子纷纷飘落。 落叶的沙沙声让张法回归了理性。 他想起了那封未读的信,转身往回跑。 他打算先回办公室把信好好读读,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打开抽屉,拆开了信,仔细读了一遍。 字面上是写着探望生病的奶奶,没提其他的事。 人之常情,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他找不出理由不批准。 他有义务帮助她办理缓考的事。 他一丝不苟地提笔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书,把它摆到年级组长的桌子上。 他注意到了一个关键词:“天津”。 民国初年的交通十分落后,铁路不多,而且相互不通,所以才导致了南下的人不能直接从北平乘车,需要先坐火车到天津,再从天津沿路去浦口,搭乘渡轮。 他依稀记得在书上读过,这条津浦铁路1911年才开通。 记忆中的191年是多事之秋。 他隐约有种不详的预感,拼命地翻找大脑中的知识碎片。 在没有确切的把握前,他只能多做一些准备。 他把信放入贴身的口袋,去宿舍取了自行车,扣上一顶帽子,飞速地往顾公馆方向赶去。 何诗安的家离学校比较远,她一路上催警卫加速,比平时提前半个钟头到家。 她一进屋就把卧室门反锁,然后熟练地拨打电话。 “嘟----” 电话通了。 那头传来一位年轻男士的声音。 “喂,您好。请问找哪位?” 她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不慌不忙地应道:“先生,我找顾启江。” 说完这句话,她下意识地用掌心捂住胸口,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快! 真没出息,不就是约个人出来吗! 何诗安边给自己打气,边等待那人的回答。 那个人似乎比她还要紧张,居然还结巴起来。 “啊……是我……请问您是……我的哪位女同学?抱歉……我真的记性不好……” 她被对方的那股傻劲给逗得笑出声来,顺便好奇他长什么样。 “先不告诉你啦,我待会坐车来顾公馆门口,你可以先出来等我。拜拜。” 直觉告诉她,对方应该是顾家的书呆子老二。 她对顾启澜的家庭成员情况,早就收集了一大堆情报。 顾家老大经常会去歌舞厅跳个通宵,不至于接个女生的电话都紧张成个傻样儿。 老二一心只读书,不闻窗外事不近女色,太少人生乐趣了。 比来比去,她眼中最好的还是老三。 她想,见顾启江也不能马虎啊,以后没准就是他弟妹了呢。 于是何诗安挑了件显身材的衣服,仔细描眉,动用了香粉和口红。 她把辫子拆散,拿发带稍微束了一下,换了高跟鞋出门。 顾启江下午在父亲的书房里查资料,正好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他也很好奇会有女生特地打电话约自己。 他从来就没给女生留过电话。 这个神秘的电话是谁打的呢? 回国后除了朱姐,他只见过三弟身边的那个女学生。 没准是她?可这声音不像啊…… 他猜不出个头绪,只得对着镜子把发型整了整,换了身西服衬衫。 张法把帽檐压得很低,眯起眼睛往顾公馆门口望去。 先是看到何诗安的车来了。随后她优雅地下车,轻轻按门铃。 门开了,顾启江被她狠狠地惊艳到了。 还没说几句,木讷的他就被何诗安领到了车上。 张法捂住嘴偷笑:二哥也太放不开了…… 他踩着车在汽车前方一晃而过,回头对着他俩招手。 他俩也认出了他。 她让警卫开车跟着,一直走出去很远,拐了几个弯,才随着他停在了一处茶楼前。 启江下了车。何诗安没有动。 她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该离开了。 她在夕阳里粲然一笑:“启澜,我要回去复习功课,你和哥哥好好聊天吧。” 张法看出了她的好意,微笑着送出祝福:“愿你明日考好。” 兄弟俩进了茶楼,坐下讨论正事。 启江一脸困惑地问:“三弟,你该不会这么快就换了女朋友吧?桃花运简直好得不像话。” 他无奈地苦笑:“我现在连失恋的资格都没有,倒是羡慕二哥和涓涓姐,不用担心什么家里的阻力。” 启江握着杯子喝了一大口茶。 张法没有看明白他的举止,以为他默认了,不由得替他高兴。 “二哥,上回你去她家,还顺利吗?” 启江把杯子往桌子上一顿,开始回味记忆里的美好。 “我上回去她家的时候,发了高烧。她人特别好,还留我住了一晚养病。” “二哥,你这么快就追女生成功了,我只能羡慕加嫉妒了。” 启江无奈地摊手:“她说就拿我当个好朋友。明摆着就是还没有喜欢上我嘛。第二天她送我回家,给我一大包点心,给她的首饰原封不动地在里面。” 张法听完,拍拍他的肩膀:“看来咱们同命相连。爱而不得。” 启江摇摇头:“我看你比我的情况好得多,只是你自己没有勇气罢了。” 他低下头去,落寞地叹道:“我刚知道林觅和她表哥有婚约。总不能毁一门亲。” 他的退让惹怒了启江。 “三弟,你在恋爱这事上太没魄力!我上回就看出林丫头对你有意。朱姐对我没感觉,我都敢争取,你倒好,还要将这么好的姑娘拱手让人!” 他望着启江,说出了心中最担忧的事。 “明天一早,她就要跟着表哥坐车去天津,再一路南下回老家,看望生病的奶奶。” 启江拍案而起。 “三弟,你傻啊?和我一起出去留学的好几个,都是给家里的信骗回去强行成亲的。最常见的借口就是说至亲得了病。” “万一人家的奶奶是真的病倒了呢?” 启江觉得三弟已经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我可以和你打个赌,林姐这一回去,保证一进门就给抓去换嫁衣,然后给摁在地上和她表哥成亲。” 张法愣愣地听着。 当年鲁迅先生也是被一封类似的信给催回了家。信中说鲁太太病重,而他风尘仆仆赶到家乡才发现,花轿什么都准备好了:只差一个新郎。 第六十章 闯租界 启江的一番话把他浇醒了。 “二哥,我明天想去和她道别,但不知道她的具体出发时间。” 启江自告奋勇:“没关系,我们可以连夜赶到天津去,在车站给林姐一个惊喜!” 做完这个疯狂的决定,张法与启江各自回去准备。 他火速回校请假,年级组长起初不肯。 好在程倩倩和其他的几位老师愿意帮忙轮流替他监考,他平日工作也很卖力,请假的事情才获批了。 他从宿舍里取了林先生送的匕首,匆匆赶到约定的地点。 启江一路跑回家,把从日本带来的那些好用的工具全部带上,还把钱包装得满满的。 他还编了个理由,说是去天津淘古董,成功地骗到了父亲的车钥匙。 启江给车加了不少油,又检查了车轮和零件,确认万无一失才把车开了出来。 张法很佩服启江的深谋远虑。 车站已经过了售票的时间,要赶在林一堂前面,必须得动用家里的车了。 兄弟俩一路披星戴月,晚风吹得路边的落叶漫天飞舞。 张法白天累了,很快就靠着座位睡着了。 轻微的鼾声传入了启江的耳朵。 不用回头就猜到他进入了梦乡。 启江边开车边感慨:“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心上人都要给抢走了,还能在车上睡得这么香!” 他其实也很困,可是手握方向盘,哪怕眼皮在打架,也不敢有丝毫马虎。 谁让他是哥哥呢? 当哥哥的理应就是要帮助自己的弟弟。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何况现在弟弟是要和别人抢女朋友。 虽然没有得到朱姐的爱情,但她暂时还名花无主,朱家也没有与人订下所谓的婚约。 可以慢慢地和她多接触,以实际行动感动她。 相比之下,弟弟和林姐这一对才真是可怜。 林姐家的大人不作美,豆蔻年华就要被迫与表哥成亲,好好的青春少女眼看就要嫁为人妇,早早地落入婚后的俗套生活。 启江这几年见过类似的悲剧在同学朋友圈里上演,常常为那些被毁灭的好姻缘感到痛惜。 如今,弟弟遇到这等事情,他做不到袖手旁观。 北平到天津的距离,不算特别远。 在当时交通条件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坐火车都得花六个多时。 启江过去只在北平城里短途开过车,缺乏长途车的经验。 由于出发时太匆忙,水和食物他一样都没准备。 漫漫长路,从黄昏开到夜半时分,他的肚子饿了,手开始酸痛,腿也有些麻木。 然而汽车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距离。 到了后半夜,他终于耐不住长途驾驶的疲劳,瞌睡连连。 强打着精神四处寻找,把车停在一处有人烟的村庄旁,才趴在方向盘上倒头睡去。 二哥熟睡之际,张法迷迷糊糊睁开眼。 路上传来一阵阵闷雷般的鞭炮响,接着听到了密集的锣鼓唢喇声。 他给这么一闹腾,瞬间瞌睡虫全没了。 天未亮,树梢上露出一勾冷月。 山野里传来猫头鹰的笑声。 他口渴难耐,本来还想下车去村里找水井弄点水喝。 看到迎面走来的一支诡异的队伍,忍不住浑身一激灵。 他读过很多灵异说,夜半孤寂无人的地方常常会遇到可怕的东西。 他赶紧捏启江的鼻子:“二哥,快醒醒!” 启江还没来得及做梦,就感到憋气得慌,稀里糊涂给弄醒了。 “三弟,怎么啦?” 他把声音压到最低:“再不跑,命都没了!” 启江望望那队伍,给了他一个白眼。 “咳,大惊怪。农村地区都有天不亮就接亲的习惯,不信你自个儿瞧去,新娘子的花轿都过来了!” 张法确实不知道民国时期北方农村的婚俗。半夜三更黑漆漆看不清楚,差点给吓哭。 他双眼望着月亮发呆:“觅儿,你千万不要就这样嫁了啊……” 启江看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无比同情。 “三弟,我看你是害了相思。我们快点赶路吧。” 汽车如一匹矫健的狮子,在沙地上喷出股股黑烟,载着兄弟俩继续前进。 在离天津城不远处,迎面吹来一股夹杂着沙土的大风,车里灌进去层层厚厚的黄土。 这黄土夹杂着路边的牲口粪便味,十分腥臭。 两个素来整洁惯了男生给吓得哇哇大叫。 “心!沙尘迷住眼睛了!” “别张嘴,免得吃到土!” 他俩趴到座位底下,直到这阵沙尘暴过去,才揉着眼睛、心翼翼地爬出来。 二人从头到脚落满了土。 张法与启江对望,不约而同地嘲笑对方脏兮兮。 “哇,头上有乌鸦毛!” “你脸上不也没一块干净的!” 张法拿袖子擦脸,“二哥,你知道天津火车站在哪儿吗?” 启江呸呸地吐掉嘴里的沙子,“先别找什么火车站,我们进城后赶紧找地方洗澡吃饭。” 汽车终于开进了城。 启江不认识路,只好一路凭着感觉找方向。 鸡未叫,天未亮,一条条街十分冷清。 路边的店铺门紧闭,寥寥可数的寒碜客栈,他又不敢随意入住。 找了一大圈,启江不知不觉把车开进了天津的日本租界。 他看到前方的一条街灯火如昼。 马车、汽车川流不息,好不热闹。 街边的楼上不时飘出异域曲子的旋律,他辨认出这是东洋音乐,通常在艺伎表演时演奏。 启江在留学时看过几场艺伎演出,纯粹的舞蹈和乐器,并无其他成分。 “三弟,我们进去吧,待到天亮再走。” 张法看着满街飘飘的日文招牌和东洋女郎白脸红唇的诱惑画面,怀疑这里有色情服务。 他抱紧车门不肯动,被启江强行拖了下来。 “放心吧,我看过艺伎表演,没你想的那么不堪。” 他指着一副大尺度的画像:“二哥,这个也太那个了吧……” 在日本待了半年多的启江对此见怪不怪。 “一身泥土加汗臭去见林姐,你不怕她反悔?” 想到林觅纤尘不染的模样,他陡然间让了步:“行了,行了,听你的。” 第六十一章 艺伎 灯红酒绿的日租界。 启江淡定地拖着满心抵触的张法往前走。 身正不怕影子斜,何况那种服务可以拒绝,只要给足钱就可以走。 终于看到一处看起来相对低调的楼。 门口的灯笼十分巧精致,迎客的两位日本女郎穿戴整齐,妆容也不算浓烈。 启江用日语与她们聊了几句,给了不赖的费,他俩就被热情地领进了一间大房 屋内有淡淡的清香,闲适的榻榻米,紫砂茶具,墙上挂着山水画。 除了粉色的绸缎帐幔释放这一种若有若无的暧昧气息,这里总体看着还好。 启江拉着他先去洗澡。 沐浴处与房间是相连的,仅仅隔着一道竹帘。 启江拍拍他的肩:“三弟,放心地洗吧。我已经和她们说过,不需要陪。” 水温合适,水面上浮着几圈细嫩的花瓣。 启江利索地脱掉衣服跳进水里,闭目眼神地享受起来。 张法总觉得这屋里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拿着水瓢站着洗,视线没有离开那一挂竹帘,生怕有人躲在后面偷窥。 他很快地洗完,换上了屋里备好的日式浴衣 启江则不想这么快就起来。 开了一路长途车,浑身筋骨酸痛。 还想多泡一会,顺便思考下一步怎么办。 他抬头对着竹帘那边用日语叨了一句,屋外就传来了日本女生甜甜的应答。 张法看到窗外有面春风的年轻日本女孩踏着木屐翩翩而来,第一反应是要流鼻血。 愤怒的他忍不住打了瓢水对着启江的头淋下去。 “二哥,亏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 启江委屈地说:“我刚才是要她们给我送酒和吃的来。别把你哥想得那么猥琐好不好?” 她们进屋后只在茶几上放了酒和几碟点心水果,又毕恭毕敬退了出去。 看来真的冤枉了二哥。 启江给大瓢凉水一浇,泡澡的兴致没了。 他从桶里跳出来,取了浴巾擦干浑身的水,换好浴衣招呼弟弟赶紧吃喝。 张法不肯喝酒,点心咬了一块觉得太甜,吐掉了。 看着二哥倒酒喝,不由得担心起来。 他还没来得及劝二哥放下杯子,启江就忽然睡了过去。 他隐约听到屋外有人在用日语轻声嘀嘀咕咕。 酒和食物看来都给下了药。 眼下二哥已经中招,他也只好顺势倒地。 清脆的木屐声裹着甜腻的香粉味充斥了屋子。 说好的只有歌舞表演呢? 日本女人温柔友好的外表骗了他们。 她们一进屋,就顺势把灯给灭了。 屋里只残留着窗外的一点月光,顿时昏暗起来。 耳边响起笑声,接着是衣服落地的声音。 张法甚至听清了“咻咻”的低喘。 他咬牙往前一滚,躲开那女人的手,顺势贴到墙壁。 只听到“啪”的一声巨响,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伴随着惊叫,她俩抱头落荒而逃。 张法一跃而起,把衣带重新扎紧。 启江站起身,脚边有一只砸碎的酒瓶。 “我不对女生动手,只好吓吓她们。” 他的双手抱在胸前,衣服给扯到了腰上。 “二哥,你不是给酒的药迷晕了么?怎么这么反应快?” 启江吐掉嘴里的酒,整了整领口。 “我在日本常喝清酒,正常的和不正常的味道,一尝就能分辨。这些女人真贪心,下多了药,口感很怪。我压根就咽不下去。” 张法赶紧催他:“二哥,别回味酒了,她们喊人来了,快跑!” 两人抓起各自的包,把门拉开,夺路而逃。 裤子都没顾得上穿,套了鞋子踉踉跄跄地奔跑。 一堆男人操着木棒在后面追赶,用粗鲁的日语叽里呱啦地骂着。 眼看就要撵上了,张法急中生智从包里掏出一把钱,哗啦啦地洒了出去。 启江见状,也拿出钱包边跑边丢银元。 果然是见钱眼开,那帮人停止了追逐,蹲下来捡钱,甚至还你争我抢相互动起了手。 一片混乱中,兄弟二人趁机跳上汽车。 启江火力全开,一气冲出了乌烟瘴气的红灯区。 两个懵懂的少年误入了烟花巷,幸好没有失身。 这次经历差点毁了两人守身如玉的清白,也给他俩上了一课。 兄弟俩在车上还不忘相互约定:不得告诉朱姐,也不得告诉林姐。 天已经开始亮了。街上热闹起来。 张法望见有很多人背着行李往一个方向赶路,就让启江开车跟在后面。 接下来一切顺利,他俩如愿抵达人声鼎沸的天津车站。 车站门紧闭,背着麻袋的搬运工和远行的乘客都席地而坐,等待到点开门。 启江看时间离车站开门还早,就调转车头开到旁边的一条商业街。 街上的店铺已经开了大半。买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 空气里有各种吃的香味。 兄弟俩使劲吸吸鼻子,肚子叫得不行了。 尽管都嫌没穿裤子丢脸,他们最终鼓起勇气下了车。 偌大一条街,居然没有开门的裁缝铺。 人气旺盛的都是卖菜卖早点的地方。 两人兴奋地在各类早点摊前晃荡,看到一堆好吃的,犯了选择困难症。 人群里不少是早起买菜的女人。 挎着菜篮子的姑娘大嫂阿婆见了他俩浴衣下露出的光腿,吓得尖叫,捂住眼睛纷纷躲避。 路边一处茶馆,门口迎客的伙计却机灵地发现了商机。 “公子,请问您要不要换衣服?” 他俩面红耳赤,异口同声地喊:“当然要!” 伙计嘿嘿一笑,招呼他们进了店。 不一会儿,伙计找出两套新的短褂长裤。 待他俩穿好衣服,他便笑眯眯地开口要钱:“公子,给五块银元。” 启江逃跑时抛钱如撒花,钱包差不多空了,只好用尴尬的眼神望着弟弟。 张法是掐着数字丢,比较理性,所以还余下大半。 虽然不懂柴米油盐,但知道对方是漫天要价。 两身粗布衣裳,加起来都花不了一块银元。 他不动声色地取出一把匕首。 伙计脸色突变,双腿开始打颤。 他丢下银元,拉起二哥大步走出去。 第六十二章 糖葫芦 早餐吃什么?兄弟俩有了分歧。 环顾四周,品种挺丰富:狗不理、煎饼果子、馒头、花卷、发糕、茶叶 蛋和麻花都有。 启江要吃煎饼果子和狗不理,他来天津除了帮弟弟,还要尝美食。 张法想着待会要见林觅,吃得一嘴油太毁形象,决定还是馒头和发糕。 启江哪里肯依:“好不容易来一次天津,煎饼果子和狗不理肯定要买,大不了回去的路上吃。” 他知道二哥对美食的怨念,把包里余下的钱全掏出来:“二哥,待会爱买什么就买什么。” 他买了碗豆浆,就着馒头吃下去。 启江拿着一块银元去买狗不理,卖包子的贩乐得合不拢嘴,把蒸笼里包子全部腾空,装了好几个纸袋,省去找钱的麻烦。 启江关心地看着一边吃素的弟弟,举着肉包子在他眼前来回晃:“好香啊!三弟,你真的不馋吗?” 张法咽着口水,故作不屑:“我要保持身材,不吃肉。” 惊得启江差点给肉包子噎哭。 自从回国后,天天好吃好喝,他已经胖了五斤。 再这么放纵地馋下去,一身紧实的肌肉就要变肥肉了。 启江恋恋不舍地放下了嘴边的包子。 他转身去了煎饼果子摊,这回只拎来三个。 人群骚动,几名巡捕从不同方向握着棍子冲来。 他俩这身衣服太接地气,以至于被误认为是偷车贼。 启江无奈地掏出车主证件,巡捕看完顿生敬畏,摆手放行。 他拿着证件在张法面前一晃:“正好提醒了我。待会就靠它了!” 兄弟俩凭着证件,畅通无阻地进了站。 离发车时间尚早,他俩下车后就在广场南侧等待。 张法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盼望着林觅快点来。 然而盯到眼睛发酸,最早的一趟车都要开了,她却没有出现。 启江站久了觉得无聊,从车上拿了些吃的去广场中心转悠。 张法在看一张贴在站门口的发车时刻表:天津至南京浦口。 上午一共有三趟车。 两个钟头以后,第二趟火车即将发动。 如果有时间观念,这时候也该到了。 他推测,林一堂很可能会选择正午的那趟车。 启江打开纸袋,摸出煎饼果子。 然而接下来爆发的骚动影响了他的食欲。 二十名警卫持枪开道,驱赶着坐在地上等车的人。 “快让开!快让开!” “再不闪开就不客气了!” 警卫队由远及近。让道慢了的,头上身上都挨了打。 启江把早餐袋收好,观察这边的情况。 一名玉树临风的青年军官提着两只箱子走在队伍中间。 旁边是一位穿旗袍的清秀少女,眉眼看着熟悉! 那位军官几次弯下腰与她说话,她却有些躲闪。 看来二人的关系很微妙。 启江有七成把握认为她就是林姐,但觉察到情况复杂,没有凑过去细看。 警卫队护送二人进了车站的贵宾候车室,整齐地站在门口。 启江沿路往回跑,在密集的人群里寻找弟弟…… 张法猜得没错,林一堂确实选了正午的那趟车。 林太太在他买票前就叮嘱过,不要买出发太早的,得有时间整理东西。 她将家中的金条装了两匣子,连同林先生珍藏的一副贵重古画交与侄子。 她又取出新做好的一个红木镶金首饰盒,把各类首饰都往里放。 这些都是预备给女儿订婚用的,可见用心良苦。 林一堂不敢有丝毫懈怠,亲自拎着箱子,还动用了叔叔的大部分警卫,家中只留了几个人。 林觅回家后在房里写日记,把心中的迷茫和苦闷记录在纸上。 她只取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化妆品、玩具一概都不带。 她是天真的,又是善良的。 对于亲人,从来都是无条件信任。 看到母亲和表哥关门谈话,也没有过去偷听。 如果她稍微有一点怀疑之心,就可以发觉这次回老家看奶奶不过是骗她订婚的幌子。 林一堂的安排很周密。 凌晨四点就上了北平开往天津的火车,一路戒备森严。 六个多时后顺利到达天津车站,从而避免了走夜路的危险。 林觅回想起警卫队赶人的一幕,于心不忍。 “表哥,他们很多人买的无座票,在广场上坐着休息都是迫于无奈,也并不妨碍我们走路。你为何要为难人家!” “觅觅,你不了解车站的复杂情况。若是不清道,万一有人趁机袭击我们,掏枪都看不清!” 林觅听他讲得有理,也不好再说他。 她看到林一堂的那两只皮箱,好奇地问:“表哥,我看你一路心翼翼,里面到底装的什么?” 他神秘地笑笑,伸手轻轻捋了一下帽檐,“到了老家再给你看。” 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牵着母亲蹦蹦跳跳地进来了。 那妇人手中拿着扫帚,是车站的清洁工人。 孩跟随母亲扫地,跑着笑着。 他手里舞动一串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 林觅一路上滴水未进,被红红的山楂果子给吸引住。 林一堂见她望着糖葫芦出神,站起身走到孩母亲面前。 他掏出一块银元:“喂,我想拿它换你儿子的糖葫芦。” 孩子的母亲抬头看了他一眼,并不理睬。 林一堂把孩子拎了起来,吓得妇人颤抖着跪地求饶。 本来只是想问问冰糖葫芦多少钱才肯卖,没有坏心。 然而一路上精神高度紧张,难免会有过激行为。 “表哥!放开孩子!” 他手一松,孩就掉下来摔个四脚朝天,哇哇大哭。 林觅过来与妇人一同扶起孩子,帮他揉着摔疼的地方,安慰道:“不哭,不哭。” 林一堂有些不忍,又多加了几块银元递过去:“抱歉,我没抓稳。钱你收着吧。” 妇人叹道:“军爷,何苦为我儿子的糖葫芦在这费劲,广场上有的是卖这玩意的。一块银元都能买上百根了!” 林一堂犹豫了:他也想去买两串,但得守着箱子,不方便。 林觅站起身来:“表哥,我去买。坐了一早上的车,趁火车没开想散散步。” 他于是喊了警卫陪她去买糖葫芦。 第六十三章 不舍 张法看完发车时刻表原路折回,碰到了前来寻他的启江。 “三弟,我刚看到个女孩特别像林姐,还有个穿军装的男生……” “肯定是她来了!那男的是她表哥。” “他有二十个警卫,都拿了枪,还挺凶的。” 既然有警卫队在,直接去找林觅就没那么容易了。 张法望望四周热情兜售食品的贩,来了灵感。 “二哥,我们装成广场上卖东西的吧。越像越好,这样才不容易被发现。” 启江拍手赞同:“好主意!什么好吃,我们就卖什么。卖不完还可以带回去呢。” 车站里做生意的很多。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还有叮叮当当的找零钱声音。 他们看到位守着冰糖葫芦把子的老爷爷,给同行们挤到角落,故而生意也一般。 老人年纪很大了,入了秋还穿着草鞋,给几十根沉沉的糖葫芦给累得喘气, “这些糖葫芦,我们全要了。” “您好好收着钱,莫给坏人偷去了。” 张法把一叠银元放到老人枯瘦的手中,启江把糖葫芦接过来扛在肩头。 待老人回过神来,兄弟俩已经大步走远。 在另一处摊点前,启江发现了有人在卖红彤彤的磨盘柿子。 “三弟,这个也买些吧?我只在书上看到过,还没吃过呢。” 在家里宅久了,一出来难免样样都感到新鲜。 不一会儿,张法抱着一篮子柿子回来,还拿了贩送的一杆秤。 这下道具都齐全了。他俩把头发弄乱,又捡起磨盘柿子上残留的草木灰把白净的脸涂黑。嫌脚上的皮鞋太显眼,把裤腿扯得长长的,遮住鞋面。 启江扛着糖葫芦开路,张法提着柿子跟在后面。 启江在前方不远处看到了警卫队,心中一喜。 为了更加逼真,他模仿贩的样子吆喝起来:“卖糖葫芦了喂,酸甜好吃的糖葫芦……” 这一吆喝不要紧,陪着林觅出来的警卫队发现了距离最近的目标,立即追了过来。 离发车时间不过一个多钟头,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就近买糖葫芦。 张法看到持枪兵呼啦啦过来,连忙拉着二哥往后跑。 启江淡定地笑:“三弟,这就是林姑娘家的警卫队。我都看到她了。” 张法仔细看去,林觅果然在队伍后面。 老爷爷做糖葫芦的手艺太好了,这些玲珑剔透的红果子一下子就吸引了他们的眼球。 队伍最前方的一个警卫对着启江招手。 “卖糖葫芦的,你给我过来!” 其他的警卫也盯上了糖葫芦,甚至在夸张地吞咽口水。 万一给抢光了怎么办?怎么都得留些给自己和弟弟吃! 启江站在原地不肯挪步子,“我不想卖给带枪的人。” 一个卖糖葫芦的敢这般狂妄,气得警卫队炸开了锅。 那帮人纷纷上前,围成厚厚的一圈。 “卖糖葫芦的,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看你是吃了豹子胆!” “不想死的话,交出所有的糖葫芦,滚!” “……” 启江往地上一蹲,抱紧糖葫芦把子不撒手。 警卫们眼看就要动手打人。 善良的林觅冲到他跟前:“大家不要怪罪,人家做点生意,不能强买强卖。” 启江趁机拿了一把糖葫芦对着她招手:“姐,这些全给你,不要钱!” 昔日的斯文少爷脸上抹得脏兮兮,头发乱如鸟窝,只有一面之缘的林觅没有认出他。 “我只要两串,钱你收着。” 她掏出了一块钱,等待找零。 气氛变尴尬了。 兜里全是银元,哪来铜板找给她呀…… 张法只得开门见山。 他拎着篮子走到她对面,抓起一个柿子:“这位姐,要不要试试张家的磨盘柿子,北平特产,连夜走远路来天津……” 林觅起初看这人有些眼熟,现在听到了再熟悉不过的声音,立刻悟到了话里的意思。 她心里明白是谁来了,泪水簌簌而下。 他终究是惦记着她,披星戴月地赶了过来,不枉自己对他的一番牵挂。 昨日一整天,她都在等他的回应。 直到黄昏时坐上火车缓缓开出站,她还在幻想他会不会突然的出现。 然而,此刻的火车站却不是适合两人说话的地方。 警卫队与林一堂的行事方式,她刚才已经见过。 她扭过脸去,掏出手绢擦眼泪,半晌说不出话,唯恐给他招来麻烦。 队伍中年纪最的警卫叫李炎,只比林觅大四岁。 他跟随着林先生走南闯北,看着她从孩童长成少女,对她的喜怒哀乐都很上心。 李炎见她只顾着哭,以为是伤心母亲不能同行的缘故,好心劝道:“姐,太太暂时走不开。明天就会出发,来庆祝你和少爷的好日子。” 林觅听完,心口传来丝丝绞痛。 好日子?信上不是说奶奶病重了么? 难道是要用订婚来冲喜的? 她不敢怀疑表哥和母亲用奶奶生病的事骗她:如果连家人都不相信,这样的人生和家庭还有何意义? 但她有权利找林一堂好好问清楚:家里到底有没有订婚的安排?! 李炎看时间不早,提醒她:“车快开了,我们回去吧。” 林觅擦干泪水,整了整衣裳,走到张法面前,双手接过他的柿子。 绵软的柿子在他手心里握得暖暖的,让她深深感动。 她把声音压得很低,“谢谢你一路辛苦来送行,我坐正午那趟车回老家……保重!” 他怕说了不当的话勾起离愁,故作轻松地笑道:“我哥也来了,你不拿糖葫芦他还伤心呢。” 林觅惊讶地望着差点失去存在感的启江,赶紧走去接他的一把糖葫芦:“好哥哥,谢谢,辛苦你了!” 启江对她笑笑:“太客气啦。回头见!” 兄弟俩目送她跟着队伍远去。 秋风卷着落叶在地上打旋儿。 站台上离别的,相送的,各家有各家的故事。 张法抬头望着天空,心底涌起强烈的不舍之情。 早早动身的候鸟已经启程。 燕子去了南方,还有再来的时候。 她这一走,再次相见又待何时? 第六十四章 狼犬 如果不辞劳苦地长途跋涉,只是为了给她送个普通的回乡行,那也值了。 张法不会因此而落下遗憾,启江也会问心无愧。 然而她这一走,是要嫁作他人妇了。 未来的种种不可预知…… 他俩不甘心就这么回去。 启江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你愿意眼睁睁地看她走?” 张法把拳头攥得紧紧的,果断地应了句:“不愿意!” 兄弟俩临时决定:索性拼一把,让林一堂此行走不成! 最经济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误了火车,再伺机拆穿骗婚的伎俩。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二十人的警卫队,意味着二十把枪,上百发子弹。 万一惹急了他们,给乱枪打成马蜂窝就惨了。 火车开车只有一个多钟头了,张法望着火车站台,大脑高速运转…… 林觅一手拿柿子,一手握糖葫芦,生怕落地上摔坏了,走得很慢。 在候车室独自等候的林一堂,数着分秒在煎熬。 心急如焚的他最后站起身,提着箱子走了出去。 他并不熟悉这边的情况。 进站全靠警卫队领路。 没走多远,就在人山人海的广场迷了路。 只能仰头望天空,想借助太阳投射在建筑物上的影子判断东南西北。 然而,这一天的天气算不上很好。 临近正午,太阳还躲在厚厚的云层里不肯露脸。 灰蒙蒙的天空,夹杂着附近工厂和煤矿大烟囱冒出的烟味,呛得刺鼻。 林一堂在南方海滨城市长大,清新好空气闻惯了,哪里受得住混着硫磺味的烟煤气。 没过几分钟就喉咙就感到一阵刺激,肺里像是给灌了沙子,憋闷起来。 他忍了一会,嗓子实在难受,只好将箱子放在脚边,掏出手帕咳嗽。 随身携带的箱子里有一副重金收购的明代古画,系大画家唐寅的真迹。 上回林先生在潘家园古玩街目睹了古董行黄老板被杀,不禁对自家的压轴宝贝深感担忧,特地委托侄子专程带到老家保存。 虽然出行前,叔叔在电话里一再叮嘱过要注意安全,到了天津车站,他多少放松了警惕。 林一堂不知道,从北平乘坐火车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被一路跟踪。 目前对方看着警卫队人数不算少,暂时没有下手,在暗中等待时机…… 张法和启江往站台方向走去。 林觅和警卫队急匆匆地迎面跑来。 她焦虑地问:“你俩有没有看到我表哥?我刚才去了候车室,他不见了!” 兄弟俩见她这么惦记林一堂,不免难过。 “林丫头,你放一百个心,他一个大男人,又有枪,能有什么问题?” “觅儿,你表哥可能是出去转一会,开车前会回来的。还是去候车室等着吧。” 林觅见他俩不甚热心,赌气地离开:“好了,我们自己找去!” 张法没法再劝,由她去了。 “二哥,我们回去吧,辛苦你一路陪我来。别打扰他们的好事了。” 启江听他这般言不由衷,知道是受了打击的缘故。 “哎,我们只能撤了。女孩子的心思,太难猜。我看她是夹在你和表哥之间左右为难。” 兄弟俩无精打采地来到汽车前。 车轮底下一滩臭水,腥臊味浓烈。 启江判断是随地便。 他忍不住捂着鼻子骂道:“谁这么不文明!给我站出来!” 旁边一个卖茶叶蛋的男孩开口了:“公子,我若告诉你,买我五个蛋好不好?” 张法给他一块银元,拉着他轻声说:“孩子,不能靠聪明谋生。这回你遇到我们也就罢了。如果遇到恶人,会惹来大祸。” 男孩张开缺了门牙的嘴,低声说:“是一伙拿枪的人,带着两条狼狗。那泡尿就是狼狗过路时撒的。” 张法心头有种不祥的预感。 大学期间虽没有深入研读民国初期的交通史,对那些零散记载的灾难事件倒还留意。那个年代的铁路常常遭遇人为破坏,还发生过国内外不同势力之间的武装冲突。 很多乘客是劳苦百姓,为了买一张最便宜的无座票,需要省吃俭用很久。 那些出行的以中青年劳动力居多,大都是家中的顶梁柱。还有少数妇女儿童,提着包袱等车。 此次天津行虽然初衷是为了与心爱的女孩见面,但在这个时刻它的意义开始变得不同。 他不能置身事外,哪怕一己之力扭转不了结局。 “二哥,我们先别走。看看这帮带狼狗的到底要做什么。” 启江把肩上扛的糖葫芦取了两串打发孩走:“拿着吃。不要去围观看热闹。” 他也在担心:今天车站可能要出事。 启江想起警卫开道时林一堂神色紧张,寸步不离箱子,连林觅的手都顾不上牵。 他心中有些疑惑要告诉弟弟。 “我猜林丫头表哥手里的两只箱子肯定是装了贵重物品。否则他犯不着这么累,完全可以交给警卫代劳。” 启江的分析有道理。若不是怕遭抢劫,用不着二十个警卫专程护送。 “我们去找林觅,问问箱子里到底是什么。” “我敢打赌,里面恐怕有比钱还要重要的稀罕物件。” 广场中心,一群全副武装的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两条凶猛的狼犬在附近游荡。 三角形的长耳朵竖得老高,红红的舌头和尖锐的牙齿让人见了就感到害怕。 忽然狼犬们似乎是发现了目标,朝着站台西侧飞奔而去。 那帮人迅速分成五队,其中一支队伍紧随狼犬追了过去。 启江望着狼犬,额头上渗出汗来。 扭头看,张法也在原地怔住。 毕竟两人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兄弟俩把柿子和糖葫芦放好。 启江掏出工具,卸掉车牌,徐徐发动了车。 正午临近,站台上人头攒动。 太阳终于在灰色的云层里露出半个脸,照出地上一片杂乱的影子。 林一堂茫然地提着箱子找表妹。 他被煤烟气呛得边走边咳,一脸疲惫。 却对未来怀有憧憬:回到故乡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六十五章 枪战 林觅和警卫队一路找到站台。 她踮起脚尖望着人群,希望能找到表哥的身影。 随着之前进站的人乘车离去,她终于看见了百米外的林一堂。 “表哥,原来你在这边!我们都在找你呢。” 他侧过脸来,看到她很惊喜。 “我也在找你,待会就能坐车回家了。” 他笑着往这边跑来,脸上尽是期待。 突然跃过来两只狼犬,一左一右摆出攻击的架势。 站台上的工作人员见状,吓得四面八方逃跑。 尽管意识到危险临近,林一堂暂时不打算拔枪。 他敏捷地提着箱子躲闪,避开狼犬的爪子。 林觅浑身发抖,哭道:“表哥!心……” 李炎拿枪挡在她面前,“姐,别怕,我来保护你。” 队长一声令下:“大家快去救少爷!” 警卫队赶来了,却迟迟不开枪。 两条狼犬围着少爷上蹿下跳。 没有谁敢保证百发百中,万一误伤了呢…… 李炎带林觅躲到站台尽头的大柱子后面,用手捂住她的眼睛。 尽管林一堂的动作够快,拎箱子的手还是挨了几下爪子。 他只好拼命往前跑:惹不起,躲得起! 鲜红的血滴落在地上。 狼犬的野性被血腥味激发,变本加厉地攻击起来。 一只胆大的狼犬吐着舌头,后退几步,再借助冲力直接扑上了他的后背。 军装瞬间被犬牙划破,剧烈的疼痛袭来。 再不开枪恐怕是要给撕成碎片了! 他不得不快速甩掉箱子,掏出手枪往身后发了一弹。 “砰”的一响,那只被爆头的狼犬坠地,抽搐几下就死了。 狗血伴着脑浆喷了一地,腥臭浑浊的热气,整个站台都能闻到。 另一只狼犬低吠着夹起尾巴后退。 他叹了口气,弯腰去捡地上的箱子。 佯装逃跑的狼犬趁机再次反扑。 他本能地护住脸。 连抓带咬,又添了几道伤。 他对准它的肚子打了几拳,再用力将它踹开。 “该死的畜生!” 接着又给地上挣扎的狼犬补了一枪。 好好的帽子落到地上。手上、背上和脸上,都在出血。 看着警卫队站着不动,他忍不住骂道:“二十个人连两只狗都搞不定,还不快过来帮忙啊!” 出乎意料,这次无人回应。 他们像中了邪,齐刷刷丢下了手中的枪,纷纷举起了手。 这是要向谁缴械投降么? 李炎吃惊地看到一群持枪的劫匪涌入站台,目测不少于五十人。 他把手从林觅眼睛上移开,拿枪准备战斗,却发现她早已咬紧嘴唇在默默流泪。 大难临头了…… 张法和启江听到两次枪响,赶紧朝这个方向赶来。 汽车在进站口紧急刹车。 兄弟俩拦住往站台去的人,劝阻大家不要进站。 一些挤在前面的乘客远远地望见了不少拿枪的人,吓得赶紧撤离。 等他俩把进站的人都疏散完,才注意到里面情况不妙。 两只狼犬倒地身亡。 林一堂坐在地上喘气,身上血迹斑斑。 看来这帮人就是冲着他手里的箱子来的。 更大的危险还在后头。 “二哥,要不要去帮他?” “我们没有枪,硬拼不行。” 兄弟俩接下来发现:在场的警卫全体投降,却没有看到林觅的身影…… 启江沮丧地一拳敲在车门上:“林姐给人弄到哪里去了呢?” 张法拼命压着内心的焦虑,仔细点数。 “警卫队现在是十九个人,可能有个人提前带她跑了。” 情况危急,整个站台上都有劫匪在盯着。 拼了! 汽车卯足了劲,英勇无畏地奔了过来。 突然出现的汽车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张法急中生智,对着警卫队喊:“大家不要放弃,林少将的后援马上就到!” 警卫队信以为真,重振旗鼓:“不反抗当了逃兵也是一死,干脆拼了! 敌方一时判断不出信息的真假,暂时没有放枪,双方开始对峙。 林一堂认出了车上是自己的情敌,顿时一头雾水。 这子到得比他早还晚?是不是来捣乱的?有没有看到他给狗追得到处跑的惨状…… 启江飞速把车开到他面前:“别犹豫了,快点!” 张法打开车门,用了最大的力气把他强行拖到车上。 林一堂愣了好几分钟才反应过来:“箱子……我的箱子还没来得及拿呢!” 启江忍不住吐槽:“箱子还在,人没了,有意义吗?” 话音刚落,车后就响起密集的枪声。 警卫队和劫匪们交火了! 还有人在追着汽车放枪。 张法情急之下投出一个个柿子,有的砸中了敌人的头,有的则让敌人踩了滑倒。 林一堂抽出腰上的英式左轮手枪,瞄准目标连放了三颗子弹。 刚好射中了三个追过来的人,都是要害部位。 他的枪法真是准,耍枪的动作也非常帅。 张法和启江不得不佩服。 “好厉害!” “看样子消灭一打没问题!” 林一堂无奈地道出真相。 “我总共才五颗子弹,打狼狗去了两颗,刚刚全部都用完了……” 兄弟俩顿时一头黑线:咋不多带点子弹呢? 启江友好地递来一个狗不理:“来个包子压压惊。” 尽管没吃早餐,林一堂看都不看那包子。 “请把车倒回去,我要下车!” 这语气斩钉截铁。 张法劝道:“太危险了。” “丢了箱子,觅觅也失踪了。我宁可战死,不然没脸见叔叔。” 启江见他如此坚决,只得调头。 他没等车停就跳下去了。 林少将选的兵,本领确实过硬。 然而,随着数名警卫陆续中弹,队伍的信心开始瓦解,眼看要一盘散沙。 他捡起地上的枪,边跑边开火。 “大家挺住,我回来了!” 养尊处优的少爷关键时刻爆发出的战斗力,起了很大的示范作用。 警卫队再次士气大振:“逃跑可耻,战死光荣!” 启江把车停到一边,撸起袖子准备战斗。 “三弟,我下去帮他。你好好蹲在车里别动。” 他从后方潜入站台,抓住机会撂倒一个在隐蔽处的狙击手。 接着拿军刀利落地干掉敌人夺了枪。 启江匍匐前进,端起枪灵活地扫射,很快就消灭了好几个。 第六十六章 流弹 在敌强我弱的地方,不可预知的危险随时都在发生。 站台尽头的柱子上新添了很多弹痕。 李炎打完了最后一发子弹,拉着瑟瑟发抖的林觅退到墙脚。 两个劫匪狞笑着地逼近。 李炎冲上去扭住一个,咬牙将枪打落在地。 熟料对方凶悍,他被死死掐住了脖子。 林觅双腿发软,本能地抱紧了柱子大哭。 绝望中,匕首精准地飞来,劫匪应声倒下。 她熟悉的那个身影低调地出现了。 在启江走后,张法沿着站台周围的路一路寻找。 听到这边有女孩的哭声,赶紧跑过来。 她不敢相信他真的来了,以为是极度恐惧下产生的幻觉。 而拔出匕首时飞溅到柱子上的血,却是实实在在的。 他没有受过军事训练,也不会开枪。 跆拳道黑带三段,派上了用场。 他三拳两脚将余下的劫匪打得眼冒金星。 见对方爬起来想跑,一刀将其除掉。 李炎摸着被掐肿的脖子,好一会才缓过气来。 林觅整了整披散的长发,站起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张法。 没想到平日里他都深藏不露,不但会功夫,还会玩飞刀。 “觅儿,我来了。别怕。” 她扑进他怀里,破涕为笑。 张法发现远处有十来个劫匪在逃跑。 林一堂领着几个警卫穷追不舍。 这简直就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快让你表哥停住,不能再追了,万一中了全套就完蛋了!” 这个时候,他知道,除了林觅,这个一心要追回箱子的人谁也劝不住。 林觅掏出手绢,边挥动边喊: “表哥,快停下,心前面有埋伏啊!” 林一堂听到表妹的声音,顿时放了心。 他转身朝她挥手:“觅觅,你没事,太好了!” 稍微分神,耳边就听到了“呯”的一声。 身子一颤,鲜血喷了出来。 这一枪,比经历过的各种军事演习都来得猛烈。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剧痛,半跪到地上。 后面的警卫见状都乱了手脚。 “少爷中枪了……” “箱子被抢了……” “将军那边怎么交代啊……” 李炎领着林觅飞奔过去…… 张法担心二哥的安全,冒着危险去找他。 启江一路上已经换了好几把打完子弹的枪。 他边开枪边数着还剩下多少劫匪,没有注意到身边的情况。 忽然有人用力把他扑倒。 狠狠地擂了几下,对方就是不撒手,也不吭声。 头顶上,嗖嗖的流弹飞过…… 好险! 两人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住。 张法喘着气,推推继续抡拳的启江。 “二哥…是我…再打就要吐血了……” 他睁大眼睛,赶忙松开了拳头。 “三弟!你怎么不听话偷偷下车了?子弹可不是花生!” “我要是现在还蹲在车上,你恐怕就不能开口说话了。” 他揉着被打疼的背,“改天和你切磋下功夫吧……” 启江扶他站起来,指着前边,“我们干脆上车追,能杀多少算多少。” 张法点点头:“行,我开车,你开枪。” 兄弟俩猫着腰跑到汽车前,开始新一轮追击。 虽然民国时期的汽车和现代的车有很大的不同,张法早就在朱姐开车的时候就把启动流程默默记住。 后来他每次坐车都会细心观察司机的动作,每个步骤都有把握。 启江开始还担心他开不好,没想到车跑得很平稳,速度也非常给力。 一路上心翼翼地避开飞向汽车的子弹。 他精神高度紧张,手心全是冷汗。 启江则把陆军学校习得的知识和技能现场发挥。 他越打越来劲,又消灭了一撮劫匪。 “那儿有人拎着只箱子逃跑,开过去!” 汽车重重地把敌人撞倒, 启江趁机将其击毙,夺回箱子。 但另一只箱子,却不见踪影了。 “二哥,我们快撤,站台那边来了警察,给发现了就不好了!” 原来有人报了警。 这会儿敌人给消灭得差不多了,警察就陆续进来了。 他俩做了好事不留名,第一时间跑了。 汽车沿路开回,途中遇到了无精打采的警卫队。 林一堂扶着警卫踉跄前行。 整个上衣都给血染红了。 看他一副痛苦的表情,兄弟俩不忍心袖手旁观。 张法刹车。 启江走来帮忙。 手还没碰到他的衣服,林一堂就惊慌地躲开了。 这表情和回避包子的时候一模一样:嫌弃。 “男子汉大丈夫,又不是姑娘家,看看伤口还怕羞?” 林一堂无奈地苦笑,目光落在那双脏兮兮的手上。 当着众人脱衣服虽然也挺难为情,但主要原因是手不干净,怕感染。 除了肉包子的油光,还有灰土和干了的血迹。 启江猜到了他的心思,不再勉强。 张法把箱子摆到他面前:“我们已经抢回了一只,你不要太自责。身体要紧。” 他的双眸忽而亮了。 颤抖的手从贴身口袋里摸出钥匙。 随着清脆的开锁声,一只完整的盒子出现在眼前。 盒子的封条未动,意味着叔叔所托的画安然无恙。 虽然面对张法有种难言的酸涩,林一堂最终放下面子对战斗中帮了大忙的顾启江说了声“谢谢”。 对方良好的军事素养和冷静机智,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车是非常皮实的德国汽车,速度也给力,在子弹夹击中仅仅受了“皮外伤”。 若是孤军奋战,估计整个警卫队都没了…… 警卫队经过激烈枪战,只剩下不到一半的人。 由于发生了大规模交火,车站给警察临时关闭。 根据新贴出的通知,三天后才能视情况恢复。 尽管伤得不轻,林一堂片刻都不敢在天津停留。 他命令李炎去弄辆车,打算带着表妹先走。 余下的人等恢复运营后乘火车回北平。 林觅对他的伤势表示担忧:“表哥,我们要不在天津待一晚,先送你去医院吧!” 他不想让她难过。 “这点伤算什么。我们平安回家才是大事。” 回家订婚,原本是人生喜事。 熟料遭遇袭击,叔母给的金条和首饰盒都落入了劫匪手中。 装画的箱子分量偏轻,劫匪可能误判了它的价值,才有了后来的亡羊补牢。 眼下那帮劫匪随时都可能杀回来…… 第六十七章 乡间 这次难忘的天津之行,终于接近尾声了。 闯租界,尝美食,也在战斗中试牛刀。 看到林觅陪着表哥在说话,兄弟俩默默地发动了车。 汽车有好几处弹孔,油也快耗完了。 他们在城内几经辗转,找到了一处车行。 不但加满了油,还把被枪打坏的地方简单修了修。 趁修车的工夫,启江拉着弟弟去了家特色饭馆。 他俩把手洗得干干净净,各吃了碗美味的牛肉面。 在午后的阳光里,汽车再次有力地跑起来,踏上了回家的路。 启江在战斗中端枪太久,胳膊酸疼肿胀。 张法主动把方向盘接了过来,让他在旁边指路。 启江觉得让弟弟开车问题不大。 兄弟俩在路上聊着那场战斗的惨烈,不免后怕。 两个少年开始向着男人过渡,离成熟又近了一步。 时间在滚动的车轮下流逝。 太阳渐渐下山,消失在地平线。 在乏味单调的跋涉中,借着清秋的月光,车总算跑到了北平郊区。 张法一路上都在担心林觅的安全。 他沿途不停地盯着碰到的每一辆汽车,眼睛都望穿了,也没有看到他们的踪迹。 虽然心里很焦虑,眼下却爱莫能助,一切只能等回去了再说。 启江在战斗中耗了很多体力,加上昨天开了夜车,强打着精神撑到这时候也犯困了。 一不留神,他看错了路线,让弟弟把车开上了偏僻难走的远路。 启江在汽车的颠簸中沉沉地睡去。 匆匆赶路的张法,终于体会到彻夜不眠地开车是多么辛苦。 于是他决定,就算路况不熟,也尽量不要叫醒疲劳至极的二哥。 他凭着感觉在乡间道上乱转,迷了路就倒回来。 折腾来折腾去,转得头晕眼花。 最后不得不刹车,一头倒在方向盘上睡着了。 天蒙蒙亮,梦中的启江被公鸡打鸣的声音叫醒。 他惊讶地发现车停在了高低不平的田埂上。 看着弟弟在睡觉,不忍心喊醒。 启江抬起酸痛的手发动了车。 他从来没来过农村,望着陌生的路况犯了难。 田里来了个农人赶牛。 看到汽车以为是怪物,吓得丢了鞭子逃命。 善良的启江急忙掉头。 车轮在湿滑的泥路上乱滚,刹车似乎也不灵了。 汽车像喝醉了酒,任性地乱跑,最后溜进鸭子们玩耍的池塘。 “车进水啦!快起来!” 张法被急急地喊醒。 一片高高溅起的水花把两人打了个透湿:启江拖着他跳了车! 汽车淹没在水里,惊得鸭子扑棱棱地乱飞。 启江从凉凉的水里冒出了头,抓着弟弟往岸上游。 没几分钟右手突然抽筋,吓得他大喊:“完了,要沉了!” 张法眼明手快地抓住他的胳膊,连滚带爬上了岸。 车沉了,兄弟俩只得在路边尝试搭顺风车。 骡子,马,牛,毛驴,各种牲口拉着车从眼前跑过。 然而车主都说不进城,启江愁坏了。 前天下午骗父亲去天津淘文物,说好最迟昨天回家。 现在两手空空,赔了车,还在乡间耗着…… 日头渐渐高了。 一个伙子赶着结实的牛车,装着好几筐马牙枣。 见他俩满头大汗地在路上招手,就问是不是想捎着进城。 这回终于上车了。 漫长的土路上,聊天成了唯一的消遣。 刚开始都漫无边际地瞎聊。 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到了女人身上。 伙子一脸幸福地告诉他们,这次进城卖枣,得了钱给媳妇扯几尺花布做新衣。 张法和启江都羡慕他,生活虽贫穷,爱情却实在。 他俩开始从新的角度思考自己的爱情和人生。 试着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会不会更好? 不知不觉到了晌午。 虽然一路上和牛虻做斗争,屁股给木板磕得很疼,兄弟俩总算是回了城。 为了感谢车主的帮助,硬要他收下两个银元。 经过各种折腾,两人已经饿得快走不动了,头等大事就是沿着街找吃的。 启江指着一家酒楼,“我们节约点,只要四菜一汤。” 张法遗憾地亮出扁扁的钱包:“下馆子做不到了。去路边摊吧!” 前面有家糕饼铺锣鼓欢腾。 走近一看原来是店庆搞活动,挂出了“连吃五十块绿豆糕免单”的条幅。 启江想起朱姐送他的绿豆糕。 触景生情,不顾弟弟的反对,非要过去凑热闹。 他拿起一块就啃。 饿了吃什么都香,两三口就下肚了。 “二哥,快停下,朱姐来了!” 启江一惊,手里的糕掉到地上。 这个样子让她看见,估计会再也不想见了…… “在哪?快躲起来!” 张法拿手捂住头:“我怕你吃撑了,临时骗你的。千万别打我!” 启江白了他一眼,埋头吃糕。 其实肚子也没那么饿了,就是想宣泄心里的压力。 想到晚上得回家和父亲交代,他就吃得停不下来。 吃到第二十块的时候,听到弟弟又喊了起来:“别吃了,我真的看到朱姐了!” 启江一心一意地嚼着饼:“读过《狼来了》的故事没有?当你哥还会信啊!” 张法不吱声了,也来不及逃跑。 久别重逢的朱涓涓跑过来,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 “启澜弟弟,你受苦了……” 她下午出门买点心,路过这里的时候,碰巧进来看看。 启江正准备喊弟弟来吃,突然看到朱姐,羞得想钻到桌子底下去。 “上次的绿豆糕,味道还喜欢吗?” “谢谢你,很好吃!” 她是那么善解人意。 虽然没有给他梦寐以求的拥抱,这次又给了他一大盒绿豆糕。 朱姐真好,一点也不嫌他头发蓬乱,笑眯眯地替他拍掉了衣服上的泥土和糕饼屑。 他不能确定朱涓涓是不是爱上了自己,但这次天津行让他把感情渐渐看得通透。 弟弟与林觅之间的爱情依然面临很多挑战。 而他与朱姐的感情发展,相比之下却格外受到丘比特的眷顾。 在回日本上学前,启江只想把握住与她相处的每一次机会,把平淡日子里的美好都收藏进记忆。 第六十八章 心软 相比起兄弟俩乌龙不断的归途,林觅乘的车原本跑得还算顺溜。 路途遥远,待天黑的时候,离北平还有不短的距离。 车上的三个人,都感到了困乏劳顿。 李炎专心开着车,每次看到路边有客栈都会转过头来问需不需要停下来歇歇。 她和表哥并排坐着,时不时地望着他,几次欲言又止。 其实很想下车找地方喝水,早就渴了。 为了少添麻烦,只能等表哥要喝水的时候,再陪他下去。 但林一堂却总是摇头。 他不是不渴,而是怕一张口就喊疼。 额上全是冷汗,咬牙挺着,不做声。 那颗子弹深深地打进了锁骨,伤势不轻。 他在刹那间听到了身体内部发出的碎裂声,简直要崩溃。 实实在在地挨了一枪,远比教科书和军事演习来得残忍,来得生动。 面对一心想娶的女人,不能表现出脆弱,哪怕枪伤令他痛不欲生。 内心深处,他很羡慕启江和张法。 枪林弹雨里横冲直撞,居然能毫发无损地回去。 自己却把各种霉运撞了个遍。 先是给狼犬追咬,再让看不起的书生拖上车,追击的时候又当众中枪…… 更头疼的是,回去后该如何向叔叔交代? 那幅画还在,却是情敌帮忙抢回来的,让他脸往哪儿放? 金条没了,还能让父母补上;陪嫁首饰被抢,却不是个好兆头。 林觅见他低头看着手里的枪发呆,就找个话题分散注意力。 “表哥,我们这次遇袭折回北平,什么时候能去老家看奶奶呀?” 他依旧摇头,只字不提。 她想起李炎告知的内情,顿时来了气。 “是不是奶奶没病,你伙同大人骗我回去的?!” 林一堂咬咬牙,终于开口了。 “从哪里听到的?” 他的表情有些慌乱,脸色也不大好看。 她一时语塞,目光下意识地移到前座。 没想到这么细的动作,也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谁敢在乱说?枪毙……怕不怕?” 林觅见驾驶员握着方向盘的手在发抖,只得把嘴边的话咽下去。 李炎正处于疲劳驾驶中。 听了又气又怕,猛地来了个急转弯。 车眼看就要撞向路边的大树! 吓得他紧急刹车。 车轮在沙地上“嗤嗤”地摩擦,一股胶皮的糊味传进鼻子。 车给强制停住了,可怕的惯性还在。 林觅还没来得及惊叫就给按到座位底下。 “嘭”的一声巨响,后座上的人重重地磕到了车门。 她睁眼看见胸前一片鲜红,给吓懵了:“完了,出了多血啊……” “老天保佑!姐没受伤。血都是少爷的……” “表哥!” 林一堂斜躺在座位上。 不久前还能训人,这时说话都费力了。 她心疼地抱着他。 这么多年来,她自认为两人之间只有亲情。 可真的到了这般境地,看到他舍身付出,她就觉得再坚持过去的看法就太幼稚自私了。 李炎抓紧时间发动了车,扭头安慰道:“您要挺住!” 素来要强的林少爷,此刻自叹无能。 林觅把脖子勾得太紧,差点要窒息,却没有办法推开她。 多亏李炎及时发现。 “姐,别用这么大的劲,少爷都快没气了。” 她慌忙松开手,掏出手帕给他擦拭脸上的血迹。 他边咳边想:血没有白流,付出真心总算是有回报。 有生以来第一次享受这等好待遇,只是身体吃不消了…… 这趟出行真是悲喜交加。 好在经历难熬的黑夜后迎来了曙光。 黎明时分,李炎在公路上发现了熟悉的车。 他连忙脱掉帽子大喊:“快过来!我们都在这里!” 原来,留在天津的警卫们率先和林先生报告了情况,北平这边的人接到命令出来接应了。 这天午后,张法与朱涓涓短短聊了几句,就不得不告辞。 他匆匆地赶回学校,直奔领导办公室。 前日下午出发前,低估了天津行的难度。 没有料到会在车站来一场战斗,更没有想到会困在乡间。 请假的期限截止在昨天,年级组长那边需要一个解释了。 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敲门进去。 “组长,我回来销假,很抱歉超出了时间。” 组长严厉地瞪着他,手里拿着支蘸了红颜料的毛笔在请假申请书上重重一划。 “张,你到底忙什么去了?你知不知道阅卷的老师人手严重短缺,连我都亲自上阵了!” “家人遇到些难事,一时走不开。回来的路上车出了状况。请您谅解……” “得了,甭解释了。” 组长拍拍他的肩膀,指了指走廊上的教师集体活动室,“不会因此要你写检讨,但必须给我马上去阅卷!” 张法推开门,发现整个屋里试卷堆积如山。 程倩倩在伏案与卷子奋战呢,苦着脸叹气。 一见他,如同盼到救兵。 “张老师,快来救命啊!组长说,如果你还不来,这些卷子就都归我,不吃不睡也弄不完……” 他听完她的吐槽,感到要哭了。 心里还想着销假完就去林觅家问问他们回来了没有。 眼下给抓住改卷子,恐怕得干到通宵。 好几个女老师都休产假了,程倩倩和他同为新人,理所当然要多锻炼。 不仅得改自己教的科目,还得把别的老师的科目也接过来。 他只得在她旁边坐下,拿着笔一道道题细细批改。 她贴心地沏了杯茶送过来。 “走了那么久才回来,快喝点水吧。” 他谢过她,接过茶一口气喝完。 她望着他严肃的样子,就想逗逗他。 “可算是回来了。丢下狗就不管了……” “难道它出事啦?” 程倩倩故意卖关子:“猜猜呗。” 一提到狗,他紧张起来。 出门的时候把它关在屋里,食物和水都忘了准备。 一天半的工夫,伙伴会不会出状况…… 他站起来就要往屋外跑,却被她笑着拉了回来。 “我前晚就请宿管帮忙,开门带到屋里好好养着呢。每天五个包子和一个蛋。吃得很好。” 张法不好意思地回到座位。出于感激,把她桌上的试卷又抱走两叠。 第六十九章 棘手 傍晚时分,城里最大的医院送走了白天大量的门诊病人,逐渐从喧闹中恢复了安静。 除了少数上夜班的继续在岗,其余的都是到了点就下班走人。 值班医生和护士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就听到院子里急促的汽车喇叭声和物体碰撞的嘈杂声。 一队拿枪的士兵出现在过道里。 为首的一个急急地催道:“动作快点!马上安排好手术室!” 看样子是有重要病人要来,医务人员不得不投入工作。 四个警卫抬着担架飞奔进来。 值班的医生让他们先把伤员平放在病床上。 伤员是位年轻军人。 呼吸不均,失血过多休克了。 面容清朗,脸上有不少伤痕。 上衣全是血,锁骨处有处醒目的开放性伤口。 他心翼翼地检查了一遍,发现是很棘手的枪伤。 贸然手术的话,极可能因操作不当引起大出血。 “这个手术风险大,我的技术能力实在拿不下来,得请本院的专家……” 话没说完,他就给揪住了衣领。 “还磨蹭什么!赶紧去把能做手术的喊来!” 医生和护士只能跑去打电话。 房里灯光暗淡,警卫们站在门口张望。 过道里传来高跟鞋的响声。 闻讯赶来的林太太刚进门就哭倒在侄子床前。 林觅抱着家里取来的衣服跟在母亲后面。 “表哥,我给你带了身干净的……” 他似乎在沉睡,什么也没听到。 唤了几遍,又轻轻推了推,依然没有醒过来。 她心头掠过丝丝担忧。 不久前还能说话, 再来看望时就这般凄然了。 出去的医护人员都回来了。 “很抱歉……有个专家下班后联系不上,其余的被紧急调去外地出诊了。” 医生两手都在颤抖。 今晚的手术,不论他会做还是不会做,脑袋都给冰凉的枪口抵着。 等到明天专家来再手术,人也差不多快没了。 望着哭得稀里哗啦的母亲,林觅头脑清醒。 眼前闪过一个男医生的脸。 那天出院前,他还特地来看过她,把回家后的注意事项都说得特别详尽。 当时她很纳闷:为何人家这么上心。 问了配药的护士,才知是他救了自己。 她把屋内的大夫都仔细看了看,没发现他的身影。 越是难的时候,她就越要尝试各种可能的办法。 急诊室有个护士很面熟。 上次来这里住院是她给打的针。 林觅站起身走到她面前。 “护士姐,您还记得上次给我治疗过的那位大夫是谁么?” 护士对那件事还有些印象。 “是留过洋的章大夫。今晚本来是要请他来做手术的,可惜没有找到电话和地址。得等明天他来了才行。” “肯定等不起了。他在城里有没有朋友或亲戚?” 护士想了想,理出了头绪。 “那晚送你来的男孩子和章医生单独谈了话。没准他们就认识。” 林觅听完,径直走到医生面前。 “请您先不要做手术。或许今晚我就能把大夫请来。” 林太太见女儿的语气里有把握,就没有阻拦。 “李炎,快开车送我去学校!” 警卫顺从地把车开到校门外。 林觅让他在原地等着,急匆匆地进去了。 他望着黑漆漆的校园,自然放心不下,悄悄跟在后面。 林觅只顾着往教师宿舍的院子赶,没有觉察到身后有人。 到了大门口一看,愣住了。 张法的窗里没有灯光。 难道还没回来么? 更让她吃惊的是,程倩倩的窗口也没亮。 几乎所有的房间都明亮了,两个并不相连的窗户却如此默契,真蹊跷。 她只能压制住奔放的想象力,少往不好的方面想。 偌大的校园,在冷冷的月光下显得很寂静。 她深深地叹气:这回连去哪儿找他都不知道了。 如果只是他不在屋里,还能安慰自己说人还没回来。 然而两位单身老师的窗户都漆黑一片,她连个勉强骗自己的理由都编不出来。 昨天她忙着和表哥说话,无意间看到他和启江落寞地开车而去,心里很难过。 怪自己太疏忽,此举肯定是伤害了他的感情。 虽然张法过去对她一往情深,但他现在是不是还这么想呢? 就算此刻见到他,他会真心愿意帮忙吗? 她在二层楼前愣愣地站着,越想越伤心,索性靠在宿舍的墙上大哭起来。 哭声惊动了宿管阿姨,急急忙忙提着灯出来查看。 “孩子,受啥委屈了呀?这么晚还不回寝室啊?” 她拿手帕擦着眼泪,沉默片刻,鼓起勇气说:“阿姨,我想去找二年级的张老师。” “你是说那位个头很高的俊秀先生么?他自从前晚上走,还没见上楼呢。你们的程老师还特地说了,今儿得忙到后半夜才能回来,要我不要锁院子的门。” 林觅隐约看到了希望:没准他已经回来,这会忙着在加班呢。 只要他在校园,她就有办法找得到。 林觅急急忙忙地跑到教师办公的地方,不想迎面撞见了李炎。 “不是让你在校门口等我的么?” “姐,我担心你的安全,所以只好暗中保护你。” 她顾不上多说一句话,继续往前跑,任由他在后面跟着。 在半夜,寂静的楼里,只有一间屋子是亮的。 程倩倩在椅子上憩。 张法继续在灯下忙。 突然过道里的木地板给踩得咚咚响。 该不会是组长来检查吧? 他放下手中的笔,清理好试卷转过身。 林觅眼角带泪,喘着气,倚靠在门边。走廊上还有那个贴身的警卫。 他牵挂了她一整天,明明有很多话想说。 到了嘴边却浓缩成一句:“回来了,真好。” 她望着他,用力地摇头。 “我是为表哥来的。情况很不好……刚送医院就休克了。” 他听完低头轻叹。 原来不是为了报平安。 尽管批了上百份试卷,大脑疲乏至极,他还是立刻懂了她的意思。 “是想找章大夫今晚做手术么?” 他沉默了不过两分钟。 林觅却以为他不乐意。 她轻轻地松开手,带着李炎往楼梯处去了。 他回到桌前,把未阅的试卷都清理好。 他一路奔跑,去追那月下远去的背影…… 第七十章 尽力 章文轩的住处,一般人确实没法知道。 在没有确定好结婚对象前,他没有买房置业的打算,一直住在章老先生家。 回国半年多,他凭着医术救治了很多人,城里慕名求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 为了不给叔叔添麻烦,从不留电话和地址。 除了医院的日常工作,还会去其他诊所兼职,行踪素来神秘。 被心上人误解,张法心里十分难过。 他也没把握能找得到这位名医,并非不肯帮忙。 张法气喘吁吁地拦住即将启动的汽车,看到了林觅哭红的眼睛。 隔着冰凉的一道车门,他恳切地说:“我会尽全力,请你先回医院。” 她微微点头,算是道别。 汽车穿过夜色走远。 他回宿舍换了身干净衣服,踏着自行车径直赶到章老先生的家。 夜里的风比较凉,夹着片片黄叶拂面而过。 她忽而清冷的表情让他有些伤感。 他敲开了院子的门。 前来接他的是章家的佣人。 “张回来啦,快进来。” “请问文轩兄在家吗?” “在,只是大家现在都睡下了。” 张法听后很为难。 想起林一堂对他的各种不友好,又想起林觅眼中的期待。 “今晚有人病危,在等着他做手术,请帮我转告……” 佣人马上进了里屋,等了一会就看到章文轩背着医药箱跑了出来。 “弟,抱歉让你久等了。” 两人各自骑着自行车直奔医院。 章文轩一路问他病人的情况,也顺便说了自己今晚的事。 这一天,他因为约了唐姐一起去看戏,刚到下班时间就早早地走了。 没想到她只穿了件薄衫,给夜风一吹就受了寒,戏没看完就肚子疼。 他心疼地送她回去,刚到门口,就给她父母骂了一顿。 受了打击,心情低落地进了屋,蒙着被子折腾半天都睡不着。 为了对抗失眠,他只好在灯下看书。 听到佣人说兄弟有急事求助,就毫不犹豫出来了。 章文轩一到医院就直奔手术室。 刚一出现,就听到同事们的欢呼:“谢天谢地,有救了!” 他将双手反复在龙头下拿药水冲洗干净,取出了自带的手术工具一一消毒。 术前准备就绪,他让护士去通知家属。 张法在过道里遇到林觅的警卫。 “请你家姐放心,手术可以做了。” 李炎指着一间亮灯的病房:“她在里面陪少爷。过去看看吧。” 他没有心情走进去。默默地在过道的长椅上坐下。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他看见医生们抬着林一堂过来。 林觅跟在旁边,握着他的手,眼里全是关心和担忧。 手术室的门瞬间关闭。 她在门口坐了了很久,也没见里面出来人…… 张法听到哭声,走来安慰她。 “觅儿,不哭。你表哥会好起来的。” “刚才章大夫说,尽人事,听天命。我知道您已经尽力了……” 这时林太太从值班室给丈夫打完电话出来。 撞见他俩坐在一起说话。 想起侄子生死未卜,愤怒不堪。 林觅还没来得及解释,就看到母亲的手用力扫了过来。 她闭上眼睛,准备迎接这一记耳光。 然而“啪”的声音响起,脸上却毫无感觉。 “请您不要责怪女儿。要打就打我吧。” 林觅一脸愕然:素来温柔的母亲突然性情大变。 林太太更没想到他会挺身挡这巴掌。 作为长辈,既尴尬,又愧疚。 今天听说了他在天津帮忙和今晚请章医生的事。林先生还在电话里特地叮嘱过要重谢。现在却失手打了他。 她犹豫一番,低头道歉:“张老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选择了原谅:“我能理解您的心情。没事。” 林觅低头发呆,心乱如麻。 她怀着复杂的心情,独自到手术室对面等待。 这时候有两名护士打开了门。 情绪激动的林太太一改平日的优雅大方,变成了她们眼中难缠的家属。 “请问护士,手术做完了吗?” “现在他有没有好一点?” “章医生有多大的把握能救我侄子?” “要不要再去别的医院找大夫帮忙……” “我要看看他现在的情况!” 一名护士赶紧劝阻,“请保持安静,大夫这个时候不能被打扰。” 另一名护士走到张法面前:“章大夫让我叫你进去。” 他果断地跟护士进去,重新关上了门。 一进去就看到了表情凝重的章文轩,手套上有不少血迹。 “我有很重要的事和你说。” 他听了这话,额头上渗出冷汗。 是不是手术结果不好? 如何向林觅一家交代?! 想着大好年华的林一堂,心里涌起无尽的遗憾和惋惜。 这人对他从来就不友好。但张法依然盼望他能挺过这个坎,好好地活下去。 “请如实告诉我吧……” “弹头非常深,差点就进入心脏。一看就知道是老练的狙击手所为。” 他递来一个纱布包:“我费了很大劲,总算是完整地取到了这个东西。” 张法接过来放进口袋,紧接着问:“她表哥脱险了吗?” 章文轩凑近他耳边低声说:“伤口缝合顺利,血止住了。已无大碍,只需住院调养。听说这是林少将家的女婿,年纪轻轻,军衔不低。林姐这么快就要嫁人了吗?” 他只能尴尬地点头。 “嗯,是的……” 两人陷入了片刻的尴尬。 之前章文轩多次说过,等着他娶林觅的那天要喝喜酒的。 那个时候把爱情看得太简单,以为有缘分就坚持,没缘分就离开。 没想到这东西拿起来和放得下都是异常难做到的。 章文轩猜到他在难过,就安慰道:“别太往心里去。上回我见过的那个女孩,美貌和气场不输林姐。我看出她也很喜欢你,要不给人家给个机会吧。” 这语气明显就是要撮合他和何诗安…… “感情上,我认准了就不会将就,我和其他女孩之间是不可能有爱情的……” 张法说完,眼前一黑差点摔倒。 吓得章文轩和护士赶紧来扶他。 第七十一章 小谎 从天津回来后,启江在糕饼铺巧遇了朱涓涓,恨不得和她待到天黑。 然而想起父亲动怒的可怕画面,他不敢在外面逗留太久。 朱涓涓见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就问:“你在琢磨什么呢?” 他把天津的冒险告诉了她。 重点说车站的英勇杀敌,略掉了在乡里把车开进水塘的这段。 她听完很吃惊。 顾启澜还是个少年,处于懵懵懂懂的年纪。 怎么能不声不响地卷入一场看起来很危险的三角恋爱呢? 对战斗的精彩描述,在她看来是冲动、莽撞和不计后果。 她觉得启江有“教唆”的嫌疑,拿哥俩的性命当儿戏。 “既然那女孩有婚约,做哥哥的理应劝弟弟放手,不要去搅和人家的好事。” “我有考虑欠妥之处,但我们在天津车站也确实也救了不少人。结果还是好的。” 启江挨了她的奚落,颇为尴尬。 他看看天色已近黄昏。该与她道别了。 “朱姐,先送你回去好么?” 她见他额头上不停冒汗,猜他肯定担忧着什么。 “二少爷,你是不是惹了祸?” 启江红着脸说了苦恼。 “我说好去天津淘文物,才拿到父亲的车。时间仓促,来不及找宝贝,回来路上把车给掉到塘里了。” 朱涓涓见他说得这般“凄惨”,好心地打算帮忙。 八月的一天,启江还没回国,她正好在顾公馆开过那辆车。凑巧的是,与她家的车具有相同的品牌和型号。 “我能借个一模一样的车给你。还记得车牌吗?可以去车行做个相同安装好。” “可我一个数字也记不住啊……” 朱涓涓恨铁不成钢,“你怎么这般糊涂!” 转身叫了路边一辆马车,独自走了。 启江拼命追赶,在某个路口却被迎面而来的汽车给堵住。 车上的人瞬间认出了他。 “老二!还不过来!” 这声音又熟悉又可怕…… 他老老实实上车。 顾先生牢牢地扯住他的耳朵,开始盘问。 “老实交代,回来多久了?” “中午才回来。” “你的车呢?说好的古玩呢?” “路上碰到打劫的,别说车子和钱,连衣服都给抢了。好不容易坐上牛车才回来……” 顾先生见他衣衫脏乱,狼狈不堪,也就信了。 他望着寄予厚望的儿子,心里慨叹:“读了一屋子的书,社会经验如此不足,都快娶亲了还这般幼稚……” 暮色中的顾公馆,点亮了数十个房间的灯。 在这个偌大的宅子里,今晚大太太的房里却没动静。 由于启江去天津两天了都还没消息,亲妈去了庙里求签,现在还没回来。 他从父亲那里听说此事,既感动又愧疚。 大厅里,启泯和三太太坐在沙发上聊天。 “大哥,三妈妈,我回来了。” 启泯看到他和出门时反差甚大,忍不住嘲笑。 “二弟怎么扮起叫花子来了?要是有打狗棍和缺了口的碗,更像!” 三太太的眼睛斜扫过来。 “包里有什么宝贝,过来给我们瞧瞧。” 启江听完紧张万分。 包里不仅有军刀,还有从战场上夺到的两把手枪。 下午还没来得及交给弟弟保管,他就匆匆走了。 他情急之下,双手捂住包,脸颊涨红了。 “我这次去天津,误入了日本租界。遇到了个艺伎。里头是她送我的东西。这等隐私的物品,请您不要看了,免得脏了眼睛。” 三太太的脸上十分尴尬。 她原来想着老大追不到朱涓涓,老二能追得到就行。 老二在日本见了世面,会恋上东洋艺伎,传出去和朱家联姻的事绝对要黄。 碍着顾先生和大太太的面子,她满肚子火气无处发泄,只能恨恨地瞪了启江一眼。 启泯乐开了花。 老二去天津恐怕淘文玩是假,去租界寻欢是真。 顾先生听完,气得浑身发抖。 “老二,你让我太失望了!” 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枪,启江这次豁了出去,好形象瞬间崩塌…… “爸爸,我和那日本姑娘真的没有男女之事,仅仅是点灯说了会话……” “把板子拿来,不许有下次!” 他怕包会给人拿走,赶忙往自己屋里跑。 “爸爸,我现在内急,待会就来受罚,不用您来抓!” 他关紧门,把枪用纸包严实藏到衣柜中间的夹层。 他回到大厅,下跪受罚。 板子伴随父亲的训斥,一下一下地落在身上。 启泯看了会热闹,有点腻了。 见二弟有了艳遇,心里有些痒痒,想发泄。 “三妈妈,听说您昨天刚从外头买了个美女丫环,性情如何啊?” 三太太趁机逗他:“想试试吗?待会她就来接我回屋……” 他们的谈话越来越低俗。 启江盼着父亲快点打完板子。 一个窈窕的身影出现在大厅里。 启泯跳起来拍手:“美人,过来!” 三太太笑着说:“给少爷看上,也是你的运气。收个妾也不错的。” 启江胃里翻腾,直接吐了。 顾先生赶紧赦免了他,对那丫环说:“你送老二回屋休息吧。” “不必了,我能走。” 他踉踉跄跄地离开了大厅,刚进自己房间就摔倒在地。 “二少爷!” 身后传来一个温柔和气的声音,那个丫环追了过来。 身心俱疲的启江这时候看到了她的容貌。 惊得他躲开她的注视。 一双迷人的眼睛,正好与窗户中进来的月光交相辉映。 少女穿着水蓝色旗袍,她的鼻子很秀气,嘴唇像花瓣一样柔美。 一双白嫩纤细的手也伸过来。 “我扶您起来吧。” 启江委婉地拒了她的好意:“姑娘,我身上很多泥,怕脏了你的手。” 他扶着门站起来。 墙上映着一个灵动的倩影。 他的困惑是,这姑娘哪里像个丫环? 手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家里的丫环像流水一样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没有谁能有她的美貌和气质。 刚到家的大太太带着丫环兴冲冲地过来。 “江儿,妈找人算了一天的卦,都说你要犯桃花,化了一百八十八道符,贴了好镇邪。” 他接过一大包沉甸甸的符纸,心想得贴到何时才能睡觉…… 第七十二章 答谢 这天凌晨,通宵守候在门口的林觅百感交集。 随着手术顺利完成,紧闭的门终于打开。 走在前面的章文轩来到她面前,摘下口罩。 她看到大夫脸上的汗水,急切地盼望着他说出结果。 因为她不敢开口问,怕情绪失控,也怕承受不起。 章文轩看着她微笑。 “林姐,请放心,人救过来了。” “谢谢您!” 刹那间,她觉得原本昏暗的过道一下子变得明亮。 表哥总算是挺过这一道生死关了。 林太太之前哭累了,也给女儿气够了,听到这个好消息,喜极而泣。 林觅跑到母亲面前,拉着她的手,激动地说:“妈妈,手术做得很好,您放心……” 由于术后的护理和调养很关键,章文轩递给林觅一张写好的医嘱。 “现在就可以出来了,进病房后尽量减少探望,切记要保持安静,也不能随意移动,以免伤口出血。我接着会安排护士给你们讲用药的详情。” 他让同事和助手去送伤员,转身回了手术室。 林觅拉着母亲高兴地进了病房。 转危为安的林一堂安静地躺在床上。 麻醉药的效果很强大,他还没醒,但脸上的表情看着似乎轻松了些。 林觅靠着床头坐下,认真地看他睡着的模样。 她一直握着他的手,慢慢想起了很多快乐的回忆。 或许是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 那些年,江南的烟雨,再到海边的日出日落,他带着她上了舰船,去追海鸥,看海浪。 隔了三年没有见面,她总能收到来信,还有礼物。 要是一直不长大,多好。 这样就不会有所谓的婚约,他们还能和过去一样,不会伤害彼此。 张法轻轻地走到病房门口。 他看到林觅守在床头,林太太在椅子上打盹,觉得还是不要进去打扰她们为好。 等章文轩洗完手术用具,换掉手术服出来,发现他独自站在过道里。 “过会天就亮了,你赶紧回去休息,这里有我。” “文轩兄,今晚很感激你的帮助,我又欠了你一份情。” “趁着还有点时间,抓紧休息。昨晚唐姐还说,周末若是有空,特别想请你去她家的酒店看看。如果可以,请答应她吧。” 张法这次是毫不犹豫地点头:“好的,我后天上午八点就到。” 他本来还想着等林觅回来后给她补补课。 现在看来,她并不需要他,更紧要的事情是陪林一堂。 既然如此,周末就去找唐姐,以谢谢章文轩的妙手回春。 黎明前的秋露,在路边的草叶上滚动。 他感到了深秋的凉意,呵出的气也成了白白的水雾。 自行车轮子碾过的地方,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 当他气喘吁吁地推着车上了楼,看到改卷的那间屋里灯还亮着。 听到车铃声响,程倩倩连忙探出头来看。 “张老师,你来得正好,我们一块回去吧。” 他看到她有了两个明显的黑眼圈,呵欠连连,也是困乏到了顶点。 “我还有好多试卷没改完,先送你回去休息。” 她指了指桌子上整理分类好的试卷,笑着说:“你去了这么久,我哪里敢偷懒,把你剩下的都弄好了。走喽!” 她真是个热心的姑娘,懂得替他着想。 “我可不可以坐坐你的自行车?” 张法爽快地说:“没问题,我推你!” 虽然心里有点失望,程倩倩还是挺高兴。 要是以后,他能载着她在校园里在马路上跑,多好…… 张法刚到楼梯口,就听到一声声熟悉的狗叫。 伙伴能分辨得出他的脚步声了,越来越灵性。 他从程倩倩房里把狗接了回来,道谢。 进屋就累得躺地板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已经大亮。 他记得这天还有上课的事,收拾好赶紧骑了车往教室赶。 终于在上课的钟声敲响前到了。 年级组长那双眼睛在教室里扫来扫去。 “我说张,你班上那个请假的学生具体什么时候能来上课?缓考的期限只有半个月。要注意无故缺课缺考的现象,免得影响整体教学。” “组长,我会注意的,请放心。” 等领导走了,他把书放到讲台上,开始上课。 离开了两天,学生们都挺不习惯,看到他进来,给了热烈的掌声。 在那么多女生中,他注意到了何诗安。 她笑着朝他挥了挥手。 这堂课照样上得很顺。离下课还有点时间,他顺便问了问大家考试的感受。 女生们觉得他有亲和力,就叽叽喳喳地说开了。 “不算难,都答完了。” “基本上都是老师们上课讲过的。” “数学和国文课尤其简单。” “英文的也都复习到啦。” …… 张法见她们都说很容易,自己阅卷的时候也看到平均成绩都达到良好,就放了心。 他牵挂着林觅的缓考,了解考试难度后就心里有底了。 等林一堂好些了,她应该会来学校,到时候再让她参加考试。 这段时间她要陪伴表哥,估计是不会有心情和时间来看书。 这难度她自己都能轻轻松松搞定,就不要去添乱了吧。 下课后张法拿起书往办公室走。 “等等我!” 他的耳朵不用分辨,头脑中就自动生成那个“坏”女孩的形象。 “何同学,这里人多,不要靠的这么近好么?” 何诗安抬腿把地板踩得噔噔响。 “我和你离了整整有二尺呢!哪里算近?” 她飞快地跑到前面,把他上上下下仔细看了看。 “才两天不见,你就瘦了这么多。晚上去我家吃饭好不好?我让厨师熬补汤给你喝。” 她为了照顾他的感受,特地压低了声音,还拿了本书摊开,假装是在请教问题。 他见她又想出办法来“套近乎”,赶紧夺路而逃。 她在后面追,边追边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答应过我的事要做到!” 只见那个跑了十米远的人愣了愣,红着脸原地返回。 两天前请她帮忙约启江,确实是承诺了要谢谢人家的。 眼前浮现出前天下午何诗安在夕阳下的笑容。 她安静地坐在车里,挥手向他告别,目光里全是对他的关心。 第七十三章 探望 隔着两米远的距离,张法和何诗安开始“谈判”。 “我是答应了要谢你的,这个主要是指会帮忙,可不包括上你家吃饭。” 她双手叉腰,偏着头看他:“为什么不算?是我要拉你走,你只要同意就行。” 他见那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脸更红了。 “我今晚哪儿都不想去,赶了远路,很累。” 她盯着他疲惫的眼睛看了看,忽然变了语气。 “是不是给思念折磨成这样的?你心里的纠结和痛苦,都流露出来了。” 他的心思被她猜准,还直白地说破了。 面对明察秋毫的何诗安,他心底的喜怒哀乐都很难藏得住。 不说破还好,还能装装坚强。 这下他感到一阵不能自已的痛苦爬遍了全身,中午的太阳又特别刺眼。 索性闭上眼睛,躺倒在脚下的草地上。 像中了弹的人,半点反应也没有,连指尖也不想动。 她见他这副颓废样,自然是心疼得不行。 她在他身边轻轻坐下,陪他吹着掠过来的阵阵秋风。 何诗安之所以能猜得这么准,不是巧合,而是她很留意这方面的事。 林觅他们回去订婚的日子,她早就从父亲接到的喜帖上瞧见了。 上面告知了赴宴和仪式的流程,林家是准备先顺着南方的习俗办一场传统的,然后在北平再来一场西式的。 她见林觅缺考,又看到张法请假不见了,就在想他是不是喊了哥哥追去天津了。 昨天下午考完回家的时候,她和往常一样,让佣人端来了点心和茶,习惯性地读读报纸。 在报纸头版右下角有一条粗体字的新闻,报道了天津火车站有不明身份的劫匪袭击了乘客,对方还击,导致车站临时关闭三天。 虽然这条信息经过了严密加工,省略了很多暗含交战双方的内容,她还是能推测出一点蛛丝马迹的。 等全家吃晚餐的时候,她装着漫不经心的口吻,问起父亲最近有没有林少将家的消息。 父亲意外地停住了手里的汤勺,然后换了个话题,问起她的学习情况来。 “你转了学,又每天读书到半夜,累不累啊?” 她打了个呵欠,“不累,每天都开心。我喜欢这学校。老师人特别好。” 何先生见女儿如此用功,心想她要是个男孩就好了,就能子承父业,在政坛大干一场。 何诗安是最的,前面有四个哥哥,都已成家立业,搬出去了。 他们才华和胆略有限,但靠着他这棵大树混官场或经商赚钱,过得都顺风顺水。 他现在也开始物色女婿了,想着最好在十五岁前把她许了人。 “安安,女孩子再多读书也没什么用,早日把婚姻大事定了才是正经。” 她见父亲明显是在催嫁,怒了。 “爸爸,您不能看到林家嫁女,就急急忙忙地想把我也扫地出门吧?” 何太太见她不乐意,就劝丈夫:“老爷,别这么逼她,多上点学,有好处的。” “就怕上学了以后思想乱了管不住啊!” 何诗安听完,“呯”地摔了筷子。 “我可以上学嫁人两不误,但这个人必须是我选的!” 既然家里人都在为她的出嫁做准备,何诗安就想着找个机会把喜欢了八年的顾家老三喊到家里来见见父母。 原以为林觅离开后,他的感情多少会淡化点。 没想到他还是这么执著,傻到让她心疼。 “你满脸的委屈,是不是给林一堂欺负了?” 他翻了个身,背对着她,不作声,只是深深地吸气。 “哪天让他给枪打伤,疼得满地打滚,好替你出出气。” 她说这话是出于好心,却把张法吓了一大跳。 “你呀,不要这么诅咒人家。刚做完手术,差点就醒不来。” 她很惊讶地想:果然猜得还算准。肯定是在天津给敌方打伤,现在又回来治疗了。 于是她提议:“我们要不要去医院探望啊?林觅应该在陪床吧?” 他摇摇头,“今天凌晨我才从医院回校。医生建议静养。尽量别去打扰吧。” 她想,明明还挺想去的,不就是碍着面子不好意思吗? “你要是不去,没准林觅还以为你吃醋了呢。或者干脆觉得你心胸狭窄。再怎么样,我们都去过林家做客,礼节性地探望是有必要的。” 经她提醒,张法意识到林先生对他有救命之恩,去探望林家少爷是人之常情。正好何诗安也一起去,这样不尴尬。 于是他一骨碌从草地上站起来:“好的,要不你定个时间?” 她望了眼天空,“今天下午放了学去吧。趁着雨季还没来。” 等到一天的课都结束,她进办公室喊了他出来。 他打算骑车,她要拉他坐车,差点争执起来。 最后她做了妥协:坐车先走,到医院门口碰头。 他想来想去,不知道该带些什么。 最后在街角的花店买了一大捧月季花。 当何诗安看到他拿着花走来,害羞地低下头,双颊绯红。 “送我的吗?好漂亮!” 她不由分说地抢过花抱得紧紧的,笑得一脸幸福。 他见她望着花儿的满足模样,不忍心要回来。 “我在路上已经买了探望的两盒点心,代表我们两个人送的。” “这个……不太好吧?” 她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你放心,林觅一心都在照顾伤员,没工夫琢磨你我现在是什么关系。再说你现在去买也来不及了。” 两人到了医院,上了楼,然而他到了病房门口一米外就不肯往前了。 “何同学,你进去看看就行了,万一问起来,就说我先走了。” 何诗安哪里肯依,直接对着门喊:“林觅,我们来看你俩啦……” 正在给表哥喂水的林觅听到了,放了手里的杯子就出来看。 “张老师,何诗安,你们是一起来的?” 她的眼睛里透着惊诧,甚至是明显的不满。 张法不知道怎么开口,在原地尴尬地笑。 何诗安把点心递给她,“这是我俩的心意,拿着,祝你的那位早日生龙活虎。” 第七十四章 出气 林觅听何诗安的语气,俨然是把张法据为己有了。 她看到了那一大捧月季花,红的粉的黄的,朵朵精神饱满。 但美丽的花儿伤了她的心。 她告诉过他,只喜欢素雅的兰花、栀子花、水仙花。 这鲜艳的花,明明不是她的风格。显然这花是送给何诗安的。 天津车站依依不舍的送别,分明还是前天的事。 掌心的余温还在,现在他这么快就想忘记她了么? 她努力地露出笑容:“谢谢你们关心。我先进去了。” 何诗安很好奇,想看看林一堂的伤情。 她跟着林觅进去,张法都来不及拉住她。 林太太认出她,赶紧倒茶递过来:“诗安,谢谢你来探望,快坐下休息。” 她大大方方地往沙发上一坐,目光落在林一堂身上。 他靠着枕头闭目眼神,半躺半坐。上衣解开,露出一大片厚纱布。身材颀长有型,但白白的脸上,几道红红的印子有些煞风景。 她于是打趣道:“你这脸给野猫挠了么?” 林一堂给问得好不尴尬,想开口解释却又咳了起来。 林觅赶紧轻轻地给他拍背:“表哥,你才做完手术,别急着说话,缓缓气……” 何诗安看她这般细心体贴,就忍不住说:“既然你对表哥的感情这样深,那么就好好地收了心,不要脚踩两只船。对大家都好。” 林觅忍着泪水,尽量平静地说:“如果没事,请回吧。他刚醒没多久,需要安静。” 林一堂听明白何诗安的意思,也看清楚了林觅眼中的失落。 虽然章医生叮嘱过他,三日内都要少说话,以免引起伤口裂开。 但看到心爱的女孩受委屈,他顾不上那么多了。 “你为何……说话带刺?” 林太太见侄子不遵医嘱,赶紧过来阻止他继续说话。 “听话,躺下养伤,别做声……” 她一面又笑着对何诗安说:“请别见怪,我侄子来北平没多久,还没拜见过你父亲……” 林一堂见叔母对她的态度恭敬,猜到她确实是有恃无恐。也罢,不与她理论了。 然而这时何诗安站了起来走到林觅面前:“我告辞了。缺考的事可要早点去学校说清楚,别让人家替你挨领导骂。他这几天都瘦了不少,你难道没看出来么?” 她的字字句句都维护着他的利益,听得林太太和林一堂都傻了眼。 前世到底积了多少德,修了多少年,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异性缘?被林觅喜欢上,还得了大官僚家千金的青睐? 林一堂终究是没能忍住,憋着话太难受了。 他低头问叔母:“她为何要护着……书生?” 虽然他的声音很低,还是给转身欲走的何诗安听到了。 她也管不了林一堂是病人,有些话不吐不快。 “书生?你敢鄙视他?信不信我把你从床上推下来……” 门外的张法听到她在大声训斥林一堂,飞跑进来。 在何诗安快要说出关键信息前,从身后及时捂住了她的嘴。 “再见,我们走了。” 他拉着她往门外走,看得林觅心酸无比。 林太太扶着侄子躺下:“一堂,看来张老师也有个好归宿了。这是好事呀。” 随着他俩离开,病房里又恢复了宁静。 林觅掖好被子,把母亲请到门外谈话。 “妈妈,请假回老家的时候缺考了。过几天我想回学校上课,问问补考的事。” 林太太看了看女儿经过这几天不眠不休的折腾,面容也没有了之前的红润。 想起何诗安珠圆玉润,精心打扮过后把自家的宝贝比下去了。 作为母亲,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胜过别人家的? 她摸了摸女儿的头发,“等一堂再好些,妈就带你上街买新衣服,把头发也给弄弄,精精神神的去学校。” 不过她忽然想起个问题。 “觅觅,何诗安什么时候和你是同学了?她和我们不住一个城区,来你们学校不方便,得绕远。” 林觅心里猜到了答案。她终于知道,何同学的到来不是巧合,而是人为的遇见。 “她是这学期转学来的,比我晚一个多月。专门为了张老师来这读书。” 林太太陷入了沉思。 侄子看不起的书生,绝对大有来头。 而且他很可能在和女儿好上之前,就认识何家的千金。 何诗安对他看得像珍宝,处处护着他,还为了他和侄子针锋相对。 这种感情,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他们没准都是青梅竹马。 张法来家里做客的那一晚,她听丈夫说,这个少年不肯透露家里的任何信息。 当时她想,大概是家里条件不怎么样,说了不好意思。 由此可以判断,他的父亲应该是政府的实权派…… 她想起侄子对张法的态度,还有自己失手打下去的一巴掌,不免后怕。 虽然他人很好,也不计前嫌请大夫来帮忙,然而人心难测。 他会不会利用父亲的人脉和权力,来插手甚至破坏女儿的婚姻…… 躺在床上的林一堂则看得简单得多。 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何诗安对张法不过是学生对老师的好感而已。 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英俊有才的老师,谁不心动? 没准林觅就是上课的时候迷上他的。 他觉得自己也有魅力让她日久生情。 于是他难得地在晚霞照进窗户的时候睡着了。 医院门口,张法第一次与何诗安双目对视。 这次他眼里居然没有责怪,让她很开心。 他心里莫名地少了几分偏见。 她对他,真的挺好的。 不仅帮他解开了心结,还要给他找场子。 正想着和她说句话,车里的警卫探出头来。 “姐,快上车吧。今天比平时晚了很多。” 何诗安仰头望他:“去不去我家吃饭?我家厨子做菜很好吃,保证你吃了放不下碗。” 他跨上自行车,挥手道别:“要吃饭,也是我请你在外面吃。走了,保重!” 然而她眼疾手快,把他连人带车给拦住了。 “这是你自己说的啊,一言为定。我的警卫作证,月季花也作证,你不可以反悔,也不可以忘记。” 张法见她这么认真,很诚恳地说:“我说话算话。哪天你觉得想去,就来找我。除非是很忙,不然我肯定带你出来。” 何诗安高高兴兴地钻进车里,抱着花儿闻了又闻,舍不得放下。 开车的警卫想问又怕挨骂:姐今天是怎么了,得一束月季花都这般激动…… 第七十五章 仗义 启江挨了父亲的板子,又得贴母亲的道符,心头别提有多苦了。 这时候启泯过来喊他去吃晚饭。 “二弟,父亲让我们等你回来才能用餐。别看板子打得重,他还是挺在意你的。” 启江停下手里的活儿,“大哥,我还有很多没贴完。你信不信犯桃花这种事?我总觉得是骗人的。” 启泯见他质疑,就卷起左手的袖子,露出一个黑曜石手串。 “我就信。有些神秘的东西还真没准。我有段时间老在外面跳舞,诡异的事儿特别多,身体也越来越糟糕。去庙里请高僧给化解,求了这个宝贝戴上。后来就好多了。” “这个你戴着就行了。我不需要。” 启江对夜生活没有兴趣,也不喜欢和各种交际花来往。 他的生活很简单,在没遇见朱姐之前,能在书屋里待上一整天。 下午他也不知道是那些话让她生了气,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就离开了。 启江头脑里反复在想,有没有补救的机会。 晚餐照样是二十多道菜。 家里的厨子有六个,几大菜系都能驾驭,还能做些中式点心。 启江离家两天,在外面吃的又没那么规律,加上长途劳顿,自然是瘦了不少。 他坐在大太太和启泯中间,看到满桌的菜,顿时饿了。 三太太带着两个女儿在桌子另一边吃。 一家之主顾先生自然在上座。 启江夹着烤鸭片,细细地裹着荷叶饼,蘸酱吃了起来。 香脆的皮,伴随着晶莹的油,安慰着他受了委屈的心。 不一会儿,他干掉了半盘烤鸭,惊得大太太赶紧拿筷子顶住他的手。 “江儿,别再吃了,吃多了会不舒服的。” 启江此时已经有些失控,迫切需要吃东西减压。 他见母亲不让他夹烤鸭,就拿了碗酱肘子到面前。 他一边拿餐巾擦嘴角的油,一边把大块切好的带皮肘子肉往口里送。 他在家素来吃相斯文,从就有人专门教了餐桌规矩。 可今晚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心想:“人活着不就是要有真性情么?条条框框都给我滚蛋!” 顾先生也察觉到儿子的反常,猜到他受了不的刺激。 这是启江人生里的第一顿板子,又成年了,肯定伤了自尊。 然而,为了公平,凭什么打过老大就不能打老二? 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可比家里的少爷们努力向上多了。 虽然出生的家庭也很好,他一直有着明确的目标和高远的志向。 清朝后期,一些有远见的大臣和亲王办了新学堂为洋务运动服务,他审时度势,争取了学习外国知识的机会。 学成之后投靠了张之洞,这位大恩人给他安了个有前途的官职,从此稳步升迁。 待辛亥革命起来,他和所有手握实权的旧官僚一样,剪去辫子换下清朝的官服,安稳过度到民国,职位和待遇还更好了。 然而这些年他越来越有遗憾。 三个儿子,都没有活成他期待的样子。 老大爱沾花惹草,老二只读圣贤书,老三音信全无。 想起多年前与同僚朱先生爆发的一场争吵,他心里更是不好受。 从那以后,朱先生主动申请调离,在各省辗转多年后,再次风光无限地回来了。 现在朱先生是他的上级,朱涓涓的三位哥哥都在重要部门任职,朱家的后人明显比他的儿子们争气。 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启江身上,把朱涓涓娶进门,实现两家的强强联合…… 启江嚼着肘子,见到桌上有两瓶花雕酒,想借酒消愁。 他抓过一瓶,拔去盖子,直接往嘴里倒。 忽然有佣人进来报告说电话铃一直在响个不停。 顾先生放下碗筷,径直往书房去了。按照往常惯例,这个时候的电话通常是有急事,他不敢掉以轻心。 启泯也倒了酒,几杯下去,见父亲不在场,趁机向三太太提出请求。 “三妈妈,那个新来的丫环叫什么名字?现在能喊过来让我再瞧瞧吗?” 三太太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就爽快差了佣人去喊人。 不一会儿,那个漂亮的丫环就给领到桌边了。 启泯见她清丽可人,又加上酒精作用,身上感到越来越热。 他不顾母亲和二弟在场,简单粗暴地抓住她的手,用力摸那纤细柔软的腰,吓得她惊叫起来,却又不敢躲…… 启江此时已经微醉。状态也不那么好。 看到她眼中的泪花,他于心不忍。 丫环也是人,好好的纯洁少女,难道就要给大哥这样糟蹋么? 启泯扳过她的身子正要亲,冷不防一双筷子戳到脑门上。 接着背后给泼了半瓶清凉的酒。 “大哥,不好意思,我喝醉了,心情不好,见不得你这样。” 启泯红着眼睛,抓着二弟的肩膀猛晃。 “你还心情不好?在朱姐家住了两天,别和我比谁更难过……” 启江听完,气得手发抖,索性也揪着大哥的胳膊。 “你天天在外面玩,朱姐要是看得上你,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 三太太想帮启泯,但看着大太太在场,只好悻悻地带着两个女儿回了房。 大太太眼见两个亲骨肉要打起来,赶紧把他俩拉开。 “上回启澜和三太太在大厅里闹,我都给气得住院了,你俩如果想着妈不容易,就不要吵了。” 两人看在母亲的面子上不得不停手。启泯回房换衣服,启江继续吃饭。 顾先生接完电话回到餐厅,看到杯盘狼藉,老大和三太太她们都不在,丫环又在一边抹眼泪,猜到是闹了矛盾。 他问了问大太太,知道了情况,由于老大有错在先,也就没有责难老二。 “老二,别再吃了,朱涓涓说晚上来看你。快去洗澡换衣。” 启江下意识地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不心给吃撑了,洗澡的时候要受罪了。 他回房收拾了衣服,往院子里的浴室走去。 朱姐不是生气不理他了么?怎么又想着来看他? 他的头脑开始混乱…… 此时,朱涓涓已经开车在路上。 话说她赌气丢下启江,独自乘了马车回家,心里却还在同情他。 他对她的好,她心里清楚,所以不能让他挨罚。 她想着自己房里有好几件古瓷,就忍痛割爱,打算选个价值最高的送给他,再教他好好地在父亲面前把谎圆了。 挑中了一只彩釉的南宋瓷枕,抱着沉沉的,有分量,也拿得出手。其实很舍不得送掉,酷暑天枕着特别舒服。 第七十六章 孩儿枕 朱涓涓匆匆吃完饭,把瓷枕放进盒子,就向着顾公馆赶来。她期盼着启江能默契地站在门口迎接,这样可以避开旁人多说会话。 不巧的是,启江因为挨了板子,喝了酒,动作变得迟钝,洗澡的时间花得比平时要长很多。 而启泯从父亲那里知道她今晚要来,把外头的应酬都推了,打扮得干净清爽,早早地在客厅里备下鲜花、茶水和点心。 朱涓涓进门就看到了他一改往日的纨绔形象,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读《孙子兵法》。 “涓涓,好久不见。上回来我家都隔了快两个月了。” “我现在白天要工作,确实没那么多时间出来逛了。” 她不甘心在家里闲着,说服了父母,在离家比较远的一所学校教书。 启泯接着把话题转移:“你今晚来我家是为了二弟?” 她有些尴尬,“我……是来还东西。启江在哪儿?” 他指着启江的房间:“在里面躲着你呢。在天津和东洋艺伎鬼混,给父亲打了,一时想不开就喝多了。” 朱涓涓抱着盒子,手在轻轻颤抖。 启江诚实善良,学识渊博,难道是表面现象么? 她感到很纳闷:为什么启泯都浪子回头了,启江反而变得堕落起来? 她想起了父亲的告诫:顾家的少爷们,除了还没成年的老三,都不是好东西。 为了维护朋友的尊严,她开口辩解:“这里头肯定有误解。他不是这样的人。” 然而这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觉得没底气。 本来想先见着启江,好统一说这个瓷枕是从天津淘来的,她临时借走欣赏,晚上来归还。这样,至少可以在父亲那里保住面子,减去责罚。 没想到他竟然给出了如此不堪的理由,让她有心无力了。 步履沉重地往启江的房间走去,发现门居然是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里面空无一人,灯也没开,只有暗淡的月光不不均匀地涂抹在墙上和地上。 诡异的黄色道符,贴在门上,墙上,床上,窗上,像恶心的爬虫在风里蠕动。 朱涓涓愣在了原地,手里的盒子丢到脚边,失望的感觉在心里弥漫开来。 这些符纸上写的,都是诛杀狐狸精和女鬼的内容,看得她十分无语。 留过学的文化人,不做亏心事的老实人,谁会这么惧怕鬼神和因果报应? 启江洗完慢慢地往回走,头发还不停地滴水。顺手拿的这件衬衣的扣子很,系上去特别费劲,他索性就不扣了,想着进屋了再换身扣子方便的衣服。 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眼睛一下子瞪大:她居然早就来了! “对不起,我这时才来。进屋坐坐,喝杯茶吧。” 她望了望那些代表封建迷信的东西。“这些都是怎么来的?” 启江给问清醒了,怪自己考虑不周全,不该让她来房里的。一开始贴的时候,他就很抗拒,这会给她鄙视了更是难为情。 “是我妈今天从庙里求的。去了天津两天都没回来,她怕我出事,就去找人算卦……” 她听到“天津”二字,想起艺伎的事,决定问清楚。 “你和启澜是不是去了日本租界,才会逗留这么久?” 当时的日本租界,聚集了很多东洋女人,以歌舞表演为幌子,暗地里从事色情交易。 她的某个哥哥就曾经给同僚骗去那里潇洒过几次,被父亲发现了差点给逐出家门。 只说了在车站的战斗,对逛租界红灯区只字不提,这不就是良心不安的表现吗? 她盯着他的眼睛,想看看他是否诚实。 没法隐瞒了,他决定坦白。 “不心开进去的。我和三弟都只在里面洗了澡……裤子都没穿就跑了……” 朱涓涓听完沉默了。 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他的时候,她特别高兴,以为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两人确实有不少爱好一致,都喜欢读古籍和外国说,还有留学经历。 然而表象总是有欺骗性。有些外表光鲜的人,内里是见不得人的。 她的那位兄长道貌岸然,坐车到处发表演讲,文章也时常见报。圈子里不知多少年轻淑女仰慕他,以嫁给他为目标孜孜不倦地努力。 除了特别亲近的人,谁会相信她哥哥是个资历不浅的嫖客呢…… 她只想赶紧回家,赶紧把地上的盒子捡起来,同时教他圆谎。 “今晚给你送来个瓷枕头,你拿它向父亲解释,就说是买好了被我借走观赏的。我已经告诉你哥了。这样总能让父亲少责怪几分。” 启江木然地接瓷枕,没抓稳,盒子就掉到地上。 她连忙弯腰去捡。夜风吹过来,她看到他那没扣好的衣衫被掀开…… 酒的后劲慢慢地浮现,他有些犯迷糊,竟然忘记了回避,就这么大胆地对着她站着。 她的脸上红了一大片,连自己也分辨不出是为他生气还是替他害臊。 更让她难堪的是,他的裤子也全是湿漉漉的,紧贴腿上,某处看得别明显。 他斯文儒雅的一面没了,留下的是放浪形骸和不知羞耻。 羞愤的朱涓涓扔下瓷枕转身就走,他意识到了原因,难堪地回房换衣。 他见她走远,深感失落,贴着墙坐在地上看那窗口流泻进来的月光发呆。 这时门口进来个黑影,笑嘻嘻地步步逼近。“老二,我来找你谈话。黑灯瞎火,也不怕鬼来找你?” 启泯开了灯,强行把他从地上拖起来,面对面地打算盘问。 他背过身去,“大哥,有什么就说吧。” “你明明也学会了暗地里风流,有种不要在人前装正人君子。朱姐今晚都给气哭了,她是对你有多失望!趁早放弃,把她让给我,你爱找谁找谁去。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 启江听完气得推了他一掌:“你休想!” 启泯不客气地还手,直接对着他胸口就是几拳,他踉跄地后退,直接倒下了。 若是以往,老大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今晚他挨了四十八次板子,还给伤了心,浑身都不舒服,里里外外都在痛。 在意那层兄弟骨肉情,他只是推了大哥,谁想到对方是真的集结了全身的力气捶过来的。 “老二,你这么不经打?作为补偿,要不要我屋里的那些丫环来伺候你过夜啊?” 他费力地扶着墙站起来,摇摇摆摆地抓过桌上的一方砚台:“再不滚,我就要还手了!” 待不讲道理的大哥离开,启江才渐渐感到头疼欲裂,身上受伤的地方一块块地红肿着,火辣辣的像撒了辣椒粉。 他看到地上的盒子,爱惜地抱起来打开,里面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彩釉孩儿瓷枕。他拿袖子将它擦得光光溜溜的,放到床上,枕着作伴。 唯一的可以信赖与倾诉的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受气。再狼狈,再痛苦,看来也得孤独地熬过去。 第七十七章 红线 儿女之间的千丝万缕,总是有无尽的话题。林觅和母亲在病房外谈到黄昏才回。 林太太见侄子好了些,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又高高兴兴地去打电话,催促丈夫想方设法请假回来。 林一堂安静地睡了三个钟头,自然地醒来了。双手不由自主地抓住床沿想坐起来,这次是需要上厕所。 虽然枪没打到腿,但是胸膛上伤口还没愈合,缠着绷带不能用劲。更重要的是,他这三天都不能吃饭,只许喝点汤水,浑身无力,下地行走得有人帮忙。 他有很强的自尊心,看着过道里心不在焉的警卫们,怎么也开不了口。 平日里他威风凛凛,发现队伍散漫就会训斥,得罪了不少老油条,现在他受了重伤得长期地住院,一天的活动仅限于床,那些人估计在偷着乐吧。 他望了望四周,发现叔母走了,只余下林觅在边上守着。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开口了:“觅觅,很抱歉,我现在站不稳,想请你扶着去厕所……” 她听完羞红了脸,毕竟已经不是孩了,知道男女有别。 何况,她心里还惦记着张法,近距离地看另一个男人的身体,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林一堂见她迟迟不动,猜到她不好意思,就没有勉强。 “好了,我说着玩的,别往心里去。” 林觅过意不去,试探着问:“我去叫护士来帮你好不好?” 他看了看她的脸,笑道:“不必辛苦你去喊了,待会等叔母回来再说。” 林太太正好回来,听说了这事,心里很是难过。 林觅不情愿就说明她还没走心。 做母亲的有必要教育教育她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作风。 “觅觅,一堂是你这辈子的倚靠,除了父母,他就是你最亲的人,怎么连这点事都不肯为他做呢?” 林觅给母亲训斥得无言以对,也不好开口辩解,只能低头玩辫梢。 果然家里是给她安排了结婚的,意味着表哥今后铁定要做她丈夫了。 陪还是不陪,其实是个严肃的问题,直接体现着她对这桩婚姻的态度。 她想来想去,最后跑到值班室问护士怎么解决体力不好的病人站立行走问题。 护士给了她一个专门的拐杖,虽然是全新的,她接过来还是很难为情。 她把拐杖拿到病房给表哥和母亲看:“这个是护士给的,说很好用。” 林一堂白色的脸有了点微红,不是害羞,而是尴尬。 “辛苦你了。我先用着,好点了就丢掉吧。” 林太太见状也不好再责备女儿,多少还是用了心。 “好了好了,你先出去歇歇,这里我来帮一堂……” 除了这件事,其余的方面林觅确实照顾得还算尽力。 在他做手术前,她红着脸把擦身和换衣的事情接了过来。 那一晚,病房里其他的人都出去了。他闭着眼睛躺着,她戴着手套,心翼翼地脱去所有的衣服。当颤抖的手指触碰到光滑紧致的肌肤时,心跳难免加速,脸上也如发烧一样热得难熬。 她不知道,在某一段时间里,他曾经短暂地醒来过。所以,那一瞬间他知道她在做什么,随后很快又丧失了意识。 他很感激她为自己付出的一切,哪怕她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现在他只想着早点养好伤,尽可能快地把订婚仪式办了,以免夜长梦多。 林觅关上门,独自走到外面透透气。 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过于浓烈,她在这样的环境里闷闷地待久了,仿佛与外面世界隔绝,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的快乐生活。她忙得像个陀螺,整日围着表哥的床转,端水喂药擦脸一样也不落下。什么琐碎活儿都是从最初的生硬被耐心磨成了熟练。 章文轩在下班前来查房。看到她望着天空,若有所思,就喊她出来谈谈话。 “林姐,你这几天都很辛苦,注意休息。” 她谢过他的关心,接着说:“章大夫,我身体吃得消,照顾病人没问题的。” 他看着她脸色苍白,美丽的眼睛也略显浮肿,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 于是压低了声音:“你是不是心里有难处,或许可以告诉我?” 她看着他的眼睛,“我自己的事,不能麻烦他人。” 他只好把话挑明:“林姐,能不能告诉我,你心里的红线究竟捆住了谁?如果继续摇摆不定,两边的人都伤害着,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林觅清亮的双眸忽而黯淡。他所说的,恰恰是她所想的。 让她从此放下张法,她做不到。 若是林一堂抽身离开,她也难以释怀。 世间难以有周全的办法,来成全左右为难的姻缘。 月老偏偏是只管随心所欲地给坠入情的人之间缠绕红线,却在乱七八糟的时候袖手旁观。 月老不尽责,总是只管系,不管解,才会导致古往今来一茬茬的爱情悲剧。 她实在不知如何回答章他的问题,只能低着头回了病房。 尽管她很想开口问问张法过得好不好,后来发现似乎没有这个必要。谁让他竟然会带了她的对头来探望呢…… 月老的姻缘红线惹下的怨念,远远不止这些呢。 何诗安就常常望着星空,托腮倚着窗台牵挂着顾家老三。 她自从认识顾启澜以后,每年的七夕都要学着大姑娘的样子认认真真地“乞巧”。她还专门请了人苦练刺绣,绣了好些手绢和香袋,一年比一年做得进步。 爱而不得的感觉,最是难受。她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让他的态度有了个大转弯。 她恨不得月老把林觅和林一堂捆了又捆,最好还加上几道锁,这样更保险。 然后拿起剪刀,“咔擦咔擦”,把原来缠住他的那些红线给除个一干二净。 女孩儿的心思,在感情困扰中尤其显得细腻和敏感。 朱涓涓自从看到顾启江敞开上衣的那一幕,很长时间都没法平静下来。 虽然她只肯承认他是自己的好朋友,但他却让她失眠了一晚。 她多少还是在意这个人,虽然嘴上拒绝承认,却还一再地想帮他。 启江那晚在她面前表现了最糟糕的一面,气得她扭头走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后还要不要继续做朋友? 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生活,而月老手中的红线,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任性。 只见他如孩童般地顽皮一笑,将手中某些人原本简单的姻缘线又多加了几道,变得错综复杂。而某些被看好的人,却不知不觉开始断线。 对于尘世间的芸芸众生而言,下一段红线将会如何走,依然是个未知数。 第七十八章 需要 又是一个宁静的周末,城市在晨曦中慢慢醒来。劳累了数日的人们大多数还在睡梦中。 这天清晨,太阳还没出来,迎着习习凉风,勤奋的张法骑着车轻快地上了路。 自行车离开稍微安静的民宅区,直接钻进了闹市。 按照唐姐给的名片上写的地址,拐了好几条街巷,总算是按时到了酒店门口。这家酒店开在了东边最繁华的地段,外观设计融合了中西方建筑的优点。既有传统风格的花廊,柱子,也有借鉴西方文明的灯饰和门厅。外形整洁的服务员们穿着得体的服装在里面忙来忙去。 张法问了问酒店门童,得知自行车不得带入,需要停放到大厅左边,不得与汽车混着。 他把车推到指定处,发现还有专门的人看管,于是放了心。 话说这家酒店规模不,服务注重细节,主人在经营方面确实是下了一番苦心的。 他来到酒店大厅,在偌大的地方转了几圈,都没有找到西点制作区。 服务员们速度快得惊人,都是连走带跑,看着大家忙得热火朝天,他也不好意思喊人问路。 只好走到迎宾处,请教一位正在埋头翻阅登记簿的男士。 “先生,请问您知道西点制作区在哪儿吗?” 对方把他足足盯了半个钟头,才慢慢地搭话:“你来这里找人还是订餐?” 他见这人态度不好,就把名片递过去:“唐姐让我来的。她说店里的糕点师不够,让我来兼职试试。” 听说是老板千金安排来的,对方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不但好言好语地指了路,还要亲自送他过去。 他看不惯那人势利的嘴脸,拒绝了这过分的热情。 原来西点制作区和中餐制作区都设在与酒店二层,各自从东西两侧与大厅相通。他找到西点区,把衣服整理好就轻轻推门进去了。 里面的环境很干净,四面雪白的墙壁上都装了擦拭得一尘不染的铁架,架子上那些手工铸造的烘焙器具,闪闪发光。 一个瘦长的师傅在指点两名学徒在筛糖粉,另一位胖子师傅则是忙着给烘焙的烤盘上刷油。橡木制成的桌面上已经摆了一盘烤好的饼干,工作台上有很多大大原料,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还有待搅拌的奶油和未打开的黄油。 看到他进来,两位师傅都停下手里的活儿,热情地打招呼。 问过他的个人情况和基本的糕点常识,瘦长的师傅决定当场试试他的手艺。 张法自认为烤饼干,做蛋糕是业余爱好,想有专家看看也可以学到东西,就爽快地答应了。 他换上洁白的工作服,戴上帽子和口罩,一边回忆从书上学来的制作流程,一边就地取材,准备做黄油饼干和杏仁蛋糕。 师傅和徒弟们都来围观。他选的这两样点心,用的材料简单,但要做得口感和外形都出色,还是非常不容易的。 他其实也有些紧张,毕竟有四双眼睛盯着每一个步骤。为了放松心情,他就想,干脆就把这些当成是做给林觅吃的点心,这样就更加投入,不会分神了。 他熟练地用勺子取了黄油、面粉、酵母放进调料盆,将鸡蛋细心地分离出蛋黄蛋清,用搅拌棒逆时针调成均匀透亮的液体,耐心地调节着砂糖和原料的配比…… 待饼干在模子里成形,送入了火候控制合适的烤炉,他才着手准备蛋糕。 在完成杏仁粉和糖浆的配比时,专心工作的张法并不知道,唐姐领着章文轩也悄悄进来了。他们看着他轻松地玩转着这些常人都看得眼花的工具,暗自惊叹。 当两样点心都呈现在橡木桌子上,他俩一左一右地拥抱他。 “弟,你太棒了!” “饼干和蛋糕居然做得这么精致,一定很好吃!” 大家兴高采烈地分享了他的两件作品,没几分钟饼干就一扫而光。 蛋糕也被他们喜滋滋地切成数块。他切下一块蛋糕边尝了尝,顿时给这清新可口的味道惊到了。 从没想到自己有这等潜力。看来用了心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啊,说是点铁成金也不过分…… 唐姐当场就拉着他,“张,你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常来,我这里很需要你!” 看看时间还早,她又请他做一份草莓饼干,说是她的妹妹爱吃。尽管这个季节已经没有新鲜草莓可以用,他凭着丰富想象力把草莓酱和面粉黄油调成一种生动可爱的颜色。 等草莓饼干在烤炉里烘焙,她就让人去喊妹妹来,让张法先别离开,认识认识,多交个朋友。 章文轩看到唐姐很开心,也跟着乐。他隐约看出了她喊妹妹来见面的用意。既然林姐那边已经不靠谱了,唐家的女儿也不错。这没准也是件好事。 这次的草莓饼做得相当成功。色泽十分明亮,金黄里带着红艳,满屋子都是诱人的甜美香气。 唐家二姐悦姗就是在这种欢快的氛围中推门进来的。 她比大姐悦娴了好几岁,却也和姐姐一样戴着眼镜。因身体原因,没有出去上学,都是父亲聘请家教上门授课。章文轩是给她治病期间,与她姐姐互相有了好感。 悦姗的脸和奶油一般白,但看到草莓饼干,双眼放出光彩来。 她欣喜地抓了一块送进嘴里,松脆、甜而不腻,满口余香。 “姐姐,太好吃了,我想每天都吃呢!” 悦娴见她这般高兴,心里十分感动,她于是拉过在一边洗手的张法,笑着介绍:“饼干是这位哥哥做的,他可不是全职糕点师,只能周末来。” 悦姗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哥哥,你能不能取下口罩和帽子?” 他还没伸手,章文轩已经替他摘了。 她看到他,忽而低头,莫名地感到羞怯起来。 张法看大家都开心,感到一种被需要的快乐。 他的目光停留在悦姗乌黑长发间插着的一枚发夹上。 纯银的质地,做出少女们喜欢的月牙儿形状,镶嵌着细细的珍珠。 他想起雨夜在宿舍楼下与林觅相遇的那晚,指间掠过她的湿润头发时心动的感觉。 去医院探望的时候,他见她头发随意地扎着,稍微有些乱,也没有佩戴任何饰品。 素面朝天地忙来忙去,在药品、水盆、茶杯、毛巾之间转着,坐下休息的时间都很少。 原来爱美的她仿佛一夜间换了个人,表情有些伤感,少了往日的活泼和调皮。 她的生活应该是多姿多彩的,不能因为一时的忙碌和压力影响了美丽。 第七十九章 改期 酒店里送往迎来,好不热闹。 虽然还不到正午十二点,二层楼的大部分座位都预定完毕。 张法和西点师傅们讨教了经验,弄明白了店里的规矩,觉得都还能接受,就爽快地签了合同。 等一切都忙完,他礼貌地谢过大家,准备去楼下取车走。 唐悦娴舍不得放他,非要留他在酒店吃午饭。 章文轩也帮着劝他,说是席间有些话可以聊聊,平时太忙难得相聚。 张法见他们盛情难却,也不好意思跑,就同意了。 四个人于是有说有笑地一起往大厅西侧走去,那边有环境优雅的间,适合聚餐。 刚入座,倒了茶水,就有个服务员急急忙忙地进来:“姐,一楼有位客人在等着呢。听说是本月订好的一百桌宴席因故推迟。老爷有事出门,交代让您去办。” 唐悦娴听完不禁犯了难。这单酒席规模很大,差不多都把整个酒店的就餐空间占满了。通常这种大单都要以牺牲很多中单子为代价。 现在,离月底也没多久了,相关的食材采购都提前准备好了。临时改动,对店里的人力物力和正常经营收入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按照酒店规定是要多交三成定金的。 她是个心善的人,考虑到客人那边也许有难处,就想先问问清楚再决定,看能不能减少些客人的损失。 她抱歉地笑笑:“我得下去一会,待会上菜了,你们先动筷子,别等我了。” 章文轩站起来,牵住她的手,“我陪你下去,让他俩好好地交流交流。” 瘦弱的悦姗拿着桌上的瓜子、花生和点心一个劲地劝他尝尝。 “哥哥,你忙了一上午,饿了吧?” 张法望着她,想起了自己在顾公馆的两个妹妹。自从那个下午短暂地见过一面,他再也没有机会去看望她俩,那天真无邪的笑容已经恍如隔世。 菜一道道上齐了,他和悦姗安静地喝着茶,耐心等待他俩回来。 过了许久,才看到雅间的门开了。 唐悦姗进门就叹气,“当初店里就不该接这订单。本月中旬的宴席非要改到下月底,差一天都不行。那可是办酒宴的黄金季节啊,每天的座位都排满了。我好好地讲了大把的道理,客人一句也听不进去。他执意到等爸爸回来再商量。真是烦心。” 章文轩的表情有些凝重,拉着他往外走:“我听着像是林觅她家订的,你去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他俩并着肩下楼,隔着十来米远的距离,张法就认出了坐在会客区的李炎。 “文轩兄,是不是这个?他是林家的警卫,只不过是没穿制服,套了长衫。” “弟的眼神真好。我也想起来了,手术那晚他还抬过担架。” 原来林太太想着女儿回老家订婚顺利,所以选了这家口碑很好的酒店,待回北平后在此设宴款待宾客。 熟料人算不如天算,周密的安排给突如其来的变动弄得一团糟。林太太六神无主地过了两天,直到侄子恢复些了,才记起要改期的事,于是就派了口才不错的李炎过来。 悦娴素来不善于与人争辩,哪里是李炎的对手。 他滔滔不绝地摆了一大堆理由,说得她节节败退。 最后她只得放弃与他再耗下去,把这烫山芋留给见多识广的父亲。 张法想起在车站从劫匪手中救下警卫的一幕。 如果对方还记得他,或许可以问问情况,但万一翻脸不认人呢? 他让章文轩在一旁等着,径直走到李炎的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兄弟,还认得出我吗?” 李炎对他的印象之深刻,远远超过了预期。 “原来是姐的老师,感谢救命之恩。今天上这里来有应酬?” 他不是不谙世事的人,甚至还比较圆滑。张法还没问到关键问题,他就已经想好了怎么应付,还打算套点信息出来。 “待会去楼上吃饭。” 李炎机警地往二楼看去,“巧了,我待会也要上去转转。要不一起?” “不用了,你先忙吧。” 李炎对这个回答显然不满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看看到底有什么事情。 在这种严密的注视下,一举一动都变得不自由,他只能顺手拿了张茶几上的报纸作掩护,减少与对方的目光接触。 相比拐弯抹角的警卫,把喜怒哀乐写在脸上的林一堂少爷是多么的简单明了。 张法在大厅里和李炎在沉默中对峙,各自盼望对方先沉不住气。看着他们一分一秒地耗下去,章文轩觉得对不住等候着的唐家姐妹。无奈之下只能独自上楼陪她们吃饭去了。 张法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太多时间和狡猾警卫周旋,尽快脱身才是上策。 “失陪了,后会有期。” 他站起来,双手抱拳与李炎客气地告辞,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出酒店大厅。 到了门口,他以飞快的速度回头看了看,趁着对方没有留意,赶紧从酒店后面送食材的通道直接上到二层,贴着墙弯腰进入西点制作区。 这时候里面正好没人。师傅和徒弟们都吃饭去了。他穿戴好工作服和帽子,拿口罩把半个脸遮住,心翼翼地回到雅间。 李炎锐利的目光在大厅里扫了几遍,都没看到张法,断定人已经离开了。眼下他在琢磨要不要把来酒店遇到张法的蹊跷事告诉林太太。 从内心深处来说,他是不希望林觅这么早就出嫁的。嫁了人以后,他就可能再也没机会日夜守护她了。那天在天津看到他们兄弟俩和她依依不舍地告别,他猜到是有故事在里头,后来却半个字也没有报告给林一堂。斟酌了一番,他再次选择了隐瞒,巴不得再来一场袭击…… 悦娴见张法穿着工作服进来,还以为他又去帮忙了,十分过意不去。 悦姗把夹满菜的盘子和碗摆到他面前,请他尝尝味道好不好。 唐家姐妹都只想着让他们吃好喝好,热情地让服务员不断地添加菜肴和点心。 章文轩和他心照不宣地把饭快速吃完,谢谢了她俩的盛情款待。为了不让李炎发现后起疑心,他俩一起从通道出了酒店。 第八十章 心结 阳光灿烂的午后,两人各自取了自行车,骑着在热闹的大街上边晒太阳边聊天。 章文轩想找个轻松的话题,就问他对悦娴和悦姗的印象如何。 看似很容易的问题,居然把张法难住了。他压根想不起她们的具体模样,在记忆里找了好一会,才依稀拼凑出姐妹俩的大致特征。 “姐姐人和气,爱笑,热情。妹妹安静,有些腼腆。” 章文轩觉得他还算描述得比较准确,于是笑着试探:“弟,你愿意和悦姗进一步了解吗?或者先做普通的朋友?” 他完全没往那方面想,给这么一问,自然是表情变得不自然。 “文轩兄,我现在只想一个人过自由快乐的生活。悦姗她让我想起了妹妹。” 章文轩好奇地问:“你还有妹妹?那你肯定有家,为何不愿意回去呢?” 他只好委婉地说:“父亲另娶了,母亲失踪了,新的女主人看不惯我。回去除了碍眼,没别的。” 过去,林先生问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回答。现在,这个答案却让章文轩感到诧异。 “你不能这样孤独地在外漂着,得找个真心关爱你的女孩子,心里难过时也有个倾诉对象。” 张法知道他是出于好心,可感情的事要你情我愿,不是将就得了的。 心里积累了不少疑问,都是关于她的。它们错综复杂,拧成的一个个结很难解开。 他想起天津车站的那些疑点。其中最让他费解的就是,林家的别墅戒备森严,林先生收藏的珍贵古画,林一堂出发的时间和地点,都是外人难以知晓的秘密,这些情报如何能够精准地传入劫匪耳中?很可能是林家出现了内奸,也许根本就是敌人有目的地布置下的眼线。 张法的心底有了强烈的隐忧。虽然目前分辨不清这次袭击背后的操纵者,他那晚在手术室和章文轩查看从林一堂身上取出的子弹头,就猜测到敌方是奔着抢夺珍稀文物来的,甚至还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这些躲在黑暗中的邪恶势力,会不会伪装成道貌岸然的人,若无其事地生活在周围日常的圈子里?如果真的如他所想,接下来林家还会面临更大的危险。 林一堂受的伤不轻,即使是到下月底办酒,身体都还处在需要静养的恢复期。林先生远在千里之外的海军部队服役,为了酒宴下个月也要匆匆忙忙赶来。 他有些后悔自己多管闲事帮倒忙:要是当时没有帮忙把那个箱子抢回来,让劫匪得到价值连城的古画,是不是就可以平息风波了? 在旁人眼里,林家的事情现在应该都与他无关了。 他已经在车站和医院尽了全力帮助他们,早已报答了林先生的救命之恩。而且林太太的那一耳光,不仅仅是给女儿的警告,也是给他的提醒。 有空了多读读书,找出线索再约启江和朱涓涓去东隅书店碰面。 章文轩见他心不在焉地骑着车,就想喊他逛逛街来减压。 “我们去前门转转吧?那边的开了好几家姑娘们喜欢的店,据说很适合去买礼物送人。” 他想起悦姗头上的那枚发夹,这种发饰应该在店里有卖。 不如跟着文轩去看看,没准能买到林觅需要的东西呢。 两个人想到给喜欢的女孩子挑东西,都不约而同地来了干劲,把车踩得飞快。车铃铛清脆地响个不停,七拐八拐地骑了一路,来到人声鼎沸的前门。 张法停下车,望着满街的五花八门的店铺,不知从哪开始。 “老兄,现在的男生流行给女朋友送什么礼物?” 章文轩想了想,“每个女孩子的兴趣、爱好和气质不同,这个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不然礼物就没有新意,也不一定适合。” 看到一家很大的店铺,里面的东西都还齐全,生意红火,他们就兴致勃勃地走了进去。 哪怕是同一家店铺,推出的商品也是要迎合不同的人群需求。 他们心中的女神都属于不同的类型。张法被挂满一面墙的发夹吸引住,章文轩则在香水柜台迈不开脚步了。 琳琅满目的发夹,比香水难挑选多了。后者用鼻子闻闻就能确定下来,前者却是需要仔细鉴别做工和搭配效果的。 上回送胸针的时候,因为是启江看到林觅喜欢后提醒他,所以没费脑子。 这次她不在场,他只能在脑海里把全部的漂亮发夹都过一遍,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创造出她佩戴后的模拟效果。 很多时候人都愿意相信第一眼的感觉。当挑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枚和悦姗戴着的发夹一模一样,于是果断地决定:“就要它!” 老板仔细地从柜台里取出另一枚发夹,指着墙上的发夹说:“您看中的这款不单卖。是姊妹发夹,得买一双的。” 章文轩也凑过来瞧:“这个确实是姊妹款,悦娴和悦姗各戴了一只。” “一个人能不能戴两只?” 老板的眼泪都快笑出来:“这个是单边夹,戴一只刚刚好,两只就多余了。” 他恍然大悟:“女孩子的发夹都有这么多讲究,又长见识了。”见那对发夹实在好看,果断地到柜台付款,让店员装进盒子包好。 老板打趣道:“您是不是要送给两个女孩子呀?一个人戴姊妹夹有些浪费。” “一个人可以换着戴,挺好的。” 他的潜台词就是,这礼物是为特定的人而买,不能拆分。 章文轩也来了兴致,“能不能告诉我是给哪位姑娘准备的?不会还是林姐吧?” 他笑着伸手求饶:“老兄,这点秘密就不说了,放过我吧。” 章文轩已经买了两瓶香水,握着欣赏。 “是不是打算给姐妹俩各一瓶?” “不,我只送悦娴。白天和晚上,不同的香调。感觉一定会特别好。等你再成熟点,你就会知道一个女人为什么需要两种香。” 张法记起林觅身上的淡淡清香,那种清幽的味道太棒了。以后能早晚欣赏这种香味的人真是幸福…… 第八十一章 秀发 周末的医院远远没有工作日期间喧闹。过道里匆匆来去的人少了很多,令人烦躁的脚步声和哭闹喊叫声也减弱许多。 对于住院静养的林一堂来说,能拥有安静的时光和坐在床前陪伴他的林觅,简直幸福得不敢相信。 她纤长的手指轻捏报纸,用柔和的语调,把他关心的时局新闻一字不漏地念出来。有时为了让他能放松心情,她就仔细地在上面找出些连载的说或者笑话,绘声绘色地讲情节和亮点。 他看她的眼睛始终充满温情,从一个成年男人观察未婚妻的角度来欣赏她的一颦一笑。 住院第三天,随着麻醉药的效力渐渐消失,他白天昏睡的时间缩短,思维能力开始恢复到受伤前的水平,而胸前的伤口也在每次换药时剧烈的疼痛中慢慢地好转。 林觅自从主动担任起陪床的责任,就懒得像过去那样花大把时间在梳妆打扮上了。她乌黑柔亮的长发简单地绑着根浅蓝的缎带,耳环和项链都没有,只露出光滑的白皙脖子和可爱的耳垂。身上的旗袍还是他入院那晚换的,在病房里忙得脚不沾地。 林一堂在同龄的男生里算是十分懂得审美品位的。他从就有机会去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少世面,对东西方的服饰和搭配都能说出一二来。 