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生宝鉴》 第一章:原子渡劫 腊月廿六,大寒,许多地方都已经天寒地冻,这里却没有。 因为这里是南半球,腊月廿六正是这里的夏季。 其实对这个地方来说,夏季还是冬季都没什么区别。 这里一年四季都很热。 大漠黄沙,烈日炎炎,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沙漠。 亿万年前,这里也曾水草丰美,物产丰富。 然而随着环境的变迁,如今这里除了沙子什么都没有。 在沙漠中心,甚至连仙人掌和沙棘都无法生存。 没有了植物,自然也就没有动物。 就像这沙漠的外号“死亡之野”一样,这里通常检测不到任何生命迹象。 可是今天,这里却站着一个人,一个男人。 男人周围既没有车轮印,也没有脚印。 所以可以判断,他既不是坐车来,也不是骑骆驼或者自己走来的。 男人表情轻松,衣着随意,就好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个男人正是坐飞机跳伞来到此地的。 男人名叫王希咖,因为他的父亲爱喝咖啡,又希望儿子今后能成为一个大咖,所以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 王希咖果然也没辜负父亲的心愿,果然成了一个大咖。 王希咖对于赚钱这个事情很有天赋,又肯努力。 当你对某件事情既有天赋,又肯努力的时候,那你就容易成功。于是王希咖就有了很多钱,很多很多钱。 一般来说王希咖走到哪里就赚到哪里,可是今天他走到这片沙漠却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有钱人只是他的表面身份,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终极铁布衫修炼者,今天是来这里渡劫的。此次渡劫动静比较大,所以特地选在这么一个人少的地方。 王希咖从双肩包里拿出一个自拍杆,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您准备好了么?” 王希咖道:“是的,发射吧。” 王希咖挂了电话,把手机摄像头打开,放在自拍杆上开始拍摄。 跟王希咖通电话的,是星舰导弹发射基地的安德洛夫将军。挂了电话,安德洛夫按下了红色的发射按钮。 一枚洲际导弹以7公里每秒的速度从发射井拔地而起,分钟后,它将在大气层沿椭圆轨道作亚轨道飞行,0分钟后,它将再次进入大气层,以4公里每秒的速度将一枚100万当量级别的核弹头发射到预定区域——也就是王希咖所在的地方。 有些东西你可以用钱买到,比如核弹头,而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那就是自己的铁布衫功夫。这枚核弹头,正是王希咖买下来渡劫用的。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二十多年,只要渡过此劫,自己的战斗力就会大幅提升,成为铁布衫之神。 王希咖闭上双眼,整个世界在他脑中已不复存在。此刻宇宙间唯一重要的,就是那颗即将到来的核弹。怎么还不到来?从洲际导弹发射到命中目标,需要分钟,平时短短的分,如今怎么那么漫长?要不要再打电话给安德洛夫确认一下,他到底发射没有? 王希咖最后还是没有打那个电话。既然自己发出了命令,那安德洛夫一定会按命令做事的,再打个电话过去会显得自己对安德洛夫缺乏信任。万一电话打到一半刚好导弹就到了,自己还没准备好,那还怎么渡劫?还是安心运功吧。 “内景隧道,唯返观者能照察之。”王希咖默念口诀。这句口诀出自明代药学家李时珍的《奇经八脉考》,是王希咖一门铁布衫的总诀。意思是人可以通过修炼,观察到自己体内的情况。 据说在古代,没有那么多的光污染噪音污染塑料污染什么的,人类对自己的身体要比现在敏感得多。人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器官,甚至可以观察到经络气血的运行。可惜王希咖从来就没看见过,但是他看过人体解剖图,能够想象出具体的器官形象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想象力也是一种“返观照察”。 “这是我的脾脏,这是我的胰脏,这是我的胃,我的肝,我的心,它们都已准备好了。”王希咖默默的给自己进行心理暗示,同时在头脑中想象自己身体器官的形象,就好像自己真的能看到内部器官似的。 “营行脉内,卫行脉外。营气和卫气都已准备好了,我的身体坚硬如铁,任何东西都无法摧毁!就连核武器都无法摧毁!我要战胜核武器,成为铁布衫之神!”王希咖继续给自己进行心理暗示。 往常这一心理暗示的步骤都很容易完成,但今天王希咖却有点疑惑:核武器真的不能破解我的铁布衫吗?那可是核武器啊! 有过渡劫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在渡劫时,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专心。假如你一分心,渡劫就容易失败。就好比上数学课的时候也不能分心,你一分心就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 察觉到了自己的疑惑,王希咖强行命令自己的大脑不要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专心渡劫就好。然而大脑这个器官最是调皮,有时候你越命令它不要东想西想,它偏偏就要东想西想,让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是我的大脑,我的大脑现在有点后悔。为啥我这么有钱,还要练铁布衫呢?买件防弹衣不就好了?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王希咖的大脑果然又再次给他制造麻烦,王希咖正待再强行命令大脑专心思考渡劫的事,耳旁突然传来一阵破空之声,就像有架飞机在附近起飞。 那破空之声,是核弹头进入大气层,与空气摩擦的声音。 “终于来了!现在跑果然来不及了,那么,就让我会会这枚核弹头吧!” 王希咖双目猛然一睁,精光四射,发出一声奔雷般的暴喝:“嗬啊!” 此刻他已不再分心,因为核弹近在眼前,没时间给你分心。 随着那声暴喝,王希咖动用全身功力,将铁布衫催升到最高等级——终极铁布衫。只见王希咖身上衣衫寸寸炸裂开来,他双手叉腰,以健美比赛中正展背阔肌的姿势露出一身精壮肌肉。 如果这时候用红外线观测仪对王希咖进行检测,可以发现他的身体外围有一个人型光圈,这层光圈就是王希咖的保护罩,是铁布衫练到至高等级才能有的特殊现象。 “咻……”核弹已来到王希咖的头顶,此时核弹内的氘原子和氚原子的原子核在高温高压下发生聚变反应,原子核外的的电子和中子摆脱原子核的束缚,释放出无比巨大的能量,这就是核爆! “轰!”,这是核弹爆炸的声音。核爆产生的冲击波瞬间就把0公里开外的仙人掌全部推到,高温将半径为五公里的核爆点的沙子全部融化,沙子里的石英经过高温反应纷纷变成了晶莹剔透的玻璃,在沙漠的阳光下闪烁。沙漠上方升起一朵巨大的灰色蘑菇云,足有0公里高,直达平流层。 5000公里外,王希咖的家里,人们苦苦在屏幕上搜索着什么。 “妈妈,爸爸去哪了?”王希咖的儿子王咖问道。 “爸爸应该是气化了。”王希咖的妻子苏蕊啜泣道。 “什么是气化?” “气化就是爸爸到天上去了,变成了天上的云朵。” “今后还能看见爸爸吗?” “能,只要你好好学习,心里想着爸爸,就能在梦里见到他。” 跟王希咖生活多年,苏蕊却感觉自己一直不知道丈夫在想什么。其他的大老板平时都是看看财报,看看股市k线图,读个ba提高一下自己什么的,要放松就去打打高尔夫。只有王希咖每天尽看些奇幻,玄幻说,成天就想着练什么劳什子铁布衫功夫。没事就让一群保镖陪自己练,扁担都打断了不知道多少根。这也就罢了,反正是锻炼身体么,可这次实在太过分了,竟然突然奇想用核弹渡劫,这下好了,把自己渡没了。 可是现实里没有时间悲伤,门外还有一大堆记者等着采访,公司里的大股东还等着分割股权,安德鲁夫将军那边发射核弹的账还需要结。“希咖,要是你还在该多好?这一大摊子事究竟该怎么处理,你能给我一点启示吗?”苏蕊在心里问自己,可是没有回答,有时候人只能靠自己。于是苏蕊整理了一下情绪,擦干了眼泪,补了个妆,迈着自信的步伐,脸上挂着职业的微笑走出门去。 刚一开门,外面几百个相机的闪光灯就铺天盖地的闪了起来,亮度不亚于核爆。各种各样的手机,话筒,录音笔怼到了苏蕊的嘴边: “请问您如何评价王希咖利用核弹渡劫的事情?” “核污染会破坏沙漠的生态环境,请问贵公司有处理方式吗?” “王希咖先生生扛核弹的行为是否受了《金刚狼》里金刚狼躲核弹的启发?” “有消息传言那个挨核爆的男人并不是真的王希咖,只是电脑合成的图像,对此您有何评论?” “王希咖先生平时有没有服用什么精神方面的药物?” “在做核弹试验之前,王希咖是否做过挡子弹的实验?” 苏蕊面带微笑,一一推开挡在面前的录音设备,朗声说道:“请记者朋友们不要急,一个一个来,好,请那位穿红衣服的女士先提问……” 一个化着精致妆容的女记者缓缓站了起来,从容地向下掖了掖裙角,又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字正腔圆的问道:“您好,我是《终极财经》的记者,在您先生王希咖宣布要进行核弹渡劫之后,您公司的股价下跌了八0,请问您有什么看法?” 苏蕊还是挂着她职业性的微笑,仿佛一个老师在看自己最得意的弟子起来回答问题似的:“这个问题问得好,我的看法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没有哪家公司的股票是只会上涨不会跌的,同样,有下跌就会有上涨,我们公司只是董事长渡劫去了,公司的产业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市场竞争力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还大幅提升。在此我郑重的告诉你,你可以来抄底我们公司的股票,这样你会有很多钱,以后就不用再当记者了。好,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苏蕊说完扔下话筒就走,直到回到家,拉下窗帘,才抹去挂在脸上的微笑。 她换了一副面孔,严肃地跟儿子王咖说道:“咖,以后不许再说你爸爸的事情,还有,你作业做完了吗?” 第二章:穿越 痛,头痛得仿佛脑袋已经裂开似的。 王希咖感觉奇怪,自己从来没有头痛的毛病,为啥现在头会这么痛?难道脑袋被核弹炸伤了吗?他想要抬手摸摸脑袋上有没有血,却抬不起来。 他想要睁开眼,却感觉眼皮仿佛有千钧重,非常困乏,再加上头痛,王希咖决定算了,还是再睡会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大郎,起来把药喝了。” 喝什么药?是苏蕊吗?王希咖猛然坐起来,头似乎不疼了。他睁开眼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古代衣服的面容姣好陌生女子正端了碗药汤凑到自己嘴边。 王希咖心头一震!莫非自己穿越了?这女的叫自己大郎,又让自己喝药,难道自己穿越到武大郎身上了,这女的是潘金莲?王希咖读过多种穿越说,深知世界上是有穿越这么一回事的,而且还分为身体穿,胎穿和魂穿,看样子自己这是魂穿到了武大郎身上。可是王希咖是个非常自信的人,哪怕自己穿越到武大郎身上,他也有信心逆天改命。 想到这里王希咖不动声色地抬手把药接过来,做出要喝的样子,然后手微微一抖,装作不心的样子把碗扔地上摔了个稀巴烂。 “哎呀!你不喝也不要糟蹋东西,这是上好的板蓝根呐。”那女人嗔怪道。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手有点拿不稳。我头疼的厉害,什么事都记不清了,请问姑娘你贵姓?是不是姓潘?我是不是姓武?家里是不是有炊饼要去卖?你的药是不是找西门大官人买的?”王希咖出言试探道。 那女的伸手重重地给王希咖弹了个脑瓜崩:“我看你是发烧烧糊涂了,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是姓王?姓什么武?我姓孟不姓潘,我也不知道什么西门大官人,这板蓝根是我自己亲手采的。” “姓孟?难道我不是穿越,是死了么。这姓孟的姑娘莫不是孟婆,要给我喝孟婆汤好忘记前世的记忆?” 王希咖心念一动,说道:“孟女士您好,请问此处是否是奈何桥?您的那碗板蓝根,如果我就是不肯喝,会怎么样呢?” “啵!”那女子又给王希咖重重弹了个脑瓜崩:“你是真不记得了还是假不记得了,还奈何桥,当我这是孟婆汤啊?” 原来不是死了,王希咖顿时放下心来,说道:“我是真不记得了,请问你是我老婆么?我感觉我身体倒是好些了。” 孟姑娘道:“呸!你想得倒美,我是你的丫鬟,给你送药的,你不喝就算了。过一会儿八臂神拳彭掌门来踢馆,你要身体好些了就去应战,要感觉还不太行我就给你拒了,让人家过几天再来。” 踢馆?丫鬟?这到底是个什么时代?我是一个老爷还是馆长之类的?要是我是个老爷,那为什么作为一个丫鬟都敢弹我脑瓜崩?看来我是真的穿越了,假如我的灵魂穿越到了某个人身上,那原来那个人的灵魂去哪了?这不相当于“鬼上身”么?王希咖第一次穿越,满脑子都是疑问,根本顾不上什么踢馆不踢馆的,就说道:“我还有些不舒服,你跟那个要踢馆的人说改天再来好了。” 话音刚落,门外突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哈哈哈!既然王馆长不敢比试,那在下改天再来!” “什么人?鬼鬼祟祟在门口偷听算什么?有种你进来说。” 吱呀一声,门外跳出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汉子,双手抱拳唱了个诺,说道:“在下八臂神拳彭连虎,听闻王馆长武艺精湛,特来领教!” 王希咖心想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搞得跟拍戏似的,本想拒绝。但一看对方个子不高,也不算太壮,看起来也就六,七十公斤的样子,觉得应该能打赢。就说:“好,你等我刷个牙洗个脸出来跟你打。” 彭连虎道:“我听说过刷墙刷壁的,没听说过刷牙,王馆长是长了双象牙么,竟然还用刷?”说罢为自己不怎么好笑的笑话自己尬笑起来。 王希咖也懒得跟这些没听说过刷牙的古代人计较,自己一个翻身跳下床来,这才发现两件事,一:自己没穿裤子。二:自己身高好像还没有彭连虎高,大概一米六五的样子,身上看不见一块肌肉,基本上就是皮包着骨头,都不知道有没有五十公斤。这第一件事倒也罢了,随便在床边扯了一条裤子穿上就行,关键是这第二件事让王希咖很是郁闷,自己明明身高一米八三,体重八十五公斤,怎么穿越回来身高也缩了呢? 但话既然说出口了,王希咖也不想收回。他随便洗了把脸,比了个架势,对彭连虎说道:“来吧!” 彭连虎却说在屋里打怕把东西打坏了,让王希咖到院里边来。王希咖跟着出到院门,才发现原来这里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站满了观众,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彭连虎又双手抱拳,叫声:“得罪了!”便双臂来回挥舞向王希咖冲了过来。王希咖终于明白彭连虎这功夫为啥叫“八臂神拳”了,只见他两手挥得跟风火轮似的,要不仔细看,可不以为这是八只手么? 王希咖虽然刚刚穿越,身体还没调整过来,但毕竟也是练过的,觉得这种货色还是能够搞定。便双手握拳护头,提膝防御,比出一个a综合格斗的架势。他的思路是先起边腿进攻,顺便拉开距离,找机会再用后手直拳刺探,如果有空门就直接k彭连虎。 想得倒是挺好,但王希咖的大脑记忆还停留在控制一米八的身体上,陡然来到这一米六几的身体,距离把握得不太好。几个侧踢都短了,没踢到人,正想改用正蹬,下巴上就中了彭连虎一记大摆拳,晕了过去。 这一次王希咖是被人中穴的一阵剧痛惊醒的,睁眼一看,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咧着少了几颗牙的大嘴在那乐着:“王馆长醒啦,那老夫告退。”说着手动了几下,王希咖才发现自己两个虎口上都扎着银针。 远远听见那个姓孟的丫鬟在送客:“孙先生慢走,我家公子多亏您了。” 王希咖痛苦地闭上双眼,心想怎么这次晕倒没有再次穿越回去呢,难道是彭连虎打得不够狠?也罢,自己上次穿越是靠核弹渡劫,这次被王八拳打晕,无论是力度还是烈度都远远不够。 所以渡劫穿越究竟是怎样一个机制呢?是核爆与铁布衫碰撞产生的强能量场扭转了时空,还是说自己已经渡劫成功成为铁布衫之神了?后面一个猜想很快被王希咖否定了——如果自己已经成为铁布衫之神,又怎么会被彭连虎这种三脚猫的功夫所击败。也许自己已经被核弹轰死了,现在是投胎转世。可是为什么投胎转世会有前世的记忆呢?难道真的是自己没喝孟婆汤的缘故么? 啵,正在思考着前世今生的王希咖脑门上又被弹了一个脑瓜崩。不用想,一定又是那个姓孟的丫鬟干的好事。 “他妈的,你到底想干嘛?”王希咖怒吼道。 “哟,你比武输了还这么大脾气,要给你赢了还了得?刚才的药被你浪费了,我又给你煎了一碗,加了点活血化淤提神醒脑的药,快趁热喝了。”孟丫鬟边说边把一碗热气腾腾的药端到王希咖嘴边。 “我不喝!别拿毒药来害老子!”王希咖抬手就把药打到了一边。 孟丫鬟一看自己辛苦熬了两次药都被打翻了,也发火了:“不喝就不喝,你发什么脾气?有能耐跟彭连虎发脾气去!整天就知道糟践东西,让你不要打你非要去打,这下打输了,我看谁还来找你学武功?”说完边擦眼泪边往门外跑。 王希咖觉得按照一般套路,一个姑娘因为自己而生气跑了,那自己应该追出去。可是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无缘无故就给自己喂药,无缘无故就弹自己脑瓜崩,对于这样莫名其妙的“丫鬟”,自己追是不追呢? 第三章:钙与蛋白质 思考了大概0秒左右,王希咖还是决定追出去。他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疑问,需要有人解答。 王希咖花了5分钟,说了一堆类似“好了,别哭了,是我不好,下次不会了”之类的话安慰孟姑娘,看孟姑娘停止哭泣以后问出了他此刻最想知道的三个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何处去? 孟姑娘用一种看傻子的眼光看着王希咖:“你被彭连虎打来一拳,莫不是被打傻了吧?连自个儿是谁都不知道了?” 王希咖满脸陪笑,说道:“我是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事情,老实说我感觉我是因为核弹渡劫失败穿越来你们这儿的,所以还请你告诉一声,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看你是失心疯了,怎么满嘴疯话,我一句都听不懂,回头我把孙大夫叫过来再给你好好看看。” 王希咖好说歹说,孟姑娘才告诉王希咖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在这个世界里王希咖是“王大武馆”的馆长,从就在这里长大,应该哪里都不去。不过如果王希咖是条汉子,那应该去找八臂神拳彭连虎报仇,否则被人踢了馆,以后生意做不下去的。” 王希咖觉得“王大”这个名字有点那什么,但既然老天给自己安排了这个名字,那就先坦然接受,以后再做打算。 他学着彭连虎的动作双手抱拳给孟姑娘唱了个诺,说道:“承蒙孟姑娘不吝赐教,王大感激不尽,毁了你两碗板蓝根,他日必定奉还。” 孟姑娘道:“你又胡吣啥呢?还必定奉还。另外也不是两碗板蓝根,被你打翻的第一碗是板蓝根,但第二碗是咖啡。” 听到”咖啡“两个字王希咖心头一震,穿越以前他就最喜欢咖啡,而且只喝速溶的,连他的本来名字里都有个咖字。本以为这次穿越来到古代,是不会有这件东西的,没想到这两字竟然从这么一个古装姑娘的口中毫无违和的说出来,真是一件奇事。 本着谨慎的态度,王希咖需要确认一下孟姑娘说的“咖啡”和他所理解的“咖啡”是不是一回事,就让孟姑娘领着他去看咖啡。当孟姑娘拿出一把咖啡豆,捧出一台咖啡磨的时候,王希咖受到的冲击不亚于当头挨了一发核弹。 “你……你这咖啡豆是从哪来的?咖啡磨呢?” “咖啡磨是找卖货郎买的,咖啡豆不就是咱院里种的咖啡树上摘的吗?你最喜欢的咖啡都忘了?” 王希咖回头一看,在刚才跟彭连虎打架的院子里,果然种着几株正宗的粒咖啡树,还有几颗椰子树,几颗板蓝根,甚至还有两颗茶树。 茶叶,板蓝根,椰子这些东西中国自古就有,倒是那个咖啡有些奇怪,在王希咖印象里这东西应该是清朝末年才传入中国的,难道现在是清朝吗?可是看彭连虎和周围观众的发型,也都不是辫子头啊。 “现在是什么年代?” 王希咖本以为不是光绪多少多少年,就是宣统年,没想到姑娘拿出一个渔一样的东西在上面数疙瘩,说现在应该有好几百年了。 结绳记事!这么原始的方法那应该是商朝以前的事情了。可是为什么这个时代又会有咖啡呢?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时代啊。罢了,现在爱是什么年代就是什么年代吧,王希咖想起《新龙门客栈》里那句台词:“为这个没名没姓的年代干一杯。”也许他来到的,就是一个没名没姓的年代。 “这咖啡树的种子是哪里来的?” “对面山上住的红毛夷给的,说是喝了提神。你以前一天喝八杯咖啡你都忘了?” 王希咖本以为这个咖啡树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只是在后来绝种了,没想到竟然是个“老外”给的,看来这个年代还挺国际化。 “嗯,行,我确实很爱喝咖啡,我看从今天起我的名字就叫王希咖吧。希望的希,咖啡的咖。” “你有什么毛病吧?你不一直都叫王希咖吗?什么叫从今天开始?” “你刚才不是说我叫王大,还开了一家王大武馆?” “王大是你的外号,你在家排行老大,自然叫你王大,你本名就叫王希咖。” 王希咖心头又是一震,他本来还有些愧疚之心,觉得自己灵魂穿越也好,鬼附身也好,总之是占据了一个无辜的陌生人的身体,对这具身体原本的灵魂有些不公平。如今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回不知道多少年前,或者多少年后的自己身上,除了感叹命运的玄妙,冥冥中该来则来一切皆有定数,还能说什么呢? 那么,当务之急就是先熟悉自己的身体吧。王希咖让孟姑娘找来一面铜镜,照着端详了一下自己的面容,发现脸竟然和自己穿越前是同一张脸。这张脸无非是头发长了一些,更年轻了一些,有些像读初中时期的自己。 “我今年多少岁了?”王希咖问道。 孟姑娘又跑到渔前去数疙瘩,过了几秒答到:“你今年17,再过几个月满1八岁。” 嗯,还好,男人1八岁骨骺应该还没有闭合,还有再长高的空间。王希咖对这具新的身体唯一不满的地方就是太矮了,他记得在穿越前的时代,自己好像1八岁就已经一米八了。也许在古代营养没有那么丰富,平均身高也就矮一些吧。 按照人类生长规律,自己应该还有,年的时间长个子。能不能抓住这长身体的末班车,就看自己的了。要长个子,最关键的就是要补钙。 “咱们这有没有牛奶喝?” “牛奶是什么?喝牛的奶吗?你多大了还没断奶,还要喝牛的奶?你可要点脸吧。” 王希咖沉默了,看来孟姑娘还没有认识到牛奶对人类的重要性。跟她普及这类知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等以后慢慢再说。反正这里有椰子,椰奶营养也还算丰富。 “咱们这可以吃牛肉吗?”王希咖有点怕这是一个杀牛犯法的时代。 “可以倒是可以,就是太贵,吃不起多少。” “鸡蛋鸭蛋呢?” “也有,每个月逢逢八赶集的时候可以买一些。” “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以后每顿饭必须要有肉,要有鸡蛋。” “你怕是做梦,你以为你有多少钱?” “我有多少钱?” “总共0两银子。” “如果顿顿吃肉能坚持多久?” “,年应该可以。” “那咱们这么有钱,还怕什么?” “这钱是给你买地盖房娶媳妇的,花了可就没了。” “娶媳妇不急,先去买肉。有豆腐也买一些,钱花光了我会再去挣。” 王希咖知道在清朝后期1两银子差不多相当于00块钱,那0两应该差不多有6000块左右。但是那是因为受到大量流入的墨西哥银元导致的通货膨胀,再早一些时候,银子的购买力还更强一些,据说明朝崇祯年间,0两白银就能在北京买套四合院。 对于买房,王希咖的兴趣不大,他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补充营养长个子。至于钱,他相信凭借自己的能力,一定能够挣到的。 当天中午,王希咖就吃到了牛肉和鸡蛋。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牛肉味道比穿越前的好多了,大概是因为这个时代都是生态牛肉,那肉的味道绝对秒杀什么神户牛肉,安第斯牛肉。 喜欢锻炼的练家子都知道一句话,三分练,七分吃。嘴里嚼着牛肉和鸡蛋,王希咖能感觉到丰富的营养源源不断地补充进自己这具瘦弱的身体,既然饮食问题解决了,那么剩下的就是锻炼了。 第四章:有氧与力量练习 王希咖给自己制定了一份丰富的健身计划,有氧和无氧相结合。每天早上起来慢跑一时,跳绳10分钟,打一套自己军训时学过的军体拳热身。 宽距俯卧撑100个,窄距俯卧撑100个,击掌俯卧撑100个。 引体向上10个一组,做组,每组休息60秒。 波比跳0个一组,每组休息0秒,做组。 徒手深蹲100个。 团身两头起100个一组,做5组。 仰卧起坐00个一组,做5组。 王希咖最重视的就是跳绳和引体向上,因为他知道跳跃运动和拉伸运动对于长个子是非常关键的。让他惊喜的是由于体重比较轻,拉引体向上比穿越前轻松多了,可以提高到0个一组。 由于自己这个新身体长期缺乏锻炼,第一天的训练完以后王希咖只感觉全身酸痛动都动不了,瘫在床上休息了7时才恢复过来。 好在休息过后身体渐渐就适应了训练强度,这个时代空气质量非常好,做有氧运动是一种享受。就这么练了两个星期,腹肌就已经非常明显了,当然,也是因为他比较瘦的原因。虽然王希咖加强了蛋白质的补充,但由于缺乏器械训练,肌肉围度还是上不去。他搞了个沙袋每天踢腿打拳,可是还是不能完全替代力量训练。 他不得不把孟姑娘叫过来,进行一番交流。 “孟姑娘,我来这里一个月了,还没请教你的大名?” 自打王希咖这次生病以来,做了各种各样的怪事。孟姑娘早已见怪不怪了,拖声拖气地回答道:“哟,您这练得什么功夫,倒把记性越练越差了,连我叫什么名儿都不记得了,您还记得您自个儿姓啥不?” 王希咖道:“我最近主要是做有氧运动,提高体能,锻炼心肺功能,为的也是找彭连虎报仇。先不说这个了,请问您的名字叫啥?说实话我是真不知道,不是忘了。” “我看你这功夫练的,不扎马步不走梅花桩,练个一天还得床上躺三天,这世道练武的多了,没您这么个练法……” “别废话了,你到底叫个啥?” “我叫孟娇娘,要不要给你纹在背上,省得你一天老记不住?” “那倒是不用,这下我记住了。只要我不再穿越回去,你的名字我是不会忘记的。” “得,那我谢谢您了,还能记得人的名字。” “孟姑娘,我是想问问你咱们这有没有什么重点的东西?比如哑铃,杠铃什么的?” “你说的那些我没听说过,不过重的东西到有,院里有石锁,磨盘,你爱举可以举。” 王希咖到院里一看,果然有石锁,试着提了几次总感觉别别扭扭的,用这个石锁练肱二头肌估计会把肌肉练变形。另外还有些刀枪棍棒之类的冷兵器,可惜他也不会用,他唯一练过的冷兵器是双节棍,这里又没有。王希咖找来找去,找到一对擂鼓瓮金锤,这是最接近哑铃的训练器械了。只可惜这擂鼓瓮金锤重量倒是够了,但是只有一头有铁球,由于缺乏平衡感,练起来也不太顺手。 王希咖盯着这些器材看了半天,突然想起一件事,便张口问孟娇娘:“咱们这些兵器都找谁买的?” 孟娇娘道:“找谁买的?这不都是村口的木匠打造的么?” “为啥是木匠,打造兵器不都应该是铁匠么?” “这不是木工活比较多么?打铁只是他的兼职。” 王希咖还从来没见过传统打造兵器的铁匠是怎么打的,就跑到木匠那里,跟他说要打一副0公斤的哑铃,一个50公斤的杠铃。 木匠姓刘,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哑铃,王希咖便在地上画个哑铃的形状来,让他照着打。突然想起木匠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公斤,就说哑铃要40斤的,杠铃要100斤的。 刘木匠道:“王师傅,您这兵器瞧着奇怪。那的40斤没关系,不过大的要打100斤我觉得有些沉了,当年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也才八十一斤,要不我给您打一根六十二斤的水磨禅杖?” 王希咖心想这是把我当鲁智深了么?还水磨禅杖。便说道:“我这不是打兵器,你给我打足100斤吧,我做深蹲用。” 刘木匠也不知道什么深蹲不深蹲的,但他知道这个王馆长有钱,是这村里唯一买铁器的客户。无论哪个年代,做生意的人都不喜欢得罪客户。刘木匠一口答应:“成,等回头我给李寡妇家打一张八仙桌,一条板凳就接您的活儿。” “你多长时间能交货?这个哑铃和杠铃一共多少钱?” “五两银子,不议价。” 王希咖记得鲁智深当年打了两口戒刀,一根六十二斤的禅杖好像也是5两银子,看来这里的物价比水浒里的还要便宜些,反正自己有三十两银子,就想充个大款。 便对木匠说道:“刘师傅您这就见外了,怎么能不议价呢?我偏要议这个价格,我看5两太少,给您6两得了。” 刘木匠道:“你是不是看不起我?说了5两就5两。要是议价咱这买卖可是做不成了。” 王希咖没想到古代人对价格这么有个性,便也不再坚持。 5天以后木匠把打好的哑铃和杠铃送到家里来了,王希咖做了几个肱二头肌弯举,觉得哑铃还行,杠铃有些重了。他一想:是了,现在这副身体跟穿越前那副天天锻炼的身体没法比,这50公斤的杠铃自己暂时还举不起来。 但是器材已经送来了,他也不想改重量,就先用哑铃做深蹲好了。反正自己现在正在长身体,如果举的重量太大,会影响身高的。 自从加强了营养以来,王希咖晚上又开始做那些关于飞翔的梦。在梦里,他可以像游泳一样在天空随意飞行。白天王希咖能感觉到膝盖部分的酸痛,作为一个过来人,他知道这些都是自己要长个子的征兆。 他每天用刀在墙上刻一道痕迹,记录自己的生长,穿越以来快个月的时间,他长高了八,9公分,现在应该已经一米七五左右,这个速度还是很令人满意的。 要是有篮球就好了,打篮球对于提升身高是很有帮助的。王希咖找卖牛肉的张屠户要了张皮,里面填满动物毛发,做了个球,又找刘木匠做了个篮筐,挂在椰子树上每天练习。因为这个古代蹴鞠式的球弹性不够,王希咖就没练投篮,主要练扣篮。要练习扣篮就得练习弹跳,王希咖先把框挂在米5的位置上,扣熟了再挂在米7的位置上,再配合每天得杠铃深蹲和提踵训练,弹跳力一天天增加,扣篮高度也一天天提高,终于能扣米05的蓝了。 孟娇娘每天看王希咖在院子里练习篮球,都会热情地问一声:“王师傅,在练轻功呢?你什么时候找彭连虎报仇啊?” 王希咖总是一边扣篮一边随口回答:“快了,快了。” 穿越前王希咖是扣不了蓝的,穿越后凭借自己的努力,不但能扣篮,还能跨下换手暴扣,王希咖内心获得的成就感是打败一个的彭连虎所不能比的。 因为感觉皮制的实心球弹性不好,王希咖又找刘木匠做了个藤条球,这球弹性倒是够了,就是手感不好。改天找刘木匠做个打气筒,把球做成充气的,好好练练投篮,毕竟只会扣篮也不行,王希咖想道。 在他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以前,孟姑娘找到王希咖,说道:“你练好了没有?要练好就赶紧找彭连虎报仇。要不然咱们没法在这村呆着了。 “为啥咱们没法在这村呆了?” “你是一个开武馆的,比武输了不能尽快报仇,会被所有人看不起的。我在这样一个武馆里工作,也会被人看不起,人家会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人言可畏,看来哪个时代都一样。既然如此,你帮我给彭连虎下个战书吧,就说七日后再举行一次比武。” “你有把握赢吗?” “有绝对把握。” 虽然上次跟彭连虎的战斗,王希咖两秒钟不到就被k了,但那是因为他对这具身体不熟悉。现在不一样了,自己经过三个月的训练,对身体已经很熟悉了,而且经过锻炼,自己的肌肉围度和力量都大大提高,心肺功能,耐力也很不错了。尽管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打篮球,没有专门做格斗训练,但基本的打沙袋还是每天都在练的。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王希咖又着重练了一下颈部力量。对于一个格斗选手来说,如果脖子不够粗,那么被打到头很容易就会被k。练颈部肌肉主要是靠头部抗阻训练,比如用手按住头往前用力,头往后用力。练得差不多了再用头做支撑做下腰,倒立动作。 彭连虎同意了这次比试,双方约定在村口空地上再比试一场。比赛前一天晚上,王希咖默默回忆了自己曾经看过的各种格斗视频,比如泰森k集锦,嘴炮康纳麦格雷戈大战鹰哈布比的比赛。 王希咖练的基本上都是拳法,自认地面技巧没鹰那么好。思前想后,他决定明天比赛的时候还是尽量用拳头去k对手,就像泰森和嘴炮一样。毕竟上次自己也是被彭连虎用拳头k的,这次正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五章:绝杀秘技 第二天的正午,村口打谷场。 这里虽然叫打谷场,却并没有打谷,因为还没到季节。 今天要在打谷场打的,是人。 王希咖和彭连虎两个人早早到了打谷场,正在进行眼神对视。 无论任何时代,打架之前的眼神对视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方面,凌厉的眼神可以在气势上压制对方。 另一方面,也可以借进行眼神对视来拖延时间等待观众。 正是农闲时间,周围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来了, 打谷场好似赶集一般热闹。 王希咖与彭连虎的眼神对视不分胜败,谁也没压服谁 两人看周围围观的群众到得差不多了,便开始做一些简单的语言交流暖场。 “几个月没见,你长高了。” “是的,我变高了,也变强了。” “你打不过我的,何必呢?” “呵呵,少废话,出招吧!” 话不投机半句多,聊到这个份上,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接下来,就是用拳头交流。 还是和上次一样,彭连虎双臂不停转圈挥舞,频率非常快,猛一眼看上去,好像他身体两侧多了两个车轮。这就是彭连虎的绝学“八臂神拳”了,王希咖蔑称为“王八拳”。 上次交战的时候王希咖想用边腿来破彭连虎的王八拳,但是因为对穿越后的身体不太熟悉,失败了。这次王希咖对身体的熟练度大大提高,不过他并不想起高腿,他决定以逸待劳——反正这种古代格斗比赛又没时间限制,等彭连虎耍累了再说。王希咖估计按彭连虎这种拳法的运动量,普通人两分钟就该歇菜了。所以王希咖一直靠身法躲避这彭连虎,不跟他正面接触,准备等他累的时候再去一击必杀。 但彭连虎的身体素质显然远远强过普通人,他就这么不停抡手臂抡了十多分钟都不带停的,显然是训练过的。一时间场面变得非常难看,在群众看来就是彭连虎一直抡着手臂追着王希咖打,王希咖一直跑。这种比赛谁喜欢看?大家纷纷喝起倒彩来,还有几个观众甚至都提前离场了。 王希咖被观众的气氛弄得焦躁起来,心想这么一直跑下去也不是个事,看彭连虎这把体力,再抡个一个时辰也不会累。那就不等对手力竭了,自己主动上去k吧!王希咖身体微侧,以左腿为支撑腿,右腿一个低扫,正扫在彭连虎左腿上。 彭连虎没料到一直逃跑的对手竟然突然出手,左腿受到重击失去平衡,一个趔趄摔倒在地。王希咖冲过去居高临下用重拳猛砸彭连虎,想要就势k,这是a综合格斗里著名的招式,如果在正式比赛里对躺到在地的对手不间断的砸重拳,那裁判是要终止比赛的。王希咖信心满满,但没想到这彭连虎竟然就地一滚,就这么避过了王希咖的必杀技。 彭连虎的心态显然没受到被王希咖踢到的影响。只见他利用侧滚躲过拳法之后,就迅速的使用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对着王希咖就是一拳。 彭连虎平时虽然没有专门训练,但他除了练武就是下地干活,每天都进行重体力劳动,身体素质好得很,拳头特别重。要不是王希咖专门练了颈部力量,这一下又要被k了。 脸上,肩膀被雨点般的拳头砸过来,把王希咖也砸火了:自己辛苦训练了这么久,掌握了这么多科学的格斗技巧,难道还打不过古代的一个乡村业余格斗爱好者么?想到这里他干脆不再躲避,跟彭连虎对攻起来。只见王希咖一个弓步上前顶到对手面前,然后一记左勾拳打在彭连虎脸上。这便是王希咖军训时学过的军体拳的第一招:弓步冲拳。只是王希咖加了点变化,把冲拳改成了勾拳。 彭连虎脸上挨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王希咖又是一记后手直拳。这拳打到了彭连虎的鼻子上,彭连虎鼻梁啪地就断了,瞬间挂彩,两股鲜血顺着鼻孔就流了下来。 要是现代格斗,有人脸上流血那是要立刻暂停比赛,让场边医生处理一下,把血止住在继续比赛。然而这不是现代格斗,也不是正规比赛,是两个乡村武师的约架,自然没有人上来阻止。观众们都在大喊:“打得好!”“再来一个!” 受现场气氛的影响,彭连虎就像一头嗜血的猛兽一般,脸上血也不擦,挥着膀子嗷嗷叫着就冲过来。这不要命的气势把王希咖也吓了一跳,打架也好,格斗也好,最怕就是这种不要命的货。俗话说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人家练命都不要了,你又怎么战胜他呢? 王希咖知道格斗这种事情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时候不能退,只能硬刚。你不要命,那我也不要了,谁怕谁!王希咖虎吼一声,迎着彭连虎的王八拳冲上去了!穿喉弹踢,转身别臂,仆步撩裆,十八套军体拳全部打出! 但彭连虎的抗击打能力实在是骇人听闻,王希咖一套军体拳打完,彭连虎竟然没有倒下,还越战越勇。只见他把那两只膀子舞得越发密集,风车也似地密不透风。王希咖也不管他,只管照着彭连虎的下巴,太阳穴这些容易k的地方打组合拳。 两人这么你来我往,谁也不服谁的对攻一气,脸上都流了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王希咖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就算按点数计算,自己也不一定能占到便宜,看来得转变攻击思路了。 王希咖有点后悔战前有些轻敌了,总觉得对付彭连虎这种角色随便练练就可以像泰森一样一拳把对手k,没想到自己的力量跟泰森还是很有差距的,而彭连虎的抗击打能力和意志力也远远强过普通人。王希咖对着彭连虎的头打了不知道多少直拳摆拳前手刺拳后手勾拳,可彭连虎就是不肯倒下。而且很明显,彭连虎的心肺功能也很强,打了那么长时间的王八拳,竟然丝毫不显疲态。 要是自己不花那么多时间练扣篮而是练摔法,也许现在就可以终结彭连虎了吧?在彭连虎又以头部硬抗了自己的全力一击以后,王希咖不禁这么想到。可是现在已经在场上了,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当前最关键的,是要战胜对手,如果自己这次再输了,在这个世界还如何立足呢? 在无法用拳头k对手,而自己摔法又不精湛的情况下,如何制服彭连虎?王希咖在脑子里把自己知道的招数都过了一遍,终于拿定了主意——还是用a的必杀技,裸绞来终结彭连虎吧。 所谓裸绞,就是用双手卡住对方颈动脉,阻止血液流向脑部,可以在15秒内造成对方休克。这个动作王希咖是知道的,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怎么做过,事到如今,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正想着,彭连虎又吱哇乱叫地冲过来了。王希咖暗叫一声:“来得好!”便一个走位绕到彭连虎身后,这一下非常关键,彭连虎还反应过来,王希咖便已经跳到了他身上。 王希咖双脚像老虎钳一样箍住彭连虎的腰,同时左手臂绕过彭连虎的脖子,呈v字型,右手横在彭连虎脑后把彭连虎的脑袋往前推,左手紧紧抓住右手臂形成搭扣——裸绞形成了!接下来,只要坚持15秒就行了。 这15秒,可谓是王希咖一生中最漫长的15秒,甚至比他穿越前硬抗核弹的0分钟还要长。前5秒,彭连虎双手不停的向上锤击王希咖的头,王希咖觉得自己可能会被锤成脑震荡影响智商,一度都想放弃,但又想到反正自己也不用考研,在古代智商多一点少一点也没多大关系,就忍住了。 中5秒,彭连虎用自己满是老茧的有力大手紧紧抓住王希咖的手臂往外掰,想要把他扯下来。那股巨大的力量简直不像人类,要不是王希咖一直都坚持补钙,估计臂的桡尺骨早被彭连虎掰骨折了。但彭连虎最终还是没有把王希咖的双手掰开,留给彭连虎的时间不多了。 最后5秒,彭连虎开始掐王希咖大腿,这已经是无谓的挣扎了。连有损智商都不在乎的王希咖,又怎么会在乎这点皮肉之苦呢? 终于,在王希咖不懈的坚持下,八臂神拳彭连虎因为大脑缺血,休克了。 王大武馆的馆长王希咖,就这样击败了穿越后的第一个强手。那一刻,王希咖只感觉心里空空的,仿佛有什么东西融化了。不知不觉,眼角竟有两行清泪流下…… 第六章:魂穿何处 彭连虎倒下的那一刻,观众们纷纷高呼:“王大郎赢啦!”“厉害!” 但是等了几秒种彭连虎还是满脸是血地倒在地上没个动静,喊的话也变成了“不好啦!王大郎打死人啦!” 这么一喊,王希咖也慌了神,赶忙去测彭连虎的呼吸,一摸果然凉凉的。不好!难道我刚才竟然把彭连虎的颈椎给勒断了么?不可能啊,没感觉到什么东西断了啊? 这个时候王希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像鲁提辖拳打郑关西一样,吼一声:“你这厮诈死!”然后逃离现场,还有一种选择就是抢救一下。 王希咖最后还是决定抢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地往那里跑都不知道,再说自己只是想跟彭连虎比武,并不想真的闹出人命。说起抢救,王希咖只会一种,就是两手交叠给彭连虎做心肺复苏。 观众们都没见过这种抢救方式,还以为王希咖在虐尸,纷纷谴责他这一灭绝人性的残暴行为。孟姑娘实在看不下去了,便跑过来拉拉王希咖衣角,说道:差不多就行了吧,杀人不过头点地,人都死了你还要怎么弄?快找床席子把他裹好埋了吧,省得人家说咱们气,人都埋不起。” 孟姑娘的话倒是给王希咖减轻了不少心理压力。看来在这个没名没姓的年代,杀个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给人埋好就行。自己跟彭连虎的比武应该算某种形式的决斗,既然是决斗,那死个人不是很正常吗?可是王希咖还是想救活彭连虎,虽然看起来死个人不算什么大事,但他还是不想莫名其妙背一个杀人犯的罪名。 王希咖本想靠单纯的胸部按压恢复彭连虎,可现在看来仅靠这个动作不足以恢复彭连虎的生命,只能上人工呼吸了。看着彭连虎那胡子拉碴,还沾着鼻血的嘴,王希咖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口。可救人要紧,谁还顾得了这么多呢?他只好在彭连虎衣服撕下一个布条,先给彭连虎把鼻血擦了。 这一擦,彭连虎的鼻子里开始冒血泡泡。王希咖心念一动,把彭连虎扶起来,彭连虎“喀啊!”的一声咳出一口血痰,人也清醒过来了。原来他鼻梁被王希咖打断一直没处理,被裸绞休克的时候鼻血流不出来,都堵在上呼吸道上导致窒息。现在鼻血流出来了,自然也就恢复了。 彭连虎双目一睁,精光四射。他猛地推开王希咖和孟娇娘,“嗬呀!”一声,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了起来。王希咖以为彭连虎还想打,立刻摆好架势做好战斗准备,没想到彭连虎一个鹞子翻身跪在了王希咖面前,双手抱拳道:“感谢大侠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请受弟一拜!”说着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原来他不是想打架,是报恩来了。 周围观众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掌声如雷鸣般停都停不下来,大家都为看到这戏剧性的打斗场面感到由衷的快乐。从此王希咖武艺高强,医术精湛的名声就在十里八乡传播开来,后来越传越神,直把王希咖吹成一个能够起死回生的神仙一般的人物。 看到彭连虎这般表现,王希咖也放下心来。他扶起这个壮汉,说道:“不用客气,上次你打赢了,这次我赢,咱们算是一比一打平了吧。” 彭连虎道:“不,上次你大病未愈,我胜之不武。今天这次才是真正的比试!通过和你的这次战斗,我了解到了自己的不足。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收我为徒。” 王希咖心里也挺欣赏彭连虎这条直爽的汉子,但他没收过徒弟,也不知道教彭连虎些什么,便只能婉拒:“收徒谈不上,交个朋友倒是可以的。你要是愿意可以来跟我一起训练一起玩。” 离开打谷场,王希咖才感觉身上十分疼痛——被彭连虎砂锅一样大的拳头锤了半天,他1八岁的稚嫩身体有些承受不住。要是这个时代有专门按摩的就好了,按理说按摩这个技能源远流长,古代应能也有人会,但看样子,自己住的这个地方是没有按摩店的。实在没办法,王希咖只好跟孟娇娘说道:“我身上疼,你能帮我揉揉吗?” 因为刚刚战胜了强敌,孟娇娘对王希咖的态度也有了转变,欣然答应了王希咖按摩的请求。但她刚一出手按摩,王希咖就知道错了。这孟姑娘的手劲简直不亚于彭连虎,按在身上本来不疼的地方都开始疼了起来,本来就疼的地方变得更加疼痛,看来古代人的力量确实远远大于现代人。 “行了行了,我好了,你别按了。”王希咖嚷嚷道。 “王公子你别客气,今天你给咱争了脸,我多给你按按不碍事的”孟娇娘边说边加大了手劲,显示自己并不惜力。 王希咖闷哼一声,感觉自己似乎有根骨头被按断了似的。要不是彭连虎手提了两只鸡,抱了一壶酒走进来,王希咖觉得自己00多根骨头估计都要被孟娇娘一一按断。 王希咖像见到救命恩人一样站起来跟彭连虎打招呼:“来就来嘛,还带什么东西?” 彭连虎道:“你刚才不是说随时来找你玩吗?我提了两只鸡来,还带了酒,咱们好好喝几杯。” 王希咖看彭连虎提的那两只鸡尾巴长长的,身上的毛色红绿蓝黄白五色交替,一看就是野鸡,便说道:“这个野鸡属于保护动物吧?咱们吃了会不会犯法?”话一出口,自己也后悔了——现在已经穿越到了古代,古代哪有什么保护动物这个说法?” 彭连虎道:“王兄你说的保护动物我不懂,你是对鸡有什么忌口吗?这不叫野鸡,在我们这叫雉鸡。” 王希咖心想,雉鸡是汉朝刘邦为了避吕后的名讳才改名野鸡的,彭连虎现在还叫这个古代名称,那说明这个时代有可能是汉朝以前,可是如果是汉代以前,那刘木匠又怎么会知道关二哥的青龙偃月刀有斤呢?真是令人困惑的时代。 王希咖现在并不打算跟彭连虎交流这些困惑,他不动声色的跟彭连虎说道:“我刚才想到另外一件事去了,彭兄别在意,我没什么忌口,这个雉鸡看起来很不错,今天就吃它吧。” 彭连虎拎着鸡就去了厨房,弄了点米,炖了一锅稀饭。穿越之前王希咖也是见过大世面,赚过大钱的人,但他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野鸡稀饭。这彭连虎别看人长得五大三粗的,做起饭来还真是有天赋。吃了两口稀饭,王希咖感觉自己的伤都没那么痛了。 他不禁问道:“彭兄,你从学做菜的吗?你做这个饭叫什么名字,有啥秘诀没有?” 彭连虎道:“这饭简单,哪有什么名字,我们这人人都会做,叫雉羹。就是把野鸡切成丝跟米一块煮,加点盐和菜叶子搅搅就行。来,喝酒!”说着拿出他的酒给王希咖倒了一碗。 这“酒”倒是不咋的,喝起来一点度数都没有,估计是直接用谷物酿造,没有经过蒸馏。在现代社会喝惯高度酒的王希咖喝这种米酒,感觉没啥滋味。等改天自己要教这里的人酿蒸馏酒,光买酒就能发财了,王希咖想到。 虽然这酒度数低,但是在跟彭连虎连干了几碗米酒之后,王希咖还是有微醺的感觉。吃着雉羹喝着酒,身体上的疼痛都消失了。王希咖甩甩手,说道:“彭兄,你这雉羹不错,我吃完感觉病都好了。以后一定可得教我。”话刚说完,还没等彭连虎回话,王希咖突然心头一震,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传说故事:雉羹这道菜,不是彭祖做给尧帝吃的吗? 这彭连虎姓彭,用雉羹治好了我的伤病,难不成,我穿越的时代,是三皇五帝时代,而我,竟然是,尧帝? 第七章:赴汤蹈火 “你认识彭篯铿吗?” 彭篯铿是彭祖的名字,王希咖问的时候还挺紧张的,生怕彭连虎认识。更怕他说他就是彭篯铿,那自己岂不是还要叫他一声老祖? “不认识,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他是我们老彭家的吗?按说姓彭的我都该认识啊。” 彭连虎一遍边吃着稀饭喝着酒,一边回答道。 听彭连虎这么说,王希咖才放下心来,也是,尧帝姓姬,名字跟自己也不一样,怎么可能穿越成个皇帝呢?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虽然彭连虎做的雉羹很好吃,但在王希咖的时代,吃稀饭的时候一般都不太喝酒。所以王希咖又让孟娇娘切了两斤熟牛肉,两人边吃边喝。 彭连虎道:“王师傅,不用上牛肉这么贵重的菜,我吃一顿下顿还不起的。” 王希咖道:“彭兄别说笑了,你带的野鸡够买多少斤牛肉了?” 彭连虎说道:“王师傅莫要说笑,野鸡山上到处都是,一分钱都不要。倒是你这个牛肉,可是了不得。” 王希咖想,是了,在古代牛是生产工具,很多朝代都是不吃牛肉的。便岔开话题说道:“我前几天大病一场,脑袋还晕晕沉城的,好多事都记不清了。彭兄莫要见笑,改天带我上山打野鸡去吧。” 彭连虎答应了,两人边吃边聊,话题渐渐转到武艺上来了。彭连虎问王希咖:“你那套拳法叫个什么名字?能交给我吗?还有我咋感觉你几个月不见身高长高了许多?” 王希咖哪有什么拳法?无非是普通的直拳摆拳勾拳,他本想调侃彭连虎,说自己练的是“超级王八拳”,但一想这么说好像不太礼貌,便说道:“我这拳法没名字,我想给它起名霸王拳,你觉得咋样?我身高长高是因为我还,这几个月一直跳绳打篮球,还很重视补充营养,所以就长高了,我估计接着练还能长个几公分。” 彭连虎道:“霸王拳,这名字霸道。王师傅有没有拳谱可以传给我?” 王希咖哪里有什么拳谱,都是自己结合军体拳瞎打的,当下说道:“拳谱我没画,你要学我可以教你一个套路。其实你力量很足,就是为什么你打架的时候非要抡圆圈呢?你直直的打过来不就行了?” 彭连虎道:“因为我的拳法叫八臂神拳,技术特点就是不停抡圆圈,看起来像有好多手一样,给人一种水泄不通的感觉。现在八臂神拳输给你了,我打算学习你的霸王拳。” 王希咖一口答应,两人交流了一阵子武功,越说越投机,就是酒感觉度数不够,喝起来不够过瘾。王希咖想到现代酒都是用蒸馏的方法得到的高度酒,就说道:“彭兄,我有一个让酒更好喝的法子,你想不想试试?” 彭连虎自是同意,王希咖便拿了两个碗,其中一个碗底凿出一个洞,把这碗放在酒坛上,又在这碗上面倒扣一个碗,然后把这坛酒放在石板上加热。原来酒精的沸点与水不同,大概70-八0度左右酒精就会沸腾了,只要把酒坛加热,那么就可以从彭连虎带来的米酒中蒸馏出度数较高的蒸馏酒。这本来是唐宋时期才发明出来了技术,这会被王希咖施展出来,让这个世界的科技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过了一会儿,果然得了半碗酒,彭连虎喝了一口,练练惊呼:“这酒带劲,过瘾,王师傅,咱光靠卖这个酒都能发财了!。” 王希咖想的却是另一回事,由于自己用碗做的“蒸馏器”结构过于简单,而且碗底还有个洞,好多冷却下来的酒又流回了酒坛,效率不高。要想靠卖酒挣钱,得弄一个好点的蒸馏器出来。说到蒸馏器,他又想起玻璃。自己看过无数的穿越说,都有回到古代造玻璃的梗,自己既然真的穿越了,何不真的造几个玻璃卖卖赚点钱花?也省得孟娇娘老说自己花钱大手大脚,只进不出。 王希咖正在默想玻璃的原材料配比,石英砂,石灰石,纯碱的配比到底是7比比1还是7比1比,想得出神,突然听到“咚”的一声,这是人头撞击地面发出的声音——原来彭连虎第一次喝高度酒,不胜酒力,就这么倒下了。 第二天王希咖一大早便找到刘木匠,找他定做了一个铁皮大型蒸馏器。回来彭连虎酒刚醒,王希咖就招呼他一起垒窑。他垒的窑是景德镇著名的“蛋形窑”,又简单又好用,用柴火就能烧出高温,除了用来造玻璃以外,还可以烧点瓷器。 造玻璃没有王希咖想得那么简单,光是找原材料就花了不少时间,烧好玻璃之后你要想让它成形,还需要用嘴把玻璃液吹成型。王希咖老也吹不好,后来直接用模具浇筑,这才勉强做好一个玻璃杯。 彭连虎和孟娇娘没见过玻璃,开始看王希咖玩火造窑,还以为他是要炼丹。直到王希咖造出了第一个玻璃球和玻璃杯,两人才大呼:“我们马上要发财了!” 王希咖在村里的确算是发财了,除了他造出的玻璃器皿受到喜爱,他用蒸馏法制出来的高度酒也广受欢迎——说实话酒的受欢迎程度可比玻璃高多了,酒毕竟是具有成瘾性的东西。可是王希咖对于“发财”却并不是很感兴趣,一方面是因为他穿越前就已经发过财了,另一方面,这村里的货币特别奇葩,除了他自己花出去的几两银子以外,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些贵金属。村名们用来买东西的货币都是些贝壳,石头什么的。偶尔有几个用金属货币的,造型也是千奇百怪,有像刀一样的刀币,也有像铲子一样的铲币,正儿八经外圆内方的铜钱都见不到几个。 看着一堆千奇百怪的货币,王希咖哭笑不得,看来这又是统一货币之前的时代。更无奈的是在这个时代有钱好像也买不了什么东西,村里连个卖部都没有,哪怕是去赶集,也不过是买点盐巴,草鞋之类的玩意儿。 自从王希咖开始卖酒,每天一大早家门口就站满了人,眼巴巴地等着喝一杯。几个酒瘾大的老乡每天地也不种,除了喝酒就没别的事情了,天天都喝得烂醉如泥,到处滚来滚去。 王希咖觉得再让他们这么喝下去,早晚出人命,就不再把酒卖给那几个自制力差的老乡。几个老酒鬼自然愤怒异常,但考虑到打不过王希咖和彭连虎,也只好敢怒不敢言。王希咖本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了,直到有一天,发现有三五个酒鬼半夜翻墙进来偷酒喝,他才意识到,在这样一个村庄卖烈酒,就好像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 彭连虎建议把这几个偷酒喝的偷统统打死,然后把尸体吊在门外做为警告。王希咖拒绝了这种原始的处理方法,他说了一句话:“治理人性就好比治水,宜疏不宜堵。天下爱喝酒的人那么多,咱们是杀不完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不如教他们自己酿酒,他们自己家里有酒了,自然就不会来偷咱们的了。” 王希咖把蒸馏酒的技术传授给几个酒鬼,让他们自己回去造。因为这几个酒鬼没什么钱,王希咖又借钱给他们,让他们到刘木匠那里一人订做一个酒精蒸馏器。让他们造出酒来再把钱还自己。几个酒鬼自然对王希咖感激涕零,纷纷表示愿意为王希咖赴汤蹈火。 第八章:体育活动 彭连虎对王希咖把酿酒这种“不传之秘”广泛传播痛心疾首,他真诚的跟王希咖说道:“师傅,您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现在村子里人人都会酿酒,谁还来找咱们卖酒?” 王希咖道:“师傅的本事多,不怕别人学完。我希望知道的越多越好呢。” 对王希咖来说,酿酒这种雕虫技实在也是没什么值得保密的,他在这个时代生活得越久,越觉得无聊,精神空虚。要是能有个手机刷刷就好了,他想到。 要在这个时代造出手机来可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哪怕在穿越之前的时代,王希咖也不会造手机,只会买手机。但他总觉得每个时代都有天才,如果在这个时代找到一群对数学,物理有天赋的人,告诉他们一些科学原理,以及要造的东西,也许他们就能把这些东西造出来呢?或许自己先花,年汇集各类人才,然后就可以在10年内把现在这个时代变的科技变得跟自己穿越之前的1世纪一样发达呢,说不定还可以造出核武器,让自己再次渡劫,就可以穿越回去了。 王希咖决定先试试看彭连虎是不是这样的人才,一般来说搞发明的理科都不错,如果彭连虎有这方面的天赋,自己可以启发一下。 “连虎啊,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师傅请讲” “八7加19等于多少?” “106” “76减69等于多少?” “7” “行啊!你数学这么好。” “师傅您说笑了,连虎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也还是识得几个数的。” 看来100以内的加减法的确难不倒彭连虎,王希咖准备上难度了。 “59乘以67等于多少?” “心算么?” “心算。” “师傅,那你可就为难我了,这么大个数字不打草稿我哪算得出来?” 不打草稿王希咖自己也算不出来,看来这个徒弟在科学方面的天赋跟自己也差不多,要靠他们师徒俩造出手机来估计有难度。 “师傅,你考我算术干嘛啊?” “我来的地方,有一种东西,如果我拿一个,你拿一个,那不管多远我都可以跟你聊天讲话,这东西叫手机。手机要算术好的人才能造出来,师傅就想看看你有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算术这方面我是不太灵,不过师傅你说的那个功夫我听说过,我们这不叫手机,叫千里传音。是高深的内功。” 什么千里传音,这不过是电话没发明以前,人类对于超能力的美好想象。 王希咖根本不信这类玩意儿,而且手机的功能也不单单是可以“千里传音”,还可以打游戏,但这些事跟彭连虎也说不着。罢了,没手机就没手机吧,也许老天就是看我以前玩手机玩得太多了,才让我穿越到这个时代。 不管哪个时代,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总是最纯粹的,打不了手机游戏,至少现代的体育项目还是可以在古代开展的。 王希咖花了5分钟给彭连虎讲解篮球知识,从此以后他就不可以不用一个人练扣篮了,可以跟彭连虎玩玩一对一斗牛。彭连虎对于篮球这个项目很感兴趣,开始的时候王希咖骗他说这个是练轻功的项目,但后来时间长了也就不用再“骗了”,彭连虎已经深深被篮球的魅力所吸引。 从技术特点来说彭连虎力量大,下盘稳,但是弹跳不行。王希咖觉得彭连虎比较适合打个内线蓝领,干点卡位,抢篮板的活。 王希咖找刘木匠做了个打气筒,把球从实心皮球和藤球改成了跟现代篮球差不多的充气球。又在上次跟彭连虎比武的打谷场做了两个篮球框,没事就跟彭连虎在球场上打球,渐渐地吸引了一堆篮球爱好者——大部分是彭连虎的徒弟,以及附近的村民。 大部分村民热情很高,体力也很充足,就是动作不太规范,尤其是对什么冲撞油漆区,4秒违例表示不理解——因为地上并没有什么油漆区,也没人知道“秒”是什么。总觉得这些莫名其妙的规则都是王希咖编出来骗大家伙的。王希咖只好又在地上画出了三秒区,罚球线,三分线,这才慢慢规范了篮球的规则。 在所有的球友里面,除了王希咖就数刘木匠的表弟球打得好。就好像《阿q正传》理的阿q一样,刘木匠的表弟的姓氏也很模糊,大家都叫他“阿森”。阿森个头不高,但是协调性非常好,没人教他就自己研究出了胯下交叉运球,急停体前变向,行进间背后运球等等动作。每次他一拿到球,就轻舒猿臂,款扭狼腰,用猎豹一般的速度把球带到前场,然后戏弄对手一番,稳稳把球放进篮筐。 如果这个时代有手机的话,王希咖都想把阿森的运球动作录下来。阿森的运球集锦一旦放到上,那绝对是超级红。可惜这个时代没有手机,再精彩的画面你也只能默默记在心里。王希咖想给阿森起个外号,叫做“答案”,这是他在穿越前最喜欢的球员的外号,象征阿森是一切问题的答案。可是同伴们显然更喜欢叫阿森另一个外号:“猴子”,用来形容阿森鬼魅般灵活的身影。 大概每个时代,都会有“猴子”这个外号吧!王希咖想到。毕竟人是猴子变的,在日常生活中,你很容易从一个人的相貌,动作联想到猴子这种生物。要说老祖宗,猴子才是人类真正的老祖宗。想到猴子,王希咖就联想到野生动物,又想到上次彭连虎给自己做的那碗“雉羹”。 “连虎,上次你不是说要带我去山上打猎吗?要不今天打完球带我去吧,想吃你做的雉羹了。” “打完球那时候不行,要打猎得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到时候我来叫你。” “行,需要带什么东西吗?刀枪棍棒我那里都有,弓箭也有。” “逮个野鸡需要带啥兵器,你带个叉子就行。” 回到家,王希咖怎么也睡不着,一直等着彭连虎叫他出去打猎。在现代社会王希咖从来就没打过猎,连只鸡都没杀过。他只在动物园和电视上看过野生动物,这次真的要去打猎了,会碰到什么动物呢? 这是远古时代,很多生物都没有灭绝,也许自己可以看到朱鹮?也许山上有老虎?也许有犀牛?大熊猫?在这个时代,自己抓一只大熊猫当宠物大概没问题吧? 王希咖越想越激动,兴奋得像等待闰土约他叉猹的鲁迅先生。对,也许这个时代真的有猹这种生物呢,或许还有猛犸象! 由于没有手表,也没有手机,王希咖也不知道彭连虎是几点钟来的。只见彭连虎一身黑衣,打扮得跟做贼似的。 “你怎么什么兵器都不带?准备空手打猎吗?” 彭连虎缓缓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弹弓,说道:“用这个就行了,比较方便。” 说着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布袋,里面装满了盐巴,然后又从背上取下一个大大的皮囊,到酒桶里灌满了酒,说道:“咱们今天到山上玩一整天,就在山上吃饭。” 第九章:上山 王希咖穿越以前曾经玩过通宵手机,所以知道夜里各个时间段的天色。如今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现在应该是凌晨,4点钟,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天上繁星点点,完全看不到一丝一毫太阳将要出来的迹象。两人沿着村外的一条河开始向远处的山林行进。这条河异常清澈,是村民们平时取水洗衣服的水源,河底布满巨大的白色鹅卵石,仿佛一枚枚史前巨蛋。 听着潺潺的水声,王希咖突然问彭连虎:“连虎,咱们这个村叫个啥名字?” “师傅,我再傻咱村的名字还是知道的,你别拿这种问题侮辱我呀。” “少废话,快说。” “那当然是叫上河口村了。” 听到这个平平无奇的名字王希咖略显失望,他本来还以为会叫“河姆渡”之类有文化底蕴的的名字呢,结果是叫上河口,这名字全世界估计得有几百个。 “咱给这村改个名字咋样?” “你想改成什么?” “马孔多。” 马孔多是一本现代说里一个著名村庄的名字,在这村里发生过许多好玩的事情。彭连虎对给村子改名字这种事无所谓,但王希咖自己走着走着却反悔了。因为在那本说里,马孔多是个受到诅咒的村庄,最终会被飓风吹散。 ”算了,还是不叫马孔多了,就叫上河口吧。”王希咖说道。 “嗯,我也觉得原来的名字好,咱村马也不算多。”彭连虎边走边敷衍道。他对名字这种事还真是不太在乎,只顾一个劲儿的往前走。 两人沿着河床走了一阵,脚下不再是柔软的泥土以及坚硬的鹅卵石,变成了一株株的青草。眼前的植物也从芦苇变成了低矮的灌木,又走了一会儿,灌木也不见了,周围都是高大的乔木,王希咖知道,已经进山了。 彭连虎掏出一块黑布,让王希咖把口鼻罩住,说:“咱们现在是在下风口,动物们闻得到咱的气味,得把咱的味道遮一遮。一会儿到了上风口就好了” 如果说在武术和篮球方面,王希咖是彭连虎的老师,那么在打猎方面,彭连虎足够当王希咖的师父了。对于彭连虎的要求,王希咖自然是言听计从。他乖乖地罩上黑布,紧紧握住了手中的钢叉,一步一步地跟着彭连虎的脚印走。 只见彭连虎突然跳几步,走到一颗树下,随手捡起一根手臂粗的树枝,就这么一轮,“砰!”的一声一只鹿一样的动物便应声倒下。之前王希咖根本就没发现附近有这么个动物,只感觉彭连虎像变魔术似的凭空变出这么个猎物,看来在打猎方面,跟彭连虎学习的地方还很多。 “是只傻狍子,一会儿咱们到山上宰了吃。”彭连虎边说边把那只大概一两百斤重的动物扛在肩上,表情轻松惬意,就好像扛了一袋棉花。此时天已经开始蒙蒙亮,王希咖估计应该是凌晨5,6点钟的样子,山里开始听到鸟类的鸣唱,地上的草尖上也开始挂上了露水,看来整个森林就快要苏醒了。 此时两人又听到了水声,附近有一条山林河流,看起来应该是村里那条河的源头或者上游。以王希咖笨拙的眼力,也发现了不少林中的动物。他看见了地上的刺猬,看见有野兔在林中跳跃,还看见在树上奔跑的松鼠以及一群群飞起的林中鸟。 “咱们这生态环境保护得可真好。”王希咖对彭连虎说道。 久久没有得到回应,王希咖抬眼一看,刚走在前面的彭连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失踪了。 “连虎!连虎!你在哪里?” 还是没有回应。 这下王希咖可有点慌神,他有点路痴,方向感不算太好。如果没有彭连虎带路,还真没有信心走回村里。 此时此刻,时候自然课上学到的知识突然冒到了脑子里。在森林里迷了路,该怎么确定方向呢?他隐约记得好像可以通过观察树木的年轮,树冠的疏密程度来确定南北。可是周围的树看起来都差不多,没有树冠特别密的方向,也没有什么年轮可以看。而且就算有,王希咖也忘记了到底是树冠密集的一边是北边,还是树冠悉数的一边是北边,更不知道自己的村子是在北边还是南边。王希咖犹豫着要不要转身按原路往回走,或许自己能走得回去,又或者顺着山上这条水走,到了地上,自己就能顺着河找到回家的路了。 正想着,彭连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对着王希咖招了招手。王希咖跑过去才发现,原来在河边灌木丛里有一个山洞,洞口垫了些干草防潮,洞内有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甚至用土垒了一个床。看样子这是附近的山民打猎用的共用洞穴,彭连虎正蹲在洞口给那只狍子割皮切肉呢。 不知道为什么,走进了这个洞,王希咖心里竟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好像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他想起人类进化过程中,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住在山洞里的,也许这就是自己对山洞感到格外亲切的原因吧。 “这个洞叫什么名字?”王希咖问道。 “洞就叫洞呗,哪有什么名字?”彭连虎一边收拾那只狍子,一遍随口答道。 “要不我们给这个洞起个名吧?叫水帘洞,盘丝洞,或者黑风洞都可以。” “行,您爱叫啥洞就叫啥洞,师父,我发现您好像特别会起名字呢。”?王希咖听到这个马屁,突然就惭愧了——自己哪会起名字呢?这些名字都是《西游记》里的名字。还是起个原创的名字比较好,叫什么呢?如果这个洞在山顶的话可以叫“山顶洞”,这样的话后人发现人类踪迹的话就会以为自己是山顶洞人,可是这个洞也不在山顶呀。我们在这里吃肉,不如叫“吃洞”?可是听起来有点怪怪的。听说古代的仙人们都有自己的洞府,那不如就叫仙人洞得了? 王希咖还没想好洞的名字,只见彭连虎已经把狍子分解成大块大块的肉块,用签子穿了起来,看起来是要用来做烤肉。一想到烤肉,王希咖就产生了条件反射,口腔内大唾液腺瞬间分泌了大量的唾液,竟不由自主的从嘴角留下。 只见彭连虎穿好了肉,却并不急着烤,而是抓了一把盐巴把肉抹匀然后晾在洞里,完了又拿了个大盆走到河边,就那么随手一舀,便舀了一尾大鱼。彭连虎用木棍把鱼敲晕,用刀刷刷刷把鱼去了鳞片,挑了鱼胆就这么放盆里煮了起来。 “咱们今天就吃这个鱼吧,狍子肉要用盐腌一会儿烤起来才好吃,晚上烤才好呢。” “行,听你安排。” 这彭连虎,平时只觉得他傻不拉几愣头愣脑的,谁知道进了山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身手敏捷考虑周详,倒是王希咖显得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看着彭连虎打猎的英姿,王希咖不禁想到,只有像彭连虎这样的古代人,才称得上百兽之王,万物之灵吧。自己在现代社会生活太久了,早把人类进化初期在丛林中生活的技巧都忘却了。 彭连虎煮的鱼算是王希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鱼了,虽然调料只有盐巴,但这个鱼本身肉质就很鲜,也用不着什么调料。王希咖把汤都喝干了,心想,也许相对于烹饪技巧,食材的选择更为重要。只有一般的食材才需要繁复的烹饪技巧,而顶级食材,烹饪方法越简单才越好吃。 第十章:世界第一 吃过鱼,天已经大亮了。彭连虎领着王希咖继续往山里走,一路上用弹弓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射击技巧,只见他捡个石头朝树上,天上随便一射,便会掉下一只鸟来。彭连虎把这些鸟用草捆成一圈挂在脖子上,就像带了一条项链。 也许对于彭连虎这样的人来说,用弹弓打鸟比用猎枪还方便吧。毕竟弹弓声音,平时也不用怎么保养,还不用买子弹啥的。 “连虎,你让我拿个叉子是干嘛的?”王希咖走了半天,突然想到上山时彭连虎让自己拿了把叉子,一直也没派上用场。 “这叉子是叉老虎的。” “咱们今天还要去打老虎吗?”王希咖声音都颤抖了——一半是害怕,一半是激动。 “不打,咱也打不过。不过有个叉子可以吓吓它,你拿叉子一挥,老虎就跑了。这种畜牲最怕叉子。” “你见过老虎吗?” “见过,就洞口那条河,是山上的水源。老虎晚上会跑来喝水。” 这么一形容,王希咖脑子里的画面感就有了:月光下一头猛虎跑到河边饮水,百兽臣服,只有等那老虎喝完水才敢过来喝水。不远处的山洞里,彭连虎拿着一把叉子只一晃,那老虎便跑进了附近的灌木丛里…… 穿越前的王希咖连核弹轰炸都不怕,穿越后竟然会为了老虎而感到恐惧,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不自觉地紧了紧握叉的手。 那边的彭连虎根本没顾忌到王希咖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他突然跳到一颗树下,在地上又挖又刨,不一会儿手捧了一堆蘑菇过来说道:“师父,今天咱们运气好,竟然挖到了快乐蘑菇!这蘑菇一会儿用来炖野鸡再好不过了!” 王希咖吃了一惊:“什么快乐蘑菇?” “这蘑菇吃了使人快活,比喝了酒还让人开心,吃几个您还可以看见有美人在月光下跳舞呢!待会儿吃了您就知道了!” 彭连虎手里的蘑菇五颜六色的,一看就是有毒。什么美人在月光下跳舞,估计都是吃了毒蘑菇产生的幻觉。王希咖本想叫彭连虎扔掉,但看着彭连虎那开心的脸庞,又有些不忍心扫他的兴,想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理由:“连虎,以前忘记跟你说了,练本门武功,是不许吃快乐蘑菇的,吃了就会破功。” “噢,知道了!”看彭连虎闷闷不乐地把手里的“快乐蘑菇”扔了,王希咖才松了一口气。 “师父,我总感觉您在骗我,哪有吃蘑菇会破功的武功?”彭连虎看起来很是舍不得那把蘑菇。 “我没有骗你,这蘑菇有毒,你吃完以后看到跳舞的美人就是蘑菇的毒素入侵神经系统导致的幻觉。练武的人应该随时保持大脑的清醒,不能吃这种蘑菇。其次,每年都有上千人因为吃蘑菇中毒导致死亡,你也不想因为吃个蘑菇就稀里糊涂的死了吧?” “那喝酒呢?喝酒不跟吃这蘑菇一样的么?我看你还不是天天喝。” “酒不一样,酒能行气血,对练武功很有帮助。哎,不说这个了,你要是实在想吃那个蘑菇你就吃,反正我是不吃。” “既然您说不吃就不吃了呗,可是那蘑菇真是好吃,我就是有点可惜……” “要说好吃,我觉得还是你上次做的那个雉羹好吃,你不是说要带我上来抓野鸡呢?怎么没看到?” 王希咖不想过多的跟彭连虎讨论蘑菇的事情,就把话题转到野鸡上来。 “野鸡在坡上呢,您别急,等会我们从山上往下走的时候抓,这样野鸡闻不到咱们的味道。” 王希咖跟着彭连虎往前走,不一会儿果然看见有一个山坡,没什么高大的树木,都是些草地和灌木丛,灌木上停着许多长尾巴的野鸡。阳光洒落下来,给这些野鸡都渡上了一层金色,看起来就像凤凰一般华丽。 这些野鸡看起来都不怕人,目光呆滞地看着两个人,似乎在看自己的同类。王希咖心想,就这种呆呆的野鸡,还用讲什么上山下山,气味不气味的,直接抓不就行了? 果然,只见彭连虎走到灌木丛中一吹口哨,停在灌木上的野鸡这才老大不情愿地扑愣着翅膀起飞,仿佛听到闹钟响的上班族一样。彭连虎凌空逮住两只半空中的野鸡,就这么提在手上,说道:“走吧,午饭又着落了,就是没有蘑菇,可能味道不那么鲜美。” 往前又走几步,赫然就是早上吃鱼的那条河——原来这野鸡栖息地离那个山洞不远。王希咖突然有了灵感,喊道:“我想到了,咱们这个洞离这些野鸡这么近,就叫凤凰洞吧!” 彭连虎耸了耸肩膀,说道:“随便你,叫水帘洞也罢,凤凰洞也好,我得开始做饭啦!” 看着彭连虎远去的背影,王希咖喃喃自语:“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难道我穿越的地方,是大东北吗?彭连虎和这些村名,是女真人吗?可是看他们的装束发型,也不像女真人啊,那他们是什么人?契丹?靺鞨?还是肃慎?可是这个地方的气候也不像东北啊。” 正想着,彭连虎招呼王希咖过去吃饭,两只野鸡,一只被彭连虎做成了雉羹,还有一只用来煮了切块。两人一边吃鸡一边喝酒,王希咖问道:“连虎,咱们这个地方冬天冷吗?会不会下雪?咱们这个民族叫什么?” 彭连虎道:“什么是民族?咱们这不下雪,要下雪得去学山去。” 不下雪,没有民族概念,但是有丰富的物产资源,有狍子和老虎,这到底是个什么时代,是什么地方啊? “师父,你想什么呢?酒怎么还剩这么老些,你养鱼啊?”看到王希咖又在发呆,彭连虎拿起酒杯跟王希咖碰杯。 王希咖喝了一口,自己酿的酒格外好喝。穿越这么些日子以来,王希咖第一次感觉在古代虽然没有手机,没有络,但是可以做做体育运动,还可以上山打猎和喝酒,也还是挺快乐的。 在这个时代,好像有没有钱也没太多所谓,比如像彭连虎这种野外生存能力超强的人,估计一分钱没有也能靠打猎活得好好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一件事,问道:“连虎,咱们这山上有没有熊?” 彭连虎道:“怎么没有?这山上有大熊,喜欢添爪子,还喜欢在树上蹭来蹭去的。一般不伤人,但你别把它们惹急了,惹急了估计老虎都打不过它们。” “那咱们这的熊都是什么颜色?” “有黑的,有灰的,听说还有白色的。” “有没有那种黑白花的熊?就是耳朵和四肢是黑的,眼圈也是黑的,然后其他地方是白色的。” “这倒是没见过。” “咱这山上有竹子吗?” “没有。” 王希咖心里有些沮丧,看来这山上是没有大熊猫的,自己想要抓个熊猫做宠物的念想也落了空,那说明这里也不是四川一带。 我究竟是穿越到了哪里?改天一定要找个地图好好看一下,但眼下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有肉吃有酒喝就好了,有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自寻烦恼呢? 两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讨论的都是功夫和篮球的事。彭连虎说自己很看不起阿森那种球风,“花里胡哨的像个娘们儿”,真男人就该像自己一样,卡内线抢篮板。 王希咖被彭连虎逗得哈哈大笑,心想如果在现代,阿森如果专门打篮球的话,以他的技术,肯定能拿到顶薪,说不定单是工资都够买5个彭连虎了。 彭连虎又说篮球只是五个人,玩得不过瘾,而且不能一直抱着球跑,得边拍边跑,太受拘束,希望王希咖能改改规则。 王希咖略一沉思,说道:“这个不难,我这里有你说的那种游戏,每边11个人上场,可以用手抱着跑,还可以撞人和用脚踢球,等我下山教你,这游戏叫橄榄球,是真男人的游戏。” 彭连虎道:“有没有不用手,光用脚踢的那种?我踢毽子踢得很好,感觉脚比手还灵活。” 王希咖也笑了:“有啊,足球就是只用脚踢的,也叫蹴鞠,回头我教你。” 两人都为这个新提议感到兴奋,彭连虎想的是在足球赛场上证明自己。而王希咖想的却是如果在这个时代组建一支足球队,那凭借这些古代人跑不死的身体素质,是不是能算世界第一足球队了呢? 的确,当世界上只有一支足球队的话,那支足球队就可以算作世界第一。只要在足球方面能够拿一次世界第一,那这次穿越也算值得。带着美好的愿望,王希咖进入了梦乡,他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 第十一章:一个狼人 认识彭连虎以前,王希咖对古代人的饭量没个了解。看到水浒传上的好汉们动不动就切好几斤肉吃,还得喝好几斤酒的时候,都觉得那是艺术的夸张。 直到认识了彭连虎,才发现确实是有许多人天生拥有惊人的饭量。这哥们儿从中午做好饭以后就开始一直不停地吃,两只野鸡,两斤米饭吃完了又开始把狍子拿过来烤着吃。王希咖吃了几块就饱了,剩下的基本都是彭连虎一人消灭了,两人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煮的吃完了又燃起篝火吃烤的。一两百斤的肉就这么进了彭连虎的肚子,他看起来却一点吃饱了的反应都没有。 王希咖知道现代人有些那种“大胃王”,专门做吃东西的直播,估计彭连虎跟那些大胃王有相同的基因吧。所不同的是现代某些做直播的“大胃王”们事后都会跑到卫生间偷偷呕吐,但彭连虎这种也没开直播,大概也不会做“兔子”(兔子指那些吃完了又吐的吃播。) “连虎,你到底能吃多少东西啊?” “我也不知道,反正可以一直吃。” “那你天天这么吃的话,谁受得了啊?” “也不是天天这么吃,平时我也可以正常饭量,像今天这种大吃一顿的话,两三天不吃也行。” “你饮食这么不规律,对胃可不好。” “师父这您就不懂了,我这是猛虎式吃饭法,你看那些老虎啊,熊啊,都是吃一顿可以两三天不用吃饭,你听说过老虎胃不好吗?” 两人这么边吃边聊,倒真把王希咖搞迷糊了:到底是一日三餐规律饮食对身体好呢,还是彭连虎这种“野兽式”的吃饭方式更加自然呢? 大概还是现代的规律饮食对身体更好吧,毕竟老虎的寿命也就0来年,人的寿命可以到八,90岁。可是古人的寿命似乎也就0来岁的样子,大概跟他们的饮食方法也有关系。 “连虎,你今年多少岁了?” “八岁,怎么了?” “没怎么,我就随便问问。” 彭连虎看起来大概40来岁的样子,没想到真实年龄这么年轻。大概是因为他平时风吹日晒不太注意保养,所以显得比其他人老一些吧。也不知道照他这么个暴饮暴食的饮食习惯,能不能活过古代的平均年龄。 “,dyukhrishvairasl”对不起打扰一下,你知道吸血鬼城堡在哪里吗?) 耳边突然传来一句英文。王希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谁会说英文,是彭连虎吗?彭连虎正抓着一块烤肉大嚼特嚼,显然不是他说的。 难道自己酒喝多了,产生幻听了么?肩膀上突然搭了一支毛茸茸的爪子,王希咖回头一看,一支哈士奇正伸着舌头歪着头看着自己。 “,dyuk……”那哈士奇又开口了。 “啊!”王希咖不由惊叫一声。第一次听到动物说话,内心很受震动。 这一下彭连虎也看到了把爪子搭在王希咖肩膀上的那条哈士奇。彭连虎二话不说直接从篝火堆里取了一条烧火棍,直接就往这哈士奇头上砸去。 伴随着一阵毛发烧焦的味道,那哈士奇一声惨叫跳开了去。彭连虎哈哈大笑,说道:“这狼崽子胆子还怪大的,咱们这点着火还敢过来。师父我跟你说,还好你没回头,您要是一回头准保被那狼咬了!” 王希咖惊魂未定,只听到一声怒吼“hdaryu!”(你好大的胆子!)那只被彭连虎把毛烧焦的哈士奇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过去跟彭连虎搏斗起来!王希咖这才注意到这只哈士奇比一般的狗都要大一下,看上去还有点胖,体型几乎像一头熊了。 彭连虎被这狗偷袭,一时准备不足被压在了身下。但他毕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猎人了,只见他一只手护住脖子,一只手挥着拳头向这狗的头上猛揍过去,一人一犬就这么扭打起来。 王希咖见这狗跟彭连虎打了个不分上下,一时也不好上去劝架,他先试探性的用不太熟练的英文问了一句:“hy,dg,didyujalk”嘿!狗,刚刚是你在跟我说话吗?) 那哈士奇回道:“!i’adg,i’arlf!”(不,我不是一条狗,我是狼人!) 王希咖有个单词没听说过,就问它:“srry,yglishis’vrygd,hadyuarlf”(对不起,我的英文不是很好,你刚才说的狼人是什么意思?) ”rlfalfa!”(狼人的意思就是狼人!) 那狼一边跟王希咖聊天,一边停止了对彭连虎的攻击。看到师父跟这个狼还能聊天,彭连虎也暗暗称奇,于是也停下了进攻,说道:“师父,没想到你还会说这个狼语啊?” 彭连虎当然不知道英语这种东西,王希咖一时也不方便跟彭连虎解释。不过他这一问倒让王希咖有了个新念头,他对着那条像哈士奇一样的狼说道:“ayakhis?”(你会说z文吗?) 那狼用生硬的z文说道:“会一点”。 看到狼会说人话,彭连虎也不打了,惊奇道:“这怕是个妖精吧?” 王希咖心想狼人这种生物跟中国传统概念里的妖精应该还是有区别的,狼人一出生就是狼人,应该是遗传方面的原因。但是妖精还是要进过后天修炼的,一只普通的狼想要修炼成“狼精”估计没个几百年下不来。这点区别王希咖也不想跟彭连虎解释,狼人也好,妖精也罢,在王希咖穿越前的世界里,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 看到眼前这只会说话的狼,王希咖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果把这狼拿去卖应该能卖好多钱。后来再一想,这个时代有钱也买不了什么好东西,而且说不定狼人在这个时代是很寻常的生物呢。 王希咖撕了一块烤肉丢给这匹狼,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刚听你说你要找什么吸血鬼城堡?” 那狼也不说话,先狼吞虎咽把那块烤肉咽进肚里,这才说道:“我叫郎那多,我从西边来的。听说这附近有个吸血鬼城堡,所以就来找找看,你们见过吸血鬼么?” 王希咖道:“我也是刚到这个地方不久,没听说过什么吸血鬼。连虎,你听说过吸血鬼或者城堡的什么的吗?” 彭连虎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道:”没有,我们这就没听说过你们这种类型的妖怪。” 郎那多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走了。”说完却不走,两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几块烤肉,还有口水流下来。 王希咖看出了郎那多的心思,便又掰下一块肉递给郎那多,客气道:“不着急啊,坐下来吃点肉喝点酒再走呗。” 郎那多道:“好,那我也不客气了。”说完挨着王希咖就坐下了,还摇了两下尾巴,看起来跟哈士奇毫无区别。 关于狼人,王希咖有一大堆问题要问:“你们狼人是不是只有在月圆之夜才能变身?” “不是,我们想什么时候变身就什么时候变身。月圆之夜只不过是可以对月嚎叫” “那你现在能变成人吗?” “能啊。” “那你变一个我看看。” “真的要变吗?我可没穿衣服,变起来怪不好意思的。” “那算了。你变成狼以后嗅觉会变灵敏吗?” “会的。十几公里以外的味道都闻得到。我就是闻到你们这的肉香才特意过来看看的。” “那智商会变低吗?” “不会,还是人的智商。” “变成狼以后你会说狼语吗?跟其他的狼有交流吗?” “狼没有语言,狼的交流就是互相闻气味。狼叫只不过是叫着好玩,抒发内心的肿胀。” “那假如你要结婚,一头母狼和一个女人,你选什么?” “……无可奉告。” “你会传染狂犬病吗?” “什么是狂犬病?应该不会吧……” 郎那多就这么跟王希咖边吃边聊,聊着聊着就变成了好朋友,于是吃完饭就跟着王希咖和彭 连虎一起下山了。 第十二章:农业之神 孟娇娘看见王希咖领着郎那多回来,还以为是王希咖买了条狗送给她,别提有多高兴了。搂着郎那多又亲又抱的,还给郎那多起名“来福”。 直到郎那多开口打招呼,王希咖又对郎那多的种族做了解释,孟娇娘才把郎那多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只宠物。 王希咖给郎那多找了一身衣服,郎那多变好身出来,大家这才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形态。棕色皮肤,大眼粗眉,眼窝比一般中国人要深一些,看起来像南美那边的混血人种。 王希咖突然想到郎那多的名字有点耳熟,就在地上写了“rald”几个字母,问他的名字用英文是不是这么写,郎那多点头称是。 王希咖一下子兴奋起来,在他那个年代,凡是叫这个名字的都意味着踢球踢得很好,那时候rald这个名字通常被翻译为罗纳尔多。 在山上的时候王希咖就跟彭连虎说下山以后要开展足球运动,这下郎那多来了,王希咖兴致更高。他一天的时间就把足球,球场做好了,虽然没有球,但那也无所谓。 王希咖把以前经常打篮球的村民叫到一起,改踢足球。果然不出所料,虽然郎那多以前没有接触过足球这项运动,但是一学就会,速度又快,力量又足,非常有天赋。反倒是一直在吹自己“脚比手灵活”的彭连虎技术非常一般,带个球经常带着带着就丢了,好在彭连虎体力好,跑不死,球带丢了总能自己找回来。 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阿森,在足球场上的表现也不错,速度快,协调性很好,假动作总是做得特别真,射门的角度也很刁钻。这阿森,简直是古代艾弗森和马拉多纳的结合体,个子不高天赋高,说话不多技术多,王希咖相信,要是郎那多和阿森到了现代,一定会是拥有万千粉丝的体育巨星。 可惜这里是古代,光凭体育无法获得必要的生活物资,大家还得从事生产劳动。阿森除了打球平时一直帮刘木匠做事情,装个房梁盖个房子什么的,手艺也不错。彭连虎也有自己的学生要教,还有地需要种。只有郎那多每天在村里闲游浪荡,除了逗村里的姑娘就是逗村里的狗,什么正事也不干。 为了避免被人说闲话,王希咖出了点钱给郎那多买了块地,又让刘木匠和阿森给他盖了套房子。王希咖的意思是让郎那多多少种点地,省得被人当作好逸恶劳的二混子而看不起。但郎那多明显对种地没啥天赋,送给他的地庄稼长得只有别人的一半好,不得已只好把地改成球场,每天在那里练颠球。 王希咖只好又安排他去放羊,这份工作倒是符合郎那多放纵不羁爱自由的性格特点。可能是因为他会变狼的缘故,郎那多跟动物之间的交流比一般人深刻许多,村里的狗都怕他,更别提羊了。郎那多让那些羊往东走,那羊绝不敢往西迈一步,没几天就把羊放得又肥又壮,也没啥动物敢来偷狼人放的羊。 看到郎那多在放牧方面比较有天赋,王希咖又买了些牛啊,马啊,驴啊什么的大牲口让郎那多去放,郎那多也弄得井井有条。很快郎那多在村里就摘掉了散漫分子的帽子,变成了人见人爱的放羊倌兼兽医——只要是动物方面的事情,就没有郎那多搞不定的。 