当他留意到林觅开始不修边幅,不仅心疼,更多的是自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重伤连累,她哪里会在短短的时间里默默地受了许多打击和压力。 他想找个理由把她打发到街上去逛逛,买些喜欢的东西,这样开心会多一点,不用整日围着他忙得团团转。 “觅觅,今天天气很好,你去找我挂在衣帽架上的背包,里面有钱包。出去转转吧,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她其实也挺想出去的,不过是放心不下他一个人待着。林太太每日都要回去安排佣人们准备三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她在守着他。 “表哥,我要是出去了,你怎么办?” 他装出严肃的样子来:“男人不像你们女人,需要操心的事情多着呢。我的大脑都停工很久了,再不独自思考问题,就要退化了。我正想趁你不在的时候把手头的事情整理整理。” 她听完觉得有道理,也应该给他一些独立的空间了。 “表哥,我不会出去很久,两个钟头后就回来。” “你最好叫个人陪着去吧,注意安全,不要急。钱包里的银元如果不够花,就把没买的记下来,回头我会亲自去给你买的。” 林觅好不容易可以自由活动,格外珍惜这机会。她没叫警卫,打算自己独自去。腿还没有迈出病房的门,林太太就捧着一只装满汤的盖碗进来了。 见她拿着侄子的钱包,猜到是想自个儿上街逛,做母亲的顿时沉下脸来。“觅觅,这是要去哪里?你走了一堂谁照看?” 她知道母亲不信任自己,无奈地解释道:“是表哥要我去逛街的,他想一个人好好地思考问题。” 林太太这才消除了疑虑,但不放心女儿,怕她会借此机会偷偷去找张法,决定亲自陪她去。 “你先等等,让一堂把参汤喝完再走吧。这次你来喂。” 林觅把汤匙送到他嘴边,心想:这么一大碗,用勺得喂到什么时候?好在他也很争气,为了让她早点能上街,弃了勺子,直接把苦味的汤加速喝完了,让林太太很是惊喜。“不错,看样子是越来越恢复得好了。” 林太太兴冲冲地带着女儿一路开车往商业街跑。她对每家热门的店铺的好东西都如数家珍。她可以逛到半夜都不累。当务之急是要让女儿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好让侄子见了高兴高兴。 汽车开到女人们喜欢购物的胡同门口。她迫不及待地把女儿拖下来,仰头观望满街的花花绿绿广告牌。 林觅给街角那些花店门口摆着的花花草草吸引住,没有关注服饰、珠宝和化妆品。 富有打扮经验的林太太敏锐地找到了一家装潢讲究的美发店,心血来潮地想进去把头发弄弄。母亲也不顾女儿愿不愿意,强行把她拉进去陪着。 林觅对美发店里的一切很好奇。这家店和她过去剪发的地方很不一样。不仅有传统的修剪,还有紧随着西洋时尚的烫发和卷发服务。社会上好些爱好时髦的姐和太太们已经尝试了,比起中规中矩的盘发和辫子,确实洋气,还更加有女人味。 为了给女儿办订婚宴,林先生下个月就会回来。林太太专心致志地欣赏着镜子里风韵犹存的自己,既有欣慰又有失落。 当年她嫁给林先生的时候,才十三岁,水嫩得像根青葱。没想到婚后第二年生孩子难产,保住了大人,舍弃了孩子。从那以后她很多年都不孕,只能四处求医。过了近十年,才生下个女儿,产后大出血差点没命。丈夫虽然想要个儿子,但她的身体情况已无法再怀孕。为了弥补遗憾,夫妻俩决定让侄子当女婿,和众多抱着老观念的父母亲一样,中了近亲结婚的俗套。 她端详着站在身后清新可人的女儿,暗自感慨:她还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自己当年还要美,只是依然未褪去青涩,举止打扮还像个孩子。 林太太忽而想到个妙主意。她站起来和店里负责烫发的师傅聊了几句,让他先给女儿做头发。然而她也知道女儿的脾气,得哄骗一番,否则根本就不会听。 “觅觅,乖,过来坐好,让师傅把头发修一修。” 林觅没有意识到母亲给她下了个圈套,加上一直在想着别的事,就顺从地让人解开了发带。等学徒拉她去洗头,她还天真地想,这里的服务真周全…… 等她擦上洗发膏,满头都是五颜六色的泡沫,洗头的学徒边帮她揉搓边弯腰问:“姐,你是喜欢卷还是大卷?” “什么是卷大卷呀?”她一脸迷茫,难道这不是剪,是要烫么? 如果是烫发,那她肯定不答应。 林觅等到头发冲洗干净,包裹上毛巾,就直接来和母亲讲道理。 “《学生手册》上写得明明白白,校长每次开会也反复说教,做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除了转学来的何诗安烫过头,全校找不出第二个来。” 林太太才不管女儿乐意不乐意,反正她快要嫁人了,结婚后就不上学了。 “好宝贝,怎么这么死脑筋。何诗安不也是卷发吗?再多你一个也没什么。” 第八十二章 惊艳 何诗安的卷发是那种微微烫了发梢的,远看看不出,近看会发现她的头发层次比一般女孩子的丰富。 林觅想想觉得母亲的话未必就不对。何诗安的发型确实挺好看的,编上辫子后,也不那么明显地卷。要不,也来做个同款试试? 她和师傅商量说:“我可以烫一点,不要那种特别大的卷。” 林太太却不这么认为,烫得少看不出效果,还不如不烫头呢。“你不烫大一点的卷,待会回家洗几次头就没有原来的样子了。” 林觅不知道母亲是在连哄带吓,信以为真,就不再反对。 师傅把她头上的毛巾打开,让学徒给她环着脖子系上一块软软的棉布,就取了梳子剪刀来。先剪个初步的样子,等学徒把热度刚刚好的烫发用的火钳递上来,“噗嗤”一声,一缕青丝就在林觅充满惊慌的注视下变成了弯曲的形状。 她哪里会想得到烫发会用得上火钳,更没法忍受那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想起好好的头发在高温下无辜地扭曲了形状,她害怕极了,也后悔听了母亲的话。 “快停手!头发不烫了!” 林太太还在意犹未尽地欣赏她那束颇为洋气的卷发,见她急着要半途而废,就忍不住火冒三丈。 “你很快就要订婚了,还不肯长大么?做个新发型,更成熟漂亮些,难道不好吗?” “不喜欢!我觉得卷发不好看,也不好梳!” 林太太见她拔腿想跑,一把将她的肩膀按在椅子上。 “你今天必须听妈妈的话,不然不许你下周到学校去!” 见母亲语气这么不容商量,她只好让了步,老老实实地坐好。 师傅又熟练地拿梳子挑起一缕长发,火钳沉沉地咬下去,又见那股青烟。 这回她没有躲闪,反正拗不过母亲,还不如省点力气算了。 冤家路窄,这话其实是有些道理的。 等林觅的头发烫了刚过半,何诗安也跟着母亲走进同一家店来弄头发了。 她是店里的常客,上次的发型是三个月前做的。 由于只稍微烫卷了发尾,现在有一些走型。爱美的她岂能容忍这点瑕疵? 然而她此行的目的不是要加强原来的卷发,而是要回归最初的顺长直发。 何诗安发现,她喜欢的顾家老三是清新简单的类型,这种男生对烫了发的女孩子似乎不来感觉。原来做头发是为了随父亲参加大大的宴会,让自己看起来成熟迷人。 谁想到生活中期待不到的事情太多,当喜欢的那个人一出现,她为了投其所好,这么快就要忍痛割爱,摈弃卷发了。 何诗安找到上次来帮她做头发的师傅,选了个正对着大镜子的椅子坐下,亲自散开了头发。 “姐,今天要不要尝试烫成大波浪的形状?您的脸型很好看,配那种特别出彩。” 她摸了摸发梢,坚决地摇头:“不用不用,我这次要把卷曲的地方都修干净,恢复成直发的样子。” 剪发的速度总是比烫发要快的。何诗安只需要剪去发尾,把层次弄得再明显一点,没多久就完成了。 她趁着何太太做卷发的时间,偷得片刻空闲,在店里到处转转。 林觅因为照顾了几天病人,这会儿难得放松,低着头在打盹,根本没留意店里的客人。 而何诗安却在一排边弄头发边聊天的女顾客中首先就认出了林太太。 她的眼睛开始在四周寻找林觅。既然母亲在这里,女儿十有八九也跑不了。再说,上回来探望时林觅那个不修边幅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和平时的精心修饰差出了好几条街啊。林太太素来就是因为有个美丽聪明女儿才在圈子里广泛地拉仇恨的。这种母亲好面子,容不得自家宝贝落在他人后面。等侄子好转了,她就肯定会借着周末出来让女儿换个新形象,不然对不起观众的期待。 何诗安在满是香波味和水雾弥漫的店里转了好久,看得眼花,总算是在靠窗户的那一排坐着烫发的女客里发现个和林觅侧颜很像的人。 然而她也不敢确定:这个女孩子难道就是烫发后的林觅吗? 如果真的是她,这个效果可是太惊艳了,风度丝毫不逊于上流社会的头牌交际花啊…… 她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蹑手蹑脚溜到那睡觉的女孩身后,打算仔细瞅瞅。 这下她服了:真的是妖精,这个新发型简直锦上添花,风情万种,男人见了没有谁不心动。也难怪顾启澜和林一堂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她心里好生羡慕,下意识地摸着自己新剪的头发,一不留心碰翻了地上的水盆,“哗啦!” 林觅听到响声惊醒。看到旁边的她,吃了一惊。 “何同学,好巧,你也在这里。是在看我做头发么?” 何诗安有些尴尬,毕竟偷看人家这事不光彩。 “我……是来剪头发的。不烫了。” “你不喜欢卷发啦?” “我不是不喜欢卷发,而是我喜欢的人偏爱直发。” “你是说张老师么?你怎么知道他喜欢,难道是他告诉你了?” 林觅还想刨根问底,她的对头却被何太太喊走了。 她走到镜子前,看到变得陌生成熟的自己,想起刚才的那些话,懊悔极了。 何诗安走出老远还来望她,弄得她气恼不已,决定找母亲算账。 林太太早就烫好头了,在悠悠然地坐着,等人过会来给她美甲。 看到焕然一新的女儿迎面走来,她觉得这个发型棒极了,忍不住夸赞:“哟,挺好看的呀,一堂肯定会给惊艳得立刻就从床上起来。” 林觅走到母亲面前,咬着嘴唇,把修指甲的工具给丢了一地。她鼓起勇气顶撞道:“头发是属于我自己的,您骗我烫发,我真是后悔死了!” 林太太见她动了怒,赶紧好言相劝:“好了好了,就当换个口味嘛。以后不烫就行,至于发火么?再说了,女人的发型好不好看,男人更有发言权呢。” 她哭着应道:“可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这么成熟的发型呀……我还只是个中学生。” 林太太看了看店里的钟,觉得出来花的时间够长了,急忙催女儿快回去。 “哎呀,没工夫在这里和你说道理了,一堂这回都该吃药了,也不知道护士照顾得好不好……” 林觅想起表哥对自己的好,过意不去,只好暂且放下心头的纠结,与母亲坐车回了医院。 她一进病房就看到了在床上看报纸的林一堂。 “表哥,我回来了。妈妈骗我做了个好丑的头发……” 他放下手中的报纸,明亮的眼睛调皮地看过来,“好惊艳,比以前还要美呢。我喜欢!” 第八十三章 悦己 对于不常逛街的男生而言,一旦投入,也会迅速忘掉时间,在店老板的鼓动下买了还想买。 等张法和章文轩提着着买好的几大包礼物从店里出来,看看城墙上夕阳的余晖,发现没有时间再逛下去了。 章文轩想喊他一块上叔叔家吃饭,但他说晚上没空,还有很多积累下来的工作要忙,两人只好道别,各自回去。 张法心地骑着车,尽量减少车身的摇晃。他这次不仅是买了发夹,还在章文轩的影响下买了两瓶香水。香调是他精心试过的,虽然不知道林觅喜不喜欢,买了至少可以摆在房里,早晚想她的时候看一会,心里好有个安慰。 这天晚上,他坐在灯下整理完试卷,认真地登记学生们的分数。翻到何诗安的那些试卷,看看分数,他惊诧地停下手里的笔。 批阅试卷的时候,没有细看学生的姓名,仅仅对高分低分平均分有了个粗略的印象。待到登记成绩的时候,把姓名和分数一一对应填进表格,才会记住具体的人得了多少分。 因为何诗安转学来才没多久,加上他觉得官宦家的姐们应该不会特别发奋学习,所以想着她能每门及格就够了。 然而她心底那股子不服输的劲,让他望着成绩单不得不服。何诗安的国文和数学都拿到了满分,英文得了九十,德育、历史和常识也得了九十多分,总分第二,仅次于年级老师们公认的学霸于芬。 于芬的努力是出了名的,有天赋还特勤奋,这个事林觅和他说过多次了。 何诗安不住学校,每天坐车上学放学,老师们反映她课堂上还挺认真的,作业也没漏过一回。但她怎么这么厉害,转学晚来一个月,还能考到第二? 张法想了很久,本着公正公平的心态,排除了巧合和泄题的可能。 因为这些试题都是年级组长秘密地安排命题,他和程倩倩这种菜鸟都没有资格参与,考前半个钟头才拿到试题包。 监考的时候更是全体老师都出动,年级组长每个考点都走到,只差没有挨个地盯到交卷了。在那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学生们连借支笔都会被制止,更别提旁若无人地打商量了。 他与何诗安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发现她的人品还挺靠得住,不会做那种携带纸条暗中抄袭的事。 所以,这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确实是通过课后努力得来的,他过去看了人家。事实上,林觅在学习上猫钓鱼,他就顺理成章地以为,何同学也半斤八两,甚至还不如她。这些观念需要改改,当老师的人最重要的是相信学生并帮助开发她们的潜能。 他想起林觅已经好几天没来学校了。如果明天来上学,就得赶紧让她补考,不然落下的功课太多,成绩在竞争激烈的班级百分百会垫底。 这一夜,他睡前有了片刻空闲,于是在灯下欣赏桌上的香水,剔透的瓶子传出的香味甚是诱人。 而这一夜,林一堂的精神似乎好了很多,他请求叔母让林觅回家休息,养好精神明天上课,晚上有事可以喊护士和警卫来做。 在医院熬了几天,疲惫不堪的她难得有了机会回家。时间却很仓促,一大堆事应接不暇。待她忙完后洗澡换衣,又到了深夜,来不及温习功课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她洗漱完毕,带了家里的一盒饼干当早餐,整理好书包就坐车到了学校。她知道每天张法都来得很早,想趁着晨读没开始去办公室找他。 她远远地看到办公室开着门,猜到他已经在里面工作,就欣喜地跑进去。 她摸了摸满头的卷,心想这个发型应该还凑合,毕竟见多识广的表哥都说好看。 然而张法只是无意中看了站在门口的她一眼,继续淡定备课。 站了一会,他见她既不进来,也不离开,就好奇地问:“太太,请问您要找学生还是老师?” 林觅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攥着拳头想打人了! “请您老人家擦亮眼睛,再仔细看看我是谁!” 张法听完,吓得不敢直视,她的烫发造型确实把他给震到了,不亚于十级的闪电加冰雹。 “请原谅,是我看错了,这几天忙得晕头转向,眼睛也没那么好使了。” 她急切地想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于是走到他面前问:“我昨天被妈妈骗了去烫头发,请要和我说实话,您到底喜不喜欢我这个新样子……”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但不想透露真实的想法。 “你觉得好看就是好看。我不擅长判断女生的衣着打扮。” 她见他说话居然闪烁其词,不肯表态,心里顿时烦到不行。 “好了好了,就当我没换发型吧。不要像看怪物一样看我。” 她随手甩了甩遮住侧脸的卷发,这个动作在张法看来其实挺迷人的,但现在她的身份是学生,按照校规是不得烫发的。 想到年级组长会照例来各个班检查,他只好掏出藏在口袋里的发夹。 本来是想着等林觅补考完再送她的,免得影响她的学习。现在看她一头飘逸的卷,太抢眼了,给校领导们发现,挨训是免不了的。 他把发夹递给她:“这个是一对,我昨天和章医生去前门逛街时看到的。买来送给你。” 她惊喜地接过来放在手心里,“好漂亮的夹子。可惜,直发戴起来更好看。我收好等头发修直了再用吧。” “先在就戴,不要等以后了。” 张法见她弄了好久都戴不好,干脆亲自拿起来给她一左一右都夹上,顺便把她的卷发编成一根单辫,盘起来用发带紧紧地一扎,总算是没那么招摇,看起来有几分雅致。 待她背着书包往教室那边走去,他还特地在后面叮嘱:“没事不要抓头发,万一松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可不敢给你重新扎。以后如果还来上学,再也不要烫发了。当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不守规矩会带来麻烦。” 林觅珍惜地摸了摸两只发夹,遗憾的是没有镜子,只能等放学回去再欣赏镜中的自己。被他扎好头发后会不会比昨天更美? 这一天,她在学校过得还算顺利。由于一头卷给扎得不错,年级组长没有发现她烫了头。补考也申请下来了,放在周末两天。很多同学也羡慕地看着她,也打算买两只发夹戴戴,问在哪里买的,她只好说是别人送的…… 张法依然是忙,放了学就不见了人影。他不善于言辞,对她的关怀都藏在心底。上次送了胸针,这次就送发卡:她需要什么,他就送什么。 独自走到校门口,等到了前来接她的车。她望着飞过头顶的一群群鸽子,心情大好。 第八十四章 反常 自从天津回来,启江连续几天闭门不出,连饭菜都是大太太亲自送进房里去。顾先生认为是挨了板子和与朱涓涓闹了别扭的打击,怕他憋出病来,终于在周末晚上找个空闲时间去看看儿子。 他慢慢地踱到院子里,拍着启江的房门催道:“老二,身上的伤好了些没有?为父的很担心你。出来散散步,谈谈话,难得我现在不忙。” 启江正埋头练习拆装手枪,听见父亲的声音,赶紧把大大的零件包裹好,塞到床底。他虽然在军校学了半年,但从未有机会拥有自己的手枪。虽然去天津很折腾,但夺到了梦寐以求的武器。他爱不释手,连睡前都要研究枪的构造。经过足不出户的苦练,他差不多已经把这两把枪都琢磨明白了,只差去弄子弹。 他也猜到最近的反常行为会引起家里人的怀疑,就连最忙碌的父亲也注意到了。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让大家打消疑虑。 他从书柜里搬出些艰涩的大部头,放桌子上摊开一些,叠起来一些,装出苦读经史书的样子。然后拿湿布擦擦手,把紧闭的门打开了。 “爸爸,我已经好了。只是有些书没读明白,趁着这几个月的假期,好好地看看。” 顾先生并不因为儿子爽快地开了门就不进来检查。他见到满屋子的道符,脸色变得阴沉,亲自动手“唰唰”撕下来一大堆。 “老二,你是留过洋的,不要和你妈一般见识粗浅。尤其是信鬼神,求消灾这种骗人的把戏,她强行要你贴,你可以告诉我,保证让她再也不敢……” 大太太因为是奉父母之命娶来的妻子,他看她处处都觉得有毛病。虽然是正室,在家里却没有任何发言权。大事事过去由丈夫说了算,现在变成由他和三太太一块商量决定。本来启江丢了车不算很大的问题,但三太太在他面前天天叨叨,使他心神不宁。于是就把火气都往大太太头上发泄。 启江见父亲在不留情面地批评母亲,心里很难过,忍不住要帮她说几句公道话。 “爸爸,我不许您这样诋毁妈妈!这么多年来,她每天都在操心家里的各种事情,日常的饮食和佣人们的开支明细,哪样不是她在用心打理。她的病多半就是积年累月的辛劳所致……” 顾先生见素来顺从的老二出现了不服管的苗头,恨不得再来一顿板子。出于对启江的期望,他忍住了怒火,沉思良久,缓缓开了口:“现在你已经成年了,要是觉得我做得不公道,可以坦坦荡荡地指出来。今晚月光还可以,去花园走走吧。闭门造车也做不出什么好学问。” 启江当着父亲的面不方便锁门,只能借口回房换衣服,让父亲先走几步。随后他把门锁好追上了顾先生。 父子俩来到花园,沿着弯弯曲曲的石径在假山和树丛里散步。顾先生问了他和朱涓涓最近的情况,知道启泯作梗让两人之间产生了疏远。启江没有把她送孩儿枕的事情说出来。这种珍贵的好东西,他要留着自己用,而且不能让家里人发现。 心事重重的顾先生皱起眉头独自往假山和池塘那边去了。启江难得有了点自由,一时也不好不等父亲擅自回房,就在有限的范围内活动。 他听到不远处的亭子里传来三太太刻薄的训斥声,正要转身回避,却被眼尖的她发现了。 “老二最近是怎么了?整天关在屋子里学母鸡生蛋?” 启江不想接她的话,礼节性地问了好就走开了。 然而身后的情况越来越戏剧化。三太太似乎是铁了心要在这宁静的园子造出一场暴风骤雨。 他听见“啪啪”的几个耳光,紧接着就听到了断断续续的哭声。打骂正是拉开了序幕。出于同情与好奇,他转身往回看了一眼。 只见三太太骂骂咧咧地抓着根长棍,轮流往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佣人头上打。 “三妈妈,快停手,她们是吃不消这棍子的!” 她见启江过来,停下棍子,双手叉腰,摆出长辈教育晚辈的姿态。 “你有空多出去和朱姐走动走动。我打下人的事就当没看见吧。” 他看不惯她恃强凌弱,“三妈妈,她们在公馆都做了十多年了,有错也不要这般责罚。” 她指着跪在地上的佣人们,大声说:“我知道你和你妈都心肠软,但她俩仗着老资格不服新丫环管教,暗地里使坏,难道我还要纵容着?” 启江听完很是不解:居然让家里的老佣人去听一个姑娘的使唤,不从命还要给重罚。这个新来的丫环看来很不简单。 由于这几日事情多,他已经记不清那女孩子的具体样貌。只模糊地想起她被大哥欺负时,他还帮忙解围,差点在餐桌上打了起来。 或许世间有些人本身就是不值得同情的。这丫环很可能是三太太的亲信,他必然要与她划清界限。 三太太打累了,坐在亭子里歇气。她让那两个佣人快滚,自己对着花园入口喊:“金,快给我送两壶好茶来!” 他听到这个名字颇感意外。丫环们的名字通常取得比较俗气,什么花,叶,宝,珠……简直不胜枚举。而“金”听起来清爽干脆,分不出是男是女。 为了不让别人察觉他的用意,启江就在近处气定神闲地散步,走了一圈又一圈,等着那丫环送茶来看清楚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月光下的花园比白天要多出些神秘感。远处的石阶上有了轻轻的脚步声,接着,近处的花丛里也听到了动静。 启江猜到她来了,就装着望月的机会转过身,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孩子端着两只紫砂壶从路上直接进了亭子。 “三太太,您要的茶来了。” 那丫环的背影很窈窕,让人联想起花园池塘中亭亭玉立的荷叶。她正处在最好年华。 他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再好再纯洁的丫环,到了顾公馆这口大染缸里,变黑是迟早的事情。好好的一个妙龄女孩子,若是生来是大家闺秀或家碧玉,能读书认字,不参与复杂的算计,该多好。 等了好一会,父亲还没来找他。启江望了望云中的月亮,担心起床下临时藏的枪来。万一有人从窗户里翻进去,找到了会出大乱子…… 他匆匆忙忙往回跑,不管三太太怎么喊,都没有停下脚步。气喘吁吁地打开房门,检查了一番,枪还在原处,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然而回顾起今晚的种种,启江有了隐隐约约的不安:房里可能越来越难以藏得住秘密了,最好能找个机会把东西交给弟弟保管。 第八十五章 粘豆包 启江忐忑地站在屋里,没有开灯。他望着黑黑的窗外,风呼呼地刮着院子里落下的树叶,拖来拖去,诡异地响着,好像是许多看不见的脚贴着地在走。 心里越发紧张,害怕随时有人会进屋来乱翻东西,于是飞快地把枪装完塞进包里,又将包贴身背着,钻进被窝里不动,精神却是高度集中,无半点睡意。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晚上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得时刻准备着。 还没过半个钟头,门口就有了细碎的步子声响,他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果然来了! 然而响起的却是母亲的声音:“江儿,我刚在书房里替你爸清理桌子上的毛笔,不知是谁打来了电话。只说是找你的,别的都不肯透露。现在还没挂断,快去接听吧,别让人家久等。” 他赶紧从床上起来开门,扶着她进屋坐下,利索地倒了杯茶。 “妈妈,您确定电话是找我的吗?是不是个女孩子打的?” 启江在想,上回弟弟让何诗安帮忙约过他。如果这回也是,那就叫心有灵犀:兄弟俩几天不见,又积攒了好多话,晚上可以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 出乎意料,大太太边喝茶边摇头:“是个男的打来的。我还好奇他是不是你的同学或朋友呢。” 他想:难道是弟弟打的?太冒失了,万一给三太太和大哥逮住怎么办?该不会因为失恋的事给冲昏了头,变得这么冲动吧…… 启江取过件外套披上,把随身的包给遮住。他边走边警惕地看着附近有没有躲藏的人。夜里风大,佣人们都进了各自的屋,偌大的院子里只有他在走动。 到了父亲的书房门口,他往里望了望,看到里面并没有人。电话的听筒放在书桌上,拿起来还能听到那头细微的呼吸声,看来对方还没挂断。 “喂,我是顾启江,请问您是哪位先生?” 电话那头却传来似曾相识的女孩子声音:“还记得我吗?我待会来你家门口。” 虚惊一场,这个神秘的来电者原来是何诗安。只不过她为了谨慎,拨通了号以后让警卫开口找接电话的人。 为了不让旁人偷听,他匆匆地说了个“好”,就把电话挂了。等把母亲送回房里休息,启江就趁着夜色一路走到大门口。 不久,他听到了由远及近的汽车喇叭声,那辆熟悉的车来了,停在公馆门口的石狮子旁边。 何诗安从车里下来,笑着向他招手:“快上车吧,我有事和你路上聊。” 启江走到她面前,没有急着上车,而是试探地问:“何姐,是三弟让你来的么?” 她白了他一眼,“都什么时候了,还要拘泥这些细枝末节。是我自己要来找你的。你不知道启澜从天津回来后瘦了多少。再这样下去他恐怕是要大病一场了!” 她把去医院探望林一堂的事情说了给他听,同时也发发感慨:“我很羡慕林觅,两个出色的男生都如此爱她,宠她。现在马上都要嫁人了,还能无时不刻占据着启澜的心。” 启江听她的语气透着无奈和失落,加上自己也刚刚领教过被朱涓涓误解后的痛苦,就想宽慰几句。 “你也别羡慕林姐,她内心深处未必就觉得自己幸福。两个男人再爱她,她对他们各自的好再留恋,最后也只能选一个当伴侣。” 何诗安不这么看。她低头想了片刻,把最担心的的事情说了出来。“我怕她不肯撒手,一直拖着你弟弟不放,而林一堂可不是好惹的。你别看他现在卧床养伤,心里不知在下什么棋。” 启江认为她分析得有理,必须尽快给弟弟讲明白纠缠不清的危害,免得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 “你快告诉我启澜在哪儿教书,我还需要知道他的住处。现在就要去。” “我们坐车走吧。我也想晚上找他,白天学校里说话不方便。” 启江却在原地不动,“我想让何姐亲自带着走过去,不然记不住路线,下回又得麻烦你。” 何诗安犯了难。她还带了大包点心在车上呢:走路的话,谁替她拎? “我不方便带着这么多东西走路啊。我可不可以喊警卫一起?” 他坚定地摇头:“不可以带外人,我来拿东西,还负责送你回家。弟弟的行踪可是个机密。万一给泄露出去,他又要有性命之忧了。” 她听完愣住了,脸上浮现出困惑和不解:“这个也太夸张了吧?” 为了让她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决定,启江紧接着把弟弟跳湖逃命的惊险往事描述了一遍,吓得她瞪大眼睛,捂住嘴好久都说不出话。 在何诗安的心里,顾启澜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所以她乖乖地做了妥协,咬牙把车上沉沉的点心拎下来交给启江,打发警卫开车回去,跟着他一路步行。 启江起初是没有注意到手里的东西的。他边走边留意路线,记住街道两旁有特征的店面和树木。 点心的甜香味顺着晚风钻进了他的鼻子。阵阵暖暖的香气不停地撩拨他,激发出他味蕾深处的馋,让他的内心大呼:受不了! 启江在女孩子面前,是不会轻易表露资深吃货一面的。哪怕馋虫在暗暗地催个不停,也不好意思弯腰对她说:“今晚带的是什么点心?太香了,我可以尝尝吗?” 何诗安却是善解人意的。她看到他把装点心的纸包不停地在两只手上换来换去,偶尔还会忍不住闻闻手上的余香,就猜到是给这神奇的点心勾了魂。 这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她在家里厨子指导下亲手做成功的粘豆包。听奶奶说,打动心爱的男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份代表心意的美食送给他。她想来想去,记得上学的时候在顾启澜的书包里看到过一次粘豆包,于是就拜了师傅认认真真地练习。 前期的失败次数都多得记不清了。对于娇生惯养的大姐而言,做粘豆包是相当磨炼身心的。不仅每个步骤都得上手试试,而且每个失败的豆包都得耐着性子尝尝。 她练习了一个多月,总算是把做粘豆包的门道摸索清楚了。今晚的粘豆包得到了师傅的肯定,她特别高兴。趁着新鲜,想赶紧送给他尝尝。如果他喜欢,她愿意每天都做一盘。 “哥哥,我的点心挺沉,你拎着手累不累?” 他觉得还好,就干脆地说:“不累。学校快到了吧?” 她伸长脖子往路口看看,“嗯,就在前面左拐十米处。把点心给我吧。” 启江有些舍不得,也不好开口问她要,就把纸包给了她。 看到启江这么想吃,她顿时矛盾起来:只给弟弟,不给哥哥,确实说不过去。 她想了想,决定拿一只给哥哥尝尝:亲友团的力量不可低估,不如先做个人情吧。 第八十六章 翻墙 何诗安接过纸包就动手拆了上面捆好的绳。随着纸包打开了一角,她白嫩的双手轻轻地捧起一个光滑圆润的粘豆包,像一只美丽的元宝。 他看着着可爱的美食,不敢相信地问:“这是……给我的吗?” 她点点头,认真地说:“当然是给你吃的。我做了十个。你可以吃五个,余下的都给启澜。” 启江听完忍住笑说:“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我弟弟,点点滴滴都放在心上。他就吃过两三次粘豆包,你都记得这么清楚!” 她有些纳闷:“他不爱吃么?可我亲眼见他带到学校来过啊!” 他接过粘豆包咬了一口,“那回是他起晚了又不肯迟到,空着肚子就要去上学,我临时塞给他的。我很爱吃,他好像不是那么吃得惯。” 她正准备问启澜爱吃什么,却听到启江的赞美声:“天哪,这粘豆包简直好吃得不像话,比起你的这个,我家厨师做的太一般了,难怪弟弟不爱吃。” 她会心地笑了,有人肯定就说明自己的努力没白费。 两人一路说笑,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校门口。然而门卫不知去哪儿了,无法进去。启江望了望校园的围墙,并不算很高,他轻易就能翻过去。天黑也没人在外面,这个时机正好。 何诗安听同学说过,为了方便夜间出行的老师,学校后门关得比较晚。她看着他,轻声说:“哥哥,我们往后门去吧,现在那边应该还开着。” 启江却不接她的话,飞身一跃就上了墙,转眼间就跳了下去,看得她目瞪口呆。不一会儿,学校的门就开了,他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动作神速。 她一面带着他往教师宿舍赶,一面好奇地问:“哥哥,你的身手好厉害,是不是学了功夫?” 他只想快点找到弟弟,不想多说,就简要地答道:“没有,就是一点三脚猫的本事。” 到了教师宿舍院子门口,照例是大门紧闭。启江无奈,看样子只得又翻墙。而且这门远远比刚才那个门复杂,就算进去了没钥匙也没法打开。更难的是,他即使翻进去了,却不知道去哪儿找人,里面太大了。 “要不你也和我翻墙进去?” 何诗安望着高高的墙头有些害怕,不敢答应。 启江只得把翻墙的原因细说了。权衡一番,她决定豁出去了。 他想了个办法,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先把她送上墙头,然后他再翻过去,从墙那边接她。 办法总是容易想,实施起来却颇为费力。 启江对着墙蹲下,“何姐,请你克服害怕,先站到我的肩膀上来。”他没想那么多,所以很淡定。 何诗安低头看着旗袍,很难为情:天哪,双腿太容易碰到他的头了…… 她好不容易才在他肩膀上站稳,只听到他低声问:“可以了吗?” 还没等她说话,启江就唰地站直了,把她整个人举到与墙面差不多平行的高度。他命令道:“别乱动,先抓紧墙,慢慢地坐上去,我这里看着,不要担心。”出于求生的本能,她吓得死死地抓住墙头,也顾不上矜持了…… 启江看着她雪白的长腿,顿时红了脸,担心天这么凉,她露腿久了会感冒发烧。他赶紧翻墙下去,比刚才还快了不少。 “闭着眼睛往下跳,我来接着你,相信我可以保护你的安全……” 启江说这话的时候,不知不觉有了一种错觉,好像面对的那个人是朱涓涓。他开始担心何诗安不敢往下跳,所以才这般安慰鼓励她。 然而她早已吓得待不住,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整个人就像屋檐上中弹的麻雀一样滚落下来。原以为会摔得动弹不得,不过迎接她的是温暖有力的手臂。 启江的身手果然好,稳稳当当地接住了做自由落体运动的何诗安,只是他手指贴着她光滑的腿,两人都好尴尬,一时僵在原地。 他们在沉默里不知所措,冷不防传来张法的惊叫:“何同学,二哥,深更半夜你俩在做什么?!” 原来这晚张法趁着院子里人少,在楼下练习跆拳道。起初他没有注意到墙边的动静,然而启江心急往下跳的时候发出了比较明显的声响,他以为是院子里进了偷,就操了根地上的木棍过来查看,正好遇上这精彩的一幕,把他吓得愣住不敢向前。 何诗安看到他站在面前,赶紧挣脱启江的手,慌忙解释道:“启澜,我和你哥今晚来找你,没办法才翻墙,刚才我从上面掉下来了……” 启江见她的腿还露着,顺手把外套脱了给她披上:“别着凉了。谢谢你给我俩做的粘豆包。不过翻墙时没带进来。” 张法缓过神,严肃地拉过二哥讲道理:“其实关门了可以敲门喊宿管阿姨帮忙,翻墙太危险了,尤其是让女孩子坐墙头,想想都后怕。” 启江红着脸,意识到自己错了。他转身向她道歉:“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莽撞。” 不料她很干脆地说:“不怪哥哥,是我自己愿意的。” 何诗安走到门后,仔细看了看,说:“哎呀,我们也真是太傻了,这门原来没有锁。” 他俩跑过去一看:可不是么,宿管阿姨难得糊涂,只是把门合上了,并没有落锁。 三人一起打开门出去。她把草丛里的纸包捡起来:“启澜,你可以尝尝我做的点心。刚才来的路上哥哥吃了一个,说挺好的。” 张法说不清是感动还是歉疚,伸手接了点心,“谢谢你的心意,辛苦你帮二哥来找我。下次再也不要冒险了。” 他看看漆黑的校园,走近她问:“你这么晚了怎么回去呢?我们送你吧?” 她低下头轻声哭了起来。把兄弟俩吓了一跳。 “我其实一点也不想回去,今晚是不愿意在家里待着才出来的。家里来了好些客人,打麻将的,喝酒碰杯的,给我说媒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别提多烦了。” 张法试探着问:“要不你也住校吧?校园里清净,环境也好。” 她高兴地点头:“好的,好的,你去帮忙申请个单间,我想一个人住。” 他耐心解释道:“单间可能性很,大家都是两人一间房,除了个别的没住满,才只有一个人住。” 她颇有把握地说:“林觅下个月底就订婚,到时候她晚上会在家里睡。可以让宿管阿姨把于芬换到别处和其他同学凑一屋,那间房就空出来了。” 何诗安的心里话听得张法无比伤感。然而林觅要嫁人确实也是事实,与其难过,不如成全。 他看着她,轻声劝道:“我和二哥先送你回家。这么晚不回去,父母都要着急了。” 第八十七章 亲情 张法把自行车取出来,让启江先骑着送何诗安回家,悄悄约好在那家医院门口见。他送他俩从校园的后门出去,回房里取了背包心地在空旷的大街上走。 已经到了深秋,这曾经带给他和林觅许多回忆的路已经堆满了落叶。他清晰记得初见的那一晚,他亲自送她回校,她调皮地顺了门卫的钥匙,不费力地开门进去,而他狼狈地爬墙,还把腿伤给弄得严重了。她为此还常常笑他笨得可爱。 从那以后两人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她陪他去治伤,带他划船看灯,甚至意想不到地在后海落水的那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感情是愈来愈深,而她的离开似乎越来越近。 他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与她一起重温过去的点滴美好,只能抓紧每一个日子默默地为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走得很快,喘着气赶到医院门口,独自站了好一会,才看到启江踩着车来。不过二哥停好车后,马上凑近他耳边,压低声音宣布了重磅消息:“我的包里有夺来的两把枪,这几天拆装都练熟了,只是还没有子弹。现在放家里也不安全,你先保管。等我想办法弄到子弹,有时间想喊你来学学。上回太匆忙,忘记和你说了。” 一听到学枪,张法十分抵触。“二哥,你拿着枪就够了,我使用匕首都是迫不得已,尽量少玩兵器吧。” 启江冷静地把枪递给他:“三弟,你经历了两次危险,知道被敌人逼得走投无路的绝望。你若不学会开枪,不好好掌握技术,我明年三月回日本上学,万一有人再找你的麻烦,你怎么办?或者更直接一点,如果林姐家再遇到袭击,你袖手旁观做不到,手无寸铁就是去送死!” 二哥的话句句入心。他把残留着火药味的手枪装进了背包。为了保护自己和心爱的人,没有理由推辞。 启江望着医院的病房区,里面的房间只有几间还亮着灯。他好奇地问:“我听何姐说了你们来探望的事,林少爷住哪间病房?” 他指着楼上一处亮灯的大房间,轻轻地说:“一周前才做过手术。她在照顾,忙得很辛苦。” 启江顺着那方向看去,发现窗户上隐隐约约地有人影。“要不我们上去看看?” 他叹息了片刻,终于开口:“我们远远地看一眼,不要发出声音,夜深了会影响人家休息的。” 他俩沿着一条条黑黑的楼梯,借着月光,蹑手蹑脚穿过狭长的过道。每一步都走得很轻,生怕给人听到。 夜半的医院,总伴有灵异事件的传说。虽然兄弟俩都不信鬼神,可是走过太平间的那一带时,阵阵阴风袭来,两人都屏住气,手脚微微地颤抖。 好不容易摸到离病房十米开外的楼梯口,还在犹豫要不要更进一步,那门却毫无声息地开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来到门边,两人定睛一看,是林觅双手端着盆水走了出来。 此时她已经把一头柔和的卷发全部放到腰间,长长的粉缎睡衣衬托着她玲珑的身材,脚上是白色的平底绣花拖鞋。看样子是准备要休息了。 此刻,连日来缺觉的疲劳早已令她招架不住。她已经有了很浓的睡意,只想着早点回房,没有留意到屋外的情况。她一步一摇地把水倒进门口不远的卫生桶,张法看到她那副模样,自然是心疼不已,若不是启江把他整个人给牢牢地按着动不了,早就奔过去了。 他见她倒完水后在门口站了几分钟,正想挣脱二哥的手,没想到房间里忽然传来林一堂那标志性的低音:“觅觅,赶紧进来吧,外头风大,别着凉。” 她整了整被风吹乱的秀发,慵懒地往房间里走去:“好了,好了,我来睡了。” 白色的门在她身后重重地关上,原来刚才出来时是虚掩的,现在到了休息的时间,是真的关了。 短短的几个字,却让人听了浮想联翩。启江拉起发呆的张法,指着窗户让他看。只见林觅那粉红柔软的身影轻轻一晃,厚重的棉布窗帘就放了下来。整个窗户被遮得严严实实,连只蚊子钻进去都挺费劲,更别说去窥视了。 很快,病房的灯熄灭了,里面似乎有些轻微的响动。兄弟俩带着复杂的心情,脑补她进屋后的画面…… 张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坐了医院的大门口。启江甩着酸痛的胳膊,关心地望着他。 他实在记不起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二哥,我刚才是怎么了?” “别提了,刚才都快把我给吓趴了。你忽然就流下很多眼泪,又不作声,然后像个傻子一样要去砸门……我都是费了浑身的力气,才把你给拖下来,一路上你都在挣扎,后来只好给了两拳重的,打得你找不着北,总算是安静了。” 他摸了摸脸颊,果然是湿漉漉的。后脑勺还有些轻微的疼痛。“二哥,对不起,我失态了,还连累了你。” 启江听完鼻子一酸,紧紧地抱着他宽慰道:“启澜,谁让我们是亲兄弟呢!你的难处就是我的难处,你的疼也是我的疼,亲骨肉之间是不需要这般客气的。我会帮你找到二太太的下落,让你早日与妈妈团聚……” 他抓着启江的肩,感动得泣不成声。在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亲情远比爱情要坚固。爱人或许会有离开的时候,而至亲却不会,始终给人关怀与温暖…… 兄弟俩相互扶着离开了医院。启江把朱涓涓产生误会的事情也坦诚地告诉了弟弟,诉说完心里变得轻松了很多。他默默地听完,安慰二哥:“没事,我们找个机会和涓涓姐说清楚就好。我可以作证的。” 这一晚,林太太打算让林觅试着独自陪夜。她怕女儿不愿意,郑重其事地叮嘱道:“我从今天起必须每晚都在家,你留下陪一堂。你爸爸下个月底才能回来,家里的贵重东西不能长时间都没人看着。” 林觅艰难地答应了母亲的要求,也猜到了她的用意。这间病房的条件虽然不错,但除了沙发和椅子,只有一张床。在林太太傍晚离开后,她也悄悄问过管床的护士可不可以加一张床。然而护士为难地告诉她,加不了。一是床位紧张,二是她母亲再三要求不许加。她和护士说了好话,终于借来一床被子。林一堂心疼她躺沙发,提议和她换,她却说喜欢一个人睡,把被子铺一半,盖一半,勉勉强强地凑合着,居然也入了梦…… 第八十八章 烤肉 兄弟俩到离医院附近不远的胡同,忽然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从对面热闹的美食街悠悠然地飘过来。启江往前走了几步,望见了个饭店门口正支着一排油光闪闪的架子在烤着乳猪、羊腿、肉串……甚至还有全羊。十来张桌子拼在一起,很多人在边吃烤肉边喝酒划拳。 他回头对弟弟喊:“启澜,我们俩今晚不要急着回去。出来一趟不容易,在外面好好地坐下来喝过酒吃吃烧烤,不去想那些烦心的事情。” 张法跟着二哥找了张桌子坐下,懒懒地倒在椅子上,浑身像散了架。启江叫店二上了酒和茶水,然后拿着菜单问弟弟想吃什么。 他疲劳极了,费劲地抬起头,匆匆扫了眼菜单,“我随便吃点就行。别要太多,免得浪费。” 启江望着弟弟,悄悄问店二:“你看我弟弟吃什么肉合适?” 对方笑道:“要不要来一盘烤鹿肉?现在正适合贴秋膘,我看他很适合进补。” 于是做哥哥的慷慨地点了两份烤鹿肉,再加一只肥嫩的羊腿。 当张法迷迷糊糊地在浓郁的香味中睁开眼睛,启江正拿了一串吱吱作响的烤鹿肉往他鼻子上不停地晃。 “三弟,饿醒了吧?这鹿肉可好吃了。羊腿我老早就切了几片放你面前盘子里,现在都快凉了呢。要不要再叉到架子上热热再吃?” 他望着沉浸在美食快乐中的哥哥,也使劲地吸了吸鼻子,接过肉串轻轻一咬:酱油、香料、葱丝和蒜泥味道,和散发着天然香气的鹿肉一起,立刻打动了他的胃。 启江把两只酒碗拿开水涮了涮,开始提着一只陶罐酒壶往里快速地倒着青梅酒。清香味笼罩了的一方木桌,他俩抓着古铜色的陶碗,放下平日里书生的拘谨,学着《水浒传》里的英雄好汉,响亮地相互碰了碰,痛快地喝了起来。 启江吸取了上次喝醉后放浪形骸的惨痛教训,表现得很节制,只点了罐度数很低的青梅酒。所以,当相邻的桌子上不断地传来醉汉们的吵闹声时,他俩还保持着清醒。 张法干完一碗酒,转而端起茶慢慢地喝。他的目光在酒肉席间不经意地扫过去,忽然间定格在三桌之外低头喝酒的五个人身上。 如果不是他对天津车站的战斗记忆犹新,他不会留意到五人中间坐着的那个剃着光头的黑瘦青年人,有只耳朵缠着厚厚的纱布。 那不堪回首的场景再次在眼前还原,伴随着沉闷的枪响,林一堂胸前溅起来的那片耀眼的血光给他心灵造成强悍的冲击。目睹这一幕的张法不顾一切地越过流弹去找启江,及时将他扑倒在地,躲过了致命的一弹。而启江倒地前发出去的一枪打偏了,削掉一个蒙面人的半边耳朵,逼得那人捂着耳朵带着残余的手下逃窜。 现在,在秋风里的深夜烤串摊,在酒肉香味和食客喧闹此起彼伏之间,难得有这样的清醒,能让他恰好注意到这个细节。 同时,他感受到了压力,这些凶残的劫匪原来真的是在城里藏匿着,夜间出来像常人一样喝酒吃肉划拳,想想令人毛骨悚然。 启江正准备把第二碗酒往嘴边送,看到他聚精会神地思考问题,额头上闪动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要紧事情。 “三弟,你是怎么了?不舒服了?” 他压低声音,悄悄拿手指着那桌放肆饮酒的人:“二哥,你记不记得耳朵上有枪伤的那个人?” 启江放下酒碗,仔细瞅了瞅,表情也紧张起来:“不好,冤家路窄,看来今晚不能好好地吃喝了。趁着没被发现,赶紧打包走人,万一给包围了,没有枪会死得很难看。” 张法也不敢在此久留。于是就喊过店二把钱付了,拉起哥哥就走。 他忽然有了个主意:“我们现在有了枪,没有子弹,等于是假的。要不要远远地跟着他们,看看大本营究竟在何处,再想办法弄点弹药。” 启江却是再也不想拿性命冒险了,连连摆手:“我知道你是担心这些人会继续来找林姐家的麻烦。今晚你在医院也亲眼所见,她是林少爷的女人了,所有的一切,你能做的都已经做到,不要再给自己找麻烦了好不好?” 他拉着哥哥,恳求道:“我们帮人帮到底,好不好?君子当有成人之美的觉悟,我想让自己所爱的人过得平安,有什么错!” 启江坚决地摇头:“你不能这么无私,这是对所有爱你的亲人和朋友极度的不负责。朱姐听说了天津的枪战差点没把我训哭,当时接受不了,现在想起来,除了真正关心我们的人,谁还会忠言逆耳?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俩后来给劫匪的子弹打死了,在场的除了林姐会哭一哭,谁还会说句感谢的话?而且我敢打赌,她过了今晚,就再也不是你原来认识的姑娘了。趁早忘了她,忘了那些傻话,好好地过自己的生活。” 张法低头听着哥哥的劝导,竟然找不出理由来反驳。启江说的每个字都是事实,每句话都包含了真情,都是替他着想。 他把胳膊架在启江身上,“哥,我们到别处走走吧。顺便告诉我涓涓姐的电话和地址。万一我要找你,可以先联系她。不用每次都麻烦何诗安同学。” 启江听完忽然发出一声惊叹:“你不说,我还差点给忘了!我的外套还在她身上呢。我把她送到什刹海那边的某条巷子,她就要我回去,说余下的路走一会就到,不必送了。还怕我知道家里住哪,搞得神神秘秘。” 张法焦虑地抓住他的手:“这么晚了很危险,她一个人走,万一遇到流氓怎么办?她是我的学生啊,我得对得起老师这个身份!” 启江见弟弟急得差点气都喘不过来,扶他在路边的树下休息:“我的话还没说完呢。你哥我是那种不负责的男人么?我一直悄悄跟在何姐后面,看到她家的车停在一个路口等着。我亲眼见警卫下车接她走了才放心回来的,所以才比你晚到医院。”他听完哭笑不得。 兄弟俩又到了分别的时候。启江喝了酒,有些困倦了。他把二哥送到顾公馆门口,才骑车回到学校。宿舍门外的草丛里,寂寞的粘豆包在蛐蛐的歌唱中散发着清香。他想得出何诗安做点心的不易,把纸包捡了起来。 回到屋里又是后半夜,洗漱完毕就趴到了床上,再也不想动弹。可爱的粘豆包被狗从椅子上拖到地上,再拿爪子一个个从纸包里趴了出来,滚到墙边排列得整整齐齐,像一排光滑的皮球。 第八十九章 着凉 凌晨两点,距离睡前关灯不过短短的一个多时,病房里响起了轻微的咳嗽。林一堂原本就醒着,听到沙发上的响动更是睁大了眼睛。他第一反应是林觅夜里受了凉:白天还好好的,睡前吹了风,或者是被子掉了。他的伤虽然好了些,但要像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实在难以做到。加上窗帘放下来了,挡住了月光,房里没有什么光线,全靠他凭着感觉摸索坐起来,像盲人一样伸手去寻找身后墙上的灯。 他的手指在冰冷的墙壁上来回探了好几次,总算是确定了开关拉绳的位置。随着开关清脆地发出一声响,屋内又恢复了之前的明亮。 在这片温暖的灯光里,他清晰地看到她躺在沙发上,而身上盖着的被子早就落到地上。他心疼不已,怪自己粗心:不盖被子太冷了,她仅仅穿了件初秋的睡衣,怎么会不着凉…… 为了过去看她,他忍着伤口的疼痛,第一次在没人帮忙的情况下咬紧牙关从床上下来了。为了保持身体平衡,他拿过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拐杖,费力地向沙发走去。 尽管距离不过四米,对于受了重伤的人而言却异常艰难。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忍不住微微地喘气。他就这样挪到她的身边,把被子捡起来,拿了没有接触地板的那一面轻轻地盖在她身上。 然而她的睡姿却是让他备受折磨。被子在她光滑的睡衣上停留了几秒,随着一个自然的翻身,又飞到了地板上。他一面欣赏她入睡的样子,一面弯腰拾起来再盖上……反复了好几次,她忽然又咳了起来,这一次,呼吸变得急促,脸上浮现一片潮红。 他俩的角色在这一晚来了个互换,照顾的变成了被照顾的。 林一堂见她有发热的迹象,自己又不方便大声说话,只好赶紧轻轻地摇她,情急之下手放错了地方也浑然不觉。 林觅正在梦中,忽然给人弄醒,身心都难以适应。朦胧中她感到胸口覆着什么东西,似乎还有些温暖,睁眼看到他的手放在那里,慌乱中失去平衡从沙发上滚了下来,摔得腰酸腿疼。 “觅觅,对不起,我刚才吓到你了……” 她尴尬地爬起来,把散开的睡衣重新裹好,扶住他说:“没关系的,表哥,我知道你是来盖被子的,踢被子的习惯这么多年都没改掉。” 她双手扶着他回到床上,见他嘴唇挺干,就说:“表哥,你先坐着,我去倒水给你喝。南方人来北平,在秋燥的时候会不舒服。需要多喝水,对身体好。” 她把一杯温水递到他的唇边,扶着他的肩膀轻轻地喂水,细心周到。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懂事体贴,感动得差点掉泪。等她放好茶杯,准备回沙发睡的时候,他鼓起勇气提了个请求。 “你别睡沙发了,我听到你咳了两次,已经受凉了。这床是加宽的,足够容得下两个人。” 他的本意是好的,只是想让她别感冒,伤了身体。 而她想起母亲临走时意味深长的一笑,心里隐隐约约地害怕,担心会出事。两个年轻人,深夜躺在一起,谁也无法保证不发生什么…… 林觅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低头委婉地拒绝:“不用不用,我喜欢一个人睡。” 依照她的想法,表哥从来都听她的话,这次也应该如此。 然而这回情况反转,林一堂在她准备站起身的瞬间揽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搂到了胸前。 “请原谅。我不忍心看你着凉发烧,但我也没有那么好的体力整晚给你捡被子、盖被子。” 她的身子瞬间像触了电,缓过神后却不敢用力挣扎,怕把他的伤口弄出血。 他为了打消她的顾虑,当面把被子掀起来,抓起身后垫着的两只枕头一前一后地填在床中间,“你看,以此为界限,我不会越雷池的,放心睡。” 她还是不太放心,毕竟两只枕头不如铜墙铁壁那么令人感到踏实。 林一堂苦劝了半天,见她一副伤心害怕的模样,只好发誓。 他从被单下掏出一支左轮手枪,递到她手里。 “这枪我白天的时候装了子弹,有五颗。本来是想着今晚叔母把警卫都带回去,我用来保护你的。现在你这般不放心,可以拿着它。我拿人格和性命发誓,不会强迫你做不愿意的事情。我若冒犯了你,你随时可以开枪……” 她回想起他中弹后的种种画面,轻声安慰道:“表哥,我相信你的。这枪你收好,我们休息吧…” 她紧靠着床边躺着,和他之间的距离还能容得下另一个人。 他见她不睡沙发了,紧绷的弦终于松懈下来,躺下来就困得睁不开眼了。 由于刚才消耗了不少精力,尚未康复的林一堂很快就睡着了,林觅悄悄爬起来替他把被子掖好,因为手术后更加不能着凉…… 天亮时,她轻手轻脚地起床换衣,洗漱,梳头,把他需要用的药都留在床头柜上,就背着书包出了门。 待林太太七点不到赶来送早餐来时,发现女儿已经去了学校,侄子还在睡着。她望着蓬松的被子,忍不住想笑:他俩睡觉难道不用枕头么?接着她看到沙发上那床被子,瞬间又纳闷了:女儿到底是在哪儿睡了一晚? 林觅一大早赶到教室里参加晨读。路过的张法见里面没几个学生,感到很欣慰:她又回归校园,勤奋学习了。 然而到了他上课的时间,他一进教室就看到她低头拿手绢擦鼻子。课还没上完一半,她就打了好几个喷嚏,咳嗽的声音也听得真真切切,把他的心给震疼了。 等上完课,他在检查作业的工夫里,把一张纸条夹在她练笔本里还了回去。林觅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中午来办公室一趟。” 她顺从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他在倒热水,里面正好没别的老师。 他头也不抬地说:“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有事和你说。” 他把水杯加一包药放到她面前。“这是治伤风的药,早晚各一次。现在先吃两粒。天冷了,夜里睡觉心着凉。” 他说完这话又想起昨夜在医院见她关门拉窗帘的情景。而她则红了脸,忐忑地想着熄灯后难熬的一夜。 第九十章 传染 林觅拆开纸包,把药丸就着温水服下,他装着在看书,有意回避她温柔的注视。然而关怀是难以隐藏的,总会在细节里流露。她知道他忙里偷闲去买药,肯定是费了心的。 她在椅子上坐着,想多待一会,默默地陪伴他。他见她又咳了几声,正想问问她需不需要请假回去休息,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他俩同时抬起头往门口看过去,程倩倩提着包进来了。 “你还不去食堂吃饭么?早知道我就顺路给你带吃的来。” 她看了看坐着的林觅,认出是不久前来她宿舍请教问题的那个学生,顺口问了句:“同学,我这次出的国文试卷难度还行吧?那五篇默写文都是学过的。” 林觅听完紧张得不敢做声。她都多久没翻动课本了,短的古诗还好,那些长篇的文言文,尤其是汉赋,明清散文,她压根就记不住作者的姓名、字,号,生卒年,更别提全文背诵了。 张法放下手里的书,站起来替她解围:“倩倩,她没有参加考试,家里有事申请了缓考。” 程倩倩笑着走到林觅面前,轻轻拍拍她的肩:“哦,原来是你缺了考。我就说班上的试卷数来数去都少一份。记得好好复习,缓考的内容会出得难一点的。” 她不敢抬头,把药包紧紧攥手里,低声说了句“谢谢您”就离开了办公室。 张法望着她离开,心里充满怜惜。他抓过她喝过水的杯子,把余下的水一饮而尽。 程倩倩在他耳边讲了一大堆要按时吃饭,注意休息之类的话,他头脑里晕晕沉沉的,一个字也没记住。 下午他要去给一年级上艺术课,整整四节,没有时间去看她是不是服药后有了缓解,只能在心里牵挂。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他抱着一大叠学生的作业回到办公室,忽而感到身上有些酸痛。窗户未关,一阵凉风吹过来,嗓子莫名地发痒,胸口也越来越憋闷,他倒了杯水喝下去,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更可怕的是,咳嗽和喷嚏全部找上门了,和林觅表现的症状一模一样。 他这才发觉自己也得了伤风,是不是传染了她的不好确定:昨夜和启江在外面也吹了很久的冷风,而他的身体远远没有哥哥的结实。 这个时候校医都要下班了,再去取药是不可能的了。想着明天还有课,不能请假,他怕传染学生和同事,赶紧收拾了东西,独自骑车往医院赶。 他本来想就近买药,但始终放心不下她,不知不觉又把车踩到了那家医院门口。他在门诊楼排队挂号,待看完病,买了药和口罩,天已经黑了。 他来到医院后边的院子里,在靠近住院区的大树下抬头望着那间熟悉的病房。里面的灯光很明亮,窗帘还没拉上,门却关着。他打算等一会,等林觅出来的时候,问问她好些没有。 然而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诡异的人影,从楼梯口像幽灵一样钻了出来,贴墙游走,迅速地掠过一间间病房。他起初以为是偷,借着夜色来盗窃病人的财物。不料那影子到了林一堂的病房门口,突然就立在那里不动了。 张法见那人整个身体恨不得像壁虎一样贴在门上,似乎在竭力偷听里面的人说话。看来这个窃听者对林一堂住院的情况比较熟悉,之前没准就来过好几回了,只是那几天病人要么在昏睡,要么就卧床静养,收集不到有价值的东西。 这种情况下,不适合打草惊蛇,但有必要做些应对的措施。 他转身望了望医生值班处,里面的几间房都有人,打算去碰碰章文轩。 不巧的是,护士说章大夫在手术室,一时来不了,他就找她借了纸和笔,写了两张纸条。 第一张纸条上写着“隔墙有耳”,他请护士帮忙送给林觅,但不要说是他写的。 第二张纸条是给章文轩的,告诉他有人在病房门口窃听的事,让他在医院时注意安全,做好防身措施,查房前要在远处先仔细观察,确定没危险再过去。如果方便,请帮忙换房。这一张纸条他亲自带到手术室门口,等到手术间隙护士出来和家属交待情况的时候,委托她转交。 等他把这两样都忙完,才放心地骑车回了学校。冷风迎面吹来,他下意识地伸手去兜里掏药,却发现兜里除了钱包什么都没有。 原来是在护士值班室写纸条的时候,把买好的药和口罩都落在那里了。他叹了口气:最近怎么开始丢三落四了?感冒来了,记忆力也在退化,可能是太缺觉了…… 这一晚宿舍楼道的灯居然坏了。他听到屋里狗叫个不停,怕出了什么事,摇摇晃晃地赶来,看到门口的人,手里的钥匙却拿不稳,掉到地上。 林觅靠着门坐着,已经睡着了。她放在膝上的那个袋子里装的正是他落在医院的药和口罩。原来护士来送纸条的时候,顺便把他落下的东西给了她。虽然没有明说是谁的,她立刻猜到是他来过。当然也为自己把伤风传给他深感不安。 她把纸条交给表哥,同时和他说晚上要回学校一趟,找于芬借笔记来复习,以便应对缓考。林一堂爽快地同意了,让李炎开车去送她。所以她才能借机送药,还赶在他前面到了宿舍。这次她不准李炎跟着,打发去离学校比较远的地方去买点心。 张法捡起钥匙,看看她,又看看药,以为是自己累迷糊了产生的幻觉。他心地触摸着她微红的脸颊,闻到熟悉的清香,相信不是在做梦。 记起上回她来宿舍等他,是个雨夜。两人在楼下相遇后安静地待了片刻。现在,隔了不过短短的十来天,她再次来的时候,整个人却瘦了不少,眼角还有泪痕。 过道里光线很暗,走廊上的风又很冷,他一边扶着她,一边开了门。她依然睡着,靠在他的手上,柔软的秀发轻轻地随着风动。 他不忍心叫醒,本能地扶着腰把她抱了起来,一步步往屋里走。 他将她轻轻地放到床上,随即开了灯,顺手把窗帘放下了。 一阵疾风吹过,门关上了,把他俩与外面世界隔开。 第九十一章 独处 自从认识以来,他从来没有与她单独在私密的空间里待过。事实上,现在他很害怕和她靠的太近,在这样的环境里,太考验他的自控力了。 窗外的天已经漆黑一片,西风在肆意地乱跑,他安静地看了她一会,走到桌前,拿起地上的暖水瓶倒水喝。 倒水的声音很轻微,他把药溶解在杯子里,看那包粉末化开,变成浅浅的棕色液体,像一杯清苦的咖啡。 他穿越前很排斥咖啡,喝了会失眠。何况,正是阿楠再三劝他喝下的咖啡里,有让他无法相信的幻药。 恍然间,他的眼前出现了阿楠的身影,耳边回荡着最后听到的那句让他潸然泪下的话:“你到那边要好好的,我在原地等你……” 原以为再也不会想起她了,难道潜意识里,还有她模糊的存在? 如果陈博士的话是真的,阿楠的妈妈也穿越来了民国,那么他不仅要抓紧时间把书店的事情弄明白,还要大海捞针地寻找到一个和阿楠长得相似的女人,才有可能重新找到回去的办法。 而眼下,他深深爱上了林觅,把她家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显然和初心是相背离的。他忽然想到个严肃的问题:愿不愿意为了她放弃回去的机会,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默默守护她,帮助她去面对那未知的人生和无常的世事? 这个答案,他需要时间去斟酌,因为这两个相隔一个多世纪的平行世界对他都有重大意义:一个有他的父母,一个有他的挚爱。这两个世界都有他的难以割舍的亲情、爱情和友情…… 他端着杯子,等水温没那么烫了才喝药。这药的味道却不是很苦,涩中带着微甜,有股蒲公英的香气。 淡淡的清香伴随着暖水瓶里的热气缭绕在屋里,弥漫到了枕边。他忽然听到床上的人轻轻地动了动,转过身去看她。 她睡着的样子十分动人,浑身上下都流淌着一种宁静自然的美丽。衣领处的扣子不知何时都开了,胸前原来盖好的被子都滑落了大半。 他把被子重新盖好,见几缕卷发遮住了眼睛,轻轻地替她掠到耳后。 屋内远远地比外面暖和,他握着她的手,发现手心温暖了许多,不再像开始那么凉,略略放了心。 看到桌上一堆书和作业本,走过去继续忙。闲不下来,就不用老想着她了,多少可以分散注意力。 他埋头备完课,胸口又开始闷,忍不住想咳嗽。他很担心她会惊醒,蹑手蹑脚走到屋外,在走廊尽头扶着栏杆咳了起来。 待他捂着胸口回屋,惊讶地发现,她醒过来了,正坐在床上关心地望着他。 “张老师,您吃过药了吗?脸怎么这么红?” 他装着很轻松的样子,“别担心,男生得个伤风都不算生病。吃了药明天就没事了……”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剧烈咳嗽。他的症状比她还要严重。 林觅赶紧下了床,扶着他到椅子上坐好。 “对不起,我把伤风传染给了您。纸条收到了,谢谢您一直关心我。” 他为了少咳嗽,这回就没有说话。两人对望了几分钟,他忽然拉过她的一只手,紧紧握着。 她的眼泪悄然滴落:他对待感情总是这么含蓄内敛,难得有主动的时候。当初若不是她紧追不放,他就算是很喜欢她,也不会和她走近…… 她的另一只手,轻轻地触摸他的额头,掌心里滚烫而湿润:他不仅是在发烧,而且还在出汗。 “我扶您去床上躺着好吗?生病了就不要逞强,让我来照顾您。” 他喘了会气,望着她的眼睛,“我能照顾好自己,倒是你……总是让我担心。” 林觅抱着他,轻轻地在他背上捶了几下:“这些日子我每天都想和您在一起……” 她期待他的回答,然而等来的却是沉默。她感到肩上的分量突然增加了很多,他整个人失去了平衡,昏昏沉沉地在她怀里睡了过去。那些话,他显然都没有听见。 她用力把他扶到床上,盖好被子,掏出手绢,拿盆子去屋外的水房里打了凉水过来。她的脑子里有些凌乱,不久前还这样照顾过林一堂,当时笨手笨脚,不是把水洒在床上就是滴在表哥身上。现在她熟练多了,把湿手绢在他额头上轻轻覆着,过一会又摘下来重新冷敷。 他在床上睡了快两个钟头才醒来,摸到湿手绢,睁开眼睛,看到她靠着枕头就在自己旁边。他下意识地把身子往墙边挪了挪,以便留出些距离,让她不那么尴尬。 林觅本来是站在床头,见他睡得很沉,就索性躺到他边上,这样可以更清楚地查看情况。见他醒来,羞怯地抓过被子来遮住红透的脸。 “被子好蓬松,有太阳的味道。” “我周末才洗好晒过,当然蓬松啦。” 她紧紧地靠着他,看看屋里的布置,全部是自己喜欢的风格。 她忍不住赞道:“您的天地挺干净整洁的,有书,有花,还全部是我喜欢的水仙花呢。可以给我一片房门钥匙吗?” 张法犹豫起来:到底该不该把钥匙给她? 如果是他个人的房子,当然可以给。但这里是学校的教师宿舍,还是不给的好。毕竟房门钥匙可不比自行车钥匙。 “现在没法给,等我有了房子再给你,好不好?” 她把脸贴在他的胸口,调皮地说:“我就喜欢现在的这个地方。我挺想有这里的钥匙,人多的时候我保证不来,行不行?” 张法只好同意了,指了指桌上的钥匙:“正好两片,你取一片吧。” 林觅站起来拿了钥匙,把头发和裙子整理了一番。 她在屋里走来走去,鞋跟在地板上踏出欢快的节奏。 床下的狗睡醒,像个雪球钻了出来,让她感到很意外。 “你一直和它作伴?改天送个铃铛给它。咦,它有没有名字?” “我一直没给它取名。要不你来取?” “那我今晚回去好好地想想。” 他打开衣柜取出件外套给她披上。 “今晚是回学校住么?我送你去宿舍,这时候可能都快关门熄灯了。” 她偎依在他的胸前:“我是来给您送药的,还得回医院。要好好地保重身体,这样子我好心疼。” 他听完后又沉默了,想起了昨夜看到的那些画面。 她从他的表情上猜到了一些,心里一惊:很可能他昨晚也去过医院…… 她赶紧抓着他的手澄清误会:“我在医院除了尽亲人的责任照顾林一堂,其余的事情真的都没有发生,请相信我好不好?” 他尽量保持平静的语气,“天冷了,保重。” 两人一起出门,走在夜晚静谧的校园里,彼此都希望能留在对方身边,却无法实现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 他送她到校门口,轻声道别:“我就不远送了。” 张法在清冷的秋夜目送她坐车远去,直到汽车消失在视野里,才往回走。 林觅坐在车上才意识他的外套还在自己身上。她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担心他会不会吹了夜风加重病情。 第九十二章 护短 李炎早就在林觅上车时看到了她身上的男生外套,由于风大,他就让她一直披着,没有开口。待车开到医院的楼下,他见她还舍不得脱下来,担心她会被母亲责骂,就过身来轻声劝道:“姐,现在请把外套脱了收起来再下车吧,你穿着它让太太和少爷见了不好。” 林觅自就与他相熟,把他当朋友,想想这话有道理,就把衣服脱了叠好,交给他保管:“李炎,我的书包,装进去会揉成一团,你替我先收着,别让他们发现。” 他望着另一个男生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已经不好受,现在还要代为保存,心里更不是滋味。 他对她的感情,早已不再是从前那般简单的主仆关系。他爱她,为了她可以付出生命。 尽管身份地位远远不及林一堂,他也不会因此停止对她日夜的爱慕。眼下,他也觉察到了,姐心里那个书生才是第一位。可是又有什么用? 虽然李炎看不起教书匠,但不得不佩服张法的心胸,不仅能无私地在战斗中挺身而出帮助林少爷,还尽了全力请来名医挽救他的生命。世道艰涩,人心不古,这种傻子太难找了。 警卫护送林觅上楼,还没到病房门口,就看到林一堂拄着拐杖在过道里站着。她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出去一趟时间花得挺久的,他应该是着急了,在床上坐不住,来这里边等边望。 林觅心里有些不忍,赶紧跑过去:“表哥,怎么出来了?你千万不能受凉啊!” 他见到她回来,很是高兴,若不是伤口疼得厉害,限制了自由行动,恨不得冲过来把她抱起来转三圈。 她扶着他进了病房,看了看墙上的钟,不禁叹道:“时间过得好快啊,我走的时候才六点,现在居然都快十点了!” 林太太在沙发上等她等得不耐烦了。今天送晚餐来,看到病房里只有侄子一个人在对着窗口发呆,那背影别提有多伤感。她是看着林一堂长大的,对他的性情再熟悉不过了。他素来自尊心强,忍耐力强,自律性也强,偏偏在感情上面脆弱。书生的出现,对他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只是他碍于面子,再多的委屈也深藏在心底罢了。 俗话说,母女连心。林太太没等女儿开口就猜到了她心里在想什么。看到林觅的眼神有些躲闪,就猜到藏了秘密。 只见母亲的脸色一沉,拉过女儿就开始“审问”。 她厉声说道:“你看着妈妈的眼睛,如实回答问题。” 林觅屏住气,默默地想:自从表哥受伤后,母亲的脾气越来越大了。幸好今晚李炎提醒,不然衣服肯定会被剪成两半…… 林太太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盯着她问:“你今天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做了些不想让我知道的事?” 她伸手摸了脸颊,滚烫的,肯定是红透了。心里有点虚,嘴上却不愿妥协:“我就回了趟学校的寝室而已。要缓考了,请于芬帮忙划重点呢。” 林太太轻笑一声,把书包打开就翻,不一会儿,沙发上就摆满了大大的课本。林觅见母亲是不找到蛛丝马迹不罢休,想起了张法送她的发夹还藏在书包的内袋,很快就会被发现了。 她不得不央求母亲手下留情:“妈妈,求您别翻了!我书包里就这些东西,您都看见了!” 林太太并没有停手,她不相信包里没有藏秘密,非要把它每个角落都捏一边。 果然,她的手触到了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两只漂亮的发夹。她的记性是相当的好,女儿梳妆台上的各种饰品都了如指掌,所以她立刻分辨出不是从家里带的,而是从外面来的。 她想起不久前没收的胸针,就是张法送给女儿的。这对发夹八九不离十也是他送的,因为女儿不会轻易接受男生的礼物。 “这发夹是什么时候有的?你都多久没上街了?前天出门烫头发,我也没见你去买东西啊。” 林觅没想到母亲会这么刨根问底,一时变得支支吾吾:“我……借的。学校不准披头散发……” “和谁借的?”林太太穷追不舍。 “于芬。”她无奈地撒谎,拿室友来挡。 林太太依然是不信,但总不能这么晚了还去学校找她同学来对质吧。 这时,在旁边“观战”的林一堂终于擦着脸上的冷汗盼来了曙光:叔母总算是不找女儿的麻烦了吧? 哪知林太太把发夹在手里细细地观察片刻,又推翻了林觅的答案。 “你说谎。这种款式结合了珐琅工艺,设计也是一流。报纸上介绍过,就前门一家店有,第一批货都是本月中旬才开售。价格又偏高,对大多数女孩子都是奢侈的。你说谁会买了自己不戴,全部借给你?” 林一堂听明白了,但决定装糊涂,一心要护着她。 “叔母,学校的女孩子们都爱美,看到流行的好东西肯定会买。我见过觅觅的那位室友,她俩关系特别好,借来戴戴也是人之常情。不用担心。等我好了,我陪她去买。” 林太太见侄子亲自来辩护,想想也是增进感情的好时机,就不为难女儿了。她忽然想起个很重要的问题,“昨夜你们睡得可好?” 林觅从书包的侧袋里倒出张法从校医那买的药,“我着凉了,患了伤风。今晚不能和表哥太近,会传染的。” 林一堂听完伸手试试她额头的温度,果然是烫手的。 “叔母,今晚叫警卫们去搬张床来,加厚被子。觅觅真的病了,请不要再怪她了。” 他拉她坐到床前,伸手给她整理好领子。虽然是在住院,他在军队里养成的爱整洁习惯丝毫未变。 两人并肩而坐。林觅在看天花板,他在看她。他从枕头下拿出那张林觅出门时给的纸条,趁叔母出去洗杯子的时候,才轻声问: “纸条是谁写的?” 林觅想:说谎不好,但总不能说是张法吧?于是只好抹掉关键信息:“护士给我的。” 天真少女的这点心思,怎么瞒得过在部队大熔炉历练数年的林一堂?他看穿但不说穿,甚至还挺护着她,没有当着林太太的面提这敏感事儿。 这些天来,他在病房里渐渐地想明白了:爱一个人,除了付出,还要懂得包容。比起过去的林觅,现在的她要更懂事,至少说的话都斟酌过,会为他的感受着想。有了这些就很满足了。 第九十三章 暗门 夜间,手术室终于完成了今天最后一台手术。医生护士们送走患者,交代好家属,准备下班。 章文轩刚在龙头下洗完手,看到护士转交的纸条,担心病房的安全,连口罩都来不及摘就赶紧来了。 林觅正在给表哥读报纸,看到门被轻轻推开。 章文轩急急忙忙地跑进来:“我有重要的事情和病人商量,请家属先回避吧。” 林太太听了不免胡思乱想:难道是伤情控制不住了?明明侄子是越来越恢复得好了。 她赶紧凑过去拉着章文轩的白大褂:“章大夫,是要宣布什么消息啊?一定要告诉我。” 林觅倒是不吃惊,猜到张法肯定也通知了他的朋友,要一起应对病房被监视的事。 她赶紧上前挽着母亲的手往门外走,轻声劝道:“妈妈,您要相信大夫的医术和表哥的身体啊,他们是要说别的呢。病人和大夫谈话,我们做家属的就应该好好地配合。” 章文轩见母女俩走了,把门窗关紧,径直走到床前。 林一堂见状很是纳闷:医患谈话还整得这么神秘,仿佛是有机密要说。 “大夫,你是来和我说伤情变化还是说服药禁忌?我感觉身体比刚做完手术时好些了。” “林少爷,我听说有人在病房外监视,不免担心你和家属的安全。我建议换个病房,以防坏人算计。” 林一堂已经听叔母说过章文轩和张法是好朋友,也知道书生请他帮忙做手术的事。他判断,病房被监视的事情也是书生先发现,再分别告诉林觅和章大夫的。考虑到书生对未婚妻的感情,这种提醒应该是善意的,但也不排除捣乱的嫌疑。 他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搬来搬去太麻烦,还不如不搬的好。再说了,如果有人布置了耳目在医院监视,就算是换到地下室也没用。 于是果断拒绝了:“大夫,谢谢你关心。但我认为搬了也无济于事,还不如多喊些警卫来,把这一层的过道都站满,这样就安全了。” 章文轩一听立刻摇头:“林少爷,这样做不好。你是安全了,医院正常的就诊急诊都会被影响。病人看到这么多拿枪的人,都会病吓成大病。过道本来就窄,人一多,手术担架都过不去了。你得为要做手术的病人和要分娩的孕产妇想想……” 他给大夫说了一顿,但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 “要不我就明天出院,高薪请你每天上门复查?” 章文轩见他误会了自己的好意,严肃地告诫道:“我是本着救死扶伤的信念行医,不是为了钱和名。看看我的右手无名指,你再和我说话。” 林一堂看到大夫的手指上有一道尚未痊愈的伤口。 “这伤是怎么来的?难道是手术中划破的么?” 章文轩隔着镜片,望着眼前固执的病人无奈地叹道:“你是不知那晚情况有多凶险。子弹游走到离心脏很近的地方,我边往前探刀边冒冷汗。取子弹的时候眼看就要划到血管,我用手指挡住了……林少爷,你也是上过战场的人,你能活过来真的很不容易,请不要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林一堂听完训斥,默默地低下了头。心里除了感激,还有后怕:如果真的就这么走了,就再也没机会与她相守。只能祈祷每年清明节的时候,心爱的女人能记得给他带束花,从此以后她的一切,他都再也无法看见。 他拄着拐杖站起来,紧紧握住大夫的手,“对不起,章大夫,我错了。谢谢你为我和家人做的一切。上回送去的礼物为什么不收?” 章文轩没想到他的态度会突然间缓和,扶他坐下,和气地说:“我行医只凭着良心。除了医药费,不会要病人一分一毫。你送给我的金条,更是不可能收。我只想劝你珍惜生命,不要因一时疏忽而再遭遇危险。人的命只有一次。” 他点点头:“我听你的安排,你说搬到哪里就去哪里。就算是去太平间我也不怕的。” 章文轩忍不住笑出声来:“你想歪了。我是让你足不出户,搬得很巧妙。” 他指了指房里贴墙的一个四门柜子:“是住这里头?” “不是。柜子里有一扇板子,其实是通往隔壁那间房的暗门。你的这病房前不久给某位遇刺的政要养过伤的。出院后,这柜子留了下来,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不准我们传到外面去。你们白天在这里,晚上为了安全,可以到那边去。天亮后没有危险再换回来。” 林一堂感激地向他鞠了一躬,“大夫,你对我这么好,我出院后再好好谢你。” 章文轩拍拍他的肩:“保重身体,好好待林姐。我不需要额外的谢谢。告辞。” 送走了大夫,他站在窗前专注思考,连母女俩回来都没有察觉。 林觅走过来拉着他的手,“表哥,站久了会累,我扶你回床上吧。” 他凑近她的耳边:“等叔母回去了,我们今晚睡另一间房,从柜子里的暗门穿过去。听起来很奇妙是不是?想不想试试?” 她听完高兴地笑了,有些不敢相信:多年前那个调皮的林一堂又回来了么? “你确定不是在逗我?这些年都没见你这么可爱过。我其实真的很喜欢没去军队前的你……” 他的心里涌起很多关于过去的生活片段。那些日子确实是很单纯,无忧无虑。或许,林觅爱上书生,也是由于对方和曾经的他有些相似吧…… 虽然去军队不过三年,这个地方却实实在在地重新塑造了他的性格和脾气:好的坏的,都有。他失去了稚气和青涩,在铁血与枪弹中变得强硬和冷酷。唯一的欣慰是,他面对无数的诱惑,还能出淤泥不染,对毒品、军妓这些都敬而远之。 这天晚上,他带着她钻进了柜子,从那扇暗门里去了另一个房间。他把背包和手枪都拿着,把窗帘放好。 那边是没有两张床的。他让她先睡,她不肯,于是两人都坐着,也没点灯。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她最后撑不住,靠在他肩上睡了过去。他不敢弄醒她,就轻轻揽着她的腰,在漆黑一片的屋里闻着她头发上的淡淡香气。 他白天睡够了,晚上搂着心爱的人,更加不愿意合眼。手枪就在身边,随时可以保护她…… 第九十四章 星夜 送走林觅,张法舍不下心里的牵挂,独自沿着校园道低头往回走。学校的教室里灯光一点点熄灭,鸦雀无声的过道里开始热闹:学生们下晚自习了。 他望了望那些三三两两背着书包往宿舍走去的女学生,又想起了她。曾经,她也是每晚要上自习,和于芬开开心心地一路作伴,聊书本,聊生活。那才是属于她的青春世界。但现在她已经在逐渐远离校园了生活了,由一个青涩女学生向着魅力人妻的方向走,林一堂迟早会把她从女孩变成女人,在某天就完成这场林觅人生中的蜕变。 夜风从四面八方强劲吹来,他出来时也没有想过北平的深秋会有这么大的昼夜温差。凭直觉,这温度都到十度以下了,要是在现代社会,都该启动市政供暖了。 他加快了脚步,干脆踉踉跄跄地跑了起来,想早点回宿舍睡觉。 在大风里跑步,对于一个正在患伤风的人而言,身上不但不热,反而开始发冷。他的头越来越晕,眼前的景物也和黑夜混合成一团,乱七八糟的堆放在视野中。 月光是清冷的,星星在空中忽明忽暗,整个天幕似乎在旋转,让他想起了梵高的《星夜》。 他渐渐感到跑错了方向,左转右转都找不到昔日熟悉的路,像失明的动物给困在了黑夜里。意象中的sarryigh,内心想呐喊却无法发声。 内心和头脑都混乱了,在幻觉和眩晕中,他陷入痛苦的挣扎,只好继续跑,哪怕辨不清方向,也比站着不动要好…… 模糊中听见到有个女孩子在喊他,然而耳边除了风声还是风声,他继续跑,笑自己眼花耳鸣,在校园里也能整出了幻觉。 他跑着跑着,步子越来越沉重,大脑也越来越不听使唤,最后倒在操场旁边的草坪里,和满地的落叶一起安静地睡了过去。 刚才他耳边响起的声音,不是幻觉,而是真的有个女孩子发现了他,出于不放心,背着书包拼命地追来。 然而,女孩子再怎么快,也难以跑得过个高腿长的男生,哪怕他目前的身心状况都不好。何诗安一路气喘吁吁地跟着他,因为夜黑看不清路,穿了高跟鞋,还被路边的藤蔓绊倒,狠狠地摔了几跤,直到他倒在地上,她才有机会追了过来。 她顾不上膝盖疼,手腕酸,一把将张法扶起来,轻轻摸着他的脸颊喊: “顾启澜,求你醒过来,不要吓我啊……” 然而他什么也听不见,脸色在月光下也白得让她心疼。 何诗安想起白天他上课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的时候才开始有些伤风的症状,但都远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起码那时他意识还是清醒的。 她本来今天下午照例是要坐车回家的,想到明后天学校放假,准备和他提前约好上街逛逛。她其实去过他宿舍门口两次,每次敲门里面都没人应答。为了等他回来,她才决定在晚饭后再来学校上自习。当张法从下了晚自习的一群女学生中跑过,她一眼就认出了他,顾不得去和在校门口等着的警卫说一声,就迈开腿去追赶。 没想到他跑得太快,她压根就追不上。好不容易等他减速,却发生了她更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晕倒了。 她的个头在女生中出类拔萃,但离他的脖子还差了几公分。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把他的胳膊抬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的腰一步步往前走。 这条路离校门口不算很远,因为张法找不到出口,跑了一大圈又兜了回来。 几百米的距离,让何诗安百感交集。他的脸颊紧贴着她的耳根,呼吸声听得清清楚楚。她边走边观察他的情况,很担心他会加重病情。 她就这么扶着他艰难地走到离传达室还有五米远处,被巡夜的门卫发现,赶紧过来帮忙。 “这不是张老师吗?他怎么病成这样?” “可能是累了,又吹了风。我马上送他去看病。” 警卫在车里听到他们的谈话声,也从车上下来帮助她把张法扶到后座。 “姐,你要送他去哪家医院?” 何诗安听到“医院”,想起不久前才去探望过林一堂,心里憋着一股气。要不是林觅每天都来撩他,他至于会病成这样么?脚踩两只船还不算,还要把伤风传染给他,这妖精简直太讨厌了。 她一边伸手试着他额头的温度,一边果断地答道:“就去上次的那家,速度要快!” 夜间道路空旷,车没多久就开到了医院。 “姐,我来背他,你休息休息。” 她依然是抱着他不松手:“不用,你去急诊室喊人抬担架来。” 这一晚,章文轩需要值夜班。当何家的警卫来敲门,他还在指导助手们练习写病历。一看到又是拿枪的军人进来,忍不住紧张:该不会又要喊他做手术了吧?今天连续做了5台,实在太累了。 “大夫,请帮忙叫人去抬病人进来,就在院子里的车上。” “是受了伤要做手术吗?” “不是,具体情况我也说不清,是昏迷了吧。” 他听完喊了助手一起去,一到车前,何诗安就站起来焦急地喊:“大夫,您总算来了,我真的好担心!” 他听她声音耳熟,想起了两个月前有过一面之缘。 “姐,我们是在西边分院区见过?” “是的,我今晚是送您朋友来的,求您快救救他。” 章文轩听完,心里比喊他去手术还紧张。他和助手们把病人抬下来,一言不发地冲进了急诊室。 他拿起听诊器,测了心跳,比常速偏快;量了体温,高得惊人。旁边的一位护士认出了病人,凑过来说:“章大夫,他七点多的时候还在医院看过病,取了药忘拿了,我连同纸条一起都直接交给了林姐。” 何诗安守在床前,听到护士的话,越发感到不舒服:她上课时候听见林觅咳嗽,怕传染,还特地把课桌挪远了点,放学回去还取了几片阿司匹林吃了。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被传染了,按理说从讲台到教室后排隔得也挺远的,只有非常近的距离才可能啊…… 她忽然想起了一个可怕的英文单词:kiss!难道他和她之间发展到那种关系了么?! 她忍不住望向烧得一脸通红的张法,虽然病得人事不省,他嘴唇的线条还真是好看…… 第九十五章 照顾 章文轩听完护士的汇报,掏出笔来坐下写病历。何诗安不放心,凑近看,只见本子上写着:结合病人的症状,诊断为重度伤风,主要采用内服药治疗…… 她连忙问:“大夫,是不是吃了阿司匹林就可以好了?我家有很多,我可不可以带他回去?” 章文轩看出她很关心,更准确地说,是很爱他的这位好朋友。 但是张法起病急,需要留院观察,不能随意带走,何况伤风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姐,”他望着她的充满担心和关怀的眼睛,平和地说:“你不能带走他,目前最适合的地方是医院。我会让护士去配药,等他醒来了你再帮忙服下去。” 她感激地谢过,在脑子里一个劲地想照顾病人的办法。 “大夫,可不可以给他做冷敷?我带了手绢的。” “可以,我建议拿医用酒精给他能擦的地方都擦上,物理降温。这样比冷敷效果好。” 章文轩说完,亲自去药剂房里拿了几大瓶酒精,塞在白大褂两边的兜里送过来。他把酒精的盖子一一打开,又让护士送来一大盘纱布和棉花球。 准备就绪,他对何诗安说:“姐,请你出门回避一下,我要给他全身涂酒精。” 她握着张法的手,依然坐着不动:“不就是涂个酒精么,又不是别的,我也会的。” 她的回答让大夫和护士都吃惊不:看来她思想开放,一点都不在乎这些。说明她确实很在意他,那就成全人家吧。 “好,我们出去了,这个任务交给你。给他擦酒精时要注意,擦完后要拿被子盖好,别受凉加重病情。十五分钟后来值班室找我。” 他们走后,她把门窗关好,防止风吹进来,然后洗了手,心地解开他的上衣,认真地拿着镊子夹了棉花一点点地涂抹。 屋内灯光柔和,把四周的墙壁涂上一层淡淡的暖色。这种安静的氛围里,带有暧昧,也带有爱而不得的无奈和心伤。 何诗安低头给他的胸口涂酒精。涂着涂着,不仅脸红了,眼圈也红了:一半是害羞,一半是心疼。 八年来,她第一次离顾家老三这么近,然而他却浑然不知,像进入了冬眠的熊,拿刀扎屁股也不会醒来。 她从来就没有做过照顾病人的事,没多久就感到腰酸背痛。但为了他能好起来,她完全忘记了在学校追赶他时摔伤的膝盖还在流血,蹭破的手心接触到酒精更是像在火上烤一般钻心地疼。 当上身涂好的酒精全部挥发完,她拿被子把他严严实实地盖好,又轻轻地把裤子挽起来,继续擦。门口的卫生桶里丢了好些废弃的棉花球。 她好不容易把这琐碎的工作完成,累得浑身是汗。再次拿手心试他的体温,没那么烫了,脸色比刚送来时也有所好转。 她准备去找大夫,就在转身离开的瞬间,张法恢复了意识。他和所有发烧的病人一样,睁开了眼睛后,对周围的事物还是迷迷糊糊。 潜意识里感到有个女孩子在照顾自己,现在她似乎是要走了。为了挽留,他本能地动了动嘴唇,轻声说出一句:“别走。” 何诗安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双眼涌出一层滚烫的泪珠。他是在叫她,还是误把她当成了别人? 她没有勇气去面对可能的失望,所以咬住手指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带上门大步走出去。 章文轩在值班室里不时地察看手表,显然已经超过了十五分钟,那个女孩子还没出现。正担心着,她眼泪汪汪地进来,拿手绢不停地擦着脸颊。 他紧张地问:“是不是出现了其他症状?” 她有些哽咽地答道:“没有,他没那么烫了……好像是醒来了。” 他领着她往外走,宽慰道:“醒来是好事啊,能物理降温就不用打针了。” 他俩进门的时候,张法听到响声,转过头看到章文轩,头脑里犯起了困惑。他隐约记得,今晚来过医院看病,明明一拿了药就回学校去了……难道晚上和林觅在宿舍独处的事情只是梦境,事实上自己仍然在这里待着? “文轩兄,谢谢你,我是不是一直在医院里没有走?” 章文轩见他双眼里全是迷茫,只好把情况如实相告:“弟,你来过医院,还写了纸条托人转交给我。等我忙完手术值夜班的时候,这位姐又把你带到这儿来了,当时你处于昏睡状态,再烧下去就要脱水休克了。多亏她把你及时送来。” 他想:‘这位姐’是指的哪位?好奇怪的称呼。看来不是林觅,因为大夫认识她。会不会是程倩倩? 何诗安默不作声地站在大夫身后,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希望他不要说一些让她伤心的话。实际上,她不用这么担心。他对她的态度早已比过去好了不少了。 “诗安,辛苦你送我来医院。” 她听到称呼有了细微的变化,这是叫她的名字,而不是男女不分地叫“何同学”。的一处变化,让她拿起手绢捂着鼻子哭了起来。 “顾启澜,你八年来第一次这么叫我,以后还这么叫,好不好?” 章文轩听到她管张法叫另一个名字,不禁好奇地问:“姐,他不是姓张么?怎么有两个名字?” 她把大夫拉到门外,轻声叹道:“他原来的名字是我刚才叫的这个,代表着他真正的身份。但在大家的眼里,他用现在的名字,想和过去告别。” 章文轩恍然大悟,同时也为她的细心和体贴感动。“我看得出来,你和他认识很久了,是不是青梅竹马?” “一起上过学。现在他当我的老师。” “你好好陪陪他吧,他特别需要陪伴,心里的病比伤风还要重呢。” 他俩在门外轻声谈话,这时护士端着药和温水来了:“姐,该给病人服药了,每隔三时一次。多喝水。” 何诗安谢过他们,拿着药盘走进去:“渴不渴?吃药前先喝点水?” 张法从床上用力坐起来,闻到全身的酒精味,猜到刚才是在物理退烧,“诗安,你过来。请帮忙把水递给我。” 她把杯子端给他,看着他把水一口气全部喝完,又拿桌上的暖水瓶倒了一满杯。药剂是一瓶液体,闻了闻味道有点苦。瓶子上写着一次服用5毫升,还配了量勺。 她知道,以他的性格,是肯定不会让她来喂药的,死活都要自己喝。不过,如果把她换成是林觅,他肯定愿意享受被照顾的幸福。 第九十六章 夜半 张法自从欠了她人情后,决心不再麻烦她。然而事与愿违,不仅麻烦人家送医院,还得让她亲自照顾了。 起初是打算自己搞定吃药的事。他仔细地看那棕色的瓶子,怎么也看不清刻度,拿勺子的手也在轻轻地抖动,稍不留神,瓶子从手里滑落。 幸好何诗安动作快,一把接住,不然满瓶的药水全部倒在床上,把白被子染黑一大片。 “病成这样还逞强,我来喂你吧。” 她抓稳瓶子,夺过他手里的勺子,一滴不漏地倒出药量,拿手绢在底下垫着,慢慢送到他唇边。 “可能会很苦,闭上眼睛咽下去,我再给你把水拿来。” 这一次,他没有拒绝,默默地抬头看了看她,把药全部喝了进去。 她见他喝得这么快,关心地问:“启澜,苦吗?我去跟护士要杯糖水给你喝好不好?” “这药不苦,”他望着她,“只是辛苦你了。” 这药闻起来苦,味道却是苦中带点甜,有甘草和川贝的配方。看着她把杯子整理好,收拾好药瓶,站起身去龙头下洗杯子,他坐在床上安静地注视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怎样描述今晚的心情。 墙上的钟指向夜里十一点。何诗安把杯子和量勺洗干净,轻轻放在床头柜上。她转身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忽而又掏出手绢来到床前。 “刚才喝完药,还没给你擦嘴呢。” “我自己能擦,你坐下休息吧。” 她把手绢温柔地在他唇边一抹,将药渍揩干净,又重新倒了水,让他喝下去。 他忽然发现,她现在和刚转学来的样子有了很大的变化。头发已经不再卷,而是长直的。脸上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不化妆了,素颜的她其实更好看。刚才喂药的时候没有留意到她的指甲,也不再涂红色指甲油,露出干净自然的浅粉色。就连身上的裙子也换成了淡黄色。 两个多月前的中秋夜,林觅主动陪他去学校附近的医院看腿伤,在他昏睡的时候默默地照顾。他对她的感情很深,初见时过目难忘,接下来更是在日常点滴中得到强化…… 今晚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个女孩子。他感激她的帮助,也触景生情地想起了心上人。 若不是烧退下去,眩晕感减弱了,他差点产生幻觉把眼前人当成林觅,很可能会情不自禁地去拉她的手,难保不会发生些无法预料的事…… 何诗安见他坐着发呆,又看看钟,想让他早点休息。 “启澜,该睡觉了,病了要多休息,才能恢复得快。” 张法没有听她的话,摇摇晃晃地下了床。半夜里她回去不安全,在椅子上坐到天亮会很累。 “你睡床上,我坐椅子就行。男生比女生要体力好。” 她走过来从背后抱住了他,“不,你快上床休息,你早点好我才安心。” “诗安,别这样……太近了我怕会传染你。” “我不怕。被你传染求之不得呢,可惜我吃了该死的阿司匹林。想传染都没门。” 这时,门外站了一晚上的警卫焦急地跑进来。 “姐,这么晚了,我们赶紧回去吧,明天一早再来也行。” 他见她有警卫陪着,于是就放了心。 何诗安想想父亲的脾气,如果在外过夜肯定会挨骂,挨骂倒是其次,怕的是她会被剥夺行动自由,得不偿失。 回去有回去的好处,明天可以带好些东西过来看他。不过,走之前有件要紧的事情得办了。 她扶他回到床上,“我出去有点事,做完就回家,你别担心了。” 值班室还开着门。她走进去和章文轩目光相遇。 “大夫,我想借电话一用。” “可以,别太客气了。” 何诗安直接把电话打进了顾公馆。这次是半夜,电话铃响了六次,才有个男声传来:“喂------” 她压低了声音对章文轩说:“请您帮忙先和那边讲,找顾启江先生。但不要说是医院里。” 在等待的短短几分钟里,她的心情起伏不定。瞒着他去把启江喊来,也是为了让他晚上在医院有个人照顾。 上天似乎懂得她的心,这一次的电话是启江本人接听的。 他在父亲的书房里看书到半夜,准备回房休息,刚出门就听到铃声响。于是折回来。他想当然的以为是父亲的电话,提起听筒却发现又是个陌生的男生来找自己。 上次也是这样,何诗安让警卫来打电话。这回难道又是她?这么晚了出去不好吧?天怪冷的。 几句简短的寒暄过后,电话那头的人果然又换成了他熟悉的那个女孩。 只听见她急急地说:“哥哥,不好了,启澜他生病住院了,我现在得回家,请你一定要来替我照顾他。明天清早我才能到。” “好,我就来。等我到了再送你回去吧。” 启江刚说完这句,电话就挂断了。他回房换了衣服,带了包,匆匆地往花园里跑去。这么晚了,公馆正门早已关闭,开门的声响必然会惊醒佣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知道花园里有个地方,是三太太预留下来的一个藏在假山和紫藤后面的不起眼门。曾经有一晚,他睡不着来花园散心,在暗淡的月光下亲眼看到她从门里放进来个人,耳语一番后,那人又从那里出去。虽然动用三太太的门会有被发现的风险,但为了弟弟,他不管那么多了。 启江在花园里回头机警地望了望,确定没人跟踪才摸到那片太湖石假山后。深秋的紫藤花已尽,片片卷曲的枯叶,沿着墙在颤抖。 他找到那门,发现门上的锁里插着钥匙。也就是说,可能还有人会来……他心一横,把那钥匙拔出,带上门走了出去。 顾公馆距离那家医院不算近,由于没有车,他只能靠长跑来解决。体能不错的启江一口气跑到医院,连汗都没出一滴。 他到了急诊室,把启澜和诗安的相貌大致与值班护士描述了一遍,问她有没有看到他们。护士把他领到了病房里。 他看到弟弟躺在床上已经睡着,脸色比平时白,难掩疲惫和憔悴。身为兄长,他感到难过,更觉得不值。 此前多次劝过老三忍辱负重,先回家,总强过在外一个人漂着。直到他见了林姐,想弟弟有喜欢的人,有她陪着,不回来也有个依靠。谁想到她是许了人的,林少爷才是她的男人。 启江轻轻走到床前,怕惊醒他,默不作声地把被子整了整。 第九十七章 欠情 何诗安从护士值班处拿了两个杯子,洗干净放到桌子上。她给启江倒了杯水,把暖壶放好,轻轻走到床前。她对启江微微一笑,伸手贴在张法的额头试了试温,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温度比起服药前又降了些,看着他有好转,她觉得今晚的辛苦都值得。 眼下得回去了,她拉着启江到门外,把照顾病人的细节轻声说与他听。 “哥哥,启澜他如果醒来,记得要喂水。桌上那个棕色瓶子里的药,醒来再吃一次,每次取5毫升。这是我的手绢,可以帮他擦脸。我明天清早会来看你们,早餐我从家里带,不要去外面买。” 启江听完替弟弟高兴,也感动得不行。他想起在朱涓涓家养病的那两晚,她也是很细心地一晚上给他量6次体温,冷敷和酒精棉花全部用上。男生再坚强,也有脆弱生病的时候,孤身一人是多么难,有个女孩子贴心照顾是多么好。 “谢谢你,等启澜醒了我会好好地开导他,我知道他这病多半是内伤。不把心里的结给解了,病了一次,还有下一次,无休无止。” 他把她送到医院门口,汽车开动后才回来。夜半的病房静悄悄,他望着熟睡的弟弟,忍不住看对面楼上的那间病房,在这如水的月色中,窗帘像只巨大的手,把房间里的秘密捂得严严实实。 他站起来将门轻轻关严,轻声感慨:“林姐,请你放过我弟弟吧。他的身体不那么好,经不起这般折磨的……” 后半夜的医院,冷风在窗外嗖嗖作响,除了偶尔路过的夜班护士和急诊送来的病人,大部分时间都显得空寂阴森。 启江在床前守到天亮,期间拿何诗安留下的手绢替弟弟擦过一回眼泪。他想,可怜的启澜大概是梦见了林姐吧,而且梦里肯定也是真情流露,偶尔嘴角会轻轻地露出一丝笑容。 病中的张法的确是做梦了,不过梦见的不是林觅,而是他穿越前最后一次过年回家的场景。 他的家在南方一个以美食和美女闻名全国的城市,生存压力远比北京。他梦见进了厨房,帮妈妈炒菜,边炒菜边和她聊开心的事。家里养的两只胖胖猫咪就在地板上打滚,他夹了红烧鱼块喂它们。整个屋子都是香味,还有阳台上满满的花卉和盆栽。 然而在梦的结尾处,他踏上了返程,在人山人海的春运里,挥手与父母告别,眼泪就飞了出来…… 黎明时分,启江看到他微微睁开了眼睛,想起何诗安走前的叮嘱,倒了杯水送过来:“三弟,你好些了吗?何姐她很快就会来了,多亏了她,不然你一个人病了没人管怎么办呢……” 张法喝了口水,头脑比睡前清醒了许多,猜到是她不放心,打了电话叫来了启江。看着哥哥眼睛熬夜后变得像熊猫,他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二哥,辛苦你来照看我,现在差不多好了,等护士来测了体温我们就走。” 启江拿起桌上的体温计,“慢着,我先给你测测,哪里有这么快的?我发烧都躺了一天半。你的情况比我那时严重多了,老老实实治好再走。省得病倒又麻烦人家送你进来,好意思吗?” 他听完这话,脸悄悄红了,解开衣服让哥哥量体温。 头没有昨天那么沉了,眩晕感也少了,应该是正常范围了吧? 启江拿着体温计甩了甩,望着那数字惊叫:“9度!你还是好好住院吧,若不是何姐发现得早,你现在恐怕都凉了……” 张法擦擦眼睛,不想让哥哥发现眼角的泪。他又欠了她的人情,再这样下去怕是还不起了。除了爱情,他都可以给,而她唯独缺这一样。 启江想试探他对感情的态度,针对性地丢了个问题出来:“你打算怎么谢她?要不以身相许吧?” 他的心在乱跳,呼吸也坏了节奏,头脑还算清醒:“净胡说八道……” 启江见他反应这样强烈,怕他一时气急又出状况,赶紧换了话题:“三弟,我逗你的,快躺好。” 他把床腾出来一边:“二哥,你也上来睡会吧,有事了我再叫你。” 启江真困了,和衣躺下。兄弟俩不久都睡着了,屋里只有轻微的呼吸声和滴滴答答的钟声。 凌晨五点。住院的病人和陪床的家属大部分还睡着,但过道里也有了稀稀拉拉的人影在走动。 在这些不多的人里,高挑貌美的何诗安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她穿着和张法身上衣服颜色相同的天蓝色旗袍,披了件纯白的外套。头发半扎半束,戴着巧的水晶耳环和翡翠珠链。与这身完美打扮稍有违和的是,她提着一只篮子,里面装了蛋糕、面包、培根、牛奶、黄油和果酱,是来医院送早餐的,而不是约会的。 她刚走到过道里,就看见了对面楼的那间病房开了门。 林觅抱着白床单神色紧张地钻出来。她刚睡醒不久,没有发现有人在注视自己,只想着把手里这尴尬的床单处理掉。由于共用的洗衣房在这边楼,她穿过公共的过道来了。 何诗安本能地躲到护士值班室,避开了匆匆路过的林觅。然而对方手里的白床单团得紧紧的,让她心里好奇。 她跟在后面,记住床单投放的洗衣篮,又悄悄地离开了。林觅并没察觉,低头走着,心在砰砰乱跳。 何诗安轻轻推开病房门,见兄弟俩睡着的样子,忍不住拿手绢掩着嘴笑起来:两个斯文英俊的大男生,怎么还像孩似的,睡相是那么可爱,相互揪着被子,长长的腿却露在外面吹风。 她看到枕边的体温计,赶紧走到床前去试试张法的温度,还把露出被子的腿盖好。然而启江这会醒了,闻到满屋子的食物香气,还以为是做梦,看到她站在面前,确定是真的,感慨道:“何姐,好早啊。启澜他还没醒,我给他量过,9度。” “昨天送来时是41度。一晚上才降了度。” 她心疼地把他的头摸了摸,又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果然体温还是算高的,真恨不得给他分担几度。 启江低声说:“我知道你喜欢启澜,但他不肯听劝,不肯放手,可能得亲眼见林姐不要他了才会死心。” “哥哥,他不喜欢我没关系,我心里一直都会有他。” 深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在床头落下来。她靠在床前,握着他的手,等待他睁开眼。 第九十九章 上火 一夜之间,意外不断。章文轩作为两个男生的主治医生,百感交集。他眼前一下是何诗安和张法,一下又切换到林觅和林一堂,画面的转换之快让他措手不及。他担心的不仅有他们的病情,而且还有两个女生在医院会不会吵起来,把事情搞得乱糟糟。 他重新把白大褂穿上,决定加班一天,万一有了什么事,可以随时帮忙。 女生就是女生,她们想问题就感性多了。林觅此刻只想着表哥快点好,她的眼泪比自来水还猛烈,跟在大夫后面进了病房。 林一堂还在睡,章文轩上前检查了他的情况,转身和她轻声说道:“林姐,你随我出来谈话。” 林觅紧张地揉着手,忽闪忽闪的眼睛流露出焦虑和不安。“大夫,他的情况要紧吗?” “术前术中都失血很多,现在估计都还在贫血。” 她拉着大夫的衣袖,疑惑地问:“我妈妈每天让他喝三大碗参汤,都十来天了,应该多少补回来一些了吧?” “啊?!你们给林少爷天天都灌这个?我大概知道问题所在了。” 她懵懵懂懂地听着,“那给他喝那种汤合适呢?” 天真的她以为,是参汤还不够滋补的缘故。 “把参汤当饭吃,补得太过了,”章文轩拿手帕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委婉地往下说:“秋燥时节,白天黑夜都面对着你,对一个需要静养的年轻男人而言,参汤比砒霜还杀伤力大。” 她隐约猜到了真相,不禁捂住了滚烫的脸。 昨晚的梦,现在还能完整地回忆起来,令她羞愧不已:梦里的各种场景都很洒脱,莫不是刺激到了他? 章文轩见她表情既羞涩又纠结,以为他俩已经在一起了,于是从医生角度给了个建议:“你可以劝林少爷别性急,养好身体第一。不然气血损耗过大,极可能会落下久治不愈的后遗症。” 她听懂了话的意思,果断地纠正道:“大夫,我想您是误会我了,我心里只有您的朋友。” “原谅我说话直,”章文轩叹气,“我朋友现在的身体状况是承受不起你的厚爱了。” 林觅想起昨晚和张法在宿舍的情景,当时他确实昏睡过,吃了药似乎好点了。难道他后来独自回去的时候病情加重了?! 她急急地问:“大夫,请您告诉我,他是不是来医院看病了?” 作为大夫和朋友,章文轩决定把他住院的消息给瞒住,怕她知道后闹出事情来。 “现在你赶紧回去看看,免得林太太来了又给病人喝参汤。和她好好说说,正常的营养补充就够了。” 大夫的语气分明就是在回避问题,她由此猜测:张法肯定是病得不轻,甚至有可能……也在这里住院。 既然章文轩不愿意透露信息,她就打算找机会把住院区一间间的病房里看过去。当务之急是要确定母亲来了没有,免得待会又责备她照顾不周。 “大夫,谢谢您告诉我这些,再见。”她转身往回走。 章文轩与她道了别,赶紧朝着楼对面赶去。 林觅在门口不远处就闻到了母亲常用的香水味,猜到她已经到了。在门边往里一望,她果然又捧着汤,林一堂也醒来了,正准备喝下去。 “妈妈,不要给表哥喝了!大夫刚叮嘱过,这种汤他的身体受不了。” 林太太皱着眉,疑惑地望着她:“你爸爸每次受了伤都喝这个,十几年了不也好好的么?大惊怪。西医除了开刀,别的还不如中医呢。亏你把大夫的话当圣旨。” 她夺过他嘴边的汤碗,拿手绢帮他擦了擦脸,轻轻地问:“表哥,你诚实地告诉我,喝了参汤以后,晚上难不难受?” 他那明亮的眼睛里有种东西在闪烁,好像要滴出水来,气氛陷入尴尬的沉默。 “一堂,你怎么出血啦?不舒服么?”林太太见侄子不作声,慌忙看他的手,发现指间有血迹。 原来他听到叔母进屋的声响,第一时间拔去了鼻子里塞的棉花,还是没来得及洗手。他当着母女的面,在犹豫要不要说实话。 难道就单刀直入地说,这两夜他都感到浑身有火在烧?林一堂觉得是难以启齿的事情,所以很含蓄地说:“我大概是水土不服,到了干燥的北方,上火了。” 林觅见他的嘴唇干干的,走到桌边拿暖壶倒水。 林太太拍了拍他的脸颊,意味深长地笑。“喝了汤,晚上睡得可好?” 他感到鼻子又开始有暖流往外涌,慌乱地侧过身,殷红的血把枕巾也画出几处花来。 “叔母,辜负您的苦心……我不想喝,也不能再喝了。” 林太太吓得惊叫起来,急急忙忙跑出去喊护士。林觅捧着水杯在床边坐下,见枕巾上也有了血,慌了。 “表哥,是我不好,没有考虑你的感受……” 他靠着枕头摇头,接过水安静地喝,一杯水见了底,燥热丝毫未减。 “觅觅,我连累你十天了,害得你生活全乱套。请原谅。” 她愧疚地把枕巾和枕套一齐取下来,拿着往洗衣房那边走去…… 章文轩赶到病房的时候,看见房里多了一位男青年:斯文和气,穿着留学党们钟爱的休闲外套加西裤。 何诗安在床前坐着,一心一意地看着尚未醒来的张法,启江主动与章文轩打起了招呼。 “大夫,你好。多谢你救治我弟弟。” 章文轩听完,激动地握住他的手,“先生,你是我朋友的家人?太好了。” 启江见大夫的眼镜片上出现一片潮湿,知道他是流泪了,害怕起来:“大夫,启澜的病是不是很严重?” 当孤独已久的好朋友,某一天有了家人,善良的章文轩自然是喜极而泣。 他取下眼镜,一面拿手帕擦,一面叹道:“他是受寒,加心里的内伤,起病急,病程不短,得有人好好照顾才能恢复得快。” 启江一听就懂。“他从到大从不缺女孩子喜欢。只是他爱上的人已经名花有主,才折腾成这个样子。我对此也很犯愁。” 章文轩到床前细细地看了一番,“到了早晨服药的时间了,把他轻轻叫醒吧。” 何诗安知道大夫是在给她创造机会,感激地回了个微笑。她温柔地把他的头靠在怀里,拿指尖在他唇间轻轻擦。顺长的头发有意无意地散落下来,空气中弥漫着她的发香。 第一百章 撩人 启江和章文轩在床前边看边叹:何姐的这一招够撩人,能不能把他弄醒? 张法大概是到了该醒的时间,睫毛动了动,微微地睁开眼睛,完全没有感觉到被撩的异样。 他起初以为是林觅,那一头青丝从颈间缓缓落下的感觉,太熟悉。由于重感冒,他的嗅觉受了影响,不甚灵敏,故而没有能闻到头发上的香气。林觅的味道是淡淡的,若有若无,像初秋时节从荷塘上飘来的清香。而她的却是一股冷香,让人想起雪地里绽开的腊梅来。 等他缓过神,察觉到是她在床边守着自己,渐渐回归了现实。他望着她,轻声说:“谢谢你。……我睡了很久吧?” 她点点头,“难得有清净的时候,你多休息,养养身体。” 考虑周到的何诗安转身站起来,把装早餐的篮子端到启江和章文轩面前。“我今天带了很多好吃的,够我们一起的。趁着新鲜,赶紧吃吧。” 他俩确实是饿了。章文轩有些不好意思,而启江已经吃过她做的粘豆包,不太拘谨,就拿了一块黄油面包吃。 “哥哥,还吃得惯吗?我今天特地加了苏格兰的黄油。” “很好吃,谢谢啦。”启江觉得这黄油比家里的还要香浓。 她亲自取了一份蓬松的面包递给章文轩,“大夫,您也很辛苦,尝尝吧。篮子里还有鱼子酱和麦片。” 她确实是在早餐上花了很大的工夫,基本上把家里能带的好吃的都拿来了,包括别人送给父亲的鱼子酱。虽然她也知道他们未必会吃得惯,但听说这食物有营养,就带来了。 章文轩接过面包,“何姐,谢谢你。我吃这个就够了。鱼子酱留着你们吃就好。” 启江说:“我弟弟他对一切海鲜都过敏,估计是无福消受了。” 她拿出柄银勺子,打开装满鱼子酱的玻璃瓶,挖了一勺,“启澜,鱼子酱和鱼肉不一样,或许你吃了没事呢。我只希望你早点好起来。” 张法摇头,“诗安,我真的对海鲜过敏,心意领了。” 她抓着他的肩膀,笑着把勺子递上来:“你就尝尝呗,不好吃就吐掉,有什么怕的。这鱼子酱我六十多岁的奶奶都能吃呢。” 他赶紧挣脱她的手,从床上直接跳了下来。他一边往门外跑,一边回头说:“我先去外面洗脸,待会回来。大家先吃。” 章文轩望着他的背影,叹道:“这动作快得都不像是病人啊。看来他好多了。” 启江低声说:“我弟弟是见了何姐太热情,给吓得逃命去了。” 两人忍不住笑出声,继续吃面包。何诗安在家已吃过,并不饿。她把床单扯平,把被子叠好,又抱起枕头拍了拍。 她整理好床铺,见屋里的暖水瓶快空了,提着出门打水。 打开水的地方离病房不远,和公共洗漱区也比较近。她把暖水瓶放在铸铁龙头下,看着瓶口上冒出来的缕缕白气,听着水哗哗的声音,一心想着他。 水瓶里的水很快满了,溢出来,溅到地上,直接透过丝袜烫到她的腿。这一烫不要紧,袜子直接贴住了她娇嫩的皮肤,吓得她不敢乱动,扶着墙站着。 虽然对烫伤这事完全没有预料到,但她知道有可能留疤,急了,赶紧往屋里这边喊,“大夫,我给开水烫到了腿,请您救救我!” 然而屋里的两人正在忙着吃早餐,聊天,她的声音在医院住院区的喧哗里实在太,似乎都没听见。 一墙之隔的水槽边,低头洗脸的张法忽然又听到了和昨夜校园里类似的声音。由于水声的干扰,加上感冒后反应没那么灵敏,他过了好几分钟才确定是有人在附近呼救。 他匆匆赶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在滴水。一眼看到地上积水已经到了一寸深,而何诗安的身边围着一圈厚厚的水汽,双眼红红的,见到他来仿佛盼到救星一样哭了起来。 “启澜,我烫到腿了,喊了好一会都不见大夫来……” 他直接淌水过去,看到她从腿往上到膝盖处的丝袜都湿了,皮肤也红肿了一大块,想想都觉得疼。 “别怕,我来帮你。” 他为了不碰到她的腿,想了个笨办法,先得征得她的同意。 “诗安,我待会把你……举起来,这样不会弄破皮肤,好么?” 她想,被他这么一举,裙子岂不是要走光?但现在确实抱着和背着都不合适。对他来说,这么做可见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你尽管做,我相信你的。” 她把裙子夹紧,红着脸对他笑笑:“我准备……好了。” 他果然把她举了起来,不过真的是拼尽了全力,而且举到与他胸口平行的地方,臂力就明显不够了。好在她的舞蹈功底不错,姿态还挺美,只是眼中的泪水不停地滴落。 “启澜,我们是要去哪里?” 他望着她,顾不上回答,直接去了冷水龙头边。 张法半蹲下,让她整个人都紧靠着他的肩膀,把龙头拧开,冷水哗哗地放了出来。 何诗安感到冷水流过腿的时候,局部的皮肤触痛有了好转,不过水帮她缓解伤痛的同时,也肆虐地漫过她的膝盖,直接湿到胸前,原本就紧身的旗袍更加服帖。 她忽而不安起来:内衣裤全湿了,这么近距离贴着自己心仪的男生,任何少女谁不害羞? 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水龙头处,心中默数着时间,数满了五分钟,把龙头关上。 “好了,紧急处理完,我带你去找大夫上药。” 说完,他才把目光从龙头上移开,但眼前所见使得他像触电一样僵在原地。 她的身材很好,浑身上下都散发出魅力。现在她衣裳给温热的水雾浸透,原本的冷香也给焐热了,顺着缭绕的水汽在整个空间里弥漫。 何诗安看着他的脸瞬间由白转红,怕他又晕过去,赶紧伸手拍拍他的头: “启澜,你别紧张,先扭过脸去。” 他觉得是个好办法,把头转到一边,继续把她托在手里,站了起来。 在这个时刻,张法一心只想赶快回到病房。作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面对美丽异性温热湿润的身体,他已经是相当有自我克制力了。 在他的努力下,理性几番回合,终于压倒了感性,“诗安是我的朋友和学生,我和她之间不能有瓜田李下的事情……” 第一百零一章 丝袜 张法低头托着她一路往病房去。三百多米的距离,要在五分钟内走完,对他这尚未康复的身体来说,已经是体力的极限。 何诗安轻轻地抓着他的衣襟,受伤后的她十分安静,尽管腿疼牵动神经,也不叫喊。她知道他在这个时候能尽力帮助自己,需要多大的毅力。他是个值得托付一生的好男生,说话守信用,做事有分寸。可是,她究竟能实现心愿,和他……能走得更近点么? 何诗安从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中长大,耳濡目染地学会了琢磨人心。比同龄的女孩子懂得人情世故。她不敢奢望从他那里得到和林觅一样多的爱和关怀,但看着他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好,内心是难掩欣喜的。 “启澜,我不急,你慢点走,别摔着……” 他没有回答,双眼望着前方按照常速走,心里在想:“我已经走得够慢了,再慢下去,万一给林觅瞧见了,就百口莫辩了……” 临近病房时,终于看到了在门口聊天的启江和章文轩。这两位见他们一前一后地出去,又这般“亲密”地回来,想着怕是有点什么故事在里头,就配合地留在原地不去打扰。 张法见到他俩,赶紧求助:“文轩,二哥,过来帮我一把!诗安给开水烫伤了腿,我刚拿冷水处理了,她现在浑身湿了,挺难受的。” 两位兄长听完立刻一惊:看来不是发生了故事,是事故啊! 原本是想来打趣他俩的,这下都手忙脚乱了。 启江把手伸过来:“何姐,启澜他病还没好,你看他一头的汗。我力气大,换过来吧。” 何诗安看着启江,想了想,乖巧地说:“好。” 张法把她稳稳地交给哥哥,叮嘱道:“平托,不要碰她膝盖以下的部分,都伤了皮,很疼。” 启江朝着弟弟丢了个白眼:“这个是常识,我在学校学专门培训过,连炸伤的都敢碰,何况是开水烫这点as。” 事?她的眉头不禁微微皱起,自言自语地低声念:“哥哥,我被烫伤不是事呀,好好的腿都要留疤,让我怎么见人啊?” 章文轩知道启江出言不慎,怕她难过,急忙解释道:“何姐,别怕。他的意思是说,有把握把你保护好,而不是觉得你烫伤的事不重要。马上进屋躺好,我来给你治疗,不会影响腿的美观。放心!” 张法无奈地望着启江,“二哥,你是好心,可就是不好好说话。待会给诗安陪个不是吧。” 她忍着疼,替他化解尴尬:“启澜,不怪哥哥的。他是为我好,我知道他就是不善于表达。” 启江察觉到自己说话有不当之处,也急了。他把她的腰牢牢地托在手里,一个箭步冲进房里。 速度够快,何诗安只觉得眨眼功夫自己都给放到了床上,好不惊讶。 启江望着章文轩:“大夫,请你一定要尽力,有空我请你喝酒。” “放心,我认识何姐,就算是不认识,我也会尽心尽力的。” 他低头检查了她修长的腿,发现烫伤的皮肤由于用冷水处理及时,没有与丝袜粘连,比较方便地可以上药。 “弟,你反应很快,冷水对紧急处理烫伤特别管用。” 张法在旁边看了看,“文轩兄,她是需要把丝袜直接脱下来,还是拿剪刀剪开再上药?” “最好用剪刀。脱丝袜的时候容易扯到红肿的地方,会疼。我去办公室取。”他说完就跑出去了。 何诗安听说要剪丝袜,慌了神。她的丝袜是美式的,直接套到大腿。如果要上剪刀,就意味着要把旗袍给掀开……如果只有顾启澜在,那还是值得期待。这可是当着三个大男生的面啊! “能不能和大夫说,不剪开我的丝袜?我自己脱。” 启江哪里知道女孩子的心思,木木地问:“不剪的话,怎么上药呢?不涂药就真的会有疤痕,这么好的腿就白瞎了。” 张法是猜得到的。她上回在学校跳绳不慎把旗袍撕裂,走光,他就见过这种超长的丝袜了。要剪开袜子,先得把旗袍给脱了……她穿什么衣服呢? 没想到章文轩回来时,不仅带了剪刀,还拿着一件护士服。他到底是有经验的大夫,对每一步安排,心里都做到了有数。 他把护士服拿到床前:“待会我们出去,会有护士来帮你换上,这衣服是敞口的,不用担心剪丝袜的问题。她会帮你弄。” 何诗安听完,总算是放了心,不过她还挺期待这些都由顾家老三来做,旁人都躲开。眼下,她不能开这个口,得照顾他的面子,保持自己的矜持。 她顺从地点点头:“大夫,谢谢您。我放心的。” 于是章文轩带着兄弟俩走出去,同时值班室的护士进来了。 她配合地把旗袍脱下来,不过护士见她内衣裤也是湿漉漉的,就问她要不要也脱了,免得伤风。 她想了想,关键时刻不能生病啊,所以乖乖地裹着护士服,悄悄地脱了,收在枕头底下藏着。 护士娴熟地帮她把丝袜剪开了,又把剪坏的丝袜取走,丢在门边的卫生桶里。 待一切准备工作完成,三个男生才进来。她不好意思地低头看着双腿,很忐忑自己现在的样子会不会不好看。 脱下丝袜后的腿看得更加真切。除了烫伤的部分,其余的依然光洁嫩滑如初。 章文轩发现皮肤损伤程度属于上药可以恢复的范围,心里轻松了不少。他想起医院前不久引进了一种专门用来治疗烫伤的药膏,据说不会留疤,恢复得极快,决定去药房看看。 启江生平第一次见到女孩子的腿给烫伤,心里感觉就好像是嫩嫩的白豆腐给煎得焦糊了一般可惜。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爱美也需要人疼。确实比不得军校里那些皮糙肉厚的汉子。 不过,他那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毛病又来了。他想,女生穿的丝袜到底有多长,还需要拿剪刀,关起门来剪?如果直接套到腰部,那还叫袜子么?还不如算作裤子来得省事呢。 张法来自现代社会,对女孩子的各类丝袜,都多少有点常识,所以没有好奇。 而启江对女生的丝袜印象,却还是近期的事。当年丝袜传入国内还没多久,上海陆续有了名媛和交际花试穿。北平相对上海保守很多,他又不去歌舞厅这类地方,加上朱涓涓和他见面时都穿着长及脚踝的裙子,他哪里有机会见过这种新鲜事物呢?何诗安算是让他长了见识。 于是,他问她:“何姐,你的丝袜到底有多长?和裤子一样齐腰么?” 何诗安红着脸指着门口卫生桶:“哥哥,丢在里面了。没你说的那么长,以后我带双新的给你,你可以送女孩子的。这个是我爸爸从美国考察回来特地买的。有一百多双。” 启江尴尬地搓手:“我还没女朋友呢。有个喜欢的女孩,她从美国留学回来不久,估计她有。我是纯属好奇。没别的想法。” 第一百零二章 鱼子酱 何诗安靠着床坐着,又低头不语了。 张法见她腿伤了,怕她心里太难过,就想办法逗她转移注意力。 “诗安,你不是想让我吃鱼子酱么?我吃给你看,好不好?” 她听完果然表情轻松了些,“好的。在桌子上呢,你把原来那勺倒掉,重新取一勺吧。新鲜的好吃。” 启江听完,想起他过敏的往事,拉着他不让去碰桌子上的那柄勺子。 “何姐,我三弟吃了海鲜会过敏,轻则脸上起湿疹,重则上吐下泻,卧床不起,还是免了吧。” 张法这次决定以身试毒。启江说的那些过敏症状,比起他欠何诗安的情来说,不值得一提。 “二哥,松手吧,我已经不是孩子。你相信我这么做,有自己的理由。” 启江的手劲大,拧住了他的胳膊,一时如同给铁链捆住,动弹不得。 “三弟,你如果不想再躺到病床上去,就不要碰那东西。哄何姐开心的办法有千万种,不必和一勺鱼子酱死磕。比如,你可以抱抱她,甚至……亲亲她。” 张法听到启江说到最后一句,浑身都不自在。他的底线和原则,哪里能这么轻易地更改呢?爱情和友情是永远都不能仓促划等号的! “二哥,你不了解我的心,东西不能乱吃,话更不能乱讲!” 启江原以为弟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没想到他突然来了个灵活的反转,还没看清他的动作,这子就稳稳地把勺子端在了手里。 “三弟,你哪来这么大的腕力……是不是练过?” 他似乎不想回答,把何诗安之前打开过的那瓶鱼子酱拿来就舀。 一颗颗鱼子,如饱满的黑色珠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和光泽,配上精致的银勺子,变成了一件艺术品。 “诗安,”他走到床前,“看,我要开吃了。” 身后的启江,紧张得恨不得冲过去替他吃,只是当着女孩子的面这样做太损害形象了,只得用词委婉地提醒:“你先吃一点点,十五分钟后没有反应再吃完。” 这令张法想起了打针前先做皮试,待观察无反应后再放心注射。 然而有必要这般谨慎么?不就是一勺鱼子酱吗?吃一瓶才可能有反应。 何诗安侧过头来对他笑,洁白如玉的牙齿微露,衬托得嘴唇更红。 “启澜,我想亲自喂你吃。” 启江见她眼中有期待,也就不再做声。 张法可不想让她喂食,“你好好休息,我自己来就好。” 一勺下去,口感还真是好!即使他吃得很匆忙,没有心思细细品尝,那种细腻、爽滑、弹性十足、鲜美的滋味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 她心里是有数的。原料来自上等鲟鱼,家里的大厨告诉过她,整个北平城里,很难有这种珍贵的美味,难怪有人会专程用它来讨好父亲。 启江看着手表计时,不停地观察弟弟的反应。想起时候启澜误喝海鱼汤卧床半月的教训,越发紧张不安。 十五分钟过去,张法不但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而且还精神好了许多。 “我没有过敏。” 何诗安笑着说:“你啊,不要听别人说你会怎样,就认为自己会怎样。人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被牵着鼻子走。” 张法没想到,她能从一件很的事情说出这种道理来。他想起过去,很多时候自己确实缺乏主见,父母替自己做的决定不在少数,尽管那些决定他并不很喜欢。 她见他握着勺子发呆,伸手轻轻拉了他一下:“启澜,我也想吃。把勺子给我吧。” 他看看勺子:“我先出去把它洗干净,稍等。” 她紧紧地揪着他的衣襟,“我就是想要你用过的勺子。洗了就没有你的味道了。” 他的脸忽地红了,“我用过的不干净,为了健康着想,不要拿它吃吧。” 在一旁当电灯泡的启江,实在看不下去了。 “何姐,你想让他亲你就直说。不用去舔勺子,嗯?” 张法听完哥哥的话,悟出了意思:明明就是在煽动她尽快逼他就范啊! “你俩先聊天,我出去透透气!” 他一溜烟地冲出房门,跑到离病房较远的洗衣房边上才停下来。偌大的地方,在洗衣工还没来哗哗刷洗之前,比较安静。一只只的洗衣篮顺着墙根摆放着,每只篮子里都堆了床单和枕套。 他无意间扫了眼离身边最近的那只篮子。露出的一角床单上,正好印着房间号。那个号码,再熟悉不过了。这时候他的嗅觉开始变得灵敏,闻到丝丝血腥味。 仔细低头一看,床单上果然有块未干的血迹,殷红的颜色格外显眼。 头脑开始空白:该发生的,终于发生,还这么凑巧地给发现了。 眼前有些眩晕,也不想在这久留,转身沿着过道漫无目的地乱走。 他确实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病房里,何诗安和启江都在期待他尽快回来,但他偏偏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着,想想接下来的日子怎么过。 过道上的另一头,林觅拎着脏了枕套和枕巾低头朝洗衣房过来。她一直都想出来走走,然而表哥的鼻血不请自来,接二连三,使得她没法离开。若不是护士来帮忙,她连送洗的时间都没有呢…… 林太太这会还在医生办公室等待章文轩回来,也没法照顾侄子。有个埋头练习写病历的助手说,大夫去药房了。她只好取了桌上的报纸读读,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启江见弟弟出去了好一会了,不免着急。何诗安想起暖水瓶还留在水房里,担心水龙头没关,瓶身受热过度会爆炸。 “哥哥,可不可以麻烦你去水房看看?我把暖水瓶忘记在那里了。启澜带我回来的时候,我也不记得他有没有关上开水龙头。” “哎呀,我得赶紧去,万一烫伤别人就不好了。” 启江把门带上,直奔水房去了。何诗安见他俩都出去了,才放心地把枕头下藏着的内衣裤都拿到床边摊平晾着。她只想早点晾干了好穿上,光着身子套件护士服总觉得怪怪的。 没想到门很快又开了,启江拎着暖水瓶得意地跑进来,高高兴兴地喊: “何姐,我搞定了!速度够厉害吧?” 一心只想晾东西的她,本来是盼望他在外面多待会儿的。启江的突然归来吓得她的手一抖,把内衣裤都掉到了地上。她觉得脸上烧得慌,尽管腿疼,还是扶着床沿,弯下腰去捡,怕他凑过来不心看见。 好在启江放好暖水瓶后,继续吃面包,没有留意她手里拿的是什么。对于日常的事情,他的神经总是大条。 第一百零三章 胆小 林觅低头往前走,沉浸在内心的世界里,完全没有留意到脚下的路。她走到楼梯边的时候,由于想着心事,压根就不看那台阶,直接就按照常速踏了过去。 随着身子悬空,她猛然意识到危险,潜意识地伸手乱抓,而楼梯却偏偏没扶手,她直接就顺着台阶一级级地滚,好在中途给台阶边放着的扫帚挡了挡,她翻了个身找回平衡,狼狈地爬起来歇气。 弄脏的枕套和枕巾不知落在哪里了。她反而轻松了点,有种暂时的解脱感。如果妈妈问起来,就说摔倒后弄丢了。 她的膝盖青紫了好几处,头发也乱乱的。这个样子她自己也嫌弃,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最近总是莫名其妙地感到不顺心,做梦能让表哥流鼻血,走路能让自己滚楼梯。 张法走到这边楼梯,忽而把脚步停住。他看见了地上散落的枕巾和枕套,上面不仅有血,还有他熟悉的房间号。 难道是白日做起噩梦来了?光那块床单就已经够让他心情烦乱。这下好了,整个床上用品齐刷刷地让他见了个遍,要多堵心就有多堵心。 不过他马上觉察到了台阶下有轻微的响动,于是轻轻走到楼梯口往下望。林觅的背影顿时一览无余。 他有些吃惊:就连这样难堪的氛围里,也能遇到她……那么,要不要主动去说说话? 虽然林觅大清早地滚楼梯,吃了些苦,但医院里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地方更适合他俩避开旁人的眼睛了。这个地方,除了清洁工会偶尔来打扫卫生,护士和医生夜班抄近路,病人和家属几乎都不会注意到。 她背对着他站在那里,吹着阵阵冷风,索性把辫子解开,让卷发自然地飘。 自从在医院陪床以来,她时常慵懒地披着头发,无意间也会扭动腰肢走路,惹来不少人的回头。 在别人的眼里,早已不把她当个孩子,而是视作发育成熟的大姑娘了。 张法的心里,她一直是个美丽幸福可爱的女孩子,如同需要保护和珍惜的娇嫩花朵,容不得她受到任何形式的伤害。哪怕她会嫁人,会做母亲,他也不会因此忘记她最好的年华里烙下的印象。 她弯腰轻轻揉着膝盖,发出微微的呻吟,明显是感觉到了疼。这一刻的她,孤独而又柔弱,激起了他的怜爱之情。 理性败给了感性,他快步下楼朝她跑去。 她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传来,还以为是过路的陌生人,头也不抬。 直到有一双手从身后扶住她,伴随着熟悉的清新柠檬味,林觅才觉察到他的存在。 他怎么会来这里?难道仅仅是凑巧? 林觅此刻不打算往深处想。既然日夜惦记的人来了,就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吧。 她没有向过去那样转身,而是站着不动。她期待他能给予一个久违的拥抱,来安抚心中无尽的思念和纠结。 然而,等了好一会,张法的动作依然停留在“扶”的阶段,没有更进一步的意思。 她终于忍不住了,尽量含蓄地给他提示:‘“张老师,您可不可以离我再稍微近一点呢?” 他低头看了看,淡定地答道:“我们已经很近了呀,距离都不到十公分了。” 林觅听完哭笑不得:他到底是真不懂还是故意装不懂呢?如果换了林一堂,恐怕这时候都已经实现零距离了……真是应了她在某本说上看到的一句话:和不开窍的人恋爱真累! 张法确实是没有反应过来。他满脑子跑的都是两个字:分寸。他和她之间现在最该维护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必须要讲究分寸的。在没有林一堂出现的那些日子,他们过得很轻松,课上有课上的开心,课后有课后的浪漫。或者说,他俩只是普通的表兄妹该多好…… 当然,男生的心必须要足够宽,不能被恋爱中鸡毛蒜皮的事所困,否则事业心必然大减,甚至会倒退。 林觅却只想简单直接地和张法谈谈心,把这层窗户纸给捅破。她摔了一跤后,反而不再为细枝末节所束缚,重新变回敢想敢做的自己了。 “张老师,”她抬头与他大胆地对视,“您可不可以像过去那样抱抱我?” 他明澈的眼神忽而转移到旁边一处屋檐上的瓦片,去看那些吱吱叫着的麻雀。 避而不答的态度让她感到采取主动势在必行。 她仿佛又回到了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在空旷的午夜大街追着他跑,暖风夹着栀子花柔和地拂过身旁,裙摆在风里轻扬,满满的巷子里都是初恋的美好味道。 她一面回忆,一面轻声说道:“低下头来,看着我……” 张法嘴上不作声,身体却很诚实,顺从地弯下腰,这样她就与他在一个水平线上对视了。 林觅忽而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柔顺的卷发直接贴着他的脸颊滑下来,她轻轻的呼吸声在耳畔清晰地放大,令他措手不及。 “别动,”她长长的睫毛低垂,曲线柔和的五官显得更加美丽。 他的注意力停留在她的唇上:像清晨带露的蔷薇花瓣,娇嫩而带着芬芳的诱惑。 她放下了往日的娇羞,此刻只想把初吻送给他。虽然她也不知道接吻具体要怎么来,但看过些西方的故事书,那些精美的插图里,总免不了接吻的画面。西方人热烈,东方人含蓄,她的思想在那个年代已算是相当超前的,从都在教会学校与洋人一起,觉得外国人能做的,中国人也能做。 “再过来一点点,远了我够不着。” 张法在欣赏她的美,却万万没想到她这一刻是要送出初吻的。他本能地往后躲,两人的距离顿时隔开一尺,她的吻偏了,遗憾地献给了冰凉的空气。 “好讨厌……”林觅见他如此不领情,气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里是医院,不好拉拉扯扯的。而且,你快结婚了,我们之间……从此以礼相待吧。”他违心地说出这番话来,下了莫大的决心。 “胆鬼!”她双眼含泪,用力推了他一把,“以礼相待,还不如再也不见。” 她从头上取下他送的发夹,塞到他手里,“保重,我走了。” 张法留在原地,恍然大悟:原来这才是她的真性情,敢爱敢恨,敢作敢为。 他不是真的胆,而是得考虑到社会的各种礼教制约。男人总比女人要理性,爱得深了反而会愈发心谨慎。 第一百零四章 寻找 当心爱的女孩子被他的一番违心话给气走,张法的心里反而平静了些。两人之间目前已经不适合做恋人,但做朋友的话显得怪怪的,无非就是换了种方式继续暧昧着。过去他觉得师生的身份是个影响恋爱的障碍物,现在反而成了个好的挡箭牌,使得他有理由继续关心爱护她,又可以拒绝她靠的太近。他对感情的态度悄然发生着变化,不再停留在幼稚的表层,而是渐渐由表及里,开始明白相爱不一定要相守的道理。 林觅从楼梯上摔跤时把膝盖碰伤,刚刚在他面前是装着没事,忍住不喊不叫。待她觉得自己差不多离开张法的视线了,到了离林一堂病房很近的地方,才把在心里憋了很久的难受喊出了口:“好疼啊!” 喊完后,她意识到不妥,“万一表哥听到怎么办?”,赶忙捂住了嘴。她想着林一堂这会还在休息,不好打扰到他。 她在门外站了几分钟,病房里好像挺安静的,除了清晨的风带动窗帘的沙沙声,都听不到其它的响动。 于是林觅抱着侥幸:“他还在睡觉呢,应该没听到的。” 她把长筒袜往膝盖上部扯了扯,遮盖住青紫的部分,又临时把松散的辫子拆了,拿发带扎出个蝴蝶结,让它披着。 待她自认为收拾得还行,准备迈进门的时候,看到床上的被子铺得很平整,房里没有林一堂的身影。 林觅怔住:一大早的,他会去哪里呢?话说他住院十来天了,都没有离开过病房,最多就在门口扶着栏杆站站。 心里涌起恐慌和歉疚,她不得不忘记膝盖上的疼痛,赶紧想应对的办法。 表哥今天醒来就状态不佳,要是妈妈发现他离开病房,问起来又答不出,肯定少不了一顿疼骂。 她准备在偌大的医院里寻找。眼下特别需要个帮手。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李炎。从就信任他,关键时刻应该靠谱吧? 然而李炎和其他的警卫昨晚都给林一堂打发回去了,这会还没来。林觅思量一番,决定靠自己。 她沿着过道一直往前走,边走边望楼下。医院的住院区很大,早晨活动的病人和家属都比较多,所以她看了又看,也没发现表哥的身影。 他身体还没恢复,怎么会突然离开病房呢? 光在楼上看是不够的,她打算下楼去找找,再问问别人,或许能得到有用的信息呢。 林觅匆匆地往楼下赶,准确地说是一瘸一拐,像只跛脚鹿。眼下找人要紧,她也顾不得形象了。 她真正到了楼下,才发现这里找人难度更大。各种声音,各种气味,一堆堆的人都挤来挤去。 她想表哥是有洁癖的,肯定不会在这种环境下待得住。人群里有好些病人身上的味道很大,似乎没有洗过澡,体味和药味混合成难闻的气体,差点没把她熏晕。她只好捏着鼻子,屏住气,一气钻出了人群,又回到楼上。 她倚靠着栏杆东张西望,又看到了张法。不过他是在对面的楼上,低着头走到一间病房前,推开门进去了。 原来他也在医院里!林觅觉得再也没比这更巧的事了。要不去他那边瞧瞧?没准表哥也在里面呢?虽然这种可能性很低,总算是给她一个理由再去看看张法。 她加快脚步走到两栋楼相连的公共走廊里,径直奔着那房间去了。 张法回到病房,看到启江在坐着吃面包,何诗安抱着被子想心事,发现这一幕还蛮温馨的。 她见他进来,侧过头问:“启澜,你出去了好久,饿了吧?快吃点东西。我带了椰丝面包,味道清新,猜你会喜欢的。” 启江边嚼面包,边调侃她:“何姐的心思还真细,连三弟的饮食偏好都掌握得这般全面。” 她的脸颊微微一红:“我就是随便猜的,哥哥你莫想多了。赶紧帮忙消灭那些鱼子酱吧。” 启江是个直爽的人,不拘泥于细枝末节。见她主动招呼,就不见外地新开了一瓶鱼子酱,取了些直接涂抹到面包上。 一口下去,他也被这珍馐美味给征服:“天哪,太好吃了!” 何诗安忍不住笑起来:“你吃完这瓶,余下的两瓶都带回家吧。下回见面我再拿些过来。” 启江摇摇头:“尝尝就行了,我可不能白吃这么好的东西。会拿礼物和你换。” 她听完挺不好意思:“哥哥不要和我讲客气。这东西我家常常有人送,吃不完的都过期了呢。你喜欢吃就多吃,吃了比坏了强。” 张法凑近启江,轻声提醒道:“二哥,我已经欠她好多情了,要不你待会去帮忙给她买束花?今天来不及给她送什么像样的礼物了。” 启江抬起头来,“好,吃了这块面包我就走。” 何诗安忽然笑得扶着床架说不出话来。她细长的眉毛衬托着亮闪闪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启江的脸。 张法望了望他,立刻也笑趴了:启江的脸上沾了好些鱼子酱,像涂了墨水和蜂蜜的混合物,又黑又亮,还黏糊糊的。 “二哥……你先别吃了,擦擦脸吧。” 启江掏出手帕,在脸上用力抹了几把,“你俩有啥大惊怪的。吃东西沾到脸很正常。我又不是上台唱戏,没事。” 张法故意逗他:“要不要我把这个事告诉涓涓姐?” 启江马上脸色大变:“千万别,我上回不心把她气走了,还没来得及去看望她呢。打她电话都没接,估计是真的讨厌我了。你再给她说这些,还嫌我给抹黑得不够么?” 他好奇地问:“我们天津回来的那天下午在糕饼铺遇见,她对你挺关心的。你和她之间怕是有误会吧?” 启江想了想,拉住他的衣袖:“三弟,我有事相求。你今天如果能抽空,陪我去她家好么?我需要你作证,我在租界是清白的。趁着她父亲去了南京开会,好不容易有个时机能上门找她的。” 张法肯定地回答:“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下午或晚上都行。等诗安回家我们就出发。” 何诗安见状也安慰启江:“哥哥别难过,我和你们一起去,或许还能帮忙呢。我比你们都懂得女生的心思。” 正说笑着,原本关好的门“吱呀”一声推开了。他们不约而同地望过去,看见了林觅站在门口,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启江认出了林觅,主动和她打招呼:“林姐,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美。近来还好么?” 第一百零五章 难堪 她没有回答,看到了床上的何诗安穿了身护士服,抱着被子脸颊泛红,觉得很蹊跷,心里就有种莫名的火气升起来。 启江觉察到林觅神情有些异样,怕她进来闹事,就伸手拦住门,“何姐她腿给开水烫到了,需要休息,你如果没有别的事,先回去吧,别让林少爷久等了。” 她没有看启江,冷冷地应了句:“我是来找表哥的。他一早就不见了。本来我以为他可能来了这里,没想到走错了地方。” 何诗安听她话里有话,想起她一早进洗衣房放血床单的事,心里自然不悦。 “你名堂真多。找你表哥,还能找到这里来,我看你是故意的。” 林觅本来心情就不好,又意外撞见何诗安在这里,于是她要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要发泄出来。 “我故意?到底是谁故意在破坏我们的感情?别以为我顾忌着父母面子就不敢开口骂你。” 何诗安气得咬牙,“你太不要脸了!都要嫁人了,还不好好守着林一堂,跑来骚扰他。你知不知道昨晚他发高烧晕倒在学校啊?要是晚点送医院都没命了!现在他都还没退烧呢,你能不能放过他,别这么自私!你对他真正关心过多少,根本不配称‘我们’!” 林觅给她的一番训斥弄得哑口无言,浑身都气得不自在。她心里也委屈着,昨晚明明两人还在校园里走过,怎么转身回去就病得这么厉害了?难道是何诗安送他来的医院,后来帮忙打开水又烫伤了么? “你的腿伤可不可以让我看看?”林觅看着她,并不想立刻就走。 “大夫看过了,不需要你来。赶紧走,我不想见到你。”她的话里全部都是反感。 林觅看着张法,“她是真的烫到了么?” 他点点头,再无多话。启江怕他们三个面对面太尴尬,只得插进来劝解。 “林姐,她是真的受伤了,大夫去取药,估计该回来了。你早点回去陪陪林少爷吧。” 林觅感到一种不被信任的伤害,明明她早已说过来意,可这两个大男生没有一个是相信她的,都站在了何诗安那边,认为她不安守本分。 “我表哥真的不见了,所以我才会来这里找他……”她一面说,一面抬手捂着脸,把顺着双颊落下的眼泪擦去。 这些日子以来,她三天两头就会掉眼泪,体内的水分都不够了,泪水是苦咸味,好像比海水的盐分还多。 然而何诗安在这个时候有意无意地戳了她的痛处:“你找人就自个儿去找,我们一没权利二没义务陪你。你下个月月底就要订婚,现在怎么还想不明白。我要是他早就给你气死了,也多亏林一堂的心够大。” 林觅的头脑开始混乱,又想起了两个月前在花园里被她有意绊倒,险些落水的那个夜晚,还有被她拿竹扫帚给堵在墙角的那个下午,等等。过去她处处忍让,是因为怕,现在既然被逼得处境艰难,就干脆痛快地回击吧! 张法在原地愣着,启江把他强行拉到一旁,“女孩子之间的争吵,男生不要去搅和。她们自己争一会就平息了。” 林觅这回是铁了心要给对方一个教训。 她两步并作三步走到床前,迅速地抓起被角,用力一扯,把整个被子全部夺了过来。 这一举动惊得何诗安说不出话,启江和张法也目瞪口呆。 “你别乱来,把被子还给人家。”启江说完,伸手来扯她抢来的被子。 林觅没有用很大的力气,被子一下子就给他扯走了。 随着被子被扯,原来藏在被子下面的内衣内裤全部给带了出来,无声息地落在地板上。 何诗安的内衣裤一下子就成了整个屋里的焦点。柔滑的真丝质地,粉蓝色的一套,纯手工缝制,还有精致的刺绣,非常美,俏皮中带着性感。 张法情急之下扭过头不看,启江红着脸,本着“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精神,把内衣裤捡起来,与被子一块送到床前道歉:“何姐,对不起,我给你赔套新的……” 何诗安紧紧地抓着被子,摇着头大哭:“不要你赔……我今天没法下床了!” 启江只得把弟弟拉到床前,“等你腿好些了,让启澜去百货楼给你买,好不好?求求你别哭了,哭得我头都大了……” “哥哥,你说话可要算话啊。”她听了立刻破涕为笑。 只是张法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夹在两边都不好做人。 林觅站了好一会,也没听到他说话,觉得再待下去也没必要,就打算走了。 这时候门又给推开,进来的是章文轩。他手里捧着一支好不容易从药房取到的药膏,丝毫没有觉察到房里气氛不对,高兴地大声说:“何姐,药到了,待会让他帮你擦。” 林觅正好与章文轩迎面撞上,她眼里的怒火让他在原地停住,匆匆把话转移了。 “林姐,你……怎么来的这里啊?” 她扬起脸,淡淡地应道:“我找表哥找到这里来了。他不见了。” 章文轩听完,安慰她说:“林少爷也许是在床上待久了,想到外面活动活动,会自己回去的。没事,你别着急。” 林觅没有感到任何喜悦,反而心里的压力更大了。表哥这一任性,给她招来了多大的麻烦啊……还不能回去找他理论,毕竟他还没恢复,气不得。这股火气只能自己来化解。 就在她准备往门口走的时候,又来了个人,更崩溃的是,是她的母亲。 林太太开始在办公室等章文轩,后来等得不耐烦,就在过道里张望。过了好一会,看到大夫出现了,却并不往这边楼走,而是沿着楼梯去了那边的一处病房。于是她跟着一路找来了。她也很意外,居然在这里遇到了女儿,还有他们。 林太太看到何诗安半躺在床上,套着护士服,甚是不解:“诗安,你怎么住院了啊?是不舒服么?怎么穿这种衣服?” “我在医院陪他,不心烫到了,就在他床上躺着,待会就涂药了。” “张老师,这位是?”,她看到启江,发现衣着打扮都是标准的少爷风格,猜想他的家境必然很殷实。 “我哥哥。”张法礼貌地答道,“您来有什么事么?” 她望着章文轩:“大夫,请快随我走吧!我侄子的鼻血一早到现在都还没止住,有没有好的药啊,光拿棉花堵着太难受了。” 第一百零六章 上药 尽管林太太一脸焦急地催个不停,章文轩决定先给何诗安把药涂了再走。在他看来,林一堂流鼻血甚至都不需要服药,只须静心调养,把参汤停了就可以。而她腿上烫伤的皮肤面积不算,及时上药才能见效快,恢复好。 “请您和林姐先回去,我给何姐上药后就来。” 他的语气十分平和,任何通情达理的人听了都不会抗议,但此刻林太太显然已经偏离了理性。她从没等人这么久,还要听对方说拒绝的话。她双手抱在胸前,一股无名火开始在心里燃烧。 作为一个长辈,她说了不该说的话,存心要让屋里的几个年轻人都难堪。 “张老师,能和我说实话么?你现在还惦记着我家觅觅吗?” 张法侧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尽量保持镇静,“太太,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见他这个态度,林太太感觉他故意不配合,决定抓女儿来问话,旁敲侧击看看他的反应。 她一把拖过林觅的手,严厉地盯着女儿的眼睛,“妈妈需要和你了解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不许撒谎。” 林觅见母亲有失态的倾向,只想赶紧走人,不想继续丢人。 “您有话我们回去说不行吗?这儿是别人的病房。” 林太太用力拧了拧她的手腕,“回去问?当着一堂的面我没脸问!你当妈妈是傻子吗,那点心思还想骗我!” “我骗您什么了,别瞎猜好不好?” 林觅红着脸为自己争辩,可是她的秘密似乎都被母亲给窥破了,感觉再怎么解释也是徒劳。 林太太不慌不忙地双手抓着女儿肩膀,仿佛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昨晚床单你一早就换过了是么?上面的血是你的还是一堂的?” 她的声音就像一把坚硬的钢锤,一下接一下地砸在两个年轻人的心上。林觅的脸由红转白,下意识地反感起母亲的挑衅,而张法心中林太太那和蔼可亲的形象瞬间碎裂,他甚至想对她敬而远之。 作为局外人的章文轩听了也掏出手帕来擦冷汗,因为林太太发起飙来真的很可怕,能活活地把女儿逼成这副模样,更别说其他人了。 启江过去见到林觅的时候,还想着她的母亲必然是温柔大方的有修养的,结果今天一见面大失所望。林太太要是当了启澜的岳母还得了?没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就能上纲上线,弟弟可不能给她天天训斥。看来还要多谢林姐的不嫁之恩,让弟弟少在感情里栽几个跟头。 何诗安虽然坐着床上,也清晰地听到了这个诛心的问题。清早林觅抱着床单送洗衣房的事,她本在纠结要不要告诉他,现在林太太替她说了这难堪的话,或许是天意吧。她倒是想看看林觅怎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来解释。 除了张法,屋里的每个人都期待林觅说话。章文轩是出于对好友的关心,启江是护弟心切,何诗安是希望他能醒悟。 然而林觅这次决定不说,因为说什么都可能有误会,完全取决于听话的人心里怎么想。 “您不要问我,回去问表哥吧。他的回答您总会信吧。” 林太太没料到女儿会踢皮球,一时语塞。 她当然不会就这么走,打算离开病房前再给年轻人来点压力。于是径直来到张法面前,似笑非笑地轻拍他的肩:“我们走了。你好好保重。早点解决婚姻大事。” 张法一言不发,仿佛没听见。待她俩出了门,才走到桌前拿杯子打水。 启江指了指地上的暖水瓶,“三弟,这水烫,慢点喝。” 他把水杯捧在手里轻轻吹气,“没事,待会就可以喝了。现在忽然感觉好渴。” 启江无奈地笑笑,“怕是给林姐的妈妈那些话给气着了吧?幸好她不是你岳母。不然够你受的。说话简直就像是拿刀子给水果削皮,听着都感觉脊背上嗖嗖的响。” 章文轩想来缓解缓解气氛,就说:“我早晨去了趟林少爷的病房。问他为何流鼻血,原来是叔母天天给他做三大碗参汤。估计他也对这位准岳母很头疼吧,只是不敢言。” 启江听完来了兴趣:“三大碗?参汤味道又不甜,哪能当饭吃?我妈妈每天都只喝一碗,还是为了治病才喝。林少爷这么年轻,体格又好,喝这么多干啥?” 章文轩一不留神说漏了嘴:“为了早点能好呗,只是过犹不及。他喝下去的东西变成能量没处发泄,憋出内伤了。” 何诗安听得似懂非懂,惊呼:“啊,原来是这样啊。启澜,你想喝吗?我每天给你带……” 张法摇摇头,木然地抿了口开水,顿时舌头给刺激得卷了起来,赶忙吐掉大喊:“哇,好烫!” 看他那副搞笑的模样,大家都哭笑不得。 “三弟,你怎么今天晕晕乎乎的?开水非等放凉了才能喝。”启江一面笑,一面给他拍背。 “启澜,我听说鱼子酱对烫了舌头很有用,快去吃。”何诗安想起之前听说过的偏方,赶紧告诉他。 “好啦,大家安静,我准备上药了。你扶好何姐,这药接触皮肤的瞬间是很疼的,我怕她忍不住疼会挣扎,摔倒床下来。”章文轩把药膏的盖子拧开,让他们都准备好。他很讲究效率,上完药还得去林一堂的病房,所以必须抓紧时间办正经事。 张法双手抓着她的肩头,轻声问:“文轩兄,这样行吗?” 他看了一眼,摇头:“你都没扶稳,我说的扶,是要你扶着腰,或者从身后抱紧,免得她受不住这疼掉下床来。” 张法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转过头喊启江:“二哥,你也来吧。我们两个人一起按着她的手和肩膀。” 章文轩听出他心里还是不愿意这么亲密接触她的身体,不由得佩服他的克制力。何诗安的美貌很少有男人不心动的。而他可好,白给的机会都能推就推,能躲就躲。看来还是惦记着林姐:正因为心里被人占据,何姐再美再好也不被接纳。 启江从正面握着她的手,“大夫,你赶紧上药吧。我们都会抓稳的。” 何诗安感觉自己像只动物,给抓了爪子和肩膀,无比的委屈。她抬头望着他,低声求道:“启澜,我这样不习惯,能不能就你一个人来帮忙?你可不可以抱抱我,就一会,好么?” 张法的心忽而明白了:他刚才让哥哥来帮忙,是伤到了她。明明一个人可以做好,非要拉个人来,就是一种敷衍。 “诗安,对不起,我考虑欠妥。我来吧。二哥,你松手。” 启江把手缩回去。何诗安把被他握热的双手紧紧地贴在张法胸口,将头也靠了过去。 “大夫,您开始吧。” 一段白色的药膏落在她的腿上,迅速抹匀,如同是洒了一层雪白的盐粉,剧烈的痛感如针尖扎遍整条腿。 第一百零七章 解忧 虽然章文轩在上药前提示过,药膏接触皮肤会很疼,她没想到会疼得超出自己的承受极限。何诗安算是能忍的,但咬牙熬了一会就整个身子都开始冒汗。 “启澜,我疼……”她恍恍惚惚地喊了一声,汗水顺着细长的脖子流下,把乌黑的头发浸湿,贴在一起。 张法见她的衣服渗出汗水来,知道是疼得厉害,刚想安慰几句,却发现她脸色煞白,说不出话,手指紧紧地拧着床单,几乎要把它撕破。 章文轩见状,意识到出了问题,有些担心。“难道何姐对药膏的某种成分过敏?我来看看。” 他上前检查了她的瞳孔,没有放大的症状,又观察了一会,等她的呼吸和心跳也趋于稳定,才放了心。“她可能是对疼很敏感的体质,能坚持到上完药挺不错了。你好好地照顾她,待会我就回来。” 张法点点头,扶她躺好,轻声说道:“诗安,先睡一会吧,醒来就不那么疼了。” 她看着他,伸手拉着他的衣角不愿松开。 他隐约能明白她的心思,“放心,我不走。好好休息。” 她努力地笑笑,眼睛忽而闭上,手却依然抓着他。虽然她睡过去了,潜意识里,还是怕他会离开。 启江站在床前,轻轻把她的手从弟弟的身上移开。碰到这冰凉手的时候,他怜惜地将它放进被子里暖着,“启澜,何姐她人挺好的,你不要辜负了她。” 张法听着哥哥的话,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风把窗框吹得拍拍响,他就站起来把窗户关了。 章文轩低头看了看表,交代了些护理的细节,急急忙忙地穿过过道往对面楼上赶。 林觅和林太太并没有走出多远。章文轩大步追赶,不一会就赶到她们的前面。母女俩见到他,很惊喜。 林太太笑了笑,“大夫,你这么快就来了,好负责啊,不愧是名医。” 他双手插着白大褂上的兜,谦虚地应道:“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您不必表扬。” 林觅低声问:“大夫,何诗安的药涂好了?她的腿要不要紧?会留疤吗?” 章文轩肯定地回答:“不会,我给她用的是进口的外伤药,治疗各种伤都有很好的效果。” “哦,”她眼里闪着期待,“您可以给我表哥也开一支吗?他的身上现在都还有些伤呢,脸上的也还没全好。” 他有些为难:这药膏今天去药房的时候,仅仅余下一支了。给了何诗安,没想到现在林觅会开口要。 “林姐,我们医院总共才有五支,今天我拿的是最后一支。如果你要用,可以去找何姐,一管药膏,她和林少爷分着用,也够的。” 她没听完就急着摆手:“算了吧,我表哥肯定不愿意和她共用,她也不会乐意和我们分享。” 转眼就到了病房门口,林觅先进去,却发现林一堂依然没有回来。 “不好,”她焦急地想,“这下是瞒不住妈妈了。等着挨骂吧。” 林太太察觉到女儿表情异样,在门边往里一瞧,脸色转阴。 “觅觅,我今天去找大夫前是怎么叮嘱你的?一堂去哪儿了?你总是对他心不在焉,非要他出事才想起要关怀?” 章文轩连忙劝住准备拿女儿兴师问罪的林太太:“别激动,现在我们好好找。林少爷身体还没恢复,不会走得很远的。” “我得马上去找。”林太太心急如焚,直奔护士值班室。她准备打电话回家,把警卫队喊来,一起出动去找侄子。 章文轩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忙,不能久留。临走前,他对林觅说:“等你们找到他了,再来办公室找我吧。林姐,你不要再提人家不想听的任何事情,免得影响他的情绪和身体康复。我朋友那边,尽量不要再来了,好吗?” 原以为她会情绪失控地大哭,他说话的时候还忐忑着。 林觅远比他想的要坚韧。她不但不哭,还抿嘴微笑。 “大夫,您的话,我都记住了。我今天清早和张老师说了心意,但他看上去并不想和我继续下去。他恐怕是不会再喜欢我了。我哪好意思去缠着他。”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是望着天空,那一抹湛蓝色在灰色的建筑物间显得难能可贵,如同一块没有边际的自由疆土,没有束缚和压抑。那是她心中憧憬的未来和爱情,远离一切有形无形的铁镣和枷锁。 章文轩礼貌地告辞,独留她一人守在空空的病房门口。林觅感觉现在自己如同走失的孩童,在迷茫地寻找回去的路。那些快乐的日子,一去不返了么?她意识到,订婚意味着与过去告别,包括对张法的牵挂和爱,都得一并放下。她的心,在此刻确实是陷入了彷徨。眼下她哪儿都没法去:张法和启江陪着何诗安,而林一堂的病房需要人看着。她慢慢地走进房里,看到他的包还挂在衣帽架上,每天服用的药都还在,唯一的异常是,他的床上没有像过去那样整洁,枕头和被子显得有点乱。伸手去摸床单,早已被风吹冷,没有他的体温。出于愧疚,这个从不叠被子的女生破天荒地整理起床铺来。她有意放慢了速度,想借此消磨时间:等待的分秒实在难熬。 就在林觅走后不久,何诗安从短暂的睡中醒来了。她睁开眼睛看到兄弟俩都在床边,感动得忘记了疼痛。 “启澜,哥哥,辛苦你们了。” 张法把桌上一杯凉好的温开水端给她,启江则扶她坐起来。两个大男生在医院待着,看到病人家属们忙来忙去,也学会了体贴周到。尽管动作都有些笨拙,却都出自真心。她知道照顾卧床的人对养尊处优的少爷们来说,挺难得。 病房里有阳光照着,很暖和。她忽然记起早上还在篮子里放了四包巧克力,听说吃了会舒缓情绪和压力,正好大家吃了开心开心。 “我今天还带了巧克力,”她望着启江,“哥哥,麻烦你去拿来。” 启江感到她的篮子简直就是美食百宝箱,吃完可口的早餐后,还藏着惊喜的巧克力在后头呢。 四包锡纸包裹的巧克力,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拿来一包撕开,拿出两块放到启江的手心里。然后又招呼顾家老三:“启澜,尝尝好不好吃。” 张法来自现代社会,觉得巧克力简直是各大超市里再常见不过的经典糖果,故没有那么多新鲜感。但是在当时,这个糖果可是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吃得到,普通人家没机会看见,更莫提品尝了。 启江在学校里常吃巧克力补充体能,但这次的口感比他吃过的强百倍。看看那锡纸包装上的外国文字,他辨认出是美国进口的榛仁坚果巧克力,难怪比普通的好吃。他边吃边感慨:何姐果然是为了弟弟,把能带的所有好东西都带来了。 三人分了两大包巧克力,留了两包作为礼物送给章文轩。或许是巧克力太美味,或者是它真的有解忧作用,房里有了说笑声,打闹声:这才是青春年少的人该有样子。 第一百零八章 拨号 这天早晨,林觅离开病房后,门没有关。林一堂在床上睡了不到半时就给冷风吹醒了。他打开被子下床,茫然四顾,听着风刮过窗外干枯的藤蔓,感到一种深秋的孤独在逼近。在旁人眼里,他是个幸运儿,衔着金勺子出生,家境和前途都让同辈望尘莫及,年纪轻轻就可以迎娶自己的心上人,花前月下享受人生。然而他到了北平后,发现命运也有残酷的一面,只不过之前装得友好罢了。除了受伤差点丢了性命,还有他难以面对,但不得不认输的事实:林觅不爱他,顶多就是亲情加喜欢,她的心全部在书生那里。 他忽而想起,自从住院以来,都没有亲自给家里打过电话。林太太不许他把受伤的事情告诉父母,说是怕担心。林先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海上,叔侄俩之间的沟通都是她代劳。然而她常常会漏掉些侄子关心的工作上的信息。想想也可以理解,毕竟女人不懂军事。林一堂产生了盲人摸象的错觉,怎么都辨不清形势。 他有好几次和林太太说,请扶他去值班室打电话,她都不愿意。那时候他能忍,但现在却迫切想去。难不成有事瞒着么? 林一堂对叔母的脾气是了解的,她做主的事情,别人都只有听从的份,不得反对。林先生说白了是个十足的妻管严。他完全没有私人空间,除了去各处有名的古玩街淘淘宝物,再不敢有其他的消遣。各个场合必然带上太太,还不准去看其他的女人,否则回家必然上演河东狮吼。 启江猜得没错,林一堂的潜意识里,对这位准岳母也是怕三分敬五分。所以他只能等着母女都不在身边才敢自由活动。 他拄着拐杖来到过道里,选了离病房较远的一处值班室,尽量地走得快几步,为打电话争取更多时间。 值班室里空无一人,他总算是没那么紧张了,抓起听筒,拨号的时候手居然有些抖,甚至连家里的电话号码都有点不确定了。他试了三次,才拨对了,听到电话那边“嘟嘟”响,心情像投了石子的湖面,难以平静。 接电话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父亲,“喂—请问是?” 他把听筒贴近耳朵,“爸爸,是我,很抱歉现在才给您打电话……” 林一堂心翼翼地说着话,没敢把受伤的事说出来。而林太太早已和他父母说过,因为还有些重要的事情没办完,所以推迟了回来的日子。所以他父亲并没有问起这事。 不过,他听出父亲的语气有些伤感和惋惜。 “爸爸,您是不是有事想说?千万不要瞒着我。” 父亲叹了叹气,终于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一堂,我的好儿子,我知道你为了考取本省公费留学第一名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你逾期不归,名额给了别人。我劝你继续待在军队里,以你的才华和勤奋,早晚会当上将军,不要再想着出国深造,国内也可以学到知识……” 林一堂听到这里悄然落泪。中学毕业本来可以考大学,父亲和叔叔连哄带骗把他拉到部队。为了林觅,他忍下了军队里种种看不惯的事情,从天真无邪的学生,到冷血强硬的军官,只花了三年,却让他当初的理想差点毁灭。 甲午海战是中国海军无法忘怀的过去,是值得铭记和警醒的历史教训,但他真正穿上军装,融入部队的时候,才发现救国的理想在黑暗和腐败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国外的很多先进武器和理论知识,都没有人真正地想去了解和运用。绝大多数的将领,还是按照前清的那一套管理部队,包括他敬爱的叔叔也是如此。他这三年把所有的空闲时光都给了书本,常常读书到深夜,所以才能在政府举行的留学生选拔考试中一鸣惊人。人们都赞他天资过人,没有谁看到他默默的努力,除了一位异性朋友,她帮他找书,记笔记,费了很多心血。现在,留学的事不靠谱了,他觉得挺对不起她的帮忙。 他木然地拿着听筒,父亲下面的话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只能装着听懂的样子说:“好……” 最后,父亲叮嘱了句:“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拿你做榜样,身为长孙,你可要争气啊。下回再聊,保重。” 林一堂挂了电话,毫不犹豫地继续拨号。此刻心里特别委屈和孤独,又远离故乡,无人能知晓他的难过。和所有被压力逼得几乎要崩溃的人一样,他也迫切需要找地方倾诉。在同性朋友面前,吐苦水有些拉不下面子,所以他只能选择找她。 电话起初占线,他舍不得简单粗暴地挂断,而是耐心地等着。在短暂的等待里,眼前清晰地出现了离家北上的那天,她来车站送行的情景。 她其实前一晚就来家里看望过他,问过他几时回。他当时也没想到会在北平待久,就随口和她说:“十天半月吧。” 现在都从九月到了十一月底,足足两个多月,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在撒谎? 林一堂虽然不近女色,但他对异性的吸引力不亚于一个硕大的电磁场。如果不是去了军队,而是读大学,估计每天都会有女孩子来找他。 在茫茫人海中,他奉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观。他的世界里容得下的,除了林觅,只有一位知己。 原本,他和她是没有交集的。少不更事的时候,他家举行的一次宴会上,来了位身份特殊的客人。随着他到来的,还有个聪慧可爱的女儿。当时他拉着林觅在花园里玩秋千,那个女孩儿见他俩玩得开心,就来凑热闹。 “哥哥,我也想打秋千,你扶我轻轻摇。”她伸出白嫩的手去摸秋千的绳子。 “好的,等会。”他把林觅从秋千上抱下来,“乖,觅觅,给客人玩玩。” 哪知道林觅人鬼大,还没玩尽兴呢,见表哥扶着陌生的姐姐上了秋千,肚子里装了好多闷气。 待那位姐姐上了秋千,林一堂还没去摇,她就抢先把绳子用了最大力气一扯…… 接下来的事情,看得林一堂傻了眼:秋千上的姑娘像个皮球一样飞了出去,落到地上,摔得很响亮。可是,她表现的很勇敢,一对膝盖出血了,居然没有哭出声,眼泪无声地滴落。 他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对不起,是我不好,没有扶好你。”出于愧疚,林一堂在花园里随手摘了一束带露的玫瑰花,当时他只是觉得花好看,也香,并没向深处想。 第一百零九章 旧时友 林一堂事后并不记得她,而她却执着地喜欢上了他,默默地关注着他的生活。男孩子似乎比女孩子要粗心得多,尤其是年少无知的时候,更不会懂得她内心的想法。 他当时摘花只是为了哄她别哭。然而这随意摘下的玫瑰花,悄然闯入少女的心扉,让她永远记住了这位哥哥。 后来他上了中学,有一回去同学家踢球,发现庭院里有个女孩儿深情地盯着自己看,隐约觉得她面熟。 “姐,我们见过面么?” “一堂哥哥,我两年前在你家玩过秋千,你还给过我一束花。” 他抱着足球看着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哦,好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忘了呢……” 那个下午,他很惊诧,那点事早已在记忆里褪色,她却准确无误地说出了他的名字,还大方地介绍自己:“我叫黎采薇,是黎建华的妹妹。哥哥总是夸你。所以我让他喊你来家里。” 林一堂读过《诗经》,喜欢里面的《雅?采薇》这篇。难得听到这般诗意的名字,他破例同意了和她做朋友,唯一的异性朋友。 当异地的秋思迎面扑来,心中的愁绪无法排遣,他拨打了黎建华家的电话。他不能确定她在不在家,万一是同学接的,也不至于难为情。 然而让他纳闷的是,电话一直占线,等待得心烦至极。好比是内急了去厕所,却发现无一处位置是可用的。究竟有什么事情,需要煲电话粥? 黎采薇这一天身子有些不舒服,没有起床。黎建华在客厅沙发上坐着读报。黎先生打算把手头的一批金条存银行,一大早就给业内的老朋友打电话,想挑选个最合适的…… 林一堂原本以为溜出来打个电话顶多十分钟搞定,没想到都半个多时了,电话还打不进去。 “就打这最后一次,如果还占线,就不打了!”他不想放弃,找了个理由,又一次拨号。 这次总算是通了,那边的人却丝毫不急,铃声响了整整三轮,才有人来接。 黎先生结束电话煲,径直回房查看财物,让儿子去接来电。 黎建华看报纸正在兴头上,哪里愿意被打断这种快感,任凭电话催了半晌,才慵懒地拎起听筒:“喂,请问找谁?” 林一堂听出是老同学的声音,大喜:“建华,是我啊,总算是打进来了。” 黎建华激动起来:“一堂,你这一走都快三个月了,真是铁石心肠,半点信也没有,害得我妹妹惦记你都得病了。” 他听完自然很过意不去,因为他临走前没有告诉黎采薇去北平的真实目的。她对他的感情,他十分清楚,但也明白自己爱的人是表妹,与她就是纯粹的友情。 他复习考试的那段漫长的日子里,黎采薇帮他买书,做笔记,有时还会和他一起讨论考试的内容。由于今年政府派给女留学生的名额有限,而且全部是去日本,她打算明年再参加留学考试,想和他去同一个国家…… “建华,采薇她……现在在家吗?”林一堂犹豫了片刻,没有直接流露对她的关心,装着不经意的语气问。 “在床上休息,女孩子么,每个月都有几天,肚子比较难受,嗯,你懂的?” “可以让她和我说两句话么?我只说很短的时间,好吗?” “你爱说多久说多久,从现在谈到天黑我也管不着,哈哈。我什么时候可以喊你‘妹夫’?” 黎建华以为他是牵挂妹妹,调侃起他俩来,弄得他面红耳赤,好在对方看不到这副窘态。 “建华,我找采薇真的有重要的事情。麻烦你去请她出来吧。我待会就没空了。” “好啦,我直接把她从卧室请出来,你耐心等等。” 黎建华奔着楼梯噔噔地跑,来到楼上妹妹的卧室门口,欣喜地拍门:“采薇,你猜猜是谁打电话来了?方便下床吗?” 黎采薇因为痛经的折磨,捂着肚子蜷缩在被窝里,床头摆放着一盒乌鸡白凤丸和水杯。听到哥哥的喊声,猜到是林一堂的电话,忍着疼弯腰下了床。她连外套都没想起要披,仅仅穿着件缎面睡裙,光脚套了拖鞋就来开门。 “哥哥,一堂他在等我接电话?” “是的,亲爱的傻瓜。下楼吧。” 黎建华是心疼妹妹的,他见她精神状态不佳,就把她抱了起来,脱下外套给她盖在肚子上。 她早已忘记了腹的疼痛,一看到茶几上的电话就挣扎着下到地板上,扑过去把听筒紧紧抓在手里。 “一堂哥哥,你还好么?” 林一堂听到她的声音,点头应道:“采薇,你多注意身体才是,我在北平好着呢……” 两人隔了这么久没见面,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合适。她不由自主地沉默了,期待对方多说几句。 林一堂溜出来的时间已经够长,足足过了五十分钟。他因电话占线在值班室停留,完全忘记了叔母和林觅返回病房见不到他会四处寻找。 林太太打完电话,李炎就开车带着一队警卫火速赶到医院。由于原来的警卫队长在天津车站殉职,林先生出于对他的信任和起重,破格提拔他为新队长。从此他不再是队伍里任人欺负的警卫,而是手里管着几十号人的长官了。那些早些时候捉弄过他的队友,个个都对他毕恭毕敬。而李炎并不会因此满足,他的目标是要逆袭,女人和权力都不能少。 当他轻推开病房的门,看到林觅站在窗前吹风,心疼地提醒道:“姐,深秋了,你今天怎么只穿了一件这么薄的衣裳?” 林太太听了,才发觉女儿穿的确实单薄,旗袍上连披肩都没围上。 母亲把自己的披肩取下来,正要给她披上,却看到李炎还拿着件衣服。他昨夜离开,一路开车回去,感到风冷得像冰块一样直钻脖子。林觅把张法的外套托他保存,他惦记着她的冷暖,去了她卧室取了件罩衣,和旗袍的颜色很搭。林太太暗自佩服他的心细,也庆幸丈夫挑人的眼光不错,这子既聪明又忠心,从南方到北平,一直都令人省心。 “姐,我拿了件你的衣服来,先穿好了,我们再一起去找少爷。” 林觅回头接过他手里的衣服,飞快地穿上,“谢谢你。气温下降得还挺快。表哥他到底会去哪儿呢?都半天了还没见影子,真急人。赶紧走吧。” 林太太见他俩出门,也不想独自在房里耗。毕竟才尝了苦等章文轩的滋味,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想再独自等待了。于是母女俩都跟着李炎去找林一堂。余下的警卫分头行动。 第一百一十章 撞见 张法和启江吃完巧克力,准备讨论些要紧事情,不想一阵风把掩着的门给吹开了。这次大概是心情好的缘故,风里一股淡淡的花香居然被他们闻到了。一点点花香在消毒水弥漫的地方是多么珍贵呵,有久旱逢甘霖的爽快。在医院里耗着倍感无聊,难得有这等新鲜事物来丰富他俩的世界。 过道里传来清脆的鞋跟摩擦木地板的响声。兄弟俩不约而同地望过去,只见漂亮的护士长抱着一大束鲜花从门口走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她手里的花儿正好提醒了他们:原来女孩子都是喜欢有人送花的。1 启江想起,送过朱涓涓的首饰,可能还不及一束鲜花让她欣喜吧?他怨自己笨,怎么就没想到呢?相识这么久,居然没想过要挑鲜花给她。如果她来送孩儿枕的那晚,他房里没贴那堆乱七八糟的道符,而是恰到好处地布置了一束鲜花,结果肯定大不一样。 看来追女孩子,光舍得金钱还不够。她们更看重你的用心:哪怕是并不贵重的礼物,心意到了就好。 启江大彻大悟,转过头来对弟弟说:“启澜,你说,朱姐生了气,我带花给她,她会不会原谅我呢?我和她之间,还有没有补救的余地?” 张法过去见过大学室友们给女朋友送花:生日,圣诞节、元旦节、情人节和七夕都送,效果都还挺不错呢。 他上回去探望林一堂,随便瞎买的月季花,何诗安误以为是送自己,还乐得不行。 想到这里,他肯定地拍拍哥哥的肩:“送花吧!女孩子都喜欢男生的这招。何况涓涓姐也不讨厌你,我看得出她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虽说训起来有点受不了,她的出发点还不是为你好。” 启江给他这么一鼓励,甭提多开心,立刻要付诸实践。他站起来往门外走,对弟弟挥手告别:“三弟,一会见。我去买花了。下午你陪我去她家吧。我看报纸说她父亲明天就要回来了,到时候就不方便找她了。” 张法笑笑,从口袋里取出钱包递给他:“哥哥,请顺路帮忙买束月季花。送给诗安,辛苦她照顾了我。” 启江从书上看过,送女生最好是玫瑰花,百合花和郁金香这类,哪有挑月季花的?他想着弟弟也是没经验,乱买。到时候就整两束玫瑰花,给何姐一大大的惊喜。 张法目送哥哥走出医院大门,回到病房,看到何诗安不知什么时候又睡着了。她好像在做快乐的梦,脸上尽是笑容。他没法一眼看到她梦的内容,也没有工夫去琢磨。启江离开后,病房里一下子寂寞了。他想找点事情打发时间,看到她换下的裙子还是湿的,就顺手拿到医院的洗衣房里,找根晾衣绳挂上去。 在他往回走的时候,出于本能望了望对面的楼,一眼看到李炎走在前面,林太太和女儿走在后面,三个人边走边看,似乎在寻找什么。 林一堂还没找到么?会不会出事了呢?! 张法的正义感又上来了,趁着启江不在,他决定再管一回“闲事”。他不声不响地远远跟着他们,加入了寻找林一堂的队伍。 李炎的机敏是一般人不及的,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就率先找到了护士值班室门口。林一堂的声音并不大,他却能清晰地分辨出来。 屋里那个专心打电话的人,如果稍多个心眼,回头看看,就不会给自己带来场麻烦。然而林一堂没有想到会有人偷听。因为电话那头的女孩子忍不住哭了,她也需要宣泄。 他依然握着听筒,轻轻地安慰电话那头哭泣的朋友:“采薇,不哭,我回来会来看你的。” 李炎一听就猜到这个女孩是林少爷心里有分量的人。他转过身,没说话,而是打了个手势,示意林觅快来。林太太也到了。 偏偏这时候,黎采薇在电话里放声喊了句:“一堂哥哥,我真舍不得你走!” 声音之大,连一米外的林太太都听到了。她立刻变了脸色:没想到看起来对女儿一往情深的侄子,在住院的非常时期都能溜出来给别的女生打电话……知人知面不知心! 林一堂听到她喊得那般撕心裂肺,愈发觉得对不住人家。黎建华在妹妹旁边也喊:“一堂,你是要误了我妹妹一辈子么?她只愿意和你好,别人都看不上!多少人排队想当我妹夫,你好好想明白,不然我不会和你见面!” “建华,你别激动,我回来会和采薇好好说。采薇,你别哭,再哭我就要崩溃了……” 林一堂握着听筒,不知所措,头脑里很乱。本来是想和黎采薇说说伤心事,哪里知道她会这般反应强烈……他更不敢把订婚的事说给她听,怕她想不开会出事。 林太太已经按耐不住,径直走到侄子面前,把他给吓得一个激灵丢掉了听筒。 “叔母……我出来太久了,马上跟您回去。” 她并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啪”的一声把电话强行挂断,只差给他当场来一耳光。 “一堂,我听到了你刚才说的什么‘采薇’,觅觅她也听到了。我们一上午找你找得好辛苦,就只差报警了!你却在这里和佳人有约,对得起我们吗?” 他愣住了,随即转身看到了林觅,还有她身后的李炎。虽然他没有二心,也极力在电话里和黎采薇挑明关系,但在不懂得内情的人看来,他和那个女孩就是有故事。 “觅觅,”他几乎要失控地哭出来,“我刚才是和一个普通朋友在打电话,她是我同学的妹妹。我跟她没什么的。” 林觅倒是没有感到吃醋。何诗安那边够她酸楚了,压根就没心情去再开一坛子醋来喝。她只是隐约对爱情有些怀疑:原来男生也会有秘密啊……表哥对她看来也不是一心一意,每天看她都还不够,溜出来给别人打电话,亏自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人家还怪你扫兴呢。 父母也真是,偏偏要拆散她和张法,却能容忍表哥和别人暗地里来往着: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复杂和不公平啊…… 她忽而哭了:“表哥,你要不就回去和这个姑娘结婚吧,我们各自安好,让大人们安排的婚约见鬼去!” 她的泪水如泉水般喷涌,也懒得伸手去擦:这是她这么多天来哭得最痛快的一次,为自己得不到的恋人,为青春的迷茫,为失落的爱情…… 林太太盯着侄子,“你已经是个大男人了,男女关系难道心里没有分寸?” 他万般无奈,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李炎,盼望伶牙俐齿的警卫帮忙说说好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检讨 林先生回部队后,警卫队都得听林一堂的指挥,哪怕众人心里不服他管,也要装装样子,让他面子上过得去。这堆老油条很难搞,常常让他感到无形的压力。 过去的队长还算听话,虽然偶尔会与他对着干,大多数情况下,或者关键时刻还是愿意听命于他的。 然而新上任的队长李炎,却有自己的打算。原则上不会与他明面上作对,但内心世界波涛汹涌,随时都可以掀起风浪来。 当着林太太和林觅的面,林一堂放下了架子,寄希望于她们信任的警卫能站出来缓解气氛。 不过对方似乎没看懂他眼里的意思,反而提高了声线:“少爷,您要不就给姐作个检讨吧。平日里您不是常让我们做错了事就马上检讨么?” 好家伙,不说则已,一出口就没好话。明明林一堂没干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也谈不上偷偷摸摸,却被李炎直接领着往检讨的路上走! 林一堂感到头晕,为了不摔倒,先在值班室找了把椅子坐下休息。 只过了几分钟,他的思维就清晰多了,开始思考该怎么化解风波。 一个声音在心里呐喊:千万不能检讨,检讨你就输了! 检讨?没门! 在部队里,只有犯了错才要做检讨呢!他入伍三年,各种规矩都好好地遵守着,是同批青年军官里唯一一个没被处罚过的。 他潜意识里视做检讨为人生的奇耻大辱,只有被抓奸的人才检讨呢!他若是检讨,不等于不打自招,心里有鬼了? 他终于开口:“我只是打了个电话,清清白白的,不是偷鸡摸狗,没什么好检讨的。” 林太太懊悔过早地挂断了侄子的这通电话,如果再多听会儿,没准就曝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了。但他的态度在她这个准岳母看来太辣眼睛,相比起对老婆俯首帖耳的林先生,林一堂还需要好好地接受一番“婚前培训”加“考察”,纠正各种不良苗头,和各种有潜在风险的交往一刀两断,才能成为一个合格女婿。 她咳了几下,清清嗓子,郑重其事地发表意见了:“一堂,本来是打算让你们下月订婚,现在半路上突然冒出了这档子事,实在让我们失望。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希望她能嫁个好男人。你既然不肯检讨,说明你的心里不安分,还不全属于她。这样吧,订婚的日子再让李炎去酒店改改,至于是哪天,得看你表现了。从今起,你进入了考察期,先看看你是三个月的表现如何。反正叔叔说你这次不出国了,下回出国还没影子,不急着马上结婚。” 林一堂听着,郁闷地想:“原来叔叔早知道他出国被人顶了,大概是怕他问,才不直接通话的。既然如此,先把部队里的事理顺吧,学不上了,活不能不干……” 张法隔着十五米外的距离,看他们三人的反应,大致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甚至同情林一堂,毕竟就是和别的女孩子打个电话,总共也没说几句,而且连半点肉麻的信息都没有,却被林太太当成了有脚踩两只船的嫌疑。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当看到林太太对未来女婿的各种挑毛病,张法也怕了。他觉得她简直代表了天下男生最怕的岳母类型,如果有缘分娶了林觅,每天面对这样的岳母也是很头痛的事情…… 张法正愣站着,却被眼尖的李炎看到,先发制人地喊:“张老师,好巧。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是不是在看热闹啊?” 这一喊是何等尴尬。他的口才不给力,匆匆回应道:“我刚从病房出来走走,偶尔路过碰到的。我现在马上要回,哪来兴致去管别的事呢?” 林觅望了他一眼,不急不慢地说:“张老师,我们的家务事,没什么好看的。您快回去陪何诗安吧。” 林太太见女儿对书生的态度变得冷淡了,本来应该高兴才是,这会却颇为失落。她想,要是他一直给女儿做托底的人该多好,万一侄子靠不住,林觅还有个退路。若是何诗安把他给牢牢管住了,以后女儿就少了个备用的男人。 她又想起上回在手术室门口扇女儿的巴掌,被他挡住,脸给留了五指印,却也没抱怨一声,依然保留着对她的尊敬和宽容。而侄子就连个的检讨都不肯做,说一句反驳好几句……明摆着张法比林一堂更好管。可惜女儿早早地有了婚约,不然还有换人的余地呢。 她破天荒地走到张法面前,笑道:“张老师,谢谢你关照觅觅。她回头还要补考呢,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帮她。我看得出,你对诗安也就是个普通的感情,心思还在我女儿这里,对不对?你的大眼睛会说话,它们最诚实了。” 张法只得把眼睛闭起来,“林太太,请您别打趣我了。我会公事公办,她若要考过,现在就要捧起书本好好复习,而不是纠结这些家里长短。告辞了,各位保重。” 林觅心里豁然开朗:她是个学生,青葱年纪,最应该多学习知识,而不是整天和家里琐事困在一起,过得不像个少女,倒像个已婚少妇。 虽然林一堂没有做检讨,但林觅为自己默默地检讨了一回。大好的年华,要给自己啊,家人永远都不会真正明白你需要什么,以为他们猜得到你的心思,实际上连边边都摸不到。 张法这次离开,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轻松。他从林觅的表情里看到一股力量,虽然是短促的一次目光相遇,却让他明白了她内心的渴求:求知和热爱生活,做一名有学识有思想的新女性,而不是做一个追求虚荣和享乐的花瓶。 他打心底为她高兴,先回去等启江,待一起去看望了朱涓涓后,就回校帮她整理备考资料:希望她能顺利考好,增加信心。作为她的老师,他更愿意看着她每天欢笑着在校园里和同龄人一起学习和玩耍。虽然他知道自己爱她,但在她没长大前,宁可维持着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不愿有任何越轨的行为。 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林觅才对母亲说了自己的决定:“妈,我下午想回学校去。表哥现在不流鼻血了,也可以自由走动了,这里没什么事特别需要我做了。下周就是我补考的日子。我想好好复习。” 林一堂想:让她考好比什么都重要,都连续让她忙了快二十天,功课都不知落下多少了。 于是他也配合地支持道:“叔母,让觅觅回校吧。我已经好了很多,喝水吃药都可以自己来了。晚上她可以住校。” 至于订婚的事延后,他虽然不乐意,但没办法和叔母争辩,那就这么办吧…… 林太太挥手,默许了林觅的请求:她终于可以回归校园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花语 张法站在病房外等着哥哥回来。他看了看医院所在的位置,离顾公馆不算远,粗略估计,跑个来回大概两个时多点。启江这一走不知不觉就过了三个时,直到正午的太阳照得院子里走动的人都睁不大眼睛,医院食堂的大烟囱按时吐着烟圈,他的眼睛都望酸了,才看到一辆熟悉的汽车开进大门。 启江在院子里来回转着,找到一处树荫,才把车停稳。由于他手里拿着花,还提着个包,张法决定下楼去接哥哥。 启江看到弟弟迎面冲过来,赶紧喝道:“启澜,你的病还没全好,跑出一身汗,万一又不舒服了怎么办?这点东西很轻的,我拿着都感觉不出分量呢。” “总算等来了,”张法不管他这么想,“二哥,我来拿花吧。” 启江笑着塞给他一把花:“这个是替你买来送何姐的。今天天气好,大概是办喜事的人家多,好花都给买光了。我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的。” 张法接过花儿一看,“不对呀,二哥,我是要买月季花,你给我的是玫瑰花。这个不能送人的。” 启江见他不愿意送人家玫瑰花,觉得有种被辜负了美意的感觉。本来他是打算把花店里余下的玫瑰花分成两束的,一束给何姐,一束给朱姐,让她们都捧上这象征青春和爱情的花儿。然而玫瑰花的数量很尴尬,一共才十一朵,分开了让人感觉有所欠缺。索性就大方地把预备给朱涓涓的玫瑰花让了出来,所以何诗安将会有十一朵。 张法当然知道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一心一意。这花的本性和数量,都在告诉他:除了林觅之外,送谁都不合适的。 启江见他没有表现出欣喜,就指了指车前座上的另一束花:“三弟,你看,我都把玫瑰花全部让给你,给朱姐买的红色菊花。天冷的时候,它还开得这么好,一下子都打动了我。” 张法顿时要笑岔气,“二哥,哪有送女生菊花的?赶紧换了。我马上出去重新选。” 他说完就赶紧往街上走,留下启江捧着玫瑰花在原地站着。 稍微有脑子的男生都不会在追女孩子的时候买菊花,哪怕是红的喜庆色也不行。启江没有追女生的经验,对花儿的意义也是一知半解。想着菊花是百花中的君子,淡雅高洁,也符合朱涓涓的形象气质,就爽快地买了。 其实也怪不得启江。店里确实没有更多的选择,红色的玫瑰花只有一点点存货,勉强送人。除了菊花,其余的花儿也比较俗气,还不如不送呢。 他从医院离开后就直接回了家,带了包,还打算向父亲借车用用:朱姐家在城东,走路去太远了。他跑着去还行,弟弟的身体吃不消。 自从启江在乡间不心把车开进了水塘,顾先生就决定半年内不添新车,以限制儿子再开车惹事。公馆目前仅余下一辆顾先生的公务车。日常出门只好乘坐马车。 他权衡了一番,觉得马车去朱涓涓家太麻烦,不仅得找个地方拴马,而且得注意让马不随地大便,干脆还是汽车出行。 正逢休息日,顾先生没有出门的计划,而三太太带着女儿们又去外头品茶看戏了,启泯昨夜在歌舞厅玩到凌晨七点才回家,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呢。 难得有机会避开了三太太和大哥,启江进了书房,同父亲说要去看朱涓涓,顺利拿到了车钥匙。 张法在附近的花店看了看,凑巧中午老板补货,来了新鲜的月季花。于是他买了一大把,提着往回走。 到了医院院子里,他让启江别上楼,免得让何诗安看到玫瑰花产生误解和失落。 他拿着月季花进了病房,看到她坐在床上扎头发,就把花儿抱到她面前:“诗安,这个送你,我和哥哥需要出门办点事,等我们回来,有事叫护士帮忙。” 她看到月季花,欣喜得忘了腿疼,凑近鼻子深深地闻了闻:“启澜,谢谢你。我刚问过护士,她说晚上我就能回家啦。我家会来人接的。你俩好好把事忙完,不用考虑我的。” 张法在离开前认真做了两件事。他先去洗衣房,把她的衣服取来,晾到中午正好干了,待她回家就能换上。他怕她没开水喝,又去水房打满了一暖壶的水,摆在床头柜旁边。 这时候,门外有些护士拿着饭盒走过,他想起她还没吃午饭。 “诗安,需要我去食堂买饭菜么?” 她见他这般考虑周全,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不用麻烦你了,食堂的东西我吃不惯,篮子里还有好多食物呢。你帮我拿个面包和罐牛奶过来。” 他把面包和牛奶递到她手里,才放心地出了门。 不过在他赶到哥哥那里之前,短短的十五分钟已经足够让启江这边发生点故事了。 话说林一堂和母女俩回房后,气氛就与往日大不相同。林觅不再守着他端茶递水,林太太也不再用爱怜的目光看着他喝汤。今天由于找他花了很多时间,林太太都没有空想起中饭的事来。到了正午,大家都饿了。林太太想着女儿今晚起住校,怕她吃不好,决定带着李炎回去让佣人和厨师准备午饭,叮嘱他俩在房里待着不要乱走动。 林觅抱着国文课本正看得头晕脑胀,随口回了句:“妈,您就放心地回去吧,我又不是三岁孩,不会溜出去玩的。” 林一堂听了心里更压抑了:想来叔母话里强调的“不要乱走动”就是针对他的。他默不作声地拿起报纸翻起来。 林太太看到侄子表情有些不对劲,决定回来再好好训训他:还没结婚呢,耳朵就只听得好的,听不得坏的,日后还得了。 待叔母离开,他就赌气地独自下楼散步。拐杖依然拿着,还穿了件外套挡风。林觅没有跟着出来,继续背书。 林一堂在院子的大树旁边看到了启江。他并没有认出对方。上回在车站,启江穿得太简陋,为了扮做卖糖葫芦的贩,还特地把头发弄乱。这次启江却是穿戴整齐,西装领带都用上了。虽然不算时尚,但也中规中矩。 他倒是对那辆汽车的车牌感了兴趣:明显就是公务车嘛,怎么随意停在医院,旁边还有个男生拿着玫瑰花。难道是来医院向女朋友求婚的官二代?咦,车前座上还有一大把菊花,简直要亮瞎他的眼睛…… 林一堂撇撇嘴,好奇地想:这个怪人到底是来求爱还是来探病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服 正午的院子里,太阳光颇为刺眼。树上的鸟巢有好几个,既有喜鹊,又有乌鸦。这两类代表着极端意义的鸟儿素来就不容易和平相处。天冷的时候还好,各自缩在窝里不出来走动。暖暖的阳光照着,鸟儿们不安分了,竟然在弹丸之地争起了地盘,扑棱着翅膀,尖声尖气地斗了起来,不互相让。启江在树下站着,开始还能勉强忍受,后来看到鸟粪与羽毛乱飞,赶紧上了车,把车往远点的地方开,以免弄脏了父亲的车回家又挨板子。 汽车缓缓地开出十米远,启江握着方向盘,四下寻找停车的地方,没想到忽然有了新发现。 他一眼就认出了前方台阶边站着的那个身材颀长的英俊青年是林一堂。 尽管他穿着病号服,披着件外套,拿着拐杖,却保持着良好的形象:背挺得很直,头发比在天津那会稍微长了些,依然没有一丝凌乱。唯一的不足是脸上的气色,让别人看得出他身体尚未复原。 然而林一堂直到启江与他对视的时候,还是没有想起对方是谁。匆匆一面之缘,加上后期手术给了全麻,对他的大脑多少有影响。 他见启江开车过来,以为是要找自己问路,就没有回避。 启江见他在注视自己,心想:既然迎面遇到了,还是打个招呼吧。话说他住院也够久的,都二十来天了。 出于礼貌,启江先开了口:“林少爷,自从天津回来后,好些日子没看见你了。身体好些了吧?” 他先是一愣,在记忆里搜索了片刻,总算是对上了号:“哦。原来是你。谢谢上次帮忙。回来后我一直住院,留个联系方式,有空请你吃饭。” 启江摇头:“不必和我客气。我纯粹是和弟弟一块去天津,顺便在车站玩了玩枪。” 他听了有些诧异:“你俩真是亲兄弟么?长得不太像。” 启江点了点头,一时无语。总不能和他这种外人说:“我们是不同的妈妈生的”,太隐私了。 林一堂的目光落在他车里的玫瑰花上。现在知道了他俩是兄弟,那么这束美丽的玫瑰花,必然是买来想暗地里送林觅的。难不成他俩都看上了她?想起启江上次在天津的表现,似乎也有不的嫌疑。 “借你十分钟,我想和你谈谈。” 启江不解:有啥好谈的呢?等三弟回来找他,他俩就要赶紧坐车去朱涓涓家了。 “说吧。可能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林一堂盯着他的眼睛,严肃认真地问:“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的未婚妻?” 启江感到被严重误解了,必须当场澄清事实,也不管对方怎么想了。 “林少爷,你应该听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你喜欢的女孩子类型并不符合我的标准。实话告诉你,我的心上人可不是懵懂的让人费心的姑娘。她是留美回来的大学老师。” 那个年代,大家闺秀们就算是留洋回国,大多数都是在家里待着,嫁人后一心相夫教子。听到启江说的这位姐居然抛头露面地出来工作,还在大学任教,林一堂觉得可信度很低,认准了他说的不是实话。 他见启江一本正经地“扯淡”,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啦好啦,我不是要找你抬杠,只是想知道你对觅觅有没有那个意思。不用费这么大的力来吹牛。” 启江觉得误解不可怕,可怕的是还给乱扣上一顶“满嘴跑火车”的帽子。 “林少爷,你读过今年八月份的《北平日报》么?第6期,头版,介绍的就是她的留学归国事迹。我没有必要去说谎给自己脸上贴金。她对我挺好的,这玫瑰花是我买了待会要去送的,不是给你家林觅,不要乱猜好不好?” 林一堂八月还没来北平,当然没看过那期报纸。不过经过启江言之凿凿的解释,他也打消了疑虑,而且还破天荒地想给启江一些建议。 但是,他的出发点是给对方的热情泼泼冷水,不要在一厢情愿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位姐是谁,但忠言逆耳利于行,我看你还是别做白日梦,趁早清醒的好。这种女生对男朋友要求很高的。学历,家世,相貌,能力都会有严格的标准,我不认为你能驾驭她……” 他的建议激起了启江的愤怒。恋爱中的男生,最讨厌的就是给人没头没脑地浇冷水。何况他觉得朱姐对自己也有点意思,哪里像林一堂说得这般凄惨。 启江握紧了拳头,瞪着他,气呼呼地说:“你是瞧我怎的?我也是货真价实的留学生。家世么,和她算门当户对。林少爷不懂内情就不要胡乱猜测。” 林一堂听到“留学”二字给击中了痛点:他要不是受伤,这会儿早就带着林觅出国读书了。现实总是在人满腔热情的时候,给你个下马威:不仅留学名额给人顶了,还进入了叔母定下的女婿考察期,白白的多耗三个月。他待在北平,还得牵挂着家里和军队的事,别提多心烦。 他和启江较上了劲,“我问你,她对你主动吗?不主动,劝你早点回头。耽搁不起的。” 启江也不让步:“好笑了,还劝我回头。林姐明明喜欢我弟弟在先,对你不主动,你为啥不回头?” 林一堂见他越说越不高兴,决定就此打住。他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启江能少受点挫折,在爱情的诱惑面前擦亮眼睛。 “我不是成心要气你,不要往心里去。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告诉我吧。” “没什么好相告的。名字对于陌生人而言就是空气。” 启江执意不肯透露姓名。林一堂的话把他气得不轻,没了深入交往的欲望。 “我还想出院后找你吃饭的,顺便和你讨教实战技能。” 林一堂觉得上次启江有几个招式特别利落,和国内的操练技法完全不同,刚才又得知他是留学的,心里就猜到这可能是国外军校教授的新式动作。 启江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再说吧。我现在很忙,没空的。明年春天我又要走了。” “明年二月,我订婚,乐意的话,到时候来喝酒。我在北平没有朋友,你可以单独来,我知道你弟弟是不会来的。” 启江不再回答,他看到弟弟下了楼,伸手招呼道:“启澜,你快点,不然赶到她家太晚了。” 林一堂回头也看到了张法,不想与他遇上,就走到一边上楼去了。不过他走之前又把启江的车牌号码过了一遍,牢牢记在心里。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变化 张法知道让哥哥久等,连走带跑地朝着启江这边来,边挥手边喊:“二哥,抱歉让你久等了!” 启江满不在乎地笑笑,“三弟,别跑,伤风后大汗淋漓对身体不利,你站着别动,我把车开来就是了。” 不一会儿汽车就停在了张法的面前,他拉开车门就急急忙忙入座,没看到车椅上放了一大束玫瑰花,这下不仅把花瓣掉得满车都是,花茎上的刺还把裤子给划破了,扎到了肉,他忍不住喊:“好疼!” 启江听到他的叫声,回头看了一眼,无奈地举手遮住眼睛,“启澜,得了,我们先去把你的新裤子解决,换好裤子就赶紧去吧。” 张法一脸歉意地望着哥哥,声说:“玫瑰花待会买上,我可以不下车,到了涓涓姐那里,你领她到车前,我坐着和她说话就行了。把天津那事说清了我们就走。” 启江很懂得为弟弟考虑,“裤子破了是大事,花儿可以下次再补。就算朱姐没发现,你总要回学校吧,给师生撞见了影响多不好,何况那边是清一色的女学生。你现在是老师,尤其得注意形象,必须要为人师表啊。” 张法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关键时刻还给哥哥添乱,实在过意不去。他一路上琢磨着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毕竟不能让启江空手去看望她,即使是普通的朋友也得表示点心意。 启江把车开到了离医院最近的一条商业街。张法看到路边有家眼熟的裁缝铺,高兴地喊:“二哥,我就去那家店随便买条裤子穿吧。” 启江于是把车停了。他还得看着车,就让弟弟独自进去:“你别心急,认真选选,若是没有合适的,我们再去别的店。” 张法在店里第一眼就看到了成排挂着的衣裤。裁缝店老板娘认出了他,满面春风地拉着他去试衣服。 “公子,你还记得我的店?中秋那会你来过,后来那批你试穿过的衣服卖得特别好,顾客订得特别多,连夜赶工都忙不过来呢。现在正好是冬装上新,你可以赏光再来几件么?” 他想起来了:难怪眼熟,他确实是在两个多月前来过的。 “老板娘,谢谢您的好意。今天我没空,随便给我拿条裤子就行。” “你的衣服尺寸我都记得呢,不过又长高了好些,得重新量了。” 老板娘娴熟地拿卷尺把他量了一遍,取了条裤子,笑着递给他:“穿上准好看。” 他拿裤子去试衣间换上,没顾得上照镜子,掏出钱包按照标价付了款。老板娘很高兴,又按照他的尺寸送了一条,再三叮嘱他要多穿穿。 他再付钱的时候,她坚决不收:“上回你帮了我个大忙。我的店开业五年了,从没有像今年这样红火过。有空请常来啊。” 等他提着赠送的裤子出来,老板娘和学徒又开始忙碌了。天冷了,店门外还有个扎羊角辫的女孩在生炉子,旁边的一口铁锅里还有几只切开的馒头,地上放着罐香油和几串鱼干。几只流浪的野猫在旁边虎视眈眈。他把钱递给她:“把它交给你家大人吧。我还会来的。” 在市井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的日常就是这样琐碎的点滴,平淡而真实。每一点收获都会让人知足,生活虽苦尤乐。 启江见弟弟换好裤子出来,顿觉眼前一亮:“启澜,这裤子太棒了,比妈妈给我买的西裤好看,没那么松垮。” 他把新裤子给启江:“二哥,我有两条,这条给你。” 启江接过裤子在手里比划了几下,“我恐怕得减重十斤,才穿得进去。好好收着,鞭策自己不贪吃。” 兄弟俩笑成一团,汽车又满怀激情地跑了起来,晴空下,心情好的时候,就连车轮下扬起的灰尘都让人觉得有趣。 前方路口有一圈孩子围着个拿勺子做糖画的老人,叽叽喳喳地好不热闹。孩子们你推我挤,争着去看那些“浇”出来的花鸟鱼虫和人物,浑然没觉察到身后的危险。他们对汽车这类新事物见得极少,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所以听到启江连连按喇叭,也不躲避。 启江赶紧刹车,不过他也被老人手里正在制作的那只宝塔给吸引住了。 张法看哥哥又走不动,连忙提醒他:“我们到城东得一个多时,早点到可以多和涓涓姐说会话。” 他看到那只宝塔,足足有五层,挺不错的,在阳光照耀下,亮闪闪的,简直是件艺术品。 启江决定买下来,作为礼物给朱姐。他递给老人两块银元:“老人家,不用找钱,余下的您给孩子们做些糖玩意吃。” 在启江等待宝塔的时候,张法也下了车。他看到了一家卖花的店,兴奋不已,没打扰哥哥就进去选花了。 那年月,玫瑰花是紧缺物,经常供不应求。至于别的花,在秋冬季节实在太少,他找遍货架也没看到更合适的,只好买了盆君子兰。 启江见他捧着花盆出来,猜到弟弟一路上惦记着坐坏玫瑰的事,已经想了办法弥补。那盆君子兰的格调,确实比菊花和玫瑰花高得多。在秋风呼啸的时节,难得买到这等赏心悦目又高雅的花卉。 这时候宝塔终于完工,启江心地捧着回到车上。他怕这糖玩意不结实,不敢随便放到车里。于是这次换了张法开车,依旧是他负责指路。 大白天,又是在城里,这次路线没有搞错。张法信心满满地一气开到了朱涓涓的家门不远的地方。启江刚夸了他几句,却听到弟弟在喊:“哎呀,我们停哪儿合适?” 他抬头往车外看:只见朱家大院门外十米远的地方竖着块牌子:此处不得停车。接着又发现大门口站着两名扛枪的士兵。 到底朱家发生了什么事?上回他来的时候,是走路来的,当时并没有这块牌子,门口也没人站岗。才短短两个月,变化就这么大。 第一百一十五章 闯关 看到朱涓涓家既有哨兵把门,又竖着偌大的一块提示牌,兄弟俩都认为硬闯是行不通的。然而他们高高兴兴地开车来看望她,是不怕这点挫折的。启江站起来观望了片刻,指着院门西侧的一条巷子对张法说:“三弟,你就把车停那边吧,这样不会挡道,我们走路也比较方便。” 不过,正当汽车调头往巷子开去,车后就响起了急促的喊声:“这一带都不许停车,如果坚决不听劝,后果自负!” 握着方向盘的张法吃了一惊:原来牌子上写的“此处不得停车”,包括了这么广的范围,连三百米之外的地盘也算进去了。 启江回头对那端枪的哨兵望了一眼,大声回答:“我们原路返回,不停这边!” 另一个哨兵严肃地指挥他们后退:“先调头,再后退。听我喊口令,不喊的时候才能停。开始了:一,二,三,四……” 张法竖着耳朵,不敢漏掉任何一个数字。车轮子不耐烦地在路面摩擦,一直退到再也望不见她家大门了,那边的哨兵才不继续喊了。 车一停稳,他俩就带着东西下来了。启江抱着宝塔走在前面,张法捧着花盆走后面。这一路走过去又白白多花了二十多分钟。他俩感到无奈又好气:早知道就不开车,也少费些折腾。眼看都快下午三点了,即使能见上她一面,也谈不了多久就得告别。 到了离大门一百米的地方,哨兵们见到他俩,又开口问话了。 “你们不是刚走,怎么又来了?到底是想干什么?” “如果是想来找麻烦的,就把你们给抓起来。” 本来,启江还想低调行事,怕给旁人知道后七嘴八舌,以至于传到她父亲的耳朵里去。他在家的时候,大太太曾经暗地里说过,朱先生已经整整十年没来顾公馆了,并叮嘱儿子别对这桩婚事抱有希望,除非朱先生能再次登门和顾家冰释前嫌。 母亲的话让启江一度陷入了迷茫。父辈之间的事,他无从知晓得很清楚,也无力去扭转既成的局面。只是,他成年后喜欢上的第一个女孩子,偏偏是朱先生的掌上明珠,做父亲的谁会把女儿嫁到讨厌的人家里去呢? 每当黑夜来临的时候,他就抱着朱涓涓送来的孩儿枕作伴,看着那可爱的娃娃,如同见着她本人一样亲切。 直觉告诉他,她对他是真的很好,不然犯不着把这么好的东西都送了过来,只为帮他少挨点罚。 何况,她上回虽然没有接受他送的首饰,却在临走前赠了几盒糕点…… 要是真的能和她谈一场朋友,该多好:哪怕最后无法在一起,起码人生不会留遗憾。 有了底线,就没那么多畏惧了。启江理直气壮地应道:“我是朱姐的朋友,两个月前才来过,今天来看她,请放我们进去吧。” 哨兵看他们手里的东西,示意让兄弟俩过来:“进门之前,需要进行全身检查,不得携带凶器。” 启江很庆幸没带军刀。张法平时是习惯把林觅父亲送的匕首装口袋的,那晚从宿舍送林觅出来走得急,加上是在校园里,就没有拿。 最大的不爽之处就是这种变态的检查方式:翻过口袋后还要把浑身上下摸一轮,男生还好,要是女生来怎么办?难不成还要借机占便宜? 两名哨兵各自将他俩一丝不苟地查完,没有发现异常,于是他们都顺利地通过。 然而这仅仅是个序曲,更难的还在后头。 一名哨兵开门先进去,留下张法和启江在原地等着,另一名哨兵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看,仿佛还想挖出点什么信息。 这一等好比度日如年,启江端着宝塔的手都开始发抖了,门的那一侧才响起了脚步声。 他心里有了期待:今天她会感到惊喜吗?会不会害羞? 不过来人令他大失所望:哨兵后面走着的不仅不是朱姐,而且是个看上去比他大几岁的先生。那双鹰一般敏锐的眼睛,不偏不倚地望了过来,将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启江不想与对方有目光接触,就低头看自己的脚尖。 这个陌生人凑过来,忽而抓住他的胳膊。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张法一怔:难道他认识哥哥么?或者是有别的缘故? 那人将启江上下打量了好久,眼神在不断地变,却不说话。 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哥哥身上,把弟弟暂时丢到一边。 气氛不仅冷,而且尬。启江终于忍不住了:“看够了没有?我脸上有金子吗?” 这一问,那人总算是出了声:“你到底有没有见过我呢?” “没有。今天头一次。”启江拨开他的放在肩上的手,“不要这么近地贴着我,受不了。” 张法注意到那人嘴角浮现出微妙的笑容,转瞬即逝,颇为神秘。 只见对方潇洒地一挥手,哨兵就把门打开了。 “进去吧。” 启江仰着头问:“是我们两个都去么?” “不,你可以,他不许进。” 张法把花盆高高举起来,“我不去没事,这个麻烦你送给涓涓姐。” “我妹妹才回国三个月,什么时候瞒着家里在外面认了个弟弟?可别在我面前撒谎。” 启江恍然大悟:原来是朱姐的哥哥。但很快他又疑惑起来:她有三位哥哥呢,这个不知道排行第几…… 他只能飞快地搜索记忆中太太们的那些围绕朱家展开的零碎八卦,好不容易地拼凑出了点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虽然朱先生比顾先生还两岁,由于十三岁就奉父母之命成亲,很早就有了孩子,因此朱家最的儿子比他年纪还大。 眼前的这位目测年龄为二十五左右,启江带着几分把握地猜:“大概是朱姐的二哥吧?” 还没等他把话说出口,耳边就来了一个令他不安的问话:“你是顾局长的次子,对不对?” 启江额头冒出不少冷汗:她的这位哥哥够深藏不露,对顾家的情况很熟悉,却还故意绕弯子。 第一百一十六章 斗智 一心不可二用。启江忙着琢磨如何与朱涓涓澄清误会,注意力和反应力大不如前,难免脑筋转不过弯来,给这位有些城府的兄长占了上风。张法想帮忙,但考虑到自己的身份,还是不贸然插话的好,以免让对方又看出什么端倪。一个是脑袋空白,一个是开不了口,兄弟俩的话语主动权就这么丧失了。 显然朱涓涓的哥哥想从启江这里套话,见他一言不发,再次打破沉默。 “你特地选了父亲不在的时候上门,够聪明的。九月那回算你运气好,家里就只有我母亲和妹妹。今天你肯定做梦都没料到是我来迎客吧。” 启江为了试试他的深浅,故意装出很敬仰的语气,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百闻不如一见,你是不是经常有一大帮记者追着采访的那位兄长?我父亲常常夸奖你前途无量呢。” 谁都爱听赞美之词。即使是资深老客有时也难抵挡得住糖衣炮弹,更莫说初涉政坛的年轻了。 对方的表情瞬间有了几分得意之色,却在嘴上轻描淡写地谦虚着:“过奖了,我的资历远远比不上两位哥哥,他们才是同辈中的佼佼者。” 启江结合前面所得的信息颇有把握地判断:眼前的就是她的三哥。 他不由得在心里叹道:即使是朱家的老三,也比自己大了近五岁,只能说朱先生确实成家过早了。 事实上,朱涓涓的大哥已近而立之年,早就成为公认的政坛新星,而她的二哥也在政府部门干出了一定名堂。三哥是最晚出道的,今年是工作的第三年,刚刚担任个领导职务,风头不及前两位,却也渴望得到认可。启江的话无疑给他一种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快感。 对方总算放下了架子,简单地介绍自己:“我是朱行远,排行第三。” 他友好地伸出手来:“我是顾启江,请兄长多多指教。” 朱行远与他握完手,饶有兴趣地看旁边的张法,“这个弟弟眉眼很清秀,莫不是传说中的顾启澜?” 张法连忙否认:“不,我是陪他来的……司机。” 朱行远感到不可思议:形象和气质都与司机相差太远,他肯定是在隐瞒什么。 张法看出他的怀疑,就大大方方地走到哨兵面前:“请二位帮我作证:刚才是不是我开车送启江少爷来,还一路倒车?” 哨兵们异口同声地答:“三少爷,这子确实是个开车的。我们都亲眼见他开来开去,技术还挺不错。” 朱行远看他俩的穿着不在一个档次,有明显的贵族和平民之分,于是就不再问了。 启江暗自佩服弟弟的机智,随机应变的本领超强。既然弟弟的身份没被识破,算是又过了一关,眼下最要紧的就是要见到朱涓涓,好早点回去,别的都不重要了。 很多时候,我们面对不知底细,看起来很强大的陌生人,都会被对方的表面气场或多或少地吓住。实际上,这些人也会害怕被人窥破内心的秘密,尤其是某些极力想掩盖的事情…… 朱行远初见启江的时候,在淡定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 除了长期训练把皮肤晒成麦色,启江和哥哥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让朱行远乍看去误认为是顾启泯,以为是来算账加敲诈的,随着问话的深入,渐渐让他打消了疑虑。 他记忆里的伤疤却被揭开了,不久前差点被民国版狗仔队给抓住,声名扫地。 他在压抑的工作环境下待久了,加上父亲管得很严,日久就养成了逆反心理。 最近两个月,他的生活悄然有了变化。每到下班时间,他往往给家里打电话,说是要加班,不回来吃饭睡觉。这个借口找的很巧妙,因为他会让人看到放在办公室里的床,以及装着夜宵的纸袋,留下彻夜工作的好印象。 事实上他会在夜里八点到十点去歌舞厅,那儿有个叫克丽丝的舞女专门等着。 克丽丝是中英混血儿,灰蓝的眼睛和飘逸的金发让她备受追捧。要想和她跳舞,必须提前预约,还得给舞厅老板好处。 金钱,他有;地位,他也有。但是前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到舞厅去,后者却需要极力掩藏。这样一来,搞得他每次去舞厅都紧张得像去打仗:不仅需要乔装一番,还得留心有没有人盯梢。然而为了和她一起的快乐时光,他可以三番五次冒这个险。 在他眼里,克丽丝就像东交民巷大教堂壁画里的天使,让人有想亲近的欲望。他是真心喜欢这个会说流利汉语的女孩子。她告诉过他,父亲是传教士,母亲是教民,都不在人世了。为了生存,她刚十三岁就被人介绍到了北平最大的舞厅,和复杂的成人世界开始了接触。 朱行远同情她,每次都给她很多钱,但给不了她一个未来的承诺。他知道父亲死都不会同意将她娶进门,他未来的妻子,注定了要和两位兄长家的女人一样,打上政治联姻的烙印。 半月前,正逢克丽丝十四岁生日,他特地带了礼物去找她。两人都很高兴,跳舞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平时,惹恼了一些等候的客人,其中就有顾启泯。 他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每次都会戴墨镜,贴上两撇假胡子。即使有熟人也难以辨认。 启泯不知他的身份,冲过来与他动手,克里斯惊叫着跑开,留下他俩扭打成一团。 打斗中,启泯掏出藏在西服中的铁棍,令他难以招架。 墨镜掉了,胡子也掉了,更糟糕的是,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好眼熟,可能在哪儿见过?” “回头翻翻旧报纸就知道了。” “真是个好线索,我们报社都很久没登这类轰动性的花边新闻了。” “机不可失!” 朱行远的头“嗡”地一响,脱下外套盖住头拼命地往门外跑,而那些难缠的狗仔队一窝蜂地在后面追,害得他几次路过办公处都不敢进去,忍辱负重地带着他们绕圈子…… 若不是前方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诡异的连环车祸,把这些记者吸引过去,他还不知道要跑到什么时候呢。 后来他问了舞厅老板,知道了启泯是谁;也放弃了克丽丝,因为她并不是真心爱他。 那些花出去的钱算是交了学费。只是那口气一直憋着,今天他打算从启江身上发泄。 第一百一十七章 整人 张法看到太阳都快落山了,想着何诗安一个人在医院久待着会难过。在家人来接她之前,他是有责任去陪伴的,毕竟人家不辞辛苦地照顾过他。 眼下朱姐的三哥既然同意让启江进屋,后面的事情应该就问题不大了。他放下花盆,正要告辞,却被朱行远拦住。 “司机,我打算请你进门,和顾启江一起见见我妹妹。她能认你作弟弟,说明你肯定有不寻常之处,这也恰恰是我感兴趣的地方。” 张法连忙摆手:“我就不打扰少爷和姐的好事了,还有好多活儿要干。” 启江却想留着他作证,“既然朱公子挽留,你就不要先走,再说了,待会要靠你开车的。” 张法还打算找个理由,只见朱行远对着哨兵们使了个眼色,他俩就从两边把他牢牢地抓住,不顾他挣扎,直接拖过高高的门槛,进了院子。 “行远兄,这是要把我的司机给抓起来么?” “启江弟,你多心了。我只想请他进来玩玩而已。你家找司机的眼光好有趣,放着一大把老师傅不要,聘了这么个孩子来开车,估计是太太姐们看上的吧。你的妹妹们多大年纪了?” 启江见他在污蔑自己的家人,心里像装了把开水壶在火上烧。肚子里的气越来越多,实在是忍耐不住了。 “我妹妹都是学生,你能不能说话不这么露骨?我家司机好几个,找个师傅有什么稀奇?” 启江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为了维护家人的利益,毫不畏惧地和朱行远怼上了。 “我们是来看你妹妹的,不是来被你审问的。你没有权利来深挖我家的隐私。你我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说话做事都要光明磊落。” 光明磊落?是针对他暗地里去舞厅的事么?难保顾启泯不会把这件事拿出来在启江面前显摆: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朱行远把这话解读出了讽刺的意味。 怒火压过了理智,迫不及待地要教训他俩,不过得先找个体面的理由。 他望见张方法留在地上的那盆君子兰,想出了个整人的妙计。 “我们先在庭院里逛逛,再去见她。” 启江没有反对。他跟在朱行远的身后,在院子里四处看,“我的司机呢?怎么不见了人影?” “进屋喝茶去了呢,我们单独散步聊天,不需要他在场。” 启江忽而意识到,朱行远是在有意地算计他们。于是他多留了个心眼。 朱行远带着他穿过长长的走廊,径直到了院子中央。她家的面积比较大,院子各处都种植了不少从郊外移过来的老榆树,树龄最大的需要五个人合抱,上面有不少喜鹊巢。 “我有个好机会给你,”他看着启江的眼睛,故弄玄虚地笑,“想不想要?” “说吧。” “我妹妹有一条从特别珍惜的项链,不心给喜鹊看见,前几天她开窗的时候,就给这眼红的鸟儿给偷走了。我拿望远镜看过这棵树,最高的那个枝丫上的巢里,太阳一照就闪耀得厉害,肯定是放在那里了。你若是有胆量爬上去,把那巢给掏了,把项链取了归还,她必然大受感动,很可能会以身相许呢。” 启江看着那树,足足有好几层楼高,那个枝丫上鸟巢更是遥不可及。别说人了,就连身体不够灵敏的猫都爬不上去。万一失足掉下来,不死也是残废。 他却没有退缩,点点头,“可以,我来试试。给个梯子。” 朱行远见他上了当,顿时心花怒放。 “我去找花匠拿梯子来,你不要走开。难得有机会表现,我妹妹就喜欢勇敢的男生,最看不起没骨气的胆鬼。” 这种激将法老套了点,却让启江心有所动。他想,当一回英雄,她就会刮目相看了。这比上战场还是容易太多了。 不一会儿,朱行远果然扛了个梯子过来,“请放心地爬吧。我给你扶着。” 启江见他双手扶着的梯子很长,整体上还算结实,放松了警惕:有梯子了就好多了,上树后抓牢就行。 危险往往就发生在最松懈的时刻。启江自下而上地顺着梯子往鸟巢那爬,不过在离目标还差一米五的时候,他已经踩到了梯子顶端,往树下望去,看着白森森的地面还怪可怕的。 “啪!” 他刚握住一处碗口粗的树枝,就听到一声响动:朱行远迅速撤走了他脚下的梯子。 “你卑鄙!” 骂声还没出口,对方就进屋去了,留他独自在树上煎熬。 启江挂在树枝上,双手给粗糙的树皮磨得剧痛,一边骂他,一边寻找自救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这句古话是有道理的。 他在绝境中忽然想到个可行的点子,虽然有伤大雅,却抵不过求生的本能。 之前他来过这里,对院子里的大致布局是清楚的。这棵老榆树最里头的那一簇树枝,正对着院子西侧的屋顶。假如能借助树枝的弹力,他可以试着往屋顶方向赌一把运气。 启江心翼翼地沿着一处处的树枝挪动,在离鸟巢比较近的位置,他没忘记伸手去够它,却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危险:原先的树枝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发出沉闷的断裂声…… 启江在危急关头一跃而起,抱住了那堆救命的树枝,凭借过硬的功夫,如愿以偿地靠着外在弹力和自身的毅力,有惊无险地跳到了屋顶上。 也多亏朱涓涓家的屋顶结实,承受这般冲力,屋檐上的瓦片只是轻轻抖了抖,一块块完好无损。 这下他安全了,在屋檐上看院子里的动静,各个角度都很清晰。只是,弟弟给弄到屋里去了,不知是什么情况。 张法给哨兵们带到客厅,以为哥哥稍后就到。结果等来了朱行远,却不见启江。他也从对方的表情里觉察出了异样,担心起来。 “我家少爷他去了哪儿?” “这个你过会就知道了。我忽然想起来,你和我妹妹房里的一张画像特别相似,老实交代你们怎么认识的。不要和我撒谎,不然把你关到马厩里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 装傻 虽然有些坏人善于伪装,脸上也不会刻上“坏”字让你第一眼就能鉴别,但只要保持清醒就可能在细节之处发现对方的意图。张法从朱行远深不可测的眼神里解读出了敌意,也猜到哥哥已经被控制住了。门口有哨兵把守,他硬闯是出不去的,必须要智斗。 于是他在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好,低眉顺眼地说:“朱姐八月份来的顾公馆做客,吃饭后我送她去书店,一起看了书,还买了几本。她随口喊我弟弟,我当然就喊她姐姐。我确实也挺希望有个姐姐……” 朱行远感觉事情绝不会这般简单,忍不住在一边插话:“我觉得你不诚实。你肯定不是一般的司机,而是顾家趁着我妹妹上门时特地安排的,装扮成司机去献殷勤,目标就是为了以后能从她那里打听我父亲的各种消息。” 张法没想到会被当成可恶的骗子,更没想到对方已经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想象力给他编织了一套故事。 他懒得解释,与一个故意找茬的人去费时间争辩简直是徒劳。没有证据就信口雌黄,不是君子所为。再说了,他对朱先生的情况一无所知,也没有任何利益驱动他这么做。 朱行远以为是理屈词穷,再施加点压力就可以一步步逼他招供了。 “不用恐慌,我暂时不会出狠招。这里有纸笔,给我老老实实把顾家那些人的动向写清楚,不得少于五千字。写得让我满意了,自然让你平安地走。不然今晚上就和我家的十六匹马一起过夜吧。我特地让马夫中午和晚上都不喂草,到时候你进去安抚它们吧。” 张法打算赌赌运气。他双手一摊:“朱少爷,你的想法很好,可是我不识字,更不会写字。” 朱行远狡猾地在他面前转了一圈,指着沙发边上一张被风吹落到地上的报纸:“嗯,不识字不要紧。现在请帮忙把报纸捡起来。事情还有商量的余地,你待会口述,我来记录也行。” 张法弯下腰,伸手去捡报纸,心里忽然闪过一丝提醒:对方会不会是在试探自己呢?认得字的人会本能地从正面捡报纸吧? 就在指尖快要触到的报纸的时候,朱行远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双手:这个细节,足够透露很多的信息。 张法很随意地把报纸拿反了,双手抓着交给他:“给。” 他不露声色,忽然将报纸一撕两半,丢到脚下:“你来找找第四版,社会新闻。上面有顾先生最新的报道。” 这张报纸是今天一早从《北平日报》里抽出来的,属于奇数版部分,根本就没有第四版,上面也没有刊登任何与顾先生有关的消息。朱行远之所以要在话里备下这些假信息,就是要再试探他的反应。 张法漫不经心地捡起报纸,懒懒地翻了翻,看到有漫画专栏,饶有兴趣地看那画上的人物和动物。他的心里很明白:处处有坑,不能被牵着鼻子走。 朱行远看不下去了,不耐烦地挥挥手:“来人,带到马厩里去!” 张法抓过茶几上的纸笔,装进兜里,笑着说:“关就关吧。我要去那里画马。” 朱行远气得七窍生烟:见多识广的他,居然和一个傻子耗了这么长时间。妹妹素来就有同情弱的心,难怪会认这个文盲当弟弟。 哨兵拖着他一直往后院角落的马厩去。朱行远隔着段距离,跟在后面。快到的时候,迎面吹来的风中夹着一些马粪的味道,十分浓烈。除了马儿的嘶鸣,还有“啪啪”的马蹄蹬在围栏上的闷响。 张法顿时呆住了:要真的和马儿作伴还挺需要勇气,不是嘴上逞能。虽然不如林一堂那般有洁癖,他也是很爱干净的人。现在还没到那马厩门口,就已经被这股臭味熏得要吐了,待会门一开,十六匹马,脾气估计都不好,再来轮流踢上一遍,岂不是要完蛋? 他急忙大喊:“等等,我想起了个重要的事。朱少爷,你说过可以边听边记下来的。我可以全部都讲出来,但得先放我到大门口。” 朱行远干笑几声:姜还是老的辣。这子果然是吓怕了,自己主动要求招供,真是求之不得。 他本来也没打算扣留张法和顾启江,避免两家起大冲突,再引来洪水般凶猛的舆论风波。朱先生近期活动频繁,处处都有记者盼着挖掘出新闻。出门前,特地交代过三个儿子:年后会有大选,关键时刻,再多的矛盾也不能爆发,否则苦心经营的局面就会大乱…… 他于是借机让张法当面讲清顾先生的活动,试图收集有用信息。 张法近期都很忙,根本没有时间看报纸,想了半天,就把从启江那里听到的一些家里长短说了。 朱行远听到的尽是些琐碎的日常生活,开始想骂娘,后来听着听着,觉得也挺有意思:顾家的生活比他们家丰富多了,常常坐马车出去游玩,看戏;美食也挺多,每日都有好几样新出炉的糕饼。 相比之下,朱先生和儿女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过,大半年都不会有一次全家出游,家里也没有特地请那种会做点心的厨师,糕饼都是朱涓涓亲自去外面的铺子里买的。因此,他想不明白:按理说,父亲的职位比顾局长高,薪水也要多,为何别人家的日子比自己家要富足呢? 其实,关键之处在于,顾家的收入,远远不止是顾先生的薪水这一项。 顾启泯虽然读书不上进,却有奸商的天赋。他和几个官宦子弟在城中心垄断了一条很大的商业街,有数十个店铺,各种洋货都有,什么紧缺就卖什么,与衣食住行有关的几乎都包含了。他们凭借父辈的权力,每个月都有不少钱进账。 此外,三太太让人在潘家园经营了几家古董行,专门卖一些稀罕的文物给有钱的玩家,生意还做到了国外,银元和金条都不在话下。 张法虽然是装傻,多少也说了点实情,让朱行远心里不平衡起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瘫了 世界上总有些人,要么在闷声发大财,要么在耀武扬威,旁人看不惯,却干不掉他们。 朱行远眼中的顾家少爷们就是这样的人,恨他们,却没法像打蟑螂一样将其任意打扁在地。 听完张法的描述,牙齿也和心里一样酸起来:他讨厌他们过得比自家阔绰,一心认定是顾局长贪污受贿积累了钱财。 在不知不觉的攀比中,他的自尊心也渐渐给刺痛:在舞厅被暗藏铁棍的顾启泯打了,受伤受辱还不得声张,怕给捕风捉影的狗仔队捅出来。 他更不愿意看到朱涓涓和顾启江继续接触:挨了打的仇还没报,难道紧接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妹妹给骗走么? 精明的朱行远想到个主意。 虽然是菜鸟级别的政客,他也具备不低的算计能力,打算借机和启江谈谈条件,既要捞到有价值的信息,又要捞到真金白银。 他对哨兵说:“继续看好了,别让这子逃跑,我去院子西边转转。” 张法气得把兜里的纸和笔用力摔到地上:“你不是说,只要好好地交代了就可以放我走么?” 朱行远面不改色心不跳,因为撒谎对他而言,好比职业病。 他已经记不得给下级和上级许下了多少根本就不会兑现的承诺,而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他的前途。 见朱家三少爷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张法感到震惊,愤怒。 他给对方刷新了三观:这人和朱姐的道德观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差别,哪里像同一个屋檐下长大的兄妹? 当哨兵们拿来绳子,做出要上前捆绑的架势。他站在原地,没有逃跑。他们就得寸进尺地将他摁倒在地,拿绳子左右缠绕。 直到给捆得像只粽子,他才意识到对方所说的一句“看好了”,实际上应该要理解成“捆得无法动弹”:这个腹黑的朱行远,要害人都先包装包装。 张法不惧那绳索,他此刻特别担心启江的安全:好久都没看到哥哥了,该不会也给捆起来关到某处黑屋了吧? 朱行远轻轻拂了拂衣袖,朝着有大榆树的那个方向走,目不斜视。 张法见状在他身后大喊:“朱少爷,你这样做太过分了,连人都不如!有本事不要玩暗的,面对面地好好说话不行吗?!” 大概是心底还存着读书人应有的一点面子和清高,他很反感被一个傻子骂作“连人都不如”。 骨子里虽然不认为自己达到了圣人的境界,但是潜意识里就是有这么一股优越感,时刻都认为自己是个君子。 朱行远没有回头,却停住了脚步,将声音提到八度:“你不是想找顾启江么?我这就让人把你挂到树上去,他一个人在那里掏鸟窝太寂寞了,正好做个伴。” 张法得知启江在树上,猜到是他的诡计,不过这下反而踏实了些:以二哥的身手和智慧,可能都已经想到对策了呢。 他给捆住了上身,手动不了。看着胸前的一圈圈粗粗的绳子,感觉像只毛毛虫,只有脚能走动。 哨兵拖着他继续走,他开始留意那些院子里的大树。几分钟后来到了启江曾经被骗上去的那棵大槐树附近。 看着地上凌乱的树叶子和掉落的细树枝,他想:应该就是这里了。 张法抬头去望这棵高大繁茂的老榆树。一团团的叶子在微微抖动,加上不少鸟儿集中在下午归巢,看得他眼花缭乱。 脖子也酸痛起来,他不得不低头歇歇,再继续在树上寻找哥哥的影子。 还没来得及换个角度,就听到走在前面的朱行远爆发出一声骇人的惊叫:“见鬼了,一个大活人不见了!难道是上天入地了么?!” 张法悄悄在心里笑了:哥哥果然智勇双全,凭借一己之力就逃脱了朱少爷的圈套。到底是学到了过硬功夫的人。 不过,高兴没几分钟,他就给拉回了现实。 身上粗粗的绳子在胳膊上勒得很疼,似乎在提醒他:启江靠自己能跑,你能不能做到? 他身上没带那把锋利的匕首,现在想起来后悔不迭:林先生送他这礼物的那一晚,郑重叮嘱过须随身携带。有它的时候,常常不觉得很重要。除了在天津车站拿它手刃了两个劫匪,它都一直闲置着。如果他手里有匕首,就能利索地将这绳子割断。 张法看到树皮很粗糙,决定试试现场磨绳索的可能:也许能有点帮助呢? 他快步冲到老榆树跟前,转身背对着它,紧紧地贴在树皮上。 朱行远马上反应过来,一把按住他的肩膀:“你是不是想弄断绳子?” 张法实在给逼急了,再也无心去想那些礼节,只一心要逃生。他的手给捆紧了,肩头也给按住了,唯一能动的就是头和腿。 也多亏了他坚持有空就练习跆拳道,所以关键时刻又有了转机。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力道都集中在腿上,冷不防使出一招前踢,把毫无准备的朱行远揣出去近两米的距离。 “少爷!” “您没事吧?” 哨兵们赶紧跑过去搀扶,朱行远咬牙切齿,不让哨兵扶他,却喊不出来。双手捂着做左膝盖,疼得直哼哼。这儿前不久给启泯的铁棍子敲了,贴了不知多少狗皮膏药活血化瘀,现在还青紫着呢。 张法刚才有意揣到了他的膝盖,心想:再疼也不至于特别尴尬。已经远远好过攻击他的要害部位了。 这一踢,让朱行远顿时站不起来了。 他只觉得膝盖处无力,迅速地血肿,隔着裤子都能摸到鼓出来的包。 更可怕的是,摔倒的时候,他的脊椎尾段不偏不倚地磕到了硬邦邦的花坛一角,剧烈的疼痛过后,感到腰部以下也没了知觉。 张法见他就这么半坐半躺着,腿和腰都不动,意识到出事了:莫非是伤到了腰椎和半月板? “朱少爷,你的膝盖那里还能活动么?” 朱行远双手握拳,用力捶着地上的沙土,一脸悲愤地呐喊:“我站不起来了……肯定是瘫了。今天不杀了你我就不是人!” 第一百二十章 悲喜 张法奋力的一踢,让朱行远感到余生难熬的绝望:他还没有找女朋友,这下瘫了恐怕是没有好女人愿意嫁了…… 他瞪着通红的眼睛,琢磨着各种各样的刑罚:这子毁了他的人生,一枪送上西天太便宜了,试试古书里谈过的那些手法如何? 马匹,家里有;刀子,也有;还有一大堆造假山余下的石头……整个院子里到处都可以找到工具来设置私刑。 不过,在自家院子里做这事毕竟不好,晦气。明年开年父亲就要参加大选,家里自然是不能沾上任何不吉利的东西。 思来想去,朱行远心生一计:就让人把他装进布袋,丢到远郊的河流里沉了算了。等到半夜再行动,没有人会察觉。 既然已经敲定了这个计划,朱行远决定给点慈悲,让张法上西天前吃饱喝足。 “你不用怕,怕也没用。我会让人带你去该去的地方。走之前,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尽管说。因为你今夜就下地狱了。” 张法闷闷地往地上一坐,心里默数着:这是第三次有死亡临近的威胁了。除了穿越那一晚和后海里要沉的那一刻,这次死得真不值。 他也没想到看起来很结实的朱家三少爷会这么不经踢,才一脚就瘫了。他很讨厌这人的城府和算计,但对方毕竟是朱涓涓的亲哥,得顾及到她的感受。 眼下,他忽而想到:死亡是一种极端方式的解脱。 现实的日子越来越让他感到尴尬和迷茫,心里充满了失落和伤感。 林觅嫁人后,为了她家庭的安宁,也为了社会道德,他不会再和她接触,会从她的生活中逐渐消失,但精神上的挣扎和煎熬,其实比死亡还要让人恐惧。 张法抬眼看了看朱行远冷汗纵横的脸,不再感到害怕。 他坦然地笑笑:“朱少爷,我会对自己的冲动和莽撞负责,不过送我上路之前,你尽快抓紧时间去找个中医高手来正骨吧。晚了可能就没效果了。” 朱行远给他的淡定惊诧不已,以为他是给吓麻木了。 “你真的这么不怕死么?换了别人早就跪地磕头求饶了。不过我的主意一旦定了就很难改变。” “我不会求饶的。给个痛快的结果就行。” “你毁了我的人生,我绝不给你痛快。明显是我亏大了,你的命不值钱,充其量就是凑个零头……” 他一句句地数落,仿佛是在开一场批斗大会。 张法表现出了视死如归的淡然,数起了脚边的蚂蚁。 大晴天的,蚂蚁忙着搬家,看来今天晚些时候会有雨。 不远处的屋檐上,瓦片窸窸窣窣地响。启江在一排排高低有致的房屋上踩着瓦片前进,凭着上次来的印象,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这边。正好看到朱行远让人押着弟弟来,就在屋檐上一面观察情况,一面想对策。 张法的那一踢,连同他们之间的这些对话,都被启江听到了。 三弟亮出来的功夫让他刮目相看,造成的严重后果却令他猝不及防。 启江在屋檐上低头看着身边低低飞过的麻雀,无奈地挠头想办法。 要是他和弟弟能和鸟儿借双翅膀就好了:遇到危险振翅一飞,别人也伤不到他俩。 他望院子西边看过去,发现了个眼熟的窗户:那里不就是朱姐的房间么? 上回他来过,只是没有机会被带进她的闺房,老老实实地在客房里住了一晚。 但聪明的启江记住了她房间的大致外观:窗户上贴着一对天使的画,蓝眼睛,金色卷发,雪白的翅膀,手里还拿着鲜花呢。 窗户并没有关上,象牙色的薄纱窗帘被风撩起来,偶尔能看到窗帘后面有一盏黄铜灯座的台灯。 启江忽而冒出个疯狂的想法:要不就踩着瓦片,顺着屋檐溜进去吧? 若是她在屋里,就再好不过了:可以帮忙救弟弟。 不过这样做也有很大的风险:容易被她当成偷,甚至是……登徒子这种色鬼。 启江是天底下难得的好哥哥,为了弟弟,可以甘心情愿拿自己的爱情去做赌注。 他屏住气往前走,脚步特地放轻了,以免被地上的人听到响动。 多亏他沉住了气,在光滑的屋檐上走得平平稳稳,转了个“”形的路线,到达了朱涓涓房间的顶上。 或许是有点激动,或许是过于紧张,关键时刻脚底一滑,他摔倒在瓦片上。 启江只好狼狈地爬起来,不心弄松了两片瓦,连续落到地面,摔出很大的声响。 他吓得赶紧趴下来,以防更多的瓦片落地。 那声响虽然很短暂,却清晰地传进屋里了。 他先是在高度紧张的气氛下,趴着听了一会儿呼啸的西风,随后听到房里发出一声惊叫:“什么声音?!” 心里不免惊喜:果然是她,她在家! 敢问今天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女神在家,不虚此行! 朱涓涓确实在家的,只不过朱行远不想领他去见面罢了。 她这天都在房里休息。昨天熬夜编写了教材,凌晨五点才停笔。 于是直接放弃了早饭和午饭,一直睡到下午还没起床。 启江弄掉的瓦片,恰恰成了喊她起床的“闹钟”,把她从梦里惊醒了。 朱涓涓伸手揉着眼睛,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她还没完全睡醒呢,迷糊中连拖鞋都没穿,光脚走到窗前,探出头去找这声音的来源。 她随意地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又放下窗帘回到床上继续睡。 他顺着屋檐下的柱子下滑,再次使出了倒挂的本领,轻快地一个翻身,攀住了窗台,直接抓到窗户往里挪动。 朱涓涓再次听到异样的声响,本能地睁开眼睛,看到窗帘后面有个人影在动,吓得顿时清醒了。 她临时看到床边墙上挂着把洋伞,就取过来抓手里当防身武器。 光天化日之下,谁这么大胆,能这么闯进她房里来? 前阵子家里来了贼,父亲把安保措施都升级了。现在天还没黑呢,三哥和母亲都在家,坏人就迫不及待地来了,还进了她的卧室……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赔偿 启江透过薄纱窗帘,看到朱涓涓穿着睡裙往窗边一步步地走来,本能地红了脸。 她隔着窗帘看不清他是谁,紧张中夹杂着害怕,手心冒出的汗把伞柄弄得湿滑。当他轻轻把头上的窗帘撩开,猛然间看到一把伞对着脸直戳过来,赶紧把脖子往后一仰,惊险地躲开。 他虽然躲过了伞,却没有在桌子上踩稳,半边身子一下子倒向桌子边缘,像铅球似的掉下去,震得她脚下的木板重重地抖了抖。 启江来了个非常没面子的扑地摔,刚鼓足勇气抬头,还没爬起来,就看她拿伞劈头打过来! 这架势,是对待偷或者色狼,绝不会是对待朋友。 他双手护住头和脸,委屈地喊:“朱姐,是我!” 朱涓涓用力打了好几下,忽而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吓得赶紧把伞丢到一边。 她好奇地看着他,声音在微微地颤抖:“启江,你……” 他骨碌一下从地上爬起来,拉住她睡裙的袖子道歉:“对不起,我们今下午来看你,谁知特别不顺利。先是在门口给拦住,后来你三哥骗我上树,撤了梯子,我只好跳到屋檐上。启澜给绑了,反抗时不心踢伤了他。后果很严重。” 朱涓涓一时愣在原地,任凭他怎么拉扯,都不作声。 她知道出事了,也看到了启江的双手伤痕累累,全部是给粗糙的树皮和瓦片磨出来的。 他焦急地望着她的眼睛,盼望她能表态:哪怕是发大脾气,怒骂他也可以。 尽管心里充满了对朱行远伤情的担忧,她努力地克制着,没有释放出任何负面情绪。 “朱姐,请你打我,骂我吧!都是我非要拉着启澜来,又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冲突,才会酿成大祸。” 她忍着泪水,大度地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 “我们先不要浪费时间,快去看看我三哥和启澜现在到底怎样了。” 启江点点头,看她拿起床头柜上的一件大衣就往睡裙上披。 “外面挺凉的,你多穿点衣服吧。我可以面壁,不会偷看的。” 她急着去找他们,摆摆手,谢绝了他的好意:“不用了,我们赶紧去吧。” 启江跟在她身后走,只见她利索地开了门,往院子中间冲了出去。 朱行远这时已经让哨兵去准备送他上医院的车。 由于汽车座位之间的距离相对狭窄,他不肯坐家里的汽车,而是倾向于马车:里面的空间要大得多,能坐也能躺,放下帘子,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的人,还具备保护隐私的功能呢。 张法给五花大绑地捆着,对周围的事物表现出少见的漠然。 他知道这一脚下去有些用力过猛。伤了朱姐的三哥实在是不应该。 对方却自带一副死犟的脾气:明明站不起来了还非要和他继续在这里死磕,也不愿第一时间去看大夫。 朱涓涓匆匆忙忙地踩着拖鞋跑,终于在院子一角看到了他们。 朱行远花了近半个时在骂他,直到口干舌燥,嗓子也疼了,才闭上眼睛养养精神。睡意袭来,他差点就要做白日梦。 她看到张法无精打采地耸拉着头,从腰部到脖子处都缠绕着麻绳,忍不住喊道:“天哪!我来给你解开绳子!” 张法循声望去,看到了朱姐和启江就站在离自己不到三米的地方。 他吃了一惊,猛然反应过来:哥哥消失了这么久,原来是去找她帮忙的呀。 “涓涓姐,对不起,我弄伤了你三哥。现在需要尽快带他去医院,别在这里浪费宝贵时间。” “我心里有数。” 话音刚落,她快步向前,在他身上辨认出了绳头的结,三五下就解开了。 朱行远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看到她给张法松了绑,气得鼻子都要歪了。 “妹妹,我都给他弄成这个样子了,你也不先来看看你哥!” 她转身向着他,轻声说道:“三哥,请你先不要抱怨。我们马上去东直门,那边有位中医擅长各种跌打损伤。前阵子我有个学生打球时候骨折都给接好了。” 启江也主动过来扶他:“我背你吧。” 朱行远觉得让人背着挺丢脸,一再拒绝。 他的腰部以下都没有力气,自己努力了好几回都起不来,既可笑又可怜。 最后是哨兵们来了,加上朱涓涓,一齐把他抬到马车上的。 这辆马车够大,里面可以坐下十来个人。 大家都上了车,一齐向着东直门放向赶去。 因为之前朱行远叮嘱过,不许喂中午的草料,所以空着肚子的马儿们跑得十分不给力。 正常情况下不到一时的路程,给拖到了两个半时。 他在车里痛哭流涕,不停地骂张法,朱涓涓见他这副痛苦的模样,也不忍心去说哥哥,就由着他去了。 “臭子,等我回去,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你给弄成这样!” 他恨恨地说。 启江听不下去了,“你这伤还有治疗的希望,不要这么残忍。我会替他赔偿你的,放心。” “你能赔多少?说给我听听。” “全部医药费,护理费和营养费,五百大洋。可以加。” 朱行远冷笑道:“区区五百?我告诉你,顾启江,我的医药费和护理费先另算。光是我上不了班,你就要赔我的误工费和双倍薪水。我没法出去玩,还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这些,至少是五千大洋。” 还没去找大夫就诊呢,政客就忙着和启江谈起了赔偿。 明明是狮子大开口啊。启江想了想,“行,说好五千大洋吧。你就别找他麻烦了,成不成?” 他还要附加个重要条件:“要是我好不了,耽误了找另一半,你得赔我个老婆,必须是绝色佳人。” 启江看到朱涓涓的脸上出现尴尬的一片红色:她显然是给哥哥的话雷到了。 只有张法,估计是累坏了,靠着朱涓涓的肩膀在打盹。 朱行远忽然目光落在启江的手表上。 这是一块很好的瑞士手表,价格不菲,关键是市面上还拿钱买不到。 “你这表,也赔给我吧。” 启江想都没想,将手表摘下来丢到他手里:“朱少爷,你这下安心了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大鱼 东直门的中医正骨门诊都有百年历史了,素来就有良好的口碑。朱涓涓上回带着学生来看过,对老中医的正骨手法印象十分深刻。 这次她送哥哥来,心里有些把握:虽说他现在动不了,应该还有救的希望。 时间临近黄昏,这条路上依然拥堵得厉害,不少人都是慕名来问诊的。 老大夫在坐诊,前面排了好些病人,店堂里飘着各种药材味道。 徒弟们有的在捣药,有的在抓药,有的在替师傅开方子。 病人实在太多了,粗粗一看,都有三十来个。 朱涓涓先从马车上下来,独自进去。启江他们都在车上待着。 她本来是打算排队的,没想到老大夫检查得极为细致,给一个出疹子的孩看了二十分钟,还没开始写方子,继续问那孩子的母亲一些情况。 这样下去,轮到朱行远的时候,至少都得晚上八点多了吧? 她只好恳求前面的人:“各位先生,女士,请允许我插个队好么?我哥哥受了伤,下半身动不了,挺着急的。” 前面的那些人纷纷转过头来看,发现她一身上流社会的淑女装束,态度分成了两派。 一派愿意让她插队,毕竟听着很紧急,不能耽搁。 一派却坚决反对,认为大夫面前应该所有人一律平等:大家都是按顺序候诊,凭什么给你方便? 朱涓涓心地善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说自家的身份。 她试着像普通老百姓一样去求人,几次想挤进去和大夫说明情况,都给人推了回来。 启江在车上看到这种情况,赶紧跳下车过来。 他径直走到一个抓药的徒弟面前,掏出五枚银元:“麻烦你和师傅说说,我们送来个受了重伤的病人,请帮忙,诊费好说。” 徒弟不动声色地接受了钱,往诊室里跑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了,笑嘻嘻地说:“可以了,请先到里面那屋里等着吧。师傅很快就到。” 启江回到马车上,“可以看了,我们抬你下去,涓涓她在那边等着。” 朱行远对驾车的两个哨兵说:“抬着进去太不像样子了,你俩架着我进去吧。” 朱涓涓还在苦等,一个徒弟过来,和她说了情况,终于放心了,只是不知是启江帮的忙。 他们一到就给热情地接到了里屋,老大夫把门关了,让大家在外等着。 启江喊醒在打盹的张法,拉着他一起下车,顺便把赔偿的事情说了一遍。 他听完惊呆了,叹道:“二哥,我们到哪儿凑五千大洋来?我到现在为止,存款还不到一百块大洋呢。” 启江无奈地笑笑:“他能接受赔偿就不错了,不然他一心要你的命,难道你的命只值这点钱?你是我和父亲的无价宝。” 他听完有些惊愕:“父亲不是有三个儿子么?难道还在乎我?” 启江看到他有些不相信,轻声在他耳边说道:“三弟,出走一年多来,父亲很想念你。你还是跟我回去吧,重新做回顾家三少爷,不会受人欺负。大哥虽然也有可恶的一面,但毕竟我们都是亲兄弟,再怎么样也不会伤害你。” 他摇摇头,“我不是怕父亲和大哥。三太太是一心要害我。后海那次追我的人很可能就是她派来的。” 启江肯定地说:“不会的。你在外面躲来躲去,更方便她下手呢。你若是在家里,有父亲在,她才会收敛点。你表面上听她的就行,去给她赔不是。” 张法实在是不想和顾公馆有任何联系。他任凭启江如何劝说,都没有表态。 在外头漂着,是很辛苦:每分钱要自己挣,每件事要自己做……但他有宝贵的自由,这就是巨大的精神财富。 在官僚家少爷的身份和教书匠身份之间,他毫不犹豫地坚持后者:没有社会地位,没有钱财又如何?每天踏踏实实地劳动,心里快乐。 兄弟俩在朱家折腾了一下午,早就累了。 他们没有去凑热闹,守着马车。见马儿表现出烦躁情绪,就去路边扯了几把草,摘了些新鲜的树叶子给它们充饥。 朱行远在忐忑不安中等待大夫的答案。 先是将左膝盖的关节复位,接着就检查腰部的伤。 这一瞧,又是半个多时。 他此刻已经不抱什么希望,在想着以后如何熬过漫长的卧床岁月。 不过等来的却是个好消息。 “你的腰椎没有断。不需要正骨。但有些地方受损了,需要针灸治疗。” 老大夫拿了十几根银针,分别在他的腰部、腿部不同的穴位扎下去。 长长的针刺入皮肉,就像是扎在西瓜上一样,不流血,也没有疼。 渐渐地,他感觉到大腿上有了些酸麻,腰部也有了些许知觉。 “你试试脚趾能动了吗?” “能!” 朱行远激动得哭了:原来自己没有瘫,太好了! 他抱拳道谢:“华佗扁鹊在世,永远不忘您的妙手回春!” 老大夫笑着摆手:“我只取医药费,膝盖复位加针灸,还有待会开的膏方和药,总共不会超过十块银元的。这些药我给你先开两个月,卧床休息,调养。应该就好了。” 老大夫把门打开,让几个徒弟帮忙抬他出来,回到外面的桌子前开方子。 等方子写完,又让徒弟领着朱涓涓去拿药。 朱涓涓结账时发现一共才八块银元,开心地笑出了声。 哥哥果然给治好了,启江也不用承担那巨额赔偿:一个风波总算过去了。 朱行远想起自己刚才和启江说了要赔五千大洋。 既然没有瘫,就得打折,不然传出去还有敲诈的嫌疑。 他半躺半坐在担架上,又琢磨起另一件事情来。 刚才是满脑子都在担心腰和腿,现在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司机的身份上。 顾启江肯这般爽快地答应赔这笔巨款,一路上丝毫没有责骂这子,甚至还将名贵的手表也赔了出去,也无半点怨言。 朱行远十拿九稳地确定:他就是顾启澜,失踪一年多又回来了。 他打算把这个消息报告给父亲。自从去年夏天听到圈子里有关顾家儿子失踪的传闻,朱先生也一直在暗中寻找其下落。 朱行远不太了解父亲的意图。在他看来,肯定是这子有价值,说不定是条大鱼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振作 启江在忙着喂马,看到他们抬着朱行远回来,心想:这么快就看完了?要么就治好了,要么就没治了。 看到朱涓涓脸上的笑容,他的心里顿时有了希望:肯定是好了,朱少爷没有瘫。 朱行远喊住启江:“我有些话和你单独说。” 朱涓涓和哨兵们自觉地退到一边。 他放下手里的草和树叶,顺从地走过去,半蹲在担架边。 “今天摊上你们,算我倒了八辈子的霉,不过还算有些运气,养好伤就能站起来。” 启江和气地赔礼:“行远少爷,今天是我们不对。愿你早日好起来。五千大洋我一时凑不 出,我今晚先送一千来,余下的分半年付完。” “钱,固然是要赔的。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砍去大部分,就要你一千块。” 启江顿时觉得轻松了很多,有种被大赦的快乐。 “谢谢你能体谅我的难处。我代司机向你赔不是。” 朱行远一把抓过他的衣领,“顾启江,外面的人都说你很聪明,十岁就能背下《唐诗三百首》。聪明人不要在我面前装糊涂。明明就是你弟弟揣了我,还要隐瞒什么!” 启江的声音压得很低:“你看穿,不要说穿。养好身体,我们先回了。预祝令尊年后高升。” 朱行远隐约听懂了他的意思。是不是意味着顾局长会支持父亲呢?虽然大选定在年后,部分重要职位的人选已经出了内部名单。顾局长确实是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提前看到点信息。 “好,我不会与外人说的。你不用急着给我送钱来。什么时候有空了,随时来就行。家里设了哨兵是为了防坏人。你们不必紧张。” 启江淡然地答道:“我是为了看看朱姐。上回有了点误会。结果闹了一个下午,都没时间去和她解释。” 朱行远笑了:“我妹妹有很多追求者,你要想排得靠前,先得过我这关。虽然父亲不想让她和你交往,我可以帮忙。” “不用兄长操心,我顺其自然,不强求。” 启江明明心里在意万分,表面上还是要表现出云淡风轻来:岂能在他面前低声下气的? 张法见他俩在说话,就抓紧时间和朱涓涓解释天津租界的事情。 “涓涓姐,哥哥陪我去天津车站和一个女孩告别。我们路上遇到了沙尘,进城后只想寻个地方洗澡吃饭,不心开车进了日租界,差点还给算计到了。幸好没碰下了药的酒水和食物。费了一番力气才跑出来的。” 她听完后似乎有点不高兴,一本正经地盯着他的眼睛,“那个女孩子是谁?我想去见见。看看是什么类型的人儿能把你变成这样。” “我变化很大么?” 朱涓涓叹气,伸手整理他凌乱的头发,“变了。原来的你,无忧无虑,乐观向上,眼睛里有智慧的光彩。现在,我眼中看到的,是一个在感情里彷徨的颓废男孩子,没有一丝灵气了。” 他给她说得无言以对。有个姐姐的感觉是多么好:能给予他特别的关怀和帮助。 已经好久没看书了,除了工作,全部心思都在感情上纠结,搞得自己痛苦不堪。 这不是他的初心,更不是他要追求的生活。 启江结束了和朱行远的谈话,径直走过来。 “朱姐,上次是我没说清楚……” 她莞尔一笑,“刚才已经聊过了。我素来相信你的人品。” 原来弟弟已经替他澄清了。他忽而觉得生活简直太美好了。 “我们以后有时间再碰面吧,”她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这是我教书的大学地址,万一来我家不方便,可以在工作日去那儿找我的。” 张法接过名片的瞬间,看清了上面的字: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 他忽而有些失落:自己穿越前好歹也是全国顶级名校毕业,现在却是个高毕业生的学历。更糟糕的是,就连这一纸文凭,还在顾公馆里的妹妹手里放着。 他在认识的这些人里默默数了一遍:不要说章文轩的医学博士学位,启江和朱涓涓都是正经的留学生,林一堂虽说出国留学落空,起码人家是完整读了中学。就连林觅也是初二文化水平…… 时代永远在前进,哪怕阻力再大,社会中的进步力量永远会不屈不挠地与落后势力斗争。 没几年就要来一场史无前例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了。 到那时,“德先生”和“赛先生”会深入人心,林觅和于芬她们也会考入大学深造,如果那时的他还是和现在一样,就太惨不忍睹了。 他听到内心深处发出的呐喊:“我要振作起来,考大学,做有用之材!” 虽然还没想好报考什么样的学校,但是他已经在仔细考虑如何在工作中挤出时间看书了。 兄弟俩再次分别。启江原路沿着原路去取车,他喊了辆马车去医院看何诗安。 到了病房门口,他很担心她会不会难过,没想到迎面出来个护士。 “何姐出院了,家人接的。她让我转告你。” 他继而在过道碰到章文轩,白大褂已经换成了西装,看来是下班了。 “今晚我们去叔叔家吃饭。有从老家寄来的香肠、笋片和鱼干,在北平吃不到的。” 他俩一进门,章老先生就高兴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赶紧过来,有个好消息要宣布。” 张法留意到桌上有一张纸,上面赫然印着“国立燕京大学秋季招生报名表”。 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座灯塔,驱散了迷茫和惆怅。 “您是要告诉我考大学的事情?我正想着上学呢。” “对。今年秋季的招生在九月结束,但学校和政府协商,增设了几个院系,需要再补招学生,明年三月入学。我建议你去报名试试。考试的时间大概是元旦左右。” 他的心情很激动,但还是比较理智地问:“除了填表,还需要学历证明之类的吗?” 章老先生点点头:“需要提交学历证明,至少需要高毕业。” 第一百二十四章 改名 对他而言,穿越后的身份和学历问题一直很头疼。 一纸高毕业证,触动了他心底的某个角落。 时间又倒回三个月前。在顾公馆的那个下午,趁着大人们出去迎接客人,两个妹妹和他悄悄地聊天。 当时的具体谈话内容早已忘记了大半,他只想起五妹嗔怪过一句:“三哥,走了就什么都不管。高毕业证都是我替你拿回家的。” 离家出走时,他并没有想过带毕业证有什么用处,是做了流浪的准备的。 若不是有幸遇到章老先生,找到份薪水不多,但还体面的工作,他可能穿着褴褛的衣衫,在某个裁缝铺当学徒,在茶馆里当杂工,在街头巷尾卖报纸…… 如果是那种境遇,他就肯定和林觅没有交集了。 人生有起有伏,命运往往是一瞬间就会改变的。 正当他在琐碎平淡的教书匠日常里消磨时光,在一段无望的爱情里挣扎和沦陷的时候,生活忽而又有了转机。 虽然经历过高中三年的苦读,尝过高考的滋味,但眼下,他听到报考大学的消息,依然为之一振。 心头有了强烈的愿望:为了大学生活和美好明天,努力拼一把! 眼下报名在即,他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材料凑齐,为自己争取这个机会。 