把一个狼人,一个足球天才培养成为一个放羊倌,王希咖心里也挺不是滋味,总有一种用牛刀杀鸡埋没人才的感觉。可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踢足球真的比放羊更有意义吗?王希咖并不知道。 在穿越到这个时代以前,王希咖除了经商赚钱,最喜欢的就是修炼铁布衫,想要提升自己的肉体战斗能力。他想要看看渡劫之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为此不惜买了一颗核弹来渡劫。如今来到这个时代,认识了新的人,有了新的,年轻的身体,他也不知道这算是渡劫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如今到了古代,毫无科学技术,按理说这个时代用来修炼是再好不过了,王希咖一门心思想的却是想把这个时代的技术提升到他来之前的那个时代,他想玩手机,想打篮球踢足球,想看高水准的职业比赛。也许人就是缺什么就追求什么吧,在科技发达的时代就想要修炼,在科技不发达的时代又想要科技。 郎那多对于放羊这项活动的喜爱迅速超过了踢球,每天一大早就赶着羊放着牛出门了,经常好几天也不回来。王希咖想找他打球都找不到,不禁有些后悔干嘛要给他安排工作,每天陪着踢球不好吗?自己又不是养不起。 这个时代低下的生产效率和王希咖对于体育娱乐的需求产生了巨大的矛盾,村民们首先想的就是吃饱饭,然后才是玩。虽然村里靠卖酒挣了点钱,但也远远不够养活一支球队每天啥事不干就是踢球打球。 首先要提高粮食的产量,上河口村的主要作物是水稻,但是这些水稻明显没有经过长时间驯化,都还比较原始,估计亩产也就是150-00斤。自家种的地就刚好够自己吃,稍微多出一点也卖不了几个钱。 村民们的生活质量想要提高,首先就是要提高亩产量。王希咖在现代听说过“杂交水稻”的名头,但因为他是个城里人,不太熟悉具体是怎么个杂交法,从感觉上知道是选择优秀的稻种来进行培育,可真正开始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优秀稻种”也不好找,附近种的水稻看上去都差不多,王希咖只好在某天碰巧见到郎那多的时候给他派了个任务,让他天涯海角去寻找所见到的最粗壮最丰满的稻种。 除了选种,其次就是土地的肥力了,如果是肥沃的红土或者黑土也不用添加太多的肥料。然而村里的土都是普通的黄土,既然土地本身的肥力不够,那只好靠肥料了,村民普遍用的都是农家肥,也就是粪肥,把人畜的粪便弄来施肥,这样虽然比较原生态,但是产量不够。再加上虫害,更是令产物雪上加霜。 王希咖决定除了培育杂交水稻以外,还要尽快研究出化肥和农药。一想到自己这样一个前世的大富豪,一个铁布衫修炼王者,这辈子竟然需要天天跟种地打交道,王希咖就想仰天长啸。然而现实就是这样,既来之则安之,解决了大家的吃饭问题,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当村民们不再把注意力都放在吃饱肚子上,那就有更多的心思放在足球上了。 王希咖带着徒弟彭连虎每天蹲在田间地头研究化肥的最佳成分配比,时不时的派郎那多去远方寻找天然的磷矿,到森林最深处去寻找腐殖土。他如此热衷于蹲在地里搞研究,以至于皮肤都被晒成了古铜色。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杂交水稻,化肥,农药三个项目上王希咖都有了重大的突破。如果这个时代有诺贝尔奖估计他可以包揽,然而没有。村民们对王希咖弄的那些古里古怪的东西都抱着看笑话的心态观察,没人用王希咖弄出来的化肥和农药。只有天天打球的球友阿森相信他,领了种子,化肥和农药。 等到几个月后,王希咖和阿森地里的庄稼比其他村民的庄稼长势好了几倍,大家才纷纷到王希咖家里买种子和化肥农药。王希咖在村民们眼里的形象顿时变得无比高大,就好像农业之神。 第十三章:艺术作品 王希咖当然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什么“农业之神”,在农业方面也还有好多东西可以提升,比如滴灌技术,收割机的收割技术,但那些科技不是自己一个人短时间之内就搞得定的。就目前来说,农药和化肥就已经足够把村民们从土地里解放出来了。 解决了吃饭问题,那就可以适当的娱乐娱乐了。王希咖凭借自己崇高的威望组建了上河口篮球队和足球队,还找裁缝定制了一套球衣球裤。虽然村民们都不知道王希咖搞这些花里胡哨的有什么用,但出于对王希咖的信任,还是纷纷穿上了球衣,练起了球。 如果把这只自己组建的球队带到现代,只要阿森和郎那多没什么大的伤病,得个世界杯应该没问题吧?每当想到这里,王希咖就不禁为自己身处这个时代无法穿越回去感到懊恼。他找木匠打了两个奖杯,一个叫大力神杯,一个叫雷米特杯,又打造了一堆“sba”(上河口shaghkubaskball)总冠军戒指,每天带着戒指抚摸着奖杯思考未来:如果我穿不回去了,那将来的考古学家发现我这些戒指,这些奖杯,会作何感想呢?他们会写一篇论文,证明世界上最早集齐世界杯奖杯以及篮球总冠军戒指的天才,是我王希咖吗? 王希咖想把自己穿越到上河口村的事迹写下来告诉后人,他让梦娇娘给他准备纸笔,梦娇娘听不懂。王希咖只好说:“给我拿写字的东西来。” 等孟娇娘把写字的东西递给王希咖的时候,王希咖有点看不懂。孟娇娘拿的是一个乌龟壳,两个牛的肩胛骨,还有一把刻刀。 “这是什么?我让你拿写字的东西,就是纸和笔。” “什么是纸和笔?我们这都用这个写字。” “你别逗我,你写两个字给我看看。” 孟娇娘拿着刻刀在龟壳上刻了起来,看到孟娇娘写的“字”王希咖简直惊呆了。这些字跟孩子在地上的乱涂乱画也没啥差别,应该是最早的象形文字了。 甲骨文!这个时代别说纸和笔了,甚至连竹简都没发明出来。照这么说来,现在至少是周代以前,有可能是商朝,也有可能是夏朝,甚至真的有可能是三皇五帝的时代。 王希咖没兴趣考古,他接过乌龟壳用刀刻了几行简体汉字:“我叫王希咖,我是从公元060年穿越来的,我是世界足球和篮球总冠军!” “你这写的啥啊?你会写字吗?我咋一个字都看不懂。”在一旁凝视王希咖写字的孟娇娘好奇的问道。 “我写的是简体汉字,一种很先进的文字,等有空再教你。”王希咖一边回答一边拿刻刀刻了十来个乌龟壳。 因为王希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孟娇娘早就见怪不怪了——反正这位王馆长自从“病好”以后就一直怪怪的,只要他能赚钱,他爱做什么做什么。 王希咖把写好的龟甲和总冠军戒指,大力神奖杯什么的分散埋在村里的各个地方,还分出几份让郎那多“带去远方”埋了。他准备给今后的考古学家,摸金校尉什么的“一个惊喜”。 在埋这些纪念品的过程中,王希咖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要是自己现在穿越回现代,然后找到自己穿越时埋下的宝贝,那一定会很好玩吧? 王希咖被自己的想法弄得兴奋起来,可是他也搞不懂自己现在的位置具体在地球的哪个位置,如果穿越回去,如何找到自己在穿越前在什么位置埋了证据呢?这个年代肯定是没有gs定位系统的,但说不定会有地图。 “娇娘,咱们这有地图吗?”王希咖问道 “什么是地图?地上的图画吗?你爱画什么画什么,我不拦着你”孟娇娘回道。 也许应该自己画一份地图,王希咖想到。可是现在并没有无人机拍照,也没有测量器材,如何确定位置画地图呢?而且最关键的,没有纸和笔,就算自己把地图勘测出来,又该画在那里呢?那还是先把纸造出来再说吧。 说道造纸,王希咖早就知道这个东西使用树皮,渔之类的东西制作的。但具体的流程并不很清楚,大概是把这些含有植物纤维的东西熬成糊状,然后铺开,等干了以后就变成纸。王希咖自己试了几次以后发现自己造出来的“纸”又麻烦又不容易保存,就放弃了。他找郎那多要了一块白色的羊皮,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羊皮纸”,但这块羊皮经过鞣制以后还是可以用来写字。王希咖决定用这块羊皮来绘制地图,没有笔就用木炭来代替。 他凭着记忆画出了自己村庄的位置,河流的位置,以及跟彭连虎爬的那座山的位置,然后就没了。再远的地方他没有去过,仅仅凭着自己去过的这些地方,他无法判断自己是在地球的哪个位置。王希咖决定再去找找郎那多补充一下地图,郎那多天天放羊去过的地方多,而且从他的长相来看,他本身就是从远方来的。 找到郎那多的时候,他正处在变身状态与一只羊嬉戏。看见王希咖来了,郎那多摇着尾巴就飞跑过来,看上去就像一只投奔主人怀抱的哈士奇。要不是穿越了没有火腿肠,王希咖都想拿点什么好吃的喂一喂这匹狼人。 两人像真正的狗与主人一样嬉闹了半天,王希咖还给这个狼抓了抓肚子,郎那多这才变身回来,问道:“找我啥事?踢球还是打球,人凑够了吗?我这羊还没吃饱呢!” “改天再踢球,我来是有事情问你,上次在山上遇见你,你说你是从远方来的,要找吸血鬼?” “是啊,我一路追着气味来的,后来遇到你,生活稳定了倒把这个事情忘了。”郎那多说着抓了抓头。 “先别管你的吸血鬼了,改天带你去找。今天我是想画个地图,你能把你来的路画出来吗?”王希咖边说边把自己画的羊皮地图和一截木炭递给郎那多。 “你这画的啥玩意儿啊?看都看不懂,等我画给你看。”郎那多看着王希咖凭记忆画的周边地形图说道。 拿到郎那多画的图王希咖惊呆了。只见郎那多用儿童画的手法画了许多的狼,牛,鹿之类的动物。当然也有人,各种各样的人拿着长矛在攻击这些动物,看样子是在狩猎。还有有的人头上画了两个角,嘴巴还滴着血,想必是吸血鬼了。在郎那多的世界里,仿佛只有这些东西,整个世界像一块方形棋盘,被一只巨大的乌龟驮着。 整幅图的艺术价值还挺高,不亚于任何人类发现的原始人壁画,但是作为地图的参考价值就比较低了。王希咖拿着这幅图,心想要是回到现代,那肯定可以卖不少钱。可惜现在回不去,只能当作一幅儿童画来收藏。 王希咖端详片刻,突然问郎那多:“你最近有时间吗?” “有啊,怎么了?” “我想去看看这只大乌龟,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王希咖手指着那只驮着整个世界的巨乌龟问道。 第十四章:毛人 离开自己建设了很久的上河口村,的确没那么容易,这里已经变成了王希咖的家。在村里可以去打猎,打球,锻炼身体,还能喝酒。这样安稳的愉快的日子有什么不好呢? 但最终,去探索广阔世界的冲动还是战胜了留在原地的欲望。王希咖问了郎那多彭连虎和孟娇娘的意见,大家都表示愿意跟随王希咖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王希咖变卖了一部分家产,找刘木匠打造了一辆马车。这是一辆漂亮的四轮马车,算是这个时代一项伟大的发明。大家准备了几件冬天穿的衣服,又带了一个月的米作为口粮。郎那多杀了几只羊,一部分腌了,一部分做成肉干准备路上吃。彭连虎建议带上那个蒸馏器,路上可以酿酒喝,王希咖同意了。由于怕缺乏维生素导致坏血病,又带了一桶苹果。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探索世界的马车出发了。王希咖决定顺着村旁的那条河一直走下去,这条河是向太阳升起的方向流,也就是自西向东流。如果自己穿越回来的位置是中国,那向东一直走就可以走到大海。到了海边,就可以绘制地图,确定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了。 几个人轮流赶马,一路说说笑笑,没走多一会儿就来到了下河口村。村民们看到王希咖的漂亮四轮马车都很激动,纷纷围观,人群里有几个经常跑到上河口一起打球的村民认出了王希咖一行人,于是呼朋引伴,大家又痛快的打了一场球。 在下河口歇息了几天,王希咖继续向东前进。离这个村庄0里的地方有一座城镇,唤做桃花镇。这算是王希咖穿越以来第一次进到大城市。桃花镇看起来还挺繁华,路上行人很多,马车也很多,但都是两轮了,王希咖的四轮马车在这里一样引起了众人的围观。 桃花镇除了黄种人,还有许多白人和黑人以及各种各样的混血人种。在王希咖的印象里,古代中国是没有这么国际化的城市的。在镇里越走越觉得奇怪,街上的人服饰千奇百怪,有的人看起来跟现代服饰差不多,有的明显就是原始人,全身上下就一块兽皮。还有些看起来不像王希咖认识的任何人种,身材都在两米以上,四肢粗壮,全身披满长长的毛发,就好像传说中的“喜马拉雅大脚怪”一类的生物。 彭连虎他们似乎对这些五花八门的人种见怪不怪了,一脸淡定。看样子他们曾经多次来过这个桃花镇。王希咖指着一个全身白毛,身高大概两米五的大脚怪问道:“他们是什么人?是穿了一套戏服还是他们本来就长这样?” 彭连虎瞟了一眼,说道:“你说的是白毛人啊?他们本来就长这样,平时住在山上,这是下山来买盐巴的。” 说完又努努嘴:“喏,那边还有些黄毛人和黑毛人,跟白毛人是朋友。这些毛人力气大得很,就是比较害羞,不太爱说话。” 王希咖抬眼一看,在喜马拉雅大脚怪旁边果然还有几个身型差不多的大脚怪,有的身上长了着黄毛,有的是黑毛。毛发颜色倒是不奇怪,就跟所有的灵长类动物似的,有金毛的金丝猴,也有黑毛的黑猩猩。看来关于喜马拉雅大脚怪,神农架野人的传说并不是虚构的,在古代确实有这么一类生物。 孟娇娘用手肘碰了碰王希咖,悄声说道:“这些都是外地人,你别老盯着他们看,他们会不高兴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一个生物学问题,就问孟娇娘:“这些毛人能跟本地人结婚吗?会生孩子吗?”——他是想知道这些新发现的灵长类动物和人类有没有生殖隔离。 孟娇娘脸一红,说道:“毛人一般不跟生人结婚,但是可以跟本地人生孩子的。” “生出来的孩子啥样?” “还不就那个样,有点像本地人,又有点像毛人,我们一般叫二毛人。” “男毛人和女人生的孩子,男人与女毛人生的孩子都一样吗?” “你怎么老想那些不要脸的事?”孟娇娘打了王希咖一下,把脸别过去不说话了。 看来这是人类进化路上的一个分支,与人类没有生殖隔离。王希咖看着那些买盐巴的毛人,陷入了沉思:“这些毛人是什么时候灭绝的呢?他们这样的身高,打篮球的时候抢篮板谁能抢得过啊?” 王希咖越想越手痒,忍不住抱起一罐自己酿的烧酒跳下马车,径直向一个两米八左右的白毛人走过去:“嘿!朋友,打篮球吗?”说着就把酒扔给毛人。 那毛人接过酒喝了一口:“这酒真好喝,你卖酒的吗?什么叫篮球?” 王希咖注意到毛人讲话的声音很轻很温柔,就好像拳击手泰森的声音一样。许多身材高大的人,要么说话声音很粗,要么就很温柔。跟王希咖说话的毛人叫做扎克,不到0岁,算是个年轻人。 扎克很快就被王希咖的酒精和平易近人的个人魅力征服了,两人做了好朋友,紧接着扎克又叫了4,5个毛人,大家到镇外搞了个篮球场开始玩了起来。 篮球的规则很简单,看一遍就会,毛人们很快就爱上了这项运动,但是王希咖却突然不怎么喜欢篮球了——当你跟毛人这样身高两米八,身体素质好到爆炸的朋友一起打篮球,篮板抢不过,跑步也跑不过,那你也会很快厌倦这项运动的。 好在足球领域毛人就没那么在行了,主要是因为毛人们都不习惯穿鞋,光脚的和穿鞋的踢球被踩到就很疼,而且由于披了一身的毛发,散热功能不太好,题到下半场毛人们就没有体力了。 在王希咖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人类祖先的身体素质究竟是比大猩猩强还是弱。认识了这群毛人,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王希咖的疑问。如果这些巨人也是人类祖先之一,那战斗力至少不弱于大猩猩。 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王希咖对扎克进行了力量测试。扎克可以轻易举起两匹马,这马都很高大,至少700公斤一只,也就是扎克能够举起1400公斤的重物。要知道人类的重量级挺举记录不过60多公斤。 王希咖找到桃花镇的铁匠铺,把店里的铁全包了做成杠铃,发现扎克能够硬拉10吨的重量,挺举5吨。这无疑是一个惊人的记录,远超最强壮的人类。这些“毛人”的力量甚至超过了最强壮的灵长类——银背大猩猩。这还是在未经训练的情况下,假如辅以专业训练,相信他的力量还能更上一层楼。 扎克谦虚的说自己并不是力气最大的毛人,他认识部落里的一个人,能够比自己多举起一倍的重量。 第十五章:拖后腿 王希咖对于这个新物种的好奇暂时超过了探索世界的欲望,就问扎克能不能带自己去看那个力气最大的毛人,郎那多也表示希望去开开眼界。 扎克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大家打了一下午球,已经成了好朋友。孟娇娘和彭连虎表示毛人自己见得多了,这次就不去了,想在镇里逛逛。王希咖也由得他们,便跟朗那多随毛人们一起上山。 王希咖和郎那多骑着马,毛人们徒步,速度竟然差不多。向北走了大概0多里路,就是一座大山。这山很高,山顶上还有一圈雪,但凭王希咖的常识,这并不是喜马拉雅山。 山上没有路,马上不去,毛人们就把马抱在怀里登山,就好像抱着一只狗。看王希咖走得慢,毛人又把王希咖也抱在怀里爬山,就好像抱一个婴儿。郎那多倒是没事,他变身成一只狼,跑得飞快。 半山腰上有一块平地,搭了许多用兽皮做成帐篷——看来这里就是毛人的营地了。扎克把王希咖和马放下,把买来的盐巴丢给族人,开心地向大家介绍王希咖送来的礼物:0吨重的大铁缸。王希咖本来想做成杠铃的,但铁匠看了看图纸说做成重量太大,杠铃中间的铁杠承受不了这么重的重量,最好做成鼎,好看又有用,可以装东西,王希咖同意了。由于工期比较短,所以这个鼎只能做成一个简单的水缸,由两个毛人一起抱上山。 大家都很喜欢王希咖送来的礼物,对朗那多也很感兴趣——看来这些毛人都没见过狼人。扎克指着一个最高的毛人说道:“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力气最大的人,球球。” 球球看起来比其他毛人大上一圈,大概得有米多高。毛色也跟其他毛人不一样,眼睛周围和四肢都是黑色,身上是白色,看起来跟熊猫似的。 球球腼腆的一笑,也不说话,看上去比较内向的样子。王希咖很想知道“力气最大”的毛人力气到底有多大,就求扎克怂恿球球表演一个。扎克踮起脚尖,凑到球球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 球球点点头站了起来,抓起那个水缸就是一整揉捏。竟生生把这缸揉成了一个大铁球,用手抛着玩。球球这天生神力把王希咖惊了个呆!这可是0吨啊!西府赵王李元霸的锤子也不过0八吨,齐天大圣孙悟空的金箍棒也不过1吨——这还是把古代的斤算成公斤的情况下。 一群毛人看到球球表演也纷纷过来围观,欢呼声不绝于耳。球球受到鼓舞,兴致来了,越耍越来劲。看得出来球球并未受过篮球足球训练,也做不出什么花哨动作,只是把个铁球越抛越高,每抛一下观众就叫一声好,气氛相当热烈。 球球像个永动机一样一直抛到天色傍晚才停下,扎克饱了一堆干草跑道场地中央,用燧石在铁球上撞出火花来,把草点燃了,然后升起篝火。王希咖觉得这毛人部落点火方式似乎有些落后,在他穿越来的那个上河口村,都已经用上火折子了。 一群毛人围着篝火跳起舞来,舞步非常简单,跟彝族的左脚舞差不多。球球不知道从哪拖出一只牦牛,那牦牛看起来比现代牦牛还要大上一圈,暴跳如雷想要挣开球球的手臂,但是挣不开。球球把那牛扳倒在地,用膝盖跪在牛肚子上,用手直接刺开牛肚子。王希咖这才发现这些毛人的手上都有锋利的指甲,看上去跟熊掌差不多,这指甲平时缩在肉里,用的时候才伸出来。那牦牛被开了膛,却也不叫,估计是被球球压住了气管叫不出来。球球把手伸进去在牦牛的心脏上只一捏,那牛顿时就死了。 王希咖从来没见过这么原生态的杀牛手法,在他心里也不知道对牛来说到底是喜欢现代屠宰场的流水线杀牛,还是喜欢毛人这种徒手杀牛。大概都不喜欢吧,仿佛牛这种生物从古到今都是被人杀的。球球把牦牛的皮像撕包装纸一样撕下来铺到帐篷顶上,直接用手把大块的牦牛肉分发到众人手上。大家拿起肉来抹上一层盐巴,就这么生吃起来。 郎那多毕竟是狼人,吃惯了生肉,只见他盐也不要,直接变成狼大口咀嚼起来。王希咖却不行,只好抱着肉在火上烤了又烤,勉强烤到五分熟,这才吃了起来,味道却出奇的好。吃完肉毛人们开始乱喊乱叫,两人一组摔起跤来。毛人们动作古朴,颇有几分蒙古跤的韵味。 王希咖看着这群毛人强壮的身体,怎么也搞不清楚为啥他们竞争不过普通人类,在现代灭绝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身体素质太好,所以不愿意改变?如果你的指甲像刀一样锋利,那干嘛还要发明刀呢?你的身体再强壮,力量再大,被枪打,被刀砍一样会死。哪怕穿越前的自己,铁布衫的功夫练到最高境界,一样也扛不住核弹的威力。 扎克递给王希咖一杯饮料,说喝了会使人高兴。那饮料看起来有些像酸奶,喝起来有却有酒精味,口感有点像蛋黄酒,应该是毛人们自己酿的酒。王希咖觉得这酒太过粘稠,就抓了一把雪勾兑着喝。 大家围着篝火喝酒跳舞玩到深夜才睡,王希咖被安排在扎克的帐篷里睡下,突然被一阵骚乱呛醒,睁眼一看,到处是火光浓烟。郎那多跑过来大喊:“不好,着火了!” 王希咖本以为是昨天的篝火没有熄灭导致的消防灾难,却突然看见一群身披兽皮的人站在远处射箭,箭头上都点着火,帐篷上的火就是这些人点着的。为首的一人头戴一个牛角盔,好似维京海盗一般的装束。这群人身高普通,但看起来战斗力不错,他们先射火箭点燃帐篷,然后挥着长矛就冲杀过来。 扎克飞奔过来,大喊一声:“打仗了,我带你们跑!”说完扛起王希咖就往山上跑,郎那多也变身成狼一个劲的往山上蹿。跑到山顶,王希咖才发现除了扎克,其他的毛人都没跑,而是留在原地战斗。 毛人们冲进兽皮人的阵营,连撕扯带咬,兽皮人的兵器砍在他们身上就好像不疼一样。球球更是勇猛,身上被箭簇射得跟豪猪似的还是在往里冲,像抓鸡似的抓着兽皮人就往山下丢,后来还嫌不过瘾,跑回帐篷抱起王希咖送给他们的铁球就往下滚。这0吨重的铁球就像金兀术的铁滑车一样瞬间就滚开了一大片,其他毛人有样学样,把兽皮人赶到山坡上就开始用大石头往下滚,没多久就打退了兽皮人的这次偷袭。 扎克看打得差不多了,跟王希咖说道:“走吧,没事了。”说完扛起王希咖一路跑下山,原来他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保护贵客。王希咖被这个毛人高贵的品质感动得要死,又为自己没能在这场原始战争中发挥作用感到惭愧。如果不是自己拖了后腿,那扎克应该也是毛人中的一员猛将,说不定能早一些结束战斗。 第十六章:山人的刀 这次战争毛人这边被烧了0来顶帐篷,十几头牦牛,50多只山羊不见了,还战死了一个毛人,可谓损失惨重。王希咖和郎那多倒是没事,就是两匹马也不见了。球球虽然中了许多箭,但他皮肉紧实,箭插得不深,基本上都是皮外伤不过他一身漂亮的皮毛被火燎了不少,走到哪里都是一股子焦糊味。 兽皮人的损失比毛人要重多了,但是营地就留下了二十多具尸体,山坡上又被铁球滚,被石头砸死了不少,算下来伤亡应该过百了。这次由他们精心准备并发动的偷袭由于毛人的英勇抵抗失败了,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看来古代的战争随意性也是很大。球球顾不上身上的伤,飞奔下山去找不见的牛和羊。郎那多说道:“我也去找找咱的马。”说罢变身成狼也下山去了。 没多一会儿郎那多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两匹马和一只牦牛,见了王希咖便说道:“其他的牲口跑太远,我也追踪不到,可能是往上风口跑的。” 球球倒是好半天没上来,快到傍晚,才抱着滚下山的铁球回到营地——他啥动物也没找到,就找到了这个球。 毛人们把那个战死的毛人拖到山顶,让鸟类来吃,算是天葬。又把兽皮人身上穿的兽皮都剥了下来,尸体扔下山谷。 “这些是什么人?”王希咖指着被抛下山谷的敌人问道。 “这些是匠人,经常来偷我们的牛,偷我们的酒喝。没事老跟我们打仗,但是打又打不赢。”扎克说道。“匠人”这个名字王希咖还是头一次听到,也许这是毛人们对原始人的一种称呼,就像现代人称呼原始人“能人”,“智人”一样。 “你们这么打仗死那么多人,官军不管吗?” “什么是官军?” “就是管理这片土地的人,比如国王或者皇帝?” “什么是国王和皇帝?你是说头领吗?我们这谁力气大谁是头领,球球就是我们的头领,我们都听他的。” 王希咖明白了,这里还是原始部落状态。在上河口,下河口以及桃花镇这几个地方,似乎已经进入了农耕文明,但是在这座毛人居住的山上,似乎还处于原始社会。这也很正常,哪怕是在1世纪,地球上依然还有些地方的人过着原始社会的生活。 “那你们打算怎么办呢?就等着这些匠人过来偷东西吗?” “不,我们也去打他们。估计球球马上就要叫人去报仇了,就在这几天。” 球球走过来跟安慰王希咖和郎那多,说道:“不好意思,让你们受了惊吓。” 这是王希咖穿越以来第一次看见死人,其实他穿越前也没见过。但是他并没有感觉受到惊吓,反而有一种浓厚的不真实感:浑身长毛的巨人,身穿兽皮的原始人,这一切好像是在做梦,又好像是在拍电影。 但这确实是现实,如果是做梦的话,那受伤或者跌落感都能让自己从梦中醒来——这一点在电影《盗梦空间》里就有很好的阐述。而自己在穿越之初就确认了这不是梦,当时跟彭连虎的两次战斗,自己感受到了真切的疼痛,也跌落过无数次,如果是做梦的话早就醒了。 “怎么,吓傻啦?”扎克看王希咖半天不说话,拍了拍他的肩膀。扎克用的是毛人之间互相打招呼的力度,要不是王希咖上辈子练过铁布衫,差点就被扎克拍散架了。 “没,我在想报仇的事情。” “这是我们山人和匠人之间的事情,跟你没关系”原来这群毛人自称山人。 “我们一起喝过酒跳过舞,已经是朋友了,朋友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怎么没关系?再说他们烧了我睡的帐篷,我很生气!”王希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脾气上来了,一时间义愤填膺。 郎那多也表示愿意为了报仇出一份力气。 毛人们也被这两人的哥们儿义气感动了,球球当场又杀了一头牛,这次把血放了出来,牛血滴到酒里。大家一起喝了牛血酒,正式结为异姓兄弟。 喝完酒球球突然看着王希咖的眼睛说道:“兄弟,没有冒犯的意思,但我觉得打起仗来这头狼还有点用,你这战斗力估计都不够匠人打的。你们还是下山吧,我听扎克说你还有两个朋友在桃花镇?你们还是去办你们的事情吧,我们的事我们自己解决。”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好像王希咖不走就是不给球球面子似的。王希咖也不知道彭连虎和孟娇娘他们在干嘛,这个年头也没个手机,便恭敬不如从命,下山了。 下山和上山一样,扎克抱着王希咖扛着两匹马,郎那多一路跑。王希咖觉得被人抱着实在有失尊严,坚持要自己走,扎克也同意了。扎克步幅比较大,走一步抵王希咖两步,王希咖只好找些话题来跟扎克聊,减缓他的行进速度。 “你刚才说球球要去叫人,是去哪里叫人?我看桃花镇也有好多跟你们一样长着毛的人,只是颜色跟你们不同,他们会帮你们吗?” “你说的是金毛吧?金毛虽然也是毛人,但跟咱们白毛不太亲,不打咱们就是好的了,还帮啥呢?咱们跟黑毛是一家,球球还有一定的黑毛血统,你看他颜色应该能看出来。” 王希咖本以为“毛人”是一个侮辱性词汇,没想到扎克自己也称呼别的长毛巨人“毛人”。也许这个单词就跟“尼格”一样,黑人自己叫可以,其他人不能叫。又或者“毛人”对这些巨人来说只不过是个外号,根本不带侮辱性呢? 为了解决这个疑问,王希咖特意向扎克请教:“外人叫你们毛人,你们会不会不开心?” “我们本来就叫毛人,为啥会不开心?”扎克一脸惊奇。 那看来“毛人”这个称呼就是一种外号,就像“胡子”指代土匪一样,毛人就是专门指代这些满身长毛的巨人了。 “感觉那些匠人战斗力一般,你们要报仇应该也挺容易,也许不用叫人?” “不,一个两个的匠人确实打不过我们,但是匠人人数多,而且有铁器,能骑马,在平原上我们也不太好击败他们。如果要把匠人一举灭掉,估计还是得叫上黑毛。” “黑毛能骑马吗?” “骑不了,我们太重了,马驮上我们就跑不动。不过黑毛那里养了许多大象,我们可以骑大象。” 王希咖知道古代缅甸,印度,泰国打仗的时候都有象兵,不过他还没有亲眼见过。脑补了一下象兵和骑兵对冲的景象,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他很想看看这种远古时代的骑兵的战术如何,是像蒙古骑兵,女真骑兵一样骑射,还是像欧洲骑兵一样重装冲锋呢?在刚才跟匠人们的战斗中,除了滚铁球和扔石块,似乎没有见过毛人使用武器。他很像看看毛人们使用的弓箭,是像东北亚游牧民族一样使用角弓呢,还是像欧洲一样使用英国长弓。 “你们骑在大象上射箭吗?还是用长矛冲锋?可以看看你们的弓箭吗?”王希咖问道。 “我们不用弓箭,就是丢石头就行了。我们丢石头比匠人射箭要远。”扎克回答道。 王希咖毫不怀疑毛人们丢石头可以比别人射箭远,这群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 “那到了近身呢?有没有刀什么的?” “喏,这就是我们的刀。”扎克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出来,噌的一声,弹出锐利的爪子,好似金刚狼一般。 第十七章:漫长故事 转眼到了山下,王希咖和扎克就此别过,准备骑马返回桃花镇。 郎那多却突然变身成狼形态,往后猛跑几步,只听得一声惨叫。不一会儿人形态的郎那多便扯着一个穿兽皮的匠人走了出来。 “这人一直躲在上风口鬼鬼祟祟跟着咱们,到了平路还跟着,简直是找死。” 那个匠人间谍看起来已经被郎那多吓傻了,呆呆地站在那里。扎克紧走几步来到奸细跟前,想要把他的头拧下来,王希咖阻止了,说道:“咱们可以审审他,也许能得到一些有价值的情报。” 审问这种原始人间谍可比审问现代间谍容易多了。王希咖指着郎那多说道:“这是狼大仙,他的本事你刚才也都看过了,如果得罪狼大仙,那你绝对没有好果子吃。等会狼大仙问你问题,你得照实回答,回答得好就饶你一命,你明白吗?” 对于原始人来说,装神弄鬼这一套最是管用。奸细看着郎那多凶狠的表情,点头如捣蒜,很快就把计划和盘托出。 原来这次匠人偷袭毛人部落只不过是诱敌,匠人首领连山早就算准了毛人被偷袭以后一定会到匠人部落来报复。毛人下山以后身体上的优势就大大降低,因为他们不能骑马,也没什么兵器,在平原上只能任由匠人骑兵蹂躏。匠人们已经联合了玄渊部落,调集了上千匹战马和战车,只等毛人下山报复就准备把毛人一举歼灭。 这个计划可谓是天衣无缝,唯一的一点失误就是低谷了毛人们的反应速度,在偷袭的时候损失有点大。 扎克冷笑道:“哼,你当我们山人在平地就真的打不过你们吗?单是球球的表兄弟就是八0几个,我们的象兵足以碾碎你们的骑兵,滚回去告诉你们头领,让他洗干净脖子等着!” 王希咖心里默默的念着几个名字:“球球”,“匠人”,“八0几个兄弟”,“玄渊”,总觉得有些耳熟,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突然心念一动:“玄渊,轩辕”,难道这玄渊部落就是轩辕黄帝的部队?这么一想,顿时犹如醍醐灌顶。球球这个名字听起来不就是蚩尤么?相传蚩尤有兄弟人,正合扎克所言。而“匠人”,应该是“羌人”或者“姜人”,是炎帝一族。难道自己经历的,正是上古时代炎帝联合黄帝大战蚩尤的战争么? 想到这里,他赶忙把已经逃跑的奸细又叫回来,问道:“你们的首领叫什么名字?” “连山。怎么了?” 听到这两个字,王希咖五内俱焚。炎帝号神农氏,又号连山。一切都吻合了,这正是炎黄大战蚩尤。自己作为炎黄子孙,一方是自己的“老祖宗”,一边是自己刚拜把子的兄弟球球,自己应该站在哪一方呢? 假如穿越者不可能改变历史的走向,那么这场战争的结局是注定的:炎黄联手击败了蚩尤和他的兄弟们,也许这就是这种满身长毛的巨人灭绝的原因。对于这样一场结局早已注定的战争,自己又有什么事可以做呢? 假如自己能够改变历史事件的结局,那会怎么样呢?炎黄一族自此消失,地球会被毛人部落统治吗?那岂不是就没有自己这个炎黄子孙,也就不可能穿越到这个世界改变历史——一个从来不存在的人,又如何改变世界? 王希咖满脑子思考着这个悖论,扎克向他告别也没听见,等他回过神来扎克已经走了好远了。王希咖一咬牙骑着马冲了过去,对扎克说道:“我跟你回去一趟,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球球说。” 他还是决定要帮球球和扎克一边。虽然自己是炎黄子孙,但是跟这些未曾谋面的老祖宗并没有太多的交情,球球和扎克可是自己的结拜兄弟。出来混,最重要就是要讲义气,改变历史就改变历史,为兄弟上刀山下火海,不就是结拜的意义么? 球球正坐在帐篷里思考打仗的事情,突然见到扎克和王希咖回来了,赶忙迎上去:“干嘛,东西落下啦?” 王希咖看着这个高大魁梧的巨人,心想名字对一个人还真是重要,如果叫蚩尤,你就觉得他威武霸气,叫球球,只觉得憨厚可爱。自己刚认识他的时候就叫他球球,那么现在也还是叫他球球吧。 他郑重地坐到球球面前,说道:“咱们是兄弟么?” 球球说道:“咱们喝过牛血酒,当然是兄弟了。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别绕来绕去的。” 王希咖道:“那好,你听兄弟一句劝,先别去找匠人复仇,这是个圈套。刚才在山下我们抓了个奸细,说他们已经联合了轩辕部落在平原上设好了埋伏。就等你叫上兄弟,准备一打尽” 扎克把刚才抓到奸细的详细情况跟球球说了。球球思考良久,说道:“就算他们有圈套,那又怎么样呢?无非就是骑着马射射箭,我觉得他们就不可能打得过咱们。只要注意保护,别被射到眼睛就好。” 扎克道:“不是眼睛,万一他们再射火箭,咱们身上的毛一点就着,会被烧死的。” 球球道:“这个好办,咱们每人带一桶水,如果着火了就用水浇在身上就好。或者咱们等下雨的时候再去打,下雨了他们的马也跑不动,火也烧不起来。” 王希咖想起《山海经大荒北经》里似乎描述过这么一段:“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说蚩尤在雨天去攻击黄帝,后来黄帝请了个神仙把雨止住,杀了蚩尤。 在神话里还有传说,说蚩尤作大雾困住了黄帝,然后黄帝得到玄女的帮助,发明了指南车,冲出大雾击败蚩尤。反正不管怎么说,这一战蚩尤是输定了。 看着为想出雨战计谋而兴高采烈的球球和扎克,王希咖不禁迷惑起来:“难道命运当真不能改变么?”他实在是不服气,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掌握了那么多现代知识,若是来到古代还改变不了一场战争的走向,那人类几千年不是白发展了? 王希咖道:“兄弟,雨战当然是个好办法,但咱们也不能确定这个雨下起来就不会停,要是打到一半雨突然停了,那还是会被烧死。” 球球道:“打仗么,哪里有万无一失的情况?要是怕这怕那,这仗就不用打了。兄弟你没来之前,我们跟匠人打了无数回仗,从来没输过,我看你是太害怕了。” 王希咖道:“我知道接下来说的话会很离奇,但如果你把我当兄弟,你一定要相信我。” 球球点头道:“你就是把白天说成晚上我也信你。” 王希咖道:“其实,我是从未来穿越而来,你们这场战斗的解决,我在未来已经看过。”说完就把人类简史,中国古代史跟球球普及了一下,又说了大航海时代,工业革命,几次世界大战,几次大瘟疫。紧接着又说了自己在现代社会如何练铁布衫,如何用核弹渡劫,又如何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在上河口如何生活,又如何想要探索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王希咖说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说到后来嗓子都哑了。说完之后只见毛人营地鸦雀无声——这故事信息量太大,大家都需要消化一下。 良久,球球才凝视着王希咖的眼睛问道:“兄弟,没有冒犯的意思,不过你脑子没毛病吧?” 第十八章:老神仙 王希咖道:“我明白,这个故事太过离奇。不过我确实是把我经历过的都告诉你们了,信不信由你。” 球球道:“不是,我没有不信你的意思,我说你脑子有毛病是你决定用铁布衫生扛原子弹,这不科学” 王希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满身长毛的原始人质疑自己的科学素养,只好害羞道:“我可能是上辈子玄幻说看多了,你非要说我脑子进水也没问题。不过我发现了一个秘密,生扛原子弹以后可以穿越。这是一个重大的发现,也许在这个世界发明出核弹,我就又能穿越回去了。” 球球道:“兄弟,那你既然是从很多年之后来到这里的,那把你会的东西都教给我们,弄出一两个原子弹来,那咱们在这世上不就无敌了吗?” 王希咖问道:“理论上是这样。咱们天下无敌之后你想干嘛?” 球球说:“全天下都是咱们的,那我们想喝酒就喝酒,想跳舞就跳舞,难道不快乐吗?” 王希咖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想喝酒就喝酒,想跳舞就跳舞,干嘛要去征服天下呢?” 球球愣住了,毕竟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征服天下以后要干嘛。他平日所想无非是希望母牛再多生一两头牛,如何去报复匠人,还有去市场上买盐巴,其他就没了。假如全天下的牛和盐巴都是自己的,没有人敢像匠人一样招惹自己,那自己又该干什么呢? 他决定向未来要答案,向王希咖问道:“那在你们那个时代,征服天下的首领一般在干嘛?” 王希咖想了想,说道:“在我们那个时代,没有哪个首领征服了天下,地球上分布着00多个国家,最强大的国家首领,一般每天也就是忙着跟其他国家做生意或者打仗,然后回答一些记者提问之类的事情。” 虽然球球对于“地球”,“记者”之类的词语不太懂,但还是觉得王希咖说的那些首领生活没啥意思。如果打下天下每天还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那打了干嘛? 王希咖自己看球球不以为然,说道:“其实那些首领虽然每天都在做一些无聊的事情,但他们拥有权力。权力是一种会让人沉迷的东西,人们能在权力中感到快乐。” 球球不理解什么叫做“权力”,王希咖解释道:“比如你如果拥有权力,那你可以决定别人的命运,你可以让一个人富裕或者贫穷,甚至可以决定许多不那么强大的国家的命运,让千百万人生或者死。大家都很尊重你,这种掌控感会让你觉得你很重要,像一个神。” 在某种程度上,作为毛人部落首领的球球能理解这种掌控感,但他并不觉得自己比其他毛人更加快乐。 “那在你们那个时代,我们毛人部落都在干嘛?” “呃,我们那个时代好像没有毛人,只有一些隐约的传说,比如大脚怪,喜马拉雅山雪人,神农架野人之类的。大概就是你们的族人……但我觉得,你们这个种族在我们那个时代很可能灭绝了。” 球球忍不住掉下泪来,说道:“我们的种族这么强大,为什么会灭绝,就因为我们跟匠人打仗打输了吗?” 王希咖说道:“很有可能,对了,你们如果跟匠人结婚的话,能生孩吗?” 他很想知道毛人跟普通人有没有生殖隔离,如果没有生殖隔离的话,也许毛人和匠人在某个时期进行过种族融合,就像在人类进化的某个时期,智人和能人进行过种族融合一样。球球说道:“我们没有跟匠人结过婚,应该是不行吧?对我们来说匠人就像孩子,我们不跟孩子结婚。” 王希咖并不十分相信球球说的话,他觉得肯定会有那么一两个毛人和匠人突破种族的限定走到一起,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只是球球不知道。孟娇娘就说过,毛人和普通人类结合,会生出二毛人。但他明白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就岔开话题,说道:“我听扎克说咱们这里有大象,能带我去看看吗?” 球球说大象在黑毛人那边,明天白天可以带王希咖去。王希咖想起自己已经快两天没有见到孟娇娘和彭连虎,就跟球球约了时间,返回桃花镇。 一路上郎那多悄悄问王希咖:“在你来的那个时代,还有狼人一族吗?” 王希咖道:“好像没有,只有一些电影里还能看到狼人。” “那吸血鬼呢?” “吸血鬼也在电影里,现实中没有了。” 郎那多不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奔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王希咖先找到的是孟娇娘,孟姑娘正在当时他们离开的地方抱着手等着。她面带微笑,仪态端庄,宛如一个古代的蒙娜丽莎。 “咋的啦?你们打篮球打到现在才回来啊?我还以为你们跑了呢。”孟娇娘嗔怒道——她还以为王希咖在毛人家打了一整天篮球呢。 “别提了,你一直在这等我吗?” “美的你!镇上人说看见你们了,所以我就过来等着。” “彭连虎呢?” “一直在跟人赌钱呢。” 看来赌博真是人类本能,三皇五帝时代竟然就有赌钱这种行为了。王希咖很好奇古代的赌馆是什么样的,就跟着孟娇娘去找彭连虎。走了没几步就咖见一座三层楼高的大房子,这可算得上是桃花镇最大的房子了——这里大部分房子都是两层高的木楼。 孟娇娘一努嘴:“喏,这就是赌场。” 赌场里没人玩现代赌场里的扑克牌游戏,大概扑克还没有被发明。这里的人大部分在摇骰子,那骰子各式各样,有现代的立方体骰子,也有一些三角形的骰子。还有一些人在玩骨片,那骨头片上画着一些字符被人扔着玩,王希咖弄不懂规则也不知道该怎么玩。他转了一圈,没有彭连虎的影子,正打算去二楼看看,突然听到赌场后门人声鼎沸,似乎有动物的嘶吼声,便紧走几步从后门出来。 这赌场后门是一片高高的围墙,王希咖看有楼梯,便拾阶而上,发现一片开阔的场地,场地中央有两只熊在互相撕咬,这竟是一个斗兽场。看样子这也是赌场的一部分,大家在这里斗兽。这倒是有几分古罗马斗兽场的风范,然而彭连虎也不在这里。听到斗兽场后似乎也很热闹,王希咖便继续往后走。 走了没多远便看见一个高台,台上有个白须白发仙风道骨的老头站在上面表演。那老头左手托着一个水晶球,右手牵着一个孩,双眼微闭就这么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周围围着一堆堆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老头,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在这一堆围观群众中,王希咖发现了彭连虎那熟悉的背影。王希咖走过去重重在他肩上拍了一下,道:“连虎,你跟这看什么呢?” 彭连虎回头看见一两天没见的王希咖,却一点也不惊讶,向王希咖摆摆手,示意现在并不是聊天的好时候。 只见台上那个老头突然睁开眼睛,向周围环视一圈,左手上托着的的水晶球缓缓升到离手掌1公分的地方漂浮着,就好像有股力量托着它似得。大家都为这个神迹发出阵阵惊叹,但表演显然还没有完,那老头和他牵着的那个孩突然也漂浮起来,离地大概,0公分的样子,有点像磁悬浮,又有点像宇航员在太空舱里失重的样子。 观众们没想到老头自己也能飞,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一边鼓掌一边吹口哨,气氛一瞬间就热烈了起来。 王希咖作为一个现代人,自然不相信这老头能够这么飞。在旅游景点经常有人做这种空中飘浮术的表演,但通常他们拄的手杖什么的是经过特殊改造的,实际上是坐在一把椅子上。这老头倒是没用什么手帐,他牵着的那个孩也腾空了,大概不是坐在椅子上。 魔术家大卫科波菲尔也做过空中飞行的表演,所以王希咖猜测这老头应该也是使用了魔术一类的障眼法才飘起来的。正想着,那老头突然张口,“嗬”地一声,吐出一柄银色剑。那剑大概5厘米左右,突然伸长到0厘米,在空中绕圈飞行! 这个飞剑的套路王希咖也没见过,一时也被这老头的手法给震住了。王希咖只是在仙侠说《蜀山剑侠传中》见到过关于飞剑的描述,那是剑仙的看家本领。这一招也很是难练,需要先练内功好多年,然后吃各种灵丹妙药,有时候还需要渡劫兵解,总之就是要机缘巧合之下才能练成。 王希咖穿越之前看玄幻说走火入魔用核弹渡劫的时候,也没想过劫后成为剑仙,因为飞剑这么技术已经失传很久,没有人教自然不知道怎么练。难道这失传已久的御剑功夫,竟在这里重出江湖? 在这个人能靠核弹穿越,充斥着狼人,长毛巨怪的世界,有那么一两个剑仙似乎也不足为奇。倘若这老头真是剑仙,肯不肯收自己为徒呢? 第十九章:商业机密 老头的飞剑速度并不快,只是一圈一圈的在众人头上盘旋,半径大概15米左右。这与王希咖心中的剑仙形象又是不同:在他心中飞剑的速度是很快的,跟光速差不多,以至于当飞剑开始运作,大家只能看到一道道剑光。 王希咖看这老头的飞剑速度大概跟平时玩的纸飞机速度差不多,也许这个飞剑也不过是一种魔术类的障眼法? 周围的群众自然没有王希咖的见识,看到一柄剑在天上飞,大家特别害怕。这下没人为那老头的表演鼓掌,纷纷尖叫着四下奔逃,场面一度混乱,几乎要发生踩踏事故。 那老头看观众开始逃跑,也有点慌,立刻收了剑,人也降到地上,开口说道:“大家莫要惊慌!吾乃青牛山袁青牛真人,今日携带圣灵圣子下山除魔路过此地。可为大家测算吉凶,消灾免病!” 这话一说,王希咖顿时放下心来——这肯定是个江湖骗子,绝不可能是什么“青牛山袁真人”,应该也不是剑仙。没见过什么真人剑仙靠街头卖艺挣钱的。 不过这江湖骗子也有点道行,搞得那套飞剑,还有圣父圣灵圣子三位一体这一套倒挺巧妙的,哪怕不是装神弄鬼的骗钱,单靠这套手法去做魔术师,也不会缺少观众。 袁真人显然不想用魔术师的身份挣钱,他在台上表演了一圈就开始卖他的符。在上河口村还在用竹简的时候,袁真人不知道哪里搞来了一叠叠的黄纸,上面乱画了各种图样,5分钱一张,买了以后可以消灾免难。 人群蜂拥而上,像不要钱一样枪那叠黄纸。王希咖也走近买了一张符,拿到手上发现竟然是ba球星麦迪的”1”的标志。再看其他人手里的符,有的是科比的黑曼巴标志,有的是艾弗森的标志,甚至还有耐克和阿迪达斯的lg。王希咖再看了一眼袁真人的鞋子,很明显就是一双现代款式的鞋,心里瞬间就有了底——这袁真人也是从现代穿越回来的! 等买符的人群渐渐少了一些,王希咖悄悄走到袁真人身边,说道:“哥们儿,你那有aj1吗?”aj1是ba球星迈克尔乔丹的经典球鞋,古代人根本不懂这个典故。 袁真人听到这话表情一变,跟王希咖说道:“哥们儿,等我卖了符,大家找个地方聊聊。”这符倒是的确很好卖,袁真人准备了500份符,0分钟不到就卖完了,跟发传单似的。袁真人跳回高台,说道:“今日神符已经发放完备,想买的下回请早。说完走到王希咖身边使了个颜色,王希咖心领神会,便跟着袁真人走。 袁真人走回赌场,原来他在赌场三楼有个房间,离他平时“上班”的地方也就几步路的距离。郎那多和彭连虎想跟着进去,袁真人止住了,对王希咖说:“我只跟你聊。” 王希咖便跟两人说,你们跟着娇娘先回马车找扎克,我一会儿就来。彭连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的说道:“师父,记得跟真人要几张符,保平安的!” 王希咖点点头,关上了房门。这房间有一张很现代化的席梦思床垫,不知道袁真人从哪里搞来的。自从穿越以来王希咖就再也没睡过席梦思了,要不是自己现在是个客人,他真的想躺在床上打几个滚。 “这床的弹簧事我自己用铁丝弯的,海绵是我用木纤维做的,厉害吧?”袁真人说道。 “厉害厉害”这袁真人说话真一句假一句的,王希咖心想你没有车床怎么用铁丝做的弹簧,难道是用擀面杖绕出来的吗?还有海绵床垫,要有这个用木纤维做海绵的手艺,那还在街上卖什么符呢?直接卖床垫不就行了?” 但他没有选择这个话题,而是把话题转向了袁真人带的那个孩,说道:“这是您儿子吗?看着挺聪明的,咋跟你一起穿越了呢?” 那孩也不理王希咖,转向他爸爸,说道:“爸,咱们啥时候回去啊?学校该开学了。” 袁真人尴尬的扔了几十文钱给那孩,说道:“快了快了,你去楼下打牌玩,我跟叔叔谈点事情。” 那孩接过钱一眨眼就没影了。袁真人这才正眼看王希咖,说道:“你是王希咖吧?”?王希咖一愣:“您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袁真人哈哈一笑:“我从新闻上看到的,你当年在地球上用铁布衫生扛核弹可是个大新闻,你的照片满地球都是,谁不知道你?” 王希咖穿越前十个挺低调的人,听到自己在地球上出了名,只好害羞的挠了挠头,说道:“那您是在我后穿越的咯?您是怎么穿越的呢?” 袁真人道:“我比你晚穿越0年,是0八0年穿来的,跟你一样,也是挨了核弹。” “怎么的呢?您也是想借助核弹渡劫?” “没有,你走了以后没几年,地球上来了一次冠状病毒瘟疫,比00年那次还严重,根本防不住。瘟疫完了以后就是经济危机,然后就开始打世界大战,到处扔核弹。那天我领着儿子去找防空洞,还没跑到掩体,头上正正的挨了一颗核弹,醒来就到这了。” 竟然还打世界大战了!王希咖简直惊呆了,他知道00年因为冠状病毒在全球蔓延,确实差点打世界大战,但好在后来没打,又和平发展了几十年。没想到0八0年竟然又来了一次,可见人类确实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那啥,你知道我爱人的消息吗?苏蕊。”王希咖最牵挂的还是自己穿越前的老婆。 “你挨核弹以后,苏蕊继承了你的遗产,开始的时候她也成了世界名人,各大媒体争相采访,后来她在太平洋买了一个岛,不许任何人靠近,就没消息了。” “她后来有没有再婚?” “没听说过。” “世界大战炸到她那个岛了吗?那战争打完了吗,哪边赢了?” “不知道,刚开打我就挨了一发核弹。” 袁青牛的话,信息量太大,王希咖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总感觉穿越前的生活是很遥远的一件事,但袁青牛的谈话又把那种生活拉到了他的眼前。如果自己当时不去练铁布衫,不去挑战核弹渡劫,那现在会是怎么样的情形呢?自己能否躲过这次世界大战?他想象了一下核战那地狱般的场景,觉得也许生扛核弹穿越到这个世界,反倒是最好的选择。 “对了,你要的aj1,我这里刚好有一双。44码的,你要的话10两银子”袁青牛看王希咖半天不说话,扔了一双鞋在他面前。 王希咖看着眼前这双鞋,aj1复刻版,黑红脚趾。要是正品的话1400人民币左右,10两银子也不算多。王希咖扔了10两银子给袁青牛,穿上试了试,正合脚。 不知道为什么,穿上这双几千年后的球鞋,王希咖的思绪又从全世界核战中拉回到了这个三皇五帝的时代。看着袁青牛正在把玩那把他刚才是表演的剑,原来那是一把可以伸缩的遥控剑。 为什么这样一个经历过第三次世界大战穿越来的人,会甘愿当一个江湖骗子呢?这个袁青牛,真是一个谜。 “如果打核战的话,那咱们这个世界应该还会有许多穿越来的人吧?” “不知道,没见过,就见过你一个。” “你来这里多久了?” “比你晚” 收到了王希咖的钱以后,这个袁青牛似乎不太愿意聊天,回答也变得简单了起来,仿佛王希咖只是另一个向他买符的无知古人。可是王希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现代社会来的人,话匣子怎么也关不上。 “你知道我们在的这个地方在哪里吗?离大海有多远?我想画个地图来着,你愿意一起吗?” “不知道,不愿意” “嘿,你知道吗,现在我们在的时代是三皇五帝时代,我可能参与了一场蚩尤大战轩辕黄帝的战争,蚩尤是我朋友,你有兴趣一起来吗?” “没兴趣。” “如果我帮助蚩尤一方赢了,会改变历史进程吗?” “原始人打仗输赢无所谓,反正人类最后都会打核战。” “你知道怎么穿越回现代社会吗?” “不知道,我也不想回去。嘿,听着,我只是带你来买鞋的,你也买到你要的aj1了,如果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否别打扰我休息?” 看来袁真人是下了逐客令了,如果他存心把天聊死,那王希咖也聊不下去。 既然如此,王希咖也不好多待,便起身告辞。没走几步却又折返身来,问道:“请问你这些鞋子,还有你那些遥控装备都是从哪里来的?” 王希咖穿越来的时候属于“魂穿”,甚至身体都不是他原来的那个身体,更别提带什么球鞋穿越来了。这彭青牛又是遥控装备,又是运动鞋的,没听说过有人穿越还可以带东西的。 袁真人盯着王希咖的眼睛缓缓说道:“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第二十章:持久力 当王希咖穿着刚买到的aj1来到彭连虎和孟娇娘身边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刚才跟袁真人的聊天内容:大瘟疫,核战,穿越。这个世界越来越让他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袁青牛这么奇怪的一个人,却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好奇呢? “师傅,你去毛人营地感觉咋样?又没看上个毛人姑娘?”彭连虎的话把王希咖拉回到了现实。王希咖把那个奇怪的袁真人抛在脑后,想起了自己的任务:明天还要跟球球去黑毛营地。 他把毛人和匠人的争斗简要的跟彭连虎和孟娇娘说了一遍,又说自己跟球球约好了白天去看大象,看完大象大家再寻找大海。 于是大家补充来一些补给,第二天一早,便跟着扎克去找球球。 王希咖本以为还要上山,扎克却说不用,直接到黑毛营地去还近一些,球球应该已经到了。 “万一我们到了黑毛营地,球球还没来怎么办?” “没事,那等一等就好了。” 这种时刻王希咖就发现了没有电话的不便之处了:如果球球路上有什么事情耽误了,那咋办呢?球球之前也没写封信让扎克带去——也不知道毛人们有没有发明文字。 黑毛营地离桃花镇大概10公里,不算远,但是扎克还是走得满身大汗。看来毛人的耐力确实是不行。 球球早已经到了,正在营前迎接大家。白毛人的营地在雪山上,黑毛人的营地却在一个峡谷里。着峡谷只有5,6米宽,刚好容得下一辆马车,顺着峡谷走100多米,便是一个开阔的是所在。 王希咖看着这里的地形,不由想到了时候学过的课文《桃花源记》:“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这个镇叫桃花镇,那黑毛的领地莫不就是桃花源? 然而现实并不符合王希咖的美好想象,黑毛的营地倒是土地平旷,但并没有“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这里很少有草,只有低矮的灌木,到处是奇石怪岭,有些像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的景致,又有些像《魔兽世界》里的贫瘠之地。 王希咖努力回想中国哪些地方有类似的景色,想来想去也只有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原了——这里莫不是在陕西?可是陕西附近哪里有雪山呢?难道是秦岭的主峰太白山么?也就是说白毛人住在太白山,而黑毛人住在黄土高坡?可是听附近人的口音,并不像陕西呀。关于这个未知的世界,还有太多的谜团等待王希咖去探索。 除了球球和扎克两个白毛,并未见到黑毛。王希咖问球球:“你的黑毛兄弟呢?不会放我们鸽子吧?” 球球奇道:“什么叫放鸽子?” “就是耍我们,约好了不来。” “那不会,我兄弟最讲信用。” 说罢球球就把手拢在嘴边,开始长啸。那啸声使得王希咖想起以前听过的长臂猿的叫声,又使他想起人猿泰山的呼喊,不禁在心里感叹:不愧都是灵长类,叫声也都差不多。 这粗犷而又原始的呼喊,勾起了王希咖心中的一团火:这就是真正的大自然啊!这就是真正的野性的呼唤!他也不禁狂吼起来。 刚吼没几声,就感到大地一阵颤抖。地平线上尘土飞扬,似有千军万马经过。等到尘土散尽,一队黑毛巨人出现在了眼前。 王希咖仰头看了一眼黑毛的坐骑,竟然也是满身黑毛的长毛大象。那象有4米多高,獠牙两米多长向上弯曲,赫然就是早已灭绝的猛犸巨象! 为首一个黑毛骑着一头大概5米的猛犸来到球球身前翻身下犸,问道:“球球兄弟,刚才那两声是谁叫的?也太难听了。” 球球哈哈大笑,指着王希咖说道:“这是我兄弟叫的,他不懂音乐,叫着好玩。今天来你这里看大象。” 王希咖不好意思的笑道:“我看球球叫得好听,嗓子有点痒,便也随便乱叫几下,见笑了。” 那黑毛汉子也朗声说道:“我开个玩笑,你莫要见怪。虽然你叫的那几声不合音律,但听得出来你宗气很足,以后多练练就好了。” 王希咖心想我听球球也是乱叫的,哪里有什么“音律”?球球向王希咖介绍到,这位黑毛名叫“穷穷”(音译),是自己的好兄弟,手底下有,00名战士,还有战象500头。穷穷的特点除了有坐骑,制造兵器也是一把好手,什么样的武器都能造出来,你把那天跟我说的原子弹跟他说说,让他给我们造几颗,就能征服天下了。到时候兄弟们每天唱歌跳舞,吃肉喝酒,岂不快活? 王希咖看了看这位球球口中的兵器能手穷穷,只见他手持一柄石斧,部下也都拿着些木棍骨棒之类的武器。看得出来这些石斧木棍都经过精心打磨,但是没有一个人有铁器,也就说这个部落也应该还处于石器时代。 让石器时代的原始人造核武器在王希咖看来有些困难,但他也不想扫球球的兴,便说道:“好说好说,一会儿我跟穷穷聊聊。咱们先看大象吧!” 穷穷哈哈大笑:“这个简单!” 说完便牵了一头猛犸给王希咖让他骑。王希咖现在又长了几公分,身高大概1米八,站立摸高米5左右,经过一段时间的负重深蹲之类的弹跳训练勉强可以扣篮。但是穷穷牵给他的猛犸肩高大概4米5,又没有脚蹬,如何攀上这个猛犸的背是一个问题。 王希咖从侧面试了几次也跳不上去,打算从正面爬着那个猛犸的牙齿上去。记得时候在动物园,有一个项目就是大象用鼻子把朋友卷起来。王希咖觉得如果眼前这头猛犸用鼻子把自己卷起来的话,那上象背也就不成问题。 然而猛犸显然没有领会王希咖的意图,这头巨兽看王希咖挤眉弄眼又在身上搞来搞去的,顿时焦躁起来,抬起两个前蹄就要跺王希咖。扎克赶忙把王希咖拉到一旁,一手托住王希咖的臀部,一手扶着他的腰,把他举到象背上。 这狼狈的动作引得穷穷哈哈大笑,王希咖也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没过多久,他就沉浸在乘骑这早已灭绝的远古巨兽的喜悦中。猛犸的颈椎和背部之间有个凹陷,刚好可以给人骑。王希咖手抓着猛犸的长毛,把脸贴在猛犸头上,好像抱着一个巨型毛绒玩具。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浓浓的满足感:我竟然骑到了猛犸象!这辈子值了。 骑猛犸象的感觉跟骑马差不多,甚至比骑马还要颠簸一些。王希咖感觉这个猛犸象的奔跑速度大概能到每时50-60公里,速度也不亚于骑马。但倘若你像骑马一样用双腿夹紧象背,没多久就会感到股四头肌有些酸痛。 好在跑了大概0多分钟,猛犸象就慢了下来。王希咖终于发现猛犸作为骑乘动物的缺点了——这种动物不会出汗,耐力不太行,无法坚持长距离的高速奔跑。 第二十一章:我们的厉害 黑毛的营地在一处河滩,他们的建筑风格跟白毛人差不多,都是用兽皮和木头搭建一个个的帐篷。看得出来除了毛色不同,黑毛和白毛实际上是一个种族,连他们互相之间说的土话都差不多。 猛犸们都到河边饮水,喝水的方式与大象差不多——用鼻子把水卷起来喝。时不时的,猛犸们还会用鼻子吸一管水喷在背上降温,满身的长毛被喷得湿漉漉的,毛人们也跟着跳进河里玩水。 因为骑了半天猛犸象,王希咖的双腿酸痛得没办法行走,便坐在河边看着大家戏水。他有些明白猛犸和毛人为什么在现代社会灭绝了,在这种炎热的峡谷地带,身上长着一身的长毛实在是不太方便。 球球扎克他们跟着穷穷一起在河里洗了个痛快澡,看王希咖一直不动,就喊他下来。王希咖说道:“不行,我骑了一天大象,腿酸得根本动不了! 毛人们又是一群大笑。扎克看不过去,便上来陪王希咖聊天,说道:“哥们,你腿太短,骑大象不合适,一会儿给你找匹马或者跳蚤。 按正常人的标准,王希咖腿算长的了,可是跟这群动不动就三米多高的巨人比,那可不就是腿短吗?但他明白扎克这是好意,并非有意嘲笑,便问道:“骑马我知道,你说的找个跳蚤是什么意思?” 扎克眼睛一亮:“啊,对,你还没见过跳蚤,我带你去看,给你挑一个合适的。” 王希咖是城里人,从没见过跳蚤和虱子什么的,但他并不对这种东西感兴趣,就谢绝了扎克的好意:“我腿还有点软,跳蚤就不看了吧……” 耿直淳朴的扎克把王希咖的婉拒当成了客气,强行把王希咖架到脖子上带他去看跳蚤。王希咖骑在扎克的寰枢关节上,思考着应该找什么样的借口才能让扎克不要这么过分热情,是说自己待会还要开会呢,还是说自己准备去洗澡。 还没找好理由,扎克就努努嘴:“喏,跳蚤,你自己选一个。” 王希咖看着扎克嘴里的“跳蚤”,原来是一种身高大概两米左右的动物。这动物有健壮的后腿,前腿稍短,尾巴粗壮,有点像披着鳞甲的袋鼠。但是这动物脑袋比袋鼠大,胸前也没有口袋,嘴巴向前突起,有许多锐利的牙齿。 把这辈子和上辈子学到的知识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王希咖终于确认了扎克口中的“跳蚤”究竟是什么生物——这就是《侏罗纪公园》里的迅猛龙啊! 虽然王希咖知道这里是古代,可是也没有那么古。在他的印象里,现在应该是公元前000到5000年左右,这个时代有猛犸是正常的,可是不应该有恐龙。 根据他所学过的知识:恐龙早在6500万年前白垩纪末期就因为一颗行星撞击地球灭绝了,怎么可能出现在公元前000-5000年呢? 人类和恐龙如何能生活在一个时代?难道说这批恐龙也因为那次巨大的爆炸穿越到这里了吗? 还没有思考出答案,扎克就牵了一匹迅猛龙让王希咖“骑着试试”。王希咖大脑一片空白,顺从的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龙。那龙便将身一扭,向着远方狂奔,速度应该能达到70公里/时。狂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两旁的景物由于速度太快变得模糊,王希咖没戴头盔,几乎被这扑面而来的风吹得睁不开眼,但他的心里依然很快乐,就像一首老歌里唱的一样:“速度是70迈,心情是自由自在,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这迅猛龙跑起来竟然比猛犸象稳,大概是因为恐龙的颈椎构造类似于鸟类,能够在高速运动中保持稳定。而且迅猛龙的耐力也比猛犸象强多了,跑一个多时丝毫不显疲态。当迅猛龙驮着王希咖在旷野上狂奔一周回来,王希咖的心情敞亮了许多:这是一个多么神奇,多么美好的时代啊!我爱大自然! “怎么样?我就说跳蚤适合你吧?”扎克得意的问道。 “你们为啥给这个东西起名叫跳蚤啊?” “因为它跳得高啊。”扎克说着把手抬起来上一轮,那迅猛龙瞬间就跳过了长毛巨人扎克的头顶。 “怎么样,是不是很能跳?” “这迅猛龙,不,这跳蚤多少钱一头?我想买一只。” 听了这话,穷穷有些不高兴:“兄弟之间谈什么买不买的?你要喜欢,送你几只便是。” 王希咖知道这群毛人不会客气,便也豪爽的接受了这个礼物,心里暗暗给这头新坐骑起名蓝。 穿越前王希咖有钱有势,可以享受最尖端的科技。但假如不穿越,那他不可能和球球穷穷这种神奇的野人谈笑风生,更不可能骑猛犸骑恐龙。他抚摸着蓝的鳞片,想努力搞清楚这个穿越的机制:自己和袁青牛是生扛核弹穿越的,蓝这样的迅猛龙有可能是生扛行星穿越的。共同点就是都经历了强烈的能量释放,也许,穿越的秘诀就在于能量?强烈能量释放扭曲了时空,导致处于能量释放中心的物体穿越到另一个时代。 这个理论只是王希咖的一个猜想,并没有经过实验论证——现阶段他也没法做实验验证这个想法。也许等之后找机会跟同样穿越而来的袁青牛探讨一下,能对这个穿越机制弄得更明白一些。当然,跟袁青牛探讨世界奥秘的事情得放到以后再说了,目前王希咖还有其他的事要做——到黑毛部落做客。 穷穷把客人请到帐篷外,宰了个牛请大家吃肉喝酒。这里的牛跟王希咖在雪山上吃的有点不一样,毛更少,肉更多,有点像安第斯牛。王希咖注意到穷穷部落杀牛的手法与球球部落相同,都是徒手掏心,不让牛血落到地上。 大家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聊天。王希咖很想知道这个时代除了迅猛龙还有没有其他的恐龙,比如温顺庞大的腕龙,炫酷的三角龙,当然,他最想知道的是有没有霸王龙。 听完王希咖的描述,穷穷说道:“你说的那些东西都有,但不叫你说的那个名字。至于霸王龙,可能是我们说的大虫。大虫可不好惹,得放跳蚤去对付……” 王希咖想象了一下长毛野人手持石斧,坐着猛犸指挥迅猛龙大战霸王龙的场景,直想得热血沸腾。他突然想到能跟动物对话的狼人郎那多,就让郎那多去跟迅猛龙们交流一下。然而郎那多表示他也听不懂迅猛龙的话,猛犸的话倒是能听懂——也许不同动物之间的语言就像不同民族的人类语言一样不同吧,郎那多只能听懂哺乳动物的语言。 大家吃着烤肉聊着天,穷穷突然问王希咖:“我听我兄弟说你有个什么原子弹,很厉害,可以拿出来看看吗?” 王希咖说拿不出来。 穷穷鄙夷地说道:“哦,你的厉害拿不出来。那我带你看看我们的厉害。”说罢一吹口哨,突然跑来一群身披重甲的恐龙,着这恐龙坦克一样的外型,明白这是甲龙,这东西的确是厉害。 在这块土地上,有数不清的猛犸象,数不清的迅猛龙,数不清的甲龙。如果它们都能听指挥,那单凭这些动物,就能打赢一场原始人之间的战争,甚至有可能征服世界。 第二十二章:商业间谍 在传说故事里,蚩尤部落的确有许多奇人异兽帮忙,但最后还是输了。王希咖把自己当时在雪山上跟球球讲的那些故事一字不落的高速了穷穷,然而穷穷并不相信。 对于这个自高自大的原始人来说,输给矮的匠人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至于什么穿越,什么原子弹,核武器,完全是胡说八道。 王希咖明白单靠嘴巴是无法说服穷穷这样从来没受过教育的野人的,可是一时半会儿他也拿不出什么太有说服力的证据,只好问穷穷:“如果你们这么厉害,你的猛犸,迅猛龙,也就是你说的跳蚤,还有这些甲龙——我不知道你给它们起的什么名字,这么不可战胜,那为啥你们一直没有把匠人部落征服呢?” 穷穷鄙夷道:“那些匠人打不过我们,他们不过是比较狡猾而已,躲在后面放火箭,动物们怕火。如果等到下雨天,他们放不了火,那打他们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如果你们打仗的时候突然雨停了呢?为什么你们不可以学习匠人的办法,也放火箭射他们呢?他们有铁制的兵器,你们的兵器都是些石头和木棍。” 穷穷勃然大怒:“你是在说我们的兵器不好?我们的兵器是全世界最好的!只要一斧头下去,匠人的脑袋就会开花!”说着便挥舞起自己手中的巨型石斧。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面对穷穷这样的人,王希咖已经不太想说话了,但出于对球球的尊敬,还是把自己想说的都说了:“金属要比石头先进,你应该要像匠人一样去寻找铜矿,铁矿,然后制作更好的武器。用石头你是打不赢用铁器的人。” 穷穷冷笑道:“你上过战场吗?空口瞎说谁都会。最好你用你的铁器还有什么原子弹,我用我的斧头,咱们来好好较量一番。” 话说道这个份上,王希咖知道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所谓夏虫不可语冰,没有见过先进武器威力的原始人不会懂得石器时代和铁器时代的巨大差异。于是起身告辞:“既然如此,那我就先走了。谢谢您的热情招待,祝您在战场上好运。” 孟娇娘彭连虎和郎那多便也跟着离开。几个人都是第一次到毛人营地,劝王希咖道:“别跟这些毛人讲道理,等他们吃了亏才会明白什么叫锅是铁打的。” 吃亏?王希咖明白毛人跟匠人这一战会导致灭族,他们长满长毛的高大身躯,以及他们的猛犸战象都会因为战争的失败灰飞烟灭。这是历史上注定要发生的事情,就像百年孤独的马孔多注定要在世上消失一样。自己曾经想要用千年的知识改变这个结局,然而碰上了穷穷,任何努力都没有用。 自己走的时候球球也并未挽留,这个疑似是蚩尤的人,在雪山上曾经被王希咖说动,同意发展科技,不主动谋求与匠人之间的战争。可是来到黑毛营地,看到了自己援军那么强大的实力,似乎又对王希咖的话将信将疑,发动战争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现在的王希咖对于球球和穷穷跟匠人的战争并不关心,只是希望那些猛犸和恐龙不要灭绝就行。也许等自己周游完这个世界回来也可以搞些动物到上河口村养养。此时此刻,他只想再回一趟桃花镇找找袁青牛,聊聊上次没聊透的事。 眼看快到桃花镇了,地上的土突然又震动起来,回头一看,原来是扎克骑着猛犸赶了过来。 “我相信你说的话,铁器比石器厉害,你能教我打铁吗?”扎克问道。 扎克的身体素质在毛人里只是普普通通,他没有球球和穷穷那样强壮。正因为他身体优势没那么大,所以比较信赖武器。 王希咖很喜欢扎克这个毛人,扎克是毛人一族里最亲近普通人类的那种,平时到桃花镇买盐买酒,做皮毛生意的都是他,开化程度非常高。 “好,我教你,不过我得再去拜会一下那个袁真人。” 王希咖骑着迅猛龙径直来到赌场三楼,发现房门紧闭。便问赌场老板袁真人的去向,那老板说上次跟王希咖聊完以后袁真人就去云游四方,不知所终了。袁真人时不时的就会消失一段时间,等他回来的时时候就会带着许多厉害的东西。 王希咖心想这个袁青牛说不定去哪里进货了,他那些遥控装置,那些运动鞋肯定不是他自己做的。要么就是这个世界的某处有一群现代人,袁青牛去找他们进货。要么就是袁青牛掌握了自由穿梭时空的方法,可以把现代的货物带到古代。可是现在找不到袁青牛,王希咖也无法验证自己的想法,只好先带扎克去学习铁器的制作。 几人还是来到了桃花镇的铁匠铺,这老板也姓刘,比上河口的刘木匠大一些,王希咖称他为大刘总。这刘老板当然听不懂“大刘总”的“总”是什么意思,但心里知道是个好词,也不反对王希咖这么叫他。 不知道为啥王希咖认识的木匠铁匠之类的人都姓刘,也许上河口村的刘木匠和桃花镇的刘总是亲戚呢,又或者在这个时代,搞铁匠生意的都姓刘。 大刘总见到王希咖开心得不得了,这是铁匠铺开业以来的最大主顾。上次王希咖为了验证球球的力量,把这里的铁全都买完了。 “几位,这次想要买点啥?”大刘总殷勤地问道。 “你忙你的,我看看再说。”王希咖这次啥也不想买,主要是想来学古代的冶炼技术。但又担心古代人那种“学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封建思想,所以装作来买东西。 “得嘞,您随便看,看上什么跟我说就行,我给您便宜点。”大刘总丝毫没有意识到王希咖这个老主顾已经变成了一个商业间谍。 王希咖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四处看了起来。 其实古代的冶炼技术也没啥好学的,都非常简陋,王希咖一个现代人随便看一眼就学会了:用粘土累出一个高炉,底下放木炭,上面放铁矿石。然后用一个皮囊做鼓风机加热,把铁矿石融了,倒入磨具冷却,再反复捶打,把杂质尽可能的排除,就成了。 王希咖明白这种土法冶炼得到的铁大部分是生铁,含碳量太高,比较脆,所以只能做些铁锅,铁鼎一类的东西,搞不了太尖端的刀剑,更不可能造出枪炮所需要的无缝钢管。但是就是这种技术手段,也足够匠人们在技术上大大领先使用石器的毛人。 相比起大刘总这种刚刚进入铁器时代的冶炼技术,王希咖更关心他的原材料——也就是铁矿石从哪里来的。王希咖随手捡起一块铁矿石,果然就是分布最为广泛的赤铁矿。 “你这矿石我看镇周围就有不少,进货价应该不高吧?”王希咖试探着问,表面上是想要压低价格,实际上是想打听这铁矿石的来源。 “哪呢?咱镇周围哪有矿?就算有也用不成啊,这都是从镇外50里矿山上运回来的好矿,马托人背得花几天的功夫呢。”大刘总果然上勾了,轻易就把王希咖最关心的矿石产地信息透露了出来。 王希咖盯着手上的矿石,心想这个矿石可以直接丢进炉里炼铁,算得上高炉富矿,品相不错。这种高品相的铁矿石,只有大矿区才有。他暗暗回忆自己初中学到的地理知识,隐约记得中国古代的铁矿产区分别是辽宁本溪鞍山,四川攀枝花。其实海南和内蒙也有铁矿,只是古人不知道罢了。 “行吧,你给我打十根铁棍,都要一百斤的,我过10天来取。价格你开。”王希咖把一块铁矿石很自然的揣在衣服里说道。 “您是老主顾,我也不想多赚您的。每根铁棍收您5两银子,一共50两,您看怎么样?”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给您0两定金,拿您一根现成的铁棍。剩下的到时候交货再结,您看怎么样?”说完王希咖就从店里拿了一个铁棍,这铁棍没有一百斤,也就0斤的样子。 “都听您的。”大刘总又收到一笔巨款,喜笑颜开。 第二十三章:兵器 “连虎,你知道桃花镇附近的矿山在哪里吗?”走出铁匠铺的时候,王希咖向彭连虎问道。彭连虎怎么说也是个本地人,兴许能知道点信息。 “这谁不知道啊?不就离这50里地么?咱们村的铁矿也是从那山上来的,难道你不知道?”彭连虎诧异地问王希咖。 “不知道,我以前也不关心这个。”王希咖心想这情报原来本地人各个都知道,看来自己那50两银子又白花了。不过他也无所谓——千金散去还复来嘛。 王希咖知道清朝的金银铜铁各种矿产以及盐都是官方把控,但汉武帝之前基本没人管这些资源。在这个时代基本就是谁发现就是谁的,他本以为桃花镇附近的矿山一定已经被那些开私矿的挖得千疮百孔,来了以后发现基本没啥矿洞——只是地上有些车辙印。这里属于一个露天矿,矿石到处都是。因为目前这个时代太过古老,还没有人想过要垄断矿产。 接下来的几天,王希咖手把手的教扎克如何选矿,如何剥去矿石表面的浮土和围岩,如何用粘土累起一个简易高炉,如何炼铁。 扎克学得津津有味,王希咖说什么就听什么,还不时提出一些问题,好像一个学矿物学专业的大学生似的。其实关于矿产的知识王希咖以前只在课本上见过,第一次实践也难免手忙脚乱,但好在这些原始的工艺并不难掌握,再加上王希咖也见过刘铁匠是如何打铁的。没过多久,大家就能制造出比刘铁匠工艺水平还高的铁斧铁锤之类的兵器了。 出于对武侠说《神雕侠侣》的喜爱,王希咖用生铁做了一把八0多斤的铸铁重剑送给扎克。身强力壮的扎克很喜欢这件礼物,舞得虎虎生风,怎么也不愿停止,这是一个原始人从石器时代直接过渡到铁器时代的喜悦。 “有了这剑,谁也打不过我了,穷穷他们也不行!”扎克开心的说道。 “是的,你基本上无敌了。”王希咖也由衷的为扎克开心。 “这个剑和原子弹谁厉害?”扎克对于各种武器的威力还有些模糊,问了一个非常天真的问题。 王希咖正在喝水,听了这个问题直接就喷了:“那应该是原子弹厉害。不是一个档次的” “我想学造原子弹,你能教我吗?”扎克的目标很高远。 “兄弟,我倒是想教你,可是我自己也不太会,只能告诉你一些基本原理,你自己去琢磨。构成物质最基本的元素就是原子,原子有原子核。原子核一个分成两个就叫做核裂变,两个原子核聚合成一个叫做核聚变。原子弹是用铀5的原子核进行裂变反应做成的,如果用重氢元素的原子核比如氘氚的原子核进行聚变反应,就可以制造出聚变核弹,威力比原子弹还大。至于怎么把一个原子核变成两个,把两个原子核变成一个我就不知道了,得靠你自己去领悟”王希咖把自己仅有的一点核物理知识传授给了扎克,就像武林高手向徒弟传了一套谁都不知道怎么练的内功心法。 扎克想着王希咖的话出了神,嘴里念咒一样喃喃的念叨着“原子,原子核,核聚变,核裂变……”边念边用力挥舞了一下手中的剑,像是要劈开空气中的原子核。 王希咖心中突然涌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扎克真的能造出原子弹。虽然让一个刚从石器时代过渡到铁器时代的原始人制造核武器有些不符合客观规律,但出于安全考虑,王希咖还是叮嘱了一句:“拥有原子弹的世界是很恐怖的世界,我听说人类最后就是因为开展核战争导致灭绝的。如果有可能,你尽量别造原子弹,在这个时代,能够掌握铁器就够了。” 扎克抬起头,眼睛特别明亮:“我不造原子弹,但我觉得单单使用铁器是不够的。如果这片矿场被别人占领了又该怎么办呢?” 王希咖道:“应该不会,这是一片无主的矿场。就算被人占了,你也可以去寻找新的矿场。这个世界上的矿场多的是,有铁矿,铜矿,还有金矿,银矿。你只要记住,在这个时代,只要你掌握了铁矿盐矿,你就能掌握整个世界。” 扎克感激地说道:“我们族人以前也经常来桃花镇买铁买盐,但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去寻找矿场,真是要好好谢谢你。” 王希咖说道:“其实我对于勘测地形也不太了解,在我们那个年代,有许多勘测矿产的手段。可以用钻探,甚至可以用雷达遥感,地下有什么矿一看就知道了。但是现在只能自己去找。” 扎克道:“其实我从你身上学到了一些找矿的方法,比如要找铁矿,就追着铁匠铺查,要找盐矿,就顺着卖盐的查就行了。” 扎克倒是挺会举一反三,王希咖是越来越喜欢这个聪明的野人了,如果扎克生活在现代,一定能考上名牌大学。王希咖道:“其实最值钱的矿不是铁矿,是金矿,钻石矿,玉矿之类的,石油,煤矿也很值钱。” 扎克不是很理解王希咖说的名词,王希咖又给这个原始人普及了一些自己所知道的科学知识,比如石油,煤矿的用途之类。他突然又想起《管子地数片》的口诀,说的就是这个时代黄帝与大臣伯高关于寻找矿脉的技巧,便告诉扎克:上有丹砂者,下有黄金。上有磁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上有赭者,下有铁。 扎克默默记下了,道:“这是你们现代人的技术么?” 王希咖说道:”不,这个口诀,是你们的敌人轩辕部落发明的找矿规律,如果你想要战胜敌人,就必须了解敌人。” 扎克黯然神伤:“没想到匠人的技术领先我们这么多,想来我们确实难以战胜他们。” 王希咖安慰扎克,他们毛人部族和匠人部落的技术差距没有那么大,只要学会了对方的冶炼技术,拥有武器,那还是有得打的。 “可是我们不愿意学。球球和穷穷的态度你也看到了。我们这个不愿意进步的种族,注定会失败。”扎克不知道怎么了,情绪越来越低。 王希咖只好安慰扎克,你们族还是有你这样愿意学习的人,一定不会灭绝的。 按毛人们的身体素质,匠人们只要近身那就是送。关键在于远程武器,弓箭。王希咖问扎克,为啥毛人们从来不用弓箭? 扎克挠了挠头,说:“我们觉得躲得远远的在后面射箭是懦夫的玩意儿。” “那你们打远处的敌人怎么办?” “我们主要是投掷长矛。” “那可不行,从作战效率来说,投长矛比弓箭的效率低多了。一定要学会使用弓箭!” 王希咖带着扎克到处买弓箭,可是桃花镇的原始木质弓箭对于扎克来说太过脆弱,跟玩具似的,一拉就断。王希咖只好决定自己做,在现代社会,他从来没有制作过这些冷兵器,但好在基本的原理还是知道的。经过一番艰难的实验,王希咖成功的把满蒙人著名的反角弓,英格兰长弓都复刻了出来。只可惜这些弓对于扎克来说太过脆弱,一拉就断——扎克的身体素质在毛人里只能算是一般,但跟普通人比起来还是要强上很多。 希咖又针对扎克的体型对这些弓箭进行了一定的改良,用反复打造的熟铁胎,牛角,做了一副两米多长的强弓,又用10股迅猛龙筋拧成一股强力弓弦——这下是拉不断了,说实话王希咖根本就拉不开这弓。扎克用这弓对着山前一颗5人环抱那么粗的大树试射了一次,用的箭也是特制的,粗得像一颗树,箭头用生铁打造,得有个10来斤。一箭过去,那树直接被箭射穿了一个水桶粗的洞,那箭余力不减,直接钉在山上,山上的巨石都被震得到处都是——这山崩地裂的威力简直跟迫击炮一样。 扎克手握长弓,腰挎王希咖之前给他打造的铸铁重剑,欣喜异常地说道:“有了这弓,天上的太阳我也能射下,有了这剑,脚下的大地我也能劈开。我们这一族,不会灭绝了!” 第二十四章:另一种可能 看着扎克兴高采烈的样子,王希咖竟然有些嫉妒。扎克有强壮的身体,聪明的大脑,还有从未来穿越而来的自己给他提供各种先进技术,在这个时代,扎克不就像是打游戏开了外挂一般吗??这些普通的冷兵器扎克用起来威力都这么大,如果是让身体素质跟怪物一般的球球穷穷来使用,那不就无敌了吗?炎黄(匠人)部落不会有任何胜算。虽然在雪山上王希咖就想要帮毛人一族,可是等到毛人真的获得了强大的武器,王希咖又觉得这样对炎黄一族是不是不太公平?一个炎黄子孙从未来穿越而来帮助异族战胜自己的祖先,这不成叛徒了吗? 嫉妒一个自己教出来的原始人,王希咖自己也觉得好笑。在这个穿越后的世界,王希咖其实一种有一种“看客”的感觉,觉得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观众,早晚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的。直到自己发现竟然开始嫉妒这个世界的人,他才意识到,如今所处的这个世界,就是他的真实世界,而穿越之前的那个世界,已变成了一个遥远的梦。 自己之所以嫉妒扎克,也许只是嫉妒扎克高大强壮的身体。而这种身体是天生的,并不能通过努力来得到,人只会嫉妒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西毒欧阳锋曾经说过:“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嫉妒。”有那么一瞬间,王希咖心里也暗暗后悔自己教给扎克打造铁器的技术,更后悔给扎克打造了那么好的武器。也许像毛人这种强壮的人,就应该被炎黄部落灭族,否则其他的种族就没有生存的机会。 扎克在阳光下舞了一阵子剑,舞不动了。呼哧呼哧吐着舌头跑到王希咖身边坐下,就像一只可爱的大狗。王希咖看着身边这位大朋友,突然发现了毛人的弱点:满身都是毛,因此毛人就像猛犸象和牦牛一样,耐力和散热不行,估计他们的汗腺也像狗一样,长在舌头上。而且毛人由于身体过于高大,因此缺乏灵活性,就像篮球场上的高中锋,往往做不出控球后卫那么花哨的动作。毛人身体上的毛太长,也不适合游泳之类的水中活动,因此也不大可能开展航海业务。如果是游戏人物,那毛人估计更适合当抗伤害的坦克,而匠人和普通人,更适合作为敏捷的刺客或者射手——一般来说,伤害输出最高的,就是刺客和射手啊! 发现了毛人的缺陷之后,王希咖似乎又不那么嫉妒这种笨重的生物了。只觉得这个性格温顺满身白毛的雪人像一个巨型毛绒玩具,有一种动画片里的“大白”“龙猫”那样的感觉。 扎克并不知道王希咖复杂的心理活动,一个劲的问王希咖一些关于探矿的科学问题,王希咖也有问必答。他和扎克的关系渐渐变得类似于老师和学生的关系,遇到一个爱提问的好学生,老师没理由不把毕生所学交给他。 扎克休息好了,站起来对王希咖深深的鞠了一躬,说道:“谢谢兄弟,现在我得回去了。我要去告诉球球他们,先找矿,然后打铁,这样才能让我们这个种族越变越好。” 王希咖点点头,看着自己这位学生,有力地说出了一句名言:“扎克,你要记住,落后就要挨打,科学是第一生产力。” 扎克并不懂什么叫做“科学”,只觉得王希咖说得很有道理的样子。他带上自己的武器,重重的点了点头,便往雪山走去。 刚走没几步,天上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扎克只好又跑回来。王希咖正想借此机会教扎克制造雨伞,突然听到远处的山脉传来一阵阵巨型动物奔跑时发出的轰鸣声,隐约还有呐喊和战鼓的声音。 王希咖心想这是不是要地震了,怎么动物到处跑,他知道大地震的时候经常下雨打雷啥的。不过在这种原始世界,基本上也没啥砖石结构的建筑,地震也就地震了,死不了人。扎克却面色一变,说道:“不好,打仗了!” 球球终于还是领着穷穷和他的野人大军向匠人部落发起了进攻。这一仗直打得天地变色,日月无光——并不是因为打仗而导致天地变色日月无光,而是因为球球正是趁着天地变色日月无光下大雨的时候开始打的。选择这样的天气就是为了打匠人一个措手不及,让匠人们无法用火攻。 王希咖顾不上下大雨,带着大家向附近的山上猛跑。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四处奔逃的动物,还有零星的被打散的散兵游勇,大家都没做理会,大家都想尽快到制高点上看看这场战斗是怎么打的。 冒着被雷劈的危险,王希咖爬到了山上一颗最高的树上向下看。战斗发生在山谷间的一处平原,王希咖到的时候已经是一副要结束的样子了。毛人们驱赶着迅猛龙和甲龙,骑着高大的猛犸战象挥着石斧往前冲,简直就是所向披靡,刚才听到的那种滚地雷般的轰鸣声便是他们发出的。 最猛的毛人自然是球球,他人又高壮,力气又大,骑着一头5米多高的猛犸,手上拿着根棒子见谁秒谁,那气势就好比老虎进了绵羊群。杀到后来觉得不过瘾,球球索性跳下马来,路上随手拔起一颗树就这么横着抡起来。如果说开始他的棒子属于暴击武器的话,那现在他手上的这棵树就属于群伤武器了,匠人们就像麦子一样一片片的倒下。 王希咖总觉得这个球球这种战斗方式在哪里见过,仔细一想,靠!这不是魔兽争霸里面的山岭巨人拔树打农民么?战场上已经躺了一地的匠人尸体,流出的鲜血被雨水浸染,把整个大地变成了一片血海。 扎克在旁边兴奋得直跳脚,说道:“兄弟,你说的那些故事不灵啊!这匠人根本就不禁打,拿什么把我们灭族?” 王希咖看着这种一面倒的战局,心里也在犹豫:莫不是自己想错了?这根本不是黄帝战蚩尤,也许就是普通的野人大战原始人。或者这确实是黄帝战蚩尤,只是这一仗并不是决定性的涿鹿之战,只不过是蚩尤开始时候的一些规模战役。又或者这确实就是黄帝战蚩尤的涿鹿之战,只是在这个穿越后的世界,事件的走向和以前那个世界不同,这个世界里,蚩尤和他的同伴们赢了。 倘若蚩尤赢了,整个世界会发生什么变化呢?毛人们会不断驱逐没毛人的生存空间,让没毛人灭绝吗?自己跟球球是结拜兄弟,他赢得战争之后会怎么对待自己呢?假如毛人们占领了世界,会发展出如同没毛人那样璀璨的文明吗?在袁青牛的口中,人类的文明最终毁于0八0年的核大战,毛人统治的世界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吗? 第二十五章:修罗战场 下过雨之后山上的气温渐降降低,地面的水蒸气发生了凝结,生气了一团团的雾气,什么都看不见。 王希咖突然心念一动:不好,这不是另一种结局,战争还没有完。在传说中蚩尤大战黄帝就是起了大雾,黄帝发明了指南车识别了方向,又请了天女魃止雨,从而战胜了蚩尤。 如今大雨已经停了,正在起雾,不正和传说中的记载吗?王希咖赶紧让扎克通知球球撤兵,说这是匠人的埋伏,不然就来不及了。 扎克哈哈大笑:“兄弟你怎么又在说奇奇怪怪的话了?刚才你不都看见了吗?匠人都差不多死绝了,哪里有什么埋伏?不过现在确实是撤兵的时刻,因为敌人都打没了,不撤干嘛?你今天要是没事可以跟我回去吃饭,顺便跟球球说说打造兵器的事情。” 王希咖没心情跟扎克说些废话,扯着嗓子向着山下大喊:“球球,快跑!这是埋伏!”然而还是晚了。王希咖的叫声刚落,耳边就传来了隆隆的战鼓声,这战鼓一听就不是球球他们那边的——毛人们就没有战鼓这么个装备。 仿佛真的有天神似的,刚才还狂风暴雨的天气突然见晴空万里,雾气消散。远处的山峰上突然出现了一群身披兽皮的匠人——原来他们早已埋伏在这里了。 匠人们三三两两的围着一口大锅,像在煮饭。突然把锅向山下倒去,都是一滩滩黑色液体,王希咖闻了一下,暗叫不好,这是沥青啊!匠人竟然有沥青! 这沥青最是粘稠,沾到猛犸和毛人们身上的毛上就粘住了,怎么也洗不掉。一个头戴牛角盔的匠人突然拿出一只弓,把箭在沥青锅里粘了一下,然后点燃射了出去,一个毛人和他的坐骑瞬间变成了一团火球。 毛人们暗叫不好,转头就跑,然而一支匠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包抄到了后路,一样的沥青锅,一样的火箭,把毛人们堵得死死的。这是一个口袋阵,一个包围圈!谁能想到原始的匠人竟然有这样诱敌深入的战术素养呢?倘若雨不停,那这个战术是不能成功的,匠人们怎么知道雨会突然停止,难道真有天神帮助吗? 王希咖是看过许多残酷的战争片,自己也经历过核爆的人,但眼前的景象还是让他不忍直视。四面八方的火箭像雨一样飞向毛人,沾到毛人身上的沥青便腾的一下烧起来,把整个人变成一个火球。没多一会儿,战场上便全是这种火球,惨叫声不绝于耳,刚刚下过雨的空气中瞬间充满了毛发被火烧的那种焦糊味。那些恐龙,猛犸被火和战鼓搞得惊恐万分,四下逃窜。巨大的蹄子把地上的尸体踩成了一堆堆肉泥,没过多久,它们自己也变成了火球,被踩成了肉泥。 黑毛穷穷被当头泼了一身的沥青,身上照着火,坐骑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穷穷不顾一切的向前奔跑想要突围,没跑几步就被匠人拦住,身上被扎了无数的窟窿,终于倒下。 球球还在挥舞着那颗树,然而打不到什么人。他进一步匠人就退一步,永远保持着距离,躲在后面射着火的箭。球球也变成了一火球,他终于丢掉那颗树,满地打滚想把火灭掉,刚刚挣扎着站了起来,突然一头猛犸跑过把他撞倒在地。球球再次站起来,又被后面四处乱跑的猛犸撞倒,无数的脚在他身上踩来踩去,球球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了。 动物们终于跑得差不多了,毛人们全军覆没。整个山谷一片寂静,只有火焰燃烧身体的声音,宛如修罗战场。 突然跳出一个匠人,用手中的剑捅了捅球球,发现没动静,于是他大着胆子把球球的头颅割下,高高举起,向整个世界炫耀他的战利品。漫山遍野响起热烈的呼喊,匠人们载歌载舞疯狂的庆祝着自己的胜利。 扎克看着自己的族人就这么被屠杀殆尽,看得两眼冒血。他拿起身上的铁弓,向着山谷抬手就是一箭,把那个割了球球头的匠人当场钉在地上。 正在庆祝的匠人们遇到这一突发变故,马上向王希咖他们所在的山谷发起进攻,雨点一样的火箭射了过来。扎克抬着手中的弓想要跟匠人们对射,被王希咖扑倒在地。 “放开我!我要报仇!”扎克带着哭腔喊道。 “你现在去就是送死,报不了仇!你要留下性命,用你的脑子,才有希望报仇!”王希咖大吼着劝扎克保留实力。 然而扎克已经上头了,说什么也听不进去,非要去跟匠人们搏命。王希咖没有办法,向彭连虎使了个颜色,彭连虎心领神会,使了个绊子把扎克放倒在地。王希咖猛扑上去,两臂绕在扎克毛茸茸的颈子上就使出自己的绝招裸绞。 裸绞扎克可比当年裸绞彭连虎困难多了,全力挣扎的扎克迸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力量,王希咖几次差点都被甩开,完全是凭借着意志品质生扛了下来。 无论是彭连虎还是扎克,无论是毛人还是银背大猩猩,只要你是灵长类,那裸绞一定是有效果的。扎克最终还是被王希咖绞晕了,几个人赶紧抬着扎克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躲过了匠人们的搜查。 扎克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冷静了许多,他静静地看着修罗战场里的尸体,一句话也说。王希咖怕他得抑郁症,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背表示安慰。 “这个仇我一定要报,哪怕一百年,一千年我也要报仇!我要让匠人们把血都流干。” 这是扎克醒来以后说的第一句话。 王希咖知道这个时刻不适合跟这个刚刚目睹了一场灭族的毛人说什么要懂得宽恕,学会放下之类的话,便安慰扎克道:“从刚才的那场战争可以看出匠人们有计谋,有战术,也有比较先进的技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报仇的。” “你能教我该怎么做么?” “你现在应该回到雪山,把你们族剩下的妇孺都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再发展实力。” 扎克点点头,答应了。在关于黄帝大战蚩尤的传说中,似乎并没有出现扎克这个角色,也许刚才扎克站在山顶上射死的那个人,就是轩辕黄帝呢?也许历史已经被改变了呢? 扎克拿起自己的重剑和弓,转身想走。彭连虎突然叫住了他:“嘿,你打算去哪里” “我不知道,但肯定要去一个没有匠人的地方。” “你可以沿着河到上河口村,那里没有匠人,而且我们在那有房子,可以给你们住。” 大家都同意这个观点,于是扎克便也同意了。 王希咖想了想,叮嘱扎克把猛犸和恐龙们也带回来。 第二十六章:蒸汽朋克 扎克带回来了5个白毛人,7个黑毛。这16个毛人有4个是孩,其他的都是女人。男人都跟随球球和穷穷在战场上战死了。猛犸象一头也没有剩下,恐龙也不知道到哪儿去了,唯一的一头恐龙,就是王希咖的蓝。 这应该是黑毛和白毛一族仅剩的成果,看着这些仅剩的老弱病残,王希咖努力的思考这些濒临灭绝的动物的未来。难道毛人一族最后只会沦为喜马拉雅人雪人,神农架野人之类的怪物么? 从上河口出发的时候,王希咖一心想着走到海边,这样可以绘制地图,了解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没想到刚到桃花镇就遇到毛人和匠人的战争,海也没找到。但王希咖知道按《史记》记载曾经的涿鹿之战黄帝是在“冀中”杀死蚩尤的,据国学大师钱穆《史记地名考》,冀中是上古地名,应该是在山西南部运城一带。 而黑毛所在的的那个地方,有些像黄土高原。要是没猜错的话,现在大家的位置应该是在陕西,山西,河南附近,但这只是推论,还是需要到达大海才能确定方位。毕竟关于蚩尤和黄帝的传说很多,战役发生地也可能是在河北涿鹿县。 上河口的乡亲们倒是对自己的所在地不那么在乎,看到王希咖和彭连虎带了一群毛人回来都激动得不得了。这十几个毛人一半住在王希咖家,还有一半住在彭连虎家。这两人是开武馆的,房间大。 王希咖出去游历了一段时间,再回到自己的“王大武馆”,竟然有一种久别重逢回家的感觉。反倒是对自己穿越前住的家有些记不清了,毕竟这个时代也没有照片可以看。 阿森带着以前打球的一帮兄弟来给王希咖们接风,刘木匠带了几坛子酒,郎那多又宰了几只羊。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大家坐到打谷场高高的谷堆旁边,听王希咖讲那刚刚过去的故事。 扎克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开朗的毛人,跟大家喝了几杯酒也变得快乐起来,没有那么忧伤——毕竟原始人经常接触死亡,虽然这次死的人多了一点,但也无非就是死人,没啥特别的。几个毛人本来也就不懂什么叫“灭族”,跟上河口村的朋友到处跑来跑去,一副多种族融合的和谐景象。王希咖很奇怪为啥毛人和匠人从来不骚扰上河口和下河口这样的村庄,也许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地方吧。 回来以后王希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探矿,发动一切能发动的人去寻找矿场。以前村里的刘木匠他们的铁矿石来源基本也就是王希咖上次发现的那个,如今王希咖已经把那个矿地控制了起来。在刘木匠和阿森作坊的基础上,王希咖又增加了投资,把场地扩大了许多,扩建完成后的上河口铁匠铺规模已经比桃花镇上那个要大5倍。 匠人们用来暗算毛人的沥青来源王希咖也找到了,在毛人和匠人决战的峡谷附近就有天然石油油田,产量丰富得让王希咖以为其实这里是波斯湾——在他的印象里中国属于贫油国,没啥丰富的大油田,看来在远古时代情况不是这样的。 然后盐矿,煤矿,铜矿都一一被找到,王希咖甚至找到了一座金矿和一座翡翠矿。倘若在现代,单单拥有这些矿藏都能够成为世界首富了。在这个时代,人们虽然意识到铁矿和盐矿有一定的意义,但也并不是很在乎,他们更在乎的是水源,至于什么石油矿,除了匠人用来点火以外基本没人在意。 作为一个穿越来的现代人,王希咖自然知道这些矿藏的意义,他完全可以凭借这些资源在上河口开展一场工业革命。 虽然知识都是现成的,但是王希咖还是花了一个星期才在刘木匠的配合下成功复刻了珍妮纺纱机。村里的妇女们都为这台可以一次性纺织出多根棉线的机器赞叹不已,但王希咖明白这种东西只是一个开始,他真正想要复刻的是瓦特的蒸汽机。 王希咖还记得课本上学过的蒸汽机构造:气缸,底座,活塞,曲柄连杆机构,滑阀配气机构,调速机构和飞轮。 但是制作机器这种东西,你知道原理和图纸是一回事,真正把它做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又没有模具,每一样器械都是靠刘木匠和阿森手工制作,而且每个零件的大,比例,都没有数字,只能靠感觉,而且有些细节王希咖自己也忘记了,只能摸索着来。 几个人每天花10几个时在工作室里复刻,搞了差不多一个多月才把蒸汽机做出来。这台简单的蒸汽机只能做简单的直线往复运动,还经常出故障。但王希咖还是非常自豪:自己终于在这个后石器时代作出出了蒸汽机,把这个世界的文明先前推进了至少000年! 就像最开始的蒸汽机用途一样,王希咖他们作出的蒸汽机主要是用来挖煤。 刘木匠对制造蒸汽机的必要性表示不解:你挖出煤来烧蒸汽,蒸汽用来驱动蒸汽机,然后蒸汽机又用来挖煤——如果你挖煤的目的就是用来做蒸汽机,做蒸汽机的目的就是用来挖煤,那有什么意义呢?费了这么半天的劲,就搞出个这东西,那还不如在家喝酒打球呢。 王希咖对刘木匠笑笑:“刘啊,这个你就不懂了。你知道吗,我们在这个时代造出了蒸汽机,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是这个世界的王者了。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都能得到。” 刘木匠道:“我啥也不想要,就想要回家喝酒打球。” 为了造出了蒸汽机的事情,王希咖把全村老少都叫出来一起喝酒庆祝。虽然大家并不明白蒸汽机的划时代意义,但能出来喝酒总是很开心的。 王希咖喝得烂醉,在图上画了奔驰,兰博基尼,法拉利的汽车模型,又画了好多飞机模型,对阿森说道:“今天我们造出了蒸汽机,下一步就是造出燃油发动机,然后做出飞机,咱们就可以想去哪去哪了!” 阿森听得半懂不懂,但能感受到王希咖开心的气氛,一个劲的说道:”喝酒喝酒。” 扎克也过来敬酒,问道:“哥们儿,到底是蒸汽机厉害,还是上次你说的原子弹厉害?” “各有各的厉害”王希咖也不知道怎么来比较这两种东西。 “用你这个蒸汽机,怎么去找匠人复仇呢?”扎克并没有忘却灭族之痛。 “蒸汽机只是一种动力装置,要找匠人报仇,咱们需要造武器装置,造一辆坦克之类的。”王希咖说道。 “那咱们造坦克吧。”扎克兴奋的说道。 “嗯”王希咖点点头,答应了。他大大的喝了一口酒,脑海中浮现出扎克背着铁弓和铸铁重剑开坦克的样子,想到了一个形容词:蒸汽朋克。 第二十七章:负荆请罪 制造坦克的过程发生了一点困难。按说这个世界又没有炮弹,坦克的装甲不用什么特种钢,能防弓箭就行,随便弄点铁皮就好,难的是复刻出坦克的发动机。 王秋风主张制造一个柴油发动机,先把石油开采出来,然后再通过蒸馏,催化裂化等步骤提炼出柴油,再以柴油做原料驱动发动机。 但是刘木匠不同意这个观点,觉得太麻烦了。在他脑海里已经构思出了一种不需要能源就能永久运动的机器——利用开采铁矿过程中发现的磁矿制作动力机器,这样就可以不用费力的制造坦克的动力装置。 王希咖深吸了一口气,知道刘木匠是掉进了许多工程爱好者最容易掉进的陷阱:制造永动机。在人类对科技的探索中,无数人想要尝试制造出“永动机”,毫无疑问都失败了。 当然刘木匠选择的道路还是比较聪明,用磁力做永动机比利用重力之类的稍微靠谱一些。但磁动力也不是无穷无尽,你需要不断的补充磁力,而且天然磁矿根本达不到这么强的力量。 王希咖费尽口舌给刘木匠普及了一下热力学三大定律,尤其是能量守恒定律,但刘木匠表示并不相信。 “在你们那个世界,也许有什么能量守恒,什么热力学定律,但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就不一定。你别搞一副你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的样子。我非要把这个磁力永动机造出来给你看看。” 王希咖明白科学已经无法说服刘木匠跟着自己造柴油发动机,这个固执的原始人一旦认定了某个道理,那怎么也无法让他改变。 于是王希咖决定采用原始的方法让刘木匠信服——武力征服。王希咖建议刘木匠跟自己单挑,如果刘木匠赢了,那王希咖就跟着做磁力永动机,反过来那刘木匠就乖乖跟着王希咖搞柴油发动机。 话说到这个份上,哪怕刘木匠有万般不情愿,也只得跟王希咖单挑。因为这代表着男人的尊严,是原始人最看重的东西。 单挑过程没费什么事,王希咖直接用胳膊挽住刘木匠的脖子就把他放倒在地。刘木匠只得眼含泪水的表示同意进行王希咖的柴油发动机实验。 正当王希咖揣摩到底是制造美国1坦克的ag燃气轮机还是造一个4的v发动机的时候,毛人扎克突然站起来对王希咖说:“哥们儿,我想去跟着刘师傅造磁力永动机,我要跟你单挑。” 王希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盯着扎克的眼睛问道:“你说什么?” 扎克冷静的说道:“你听到了,我要跟你单挑。” 王希咖真是好气又好笑,自己费那么多心力,还不是想帮助扎克造个坦克好去复仇,结果他倒好,非要帮着刘木匠搞什么永动机。扎克虽然没有球球那么威武,但也是个身高两米八的毛人,体重虽然没称过,但看起来在00公斤以上,力量更是比普通人类大得多,跟他单挑基本上没啥胜算。 可是没办法,王希咖在这个村里还是挺有威望的,既然别人约自己单挑,那怎么也得迎战。毕竟不敢应战比打架打输了更丢人。 王希咖在脑海里不断回想那些以弱胜强,以博大的故事——比如武松打虎,大卫单挑哥力亚,何金银打败断水流大师兄之类的英勇事迹给自己壮胆,想着想着心里好受多了,弱的一方并不是没有机会战胜强大的对手。 他又想起自己曾经跟彭连虎郎那多联手在山上制服过发狂的扎克,心里不禁有了个作战方案:“扎克身高力大,但是还是有毛人的缺憾,耐力不行。如果每个回合分钟,自己只要撑过5个回合,那扎克自然就没有体力,到时候找机会裸绞,一样可以把他降伏。” 虽然有诸多知识给王希咖壮胆,但真的面对扎克的时候,他还是感到腿肚子打颤——当你真正面对一个两米八的巨型动物,你总会忍不住腿肚中打颤。 两人谁也没先出手,王希咖是怕近身被扎克抓住就凉了,扎克是怕一拳下去把王希咖打死。两人这么干站着倒是有点出乎王希咖的意料,本来他的战术就是耗费扎克的体力,但是扎克一副敌不动我不动的架势,自己怎么耗他的体力呢? 王希咖摆出个黄飞鸿的架势,伸出手向扎克勾了勾,让他先出手。扎克果然动了!这毛人右腿发力一蹬就朝王希咖冲了过来。王希咖暗叫一声:“来得好!”就想往旁边跳开,然而扎克的体重太大,跑起来的时候大地都在颤抖,跟地震似的。王希咖刚要跳开,脚就被突然震动的大地崴了一下,被扎克搂了个满怀。 一股强大的不可抗力把王希咖放倒在地——扎克怕伤到王希咖,并没有用力挥拳,只是像王希咖放倒刘木匠一样把他放倒了。 科技被野蛮打败的屈辱感充斥着王希咖的内心,但是愿赌服输,王希咖还是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说道:“技不如人,是在下输了。既然如此,那你们去造永动机吧,在下告辞。”说完便一个人回到家里喝闷酒打沙袋。 扎克和刘木匠兴高采烈的开始在矿场上搜集磁石,开始他们的永动机建设。王希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只恨自己当时没有算到扎克的体重能引起型地震,如果早考虑到这一点,那自己也就不会输了单挑。 其实在原始社会搞科技并不是他最大的爱好。在穿越前,他是个练铁布衫的,自诩为地球上最强的灵长类,哪怕是银背大猩猩,狗熊,东北虎也不放在眼里。如今遇到这个毛人,无非就是银背大猩猩的水准,自己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败了,简直不可原谅! 王希咖满脑子都在思考如何在单挑中战胜毛人,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当初的思路是对的:自己体重比毛人,这意味着力量也更。但是自己比毛人耐力好,比毛人灵活,因此最好的战术并不是正面硬拼,应该练习走位,找机会绕背裸绞取胜。至于毛人跑步时引发的型地震其实震级不大,只要做好心理准备就能避开。 正当王希咖满屋子练习走位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王希咖打开门一看,只见扎克和刘木匠单膝跪地。扎克还是那样一身雪白长毛,刘木匠的装束却有所不同,他没穿上衣,裸着上半身,背上还背着一把藤条——这两人竟然负荆请罪来了! 原来刘木匠和扎克两人经过实践研究,发现磁力发动机确实遇到了不可逾越的技术难点,永动机真的没办法造出来,这才想起王希咖当时所说的热力学三定律,因此请罪来了,希望王希咖继续回去带领大家造柴油发动机。 王希咖仰天长叹,把刘木匠背上的藤条扔了,把二人请到客厅坐好,说道:“二位贤弟这是何必?只要说一声,我肯定回来跟你们一起造发动机。” 第二十八章:再次出发 柴油发动机的制造没有那么容易,王希咖选择的是二战时期4坦克的v发动机。虽然这个发动机比起其他的坦克发动机相对简单,但比起造一个瓦特蒸汽机还是复杂多了。 首先制造气缸所需要的钢铁就很难生产,其次发动机的装配需要精确,否则很容易就“爆缸”。另外用于润滑的机油也搞不定——甚至连用来做燃料的柴油没有设备也很难提炼。 王希咖穿越前也并不是发动机工人,只是凭着一点点现代人的基础常识来复刻那些相对简单的机械。做了几天之后,王希咖发现坦克发动机这种东西单凭自己和刘木匠是不可能完成的,哪怕自己有矿有时间,但是没有人才。目前最要紧的不是提高刘木匠的手工技术,而是要培养一批人才。 王希咖在村里搭了一间大屋子作为教室,找刘木匠弄了一块平整的木材当作黑板。然后把村里的年轻人以及那几个跟着来的毛人都叫出来上课,教给他们一些基本的物理和数学知识,每个星期只上两节格斗课,其他都是学习各种机器的做法,学习飞机大炮坦克的结构。 然而村里的孩子们都非常淘气,上课根本坐不住,除了格斗课其他课根本就没兴趣。王希咖本以为可以快速的在古代传授科学知识,让这个时代实现技术大爆炸,迅速变成自己穿越前的那个水平。当了几天乡村教师以后他发现自己是想多了——毕竟在自己穿越前的那个时代,地球上也不是各个地方都科技发达,地球上有的地方跟上河口村的科技水平也没啥两样。有些人就是不适合接受教育——至少上河口村这些村民不适合。 就在王希咖准备放弃教师这个行业的时候,一个学生突然站了起来:“老师,您能不能先教我们识字,然后再叫我们热力学定律呢?” 王希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学生一个字都不认识,自己写些什么板书他们根本就没办法看,自然也就没兴趣了。 王希咖看着向自己提问的这个学生,个头不高,看起来14,15岁的样子,但是眼睛里闪烁着智慧额的光芒,是个可造之材。 “你提的问题很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王希咖和蔼的问道 “您教我仓就好。”仓腼腆的说道。 “很好,从明天开始,我们先上语文课,教大家识字。” 上识字课的效果就和上数学物理课完全不同,学生们对识字听故事兴致很高。但是王希咖自己却不耐烦,他只觉得太无聊。就好比一个王者玩家,你让他和钻石局的玩家交流他还能交流下去,但是跟青铜级别的玩家就没啥好聊的——你还没入门,怎么聊? 王希咖给学生上了一个月的课,实在坚持不下去了,那感觉就像年轻的家长辅导学生做作业一样,除了愤怒就是厌倦。王希咖终于受够了,他找个借口说自己上次想要绘制的地图还没有完成,请同学们自己复习,说完就想要开溜。 刚走出教室仓就拦住了王希咖,请他布置点作业。仓这种好学上进的精神感动了王希咖,于是他花了几天时间写了一套简易教材留给仓,包含了000个汉字的识字教材,数学,物理的一些基本定律,还有几张武器设计图。 “仓,老师出去的时候,就由你担任学习委员吧。”王希咖把自己写的教材教给仓,模仿着自己高中班主任的口吻说道。 “什么是学习委员?”仓天真的问道 “学习委员就是你自己先学习一遍,然后把你学到的知识教给同学们,你愿意吗?” “我愿意!” “很好!” 王希咖满意地摸了摸仓的头,转头就跑。 他找到上次一起出门的彭连虎和郎那多,问他们还愿不愿意跟自己再出一趟门,去更远的地方。 彭连虎表示自己不想出远门了,家里上有老下有的,而且自己还要教孩子们格斗课,就不去了。还劝王希咖也别到处跑了,就在村里安分过日子不行吗? “哥,你想要啥咱村里就给你啥,就这还留不住你吗?”彭连虎最后问道。 王希咖隐约从彭连虎的腔调里听出了一首陕北民歌走西口的味道,咱们村这么好个地方,就留不住你吗?他知道彭连虎拖家带口,跟着自己到处游荡也不现实,便不再强求。 扎克带着族人来逃难的,身负血海深仇,自然不可能跟自己去探索世界,就留在工作室研究柴油发动机。令王希咖没想到的是郎那多也不想再出远门了,说是在上河口过得挺好,没事踢踢球放放羊,生活有滋有味。 王希咖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独自一个人收拾行李——无论如何他也要走到海边去,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去!收拾到一半孟娇娘突然默默的走过来把王希咖打好的包袱拆了。 “干嘛?你自己不想去远方,别拦着我行吗?”王希咖没好气的说道。 “你不要我陪你去吗?”孟娇娘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行李放到王希咖的包袱里。 “他们都不去,我还以为你也不去了。”王希咖眼眶有点湿润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就认定你了,哪怕你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跟着你,只要你不嫌弃!”孟娇娘坚定的说 王希咖感动得无以复加,无论自己有多么荒谬的念头,这个古代女人都一直默默的支持着自己。在朋友们都不愿意跟随自己的时候,只有这个女人跟随自己。这是怎样的一种情谊啊? 穿越前的妻儿模样似乎都已经模糊了,如果自己不能回到原来的时代,那么在这个世界,跟梦娇娘结为夫妻应该不算是薄情寡义吧?自己刚来的时候是1八岁,现在怎么也得19,0岁了,也是时候成家了。等到路上找个风景好的地方和梦娇娘把婚事办了也挺好。 因为这次只有两个人去旅行,所以王希咖也不准备再驾驶那辆四轮马车,自己骑着蓝,让梦娇娘骑一匹马就行。 两人顺着原路来到桃花镇,这个镇子和第一次来的时候一样,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只是再也没有了买盐巴的白毛人和黑毛人,令人感慨。王希咖特地到赌场去逛了一圈,想找找那个同样穿越而来的袁青牛,赌场老板告诉王希咖,袁真人刚把房租结了三天走了。 于是便离开桃花镇。 这次既没有去雪山,也没有去峡谷。 王希咖顺着那条河一路往东走,他要去看大海,去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第二十九章:若有所失 王希咖骑着迅猛龙蓝,梦娇娘骑着一匹枣红马,这是一匹健壮的马,起名红。两人一起顺着大河走,饿了,就啃几口干粮,渴了,就到河里喝点水。到了晚上,就扎个帐篷,那帐篷是找刘木匠用兽皮做的,可以折叠,像一把大伞。要是懒得扎帐篷,就找个山洞凑合一晚。 这个蛮荒世界没有光污染,到了晚上你就可以看到满天星光。王希咖仰望星空,觉得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的星星,好多星星他都不怎么认识,这星空跟他在北半球看过的完全不同,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南半球。 王希咖一边看着星星,一边想,自己大约穿越到了5000年前。假如5000光年外有外星人用望远镜看地球,那究竟会看到穿越前的自己,还是穿越后的自己呢? 孟娇娘对于星空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她只知道晚上星星多意味着第二天是个大晴天,不会影响赶路。 和孟娇娘这样的伙伴一起赶路是一种享受,王希咖时常幻想自己跟孟娇娘可以在这个世界当一对雌雄大盗,见谁抢谁,完了亡命天涯,谁能找到他们?可是转念一想,这个时代也没啥好抢的。所谓货币无非就是金银铜铁之类的,还有点贝壳。自己拥有那么多的矿产,想要多少钱自己造不就完了吗?而且在这个时代,有钱也不能坐飞机,不能刷手机,更不能开车打游戏,无非就是买点吃的喝的。 两人沿着大河一路走,渐渐又遇到一个城市,看起来比桃花镇还要大。从这里的人穿着打扮看,应该是离海不远了,大家都是一身短打。这里不像桃花镇,没有那么多人种,全是东亚人种。倒是很符合王希咖对于远古时代的想象,只是说话口音听不懂。当地人操一口古怪的方言,有点像温州话,客家话和日语的结合体,也许是远古时代地方土著的语言。 好在王希咖穿越前就是满世界做大生意的人,语言不通这种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经历,凭借过人的语言天赋和丰富的肢体语言,他还是能和这城里的居民简单交流,过了不久,已经基本掌握了这里的语言。原来这城叫泽城,是建在一片沼泽中的城市。 在王希咖生活的时代,中国已经没啥出名的沼泽地了。他唯一能想起来的是陈胜吴广起义的“大泽乡”,古代应该是一片沼泽。还有杭州的”西溪湿地”,也差不多是海边的沼泽。不知道现在这块好像魔兽世界悲伤沼泽的地方到底是哪。 泽城里卖的东西跟桃花镇不一样,大部分是海鱼海贝。王希咖在泽城饭馆吃了几顿,发现这里的人特别爱做海鱼刺生。这也很符合历史,在中国古代江浙一代的人的确爱吃生鱼片,“脍炙人口”这个成语的脍就是指生鱼片。 鱼片的确是鲜嫩,只是蘸料没有酱油,也没有芥末或者山根,只是洒了点盐。虽说比较健康,但味觉上总是少了点什么。 最让王希咖高兴的是,泽城竟然有一间咖啡馆。在他的知识体系里,中国不是咖啡的原产地,直到清朝同治年间咖啡才传入中国。为何自己穿越以来已经喝过许多次咖啡了呢?王希咖最喜欢咖啡,走进咖啡馆发现这里的布局很像中国的老式茶馆,只是卖的是咖啡。咖啡种类也很多,有卡布其诺,拿铁,摩卡。 王希咖点了一杯拿铁,味道和现代咖啡不太一样,似乎奶的脂肪含量更高,喝起来油油的,有些像酥油茶。 咖啡馆的老板姓杜,留着两撇胡子,穿着打扮跟周围的渔民不太一样,像个生意人。王希咖最喜欢和生意人打交道,便端了杯咖啡到柜台上和老板交谈起来。 “老哥,您这的咖啡味道不错啊,现磨的吗?” “哟,可不都是现磨的,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行家啊。”那老板打开了话匣子。 “你这咖啡加的是牛奶还是奶油?喝起来感觉挺有口感的。”王希咖继续奉承。 “我们这没有牛奶,你喝的是鲸鱼奶,很有营养的。”杜老板笑道。 王希咖还是头一次听说”鲸鱼奶“,的确,从理论上来说鲸鱼也是哺乳动物,自然也会产奶。王希咖当然不相信这咖啡有什么“鲸鱼奶”,不过他也并不在乎咖啡里加的是什么奶,无非是找个话题聊聊罢了。这个杜老板还挺有趣的,有一种大理丽江一代客栈老板的文艺范儿。 又喝了一口这奶香浓郁的咖啡,王希咖开始问正事了:“咱们这到海边还有多远?” 杜老板道:“不远了,大概50里路,骑马的一两个时辰就到。” 王希咖付了帐,便和梦娇娘动身前往大海。一路上见到一片橡胶林,很像是人工的。王希咖看了很是喜欢,心想这里有橡胶的话,那就可以做轮胎,回头可以在上河口村攒一辆汽车出来,而且用橡胶做夹脚拖鞋在夏天穿别提有多美了。 空气中渐渐开始有大海的味道,耳朵里渐渐传来海浪的声音,大海近了!蓝似乎也受到鼓舞,加快了脚步向前飞奔。脚下的路渐渐不再是沼泽地那种稍不注意就会陷下去的泥土,变成了柔软的沙滩,终于,王希咖抬眼一看,一望无际的大海出现在眼前。 虽然在海里游泳没有在淡水里游泳舒服,稍不注意海水就会涌到嘴巴里,但王希咖还是很喜欢大海,每次看到大海心情总会变好。根据进化论理论,所有的生命都来源于海洋。也许这就是人类看到大海会感到亲切的原因之一吧。 王希咖算了一下,从上河口出发到达海边,除去在泽城休息的几天,马应该跑了半个月,按每天100公里算,大海距离上河口村大概1500多公里。如果是从陕西到浙江海边,大概也就这么远。具体这里是哪个地方,那还得再勘测一下海岸线的情况。但此时此刻,绘制地图显然并不是那么紧要的事情,当务之急是先爽一爽。 王希咖跳进海里痛痛快快的游了几圈泳,蓝和孟姑娘也更着下海游了个痛快。王希咖这才知道原来迅猛龙也是会游泳的。游累了,王希咖就跑到大河入海口,在淡水里洗去身上的海盐,这才躺在沙滩上晒太阳。 这时代还没有什么旅游区的说法,海边人也不多,沙滩上有许多被海水冲上来的贝壳海星,如果是在现代,早就被一堆人拣来卖了。王希咖光着脚丫在沙滩上捡贝壳,孟娇娘也开心的在海边跑来跑去。 王希咖捡了一个漂亮的虎皮螺作为礼物送给了一直陪伴自己的孟姑娘,孟姑娘回赠了王希咖一个好看的的鹦鹉螺,王希咖再回赠孟姑娘一块美丽的红珊瑚。孟姑娘没想到王希咖竟然准备了这么多礼物,开心的收下了,又略带羞涩的把头靠在了王希咖的胸前,两人就此从少爷与丫鬟的关系变成了恋爱关系。 王希咖搂着孟娇娘,心里默默的对自己穿越前的妻子苏蕊说:“蕊,不要怨我,毕竟在那个世界里我已经被核弹炸死了……” 好几千年之后,正在王希咖穿越前1千平米豪宅里辅导王咖作业的苏蕊突然打了个喷嚏,若有所失。 第三十章:腮人 王希咖和孟娇娘是被蓝和红吵醒的,醒来一看原来是涨潮了。俩人的帐篷就扎在沙滩上,没有考虑到潮汐的影响,一涨潮差点被海浪把他们连人带帐篷卷海里去。 王希咖手忙脚乱的去收拾被浪打得到处都是的行李,一边收拾一边想,原来很少有人在海滩上宿营是有道理的。 刚收拾的差不多,蓝红又开始烦躁不安,这俩动物以前一直都很乖。王希咖以前学过,当动物出现反常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灾害,比如地震,火山爆发之类,他正想着是不是要海啸了,突然看到远方海面上出现了一个人正朝着自己的方向踏浪而行,定睛一看原来那人身后还有7,八个人,几个人都踩着个什么东西,像在冲浪。 王希咖穿越前也踩着冲浪板冲过浪,但都是单人单板,没见过这样几个人踩一块板冲浪的。等那几人随着浪来到近海,王希咖才惊讶的发现,原来那几个人踩的不是冲浪板,而是一头0多米长的蓝鲸! 那蓝鲸摇头摆尾,想要甩掉背上的人,却怎么也甩不掉。不一会那鲸鱼又潜到水底,想要淹死背上的人,可那几个人就好像焊在鲸背上似的,就是不肯下来。终于这蓝鲸被背上的人驯服了,向着海滩游过来。随着海水越来越浅,那蓝鲸的行动也越来越困难。终于,一个浪头打来,那鲸鱼在王希咖面前搁浅了。 鲸背上的人发出一声声欢呼跳将下来,几个人站在鲸鱼身侧,乘着一个浪头打来,把蓝鲸翻了个肚皮朝上顶朝天。王希咖吃了一惊:这蓝鲸少说得有100多吨的体重,就这么7,八个人就能把它翻起来,那这些人的力量简直不亚于被团灭的毛人一族。 那几个人拿出几个皮口袋,在鲸鱼肚子上忙活了半,皮口袋就渐渐鼓了起来——几个人在给鲸鱼挤奶呢。 王希咖没想到在泽城听说的鲸鱼奶的事情竟是真的,便走上前和他们攀谈起来:“你们这的奶,是卖给泽城的杜老板吗?” 挤奶的人抬头看了一眼王希咖:“你认识杜老板?” 王希咖笑了,便和这几个鲸鱼挤奶工攀谈起来。 为了便于游泳,鲸鱼挤奶工们都剃着光头,脚上还穿着脚蹼。王希咖挺奇怪为啥这个年代会有脚蹼这种东西,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不是现代人游泳戴的脚蹼,这就是真正的蹼,就长在他们身上。 王希咖心里一震,据说在人类进化的某个阶段,人类是生活在海里的,为了方便游泳才脱去了身上的毛,这批鲸鱼挤奶工莫不是又一种早已灭绝的生活在海里的人?再端详端详,发现这些人耳朵下面都有开口,应该是他们的腮。 无论是东方的河童,水猴子还是西方的亚特兰蒂斯传说,关于这种水陆两栖人的记载很多,但是在王希咖那个时代,这种人类也不见了,不知道是灭绝了还是怎么回事。 穿越以来王希咖也算是见过世面了,无论是狼人还是毛人都能谈笑风生,自然不会对这种两栖人表现得太过惊讶。 为首一个两栖人自我介绍叫“阿蛇”,王希咖也不知道是不是“arhur“的音译,搞不好这家伙是个海王也说不定。阿蛇聊了一会儿从身上掏出一个油布包,打开油布包赫然是半包叶子烟和一个火折子。 “一早上忙着赶鱼,一根烟没抽,憋坏了”阿蛇说道。说完便点起一只抽烟,那景象可谓壮观:鼻孔,嘴巴,两个腮都一起冒烟,一副七窍生烟的样子。 看着阿蛇快活的劲头儿,王希咖心想也许这两栖人倒是不怕肺癌,反正肺不行了还可以靠腮么。穿越以来王希咖从来没见过有人抽烟,毕竟烟草是原产美洲大陆的东西,阿蛇说不定到过美洲。 王希咖正打算跟阿蛇好好聊聊,远远看到咖啡店的杜老板亲自驾了马车来了。他果然是来买鲸鱼奶的。阿蛇跟杜老板结了帐,一挥手,其他几个两栖人又是一推,便把那鲸鱼翻了个身,等着浪来顺势把鲸鱼又推回了大海。阿蛇向杜老板和王希咖招一招手,跳上鲸鱼背不见了。 “你这鲸鱼奶够用几天的?”王希咖问道。 “一般也就两天,最多放三天,再久了容易坏。”杜老板回答道。 王希咖心想等有机会应该让刘木匠搞个冰箱过来,不然这些鲸鱼奶还真是可惜了。他突然想到一种很好吃的奶制品——奶油。 鲸鱼奶脂肪这么丰富,做奶油一定很好吃。王希咖亲自做了一杯奶油,又把自制奶油的方法教给了杜老板。杜老板感激不尽,原来在这个时代,许多做饭的窍门都是传男不传女的秘密,王希咖肯把自制奶油这个方子传出来,在杜老板看来无疑是对自己最大的信任。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杜老板表示今后王希咖来喝咖啡,一律打八折。 王希咖很奇怪杜老板的咖啡哪来的,杜老板说是岛上一个红毛夷卖的。刚穿越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孟娇娘给自己喝的第一杯咖啡就是山上的“红毛夷”卖的,看来这时代应该有一群红头发的咖啡商人。 杜老板忙着做生意,聊了几句就要走,问王希咖跟不跟他回泽城,王希咖还想在海边多住两天,便拒绝了。 “那些两栖人明天还会来吗?”临走前王希咖又向杜老板提了几个自己感兴趣的问题。 “什么两栖人?” “就是那些给鲸鱼挤奶的人。” “哦,你说的腮人啊,对,他们后天还要来这里挤奶,我们约好的。”杜老板一边说一边挥手。 原来这些两栖人的学名叫腮人,这倒是挺实事求是的,这些人确实长了腮。送别了杜老板,王希咖开始干正事了——画地图。他其实没学过地图测绘,但他知道怎么把自己走过的路画出来。还有一个就是王希咖准备考察一下路上遇到的橡胶林。 橡胶可是个好东西,可以用来做鞋,做轮胎什么的,可是人类要到19世纪左右才能学会橡胶的用法,这片公元前5,60世纪的橡胶林,是谁种的呢?橡胶原产南美洲,自己在的这片土地明显不像南美,又是谁把橡胶种子带来的呢?王希咖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这橡胶林面积很大,应该有上千亩,每棵树上都接了个橡胶碗,肯定是人工种植的,可是又不见有人来收胶。而自己在这个时代见到的所有轮子都是木头制的,鞋底不是布的就是草鞋,没见过什么橡胶制品,这些橡胶是种来干嘛的呢? 王希咖有些后悔刚才没有找杜老板问个明白。他知道割橡胶一般是早上,就准备先继续勘测海岸线,等早上的有人来收胶的时候问问,看能不能买些橡胶回去做轮胎。 第三十一章:踏浪前行 因为怕涨潮再把帐篷搞湿,这天晚上王希咖和孟娇娘把帐篷扎得远了一些。早上一起床,王希咖就跑到海滩捡贝壳,还挖到了许多花甲,海参,牡蛎之类的海鲜。 俩人美美吃了一顿,渴了就爬到椰子树上摘个椰子吃。刚刚吃完,就看见一队泽城人来收割橡胶。王希咖赶忙上去询问这橡胶是谁种的,可否购买,那些胶农笑道,这都是岛上的红毛夷的胶树,要买得问那个红毛夷买。 又是“红毛夷”,这红毛夷倒挺有意思的,又种咖啡又种橡胶。这年头的普通人没几个会种橡胶咖啡的,这红毛夷莫不也是一个穿越人?等明天杜老板来了,一定让他带自己去见识见识这个“红毛夷”。 王希咖在林里捡了几颗橡胶种子揣兜里,继续在海滩上行走,想要完成地图测绘。刚走没几步,蓝突然一声惨叫,把王希咖甩了出去。王希咖在沙滩上打了个滚,爬起来才发现,一只巨大的鳄鱼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海滩上,一口咬住蓝的左脚,这鳄鱼有蓝两个那么大,蓝挣扎着想要摆脱,怎么也摆脱不了,急得拼命叫唤。 这一幕鳄鱼大战恐龙的景象把王希咖和孟娇娘惊了个呆。王希咖好歹是看过一些列恐龙电影的人,马上就从慌乱中冷静下来,飞跑过去帮助自己的坐骑脱身。那鳄鱼虽然力气大,但蓝拼命挣扎,两只前爪乱抓,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把蓝拖下水去,两个猛兽就这么僵持着。 王希咖知道蛇的要害部位是七寸,只要拿住蛇的七寸,那蛇就任你摆布了。可是这鳄鱼脖子粗壮,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弱点,王希咖灵机一动,从地上抄起一个海螺,尖的那头朝下,对准鳄鱼的左眼就是一下。那鳄鱼将头一摆,躲过了王希咖这次攻击。就是这么一摆头,蓝就得到机会逃脱出来,张开大口对着鳄鱼反咬。孟娇娘也起着红冲过来帮忙,红扬着四个蹄子拼命的踩,那鳄鱼吃疼,也不跟这一龙一马纠缠,将头一扬,虚晃一枪,逃回海里去了。 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王希咖查看蓝的左腿,倒是没被咬断,但已经多了一排可怕的牙印,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肯定是不能载人了。王希咖只好给蓝的伤口做了包扎,自己跟孟娇娘同骑一匹马,让蓝跟在后面慢慢走。 在王希咖的印象里,中国是没有海鳄的,这只鳄鱼怎么会出现在沙滩上呢?是这种鳄鱼后来灭绝了,还是说这里并不是古代中国呢?无论如何,在海滩上还需要心一些。 这一天因为蓝意外受伤,并没有走多远。怕赶不上杜老板来买鲸鱼奶,王希咖只得回到第一天遇到腮人的地方扎营。这蓝伤口上流着血,一晚上不停的哀嚎,吵得王希咖睡和孟娇娘也睡不着。 王希咖查看了一下蓝的伤口,发现已经结疤了,并没有感染。但蓝叫了一晚上,看起来还是很虚弱的样子,孟娇娘弄了几条鱼给它吃,它闻了闻也吃不下。蓝这无精打采的样子可把王希咖急坏了,他记得以前看自然探索节目,说是科莫多龙的唾液里有剧毒的细菌,猎物被咬了以后就会被感染死去,万一这个海鳄的口腔里也有细菌呢?海鳄又不刷牙,食物在口腔腐烂肯定会有细菌的,这个年头又没有抗生素,这蓝死了该咋办? 王希咖越想越悲伤,捧着蓝的头哭得肝肠寸断:“蓝啊,你是头恐龙啊,哪能被条鳄鱼咬死?你别老垂头丧气的,你得支棱起来啊!该吃的饭你得吃啊。”然而哭并不能解决问题,蓝越来越虚弱,看着就站不起来了。 海浪哗哗的拍打着沙滩,仿佛是大海也在哭泣。王希咖正准备同蓝道别,突然发现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群冲浪少年——天亮了,腮人又脚踩鲸鱼过来挤奶了。另一边耳旁又传来马蹄声,是来收奶的杜老板。 有救了!王希咖赶紧跑到杜老板面前,问他知不道知道哪里有兽医,好给蓝治病。杜老板想了想,说道:“我们城里的兽医只会配猪配马,弄你这个龙怕是弄不下来,你最好去岛上找那个红毛夷人看看,那夷人瞧病确实有一手。” 腮人阿蛇也说道:“你这龙是被鳄鱼咬了,红毛夷看这个很拿手” 王希咖不记得是第几次听倒“红毛夷”的名头,便求几人带自己去岛上见见那个红毛夷。杜老板道:“我们倒是有运输船,不过还需要几天才能到这里,等船到了你这龙怕是也死了,不如让阿蛇带你坐大鱼上岛。” 王希咖答应了,于是腮人们便赶紧把驱赶来的蓝鲸翻身挤奶,完了又把蓝鲸翻过来,让王希咖带着蓝上鲸背。王希咖本想让孟娇娘跟着杜老板先回泽城等带,转念一想又觉得让自己女朋友跟杜老板孤男寡女在一起不太合适,就只让杜老板带着孟娇娘的马先回去,两天以后再到海边接自己。老婆是不能随便托付给人,但马还是可以的。 蓝鲸太高太大,身体上又滑溜溜的,不好上去。阿蛇便叫了几个腮人兄弟把王希咖,孟娇娘连带蓝一起抬上鲸背。原来这腮人手上有吸盘,像壁虎似的可以吸在鲸背上。 这还是王希咖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蓝鲸这种地球上最巨大的生物,这家伙足有0米长,像一条大船。腮人们怕王希咖和孟娇娘从鲸背上滑落,一直扶着俩人。其实这完全没必要,这鲸鱼背宽得能站上百人,足够跳广场舞的,滑也滑不到哪里去。 阿蛇看王希咖已经站稳了脚跟,便跳下鲸背,等一个大浪打来,便和几个腮人兄弟一起把鲸鱼推入海中然后再跳回来。阿蛇手扶着鲸鱼的出气孔,像掌舵船长似的指挥鲸鱼向着波涛前进。那蓝鲸发出一声火车汽笛般的长啸,摇摇尾巴,出发了! 蓝鲸刚被挤了奶,肚子正饿,看到水下的浮游生物就想去吃饭,阿蛇不得不拉着出气孔阻止蓝鲸进食。倒不是他虐待动物,而是怕蓝鲸潜到水下把王希咖跟孟娇娘淹死。那蓝鲸被阿蛇拿捏的死死的,只好先送人再吃饭。 王希咖穿越前拥有豪华私人游艇,但再豪华的游艇跟骑鲸鱼航海相比也是那么枯燥乏味。他头顶蓝天,脚踏鲸鱼,不由念了两句庄子《逍遥游》的名句: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孟娇娘到没那么好的兴致,她第一次出海,只感觉有些晕船,不,应该说是晕鲸,在鲸背上吐的一塌糊涂。阿蛇关切的拍了拍孟娇娘的背:“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 孟娇娘脸一红:“没有,我只是早点吃多了,有点恶心。” 言者无心,听着有意。正在一旁欣赏海景的王希咖心头一震:要是孟娇娘真的怀孕了,自己该如何面对?穿越前王希咖对子女的教育就不够,一心只想着练铁布衫。如今上天又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假如在这个世界有了下一代,自己该为她/他创造一个怎样的条件呢?站在鲸背上眺望远方的王希咖,突然感觉肩上无形的担子重了一些。 第三十二章:咖啡岛 鲸鱼的最高时速大概是50公里每时,这头鲸鱼没吃饭,时速大概是0-40公里每时。王希咖一行人坐了一个多时的鲸鱼,眼前终于出现了一片陆地——传说中红毛夷居住的岛,到了。 王希咖在脑子里想了半天到底哪个岛离陆地大概100公里的距离,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头绪,索性不想了。 阿蛇把王希咖伉俪送到岸上,又把鲸鱼推回海里,这才陪王希咖去见红毛夷。王希咖仔细观察这个岛,一眼望不到头,说明岛的面积还是挺大的。岛上有一看就是人工修剪的草坪,还有一片片的咖啡林,橡胶树倒是没几颗,看来这个“红毛夷”的确有做过规划,陆地上就专门种橡胶,岛上专门种咖啡。 走了没多远,便发现一座精致的别墅,想来便是“红毛夷”的家了。 阿蛇走上去敲敲门,转出来一个胖胖的白人男子,看上去大约0多岁。这男子穿了一套路易十八式的紧身裤,让身材显得更胖,唇上留了一撮精心修剪的胡子,头上果然是一头红发,想来便是久闻大名的“红毛夷”了。阿蛇跟“红毛夷”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红毛夷转头看向王希咖,眼神犀利,让王希咖想到了一个词——“鹰视狼顾”。 王希咖迎上前去开始打招呼:“hll,yaisagika,ha’syura”你好,我叫王希咖,你叫什么名字?” 红毛夷道:“yaisis,haryu?”(我名叫尼古拉,你还好吗?”) 原来这红毛夷叫尼古拉,王希咖赶紧回道:“iafi,hakyu,adyu”我很好,谢谢,你呢?”) 尼古拉道:“,ayakhis”打扰一下,你会说z文吗?) 原来尼古拉通过这一段简短的对话,判断出王希咖的英语水平不咋样,母语应该不是英语。王希咖确实不太会英语,见尼古拉这么体贴,赶忙切换成z文跟他交流,说自己的坐骑受伤了,想找他看看,另外如果方便的话,也想买一些橡胶和咖啡。 尼古拉点点头,用带有外国口音的z文说道:“好,我们先看看你的坐骑。”王希咖赶忙把蓝带出来给尼古拉看。这蓝疼了一晚上,又在鲸鱼背上颠簸了一个多时,已经没啥力气了,见到尼古拉只能礼节性的抬抬头打个招呼。 “尼大夫,我这龙被鳄鱼咬了以后就没精神,会不会是中了鳄鱼的毒?” 尼古拉扫了王希咖一眼,又扫了蓝一眼,说道:“鳄鱼是没毒的,你这龙主要是在撕扯过程中造成大腿骨脱臼,给它接上就完了,其他的不过是点皮外伤。” 说完便让王希咖抱住蓝的头,让阿蛇拉住蓝的腿做牵引。只见尼古拉走上前去,那么一拧一转,突然“啪哒”一声,蓝的腿给接上了。蓝一声大吼,发现自己又能行走了,开心得不得了,一个劲的甩尾巴感谢。 “一个星期以内不要剧烈运动,平时可以多给它吃点骨头补钙,过一个星期就能骑了。”尼古拉嘱咐道。 这个尼古拉果然是有点东西的,这么利落就给恐龙接上了大腿。王希咖千恩万谢的掏出几块银子要谢尼古拉,尼古拉摆摆手,说道:“不需,钱留着给蓝买营养品吧” 王希咖说道:“不差钱,我家里有矿,主要是想谢谢医生您。”王希咖和扎克,老刘他们在上河口一带搞了许多矿场,想要什么钱都可以自己造,确实不差这几个钱。 尼古拉佯装生气,说道:“你这是侮辱我的职业!我不收礼金的。” 王希咖看尼古拉这么说,觉得也许是自己那种市侩的态度让尼古拉不爽,便改变方式,说道:“您治好了我的坐骑,我想对您表示感谢,目前我只剩下钱,如果您不接受的话,那我就欠了您的情,心里过意不去。” 尼古拉道:“你别把很简单的事情整得庸俗化了,你不是欠我的情,你欠的是阿蛇的情。阿蛇是我的朋友,我只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忙。你如果觉得欠了我的情,那以后如果我需要找你帮助的时候,你不要拒绝。”说完邪魅一笑,用他那犀利的眼神盯了王希咖一眼。 王希咖总觉得这个尼古拉的眼神怪怪的,又说不出哪里奇怪。既然他不喜欢再纠缠蓝的事情,那就找他谈谈生意。“我看到海岸上有许多您的橡胶树,想跟您买点橡胶,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做这单生意?” 尼古拉的眼神越发奇怪:“你认识橡胶树?” 王希咖说道:“认识,实不相瞒,我其实是从未来世界穿越来的,我看你这里有橡胶,就买一些回去做轮胎或者鞋底什么的。我那里有铁矿,有石油,也有煤,如果你需要什么资源的话,那咱们可以做个交易。” 王希咖从尼古拉的谈吐中判断出这个人很可能也是一个穿越来的人,否则他没有理由去种植橡胶,因此就选择说实话。 尼古拉果然神色缓和了许多:“啊,既然是这样啊,那就是谈生意咯,大家请在我这里用餐吧,咱们边吃边谈。” 晚餐是标准的西餐,前菜,正菜,甜点一应俱全,餐具都是银的,摆盘也很精致。这尼古拉还有几个仆人,上菜什么的都很周到,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一家米其林餐厅。 像王希咖这种穿越前经常出入高端场所的有钱人,对于食物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只是他注意到作为主人的尼古拉,似乎并不怎么吃东西,只是时不时的喝一口红酒。 王希咖直截了当的说道:“请问您的橡胶平时都卖给谁呢?能否卖我一些?” 尼古拉道:“这一批橡胶已经被订完了,卖给了一个姓袁的老主顾,你要的话过0天再来,你要多少呢?” 王希咖问道:“姓袁?莫不是叫袁青牛?” 尼古拉拍手笑道:“正是他,怎么,你们认识?” “何止认识,我还在他那买过鞋呢!?”王希咖说着就把脚下的aj1篮球鞋亮出来。 “啊,对对对,是袁青牛做的鞋,他这鞋质量很好,纯手工制作,比正规厂家的要耐穿好几倍呢。” “既然是袁真人要的货,我也不好跟他抢。这样,下一批货我要个500斤橡胶就好,不知道可否出售?另外还想跟你买些咖啡” “咖啡好说,你要多少我卖你多少。” “还想要些种子,橡胶种子和咖啡种子都要。” “好说,好说。” 王希咖没想到生意这么快就谈成了,后来仔细一想,以前谈生意之所以废时间,主要是把时间浪费在讨价还价上了。如果像自己这样根本不讨价还价,那生意的确是很好谈。 离开咖啡岛的时候,王希咖本以为尼古拉会派船送自己,结果并没有。只好烦阿蛇把自己送回陆地。 阿蛇道:“你们在这稍等,我去找条鱼。”说完便跳下海中不见了。过了不到10分钟,就见阿蛇脚踩一头大鱼迎着浪过来了,速度跟现代社会叫给约车差不多。 这次阿蛇弄来的是一头抹香鲸,原来这附近的蓝鲸被阿蛇挤奶挤怕了,早就跑得远远的,只有一些不知道社会凶险的无知鲸鱼还在游荡。阿蛇虽然力气大,但一个人也弄不住蓝鲸,弄条抹香鲸正合适。 这抹香鲸比蓝鲸要不少,但是头特别大,坐个百八十人足够。上面有一些被乌贼勒过的痕迹,正好可以做抓手。王希咖刚刚谈完一桩生意,买到了重要的战略物资橡胶,买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咖啡,还治好了蓝的腿,一时间意气风发。 他站在鲸头上张开双臂向着大海狂吼道:“我是世界之王!”那快乐的气势,就好像刚刚赢得泰坦尼克号船票的杰克道森。 第三十三章:打基础 王希咖和孟娇娘两人同骑一匹马到泽城休整了几天,杜老板果然已经学会了奶油的用法,咖啡越做越好喝。蓝也恢复了体力,但王希咖爱惜动物,还是舍不得骑,又买了几匹马,弄了辆马车,让蓝跟着后边跑。自己驾车,带着孟娇娘满载着咖啡开始启程。 有了马车,回去的旅程比来的时候要舒服一些。最起码晚上不用扎帐篷,直接睡车里就行,省去了许多麻烦事。自己这一趟出来了两个月,跑了大概,000里路,地图的范围也越画越大,又结识了杜老板,腮人,尼古拉等有意思的朋友,还谈成了一笔生意,成果不可谓不丰富。 不几日就到了桃花镇,这镇还是老样子,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到处都是烟火气,只是没有咖啡馆。王希咖专门到赌场去问袁真人,还是没有消息。也不知道这个袁真人最近在哪飘呢?王希咖不相信袁真人买那么多橡胶是为了自己手工做鞋,他一定有个作坊什么的。 寻不见袁真人,王希咖便想直接回家。孟娇娘却道:“咱们还是买点糖果点心什么的,回去请乡亲们一起吃顿饭。” “买什么糖果点心?家里有酒有肉的。”王希咖不爱吃糖,而且这桃花镇没有蔗糖,都是麦芽糖,吃起来非常黏牙。 “你见过谁结婚不吃喜糖的?”孟娇娘娇嗔道。 王希咖猛然顿悟,自己虽然跟孟娇娘确立了恋爱关系,跟两夫妻也差不多。这个念头没设么“结婚”这一说,但酒席还是要摆一个的,不然就缺了某种仪式感。 王希咖陪着孟娇娘在桃花镇的bd逛了一下午,买了喜糖,又到裁缝店现做了两套衣服,都是王希咖亲自设计的。一件高叉旗袍,一件西式婚纱,裁缝店从来没做过这个样式,说是需要半个月才能做好。但是王希咖给了一碇金子,裁缝店便说两天内就可以完工。 王希咖自己也定了一套绸子长袍作为礼服,他本来想做西装的,但这里只有粗布和丝绸,没有毛呢咔叽布之类的西服材料,只好做古代的礼服了。除了长袍,他又做了一套宽袖长衣,一顶四方平定巾,一副明朝儒生的模样。其实在这个时代没人管,你就是做一套龙袍穿在身上也没人说你,但龙袍的花样太复杂,做起来太花时间,所以简单点就行。 鲜衣怒马的王希咖和孟娇娘回到村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大家杀猪宰羊张罗了一顿好饭,村里最年长的孙医生给往下看和孟娇娘当了证婚人,王希咖喝自家酿的酒喝到烂醉如泥,这顿饭吃完,自己跟孟娇娘就算是正式结婚了。 上一次跟苏瑞结婚的景象还历历在目,那时候也是打算要和苏蕊白头到老的。只可惜结婚以后自己醉心于武学,最后竟然练到要去用核武器渡劫,从而一个人穿越到这个世界。假如再来一次的话,自己应该不会去练武功了。 然而人生没有假如,已经发生的事情没法改变。既然自己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不要再想上个世界的事情了,好好过好此生便是。 “老婆,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新婚之夜,王希咖问孟娇娘。 “我说了你会不会不开心?”孟娇娘问道。 “不会,你说啥我都开心。” “我的愿望就是咱们踏踏实实过日子,种种地,打打拳,再生几个孩子”孟娇娘说完,看到王希咖的脸色似乎有些暗淡,又补充道:“当然,你没事带我出去旅游,弄一些新鲜玩意儿也很有趣,总之,你干啥我就干啥。” 王希咖明白孟娇娘的意思,过普通平凡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他有的时候也挺想平平淡淡的过完就好,但更多的时候又抑制不住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强烈好奇——假如自己每天只是浑浑噩噩的吃喝拉撒睡,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呢?假如你活过没活过对这个世界都没有啥影响,也没有留下点什么,那活不活不都一样?老天让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不是来当一个普通农民的吧? 看王希咖半天不说话,孟娇娘又问了一句:“当家的,你说你来这个世界之前有老婆,那你那边的老婆好看还是我好看?” 看来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女人都喜欢刨根问底。 “当然是你漂亮,其实我以前说的故事都是编的,谁能记得上辈子的事情呢?快睡觉吧。” “当家的,其实我总感觉你好像确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的心不定。我只想告诉你,只要你不嫌弃,你去哪里我去哪里。” “嗯,我知道了,睡觉吧,睡眠不足对身体不好。” 王希咖把老婆哄睡了,自己却辗转 反侧怎么也不能入睡。 第二天一早,王希咖就去刘木匠的作坊里看看村里的科技水平怎么样了。说实话回来之前王希咖还隐隐又些期待,万一村里有很牛逼的天才呢?根据自己提供的思路,已经制造出了各种先进的机器了。但回到村里看到熟悉的事物,又觉得这里不像是发生了技术革命的样子。 刚到作坊口,扎克就激动的跑过来说道:“兄弟,我们已经造出你当时说的柴油发动机了!”这扎克从生活在雪山,一身长毛,耐不住热,没说两句话就伸着舌头喘粗气,王希咖暗下决心,今后有时间了一定要为扎克发明一个电风扇和空调。 扎克跟老刘做的发动机跟王希咖在图片上看到的v发动机不太一样,也许是因为技术水平达不到二战时期的水准,所以弄了个简易版的,但也能运作。 “嗯,不错,很好!”王希咖说道。不管怎么样,对于这个时代,这台发动机起码应该是属于几千年以后的物品,能把它造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了发动机,咱们就可以造坦克去报仇了吧?”扎克问道。 王希咖回忆了一下当时匠人和毛人的战斗,觉得要对付拥有良好战略思维的匠人,一台坦克可能也不怎么够——万一人家把自己引进包围圈,掀开坦克往里面扔着火的沥青怎么办?匠人可是会使用沥青的啊,于是他谨慎的说道:“光有还不行,最好还是等造出枪和大炮出来” “那你赶紧教我们枪和大炮怎么造啊。”扎克有点着急。 “我走之前把枪炮的图纸都给仓了,我去看看仓那边咋样了。” 王希咖说完就去查看仓的教学进度,走之前他记得自己给仓留了好多武器设计图,尤其是ak47的,也许他们已经作出来了呢? 然而去了以后发现仓还在教大家“识字”,武器设计图一张都没完成。王希咖气不打一出来:“怎么你们的进度这么慢啊,这么长时间字还没认全吗?你们就没按照那些武器设计图设计一点武器吗?” 仓抬起头看着王希咖,说道:“我认为我们的进度很快了,现在大部分学生都掌握了500多个汉字,至于武器制作,我认为不着急,先打好基础才是最重要的。” (本章完)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三十四章:冤家 看着仓单纯的眼神和坚定的表情,王希咖知道这是一个合格的乡村教师。也许是自己要求太高了,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怎么可能短短一两个月就把一群大字不识的村民培养成高级人才呢?在现代社会都做不到,又怎能要求几千年前的古代人做到。 也许做枪做炮不需要太高的科学素养,只要有师傅带着跟着做几遍就行,不需要太多的理论知识。王希咖跟仓说道:“仓老师,你跟学生们说一下,一个月以后我们要开始实践课,到刘木匠的工作室学习机器的制作,你调整一下课程表。最近一个月你着重给学生们讲一下那些设计图。” 仓怯怯的说道:“其实你给我的那几张图,我自己都没弄明白,怎么教给学生啊?” 王希咖一想也是,就说道:“那行,你继续教学生们识字,简单的数学题也可以教一教,不要老教语文。另外每个星期让学生们跑个两三次步,锻炼锻炼身体。我过两天去把橡胶买回来咱们就要开始工业制造了。” 仓一边点头,一边问道:“什么是橡胶?什么是工业制造?” 王希咖拍拍仓的肩膀,说道:“等我回来你就知道了。” 走之前王希咖又去拜访了一下刘木匠,希望他再优化一下发动机的性能,多造几台。刘木匠一脸神秘的跟王希咖说,他打算用这个发动机造一种会飞的装置,到时候人就能像鸟一样到处飞了。 在王希咖所处的时代,民间科学家除了喜欢造永动机,另一个爱好就是造飞机了。看来这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刘木匠对于科学倒是有些天分。大发明家爱迪生也没上过几年学,但一样发明了许多好东西。王希咖并没有打击刘木匠的梦想,而是告诉他,像鸟一样飞行是可行的,希望他更加努力,勇攀科学高峰。 王希咖跟尼古拉约好0天去拿货,上河口与咖啡岛路途遥远,只是上路就需要花10多天,因此回来以后没多少时间休息便又要出发了。这一次他把上次去桃花镇时候坐的四轮马车又找了出来,这马车够大,能够运橡胶。 王希咖本打算还是跟孟娇娘俩人一起去就行了,但彭连虎和郎那多表示在村里待长了也没意思,听王希咖在那狂吹泽城咖啡如何好喝,海边风景如何好,腮人如何给鲸鱼挤奶,都表示想一起去坐鲸鱼,见见世面。 王希咖一想,多两个伴帮忙搬搬橡胶啥的也挺好,大家便又一起上路了。这一段路途王希咖已走过一个来回,哪里可以扎营,哪里可以打猎都摸得一清二楚。彭连虎做饭又好吃,每天变着花样给大家弄各种各样的雉羹,烤兔子,水煮鱼,吃得大家满嘴流油。 没几天就到了泽城,喝上了杜老板的鲸鱼奶咖啡,王希咖顿时找到了一些穿越前到处出差跟人谈生意的感觉。 现在上河口已经造出了柴油发动机,等运回了橡胶就可以造现代汽车了。如果在上河口和泽城之间修一条沥青路,开车不用两天就可以到了,更好的情况下,假如刘木匠真的做出了能飞的飞机,那不用一个时就能从上河口飞到泽城。 杜老板不知道王希咖的宏伟目标,他只对自己的生意感兴趣,详细询问王希咖在上河口和桃花镇开咖啡馆的可能性。王希咖觉得杜老板这个思路不错,如果做成连锁咖啡的话应该会有前途,如果再配合上彭连虎的烹饪才能,完全可以开成一个集咖啡美食于一体的大型连锁餐饮行业。虽然自己家里有矿不差钱,可是又有谁会嫌弃钱多呢?况且做生意也是王希咖的爱好之一。 几人在泽城歇息了几个时辰,第二天天不亮便早早出发去到海边等待腮人。彭连虎和郎那多两个人都是第一次见到大海,开心得像两个孩子,打了半天的水仗。郎那多忍不住变身成一匹狼,在海里痛快的游了几个来回。 要是这个时代有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就好了,把郎那多变身游泳的画面拍下来发个朋友圈,少说也会有几百个点赞吧?王希咖正想着,阿蛇和他的腮人伙伴们踩着鲸鱼又踏浪而来了——哎,自己在这个世界遇到的每一件事,发到现代世界至少都能换来几万条转发评论,一定要想办法在这个世界搞出络和智能手机! 彭连虎和郎那多曾经目睹了毛人大战匠人,也算见过世面。但是看到腮人用鲸鱼做冲浪板,给鲸鱼挤奶这种见所未见的奇闻还是惊了个呆,这俩人以前根本没见过这么大的动物,更别提品尝鲸鱼奶了。上了鲸鱼背,就好比是那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只觉得处处都是新鲜。彭连虎悄悄在王希咖耳边说道:“师傅,以后你再出去记得叫上我,这太长见识了,这辈子不白活。” 郎那多没那么兴奋,跟孟娇娘头一次坐鲸鱼一样,有点晕海,一会变狼一会儿变人的,吐得到处都是。阿蛇对这一切见怪不怪,一边手扶鲸鱼呼吸孔指挥,一边跟王希咖聊天,说有机会有希望去王希咖的上河口村看看,王希咖自然一口答应,他挺喜欢跟这个外向开朗的腮人交朋友。 说话间就到了咖啡岛,大家脚还没站稳,郎那多突然再次变成一头巨狼,狂吼一声就向着岛深处跑去,身上的毛都炸了。 阿蛇奇怪的问道:“你朋友是怎么了?” 彭连虎大大咧咧的道:“可能是坐船坐晕了,想要上厕所吧。” 王希咖正要附和,突然心念一动,大叫一声:“不好!”发足向着尼古拉的房子跑去。 腮人们和彭连虎不明就里,也跟着狂奔。 等到众人赶到的时候发现郎那多和尼古拉正在撕打,郎那多咬着尼古拉的袖子,尼古拉扯着郎那多的颈背毛,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战况胶着,边打还边互相骂道:“fkyu!”“fkyu!” 王希咖深一口气喊道:“你们不要再打了啦!要打出去打!” 俩人就像没听见一样,照样打。 王希咖心想这俩人母语都不是z文,又改用英语大喊:“s!” 俩人还是没听见,继续打。 眼见语言对这俩人已经失去了约束力,王希咖指好一使眼色,大家一拥而上把郎那多和尼古拉分开。饶是可以驾驭鲸鱼的力大无比的腮人,也差点摁不住郎那多,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力气。 “别拉我!他是个vair,吸血鬼”郎那多狂喊道。 “不错,我的确是吸血鬼,想不到这里也能遇到狼人。”尼古拉一边整理被郎那多咬坏的衣服一边说道。手上有一个巨大的牙印,没有流血。 第一次见尼古拉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有点怪怪的,脸色苍白,吃饭的时候什么都不吃,但身体又胖胖的,原来是个吸血鬼。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传说王希咖多少听说过一些,知道这两个种族互相不对付,是宿敌。但至于为啥是宿敌就不知道了。记得第一次遇到郎那多的时候,他就是在寻找吸血鬼城堡,想不到在这里找到了。 “以前你在上河口村住过吗?”王希咖问尼古拉。 “没有,不过我知道那边的山上有我们族的人,后来听说来了个狼人,搬走了。”尼古拉说道。 这就对了,当时郎那多就在那个山上找城堡来着,想必是那山上的吸血鬼发现了郎那多,搬走了。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想不到这对宿敌在这碰上了。 第三十五章:大劫 王希咖并不是很在意尼古拉是吸血鬼,在这个世界奇奇怪怪的人太多了。狼人,各色毛人,匠人,腮人都属于现代概念上的“非正常人类”,有一两个吸血鬼也再正常不过了。 他更感兴趣的是吸血鬼的身体特征,比如吸血鬼如果正常吃饭会怎么样,吃毛血旺又会怎么样,长期喝生血会不会感染寄生虫…… 当然,这一系列问题现在都不方便问,因为自己的好兄弟郎那多要跟这个吸血鬼打架呢。王希咖是不希望这两人打架的,因为他本身跟尼古拉没啥矛盾,尼古拉还请自己吃过饭,更别提自己还要跟尼古拉买咖啡和橡胶。他决定尽可能化解一下郎那多和尼古拉之间的矛盾。 “兄弟,你以前见过这个吸血鬼吗?”王希咖问被阿蛇牢牢抱住的郎那多。 “不用看,我一闻他的味道就知道他是个吸血鬼了!放开我,让我杀了他!”郎那多依然处于狂怒状态。 “这个吸血鬼伤害过你的家人朋友吗?你都不认识他,干嘛要杀他?” “每个吸血鬼都一样,你知道我的族人有多少被吸血鬼杀死吗?快放开我,把这个恶魔杀了,不然大家都得死!”郎那多的眼眶涌出了泪水,倒不是因为他害怕吸血鬼,而是因为愤怒。 王希咖并不相信尼古拉有杀死在场所有人的能力,从刚才尼古拉跟郎那多的打斗可以看出,这吸血鬼的战斗力跟狼人也差不多。而郎那多的战斗力跟彭连虎差不多,彭连虎的战斗力比自己稍弱,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尼古拉战斗力跟自己差不多,可能还不如自己,就这样的战斗力,怎么可能把大家全杀了呢?更别说在场的还有力大无比的腮人阿蛇了——虽然不知道阿蛇会站在哪一边。 此时的王希咖面临抉择,要么就是跟郎那多一起杀死尼古拉,要么就是强行阻止郎那多和尼古拉发生争执。 对他来说帮助郎那多杀尼古拉可比帮助毛人去打匠人难多了——他本人跟匠人并没有什么交情,但是跟毛人一族是朋友,亲历了毛人的灭族之痛,做出帮助毛人的决定并不算特别违背本心。 可尼古拉不一样,自己认识尼古拉,还一起吃过饭谈过生意,这次就是来跟他做生意的——一个客跑到供货商家里把供货商杀了不太合适。更何况尼古拉治好过蓝的腿,自己欠他一个人情,无论如何不能背信弃义。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王希咖终于做出了自己的决定,他平静的跟郎那多说道:“你跟尼古拉之间有什么恩怨我不管,但是尼古拉治过我的迅猛龙,对我有恩,我这次来是来找他买橡胶,不是来帮你报仇的。如果你把我当朋友的话,也请考虑一下我的处境,不要只顾着自己报仇,伤害其他人的利益。” 郎那多听了王希咖的话,眼神渐渐冰冷起来,说道:“行,我不打搅你做生意,你也别打搅我复仇,你谈你的生意,我杀我的吸血鬼!”说完便挣开阿蛇的禁锢,向尼古拉扑过去。 阿蛇刚才只顾着听王希咖说话,松了劲儿被郎那多窜了出去。眼见郎那多的獠牙就要咬上尼古拉,阿蛇紧赶几步冲上去用他那带蹼的大脚就是一个腿,正中郎那多下颌。郎那多眼里只有尼古拉,冷不防被阿蛇从侧面偷袭,被踢得一个凌空后空翻,一声惨叫眼冒金星的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几个腮人乘势把他给绑了起来。 “红毛医生是我们腮人的朋友,谁要跟红毛医生做对,就是跟我们腮人过不去”。阿蛇斩钉截铁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腮人们跟尼古拉相处了许久,自然是站在尼古拉一边了。 局势又发生了变化,看这几个腮人的样子,如果尼古拉让他们把郎那多杀了他们也会动手的,那时候又该怎么办呢?虽然自己不支持郎那多杀尼古拉,可是也不支持尼古拉杀郎那多啊……自己跟彭连虎两个人对付尼古拉没问题,但对付这些腮人可就难了。他盯着尼古拉,等待着他的表态。 尼古拉略显慌乱的说道:“很抱歉,我之前向你隐瞒了身份,因为我不知道你有个狼人朋友。我们这个族群跟狼人有世仇,虽然我就是因为看不惯族群内部的一些做法,才一个人来到这里,想不到还是遇到了狼人,看来这就是命运……” 王希咖打断了尼古拉:“我不关心你跟狼人之间的恩怨,在商言商,我只跟你谈我们之间的事情。我跟你就是橡胶的生意,我只是想问你,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之间的约定还有效么,你还会卖橡胶给我吗?” 尼古拉道:“我很欣赏你的冷静,我们之间的约定自然是算数的,只是你这位狼人朋友该怎么办呢?”说完努努嘴,指了指被绑在地上的郎那多。郎那多被尼古拉盯了一眼,就好像被打了鸡血一样,又开始扑腾起来,阿蛇上去又是一拳,让郎那多安静下来。 王希咖道:“我们继续我们的生意,我的这位朋友我建议仍然由我带回去。至于之后你跟他之间有什么恩怨你们自己解决,与我无关。但现在,如果你不让我带回我的朋友,那我肯定是不答应的。” 尼古拉沉默半晌,说道:“这样最好,我们之间的事情就我们自己解决,省得大家都为难。橡胶就在对面岸上,500斤,你让阿蛇带你们去拿就好。另外还有一些橡胶和咖啡种子,以及芽条,你拿了以后可以自己去种。你们走吧,今天这么个情况,就不留你们吃饭了。” 王希咖点点头,带着孟娇娘和彭连虎转身就往海边走去,腮人们抬着郎那多也一起跟了出来。阿蛇悄悄跟王希咖说道:“哥们儿,真佩服你。刚才要是你朋友跟红毛医生再打起来,我们腮人也很难做。” 王希咖一抹头上的汗,说道:“做生意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我也是走一步算一步……走吧,带我去拿橡胶。” 阿蛇去海里带了一头鲸鱼过来,把几个人送到岸边王希咖的马车旁,说道:“红毛医生的橡胶在前面,咱们坐马车去吧” “好的,烦劳你帮我兄弟松绑吧,他在这里咬不到尼古拉了。”王希咖指着郎那多说道。郎那多本身有晕海的毛病,又被五花大绑了一路十分难受,病恹恹的一点精神都没有,让人看了心疼。 阿蛇刚给郎那多解开两个扣子,郎那多突然撒腿就往海边跑。大家赶紧去追,可是两条腿怎么追得上4条腿的郎那多? 那郎那多跑到海边就开始用标准的狗刨式向着咖啡岛前进,刚刨了没几步,突然一身惨叫,被淹没到了波涛中,海面上冒出一股血水。 原来这海滩有一群湾鳄,上次蓝也在这里着了道。这郎那多不熟悉地形,怒火攻心一不留神就跑进了鳄鱼的领地,被那鳄鱼拖着就没了影。目睹兄弟遭此大劫,王希咖急的直跺脚,两眼一抹黑,就这么背过气去…… 第三十六章:尼古拉的医术 王希咖感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里自己又回到了穿越前的那个世界,开开心心的念学,念中学,念大学,认识了苏蕊,开始做生意,开始练习铁布衫,再然后就是核弹爆炸,毛人和匠人大战,球球惨死,郎那多被拖进大海……一幕幕景象如同幻灯片一般在眼前浮过,他猛然惊醒,问道:“我兄弟呢?” “你总算醒了,你兄弟在旁边呢,只是少了两截腿,阿蛇正在找呢。”孟娇娘安慰道。 原来那阿蛇见到郎那多被鳄鱼拖下大海,自己也跟着下去。这腮人下了水真个如猛虎归山蛟龙入海,硬生生把那1000斤重的鳄鱼拖回了海滩,鳄口夺食把郎那多抢了回来。只是郎那多两条后腿膝盖以下全被鳄鱼咬去,人已经疼晕过去了。阿蛇怕郎那多失血过多,用绳子从大腿处帮郎那多困了。 “这可怎么办?要是咬的前腿还可以走路,咬了后腿,那以后还怎么踢足球?”想起郎那多在足球场上的英姿,再看看他如今少了两条腿的样子,越想越是悔恨——要是当时不带郎那多来拿橡胶就好了。 阿蛇安慰道:“没事,可以让红毛医生接,他会接腿,上次我们一个同伴被鲨鱼咬了两条腿,最后也是被红毛医生治好的,只要把他断的腿找到就好,接起来跟好腿一样。” 王希咖知道现代医学倒是有断肢再植的技术,难道这个古代吸血鬼也会这么高端的技术么?除了怀疑尼古拉的医疗技术,王希咖还有一个顾虑:这个吸血鬼医生会愿意治疗一个宿敌狼人吗?阿蛇打保票说尼古拉医生是个好人,肯定不会见死不救。 王希咖一想,现在除了找尼古拉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事不宜迟,阿蛇跳进大海分分钟弄来一头八米长的大白鲨当坐骑,王希咖把昏迷的郎那多和他的断肢一起带上,拉着鲨鱼鳍飞一样的向咖啡岛游去,彭连虎和孟娇娘就留在岸边等消息。 尼古拉看到昏迷的郎那多并没有犹豫,立刻就答应帮这个宿敌治疗。看来腮人对他的一声“医生”并不是白叫的,这吸血鬼的确有几分医生的职业道德。 虽然觉得尼古拉既然答应了,就应该会帮郎那多治腿,但王希咖觉得还是不要考验人性,万一尼古拉治疗过程中借机把郎那多弄死怎么办?就说自己愿意当个下手,帮尼古拉打打杂。 尼古拉看了王希咖一眼:“怎么,信不过我?” “没有的事,我是想学习一下技术,顺便帮帮忙,放心,我不会给你添乱的。”王希咖讪笑道。 尼古拉道:“既然这样,那待会儿我说什么你做什么,接断肢是个大手术,不能马虎。”王希咖表示同意。 尼古拉让王希咖先反复洗手,然后不知道哪里找来一桶高度酒,当头给王希咖浇下,他自己也浇湿,又给躺在床上的郎那多也浇了一身高度酒。王希咖感到震惊——这个古代吸血鬼竟然懂得酒精消毒,还真对得起大家叫他一声“医生。” 尼古拉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箱子,里面有成套的手术刀,止血钳,一看就是专业的,像一个现代的外科医生。王希咖跟在旁边打打下手,就好像跟教授做手术的实习生。尼古拉医生抱起一截断肢就接到尼古拉腿上,对准血管,用针缝合,再松开止血带,一条腿就这么接好了。 “不用打内固定吗?我看他的骨头也断了,这样接骨牢固吗?”王希咖问道。 “这个你不用担心,一会儿搞个外固定夹板就行。狼人恢复力强,有再生功能,哪怕不接断腿他也能自己长出一条新腿,只是时间慢一些。接腿的话一个星期痊愈,自己长腿估计要长一年。” 尼古拉一边给王希咖普及狼人的生理知识,一边接另外一条腿,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看得出他对狼人的特点很是熟悉。 王希咖仔细看郎那多刚接上的腿,果然恢复了些血色。“这吸血鬼哪里学的现代医学知识?莫不是也是穿越来的?” 他刚想要提问,尼古拉却抢先问道:“冒昧的问一句,王老板买橡胶应该不是做鞋的吧,你买来做什么呢?” “买来做轮胎”王希咖回答道。 “很好,你这个人既有科学知识,又会笼络人心,做事也算公道。你有没有想过,做这个世界的征服者呢?”尼古拉已经迅速的把郎那多另一条腿接上了,笑盈盈的看着王希咖,那双吸血鬼的眼睛格外闪亮,仿佛想要看穿王希咖的内心。 “既然你有这样的想法,我看你也很不错,为什么你不自己做一个世界征服者呢?”王希咖直视着尼古拉,毫不退让。 “我不行,我的种族决定了我不会被大众认同,哪怕做再多的好事也不行。而且我对征服世界也没兴趣,只想种我的橡胶,卖我的咖啡就好。”尼古拉避开了王希咖的目光,一边给郎那多上夹板一边说道。 “我对征服世界也没兴趣,我其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只想过得开心就好。”王希咖真诚的回复道。 “啊,这狼人失血过多,得给他补充点血液,另外也得补充些钙质,能让他的骨头快些长好。”尼古拉一边说着,一边离开了“手术室”。 不一会儿尼古拉回来了,拿了一杯鲜血给郎那多灌下去,说道:“我让厨房给他做了肉汁,一会给他喝下去就行,他大概明天就能下地了。” “你哪来那么多医学知识?吸血鬼都像你一样懂医吗?”王希咖终于有机会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 “啊,我们别在病房聊这个问题,出来说吧。” 王希咖跟着尼古拉来到了客厅,这里已经准备好了一些甜点和咖啡,很适合进行一场长时间的聊天。 “你们吸血鬼也喝咖啡吗?我还以为你们只喝血。”王希咖就以咖啡作为开场白。 “啊,我们当然是可以喝咖啡的,实际上我们的消化系统有点不同,消化固体比较困难,最好是喝液体。”尼古拉说着喝了一口咖啡。 “但是我看你们的牙齿跟人类差不多,无非是两颗虎牙稍微长一些,从牙齿来看,你跟人类都应该属于杂食动物才对。”王希咖并不相信吸血鬼的内脏跟人类有什么不同,他一直怀疑所谓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有异食癖的人类。这类患有异食癖的人被无知的人越传越神,最后就变成“吸血鬼”了。他也并不觉得以血液作为主要食品就能变得有多厉害,在自然界中有许多动物都是以血液作为主食,比如蚊子,氓虫,蚂蝗,吸血蝙蝠之类,但这些动物也并没有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尼古拉笑道:“对,我们的牙齿跟人类一样,但是大部分牙齿都没用,不作为咀嚼工具,只有这两颗虎牙是用来吸血的,就像蝙蝠的牙齿。” “你们跟狼人为啥有那么大的仇?”王希咖十分好奇。 尼古拉眨眨眼睛,说道“啊!我们两派的确是有仇,我想最早可能是一个狼人和一个吸血鬼因为某件琐事打架,把人打死了,然后狼人叫来其他狼人,吸血鬼叫来其他吸血鬼互相打,渐渐的这两族就发展成世仇了。就像毛人和匠人一样。” 这倒是并不奇怪,战斗就是动物的本能,食肉动物会维护自身的领地,食草动物也会互相打斗,哪怕在人类之间,两个村的村民,两个国家的国民,也经常因为水源,领地,食物之类的事情打架,打着打着就变成世仇。王希咖感到奇怪的是,尼古拉怎么知道毛人和匠人之间的事情呢? 第三十七章:吸血鬼的秘密 “我能够看到一部分人的思想,这算是我们的一种,超能力吧?”像是在回答王希咖的疑问,尼古拉面带微笑的说道。 王希咖的确听说过关于吸血鬼有“读心术”之类的传说,但他并不喜欢有人能看穿自己心思的感觉,假如有人能看穿你在想什么,那岂不是可以控制你的思维? 为了确定尼古拉是否真的能看穿人心,王希咖决定做一个实验。他闭上双眼,在脑子里默想了一道数学题:“假如把鸡和兔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一共有5个头,94只脚,请问各有多少只鸡,多少只兔子?” 想完以后他睁开双眼望着尼古拉道:“你说你能看穿思想,那我刚才在想什么?” 尼古拉一下子就变得窘迫起来,仿佛一个被老师叫到黑板上答题的学生。他面露难色地说道:“你好像在回忆一个笼子,里面有些动物,又好像在想一道数学题,说实话我只能看到你脑中的一些片段,我数学不好,所以不能回答你的问题。” 王希咖哈哈大笑,说道:“我来告诉你吧……我们可以假设兔子有只,那么鸡的数量就是5-只。设定一个方程,4(5-)=94,可以得到有1只,也就是兔子有1只,那么鸡的数量就是5-1=只。这并不是高深的数学题,只是很简单的一元一次方程。” 尼古拉喝了一口咖啡,尴尬的说道:“咱们以后还是尽量不讨论数学了,没多少意思。” 王希咖拍拍尼古拉的肩膀,说道:“数学是很有用的一门学科,不过我这个人讲义气,你救过我的迅猛龙,又救过我的兄弟,既然你说不喜欢数学,那我今后都不会跟你讨论数学了。看来你没有骗我,你是真的能够看到人脑子里在想什么,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尼古拉说道:“吸血鬼一族曾经被视为异类,饱受歧视,也跟其他族群打过很多仗。为了吓唬住其敌人,我们就以敌人的血液作为食物,把人类视作猎物。许多族人开始研究猎物的行为方式,慢慢的就演化出了一种能探知猎物思想的能力。就好像有经验的猎人,总能知道猎物的想法。但人类这种猎物的思维方式很复杂,所以并不能完全探知人类的想法,更多的感知到的一种碎片化,图像化的东西。就好比你刚才思考的哪道数学题,我只能想到有许多的鸡和兔子,其他的东西就搞不懂了。” 王希咖道:“如果你把你这种特异功能用在学习上,应该能取得很好的成绩,因为你能看到老师的想法,老师出的卷子你也能看到。” 尼古拉觉得王希咖老师把谈话重点转移到什么数学,学习之类的事情上就很没有意思,便找了个借口说道:“我去看看那个狼人恢复得怎么样,咱们有空再聊。” 王希咖跟着尼古拉来到了郎那多的病房,看郎那多睡得正香,像一只正在做梦的哈士奇。尼古拉在哪里装作很慈祥的样子顺着郎那多的毛。王希咖拍拍尼古拉的肩膀说道:“走吧,他在睡觉,你在这也没啥用,不如让他睡着,咱们再聊聊,你不是很讨厌狼人吗?” 尼古拉一边抚摸着郎那多的头一边说 :“老子宁愿照顾一个狼人,也不愿因听你聊数学。” 王希咖道:“世界的本质是数学的,宇宙中没有非数学的自然属性,一切物质都由基本粒子构成,基本粒子只有数学属性。因此了解一些数学对你理解世界很有帮之。” 尼古拉抬起头,认真的说道:“你要是再跟我聊数学,我就把你和你的狼人朋友都扔道海里去。” 王希咖觉得好笑,在他穿越前的那个年代,医生都是要学理科的,没见过那么讨厌数学的医生。也许不重视数学,正是吸血鬼在自己那个时代灭绝的原因之一。 “好吧,我跟你保证,再也不跟你聊学习啊,数学之类的事情。你刚才说我适合做世界征服者,我们就聊聊这个吧。”王希咖自己一个人干坐着实在无聊,非常想要找人聊天,更何况是这么有意思的吸血鬼。 尼古拉一跃而起:“走吧,你要聊这个,我可不困了。” 两人这次没喝咖啡,尼古拉也不再掩饰,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鲜血,又递给王希咖一杯:“你要试试我们的食物吗?” 王希咖端详着这杯血,问道:“这是什么动物的血?” “鸭子的血,新鲜的。” “你等着,我教你一种我们吃鸭血的方法。你的厨房在哪里?” 王希咖在尼古拉的厨房做了一道没有鸭血的鸭血粉丝汤递给尼古拉,说道:“试试吧,哪怕是吃血,也尽量吃熟的,生血里面可能有寄生虫和病毒。” 尼古拉将信将疑的尝了一口鸭血汤,惊讶的说道:“我这么多年的血都白吃了,你怎么知道这么好吃的做法,难道你也是吸血鬼?” 王希咖笑道:“其实人类早期都是吃血的啊,在我们那一族有一个说法,茹毛饮血,说的就是那时候的事情。有个叫岳飞的人也曾经写过一首诗,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志饥餐胡虏肉。我们一族经常喝人血吃人肉,这都不算事。吃的经验多了,也就发明了各种烹饪血液的方法,你要有兴趣我可以教你。” 尼古拉说道:“你别说话,我想想。”他凝聚精神,把王希咖脑海里关于鸭血粉丝汤,炒鸭血,毛血旺之类的知识都浏览了一遍,说道:“我服了,以后我要天天吃毛血旺。” 两人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鸭血汤一边聊天,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 “吸血鬼喝酒吗?” “喝。” “喝完以后什么感觉?” “会头晕。” “想吐吗?” “不会” “要不我们喝点酒?” “好。” 郎那多开了一瓶咖啡酒,两个人越喝越美,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广。“你是这个世界的人吗?还是穿越过来的?” “我是这个世界的人,不过我知道有从其他世界穿越过来的人,除了你还有袁青牛。” “你老家在哪里?” “在西边。” “怎么会想起来这个岛上种咖啡搞橡胶?” “我厌倦了族群跟狼人打来打去,本来想来这里图个清净,我不喜欢 打架。” “吸血鬼族群的战斗力怎么样?” “很强,反正可以打过人类。” “我不相信,我看要不是腮人帮忙,你都被狼人咬死了。” “你要不要试试我的战斗力?”“试试就试试。” 王希咖啪的一声站起来,摆好架势说道:“来吧” 尼古拉扬起自己的拳头,说道:“砂锅那么大的拳头,你见过吗?我先实现申明,打起来我不一定能控制自己的力量,你可能会被打死。” “少废话,出招吧!”王希咖说完就是一个后手直拳,直奔尼古拉面门。 可能男人就是这样,喝完酒就喜欢打架,尤其练过武的动不动就想要“切磋”一番。这是男人的天性,吸血鬼也不例外。尼古拉就这么和王希咖一招一式的打了起来。 在切磋的过程中王希咖感受到吸血鬼的力量的确要比一般人大,速度也要快一些,但也没有尼古拉形容得那么夸张。尼古拉力气也就跟彭连虎差不多,远远达不到毛人和腮人的程度,而且这尼古拉明显没有接受过格斗训练,一招一式都比较业余。尼古拉心里可能也有所顾虑,怕伤害到王希咖,做起动作来更显得畏首畏尾。 王希咖可不客气,他找准机会上去就是一个低扫把尼古拉扫倒在地,紧接着就是一个十字固把尼古拉控制住。“服不服?”王希咖问道。 “松开,不然我要咬了!”尼古拉脾气再好,也被打得有点生气,露出獠牙吓唬王希咖。王希咖听闻赶紧跳开,说道:“别,我错了,咱们点到为止” 尼古拉也爬起来说道:“我并不代表吸血鬼的最高战斗力,事实上我是吸血鬼里面比较弱的,战斗不是我的强项。” 王希咖道:“看得出来,那咱们就不打了。不过我想知道,被你咬一口我会死吗?” 尼古拉道:“如果我不吸干你的血的话你不会死,不过你会变成一个吸血鬼,消化功能变差,跟我一样只能吃血,你愿意吗?” 王希咖以前看过许多吸血鬼电影,比如《刀锋战士》《夜访吸血鬼》《暮光之城》什么的。变成吸血鬼似乎有很多优点,听了这个建议他确实有些心动。但是考虑到现实世界的吸血鬼看起来似乎没有电影里的那么厉害,比如尼古拉就被自己用十字固降伏了,因此又有些犹豫。 “吸血鬼除了会吸血以外,有没有其他的优点?”王希咖问道。 “有啊,比如我们永远不会变老,速度力量都很强。”尼古拉说道。 “不会变老是不可能的,只要你跟外界进行物质交换,那你就会变老。不管你的食物是血,是肉,还是植物,只要你吃东西,那你就会变老。除非你像灯塔水母一样会逆生长,否则都会变老的。”王希咖答道。 “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一个老死的吸血鬼。”尼古拉真诚的说道。 “好吧,现在我暂时不想变吸血鬼,因为我喜欢美食,我可不想只能吃血。等以后有机会想变的时候再找你吧。”变成吸血鬼是一件人生中的大事,王希咖可不想那么草率。 (本章完)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三十八章:科学素养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建议你做世界征服者吗”尼古拉终于转到了正题上。 “为什么?因为我是骨骼清奇,万中无一的奇才吗?”王希咖调侃道 “你拥有这个世界没有的知识与见识,可以把世界变成一个更美好的地方,让各族群不再没有意义的互相仇杀。” “可是我不是唯一拥有这些知识的人,这个世界的穿越人还有很多,比如跟你买橡胶的袁青牛,你怎么不找他?” 尼古拉道:“他不行。我看过他头脑中的画面,也看过你头脑中的画面。我认为只有你才适合做世界征服者。” “这个世界应该还有更多的穿越者吧?袁青牛说爆发了核战,我跟他都是核武器产生时空裂隙才穿越来的,想必应该有很多挨了核弹的人来这里。” 尼古拉笑了,说道:“相信我,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王希咖也笑了,说道:“所以呢,你愿意帮助我吗?比如说橡胶咖啡什么的便宜点都行。” 尼古拉道:“当然可以,你想要啥都给你,这个橡胶林全给你也无所谓。反正狼人以后会来,我得找别的地方。” 王希咖本来是开玩笑,没想到尼古拉真的这么大方,倒搞得有些无可适从,说道:“还是别来,这不是做生意的规矩。我还是喜欢按商业规则来。” 尼古拉道:“行,你说什么规矩就什么规矩,你是这个世界的征服者,规矩都是你定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了什么,道:“你那么想让我征服世界,莫不是想让我把一辈子的精力花在这些无所谓的事情上,借敌人之手除掉我这个劲敌?” “我为什么要除掉你,还有,征服世界没你想象的那么难,大概1两年就可以做到。” “你想除掉我,是因为我刚才在单挑中战胜了你,你不想让别人知道。” “哈哈,不错的笑话。” 王希咖突然想到什么,问道:“你有这个世界的地图吗?能不能给我画一张,征服世界,得首先知道世界的位置啊。” 尼古拉道:“我画得太慢,等明天阿蛇来的时候你找他要,腮人们有世界地图。” 王希咖一想,这也很符合逻辑,地球大部分地方都是海,而腮人在海里来去自由,去的地方多,他们的地图一定更加准确。 腮人还没来的时候郎那多就醒了,躺在床上发出一阵阵凄厉的狼嚎,那声音叫得让人心碎,更让人无法入睡。 王希咖冲进郎那多的房间大吼道:“瞎嚷嚷什么?这才几点钟,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看到王希咖熟悉的面孔,郎那多的心情安定了不少,说道:“我还以为我死了,腿好疼。” 王希咖道:“废话,你腿都被鳄鱼咬断了能不疼吗?” “啊,对!我想起来了,该死的鳄鱼,这个仇狼人家族一定会报!我一定要把那该死的鳄鱼所有腿都咬断!”郎那多咬牙切齿的喊道。 “你别老想着复仇不复仇的了,我带你来是来买橡胶的,你搞那么多事情干嘛?把橡胶买回去咱们天天踢球难道不开心吗?”王希咖很后悔这一趟把郎那多带来,那个在上河口每天喝酒踢球的放羊少年现在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被仇恨蒙住了双眼。 “其他的仇就算了,但是鳄鱼和吸血鬼这个仇怎么能算?要是这都算了,我还有什么脸面做个狼人?对了,我的腿是你接上的吗?