复习的难度且不提,他首先得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如果要保证填表的信息和毕业证一致,那就得改名。 张法?顾启澜?这两个名字,对他来说,各自有着不同的意义。 但此刻没有什么比上学更能让他动心。他深深吸口气:改就改吧! 他提起笔来,在表格的姓名一栏,工工整整地填上:顾启澜。 “高毕业证我明天会拿到,谢谢您给我带来好消息。” 章老先生接过表格,看得一脸诧异。 “孩子,你不姓张,姓顾?过去没有用真名?” 他红着脸,把缘由简要地解释了一遍。 章老先生笑着拍拍他的肩:“顾启澜这个名字也不错,就是笔画多了点。考试的时候尽量写对,写清楚,免得阅卷的老师看错了。” 章文轩见他有上进心也很高兴,热情地说:“澜,我房里还保存有整套的中学和大学课本,你可以拿去复习,有问题可以每天晚上来和我一起讨论。” 他点点头,谢过了热心的叔侄俩,心里充满了感动。 章太太刚好在厨房里烧完最后一道菜。她和佣人各自端着盘子进来,招呼他们赶紧吃饭。 章文轩拉他到餐桌前,章老先生特地从柜子里拿出了上好的桂花米酒。大家围着桌子高高兴兴地吃起来。 他拿着筷子夹了几片香肠,拌在米饭里,又喝了一碗梨汤。 米酒散发着清香,悠悠的桂花味道,使他想起那个醉人的九月。 酒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他边喝酒边同过去告别。 心底默默地想:张法这个名字,留给未来。从今以后,他就是顾启澜了。迎接命运所给的一切,该争取的争取,该抗争的抗争。 饭后来到章文轩的房里,从床底下的几只大木箱里找到了复习要用的课本。 他望着那些厚厚的书,翻看一本本写得十分工整的笔记,不得不佩服它们主人的学习毅力。所有的书摞起来可以充当屋子四个角的柱子。 章大夫果然是货真价实的学霸。难怪会戴上一副深度近视镜:早年太勤奋了。 这一夜,他没有回校,而是在房里看了个通宵的书。元旦就要开考了,复习的时间也就一个多月。 算术和英语难不倒他,毕竟他在现代社会也凭本事考上过燕京大学。 但国文和综合知识,难度还真不。他没有多少古文底蕴,而那个时候的考试还不兴用白话文。 最好的办法,也是最笨的办法,就是边背边抄。 为了节约纸张,他把章太太给的旧报纸拿来写字,密密麻麻地写了十来张。 挑灯夜读的感觉,让他想起大学时期整个寝室熬夜备考的情景,倍感亲切。只不过寝室的三个兄弟和他之间,隔着一百多年。 他望着黑漆漆的窗外,听着呼啸而过的北风,心想:没有电脑和手机的年代,也有它的好处。可以一口气抄完两本课本,心灵在孤独中能安静下来。 或许是心有灵犀。在离章老先生家不远的林家别墅里,有一盏灯也彻夜亮着。 林觅在刻苦地学习。程倩倩和她说过,补考的难度会比正常的考试难。 她转学来才两个多月,过去在美国人办的学校读书,那里从来就不开国文课。 虽说林一堂在读书方面天分很高,记诵能力超强,但他是不能替她去考的。 她今晚没有在医院陪着,他也没有强求,只希望她能顺利通过考试。 在医院独自过夜,是有生以来头一回。 比起家的温馨,冷冰冰的病房让人有种难言的伤感。 他在床上坐着看了看报纸,觉得无趣,一抬手就丢到了地板上,任由门缝里进来的风吹得它满地滚。 既然睡不着,总得找点事情来排遣寂寞。 他想起了白天被叔母强行挂断的电话:建华和采薇会不会怪他无礼? 深秋的夜,空寂的过道,他望了眼窗外的护士值班室,门还开着。 “我不妨现在打回去吧。” 和妻管严的林先生不同,林一堂不仅拒绝写检讨,而且还敢自己做主。 夜晚的好处是,林太太和林觅都不在场。 他把外套一裹,顺手把门带上,头也不回地进了值班室。 黎家的人都睡下了。夜半听到电话铃响,采薇是第一个爬起来接听的。 电话通了。果然是喜欢的那个人打来的。 她双手抓着听筒,带着几分期待和惊喜:“一堂哥哥,还没休息么?” 他在电话这头,轻声道歉:“对不起,电话是给我叔母挂断了。采薇,我过年前会回来,到时候一起聚聚。” “告诉你个好消息,”她笑着说,“我们快要来北平了。报纸上登了好几所大学补招的消息,哥哥想来试试,我也来长长见识。我们不久就会见面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前兆 采薇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欣喜,还分享了下午在家和哥哥读报的重大发现。 由于当时还没有实行男女同校,他打算报考国立燕京大学,她决定陪哥哥来北平,顺便也试着考考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 采薇知道林一堂留学的事泡汤了,所以她选择留在国内陪他。 林一堂听到黎家兄妹要来,很是兴奋,以后就不那么寂寞了。 他不仅把联系地址和电话都详细说了,还主动提出去车站接他们。 秋季补招的消息,在他的心里掀起了不的波澜。 他读报素来只看时政类的新闻,从不看其他的版块,差点就漏掉了。 待她挂掉电话,他赶紧回房,把丢地上的报纸捡起来。 当他从第三版的教育时讯里读到补招的详细内容,更加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 然而考大学和服兵役是相冲突的。 他毕竟是军队的人,即使考上了,部队会允许他上学么? 他想到了申请复员,可以找叔叔通融一下,毕竟已经服役满了三年了。 天明时分,林一堂拿着报纸入睡。 他梦见自己脱掉了军装,和建华一起在校园的草地上踢球…… 漫长的夜晚终于过去。未睡的人和初醒的人,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清晨的白露还透着寒凉,林觅一改往日赖床的习惯,早早地抱着书包站在楼下等车,心里只想着快点出发。 过去,李炎就是林家的专门负责开车的警卫。现在,他已经升为队长,没有开车的义务,原则上司机的活儿要另外派人。 然而,当林觅的身影一出现,他依然甘心情愿地把汽车又快又稳地开到了她的面前。 “姐,”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为她开了车门,“上来吧。我送你去学校。” 林觅倚靠在座位上,不声不响地掏出了课本来看。 李炎看到这一幕,轻轻地笑了。 从到大,他还没见她认真地学习过呢,怎么突然就如此用功了? 他尽量把车速控制得适中,这样她看书的时候会舒服点。 林觅看了一会儿书,忽然想起前晚上把外套交给他保存的事来。 “衣服你带了么?我得还给老师。” 他开车的兴致顿时减去大半:原来看书是假,心里想着书生是真。 李炎做事一向缜密,他出发前把那件衣服也带上了车。 “就在后排座位上。” 林觅回头看到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座位上,嘴角绽放出笑意。 她心情不错,顺便学着父亲的口吻夸了他一句:“年纪如此细致,将来必成大器。” 李炎正拿着水壶喝水,听到她的表扬差点没把嘴里的水全部喷出来。 “姐,你还能说得更逗一点么?这般赞赏,我承受不起啊。” 她望着他,惋惜地叹气,坦诚地说:“我知道你当了队长很忙,以后没空送我上学了。要是能一直给我开车就好了。” 他把水壶的盖子拧紧,继续开车,心里却有了失落:人生不就是有得有失么? 不升职的时候,他即使再能干,也是队里的毛头,还兼着二十四时的司机,随叫随到。 当他受到命运垂青,忽然间当了队长,待遇和地位有了改善,只是没法随时给她开车了。 那个年代参军的很多人要么是文盲,要么识字不多,但李炎是个例外。 不到十二岁就参了军,没有受过什么正规的学校教育,但他机敏好学,抓住一切机会来积累知识,提高能力。 林先生素来有爱才之心,也被他求知的渴望打动,把家中各类好书都给他借阅,使得他日积月累地练出了口才和文采,也赢得了林太太的喜欢和信任。 李炎很清楚自己的未来发展,平平稳稳地做下去,不断地升职是没问题的。 他想永远都能陪伴林觅,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当太阳的光芒把天边的白云染成金色,汽车停到了校园门口。 他轻轻打开车门,伸手摘去了一片悄然落在她头上的红叶。 “姐,到了。晚上我会来接你。” “谢谢你,如果没空,就别来了。” 她拿着衣服渐渐走远,他站在车边,专注地欣赏她在晨光里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才上车离开。 碧蓝的天空下,整个校园满眼都是红的黄的落叶,这可是深秋里难得的晴好天气。 林觅提着书包走进教室,赶上了早自习。全班除了何诗安,都到齐了。 于芬看到她进来,双眼露出喜色,“天天早上都盼你来,总算是来参加晨读了。我们一起加油背课文吧!” 教室里书声琅琅,林觅感受到了久违的学习气氛,翻开国文课本读了起来。 当晨读接近尾声时,秦校长和教务主任出现在门口。 他们的表情有些严肃,似乎有重要事情要宣布。 首先开口的是秦校长。她走到讲台上,“同学们,从今天起,你们的英文老师是顾先生,不要喊成张先生了。” 女生们一时都反应不过来,她们以为是换了老师,情绪上受了很大的影响。 有的满脸疑惑地愣住了,有的丢下书本轻轻地哭,有的低声地相互议论。 教务主任接着解释道:“大家不要误会,你们的老师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只是改了名字。张法先生变成了顾启澜先生……” 昨天晚饭后,章老先生给昔日的学生秦校长打了电话,把改名的情况说了。顾启澜也诚恳地一大早来办公室道了歉,得到了她的谅解。 这一来,他入职的材料需要重写,教师工牌上的名字也要换掉。不过比起他的教学能力和学生对他的认可度,这点麻烦在领导眼里都算不了什么。 除了林觅,大家听完都放了心:只要不换人就好,新名字更好听呢。 她表面上很淡然,头脑里却早已是一片凌乱。 认识三个多月了,彼此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明说,心照不宣地把对方当恋人。 然而他换名字这等大事都没和她说,这恐怕是不好的前兆。 何诗安刚好在这个时候进的教室。同学们之间的议论,她一笑了之。 她放下书包感慨:“启澜少爷总算是把名字换回来了。” 两人的座位只隔了不到三尺远。林觅果断地认为,何诗安是有意说给自己听的。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云朵 距离上课还有二十来分钟。早自习散了,林觅没有与同学们一起去食堂吃早餐,而是独自去了教师宿舍的院子里。 天边的云,在蓝天下白得耀眼,然而它们却瞬息万变,让人猜不到下一秒的样子。 顾启澜推着自行车从楼上下来,踩着车一心赶路:忽略了她的存在。 书包里还装着前晚上从他房里出来穿的外套呢。本来是想上完自习就高高兴兴地喊他出来的。 林觅看着他骑车匆匆而过,心里的气就上来了:这么急,怕去找何诗安的吧? 她感到腿上全是劲,不跑上去追他的车简直对不住自己。 她一改往日的温柔,边追边喊:“姓顾的!你给我停下!” 顾启澜听到身后的一声吼,还以为是遇到了某位女汉子。 难道是新来的宿舍管理阿姨? 他好奇地回头,看到林觅气喘吁吁地在车后追赶,立刻把车刹住。 “慢点,别摔了。” 她用力过猛,到了车跟前还停不住。 眼看就要撞到车座,他赶紧揽住她,“心!” 他生怕她会磕伤,而她这回是真生气了,丝毫不领情。 她涨红了脸,推开他的手,把衣服从书包里扯出来丢到他头上:“还给你!别碰我!” 他被她的反应给弄得一头雾水:女孩子的态度在短时间内怎么可以变得这么快呢? 如果是在校外,还能好好地拉着她说话,但是在校园里,他是必须要避嫌的。 他这会还得去和年级组长及同事解释改名的事情,也没工夫和她扯了。 “林姐,”他把揉成一团的衣服扯平,放进背包里,“我有事先走了,你不要迟到。” 看着他和自行车飞快地消失在视野里,林觅抬手擦了擦脸颊上的冷汗,沿着路往回慢慢走。 半路上,她忍不住仰望天空,那些云朵,又变换了形状和位置,都认不出来了。 物犹如此,人何以堪? 父亲说过人心难测,她一直还不肯信,而最近身边两个男生的变化让她始料不及。 林一堂会瞒着她打电话,而顾启澜一开始就没告诉她真名:这两个人都喜欢她,却把更多的秘密告诉了别的女孩…… 一串串的眼泪把脚下的青石板打湿,在太阳底下,悄悄地蒸发了。 她忽而感到了内心的疲惫,加快了脚步往教室里跑,只想趴到桌子上休息休息。 于芬见她脸色苍白地回到座位,赶紧从书包里拿出饭盒递过去。 “觅,你是不是没吃东西?刚才程老师特地来过,让我转告你下午放学后留下补考。赶紧把体力养好。” 林觅情绪低落,从饭盒里拿过两块发糕就啃,好像是很久没吃过东西的苦孩子,见到食物就紧抓不放。 咽下发糕,还不忘往旁边座位瞟了一眼,纳闷地想:何诗安去哪儿了?她不大可能去食堂,因为她平时都是在家吃过丰盛的早餐才会来学校。 顾启澜在办公室里,面对着领导和同事,尴尬地解释了改名的原因。由于他一向在办公室吃苦耐劳,什么杂活累活都干,大家都没有怪他。 程倩倩甚至还开玩笑帮他解围,说有的人取两个名字是为了消灾避祸。 不久就快上课了,老师们说笑着各自散去。 现在唯一和他的名字过不去的,就只有林觅了。 看到顾启澜出现在走廊里,然后旁边紧接着出现了何诗安,林觅就特烦他的过去。 周围很安静,所以两人的谈话,她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些。 “腿好点了么?昨晚我去医院的时候,护士说你回家了。” “好多了,章大夫的药膏果然很神奇,你瞧。” 何诗安说完,把长及脚踝的裙子提了起来,露出光洁的腿:烫伤的部分都不大看得出来了。 他见她的腿伤愈合很快,放了心。 接着,他向她靠近了一步,低声说:“今晚又得麻烦你去找我哥。我的毕业证在妹妹那里放着,现在需要拿出来。” 她点点头,“没问题,我可以早点回去打电话的。下午的体育课,请假。” 林觅觉得耳边的声音忽而变,他俩的距离又变近,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 改个名字就变心了么?男人翻脸怎么比翻书还快呢? 上课的钟声敲响,把她的思绪打断。 他夹着书走上讲台,对着全班的女生抱歉地笑笑,“从今以后,请叫我顾老师吧。之前怪我考虑不周,没告诉大家真名,对不起。” 台下响起一阵欢呼:“老师,我们都很喜欢你,管你叫什么名呢。” 他往林觅的座位那边看过去,她明显是在赌气,举着国文课本遮住脸。有些同学好奇地看着,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作为老师,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把课堂纪律摆在第一。 顾启澜不打算讲情面,径直走到她面前,按住高举着的书,轻轻提醒道:“上课的时候,要专心听讲。把英文课本打开。” 她似乎没有听见,依然看那些古文。一方面是看不惯他和诗安一起说话,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另一方面是临时抱佛脚,为了应付下午的补考。 何诗安不动声色地坐着,猜到他俩之间已经出了不的问题,多半是林觅在纠结他的过去。 他见林觅依然我行我素,转身回了讲台,不再理她。 这堂课内容讲得比平时还要好,她虽然在硬着头皮看古文,还是忍不住中途听了一段。 转眼间就到了下午:她最忐忑的补考来了。 顾启澜去给一年级上艺术课,何诗安请假回家,余下的同学在上体育课。 林觅被年级组长领到一个单独的教室,只许拿笔墨,连稿纸都不允许,说是为了防止夹带纸条抄袭。 年级组长亲自把一个试卷袋摆到她面前,交代了考试规则,临走前说,待会老师就来监考。 她在座位上茫然四顾,看到程倩倩手里拿着书走进来,心里咚咚乱跳。 “准备好了吗?先考国文。然后是别的科目。现在是下午一点,全部考完大概得晚上八点半。” 林觅把笔提起来,淡淡地说:“请您快点发卷吧。” 国文试卷如一只淡黄色的蝴蝶,诡异地落在她面前。 第一百二十七章 白卷 为了帮助林觅应对补考,于芬把国文试卷中可能会涉及的内容在课本里全部圈出来,在极短的时间里划了重点:唐代名家名作的绝对会考。 有这样的好室友是很幸运的,只是她对这门课不感兴趣,心不在焉,复习效果平平。 林觅翻了翻发下来的试卷:好厚,有足足九页! 之前她问过于芬,考的文章都是学过的:李白的《将进酒》、白居易的《琵琶行》和《卖炭翁》、刘禹锡的《陋室铭》和柳宗元的《石潭记》共五篇,满分一百分。 林觅原来想着:补考的内容顶多就比正常的考试难一点吧?她就接着复习了杜甫的《登高》、《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还有柳宗元的《捕蛇者说》。 她扫了一遍试卷内容:是两篇从未学过的长文,需要全部默写。 表面上是减负,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为难。 它们分别是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和白居易的《长恨歌》,字数超出前面的五篇总和…… 林觅清楚地记得,请假去天津前,学的都是短篇。 自己压根就没见过这两篇课文:大概是表哥住院做手术,忙得脚不沾地的那段时间学的吧? 她脑子里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能捏着笔头在座位上发呆。 放着那么多短篇不考,偏偏让她全文默写没学过的长篇。 林觅看着前方悠然读说的程倩倩,心里的不平越来越多:老师怎么如此不为学生考虑呢? 她素来就有宁缺毋滥的习惯:既然一个字也写不出,就让试卷空白好了,省得胡编乱造白忙活。 教室里沉闷得让人犯困。忽然窗边响起清晰的雨声。 老远就听到宿管阿姨扯着大嗓门在喊:“下雨啦!下雨啦!快去收衣服、棉被!” 林觅听到椅子挪动,侧过头去看,程倩倩已经跑到门外。 深秋的晴天是晾晒的好时机,只是雨水不请自来。 在操场上玩的女生们顶着豆大的雨点往教室或宿舍跑,老师们也纷纷回院子里抢收衣物。 顾启澜还在给一年级上美术课,拿着支素描笔教学生静物写生。他不久前晒过被子,加上没工夫洗衣,所以没把雨放在心上,继续画画。 程倩倩则给雨水弄得手忙脚乱。 她一早起来看天气不错,把全部的床上用品都搬到院子里来晾晒。她在雨里急急忙忙地奔跑,还是晚了一步:被褥都吸饱了水,沉甸甸的。 林觅彻底放弃了国文考试。她从开了封的试卷袋里抽出其他科目的试卷,淡定地答题。 英文是她的强项:凭着在美国教会学校养成的扎实功底,不到半个时就完成了整张试卷。 数学能力虽说不算很突出,但也做得很顺手。教数学的王老师特别好,没有出偏题和怪题。 综合知识大部分都学过,不难。 由于抛弃了难缠的国文试卷,原定在晚上八点半才能完成的补考,林觅在六点就搞定了。 她把各科试卷依次放回试卷袋,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正好年级组长路过,见她在收拾文具,就进来了把试卷袋拿走。 不明真相的他还表扬她做题有效率呢。 林觅步履轻快地走出这个光线昏暗的教室,抬头感激地看着天空。 多亏这场雨把程倩倩给支走了,不然还真的得熬到天黑。 她沿着长长的走廊向前迈步,心情越来越好,情不自禁地哼着钢琴曲《胡桃夹子》。 返回教室拿书包的于芬,这会正在屋檐下避雨,看到她很是惊喜。 “觅,这么快就出来啦?还顺利么?” “除了变态的国文,其余的还凑合。” 于芬一听,疑惑地问:“考的啥?让你怨气这么大?” 她把考的课文说了,又引来一声惊叹。 “天哪,那两篇居然会出全文默写?程老师在课上和我们说,只要了解就好,不会出默写题。我到现在都还背不全!” 于芬接着赞道:“你那时候都在医院陪护,没学过的都能写出来,太棒了。” 林觅无奈地摇头,犹豫了一会,没有把交白卷的事告诉她。 正巧雨停了,她想出去透透气,就拉着于芬的手,悄悄地怂恿:“我们溜出去玩吧,考了一下午脑子都要坏了。” 于芬本来是不想违反校规的,但她能体会林觅的心情,就干脆地同意了。 “我们得赶在关校门前回来。” “没问题,不会走得很远的。就去熟悉的地方转转。” 两个女孩子迅速地跑回宿舍,拿了钱包和手袋。 于芬很单纯地以为,无非就是出去吃吃逛逛,简单地换了旗袍,罩了夹衣。 林觅从衣柜取出件新裙子和披肩,三两下穿上,还戴了帽子。 这时候,宿舍楼里的女生们大部分去了食堂吃饭,或是去教室准备晚自习,没人注意她们。 宿管阿姨专心地在房里给猫咪洗毛,也没留意。 林觅拉着于芬就往学校后门走。她俩很顺利地来到了校外大街上。 顾启澜上完美术课,把画笔收好,洗去手上的颜料,才发现外面已经下过了一场秋雨。 他转身往教室赶去,到门口一看,里面并没有林觅,也不见于芬。 她们大概是回宿舍了吧?天冷在寝室自习也挺好的。 他没多想,径直骑着自行车回了宿舍。 下午何诗安请假回去打电话给启江,如果顺利的话,晚上应该能把毕业证送过来。 他打算和哥哥一起吃饭,所以没有去食堂解决晚餐。 上到楼梯口的时候,他被眼前一幕惊呆了:程倩倩把所有打湿的被褥枕头都摊在过道里,自行车完全过不去。 她一边摆弄枕头,一边泪光点点地望着他:“顾老师,我的东西全部湿透了,今晚都只能睡床板了,你有没有多余的被子可以借我?” “我就只有学校发的那一套……” 顾启澜握着车把站着不动:她借别的东西,甚至是借钱,都好说。 贴身作伴的被子,岂能随便就借给异性呢? 何况这床被子,只给林觅盖过:上回她来的时候,还赞过被子很干净,有太阳的味道呢。 第一百二十八章 见外 前一天晚上,启江风风火火地开车到家,头等大事就是找钱。一千块大洋,并不是个数目,只是当着朱涓涓的面,不好意思和狮子大开口的朱行远讨价还价罢了。 他上中学后平均每月有十来块零花钱,过年也会有上百元压岁钱,出国前除了买书,并无其他的大开销。出国后的半年,几乎分文未动。 虽说去天津的那回费了不少,但那些是父亲额外给的,不算。他的钱大部分都存在银行,只留了一点在家。 启江信心满满地从床底下摸出一只存钱的匣子,在凌乱的钱币底下翻出久未碰过的存单。 不看还好,看了差点要怀疑人生:凭证上的日期更改成了一个月前,而且存款的数额严重缩水。 出国前最后一次去银行存款,明明是填了二千五百元整,这笔反复确认过的钱,在眼皮底下居然变成了二百五十块,抹去了一个零。 启江觉得好蹊跷:肯定不是偷,哪有这么蠢的偷,取了钱还会来还单子? 难道是家里有人在他回国前动了这笔钱?会是谁呢? 他纳闷地把单子塞进口袋,直接去了父亲的书房。 顾先生在灯下阅一份机密文件,听到响动,把文件快速锁进抽屉,取了张报纸摊在桌上。 看到儿子满脸不乐,他边喝茶边问:“老二,出什么事了么?” 启江把存单递到父亲手里,将心里的疑惑说了。 顾先生皱眉想了想,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我一忙起来,就忘记和你说了。八月份的时候你大哥要和朋友合伙买商铺,家里也没那么多现钱可以周转,所以你妈就动了你的存款帮他应急。” 启江惊叹道:“爸爸,我回来都三个多月了,大哥可从没提过这事啊!” “大哥赚的钱也是都流进了家里。你大呼叫至于么?” 他见父亲没当回事,只好把话挑明:“何时能还呢?我今晚就等着急用!” 顾先生觉察到儿子的反常,心里隐约有了不安。 “老二,你怎么今年回国以后每个月都出状况!先是和警察互打进了牢房,害得我亲自去捞,后来又废了一辆汽车,现在忽然要拿这么多钱,是惹出大麻烦了么?” 启江不知如何开口,低头委屈地想:也不是我要惹事,都是为了三弟…… 他最后在父亲面前跪下,又一次扛了锅:“爸爸,我今天下午去看朱姐,哪知朱行远三番五次刁难我,哄得我上树,又撤梯子,我一气之下动了手,他没有大碍,但要我赔一千块钱。” 顾先生听到儿子被朱家老三欺负,怒火中烧。 不过他更关心启江和朱姐的关系发展到哪一步,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问:“涓涓怪了你没有?” “她很好,没有说我什么。只是我觉得很惭愧。” 顾先生放下茶碗,取了桌上的一个大信封,顺便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你先不用去和老大要钱,我这里有些钞票,比银元用起来轻便多了。时间紧,赶紧走。” 启江谢过父亲,带着装钞票的信封直接上了车。 待车停好,他快步走到朱家大门口,哨兵们这回直接放他进去了。 朱涓涓知道启江晚上要来送钱,早早地在院子里等,手里提着个袋子。 她为人正直善良,不会让他平白无故地受损失。 下午从东直门回来后就没闲着:悄悄地把自己的全部工资拿出来,还去银行取了多年来的存款,一共是八百多块钱。 还有一百出头的差额,原打算去找朋友借,从银行回来天就黑了,只能编了个理由,向母亲要了钱,总算凑齐了。 启江从门外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她,好不兴奋。 “朱姐,我把赔款送来了,行远好点了吧?” 他把信封递过来。她摇着头不肯接。 一只沉甸甸的袋子塞到他手里。 “你就拿这个进去给我哥。刚好是一千,反正都是家里的钱。” 启江木然地拎着袋子,跟在她身后进了客厅。 她本来是想陪他一起坐坐,但给朱太太临时叫走了。 他独自站着,没有感到丝毫的快乐:朱涓涓是把自己当外人了。 朱行远在沙发上躺着看书。见他送钱来,客气地招呼入座。 他把钱袋放在茶几上,寒暄几句就告辞。 他心不在焉地开车回家,路上好几次差点撞上电线杆…… 第二天睡到下午才醒,看着那瓷枕不想起床。 摸着瓷娃娃的头,轻声叹息:“你要是能开口说话多好。告诉我,你主人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在梦里提示我也好啊!” 何诗安已经从学校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给启江打电话。 她听到那边传来中年男人的声音,心里自然紧张:“该不会是启澜他爹吧?” 这次有些不巧,顾先生下班比平时早,听到铃响以为是有公事,抓起听筒就接。 不过那边的人不吱声,弄得他以为是匿名电话,“啪”地挂断。 她纠结了一会,再次拨号,大着胆子说:“您好,我找顾启江先生。” 顾先生只听出是女声,加上和朱涓涓仅仅说过一次话,以为是她打来找儿子的。 “是涓涓吧?稍等,我去喊老二。” 何诗安知道对方是误会了,将错就错,也不解释。 启江在床上和瓷娃娃说话,猛然听到父亲在拍门:“老二,还不起来!朱涓涓的电话来了!” 他赶紧一溜地爬起来,一分钟内穿戴整齐,拉开门就跑。 顾先生打算给儿子创造个良好的打电话环境,自觉地去了花园散步。 他凑近听筒,喊了好几声“朱姐”,对方却在那头笑个不停。 “哥哥,我是诗安。启澜需要毕业证急用,说是五妹给收着,请你赶紧取了送到学校去。” 启江放下电话直接往妹妹们的住处跑。 顾筱筱和顾依依刚放学回家,在房门口的树下玩秋千。 筱筱望着天空飞过的大雁,自言自语道:“五妹,你说三哥他会不会回来过年啊?” 依依抱着秋千架,“姐,你天天念叨三哥,回不回来得看他自己。不是我们想他就能把人给盼回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留心 筱筱和依依是三太太所生的一对孪生姐妹。菩萨心肠的大太太疼爱她们,启江和启泯处处呵护她们,顾先生也喜欢这两个可爱的女儿。 她俩从就有好的物质条件,享受着各种宠爱,但也养成了迥然不同的性格。 筱筱很感性,凡事把感情排在第一,依依则十分理性,凡事都很现实。 自从八月下午与三哥一别,筱筱每天都在数日子,中秋节还偷偷留了月饼藏在衣柜里,想等着他回来吃。 直到月饼长了毛,也没把启澜给盼回来,倒是把一柜子的好衣服沾了霉味。 依依因此笑话姐姐:月饼不就是块糕点么?随时可以买。一件衣服的钱可以买好多盒月饼呢。 这一天,两姐妹又聊起了三哥的话题,虽然她们都想着他能回来,思考问题的角度却差异很大。 启江急匆匆赶来,看到她俩在秋千边玩耍,就坦诚地说:“三弟的高毕业证,是五妹收着吧?我想拿来看看。” 筱筱望着妹妹:“二哥找你有事,快别玩了。” 依依从秋千慢慢滑下来,“在房里好好地收着呢,我们一起去取吧。” 启江和妹妹们进了屋。 依依从抽屉里翻出那一纸毕业证,放到他手里。 不过,她多了个心眼:二哥来要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呢?莫不是暗地里见过三哥? 筱筱怕毕业证给揉坏,取来块手绢给启江:“二哥,把它好好地包起来吧。” 启江急着去找弟弟,交代妹妹们别和大人提,就匆匆地出门了。 如果他能稍微谨慎点,就会发现这么做是欠妥的:谁能保证两个女孩都能守口如瓶呢? 善良的启江从来不会对亲人有怀疑之心,何况妹妹们都还不到十岁,正是天真无邪的年纪,相信她们不会向三太太说这事。 依依打算观察一段时间,有了新发现就报告母亲。筱筱则打定主意和谁也不说,免得给三哥带来麻烦。 刚下过雨,路面有积水。启江开车一路蹚水赶到学校。 顾启澜在过道里和程倩倩尴尬地面对面。 她想借他的被子,他一来没多余的,二来由于林觅盖过,他也不乐意拿出来。 最后只能跑到宿管阿姨那里借了一床干净的。 阿姨上了岁数,有人生阅历,从平日里程倩倩对他的各种关心就很能看明白:其实就是个暗示,借机把两人之间的关系拉近些。 他抱着被子走的时候,听到了阿姨的一声提醒:“孩子,程姑娘是看上你了,下面的事情看着办就好,不要勉强自己,也不要伤人家的心。” 启澜把被子交给程倩倩,然后帮她把打湿的被褥枕头都晾到洗衣房里的绳子上。 原本乱糟糟的一摊子,经过他利索的整理,又好了。 她虽然心里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感激。 这至少也是雪中送炭了。他不仅是好同事,还是好邻居。 程倩倩独自回房,把门关上,心里暗自想着:将来世间肯定会有某个幸福女子,拥有这样的好男友、好丈夫。 她忽然对他的情感世界有了强烈的好奇心:像这样的男生怎么会没有其他的女孩子喜欢?有了喜欢自然就有互动,他八成是心里有人了,才会对自己一直以来以礼相待的。 只是这个女孩子,她有没有可能认识呢? 程倩倩决定以后多注意他的情况,以便摸清楚顾启澜到底是不是单身。 启江携带挎包从校园后门进入,凭着记忆里的印象找到教师宿舍的院子,却不知该往哪儿走了。 上回是半夜里与何诗安一起来的,他们并没有上楼。 现在他抬头望着这座两层的四方形楼,仔细观察那些紧闭的房门:如果能寻出线索,就可以缩寻找的范围。 不算很宽大的院子里住了有近百人,密密麻麻地堆放在楼道里的杂物,一排排拥挤的晾衣绳和顺着墙根摆着的煤炉子令他颇为吃惊。 弟弟应该不会烧煤做饭,不会扯绳子晾衣服,更不会有成了家的老师们那么多的东西要摆在门口。 启江在楼下转了一圈,顺着楼梯到了二层,找到了位于西侧的单身教师宿舍区。 这里比起拥挤不堪的家属区,果然干净整洁多了。他走了几分钟,在一间房的门口看到了熟悉的自行车,就放心地敲门。 门开了,启澜探出头来,见到他很是欣喜。 “二哥快来屋里坐坐,正好学校又发了点心。” 屋里的空间很,启江进屋拉了把椅子坐下,离他的腿很近的地方就摆着桌子、柜子和床。 他不由得对弟弟的蜗居状况充满同情。 “三弟,现在住的地方只有你原来卧室的五分之一面积,在外头受苦了……” 启澜倒是很乐观:“这里已经很好了,起码也有九平米呢。东西也齐全,还有开水和点心供应。” 启江把毕业证放在桌上,顺手从饼干盒子里拿了块苏打饼干尝了尝,心里更难过了。 他见不得弟弟过得如此艰苦,把那只装钱的大信封从包里摸出来。 “这里是父亲今晚给我的一千块钞票。” 他拉过弟弟的手,不由分说地把信封塞过来。 启澜抽回双手,一个劲摇头,“不是要去赔朱行远的药费么?我不收!” “朱姐她太和我见外,自己垫钱充了我的赔款。还给父亲怕他多心,我拿着也没处花,给你改善居住条件吧!” 启江的意思很直接:钱是资助弟弟买房的。就算不愿意回家,也不能一直蜗居在学校的宿舍呀。 曾经那个遥不可及的买房梦,忽而就近在眼前了。 本来他不想要父亲的钱,但眼下的情况变化太快:如果考上大学,明年三月就要辞职,单身宿舍就没了,租房也不是长久之计。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他确实很需要这笔钱。 一千块大洋,加上他存下的六十来块,给了他实现安居的希望,也有了找房子的底气。 他想:先把住处解决,再慢慢地攒钱还款。 “二哥,谢谢你关心我。这笔钱我记下了,最迟五年内还清。” 启江见他执意要记账,心里又开始嘀咕:弟弟和朱姐怎么都拿我当外人呢?一个非要垫钱,一个非要还钱,唉…… 第一百三十章 坏女孩 雨后的路面上处处有水洼。林觅没走几步就看到脚下溅起来的泥水。爱美的她怕弄脏了袜子,赶紧拦住一辆过路的黄包车,招呼于芬一起上车。 她俩并排在车上坐好,对着车夫说:“师傅,请送我们去泉眼胡同吧!” 泉眼胡同离学校有五条街的距离。正好位于各色旗帜飘扬的使馆区。 过去那里没什么人气,后来有外国商人看中了这个地方的潜力,把它变成了一个西方美食的交汇点:有俄式的红肠,格瓦斯,有英式的培根,黄油面包,还有美式的炸鸡和甜圈圈,日式的寿司和乌冬面…… 对于城内的老百姓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和日常生活差得太远。 林觅对其他的美食不感兴趣,唯独喜欢黄油面包,好不容易溜出学校,就要借机吃个够。 车轮刚停稳,她就迫不及待地下来,付过车费就拉着于芬往胡同深处的面包店赶去。 于芬好奇地问:“觅,都六点多了,面包都快卖光了吧?” 她一边奔跑,一边信心满满地说:“不会的啦,这个店里的黄油面包贵,买的人应该不多!” 亮闪闪的玻璃门开着,屋里是一排高大的面包架子。 柔和的灯光和温暖的面包香气,让两个还没吃晚饭的女孩子难抵诱惑。 她俩进来才发现,架子上只有法棍面包和蒜香面包,挂着“ 尽管如此,林觅依然没有失去希望。 她嗅到了店内有一股浓浓的黄油香气,猜想着可能还有存货之类的。 这个时候,英国人店主已经回家。店里除了她俩,只有一名负责收钱的印度人。 她走到结账的柜台前问:“是不是还有黄油面包没摆出来?” 印度店员用很蹩脚的英文告诉她:是有五只面包,但都已给一位客人提前预订了,很快就要来取。 林觅心底的怨念,这时候忽然变得特别强烈:五只面包一个人吃,也太奢侈了吧? 她决定在店里等那个订了面包的人来,到时候想办法看能不能请对方卖一只。 于芬看到架子上好多英文食物牌,兴致勃勃地边看边记单词。 没多久,门外来了一辆装饰考究的马车。 车上下来个金发少女,一手拿着把洋伞,一手拎着精致的皮包。她似乎和店员十分熟识,一进门就热情地打招呼,随后店员从里屋拿出一个大盘子,上面正好码了五只面包,轻轻地装进提前准备好的一只食品袋。 林觅看到这外国女孩子的身材十分苗条,猜想她吃不了这么多,就大胆地向前用英文说起了买面包的事。 于芬在旁边听着,暗自佩服林觅的英文说得流利,没想到金发少女没听几句就笑了起来。 “不必说英语,我懂中国话。面包可以送你们两个,不过要先回答我的问题。” 她一开口,惊呆了林觅和于芬:多么标准的发音啊,完全没有丝毫生硬的腔调。 答问题就送面包,真新鲜。 两个中国女孩子都很好奇:“什么问题呀?” 金发少女神秘地笑笑,抱着面包,请她俩一块坐车:“我们找个好聊天的地方再说吧。” 林觅想起父母和表哥反复叮嘱过的话:不要坐陌生人的车,不要信陌生人的话,可是眼前这个姑娘怎么看也不像个坏人呀。 于是她紧紧抓着于芬的手,跟着陌生的金发女孩上了马车。 这个女孩子正是在城里最有名的歌舞厅工作的混血儿克丽丝。 她白天得睡觉和排练,晚上七点开始化妆,八点正式陪客人跳舞,一直到凌晨五点才下班,出来买面包也是忙里偷闲。 克丽丝在舞厅里也经历着激烈的竞争和明里暗里的算计,常常慨叹人心的险恶。 看到年纪相仿,打扮清纯整洁的女孩子,从她俩不谙世事的面孔里,仿佛看到了另一种生活:内心很是向往纯真快乐、衣食无忧的日子。 马车悠悠地驶过大街巷,停在了歌舞厅对面的一处洋楼前,那儿是克丽丝租住的公寓。 她请她俩进屋坐坐,林觅和于芬很是犹豫,最后克丽丝只好请她俩在街角的茶馆喝茶。 一落座,她就提了个让她俩面红心跳的问题:“你们有没有谈过恋爱呢?” 于芬紧张地握着茶碗,眼前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林一堂月下的侧影。 手心里全是汗珠:总共也就见过两次,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清晰地想起他来呢? 情窦初开的岁月,好感往往就是来得很突然的。 林觅看着茶碗里升起的白色水雾,朦胧间想起了九月某天,顾启澜在水里润湿的头发。 面对陌生人,她反而没了拘束感,大方地承认:“我谈过,如果牵手和拥抱都算的话。” 克丽丝的蓝眼睛顿时有了惊喜,“不错。你和他接过吻没有呢?” 于芬屏住呼吸看着林觅,在保守的她看来,这个问题太……可怕了! 沉默了足足五分钟后,林觅红着脸,缓缓地说:“亲过脸颊算不算?” 克丽丝兴奋地拍手,甩着飘逸的金发,凑近她的耳朵说:“宝贝,我说的接吻,不是亲脸颊,是……” 她伸出白嫩的手指在林觅粉嫩的唇上轻轻地按了一下,笑道:“lili,这样才算。要他主动更好呢。你也可以试试去亲他。” 接下来,她坦诚地和她们谈起了自己的第一次接吻经历…… 据她的描述,对方是个对她很好,有求必应的年轻男人,为了强调这点,克丽丝特地用了“a”这个词来代替“&by”。 林觅觉得很有意思,听得津津有味,盼望她多讲些细节,还提了好些问题。 “你说的那位先生是中国人么?” 克丽丝点点头,“当然是中国人。” “他有多爱你呢?” 对方爽朗地笑笑,“他一有空就会来看我,还说过想和我结婚呢!” 林觅喜欢听,因为恋爱和结婚都是她目前面对的现实问题。 而于芬还从没花时间想过这两个问题,所以听到克丽丝的故事后,心里顿时不平静,越发 局促不安。 她轻轻在桌下踢了踢林觅的鞋跟,低声叹道:“这坏女孩都要把我们教坏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麻辣 傍晚的茶馆里,人头攒动。在二楼靠雕花木栏杆的地方,三个少女围坐一桌,袅袅的茶水香气和她们美好的身姿引得客人们频频侧目。 克丽丝望着林觅微微泛红的脸颊,乌黑如墨的长发,忍不住赞叹:“长得真好看,男朋友肯定很爱你吧?” 林觅抿了口茶水,忽闪着的双眸里透出淡淡的伤感。 她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 张法忽而改名顾启澜,似乎连对她的感情也随着名字的变化瞬间就没了。 虽然有着师生身份的障碍,两人并没有确定男女朋友关系,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他对她的用心,实实在在地体会得到。 眼下,就凭他今天忽然转冷的态度,林觅不敢相信自己还是他的唯一,担心他会与何诗安走得太近。 她把略烫的茶水咽下去,停了好一会,才心地答道:“我现在没有男朋友了。” 于芬听了感到不可思议:林一堂难道和她说分就分了? 她压根就没想到林觅早在开学前就和新来的老师认识了,傻傻地以为她和表哥在谈恋爱呢。 克丽丝脸上浮现出惋惜神色,握住林觅的手关心地问:“为什么不在一起了呢?是有别的女人搞破坏?快告诉我,我来帮你想办法!” 林觅的眼眶渐渐地有了泪水,但她并没有回答,一碗茶喝完,又倒了一碗继续喝。 如果这里只有她和陌生豪爽的外国少女,肯定要一五一十地把心里的烦恼都倾诉出来。 然而好室友于芬在此,她哪能当着同学的面说这般隐私的事情呢? 克丽丝望着她,又看看于芬的表情,猜到了一些原因:或许是不方便透露吧? 她没有继续问,而是豪爽地把五只蓬松温暖的黄油面包全部摆在她俩面前。 “来,我们一起吃面包吧。” “谢谢你,我叫林觅,你叫什么名字?” “克丽丝。” “我叫于芬,克丽丝你好。” 三个女孩子用手撕着黄油面包,一条条地往嘴里送。 虽然没有香浓的牛奶,只有木桌上一壶很普通的绿茶,她们都吃得特别香,五只面包很快就吃完了。 克丽丝从提包里取出手帕擦了擦水润的嘴唇,轻轻地抹上口红。 她接着又掏出一只纯银的怀表看了眼,有些不舍地向两位女学生告别。 “很高兴能碰到你们。我得赶紧去上班,不然就迟到了。以后可以常来玩,我就在这条街的歌舞厅做事,租的房子也在这里。” “好的,我家在城西文墨路,林宅。欢迎来做客。” “我家在和平门那边的井盖儿胡同,号院。” 尽管她的职业是舞女,克丽丝的开朗和坦诚让林觅和于芬都愿意和她交朋友。 她俩决定送送她,然后再回学校,于是三人并排而行。 夜色中的歌舞厅,如一位初醒的美丽女人,梳妆完毕,缓缓开门准备迎客了。 林觅看着那两扇精致的铁艺门,在阵阵魅惑的音乐声里,仿佛又回到了八月底的那个晚上。 就是在门口,她遇见了一脸呆萌的帅哥顾启澜,淡定的外表下,心在呯呯乱跳,毫无道理地缠着他不准走…… 克丽丝见林觅似乎是有所感触,就打算在门口多陪她一会。 于芬没有心思想别的,满心紧张地望着舞厅门口的大街:家长和校长都反复强调过,不许进歌舞厅,万一在这里撞见熟人就完蛋了。 正当她们在舞厅门口驻足,远处来了一辆黑色的德国汽车。 由于歌舞厅离学校不远,附近很热闹,顾启澜打算请哥哥去街边一处远近闻名的川菜馆吃晚饭。 顾公馆请的厨子,只擅长鲁菜,别的菜系勉强做得出,但非常不地道。启江一听晚上可以尝到川菜,自然高兴,就让弟弟开车沿路找店。 汽车在越来越近,快到路口的时候,拐了弯,朝着歌舞厅方向来了。 借着舞厅门口灿烂的灯光,于芬一眼就看到了前方路上专心开车的顾启澜。 雨后的秋风把他的头发吹了起来,俊朗的五官一览无余,辨识度特别高。 于芬这位乖学生担心给他抓个正着,紧张地转过身去低声喊:“不好了,觅,我好像看到了顾老师,快躲起来!” 林觅还陷在回忆里呢,她怎么也不信有这么巧的事,懒懒地答道: “芬,天黑你看花眼了吧?” 离歌舞厅大约还有二百米,启江从车后座站起来,望了望那块华丽的招牌,忍不住对埋头开车的弟弟感慨:“没想到大哥常说的夜生活天堂就在眼前!乖乖,居然和北平城里著名的女子中学这么近!” 启澜的心里忽而有了一丝悸动。 他想起了与林觅初遇的那一晚,也是在这里。 不过男生和女生的想法不一样,在他看来,三个月前的事,都恍如隔世了。 当汽车从歌舞厅门口路过时,林觅在那一瞬间认出了他,连忙拉低了帽檐,旁边的于芬也伸手捂住了脸。 克丽丝看出了林觅的异样,仗义地撑开手里的洋伞,把她俩的上半身遮挡住了。 启澜抬头匆匆扫了一眼,目光没有在那群骚动的人群里停留,叹口气继续开车。 兄弟俩对歌舞厅不感兴趣,他们更关心晚上该点什么菜。 汽车停在川菜馆门口,启澜拉着哥哥下车进去,找座,向店二要了菜单准备点菜。 阵阵诱人的菜肴香气铺面而来,启江翻着菜单,迟迟做不了决定。 这些菜都突显了鲜明的地域特色:青色的鲜花椒,红色的辣椒就有好多个品种,与他熟悉的北方菜外观和色泽都不一样。 他爱好美食,上回去天津就给狗不理,麻花和煎饼果子疯狂拔草。但他确实也没见识过火辣辣的川菜,所以选择困难症来了。 启澜是能吃辣的,他贴心地问启江:“二哥,你吃得惯麻辣口味么?” “没问题!我倒是想试试。” 一大盘酸汤肥牛和钵钵鸡来了。 启江吃得满脸流汗,更有趣的是,还辣出了眼泪,却紧紧攥着筷子不肯停。 启澜见哥哥吃得欢乐,一面吃着菜,又让店二加了水煮鱼和盐水毛豆。 麻麻辣辣的味道,多么像一场未知的恋爱:让你虐了爽了还欲罢不能。 第一百三十二章 识男人 歌舞厅门口的客人越来越多了,喧嚣与骚动的夜生活即将拉开帷幕。 克丽丝好奇地望着那汽车远去,直到它消失在视野里,才把遮挡在林觅和于芬身上的洋伞移开。 已经是深秋季节,她想起了不在人世的父母,心里泛起阵阵孤独。 然而生活要继续,她必须每晚都笑着迎接那些排队等候的男客,装出与年龄不符合的成熟和风韵,在灯光的暗影中,在真真假假的笑语中,与不同的人周旋。 歌舞厅给了她生活的阅历,她养成了一定的鉴别男人本领。 她在汽车开过的时候,仔细看了看开车的顾启澜。 那是一张真正的青春少年面孔,除了俊美,更可贵的是专注与纯洁。 克丽丝觉得他与林觅在外形和气质上都是绝配,发自内心感到高兴,但也猜出他们之间目前正在闹矛盾。 人生的萍水相逢,或者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林觅和克丽丝的友谊,从分享黄油面包,过渡到了分享彼此的情感故事。 克丽丝从衣着打扮,举止谈吐,看出林觅的家境和教养都很好。 难得的是,这位大家闺秀始终与她平等地交流,丝毫不嫌弃她卑微的出身和被上流社会姐太太们唾弃的舞女职业。 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矣。 当克丽丝不再为吃饱饭发愁,她内心深处有了对友情的渴望。 她喜欢这位新结识的朋友,一心一意地要帮林觅和顾启澜消除隔阂、重修旧好。 她在工作中积累了好些识别男人的经验,总算有用武之地了。 这些经验都来之不易,是多少个夜晚的辛苦和眼泪换来的,但她乐意传授。 出乎意料地在歌舞厅门口看到顾启澜,林觅的心事如同一罐打翻的糖果,滚得满地都是,注意力有些涣散。 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回过神来。 她望着克丽丝手中的那柄洋伞,轻轻地问:“汽车走了吗?” 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礼貌地转过身和于芬说:“请先等一下,我有些话和她进去单独说。” 于芬叮嘱道,“我在原地等着呢,不过不能太久呀,学校校门八点半就会关的。” 林觅跟着克丽丝一前一后地走进了舞厅。这是她第二次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 忽明忽暗的灯光和浮动的香水脂粉味,营造出暧昧与骚动的气氛。 美酒,果汁,苏打水的味道也相继飘了过来。 乐队开始调试乐器,鼓手,提琴手都就绪了。 上次来的时候是晚上十点,她看到一群群油腻的男人来搭讪,吓得发抖,连五分钟都没待够久被门口等着的顾启澜叫了出来。 这回还不到七点半,人相对少些,没看到来找麻烦的,所以也没那么紧张不安了。 克丽丝拉着她的手说:“林,我们去化妆间说说话。” 她欣然同意了,顺从地跟着伙伴一起穿过大厅,从侧门进了化妆间。 一踏进这个奇妙的空间,林觅就惊呆了。 它的面积很,是狭长的形状,墙上镶嵌着一排漂亮的镜子,一共有六个座位,大堆的胭脂水粉盒子摆得密密麻麻,香水和口红就像积木一样摆成各种造型。 “今天晚上我最后进来,我的那些同伴都早出去啦。” 克丽丝在自己座位上娴熟地补妆,顺手揭开了镜子旁边的一幅油画。 “林,你搬个椅子站上去瞧瞧,这里有个我挖的暗孔,和眼珠子一样大呢。可以看到舞厅里面的人。” 这个暗孔很巧妙,它不是一开始就有,而是克丽丝用工具悄悄挖出来的。由于它的正前方是好几盏硕大的吊灯,平日里又有油画挡着,一般人都注意不到。 林觅踩着椅子,透过暗孔往外看,果然能把舞厅中央的各种景色一览无余。 若非亲眼所见,林觅是怎么也想不到聪明的克丽丝会利用这个孔来观察形形色色的客人。 “你是想从这里发现坏人和偷?” 克丽丝被她的纯真逗得笑弯了腰,手里的眉笔也掉到梳妆台上。 “这个是专门来识别男人的。你过会就会知道什么是流氓,什么是色狼,什么是恶棍啦。” 这时候,舞厅里的一些衣冠楚楚的男人开始对舞伴动手动脚,有的甚至为了争风吃醋恶语相向。 林觅见状脸色都变了,吓得赶紧从椅子上下来。 她双手握成拳头,激动地说:“不要看这些坏男人,我不想脏了眼睛!” 克丽丝站起来,轻轻地抱住她,安抚她的情绪。 “林,今晚上开车过去的那位绅士是你的男朋友吧?我想告诉你,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那么干净可爱的。在生活中,万一你遇到了坏人,要懂得保护自己。” 她简短地说了自己在舞厅工作的第一天,给不怀好意的两个中年男人在酒杯里下了药,差点失身的教训。 林觅伸手紧紧抱住了她,无声的泪水滴落在克丽丝柔软的金发上。 她不忍心问后来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克丽丝动容地说:“幸好那回来个年轻的好男人,他帮我脱了险。只是他有半个月没来了。我很想他。” 林觅安慰了她一番,随着舞厅里的音乐曲目转换,克丽丝知道自己该上场了。 她把林觅从化妆间的后门送出去,一直送到离于芬不到五十米的地方。 “林,保重。我告诉你一句话:男人越是得不到的,越珍惜。他们在感情上永远没有我们女人陷得深。你可以试探他,牢牢抓紧他,但是要巧妙,要懂得撒娇,不要让他轻易得手。” 林觅取出两块银元,用手绢包着给克丽丝:“谢谢你今天招待我,给我讲这么多。请收下我的心意吧。” 她接过银元,拿出自己包里的一只新发夹相赠:“这个很适合你,我正好买了两只,另一只你戴着好看。” 林觅和克丽丝依依不舍地握手,道别。 相仿的年纪,不同的命运。一个回到舞厅上班,一个回学校上学。 林觅和于芬沿着原路走,夜里的风渐渐加强,吹得她俩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失态 川菜里的朝天椒和麻花椒,强调的是一种不急不慢的酣畅淋漓。顾启江第一次吃到如此棒的口味,辣出了眼泪,心里却还想来壶烈酒,把秋夜的寒冷都驱散。 他也不管嗓子给辣的疼不疼,对着忙得团团转的伙计用力地喊:“店里的好酒,选最浓烈的端上来吧!” 一直低头吃饭的顾启澜听到哥哥要喝酒,停下了筷子。 桌子上除了丰盛的菜和汤,只有茶水。 刚才是他有意不点酒的,启江待会还要开车回家,喝醉了容易出事。 那伙计手脚麻利地把酒壶送了过来,笑着说:“公子,这可是我们的招牌酒,后劲十足,喝过包你满意。” 启江抓过酒壶,嫌饭馆的杯子不够大,拿过桌上的一只空着的碗,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 在他准备豪饮的瞬间,启澜飞快地夺过酒碗,大声制止道:“哥哥,今晚你不能沾酒,一滴也不行!” 启江心情低落,眼里此刻只有酒,见弟弟夺了碗,直接就提了那只沉甸甸的壶,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对着壶嘴就喝。 这种豪放的饮酒模样,与启江斯文的打扮和气质格格不入,引来店里不少客人来围观。 启澜想起了《西游记》里孙悟空围着桌子醉饮,还有猪八戒端起坛子“哗哗”灌酒的丑态,一时坐着茫然不知所措。 等到他从混乱中回过神,用力再将整个酒壶从哥哥手里抓过来的时候,启江早已用极快的速度喝掉了一大半。 这半壶酒,少说也有五两吧? 启江似乎还不尽兴,愣了片刻,伸手来夺余下的酒,惊得启澜左右躲闪,最后揭开壶盖,将壶中的酒都倒到桌上的一晚汤里,才算把抢酒的事给平了。 看弟弟把没喝完的酒都倒了,陷入醉态的启江,情绪开始失控。 他一面拿筷子用力敲着桌子,一面扯着嗓子放声喊:“再来一壶!” 启澜望着哥哥,脑补着过去看到的各种醉酒闹事的画面,很怕酒劲发作后会出乱子。 他丢下没动几口的饭菜,赶在第二壶酒送到前,赶紧跑到柜台掏钱结账。 正如店二所言,这酒初入口并不厉害,后劲是要随着时间渐渐地显现的。 启江喝下半壶后,脸色慢慢地浮现出一层微红,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了。 “三弟,我们……这么快……就吃完了么?” “时间不早,我们回家,早点休息……” 见哥哥说话都有些力不从心了,启澜只好扶着他,心翼翼地走出了饭馆的门。 启江踉踉跄跄地上了车,在后座上忽而低声地哭了起来,把正准备发动汽车的弟弟吓了一跳。 “二哥,你哪里不舒服么?” 他流着眼泪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胸口在急剧地起伏,像是有压抑了很久的情绪要开闸泄洪。 “三弟,”启江的声音忽然变得深沉,“你能告诉我怎么追女孩么?” 启澜原本就在努力地忘记林觅,听了这话,勾起了大把的回忆,无法假装心如止水。 “二哥,我也不懂追女孩的艺术,”他望着眼泪汪汪的启江,尽量平和地答道,“我在感情方面一直都是被动的那个人。” 启江不听还好,听了以后所有的失落和委屈都爆发了。 他咚咚地敲着车门,边哭边叹:“林姐和别人订婚了都这么惦记你,诗安知道你心里没她也这么喜欢你,我从开始到现在一心一意地爱着朱涓涓,可她还把我当外人……” 启澜不忍心地松开方向盘,过来轻轻拍着启江的背,好言劝道:“二哥,涓涓姐或许是不好意思表现出来呢,我看她对你挺关心的。” 启江虽然喝醉了,对感情话题还能强打精神讨论。 “她对我,和姑娘们对你,完全是两回事。友情和爱情有本质区别……” 他沉默了好一会,启澜以为他平静了,准备回到座位上去开车。 哪知启江擦了把眼泪鼻涕,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倾诉。 “你和林姐牵过手吗?” “牵过。” “抱过吗?” “有。” “亲过吗?” “没有。” 凑巧的是,顾启澜和林觅都在同一天被提了类似的问。 其他的答案都对得上号,除了“有没有亲过”这一个核心问题。 在后海那天,他被林先生救上船,头上的伤口在流血,脸色苍白,嘴唇也有些发紫,那个样子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林觅抱紧他哭,在他醒来前情不自禁地亲了他的脸颊,不过他不知道。 他曾经在好几个独处的场合,有过想要亲吻这位天使的冲动,都是由于各种突发状况没有实现。 启江接下来的话,句句发自内心,可惜朱涓涓不在场,那个年代也没有录音设备,启澜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对她的一番深情告白被秋风卷走。 “我和她唯一的一次近距离接触,就是在后海的那天。她心急去湖边找你,不心落水,沉入水底了。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情况已经很危急。虽然我后来被警察抓了,打了,还坐了半天牢,但我并不后悔……此后她和我一直保持着距离,友情常在,爱情没有……” 启江喃喃地说了一通,在延续不断的酒力作用下,意识终于模糊了。 他的脸颊和耳朵都红红的,闭着眼睛趴在车门上睡了。 启澜把他扶到座位上,慢慢地开车朝着顾公馆的方向驶去。 他看到了陌生又熟悉的大门,以及门口两尊威武的石狮子。 这儿是家,也是他一直逃避又无法忘怀的地方。 他把启江背到大门口,按响了门铃,然后飞快地跑到路边的梧桐树后躲起来。 大门开了,里面出来几个佣人和丫环,看到启江醉得人事不省,赶紧把他扶进去。 顾公馆的大门关闭,把兄弟俩分隔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启澜的眼泪忽而落到衣领上。 “哥哥,你要好起来。感情从来都勉强不得,或许涓涓姐会爱上别的男生。不管是谁,你一定要想得开。” 心里不断地想起林觅的身影,他转身就往学校的方向跑。 第一百三十四章 赌气 风声在耳边呼啸,他的腿长,速度也快,明明比较远的距离,心里怀着希望格外有劲,居然不到一个时居然跑完了。 顾启澜回到了学校,刚好听到第二节晚自习的钟声响起。 他在中午的时候骑车去了一趟女生宿舍,问过宿管阿姨,得知林觅已经重新登记入住了。 听到这个好消息当然很高兴,毕竟她的生活又开始回归正常,之前落下的功课也会慢慢地补上。 顾启澜深深地吸了吸雨后校园的清新空气,想直接去教室门口转转,借着机会悄悄地看她几眼。 不过,他低头发现了衣服上有一处处醒目的污渍。 启江的眼泪和鼻涕,还有一路飞跑溅起来的泥点,伴随着不心沾上的酒味和饭馆里飘着的牛油火锅味,让他改变了主意。 先赶回宿舍洗澡换衣,顺便刷牙洗脸。 顾启澜收拾得干干净净,临走前还特地照了照镜子,确保自己在林觅眼里形象气质不打折。 由于赶时间,没等头发自然晾干就匆匆忙忙骑车出门了。 他在校园里骑了一圈,感到雨夜的林间道很有一番情致,只是不能和她约会,挺遗憾的。 顾启澜天真地想:林觅回到久违的晚自习会倍加努力吧?那就不去打扰,在门外等下自习的时候找个理由和她说几句话。 轻轻地推着车往办公室走,路过教室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后排的女生们在声说话。 他对学生们是很宽容的,毕竟自己也经历过上学的各种不自由。何况女孩子们上自习疲劳了,说说有趣的事情还能促进学习呢。 只是今晚的话题,让顾启澜听了颇感意外。 “怪了,今天于芬怎么没来上自习?大概是在寝室里看书吧。” “可是我六点多的时候去敲过门,想借她的笔记抄抄,里面没人。” “我看到她和林觅换了衣服下楼。没准出去约会了呢。” “林觅的那位表哥上个月不是来过几次吗?穿军装和长衫都好帅。” “我听说她年后就要订婚,怪不得没心思看书。” 他在门外站了大约十分钟,直到有眼尖的学生发现,暗示那些八卦的同学闭嘴,教室里才恢复了晚自习应有的清静。 顾启澜是怎么都做不到充耳不闻了。 宁愿说服自己相信:林觅带着于芬出去,八成是玩耍,不是去见林一堂。 他决定去找她,踩着自行车又出发了。 这时学校正门已关,他从最近的路绕到后门,沿着大街寻找。 借着昏暗的路灯光亮,意外地在马路对面看到了连走带跑的于芬,旁边还有一个戴帽子的女孩子,身材和走路的姿势极为熟悉:是林觅! 两个女孩子还在想着要不要回教室把后半节晚自习上完呢,完全没有注意到他骑车过来。 一阵车铃响起,顾启澜从车上跳下来,冲到前面,把她俩吓了一大跳。 他双手抱在胸前,盯着两位女学生,故作严厉地问:“你们不上晚自习,溜出学校去干什么了?” 给班主任抓了个正着,于芬作为班长和好学生代表感到无地自容。 根据她背得滚瓜烂熟的《学生手册》和《校规校纪》,无故逃掉晚自习算是旷课,未经许可溜出学校的处罚是写检讨贴在校门口宣传栏一个月。 她怕顾启澜会报告给年级组长,顿时惊慌得如同被猫逮住的耗子,双膝跪地求饶:“老师,您行行好,不要告诉其他的人,帮帮我们好不好?” 他赶紧把于芬一把扶起来,“有话我们好好地说,封建社会的那一套师生跪拜不要拿出来,怪吓人的。” 尽管于芬吓得不轻,林觅却淡定得很,半张脸都故意拿帽子遮住,这样他看不到她的眼睛。 顾启澜见她没半点认错的诚意,直接伸手拿掉了林觅头顶的帽子,露出了稍微弄乱的卷发。 “林姐,戴着帽子和老师说话,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意识到了吗?” 这顶帽子是林先生托朋友从法国给女儿买的生日礼物,挺别致的,她挺珍惜的,今天是第一次戴呢。 没想到他一点都不欣赏她心爱的帽子,还嫌帽子碍事。 林觅看他漫不经心地把帽子在手里转着,担心会掉到地上的水洼里弄脏,急忙踮起脚尖来抢。 “顾启澜,你把帽子还给我!” 于芬一听大惊:林觅今天是给洋妞洗脑了么?一向温顺懂礼的她,居然敢直呼老师的姓名,还大胆地顶撞! 虽然隔了三个多月,他已经比在舞厅门口初次遇到她时又高了不少,林觅穿着高跟鞋,努力地挺直身子,离他的下巴还差了两公分。 挺萌的身高差,闹别扭的恋人却没有心情利用它来做亲密动作。 顾启澜没想到林觅会当着于芬的面这么随意,决定把老师的角色一演到底。 他灵活地躲开林觅的手,严肃地训道:“你今晚去哪里了?不好好认错,帽子就别想要回去了!” 她也气得满脸通红,想起克丽丝的话,不打算服软。 “我们就出去买了面包吃,才回来!” 他摇着头,表示很怀疑:她从家境优渥,还会稀罕面包?自己逃学也就罢了,还要喊上于芬。 “你觉得我会信吗?你逃学本身就不对!” “你把名字改了就对了?讨厌!” 林觅发完心里的怒气,抬头看到他的眼睛里似乎有火在燃烧。 她用力推了他一下,转身拔腿就跑,他紧紧地跟在后面追…… 这一幕和他们初见的那晚,正好倒了过来:当时是他在逃跑,她笑着追赶,不心扯松了裙子领口,还在他面前走了光……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追着女孩子跑:舍不得跑快了,一下子追上她就没意思了。 看他俩在马路上一个跑一个追,于芬在原地愣着:林觅和老师怎么没几句话就杠上了? 林觅踩着高跟鞋跑得并不快,顾启澜为了不让她慌张摔倒,有意跑得很慢。 她跑了两百多米后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好奇地回头望,却不想前面的路口突然出现了一辆赶路的马车。 第一百三十五章 烈马 临近初冬,为了取暖,不少人会从远郊农民手里买木炭。下午的大雨使得这辆马车无法出行,待到黄昏雨停,马车才急急忙忙地拖着木炭进城。 满载木炭的马车渐渐近了,车夫眼神不好,加上困倦,边赶车边开差,竟然没有看到前方有个女孩子正站在路中央。 林觅听到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意识到危险临近,赶紧往路边躲。 拉车的马看到路中间的人突然动起来,也受了惊,不仅不停下,还高高蹦了起来。 马车往路边一倾斜,发生了侧翻! 车夫忙着捡满地的木炭,那匹脾气暴躁的马却扯着空车,在路上随心所欲地乱跑。 主人见状拿起鞭子企图使它听话,没想到它嘶鸣一声,朝着林觅的方向奔了过来。 她看到马蹄把路上的石子一个个地踢飞了,吓得直发抖。 情急之下不心崴到了脚,只好抱紧路边的树躲避乱飞的石子。 林觅在害怕中忘记了呼叫,却看到之前跑得比蜗牛还慢的顾启澜一言不发地冲过来。 他直接跳上了马车,没几分钟就牢牢地抓住了马脖子上垂下来的缰绳,用力地扯。 马儿在奋力抵抗,鼻孔喷出阵阵白气,蹄子在泥地上咚咚地乱踢,把车子再次掀翻了。 这时候,它与马车间连接的绳子断裂,这匹烈马甩掉了马车的束缚,只差再甩掉背上的少年,就可以逃跑了。 好在有过与胖巡捕周旋时骑马逃命的经历,所以他镇定地抱着马脖子,任凭它怎么闹腾,也没法把他摔下来。 林觅藏不住对他的关心,从树后面站出来大声喊:“好危险,你要心啊!” 顾启澜似乎没听见,看都没看她一眼,往马肚子上用力踢了几脚,让它更用力地闹腾…… 马儿总算是累了,车夫赶紧趁机和少年一道把这顽劣的牲口控制住。 顾启澜走到林觅面前,高高伸出手给她。 “该回去了。我扶你走。” 林觅揉着脚,抓着他的手站起来,有些不满地说:“好狠心。我脚都肿了还不帮忙。” “怎么个帮法?” “可以……抱着我回去,或者背着。” “想得美,我还要推车,今晚你还没和我认错呢。” 顾启澜不是不想抱着她,而是他在嫌自己身上脏,靠得近了怕被吐槽。 本来他特地回宿舍洗澡换衣,就是为了给她个清洁的形象。 刚才和马扭成一团,不光沾了不少马毛和木炭粉,还染上了马儿特有的味道。 这股味道,比他被朱行远拖到马厩边闻到的,还要糟糕得多。 朱家的马是出行的,也是面子工程,有专人给它们洗澡梳毛,气味多少能忍忍。 这匹农家马估计从生下来就没有机会洗澡,主人也没心情打扮收拾它,自暴自弃的别提有多臭了。 他一面扶着林觅走,一面单手推着自行车,尽量离她的鼻子远点。 林觅起初没有留意这气味,专注地看他潮湿的头发。 她忍不住伸手去撩撩他,“哎呀,你的头发还滴水呢。” “我晚上洗了澡。没时间擦干就出门了。” 林觅想着他和启江不久前还开车路过舞厅,所以也好奇他去了哪里。 “你不是也出去了吗?一回来就要洗澡?难道在外面把身体弄脏了?” 他望着她气得想扭头就走。 什么时候学会了怼人,还专挑敏感话题。 “我就和哥哥出去吃了个饭。洗澡是我的自由,不要多管闲事。” 他身上的味道,终于被她察觉到了。 林觅忽而掩住鼻子,夸张地推开他:“洗了澡还这么臭!” 他咬紧雪白的牙齿,不想和她争执了。如果不是为了救她,至于把自己搞得这么脏么! 正好也到了学校后门,他看到于芬还在那里等着,就招呼道:“你和林觅一起回去吧,我不会罚你,但会罚她。” 林觅差点气得头发都竖起来:真够心眼,不过就是开句玩笑,这个洁癖狂就受不了了。 其实心里也清楚,一切都是为了她,偏偏不想在嘴上认输。 “罚就罚,我不怕你。” 她边说边一瘸一拐地走,于芬赶快扶着她,两人一起往宿舍那边去了。 顾启澜远远地地骑车跟着她们,一直看到她俩上了楼才离开。 他回到宿舍,拿着洗浴用品再次进了水房。 这次英雄救美和以往不同:佳人不领情,还生了气。 今晚的澡,算是白洗了。唯一的收获是多了一套要洗的脏衣服。 待他回到房里,又到了半夜。 狗从床下跳出来,扑到他怀里不停地摇尾巴。 见他没有表现出惊喜,又打个滚钻回了床底,怎么哄也不肯出来。 这家伙啥时候学会撒娇和生气并用了? 他恍然想起一整天都还没喂它,带着愧疚出了门…… 灯下,顾启澜在桌前翻着本厚厚的书,狗在吃他气喘吁吁买回来的包子。 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和狗说说话,即使它听不懂,也不会像林觅那样怼他。 程倩倩夜里睡不着,听到水房里的响动时就猜到是他回来了。 她披着衣服来到过道里,看到房里亮着灯,似乎还有轻轻的说话声,就好奇地过来听。 “林觅能不能不这么和我作对?” “我承认我现在还没有忘记她,哪怕她会讨厌我。” “糟了,帽子都没有还给她!” 林觅给那匹烈马一吓,只想着他不要受伤。顾启澜一心要制住马儿,也完全忘记帽子了。 那顶美丽的帽子,孤零零地落在路边的草地上。 不过它很幸运,没被野狗叼走,也没被风刮到泥水里。 在车夫收拾好木炭,带着马儿离开后,一位路过的年轻人看到了它。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戴了副很酷的墨镜。 起初,他以为是一只藏在草丛里的猫,定睛一看却发现它纹丝不动。 他走过去,轻轻将帽子捡起来。 它是那么的精致,帽边还有几根柔顺的黑色长发。 帽子上有林觅常用的牡丹头油散发出的清香,在寒冷的风里不经意拨动了他的心弦。 他把帽子捧在手上,开始想象它主人的模样。 是位什么样的姑娘呢?一定很美很可爱吧? 去报社刊登一份失物招领启事,以寻找帽子的主人 或许还有更简单明了的办法…… 第一百三十六章 侦探 深夜的警察局门口,比白天更显得阴森。秋后处决了一批所谓的囚犯,最近又以各种名义抓人,老百姓们都尽量绕着走。 几棵槐树的叶子已经落尽,栖在树枝上的乌鸦黑压压的一片,不时发出碜人的叫声。偶尔有路过的流浪狗闻着地上干涸的血发出的腥味,会在此停留片刻。 随着年后大选的临近,最近辖区内又发生了数起政客袭事件。 虽然那些政客都没受致命伤,却把破案的压力都丢到了警察局。 负责治安的秦局长为此焦头烂额,接到紧急命令后已经连续三天在办公室里过夜了。 一辆黑色的汽车从远处驶来,停在警察局大门口。 车上下来一名男青年,刚到门口,值班的警员就恭敬地把他接了进去。 刘警长亲自给他倒茶,“公子,您这么晚了还不休息?局长大人估计是会一直住在这里,直到安保工作都完成。” 男青年接过茶端在手里,径直朝着局长办公室走去。 此人是秦局长的独子秦锋,本月刚从美国回来。 他与朱涓涓是大学校友,攻读法律。 且不说是否学有所成,他是个典型的福尔摩斯迷,兴趣是做业余侦探。 秦锋白天在法庭实习,晚上有夜出的习惯,企图在这座他出生成长的大城市,发现许多白天深藏的秘密。 这天夜里他在街边看到了几名疑似偷的人,心里大喜:可以学着神探破破案了。 纸上谈兵始终是荒唐的。如果看看说就能破案,那满街都是大侦探了。 他开车一路跟踪,自以为要找到那些人的“据点”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不过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白天在火车站做搬运工,晚上天冷了就在街角跑步取暖。 秦锋学着福尔摩斯把风衣领子立起来,昂着头迎风大步走。不知不觉走到了林觅的学校附近。 他在草丛里拾到帽子,心里久久难以平静:这是上天给予的恩赐:晚上总没白白地出来一趟。 这确实是他模仿神探以来最大的收获,务必要顺藤摸瓜找下去。 北平城里人口不算少,要想在最短时间里查到帽子主人,并非易事。 秦锋打算借给父亲送夜宵的机会,亲自到警察局查查人口资料。 秦局长在灯下红着眼睛读文件,听到门口有人走动,还以为是刘警长来了。 “有新进展了?” “爸爸,我来给您送夜宵。” 秦锋解开了风衣领子,进门把从家里带来的凉拌酱牛肉和蛋糕放到桌子上。 秦局长离家三天,十分想念家里的食物,虽说已经吃过丰盛的晚饭,见了夜宵忍不住从桌上拿起筷子就夹。 他往嘴里塞了几大口牛肉,嚼了嚼,觉得蒜汁和醋有些放多了,还加了许多麻油,掩盖了食物本身的香气。 更重要的是缺了与牛肉作伴的酒,吃着太扫兴。 他皱着眉头把筷子放下,“怎么没有酒?” “妈妈不让带。” 秦局长把余下的牛肉都扫到桌子边上,从壶里倒了杯茶漱口。 秦锋看得很清楚:表面上是对夜宵不满,实际上父亲是厌倦了母亲。 秦太太出于好意,多加了些调料,也没让儿子准备酒。 她的行为在一个对妻子失去兴趣的丈夫眼里不是体贴关怀,而是不解人意。 趁着父亲休息的片刻时间,秦锋与他谈起了捡到帽子的事情。 “爸爸,我发现自己对帽子的主人特别有好感,一心只想找到她。” 秦局长觉得荒唐可笑:这子看外国侦探说走火入魔了。 凭着权势、地位和金钱,不愁找不到才貌双全、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何必为了一个在马路边捡到的帽子胡思乱想呢? “如果这帽子的主人红颜薄命,已经入了土,还要真挖棺材出来看个究竟不成?” 秦锋听到父亲的嘲讽,气得反驳道:“不要平白无故地诅咒人家!我自己找,非要找出来给您看!” 见儿子整张脸都涨红了,秦局长颇感意外。 “既然你有时间也有决心,就干脆帮你爹多做点事。正好试试书上学到的东西灵不灵。” 秦锋看到父亲打开抽屉,取出一块淡紫色的手绢。 这块手绢很美,绣着几枝兰花:不完美之处是中间有一团干了的褐色血迹。 秦锋困惑地看那手绢,低声问:“爸爸,这是哪儿来的?” “两个多月前,刘警长从案发现场捡来的。这个蠢货到现在都没有和我汇报过案情的进展,总是拿各种理由说调查不下去。” 他的嗅觉比常人灵敏很多,翻看手绢的时候,鼻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这香气,似曾相识…… 秦锋把目光重新聚焦在帽子上:是同一种香水么? 九月的那个中午,在匆匆解决掉水里的坏人后,林先生带着女儿和顾启澜紧急划船上岸。林觅看到手绢上沾了血,顺手把它丢在了船上。 刘警长能力有限,虽然捡到了手绢,并没有很大把握把它和案件联系在一起。 世间有诸多事情会出现巧合。 原本秦局长几乎要放弃的线索,由于林觅的这只帽子被以神探自诩的秦锋捡到,使得今后的危险和变数陡然增多。 秦锋翻开帽子的每一条花边,细细地拿着放大镜观察,发现在夹层处有一个很的绣上去的字:林。 这个字是林太太刻意绣上去的。她习惯在女儿贴身的东西上做记号,以免宿舍其他的女孩子拿错。 秦锋无声地笑了起来:大约就是名字了?还是有特殊意义? 他走到父亲跟前,低声说道:“爸爸,我会让您见识儿子的侦探天赋。首先需要借资料室的钥匙一用。” 秦局长一手拉开抽屉,一手在他肩上轻拍。 “锋儿,钥匙在这,拿去吧。” 秦锋握着钥匙往资料室那边去了。幽暗的走廊尽头,那间房看上去颇为不起眼,却是实实在在地存了整个北平城有效登记的户籍资料。 他打算地毯式找城里姓林的人家,把有女儿的都算上。把辖区内所有名字带林的妙龄女子都找来。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为了她 女生宿舍快要到熄灯的点了。夜归的林觅和于芬猫着腰从宿管阿姨的窗口溜过去,手拉着手轻轻地上楼梯。 一进宿舍,林觅就迫不及待地开了灯,兴奋地讲起了顾启澜勇敢制服烈马的故事。 于芬给惊心动魄的描述唬得一愣一愣的,“我们的老师这么牛,看不出来啊!” 林觅得意地讲完故事,习惯性地将手往头上一放,却意外地摸了个空。 她顿时紧张起来:“不好了,我的帽子肯定是落在路上了!” 说完就拉开门往外走,于芬连忙拖住她劝道:“觅,这么晚了就不要出去了,宿舍关门啦。明天我们早起去看看。” 林觅趴在阳台上看了看楼下,发现铁门确实锁上了。她踟蹰了一会,困了,伸伸懒腰钻进了被窝。 捡了她帽子的秦锋却彻夜不眠。他在资料室里一口气翻找到天亮,连水都没有时间去喝。 从登记的资料来看,一共有八十来户有未嫁女儿的林姓人家。其中条件较好的,不到三十户。 这个初步的查询结果让他倍感振奋:即使挨家挨户去找,顶多两三天就可以搞定了。 秦锋信心十足地将这些待查的人家资料抄出一份名单,锁好门从资料室出来。 天已大亮,监狱里临时关着的犯人被赶到院子里放风。 他扫了一眼犯人队伍,个个都穿着血迹斑斑的囚衣,耸拉着脑袋无精打采。 秦锋暗自琢磨:找到帽子主人后就赶紧抓几个犯人,好让父亲认可自己的能力。 他走到办公室门口,却没看到秦局长的人影。 桌子上留了张字条:锋儿,今日一早去开会,勿等。 秦锋把钥匙放回抽屉,拿起听筒,翻开电话簿直接拨号。 先给法庭的那边打电话,请假三天。 紧接着,五十里之外的一栋楼里,《北平日报》的编辑们刚刚进入工作状态,就有急促的电话铃在总编室响起。 “喂,这里是警察局,需要刊登一份失物招领启事,务必下午见报。” 对方接着把启事内容完整口述,一再要求尽快完成。 总编蔡先生接到电话很是为难:今天的报纸都排好版,已经送印刷厂了…… 两个多月前,也是警察局来了电话,阻止他们发布后海抓人的消息。 他不敢怠慢,急忙吩咐下属们去改版。 仅仅是为了一顶帽子这么简单吗?看似平常的事情背后往往有惊天秘密。 凭着多年工作经验,蔡先生预感到:多事之秋,可能有大新闻要发生了。 由于紧急改版,之前印好的报纸被迫作废,新报纸直到下午才全部打包出厂。 这是深秋里常见的阴天。 林一堂在病房里独自待着:林觅回校了,他还得住院。 夜晚还好,总能睡过去六个多时。白天孤零零地吃饭喝水服药散步,很是寂寞。 为了让醒着的时间过得不那么难熬,他订了读书计划。除了让林太太从家里带了十几本藏书,还借了章文轩放在值班室的说刊物。 他并不知道报纸上会刊登和林觅有关的信息,甚至连翻第二版的耐心也没有。 收到警卫送来的报纸,只照例浏览了头版的时政新闻,随手放进了门口的垃圾箱。 顾启澜不到六点就起床了。上午没有他的课,所以不必赶早去办公室打扫卫生。 他领着狗从学校后门出去寻找林觅的帽子。 天亮得晚,光线昏暗。 泥水未干的路面上只有凌乱的脚印和车辙痕迹,以及昨夜马车上落下的块零碎木炭。 那顶美丽的帽子已经没了踪影,看来是夜里有路过的人或动物带走了它。 如果不是他一时冲动把帽子从林觅头上取下来,它还会继续陪伴亲爱的主人一起度过秋冬。 怀着自责与愧疚,顾启澜决定马上去百货楼。 他回到学校吃完早餐,拿了包子给狗,骑上自行车往校门口赶去。 不料路过教学楼的时候,被眼尖的年级组长发现,当场被拦下了。 “顾,正要去找你呢,快进办公室和倩倩解决问题!” 他把车停到门外,进去一看:程倩倩在里面趴着桌子哭,见到他进来反而哭得更凶了。 她边擦眼泪边指着桌上的一份试卷哭诉:“林觅可不得了。平时不认真学习,请了快一个月假,国文考试还交白卷!” 什么?白卷?! 顾启澜拿过试卷一翻到底:除了姓名和班级,居然连一个字也没写。 到底是怎么了?他清楚记得林觅是用功复习备考的。 他心翼翼地问:“其他的科目呢?” 年级组长阴沉着脸,“其余的都还凑合,偏偏就和倩倩的科目过不去。” 按照校规,如果故意交白卷,可视为对老师的不满和违反教学秩序。 轻则向老师赔礼道歉,打扫卫生半个月;重则写检讨公示全年级,留校察看一年,甚至开除。 “你打算怎么处理?” 年级组长的话令顾启澜捉摸不透:似乎要试探他和林觅之间的关系。 昨晚林觅的情绪和举止有些反常:肯定和考试刺激有关。 从天津回来的那晚,他给年级组长喊去阅卷,见识过国文试题。 他凭着记忆,仔细地比较了两种试卷的内容和题型,很快就发现林觅的试卷与于芬她们考过的完全不是一个难度水平。 看到办公室书架上有本《国文教学与出题原则》,顿时有了主意。 他把书飞快地拿过来,翻到出题部分内容,双手递给年级组长。 “您看,长篇幅的古文默写本身就难度不。这是缓考,加上学生缺课太久,最好不选太难的材料。我会让她意识到错误,和老师道歉,打扫卫生。保证不会再犯。” 程倩倩昨晚听到他和狗谈林觅,不免有些醋意。一大早来到办公室,正看到年级组长板着脸,还有那份一字不写的试卷。 接着组长找来了顾启澜,她很担心他会执意偏袒。 当他镇定地拿起书来说事,更怕借题发挥找麻烦:他喜欢林觅不假,可自己出题不公也是真。 他未说半句令她尴尬的话:不愧是君子。 程倩倩只想赶紧把这事给完结,“组长,他说得对,这次就算了吧。” 白卷风波平了。只是林觅对此一无所知。 第一百三十八章 行动 秦锋与报社总编打完电话,又将抄好的那份名单反复琢磨。 取名真是个高深的活儿。那些林姓姑娘的名字,有的取得很动听,有的则取得很潦草;有的很独特,有的却烂大街。 看了半天看得眼花缭乱,他不由得慨叹:林姐的名字到底是哪一个呢? 心动不如行动。秦锋从父亲办公室出来,正好迎面碰到刘警长。 他让刘警长喊来了专门负责登记户籍的警员,简要地将找人的打算说了。 警员埋头翻找所有材料,最后整理出一份更加详实的地址资料:每家每户精确到了门牌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秦锋拿到资料后兴奋不已,开始付诸行动。 他先开车回家,从书房里取走一幅最新的北平城地图,多拿了把手枪防身。 由于时间紧迫,他打算尽快完成排查,所以来不及去买礼物了。 发现客厅桌子上的古瓷瓶里大朵的梅花冷香袭人,就连瓶带花一起拿上了车。 对他而言,好的坏的都要考虑周全。 帽子的主人有很高的概率是美女,但也不排除有想不到的情况…… 如果遇到麻烦,两把手枪都可以派上用场。 如果一切顺利,就送她梅花做见面礼。 他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制定出了大致的行车寻人路线。 实际情况远比纸上画的圈圈点点和直线曲线要复杂。 秦锋在第一户林姓人家那里就遇到了挫折。 汽车还没开进巷子就听到敲锣打鼓声,还夹杂着惊天动地的恸哭。 秦锋的脸一沉,赶紧调转车头,心里直叫“晦气”,匆匆赶往第二家。 这处宅子坐落在城中心,规模很大,从建筑的面积和气势一看就知道主人家财力雄厚。 他立刻来了兴趣,精神倍增,刚才的晦气一扫而光。 秦锋把车停在路边,抱着花瓶径直走到大门口,挺直腰杆,整理好衣服和发型后利索地按下门铃。 门很快就开了,出来一位管家,看到陌生的年轻人很是奇怪。 “请问先生要找谁?”对方的语气多少还算友善。 “我怀着仰慕的心情,专程来见林姐。望府上允许。” “哦,”管家脸上露出笑容,“好的,请随我进来。” 他颇为激动地跟着管家进了宅子。他被告知需要在客厅等候,姐准备好后自然回来见面。 虽然室内陈设都很考究,秦锋并没有心思好好地欣赏。 他总觉得事情进度过于快了,肯定有什么地方不正常。 正低头思考,只听到管家来到客厅大喊一声:“老爷和姐到!” 一位白发老者领着女儿缓缓前来。 秦锋抬头望过去,差点没惊得摔倒在地:那位姑娘的打扮让他明白了什么是土豪。 时候出过天花,脸上还有不少斑痕。她为了增加自信,除了涂上特别厚的粉和胭脂,还把各种饰品都往身上套。 头上插着九枚玉簪,双手戴了八只大金镯子,五颜六色的宝石戒指也不下十个。 她好不矜持地上前来拉他入座,还亲自端茶递过来。 秦锋先是发了怔,随即大悟:此姐估计是嫁不出去,久久无人问津,所以看到他格外受宠若惊。 他宁可相信是进错了门,不顾老者的热情挽留,扭头就跑…… 接连受了两次打击后,秦锋决定放弃这种需要抛头露面的方案。 他很快赶回警察局,把上门调查的事情交给了善于此道的刘警长。 “只要记下长得好看的,让画匠给她们绘出肖像画,弄完了尽早交给我。” 想起刚才一幕心有余悸,所以他不得不反复强调了颜值的重要性。 秦锋再次把帽子捧在手里观察:它非常新,没有丝毫褶皱,顶多就戴过一次。 要不就上百货楼问问店员吧? 他又带着帽子来到百货楼,直接奔着女士衣帽柜台去了。 店员们凑过来看了看,告诉他:这儿没有卖,是别处买的或是订制的。 他依然不放弃,在女装区见人就问,最后终于有位前来买东西的年轻姐给了个答案。 “这帽子是法国今年秋季最流行的款式。先生您好眼光。” 虽然对于查找没有直接的帮助,却让他坚定了寻找的信念。 帽子的主人不仅好好地活着,还有出众的品位。 他仿佛看到了云中有个若隐若现的倩影在向自己招手。 这等佳人岂能轻易错过?秦锋把帽子收好,抑制着内心的激动,沿昨晚原路继续查找下去。 车不知不觉开到了学校附近的马路上。 由于路旁的店铺都有早早打烊的习惯,这条路在白天和黑夜看起来有很大的不同。 捡帽子的草丛正对着一家饭馆。这儿没有路灯,昨夜光线不明,他并没有留意到店里是否还有人。 现在看到店门大开,抱着希望过去打听。 他问了掌柜和好几个伙计,对方都摇头。调查走到这里似乎要僵住了。 秦锋终于承认:说里的破案再精彩也是假的,想象成分太多,现实成分不足。 他垂头丧气地坐到车上,正准备发车回家休息,忽而有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不如在此蹲守吧,来来往往的人群里肯定会有那位神秘的帽子姑娘。 这天清晨,林觅和于芬冒着早自习迟到的危险,悄悄地来这里寻找过帽子。 不过她们一无所获,还不心踩进了水洼,白白弄脏了鞋袜和衣衫。 秦锋在饭馆里买了简单的食物和水,坐在车里随意地应付了一顿。 天色渐晚,他坐累了,就下车在附近转悠,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学校正门口。 看到那块校牌他忍不住笑出声:原来姑姑当校长的学校就是这里! 三年前他出国读书的时候,秦校长还没调过来,所以他也没有关注这所女子中学。 既然学校离马路如此地近,是不是就要把女学生也要放入考虑的范围? 校园里面平静如常。 临近黄昏的时候,顾启澜忙完了办公室里的活,按照习惯,临走前会浏览报纸。 遗憾的是,这天的日报有几页被程倩倩拿去包了书,他也漏掉了那则与林觅相关的启事。 第一百三十九章 应对 又是一个夜晚来临。女生宿舍楼下,宿管阿姨拿着迟来的几卷报纸大声喊:“订报的同学们,快来领!” 开学之初,秦校长鼓励大家多读报刊,做有思想和主见的新女性。 林觅订的是晚报,于芬订的日报,她俩一起走下楼梯把报纸取走。 晚报读起来轻松,林觅只对上面的连载说和化妆品广告感兴趣。于芬喜欢以新闻和评论为主的日报,可以学到好些写作文的知识。 两个女孩在灯下读报,忽然听见于芬高兴地喊起来:“觅,你的帽子有下落了,快来瞧瞧!” 她快速地扯出第二版的报纸,放到林觅的手里:“就是这个失物招领,细节就不用提了。看地址明明就是我们学校附近的马路,昨晚我们也是经过那里。” 林觅仔细读了几遍,确定对方拾到的是自己的帽子。 同时,报纸上还有其它的启事,她稍作对比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寻物或失物招领,都会写具体的联系地址,甚至电话。 这个捡了她帽子的人却显得十分怪异,似乎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明明是个人名义发的,却写了报社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个人信息完全没有透露。 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声地和室友商量:“芬,你说我到底要不要写封信投给报社?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 于芬对此持谨慎态度,摇着头说:“先不要急着写,万一是坏人利用帽子来引你上钩呢?帽子是身外之物,不值得拿自己的安全冒险。” 林觅走到柜子前打开门,翻出去年买的帽子,越看越失落,觉得款式和做工都不如丢失的那顶好。 想起生日那天,父亲把帽子从礼盒里取出,亲自在镜子前给她戴上,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成了个公主。 没有帽子怎么行?何况还是有特殊意义的礼物呢? 她心里又有了点侥幸:要不就赌一把对方的人品吧。 既然捡了帽子还能花钱登报找主人,说明人家也没那么坏。如果那人贪心爱财,绝不会这么自找麻烦。别说把它放到女士精品店挂着出售,就是随便拿到当铺里都能换钱用呢。 她从桌上取了笔,摊开信纸望着室友说:“还是写信吧。如果那边有回应,你替我去领好不好?” 于芬听了连连摆手:“我可不敢去,最好也不要叫其他同学,太危险了。” 女生不适合去,那么男生呢? 林一堂肯定百分百愿意去,可他现在还住院,身体需要静养,她于情于理都开不了这个口。 顾启澜虽说也可以去,但他实在太忙了,每天都早出晚归,还要熬夜读书,她怎么也不忍心添麻烦。 林觅花了很长时间和室友分析讨论,结论是喊谁去和陌生人见面都不合适。 无奈之下,她决定去请教聪明的克丽丝。 于芬听了她的想法,表示很赞同:舞女到底比学生要有经验得多,她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呢。 两人抓紧时间写完作业,梳好头,换掉学生装,再次溜出了宿舍。 一路上没看到有人跟着,就放心地从学校后门出去了。 秦锋依然没有离开。他在冷静地安排下一步的计划。 天黑了,姑姑也下班回家了,这时候贸然进校不仅会扰乱教学秩序,还有失身份。 秦校长素来治学严谨,绝不会在这事上给他特殊帮助,强行寻人必然会挨骂。 那就等明天一早,编个合适的理由来姑姑办公室摸摸情况吧。 不知是不是天意,秦锋在准备发动汽车的瞬间,看到了林觅的背影在校门口一闪而过,后面还跟着于芬。 “这少女真窈窕,只是不知道正面长相如何。要不要追上去问问她的名字?” 秦锋心里开始了纠结和期待。 一夜未睡,还在马路边吹了一个下午加黄昏的冷风,身心都累了。 上午他被天花姐吓得不轻,已经没有勇气承受任何惊悚的后果。 恰好有一辆马车路过,她俩立刻拦住上了车。 待秦锋回过神,马车已经在视线里消失,往哪个方向去了都不知道。 车上的少女不管是美是丑还是一般般,都没机会去搭讪了。 他只好打道回府,“赶紧去睡个整觉,明天再来找找吧。” 马车在舞厅门口不远处停了,她俩手拉手一齐下车。 林觅付过车钱,淡定地带着满脸好奇的于芬从正门进去。 上回跟着克丽丝来的时候,表演刚刚开始,灯光半明半昧,这次却赶上了高潮部分。 她俩眼前呈现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分为上下两层,十分宽敞,装饰风格介于巴洛克和洛可可艺术之间。 认识或不认识的男男女女,或是在大厅的各个方向相拥着起舞,或是在座位上饮酒调情,尽情地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支支好听的、带着挑逗意味的舞曲在空气中飘,伴随着舞池里传来的阵阵喧哗和掌声。 “克丽丝在哪里呢?”于芬在舞厅里望了一圈,疑惑地问。 “你看,那位金头发的美女,真像她!”林觅指着舞池中央说。 她俩又围着舞池看了好久,确定没有看错人。 林觅不愿打断她的工作,找了个空座位,边等边休息。 于芬想尽早回校,趁着两支舞曲之间交替的那么点时间,赶紧跑过去加大音量喊:“克丽丝!” 听到喊声后,她并没有立刻过来,而是继续娴熟地跳了一段,最后找了个得体的理由从舞伴这里脱身。 尽管别三天,克丽丝十分热情地拥抱了林觅和于芬,请她们去二层包厢里坐坐。 等门关好,林觅就把遇到的问题说了出来,请她帮忙想个好办法。 “这种情况,我该打电话还是写信给捡帽子的怪人呢?” 克丽丝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要打电话,以免对方听到你的声音,还是写信吧!” “唉,只有先去见面了才能领回帽子。可我真的害怕呀!” “别怕,”她紧握着林觅的手,“你只管把信写了寄出去,余下的事我来弄!” 第一百四十章 约见 克丽丝让她俩在包厢里待着,独自下楼来到结账的柜台,借来了纸和笔。 她把门关严实,将手里的纸笔递给林觅:“可惜我识字不多,不然就代你写了。” 林觅指着纸上印着的舞厅名称,忐忑地问:“这儿还有字呢,泄露了地址怎么办?” 克丽丝笑着说:“要的就是这效果。如果对方不怀好意,把他引到舞厅来,免得他去学校或家里骚扰你。” 林觅和于芬商量:措辞要心,不得有任何引起误解的话。 她伏在桌子上写了回信,短得可以算作是字条: “谢谢您拾到帽子,请尽快归还,有重谢。见面时间为明晚七点,地址见信头。祝好。” 林觅把信念了一遍,克丽丝觉得还行,就把信叠成方块。 “你俩先回学校,我下班后会把信投到报社邮箱。” 林觅点点头,“谢谢克丽丝。估计那个人明天就会来见面。放学后我就赶过来。” 于芬看着她,担心地问:“你是打算去见捡帽子的怪人?万一他把你抓走怎么办?” 克丽丝胸有成竹地说:“放心,在舞厅这里他不敢乱来的。我最近收了个徒弟,让她代替林去领帽子,我们不亏待人家就行。” 这个办法听起来确实不错。克丽丝考虑问题比较细,想到了帽子上可能会留着林觅的青丝。所以没打算自己去见面,而是让徒弟帮忙。 下楼的时候,林觅望了眼舞池,轻声问:“不知道那个女孩子长得如何,她在这大厅里吗?” 克丽丝指着一个倚靠在沙发上陪客人喝酒的舞女说:“那就是我的徒弟,她叫菲菲。” 菲菲化着浓妆,看不清真实的五官长啥样,但也还算漂亮,黑发垂肩,身材也挺好。 之前还担心克丽丝收的徒弟会不会也是混血姑娘,一看到本人,悬着的心放下了。 “就依照克丽丝的办法吧。” 临近午夜,歌舞厅门口的马车多了起来,等着一些离场的客人。林觅和于芬挑了一辆干净的,与伙伴道别。 克丽丝继续工作到凌晨三点。趁着天还没亮,她搭车赶到报社,把信投了出去。临走前,她无意间回头望了望报社的楼,发现一个窗户里居然亮着灯。 难道是有人通宵值班么? 带着疑惑,克丽丝回到自己租的公寓。一进门就看到菲菲在镜子前卸妆。 “姐,你去哪里了?我找了好久呢。” “我出去转了转,散心。” 菲菲是最近搬来的。她入行时间短,资历浅,挣得少,租不起像样的房。克丽丝慷慨地收拾出一间卧室给了她。 由于歌舞厅歌舞厅老板想试试她的潜质,就让作为头牌的克丽丝手把手的教。 她俩之间渐渐地有了些姐妹和师徒情分,所以克丽丝最终决定把见面的事托给菲菲。 临睡前,她从梳妆台上取了一只首饰盒,放到菲菲面前。 “姐,这是……” “请明天帮我个忙吧。我有个朋友丢了帽子,不方便亲自出面。麻烦你替她去领。可以吗?” “好说,姐也太客气了。” 菲菲嘴上说着,双手果断地接过盒子,迫不及待要看看里面的东西。 克丽丝见她爽快地答应了,也就放心地拉过被子睡了。 菲菲把一枚精美的戒指戴在手上,为她的大方惊喜不已。照够了镜子才回房休息。 林觅和于芬回得太晚,宿舍大门已关。 凌晨的寒风吹得窗户哗哗响,两个女孩找了个角落蹲了下来。 她俩谁都没有勇气去喊醒宿管阿姨,只好相互抱紧取暖。 然而气温实在太低了,没多久于芬就打喷嚏,林觅也连续咳嗽。 饥饿和寒冷都来了,还有潜伏的伤风感冒。再这样下去,怎么能熬得到天亮? 林觅摸出了兜里的钥匙串,握住其中一片铜钥匙。 于芬好奇地说:“进不去大门,这个房间钥匙也没什么用呢。” 她神秘地笑笑,“随我来。去教师宿舍吧。” 她俩来到教师宿舍院子门口,那位粗心的阿姨又一次忘记上锁。 这片钥匙是她从顾启澜那里要来的,关键时刻去找他,总不会被赶出来。 于芬以为是去找程倩倩借住一宿,哪知刚到门口,里面就传来狗的叫声。 “这个……难道是顾老师的房间?” “对,里面可舒服了。” 没等林觅把钥匙放进锁孔,门就突然开了。 顾启澜一直通宵看书,听到狗叫,还纳闷谁会凌晨来找他。 看到两个冻成狗的学生,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拿杯子倒热水。 “都进来吧,外面都滴水成冰了。吃的,喝的请随意。” 于芬不好意思地进了屋,她惊讶地发现,林觅对这里好像很熟,一进来直接就往床上坐。 等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林觅才从床上下来。 “这么用功啊。还看的高中课本。” 顾启澜觉察到她站在身后,连忙红着脸捂住封面,“快去休息,过三个时还要上早自习呢。” 她想起放学后要去舞厅,不免担心:如果那个人很精明,识破了她们的计划怎么办? 林觅很期待他会主动和她说帽子的事情,最好还能陪她同去。 然而他却在灯下专注地看书:前程才是最需要去争取的…… 报社的夜班编辑在凌晨查看信箱时,发现了那封信,赶紧打电话给警察局。 秦局长接听后不由得佩服儿子的决心,于是一通紧急来电把他从睡梦中叫醒。 秦锋天不亮就到了报社取信。虽然信头印着市里歌舞厅的名称,不过纸上的笔迹却十分清秀工整,措辞得体,写信人引起了他强烈的兴趣。 白天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校园里就响起了放学的钟声。 最近年级组织唱歌比赛,于芬是班长,也懂得乐理,放学后就忙着和大家一起排练。 林觅独自回宿舍,从衣柜里找了件冷落多时的黑裙子,随手拿起克丽丝送的那只红珊瑚发夹别在头发上。顾启澜送的那一对发夹舍不得戴去那种场合。 赶到舞厅门口,刚好六点半。克丽丝把她领到二楼,留下菲菲在大厅里等那个人来还帽子。 第一百四十一章 遇险 离约定的时间还差半个时。尽管安排好了菲菲去见面,在楼上等着的林觅却总是心慌。克丽丝看出了她的紧张不安,就请她一起玩牌。 她望着一桌子牌,声说:“亲爱的,我没学过玩牌呢。” “我教你。白天学累了就是要放松嘛。” 克丽丝收起牌,均匀地分成两半,自己先放一张,再让林觅放一张。如此循环,很快两人手里的牌都发完了。 林觅显然心不在焉,克丽丝接着教她换一种玩法,她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继续出牌。 克丽丝又提出教跳舞,她也摇头不肯,“有些累,没力气。” 这位热心的伙伴马上请服务员送来了果汁和巧克力蛋糕。 “林,吃点东西吧。” 林觅是真的累了,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灵。 在于芬趴着桌子酣然入梦的时候,她主动陪了挑灯夜读的顾启澜一宿。白天又上了七节课,困倦至极,现在全靠精神力量在强撑着。 昨夜,是相识以来和他第一次待到天亮。她看到了一个专注学习的男生在为理想冲刺,桌边堆着三尺多高的书本。 尽管她平时不太爱学习,脑子里也没有考大学的梦想,却敏感地猜到顾启澜是在不眠不休地准备考试。 林觅回想着两人在灯下的情景,忍不住难过和迷茫。 他是要考大学么? 考上了大学,他就要离开这里了吧? 他还会记得她吗?还会喜欢她吗? 原来天真地以为他什么事情都会告诉自己,现在看来是多么一厢情愿。 顾启澜改名字的事还没和她解释呢,又不吭声地考大学。 该不会哪天就和别的女生暗地里拜天地喝交杯酒了吧? 太多的未知摆在面前,让她感到一筹莫展。 克丽丝用叉子取了蛋糕,劝说她吃下补充体力。 绵软的蛋糕特别香甜可口,加上有伙伴陪着说话,林觅感到心里的愁云消散了许多。 友情和甜品简直就是女孩子最好的伴侣:比男朋友可靠多了。 待她拿手绢把嘴角擦干净,涂上随身带的唇膏,听到楼下大厅的八音钟准点响起。七点到了。 这次不用克丽丝提醒,林觅自动站起来跑到包厢外面。 她双手靠在雕花的大理石栏杆上,望着楼下的人群。 菲菲早已不在原来的位置站着傻等,而是去了茶点区与几位男人说说笑笑。 林觅认为她不守信用,有些生气了:“没想到是这样的人。” 克丽丝却挺宽容地叹道:“也不怪她,毕竟我们这一行都得罪不起客人的。多陪几个,可以多得些费,也能受到老板夸奖。” “她这样擅自离开门口,那个怪人来了还是没来,我们都没办法判断。” “别急,我们快下去看看情况吧。” 林觅一路走在克丽丝的前头,她有种强烈的愿望要见这个捡帽子的人——哪怕对方是个丑八怪,只要能把帽子完璧归赵就好。 迈过几十级台阶,穿过那些陌生男女之间的拥挤地带,她的鞋子踩在了舞厅门口华丽的中东地毯上。 前来寻欢的年轻男人接二连三地进来,他们都注意到了林觅,热情地上前邀请她跳舞,没多久面前就出现了一堵人墙。 虽然克丽丝见过不少场面,也被林觅的异性吸引指数惊呆了。 她正要去拉开那些包围伙伴的男人,忽然一只手熟练地搭上了她的腰。 女人的直觉让她不用转身也猜到:不是思念已久,却一直不肯以真名相告的年轻绅士,而是讨厌的顾启泯来了! “陪我,”他用力地抓住她的手,眼睛里燃烧着无尽的欲望。 她深知得罪不起这位难缠的金主,只好暂时随着他离开,想等待时机再来帮忙。 喧闹声引来了舞厅老板,他伸长脖子挤过来,对着那密不透气的人墙喊:“新来的都有个适应过程,好好服务客人!” 吓成一团的林觅尴尬地退到墙边,为一时的冲动懊悔不已。 真不该独自来取帽子的,竟然给当成舞女了!若是有好事者认出她,将此事传出去,父亲的脸面往哪里放呀…… 上次独自来舞厅,遇到顾启澜来解围; 这次克丽丝帮不了她,难道还能指望其他人么? 林觅一边费力地躲避着一只只伸过来的手,一边扯下墙上挂着的一幅带框油画,“啪”的一声砸碎在地。 见此情景,那些男人都惊得后退好几米,而老板却气呼呼地冲过来拖住她骂道:“怎么这么不懂规矩?要不是看你这副好皮相,怕打坏了换不来钱,真要扇个鼻青眼肿!” 林觅想挣扎喊叫,却被另一位年长的舞女给卡住了脖子。 “怎么没化妆?还穿得这么严实?从没见过这么不敬业的!” “不好好教训教训,要无法无天了!” 克丽丝在远处看着,忍不住喊:“老板,请您饶了我朋友,林不是舞女,是对面学校的学生!” “什么?还擅自带学生来这里捣乱!克丽丝你怎么也糊涂起来了……” 老板还在训斥,林觅感到不怀好意的手越发用劲,她很快就尝到了李炎在火车站被匪徒掐得万念俱灰的滋味。 意识越来越凌乱,整个舞厅像个破碎的世界,乱七八糟。 这时候,有两个诡异的影子突然出现在她眼前,只是模糊得厉害,分不清是人是鬼。 肯定是黑白无常来了…… 林觅判断自己的灵魂已经升到了头顶那只吊灯上,只是这具给她带来众多烦恼的身子还在留恋人间。 她费力地想出句告别词:顾启澜,表哥,你俩从此好好地活着吧…… 事实上,她还活着,而且还让没见过面就被她丑化得一塌糊涂的那个捡帽子的及时救下了。 秦锋不知从什么地方冲过来,一脚踹开了把她掐晕的那个人。 刘警长带着一队警察跟在后面,边跑边喊:“公子,这里交给我们,您休息休息办正事去!” 秦锋心地把她从地上抱起来,伸手试了试,确认还有呼吸,擦了把头上的冷汗。 其实他早就到了,至于为什么这时才出现,就说来话长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有主 警察的到来极大地影响了舞厅的经营。形形色色的客人们纷纷作出反应:有的没跳完舞就离场,有的聚到服务台要求退票,有的趁乱顺走点心和别人的财物…… 克丽丝好不容易把顾启泯灌醉,借着拿醒酒茶的时间跑到舞厅门口。 见这位陌生男人要带林觅走,她勇敢地拦在了他面前。 “先生,你把林放下来吧,我会照顾她。” 秦锋看了眼舞厅的环境,果断地拒绝了。 “大厅里的空气太闷,人也太复杂,我不会留她在这。” 说完就抱着林觅直接出去上了车。 克丽丝看到汽车在启动,抓着车门大声喊:“先生,你要把我朋友带到哪里去?她明天还要上学,她还得回家!” 秦锋见她如此担心自己的人品,又好气又好笑:“我得赶紧送她去医院,别浪费时间了。真把她当朋友,就不要让女学生来这种危险地方!” 克丽丝不由得松了手,还想问他几句,汽车却飞快地开走了。 在不到十分钟的接触中,她看出了秦锋和那些轻浮的男人不一样。 他来舞厅穿着黑色风衣,领口的扣子很严实,完全没有被周围的纸醉金迷所吸引,从出场到离开,眼睛只看着一个人。 虽然猜不出他具体身份,但克丽丝明白他和警察有关,而且是个挺正经的人。 她双手放在胸前默默祈祷:希望林能平安无事…… 菲菲不知何时也跟了过来,浓郁的香水味打断了她的祷告。 “姐,放心吧,那位年轻的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有人认出他是警察局长的儿子。这姑娘命真好,看来我们这里是块宝地呀。” 克丽丝诧异地望着菲菲,只听她继续说道:“其实你俩刚上楼没多久,秦公子就来了。一开口就逼得我露陷。” “他说什么了?” “直接就让念信。我不认得字,还不给问傻了……” 菲菲的语气里带着羡慕和嫉妒。 起初也以为,她们是嫌那个要见面的人丑陋不堪,才故意请自己出面。 当一个身材高大的帅气青年手里拿着帽子进入大厅,她直接就愣住了。 本不想带人来,出于谨慎,才让刘警长他们到门外等着。 他对舞厅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 各种搭讪技术都失效了:他只问帽子的真正主人在哪里,其余的都不关心。 她支支吾吾地说,是个女学生写的,自己也是受了姐妹所托,别的不知道。 从秦锋的角度来看,这种一眼就识别的手段实在太幼稚了。 他没有为难菲菲,到舞厅的角落里独自坐着,观察着人群的情况。 她那时正好有了应酬,也就陪人喝酒去了。 待林觅遇到危险,他听到了克丽丝的喊叫,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直接跑去帮忙。 在保持平稳的同时,他尽量把车速提快,半个时后到了医院门口。 先是进了急诊室,检查完又转入了一间病房。 秦锋在床前守了没多久,刘警长他们就找来了。 “公子,局长让您回家。这姑娘没事了,帽子放这里。” 他看着林觅,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医院。 “等她好了我再走。待会给父亲打电话解释。你们先回局里吧。” 警察们离开了病房。 直到她的脸色开始好转了,他才轻轻带上门去值班室打电话。 不过,这晚电话很忙,他在室外就听到里面有人在拨号。 他决定等等,心想顶多五分钟就轮到了。 没想到里面的人聊了二十几分钟还不愿意挂断。 秦锋无奈地看看表,在窗外盯着打电话的那个人:再瞎聊一晚上就过去了。 “先生,我有急事,请长话短说。” 林一堂正谈到要紧处,回头对他摆摆手,又继续拨打下一个电话。 “你就耐心等着吧,只怨医院值班室没有多装台电话,我的事很重要呢!” 虽然林一堂的做法不对,但这些电话在他看来是非打不可。 之前和黎家兄妹说过,等他俩来北平考学,他会去车站接。 但采薇和建华怕给他添麻烦,故意把出门的日子说晚了几天。 兄妹二人是想安顿好了后再去找他的。他们从林家的佣人那里打听到他受伤住院,才不能回来,心里别提多难过。 他打电话到黎家,想确定具体的见面地点,得知他俩早已出发,明天上午就到站了。 为了兑现承诺,林一堂接着又给李炎打电话,让他明天清早把车开到医院。 李炎在电话里说,最近很忙,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他没法赶来。 林一堂是给他气着了,打电话给林先生,说警卫队长不服从命令,还不如换了…… 如此折腾,别说他本人,连旁观的秦锋都给连续不断的电话搞糊涂了。 等那人打完走了,他拿起发烫的听筒,拨号几次都没反应。 外面看着好好的,线也没断,可能是里头出了故障。 电话打不成了。秦锋低着头往回走,顺路喊了护士一起进病房。 屋内只有月光,林觅渐渐地睁开了眼睛,看到床前一黑一白两个影子。 黑的离她很近,白的在旁边站了会,离开了。 《宋定伯捉鬼》里说,见到鬼必先唾其面。 可是嗓子里太干了,也很疼,没法做到。 秦锋把桌子上的暖壶打开,倒了杯水拿过来。 灯亮了,她看清了是在病房,不是什么阴曹地府。 床头有思念了好几天的帽子。 可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呢?颜值远远高于预期:不仅不丑,还称得上帅气。 难道是他捡了帽子还救了她么? 她假装在看帽子,其实是在悄悄地观察他。 “林姐。渴了么?” 他把水递过来,她伸手接了。 “谢谢你。” “心烫。” 虽然两人没有说太多的话,但房里的气氛却很融洽。 他对她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而她捧着杯子,轻轻地吹气,脸颊却悄悄红了。 待温度合适,她喝完了水,又请他去倒了一杯。 秦锋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伺候人。 他看着林觅安静地喝水,内心感到快乐和满足。 只是,她有主了吗? 第一百四十三章 找她回来 在初冬的萧杀气氛里,秋季最好的景色已看不到踪影。好在如水的月光流过一排排屋顶和落光了叶子的银杏树,使得西北风刮过的地方不至于显得荒凉。 操场西侧的一排大平房,星星点点的灯亮着,传出女学生们的笑声和歌声。 顾启澜破例带着狗出来散步。在学校工作快四个月了,很少有时间能安安静静地吃完晚饭到处走走。 听到悦耳的歌声和欢笑,他想起了过去曾经拥有过的校园时光。不知不觉地走到平房前面的草地上。 林觅是喜欢唱歌的。他猜想她会参加排练,特地没进去打扰。 等到月儿爬得很高了,唱歌的女孩子们也累了。 待她们陆陆续续出来,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林觅的影子,他不禁有些担心。 她是身体不舒服没来,还是和上次一样擅自溜出学校了? 于芬是最后一个出来的。 她看到顾启澜在草地上站着,狗在旁边打滚卖萌也引不起他的关注。 该不会是来找林觅的吧?难道还没回校么? 她怕被他喊过去问话。从书包里摸出本书遮住脸,假装在读,然后背对着他换了个方向走。 顾启澜刚好也看到了这个想从他眼皮底下逃跑的乖学生。 由于她和林觅在校园里形影不离,当她孤零零地出现,就说明情况异常。 他飞快地追上去,“于芬别走,你知道林觅今晚去哪儿了吗?” 回应他的首先是一阵哭声。 于芬知道瞒不过去,也因为担心室友的安全哭了起来。 “老师,”她擦着眼泪,“她今晚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歌舞厅了。约了个人见面。想把丢了的帽子拿回来……” 虽然是初冬,室外气温在零度徘徊,顾启澜听完于芬断断续续的叙述,出了一身冷汗。 “你别和其他人说,我去找她回来。” 他抱起狗跑回宿舍,骑车就往校外去了。 平日里这个时间点,歌舞厅已经进入了下半场的狂欢。由于晚上出了点风波,人气稍微低了点。 克丽丝站在舞台中央唱歌,闪亮的五彩灯光在她头顶不停地绽放出魅惑的颜色。 菲菲在台下第一排坐着,旁边是顾启泯。 他晚上匆匆地看过秦锋怀里的林觅一眼,忽然觉得还是中国女人漂亮。 于是他的口味变了,对新人菲菲表现出更大的热情。 克丽丝并不意外,更不吃醋。 她眼里只有朱行远,看到顾启泯转移了目标,忍不住在心里一遍遍感谢上帝。 顾启澜赶到了。丢出个银元从服务员手里拿了门票,闯进了这个花花世界。 他在舞厅里转了一圈没看到林觅,倒是被克丽丝看到了。 她不确定林觅的这位男朋友是不是认识自己,于是想了个办法。 只见她对着台上的乐队打了个响指,舞曲立即变换。 顾启澜终于注意到了克丽丝。于芬和他大致说过林觅交的外国朋友。 从她的眼神里觉察到对方是有事要找他,所以穿过那些座位来到舞台前。 顾启泯看到有人挡住视线,火冒三丈。 “前面的转过来,退到一边去!” 顾启澜听到大哥的声音,想起了启江说过他爱来这里玩。 既然隔得这么近,转身必被抓! 他只好顺势蹲下,低头系鞋带。 克丽丝把一切都看明白了。 她取下头上的表演用的帽子在手里转着,然后有意地往舞厅中央抛去。 “先生们,女士们,谁帮忙把帽子送回来,我有好礼相送!” 一时间气氛火热,很多人争着去捡那帽子,连顾启泯也拖着菲菲去凑热闹。 克丽丝趁机走近顾启澜,低声说:“你是林的男朋友吧?” “是不是不重要。请你快告诉我她在哪里。” “有人送她去医院了。赶紧走吧!” 克丽丝没提秦锋和警察。不是不愿意说出详情,而是时间太宝贵了。 他道了声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出了舞厅,一路把自行车踩得像风火轮。 病房里,林觅喝完第二杯水,又躺下睡了。秦锋拜托了两名护士照顾她,抽空回家去见父亲。他估计开车来回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半时,这点时间她醒不了,所以还比较放心。 顾启澜对这家医院已经很熟了。先去急诊室问到林觅的病房,随后推门进去。 实际上,林觅根本就没有睡着,只不过是为了回避秦锋装睡罢了。 在她喝水的时候,对方忽然问:“你有男朋友吗?” 她点点头,看了他一眼,却发现他的眼睛里有很深的期待。 “林姐,我喜欢你,把名字告诉我好吗?” 她很坦诚地看着他,“我已经订婚了。名字就不说了吧。” “没关系。” 秦锋的回答很简短,却让她感到害怕。 虽然林一堂的病房就在楼上,她没法当着他的面跑。 她不反感他,但谁说被救了就要以身相许呢? 唯一可行的就是装睡,让他没法再问那些无聊的问题。 医院里相对舞厅还是安全很多。护士就在隔壁值班。料他也不会乱来。 林觅果然等到了秦锋回家。还意外地盼到了顾启澜。 他来到床边时,她恰好坐了起来。 “是章大夫告诉你来看我的吗?” 她凭着直觉猜了猜,心想可能是护士告诉了章文轩,然后就传到他那里去了。 “不,是克丽丝告诉我你在这里。好些了吗?” “头有些晕,身上软软的没力气。” “我今晚在这陪你,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林觅起初担心克丽丝会把秦锋和她之间发生的事告诉顾启澜。 听到他这么说,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克丽丝比她想得还够朋友,敏感的话一点都没告诉他啊。 墙上的时钟发出的滴答声,提示她已经到了晚上十点。 林觅赶紧拉住他的手,急急地催:“你快带我离开医院,快啊!” 顾启澜把她扶到床边,又听到她说:“稍等,还要拿上我的帽子!” 他把帽子稳稳地戴到她头上,抱着她往外走。 护士们听到脚步声从值班室探出头来,“病人还没好,不能擅自出院!” “我们是去楼下院子里……看星星。” 顾启澜情急之下编出个理由,虽然自己都觉得好笑。 今晚哪里有星星呀?就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月亮!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三个愿望 顾启澜把林觅扶上自行车,往学校的方向赶。 两人上次在夜里骑车谈心,都是去天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不冷,风儿吹过耳垂,扬起衣角,还挺浪漫的。 冬天却是对体力和耐力的考验。 路过一片树影的时候,她的手忽然不老实,轻轻地拉开他的外套,后来就大胆地钻进了贴身的衬衣。 林觅的手心很柔软,甚至有些湿润,顺着他后背光洁的肌肤温柔地游走。 他的身体一颤,理性的围墙又开始被感性动摇了。 “禁欲系”三个字听起来很酷,在她面前却时刻都有沦陷的可能。 尤其是她主动想亲近的时候,顾启澜感到自己的一半身体都浸入了水汽缭绕的温泉池,怎么都逃不出来。 他深深地吸了口寒夜的空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请不要碰我。不然车会翻在路上。” “手冷,没戴手套呢。” “我包里有,要不要?” “才不要,我怕脏。” “全新的,还洗过,挺干净的……” 顾启澜并不懂得女孩子的心思:再好的手套,林觅也不在乎,她只想靠近他,感受他的温暖。 “啊!”弯弯曲曲的巷子里见证了顾启澜痛并快乐着的一声喊叫。 他这样不解风情,惹得她生气了,用力地拧了他一把。 背上火辣辣地疼,没法淡定地骑车了。 趁着还没到学校,周围也没有熟人,不妨找个地方把那些在心底藏了很久的话和她说了吧。 前面就是什刹海。尽管荷花已经凋零很久,水面上浮动着一层薄薄的碎冰,映着月光,还是挺美的。 他把车停在岸边的树丛,把她抱了下来,抓起地上一根很细的树枝对着那只淘气的手轻轻地拍了一下。 “男女授受不亲。以后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林觅感到树枝在挠痒痒,笑了起来,一对好看的梨涡在月光下特别好看。 “你真的会不理我吗?” 这恰恰是他做不到,也不想去做到的。 如果爱一个人能说放就放,那就不是真的爱情。 他在她的注视下低下头,转过身去,不想被她看穿内心的秘密。 林觅对着他的背影看了一会。 前方的水面上漂着一只孤独的游船,令她想起了在后海和父亲荡舟的那个上午。 林先生这一走都快三个月了。她思念父亲的情感变得愈发强烈。 不过林太太郑重地告诉过她,父亲来的时候,也就是要给她准备订婚的仪式了。 一面盼着父亲速归,一面渴望与心爱的男生多些能相处的日子,林觅心里别提有多矛盾。 一颗流星从夜空中出现,划过天际,落在了远处的水面上。 林觅想起了奶奶说过的故事。如果看到星星掉下来,就把心里想的事赶快说给它听,或许能帮忙实现。 她下意识地跑到水边,追着尚未消失的那道光亮,许下三个愿望。 顾启澜听到身后有细碎的声响,转身看到她已经站在水边,仰望着天空似乎在说着什么。 轻轻地走到离林觅不到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全部的精力都在集中在她脚下松动的沙土,她的许愿,他一句都没听到。 她许愿完毕,回头看见了顾启澜,脸颊上泛出少女特有的羞涩,不好意思地问:“刚才我说的,是不是你也听到了?” 他没有回答,而是使出很大的力气把她整个人扛起来就跑。 跑了三十来米,他才把她放下,指着水边说:“你看!” 她原来站的那块沙土位置很低,也很松,这时候已经全部无声息地被漫上来的水吞没…… 林觅扑进他的怀里,伸手把他抱得紧紧的。 他没有躲闪,更没有拒绝,安静地感受着流淌在青春里的每一寸温柔的时光。 她忽而声地说:“认识你一百一十八天了,我想知道你的家在哪里。”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她都以为他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只不过他和那些可怜的孩子不同,能够辛苦工作养活自己。 她喜欢他,同情他,还悄悄存了零用钱,想着哪天他缺钱了就可以帮上忙。 启江的出现使她意识到他还有家人。何诗安在他改名后表现出来的淡然让她猜到了他们之间老早就认识。 种种迹象表明,他有家,并且家境很不错,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不愿回去。 她猜过一些可能的理由,比如逃婚、夺家产和私生子…… 林家每次来了女客人,林太太最喜欢打听和讨论的就是这类狗血故事。 当时的社会圈子很,一点点的八卦都能循环讲上几个季节。 林觅在客厅和餐桌上都听过,听多了就有深刻印象了。 这些猜测都加深了她心里的好奇和同情。 难得有机会在深夜再次与他独处,四下里都没有人来打扰。 她鼓起勇气说出了这个困扰她和父亲很久的问题。 顾启澜觉得没有继续隐瞒的必要了:再好的相遇,总有结束的时候。 三个月后,他和林觅都会开始新生活。 她会订婚,有很大的可能会跟随林一堂南下。 他会辞职,或许跟随她去南方,另找一份工作,或许拿到了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留在北平上学。 他握住她的肩,注视着这双清澈美丽的眼睛,低声问:“听说过顾公馆吗?” 林觅摇摇头。她平日里大都是坐车出行,也不爱读地图,对城里的住宅分布完全不清楚。 事实上,她家所在的文墨路,和顾公馆所在的紫禁街,直线距离不过五公里。 都属于中心位置,算得上是全城最繁华的地方。 由于军队和政府官员都喜欢在这一带盖房买房,东西南北都划出了大大的地盘范围。 那些高高的围墙把原本整齐的路都破坏了,也使得绕远路成了常态。 她很体贴地倚靠在他身上,悄悄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那里。刚才在水边许了三个愿望,你想不想听?” 流星划过的时候,他只许了一个最迫切的愿意:考上大学。 他吃惊地点点头,没想到她会一口气许三个呢。 “我希望爸爸以后能不打仗,每天下班都能回家陪我和妈妈。” “愿表哥早日找到属于他的幸福。” “第三个嘛,以后再说,今天先保密。” 第一百四十五章 心声 尽管林觅暂时不肯告诉他许下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顾启澜已经从两人默契的牵手中感到了欣慰。 他听着西北风摇撼白杨树叶子的声响,意识到不能在室外停留太久。 他把林觅重新抱上车,脱下外套裹住她,“我们快回去吧。” 很快他俩就回到了学校后门。不巧的是里面上了锁,进不去了。 顾启澜决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去传达室找门卫。他让林觅靠墙角站着躲风。 中秋节的时候,他把学校发的月饼送了一盒给门卫。两个单身的男人,一个中年一个少年,在特殊的日子里结下了交情。 然而门卫是个退伍的老兵,除了喝醉酒时会说点胡话,平日还挺讲究纪律。 看到他在深夜带着个女生回学校,会不会报告校领导? 为了林觅不伤风感冒,怎么做都是值得的。 他用力拍着铁门,大声喊:“先生,请您帮忙开门!” 门卫从梦里被喊醒,懒洋洋地点了灯,从窗户里看到是他,抓紧时间把门开了。 “快进来吧,”门卫嘶哑着嗓子说,“别冻坏了姑娘。多好的一对,我会替你俩保密。” 顾启澜谢过他,载着林觅在五分钟内赶到了宿舍院子。 这回不用喊醒宿管阿姨。她见他有时回来晚,特地送了片多余的钥匙。 不过走廊上还有一个窗户里开着灯:那是程倩倩的屋。 林觅想起了赌气交白卷的事,挺怕程倩倩会突然开门把他俩抓个现行。 顾启澜并不怕这些。钥匙一转就打开自己的宿舍门,把林觅连人带车都送了进去。 林觅像只猫一样从自行车上溜下来。她把带着体温的外套挂在墙上,懂事地去拿暖壶倒水。 顾启澜怕她不心烫到手,“去休息吧,我来。” 他把水倒好,把茶杯端给她。 林觅玩着杯子,“好漂亮,水仙花图案这么清新。我喜欢。” 她不知道,这是特地为她买的新茶具。原来一套白瓷的他收起来,启江来再用。 “凉一会再喝,这水是我晚上六点去打的,很烫。” 喝完水,她一边伸懒腰一边陪他在灯下看书。 渐渐地她被书上的内容吸引住了,安静地一言不发。 顾启澜很长时间都没注意到她站在身后。 直到手里的那本书翻完,他站起来倒水喝才看到了她。 “明天还有课呢,快睡吧。” 林觅调皮地对他笑笑,“今晚就我们两个,可屋里只有一张床呢。挤一挤怎么样?” 他扶住了墙,差点站不稳:被她的大胆给震得无语了。 按理说,她一个民国初年的姑娘,怎么能如此自然地讲出现代社会的大学女生都羞于开口的话呢? 他走到床前,默默地把被子和枕头整理好,又回到桌前拿了本书。 这是他默许了么? 林觅把头发轻轻地散了下来。 当她脱去裙子和鞋袜,穿着贴身衣物钻进舒适的被窝,他还没有要关灯睡觉的迹象。 她开始感到迷惑不解了:都是喜欢她的男孩子,为什么林一堂盼望的春宵一刻,在顾启澜眼里就和白开水一样平平淡淡呢? 林觅的眼前忽然闪过在医院遇到何诗安的情景。 那天诗安烫伤了腿卧床休息,屋里除了顾启江还有顾启澜。 她当时因为要照顾表哥,没工夫琢磨。现在夜深人静,那些原本没发生的事情,像一只只不安分的蚂蚁,把她的心咬得又痒又疼。 要不要问问他心里到底怎么想? 她望着他的侧影,眼皮渐渐发沉,在纠结中睡了过去。 顾启澜在她睡着后总算是熄了灯。 只见他从柜子里拿出块床单往地上一铺,抱着床底的狗取暖。 虽然躺在地板上,他感到很幸福,也很知足:漆黑的房间里弥漫着她的气息。 天亮前他收好地上的床单,轻轻把她唤醒。 “过十分钟女生宿舍开门。和宿管阿姨说说好话,请她放你上楼。换了衣服,把头发梳好再去教室。” 林觅睁眼看到自己把整洁的被子弄得像块变形的面团。枕头也被她踢到了床下。 她摸了摸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唯一整齐的是她身上的衣服。 他的衣服还是昨天晚上穿的那身,连衬衣上的扣子都没开呢。 林觅不用费脑筋就猜到他昨晚是怎么凑合过来的。 只是早晨时间太紧,她决定下回有机会再好好地给他做思想工作。 临走前,她忽然握住他的手,不想放开。 “顾启澜,我昨晚的最后一个愿望,是关于你我的。” 这是她的心声,可他听了似乎没有表现出惊喜。 “懂了,去吧。待会院子里有人起来锻炼,看见了就不好了。” 她离开后,他远远地跟着,确保她的安全…… 林觅回到了宿舍。于芬还没起床,她索性爬进了被窝,一起睡到晨起的钟声敲响。 顾启澜骑车往燕京大学方向去了。 今天是报名的最后期限,错过就得等明年秋天了。 一百年前的国立燕京大学,和他上过的燕京大学还是有较大差别的。 校舍的规模要得多,院系也远远不如现代社会齐全,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更是没法相提并论。 最重要的是学校的位置没那么容易找到,他拐来拐去居然迷了路。 街上行人很少,除了偶尔有赶早市的和去工厂上班的路过。 无奈之下,顾启澜只好厚着脸皮沿路返回,拐进那条熟悉的胡同来到章老先生家门口。 他怕打扰人家休息,就冒着寒风在外头等着。 七点的时候,章太太打开了院门出来买早餐,看到他在门外,赶紧喊进屋。 章老先生和章文轩都起床了。得知顾启澜这么积极地去赶早报名,他俩都很高兴。 “踏实用功,肯定没问题!” “考上了就可以有新生活了!” 顾启澜谢过叔侄俩,问清了地址,一口气踩过了十来条街,直接到了燕京大学的正门。 门口的石狮子和朱红的柱子,让他把过去和现在对接在了一起。 那两扇大门上的铜钉,透着一股历史的苍凉和浑厚。 两行滚烫的泪水落在地上:他的灵魂终于找到了来时的路。 第一百四十六章 猎物 西北风呼啸的下半夜,对失眠的人来说格外难熬。 林一堂打完最后一个电话,落寞地回到病房,内心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很久没和叔叔通话,他格外珍惜这个机会,言简意赅地说了当前认为最重要的两件事。 给警卫队换队长,因为李炎不听话。 申请退役回家,要准备考大学。 林先生冰冷的回答却让满腔热血的侄子听完想撞墙。 “不许换李炎,警卫队里没有谁比他更忠诚,更能干。我知道你看他不顺眼的症结在觅觅身上,要大度!” “不要一时头脑发昏想离开军队。按你现在的军衔至少得再服役十五年。铁下心踏实干,都够当将军了!” 如果叔叔仅仅拒绝第一个要求,他不至于如此伤心难过。 李炎不换也就罢了。除了和林觅走得近了点,平日里做事认真,错误都难找得出。 退役不批,还要加长服役年限,林一堂觉得青春岁月就要在漫长的十五年里耗尽了。 他望着漆黑的窗外,听着寒夜的风声,思绪回到了南方的家乡。 虽然家乡的冬天也谈不上温暖如春,但入冬的时间比北方晚了一个多月。 九月初离家的时候,他只带了一箱夏秋的衣服和随身的重要物品。 原计划是十月中旬就回去的。哪知道会到了冬天还在这里呢? 受伤住院后,家里寄来的秋冬衣物都嫌薄了,只适合在室内穿穿。 上周气温大跳水后,林太太给他送来了新买的一堆大衣和围巾,确实够厚,但不是他喜欢的风格。 她给侄子选东西都直接参考丈夫的衣柜,也不征求他的意见。 事实上,林太太也从来没有给准女婿选择的机会,都是她说了算。 林一堂选了半天,最后决定凑合着穿那件相对合身的浅咖色大衣。 明天这副打扮去接建华和采薇,该不会被他俩笑吧? 他又搭了条米色的围巾,这样看着就舒服多了。 离天亮还早,他穿过衣柜里的暗门,回到床上休息。 楼下,护士值班室的门突然被大风强行刮开了。 两名护士在灯下边聊天边配药,见此情景不由得紧张起来。 “半夜三更的,这风大得吓人呀。” “不会有鬼吧?我听说上月就有人在院子里瞧见了。还是从太平间里爬出来的僵尸……” 她俩胆子比一般女性略大,即使这么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话题,也谈了好几分钟。 配完药,她们照例带上门去给病人打针。 这一夜,与以往相比显得很不寻常。 