谢了哥们儿,咱们快走吧,我总感觉这里有一股吸血鬼的味道,不宜久留。”郎那多边说边往床下爬。 让郎那多接受他的腿是宿敌尼古拉给他接上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郎那多甚至表示要把自己的腿锯了让它自己长好。但最终郎那多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并没有锯断自己刚接好的腿。 王希咖明白郎那多这种复杂的心理,就好像罗密欧第一次发现自己爱上了宿敌朱丽叶,又好像一辈子跟辽国作战的乔峰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契丹人,名叫萧峰。这种复杂的纠葛总是需要时间来平复。王希咖决定给郎那多几个时的时间,自己半夜被吵醒,需要补个觉。 清晨,岛上开始有不知名的鸟歌唱,海鸥也开始在大海上飞翔。腮人阿蛇带着他的兄弟们迎着初生的朝阳,一人脚踩一头海豚上岛了。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看郎那多恢复得怎么样。 郎那多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些腮人,治好装作睡着的样子。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狼人,腮人也不行。 “他刚接好腿,让他休息一下,我们走吧。”王希咖给郎那多打掩护。 阿蛇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太想跟郎那多说话,也就随便说了两句“祝你早日康复”之类的场面话,跟着出来了。阿蛇这次是来接王希咖和郎那多上岸的,尼古拉建议郎那多再休息两天,但是王希咖觉得郎那多可能不想再在这里多呆,便连床带人一起让阿蛇一起搬到海边,又要了两瓶酒,用来给郎那多伤口消毒。 孟娇娘和彭连虎早已等候多时,看见郎那多恢复得不错大家都松了一口气。500斤的橡胶连同橡胶种子,芽条,还有咖啡种子已经装车完毕,大家正待出发,郎那多却拖着两条伤腿要去找海边的鳄鱼拼命。 王希咖像哄孩一样跟郎那多说:“兄弟,你受伤了行动不便,这个仇我帮你报。”说着便叫上阿蛇一起去海边打鳄鱼。 看腮人打鳄鱼是一种享受,两个腮人一个在前吸引鳄鱼的注意力,另一个找机会跳上鳄鱼背踩住,一手扶着鳄鱼背,一手拿住鳄鱼上颚,像掰玉米似的把鳄鱼的头掰成两截。没多一会儿就掰死了好几条。 王希咖看再掰下去这海鳄就被腮人掰绝种了,赶紧制止了阿蛇的屠戮,说道:“咱们差不多就行了,我们是来报仇的,没必要把鳄鱼给整灭绝了。” 阿蛇道:“啊,没事,我们经常来这打鳄鱼,拿到泽城去卖,这鳄鱼皮做皮衣,皮包都很不错,你们在岸上天天穿衣服,可以去买几件穿穿。” 王希咖穿越之前的那个时代,地球已经达成了共识,不再穿皮草使用动物皮革,王希咖本人也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所以对使用鳄鱼皮做衣服和包包比较抵触。但他也明白现在是古代,谈论动物保护之类的事情还早了点,因此也并不阻止阿蛇他们利用动物资源。 到了泽城,腮人们先到皮具店把鳄鱼整张皮剥下来,剩下的鳄鱼肉找了家大排档让老板帮忙加工,一半用火烤,一半用来煮汤。大家找老板要了几桶自酿酒,坐在一起吃着烧烤聊着天,简直不要太爽。 整顿饭就数郎那多吃得最多,他把几颗鳄鱼牙齿穿了洞挂在脖子上,两手拿起一块肉就在那啃,啃了一会儿不过瘾,又变成狼大嚼特嚼,一个人就吃了几十斤肉。边啃还边向阿蛇表示感谢:“谢谢腮人兄弟帮我报了断腿之仇,如果大家看得起我这个狼人,我愿与大家结为异姓兄弟。”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每个男人都不会拒绝称兄道弟拜把子,腮人自然也不例外,没几分钟,在座的就都变成了亲兄弟。 王希咖突然想到什么,问阿蛇道:“普通人如果被你们咬上一口,有机会变成腮人吗?”在他的心目中变成吸血鬼没多少意思,不能吃烧烤。但是变成腮人就不同了,又可以吃人类美食,又可以在水中生活,简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这个刁钻的问题阿蛇也不知道答案,趁着酒兴说道:“我也不清楚,要不我咬你一口试试?”王希咖一时冲动就要伸出手去让阿蛇咬。 孟娇娘“啪”的一声把王希咖的手打掉,怒斥道:“你怕是酒喝多了?哪有那么好的事,你被女人咬一口就变女人了?被牛咬一口就变牛了?那你咋不被马咬一口呢?没事变匹马还可以骑着走,也省得咱们家再买那些大牲口!” 大家哈哈大笑,王希咖也羞愧得挠了挠头,回过味来:的确,被吸血鬼咬一口之所以变成吸血鬼,是因为吸血其实是一种病,被传染了以后可能会改变肠道菌群,导致不能正常饮食。但是狼人,毛人,腮人之类的属于人类进化史上的基因突变,被咬一口是不会改变基因的。自己一个现代人,怎么科学素养比孟娇娘这么一个古代农家妇女还要低,传出去多丢人啊。 第三十九章:单车变摩托 一群大酒量坐在大排档喝酒,那是可以喝到时间尽头的。大排档老板几次都想打烊,又不好赶客,只好由得他们喝。泽城的酒度数不高,后劲却大,大家都喝得烂醉如泥。 第二天一大早,阿蛇便起身告辞,说是要去给鲸鱼挤奶。临走前王希咖问阿蛇有没有地图,自己想要一张。阿蛇答应了,送了王希咖一副随身携带腮人航海图,自己挥一挥手,和腮人们消失在晨雾中。 王希咖看了看手中的地图,是用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缝制的,精美异常。图上标注了大海洋流的方向,各地鱼群的分布,十分详尽,最有趣的是地图底下还画了一只大乌龟。看来在腮人世界,也有天圆地方,世界是被一只乌龟驮在背上的传说。陆地上的情形就没有海上画得那么精确了,几块大陆的形状都跟王希咖印象中的地球世界地图大相径庭。王希咖倒也不奇怪,毕竟腮人没怎么深入过陆地,想来陆地部分的地图都是凭想象绘制,准确度自然可想而知。这幅地图越看越眼熟,王希咖突然想起来,这与郎那多当时手绘的地图很像,陆地的形象都是随便乱画的,然后有一只大乌龟。看起来腮人和狼人的传说也有相似的地方,这倒是挺有趣。 郎那多动完手术的第三天,就已经恢复如常了,又跑又跳一点也不像腿刚断过的样子。王希咖本来害怕路途炎热郎那多伤口感染什么的,没想到这哥们儿的恢复能力这么变态。只是郎那多经历了被鳄鱼咬断腿,被吸血鬼治疗之后变得沉默了许多,每天一句话也不说,不知道在想什么。 王希咖也不断在想自己今后的发展,他不断的回想尼古拉跟自己的那番谈话:“做这个世界的征服者,为这个世界制定秩序,让各种族都能和睦相处。”之前王希咖总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过客,只不过是出于偶然倒这个世界停留,将来某一天,也许自己还能回去的。但现在自己在这个世界已经成了家,有了朋友,有了事业,如果自己一辈子都注定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做一些轰轰烈烈的大事呢?姑且不谈有没有机会再穿越回原来的世界,就算回去了又怎么样呢?在那个世界自己根本没机会征服世界,充其量只是一个有钱人罢了,而且回去以后还要面对舆论的嘲笑,说自己练武功练傻了。一想到这一点,他越发不想“回去”了。 在这里就不同了,作为一个从几千年后穿越来的人类,自己有知识,懂科技,又拥有那么多的矿产资源,相当于是这个世界神一般存在的人物。假如真的想要打造一支现代化的部队,征服这个世界也并非不可能。以前自己之所以没有往这个方向努力,潜意识里是怕打乱了“时间线”,改变了历史进程。可是如果自己就在这个世界生活里,还管什么时间线不时间线,历史不历史的,只要自己过得爽不就得了? 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做到亚历山大,成吉思汗都做不到的事情,让整个地球都姓“王”,难道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也许上天让自己穿越回来,就是让自己来做这个事情的。 王希咖自己越想越爽,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天命之人”,天生就是要来征服世界的。 看着身边的妻子,王希咖兴奋的问道:“老婆,我想送你一件礼物。” 孟娇娘酒还没醒,随口问道:“什么礼物?” 王希咖认真的说道:“我把整个天下都打下来,送给你怎么样?” 孟娇娘沉默半响,严肃的说道:“我不想要什么天下,只要大家都平平安安的生活就好。打天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要打仗就会死人,我不喜欢死人。” 老婆的话犹如一盆冷水,当头就浇熄了王希咖的宏图大志。他内心深处觉得孟娇娘是对的,现实世界不是打游戏,无论你实力再强,也不可能打一场仗一个人都不死。 在王希咖的记忆里,在公元1年的时候地球上大概有1,亿人,现在大概是公元前000年-5000年,那么也许在这个时代,人口大约有1亿。哪怕你拥有再先进的武器,想要征服一个1亿人的世界,死个几十万人上百万人也是很避免的。假如就因为自己一时兴起,就导致那么多无辜的人丧失生命,是不是有些过分呢?算了,还是先不想征服世界的事了,只要把自己住的地方变好就行。把自己住的地方变成一个理想国,大家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就好,没必要为了一些无谓的野心去杀戮。 回到上河口村,王希咖就忙着发展交通工具。如今有了橡胶,可以制作不错的轮胎,王希咖想着先造一辆自行车出来,毕竟自行车结构简单。但是刘木匠最近一门心思只想造飞机,据说马上就要有突破,因此没时间帮忙,王希咖只好自己动手。 一直以来王希咖都属于理论型的人,动手能力不太行,自己开始动手的时候才发现事情并不像他想象得那么简单。虽然每个零部件他都了然于胸,但是做起来却很是麻烦,因为没有机器流水线,从单车链条,把手,乃至轮胎钢圈,打气筒,每一个零件都需要自己亲手打造。零件造完以后还得装得到一起。 半个多月过去了,在浪费了无数钢材和橡胶之后,王希咖终于造出了第一辆自行车。当他骑着这个自行车走在乡间的路上,整个上河口村都轰动了。人们赞叹着自行车设计的巧妙,同时也表示这个自行车一定需要很好的功夫才能骑,因为这玩意儿只有两个轮子,如果不会武功的话一定会摔倒。直到孟娇娘也骑上一辆自行车在村里闲逛,大家才知道原来骑自行车这玩意儿用不着多么高深的武功。 有了第一辆的经验,后面的自行车制造就简单多了,上河口老老少少都一起帮着王希咖做自行车,没多久就搞出了几百辆自行车,还带变速功能。王希咖每天在作坊里指点大家做自行车,完了还客串教练,教大家如何骑这个车。 和刘木匠一起造飞机的毛人扎克看大家玩得开心,也过来凑热闹,表示想要学自行车。结果这个身高两米八,体重500来斤的巨汉刚一上车,就把自行车的轮胎给压变形了。 “我太笨重了,什么事也做不好。”扎克沮丧的说。 “没事儿哥们儿,是我们自行车质量不太好。”王希咖安慰道。他想起以前有一种载重单车,可以带两三个人一起坐,如果是那种自行车的话,500来斤应该也没问题。主要还是自己做的这个轮胎钢圈不太行,如果做粗一点应该没事,要是做粗一点就没问题。 突然王希咖眼睛一亮,踮起脚尖拍着扎克的肩膀说道:“哥们儿,我想起一种比自行车酷10倍的东西,你肯定能行。” 扎克半信半疑地问道:“你说的那是什么东西?” 王希咖微微一笑,说道:“我说的那个东西,叫做摩托车。” 第四十章:时代先驱 第一辆摩托车大概花了不到10天就完成了,倒不是因为摩托车比自行车零件少容易做,而是因为王希咖的手工技能已经大大提高,摩托的发动机也是现成的,就用上次打算做坦克的v发动机。 考虑到扎克的体重,王希咖给他做的那个摩托比普通尺寸放大了一倍。邮箱能装40升油,续航八00公里以上,是一辆非常霸气的重型越野摩托,如果骑这个摩托到泽城一天就到了。 扎克看到这个坐骑非常开心,立马就上去试骑,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由于没有经过自行车的乘骑训练,扎克的平衡感没那么好。刚骑出去没几米就摔沟里去了,差点把腿给摔断。王希咖只好给摩托先安装了两个辅助轮,等扎克花了一周熟悉了摩托的驾驶技巧之后才拆掉。 王希咖给自己也复刻了一辆赛车摩托,就跟1世纪初著名摩托车手瓦伦蒂诺罗西那辆500的摩托一模一样。摩托是这个时代最快的交通工具——因为王希咖还没有去造汽车。 蓝和郎那多跟骑着摩托的王希咖比赛了几次速度之后也放弃了,这让郎那多稍微有点沮丧。速度一向是郎那多最骄傲的东西,郎那多曾经坚信他变身成狼以后尘世间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追上他,哪怕是其他狼人也不行。结果被王希咖用橡胶钢铁石油拼凑了一个叫摩托车的怪东西秒得渣都不剩,这个骄傲的狼人第一次感受到了机器的力量。 从那以后郎那多就很少变狼,天天缠着王希咖给他造一辆摩托,很快的迷上了这种交通工具。彭连虎也很喜欢摩托车,但是他的思维方式和一般人不一样,他提出可以在摩托车上拴几根绳子用来拉车,这样以后出门就可以不用马拉车,改用摩托拉车了。毫无疑问他的这个思路被王希咖否决了——等自己有空了造辆汽车不就完了,干嘛还搞什么莫名其妙的摩托拉车? 当然王希咖并不想那么快的就造出汽车,他很享受这个没有汽车,只有摩托车的世界。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任何交通规则,你想怎么骑摩托就怎么骑,不会有乱并道的大卡车,也不会有故意卡你位的汽车,更没有交警这一说法。 上河口村很快变成了一个摩托化的村庄,家家户户都拥有了摩托。王希咖平整了一块土地,然后用沥青混凝土修建了一条跑道,供大家进行摩托比赛。这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条高速公路,但王希咖修这条路的目的并不是连接对外交通,只是纯粹为了娱乐,为了飙摩托彪得爽。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的摩托车都一样,比赛成绩自然是阿森和郎那多这种敏捷性的人成绩好。但后来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改装摩托,效果就不一样了,谁的排量大谁就最强。当然,没有谁能改装得超过王希咖,毕竟他是见过摩托车的现代人。 本来村里人就很崇拜王希咖,把他当神一样看。现在弄了摩托车这种交通工具,就更崇拜了,现在的崇拜少了几分原始人朴素的宗教感情,而是多了几分现代人对科学家的那种崇拜。 每个人都毫不怀疑王希咖是这个时代最牛逼的发明家,王希咖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并不是发明家,自己只是把见过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复制出来而已,说自己是发明家那不是作弊吗?但后来他开始陶醉于这种感觉,真的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发明家了——毕竟对这个世界来说,自己来的那个世界就是虚无缥缈的镜花水月。也许自己那个世界的发明家,也是从另外的世界来的呢? 没有人质疑王希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摩托车是世界上最好的交通工具,直到刘木匠驾驶着他的飞碟出现在大家的眼前。那天王希咖正在赛道旁帮郎那多改装排气管,郎那多的要求是声音越大越好,王希咖正在改着,阿森突然跑过来说刘木匠的飞机制造成功了,一时间大家纷纷骑着摩托往刘木匠的作坊赶。然后就看见刘木匠坐在一个碟形容器里,悬空漂浮在离地5,6米的地方盘旋。 这超现实的场景把王希咖惊得简直合不拢嘴。刘木匠很早就有造飞机的想法,但王希咖觉得这哥们儿肯定是造不出来,在他那个年代,想要造飞机的“民间科学家”多了去了,基本上就没几个能真的造出来。现代的民间科学家虽然没有多门高深的知识,但人家起码见过真正的飞机,刘木匠可是个土生土长的介于新石器时代和铁器时代之间的古代人,按理说这哥们儿要造飞机应该是在手臂上装俩翅膀从悬崖上往下跳那种程度,谁能想到他造出来一个飞碟呢?这是真的牛逼了。 飞碟在王希咖生活的年代又被叫做“uf”,是传说中外星人使用的交通工具,这种交通工具一般象征超级发达的科技。难道这种先进的技术就这么被刘木匠这么一个古代农民捣鼓出来了吗?看来这个刘木匠具备大发明家爱迪生的某些特质——虽然没受过多少教育,但是有极强的创新能力。 古代大发明家刘木匠看见王希咖,开心的招招手,王希咖也挥挥手,让刘木匠下来谈。刘木匠按了一个按钮,那飞碟哐当一下就掉了下来,差点没把刘木匠砸死,看来这个飞碟的降落系统还没有搞好。 王希咖仔细看了一下这个飞碟,做工还是相当粗糙的。没什么涂装,完全用铁皮焊接,看起来还有点眼熟——“这是我用两个煮菜用的大铁锅做的”刘木匠害羞的挠了挠头。 王希咖点点头,又看了看飞碟内部,操作系统十分简单,只有一根操作杆用来控制方向,还有一个按钮,应该就是开关了。端详了半天,王希咖还是无法理解这个飞碟是如何起飞的,只好向刘木匠讨教。 刘木匠兴奋的指了指脚下,说道:“看你修了一条沥青路,我修了一条铁路,这个飞机就能飞了。” 原来刘木匠在脚下铺了一层磁铁,铁锅里又放了一块磁铁,再加上一台发动机作为动力,就这么在磁力的作用下让这个飞碟升空了。这哥们儿自从发现磁铁以后就一直对磁悬浮感兴趣,终于被他弄出这么个玩意儿来。 “要是我们把整个世界都铺上铁路,那我们就可以到处飞了!”刘木匠兴奋的说道。 王希咖想告诉刘木匠,“铁路”不是这个意思,还想告诉刘木匠,现在找不到那么多磁铁,甚至还想跟刘木匠讨论一下麦克斯韦的电磁方程组。但他最后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拍了拍刘木匠的肩膀,说道:“祝贺你,你应该是这个时代第一个会飞的人,你是这个时代的先驱。” 第四十一章:技术爆炸 刘木匠挠了挠头,说道:“我听不懂你说的话,但我并不是第一个能飞的人。桃花镇有个袁真人就会飞,我以前见过。” 袁真人,又是这个袁真人。自从上次跟袁真人见了一面之后这家伙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但无论在哪都能听到他的传说。改天到咖啡岛买橡胶的时候去堵堵他好了,这老骗子反正经常都要去找尼古拉买橡胶。 “袁真人那个漂浮术我也见过,没你这个飞得高,他也是利用磁力原理,但他那双鞋装不了多少磁铁,所以大概只能飞,0厘米。你的飞行器很有前途,如果能改良一下,让这个飞碟不需要“铁路”也能飞就更好了。”王希咖一股脑把想说的话都对刘木匠说了,希望这个农民发明家能够再接再厉,发明出更多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他知道“技术爆炸”是很快的,从猿猴进化到直立人需要上百万年,从直立人进化到青铜器,铁器时代需要上万年,从冷兵器时代进化到热武器时代也需要上千年,但是进化到热武器时代,技术的发展就会越来越快。人类二战以后的短短几十年就发明了无数的新玩意儿,科技水平迅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如果有自己这么个从现代穿越回来的人做指导,再加上刘木匠这样有想法,动手能力强的人帮忙,那上河口的技术爆炸将会很快,也许再过个5,6年,自己就可以在这个时代刷着手机打游戏了。到那个时候,仓教的学生应该也成长为一批优秀人才了吧。 要实现“技术爆炸”,当务之急是要让孩子们懂得数理化知识,这可比教他们识字要困难多了。王希咖决定先教大家背一下99乘法口诀表,再传播一下基础的牛顿三大定律还有简单的化学分子式。 那群孩子们现在都迷上了摩托车,对学习文化知识的热情不是那么高,这可不行。王希咖准备跟仓讨论一下教材编写的事情,还有就是要立个规矩,所有的适龄孩童必须要接受教育。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大家普遍不太明白学习有啥用,得找个法子让大家爱上学习才行。 王希咖骑着摩托去找仓,没想到仓先一步找到王希咖,说道:“不好了,福根不见了。”福根是跟仓学习的一群孩子中的一员,大概八,9岁的样子,是个孩子王。要是在现代,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在读学二,三年级,除了玩手机什么都不懂。但是在上河口村,福根已经会下地干农活,骑着摩托到处跑了。 按说在上河口这种地方孩子们都野惯了,一两天不回家也没人管。尤其像福根这样调皮的孩,没事就跑山里浪几天,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怎么了,是不是又跑哪里玩去了?”王希咖漫不经心的问道。 “不是,我说我要做一张课桌,福根说他上山给我选木头去,说好一个时辰就回来,结果到早上还没见人。”仓慌张的说。 上河口的北山上有些紫檀树和楠树,村民们一般用木具就上山去砍。你看上哪棵树就在树上栓根红绳做个标记,这样别人就不会来抢了。福根说的选木头就是去做标记的,这种活儿确实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别慌,孩子玩心大,说不定他选了木头又去采蘑菇什么的,玩忘记了。”王希咖安慰道。 “不会的,福根虽然调皮,但是他很守信用,说一个时辰回来就一个时辰回来。他这么久没回来肯定是出事了!”仓心急如焚的喊道。 “知道了,你别着急,我去给你找回来。”王希咖看仓这么着急,也知道确实是出事了。福根姓彭,他爹彭老栓和彭连虎说起来还沾着亲戚。王希咖没多耽搁,马上叫上彭连虎和郎那多去帮忙找福根。彭连虎野外生存能力强,郎那多懂得追踪,有这俩人帮忙怎么也可以找到福根。 福根是骑着摩托车走的,几个人顺着车辙印一路追,这车辙印到半山腰还没有停止,眼看就奔着山顶去了。王希咖心理咯噔一下,心想这福根莫不是到山上玩摩托越野?要是出了车祸怎么跟彭老栓交代啊……回头得立个规矩,1八岁以下的人不准玩摩托车。 彭连虎突然拍拍王希咖,指了指地下,只见福根的车辙印旁多了一串脚印。这脚印有些奇怪,只有三个指头,但是出奇的大。王希咖头围5八,算是大头,但这脚印竟然比他的头还大,也不知道是什么巨兽踩出来的。 “不好,有大虫!”郎那多显然也发现了这串脚印。 “什么大虫,老虎吗?这不是老虎的脚印啊。“王希咖很奇怪什么老虎的脚印只有三个脚趾,而且还那么大。 “不是老虎,是大虫啊!就是蓝那种虫,比蓝要大好几倍!”郎那多急道。 “蓝?蓝不是虫,是恐龙啊。”王希咖喃喃自语,突然醒悟过来,这是恐龙的脚印!这么大的脚印,莫不是霸王龙?这个地方怎么会有霸王龙?福根这么个孩遇到霸王龙那岂不是凶多吉少? 老实说恐龙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是不符合王希咖的知识储备的。但这个世界上奇怪的事情太多了,穿越,毛人,狼人,吸血鬼之类的东西哪一样在学校也没学过,在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更何况自己曾经在黑毛人穷穷的营地发现过恐龙,那么有一只霸王龙跑到村庄附近也是很正常的,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福根。 几个人顺着脚印和车辙一路狂追,终于在一个悬崖边边发现了福根的摩托车。那辆被改装过的儿童鬼火摩托车已经被踩成一堆废铁。王希咖只觉得天旋地转,完了,福根完了,眼前一黑,突然晕倒了。 彭连虎掐着人中把王希咖唤醒,说道:“福根没事,你看悬崖下面,有福根的脚印。他应该是跳下去了。”王希咖定睛一看,悬崖下果然有一串脚印,几个人赶紧追下去,终于在一个湖边的洞里找到了福根。这娃在山上躲了一夜,就是精神受到点惊吓,身上有些擦伤,其他没啥大碍。 王希咖跑过去抱着福根亲了又亲,就好像一只狗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主人。 福根等王希咖冷静下来,擦干了脸上的口水,这才镇定的说道:“我给老师选了一棵好楠木,可以做一张好课桌,我做了记号的,本来要回去的,结果遇到了个大东西,把我摩托车都给踩烂了,你们回去得帮我作证,我不是故意放仓老师鸽子的。” “好的,我知道了。你先休息吧,仓老师不会怪你,我给你请了假的” “我的摩托被踩坏了,你能帮我重做一辆吗?” “没问题,回去我就给你一辆新的。”王希咖这时候早把什么孩子不能骑摩头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一心只想让福根开心。 “谢谢您,王先生!我想要我的摩托车有大大的排气管!”福根眼睛都亮了。 “好的好的,我会给你造一辆大排气管的摩托,当你骑上这辆摩托,桃花镇上都能听到排气管的轰鸣!” 得到了王希咖肯定的答复,福根这才沉沉的睡去。王希咖把福娃抱在怀里带回上河口,却并没有忙着去做什么课桌,也没忙着去改造摩托。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先把山上那条霸王龙给收拾了,不然这恐龙要是跑到村里来,那不就乱套了么?只要山上没有霸王龙这种东西,那要多少课桌就能做多少课桌,要什么摩托就有什么摩托。 当务之急就是先造出热武器来,也就是枪械。王希咖早早就把ak47的设计图画出来,但一直没有去做。现在他自己的手工能力大大加强了,就自己做了一把。其实要做一把ak并不那么难,因为这枪的设计就比较简单,难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火药配比,一个是枪管。 火药的配比倒还好说,试了几次就成功了,主要是原料有些难找。枪管的原料倒是比较多,但是工艺比较复杂。由于没有机器,王希咖一时半会儿很难做出内部光滑,膛线清晰的枪管。 实验了不知道多少次,做出来的枪不是哑火就是炸膛,有一次差点没把王希咖给炸死。王希咖终于下定决心做一台冲压机,直接在钢管上钻孔,不采用铸造法制造枪管了,但这需要时间,没一两个星期下不来。 正当王希咖在那忙活的时候,扎克走了进来,说道:“我听说山上来了头恐龙,你怎么不去除龙,还在这造摩托呢?” 王希咖头也没抬,说道:“我在做枪,不是造摩托。” “什么是枪?做枪干什么?” “枪是唯一可以杀死恐龙的武器,我做来杀恐龙的,等我做出来你就明白了。” 扎克沉默了半响,弱弱的说道:“虽然不明白你搞的武器是什么,但如果只是杀头龙,那完全没必要麻烦搞什么新武器,我今天就上去把那恐龙杀了。你给我摩托上点机油就行。” 第四十二章:屠龙勇士 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清晨,一只四人分队骑着摩托向北山进发了。 这四个人分别是穿越者王希咖,毛人扎克,狼人郎那多,八臂伸拳彭连虎。 王希咖拥有最多的科学知识,但野外生存,打猎的经验是四个人中最弱的,因此他这次来主要是以学习为主。 几个人到了山脚下,先把摩托停好——这个时代的好处之一是摩托随便停,不用担心被偷。然后迈着轻快的脚步向上走。 彭连虎带着大家沿着河顺着风走,这样可以隐藏自己的气味。另外不管什么动物都是要到河边喝水的,可以很方便的找到动物的足迹。一路上彭连虎还逮了几只野鸡,给大家做了顿早饭。 在一众动物的足迹中,霸王龙的脚印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的鲜明,出众。几个人顺着脚印一路向林深处进发,地上的足迹越来越杂乱,越来难以辨认,周围的树木也越来越高。王希咖植物学水平造诣不高,只认出了几颗楠树,杉树之类的。 终于,彭连虎跟丢了脚印,下一步就靠郎那多的了。郎那多变身以后便在足迹消失的地方嗅了嗅,又到周围树干上嗅了嗅,突然面色一变,说道:“不好,我们进了猛兽的领地,这树上至少有三种猛兽的气味,快上树躲起来!” 原来森林动物最喜欢在树上撒尿做标记,郎那多正是闻到了这种气味信息,才知道这里是猛兽的领地。几个人赶紧找了一颗最高的树爬了上去,刚躲起来没多久,就感觉大地一阵颤动,一只身高9米的霸王龙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森林。 这是王希咖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霸王龙。近距离观察这种陆地上有史以来最强的生物,与在电影里看这种生物感觉是完全不同的。王希咖感觉自己既兴奋又紧张,腿都在颤抖,脚拇指都扣紧了,赶紧牢牢抓住头上的树枝,生怕自己一不心掉下来。 那霸王龙在王希咖们躲藏的树下撒了泡尿,然后背靠着树杆沉沉的睡去。看样子是玩累了,要睡个午觉。 “这个霸王龙会爬树吗?”王希咖紧张的问郎那多。 “不知道,我跟这种动物很少打交道。”郎那多看上去也比较紧张。 王希咖想起毛人一族经常跟恐龙打交道,就准备去问扎克的看法。突然耳边传来一声狂啸,一只吊睛白额大虫跳了出来。 原来这片林子以前是这老虎的领地,如今莫名其妙被霸王龙给侵犯了。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这老虎从到大只有它欺负别人,惯没有被欺负的道理,它哪里咽得下这口气?说着就要来找回场子。 遗憾的是这头老虎这次可能是找错对手了,这可是头霸王龙,不是什么不入流的喽啰。只见那头午睡的霸王龙被扰了清梦,顿时跳了起来,动作就好像鲤鱼打挺,也对着那老虎一阵狂吼,声浪比老虎大了0个分贝。 双方对峙到这种程度,那没什么好说的了,大家分个高下便是。只见那老虎向前猛的一扑,想要咬破霸王龙的喉咙。原来这老虎有三种绝招:一扑,一掀,一剪。其中这招虎扑最是凶猛,除了武松以外还没听说有其他动物能躲得过去。 这霸王龙却并不打算躲闪,它的体积有这老虎10个大,在它眼里这老虎就像花猫打闹一般,用不着躲。只见那霸王龙张开血盆大口凌空一咬,在半空中生生把那老虎的脊椎骨给咬断了!那霸王龙把老虎直接甩到一边,并不去吃,看来是不饿。它慢吞吞的晃晃脑袋,打了个哈欠又慢悠悠的回到树下,看来是想要接着午睡。 树上的王希咖看得呆了:一头百兽之王竟然就这么被霸王龙秒杀,这是什么概念?电影里都看不到这么精彩的场面!看来如果恐龙没灭绝,那的确是没有哺乳动物什么机会。可问题是为啥恐龙现在还没灭绝呢? 还没等王希咖回过味来,又来了新情况。原来是一只大棕熊听到刚才的打闹声过来看热闹,刚好看到霸王龙秒杀老虎这一幕,忍不住叫出声来。 那霸王龙的午觉看来是睡不成了,只见它双目一睁,精光爆射,二话不说追着棕熊就跑去。那棕熊也是林中一霸,但是它毕竟不是老虎,没那么虎了吧唧的,见霸王龙向自己冲来它转头就跑。可惜慌不择路,一头撞到树上,就那么晕过去了。那霸王龙冲过去见狗熊假死,也没兴趣过多纠缠,嗅了一嗅,慢慢悠悠往远处去了。 王希咖看这冤家走了,正要松一口气,突然旁边的毛人扎克大吼一声:“嘿!看这里!”这一嗓子差点没把哥几个的魂给吓飞。 那霸王龙没想到树上还有埋伏,怒嚎一声便向树上的几人冲来。只可惜这霸王龙前肢比较短,够不到人。这龙梗着脖子向着树就那么一撞,想要把几个人撞下树来。这一撞可了不得,要不是王希咖几个人抓得牢固,飞得被它撞下树去不可。 那龙正待要撞第二下,只见扎克不慌不忙弯弓搭箭,“嗖”的一声,一支树那么粗的箭就从他那张两米多长的铁胎弓飞射而出,正中霸王龙的鼻子,把这霸王龙变成了一支独角龙!这霸王龙纵横江湖多年,从来没吃过那么大的亏,急的乱撞乱吼,发了疯似得要把树上的人给撞下来。 扎克却不等霸王龙撞击,直接从树上凌空跃下,抽出那把八0斤重的铸铁重剑向着霸王龙的脖子就那么一挥,重力势能加上扎克自身的力量合在一起,只听“嚓”的一声,那霸王龙巨大的头颅就这么生生被扎克砍了下来,失去头颅的巨大身躯轰然倒下。 “好!”王希咖带头叫起好来。郎那多和彭连虎也纷纷鼓起掌来,称赞扎克的好身手。这毛人的力气实在是太野了,霸王龙这么粗的脖子,你让王希咖拿把锯子锯计也得锯一下午。但人家扎克就能这么直接把头砍下来,断面还非常整齐。 扎克受到朋友们热情的赞扬,有些不好意思。他摆摆手示意大家冷静下来,然后到霸王龙尸体上查看了一番,说道:“这是头母龙。搞不好它老公会来找她报仇,我得在山上做个记号才行。 “做什么记号,你准备沿着山撒尿吗?”王希咖好奇的问道。 “嗯,恐龙这种动物对我们毛人的尿液是很敏感的,也不单是我,村里还有几个我带来的孩子,让他们没事到山上撒几泡尿就行。”扎克害羞的说道。 “那也不错,不过那你们得多喝点水,我看这山面积挺大的……”王希咖和扎克开启了玩笑。 扎克笑笑,没再回答,他娴熟的扛起霸王龙的头,说道:“这头可以带回去做纪念,咱们下山吧。” 那霸王龙的头少说也有个6,700斤,扎克扛起来面不红气不喘,一点都不费力的样子。王希咖彭连虎和郎那多就不行了。三个人扛一只死老虎还扛得非常勉强,走个几十米就要停下来歇息一会儿。 老虎死了,霸王龙也死了,杀霸王龙的人也走了,山林里又恢复了寂静。那头装死的棕熊爬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泥土,向树林深处走去…… 第四十三章:争端 回到村里,彭连虎把那老虎和霸王龙头骨剥了皮一锅煮了,美名其曰龙虎斗。虽然彭连虎的烹调技术是上河口一绝,但王希咖对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兴趣不大,吃了几口就没吃了。他把老虎皮做成摩托车坐垫,给福根攒了一辆漂亮的摩托车。 霸王龙头骨放到现代的哪一个国家都会是国宝,但是在上河口村,只能作为一个还不错的装饰品。王希咖把那个头骨挂在摩托车赛场大门口,看起来还是挺霸气的。扎克和一群毛人孩子果然在周围的山上做了一圈“标记”,又撒了一圈汽油。上河口附近果然再没听说过有霸王龙来侵犯,只是渐渐听到一些消息,下河口和桃花镇附近都出现了恐龙的行踪。 各处的乡亲们都来找上河口帮忙除龙,扎克就算再热心,也不能分出三头六臂。王希咖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要彻底征服恐龙,不能靠毛人的天生神力,还是要靠枪。 又经历过了几次几乎丧命的炸膛之后,王希咖终于手工做出了第一根完美的枪管。枪管的问题解决以后,其他的问题就简单多了,两天后,王希咖造出了这个世界第一支ak47步枪。这种步枪是0世纪40年代由苏联枪械设计师米哈伊尔季莫费耶维奇卡拉什尼科夫所设计。这种枪的优点就是构造简单,坚实耐用,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枪械。手握着这支钢枪,王希咖明白,恐龙们的好日子结束了,再牛逼的恐龙,也挨不住ak47一梭子弹。 由于是纯手工打造,产量不是很高,王希咖又做了两支枪,分给郎那多和彭连虎一人一支。扎克手指太粗,抠不了扳机,况且这个毛人用弓和剑就能够屠龙了。几个人组成了一支屠龙分队,骑着摩托车一个村一个村的去杀龙,完了再吃顿杀龙饭,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挂在摩托车赛场上的恐龙头骨也越来越多。 开始的时候王希咖还担心自己这么每天去杀恐龙,会不会把霸王龙在这个世界上杀绝了。后来发现他们是想多了,源源不绝的恐龙从远方跑来,就靠他们4个人能维护住村里的人畜安危就已经很不错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恐龙从它们的栖息地跑来?王希咖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匠人的收税官跑到上河口来收税,王希咖才明白——原来经过上次一战,匠人占领了白毛和黑毛的领地,生活在黑毛领地的恐龙为了躲避匠人们的捕猎,这才大规模迁移到其他地方。 收税官来的那天正下着雨。4,5个人骑着马,腰上别着刀,背上背着弓晃晃悠悠来到王希咖家门口,朗声问道:“听说你是这个村里管事的?” 王希咖看着这几个收税官,也就17,八岁的样子,留着一头长发,皮肤被紫外线晒得黝黑。要是在现代社会,也就是高二,高三的年龄,但是在古代,已经成年了。 “对,这个村子我说了算,你们有什么事?”王希咖觉得跟古代的税官打交道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 “从今天开始,你们村的土地就属于我们大王了,过几天我们会来丈量土地,收取你们十分之一的产出。另外我注意到你们村有铁器,还卖盐,这些都是不允许的,你明白吗?”带头的一个伙子不卑不亢的说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看来匠人部落真的准备征服天下了。人类就是这样,总是要不断的打斗,不断的抢地盘,如今终于来到了这个平静的乡村。从内心来说农作物收税这件事王希咖并没有多少意见,毕竟十分之一也不算太多,不过不准用铁器,不准卖盐就有些过分。 “不好意思,这个村子还不属于你们大王。如果你要钱,我可以给你们一点,要粮食也可以给一点,但其他的就不行了。”在穿越前,王希咖的纳税记录十分良好,哪怕到了古代他也不准备抗税。只是不准使用铁器,不准卖盐这个事情有些过分了。 收税官也没再说二话,这几天他们收了好几个地方的税了。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但最后都同意了。对于一开始就不同意交税的人,那就需要另一种东西说话——武器,几个税官默默的抽出刀来,冷冷的看着王希咖。出乎收税官意料的是王希咖并没有抽刀,而是拿出了一截奇怪的铁制品,一头重一头轻,看起来好像烧火棍。 王希咖拿的并不是烧火棍,而是他刚刚打造出来的ak47自动步枪。他本来想拿枪吓唬吓唬这些匠人,让他们知难而退,可这些匠人并没有见过枪,没被吓住。王希咖只好走出门外朝天鸣枪,几个税官还是面无表情。 这下没办法了,王希咖只好用枪瞄准村里养的一只走地鸡,“啪”的一声,一发子弹过去一只鸡就死来。 杀鸡给猴看,这下收税官们懂了:“你这是在吓我们咯。” 王希咖平静的说道:“我没有在吓你们,我是真的可以打死你们,你们打不过我的,快走吧,我就当事情没有发生过。” 附近的村民听到枪声纷纷走过来看个究竟,手里还拿着刀枪棍棒,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收税官觉得这个局面不太好收拾,但是就这么走了似乎又有些下不来台,只好手拿兵器僵持住。 王希咖看出了几个年轻人的窘境,说道:“你们走吧,我们人多,只要今后不再回来,你们还将拥有美好的人生。” 带头的税官冷笑道:“你有种,但你记住,你们会付出代价的。” 说完几个人便收起兵器,看样子是要走了。王希咖刚松了一口气,局势突然又发生了变化。扎克听到动静也赶到王希咖住宅,刚好碰到了匠人税官。 毛人遇到匠人,双方都没什么废话好说。领头的税官直接挥刀便向扎克砍去,扎克一剑把他的刀打飞,再一剑过去,那人的头就掉了。一颗头颅骨碌碌的在地上滚来滚去,脖子断口处一股鲜血喷出两三米高,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此消失。 剩下的几个税官想跑,却再也没有机会,匠人近距离遇到毛人是不会有任何机会的。扎克一剑一个眨眼间就把几个人都劈做两截,喝汤一样容易。 虽然见识过匠人和毛人之间的大战,但这血腥的一幕发生在眼前王希咖还是有种想吐的感觉,仿佛看了一场粗制滥造的电影。 周围的村民却很喜欢这场残酷的战斗,拍手大笑,几个年轻把掉在地上的匠人头颅踢来踢去,像踢球一般。王希咖怎么也想不到这群平时淳朴的村民竟然会如此残忍,看来互相残杀的确是人类的天性,他喝止了这种恶劣的行为,把几个收税官的尸首收好,埋在村口地下。 “他妈的,看来要打仗了。”王希咖想到。 第四十四章:一触即发 当天晚上王希咖翻来覆去睡不着,老想着白天那几个税官的事情。 反倒是孟娇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强盗来了就要杀,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别想了,睡觉吧。” 王希咖道:“不是强盗,这是收税官啊,把人家税官杀了他们肯定要报复。” “啵!”孟娇娘弹了王希咖一个脑瓜崩——这个动作结婚以后她就很少做了,可弹起来还是那熟练。 “税官不就是强盗?我们村从来就没听说要交税的事情。自己种的粮食,凭什么要给那些不认识的人?”孟娇娘的法律意识显然十分淡薄。 “可是你杀了他们的人,人家肯定要来报复,到时候会死很多人,你怕吗?”王希咖还是睡不着。 “亏你之前还说要征服世界呢,就杀几个人就变成这德行了,你拿什么去征服世界?人家要来报复,你不会打回去吗?你不是有枪吗?匠人跟扎克本来就有仇,扎克是我们的朋友,帮朋友报仇不应该吗?”孟娇娘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王希咖一想也是,匠人不过是一群使用冷兵器的原始人,自己都已经有自动步枪了,战斗力不是一个等级的。真要打起来,热武器对阵冷兵器战损比可是很高的。再说这次是匠人主动来招惹自己,如果注定要跟匠人打一场仗,那也是命运的安排。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要打就打呗,做好准备便是了。 王希咖加紧了战备,赶制了5,600条ak47,几万发子弹,还搞出了长柄手榴弹,把村里的每个年轻人都武装到牙齿,每家每户发一条枪,几百发子弹。王希咖每天带着一群年轻人训练战斗技能,没多久就有了一支00人左右的队伍。完了又叫人沿着村口挖了一条战壕,还设立了岗位,每天派人去站岗放哨。这一切做完以后王希咖放心多了,这种防御程度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被攻破的。 然而匠人的报复始终没有来——毕竟第一次派出来的收税官全被扎克解决了,一个活口也没留,匠人自然不知道上河口村发生的事情。在这个时代死几个人在正常不过了,也许那几个税官在哪里被恐龙吃掉了呢? 上河口的生活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站岗的也松懈多了。大家又开始踢球飚摩托,仿佛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 中间匠人又派了一波收税官,刚一进村就被村民们消灭了,一个活口也没留,尸体被埋在村口。然后匠人就没有再派人,现在的王希咖对这种杀人场面也没有太多的不适,他做好了心里和生理的准备,甚至盼着匠人派大部队过来打一场。然而并没有,匠人部落似乎并不知道派出去的收税官消失在哪里。 在一个雨后的清晨,村名们突然发现那条河流突然断流了。上河口的这条水是从山上直接汇下来的,从来也没有发生过断流的事情,而且最近老是下雨,以往村里甚至会发生河水泛滥,怎么可能断流呢? 难道是因为连夜下雨,山上发生山体滑坡河流改道了?王希咖带着郎那多和彭连虎去山上查看,这才发现大事不妙,一群匠人已经把住了山上的水源,还修了一座土坝,硬生生在半山腰搞出了一个堰塞湖。这湖的水位已经挺高了,一旦匠人们开闸放水,后果不堪设想。 王希咖心里一惊。这群原始人虽然没有什么科学技术,可是战术素养却不低,竟然想出了这么一招,要不是自己上来侦查,还不得被他们搞一个水淹七军啊? 原来匠人第二次派税官的时候同时派了监督员,当这几个税官进了上河口再没出来,监督员就知道这村出了问题,久经战阵的匠人们立马就想到了对策。倘若王希咖们再晚几个时上来,那一切都结束了。 王希咖这时候也来不及回村叫人,他让郎那多先变狼去侦查一下敌情,看看在山上把守堰塞湖的到底有多少人,如果人少的话就自己解决了。 郎那多点点头,衣服一脱,武器一丢变成狼就去了,像幽灵一般悄无声息。王希咖本以为没多久郎那多就会像幽灵一般悄无声息的回来,然而并没有。没几分钟就听见郎那多一声凄惨的嚎叫! “不好,郎那多被发现了!” 王希咖和彭连虎提着武器就往郎那多那里冲去,只见一只巨狼迎面冲来,这就是郎那多了。他背上插着一支箭,屁股后面还跟着几只狗——原来这群匠人上山还带着猎狗,郎那多刚一走近就被狗群发现,差点没被当场射死。 虽然狗是人类的朋友,但郎那多是王希咖的兄弟。说不得王希咖只好几个点射把追来的狗杀了,把郎那多救下来。还没喘口气,天上突然箭和长矛一起飞过来,追来的匠人开始发动远程攻击了。三个人只好边射击边找地方隐蔽。 王希咖心跳的厉害,他以前只玩过s,真实的战争可比在电脑上打s刺激多了。稍不注意就会被匠人的长毛和弓箭给射死,就算射不死身上挨一箭滋味也不好受。一旁的彭连虎啪啪啪打了一梭子,也不知道打到人没有,反正暂时是火力压制住了匠人的进攻。王希咖赶紧闪身出来打了两个点射,清楚的看到一个匠人倒下——这是他第一次实战杀人。 见了血之后王希咖心情稳定多了,瞅准机会就闪出来点射,又射翻了两个人,顿时信心大增,原来自己的枪法这么准! 彭连虎啪的丢出一颗手榴弹,朝着匠人方向就扔了过去,一时间土石横飞。王希咖这才想起自己带着手榴弹,赶紧丢出四五个。 匠人们没见过这种打法,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妖术,尖叫着四下逃走了。王希咖松了一口气,出来检阅战场,一共打死了条狗,5个敌人,还有两个受了伤没断气的,王希咖本想抓回去审问一下,还没等开口就被彭连虎补了两枪打死了。 这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次冷热武器之间的战斗,王希咖没时间庆祝,赶紧去查看堰塞湖的情况。还好湖里的水位不是那么高,只要把坝炸开,让水流出去就好。 王希咖让彭连虎扶着郎那多下山疗伤,自己守着湖防止匠人再来。他在山上转了半天,发现匠人是从山后面上来的,那里根本就没有路,匠人们完全是靠原始人攀岩能力生生爬上来的,看来只能派人把守了。 这座山可是重要的战略要地,村里的水源也在这里,如果被匠人们占据了,那这场仗就不好打了。王希咖在山上用木头搭了两个临时帐篷,派人日夜巡视,这才稍感轻松,至少不用担心睡着睡着被水淹死了。 这次抢夺水源的规模战役发生以后,上河口村与匠人之间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村里被搞得备战气氛空前凝重,轮流在各战略要地巡视,搞得疲惫不堪。 大家都在等待着匠人的下一次进攻,可是匠人却迟迟不来。王希咖终于觉得焦躁了,与其在这里等着敌人来打,不如自己化被动为主动,直接带一队人马去把匠人主力消灭了不就完了吗? 未必自己这一支摩托话的部队还打不过骑马射箭的原始人。正当上河口全村整装待发的时候,匠人们来了。这次不是从山上,而是从两拨收税官走的大路过来。几千个匠人黑压压的在村口驻扎下来,大战一触即发。 第四十五章:战争与和平 回想起第一次在球球营地见到匠人的样子,那时候的匠人不过是一股不入流的毛贼。很难想象这股力量如今已经壮大到这个地步了。这股力量在与白毛黑毛的大战中塑造了信心,又在之后的争战中磨练了战斗技能,已经变成了一支所向披靡的队伍。 在王希咖的潜意识里,总觉得原始人的“军队”很好打败,只要有枪就无敌了,这显然是他的错觉。 匠人们这次就是抱着屠村的目地来的,根本没打算跟王希咖谈个判什么的,上来就是直接放大招。先在距离上河口二百米的地方放投石车,一块块裹着沥青冒着火焰的石头就仿佛是从地狱直接飞出来似的,顷刻间上河口村的木头房子就变成了一片火海。投石车之后就是放箭,然后是骑兵冲锋。每个步骤都紧紧有条,不慌不乱,这显然不是匠人部队第一次攻城了。 然而这一次他们面对的不是一般的农村,这是王希咖用摩托车和自动步枪武装起来的现代化武装村庄。骑兵们冲到离村庄50米的时候突然就掉到了壕沟里——这是在杀了收税官之后王希咖让人挖下的,匠人们并不知道这村里竟然还有这种陷井,可以说是大意了。 武装到牙齿的上河口村民对着壕沟就是一阵手榴弹袭击,接着就是ak4扫射。战场上马的嘶鸣,人的哀嚎,手榴弹的爆炸以及子弹出膛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共同谱写了一曲世界上最恐怖的音乐——屠杀交响曲。 两分钟之后,冲过来的几百个骑兵以及他们的战马瞬间就变成了一滩血水,浸泡在壕沟中。紧接着0来辆摩托就从上河口村冲了出来,每辆摩托上坐俩人,一人负责骑摩托,一人负责ak47扫射外加手榴弹。 冲得最凶的是毛人扎克,这哥们儿因为手指太大,不能正常使用常规尺寸的ak47,所以就没拿枪,但不影响他用冷兵器战斗。只见他骑着重型摩托冲入人群,单手握住摩托车把,另一只手挥着重剑猛砍,杀到后来干脆跳下车来砍瓜切菜般见谁砍谁。 这一支摩托车队真个如同虎入羊群,瞬间就把匠人大军冲得七零八落,匠人们见不是对手,留下了几百人手握长矛用肉身组成人墙来殿后,剩下的部队乘机骑马跑了。 这一仗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上河口村内房屋尽毁,村外是尸山血海,宛如地狱。王希咖站在战场中,刚才在战斗中分泌的肾上腺素渐渐被身体吸收殆尽,突然产生了一种浓浓的不真实感:这种一般只会发生在电影中的场面,竟然真的发生了。自己该不会是做梦吧?这么离奇的梦,应该醒过来了吧。听说人在梦中感觉不到疼痛,王希咖突然抬起手就给了自己一耳光——脸上火辣辣的,原来这不是梦。 孟娇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来到了王希咖身边,轻声问道:“你干嘛打自己的脸?” 王希咖一时有些尴尬,磕磕巴巴的说道:“我,我就是试试这是不是在做梦。” 孟娇娘抬手就是一个脑瓜崩:“疼吗?” “疼……你别闹了。” “如果感到疼,就说明不是做梦。” “我刚才已经确认过了,你干嘛还要弹我?” 孟娇娘道:“因为接下来的一件事,你可能还需要确认一下是不是在做梦呢。” “什么事?” “我怀孕了。” 王希咖在穿越前已经当过一次爸爸,但是在这个时代再次当爸爸,还是感到非常震惊。脚下满地的尸体,和孟娇娘肚子里的新生命,这种强烈的对比让王希咖不禁思考起生命的意义。 “那你……怀孕了就要注意身体,多喝点热水。”王希咖温柔的安慰自己的妻子。 孟娇娘笑笑,说道:“你怎么只知道多喝热水,不能让彭连虎炖点鸡汤给我喝吗?” 王希咖不好意思的说道:“好的,我回头就让彭连虎给你炖。” 彭连虎暂时还没有时间去炖鸡汤,他正和大家一起打扫战场。战场上死了这么多人,如果任由尸体堆在这里容易引发瘟疫。 王希咖让大家挖了一个深坑,把尸体全部堆到坑里。匠人部落没用完的沥青和投石机搬到村里,留下来的兵器拿回去炼铁,其他没用的东西一律丢到坑里和尸体一块烧了。 这一仗匠人部落死了一千多人,两百多匹马,还留下了7,八台投石机,可谓是元气大伤,短时间内内应该没有能力再来攻打上河口村了。看着匠人留下的投石机,王希咖终于明白匠人部落战胜毛人不是偶然,也明白了为什么霸王龙这种强大的生物会被赶得到处跑。这种利用杠杆原理制造的简易战争机器,是毛人部落不会制作的,也是霸王龙无法战胜的。要不是遇到了王希咖这样的穿越者,匠人的确应该是这个时代的主宰。 王希咖这边只死了10几个人,还有5,6个是被倒塌的房子砸死的,战损比大概100比1。不过村里的房子基本上被烧得差不多了,需要重建一批。大家为死去的乡亲举办了葬礼,然后就开始重建。 刘木匠放下了手头的飞碟研究,准备重操老本行,帮助大家新建一批新的房子,王希咖却说算了,这次不建木头房了,我们这次建钢筋混凝土房子。 刘木匠问道:“什么是钢筋混凝土,是铁做的房子吗?” 王希咖到:“不是铁房子,是水泥和钢筋做的房子。” 刘木匠还是听不懂,王希咖只好说道:“就是石头房子。” 刘木匠道:“石头房子我没做过呀。” 王希咖道:“我做过,你别管盖房子的事情了,你给大家伙造些家具就行。” 穿越前王希咖搞过一阵子房地产,对盖房子这事儿可谓轻车熟路。他给村民设计了两套方案,一种是每家一户别墅,还有一种是迪拜塔式的摩天大楼,每家一个房间。反正地是自己的,想怎么盖怎么盖,没人敢管——连妄图来上河口收税的强大的匠人部落都被打跑了,还有谁敢管这个村的人怎么盖房子? 考虑到施工难度和施工时间的问题,王希咖最后决定还是每家盖一户别墅比较好。毕竟就靠村里这些人,要盖一座迪拜塔,没个6,7年搞不定。而且这个时代还没有电,因为王希咖还没来得及去“发明”,假如配套设施跟不上的话你住摩天大楼也没意思。首先那么高的楼,如果没有电梯的话光是爬都能把你累个半死。 但是盖别墅就很快了,地基那么一挖,砖头那么一垒,不搞装修的话两三个星期就能给你盖一套毛坯房,一年的时间全村都能入住。而且自己盖个别墅还能围个院子,在院子里搞个游泳池,每天喝酒吃烧烤,完了再游两圈,简直就是美滋滋。不喜欢游泳的话也可以在院子里种点花花草草,丝瓜豆角之类的作物。 王希咖给每家都设计了一套不同风格的房子,巴洛克风格,哥特风格,洛可可风格全有,金字塔,克里姆林宫,白宫,泰姬陵,悉尼歌剧院,日本皇宫,温莎城堡,悉尼歌剧院……凡是王希咖能想到的建筑样式全给它整上。如果整个村都按王希咖的建筑思路来的话,那上河口就会变成一座远古版的世界之窗公园。 然而有一个人对王希咖的乡村规划持反对意见——那个人就是刘木匠。在科学技术上刘木匠标新立异,一心一意追求磁悬浮这种高科技,但是在住房上他却循规蹈矩,一定要建传统的木式结构。这个时代夏朝都还没开始,刘木匠所谓的“传统”木头房子的结构也没有后代那种飞檐斗拱的精巧性,就是几根木头当柱子,然后房顶还是茅草的那种。 王希咖和刘木匠就房屋式样争吵不休,刘木匠甚至还对王希咖拍了桌子。一番争吵后决定大家各盖各的,村民们按自愿原则,想找谁盖就找谁盖。 王希咖本想给自己盖一座现代化的豪宅住,但是为了在气势上压倒刘木匠,他临时决定自己也盖一座木式结构的房子。房屋样式就按照故宫紫禁城的样式制作,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卧室就设置为乾清宫,但平时都在养心殿居住。 这项工程预计工期0年,在宫殿建好以前暂时搭一个简易帐篷居住。 第四十六章:主动出击 王希咖在上河口的号召力显然要比刘木匠大得多,村民们大都按照王希咖的方式住起了钢筋水泥的洋楼,刘木匠的木头茅草房也盖好了,大家都快乐的搬进了新家。 只有王希咖和孟娇娘两夫妻还住在帐篷里——因为王希咖自己的住所紫禁城还没有盖好。扎克实在看不过去,就把王希咖接到自己家住起来。 看着老婆日渐隆起的肚子,王希咖也感觉过意不去:自己就为了跟刘木匠置气,就让老婆受苦,会不会显得自己智商过低?就算要证明自己更会造木头房子,也不用花0年造一个紫禁城。 王希咖叫了人,悄悄给自己也盖了一套带游泳池的洋楼,盖好之后带着孟娇娘搬出了扎克家,而那座紫禁城的工程进度,也渐渐的慢了下来。上河口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大家对于新的住所都非常满意,每天做点农活,骑骑摩托车,要不是没有电,跟现代的村庄也没啥两样。 但有的人不希望上河口村民过这种生活,那就是匠人部落。自从上次主力部队被王希咖在村口歼灭以后,匠人再没有发动大规模的袭击,改成规模骚扰。尤其是对上河口的矿脉和油田的骚扰,几乎就没有停止过。今天抢劫一堆铁矿,明天又在油田放把火,搞得在矿区工作的村名都人心惶惶,大家只能增强了巡逻队,在矿区日夜巡逻。王希咖自己也搬到矿区去搭了个工棚,工友们把矿和油开采出来堆积到一起,然后再护送回去,渐渐的抢矿的事情就少了。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那天阳光明媚,孟娇娘突发奇想,想要坐着她们第一次旅行时的马车去矿区找王希咖。结果光天华日之下,居然跳出5,6个匠人拦路抢劫。要不是车夫带了把枪又拼死抵抗,那孟娇娘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就得交代在这里。 王希咖暴跳如雷,发誓要报复。就连号称“不喜欢死人”的孟娇娘,也让王希咖尽量去消灭这股匪徒,维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所谓擒贼先擒王,不把匠人部落的老巢端了这伙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扎克对这个提议也非常支持,他早就想为族人复仇,只是王希咖一直都没有主动进攻的意思,他自己也就不好提。 如今自己的妻子的安全都受到了威胁,王希咖再也忍受不了。自己那么强的实力,干嘛要忍受匠人的骚扰呢?与其搞那么多防御措施,不如主动去找匠人打一仗,凭什么老是等人家来打?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要打仗就要先做好战斗准备,上河口村民饱受匠人骚扰之苦,就像当年的毛人饱受匠人骚扰一样。大家都群情激愤,表示早就想要教训匠人一顿,只要王希咖说话,立马就可以上阵杀敌,战前动员很容易就搞定了。 匠人在攻打上河口之前也派奸细过来做过侦查,王希咖自然也要先摸清敌人的实力。他找了几个身手不错的年轻人和郎那多组成了侦查分队,把匠人们的居住地情况摸透了。这匠人自从上次大败毛人联军,地盘极速扩张,作战部队上万人,触手一度伸到上河口附近的桃花镇和下河口村。只是上次战役吃了个亏,于是又退回到原来的势力范围。 敌人情况摸得差不多以后王希咖把上河口和下河口愿意打仗的青年都集合在一起,大概500来个,人数比匠人部落是少了一些,但先进的武器就是一切。除了步枪和手榴弹,王希咖又赶制了几十门60毫米迫击炮,汽车的技术还不成熟,但有摩托车就够了。王希咖给摩托车加了一个侧兜,改装成边三轮,每个侧兜可以坐两人,这样一辆摩托车携带的作战人员就达到了人。 至于毛人扎克,虽然他一再表示自己更喜欢用弓箭与剑,但王希咖还是给了他一把ak47,只是把扳机护圈给搓掉了,这样方便他那巨大的手指抠动扳机。 往事俱备,只欠东风。王希咖派彭连虎带了十几个人,七八条枪,先把孟娇娘送到泽城,让腮人运到咖啡岛上养胎。匠人没有过海的能力,咖啡岛是个安全的所在,而且岛上的尼古拉医生医术精湛,方便照料孕妇。送走了老婆,解除了后顾之忧,接下来就该好好教训这群匠人了。 王希咖选择在一个中午发动进攻,因为这个时候时候视野比较良好。而且正午时分是匠人们的午睡时间,大家都比较疲惫,匠人们的马在天气炎热的时候往往也跑不动。 就像王希咖的摩托话部队在上河口门口战胜匠人的骑兵一样,当你骑着摩托拿着枪,那打手持冷兵器的匠人就像打猎一样容易,两个时之内王希咖就把原来黑毛居住地的匠人们肃清干净,到了傍晚又把原来白毛的居住地雪山给收复了。 匠人们苦心经营的地盘就这样在半天之内接连失守,王希咖一方除了有两辆摩托车因为机械故障出了车祸意外毫无损失。整个过程就好比过凌晨5点的马路一样容易,大家晚上在雪山扎营休息。 自从上次与球球在此一别,王希咖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当年一起喝酒跳舞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如今却已是物是人非。扎克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激动得不能自已。这个高大的毛人跪在自己当年的帐篷门口,亲吻着脚下的雪地,久久不愿起身。当他再抬起头来,眼里竟然饱含泪水。 王希咖拍拍扎克的肩膀,什么也没有说,这个时候任何语言都是那样的乏力。等到扎克抒发完自己的情绪,大家便开始生火做饭,因为第二天还要打仗,所以王希咖不准喝酒。如今匠人们的活动范围已经退回到与毛人的战争之前,王希咖觉得等到天亮再花两三个时就能搞定。 战斗中抓获了许多匠人俘虏,扎克主张全部杀了,王希咖不同意,他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不肯做出枪杀俘虏的事情。发动战争的人是邪恶的,但这些普通士兵是无辜的。匠人俘虏们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王希咖,各个都怕得要死。王希咖面无表情,只是让几个士兵把他们看管起来,等明天打完仗再说。 杀俘虏王希咖做不到,把他们放了也不行,你一把他们放回去,他们保证就拿起武器再次打仗,搞不好就被打死了。对待战俘最好的方式当然是让他们到自己这边来做劳动力,盖房子,盖工厂都需要人手,但这需要时间,光靠一晚上显然是不行的,得慢慢归化。 王希咖彻夜未眠,亲自在营地周围巡逻,一方面是怕自己这边的士兵偷偷杀俘虏,另一方面匠人诡计多端,怕有人偷袭。 等到东方泛起鱼肚白,王希咖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一夜终于平安度过,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他给自己煮了一杯黑咖啡做早餐,嘱咐将士们检查武器,给摩托车加满油。今天这一战打完,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匠人这个部落了,大家可以再次回归和平的生活。 如果自己是匠人,应该如何面对这场战争呢?也许自己会派人来谈判或者投降什么的吧。毕竟双方武器装备上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匠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赢得这场战争。假如匠人派个人过来谈判,那王希咖是愿意与匠人达成协议,大家和谐相处的。然而并没有,匠人既没有派人来偷袭,也没派人来投降。 王希咖喝完咖啡,抬头看看天色,天已大亮,于是深吸一口气,说道:“出发!” 部队就此开拔,向着匠人们的老巢发起总攻。 第四十七章:对决 王希咖想过许多种攻城的方式,比如匠人会挖壕沟阻止自己的摩托部队,又或者用弓箭投石车和自己拼一下远程消耗,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匠人竟然会派出一支妇女分队。 一群衣不遮体的原始女人端着一个个盆子站在匠人营地前破口大骂,完了再把盆子里的东西泼在阵前,一股恶臭传来——原来盆里装的都是些屎尿污血。 王希咖心里暗暗好:原始人毕竟是原始人。这群匠人应该是以为自己的枪炮都是妖术,想用这些原始迷信来破除“法术”。 这当然是毫无用处,王希咖拉了几个匠人俘虏,站在阵前劝说匠人投降——毕竟兵临城下,投降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然而匠人很明显没有做这个选择,妇女们表演完之后匠人营地里飞出一块块巨石,显示出他们顽抗到底的决心。 王希咖把新造的榴弹炮一字排开,一个齐射城里就没了声音。由于怕匠人挖了陷阱,王希咖只派了一辆摩托前去侦查,并没有什么陷阱,看来匠人已经放弃了抵抗。于是所有的摩托都开进了匠人大本营。 大本营除了那几个开始在门口泼粪的演员以外就剩下几个操作投石车的人,其他人不见踪影,估计早就跑光了。匠人的房屋样式和刘木匠造的房子很相似,都是用木头和茅草制成,看起来比较简单,所不同的是匠人的房屋房顶大多都放着几个大桶,不知道是什么风俗。 王希咖端详着匠人的原始村落,心想这种不起眼的破地方如果几千年以后被那些考古学家挖掘出来会怎么说。会认为这里是石器时代呢还是铁器时代?如果发现ak47的子弹化石,不知道该把那群考古学家震成什么样子呢。 王希咖越想越好笑,但现在还在打仗,不是分神的时候,得赶快把心思转到战局上来。王希咖准备把城里留下的几个泼粪妇女拉出来问问,好知道匠人大部队跑到哪里去了。刚下摩托车走了几步,突然发现不对劲——这匠人的村落竟然也在地上铺着沥青,走起来粘粘的。这匠人真是好笑,打仗也用沥青,在家铺路也用沥青,好像这辈子就只知道个沥青,有什么用?还不是被自己杀得一干二净,人都不知道哪里去了。想到这里,王希咖突然寒毛倒竖,大喊一声:“不好,中埋伏了!大家快冲出去!” 话音刚落,天上突然飞来无数带火的箭头,原来这座空城竟是匠人设计的一个诱饵。匠人之所以频频骚扰油田矿井,就是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得沥青。这房顶上放的桶里面都装满了沥青,地上铺得到处都是的也是沥青,一点就着。只等王希咖部队开进城里,他们就从城外射火箭点火,把整座城变作火海,来一个瓮中捉鳖。 这些披着兽皮拿着木棍的原始人竟然能想出这么狠毒的计谋,这你敢信?然而形势逼人,由不得你不信,带来的500士兵瞬间就有一半已经满身是火,眼看是活不成了,剩下的也都挂着彩。王希咖不顾一切冲到营地门口,发现营地的大门不知什么时候被锁上了。好在这些匠人铁器不足,门是木质的,否则王希咖真是要交代在这里。 王希咖用迫击炮把门轰出一个大洞,扎克冲过去把门框扯出去,大家这才得以驾驶摩托冲出重围。城外等着他们的,就是今早消失不见的匠人主力。黑压压的匠人大军守在城外00步之外,这次他们的骑兵学乖了,不再拿着刀往前冲,而是躲在后面远远的射箭。你往前攻他就往后退,你后退他就上来骚扰你,饶是王希咖的摩托部队拥有技术优势,一时也难以击溃这股骑兵。 王希咖暗暗告诫自己,这个时候不能慌,越慌越完蛋,一定要沉着应对。他一边分出50人组成殿后部队,ak47与迫击炮齐发进行火力压制,一边指挥剩下的人赶快向北方逃窜——他之前看过地图,北方就是旧时黑毛的营地,已经被自己打下来了,只要跑过去就安全了。 王希咖拧紧自己那辆500的摩托油门,以每时00公里的时速一路狂奔。由于没带头盔,狂风吹得他几乎睁不开眼,但他不敢停下来,因为背后就是呼啸而来的箭雨。 狂奔了0多分钟,身后听不见动静,这才停下来歇口气。这里是球球和穷穷当年与匠人大军决战的峡谷,是通往穷穷旧时营地的必经之路。当时自己目睹了那场血战,只觉得球球有勇无谋,谁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穿越人,带着现代化武器竟然差点重蹈覆辙,带来的500多人,跟在身边的已经不足100人。好在扎克还在,武器也还在,只要这100来人回到营地补充兵员,还是能够击败匠人的。 看到扎克有些沮丧,王希咖跳起来拍拍扎克的肩膀说道:“这匠人虽然厉害,但也有没算到的地方。要我是匠人,肯定会在这个峡谷布一支伏兵,从上倒下狙击咱们,那还怎么逃?估计是他们没料到咱们的摩托车那么快吧!哈哈哈!” 笑声未落,峡谷两旁的高山上真的出现了匠人的伏兵,带着火的箭雨从上倾泻而下!王希咖猛的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心想这种fg果然不能乱立,自己不是曹操,没有一个情深义重的关云长会在华容道放自己一马,今次怕真是要交代在这里了。正出神,扎克猛的把王希咖拉到怀里,左手扯下一辆边三轮的翻斗顶在头上用来抵挡匠人的箭雨。其他士兵有样学样,纷纷躲在翻斗之下。 匠人们看敌人有抵挡之物,不射箭了,改为向下丢石头。这种高空坠物威力不下于一颗炮弹,要是被石头砸中不死也残废了。好在扎克地形熟悉,拉着王希咖躲在悬崖下的一处凹陷处,躲避从天而降的飞石,又用手中的铸铁重剑在墙上乱挖乱砍,生生凿出了一个洞穴,把王希咖藏入其中。 王希咖刚刚松了口气,就发现匠人开始往下倒沥青了——妈的,这群原始人未免也太狠毒了!等老子出去了,一定要把他们赶紧杀绝,只是,自己这次还能出去吗?四周已经燃起熊熊火焰,地上的沥青直冒黑烟,熏得人眼泪直流。 扎克不断矿挖,墙上的洞越挖越大,附近没死的士兵纷纷跑过来躲避。这时倒是不怕头上飞石头了,但从洞外灌进来的黑烟越来越多,这是沥青燃烧后产生的有毒气体,让人避无可避。 王希咖只觉得自己的头越来越昏,耳朵里还出现了烦人的耳鸣,大概已经是一氧化碳中毒了。就这样,结束了吗?他脑子里回顾自己的一生,第一辈子自己痴迷练功,竟然去挑战原子弹,一辈子算是废了。这辈子自己空掌握各种现代技术,拥有武器上的绝对优势,却被一群没接受过什么教育的原始人用智商打败……说出去简直会被人笑死。 事已至此,王希咖也没啥好说的了,只盼这次自己挂了以后命运不要再开自己的玩笑,再安排一次穿越转世之类的事情,自己已经对这红尘俗世没啥眷恋了。 然而命运好像偏偏就要跟王希咖开玩笑,早上出门时还阳光明媚,一副万里无云的样子,顷刻间突然雷声大作,下起雨来。这雨越下越大,地上的火渐渐熄灭了,浓烟也散去了。王希咖探出头去看看四处并无追兵,立刻骑上摩托一路狂奔,直奔到上河口自己的房间里,这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天无绝人之路,自己终于还是活下来了。 第四十八章:和谈 球球和穷穷带领毛人大军与匠人决战的时候,就是选在雨天。本来进行得相当顺利,一度打得匠人毫无还手之力,只是后来下雨下到一半突然天晴了,于是被匠人用计烧死。王希咖与匠人的决战选在晴天,差一点就被匠人搞得全军覆没,只是后来突然下雨了,于是王希咖得以逃脱。对于这个时代的战争来说,天气是十分重要的,所谓造化弄人,生死往往就在一瞬间。 这一战,王希咖带出去的500多个乡亲只回来了0多个。过了几天又回来了0几个,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回来。90以上的人永远留在了战场。王希咖创造了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拥有自动步枪,手榴弹,迫击炮等先进武器的现代部队被一群刚刚学会使用火的原始人给打得差点团灭。 其实这也不奇怪,王希咖确实是从未来穿越而来的,也确实懂得现代技术,但是他几辈子就没怎么打过这种大规模战役。匠人一方不懂什么科学技术,但是他们天天打仗,善用战术。在战场上,哪边更懂得运用战术,哪边就更容易赢。 村里死了许多人,但乡亲们并没有怪罪王希咖——大家明白,这些人是为了打击匠人歹徒牺牲的,在这个时代,死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王希咖感到很抱歉,那么多一起曾经一起打球的朋友就这么打仗打死了,自己真是对不起带出去的年轻人,对不起无条件支持自己的乡亲。他想起自己曾经想要征服这个世界,当时孟娇娘就说打仗会死人。如今真的因为打仗死了许多人,王希咖这才发现死人带来的心里压力让人很难承受,他感到很烦恼。而人类的一切烦恼,归根结底都是处于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烦恼了两天以后王希咖觉得老这样愤怒也不是个事儿,还是得振作起来,想想办法:毕竟自己还活着,一切不能杀死自己的,只能使自己更加强大,自己一定能想出办法来的。接下来的几天,王希咖把自己关在家里,从孙子兵法一直回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想要从这些战争中吸取经验,找到击败匠人的办法。想来想去,印象最深的却是《三十六计》中的“走为上计”。 走是不可能走的,生活在这个世界,还能走到哪里去?思索良久,王希咖决定不再跟匠人们比战术了:战术是匠人的优势,自己的优势就是技术。自己应该扬长避短,扩大对匠人们的技术优势,在没造出飞机之前,再也不跟匠人搞什么大规模会战。等到造出来飞机坦克,那么匠人再懂得战术也没用了,因为技术差距已经大到不能用战术来弥补的地步。 虽然这次自己并没有达到战前全歼匠人的目标,但匠人们也没把自己杀了,大家都还有机会。匠人们以前吃过亏,一时半会儿也不敢再来进攻上河口,正好靠这段时间搞搞技术。回来的将士每天都来王希咖家请愿,一定要报这个仇。仓老师也带着学生们来了,表示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都无心学习,一心只想上阵杀敌。 王希咖现在一心只想造出飞机,没心情带领大家再去攻打匠人的大本营,万一再死人怎么办?但他明白大家的情绪需要发泄。于是他把大家集合起来,上过战场的和没上过战场的混编成一支队伍,告诉这支队伍,你们的任务就是严格把守矿场和油田,发现一个匠人在油田附近出现就格杀勿论,不能让匠人再获得一滴石油。 匠人最喜欢用沥青搞火攻,如果没有沥青,那他们的战斗力就会大大降低。王希咖让刘木匠把制造磁悬浮飞碟的工作先放一放,跟自己一起复刻带翅膀的飞机。 王希咖想复刻的就是最简单的双翼飞机,这种飞机只要发动机功率够大,用木头也能造。虽然速度只有每时00多公里,但在这个年代,只要你拥有这样一辆飞机,战斗就结束了——在飞机上装一挺重机枪,坐在上面一边扫射一边扔手榴弹,匠人部落拿什么来赢? 王希咖有之前制造v发动机,摩托车的经验,还有现代知识,刘木匠也有制造飞行器的经验。对他们来说,制造一张画好图纸的双翼飞机并不困难,不到一个月,这个世界第一架双翼飞机就制好了。虽然这飞机比较简陋,没有雷达也没有导航,甚至没有空调,但重要的是,这飞机真的能飞。 在穿越前王希咖也曾有过自己的私人飞机,但他自己并没有驾驶过。乘坐买来的私人飞机,和驾驶自己自己制作的飞机,感觉是不同的。王希咖试飞了一圈,大地上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他明白,匠人现在已经无法战胜自己了。 虽然首飞成功,但王希咖却高兴不起来——如果这飞机再早一个月造出来,那么自己带出去的将士就不会死。只怪自己当时太自信太轻敌,总觉得一支摩托化的部队打一支冷兵器部队可以躺赢,结果铸成打错。不知道那些死去的将士们最后魂归何处?他们会在另一个世界与匠人们相遇吗?又或者,他们会带着记忆穿越到其他时代吗?虽然王希咖自己经历过一次穿越,但他对穿越的机制还是摸布清楚,只是在内心深处希望那些离去的人能有一个去处,不要化为虚无。 可惜的是生活不能假设,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无法改变。如果没有这场战争,王希咖也不会那么快的造飞机,战争总是最能促进技术发展的方式。 就在王希咖试飞成功的第二天,匠人部落的人再次出现在上河口村。这一次,他们不是来收税或者打仗,而是来议和的。由于王希咖派人把守了油田和铁矿,匠人们无法再制造铁器,也无法再用沥青搞什么火攻——看来无论在什么时代,石油禁运都是对付敌人最有效的一招。 王希咖本来不想跟匠人议什么和,自己现在有飞机,想要造坦克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愿意,他现在随时可以对匠人部落发起一场三位一体的现代化进攻,把这群原始人秒得渣都不剩。扎克更是怒不可遏,提着剑就要冲去去把三个人砍了。 可是王希咖毕竟是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知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道理,让他把敌人派来议和的使者杀了他实在是做不到。想了几分钟,他还是拦住了扎克,让人把匠人使者带进来。 使者一共有三个人,都长发长须披着兽皮一副原始人的打扮。如果不是亲身经历,王希咖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现代化部队就是差点被这些人给打得全军覆没。 三个匠人从来没见过上河口村这些奇异而又漂亮的建筑,这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新奇的,内心受到的震撼比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还要大。进到房里又看到白毛人扎克,这白毛人是匠人的宿敌,在这里狭路相逢,两边都恨不得生撕了对方。 但是三人知道自己的使命是来谈判的,于是努力做好自己的表情管理,努力装出一副不卑不亢波澜不惊的样子,尽量不跟扎克目光对视,只是静静地看着王希咖。 王希咖识人无数,一眼就看出了匠人的内心其实非常紧张,他有意要耍一耍几个原始人,便冷笑道:“请问几位有何贵干,莫非是来收税的吗?” 为首一个匠人道:“大王说笑了,我们这次来,是想跟大王和解的。” 王希咖听到匠人叫自己“大王”,心里只觉得好笑。这种称呼以前只在电视上听过过,没想到现在还能亲耳听到,那种感觉,就像读高中的时候被孩叫叔叔一样,有些不适应。 那匠人双手捧出一块白玉,说道:“心意,还请大王收下。” 第四十九章:晚宴 王希咖看着手上的这块白玉,光泽滋润,状如凝脂,无绵无杂,色如白蜡,算是一块不错的和田玉料子。只是雕工比较简单,估计就是把一块毛料去了皮磨成盘状就完事了。 据说战国时代,秦昭王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换一块和氏璧,由此引发了可歌可泣的《完璧归赵》的故事。匠人送给王希咖的这块玉,要是埋在地下,几千年以后挖出来可能就是国宝级的文物。 王希咖本身其实对玉石玛瑙之类的装饰用矿物质兴趣不大,他穿越前就对盘核桃玩手串之类的事情嗤之以鼻。穿越以后他家里有矿,钱就是自己造的,要多少有多少,也用不着拿这块石头去换钱。不过如果把这块玉打一对镯子送给孟娇娘倒是不错,算是一个纪念品。 王希咖不动声色的把白玉放到一旁,问道:“我知道了。你们叫什么名字?” 为首一个匠人说道:“我叫连山,这两位是我的下属,一个叫利木,一个叫铸柔”。王希咖第一次听到“连山”这个名字是在球球营地,那时候毛人抓了个奸细,说他们的首领叫做连山。当时他一度认为匠人部落也许就是上古神话里的炎帝部落,按理说自己作为炎黄子孙应该跟老祖宗一个阵营才是。但后来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也许是命运的安排,总之自己跑到对立阵营里去了。 在古代传说中,的确有叫力牧,祝融的人,一个力气大,一个会用火。会不会就是眼前的利木,铸柔呢?可是传说中力牧,祝融都是黄帝的人,怎么会跑到炎帝这边来呢?王希咖观察着这个自称叫连山的匠人,样貌平平无奇,与画像上的炎帝相差甚远。想来神话传说本就不可全信,就算他真是炎帝,自己该打还是要打。 这连山是不是炎帝,王希咖无从得知。王希咖只知道这人是匠人部落的首领,部落首领亲自来谈判,看来还是有一定诚意的。 “你觉得就送这么一个盘子,我们就能和解吗?”王希咖微笑着问道。 “大王若是喜欢,我们那里有玉矿,可以每年进贡给大王。”连山直视着王希咖的眼睛,平静的回答道。 王希咖拿了一个玻璃杯递给连山,这玻璃杯是他刚穿越的时候烧着卖钱的,在这个时代很吃香:“你觉得我这个杯子好,还是你送的那个盘子好?” 凡是第一次见到玻璃这种材质的原始人,无不被玻璃晶莹剔透的美感所震撼。连山也不例外,他用一种看无价之宝的眼神久久盯着玻璃杯,显然是要努力平复自己内心激动的情绪。他实在是想不到,王希咖这里的宝贝竟然比自己部落的白玉还要好看。在宝物大比拼上,自己显然是输了一筹。 王希咖暗暗好笑,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有一种智商上的优越,虽然这种优越感是建立在他是一个穿越人的基础上。 连山终于观摩完了王希咖递给他的玻璃杯,抬起头说道:“大王的宝贝虽然好,但这个是杯子,我们那个是盘子,功能不一样。有了我们的那个盘子,大王今后可以用这个杯子喝酒,用这个盘子装肉,互不影响。”说完把手中的玻璃杯递还给王希咖,一脸平静。 王希咖没有接,转身又拿了一个玻璃盘子和玻璃碗出来,一起递给连山,说道:“你看看,我这个盘子能不能装肉?那杯子和这两个东西都送给你吧,诺,这还有个碗呢,你还可以用来装饭。现在饭点到了,你来都来了,就一起吃个饭再走吧,我们边吃边聊。” 这两天彭连虎带着孟娇娘去了咖啡岛,王希咖都是自己做饭,他的烹饪水平跟彭连虎自然是不能比,每天都是随便弄点什么就吃了。今天匠人来了,刚好可以找借口吃点好的。 王希咖叫郎那多搞来两支肥羊,准备现场杀了烤着吃。烧烤用的炭火已经准备好了,连山带来的利木却拿起一支羊腿生吃起来。王希咖奇怪的问连山:“你们部落还吃生肉吗?” 连山道:“不是,只是这位勇士喜欢吃生肉,这样能带给他力量。” 王希咖心想吃生肉并不能带给你力量,只能带给你寄生虫。但也懒得跟匠人解释,自己自顾自的烤了一个腿吃起来。 连山却像突然找到一个话题一般,说道:“利木是我们部族的第一勇士,膂力过人,可开八石强弓,不如让利木给大家表演一下助兴。” 王希咖知道一石算是一百斤,北魏的羊侃能开个6石弓就算得一员猛将。这利木能开八石的话就是八00斤,在古代的话算得上是一个大力士了。 只见利木果然把吃到一半的生羊腿丢到一边,站起来拿起一张弓弯弓便射,一箭射到百步开外的一棵柳树上,箭头插入树干半尺有余。 连山面有得色,说道:“可有人想试试这把弓的?” 扎克冷哼一声,站起来抢过利木的弓,一把就把弓弦扯断,说道:“你这弓太弱了,看我的吧。”说完拿出他那张铁胎弓,一样对着那颗柳树弯弓箭,一箭过去树身顿时多了个碗大的洞,那受伤的树干再也承受不住树身的重量,啪的一声直接断了,那箭余力不减,直接插进树后的石头上。 虽然跟毛人在战场上打过不少交道,但近距离看到扎克这般蛮力还是惊得呆了,一时说不出话来。扎克把自己的铁胎弓递给利木,说道:“你不是力气大么,你再射一个看看?” 利木接过弓来,这弓是专门为毛人特制的,弓长米,比利木还要高两个头。要拉开这张弓少说也需要000斤的力气,利木哪里使得动? 看着利木手脚并用面红耳赤拼命拉弓的样子,扎克哈哈大笑:“这是大人玩的东西,你孩子怎么使得动?” 利木好歹也是一个勇士,怎么受得了这般侮辱?当场把弓一丢,抽出刀来就要跟扎克拼命,扎克也抽出剑来,只一下就把扎克的刀打飞,还没反应过铸铁重剑就已经放到头上了。 “你想死吗?”扎克用冰冷的眼神盯住利木。 一旁的铸柔怕出事,赶忙过来劝架:“算了算了,大家吃饭。”说着就用手去拉扎克的胳膊,却怎么也拉不动。 扎克一把推开铸柔,看也没看一眼,眼睛还是死盯着利木,说道:“滚开。” 利木一声不吭,只是把眼睛闭上,看样子是准备赴死了。 王希咖觉得这么当场就把利木砍了也不合适,便张口说道:“既然比试完了,那两位就坐下吧。这里不是打仗的地方,要打去战场上打。” 扎克冷哼一声,收起刀弓坐在王希咖身旁大嚼起来。 连山也赶紧打圆场:“这位毛人兄弟果然天生神力,令人佩服。” 扎克并不理睬连山的吹捧,头也不抬的啃着羊腿。 王希咖冲着连山问道:“所以你送我一个盘子,又让利木射两下木头,就想要和解吗?” 连山虽然实现就知道上河口村是王希咖的地盘,王希咖在这里有点主场优势,但没想到他的“主场优势”这么大。自己来到此地可谓处处低人一等,气质这一块被拿捏得死死的。 连山毕竟也是一方领袖,还是面不改色的说道:“本想来大王这里献宝的,没想到您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反倒变成献丑了。我的意思是经过这几次战斗,咱们双方都互有损失,再打下去两边都没有好处,不如就此打住,以后大王喜欢那种白玉盘子,我再叫人送来就是。” 王希咖刚刚把飞机造出来,一心只想复仇,根本不打算停战。他等连山说完,便说道:“我喜欢白玉盘子,难道我自己不会去造吗?咱们先吃饭,停战的事情等多打几次再说,我的兄弟们打仗还没打过瘾。” 连山没想到王希咖一点面子也不给,尴尬道:“大王若是嫌送的礼物不够,想要什么您说句话就行。只要您要,只要我有,一定奉上,哪怕您要我这条命,也只管拿下,只求别再让生灵涂炭。” 王希咖没接连山的话茬,自顾自地说道:“下次打仗的时候,你们要是想投降,就挂0面白布,我们就不打了,到那时候我们再谈。今天先不说这个了,来,多吃点菜,对了,你们部落有白布吗?” 见王希咖说得过分,利木站起来就要走,连山拉住了,一群人就继续坐下吃饭,不发一言。吃到一半,连山突然说道:“不好意思,肚子不舒服,你们这里厕所在哪里?” 王希咖随手一指:“我们这外面到处是厕所,你随便选个地方就行,别拉家里面。” 连山讪笑道:“不会不会。” 说着就走出了门外,跳上马就跑,练王希咖送他的玻璃三件套都没有拿。 郎那多刷的一下就要变身去追,王希咖拦住了,说道:“由他去吧。”又对铸柔和利木说道:“你们头领好像身体不适,你们不跟去看看?对了,把我送的礼物带上” 两人唱了个诺,便也接过礼物起身告辞。 见几人走远,郎那多跺脚道:“我有预感,这几个人都不是一般人,今天那么好的机会不把他们杀了,今后我们肯定会被他们所杀!” 王希咖本想说“你当我是什么,请刘邦吃鸿门宴的项羽吗?”想了想楚汉争霸的事情还没发生,郎那多应该不知道这个典故,便换了个方式说道:“放心,他们杀不了我们。明天我一个人就把他们打投降。” 说完也不再吃了,一个人默默的来到停机坪,给刚造好的飞机又上了一遍机油。 第五十章:复仇之战 匠人们来献过玉之后,王希咖对他们的仇恨度似乎减轻了一些。其实昨天跟他们谈和解也不是不行,但是飞机造出来如果不飞一圈又实在不甘心。 一大早王希咖就叫上扎克一起去轰炸匠人老本营。这飞机刚造出来,并没有安装挡风玻璃,两人只能一人带一个摩托头盔。飞机上带了500多颗手榴弹,王希咖自己带了把ak47,给扎克带了一把冒蓝火的加特林,带了起码上万发子弹。 上了飞机王希咖才想起来没给飞机安装降落伞装置,要是被击中了就回不来了。但考虑到匠人部落并没有击落飞机的能力,王希咖还是上了飞机——做什么事都有风险,尤其打仗更是冒险,你不可能等到万无一失才去打仗。 迎着朝阳,王希咖的双翼飞机起飞了。他给这架飞机命名为上河口,纪念自己穿越后生活的地方。飞机很快就穿过了高山峡谷,来到了匠人营地。匠人们的老营地早被他们上次自己烧光了,又建了个新营地。反正他们的茅草房子建得快。 匠人们刚刚起床,正在吃着早饭,看到天上的飞机纷纷停下碗筷,仰头看着这只怪鸟——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种怪鸟的威力。 当王希咖驾驶着飞机一个俯冲,扎克抱着加特林打了一梭子之后,匠人们知道厉害了,纷纷进屋躲藏。可是茅草屋并不是防弹的,更何况飞机上还在往下丢手榴弹,大地上的匠人简直避无可避,在大地上漫无目的的四下奔逃。 从飞机上往下看,大地就是一个平面。当你从高空向没有防空能力的敌人攻击,就好比从三维空间向二维空间发动降维打击。一片片的匠人像割麦子一样倒下,飞机上的两个人却没有丝毫怜悯。因为在天上闻不到血腥,而且杀人太过于简单,两人并没有太多负罪感,反而像打游戏一样快乐。王希咖一次次的盘旋,扎克一次次的射击,直到把飞机上的弹药全部打完才返航。 “过瘾吗?”王希咖问开枪开到手抖的扎克。 “过瘾!”扎克开心的叫到。 “还来吗?” “来!” 王希咖返回上河口加满油,带了双倍的弹药再次来到匠人营地,广阔的大地上却已经见不到一个人了。活着的人都跑到大山深处躲藏起来,空空的营地上升起了0面白布,他们投降了。 空袭发生的时候连山侥幸躲过了这次毁灭性的打击,要不是在飞机低空飞行时见到了王希咖的模样,连山还以为这次袭击时天神下凡来惩罚自己的部落。他拼死指挥部众挂了准备好的0面白布,然后跑到一个地窖里躲藏起来。 等到他出来的时候他的族人基本上都要从世界上消失了——早上起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就那么一两个时,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全没了。连山悲伤的看着自己的营地,这是一座新建的营地,老营地为了引诱敌人上钩已经被烧做灰烬,没想到新的营地这么快又变做焦土,难道这就是自己这一族的宿命么? 营地外面远远的站着三个人,是剩下的族人吗?连山赶紧跑过去想要打个招呼,却发现那三个人正是是毁灭自己族人的仇敌:上河口三人组王希咖,扎克和郎那多。 “怎么样,现在你满意了吗?”连山悲伤的看着王希咖 王希咖本来是来检查战果的,带有一点向匠人部落炫耀的意思:“看,你们打不过我吧?”可是走到现场才发现“战果”实在太过惨烈。横七竖八的死人倒得满地都是,没人收敛尸体——因为人都死光了。秃鹫和野狗在附近随意的啄食,享受着美味的食物。 这惨象让王希咖很不舒服,浓重的血腥味让他甚至有些想吐。他这才发现,原来在现实世界打仗杀人的感觉并不像电脑游戏。驾驶飞机的快乐,开着飞机扫射匠人的快乐在他到达现场的一瞬间已经消失殆尽。如果自己不来到这个世界,也许这些匠人就不会死,与自己这样的穿越者作战,对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匠人实在是不公平,就好像在游戏中开了外挂一样。 问题是,并没有人问过自己是否愿意来这个世界。自己当时只不过想利用核弹渡劫,好成为那个世界的铁布衫之神,结果莫名其妙就穿越到了这个原始的世界。事实上就算在上个世界,也没人问过他愿不愿意来,一切都是上苍的安排。也许带着现代的记忆来到这里,也是上苍对自己的安排之一。能够制造现代的科技产品,算是自己的天赋。运用自己的天赋,有错吗?王希咖没有想到答案。 他多少带着几分怜悯的连山说道:“说实话谈不上满意,我现在的感觉挺复杂,跟你说不明白。” “如果昨天晚上吃饭,我不提前离开,你还会驾驭那只神鸟来惩罚我的部族吗?”连山显然相当自责,他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昨天表现得不够好,所以王希咖才这么残忍的惩罚了自己的部族。他也不知道“飞机”这个名词,只能用“神鸟”来代替。 “不,除非你昨天晚上在饭局上杀了我,否则你无论怎么做都改变不了今天的结局。因为我们的战争已经开始,因为我已经造出了飞机,既然造出了这个武器,那我就要使用。”王希咖如实的告诉了连山实情,不知道这是否会让他觉得好受一些。 “我明白了,你接下来要怎么做呢?”连山对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人充满了好奇。 “我也不知道,我来自未来,也许我会把这个世界变成和我来之前的那个世界一样。老实你们部落遇到我是你们运气不好,我比你们多了几千年的经验——当然,你们已经做得很不错了,上次我差点就被你们打死在那条峡谷。”王希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这个匠人说这么多,也许是因为对这个对手的尊敬吧。 “在你来的那个世界,还有匠人部落吗?”连山很关心自己的族人。 “有的,在我们那个世界,匠人部落征服了这片土地,也许我自己也是匠人部落的后代。”其实王希咖也不是很确定匠人部落是否就是传说中的“炎黄部落”,也许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牵强附会。但他现在愿意这么说,宽慰一下连山的心。 “啊,这样啊,那就好。”连山暗淡的眼睛突然一亮,仿佛看到了光明的未来。 “接下来我不打算打仗了,你有什么打算呢?愿意的话可以来跟我们一起生活。”王希咖挺欣赏这个匠人,现在仗打完了,他觉得也许大家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谢谢你的邀请,不过我作为部落的首领,我的部落死光了,我不能当作没事人一样,我要承担起我该负的责任。很高兴认识你,如果你今后遇到我的族人,请善待他们。”连山说完,突然拔出一把刀来,在脖子上一划,自刎而死。 一旁的郎那多突然深深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总觉得这个人不一般,会是我们的劲敌,如今他自己死了,倒了除了一个后患。” 王希咖一言不发,在一棵树下默默掩埋好连山的遗体,转身离去。 老实说连山自刎而死,王希咖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假如这个人不死,自己该如何对待他呢?把他当成自己人显然不行,双方手上都沾满了对方的鲜血。亲手把他杀了到也不是不行,就是会显得自己气量狭,容不下人似的。 连山卓越的战术素养让王希咖心有余悸,自己对上他唯一的优势就是懂得技术,假如让连山学会制造那些武器,那自己是没啥机会的。 这就好比打游戏,连山属于王者玩家,自己属于钻石玩家。自己开了外挂又充了人民币当然可以血虐王者,但假如这个王者也开外挂呢? 第五十一章:建立体系 连山一死,毛人扎克的灭族之仇就报了。王希咖也除去了心腹大患,但他隐隐觉得还有威胁——上次在和毛人的大战中听说连山找了一个叫“玄渊”的部落借了骑兵。 这个“玄渊”是谁呢?是否就是传说中的轩辕黄帝?不找到这个人,搞不好以后还会有麻烦。王希咖把匠人战俘找出来,让他们告诉自己玄渊的下落。 战俘们都说连山和玄渊是一起的,玄渊早在攻打上河口的时候就战死了,他的骑兵一直都是连山指挥,已经被王希咖消灭了。 一连问了好几个战俘,说法都是一样的,可见他们并未说谎,匠人部落的威胁的确已经解除。 如何对待匠人的战俘是个问题,郎那多主张全部杀了以绝后患,王希咖却觉得没必要。他让匠人战俘们都回到故土去收敛尸体,修养生息。完了如果愿意给自己干活,那就来上河口帮着修建自己当时为了跟刘木匠置气修建的紫禁城,自己可以发给他们粮食和工钱。匠人部落经过几次大战已经死了许多人,没必要搞种族灭绝——王希咖虽然开着飞机杀了好多人,但那是打仗。他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热爱屠杀的杀人狂,能不杀人就不杀人。现在死的人已经够多了,不单单是匠人部落,上河口,下河口的村民也死了不少,家家户户都有死人,都在纪念死去的亲人。 某种程度上,王希咖希望大家都不要打仗,一起好好的生活。假如真让自己来建立世界秩序的话,他希望世界永远和平。 如今王希咖的统治范围已经很大了,他可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建立新的秩序。王希咖没有专门的学过法律,治下的民众大部分也都是文盲,搞太过复杂的律法大家也听不懂。于是王希咖只订下了简单的几条规矩:?一,不得种族歧视。 二,杀人偿命 三,伤人及盗抵罪。 这是王希咖模仿刘邦当年进入咸阳之后与父老乡亲的约法三章。因为刘邦当年统治的时候没有毛人,匠人的种族问题,所以王希咖又加入了不得种族歧视的条款。 生命总是这样,有生命消亡,就有生命诞生。就在王希咖忙于建立法律体系的时候,泽城那边传话过来,说孟娇娘给王希咖生了个儿子。 王希咖准备去迎接妻儿,因为怕郎那多和尼古拉再起争端,这次他不打算带着郎那多一起去,索性连扎克也不带,自己一个人开着飞机去就好。 飞机真的是个好东西,往常坐马车需要半个多月的路程,现在只要两个时。到了海边也不用再找腮人来接,几十海里的路程对于飞机来说,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咖啡岛上除了尼古拉的房子,也没有别的什么建筑,想停那里停哪里。王希咖驾驶着飞机稳稳的降落在尼古拉门口的草坪上,修建整齐的草坪瞬间被搞得一塌糊涂。 “对不起,弄坏了你家的草坪,回头我把钱给你送来。”王希咖抱歉地对尼古拉说。 “没关系,这块草坪不要了,你以后停飞机就停这里,但是其他地方就不要破坏了。”尼古拉大方的说道。 阿蛇杜老板对飞机这种高科技产品赞不绝口,围着飞机转了好几圈,又摸又看的。尼古拉对这个奇怪的机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好奇,简单的寒暄过后,他用吸血鬼那深邃的眼睛看着王希咖说道:“看来你已经开始了你的征服之路。” 王希咖也笑了,问道:“我儿子呢?” 孟娇娘抱着一个婴儿从门后施施然转出身来,看起来面色不错,可见尼古拉医生对于妇女的产后护理这一块也比较擅长。 这儿子生得白白胖胖,王希咖看了好生欢喜。穿越前他也曾有个儿子王咖,穿越以后不能和王咖相见,夜深人静之时难免也会有点想念。如今有了新儿子,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一下这种思念之情。 “孩子还没起名字,这两天一直咖咖的叫他,他爹,要不你给孩子起一个名字?”看得出来孟娇娘想叫这孩子咖。 其穿越前和穿越后的两个儿子就算同名同姓也没关系,因为两个孩子也不会见面。王希咖当然不想告诉孟娇娘自己还有个儿子已经叫了咖这个名字,就找个借口说自己的名字已经有个咖字,如果儿子也叫这个名字会乱了辈分。这儿子在咖啡岛上出生,不如就叫岛生。 “孟岛生,这名字不错!”孟娇娘兴奋的说道。 “这是我儿子,为什么不姓王?”王希咖倒是不太在乎孩子应该跟谁姓,只是觉得孟娇娘都不跟自己商量一下就自作主张,有点不尊重自己。 “哈哈哈,咱们这孩子不都随妈姓?要是跟爸爸姓不被别人笑死?”孟娇娘哈哈大笑。 王希咖心头一凛:莫不是现在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孩子都随女方姓?从时间上来说挺有可能,如果自己没穿越,那现在还是石器时代,正是母系氏族称霸天下的时代。可匠人部落,毛人部落的首领都是男的啊,难道孟娇娘在诈自己? 摸不清状况,王希咖也不好反对,便也装作开玩笑的样子说:“为啥孩子不能跟爸爸姓?我就要我孩子跟我姓,我看今后谁敢笑话咱?” 孟娇娘道:“好好好,下一个孩子跟你姓行了吧?这孩子还是跟我姓吧,省得回去人家戳咱家脊梁骨。” 送孟娇娘过来的彭连虎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师傅,哪里有孩子跟爸爸姓的道理?” 迫于舆论压力,王希咖也只好同意孩子先跟孟娇娘姓——反正这个时代也没有身份证,孩子姓啥名啥没什么大不了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岛生在咖之后出生,属于咖同父异母的弟弟,按理应该叫咖一声哥哥。可是就生活年代来看,岛生生活在咖出生前几千年,是咖的老祖先。不见面还好,要是有一天这哥俩见面了,互相该怎么称嗯?或许应该各论各的,岛生叫咖哥哥,咖叫岛生老祖。 王希咖越想越有趣,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家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啥,只当他是刚刚当爹太过高兴。 在尼古拉这里用过晚饭,王希咖便带着彭连虎孟娇娘起身告辞。临走前尼古拉意味深长的祝福王希咖:“一路平安,世界之王。” 王希咖在飞机上还在思考着尼古拉的话——“世界之王”。在古代皇帝身边经常有一类“国师”这样的神人,弄一些神神秘秘的东西怂恿主公去谋取霸业。比如唐朝的李淳风袁天罡,明朝的刘伯温姚广孝。 这尼古拉作为一个吸血鬼,打架的能力一般,差点被郎那多给秒了。虽然主业一般,但搞些占卜预言之类的副业倒是很有天赋。每次见面都怂恿王希咖去征服世界,而王希咖也每次都被他搞得心痒难耐——自己这么厉害,为啥不能当世界之王呢? 然而回到家,这个野心就被日常琐事给耽误了,所谓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征服世界什么时候都可以,现在最主要的是给母子俩提供一个优越的生活条件。孟娇娘走了几天,回来发现自己生存了一辈子的村子自己都快不认识人了——年轻人打仗都打死了,有点产后抑,本来就有点乳汁分泌不足,这下更是一滴都没有了,无法保证孩子的营养。 记得王希咖生王咖的时候家里请了月嫂,每天都是苏蕊和月嫂一起带孩子,自己啥事儿都不用操心,每天只要练武功就好。可是这穿越后的世界,村里本来就人手不够,哪里去找月嫂带呢?这岛生在岛上是喝惯了鲸鱼奶的,回来以后无论是牛奶,羊奶都喝不惯。王希咖无奈只好每天起个大早开飞机去泽城运鲸鱼奶,半夜孩子又哭闹,搞得王希咖每天都睡眠不足,不胜其烦。 孟娇娘回来以后一个月,王希咖终于研究出了怎么把新鲜的鲸鱼奶做成奶粉,省去了每天运奶的辛苦。好在没多久彭连虎家的媳妇彭嫂生了二胎,这下两家妇女可以在一起研究育儿经,孟娇娘渐渐开朗起来,王希咖也省去了不少事。 接下来王希咖还得为孩子的教育问题操心,这里的村民以前根本不懂什么是教育,孩子生下来就只管喂奶,到可以吃饭的年龄就喂饭,再长大一点就去种地,再然后结婚,然后重复之前的生活。村里百分之百都是文盲,直到仓老师开始教书,才有了那么几个人勉强识得几个字。 王希咖接受过现代教育,当然无法容忍自己的儿子像白痴一般的度过一生。现在岛生还不会说话,得赶在他断奶之前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体系,不然这孩子就被耽误了。以前王希咖编过一部分简单的扫盲教材给仓用,但那些教材只适合福根那样八,9岁的大孩子,现在他只好又编一部幼儿早教,准备等岛生三岁的时候用。 战争的规律就是一次大的战争打完之后总会迎来婴儿潮,要想让这些孩子们长大以后不会变成浑浑噩噩的原始人,那就需要建立一个教育体系。 第五十二章:肩负重担 建立教育体系可比打仗难多了,一个穿越者想要战胜原始人,只要造两件现代化的武器,造出一架飞机就行。武器和飞机王希咖穿越前就见过,只要把头脑中的结构复制出来便是了。在制造枪械,飞机的过程中,王希咖也找过帮手来帮忙制造一些零部件。但找来的帮手并不知道做那些零件有什么用途,他们只要把那些零件按样子做出来交给王希咖就完事儿了。至于子弹是因为什么原理能产生那么大的能量,飞机为什么能起飞,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在他们的眼里,王希咖就像一个神仙——神仙有些厉害的法器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教育,就是需要让这些古代人知道子弹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飞机为什么能在天上飞,需要让他们知道现象背后的原理,需要把自己的知识灌输到这些愚昧的头脑中。 王希咖希望像当初培养仓一样先选出一些聪明的年轻人,教给他们基础的理论,再让这些年轻人去教孩子。可惜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习兴趣不大,如果不是慑于王希咖的崇高威望,基本上没人愿意学“那些没用的玩意儿”。其中最不愿意学习的两个人,一个是彭连虎,还有一个是扎克。 其实在王希咖需要找老师的时候,彭连虎第一个报名。彭连虎在跟王希咖比武之前就开着武馆,平时也“带带学生”,教一些自己发明的拳法,觉得自己的教育经验很丰富。可是这货的脑子天生不适合接受科学文化,王希咖给他讲了一下牛顿三大定律。彭连虎尤其不能理解牛顿第三定律:相互作用下两个物体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大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一条直线上。 这个定律是初二左右的学生必须要掌握的知识,但彭连虎显然对于“相互作用”,“两个物体之间”,“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这些概念有自己的理解。 “师傅,咱们俩是过命的交情,有一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在王希咖给彭连虎讲完这条定律之后,彭连虎严肃地找到王希咖。 “什么事儿,说吧。”王希咖第一次见到彭连虎这么严肃,自己也有点紧张起来。不知道这位穿越之后第一个结交的兄弟有什么大事要说——他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只要不是让王希咖把老婆孩子让给他,什么事情都能答应。 “那我可就说了?你这么乱教,是在害学生。”彭连虎显然下了很大决心,又补充道:“您就是要打我一顿,我也还这么说” 王希咖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哥们儿不是想要挖自己墙角,原来是科学上的事情。一开始王希咖还以为彭连虎照顾了一段儿孟娇娘,对她产生感情了呢。 “你说说看,我怎么乱说了?”王希咖问道 “您说两个物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相同的,这完全是胡编乱造。我打扎克一拳,这是我的作用力,那扎克打我一拳,是他的反作用力,这怎么可能相同呢?你看扎克拉的那张弓,他力气有多大啊?一拳不得把我打死?”彭连虎说完扬了扬拳头。 王希咖又好气又好笑,觉得是自己没讲明白,又给彭连虎讲了半天什么叫作相互作用,什么叫两个物体之间,他说道:“你打扎克一拳和扎克打你一拳并不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比如你一拳打在扎克头上,你的拳头对他的头产生了一个力,他的头对你的拳头也有一个力,这两个力是大相同,方向相反的,这才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说完以后觉得用这个例子有些不妥,他又重新举了个例子:“比如你打墙一拳,那墙会受到一个作用力,同时你的手也会疼,这就是墙对你施加的反作用力,这两个力是相等的,你明白吗?” 彭连虎听得青筋暴跳,突然捏起拳头对着墙壁就是一拳,顿时就把墙壁打穿了一个洞:“师傅,我把墙打穿了一个洞,墙为什么没把我打一个洞出来?而且我的手一点也不痛!”说完还示威似的扬了扬自己的拳头。 王希咖简直热泪盈眶,说道:“连虎,是师傅不好,你以后不用再参加学习了,这些知识对你确实挺没用的。”他明白有的人确实不适合学习,毫无疑问,彭连虎就是这么一个人。 彭连虎道:“不!你说你要搞教育,需要老师,我带过学生,会是一个好老师,不信你问问我的学生。我只是不能跟学生乱说。” 王希咖沉吟不语,他感觉自己的思路被彭连虎搞乱了。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逃避不是办法,只有正视这些难题,才能成为强者。如今王希咖就是遇到了这么一个难题,需要找到一个方法解决,既不得罪兄弟,也不耽误学生。 思考良久,王希咖道:“连虎,我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才,把你的技术传承下去。你愿意去教学生怎么做饭吗?你是这个世界最会做饭的人,我不想你这个技术失传。” 彭连虎见王希咖夸奖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说道:“好吧!但我不敢保证教出来的学生做饭像我一样好吃——做饭是需要天分的,天分是教不出来的!” 王希咖把彭连虎打发出门,决定找机会给彭连虎弄一个厨师学校,更好的发挥这位兄弟的才能。彭连虎前脚刚出门,扎克后脚就进来了。 “扎克,什么事?”王希咖对扎克这个聪明的毛人很有好感。 “兄弟,你救过我们族人的命,我们山人一族愿意誓死为你效力。”扎克说道。 “一家人别说两家话,你这么见外干嘛?”王希咖问道。 扎克没接话茬,继续说道:“但是希望你尊重我们一族的风俗,我不想让族人失去传统。” “你说说看,有谁不尊重毛人一族的风俗习惯,我去收拾他!”王希咖气愤的说道,他知道不管再哪个时代,种族问题都是一个大问题,他不允许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发生种族歧视的事情。球球与匠人一战之后,扎克从雪山上带回来了十几个毛人,现在跟其他族的孩子一起在王希咖这上学。会不会是有什么同学不懂事,欺负了毛人呢? “说实话,不尊重我们风俗的人,正是恩人你。”扎克看着王希咖的眼睛,平静的说道。 “啊,你说说我怎么不尊重你们的风俗了,可能是我没注意,今后一定改。”王希咖诚恳的说道。他跟毛人打交道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哪个地方犯了毛人的忌讳。 “你说世界是由分子和原子这两种东西构成的,这与我们的传统不一样。在我们一族的传统里,世界是由“风,火,水,土”四种物质构成,而不是你说的两种。如果一个毛人不知道风火水土,那他就不能算是一个毛人了。”扎克说道 原来这个兄弟也是因为科学问题与王希咖发生了分歧,记得当年搞发动机的时候扎克曾经因为热力学三定律和王希咖发生过分歧,还跟刘木匠一起找王希咖负荆请罪,没想到这次又因为元素周期表发生分歧。王希咖跟扎克普及了一下元素周期表,告诉他世界上不只有四种元素。又告诉他在他们一族的传统文化里,世界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元素构成,俗称五行。学习传统文化和学习科学是不矛盾的,跟着自己学习并不会让毛人一族失去传统。 扎克静静地听王希咖说完,开口道:“我觉得那个五行理论还有点意思,跟我们的理论有点像。至于元素周期表,我没看过这些东西,我不相信。”?“你相信我吗?”王希咖望着扎克的眼睛问道。 “我相信,哪怕你叫我去死,我也会去照做。我只是告诉你我的一些想法,如果你不开心,那我以后不说便是了。“扎克也看着王希咖的眼睛回答道。 “好,你相信我就完了,我向你保证,我不会让毛人失去自己的传统,我还想请你教育这些毛人孩子他们的传统。如果你愿意,就做这些毛人的传统老师,教他们你的知识,教他们射箭。但是也要让这些孩子到我这来上学,两种知识都学,对他们有好处,好吗?”王希咖明白,扎克也像彭连虎一样,这些成年的原始人很难再接受现代知识了。 他把扎克安排为体育老师,教学生们锻炼身体。 另一个好兄弟郎那多的脑子跟扎克和彭连虎也不相上下,对于他没接触过的现代科学非常抵触。他始终认为大地是平的,驮在一只大乌龟上,因为这是他们狼人一族的传统人知。郎那多非常不愿意相信自己住在一个名叫地球的圆形星球上,差点因为这个事情跟王希咖闹翻了。 王希咖好说歹说,最后安排郎那多作为语言老师,因为这哥们儿虽然脑子不太行,但是能说好几种语言,能听懂动物说话,而且踢足球很厉害。只要他能教给孩子们这些东西,也就行了。 至于教授科学知识这个千斤重担,看来只能自己先挑起来了。 第五十三章:动物语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之后,王希咖渐渐发现了一些规律:那些看起来不太合群,运动能力一般的孩子学习科学似乎比那些活泼开朗的孩子要厉害。 这倒是跟现代社会很像,自闭症的孩子里容易出天才。王希咖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不已,找来一大群自闭儿童开始教科学,希望能发现一个类似《雨人》的奇才。 然而自闭症儿童的问题是,你也不知道他们学会了没有,因为他们懒得跟你说话。得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发现他们的天赋。 王希咖渐渐觉得想要把这个世界的技术水平变成自己穿越前的那个世界,仅靠自己一个穿越者是远远不够的,他突然又想起了另外一个穿越者,卖假鞋的袁青牛。这人就好像消失了一样,如果他跟自己一起,应该能够加快不少进度。 王希咖已经打下了一片大大的疆土,白毛,黑毛营地,上河口,下河口两村,以及桃花镇,匠人的营地都属于他的势力范围。王希咖派人在疆域内遍寻袁青牛,却毫无消息,又想起袁青牛会找尼古拉买橡胶,又自己去了一趟咖啡岛。尼古拉说袁青牛刚刚买完最后一批橡胶,走了。这可奇了怪了,难道是袁青牛出去得早,王希咖回来的晚,两人是不得拜的街坊吗? “下一次袁青牛什么时候来你这里买橡胶?来的时候你给他带给话,就说我找他。”王希咖问尼古拉。 “他说这次是最后一次做生意,以后不会来了,以后这些橡胶都是您的,您能买得完吗?”尼古拉眨眨眼睛说道。 “买到是买得完,不过我有事情找袁青牛,你有办法找到他吗?”对王希咖来说钱不是问题——反正钱他可以自己造,要多少有多少,他只是想找一个与自己来自同一世界的人说说话。 “啊,我不清楚,不过袁青牛不是说他是青牛山来的吗?也许你可以去青牛山找他。”尼古拉说道。 王希咖问道:“你知道青牛山在哪里吗?” 尼古拉耸耸肩膀:“这我就不知道了。” 见在这里也找不到袁青牛,那王希咖只告辞:“好吧,那谢谢你,橡胶我明天过来收。我先走了,再见。” 尼古拉挥挥手说道:“再见,世界之王。” 离开了咖啡岛,王希咖立马派人去牛背山找袁青牛。他是如此渴望再见到那个江湖骗子一面,就像秦始皇渴望见到跑路的徐福一样。然而奇怪的是没有人知道“牛背山”在哪里,这个人就好像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样。 “也许袁青牛是故意躲着我?”在多方寻找袁青牛未果后,王希咖想到。如果一个人故意躲着自己,那就没必要再去找他了,找到他又能怎么样呢?自己是想让他一起来建设一个现代社会,但这个袁青牛连见都不愿意见自己,多半也不会同意。 从王希咖和袁青牛仅有的一次接触来看,这个袁青牛在现代社会也没接受过什么高等教育,是一个坑蒙拐骗的老骗子,搞不好他的知识水平和这些原始人也差不多。 王希咖就不相信这个世界只有袁青牛一个穿越人,既然自己能穿越到这个时代,袁青牛能穿越到这个时代,那应该还会有其他人也同样穿越到这个时代。 王希咖用中英文到处张贴告示,说道:“我是一个1世纪来的穿越者,如果有同样从未来穿越来的人,请到上河口找我——王希咖。” 告示贴出去以后的确有那么几个人来找过王希咖,表示自己也是穿越者。但王希咖一眼就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穿越者,只不过是一些本地的巫婆神汉,想过来碰碰运气蒙点钱花。 看来要建立一个现代社会,不能靠别人,只能靠自己。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虽然在疆域内的大范围寻找并没有找到袁青牛,但让王希咖对疆域内的物产更加熟悉。这次寻找活动又找到了不少矿产和油田,找到了一座玉石矿,就是连山献玉的那座矿。还发现了不少在现代早已灭绝的野生动物,找到了4,5个恐龙栖息地。 王希咖下令不得捕杀野生动物,尤其是猛犸象,剑齿虎,渡渡鸟这三种。对于恐龙,也不得随意进入它们的生活区。当然,有伤人的猛兽还是需要处死。由于原始人动物保护观念不强,这道命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抵制,尤其是许多匠人一直以来都用动物的皮毛做衣服,倘若不让捕杀野生动物连衣服都没得穿。 王希咖利用威望强行推行了这一命令,穿皮衣的都改穿棉质,麻质衣服。并派懂得兽语的郎那多去跟动物们传达了这个命令:只要你不侵犯人类,人类就不会伤害你。郎那多并不懂恐龙这类爬行动物的语言,但他能跟哺乳动物交流,哺乳动物又传达给了鸟类,鸟类又传达给恐龙,于是动物们都知道了这一条法令。 其实最令王希咖关心的动物还是大熊猫,可惜没有找到。这种动物就像这个世界山的其他穿越者一样,王希咖知道它们肯定存在,但偏偏自己就是没缘分遇到。 穿越以前王希咖曾经在动物园里见过大熊猫,只是不让摸。这个时代随便什么动物都可以摸,只是找不到——人生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当然,王希咖也是个知足的人,虽然没找到大熊猫,可是能亲眼看到恐龙,剑齿虎,猛犸象,那这辈子也算值得了。 试问人类历史上,有几个人能有他这样的运气穿越到古代和这些已经灭绝的动物亲密接触的? 王希咖突然很想学习动物的语言,经常找一匹马或者一头牛来聊天,让郎那多做翻译。学了几天他又怀疑郎那多是不是在乱翻译,因为感觉郎那多和每种动物的交流方式都差不多:扯着嗓子疯狂狼嚎一阵。 “不同种类的动物主要靠眼神交流,你要学会用眼神表达出你的意思。另外就是气味,气味的交流是不同动物交流的关键,气味的变化是非常重要的——像你这样天天没事就去洗个澡,动物怎么能从你身上获得有效的信息呢?你见过有什么动物是爱洗澡的吗?”郎那多教了王希咖几天,发现王希咖进步不大,就点拨他。 眼神交流王希咖能跟理解,但是靠气味交流着一条实现起来有点难。王希咖尝试了一下一个多月不洗澡,刚刚找到点靠气味交流的感觉,孟娇娘就给他下最后通牒:“如果你再不洗澡,我就带孩子自己出去住。” 王希咖明白孟娇娘是认真的,于是去河边洗了个澡,也洗去了学习动物语的梦想——毕竟有了家庭的人,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了。再说从内心深处,他还是一个爱洗澡的人。 虽然王希咖并不能靠身上的气味散发信息,但学了这几天也不是全无收获,他渐渐能分辨出不同动物之间的气味信息了。 在动物赞同你观点的时候,它们身上的味道就是咸的,当它们不赞同你的观点,就会发出一种酸味。假如它们发出一股腥臭味,就说明它们打算拿你做晚餐。 这一天,王希咖又去河边洗澡的时候,突然闻到一股腥臭味。回过头去,一匹巨大的狼正守着王希咖的衣服,冷冷的看着他。 王希咖赶紧用眼神表示自己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只想洗个澡,希望不要打扰。但可能是他动物语没学好,那狼没有完全理解王希咖的意思,还是冷冷的站在河边,守着那堆衣服。 王希咖正打算再深入的使用一下眼神交流,突然心念一动,直接开口问道:“aryuarrlfayakhis?”(你是狼人吗?你会说z文吗?) 原来王希咖感觉这头狼跟郎那多变身以后的样子有点像,很大可能也是个狼人,便用言语试探。 果然,那狼用z文缓缓开口道:“你的衣服上,怎么会有吸血鬼和我族人的气味?” 第五十四章:迷惘 王希咖笑道:“这个故事说来话长,你等我穿好衣服我们回屋慢慢说。” 岸上那个狼人将信将疑,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趁他穿衣服的时候咬死这个身上带有吸血鬼气味的敌人。 王希咖听说过一个知识:当你面对恶狗的时候,你越害怕,狗越咬你。虽然岸上这是一只狼,不是狗,但犬科动物在许多方面总是相通的。 这个时候万万不能害怕,王希咖一边用坚毅友善的眼睛死死看着岸上的狼人,一边不慌不忙的穿衣服。那狼果然没有什么进一步的行动,只是死死盯住王希咖的眼睛,王希咖丝毫不乱,跟那狼目光对视。 过了那么一两分钟,衣服终于传好了,王希咖心里安定了不少。说来奇怪,人类的衣服并不能增强战斗力,也没什么防御功能,但是穿不穿衣服在感觉上却有着千差万别。 此刻的王希咖散发着刚洗完澡后的那种自信,他不再跟狼人进行目光交流,冷冷的说了一句:“跟我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你朋友。” 说完转身就走,他知道那个狼人是会跟过来的。那狼人果然乖乖的走在王希咖身后,像一条训练有素的宠物狗。 “我跟你们狼人一族是好朋友,我们这有一个叫郎那多的,你认识吗?”王希咖一边迈着轻松的步伐一边跟身后的狼聊着天。 那狼却不说话,突然加速超过王希咖,朝着远处抱着岛生的孟娇娘就狂奔过去。 “我靠,那是我老婆,你给我回来!”王希咖赶紧去追那个狼人,但狼有四只脚,王希咖如何能够追得上? 那狼转眼间就冲到孟娇娘跟前,冲着孟娇娘的咽喉一跃而起。孟娇娘一声尖叫,紧紧护住怀里的孩子,眼看一场悲剧就要发生。王希咖紧张得脚趾母都扣紧了,只恨自己出来洗澡没有带枪,不然一定把这狼给突突了! 说时迟那时快,扎克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拳直接向狼人的鼻子上砸去。那狼没有防备,被打得凌空翻了三四个跟头,站都站不起来。 扎克不慌不忙的拔出铸铁重剑就要把这狼给劈成两截,王希咖赶过去拦住了:“这是个狼人,说不定郎那多认识,把他绑起来回去问问话。” 那狼人被五花大绑仍不老实,瞪着眼睛看着岛生,嘴里发出凄厉的狼嚎。孟娇娘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催促王希咖要不然把这狼砍了。王希咖想了想,让孟娇娘先带孩子回家,等审问一下再决定砍不砍这头狼。 孟娇娘走了,王希咖上去给了那狼一耳光:“嘿,那是我老婆,你要是再尝试去伤害他,我就杀了你,懂吗?” 那狼还在鬼叫,王希咖只好脱下袜子塞到它嘴里,再用绳子把它的嘴也捆得严严实实,一路抬到房子里。郎那多赶到的时候,这狼人已经被捆成一个粽子了。 “啊,卡洛斯!你怎么来了,谁把你捆成这样的?”郎那多眼含热泪的问道。 “你果然认识?这狼人刚才差点把我老婆孩子给咬死,所以我才把它捆起来。”王希咖说道。 郎那多赶紧给卡洛斯松绑,这卡洛斯终于化为人形,看起来已到中年,大概4,50岁的样子,也不知道这哥们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如此不成熟。 卡洛斯缓了半天才说:“这里有吸血鬼的味道,快跑!” 原来孟娇娘和岛生曾经在咖啡岛上生活了许久,衣物上还残留着尼古拉的问道。这狼人对吸血鬼的味道最是敏感,一闻到这个味道就无法控制自己。 狼人一族生活在西边,几年前族人找到了一条吸血鬼的线索,就派了郎那多去追查。郎那多一路追踪到上河口村,结果遇到了王希咖和彭连虎就给这事儿耽误了,一直没回去复命。狼人怕郎那多出什么不测,又派了卡洛斯过来寻找郎那多,再次来到了上河口。 闻到郎那多身上也带有吸血鬼的气息,卡洛斯放松下来,问道:“是不是你们刚杀了一个吸血鬼?我说为什么你们身上都有这个味道。” 郎那多羞愧的低下了头,说道:“没有。” 众人跟卡洛斯普及了一通吸血鬼尼古拉的故事,卡洛斯听完以后只是一声冷笑,拽着郎那多就往外走,说道:“叛徒,跟我回去一起见狼王” 然而他们两个并没有能够走出这道门,因为这是王希咖的地盘。 王希咖怎么会同意他们这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王希咖照样用绳子把卡洛斯绑了,说道:“我不管你什么狼王不狼王的,在这里,我就是王。你试图伤害我的妻子,咱们这笔帐还没了结呢。不好意思,刚才给你脸了,你还是绑着说话吧” 王希咖其实也并没有多么恨这个卡洛斯,只是他知道如果任由卡洛斯把郎那多带回狼人的领地,那郎那多就凶多吉少了,因此采取这个方式先留一下人。 卡洛斯道:“绑可以,但是别再塞袜子了。而且你绑了我,就代表你跟狼人部落宣战了,你可要想好。” 王希咖笑道:“你威胁了我的妻子,如果不道歉的话,就相当于你本人已经对我宣战了。至于你们狼人部落想要跟我宣战,你可要谨慎。如果不谨慎的话,你们狼人一族可能会被灭族。” 上河口没有监狱这么个装置,好在上次为了安置匠人战俘,村里人弄了个栅栏,王希咖就先把卡洛斯放在栅栏里当战俘对待。下一步怎么对待这个卡洛斯,王希咖还没有想好。从内心来说,他当然不想去跟狼人打仗。他跟卡洛斯说的”狼人可能会被灭族”可不是说大话,拥有这个时代唯一的飞机和枪械弹药,他的确可以把狼人打灭族。 但是灭族了狼人,并不会让他有任何成就感。就好比你开了外挂打游戏,是不会获得什么成就感的。更何况他比较喜欢狼人这个种族,这是他在穿越前的世界没有接触过的种族,没有从先进的武器并不是狼人一族的错。 如何解决狼人和自己这边的冲突是个大问题。穿越前王希咖看过许多老电影,比如《阿凡达》《萨德克巴莱》之类,知道原始的部族有他们自己的想法,如果强行征服的话会出大问题。 自己是个现代人,一定能找到解决的方法!王希咖暗暗给自己打气。他把自己的想法跟郎那多说了,让郎那多去劝劝卡洛斯别来找自己麻烦。 郎那多看起来也有些拿不定主意,思考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说道:“我认为狼人跟你没什么大的仇恨,但是跟吸血鬼的仇恨很难化解。如果狼人要杀死尼古拉,你会不会保护他。” 尼古拉救过王希咖的坐骑,卖给他橡胶和咖啡,还接生了自己的孩子,算是穿越以来对自己帮助最多的人了,王希咖当然不想杀他。但王希咖并没有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而是反问道:“你呢,你愿意杀掉尼古拉吗?” 尼古拉曾经帮郎那多接过脚,对郎那多来说也是个恩人。 “我不想杀他,但我必须要杀他,我恨迷惘。”郎那多说道。 第五十五章:路还很长 王希咖理解郎那多的心理:尼古拉帮过他,他欠了尼古拉一个人情。但是作为一个狼人,又不得不跟吸血鬼以命相博。 种族间的仇恨是很难化解的,哪怕在王希咖穿越来的的那个时代,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王希咖也给不了郎那多太好的建议,只是让郎那多尽量劝卡洛斯不要找尼古拉的麻烦——尼古拉住得那么远,平时跟狼人部落也没有什么交集,何必要去找人家的麻烦? 扎克曾经跟郎那多有类似的经历,毛人部落与匠人部落之间有血海深仇,如今大仇得报,也跟着一起关心起狼人和吸血鬼之间的恩怨情仇。他的意见就是两边的仇恨是无法化解的,两个种族之间肯定有一场战争。王希咖必须选边站,无论是帮助吸血鬼打狼人还是帮狼人打吸血鬼,他都会助一臂之力。 王希咖心理烦得要死,当时他之所以去打匠人,是因为匠人部落扩张太快,收税收到自己头上了。哪怕是开仗了,自己其实并不想把匠人部落打没,只是后来被匠人使了个空城计伏击了一次,导致有点上头,开着飞机把他们部落给屠了,如今想起那个惨象还有些后悔。如果帮狼人把吸血鬼给灭了,那怎么面对尼古拉?帮吸血鬼把狼人灭了,又如何面对郎那多? 这时彭连虎突然开口道:“师傅,我说咱不用考虑那么多有的没的。如果狼人咬了咱们,咱就打狼人,吸血鬼欺负咱,咱就干吸血鬼就完了。现在人家又没跑过来,你想那么多干嘛呢?这卡洛斯吓到了师娘,让他给道歉。尼古拉那边咱去报个信就完了,他住一个岛上,腮人也跟他是朋友,这狼人也不可能到岛上去把他给杀了你说是不是?” 王希咖一想也是,狼人们没有去咖啡岛杀尼古拉的势力,那理他们干嘛呢?不如教育一顿卡洛斯让他回去,自己这边该干嘛干嘛——还有那么多事情没做完呢:自己的紫禁城还没有完工,教育体系也还有待完善。另外还得跟自己疆域内都铺上沥青路,可以方便骑摩托车和开车,最好再建几座飞机场,不然飞机的起飞降落都太危险,这些事情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何必把心思花在狼人和吸血鬼这两族身上?这两族从诞生之日开始就互相打,谁也没把谁给灭了,也许他们就像猫和狗一样,谁也不喜欢对方,但也不能干掉对方。 老实说王希咖现在最想的还是赶紧把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发展到现代的程度,穿越以后什么都好,就是不能上,不能打游戏这点很难受。如果在这时代发明几款电子游戏,狼人和吸血鬼就可以在电脑中打仗而不是在现实世界中打仗了。自己穿越以来“发明”的都是些攻击性武器,是时候搞一些娱乐性发明了——自己甚至都还没有“发明”电灯,照明全靠点油灯,这种昏暗的灯光对视力不太好,等以后岛生长大了做作业,岂不是要变成近视眼? 晚上睡觉的时候王希咖和孟娇娘交流了一下,主要谈的都是科技,孩子的教育什么的。孟娇娘听完一语不发,良久才说道:“孩儿他爸,我认为你应该先给大伙儿立规矩。” “嗯,立什么规矩?我不是说了吗?杀人偿命,伤人及盗抵罪,保护动物。”王希咖奇怪道。 “你应该给那些狼人立规矩,这次是刚好扎克在我身边,要是扎克没在,我和岛生不得被他们咬死?他们再这么随随便便跑村里来,伤到孩儿怎么办?他们去岛上杀尼医生咋整?”孟娇娘显然对狼人意见很大。 “那郎那多也是个狼人,咱们要是把狼人给打没了,那郎那多咋办?”王希咖开导孟娇娘。 “没说让你把狼人打没了,我是说你得立个规矩,你打算怎么处理那个卡洛斯?他可是差点把你儿子咬死。”孟娇娘说道。 “好的,我明白了,我会给他们立规矩的,你先睡吧。”王希咖说道。 孟娇娘沉沉睡去,王希咖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了。孟娇娘的意思他懂,只是他在想该用什么方式处置这个威胁到自己妻儿的狼人呢? 最好的方式当然是用法律,可是自己当时仿造刘邦订下的约法三章太过简单。这个卡洛斯没有杀人,也没有伤害到妻儿或者偷过什么东西,约法三章似乎处理不了他。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现代社会,依据现代的法律该如何处理卡洛斯呢?偷渡边境这种事就算了,因为这年头就没有边境这么一说,甚至连地图都还没画好。可以确定的是卡洛斯意图袭击孟娇娘和岛生,但是没有袭击成功。那么应该可以算是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扎克就属于见义勇为了。 对于卡洛斯这种行为,在现代应该可以判个几年,除非他获取了受害人的谅解,但显然卡洛斯没有获得孟娇娘的谅解。 卡洛斯肯定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法,这也不能怪他,毕竟这条法律是王希咖刚刚才制定出来的。得找个人充当律师的角色告诉卡洛斯他面临的惩罚,这个人当然不能是王希咖自己,否则他岂不是又当法官又当律师了?王希咖决定把辩护律师这个重任交给郎那多,毕竟大家都是狼人,应该会好沟通一些。 郎那多听完王希咖的称述,说道:“所以你到底要让我怎么跟他说?他是我们狼人一族的传令官,我还得回去复命呢。” 王希咖道:“你先别管回狼族那边复命的事了,这个卡洛斯犯了我们上河口的法律,得受到惩罚。” 郎那多奇怪道:“他犯了哪条法?你要怎么惩罚他?” 王希咖就把犯罪未遂,取得受害人谅解那一套跟郎那多说了。 郎那多道:“这法律是你刚刚想出来的还是本来就有的?” 王希咖道:“这是本来就有的。” 郎那多道:“我读书不多,你不要骗我。” 王希咖笑道:“不会,我不骗你,真的有这个法律。” 郎那多说道:“那如果他没取得受害人谅解会怎么样?取得受害人谅解又回咋样?” 王希咖想了想,说道:“你就简单点跟卡洛斯说,他现在回不去了。如果给我老婆道个歉,那关他个月,如果不道歉,那就按杀人未遂算,判他10年有期徒刑。” 郎那多白眼一翻,说道:“我觉得你要么放了他,要么杀了他,把他关起来算怎么回事?” 王希咖道:“法律的事情你不懂,总之你就这么跟他说。” 郎那多说道:“我认为他不会道歉,也不会愿意被你关起来,他宁愿死。”话虽然这么说,郎那多还是去了。 看着郎那多远去的背影,王希咖明白,给这个世界的法盲们普及法律知识这条路还很长。 第五十六章:千里传音 果然不出所料,卡洛斯根本就不知道为啥要道歉。在他看来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先是肩负狼王使命前来寻找郎那多,然后对身上带有吸血鬼气味的女人发动攻击,这都是每一个狼人都会做的事情。如果这种事情也需要道歉,那岂不是每个狼人天天都要道歉?没这个道理。 王希咖懒得跟卡洛斯废话,既然不愿意道歉,那就把他关起来再说。他把以前关匠人战俘的房子改造了一下,弄成一个单人监狱,把卡洛斯关在里边。 这是上河口村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监狱,窗户很,门也不大。因为怕卡洛斯变成狼打洞越狱,王希咖把监狱的地板也弄成水泥的。 从王希咖就熟读《基督山伯爵》,也看过《肖申克的救赎》,《越狱》之类的影视节目,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挺喜欢越狱这种故事的。所以他特地在房间里放了一把勺子,如果卡洛斯有心越狱的话可以用这个勺子挖个地洞跑出去,只是时间可能慢一点,用勺子挖水泥,估计需要挖个10年以上才能挖好。 为了达成真正监狱的效果,王希咖打算给卡洛斯的监狱弄一盏4时都亮着的灯。而且穿越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发明”灯泡了! 和爱迪生实验了千百次才成功不一样,王希咖一开始就知道应该选用钨丝作为灯丝,只实验了两次就成功作出了灯泡。其实在做发动机的时候王希咖就作出了电瓶,只是没有做发电机,也没做这种纯粹照明用的灯泡。 虽然知道王希咖能发明出许多神奇的东西,但当大家第一次见到明亮的白炽灯泡时,还是被深深震撼到了——这人能制造出太阳,能把黑夜变成白天,这是神才有的能力呀! 王希咖再接再厉,又弄出了日光灯,霓虹灯,上河口一带终于灯火通,看起来有点现代社会的样子。美中不足的是王希咖的发电站还是煤矿发电,污染有点大,他想得找机会搞点风力发电,水利发电之类的清洁能源了。 卡洛斯的牢房里终于装上了4时昼夜不息的日光灯,这让这个狼人非常惊恐。这永恒的光明把它的生物钟都给搞乱了,出现了动物园里动物的刻板行为,每天在房间里转圈走路,不时的高声嚎叫。 王希咖感觉这个卡洛斯再关几天就得出精神病,便增加了一时卡洛斯的放风时间,没事就让扎克和郎那多陪他逛逛。王希咖还自己编了一个故事,每天让人讲给卡洛斯听。 故事说的是一个狼人和一个吸血鬼同时爱上了一个人类女孩,后来女孩受了伤变成了吸血鬼,狼人又爱上了女人的孩子的故事——基本上就是0世纪初很流行的吸血鬼说《暮光之城》里的套路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宣传和平的理论,法律知识以及人类科技史。由于失去了自由,卡洛斯唯一能接收的信息就是王希咖灌输给他的信息。渐渐的,卡洛斯狂暴的内心也逐渐恢复了平静,开始接受现实。 这段时间王希咖加快了上河口现代化的进程,修路,建房那些工程没多少意思,最主要是要把电脑“发明”出来,这样大家就可以上了。 可是要复制电脑就触及到王希咖的知识盲区了,虽然他穿越前天天玩电脑,也去电脑城自己组装过电脑,但你要让他自己做那些配件就难了。别的不说,光是那个u就不是他自己能做的,以前光听说过什么6核,八核,16核,但那个核怎么弄自己不知道啊。 况且就算把电脑装好,那系统程序也需要写,无论是ids系统还是as系统,总之你需要写一个系统。 王希咖并不会编程,更不会写系统。捣鼓了几天电子元件之后他放弃了在这个时代复制出电脑的努力——要是当时一起穿越来几个理工人才,程序员之类的就好了。穿越前公司里有几个程序员就不错,只可以那些程序员天天就沉迷于二次元,基本没有穿越的机会。 电脑这个东西只能靠别人了,好在现在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过个两三年找几个理工人才攒一台,应该问题不大。 在电脑人才出现之前,自己先复制一些力所能及的东西吧。像爱迪生发明的那些留声机,摄影机一类的玩意儿还是可以的。假如造出了留声机,摄影机,那就可以把自己的影像记录下来,不用再写了到处埋了。 当然,最想要的首先是电话,有了电话,自己在家就可以跟矿厂,工作坊的人员联系。虽然暂时不能造出智能手机,但是有线电话还是可以做一下的。 读书的时候王希咖学过,电话通讯的原理就是声音跟电能可以相互转换,并且可以通过“电”这个媒介来传输语言。 有线电话包含话筒,听筒,电话线,在制造电话的过程中王希咖得到了刘木匠的鼎力帮助——刘木匠之所以暂时从改造飞碟这个项目中腾出时间来搞电话,是因为电话里也包含了电磁学的东西,只要一提到电磁,刘木匠就无法控制自己不参与进来。 王希咖和刘木匠两人开始不眠不休的制作电话,当电话终于造好,电话线也铺到了矿厂。刘木匠无法克制自己内心的激动,他刚刚拿起话筒,一不心把一杯滚烫的开水浇在了大腿上。 “我擦,这也太烫了!希咖快来救我!” 这句话就是这个时代,通过电话传送的第一句语音。 没几天,上河口家家户户就都用上了电话。 彭连虎还沉浸在发明电灯的无限喜悦中,转眼间又迎来了电话。这个从苦练王八拳的粗糙汉子狠狠给了自己两个嘴巴,以确定自己并不是活在梦里。 他拿起家中的电话,拨通了王希咖家的号码:“喂,喂,师傅,能听见吗?” 电话那头传来王希咖熟悉的声音:“喂,连虎啊,我能听见,你找我啥事儿?” “师傅啊!你实在是太强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传音的功夫吧!” “……” 王希咖很理解乡亲们第一次打电话时候的激动与喜悦。就他自己来说,他也有很长时间没用过电话了,通过使用电话,他更坚定了自己把这个时代建设成自己穿越前的水平的信心。 他拨通了扎克的电话:“喂,老扎,在干嘛呢?” “我在洗澡,身上毛还没擦干净呢,有事吗?” “没事,你赶紧擦毛。” 毛人就这点不好,身上的毛太多,洗澡比较麻烦。 想到好久没踢球了,王希咖拨通了阿森家的电话:“喂,阿森啊,晚上出来踢球。” “好的,晚上见。” 说起踢球,还有一个人不能不约。 王希咖又拨通了郎那多家的电话:“喂,晚上出来踢球,阿森也在,就少你一个人了。” 电话那头半天没有动静,王希咖还以为信号不好,正要挂电话的时候,郎那多的声音传过来了。 “我把卡洛斯放了,你惩罚我吧。” 第五十七章:遗憾 平时看管卡洛斯的就是扎克和郎那多,这俩人负责教卡洛斯法律知识,顺便传播一点种族平等的先进思想。 时间长了卡洛斯实在受不了,找了个机会跟郎那多诉苦哀求。郎那多心一软,便找了个借口支开扎克,把卡洛斯给放了。 “人是我放的,你把我关起来吧,我替卡洛斯服刑。”郎那多说道。 王希咖本想算了,这郎那多跟卡洛斯是同族老乡,放人也是人之常情。关云长当年不也在华容道放了曹操,留下千古忠义美名吗?但一想郎那多这个行为属于协助越狱,如果自己这么随随便便就算了,那法律的威严何在?以后谁还会遵守法律呢? 想到这里,他镇定的说道:“你先来踢球,踢完球以后你就进监狱吧。” 球场还是村外的打谷场,大家好久没踢,场地上长了许多杂草,球门也非常简陋,就是用几块盖房子的砖头随便垒的。以前在这种场地上踢球没什么,但现在身份不同了,看上去就有些寒酸。王希咖心想得找个时间好好弄块好一点的球场,今天先这么踢。 就踢球而言,郎那多,阿森,王希咖是踢得最好的三个,平时分人的话一般一边有一两个技术好的。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搞的,大家靠手心手背分了好几次,三个人都分在一边,只好就这么踢了。 这场球郎那多是带着情绪来踢的,根本不跟队友交流,也不传球,就是一个人盘带,带到前场就一脚射门。关进今天郎那多球场上的感觉非常好,一射球就进。只打了个上半场,郎那多就踢了个0比0,一人独进5球,阿森进了个,王希咖进了两个。 大家觉得这么踢下去也没意思,体会不到体育活动的乐趣,于是下半场还没踢完,就散伙了。大伙张罗着尽快把郎那多放进监狱。 亲手把自己的好兄弟送进监狱的一瞬间,王希咖突然领悟到了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痛。其实法律这个东西有时候很难一视同仁,曹操当年下令,如果士兵破坏农田就斩首,结果他自己的马受惊了,他也只是割了一把胡子。关羽放走曹操的过错要比马谡失去街亭大得多了,但诸葛亮并没有斩关羽。王希咖并不打算把郎那多关一辈子,准备关一个星期象征性的惩罚一下就算了。 王希咖决定跟郎那多好好聊聊: “你今天踢球怎么都不传球?你不知道这是一项团队运动吗?” “我今天心情不好。” “你这样以后队友都不给你传球了,你怎么玩?” “无所谓,我可以自己抢球。” 王希咖知道有些球员确实是不喜欢传球,自己最喜欢的球星科比打球的时候就从来不传球,哪怕内线站着奥尼尔,他也选择自己投,但科比也拿了5届总冠军。郎那多个人能力那么强,不传球也能赢,王希咖也不好多说,就把话题转到他私放犯人上来。 “你放走卡洛斯的时候有没有让他以后不要再来?” “没有。” “如果狼人再跑来上河口,伤害到普通人怎么办?” “狼人不会伤害普通人,只想杀吸血鬼。” “我关了一个狼人,狼人一族会来报复吗?” “我不知道,也许会。” “狼人会去杀尼古拉医生吗?” “我不知道,你最好让尼古拉跑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 “你想过没有,就这样放卡洛斯回去,会造成多大的麻烦?” “我没想那么多,当时只是看卡洛斯可怜,他是我的族人,那样开口求我,我就只能把他放了。事我已经做了,要杀要剐随便你。” “我不杀你,只是觉得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拿我当外人。你要放人,为什么不提前跟我商量一下呢?算了,我不说了,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王希咖觉得郎那多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做事太过冲动,不理性。让他自己在监狱里反省反省也好。现在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办——去咖啡岛通知尼古拉。 王希咖本来也想去咖啡岛一趟,主要是建议尼古拉在咖啡岛修个飞机场,不然自己每次去都停在尼古拉家的草坪,挺不方便的。 在这个时代自己开飞机的好处就是想怎么飞怎么飞,不用给其他飞机让航线。王希咖开着飞机翱翔在蓝天里,一边唱歌一边欣赏美景,心情一下子就变得很好——他很喜欢飞行的感觉。 这种时速大概00多公里的飞机可以一边飞一边开窗子,呼吸窗外的新鲜空气,这在穿越前是无法想象的。穿越前坐飞机遇到云层,只能在得不能再的飞机窗看到一片白茫茫,什么感觉都没有。但现在不同了,王希咖把飞机开到云层里,打开窗户呼吸云朵,云朵里全是水汽,感觉含氧量非常高的样子。 王希咖大大的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吞云吐雾啊!他一边飞一边想,开飞机这种飞行的感觉,始终是不如滑翔伞或者翼装飞,找机会还是感受一下翼装飞行,那才叫刺激。 也不知道刘木匠的飞碟改进得怎么样了,其实利用磁悬浮原理也可以做一个飞行装置,飞行器可以弄成书包大,就像《美人鱼电影》郑总戴的那种,飞起来估计也很过瘾。这个时代有腮人,有狼人,为什么就没有会飞行的鸟人呢?如果被鸟人咬上一口,自己也能变成一只鸟,那王希咖愿意被咬伤十口。 正想着呢,鸟来了,不过不是奔着王希咖来的,而是直奔飞机引擎。啪的两声,鸟就被螺旋桨绞死了,但左边的引擎也报废了。 飞机瞬间处于失速状态,王希咖猛拉操作杆试图平衡机身,然而没用,飞机还是一个劲的往下冲。当时造这架飞机的时候也想到会出什么意外,所以没装降落伞,无法弹射起飞。 “好了,这下完犊子了。”虽然王希咖穿越前就被“死过一回”,但那次是自找的,有心理准备。这次自己开着飞机唱着歌,一点准备都没有,突然遇到意外心情就很不一样,有些慌张。” 据说人在临死前都会像走马灯一样回顾自己的一生,但王希咖却是回顾自己的两生。上辈子的事情已经变得模糊,主要想的还是这辈子的事情。王希咖回忆了一下因为飞机失事丧生的名人,有徐志摩,叶挺,还有科比……这么多人都因为飞机失事丧生,假如自己因为这个事情死了,倒也没什么稀奇。此时此刻,他只是很后悔没有把摄影机发明出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什么痕迹。 王希咖常看时空旅行,穿越之类的说。据说时空旅行的一条铁律就是你不能改变历史,无法改变时间线。也许就是因为自己穿越以后疯狂改写时间线,所以老天才会惩罚自己,派个鸟撞自己的飞机发动机吧。假如自己就这么死了,这个时代的科技发展是不是就停滞了呢?整个人类世界是不是又会回到冷兵器时代呢。 那样的话,几千年以后,会不会有考古队发现自己制造的ak47,摩托车,电话机和飞机呢?如果挖出这些残骸,那些考古学家们会怎么想? 第五十八章:紧急迫降 飞机还在急速降落,王希咖不禁想到,这一辈子要是完了,还会像上辈子一样有下辈子吗? 如果有下辈子,我想还是想要回到现代社会——起码有上,有游戏玩。古代实在是无聊,什么都要自己动手做。 王希咖思考着下辈子的事,越想越美,脸上甚至都冒出了微笑,就等着那一刻的到来。想着想着,他突然发现这辈子还能再挣扎一下:挡风玻璃外出现了一抹蓝色,飞机下面是一片海。 这种双翼飞机很轻,如果能控制下落角度的话,是可以降落在海面上的。王希咖深吸了一口气,关掉发动机引擎,拼命向上拉动操作杆,让飞机处于滑翔姿态,去迎接那片海洋。 那片蓝色在挡风玻璃里面越来越大,海面越来越近了! 1000米! 500米! 100米! 0米! 王希咖的飞机终于接触到了海面,在海上滑行了50多米后,停住了。 在广阔的海面上,王希咖的飞机像一艘船,随着波涛起起伏伏。因为飞机上还没来得及装电话,所以王希咖现在也无法联系上河口的朋友前来救援。现在这个年头,海上也不会有什么航船经过。不过好在这一带的海域应该是介于陆地和咖啡岛之间,说不定腮人路过的时候会发现。 在被腮人发现之前,就需要自己野外生存一段时间了。不知道怎么的,王希咖想起自己曾经读过的《老人与海》,他也想像那个老人一样在海里钓鱼吃,可惜没带鱼竿,也没有鱼钩。好在飞机上还有一挺机枪,几百颗个手榴弹。这是上次准备去轰炸匠人营地时准备的,后来发现匠人营地已被夷为焦土,这些弹药就留在了飞机上,万不得已可以用这些武器炸鱼吃。 相比起食物,难的是淡水。上河口离咖啡岛也就个多时的路程,所以王希咖这次出门也没带水。看着万里无云的样子,也不像会下雨,看来只有蒸馏海水了。 王希咖用头盔和护目镜做了一个简易的蒸馏装置,把海水舀到头盔里,利用太阳的温度把海水蒸发成水蒸气,然后再凝结成水珠,搜集到护目镜里。想法倒是很好,但就是时间太慢,一个多时了也就搜集到几滴水。 这样下去不行,王希咖想到咖啡岛离陆地也就50公里的距离,自己迫降的位置大概在咖啡岛和陆地中间,那么跟着潮汐游也就游0来公里就可以到陆地了。虽然有些困难,但也不是完全做不到。 先吃点东西补充一下体力,王希咖往水下啪的丢了一个手榴弹,又对着海面用机枪一阵扫射,结果一条鱼也没打,弹药倒是消耗得差不多了,看来打鱼没那么简单。 也许可以根据海鸟的位置来确定哪里有鱼,王希咖想到。紧接着他又想到,干嘛不干脆打几只海鸟来吃呢?想到这里,他把枪口朝天,瞄准海鸟开始射击。 打鸟可比打鱼简单多了,一通扫射天上就掉下好几只鸟,鸟掉在海面上,鱼张着嘴去吃,又被王希咖打死几条。这下午饭有着落了。 王希咖衣服一脱,纵身跳入海中去拣战利品。他好久没在海里游泳了,能痛痛快快的游一阵也很舒服,不一会儿就拣到了几只鸟,还有两条金枪鱼。王希咖把鸟拔了毛晾在飞机翅膀上,准备先吃那条鱼。 这金枪鱼气血保持得不错,有股子甜味,吃了可以长力气。吃完金枪鱼以后王希咖不准备吃海鸟了,他打算把这些鸟做成饵钓鱼吃——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吃生鱼片是可以接受的,但生吃海鸟就有一定的心理障碍。 吃完了饭,王希咖躺在机翼上美美的晒着太阳午睡。要是这时候能拍个自拍,发个朋友圈多好,可惜没有。王希咖暗下决心,回去以后先把照相机,摄影机这些东西造出来,就算不会写程序做系统,照相机总还是会做的。另外还要在海边造几条船,穿越以来每次出海都是和腮人一起坐大鱼,技术含量偏低。 王希咖养足了精神,正犹豫再蒸馏一些水晚上游泳还是现在就开始游,远处的海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三角快速向自己这边游来,那是鲨鱼鳍,可能是闻到水里的血腥味了。 王希咖一个鲤鱼打挺跳将起来,大叫一声:“来得好!” 他正愁子弹没地方用呢,这不打条鲨鱼玩玩都对不起这些重武器。正准备开枪,突然发现那鲨鱼背上有东西。再近点,发现那东西还有点熟悉——腮人阿蛇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虽然王希咖希望被腮人发现,但真的被发现了还是感觉很神奇。 阿蛇把鲨鱼停好,锤了王希咖一拳,不慌不忙的说道:“废话,你的大鸟掉下来,这么大的动静方圆几百里谁不知道?你子咋搞的,这铁疙瘩还好是掉海里,要是掉地上你不就死了吗?” 王希咖说道:“说来话长,我的发动机被鸟撞坏了。真是差点死了,下次不装个降落伞我都不敢叫你坐了。” 阿蛇摆摆手:“别了,我胆子,你这玩意儿打死我都不敢坐,我还是在水里舒服些,在天上瘆得慌。” 王希咖哈哈大笑,把飞机翅膀上晾的金枪鱼递给阿蛇,说道:“飞机好玩,你这一辈子不坐一次飞机不相当于白活了吗?吃吧,刚钓上来的” 阿蛇一边吃鱼一边问道:“怎么说,我送你回泽城买匹马回去?还是要在这耍几天?” 王希咖道:“今天来找尼古拉办正事儿的,你把我送咖啡岛吧。” 阿蛇道:“那你这堆铁疙瘩怎么办?” 王希咖道:“这堆东西你找人帮我运到泽城吧。我改天过来拉。” 阿蛇抱怨道:“得,我就知道你一来,我们腮人就有得忙了。” 话虽这么说,阿蛇还是找了几个兄弟用鲸鱼把飞机拉回了泽城,然后又把王希咖送到了咖啡岛。 咖啡岛上还是老样子,到处弄得干干净净,草坪也修理得整整齐齐。老实说王希咖觉得就这么个地方,狼人还真打不过来,但还得要跟尼古拉说一声,平时提防着点也好。 王希咖径直走进尼古拉的屋,因为住着一个吸血鬼,所以屋子里一直都是冷冰冰的。王希咖特别喜欢这种气氛,因为室外太热了,走进尼古拉的房子就像进了空调房似的。 王希咖口渴得厉害,连喝了三杯冰咖啡,才跟尼古拉说道:“老尼,我想在你这里修个飞机场,另外你这里得安装一部电话。” 尼古拉不知道什么是电话,王希咖就给他讲解一通,直到尼古拉听懂了电话的原理和作用,王希咖才把话转到正题上:“老尼,最近你可得多加心,有狼人放话出来,要来杀你。” 第五十九章:狼王往事 王希咖把卡洛斯的事情跟尼古拉说了,尼古拉表示感谢,说道:“我这里还是挺安全的,不会有什么狼人,倒是你那里需要警惕一下。狼王塞申斯狡猾又残忍,如果他过来骚扰的话可能会有点麻烦。” 王希咖又问了问狼王的事情,原来狼人一族的首领是靠打出来的。哪个狼人最厉害,其他人就选他做首领,跟真正的狼群一样。这个塞申斯当了十年狼王,是狼人一族在位时间最长的王者,十年里都没有对手能够打败过他,可见战斗力非同一般。 王希咖只感觉好玩,穿越前他也听说过一个狼王,加内特,是一个打篮球的球员。不知道这个时代的狼王塞申斯长什么样呢? “你们吸血鬼一族有没有什么首领?比如吸血鬼之王什么的。”王希咖问道。 “你别老吸血鬼,吸血鬼的叫,其实我们对外一直自称血族。我们没啥首领,谁也不服谁,大部分的血族都是独来独往。但也有部分血族一起生活,势力最大的是德古拉家族。德古拉家族成为血族之前就一直生活在一起,有自己的领地和仆人。后来德古拉被转化成血族,就把他们一家都转化了,大概有个00来人,一起住在一座城堡里。”尼古拉说道。 “啊,德古拉伯爵,我听说过。但是没想到他存在得这么早,我还以为得往后几百年才会出现这么个人呢。”王希咖说道。 “不,德古拉存在了好几百年了,比我存在的时间还要长许多。”谈及德古拉,尼古拉的神色也不像以往一样淡定。 “你怎么不跟德古拉他们住一起?”对于狼人和吸血鬼,王希咖有太多的疑问。 “我虽然是个血族,但我精神方面是正常的啊,德古拉精神有点不太正常。跟他们住在一起对健康没有好处。”尼古拉眨眨眼睛。 “那塞申斯和德古拉,谁比较厉害一些?他们没有互相打仗吗?”王希咖好奇道。 “9年以前,塞申斯刚当上狼王不久,就跟德古拉打了一场。塞申斯率领狼群围住了德古拉的城堡,切断了德古拉的血源,连个老鼠都吃不了。那一次,血族差点被狼人给灭了。”尼古拉谈起9年前的那场大战,依然心有余悸。 “那后来德古拉他们是怎么度过难关的呢?如果被围城切段食物来源的话,应该撑不了多久啊。”在王希咖的潜意识里,一直觉的吸血鬼要比狼人厉害一点点,没想到在这个时代竟然是狼人占了上风。 “德古拉城堡里的人靠以前人类的食物撑了一个多星期。后来又挖了一条地道”尼古拉说道。 “人类的食物?那是什么,吃人吗?不是说城堡被围住了,哪来的人给他们吃?”王希咖问道。 尼古拉看了王希咖一眼,说道:“靠的就是面粉和咖啡。德古拉的城堡里有许多以前储存的面粉,他们一家把面粉做成了面包,每天吃面包度日。其实血族不太容易吸收面粉,吃了容易拉肚子,不到逼不得已血族是不会吃这种东西的。另外就是咖啡,除了新鲜的血液,只有咖啡才能让血族保持清醒。” 王希咖有点无语,既然可以喝咖啡吃面包,那还怎么算切断食物来源? “所以德古拉一家就喝着咖啡吃着面包耗走了塞申斯吗?”王希咖问道。 “不,我前面说过,德古拉一家挖了一条地道可以通往外面。德古拉不知道从哪里搜罗来一群患了犬瘟,狂犬病之类的病狗,他把这些病狗放出城堡外,这些狗把瘟疫传染给狼人,塞申斯的部族大量减员,不得不撤军了。”尼古拉说道。 在王希咖穿越之前的那个年代,狂犬病就是100死亡的疾病。当时遇到郎那多的时候王希咖就想问狼人会不会感染狂犬病了,看来是会的。想不到这个德古拉竟然还懂得打生物战。 “再后来呢?打退了狼人,德古拉一家有没有出去报复?”王希咖刨根问底。 “报复了,德古拉率部攻入狼巢,差点全军覆没,不得不逃回了自己的城堡。两边就这么耗着,谁也灭不了谁。”尼古拉说道。 “当时狼人跟德古拉大战的时候,你在干什么?”王希咖很好奇在吸血鬼和狼人的战斗中,尼古拉医生扮演了什么角色。 “当时我负责卖咖啡给德古拉。后来看狼人太多了打不过,我就走了,来到了这个没有狼人的地方。”尼古拉说道。 王希咖听完以后狠狠喝了一口咖啡,感觉非常过瘾。假如有这个时代有摄像机的话,完全可以把塞申斯和德古拉大战的场面拍成电影。这个时代空气新鲜,环境优美,物产丰富,风光秀丽,就是娱乐产业太不发达,可以说一点都没有。 还有那么多事情要做,王希咖恨不能马上赶回上河口制造照相机和摄像机,便一口干了一杯咖啡,站起身说道:“行,那反正你自己多注意安全,我先回去了。” 尼古拉也起身说道:“吃个晚饭再走吧。” 王希咖道:“别客气了,我晚上还有事呢,下次再吃。” 尼古拉道:“不是,你怎么走?游回去吗?阿蛇他们要吃过晚饭才回来接你,你晚上有什么事?” 王希咖道:“哦,那就吃了晚饭再走吧,其实我也没啥事,就是刚才灵感来了,想要拍一部狼人大战吸血鬼的电影。” 尼古拉并不知道什么是电影,王希咖反正也没什么事,就给尼古拉讲了好多关于电影的知识。谈到吸血鬼,王希咖说自己最喜欢的一部吸血鬼电影叫做《夜访吸血鬼》,里面的吸血鬼害怕阳光。 尼古拉盯着王希咖的眼睛看了好久,说道:“我们不怕阳光,只是我们的脸色和一般人不一样,白天更容易被看出来,所以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时候白天一般不出门。你说的电影,我能从你眼中看到一些画面,这些东西的确很有意思。但你应该先解决狼人和吸血鬼的事,最好把这个世界都征服了,那你就可以自由自在的做你喜欢的事情,把世界改造成你喜欢的样子,否则的话狼人和吸血鬼都会来骚扰你,让你做不成事。” 王希咖道:“我现在有飞机大炮,要征服世界随随便便就可以征服了,我是怕我征服完以后世界上就没有狼人和吸血鬼这两个种族。再说我现在就可以在上河口做我喜欢的事情,谁能阻止我?我跟你说你有空来我家玩一下,我给你看看什么叫做摩托车,什么叫电话。” 尼古拉摇摇头,说道:“征服世界没你想象得那么简单。你以为拥有飞机就无敌了吗?你这次的飞机为什么会掉下来?” 王希咖道:“嗨,这次是意外,飞的时候刚好有个鸟撞进了发动机,下次不会了。” 尼古拉笑道:“你怎么知道这种事情在打仗的时候不会发生呢?狼人拥有跟动物交流的能力,如果塞申斯派两只鸟主动撞你的发动机,你能怎么办?” 王希咖愣住了,他知道狼人的确能跟动物沟通,搞不好真的会派鸟来撞飞机。但他还是不相信狼人,吸血鬼之类的东西能够对自己构成太大的威胁,便说道:“我不用飞机,狼人也打不过我。我可以造个坦克,我拥有的是人类几千年积累的知识,狼人或者吸血鬼,是无法战胜我的。” 尼古拉摇摇头,说道:“你把塞申斯和德古拉都想简单了。你没有那么容易赢。” 第六十章:把握 王希咖想起上次跟匠人的战斗,确实差点就被原始人的计谋搞挂了。战场上变数太多,虽说自己拥有巨大的优势,但真的打起来说不好谁输谁赢。 看尼古拉说得认真,王希咖也认真的说道:“谢谢你的建议,我会心的。他们如果不来骚扰我,我也不去骚扰他们,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保护自己的家园,这我还是能做得到的。” 尼古拉点点头,捋捋自己的胡子,说道:“这样最好,总之万事心。” 看吸血鬼捋胡子总觉得有些怪怪的,王希咖想笑又不敢笑,怕尼古拉不高兴。就把话题又扯回电影上来,把暮光之城一到四都聊了一遍,边聊天边用晚餐 尼古拉这里的晚餐质量不错,每次在这里吃完王希咖都要长个几公斤。王希咖注意到尼古拉给自己弄了一盘毛血旺,吃得津津有味。 用过晚饭,阿蛇也来了,王希咖便让阿蛇找条鱼带自己一程。没有飞机,这海路确实挺不方便,也不能每次都靠阿蛇,看来还是得造点船,自己也能自由的在海上驰骋。最好是造那种可以搭载飞机的航空母舰,不用多先进的技术,就二战时期那种就可以了。 王希咖一边想着造船的事情,一边回到了泽城。自己的飞机已经被整架的拖到了杜老板的咖啡馆院子。杜老板的店还是老样子,鲸鱼奶咖啡一如既往的棒。泽城的老乡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看飞机,给杜老板增添了不少人气。 飞机的机体损害不大,就是发动机报废了,在泽城这里没办法修,得运回上河口才行。可是这1000多公里的路,没有汽车没有摩托,靠牛来拉飞机的话得一个多月。 和杜老板商量了一阵,王希咖决定自己先骑马回去,然后再开车来拉。想起第一次来泽城的时候,还觉得这里是座大城市,如今和摩托化的的上河口简直没法比。 王希咖到泽城马市挑了两匹马,这样就可以昼夜不歇的换着骑,半个多月能回家,完了还要再开车来修飞机——这次给尼古拉报信弄得可真是太麻烦了,在泽城修好路,修好机场以前,以后还是派人骑摩托来交流比较好。 因为白天喝了太多咖啡,王希咖一点都不困,骑马骑了一个通宵,直到两匹马都困了,他才开始歇息。 上河口到泽城,王希咖走过好几次,但每次都有人陪伴,这一次是自己第一次孤身一人上路,感触自有不同。记得上辈子自己第一次出远门,是高中毕业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的时候一直坐绿皮火车,心里非常开心,因为读大学的生活费比读高中的时候多了不少,而且没有人管,想怎么花怎么花。 假如回不去那个时代,岛生到了读大学的年龄,又该去哪里读书呢?也许应该在泽城建一所大学,也修一条铁路,弄一列火车,让岛生感受感受坐着火车去读书的乐趣。只是盖房子容易,在学校教书的老师又该去哪里找,总不能还让彭连虎教大家做饭吧? 说起来自己穿越前还有个儿子咖,穿越之前在读学。也不知道穿越后的时间线是怎么算的,咖现在还在读学吗?学习怎么样了呢? 骑着马跑在古代的马路上,王希咖对于穿越前的生活越来越模糊,甚至不太记得住老婆和儿子的样貌——穿越以后事情太多,又不可以带现代的相片,自然不太记得了。 有人说人生就是一段旅程。那么王希咖在人生这段旅程中,开起了一段穿越的旅程,是不是就算两段旅程呢?在穿越之后的人生旅程中,又开启了好多旅程,真是旅程复旅程,旅程套旅程啊。 这个俄罗斯套娃一般的比喻,让王希咖自己也笑了。 另一边,苏蕊带着王咖正在游乐园骑一块钱一次的摇摇马。只听那电动的马儿唱到:爸爸的妈妈是奶奶,爸爸的爸爸是爷爷…… …… 王希咖起早贪黑披星戴月的赶路,历时半个月,终于回到了上河口。 才到村口,就感觉气氛和往日有所不同——因为村口又开始有人手持武器放哨了。上河口开始有人放哨,是因为那时候和匠人在打仗,自从大战过后,王希咖就取消了放哨。如今怎么又开始了? 刚要进村,王希咖就被哨兵给拦住了 那哨兵看起来也就14,5岁,估计还是仓老师的学生。 这个半截娃娃敬了个礼,礼貌的说道:“你好,请说口令。” 王希咖笑道:“你不认识我?” 那娃娃不带表情的说道:“不认识,如果没有口令就请回。” 王希咖道:“我是这里的皇上!口令个毛,快叫你上级出来!” 两个哨兵面面相觑,但还是阻止了王希咖硬往里闯。 王希咖没办法,只好在村口扯着嗓子喊:“彭连虎,扎克,给老子滚出来!我回来了!” 没过两分钟,彭连虎就飞跑过来,一脚就把门口那俩娃给踹开了:“不长眼的东西,这是我大哥!你不认识他?” 俩娃娃被踹晕了,一个劲的给王希咖道歉。 王希咖安慰道没事没事,你们很敬业,回头我表扬你们。话说咱们村的口令是啥? 那哨兵说道,口令是:荡平狼穴,迎回嫂夫人! 王希咖刚要为这个土了吧唧的口令发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嫂夫人怎么了? 彭连虎一把拉走王希咖,说道:“回屋说去。” 原来在王希咖不在这几天,狼人族派了几个人潜伏进村,把孟娇娘和岛生绑走了,说是要报复王希咖关卡洛斯之仇。 王希咖只感觉气血上涌,两股无名业火从脚板心直冲巅顶,血压一下就飙高了。 “你们都是废物吗?那么多枪是摆设?就让这么一伙人明火火的冲进村来把人绑了去?扎克呢?郎那多呢?”王希咖声音颤抖的问道。 彭连虎安慰道:“大哥您别急,扎克已经去追了,他跟踪猎物很有一套,肯定能把人给带回来。村里已经加强了防御,遇到生人一概不准进,郎那多还在牢里……” 王希咖吼道:“这是我老婆,这能不急吗?把郎那多给我带过来!” 在狼人偷袭分队来绑架孟娇娘和岛生的时候,也曾经想要带走郎那多,但是郎那多拒绝了。从那一刻起,郎那多在他的族人眼里就变成了郎族叛徒。 郎那多被五花大绑地捆到王希咖面前,村民们纷纷大喊:“打死这个喂不熟的狼崽子,为嫂夫人报仇!”郎那多确是一脸平静,心如止水。 王希咖阻止了叫嚣要处死郎那多的喧哗,盯着这个狼人的眼睛问道:“你为什么不走?” 郎那多道:“我的刑期还没有结束,这是我应该受的惩罚。” 王希咖点点头道:“不愧是我兄弟,现在这个情况,你有什么话想说吗?” 郎那多平静的说道:“放我回去,我把你老婆和儿子带回来。” 王希咖道:“你有把握吗?” 郎那多道:“没有。” 第六十一章:封狼居胥 王希咖本来想让郎那多去救孟娇娘和岛生的,但是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倒不是因为信不过郎那多,而是因为郎那多说他没有把握。 既然没把握,那就算了。谁知道那个狼王塞申斯会不会给郎那多面子把人放了呢?万一郎那多回去了被当成叛徒给宰了怎么办?再说扎克已经去追人了,扎克那么猛,说不定把人救回来了呢? 然而扎克没有回来,回来的是扎克的剑以及狼人的口信:“你们的这个毛茸茸的朋友杀了我们许多族人,已经被关押了。想要赎人,请拿土地和吸血鬼德古拉的城堡,以及吸血鬼尼古拉的人头来交换——狼王塞申斯” 这是赤裸裸的绑架。要土地王希咖是可以给的,甚至吸血鬼德古拉的城堡王希咖也可以打下来送给塞申斯,但是要尼古拉的人头,这是不行的,尼古拉是自己的朋友。 狼人一族的行为在现代社会无异于恐怖分子,而跟恐怖分子是不能谈条件的,如果不是因为绑架的刚好是自己的妻儿,王希咖真的准备把狼人一族给屠了,就像当时屠杀匠人一样。 怎么办?怎么办?王希咖不断的问自己,却找不到答案。 要冷静,要冷静,王希咖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活了两辈子的人,他知道越是这种情况,越是不能自乱阵脚。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要想战胜对手,就必须先了解对手,而最了解狼王塞申斯的,无疑就是郎那多了。还是得跟郎那多好好聊聊,才能制定战略。 郎那多还是住在那间上河口唯一的监狱里,看上去成熟了许多,面无表情,眼神就像一潭死水。 记得王希咖第一次在山上遇到郎那多的时候,他还是个自由散漫热情开朗两只眼睛会放光的狼人。如今这个狼人变得如此内向,不由得让王希咖感慨良多。 王希咖这次来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塞申斯的情况,方便自己作出应对的方式。 郎那多问道:“你想知道什么?关于狼人,关于塞申斯。” 王希咖说道:“一切。” 狼人这个族群既像狼,又像人,群居性非常强,繁殖力惊人,狼人一族大概有数十万众。狼族既不种地也不放牧,平时以渔猎为生。 狼族信奉强者,等级十分森严,族内每年会举行一次比武,战斗力最强的狼人就作为狼族首领。 塞申斯已经连续十年作为狼族的首领了,这在狼族里是非常少见的。一般来说狼族领袖不会超过两年。 “你跟塞申斯交过手没有?”王希咖问郎那多。 “没有,我对当狼王没什么兴趣。”郎那多说道。 “你看过塞申斯打架吗?” “看过。” “你觉得塞申斯和扎克单挑谁厉害?” “这可说不好,扎克很厉害,但是塞申斯速度非常快,而且战斗经验丰富,我没看塞申斯输过。” 从郎那多的表情来看,王希咖知道他内心深处是认为塞申斯在单挑中会赢的。毕竟扎克并不是最强的毛人,最强毛人球球已经死了,不然倒可以跟塞申斯一战。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实际的战争,没人会跟你单挑。 “你能把狼人居住的地方画成地图给我吗?”王希咖问道。 郎那多想了想,说道:“可以的。” “你知道孟娇娘,扎克这些俘虏一般会被关在哪里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狼人以前都没有过俘虏,遇到敌人一般当场就杀了。” “好的,那你把狼族居住的地方画成地图告诉我就行了。” 离开了监狱,王希咖心中已经有了对付狼族的法子。 首先就是现在村里养狗,必须家家户户都要养一条狗,还得是大型犬。尼古拉曾经说过,当年德古拉击溃狼族大军靠的就是疯狗。他并不准备靠狂犬病来对付狼人,这种疾病不太可控,危险性很大。上河口的村民都是普通人,不像吸血鬼那样不会染病。 养狗主要是为了防止狼人再以狼的形态潜入上河口绑架村民,狗本身就是狼进化来的,这个年代的狗保留了许多野性的特征,对狼的气味又很敏感,用来对付狼人的狼形态再好不过。 至于狼人的人形态王希咖不当一回事,用一把ak47就能解决。 王希咖把附近十里八乡的大狗都搜集过来,一时间村里狗声鼎沸。 养狗方面彭连虎是一把好手,他自己精心训练了几只獒犬,看起来威猛无比,只要别在山上遇到霸王龙,就是碰到老虎狗熊也不带怕的。这狗才养几天,就到山里找到了两个潜伏下来的狼人,王希咖用绳子捆了,放到以前的战俘营,准备以后跟塞申斯交换人质。 郎那多把地图画好拿给了王希咖,原来这狼人住在上河口的西北方向,路途比较遥远,大概000多公里。这路途骑马得跑将近一个月,不知道这狼人光靠四条腿是怎么跑过来的。 这么远的距离就有点难办,如果距离近的话王希咖一方还可以派一个特种分队去尝试营救,但是路途太远,就算分队到了狼族老巢把人救出来,半路上也会被狼人追上。派大部队去的话路上的补给又是个问题,无论什么时代,打仗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后勤补给。 王希咖把地图挂在办公室思考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派大军过去。补给虽然困难,但也是可以解决的,派分队过去成功率明显不高。要么就不打,要打就打个大的,一次战争解决所有问题。 在上一次和匠人的战争之后,上河口的实力已经大大提高,现在除了摩托车,村里还有许多汽车。王希咖弄了五台汽车作为炊事车,携带腌制的肉品和米面,又弄了十台车作为运输车,负责携带燃料。至于用不用飞机,王希咖思考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不用飞机了,毕竟自己的飞机航程只有1000公里,中间也没有补给燃料的地方,而且万一狼族控制飞鸟把飞机撞下来损失就大了。 刘木匠的飞碟倒是可以带,这玩意儿用磁悬浮的技术起飞,虽然航程不远速度不快,但这东西不需要飞机场起降,重量也不大,可以用汽车运输,携带比较方便。 王希咖领地内能打仗的士兵全部动员了起来,5000来人厉兵秣马,整装待发。部队集结完毕,王希咖想要跟大家说点什么,想了半天,也只说出那句口令:荡平狼穴,迎回嫂夫人! 应者云集,大家一起高呼:荡平狼穴,迎回嫂夫人! 于是大军开拔,向着西北。 此时此刻,王希咖脑海中想的全是那些关于远征的豪迈诗歌。 想到了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想到了岳飞的《满江红》:驾长车,踏遍贺兰山缺。 想到了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想着想着,王希咖也变得豪迈起来。自己这次,也要像汉代名将霍去病那样犁庭扫穴,封狼居胥! 第六十二章:勇气 说来也怪,在中国古代西北方向匈奴之类的游牧民族,常常在史书中被比作狼。而在这个时代,西北方向确实住着一伙狼人,这狼人和匈奴有什么关系吗? 此时此刻,王希咖没功夫关心匈奴和狼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一心只想着救回孟娇娘母子和扎克。 王希咖的机动化部队每天行进600公里,经过5天的跋涉,终于到了狼人的营地。 这狼人营地也建在一个水草丰美的大草原上,附近却没什么放养的牛马,只有一些帐篷和草屋。 王希咖二话不说,先把迫击炮架起来一阵狂轰,打了一个基数,把狼人营地的地面建筑全部轰个干净。(注:基数属于军事用语,这里一个基数相当于00发炮弹) 那狼人营地却没个动静。难道这跟上次匠人营地一样,要耍个空城计? 原来狼人有两套住宅,一套是在地面上的人类住宅,都是些帐篷,草屋。另一套是狼的住宅,就像狼一样在地上挖了洞穴。 遇到轰炸,狼人们就跑到了洞里躲避起来,就像人类的防空洞一样,可以躲避空袭。王希咖没有穿透导弹,自然拿这些洞穴没有办法。有了上次攻击匠人营地的教训,王希咖并不急着去占领狼人营地,而是稳扎稳打,在狼人营地外100米安营扎寨。王希咖的想法是每天轰他一两个基数逼得狼人不能出门,然后再把水源地已封锁,看着狼人如何生存? 白天的狼人没有任何行动,基本就是任你轰炸,但是到了晚上,狼人开始蠢蠢欲动。随着一声高亢的狼嚎,狼人变身为狼开始向着王希咖的营地发动进攻! 在自然界,普通的狼群大概有10-0只狼,一般不会超过0头,但狼人不是普通的狼,显然打破了这个限制,单是这次对王希咖大军发动攻击的,就不下上万头狼。 这狼人在白天受到炮火猛攻的时候也没闲着,而是悄悄挖地道,穿插到了王希咖部队的后方,给王希咖来了一个明细栈道暗度陈仓。到了晚上,狼群突然对王希咖部队发动猛攻。 王希咖带来的狗率先发现了狼人,疯狂的咆哮着冲向狼群,没几秒钟就没了动静——狗虽然勇猛,但是狼群数量太多了。一时间四面八方都响起了狼嚎,给王希咖一种”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的感觉。 王希咖手下的部队来不及开枪就被狼群咬死了几个,其中一条狼身影如同鬼魅一样,只见它速度快如闪电在人群中不停穿梭,被他碰过的人喉咙上都多了两个窟窿眼——应该就是狼王塞申斯了。 王希咖抬起枪就对着那条狼打了一梭子,这黑灯瞎火的又是移动目标,哪里打得到? 王希咖大喊一声:“来不及了,快上车!” 率先跳上一辆车,把大灯打开,找准狼的身影就开始点射。其他没被狼咬的人也有样学样,纷纷跳到车上。大家把车围城一个圈,形成堡垒之势,然后几十台汽车同时把大灯打开,来了一个高灯下亮。 大车的远光灯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狼群被强烈的灯光晃得睁不开眼睛,在远光灯下无处躲藏,被无数把ak47扫得像筛子一样,剩下的狼群顿时纷纷逃窜。 狼人的偷袭,被打退了,王希咖松了一口气——还好这次出发为了赶夜路,给车辆装上了远光灯,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王希咖下令让人用土把狼人挖的地道给封了,大家觉也不睡了,持枪巡逻一直熬到天亮。这一战,王希咖一方被咬死了50来个人,但也留下了70多个来偷袭的狼人。 这狼人恢复能力极强,虽然身上被打成了筛子,但只要没伤到大脑,都能恢复过来,只是恢复期走不了路,因此这70多个狼人竟然一个都没死,王希咖命人把这70多个狼人穿了琵琶骨统统锁起来。 穿琵琶骨这一招是王希咖从说里面学来的,据说武功高强的人穿了琵琶骨就不能施展武功,妖魔鬼怪被穿了琵琶骨就不能施展法力。王希咖从来没有验证过这一点,但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把狼人的琵琶骨锁了对自己一方也没啥损失。 天亮以后一个部下给王希咖献计,建议用汽油浇到狼洞里,然后用火点了,这狼洞地下都是连成一片的,一烧就全完蛋。 王希咖看着这个部下,说道:“你看着眼生,以前是干什么的?” 那部下道:“人叫于夫,以前在匠人手下做事。” 王希咖道:“你的方法不错,我会考虑的,你先下去吧。” 于夫这个计谋到确实符合匠人的风格,喜欢用火,但王希咖却不敢贸然用这一招——因为自己这次没带那么多汽油,要是用掉一桶,好几辆车就开不回去了。而且老婆孩子也不知道被关在哪里,万一烧着她们怎么办?还是用弹药吧,往洞里丢手榴弹效果是一样的。 王希咖把个手榴弹捆做一捆,准备往狼洞里扔,彭连虎突然捅捅王希咖,说道:“师傅,师娘来了。” 原来狼人营地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台子,看起来是用打洞的土垒的。孟娇娘,岛生,扎克三个人被捆得跟粽子似的站在土台子上面,旁边站了几个化为人形的狼人。 王希咖看得眼睛都快喷出火来,这一刻他也不管什么种族灭绝不灭绝了,只想把这群绑架妻儿的恐怖分子挫骨扬灰,统统炸死,然而他却不能轻举妄动,因为妻儿还在对方手上。 土台上一个狼人高大健壮的狼人用生硬的z文喊道:“对面的是王先生吧?你还想要你的妻儿吗?只要你把土地,还有吸血鬼的城堡和人头送到我手上,就能和妻儿团聚了!” 王希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愤怒,尽量不带感情的喊道:“对面就是塞申斯吗?祸不及妻儿,你绑架女人儿童,做法不太地道吧?这要是传出去,对阁下的名声可有损失。” 塞申斯哈哈大笑,说道:“我们狼人的传统就是绑架,不管什么女人儿童,对我的名声没啥影响,王先生多虑了。” 土台上的孟娇娘突然大喊:“当家的,开炮!这群狼崽子每一个好东西,快开炮炸死这群王八蛋!为我报仇!你要是不开炮你就不算个男人!” 王希咖突然觉得这一幕似成相识,难道自己在上辈子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吗?想了好久,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这样的经历,而是在上辈子的电视剧中看到过类似的场景:这不跟李云龙攻打安县城一模一样吗? 在电视剧中李云龙的老婆秀琴被日本鬼子绑架了,放到平安县城的城楼上要挟李云龙,但李云龙义无反顾的开了炮,最后打下了县城。 王希咖思考了一下,发现自己并没有开炮的勇气。他决定再用其他方法试试,看自己能不能救下妻儿和朋友。 第六十三章:约架 用炮弹把孟娇娘和岛生,扎克轰死,然后踏平狼穴固然可以,但损失太大,划不来。 钱没了可以再挣,土地没了可以再去征服,但人没了可就真没了。 王希咖把在上河口外抓到的狼人,以及昨天晚上战斗中俘获的狼人,一共70多个,统统摆到台前,说道:“我这里有你的族人,你那里有我的亲人,咱们互相交换战俘怎么养?我用70个人换个人,这买卖不亏吧?” 塞申斯桀桀笑道:“王先生很会做生意呀。” 王希咖嘿嘿笑道:“我是一个生意人。” 王希咖的确没有说错,上辈子他的确是一个的生意人。 塞申斯道:“那就请你这个生意人说说,你扣押我们狼族人士这笔账该怎么算?” 王希咖道:“你说的是卡洛斯吗?他自己跑到我的领地,然后还意图攻击我的妻儿,我按照我们的法律对他进行处罚,有什么问题吗?” 塞申斯道:“你的领地,原来你的领地有吸血鬼吗?” 王希咖道:“有没有吸血鬼都跟你没关系,因为那是我的领地。” 塞申斯道:“凡是有吸血鬼的地方我们狼人都要去杀,更何况,如果你想要你的老婆孩子,那就不再是你的领地了。对了,你那还有一个我们狼族的叛徒郎那多,你把他一起交还给我吧,也许我可以让你的妻儿死得舒服一点。” 王希咖笑了,说道:“你这人一看就是不想谈了,尽说些疯话。我告诉你,如果你把我妻儿兄弟乖乖送过来,这个事情就算了,不然我会让你们狼人一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狼族草原上的风很大,这风像一把刀,雕刻着大地上的芸芸众生。 在这样的风中,要想说话让对方听得清楚,就得扯着嗓子喊。 王希咖和塞申斯喊了半天,嗓子都喊哑了。 谈判进行得不顺利,再谈下去除了让两边的嗓子更哑一些,不会有任何成果。于是两边都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对峙着。 打破沉默的是孟娇娘,她突然扯着嗓子喊道:“希咖,别再跟这群狼崽子谈了,快开炮吧!