阴森森的走廊里,还没走出几步,身后就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愤怒的男人在大吼:“站住!我有话问你们!” 昏暗的灯光下,秦锋如幽灵般地出现了。 由于暴怒的缘故,头发都竖了起来,像只准备进攻的霸王龙。 双手都握着枪,眼睛红得可怕。 一个多时前,他回到家和父亲谈了晚上在舞厅的事。 “帽子的主人找到了,我第一眼就爱上了她。” 秦局长听完低头进了书房,将晚上刘警长送到的那叠调查结果的材料拿了出来。 “我把里面所有女孩的画像和家庭背景都翻遍了。没有一个能配得上你。别瞎折腾了,快去找之前的女朋友和好吧!” 秦锋不服气地反驳道:“不可能,我见过的林姐美若天仙,要么是别人画得不好看,要么是您老的审美有问题!” 秦局长见他这么有底气,干脆把那些林姓姑娘的画像哗啦啦地扯了出来,摊满了整个大客厅。 “好不好看,你自己判断吧!” 秦锋睁大眼睛把全部画像都看了十来遍,没有发现任何人与林觅有丝毫相似的特征。 “刘警长确认完成任务了吗?有没有漏掉的?” “完全是按照你给的那张单子和局里的名册挨家挨户去找的。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整个城都寻过了,有未嫁女儿的林姓人家,条件稍微过得去的,一户也没落下。” 秦锋知道父亲是认真的。刘警长也尽了力。可这位神秘的林姐到底是哪儿来的呢? 他对父亲明确地表态:“再给我一些时间把这事弄明白吧。不要和我提什么前女友。我和她顶多算普通朋友,现在已经没有可能了!” 秦局长外表淡定,内心早就烦乱了:儿子出国三年,回国没多久。感情生活从来不和家里人提。 一直以为儿子不近女色,后来忽然听圈子里传说,秦锋在美国读书期间谈过朋友,后来闹别扭分了。女方也是留学生,只是八卦的人不敢公开指出姓名。 当父亲的自然高兴,问过儿子,死活也不肯说是谁家的女儿。 原来想着,年轻人谈恋爱,闹过别扭总会和好。 做梦都想不到秦锋和一顶帽子较上了劲,还为不知底细的女生这般固执。 “限你三天,如果找不到,老老实实地把你的前女友带到家里来。” 秦锋当着父亲的面,信心十足地说:“我只需要一天。今晚不回来睡。” 他从卧室拿了些物品塞进箱子,关门走了。 秦局长考虑再三,拨打了刘警长的电话…… 林觅的不辞而别,无疑给秦锋的热情浇了桶冰水。 推开病房门,看到床空了,占有欲如野火一样在全身蔓延。 越得不到就越想征服,他潜意识里把她当成了猎物。 如果她真是女中的学生,天亮后去姑姑的那所学校找就行了。 她很明确地说过,有未婚夫。 会不会是那个男人带走了她? 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他首先要找的就是临走前嘱咐过的两名值班护士。 在秦锋看来,这件事不仅关系到他的尊严,还关系到他的幸福。 他转着手枪厉声说:“林姐去哪儿了?” 面对枪口,护士们吓得发抖,药盘打翻了。过道里洒着冰凉的医用酒精和药剂。 其中有名护士经常看到林觅在住院区出现,对她印象很好。 然而性命受到威胁,被迫泄露了她的隐私。 “那位姐家有个年轻男人住院。她可能去楼上的病房陪夜了。以前也这样。” 夜里看得不太清楚,加上给手枪吓到,难免拣最有把握的说。 秦锋把牙齿咬紧,“病人的房间号给我,还有他住院的全部资料!” 第一百四十七章 跟踪 知情的护士从口袋里掏出笔和一个记录本,翻了几页找到相应的入院信息,递给等得不耐烦的秦锋。 “先生,是楼上1号房间。” 他拿过记录本,那页写着:十月十二日晚接诊重伤者一名,术后转入1号房间住院治疗。每日按情况调整剂量,定期打针换药。 短短两行字包含了很多信息,激起了秦锋想深挖下去的兴趣。 “怎么连病人的名字、年龄和性别也不写?” 另一名护士低声应道:“医院的病人多。我们配药打针从来都只记病人的房间号。具体的情况得问主治大夫。” “住院资料也去主治大夫那里看?” “对,我们护士看不到。医院严格规定,住院期间的病人资料在大夫手上,出院后就送进病案室存档。” 秦锋把写有住院信息的那一页撕下放进风衣口袋,将记录本丢到护士脚边。 “如实告诉我主治大夫的名字和办公室。快点!” 护士们迟疑起来:泄露病人隐私纯属无奈,现在对方还要继续问大夫的信息,如何是好呢? 章文轩平日里待人相当友好真诚。他在医院口碑和人缘都很棒。她俩来医院实习和工作都得到过他的帮助。 在嗅到潜在危险的时刻,她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保护章医生。 “我是新来的,刚接手,不知道是谁负责1号房间。” “我主要在内科做事,不清楚那些手术病人的情况。” 秦锋弯腰一一捡起地上摔碎的几只药剂瓶。 他仔细看了每只瓶子上贴的药品说明,发现全部是治疗咳嗽和退烧的药才信了她们的话。 既然护士们不熟悉,那就去找正经的医生问吧。 住院区出来左拐就是医生的值班室。 秦锋踏着台阶,穿过一段灰暗的走廊,来到了外科办公室门外。 虽然到了后半夜,窗户里居然有灯亮着。 章文轩已经回家休息。只有他指导的助手还在值班。 这位实习医生刻苦地读医书,直到一把手枪“啪”地落在桌子上才意识到来了不速之客。 秦锋拉过椅子坐下:“不许喊叫,我待会问你话。” 助手吓得一屁股跌到地上,浑身发抖。 “我才来实习不到两个月,除了吃饭和零用,都存不下什么钱啊……” 边说边毕恭毕敬地把裤兜里的钱包、手帕和笔都掏了出来。 怕对方嫌少,连脖子上的听诊器也取了下来,“这个当铺也收!” 衣冠楚楚的秦锋被当成抢劫犯,气得想打人:“这些破东西你收好,告诉我是谁给1号病房的做了手术!” 助手下意识地摸了白大褂的口袋,里面是章文轩临走前交给他的查房登记表。 登记表上有近期做过手术的所有病人姓名和房间号。 其实,不需要秦锋的提醒,他也能清晰地想起那台手术。 那晚他在旁边递手术工具,亲眼目睹了开刀、取子弹、紧急止血和缝针的整个过程。 手术完成后,章文轩几乎累瘫,在手术室地板上躺了十五分钟才由护士扶起来。 想到师傅的医德和技术好,对自己也很关照,助手打算先瞒过去,再找时机逃跑报警。 “我们医院做手术的大夫有六七个吧。我还没资格进手术室,得等通过考试取得了资格才能告诉您。” “滚!” 助手被他推了个趔趄,使出全身力气夺门而逃。 那本登记表掉到地上。秦锋捡起来飞快地翻。 翻到其中一页,他看到了那个神秘的1号,病人的姓名却是个红色的三角形。 当时的入院手续,是林觅委托李炎办的。 他做事素来稳妥细心,尤其是经历了枪战后更加谨慎。 所有需要填姓名的地方,一律画三角形保护隐私。 秦锋琢磨不出那符号的意义,拿着查房本上了楼,找到那间病房。 月光洒在窗台上,没拉窗帘。他注意到屋里没人,床是空的。 他不禁困惑起来:林姐去哪里了呢?她和这个住院的人到底什么关系? 回到林觅待过的病房,脱掉外套就躺到床上。 黎明时分,院子里有汽车的喇叭声。 秦锋起床打开门,看到一位穿军服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直接上了楼。 昨晚林先生特地打电话回家找了李炎。 谈到林一堂让他开车去接同学的事,林先生劝他挤时间。 “大老远来求学不容易。接站是应该的。” 李炎碍于情面同意了,起了个大早来医院。 秦锋穿好衣服来到院子里查看那辆车,记下了车牌号。 它是典型的英式车,制造工艺考究,外形大气简洁。 在车后座,他闻到了熟悉的香味,还发现了座位底下有一只巧的梳妆盒。 打开一看,里面装了瓶木兰香水,玳瑁梳子和牡丹头油。 这是林觅放在车上随时拿来应急的。却成了他心中最有力的证据。 林一堂用在洗漱和收拾上的时间稍长了点。 等他和李炎一起下楼,秦锋早就带着盒子回到了车里,还认出了他。 “居然就是昨晚害得我打不成电话只好回家和父亲解释的那个混蛋。他和林姐之间的关系要尽快查清楚……” 秦锋等前面的汽车开出去十来米,立刻追了上去,紧紧跟着。 在很多女孩子看来,林一堂长得无可挑剔。放在哪个朝代都是美男。 林觅听到同学们赞表哥英俊帅气,也会暗自得意。 就连顾启江也感慨:若不是碰上弟弟先入为主来搅局,林少爷是不会三番五次被打击的。 情敌眼里,却是各种不顺眼了:腿太长了。脸太白了。五官太俊。 总体上不阳刚,偏阴柔。 秦锋觉得自己内外兼修,把他打个落花流水易如反掌。 清晨的火车站,带着上次去天津的不愉快记忆,再次出现在林一堂眼前。 难言的眩晕感袭来,他不得不和李炎说:“把车停到出站口。不进去了。” 这趟火车刚到站不久。李炎请他在车里待着,主动提出去找人。 “少爷,把你同学的大致样子说说,我进去找他出来。” “不必了。就在这等他们。” “昨晚好像是说好只接一个同学?” 林一堂笑了:“还有他妹妹。” 他话里的期待和李炎脸上的纳闷,让旁边站着的秦锋表情亮了。 “这下有好戏看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爱与伤 北方的初冬季节,持续低温已经足以滴水成冰。尖锐的汽笛声和轰隆隆的摩擦声急促响起,昨夜从天津发出的火车进站了。 车门打开,旅客们大包包地扛着往外挤。车站门口,林一堂盯着进进出出的人群专注地寻找,想尽快能接到黎家兄妹。 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他俩,刚回到车里准备休息五分钟再接着找,忽然听到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喊他名字。 他以为是自己昨夜失眠导致幻听,直到黎建华提着只箱子来到汽车跟前,热情地拍了他的肩膀,才兴奋地握住老同学的手。 握完手,他总觉得还缺了什么,赶紧问:“采薇她没来?” 黎建华指着候车室说:“在那儿呢。她先认出了你,非要进去找个地方换了装才肯来。” 林一堂摸着晕晕的头,费力地回想。 好奇怪,他站了大半天,确实没看到有任何年轻姑娘出站。 “建华,今天她穿了什么?” “穿了我的衣服。为了安全起见,一路上扮的男孩子。” 记忆里的采薇可是一年四季都穿裙子的。颜色和款式随着四季而变。 他有些诧异:“路上没人送你们么?” “管家送我们上船,到了南京站就回去了。” 林一堂看到建华只拿了一只箱子,忍不住问:“大冬天的,这里比家乡冷多了。就带这么点东西啊?” “箱子里是些贵重物品。我们提前把几袋子书和衣服都寄了。” 一路跟踪到此,秦锋觉得不虚此行。 他一边听建华和林一堂在叙旧,一边好奇地等着看采薇换回女装的样子。 最初看到建华拉着个戴帽子的“男孩”从人堆里挤出来,还以为这两人不正常。 看到采薇抱着包匆匆往候车室跑去的背影,他不屑地想:是得有多丑,才把好好的大衣穿得松松垮垮。 当采薇再次出现,她那张洋溢着青春和憧憬的脸,温婉可人的笑容,让秦锋想起了前女友。 尽管林一堂认为自己过得不幸福,与女朋友分手半年的秦锋却十分羡慕。 他不知不觉地流出了眼泪,也没心情再看下去,调转车头奔着学校去了。 在短短的十来分钟,采薇照着镜子,把藏在帽子里的秀发一缕缕地梳好。 她在候车室的水龙头下洗了脸,轻轻地补上唇膏,换了裙子和高跟鞋。 香水在箱底,来不及喷了。她在裙子上罩了件绒外套,拎着包轻巧地朝车站大门走来。 “一堂哥哥,好久不见!” 李炎低头拉开车门,对兄妹俩说:“二位快上车吧。” 他也不忘提醒正要入座的采薇:“少爷旁边的座位是我家姐的,请坐后面的那排。” 她红着脸声说:“好的。” 林一堂看到她和建华都有些难堪,觉得挺对不住他们。 要是依他以往的脾气,李炎是逃不掉一顿训斥的。 然而上次的电话事件提醒了他:必须好好地待人家,免得今天的事传到林太太耳朵里去。 于是他和气地说:“先去江南酒店吧。正好四个人一桌,吃完再各自忙。” 李炎面无表情地答道,“各位坐好抓稳,我得快开点,太太还要我去办别的事。” 他果真把车开得飞快。 寒风吹得采薇抱紧了身子,她靠着建华,缩得像个刺猬。 “哥哥,我冷,风好大!” 林一堂回头看她穿得单薄,取下围巾递过来:“先拿它挡挡风。” 酒店到了,李炎目送三人进入大厅,叹了口气把车往回开。 他一路上观察,觉得林一堂对黎采薇多少有好感,发自内心替林觅感到惋惜。 “姐,你得早点看清楚……” 到了林家别墅,他刚停好车,林太太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 “你今早去哪里了啊?天不亮就开车走的,九点才回来,上午我还约了好姐妹逛街呢。” 李炎起初想说实话。然而林太太若是发火,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林先生:昨晚特地打的电话,让他清早出车。 要怪就怪林少爷,明明还有个女孩子跟着来,却只和叔叔提到接一个男同学。 林太太不等他拉开车门就急急忙忙地要入座。 “我约的十点,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他忽然想起,还没来得及检查车里有没有黎采薇落下的东西。 不管是头发,发夹,手绢还是首饰,给发现了就大祸临头了。 李炎心翼翼地往后排座位看了一眼,发现那里干干净净的,连跟发丝都没有。 他如释重负地发动了车,盼着下午快点到来。 今天学校只有半天课,可以去接林觅回家:都有四天没看到她了。 对秦锋而言,上午的时间才是最需要抓紧的。 他在秦校长的办公室门外礼貌地敲门,得到允许才进去。 “姑姑,我来看您了。” 秦校长在埋头工作,见到侄子来了很是惊喜,停下了手里的笔。 “快坐下喝茶。我上周就知道你回国了。听说在法庭实习忙,才没喊你来家里吃饭。” 她倒了水给侄子,而他的注意力却跑到了桌上堆着的一叠厚厚的学生花名册。 “姑姑,我有个事情想问您。” “什么事呢?” 秦锋一边翻花名册,一边问:“学校里有没有个姓林的女孩子,长得特别漂亮……” 秦校长脸上的笑容凝住了。一心治学的她听完侄子的描述,陷入长久的沉默。 她夺过他手里的花名册,二话不说塞进抽屉,重重地上了锁。 “我是你长辈,更是这所全城最好的女子中学第一任女校长。不管是真心喜欢还是一时冲动,我都希望你不要来校园里捣乱。我学校没有你说的这个人,让孩子们安心地学习吧!” 秦锋吃了个闭门羹。他给姑姑道了歉,落寞地在校园里走。 操场上,一群活泼可爱的女学生正在上体育课,三五一群地围着跳绳。 林觅就这样再次进入了他的视线。 秦锋不由自主地走近,而她却和于芬玩得不亦乐乎。 在一边独自跳绳的何诗安,无意间看到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站在离林觅不到五米的地方,心里顿时紧张起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查无此人 何诗安望着秦锋的侧脸,觉得眼前的男人不是等闲之辈。 且不说风衣和靴子很酷,风吹过来的时候,他的衣角正好飞起,露出了腰间的两把手枪。 光天化日之下,带着两把手枪进校园,胆子得有多大。 她暗自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那个人看林觅的眼神居然很温柔很专注。 以她的经验判断,如果异性以这种眼光看女生,百分百是有好感。 诗安努力地想:难道二人之间有故事? 自从顾启澜改名后,林觅在学校里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起初是上课不听讲。接着又闹出个白卷事件,逃了好几次晚自习,听说还有两次夜不归宿的记录…… 林觅的脑子肯定是坏掉了,敢大白天拉着新男朋友来学校。 让顾启澜吃醋不算啥,给林一堂和父母发现就完蛋了。 她忽然好奇他长什么样。瞅见地上有学校修花坛留下的半块废砖头,不嫌脏地抓在手里。 何诗安抛出砖头前还是斟酌了片刻的。 不能直接对着下身丢,更不能打他的脑袋……只要他能转身露个正脸就行。 秦锋饶有兴趣地看林觅和于芬玩绳,并没有想到会有人偷袭。 忽然间半块砖头飞过来,以不的力度直接击中了他的胳膊。 他总算是把脸转过来了,龇牙咧嘴的样子让何诗安感到开心。 就当是替启澜出了气吧。 她还想佯装淡定地继续跳绳,没想到挨了砖头的那个人来算账了。 “你为什么要害我?” “冤枉啊,人家一直在跳绳。” 见她不承认,秦锋气得头发又竖了起来。 他捡起砖头,振振有词: “休想抵赖!它击中我的角度,和你站的位置,正好在同一条直线上……” 他几次有骂娘的冲动,然而在姑姑负责的校园里,就算是再大的愤怒首先也得讲讲理。 何诗安拒不认错,争吵声越来越大。 女生们纷纷望这边看过来。 林觅认出了秦锋。惊愕地中止了和于芬玩的游戏。 这人居然到学校来找她了…… 看到他捂住胳膊与何诗安在争吵,一时懵在原地。 吵着吵着,他忽然不吱声了,一下子坐到地上,大滴大滴的汗水顺着脸颊流下。 持续剧痛如刀砍一样难受,那只手抬不起来了。 秦锋时候摔断过一次手臂,印象深刻。 噩梦般的感觉提醒他:这回八成又是骨折。 林觅见秦锋痛苦不堪,于心不忍,掏出了兜里的手绢走过去。 昨晚是他救了她。不管他怎么找到学校来的,现在受了伤,她不能不管。 秦锋看到林觅来了,忍着疼问了声好。 “林姐……” “先凑合着包一下吧。” 她把手绢扯得平平的,在他的胳膊上打了个结。 秦锋看着手绢,颜色和父亲交给他破案的那一块相同。香味也类似。只是没有绣花。 他宁愿相信这是巧合,不想让她与警察局有任何交集。 “请你帮忙喊我姑姑来,得赶紧去医院。” “去哪儿找她?” “校长办公室。” “秦校长是你姑姑?” “我是她唯一的侄子,秦锋。你再不说名字,我就要去翻花名册了。” “林觅。你今天是特地来找我的吗?” 他点了点头,握住了她的手不放。 “昨晚不辞而别,现在请你不要抛下我。” 林觅看到何诗安和其他的同学都在围观,低声地警告他,“放开,再这样我就真的要跑了!” 秦锋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她慌乱地站起来往秦校长的办公楼跑去。 秦校长看到林觅大冬天的红着脸,额头上尽是汗,想起侄子刚才进来说起找林姓女生的事,顿时明白了她是为何而来。 “校长,秦锋他让我来找您。” “有什么急事么?” “给飞来的砖头打伤了胳膊。” “林觅,难道是你打的?!” 林觅本来不想说实情,见自己被误解只好赶紧撇清:“我和于芬在玩绳,他在旁边看,后来听到他和何诗安吵,才知道受伤了。” 秦校长没工夫听她解释,匆匆地喊了校医一起去找侄子。 林觅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秦锋见她果然守承诺,心里高兴,疼痛减半。 他让她们搀扶着到校门口去坐车。 “车我来开,一只手够用。” 林觅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被于芬拖住了。 “又不是你丢的砖,不要去。校长的脸色可难看了……” 秦校长上车时忽然看到了座位上有个巧精致的梳妆盒。 “锋儿,这是谁的?” 他真后悔没把它藏起来,只好用乞求的语气对姑姑说:“我一个朋友落下的。请您不要打开。” 秦校长严厉地注视他的眼睛,“你今天挨的砖头,不管是谁拍的,都是个提醒。色字头上一把刀,懂不懂?” 他无言以对,低头开车到了医院。 给大夫细细检查后,居然没骨折,是血肿。 令他气恼的是,秦校长执意要拿走那个盒子。 秦锋无奈,当着医生护士的面给她下跪了。 “姑姑,求求您不要拿走,那是我原来的女朋友留给我做纪念的……” 秦校长被他打动了,交代了些话,带着校医离开。 保住了盒子,还得到林觅的手绢,本该好好地庆贺一番。 秦锋清醒地意识到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等包扎好胳膊上完药,他单手开车去了警察局。 林觅告诉了他名字,可他完全没有印象。 秦局长见儿子夜里出去,这会带伤而归,急忙问原因。 秦锋不肯说,再次钻进存放户籍资料的那间房。 他又从头到尾地仔细查找,资深的工作人员也来帮忙,翻遍所有在库的材料,结论是查无此人。 要么就是外来暂住的,要么就是登记的时候给漏掉了。 秦锋决定从今早见过的那辆汽车上找线索。 他提笔写了车牌号,递给刘警长。 “车辆的具体信息可以查到吗?我看到开车的是个警卫,车主很年轻,大概就二十岁左右。” 刘警长转身去办公室找负责登记车辆信息的警员,把查车牌的事说了。 由于当时城里拥有汽车的家庭极少,公务车占了多数,查找起来不算费劲。 在沙发上等待消息的秦锋看到刘警长笑呵呵地递过来一张表。 林少将的户籍资料,住址和车辆信息一同曝光。 第一百五十章 不请自来 送走了秦锋和校长她们,林觅心神不宁地从校门口往回走。 她轻轻地揉着那只被他握过的手,似乎有些疼呢。 心跳加速,呼吸也不那么自然了。 他的伤到底要不要紧啊? 校长回来后会不会处罚她? 顾启澜若是误会了怎么办? 一大堆问题让她应接不暇,走进寝室就扑到床上叹气。 于芬一路陪着她回来,以为是给突发事件吓到了,连忙找有趣的话题说。 “觅,过会去吃午饭吧。一点的时候有刺绣课,都盼望好久了。听说教我们的那个老师可有本事了,会苏绣,蜀绣,湘绣……” 经过室友的提醒,林觅忽然想起,今天的课程很轻松,体育课上完就是下午的刺绣课,然后就放学了。 李炎手里有她的课表,所以他肯定要来接她的。 林觅打算回家拿些东西,顺便去医院看看表哥。 这周气温大跳水。怕冷的女生们都早早地做好了过冬的准备。 大家纷纷从家里抱来厚实的衣物和被褥,还存了可口的零食。 于芬的床上铺了双层的被子,衣柜里也挂了一排镶毛边的厚衣裙,看着就让林觅羡慕。 相比之下,她的衣服不够御寒,被子也不够厚,要不是在顾启澜的宿舍过了夜,估计又给冻感冒了。 林先生常年在南方的部队待着,林太太的大多数时间花在打扮和玩乐上。 加上林一堂住院带来的影响,安逸惯了的她连连喊累,更没精力管女儿的生活学习了。 林觅怀念起顾启澜的宿舍。 被子不仅温暖,还干净整洁,弄得她还想去蹭住。 可是看到他睡地板,又于心不忍。 到了午饭时间,她和于芬去食堂吃饭,凑巧赶上了就餐高峰,平日里常坐的地方都满了。 唯一还有空座位的,就是食堂南边的教师就餐区。 临近周末,有家室的老师们看到下午没什么课,都回家了。 余下的单身年轻,大部分也吃完离开了。 长长的桌子旁边,只有顾启澜一个人坐着,还没去取饭。 眼尖的于芬发现了他,高兴地提议:“我们去顾老师边上坐,他那里好多座位呢。” 林觅自从与他独处过一晚,胆子也大了,不客气地说:“正好没别人,让他请我们吃饭吧。” 于芬怯怯地问:“让单身的男老师请吃饭?还是在学校里,有好多眼睛盯着哪……” 林觅拍了她一下,“瞧你想的。吃食堂还不如不请。学校后门边上不是有个特色家常菜饭馆吗?” 于芬以为听错了,又问了一遍确认信息无误。 前天林觅十分淡定地带她去顾启澜宿舍躲风,她是非常诧异的。 顾老师虽然平易近人,对学生也很爱护,可学校明文规定过师生有别。 如果没有很深的交情,老师的宿舍哪里能想进就进呢,何况还是这么年轻的男老师…… 现在看到林觅提出让他请客,她越发困惑了。 是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只见林觅挺起胸来快步走到他面前,轻轻地伸手拍了下桌子。 “中午我想到上次的那个地方吃饭。还有于芬一起。你请我们好不好?” 顾启澜干脆地答道:“好!” 林觅乐得拉住于芬,和他一起出了食堂的门。 不巧这时候半路杀出了何诗安。 她看不上食堂的饭菜,每天都让家里的警卫送吃的。 这天的午餐是她爱吃的脆皮乳鸽和芦笋墨鱼丸子-汤,一开碗盖,香气四溢。 她美滋滋地让警卫捧着篮子,正要去食堂里享用。 然而看到了他们三个开开心心地出来往学校后门走,心里顿时不淡定了。 顾启澜是要带她们去开灶,这等好事岂能错过啊! 她拔腿就去追赶他们,身后的警卫在大声喊:“姐这是要去哪儿,还没吃呢!” 何诗安边跑边应:“我去外面吃,饭菜你留着在车上消灭吧!” 中午时分,饭馆的生意好极了,挤满了客人。 老板认出了顾启澜,见他和两个姑娘来,特地让伙计领他们去了一处靠窗的地方。 那儿摆着个圆桌,透过竹帘可以看到窗外的风景,算是很好的位置了。 林觅上回来过,一入座就拉着于芬翻开了菜单。 “想吃什么就说,不要客气哦。” “这些菜看着都很好吃。” 他看她俩捧着菜单选得费劲,于是就和伙计说: “时令的特色菜都上了吧。要一壶梨汤,加一罐桂花酸梅汤。” 林觅听了赶紧说:“还要三份老酸奶,带奶皮的那种。” 话音刚落,就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插进来:“四份,还有我呢!” 何诗安大步走到桌边,紧挨着顾启澜坐下。 “我刚好看到你,就跟来了。欢不欢迎?” 他看到她有些意外,不过确实麻烦过人家不少,请饭是应该的。 “欢迎,喜欢吃的随便点。” 而林觅倍感扫兴。看到顾启澜没有表示异议,姑且就忍忍。 一大桌菜上齐了,伙计把梨汤和酸奶都端上来了。 诗安先拿过壶,给他倒了一杯,给自己倒了一杯。 林觅对此很是气恼:“今天我没打算请你,拿了酸奶赶紧走。” 何诗安也怒了:“你摸摸良心,和别人都好上了,还心安理得让他掏钱。” 顾启澜和林觅短暂地对视了数十秒,凭直觉选择了相信她。 他把林觅的杯子倒满,给于芬也倒了梨汤,和气地说:“姑娘们先吃饭。我有事先回学校了。” 他离开的初衷,是不想让她们吵起来。 而两个女生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恶人先告状。丢砖头打了人,还要扯上我!” “你现在有了新男朋友就不要来缠我的启澜了!” 无辜的于芬给惊得目瞪口呆,头昏脑涨地喊:“求求你俩不要吵了!” 两位大姐的脾气上来,是什么也阻挡不住的。 于芬只好埋头吃饭,撕下两片馒头皮塞住耳朵。 最后林觅和诗安争吵累了,各自夹菜吃饭。 站在窗外观战的顾启澜,饿着肚子,如释重负地往回走。 下午他去教美术,而林觅在隔壁的教室学刺绣,很快又会见面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林家有女 薄薄的一张信息汇总表,秦锋握在手里看了好久才放下。 表中填写的住宅地址,之前确实在户籍材料里见过。 户主是林先生不假,然而他未填任何配偶和子女信息。 乍看去还以为是个年过四十的黄金单身汉。 他让擅长整理档案的人员坐车跑了趟专门管理土地买卖和房产登记的部门,在短时间内取来了第一手的资料。 这些资料都年代久远了,脆黄的纸张沾满了灰尘,用力一碰就碎。 秦锋戴上白手套。他拿镊子把粘在一起的纸张慢慢地分开。 临近下午时总算读完最后一页,对林家有了些大致的了解。 文墨路的林宅,虽然外表看起来是崭新的别墅花园,其实已经见证过不少历史变迁了。 最初它是清朝某一品文官的宅邸,风光无限。 然而八国联军打进城的那年,宅子原来的主人仓皇出逃,入侵京城的外国士兵放肆在这片富人区烧杀抢掠,不少豪宅都毁于烈火,唯有它靠着过硬的质量得以幸存。 几场大运动过去后,林先生随军北上,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 当时的军衔不够高,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琢磨买地盖房,只好选现成的。 在兄长的资助下,他如愿买下宅子,经过翻修,变成了一座漂亮精致的别墅。 此后许多年,林先生给派到沿海,家眷也在南方,在北方停留的时间极短。 直到近几年随着林觅长大到了上学的年纪,当地没有良好的女子教育资源,他才把太太和女儿接过来。 关于子女和配偶的信息,他买房时没成家,所以空着。后来也觉得没必要去补。 秦锋拿铅笔在地图上标出了文墨路,兴奋地开车去了学校。 他打算等林觅放学了送她回家。 不过在进学校前,要好好地准备礼物。 之前没有机会了解她的生活,现在拿到了林觅的梳妆盒,里面放着的每件物品都能透露出她的喜好。 除了那把镶珍珠的玳瑁梳子,林觅的木兰香水和牡丹头油,他在百货楼找到了同款,买了一大包拎在手里。 除了这些日用,他还想送她更好的。 林觅飘逸的长长卷发,玲珑有致的身材,绛红色的唇膏以及烈焰般明艳的珊瑚发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成熟。 在他眼里,她已经是个略带稚气的美丽女人。 秦锋在一家城内有名的珠宝店门前停下车,带着希望走了进去。 他上午握她手的时候,看到手指纤长光洁,没有任何饰物,心里还挺高兴。 等他出来时,梳妆盒里已经放入了买好的戒指。 他在学校正门停了车,盼望她快放学。他不知道她只有半天课,还以为得等到五点以后。 校园里的两间艺术课教室里,此时热闹得很。 二年级在上刺绣课,一年级在上美术课。女生们难得摆脱书本,乐得叽叽喳喳。 教刺绣的老师拿出来几件绣好的作品给大家观摩,花卉,猫咪,蝴蝶和鹦鹉都栩栩如生。 大家发出了膜拜的赞叹声,纷纷拿起针线和手帕试了起来。 初学刺绣的林觅和于芬都在摸索着穿针,而何诗安早就会了,飞针走线非常熟练。 在隔壁教室,顾启澜教水粉画,画了一个女学生在校园里行走的背影,映着蓝天白云。 他的作品也赢得了阵阵掌声。 等女生们练笔的时候,他悄悄过去看了眼,发现林觅拿着针在一块洁白的丝巾上笨拙地扎来扎去。 那姿态哪里像绣花,倒像是夏天的时候往切好的水果上插牙签。 他忍不住想,她今天会绣个什么样的图案来呢? 林觅确实已经很努力地在学刺绣了。 别的女生都在手绢上练手,而她原来的淡紫色手绢给秦锋包扎了胳膊,只好忍痛摘下了心爱的丝巾。 何诗安娴熟地在手绢上绣出一个很漂亮的“澜”字。 于芬也绣出了个弯弯的月牙。 她才勉强绣出个过得去的圆圈:丢人呀! 老师看她折腾得很辛苦,在旁边善意地指导: “同学,这丝巾太薄太滑,不适合新手练习,换成手绢试试。” 她也觉得老师的话有理,可同学们人手一块手绢,谁也没有多余的。 仿佛是心有灵犀,林觅无意间看到了窗外站着的顾启澜,双眸一亮。 他有随身带手绢的习惯,而且都是给她备用的。 于是悄悄地走到门外,大大方方地伸手:“借你的手绢绣个花。” 他顺从地把叠得很平整的手绢递给她。 “绣好了给我看看。” 说完就返回教室继续指导学生绘画。 林觅拿着手绢信心满满地弄了半天,总算是绣出了最简单的几根青草。 青草就青草,再添些花就好看了。 何诗安把绣好的手绢往她桌上一摊,“看看我的,再看看你的。这样的手艺也敢绣。” 旁边的同学听到,纷纷笑出声来。 林觅给羞得满脸通红,不心扎到手,殷红的血滴落在手绢上。 她慌乱地放下针线,下意识地摸到了剪刀。 何诗安还不肯饶她,“你该不会心眼,东施效颦剪香袋吧?” 林觅想起了《红楼梦》。 林黛玉双眼含泪剪香袋的情节让她连连摇头。 “可不能学,再丑也不剪。” “真不怕丑死你的男朋友。” “他长得帅,丑不死。别把你气死了。” 两人又接着相互斗了斗嘴,直到老师来劝才不吵了。 下课了。顾启澜给一年级上完美术课,在走廊上与林觅相遇。 她抬头望着他,“我想和你说会话再回家。” “去后门那边说吧。” 两人默契地避开人群的视线,来到了学校后门。 顾启澜他微微一笑,“可以给我看看绣好的手绢吗?” 她怕他会嫌丑,藏到书包里不肯给他。 正好她看到他手里那副画,画面上那个美丽女学生的背影太传神了。 “你画得真逼真。这是谁呀?” 他笑着逗她,“你把手绢给我,我把画给你,怎么样?” 他把画给她,她纠结了许久,把手绢和丝巾都递给他。 “我绣得不好,你别笑。” 这是他收到过的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有她而不同。 第一百五十二章 梳妆盒 下午学校后门没什么人,难得安静。林觅和顾启澜在阳光下暖暖地拥抱了一会儿,想起该告别了。 她温柔地伸手替他整理了衣领,轻轻地说:“我得去校门口看看,李炎可能要来了。” 他很舍不得她走,想有时间带她去看看燕京大学。 “周末时间可以匀出来一点给我吗?” 她想了想,“妈妈可能会有安排,我尽早回来陪你。” 他轻轻地点头,“我想送你去校门口。” 两人在校园里没法牵手。 林觅每走一步都会回头看看他,而顾启澜走在她身后,默默欣赏她的背影。 不算长的一段路,他们走得很慢。 林觅抱着启澜送的画依依不舍地走向校门。 忽然她停住了脚步,秦锋正在离她不到三十米的车里坐着,低头翻着一本书。 女孩子的直觉告诉她,万万不能让这两个男生碰面。 秦锋那边待会再说,现在得赶紧找个理由把顾启澜“骗”走。 林觅转过身,脸上露出她招牌式的娇羞,瞬间把身后的少年给“电”在了原地。 “我喜欢看你跑步的样子,现在就跑着回去好不好?” “好。” 她的眼神太诱惑,他整个人都给牢牢地吸住了。 跑步可以缓解缓解。他顺从地沿着原路一直跑回去。 林觅忐忑地向前走了几步,还没想好待会怎么办,就看到李炎在铁门外对她招手。 她本能地把手指凑到唇边,对他做了个“嘘”的姿势。 李炎给她的表情弄糊涂了。 这是要他别出声?姐的命令,无条件地服从吧。 秦锋铁门所在的位置相隔十五米左右。他聚精会神地读着福尔摩斯系列的长篇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林觅观察了片刻,确认他看得十分入迷,没有精力关注周围的情况。 于是她轻巧地迈过门,跟着李炎上车了。 秦锋很喜欢这部长篇,情节特别曲折紧凑,捧起来就放不下。 他不知道她今天是半天课,打算等到五点再进校园。 汽车启动了。 林觅忍不住从后座上探出头,回望他的背影。 要是李炎稍微来晚一点,或许还可以与他说几句话呢。 要是当时她能主动去和他打个招呼,接下来家里就不会发生一系列的事了。 秦锋本来是打算归还梳妆盒,再送礼物,然后送她回家。 林觅一念之差,不仅乱了安排,还生出了不的麻烦。 李炎接完林觅还得抓时间去林一堂那边,不得不抄近路。 他从平日宽敞的大马路直接切换到了一条狭窄的泥路。 这条路上密密麻麻地长了一片野生柿子树,很多孩子挎着竹篮,用力地拿杆子打上面挂着的果实吃。 汽车跑过的时候,正好几个柿子砸了下来,汁水溅了一车。 “快停车,我要擦脸!” 他把车停稳,从储物箱里取出一块干净的毛巾,“姐,给。要不要教训他们?” 林觅看看那群孩子的背影,宽容地摇头。 “算了。这柿子闻着就很涩,如果不是肚子饿,没东西吃,谁会去打来吃。” 待她把头上和脸上的柿子水都擦干净,那股浓浓的涩味还挥之不去。 她实在受不了,习惯性地去摸平日放在座位底下的梳妆盒,想拿香水出来,不料摸了个空。 林觅睁大眼睛在车里找了个遍,一无所获。 她忍不住惊叫道:“哎呀,我的梳妆盒呢?!” 准备开车的李炎也吃了一惊。 上午的时候,他亲眼看到黎采薇是想坐林觅的专座的,经过提醒才尴尬地去了后排。 难道是下车的时候顺手牵羊了? 他看出她是富家姐,不会真的缺个梳妆盒。 然而这个女孩子很喜欢林一堂,本来是要坐他旁边,被提醒后抹了面子,没准心里不舒服,要弄出事来。 很可能是为了报复,挑拨离间故意所为。 林觅靠着座位,伤心地哭了。 “香水和头油也就罢了,可以买得到。盒子和玳瑁梳子可是奶奶传给我的宝贝呀……” 她一哭,让李炎看着很难过,下了决心:坚决不为少爷保密。 出于对林觅的爱护和对林先生的忠心,他考虑再三把上午接人的事情完整地汇报了。 林觅听完感到震惊。 李炎见她脸色忽然变得很差,慌忙问:“姐,你怎么了?” “我真受不了明里一套,暗里又一套。辛辛苦苦照顾他一个多月,居然让别的女孩子随便就坐了我家的车,还拿了我的东西不还……” 带着失望和难过,她回了家,把顾启澜送的画抱得紧紧的。 林觅生怕给人弄坏或夺走,一进自己的房间就把它藏到了衣柜里,还上了锁。 李炎心情低落地开车到了江南酒店门口。 时间已经快到黄昏,要接的人还在里面,没出来呢。 无奈之下,他走进去找人,找完楼下找楼上,不偏不倚地撞见了林一堂和黎采薇在包厢里说话。 黎建华吃完饭赶着去学校报名,现在还没回来。 临走前怕妹妹一个人待着难受,就让老同学陪她聊聊天。 林少爷不好色,更不花心,但给林觅和顾启澜的事反复地折磨,难免会对异性的关心有期待。 见到采薇,他整个人都是愉悦的。 她带了久违的温暖,很体贴地准备了他喜欢的故乡点心。 他九月离家北上的时候,就想告诉采薇自己和表妹要订婚的事。 可她那么善良痴情,他开不了口。 现在她来了,考试也快了,他更不能在关键时刻说出来,影响人家求学。 他没有恋爱经验,不知道瞒着意味着更大的伤害。 采薇望着他,心疼地说:“一堂哥哥,你气色没以前好,是不是太累了?” 他摇头,都住院一个多月了,比在部队闲多了。心累了倒是真的。 短暂的沉默过后,李炎轻轻地叩响了门边摆着的一只大花瓶,“少爷,我来接你了。” 林一堂还想等建华,“等等,我的同学快回来了。道完别再走。” “出来一整天了,针也不打,药也不吃,医院那边找不到人会急。” 采薇听见了这些话,赶紧劝他:“身体要紧,我和哥哥就住酒店对面的客栈,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 李炎翻了个白眼,郁闷地想:长期战略都来了!梳妆盒的事还没完呢…… 第一百五十三章 他不靠谱 黎采薇垂下眼帘,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双手细细地叠好,交还给他。 “一堂哥哥,今天多亏了你温暖的围巾,不然我早就感冒了。” 短短的相聚时光,她还有好多话没来得及和他说,十分舍不得他走。 虽然李炎来催少爷走,但是决定权在林一堂手上。 采薇明白,如果她要他别去,他多半会继续待着。 然而听到他需要回医院,她不忍心再留。 林一堂接过围巾,脸上露出平日里少见的微笑。 “这条围巾是我叔叔的,质量还行,就是太丑了。下次我带你和建华去逛街买条好的。” 李炎愣愣地站着,想起了林先生多年来的恩情。 他没有父母和家,只知道自己是在大冬天给人从营房附近捡来的,从就干苦活脏活。 如果没有林先生特批,让不到十二岁的他破格入伍,他也许还在伙房里烧水炒菜。 他忍耐着怒火,平和地催道:“少爷,我们快走吧。再晚些护士就要换班了,到时不知道找谁给你打针。” 林一堂望了望楼下的大厅,依然没有建华的身影。只好遗憾地说:“采薇,代我转告你哥,有时间一定要再聚。” 她很自然地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我送你到门外。”他默许了。 两人这样靠近地走在一块,李炎终于忍不住了,加快脚步赶到前面,拦住了采薇。 “黎姐,我能欣赏下你的手提包吗?” 她略略一怔,把包给了他。 “这个包是夏天的时候买的,现在没那么新了。” 李炎不在乎它的新旧,接过包掂了掂。 由于顾及女生的面子,他没有打开它,只是轻轻地在手里转着。 旁边的林一堂看出了他在找东西,脸顿时阴了。 他气冲冲地把采薇的包从李炎手里夺过来,“放肆!” “少爷,今下午我接姐回家,她发现车上少了梳妆盒!” 采薇无端地被怀疑,眼泪唰地落下。 路上晕船的折磨,长途车的难熬,都比不上被冤枉偷盗的打击大。 她望着林一堂,深深地吸了吸气,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 “把包给我吧,我来给你们看。” 手提包翻开了。 里面除了皮夹、唇膏和镜子,别无他物。 李炎困惑了:“黎姐,你从家里来是不是没有带梳妆盒?” “在我哥哥的箱子里。我没有钥匙。现在看不了。” 善良的采薇表现出了极好的脾气和忍耐力。 林一堂坚信她绝不会拿走林觅的梳妆盒,一路上她和建华坐后排,冷得缩成一团,模样让人怜惜。 在他看来,不就是丢了一个盒子么?现买或订制都可以,何必要题大做。 他主动拿围巾帮她擦眼泪,轻声安慰道:“没人能伤害你,有我在呢。” 李炎看不下去了。 “少爷,姐不在场的时候,说话做事也要注意分寸。” 林一堂从衣袋里掏出了英式左轮手枪,厉声喝道:“多管闲事,我看不惯你很久了!” 采薇从没见过他这么凶过,怕出人命,急忙求情:“别这样,我不怪他!” 建华兴冲冲地上楼,见此情景,惊得说不出话来。 林一堂意识到,他俩从来都没见过杀人武器,难免害怕。 他收好了枪,与兄妹俩道别,闷闷不乐地坐车离去。 下午的刺绣课上,何诗安对自己的作品特别满意。 她把手绢放在随身带的皮包里,放学了就喜滋滋地在顾启澜的办公室门口等他。 然而林觅和他直接去了学校后门,她等了半天都没见到人影。 于是改变了路线,去了他宿舍前那片竹林候着。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启澜带着一脸幸福的笑容,在夕阳下跑着步过来了。 他看到了她,很惊讶,“放学这么久了,还没回家?” 她笑着把手绢递到他手里,“为了给你送礼物,等了一个下午啦!” 启澜懂了她的意思,尴尬地摆手,“我平时用不上,谢谢你费了心。” 诗安一声不响地拉住了他的衣服,从口袋里轻而易举地把林觅送的手绢和丝巾扯出来。 “启澜,你看,她压根就没走心,这么简单图案都绣得乱七八糟,还好意思拿来哄你。” “求你别操心了。东西快还我。” 她不屑地把手绢和丝巾丢给他,“你拿着又怎样?今天上午我们全班同学都看到她的新欢了。听体育老师说,是秦校长的侄子。她平日带的那块淡紫色手绢,也给了他,不信你问去!” 她气呼呼地说完,甩着头发扭头就走。 让他一个人好好地待着,想清楚了再说。 没走出十米远,忽然听到身后的喊声:“诗安,你给我回来!” 她不敢相信是真的,顾家老三难道是想通了? 不过她这次没有转身,径直朝着校门口去了:他如果肯追来,再好不过。 启澜并没有追。在他心里,爱情和友情界限分明,不划等号。 诗安走着好远才觉察到他没有跟来,不由得失望。 在校门口等林觅放学的秦锋,正好看到了她,立刻从车上跳下来。 “站住!先道歉,再解释你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说清楚不许走!”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的胳膊不也还没断嘛。” 秦锋在法庭上见识过形形色色的被告。伤了人还振振有词,面不改色地狡辩的,确实不多。 他拿起手里的说拍了下她的头,“道个歉有这么难吗?” 诗安挨了拍,想起他风衣底下还藏着枪,终于害怕了。 “我错了,我是怕你会冒犯林觅才打的,再也不敢了。” 秦锋继续问道:“你和林觅很熟?” 诗安点点头,“是的,我们两家的大人都认识,我父亲是林少将的上级。” “她的未婚夫是什么情况?” “她表哥,林一堂,是海军部队的现役军官。订婚宴的喜帖十月就已经发出去了,后来有事延期了,具体时间不清楚。” 秦锋到底是有恋爱经验的,为了保险得多问一点。 “还有没有关系特别近的男生?” 问题的焦点就在这里,诗安为了保护启澜,果断地摇头。 正好接她的车来了,车刚停稳就拉开门钻进去。 秦锋在医院听林一堂和采薇打电话,又见他去接人,觉得林觅要嫁的男人很不靠谱。 第一百五十四章 枪响 秦锋坐在车里,望了一眼远处的西山。 太阳已经完成了一天的使命,心安理得地沉下去。 请的三天假刚好用完了。他不仅找到了帽子的主人,还意外地有了一次英雄救美。 他的愿望是实现了,大愿望依旧是长路漫漫。 喜欢一个人需要刚刚好的时间,地点和心境。这是他从上一段恋情里领悟到的。 原来和前女友有个约定,分手后除非有极其特殊原因,否则不要互相打扰。 她比他先回国,算算时间,都超过三个月了。 他有意地延长论文答辩时间,利用多出的两个多月,独自在异国把初恋时去的地方转了一圈。 回家的第一天起,说媒的、联姻的几乎每日来报到。 他坚持不懈地抵触,常常惹得父亲不高兴。 对接受了完整西方高等教育的人而言,自由恋爱才是婚姻的正确打开方式。 现在,正好有时间、精力和心情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既然林觅要嫁的人靠不住,他要不惜代价地争取她。 他按照地图,把车稳稳地开到了林宅所在的文墨路。 虽然一路上都在脑海中想象它的样子,清新独特的建筑风格依然让他由衷地赞叹。 没有老套的狮子和麒麟,也没有红漆和大铜环。 它的外墙呈淡灰色,透过雕花的铁门可以看到里面有一幢两层的西式白楼,紧挨着楼下的是连着假山和池塘的花园。 深蓝的夜空下,它仿佛在安睡。除了站在门口的两名警卫偶尔会低声聊天。 他点了支烟,在路灯下安静地看它燃烧。 淡淡的烟草味起来了。眼前像浮动着一圈雾。 这盒香烟是父亲留在车上的。秦锋平时从来不碰。 然而这一道门对他有特别的意义。是进去,还是不进去? 一支烟燃尽了。 路面上扫过来两道强光,林家的汽车在外头跑了一天,终于又回来了。 李炎看到有陌生车辆挡路,急忙按响喇叭。 秦锋听到喇叭声,转过头来。 他觉得并不妨碍他们通行,就没有挪动。 “少爷,这儿有辆车,不肯让路。” 林一堂站起来朝他的车喊,“这里是我们的地盘,还不让开!” “这路口可以同时走两辆大马车。再来一辆汽车,都可以过。” 见前面的人不愿把车开走,他加大了音量威胁道:“再不滚,后果自负!” 好汉不吃眼前亏。 秦锋记事起就听父亲时常挂在嘴上。 走可以,但要给他留个深刻印象才行。 “我来,是为了见喜欢的女人。” “谁?!” “林家不就一个女儿吗,还能有谁。你配不上她。” 这是林一堂万万没想到的回答。 文弱的书生就已经让他头疼得厉害,现在又来了一个和他抢的,简直是两面受敌。 李炎在旁边看着,并不做声。 林一堂感到面子挂不住,拉开车门朝秦锋的车走来。 虽然隔得远,他的淡定让林一堂吃惊。 大致轮廓,似乎有些印象。 前面的车灯亮起来。 借着光,他总算看清了:是昨晚在医院等着打电话的那个人。 秦锋洒脱地笑笑,把拳头握紧,“我准备好了,你想怎样?” 虽然是大冷天,林一堂的前额和手心都渗出了汗。 对方的身高与他相当,体格非常好。 如果没经过手术和住院,他有信心来打一局。 现在的体力,真要动手,胜算不大。 一个多时前在医院,换班的护士打针用力猛了,疼得他差点哭出来。 要挨上货真价实的几拳,还不疼死。 他把枪拿出来,擦了擦枪口。 “给你看看我的枪法。” “呯”的一声,子弹把路灯的罩子穿了个孔,灯却安然无恙。 秦锋把两把手枪从风衣底下亮出来,调侃道:“我也会玩,而且不毁坏公物。” 只见他后退几步,找准角度,对着林宅的围墙上方射了两发。 子弹像长了眼睛,沿着白楼的窗户划出两道平行线,消失在夜空。 窗边的花盆里,一片叶子也没落。 林觅此刻刚好在窗边写日记,看到两枚发亮的子弹如流星般飞过,惊讶地捂住了嘴。 她转身往客厅里跑,“妈妈,有人对着我们家开枪了!” 林一堂愕然地站着:传说中的百步穿杨? 这招让他见识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林太太听到女儿惊叫,急忙喊人出去察看情况。 林宅的铁门开了,涌出来十来个背着枪的警卫。 林一堂立刻朝着门口下令,“把这个私闯我们地盘的人抓起来!” 警卫队来势汹汹,秦锋给逼急了。 “我没犯法,倒是你破坏了路灯!” “这里我最大,可以决定你是死还是活,是站着还是趴下。” 林一堂说完就后悔不迭。 这人眨眼间闪到身后,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动作,后背就感到了两把手枪的存在。 “你在威胁我?!” “是你有错在先。” 他咬牙转过身,将左轮对准了秦锋的胸口。 警卫队到了却爱莫能助,因为他俩靠的太近,彼此的枪都可能走火。 在楼上看不大清楚路边的情况,于是林觅瞒着母亲悄悄地溜出来。 李炎看到林觅出了铁门,第一时间跑到她身边拦着。 “姐,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去!” 她不听劝告,“我必须要看看发生了什么。” 李炎三番五次都拦不住,只好心地护着她往前走。 凭女孩子直觉,她预感到发生的事很可能和自己有关。 走近了,她和其他人一样,被两个互不相让的男生给震惊到了。 秦锋和林一堂拿枪面对面地对峙着,不吭声。 彼此的眼神却在说:子弹随时可以飞出来灭了你! 她纠结起来:究竟该帮谁? 李炎在旁边悄然拿出了枪,冷静地寻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在他看来,无论如何,这一枪绝不会浪费。 林觅望着前方,亮晶晶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 忽然看到李炎在瞄准,她猛然反应过来,本能地喊:“不要开枪啊!” 在她用尽全部力气去推他的瞬间,枪还是响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优先 最初几声枪响并未引起林太太的重视。她总觉得是远处传来的,与自家无关。 跟随林先生多年,这些都司空见惯。 待警卫队出去,外面似乎又恢复了正常,于是她继续在客厅喝茶看报。 没想到一口热茶还没品出味来,就听到窗外传来林觅的惊叫。 “别开枪!” 这次她吓得手抖,把茶杯险些打碎。 女儿的喊声,真真切切地来自对着窗户的那条路。 外面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觅回过神的时候,李炎已经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她浑身颤抖着,想哭却哭不出声。 “姐,没摔疼你吧?” 她抬起头,用力往他身上捶,“你为何要开枪?!伤了他们任何一个我都没法接受……” 李炎挨着她连续的捶打,并不生气。 等她捶累了停下喘气,才指着那边轻声说:“姐自己去看,他俩都没事。” 林觅以为听错了,怯怯地回头望。 两个人都倒在地上不动。 秦锋背对着她,看起来十分安静,无法判断是否还活着。 林一堂面对着她,似乎失去了意识,但胸口有起伏。 “这叫没事?!” 气得她狠狠地扇了李炎一耳光。 手心很疼,她摇摇晃晃地往前走,迷茫地想:先去看谁呢? 犹豫片刻,她无法抑制住内心的想法,边跑边喊:“秦先生!我来晚了!” 众人听了惊讶无比,一些胆大的警卫甚至当场开始八卦。 “姐和这男人认识?” “居然没有先管少爷,哈哈。” “姐原来不是喜欢个嫩嫩的书生么,这么快就换品味了?” “我怎么觉得姐和这个反而更配呢?有没有看法相同的?” “嘘!别这么大声,当心少爷听到爬起来毙了你。” 倒在地上的两个男生,一个是真昏迷了,一个在闭目养神。 躺了不到十分钟,秦锋已经觉得歇够了。 枪响的瞬间,他凭直觉往左倾斜超过10度,侧身倒在地上。 除了受伤的那只胳膊,他一切都好。 睁开眼睛还发现,这个角度能看到林宅屋顶的星空。 听到她的声音,翻身从地上坐起来。 “林姐,我还活着呢。终于等到了你。” 她又惊又喜,凑到他面前仔细检查。 “你真没受伤么?会不会子弹钻进去了?” 秦锋见心上人纯真可爱,想逗逗她。 “我反正是没感到疼。中弹了也说不定。” 她不放心,“我扶你起来,让李炎送去医院检查。” “现在我们就走,不要送。我能开车。” 善良的林觅答应了。 她贴心地扶着他慢慢地走向汽车,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在新的一轮八卦声里,林一堂总算是恢复了意识。 听到周围的人在七嘴八舌地议论,他隐约觉得发生了不妙的事。 恍恍惚惚地望过去,气得差点吐血。 林觅居然优先关心一个陌生男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也不信…… 就算爬不起来,也不能输掉这口气。 他咬牙坐了起来,朝着他俩的背影大声喊:“给我停下!” 林觅回头看到表哥醒来了,也不像受了伤,就打定主意不管他了。 谁让他瞒着她和父母偷会别人家的姑娘,害得她丢了梳妆盒呢。 然而有一个人却不能忽略,那就是被她误解,挨了打的李炎。 她打算和他道完歉再跟着秦锋走,没想到他猜到了她的心思,主动过来了。 林觅看到他的半边脸颊红肿着,眼泪汪汪地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 “姐,”他低声说道,“你永远不需要和我道歉。” 她疑惑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我心中你永远都是对的。” “哪有,是我不好,回家给你涂药。” 秦锋表情复杂地看着李炎:原来刚才那惊险的一枪是他放的。 劝阻的方法有很多种,究竟为何要选择朝他俩开枪? 明明是枪响了,为何二人最后都没中弹? 大多数人看不懂,以为是打偏了。 实际上,子弹射出之前,他斟酌了利弊:要么打秦锋领口挂着的一个饰物,要么打林一堂脖子上的围巾。 本来打中后者的概率更高,林觅突然来帮倒忙推他的手,险些出大事。 幸亏他反应快,使得子弹从枪膛里射出来后发生的偏移不算大,有惊无险地击中了前者。 秦锋开始也被这突如起来的一枪给惊到了。 定睛一看,并没有见血,很快意识到子弹打穿的不是肉体。 而林一堂听到金属碰撞声,想起了车站中弹…… 这种刺激引起了强烈的不适,昏过去大概十来分钟。 客观地说,不论是比枪法还是比胆量,秦锋都赢了。 他之所以也陪着林一堂躺着不动,主要想试试林觅的反应。 如果她对他有好感,必然会先跑过来。反之,不闻不问。 他看到她丢下表哥来到自己身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快乐。 这颗子弹击中目标几乎达到了完美程度,使得秦锋对李炎刮目相看。 这子的射击功底完全与其年龄不符合。 甚至连他本人,在受到林觅干扰的情况下也做不到如此精准。 林一堂喊完,重新坐到地上,头靠着两条长腿发呆:像冬天河里结冰后冻僵的水鸟。 他继续坐了片刻,才隐约判断是腰受伤了。 倒地的时候不心摔了腰,为了男人的尊严不能轻易喊疼。 沮丧加委屈,林一堂终于放下了自尊,带着哭腔喊起来:“混蛋们,还不快来背我,腰疼得起不来了!” 李炎看在林觅的面子上,把他背了起来。 “少爷,这儿是人来人往的马路。忍忍吧,回去了怎么嚎都行。” 林觅看到表哥哭的稀里哗啦,于心不忍。 她望着秦锋的眼睛,恳切地说:“秦先生,很抱歉,我不能不管他。请你等等,我喊人开车送你去。” “没事,我要回家了。车上有重要的东西给你。” 林觅看到他像魔术师一样,把失踪的梳妆盒“变”了出来。 “我找了好久,难道这也是你从路边捡到的么?” 秦锋只好红着脸点头,轻声叮嘱她,“等睡前没人的时候,打开盒子看看。” 接着送上香水和头油。 林觅愣住了,“你怎么知道我用这些?” 秦锋神秘地笑笑,开车走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窥见 林觅抱紧了失而复得的梳妆盒,情不自禁地亲了一下。 她在盒子上轻柔地摸着,好像是在安抚一只回家的宠物。 夜色渐浓, 李炎把林一堂背到车上,又来沿路回来找她。 “姐,该回家了。” 她站在刚才发生对峙的那块地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天空。 秦先生他为什么要来这里找她呢? 他是真的要追着自己不放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顾启澜是会遇到危险的。 她爱他,越是爱一个人就越心翼翼。 上回秦锋问她,她就只说了未婚夫,对男朋友只字不提。 虽然林觅是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她已经能朦朦胧胧地察觉到秦锋对她的执著:能不惧枪口地找上门来,说明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尽管只有三面之缘,她对他并不是那么排斥。 其实,被她称为“秦先生”的神秘男人,看起来比表哥还要强大呢。 而从举止细节,也可以看到他有不低的修养,还算得上体贴。 想到这些,林觅的心就忍不住“砰砰”乱跳。 也许秦先生真的千好万好,在表哥和他之间,她愿意多给他投一票。 做个好朋友是挺不错的,可他肯定不会答应。 林觅静心地想了很久,觉得拥有顾启澜就是上天对她最好的眷顾了,再来一个男人,无论多么优秀,她也不想改变主意。 李炎在旁边陪着她一起静默,又惹得被冷落的林一堂不高兴。 “你还不带姐回来么?晚饭还没吃呢,再晚回去就直接要休息了。” 李炎见状只好把她脚边放着的那袋子东西提起来,轻声劝道:“姐,少爷在催了,你也早回去吃饭,饿了不好。” 林觅“嗯”了声,正要走,却看见了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个金色的东西在发亮。 “我待会走,稍等。” 她走到那边,弯下腰去看,发现是一条项链。 秦先生落下的? 她一手抱着梳妆盒,一手将项链捡起来。 它很精致,却残缺了。 子弹穿过的时候,链子断成了两截,长方形的挂坠差点也遭了秧。 不过,林觅被挂坠上刻的字吸引了。 居然是英文:“juliishsu” 林觅忍不住在心里赞叹:“好有趣的一句话!秦先生看来是懂英文的,而且还懂浪漫。” 她读过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但不能确定这句话里的“juli”到底指的是不是故事里为情自杀的朱丽叶。 这条项链,该不该还给他呢? 如果要还他,又得和他见面…… 林觅想了半天也没个答案,最后肚子饿极了,于是就收好项链,跟着李炎往家门口走。 看到美好的东西被无端地毁坏,心里难免感到可惜。 她想找时间送到首饰店去修修,把完好的项链还给秦锋,也算是对他救命之恩的答谢。 当所有人都回去了,先前的路上又来了一群警察。 刘警长带人在街上寻找秦锋,特地来了林宅所在的文墨路。 虽然错过了前面的开枪比赛,他们听到了最后一声枪响。 不久,他们赶到了,发现了地上有车辙印和弹壳,还有路灯罩上的弹孔。 刘警长皱起了眉头:难道是局长家的公子和这边动了手? 他走到大门口,遇到两名站岗的警卫在起劲地八卦。 “你听姐喊那个男人‘秦先生’,声音多甜美哪。” “可不是,他送的东西,姐都收了。” “哎,太太不是说明年二月给少爷和姐办事么,看样子要黄。” “你不怕死呀。没见少爷的脸色难看?他可是正经地杀人如割草,别看年纪不大,处死过的下属都能编出三个分队……” “天哪,以后要是少将把我们都交给他管理,还有活路吗?” “有姐在,遇到难事就去请她求情呗。” “也是,我们的姐最好了。要是能一辈子都能看到她该多好。” 刘警长饶有兴趣地听着,对林家姐的长相也好奇起来。 他挨家挨户地查林姓人家的未嫁女儿,鞋底都踏破了,却唯独漏了这一家。 不过,精于世故的他很快就笑了。 以他对秦局长的了解,这个事情不会就此打住…… 他带着警察们很快地撤离,没有引起警卫的注意。 林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临近的危险,依然和往日一样,开饭。 饭桌上,林太太看着女儿和侄子吃饭的神态都异样。 林觅没有像过去那样给他夹菜,也没有帮他倒茶,系餐巾,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不愿意。 她只吃饭,不吃菜,对自己也应付了事。 林一堂似乎有些魂不守舍,盛汤的勺子都拿反了还不觉得。他几次都把筷子掉地上,每次都要换一双,害得旁边伺候的佣人来回跑。 两人都不说话,尴尬的沉默弄得林太太很难堪。 好不容易把饭吃完,林一堂感到腰好了些,想起在地上滚过,就回房收拾衣服准备去洗澡。 待他离开,林觅总算是有了些胃口,把母亲精心准备的几个菜都尝了一遍。 林太太疑惑地问:“你俩今天是怎么了?都像仇人了。不理睬不说话,到底是谁不对呢?” 林觅指了指表哥丢在沙发上的围巾。 “妈,我说什么,都不如您亲眼所见有说服力。” 林太太抓过围巾:上面居然有女生的头发,还有唇膏印。 她气得把围巾丢到地上,“哪里来的狐狸精,来破坏你俩的关系?我若是抓到,非把她挂块牌子游街不可!” 林觅和母亲说自己累了,想回房休息,林太太也就没有勉强女儿。 回到房里,她把梳妆盒放到镜子前,倒到床上就睡。 躺下没多久就听到客厅里有声响:表哥和妈妈在谈话呢。谈的无非就是准备订婚的那些事。 她不禁包裹住头:一大堆烦心的围绕着,岂能睡得踏实? 泡个热水澡会缓和情绪,宣泄压力,有助于睡眠。 林觅随意地拿了浴衣和睡裙,披散着头发去浴室了。 林一堂正和叔母讨论,看见她出来,知趣地回了房间。 客厅里只余下百无聊赖的林太太。 她见女儿的门掩着,好奇地推开走进去。 林觅的梳妆盒在灯下显得十分好看。 她忍不住要打开看看。 秦锋挑选的那枚戒指,出乎意料地落到了林太太的手里。 第一百五十七章 风波初现 何诗安临走前的忠告,像从天而降的一阵冰雹,把沉浸在简单幸福中的顾启澜给砸得找不到北。 秦校长待他不错,他一直很感恩,还想着通过考试后好好地谢谢她一番再离开这里。 公事和私事果然是不同的:从来没想到,她还有个侄子…… 顾启澜觉得有必要换种思维来接纳突如其来的变化。 林觅的订婚大事一波三折。 先是天津之行遭遇劫匪,财力人力都损失不,被迫延期。 接着林一堂犯错,被林太太再次有意延后三个月。 头两次订好的酒宴和发出的喜帖都作废了。 第三次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 正当顾启澜每天翻着墙上的日历,对越来越近的订婚感到无奈和伤感,世间忽而又冒出个神秘的男生。 他倒是信得过林觅。 如果她不是真心的,怎么会从一开始就看得上没钱没房没权势的教书匠呢? 他担心的是南方的局势和林家的未来。 辛亥革命以后,南方一直处于分裂状态。 大军阀之间为了争夺地盘,不时地发动战争。 陆地上打仗连绵不断,就连海军势力也斗来斗去。 林先生因此常年回不了家,还不惜把侄子强行拉去服役。 顾启澜和林先生仅仅有过一天的交流。 他发现,林觅的父亲年纪不过四十出头,双鬓却如霜染,除了陪妻女和客人,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 尽管关了门,他几次路过的时候依然听得到林少将的叹息。 那种叹气是一个男人对妻女表示的无奈和不舍,也是一名军人在黑暗势力争斗中坚持立场的痛苦和纠结。 北方虽然也不那么理想,相对比南方要稳定得多,所以林先生宁可忍受长期与家人的分离之苦,也要把妻女都安置在这边。 顾启澜伤感地回到宿舍,带狗去吃了晚饭,又和往常一样在房间里复习。 一个人心中有了牵挂,就无法静下来在灯下读书。 每当风吹动墙上的日历,他就会抬头凝视片刻。 看着逐渐黑下来的天,他愈发放心不下林觅,于是骑车往她家的方向去了。 夜间的风大,气温更低了。 他戴着手套,一路上呵出来的白气清晰可见,双眼注意观察车轮下的路面。 始终是心地踩着车,躲开了不知多少个结冰的水洼和不友好的铁钉子、玻璃渣、碎瓷片。 文墨路终于到了。 记忆中的白楼和淡灰色围墙,雾蒙蒙的,像结了一层冰霜,已不是初秋时满园花香的模样。 虽然林宅离章老先生家并不算远,他却很自觉,打从九月那晚离开后再也没有去过。 即使林太太在医院时诚意相邀,他也没有登过门。 林家的难题已经不少了,善良的顾启澜不想再添乱。 这次,他是专程为了林觅而来,想问清她和秦校长的侄子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倒不是吃醋,而是担心林一堂发现后会闹事。 无论是有没有误会,以林少爷的冷血强硬作风,那个男孩子肯定会有大麻烦。 所以,顾启澜打算趁着这些隐患还在萌芽状态,赶紧一个个地消灭掉。 不论林觅跟谁走,他都不希望她受到一丁点刺激和伤害。 他刚骑到离林宅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准备找个方便的位置停车,就听到了一阵杂乱的脚步。 还有一个中年男人在喊话:“把枪端好,没有命令不许乱放!” 顾启澜的身子顿时颤抖了一下。 这声音太熟悉了,也太不想再遇到—— 刘警长他们居然出现在林宅附近,令他猝不及防。 难道是在后海那天不心落下了线索,给警察顺藤摸瓜地找到这里来了? 他想起林觅说过,丢了条手绢在船上。 水下有个被他和林先生干掉的坏人,身上除了匕首痕还会有他的钢笔插在太阳穴。 他没有逃跑,在路边的树后面藏起来,观察警察的动静。 而刘警长也表现得让人费解:孤身上前,在对着门口的路灯下站着听站岗的警卫说话,让其余的人远远地躲开。 以当年的破案水准,也没有da鉴定技术,顾启澜觉得不大可能在短时间做得到。 等那群警察撤退,他远远地骑车跟着,想弄清楚这帮人到底要干什么。 为了心上人的安全,曾经死里逃生的少年不知不觉将性命安危都抛到了脑后。 这一次跟踪有了不的收获。 顾启澜亲眼看到在闹市区的很多电线杆上都贴了警察局盖章的寻人启事。 其中有几张启事上的画像引起了他的注意。 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都极其感到熟悉。 趁着没人注意,赶紧伸手扯掉一张拿来看。 看完后紧张得心跳声都能听得到:画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本尊两个多月前的样子。 朱涓涓那时看到他从家里逃跑,心急就画了像拿去警察局报了案。 原本秦局长接受了三太太的请求一直在暗中找人,正苦于手头没有老三的相貌资料。 刘警长把朱涓涓留下的画像当作是最新的可靠资料,令人临摹了很多张,制成寻人启事到处张贴。 在线人的活动下,很快就捕捉到了顾启澜的行踪,在他常去的书店附近布下了一张大,若不是遇到林觅和父亲在后海荡舟,就已经被抓了。 望着差点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的画像,他百感交集。 现在和那时候相比,长高了近十公分。 脸颊因为长期的辛苦工作和熬夜学习,瘦了很多。 发型也变了。没有时间去找理发店,就自己对着镜子凑合着剪短了。 最大的改变是自内向外的气质:孩子气彻底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坚韧和隐忍。 他掏出匕首,把附近所有的画像都划烂,消失在夜色里。 林觅沐浴完回到房里,第一件事就去检查抽屉里藏着的那条项链。 她只想着秦锋的东西不要给家里人发现,却没有留意到镜子前的梳妆盒给母亲悄悄地动过了。 一墙之隔的卧室里,林太太在灯下拿着放大镜欣赏着戒指。 巧的戒圈中间雕刻着牡丹花,花心部分是一枚剔透的宝石。 “这质地和做工,绝了。” 她试着把戒指往手指上套,怎么都戴不进去:戒圈是秦锋凭着握林觅的手指时牢固的记忆,特地请首饰匠调好的。 第一百五十八章 字据 林觅坐在梳妆台前,熟练地对着镜子把乌黑的长发分成一缕缕的卷,抹上护发油。 她按捺不住好奇心,纤长的手指轻轻地往梳妆盒上一拨,发出清脆的声响。 盒子开了。 她把它里面的格子和夹层都找遍,并没有新的发现。 她忍不住自言自语道:“怪了,不是说临睡前让我打开吗?没有看到别的啊。” 拉开抽屉,把秦锋的项链取了出来,在灯下看。 “难道是他粗心,没放进去?” 她欣赏了一会,想到项链随意地放着有找不到的风险,顺手拿了一只空首饰盒,把它安了个窝。 林太太握着戒指盒,突然间推开了女儿的卧室门。 “妈妈,您来找我有事?” 林觅飞速地把抽屉关严实,拧开一瓶香水作掩护。 “哟,今晚沐浴了还擦香水,是不是想……” “您想歪了,我是怕它放过期,丢了怪可惜的。学校里不许喷,只能回家用点。” 林太太把戒指盒打开,端端正正地放在女儿面前。 “表哥买的?”林觅诧异地望着母亲,“我不要他送的任何东西。” “我还想问你呢!刚才从你梳妆盒里发现了这么个贵重东西。” 林觅想起了秦锋道别时的交待,恍然大悟。 林太太重新将戒指盒拿走,“又是你老师给的?上回送的胸针我没收了,这回的戒指也要一视同仁!” 见母亲态度坚决,她急了:“妈妈,我求您,戒指不是我老师给的,是一个朋友存放在这里的,不要没收啊!” 林太太根本就不相信女儿的解释。 “你就和那位朋友说,戒指丢了,问问多少钱,原价赔。” 这枚戒指实在好看,是她的一堆珠宝首饰里都没有的款式。 她想拿到首饰店把戒圈改大,戴出去倍有面子。 林觅望着母亲转身离开,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把屋里的灯关了,早早地躺到床上,想着该如何与秦锋说戒指的事情。 顾启澜的胸针被拿走后,她每次都怕他问“为什么不戴”、“是不是不喜欢”之类的问题。 好在他从来不提,时间久了她就安心了。 然而秦先生可不是少年,他是个有主见有思想的大男人。 万一哪天来学校看她,问起来多难堪啊。 这一夜,客厅里十分寂静,让失眠的林觅感到心惊。 她从被窝里爬出来,望望墙上的钟,发现才刚刚到了九点。 “奇怪,妈妈和表哥怎么不发出声音呢?” 她裹上一条温暖的羊毛披巾,轻手轻脚地走到客厅。 空无一人。 林一堂的房间锁门了,他洗完澡又回了医院。 林太太的卧室开着门,里面没人。 林觅走近发现母亲的帽子和披巾都不在衣帽架上,心想:应该又去找姐妹们听戏或玩牌去了吧? 也好,一个人在家自由得多。 冷风从阳台上吹进来。 父亲临走前换下的衣服还挂在墙上,在风里发出沙沙的声响。 “爸爸,您快回来吧……” 她把衣服抱在怀里,眼泪也流了出来,好像看到了父亲慈爱的微笑。 忽然,她的手指触到了一张硬硬的纸片。 轻轻地拿起衣服一抖,不想却从兜里抖出一张文物交易字据。 这是出事那晚古董行的黄老板给开的。 正面写着具体的交易金额,而背面似乎很诡异,有些浅浅的痕迹,看不出是什么符号。 她斟酌了许久,把纸片心地收好,准备拿到学校去找顾启澜。 林觅穿好外套,戴上帽子准备去喊李炎开车,却发现他不在。 问过其他警卫才知,八点多的时候,李炎送太太出去了,还没回来。 她只能自己走路或坐别的车去学校了。 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在路上独自走,遇到坏人是很危险的。 她鉴于上次遇险的教训,临走前进了父亲的书房,拿走了一把刀防身。 林觅叫了一辆黄包车,顶着风往学校赶。 到了校园,她大胆地往教师宿舍跑,也不怕旁人见了说闲话。 如果再晚来一刻钟,就可以避免尴尬,然而偏偏赶上了何诗安下了晚自习的点。 顾启澜去林宅的路上发现了警察和画像,调头回来了。 他刚到宿舍楼梯口,就被等候多时的诗安喊住。 “启澜,你记不得答应过我的话了吗?明天陪我上街吧。” 她帮他找过好几次启江了,说过的话是要兑现的,拖下去有些对不住人家。 “好的。晚上再麻烦你找我哥哥出来吧,有很急的事情。” 这回诗安略不高兴。 “我上次打电话,是你爸爸接的。好害怕……” 说完就扑进他怀里,缠着不放了。 林觅兴冲冲地跑过竹林,却在宿舍楼下傻了眼。 看到这一幕,心里除了意外,更是难过。 “诗安,”他一面用力挣脱她的手,一面恳求她,“别这样,我们是朋友,就认认真真地做朋友。” “我马上就回去给启江哥哥打电话,走之前,你要送送我。明天八点我会来学校等你。” 林觅看到他俩下了楼,慌忙躲到竹林里。 他和诗安一前一后,隔着有快两米的距离了,并没有牵手,更没有其他的动作。 她顿时感到心里轻松了不少。 林觅等了一会,就被回来的顾启澜给发现了。 他心疼地摸着她的头,“这么冷的天……快上楼去喝杯热水。” 她把纸片递给他,“我得回家了,这是今晚从爸爸的口袋里抖出来的。背面的字迹都没有,心里有预感,里头可能藏着秘密。” 问了她,才得知是独自来的,晚上回女生寝室睡。 他看到她回校,很高兴地把她送到楼下才走。 于芬回家了。林觅晚上一个人睡,怪不习惯。 寝室里很冷,她在床上把自己包得像只蛋卷。 何诗安回了家,看到父亲在客厅里,只得蹑手蹑脚溜到书房去打电话。 然而一阵铃声响过后,接电话的人却换成了颇有心机的顾家三太太。 几天前,启江喝醉酒给佣人们从门外扶着回来,无意间念了弟弟的名字。 当时双胞胎妹妹们都在场。筱筱没做声,依依见到母亲脸上的疑惑,在临睡前悄悄地把启江找筱筱拿三哥毕业证的事如实相告…… 第一百五十九章 赏金诱惑 电话嘟嘟响了几下,顺利接通。 何诗安略为紧张地握着听筒,等了十几秒。 见那头的人不说话,试探性地轻轻“喂”了一声。 三太太听出是年轻女人,顿时生疑:难不成是老爷在外头养的金丝雀? 她急急地质问:“哪个贱人,快报上名来!” 诗安立刻辨认出是与启澜为敌的后妈,恨得咬牙:他受的罪吃的苦,都是这个恶女人作的。 依她的性子,早就想破口大骂,然而今晚还得约启江出来呢。 只好把心头的怒火压下去,假装温柔地说:“太太好,我是启江的朋友呀。今晚可想念他了。请您帮忙转告好不好?我送您今冬最流行的白狐皮手套。” 白狐皮手套? 紧俏的奢侈品啊! 一双至少都上百大洋了! 三太太吃惊地想,这女孩子出手可真阔绰。 这么轻松就能得到礼物,何乐而不为呢。 她暗自叹道:老二和朱涓涓闹别扭才一个多月,就神速地找到了新欢,听起来还挺有钱。 自从朱涓涓从顾公馆被气走以后,三太太早就不在启江身上下政治联姻的赌注了。 她倒是有兴趣看看,留过洋的二少爷在和什么样的女人谈朋友。 于是爽快地说:“好,好,马上喊他来。” 顾启江在房中给朱涓涓写信,提笔半天,也写不出满意的几句话,只好重复地撕了写,写了撕。 忽而听到一个女人尖着嗓子在窗外叫唤:“老二,女朋友打电话给你了!” 女朋友?! 启江惊得跳起来,“三妈妈,您可别误会,我啥时候说过有朋友了?” “还害羞呀,女孩子都大方承认了呢。你先去接电话,明儿吃饭时和我们细细说。赶在老大前面娶亲也是好的。” 他听完愈发纳闷,但不再和三太太辩解,打开门就去书房了。 令他受不了的是,接到电话,刚确认是诗安,三太太就进来监视了。 无奈之下,启江觉得考验演技的时候到了。 上次在天津火车站演过卖糖葫芦的,成功骗过了林觅。 这次,他惴惴不安地和诗安装情侣。 酝酿了三个月,好不容易琢磨出的表白,本来是要献给朱涓涓的。 为了弟弟,启江眼睛一闭,忍痛献出去了。 “何姐,我思念你好几天,人都瘦了一大圈,今晚当着三妈妈,我向你表达心中积蓄已久的仰慕之情……” 诗安拼命地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叫:肉麻死了…… 从启江的话间,她听出三太太在场,匆匆结束通话。 “哥哥,我马上找你,你要在门口接我。” 两人尽管心里都觉得“别扭”,想到启澜的安全,这点事就不算啥了。 启江换上大衣,把包带上,在门口等到了诗安的汽车。 三太太披着皮外套从门里出来,诗安见状,亲自下车递上白狐皮手套。 她假意客气推让一番,把手套拿走了。 不过,狡猾的三太太还有别的安排。 她对门后的人轻轻叮嘱道:“跟上他们。不要被发现。” 金女扮男装,骑着一匹黑色骏马,不远不近地跟在汽车后面。 一个多月前,她是以丫环的名义来的顾公馆。 实际上,这个女孩是秦局长借给三太太的“工具”。 极美的容颜,高超的武艺,谜一般的身世。 连名字都取得随性。 幼童时期就被城内闻名的武术家金老爷子收养,在武馆内习得一身好功夫。 然而八年前金老爷子病逝的那天,金被前来踢馆的神秘人士抓走,几经辗转被训练成专业的杀手。 一个偶然机会,她得到了上级的赏识,在警察局下属的秘密机构有了份工作。 年仅十六岁,已经漂亮地完成过数次任务,手指可以娴熟地操作各式暗器。 当大选临近,三太太一方面担心顾先生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害怕顾启澜报复,想到了找个靠谱的保镖。 秦局长出于周全的考虑,把金派到顾公馆。 除了三太太,其余的人都不知情。 她被反复叮嘱的一句话就是:“任何对顾家不利的、三太太看不惯的人都得杀。” 汽车平稳地行驶出了紫禁街。 何诗安回头望了好几次,看不出有人跟着,就放心地对启江说:“哥哥,我今晚打电话被三太太抓住了。我看她眼里有种可怕的光在闪动,你和启澜都要特别心。” 启江点点头,“谢谢你关心我们。早点回去,我就在此下车吧。再会!” 他从车里出来,目送诗安远去,然后背着挎包往学校放向跑。 金顺势跟在他身后。 她和启江之前已有过一面之缘了。 餐桌上,启泯摸了她,羞愤掉泪之际,是他帮的忙。 他喝醉被佣人扶进门的那晚,她恰好在三太太身边,看到他酒后的狼狈和平日的斯文完全两样。 听到过一点佣人们传的八卦,说二少爷是失恋了放浪形骸。 金的嘴角露出轻蔑的冷笑:富家的太太和少爷真是闲,不知穷人日子多难,为区区事都能花大把精力闹腾。 她的目标很明确:尽快抓到顾启澜,好领赏。因为三太太放出话来,赏金不会少于五 千块。 对于做梦都在数钱的金而言,这可是巨款。 启江跑了一阵,觉得风刮得耳朵疼,不由得放慢脚步。 他看到路边有家店在卖夜宵,走进去要了卤牛肉和炸酱面,坐下吃起来。 金见他进了店不走,坐在马背上吹风又太冷,只得下来找地方避寒。 出门前穿的是一套男式衣裤,头发盘起来藏在帽子里,看起来像个俊秀的少年。 当她踏进店,在启江旁边的桌子入座,引来了不少客人的注意。 看到店里的人都吃得热火朝天,金忍不住捂住了胃:好饿。 为了保持身材,她只敢点了一份清汤挂面和一壶茶。 启江没有注意到一双迷人的猫眼正盯着自己。他把东西吃完,掏出手帕擦了脸,付过钱就离开了。 金的挂面还没上。她想到赏金,仿佛看到一大堆高高垒起来的银元在滚动,索性饿着肚子跑了出来。 第一百六十章 绳索 冬夜的大街,行人稀少。暗淡的几盏路灯,稀稀拉拉的立着,把偶尔路过的人影照亮。 一身黑衣的少女牵着黑骏马走来,双眼凝视着前方的目标。 缰绳冰冷,骏马喷出的白气让她有了紧迫感:早完成任务早回去。 启江出门前没戴帽子围巾,跑了一阵也感到了北风的厉害。耳朵给冻得失去了知觉,头发也一根根地挺直着,像结了霜。 为了避风,他选择走巷子。窄窄的一条弯曲道,夹在密密麻麻的民房和杂物之间,多少会让迎面吹来的风势减弱。 人和牲口终究不同。逼仄的空间,仅容得下一个不胖的人通过,给肥壮高大的马带来不的挑战。 金轻轻地抚摩着它的辔头,又好好地梳理了马鬃,不管怎么软硬兼施,马儿就是不肯往前头迈步。 眼看启江就要跑得没影了,她只好把马拴在巷子口的树上,徒步去追赶。 深深的巷子里,夜晚并没有什么人。 松散的青砖路面,脚踩上去,只要有一丁点稍大的响声都听得很清晰。 金的脚步十分轻,普通的人很难发现。 然而受过专门训练的启江,此刻隐约察觉到身后有人。 难道给打劫的盯上了? 他从包里抽出军刀,飞快地转过身准备应战,却诧异地看到眼前空无一人。 见鬼了。 失恋也不至于就搞得神经过敏呀。启江自嘲地笑笑,继续埋头赶路。 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垂直向上,就是躲在屋檐边的金。 她捂住剧烈跳动的心脏,好几分钟才缓过来。 刚才差点就要被抓了,幸好轻功不错。 接下来,她改变了策略,直接从屋檐上跟踪他:既不容易被发现,又能看得更清楚。 巷子终于到了尽头。 启江从巷尾出来,重新融入了大街。这一片地方繁华,入夜还热闹着。 他忽然望见了街对面的一块眼熟的招牌:东隅书店。 在这凄清的冬夜,书店居然开着门,橘色的灯光看了很暖心。 这儿是他回国后喜欢的消遣之处,也是和朱涓涓相遇的地方,一转眼都两个多月没来了。 启江说服自己进去看看:反正是顺路,不如进去待一会再走。 他跑过马路,来到书店门口,意外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汽车,牌号是能倒背如流的。 “她的车!她在!” 启江欣喜地走进去,果然看到了在柜台边正在低头结账的朱涓涓。 他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走到她面前,微笑着伸出手: “朱姐,原来你也在这里。一大袋书很重,让我来替你拿到车上去吧。” “启江!好巧,居然在这遇到。” 朱涓涓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启江高高兴兴地把十来本书都拎起来。 “都很久没来了。今晚也是偶然路过,发现书店就进来看一眼。”他一面说着,一面尽量地走慢些,想多和她待几分钟。 “一路上又是跑来的吧?” “是。” 两人走到车前。朱涓涓微抿着嘴唇,掏出手绢,擦拭他额上的汗珠。 她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而他却误解成了某方面的暗示,顿时脸红,呼吸和心跳加速,浑身像注入了兴奋剂。 他忽而来了胆量,把书都丢进汽车后座,迅速握住她拿手绢的手。 “朱姐,”他的声音里透着幸福,“我暗恋你很久了。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朱涓涓被突如起来的表白惊吓到了,本能地用力把手往外抽,而启江越握越紧,生怕放了手就再也摸不到了。 “启江,请不要这样!我们真的只是朋友……” 他听完忍住眼泪,落寞地松开了她的手。 之前在心里猜过无数次,如今听到她亲口验证,打击真是不。 朱涓涓见他站着不动,于心不忍,轻推了下他的胳膊,“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喊上启澜,一起到我家吃饭。” 启江木然地点点头。她和往常一样对他微笑,开车走了。 不远处,金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好矫情的女人。” 她见启江向着右边的胡同去了,紧跟着。 前面就是女子中学。他见校门已关,也懒得敲门卫的门,翻墙入了校园。 金认得校门上提的字,对此次任务很是无语。 三太太让她跟踪启江,是想试试能不能找到启澜。 没想到会碰上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还额外地看到他表白被拒。 少爷受了打击,自然要另寻出路。只是她辛苦费了半天劲,白跟了。 她想起朱涓涓的模样,越来越感到讨厌,索性爬上路边的一棵笔直的白桦树,发现了汽车的行踪。 朱涓涓晚上出来,除了买书,还有买糕点的事,所以没有马上回家。 附近一家大的点心店还未曾打烊。她随意地停了车,带着包进去了。 金敏捷地下树,想到了对付朱涓涓的办法。 她先是从衣袋里掏出一根结实的细绳,打好了活结。 不需要浪费子弹,更不需要弄脏了刀,绳索就足矣。 随后四只车轮胎给巧妙地划了口子,看起来和正常的一样,不出多远,必然漏完气。 朱涓涓抱着六盒香气四溢的点心回到车上。 她丝毫没觉察到车轮有不对劲,一心只想着早点赶回去,把车速加快。 汽车开动后不到五分钟,她渐渐感觉到不妙。 “嗤——”,这种诡异声响一直都没停过。 行至一个相对偏僻的街区,全部的车轮相继瘪了。 完了,遇到了坏人!握着方向盘的双手顿时变得冰凉。 她在美国曾经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但救过她的那个人,这会再出现的概率,比四月天下大雪还低。 “别动,不许喊叫。” 坏人发声了。听起来是个年轻女孩子,语气却冷冷的。 朱涓涓扭头看见了一个戴着帽子的黑衣少年,脸给围巾遮住大半,只留着一双眼睛。 “你是要钱么?我有。” 她从包里拿出皮夹,摘下项链和耳环,一并掷到地上。 对方看都不看这堆东西,一声不响地朝着汽车逼近。 朱涓涓看到那人手中有一个打了结的细绳索,联想到绞架,吓得脸色大变。 求生的强烈欲望给予她前所未有的勇气。 她从工具箱里翻出一只扳手自卫,推开车门拼命地往前跑。 第一百六十一章 逃命 正值芳华的女孩子们,谁不爱美? 朱涓涓八月从美国回来时的发型,还是留学女生常见的蛋卷头,现在已经换成了优雅迷人的波浪式。 今冬流行白狐皮系列,她也入手了一件大衣。 晚上穿着一套洋装,佩戴好首饰出门,把皮衣套在外面,很暖和,也很漂亮。 然而千金姐又如何? 一旦遇到危险需要逃命,身上所有名贵的好东西反而成了累赘。 跑出去不到百米,这件皮衣就变得碍手碍脚,严重影响她的速度。 天气异常寒冷,滴水成冰:脱掉它十分需要勇气。 可是一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绳索,她最终把狐皮衣整个地解开,咬牙丢到了路边,抓着扳手继续跑。 金有意放慢了脚步,保持着十来米短距离。 不仅有枪,有刀,还有用五步蛇毒液浸泡过的飞镖。 如果按照正常的节奏出招,眨眼功夫就能干掉逃跑的人。 只是她不想这么快就结束游戏,甚至连丢一枚飞镖去吓人的动力都没有。 毒飞镖价格贵,丢出去基本不回收,用一个少一个:犯不着给她讨厌的女人这种待遇。 最好的办法就是折腾对方:跑不动了再上绳索。 正如所有淘气的猫,抓了老鼠并不急着要一下子弄死它们,而是喜欢抓了放,放了抓,玩上一会再吃。 金看着朱涓涓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地跑,反而觉得很新奇有趣。 她好奇地想:“首饰不要了,大衣也不要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要脱鞋子啦?” 朱涓涓身上的洋装裙摆在风里呼呼作响,她不得不丢掉了扳手,把左右的裙摆都高高地提在手中,这样可以跑得快一点。 前面是一个岔路口。 她曾经多次路过,熟悉周边的地点:往左通往城里最大的医院,往右直接连着……妓院。 医院?妓院? 对于急着脱险的人来说,少跑一步都好的。 正常的思维应该是:哪个近就选哪个吧!毕竟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过此劫。 习惯了清高的朱涓涓果断地往左。 选择去医院自有妙处:如果不幸受了伤,还有得救的可能。 缺点可以概括成一个字:远! 路面并不平,她连着跌倒好几回光膝盖就给磕到了数次。 气喘吁吁地冲进医院大门,看到急诊室里有灯光,如同漂在海上的人见了船,一头钻进去。 这一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比平时要多。 章文轩在加班做一晚上的手术,没有时间指导助手写病历,让他们和急诊大夫一起交流。 由于他平日要求严格,常常能从写完的病历里发现不足,弄得助手们很紧张。 好不容易今晚他没空,他们也不想错过偷懒的好机会,就买来夜宵,和护士边吃边聊八卦。 哪个大夫怕老婆,哪个护士新交了男朋友,哪个房间的病人性子不好…… 五花八门的消息,就像一锅东北乱炖,各种味道都有,还不重样,让听的人和说的人都觉得带劲。 正说到兴头上,突然间听到一个女人在哭喊:“救命!” 朱涓涓进门时没看清脚底,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多亏及时扶住了门框。 眼泪早就把脸上的妆弄花了,裙角也在逃跑中撕裂了,这副样子让在场的人见了都很诧异。 “姐,请问哪里不舒服?” 靠门较近的助手先开口。他以为她是来看病的。 “我不看病。有人要杀我,我只好跑到这里来避避……” 另一位助手听不出她到底说什么,想起过去出诊时的一些怪事,大胆地作了判断。 “莫非你是看上了我们的老师?今天恰好他在,就编了个这么荒唐的借口来找?” “不,要杀我的人就在外面!” 朱涓涓说完,猛地把门一关,使出最大的力气搬来椅子抵住门。 “快把桌子也抬过来堵住门!” 大家都傻了眼:把门关上,堵上,急诊病人来了不就只能等死了吗? 看到她这么认真,他们也屏气凝神,静听门外动静。 屋里的钟滴滴答答,门外似乎除了风声,啥都没有。 趴到窗户上往外看,院子里除了白月光,只有几棵大树。 哪里有什么人影…… 他们觉得她要么为了追章大夫,不惜说谎;要么受了刺激,神经失常。 两位助手把桌子、椅子搬走,客气地把门打开。 “姐,别和我们开玩笑。救死扶伤,耽误不起。章大夫已经有了女朋友,不过还没结婚,你好好争取,或许还有希望。”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她也无脸再影响人家工作了。 朱涓涓低着头走出半步,望了望院子里的动静。 确实没看到那个方才要拿绳索勒她的黑衣少年。 她略微松了口气, 沿着墙壁慢慢地走,准备去过道旁边的护士值班室打电话回家,让父亲派人来接。 迈了几步都没事。她加快步子往前走,不料一个绳索从身后飞来。 朱涓涓看到那个黑衣少年再次出现。 但这一次,她的脖子被冰凉的绳索勒住,而且对方在耳边轻声警告:“再喊,我真的会杀了你。” 她心里咯噔一下:总不能闭上眼睛等死呀。 这人是要她的命? 要绑了她要挟扶父亲和哥哥? 还只是单纯地想弄笔钱花? …… 金杀过人,确实是生活所迫。 但始终记得金老爷子临终前留下的话:除非被逼上绝路,不得滥杀无辜。 可是启江少爷这么真诚,她不忍心看他继续为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伤心堕落了。 她想了片刻,撤下了绳索,警告道:“你以后离顾启江远点。越远越好。不然……” 朱涓涓确认绳索不在脖子上,喘了口气辩解道:“我对启江没有感觉。他离我欣赏的男人还差得远。” 金生气地不再作声。绳索丢到地上。 朱涓涓见她在原地站着,抓紧机会逃命。 黑衣少年再次追上来。 前方是过道的尽头,只有一个楼梯口,通往未知的楼上。 借着昏暗的灯光,朱涓涓胆战心惊地看到:绳索上的结比之前更紧。 第一百六十二章 断刀 短短的数秒钟,绳套从她脖子上来了又去,眼下,对方步步逼近,似乎随时准备要冲过来索命。 那种被逼得无路可逃的窘迫和痛苦,越发让她感受到对生的眷恋,活下去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更来得猛烈。 “呯!” “呯!” 朱涓涓伸手脱掉高跟鞋,朝着黑衣少年的头用力地扔。 她明明是对准了目标的,然而对方只是轻灵地将身子左右移动两下,躲过了。 楼梯口摆着盆硕大的仙人掌,尖尖刺一根根的,平时过路的人都不敢碰。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此种境况下也不忌讳扎手,咬紧牙端起来砸过去。 “咚!” 仙人掌摔烂在金的脚边,绿色的果肉伴着汁水溅了一地。 朱涓涓顾不得手疼,拼命扶着楼梯往上跑。 “站住!” 金低头看了眼被弄脏的裤子,气得一脚跨过碎了的花盆,正要去追,忽然听见身后的院子里传来婴儿哇哇的哭声。 她忍不住回了头,看到不远处一群人用担架抬着产妇急急忙忙地朝急诊室赶过来。宝宝由心急如焚的家属抱着。 “是产后出血,快喊大夫!” “孩子的情况也不大好,一起收治了吧!” 金心里一颤,下意识地蹲下收拾地上散落的花盆碎片和混合着仙人掌肉的泥土。 给大人孩子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吧…… 她想起自己从无父母,不忍心让孩子失去母亲。 朱涓涓一气爬到最上面的那层楼,正愁没处躲藏。 忽然瞧见一间病房的门没关,赶紧冲进去:比落水的人看到水面漂来了竹筏还珍惜。 她把门关上,靠着墙大口地喘气。 门外很安静。悬着的心渐渐放下。 风把窗帘吹起一角,皎洁的月光把原来黑暗的房间照亮了许多。 朱涓涓看清了房间里的床和沙发,桌子上的杯子、药瓶和书,以及衣帽架上的大衣、围巾、背包和皮带,才意识到自己是闯入了别人的私密空间。 它们的主人,是不是有事出去了,嫌带钥匙麻烦,故意没关门? 出于好奇,她把手伸进了大衣口袋,掏出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男孩的合影,穿着早年的中学生校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 其中一个高个子男生吸引了她的注意。他相貌十分出众,抱着足球,笑得天真无邪。 朱涓涓摸了摸挂着的大衣,看着长度估计出了那男生的身高:很可能就是他的。 她抚摩着照片,望着男孩纠结万分。 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不逃进来,自己就得送命。现在进来了,她等于是连带了他:若是黑衣少年找来了,两人都得死。 她只好先躲在窗户后,从窗帘缝里观察外面的动静。 朱涓涓已经想好:她不能死,这个男孩子也不能死,一旦他回来,她就飞快地拉开门…… 她焦急地等待着,也幻想着顾启江能突然出现,义无反顾地冲过来帮忙。 潜意识的东西,往往特别真实,能反映一个人心灵深处的情感。 如果启江此刻听到她的心声,不知是感到荣幸还是悲哀。 金守在楼下,等那群人把孕妇平安地送进病房才往上跑。 她的目光在所到之处略微停留,从最后一层楼过道上一根黑亮的波浪卷发,锁定了朱涓涓就在附近。 这层楼一共只有三间病房。她一间间地走过,从门前和窗台的积灰程度判断,有两间是闲置的,只有中间的住了人。 “这个女人不可能跳楼逃跑,肯定是躲进房里了。” 她看了看门锁的尺寸,从衣袋里摸出专门的开锁工具——一把铜制的万能钥匙。 刚把钥匙插进去,楼梯口就有人了。 朱涓涓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正要开门,却听到一个男生在大喊:“大胆偷,你要干什么!” 她慌忙把碰到门锁的手缩了回去。 林一堂拿着装了洗护用品的盆,满脸惊讶地望着正在开门的黑衣少年:他一直习惯在睡前洗漱,每次都把门虚掩着,从没遇到过这等事情。 金从严实的围巾里露出明亮的猫眼,瞪着他。 他也把她当成了男孩,在心底无奈地苦笑:今天的麻烦还不够多么?晚饭前刚送走一个,睡前又来一个。 “只要我在,你休想进去,接招!” 三个时前,他还为腰疼当场哭过。 现在被激发出了应战的状态,摆出了标准的搏击架势。 金躲过一踢,迎面又飞来拳头。 他的攻势有增无减,她左右躲避的速度几乎都跟不上他出拳的速度。 眼前这个男人不仅很中看,武术功底也还可以。 要打败他不是一时半会做得到的。 现在两人之间的距离太近,不适合丢飞镖。 她的功夫没有硬伤,但作为杀手,最大的弱点就是存有善念。 这里是医院,还有产妇和孩子,她的底线是不能使枪。 林一堂从口袋里迅速掏出瑞士军刀。 手枪在屋里,他只好依靠这把刚刚修过指甲的刀。 金尚在琢磨用什么武器,冷不防看到一红色柄的刀迎面刺了过来。 她一时躲避不及,伸手去挡。 对方的刀够快够锋利,直接把手套划破,刀尖染上一抹血红。 金见他如此快准狠,被迫回归了杀手的路线。 刀被她双手从两边抄过来紧紧握住,用力地往下一甩,“啪”地落地。 他伸手欲将刀夺回,不料胸口靠心脏的地方却挨了重重的几脚。 一个多月前这里做过大手术,章文轩反复交代过不得用力。 他一直很心,包括和秦锋对峙,也轻易不出拳,没想到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这速度和力道简直逆了天,他感到呼吸都无比困难,整个人背靠着墙,晕了过去。 金无意杀人,停了手。 发现他的腕上有块表,就取下来看时间。 十点。不早了。 她临时决定:这回放过朱涓涓,留个警告。 必须要赶在启江前面回去,不能再耽误了。 金单脚把刀从地上勾起,迅速抓住往墙上戳字。 砖石与金属擦出来闪闪的火花,伴随着刀头的断裂声。 她潇洒地转身离去。 墙上工整地刻下:贱人,好自为之。 第一百六十三章 期待 夜间,顾启澜在宿舍里倒好两杯茶,顺手拿了书在看,等待哥哥来敲门。 书翻完一章的时候,敲门声刚好响起。 “三弟,是我!” 启江一进屋就把路上遇到朱涓涓的事说了。 “那家书店,都好久没去了。这两个月发生了好多事,哪里有心情去逛。她比之前更漂亮了,可惜人家不喜欢我。” 他的语调看似平和,却难以遮住失落。 启澜拉他到桌边,把热茶端过来。 他看到茶水的颜色和气味很奇怪,就问:“新茶?” “是蒲公英泡的水。清热解毒,防伤风。” 启江是真渴了,不嫌烫,瞬间就喝完。 嗓子里有股甘甜,还真是舒服。 他打量了一番房间,说:“我们约个时间去外面好好找处靠谱的房子吧。这样见面要容易的多。以后不要麻烦诗安了,今晚给三太太撞上,还费了人家一副好手套。” 启澜原来想着一月份考完再上街找房,晚上遇到了刘警长,又听到三太太也搅和进来,决定近期就行动。 “我们天亮就去找吧。哥哥要不要在此过夜?你睡床,我打地铺。” 启江连忙摆手:“这么冷,屋里又没有炉子取暖,你受凉病了怎么办?才从医院出来没多久呢。” 他把椅子往哥哥旁边挪近,凑到耳边低声说:“那就明天上午九点左右,我们书店门口见。注意坏人盯梢。我晚上出去,居然在路边电线杆上看到了自己的画像,还碰到了刘警长。看来今后长期都没太平日子过了。” 提到刘警长,启江就气不打一处来:“就是这个混蛋让人抓的我。简直是畜生都不如!一路追到医院,都举手投降了,还从背后把头打出血。如果不是看着父亲的面子给放出牢房,我早就给他们折磨死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心些,不让坏人发现。惹不起,躲得起。” 兄弟俩是善良的,即使差点遭遇不测,也没有立誓报仇。 启江和启澜在静默中握手。 未来的路还很长,旧世界里,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已经在悄然酝酿。 启澜知道那段历史的模样,他安然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而启江身上,既有旧式官僚家少爷的一些特点,又有留洋归国新青年的觉悟。他更多地憧憬新的生活。 他俩谈到了爱情和前程。 启江打算学完陆军学校的两年课程后去部队工作,就怕父亲不愿意。 启澜觉得去军队危险,变数也多,就问:“哥,你原来学的什么?” “当初去的是东京大学的经济系,职业规划是先入银行再从政。” 即使是到了现代社会,东京大学也十分难考。 启澜想,哥哥难怪对感情一窍不通,精力都给了学业。 他在旁边打趣:“那不就是想要你当银行家再冲刺财政部长?父亲的抱负全部寄托在你身上了。” 启江嘿嘿地笑了,带着自嘲说:“是呀,这样家里有用不完的真金白银。我也不用为了两千五百块钱被大哥偷拿了难过得失眠。上次开到郊区水塘里的汽车算是废了,三太太不肯给钱,到现在还没买呢。” 启澜笑得趴在桌子上,“还是我好,自在穷书生一个,以后兼职做西点师赚钱。” 他拍了拍弟弟的肩,接着说:“我要是银行家,就投钱开个店,请伙计,你当老板。还有,你娶亲的全部费用,我都包了。诗安对你这么好,抓紧娶了吧。” “不!” 启澜认真地望着哥哥,举手发誓:“今生只爱林觅一人,只盼她幸福平安过完此生。如果无缘,我就独身。” 启江被弟弟的话感动,抱紧他的胳膊安慰道:“天涯何处无芳草!” 启澜点点头,觉得哥哥比自己要看得通透。 不过,等启江和弟弟告别,独自走到大街上,望着深沉的夜空,悄然落泪。 失恋是道难过的坎。男人只是不愿意像女人那样直接地宣泄心中的情感罢了。 途中路过医院,他不经意地看了看林一堂的病房,里面的灯还亮着。 “林姐啥时候能让启澜死心呢?长期拉扯的结果不好啊。” 他有点冲动,想去找林觅和林一堂把弟弟的事好好地说清楚。 然而看着月色,他放弃了:再晚回去,大门关了,又得走后面的花园门,给三太太抓住就惨了。 多亏启江在一念之间改了主意,不然他会撞见认识朱涓涓以来最尴尬的事情。 病房里,章文轩领着护士刚刚离开。 朱涓涓听到远去的脚步声,才蹑手蹑脚地从衣柜里钻出来。 她看到林一堂在床上睡着,心急地跑到床边,握住了他的手。 在金离开后,她就开了门。 眼前的情景让她吓得后退几步。 他靠着墙,脸色比月光还白,嘴角流下的血把上衣都染红了。 他微弱的呼吸使她感到揪心,而地上的断刀和墙上的字更令她害怕。 “他不能死!” 朱涓涓满脑子想的都是这句话,不再考虑那个黑衣少年会不会再折回来杀自己。 她光脚跑下楼,拼命地喊:“快来帮忙啊,楼上1号病房出事了!” 章文轩刚做完手术,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听到喊叫,心里一惊。 他赶紧喊了助手和护士一齐往楼上跑,把病人给抬进了急救室。 朱涓涓不敢跟着,悄悄一个人回到了房里。 今晚的事,责任在她。 她担心他会熬不过,却没有勇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进去。 尽管她十分想了解他的一切,却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 章文轩把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再次累瘫在地。 林一堂再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金在打斗时看出他身体状况欠佳,揣踢时只用了不到一半的力气。不然,他就真的完了。 等他脱离了危险,章文轩也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带上护士一起送他回病房。 朱涓涓听到人来,赶紧躲进衣柜,她也发现,衣柜中有个暗门通往另一个房间。 那边的床上放了他更多的物品。 出于好奇,她凑过去看:丝质衬衣,银色的剃须刀,帅气的英式手枪,南方的特色点心盒子,还有一袋香气四溢的牛奶糖…… 这个男孩子好神秘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情愫 由于机缘的巧合,原本像平行线一样不相交的几个年轻人,遇在了一起。很多的后续故事,也是这样开始的。 这一夜看似平常,却悄然影响了她们和他们的当前和未来。 对于从都受到保护的朱涓涓来说,接二连三的惊吓几乎要把她逼到崩溃。 犹如养在温室的花卉,突然间给丢到了闹霜冻的室外,有了性命之忧。 在逃命的路上,她满脑子都想着如何快回家。 然而在她瑟瑟发抖地躲在陌生人的病房,忐忑地焦虑自己活不活得到天明,一个英俊男生出来改变了局面。 尽管她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却隐约地产生了好感。 他的伤情和安危,让她潸然泪下,自责不已。 朱涓涓本来应该赶紧回家,因为再也没有别处比家里更能提供安全感。 只需出门下楼,径直去护士值班室打个电话,三哥朱行远就会带人一起接她回家。 她望着窗外的夜空,听着风吹动窗帘的声音,叹道:“走还是不走呢?” 如果回去了,床上的男生没人守着,万一出了事,就追悔莫及。 毕竟,偌大的病房里,只留一个昏迷中的病人,她放不下心。 林一堂闭着眼睛,呼吸的声音很轻,节奏也很慢。 一个多月来,没有理发,所以他的头发稍微长了些,遮住了部分额头。 她轻轻地将头发拨开,看清了他的脸庞。 拿着从大衣口袋里找出的照片,细细地对比,确认是那个抱着足球穿中学校服的男孩是他本人无疑。 只是照相的时间和现在至少隔了五年了。 眉形没有改变,俊秀的五官甚至比年少时更加清晰。 唯一的遗憾,是他此刻闭着的眼睛。 照片里笑得那么纯真,眼神也很清澈,让她迫切地想看到他睁开眼睛的那个瞬间。 朱涓涓欣赏了一会,意识到自己的脸上和身上都在发热。 这种感觉,在她情窦初开的那年,来过。 此时以更强烈的方式重来。 她的心呯呯地乱跳,准备要逃离,却迈不开步子。 最后,她找到个自欺欺人的理由。 “等到天亮,就走。然后就……忘了今晚的一切。” 后半夜,朱涓涓没有感到丝毫困意,反而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和快乐。 主动地陪在床边,轻轻地握着他露在被子外面的手,借着想象力去寻找他的故事。 他是谁?是干什么的? 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在医院,住着这么大的病房,还有暗门? …… 冬天的黑夜时间偏长,等窗帘后面透出一点模糊的亮光来,都快七点了。 朱涓涓在林一堂的床前守到天明。 听到楼下有人走动,说话,还有移动床位的声响,她猜到是护士和大夫准备要来查房。 她把他的手放进被子底下,将床单皱了的地方抚平,准备告别了。 即使带着许多的问号和遗憾,也不得不走。 九点的时候,学校里有招生报名工作。校长规定,她必须要到场。 她不舍地关门,沿着楼梯往下走。 “他受了重伤,得躺上好几天吧。我还是……有机会再来看望的。” 护士值班室正好没人,她赶紧抓起话筒。 电话打通,是三哥接的。 面对朱行远的询问,她只说是到了朋友家,玩得太晚就住下了。 他似乎信了,没继续深挖细节,“涓涓,你总算是没事。昨晚我和父亲见你没回来,都差点去报警了。” 一提到报警,朱涓涓紧张得要命。 “不,不,不要去警察局。这是很的事情,以后不在外面玩这么久了。快去西街口接我,车在路上给钉子不心弄得漏气了。” 挂掉电话,她整了整衣衫和头发,又从楼梯上把丢掉的鞋子找来穿好。 起码不能让哥哥发现破绽。 从医院到西街口不算近,她尽量用力跑得快些,多争取点时间。 这一路去,运气不错。她不仅找回了昨晚丢掉的白狐皮大衣,还把地上的首饰悉数寻回。 夜里太冷,行人极少,这些宝贝才幸免于难。 她重新穿戴好,静坐在车里等着。 不久,朱行远果然坐着一辆汽车匆匆忙忙地来了。 他见到一夜未归的妹妹憔悴了许多,裙角也撕裂了,很怀疑她说了谎。 “你是不是昨晚和顾启江过了夜?” “没有!”她否认,伸手去遮裙子,却不心让他看到了袖子上的血迹。 “涓涓,有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快告诉我,我不会和父亲说……“ 她见他追问得这般厉害,急得哭了起来。 “我得马上回去,上午学校还有事,耽误不得……” 朱行远不作声了,默默地把妹妹抱紧。 他留下两个佣人来处理被弄瘪的车轮,带着她先回家。 这天早晨,顾启澜起得很早,他路过女生宿舍的时候,正好碰到班里的几个学生。 要是过去,他除了正常的问候,顶多就谈谈学习。 这回却开门见山:“你们谁上楼帮我看看林觅醒了没有?” 有个学生自告奋勇,不一会儿又独自下来,弄得他很诧异。 “她寝室没人,听隔壁的同学说,天没亮就给家里的人接走了,说是有事。” 接走了?有事? 他心里又开始担忧了。 本想去林宅看看,但上午约了启江九点在书店碰面,说好一起去找房子,不能扫了哥哥的兴。 既然她一直是心底最牵挂的人,那就选离她家近的地方看房子吧。 哪怕负担不起,也要租着:唯有近距离地保护她,他才能安心。 汽车离医院越来越近,林觅坐在车里不安地问正在开车的李炎:“表哥他怎么突然间又不好了?” 他转过头来宽慰她,“我也只是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尽快过去。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到了医院听大夫怎么说。姐,你有时间多为自己考虑,冬天的裙子和厚被子还没带到学校去吧?” 经他提醒,林觅想起,自己回了趟家,都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宿舍里冷得睡不着,还借了于芬的棉被。 “我先去看表哥,他要是好些了,我们就上午回去清好东西,午饭后你要送我回校。” 李炎点头答应了。待车停稳在医院门口,他就扶着她去了住院区。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夜半花园 半夜的气温降到了冰点以下。 金沿路往回匆匆地赶,找到拴在树上的黑骏马时,发现马儿趴在地上,头也歪了,完全没了生命的迹象,像一堆黑亮的石头。 出门时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会这样?! 这匹马的名字叫轮子。 是她的好伙伴,身体棒棒的,奔跑速度在同类中属于上乘。 轮子陪伴她两年了,是一位不会说话,但通人性的朋友。 替她挡过刀枪,也帮她突出包围。 难道是遭遇了不测? 轮子的嘴边有一圈结了冰的血沫,脖子上好几处弹孔,皮肉翻着,蒙上了一层透明的冰。看样子死去有好一段时间了。? 马蹄上沾了很多的泥沙,地面上甚至可以看到很深的踢痕。 可以想象,这可怜的伙伴死前经历了多么痛苦的挣扎。 它半睁着的眼睛依然明亮,朝着她当初追赶启江的方向,似乎是等待主回来。 她心疼地抚摩着马头,把那双眼睛合上,轻声哭了起来:“好轮子,我会替你报仇的。” “报仇?哈哈哈!” 一阵狂笑突然从黑洞洞的巷子里传来,令人毛骨悚然。 “找了你很久,没想到今晚冤家路窄!” 她的眼前出现了十来个蒙面持枪的壮汉,各个都不怀好意。 金怒视着他们,“为何要杀我的马?直接找我算账不就得了!” 话音刚落,就有几个性急的围了上来,看架势是想活捉。 她现在失去了伙伴轮子,要想像过去那样翻身上马打斗已经不可能。 虽然她的身材算得上高挑,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姑娘,比起那堆黑魆魆的彪形大汉,没有优势。 金掏出从林一堂那里拿到的手表,看了眼时间:十点半。 不能与这群无赖耗久了,否则启江可能会在她前面回去。 她背靠着拴马的树,冷笑道:“上回没有把你们全部杀了,今晚是自找的,怨不得我。” 数枚巧的飞镖,从她指间弹了出来。 “嗖!”,“嗖!”,“嗖!” 一大半人都应声倒地。 “开枪!” “呯!”,“呯!”,“呯!”,“呯!” 余下的人后退十来米,陆续放了枪。 她灵活地闪避,躲开了好几发阴险的子弹,拔枪还击。 巷子里的枪声,在深夜显得很突兀。 启江刚好走到附近。为了赶时间回去,选择了路。 听到不远处有枪响,他吃了一惊,急忙加快速度往家的方向奔跑。 枪声不再响起。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横陈的死尸面目狰狞。 金抱着轮子,喃喃地说:“暂且把你独自留在这里吧。爷爷的墓地那边或许还有空的,明儿我想办法带你走。” 她干掉了全部的坏人,自己也身心俱损。 虽然没有中弹,但是她受到轮子之死的刺激,忽视了一个致命的细节。 在医院与林一堂互打的时候,右手心挨了他极快的一刀。 本来不算什么大事,回去包扎下就行。 不料遇上一群寻仇的人,逼得她出了毒飞镖。 用惯了右手出镖,她忘记了手心还有伤。 飞镖上的蛇毒,一点点地靠近她的伤口。 更可怕的是,金最初并没有感到不适,也是奔跑着到了顾公馆的后门。 启江比她先到。在后门边寻找到之前进出的秘密门,却发现早就给人拿砖头封死了。 情急之下,他只能尝试翻墙,无奈父亲最近出于安全的考虑,把自家的围墙给加高了一米,还安上了铁刺。 上次在朱涓涓家,他从树上跳到屋檐上。今晚启江决定也这么干。 他爬上紧挨着围墙的一棵大榆树,抓紧一抱粗树枝,借助弹力,冒险往墙内一跳。 “扑通!” 他半蹲半摔,有惊无险地着地。 “这么高,我居然能跳得过来!” 他回看那高高的墙,一脸惊喜。 就在这时,金也赶到了。 她看到一地的叶子,猜到启江是先爬树后翻墙。 高墙难不住会轻功的人。 她跃到了墙边的一处凉亭顶上,往下跳的时候,忽然一阵眩晕…… 启江在原地感叹一番,心情舒畅地往这边走来。 没想到,一个黑影突然降落,重重地压在他身上。 “啊呀!” 他趴在草地里,感到背上倒着一个人,惊讶万分地喊起来。 启江翻身坐起来,看到那人躺在地上,似乎受了伤。 身材像是个少年,一身黑衣,还戴着帽子和围巾,更加诧异了。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家花园里?” 蛇毒开始发作了。 金从亭子顶上跌下来,如果不是刚好砸在他身上,这会已经没命了。 她感到身子已不听使唤,连抬头都费劲。 “宿命到了。也好,过一会就能见到爷爷……” 听到声音,认出是启江,她睁开了眼睛。 家里的佣人都说,大太太和二少爷人好,那就请他帮忙将自己和爷爷合葬了吧。 “启……江……少爷……” 这声音他在家听过两三次,以前都很好听,这回却充满了绝望的气息。 “别说话,我在!” 顾启江紧张地把她扶起来,摘去了围巾。 看到她脸色发青,昔日桃花瓣一样明丽的美颜笼罩上了濒死的阴森和恐怖。 她的手上全是黑血,他更惊讶了。 “这伤……” 她用尽力气,抬起那只受伤的手,摆了摆。 “别碰……有……蛇毒……” 隆冬季节,蛇都冬眠了,这蛇毒恐怕是兵器上的吧。 他无视她的提醒,扯下手套,看到她白皙的手掌上一处不大却很深的伤口,周围都发黑了。 在学校参加过野外求生训练,他知道怎么处理蛇咬伤。 启江取出口袋里的军刀,对准伤口做了一个开放性的十字切。 更多的血被放了出来。 花园里有很好的泉水,冬季也不结冰,帮上了大忙。 污血在活水的冲洗下渐渐流尽。 启江不敢大意,一把将她抱紧,直接奔着停车的地方去。 虽然他听说过不少丫环靠着少爷上位的故事,但此刻依然打定了主意要帮忙。 她就像个谜,白天在顾公馆是个柔弱的女子,夜里却女扮男装,还受了重伤。 帽子不知何时掉了,长发垂落下来。 虽然都只剩下半条命,她还是很美。 他无心看这些,只想着快去医院。 第一百六十六章 屋檐下 后半夜,顾公馆院子里,只有大太太的房间亮着灯。 她跪在观音像前,祈祷着儿子能平安回来。 晚饭时间到了,不见启江来吃,她就开始着急了。 听三太太说,是晚饭前给一个电话约出去的。 那个女孩子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 大太太不想听这些。启泯夜不归宿,是平常事。而启江从出生到现在,除了去天津的几天,都老老实实在家睡的。 她双膝跪在垫子上,焦急而虔诚地请求道:“请保佑江儿平安回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她不知道,此刻启江抱着金在寒夜里奔跑。 本来是打算开车,然而他到了车库才懊恼地发现,汽车又给大哥开走了。 自从那辆家里用的车在水塘里报废,三太太就迟迟不愿意批钱买新的,大家都指望着顾先生的公务车出行。 夜,冷得让人寒心。 启江抱着她走到大门口,掏出钥匙,开了锁。 心里全是责任感,还伴随着担忧。 他两个多月前,送过朱涓涓去医院,但这一次的情况,更加危急。 中毒比溺水难处理,尤其是蛇毒。 金半闭着眼睛,靠在他胸前,一路晃晃荡荡的。 她头晕,伴随着恶心,昏昏沉沉,全靠毅力在撑着。 路灯照亮了不远处的建筑:墙面上,一块带红十字架的牌子格外显眼。 又是这家医院?! 她吸了口气,艰难地摇头,说道:“我……不……去……” 尽管声音很,还是传进了他的耳朵。 “钱我有,不用还。放心! 他以为金是怕负担不起,却不知不肯去的真实理由。 一是怕撞见被追到这里避难的朱涓涓。 二是怕西医解不了蛇毒。 她咬紧牙,继续说:“西边、白塔寺……解药……” 为了把这话和启江交代清楚,她用了几乎全部的力气。 “白塔寺?在哪?” 启江对这个地方没印象,还想问点具体信息,却见她双眼闭上,头往后一仰,彻底失去了意识。 他看到有点灯的店铺就跑去问,看到有亮光的民宅,也厚着脸皮敲门打听。 他不敢看怀里的女孩子是什么情况,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会放声大哭。 有一户热心的田姓人家,是开杂货店的。女主人听说了情况,把门开了。 “公子,那里还挺远的。我家有马车,送你们去。姑娘的情况耽误不起。” 田老板赶着马车,一路安慰他不要难过。 “白塔寺边的大和堂,老板的祖上做过御医,先睡会,到了我喊你。” 启江除了一个劲地谢谢,别的都不知道该如何说。 马车一停,田老板就跳下来先帮忙去拍门喊大夫。 伙计把门开了。 满头白发的老中医带着几个徒弟出来。 “把病人放床上。” 启江把她放平,“我已经切开排毒了,请您看看接着还需要什么治疗。” 老中医仔细看了一会,表情变得很严肃。 “是五步蛇。看样子不算太晚,或许还有救。” “或许?!” 启江自责地低下了头,“都怪我路上浪费了很多时间。” 同来的田老板拍拍他的肩:“你这么诚心,阎王不会收她的。你俩有孩子了么?” 启江木然地坐到地上,流着眼泪叹道:“我们不是夫妻,也不是恋人。同一个屋檐下,有难就帮。” 大家被他所言感动,格外努力,转眼间银针、药丸、药膏都备齐了。 忙到凌晨四点,她终于转危为安,不过人还没醒。 启江再三道谢,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 老中医收了不到三分之一,作诊费和药费。 伙计配好了十来包中药,叮嘱道:“回去就煎服。每次一包。早晚都要喝。过会最好能喝一碗。” 田老板帮忙把药拿到马车上,诚恳地说:“到我家住几天,等她好了再一块走吧。” 启江觉得已经麻烦了人家太多,“谢谢您,我得回家。” 在顾公馆门口不远处,他与田老板道别,把余下的钱都悄悄地留在车里。 待他再次回到自家的院子,心头像卸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 看到母亲的窗前有暖暖的灯光,他本能地走了过去。 “妈妈,是我,请您开门吧。” 大太太一夜未眠,听到儿子的声音,激动地迎了出来。 背着一袋子中药,还抱着个女孩,启江一出现就让母亲惊呆。 “江儿……你这是……” 由于金穿了男装,脸色和唇色都没了往日的红润,大太太完全不认得了。 “妈妈,我待会解释。先进您房里把她安顿好,马上就要去煎药,不然来不及了。” 大太太要去喊人,却被启江轻轻捂住了嘴。 “我们不要让爸爸、大哥和三太太知道。” 他走到院子角落佣人们住的地方,叫出了负责给大太太煎药的王妈。 启江在炉火边盯着药罐上冒着的白气,不知不觉间,眼睛都给熏得生疼。 最后他如愿捧着一碗药回到母亲房里,却看到金已经醒了,比先前好了些。 她坐在床上,靠着枕头和大太太说话。 “喝吧,药好了。” 她的右手有伤,没法端碗,启江只好拿了勺子准备喂药。 不料他笨手笨脚,把药洒到手上,烫得忍不住皱眉。 大太太见状,抢过勺子,“江儿,你休息去吧。我来。” 金无声地哭了。 她从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母爱。 难咽的药喝完了。启江给她倒了水。 “二少爷,我会还钱的。谢谢你。” 他生气了:“谁要你还!把身体养好了,我才没白忙活。” 她泪汪汪地看着他,“可是,我会觉得难为情。” “我家的猫,狗,兔子,都有人照料,何况你是个人。我和妈妈这里的佣人看病,都不需要自己掏钱的。” “可我是三太太的人。” 启江觉得刚才的话她完全没听懂。但再争执下去就更说不清了。 他的身份是少爷,还是未婚,得注意分寸。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以后我有事或许会让你帮忙呢。同一个屋檐下住着,偶尔帮你一回算什么。” 金忽然想起了轮子,拼命从床上爬起来。 大太太拦住她,“不能乱动。孩子,你身体还很虚呢。” 她着急地说:“我的马给坏人杀了,还在针眼儿胡同那边,天亮再去可能就给人拖走吃肉了!” 金推开大太太的手,摇摇晃晃地下床,还没走到门边,身子一软,又晕倒了。 启江把她送到床上,对手忙脚乱的母亲说: “妈妈。我出门了。她的事都麻烦您。帮人帮到底,救了人,索性也帮马儿收个尸。” 第一百六十七章 闺房 难得的冬季暖阳天。离约定见面的九点钟还早。 顾启澜七点多骑车出了学校,到了十字路口,车轮就不由自主地扭向文墨路的方向。 “书店就待会去吧。先在林觅家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靠谱的房子。” 阳光在自行车上镀了一层温暖绚丽的光芒。 启澜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蓝天,微笑着悠悠地骑车。 憧憬着有机会能牵她的手,在太阳下的胡同巷子里一起看房子。 或许是心有灵犀,他刚穿过两条街,就在路口迎面遇到了她的汽车。 她刚从医院探望回来,看到顾启澜,拍着车门兴奋地喊:“李炎,快停车呀!” 汽车顺从地停了。 他对她挥挥手:“早!” 当着外人的面,所有的问候精简成一个字。 但她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温情与关心,并不见怪。 林觅见启澜打完招呼还不离自行车,赶紧拉开车门跑来。 “我很想念你,见到你真开心!” 顾启澜被她的主动和热情感动,伸出手来。 她不怕被李炎看见,直接将他抱紧。 “你上次来我家还是九月,这次说什么也不放你走了。” “我过会要去见哥哥。就在附近走走好吗?” 林觅仰起头,真诚地说:“不好,我只想和你在房里待着,有好多话要说呢。我妈妈她出去买东西了,就我们两个。太难得了。” 他想了想,答应了。 林觅拉着他,一进大门就急着往二楼跑。 启澜已经两个多月没来,都不记得她房间在哪了。 转了一圈,还没看清楚,就被她拖进了卧室。 “快进来!” 门关上了,不久里面传来的响动声…… 动作之迅速,行为之大胆,把门外追来的李炎也看呆了:姐难道是在…… 实际情况是,顾启澜还没站稳,就给她推到床上。 “林觅,别闹!” 他爬起来,看到她丢来个枕头,然后是床毯子,接着又是几个洋娃娃。 “帮我一起整理东西吧。下午要带要学校去呢。” 他红着脸忍住笑:她毕竟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自己想多了。 然而他的猜想,马上就证明是对的。 林觅清完东西,整个人也扑到软绵绵的被子里,两人之间一下子就靠的很近。 “现在就只有你和我。一起躺着说话怎么样?” 他看到她脱掉了外面的裙子,只留下贴身的衣物。 顾启澜浑身一激灵,像落进了温泉。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的手不听使唤,轻轻地颤抖过后,揽住了她的腰。 林觅握紧了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前,双颊泛起了杏花粉,房间犹如一下子进入了春天。 两人深情地看着对方,呼吸紧促。 虽然都没有开口说话,心里却很幸福。 一阵风晃动了窗帘,床边的水仙花掉落一地清香。 顾启澜不再犹豫,双手拥抱住了她。 彼此的心贴得很近,而整个房间里,特别安静。 林觅闭上双眼,感到他的脸在一点点地靠近。 期待的一吻,眼看就要成真。 不料墙上的钟响起了一串清脆的音符。 一只可爱的鸟跳着从孔里钻出来报时:uk! 他猛然想起九点和启江约好了书店见,翻身坐了起来。 “我得走了,下午回校后再见面。” “讨厌!” 她气得举起枕头,把他打了好几下才停手。 生气归生气,她依然藏不住开心。 显然,他这次比起上回不肯同睡一床,已经进步了很多了。 李炎正在门外郁闷地听着动静,没想到他突然从里面冲了出来。 尴尬得无处可逃。 看到顾启澜的衣裤都穿得好好的,他又疑惑起来:难道真的没有做什么吗? 林觅来不及穿衣服,披了睡袍来到门口,撞见了李炎在往里看。 “你!” 她涨红了脸,继续追赶,身后传来辩解声:“姐,我什么都没看见呢!” “随便你看不看了,我就是他的人了!” 正在下楼的顾启澜怔住,回头望。 “乖,回去穿衣服,天冷了会伤风。” 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愿她听得懂他的想法吧。 林觅丢下来一块丝巾,正好落在他头上。 丝巾上是一对鸭子。绣得很丑,但看得出费了心。 “好可爱的鸭子!” “是鸳鸯!” 他收好丝巾,忐忑地离开了林宅。 赶到书店的时候,看到店里的钟,居然快十点了。 在店里店外找了一圈,都没见到启江的影子。 他只好边描述边问店员:“有没有看到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孩子来?他皮肤有点黑,大概是这么高……” “没有,你是今天开门的第一个呢!” 顾启澜站在门外,继续伸长脖子望。 等到太阳很高了,启江才急急忙忙地跑过来。 “三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都快中午了。我们先去朱姐家吧。她昨儿说要我们去吃饭的。这个约可不能迟到了。” “二哥,今天是不是家里有事?” 他知道启江一向守时,迟到肯定是有原因的。 没想到这次哥哥的回答却颇为反常。 “昨晚……没睡好。今天睡过了。” 他把车推出来,“我载你,出发吧!” 启江说:“算了,这自行车,坐个姑娘还行,我们两个挤着很别扭。” 他拦住了一辆马车,对着弟弟招手:“就坐它去,把车也扛进来。” 车内空间不算大,加上自行车,显得很挤。 兄弟俩紧挨着坐,聊着天。 启江吸吸鼻子,好奇地问:“三弟,你身上好香啊,老实交代去哪儿了?” “我来得早,遇到林觅,就去她家坐了坐。” “咦,胸口有她的胭脂印!嘿嘿,肯定还有别的。如果给朱姐看见,准要问你的。” 启澜给哥哥说得羞红了脸,不过挨得近,他也同样闻到了启江身上的香味。 虽然不是林觅常用的木兰香,却也很淡雅。 “我也觉得你有秘密。当心我弄明白了告诉涓涓姐。” 启江像只给揪住了尾巴的松鼠,瞪着眼睛不作声了。 他一夜都没有睡。天明时分找到了金的骏马,但没法带回顾公馆来,最后请附近一家卖河间驴肉火烧的店把马儿暂时收容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咖啡厅 顾启澜离开后,林觅在楼梯上慵懒地趴了好一会儿才回到卧室。 一进门她就瞥见那只讨厌的杜鹃报时钟。 “都怪你!” 她望着空了的床,失落地扯下身上的睡袍,坐到梳妆台前。 一看镜中的自己,她就恨不得拿起香水瓶把镜子砸了。 天还没亮就赶往医院,匆忙得连最基本的打扮都省略了。 头发没梳,发夹没戴,胭脂还是前一天的。 林觅回想起顾启澜在卧室的细节,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会不会觉得我没有平时漂亮,所以才找个理由跑了呢?” 下午回校后会见面,她赶紧抓时间好好地修饰自己。 脸洗净,擦上淡淡的唇膏,在白嫩的颈上轻轻地抹上润肤霜,再把头发都挽起,夹上,滴点发油,瞬间就惊艳了。 她换了条点缀着花边的冬裙,外罩加厚羊绒大衣,戴上父亲送的帽子,虽然它不久前还丢过。 林觅穿戴完毕,对着门外喊:“李炎,快来帮我收拾东西!” 他怕她为刚才的事情生气,一直在外头守着不敢进来。 听到她的命令,就像得到了大赦一样开心。 不到五分钟,床上凌乱的衣物和被子全部叠得整整齐齐,分类打包。 他挺高兴,因为这是第一次得到允许进她的卧室。 原来这些事都是林太太让女佣做。 林觅觉得李炎更令她放心:不多嘴,手脚快,还听话。 她已经把他当成了值得信赖的朋友:有些无法和顾启澜说的话,可以找他倾诉,免得在心里憋出病来。 话说清晨赶到病房,表哥的情况真是让她头疼不已。 林一堂在朱涓涓走后不久就醒来了。 他头部和胸口都很钝疼,记不起昨晚睡前发生了什么。 习惯性地抬手看表,却发现它不翼而飞。 想了半天,他认为可能是来了会功夫的偷,打晕了他,然后抢走了手表。 至于墙上刺下的字,让清早来查房的护士见了,早就贴上一张山水画。 林觅和李炎都坐在床前,他昏昏沉沉,一开口就让他俩觉得很欠揍。 “梳妆盒的事不要去问采薇了,我给你买新的。” 她尴尬地摇头,“不用,找回来了。好好躺着,我打电话让妈妈来照顾你。” 林一堂意识到说话不妥,然而眼下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不如沉默的好。 章文轩过来查完房,把林觅喊到门外谈话。 他从白大褂口袋里掏出一纸协议和笔,递到她手里。 “林少爷受了伤,目前状况基本稳定。但是我听说最近有人夜里拿枪来打听过他的情况,可能还会有危险。我建议他秘密转到我们的另一个院区……你若没有意见,就和我签个转院协议书吧。” 她毫不犹豫地拿笔签字:现在父亲不在,母亲也没来,干脆自己做主得了。 签完字,章文轩帮忙去联系车,留下她和林一堂在病房。 “表哥,为了你的安全,我同意了章大夫转院的建议,你有意见吗?” 他从床头坐起来,对她笑笑:“听你的。让李炎把这儿收拾收拾。” 两个院区隔得不算远,分别位于东城和西城。 他的东西也不多:除了背包,常穿的衣物,日用和一些书,就是采薇昨天临走前非要他带上的几盒点心。 转院过程顺利。 章文轩担心他的身体,主动要求转到这边院区,方便随时照看。 难得遇到如此有医德的好大夫,林觅顿时放心不少。 她让李炎把表哥的病房布置好,打了电话请母亲过来,就回家了。 虽然林觅因为他在门外听房内的动静感到不满,毕竟功大于过。 这些日子,真的麻烦了人家好多,每次他都任劳任怨,哪怕是受了委屈。 现在,她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也需要他帮忙送到学校去。 正好母亲不在家,她决定好好地犒劳他。 “我让厨师做一大桌好吃的,一起吃了再走。” 她把所有好吃的都夹了一大盘,让他全部吃完,不许浪费。还拿出了牛奶,给他倒了一大杯。 虽然在林觅看来只是一顿饭而已,却让李炎倍感温馨。 即使后来发生了很多变故,时过境迁,他也将和姐同一桌吃饭的记忆珍藏在心…… 午饭后,他提着大包包先上车,开了车门扶她坐好。 这时负责收发信件的警卫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把一封信递给林觅。 “姐,刚接到的。” 看信封上写着“林觅姐亲启”,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谁写的?还一本正经地称呼我?字倒是写得不错。” 顾启澜常常在她的作业本上写评语,她当然认得笔迹,所以判断写信的另有其人。 该不会是……他吧? 她让李炎开车,好奇地拆开,果然一眼就看到落款处写着:秦锋! 信的内容干脆利落:“请三点到学校门口等我。如不能来,请电话告知,号码见信封背面。” 林觅本来不想赴约,但已经快到学校,折回去太麻烦了。 何况,她还要和他解释戒指的事情,还没来得及修好他的项链:做人得真诚。 林觅到了学校,让李炎把东西都送进了寝室。 他走后,她在房里来回走动,每隔一会就抬头去看墙上的钟。 快三点了! 她掏出镜子看了看,硬着头皮去校门口。 秦锋坐在车里,看到她,高兴地跳下来一把拉住。 “这回没看福尔摩斯说,不会错过啦。” 林觅用力地挣扎,“放手呀!” “看你紧张的,好像遇到了人贩子!” “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笑着把她放到后座,“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会按时把你送回来。” 汽车开得很快很稳,一路向东,停在西什库大教堂附近的一处咖啡厅门口。 门是玻璃做的,透明如水晶,可以看到厅内的环境很雅致,颇有情调。 “到了。跟我进去吧。” 秦锋拉着她下车,门童马上过来开门。 林觅没来过咖啡厅,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 一个女招待穿着西式连衣裙跟着他们来到桌前,礼貌地问:“二位想来点什么?” “拿铁,松饼。林姐,你呢?” “随意。” 秦锋选了奶酪蛋糕。 女招待推荐的咖啡利口酒,他也要了。 他想,冬天女孩子怕冷,喝点含酒精的饮料会暖和。 第一百六十九章 舍得 柔和的灯光洒在桌面象牙色的台布上,衬托得花瓶中的一束梅花格外好看。 几名服务员在角落里磨制咖啡。一会儿整罐子的咖啡豆“叮叮咚咚”倒进去,一会儿“滴滴答答”的香浓液体就流进壶里,伴随着“呼呼”的煮沸声。 林觅完全被这新鲜玩意给吸引住,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手痒痒的也想试试。 秦锋发现她对咖啡机着迷,就说:“要不要我托朋友从美国买一台送给你?” “不用,我没喝过,听妈妈说味道很苦。” 虽然心里是很想拥有这样一个“玩具”,她也要让父亲去买,不会再让他破费了。 他的目光移到她的手上,不禁皱眉:“怎么没戴戒指呢?不喜欢样式我可以晚上带你亲自挑。” 林觅心里打起了鼓:他是把她当成女朋友了,还是情人了呢?这种特殊意义的东西就不能随便送。 她连忙站起来,掏出皮夹递到他面前。 “林姐,你这是……” “秦先生,没想到你会送我戒指。我不能接受,抱歉。昨晚被妈妈看到没收了。我打算买了它。请告诉我价格。” 他对林太太的行为感到很无语:翻女儿的梳妆盒是侵犯隐私的,据为已有更是“罪加一等”。 林觅见他不说话,以为是嫌钱少了,赶紧补充道:“请先收了这些钱,少了我明天再回家拿……” 秦锋终于忍不住了,伸手“啪”地拍了一下桌子,惊得附近的客人都侧目。 “戒指就算丢了也没事,还要和我谈钱……不要把大丈夫当成气鬼好不好?” 她见他生气了,连忙咬紧了唇,不好意思地把皮夹拿了回来。 他在嘴上抗议了几句,并没往心里去。 不久周围留声机传出的西洋音乐,在桌边轻轻地拿手指叩着节拍。 这个下午客人特别多,供不应求,点完单就得长时间地等待。 林觅觉得和他面对面地互看这么久太难为情了。 沉默一会儿,她找到个新话题。 “你昨晚丢了东西没?” 项链?! 秦锋下意识地把手往脖子上放,抓了个空。 昨晚他回家就睡了,为了补觉,直到中午才醒。 由于上次没等到她,他提前了三个时出发去学校,连午餐都不要了,哪里有闲心关心别的。 听她提醒,他想起项链的事情,颇感欣慰。 “是你捡到了吧?谢谢!” 林觅“噗嗤”地笑了,“千万别谢,给我家警卫的子弹打断了,等修好给你。” “不用管它,断了就断了吧。” 她不解地问:“多好的一条项链,还刻着英文呢,断了你舍得?” 他的手落在她的头上,轻轻地按了按,“现在我舍得了。” 林觅还只是个孩子,没能听出弦外之音。 她拿掉秦锋的手,用力晃动着脑袋,“别碰我的头发,好不容易才夹好的呢。” 这一晃,还真添了麻烦:红珊瑚发夹掉落在地上,她只好弯腰去捡。 偏偏发夹比她的手还光滑,捏上去又屡屡掉落。 最后五指在光洁的地板上费劲地捡了足足十五分钟才搞定。 她的脸也添了些红红的颜色,不知是羞到了还是累到了。 林觅舒了口气,坐回椅子上。 立马察觉到有了新情况:秦锋不在座位上了! 她有些急,离开桌子围着大厅走,想把他找到。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从人堆里把他“挖”了出来。 秦锋站在靠里的一间包厢外,旁边是一个女人。 林觅以为自己花了眼,擦擦眼睛,顿时看得更清晰。 咦?他碰到熟人了呀? 一半是好奇,一半是淘气,她蹑手蹑脚走到离他们很近的一个桌子边蹲下,悄悄观看。 其实在林觅捡发夹的过程中,秦锋的内心再次掀起波澜。 他本是去找服务员问问能否快一点,无意间在门口望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俗话说,人要不顺,喝口水都塞牙。 为啥他和喜欢的女孩子来咖啡厅约会,都能碰到久违的前女友呢? 既然分手,就各自安好了。 他转身就要往回走,却被牢牢地拉住了胳膊,还是受伤的那一只! “别来无恙?” 对方紧紧扯着不放,他咬着牙低声说:“很疼,请松手。” 前女友换了个方向,拉着他另一只手往前走到包厢门口。 四目相对。彼此都不作声,在柔情的音乐声中别扭地站着。 林觅忽然看到那个女人转过身子来,得以一窥真容。 大冷的天,居然敞着大衣,是典型的要美丽不要温度。 女人在大衣里面穿了身白如雪的厚缎旗袍,搭配着银色的高跟鞋。 恰到好处的淡妆让她的五官更显妩媚,头发是流行的波浪。 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是她的胸脯:丰满,高高地挺着,与细的腰肢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觅意识到自己在盯着人家的隐秘地方看,脸上顿时发热。 “秦先生居然认识这么漂亮的大姐姐……等会问问她头发是哪里做的,比我的好看多了。” 接下来,她被这位大姐姐给惊到了。 先是伏在秦锋的肩膀上,抽抽搭搭地哭着不肯动。 她想起自己带了手绢,准备去帮忙安抚人家。 哪知大姐姐忽然开口说话了。 “我好后悔离开你,重新开始吧。” 偷听的姑娘耳朵一震:原来两人好过…… 惊得她不敢冒冒失失去打扰。 秦锋的眼睛蒙上了一层不易察觉的水雾,给拖入了回忆。 然而,他望着她无名指上一枚亮闪闪的钻戒,回到了现实。 既然结婚了,为何要说“重新开始”这种话? 从忠诚度的角度而言,她这么干不地道。 当初不顾一切地追求他,追到手了还一直瞒着已经订婚的事实。 直到毕业晚会,最后一次跳舞,才不得不坦白。 秦锋爱她,希望她过得好。 分手时表现的很痛快。只是暗地里煎熬了许多日子。 那条项链,是他俩表演戏剧的时候,特地订做的道具。 分手后,他每天都戴着,成了一种习惯,直到被李炎的子弹打断。 秦锋礼貌地推开她,“结婚了就好好地过日子。” 她冷笑着摇头,“你信吗?我没结婚。他九月就病死了。现在朱涓涓的大哥在追我,我犹豫着要不要答应。” 秦锋再次沉默。 朱涓涓和她之间或许真有友谊存在,但朱博远和她又相互了解多少…… 第一百七十章 泼酒 下午的咖啡厅是调情和约会的好地方。 老板是个法国人,挺懂得打造浪漫。 灯光故意调暗,复古的烛台上星光点点。 萨克斯,钢琴和提琴都来了,浪漫得让人吸口空气都会沉醉。 如果是在西方,看到一对对拥吻的情侣,简直是再正常不过。 中国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敢于示爱的,很少。大部分都是隔着桌子说情话。 很快,林觅看到了异样的风景。 秦锋被那女人拉扯了几次。 他决然迈开步子往回走,却被她手中的一瓶类似香水的东西给制住。 仅仅对着脸部喷了几下,整个人就开始摇晃,似乎是醉了。 毒药?迷药? 正在猜想着,他转眼就给那女人按到了地上。 “不许你欺负秦先生!” 林觅从桌底站起来,边喊边拿起桌上的碟子丢过去。 哐当哐当的声响惊到了客人们,大家都围上来。 有几个绅士去劝解,那女人还是揪着他的上半身不放。 林觅急了,看到邻近的桌上的情侣点了两大杯啤酒,一并拿到手上。 “借用!待会双倍还!” “一、二、三,泼!” 一杯浇了那女人,一杯让他从幻觉中清醒,完全没浪费。 前女友惨叫一声扭头就跑,转眼就消失在门口。 围观的客人鼓掌。 秦锋晕头转向地从地上爬起来。 看到林觅手里的空杯子,困惑地擦了把脸。 “林姐刚才倒的是啤酒?我记得没有点这个呀?” 大家忍不住笑:“是姑娘帮了你呢!啤酒归你付钱!” 他激动地握着她的手:“谢谢你!” 林觅不好意思地把手给抽回来:“别嫌我捣乱就行。”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服务员端着满盘的东西却看到座位没人,连忙喊:“1八号桌,上齐了!” 秦锋顾不得头晕,赶紧把酒钱付了,再拉着她往回走。 “安心吃点心吧,咖啡真香。” 他取了松饼,再往咖啡里放了块方糖。 “尝尝,加了糖,不苦的。” 林觅觉得那只装着咖啡利口酒的瓶子很有诱惑力。 她打开瓶塞,把香浓的液体倒进杯子,喝了一口。 秦锋提醒道:“好喝也不要多喝,只准喝0毫升。” 她的舌尖到胃里都被这一热烈的饮料给征服,趁着他低头帮她切奶酪蛋糕,又悄悄喝了一大口。 越到后来越控制不住,居然把一瓶都喝光了! 秦锋看到空瓶子,脑子“嗡”地一响:虽说酒精含量不高,她是个女孩子呀…… 他赶紧喊来服务员:“有没有醒酒的?” 服务员耐心地对他说:“这位姐并没有醉,先生不要太紧张。开业到现在,还没见过谁喝咖啡醉了的。” 秦锋忐忑地喝着拿铁,怎么都尝不出味。 突然间,玻璃门又开了。 林觅有些微醉了,完全没注意到。 “谁泼的酒?!” 随着一声怒吼,满脸阴沉的朱博远出现在门口。 他的身后,站着那个被林觅倒了啤酒的女人。 秦锋认出了他俩。 刚才前女友狼狈逃跑,心有不甘,所以才搬出了这位靠山找场子。 朱涓涓人好,不等于她的哥哥好。 秦锋从报上读过很多关于她大哥的评论,最夸张的报道称他为“狼”。 狼出现了就不会有好事。 他看了看伏在桌上憩的林觅,把风衣脱下盖住她。 随后大步走过去,对朱博远和那女人说:“我做的!” “不,不是他!是个扎着红发夹的女的,比我矮一些,胸不大……” 秦锋怒点其名:“丁浣,你说话不要太过分!” 朱博远从来就相信权力万能。根本就不把秦锋放眼里。 “警察马上就到。跪下喊爷爷,给我舔干净皮鞋,可以少关你几天。那个欺负浣儿的丫头片子,找到了也关起来。” 秦锋坦然地拉过一把椅子在门口坐下,拿了张报纸慢慢地看。 “抓吧。” 他没和任何人说过自己的家境。 每次被问及父亲的职业,就说:“商人!” 若有人追问卖什么,他就答:“书和瓷器。” 朱涓涓和闺蜜丁浣,也就是前任,都以为他的父亲真是做生意的。 商人嘛,有钱归有钱,地位可远不如政府官员。 如果她俩知道他是秦局长的儿子,可能故事会有改变。 九月初朱涓涓就不会亲自去警局委托刘警长找人,不会弄得启澜跳湖,启江坐牢。 也许丁浣就心甘情愿地毁了原来的婚约:因为她订婚对象的父亲,和秦局长的地位半斤八两。 一阵哨子声过后,刘警长带着十来个警察涌进来:出警速度够惊人。 秦锋心里一阵不舒服。 他不关心政治,也无心当官,不太清楚朱家大哥现在的职务。 但能让父亲办事神速的,肯定比较厉害了。 丁浣见警察手里都拿了枪,紧张起来:万一真出人命,她还舍不得。 “博远,吓吓他就行。不要来真的。” 刘警长一眼就认出了在看报的秦锋,毕恭毕敬地打招呼:“公子好!” 朱博远催道:“废话什么,抓人!” 刘警长对着他鞠个躬,低声说:“尊敬的秘书长大人,这位是秦局长的公子。我无权逮捕。” 政客的脸立刻挂出娴熟的笑容:“误会了。谢谢局长关心。秦公子真是一表人才!” 丁浣咬紧红唇,捏紧了拳头,后悔不已:和秦锋在美国从认识到分手也有近三年时间,怎么就没察觉他的身份呢? 现在闹到这般难堪地步,他也铁了心不吃回头草,自己赶紧找个归宿。 于是她挽住博远的手,装出很幸福的样子说:“我嫁定你了,挑个好日子办事。” 秦锋原来还担心,她选择朱博远未必明智,甚至还想着给她介绍更靠谱的。 现在,见识了她过去隐藏在美好外表下的阴险与自私,他重新认识了丁浣。 “恭喜二位。” 当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想起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境界叫“过眼云烟”。 秦锋与刘警长让警察站好,礼貌地目送他俩离开:过去的,彻底过去了。 他独自留下来,陪着在桌上睡觉的林觅,把余下的咖啡喝完。 第一百七十一章 小醉 一瓶咖啡利口酒,色泽诱人,口感极佳,对女孩子的杀伤力可不能看。 林觅有过一次醉酒的前科。 在生日那天,只喝了两杯红酒就倒地不醒,足见她属于易醉的体质。 秦锋并不知道她尝过一点就着魔般地上了瘾,更没预料到喝光一瓶会醉成这样。 他还打算在咖啡厅里陪她,等醒来后送她回学校。 为了打发时间,他决定一杯接一杯地喝。 单子在手里转了一圈,点了卡布奇诺、摩卡咖啡、爱尔兰咖啡,最后连黑咖啡也点了。 女招待脸上笑开颜,把他要的咖啡都赞了一遍,顺带着推荐新品。 “先生,您真有眼光,除了这些经典的,还可以尝尝马来西亚的白咖啡。” 他看着林觅双颊泛红地睡着不动,点点头默认。 桌子上陆续上了五杯不同的咖啡。 加上之前的拿铁,秦锋一共独自喝下了六杯。 他感到自己变成了一只咖啡壶,里面是各种液体在激荡。 “林姐,你快醒来吧,我再也喝不下了。” 或许是林觅睡够了,或许是上天觉得秦锋舍命陪美人不容易,总之,在他轻声唤过后,她晃晃脑袋,睁开了眼。 “我……” 他扶她坐稳,“你好些了吗?” “一阵一阵的头晕。” 见她还能说清楚话,他悬着的心放下一大半。 “找个地方吃饭,再送你回学校?现在快六点了。” 如果是彻底地不清醒,他肯定不用开口问,直接带回家就好。 偏偏她这时候半醉半醒,大脑越来越亢奋。 “我不吃饭。我现在就要回家!” “这样子不能回家,除非……” 林觅眯着眼睛,笑呵呵地伸手拍他的脸颊,“除非什么?” 秦锋忍住内心的激动,大声说:“去我家!” 他为自己的勇气感到很诧异,也怕被拒绝。 林觅当然是不肯:“不去,我回学校赶明天作业!” 送她回校不难,万一给同学发现告诉了老师,老师再报告给姑姑,该不会被重罚吧? “稍等。我去打个电话。” 一阵铃声响过,秦校长接听了电话。 听到是侄子,特别高兴。 “晚上来姑姑家吃饭吗?” “谢谢姑姑。我想问您,在校学生如果喝了酒,要不要处罚?” 秦校长很肯定地说:“我在女中的规定是,禁止喝酒。轻的罚扫厕所三个月,重的罚打扫厕所加扫落叶,铲雪……” 她如数家珍地谈着这些规定,电话这头的秦锋惊出了一头冷汗。 “锋儿,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我……朋友的表妹想来女中上学,让我帮着问问。” “哦,那就告诉女孩子,千万要守规矩,我们这的校规在全城排第一。” 他继续应付着姑姑,总算把电话打完。 林觅不知何时又睡了,喊了好几次都不醒。 嘴角边有一抹可爱的笑意,怕是做梦了。 他把带她回家,准备先醒酒,再送学校。 下午的时候,秦太太的丈夫和儿子都不在家,身边连个说话人都没有。 如果是平时,她约人出门打牌或逛街。 但这天例外。 中午儿子没吃午饭就匆匆走了,她寻思着等他回来让厨师重新做点好吃的。 百无聊赖的秦太太,在等待儿子的寂寞时光里,让佣人从房里取来一大箱子过去存下来的毛线团。 她已经整整三年没织毛衣,缠毛线都有些生疏了,费了很大劲才上手。 正在琢磨着织围巾、手套还是毛背心,就有佣人急急忙忙地进来。 “太太,公子带着个姑娘进房了!” 姑娘?! 手里握着的几团毛线滚落。 秦太太愣了一会,跨过地上的毛线团直接奔着儿子的房间去了。 由于家里的住处比较宽敞,秦锋没有选择和父母住得很近。 他的天地朝南,开窗就能看到花园,和客厅隔了大半个院子。 一间书房,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存放着从到大的各种物品。 他想来想去,打开了卧室的门…… 秦太太知道偷看孩子的隐私不好。 秦锋年纪不算了,还没和她提过结婚的事。 突然带个女孩子进屋,弄得她心里七上八下的,只好亲自跑来瞧。 好不容易跑到儿子的卧室前,刚想蹲到窗下听听里面的动静,秦锋就出来了。 一见母亲在窗边蹲着,他闭上眼睛都猜到她心里想啥。 “妈妈,您这是……?” “锋儿……我……听说你回来了,想喊你去吃饭。” 他背靠着门,一个劲地摇着头,“我在外面吃得很饱,都撑了。” 秦太太看到儿子换了睡衣裤,迫切想进去,连忙把他扯开。 “你房里有个女孩子对不对?给我瞧瞧。” 他趴在门上阻止母亲进房,“不行,她还没醒。” “好哇,你胆子太大了!大白天,在这么短的工夫,就……” “嘘!” 秦锋捂住了母亲的嘴,一面抱歉地笑着,示意她不要出声。 秦太太无奈,又不甘心回去,于是也在门外候着。 屋内,林觅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虽然醉意还未完全褪去,她已经意识到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 这床比她的床要长得多,也宽出不少,被子和床单是银灰色。 床前的衣帽架上,有他的衣服,还挂着她的外套。 齿间有薄荷的清香,双唇也很水润,并没有醉酒后的干渴。 她心里一惊,伸出双手抱紧了自己。 “衣冠禽兽……” 这是她唯一能想得到的贴切词语,来形容此刻的震惊和愤怒。 秦锋换衣服的时候顺手把枪也取下来放在卧室的桌上。 林觅边擦眼泪边拿起手枪。 秦太太听到“呯”的枪响,窗户被打穿个洞。 接着又是一阵乱响。 她吓得发抖,捂着眼睛不敢看,好一会才转过身去喊儿子。 秦锋拉开门冲进去,看到林觅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开枪,也给惊到了。 “林姐,玩枪很危险!快放下!” 她站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物品之间,继续在房间里泄愤。 看到他,双眼似乎要喷火。 “亏我信任你,没想到你比流氓痞子还过分。杀了你,再自杀!” 第一百七十二章 误会 林觅紧握着枪,窗外的光亮渐渐地少了。 她一面喘气,一面愧疚。 顾启澜和自己约好了下午回校见面。 天色已近黄昏,启澜若是久等不见她,肯定要着急了。 她的外套给秦锋脱下来了,裙子还在,只是胸口处有团水渍。 薄荷的冰凉味道,一点点吸入鼻子。 秦锋抱着胳膊靠门站着,目光很淡定,一副问心无愧的模样。 刚进房的时候,他不免感到纳闷:薄荷糖泡水解酒效果应该是不错的,她为何发这么大的火呢? 后来发现林觅愤怒的症结,在于他身上的睡衣裤。 她的眼神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似乎要把他烧成灰烬才能解恨。 他从未想过这个姑娘会开枪,尽管握枪的姿势一看就是新手。 他数过,她一共开了八枪。 一支枪的子弹已经没有了,另一支枪里可能还有子弹。 “林姐,”他试探性地侧着身子往前走,“我知道你很生气,请允许我解释几句。” 再不澄清,她的下一颗子弹很快就要飞出。 “你说。” 他顿时看到了希望:她虽然打坏了不少东西,但是没对着人放枪。好好地说清楚,或许还能感动她呢。 “是这样,”他的嘴角露出微笑,“我泡了薄荷糖水。喂你喝的时候,杯子翻了,裤子也湿了……” 他怕她不信,指着床前衣帽架上那条无辜的裤子,“就是它!” 林觅回头看,果然裤子湿漉漉的。 她眼中的怒火少了些,可疑惑还在。 秦锋趁机跳过去,抓住她的手腕把枪夺了过来,“啪”地丢出了窗外。 “这下随你怎么发火,都不会出人命了。” 林觅眼看他夺了枪,又惊又怕,只好用力地对他揣了一脚。 “啊!” 秦锋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踢别的地方不好吗?我宁可挨一枪,也不想让你……” “你还敢对我非礼吗?” 她操起桌上的台灯,质问道。 “非礼?我就喂了你半杯薄荷水,里面没放药!” 秦锋差点要给她的话噎死,捂着被踢疼的地方一步步走到床头柜边,拿起杯子晃了晃。 “我把余下的喝了,谁放药谁是孙子。” 他喝完了薄荷水,胃里的咖啡味道又浮了上来。 “林姐,麻烦你转过身去,我想吐……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蹲在地上吐了起来,吐着吐着还像个孩一样哭了。 林觅见他确实很难受,丢了台灯,取出手绢帮他擦了擦嘴角。 秦锋一把抓住她的手,万分委屈地说:“我真的没对你做那种事情。只不过帮你脱了件外套,里面的裙子连颗扣子都没动呢。待会就送你回学校。我姑姑说醉酒会重罚,我才带你回来解酒。” 她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原来误会了好人。 “秦先生,你这么爱喝咖啡?今天喝了多少?” “六杯,坐下都不敢用力,怕胃给撑破。” 林觅意识到错怪了他,也看到屋内一片狼藉。 她赶紧想办法补救,主动蹲下来清理东西。 不过她最不擅长的就是整理房间。 学校的寝室,被子常年不叠。 家里的卧室,是母亲收拾,后来林一堂来了,就由他收拾。 林觅倒是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毕竟她喜欢的启澜很爱整洁,床上的被子不仅勤洗,还勤晒,铺得平平整整。 秦锋的房间,还来不及看清楚,就给她打得一片凌乱。 他一言不发地看她在房里忙乎。 实际上是帮倒忙,只是他愿意看她为自己出出力。 林觅捡起了一大叠散落在地的衣服,踮起脚尖正要往柜子里放,不心踩到地上的一个东西,滑了一跤。 人倒是没摔,衣服全部又掉得乱七八糟。 她踩到的是一瓶墨水。 盖子开了,黑乎乎的墨汁在地上肆意地流,正好把衣服都染色。 她捡起来一件,发现搞得很脏,穿了没法见人。 “秦先生,对不起……我拿走洗干净了再送回来。” “我家佣人洗就好。穿好大衣,我们去客厅找妈妈吃饭,然后送你回校。” 林觅的脸红到了耳根。 搞坏了这么多东西,还没赔呢,肯定不能吃饭。 “我在学校约了同学一起吃晚饭,得走啦。” 秦锋不大乐意,最终答应了。 林觅想起有必要和秦太太道个歉再走,于是两人一起来到客厅。 秦太太给刚才的响动吓得不轻。 在客厅里心不在焉地弄毛线,盼着秦局长快回来。 看到林觅出现,她的焦虑更深了。 眼前的这位姑娘,生得十分标致,她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脱俗灵秀的女孩子。 然而这孩子刚才“呯呯呯”地拿起枪就放,太可怕了! 天下的母亲谁都想让儿子找个靠谱旺夫的媳妇。 在秦太太看来,林觅绝不能娶进屋:一言不合就开枪,家里还有安宁日子吗? 姑娘对着她鞠了一躬,赔礼道歉。 “很抱歉,我在外面喝醉了,又误会了秦先生……弄坏的东西请您记好账,我下次来赔。” 林觅不擅长言辞,如果换成何诗安,或许就会说得圆滑一些。 回答她的是一片沉默。 秦太太想发火,看到秦锋那个护花使者的架势又不好发作。 于是瞪着儿子,仿佛在警告他:“不要被外表所迷惑,早点和她了断……” 他没有太在意母亲的眼神,跟着林觅一起道了歉,拉着她出去了。 在车上,林觅不好意思地低声说:“辛苦你了。改天记得找我,弄坏的一定要赔给你。” 秦锋边开车边宽慰她,“这屋里的东西还是我出国前的样子。现在很多地方想重新布置呢。” “你是在国外读的大学?” “对,三年前中学毕业就考到美国去了。” “啊,你大我好多呀。” 她的一声惊叹,让他很尴尬。 “我二十三,你有十六了吧?“ “我九月刚满的十三岁。” 秦锋惊讶地看着她。 原以为她至少有十六,没想到比自己足足了十岁…… 他把她送到校门口,目送她蹦蹦跳跳地进去。 “还好我不是很老。让她安心读书吧,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呢。女孩子最好也能有机会读大学。” 第一百七十三章 等的人 随三哥朱行远回家后,朱涓涓趁着他在房里读报的工夫,悄悄地拿出母亲给自己留的补药,溜进厨房,洗净双手,认真地熬一锅汤。 她出生官宦家庭,在留学前,连喝茶都是佣人给泡好再端上来。 去美国后,父亲除了钱什么也不准她带,大事事都得自己操劳。 三年时光使她变得独立、能干,不但学业优秀,还练出了下厨的本领。 真正担当得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句话的新女性,在旧时代,多么难得。 朱涓涓请厨师从水池里捞起一尾活蹦乱跳的鱼,亲自看着他收拾干净。 这鱼很肥美,是家里存了过冬的,一共也就十来条。 今儿顾启澜要来,她想让这位弟弟尝尝鲜,特地选了条最大的。 厨师望望砂锅里翻腾的药材,又切着鱼,猜到家里要来客人了。 不过只猜对了一半。 按照之前和启江约的时间,中午他会喊启澜一起来家里吃饭。 朱涓涓请客,原来是心甘情愿,现在却基本上是为了守信。 其实,她更愿意启澜一个人来,吃了再打包带回去给哥哥都行。 昨夜遇到顾启江,开始以为是叙旧,挺高兴。 哪知道他一上来就表白,还握紧了她的手,令她倍感尴尬。 顾启江和她认识有两个多月了。 每次看她的眼神都十分诚恳、炙热,好几次都差点把她打动。 如果不是为了帮弟弟去了趟天津,回来后麻烦不断,误会连连,也许这会儿他俩都在一起了。 朱涓涓没有正式谈过恋爱,不代表她没有喜欢的男生。 只是这场暗恋,始终没有转机。 三年前的夏末,她和丁浣作为屈指可数的几个中国女学生,以一纸通知书叩开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门。 新生活开始了。两人嫌校内宿舍不方便,就在学校附近租房住,日久培养出了坚固友谊。 故事就是那时开始的。 有天半夜,白天看起来好端端的丁浣突然就病了。 她捂着肚子喊疼,朱涓涓只好鼓起勇气出门找医院。 身上除了钱包,还藏了菜刀。 她鼓起勇气走夜路,却不知有几个住在附近的流氓早已盯上了猎物。 这次单独出门,恰好给躲在黑暗处的流氓提供了下手的机会。 他们从半路上将她堵住,她拿出菜刀准备拼命。 附近传来响亮的枪声。 流氓吓得四处逃散。 一个五官棱角分明的高大男生骑着自行车过来,友好地笑笑,用z文问她: “姐,看你很着急,有什么事要帮忙吗?” “我是加州大学新到的留学生,我的朋友她病了……” 她起初以为是亚裔警察,没想到也是从北平赴美求学的新生。 凑巧他们还是校友。 他是个适应力极强的人,虽然只比她早来半个月,对学校周围环境都很熟悉。 他俩一起送丁浣去了医院。 坦诚地说,两个女生都喜欢他。秦锋让她们在异国感到心安,隐约地心动。 她俩的相貌才华,各有千秋。 但丁浣更会打扮,也懂得怎么抓住男人的软肋。 而朱涓涓更爱学习,也羞于做女追男的事,于是就落了下风。 女人的友谊,很神奇。 她俩在美国继续做着朋友,尽管不再像过去那样亲密。 待丁浣和秦锋分手后,朱涓涓尝试过将照片夹在信中寄给他,含蓄表明心迹,却了无回音。 她默认他拒绝了,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拆开。 这封命运坎坷的信,寄到的时候正赶上他在外面实习,被粗心的室友随意塞进了一堆来不及看的资料中。 结果是,秦锋把它和其他书籍打包带回了国,随意丢在角落里:回家一个多月都没动过。 迟迟等不到回音的朱涓涓,在九月份目睹了两件奇事。 一是丁浣正值盛年的未婚夫突然暴毙,二是大哥朱博远不忌讳“克夫”,执意求婚。 消息传出来,满城哗然。 与此同时,她被顾家三太太刻意安排的“相亲式”做客弄得很尴尬。 另一方面,对启澜的怜爱和关心又迫使她无法忽略顾公馆的人,包括后来在书店认识的顾启江。 她对启江,没有爱情,只有感动和友情。 一见钟情不止是个传说,当它真的发生时,人们才会感叹缘分的奇妙。 启江不惧危险地救过她,第一次来家里看她就送了珍贵的珠宝首饰作礼物。 可她能做的就是把美丽的首饰和好吃的点心打包让他带走。 她对爱情的原则是宁缺毋滥。 是等着秦锋,是将就启江,还是从零开始? 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给金追到医院,她或许还要继续纠结感情的归属。 误闯陌生男孩的病房,让她有了一种久违的心动:是福是祸,不在乎。 眼下她只想安静地做一碗汤,给住院的他送去,虽然连对方身份和姓名都不知。 汤终于好了。 朱涓涓提着篮子开车去了医院。 她沿着楼梯往上走到病房门口,在窗前望了望。 他的一切物品都不见了,房里只余下空床、沙发和柜子。 就连门口地上的血迹,也被清洁工冲洗掉了,仿佛昨晚她看到的,只是一个虚幻的世界。 她擦了擦眼眶中的泪水,双手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 林一堂上到中学的第三年,就告别了校园。 那个午后,建华喊他踢了球,照了相。 昨天重逢,老同学把洗好的两张照片送了张给他。 林一堂从江南酒店回来忙着打针,后来又碰到来林宅的秦锋,比完枪法后心情低落得一塌糊涂。 直到睡前他都没有闲心把照片从大衣口袋里拿出来看。 朱涓涓无意识地拿了它,回家后为自己的行为羞红了脸。 她握着照片,失落地回到车上。 叹息过后,她努力地微笑,调头赶往学校。 爱情受了挫,可工作还在,需要认真对待。 学校上午的招生报名早就开始了。 全国各地赶来的女学生把教员们的办公楼围得水泄不通。 当年的女子中学都非常难进,更何况这是新成立的女子大学。 朱涓涓从办公室抱着叠厚厚的材料出来,单独在走廊的尽头摆了个桌子。 她望着那一张张稚气未脱的少女面庞,想起中学毕业后的自己。 当时没有女子大学,她还想深造,只能选择出国。 时光过得飞快,转眼间她就站到了讲台上。 她很满足,很自豪:学到的知识都能分享,没白学。 丁浣归国时,也收到来此任教的邀请函,直接就丢进了垃圾筒。 一个月挣到几十块,买瓶进口香水都得自掏腰包,还要讲课、改作业、编教材,兼课后辅导。就连交际花也比教书强百倍。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印象 与办学成熟的燕京大学进行秋季补招不同,刚成立的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是本年度首次招生。 虽然是本着培养新女性的宗旨开办,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度也高,却难以忽略它规模、师资力量薄弱的事实。 但它成了全国各地追求理想和知识的女学生心中的希望。 在男权社会,她们多么盼望上大学的机会,师范学校收费不高,比起令人望而却步的留学成本,是最经济的选择。 朱涓涓刚坐到椅子上,就来了好几个学生交材料,围着她问东问西。 “老师,这次真的只招四十个吗?” “文件上规定了不得多于四十个,具体情况要根据考的成绩来决定。” “有没有复习的范围?” 她摇摇头,“就是中学六年的基础知识,不难的。” “我们从外地赶来的,没带那么多书,好着急呀。” 朱涓涓心软,见考生说得可怜兮兮,给了她们一点提示。 “关键是最后两年的课本。” 作为老师,她只能帮她们到这儿了,再说下去就恐怕要泄题。 周围的考生们见她这么好说话,纷纷如潮水一样涌过来。 朱涓涓来得最晚,她的人气却最旺。 眼下,报名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蜿蜿蜒蜒,都直接排到楼下的草坪了。 看着这些热情高涨的女学生,又惊喜又着急。 中午还要招待启江和启澜,她多么盼望能早点回去看看菜准备得够不够。 她为了尽快忙完,同时收两个学生的材料,左右手都不闲着,同样的时间可以多一个人报名。 正当她低头审核材料,一个男生的声音在楼道里响起。 “老师们,请问今天上午报名就截止了吗?” 所有在场的老师和考生都惊呆了:女子大学招生,怎么有男的?! 负责招生安排的教务长一脸严肃地站起来,把急急忙忙上楼的男生劈头一顿训斥。 “看你文质彬彬,应该识字,校门口那么大的牌子和条幅都看见么?我们招女生,别来瞎搅合!你要报名得去燕京大学,那边只收男生!” 无辜的黎建华,刚刚踏进校园,就挨了奚落。 他不是要来闹事,而是要来替妹妹求情。 黎采薇夜里不大舒服,去诊所打了针,现在还没起床。 由于报名时间只有上午半天,把建华给急坏了,只好厚着脸皮勇闯女校。 他的脸涨得通红,低头搓着手,像是给当场抓住的偷一样难为情。 耐着性子把批评听完,才怯怯地说:“老师,对不起,怪我没说明白……我想替妹妹请求宽限点时间,她病了在休息,上午可能来不了。” 教务长一听,脸色更难看:“报个名还挑三拣四?你看看周围的考生,谁不是一早就排队。回去和你妹妹说,要想来报名,上午就要到,下午谁都要回家,没空!” 建华无奈地退到楼下,心有遗憾地往楼上望了望。 朱涓涓听到了他和教务长之间的对话,很是同情。 她走到过道里,朝楼下看,正好和建华的目光相对。 这张脸好眼熟……她猛然想起了包里的那张照片。 时隔三年,黎建华的长相和初中那会变化不算很大,给看过合影的朱涓涓一眼认出。 “他的朋友,我肯定要帮。” 她朝着建华大方地挥挥手:“请稍等,我有话和你说!” 黎建华看到一个温文尔雅的女孩子朝自己跑来,心跳“咚咚”地乱了节奏。 朱涓涓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一些,穿了和采薇同款的洋装,使得他误以为她也是来报名的。 “同学,你好。有事?” “我不是学生,是老师。我们学校的报名时间只有半天,过期不候。” 他急了,“我妹妹她最快也得中午才能来。中午可以吗?” 朱涓涓叹了口气,“中午是我们的下班时间。” 建华求她帮忙说说好话,宽限到中午或下午。 她想了想,让他先回去,中午再来。 建华感激地谢了她,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朱涓涓拖着沉重的步子去找教务长,把心里的话都说了。 “涓涓,你为何要为这个陌生人求情?坏了规矩怎么办?校长责怪起来怎么办?” 她接着恳求,直到领导让步了为止。 “你一个人留下等,过了中午,还不来报名,就回去。没必要收个娇姐。” 她继续忙着,所有的同事都比她早下班。 最后一个学生报完名离开后,她累得眼花脖子酸,肚子也饿了。 可楼梯口还是没有人影。 再等,启江和启澜估计都吃完回家了。 朱涓涓走到水龙头边,拧开水洗手,准备拿办公室的饼干吃上几块。 刚打开饼干盒,就听到楼梯里有人急急地跑,她随意把盒子盖一搭,又出来了。 黎建华背着采薇在十一点赶到了。 采薇让哥哥放下来,拎包扶着墙走了一段,来到她的面前。 “老师,您好。抱歉,我迟到了。” “同学,你叫什么?” “和诗经里的《采薇》相同。” 采薇交完材料,又从包里拿出来一盒点心。 “辛苦您等我,请收下。” 朱涓涓看到这盒子,和她昨晚在病房里看到的一模一样,都是南方一家有名的糕点老字号所制。 “心意领了,我不收,自己吃就好。” 朱涓涓说完,把桌椅摆好,提了包准备走。 建华过意不去,拦住她说:“好老师,今天多亏了您帮忙,我们昨天才从南方赶来,一共就带了三盒点心,送了两盒,只有一盒了。望您不要嫌弃。” 她心里有了底,猜到了那个神秘男孩子是江南来的。 只是,这个女学生让她颇感意外。 既然是他朋友的妹妹,肯定认识彼此。 还送了他点心,关系肯定不错。 会不会是……那种关系? 正想着,黎采薇也和之前那些灵活的考生一样,问起了她的考试范围。 “老师,您一看就特别让我感到亲切,请问这次需要买哪些参考书呀?元旦考试,还来得及复习完吗?” 朱涓涓不是心胸狭隘的人,见她带病来报名,觉得精神可嘉。 她掏出笔,在本子上唰唰地写,破例地列了个书单递给采薇。 “上面的书,画了红线的都精读,其余的有空就大致看看。” 建华很是感激她的乐于助人。 趁着他还没走,朱涓涓忍不住问:“你和妹妹有固定的住处吗?” “我们的舅舅住在城北有宅院,只是不习惯去,就住在客栈复习。” “哦,”她悄悄地看了看采薇,压低声音问,“有熟人朋友吗?” 建华很坦率地答道:“有。我初中同学在这边暂时待一段日子。” 朱涓涓差点就忘了旁边还有人在听。 “暂时?你的意思是他会离开北平?” 黎采薇朝她瞟了一眼,眼神里有些诧异。 朱涓涓赶紧补充道:“你们需要帮助可以来找我。” 建华受宠若惊地说:“哪里敢麻烦您,我如果能考上燕京大学,就能管妹妹,您有什么事可以找我谈。” 采薇拉起哥哥的手:“我们得赶紧买书去了,老师,您保重!” 朱涓涓对她从此印象深刻。 第一百七十五章 熊掌和鱼 冬日暖阳,令人很惬意。 顾家兄弟俩坐在马车上。启江睡着,启澜醒着。 路过热闹的集市,启澜让车夫停住,跳下车买了一大篮子水果。 启江一夜未合眼,躺在一篮子苹果、金桔和白梨散发出来的甜味里都没醒来。 快到朱家大院的时候,启澜拿了片干叶子直接痒痒他的鼻尖,几个喷嚏连环过后,总算是把瞌睡虫赶走了。 “三弟,你居然想得这么周到!” “上门吃饭,空手哪行呀。何况涓涓姐对我们一直很好。” 启澜很纯粹地开心着:待会有能见到可爱的姐姐。 启江想起被她拒绝,担心见面了会不好意思。 朱家大院门口站岗的认出了他俩,把门开了,“请进!” 朱涓涓没有出现,偌大的院子里空空的没几个人影。 启澜提着篮子走在后面,启江在前面找路。 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走了百来步才看到了在水池边逗乌龟的朱行远。 “行远兄,我们来了!涓涓说今天请饭。” 朱家三公子上次被启澜揣倒撞了腰,休养中还拄着拐棍,弯腰站着像个老头,他最忌讳外人看到。 听到启江一喊,连忙将拐棍丢得远远的,忍着腰疼站直。 “顾启江,我可没听她说要请你们来家里做客。我还有话要问你呢!” 启江心里顿时紧张起来:难道是涓涓告诉了她三哥? 启澜见行远的脸色不对,把篮子放在地上,礼貌地说:“我哥哥是诚心的,请不要为难他吧!” 行远抓过水池边捞乌龟的兜,对着启江就打:“你还是个人吗?昨晚我妹妹和你一宿在外,今早我接到电话带她回来,袖子上还有血,你到底做什么了!” 一语既出,启澜愣住,启江惊呆。 “行远兄,我和她只在书店门口说了一会话,难道她后来没回家?!” “你有证据吗?” 启江急了,“当然有!药铺的大夫和学徒都可以给我作证,我妈妈也可以!” 行远见他的脾气上来,怕他再来一脚,只得暂时信了。 “怪了,既然不是你,那她和谁待了一夜?这个事你也要帮忙查清楚,关系到你我两家的利益呀。” 启江不再做声,猜到了一点答案:她肯定是有了喜欢的男生,只是瞒着大家而已。 行远为了缓和气氛,提出一起去厨房转转。 厨房比较大,大大的盆和钵摆满了架子。 厨师在大铁锅前拿了双巨大的铁筷子在炸肉丸。 朱涓涓一早让厨师炖的鱼已经好了,浓郁的香味飘来,三人都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胃。 行远揭开砂锅看了看鱼汤,忽然想起个事来。 “我大哥前日送了个好东西,父亲去外地考察,我担心放坏,不如今日一起吃了吧。我妹妹她上午在学校,我来陪你俩。” “有鱼就够了,不用浪费了。涓涓她中午能到吗?” 启江没有心思问吃的。他只想她早点回来。 这时,行远对厨师打了个响指:“先别炸丸子了,赶紧收拾熊掌,炖着吃或红烧都行!” 熊掌?! 启澜以为听错了:在现代社会,吃这个是犯法的。剁了熊的爪子太残忍了。 启江也不信:行远不至于得了他一只瑞士表就拿出这等珍馐待客吧。 行远走到他跟前,把声音压低,“你和我去外面,弟弟留下监督厨师做菜。” 启澜无奈,只得盯着厨师收拾一只肥硕的黑毛熊掌,启江随着他出去谈话。 门外,行远拉他进了亭子,遣散了周围干活的几个佣人,才把真正目的说了。 “我大哥说,顾局长和机要处的头关系不错,这次大选前的一份机密文件,对我们的仕途很重要……” 启江愕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白送的熊掌。果然美食背后绑定了苛刻条件。 行远怂恿着他,“也不是多难的事,你只要肯抄份文件给我,涓涓绝对是你的,今中午的熊掌放心吃!” 启江感到浑身像掉入了油锅,一双铁筷子夹着他往热油里扎下去。 煎熬的滋味,太难受了。 他知道父亲会带些文件回家,一般放在抽屉里,上个锁。 虽然行远只是轻描淡写,他总觉得朱家是在给父亲下套。 今天中午,朱涓涓是打算拿上好的肥鱼作为压轴菜来招待他们。 朱行远却笑里藏刀地再加上一道熊掌。 一边是爱情,一边是亲情,难以取舍。 他对她的感情很深。 可父亲的文件真的拿得到么?万一是个假的,他就弄得两边不讨好了。 孟夫子不是说:舍鱼而取熊掌吗? 启江忽而迷糊了:哪个是鱼哪个是熊掌? 都怪这个思想家想出个鱼和熊掌的典故,害得他吃个饭都这么为难。 他低头不说话,让行远感到困惑。 “你还没想好吗?再加十分钟。” “十天。我得好好地想想。” 行远觉得十天有点久,皱起了眉。 转而又想:现在是十一月底,年后才大选,只要文件是真的,晚一点也没关系。 “行。千万不要失信。” “我尽力。” “不要说什么空话,为我妹妹,你应该拼命做到才对。” 启江感到悲凉:“爱情怎么能掺杂质。贴了政治交易,分明是在玷污我的感情。” 朱行远不悦,半威胁地说:“你不愿意去抄份文件,那就等着收她结婚的喜帖吧。实话告诉你,她最迟明年夏天就要嫁人,我父亲说不能再拖了,很快就要安排相亲。” 启江叹息一声:“我做。” 中午的时候,朱涓涓开车回来了。 她没有留意到院子角落的兴远和启江,车一停就去了厨房。 看到启澜坐在板凳上,守着灶上的一个大铁锅发呆,不由得问:“启澜弟弟,你来多久了?饿了吗?鱼应该炖好了呀?丸子也该炸好了。还有什么在煮呢?” “涓涓姐,我们来做客,随便吃点就好。行远兄让我看着这只熊掌。厨师说少了料,到街上买去了。” “哟?三哥这么好客?熊掌有点腻,我去里拿几罐酸梅酒。” 启澜站起来,“涓涓姐,你昨晚去了哪里?刚才行远兄气得打了我哥……” 第一百七十六章 姐姐的心事 在顾启澜的心里,“姐姐”是一个温暖的名词,唯独属于朱涓涓。 她有学识,有思想,有主见,见过世面,姣好的外表下有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 他回家那天中午遇到她前来顾公馆做客,起初以为是难伺候的官宦姐,不太想打交道。 后来她在餐桌上护着他,带他去书店买书,还给他买衣服,热心地帮他寻找二太太的下落,让他感到亲人般的关怀。 他多么盼望启江和涓涓能顺利地走到一起,这样她就能做他嫂子啦。 做梦都没想到,她对二哥没有爱情,只有友情。 启澜知道唐突地问她昨晚在哪里过夜很不礼貌,可他十分想知道,姐姐是否已经心有所属,二哥还有没有机会。 她听完他的问题,双颊有了些不易察觉的红色。 “启澜弟弟,我待会就和三哥说清楚,不让他误会了启江。” 他觉得她有意地回避了一个重要信息点,接着问:“姐姐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朱涓涓惊诧地望着面前的少年。 这个问题,启江都不敢开口,而启澜却说得那么自然。 八月份的时候,他还是她眼中的孩,受了挫折会哇哇哭,转眼间就长大了。 她沉默了片刻,决定和启澜谈谈。 “你随我来。” 厨房里的门是通着院子的。她拉开了它,示意启澜一起走。 两人避开了正门外站着的启江和行远,径直去了朱涓涓的房间。 启澜见她把身后的房门关严,好像生怕外人会突然闯进来。 “姐姐,你是有秘密和我倾诉吗?” “算是吧。我现在除了你,也没别处可以说,憋在心里很苦。” 朱涓涓倒了茶递给启澜,自己也挨着他的椅子坐下。 “昨晚我和你哥分开没多久,就遇到了个奇怪的人。年纪不大,穿黑衣,面貌不大看得清楚,大部分给帽子围巾遮住了。而且还要杀我,警告我离启江远点。” 他觉得难以置信:“我二哥哪里会认识杀手啊?你确定不是有人在恶作剧?” 她果断地摇着头说:“那人一路追我到医院,差点就给抓住勒死了。那绳索的结都连续套过我脖子,吓得差点都跑不动了。幸好我藏进了一个病房关了门,那人走了才敢出去。” 很多时候,人们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得不在答问时有所保留。 朱涓涓没撒谎,但也没有将真实的经过全部都说出来。 她的这段叙述挖去了最核心的信息,使启澜产生了误判。 “以后出去,我们送你回家,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不过暗恋中的女人,智商会急剧下降。 很快地,藏着的心事就从别的方面流露出来。 一杯茶喝完,她的眼前出现了黎采薇的身影。 一向很有自信的朱涓涓隐隐约约地尝到了不安的滋味。 这个江南来的少女穿了件和她同款的洋装,准确地说,是撞衫。 都是明亮的黄色,却穿出了两种味道。 采薇十七岁,在细长的颈上挂了一条雨滴形状的白玉项链,双手涂着淡粉色指甲油,眉眼之间藏不住青春的活力。 而她已经二十一岁,在学校也不那么讲究打扮,只在腕上随意地戴了一只银链手表。加上一晚没睡,都有了淡淡的黑眼圈。 她觉得自己有装嫩的嫌疑,叹了口气,把衣柜打开了。 “启澜弟弟,我的这些裙子和衣服,好看吗?” 他不懂她的心,傻傻地笑着说:“好看啊。二哥说你穿什么都美。” “傻孩子,”她扯过一条围巾在手里拧了个结,对着他的头轻轻地敲了两下,“你说,我和十来岁的女孩子比,是不是……显得……” 朱涓涓碍于面子,在美少年面前,怎么也不忍心承认自己“老”。 “姐姐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启澜一脸不解。 她觉察到他的表情变化,决定把话说明。 “我今天遇到有个姑娘和我穿了件样式一样的裙子,我回来后看这些衣服都好别扭。” 启澜恍然大悟:“哦,原来姐姐是不喜欢和别人穿一样的啊。” 她伸手进衣柜一顿翻找,迷茫了:“我到底该怎么穿合适呀?头疼!好想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 启澜听到“他”字,耳朵像天线般地抖了抖:原来姐姐是要女为悦己者容了。不过听起来好像那个人不是启江,很可能他们都不认识…… 正琢磨着,敲门声响起。 行远的嗓门够大,喊得启澜的耳朵疼。 “你们两位还不出来吃饭吗?再等黄花菜都凉了!” 启江却一言不发。 他在为如何进父亲书房偷文件犯愁。 朱涓涓一面应付地说“就来,你俩先去吃”,一面拉着启澜轻声说道:“下午陪我去买百货楼好吗?我想买新的。除了新买的狐皮衣,旧衣服都不要了。” 启澜只想着快吃完饭回学校见林觅,顿时很为难。 “我哥哥留过洋,他眼光比我好。我在学校里,天天看的都是穿同样校服的女学生,也不清楚流行的衣服什么样。” 朱涓涓决定拆穿他:“我听启江说,你上次就是为了追个女孩子去的天津,还不在意人家订婚了。你就按照她穿的样式选,我参考参考。” “她好像是旗袍和连衣裙交替着换。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款式。我哥哥眼光好,上次送她的胸针也是他的主意。” 启澜打算把美差让给启江。 她总算是觉得启江又有用了。 “好吧,那下午我们三个一起去。” 启澜想着能帮哥哥拉近和她的感情,又开心了:“嗯,我和哥哥都会好好地选,还负责拿包。” 这顿午饭吃得有点滑稽。 朱涓涓给启澜夹了满满的一碗菜,启澜见启江闷头吃白饭,就把菜递到他面前:“是涓涓姐给你的,她只是害羞,不好意思。” 启江道了谢,装着不知道真相,胡乱吃了几口就停了筷子。这是他出生以来吃过的最难以下咽的一顿。 行远见大家都不碰那只油光闪闪的熊掌,怕浪费了可惜,只好一个人承包了。 没想到太补,和他正在服用的中药相克,没几分钟就开始肚疼,扎进厕所半天都回不来。 启澜想劝哥哥几句,刚张嘴,就给朱涓涓夹过来的一只丸子堵得严严实实。 “好吃吗?好吃就多吃点!” 看到启江那失落的模样,她马上给补了一大盘菜,外加一大碗鱼汤。 “特地给你俩做的,不要嫌弃我的手艺。” 启江觉得好过多了,端起鱼汤就喝,不料给鱼刺卡了,吓得启澜和涓涓一左一右扶着他不停地拍背,还灌下去半杯醋,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过了一关。 第一百七十七章 坏消息 灰色的天空,夕阳如血。 启澜坐在车后座,看着一群群乌鸦在头顶飞过,隐约觉得有事要发生。 他努力地回忆前世学过的历史知识,想把这种不安的源头找出来。 南方的兵变,就是在这个月开始达到高峰的。 多事之冬藏了多少险恶,普通的大众都无从知晓…… 政局的动荡,军队的混乱,他作为个人力量单薄,改变不了,但对未来变故的预知,或许能帮助身边的人逃脱命运的捉弄。 他不担心顾家,更不担心朱家,全部的忧虑落在了林家。 如果只是要保护林觅一个人,他做得到。 可她是属于林家的,有父母,有亲友,令他感到力不从心。 启江开车,朱涓涓坐他后面,靠着车门休息。 她很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在梦里又见到了林一堂。正要与他说话,忽而一个急刹车,惊醒了。 启江为了躲开路中央的一个报童,把车在离孩不到三米的地方刹住。 他们三个都注意到了他:衣衫破旧但干净,戴着顶线帽,手里抱着好多报纸。 “启江,我们凑些零钱把报纸都买了吧,让他早回去。” 朱涓涓看到寒风把孩子的脸蛋吹得通红掉皮,心疼不已。 她的钱包里没多少零钱,给孩子钞票又怕他找不开,所以才动员启江行善。 启江为难地说:“朱姐,我的钱昨晚都用完了,只有几张从妈妈那里拿的大钞。” 车到了百货楼门口的马路上。启江扶着朱涓涓先下来,拎着她的包。 启澜跳下车,拍着口袋说:“你俩别管啦,我正好领了工资,这堆报纸最多两块钱就可以买下来。” 他摸出两个银元给报童:“兄弟,报纸我全要了。” 孩摇着头说:“不用同情我,我只卖你一份。我有名字,叫齐齐。不要喊兄弟。” 启澜觉得他要强中带着可爱,接了一份报纸,执意不要他找钱。 “哥哥,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那个孩子抬手把线帽拉高,露出了被遮住的眼睛。 他吃惊发现,孩子长相居然还挺清秀的,巧的五官长在一张瓜子脸上。 根据他对美术构图中“三庭五眼”的了解,这个比例应该是个女孩子。 “齐齐,你是丫头吧?为何要扮男孩?” 报童愣住了,抱紧了胸口的报纸,仿佛怕他抢走。 朱涓涓见状下了车,拉住齐齐柔声说:“别怕。我们就是关心你,没有坏心。” 孩子取了线帽,一对扎紧的辫子落了下来。 “我爸爸两个多月前给坏人杀死了。现在妈妈有病,家里能卖的都卖光了,弟弟还,只有我能出来挣点钱,可流氓和痞子太多。只好装男的。” 启澜静静地听着,一些疑惑都明晰起来。 这女孩是初当报童,难怪连马路规则都不懂,敢在路中央卖报。 启江想起了金孤苦无依的模样,很伤感。 “你妈妈的病要紧吗?需要多少药费?我们送她去医院看看?” 报童不肯说,只往启澜和朱涓涓手里各放了张报纸。她正要找钱,却沮丧地发现,贴身放的零钱包不见了! 齐齐终于忍不住大哭:“我的钱给人偷走了……” 这个孩子不过七八岁,和顾家的一对姐妹花年纪相仿。若不是家里遭遇了变故,也不用这般辛苦讨生活。 朱涓涓拿了张钞票递到她手里,“拿着吧,就当是借你的。等你长大了,慢慢地还。” 齐齐从兜里摸出一支铅笔和纸片,“姐姐,请你写下名字和地址,我有钱了就还你。我会一直在这条街卖报。离家不远可以照顾妈妈和弟弟。” 朱涓涓犯了难:写假的,是欺骗孩子,不道德。写真的,孩子哪来钱还?不能年纪就背上了还债的负担。 思量再三,她在纸片上写了学校的地址和“朱老师”三个字。 没想到这孩子识字,还念了一遍。 “谢谢朱老师!我会来找你的。” 启澜为了帮她,也留了学校地址,并和她约好,每天上午会到校门口取报。 他们三个和齐齐告别,看着她瘦的身影消失在闹市里,抱着一堆报纸。 汽车还未开动,启澜的心已经乱了。 下午的这份报纸,或许是有天意,就这样到了他手里。 头版,红色的粗体大字刺痛了他的眼睛。 “海军兵变之调查追责。” 坏消息,真的浮出了水面。 报上未说的详尽,只提到涉事的八名军官为江浙和福建籍。 朱涓涓和启江共享一份报纸。 他们只大略地看了看文艺副刊,讨论着外国说和诗歌。 “涓姐,二哥,”启澜攥紧了报纸,从座位上站起来,“我有急事要回校,祝你们购物愉快!” 他从车上跳下来就头也不回地跑,令他俩无比惊讶。 “可能是约了女朋友吧?”朱涓涓帮他找了个理由。 “女朋友?三弟是给别人的未婚妻弄得魂不守舍了,好好的女孩子追他还看不上。”启江无奈地说。 朱涓涓脸红了: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针对她啊……自己不就是这种状态么? 两人进了百货楼。 她挑了几件。问启江意见,他每次都说“好”。 “你能换个词吗?”涓涓觉得他在应付。 “很好。”启江心不在焉,确实说不出更美丽的言辞。 启澜没命地往学校跑,大冷天的硬是把浑身衣服弄得透湿。 当他气喘吁吁地赶到学校,已经天黑了。 冬天的白昼很短,校园里的人影也少,只有教室和宿舍的窗户里透着些灯光。 他一口气冲到女生宿舍楼下,抬头望她的寝室,窗口是漆黑一片。 林觅的爸爸现在怎样了?她知不知这个消息…… 他迫切想见到她,可她并不在。 守在寒风里,眼角忽然很疼。 他不知何时流了泪,泪花遇冷结了冰。 启澜怪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没有把事情提前安排好,变故就来了。 “我来自未来,却不能为她做有意义的事……她对我,比我对她,要细心周全。我不配做她的男朋友。” 自责的滋味很难受,不过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却那么熟悉。 “顾启澜,我来了!“ 林觅出现在宿舍门口的石头路上,他二话不说把报纸叠好塞进口袋,冲上去抱紧了她。 她刚从秦锋的车上下来,怕约会迟到,也跑得急。 她想起咖啡厅的事,觉得挺不好意思。 很快就释然了:“反正没人认识我。秦先生也知道我是帮忙,不是认真的。我的心,只属于启澜一个人。” 第一百七十八章 问问他敢不敢 顾启澜的双手轻轻地托住她的头,按在自己的下巴处,一滴带着体温的泪水,刚好顺着她的头顶滑落。 林觅和他拥抱过好几次,然而这一回却和以往的感觉完全不同。 过去,他总是比较被动,回回都是她抢先。 就像有些人不太在意形象,裤带松得要掉了才会伸手提一提,启澜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流露深藏心底的感情,虽然他爱她胜过爱自己。 她贴着他的心口,没有留意到他哭了,依然如上午那样霸道地准备逼他就范。 “顾启澜,你为何一直不肯亲我?” 他的身体一颤,鼻尖处泛起汩汩热流。 殷红的鼻血眼看就要出来,他只好仰起头,强迫它倒回去。 流血不要紧,把她的秀发弄脏就糟了。 顾启澜拼命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也努力地把鼻血给控制住。 等到那股热流渐渐平息下去,他才低声应了她。 “我不敢。” 林觅感到好笑,没心没肺地拍着他的后背说:“你怕什么?我都敢呢。” 她稍微停了停,“实话实说,我在后海的时候,亲过你。” 顾启澜的心,忍不住“呯呯”乱跳。 他是真的没有一点印象,那天一睁眼看到正午太阳,差点给闪瞎。 迷迷糊糊的是听到她在喊,但很遗憾的是他以为是另一个女孩,脱口而出的“阿楠”令守候了一上午的林觅有多伤心…… 他对她最初就是好感,天天惦记着找到回现代的办法。 一次次与她的接触,让他不得不面对沦陷在爱情里的事实。 她现在大方承认了,他内心的最后一道围墙轰然坍塌。 “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林觅颇感失望:他明显又在回避问题。 不过他愿意带她出去,她也高兴。 “坐自行车,这样快。” “你去校门口门卫室等着,我先去取车。” 他加快速度往宿舍楼跑,不但取了车,还取了包。 包很沉,除了林先生送的匕首,还有启江上回给的一千钞票和开学到现在攒下的工资。 林觅在门卫室躲着风,她无意间看到桌上有一叠报纸,就伸手拿来翻翻。 顾启澜进来时刚好看到这一幕,生怕她知道海军兵变的新闻,冲进门就把报纸夺下。 “走吧,走吧,晚上时间短。” 她的眼睛里满是困惑:平日里他可不是这个样子,今天是怎么了? 他载着她沿着校门口的马路一直向前,车速时而快,时而慢。 “他肯定有事瞒着我。” 林觅想离他更近一点,可惜他背上的包似乎装了很多东西,鼓鼓的,硬是把她和他隔开。 “你要带我去哪里呀?” 他转过头,语调平和地答道:“好几个地方。一个一个地逛。” 她抬头看看蓝黑色的天空和稀疏的星星,“要是逛得太晚,校门又关了怎么办?” 他不知肯不肯让她再到宿舍过夜呢,毕竟已经被拒绝过一次了。 出乎意料,他面不改色地说:“那就一直逛到天亮。” “你肯定是在骗我的,”林觅握着拳头抗议,“你不愿意亲我,也不愿意我到你屋里去,你变心了!” 正在迷茫着的顾启澜给她一训,头脑反而清晰了。 同时他的脾气也给激发出来,尽管他的前世和今生都很少发火。 只见他一个紧急刹车,把后座上的林觅给震得差点摔下来。 这还不够,他双手抓着她的肩膀,一下子把她整个人给拎到跟前,急急地问: “你怎么会觉得我有这种想法?!” 林觅从没见过他这般反常,刚要安慰他几句,他的嘴唇就抿紧了,视线移向别处。 看样子是强行把内心的冲动给平下去。 顾启澜把自行车推着走,也不搭理她,任她一个人在后面跟着。 他的心情不好,她心翼翼,不想再刺激他。 其实,他的内心一直在挣扎,只是好多话不能和她明说。 爱她越深,反而越沉默,不像刚认识的那段日子,想赶她走,夺路而逃就行。 此刻,他是下了决心:不管林家遭遇何等变故,他都会尽最大努力守着她,哪怕她最终不属于自己,哪怕付出生命,也毫无怨言。 前世为了救阿楠,他算是死掉了,虽然用陈博士的话来说,那叫“穿越”,比死掉听起来舒服一点。 道别时,阿楠问他后不后悔认识她,他怎么挣扎都没法说出答案。 现在他经历了些事,想明白了:他对阿楠是一种责任和道义,对林觅才称得上是爱情。 如果现在还问他,答案就是:“不后悔。因为穿越让我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人。” 虽然这样回答,可能会惹得阿楠不高兴,一怒之下让他回不去现代也是有可能的。 但他真的一点也不在乎了:没有什么比好好守护心爱的人更重要。 原来他是想着去林觅家所在的文墨路找房子的:离她近。 得知了兵变的消息,他寻思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就选择了自己相对了解的街区。 顾启澜带林觅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章老先生家相邻的胡同。 它位置比较清幽,房子质量也比较好,采光和朝向都不错。 就这样沉默地走了一段路,他转过身对着惴惴不安的林觅,说了声:“到了。你看看,喜欢这里的环境吗?” 她听到他的语气又和往日一样温和,猜到他早已不生气,心里舒服了不少。 林觅环顾周围,看到的是一条干净平整的街,房屋布局得比较合理,不相互遮挡,和谐地排列着。 最好的是它种植了很多的桂花树,到了金秋整条巷子都是香气扑鼻。 即使是冬天,它们也给寒冷中的人们带来美好的期待。 因此,人们又亲切地唤它“桂花巷”。 “喜欢。”她仰起头,给他一个真心的微笑。 他牵起她的手,“我们往里边走。你要是要看到心动的房子,就告诉我。” 林觅感到手心一热,脸上就忽然红了。 不久前她向他索要宿舍钥匙,他就说过等有房子了给她一片真正的钥匙。 她那时候还以为他是哄她的呢,毕竟买房不等于买玩具和首饰。 他居然要买房子了,而且还把她的喜好作为选房子的标准,足见他心里是有她的。 顾启澜匆匆忙忙地取来钱,不是为了带她私奔,而是要挑起一个男朋友的责任。 给一个女孩子最切实的承诺,就是让她有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 第一百七十九章 给她一个家 他选择这里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默默关注很久了,只是由于它离她家远了些,才一直没有机会入选。 章文轩曾经和他说过有在此买房的打算。理由有三:居住氛围好,房价合理,离叔叔家近。 甚至连房子都看好了,只差付定金。 遗憾的是唐姐家的父母看不上这边,怕委屈了女儿,非要买带花园的大宅子。逼得章大夫只好拼命工作攒钱,到现在都还遥不可及。 启澜知道,一千块买章大夫之前看上的房子,不成问题。 十月的时候,房主挂牌出售,报价才八百多。 隔了不到两个月,变化幅度不会很大。 或许是心有灵犀,林觅跟着他转了一排房子,看上的就是他想买的那套。 他起初还担心房子已经被卖了,没想到它还在等待主人,只是身价涨了。 房门口贴着的售房通知上,赫然写着一千块整。 启江送来的钱,太及时了。他打算余下的花销都不再要哥哥资助,自己全部扛住。 而善良懂事的林觅,在旁边安静地看着。 “启澜,”她的声音忽而变得很兴奋,“我喜欢这个。我从存的压岁钱和零花钱,有足足四百六十块呢,我们一起买好不好?” 他望着她亮如星辰的双眼,微笑地摇头:“我有,放心。” 按照通知上提供的地址,房主家就在对面。 第一次买房,顾启澜心情却很平静。倒是林觅一路上捂着“咚咚”直跳的心脏。 他拉着她的手,敲响了那两扇光滑的红漆门。 门“吱呀”地开了。 一对老夫妻相互扶着出现。 “您好。我想问问房子卖不卖?” 老头儿带着顶绒帽子,满脸都是皱纹,耳朵却很灵敏。 “卖!你俩是真心要买?” “对!您报价吧!” 老太太打量着林觅和顾启澜,觉得他俩很年轻,可能是来买了做婚房的。 “孩子,你俩是打算成亲的吧?” “……”启澜话到嘴边,居然忘了。 “还不好意思说哪。”老太太笑了。 “这房子原来是给我儿子预备娶媳妇的。后来他另外看上一处大房,缺了些钱,就想着把它卖了帮他凑凑。” 接着,老头儿主动把房价减下去,“就给九百块吧,你俩成亲还得找木匠打家具、请酒,需要不少花销呢。” 启澜道了谢,把钱交了,老人笑呵呵地给了他一串钥匙。 “觅儿,我们现在就开门去看看。” 章大夫的眼光果然不错。 外面看起来朴实低调的房子,院门一开,才发现别有情致。 一共是四间房:厨房,客厅,卧室,书房。 房前有一口水缸,里面养着十来条红红的鱼儿。由于老人的悉心照料,鱼儿们过得很好。 墙边支着一溜葡萄架,还种着梨树、苹果树和杏树,夏天的时候可以有一片美好的果园。 林觅激动地热泪盈眶。她家的别墅,比这套房子大很多,但她此刻见证了他买房,对这里有了深深的感情。 “屋里的家具我们有时间一起决定吧,寻个靠谱的木匠铺订做。” 林觅感到很幸福:这话多像是要结婚的人说的啊。 可她明年二月就要和林一堂订婚了。 为什么不争取一把呢?既然表哥和黎采薇关系不错,她觉得可以让他们……在一起的。 她鼓起勇气,大声说:“启澜,听好了。如果我和表哥把婚约给废了,你愿意娶我吗?” 启澜的浑身在发烫:一次次的表白,她都抢先。他除了行动,语言上还是滞后。 多想搂着她,高兴地说“我愿意娶你”。 但这位克制的好少年最后说的是:“我愿意一直守护你。” 他不敢承诺得太直白,怕人抗不过命运。 林觅转过身,单薄的肩膀轻轻地颤抖了几下。 他的话让她的心安定了,即使没有明说。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好。我懂了。” 启澜牵着她往外走,“待会就去看看我准备考的大学。” 林觅一听,顿时感到新鲜。 “你从没说那个大学的名字呢。它一定很好。” “国立燕京大学。” “它招女生吗?”她迫切想知道。 “现在还不收女生,等你高中毕业,就收了。” 启澜不假思索地答。 林觅好奇地问:“你怎么能预知以后的事情呀?” 她够仔细的,差点就揭穿了他的秘密。 不知不觉,燕京大学就到了。 林觅望着校门,叹道:“好棒的学校啊!难怪你拼命学习!” “很难考的。我报名的时候,听说是千里挑一。” 启澜不敢说“我前世撞了大运考进去,读的历史系”。 她睁圆了眼睛:“千里挑一?天哪!” 接着她有些不自信:“我成绩没于芬的好,这次国文考试还交了白卷……你是不是已经听说了?” 岂止是听说,白卷风波还是顾启澜亲自平的。 他连忙换了个话题:“我还会带你去看看涓涓姐教书的学校。她那里是专门的女子大学。你肯定能考上。” “涓涓姐?她是谁?” 听他说起个陌生的女人,还一脸幸福的笑,姑娘有些醋意了。 “哦,她是启江哥哥喜欢的女孩子,只是她不乐意。” 林觅这才放了心。 “我们马上去她的学校看看!” 虽然报名已在上午结束了,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门口还没有撤掉招生的宣传条幅。 林觅认认真真地看了半天,嫌弃地撇撇嘴:“这里可没有燕京大学好。学校。” “别看它。我保证等你要考大学时,这儿已经换了新面貌。” “我会陪着你读书,不会的都可以教你。” 她柔软的身体轻轻地地倚靠着他的背,“好的,说话要算数呢!” 回校的路上,启澜和林觅感到从未有过的一种默契。 “等我元旦考完,就把房子重新装修布置好。我们一起庆祝新年。” “好期待呀,快点放寒假,快点过年!” 岁月易逝,真心却难以磨灭。 他许了她的未来,让她心安。 在乱世,启澜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全力守在她身旁,替她挡住命运的苦。 虽然这个时节无法送她玫瑰花,他倾尽所有给了她一个家。 第一百八十章 铃铛记 顾启澜一手牵着林觅,一手推着车,仿佛又回到了和她初识的那个夜晚。 他清晰地记得,那一晚带着狗出来,不知怎么的就逛到了歌舞厅附近。 然后,她就带着女学生的叛逆和青涩,独自进去与以前学校的“狐朋狗友”在舞池会合。 林觅的模样,清纯的时候是学生,淡妆打扮后会很女人,尤其是换了高跟鞋后,亭亭玉立,令人过目难忘。 她的美貌别说是未经世事的少年顾启澜,就连见过西方花花世界、交过名媛女朋友的秦锋也惊为天人。 启澜边走边偷偷地瞟她几眼,觉得怎么都看不够。 “那条巷子在初秋的时候最美,有一大片金黄色的桂花。我们第一次回校的路上也闻见了桂花香,你还记得么?” 出乎意料,林觅没有做声,双眸中有淡淡的伤感。 启澜的心蓦地一紧。 难道是她没听见?还是已经忘记了? 他有了几分失落,好心情就像道路边堆着的沙子,给风刮得没了形。 林觅感到手心被他握得更用力,接着听到他关心地问: “觅儿,你是有心事?” 爱的越深越心,这话一点也不假。 看到他买了房,说了未来的打算,她起初是很幸福,可转眼间烦恼都爬上了心头。 林觅委屈地扑到他怀里,喃喃地说:“启澜,我忽而就想到些不开心的事情。” “告诉我吧,别藏着。我知道从九月那晚起,你就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因为我的缘故……” 她双手环住了他的腰,仰头轻轻地抽泣起来。 “我有两件事特别难过。” “哪两件?” 她的眼中落下一串泪珠,又深深地吸了气,才缓缓地说:“启江哥哥对我的印象肯定坏了。第一次我们在百货楼见面,他对我的态度,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顾启澜听到她把这个事情说破,脸顿时因愧疚变红。 启江对她怎么看,他已经察觉,但这种态度伤了她的心,他难过。 “天津的时候,哥哥还装卖糖葫芦的,选了最好的给我,可这次你住院,我好心去看你,却发现他对我有些冷漠,对何诗安挺和气……” 林觅诉说的每个字都像冰雹,打得他的心在颤动。 顾启澜忍不住开口安慰她。 “别哭,好吗?哥哥是哥哥,我是我。没有谁能改变你在我心里的位置。” 原以为她能止住哭声,哪知伴随着下一个问题哭得更猛烈了。 “启澜,诗安比我更早认识你,对不对?她总是缠着你,我早就受不了了。她的爸爸比我爸爸职务高很多,我不敢惹,只能在心里憋着……” 刚才的顶多算毛毛雨,这才是真正的雨夹雪。 顾启澜看到她泪如泉涌,比刀子砍在身上还疼。 只能抱紧她,尽量做到语言简单明了,逻辑清楚。 “那晚你和林一堂在舞厅,我不好打扰你们和客人,就独自在花园亭子里待着。她忽然走过来喊我名字,可我真的没有什么印象。听她说是我学的同学,但我记忆里没有这一段。” “你……难道失忆过?”林觅看着他的眼睛里全是坦然,选择了相信,但还是有些好奇。 他低头叹息了一声,“应该是失忆了。我在外流浪了一年多,八月才被大哥从树林里找到。原来的事都没印象了。” 听到“流浪”,林觅的眼眶顿时出来更多的泪水。 “都是我不好,不该戳你的伤心事……” 他掏出手绢把她脸颊上的泪水轻轻地拭去,接着往下澄清。 “我找过她几次,因为不方便直接打电话回去找二哥。一次是你去了天津,我想请他帮忙想办法。一次是让他帮我拿毕业证,需要报名。还有一次是启江上门去找的她。我住院的那晚,是她打电话喊我哥来医院……我从没私下约过她。我会找时间和她说明白,我只喜欢你一个,请她理解。” 林觅总算是脸上由愁转喜。 “好的,不难过了,希望以后没人来给我们添乱。” 眼看她心情好转,偏偏启澜看到她黑亮的卷发,眉心突然一拧。 她戴的怎么不是我送给她的那对蝴蝶发夹? 此时,林觅头发上别着一枚和她的卷发更配的装饰品:克丽丝送的红珊瑚。 红如火,唤醒了人的视觉和热情,与她的头发一起营造出清新的性感。 这让顾启澜情何以堪。 他第一感觉就认定:是别的男生给的。很可能……是何诗安提醒过的那个人—秦校长的侄子最近不是常来学校找她么? 他的心里酸极了,牙齿也跟着酸:像是啃了酸柠檬、吃了酸李子又咽了醋的滋味。 “我送你的发夹,若是不好看,今晚我就带你去挑合心意的。只是求你别戴这个了……” 林觅会意了:他好像吃醋了呀。 不过她不急着澄清,想试探试探他。 然而他的忍耐力是惊人的,明明心里疼得半死,语气上还那么平和。 她不禁暗自叹道:启澜的脾气真好。若是换了表哥,肯定气得又要跺脚了。 上回接了启澜送的胸针,林一堂当场就发飙。 林觅感到他的手有些抖,温度降下去许多,不由得担心起来。 “你给我的发夹,我一直舍不得戴,怕弄丢。这个是克丽丝送我的,你可以问于芬……” 顾启澜那晚还去舞厅找过她,当然记得克丽丝。 “你呀,以后不要去舞厅了,那里不适合漂亮纯洁的少女,全是不怀好意的男人……” “哦。好的。” 她的天真和善良总是让他欢喜让他忧。 林觅见他把诗安的事情解释清了,几次想把秦锋的事和他说。 纠结了好久,依然怕他误解后生气,索性就不提了。 正好路过一家老字号银匠铺。 临近年底,又有不少人要办喜事,店里夜间也热火朝天地赶工。 虽然天冷,店里的客人络绎不绝。 林觅走到店门口望了一会儿,忽然松开他的手,独自往里走去。 顾启澜急忙把车停到外头,紧随着她进店了。 “你看上什么尽管说。我送给你。” 她没有说话,伸手从架子上拿了两样银光闪闪的东西。 他定睛一看,不是首饰,是两只雕刻精美的银铃铛。 第一百八十二章 归途中的父亲 夜渐渐深了。 于芬写完最后一份作业,把书桌收拾好,抱着本书就溜上了床。 林觅无心做作业。为了不影响室友休息,单独在过道里点了盏蜡烛。 就着不算明亮的光,她一手托腮,一手拿着笔给父亲写信。 今年的局势格外紧张,盼得母女俩眼睛都酸了,也难得见他一次。 掐指一数,从过完年到冬天来临,她就和父亲待了三天。 唯一的那次度假划船,还因为启澜的出现让她分了心,没来得及和父亲多说几句话。 她的信,写了一页又一页。 不仅要倾诉思念,还要请求父亲大人改变主意,重新考虑和表哥的订婚。 林觅知道这么做希望渺茫,但争取了也就不再有遗憾了。 甚至她都想好,有机会去找林一堂谈谈,看能不能各自说服长辈,把这桩强扭的婚姻给取消掉。 李炎从电报局回来,在文墨路的入口,看到了一列陌生的车队迎面而来。 车队不仅长,还霸气,像一匹匹夜出狩猎的狼,井然有序。 他急忙闪开,躲到一棵大树后面,机警地观察。 最后的一辆车驶过。 这车不是敞篷的,有完整的车窗。 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他的眼睛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靠窗坐着的女人,身子微微地倾着,脸上戴了面纱。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女人旁边的一个黑影刺痛了他的眼睛。 那个男人戴着军帽,但遮挡住了大部分脸,车内光线不明,看不清模样。 李炎的脑袋“嗡”地一响,像挨了一道雷电,在原地僵住了。 他的心开始乱,伴随着阵痛。 记不清是怎么回到林宅的。 他沿着楼梯往上走,身后不停的有人在喊。 “队长,你怎么这时才回来?” “太太让我转告你,今晚有事出去了。” “林少爷他那边要不要去看看?” 众人围上来七嘴八舌,弄得他头晕脑胀。 楼上灯亮着,卧室门没关。 李炎站在门外往里看。 梳妆台上,化妆品摆放的很凌乱。 衣柜敞着,一件件衣裙给窗户进来的风吹得乱摆。 看得出来,林太太走前是多么地心慌和匆忙。 这一晚,李炎舍不得白白地浪费掉。 当前最重要的是寻到林少将的下落。 虽然有句话叫树倒猢狲散,他不认同。 他愿意做一只忠犬,不论林家怎么样,都要守护姐。 夜半,林太太依然未归。 李炎站在林先生的书房里,细心地查找一些和兵变事件相关的文件。 他所做的其实是林一堂的分内之事。 如果不是住院中,遇到这种情况大半夜也会把少爷喊过来商量对策。 一叠叠文件迅速浏览完。 电话铃声骤然响起。 他的手指坚定地握住听筒,里面传来的声音令他激动不已。 久违的林先生来电了。 “李炎,她们都睡了吧?轻点声。” “少将大人,您还好吗?报纸上的新闻我都看到了……” 一阵沉默。 林先生深深地吸了口气,用一种不悲不喜的语调缓缓地答道:“我没事。所以才打电话报个平安。” “电报的意思是?” “我打算提前到十二月一号回。八号把孩子们的大事敲定。怕等到年后变数太多……” 李炎安静地听着,直到那头的电话挂断。 订婚的日子又改动了。不必延后到明年二月。 他心里涌上来一层失落:今天是月底,到订婚日竟然不到十天了。 离着林宅十来条街的何家大院,里面的人也辗转难眠。 何诗安和何太太分别在床上躺到后半夜,也没有盼到何先生回来。 诗安越等越心焦,又不好发泄,只能对着身上盖的真丝被子出气。 “嘶--” “嘶--” “嘶--” 飞快几下,她就把被面剪开,撕成一条条的。 下午她在客厅里读报,看到消息心里大吃一惊。 她认真地看了好几遍,还读出了声:“江浙和福建籍……” 这句话好像是一个赦免符。因为何家十八代都是正宗的北方人。 诗安眨巴着大眼睛,转着脑子想:“我家倒是不怕,林觅家就不好说了。” 可是,父亲晚饭后接到了个电话,就出门去了,不论母女俩如何问,他都说是公事。 细心的诗安看到,他出门前,并未带公文包走,却反常地照了很长时间的镜子。 种种不好的猜想,令她心神不宁。 她把被子撕烂,又从衣柜里拿出一条羊毛围巾来剪。 天亮了,她简单地洗漱后,让警卫送到学校,直接去找顾启澜。 虽然她知道他不喜欢自己,但也不至于拒人于千里之外:友情是百分百的。 当诗安赶到办公室门口,却看到林觅正坐在里面,而顾启澜把一杯热水体贴地递到她手中。 这种场合,还是回避了为好。 她躲到了窗户底下,想听听两人会聊什么。 偏偏老天爷今天就是和她过不去。 刚蹲下,程倩倩就抱着一大堆书走来了。 “诗安,这么早呀!” 这一喊不得了,羞得她头也不回地往教室跑,生怕给顾启澜瞧见。 好在林觅和顾启澜一心一意地说补课的事,把这杂音过滤掉了。 转眼间第二次统考要来。 林觅打心眼里抗拒。上次的白卷阴影还在。 因为交白卷影响了心情,出去散心又遇到了克丽丝,后来掉了帽子又认识了秦锋,一连串的事情让她应接不暇。 她给父亲的信足足写了十页,用掉了一晚上的休息时间。 大概是缺觉的缘故,她在教室门外等着开门的间隙里就睡着了,多亏他发现给喊醒,不然又得伤风。 顾启澜昨晚也没睡好。除了紧锣密鼓地复习,还要操心让林觅国文考试顺利过关。 让国文白在短期内进步快,绝非易事。 他拿了书琢磨着,还借来程倩倩的教案细细地读了几遍。 就这样对难度大致有了个估计,厚厚的国文课本在他眼前变薄了:一份“攻略”出炉。 当林觅看到他递来的“攻略”,忍不住拍手赞道:“哇!好清晰。原来你这么细心……” 她凑近他轻声说,“你要是早点给我这个好东西,我也不至于交白卷了。有个懂我的人疼着真好。” 他边拿笔备课,边装着很严肃的样子:“这次只要考及格,我就有奖。再交白卷,我就生气啦。” 她捂住嘴笑:他顶多就是说说罢了。 不过林觅下了决心要努力:就冲着上次何诗安考全班第二,她怎么也要赶上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 腊梅花 整个上午的课堂,林觅与何诗安都有不同程度的分神。 诗安想着父亲一夜未归,琢磨着请个假中午回家。 林觅打算利用午饭的时间去邮局给父亲寄信。 她俩如坐针毡地熬完了半天课,拎了书包就往校门口跑。 警卫像往日那样,给诗安送了午饭来,但她看都不看就急着往车上钻。 “我要回家!快开车!” 林觅一听到“家”,竟然也心动了:不如回家吃饭,再让李炎送她返校的路上把信投了。 但她现在没有人来接,只好在路边东张西望,想拦辆人力车或者马车。 “叮当”一声响,顾启澜连人带车停在她面前。 “我在窗户外看你一直心不在焉,现在是要回家么?” “嗯。” 她不好意思再多说话,脸又红了。 他载着她一路走,给她一种心安。 诗安从车后座转过头望了他俩一眼,无奈又无助,特别想哭。 顾启澜把林觅送到家门口,并没有马上回去。 他先是骑车离开,等她进门后从原路返回,在正对着门的路上观察情况。 李炎在楼下洗车,看到林觅突然进来,惊讶不已。 “姐,今天不是要上全天课么?你饿了吗?” “饿了呀,吃了还要去学校的。你记得送我。” 她看到他拿着抹布和水冲洗车身,觉得很好玩。 “哟,今天这么有空,给它擦澡啦?” “哦,”他顿了顿,“告诉你个好消息,少将大人明天就回来了。我想把车洗干净去接他。” “太好了,我好想爸爸!” 林觅顿时乐得原地蹦了起来,拍着手欢呼。 她看到花园里的腊梅开得很好,顺手采了一枝,高高兴兴地上了楼。 “妈妈,我回来吃饭啦!爸爸明天回来呢!” 回应她的是一片寂静。 客厅里空无一人,只有阳台上照过来的太阳。 “姐,太太昨晚出门了,还没回家。” 一个佣人过来接了她的书包,另一个佣人端来一盘蛋糕和牛奶。 “姐凑合着吃吧。家里现在只有点心。太太不在,我们不知道买什么菜。” 林觅饿了,也不挑剔,洗了手就拿蛋糕吃。 一口下去,堵在嗓子眼很难受,连忙喝下半杯牛奶。 刚才的喜悦渐渐被心底的忧虑所替代。 母亲从来不会在外过夜,更不会在午饭时间不在家。 她低下头悄悄地擦眼泪,鼻尖忽然闻到一股清冽的香气。 腊梅花开了。 它们的花朵不大,淡淡的黄色,像一只只星星,点缀在枝头。 衬着白雪,花儿们更加精神了。 这是多么坚强的一种花,所有其他的花朵都掉落很久了,它们却傲然挺立着,迎来了一场初雪。 林觅决定等母亲,下午的课可以不上。 再大的事也不怕,毕竟爸爸就要回家了。 李炎洗完汽车,正倚靠在墙边歇气,看到门口出现了林太太。 他怔怔地看着她,好像不认识了一样。 发型纹丝不乱,身上的旗袍和大衣也很平整。 脸上的妆容也没改变。 “您可回来了!姐还没吃上饭。” 其实他有很多话憋在心里,但现在不能说。 “中午我们去外面吃吧。这个点了没必要买菜。” 林太太的高跟鞋声越来越远。 李炎总觉得她在刻意瞒着什么:淡定是装出来的。 林觅看到母亲,兴奋不已。 要不是满手都是蛋糕奶油,她会跑上去拥抱她。 “妈妈,来,吃个蛋糕,您可回来了!” 林太太看了看女儿面前的盘子,一股莫名的火就来了。 “林觅,你怎么比猪还能吃?胖了以后怎么办?” “我只吃了四块。” “顶多吃一块半。行了行了,中饭不要你吃了。晚上只准喝粥,吃水果。” 林太太一面训着女儿,一面独自进了卧室,“呯”地关上门。 她背靠着门,压抑了很久的情绪终于释放了出来。 她拿起一块手绢咬住,不让自己哭出声,泪水不断地落在地板上。 昨夜是她有生以来遇到的最难熬的一晚。 对于千里之外的林先生,更是难忘。 十天前,他就被软禁了。 林先生始终都坚持自己清白,不管遇到怎样的审讯都不改口。 事实上,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兵变,所以他并没有外逃,而是等待上级的调查结果。 然而总有些昔日的敌人要落井下石。 他们知道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林少将有罪,但带头闹起来的两名将军和他是同乡,在牢中频频翻供,最后咬定他也是同谋。 林太太出生在书香门第,她骨子里很清高。 昨晚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她明知人心险恶,却不得不去赴约。 如果她不出面,丈夫的仕途就完了,性命也难保。 女儿还,侄子还年轻,他们不能沦为权力游戏的牺牲品。 何诗安的父亲也是被一个电话喊走的。 离家前,他照了很久的镜子,努力让自己的状态看起来好一些。 原本他可以置身事外,但最后关头有人举报,被抓的将领中有他昔日的部下,还有他的老同学。 这些理由足够将他卷进兵变事件,各种节外生枝、空穴来风的说辞使他觉得跳进黄河洗不清。 他胆战心惊地跪着听完事情处理的最终结果,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 诗安回到家,看到父亲在饭厅喝汤,双眼红红的,像是哭过。 “安安,爸爸降级成中将了。家里以后不会像现在这般好了。” 何先生边说,边愧疚地看着女儿,“你的嫁妆要打点折扣了。” 她转转脑筋,问道:“林少将的情况呢?” 出乎意料,父亲有些困惑地答道:“怪了,明明他的嫌疑很大,居然没降级,调查结果宣布无罪。也不追责。级别保持不变。我也想过,难道是他哥花了重金把事摆平了,还是……” 诗安听完没有做声。默默地坐下夹菜吃饭。 尽管现在父亲降级了,依然是林少将的上级。 但林家肯定有了个靠山,才会在关键时刻保住即将崩盘的局面。 顾启澜在路边站了有很久,也没见林觅出来。 或许是有天意,他刚好看到了林太太回家的那一幕。 她是乘着一辆轿车来的,车门打开,却只下来她一个,明明车上还坐着人,却把车窗遮得很严实。 他和林觅一样,都没往复杂处想,以为林太太不过是出门会友。 当铁门再次打开,林觅和母亲坐车出来,似乎在争执什么。 她们的车走远,他也闻到了一股腊梅的香气:林觅把采来的花放到了车上,留下了余香。 第一百八十四章 情深缘浅 在百货楼的大厅里,朱涓涓和顾启江对视了片刻,发现他的眼神和以往不一样。 开始在车里,有顾启澜在,她并没有留意启江的表情。 现在看清楚了,他的眼中除了关切,还有一层忧虑,藏了些她猜不透的东西。 九月初和他第一次在书店偶遇,那时的启江双眼清澈,嘴角有明朗的笑容。 现在的他,大概是内心受着煎熬的缘故,眼睛没了昔日的光彩,加上一夜未眠,血丝一道道的。 她轻轻地喊他,“启江,我们上楼去看看。” 他似乎没听见,她只好抬脚先走。 等到她上到二层,他才猛然清醒,拔腿追上楼梯,步子太急,还摔了一跤。 “你……没事吧?” 她迟疑着要不要伸手去扶他,没想到他往后缩了缩,自己站了起来。 “我还是昨天穿的一身,没时间没换。你别弄脏了手,待会要试穿衣服的。” 他越是这样心,她就越不自在。 昨晚她被追得四处逃命,那个黑衣少年丢下的一句话,冷冰冰的。 “你以后离顾启江远点。越远越好。不然……” 朱涓涓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为了启江会要她的命。 她和他认识还不到三个月,并且也没有谈恋爱。 既然有这句警告,她就不得不心了。 所以,启江站起来后,她忍着不去看他,装成没事的样子去女装区逛。 没走几步,她看着那一排排色彩亮丽的裙子,刚要伸手去碰,又想起了黎采薇。 “这些可能都不适合我了,她穿着比我显年轻。”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朱涓涓无意中,竟然念出了声。 启江没听得很清楚,他满脑子都是朱行远交代的任务:偷文件、抄一份、要真的…… 他见她反复地从裙子堆里走过去,又折回来,脸上有明显的迷茫和失落。 他想帮她选,可他自己也不擅长打扮,衣服都是大太太随意买的,给什么穿什么。 忽然他的目光移到了一条今冬流行的长裙。 这裙子做工和款式都很好,他想她穿了会好看。 “朱姐,”启江走过去把裙子取下,双手递到她面前,“你试试它。” 她对那裙子看了一眼,心有些动了,确实好看。 “谢谢,你比我会选。” 她随口的一句赞,令他有些激动。 “我也不会选。是三太太她昨天刚好穿了一条,家里人都觉得好……” 启江说的很实在。他只是想给她挑件合适的。 三太太十六岁当了妈,现在才刚刚二十五,所以她当然可以穿这款裙子。 然而这话扎得朱涓涓的心很疼。 她一来想着采薇比自己,二来也不知道三太太实际年龄,只记得顾家的两个女儿都有九岁了。 潜意识里,她果断地决定:怎么也不能和孩子妈穿一样的,哪怕被人笑话装嫩。 启江给她拿的裙子,就这样被她面无表情地放了回去。 “我再试试其他的。” 她重新走到那排亮丽的裙子前,像赌气似的,一下子拿了八条抱在手里。 启江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她进了试衣间才回过神来。 除了裙子,她还需要些什么? 他去看不远处的珠宝首饰柜台。 店员反应很快,猜到他是愿意为这个女人掏钱的,连忙凑过来。 碰巧这人是九月接待过他的,所以一见面就认出来。 那天他买了项链和胸针,既有给朱涓涓的,也有给林觅的。 现在,启江只看戒指,而且是结婚的戒指。 要不要买一只,等她出来时求婚? 他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吓到了,自嘲地拍了拍脑袋。 朱涓涓把试衣间的门关严实了,才仔细地看了看抱进来的裙子。 无论她怎么挑,它们都不如身上穿的这套顺眼。 然而正和启江赌气,她硬着头皮拿了条粉色的穿上。 等她出来照镜子的时候,身后有两个女孩子在聊天。 她们也是在买裙子,并不在意谈话被旁人听到。 “我们住院楼最近好多怪事呀。” “可不,一大早的就死了好几个,太平间都满了。” “你说那个1号房的,到底惹谁了,怎么总有人来找麻烦?” “快别提了,有一晚我和阿真值班,一个穿黑衣的男人双手举枪闯进来翻他的资料。” “我巴不得他快出院,章大夫不是说至少要住三个月吗?” “不用担心了,我听说1号病房的人没了。感谢老天爷,不然我都不敢值夜班了。” 原来她们是医院的护士,其中一个在晚上被秦锋拿枪威胁过,还有一个曾经给林一堂配过药。 章文轩通知他转院,是迫不得已。他走后,整个病房全面消毒,床单和住院资料销毁。 为了保证病人的安全,转院的过程,外人并不清楚。 来查房的护士还以为病人已经去世了,当同事问起,就这么说。 朱涓涓不需要任何解释就听懂了她们的话。 她知道他的房间号,上午也到过病房,闻过满屋子的消毒水。 “他……居然没了……” 镜中的自己还穿了身粉色,良心谴责越来越厉害。 要不是她躲进人家的病房,怎么会有这种不好的结果? 好好的一个男孩子,她连他睁开眼睛的样子都没见过呢,这么快就走了…… 她的心充满了自责和痛苦,要是今天一直不走,好歹也可以多陪他几个时…… 旁边说话的两个护士挑完裙子,试穿好,付款走了,她还没回过神来。 眼泪越来越凶猛,她终于忍不住回到试衣间,关了门放声大哭。 女装区的店员听到了哭声,连忙去珠宝柜台把启江喊来。 “先生,您陪着来的这位姐她在里面哭哪……” 他顺着店员指着的方向,看到试衣间的门也随着哭声轻轻地颤抖。 启江的脑子里很凌乱,家里还有很多事,需要他去做。 母亲在等着他回去,金也不知醒了没有。 他心里积累了不少疑惑,要亲自问个明白。 眼下,朱涓涓在里面哭,他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她。 “刚才她拿进去的裙子,你快点算好价,我都付了。” 启江从钱包里把钞票全部放到柜台上。 刚才他看上了一枚戒指,也买了,但今天这个场合,不适合送。 待到朱涓涓哭累了,再也流不出眼泪的时候,店员才把她从试衣间里扶出来。 “谢谢。” “不客气,是下午陪您来的那位先生叮嘱我这么做的。他把您选好的全部都买了。我马上给您打包……” 朱涓涓看着手里的一堆裙子,望着楼下的大厅,里面已经没有启江的身影。 她叹着气,把那堆裙子都带到车上,开了回去。 第一百八十五章 冤家 回家的路上,朱涓涓的心情并没有好起来,反而更凌乱。 她虽然接受了西方的高等教育,却也无意识地受着男权社会的影响。 大哥和二哥已经开始给她物色相亲对象,而父亲也旁敲侧击地劝说她尽快解决单身问题。 二十一岁的她,不过是为了理想多读了几年书,不过是为了爱情不愿意将就,结果变成了家人眼中的“大龄青年”。 好不容易遇到个心动的男生,连话都没说得上一句,他就像天边的云一样飘得无踪影了。 平心而论,顾启江对她的好,连她自己都会感动。 可朱先生一棍子打翻一船人,狠狠地告诉女儿:“顾家的男人,除了没成年的老三,没一个好东西!” 启澜是例外,他还。何况父亲是护着二太太的。 两家之间多少有些陈年的怨恨,即使精明的三太太请她和母亲上门做客,启泯对她也表现的很绅士,朱涓涓心中已默默地给这一家人打了低分。 不知不觉,车开到了家门口。 正当她停下车,靠着座位喘气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辆白色的轿车。 大哥来了。 朱博远有自己的宅院,偶尔会在休息日回来看看家人。 由于公务和应酬很多,朱涓涓回国三个多月都只见过他一次。 她擦干眼泪,站起来准备打招呼,接着又看到了博远旁边坐着的女人。 丁浣也看到了她。 “涓涓,好久不见!” 她望着昔日的闺蜜,又望着坐拥美人腰的大哥,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 “四妹,浣浣以后是你的大嫂。” 短短的几个字,勾起了她的回忆。 在美国读书的日子,陪着丁浣的是秦锋。 如果早知道闺蜜会成为大嫂,她当初就该为自己的幸福争一争。 然而她没有。 哪怕是提前发现了丁浣已经订婚的秘密,善良的朱涓涓也没有告诉秦锋。 甚至,丁浣当时急着回国嫁人,无心写论文,拜托她代劳,她也没有说“不”字。 朱涓涓过去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了友谊还是爱情在一再忍让。 只有这个下午,在试衣间里哭泣的时候,她才渐渐地想明白了一点。 感情的事,如果不勇敢不主动,很可能就错过了。 最好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她耽误不起了。 “浣,我还想着学校放假了约你出来的。” “放假?等不及了。我们十二月就结婚。你要陪我去挑婚纱,还要选旗袍料子……” 丁浣越说得起劲,朱涓涓就越听得窝火。 “知道了,知道了,我陪。” 她感到有些头晕,跟着大哥和丁浣木然地进了门。 朱行远看到他们回来,苍白的脸上有了点生气。 中午的那顿给熊掌搅和得跑了不下五次厕所,他腰伤未愈,疼得龇牙咧嘴。 妹妹和顾家兄弟走后,他继续在院子的水池边玩乌龟,打发无聊的时光。 丁浣挽着博远从他眼前走过,他的心跳顿时加速。 这个女人大冬天的,都穿丝袜,旗袍开叉也很高,胸也很挺。 高跟鞋很漂亮,白净的双腿一直能看到及腰的地方。 待到他们走远,他才悄悄地问妹妹,“她是谁?” “我大学同学。丁姐。” “是那个传说中‘克夫’的丁姐?” “不能这么说人家。” 行远低下头,不屑地哼了一声。 朱涓涓扶着三哥在院子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想去客厅陪大哥和闺蜜。 行远不傻。他的眼里有了些担忧。 “涓涓,”他抓紧了拐杖,停了下来,“我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大哥。这身打扮比舞女还过三分。就算是你同学,我也不想认这个大嫂。” “三哥,”她的声音很低,几乎听不见,“丁浣好不好,由不得我们决定。” “我敢堵上脑袋,父亲肯定不会同意。” 行远的内心很不平。他想起了克丽丝。 同样是娶妻,博远敢娶这种人,他却没法把出淤泥不染的混血姑娘带进家门。 自从受了伤,变成这副颓废模样,他已经很久没去歌舞厅看她了。 虽然挨了顾启泯的打,也险些被报记者发现身份,他也一度为她丢下自己不管感到气愤,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些都不算什么了。 朱太太陪着博远和丁浣在客厅里聊天。 她开始没在意行远和涓涓,以为会很快进来。 然而老半天了,他们依然顶着大风在院子里转,母亲不由得担心孩子们受凉得病,赶紧差了佣人去喊。 朱涓涓和行远进来的时候,正赶上吃晚饭。 朱先生不在,二哥定远在岳父家吃饭,不来。 一只大红木圆桌,坐了才五个人,大半都空着。 行远紧挨母亲坐,朱涓涓本想靠着三哥,没想到博远伸手拍了拍丁浣边上的椅子,示意她坐近些。 她硬着头皮坐过去,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啤酒味。 原来,丁浣被林觅泼了杯酒,没有时间去洗澡。只顾得上换了旗袍,头发匆匆地在美发店洗了洗,弄干。 身上的啤酒味并没有完全去掉。 朱涓涓的鼻子对任何酒味都敏感,加上在院子里吹了风,她忍不住打了一串喷嚏。 她悄悄地瞟了丁浣一眼,对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涓涓,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酒味吗?都是那个冤家带的妖精害的。” 冤家? 朱涓涓想起了以前丁浣和秦锋演戏剧的时候的那句台词。 朱丽叶端起罗密欧留下的酒杯哀怨地叹道:“冤家,你何苦全喝了,不留一滴给我。” 当时她在台下看得泪水涟涟:那杯酒有毒,而他为了随假死的恋人而去,喝得一滴不剩。 其实,这个角色本来是定了她,后来不知何故,换了丁浣。 这次演出后,秦锋成了丁浣的男朋友,她看到舞台的灯光忽明忽暗,手里捧着的鲜花却早已被泪水弄湿,亮晶晶的。 丁浣把秦锋下午在咖啡厅护着林觅的事,凑着她耳朵轻声说了。 同时抱怨道:“还特别不诚实。骗我们说家里做生意,其实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 丝毫不考虑朱涓涓的感受,还戳她的痛处:“他这么快就找了新的,够绝情。你现在还没男朋友吗?” 好个丁浣,一席话把自己和前男友撇得干干净净,还特意让人误解朱涓涓是被人甩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 挡箭牌 对方的意思是,她有没有男生追。 话题很吸引人,刹那间,餐桌上所有眼睛都看向了朱涓涓。 她刚夹了一块鱼肉,给这话一惊,从筷子间滑到地上。 “你说话呀,还不好意思呢?我像你这么大都生了两个儿子啦。” 朱太太边吃边聊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事,提醒女儿赶紧找个人嫁了。 博远一手拥着丁浣,一手盛了汤到碗里。 “尝尝我家厨子的手艺。这是专门为你做的。” 行远停住了手里的汤勺。 “难怪汤喝起来怪怪的。我还以为是做菜的人犯了糊涂……” “呯!” 博远毫不客气地拿筷子敲了三弟的碗,警告道:“老三,你快一个月没上班,位置还留着,俸禄还不扣,知道是看谁的面子吗?” “当然是爸爸的面子。” 行远故意装着不懂行情,把大哥气得脸色发青。 接着,他端起茶壶倒了杯滚烫的乌龙茶,走到丁浣面前。 “大嫂,我以茶代酒,敬你!” 说完,手忽然一抖,身子一歪,茶水全部泼到她的面前。 “啊!” 溅起来的水正好烫到了她的手背。 丁浣顿时疼得跳了起来。 “啪!” 行远挨了一耳光。 “老大,住手啊,你三弟的腰不好,刚才没站稳!” 朱太太慌忙来劝架。 “腰不好?肾虚!” 博远一面数落弟弟,一面让佣人去取药。 一家人尴尬地坐着,气氛紧张。 朱涓涓不忍心看两位哥哥吵架,只好站起来回答那个问题,以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我……有喜欢的人,他对我很好。请不要担心。” 丁浣是第一次上门,即使在心底恨不得拿刀杀了行远,脸上还要装得大度。 “我看三少爷不是有意的。别怪他了。我们都关心涓涓的婚姻大事。不知可不可以把他请到家里来坐坐?难得我们都在场,给你出谋划策。” 朱涓涓顿时给难住了。 两位哥哥在期待,母亲也在盼着。 “他……今天没空。” “不要骗我们呀。” 朱太太开了口,她的眼里有很多怀疑的成分。 朱涓涓无奈地离开餐桌,不声不响地跨出了门。 一会儿,她就抱着大堆的裙子包装盒进来,齐刷刷地摆在众人面前。 “他下午在百货楼送我的。” “是顾启江吗?”行远来了兴趣。 “嗯。” “我就说嘛,你们两个总是暗地里背着爸爸来往。”博远皱着眉头,他前不久听父亲提过。 丁浣更不高兴了。 八个盒子代表八条裙子,这男人舍得花钱,还花得起钱。 她内心深处并不希望朱涓涓能得到幸福。 饭吃到一半,有佣人进来说:“大少爷,老爷打电话来有事找您。” 博远起身去了书房。 丁浣趁机开了个新话题,继续往闺蜜身上扎刀子。 “涓涓,时间如流水呀。你我都该嫁人了。比不得水灵的丫头。下午我看到秦锋身边有了个丫头,嫩得很呢。” 一个“嫩”,扎得她浑身都疼。 “浣,别说了吧。” 她听到秦锋的近况,想起自己在回国前给他写的信,心里很失落。 行远挨了一巴掌,半边脸肿了。 他见丁浣继续挖苦妹妹,忍不下去了。 “大嫂,我和你说实话,追我妹妹的男人都能排一火车了。就拿顾公馆来说,大少爷二少爷少爷都争着要和她见面,她哪里愁嫁。面相善良,性格又好,还旺夫,不克夫。” “克夫”两个字,他有意加大了音量,要气气丁浣。 果然把她给呛得无话可说。 行远接着伸出手来,露出启江的那块瑞士精工手表。 “这是我未来的妹夫送的。” 虽然表是从启江那里讹来的,他依然大言不惭地把顾家二少爷从学历、出身到人品,全面夸了一遍。 听得丁浣牙齿发酸。 末了,他像平时开会做总结发言,“我妹妹当然有人要,名声好,宜室宜家。” 博远接完电话回来,看到弟弟在餐桌上一本正经地“演讲”,还以为是在谈工作,习惯性地带头鼓起了掌。 刚刚到家的顾启江,还没来得及脱掉外套去大太太房里喝杯热茶,就打了不下十个大喷嚏。 “难不成谁在念着我?” 他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身后忽然响起父亲的声音。 “老二,电话,朱涓涓打给你的。” 顾先生替儿子感到高兴,特地强调了“你”。 旁边站着的顾启泯翻了个白眼,打好领结去了舞厅。 启江的内心有点激动,但只持续到他接听的那一刻就消失了。 电话那头的朱涓涓,轻柔地恳求他帮个忙。 “启江,你装着和我很好的样子,聊天好不好?” “好。” 他不需要装,本色出演就行。 她估计是需要和家里的人证明些什么吧,或许是要避开讨厌的相亲,才不得不拿他作挡箭牌。 “涓涓,我为了救你坐过牢,这个算什么呢。” 聪明的顾启江看穿,但不说穿。 朱涓涓当着兄长和母亲的面,也当着闺蜜的面,和启江演了一场恩爱情侣的戏。 这场戏里,她把他当成了心里的那个陌生男孩子,把所有的情感都细细地倾诉。 启江听得明明白白,很清楚她的表白不是给自己的。 即使是当个挡箭牌,他也深感荣幸,因为心爱的女孩子信赖他。 或许是找了个宣泄口,朱涓涓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如释重负。 启江压低了声音,以一句简单的告白结束了通话。 “下午我是故意先走的,不想打扰你。我知道自己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但你需要我的时候,随喊随到。除非我出了意外,或者在远方回不来。” 放下听筒的时候,她的眼泪无声地落下。 是被他的大度感动?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愧疚? 她咬紧了嘴唇,直到电话铃再次响起。 “涓涓,我是秦锋。” 由于他的声音比较大,丁浣站在边上听得很清楚,不禁肩膀一抖。 电话确实是他打来的,可这个时候打来做什么? 朱涓涓也很诧异:回国后还没联系过他呢,难道是他看了那封信吗? 她的手在颤抖。 秦锋送林觅回校后,第一时间赶到家里收拾残局。 在打翻的墨水瓶边上,他看到了一堆从柜子里掉下来的书和信件。 林觅想帮他收拾,只是笨手笨脚地帮了个倒忙。 阴差阳错,那封信终于被他看到了。 只是信封给墨水浸泡坏了,信纸内容也毁了大半。 关键表白处全是墨水团。 索性留下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完好。 她的照片夹在信纸里层,幸免于难。 秦锋洗干净照片,晾在桌子上,顺手给她打了电话来问问是什么事。 第一百八十八章 可不可以杀了你 这场初雪落得悄无声息。 池塘里不多时已经盖了一层细碎的雪花。 那些夏季盛开的荷花,只留下一些黑色的残梗,像死尸一般沉寂。 花园在雪中看起来很美。 但这种美在绝望的人眼中,染上了浓浓的悲哀。 顾启江摘下了领带。 顺手把外套和毛衣也脱掉,丢到脚边。 现在身上只留着一件衬衣,别无他物。 他在桥上看雪。 就像过去的那些年,天真无邪地望着天空,盼着堆雪人一样。 此刻他的世界就像盖满了冰雪。 你爱的人不爱你。 她爱着别人,还不告诉你。 她当着家人的面把你拎出来演戏…… 够了,他的心脏承受不起。 何况今晚的那把匕首,让他受了很强烈的刺激。 夜半的花园,因为初雪,显得格外寂寥。 惨淡的月光下,除了启江,还有一个影子。 他靠着桥,随意地换了个坐姿。 忽然身子不稳,整个人失去了平衡…… 水面尽是雪花,寒冷刺骨。 他闭上了眼睛,没有挣扎。 记得花园修好的那天,父亲带他来桥上,说过水深两米。 这个深度淹死一个人绰绰有余。 时候他掉进去一回,那时他不会游泳,却能哭能喊。 现在他会游,身高和体力足以爬上岸,却懒得伸手了。 他想给自己一个了断。 “涓涓,我祝你幸福。” “启澜,原谅哥哥的自私,我太累了……” 启江在水底最后笑了笑。 他没有喝酒,却看到了一个幻觉中的世界…… 一切都在摇晃…… 刚才在大太太房里,他望着金,浑身的血都凝滞了。 潜意识里,他说服自己对她下手,却在关键时刻改变了主意。 所以刀尖最后偏离了方向,插进了枕头。 由于意识开始涣散,心里崩溃的启江完全没有留意到,他刚转身,金就睁开了眼睛。 她自幼跟随武术大家金老爷子练习功夫,虽然身形精致,看起来柔弱,身体的底子却远远好于常人。 睡了一个夜晚加一个白天,足够她苏醒了。 她只抬眼扫了一下敞开衣领的胸口,就发现工具袋给拿走了。 看到枕头边插着的匕首,认出是启江的防身之物。 “二少爷他知道了实情,想杀我又放弃了……” 三太太的话又环绕起来。 “如果有人发现了你的身份,就杀掉。这个屋里的人,除了我和两位姐,大少爷和老爷,其余的都可以死。” 现在听来依然很震撼,因为她没见过这么刻毒的女人。 她不费力地把匕首抽出来,将衣衫整了整,带上门出去。 若不是启江把匕首插在枕边,她还真下不了决心杀他,因为救命之恩不能忘。 如今只能插他一刀了。 于是,她一路轻功跟着他,他并没有察觉。 启江在夜半的桥上看雪,金提刀步步惊心。 他在桥上的表现,像一心求死。 她想不通,失恋就是失恋,又不是得了绝症,竟然让一个家境优渥的少爷变得浑浑噩噩。 刀一直在手里轻轻地抖动。 最后她举起刀柄,准备刺过去,却听到了“扑通”一声响。 水花溅起来,湿了她的眼睛。 然而她终究是念着他的好的。 看到他从桥上坠落池塘,手中的刀就掉落了。 金没有犹豫,跟着跳了下去。 她的水性很一般,甚至还不如顾启江。 但这个时刻,她知道没有什么比救人更重要。 虽然她的双手一直在杀人,没有救过人,他成了个例外。 随着一阵泛起的涟漪,水面又渐渐地平静。 启江不过在水底停留了两分钟,就回到了岸边。 她俯身下去,听不到他的心跳,眉心出了一层冷汗…… 等到天明,顾公馆负责打扫花园的佣人,在桥上扫雪,并未觉察到异样。 桥边的脚印已经被雪花掩盖。 丢下的衣服和领带也被拿走。 除了大太太养在屋里的一只红嘴鹦鹉,没有人知道发生过什么。 鸟儿只会学舌。 而且它很懒惰,养了整整一年都只会挑最容易的“你好”说个不停。 这天却吐出了令人震惊的话。 “二少爷,你醒醒!” “我可不可以杀了你!” 启江直到中午才苏醒。 他眼前渐渐浮现出熟悉的摆设,明白自己又回到了人间。 身上好像是害了一场大病,没有力气。 他挣扎着从床上起来,穿过房间来到窗前。 鹦鹉见了他又把那番话大声说了一遍。 他起初没反应过来,被鸟儿的话惹火了,拿起一个喂食的勺子对着它的大尾巴挥了挥,吓得它夹紧尾巴不吱声。 大太太听到声响,从屋里出来,看到他醒了,赶紧过来给他披了外衣。 “江儿,你到底是怎么啦,看雪都能掉到水里?” “多亏有她,不然我一觉醒来就要给伤心死了……” 启江的脑袋瞬间清醒。 “是金吗?” “除了她,还能有谁大半夜不怕冷去水里救你……” 他想起那把差点插进她心脏的匕首,胸口突然疼了起来。 屋里只有他和母亲。 她已经没了踪影。 “妈妈,她现在人在哪里?” 大太太指了指窗外,“在廊下给花浇水。” 他双手拉住母亲的胳膊,轻声说:“我这几个月的零用钱,您拿去给她吧,不要说是我的意思。” 大太太摸了摸他的头,把心中的疑惑缓缓地道了出来。 “她不会要的。我一早就给她好几样首饰,都是我珍藏的手镯和项链。她完全不碰。” “这孩子不是丫头出生。她睡着的时候我悄悄看过,那肌肤不是普通人家姑娘能有的。” “江儿,你说,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怎么带了这种杀人的东西在身上?要复仇么?还是入上了贼船身不由己?” 大太太继续絮絮叨叨地说。 启江耐心等母亲离开,才加快脚步往廊下走。 金早就把水浇完了。 他找了好几圈,才看到她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晒太阳。 她背对着他,时不时的轻咳。 就这身子,还冒雪跳水去救他,感动得启江热泪盈眶。 那身黑衣已经不见了。 她穿着水蓝色的夹棉旗袍,手里抱着个暖炉。 他心疼她穿得单薄,把外套脱下,裹住了她。 第一百八十九章 她是个谜 午后的阳光洒在地上,平添了几分冬日的可爱。 他和她之间,有了一瞬间的对望。 “二少爷,你醒了?” “谢谢你救了我。” 启江一边说着,一边牵过她的手,“这儿风大,跟我进屋。” 金像触电一样将手抽了回来。 旁边路过的几个丫环瞧见了,投来羡慕和嫉妒的眼光。 在家里,顾启泯喜欢对长得好看的丫环动手动脚。 但顾启江从来不会正眼看任何女人,除了他的母亲和两个妹妹。 丫环们心里有数:二少爷留过洋,有才华,人品靠得住,不像大少爷朝三暮四,狡诈善变。 金来顾公馆转眼就要满一个月了。 她的美貌,就连顾先生见了都要回头多看几眼。 这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怨恨。 前段日子,两个女佣仗着资格老,算计她,给三太太发现还受了一顿板子。 她开始觉察到生存环境里弥漫着乌烟瘴气。 好好的一个单纯少女开始变得心翼翼,生怕惹事。 当启江牵过她的手,她自然是紧张得要命,比中了蛇毒还要害怕。 “放开我,放开我!” 他不但不肯放,另一只手直接就揽住了她的腰。 “跟我走吧。” 金被他扛到肩上。 因为白天不允许用武功,她只能在他身上像一只猫在挣扎。 这一天,顾公馆里多年未有的大八卦来了。 男女佣人都惊讶得目瞪口呆,忘记了干活。 从不碰女色的二少爷,强行把新来的美女丫环带进了房间…… 一进门,启江就把她放到了床上。 “你要干什么?!” 金本能地从床上弹起来,脸涨得通红。 她望着他,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启江从容地走到门边,完成了反锁。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给她倒了一杯茶。 “我有话要问你。刚才在外面不方便。” “你是不是好奇我的身份?” 她大大方方地把领口的扣子解开,取下工具袋拍在他面前。 “这个你已经看过了,还想拿匕首杀我,但临时改了主意。” 她的直率和坦诚让启江无言以对。 那一瞬间他是想干掉她。 好好的一个美少女,居然干着这么恐怖的行当。 潜伏在家中,比炸弹还令人心神不安。 但他最后放弃了这个念头。 想杀又下不了手,他只能在雪地里折磨自己。 荒唐的是,她救了他的命。 “二少爷,你怎么不吱声?今天起我们两不相欠了。” 他终于开了口:“是我不好。” 金不喜欢听废话。 她想起了轮子。 “我的马不见了。是你弄走了吗?” 启江拍了拍她的肩,“我让路边的河间驴肉火烧店给收了。” “什么?!” 金几乎要气晕。 让卖驴肉火烧的店收她的马,亏他想得出! 启江见她紧紧地握着拳,双眼流动着泪水。 “我现在……想打人!如果伙计把我的马切碎了卖给客人吃,我和你拼了!” 他挺了挺胸,准备吃她几拳。 “打我吧,只要你心里好受些。” 她果真不客气地打了他。 启江摸着被打疼的地方想,功夫真不赖。 等她脸上的气消掉了一些,他才说了实话。 “我让店里伙计把马放到地窖里拿冰块保存着呢。给他们的钱足够买头活驴子了。不会吃肉的。” 金不信,他就拉着她开了门往外走。 “一起上街吧。眼见为实。” 从早到现在,她滴水不进,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 启江笑了。 “一起吃饭。我不带你去,那边不会给你马。” 金只好跟着他去了饭厅。 他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她,没有松开的意思。 在她看来,像是给拷住了,一点都不自由。 她特地坐得离他远远的,避开他的视线。 “二少爷真是奇怪,吃个饭也要从我身上找出点东西。” 金不悦,低头吃着饭,无视启江摆到面前的碗和碟子。 她对所有的菜都不感兴趣,让他着急了。 “有没有爱吃的?我让人马上去做。” 她不作声。 “这汤很鲜,喝了对身体好呢。” 她停住了筷子,站起身要走。 真拿她没辙了。 桌上的菜,都是他爱吃的。 大太太特地让厨师全部做好,给他吃个够。 然而启江想着她不爱吃,自己也咽不下了。 他把碗筷摆到一边,跟着她去了院子。 金转眼间就进了自己的屋,毫不客气地把他关到门外。 待她换了衣服出来,他还在原地等。 “我去找轮子了,你帮我喊个车。” “我开车带你去。正好可以把马放到车后面。“ 他居然主动拿家里的汽车去拖马? 金难以置信。 启江果真出动了车。 两人一起到了河间驴肉火烧店。 伙计们认出了启江,乐得合不拢嘴。 “公子,您来了,这就把马抬过来。” 金起初以为,轮子的样子肯定惨不忍睹,毕竟死去两天了。 没想到马儿给放在一口带四个轮子的木箱里。 箱中垫着冰块,收拾得很干净。 当然这都是启江安排好的。 “我们接着去哪儿?” 他双手握着方向盘问。 “去西山。” 西山?! 启江的手重重地抖了一下。 西山不仅仅是座山。 明清的皇陵,有一部分坐落在此。 那里不仅仅是个古墓群。 还有顾家二太太的一个假坟。 启江幼时听母亲说过,二太太是清朝某位王爷家的格格。 只是因为家庭遭遇变故,才流落民间,在京城某戏班子里唱戏。 当年顾先生青睐,就买了她做妾。 她在顾家仅仅待过两年,生下启澜没多久就失踪了。 有人猜她死了,有人猜她躲了起来,也有人猜她疯了…… 顾先生找了近十年,才放弃。 主要原因,除了三太太的压力,还有各种客观存在的困难。 他念及她的好,就按照当时满族的规矩,拿了贴身的衣物和首饰做了个衣冠冢在西山。 这一切,启江只是听说,并没有亲自去过。 所以当金提起西山,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个尘封很久的事件。 眼下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距离远,而是他不知道西山在哪儿。 “金,抱歉,我需要去买地图,才能找得到。” 第一百九十章 石碑上的字 她猜不到他的话是真是假。 在过去的几天,他们都经历了生死。 相互帮助悄悄地拉近了心灵的距离。 使得她和他之间无形之间有了一种默契。 “我认得路,不需要地图。” 启江看着她的眼睛,会心一笑。 他很欣赏她的聪慧。 不过,越漂亮的女孩越会骗人。 金无奈地扯了个慌。 她其实想说,“我学过开车”。 之所以不开口,一方面为了隐藏,一方面为了享受他的照顾。 启江的出现让她看到了一些温暖的东西。 自从六年前进了杀手团,少女的人生就变了。 她的世界就像个冰窖,尽是寒冷和黑暗。 杀不完的人,结不尽的仇,这样的日子简直行尸走肉。 金想过要逃跑,也决心洗手不干,但她的软肋在头目手里捏着。 那就是西山的一座孤坟。 武术大家金老爷子长眠于此。 她记事起就明白自己是爷爷收养的,但详情不知。 爷爷许诺等她满了十岁就告诉她身世。 遗憾的是,这个诺言永远无法实现。 因为一剂汤药,触发了爷爷的陈年旧伤,导致老人含恨离世。 武馆被几个弟子瓜分,纷纷改了名。 她刚刚八岁就给踢馆的高手抓走,学习各种杀人技巧。 如果她敢脱离杀手团,爷爷的坟就会被炸平。 毁墓是她最不能忍受的事情,也恰恰受制于此。 当她从暗无天日的封闭训练营给放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爷爷的墓。 昔日的武馆早已改头换面。 武道精神消亡,全部灌输的是好逗恶狠。 更难以接受的是,她幼时最不喜欢的一个师兄居然当了馆主。 此人从她记事起就爱偷看她的种种隐私,特别可恶。 若不是金遵守爷爷定下的规矩“不得同门相残”,他就还未必是她的对手。 她躲得远远的,怕触景生情,所以唯一能凭吊的就是这了。 启江开车,金指路。 她坐在他身后,看他一路认真地开着。 二少爷的细心和冷静令她佩服。 尽管是第一次开往城郊的西山,他边开车边观察,避免了很多状况。 在初雪降落的地面,汽车留下一道道车印子。 黄昏来临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西山。 启江咬牙把车往山坡上开了一段,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他指着一处黄土堆,“就停这里吧。我们回来时方便找。” 四面八方刮来的风,呜呜作响。 枯树倒的倒,歪的歪。 碎裂的石头落了满地。 深深的山林里,藏着明代的很多弃妃的坟墓。 金走在前面。 她受了伤,又给池塘的冷水泡过,体力比过去差多了。 启江拖着那只装了四个轮子的木箱子走后面。 他心疼她,才执意一个人拉箱子。 而且,走在她身后,也是为了保护她。 时候,他曾经听母亲说过,西山的弃妃墓很恐怖。 里面葬了大群生前被冷落过,或是被活埋的女人。 白天这一片就怨气深重,太阳落山后更是阴森。 据说这些鬼魂无法投胎,无人祭扫。 于是常常在夜里出来哭,尤其喜欢找年轻女孩子做替死鬼。 顾启江留学日本,接受了先进的高等教育,而且在军校也练出了胆子。 虽然他不信迷信,但身临其境时还是感到了重重黑气在四周浮动。 金大概是有了他在旁边,心里开始牵挂。 她不时地回头看看启江,怕他会中了墓地的各种机关。 大约过了两个钟头,她停住了脚步,朝他挥了挥手。 “二少爷,辛苦你,我们待会换条路。” 启江还以为到了呢,没想到还没完。 她看他累得一脸的汗,拿了手绢给他擦。 不料,一阵猛烈的山风迎面吹来,刮落了头顶树枝上的雪和一些挂着的东西。 噗!噗!噗! “啊!” 启江定睛一看,落在前边的是一个骷髅头,还残留着一些血迹。 金淡定地一脚把它踢走,拍着他安慰道:“别怕,不咬人。” 她若无其事的走路,好像刚才看到的不过是个白色的大石头。 这个女孩子的胆子,比他大多了。 他拉着她的手,心里越发难过。 她需要经受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痛苦,才会这般淡定? “我不怕这些。金,请让我来保护你,因为我是男人。” 接着他们又穿过了一条深沟。 一路上,天色越来越暗。 两人的手越拉越紧。 天黑的时候,终于到了掩盖在松树丛里的坟墓前。 金一看到墓就奔了过去,扑在黄土上大哭。 启江走到她身后,默默地蹲了下来。 他担心待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危险和变数更多。 于是赶紧劝她别哭。 “我们先把马找个地方埋了吧。” 她擦着泪水点点头。 “就在爷爷的坟墓对面,那个树下挖个坑。” 启江觉得很奇怪。 他指着墓边的一个空地,“这里也很好,足够安葬马儿了。土也比树下那边松。” 他的意思是没必要舍近求远。 她低头不语。 眼角中又是一串泪水洒落。 “对不起,我依你。” 他拥抱了女孩,却感到她在颤抖。 “是不舒服么?还是冷?” 一面说着,一面把她抱得更紧。 “二少爷,”她半晌才回答,“爷爷边的位置,是留给我的。万一我……” 话未出口,他就伸手轻轻捂住了她的嘴。 “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我和你救过彼此的命,也算是缘分了。” “只要我在,就不许任何人欺负你,伤害你。” “我回去就替你赎身,跟三太太把话说清楚。不用怕她。” “这个地方给马儿。” 启江说完,她已经是泪水涟涟。 他掏出衣袋里的匕首开始挖土。 他几乎是用尽全力在干,不久竟然把表层的土给挖下去了一尺多深。 “二少爷,你看,这里有盗墓的人落下的铲子!” 金边喊边从附近跑出来,他这才意识到刚才她趁他挖土的时候又去了别处。 “你不要乱跑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他接过她手里的铲子,对着土就挖,却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哐当!” 金急忙凑过去看。 一块埋在土里的石碑露出了个头。 难道是爷爷的墓碑? 她记忆中金老爷子的坟墓没有碑。 启江接着双手发力,把整个碑给抛出来。 石碑让他感到震惊:一半是工整雕刻的汉字,一半是完全不认识的文字。 第一百九十一章 守口如瓶 汉字部分仅仅是一首短的诗,没有什么特别。 余下部分却是密密麻麻一大片奇形怪状的符号。 启江注意到了那些奇怪的字,忽而觉得有些眼熟。 九月的某天,朱涓涓从博物馆借来的那些王爷传记,纯满文写成。 字体和字形十分相似。 难道也是满文? 他看了看旁边站着的金。 她的双眼盯着碑石上的字,一行行地掠过。 从他的观察角度不难发现,她目光停留的地方不是汉字部分。 “金,这上面写的是满文吗?” 启江想,如果她懂得满语,那些厚厚的大部头书就不在话下。 光靠着启澜那点碎片知识,全部读完得何年何月了。 眼下弟弟忙着准备考大学,更加不能指望。 出乎意料,她听到他的问话,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 “是。” “碑面刻的是什么内容?” “我也不认识。” 她说完就抿紧了嘴唇,掏出手绢专心地把碑擦干净。 “二少爷,请帮忙,我们一起把它抬走。” 抬走?! 他疑惑地望着她,“不是要重新立起来么?为什么要弄走呢?” “怕招来盗墓贼,打扰爷爷休息。” 她一面说着,一面试图把石碑扛起来,使出了很大的劲。 启江连忙走过去把碑抱起,“我来,我力气大。你身体还没恢复呢。” 她见他很诚恳,就松开了手。 “这是爷爷的碑?” “是。但不是他去世的那年立起来的。” 启江遗憾地耸耸肩。 