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还不开炮,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说实话孟娇娘这么喊挺伤士气的,王希咖不想输了气势。 于是拉出两个狼人战俘,上去就对着脚打了一梭子弹,战俘开始扯着嗓子狼嚎。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孟娇娘和狼人战俘终于都喊得累了,战场时又恢复了沉默。 王希咖突然有些后悔刚才阵前虐待战俘,要是塞申斯也虐待孟娇娘该咋办? 还好塞申斯没有想到这一招,他想到的是另外一个法子。 只听塞申斯喊道:“王先生,我有一个提议可以避免无谓的流血,又可以解决我们两方的争端,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其实王希咖想了很多打狼人的方法,他已经注意到狼穴附近有一条河,应该就是狼人的水源地。只要派人去把守住那条河,狼人是坚持不了几天的。现在塞申斯竟然说有个提议,看来是服软打算找台阶下了。 于是王希咖也郎声问道:“说吧,你有什么提议?” 塞申斯道:“我提议,咱们两个人之间来一场决斗,你要是赢了,我就放了你的妻儿和这个毛茸茸的大家伙,狼人部族就由你统帅。你要是输了,你的领地就归我,怎么样?” 王希咖记得自己在上河口的时候还跟郎那多聊过,说没有一场仗是靠主帅单挑决定胜负的,没想到现在塞申斯竟然发出了这样的要求。 论两边的实力,王希咖一边有很大的优势,只要加强夜间防卫,狼人是不可能对王希咖造成什么伤害的。但倘若王希咖不顾人质的死活,那直接平推过去,狼人这个种族就没了。这是稳赢的局面,干嘛要单挑决胜负呢?再说这塞申斯从打架长大的,他的特长就是打架,王希咖就算是练过一段武术,估计也打不过。 王希说道:“没有必要吧,决斗是要死人的,你把我的人还给我,我把你的人还给你,咱们两不相欠不好吗?干嘛非要你死我活。” 塞申斯笑道:“你这是怕了吗?怕死的话就回去吧,你的娘子就交给我们了!” 狼人阵营响起巨大的嘲笑声,就连王希咖自己的阵营也响起窃窃私语,似乎在说自己的主帅怂了。 王希咖最受不了嘲笑,尤其是看到孟娇娘和岛生听到自己的话之后都低下了头,顿时感觉很不是滋味。他本想用谈话的方式化解干戈,但是效果不佳,反而受到了巨大的侮辱,不由得心头火起:老子连核弹都不怕,还会怕一个狼人? 于是郎声说道:“既然你不想和平解决,那就按你说的规矩来呗,咱俩一对一单挑,时间地点你定。” 塞申斯说道:“那就明天早上吧,咱们就在这一决胜负吧,今天喊了一天,嗓子都哑了,回去休息休息——你要是想逃的话也可以逃。” 王希咖冷笑道:“一言为定,明天咱们不见不散。” 两方约好之后便各自散去,彭连虎走到王希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师傅,不用怕,我觉得你的武功很厉害,一定能打败那个狼人,就用你上次锁我头那招准行。” 王希咖上一次印象深刻的约架就是穿越以后在打谷场与彭连虎的约架,那一战自己用了一招裸绞把彭连虎给降伏了。那一战确立了王希咖上河口村武功第一的地位,也树立了自信。 如今听到彭连虎这么说,让王希咖感到了一丝安慰。 他转头给了彭连虎一个微笑,说道:“谢谢你的信任,师傅明天会尽力的。” 说到底,王希咖之所以心理忐忑,是因为对狼人缺乏了解,又听到了许多关于塞申斯单挑无敌的传说。假如塞申斯不会变狼,那王希咖是绝对不会怕的。 仔细想想,狼人真的那么可怕吗?没变狼就当普通人打,无非就是那几招。 自己穿越之前是练过格斗的,裸绞,巴西柔术,背负投,十字固等绝招都用得非常纯熟,只要塞申斯中了其中一招或者被重拳打到下巴,一样是很可能被k的。 难点在于塞申斯变狼以后怎么打。王希咖没有跟狼打过架,但是时候和狗打过架。他知道假如一条狗要咬你,那你就要弯下腰装作捡石头的样子,狗就跑了,不知道塞申斯吃不吃这一招。 倘若塞申斯不怕弯腰,直接咬上来怎么办呢?咬到腿,手臂之类的地方倒是没关系,虽然疼点但是不致命。咬到喉咙的话这辈子就算交待了,明天一定要护住喉咙。 听说狼要扑人,喜欢从后面扑过来,那明天一定不能把后背亮给塞申斯。只要他从前面来,自己可以用手臂挡住,然后用反关节的手段把塞申斯的狼腿给掰折了。 王希咖想了无数种与塞申斯的决斗方式,最后决定还是带把ak47,用枪来解决战斗最为稳妥——塞申斯只说是决斗,又没说是哪种决斗。按西部牛仔的决斗方式,是可以带枪的。 塞申斯能变狼,自己不能变,这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只能用枪来解决。 为了确认这个问题,王希咖找了几个战俘来问,狼人的大比武,可否携带武器。战俘们都说随便,你想带啥带啥,但是你打不过塞申斯。 王希咖微微一笑,心想你们对现代武器的威力真是一无所知,看来明天可以好好给你们上一课了。王希咖选了一把ak47,把枪擦得亮堂堂的,又准备了三个弹夹,面带着微笑进入了梦乡。 第六十四章:唯快不破 初六日,惊蛰。 每年这个时候,黄药师都会去找欧阳锋喝酒,但今年没有。因为现在是远古时代,黄药师和欧阳锋的时代还没有到来。 这个惊蛰,是王希咖和塞申斯决斗的日子。 王希咖6点半就起床了,先打了一套广播体操热身,然后吃早饭。穿越以前王希咖最喜欢的早饭是米线,但这个时代还没有米线,于是他的早饭就是简单的面包,鸡蛋和牛奶。虽然简单,但是碳水,蛋白质都有。 用过早餐,王希咖又喝了一杯咖啡,这对于保持精神集中很有帮助。 咖啡是王希咖亲手磨制的,倒不是说王希咖对速溶咖啡有什么偏见,而是因为这个时代根本没有速溶咖啡。 这杯咖啡没有加糖,只是稍微加了一些牛奶。喝起来微苦,香醇——如果在现代,这杯手磨咖啡怎么的也得卖0块钱一杯吧?王希咖想到。紧接着又想到一句现代的流行语: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技术再好,一砖撂倒。于是他放下咖啡杯,转头去餐车拿了一把菜刀别在腰上。 一切准备妥当,那么,是时候去会一会这个狼王了。 此时天已经大亮,金色的阳光已经洒向大地,但草尖上还挂着露珠。王希咖就踏着露珠走向狼群,狼群已经严正以待。 虽然在昨天已经跟塞申斯隔空叫骂过,但当时离得远,看不太真切。属于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如今要决斗了,王希咖才得以好好观察一下这个常胜狼王。 塞申斯的人形态应该算是黄种人,三十来岁的样子。黑头发黑眼睛,但是皮肤却比一般的黄种人要黑,应该是长期紫外线照射造成的,有些像中国的彝族人或是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王希咖还挺喜欢这种肤色的,这肤色有点像他穿越前喜欢的一个格斗选手,泰拳王播求。但塞申斯的头发比播求的要长,看起来有些像中国八0年代流行的那种摇滚霹雳舞发型。 塞申斯身高比王希咖稍矮,大概1米75左右,但是肌肉线条比王希咖要好一些,可能是因为他最近运动得比王希咖要多。 看得出来塞申斯战斗经验丰富,你能从他身上感受到一种气势,一种压力。 这种气势王希咖之前只在身高三米的毛人领袖球球身上感受过,没想到比球球矮了一米多的塞申斯身上也有这种气势,果然是个王者。 王希咖端详着塞申斯,心想这人如果在现代参加综合格斗比赛,会参加羽量级呢还是轻量级,又或者是中量级?他的武术套路是什么呢?听说过猴拳蛇拳,没听说过狼拳的,说不定一会儿可以好好见识一番。不,还是不要见识了,一会儿直接一枪把他打死,这样稳妥一些。 王希咖跟塞申斯挥了挥手,说道:“可惜了伙子,这么年轻就要挂了,你临死前有什么话想说吗?” 塞申斯邪魅一笑,说道:“你真幽默。” 王希咖问道:“可以开始了吗?” 塞申斯道:“稍等,人还没到齐。” 王希咖问道:“什么人?” 塞申斯道:“观众。” 一场决斗,倘若没有观众,那就失去了意义。 这场决斗是狼族的大事,狼人一族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能走得动路的时候都来了,孟娇娘母子和扎克也被带来观战。 王希咖倒并不反感有观众围观,但是武器不长眼,他有点怕到时候流弹误伤了围观群众。其实打到其他人也就罢了,万一子弹打到孟娇娘咋办? 于是他说道:“刀枪无眼,你让这些观众站远一点看,免得受伤。” 塞申斯笑道:“你功夫有那么高吗?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 王希咖没理会塞申斯,扯着嗓子喊道:“孩儿他娘,你带着岛生躲远一点,一会儿别被子弹打伤了!” 孟娇娘是知道枪械的厉害的,赶紧跟周围的看守说我不想看打架了,你带我回去吧,扎克也说不想看。看守开始还不同意,望向塞申斯,塞申斯点点头,这才把孟娇娘和扎克带回了狼洞。 其实狼洞也可以看比武,就是视野比较差,好处就是比较安全。对于孟娇娘和扎克两个人质来说,这里是最佳的地方。王希咖带来的将士也早早跑到车里躲了起来,从门缝里躲着往外看。 看到大家都躲在了安全的位置,王希咖放下心来,想着塞申斯说道:“我准备好了,你呢?” 塞申斯答道:“好了。” 王希咖道:“那我就开始了” 塞申斯道:“开始吧。” 在塞申斯说完“开始”之后的01秒,王希咖扣动了扳机,向塞申斯打了两个点射。 …… 王希咖穿越前经常玩枪,枪法很好。枪也是一种武器,和其他武器一样,有的人玩枪厉害,有的人就不行。王希咖属于厉害的那一类人。 对于枪来说,最重要的心法口诀就是:“三点一线” 所谓三点一线,即眼睛,准星,目标三个点在一条直线上。口诀虽然简单,但是做到的人却没有几个。每次军训打靶,总有人打个5发脱靶,而王希咖却是每一发子弹都能上靶的那种。 不同的枪械有不同的特点,就ak47这款枪来说,特点就是威力大,但是后坐力比较强,需要有较强的手腕力量才能“压枪”,一般来说用这款枪点射比扫射命中率高一些。王希咖打的就是点射。 然而从不脱靶的王希咖,这次没有命中。当子弹出膛的一瞬间,他看见塞申斯突然消失了。在他原来站立的地方,只留下一道残影。子弹快速的穿过了塞申斯的残影,命中了后排的狼人观众。 ak47以射速快闻名,子弹初始速度是710米每秒。在空气中,音速在一个标准大气压,15摄氏度的气温条件下,传播速度是40米每秒秒。 也就是说ak47的子弹速度比音速还要快两倍,然而却被塞申斯躲过去了。 在电影中能躲过子弹的有《黑客帝国》的尼欧,《功夫》里的火云邪神,在现实中能躲过子弹的,是狼王塞申斯。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王希咖两发子弹没有命中,正准备再来第三发,却突然感到一股阴风从左后方吹来。 是塞申斯! 果然,狼喜欢从后面扑人! 这个塞申斯什么时候绕后的呢? 没时间细想这个问题了,要是被塞申斯咬到颈动脉自己就完了。王希咖赶紧用左手手护住喉咙,一个侧滚翻,右手单手持枪对着左后方就是两个点射。 没有打到人,塞申斯又一次近距离的躲开了子弹,跳到一旁。 王希咖终于看清了塞申斯变成狼的样子。那是一头巨大的黑狼,比阿拉斯加犬和高加索犬身型还要庞大——这甚至已经不像狼,而像一只熊的体型了。塞申斯人形态的时候身高一般,变成狼形态却巨大无比。 这头巨大的黑狼在王希咖不远处咧着嘴巴笑,嘴里还挂着一块肉。王希咖这才发现自己左手臂上刚才已经被塞申斯撕下了一大块肉,只是由于战斗中肾上腺素的大量分泌,让自己暂时感觉不到疼痛而已。 第六十五章:速度的极限 你无法跟一个看不见的敌人战斗。 也无法跟一个只能看到残影的敌人战斗。 可是王希咖却正在跟这样一个敌人战斗。 说王希咖心里一点没有后悔,是骗人的。王希咖后悔昨天竟然答应了塞申斯决斗的要求,还是脸皮太薄啊!当时自己拒绝他的挑战,慢慢的封锁水源,步步紧逼,什么事也没有。这下好了,全家都得折在这里。 如果说世界上什么东西最没用的话,那就是后悔药。如今已经开打了,后悔也晚了,还是专注于眼下的难关吧。 王希咖终于明白了塞申斯为什么可以当十年的狼王,郎那多在球场上就以速度快而见长,但跟塞申斯比起来,郎那多的速度简直不值一提。 塞申斯的速度根本就不是人类应该有的速度,而塞申斯,也确实不是人类。他是一个狼人,是不败的狼王。 王希咖已经对着塞申斯打了两个弹夹的子弹,一发都没有命中。他试过瞄准塞申斯本人打,没有打中。也试过瞄准塞申斯的残影打,更没有打中。他甚至试过预判塞申斯的走位打提前量,然而塞申斯的走位如同鬼魅一般飘逸,还是打不中。 塞申斯像一道黑色的幽灵,在王希咖身边蝴蝶穿花一般的游曳,总是跳上来咬掉王希咖一块肉,再不慌不忙的跳开。在他的眼中,王希咖无非是一块案板上的肉,自己想怎么切就怎么切。 王希咖身上已经有了十几道伤口,身上的肉被塞申斯一块又一块的咬下,左手上甚至都已经见到骨头。昨天晚上王希咖想的什么“远处用枪打,近处肉搏反关节把狼腿掰折”之类的想法通通都不管用,因为塞申斯的速度已经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曾经王希咖还以为塞申斯太过天真,竟然想要用肉身跟自己拿枪来决斗,真的打起来之后王希咖才发现天真的原来是自己,竟然会同意跟塞申斯用单挑的方式来解决战争。塞申斯能够躲子弹,拿枪跟他打又有什么意思呢? 疼痛倒还是事,他现在并不怎么疼痛,主要是伤口不断的流血,让王希咖意识有些模糊。王希咖知道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自己会被这头残忍的狼凌迟处死。 得要想想办法,要想想办法啊王希咖! 王希咖不断的告诉自己要振作起来,倘若心里放弃了,那就是真的没有机会了。 无情的风吹过草原,露出一双双兴奋的眼睛,那是狼的眼睛。这些狼人正在等待着他们的王把敌人戏弄至死。 这些狼人——他们不会吃人肉吧?王希咖不愿意再往这个方向想,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塞申斯身上来。 塞申斯的速度……到底能有多快?如果让他去参加百米赛跑,成绩会是多少? 说来奇怪,此时此刻,在这场生死攸关的决斗中,处于下风的王希咖,想的却是百米赛跑的事情。在穿越前的年代,人类的百米世界纪录是9秒5八,塞申斯的速度会是多少呢?他两种形态的百米速度差距有多大?人形态的他,百米能突破9秒5八吗?反正狼形态是肯定能突破这个数字了,这哥们儿比音速还快,但应该没有光速快,如果塞申斯的速度能达到光速,那就违背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了。?想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王希咖突然脑内灵光一闪:既然塞申斯的速度并不能达到光速,就说明他不能无限的快,他的速度总有个最大值。这个最大值,肯定不会超过人类大脑思考的速度。 在现实世界中,由于阻力的存在,运动的物体不能一直保持运动,总会有停下来的时候,有个终点。 快速运动的塞申斯,也有一个终点,那个终点就是自己的颈动脉——既然不能预判塞申斯的走位,那自己在终点等着他不就行了?他总是要来咬自己脖子的吧?何不把自己的脖子作为诱饵,引诱塞申斯上钩呢? 王希咖突然平躺在地上,闭上双眼。 狼人观众群中响起一阵窃笑: “看啊,他在装死” “快起来吧,这才几点,就要睡觉了?” …… 王希咖咬紧牙关,闭目不语。 他不是在装死,而是在赌塞申斯的进攻方式。 平躺在地上,塞申斯就不能从后面攻击自己的颈部,只能从正面或者侧面进攻,需要防御的方向一下子就减少到三个方向。根据塞申斯的行为规律,他每次都不从自己拿枪的右侧攻击,而是选择左侧。 这样一来,塞申斯的进攻方向就只剩下一个——自己的左侧! 那自己只要找准他进攻的时机就好了。 闭上双眼,是因为王希咖不想被眼睛欺骗,塞申斯不停的移动,自己的眼睛看见的就是他的残影,对着那个残影射击,就好比镜中摘花,水中捞月一样不可能实现目标。 对付这种速度型选手,不能靠眼睛,而要靠意识。人的意识,是可以达到光速的。王希咖在心里默念三个数,念到1的时候突然感觉来了,心想不用再念下去了,就是现在! 王希咖抬手就用ak47向自己的左侧打了两个点射。 只听“嗷呜!”一声惨叫,射中了! 塞申斯这次没能躲过子弹,因为子弹再等着他。 76毫米的步枪子弹瞬间穿过了塞申斯的后腿。虽然塞申斯拥有狼人血脉,中枪并不会立刻死亡,但还是受了重伤,移动受限。 就是现在,趁他病,要他命! 王希咖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飞奔两步,一拳打在塞申斯鼻子上。 原来这狼和狗一样,都属于犬科动物,鼻子最是敏感。如果你对犬科动物的鼻子来一记重拳的话,犬科动物会瞬间失去战斗力。 塞申斯被这一下打得眼冒金星,刚要起身,身体已被王希咖用脚踏住。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在脑门。 “你是怎么抓住我的?”塞申斯不敢相信自己的失败。 “用心。”王希咖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再没有给塞申斯机会,对着他的头就把剩下的八颗子弹全部射光。 大脑中弹,就算是狼人也没有办法恢复。但王希咖还是怕塞申斯诈死,把一直别在腰上的菜刀拿出来,砍下了塞申斯的头颅。 王希咖把这颗头颅高高举起:“我赢了!” 他喊道。 四周一片寂静。 “塞申斯死了,我是新的狼王!” 王希咖喊道。 “狼王万岁!狼王万岁!” 热烈的欢呼声响彻狼人草原。 狼人部族最是慕强,王希咖通过单挑战胜了塞申斯,这是最有说服力的,是当之无愧的狼人之王! 这算是王希咖两辈子以来最高光的时刻了。击败匠人部落虽然也很爽,但那是自己开着飞机扔手榴弹,属于开外挂取得胜利。这次就不一样了,这次是塞申斯开了加速外挂,但自己凭借着过人的智慧打败了他。 美丽的风光,欢呼的人群,王希咖感觉自己仿佛像是拿到了大力神杯,带上了总冠军戒指,获得了奥运奖牌一样高兴。 王希咖穿过人群走到人质面前,捏了捏岛生的脸,给扎克松了绑,然后这才看着自己的老婆,问道:“现在我像个男人了吗?” 孟娇娘弹了这个手刃狼王的男人一个脑瓜崩,说道:“你是男人中的男人,快去洗个澡吧,你闻闻你身上都是什么味?” 第六十六章:传承 王希咖暂时不能洗澡,身上大部分的肉都被塞申斯咬成一缕一缕的,一沾水就疼。但王希咖还是忍着疼先往身上倒了一桶酒——这是用来消毒的,怕伤口感染。 这次大战王希咖这边就是第一晚上被偷袭咬死了50来个人,其他人都没损失,狼人一边只死了塞申斯,其他都是受伤。从效果来说,与狼人的这场仗算是用最的损失获得了最大的收获。如果每场战争都靠头领出来单挑一决胜负,多少无辜的生命就不会消失。 王希咖把塞申斯的遗体给安葬了,就想带着妻儿和扎克回上河口,但发现一时半会儿还走不——他现在已经是新狼王了,有许多事情要做。 一个人处在什么位置,决定了他的想法。一天之前,他和狼人一族还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但一天过后,狼族突然变成了他的属下,他需要考虑狼人的利益了。 狼人们自发的把参与绑架孟娇娘的五个狼人绑了过来,任凭王希咖处置。如果按照上河口的法律,绑架罪当然要判刑。但这五个人作为狼人,执行了狼王的命令,从狼人的角度来说又 完全没有任何过错,如何处置他们,确实是一个难题。 王希咖看着这五个人,他们都还很年起,也就十几二十岁的样子。能被塞申斯选中去执行任务,并且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任务,可见都是狼人中的精英,相当于狼人队伍的特种兵。 “你们叫什么名字?”王希咖问道 “卡赛洛,贝莱蒂,桑切斯,罗比,克莱伯森”狼人们回答。 王希咖点点头,说道:“作为一个丈夫,你们绑架了我的妻,需要受到惩罚。但是作为一个新狼王,你们完美的完成了上任狼王的命令。因此怎么处置你们,我需要一点时间考虑。先下去吧。我叫你们的时候再带过来。” 其实王希咖之需要考虑一件事,那就是孟娇娘和扎克的感受。待狼人们退下之后,王希咖问了问孟娇娘:“他们绑架你的时候,有没有欺负你?” 孟娇娘想了想,说道:“就是刚开始绑的时候往我嘴巴里塞了布条,其他的倒还好。来了以后也挺照顾我们娘俩,我们吃不惯生肉,他们还给我们做熟肉吃。” 王希咖看孟娇娘说着说着竟然颇有赞同这几个狼人特种兵的意思,突然一股醋意上涌,问道:“你该不会对他们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吧?” 孟娇娘道:“什么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王希咖不知道怎么跟孟娇娘解释这个几千年后的名词,就简单说:“你会不会因为他们绑架了你而对他们产生好感?” 孟娇娘道:“我看你是脑子进水了吧?我怎么可能会对绑架我的人产生好感?我只是回答你的问题,这几个伙子确实没有难为我们娘俩。” 王希咖点点头,问扎克:“兄弟,你恨这群狼人吗?” 扎克道:“不恨。” “好的,我知道了。” 问完了孟娇娘和扎克的感受,王希咖心里有了底,又把那五个狼人叫过来,说道:“我询问了一下我妻子和兄弟们的意见,他们都不怪罪你们,作为他们的丈夫和兄弟,我也不怪罪你们。作为狼人的领袖,我没有理由处罚完美执行了任务的战士。你们没有任何过错,还是作为狼人的战士。” 王希咖这一招,很是收买人心。那五个执行了绑架任务的狼人立刻就表示今后愿意为王希咖上刀山下火海。 再然后是卡洛斯的处置问题。本次战役某种程度上就是卡洛斯引起的,如果卡洛斯不越狱,那上河口与狼人部族还是井水不犯河水。当然,从狼人部族的角度看,卡洛斯是没有错的。但是从上河口的角度看,卡洛斯还是一个越狱犯。 王希咖想了想,对卡洛斯说道:“如果你愿意为袭击孟娇娘道歉,并取得谅解的话,那之需要再服刑个月就可,不追究你越狱的事情。如果你不道歉,那就需要继续服刑,并且追究你越狱的责任。 卡洛斯辩解道:“我袭击孟娇娘,是因为她身上有吸血鬼的气味。作为一个狼人,有义务消灭吸血鬼。” 王希咖用严厉的目光盯着卡洛斯说道:“这不是理由。即便狼人有消灭吸血鬼的义务,但孟娇娘并非吸血鬼,我只问你,道不道歉?” 卡洛斯被新狼王的威严所震慑,低下了头颅,说道:“我愿意道歉。” “很好,那你需要继续跟我返回上河口,服完三个月的刑。” 众人皆无异议。 处理完了五人分队和卡洛斯的事情,王希咖便启程回上河口。这次出征之前他只想要救回妻儿,哪怕为此灭绝整个狼族也在所不惜。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大大超乎了自己的意料,自己不但救回了妻儿,还当上了狼人的王。 从上河口来狼人草原的时候,王希咖一心只想着赶路,没有心思观看路边风景。这次回程就不同了,时间充裕,可以饱览沿途风光。 王希咖带着大军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还乘坐了一下刘木匠的飞碟——带这个飞碟来的时候本想作为空袭工具,结果也没排上用场。 刘木匠的飞碟性能已经比较稳定了,可以连续飞行十多个时。只是飞碟内部没有安装电子设施,也没有空调,飞在天上长期被太阳照射会变得很热,今后需要改装一下内部设施。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王希咖的“发明创造”无非是把现代社会已有的东西再复制出来,王希咖知道那些东西应该怎么制造,有什么用途。但刘木匠造的这个飞碟是王希咖穿越前所没有的东西,是刘木匠自己的发明创造,谁也不知道这个飞碟以后会发展成什么样。 对于王希咖的儿子岛生来说,从出生开始就颠沛流离,接触的都是毛人,吸血鬼,腮人,狼人之类的“奇人”,也许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就应该有这些人,毕竟他也没见过王希咖穿越之前的那个世界。 看着岛生,王希咖也不知道这孩子将来会成什么样子。衣食无忧是肯定的,但是他长大以后干什么呢?自己现在已经打下了一块大大的疆土,是匠人,白毛人,狼人的领袖,以后要让他继承自己的王位吗?他没有现代的知识,能胜任这些位置么?会不会变成蜀后主刘禅那样被嘲笑了上千年的无能之君? 那还是不要“传位”给他好了,让他快快乐乐,平平凡凡的过一生就行。所谓儿孙自有儿孙福,没必要为子女设计一条路让他们照着走。当然,自己作为父亲,有义务为岛生创造一个学习的环境,把自己知道的东西都交给他。 第六十七章:局部变化 王希咖在穿越前就喜欢旅游,但跟穿越后的旅游不同的地方在于,穿越前的旅游在社交络上发照片是旅行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穿越之后显然没有这样的条件,不要说社交媒体,连个智能手机都没有。 如果把自己穿越后的经历发个朋友圈,该有多少点赞呢?习惯了社交媒体的王希咖,什么事都想要在上分享,而穿越之后的世界,除了喝大酒吹大牛之外酒没有分享的途径了,实在是令人遗憾。 经过漫长的旅程,王希咖终于回到了上河口村。如果不是带的燃料快要耗尽了,又没办法发朋友圈,他甚至还想在路上多玩几天。 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卡洛斯放回监狱,服完他没有完成的刑期,同时把郎那多替换出来。 郎那多刚一见到王希咖,就这道他是新狼王。因为王希咖身上沾有塞申斯的气味,带有塞申斯留下的伤疤,却活着回来了,这只有一个可能——这个男人,战胜了塞申斯。 郎那多给王希咖深深行了个礼,说道:“看来你是我们的新狼王了。” 王希咖道:“是的。” 郎那多问道:“你是怎么打败塞申斯的?” 王希咖道:“用脑子。” 郎那多感叹道:“看来,脑子是个好东西。” 是啊,脑子的确是个好东西。 王希咖穿越以来之所以打赢了几场大规模的战役,靠的就是自己的脑子。可惜他的脑子还不够好,写不来程序,不然已经可以通过络直播展示自己的英姿了。 和塞申斯决斗的时候,要是有个摄像机录下来该有多好?这样自己就可以反复回味那经典一战,还可以总结一下哪里的走位不太好之类的。 那么,开始做摄像机吧!摄像机的原理和照相机差不多,都是利用孔成像原理以及感光胶片能够记录光影的特性制成。王希咖花了两天时间在自己的领地搜集材料,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复实践,做好了一卷银盐感光胶片,以及一个金属简易相机。虽然由于工艺不算太精湛,相机镜头质量不能跟单反相机相媲美,但是已能够成像了。 有了胶卷和相机,还需要一所暗房用来冲洗相片。王希咖在自己家旁边建了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作为暗房——搭建这个暗房的时候郎那多还以为这个没有光线的恐怖房间是用来做牢房用的,后来得知不是,这才松了一口气。 王希咖拍的第一张照片不是自己的老婆孩子,而是扎克。喜马拉雅山雪人,大脚怪,神农架野人这种生物在王希咖穿越前只存在于街边报的猎奇故事中,历史上还没有人拍出清晰的雪人影像,如今王希咖具备了这个条件,就一定要拍这样一张照片。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王希咖把扎克叫到了篮球场,让他带好自己的装备。由于缺乏参照物,王希咖又把彭连虎叫出来站在扎克旁边。这哥俩不知道王希咖突然把他们叫出来是要闹哪样,但既然是大哥叫做的事情,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何况是在篮球场上摆个造型呢? 身高两米八的扎克手握重剑,身背长弓站在一个普通身高的彭连虎旁边,看起来像一个大力神。王希咖暗叫一声完美,咔咔咔一顿猛拍。 等王希咖把照片清洗出来给大家看的时候,毫无疑问大家都惊呆了。彭连虎拉着王希咖的手左看右看:“师父,你画的画真是太像了,原来扎克竟然这么高啊!” 王希咖用照相机把周边的各种原始风光都拍个遍,也把自己穿越以来的“发明”创造,建筑样式都拍了下来,以后人类研究穿越人的生存状况就有参考资料了。 照相机的发明改变了上河口村民们的生活习惯,一时间人人都变成了摄影师。王希咖跑到海把泽城拍了个遍,拍了阿蛇驾驭鲸鱼的英姿,也拍了尼古拉和咖啡岛,但还是感到不太满足,因为照片无法拍出腮人给鲸鱼挤奶的动态,也无法拍出狼人的特点——拍狼人的时候要么就是个人,要么就是狼,你看不出他是怎么变的。 看来,需要制造一台摄影机了。王希咖做不来数码摄影,因此只能做老式的胶片摄像机,原理是将感光胶片绕在带有齿口的供片盘上,用一个钟摆机构带动快门旋转。 穿越之前王希咖并不觉得照相机,摄像机有什么稀奇的,等到穿越以后自己复制一遍,才觉得原来每样发明都不简单,不由得为前任的智慧感到惊叹——也许应该是后人,历史上发明照相机和摄像机的人要到19世纪才出现,现在这个时间应该算是公元前0世纪吧。 制造出能同时录像和录音的摄影机非常花时间,但好在王希咖有的是时间。当王希咖把摄影机造出来之后,他明白娱乐的时代开始了,可以拍电影了。 王希咖开始拍的第一段影像是狼人变身,他把郎那多喊出来,告诉他因为卡洛斯回来服刑,所以郎那多可以释放了。现在有个新任务交给他:配合新狼王,也就是王希咖拍照。 郎那多自然是同意了,于是王希咖让他在狼形态和人形态之间不断切换。虽然已经看过很多次,但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突然变成一头狼还是让人震撼。 在人类的许多文明中,都有关于狼的传说,据说在古罗马的创建者就是喝狼奶长大的两兄弟,如今母狼乳依然是罗马的市徽。而蒙古族一直认为自己的起源来自于“苍狼白鹿”。 据说哺乳动物都有一个相同的祖先,也许,狼人的确是人类进化路上的一个分支。只是后世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狼人消失了。 没有拍下真正的狼人影像,算是人类的一个遗憾,如今,王希咖就要弥补这个遗憾。王希咖让郎那多在人形态和狼形态反复切换了好几次,又让郎那多表演了一下狼形态说话,郎那多也一一照做了。 王希咖突发奇想,让郎那多试一下“局部变化。”就是只变一个狼头,但是身体还是人的身体,又或者人的头狼的身子之类的。 郎那多当狼一辈子狼人,却从来没有这么变过,觉得不太体面。但王希咖现在是新狼王,狼王的话没办法不听,只好努力尝试。 说来也怪,变身这个东西好像只能整体变,不能局部变。有点像翻跟头,你要么就翻过去,要么翻不过去,你让人表演一下“翻半个跟头”,这个平衡点就有点难找。 郎那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变化,终于找到了这个平衡点,能够变人头狼身和狼头人身了!这一刻,这个狼人高兴得像一条狗。郎那多试了一下发现人头狼身没啥大用,但狼头人身就不一样了,要知到人的攻击力最强的部位就是手和脚,而狼攻击力最强的部位就嘴巴,狼头人身同时结合了两大物种的有点,可谓完美。 记录完了狼人这个物种,王希咖就想去山上拍扎克屠杀霸王龙,想去海边拍阿蛇挤鲸鱼奶。当然,他最想做的就是带着自己拍的这些珍贵素材回到穿越前的世界,让大家开开眼。 第六十八章:遇袭 王希咖把自己想要拍一段屠杀霸王龙的影片的想法跟扎克说了,扎克面露难色,说道:“你不是立了个法,说如果这些恐龙不主动攻击人类,就不去打扰他们吗?” 王希咖一想也是,自己立的法,如果自己都不遵守,还有谁会在意这个法律呢? 目前恐龙已经被赶到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确实没有骚扰人类的必要。 王希咖还是决定要拍恐龙。 哪怕不屠龙,但是拍摄一条真正的恐龙,也是很有价值的事情。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尊为“胶菜”。福建的芦荟到了北京,就被请进温室,美其名曰“龙舌兰”。 扎克和彭连虎完全体会不到王希咖对恐龙的热衷——对他们来说这不过是司空见惯的野兽,没啥稀奇的。 但是在王希咖那个时代,恐龙是一种早已灭绝的动物,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和影视作品中。有的古生物学家认为恐龙的身上有羽毛,有的认为没有,恐龙的身上是鳞片。羽毛派和鳞片派为此争吵不休,如今王希咖可以负责任的说一声,恐龙身上是鳞片而不是羽毛。 王希咖要用自己的摄像机把这个知识点记录下来,传到后世。另外由于现在他的交通工具越来越现代化,所以想要把蓝给放生了。 迅猛龙蓝是从黑毛营地带出来的,一直以来作为坐骑可谓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在泽城海边还被鳄鱼咬断过腿,可谓劳苦功高。 自从有了私人飞机之后,王希咖就再也没有骑过蓝,这次再次骑上自己心爱迅猛龙,又感受到了自己久违的快乐。 蓝永远不会堵车,也不会出抛锚,更不怕撞到鸟出事故。另外蓝跑起来有一种特殊的节奏感,对于减肥和锻炼大腿肌肉很有好处。 王希咖带着扎卡和彭连虎和郎那多跑到以前黑毛居住的河滩峡谷营地——当初黑毛穷穷就是在这里把蓝送给了自己,那时候穷穷似乎把迅猛龙叫做“跳蚤”。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河滩峡谷本来就是动物的栖息地,当年黑毛在的时候就有许多猛犸象,食草恐龙以及少量的型食肉恐龙。如今黑毛早已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这一带已经完全没有人类生存的迹象,动物也越来越多了。 “啊,要是在这里建造一个恐龙公园该有多好,大家都可以来这里看恐龙。”王希咖看着秀美风光感叹道。 “什么是恐龙公园?”彭连虎问道。 “就是让人可以来这里看恐龙的一个园子。”王希咖解释到。 “恐龙?山上不到处都是么,有啥必要来这里看?”彭连虎对于王希咖的这个想法嗤之以鼻。 王希咖懒得跟彭连虎这种古代人交流,把摄影器材架好就开始拍摄。 “这些摄影设备实在太笨重了,早晚我要把可以拍摄的智能手机给造出来,1亿像素的。”王希咖一边扛着自己复刻的老式摄影机一边想到。 这摄影机是复刻的是摄影机刚刚发明没多久的那款,一个得有,0斤重,抱起来根本无法长期拍摄,王希咖只好让扎克抬着摄影机拍摄,自己站在前面讲解,跟个记者似的。 给扎克讲解了一下摄影机的用法之后,王希咖的拍摄计划就开始了。 ”你喊开始,就开始拍摄。”王希咖向扎卡喊道。 “开始!”扎克沉稳的按下了拍摄按钮。 “大家好,我是王希咖,我来自公元1世纪,渡劫之后我来到了这个史前时代,也不知道现在是公元前多少年,反正这个时代有许多早已被认为灭绝的生物,比如我的坐骑蓝,就是一头迅猛龙。” 王希咖说着拍了拍蓝,蓝发出了一声龙鸣。 “好,扎克,你喊一声u,咱们今天的拍摄就此结束。”王希咖向扎克喊道。 “u!”扎克宗气十足的喊道。 这一嗓子让王希咖找到了当电影明星的感觉,生活在一个自己想干啥就干啥的时代还是非常不错的。 “师父,你在跟谁说话呢?”彭连虎听王希咖说了一大段莫名其妙的话,不由得问道。 “我在跟后人说话哩,让他们了解咱们这个时代。”王希咖边说边上前查看自己刚刚拍摄的短片。拍摄效果非常不错,因为扎克的手很稳。这视频如果发到现代,起码也能搞个上千万点击,当个红。 “后人,你是录给岛生的吗?俺也录一段给俺儿子。”彭连虎开心的说道。 “我也给我们毛人一族录一点。”扎克显然也对拍电影产生了兴趣。 王希咖给每个朋友都录了一段解说视频,然后才继续去拍摄其他的动物。 河滩营地只有猛犸象和甲龙,没有霸王龙,碗龙之类巨大的恐龙。但只是拍摄猛犸象和甲龙就已经让王希咖非常快乐了。 穿越以前他很少接触大自然,除了忙着做生意就是练铁布衫,每天在钢筋水泥里穿梭,满眼都是灰色。穿越以后的这个洪荒世界虽然也有尔虞我诈,有战争与死亡,但是自然环境比穿越前要好得太多,这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当然穿越以前也有很多东西是这个时代所没有的,比如娱乐业,互联,坐在家里每时每刻都能知道世界上所发生的大事。另外穿越前的世界,快递和外卖都很方便。王希咖已经很努力的想把这个世界变成穿越前的水平,但这些都是人类几千年来的成果,不是靠王希咖自己一个人就能短时间达成的。 最想要的,自然就是互联了。王希咖穿越以前主要是对武功和武器感兴趣,对于互联,也只是用来打游戏和看络说。至于如何构建一个互联,倒是不太清楚——他的知识结构只允许他复制一些信息革命之前的东西。 “并不是每一个穿越者,都能把世界建设成穿越之前的样子啊!”王希咖感叹道。 “师父,您老说穿越前的世界如何如何,难道我们这个世界不好吗?”彭连虎问道。 “好,当然好,只是还能变得更好。”王希咖说道。 话音未落,扎克突然一把将王希咖放倒在地。 王希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见到地上钉了一支长箭。 这箭比一般的箭要粗好几倍,看起来像一棵树。 接二连三的箭像雨点一样落下。 “不好,中埋伏了!”王希咖喊道。 几个人今天出来拍视频,又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都没带武器。 大家赶紧纷纷躲到一个土坡后面隐蔽起来,除了彭连虎肩膀上中了一箭,大家都没受其他的伤。 王希咖悄悄探出头来,只见远方有十几个人骑着猛犸象向这边走来。这些人身材接近三米,浑身都是金色长毛——原来是黄毛人。 第六十九章:千金交易 毛人有三大家族,分别是球球的雪山白毛,穷穷的河滩黑毛,还有一支就是平原地带的黄毛。 白毛和黑毛在与匠人的大战中几乎灭族,剩下的黄毛便成为仅存的毛人部落。这黄毛以前跟匠人是一伙的,是毛人三大种族里面唯一会使用弓箭的一支。但是匠人被王希咖灭族的时候他们并未帮手,端的是狡诈异常。 王希咖打下匠人部落之后并没有想起来把黑毛的领地占了,那时候他正忙于远征狼族。黄毛一族看河滩一带没啥人,就想着来此地占地盘,正好遇到了前来拍电影的王希咖一行人。 “你说他们会不会不认识我是谁?”王希咖躲在土坡后问扎克。现在通讯不太发达,兴许黄毛部族还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击败匠人,这片土地的统治者呢。 “你的威名这一带谁不知道?他们就是故意的,黄毛最爱干这种事。”扎克说道。 “那怎么办?”自己这边只有三个,没带武器,对面是十几个骑着猛犸的毛人。打是打不过,跑也跑不掉。 “没办法,只能跟他们盘盘道了。”扎克冷静的说道。 王希咖还没搞清楚扎克打算怎么跟这群黄毛“盘道”,扎克就从土坡后站了起来。 “嗖”的一支大箭射过来,扎克凌空抓住,喊道:“朋友,我们山人和你们黄毛一向井水不犯河水,这里是我们兄弟黑毛人的土地,你们背后偷袭有点不够意思吧?” 黄毛跟白毛的确一项互相不对付,但并没有过直接冲突。如今看到扎克出来刚正面,由于习惯使然,黄毛也不好得直接把扎克给射死。 为首一个黄毛打个哈哈说道:“啊,原来是扎克兄弟,我当是谁呢,这块地是我们的,以后可别再来了啊。” 扎克说道:“你是叫杰克斯吧?脸皮可真够厚的,这块地什么时候变成你们黄毛的了?” 被扎克称作杰克斯的那个黄毛说道:“以前这地是穷穷的,这我知道,但是穷穷不是跟你家球球一起打仗打死了吗?匠人把这块地封给我们了。这是我们的地,懂吗?” 杰克斯这就纯属胡说八道了,王希咖再也听不下去了,从土坡后站了出来,说道:“我是上河口王希咖,匠人已经被我灭了。这块土地是我的,你们如果讲信誉的话,请回到你们的土地上去,不要再来这里。” 杰克斯和几个同伴交换了一下眼神,说道:“土地是靠抢来的,那今天我们把你们灭了,是不是土地就是我们的了?” 王希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显得软弱,虽然双方在力量上有差距,但气势上不能输,否则只会更加危险。于是他镇定的说道:“不会,你们黄毛人一族会被我的部下所灭。你考虑一下。” 杰克斯说道:“如果你都不能回到你的上河口,你的部下又怎么会知道呢?” 王希咖知道历史上有许多“大人物”被人物所杀,比如李自成据说就是被九宫山的农民杀了,费迪南德大公被一个不知名的无名卒刺杀,引发了一战。 难道自己在这一世称王称霸,也要在这阴沟里翻船么?事到如今,也只有见招拆招了。 王希咖心里想了好几种摆脱困境的方法,如果实在不行自己就找那个带头的杰克斯单挑。碍于面子杰克斯肯定会同意跟自己单挑,毛子的特点就是毛太长,耐力不太行。如果自己能够扛过开始的三分钟之后,靠灵活的走位也许可以跟杰克斯周旋一下,到后面等他没体力了自己就有机会k。 在发起单挑邀请之前,王希咖想先试试能不能用谈话的方式解决这次危机。他直视着这个叫做杰克斯的黄毛人的眼睛,用尽量冷静的声音说道:“你什么意思?你想在这里杀掉我们吗?” 杰克斯一双大眼睛车轱辘似的转了几转,说道:“你说说看,如果我放你们回去,能得到什么好处?” “你们想要什么好处?”王希咖上辈子做生意出身,知道一旦开始谈好处,那么就有得谈了。 “我放你们回去,这块土地就归我们所有,今后你们不准踏足这块土地。”杰克斯说道。 “那不行,我可以给你们一些盐巴和生铁,这块地太大了,不能给你们。”王希咖知道毛人搞不到盐巴,每次都需要到桃花镇买。 “你好歹也算一方霸主,你的命就值几坨盐巴和几块铁吗?”杰克斯显然心动了,但嘴上还在讨价还价。 杰克斯虽然狡诈,但是商业经验并不太多,跟王希咖这种久经商场的老油条比起来,还是稍显稚嫩。王希咖分析了一下杰克斯的心理,这几个哥们儿应该不是专门来堵自己的,他们更可能是来这里打猎偶然碰到王希咖一伙,就临时起意想要弄点快钱,所谓的要土地只不过是想乘机勒索。 想到这一层,王希咖便开口说道:“我说哥几个,你们今天不过是来打猎的,弄到盐巴和铁已经挺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做人不要太贪心,省得连盐巴和铁到时候都弄不来,反倒丢了性命。” 王希咖的话句句戳到杰克斯的心窝子,这个狡猾的毛人脑子里开始思索王希咖说的话。在犹豫到底是跟王希咖做这个交易呢,还是干脆把他们一伙杀了。把王希咖他们杀了估计也没多少钱拿,而且搞不好上河口的人会来报复。 毛人一思考,王希咖就发笑。他不失时机地大喝一声:“我们现在个人,明天给你三百斤盐巴和三百斤铁,行就行,不行就拉倒。” 杰克斯听到具体数字,立刻张口说道:“六百斤,各六百斤,一人二百斤!” 其实三百斤或者六百斤对王希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区别,盐矿和铁矿都在他的掌握中,要多少有多少。但王希咖明白对于杰克斯这种人,一定是要讲价的,否则杰克斯只会步步紧逼,无限抬价。 王希咖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道:“这样不太好吧?盐和铁不是那么好弄的,最多可以给你涨一百斤,四百斤盐和四百斤铁,明天就可以给你。” 杰克斯果然开始了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套路在人类社会中几千年来一直没有变过,无非是你退一寸,我进一尺。只听杰克斯说道:“五百斤,每人五百斤盐巴五百斤铁,你要答应的话就可以走,不答应你们今天就走不了。” 听完杰克斯的报价之后,王希咖装作跟扎克和彭连虎商量的样子。俩人都心领神会,摆出一份五百斤太多,不能接受的姿态跟王希咖争吵一番。 最后王希咖拍板道:“好,五百斤就五百斤,明天这个时候你们派人来拿,咱们走!” 说着也不放生蓝了,带着彭连虎和扎克转身就准备走。 “你们给我站住!”杰克斯喊道。 “什么事?”王希咖果然停下了脚步,回头问道。 “你们就这么走了,明天你们不来怎么办?得留下个人,明天交了货才能走。”杰克斯显然对王希咖的信誉不放心。 扎克听完杰克斯的话,径直走到他面前,盯着杰克斯的眼睛说道:“我们毛人说话一向算话,你这是在侮辱毛人么?如果要留下人,那我留下。” 杰克斯盯着扎克的脸,想了想之后说道:“那好吧,既然白毛兄弟作证,那你们可以走了,明天来这里交货。” 王希咖点点头,扛着摄像机带着两人缓缓离开。一直走到黄毛的视线范围之外,这才撒丫子猛跑,一路狂奔回上河口。 第七十章:安迪的承诺 回家以后王希咖惊魂未定,这一次拍电影,几乎把命给送了。自己本想过上现代生活,奈何穿越到了蛮荒世界。在自己领地治安条件改善以前,得随身携带武器。 彭连虎主张带兵拿枪把黄毛人给灭了,这群黄毛太不是东西,居然赶在自己的领地里搞偷袭。王希咖阻止了这种想法,毕竟自己已经答应了黄毛,君无戏言,答应了就要做到,要灭黄毛也不急于一时。况且毛人这种珍惜种族王希咖总舍不得灭掉,想跟办法让黄毛归顺自己不是更好?既然以前他们能跟匠人混在一起,匠人现在已经归顺了自己,为啥黄毛就不能归顺自己呢? 王希咖向扎克和归顺自己的匠人部众询问了一下黄毛的底细,原来杰克斯不过是黄毛阵营里的一个喽啰,他们的头领叫做安迪。这安迪战斗力没有球球和穷穷猛,但似乎比球球和穷穷更加开化。黄毛部族以前一直和匠人打交道,会制作些弓箭,打造一些冷兵器之类的玩意儿,以前一直生活在匠人平原附近,匠人被灭以后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王希咖问完以后心里就有底了,他果然准备了五百斤的盐巴和五百斤的生铁,还准备了ak47,手榴弹和卡车——他准备给这最后一支毛人部落立个规矩。 征服野蛮人的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年诸葛孔明为了让孟获归顺自己,曾经七次抓住孟获,又其次放掉。这当然是说家的演绎,但也从侧面说明了征服原始人的不易。 王希咖当然不准备七擒七纵黄毛一族,他准备一次性解决问题。 王希咖大军开到了河滩平原,果然见到了杰克斯和他的几个兄弟,只是没有见到他们的头目安迪——想来也是,这是杰克斯自己的敲诈行为,并没有打算告诉他们的老大。 杰克斯看到王希咖的大军都惊住了,赶忙拿起弓箭摆出一副进攻姿势,大声喊道:“你干嘛?想要反悔?我早就知道你们这些没毛的矮人不是个东西!”原来在杰克斯看来,王希咖这样的人属于“没毛的矮人” 王希咖看出了杰克斯的紧张,安慰道:“老弟,放下你的武器别紧张,我真是来给你送盐巴和铁的,不过我找你们老大有点事情要谈,还得麻烦你带个路。”说着王希咖就把卡车上的帆布拉开,露出满满一车的盐和生铁。 “盐和铁留下,你们人都给我走!白毛,把你的武器放下!”杰克斯看到盐和铁心情稍定,但是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他这样的警觉性是对的,因为王希咖的确值得他警惕。 杰克斯并不了解枪炮手榴弹的厉害,也看不懂王希咖带的武器。他还以为只有扎克带着武器呢,毕竟扎克的弓箭和铸铁重剑是他唯一能看得懂的装备,既然这样,那就算硬拼,自己这方也不是不能赢。 王希咖略一思索,就明白了杰克斯的心里。他存心要展示展示热武器的厉害,随手拉开一个手榴弹丢在河里。 “轰!” 手榴弹的威力把河水溅起三米多高的水花,几条在水里自由在游泳的鱼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炸得翻着白肚皮躺在岸上。 “你要干嘛?你怎么把鱼搞上来的,这是什么邪法?”第一次见到热武器的杰克斯显然被手榴弹的爆炸效果震住了,越发惊慌。 “不干嘛,我就是炸两条鱼吃。等我炸两个石头给你看看。”说着王希咖又丢了一个手榴弹,这次没有丢河里,而是丢到了河滩。 “轰!” 河滩上几颗洁白的鹅卵石在瞬间就被手榴弹轰杀至渣,地上留下了一个土坑。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昨天我跟你说,你打不过我们了吗?”王希咖微笑着看着杰克斯说道。 “啊,所以你到底想要怎样?”杰克斯问道,声音略显颤抖。 经过上次王希咖和匠人一战,黄毛部族里也早有传闻,说是上河口出了一个会邪法的人,从天空丢下会雷霆,毁灭了匠人。 杰克斯以前听到这种传闻只当是胡编乱造哄孩子的东西,今天见到王希咖丢了两颗手榴弹,这才知道原来传闻都是真的——这个人真的能够从手里丢下雷霆。 “不怎么样,我谁说过了,我给你们送盐巴和铁来,另外我要找你们老大安迪谈点事情,麻烦你给带个路。”王希咖说道。他知道杰克斯已经被手榴弹的威力震慑,会把自己带到安迪面前的。 杰克斯果然乖乖的把王希咖带到了自己的首领安迪面前,这要是战争时期,杰克斯绝对是一个合格的毛人叛徒。 黄毛一族如今就居住在靠近匠人老营的平原上,难怪杰克斯会跑来河滩打野,因为距离本来就不远。 王希咖之前见过白毛和黑毛的首领球球和穷穷,一个比一个高大威猛,孔武有力。这安迪身材也比一般的毛人要高壮许多,大概毛人一族跟大猩猩族群似的,谁块头大谁就能当老大。只是安迪的年岁看起来比球球和穷穷要大许多,脸上有些毛发都发白了。 “你好,找我什么事?”安迪先开口问道。他的语调比球球和穷穷更加平和,发音也更加标准。 王希咖看着这个高大的毛人,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为啥黄毛一族是唯一会使用弓箭的毛人了——他们的头人是个有智慧的人,有一双睿智的眼睛。 “今天找你有两件事,第一件,昨天答应送杰克斯的食盐和生铁各五百斤,今天我送到营地来。第二件,我向你宣布你和你的族人居住的地方都是我的领地,如果你和你的族人愿意遵守我的规矩,臣服于我,那我们可以相安无事。如果不愿意,我可能会被迫灭掉你们的种族。”王希咖开门见山的把自己的目的说了,语气平和。 此话一出,在黄毛营地掀起渲染大波。黄毛以前从未“臣服”过任何势力,跟匠人也是合作关系。黄毛们群情激愤地表示要跟王希开战,还有的叫嚣要处死叛徒杰克斯。杰克斯被这浩大的声浪吓住了,不由得往王希咖的卡车后躲。 “说说看,你的规矩是什么?”安迪并未理会族人的声浪,用他那睿智的眼睛直视着王希咖。依然是语调平和,发音标准。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不得歧视其他种族。”王希咖把自己定的约法三章跟安迪说了一遍。 “如果我和我的族人臣服于你,可以拥有你的这些东西吗?”安迪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指着王希咖背的枪,以及运输物资的卡车。 “可以,如果你们想学,我可以教你。”不知道为什么,王希咖很欣赏这个黄毛的头人。 “我知道你有一种能在天上飞的铁鸟,可以往地上施放雷霆,那个铁鸟,也可以教我们吗?”安迪问道。 “你说的是飞机吧?可以,只要你们愿意学,我可以教你。”王希咖答道。 “好,那我和我的族人,愿意臣服于你。”安迪沉稳的说道,语调依然彬彬有礼,又不带有任何情绪。 安迪的话不但让他的部族吃惊,连王希咖也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个长着一副野人模样的毛人竟然这般豁达,仅仅凭借自己的几句话就答应归顺。记得当年他在雪山上建议球球使用兵器,球球婉拒了,还说毛人的爪子比任何武器都要好用,看来安迪的智慧确实在球球之上。 “很好,那就这样,我把东西给你们放这了,如果想要学技术,可以来上河口找我。”王希咖说完,把食盐和生铁往地上一放便转身离去,丝毫不拖泥带水。 第七十一章:甜咸口味 “这个毛人不一般。” 回去的路上,王希咖跟彭连虎说道。 “哪个毛人?”彭连虎问道。 “废话,当然是安迪了。”王希咖说道。 这个安迪不像杰克斯一样见过手榴弹的威力,只是跟王希咖聊了两句就决定归顺,这真是有大智慧的。王希咖开始的寻思要征服黄毛,怎么着也得打一仗,最不济也得跟头领单挑一场,真没想到这么简单就把问题给解决了,这倒让王希咖心里有些不踏实。 他扪心自问,如果在自己穿越前的时代,来一个科技水平比地球要高的外星人,比方说三体人什么的,说让自己归顺于他们,估计自己也不会干。为啥这个安迪就愿意呢?王希咖突然想起莫那鲁道(莫那鲁道是台湾原住民,在雾社事件中造反杀死了大批日本侵略者)的故事,难道这个野人是假意归顺,准备找时间造自己的反么?真是猜不透这个安迪。 而另一边,黄毛人营地,大家都对安迪的决定感到不解,纷纷询问安迪凭什么无缘无故就要臣服于那些没毛的矮人呢? 安迪说道:“他们的首领跟匠人打仗的时候,我看到过他们的力量,这是我们目前无法战胜的。归顺他们并学习他们的技术,是最好的选择。” 族人们大都听说过匠人和王希咖之间的战争。虽然对于自己部族就这么毫无反抗的归顺心里还有些想不通,但族长都这么说了,也只能服从命令,接受现实。 …… 王希咖方面,解决了黄毛人的事,又开始回归到艺术的世界。他看着自己拍的恐龙短片,真是越看越喜欢。如果自己穿越回去,把自己的穿越经历这么一讲,把这支恐龙的短片在上这么一放,这不就火了吗?只是这个穿越机制自己还没弄清楚,也不知道回不回得去。当然,就算回不去,把自己拍的片子在这个世界放一放也是挺不错的。大家都没看过多少电影,通过电影可以让大家都了解这个时代。 当然,在放给大家看之前,他还想多拍些素材。除了恐龙之外,最想拍的无疑就是腮人给鲸鱼挤奶的场面了。这种事情在穿越前别说见过,简直听都没有听说过。无论见过多少次,腮人把鲸鱼翻倒肚皮朝上挤奶的场景还是令王希咖感到无限神奇。 受到上次飞机被鸟撞击的影响,王希咖这次准备开车去泽城,反正时间足够么,开着车慢慢的过去也行。 他准备了一辆大型车,带好了武器和拍摄设备就准备出发,村里突然想起了警报——有外人来了。 自从上次孟娇娘被绑架以后,王希咖就在村里弄了一个持枪带狗的巡逻队,还安装了一个大喇叭,用来发警报。 “妈的,什么人敢来村里,是又要想要绑架村民,还是黄毛造反了?”王希咖三步并作两步冲回村里,见到了这个不速之客。 王希咖认识这次个引发警报的来人,这个人还是他的下属。上次参与绑架孟娇娘的五个狼人分队的队员之一,加林查。 第一次见加林查的时候,只觉得这是一头健壮的公狼。体态匀称,肌肉发达,速度与老狼王塞申斯相比也不逞多让。 如今的加林查差点让王希咖没认出来。身体已经完全瘦脱了型,身上到处脏兮兮的还挂着一道道口子。肚皮紧贴着后背,皮毛下面就是骨头,原本身上大块的肌肉已经变成了一条一条的。打个比方来说的话,就好像本来加林查的身型像一个短跑选手,如今已经变成了马拉松选手的身型。 加林查是来向新狼王报告一条重要信息的——居住在城堡的吸血鬼德古拉,竟然带兵进犯狼人草原。 这吸血鬼以前从未进犯过狼人草原,都是住在自己的领地,如今竟然纠集了几百个吸血鬼趁中午狼人都在午睡的时刻偷袭。 这狼人的生活喜欢与普通人相反,普通人是白天精神晚上犯困。但狼人昼伏夜出,白天打瞌睡,晚上睡不着,而一天之中的中午正是狼人防备最松懈的时刻。吸血鬼们正是乘着这个时刻对狼人发动了闪电战,可谓是卑鄙异常。 吸血鬼并不抢掠狼人的财物,狼人那里除了草也没啥好抢的。但他们专门消灭有生力量,一个下午就杀了好几十个狼人。 到了晚上狼人发起反击,没想到吸血鬼竟然设了埋伏,又杀了好几个狼人。这下狼人再没有力量组织反攻了,吸血鬼大军压上,在狼人草原上横行霸道,眼看就要称霸整个草原。 王希咖没住在草原,狼人们群龙无首,只好一方面组织抵抗,一方面派腿脚利索的加林查前来报告消息。这加林查腿脚不停昼夜不歇的奔袭了几千里路,竭尽全力,终于把话给带到了。 王希咖看着地上瘫软加林查,不禁仰天长叹:这个世界怎么那么不让人省心啊!我就想搞搞艺术拍拍电影搞点娱乐项目,结果每天都有这样那样的事要做! 感叹归感叹,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狼王,事情既然发生了,那肯定要有所回应。他先安排郎那多照顾好加林查,并嘱咐道这种长途奔跑之后的人不能大口喂水,不然对肺不好,只能一点点的抿。 等加林查稍微恢复一点后,把他身上的口子全用烈酒消毒。然后用上好的精肉熬成肉汤慢慢调养。 王希咖自己直接开飞机奔赴咖啡岛——这次他并不是拍摄腮人给鲸鱼挤奶的短片,而是要向尼古拉咨询一下吸血鬼德古拉的底细。 从理论上说,自己去攻打德古拉并不需要征求尼古拉的意见,打了就打了。其实只要王希咖愿意,他可以占领尼古拉的岛。但他并不愿意这么做,一个岛对王希咖算不得什么,但是尼古拉是王希咖的朋友,他很尊重这个朋友。 因为事发紧急,王希咖也顾不上鸟撞飞机的危险——以前飞过那么多次也没事,自己不会那么倒霉真的被鸟撞两次吧? 王希咖开着飞机一路向着咖啡岛飞去,满脑子想的都是千万别撞到鸟,要撞也尽量等自己飞到海面上再撞,那样还可以迫降。 这次果然没有撞到鸟,王希咖平安飞到了咖啡岛。尼古拉在自己的屋已经体贴的建造了一个飞机场,降落得非常舒服。 “德古拉向狼人发动进攻了,我想听一下你的意见。”才下飞机,王希咖就开门见山的告诉了尼古拉自己的来意。 “我听说你打败了塞申斯,现在已经是新狼王了?”尼古拉看王希咖的眼神似乎和以前不同。 “啊,是的,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王希咖打败狼王的事情一直没来得及跟塞申斯说,也不知道这个独居海岛的塞申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这种大事,我自然是有渠道知道的。”尼古拉笑笑,递了一杯咖啡给王希咖。 “说说看,如果我跟吸血鬼一族交战,你的立场是什么?你毕竟是一个吸血鬼。”王希咖问道。 “谢谢你这么看重我的立场。不过你应该先考虑你的立场,你是狼王,狼人的立场是什么?”尼古拉还是笑着说,似乎这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的立场,自然是要报仇了。但我又怕因为攻打你的族人而失去你的友谊,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和平解决的方法?”王希咖酌了一口咖啡,注视着尼古拉的脸,想从他脸上看出他内心的想法。然而注定是徒劳,尼古拉脸上毫无表情。 “我跟你说过,你应该征服这个世界,现在这种观点依然没有变。”尼古拉笑道。 “哪怕在这个过程中,杀掉你的同族,你也会支持我吗?”王希咖问道。 “我的同族?你说德古拉吗?他不是我的同族,我也不喜欢他。”尼古拉说道。 “可是你们毕竟都是吸血鬼……”其实来之前,王希咖就大概能猜到是这么个答案,但亲耳听见尼古拉这么说,还是要安心不少。 “我跟德古拉只不过是有相同的饮食习惯,都吸血罢了,其他毫无共同之处。我并不认为德古拉是我的同族。你跟匠人,毛人有相同的饮食习惯,你会把他们视作同族吗?”尼古拉问道。 这话说得倒是挺在理,确实不能以一个人的饮食习惯来划分族群。在王希咖穿越之前,有的人喜欢吃咸豆花,有的人喜欢吃甜豆花,有的人喜欢吃香菜,有的人不喜欢吃香菜,两种人的饮食特点毫无相似之处,但他们都是一个族群。从口味这方面来说,王希咖比较包容,喜欢复合口味,比如麻辣,酸辣,香辣。也就是偏向西南地区的口味一些。假如只有单一口味,王希咖反倒会觉得过于单调。 至于豆花,什么口味的豆花王希咖都喜欢,最好就是甜咸口味。也就是油盐酱醋一起来,最好再加上香菜和辣椒,这样才过瘾。 第七十二章:从军行 “你认为有可能跟德古拉达成和平协议吗?”王希咖问道。总的来说他目前最感兴趣的还是搞艺术拍电影,能不打仗尽量不打仗。 尼古拉直视着王希咖说道:“绝对没办法跟德古拉达成任何协议,你需要做的,就是彻底消灭他。” “我明白了,我会把德古拉一家从世界上抹去的。”王希咖抬起咖啡先干为敬,喝完转身就要走——加林查还在营地等着自己呢。 “你回来,你这次最好不要用飞机去打德古拉。”尼古拉叫住了正要出门的王希咖。 “为什么?”王希咖转头问道。 “你的飞机不是怕鸟么?德古拉的城堡附近有许多乌鸦,蝙蝠,反正飞在天上的东西挺多的万一你飞机撞到那些东西,会有危险。”尼古拉说道。 “嗯,我明白了,我会用不怕鸟的飞机去的。”王希咖想到了刘木匠的飞碟,那玩意儿看起来非常具有科技感,这次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如果安装几门大炮的话,绝对够让吸血鬼们喝一壶的。 “还有一点,绝对不要近距离跟德古拉接触。”尼古拉补充道。 “为什么?德古拉很擅长近身肉搏吗?”王希咖问道。他想起速度奇快的塞申斯,那可绝对不是还想再面对一次的对手。 “因为德古拉,会控制人心。”尼古拉说道。 如果是在穿越以前,听到尼古拉这么说王希咖肯定会嗤之以鼻,什么心灵控制,大脑操控之类的东西都是街边报编出来蒙人的玩意儿,但是穿越以后王希咖可不敢看这个说法。他亲身体验过尼古拉的读心术,因此对于德古拉会操控人心的这个说法还是挺相信的。 “这德古拉操控人心的原理是什么?发出脑电波干扰还是怎么的?”王希咖问道。 “我也不太清楚你说的什么脑电波,我想大概是靠他的个人魅力来操纵人心吧,只要跟他接触过的人,都会被他的魅力折服。”尼古拉说道。 “嗯,我明白了,那就先这样,我先走了,下次再聊。”王希咖也弄不清尼古拉是跟自己开玩笑还是认真的,靠个人魅力控制人心?这不是闹呢嘛? 直到登上飞机,王希咖心里还在想心灵控制这种事。在后世曾经有报道说有人为了防止大脑被人控制,随时在脑袋上顶着一口锅。说这样可以干扰电磁波,让人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 自己要不要也在头上戴一口锅呢? 如果戴锅可以阻挡电磁波,那么戴钢盔应该也可以。而且不会显得那么怪,在战场上佩戴钢盔是很自然的事。 想着想着王希咖自己也笑了:怎么能相信这么无稽的事情?如果戴个铁就能阻挡电磁波,那战场上的雷达不全报废了?起码也得带块磁铁才行啊。 王希咖顺利的把飞机开回上河口,第一件事就是找刘木匠要了两块磁铁装在身上。 加林查经过了短暂的休整,已经恢复了精神换发的状态。他一言不发的等待着,等待着着狼王的命令。 王希咖的命令来了:“给你两个时去找郎那多学习骑摩托,两个时之后我们出发。” 此去路途遥远,就算加林查意志再坚定,身体素质再好,等他跑过去也基本没什么体力再次投入战争了——哪怕是四条腿的狼,终究也跑不过两个轮子的摩托车。 王希咖的下一道命令是同志战士们集合。部众们早已习惯了打仗,一声令下便提着武器出来了。看着战士们坚毅的脸庞,王希咖心中突然有些不忍——乡亲们天天打仗,都没过上几天安生日子。希 望这次收拾完德古拉,大家能拥有一段长时间的和平。 该上学的上学,该种地的种地,自己把电脑手机什么的给捣鼓出来,大家每天拍拍电影玩玩电脑刷刷手机,不再天天打仗了。 正想着,村口的警报又来了:有外人到! 原来是黄毛安迪突然带了100多人找到上河口,都骑着大象拿着弓箭。差点没跟上河口站岗的哨兵打起来。 王希咖提着一把ak47走了出来,问道:“安迪老哥,这次带这么多人马前来,所谓何事?” 安迪翻身下猛犸,双手抱拳唱了个大诺,说道:“自从归顺大王以来,我与部众尽享大王恩赐的盐铁,却寸功未立,心中实属不安。此次听闻大王将要远征,特率领部众一百余人前来帮忙,愿效犬马之劳,但凭大王驱使!” 原来这黄毛一族不是来闹事的,而是来帮忙的。 扎克表示疑惑,黄毛一族最是狡诈,一向不愿吃亏出力——要知道上次上河口与匠人的大战,黄毛都只是躲在一旁坐山观虎斗,黄毛与匠人还是结盟关系。这次是狼人和吸血鬼之间的战争,这俩族与黄毛部落八杆子打不到一起,他们这次怎么这么好心了?一定是有诈。 王希咖想了一下,历史上倒不乏有佯装帮忙,实则暗中勾结敌军的案例,但安迪和他的黄毛似乎也不是这种情况。毕竟安迪根本就不认识吸血鬼,更不可能跟吸血鬼勾结在一起对自己反戈一击。 王希咖忌惮的是黄毛自己过来攻打上河口,万一这黄毛趁自己大军出动营中空虚的时候过来抄自己的老巢到还真的不好办。 倘若安迪在自己出兵之后带兵过来,倒确实有问题。可安迪是在自己刚集合部众的这个当口赶来,那帮忙的可能性很大。此时如果拒绝安迪的帮助,到显得自己气了。 至于一向偷奸耍滑的黄毛一族这次怎么这么大方,也许真的是像安迪所说,寸功未立心中忐忑,想要立功。也许是想学习自己的技术,好提高自己部众的战斗力。无论是哪一种原因,王希咖都无所谓——想要立功当然好,想要学技术也挺不错。他并不怕有人学会自己的“秘诀”,反而巴不得更多人来学,好让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尽快赶上穿越以前。 再说王希咖这一套技术体系不是安迪这样没受过教育的原始人能轻易学会的,王希咖也不怕安迪学了几样武器的使用方法以后攻打自己。 想到这里,王希咖收了枪对安迪说道:“好吧,但是用不着去那么多人,此次路途遥远,你骑大象是不行的,得骑大号摩托。我们这暂时没那么多大摩托,你带5,6个信得过的手下去就行,对了,让杰克斯也跟着一起来。”安迪想了想,同意了。王希咖便指派扎克去教黄毛骑摩托,刚好郎那多和加林查也在学摩托,可以互相学习。 一时间摩托场地上又恢复了往日尘土飞扬的热闹景象。让王希咖没有想到的是黄毛学起摩托来反倒是比狼人要快。大概因为他们平时经常骑大象恐龙,对于骑行状态下的身体平衡掌握得更好。而狼人平时很少骑马,都是靠自己,学起来稍微慢了那么一点。但好在加林查运动神经发达,在两个时之内还是学会了骑摩托。 其实就算把安迪带来的全部毛人都带上也不是做不到,用卡车运就是了。王希咖主要是怕路上万一黄毛来个兵变,开着卡车到处乱撞麻烦就大了。给他们几辆摩托要放心不少。不发枪,就算他们要叛乱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只是安迪带着黄毛这么一来,王希咖有些不放心让孟娇娘和岛生继续住在村里——这娘俩上次已经被狼人绑架过一次了,万一再被几个流氓黄毛绑了还真不好办。可带着她们去打仗也不太好,战场上出点闪失自己可受不了。想来想去,王希咖让阿森和刘木匠悄悄把孟娇娘和岛生送到泽城杜老板那里去住几天。正巧阿森和刘木匠都没去过泽城,可以去那边玩耍几天。 琐事料理完毕,加林查和安迪的摩托车也学得差不多了,王希咖大手一挥:“出发!” 两个时后,上河口村外的大地上就出现了一支快速行径的摩托化,机械化的部队。毫无疑问,这只可能是王希咖的队伍。 这次出征,将士们的装备跟远征狼人那次又有所提升,主要是多了坦克和喀秋莎速射炮,以及冒蓝火的加特林。自从王希咖把4坦克复刻出来之后一次都没有用过,如今去平原地区打仗,正好派上用场。至于喀秋莎速射炮和加特林重机枪,是王希咖穿越前最喜欢的武器,他很喜欢这两种武器的气势,便复刻出来一并带上。 就算没有飞机的支持,王希咖的这支部队也足够横扫整个世界,哪怕是几千年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拥有这些武器装备的部队也算得上一支劲旅。 走在行军路上,王希咖不知怎么的想起了杜甫的《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想着想着突然觉得这首诗有些不吉利,自己这么大的技术优势,攻打一群得了异食癖的怪咖(吸血鬼),应该不太可能出现《兵车行》里描述得“牵衣顿足拦道哭”,“新鬼烦冤旧鬼哭”一类的惨象。 自己这股气势,怎么的也得王昌龄的那首《从军行》才配得上: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第七十三章:看不见的敌人 从上河口到狼人草原的路上,黄毛安迪一找到机会就问王希咖关于摩托车的知识。 摩托车为什么不会累? 摩托车为什么不吃草? 摩托车是怎么制造的? 摩托车会死吗? …… 王希咖知无不言,给安迪普及了一些摩托车的制造原理,保养与维修什么的。安迪表示学到了很多东西,希望有机会能跟王希咖学习一下摩托车的制造技术。 “想学的话,打完仗我回来教你。” 王希咖微笑的说道。看着安迪渴望知识的眼睛,他知道至少在安迪学会制造摩托车以前,不会在路上搞出什么幺蛾子。 王希咖并不想要隐藏什么技术,藏一门独门绝技什么的。越多人懂得技术,这个时代和现代的科技水平也就越接近。他恨不得强行让所有人都学习科学知识。 只是现在要打仗了,他必须把思路集中到将要进行的这场战争上来。 这是王希咖穿越后的第三次远征。 他曾经和匠人,狼人打过仗,还跟黄毛闹过一些矛盾,也算得上身经百战了。 之前的仗,每次打完以后自己会获得领土和资源。那么,和德古拉吸血鬼的仗打完能获得什么呢?这吸血鬼好像也没有领地,就只有一个城堡,难不成打下来之后用来做鬼屋么? 不过有个城堡也还不错,自己的领地太多了。当你拥有的土地多到一定的程度,再多也不过就是一个数字。得到一个有建筑特色的城堡,比得到一块啥都没有的土地要有价值一些。 当然了,王希咖也不敢百分之百的肯定自己这次能够胜利。没有人能肯定的说自己能够百分之百赢得一场战争。战争天才拿破仑一生赢得了无数的战争,他只输了一次。从百分比来说,他赢得一场战争的概率是99,只有1输的可能。但就是这1,最终让他丢掉了性命。 弱战胜强大,落后打败先进。这些看似荒谬的事不是不可能发生。阿富汗这个国家非常落后,但是地球上最先进的国家也无法在阿富汗的土地上征服它。 只要打仗,就会有风险。在与匠人和狼人的战斗中,虽然自己拥有科技知识,可还是差一点就挂了。要不是自己拥有“主角光环”,如何能在匠人制造的漫天大火中逃出生天,如何在塞申斯快如闪电的进攻下存活下来呢?可万一自己并不是“主角”,只是开头的一个过渡性的人物,这一场仗就挂了怎么办? 前来报信的加林查明显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他骑着一辆500排量的黄色大摩托,一直和郎那多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对于加林查来说,他请到了狼王,任务已经完成。剩下的就是回到家乡去击败哪些吸血鬼。至于郎那多,他已经好久没有回到故土,此刻心中并无其他想法,只是归心似箭。 王希咖看着两个狼人远去的背影,心里面轻松了许多。打仗,最重要就是士气和军心的稳定。加林查和郎那多可以给自己信心。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我命由我,不由天!” 如果自己真是主角,那就一路开挂称王称霸。 如果自己不是主角,那也要完成好自己的表演,争取尽可能多的戏份,不留任何遗憾。 在上河口到狼人草原之间,还有一片荒漠。王希咖曾经猜想也许狼人草原就是蒙古高原,而这片荒漠就是柴达木盆地的戈壁滩。 王希咖曾经以为沙漠是因为人类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的,但这个时代人类并没有怎么破坏生态环境,这里还是有沙漠。 也许,沙漠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吧,与人类无关。 上次经过这片沙漠的时候王希咖一心只想救回妻儿,并无太多感触。此次再来,却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触: 沙漠,属于地球上生命最少的地方,按理说应该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但王希咖总觉得沙漠充满了生气。 也许是因为他以前最喜欢看的一部电影《新龙门客栈》就是沙漠拍的,最喜欢听的歌《沙漠骆驼也是讲沙漠的故事。 也许是因为他穿越前利用核弹渡劫的时候,也是选在一片沙漠,沙漠带给了他新的生命。 总之每次到了沙漠,王希咖都感觉元气满满,精神抖擞,他像喜欢大海一样喜欢沙漠。 黄沙漫天,残阳如血。 沙漠的远方,升起一股股黑烟,又长又直,连接着天与地。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意境不错,但王希咖不禁感到疑惑: 这片沙漠上,为什么会出现”孤烟“呢?难道是有人在做饭么? 王希咖派了一对人马去查看,眼前的景象不由让人大吃一惊。 这些黑烟,竟然是真正的“狼烟”,因为这正是焚烧狼人产生的烟。 一堆堆的狼人尸体被整齐的放在一起焚烧,简直惨不忍睹。 加林查跳下摩托变身成狼,狂奔几步抓住一个正在点火的狼人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死了,都死了……”那狼人看起来精神都不太正常,只会在嘴里喃喃的念叨单调的句子。 原来加林查走后,狼人族群内爆发了一场瘟疫,七天之内就死亡超过千人。 开始时德古拉照例放了一群携带狂犬病毒的疯狗出来咬人,狂犬病固然是一种感染以后就必死的疾病,但狼人身手敏捷,失去理智的疯狗很难咬到狼人。 疯狗战术失败以后,瘟疫就来了。得这种瘟疫的狼人会发高热,脚掌龟裂,鼻头发干,流出水一样的分泌物。紧接着就是嗜睡,失去精神,拒绝饮食,还有的狼人会出现咳嗽,呼吸困难,淋巴结肿大,耳鼻口出现出血症状。 得了这种病的狼人没几天就死了,开始的时候大家把死去的同胞安葬在埋骨地中。埋骨地是狼族的圣地,是埋葬历代狼人的坟墓。当狼人年老体衰,自感时日无多的时候就会走到埋骨地等待生命的终结,上一代狼王塞申斯也是埋在这里。 随着死去的狼人越来越多,埋骨地已经不再能处理如此多的尸体。而安葬战友的狼人自己也会患病离世,狼族的大长老加洛下令把死去的狼人集中焚烧,不再进入埋骨地掩埋。这个狼人,就是负责焚烧尸体的人。 听完狼人的描述,王希咖突然大喊一声:“任何人不准接近这个狼人和接触他的加林查,违令者立刻枪毙。” 原来王希咖怀疑狼人是感染了一种高烈度的传染病,从症状上来看有些像犬瘟热,又有些像曾经夺走欧洲500万人生命的“黑死病”。无论是哪一种疾病,都是高烈度的传染病。如果自己带来的将士染上这种疾病那就糟糕了。 犬瘟热是病毒传染,腺鼠疫“黑死病”属于细菌传染。要区分到底是哪一种疾病,需要现代化的医疗检测手段。两种疾病的治疗方法也不同,犬瘟热主要用干扰素和抗病毒药,而腺鼠疫需要用链霉素,磺胺等抗菌药物治疗。 无论是检测还是用药,王希咖都没办法做,唯一能做的就是隔离观察。王希咖用布做了两个口罩,远远的丢给加林查和负责处理尸体的狼人,让他俩带上,又丢给两人每人一个摩托头盔,嘱咐他们除了吃饭喝水,不得脱下口罩和头盔。又嘱咐二人烧完尸体以后用烈酒洗手。 狼人叫塞雷佐,对于王希咖的要求感到莫名其妙,但王希咖是新狼王。既然狼王让这么做,那照着做就是了。而王希咖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 一般来说犬瘟热和黑死病都是通过接触传播,但也不排除飞沫传播的可能,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只能做好隔离。 作为一个穿越人,说实话王希咖并不把这个时代的所谓“敌人”放在眼里。匠人也好,毛人也好,吸血鬼也好,狼人也罢,哪怕你再狡诈,格斗技巧再好,碰到王希咖的现代科技统统都是渣渣。 但有一个敌人是王希咖也无可奈何的,那就是疾病。“生,老,病,死”是人类躲不过去的自然规律,也被叫做人生四大苦。其中这个“病”尤其令人痛苦。 人类历史上多少雄才大略的豪杰,最后都倒在这个“病”字上头。统一希腊,征服埃及,波斯的亚历山大因病早逝,时年岁。算无遗策的郭嘉,没有算到自己八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就此病死。 人类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大瘟疫,动不动就十室九空,尸横遍野。哪怕是在王希咖穿越之前那个医疗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人类也没有战胜过疾病。时不时就发生那么一两次导致全球经济停摆的大瘟疫。 而在医疗技术不那么发达的古代,遇到瘟疫只会更惨,这个时代没有抗生素,但是有天花,霍乱,麻风病——无论遇到哪一种病,可以说整个人就交代了。 疾病这个敌人,可不是你用冒蓝火的加特林一顿扫射就能对付得了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杀死人类最多的敌人就是疾病,而这个病人,是看不见的。 第七十四章:草原上的瘟疫 狼人塞雷佐焚烧尸体的地方在大漠的边缘,再往前走,就到了狼人草原。 这是一片属于王希咖的土地,但王希咖对这里却并不太熟悉,因为这只是他第二次来到这里。第一次来的时候,在这片草原也仅仅停留了一两天。 草原还是那个无边无际的草原,所见之处皆是碧绿,偶尔也点缀着一些红色,黄色的花。远处是弯弯的河流。 用一首歌来形容草原美景的的话,那最贴切的无疑是: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连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弯弯的河水从天上来,流向那万紫千红一片海…… 风景无疑是很漂亮的。但也许是心里作用,虽然在草原生活时间不长,王希咖总感觉现在的草原和以往不一样,气氛变了——空气中似乎多了一些微妙的元素。 那是狼人们对瘟疫的恐惧,抑或是王希咖自己对瘟疫的恐惧。 加林查一声狼嚎召唤出了狼群,狼群稀稀拉拉出现在了草原上。数量比王希咖第一次来的时候少了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的狼人,看起来都一副无精打采病恹恹的样子。王希咖不由的想起了两句诗: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在塞申斯的带领下,狼族兴旺发达,一度把德古拉家族逼到绝路,还有能力跑到上河口搞点事情。也就不到几个月的时间,狼人从兴旺的顶点来到了即将灭族的边缘。可见世事无常,兴衰皆在一瞬间。 作为穿越到上河口的霸道总裁,匠人与毛人的统治者,草原上的狼王,王希咖也是要面子的。看到狼族凄凉的景象他迫切的感觉到自己需要做点什么,无论如何,不能让狼族毁灭在自己手上。 首先要重塑族人的信心,信心比黄金更加珍贵。王希咖深吸了一口气,高声喊道:“狼族的兄弟姐妹们,作为狼王,我王希咖发誓要让狼族重返辉煌!不,要比往日更加辉煌!请大家相信我!” 王希咖慷慨激昂的演说并没有得到多少反馈,大家对这个新狼王感情不深,而且最近都被瘟疫搞怕了。 王希咖也知道此时此刻狼族需要的并不是励志鸡汤,也不是画大饼,他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安全和健康。可惜自己目前也没有治疗瘟疫的特效药,只能先安抚一下狼族的情绪。 大长老加洛走上前来,平静的问道:“我的王,请问你打算如何让狼族重返辉煌?” 大长老并没有变身成狼,而是人类形态。看起来须发皆白,很有气质,的确有一种长老的风度。 狼族一向是一个慕强的种族,老弱病残会受到排挤,只有年轻力壮的青年会得到尊敬。 但就是这么一个慕强的种族,对于大长老加洛却无比尊敬,可见加洛的智慧受到了族人的认可,还是有点东西的。 也即是这个大长老破除了狼族一定要葬在埋骨地的风俗,让狼人实行火葬,某种程度上阻止了疫情的继续蔓延。说起来也算得上狼族的智者了。 “首先当然是控制疫情,切断传染源,然后去把德古拉一家灭了,给狼人报仇。”王希咖回答道。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拯救狼族,我相信就是您,我的狼王。”加洛长老把手按在心脏部位,向王希咖深深鞠了一躬。 王希咖很喜欢这个长老,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要统御狼族,需要借助一下这个大长老的智慧。 “您有多少岁了?”王希咖礼貌的问道。 “我也记不清了,可能有一千多岁了吧。”大长老说道。 王希咖有点无语,他就没见过能活一千多岁的人。这大长老虽然看着老,但最多也就7,八0岁,说自己活了一千多岁属于信口胡诌。 但王希咖并没有反驳加洛长老,反而接过话茬继续问道:“那在您一千多年的记忆中中,曾经发生过这么严重的疫情嘛?” 大长老想了想,说道:“以前倒是有过瘟疫,但没范围这么大的,一般把尸体烧了,大家住得分散一点就没事了。像这次这样大面积的患病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也许这是老天对狼族的惩罚。” 王希咖听完以后挺受触动的,突然想起以前玩过的一款名叫《魔兽》的电脑游戏,里面有一个情节就是瘟疫的事。 当时天灾军团把瘟疫散播到了斯坦索姆,阿尔萨斯王子为了阻止瘟疫的蔓延,下令屠城。最终他自己也被黑暗笼罩,成为了巫妖王。 难道这一幕将会在狼人草原上重现,自己将不得不屠杀自己的臣民? 这一无稽的念头只不过在王希咖心中一闪,就过去了。他并不相信这是老天对狼族的惩罚,这不过是一种传染病。传染病并非不可战胜,最关键就是要切断传染源。 “咱们狼人平时吃不吃老鼠,或者土拨鼠?”王希咖问道。老鼠身上携带有鼠疫杆菌,如果接触到的话就容易感染鼠疫。王希咖养过狗,知道狗最喜欢抓老鼠吃,所谓“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和狼算是近亲,想来狼人也有可能去吃老鼠。 至于吃土拨鼠(旱獭)就更常见了,这旱獭长得胖乎乎的一看就好吃,但最容易携带鼠疫杆菌的就是这旱獭。在王希咖穿越之前的时代,就发生过有人闲得没事干,生吃了土拨鼠导致感染鼠疫的事情。 “老鼠偶尔也吃,但吃得不多。”加洛回答到。 狼人处于人形态的状态下一般都吃熟食,但偶尔变成狼玩得兴起,也会生吃一些打到的猎物,比如野驴,野鹿什么的。草原土拨鼠肉质肥美,也确实有一部分狼人好这一口。 王希咖严肃的向加洛长老说道:“我以狼王的名义向狼族下达命令:从今天开始,直到瘟疫结束,任何族人不得吃生食,尤其是土拨鼠。每种食物都必须要煮熟才能食用。这条命令必须传达到每一个狼人。” “谨遵旨令。”加洛领完命令,又问道:“所以您认为是饮食的问题吗?” “不能排除这个可能。”王希咖说道。在人类历史上有无数种疾病都是因为捕食野生动物引起的,像狼人这种经常吃生肉的族群应该属于传染病高发族群,也许这就是这个种族在后世灭绝的原因。 “我总感觉不是饮食的原因,我们狼族吃了几千年的生肉,偶尔有一两个生病的,从来不会这么多人同时生病。”加洛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王希咖正要反驳,突然觉得加洛说得不无道理。狼人在草原上住得比较远,要说一两个家庭出现聚集性传播还有可能,但有些狼人一年都见不上一面,却传染了同一种疾病,说明还有其他的可能。 要么是出现了超级传播者,要么就是有人投毒。所谓“超级传播者”,就是指一个人传染了10个以上的人。这类超级传播者要么本身对病毒或者细菌免疫,随身携带病菌但不会发病,其他接触他的人就惨了。要么这类传播者活动范围特别大,接触的人特别多,短时间内就能接触足够多的人,造成大规模传染。 由于没有医疗设备,无法做核酸检测,王希咖也不知道谁是无症状携带者。至于交际广的狼人,在这个族群里好像也没有快递哥,外卖哥,出租司机一类的职业。经常去外地的狼人也就郎那多,加林查,卡洛斯,难道是这几个人传染的?看起来又不像。 如果说投毒,德古拉倒是投过毒,但他那是派疯狗过来传染狂犬病的,和这种犬瘟热,鼠疫的症状不太一样。再说就算德古拉想要投毒,又如何同时毒翻这么多的狼人呢?王希咖突然脑中电光一闪,问道:“狼人平时在哪里喝水?” 俗话说“病从口入”,除了饮食,饮用水也是一大传染源。而且通过饮用水传染对狼人这种住得分散的种族来说更有可能。 “就在古娜河呀,怎么了?你想要喝水吗?”加洛长老问道。 “不,我怀疑有人在河里下毒,我要去看看。”王希咖说道。在这草原上如果想要下毒的话,在河里下毒是最方便不过的。无论你在哪里吃饭,大家都要在这河里喝水。 “不可能,古娜河是不容玷污的,可以净化一切生灵。”卡洛长老显然对这条河有点近乎迷信的崇拜。这古娜河算是狼人的圣河。狼人一生只洗三回澡,分别是出生,结婚,生子,一般都在古娜河进行。狼人都相信,古娜河能够净化污秽,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那可说不好,得看了以后才知道。”王希咖笑笑,径直走向古娜河。他知道后世有条“恒河”也被当地人视为可以净化一切的圣河,但随着工业的发展,那条圣河被严重污染,是许多疾病的传染源。 这个年代虽然没什么工业污染,但想要投毒的话,理论上是可以通过古娜河来进行。历史上蒙古大军就曾经把患有鼠疫的尸体扔到敌人的河里,造成黑死病在欧洲肆虐,差点把整个欧洲都给灭了。 第七十五章:多喝热水 古娜河,是一条横贯草原的长河,草原上的生灵一直都靠这条河流哺育。这条河也是狼族的圣河,母亲河。由于没有自来水,这个时代的人都是直接喝自然界的水。 古娜河流域水草丰美,河滩上有各种各样美丽的卵石。这些卵石晶莹剔透,就算说这些石头里面是玉也没人会感到奇怪。 王希咖站在河边看了一会儿,只觉得河水清清澈澈,端的是一条好河,其他也看不出个什么来。毕竟要检测河水有没有大肠杆菌,鼠疫杆菌,需要一套专门的检测器材,而这些检测器材,显然是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 随行的将士们看到这条河流都挺开心,纷纷冲过去准备喝水解渴。王希咖大喝一声: “都给我停下!这水有问题,谁也不准喝这条河里的水!” 加洛长老迷惘的问道:“我的王,你能闻到水里的毒素么?” 王希咖当然闻不到病毒和细菌,他只是凭逻辑判断,如果要下毒的话,水源是个不错的选择。 王希咖下命令道:“这几天暂时不要饮用古娜河的水,将士们先打水井河水,如果实在口渴要喝河水,也一定要把水烧开以后再喝。” 其实王希咖本人是不喜欢喝热水的,热饮他只喜欢茶和咖啡。但不可否认,喝热水比喝冷水要更加健康,尤其是在古代饮用水没有经过消毒的情况下,使用高温加热来消毒饮用水可以杀死大部分细菌。 下达了命令之后,王希咖心里踏实了不。当你在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心里会知道这样做是对的。王希咖现在就有这样的感觉,自己正在做正确的事。紧接着王希咖又下了一道命令,人群不得聚集,人与人必须要保持5米左右的距离。 在没有现代化检测手段的情况下,想要阻止瘟疫蔓延,大概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王希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水里被投毒的可能性很大,就想带着郎那多和扎克仔细检查水源。安迪也要跟着去,王希咖想了想,同意了。 古娜河的源头在草原西北方的念青雪山,是附近冰川水融化而成。王希咖一行人顺着水源一路搜寻,终于发现了古怪: 在古娜河快要进入草原的时候,流速突然减慢了。这一带地势陡峭,落差也大,流速本应更快才是,一定是水里有东西挡住了。 这里没有腮人,水性最好的就是郎那多了。郎那多变身成狼,用狗刨式——或者说是狼刨式扎进河里查看了一番,说道:“水里有个铁盒子,要不要把这些盒子起出来看一看?” 王希咖喊道:“别碰那个铁盒子,你先上来用酒洗把脸漱漱口。” 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这个铁盒子,但王希咖已经感觉到这个铁盒子应该就是德古拉用来投毒的东西,里面不是死老鼠就是死人,肯定充斥着细菌和病毒。如果没有隔离措施贸然去抬那个铁盒子,自己也很有可能被感染。 王希咖调了两辆重型卡车上来将那个铁盒子拉了上来。这盒子大概五米见方,用生铁铸成。周身凿出许多的孔洞,有脓血从那孔洞中一股股的冒出来。 王希咖嘱人带好头盔口罩和手套把那铁盒起开,虽然早有准备,但看到盒子开启的一刻还是感觉到想吐。里面果然是无数老鼠猫狗和死人的尸体,都处于高度腐败状态,看样子放置的时间已经很长了。 “这个德古拉,还会玩生化战!”王希咖狠狠的说道。 生化战争就是利用化学毒气,细菌病毒对敌人发起战争的一种方式。人类世界基本上要到0世纪的一战和二战期间才熟练使用这种武器,二战期间用得最多。后来由于这种战争方式过于残酷,而且带来的后遗症很难处理,已经被各国禁止。 这个时代自然没有什么《禁止生化武器公约》,就算有德古拉估计也不太会遵守这么个条约。 王希咖命人给铁盒子里浇上汽油彻底焚烧做无害化处理,铲除了这个病根,心里才稍稍踏实了一点。继而又想到古娜河将近000公里,从源头到狼人草原少说也有个5,600里,这么长的距离,河流中间又有其他支流汇入,就算这个盒子毒性再强应该也稀释得差不多了。单单一个盒子不会造成这么多人的感染,估计还有毒源。 