汉字部分没有刻日期。 她分明看得懂那些满文,却不肯承认。似乎要想隐瞒什么。 “我们把碑藏到山涧里去。”她想到了安全的办法。 启江带着碑一路跟随她的脚步。 他的目光忽然注意到了她的脚。 虽然比较秀气,却是自然的脚型,完全没有缠足。 按照她的年纪推算,很可能她不是汉族。 因为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大多数都逃不过这类刑罚。 “金,你是不是没有……缠过足?”他红着脸开口。 她回头看了他,不明白为何会问这种问题。 “我没见过谁捆脚的。满族没这么个习俗。” 两人一直走到山涧,天已经完全黑了。 借着映照在残雪上的星光,她让启江把石碑朝下,放进一个凹进去的天然坑里。 或许是怕人发现,她拖过来几棵倒下的树把坑盖住。 “我们现在去把轮子葬了,然后就可以回了。” 他们回到坟前,继续挖土,把木箱子深埋了。 启江出了一身汗,拍拍手上的土,把大衣扣严实。 她冷不冷? 他看看金,担心她挨冻。 而女孩像是用冰雕成的,肌肤在星光下发光。 冷静而又纯洁的面孔,让他心灵有了不的触动。 “二少爷,谢谢你。今天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说。” “好。我会保密的。” 金带着感激,给了他一个美丽的微笑。 她不敢完全说出实情,因为她现在还没法百分百信赖他。 柔弱的女孩子心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关系着很多人的性命,也牵扯到她的身世。 为了减少他的疑惑,故意骗他说自己不认识满文。 入夜,雪又加大了。 两人披星戴月地回去。 砂粒般的雪唰唰地落在头上、身上。 带着伤来看爷爷,又费力挖土葬了轮子,金的身子骨累得要虚脱了。 很快,她就开始头晕。 启江起初还听到她在身后弄出点响动,后来就只听到细细的呼吸声。 黑亮的发丝上散落了雪。她睡得很香,没有察觉。 他从车里的工具箱里取出条防寒的毯子,盖住她的头。 雪把路上的一些标志物掩盖了。 启江凭着记忆,一点点地往前开。 不忍心喊醒一个睡着的女孩子,让她好好地休息。 雪夜赶路的启江,心里有一种淡淡的快乐。 这久违的开心,点亮了他的天空,驱散了过去日子里积攒的各种不良情绪。 待他的眼前出现熟悉的街道,天已经快亮了。 清晨,金醒来,看到自己躺在熟悉的床上。 启江伏在书桌边,手里握着一支钢笔,睡得很沉。 她轻手轻脚地起床,来到他身后,发现他的头正压着一张信纸。 信的开头处,写着“朱姐”三个字。 她想起被自己追赶、不顾形象逃命的那位淑女,差点笑出了声。 少女伸手拿起一支羽毛扇子,轻轻地抚摩着他的脸,开始胡思乱想。 “二少爷如果知道我这样对她,会不会后悔救了我啊?” “万一他问起来,打死也要不承认。” 这时候,院子里走动的人多了起来,她听到了来来去去的脚步声。 “大白天待在启江少爷房里太不好了,给瞧见了会传闲话。赶紧出去。” 金很聪明,不选择从门走。 她轻巧地把一扇靠里的窗户揭开,如燕子一样翻身出去。 瞬间她就沿着屋檐上了房顶。 在高处漫步,她还遇到了许多出来觅食的鸟。 不过,金看到了几个三太太的心腹在她平日住的房间外蹲守着。 “我出来有两天两夜,需要去复命了。” 她转眼间就出现在琴房门口。 这个时间点,顾家两位姐在里面学习钢琴。 她们的母亲通常是陪伴着,不时会和教钢琴的老师交流。 “三太太,您好。” 那位化着浓妆的少妇,看到她来,把脸上的笑容收敛住。 她的两道横眉露出凶相,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 “怎么过了两天才来?有新发现了吗?” 金早想好了怎么应对。 她不慌不忙地说:“二少爷在给朱姐写信,还在街上遇到过呢。” “就这点消息吗?” 三太太板起脸,“他有没有去找顾启澜?” “我没看到他去找任何男的。他就去了书店,碰到朱姐,然后就和她闹了点误会……” “你为何要这么久才把消息告诉我?一点破事而已。” “我路上遇到了以前交过手的坏人,杀了我的马,还弄伤了我。晕晕乎乎了好久呢。下回我心。” 三太太没有获得她期待的信息,满心不悦,手一摆,把她打发走。 “好钢用在刀刃上,是时候请高手出马了。” 秦局长一家正在用早餐。 秦锋拿起一杯牛奶慢慢地喝,不时地犯困。 他其实没有睡够觉,只是要赶早去上班,就勉强爬起来。 一阵刺耳的电话铃打破了餐桌的平静。 秦局长转身去接听,留下他和母亲。 第一百九十二章 危险任务 寒暄几句后,电话那头的女人冷笑几声,直奔主题。 “你的宝贝儿子不是跟着国外的警察学过破案吗?可不可以借他用用,顾家老三一天抓不到,我就吃睡不安……” 三太太的声音很,秦局长也尽量装得和接公务电话一样淡定。 秦锋敏锐地看到,父亲回到餐桌时嘴角有一丝少见的笑容。 他立刻反应过来:难道有什么令父亲感兴趣的事情? “锋儿,你从今天起就在局里做事吧。年后要组建警察厅,需要补员,是个好机会。” 秦锋以为听错了。 当初进大理院(后来改称法院),是父亲的意思,现在毫无征兆地要他改行。 作为心思缜密的人,他不得不怀疑父亲的用意。 他不喜欢去父亲那里上班,碍于情面,点头答应了。 秦局长亲自抓着儿子去了警察局,父子在车上一路无话。 放下电话的三太太,盘算着能否做个完美的一石二鸟。 一只鸟是逍遥在外的顾启澜,另一只则是她的眼中钉秦公子。 这个年轻的男人,天生很敏锐,脑子也好使,不容易被骗。 时候就能使出各种招数,常常拖住父亲不去外面和乱七八糟的女人应酬。 如今读了大学,更加厉害了。 自从他回国,秦局长就没了机会来和她私下出去玩。 她之所以想到用他,是埋了更深的算计。 上次派去后海抓顾启澜的三个身怀绝技的高手都死得惨不忍睹。 那个少爷能够活着,不是运气好,而是有人护。 如果让秦公子去抓人,十有八九会交锋。 轻则受伤,重则身亡。她期待着一场好戏。 秦局长经不起她的甜言蜜语,果然答应把儿子推出去了。 到了警察局,就迫不及待地让刘警长找了个办公室,把卫生潦草地打扫完就让儿子搬进去。 秦锋坐在呛人的灰尘堆里,翻看刘警长新送来的一叠文件。 标题写着“后海蹊跷命案”,内容是关于三人被杀的记录和验尸报告。 局里一时破不了案,就让人拿防腐的药剂把尸体保存起来。 旁边凑着看材料的刘警长,观察了几分钟,见他情绪稳定,见机行事。 “公子,局长说您出国跟洋人学过破案,请帮我看看这桩无头案吧……” 由于时候跟着刘警长学过玩枪,秦锋对他比较尊重。 听他一求,就爽快地同意了。 “这样吧,那些尸体在哪里,我去看一眼。” 刘警长见他上了套,眉开眼笑地走到门边。 “公子,请您随我去地下室。都在里面。我相信以您的见识和能力,没有破不了的案。” 秦锋跟着他穿过一条长长的暗道,走进了阴森的地下室。 呛人的福尔马林气味传出来,刘警长从口袋里摸出手帕掩住鼻子。 秦锋突然停住了脚步。 养了两天,被六杯咖啡弄疼的胃总算舒服了些。 他伸手把围巾取下来往脸上绕了三圈,当口罩,以减少刺激味引发的不适。 三具尸体,在灯下特别恐怖。 尽管做了防腐,依然出现了各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变化。 秦锋走到其中一具前,观察插在其太阳穴上的一支钢笔。 这笔的外观很新,还没用多久就拿去杀人。 刘警长连忙递过来手套,“公子,您戴上吧。” 他摆摆手,“不必了。” 使出点力气,把钢笔拔出来,发现深度有三公分。 “就凭这笔,杀不了我们的人。” 刘警长补充道,“是呢,还有其他的伤口。” 秦锋的目光落在尸体表面几处被浸泡得皮肉翻开的地方。 “都是利刃所致。刺入的部位和深度都比钢笔要厉害。看来凶手不止一个人。而且体力也不同。” 他边看边分析,刘警长掏出本子和笔,唰唰地写。 接着,秦锋又看了另外两具,初步结论也有了。 “我判断是两人干的。一个是经受过训练的,身材高大,力气也足。一个是临时出手,体力和功夫都差了一截。” 说完这话的时候,他想起了不久前父亲试探过自己的一件事。 如今秦局长并没有问起,好像是没了下文。 出于谨慎,他走近刘警长,低声说:“现场可曾有别的发现?比如凶手落下的蛛丝马迹?” “有啊有啊。我把后海边停着的船都找了一遍,在其中一只船上捡了块手绢。样式好看,闻着也香,就是弄了血。我一直不好确定这手绢是不是来自那两人呢。” 秦锋轻轻地咬紧了嘴唇。 那块手绢就藏着他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有把握断定十有八九是林觅的。 她怎么可能和杀人凶手扯一起?! 就算有关系,他也要千方百计帮她撇清。 “为什么这三个人会被杀?凶手有没有犯罪前科?“ 刘警长干笑着摇摇头。 “我只是让他们去抓个十来岁的人,哪里预料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十来岁的人?什么样啊?黑道的?” 他的心里充满好奇,“你们抓他还犯得着去派三个高手?“ 刘警长想收回话匣子,为时已晚。 只好把话尽量地说对路子,减少秦锋的怀疑。 编一个动人的故事必不可少。 “公子,您是不知道,西城的紫禁街,有个出名的顾公馆。这家的三少爷失踪过一年多。” “我们找到他的时候,发现脑子出了毛病,好像是给坏人控制住了。派去的人给杀了,他又消失了。我们找他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不忍心看天下的家庭破裂,要让他和家人团圆……” 秦锋给这七绕八绕的话弄得头晕。 “你是说,我的任务应该定为找顾家三少爷,再抓背后的坏人?” “公子高明!” 他抬脚就往外跑,直到重新回到办公室,胃里才渐渐地缓和过来。 秦锋感到身上压了一只硕大的天平。 这只天平很快就要失衡了:是倒向父亲这边,全心全意破案,还是暗中查清楚这事到底和林家有没有关系? 没人能帮他想个办法,只能随着自己的心走。 他在水龙头下反复地涂抹肥皂和医用酒精,冲洗双手的同时,也给紧绷着的神经松松气。 第一百九十三章 独自等待 如果全身心投入地爱着一个人,整个心里都是她的身影,想的都是她的事。 见到了她,心里就安定。若是见不到,自然是心焦。 顾启澜和林觅的感情,已经悄然进入了升温期。 不像八月,隔着一层师生关系,有了心意也不好挑明。 不像九月,因为恼人的人情世故,被迫疏离,差点真的放了手。 十月到十一月,林一堂住院,林太太比往常忙,对她的管制相对宽松。 她反而比过去对感情想得明白。 顾启澜更是在一轮轮的挣扎和纠结中意识到自己的心声,大胆对她表明了压抑多时的感情。 他在初雪后的马路边,安静地看着林觅和母亲乘车走远,才离开。 回校后,他把下午一年级的艺术课上完,拿了张绘制精美的画,习惯性地去看看她。 二年级的那间熟悉的教室,门依然和往日一样开着。 这节课是自习,女学生们都在赶作业。 过道里能听到铅笔摩擦纸张发出的声响。 他轻轻地往窗边一站,想看看她好不好。 才不到一秒,脸上轻松的微笑就凝固了。 教室的后排,林觅的课桌居然空落落的! 桌面上堆着发下来的各科作业本,杂乱地和上午没收好的课本混一块。 旁边的于芬,低头写着作业。 再远一点,何诗安也在温习功课。 他恍然记起,中午诗安往自己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张请假条,说是有事回家。 林觅回家了,可她此刻不在教室。 启澜的心开始紧张。 “她是待在寝室里休息,还是……根本就没来学校?” 他浑身都陷入了不安:该不会出事了吧? 何诗安早已察觉他有在窗外站的习惯。 这天,她略一抬头就看到了他。 同时将他眼中的焦虑一览无余。 她隐约猜到,顾启澜可能看过了有关兵变新闻的报纸。 他此刻正在为林少将一家,准确地说,为林觅牵挂着呢。 诗安到底是懂得人心的。 她不声不响地把课本收好,起身整整裙子。 走出教室,看到他还在,就主动地靠了过去。 顾启澜回过神来,见了她就往后退了一大步。 过去,诗安对他是忍着十万个脾气。 可这天中午回家,看到父亲被降级后的失落模样,想想林少将又毫发无伤,她的气怎么压的住? 到底她是深深地爱着他。 纵然满肚子的火一触即发,她还是尽力把到了嘴边的话艰难地咽下去。 最后,只不过是抱怨了短短的一句。 “启澜,我有这么令你嫌弃吗?” 说完,她的眼泪就哗哗地下来了。 “诗安,别哭。我真心不是讨厌你。” 他知道她是误会了,但也没法像安慰林觅那样将她抱在怀里。 唯一能证明诚意的,就是好好地解释。 “我们是朋友,但是在学校不能靠的这么近。” 诗安一听“朋友”二字,情绪愈发激动难控。 整个人都扑上来,双手箍得他上身动弹不得。 听到门外的异样,教室里的女生们都好奇地凑拢来。 隔着透亮的玻璃窗,她们给眼前的事情惊呆了。 何诗安抱着她们的老师,看样子是要强行地亲他。 而他左右躲闪,却怎么也挣脱不了她的手。 于芬起初不为所动,后来也加入了众多看热闹的同学中间。 可想而知,她也紧张地瞪圆了眼睛。 潜意识里,于芬觉得要帮助老师摆脱她的纠缠。 可是论力气和个头,她和林觅加起来都干不过诗安。 何况林觅还没回校。 她动了动脑子,拿起课桌上的一瓶墨汁冲到他俩面前。 “啪啦!” 瓶盖子拧开,一股黑色的液体,带着墨香泼了顾启澜一头一脸。 于芬不是失手,而是看准了才下手。 直接和诗安对着干,她惹不起。 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曲线救人。 “老师满脸都是墨,看你下得去嘴。” 她手握着空瓶子,心里咚咚地乱跳。 突然出现的插曲,令准备吻下去的诗安吓了一大跳。 启澜的头发本来就黑,给墨水一糊,都分辨不清哪里是头哪里是脸了。 他的眼睛望向了于芬。 “太好了,不是林觅看见。” 启澜挨了墨水可以忍受,下班就能洗澡。 但万一被林觅看见,就跳进黄河洗不清。 昨晚好不容易才和她澄清了呢。 于芬的相助,确实有了效果。 诗安本来想继续亲下去的,后来一想,满嘴吃到墨,牙齿都黑得像木炭,哪里还美呢? 于是她宁可做个好人,也不想来揩油。 启澜只看见一条粉色的丝绸手绢在脸上擦了起来。 诗安有事可做,总算是放过了他。 “不用你擦,我回去洗洗。再见。” 他顶着被墨汁毁了的形象,冲到办公室后面的水龙头边。 拧开龙头,哗哗地一顿狠冲。 十二月的水啊,那个刺骨的凉。 诗安跟在他身后,看到他在自虐地冲洗冷水,心里疼得像刀子割。 她把大衣脱掉,又扯开扣子,将贴身的一件温暖背心当做毛巾递给他。 “启澜,求你擦擦头发,你上个月病了住院还不到半月……” 他喘着气,一边拧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平静地看向她。 “诗安,真要替我着想,就不要在学校为难我。行吗?” 他不肯接她的背心,头也不回地取了自行车,奔着宿舍去了。 于芬怕她追过来找自己算账,早就背着书包逃跑了。 诗安无处泄愤,就对着林觅的课桌,卯足劲揣过去。 “去死!” 哪知林觅的课桌本来就有一颗外露的钉子头。 她这一脚,不偏不倚,鞋跟就蹬在钉子上。 随着清脆的声响,鞋跟折断了。 诗安气得干脆把两只鞋都踢掉,穿着袜子往秦校长的办公楼跑。 “我要告状!一定要告状!就告你勾引他!” 黄昏来临。 由于是冬季,天快黑了。 启澜换完衣服,匆匆赶到女生宿舍楼下。 抬头望她的寝室窗户,里面没灯。 他只好去了校门口。 门卫室外,有个眼熟的影子。 他认出了是送报纸来的齐齐,她又扮成男孩的模样。 报童和他礼貌地问好,给了他一份报纸。 同时还悄悄告诉他要心。 “老师,我不到五点就到了。学校门口有几个怪人一直在转。肯定是要干坏事。” 经过她的好心提示,启澜察觉到了和过去不一样的变化。 确实有三个人鬼祟地在校门口走动,反复地进出女生们平日里常去的店铺。 他轻声对齐齐说:“你跟着我去店里看看,我们装着要买东西。” 原来这家女学生们喜欢的店铺,老板和伙计都脸熟。 现在店里还是做着租书,卖点心,文具和物件的生意,但迎接他的是陌生面孔。 他装着买东西的样子,在店里带着齐齐逗留了几分钟。 “我们要买包什锦糖。” 其实他很清楚,店里从来不卖这种糖果,因为价格偏贵。 林觅告诉过他,这里只卖普通的麦芽糖和芝麻脆。 店里的人并不很熟悉,居然找了半天才发觉没有货。 启澜的心里有数了。 他随意地拿了几支铅笔,付了钱,领着齐齐出了店门。 看看天色,已经黑了大半,而林觅,迟迟未出现。 第一百九十四章 派来的杀手 午后的街边,树枝上覆盖着一层深浅不一的残雪、 林觅靠紧了母亲在车里坐着,以为是回学校。 车缓缓地行到岔路口,林太太忽然开了口。 “李炎,先去前门吧。” 她困惑地盯着母亲的脸,眼中充满不解。 “妈妈,今天我要上课,不是放假呀。您是要我陪着上街买东西么?” “哦,”林太太尴尬地笑了笑。 “我记错了。妈只想着你爸爸明天回家,好好地准备一下。要不先送了你,我自己逛。” 父亲难得回家,年前来,可能意味着春节都不能团聚。 林觅略微考虑,就做了决定。 “我不去上课了。我们一起多买点,让爸爸见了高兴。” 李炎把车直直地开上了东边的那条路。 前门很快就在眼前,衬着阳光,人群熙攘,甚是热闹。 她们低声谈论着要买的各类物品,李炎拎包走在前面。 三人沉浸在迎接林先生回家的欢乐中,不知道有两辆车一路跟随到了附近。 秦局长办事,素来是滴水不漏的。 先是借着换工作的幌子,把儿子给“固定”在眼皮底下。 明面上,有自己的办公室,也能支配局里的人员。 实际上,秦锋的一举一动,都给刘警长盯紧。 事无巨细,都会汇报到他的耳朵里去。 眼下,秦锋着手调查九月的那桩无头案。 同时还要按照提供的画像去寻顾公馆的老三。 暂时没有时间来学校找林觅。 警察局派到文墨路的人员,也盯紧了林家的车。 此外,为了保险,还特地在校门口女生们常去的店铺,布下了眼线。 本来,秦局长还想慢几日再动手。 然而今天一大早得到消息:林少将明日到达。 宜早不宜迟,他提前实施起计划。 为了不引起过多的注意,这次启用的是年轻女人。 杀手团有个出名的美女六人组,以一到六作为代号。 容貌迷人,手段狠辣,经验丰富。 金因为骨子里清高,拒绝入组,不与她们同流合污。 若不是她被三太太给钦点走了,秦局长是不会考虑其他人的。 她的姿色和功夫太好,一直喜欢单打独斗,任务完成得很漂亮。 六人组分成两路下了车,尾随林觅她们进了前门一家有名的点心店。 她们佯装成购物的样子,不断地靠近在柜台边站着的林家母女。 看到林觅不过是个纤瘦的中学生,林太太也身子单薄,决定将两人先绑走。 旁边拎包的李炎,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他没穿军装,只套了简单的灰蓝色长衫,手枪装在随身带着的一个袋子里。 他表面上是瞧架上的点心,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林觅。 一转眼的工夫,就有两个陌生女人贴了过来,企图遮挡他的视线。 他敏锐地将身子一闪。 她们若无其事地扭着腰肢,拿过几盒牛舌饼做掩护。 然而这点伎俩骗不过李炎。 因为其中一只饼盒拿反了,显然不是真心挑。 “不好,有人盯上我们了!”他的脑子里有不好的预感。 “太太,快走。有危险。” 林太太听到了他的低声提醒,困惑地回头望了望。 只见店里的顾客们排队挑点心,称秤,付钱,并无异样。 “哎,我说你是不是昨晚没休息好,现在有幻觉啦?” 他摇摇头,不说话。 “今天要买好,不得空手回去呢。抓紧办。” 说罢,林太太指了指架子上摆着的枣泥糕和红豆饼,示意他去取。 人生最无奈的情景之一,李炎算是碰上了。 好心提醒却没人听,而身边的敌人似乎还挺有耐心。 “伙计,帮忙取那边的点心来。” 他开了口,继续盯紧周围的情况。 伙计把糕点拿来,林太太凑过去闻了闻,觉得满意。 “栗子仁的酥饼和绿豆糕,各来两盒。” 伙计照办。东西都齐了,一共六盒。 林太太见李炎似乎没有往日那么灵活,急忙催他。 “你还愣着干嘛,抱着盒子去排队付钱呀。” 他心里紧张起来,怕一旦走开片刻,就会出危险。 “伙计,你替我去结账,出店门再把盒子放车上吧,我给你额外的钱。” 眼下,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林觅了。 “姐,我有话和你讲,请近一点好吗?” 林觅也觉察到他和平日不一样。 “是关于爸爸的事?还是关于表哥的?” 一支带着寒光的飞镖就从旁边女人的手指间钻了出来。 “趴下!” 他往前迅速跨出一大步,伸手同时将林觅和林太太按在地上。 飞镖直接扎进在林太太那只鳄鱼皮手包,几乎穿透。 “呯!” 随着枪响,点心店里人人抱头乱逃,喊叫声,鞋跟声,混乱不堪。 弹飞镖的那个女人,捂住胸口,不甘心地倒了下去。 李炎的枪口,飘出一丝子弹的气味。 六号低估了林家警卫队长的实力,急于出手,不料送了命。 余下的五人,纷纷拔枪对准了李炎。 “去死!” 乱枪响起。店里的其他人都跑光了。 各种碎裂声响不绝于耳。 林觅闭着眼睛趴在地上,贴着母亲的身子,两人都不由自主地发抖。 鼻尖嗅到的血腥味浓烈。 她想起了自家花园里的腊梅花,颜色如火,衬托着白雪和泥土。 李炎素日对她的种种好,像一股力量,促使她勇敢地睁开了眼睛。 面前挡了一张柚木圆桌,桌面上好几排不规则的弹孔。 他不见了踪影,地上被血染红了一大片。 “李炎!” 林觅带着眼泪,痛心地喊了一声。 林太太听到身边的女儿有响动,也睁开了眼睛。 店里此刻,如坟场一般死寂。 只有母女俩的呼吸声和抽泣声。 林觅擦着眼角的泪水,扶着母亲站了起来。 “妈妈,别怕。我来保护您。” 她双手用力捡起架子上掉落在地的两只铁秤砣,“谁敢伤害我们,我就砸个落花流水!” “哈哈哈!” 回应她的是前方一个陌生中年男人的笑声。 “你是谁?为什么要害我们?把我的警卫弄到哪里去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他是谁 伴随着沉闷的摩擦声,柚木圆桌忽地从林觅眼前抽走了。 映着从窗户里落进来的阳光,她看到一位军官站在门边。 相貌端正,身材不算魁梧,皮肤白皙,像南方人。 她一眼就认出,他穿的是陆军制服。 印象中,父亲的圈子里基本都是海军军官。 林太太望了望那个人,嘴角轻轻地抽动了一下。 她低头飞快地整理好大衣和旗袍,取出手绢在脸上轻轻地擦了擦,走了过去。 林觅被母亲留在了原地,手里的秤砣有些抓不住了。 “妈妈……”她的声音细得几乎听不见。 林太太在军官面前停住,那人朝她一笑,伸出了手去扶她。 “别碰我妈妈!” 两只笨拙的秤砣,“咚咚”地落在他脚边。 林太太转身,对女儿招手说:“你过来,先赔礼,再道谢。” 倒是那位军官显得比较宽容,脸上依然笑呵呵的。 “没关系。孩子还呢。” 林觅不敢相信此时发生的一切。 她举目四望,看到地上有把手枪。 当着林太太的面,她不仅捡起了枪,还对准了母亲旁边的男人。 一队军人“唰”地冲进来,令她猝不及防。 子弹飞出了枪膛,却偏了。 她还想接着开枪,身子一紧,左右都给人抓得牢牢的。 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看不清林太太的表情。 林觅的世界,又陷入了混沌状态。 李炎不见了,母亲也不管女儿了,父亲却什么都不知道…… 她感到身体像是给抽空了,落入了一片绝望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大脑有了点意识。 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喊:“觅觅,醒来啊,求你看看我……” 她睁开了眼睛,发现身处医院病房。 林太太在床头坐着擦眼泪,那个令她心情不好的男人不见了。 “李炎呢?” “还在做手术。” 她扯掉被子,光脚跳下床,不回头地往门外跑。 这个环境她不陌生。林一堂前不久就转院到了这里。 她挨个房间地找,一直看到了手术室才停了下来。 恰好有护士进去送药。 她拉住人家急急地问情况。 “里面的主刀大夫是谁?” “章大夫呀。” “伤得严重吗?” “中了五枪,能不能救活不好说。” 五颗子弹的杀伤力不言而喻。 她不敢想象,李炎中弹后身体有多疼。 若不是为了搬那只厚重的大圆桌给她和母亲挡枪,警卫是完全可以逃跑的。 林觅的心情,比守候表哥做手术的那晚上还要糟糕。 她的潜意识里,已经把李炎当成了好朋友。 如今好朋友为了救她俩,挣扎在死亡线上,她却没法去帮忙。 林太太一路跌跌撞撞地找了过来。 她一把拉住地上坐着发呆的女儿,大哭。 “妈妈,您如实告诉我,他是谁?” 林觅的声音很低,除了林太太,没人听得清。 “觅觅。刚才是他救了我们。你不要发脾气。妈心里已经很难过了。” “他是陆军,和爸爸认识吗?” “早年是一起在海边的。后来换了部队……” “妈妈,您到现在还没说他的名字呢!” 林太太没想到女儿会质问,只好低头不作声。 林觅叹了叹气,也不想为难母亲,站起来去护士办公室要杯水喝。 待她喝完水回到原地,手术室的门开了。 几个医生护士一起把伤员抬往病房。 李炎躺在担架上,脖子以下盖着白布单,似乎是睡着了。 林太太见状,眼圈发红。 林觅摸到担架边,轻轻地喊他的名字。 章文轩洗完手,换了手术服跟了出来,看到母女俩,吃了一惊。 “林姐,林太太,你们怎么在这里?” 他之所以诧异,是因为三个多时前伤员送到医院,并没看到她们。 “我家的人受了伤,他还好不好?” 林觅拉着章文轩的白大褂衣角,眼巴巴地望着他,生怕听到坏消息。 “平安了。子弹都取得顺利。比林少爷那次的手术好做一些。” “我可以看看他是哪些地方中了枪吗?” “这个……让护士来给你指吧。别乱动他。” 护士轻轻地揭开盖在李炎身上的一层消过毒的薄布。 林觅刚看了几秒,就给母亲急急地捂住了眼睛。 虽然短暂,她依然记住了他的伤。 做完手术的李炎,浑身都没有穿衣服。 大腿部分包扎了三处,左右胳膊各一处。 比起林一堂上回差点射进心脏的子弹,他的伤也并不好处理。 多亏手术中及时扎住了出血的大动脉,否则就活不到天黑了。 “妈妈,请松手吧。我不看了。” 林太太把盖住女儿双眼的手移开了。 她们跟着担架进了病房,听了些医生交代的注意事项。 由于林先生明天到家,林太太强迫自己要冷静不慌。 该买的,一样都不能落。 可家里的车已经给坏人放掉了气,目前正在修理,她只能再去找女儿不愿意搭理的那个人。 那个男人并没有离开医院,而是在医院门外的车里等着。 见到了林太太,他照例笑了笑,亲自下车来扶她。 她没有拒绝,一声不吭地入座。 他和她,昨天待了一整晚,没想到今天下午又见面。 平心而论,她应该谢谢他的两次帮忙。 林先生能够从兵变的牵连中脱身,是他出了力。 母女俩能够从杀手的枪口下生存,李炎能及时送医,都是他的功劳。 杀手团的六人组,枪法和身手都很厉害。 李炎因为优先去搬桌子保护林觅,给她们钻了空子,左右胳膊都中了枪。 看着他带伤举手走过来,女人们都笑了。 她们都觉得他长得不错,一致决定先玩玩再杀。 为首的一号对李炎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去打。 这是他想要的,毕竟店里空间,会误伤林觅和太太。 那些女人见他很顺从地举手投降,也负了伤,兴趣有增无减。 没想到刚跨过门槛,李炎就一个转身,揣倒离他最近的一个女人,顺势夺了枪。 几声枪响。那女人肩膀中弹。 余下的人红了眼睛,举枪对着他开。 此时,陆军上将的车队经过前门。 听到混乱的枪声,军人们以为是有暗杀行动,围拢过来。 洪将军看了眼街边的一辆英式车,忽然脸色一紧。 这车,他见过,甚至是再熟悉不过…… 秦局长原本做得圆满的计划,因为遇到了洪将军,以失败告终。 李炎干掉了一人,打伤了一人。 他没力气再打了,伤势过重,倒了下去。 赶来的军人投入了混战,将街边附近的店铺打得惨不忍睹。 六人组最后只剩下一号和三号,各开一辆车逃跑。 洪将军等下属们把店门口的尸体和破碎的物件都拖走,才走了进去。 他听到桌子后面林觅和母亲说话的声音,知道林家的两个女人都平安。 只是林觅人,口气硬,把他逗笑了。 多年前,他和林太太第一次见面,似乎也是类似的话。 那个神气高傲的姐,在南方的海边和几个姐妹打打闹闹,在路过他面前的时候滑倒。 他扶了她一把,却被她丢了一头一脸的沙子……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不毁一门亲 汽车尾部喷出一道黑气,双轮一滚,转眼就离开。 病房的门,忽然开了。 林觅回头一望,以为是有风。 可放眼看去,窗帘纹丝不动,不像有风吹过。 她伸手给李炎盖被子,怕他着凉。 他似乎是在做恶梦,一会儿额头渗出冷汗,一会儿肩膀在抖,一会儿又咬牙。 林觅的心也跟随着他的身体一抖一抖。 “他到底是梦到了什么?” 忽然间她的手给捏紧,一股冰冷顺着指尖蔓延到心口。 “别怕,我在,别怕……” 林觅感到他是要醒来了,有些激动。 他微微睁开眼,苍白的唇抿紧,眼泪落在枕边。 “……姐……你……还好……吗?” “我和妈妈都没事,谢谢你保护我们。” 林觅掏出手绢给他擦泪,接着又说:“想吃东西吗?都和我说,今晚我在病房陪你,不回校。明天爸爸回来,让他给你奖励。” 李炎的耳朵听得不大清楚,但他懂得看唇形辨音。 林觅又是他看着长大的,她说的话基本都猜对了。 他默默地想:“她真好,为她死了也值。” 怕她累着,他摇摇头,轻声说:“谢谢。” 李炎的病房和林一堂的,隔了两层楼。 若不是一位护士下午过来打针,多了句嘴,林一堂怎么都不会知道。 “林少爷,您家的那个队长在一楼住院……” “什么?受了伤?五颗子弹?” 他当即一拍床头柜,把几瓶药打落在地。 护士连忙来捡,“您不用太担心,章大夫把他救下来了。” “多管闲事……” 林一堂本来想骂出声,但想到章文轩也救过自己,只好忍住不发火。 他是想着,李炎要是重伤不治该多好,以后就不会碍眼了。 护士见他脸色气得发青,只好接着说:“他现在有林姐看着,不会有大碍。” “咚!” 林一堂咬牙把整个床头柜掀翻,抓起手枪就下了楼。 林觅倒好了水,正要扶李炎坐起来,忽然眼前冒出一只手把杯子夺走。 “呯!”林一堂把杯子掼到地上,碎掉半边。 水洒了一地。 “表哥!你干什么!” 林一堂不管,也不应,抡起拳头上来打人。 李炎冷眼看着他,没有躲闪,吐出两个字:“来吧。” 然而林觅不干。 就在拳头落下的时候,她跑到表哥身后抱住他的腰拼命往后拖。 林一堂只觉得身子一瘫,仿佛中了一针麻药。 他红着脸回头,看着林觅的脸。 “别用那么大的力,我快疯了……” 她不应,也不听,继续用力,于是他倒了。 床上的李炎,看得一脸惊诧。 “姐扯到了少爷的……” 林觅回过神,看到手里是表哥的裤子,他大概是羞愤过头,捂住下身不肯动。 幸好他穿了内裤,否则三个人都要尴尬死。 林觅只好帮他把裤子套上去,却发现全部是徒劳。 只怪医院的病服裤带太松,一用力就走形了。 查房的章文轩,看到这一幕,本能地伸手挡住了旁边护士的眼睛。 “我们先回避半个钟头再来。” “请你们给我拿套衣服来……” 林一堂几乎是要哭出声来。 好歹也是个校级军官,居然在一个警卫面前给女人扯掉裤子。 不一会儿衣服送到,依然是病服,不过裤带处拿了两条带子捆紧。 这下不怕走光了。 林一堂内心的火却扑不灭。 生理需求来了。比火还猛。 毕竟他也十八岁了,离开学校也有三年,在男女方面早就跟着部队里的那群大人见怪不怪了。 当着章文轩和护士的面,无视李炎的存在,一个翻手把林觅抓紧。 “表哥,你放开我!” 他无视她的喊叫,直接把她抱紧,压到了地上。 “林少爷,你不能这样,这是人家的病房……” “就算是你的,也不能这样……” 章文轩见自己的劝解苍白无力,终于忍不住了。 他喊护士帮忙,两人一齐上前拖住林一堂的手,费劲地把他和林觅扯开。 路过的两个助手来赶紧进来。 李炎看到一堆人在忙,乱糟糟。 林一堂的劲真是大,他们加一起都制服不了。 多亏了护士口袋里还放了一支麻醉药…… 紧急关头一针扎下去,管用了,世界又太平了。 章文轩扶林觅起来,安慰她说:“好了,没事了。你别刺激他,他前两天给弄伤了,整个人都还没从惊吓中好起来。” 她忽然明白了:“章大夫,您是说我表哥脑子不对了,是吧?” “我只会外科,不会看精神方面的病……我认识个德国医生懂心理的,有时间请来给林少爷看看。” 章文轩莫名地紧张,怕林一堂真的控制不住,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其实我知道你们是要结婚的,但我不愿意看到林姐被强迫。男女之间得你情我愿才好。” 林觅不敢在医院待了。刚才表哥的手已经贴到了她的脖颈,解开了好几颗扣子…… “章大夫,送我去启澜那里。” 她的请求居然得到了章文轩的同意。 正好要下班,她拉着他,坐上自行车往学校去。 路上,启澜是他们共同的话题。 她问了好多事情,却又全部记不住。 章文轩的心里不停感慨。 这才是真适合一起的人。 旧式婚姻真害人不浅。 林姐和没有感情的男人过一辈子,会生不如死。 林觅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还恍惚如梦。 顾启澜在校门口等了一会,让齐齐回家,自己继续站着。 看到章文轩带着林觅出现,他赶忙跑过去。 “谢谢文轩兄,我找了她好久。” 启澜把林觅抱下来,“一下午都不回来,我很担心你呀。” 章文轩觉得完成了一桩比手术更难做的事。 自从知道林觅和表哥订婚,他就劝启澜不要浪费时间。 然而今夜看到两人重逢时的欣喜表情,他感到自己的想法错了。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 他选择站在兄弟这边,出于道义和人性。 林一堂对表妹的感情,确实不掺假,但一时失控差点犯大错。 而顾启澜对林觅的情感,却要平和克制的多,举手投足,都不越轨。 他骑车走了,留下安静的两人世界,给启澜和林姐。 第一百九十七章 初恋的花蕊 分开不过是一个下午而已。 两人此刻相见,心里都有了些异样的情愫。 林觅伸手挽住了顾启澜,脑袋紧贴着他的胸口。 他低下头对她低语道:“乖,送你回宿舍,于芬该等急了。” 她不满地嘟起嘴,喃喃地撒娇,“我不想回宿舍,要去你房里过夜。” 启澜的脚步蓦地停住。手心里开始发热。 “我想和你说说话,明天爸爸回来,可能就难有机会了。” 顾启澜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淡淡的伤感,随后又释然。 林先生既然明日能回家,说明他没被兵变的事情影响。 启澜知道接下来林家就会有喜事要办了。 他望着林觅,片刻后伸手拉她入怀。 他像是揣着一件即将要失去的心爱之物,久久难以割舍。 但是这些他都不能流露出来让她察觉,为了她好。 “我房里今天中午重新布置了一下,比过去暖和很多,一起走吧。” 他说的很轻松,仿佛和过去一样,其实内心像刀割。 林觅浅浅一笑,跟着他强打着精神走。 校园里的冬夜,到了九点以后很是寂寥。 女学生们怕冷,自习上到八点就各自回去了。 除了零星的灯光,高大树木投下的影子,一路上连野猫都看不到。 门开了,灯亮了,床下的白狗凑到面前摇尾巴。 林觅累了,刚进门就往床上靠。 启澜脱掉外套,回头一看,发现她已经在床边抱着枕头,不想动了。 “我去泡茶给你喝,还有点心。” “我不想吃,也不想喝。你过来和我一起好不好嘛?” 启澜想说“不好”,枕头已经不客气地飞了过来,他伸手抓住。 宝贝儿是不是生气啦? 他悄悄地盯了她一眼,心咚咚乱跳。 果然姑娘气鼓鼓的,丢完枕头,看到狗在床脚趴着,就揪住了它的毛。 “哎,我说觅儿今晚是怎么啦?白没犯错,饶了它吧。” “它没错,有错的是你!” 启澜心领神会地走到床边,准备道歉。 林觅的双眉一颤,亮晶晶的眼睛直直地望着他。 “被子里好冷,你上来给我暖一暖。” 他顺从地坐到她旁边,把枕头放在中间。 这是他和她之间的界限了,必须要守住。 林觅终于忍不住了,眼泪哗哗地掉。 启澜捧着她的脸,爱怜地擦拭着。 趁他不备,她第一次鼓起勇气,搂住了他的脖子。 启澜感到她温软的唇贴到脸颊,整个身子也靠近, 她像花蕊一般,在暗夜里悄然绽放…… 这一次,他没有拒绝,也无处可逃,闭上了眼睛,任由她来。 林觅亲吻了他很久,直到浑身都发热,才微喘着停了下来。 她一路上都担心父亲回来会不会催着她和表哥快订婚。 看到林一堂差点得手,她才意识到自己什么都来不及给启澜。 所以才会主动要求在启澜的房间过夜。 她执意要他一起到床上,就是想发生些事。 说里的故事,她看过一点。 学校保守得可怕,父母也管得很严,十三岁的林觅都没见识过生理知识。 她对恋人之间亲密行动的理解,停留在接吻这一层次,就不知道该如何了。 余下的,应该交给男生来做了吧? 启澜的脑子处于空白状态。仿佛是回到了穿越前的世界。 那个时候,他是二十二岁。大好年华,太平盛世,却从没有过恋爱的经历。 现在,什么都是未知的,他也不知命运的走向。 在乱世中遇见真爱,是幸运还是不幸? 启澜最后想到的是,男生更需要担当。 他知道她想把自己送给他,感念她纯真的爱情,但理性终究占了上风。 发乎情,止乎礼。越珍惜,越舍不得碰。 启澜抱着她,握紧她的手,轻声把她哄睡。 “乖,晚安。以后我们还有很多日子……” “嗯,你也别看书太久,我们一起……” 林觅眼中闪烁着对未来的一些期望。 只是她太困了,好多心里话都来不及说。 睡着的时候,双颊呈现出淡淡的粉色。 启澜望着她的面庞,确定她入睡了,才把她轻轻地放下。 现实中的睡美人,纯洁而充满诱惑。 他深情地凝视了片刻,在她光洁的眉心,落下了一个浅浅的吻。 她睡得很沉,没有发觉。 启澜的手心全是汗水,因为紧张,也因为兴奋。 窗口透出夜的深蓝,初吻的感觉,很好。 “我只有当你睡着,才敢这么做。” “以后恐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我知道你父亲回来,婚事就近了……” 天亮的时候,他合上看了一宿的书本,在过道里拿火柴生了炉子,烧一壶热水。 待林觅睁开眼睛,他已经把温水倒进盆里,拿出新牙刷,让她洗漱。 昨天程倩倩下班后有事请假回了家,不会有人贴着窗户往里窥视。 宿管阿姨有睡懒觉的习惯,通常八点以后才会上楼来。 林觅看着镜子,梳头。 他在她身后,帮她别上发夹。 “你昨晚就睡我旁边吗?” 她握着那柄雕花的银梳子,侧过头轻声问。 “是的。” 他悄悄地撒了谎。一夜未合眼,在书桌边待着。 “这个枕头要是有花就好了。我上次给你的那个丝帕绣的好看吗?” “鸭子的那个挺好的。” “哎呀,你哄我呢,明明是鸳鸯啊,看来还是绣的不好。” 两人的早餐很简单,却不失温馨。 启澜把栗子糕和白芝麻酥饼拿了出来,还有一盒西式玫瑰花蛋糕。 热茶泡好了,一圈圈铁观音的幽香。 林觅喝了杯茶,靠着他的肩,地咬了口点心。 “好香,都没有吃过。” 启澜只是笑笑,看着她吃。 这盒点心是不久前的夜里,他和唐姐家酒店的点心师傅学做的。 纯奶油,玫瑰花露,加一些糖霜。 他一直很忐忑,怕味道不够好,做了好几次,最后才拿过来留给她。 “你昨晚真听话,我高兴。” 她羞红了脸,仿佛说的秘密都给他看穿。 “喜欢吃的话,我就每周给你做一份点心。” “做点心?你亲手做的吗?” 启澜拿起一个玫瑰花蛋糕,翻过来,递给她看。 只见蛋糕的底部清晰地有个“觅”字。 林觅彻底地服了。 启澜真是深藏不露的家伙,做得这么精致的点心,用心良苦。 “明年我生日,你给我做个蛋糕吃,要双层的那种好吗?外面卖的太甜了,吃着腻。” 他想讲“不一定”,但看着她满眼的希望,不忍心说出口来。 于是轻轻点了头,看她一个接一个地吃蛋糕。 第一百九十八章 纸包不住火 这天,林觅只上了早自习,就给秦校长派来的人叫走了。 隔着一张冰冷的办公桌,她礼貌地面对一脸怒容的校长。 “林觅,最近关于你的不好消息特别多。你自己察觉到了吗?” 她的双手稳稳地搭在膝盖上,并不慌。 “不知道。” 秦校长脸色一沉。 她认为林觅无视校规校纪,还不注意影响,已经成了害群之马。 “你转学来快三个月了,已经不算新生。该懂的规矩不懂……” 林觅不想和校长绕弯弯,站起来说:“您不用闪烁其词,我和秦锋先生没有发生什么。我也不喜欢他。” 秦校长的眼镜滑落到鼻尖,一时忘了去扶。 “我侄子的事先放一边,我听说你蓄意勾引学校里的年轻老师……” 昨天被顾启澜拒绝后,何诗安满心妒火和不平,索性冲进办公室告状。 当然她要保护启澜,所以一个劲抹黑林觅。 秦校长联想到侄子,再想想启澜,觉得都是林觅在使坏。 “你回去写检讨,还有保证书,明天请你家长来与我面谈。” 林觅的脑袋嗡地一响。 类似的情景,前不久发生过。 三年级有女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给开除了,喊了家长到场。 秦校长难道是要开除她?凭什么呀? “校长,您不能听了些谣言就认定我犯了纪律。我一直都洁身自好,没想过要做花蝴蝶。” “我和顾启澜先生是开学前就认识的,那时候我就喜欢他了,跟他无关。是我一个人的事。” “您要罚就罚我好了,但不能随便开除我……” 秦校长没有再开口。她感到眼前的女生会给学校的管理秩序带来大麻烦,头疼无比。 开除?侄子那头怎么办? 她倒不是觉得难为情,而是觉得开除不是个好办法。 没了学校的管束,林觅会不会继续祸害秦锋和启澜呢? 林觅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离开的。 明明是大冷天,她依然出了一身汗。 下午的课她也没心思上了,收拾了书包就往教室外走。 何诗安观察了她一会,猜到给秦校长连奚落带恐吓,心里快活多了。 顾启澜因为出去开会,一整天都不在学校。 诗安佩服自己找了个好时机,借校长的手给林觅施压。 林觅背着书包走到校门口。 过去是有李炎来接的。如今他住院了。 她拦了辆黄包车,坐了上去,车夫见她一脸的难过,就问: “姐,您有心事呀?” “我的书都快读不成了……” 车夫听出话里有哭腔,赶忙闭嘴。 到了文墨路,她瞥见街角一辆眼熟的车。 直觉告诉她,是那位陌生将军的座驾。 “他为何要来这里?上我家?” 待她沿着楼梯上到二层客厅,却没看到有人来过的迹象。 林太太穿着一身浴袍,浑身散发着热热的水气从房里出来。 女儿在面前站着不动,她愣住了。 不等她想出个话来打破尴尬,林觅抢先开了口。 “妈妈,我刚看到那个将军的车了。他是住这附近还是专程来了我们家?” 林太太捏紧了浴袍的腰带。滑滑的,像条水蛇缠住了手。 “他是住附近吧。没来过家里。” 林觅睁大眼睛,母亲的腿在轻微地打颤。 显然,她撒谎了。 “妈妈,我再问您一遍,他是谁?再不说,我就告诉爸爸!” 林太太扭过身子往卧室走,“是老家同住一条街的邻居。也当过海军,后来去北方了。” 林觅没有问到那个男人的姓名,一阵烦躁。 “不管他是谁,只要影响到我们的家,就是大恶人!” 林太太不作声。她忽然意识到,女儿不是孩子了,不好骗。 洪将军确实是她老家的邻居,她和他本是没有交集的。 真实情况是,他和林先生是同期考入船政学堂的海军学员,毕业后在同一个舰队里服役。 不知何故选择离开舰队,加入了势力更强大的陆军…… 婚后的林太太,因为流产身体虚弱,被送到了风景宜人的林先生老家去休养。 隔着一个省份的距离,她哪里还记得洪家的情况。 偶尔的几次探亲,都是在别处。 家里早就搬到了更好的位置,据说原来的街起过火,不吉利。 一直到这年秋天,才见到了这个人。 一晚,她和几个军官太太在酒店的房间里打牌,忽然天降大雨。 别的太太笑眯眯地都给丈夫接走了,只余下她。 她的男人在千里之外的海上,等于没有。 打电话回家,佣人说,车去接姐放学了。 那天的雨水特别多,马路上的积水超过了一尺多深。 李炎接了林觅,车开到半路就熄火了,他背着她走完余下的路,回家已经是半夜。 有个人影出现在酒店二楼的走廊里…… 也怪,闲聊中,他居然知道她住的文墨路,还知道她养了个女儿。 最后是他送她回了家。临走时递给她一个电话号码和地址,说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大半年都没联系,直到林先生卷入兵变。 洪将军只在电话里提了个要求:“陪我一晚。” 他接她去了城东的酒店。 林太太原来做了放弃一切的准备。 陆军势力远远大于海军,二者好比是猛虎对猫。 两人坐到半夜也没说话。 她睡着了。上午醒来时,身上的衣服完整,只是枕边多了张字条。 “放心,已办。” 她将信将疑地打了电话过去,得知丈夫已经踏上归途。 曾经的邻居好像一个谜,她很想弄明白。 这天上午。林太太约圈子里消息最广的几个官太太喝茶,顺便打听洪将军的家庭情况。 她们一聚,各种八卦就起飞。 正好有人主动扯到了洪将军,免得她先问。 “他当年带了百多人从南边逃跑过来,算是叛变,连累了他哥哥和父母,给灭了门。” “吓人哇。洪家难道就只有他一个了?” “都杀光光啦?” “哪里逃得掉呢?那么多兵围着开枪。” “听说最后起了大火,就算没被枪打死,也跟着房子和家具烧成炭了。” “哎呦,好端端的说这些磕碜的事,换点喜庆的。” “洪上将最要紧的是现在还单身呀。” “对哦,为啥不娶十个八个年轻女人,每人生几个,一大家子又出来咯……” “我准备给他做媒,都是年轻貌美的,二十不到的。” “哎呦,我要是他,听到这话都要美死了去。” 太太们说得起劲,慨叹一番,摸起了麻将牌。 这些话让林太太心里莫名地恐慌。 她逃回了家,关上门,疯狂地翻找林先生的抽屉和书柜。 待她一身灰尘地瘫坐在文件堆里,总算是发现了一张老照片。 照片上,林先生站在焚烧过后的断壁残垣中,低头,看不清表情。 她害怕:丈夫是否参与了那次灭门惨案……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刀两断 整个下午,林觅把自己关在卧室,任凭林太太如何拿好东西哄都不肯出来。 她表面上忍着不去搭理母亲,内心早已乱成一团。 她在房间里来回地走,不时去望墙上的杜鹃报时钟。 每当整点的时间来临,那只鸟就噔噔地跳出来鸣叫。 到了黄昏的五点。等了一下午的林觅按耐不住,冲出房门去了客厅。 林太太见女儿出来,连忙放下手里的半杯咖啡,问:“今天中午你都没吃饭呢。晚上可以多吃点。想吃什么告诉妈妈,如果家里做不来我们就出去吃。” “爸爸不是今天要回来吗?现在都还没见人影……” 林觅说着就有些激动,忍住眼泪。 “他五点多会到的。天津那边的火车雪天发车少。也晚不了特别多。我们今晚一起,待会把一堂也接回来。” “李炎他住院了,我想给他送吃的。” 林太太表示不赞同。 “你表哥住院,都是我送饭。现在你爸爸要回来了,看到你对一个警卫这么好,会怎么想?” “让警卫队的人轮流去医院食堂买饭就可以了。” 林觅看着母亲,眼神里流出失望。 “他是为了救我们,才伤成这样的。” “最后是谁帮了我们……” 林太太话没说完就捂住了嘴,双眼望着二层楼的楼梯口。 林少将回来了。刚好听到了一点母女的谈话。 他诧异万分:“我前天才打了电话,昨天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先和觅觅去趟医院吧。” 父女俩分别近三个月。 林觅留意到,父亲好久没刮胡子了,还瘦了很多。 楼下的警卫们备好了车。 她钻进厨房没看到现成的汤和菜,就拿走了自己存着当零食的蛋糕、牛奶和水果。 病床上的李炎在看一份护士拿来的报纸。 从昨天入院到现在,一天一夜了。 他受伤的腿下床不方便,就很少喝水,只吃了一点章文轩查房时送来的面条。 从就没有父母,受伤了自己熬熬就过去了。 他想到了林觅,心里很暖和。 姐是世上待他最好的人了,少将大人今天回家,她该多开心…… 病房门轻轻地开了。 他以为是来打针的护士,没抬头,继续看报。 忽然闻到习惯的蛋糕和牛奶的香味— 以往送姐上学,来不及的时候她就在车上啃蛋糕喝牛奶,这一幕他太熟悉。 林觅拉着父亲来到床前,把一大包好吃的放在床头柜上。 “姐……少将大人……我不是在做梦?” “傻了,咬口蛋糕,要是做梦,吃到的就是空气。” 林先生笑着坐下来,拍拍他的头。 林觅把一块蛋糕递到他嘴边,示意他咬。 还真是饿了。他三两下就吃完,总算有了力气和他们说话。 林先生问了问昨天遇袭的事,不禁陷入了沉思。 他刚放出来,宣布无罪,为何有人会对妻女下手呢? 事情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接下来的日子须更心。 探望完李炎,他让女儿领着去侄子病房。 想到差点被表哥侵犯,林觅不敢靠近,在门口站着。 林先生看到侄子背对着门,专注地剥着一包牛奶糖。 林一堂昨天失态,给扎的麻醉剂过了量,到现在还晕乎乎的。 看到叔叔出现,他完全不信是真的,当着林先生的面,像孩一样边吃边丢糖纸。 眼看地上的糖纸一堆,侄子还不打招呼,林少将急了。 “一堂!我来了,你没事吧?!” 他回过头,目光呆滞,完全没了九月刚来北平时候的精神和活力。 喊了好几声,林一堂才呵呵地傻笑着,拿了块糖塞给叔叔。 “给你一块,好甜的。” 林先生的眼泪随着没接稳的糖掉到地板上。 整个家族的骄傲,光风霁月的林少爷,突然就成了个脑子有问题的傻子。 看到侄子沦落成这副模样,他震惊,无奈,愤怒。 林觅想躲闪,却被父亲的大手捉住。 “我问你,如实说,一堂怎么了……” 她没料到表哥会这般反应,也急得落泪。 “爸爸,对不起,我……我们昨天在病房里发生了些争执……” 林先生的心碎裂了。 原来请好假,提前到十二月一号回,就是为了在八号把孩子们的大事敲定。 不到一周了,侄子的脑子还能好吗? 在主治医生的办公室,林先生费了很久的时间,总算是弄清了事情的大概。 “建议去看心理医生。我认识米勒先生,他在灯市口那边有诊所。” 章文轩白天已经累了一天。他说完就礼貌地回家了。 通过查看大夫留下的病历记录,林家父女得知,一堂的身体已经好了大半,但精神出了问题。 林觅走到表哥面前,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他的脸,居然引来一句骂声。 “烦死了,我在吃糖,别惹我!” 林少将叹了口气,把侄子从地上拉起来,“走,去看大夫!” 林一堂不肯,抓着那袋牛奶糖不松手,林觅只好替他戴了帽子和围巾,又取了大衣跟在父亲旁边。 好在这边的分院和灯市口都在东城。他们很快就到找到了诊所。 说是诊所,其实规模都像个医院。 一位护士开门接他们进去。 “不久前章大夫打了电话,说是晚上有病人过来。米勒大夫在里面忙着呢,稍等片刻。” 林觅打量着诊所里的环境。 干净明亮,宽敞整洁。不仅看病,还能做些简单的手术。 从墙上贴的说明和广告来判断,这位德国大夫有行医资质,经验也丰富:妇科、牙科、内科和外科都擅长,更绝的是还能看精神方面的病。 米勒大夫带着助手出来。 林先生刚要开口说情况,助手就示意他不要出声,让护士送来纸和笔。 “洋大夫不懂中国话,讲了也是白讲。你写在纸上,我给你翻译。” 林觅望了眼父亲,拿笔写了满满一页。 助手看了看,转身和米勒沟通。全程德文,听得父女俩头大。 “洋大夫说,他会带病人进去,你们留在这里等半个时。” 护士扶着林一堂进去,门关了。 半个时在父女俩看来,极其漫长。 只听到门声一响,米勒冒出头来对助手说了几句。 “洋大夫说了什么?” 林觅急切地问。 “大夫说,病人是长期处于求而不得的状态,反复受刺激,导致精神失常。” 林先生紧张地问:“有药可以治吗?” “大夫说,没有特效药。只能开镇定的药剂。但你们可以尽量地满足他的愿望,让他慢慢地回到从前。” 在回家的车上,林一堂靠在林觅肩上,睡着了。 林少将下了决心,对女儿说:“觅觅,八号,你和他订婚。和你那个老师一刀两断吧!” 第二百章 我想和他结婚 父亲的话如雷贯耳。 林觅在诊所的时候已经猜到过这种可能,但不愿意放弃。 听到林先生亲口说出,她还想争取最后的一线希望。 “爸爸,我不是孩子了,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 “我对他的心从未动摇。他也一心一意地对我。” “我想和他结婚……” 父亲的脸,比夜色还暗。 他本想发一顿脾气,望了眼睡熟的侄子,忍了下去。 “你看看,一堂现在像人还是像鬼?” “若不是你喜欢那个人,我和你妈妈就不会让一堂骗你回去,早在这边光明正大地结婚了。” 林觅想起在天津发生的事,抬眼望着父亲,想求他不要提。 “爸爸,别说了……我难过。” 林先生的脸色更难看了。 “你伯伯和伯母看到一堂这样,难不难过?” 林觅抿紧嘴唇,把林一堂的头从肩膀上轻轻地移到旁边的座椅里。 他睡得很不踏实,时而睁眼,时而闭上。 车子开到了林宅。父女俩把林一堂送进房间,林太太就从客厅跟了过来。 “他不吃晚饭就睡下啦?” 林先生长叹一声,“你难道没看出来他有问题了么?我离家前交代过你,不要让女儿去找那个子,你尽到责任了没有!” 林太太满腹委屈地怨道:“我哪里不尽责了?什么都怪我,你去问问林觅,问问李炎,你的好侄子在医院里瞒着我们给别的女人打电话,还开车去接人……” 她越说越愤愤不平,索性掏出手绢嚎啕大哭。 她为了保住丈夫的前途和地位,去讨好自己多年前看不入眼的追求者,只差没陪睡。 现在,她翻出了那张照片,没日没夜地担心丈夫会遭遇报复,而林先生却为侄子的事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她。 林先生见妻子哭得厉害,讨了个没趣,一刻也不想在家里待。 他用力拉住女儿的手,大步往楼梯走去。 “觅觅,我们有事出去谈谈。” 林觅想,父母要再争下去就要吵架了,不如和父亲出去吧。 到了林宅大门口,林先生松开女儿,大声说:“去你的学校找那子出来,我们三个一起说明白!” 林觅一脸惊愕。 记事起就没见父亲发过脾气,今晚上像是沉睡的火山突然就爆发了。 这天对顾启澜来说,像是从温暖的春天突然就进入了严冬。 早晨和林觅从房里出来,他心里不舍,但知道必须要放手。 于是他主动跟着年级组长去校外开了一整天的会。 他黄昏时回校,正好碰到一群去食堂吃饭的女学生,里头就有于芬。 听于芬说,林觅上午被秦校长叫去办公室,回来后就收拾书包走人。 启澜的心里掀起了风浪。 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猜得八九不离十。 正急急忙忙地骑车往何诗安家的那条马路上赶,差点与路口开来的一辆轿车相撞。 若不是他躲避及时,就给撞飞了…… 一心想着林觅,他摔得很重,也不觉得疼。 车上坐着诗安和父亲,正要去赴宴。 她看到启澜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心疼地站起来对着司机就是一巴掌。 “瞎眼了吗?快停车!” 何先生见女儿扑向地上摔倒的那个年轻人,吃了一惊。 “诗安,你认识他?” 她不理睬父亲,把启澜扶起来,又掏出手绢给他擦伤口上的血。 “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不必了,我没伤到筋骨。擦破了皮而已。” 他说完就去搬自行车,所幸车也无大碍,只是车铃铛给摔坏了。 启澜忽然想起了什么,注视着她的眼睛,开始发问。 “林觅今天是怎么了?昨天你有没有去和秦校长说?” 诗安没料到他问得如此直接,也不好狡辩,只能想办法把话弄得委婉一点。 “是校长先喊我去谈话,毕竟学校里就我对林觅本人的情况熟嘛。” 启澜拍了拍身上的灰土,继续问:“你和校长讲了什么不好的事吗?” 她佯装淡定地否认:“哪有呀。校长问我有没有看到侄子来学校找林觅。我看到过好几回,如实说了……” 启澜的表情一下子变得特别严肃。 “行了,别说了。我有事先告辞。” 他骑车走了,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才回到学校。 饭馆的老板给他打包了一份荷叶裹好的糯米饭,还有给狗吃的肉包子。 白狗似乎也懂得他的心,对着平日爱吃的食物,只低低地叫了声,没有像过去那样大快朵颐。 启澜担心林觅会被秦校长开除。 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有机会见过她那位侄子,但看得出秦校长是很爱自家晚辈的。 林觅从没提过秦锋,是怕启澜有想法。 她的出发点是好的,却无意间给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变成挑拨的利器。 启澜在灯下看书,把感情的事放到一边。 墙上的日历提醒他,离元旦只有三十天。 燕京大学也真会选日子。考试安排的那天,就是新一年的开始。 章老先生并没有给他所谓的参考书单。 天下的考官,恐怕也就只有朱涓涓这样善良而又耳朵软的,才会经不起考生的央求,又划重点又列书目吧。 在寒夜里为争取入学机会发奋读书的,还有很多年轻人。 在与学校隔了几条街的一处客栈,黎建华辅导完妹妹的功课,自己接着学习。 采薇合上书,走到窗前,盯着夜空中的星星出神。 “哥,来了快十天了,你说一堂哥哥后来怎么不来看我们。” 建华取下蒙上水雾的眼镜,擦了擦,“人家肯定很忙呀。军人不比学生,他哪来你我这么多空闲时间。” “你是想念他了?考完我们就去找他。我知道他住哪家医院。他告诉我了。” 采薇红了脸,“我就是……随便说的。” 建华拿书在她眼前晃晃,“你得好好地考才对得起那个好心的美女老师。” 他说的美女老师,就是朱涓涓。 建华对她很有好感:看着年纪轻轻,就这么有气质,还是大学老师,简直不要太优秀。 确实,在那个年代,朱涓涓头上的海归高材生光环可以让一大堆青年才俊自惭形秽。 丁浣为了赶回国,放弃了领毕业证,只拿了一张肄业证书,朱涓涓就成了同期留美归来硕果仅存的一个女学生了。 前几天,朱涓涓接到了电话,要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要分心,负责出题。 她想了想,给采薇的书单里,重点圈了三本书。那就按照那些书出题。 尽管那天在百货楼听到护士们的议论,以为林一堂遭遇了不测,但她依然希望和他有关的采薇,不论两人是何种关系,都能实现梦想。 第二百零一章 小命一条 灯光忽明忽暗,像是电压不稳。 顾启澜抬头,看到那盏灯在诡异地晃动。屋里并没有风。 手不知不觉握住了桌上早已凉了的茶杯。 他的胸口发闷,头脑晕沉沉,膝盖撞在了椅子上,发出响亮的一声:“咚!” 刚伸手把椅子扶稳,敲门声大作。 “谁会这么晚来找我?觅儿她不是有钥匙么?” 白狗这晚不叫,机警地跟在他身后,想要保护主人。 “呯呯呯!” “再敲门就要坏了,我来开。” 启澜刚把门打开,迎面就落下一只黑布袋,牢牢地套住了他的上半身。 紧接着,双手给绳子反绑,木棒在腿上狠狠地敲打了几下。 一个声音在耳边低低地提醒:“不要喊叫,乖乖跟我们走。” 启澜隔着厚厚的布袋,看不清周围的任何东西。 “为何要抓我?” “已经很客气了,快走!” 他给塞进了一辆车,接着又让两三个人推搡着给带进了一个地方。 在扯掉布袋前,全身给搜遍了。 顾公馆内一间不起眼的暗房,多年后又点了灯。 顾启泯点了根烟,慵懒地坐在沙发上,咬着烟一字一顿地说:“三弟,欢迎回家。” 顾启澜逃离这个地方三个多月了,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给抓回来。 他的脑子在飞速地转:是有人提供了消息?还是自己大意了给发现行踪? 浑身捆得死死的。 他尽量表现得平静,“大哥,好久不见。” “看你紧张的。三妈妈陪父亲去了上海,家里现在我最大。亲哥还能害你不成?” 启澜第一反应是三太太要找自己算账,哪知是启泯的意思。 “三弟,你以为自己藏得很高明?我上个月在舞厅就看到过你。派人跟踪了一段时间,摸清了去向。” 启澜回忆起那晚去舞厅寻找林觅无果,在舞台附近和克丽丝说了不到两分钟的话,居然这也逃不过大哥的眼睛。 “我找你来,想弄明白一件事。” 启澜看到启泯的眼睛放出暗光,额上的汗就嗒嗒地掉。 “你要老实回答我,启江和朱涓涓现在交往到了哪一步。” “我不清楚大人之间的感情……” 启澜只能再装一把孩,尽力守住嘴。 启泯的脸绷紧,一只手拧住他的胳膊,“扯吧,我不久看到你和启江去了朱家大院,这么好的事竟敢不叫上我?” 启澜把头抬得高高的,“我记性差,没印象了。” 一拳打过来,他的胸口闷疼。 “你对老二倒是兄弟情深,打死也不开口吗?” 启澜不作声,接着又挨了几拳。 一拳更比一拳狠,差点就要吐血了。 启泯看来是真怒了,要把他往死里打。 “大哥,我今晚都没吃多少东西,你放了我,给点吃的,我歇会就全告诉你。” 启泯盯着他发白的脸,摸出把刀将绳子的死结切掉。 “这才像话。” 他偏过头去交代了一个手下,那人就出去拿回一盘冷面。 启澜望了望,没有食欲。 “好歹我也是个少爷。要去饭厅吃顿像样的热饭。” 启泯不耐烦地揪着他往外走。 这一晚,院子里出奇的安静。 启澜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启江和大太太住的西侧房间,全是黑灯状态。 启泯正是趁着启江陪母亲去城郊庙里过夜的空隙,把启澜绑了来。 他和三太太不是一条心,只是有些共同利益罢了。 主要是想问清楚自己关心的事,并不是要针对启澜。 至于问完了放他还是扣下来,启泯还在犹豫。 启澜望着高高的围墙,意识到爬出去很困难。 他转过头对启泯说:“大哥,我想吃烤鸭。家里有没有?” 启泯皱眉,咽下一口唾沫。 今天是月初第一天,大太太要求两个儿子都吃素。 启江是没问题的。跟着母亲在寺庙里吃斋。 启泯吃得无精打采,听到“烤鸭”来了精神。 “我带你出去吃,只要你肯讲。” 启澜擦了擦额头的汗,“吃饱了什么都讲。” 启泯喊了两个手下押着启澜上了车。 他亲自开车,让启澜坐旁边。 车开出了公馆,在紫禁街上行驶。 “大哥,我想去前门的那家烤鸭店。” 启泯转动方向盘,冷笑道:“你在外头该不会是给富家姐养着吧?吃个烤鸭都要去全城最好的!” 启澜听到一阵笑声。他垂下头不接话。 再开一百五十米,就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往左就是他熟悉的文墨路。 正在开车的启泯,忽然看到一件衣服劈头盖下来…… 启澜抓住椅背,一个翻身跳出了车门。 启泯的手一抖,车头撞上了路边的一个灯柱。 车后座的两人看呆了,启泯扯掉衣服,发动了车,继续追赶。 启澜在路面翻滚几下,很快就爬起来,风一般地朝着文墨路奔跑。 他不是要去林觅家避难,而是一种熟悉的本能。 至少那里有他爱着的女孩,哪怕最终会被抓走,也想看一眼她的家。 凑巧的是,此时林先生拉着女儿,正坐车从林宅赶往学校找他算账。 林觅猛然间看到顾启澜从路口冒出来,惊讶地从座位上站起。 “爸爸,启澜他在这儿!” 林先生让开车的警卫赶紧停,独自下了车。 启澜也看到了父女俩,收住了脚。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给林先生拖到了车上。 “林少将,您回来了……” “坐好,废话少说。” 启澜听到身后隆隆的汽车响声,不回头也知道是启泯追来了。 “有人要抓我,怕连累到您。我前面巷子下车。” 林先生侧身一望,淡定地说:“不就是三个人吗?还没带枪,怕什么?” “呯!” 林觅看着子弹飞出父亲的枪口,随即听到启泯愤怒的骂声。 “无冤无仇打老子的车,活得不耐烦了!” “老三,你有种别让我再碰上!” 骂归骂,车的引擎给打坏,不动了。 林觅高兴得拍手:“爸爸好棒!爸爸万岁!” “不许离我女儿这么近!” 林先生瞪大眼睛,把启澜往旁边的座位上推。 离开林宅后,启澜又一次给林先生领回去做客。 不过这次的气氛,压抑多了。 第二百零二章 何去何从 林宅的整个二层,除了林一堂睡的那间,都亮了灯。 林先生板着脸,隔在两人中间。 林觅先沿着杏黄色的台阶上楼,启澜走在最后面。 到了客厅,林太太面孔憔悴,眼眶发红,不知哭过了几轮。 她看到三人都来了,勉强地笑笑:“可以开饭了吧?我去喊一堂起床。” “我们男人有事,你们女人先吃,别空等着。” 林太太听出丈夫话里的火气很大,知趣地拉过林觅往楼下走。 林觅回头看启澜,“你要等我来了再回去。别像上回那样先走。” “够了!” 林先生吼了一声,拿过茶几上的一把琉璃壶就往地上掼。 清脆的响声中,剔透的碎片滚了一地。 屋内温度不高,茶水冒出的白色热气翻腾几下,很快就凉了。 林觅吓得抱紧了母亲。 记忆里,父亲从没发过这么大的火。 她也有了个结论:林家的男人发起火来,都爱摔东西。 不论价格高低,顺手拿来就摔。 这一点,林一堂完美继承。 顾启澜走上前去,低声劝道:“少将大人,您可以对我发脾气,不要对着女儿和妻子。” 林先生漠然地踢开地上的碎片,“女人们不要上来。我和他去阳台说话。” 林觅被母亲拖下了楼。 启澜和林先生来到了阳台,迎着烈烈的西北风,站住。 两人的头发和衣襟都给风吹得乱飘,沉默了好几分钟。 夜空如墨。 林先生咬紧牙,先开了口。 “我今晚是要去学校找你的。不料路上遇到了。你知道是为了什么吧?” “您说。” “上回在天津你帮了忙,本该重谢。但你明知他们订了婚,还要再三和我女儿一起,影响他们的感情,于情于理都不对!” 启澜没有表态。 林先生抬手指着阳台左侧的房间,“现在我侄子精神状态出了问题,刚带他看了医生,无药可治。你敢说你没有责任吗?” 启澜的心里一阵茫然。 他其实打算成全林一堂,甚至从一开始,在舞会那晚告别时就已经想过了。 真因为如此,他才这般心,自律,被动,从不敢离林觅太近。 然而林少爷现在是……疯了?傻了? 他不方便问,也没法去治愈。 林先生表情严肃。 “早知道救了你会殃及家人,后海那天我就不该管闲事!” 平心而论,林先生待他不错,哪怕是现在,也没拿枪对着他。 启澜在那一瞬间下了决心:让林觅回归原来的生活…… 林觅在楼下陪母亲吃了饭,悄悄地上楼来偷听。 不听还好,谈话的内容令她大吃一惊。 “家伙,我不在家的三个月,其实找了人调查出了你的来历。” “您是指我的家庭情况吗?” “你的父亲,我敬而远之,不想与你家有任何交集,懂吗?” 启澜听到这句话,无奈地叹气。 顾局长他至今都没见过,没想到此人会让林觅的父亲这么反感。 “我没承认过自己是顾公馆的人。我的事和他们无关。” 林先生见他态度还算果断,接着往下说:“我让孩子们这个月八号订婚。你能不能做到不来打扰?” “您放心,我今晚就离她远远的。” 林觅躲在门边听到这句话时再也忍不住,哭着跑过来抱住启澜。 “爸爸,请您改变主意吧!” “表哥还有黎采薇姐姐,启澜只有我一个人!等表哥清醒了,我们一起问问他,我听李炎说,他和采薇挺投缘……” 林先生万万没想到女儿会抖出这些事,还是当着启澜的面,一时气得说不出话。 黎家与林家关系过去还算不错,在当地一度风光无限,但近几年境况急转直下。 建华和采薇带着行李来北平没几天,家中就遭遇了大变故:双亲在车祸中丧生,近亲远亲将家产瓜分一空,分文没有留给兄妹俩。 他们在遥远陌生的北方,打过几次电话回家,都无人接听。后来,电话停机了。 建华为此事写信问过在北平居住的舅舅,得到的答复是:父母去了南洋,准备投资开工厂,等一切就绪再回国。 兄妹俩也就信了,想着亲舅舅不至于说假话。 林先生心里有数,别说侄子对采薇没那个意思,就算有,林家也不会选个落魄家庭的女儿做媳妇。 更何况林一堂是整个家族第三代中唯一拿得出手的男人,其余的要么早亡,要么病秧子,要么不务正业。 当女儿苦苦央求的时候,林先生的胸中有些难以压制的纠结在涌动。 家族利益,大于儿女情长。 一念之间,订婚硬生生地改成结婚。 林先生不想给顾启澜一寸一毫的余地,恨不得明天就让女儿成亲。 “不行!你死了这心,好好跟一堂过日子!我明天就叫人去登报,这次是结婚,不订了!” 林觅的心,结了冰。 林先生忽然转过身去,望着林宅对面的一片黑压压的屋顶出神。 阳台上,只留下林觅和启澜两人对望。 她的手触碰到阳台上光洁的石栏杆,想到了一种解脱的方式。 “不能负了他,也没法抗拒家里的安排,不如就跳下去……” 然而一眨眼工夫,启澜就已经将她牢牢地拖回来。 他的双眸里有水光在闪烁,轻声说:“不要做傻事,好好活着。” 林先生听到轻微的响动,回过神来,见两人牵着手,再次发怒。 盛怒之下,他不打算再为少年留面子。 “林觅,我对他家的情况摸了个大概,就不想再查了。因为恶心至极!他父亲有三个老婆。他大哥寻花问柳,他二哥和日本狗混,上梁不正下梁歪……” 甲午海战的耻辱,是民国海军永恒的伤疤。 林先生打听到启江在日本留学,武断地将其贴上鄙视的标签。 林觅木然地坐到地上,低声抽泣。 启澜默默地走了,双眼噙满泪水。 出生的家庭无法选择,更没法回避。 他连最后的告别也说不出口,比上次离开的时候还要难过。 只记得最后一次回头,看到客厅墙上的钟刚好九点。 大晚上被启泯捆走,学校里那间房是不能去了。 唯一的庆幸,就是把全部积蓄和启江给的钱都拿去买了房,给坏人翻出来不得了。 十字路口,启澜在想,何去何从。 第二百零三章 连夜消失 这天夜里,顾启澜被绑走后不到十分钟,校园里就响起了晚自习的钟声。 何诗安从校门口的车里下来,整了整裙子,正要往里走,迎面跑来一只白狗。 “汪!汪汪!” 警卫刚准备发动车,狗就蹦到了眼前,一口咬住诗安的裙角。 警卫拿起手枪要打,诗安急忙弯腰护住它。 “别开枪,这个是我认识的。” 白狗像是很着急,浑身躁动不安,喉咙里发出呜呜声。 诗安预感到启澜可能出事了。 她喊了警卫,一齐跟着狗往宿舍跑。 宿管阿姨的房里黑着,好像没人。 诗安跑上楼直奔启澜的房间,心急如焚。 门开着。门板上有明显的重物敲击痕迹。 房里的灯亮着,桌上的杯子翻了,茶水溅了满地。 椅子歪倒,书本凌乱。 一切都说明主人离开的时候很仓促,是被强行带走的。 诗安深吸一口气,走上前翻了翻落下的书,发现是高中课本。 墙上的日历上写着:考试倒计时。 她猜到了启澜在准备考大学,却猜不到什么人抓走了他。 顾忌到秦局长和三太太的联系,不敢报警。 环顾屋内,启澜的物品并不多。 诗安努力地动手整理,对警卫喊道:“你和我一起把有用的东西都带走,车里装得下。” 她把床单铺到地上,将书和衣服都往上堆。 白狗死死地扑着柜子门,不停地叫唤。 诗安只得打开,发现了里面的一只铁盒子。 那串从书店地板下找到的项链,就放在盒里。 金珠和紫玉一下子把她的手心占满。 “是启澜藏的宝贝,我也要带走。” 接着又在狗的提示下找到了启澜放工资的袋子,背包和匕首。 除了桌椅和床这种笨重的,该拿的都拿了。 诗安顾不上形象,左一包,右一包,背上还挂了一包。 警卫背了一床单包裹,狗跟着跑。 她家住北海那边,送了东西再去找启澜,担心误事。 狗的鼻子贴着地面不停地嗅,似乎在找路。 “我们跟着它,开慢一点。”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汽车开到了十字路口。 顾启澜忽然听到熟悉的狗叫,急忙回头。 “白!诗安!” “启澜!总算看到你在这里……没受伤吗?” 看到白天被自己训过的诗安,还有车上满满当当的物品,启澜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得知是启泯所为,诗安拉着他的手,劝说他去家里避险。 启澜没有答应。半路中找了家正规的大客栈,投宿。 “谢谢诗安帮忙,我不能给你添更多麻烦了。” 诗安说了很多关心的话,但他一句也没记住。 当晚,启澜把行李草草地整了整,开始写信,天亮时出去,投进邮筒。 为了不给学校惹事,他写了封辞职信给秦校长,表达了感恩,请她原谅。 也许不是最好的办法,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林觅哭了一夜,给父亲关了起来,整整三天都没去学校。 五号那天,她执意要去学校参加考试,林先生亲自送到教室门口。 林觅拉着父亲,情不自禁在办公室门口停留片刻,里面再也不见他的身影。 碰到几位老师,都在低头议论启澜的事。 “什么?前天走人了?”林先生也感到诧异。 林觅听说启澜辞职,情绪激动,问了于芬,又跑去问诗安。 “告诉我,他去了哪里?你肯定知道……” 何诗安之前的火气还憋着,见了她,态度很不好。 “无可奉告,启澜是我的!” 两个女孩子在走廊里险些吵起来,林先生急忙来劝。 父亲拍着女儿的肩,低声说:“你看,他不是还有诗安吗?她家不错,顾娶她不亏……” 开考的铃铛叮叮地摇。 老师们把她们往教室里领,也把林先生客气地请出去。 林觅的脑子里全是父亲临走前的话。 “乖,年后就不读书了,将来跟着一堂回南方,去国外……” 那天晚上,启泯带人把车送修,又去学校找了一圈,再没看到启澜。 启江和大太太回家的时候,三太太和顾局长也从上海返回了。 启泯接了电话,需要开车去车站接人。 汽车给林少将的子弹打坏,一时修不好,只得出动了马车。 到了车站,只见到三太太一人。 问过才知,顾局长等不及,有事先搭了同僚的车走了。 他怕挨父亲板子,反复考虑后和三太太汇报。 “我抓了老三,给半路救走了。那车上的人很厉害,一枪就弄坏了引擎。不过,我记住了车牌号……” 三太太接过纸片,挑眉赞道:“很好。” 她借着外出做头发的机会,打电话告诉了秦局长。 对方听到这串号码,开怀大笑。 他这段时间天天看,熟悉得能背出来。 林家真是有意思,原来和顾启澜一直有紧密联系。 正好一起干掉,省得两头跑。 自从上回杀手团损失惨重,暗中探明是洪上将所为,他就不敢正面下手了。 办法总是有的。通过查对方的籍贯,再对比林家的情况,新的线索出现了。 秦局长利用手头的一切资源,四处打听,甚至还派了一队人马去了南方,打听到了洪家的过往。 那条街上居住的多半是老居民。 洪家的宅院,面积大,居住了数十口人。 当年因次子从军队北逃,遭遇了灭门。大火烧了两天两夜才灭。 执行命令的是几位年轻军官。火灭后,洪家附近的一户邻居突然就搬走了,没了音讯。经过查找人口资料,发现和林太太的姓氏一致。 秦局长手里有一个筹码。不说把握很大,但值得一赌。 如果能证明林少将参与过,这出戏会特别精彩…… 秦局长换了身长衫,坐车到了学校,想要和妹妹了解顾启澜的情况。 秦校长出于良心权衡,瞒住了启澜是章老先生介绍的事实。也不交代诗安和启澜的关系。 就说是自己来应聘的,工作认真之类的套话。 警察们在教师宿舍搜查无果。诗安把能拿的都带走了。连床底狗的水盆都打了包。 最后提审和启澜住同一楼的程倩倩,她一个劲地说和启澜不熟。挨了打也不改口。 启澜连夜消失。让他们始料不及。 第二百零四章 婚期将至 十二月的八号,是个黄道吉日。 不论城里乡下,贫富贵贱,不少人都扎堆结婚。 朱家决定在八号给长子博远大婚,和林家的选择如出一辙。 离办婚礼还有两天。朱涓涓为了兄长的婚礼忙里忙外,不仅要选丁浣要求好的各种礼品首饰,还要操心糖果和酒水。 本来是可以交给管家打理,但这位挑剔的准大嫂觉得,让自己的闺蜜兼姑来办更为放心。凭着朱涓涓的能干持家,还可以节约下来一笔钱。 朱涓涓筹备了不到半个月,就瘦了一大圈。 临近婚礼,学校的课也快上完,她刚想喘喘气,又给一个电话催了出门。 赶到丁浣家一看,原来是嫌弃之前订做的婚纱是绑带式,紧了不好看。 实际上是她胖了三斤肉,穿不进了,非要拉着朱涓涓去修改。 她们提着婚纱上了车,一路赶到礼服馆去。 趁着丁浣忙于和设计师提意见,朱涓涓好奇而期待地逛了起来。 馆内,一个身材玲珑的美少女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在落地镜子前,林觅由母亲陪着,随手拿起件真丝的长袖婚纱在试穿。 她的腰身比起丁浣,足足了两寸。 “好美!”朱涓涓忍不住驻足赞叹。 她也看出了林觅的稚嫩,胸口处并不算丰满,明显还是个姑娘。 丁浣的礼服由于改起来太费事,设计师建议重新选件标准码的现货。 靠里的那排架子上挂的全是美版,有些尺码偏大,适合丰满一点的女性穿。 林觅选的是最号。她穿出的效果很惊艳,客人们纷纷围拢。 朱涓涓忍不住凑过来,轻声问:“妹妹,你就要结婚了吗?看着还呢。” 林觅给她说到痛处,低头叹息。 “八号。我十三岁,也不算很了。” 丁浣听到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奇转身望。 不看还好,看到林觅,她要气炸。 咖啡馆里被泼了啤酒,简直奇耻大辱。 眼前这贱人披了婚纱还有模有样。 “她要嫁给……他?” 即使秦锋已经决然不吃回头草,丁浣也不甘心让其他女人得到。 她不声不响地走到林家母女旁边,盯着她们的举动。 林觅没有心思挑选。她惦记启澜,随手选了试好的那件,让店员打包。 林太太见女儿连多试一件都不肯,猜出她的心里不好受。 “开心点,后天去华夏酒店,当着客人面可不许哭。” 丁浣一惊:居然撞一起了!不行,不能让她抢了风头! 既然今天下不了手,就留着后天。 丁浣和朱涓涓在大学里都主修化学。 论正经的本领,她不及朱涓涓,但论起制毒,她更厉害。 归国不到半年,丁浣不仅制造出了一堆类似香水的迷药喷雾,还捣出了不少无色药剂:能让人疯,也能让人皮肤溃烂,甚至变哑巴,聋子…… 朱涓涓看着准大嫂的嘴角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手中的婚纱白森森的。 如同吹过的冷风,让她打了个寒颤。 回来路上,朱涓涓开车。 丁浣轻咳一声,不紧不慢地问:“你和店里那个买婚纱的姑娘认识啊?” “没,就随便聊了两句。” “巧了,上回我就是碰见她和秦锋在一起。” 朱涓涓并不感到伤心,只是大方地笑笑。 “哦,那就祝福他们。” 丁浣讨了个没趣,一心在琢磨怎么赶时间把毒药配出来。 林觅坐在车里,恍恍惚惚地望街道两旁。 曾经和少年骑车穿过的地方,熟悉又陌生了。 “启澜,你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真心盼望你能出现在面前,哪怕只看一眼……” 路过咖啡厅,她下意识地侧头看。 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条高大的狼犬。 “秦先生?他又约了人来这里?” 潜意识里,她很信任他,毕竟秦锋待她很真诚,也懂得克制。 甚至在犯糊涂的时候,她还想过去找秦锋,请他帮忙一起寻找启澜。 林太太见女儿一路上魂不守舍,急忙催警卫快开。 秦锋的身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林觅再次感到了无助和凄凉。 街上的人影多了。 咖啡厅门口来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 秦锋勾起嘴角,潇洒一笑,走到车前。 车里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子,看到他,眉眼间尽是惊喜。 “秦公子,你果然比照片还……迷人。” 他摆摆手,“过奖了。我就一正常长相。” 她正要去靠近他,秦锋脚边蹲着的狼犬忽然发出不友好的呜呜声。 “这狗……我好怕!” 秦锋镇定地弯腰,把狼犬直立起来,“乖,贝贝,我们一起进去喝咖啡。” 门口的服务员见状,捂嘴偷笑。 这是秦锋和林觅分别后,第十次光临,回回来都带狼犬。 他并没有养大型犬作宠物的爱好。 带贝贝约会是面对各类媒人的轰炸,想出的极品攻略。 秦局长和秦太太,为了儿子早点忘掉林觅,在相亲安排上广撒。 秦锋每次回家,都发现桌子上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女人照片。 秦太太借着来房里看他,旁敲侧击地催儿子抓紧。 秦锋把照片要么烧了,要么撕碎丢掉。 而最近的一些相亲对象来头太大,父亲明确表态,就算是抗拒,也不可不去。 为此,父子争吵无数,回回以儿子的失败告终。 秦锋思来想去,决定剑走偏锋。 表面上,他爽快同意去和女方约会。 实际上,他向警察局负责养狼犬的人要了一条两岁的德国黑贝,取名贝贝。 每次他都精心准备,带上给女方的礼物出门,让父母看着高兴。 而开车到半路,他会调头去接贝贝,带着一起走。 贝贝很通人性,特别懂得配合,把一次次见面成功搅黄。 这次,秦锋照例和一位大官僚的千金见面。 这位姐对他很满意,决定爱屋及乌,装着不怕狗,与他一同入座点餐。 菜一端上来,秦锋用手摸了下贝贝的头,它就心领神会地双爪放到桌子上。 女方紧张至极,贝贝的舌头血红,爪子很锋利。 秦锋低头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 “姐,介意我带它来吗?” “不……介意。” “贝贝是我的好朋友,就算结婚了,我也每天会和它同吃同睡。 女方的脸色顿时大变。 “同吃还行,同睡就太那个了……” 他的音调提高,“还好,一张床。它睡中间。” 只听到一声尖叫,女方狼狈逃跑。 秦锋牵着贝贝,喊女招待结账。一桌食物酒水,丝毫未动。 相亲对他而言,又费时间又费钱,不过只要能把女方吓跑,管它呢。 第二百零五章 难求圆满 朱涓涓先开车把丁浣送到家,准备要走,她一拍手又给安排了个新任务。 “涓涓啊,我觉得婚礼上还需要再多准备一些西式甜点,要每桌补一个分层的大蛋糕。” 她抬头看看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准大嫂,不明白为何要这般浪费。 “之前已订下数百份高级中式点心,说不要就不要了么?” 丁浣收起笑脸,“我也是留过洋的,要在细节上有档次。” 朱涓涓不想与她争执,毕竟给兄长娶媳妇是今年家里的头等大事。 她点头表示没意见,与丁浣挥手告别。 华夏酒店,是章文轩的女朋友唐姐家开的。 顾启澜欠了章大夫的人情,又有做西点的特长,被高薪聘为兼职西点师。 既然已经辞去了学校的工作,做西点就是唯一的收入来源。 临近年底,酒店的婚宴订单特别多,西点供不应求,他每天都要加班做。 这天,朱涓涓来酒店补订蛋糕,正好赶上启澜当班。 最初,她也没注意到西点间埋头苦干的男生,随手敲门进去。 “师傅们好,我是来补订后天婚宴蛋糕的,请问有哪些品种?” 正在搅拌面团的顾启澜,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紧张得身子一颤,帽子滚落在案板上。 他不敢去捡帽子,只能继续背对着她干活。 朱涓涓见状,帮忙捡起帽子,“师傅,给你。” 启澜不动,她以为他没听见,索性走到正面。 “呀!启澜弟弟!” 随着她的惊叫,西点间的人都停了手。两位老师傅和她说了情况,又介绍了适合婚宴的蛋糕品种。 朱涓涓关心地问:“你是不是缺钱花了?我有。快考试了,安心看书。” 启澜红着脸说:“我是来帮朋友的忙……” 他忽然拍了下脑袋,问道:“姐姐,不会是你要结婚了吧?” 她羞得两颊绯红,急忙纠正:“是我大哥,我还没男朋友的。” 启澜很尽力,选了好几样价格和品质都不错的蛋糕,将样品大致描述给她听。 最后敲定了一款双色海绵蛋糕,启澜最新开发的。 朱涓涓暗自惊讶,这也太专业了,不像是一个男孩能掌握的。 得知启澜加班到晚上八点才能走,她心疼起来,拿出钱包塞到他手里。 “不用为了挣钱这么拼命的。我正好有一百来块钱,先拿去,算借的。别和启江说。” 她很善良,在帮助他的同时,也要保护他的自尊。 启澜起初不肯要,但知道不接钱她就不会走,只好从命。 朱涓涓高高兴兴地回家,觉得一上午都是美好的。 礼服馆里那位试穿婚纱的美少女,酒店里忙着的启澜,还有后天要出现的蛋糕…… 她忽然想到丁浣说过,那个姑娘是要和秦锋结婚的,自己还没准备礼物呢。 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响过。 秦锋刚把贝贝送回警察局,一只脚迈进大门,就看到佣人急急忙忙地跑来。 “公子,您的电话,是位姐的!” 他正为搅黄的约会偷着乐,随口问:“谁找我?说了名字吗?” “是和您在美国读书的,姓朱。” 秦锋加快脚步进了客厅,一把抓起听筒。 “涓涓,你好。有事吗?” 朱涓涓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锋哥,你的好事将近,还保密呢?” “好事?” 秦锋天天在灰尘呛人的办公室,觉得好事离自己太遥远了。 “就是娶亲-”,她特地拖长了语气,“你的新娘子,我都看见了,好美丽呀。” 他一时语塞,耐心地听她描述了一遍。 “那个女孩子她说自己十三岁?是和妈妈来的?腰身很细?我的天!!!” 朱涓涓只听到他大喊一声,那边的通话戛然而止。 她笑得捂住肚子,“到底是不是要结婚了都还没说呢……” 书房里,秦锋在火速地找报纸。 他一口气把十天内的报纸都翻了一遍,只关注刊登的结婚声明。 反复看了好几遍,只差把报纸上的那些内容抠下来字字句句地读。 没有瞧见林觅的名字。 他觉得家里光一种报纸说明不了问题,出门去街上买。 大街上,几个报童在阳光下抱着没卖完的报纸继续跑。 秦锋望了望他们手里的报纸名称,“有了!” 他知道,好卖的通常是那些带八卦性质的。像秦局长订的那种唱颂歌的报纸,老百姓都不爱看。 “好卖的,各一份,前几天剩下的也要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总算是找到了那一则,不好的消息。 林先生刊登的是婚宴通知,而非结婚声明。 秦锋看清全部内容后,又觉得有了希望。 只有结为正式夫妻,到法定机构领了结婚证,才会登结婚声明这种玩意。 一个婚宴通知,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不过就是个请帖罢了。 实际情况是,林一堂这几天状态不佳,大半时间都躺床上睡觉,没法去和林觅办理结婚手续。 毕竟是民国社会了,大城市的法律制度比封建社会完善许多,那个拿毛笔随手就可以写婚书的年代已经成为历史。 因为林觅极力反对,林先生妥协,只得先登个婚宴通知,让面子上过的去。 世间情事难得圆满。 秦锋决定要为自己的女孩争取一把。 虽然说里有的是抢亲桥段,到了现实中还真不好实施。 他想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比如绑架。 绑林觅?那是土匪行为,文明青年做不到。 绑林先生?好像历史上没有谁绑了女方父亲,还能得到芳心的。 绑林一堂最合适,见效快。 秦锋初步打算把他抓了,捆到红灯区某个头牌的房里去,再通知林先生…… 绳子,胶带,手铐,麻醉药都准备好了。 下午去医院,问起护士和医生,也没人说得清去了哪里。 他只能另外找时机。总之就不让他们成亲。 在林宅附近,秦锋望着花园的围墙,又想到了办法。 夜里爬墙进去,顺着靠近阳台的树跳进林觅房间…… 这多么像莎士比亚写的剧,不过这次是真的要在生活中试试了。 第二百零六章 搅局前奏 顾启澜从学校辞职的消息,不久就传到了章老先生这里。 秦校长在电话中一再道歉,说是自己管理存在不足,待遇也不高,才留不住人。 章文轩听说此事,专门找了唐悦娴,证实启澜这几天一直在酒店加班。 叔侄俩以为启澜是觉得学校薪水少,生活压力大,想把他劝回家里住,可以省些开销。 上午,朱涓涓刚走,章文轩就趁着院外出诊的空隙来酒店看望兄弟。 在烤炉边,顾启澜熟练地把一大盘待烘焙的黄油饼干推进去,汗水在高温下不停地冒出来。 他干得很卖力,丝毫不想休息,让在门边观察的章文轩看了难过。 “好好的一个读书人,竟然把体力活当了正业……都是生活所迫。” 他掏出手帕大步走进去,喊:“澜,你歇会,不用这么拼命。悦娴只要你每周来两次就可以领全薪。” 启澜听到喊声,回头擦了汗,接过递来的手帕,笑了笑。 “谢谢文轩兄,我不是缺钱。我是想……忘了她。” 这话让前不久送林觅去学校的章文轩鼻子一酸。 今天一早,办公室就来了电话,约了下午去给林少爷看病。 那份刊登婚宴通知的报纸,他也看了。 章文轩原想着瞒住启澜,但蒙在鼓里的伤害也许更多。 “澜,林姐她后天在这里办婚宴。你请假休息吧。” 启澜的表情,出乎意料地平静。 “哦,没事。我干我的活,她忙她的。” 语气也很和气,好像真的置身事外了。 他专心地看着墙上的钟,掐着时间等饼干飘出香味就抽了出来。 章文轩默默地陪他把手头的饼干弄完,看看手表,快到离开的时间了。 “好兄弟,我得去林宅出诊了,需要带个话给林姐吗?” 启澜的肩膀轻轻地抖了一下。 他取过一只崭新的盒子,把刚烤好的饼干挨个放整齐,利索地打了个蝴蝶结。 “请把它送给林觅吧。她喜欢黄油味的点心。这个比外面卖的要健康。” 章文轩接过盒子,“只送饼干,不带话吗?” 启澜摇摇头,“别说是我做的。免得她流眼泪。结婚前哭多了眼睛会红肿。” “知道了……” 章文轩的声音里有些哽咽。 一个大男人居然会被少年的真情所感动,更何况是少女啊。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章文轩走了,师傅和徒弟也去吃饭了,启澜一个人靠着墙,低声地哭。 他目前并不那么困窘。 诗安把他存的银元一个不漏地打了包,足够住两个月的客栈。 等元旦考完,他就要去把买下的那套房子修修,办点家具住进去,也不需要在外头了。 加班的工资每天现结算,酒店又包三餐,除了买点书和报纸,几乎不用钱。 唯一的烦恼就是,心爱的女孩子要和别人成亲,自己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启澜擦了擦眼泪,啃着面包,看到了架子上的一罐白糖。 盖子严实,里面的糖一颗不少。 “糟糕……” 他猛然想起,尽管给客人做点心一直没出过叉子,今天给林觅做黄油饼干,却忘了放糖。 既然没放糖,那他恍恍惚惚地倒进去的那几勺白花花的晶体,是什么呢? 启澜去寻记忆中放白色晶体的玻璃罐,发现不见了。 情急之下去找老师傅问,得到的答案令他坐立不安。 原来是有位徒弟上午去药铺买的白矾,用来熬中药放的。 启澜请了假,踩上自行车去追章文轩。 为了抢时间,他把车骑得飞快,轮子都要起火了。 然而,启澜气喘吁吁地赶到文墨路,却不见章文轩的身影。 林宅门口站岗的警卫认得他,隔着两百多米就举起了枪。 启澜只好把车骑到相邻的巷子里去,暂时躲起来。 实际上,章文轩刚下自行车,还没来得及找个地方把车放好,就给一把枪抵住了腰。 他以为是遇到了打劫的,吓得双腿发软,说只要能留一条命,全部的钱都不要了。 拦住他的不是劫匪,是在林宅外面观察情况的秦锋。 本来秦锋是打算天黑以后爬墙的,下午先来摸摸情况。 果然凡事都可能有变化。 林宅的围墙,就在上午,全部新刷了一遍漆,还没干透。 恼人的是,林家外墙涂的是进口漆,特别粘,拿片树叶一碰就牢牢贴住了。 这颜色也是绝了,绿得吓人,如果弄到脸上,头上,身上,都没法见林觅了。 林宅因为要办喜事,抓紧这两天装修。 外墙的颜色,是听了米勒医生的建议。 这位不懂得中国国情和风俗的德国人说,家里的东西尽可能涂成绿色,有利于林少爷缓解情绪。 洋大夫是一番好意,说绿色象征希望与和平,是最棒的色彩。 在林先生和林太太看来,是最不好的颜色,令人联想到绿帽子这种东西,新婚夫妻的大忌。 翻墙的办法行不通了,秦锋见到章文轩,气不打一处来。 盘问了一顿,得知是来给林少爷看病的大夫,不是来找林觅的情敌,就懒得浪费精力了。 “你都可以进去看林一堂,我也可以进去看林觅。“ 章文轩不敢多问,去拿车后座上的医药箱和黄油饼干。 秦锋盯住了饼干。 “慢着,你去给人看病,带这个做什么?确定不是献殷勤?” 说完一把夺过来拿在手里。 章文轩走在后,他走在前。 秦锋走到门口,那几个警卫认出是和林少爷比过枪法的,不敢拦。 他大声说道:“我是林姐的朋友,想和她见面,麻烦你们上去告诉她。” 其中一个警卫上楼去汇报。 林先生带着太太外出有事,家中只余下林觅照顾表哥。 听到警卫说明来人的情况,她同意下楼见个面。 启澜在巷子口清晰看到章文轩和一个陌生男青年来到了林宅门前。 章文轩背着医药箱进去,而那个人留在原地,似乎在等人,手里提着那盒放了白矾的黄油饼干。 不久,林觅穿着件随意的旗袍出来,见了秦锋,脸上露出浅笑。 “秦先生,谢谢你来看我。这个礼物我就不收了。” 她和他交谈了一会,就告别。 启澜望着那个人走向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顺手把饼干盒子放到后座。 第二百零七章 准备就绪 学校门口,埋伏的便衣警察一个也不少。 报童齐齐拎了一只放报纸的布袋,准时出现在黄昏时候的门卫室。 她伸手算算,都快六天没见到启澜了。 齐齐的爸爸原来是一家报社的记者,三个月前的某天在下班途中无故失踪。 凌乱的路面只捡到一件带血的外套和破碎的相机,同事们都说他遇害了。 从那天起,齐齐辍学,女扮男装卖报纸,还要照顾病倒的妈妈和年幼的弟弟。 她对坏人的恨和对好人的爱,越发强烈。 看到启澜不见了,她没有直接去打听,而是趁着卖报纸,在周围转转。 零碎的消息拼凑到一起,得出了有坏人算计的结论。 这天下班前,朱涓涓最后一个离开学校。 她没有开车来,站在校门口伸手拦马车。 忽然看到齐齐满头大汗地跑过来:“朱老师,不好了,不好了,澜哥哥他给坏人抓走了!” 朱涓涓一惊:昨天上午还去酒店碰到启澜在做蛋糕,怎么就出了事! “别急,我们先坐上车,去找找。” 马车到了华夏酒店门口,朱涓涓拉着齐齐一同进去找人。 启澜依然在搅拌蛋糕原料,看到她们进来,有点吃惊。 “涓涓姐和齐齐也来了,坐下吃点饼干。” “齐齐说学校那里藏了警察装的坏人,好几天都没见到你了。我听她这么说,赶紧过来看看。万一真的有事,我就去找启江。” 启澜尽力地宽着她的心。 “姐姐,你别太担心。我给启泯绑走,半路逃了,不敢在学校继续待下去。在这边做糕点挺好的,不需要备课改作业,看书的时间反而比以前多。”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朱涓涓也不敢大意。 她先送齐齐到家,再去顾公馆。 自从十月那次给启江气走,她都近两个月没来了。 佣人开门,三太太和启泯笑容满满地迎接她去客厅,上茶,摆点心和水果,还添了鲜花。 唯独不见启江。 朱涓涓心里有点失落。 “他不是上月还表白过么?男人真是经不起拒绝,不做恋人,连友情都打折扣了。” 西侧,大太太的房间,飘出浓烈的中药味。 启江守在母亲床边,金端着药碗,轻轻拉开帘子。 “二少爷,你一夜没睡,白天我来吧。” 他摇摇头,接过药碗,一勺勺喂给大太太喝。 “你才从上海回来,一路保护三太太和爸爸的安全,比我更辛苦。趁着有空,多休息。” 她还想多站一会,却听到客厅里三太太在喊了。 “金,还不来沏茶!” 她转身往廊子里穿过去,进了客厅,一眼就认出了朱涓涓。 不久前,还被她追得一路逃命的女人,今天来顾公馆了。 金提起茶几上的一柄青玉壶,给三太太和启泯相继倒水冲茶,就是不理沙发上坐着的女客。 三太太骂她怠慢,朱涓涓倒是很宽容。 “没事,我第一次来,也没时间喝茶,见见启江就走。” 金觉得她好烦。上回警告等于白费,不出半月又来找二少爷了。 无奈她也只能陪在客厅里耗着时间,眼看朱涓涓站起来去找启江。 启泯素来就不拘节。朱涓涓一离开,他就迫不及待地和三太太聊起了启澜的事。 “三妈妈,秦局长那边还没抓到人吗?” “哪有这么容易,启澜找了靠山,藏得深。” “我认为学校那边的人还不能撤,难保他不回去。” “林家那个丫头明天结婚,我们去酒店现场抓老三!” 三太太说完,双眼直视金。 “你明天跟着我去,要打扮得更漂亮,没人会怀疑美女。” “懂了。您放心。” 金说完就告辞,往大太太房间的方向去了。 远远就看见朱涓涓靠着廊下的柱子,和启江说话。 金对谈话不关心,拎了水壶去浇花。 这回恐怕是朱涓涓和顾启江聊得最近的一次。 “我猜,大哥和三太太已经在设套了。” “你说,秦局长他们会不会变本加厉地找启澜?学校宿舍都搜过好几轮了。” “我们都做好准备吧。上次我从天津捡了两把枪放启澜那里。真担心给搜走了。” 朱涓涓低头想了片刻,果然地说:“不怕。我会制炸药,还有别的……” 启江不敢相信这话出自她的口中。 多么温婉的一个女人,居然懂得这些杀人的东西。 他忽然想起,到现在为止还没问过她在美国学的科目。 “涓涓,你当初是选的什么方向?” “主修化学,选修过医药……” “那你在学校教什么?” “我想开化学课,校长不准,说太危险。我现在就教英语和国文课……” 这就是当年的国情。女性不被允许从事的工作,多得数不过来。 朱涓涓在美国所学的是正经的自然科学,回来后却不准上讲台传授给学生。 她只能孤芳自赏,在家里的地下室给自己造了个实验室。 想到可以展展身手,她好激动,匆匆告别。 金把花都浇完,还想去打水接着淋一遍,身后就有人来夺水壶。 启江揽住她的肩,将她整个人往房里带。 “二少爷,别这样……” “现在就只有我和你,回妈妈房里去吧,外面冷。” 在大太太房里,金把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启江。 他很感动,叮嘱道:“心三太太,她经常不按常理出牌。” “我没事,不用担心。” 为了确定明天的行动计划,启江特地跑书房找了报纸。 林少将选的那家酒店,恰恰就是朱博远和丁浣举办婚宴的地方。日子都是八号。 “明天有两场婚宴,我家只接到了涓涓那边的请帖。父亲打算带大哥赴宴,留我守着家。我只能悄悄去那边了。” 启澜花了一个上午与自己和解。 他原来想着明天不来上班,最终承认:不甘心不去。 现在的身份是酒店工作人员,可以名正言顺混进去。 同样对明天的婚宴在做准备的,还有何诗安。 她要和父母去赴宴,提前准备好了华丽的服装,不想被林觅的光芒遮住。 潜意识里,诗安怕启澜冲动惹祸,也怕启泯会来抓人。 她从床底翻出一只盒子,取出巧的手枪藏进了缀满珍珠的淑女包。 第二百零八章 歪打正着 秦锋回家,捧着没送出去的饼干盒进了客厅。 他茫茫然有点失落,尽管只是借花献佛,空手见林觅实在难为情。 秦局长这天下班比平时早,秦太太高兴极了,想一家人吃个丰盛晚饭。 不过,愿望很快破碎。 “锋儿过来,有事问你。” 秦锋转过头,发现父亲的脸最近又胖了一层肉,看来外头的饭菜更可口。 父子俩把书房的门关了,开始秘密谈话。 秦局长点了根雪茄,狠狠地抽了口。 “那个无头案,调查有结果了吗?” 秦锋心里早有了底。 他见过林觅的手绢,和现场发现的那块,差不多,连香水味都一致。 对她不利的,要尽力掩盖。 他虽然算不准父亲布下的棋,丢几颗烟雾弹还是可以的。 “后海老板说,九月份是旺季,租船的最多可以达到一天百来人。” “总有簿子啊。刘警长都拿来了,你也不仔细翻翻?” 秦锋别过面去,避开父亲猎鹰般的直视。 “都看了好几遍,没发现有价值的东西。” 他装得镇定自若,只求父亲快结束谈话。 大冷天,秦局长却发现了儿子鬓角落下的汗珠。 “你是在包庇吗?心里有鬼吗?” 一双铁爪死死揪住了他的衣领,好像要把他撕成碎片。 秦锋垂下头,不说一句话,任凭父亲谩骂。 三天前,他连夜找到后海边经营游船的老板。 在枪口下,对方无奈之下断断续续地讲了实话。 “9月日,后海清早就来了人租船游玩。” “我记得,是一位先生带着个十来岁的女儿,穿着打扮都很精致。” 秦锋听到此处,忍不住再翻了那一页登记簿,却只看到个潦草的签名。 那天林先生领着林觅和顾启澜匆匆上岸,签字的是李炎。 他去退船时,随手写了个“李四”。 再三交代老板不要将此事说出去,给了二十大洋作封口费。 在秦锋看来,属于刻意掩盖,反而显得可疑。 为了保护林觅,他模仿了李炎的笔迹,在登记簿上每隔几页写一个名字。 同时以全家老性命做条件,威胁老板不得和任何人讲起实情。 当刘警长去拿所有的登记簿作分析时,都不知道已经被秦锋动过手脚了。 秦局长骂了儿子半个钟头,见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气得摔门而去。 这条线索算是废了。 好在老狐狸见多识广,心里不慌。 秦局长这晚约了三太太在城中的一处高档茶楼见面。 他编了个理由,骗秦太太说有工作应酬,打扮一番就要出发。 客厅里,启澜做好的那盒黄油饼干,正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正是这个难得的好味道,才让秦锋没把它丢掉,带了回来打算用作下次相亲的礼物。 秦局长看着精美的盒子,心里有种东西在蠢蠢欲动。 他不和儿子说一声就擅自拿走了饼干。 顾公馆门口,三太太精心修饰好,装着要去听戏,让司机开车。 她这两天的心情特别好。 如果能在明天婚宴上抓住顾启澜,同时还能以此为把柄,暗中敲林家一笔,收获就圆满了。 当然,不能当着顾局长的面虐待老三,她得装得极具同情心,爱心,让大家相信她对启澜就像亲妈,再找机会逼供…… 三太太喜滋滋地赶到茶楼,看到秦局长手里捧着的精美盒子,顿时觉得年轻了好几岁。 “好香的点心,我们待会就拆开吃了。” 心怀鬼胎的两人,都没在家里用晚餐。 一盒饼干足足有二十八块,没几分钟就风卷残云。 点心太香,卖相够好。 他们吃得太快,都没尝出饼干实际上没放糖。 启澜由于心里想着林觅,误放了几大勺白矾。 秦锋因为怕章文轩拿了饼干去献殷勤,顺手没收。 歪打正着,有食品安全问题的点心,最后吃进了坏人的肚子。 不作死,不会死。 三太太吃了饼干觉得口干,一连点了好几种不同的茶。 这晚茶楼里热闹非凡,请了京剧名角表演。 客人们都全神贯注地听旦角和生角唱戏,半路上听到楼上包厢里传来杀猪般的哀嚎。 服务员匆匆上去,发现一男一女都手捂肚子在地上疼得打滚…… 秦局长和三太太都双双给送进了医院。 不凑巧的是,章文轩下午给林一堂看了病,不放心,就一直没回医院,整晚都守在林宅。 由于怕家里人撞破,秦局长和三太太都不敢说真实身份。 值班的大夫水平有限,诊断不出是肠胃痉挛,就当一般的服毒患者来治。 经过反复的洗胃和灌药折腾,两人都像抽去了半条命,只余下喘气的力气,像烂泥一样糊在床上。 三太太怕在外过夜会引起顾先生的怀疑,看秦局长缓过来一点就催着他快走。 她斟酌再三,哭哭啼啼让护士打电话,说外面的饭菜不干净,吃了进医院了。 最后由启泯开车接回去。 两人的约会和出丑,都逃不过秦锋的眼睛。 这一次跟踪收获不。 他不仅发现了父亲长期以来联系着个年轻女人,还目睹了二人在茶楼约会吃了饼干中毒的闹剧。 秦锋作为亲生儿子,心情一言难尽。 提前回到家,找到父亲桌上放的明天的喜帖。 这是朱博远和丁浣的邀请函。他并不感兴趣。 只是,办酒的地点,恰恰是林家举行婚宴的地方。 林觅下午没有给他请帖,当然他也不希望接到那种红色卡片。 秦锋琢磨,要去,但得避开熟人。 他不是为了一杯酒,而是为了心爱的女孩去。 甚至在潜意识里,他心里涌出了个念头:搞乱婚宴现场,劫走林觅。 秦局长弯着腰,面部浮肿地出现在书房门口。 秦锋盯着父亲的脸,心里骂道:“自作自受。” 爱面子的秦局长经过一番折腾,形象和体力都损了不少,只得放弃亲自去婚宴那边的计划。 三太太一晚上跑了数次厕所,也没能力亲自到场了,只能将所有安排都托给启泯。 这一晚,林宅里静悄悄的。 章文轩把配好的药都给了林觅,临走前叮嘱她按时给病人服用。 林一堂知道好事将近,体力和精力都恢复极快。 他没有时间去挑礼服,就把九月来时准备带出国的新西服选了套顺眼的。 “觅觅,我太开心了。明天一起把结婚手续办了吧。” 为了稳住他的病情,林觅做了最大的让步。 答应他婚宴过后,下午一起去办结婚证。 第二百零九章 陌生女人来信 林家在报纸上刊登的婚讯,洪将军默默地看了好几遍。 喜帖在北平的圈子里能发的都发了,偏偏漏了他。 按理说,两人是船政学堂的同窗,还一起在同一个部队干到快三十岁,同学情和战友情都不应如此淡薄。 唯一的可能就是,林先生在回避。 婚宴的前一天,洪将军的办公室桌上,多了一封磨损严重的信。 看得出来,它能来到他这里,克服了多少坎坷和困难。 警卫员凑近他的耳边,低语了几分钟,随后自觉退出去。 洪将军半信半疑地把破损的信封撕开,抽出两页字迹模糊的纸。 纸上有药味,胭脂味,还有一股眼泪水干掉后的咸苦味。 信,来自一个陌生女人。 她先是简要地说了自己是洪家从外乡买来的丫环,与洪将军未曾有机会见面。请他见信时不要感到唐突。 灭门案发生的没有一丁点征兆。正是冬天,洪家大少奶奶生的孩子刚满月不久。 听算命先生说孩命硬,少奶奶就让她和一个奶妈带着去庙里找和尚求签。 回来路上,老远就闻到浓烟味,奶妈发现不妙,将孩子往她怀里一塞,借口买东西就溜了。 她抱着少爷走到街口,发现洪宅给军队里的兵围了个水泄不通,四个方向都起了火。 孩子本能大哭,她眼看有个年轻军官往这边走来,只能解开上衣,当街哺乳,趁乱逃跑。 她想把孩子带到老家抚养大,但家境不好,等于陷入绝境。 孩子是个清秀的男孩,由于营养不良,黄黄瘦瘦。 她想来想去,把生命用黑蓝布包裹好,丢到了一处军队营房外的火堆边,免得雪天冻死。 她躲在树后面,看到有个挑水烧饭的炊事兵走过,抱起孩哄着拍着…… 至于后来,为了活下去,她随着个商人来到北平,不料被卖入了下等妓院。 信的结尾处,她留下了地址,说有物证可以交给洪将军,恳求他原谅自己的行为,也希望能一起帮孩子找到亲人。 信上写的日期,是半年前了。 洪将军看完信,情绪难平。 “那孩子如果还活着,今年刚好十七岁。” 尽管心里有许多疑问,他选择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以他的身份,直接去下等妓院太掉价。 洪将军换了件黑长衫,带了几个便衣的警卫,坐车去寻。 下等妓院坐落在城南的贫民窟,几个年老色衰的女人大冷天抱着暖炉在拉客。 其中一个操着软软的南方口音的,被他们带到一边。 她似乎也猜到了他是谁,从贴身的衣物里取出一个褪色的锦袋,再熟练地摸出里面的物品。 “将军大人,木棉她病死快三个月了。死前交代我把这个给您。我和她都是福建老乡。” 洪将军瞬间僵在原地。 锦袋的样子,他太熟悉,是他母亲缝的双层花线。 那个物件,他和他哥哥各有一块,是家传的青玉牌。 他摸出自己戴着的那一块,仔细比对,大和形状吻合。 然而孩子还没找到,唯一的证人已经不在人世间了。 根据木棉在信里提到的情况,孩是放到了营房边,他想到,这也是条有点希望的线索。 那场大火和火灾背后的操作者,洪将军一直在查。 他有一点把握认为林先生也去过现场,但苦于没有证据。 碍于林太太的面子,他想出个计策…… 婚宴前,林觅准备了好些吃的,挤了个时间带到医院。 李炎的伤势好了一些,能拄着拐杖行走,基本能够自理。 他是知道八号姐要办喜事的,想去看看她。 林觅的身影,在阳光下渐渐清晰。 “李炎,我来看你啦。我听爸爸说,你是冬天生日。” “生日?我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有你关心就够了。” 林觅把包里的糖果和糕点都一一拿出来。 “这是瑞士巧克力,我尝了一颗,特别香。” “奶油蛋糕、果酱面包、饼干……” 她笑着望他,发现他并没有真的感到快乐。 “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 李炎扭过脸,不让她看到眼泪。 “姐,我不心溅了些药水,没事。” 他的话刚说完,身子就感到了一阵温暖。 “披上这个羊毛围巾,我送你的。” 林觅把最后一件礼物打开,把他包裹严实。 “我明天就结婚了,你在医院好好的,饭菜我让佣人送,有补汤。” 李炎哽咽。 “姐……我……能抱抱你吗?” 林觅惊愕地望着他,“为什么不可以?我七岁那年看到你,就把你当好朋友的。” 六年了。她十三岁,他十七岁,友谊是真诚的,没有杂质。 唯一的遗憾是,他爱她,她却不知道。 李炎轻轻地拥抱了林觅。 她温暖而柔软的身体,靠的很近,就像许多年前,他还是个婴儿时,得到过暖和的火堆。 想到明天的婚宴会来形形色色的宾客,他没等伤口愈合就急着要出院了。 “姐,我今晚就出院跟你回去。要保护你的安全。” “可你还需要静养。要不我接你走,明天晚上再送你回医院。” 他轻声应道:“好。” 林觅接李炎回家,林太太和林先生都很高兴。 窗外的过道里,章文轩扶着林一堂,撞见了这一幕。 “林少爷,别动气,对身体不好……” 他似乎真的大度了一点,不作声,继续散步。 这晚,林宅比以往关灯迟。 卧室里,林太太拧开床头台灯,心里却在纠结那个疑问。 林先生把窗帘拉上,见她还不肯关灯,就问为什么。 “你还记得那位姓洪的同学吗?” “不记得了。” “就是船政学堂一起毕业的,我老家的邻居啊。” 女人的心思难猜,但林太太是藏不住事的,眼神和表情都流露出惊恐。 林先生咬紧了牙,望着她,猜到是针对的谁。 “你实话告诉我呀,到底有没有杀人?” 他从未刻意要骗她,但女人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居然问起了十七年前的洪家灭门案…… “放心。我没有参与。” “真的?” “想要明天光彩照人吗?快睡!” 林太太关了灯,装着入睡。脑海中却清晰地显示着那张丈夫藏在书房的照片。 她暗自祈祷:明天千万别出事呀…… 第二百一十章 找伴娘 夜半的风,一道道地从窗外呼啸而过。 林觅蜷缩着身子,双手抱紧柔软的枕头,眼泪如决堤的水往外涌。 她的长发是两个多月前烫过的,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卷了。 越来越自然的发型,衬托出脸庞的精致可爱。 “我有多爱你,家乡的海就有多蓝。” 睡前,林一堂特地拉着她的手,给了优雅的绅士吻。 尽管亲吻的是手背,她依然感到了一种被电击中的惊慌。 “表哥,我现在还不习惯你这样……” 林觅面红心跳,转身往卧室跑,关上门,扑到床上。 床上的被子是粉红色,正如她少女的梦境中常常见到的花。 “我在怎么这么晚了还睡不着?是牵挂着启澜,还是想逃跑……” 胸口憋闷难耐,林觅悄悄起身溜下床,拉开了一道窗缝,透透气。 夜空,辽远,寂寞的星辰似乎怀了心事。 “沙沙--” 一套白色真丝长袖婚纱,在风里如蝴蝶一样翩翩起舞。 说真心的,林觅并不是很喜欢它。 她向往的是春天或夏天的婚礼,可以穿无袖的,无拘无束,自然洒脱。 墙上的杜鹃钟继续报时,提醒她到了凌晨两点。 再过四个时,父母就要起床,她也要洗漱完毕,开始化妆。 林太太睡前也找女儿谈过新娘妆容的要求。 “觅觅,我的手法比你熟练,还是让妈妈来吧。” 她不肯,头摇得像风中的荷叶。 “妈妈,我会化妆,也习惯自己弄成想要的样子。” 林觅抚摩着光洁的真丝婚纱,忽然想起了克丽丝。都好一阵没见到她了。 “我明天连伴娘都没有呢。” 林太太笑了笑,“那就喊你的同学来呀。你宿舍那个于芬就可以。” “我想请她和另一个朋友,都要来才热闹。” “好,赶紧派人去学校通知人家,不然明天连裙子都没来得及准备。” 林觅写了两封邀请信,装进一个粉红的大信封,让警卫帮忙送到学校去。 一封是给于芬的,一封请她帮忙转交给克丽丝。 林太太做梦也想不到,女儿会有一个在歌舞厅工作的朋友,还是当红的舞女。 晚自习下课,于芬如往常一样抱着书在狂啃。 她的世界特别简单,抱住第一的位子,千万不能让转学来的何诗安超过。 诗安考了第二,于芬不敢觑她的实力,只能更发奋。 警卫拿着信交给宿管阿姨,没多久阿姨的大嗓门就喊得整个楼的女生都没心思学习了。 “于芬啊,林觅明天要请你当伴娘咯,要多带些喜糖回来!” 女生们心里暗自惊叹,外加羡慕嫉妒恨。 “她是和那个帅军官结婚吧?” “也许是和秦校长的侄子呢?” “我看到她和我们原来的顾老师牵过手……” “哎呀,都是帅哥,还个个都出色,让我们怎么活。” “我们啥时候才能再有机会见到顾老师?好想念。” “辞职了,不见了呢。老天保佑他好好的。” 不过,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其中与诗安关系不错的女生,就哇哇地开始八卦。 “我看林觅就是个狐狸精,专门勾引好看的男人。” “就是,诗安比她漂亮多了,都没这么滥情。” “诗安喜欢顾老师,肯定会在一起的。” 于芬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议论,头发都要竖起来打架了。 “不懂的别瞎说行不行?没人拿你当哑巴。” 她是班长,颇具威信,一开口就没人大声嚷嚷了。 待女生们都各自回屋,于芬换了外衣,戴上帽子溜下了楼。 明天可是林觅的人生大事。 于芬心里既高兴又伤心。 世界上多了个新娘子,学校里少了个好室友。 她丢下书本去找克丽丝,打算两人一起商量,好统一服装。 晚上十点,正是女中附近的歌舞厅营业的黄金时段。 这天夜里,顾启泯因为要明天赴宴,渴望给朱涓涓留个潇洒、精神的好印象,破例没来捧场。 朱行远的腰伤未愈,宁可忍受与克丽丝的相思之苦,也不肯露面。 于芬装得像个大人,挺起胸来走路,还是被舞厅门口的接待员看出了破绽。 她刚要往里走,就给一巴掌推回原地。 “哎呀,为啥不让我进?” “上头的要求,不许放中学生进去,免得捣乱生是非。” 于芬不服,争辩:“闹事的是地痞流氓,不是我们这些读书人!” 哪知道舞池中就有好几个本地痞子头儿。 听到一个稚嫩的女声在骂,纷纷来了兴趣,冲着她围过来。 菲菲端起一杯酒,拉着克丽丝在沙发上陪客。 她各方面都比克丽丝放的开,又会见风使舵,特别讨人欢心。 才不过一个月的光景,这个妹就成了舞厅的大姐大,把头牌克丽丝挤到了第二。 听到门边一阵喧哗,克丽丝本能地意识到出了事。 她放下酒杯,朝着人头攒动的地方跑去,远远就听到了女孩子的哭声和男人的骂声。 “求求你们放过我,我是女中的学生……” “又来了个捣乱的。不过你运气没上次那个好,秦局长的儿子不可能见一个救一个!” “没什么好害羞的,来这里都是要求个舒服痛快!” 克丽丝认出了于芬,挤进去护在她面前。 “各位先生不要见怪,她是我的朋友,今晚是来找我的。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谈,今天满足不了,今后慢慢来。” 那些男人见克丽丝开了口,纷纷兴奋雀跃。 “好啊,洋妞答应陪我们了!” 克丽丝先把这群无赖哄回舞池,趁机拖了于芬到人少处谈话。 惊魂未定的于芬使劲拍了拍胸脯,才缓过来。 她掏出兜里的信给克丽丝。 “芬,你读一下吧,我认不得几个字。上次就说了。” 于芬翻个白眼,轻声说:“没时间念了,林觅明天结婚,在市中心最好的华夏酒店,请了你我去做伴娘,上午八点要到酒店等她。” “伴娘?我很愿意去呀,反正白天都是用来睡觉和玩的。” 于芬用手摸了摸克丽丝那暴露的裙子,“衣服呢?穿这个可不行。” 她笑得差点弯腰。 “你也太瞧我了。我跟着父母在东交民巷长大,见识过好多结婚来教堂办仪式的。不就是一套露肉少的衣服么?我有。” 克丽丝把一脸怀疑的于芬请到公寓里,打开衣柜找出两套新裙子。 这是她逛街时候看到喜欢就买的,长袖欧式连衣裙,有彼得潘的衣领,青春活泼。 “明天我们穿这身,送给你。” 于芬接过这套新裙子,不得不对克丽丝刮目相看。 谁说舞女就是肮脏的下贱的? 灵魂也可以高贵,心灵也可以纯洁。 林觅的两位伴娘,在最快的时间里落实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天亮之前 孤单的一只灯,在窗前迷茫地晃来晃去。 虽然不是新娘子,房中的女孩却紧张得夜不能寐。 除了亲友,对林觅婚宴最在意、操心最多的,非诗安莫属。 她连夜找了好几柜子的裙子,都不甚满意。 最后找出条白色的连衣裙,却无特别出色的首饰可搭。 诗安想到了给启澜搬家时,从柜子里翻出的那条项链。 金珠紫玉,十分华美。 她那天走的匆匆,忘记归还启澜。 事后又舍不得交还了:万一给了林觅怎么办。 正好在婚宴上,她要戴着给林觅瞧瞧,并且要说是启澜的。 诗安想着,顾启澜怎么都会去,正好可以当着父亲的面,把自己的心事说一说。 而何先生一样为婚宴睡不着。 降到了中将,心存不满在所难免,可恨的是一口气难消。 一把火烧到的明明是林家,却奇迹般地转弯,对准了他。 关于事情真相,何先生一直派人暗中调查。 在文墨路蹲守的眼线,汇报了发现的情况。 林太太和洪将军有联系的事实,他总算是知道了。 何先生的头脑里,斗争了好几天。 他想起了一件差点要遗忘的事,或许可以换一线扭转局面的转机。 在多年前的内部饭局,听到过洪家灭门案的一点消息。 酒桌上的一位军官说,因为火势难控,被临时被抽过去灭火,现场真是惨不忍睹。 他于是问:“哪些人参与的,有印象吗?” 那位军官掠了下帽檐,正打算借着酒兴说下去,林少将从邻桌站起来,端着酒杯盯紧他的眼睛。 “你确定记得很清楚?不瞎编乱造?” 对方的脸色暗暗地改变,仿佛收到了某种警告。 于是边喝酒边敷衍着:“不清楚了,别当真,我胆怕惹祸。” 那一夜,林先生似乎颇有心事,一直沉默不语…… 何先生把此事的细节在头脑里细细地推敲一番,决定拨出去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 事到如今,也顾不得同僚了。不能眼看自己奋斗半生的辉煌地位,给一个兵变打回原形。 电话响起的时候,洪将军正在灯下细细查看一叠资料。 这个电话对他而言,太及时了,让他看到离那个迷雾一般的答案又近了一大步。 “改日面谈。” 他的回答过于浓缩,不带一丝情感,使人难以揣摩。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诉说的情况,和那个叫木棉的女人在信里所做的讲述大致相符。 洪将军叫了几个警卫,连夜去了老家找当年捡到孩子的人…… 或许一时难以找全当年的证人,但这是接近真相最直接的方式。 夜半,林一堂在床上翻了个身,头昏沉沉地醒来。 各种情愫纠缠在一起,准新郎已经再无法入睡。 他本该憧憬天明以后的婚宴:光彩照人的林觅即将成为他的新娘。 但他的心里更多的是不安和担忧。仿佛预见了未来会发生的不测。 却越是要得到,越害怕失去。 林一堂的眼前一会是林觅的笑靥,一会又是采薇的泪眼。 秦锋和启澜的形象在黑夜里交错出现,任凭他如何挥手,那两位的影子都定在墙上不动。 装饰华美的卧室里,竟然容不下一个平淡的安睡。 百般无奈,他只好披了件外套,独自走下楼,来到空寂寒冷的花园。 和他九月初来的时候不同,既没有花香,也没有音乐,林宅笼罩在一派深冬的凋敝气氛里。 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危险,让他感到心惊。 他抬眼看了看二楼林觅的房间。风吹得窗台上挂着的一串风铃叮当乱响。 她的房里没有点灯,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看不出她是睡还是醒。 他独自在花园找了处相对风些的亭子,坐了下来。 忽然他听到有一阵轻微的脚步在身后响起。 林一堂下意识地摸向腰间,却没有摸到自己的那支英式勃朗宁手枪。 他没有立即转身,而是佯装着没有察觉,继续坐着,心里想着怎么应对。 来人的身影越来越近,他的心也越跳越快。 这个黑影是谁的呢?书生还是那个会玩双枪的家伙? 书生就算来捣乱也不算是大事,他早有办法对付。 至于那个和他比过枪法的神秘男人,足以让他背上渗出一层冷汗来。 然而那个黑影在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就停住了。 “上校大人,您怎么还没休息?” 林一堂听到这声音,倍感熟悉,分明是南边来的人。 “你是?” 那人从树丛后面蹦出来,身着军装,戴着帽子。 “我是随少将一起来的,叫王鑫。” 他看了看来人,心里的疑惑并未消减。 “我未曾对你有过印象。在林宅也未见过。” “我此前在外面办事,刚回来。少将的警卫给了我钥匙。” 王鑫取出一串黄铜的钥匙在他面前用力晃动,仿佛要证明自己没撒谎。 他知道林少爷的脾气,讨好地坐下来陪着聊天。 不过没说几句,王鑫就开始直奔主题。 “上校大人,您对李炎的印象如何呀?姐可一直挺宝贝他的,原来我们在福建坐船的时候,就他一个人能吃到林觅姐的饼干。” “哦,我不在意。” 王鑫故意拖长了声调:“防火防盗防警卫,李炎那子精得很。野心也大……” 准新郎听了又心里添堵。 他找了个借口先打发了来人,自己却不知不觉走到了警卫们休息的地下室门口。 出乎意料,他看到地下室最后边的那间房居然亮着灯。 李炎在灯下写着日记,没有睡。 他走到窗前,叩响了玻璃,让对方有所察觉。 “林少爷,您找我?”李炎一面轻声说着,一面关了灯收拾好本子走了出来。 他轻轻地咳嗽,示意对方到一边去谈话。 林一堂夜里见李炎回来,知道是为了林觅。不悦。 听了王鑫的挑拨,心里更是像着火,要发泄。 李炎看着林一堂的眼里有怒气,想到天亮要去酒店接待来宾,于是强迫自己尽量顺着他。 林一堂在心里找了一百个不杀李炎的理由,依然说服不了自己。 “你子平日总和我作对,是不是想到明天的婚宴,心里很不服?” 他说完,直接抽出李炎的手枪,确定里面有子弹,冷笑着将枪攥紧,逼近。 第二百一十二章 雪在烧 在距离婚宴举行不到十个时的凌晨两点半,一夜未眠的顾启澜正提着一个背包,顶着漫天的碎雪出门。 我们暂且不去管林宅的地下室正在发生什么,把焦点对准男一号吧。 启澜推着自行车在客栈旁边的路上走了几步,双手握住冰凉湿滑的车把,踩着车往远处赶。 虽然缺觉,不代表他不清醒。反而此刻他的头脑里格外地冷静。 他在空旷的街上独自骑着车,不久就路过每日去酒店上班必走的后海。 面前仿佛有一面无形的镜子,闪动着林觅那双晶莹温和的眼睛。 “天气这般寒冷,也不知她会选那件衣服,不要穿少了生病才好。” 潜意识里,他的思绪漫游着,像一只断线的纸鸢在风里动。 “今生可能没有机会陪你选婚纱和嫁衣了,觅,我心里永远有你的位置。” 启澜轻轻地念出了声,却一个劲地吸气,克制着眼泪不往下滴落。 想着天亮后她会来酒店,他觉得最好的方式就是学着像路人一样看待这场婚宴。 原本他想逃避,和唐姐请个假,不来上班。 但酒店的西点间人力有限,同时承接了朱家和林家的婚宴十分力不从心。 几个师傅都极力劝他别请假,唐姐许诺给五倍奖金,还特地点名让他负责检查婚宴全部蛋糕。 启澜只能苦笑。 “回避不了,就做最好的糕点给她吧,谁让我阴差阳错成了西点师呢。” 这样的一个夜晚,是神仙也要失眠。 启澜在客栈的床上也睡不踏实,索性提前来酒店上班。 劳动是唯一缓解内心痛苦的办法,也给情绪一个缓冲的时间,免得见到林觅后失控。 他来到酒店门口,从后面那间配送食材的房里进去。 推开门,看到一个个厨房里亮着灯,配菜工们穿来穿去的,一大片盘子白晃晃。 一阵阵锅碗盆瓢声好不热闹。 大厨们居然都到齐了,有些让他感到意外。 主管酒店烹饪的庞经理迎面走了过来,看到启澜在站着发愣,恼了。 “西点间就差你没到了,还以为自己很早呢?昨晚你下班后,又接到要求,临时要求加两百六十个三层大蛋糕,大家吃完晚饭就赶来了,还外请了十个师傅呢。” 大蛋糕? 启澜想,这不是林觅的喜好,她怕胖,对点心的要求是要一再。 “庞经理,请问这个大蛋糕是给原来婚宴用吗?” “不是,是行政院秘书长朱博远大婚,他让人来传达的。” 启澜翻翻白眼:这位狗官真是任性。 他接过一张配料表,换上工作服,扎进满是面粉、糖霜、蛋液和果酱奶油的工作间去。 他了解到林家所订的糕饼刚刚赶工完毕,心里有些遗憾了。 急赶工出来的蛋糕和饼干,又不是他做的,万一不好吃怎么办? 不过他很快就没心思琢磨这些了。 蛋糕如山堆积,他得负责看做工和成色,辨识香味是否合格。 “涓涓姐和启江哥哥肯定要来的。万一吃了不舒服就麻烦了。就当替他们负责了。” 此刻,他也看到了林家婚宴上的糕点样品。 启澜觉得做工还过得去,但因为赶工,烤的有些硬,个别的饼干还有些糊边。 他本想抽空给完善一下,但包装纸上的精美卡片上写着林觅和林一堂的名字,和他没啥关系了。 “多管闲事多吃屁。” 他头脑里冒出这句话来,赶紧停了手。 在林宅的地下室,林一堂正要开枪,忽然地板上跳出三只毛色花花的老鼠来。 李炎看到老鼠,不做声,倒是一堂脸色大变。 “老鼠?!你们这里有老鼠?!” 林少爷自从被狼犬咬过后,对所有可能对他造成危险的动物都特别害怕。 他在部队的时候,看到过害了鼠疫死去的士兵,更是忌讳老鼠。 但这三只老鼠一点都不怕人,好像是要和他亲近,围成个圈圈。 “快起来抓老鼠呀!都睡死了吗?!!!” 他转过身在过道里喊,边叫边冒冷汗。 李炎在后面悠悠地喊:“少爷,你慢点跑,闪了腰站不起来可就不好了!” 林一堂愤愤地回头望了他一眼。 “你敢笑我?我今天不杀你,不代表放过你。给我收拾东西滚蛋!” 李炎继续怼他:“你敢吗?除了少将大人,没人有资格这么做。” 一堂擦了擦脸颊的汗,冷笑道: “我知道你喜欢姐。但人贵有自知之明。贵贱一出生就定了。我们是主子,你是我叔叔养的狗。” “都说林少爷才貌双全,但人品是零分!” “你这捡来的野种也配评论我?” 一堂越说越刻薄,他本质里毒舌的一面充分给逼出来了。 李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由红变青,再青一道白一道。 人格受到屈辱,再也不想忍气吞声。 “啪!” 一记耳光打在林少爷的脸上。 他一脸错愕:但真实的一巴掌把平日保养的很好的皮肤印出一片凹痕。 “你……不想干了?一个兵竟敢以下犯上么?” 李炎三下五除二,把皮带解开,对着一堂又是一抽。 “啪!” 打了这一皮带,李炎彻底解气。 “我他妈不干了!” 他吼完就往屋里走,这时候,二人的响动已经惊醒了全部的警卫。 大家起初以为是要出发了,看看钟表,才凌晨三点多呢。 他们三三两两走到门外来,看到李炎在打准新郎,懵了。 林一堂听到李炎主动提出要走,差点喜出望外。 如果这碍眼的子能滚蛋,再好不过了,就当送瘟神。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林少爷想着在大好日子的时候,做一回慈善。 “李炎,你真要走吗?我待会让人给你开一笔钱。” 对方哼哼鼻子,“谁要你的钱。少来这套假的。姐最不喜欢虚伪的男人。” 好家伙,要走了还不忘记怼人。 一堂见大家在围观,气急败坏地喊:“你们有空就灭老鼠去,打到可以有赏!” 警卫们以为他在说笑话。 “少校大人,这些老鼠是姐的宝贝呀,我们不能动的。” “老鼠是姐让队长养的。” “姐每天都要来看的,可喜欢了。” 林一堂听了这些话要气死了。 这些老鼠不是普通的动物。 林觅去年生日的时候,父亲特地托人从国外买来的金花鼠。 她托李炎养在地下室。而林一堂是不知道的,他从来不去这种“下等人”住的地方。 第二百一十三章 别了,我的小姐 凌晨时分,大道两旁还无人影,林家别墅的二层已经陆续亮灯。 林觅在梳妆镜前轻轻地打开了一盒法国粉底。淡淡的香气渐渐浮上来。 这是去年年底林先生带回来给母女俩的礼物,一共四盒。 林太太觉得比国货好用,拿走了三盒,留了一盒给女儿。 她上学时极少化妆,认识顾启澜以后淡妆过几次,发现他好像没啥特别的感觉,索性就懒得用了。 加上这类进口货也不常有,母亲自己用都嫌少呢。 林觅曾想着不去动它,就这样放在梳妆台上当一个饰品欣赏。 它的做工实在是太精美了,又很轻巧,随手塞进包里很方便。 在林觅人生中的特殊日子,她要化一次最美的妆。 林太太早在客厅的钟敲到一点时就睁开了眼睛。 她想坐起来去喝杯茶或透透气,看到枕边的林先生纹丝不动,她决定强行喊他起来。 林太太随手捡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对着丈夫宽阔的脊背用力地拍。 “钦楠,醒醒。觅觅和一堂可以睡,我们必须要早起来的……” 林先生并未真睡,只是合眼躺了一晚而已。 见妻子急切地催着,佯装刚醒的样子伸个懒腰坐起来。 “哟,婉婉这么急,我记得当初娶你的时候,你家可是让我在雪地里等了三个时辰才准车开进院子……” 男人毕竟是男人。尽管林先生满腹心事,在妻子面前不愿表露分毫。 地下室里,一众人围着李炎,看他打包。 林一堂在半个时前,当着所有人的面,以上校和林家女婿的双重身份,代表林少将做了个决定:冬天北京太冷,决定把李炎调回南方养伤。婚宴过后就动身。 明眼人都清楚,表面上是体面安排,实际上是下了逐客令。 李炎沉思片刻,果断地摇头。 “林少爷,你既然一心要赶我走,何必装斯文君子呢?” 林一堂并不愿与他直视。轻咳几声,背过身去。 “论口才,我远远不及你能说。” “但你务必要看清楚,我是谁,你又是谁。” “如果不是看在我叔叔份上,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枪毙八十次都不够!” 李炎一面淡定地收拾为数不多的东西,一面抬头应道:“你若对姐做不到一心一意,就不要害了她。” 林一堂暴怒,拍墙骂道:“你不要以为我今天真不敢杀人,再污蔑我,就真开枪了!” 众人哗然。 李炎冷笑。 “懒得说。我是真不干了,没工夫管闲事。” 他不甘心被调到南方去,拎着一个军用挎包,径直走出地下室暗长的过道。 众人目瞪口呆。 林一堂回过神来,打发警卫队的副队长去追。 李炎是为了林觅才提前出院。身体有伤,步履沉重,走出林家大门没多远就给喊住。 “队长,你是真要走?不等着喝杯喜酒吗?” 他偏着头,眼神有些凄凉。 “不喝。我走了以后你就是队长了,恭喜。请保护好姐。” 副队长没料到李炎如此拿得起放得下,一时愣在原地。 “队长,你不要少校大人给的……这个吗?” 本来差点脱口而出一句“补偿金”,又怕挨骂,只得换个模糊的说法。 李炎看都不看对方递过来的一只信封。 看着很厚,想必里面的东西不少。 “队长,你拿着吧,这年头没钱寸步难行……” 李炎一把接过信封,两三下撕开,掉落一叠钞票。 “林少爷真行,都给我美元花。” 林一堂来北京后,听从父亲的建议,为了保值,换了不少美钞。 赶走李炎,他也想过要对付叔叔那边的盘问,决定重金打发,也显得他没那么气。 “嘶啦----” 美钞在李炎掌心里化作一滩毫无价值的碎片。 “转告林少爷,他的钱如果真多的花不完,可以去做善事,多积德,以便下次中了子弹还能捡回一条命。” 李炎踉踉跄跄地走了,身后是一行深浅不一的足印。 他走过街角的时候悄然回头,看到林觅卧室的窗户有灯光。 他的身影很快就消失不见,好像他从来就没有来过林觅的世界。 林觅很久没有化妆,这次耗时特别长,长到林太太要动身去酒店,还没结束。 母亲强忍着脾气,恨不得打开门冲进去替女儿化,但林先生及时劝走了妻子。 “婉婉,我们先走吧。一辈子就一次。待觅觅自己弄好,让一堂带她一起过来。” 隔着门,林觅听到父亲的声音,眼眶里盈出一滴泪。 “爸爸,谢谢您帮我解围,但我的真实想法是……” 清晨的天空飘雪。林先生和林太太一早就去了酒店。 林觅最后的一步妆容完成,放下了眉笔。 “启澜,你在哪里呢?我想见你,哪怕是看见你和诗安一起来……” 她的眼睛早已给泪水模糊。内心却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勇气。 “我会找个机会,逃走……” 酒店这边的西点工作间,启澜看着一排做好的蛋糕被抬了出去。 师傅拍拍他的肩:“你累了吧?都不敢相信,你做的比我们全部人都快。我已报给了经理,给你发两倍奖金。” 启澜不做声。他不是为了奖金。而是为了等一个人。 天亮了她会来,他就在不起眼处看她。 “觅儿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会在酒店做糕点吧。到时候戴着口罩和帽子,她绝对认不出我。吃到我做的蛋糕,会不会觉得有点熟悉呢?” 林一堂在门外等到双腿发软,才看到佳人妆毕出来。 “好美。” 他双颊顿热,心脏也开始乱跳。 “谢谢。” 林觅没有看他一眼,自顾自地往前走。 佣人和警卫们看着他们下楼,上了车。 林觅看到驾驶座位上不再是她从到大熟悉的那个人。 “李炎呢?” “天没亮就不见了。” “不见了?!” “是!” 林觅的心沉了下去。 她悄悄地看了一眼车外的路。薄薄的雪上,有一些凌乱的足印。 这么冷的天,他就这样不辞而别,还有重伤…… “表哥他去了军队三年,怎么就变得这般冷酷呢?我一定不能和他结婚……” 第二百一十四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1 林觅低头靠着车门,光洁的珍珠边头纱遮住她光洁的脸颊,白色的高跟鞋严严实实地罩在婚纱低下。林一堂不想让警卫看出自己与林觅在大喜的日子里还貌合神离,于是坚持亲自开车去酒店。养了三个多月的伤,身体上的痛楚早已去了,除了挨过金的一顿狠踢,脑子一时糊涂一时清醒,但开车并无大碍。 林觅心里比树枝上挂着的冰霜还透亮。短短的几分钟里,她就想到了一个可能逃脱的办法。 汽车开出文墨路,沿着一条商业街直行。 一堂的认路能力到了北平就不行了。这的路不像南方,条条都熟悉。看那些七七八八的胡同,眼花头胀,加上他已经快半年没碰过方向盘,不知不觉在去华夏酒店的路上就弄错了方向。 而林觅是认的路的。她知道林一堂把路认错了,不仅不急,反而有了些开心。 汽车仿佛就是她心里的虫,一个劲往东城的路上奔。 林一堂觉得路两侧的景物很陌生,开口问了好几次,她也不做声。 他当她睡着了。也罢,不影响她休息,闷着一肚子委屈开下去。 一堂看了看手表:在路上过了近一个时了。按理说,早该到了。 然而华夏酒店那块标志性的招牌,左看右看,就是寻不见。 林觅心里有数。逃跑计划越发地清晰了。 只要再开出去二里路,就会到金园桥。那里的店铺少说也有上百家,堪称最佳逃跑场所。 不过,她的想法过于简单了。车离金园桥还差了那么几百米的时候,一堂突然把车调转了方向。 “表哥,你为什么要把车掉头?” 林觅佯装镇静,却又忍不住撩起头纱靠近他,急急地问。 “你叫我什么?!” 他的声音显然是不满意,而正是内心有气难消,这一次偏偏不听她的。 一堂的方向辨别力并未得到改善。汽车偏离了金园桥,往右行驶,路面越来越窄。 他在北平就开过一次车,还是九月份拿着林太太给的地图去潘家园文物市场找叔叔,按照图点点地开的。 现在没了地图,他也猜到了林觅是不愿意给他指路,索性看哪条路顺眼就走哪条路。 但有一条是雷打不动的:不得迟到。婚宴定在中午十二点,九点起宾客就陆续入场了。 也难为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准新郎了,要当司机还要不惹新娘生气,心情自然是乱七八糟。 不过,男人的方向感终究也不会太弱。 林一堂迷糊了半天后,终于凭着中学地理课的印象和福州海军学堂学来的知识扭转不利局面。 他望着太阳的方位和道路边电线杆和树木影子,大致推出了东南西北。 汽车像长了眼睛,找着了靠谱的方向。 林觅暗自惊讶,看来是低估了他。人家好歹也是跟着海军舰队跑过三年。 看来与表哥的斗智才刚刚开始。 “表哥,我想吃东西,好饿。你停车好吗前面就有一家茶楼呢。” 一堂仿佛没听见。继续开车。 林觅纤细的身子凑过来,楚楚可怜地望着他。 若在平时,林一堂早就把持不住了,而这一天,他却好比道士和尚一齐附体,格外耐得住。 “到了酒店再说,不差这点时间。” 美人计没奏效。 林觅只能换个办法。她吸吸鼻子,不得不牺牲一把自己的形象。 “我是想,想……” “想什么?”一堂纳闷。 只见她双手紧紧抓着大腿处,眼睛含泪,一脸通红地瞪着他喊道:“人家有内急!” 这一喊,差点没把一堂给笑岔气。 他已经很久没见她这副模样了。除了时候在奶奶家的一次,她们几个一起玩捉人的游戏,林觅钻进床底下藏着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想却因为躲的太久没憋住,床底下湿了一滩水。 “好…好吧。我这就开回去。” 茶楼门前有不少的人,马车,人力车。汽车不多。 看到一辆车突然停住,车上的两人又外貌形象过于出众,顿时成了客人和路人的关注对象。 “呀,新娘子,穿白衣服的新娘子!” 人群里一个孩喊了起来,吸引了更多的目光。 “咦?她还哭了呢?” 当年穿西式婚纱的远远不及大红嫁衣的,林觅的脸上还有些泪挂着,更是让围观的人感到好奇不已。 有几个青年学生模样的人,似乎看出了端倪。 他们一脸正气地冲了过来,看到一堂就纷纷质问: “你是她的什么人?” “她这么,一看就是不愿意的!” “你该不会是强娶人家吧?” “你老实说,是不是劫持了这位姐?” 一堂:“……” 他情急之下伸手进衣袋,掏出左轮手枪,对着其中一个男青年的帽子就是一下。 “呯!” 帽子顿时被打飞。 他本来只想吓一吓这几个打算见义勇为的人,没想到他们越战越勇。 “果然是坏人,大家快来抓坏人呀!” “有枪的肯定不是好人,是流氓,是痞子!” 一堂急红了眼睛,想继续开枪,又怕打死打伤了人,毕竟不是在他的家乡,大喜日子吃官司可不好。 “觅觅,你快跟他们解释呀……” 林觅不想解释,她一心想跑,越发哭得梨花带雨。 青年们从四个方向扑上来,操起凳子和茶杯茶壶对着林一堂打。 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一边倒地支持他们。呐喊的拍手的,热闹非凡。 林一堂在军队学过三年功夫。虽然他没和在日本陆军学校上过一年学的顾启江一对一的打过,但要真的动起手来,恐怕也不会太占下风。 以金那一晚的观察来看,他在睡前如此慵懒闲散的状态下还能让她的手一刀见血,已经远远胜于常人了。 眼下在茶馆门口被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林觅又不肯出来解释,一堂只能硬打。 他果然厉害,这几个青年学生要么挨了几拳,要么被踹倒在地,要么被摔出去一米多远。 但他们个个都有一股韧劲,打倒了就爬起来,继续要跟他斗。 混打中,一堂那套好看的西服被扯掉了扣子,胳膊也给椅子腿打了好几下。发型更不要说,乱成刺猬了。 林一堂怀疑人生了。 他觉得老天一定是跟自己的好日子过不去,一早起来就李炎斗,到现在又莫名其妙地给一帮人围攻,看样子是要逼他开枪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2 大伤初愈的林一堂与这几个学生模样的青年打了一阵,浑身开始酸痛。 他原来想用手枪吓吓他们,哪知人家丝毫不畏惧,一个个捏紧拳头咬着牙,甩甩头发要继续拼命。 “你们脑子有病,我是她的未婚夫!” 林一堂的相貌好看,但与人沟通的能力实在差劲,更别提话术了。 他一开口就损人,弄得男青年们的怒火腾腾地燃烧。 “有种你别拿枪,拿枪算什么本事!” “别说她不愿意,就算她愿意,我们也要劝她远离你这种男人!” 一个胆子最大的男生抬手指着一堂的脸,愤愤地瞪着他。 一堂眼睛里此刻只有气,只有烦,他甚至没发现林觅已经悄悄地往人堆边挪动了好几步。 显然,她是铁了心打算逃跑了。 只是她还没想好往哪个方向跑能最快地找到顾启澜。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气血方刚的男孩子们只顾着打架,哪里知道,在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之外,有一双眼睛已经死死地盯了他们许久。 精心伪装后的刘警长,不但贴了假胡子,还加了一顶知识分子的呢子帽,手里握着一份当天的早报,坐在茶楼最外面的一桌旁边端着茶碗有模有样地品着,已经瞄了他们好久了。 今天这奸猾的家伙天不亮就穿着便衣蹲守在林宅附近,一看到林一堂开车载着林觅出来,就不声不响地踩着自行车一路跟踪。 没错,秦局长本人是来不了,但他的计划在昨晚就重新拟定了一遍,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了刘警长去实施。 秦锋也曾想过今天要来阻止林一堂的婚宴,就算阻止不了,也要尽力而为去干点“坏事”。 他不但准备好亲自带狼狗去搅局,还打算提前赶到林一堂可能去办结婚手续的地方,来一招“先发制人”。 秦公子一直很守时,但这一次他醒来的时候已经非常晚了。 如果无人从中作梗,秦锋应该会比刘警长更早地到达林宅门外。 我们不得不佩服:姜还是老的辣。 此刻太阳已经把屋里照的很亮堂。 他刚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双手捂着头,茫然了一个时辰才爬起来。 地板上有几块细碎的白色瓷片,若不仔细看,还真会漏掉这个线索。 秦锋努力地想了几分钟,终于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昨晚是睡不着,他照例想喝点东西提神。家里有一些他从美国带回来的磨好的咖啡粉,就喊了家里的女佣去煮。 他不太记得咖啡端进来的时候是几点,那个时候客厅依然亮着灯,显然父母都还没入睡。 虎毒不食子,这话用在秦局长身上恐怕不是很贴切。 秦锋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父亲为防止他卷进去,不惜在咖啡里放了一整包三太太送的药粉。 他不过抿了几口咖啡,就晃晃荡荡的倒地,人事不省。 杯子坠地,咖啡流了一地。 秦局长让女佣人把屋里收拾妥当,安心地一个电话把刘警长喊了过来,二人在书房关门秘密地聊到黎明。 这个女佣人是家中老仆人的孩子,年方十六。 她对秦锋多少有些好感,因为他待人比较和气,平时也会给她一些零用钱。 她放药粉的时候,双手不停地哆嗦;捡碎瓷片、拖地也是边流泪边卖力。 她不得与任何人说,更不准让少爷知晓,否则全家都装麻袋丢进亮马河。 或许是他喝的咖啡不多,药力不足以连续昏睡三天三夜。 或许是潜意识里对林觅的感情过于强大,对她婚宴的时辰记得刻骨铭心,他在十一点前意外地醒来了。 秦锋看了一眼手表,披上大衣带了枪,试图去开门,发现门被锁住。 父亲的圈套,明摆在眼前。 可恶的是算计了亲儿子! 他气得格外有力,打开抽屉拿出一把刀几下子把窗户撬开,径直翻窗出去。 不想让人这么快就察觉,他放弃了开车,一路朝着华夏酒店的方向疯狂奔跑。 这一天,林觅的命运牵动的不止一个人的神经。 话说,顾启澜天不亮就到了酒店来做事,不也就是因为牵挂着林觅么。 他做蛋糕的时候,努力地想忘却,然而她的笑靥和她的泪眼交相出现在眼前的面团上,奶油上,烤箱边上,甚至他不经意地往天花板上望了一眼,也惊讶地看到了她的样子。 西点工作间的所有蛋糕都送出去了。 他依然穿着工作服,戴着口罩和帽子,不知不觉地往大堂里走。 大堂里那一只大的钟,重重地响了十一下。 啊,十一点了! 十二点,婚宴就要宣布开始。 启澜的心咚咚地乱了。 他强忍着内心的惊涛骇浪,尽量低着头,藏在一根大柱子后面往二楼看去。 果然上面热闹非凡,男男女女都在说笑。 他觉得头疼欲裂,心想还是逃避了好,赶紧埋头出去,到后门的空地上取自行车。 冷不防一个黑色身影冲过来,抢在他前面抓住了车把。 “你是谁?干嘛抢我的车?!” 启澜急了。 “我借车用一下,给你钱还不行吗!” 那人气喘吁吁地一手抓紧车不放,一手打开皮夹子,晃了晃,掉出几张钞票。 启澜不看钱,也不肯让他把车骑走。 秦锋急了。他的家离酒店不远,十点五十分就跑到了。 只是辛辛苦苦跑过来,冲到楼上一看,却十分失望。 二楼是朱家的人在迎接宾客,音乐声声,杯盘清脆地碰着,博远和一帮政府里的官员假笑着喝着酒,看得他一阵恶心,急忙绕道继续往上。 三楼是林太太和林先生在忙着,夫妻两个的脸上虽有笑意,却难掩住焦躁和不安,似乎在担心着什么大事情,而主要人物林觅和林一堂均不见踪影。 秦锋心地问了问一位刚从三楼下来的、面相和气的女孩子得知三楼的婚宴还未开始。 实际上她是华夏酒店老板的女儿唐姐,当初李炎几次与她改过日期,她对林家的婚宴不得不多加心,怕出岔子给自家招来麻烦。 林太太已经差人去找林一堂和林觅,警卫们找了好几遍,都无法知道他们究竟去了哪儿。 林先生的眉头紧一阵,松一阵,尽量不让客人看出破绽。只说二人在房间换装,烦请大家不要见怪。 秦锋自然是怕林觅有危险,他下楼的时候看到了启澜那辆不错的自行车,而且车也没上锁,准备骑了去找她。 启澜不怕他,也不要钱,两人表面上为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林觅,互不相让地杠上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 节外生枝 墙角,电灯的钨丝忽地响了几声。 顾启澜戴着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谨慎地望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秦锋抓着自行车的车把不肯放,他急着要用车找林觅,见对方不听劝,抬脚就踢。 “你不要钱,难道还不要命么?!” 秦锋这一脚真是凶猛,厚重的美式军靴直接就盖了过来。 启澜的肚子上挨了很重的一下,连日来对林觅的思念和纠结,此刻在他内心里化成了怒火。 前生的他,虽然也练习过跆拳道防身,却未曾想过主动打人。 此刻,他在混乱和忍让中有了爆发: “见你的鬼!” 他忽地原地转身,转眼就是一串连踢。 秦峰没见过这招式,也分辨不出是何种拳法,但发现这子是要拼命的架势,于是也铆足劲要打个输赢。 启澜从口袋里摸索到一只钢笔,捏到手里当武器。 秦峰的枪在腰间晃着,映着忽明忽暗的光,像是在不断地挑衅和威胁。 酒店楼下负责采购食材的几个壮汉恰好路过,撞上两人在墙角打架。 看到启澜身上的酒店工作服,大家一致站到他这边。 “来了偷了!快报警!” “抓住他,别让他跑啦!” 秦峰的大衣给他们扯住,挣脱不掉那些有力的手,逼得他只想开枪。 酒店二楼阳台,唐老板的女儿悦姗在拿面包片逗玩一只八哥。 听到楼下的混乱叫嚷,她本能地探头看,一眼就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哥哥!他遇到麻烦了!” 她伸手捂住嘴,心突突乱跳,转身跑进了房里寻找工具。 悦姗自幼多病,深居简出,思维方式异于常人。她打定主意要找个厉害的武器来助阵。 酒店二层侧面有她和姐姐悦娴日常休憩的房间,里面除了一些衣服首饰化妆品,还有不少姐姐存下的外国酒。 秦锋把几个壮硕的厨师打趴在地的时候,悦姗已经找到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顾启澜的头发早已在打斗中凌乱,口罩也被扯掉了。 他背靠着墙,脖子和领口沾着一些血迹。 秦锋举起了枪。 论身手,力气和个头,这个书生也就够和自己“应付”几下。 如果口罩不掉落,他不会看到这个男孩的长相全部。 然而,对方的脸让他想起了前几天看过的一张画像。 这不就是秦局长和三太太计划的一个阴谋么? 借他的手,干掉顾家老三,省事干净。但他没往深处想,只是要抓人。 “是顾家的三公子吧?” “没必要告诉你。” “啪”,一耳光扇在启澜的脸上。 “伸出手来!” 启澜哪里肯依,只想着抓个空子夺枪。 厨师们一个个不敢喊叫,也不敢爬起来帮忙。 眼镜妹妹悦姗不声不响地走到了打斗的现场。 只见她双手各拿几个方方圆圆的盒子,猫着腰沿着墙根一点点靠近。 启澜抬眼望见这个奇奇怪怪的女孩,惊得瞪大眼睛。 她要干嘛?这很危险哪! 这里可不是好玩的地方呀,眼镜怎么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见了危险就跑呢? 然而他也不能制止她前来,否则秦锋转身开枪,眼镜瞬间就会没命。 眼镜妹像投手榴弹一样,对着秦锋抛出了好几个盒子。 盒子的盖子全部开了,正好有一阵风吹过。 忽地一下,如白雪迎面吹来--- 朵朵繁花,鹅毛世界。 秦锋只觉得眼前仿佛是来了一场奇香的雪,绵绵密密地覆盖下来。 他想回头看,却发现眼前晃动的这个世界一会白,一会粉,香味浮动。 迷迷糊糊间,他看见林觅在前边不远处对他招手, 她的一身裙子也是白雪一般,脸颊却粉嫩如桃花。 她似乎在仰面对他笑: “你来了?” “是,我这就带你走!” 秦锋还想说好多话,然而接着从头到脖子一阵清凉,麻木中有点疼。 他栽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悦姗拿的是几盒进口的“迷魂药”,是姐姐悦娴的收藏。 她认得包装纸上的字。非化妆品,是药。 平日里姐姐都藏得很心,拿黑丝绒套子包着锁在化妆台里头。 眼镜妹妹没机会出门上学,有大把的时间在看杂书和怪书。 她的脑洞也开的大,很快无师自通地琢磨到了该怎么用。 表面看,和一般的香粉相似,味道也极其好闻。 然而这些药吸入鼻孔,就会很快影响到中枢神经系统,营造各种幻觉。 此处暂且不提悦娴这等上流社会的名媛收藏这类东西的动机,但眼镜妹妹确实成功地翻到了姐姐的钥匙。 化妆台的暗锁一开,她拿到了它们。 除了几盒药,悦娴还贡献了一瓶很结实的洋酒,来帮助自己喜欢的男孩摆脱困境。 秦锋的后脑勺给砸中,倒在地上。 多亏眼镜妹力气,如果酒瓶碎了,他也脑袋开花了。 鼻青眼肿的厨师们和差点被秦锋抓走的书生都呆若木鸡。 悦姗示意他不要过来,自己摸出手帕擦了擦,转身就跑得没了影。 她就像个深藏不露的女巫,厚厚的眼镜片背后藏了多少秘密。 从此不敢看眼镜妹妹。 启澜扎挣着站起来,忍着痛跳上自行车去寻找林觅。 厨师们纷纷来找倒在地上的秦锋算账。 一顿打是免不了的。但他没醒来。 有个被他打掉牙的,怨气难泄,趁着他昏迷不醒,把他的钱包拿走,枪也拿了。 一旦有人开了先河,马上有贪便宜的心痒痒了。 “他的衣服还不错。” “咦,鞋也好。” “皮带是我的,不许拿!” 三下五除二,秦锋给他们趴掉了外套,皮带,靴子,袜子,就连他贴身的衣服也给顺走了。 厨师们胡乱把一件油腻破烂的围裙给他换上,找来绳索一圈又一圈牢牢地捆住。 忙完,他们得意地汇报给酒店的经理,添油加醋地描述一番。 “好,今晚每人奖励二十块钱。” 经理笑着补充到,“等会就去给警察局打电话,说抓到个不明身份的,今日的两场婚宴都很重要,定是来蓄意破坏的。” 此时朱家的婚宴快开启了。 一辆装饰着鲜花和彩带的轿车停在酒店门口。后面有好几辆车也依次停下。 司机打开车门,请出一位盛装的佳人。随后,旁边的车上,亦有个素色的身影下来。 “我来接你了,浣。” 朱涓涓穿着一身浅色的纱裙,作为姑、闺蜜兼伴娘扶着一袭白纱的丁浣,踩着华丽的地毯入场。 “博远他怎么没在这等我?你家就你一个人来接我吗?“ 这一问很尴尬。 朱博远娶丁浣,父亲是极力反对的。她的名声不好,未婚夫死得蹊跷,且未满半年。 朱太太见她没过门就如此铺张浪费,心中不满。借着陪客人,也不出来。 定远和行远也不赞同大哥的婚事,故打发妹妹去接。 涓涓只得轻声说道:“我哥他待会就到,早晨有些事务他临时出门了。” 丁浣仿佛没听见一般。 “我是你嫂子。从今起不许叫我名字。” 第二百一十七章 圈套 1 林觅趁着表哥和一群学生相持不下,终于找准个时间开溜。 她假装整理头发,扯下头纱丢到车上,随即拉开门跳进去。 隔着手套,方向盘一点都不凉。 她头一扬,踢掉高跟鞋,直接踩了油门,那股潇洒的劲头显得多么可爱。 “轰隆-----” 林一堂还未来得及转身,汽车就把他抛在了原地。 这些男学生望着远去的车,也不敢相信一个少女会搞这等洋机器。 “这位姐居然会开车?!” “她那急急忙忙的样子,万一撞到人怎么办?” 他们有的擦着眼睛,有的叹,有的摇头,唯有一个皮肤稍黑的男孩露出轻松的表情。 “总算是逃跑成功了,”他揉揉胳膊,“我替她摆脱这个恶少高兴,也没白挨几下打。” 其余的人听了纷纷笑起来:“瞧你酸溜溜的,陈醒你平时可不是这样!” 这个名叫陈醒的男孩,时年19岁,燕京大学历史系一年级学生, 脾气古怪,喜欢看古书,对社会上的新事物十分感兴趣,也乐于助人,在同学们中人缘不错。 他看到林觅的第一眼,就被她清新美丽的外貌吸引。 看到她身穿婚纱,双眼含泪,猜到她是被迫出嫁,所以第一个站出来找林一堂的“麻烦”。 眼下,他乐了,正为自己所干的好事沾沾自喜,忘记了那个被新娘子抛下的男人就站在他身后。 “咚”的一声闷响,陈醒被揍得双膝着地。 周围的同学见他挨揍,又围拢过来,拿着木凳打林一堂。 左轮手枪的扳机处,一只手犹豫了不过数秒钟,就狠狠地扣了下去。 长长的木凳被打穿,那颗子弹直接深深地扎进了墙壁。 老板、伙计和客人听到枪响,心惊肉跳。 他们也不敢来劝,有的跑有的躲。 学生们见他真开了枪,吓得手忙脚乱,顾不上陈醒了,捂着头跑到大街上。 一堂把枪收好,对着陈醒又是一顿好踹。 “你个蠢货,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不知道。” “今天我会让你求死不得!” 说罢又对着他的脸补了好几拳,顿时鼻子流血,眼眶肿的厉害。 陈醒给打得瘫倒在地。口里吐出一口鲜血。 一堂揍完,揪住他的衣领就往外拖,边拖边骂道:“你是想先打废了膝盖,还是想让子弹穿板凳一样穿过胳膊?” 周围无人敢站出来看。 远处静观打斗的刘警长,这个时候也撤了。 这只老狐狸蹬上一辆自行车,朝着汽车开走的方向赶。 林觅逃跑可是一个大事。但她注定跑不远,因为有一只车轮早已给人悄悄扎进一枚钉子。 林一堂的脑子一向比较简单。 未婚妻跑了,他回想起她对自己的态度,打消了去追的念头。 他想,林觅无非就是不想和自己去婚宴,十有八九是独自去找父母了。 再说,他今天给这群莫名其妙的人一顿瞎搅合,从头到脚都狼狈不堪,在她眼中已经颜面尽失。 陈醒成为这位倒霉准新郎的泄愤工具。 一堂把他拖到路边的树底下,眼皮不眨就放了一枪。 陈醒本能地使出全身力气滚了两下,无奈还是给子弹擦破了腿。所幸没有打进肉里去。 一堂怒火加剧,准备再来一枪。 扣了好几次,都只是空空地响。原来是子弹没了。 陈醒擦着鼻血,暗自念叨:阿弥陀佛,保佑! 林觅的车果然开不到半个时就状况频出。 她感到车轮变得越来越不稳定,路线也渐渐地偏了。 过去她没机会学车,父母不许女孩子碰,怕出事。 顶多就是李炎在接送她的路上,瞅个人少的地方,,让她摆弄几下过过瘾。这些都瞒着她父母。 车速失控,不停的打滑。路边的人群发出令她害怕的尖叫。 情急之下她连车也不会刹了。 眼前的景物太凌乱,林觅眼看车要撞上前头的电线杆,只得拉开车门往外一跃 顾启澜一路不歇气地赶,在街角拐弯处,瞥见前方晃动着一个熟悉的人影,心里一惊。 呃,该死的刘警长!九月的那笔账还没算呢! 可是老狐狸怎么会挑今天这个日子在街上执行任务呢? 这人一出现就不会有好事,难道已经发现了自己的行踪? 启澜的脑中又闪过一念:莫非此人是要去找林觅他们?也许林先生报了警,托刘警长去寻人。 他决心跟上,有意地加速,很快地赶上了刘警长,刻意保持着三米多的距离。 一前一后地骑了约半个时,突然看到前面的电线杆严重倾斜,不少路人在围观。 刘警长猛地停住了车,掏出工作证,令围观的人让路。 “执行公务,让开让开!” 随着人群散去,启澜看清楚了,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一辆黑色的汽车出了故障。 这车牌,太熟悉,他能清楚地背出来每一个数字。 这车总体还好,没特别地损坏变形,但轮子瘪了一只,飞了一只。 车门上搭着一顶白色的头纱。地上有一只白色的高跟鞋。 “林觅她出事了?!” 启澜心中的怒火腾起,直接上前将蹲在地上捡高跟鞋的刘警长踢翻。 刘警长扭过脸来,看到来人戴着口罩,身穿印着华夏酒店字样的工作服,顿时猜到自己的计划可能被人识破。 狗急跳墙的一幕开始。 启澜对着他的手腕狠狠地扳下去,“嘎吱”,手枪应声落地。 这次是正义压倒邪恶:刘警长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搞得右手脱臼。 他认定启澜是林家的便衣警卫,误以为自己中了圈套,急忙搬救兵。 启澜夺了枪,顿时觉得胆壮不少。 刘警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咬住脖子上挂的哨子,狠命地吹: “呜---” “呜---” “呜---” 启澜扭头,发现远处的街口黑压压涌出来一堆警察,决定赶紧离开。 他把枪插进口袋,又下意识摸出来对着刘警长瞄准,却不知道该怎么扣动扳机。 这把枪的零件比较古怪,是老狐狸量身订造,外人还真不会弄。 第二百一十八章 圈套 2 林觅匆匆跳车的那一瞬,她并没有工夫多想。 汽车的惯性让她朝着偏右的方向摔去,如一大团云朵擦过灰色不平的路面,再撞到人群堆里。 婚纱是加厚款,适合隆冬季节,更是起了缓冲护身的奇效。 人群自然是哄乱哄乱的,如同见了外星生物。 林觅的头给扯坏的一大块碎纱盖住,围观的群众看不到她的面孔。 着地后心脏本能地抽了一下大的,有十来秒的发呆。 待她捂着头的手渐渐松开,脖子动了动,在地上渐渐清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摘去头上的“白布”。 本来,就有一些闲人想来占便宜,只是见她躺地上,面孔又遮盖着,不知是死是活。 待她一脸惶惑地站起来,就不知羞耻地上前调戏。 “哟,活的!” “我还以为死了呢!” “多好看的美人儿!” 林觅见好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凑过来,瞬间忘了身上各处的酸痛,光脚就跑。 无赖们厚着脸皮在她身后追。 要是平时,她肯定远远地甩他们个几百米。 眼下却跑得有气无力,软绵绵,歪歪扭扭。 她一夜没睡好,清早又跟表哥怄气,心中又反复纠结是去不管不顾地找启澜私奔还是先回家给父母留封信。 不可谓不费精神。 在茶楼遇到林一堂和几个陌生男学生打架,这会又遭遇个不大不的车祸,现在给无赖追,不可谓不累身心。 如此这般,林觅自然是占了下风,哪怕拼出全部力气,不出二百米就给两个跑得最快的无赖揪住了婚纱的一角,连人带纱拖到了地上,仿佛被住的白鸽一般:再挣扎也是徒劳。 她喊了数声“救命”,周围的人如同聋子瞎子,对求救视而不见。 林觅生活的世界是父母和其他爱她的人层层保护的,所以她不知道“玷污”这个词。 那些人轮流着伸手来碰触她,她纤细的身子本能地躲避。 她多么希望启澜能出现,李炎或者表哥来了也是好的,再不济,秦先生 可是他们,谁也看不见! 林觅隐约听到一阵汽车喇叭,越来越清晰。 她的唇边,忽然喊出让众无赖忍不住回头望的名字:“安安!”“安安!” 这车上坐的,正是何诗安。 只见她一身艳丽的洋装,脖子上挂着一条醒目的紫玉金珠项链。 林觅心里有了七成的希望,于是破天荒地喊了对方的昵称。 她想:这位同学出来的正是时候,我回头定送份重礼,前尘旧事都勾销。 然而,任由她满怀希冀的呼喊,汽车并没有停,事不关己一样继续往前开。 眼看就要远去了。 何诗安的脸,稍微侧了侧,妆容精致,甚至还能闻得到上好的香水味道。 林觅困惑不解:是不是声音不够大,听不见? 虽然诗安转学的那个月与她打过一架,后来两人并无冲突,她的成绩又远不如诗安的好,想必不会太遭妒忌 她不得不把音量加大一倍,伸长脖子奋力再喊: “安安,救我!我是林觅!” 不知是声音够大,还是对方于心不忍,何诗安果然作了回应: “停车!” 警卫把车停了,又听得她丢来句命令:“倒过去,把那些流氓赶跑。” 林觅见诗安的车掉了头回来,心中不由得暖洋洋,竟然有擦眼角的激动。 车靠近,不光警卫举枪,诗安一脸正义状。 那几个调戏她的无赖见此情形,知道惹不起,将林觅放开,转眼就穿进了街角。 诗安让警卫开了车门,并无下车的打算,只盯着她似笑非笑: “你今天是大好日子,怎么搞成这样?” 林觅的婚纱,出门时还光洁如云白胜雪,这会子脏兮兮的破破的。 她低下头去,轻声道:“我不结婚了。” “哦?林一堂他同意了?你父母允许了?” 诗安似乎是积累了一箩筐难听的冷言冷语,要句句说与她听。 “你嫁给表哥不好吗?你现在搞成这样就是瞎折腾自己,也连累别人!” “就看着满城的报纸登的结婚消息,顾启澜还敢要你?” 她给诗安这么一“刮”,脸立刻涨红,手也颤了好几下。 林觅的自尊心,受了伤害。 早知道本性难改,就算找车找墙撞死也不要受辱。 诗安的话,句句入耳入心,如同劈头盖脸的冰雹,打得她只有喘气接受,没有开口争辩的机会。 她终于抬起头来,泪眼婆娑。 警卫于心不忍,冒着挨罚的危险来劝:“姐,您不是有要紧事吗?千万莫耽误时间。” 诗安住了口,这次破天荒地听了劝,“嗯,走吧。” 话音未落,她又对林觅招手:“你上来,我今天帮忙,是看我父亲与你家的交情,和你我的同窗--” 顿了顿,方才补全:“同窗--缘分。” 林觅摇头,然而举目四周,那几个散去的无赖并没有真走远,而是躲着观望。 诗安早已察觉,嘴角微翘地笑道: “你若不与我离开这里,那些无耻之徒会把你吃了,到时候莫说启澜,恐怕是你表哥都要嫌弃你了。” 她的语气又像好心又像威胁。 诗安不过年长她一岁,论心机和察言观色,林觅自叹不如。 她穿着这身尴尬的婚纱,确实不宜在公共场合久待。 只得顺从地上了车,坐到后边的位置。 看看诗安光彩照人,比照自己,林觅心里五味陈杂。 “安安,谢谢你帮我,现在请你送我回家。” 何诗安笑了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最好换套衣服再回去,免得引起猜疑。” 衣服?林觅早就想脱掉这身婚纱,听她的建议也没什么不妥。 她习惯性地往腰下一摸,却不像往日能摸到钱包。 “我借你。”何诗安揣出她的心思,慷慨地从随身皮包里掏出一把钞票。 不知何故,林觅想起了很早很早前,奶奶讲给她的一个故事:过年的时节,有一种皮毛很漂亮的动物,会溜出山里,找到人住的地方来 因当时林一堂在旁边打岔,故事变没有讲完,奶奶记性不好,也没再讲起。 究竟是何种动物,林觅后来也失去了兴趣,而此时偏偏又想起这个片段来,自己也暗感惊讶。 她点点头,接过诗安递来的钱,“我回家就还你,不耽误你办事的时间。” 林觅还在琢磨这个人情怎么还,车已经开到了诗安常去的一家商店门口。 第二百一十九章 前世的你我 顾启澜骑着车转挑背街巷,只求甩了刘警长吹哨引来的警察。 逃命的路线胸有成竹:前边就是商业街,铺子林立,找个裁缝铺换个装,继续躲! 只因他把逃跑想得乐观了几分,于是有了一点精力望望街景。 咦?前面树下,一个背影似曾相识。 好奇心如野草,启澜的路线朝那边偏了偏。 那不是林一堂么?他居然当街胖揍一个男孩。 霍霍的,他那挥拳的阵势简直赛过武松打虎。 那男孩给打得左右翻滚,好不可怜。 此时已没几个看热闹的,再打下去非出人命不可! 启澜忘了有句话叫: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鬼使神差,他将车骑到跟前,大喊:“林少爷不要打人!有话好好说!” 打人的和被打的,不约而同地屏住气。 片刻后,气氛又活跃了,林一堂眼里忽地腾出额外的火星:“书生,你老实讲,是不是你的同伙?” “我,不认识这位兄弟,但求你不要打他。” “嘿,”一堂啐了一口,“你以为道个歉就有用?” 他认定了今天遭围殴的幕后就是顾启澜的“阴谋”,愤愤地指着在地上趴着的陈醒骂道: “你今天安排的抢亲很拙劣,还拉了猪一样的队友。实话告诉你,觅觅不见了,我非打死他不可!” 启澜没想到挨打的这位居然还干了一番他来不及干的“大事”。 若不是半路上冒出个绊脚石,这会子林觅该喝完交杯酒了吧? 只是林觅从未和我说她认识别的男生,此人来历值得怀疑。 便衣探子?不像,哪有这般挨打的探子。 转念一想,莫不是暗恋她的,还真可能。 带着几分佩服,几分醋意,启澜走近,与满地乱滚的陈醒四目相接。 微黑的肤色。眉眼处流露着智慧。但神态却有些木。 这面孔,怎么会有些熟悉感? 陈醒也愣愣地看着他,心中暗自下赌注:此人是救兵,是侠士! 正期待对方使出连环拳替自己找场子,不想启澜清清嗓子,心平气和地一把拉住林一堂的胳膊。 “林少爷,我们不要吵,赶紧去找人。我刚发现有警察局的刘警长在跟踪林觅,她的车给设计过,出故障撞了电线杆,人也没影了。” 林一堂脸色转青,立马站直:“今天看在她的份上到此打住,我一个人去就行,你再莫添乱。我的好日子已给你搅得鸡犬不宁。” 方才秦锋费了老大劲都未得手的自行车,被林一堂眼疾手快地夺了,踩得像风火轮。 启澜没有去追,脑子里极其混乱,需要点空白。 陈醒不由得担心车轮子是不是要飞掉。他喘了几口大气,拍拍身上的泥土,咬咬牙挣扎爬着坐好,只是努力了好几番都站不起来。 不怨身子骨底子差,是一堂打得过于狠了。 “好大侠,你来帮我一把可好?” 启澜见他如哈巴狗一样的可怜状,伸手欲扶,到了一半又如遭开水烫了般缩回。 陈醒见此人如此嫌弃,以为是手上有血有泥,怕弄脏。 可那人身上穿的印着酒店名的工作服,还有不少面粉黄油奶油果酱印子呢,一看就是做糕点的,又能干净到哪里去。 陈醒想不通。“堂堂大学生,还给个厨师生生看不起” 启澜听到他无意间念出了声,索性三下五除二把工作服扯了。 “我不是厨师,你叫什么名字?是那个学校的?” 陈醒仿佛没睡醒似的反复揉眼睛:这个“厨师”说变身就变身,一身天青色衣裤还蛮有气质,一看就是喝了不少墨水。 于是如同找到知己般,谦虚地答道:“鄙人姓陈,名醒,国立燕京大学一年级历史系二班。兄弟你呢?” 启澜的脑电波瞬间大爆炸。 最初的那一眼,他就觉得这男生莫名地没有陌生感,非但不陌生,还有几分相熟。 燕京大学!!历史系! 分分钟勾起他转世前的记忆。 更要命的,这个男生居然姓陈--和阿楠的怪博士父亲一个姓。 学历史的,姓陈,燕京大学,穿越! 启澜觉得自己在乱世活得非常不算久,却已经见到了穿越来最大的怪事。 “离我远点!”他后悔劝了林一堂。 这个挨打的人就是那个又凶又脾气差爱发火的考古怪咖陈博士,打死活该! 这家伙转世前拿违背劳动法的合同骗他签了“卖身契”,又害得他被连带送命在盗贼手中,这个恨啊! “兄弟,我的脸没打坏吧?过几日家里要给我定亲---” 陈醒自顾自地自恋着,摸了摸脸,丝毫不怕启澜满眼的鄙视。 “你吃着锅里,看着碗里,”他骂道,“斯文其外,败絮其中!” 对方一脸的笑容换作委屈:“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怕给爹爹丢脸,想来那张地主家三女儿也未必十分愿意。我去走走而已,十有八九成不了。” “给地主当上门女婿?亏你还是个大学生!” 启澜要笑倒在地。陈博士在民国也算一个知识青年,还跟地主家扯到一起,啧啧。 既然此人皮相一般,还乐于到地主家入赘,品味如此粗鄙,怎可生出阿楠这么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美女来? 相必是骗、娶到了神仙姐姐,给后代进行了脱胎换骨的升级吧? 那他未来的妻子可能是谁?!!!!! 启澜冷不丁冒出句,“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 哪有初次见面就刨绝对隐私的? 陈醒万分诧异,带着老夫子的口吻拒答这个怪问题:“男女之事切莫在公开场所谈,有伤风化。” 见启澜半天都不来扶他,只得捡了地上一根断树枝做拐杖,自个儿站起。 “我家就在西边的七贤村,”他倒还热情,“一起喝个茶,买点酒菜,今天多谢了你。” 启澜内心波纹阵阵。 “我难道还要等陈博士娶妻生女,女儿长大才能回去?万一他的眼光差,人品差,一辈子打光棍怎么办?” “阿楠她要到哪一年才出生呢?又要哪一年才能遇到呢?” 很快启澜意识到自己在胡思乱想:我对阿楠并无爱情,念了她两次三次的名字真对不住林觅! 一腔热血不断冒泡。启澜只得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个耳刮子,方才冷静下来。 他的反常和“怪言怪语”,让陈醒好不纳闷。 第二百二十章 天降炸弹 车一停,林觅就争分夺秒地下了车,跑了几步才想起诗安还在原处不动。 何诗安一路上外表冷静,内心却不停翻转。 “帮她还是害她?” 这个问题今天太难回答了,诗安自感阅历不够深厚,如同夹在两片面包中的热狗一样,怎么滑都拿不定主意。 出门前,她偷听了一段父亲在书房里打的电话,内容足以让人起几层鸡皮疙瘩: “那边有人发现了没?炸药已经安进去了?” 诗安耳朵贴紧门锁,还想继续捡一点“机密”,不料父亲忽然压低了声线,变成了往日从未听过的蚊子响。 站了十来分钟,一个字也没听明白的她反而被多管闲事的佣人生生地“出卖”: “姐,您今天比仙女还漂亮!” 诗安的牙齿顿时大酸,更可怕的,父亲连蚊子叫都不作,如游魂一样无声息地打开门。 “你在这做什么!” 她佯装不知,伸手抱住父亲,“爸爸您要多陪我,林觅比我幸福多了,羡慕死了。” “羡慕她?”何将军的牙缝里流出一丝冷冷的不屑,拍拍女儿的头笑道: “安安,你身在福中要珍惜。” 何诗安悟出父亲话里有话,“爸爸,您和我一起去喝喜酒吗?” “不去了,你去露个脸,买两盒酒店的烤鸭就赶快回来,我们全家一起去舅舅家吃饭。” 诗安越发觉察父亲的反常,但得继续演,“好,您要果木烤的还是枣木的?” “各一只。随你。” 她摸出手帕擦了擦被冷汗弄湿的鬓角,一个可怕的猜测在脑海浮出: 莫非这炸药是放在了酒店?!! 火光一起,谁都跑不出 启澜怎么办?决不能让他有危险 可是,只要林觅在,他就不会走:世间难有双全法。真是千百般伤脑筋。 难道还要她抢先把林觅抓了藏起来,让启澜不去酒店?痴人说梦! 何诗安万万没想到荒唐的梦也有潜力,出门不久居然听到有个熟悉声音在喊自己,一转头就看见了林觅给一堆无赖欺负。 她看到林觅浑身上下的婚纱都又脏又破,脚上没穿鞋,也没袜子,猜得她遇到变故了。 那么,自己是在做好事,还是坏事?诗安的内心斗争再来一波。 最后,她做了个狠心的决定。 林觅眼中的诗安,与往日相比并未有明显异样。她随后下车,招呼自己去店里试衣服,还主动帮忙挑选。 手里的裙子一件比一件好看,价格也是节节攀升。 最后,林觅选定了一身款式最适合自己的,谢过诗安,低头走进试衣间。 爱美乃女孩子的天性,提防情敌确是比爱美更要紧的大事。 诗安见试衣间的门合上,连忙对着店员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刻心领神会。 这家商店只做高档女装生意,老板与何太太相熟,并成功地帮忙教训了好几个何将军的地下情人。 那些女人都打着麻雀变凤凰的歪主意,只要给一些物质诱惑她们就很容易上当。 进了试衣间后就身不由己,醒来后常常发现自己给捆了丢到墓地里,或吊在树林子里,吓得如疯了一般大喊大叫。 每次合作都天衣无缝,父亲的情人们都吓破了胆。 如是再三,诗安与老板之间都有默契了,然而临走前,她还是慎重地说了一遍条件: “不要伤了她,就哄她说门坏了打不开,等我办完事回来一起想办法。” 诗安的前脚刚迈出店门,就听到里头响起“咚咚”的捶打门板的声响。 她没想到林觅反应这么快,只得回走几步再次叮嘱道:“打晕她,或者拿药。” 汽车扬长而去,只留下一团黑黑的尾气。路上人来人往,老板却匆匆让店员挂了“停业休息”的牌子。 此时,一街之隔的地方,顾启澜不情不愿地架着受伤的陈醒在摇摇晃晃地走。 他只想去找林觅,却不敢丢下陈醒这个鸡肋“猪队友”:自己的命运竟然与其绑一块了。 陈博士是他回到现代社会的唯一希望,哪怕是再的一丝盼头也不可说不要就不要。 一路上启澜已经反复问过他:戴不戴眼镜? “千万别骗我!”启澜一想到陈博士拿出的那副穿越的神器,就迫切想问个水落石出。 然而陈醒的双眼除了挨打时候有些呆,其余时候还忽闪忽闪,灵气得很。 反复被问,他难免心烦,只好无辜地瞪大眼睛应道:“兄弟,我眼神好着呢。就你觉得我像四眼狗。” 启澜没好气地怼道:“不但像四眼狗,还像比目鱼呢,两只眼睛都长一边去。” 两人相互怼得起劲,忽然陈醒恍然大悟地转变了话题:“不和你争了,我还有正经事呢。我们喊辆黄包车去文墨路!” “文墨路?!”启澜暗自惊讶这人怎么会忽然要去林觅的家所在的那条路,连忙问:“你去那里做什么?” 陈醒不理睬,只招手拦车,正好一辆黄包车跑来,不由分说拉着启澜上车,两人紧巴巴地挤在一起。 “兄弟,我昨晚梦到文墨路的白房子爆炸了。” ”我天生就有些古怪,做的凶梦常常会变成真的。我想这会拉你一起去瞧热闹。” 启澜大惊:白房子就是林宅,整条路就这一个白色建筑物。陈醒既然能穿越,就不是一般人,那他的梦极可能成真。 他不由得双手抓紧对方的肩膀,用力晃道:“还有别的细节没有?你一定要告诉我,快!快!” 陈醒给晃得很是难受,“哎,爆炸了有啥好看的,整个房子都包着火,烧得剩个架子。只记得这么多了。快被你摇死了停!” 启澜瞪着这位“乌鸦嘴”,“得了,胡说八道!” 他接受不了这个残忍的梦,尤其是陈醒作为旁人在说梦的时候,哪里体会得到听话人无比的心痛和担忧。 黄包车到了离文墨路八百米远的地方,突然一个轮子生生地卡住,无法动弹。 车夫只得被迫停了下来。 “二位下车吧,今天对不住,少给一点车费作补偿吧。” 启澜先跳下来,摸出钱放到车夫手里,准备往林宅的方向赶。 陈醒急得揪住他的袖子,“看爆炸不用这么近,这个距离刚刚好。” “谁要去看热闹,你知不知道,白房子就是她的家!” 陈醒明白过来,一摇一摆地跟着他往前冲。 “我从没梦到你要找的那位姐,爆炸的时候就只有个房子,连人的声音都听不到一点,你大可放心。” 启澜哪里听得进去:如果林觅跳车以后跑回家,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百二十一章 患难姐妹情 林觅的处境,如果按照诗安临走前布置的棋子走,那想必是无比的尬。 在诗安渐行渐远的轿车后,正午的太阳拨开灰蒙蒙的天空一角,把阳光毫不吝啬地撒向人间。 店老板听从诗安的命令,放着好端端的生意不做,匆忙挂出歇业的牌子,反而让路过的有心人注意到这种反常。 克丽丝这天特地向歌厅老板请假去参加林觅的婚宴。 够义气的她用一顶帽子和围巾把自己的脸包住,还戴了副墨镜,将宝贵的伴娘裙藏在皮箱里,在路边随便叫了辆有帘子的马车来井盖儿胡同等于芬。 路口停着辆满是泥土的军用卡车。跑了太多路,瘪了两只胎,在等待后援。 插曲发生的有些突然,赶车的老伯耳朵不那么好使,竟然不知避让,还“咚”地撞到了车头! 军用卡车上尽是扛枪而坐的兵。他们刚从远处调进城里,没吃好也没睡好,正为走不了而心烦。 瞅见一个赶马车的老头,纷纷开骂: “大胆,给老子停!” “听见没有!” “活得够了吧,这老骨头!” 老伯眼见这伙兵要来找麻烦,慌了,连忙喝住马,手脚发抖地拉开帘子道:“姑娘,你走吧,钱随便给点。” 那些兵的话,克丽丝早就听到了。 她并没有慌。 丹唇未启,笑先闻。 只见她摘下墨镜,把围巾松下半边来,笑盈盈地把头歪一歪。 这些人见了洋人,又是个大美女。没人再找老伯的麻烦。 老伯发现自己载了个洋妞,洋妞又招惹了这群拿枪的人,后悔后怕,赶忙下车逃跑,连牲口也不要了。 这些人胆子更大。竟然有人陆续放下枪,嬉皮笑脸下车来搭讪,来讨好,来动手脚。 路人皆替她捏一把汗。 克丽丝不羞不恼,打开钱包,摸一把把亮闪闪的银币,尽挑着坑坑洼洼的地方丢。 士兵们感觉交了好运:哪有见美女给自己撒钱的。不过,捡钱要紧。趁他们弯腰去抢满地滚着的银钱,克丽丝松了口气,趁机对马儿屁股用力挥了一鞭子,那马就奋力从人堆边擦了过去。 兵们的枪都丢在车上,又没人舍得银钱,因而就没追得上来。 克丽丝摆脱了这些人。但马车路过东街的时候,无意的一回头却让她吃了一惊: 她看到了林觅! “亲爱的林” 克丽丝正要呼喊,理智却让她捂了嘴巴。 此刻刚下车的林觅让她意外看到了,头发凌乱,双眼红肿,婚纱是撕破的,脚也光着。 走在她身后的女孩衣裙华丽,精致妆容,对林觅态度冷淡。 克丽丝眼见她们走进附近最气派的一家女装店,等了一会,那位女孩出来,与店老板耳语几句就上了车。 随后,一块停业牌子急急地挂出。 克丽丝不淡定了。她猜到自己的朋友给人暗算,提着箱子下了马车,走到店门口用力地砸那玻璃窗。 她的这口箱子,是当年父亲的一位教民所赠。印度河里的鳄鱼皮制的,坚硬,扎实,抵得过几块硬砖头。 “啪!” 玻璃窗碎了。一个店员惊慌地开门,见到是个洋人,一头雾水。 正好有几个巡捕骑车路过,克丽丝朝着街边大声喊:“有流氓,快来!” 她边踹门边喊: “林,你别怕,我叫来巡捕了!” 店内的人万万没想到会半路上杀出个绿眼睛,还顺带招来巡捕,一时都望向老板拿主意。 这个金发绿眼睛的女人身后果然冒出几个巡捕来。老板除了意外震惊,只能自认倒霉。 林觅抓紧试衣间的凳子,屏住气,只等着那扇包着铁皮的门快开。 外面的各种人声,不是没听见,只是这一波波混乱不堪的事情,磨蚀掉她最后的一丝矜持。 在恶面前,就做个恶女吧! 老板不得不把试衣间的门打开,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给林觅飞过来的一方凳子砸到了胳膊。 “哎呦!姐,你够狠的呀,快打死我了!” 林觅举着凳子,见到克丽丝,眼神里流出感激,“克丽丝,这些人要绑架我,幸好你来了!” 差一点就要捆林觅的绳子,成了绑架未遂的有力证据。 林觅三言两语把这些人的罪行抖了出来。 她进试衣间后,发现门给锁了,觉察到了诗安的算计,只得大声拍打门求救。 不料老板叫人在门外威胁她,说再闹就拿烙铁烫脸,逼得她只能闭口。 林觅万万没想到诗安把她骗进了个设私刑的地盘。 原来她只知道,诗安再过分不就是拿扫帚和自己在学校干一场。 或者是考前几名来气她,或者是缠着顾启澜来酸她。 他想抵赖,借着挨打在地上躺着不起,但巡捕依然把他扯起来,“先去牢里审问!” 店员们眼见老板被抓,唯恐自己也被抓去吃牢饭,瞬间炸开了锅:“老板是替人办事的,我们都无辜啊” 然而林觅的控诉和老板的抽屉里搜出的一个有特殊记号的本子,是他们有罪的实锤。 这个本子,是用来记录每次绑人情况的:日期,年纪,长相等细节。 林觅的情况,才记了两行却用红笔画着加粗记号,一看就知道特别交代的。 “14岁左右,婚纱,容貌上等,药,捆,” 店员们和老板,一个也跑不掉。 久留无益。 克丽丝拿了些钱递给巡捕,赶紧领着林觅上了马车。 林觅又一次见识了克丽丝的能干:真是个靠得住的好姐妹! 她能跳舞,还能赶车! 有多漂亮就有多勇敢,有多迷人就有多聪明! 马车跑的飞快,好像是踩了云和风。 那身撕破的婚纱挂在车里,随着马儿跑得起劲,也飘了起来。 克丽丝见林觅低头不语,想和她说点有趣的。 “林,你被关着的时候,想了他吗?” “克丽丝,你是说是哪个‘他’。” “还能有谁?当然是那个来舞厅找你的。” “启澜他来舞厅找我?!!什么时候的事了?” 林觅很诧异,记忆里好像只有初遇那晚,启澜把她从舞厅里喊出来的的那点事。可那时真的还不认识克丽丝哪。 克丽丝只好说了启澜寻不到她的那回,失落离开的故事,讲得林觅又暖心又伤心。 她忽地抬起头,望着马车前方说:“我们不去酒店了,你陪我去找启澜好不好?我就不信,城里这么大的地方,就找不到他。” 是的,这个世界有时很,林觅相信自己能见得到启澜,哪怕不是今天 第二百二十二章 物归原主 大冬天的,窗外北风嗖嗖,何来汗流浃背? 秦锋用力睁开了眼睛,他是被生生热醒的。 能不热吗?那帮厨工把他丢在个没有窗户的杂物房,身子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成捆的柴。 更可怕的,一墙之隔就是酒店烘烤食品的炉火间。 何诗安此时已经到了酒店。 她把整个大厅、楼上楼下都暗自瞄了几圈,没有找到顾启澜存在的丝毫痕迹。 倒是楼上迎宾客的林太太,那笑容十分勉强。神色已经流露出几分惊惶。 林先生背对着门和一些客人讲话,看不到他的脸。诗安看到这位父亲的手指在颤抖,即使他很尽力地掩饰内心的不安。 她如果只是按照父亲的叮嘱,买两盒烤鸭带走,这里早就没她的什么事了。 诗安偏不,她要等顾启澜出现,要千方百计地拖延时间。 “这肉都变色了,”她指着酒店大厨端来的好几样刚出炉的鸭子,当着酒店经理的面厉声指责道,“唐老板,你这还号称是京城最好的烧烤师傅,就拿残次品搪塞我?” 唐老板知道她是吹毛求疵,知道何诗安的来头却也奈何不得,只能低头赔笑:“姐,我领您进去瞧瞧,看中那只就拿哪只。” 正合她的心意。诗安就是要拖延久一点。 炉火正烧得旺,满鼻子都是烤鸭香味。 “这里有果木,有枣木,还有只接待外宾用的橡木。” 诗安应道:“那我就要这三种混合烤的鸭子。” 话音刚落,耳边传来一声“哐当”的闷响,满屋子人目瞪口呆。 “啊呀,这门---破了!” 秦锋给捆在堆柴的杂物间,醒来全身热的要起火。 他踉跄站起来,贴着烤炉背后的墙壁,把反绑的手凑上去, 麻绳顿时脆裂,用力一挣便断了。 他在屋角瞧见一把砍木柴的斧头,举起来就去劈那门。 门应声而破。 众人皆惊诧不已。 诗安尤其尴尬,因为秦锋几乎没有穿衣服,除了扎了条破围裙在腰间,连鞋子也没有穿。 他的眼睛红红的,似乎要喷火,还没等她“哇呀”叫出声,就像揪鸡一样给抓住。 “是你搞的鬼?老子的衣服呢!” 秦锋早已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给捆到杂物间的,加上之前对诗安欺负林觅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就把所有的账往这个女人身上算。 “我不知道,我也是刚刚进” “你不要骗我,不然我要你好看。” 诗安觉得他是敢说敢做的这类人,她“哇”地大哭起来: “我真没有把你关起来,我也是刚刚到的什么也不知道呀” 唐老板也不敢上前来拉开他,只能在旁边声说:“您别生气,先随我上楼洗澡换身衣服,吃完饭再与她理论吧。” 秦锋瞪了诗安一眼:“不要企图耍花招,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哪儿也不准去。我回来还有很多话要问你呢。” 说罢,他扯了件墙上挂着的厨师工作服套上,跟着唐老板出去了。 诗安不敢跑,只能在热气熏天的烤鸭房里坐着,不一会儿,脸上的妆就开始糊,红唇膏,白香粉都花了。 秦锋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他只是简单地洗了洗,换了身朴素的衣服就来继续审问诗安。 “林觅呢?你有没有见过她?” 诗安不抬眼与他对视,低声道:“没。” 她的嘴唇不停地咬紧又放松,额头上汗涔涔。 诗安是吃了秤砣般地铁下心,不肯招供:“我没见过她,她不在楼上吗?” 秦锋猜得她有事瞒着,于是一只手拿叉子,一只手按住盘里的一只鸭子,作出要扎的架势:“你不是要吃烤鸭吗?若是不肯说真话,我干脆让你也体会下它的感受吧。” 诗安趁着他在扎鸭子,朝着门外拼命逃跑。 她跑得飞快,秦锋跟着她跑到大厅里,又围着厅里的石柱子追了两三圈,才把她逮住。 诗安一个劲地挣扎,而秦锋抓着她的胳膊,怎么反抗都没用。 这时,三太太和金已经来到酒店门口。 三太太因为得过诗安送的一副皮手套,对她印象颇深,一眼就看到了她,不过,因秦锋的衣服太朴素,她没认出来。 “诗安!”三太太叫道,“你又新交了男朋友,忘了我们家的启江少爷啦?” 秦锋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气不打一处来,“嘴巴放干净点好不好,她给我拎鞋都不配!” 金还处在情感懵懂阶段,只是隐约觉得自己对启江与对其他人略不同。 但三太太对诗安的态度,俨然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和二少爷的关系不一般呢。 她于是半是好奇,半是厌恶地冷眼看了看诗安。 眼前的这个女人,系着一条紫玉金珠项链。 但她艳俗的气质,与这脱俗的珠宝,是多么格格不入。 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项链上,每一颗珠子都绽放出久违的亲切的柔光。 这曾经是她的物件,遗失好些年了。 她以为再也找不到了。 这位少女的身世一直如谜团,金老爷子收养她的时候,这串金珠项链就在她贴身的荷包里放着。 她情不自禁地撇下三太太,走到诗安面前,双手拉住了这串牵起太多回忆的首饰。 “姐,这是我的东西,请还给我。” 诗安把项链死死抓手里,“不可能,这是启澜给我的,是他的东西,几时又算作是你的?你不过是他家的丫头罢了!” 金不再说话。 秦锋只见她的手指朝着诗安的锁骨处一弹,对方的手便松了。 诗安如同睡了过去,栽倒在地板上。 秦锋没有说话。他猜到眼前的姑娘身手不凡,应该是个训练有素的高手。 三太太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金就转身回来了。 “那位姐可能累了。”金说。项链在丢失多年后,回到了她的手里。 顾启澜最初是在东隅书店的地板下,与狗一道找到的这项链。 在他穿越前的世界里,项链的主人是陈醒博士的女儿阿楠。 他带着它,有时会掏出来看看,却猜不到它背后隐藏的秘密。 眼下,秦锋叫来几个女服务员把诗安扶到包厢里去休息,自己则跟在三太太与金后面。 她们上了二楼,遇到忙得团团转的朱涓涓。 金对涓涓没什么好感,心想:上回追到医院里,让她给溜了,不然 令涓涓有些失落的是,顾先生已经到了,这会三太太又来了,独独不见启江过来。 第二百二十三章 内奸 林觅和克丽丝的马车沿着城西的道跑了两个多时,忽然在郊区的路边一个村口停住。 “克丽丝,马车是坏了吗?” 林觅伸出头来望着四下荒凉的风景。 克丽丝取下一角围巾,淡然答道: “我父亲说,上了年纪的马会认得路,它该是回家了。” 她挽起林觅的手,利索地下了车,由着马儿自由行动。 果然,马在村口停了片刻,继续拉着车往村里走,径直来到一个低矮的平房前,仰起头长嘶。 门开了。方才给克丽丝赶车的老伯弯腰走过来,瞅见车是空的,似乎放了心,叹口气把马牵进屋里去。 林觅困惑地问:“马没了,我们怎么走得回去?” 克丽丝说:“不用急,搭个便车就行了。” 两人走到路口,站在一棵显眼的老树下。 邻近下午的时候,果然视野中出来一辆进城去的四轮马车,克丽丝见状,扯下围巾对着那车遥遥地挥动。 运气还不差。这车是给城里的布店送货的,载了满满的布匹,留下的空儿不多。 意想不到的是,车夫居然是个女的,她俩放了心。 克丽丝和赶车的女人讲好价钱,那人就爽快同意送她们进城。 离城越来越近,赶车的女人和她们聊起天来。 “姐们,你们怎么会在那里搭过路的车?胆子真大。这年月可得当心,坏男人多的是。” “我们是结伴几个出来玩,掉了队,又迷路了。”克丽丝不愿意透露过多的信息。 “呃,你们运气好。再晚点就有些危险了。” 赶车女人腾出一只手,指了指前方一片土堆, “告诉你们,这里原来就是埋葬清朝太监和宫女的地方,要是夜里路过,那鬼火绿森森的----” “啊,别说了别说了----”林觅捂住耳朵,害怕得脚都抖了起来。 赶车女人并不在意她的反应,克丽丝不但不怕,还似乎听得津津有味呢。 “据说这些乱坟里有一座是空的,里面有很多宝贝,不过没人赶去挖,怕中了诅咒把命送掉。” 林觅心里害怕极了,她开始怀念家里温暖的卧室。 “克丽丝,你先去我家好吗?” “好。” 马车把她们送到了林宅所在的文墨路口。 不久前,顾启澜和陈醒坐的黄包车也正好停在这一位置,离林宅仅仅三百多米。 林觅领着克丽丝急急地往家的方向走,不料脚底一滑,身子失去重心摔了一跤。 “哎呀!” “我忽然,心里特别慌乱,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 “林,不要太急了,我扶你。” 幸好有个靠谱的伙伴,她于是一瘸一拐地扶着克丽丝的胳膊前进。 顾启澜和陈醒已经赶到了林宅门口。 令启澜不解的是,这一回的情形格外异样:他来过这里不下五次,唯有这一次,门口空无一人。 就算是全家出动,门口总有警卫留守吧? 旁边的陈醒忽然一语惊人:“莫非守门的都给干掉了?” 启澜的手猛地一颤:他的反应还比不上一个路人的快。 天津火车站的抢劫不过是三个多月前的事情。林家这几个月并未真正的摆脱了暗处的阴谋算计。 “你能不能与我一起进去?” 陈醒望了望那门,摊手道:“不成不成,没钥匙呢,那可是铁门哪。” 启澜拉住他的胳膊不放:“今天就是翻墙,也要进去。我帮了你一回,你也要助我一次。” 陈醒皱眉,好心规劝道:“我看别进了,万一我的梦是真的,你我都会炸成碎片。” 正说着,来了一阵风,那扇雕花的铁门,居然动了动--- 它居然没有锁! 启澜不由分说,向前把门拉开,陈醒怕他有危险,只得跟着一道进了那门。 偌大的林宅,死沉沉的一片。 花园里除了几株叶子落光的树木,只有几团腊梅花在迎接他们。 一层空无一人。 启澜和陈醒的心都悬了起来。 每一步都走的胆战心惊,似乎每分每秒都会有看不见的子弹飞来,要他们的命。 二人克服内心极大的恐惧,顺着大理石台阶慢慢地上楼。 鼻尖飘来一股诡异的香味。 启澜吸了吸鼻子,“咦?” 陈醒晃了晃头,轻声说:“这是烤的什么肉?” 二楼的客厅里,摆放了一只大餐桌。 这餐桌启澜很熟悉,他第一次来做客,就见过。 餐桌上有好几瓶开了的酒,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桌上的盘子刀叉摆放得很凌乱。有糕点,有水果,还有几盘吃剩下的烤肉。 显然,有人在这里摆了个宴席,还吃得挺不少。 可是,这些人呢? 他们是林家的警卫和佣人吗? 绝不可能,再大的胆子,也不会不守规矩,直接在主人客厅里用餐 气氛愈发诡异了。陈醒看到启澜的头发一根根竖起来,犹如受惊的刺猬。 他们的眼睛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地板上一条条红色的印痕上。 那分明是人血,未干的人血! 显然有人死了,又被处理掉了 此时,启澜没有时间再去后悔自己的莽撞,陈醒也没有心思去责怪这位把他拖入险境的同伴。 他们本能地各自拿了刀叉放进口袋当武器,又抓了酒瓶子,好像随时都会来一场搏斗。 林先生的书房门,是关着的。他们听到了里面有人说话,于是蹑手蹑脚凑近---- 说话人的声音是压低的,听起来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我已办妥您交办的头一件要事” “跑不了今日到时候可以拿他做笔大交易。” 陈醒和启澜在门口各站一边,门开的时候,二人使尽力气对着里面出来的人狠狠地砸下酒瓶子。 这人身穿的是与林家警卫一致的制服,人高马大,挨了瓶子以后居然顽强得很,原地挣扎起来掏出枪就要放--- 启澜腾起一腿,踢飞那手枪,陈醒从身后将那人压倒,顺手拿出口袋的叉子就扎。 然而力气终究太,那人力气很大,再次挣脱。 启澜将枪对准了他,“你是什么来头?竟然有这般大的胆子潜入林宅害人?” 那人冷笑一声:“两个连鸡都杀不死的瘦子,还敢来盘问爷爷?” 他的语调毫无妥协之意,“劝你们识相,放下枪赶紧滚,不然死无葬身之地!” 启澜和陈醒正要继续和他拼命,不想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叫喊: “家里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林觅和克丽丝出现在了客厅里。 脚步声越来越近。 启澜未回头看,但听得出是林觅沿着走廊在靠近。 她显然是看到了门没锁,客厅里一片狼藉,然后来看这边的情况。 他和陈醒背对着她,但那人却完全看到了林觅。 林觅也认出了他:是这次随着父亲从南方回来的王鑫,待了还不到十天。 “王鑫!”她见他满头的血,眼神凶狠,不由得后退几步。 “你在我家干了什么?!!!” “他是你家的内奸。” 启澜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依然没有从这人身上移开,生怕一不留神就会让对方抓到空子。 第二百二十四章 恐惧 酒店的门口,乌泱泱地来了一大群警察,他们似乎已经得了指示,要在此抓捕人。 片刻之后,一辆远处驶来的黑色的汽车停住,下来的是刘警长和几个便衣。 唐老板自华夏酒店开业至今,从未遇到这种场面。 素来都中规中矩地经营,又有一定的后台保护,别说警察,就连军队也不会来找麻烦。 但这次似乎真正地触了霉头--清早到现在,怪事一桩桩地发生。 秦锋此刻已经到了二楼。只是没有喜帖可以出示,临时换的衣着又过于普通,竟然给朱家的几个仆人当成了“浑水摸鱼”的闲人,死活拦着不准入席。 他并不在意这一顿酒,主要是寻找林觅,再顺便看看三太太身边带着的金会有什么动作。 以秦锋的直觉,朱家的酒席一定已经有人布下了大,毕竟元旦过后就是大选,朱家的政敌圈子已经蠢蠢欲动。 他侧头看了一眼朱涓涓,只见她站了半天,面带倦容,一副睡眠不够又操劳过度的样子。 准嫂子兼闺蜜的丁浣却悠悠地坐在包厢里品茶吃点心,戴着面纱,想必没少折腾涓涓吧 朱先生等了许久不见博远来,终于沉不住气,把正在犯困的女儿喊到一处人少的角落。 “涓涓,你大哥他今早出门的时候是几点?说了何时回酒店吗?” 她的脑子有些迟钝,但一听到父亲问大哥的情况,立刻清醒不少。 “大哥说十点能回来。上午他是七点半的时候接了电话出去取份文件。” 朱先生的心口“咯噔”一响,隐隐有些旧病复发的前兆:“现在都快十二点了!” 他面色转白,嘴唇也渐渐透出青紫色,不消五分钟,整个人已经瘫坐在地。 “爸爸!爸爸!” 涓涓八月底刚从美国回来,她哪里知道父亲在自己离开的三年里,积劳成疾 朱涓涓抱着已经喘到说不出话的父亲,无助的泪水汩汩地流。 三哥和二哥都跟着大哥出去了,这里,只有她和母亲。 而朱太太还在包厢里和牌友在玩得开心 她扶着父亲,双腿发软,走不动;嗓子发疼,也喊不出。 眼前都是晃动的人影,最后,有人伸出了一双手。 “启江?”她隔着一层泪,看不清对方是谁,本能地猜了个名字。 但这一次,她的猜测是错的。 对方一开口,她就明白错了。 “涓涓,不哭。” 秦锋蹲下,把朱先生背起来,对她轻声说:“你去招呼客人吧,这里不能乱,我送你爸爸去医院。不要让人看出来。” “谢谢你。” 涓涓擦了擦眼角,目送他们从酒店二层的侧门下楼。 她必须若无其事,但哥哥们千万不要出事才好 此时的顾启江,正在赶往林宅的路上。 十分钟前,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觅打过来的。 “启江哥哥,请你来我家帮忙,路上心!” 启澜和陈醒的力气不足以制住王鑫。 启澜虽夺了枪,却犹豫着要不要开;陈醒觉得有必要留活口,只能任对方作最后的反抗。 二人到底是书生,斗争经验不足: 王鑫趁着他们稍不留神,抬腿就把陈醒踢翻。 启澜还没看清对方的拳脚,手腕就挨了一刀。 他想回击,却发现王鑫的刀刃已经架在喉咙处,没有丝毫可商量的余地。 林觅好不容易见到了启澜,却是在这一种弥漫着杀气和血腥的环境里,而且这是她的家。 父亲这次从南方回来,无疑是引火烧身了。 王鑫的功夫隐藏得极好,这点连父亲都从未意识到。 他一个人干掉所有留守林宅的警卫,完全是在意料之外。 而王鑫终于再次开口:“姐,我念及往日情分,留你一条活路。快收拾东西远走高飞吧。” “我不走,我就在这等爸爸妈妈,还有表哥!” “我劝你别提林一堂了,他估计活不过今晚。你爸妈也回不来了。” 这些话,字字扎心。 刀架在脖子上的启澜和躺在地上吐血的陈醒,也无法完全体会当事人所受的打击。 林觅的情绪起伏很大,若不是有克丽丝在旁边扶着,差点就要崩溃大哭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握住克丽丝的手,低声说:“走吧,我家的事不能连累你。” 克丽丝会意,猜林觅是想让自己出去报警,就暗自塞了一柄防身用的刀给她。 “保重。”时间经不起拖延,瞬间她的身影就消失在楼梯口。 屋内只有林觅,启澜和陈醒。在王鑫看来,丝毫构不成威胁。 “吱呀”一声,林觅进了卧室,反锁上门。 她抱起床头的电话,不管门外的情形,拨通了顾公馆的号码。 正好是启江换上大衣,准备出门,书房里电话铃大作。 林觅的电话,他本来不想接,对方只来得及说了一句,通话就中断了;再回拨,竟然是无法连接状态。 王鑫没想到林觅会进屋打电话,只得以启澜和陈醒的性命作要挟,逼得她开了门,顺势将电话切断。 “姐,我再给你一次逃跑的机会,再不走,就浪费我对你的一片忠心了。” 林觅感到一阵恶心,骂道:“论忠心?你哪里比得上李炎?他要是在,你根本就不会得逞!” 王鑫冷笑两声,回应:“李炎是我故意让林一堂赶走的。你若想念他,晚上可以多烧点纸,大冷天的,他在地下肯定很感动。” 一条条的人命,在他的嘴里,轻松得就像嗑瓜子一样。 启澜颈部已经给刀刃划出了一道浅浅的口子。 血渗了出来,映照着刀面的寒光,让他又想起自己穿越前濒死的晚上。 面前的陈醒,和所有的文弱书生,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有一个过于超前的大脑袋。 而那个未来世界的陈醒博士,无所不能,手握高科技武器,一举歼灭敌人。 他们真的是同一人吗? 启澜正胡思乱想,客厅传来一声子弹穿过肉体的闷响。 一颗飞来的子弹改写了结局。 启澜脖子上的刀应声而落。 王鑫脸上得意的笑容还未收敛,整个人已经趴在地板上。 “三弟,林姐,你们没事吧?” 启江握着一把日式手枪出现在楼梯口。 第二百二十五章 断了的线索 顾启江的到来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解救大家于危机之中。 启澜用手背揩掉脖子上的血,与林觅一起把躺着呻吟的陈醒扶到沙发上。 陈醒轻轻地与启澜低语:“你哥枪法太好了,可是,打死了这个人,我们就失去了重要的线索,真是‘此事古难全’。” 启江不愿在林觅家停留片刻,他昨日与朱涓涓约好要赶到酒店去,防着三太太搞什么阴谋。 这会儿在林宅意外遇到启澜,他倒是觉得不虚此行,干脆拉着启澜二话不说就要下楼去。 “二哥,我得带着同伴一起,他受伤了,先去医院,耽误不起。” 启澜挣脱哥哥的手,将陈醒半扶起来,“走吧,瞧大夫去。” 启江指了指林觅:“那,她呢?” “当然也要与我一起走!”启澜看出哥哥对林觅的态度不太好,生气起来连声音都高了八度。 无奈他的语气太坚决,启江心软,只好无条件地妥协:就像上回为了让弟弟去天津见林觅一面,丢了汽车还挨了父亲的板子,认了。 林觅什么也不带,跟着他们一起走下楼梯。 此时,地下室飘出一股汽油和酒精的味道。 启澜想起客厅里那些血迹,觉得蹊跷,决心进去看看,就将林觅与陈醒托给启江保护着。 “你们在这等我吧,我一个人下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启江不放心他独自去,但想到自己若同启澜一同进地下室,陈醒和林觅万一遇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于是点头同意。 “我给你一把枪,今天带了有三把呢。” 启江所指的三把枪,有两把是在天津火车站从敌人那里缴获的,今天派上用场了。 启澜将手枪插在口袋里,贴着墙壁钻进地下室去。 虽然已经脑补了无数恐怖场景,他也以为自己有了心理准备,眼前的景象,依然令人毛骨悚然。 王鑫果然杀了林家留守的十来个警卫,连同没有去酒店的厨师和佣人,足足是二十条人命。 他们的身体已经僵硬,有的眼睛紧闭,有的则张嘴呼救,有的则蜷缩起来。 启澜忍住内心的恐惧,强迫自己镇静,将这些人大致检查了一遍:没有枪伤。 他们应该是吃了客厅里的酒菜后中毒而亡。 在尸体堆叠的角落,整齐地码放了一大罐子汽油,还有五十来个酒精瓶子。 启澜倒吸了一口凉气:只须一丁点火星,整个地下室就会沦为一片火葬场。 必须把这些危险品都处理掉! 他在地下室找到一辆平时运杂物的推车,先把酒精瓶子一个个往里头放。 当看到启澜推着一车酒精瓶子出来,陈醒立刻反应过来里面有情况。 他咳了咳,强打精神走了几步,主动要求进去帮忙:“下面好像还有汽油味,我也下来吧。” 启澜想拦着他,却奈何拦不住,也就只好由他了。 只见他走到一罐汽油前,转头对启澜说:“一起搬吧!” 启澜诧异:早晨挨了林一堂的暴打,接着又给王鑫踹了几脚,眼看都吐血了,还能搬得动汽油罐? 事实令他不得不信服:陈醒的身子骨显然比普通人强,把汽油罐的那头稳稳地抬起,与他不相上下。 二人将汽油罐子一前一后抬出地下室,又一块将酒精瓶和汽油罐先滚到花园里的水池边放好。 回来却发现启江和林觅不在原地。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事情又有了新变化。 启江听完林觅的讲述,判断幕后真相隐藏的很深,王鑫仅仅只是主谋手中一粒的棋子罢了。 林觅忽然想起房子里也许还会找到些线索,就请启江帮忙一起上楼找。 “启江哥哥,王鑫死了不等于线索就断了,我们去仔细翻翻。” 她在父亲的书房里找,在父母卧室里找,甚至连表哥的房间也进去了。 看不出有异样的状况,就连窗帘都纹丝不动。 启江却从王鑫贴身的衣袋里搜出了两样有价值的东西,分别是:一盒东洋香烟和一颗子弹。 这子弹好生眼熟----启江努力地在回忆中寻找。 不就是上实战课的时候,教官示范用的子弹吗? 错不了,错不了, 他从地上捡起那把丢弃的手枪细看:子弹与枪都是典型的日式武器,还是今年的新款式。 “林姐,此人什么来头?跟随你父亲有多长时间?” “王鑫和我表哥一年参军的,有三年多了。他是个孤儿,和李炎一样。我爸爸待他也很好。” 启江接着问:“那他平时抽烟吗?” 林觅摇头:“不抽。我家警卫都不抽烟,我妈妈讨厌烟味,连爸爸都不准抽的。” 正说着,启澜领着陈醒进来:“原来你俩在客厅里,我们方才把地下室的危险品都处理好了。” 他的脚踩到了王鑫的帽子,出于好奇,顺手捡起来,不想里面掉落一张纸片。 他把纸片捡起来,发现上面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字迹,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陈醒见状凑过来闻了闻,皱眉:“这是用化学药水写的。得用特别的溶剂抹一抹才看得到。” 启江把找到的这些东西打包放好,“我们赶紧去酒店找涓涓,她学化学的,肯定会有办法。” “我家还有一辆大的车,启澜你来开吧。”启澜抓紧时间跟着林觅下楼把车开出来,大家一齐坐好往大路上驶去。 隔着数百米,华夏酒店门前一片混乱,启澜只得紧急停车:“好像有很多警察,我们先不要过去吧!” 启江打开车门先下去。他远远站着往那边看了几眼,把车门重重地关上。 启澜见哥哥没有上车的打算,开口欲问,却见启江凑近耳边低语: “三弟,你一定不要让林姐下车。我好像看到了涓涓,这就去找她。” 走了几步,他忽地回过头来,那眼神似乎在说:“一定要听我的话” 启江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加快了速度冲向那混乱的人群。 在这一道道的西北风里,他看清了人群里熟悉的女孩。 只是,一向有勇气有主意的朱涓涓,此时如同丢了魂一般在地上蹲着哭泣。 她的身子,单薄,疲惫,又无助。 她的家人呢?难道 第二百二十六章 以罪之名 按照传统的仪式,求签算卦占卜,都说是黄道吉日,宜嫁娶。 在原本喜庆的一个日子,朱涓涓却迎来了年人生里最黑暗的一天。 父亲旧病复发,幸得朋友帮助送往医院,连气都来不及喘上一口,就迎面撞见了警察局的刘警长。 “朱姐,”对方的帽子压得极低,“您身体还好吧?” 她点点头:“警长,您有话就直接告诉我,不必担心,我受得住。” “呃”,刘警长面露难色,不知是真还是装,搓手叹道:“秘书长大人在文墨路附近遭遇刺客” 涓涓送走父亲,再受重创。 她的头开始加重眩晕,只得仓促蹲下,继续听着刘警长往下说。 “目前在医院手术,有我们的人守护着,您先不要前往。” “我的二哥和三哥呢?” 对方忽地沉默。 “车辆已被烧毁,我们找到的尸体都烧焦无法辨认。估计无一幸存。” 涓涓懵了。 三哥行远和二哥定远,出门前还是鲜活的人,半天工夫却遭遇横祸。 刘警长似乎要宽慰她,“不过,我们在现场找到了物证。您要克制,不能与外人说,否则各路记者马上会来,把事情捅出去可不利于我们抓人。” 涓涓蹲着一个劲地哭,哭得披头散发。 期间,刘警长走了,三太太过来安慰几句,也走了。 启江跑过来,喊了她好几声,似乎也听不见。 直到他用力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护到胸口,她才恍然清醒了一些。 “我们我们家遭暗算了。” 启江把她抱得更紧,“别哭,我和启澜都在。” 不远处,金看到了这一幕,肩膀微微一颤。 虽然心里有些不适,她此时也对朱涓涓一家的境况产生了同情。 她干这一行的时间不算短了,熟悉这类大同异的操作:每当有大选,总有几起类似的情况要发生。 朱博远这种头衔的人,恐怕早已被瞄准多时,只趁着今日下手。 启江还想与朱涓涓多待一会,不料给三太太瞅见。 “老二,是你?!在大庭广众下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涓涓一听连忙推开启江,“刚才太近了,不好。” 忽然人群里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涓涓,顾老二,你们什么时候好上啦?” 涓涓简直不敢相信:“三哥!” 正是行远,毫发无损,只是因为腰伤未愈走的不快。 也许是冥冥中有神相助,他逃过了一场刺杀行动--- 上午与大哥和二哥随行,熟料他在路上看到了一辆飞快跑着的马车。 赶车的女孩一头金色卷发,正是他连日来不得机会相见的克丽丝! 行远的性子,若是古代帝王,是宁可要美人,也不要江山的。 他放弃了与两位哥哥前去见政要的大好机会,找了个借口要溜: “大哥,二哥,前面就是四妹妹带我去治过的中医馆,我腰疼,家里都没药了,今天必须买点药膏,你俩去吧。” 两位哥哥觉得三弟烂泥扶不上墙,默许了他半途下车,径直奔着目的地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何可怕,朱行远一概不知。 他只懊恼自己腰疼,腿跑不快,拦了好久才叫到车,却看不到克丽丝了。 这位可是真痴心。他让车夫转了几圈找到歌舞厅去,又亲自问了老板,得知她不过是请了半天假就放心了。 朱行远见妹妹满脸眼泪,极为诧异:“是不是顾老二欺负了你?我替你打他!” 说罢,对着启江的胳膊就是一下。 涓涓见行远好端端的,又有了些乐观,她希望刘警长搞错了,刚才的消息是假的。 “三哥,别闹了,你有没有看到大哥和二哥?” “这,我是提前下车了,没跟他俩一起。” 涓涓的脸色变得惨白。 行远诧异地想问她是不是身体太累了,这时刘警长忽然冒出来,用枪指着酒店三楼,对着一大群待命的警察挥手喊:“嫌犯已经潜入酒店,保护好客人安全!” 嫌犯?! 启江的心悬了起来。 三楼是林家的婚宴现场,这嫌犯怎么这般狗急跳墙,还要连带无辜么! 涓涓钻到行远的怀里,不敢往楼上看,她怕,怕见血,怕再出岔子 大群的警察涌上楼梯,旋即将三楼围得水泄不通。 酒店负责人唐老板早已派保镖带着大女儿女儿撤离,自己则躲在顶楼观察形势。 林先生独自一人立在三楼的屏风处,伸手拦住要往里搜查的刘警长,目光冷静。 “这里不是你想进就进的。” “哼,林少将,”对方只看自己的枪口,“今天我来这,是有证据的,把嫌犯交出来吧!” 林先生一脸疑惑:“嫌犯?好笑,我这只有家眷和宾客,你找错地方了。” 刘警长身后又多了两名警察,其中一名看起来极其有经验,只见对方手里拎着一只黑布袋,里面似乎有家伙。 林先生皱眉,轻蔑地笑了笑。 他素来厌恶与警察打交道,自然也不会配合。 但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很快打了他的脸-- 刘警长当着他的面,也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将黑布袋里的东西掏出来。 这支英式左轮手枪,太熟悉,是他送给侄子的成年礼。 “难道” “您猜对了。” 刘警长继续把朱家遇害的事情说与他听。 林先生的世界,顿时爆发了一场海啸: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嫁祸! 林先生的眼前万分眩晕,差点栽倒在地,幸好林太太和两个警卫过来一把扶住。 警察们趁机涌入,不顾满场宾客的尖叫,转眼就搜遍了包厢,把正在打盹的林一堂揪了出来。 他不过刚刚赶到这里,连杯茶都没来得及喝,累得睡着了。 刘警长利落地将一堂牢牢地绑上,又令人将拿布袋把他的头套住,拖着往下行。 林太太哭着向前,拉住他的腿央求道: “我侄子是冤枉的!” “他十月份才做过大手术,才出院没几天,轻一点罢钱我们有,赎金多少都可以!” 启江听到楼上的哭喊,顿时明白,刘警长口中的嫌犯,竟然是林一堂。 想到自己那次悲惨的牢狱经历,启江也不敢贸然上前,何况他没法证明:林少爷是清白的。 第二百二十七章 破碎与新生 1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盛极一时的华夏酒店,从这一天起,注定了它走下坡路的命运--- 对警察而言,这,只是个抓人的场所; 对看客而言,这,不过是个找热闹的戏台; 但结束前半生仕途的唐老板,这是他的下半生的全部希望。 华夏酒店自开业以来一直经营得十分红火,每日进账的银钱如滚雪球一样,累积出令同行望尘莫及的巨额财富。 一半靠官场和商业积累数载的人脉,一半靠向西方学习又创新传统餐饮业的才华。 且不说酒店大厅矗立的十根精美的大理石柱,连同当时还很稀罕的西洋沙发,也是每一层必有。 这些奢华的摆设,与都是见证了酒店过往所经历的无数光荣:大到国际交往,到名流宴席,场场都有它的影子。 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刺客风波影响,它跌入了最惨淡、混乱的一天。 除了留下冷清的残席和未结的大账单,还有成群的看客,不论目的如何,均不愿离开,在大厅里来回转着,指指点点,久久不散。 唐老板悔得捶胸顿足:如果说朱家带来的劫难是不可抗拒的,那么林家的呢? 这笔霉头单子分明是可以在第二次、第三次来改婚宴时期的时候拒掉的。 如果当时女儿心再硬一点,不接,这次顶多也就是朱家的婚宴办不成,总好过让酒店变成杀人嫌犯的藏身之地。 刘警长所谓的封锁消息,并不是真的封锁:大批的记者争先恐后地来到现场,把唐老板采访了不下百十次。 这天下午,和所有奔走街头的孩子一样,报童齐齐发现报纸破天荒地卖得飞快。 她手里的五十多份报纸,没过三个钟头就一扫而空。 待她再去领报纸时,卖报处早已排起了长队。 齐齐好奇地问起了一个比她大一些的报童: “阿欢,从来没有卖得这么快过,为什么打仗最多的那个月也没今天卖得多呀?” 阿欢抬起脏破的袖子,边擦冻出来的鼻涕边答: “我不识字,也是听说的。好像是有个大官给刺了,还有炸弹把车炸飞了,人也死了” 齐齐记起父亲遇害的情况,叹口气,不敢多想,只盼望多卖些报纸,换了钱好给妈妈。 之前启澜订了她全年的报纸。 眼下,启澜从学校搬走,她又不知他去了哪里,已经半个多月没送出去了。 她本能地想到朱涓涓留的另一个地址,或许这个大姐姐能有办法呢? 就在齐齐排队的当儿,朱涓涓正在医院里,焦急地等待大哥的手术结果。 曾经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它只是在家族光环下、保护下造出的一座花园,原本像琉璃一样光亮澄净,在这天中午裂成了一地狼藉的碎片。 虽然幸得秦锋半途相助,把父亲及时送到了医院,而大哥的伤情却不容乐观。 院方派出了两名新来的洋大夫,手术方案也是反复商议后确定的。 这两位大夫,刚来中国不久,据说在国外有多年经验。 他们用纯英文提议:手术分三次完成,减少伤者的出血量。 章文轩不同意洋大夫的治疗方式。 他在院长面前,不卑不亢地挺直脊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我认为,三次手术完全可以合为一次,不过就是多花时间,多费精力和人手,但为了病人好,值得!” 然而,他的发声,如同冰面下的水声,微弱得忽略不计,一出口就被院长匆匆否决。 “由威廉大夫和霍克大夫主刀,你负责缝皮和止血。” 作为一名有职业操守的医师,章文轩有了辞职的冲动,但想到自己学成归国不易,最终他也舍不下这个救死扶伤的平台。 除了给洋人打下手,他还肩负着另一个家庭的希望。 在林一堂被警察抓走后,酒店里又来了一些军人,将林觅的父母喊进包厢谈话。 结果是,林太太独自先出来,匆匆忙忙乘车离开酒店,而林先生身心俱损,支撑不住,最后被紧急送往医院 启江来不及与立刻回到车上告知了他们这接二连三发生的一连串变故。 林觅短短的一个上午和中午,经历了足够多的事情,待她跟着启澜进病房探望陷入昏迷的父亲,反而 表现与年纪不符的淡定。 启澜陪着林觅坐在病房里,她淡漠的表情像覆盖了一层霜雪,冷静得可怕。 他担心她把心事都埋得太深,内心承受不来,就与她聊了聊离别后的事。 “觅儿,你这些日子还好么?” 见她默不作声,启澜怕她误以为自己与诗安见了面,连忙如实相告: “觅儿,我今天是第一次出门,十多天里都在看书,没干别的。” 林觅的眼里有一两点亮光闪了闪,很快又被密长的睫毛给掩盖住。 启澜只得又谈到了她平时喜欢吃的点心: “今晚上我给你送些饼干来,再陪你守着爸爸。” 她始终不发一语,好像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启澜关心她,无数次地想握住她的手,旁若无人的暖着,但他在这种环境下,提不起胆量。 不知说了多少话,他再也说不下去了。 他的话句句都很真诚,最后都不知不觉滴下了眼泪。 进进出出的护士都羡慕林觅,也暗自怪她有这么体贴的人在身边还不好好珍惜。 冬天,北方的白昼格外短促。 病房里越来越冷。 启澜正想回去拿毯子来,却听到有人喊他: “澜,你快跟我去个地方,不要浪费时间了!” 章文轩一脸倦容地站到了门口,眼里全是焦急,由不得启澜拒绝。 “你走吧,我一个人待会。” 林觅终于开了口,启澜于是跟着文轩一路飞奔 窗棂上残留的几道光线,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一被浓烈的黑暗吞没。 林觅望着沉下去的夕阳,把双目缓缓闭上。 她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凄凉,但是,她并不惧怕它,反而有勇气扬起头把眼前的一切困难都踩在脚下。 家里的警卫和佣人都给内奸杀死了; 父亲还未醒来,母亲不知所踪,表哥给抓进监狱, 她,不知不觉间就成了支撑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中一根柱子。 第二百二十八章 破碎与新生 2 “遥想公瑾当年,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人在暮年,体力渐衰,难免怀念少年岁月,尤其在病榻前,更容易有幻觉。 平生,朱先生在旁人眼里,少年有才,仕途平顺,有三儿一女,个个争气。 然而,在大儿子博远大婚的吉日,一辈子兢兢业业,嫉恶如仇,深谙明哲保身的他却迎来最大噩耗: 两个儿子一死一伤的沉重打击,以及幕后隐藏的真凶势力,将毕生的奋斗成果瞬间灰飞烟灭。 他的上唇轻微地颤抖着,声音得如穿门而过的风。 在这个凄然的黄昏,他在一连串的梦境里反复地撞见一些年轻时的片段。 那个女人,那个孩子,已经许多年与他无关了 可是,梦里怎么又生出令人窒息的想念来----- “我是过客,是过客,她不属于我” 下午五点半,他挣扎着在医院醒来,那些梦里浮现的往事,一桩桩,断断续续地,如屋檐下晴天的融雪,点点滴滴打在心上。 此时,病房里,只有他和女儿。 之前秦锋送朱先生来了以后,身无分文,还没法看病。 幸亏不久启江和涓涓,行远,朱太太一块赶来,把住院办好。 行远见他身上的衣服是酒店的员工服,还慷慨地打赏了五块银元,算是对父亲送医及时的酬劳。 启江也随即拿了几张钞票,对他简直是谢了又谢。 助人为乐本来就不收钱,但他们太坚决,涓涓也不来解释,只趴在父亲床头哭哭啼啼,这令秦锋好生尴尬。 也不想解释什么,先把钱收了,趁着启江和行远去办事,又悄悄把钱塞到朱涓涓挂在墙上的皮包里,这才放心地走了。 朱涓涓陪在父亲身边,见他半坐着倚靠枕头,面色苍白,呼吸微弱,而双目却是有几丝神采在浮现。 “爸爸---” 她体贴地替父亲整理了一下被褥,“大夫和我讲了,您休息半月就可以回家休养。我明早同学校请假,天天来照顾您。” 朱先生摇了摇头,抬手捂住胸口,用力地咳嗽,话都说不出来。 涓涓看到父亲的脸色比之前更差,而眼神里却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她望了望门口,轻声问:“爸爸,我去喊护士过来,待会就给您服药,好么?” 回答她的是一片寂静。 此时,启江开车带着行远与朱太太早已去认过事故现场的尸体,这会正安排一家上下搭灵棚,置办葬礼必需品,急急忙忙处理二儿子定远的后事。 按照幕后策划者的计策,很可能是要上演一石三鸟的悲剧。 行远多亏半路上见到克丽丝,开了差,侥幸提前下车,捡回一条命,避免了和二哥定远一样先被枪击身亡再被汽油连车带人烧毁的悲惨下场。 朱先生从梦境中回来,想起眼前一家人阴阳两隔的境况,心中撕裂般疼痛,一口气咳出了好几行眼泪。 有些话,再不说,很可能就没有机会说了。 而女儿朱涓涓是他多年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信任的倾诉者----- 似乎是攒了好一会的力气,他喘着气,用力拉住女儿放在床头的手: “涓涓,你一直知道启澜的下落,只是不敢说与我听,是不是” 她感到手背和手心,被父亲冰凉的手握得很紧。 “爸爸,他还平安,也比中秋那时候长高了好些。有工作,能养活自己。” 朱涓涓依然不敢把启澜的情况详细一一道来,她怕隔墙有耳。 不想父亲忽然略略加大了声音,继续问: “哦那他住哪儿?安全吗?” “嗯,”她点点头,“病房不是家里,我们不说这个好吗?” 父亲没有再说话,却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几滴热泪流淌下来,如雨点打在手背上。 涓涓看到他的嘴角渗出一股鲜血,急忙腾出另一只手去拿手帕擦。 血把手帕染出几团鲜红,惊得她的身子如同落进了冰窖-- “爸爸,您坚持住,我马上喊护士!” “我只想见见澜” 朱先生望着女儿,泪水再次涌出,“我有好多话要他来” 涓涓的意识一片混乱,她永远都记不起从病房到手术室那段路,是怎样一步一摔地走过的。 直到博远的手术结束,双腿摔得乌青的她终于等到了走在两位洋大夫身后的章文轩。 “大夫,我大哥他还好么?” “不那么好,明天还有一场手术,今晚只是取了一颗子弹,还留着四颗。” 章文轩见她神色憔悴,不忍心告诉她,博远的手术不彻底,血没成功止住,随时都可能因大出血而死的残酷事实。 “章医生,我爸爸想见澜,请您帮忙,告诉我他在哪里。” 章文轩的好,启澜和涓涓说过;而涓涓如姐姐一般的关怀,启澜也告诉过这位正直的兄长。 但他也清楚,启澜的境况是危险的,因而不敢贸然同意。 “我去看看你爸爸的情况,如果不太好,晚上可能要打针。” 涓涓脚步混乱地跟着他回到父亲的病房。 此时,朱先生蜷在床上,雪白的被子盖着头,似乎已经睡着。 章文轩心里一紧,快步走到床前,轻声喊: “朱先生,您醒醒,我来查房了!” 朱先生听到喊声,动了动,把被角拉下来,却怎么也无法撑着双手坐起来。 涓涓正要去扶他,却听文轩说:“就这样侧躺吧,对心脏好。” 朱先生望着女儿,眼里又有了点希望,“澜能来了?” 章文轩听得心酸,想起自己已经过世的父亲,不免沉重地叹口气。 他举目环视四下,确定没有人在近距离偷听,走近一步,凑近朱先生的耳朵低声道:“马上。” 接着他快步走出去,以最快的速度把顾启澜领了过来。 启澜原以为只是普通的探病,想起朱涓涓对自己的好,他进来就懂事地把窗帘拉上,怕病人吹风受凉。 朱先生看到一个挺拔的少年来到床前,晓得是谁来了。 那眉眼,和他妈妈是一模一样的。 于是不顾心脏难受,边喘气边用尽力气挣扎着说道:“澜你好” 启澜见他情绪变得十分激动,出于礼貌和对长辈的尊敬,连忙半跪到床前握住他的手。 朱先生把启澜的手也用力地握着,不肯放手,看得朱涓涓好生纳闷。 启澜也很惊讶,想开口和这位素未见过的先生说几句,却生生地卡在了称呼上: 他忽然发现,与对方说话竟然成了世上最难的一件事:在这样的情景里,真心想不出该如何称呼朱先生才妥当:看相貌,好像是比顾先生要年轻一些,但朱家最的女儿涓涓也比自己大了八岁了。 而朱先生似乎并不计较启澜不说话,攒了很大力气,自己拼命地说起来了: “孩子我书房里有你妈妈的东西” 他抬眼望了望女儿,“善待澜,亲如姐弟。” 他把最后一句话完整地说完,头忽然往后一仰,身子就倒在了床边。 启澜感觉他的手有一丝丝的温热,然后,又冷如冰。 “爸爸!爸爸!” 朱涓涓双膝跪地,放声大哭。 启澜被哭声震得身心俱痛,恍惚间,他的眼泪也簌簌落下,挨着朱涓涓伏在床前喊道: “伯伯!我早该来看您的” 章文轩冲过来,用尽力气做了一场无力回天的抢救。 从医的年限不算很长,也见惯了生死。 然而,朱先生的溘然离去令章文轩措手不及。 心脏病不算很严重,但在一天之内情绪波动极其大,对朱先生的打击是致命的。 作为旁观者,文轩看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朱先生临走时,握着启澜的手依然没有松开。 而当启澜喊他的时候,那双含泪的眼睛终究缓缓地合上,似乎是完成了一桩心事。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不知所踪 这个凌乱的黄昏,医院走廊上的风声一阵连着一阵。 待朱家接人的车开至楼下,医生和护士们都下去,死沉沉的院子又喧嚣起来。 此刻启澜才回过神来。 不觉已经停留三个多时了。 朱涓涓刚哭过三轮,启澜扶着她起来。 “我该走了。姐姐保重。有事随时找我和二哥。” 朱涓涓想说很多话,却噎住了。 仿佛是第一次见到启澜,瞪大了眼睛,把他看了好几回。 最后,她走到床前,把父亲的手轻轻抬起,将手腕上的表解下。 这块手表,她父亲出国考察时所买,戴了快0年了。 它的芯特别好,走的准,又特别耐看,样式一直不过时。 她呵了呵气,把手表拿手绢珍惜地擦了擦,缓缓地说: “启澜,拿去作个纪念。” “涓涓姐,”他摇着头,“朱伯伯的手表我不能收,你还有两位哥哥,留给他们才对。” “拿着,我看是爸爸的意思,”她压低了声音, “别对任何人说是我爸爸的,今后你戴着它,他在天上会保佑你的。” 启澜握住手表,把它装进贴身的衣袋: “好的,我先保存着不戴,怕不心弄丢了。” 他不忍心再看她眼中的泪,急急忙忙转身,朝着表情安详的朱先生再次深深鞠躬: “伯伯,我会保护好姐姐,请您放心” 朱涓涓把他送到门口,关了门,却站在窗边反复拿手绢抹着泪。 待启澜的身影不见,楼梯上的皮鞋声咚咚,熟悉的声音响起,是她的三哥朱行远: “四妹妹,我们接爸爸回家” 启澜一气冲上了楼,一间间病房在他身后闪过。 他这一走,时间过长了。 林觅和病中的林先生,他们还好吗? 一种难言的伤感和担忧,如傍晚屋顶上飘着的呛人烟雾,压得他喘不过气。 好不容易冲到病房前,他急切地拍门: “林觅,林觅,我来了!” 门开了。 迎接他的却是一个诡异的人。 这个人裹着件医院白大褂,戴着口罩,帽子盖得严实,辨不出是男是女。 声音也很怪,低得好像是从地缝里挤出来,怪吓人的。 “你找错了。病人需要安静,请走罢。” 启澜看了看门牌号:一字不差。 “明明就是这里!” “快让我进去!” 对方并不听他的抗议,双手压住门,强行关上了。 启澜心里万分自责:肯定是出事了! 一刻钟前,他往这边赶来的路上,还在想: 那一个花儿一般美好的女孩子,柔柔弱弱的肩膀,是否能承受得住风雨来临前的一切? 他顾不上多想,朝着对面病房大声喊: “大家快来帮忙,这边出事了!” 一面喊,一面用劲踹门,一直踹到腿骨麻木,房内才有了声音: “你再喊人也没用。” 启澜冷笑:“你以为我怕你么?” 他抓过窗台上的一只花盆, 摔到地上: “快开门,少废话。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对方似乎是给他怔住了,好几分钟都不出声。 最后,“唰唰”,铜锁一转,门开了。 启澜趴着门框往里看: 屋里哪里有什么病人,床都没有! 给人耍了! 他气不过,抬脚就踢那个穿白大褂的怪人: “你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撒谎!” 说罢,朝着对方的胸口就是一顿猛打。 启澜从没这么疯狂过,他的拳头又快又重,完全不长眼睛。 那人笨拙地躲着,似乎是跑不快, 很快给启澜揪住衣领,后脑又是一拳下去。 要说经打,也还真耐打。 一共挨了三十几下,才摇摇晃晃地往后一倒。 启澜见那人倒地,怕有诈,踢了几下,对方都不动。 估计给打晕了,或者 “不至于打死了吧?!” 启澜担心出人命,蹲下去,撕下口罩。 口罩去了,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李炎!” 太奇怪了! 这子怎么会在这里? 启澜忽而紧张不已:糟了! 听林觅说他不久前负了很重的伤,差点就死了。 李炎重伤还不到十天,刚才启澜死命地打,难怪只有躲的力气没有还手的力气。 启澜把他扶起来,面色青中带白,嘴角有新渗出来的血。 怪自己出手太重了。 他急忙伸手去探心跳,慢是慢,总算活着。 但情况真谈不上好,启澜见他的呼吸有一道没一道的,不觉手忙脚乱。 虽然平日里李炎很不待见自己,也常冷嘲热讽笑他书生无用,实在招人嫌。 但启澜心里明白,这子顶多就是嘴上凶凶他,骨子里却是林家最忠诚可靠的人,从天津那场枪战就看出来了。 李炎为了保护好林觅,打尽最后一颗子弹也不退缩,差一点被勒死,也丝毫不肯逃跑。 启澜想,这样的境况下,林少爷本尊都不一定做得到呢,何况林家现在已经风雨飘摇了。 毕竟保护自己心爱的姐,人家并没有错。 或许,李炎今天守在这里,不肯开门,也是为了保护林觅和她父亲吧? 只是他明明可以早点说,可以少挨这一顿苦打。 启澜想着想着,心里就软了,把比自己还高的李炎心地背起来,往楼下的医生诊室跑去 常言到,忠犬难得。 李炎天不亮就被林一堂瞒着林觅父女俩赶出了林宅。 他拒绝收下林少爷给的钱,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表达对一堂做法的不屑。 李炎的薪水虽然对外人保密,但实际上是远高于其他警卫的。 除了正常的收入,每月林先生还会让太太额外地给他好几种补贴。 这种宽松的生活环境,让李炎放松了对钱的管理。 来北京三年多,居然没有存钱的念头。 每月的钱除了每月寄一半给当年把他养大的老炊事员,还会买许多书读,或者买了林觅喜欢的各类玩具和首饰。 余下的就随意地放在抽屉里一个林觅给他的铁皮饼干盒子里。 直到这天突然给林一堂逼走,他掂盒子发现分量过于轻,才觉察到不对劲。 原来存的钱都被同住的人翻走,只留下一点铜元,还不够买盘肉菜。 他本已打定主意动身回南方,不料连买车票的钱都拿不出,已经到了囊中羞涩的境地。 他背着简单的行李,拖着受伤的身子慢慢地在街头吃摊买了一包充当干粮的素烧饼,却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车 第二百三十章 巧合与阴谋 李炎的命运,就在这一不经意的回头间得到了逆转。 他从林宅出来一路上都有人暗地里跟着。 王鑫死前对林觅妄称:若是想李炎,可以给他多烧纸,可见警卫原本是被列入暗杀名单的。 李炎听到汽车喇叭响,抬眼看去,发现这车极为眼熟---- “何家的汽车!” 车上的何诗安,刚刚把林觅丢给商店老板处置。 大冬天的,一脸汗珠,把脂粉弄得很不均匀。 诗安是万分担心酒店真的给安了炸弹会伤到启澜,加上做了亏心事,在大白天也不免害怕。 她不停地往前望来望去,只想着快去酒店找他。 那夸张的伸长的脖子,红红的头纱,像极了一只鹅。 李炎看到诗安这种表情,感到困惑。 什么事这么慌张?! 她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明里暗里欺负林觅,看人不顺眼就上前破口大骂吗? 正巧这日路上的人和车都多,何诗安的汽车开开停停的,跑不快。 李炎决定拼上一切也要跟踪她的车。 他把口袋里仅有的几个钱一股脑地塞给路过的车夫,带着伤咬牙抬脚费劲地爬上黄包车: “师傅,快走,追着那辆车跑吧!” 李炎的体重和行李都比较轻,这位车夫身强力壮,脚下生风,大步跑起来。 在距离他买烧饼的十来步的地方,人群中躲着的狙击手,打偏了一颗子弹。 那子弹擦着黄包车的一侧惊险地飞过,打中了迎面开来的一辆白色汽车。 这辆车上,除了一名司机,还坐着去政务院办公的朱博远和朱定远,他们侧耳交谈,完全不知道周边的情况。 子弹扎入了汽车的一只轮胎,车上的司机有所察觉,立刻踩刹车,大声喊道: “有刺客,警察快来,保护秘书长大人,这里有刺客!” 热闹繁华的街道顿时混乱,惊叫声踩踏声哭喊声动天。 一个离这边最近的警察吹响了哨子,分布在各方的便衣开始聚拢: 有骑单车的,有骑马的,有开汽车的,有跑步前进的 真是壮观! 一个密密的包围圈开始集结。 狙击手见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他把枪膛里的子弹最大限度利用,全部打了出来。 一颗击中正在叫喊的司机肩膀,一颗击中汽车的发动机,还有一颗打中了定远的耳朵,脸上顿时血糊糊一片。 还有一颗打中了冲在最前面的警察,后面的人果然怕死,纷纷观望,不敢向前。 司机负伤,博远又急又怕,一个劲地催道: “你不是还有一只手可以开吗?快!快!我们要离开这里,去政务院!” 司机只好勉强地开着,汽车如同被打伤的猎物,随时都有倒地而亡的可能。 没跑出两百米,就一头撞到路边的树。 这时,白色的汽车开始起火了! 又是几声枪响。 司机的心脏中枪,瞬间就咽了气。 朱定远趴在座位上,身上要害部位全部流血,口鼻已经不能出气。 秘书长朱博远,因二弟定远给他挡了致命的两枪,没打中心肺,腹部和前胸侧中了弹,昏迷过去了。 朱涓涓的三位哥哥,一位身亡,一位重伤,一位幸免于难。 三哥朱行远为了去追克丽丝,提前下了车。他和两位哥哥相比,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狙击手意味声长地笑了,在他引爆烟雾弹逃离前,刻意将一样东西丢在了现场 这天,与王鑫一同行动的主要人物之一,就是这个狙击手。 王鑫是内奸,这点已经确定。他是潜伏在林家的定时炸弹。 但狙击手的身份怎样,以及他们究竟听命于谁,背后还藏着什么阴谋,一时都无法理清。 刘警长他们以刺客嫌犯为由逮捕林一堂,也并非完全空穴来风: 现场的那支英式左轮手枪,连同军官证,都是林少爷本人的物件。 只是这两样林一堂的贴身东西,如何到的犯罪现场? 原本要杀李炎的狙击手,出于巧合误杀了政客,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此嫁祸林家? 分秒必争,分秒生死! 李炎坐着黄包车一路跟踪何诗安到华夏酒店。 他原想着要加入,意外地成了个看客。 他没请帖,衣衫也过于灰暗,脚一沾地就被酒店的人员拒之门外。 不过他却看到了更多的事件在眼皮底下接二连三地展开: 先是林一堂被警察带走,然后又是一堆堆来的记者。 接着又有车,有医院的人来,急急忙忙从酒店楼上抬了林先生出了酒店门。 林太太嚎啕大哭。 她的妆都哭花了,正由人扶着,准备乘车去警察局。 李炎再也按捺不住。 他气喘吁吁地走近,把头上的帽子摘去,露出头来: “太太,我在!您别哭!” 林太太听出是李炎,转头看了看,确认是真的, 只见她边擦脸边叹息道: “去医院等我吧,家里的那些人都不顶用了!” 李炎点点头,林太太又哭:“你千万千万不要出事,以后我们家里就只能靠你了!” 她的这些话把李炎弄糊涂了。 他并不知道,林太太对他的身世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林太太想着李炎一旦与他叔叔相认,身份会翻天覆地地变化。 林家败落已经无法扭转,而李炎这子的飞黄腾达近在眼前。 以李炎对林家的感情和忠心,她和女儿的生活就有了指望。 然而这些她万不敢告诉丈夫的。 林先生不怕家中光景变得颓丧,怕的是良心债。 林太太不糊涂,此时先要把李炎稳住,不能让他跑了。 她于是喊李炎一起上车:“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我最信任的就是你。千万要帮助我们度过眼下的难关啊!” 李炎点点头:“一定,一定,太太您放心!” 林太太改变了计划,让司机先开车先去了医院。 到了之后,自己并未下车,打发李炎去守着林先生。 “李啊,你是个好孩子,我们一直把你当亲人看呢,你不要背叛我们林家啊。” 他见林太太说得如此直白,料到林家在劫难逃了。 李炎自然是不会走,但是仅靠一个微不足道的他,怎么做得到? “放心,太太,您和少将大人,还有姐,我都会保护好。” 林太太看出他很紧张,连忙趁热打铁地说: “现在一堂给警察关着呢,我肯定也不让觅觅嫁给他了。我觉得你这孩子最可靠” 李炎听着听着觉得光点头不够,给她磕头表决心又太夸张。 他只好不做声。 他从来就不奢望姐会嫁给自己。只求她平安,幸福,衣食无忧。 车随即在医院门口掉头,再去警察局。 第二百三十一章 医院遭袭 “林觅,林觅,我来了!” 一刻钟前,顾启澜拼命上楼,一路狂跑,边跑边喊。 他一心只要找到她。 她一定在附近,一定没走远---- 可是为何就不见了呢? 这对自从相识以来就没有太平过的恋人,难道注定情深缘浅吗? 方才,他穿过长长的过道,可曾留意到某处的异样? 在楼梯间堆放杂物的地方,一双纯洁的少女的眼睛,望着他。 “启-----澜” 林觅分明是听到了他的呼喊,但一只手捂住了她微凉的嘴唇。 这是林先生的手,看上去和往日一样,却格外冰冷。 他弯着腰,和她一起藏在大大的麻袋后面。 父女两人为了躲难,忍住呛人的灰尘和霉味,委身这般逼仄的空间。 林觅是懂父亲的。 她慢慢地拿开他的手,望着远去的少年背影,眼眶一红。 李炎在医院门口意外撞见了一队警察。 为首的那人看上去很是老辣,直接奔着前方医生的办公室去。 隔着一条散发着消毒水的道,李炎嗅到了一丝杀气。 刘警长此次搜查医院,不放过任何一位接触过林觅父女的大夫。 没几分钟,就看到有医生护士被陆续带出,个个垂头,发抖,惊惶。 很快有几护士经不起恐吓,断断续续地讲出了章文轩与林家的过往。 更有怕死之徒,指出了章医生在何处。 刘警长让人做了笔录,随即 走廊尽头的手术室门紧闭。 章文轩专心致志地给手术用的刀剪消毒。 朱博远的第一次手术不足以保命,迫于其身体状况每日愈下,他决定提前实施二次手术。 一个丑陋的声音响起: “砸!把人活捉了!” 手术室的门被暴力砸开。 紧接着是打砸声,玻璃器皿的碎裂声,唯独不听见人声。 章文轩的眼镜不见了。 眼圈青紫,嘴角流血。受伤的双手也在滴血。 他被三名警察用枪架着,一瘸一拐从走廊上艰难走过,头依然是扬着的。 “老老实实的,我要问你的话。” 章医生不正眼看刘警长,这人便恼了,将他连扇了好几个耳光。 李炎趁此混乱,沿着楼梯一间间房溜过去。 他在一间没人的办公室里随手捡了一套值班的医生服,又从抽屉里拿了口罩和帽子,换装后胆子也壮了三分。 “现在我是废物一个,可是为了她和少将大人,哪怕付出生命又如何。” 他找到了林先生的病房,瞬间感到一丝惊喜。 林觅听到门外响动早已警惕,还没等他跨进来,一只椅子就飞到面前。 若不是林觅力气,还真险些砸到他的肚子。 “姐,是我。” 林觅扑过去,抓住他的衣袖,眼泪汪汪: “李炎!你如何找到的我们?” “快带少将大人走,警察来了!” 床上的林先生醒来片刻了。只是无法接受这一天的混乱和痛苦,宁愿躺着不动。 李炎的话,字字入耳。 他一翻身下床,迅速把外套穿上,把枪抓在手里。 李炎见状也习惯性地去掏口袋- -满满的失落。 枪已经被林一堂的那些人没收了。 他抓的全是冰冷的空气。 只是他一时半会没想起来这个残酷的事实。 “少将大人,我领着您和姐走,西侧那边靠着医院的太平间和垃圾场,一向少有人走,有个门可以出去。” 三人达成默契,一路弯着腰轻手轻脚地走。 李炎在最前面看路,林觅跟着他,身后是林先生。 走着走着,他突然改变了方向,转身对林觅低声说: “不好,那边也有警察埋伏了,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把父女二人安顿在一处专门堆放医疗废物的杂物区,又悄悄叮嘱林觅: “姐,这儿离太平间那边的门很近,天黑了若是有人往外运尸体,千万不要害怕,和少将大人跟着那些人先出去。” 林觅点点头,又问:“我们走了,你呢?” “我再去探探路,等忙完,我回头来找您。就在您学校的正门见吧。” 李炎这一天的头脑里乱混混的。他也没了过去那股子的机灵和敏捷。 心事重重,又沿着原路悄悄折回去。 李炎估摸着警察会找到病房里来,所以他打算自己去拖住那些人。 结果可能只有一个:以命换命。 这一天,接诊林先生的是章文轩。 或许他预料到了什么,只是不动声色。 从容地给了跟随他的护士一张下午的戏票,以放假看戏的理由打发走了她。 在护士走后,飞快地把桌上放的病房记录本上有关林少将的那一页撕碎,烧掉。 刘警长对一声不吭的章文轩来了莫大的兴趣,找了各种可能的工具充当刑具。筹划着一场屈打成招的逼供。 只要章医生撑不住,肯作证,那么案情就真相大白: 林先生串通侄子造乱,谋划刺杀的罪名随即可坐实。 利令智昏,一时竟忘了去搜查林先生的病房。 顾启澜本是来寻林觅的。 他并未警惕到发现医院里来了警察,而且是带头抓捕过自己的刘警长。 因而并不知道自己也是随时可能暴露的目标。 就在这步步惊心的一点时间里,启澜找了来,把留在病房里准备牺牲的李炎误打,救了下来。 在他们离开后不久,警察们找到了这一间并不起眼的狭窄病房---之前都是给值班医生做临时手术室的。 这些警察翻了翻,并未发现里头有何异样,于是又接着往楼上搜查去了。 启澜背着李炎到了楼下,却发现来时挤得水泄不通的地方没了人影。 诊室的大牌子也给扯到地上,红十字上给踏了几个脚印。 启澜猜到医院进坏人了,眼下也不敢回头去找章医生。 他只有一个念头: 逃!!! 他的腿不短,背上的人也不重,照理说不算太费劲。 可是,偏偏启澜长这么大还没背过男生,头一回怪不习惯的。 李炎的个头又比他高,腿老是往地上拖,害的他跑上一段就得停下来重新换个姿势。 和林觅父女俩的逃跑方向不同。 启澜看中的是医院食堂的一个门。 这是为了方便送菜和运送剩饭菜开的。 那个门还是几个月前章大夫告诉他的。 常年是虚掩的,夜幕下没有灯照着,夹在大榕树后的几个臭潲水桶中间也不甚起眼。 启澜忍着臭味,也不嫌那门脏,直接一头撞了过去。 门果然开了又合上,只是头发上多了一股难闻的油腻味。 从食堂的门逃出来,天更加黑了。 身后不时刮来一阵阵冷风。 启澜跑着跑着,忽然一阵头晕加恶心,胃里的东西翻腾着,很想吐。 第二百三十二章 路遇 医院的一角被改成了临时的审讯室。 听诊器成了皮鞭,针头和刀剪把受审的人整的血肉模糊。 章文轩的头在阴冷的墙壁上来回撞过几次后,虚弱得已经要失去意识。 血已经糊住了他的双眼。 在昏死过去前,这位好心的医生脑海中断断续续地想着一件事: “启澜林小姐都该逃出去了罢” 整个下午也未有消息,仿佛警察就只是来抓他一个的。 章医生闭上了眼睛。 从开始到现在,他未说一字,也不喊痛。 一无所获的刘警长大失所望。 一边脱下沾满鲜血的手套,一边愤愤地朝他的身上又踢了几脚。 踢完,忽然想起了什么,匆匆进了医生办公室,拿起了电话机。 “局长大人,林家父女必然已经离开了医院,我派人在附近细查,您安排人直接审问嫌犯吧。” “尽快,要抓活的!” 刘警长挂上电话,命人绑了章医生,塞到医院外的一辆黑色马车里,带往警察局的牢房。 余下的医生和护士无不流泪,却力不从心,只得目送马车远去。 雪又开始落了。 马车留下的印痕和警察们乱七八糟的脚印,连同章医生沿路滴下来的血,都一并冻住 顾启澜背着重伤昏迷的李炎跑得筋疲力尽。 医院附近的路,原本他是很熟悉的。 不巧的是天黑又逢下雪,路上又冷又滑。 “啪!” 两个人都摔倒了。 一个仰面,一个趴地。 “哎哟!” 启澜忍不住喊了一小声,用了很大力气才支撑着双臂爬起来。 李炎依然不醒,也不知摔的重不重。 忽然,远处的街口传来警察吹哨子集合的声音。 启澜的心“咯噔”一下悬空,赶紧拼命去背李炎。 “不能丢下他,可怜的兄弟!” 再次背起李炎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双腿几乎迈不动。 启澜心里明白,若是自己逃命,这点残留的力气够了。 可是,他现在背着的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啊。 在最后的一点力气支持下,启澜终于把李炎背到了较为逼仄的一条小街。 这里的民宅不多,很显破败。 天黑了也不见灯光。 他边走边摸索,又费了很大的劲,走到尽头。 没有出口。 这条街的尽头是死胡同! 启澜的腿一软,力气要分分钟耗尽了。 “扑通”,两人一同滚进路边结冰的泥坑里。 雪如砂砾一样沙沙地打下来。 两人在雪里就像是石化的人像,一动不动。 除了口中呼出的白气,肢体都没了感觉。 在一片泥泞的雪地里,渐渐出来两个人影。 是一男一女。 男的双手抱着一袋鼓鼓的东西。 女的打着一柄伞,手里提了一盏小小的煤油灯。 他们都很年轻,衣着也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这一处不起眼的破街,住了不少北漂的租户。 各行各业都有。杂的很。乱的很。 也就是最近,才迎来了它从未有过的新租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北平,节省生活成本是一件大事。 黎建华与妹妹黎采薇,就这样误打误撞地找了过来。 他们北上求学时带来的钱并不很多,早已花完。 家中变故,父母双亡,京城的亲舅舅也不再与之联系。 自从与林一堂道别后,就再未有机会见过面。 林一堂临走前曾说定下次会面日期,恳恳切切。 说得好像他真的会来一样。 到了那一日,却不见他来。 又过了一段日子。 一堂仍然不见人影。 电话也不曾打一个。 而兄妹两原来居住的高价旅店,却是快付不起了。 搬行李的时候,采薇心里惦记着一堂,迟迟不想走。 建华心中焦虑,却也架不住渐渐空虚的钱包。 他们还得等。 只是换一个便宜的地方继续等罢了。 于是,建华原来想着找一堂借钱度过难关的想法也夭折了。 兄妹两个在北平人生地不熟,最后是听了原来旅店茶房的建议,在此地落脚。 两人也不会家务,只靠买些食物应付过去。 建华在比较远的一个报社找了份排版校对的差事,解决生计。 工资一般,早出晚归。 他认为妹妹不适合出门找工作,考学为重。 采薇身体较弱,整日关门在房里读书。 心里依然惦记着一堂。 她总担心他出了事,夜里常常恶梦。 醒来一顿流泪,又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他。 林一堂对他们搬走之事并不知晓。 但他刻意的和他们保持了距离,怕影响他的订婚。 建华以为他是自己的准妹夫。 采薇更是一直不掩饰对他的感情。 若是他们知道自己要订婚的消息,不知该如何伤心绝望。 索性不去见面最好。 林一堂并非铁石心肠。 他计划着暗中派人送一大笔钱去,让二人衣食无忧。 可惜的是,他交代好去送钱的警卫,并未完成任务。 当天还来不及动身,就不幸被半路上返回来的叛徒王鑫杀了。 眼下林一堂遭到诬陷,身陷囹圄。 黎家兄妹在陋室中倒还活得平淡自由。 这一晚,建华心情很是低落。 他在报社新发的报纸上读到了华夏酒店抓嫌犯的新闻,知道了一堂入狱的消息。 比起坐牢,这小子瞒着自己订婚的事算得了什么? 建华匆匆忙忙下了班,比平常走的要早很多。 这天采薇见哥哥回来早,心情反而好了许多。 白天得待着不出门。以前哥哥回来太晚。 好不容易回来早,她渴望出门透透气。 过去在福建也没没怎么见过大雪,她也想看看夜里的雪景。 建华自己在外面吃,而妹妹的伙食是包含在房租里的。 采薇已经吃了好几天的房东提供的饼子和稀粥,有时酱油拌白菜。 这些劣质食物,她是头一次看到。 采薇皱着眉,比吃药还觉得苦。 头一次发现食物还会有难以下咽的时候: 一口下去,满嘴涩涩的玉米渣。 不新鲜的玉米粥也就忍了。 饼子又干又硬。 咬不动。 舌头和牙齿都硌得痛。 酱油白菜又特别咸。 过去在家的时候,佣人都有水果和白米饭吃。 今非昔比。 采薇跟着建华打着伞出门。 雪景倒是没什么看头。 满地的泥泞。 路过一处点心店,她闻到了新出炉的糕饼香气。 她终于难抵腹中的饥饿感,凑到建华跟前 “哥哥,我们去买些牛奶饼干好不好?” 建华把口袋里仅剩的几枚钱币都掏出来递给妹妹: “想吃就多买点。” 兄妹二人买好饼干,冒着渐渐增大的雪,往回走。 第二百三十三章 你不救,我救 采薇撑着伞,走了一阵,越来越慢。 她心里有一股气憋着,又咳不出来,只得停了脚步: “哥你走慢一点” “我跟不上你了” 建华抱着饼干,扭过头来扶她: “大雪天的,你非要出来。当心冻病了。” “我们赶紧回去,喝点热水,睡下,明早我带你去看病。” 采薇点头,正要说话,双眼却不由自主地看向路侧。 “哥”,她的声音明显在发颤: “泥坑里头有两个人!” 她发现的正是顾启澜和李炎摔进去的那个泥坑。 两人在坑里趴着不动,已经好一会了。 建华不信: “下雪天的,哪来的人?谁没事还在坑里躺着。。” “你们女孩子就是胆小。” 他往那边走了几步,往坑前一站,惊得连饼干袋都抓不稳了: “不好!” “妹妹你别慌,他们还活着呢!” 建华心底善良,他看泥坑里的人还没冻死,想也没想就跳进去。 “啊呀,好滑!” 泥坑不深不浅。 水早结冰了,建华的皮鞋一擦到冰就直接摔倒。 眼镜都掉了。 他在坑里看不清,伸手乱摸: “妹妹你来帮我找找眼镜呀!” 采薇赶紧来,拿灯一照: “哥哥别动,就在你脚下,千万别踩碎了镜片。” 建华果然寻得眼镜戴上。 “这里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在上面提灯给我照照。” 采薇借着灯火的微光,看清了一张熟悉的脸。 她认出了李炎。 心里一阵激动,险些掉了灯。 如果李炎此刻是醒着的,必然也很感到意外。 之前林一堂还让他开车接送过初到北平的采薇和建华。 此时再见竟是在雪地里。 “这个是林家的警卫!哥哥你快去把他背上来吧!” 建华已经抓到了李炎的胳膊,用力把整个人扶起来: “我就说,看着有一点点眼熟呢。” 李炎先给拖上来,脸上脏兮兮。 采薇让他仰面躺着,赶紧摸出手帕给他擦脸。 建华把双手往裤子上蹭了蹭,打算上来。 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采薇把灯往地上一放, “我来一起帮忙,那里还有一个人呢!” 她误把顾启澜也当成了林家的警卫。 “哎,”建华有些力不从心, “我快吃不消了,救一个算一个吧。” “再说那余下的一个你我都没见过,哪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 采薇满脸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只要是一堂哥哥家的,一猫一狗都要救。” “何况还是个人。” “你不救,我救!” 建华看到她那阵势,赶紧应道: “得了得了,你好好地待着,两个我都救!” 扑通!扑通!扑通! 可怜的建华摔了三次,总算是把顾启澜也救出了泥坑。 使出全力,还差点赔上眼镜和门牙。 人是救上来了,可怎么回去呢? 背不起,扛不动。 兄妹两个犯了难。 眼看采薇带的煤油灯也快熄灭了。 再不回去,四个人都会妥妥地冻死在雪地里。 顾启澜的头靠那灯最近。 一点点的温暖,融化了他脸上的部分雪花。 雪水渐渐流到他的嘴唇边,一滴,两滴 迷迷糊糊的,有一种很香甜的味道。 “唔什么这么香” 不知不觉伸出了双手--- 不料挨了“啪”的一记耳光! 启澜挨了一巴掌,浑身一激灵。 他睁开了眼睛。 发现一个陌生的男青年对他怒目而视: “我打你个臭流氓!” 建华愤愤地说, “好心救你,你还敢乱来,我们真瞎眼了!” 启澜给打蒙了。 片刻后挣扎着坐起来,“我闻到饼干味道了,好香的饼干!” 采薇见他是真饿了,也不计较他刚才“胡来”,撕开饼干袋子: “吃吧。好多呢。” 建华仔细把启澜上下打量一番: 一副少年书生模样。 身子还没自己结实呢。 能给自己一巴掌打得激灵的,不像是李炎这种干警卫的。 “喂,你不能只吃饼干,我要问你的话。” 启澜已经吞下好几块饼干。 他太饿了。 从天不亮熬到现在,滴水未进。 还背了个人跑这么久。 “谢谢你们救了我,和这个人-----” 启澜不想说“我们”,他觉得自己和李炎不是一起的。 “我们认识他,不认识你。” 建华严肃地打断他,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么会和林家的人一起倒在泥坑里?” 启澜摇头叹道: “这个---容我想想。” 采薇笑了: “你们男生真让人看不懂。一堂哥哥从来不爱把话说明,你和他有点像。” 什么?她认识林一堂?! 启澜嘴里的半块饼干掉了出来。 这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救他的兄妹俩,和林家有联系。 或许这就是天意。 既然如此,他试探着讲了一点实话: “我今天从医院把林家的警卫背出来。” “怕遇到坏人。跑着跑着结果掉进泥坑了。” 采薇好奇地听他讲这些故事,建华也没有再问他。 启澜吃饱了饼干,有了力气,重新去背李炎。 他想尽早地找个地方给李炎看病。 哪怕小诊所或者药铺都行。 原来的那家医院是不敢去了。 建华和采薇不约而同地挽留他: “我们住的地方很近,天这么冷,一起去避避大雪。” 启澜点头。 他背着李炎,建华扶着采薇。 其实,走了一阵的时候,李炎也醒了。 他趴在启澜的背上,悄悄地流了好几次眼泪。 这个被他鄙视的小书生,此刻还费劲地背着他。 而黎家兄妹当初来的时候,他还挺反感他们呢。 林觅的梳妆盒不见了,他还怀疑过是采薇坐车拿了。 现在想来,自己过于狭隘了。 雪簌簌落下。 四个人都有各自的心思。 那一点微弱的灯光,伴着他们走入了小街。 一处破旧的小院子,黑黝黝的。 建华见到启澜眼中的诧异,有些尴尬。 “到了,你们别嫌弃啊。” “这比不得林家的房子。” 采薇的脸也红了,她显然也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她在路上就发现李炎醒了。 见他在闭着眼流泪,就不去打扰。 不过李炎没有听到这些话。 到底身体太虚弱了,没等到采薇开门,他又昏睡过去。 这屋里小是小。 仅仅有一间房。 建华睡在靠窗的地铺上。采薇睡唯一的床。 “让他睡我的铺吧。” 建华和启澜把李炎安顿好的时候,采薇已经倒了三杯热水端过来: “条件简陋,将就将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