于是沿河一路搜寻,果然又找到了100来个铁盒。每个盒子里都装满病猫病狗和老鼠死人什么的,整条河流被德古拉弄成了一条毒河,着实让王希咖吃了一惊。 看得出来德古拉准备了很长时间,不说准备那些尸体,单是这些铁盒的制作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做完铁盒还得偷偷把铁盒运到狼人境内投放,做到病菌全流域覆盖,工作量相当巨大。也许德古拉对狼人部落的几次进攻,只是为了掩护在河里放置铁盒的行为。 更令王希咖惊讶的是德古拉应该不知道什么是病毒细菌,却能想出这么个阴损的战术。吸血鬼不会造玻璃,更造不出能观察细胞的显微镜,自然更无法知道细菌和病毒。德古拉只是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观察出疯狗,老鼠和病人的尸体能让其他人致病,就搞出这么些个差点让狼人灭族的铁盒子。 可见德古拉这个吸血鬼还是很聪明的,只可惜他的聪明没有用到正路上来。要是他生在后世,把聪明才智用到学习上来,搞不好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化学家或者生物学家,说不定还能得个诺贝尔奖。 但现在显然不是给德古拉颁奖的时代,作为狼人一族的统帅,王希咖必须要为了族人把德古拉从这个世界上抹去。这是他第一次想要“抹去”一个敌人,无论是匠人部落的连山,还是狼人部落的塞申斯,虽然王希咖也和他们交过手,并且差点就死在他们手上,可是他们的行为并不会让王希咖感觉到“邪恶”。 这个未曾某面的德古拉就不同了,他的这一套“战术”透着一股令人恶心的气息。打仗就打仗,杀人就杀人,这都是很正常的事。但你偏偏要用这种方式来打仗,就有点越过底线了。王希咖觉得自己忍不了。 上百个铁盒都被浇上汽油焚烧,草原上升起了熊熊大火。这一团团的火光,正是狼族的复兴之火。 王希咖在火光中跳上一辆卡车,站在车头上向狼族发表了演说:“瘟疫的源头已经被掐断,只要今后大家都保持吃熟食喝熟水的习惯,注意个人卫生,我们狼族就是不可战胜的!” 草原上一片寂静,狼人们对于狼王的卫生理念不太赞同,总觉得破坏了狼人多年的传统,而且太过麻烦。只不过由于这是狼王发布的命令,所以不好直接反对而已。 你想啊,你跟朋友兴致勃勃的围猎了一头鹿,难道不应该立刻乘着新鲜大口把这鹿给吃了吗?还要再变回人,点一堆火,把这鹿肉弄熟了再吃——有这功夫都可以再打一头鹿了。 当你口渴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冲到河里痛痛快快的大喝特喝吗?难道你还要到河里把水打起来,然后用壶烧开,然后等水冷了再喝——有那功夫,人早就被渴死了。 看大家兴致不高的样子,王希咖明白普及卫生知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当前狼人最需要的是提振信心,然后就是逐步培养起卫生饮食的习惯。 于是王希咖拔高了声量,大声吼道:“虽然瘟疫的源头已经找到,但已经有太多狼人同胞因为这场瘟疫而死。狼人的血不会白流,我们一定能要复仇!” 说起这个狼人可就不困了。大家都来了精神,纷纷仰天长啸,草原上响起阵阵狼嚎。 王希咖一看大家喜欢听这个,就拣着狼人喜欢的说:“我们要让吸血鬼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 “付出代价!” “代价!” 草原上响起阵阵狂呼,那声音大得简直可以掀翻屋顶——如果草原上有屋顶的话。 看到狼人的兴致已经被自己煽乎起来了,王希咖又趁热打铁,这次开始夹带私货了: “要打败吸血鬼,就要有个好身体,就要健康!” “身体!” “健康!” 读过《乌合之众》的朋友们都知道,一旦人群进入到狂喊口号的这一阶段,无论你说什么喊什么他们都会信的。 王希咖终于借这个机会喊出了自己最想说的话: “要想消灭德古拉,一定要吃熟食,喝热水!” ”消灭德古拉!” “吃熟食!喝热水!” “熟食!” “热水!” 看到自己成功的把这个卫生理念灌输到了狼群的头脑中,王希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咖啡。 酌一口,满意的笑了。 当然,卫生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时代,哪怕是医术最高明的尼古拉医生,也没有细菌,病毒的概念。吃熟食,喝热水,只不过是医学道路上的一步。但这一步,已经足够让狼人部族摆脱瘟疫的烦恼。 第七十六章:穿越者的胜利 疾病是王希咖最难对付的敌人,剩下的事就好办多了。 虽然没有见过德古拉,但王希咖并不认为这个对手有多难打。 对于拥有这个世界上唯一一支装甲部队的王希咖来说,一切有形的所谓的“对手”,只要平推过去就行。就好像你玩星际争霸,你枪兵配坦克冲过去打一家只有采矿农民的对手,不是跟玩一样么? 王希咖的装甲大军向着德古拉的城堡开始进发,一路上没遇到什么抵抗。德古拉倒是挖了一个陷阱壕沟什么的,但挖得规模都不大,这些陷阱只是为了阻挡单个的狼人战士,无法阻挡王希咖的钢铁洪流。 德古拉的城堡位于狼人草原西北方向,如果用后世的地图做参考的话,狼人草原差不多算蒙古高原,而德古拉的城堡就处于罗马尼亚的位置。 这城堡位置比较险峻,依山而建,一般人只能从正面强攻。而正面还挖有护城河,这是上一次塞申斯率狼人大军来这里围城的时候德古拉赶建的。 穿越前王希咖曾去过英国旅游,参观过温莎城堡。在1世纪,座占地四万五千平米的英皇城堡算是最大的有人居住的城堡了。然而德古拉这个城堡竟然比温莎堡还要大,占地大概有六万多平米,几乎算得上一座城市。 德古拉城堡的建筑风格比温莎城堡更加哥特,堡内建筑高耸,消瘦,有尖拱和肋架拱顶。整体风格很适合吸血鬼的气质,给人一种忧郁深沉又带有一点点神经质的感觉。王希咖总觉得这建筑的样子有点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细细回想,发现这城堡的主要建筑竟然与德国的科隆大教堂相似。科隆大教堂建于1世纪到19世纪,整整建了600多年,这座德古拉城堡,又建了多少年呢? 站在城堡外的坦克上,王希咖不禁叹气:“可惜了,可惜了啊!” 这么有艺术价值的城堡,马上就要被自己炸毁,确实有些可惜。 可惜归可惜,炸还是要炸的,因为这是战争。 人类历史上有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都由于战争的缘故被毁坏了。 比如项羽烧毁了阿房宫,拿破仑炸掉了狮身人面像的鼻子。 而穿越人王希咖,将要炸掉吸血鬼德古拉苦心经营了几个世纪的华丽城堡。 假如这座城堡保存到现世,将会成为旅游胜地,甚至有可能成为人类文化遗产。 然而,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作出一些“焚琴煮鹤”的事情。 “全体人员听我号令,目标德古拉城堡,标尺五百五十万,向右零三十六,十发齐射,放!” 随着王希咖的命令,十架大炮一起向德古拉的城堡射出了复仇的炮弹。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 大炮的后坐力使得大地上尘土飞扬,巨大的烟尘将德古拉城堡都笼罩了起来,宛如平地上升起的沙尘暴。 待得成埃落定,德古拉城堡的主堡尖顶就这么没了。 城堡内响起一片哀嚎,那是吸血鬼的哀嚎,听起来与人类的哀嚎没有区别。 看来所谓吸血鬼,也不过是一群患有异食癖的人类。 “哇啊,哇啊……” “噗啦啦,噗啦啦……” 伴随着吸血鬼的哀嚎,城堡内还有乌鸦的叫声与翅膀扇动的声音。 原来德古拉的城堡养了许多乌鸦,就跟后世的人养鸽子似的,就养在城堡的那个哥特尖顶中。受到炮击的惊扰,群鸦纷纷飞到城堡上空盘旋,为自己逝去的家园发出哀鸣。 “还好当初听了尼古拉的劝,没开飞机来。不然不得被这群乌鸦撞废了?”王希咖想到。飞机这种东西虽然又快又方便,但风险比坦克大多了。坦克出了故障还可以跑出来,飞机一旦出点什么故障那就只能期待再次重生了。 随着乌鸦起飞的,竟然还有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怪鸟,翼展5,6米,身上光秃秃的没有羽毛,却有一张大嘴。仔细一看,竟然不是鸟,而是恐龙!是翼手龙!这德古拉,竟然在城堡内又养乌鸦又养翼手龙,算得上是一个异宠发烧友了。真不知道这两种不同的物种是如何在城堡内和谐相处的。 待到乌鸦和翼手龙飞得差不多了,城堡内突然飞出上千发箭雨,还有几个火球飞出来。原来是德古拉一方用弓箭和投石车进行反击。 德古拉一方当然知道狼族会采取报复手段。但他们只是吸取了上一次塞申斯围城的经验,在城堡内准备了足够两年吃的食物,又加固了围墙,心里想着狼人无论怎么样也打不进来。没想到狼人族群里来了个穿越人王希咖,直接带着本不应出现在这个时代的坦克大炮机关枪就来了,这怎么打? 德古拉城堡的反击规模跟匠人当年的投石车规模可差得太远了。王希咖大军毫发无伤,看戏一样看完了德古拉的反击。 德古拉的反击持续了大概10分钟,这10分钟里,王希咖就静静地看着他们表演。 德古拉的表演结束了,那么,就该王希咖出手了。 “全体注意,目标城堡围墙。标尺一百零五,向右二十五,五发齐射,放!” “轰!轰!轰!轰!轰!” 随着几声巨响,德古拉用花岗岩制造的城堡围墙被炸开了一个口子,那口子如此巨大,以至于像一道城门似的。这下王希咖的坦克部队就可以长驱直入,血洗德古拉城堡了。 但王希咖并没有急着下命令,他在等。他想知道德古拉还会不会有其他动作。 果然,从围墙炸开的口子里冲出几十条口角流涎的疯狗和无数只老鼠,这是德古拉培养的“生物战武器。”上一代狼王塞申斯的大军,就是被这些疯狗和老鼠击退的。 这种原始的武器对付塞申斯可能还有点用,但是打王希咖那就纯属做梦。加特林冒着蓝火哒哒哒一顿扫射,配合ak47打几个点射,完了再用火焰喷射器那么一喷——德古拉的动物大军就全结了帐,交待在城门口,甚至都没能靠近王希咖部队二十米范围内。 疯狗和老鼠跑完,城堡内突然跑出几道人影想要逃跑。速度奇快,目测百米速度应该都能跑进10秒,这应该就是城堡内住着的吸血鬼了,看来吸血鬼的平均速度的确要比普通人类快那么一些。 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他们速度更快的群体,那就是四条腿的狼人。 不待王希咖下令,郎那多,加林查带着几头狼就闪电一样的狂奔过去,一口一个,瞬间秒杀了那几个妄图逃跑的对手。从速度上看,王希咖感觉加林查速度要快一些,跑的时候能留下残影,几乎能赶上当年的狼王塞申斯。郎那多可能是在上河口待得时间长了,体型都有些发福,回头得让他减减肥。 逃跑的吸血鬼解决以后城堡内半天没个动静,王希咖也不忙着下令让坦克进去,而是再来一个齐射,炸了城墙上的一个弓箭手碉堡。 其实这碉堡对王希咖根本没有啥威胁,炸不炸都行。但王希咖还是炸了,反正炮弹太多,带回去也累,不如都在这里放了得了,顺便练练炮兵的准头。 碉堡炸完以后王希咖开始思考,接下来是一个建筑一个建筑的炸呢,还是把所有炮弹一起打出去,让这个罪恶的城堡整体爆炸。 不着急进城还有一个原因,他怕德古拉还有什么“隐藏的大招”。尼古拉说过尽量不要跟德古拉“近距离接触“,因为德古拉会“精神控制”。王希咖也怕,万一坦克开进城去被控制得调转枪口攻击自己怎么办?还是站在城堡外放放炮弹比较安全一些。 王希咖正待下令再次炮击,城堡被炸掉尖顶的半截房子上突然升起一面巨大的白旗——与狼人部族争斗了几个世纪的吸血鬼最大家族,德古拉家族就这么投降了。 投降的话就不好再打了,这是古往今来战争史上的铁律,王希咖也要遵守这一铁律。 看着升起的白旗,将士们爆发出热烈欢呼!狼人一族千年来的宿敌,就这么投降了! 这是狼族的胜利,也是科技的胜利,但说到底,是穿越者的胜利。 王希咖之所以能在这个世界称王称霸,只不过是因为他带着后世的记忆而已。倘若他没有那么多的先进武器,无论是匠人,狼人,毛人还是吸血鬼,都可以轻松将他击败。 以前看影视作品,络说,经常有一个说法就是无论你如何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或者是去往未来,都不能改变时间线的走向,也不能改变历史。 王希咖曾经对此深信不疑,直到他自己亲身穿越了一次,才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无论你穿越到哪个时代,想怎么改变历史就怎么改变,丝毫没有影响。 可见关于穿越,时光穿梭的影视文学作品都是胡编乱造,那些作者根本就没有穿越过。 第七十七章:初见德古拉 记得在来德古拉城堡之前,王希咖曾经问过尼古拉的看法。 尼古拉的建议是不要跟德古拉“近距离”接触,因为这个吸血鬼会“控制人心”。 王希咖虽然不太相信世界上真有人能够“控制人心”,但他也不愿冒这个险。 主要是尼古拉从来没有骗过王希咖,说话也比较谨慎。如果是彭连虎这种说话不过脑子的人说的,那王希咖肯定不信。但这话偏偏是平常非常靠谱的尼古拉医生所说,那王希咖就需要谨慎考虑。 这也是王希咖开始的时候打算不发一言,直接用坦克把城堡轰完了事的原因。但现在看到城堡上空摆动的白旗,这个计划显然不能继续进行了。 看着城堡上空摆动的白旗,王希咖心里冒出无数的念头: 在后世曾经有一种职业,叫做催眠师。催眠师可以通过让人凝视钟摆等物品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任由摆布。 这个德古拉,会不会通过摆动白旗对自己的部队进行催眠呢?要不然干脆下令把这座城堡完全轰了算了,管他投降不投降。这个时代又没有什么战争法。 想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作为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真让王希咖去炮击已经投降的敌人,还是要克服很大的心里障碍。倘若自己这次炮杀了已经投降的敌人,那以后打仗的时候还有什么敌人愿意投降呢?投不投降都是死,那肯定要拼一下子。 当然,以自己的实力,在这个世界上没人能够战胜自己,投降也好不投降也罢。想杀就杀,不想杀就不杀,不全由自己做决断么?自己作为狼王,这德古拉与狼族之间有血海深仇,假如德古拉投降就不杀他了吗?不杀又如何能够服众?留着德古拉如何处置呢?关在监狱里吗?还要给他提供食物,找人看守,怪费事的。还是杀掉比较好,这样最简单也最保险。 当年秦国的白起坑杀了40多万的降族,秦国不照样统一天下了吗?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其他都是虚的。 虽然有些冷酷,但现在是在打仗,打仗么自然是冷酷一些好。你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人的残忍。 王希咖正要下令开炮,墙洞里突然走出一个人。 只见这人削肩细腰,长挑身材,腮凝新荔,高鼻深目。 赫然是一个色目女人。 王希咖就算再冷酷无情,当众炮击一个女人这种事还是做不出来。狼人们显然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一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冲上去咬死这个女人。 正犹豫中,这女人已慢慢的走到阵前0步的地方,开口说道:“你们干什么?大早上的弄出这么大的声响,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这话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显得如此的“违和”。仿佛王希咖和他的部队不是来打仗的,而只是是一群制造噪音的,行为粗鲁的旅客一样。 王希咖细看这个女人,只见她淡黄的长裙,蓬松的头发,说话声音慵懒,的确是一副刚起床的样子。 “你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还不起床?”王希咖冷笑着问道。的确,王希咖的大军上午6点就起床了,来到德古拉城堡打了几轮炮击,已是中午1点半。要是正常人这会已经吃过午饭准备睡午觉了,这女人竟然才刚刚起床,这作息该有多不规律啊。 “我昨天晚上睡得晚,早上自然就起不来。再说我们血族本来就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种族,现在正是我们睡觉的时候。”那女人满不在乎的回答道。 “不好意思,打扰你睡觉了。但我们是狼族,是来找你们报仇的。报仇是顾不了这么多细节的,你们当时打狼人不也是趁着中午狼人睡觉的以后偷袭吗?”王希咖反问道。的确,在这次搞病菌战之前,德古拉家族曾经在中午从上风口方向偷袭了狼人。 “啊,对不起,不过我们已经投降了,能别再打了吗?”那女人被王希咖说道了短处,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是德古拉吗?”王希咖问道。在他的印象里,德古拉是个男性吸血鬼,还有爵位,后世一般叫他德古拉公爵还是伯爵一类的。从给狼族下毒的手法来看,德古拉是一个阴损狡诈之人,很难想象这么个狡诈之人竟然是面前这个不修边幅的女性形象。 “啊,我不是。不过,我是德古拉的老婆,你也可以叫我德古拉夫人。”那女人说道。西方人一般名字在前,姓氏在后。王希咖以前一直不知道“德古拉”是姓还是名字,今天听德古拉夫人这么一说,应该是姓了。 “你叫什么名字?娘家的姓是啥?”王希咖问道。因为在西方,女人嫁了人要改随夫姓,所以这个女人结婚前很可能不姓德古拉。 “我叫伊莎贝拉,姓达尼洛娃。”女人回答道。这名字倒也有趣,伊莎贝拉听起来像英国名字,但达尼洛娃又有点斯拉夫名字的意思,也挺符合这个地方的特点,介于英国和俄罗斯之间。 “好吧,那我叫你贝拉吧。你老公德古拉呢?怎么不出来,反倒让你一个女人出来。”王希咖问道。 “你还是叫我的全称伊莎贝拉吧。我老公还在睡觉,你要找他我可以去叫他出来,但你可别杀他啊,不然我就不叫他了。”女人答道。 “我不能保证不杀他,但你最好叫他出来,否则我现在就把你们全杀了。贝拉。”王希咖故意不叫伊莎贝拉的全称,而是改叫贝拉。并不是王希咖没有礼貌,而是他故意想要在“气势”上压住这个慵懒的女吸血鬼。 王希咖并不相信这个吸血鬼只是单纯的跑出来责怪王希咖的军队打扰她的睡眠,他们肯定早就做好了准备,否则也不会用弓箭和投石车反击,还派出生物武器。他们只是没料到王希咖实力这么强,因此故意派个女人出来,想要把这个大事变成事罢了。不叫她“伊莎贝拉”,而叫“贝拉”,就是为了显得王希咖根本不在乎这几个吸血鬼在说什么。 伊莎贝拉水汪汪的蓝眼睛忽闪忽闪地眨巴了几下,说道:“你等着,我去叫德古拉出来。什么事情都可以好好地坐下来谈,没什么必要动刀动枪的。”说完不等王希咖答应,便转身蹦蹦跳跳的跑回已被炸得面目全非的城堡,活像一只鹿。 伊莎贝拉“蠢萌”的风格,与这场铁血的攻城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着伊莎贝拉的背影,王希咖不由得想起《牡丹亭》里的那一句唱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一阵咳嗽声打断了王希咖中西合璧式的遐想。那咳嗽听起来就像一个抽了几十年烟的老烟枪每天早上起来清嗓子一样。一般人咳嗽的声音听起来像从嗓子里出来的,但这个咳嗽的声音似乎来自于更深的地方,似乎是从肺泡,从支气管里发出来似的。 光听声音,你会以为发出这种咳嗽的是一个老头,然而并不是。一个看起来三十来岁的中青年男子一边咳嗽一边走出了墙洞。 这便是伊莎贝拉的老公——吸血鬼之王德古拉了。 王希咖打量着这个吸血鬼,只见这人差不多有1米9的样子,身材瘦削,面容清癯。 一头金色卷发扎在脑后,身上穿一套绣花的礼服,看起来比较讲究。如果不是知道此人是个吸血鬼,你多半会以为这是一个搞音乐的艺术家,或者是个贵族什么的。 “你这么咳,该不会是自己也得了犬瘟热了吧?会不会传染,要不要去医院看看?”王希咖边说边拿了一条围巾围起口鼻,生怕被这个痨病鬼似得吸血鬼传染上什么怪病。 德古拉说道:“啊,不用担心,我这不是传染病,我们血族不会生病。我就是每天早上起来嗓子会痒,润润嗓子咳几声就没事了。”说着端起手中的杯子喝了一口。 原来这德古拉手里一直拿着一个高脚酒杯,里面是红色的液体,也不知道是葡萄酒还是血。考虑到德古拉的吸血鬼身份,王希咖判断他杯子里的是血。 但王希咖并没有问德古拉杯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他爱喝什么喝什么,哪怕装的是红油漆呢?王希咖也笑着问道:“不会传染就行,你举白旗是什么意思?想要归顺狼族么?你知道我是谁吗?” 德古拉微微一笑,一双蓝灰色的眼睛盯着王希咖说道:“我当然知道你是谁。我当然不想要归顺狼族。” 王希咖总感觉德古拉邪魅的表情有点眼熟。眉眼中的邪气有几分像年轻时的汤姆克鲁斯,又有几分约翰尼德普的影子,但整体气质综合起来又与《泰坦尼克号》时期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相似。 总的来说,德古拉有一个比较帅气的形象,如果被星探挖掘,说不定也能去拍几部电影,成为一个偶像演员。 第七十八章:猫戏老鼠 “你不想归顺狼族,你举白旗干嘛?莫不是要消遣老子?”王希咖并不喜欢太过于帅气的男人,总感觉这种阴柔的白脸没一个好东西。 “我举白旗,是不想你再继续破坏这座建筑,你看这城堡,多美丽啊!”德古拉的城堡造得的确不错,但也不至于美丽到王希咖不忍心炸得程度。 “嗯,如果你死了,城堡也就保留下来了。你愿意用你的命换这个城堡的存在吗?”王希咖问道。 德古拉突然转过身来,换了一种语气说道:“没有人可以夺走我的命,你又没有想过,死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王希咖心想刀都架脖子上了你还那么牛逼,那我也没啥好跟你说的,就开口下令炮击。可他怎么也下不了这个命令,不是他不想下命令,而是他突然发现自己无法开口说话了! 当一个人“想”要说话的时候,一般是先由大脑将想说的话编辑好,然后发送到嘴巴,声带,舌头什么的地方,然后声带带动气流,舌头配合嘴巴就可以说话了。但王希咖这个时候发现自己大脑编辑好的话竟然无法传送到嘴巴,有什么东西隔断了语言信号!王希咖想要挥挥手,发现手也动不了!自己瘫痪了吗? 这是王希咖活了两辈子,从未有过的体验。 王希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体验。这感觉就像有时候睡觉睡得魇住了,心里明白但就是醒不过来,别提有多难受了。那种感觉有些地方叫做“鬼压床”,一般都是被动的。难道德古拉这个吸血鬼竟然会主动鬼压床?这究竟是什么原理啊? 来之前尼古拉多次说不要近距离接触德古拉,因为他会控制人心。难道自己这就被控制住了吗? 在德古拉出来的时候自己一枪打死他就没那多事了,自己当时为什么要任由伊莎贝拉和德古拉摆布呢? 见王希咖半天不说话,德古拉冷笑一声,用他的那双眼睛紧紧盯着王希咖,本来蓝灰色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绿色。王希咖非常讨厌德古拉的眼神,那是屠宰场的屠夫看待待宰羔羊的眼神,被看上几眼就浑身汗毛倒竖。 可是再讨厌这个眼神,王希咖也没办法转过头去,只能老老实实的站着。耳朵里听到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说道:“你不是狼王么?我听说狼人有个风俗,就是一对一单挑,谁赢了谁当狼王。现在,我正式向你发出挑战,我要跟你单挑!” 王希咖心说老子动都动不了,挑你大爷啊!可惜他真是有口难开。自己来之前就不停的在心里说“要心要心”,可千心万心,竟然还是着了这个德古拉的道。 “你不说话,那我就当你是答应咯,要是反悔的话就尽快开口,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德古拉说道。 在外人看来,王希咖就是静静地站着一言不发,既不同意也不反对。在狼人族群里,的确有单挑这一传统,只是这个传统并不适用于吸血鬼。在两族漫长的战斗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偷袭与反偷袭,从没有过一对一的决斗。但王希咖是狼王,狼王没有说话,所以随行的郎那多和加林查也并没有阻拦。 “好,看来你是默认了,那么,我们就开始吧。”德古拉狞笑着向王希咖冲过来。 王希咖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只能静静地看着德古拉表演。他能清楚的看到德古拉苍白皮肤下的血管,能看到德古拉的右手拇指上套了一个黄金指套,那是用来戳破猎物脖子用来饮血的。 “德古拉!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王希咖咬牙切齿的想到。人死以后,真的会变成鬼魂么?鬼魂有没有什么超能力,能够控制吸血鬼? 也许是没有鬼魂这种东西的吧……吸血鬼杀了那么多人,如果被他杀的人都能变成鬼魂找他报仇,那他不是早就挂了? 那么,人死以后,究竟会去向什么地方呢?这已经是王希咖穿越以来不知道第几次面对死亡了。上一次是在跟上任狼王塞申斯的决斗,仔细想来,挂在塞申斯手上是不亏的,塞申斯虽然也搞些绑架之类的破事,但至少在决斗中,人家是凭借自己的实力,用速度躲子弹,让王希咖心服口服。 这德古拉就恶心了,用不知道什么鬼东西把自己搞瘫痪了,还假惺惺说什么“决斗”,一点素质都没有。 可德古拉这种控制人心的超能力,应该也算他自己实力的一部分吧,自己输了就是输了,也没啥好抱怨的。自己其实也算是开了挂的,有那么多坦克大炮,刚才没把德古拉轰死,怪谁呢? 王希咖带来的将士们并不知道老大的心里活动,在他们看来,一言不发的王希咖是在搞心里战术,从战略上藐视对手。 “老大好酷,理都不理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吸血鬼。” “那个吸血鬼看起来瘦瘦的,都没有60公斤,怕是连我都打不过。” “就是,你看过上次老大跟塞申斯的单挑吗?那才叫厉害!” 听着将士们的窃窃私语,王希咖哭笑不得——如果一会儿他们看到自己的老大就这么被德古拉生吞活剥了,又该做何表现呢? 德古拉越来越近了,离王希咖只有15步的距离。 王希咖能闻到德古拉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为什么吸血鬼也要搞香水呢?要掩盖自己身上腐烂血腥的气味还是说这个吸血鬼有狐臭呢? 他的香水是自己做的还是买的?自己做的话他也太闲了,如果是买的话,谁卖给他呢? 最讨厌男人涂香水了。 德古拉继续靠近,离王希咖只有10步的距离。 王希咖能看到德古拉的袖扣。 一颗晶莹透亮的石头,不知道是水晶还是钻石。 在王希咖穿越以前流行一种说法,说钻石是最大的骗局。 这种石头没啥价值,完全是被炒作起来的。 王希咖并不同意这种说法,钻石还是有价值的,除了好看以外就是硬度高。 如果说钻石是骗局,那么黄金玉石是不是骗局? 正常人类佩戴钻石是为了装饰,德古拉这么一个吸血鬼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干什么? 吸血鬼有必要装饰吗? 是了,吸血鬼也是人,只不过是有异食癖的人。 王希咖继续胡思乱想,德古拉继续靠近。 只有5步远了。 王希咖能看到德古拉那不知道抹了什么东西油光水滑的头发。 油头粉面的男人,哪怕是个吸血鬼也让王希咖非常恶心。 以前他想象中的“控制人心”是控制自己的自由意识,让自己把金银财宝乖乖送给控制者。没想到德古拉的“控制人心”是让人的意识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如果这一招用在医学上,是不是麻醉药都省了? 这时候王希咖突然觉得嘴巴里有一股苦杏仁味,这是氰/化物吗?还是乙醚?德古拉真是用的麻醉剂吗?他是用什么方法麻醉自己的呢?是他手上的那杯液体的效果,还是他身上的香水就是麻醉剂呢?自己是什么时候着了他的道的?是他挥手的时候还是他说话的时候?他干嘛不把自己直接毒死,还要这么故作姿态呢? 是了,他想要捉弄自己。就好比猫捉到了一只老鼠,并不会马上就吃,而是要先玩弄一番,等到自己玩累了才吃掉,以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心理。想来这个德古拉也是一样的吧?对他来说人类不过是一种猎物,在捕猎时他也喜欢先把猎物戏耍一番,然后再吃掉。 他会怎么对待自己呢?会吸自己的血,还是直接杀掉呢?直接杀掉倒还好一些。如果把自己变成吸血鬼,那自己怎么面对狼人部众呢? 据说吸血鬼都有某种能力,比如尼古拉可以看到别人脑中的图景,那自己变成吸血鬼,会拥有什么能力呢? 其实吸血鬼其他都还好说,就是不能正常吃饭这一点太烦了,自己对那些红烧肉,酱肘子再也提不起兴趣了吗?其它的都还好说,就是好想吃彭连虎做的雉羹啊!那家伙做饭是真的有天赋!可是倘若自己变成了吸血鬼,那今后就不再是想吃彭连虎做的饭,而是想喝他的血了。 那最好还是杀了我,这样的话起码还能留下点好印象。只可惜王希咖并没有操控人心的能力,因此德古拉的行为也不会以王希咖的意志为转移。是杀还是留,决定权在德古拉,而不在王希咖。 德古拉越来越近了,王希咖只感觉自己厌倦了德古拉这种猫戏老鼠一般的花活,只想让这一切赶紧结束。 算了,不想了。累了,赶紧毁灭吧。 他绝望的想要闭起眼睛,却闭不上。 他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德古拉慢慢抬起手臂,露出他拇指上的黄金指套,脸上挂着邪魅的微笑,露出两颗长长的虎牙…… 要行动了么? 只听“嗖!”的一声,德古拉和他的微笑一起从王希咖眼前消失了。 怎么回事?德古拉去哪了?难道这德古拉也有塞申斯的速度,绕到自己后面去了吗? 这时候还玩什么走位,直接上不就完了吗? 王希咖百思不得其解。 第七十九章:德古拉的食材 王希咖先是听到了伊莎贝拉的尖叫,这个蠢萌的女吸血鬼尖叫起来和普通女生没什么两样。伊莎贝拉一边尖叫一边跑进了城堡,王希咖的目光顺着她的背影看去,就看到了德古拉。 德古拉并没有靠走位绕到王希咖身后,而是出现在了城墙上。 准确的说,出现在了城墙的中间——他被钉在了城墙上。 胸口插着一支大腿粗的铁箭。 “妈的,还想跟我们老大单挑,我们是出来混的,你以为是西部牛仔啊?单挑,先跟我单挑吧!” 这声音非常熟悉,王希咖想了又想,终于想起来了,这不是黄毛杰克斯的声音吗?就在德古拉快要动手的时候,卑鄙的杰克斯竟然一箭射向了德古拉! 这谁能想到? 反正德古拉是想不到。 原来杰克斯自从出卖了黄毛一族以后,在族内就一直被各种排挤各种看不起,他明白自己今后想要有好日过只能靠王希咖罩着。 这次出征杰克斯一直想着要立个功,但王希咖基本上没给他这个机会,直接就大炮平推了。如今看到德古拉想要跟老大单挑,杰克斯觉得自己立功的机会到了。假如自己把这个敢于挑战老大的敌人干掉,岂不是立了一个大功?于是趁德古拉把注意力都放在王希咖身上的时候使出毕生绝学放了一箭。 效果不错,可谓一发入魂。 背后放冷箭!在别人单挑的时候放冷箭! 这是所有正人君子都不耻的卑鄙做法。 但杰克斯无所谓,他本来就是一个卑鄙人。 王希咖从来没有这么欣赏杰克斯的卑鄙,感动得都想给杰克斯立个雕像。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做田文,人称孟尝君。孟尝君门下门客众多,什么样的人都有。有一次孟尝君被秦国扣留了,秦昭王想要杀他。孟尝君底下的一个门客就披了一张狗皮,化妆成狗的样子,潜入秦昭王的仓库偷出了一件裘皮大衣送给秦昭王的宠妾。那个宠妾得到了狗皮,便放了孟尝君。 孟尝君连夜逃离秦国,到半夜的时候到了函谷关,天不亮所以函谷关也没开门。孟尝君手下一个门客又开始学习鸡叫,让守卫误以为时间到了,便开门放行。 这就是“鸡鸣狗盗”的故事。装成狗去偷东西,学鸡叫,这些技能在平时都被人看不起,但是在关键时刻,却正是这些让人“看不起”的技能救了孟尝君的命。 可见手下有两个“鸡鸣狗盗”之徒还是很有好处的。这次王希咖得以从德古拉手下生还,也正是因为手下有杰克斯这样的卑鄙之徒。扎克,加林查这样的手下当然能干,但他们太过正直,肯定做不出背后放冷箭救主这种事。 杰克斯显然不知道王希咖在想什么,他现在一心只怕被别人抢了功劳。只见杰克斯迈开大长腿跑到被钉在墙上的德古拉身边。德古拉嘴巴微微一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估计是遗言之类。 但是杰克斯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迅速的掏出了一把刀把德古拉的头给割了下来,动作干脆又麻利。紧接着一路跑,像一只大型金毛狗一样跑回王希咖身边,把人头放在王希咖脚下谄媚的说道:“老大,咱没必要跟这种角色单挑,多跌份啊?这种事让底下人去办就好。” 自从德古拉的头被砍了之后,王希咖发现自己又可以动了。这是什么原理呢?难道说不是麻醉剂,而是德古拉的头确实有控制别人的能力?嗨,此时此刻管他什么能力呢。王希咖张开嘴想要说些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 憋了半天才憋出来几个字:“啊,那什么,谢谢。” 自从被德古拉控制住以后,这是王希咖第一次说话,感觉中气稍微有点不足,腿也有点发软。 杰克斯立马狗腿的说道:“您别客气,为您做事是在下的福分!” 王希咖渐渐缓过劲来,身体也恢复如常,看见被钉在城墙上的德古拉残骸还是心有余悸,赶紧命人把德古拉的残骸和他的头一起浇上汽油烧了。在熊熊的大火中德古拉的身体化为灰烬,一代大吸血鬼就这么死于金毛人杰克斯的冷箭,令人唏嘘。 直到德古拉的残骸被埋在城堡外,王希咖也没整明白德古拉刚才是怎么控制住自己的,用的到底是麻醉药还是靠的催眠,总之挺有一手。要不是半路杀出个一心立功的杰克斯,自己可得交待在这了。 德古拉的死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尤其是狼人。在德古拉向王希咖发出单挑的请求的时候,他们很怕。怕一个吸血鬼打败王希咖变成新狼王——万一德古拉当上狼王以后命令所有狼人都自我了断怎么办?看到德古拉被杰克斯射死,狼人将士们都很开心,德古拉和狼人之间战斗了无数年,如今这个敌人终于没有了,夙愿得偿。 王希咖带着将士们进入硝烟未散的德古拉城堡,杰克斯寸步不离的伴随在王希咖的左右,一副贴身保镖的架势。 这城堡主堡除了挨了几发齐射,围墙被炸以外其他的建筑损失不大。王希咖在后世也曾涉足过房地产,各种各样的建筑见得多了。从业内人士的角度来看,德古拉城堡建得挺不错。首先是位置:坐北朝南,背靠青山。这就保证了在冷兵器时代城堡易守难攻同时采光也足够充足。前有护城河,属于面临绿水,从风水学的角度来看,这属于一块藏风聚气的宝地。 另外整体建筑都是用花岗岩堆成,用料也扎实,看得出来德古拉在选择建材上非常用心。如果在后世,就这么一座城堡怎么也得值个几亿美金。除了王希咖自己在上河口搞的那堆现代化建筑,德古拉城堡要算得上王希咖在这个时代见过的最好的建筑了,是匠人那些茅草房没办法比的,与狼人那堆狗洞一般的建筑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好堡,真是好堡啊!”漫步在城堡的石头路上,王希咖感叹道。 “老大,您吃了什么,好饱好饱的?”在一旁的狗腿子杰克斯奇怪道。 “我是说这个城堡很好,不是说吃饭很饱,明白吗?”王希咖觉得杰克斯这种强行玩谐音梗的方法有点无聊。 “老大说话真是高深莫测,听完有一种令人醍醐灌顶的感觉,哈哈,哈哈……”杰克斯不放过任何一个拍马屁的机会,没有机会制造机会也要拍。 王希咖没理会杰克斯的尬聊,径直往城堡内部走去。如果不是穿越了,王希咖还以为自己进了个博物馆。城堡内到处金碧辉煌,与凡尔赛宫相比也不逞多让。 狼人们对于进入吸血鬼的城堡还是心有顾虑,但看到狼王都跟着进了,于是也都进入堡内参观。 “这德古拉怎么也喜欢到处搞得黄澄澄的,跟个暴发户似的。”王希咖一边感叹一边在城堡餐馆。 不知道为啥,吸血鬼基本上没法正常吃饭,但无论是尼古拉还是德古拉,都喜欢整一个巨大无比的餐厅,一张巨大无比的餐桌。可能不管是吸血鬼还是人类,在潜意识里总是喜欢越缺什么越显摆什么吧,比如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人就喜欢弄一个大书架,一个无法正常吃饭的人就喜欢搞一个大餐桌。 餐桌上有许多珠宝烛台,银餐具一类的器物。毛人杰克斯看得两眼发光,说道:“老大,这些东西都是咱们的吧?咱们把这些玩意儿打包带回去呗?” 王希咖本来就有钱,家里又有矿,对这些东西没啥感觉。便随口说道:“你喜欢拿去便是。” 得到了王希咖的许可,杰克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他本就贪心,作为一个毛人,力气又大,瞬间就把他看得见的,觉得有价值的东西搜刮一空,弄成一个巨大的包袱背在背上。 王希咖由得杰克斯在拿“抢夺战利品。”按说这杰克斯这次救了自己一命,别说要点餐具了,就算把这城堡整个奖赏给他又如何? 恍惚间王希咖突然听到餐厅后似乎有呻吟声,便走到厨房查看。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肚子里的隔夜饭都给吐出来。 只见厨房密密麻麻挂了0来个活人,都是手脚捆了倒掉在梁上,如同挂炉烤鸭一般。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有伤疤,有的甚至还在滴血。 原来这些人都是德古拉的食材,把人倒挂起来好让全身血液流向头部,然后在颈部开一个口子,像割橡胶一样搜集新鲜血液。倒完一杯血,再用胶布把伤口封好,跟开自来水龙头似的。一个活人身上大概有5,6000毫升血液,也就够德古拉喝个两三天的。 王希咖最见不得这种虐待人的行为,赶紧让人把厨房里的活人都放下来。这些被王希咖解救的“食材”自是千恩万谢,磕头作揖。让王希咖想起二战时从集中营解救出来的犹太受害者。 这个德古拉,可真是作孽呀! 第八十章:无害化处理 被王希咖解救出来的“食材”大多是德古拉抢掠过来的无辜乡民,被德古拉虐待了几天,身心都受到了极大刺激。每个人都想往外跑,但由于身体长时间的倒悬,腿部血液运行不畅,根本就走不动路,而且大脑充血过多,整个头都是晕晕的,坐都坐不住。 王希咖只好先让这些受害者躺在地上,恢复一段时间再慢慢坐起来,然后再慢慢尝试站立。 被解救的受害者们慢慢恢复了元气,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们有的是被德古拉直接绑架的,有的是被德古拉以“高薪招杂役”为名骗进来的。 德古拉是个吸血鬼,远在上河口的王希咖都有所耳闻,然而这些近在咫尺的乡民却不知道,还以为德古拉不过是个有钱的贵族老爷。有时候就是这样,需要一定的距离才能认清一个人,在身边却往往容易被迷惑。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等到大家恢复得差不多了,乡民们便向王希咖告别,大家都好几天没有回家了,都想要尽快见到家人。 有一个年轻人却不动身,只是呆呆坐在哪里。 “你怎么了?有什么不舒服的吗?”王希咖还以为这年轻人还没有恢复好。 那年轻人却不答话,睁着一双大眼睛对王希咖说:“我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里,跟我来。”说完起身就走。 王希咖心想“我要找的人?我没有什么要找的人啊,德古拉不是已经被烧了么?”但看那年轻人说得诚恳,便跟着去了。 只见这年轻人在迷宫般的城堡里左右穿梭,把王希咖带进一个大房间。整个房间墙壁被刷成粉红色,中间有一张大床,上面是一床精致的金丝棉被。 那年轻人上去“哗”的一声把棉被一掀,说道:“这是不是您要找的人?” 王希咖一看,棉被下还真躺着个老熟人——这不是刚刚在城外见过的伊莎贝拉女士么?原来伊莎贝拉在城外亲眼看家德古拉被杀,内心感到极大的恐惧,便跑回床上蒙上被子躲了起来。跑的时候路过厨房,正好被这个年轻人看到。 “喂,起床啦,你不看看都几点了?”王希咖对伊莎贝拉说道。心里暗暗感到好笑——自己大军已经进了城堡,躲在被子里就能躲得过去吗?这个女吸血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别,别杀我……”伊莎贝拉惊恐的说道,她本能的想要拉被子,可被子已经被掀了,只好弱无助的面对着众人。 “放心吧阿嫂,我不杀女人。”王希咖安慰道,他确实也不想杀伊莎贝拉。 “当时我就不应该叫德古拉出来,是你说不杀他我才叫他出来的,都是我的错啊。”伊莎贝拉双手蒙住眼睛叫道。在她的心里,仿佛德古拉是她害死的一般。其实当王希咖的大军包围住城堡的时候,德古拉的结局便已经注定了。 “我当时也没有答应你不杀德古拉,因为我是狼王,这次就是来打德古拉的。再说杀德古拉的也不是我啊,是德古拉自己要来跟我单挑,被我手下人杀了。”王希咖安慰道 “大哥,跟她说这么多干嘛?一刀把她砍了不就行了?”一旁的杰克斯有点不耐烦。他还要忙着去搜刮战利品,跟这个女人聊天简直是浪费时间。 “啊,别杀我,求求你别杀我!你让我干什么都行”伊莎贝拉看到杰克斯就害怕。正是这个满身金毛的巨人一剑射死了德古拉。 王希咖拍了拍杰克斯的后背:“兄弟,没有特殊情况我们一般不杀女人” 虽然王希咖是个狼王,狼王与吸血鬼有不共戴天之仇,但王希咖毕竟是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屠杀妇孺这种事他还做不出来。 “好,大哥你说不杀就不杀吧。那这个女人咋办?就这么放了吗?”对于王希咖的话,杰克斯可谓是言听计从。 “先把这个女人绑起来吧,没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准伤害她,等我回去再进行发落。”王希咖命令道。将士们自是听令,把伊莎贝拉带了下去。 王希咖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他准备打完仗以后把伊莎贝拉送到咖啡岛上去,她和尼古拉医生是同族,应该有共同语言。尼古拉医生那里还缺一个护士,这个伊莎贝拉正是不错的人选。 带王希咖进来寻找伊莎贝拉的年轻人没有见到想象中的血腥场面,似乎有点失落的样子。说道:“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个吸血鬼?” 王希咖转头看向那个年轻人问道:“你希望怎么处理?” 年轻人搔了搔头,说道:“我希望对她进行无害化处理。” 王希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学的无害化处理这个名词?” 年轻人害羞道:“我叫伊万,无害化处理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名词,希望这女人以后别再害人了!” “好的伊万,我会对这个女人做无害化处理的。你先回去吧,你的家人在等着你。”王希咖准备把伊万打发走,他不是很喜欢让伊万在城堡带路。像这种陌生的房间,王希咖更喜欢自己去探索。 “啊,我没事,我想要跟随您!”伊万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道。 “我的意思是,我命令你离开。现在!马上!快走!”王希咖用王者的语气向伊万吼道。于是伊万跑走了。 接下来就是王希咖自己的时间了,他漫步在吸血鬼的古堡里,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贵族,并且脑补了一部一百万字的关于古堡的说。 在一个房间里,王希咖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化学实验室。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还有各种颜色的液体,其中有一种液体很像德古拉在城外拿的那种——是了,也许德古拉研制出了一种可以让人麻痹的液体,所以才能在城外定住自己吧。 这个德古拉,如果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科学上,在后世应该可以拿一个诺贝尔化学奖吧。在场的人没有一个懂得德古拉的化学制剂,王希咖建议把这个实验室封存起来。也许远在咖啡岛的尼古拉医生会知道这些五颜六色的液体到底是干嘛的。 参观完德古拉的城堡,王希咖便想要离去。瘟疫快要平复,德古拉已死,血族与狼族的争端也要告一段落。自己需要回去发展科技了——发不了朋友圈让王希咖觉得浑身难受。这次来打仗也忘记带照相机和摄影机,不然可以把德古拉的样子和他的城堡全貌保留下来。 正要出城堡大门,郎那多和加林查突然神色变了,变身成狼在地上嗅来嗅去,说道:“这地下有吸血鬼。” 几个狼人细细搜寻,终于发现德古拉的城堡竟然还有地宫。从城墙边一个门走下,地下是两层风格阴郁的大厅,布置得好像《魔兽世界》里的亡灵主城幽暗城。 第一层铺满了各式各样的棺材,王希咖把棺材全部起开,发现这些棺材中躲藏了两百来个血族。原来这些人都是德古拉和伊莎贝拉的亲戚以及城堡的仆人,各个都是金发色目,面无血色的吸血鬼。王希咖和德古拉在上面干仗,他们便躲藏在此。 这郎那多和加林查当场就咬死了两个,要不是王希咖制止,他们估计还要继续杀下去。剩下的吸血鬼早已经失去了斗志,只求王希咖饶他们不死。王希咖命令把这些吸血鬼全部带下去,和伊莎贝拉一起听候处置,心里想着这次回去一定要给部队立个规矩,禁止杀俘虏。 地宫的第二层让见多识广的王希咖都忍不住想吐。这一层是德古拉用来做各式各样病理实验的动物和人,除了老鼠和疯狗以外这哥们儿还关了几条恐龙,无一例外全是满身脓包,也不知道上了些什么药。 最惨的是那些人,这里搜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种,好多都是王希咖没见过的,有些身高很矮,看起来跟猴子差不多,就像传说中印尼岛上的远古人类,有的干脆就像猿人,还有的长个狗头,就像变身变了一半的狼人,还有身高两米往上,看上去就像脱了毛的毛人一样…… 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一个个缺胳膊少腿,身上没一块好肉,神经都被折磨得失常了。 王希咖一边走一边想:这个德古拉真是令人作呕,你说你杀人就杀人吧,吸血就吸血吧,你非要把人折磨成这样干啥玩意儿?这不比《西游记》里的妖怪还令人恶心么?就好像蚊子和蚂蝗,你单纯的吸点血没人会说你什么,但你吸完血还要把人身上弄出一身的痒包,那自然是要被消灭了。 第二层的尽头有一个房间,里面堆了几大箱的羊皮卷,上面写的都是些王希咖看不懂的文字,估计是德古拉的实验日记。 王希咖命人把所有实验日记封箱保存,准备运到咖啡岛,让尼古拉医生来解读一下。至于那些实验品——王希咖确实很想救这些被用作实验的动物和人,却又不知道怎么救。把这些实验动物和人都放了吧,又怕这些试验品身上带有致命的病毒和细菌,让更多的人失去生命。不放吧,又不忍心让他们再受折磨。 犹豫了半天,王希咖最后只好含泪将这些试验品枪决,尸体拖出去浇上汽油烧掉,做“无害化处理。 第八十一章:战后建设 德古拉的城堡已经被王希咖带来的部队搬空了。这些部队跟着来基本上也没遇到什么大规模的战斗,就是站在旁边壮声势用的。要不是搬家的时候可以出点力,完全就是一台台粮食消耗机。 加林查主张把空置的城堡烧掉,被王希咖严词拒绝:“烧掉干什么?这个城堡一定要保留下去,让后人们世世代代来这里参观纪念!” 加林查不太理解:“我们是狼人,吸血鬼的房子有啥好参观的?” 王希咖道:“从此以后就没有吸血鬼了。你给孩子讲德古拉的故事他们都不知道德古拉什么样。留下这座房子,以后讲故事的时候也有说头呀!” 王希咖的理论说服了加林查和将士们,大家满载着战利品回营,德古拉的城堡得以保留。 从内心深处来说,王希咖最讨厌就是古代人打仗动就烧别人的房子。如果项羽不烧阿房宫,那现代人就能知道秦始皇究竟住在什么地方了。 一回到狼人草原,狼人们就张罗着要分封战利品。 王希咖对于德古拉城堡里的什么金银财宝都没兴趣,全部分了下去。杰克斯和两个发现地下吸血鬼的狼人多分了几份。 从德古拉地下室运出来的几大箱书王希咖没有分,反正除了他没人对吸血鬼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感兴趣。 至于伊莎贝拉和其他的战俘,王希咖让他们随自己一起回上河口,再找地方安排。留在狼人草原肯定是活不过一星期的。 王希咖回营前特地把大长老加洛喊过来:“我走以后,你一定要让族人们吃熟人,喝熟水,再把河道细细搜寻一遍,看还有没有上次搜漏的德古拉铁盒。发现生病的人一定要隔离,避免接触。记住了吗?” “记住了,我的王。”加洛答应道。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位辅佐了几代狼王的大长老,对王希咖非常服气。因为这个新狼王,战胜了狼人从古到今的宿敌德古拉,做到了所有狼王都未曾做过的事。 “我过几天就会回来,给大家按自来水管。”王希咖说道。饮水卫生是个大问题,自来水最起码可以大大降低人们因为饮水不洁患病的几率。 “什么是自来水管?”加洛虽然见多识广,但也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 “就是能让大家喝了不得病的水,过几天你就知道了。”王希咖答道。 在草原上开发自来水,总让人想起19世纪大清发展自来水的历史。 除了自来水管道,还有王希咖一直心心念念的公路,机场,以及最重要络。如今无论是毛人,匠人,狼人还是吸血鬼,战争已经结束,是时候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建设上来。尽快把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提升到后世的水平上。 回到上河口以后王希咖立刻把德古拉的实验日记运到咖啡岛上请尼古拉来帮忙破译。他对这个独居岛上的吸血鬼医生非常尊重,很想听听他的意见。 “这是什么文字啊?”王希咖指着实验日记上鬼画符一般的字迹问尼古拉。这文字不像他在后世看过的英语,拉丁文,梵文,倒有几分像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 “这是血文。是血族的文字。”尼古拉说道。 “你会血文吗?”王希咖问道。 “会,这就是我们族的文字,怎么不会?”尼古拉说道。 这下王希咖就放心了,他生怕世界上没人认识这种奇怪的文字,导致血族的文明失传。 “这尼古拉讲的是啥?” “主要是讲他配的各种药,基本上都是毒药。” “对你有用吗?” “嗯,还是有点用的,但是用处不大。” “有点用就行了,先放你这吧。” “好吧。” “对了,你看看德古拉有没有一种药物,颜色像血一样,可以通过挥发来控制人的心神,让人动弹不得的?” “好的,等我找找看。” 德古拉和尼古拉平时都挺喜欢研究药物,只是两人走的是相反的路子。德古拉喜欢研究害人的药,尼古拉喜欢研究救人的药。 王希咖总怀疑自己跟德古拉决斗的时候被控制了也是德古拉搞出来的药。如果这药物用来当麻醉剂,做手术的时候倒是挺好。 “对了,这次我在尼古拉城堡发现了00来个吸血鬼,已经被我关在上河口了,要不然把他们拉到岛上你来看管?”王希咖觉得处理吸血鬼俘虏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同为血族的尼古拉来管理。 “还是别了吧,我就是因为不喜欢和血族在一起,才一个人跑来这个岛上的。”尼古拉说道。 “那行吧,我自己管。我先回去了,过几天派人来给你安电话。”看尼古拉不愿意承担看管战俘的任务,王希咖只好自己来了。反正自己已经管着匠人,狼人,毛人了,再多管个血族也没啥大不了的。 这种族多了摩擦就多,这些稀奇古怪的种族又没有现代人的意识,互相之间动不动就爆发以灭族为目的的战斗。单靠自己早期定下的“约法三章”很难顾及到这么大的范围,得需要完善的法律系统才行。 拟定完善的法律需要时间,王希咖决定先推行语言。狼人,毛人,血族各有各的语言,这没问题,但z文要作为一门官方语言,正式场合必须使用z文。 自己领地里无论任何种族,必须学会认识汉字。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的种族,可以使用z文作为本族的文字。 然后是统一计量单位。废除什么杂七杂八的盎司,磅,石,担,寸,尺等计量单位。统一使用克,千克,吨作为重量单位。长度单位也统一使用厘米,米,千米作为单位。容量单位则用升,毫升替代。 这两招是跟秦始皇学的。秦始皇在后世褒贬不一,但是作为一个统治者,他的确是有点东西的。 当年蒙古的成吉思汗打下的国家比秦始皇还多,疆土面积比秦始皇大多了,但并不长久。主要就是蒙古帝国疆域内没有统一文字和度量衡。 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对于统治多种族地区是很有好处的。 有了统一的文字,大家才看得懂你颁发的命令。有了统一的计量,长度单位,才好更好的在疆域内推行教育。 当然了,其他方面他并没有学习秦始皇,而是允许各种族保留自己的母语和文化传统。毕竟作为一个现代人,他知道文化多样性的可贵。 做完了这两项,王希咖总觉得还少了点什么,自己那么大的疆域得有个名称,比如秦,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等等。想来想去好名字都被人家取了,自己又不想重复。最后决定,干脆自己统治的疆域就叫做“人国”吧,毕竟这个疆域是由人建立的。疆域内所有两条腿走路,能说话的子民都归为“人族。” 每个人都首先要知道自己是人国的子民,自己是人族的一员,接下来再分成狼人,毛人,血族什么的。互相之间就有了认同感,才不会一天到晚老想着你打我我打你的。 做完了这两项,王希咖基本上找到了“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的感觉。 初步成就了霸业,成为了尼古拉所说的“世界征服者”,王希咖却没有骄傲。当然,作为一个穿越者,靠着后世的科技知识能够击败一些原始人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他的主要想法是尽快提高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把这个时代弄得跟后世一样,让每个人都可以早日躺在床上刷手机。 然而电脑,络,智能手机是个大难题,王希咖根本不会搞。在后世有些聪明人能够“自学编程”什么的,但那也要有教材才能编程啊。没有教材,那岂不是“自创编程”了? 后世络上曾经有段子,说高手能够用钥匙在一张空白光盘上刻出一个ids系统。王希咖当然不是这样的高手,他只能先做一点自己会做的事情。 比如先把疆域内的交通搞好。“要想富,先修路”在哪个时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便捷的交通可以加强境内的人员,物资交流,可以让“人国”的经济发展起来。 王希咖计划在匠人平原,白毛雪山,黑毛峡谷,狼人草原,德古拉城堡之间修建高速公路,然后在各个大城市修建机场。总之宗旨就是让人更便捷的移动。 另外就是勘查水文,在河道修建水力发电厂,在草原上修建风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都属于清洁能源,对环境污染破坏比较。 这些都是大工程,需要很多人手来完成。 王希咖并没有像秦始皇修长城那样往死了用劳动力,而是严格按照后世的工作标准,每工作五天休息两天。拒绝加班,拒绝996。 每一项工程王希咖都亲自参与,因为其他人都不会,只有他会,他得手把手的教会几个聪明的人,然后再让那些聪明人一传十,十传百的教给其他的工人。 预计10年以后,新成立的人国平均生活水平就达到了19世纪末0世纪初的水平。城市里修着飞机场,公路上开始跑着汽车和摩托,家家户户装上电灯电话。除了没有电脑,基本上达到现代人的生活水平。 王希咖计划着再在各处修建铁路,这样的话国内的运输能力就会大大提高。相信再来一个发展期,弄出电脑和络,那人国的技术水平达到后世的标准也并不是难事。 第八十二章:叛逆期 在王希咖大兴土木大搞基础设施建设的这段时间里,岛生快速的成长了。 孩子总是这样,稍不注意就长大了。 在前世的孩子咖也是一样,仿佛昨天还在妈妈怀里吃奶,转眼就背着书包上学去了。 如果在前世,岛生应该已经在读学三四年级了。在这里每天跟着仓老师他们认字,汉语拼音都还不会。 虽然岛生每天在大自然里疯玩,生活得非常快乐,但王希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想来想去,岛生缺少家庭作业与考试。 作业太多固然会影响孩子的健康发展,但完全没有作业的话孩子又无法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记忆。没有考试的话孩子当然没有压力,但不考试觉无法确认孩子的知识水平。 仓老师的“教材”还是王希咖早年编撰的,也就是“扫盲”班的水平,如今显得有些过时。王希咖思前想后,决定重新好好编纂一套教材和试卷。 他潜下心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写了近45万字的教材,包含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外语和历史这两门功课他没写。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狼人语,毛人语之类的外语他自己也不懂。另外历史的话,王希咖自己学的那些历史都还没有发生,没办法写。 写好了教材,他又亲自拟定从学到高中的考试内容,每三个月举行一次考试,测定学生的学习能力,甄选人才。 由于还没有搞出复印机,教材和试卷都是王希咖自己刻板,用雕版印刷术搞出来的。教师队伍就由前期培训出来的稍微有点文化的人担任。 岛生除了每天在学校跟其他同学一起上课以外,回家王希咖还自己给他开个灶,让他单独做点作业,写一份卷子什么的。 岛生瞬间就变得不那么快乐,跟爸爸也不亲了。 “你这是何必?老是让咱孩子背啊写啊的。学这些有用吗?”孟娇娘训斥道。 “你不懂,这是为了咱孩子好。不然长大以后没文化找工作都不好找,还会被人看不起。”王希咖说道。 “找什么工作?让孩子快快乐乐的成长就行了,咱家缺那几个钱吗?再说了,这世上根本就没人有文化,谁会看不起谁啊?”孟娇娘看岛上夜夜写王希咖布置的作业写到深夜,有些不舍。 “以前没文化没问题,但以后不行了。我要让这世界变成一个有文化的世界,你别老是惯着孩子,对他没好处。”王希咖说道。他明白对孩子不能溺爱,否则不能成才。 “行,你爱怎么管怎么管吧。要么就对孩子不闻不问,要么就把咱孩子往死里整。我看你就是不想好好过日子。”孟娇娘有些生气。 王希咖默默承受着家人的不理解,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培养岛生。终于有一天,岛生逃学离家出走了。 孟娇娘简直气疯了,在家里又跳又闹。王希咖心里也慌,虽说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是很正常的,但这个世界是原始世界,到处都是野蛮人,山上还有霸王龙和各种猛兽——钥匙岛生被抓住吃掉怎么办? 这年头没有摄像头,找人也不好找。王希咖找遍了方圆0公里的范围,却怎么也寻不见岛生。 他只好紧急从狼人部落调来了加林查,卡洛斯等高手,让他们利用狼的嗅觉搜寻岛生。 几个狼人跟踪着岛生的气味就出发了——在一条河边失去了线索。这岛生的野外生存能力实在太强,对于几个狼人叔叔的套路也很熟悉。 岛生已经失踪了5天,超过了7时黄金搜救期。孟娇娘早已经哭干了眼泪,如果这个时代可以离婚的话,她说不定就跟王希咖离婚了。当然了,王希咖并没有制定出婚姻法,所以孟娇娘也不能离婚。 王希咖知道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他跑到岛生的学校,用代入发把自己想象成岛生,假如自己要离家出走的话,会跑到哪里去呢? 他时候倒是也离家出走过几次,但都是跑到吧。这个时代没有吧,岛生会跑到哪里去呢? 想着想着他突然心念一动,往玻璃厂跑去。这玻璃厂是王希咖搞建设的时候建造的,负责生产一些玻璃杯,玻璃盘什么的。在王希咖的指导下,也生产玻璃球,可以用来下跳棋。 岛生很喜欢玩玻璃球,没事就跟福根他们几个在玻璃厂弹着玩。弹玻璃球这个游戏王希咖自己时候也爱玩,又没啥风险,所以岛生沉迷于弹玻璃球的时候他也并不反对。 孩离家出走,如果没有被坏人拐走或者被野兽吃掉的话,一般就会跑到自己最喜欢去的地方。 王希咖三步两步跑到玻璃厂,问了厂里的工人都说没见过岛生,工人们都说没见过。门口蹲着福根和几个孩子在玩玻璃球,也都说这几天没见过岛生。 王希咖这下彻底没办法了,打算回家做寻人启事,在人国境内广泛粘贴。正在家里找岛生的照片呢,突然脑中灵光一现——刚才福根回答自己问题的时候明显目光闪烁,从心理感觉,福根应该知道岛生的下落! 王希咖再次折回玻璃厂,找到了福根。这一次,他像面对成年人一样面对福根。 “福根,你还记得你上次跑到山上去帮仓老师选金丝楠木,差点被霸王龙吃掉的事吗?” “当然记得。差点就死了。” “你知道你爸爸妈妈当时有多着急么?”王希咖问道 “记得,我爹急的几天也睡不着觉。”福根低下头声的说道。 “不止你爸爸,你妈当时也很着急。现在岛生丢了,我和岛生的妈妈也很着急,你明白么?”王希咖在前世是个总裁,算是阅人无数。从福根的表情就知道这孩子肯定知道岛生的下路,于是步步引导。 “可是您在家天天逼岛生写作业,岛生不想回家啊……”福根显然陷入了内心的挣扎:告诉王希咖岛生的下落,就背叛了岛生。不告诉王希咖,让王希咖夫妻这么着急似乎又有些不对。 王希咖也是过来人,一眼就看出了岛生的挣扎,他体贴的说道:“你不用出卖你的朋友,也不用告诉我岛生在哪里。如果你见到岛生,就告诉他爸爸妈妈很着急。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分得清轻重的,对吗?” “那您得答应我一件事。”福根思考了一会儿,抬起眼睛坚定的看着王希咖。 “什么事?”王希咖问道。此时别说一件事,便是千百件事他也能答应。 “福根回去以后,您可千万别再逼他做作业了,会出人命的。”福根说道。 “好的,我知道了,我不会逼他。”王希咖说道。突然回想起自己时候,也是特别不喜欢做作业。 “嗯,那我见到岛生的时候我会跟他说的。”福根说道。 福根果然言而有信。在他跟王希咖交流后的第二天早上,岛上就出现在了家门口。像一只鹌鹑一样夹着手臂耷拉着脑袋。 这个姿势是从古到今每个离家出走又被找到的孩的标准姿势。 王希咖走上前去,把何范紧紧抱在怀里——这是每一个找到孩的家长的标准姿势。 岛生就躲在福根上次躲藏的哪个湖边山洞——那个洞穴已经成为了孩的秘密基地。不出所料,福根帮他打了掩护,每天都把家里的饭带出来送给岛生,完了还细心的擦去自己的脚印。 “你要记住,福根是靠得住的兄弟,是你值得一生交往的朋友。”这是王希咖在岛生归来后的第一句话。如今他也像跟成年人跟自己的儿子说话。 岛生显然也从王希咖的语气中感受到了父亲的认真。于是也认真的说道:“我知道福根是个好兄弟,我是不会亏待他的。” “你知道吗?我给你布置作业是为你好。”王希咖是一个是非分明的人,该做的事他一定会做,不会因为岛生搞个离家出走就放弃对他的教育。 “爸,我知道做作业是为我好。我不是不能做作业,只是我受不了不公平。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要做额外的作业,其他的朋友却不需要?”岛生认真的说道。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要想赢在起跑线上,就必须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从私心上来说,王希咖之所以给岛生布置更多的作业,也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更加优秀。 “可我不想成为人上人,我只要和其他人一样就好。”岛生并不知道什么是“人上人”,在他这个年龄,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他清楚的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额外的家庭作业。 王希咖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儿子,我跟你讲个故事吧。关于我前生的故事,关于你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岛生说道:“我知道我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你就讲讲你前生的故事就好。” 于是王希咖从头到尾给岛生讲了一遍人类发展史,从古人类走出非洲一直讲到1世纪的智能手机和社交络,从自己念学一直讲到大学毕业练武渡劫…… 岛生听完以后沉默不语。良久才说道:“爸爸,你的故事不错,但我还是不想做额外的作业。” 第八十三章:海底计划 王希咖明白,对于岛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什么“赢在起跑线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都没有意义。 他只知道其他朋友放学以后可以自由的玩耍,而自己还要做爸爸无缘无故布置的作业。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 追求公平是人类的天性,孩子也不例外。教育公平也是一种公平,做一样多的作业,也属于教育公平的一种。 王希咖从此不再给岛生布置额外的作业,而是给每个同龄的孩子都一起布置作业。虽然晚上还是要写很长时间的作业,但岛生这次愉快的接受了——因为大家都需要做作业,并不只是自己一个人“受苦”。 “大家都一样”,这种想法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一些原本自己不想接受的观点。 王希咖之所以不给孩子们“减负”,是因为他知道现在不是“减负”的时候,大家有太多的课要补了。当全世界都没什么知识的时候,该如何减负呢?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家只要能吃饱肚子就好了,何必去学那些用不到的知识呢?尤其是那些三角函数,解析几何一类的玩意儿,学来不知道干嘛。难道打猎,种地,买菜的时候用得到这些东西?至于那些新奇的东西,让王希咖负责发明不就好了,有什么必要自己去学呢? 王希咖明白要让子民懂得知识的重要性,就必须设立奖惩制度。知识越多,学问越高的人得到的奖励也就越多。 他从到大设计了三次大考试,学满5年(相当于学毕业水平)之后考一次,考得好的人家里送两头牛,五只羊。学满十年(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之后再考一次,考得好的人送十头牛,二十只羊,并且可以成为人国官员管理一方百姓,官员不用种地,每个月会发放薪水。学满15年(相当于大学毕业)水平的人再考一次试,考得好的人送100头牛,1000头羊,成为高级官员,封万户侯。 这套制度是他结合历史上的科举制和后世的各种考试制度建立的,目的是甄选人才,给人民以上升渠道。当年唐太宗举办科举考试的时候曾经说过:“天下英雄皆入吾彀中矣!”,可见通过考试给民众以上升渠道对于统治阶级是很有用的。 当然,与科举不同的是,王希咖设计的三次考试都不考没用的八股文,大部分都是考理科的客观题,文科只考申论策论。 奖励制度的建立果然效果拔群,来上课的人越来越多。王希咖也没设年龄限制,只要愿意学都可以学,能通过考试就给奖励。 人国的学习气氛越来越浓厚,王希咖相信照这么学下去,只需要一代人的时间人国的科技水平就能达到后世水平。 教育方面的工作做得差不多了,王希咖已经把自己会的知识都写了下来,供大家学习,他就把精力转向了娱乐业,干他最喜欢的拍电影。 一直以来他就想拍腮人挤奶的事,却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事情打断。如今天下太平,正好可以去了此夙愿。 说起来自己自从造出飞机之后每次去咖啡岛都是直飞,已经很久没去杜老板的店里喝一杯香醇的鲸奶咖啡了。 这次王希咖开着车,独自一人带着摄像机前去泽城,感到了久违的快乐。那是一种自由的快乐。 杜老板还是老样子,脸上笑盈盈的,每天忙着做生意。如今这里不但卖咖啡,冰激凌,还卖一些好吃的面点——跟后世的咖啡馆已经没啥两样了。 王希咖把杜老板和他的咖啡馆全都拍了下来,虽然这个题材估计没啥人爱看,但王希咖自己喜欢。本来他的名字就带一个“咖”字,难得穿越之后还能遇到这么好的咖啡馆,看来自己注定和咖啡很有缘份。 王希咖在泽城客栈里住了一晚,越好第二天一起去海边去拍鲸鱼奶。 第二天天还没亮两人就出发了,无论哪个时代,搞餐饮的都免不了起早贪黑准备新鲜的食材。 到达海边的时候天开始蒙蒙亮了,王希咖架起了摄像机准备拍摄。 “你干嘛?你不是要拍挤奶么,这人还没来呢。”杜老板说道。 “我想拍一下海上的日出。”王希咖说道。 王希咖曾经在许多地方看到过日出,但任何地方都比不上在海边看日出。因为海边的视野开阔,地平线上没有遮挡物,能完整的看到太阳升起的全过程。 太阳先是在海边露出一点细微的光,那光长一分,周围的黑暗就消退一分。渐渐的,光明与黑暗开始出现分界线,并且不断上移。 视野中能看见的太阳也越来越多,四分之一,二分之一,然后突然“通”的一下,整个太阳好似从海面上跳出来似的,整个天空已经完全大亮了。 每次看到日出,都会给王希咖一种充满力量的感觉,仿佛充电了一样,大概“朝气蓬勃”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万物生长靠太阳”并非浪得虚名。 在朝阳下,可以看到海面上隐隐有东西向海边快速移动——那就是来送奶的腮人了。无论看过多少次,王希咖都还是觉得腮人骑鱼这一幕非常神奇。 因为提前打过招呼,今天阿蛇弄来的是一头蓝鲸。 只见他娴熟的跳下鱼生,几个腮人麻利的把鲸鱼翻过来就挤,挤完了又把鲸鱼翻回去,借助潮汐的力量送回大海,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 王希咖把整个过程全拍了下来,又着重拍了一下腮人的腮,这才收起机器和阿蛇寒暄。这些影片如果流传到后世会怎么样呢? 阿蛇对于王希咖的新机器非常好奇,好奇的程度不亚于王希咖对腮人生活的好奇。 “要不然你跟我去我那里玩几天怎么样?”王希咖邀请阿蛇。 阿蛇从来没去过上河口,自然是想去。于是嘱咐了一起来的腮人伙伴们几句,跟着王希咖回了家。路上的一切都让阿蛇感到新奇,以前见到王希咖都是骑着迅猛龙,这次却已经开车了。 到了上河口,看到王希咖建设的无数钢筋水泥建筑,阿蛇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过了良久才说道:“这简直就是神仙才能住的地方啊!。” 王希咖道:“什么神仙住的地方,这就是你的家,回头给你盖几间大房子,可以把所有腮人兄弟都接过来住。” 阿蛇不置可否,只是看着摩托车咂舌,王希咖当场送了他一辆,又带阿蛇去看电影,看到了上次和扎克一起去拍的恐龙,也看到了郎那多变狼的过程,当然,还有昨天刚刚拍摄的腮人挤奶的过程。 “看来看去,还是我最帅。”阿蛇说道。 “你等我把他们都叫过来,看你还敢不敢这样说。”王希咖说着把扎克,郎那多,彭连虎这些老朋友一起叫过来,大家一起好好聚聚。 阿蛇和大家都是老相识了,大家在王希咖家纵情饮酒,彻夜狂欢。 王希咖一直好奇可以给鲸鱼翻身的阿蛇和可以徒手屠龙的扎克谁的力量比较大,乘着酒兴就让扎克和阿蛇比赛掰手腕。 虽然都知道腮人的力量也很大,但看到阿蛇竟能够跟扎克不相上下大家还是非常惊讶,要知道扎克的体型基本上是阿蛇的两倍还高!谁能猜到阿蛇的身体竟然蕴涵着如此巨大的能量呢? 阿蛇在王希咖这里玩了一个星期,参观了制造武器的工厂,也参观了王希咖刚建立的教育体系,王希咖带他做了飞机,刘木匠带他乘坐了悬浮飞碟,去靶场打了靶试了各种武器。 扎克仿佛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只感觉这也神奇那也有趣。 但最让他念念不忘的,是电灯。 “你们这里有好多太阳,可以把夜晚变成白天,真希望我家也有这种东西。”阿蛇说道 “没问题,等我回头就给你家通电。还要安装电视电话。”王希咖说道。 “可是我家在海里啊,海里也可以吗?”阿蛇问道。 在海底装电灯王希咖没有试过——因为海水是导电的,如果在水里铺个电线,搞不好就会漏电,把人都给电死了。至少在后世的时候,人类还是大部分时间生活在陆地,对于海洋的探索仅限于造点船去游一游。想要在海底长期生活,只能住在潜水艇里,无法建造可供人类居住的海底城市。 “现在的技术还达不到,但是等这一代学生成长起来,以后的技术会达到的,到时候就能让海底也通上电了。”王希咖说道。 “学习技术真好,可以让我们腮人的孩子也来你这里读书吗?”阿蛇问道。 “当然可以,学费都给你免了。”王希咖说道。 “认识你真好,真希望你们也能道我家里去看一看,只是你们在海里无法呼吸……”扎克遗憾的说道。 “啊,我想我们会找到在海底呼吸的办法的,要是不出意外,下个星期我可以跟你去海底看看。”王希咖心里突然有了一个计划——海底计划。 “真的吗?”扎克眼睛都放出了光彩 “真的,到时候去你家吃饭”王希咖笑道。 第八十四章:腮人的家 穿越以来,王希咖征服了广袤的大陆,但对海洋的探索却还是一片空白。在这个星球上,海洋的面积远比陆地广阔,放着这么广大的世界不去探索,实在是一种浪费。 在后世,王希咖就一直向往那个发现新大陆的“大航海时代”。现在四海升平,宇内安定,自己何不造船远航呢? 说干就干,两天之后泽城海滩上就出现了一个船坞。造船可比造汽车要复难很多,关键的难点在于穿越前王希咖只是开过汽车,并没有开过船。 好在泽城人长期住在海边,他们本身有一些传统的造船方式——当然都是原始的木质单桅帆船,只能在近海捕捕鱼什么的。 在后世,能够远航的大型船舶动力系统一般是核动力,燃油动力和蒸汽动力三钟。王希咖设计的船选择蒸汽动力,主要是因为核动力自己搞不来,燃油动力的话汽油和柴油爆发力不够,一般都用重油,补充燃料比较麻烦。用蒸汽动力的话就比较简单,燃料比较容易补充。 王希咖把泽城有造船经验的老船工们集合起来,让他们用自己多年造船的经验造几艘能够远航的大船。只是要把材料由木质结构改成金属结构就好。另外单桅变成多桅杆,这样的话船在没有燃料的情况下也能借助风帆航行。 造船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木质船从选材到建造都需要花一年。金属船反倒要快一些,因为金属都是现成的,不用放到海边等木头晒干才能使用。为了加快工期,王希咖把刘木匠以及上河口汽车制造厂的工人全部调过来,帮助一起造船,争取在半年之内造出一艘可以远航的风帆和蒸汽混合动力两用船。 当然,去阿蛇的海底世界做客用不着大船,只要搞一套潜水设备就行。后世王希咖也曾在一般的游泳池,湖泊里潜过水,什么装备也不带都能潜行到4,5米的地方。在海边也参加过浮潜项目。想来在海边一般的潜一下问题还是不大。 王希咖决定先尝试一下浮潜。这浮潜需要的装备也挺简单,一般就是三件套:面罩,脚蹼,呼吸管,花了一天时间,装备就做好了。 阿蛇看到王希咖的装备笑了:“你现在看起来像个腮人。” 王希咖说道:“对啊,我说过要去你家做客,自然要打扮得像你一样。” 当然了,这套浮潜装备并不能到阿蛇家去做客。因为浮潜的下潜深度不能超过呼吸管的长度,再长就不能呼吸,只能屏住呼息,跟没潜水管一样了。而阿蛇他们在水下的家在很深的地方。 这是王希咖第一次在这片原始的海洋潜水,没有受过污染的海洋能见度很高,可以清楚的看到海底游动的漂亮的鱼,看到美丽的珊瑚礁和海星,贝壳。玩了一会儿之后王希咖决定制造一个氧气瓶,这样可以稍微潜得深一些,大概水下10米左右,而且也能在水里多停留一阵子。 在海洋里,不同的深度看到的景色也是不同的,在水面浮潜看到的都是一些体积很的鱼,到了10米的深度,能看到的鱼就要大一些,可以看到金枪鱼和带翅膀的飞鱼。也可以看到一些贝壳,里面应该会有珍珠。在后世,这个深度的珍珠贝壳早已被采完了,想要获得珍珠贝,得潜到更深的地方。 阿蛇陪着王希咖在海底玩了一会儿,两人捡了五只大龙虾,每只都有成年人的腿那么长。又抱起一个一米多大的贝壳上岸了,作为晚饭。 “你知道我们腮人是怎么吃龙虾吗?”阿蛇问道。 “不知道。”王希咖老老实实的答到。作为一个霸道总裁,在后世他也经常吃龙虾,西式的,中式的烹饪方法都尝试过多次,但腮人怎么吃龙虾还真不知道。 “看好了啊,我只示范一次。”阿蛇说完拿起一条龙虾,从尾巴开始吃起,像吃法棍一样就这么嚼完了,连壳都不吐。 …… “我还是教你我们的吃法吧。”王希咖说道。他可不想尝试腮人的吃法,对于龙虾这种食物,他最多只能接受到刺身这一步,而且龙虾的壳和龙虾头他是绝对不吃的。 王希咖把剩下的几只龙虾拿到杜老板的咖啡店进行加工,第一只一只龙虾开了背,挑了虾线作为刺身蘸山葵根吃。第二只用碳烤熟,背上撒上蒜泥葱花,用碳烤生蚝的吃法吃。第三只龙虾用水煮熟了吃白灼虾,第四只用做麻辣龙虾的方法制作,加上辣椒,酱油,花椒油,土豆条炒熟了吃。 可以说每一种烹饪方法都各有特色,杜老板又拿了一坛自己酿的啤酒喝了起来。三个人吃着海鲜喝啤酒,想必摄入了不少嘌呤,如果天天这么吃搞不好要得痛风。 “你这几种吃法,我感觉还是刺身最不错。”阿蛇说道。看来腮人也比较喜欢吃生食。虽然海产品相比于淡水产品寄生虫不那么多,但王希咖还是觉得这种饮食习惯不是很健康。 “你水底下的家到底在哪里?”王希咖问道。 “你下不去,还深着呢。”阿蛇一边吃贝壳。那个大贝壳王希咖还是用炭火烤着吃。 “很深是多深?大概有多少米?”王希咖问道。 “什么是米?”阿蛇显然对王希咖的计量单位不是那么熟悉。 王希咖用胳膊给阿蛇比了一下“一米”大概有多长。 阿蛇想了想说道:“我们最浅的家大概在100米左右,然后是00米有一个,1000米有一个。” 王希咖心想如果用加压潜水服的花大概可以到500多米,去阿蛇前两处地方家做客是可以实现的。再深的话人会受不了压力。 “你最深能潜到多深。”王希咖很好奇腮人的极限到底在哪里。 “这个啊,能潜到底吧。”阿蛇边啃着龙虾壳边说。 潜到底……王希咖知道大陆架的深度一般不超过00米,再深一点的地方是大陆坡,水深在00米到一千五米之间,然后就是深海海底了,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有一万多米,难道阿蛇竟然能够潜到一万米的地方吗? 腮人平时用来挤奶的蓝鲸一般也只不过在,00米的深度活动,这一代也是海洋生物最多的海域,人们熟知的鲨鱼,贝壳什么基本上就在这个深度活动。 1000——000米左右的深度是抹香鲸,乌贼们的活动深度。1000米也是阳光能到达的最深处,再深的海底是一片黑暗,生活在1000米以下的深海动物大多视力退化,长相也是奇形怪状。至于万米级别的马里亚纳海沟存在什么生物,则基本上是一个谜——到王希咖穿越之前,人类也只不过探测了不到5的海洋,剩下的95是一个谜。如果阿蛇真能潜到一万米的地方,倒是能解开不少关于海洋的谜题。 “那你到过海底5000米深以下的地方吗?”王希咖问道。 “没去过啊……那底下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到,是海人的地盘。”阿蛇说道。 “海人?”这倒是第一次听说,原来海底也生活着不同的人种啊,以前王希咖只知道有腮人的存在。 “嗯,海人跟我们不一样,他们没有眼睛鼻子,只有腮,没办法在陆地上生活。”阿蛇说道。从他的口气里,似乎能听得出海人并不是什么“善类”。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阿蛇这类腮人可以在水里生活,也可以在陆地上生活,属于两栖动物,两栖动物用不着到那么深的地方生活。倘若深海也有人类的话,那深海人类应该也像其他深海动物一样从来不用到海面上来吧。深海真的是一个谜,只可惜自己现在还造不出那么深的潜水器,估计得等人国出现一两个科学天才才能实现这一技术突破吧。 “下星期,下星期我能搞个装备,到你们100米深的那个家看看。”王希咖说道。他准备搞一套加压潜水服,再弄个大氧气瓶,这样的话在100米深潜个一两个时不成问题。 “行,那下星期我等着你。”阿蛇说道。 加压潜水服有些像后世4实验室穿的防护服,衣服里面有一根管子通气,这样使得潜水服内外气压平衡,可以对抗海压。 王希咖实验了好久在做出了第一套加压潜水服。这衣服重就有4,50公斤,跟宇航服似的,在岸上穿非常笨重。但是到了海底,由于海水浮力的缘故,人就可以穿着这套衣服自由活动了。 阿蛇和几个腮人扶着王希咖慢慢往海下走,到达0米深左右的时候王希咖就可以活动得比较自由,但速度自然跟阿蛇没法比。 0米,50米,深度逐渐增加,看到的鱼也渐渐变得更大了。到了八0米左右的时候,王希咖突然看到一头大白鲨向自己游过来,不由吃了一惊! 没想到那头大白鲨看到塞人们更加害怕,飞也似的的逃走了。 “这个汤姆真是调皮,又想来家里偷东西!”阿蛇说道。原来这鲨鱼还有个名字,叫汤姆。 汤姆游耶的水域有一篷海草,拨开海草便是一个珊瑚洞。 腮人们扶着王希咖穿过那个洞,眼前豁然开朗,仿佛《西游记》中的东海龙宫一般。 “到了,这就是我们的家”阿蛇说道。 第八十五章:海人传说 王希咖本以为腮人水下的家不过就是一个的天然洞穴,跟寄居蟹似的,没想到整得还挺大。洞里有一些身体会发出荧光的生物在游来游去,王希咖只认出了报警水母,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门口立了两根柱子,柱子旁倚着几杆鱼叉,应该是用来装饰用的。洞内有些石桌石椅,看起来雕刻得都非常精致,不知道是腮人们从岸上搬来的还是自己刻的。 除了那些桌子和椅子,洞里并没有其他的陈设, “有时候上面下雨了,我们就在这里躲一躲。”阿蛇说道。很奇怪,阿蛇在水里也能说话,和在岸上说话一样。一般人在水里说话就会冒出一串串的泡泡,说出的话都是乌鲁乌鲁听都听不懂,可能是因为阿蛇在水里就靠腮进行呼吸,所以不影响发音器官工作。 “喂,喂,能听到吗?”王希咖的潜水服没有扩音装置,怕阿蛇听不见。 “能听见,啥事儿?”阿蛇问道。声音在水里也能传播,只要你能发得出声音,就能听得到。 “你们在水里怎么睡觉啊?”王希咖很好奇。 诺,就这么睡啊,阿蛇摆了个仰泳的姿势躺在水里,就好像鱼一样。由于浮力的关系,在海洋里同样会有失重的感觉。你想用什么姿势睡觉都可以,海水从四面八方包裹着你,支持着你,完美符合人体工学。不用担心落枕,也不用担心把床单睡皱了,在海里的睡眠质量要比在陆地高得多。 在水里居住比在岸上居住的好的地方就在于不用担心地震泥石流之类的自然灾害,也不用担心被蚊子咬。 腮人在海里是没有天敌的,从蓝鲸到大白鲨没有不怕他们的。 阿蛇游出洞去,随手抓了两只金枪鱼递给王希咖一只。王希咖穿着潜水服自然是吃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阿蛇把鱼吃了。 “走吧?咱们上去?”阿蛇看王希咖在水里也做不了什么,就提议还是回到岸上。王希咖自是同意。 以前王希咖单是知道腮人能在水里生活,但具体怎么个生活法就不知道了,这次到阿蛇家做了一次客,算是有了直观的认识。 “你能给我们那里通上电吗?”阿蛇心心念念的还是想让水里通电这件事。 王希咖想了一下,在海底铺设电线风险实在太高,随便一个什么鱼把电线咬断了就会出现漏电事故。阿蛇要的只是有亮度,得想办法给他安排一个不会漏电的照明设备。 “能,回头我给你搞个能发光的东西。”王希咖说道。 王希咖想到的照明装备很简单,大型的防水手电筒。电池可以用4时,用完了还可以充电。阿蛇用了几天表示还不错,就是充电太麻烦。 “没办法,现在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主要是水下搞电线什么的太过麻烦,你要是在岸上,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提供。”王希咖说道。 “还是岸上好啊,以后谁还愿意住在水下呢?”阿蛇感叹道。 的确,假如人类一直生活在水下,那就永远无法学会使用火。不会使用火,自然也就没法发展科技。受到新技术的吸引,生活在海中的人不可避免的会走上陆地,也许这就是后世不再存在腮人的原因。 但王希咖的穿越带来的技术爆炸也许会打破这一规律,让腮人保留自己的两栖特性。 王希咖和阿蛇讨论了自己远行的计划,说自己打算造船去探索海洋。 阿蛇说道:“你费那个事干嘛呢?到时候跟我一起坐鱼不就行了?” 王希咖想了想,觉得还是不靠谱,因为自己不能像阿蛇一样靠食物来获取水分,如果在海洋中补充不到淡水就挂了,另外有船的话可以在船上做饭,吃到熟食。 “你们家里那些桌子椅子,还有柱子什么的从哪里搞来的?”王希咖一直很迷惑。在水中那么一个充满浮力的地方,为什么会需要桌子和椅子呢? “啊,那都是从水里捡来的。西边的海底有一大片城市,跟岸上的城市差不多。我看那些桌子还不错,就搞来做装饰。”阿蛇说道。 西边的海底,大片城市?王希咖突然想到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传说中亚特兰蒂斯具有高度发达的文明,最早记载于柏拉图的《对话录》中,称这片大陆被史前大大洪水毁灭。 后世也有人说也许亚特兰蒂斯是受到里巨大的地震以及其后产生的海啸影响,导致整块大陆淹没于海中。 有人曾经在直布罗陀海底发现了一些海底金字塔,怀疑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遗迹。 “到时候我给你搞个摄像机,你能把那座城市拍下来给我看吗?”王希咖一向对亚特兰蒂斯的传说很着迷,希望能够看看那城市到底是怎么回事。 “行啊,就是我不太会用你那些玩意儿,要是太复杂就算了。”阿蛇说道。 “不,一点都不复杂,你到时候只要按下开关就行。对了,关于那座海底的城市,你知道是怎么掉下去的吗?”王希咖问道。阿蛇一族长期生活在海中,兴许能知道一些关于那片大陆的传说。 “噫!听村里的老人说那个城市是我们的老家呢,据说我们一族开始也是生活在陆地上,建了那个城。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那城市就爆炸了,然后我们就一半时间生活在海里,一半时间生活在岸上了——反正有那么一说,族里人都听说过,但谁知道是真是假呢?”阿蛇满不在乎的说道。 “那些生活在海底,从不上岸的海人呢?也是跟你们一起从陆上掉下来的吗?”王希咖对这个传说很感兴趣。 “啊,海人啊?那跟我们不一样,他们一直就生活在水底,城市爆炸以前他们就在水底了,现在也还在。他们是水猴子变的。”提起“海人”,阿蛇一脸的不屑。这也不难想到,腮人和海人活动范围接近,难免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领土纠纷什么的。 “话说那个海人长什么样子啊?到时候你能拍给我看吗?”王希咖问道。 “这可说不好,海人不好相处。我去拍他们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打我。”阿蛇说道。 “难道你在水里打不过他们吗?”王希咖一直以为腮人是水中的霸主,连鲸鱼,鲨鱼碰到腮人也要退避三舍。 “在浅处应该是没问题,把他们带到水面他们就死了,他们在岸上喘不过气。但在深处不行,游得没他们快。那海人游起泳来快得跟闪电一样。主要是他们的脚跟我们不一样,是鱼尾巴,一尾巴甩过来你基本就歇菜了,防不住。”阿蛇说道。 “他们上半身呢?有手吗?”王希咖问道。阿蛇的脚像两栖动物一样,中间是蹼,这种结构自然比一般人游得快,但肯定没有鱼游得快。就好比青蛙,鸭子什么的带有脚蹼的动物游泳没有鱼快一样。 “海人上半身倒是跟我们差不多,有两只跟我们差不多的手,但他们还有两片鱼鳍,所以算起来有四只手。他们没有眼睛,但是嗅觉和听觉很厉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你,所以我也不知道到时候去拍他们会不会被发现。”阿蛇说道。 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尾巴。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人鱼么?关于人鱼的传说王希咖听过不少,什么为了见王子甘愿变成哑巴的美人鱼,还有会用歌声迷惑水手的海妖。 但这种生物在后世只存在于神话故事中,并没有亲眼所见。在神话中也并未提及鱼人是没有眼睛的。 王希咖的好奇心彻底被激发了出来。这是怎样一个世界啊?有毛人,有狼人,有吸血鬼,有腮人,还有鱼人! 他突然想起梵蒂冈神国保存的《梵蒂冈城国古抄本》本中曾经记载过这样的故事: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四代人类。第一代人类是巨人。巨人并不是来自于我们这个世界,而是来自于天上。巨人后来因为饥饿而灭绝。第二代人类也是来自天上的人,毁灭于巨大的火灾。第三代人类就是猿人,这代人类因为自相残杀而灭绝。后来出现了第四代人类,这代人类是处于“太阳与水”阶段的人,因为巨浪滔天的洪水而灭绝。 类似的传说还也出现在玛雅文明的记录中。如果这样的记载是真的,那巨人是否就是扎克,杰克斯他们一族的毛人?第二代来自“天上”的人,是不是外星人呢?最后因为飞船爆炸起火,所以就挂了,因此“毁灭于巨大的火灾”。至于第三代毁灭于自相残杀的猿人,这是很好理解的,这不就是后世的人类吗?那么,第四代处于“太阳与水”阶段的人类,又是什么人呢? 关于“水猴子”的传说就更多了,无论亚洲,欧洲,美洲,非洲,不同的文明都记载过这种生活在水中的灵长类动物。 在科学界中,也有说法说人类进化史上不单单只有现在这一种人类,还出现过尼安德特人,周口店人,元谋人等等后来被灭绝的人种。也说过人类进化的某一阶段曾经长期生活在海洋里,所以才会脱去身上厚厚的毛发。 不同的传说,神话,以及科学推测交织在一起。王希咖只感觉大脑嗡嗡作响,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但又理不出个头绪。 “你到时候一定要把那座水中的城市,以及海人拍下来给我看!”王希咖对阿蛇说道。 “我尽力。”阿蛇挠了挠头说道。 第八十六章:蛋里的猴子 王希咖花了一个星期做出了防水的摄影机和照相机,又花了两个时教会阿蛇使用这些机器。 阿蛇很快就把地下古城的照片拍好发了过来,一下就把王希咖给镇住了。 那古城看起来规模相当宏大,大部分建筑的造型有古希腊帕特农神庙的影子。柱子也大多是古希腊的柱子,要么是多立克柱式,要么是爱奥尼柱式,要么是柯林斯柱式样。 城里可以看到民居,餐馆,学校,旅舍……任何人看到这些图片都不会怀疑这些建筑来自于一个伟大的文明。 当然,最醒目的是城市的正中,立着一座金字塔。这金字塔不同于埃及的金字塔式样,却和南美洲的玛雅金字塔有几分相似的地方。这金字塔底座成正方形,有阶梯通向金子塔的顶端。在最高处是一个烽火台式的建筑。 王希咖听过许多关于金字塔的传说,他知道埃及金字塔其实是一座墓,而玛雅金字塔是用来祭祀的。这座水下金字塔到底是祭祀什么的呢?从这座城市最终沉没于海底的结果来看,祭祀显然没有起到作用。 “这金字塔里面你进去过吗?”王希咖问道。 “进去过啊,怎么了?”阿蛇说道 “金字塔里面有什么?”王希咖问道。 “有鱼,贝壳,还有点海草之类的。”阿蛇说道。 是了,这座古城泡在水里多少年了?除了鱼虾贝壳还能有点啥? “你能带我下去看看吗?”王希咖抑制不住好奇。看照片始终是不过瘾,终究要亲眼看看才好。 “你怕是下不去,你那套衣服不是最多只能下去1,00米么?这古城在海底1000米,是我们腮人最深的一处家了。”阿蛇回答道。 1000米深的深度的确已经超过了人类潜水的极限。王希咖只好让阿蛇用摄像机尽量多拍一点古城的样子出来。 之前王希咖在这个时代见过最好的建筑就是德古拉的城堡,可是这古城的建筑看起来比德古拉城堡还要精致,几乎达到了王希咖在上河口建的那些建筑的水平了。但王希咖是从公元060年穿越来的啊,难道史前人类真的有过高超的文明,只是后来灭绝了吗? 这个文明是怎样灭绝的呢?大洪水显然无法把整块大陆冲到海中。而地震的话也无法不震毁房屋,单单把一块陆地震到水底。难道是整块大陆的地基突然下沉?可是这种事情在王希咖的经验中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 “阿蛇,你能以纪录片的形式把这整座城的每一间房,每一条路都拍摄下来吗?尤其是看看城里有没有什么地方有石碑之类刻着文字的东西,有的话拍下来看看。”王希咖迫切的想要了解这座城市,可是目前看来,了解的唯一渠道就是通过阿蛇去拍摄。毕竟以王希咖现有的技术水平,是无法下潜到如此深的地方的。假如能拍到什么文字之类的东西就更好了。 “我靠,老大你知道这海城有多大吗?不说别的,就房子少说也有上万间。要是每一间房子我都去拍,那我这辈子就甭干别的了。我还要上班的呀,还要给杜老板送奶的呀”阿蛇抱怨道。 王希咖一想也是,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让自己的好奇心过于影响别人的生活。便说道:“那这样吧,你没事的时候去拍一下就好,反正也不急,慢慢拍。把最大的那几座神庙,还有金字塔拍下来就行。” 阿蛇说道:“嗯,我尽力,你多整几台摄像机,我让弟兄们没事的时候都去拍就完了。完事儿你可得请我们吃饭!” 请客吃饭这种事情对王希咖自然是菜一碟,随口说道:“行,你们想吃什么都包在我身上!” 王希咖突然又想到一件事:“你们腮人,有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呢?” “有啊,不过你肯定听不懂。”阿蛇说道。 “我听不懂没关系,你能听懂,能认识你们族的字吗?”王希咖问道。 世界上有许多种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是没有文字。文字是很重要的,通过文字可以记录一个文明的历史。 只要有文字,哪怕自己看不懂,也能请人翻译。比如血族的文字就可以请尼古拉来翻译。倘若阿蛇识字,那就能把他们一族的文字翻译出来。 “我识字不算太多,但我知道我们族有老人认识。你想学?”阿蛇问道。 “想啊。”王希咖说道。 “我试试吧,我们族的老人不会说你们的话,而且他们年纪大了,一般不怎么到岸上来。你想见他们回头我安排个时间,你还穿你上次那身怪衣服,我们到水下见。”阿蛇说道。 “行啊,到时候见。”王希咖隐隐有种预感,觉得自己能解开一些关于世界的谜题。 …… 王希咖提供了0多台防水摄像机和照相机给腮人部族拍摄地下的城市。这个时候王希咖就想,要是有智能手机就好了,一台手机就能拍一切。可惜自己搞不出来。 阿蛇叫了0多个腮人弟兄到水下拍摄,把所有的胶卷都拍完了,一共拍出000多个时的片子。 其中有几卷片子还远远的拍到了海人的身影:果然如阿蛇所说,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只是没有拍到正脸,那海人在水中像鱼雷一样,刷的一下在片中一闪而过。 王希咖先把海人的事情放到一边,因为影片中出现了他更感兴趣的东西:文字和图画。 水城里果然有几块石板上面记录着文字,那文字看起来就像一个个的大圆圈和一条条波浪线。 在岸上的文字要么是从上往下写,要么是从左往右或者从右往左写。但这石碑上的文字却是从圆心向外一圈圈的写,每一段话都是一个圆圈,大圆圈套着圆圈,看起来有一种对称的美感。 “你看得懂这些文字么?”王希咖问阿蛇。 “大概看得懂一些。这文字记录的是海水的温度,洋流的流向什么的,跟我们族的文字差不多。明天你去见杰拉哈德的时候可以问他,杰拉哈德是我们族年岁最长的人。” 至于图画王希咖能看懂,主要画的是动物,有猴子有鱼,还有恐龙之类的野兽。完了在照片末尾画了一个宇宙飞船一样的东西,估计是讲外星人。王希咖在玛雅壁画上也看到过这种类似宇宙飞船的装置。 王希咖把录像和照片都放到上河口家中保存好,又多带了一张写有文字的照片准备给杰拉哈德看。然后穿上潜水服,跟随阿蛇去见杰拉哈德。 还是和上次一样,两个腮人扶着王希咖慢慢潜到一百米的地方,然后在缓缓游进洞中。里面果然已经坐了一个老腮人,应该就是阿蛇口中的杰拉哈德了。 这杰拉哈德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运动了,皮肤惨白,四肢很细肚子却很大。肩膀上还飘着一些绿色的苔藓,眼睛胀鼓鼓的,颜色发灰,看起来好像得了白内障一般。 “你好啊,老先生。”王希咖向杰拉哈德打了个招呼。 “吨吨吨吨吨……”杰拉哈德开口说了些什么,那是王希咖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人喝水发出的声音,又有点像波涛撞击着耳膜的声音。 “老头说你好,你的衣服很有趣。”阿蛇翻译道。 “您能看懂这个上面的文字吗?”王希咖把写有古城文字的照片递给杰拉哈德。 杰拉哈德接过照片看了又看,又把照片贴在眼睛上,半天都不动一下,话也不说。王希咖怀疑这个老腮人是不是眼睛老花了或者得了白内障——早知道带个放大镜下来就好了。 “咕咚咕咚咕咚……”老头一张口又是那种像水一样的语言 “杰拉哈德说字太了,看不清。”阿蛇说道。 “哦,那不就是白来一趟了么?”王希咖心想这次先跟老人家随便聊聊,下次带放大镜出来再说。正准备随便扯点什么就上去了,只听阿蛇也用那种水一样的语言和老头说了些啥。 那老头沉思良久,然后又是一通咕咚。 “我跟杰拉哈德说了,那是水城石碑的文字。老头说他知道水城石碑写的是什么,可以告诉你。”阿蛇说道。 “啊,老人家请讲。”王希咖说道。 于是杰拉哈德和阿蛇你一句我一句的说了起来。 良久,阿蛇说道:“这是我们一族的传说故事,像一首歌,我得唱给你听。” 阿蛇唱的是一首民族史诗:?黑色的空中有一个蛋, 蛋里有两个猴子。 蛋破了,两个猴子跳出来。 一个猴子在岸上, 一个猴子在水里。 有一天岸上的猴子掉了水里, 有一天水里的猴子上了岸。 岸上的猴子住到了水里, 水里的猴子住到了岸上。 …… 总之就是叽里呱啦讲了一通猴子和蛋的故事。阿蛇唱歌的水平一般,王希咖听得一头包,不得不打断了阿蛇:“除了蛋和猴子,那石碑上还讲了什么?” 阿蛇又和杰拉哈德一通交流,完了说道:“杰拉哈德说我们都来自同一个蛋,海人,腮人,还有岸上的人,我们都是蛋里的猴子。有时候岸上的猴子会到水里来,水里的猴子会到岸上来…… 王希咖看那老头说了几句话一副要睡着的样子,就说道:“行了阿蛇,我知道了,你扶老先生回去休息吧。” 第八十七章:斯芬克斯 许多民族都会有自己的史诗,比如傣族的《乌沙巴罗》,彝族史诗《阿诗玛》,白族史诗《创世纪》等等。 这首关于猴子和蛋的歌,也许就是腮人一族的史诗。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起源于海洋,陆地的生物由海洋生物进化而来。大概这篇《猴子》和蛋的史诗讲的就是这么个故事。 杰拉哈德能懂得古城里的字,说明腮人和建造古城的人是同一民族。他们开始生活在陆地上,后来城市沉入了海底,他们就变成了水陆两栖的种族。也许腮人就是亚特兰蒂斯的真正子民。 而海人,说不定就一直没有在陆地上生活过,直接从海里进化而来。当然了,也有可能海人的祖先也是猿猴,然后从猿猴阶段就又返回海洋生活。就像鲸鱼似的——鲸鱼在某个阶段也生活在陆地,后来又到海里生活。 当然,这一切只不过是王希咖的猜测,没有进一步的证据。他在海边盖了一座房子,每天住在海边记录自己穿越以来发生的事情,时不时的穿上潜水服下到海里听杰拉哈德讲故事。 在杰拉哈德的叙述中,古城并不是因为地震或者洪水而沉没的,是古城里的居民自己选择沉入海底…… 这倒是个新奇的观点,只是古城居民是如何主动把整块大陆沉入海底的呢?这个大陆又不是电梯,按个电钮就上升下降。 而且从王希咖的经验来看,腮人们的技术水平并不高,造不出什么像样的工具。如果具备让整块大陆下降的能力,那他们一定有很先进的科技才对。 王希咖对于腮人的研究越深入,就越想去探索海底的秘密。他打算设计一种潜水机器人,可以让人像穿戴高达一样穿戴,好好去海底探索一番。 就在他画设计图的时候,突然接到了狼人草原的电话:抓到了两个鬼鬼祟祟来狼人草原游荡的奸细,想请狼王过来 王希咖只好立刻暂停了手中的工作,赶赴狼人草原。 此时的狼人草原和往日不同,狼人们都住上了独栋的别墅,家家户户都有了电灯电话和自来水,道路也变成了柏油路,看起来非常现代化。 加林查过来跟王希咖寒暄了几句,就带他去查看奸细。 抓的两个奸细让王希咖大吃一惊。 一个奸细长得像头狮子,但是头却是人类的头。 另一个奸细看起来像躁郁症患者,身上的肉都腐烂了,散发着一阵浓浓的恶臭。 “这两个奸细你从哪里找到的?”王希咖问道。 “在德古拉城堡附近,估计是德古拉搞的什么奇怪的试验品。”加林查说道。自从消灭了德古拉之后,他的领地就由狼人负责查看,由狼人每天巡视。正是几个狼人卫兵发现了这两个奇怪的奸细。 “以前见过类似的奸细吗?”王希咖问道 “奸细倒是见过,这么奇怪的没有。”加林查说道啊。 “把加洛长老叫来,他年岁长,见过的东西多。”王希咖说道。 仙风道骨的加洛长老缓步前来,之前王希咖一度认为加洛长老是这个世界上最老的人,直到见到的腮人一族的杰拉哈德,才觉得加洛也不是那么老。 “这两个奸细都是西边另一块大陆上来的,那个是人狮,另外一个是僵尸。”加洛长老说道。 西边另一块大陆……人狮,僵尸……“埃及!”王希咖心里突然想起这个古老的文明。 狮身人面像和木乃伊是古埃及著名的文化象征,自己早该想到的!之前无论是匠人,毛人,狼人,还是吸血鬼,都生活在欧亚大陆上。而这狮身人面和僵尸,应该是非洲大陆,尤其是北非迦太基,古埃及之类的地方来的。 “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这两个奸细?”王希咖问道。 “那个僵尸烧掉,那已经是个死人了,并没有任何灵魂。而那个人狮可以留下,我们可以问他一些问题。”加洛答道。说完又用一种奇怪的语言和那个狮身人面的怪物交谈了几句,那怪物便变身成了一个人,身材高大,将近两米左右。高鼻深目,肤色成棕色,有些像后世的闪族人。 僵尸这种东西在后世王希咖经常在影视作品里看到,但那通常是欧美的影片,在东亚文化中的僵尸是另外一种。 这次发现的僵尸很明显是那种欧美僵尸片里的僵尸。王希咖按照加洛的嘱咐把那个僵尸倒上汽油烧成了灰。 其实从单体作战能力来说的话,欧美僵尸的战斗力是不如亚洲僵尸的。但烦人的是欧美僵尸有传染性,假如影视作品里的描述是准确的,那被这种僵尸咬一口,自己也会变成僵尸。 处理完僵尸,接下来就该处理另一个奸细了——那个长着人类的头和狮子身体的怪物。 说到狮身人面,最奇怪的地方在于这个狮身人面和加洛竟然会说同一种语言,而且加洛似乎认识它的样子。 当然这样也好,语言相通便于交流。于是王希咖就把狮身人面请到屋里详谈,由加洛长老进行翻译。 加洛翻译说狮身人面叫斯芬克斯,负责守卫他们的国王陵寝。最近他们的国土上爆发了僵尸瘟疫,斯芬克斯一路追踪到了东方大陆,在德古拉城堡附近被狼族守卫带到此处。 这段谈话的信息量相当大,首先是名字,在后世的埃及,确实有一尊以斯芬克斯命名的狮身人面像,但大家都以为那是神话传说,没想到狮身人面的生物是真实存在的。 “你能完全变成狮子吗?”王希咖问道。他总觉得全身都是狮子,单单头是人类看起来有些怪。 加洛转述了王希咖的疑问,斯芬克斯回答道:“我可以完全变成狮子,但我们一般不会这样做。因为当你习惯了变成一只真正的野兽之后,就会忘记自己还拥有人的灵魂。” 王希咖很感兴趣的问道:“有一种动物,早晨用四只腿走路,中午用两只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你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吗?” 斯芬克斯听完之后面色大变,说道:“是人。刚出生的人四肢爬行,也就是四只腿走路。青年时代的人用双腿走路,到了老年人腿脚不便,就会加一根拐杖,就成了三只脚走路了。不过这是我们国王陵寝的暗号,不知道这个暗号的人擅闯陵寝就会被杀掉,你怎么知道的?”?王希咖笑道:“我来自未来,听说过关于你的传说。” 斯芬克斯听完之后陷入了沉思,王希咖又问加洛,为什么会说斯芬克斯的语言??加洛答道:“我们说的是古兽人语,狼人和狮人都属于半兽人的一支。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学会了变化成野兽的能力,有的能变成狮子,有的能变成狼。有一支狼人和狮人到了西边的大陆,有一支狼人到了东边大陆,在草原上生活了下来。” 王希咖想到似乎古埃及有一个叫阿努比斯的神,狼头人身,应该也是狼人。看来斯芬克斯和狼族确实有些渊源。 “你除了会变成狮子以外,还有没有什么神力?”王希咖问斯芬克斯。 在传说中,斯芬克斯是一个神仙,但具体是什么神仙也没说,只说它会说谜语让别人猜,猜不出来就把人杀掉。王希咖觉得既然是神仙,那应该会一些超能力吧?比如宙斯的超能力是降下闪电,东海龙王的超能力是下雨。 “呃,我就会变狮子,其他的跟一般人也没啥两样。”斯芬克斯说道。 “那你变一个给我看看。”王希咖拿出了摄像机,拍摄了斯芬克斯从人变成狮子的全过程,感觉跟狼人变狼一样非常神奇。 “你能,放我走吗?我还要回去杀僵尸……”斯芬克斯表演完变身之后说道。 “可以,不过我需要留你在这里5天时间,我有些事情要问你。”王希咖说道。他并没有为难斯芬克斯的意思,但这么有趣的一个人,自己有好多话需要问他。 狼人部族给斯芬克斯安排了一间房子,由加林查和郎那多,加洛负责照顾他,主要是为了问他关于他们国家的事情,以及僵尸瘟疫的情况。 斯芬克斯对于狼人草原的电灯,汽车,电话都非常感兴趣,便留在这里。他说其实他们王国也有僵尸。在他们国家,有权势的人死了之后人们会他的尸体制成木乃伊存放,而他的侍卫会被制成僵尸。但这些僵尸并不会伤害普通人,是一种介于死者和生者之间的存在。而这次爆发的僵尸和以前的不同,这些僵尸具有主动攻击人类的能力,被这些僵尸咬到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死者和生者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他追踪僵尸的源头,发现这次僵尸的起源在德古拉城堡一带。 王希咖毫不怀疑德古拉有制作僵尸的能力和动机,可惜德古拉也被自己烧死了,不然可以问问他本人这个僵尸到底是不是他搞出来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咖啡岛上的尼古拉。 自己当时从德古拉的实验室带出了几大箱的实验日记,说不定那些日志会记载着一些关于僵尸的信息。 看来自己该去咖啡岛跑一趟了。 第八十八章:僵尸之城 尼古拉自从拿到了德古拉的实验日志就开始认真的从事翻译工作。几大箱的日志已经翻译了一大半,按照不同的归类码放得得整整齐齐放在书架上。 王希咖就喜欢尼古拉这一丝不苟的劲头,有一种科学家的严谨范儿。血族无论好坏,对于学习都有一种异于常人的热情。 “医生,德古拉的日志里有没有记载过僵尸?”王希咖问道。 “什么僵尸?”尼古拉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德古拉有没有记载过一种会动的尸体?”王希咖换了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词语。 “倒是有过记载,德古拉说在西边的大陆有一种草药,用来涂抹身体之后,尸体就不会腐烂。”尼古拉说道。 西边大陆,草药,应该指的是埃及用来制造木乃伊的材料了。 “那这种药有没有什么解药呢?比如喷了之后尸体会安静下来的那种。”王希咖问道。 “哪有什么解药?尸体一旦用上了这种药,变成你说的那种僵尸,过程是不可逆的。只有用火烧掉才可以。另外德古拉在西边草药之中又加入了他自己研发的药,使得僵尸具有攻击性和传染性。他已经在西方大陆和东方大陆交汇处的迦太城使用了这种药,那座城应该已经变成一座僵尸之城了。”尼古拉说道。 “好的,谢谢。我想为了维护我们这块大陆的平安,我必须去解决这座僵尸之城。你有什么建议吗?”王希咖问道。他知道如果僵尸在世界上蔓延开来,那后果不堪设想。在《僵尸世界大战》和《行尸走肉》中对此都有过描绘。 “我的建议,就是做您想做的事情,目前东方大陆已经被您征服,但西方大陆和海洋并不在您的管辖范围之内。你要做世界的征服者。”尼古拉说道。 “征服世界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先要把僵尸这个事情解决。”王希咖虽然征服了大片的土地,但那都是自己被动防御打败侵略者,从而得到了他们的土地。自己从未主动挑起战争。无论是匠人,狼人,还是吸血鬼的土地,都是因为他们来侵略自己,被打败以后才获得的。 但是西边大陆上的狮人,海底里的腮人和海人,并未主动招惹过自己。如果自己就为了征服世界就去攻击他们,占领他们的土地,那自己不就成了侵略者了吗? 而且就算征服了非洲大陆,也即是尼古拉所说的“西边”大陆,自己拿什么去征服海洋呢?自己并没有能力和动机去攻击生活在海底的腮人和海人啊!就算征服了海洋和非洲大陆,也并不算征服了整个世界。从王希咖后世的地理知识来看,世界上还有北美大陆,南美大陆,南极大陆,以及大大的岛屿,比如澳洲大陆,格陵兰岛什么的。真要打下去,那自己这辈子也就不用做其他的事了,光打仗就完了。还是先把僵尸解决了,好好发展科技,早日造出智能手机才是王道。 “我的建议就是,您要彻底消灭僵尸,必须把源头切断。德古拉在迦太城还有一个实验室,僵尸就是从那里产生的。您可能需要把迦太城完全摧毁。”尼古拉说道。 “好的,谢谢。那么,请您继续翻译德古拉的实验日志,如果有什么重要发现咱们再联系。” 告别了尼古拉,王希咖又去自己这两天工作的海边屋,把已经画好的海底高达设计图交付船坞,让他们照着生产。 船坞造的那艘船龙骨已经搭建完毕,如果不是出了这档子事,应该不日就可以扬帆远行了。王希咖向船坞的刘木匠和老船工们交代了一下注意事项,又和阿蛇交代了一下水下拍摄的内容。 这些事情处理完毕,王希咖松了一口气,继续踏上了西进的路程,这一次,他要面对的敌人是僵尸。 斯芬克斯在狼人草原住了几天,觉得这里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那么好,见到王希咖的第一句话就是:“能在我们的底比斯城也建立一些诸如电灯,电话之类的东西吗?我们的女王一定会感谢您的。” “你们的女王叫啥名字?”王希咖问道。 “克丽奥克洛”斯芬克斯答道。 这个名字倒是和历史上的“埃及艳后”很相似,也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这个女人。 “好的,不过我要先解决僵尸的问题。僵尸不但是对你们国家的威胁,对于我们人国也是一大威胁。”王希咖说道。 “你打算怎么解决僵尸呢?”斯芬克斯好奇的问道。 “用火焰来净化。”王希咖说道。 王希咖把两张消防车改成了两辆大型火焰喷射装甲车,带了几件防弹装甲和头盔,再加上两挺重机枪,50来件型火焰喷射器,两辆坦克,两辆装食物的后勤补给车,带了50来个狼人战士就出发了。 这也是吸取了以往的教训,每次打仗都兴师动众,结果大部分人跟去都是打酱油壮声势的,并没有什么用。 要是带的人多,部队里有人被僵尸咬到的概率也就提高了。这次带的装备要杀僵尸也足够了。 车队想着德古拉城堡的地方挺进,这座华丽的城堡几个月没人打理,已经爬满了藤蔓植物。假如任期发展,那植物将会从墙缝中长出来,从地板上长出来,让整座建筑崩塌。大自然的力量是伟大的,假如时间足够,任何人类的建筑都会被自然吞没。 王希咖让部队在德古拉城堡休整,顺便把墙上的杂草全部去除。自己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这个城堡,看有没有什么遗留的毒药之类。 并没有,城堡被搜刮得很干净。 城堡不远有一个机场,是王希咖命人建的,王希咖命令将士们原地等待,自己带着斯芬克斯两人坐飞机先去迦太城查看一番。 这斯芬克斯第一次坐飞机,感觉无比神奇,把王希咖当神一般看待。迦太城离德古拉城堡有500多公里,从后世地图上看的话,大概位于突尼斯附近。 王希咖开着飞机在迦太城上空盘旋了几圈,这个城市的建筑大部分都是石头结构,市中心有一座和德古拉城堡建筑风格差不多的房子,应该是德古拉在这里的实验室了。 城里的气氛很诡异,在普通的城市你总能看到街上的行人,如果看到头顶有低空飞行的飞机盘旋,还会有人围观。 但迦太城并没有,街上的行人迈着反关节的步伐缓缓移动,对于头上的飞机毫无反应——看来这些人已经变成僵尸了。 城外还有些零星的僵尸正在迈着缓慢的步伐向周围移动,上次斯芬克斯追踪的那个僵尸应该就是这些僵尸中的一个。 毫无疑问,整座城市已经变成了一座僵尸之城。 王希咖侦查完毕,变驾机返航回城堡。他心里已经有了战术安排。 首先命令士兵们开着坦克和喷火车开赴迦太城,把城市外零星的僵尸全部用机枪点射,然后再用火烧光。紧接着围绕着城市挖了一条三米宽,两米深的壕沟,沟里灌满石油。 大家每隔5米站一个人,手持喷火器。 王希咖自己则驾驶飞机从空中向迦太城倾斜石油,城里的僵尸也不知道躲闪,任凭石油倾泻到自己的头上,身上。 王希咖就这么来来回回的向城里倒石油,足足倒了有上百万吨,直接把整座城市都都泡在石油里,甚至还有些石油从城里流到城外的壕沟里——石油太多了,城市的土地容纳不下。 饶是斯芬克斯没有坐过飞机,但他也能猜得出来王希咖想要干什么——他要将整座城市变座火海。 “好,准备完毕,点火。”王希咖说完从飞机上扔下一根火苗。 “轰!”城市中央瞬间升起一股巨大的火光,那火焰足有上百米高,几乎舔到王希咖的飞机翅膀。 从飞机往下看,只能看见一片红色——那是火焰的颜色。 很奇怪,僵尸虽然没有意识,也不知道疼,但都知道躲避火焰。无数僵尸哀嚎着向城外跑去,想要逃离这地狱般的地方,但是又怎么逃得掉呢?大部分僵尸跑到一半自己就已经被烧成灰烬了。王希咖早已把一切都计算好了,城外就是装满石油的壕沟,侥幸逃出来的几只僵尸也掉落在壕沟里,等待它们的,同样是火焰喷射器喷出的怒火。 说实话,站在城外用加特林扫射僵尸,扫完了再用火焰喷射器烧,这个过程是非常解压的。王希咖也是第一次真正听到僵尸的惨叫,叫起来既不像人也不像野兽,就是“啊呜啊呜”的声音。 斯芬克斯也是第一次接触到这种战斗方式,兴奋的变化都出了问题,以前他是狮身人面,现在变成了人身狮面,整个头变成了一个狮子头,发出兴奋的狮子吼:“嗷嗷!” 一时间机枪的哒哒声,火焰喷射器的丝丝声,斯芬克斯的狮子吼和僵尸绝望的叫声交织在一起,谱写出了一首火焰交响曲。 大火整整烧了5天才结束,整座迦太城已变作焦土,城内再也没有可以活动的生物——这座僵尸之城,已经被火焰彻底净化。 第八十九章:皇宫壁画 王希咖带了斯芬克斯外加五个狼人走入迦太城查看,每个人都穿了厚厚的盔甲,鞋子也是厚底鞋。因为僵尸这种东西不像一般人,哪怕半截身子被烧了它们依然还能行动。就算全身都没了,烧得光剩一个头,或者一张嘴,依然有一定的战斗力——如果你不心走到嘴边被咬到的话。 因为僵尸本来就是已经“死”掉的生物,你无法杀死一个已经死了的东西。此时的僵尸与其说是动物,不如说是一种植物,走着走着踩到僵尸的头被咬一口,就跟不心碰到仙人掌一样。所以装备还是要厚实一点好。 初步判断这城里应该是城里的僵尸全被火焰烧成了黑炭,碰一下就变成白花花的骨灰。几个人就踩着白茫茫的骨灰向前行进。 王希咖首先考察的就是城里的那座城堡,也不知道当初德古拉是用什么方法取得了迦太城主的许可,让他在城市里建这么一个城堡。 迦太城里的德古拉城堡比狼人草原边上的那个要,但城堡内还是跟草原边上的那个一样,有巨大的餐厅,还有一些地下暗室什么的。 这个城堡里也有一个实验室,但没有实验日志,估计日志都在草原边上那个城堡。城堡里除了大火的痕迹,并没有有人居住的痕迹。地下暗室也没有关着什么奇形怪状的人。 那么,德古拉究竟是如何将迦太城的居民全部变成僵尸的呢?王希咖想来想去,觉得按照德古拉的路数,那应该就是水源了。 迦太城的水源是迈达尔河,这条河西向东贯穿了迦太城的主城,汇入大海。王希咖派人沿着河流细细查看,果然在水底下发现了许多铁箱子,和在狼人草原发现的铁箱子一模一样。 打开铁箱,里面关着5,6个僵尸,一见到生人就想扑过来,被王希咖用火焰喷射器烧成了灰。 这个德古拉,竟然还搞个“东西两线作战”。他跟狼人一族是世仇,跟迦太城的人又有什么仇呢?人家让他在城里建城堡,他竟然还要在人家水里下毒。 另外这个僵尸瘟疫到底是如何传染的?以前在电影里光看到被僵尸咬了之后会变僵尸。但是德古拉却是直接把僵尸泡水里,难道喝了泡过僵尸的水也会变成僵尸么?僵尸到底是病毒还是细菌呢? 这一切在检测手段不完善的今天只能是一个谜。 王希咖沿着迈达尔河一路搜寻,发现了10几个箱子,每个箱子里都装着僵尸。把这些僵尸都处理完以后,王希咖发现迈达尔河实际上是一条大河的支流,而那条大河的流向是由南向北,很可能是尼罗河。 “遭了!难道我们国家也遭到下毒了?”斯芬克斯连忙向尼罗河上游赶去。 尼罗河里果然也放置了关有僵尸的铁盒。 斯芬克斯一脸焦急的就要往回赶,王希咖拦住了。 尼罗河可比迈达尔河和草原上的古娜河长多了,这河发源于东非高原,有6670多公里长,王希咖不相信德古拉有这个耐心能给整条河都放上装有铁盒的僵尸——那得花多少功夫啊? 果然走了没多久,尼罗河里就再也找不到僵尸铁盒了。 但斯芬克斯还是放心不下,请王希咖陪他回皇宫走一趟。 王希咖本来还着急赶回海边研究腮人和亚特兰蒂斯的历史,但也不好拒绝斯芬克斯的邀请。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斯芬克斯去看看,反正他对埃及也挺感兴趣的。 在后世王希咖曾经到过埃及,只觉得那是一个沙漠国家。但现在走来发现这一代绿色植物挺多的,看来这个年代埃及的环境还没有遭到破坏,但时不时的可以一两个零星的僵尸。 斯芬克斯带着王希咖的队伍一路向前。越是离王宫近,遇到的僵尸就越多。斯芬克斯暗叫不妙,加速飞奔。 王希咖和自己的队伍也只能跟进。到了皇宫前,见到了一幕奇特的景观:浑身缠满绷带的木乃伊正在挥舞着兵器大战门口的僵尸。 从理论上来说,木乃伊也是死人,僵尸也是死人,也就是说这里正在上演一幕死人大战死人的好戏。这僵尸打僵尸真是没见过:两边都已经死了,但还在打仗。你砍我一刀没感觉,我插你一剑也没感觉。 一直打道头都掉了还在打。没头的身体互相乱砍,掉下的头颅则互相乱咬,真是一出好戏啊。 门口黑压压的不是木乃伊就是僵尸,王希咖们也进不去,就站在门口看着。看来埃及国王还是有点东西的,能够操纵亡灵。 斯芬克斯见王希咖在门口停住了,不得不跟王希咖说道:“您能进去救救我们的国王吗?” 王希咖道:“怎么进去,难道杀进去么?” 斯芬克斯道:“那当然是杀进去了。” 王希咖道:“那万一把木乃伊也烧光了咋办?你也见过我打仗的样子,烧起来可没办法区分哪个是木乃伊那个是僵尸。” 斯芬克斯道:“木乃伊无所谓,死了就死了,关键你别把我们国王烧死就行,其他随便杀。” 得,有了斯芬克斯这句话王希咖心里就有底了。那还等啥?开烧呗。 因为怕毁了皇宫,所以王希咖并没有像打迦太城那样先从天上空头石油然后整座城都烧掉,他只是派了两辆喷火车直接开到门口“轰!轰!” 两条火龙喷过去,整个世界清净了。 王希咖又和加林查,郎那多用手持式火焰喷射器把喷火车没烧干净的僵尸全部解决了。一群人踏着门口的僵尸向王宫深处走。 这是王希咖第一次走进埃及国王的皇宫,后世一直没有找到法老们的宫殿遗址,只找到了一些金字塔。 其实王宫就在埃及南边一点点,靠着尼罗河搭建,还挺好找的。 整个王宫都由巨大的花岗岩搭建,走进王宫是一群狼头人身的侍卫。侍卫们看见门口突然出现了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木乃伊大军被僵尸大军打败了,纷纷赶出来护驾。 斯芬克斯向它们呵斥了几句,侍卫才散开。 于是王希咖走入正殿。 这王宫的宫殿整个用黄金搭建,连宫殿的珠子都是黄金,一股浓浓的土豪气息。高高的王座上,坐着一个人,一个女人。 那女人身形婀娜,肤色是健康的麦色,头戴金色王冠,想来就是埃及女王克丽奥克洛了。也不知道她是不是那个被拍过无数电影的埃及艳后,反正长得挺好看的。 克丽奥克洛对王希咖的到来似乎并不惊讶,缓步走下宝座,说道:“您来了,世界的征服者”用的语言赫然是王希咖说的语言。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你怎么会说我的语言?”王希咖惊讶的问道。 “因为我们的祭祀预见到了您的到来。”女王说道。“请跟我来。”之间这女王缓缓伸出一支手,牵住王希咖的手,缓缓往里屋走去。 里屋是一个空荡荡的大厅,王希咖一进来就震惊了,他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大厅——仔细想来,这不就是是在照片上看过的亚特兰蒂斯神庙一模一样的大厅么? 这大厅上也有那些圆圈套圆圈的画,也就是杰拉哈德翻译的那首,腮人一族古老的民谣: 黑色的空中有一个蛋, 蛋里有两个猴子。 蛋破了,两个猴子跳出来。 一个猴子在岸上, 一个猴子在水里。 有一天岸上的猴子掉了水里, 有一天水里的猴子上了岸。 岸上的猴子住到了水里, 水里的猴子住到了岸上。 …… 为什么在埃及皇宫里会看到远在东方海底的腮人史诗呢?还来不及惊讶,女王把后面的壁画一一指给王希咖看。 这壁画用古埃及的画风基本上把人类进化史整个的描绘了出来:海洋中有一颗种子,种子孕育出两只猴子,一支猴子生活在陆地,一支猴子生活在海洋。陆地上的猴子越来越多,形成猴群,然后猴子又变成了老虎,狮子,大象,狼。 海里的猴子也越来越多,变成了鲸鱼,海狮,海豹,鲨鱼。 壁画很长,王希咖一张张的看下去,发现这壁画不仅画了神话传说,甚至也画了后世的高楼大厦和宇宙飞船。 再然后壁画又回到了古代,画了吸血的人和僵尸,画到了僵尸和木乃伊的大战,最关键的一幅图,画到了围攻皇宫的僵尸,也画到了几个手持火焰的人解救王宫于水火之中。 那几个手持火焰喷射器的人,装束相貌跟王希咖,郎那多,加林查,斯芬克斯一模一样! 这可真是神了! “这画是谁画的?”王希咖问女王。 “也是我们这里的祭师”。克丽奥克洛答道。 “能把你们的祭师喊出来吗?”王希咖问道。 “祭师不在这里,他住在斯芬克斯守护的地方,明天带你去吧。”克丽奥克洛答道。 “好吧,那就明天再说。”王希咖心里带着一个个谜团,在这座皇宫里转了又转,把那副神奇的壁画看了又看。 “我今晚不住皇宫了,我得回去拿个东西。”王希咖说完飞一般的往门外跑。 “老大,你去干嘛?”郎那多问道。 “我去拿照相机,我要把这壁画拍下来!”王希咖头也不回的答道。 第九十章:阿努比斯 王希咖开着车花了两天奔回狼人草原,再开飞机回到上河口,拿了照相机,摄像机,马不停蹄匆匆忙忙的赶到皇宫,把壁画整张拍摄了下来。这壁画上的信息含量实在太大了,王希咖对这个世界心里有很多迷惑,希望壁画能给予解答。 “你这是干什么呢?”克丽奥克洛没有见过这些设备,好奇的问道。 王希咖向克丽奥克洛详解释了一遍摄像机,照相机的用法。并且把样片也拍出来给克丽奥克洛看。 “你在记录过去。”克丽奥克洛总结道。 “记录现在和过去,给未来的人看,走吧,带我去看大祭司。” 在皇宫西南边大概5公里的地方,有一片金字塔群。这里应该就是后世著名的吉萨金字塔墓葬群了。 与后世的景象不同,此时的金字塔周围绿树成荫,芳草萋萋,并没有变成一片沙漠,王希咖看着这么好的生态环境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看到那座高达14659米的胡夫金字塔,王希咖才确定这里就是后世那个旅游胜地。此时的吉塞金字塔群看起来没有后世那么庞大,大概是有些新的金字塔还没有建造出来。另外斯芬克斯的雕像也还没有建,可能是因为这个年代斯芬克斯还活着。金字塔的砖石成青灰色,与后世那种与沙漠同色的金字塔有很大的不同。 克丽奥克洛带着王希咖走进一座金字塔。 “金字塔不是你们的坟墓么?大祭司住在坟墓里吗?”王希咖问道。 “大祭司是游走在生死之间的人。住在金字塔里有什么好奇怪的呢?另外金字塔不单单是我们的坟墓,也是我们的家。”克丽奥克洛说道。 王希咖走进金字塔,只觉得里面空间挺大的,有一股阴凉之感。在后世他听说过许多关于金字塔的传说,比如金字塔是外星人建造的,完全是按照黄金分割线制造而成,什么金字塔的高度乘以10亿就刚好等于地球到太阳的距离,金字塔延长在底面中央的纵平分线,就是地球的子平线,这条线刚好把地球的大陆和海洋平分成相等的两半,金字塔位于地球各大陆引力中心等等…… 当然最离奇的是据说把苹果放在金字塔的某个位置,苹果永远不会腐烂,就像放在冰箱一样。因为金字塔拥有神奇的能量。 王希咖在的金字塔分为三层,大厅里有一个高台,应该是象征着神界,人站的这一层象征着人界,然后还有一条通道通往地下室,应该就是象征着冥界。 “大祭司人呢?”王希咖问道。 “马上来了。”克丽奥克洛说道。 话音刚落,就看见通往地下室的暗道上缓缓升起一颗狼头,如果不是郎那多和加林查都站在身边,王希咖几乎以为这是哪个狼人调皮跑到地下去玩了。 那狼头继续上升,原来底下还连着一具人的身体,这个形象王希咖也曾经见过——这不是埃及古代的冥界守护神,阿努比斯么?阿努比斯就是大祭司? “你是叫阿努比斯吗?”王希咖向这位狼头人身的大祭司问道。 “对!我就是阿努比斯!负责掌管冥界的守护者,啊,我的王,您终于来啦!”阿努比斯一开口,竟然是一口纯属的z文,王希咖还以为阿努比斯在跟克丽奥克洛说话,转头一看,阿努比斯正笑吟吟的看着自己。这倒是挺新鲜,以前只看过壁画上的阿努比斯,凭直觉认为这应该是一个不拘言笑的神。没想到这么随和,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眼睛都弯成月牙了。 “你在跟我说话吗?可是我今天才刚刚认识你,我也不是你们的国王,克丽奥克洛才是你们的女王呀。”王希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就是在跟您说话呀,我的王。克丽奥克洛是这个国家的国王,可是您是这个世界的王啊!您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您呀,我一生都在等待着您的到来,咱们上去说吧。”阿努比斯笑嘻嘻的挽着王希咖的胳膊,往金字塔内的高台走去。 克丽奥克洛和王希咖的随从们就站在一层,目送着大祭司和王希咖走上那座高台。虽然只是短短一段楼梯,却划分出了等级之分。 高台之上有两把椅子,王希咖坐了一把,阿努比斯坐了一把。 “你说你知道我的到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希咖问道。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答了。 “我是祭司,祭司能知道过去未来之事,当然知道您的到来,我还知道您来自于未来。”阿努比斯说道。 “你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有人告诉你还是怎么回事?”王希咖问道。 “我就是知道呀,用您的话说,天生就知道这些事,我也不知道怎么知道的。也许是受到神的启示,总之我知道您会从未来赶到这个世界,成为我们世界的王。”阿努比斯说道。 “然后呢?然后我会怎么样,还会回到我以前的那个世界上来吗?”王希咖是从后世原子渡劫穿越而来,这一点阿努比斯倒是没说错。 “您征服了这个世界之后,将会到另一个世界去。”阿努比斯说道。 “哪个世界,冥界吗?”王希咖问道。如果是冥界的话,那说明自己多半是挂了。反正人总是要死的,死后不就是去冥界吗? “我的王,您去的不是冥界,您去的那个世界是我到不了的世界。”阿努比斯说道。 “那个世界,是我以前来的那个世界么?”王希咖问道。其实他还挺想回之前的那个世界的,想见咖,想见苏蕊。而且还可以天天刷着手机玩游戏。 “呃,那个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与您来的那个世界不同。”大祭司阿努比斯说道。 王希咖也听说过人类历史上有无数的“语言者”,能预测出未来的事情。但他从未接触过这一类人,如今面对阿努比斯,也不知道这哥们儿是真的能预知未来还是信口胡诌瞎说的。姑且当他说得都对吧,王希咖也挺好奇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的。 “那我还有希望回到以前的那个世界吗?”王希咖问道。 “在征服了您之后去的那个世界之后,您想去哪个世界都是可以的。你以前的那个世界也是可以去的。”阿努比斯说道。 “我怎么才能去那个需要我征服的世界呢?”王希咖问道。 “先征服我们现在这个世界。”阿努比斯说道。 “可是这个世界我不是已经征服了吗?”王希咖问道。 “不,您还没有征服,还有海洋和海洋那边的大陆等着您去征服。”阿努比斯说道。 “我不征服可以吗?我就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了。”王希咖说道。其实他现在的生活也挺不错,只要发展发展科技,还是可以活得蛮舒服的。 “恐怕不行,因为您的宿命就是征服各个世界,您是无法改变自己的宿命的。”阿努比斯说道。 “那你能改变吗?你能改变我的命运吗?”王希咖问道。 “我也不能。没有人能改变您的命运。”阿努比斯说道。 …… 王希咖根本不相信什么无法改变的宿命,他相信认定胜天。王希咖也很讨厌这种命运已经被注定的事情,哪怕命中注定自己要当一个王者,他也讨厌。总之他讨厌已经被注定的事情。他决定不再跟阿努比斯聊命运的事情,他准备聊点别的。 “我看你的头是狼头,你是狼人吗?我的朋友也是狼人,你跟他们是一族的吗?”王希咖指了指台下的郎那多和加林查说道。 “我们很久以前是一族的。”阿努比斯说道。 果然!草原上的狼人和埃及的阿努比斯都是狼族!就像上河口人和埃及人都是人族一样。 “你能整体变成狼或者整体变成人吗?” “那自然是能的。”阿努比斯说道。 “你变一个给我看看,”王希咖说道 于是阿努比斯就先变成了一头狼,然后再变成一个人。 他的郎形态和郎那多,加林查的郎形态并无不同,只是毛色更深一些。他的人形态也和埃及的普通人没什么不同,都是高鼻深目,麦色皮肤。 “你为什么不完全变呢?非要一半狼一半人,是怕自己完全变成一头野兽吗?”王希咖想起斯芬克斯也是喜欢半人半兽的形态。 “啊,那倒不是,主要是这个状态即能体验狼的有点,又能体会到人的优点。比如我现在拥有狼的嗅觉,而且吃肉不塞牙。同时呢我的手还是人类的手,这样我可用手拿肉什么的。”阿努比斯说道。 这个倒是很有道理,综合了狼和人类两种生物的优点,比斯芬克斯那种变身方法要科学多了。 “你们那个木乃伊是怎么回事?你是掌管冥界的,木乃伊和僵尸归你管控吗?”阿努比斯号称掌管冥界,王希咖很想知道他有没有什么能力。 “木乃伊和僵尸不属于冥界的生物,它们身体都是人间的,灵魂才归冥界”阿努比斯说道。 “那你们是怎么让木乃伊帮助你们作战的呢?”王希咖问道。 “那些木乃伊生前都是皇宫的守卫。他们的灵魂升入了冥界,但是身体还记得自己的职责。”阿努比斯说道。 “那僵尸呢?为什么要进攻人类?”王希咖问道。 “僵尸是由血族制造,这些僵尸生前都是普通人,灵魂并未升入冥界,身体也没有什么记忆,只是凭借本能到处杀戮破坏罢了。”阿努比斯解释道。 第九十一章:蒸汽帆船 “木乃伊是如何制造的,你们如何能让木乃伊的身体在灵魂升入冥界之后还能行动如常呢?”王希咖很好奇。一般来说当人死亡之后,意识就会消失,身体也会随之腐烂。 “尼罗河畔生长着一种植物,叫做起尸草,只要将这种药液涂抹在木乃伊身体上,那么他们就不会腐烂,死后在必要的时候也能继续战斗。”阿努比斯说道。 “那这次进攻的僵尸,也是用起尸草制造的么?”王希咖问道。 “是的。血族的首领德古拉从尼罗河畔偷取了起尸草,把这种药涂在被他杀死的可怜人身上,那些可怜的人就变成了无脑的僵尸,只有杀戮的本能。如今血族的首领已经被您杀死了,僵尸也被消灭,世界又回归和平”阿努比斯向着王希咖眨眨眼。 “今后僵尸大军还会重来么?你们可要重点做好防御,别让起尸草被别有用心的坏人偷走破坏世界了。”王希咖说道,他很不喜欢僵尸这种东西,不希望再见到它。 “两千年之内,僵尸不会重来。”阿努比斯说道。 “两千年之后呢?”王希咖问道。 “两千年之后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您就是从两千多年之后来到这个世界的,那时候,有僵尸吗?”阿努比斯笑道。 两千多年之后的确没有僵尸,那时候的技术水平也不用担心什么僵尸。看来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好了,既然僵尸的问题解决了,那我就要回我的国土上去了。”王希咖说道。他一直惦记着探索海洋,探索海底失落的亚特兰蒂斯。他需要回船坞看看自己远航的船造的怎么样了,需要看看水下高达造得怎么样了。 “悉听尊便,您是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您想做什么无需和我商量。”阿努比斯说道。 “你们都听我的命令吗?”王希咖问道。 “是的,这是我们的天命。”阿努比斯答道。 “那好,请让国民也接受系统教育,教材和老师我回头会给你们送来。”王希咖说道。 “好的,我们等着您的使者。”阿努比斯说道。 “另外要多种树,不要让整个国家变成沙漠之国。”王希咖说道。他很喜欢这个时代的绿化环境,如果有可能,他并不希望这里变成沙漠。 “好的,我的王,一切按您的指示去办。”阿努比斯说道。 “对了,你们这个金字塔是如何制造的呢?”王希咖问道。在后世,关于金字塔如何建造是一个谜。金字塔主要是由巨型花岗岩堆积而成,每一块花岗岩都有好几吨重,最重的一块有50吨。 在后世,有人认为人类没有建造金字塔的技术手段,这些恢宏的建筑都是外星人建造的。也有考古学家认为这行金字塔是征用了上百万的奴隶建造。他们从采石场挖掘巨石,然后用圆木滚轴把这些巨石运送过来建造。但是埃及本身又缺乏这样的圆木,所以金字塔的建造成为了一个谜。 “啊,我们是用人建造的,最近有一座金字塔正在建造,您要有兴趣可以出来看看。”阿努比斯说道。 王希咖跟随阿努比斯走出金字塔,又穿过了几条街道,果然看见了一座正在建设的金字塔。 只见0来个身高米左右的巨人正在肩扛巨石缓缓走来,然后把这些巨石像垒砖块一样垒在基座上,整个过程就好像搭积木一样——金字塔果然是由人建造的,只是这些人,都是身强力壮的毛人。 这就很好解释了,王希咖相信天生神力的毛人绝对有能力扛起这些石头。只是在后世,毛人一族就像狼人,吸血鬼一样都消失了,于是金字塔的建造就成了一个谜。 修建金字塔的毛人有白毛人,黑毛人,黄毛人,还有一些之前没见过的棕色毛人,花色毛人等等。王希咖用摄像机把毛人建造金字塔的全过程都拍了下来。假如这些影像学资料流传到后世,金字塔的建造就不再是一个谜。看来这块大陆的确是人类的发源之地,无论是毛人,狼人还是狮人这里都有。 “这里还有没有什么我没见过的人?”王希咖问道。克丽奥克洛虽然是国王,但感觉这个国家还是阿努比斯大祭司说了算。 “啊,我想你说的可能是蝎子吧。”阿努比斯说道。 蝎子?王希咖在后世曾经看过一部蝎子王的电影,难道这个蝎子就是蝎子王吗?阿努比斯叫出来的蝎子果然和后世影视作品里的蝎子王一模一样,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蝎子。上半身的相貌显得平平无奇,无非就是普通人罢了。但是下半身黑亮的外壳,粗壮的尾巴却显得无比的威武霸气。看起来战斗力比斯芬克斯和阿努比斯强多了。 “这个蝎子在咱们这负责干嘛的?”王希咖问道。 “他也是负责守卫工作。”阿努比斯说道。 “负责守卫?怎么打僵尸的时候没见他来呢?”王希咖说道。 “他不是负责打僵尸这种没有生命的敌人的,他负责处理的是有生命的敌人。”阿努比斯说道。 “他的尾巴有毒吗?是不是可以像蝎子一样蜇人?”王希咖问道 “有毒,被他蜇一下必死。”阿努比斯说道。 “他可以变成一整只蝎子吗?”王希咖问道。 “可以的。”阿努比斯说道 “让他变一个。”王希咖边说边打开了摄像机。 那蝎子王就开始了他的表演,现实变成一整只蝎子,然后又变成一个完整的人。紧接着又变成蝎子头人身——这个状态看起来让人有点恶心。但是还有更恶心的,比如左半边脸变成蝎子,右半边脸变成人脸之类的。看得出来蝎子王对身体的控制能力要比其他的变身者强一些。 王希咖用摄像机记录了蝎子王变身的全过程,就像他记录狼人,狮人变身一样。哪怕这些录像不能传到后世,放给岛生和他的伙伴们看看,增强他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是极好的。 “那么,我走了。”王希咖说道。 “随您所愿,这个世界就是您的。”阿努比斯说道。 王希咖带着随从们先回到迦太城,其实这个城市的位置还不错,只要打扫打扫还是能适合居住的。而且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大火,相信种什么作物都容易活。王希咖规划了一下迦太城的重建工作,就返回了上河口。 岛生对于这个没事就玩消失,一回来就布置作业的爸爸没什么好感。王希咖就把自己在海边捡到的贝壳,在金字塔附近拾到的金币作为礼物送给岛生,又放电影给他看,岛生这才高兴起来。 王希咖又检查了一下岛生的作业,这孩子最近学习越来越努力了,作业写得也很好,王希咖放下心来。 自从有了岛生,孟娇娘就不再跟王希咖满世界乱跑,而是一心一意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十足一个贤妻良母。 有时候王希咖真的想对孟娇娘说:“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就是静不下心来过安稳日子。” 但是没饭,王希咖就是这么一个天生就喜欢冒险的人。和家人温存了几天,他便赶回了自己在海边的工作室,不知道怎么的,他总感觉在这海边的工作室才算真正的找回了自己。 王希咖比较了一下阿努比斯在皇宫墙壁上画的壁画以及文字,又比较了一下海底古城石碑上的文字,发现这俩处的文字确实是一模一样。 虽然王希咖不懂这些文字,但他基本上都能背出这首诗的内容 黑色的空中有一个蛋, 蛋里有两个猴子。 蛋破了,两个猴子跳出来。 一个猴子在岸上, 一个猴子在水里。 有一天岸上的猴子掉了水里, 有一天水里的猴子上了岸。 岸上的猴子住到了水里, 水里的猴子住到了岸上。 …… 要是有机会让阿努比斯和杰拉哈德两个人见上一面,会发生什么呢? 王希咖先把这个想法放到一边,去船坞查看自己的海船造得如何了,船的整体架构已经完成。整个船体都由钢材铸成,老船工把用木材制船的经验用在了金属船上一样效果拔群。 动力系统则采用蒸汽动力,船下有煤炭补给室,可以把煤炭燃烧的热量转化为蒸汽,然后驱动船底部的螺旋桨。蒸汽机采用往复式动力,功率可达两万马力。同时船上还配备有有常规动力的风帆,在没办法补充煤炭的时候,也可以采用风帆作为动力。王希咖对于这艘帆船非常满意,把船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名为希咖1号。 对于水下高达机器人的研究也进入了关键阶段。这个高达机器人的动力系统是燃油推进机,在水下可以运作两天时间,足够王希咖探索失落的亚特兰蒂斯了。 腮人阿蛇在王希咖不在的这段时间又拍摄了许多关于古城的资料,尤其是古城里的金字塔。看起来这座金字塔与埃及金字塔的内部构造很相似,也是内部分为三层,一层为高台,象征着神界,一层象征着人间,还有一层地下的,象征着冥界。 想来这金字塔应该也是像埃及的金字塔一样,由力大无穷的毛人建造,后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才随整座城市跌落海底吧。 第九十二章:神秘的文明 水下机器人因为体积比较,因此在希咖号之前建造完成。 王希咖给这台高达命名为水机1号。 这台水下机器人设计深度为两千米,但王希咖并不准备潜到那么深的地方,他只打算到1千米的古城亲自探索一番,他总疑心那座古城就是失落的亚特兰蒂斯。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王希咖约阿蛇去古城探索。 阿蛇看到王希咖穿着潜水机器人也竖起了大拇指,说道:“你现在这一套可比以前那套看起来帅多了。” 阿蛇说的是王希咖之前的那套无动力潜水服。 “那是自然,穿上这套潜水服我的游泳速度跟你差不多快了。”王希咖说道。 “真的吗?要不要比比看?”阿蛇明显是不相信。 “比就比”王希咖说道。 两人开始全速在海里游起来,阿蛇是游泳速度最快的腮人,速度大概是每时60公里,王希咖潜水服设计的速度也差不多是每时60公里。两人在海中飙了一阵,果然是不分上下。 “可以啊!穿着这套衣服你就变成腮人啦!”阿蛇兴奋的说道。 “嗯呐”,王希咖对于这套水机1号的性能也相当满意,觉得自己有种钢铁侠的感觉。 他先跟着阿蛇下潜到水下00米的地方,看看这个家和100米的那个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看起来00米和100米的室内布置也没什么不同,只是外面的景色就不一样了,水下00米是动物最喜欢的距离,这个深度有许多的鲨鱼,鲸鱼,海豚什么的。 一头大白鲨看到王希咖这套稀奇古怪的装备很是好奇,游过来细细观察,差点没把王希咖给吓死。还好被阿蛇及时驱赶了。 下潜深度来到了一千米。由于阳光很难到达这个深度,这里海水的颜色已经很暗,王希咖不得不打开照明设备。 阿蛇对王希咖这套装备简直是羡慕嫉妒恨——多年以来他们腮人到1000米的距离基本上就全靠裸眼观测,根本就没什么照明设备。 王希咖打开探照灯,发现周围的海洋生物已经变成了巨大的乌贼和鲸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希咖总觉得远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看着自己。 “你能感觉到吗?有人在看着咱们。”王希咖问道。 “哦,你说的那是海人,他们偶尔也会到这一代活动,跟我们腮人井水不犯河水,没关系的。”阿蛇说道。 “可是海人不是没眼睛吗?他们怎么看得见咱们的?”王希咖问道。 “海人虽然没有眼睛,但他们能用身体感觉到我们,跟眼睛也差不多。”阿蛇说道。 王希咖知道蝙蝠什么的是靠超声波来探测位置,难道海人也有这个本事么?带着疑惑,他踏入了海底的古城。 从照片上看不真切,真的置身于这个古城,王希咖只感觉这城非常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究竟是哪里呢?城里的神庙,街道…… 啊!这不是和埃及那座皇城的布置一模一样吗?除了金字塔的位置有所不同以外,其他的建筑似乎都在埃及皇宫见过。 王希咖潜入水底金字塔,绕道背后,只见上面除了那首关于猴子和蛋的诗歌之外,也画着一副壁画。由于时间久远,壁画上的颜料已经脱落下来,但看得出壁画和埃及皇宫那一模一样。埃及那副是大祭司阿努比斯画的,那这里的这幅是谁画的呢? 王希咖正要照相,突然碰到一个金属箱子,上面早已锈迹斑斑满是苔藓。打开箱子一看,赫然是防潮塑料袋包装的一叠东西。在水下看不清楚,只是感觉像是笔记本一类的东西。王希咖就把这东西塞到背包等回到岸上查看。 “这水底怎么会有防潮塑料袋呢?难道是古城失落之前就已经有能造出塑料袋的文明了吗?”王希咖满腹狐疑的逛完了主城,心里想着那个塑料袋里的东西,在水里也待不下去了,就和阿蛇打了个招呼回到岸上来。 回到自己在海边的工作室,王希咖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塑料袋,里面是一个黑皮夹子。夹子里赫然是厚厚的一叠稿纸,也不知道在海水里泡了多少年,由于保护得好,一点也没有受潮。 翻开第一页稿纸,只见上面用典雅的蓝黑墨水,工整的仿宋体写着写着:?《星途旅行社》 献给我我的朋友何范。 令人奇怪的是这字竟然是简体z文,和王希咖使用的文字一样。王希咖继续翻下去,只见后面密密麻麻都是字。 第一页上写着:“1理想与现实” 这似乎是个标题,继续看下去,只见后面写了一个故事: 太阳早已下山,月亮已经升起,这是一个月圆之夜。夏蝉还在不知疲倦的鸣叫,池塘里的青蛙也耐不住寂寞纷纷唱起歌来。在夏蝉和青蛙的合奏中,刚写完作业的学三年级学生杜建国兴奋的摆弄着爸爸给他买的天文望远镜,向月球眺望。那是一台崭新的500倍天文望远镜,是作为他上次考试语文数学都考100分的奖励。杜建国虽然不喜欢做作业,但学习还算不错,他觉得自己长大以后能当一个科学家,或者当一个宇航员。 他一边看着月球,一边问道“妈妈,妈妈,为什么月球表面坑坑洼洼的?” 杜建国他妈在旁边温柔的织着毛衣,听到儿子的问题立马变得严肃起来,认真回答道:“因为月亮宝宝不听妈妈的话,长大以后老是抽烟喝酒还熬夜,所以脸上尽是麻子。建国,你今后可得听妈妈的话,可不能抽烟喝酒啊!” “嗯!”杜建国重重的答应了妈妈,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望远镜里的月面环形山,心想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带妈妈到月球上走一走,看一看。 那是公元00年,随着曲率驱动技术的民用化,星际旅行已经稀松平常,月球旅行更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但杜建国一家还没有一个人到过月球,因为他们家的传统就是不太喜欢旅行。别说去其他星球,就算去其他国家其他省份他妈也没啥兴趣——在电视上看看不就行了,浪费那个钱干嘛?随着杜建国的慢慢成长,他渐渐发现妈妈并不是真的不爱旅游,因为妈妈经常羡慕那些没事出去旅游的广场舞姐妹们。他们家很少出去旅游的重要原因就是没钱。 这更坚定了杜建国要好好学习的决心,今后念了书赚大钱,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可惜的是下决心很容易,坚持起来就难了。虽然杜建国想要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但每次学习个半时就忍不住分心,总是不由自主的翻一些杂书。他最喜欢看的是家里祖辈传下来的古书,比如《灵通漫游未来》《哆啦a梦》什么的,基本上都是0世纪的书,现在看起来竟然丝毫不觉得过时,让人不得不感叹古人想象力的强大。唯一让他觉得遗憾的是现在已经是4世纪了,可那些本应在世纪就发明出来的智能机器人多啦a梦,戴在头上的竹蜻蜓飞行器,抽屉里的时光机器到现在依然还没有发明出来,可见最近几百年的科学家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如果有个多啦a梦来陪自己,那学习该有多简单啊。 杜建国就这么一边下决心努力学习,一边又学几分钟开始看杂书,慢慢的长大了。说来也奇怪,自从他决定要当个科学家以后就再也没有考过100分。世界上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你越是想得到,就越得不到。渐渐的他也认清了现实,不再幻想能有多啦a梦来帮自己解决学习问题,也不再想当科学家。他的理想变成了只要能养活自己,不给妈妈添麻烦就好。好在这个年代养活自己还是很容易的,哪怕你什么都不干也可以吃低保吃到死,只要你不怕丢脸。 杜建国大学念了一个对外(星球)经济贸易专业,这个专业对于高考分数要求不是那么高,基本上你只要每科都及格了就可以念。在大学期间杜建国学会了抽烟喝酒,彻底背弃了多年以前对妈妈许下的诺言,就像他背弃自己当科学家的理想一样,他已经接受了自己是一个普通人的事实。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不是么?杜建国就这么把大学念完,结束了学校的生活,开始找工作。他的专业虽然是对外星球经济贸易,可是基本上也没啥用。因为人类并没有发现外星人,不管在哪个星球都是跟地球人做生意,而且别人并不会因为你学了这个专业就跟你做生意。所以杜建国决定还是做专业之外的工作比较好。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做一个出租司机,跟家里要了点钱,又找朋友凑了点,买了一艘最便宜的曲率飞船开始跑业务。跑了几天发现出租司机这个活太累,而且也挣不到太多钱,偶尔遇到喝醉的乘客吐得一船都是打扫起来太麻烦,他看朋友圈里的同学们做电商似乎做得风生水起的,一咬牙就把飞船卖了开始做电商。做了一段时间他又发现电商这个行业几本就靠骗钱,有违良心,而且收入还不如跑出租。这次他学乖了,不再找这些虚头巴脑的职业,决定还是从“衣食住行”这种人类刚需上找活路,于是电商也不干了,搞了一台冰柜又买了几个烧烤架开始卖烧烤。卖烧烤这一行跟开出租车有点像,都属于服务行业,每天都能见到各式各样的人。当然比起开出租,卖烧烤的好处就是不用忍受拥挤的交通,不好的地方就是老是遇到各式各样的“熟人”来照顾生意,轻则要个折扣,重则就直接刷脸不付钱了。好在杜建国这个人对于金钱这块倒是不太在意,只要不亏本,他也乐意请朋友们来吃几顿增加人气。 杜建国最喜欢的顾客就是王乾元,王乾元是杜建国的发,但他每次来吃饭从不要求打折,这就让杜建国非常欣赏。杜建国认为真正的朋友不是互相请客吃饭,而是到对方饭店吃饭还坚持付账。杜建国欣赏王乾元的另一点就是王乾元脑子比较好使,说话好玩,经常能想到一些自己想不到的观点。杜建国开过出租也卖过烧烤,见过的人也算多了,但大部分人都没什么意思,所思所想不过是眼前的一点鸡毛蒜皮,聊来聊去也都是些陈词滥调。有时候对方刚一开口你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这还有什么好聊的?但王乾元就不一样了,这哥们儿聊起来总是天花乱坠,有时候聊完了你都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个什么意思。 王乾元时候跟杜建国住一个院子,从就主意多,鬼精鬼精的,没少领着孩子们调皮捣蛋。长大以后倒是老实多了,见谁都客客气气的。王乾元大学专业是各国传统医学,比如中国的中医,印度的阿育吠陀,欧洲的四体液学说,非洲的巫医之类的各种伪科学,你都不知道大学为什么要开展这么课。毕业以后王乾元就开始卖保健品,主要客户就是中老年人,看起来生意还不错。” 王希咖莫名其妙的看完了这页纸,脑子里净是疑问:这似乎是一本说的开头,说里的科技似乎比自己穿越来的060还要发达,难道人类真的经历过好几轮的文明,其中亚特兰蒂斯这轮文明,要比后世的文明还要先进? 第九十三章:新奇的玩意儿 王希咖被手中的稿纸弄糊涂了,这稿纸分节分段的,看上去像是一本说,但是并未发表出来,只是处于稿纸状态。 为什么会把这样的稿纸用防水袋包裹住呢?难道稿纸的主人已经预见到城市会沉没了吗?稿中提到的“00年”,星际旅行,月球旅行都是王希咖穿越前都未曾见过的。难道说这些稿子来自00年? 可是袁青牛不是说世界在0八0年就毁灭了吗?带着极大的好奇,王希咖继续看下去。 这是稿子的第节,写着 理想与现实 这天王乾元又来杜建国店吃烧烤,刚好今天没什么多少客人,杜建国便把生意交给服务员,自己陪王乾元喝两杯。两人点了0串大腰子,两斤龙虾,又要了一打啤酒边吃边聊。酒过三巡,杜建国不禁又问王乾元,为什么当初想要走传统医学这条路。以他的脑子读个现代医学当个医生不是很好吗? 王乾元喝了口啤酒,点起一根烟缓缓说道:“这你就不懂了,传统医学专业的高考分要比现代医学的高考分还要高。” 杜建国觉得王乾元的说法跟自己的认知不是很一致,但他觉得大家都是毕业多年的社会人了,为高考分这种东西争执就有点幼稚了。他问道:“可是社会上不是都说传统医学是伪科学,尽搞些心理暗示,利用安慰剂效应蒙病人,早晚要丢进历史垃圾堆么?” 王乾元说道:“那都是几百年前的陈词滥调,你平时不要老看些地摊文学,垃圾站,反传统医学这个概念在中国差不多起源于19世纪末期0世纪初,现在都4世纪了你还满脑子形而上学的古代落后思想,这怎么能行得通?做现代医学有什么技术含量,诊断交给大数据去分析就好了,手术交给机器人去做就好了,根本不用脑子,不用脑子的事情怎么可能有传统医学赚的多?” 杜建国心想“形而上学的古代落后思想”不正是你王乾元的专业么?人家现代医学的医生给制定个手术方案,操作一下机器人,随随便便一台手术就抵你卖多少保健品?一个月赚的钱就能赶上你一年了。但他不想跟发就医学问题抬杠,就想把话题转到童年趣事和互相吹捧上。就说“乾元你是越来越出息了,记得时候咱们一起去堵的那艘飞船的排气管么?当时觉得那个飞船真是漂亮,现在你的船比那漂亮多了,得有曲速5吧?我就不行,砸锅卖铁混那么多年也只能搞个曲速1的。” 王乾元看起来对这个话感到很受用,哈哈大笑说道:“怎么不记得?那艘船天天停咱们院子里,是艘曲速的,后来咱们堵了他排气管以后开船的胖子怎么也发动不了,急的给领导打电话请假。” 两人一起哈哈大笑,饭局的气氛又欢快了起来。然而王乾元并没有把注意力转到这个方向上来,他继续着他的传统医学理论:“建国,我之所以选择传统医学,是因为这是一个更可靠的医学。因为这种医学的来源是经验而不是所谓的“科学”。经验永远都比所谓的科学更加可靠,因为经验是现实,而科学只不过是一种基于数学的推测。这种推测有可能对,也有可能不对。比如牛顿时代大家认为他的理论可以解释一切,可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又推翻了牛顿的运动定律,到现在曲率飞船的发明,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也推翻了爱因斯坦“光速不可超越”的论述。在医学上更是如此,前两个世纪的所谓现代医学界迷信使用抗生素,导致超级细菌泛滥,差点造成了人类的灭绝。如今主流医学界的整体治疗法,实际上就更接近于传统医学中的治未病,也就是治疗还未发生的疾病。根本上都是增强人类体质,靠人类的自愈能力来战胜疾病。” 王乾元的理论听得杜建国半懂不懂的,主要是他对医学这一块不太了解,这个王乾元就是有这种“克里斯玛”的气质,总能让自己相信他。杜建国悄悄打开手机查询了一下到底是传统医学的高考分高还是现代医学的录取分高,果然是现代医学的分高,他这下心里有底了,知道王乾元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虽然如此,但他也觉得王乾元是个人才,说得也不无道理。 王乾元见杜建国聊着聊着就开始低着头玩手机,有些不高兴,就清了清嗓子说道:“建国,你知道手机这个东西的形状其实00多年来一直没有变过么?除了电池,内存和摄像头像素,你手中的手机和007年乔布斯发明的ih1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别。” 杜建国有些不好意思的抬起头来,说道:“啊?是么,我还真没发现。我的手机是老手机了,老舍不得换,不像你,什么都是用最新的,乾元你那么聪明,给哥们出点挣钱的主意呗。” 王乾元把弄着手里的ili,也就是俗话说的ih,缓缓说道:“建国,其实挣钱挺容易的,现在的人都惜命,你凡事都往保健品的方向引,不就好赚了吗?” 看杜建国还没转过弯来,王乾元只好再次点拨道:“你知道为什么你店里卖得最好的是大腰子么?” 杜建国听了眼睛一亮,仿佛醍醐灌顶,有一种开窍的感觉,他兴奋的说道:“我懂了,你的意思是多宣传大腰子’补肾’的功能?” 王乾元点点头,说道:“不错,你可以走保健烧烤的路子,比如大腰子,你不一定非要烤猪腰子或者羊腰子,完全可以烤其他克隆动物的腰子。比如驴腰子,大象腰子,另外也可以针对女性顾客发明一些新菜式,比如烤林芝,烤人参,炭烧外星金针菇,完了再来一碗人工天九翅漱漱口。你现在一串腰子卖0,大象腰子你卖00都嫌便宜,一份烤林芝卖个000不过分吧?走上保健的路子还愁赚不到钱么?” 杜建国对王乾元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自己卖了这么久的烧烤都白卖了。他知道按王乾元这个路子一定是可以发财的。 王乾元本来是顺口一说,说着说着觉得挺有搞头,又借题发挥道:“咱们可以一起合作,你的顾客可以推荐给我做传统治疗,我的顾客也可以推荐给你做食疗,咱们还可以搞成加盟模式,到各星球开分店,做成全宇宙连锁的超级烧烤店,你不是搞过出租吗?运输这一块也可以赚运费。” 杜建国说:“咱们干脆开一旅行社得了,带顾客到外星吃喝玩乐保健一条龙” 王乾元道:“对,你子是越来越开窍了,咱们完全可以开个旅行社,先不用开太远的,就开在月球上,成本比较低,等以后业务做大了再开到其他星球。” 杜建国端起酒杯跟王乾元碰了一下,说道:“哥,啥都别说了,你干啥我都跟着干,只求带着弟弟一起发财。” 王乾元也端起酒杯,说道:“兄弟,你这么说就见外了,咱兄弟谁跟谁啊?从一起长大的。我看咱们这个旅行社就叫星途旅行社吧,来,喝了这杯酒,祝咱们大展宏图。” 两人把酒一饮而尽,杜建国坚持这顿饭自己请,说兄弟你来我这店里吃饭,还给我出主意,如果还要付钱的话就是打我脸了,希望你能给兄弟这个面子,这顿饭我请。王乾元不干,说一码是一码,咱们的合作还没开始,我现在是顾客,你是老板,如果每个顾客你都不收钱,那我对你的生意头脑就会产生怀疑,咱们今后还怎么合作?两人争了半天最后决定aa制,一人付一半。杜建国心想这个王乾元脑子好,又不爱占便宜,是个一起合作的料。 第二天酒醒以后杜建国打电话给王乾元,问昨天喝酒的时候说一起开旅行社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兄弟我可是当真了。王乾元说当然是真的,咱们说干就干。杜建国一口答应,挂了电话之后他想这个王乾元虽然在科学方面跟自己有不同观点,但好歹也不是纯粹的江湖骗子。而且各国传统医学这个专业确实是正规院校的正规专业,全世界到处都有传统医学专业的医院,干这一行也不丢人。杜建国见过许多喝酒的时候吹得天花乱坠,第二天酒醒之后说过什么都忘记的人,相比起来王乾元这样能记得酒桌上承诺的人还是很难得的。再考虑到自己跟王乾元是从玩到大的朋友,而且人家王乾元赚的钱也比自己多,跟他合作再怎么样也不会吃亏,便下定决心跟王乾元一起搞这个旅行社的项目。 做一个只做月球旅行业务的旅行社成本并不是太高,硬件方面只要能有运输工具,然后能给旅客联系到住所就好。关键在于软件,比如注册公司,申请导游资格,联系客源啥的。好在哥俩都是在社会上混的人,人头比较熟,两三天也就把该办的证件办下来了。他们一起注册了星途旅行公司,注册资金0万,王乾元出了0万算是大股东,杜建国出10万成股东。杜建国本打算把自己的烧烤店盘出去,卖两艘敞亮的新运输飞船,一是自己也可以开开,而是给客户带来更好的体验。王乾元没同意,说杜建国老是喜欢狗熊掰玉米,看到新玉米就把老玉米扔了,最后啥都得不到。投资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不能把所有鸡蛋放一个篮子里。虽然咱俩都是人才,旅行社成功的机率也很大,但你没必要把吃饭的行当卖了。再说你的养生烧烤也很有前途,万一以后你卖烧烤挣的钱比旅行社还多呢?王乾元认为旅行社刚开张没必要投入那么大,出个5000把老船改一下,加个客舱就行,等挣到钱了再换新飞船。杜建国对王乾元的深谋远虑崇拜得五体投地,他心里暗暗有种预感,觉得跟着王乾元干准没错。 杜建国找到以前跑出租的时候认识的改车的朋友,把王乾元的曲速飞船加了个货仓,又加装了座椅,看起来像模像样的。王乾元又弄来50多件宇航服,说现在这个运输船已经能满足至少0个旅客的需求了,咱们开始的时候能把这船装满生意就不亏。杜建国这时候什么事都听王乾元安排,觉得他的设计件件周详,自己只要跟着做就行了。 这是什么?这似乎是一本说,是一段创业的故事,王希咖越来越对手中的稿纸感兴趣了。这是他穿越以来看到过最新奇的玩意儿。 第九十四章:古城手稿之月球创业 王希咖每天白天去船坞查看进度,剩下的时间就跑到杜老板的咖啡馆喝着咖啡看他从水下找到的说。 谁能想得到,在这个洪荒时代,竟然还能看到后世的说。时空的连续性让人感到怀疑,似乎是时间到了某个阶段然后就往回走似的。 说里有个人也姓杜,会不会是杜老板的亲戚呢?说里也有人姓王,会不会是自己的亲戚呢? 说实话说的文笔一般,但是内容挺有趣,到月球上开旅行社——自己重生前的那个时代,还没有几个人能到月球旅行。但是在说中的时代,去月球旅行似乎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们的旅行社开的怎么样了?这么手稿是如何流传到这个世界的?带着这些疑问,王希咖继续阅读手中的说。 第节:月球创业 客运飞船改造好之后两人又坐着飞船先熟悉了一下路线,跑到月球基地熟悉熟悉情况。月球基地是人类最早开发的外星旅游景点,曾经很是红火过一段时间。但后来随着其他星球旅游景点的开发,渐渐的就没啥人气。 两人飞到月球看到这里的酒店,娱乐项目都没啥人,到处都是铺面转让的广告,一派萧条。杜建国心里有些泄气,他还是第一次来月球,觉得这跟自己想象的情况不太一样。在他心目中的月球还是时候记忆中的那个样子,那时候的电影里只有高端人士才能去月球。他还记得当时各种传媒上到处是铺天盖地的月球地产广告,各种招商引资,各种游乐项目,俨然一副投资热土。直到现在自己亲自登上月球,才想起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月球马拉松,环月球自行车的消息了。多半这些比赛已经不再举行了,这个星球应该是要倒闭了吧。人们都是随大流的,现在主流已经不流行到月球旅行了,太阳系里最火的旅游星球应该是火星。 杜建国自己开过店,他明白开店的选址是很重要的。像这种过气的地方是没有商业前景的。月球已经完蛋了,就像1世纪初的底特律,世纪的纽约一样。一旦一个城市倒闭了,就很难在短时间内再次繁荣。他心里为自己没有卖掉那个烧烤店而暗自庆幸,如果把自己整个身家性命都投月球项目不是早完蛋了? 王乾元倒是一副兴趣很大的样子,很认真的跟月球那些半死不活的酒店在聊天,互相送名片,存了几百个电话号码。等他跟酒店聊完杜建国忍不住跟王乾元说:“乾元,听我的,月球这鬼地方气数已尽,咱不能在这搞旅游,换地方吧,去金星,火星,木星都好,都在太阳系,成本运作起来比月球高不了多少。” 王乾元不置可否,不过他也同意再去其他几个星球考察考察再说。哥俩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太阳系的星球都跑遍了,每颗星球看起来都比月球有前途。杜建国最满意的星球是木星,这星球资源多,常驻人口已经上亿,哪怕不做旅行社,开个烧烤店也饿不死。于是他跟王乾元商量:“乾元,要不咱们到木星开旅行社吧?木星人气旺,地也广,是个能发展的地方。” 王乾元却说:“不,我觉得最适合咱们的项目还是月球。” “为什么?”杜建国觉得王乾元真是脑袋长包了,月球这种过气的地方是个人都能看出不再适合投资了。 “你听说过逃离木金土么?”王乾元问道。杜建国当然听说过逃离木金土,这是近几年那些到一线大星球打拼的年轻人受不了压力,打工几年又回地球老家的一种说法。但是开店做生意的话肯定还是这些大星球机会多一些。 王乾元接着说道:“建国,以咱们的实力也只能在太阳系跑跑了,这几个星球我都考察过,月球的性价比是最高的。” 杜建国急了:“可是咱们做生意不能光考虑性价比,也得考虑客流量啊,人都没有你房子再便宜又有什么用?” 王乾元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说道:“建国,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在地球上有个部落不没有穿鞋的习惯,有两个拖鞋推销员去推销。一个看了之后就走了,认为卖不掉,另一个人去了却看到了巨大的商业需求,推销了几万双皮鞋,因为他看到了巨大的市场……” 杜建国一听王乾元讲这套什么市场巨大的理论就心烦。这套给和尚推销梳子,给光脚的推销拖鞋的营销嗑自己当年做电商也是天天唠,除了蒙傻子根本就没啥用。 但是王乾元明显不是只会唠这种营销嗑,他还是有自己的调查的。王乾元说道:“别看不起月球的市场,现在地球上00多亿人口,到过月球的有几个呢?你自己也是第一次来么?别说去月球了,出过国的人也没几个。我看至少有100多亿人没有去过地球上别的国家,至少有00亿人根本没离开过地球。咱们只要让这00亿人里面的万分之一,不,哪怕十万分之一的人来旅行一趟就不会亏。再说低一点,只要咱们每个月有一两单0人旅行团来玩一圈就行。” 杜建国不知道王乾元这些数字是哪里来的,地球上有00亿人自己是知道的,可是真有100亿没出过国,00亿没出过地球么?他上查了一下还真是这个样子。太阳系除了地球之外的几大星球常驻人口加起来也不到0亿人,系外人口就更少了,想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但这确实就是现实。杜建国自己也是年轻人,也的确是没出过国,第一次来月球。想到这里他对王乾元的理论又信服了一些。王乾元就是有这个本事,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能让你相信一些你之前根本不相信的理论。但他的理论到底对不对就只有靠实践来证明了。好在搞月球旅行成本的确不算太高,搞砸了就当陪朋友交学费了。再怎么也不至于没饭吃,自己还有个店呢,而且每个月搞0来个人过来旅游消费似乎也不是很难做到的事情。 杜建国点点头,说道:“行吧,那就按你说的,咱们做起来试试。” 王乾元脸上挂着微笑,说道:“建国,我知道你的心大,一心想做大事。我也不是没理想的人,但路要一步一步的走,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咱俩都混过社会,但都没搞旅行的经验,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吧。月球旅行只是第一步,咱们做成功了再做其他星球的业务。” 杜建国一听是这个道理,他隐隐感觉王乾元身上有种自己没有的品质。自己有时候就是太好高骛远,王乾元就稳重多了,两个人可以互补。王乾元联系了一家在月球的广寒宫酒店,作为游客来月球旅游的定点酒店。 广寒宫酒店是世纪按照5星级酒店的标准建造的,装修得挺不错。里面包含写字楼,客房,曾经也红火过,但是最近一百年人越来越少,酒店的铺面到处都贴着转让广告。杜建国去问了下价格,发现这里月租金竟然比自己在地球上的烧烤店租金便宜很多,100平米的店铺只要00块一个月,这个价格甚至比自己住的房间租金还便宜00。杜建国被这种廉价式的价格镇住了,在地球上随便开个普通标间差不多也要00多块一天,在这竟然能住一个月。他心想要是有人来的话在这里开个烧烤店也不错,哪怕没人来自己住也划算,最多多出点往返月地的飞船燃料费。 跟杜建国谈生意的酒店经理看武看杜建国犹豫不决,还以为他嫌价格高,就说您要是愿意租,咱们还可以再谈。杜建国心里一动,说你们月球用的货币是咱地球的货币吗?武经理一愣,说是的呀,咱们整个太阳系都用的一样的货币。杜建国哦了一声,不再吭气。他心里倒是很满意这个价格,但他在公司是股东,还是得等大股东王乾元拍板。 王乾元摆出一副大老板气派跟武说:“如果你们这个酒店整个出售的话多少钱?你能拍板吗?你们企业的老总是谁,我想跟他谈谈。” 武眼睛一亮,说稍等,我这就给您叫万总来。说着便掏出电话打个不停,不一会儿广寒酒店的负责人万老板就出现在显示屏上,跟王乾元两人谈了半天。最后决定把广寒酒店以00万的价格卖给星途旅行社。杜建国觉得王乾元的表现有些出乎意料,他本以为相比自己,王乾元是个保守派,没想到这么大手笔。说实话这么有历史的大酒店卖00万确实是白菜价了,可是就算是白菜价自己拿不出来啊,也不知道王乾元怎么想的。 星途旅行社的启动基金如果0万的话倒是没风险,可是00万风险就太大了。王乾元跟杜建国说没关系,钱的事你不用操心,我还有点积蓄,再拉点贷款00万还是没问题。在地球上买套地段好点的房子也不止这个价,很划算的。我看准了月球房地产今后还会大涨,咱们就要发大财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可是杜建国对王乾元这么随意的就做成一笔00万的大生意还是有些震惊。他知道王乾元比自己有点钱,可也没有钱到这个地步。看着王乾元潇洒的背影,杜建国觉得这哥们不像自己时候认识的那个伙伴了,甚至也不像前几天一起喝着啤酒吃烧烤的兄弟伙,他现在越来越像王总了。 这00万对王乾元来说当然不像他表现得那么轻描淡写,事实上他也没有00万,把他全副身家卖了也就值个100万。但王乾元知道这是个机会,值得花00万一搏。王乾元准备先跟那个万总签个投资意向,出点订金把酒店拿过来再说,这样就可以去银行抵押贷款,至于万总那边的尾款可以慢慢还。当然这些事情不用跟杜建国说,省得他又瞎操心,闹出什么幺蛾子。 杜建国倒确实是没怎么操心凑钱的事,因为在他心目中觉得王乾元是个深不可测的大款。他心里想的是跟王乾要要一间酒店的铺面,这个旅行社开不开得起来另说,先把月球烧烤店开起来。他已经在同学群里跟同学们吹下了牛逼,让同学们周末去他店里吃月球烧烤。可是怎么跟乾元开这个口呢?乾元倒是支持自己到月球开烧烤店,甚至这个主意本身就是王乾元出的。但当时大家只不过是随便谈谈,也没想到怎么租房子之类的。如今这个酒店是他的了,那租金该怎么算呢?乾元应该不会要自己租金,但自己肯定是要给,那么给多少呢?照着地球上的租金给肯定不划算,照着武开的00一个月又显得有点见外了。杜建国满心琢磨着如何跟兄弟要一间商铺的事情,走到广寒酒店门口,不禁大吃一惊。 不过两个星期没来,这酒店已经大变样了。王乾元头戴外星工地安全帽,指挥着两台太空挖掘机在酒店大堂疯狂挖,看起来像是要拆楼的样子。 杜建国走到王乾元身旁,散了根烟,说道:“兄弟咋的了,刚买的楼这就要拆了?” 王乾元接过烟点了,说到:“哥们儿想了几个项目,得把酒店改造一下。” 杜建国心里有些不开心,他倒不是对改造有什么不满,只是觉得这种公司改建的大事应该提前跟自己商量一下。记得以前跟王乾元总是无话不谈,可是现在王乾元对自己就好像对一个下属,仿佛自己只不过是个打工的,只是个外人。这种态度让人寒心,他想要是那天晚上不跟王乾元吃那顿烧烤,聊什么开旅行社的事,现在也不至于是这个样子。果然古代电影里说得没错,不要跟最好的兄弟一起做生意。 王乾元不知道杜建国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抽着烟开心的跟杜建国说:“建国,我想了,把酒店大堂弄成一个月球博物馆,层高0米,给人宇宙浩瀚空灵的感觉。天花板上弄上星空的全息投影,就跟咱们时候在少年宫看到的那种一样,让顾客真正体会到来到月球就是进入太空了。然后这一块的地面我把重力装置也取消了,人来这一块就会完全失重,普通顾客来外星旅行最想体验的不就是失重么?咱们就让他们一边体会0重力随心所欲飞翔的感觉一边欣赏星空,你说好不好?” 杜建国心不在焉的应付了几声,心想自己还是把想法跟王乾元说一下比较好。如果他不同意自己大不了这单生意不合作了,投进去的10万块就当赞助哥们,今后还是朋友。于是说道:“乾元,你的想法我都很赞同,但你不觉得改造之前应该跟我商量一下么?我知道这个项目是你想的,这个酒店的钱也是你找来的,但我不像被你像使唤丫鬟一样的使来使去,我是想咱们一起合作,不是想给你打工。旅行社的0万应该咱们一人出15万,而不是我出10万你出0万,我是没有你有钱,但是如果当初你跟万老板谈价格的时候跟我商量一下,我把店卖了,房子卖了,我去卖血贷款也给你凑150万。我今天找你是跟你商量一下,能不能租一间铺面给我,租金你随便开。我觉得武的00一个月的租金有点低,我愿意出八00一个月,我想照你说的意思在月球搞个养生烧烤店。” …… 王希咖看完这一节,完全被这本说的内容迷住了——到月球开酒店,搞烧烤的想法也太有趣了,自己前世也差不多是这么创业的,只是自己创业的地点,是地球。 第九十五章:思绪万千 阅读能够使人变得更加聪明。 在穿越前,王希咖已经很久没有正儿八经的读过书了。穿越之后也没什么可以阅读的。 一两天不读书看不出什么来,但长时间不阅读会导致自己的认知水平大幅下降。如今在古城里发现了这本手稿,王希咖就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全身心都投入到这部说中——他们在月球的创业项目怎么样了?真的开起了烧烤店吗? 这时他已经看到了说的第4节,招兵买马 …… 王乾元愣住了,他没想到杜建国心里竟然是这么想的,脑子有点懵。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建国,是我考虑得不周到,我其实没想那么多,我是觉得我有钱那我就多出一点,咱们兄弟一起创业,钱是其次,重要的是个爽快。如果你不爽,那就没意思了。这样,虚头巴脑的话我就不说了,这公司的股份咱们一人一半,今后有什么事情一定事先找你商量,好吗?这酒店除了一层搞成博物馆,其他你想在哪层开烧烤店都行,咋样?” 杜建国觉得王乾元说的话似乎有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什么叫他有钱他多出一点,然后股份一人一半?看起来似乎是在照顾自己,可实际上这是不公平的,如果以后公司发达了,说不定会因为这个事情扯皮。而且王乾元这个人说的话,你不知道他是在给你下套呢还是真心实意的替你着想。他觉得这个股份的问题必须要解决,但是他以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跑社会以来他就没跟人合伙过,搞出租,做烧烤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弄,实在没这方面的经验。他想了半天,终于开口了,说道:“乾元,我不想占你便宜。如果股份一样的话,那投资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都是打闹,这次上几百万的大生意,得认真一些,等你忙完装修,咱们回地球找个法务,签个合作合同,把财务上的事情理顺。” 王乾元沉默良久,问道:“建国,咱们两兄弟做个生意,非得这样么?” 杜建国说道:“是的,乾元,你知道我是很敬重你的,你的想法我也都同意。但是亲兄弟也要明算帐,要不咱这生意就别合作了。” 王乾元说道:“好。其实也不用找什么法务,回去以后咱们各找一个律师,把合同签了。” 杜建国点点头,两人再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在这冷火秋烟的月球表面,兄弟俩的身影显得有些寂寥。如果不是酒店里的挖掘机一直在不知疲倦的运转,这颗星球就一点生气也没有了。 两人各自坐飞船回地球,王乾元便知道了杜建国真是有备而来,前几次月球地球两处跑他都是搭自己的飞船回来的。说实话王乾元以前还真没找过什么法务,律师之类的人。他一直以来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喜欢模棱两可的状态,宣传点伪科学,卖点保健品。找律师之前还有怵,但找了律师谈了一下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主要是他跟杜建国也没什么经济纠葛,无非就是明晰一下各自的股权。律师甚至都不用亲自起草这种合同,直接从电脑里下一份现成的模板改改数字就行。杜建国那边的情况也差不多,律师给了份现成的合同让他照着拟一下就行,说现在做一下财产公证就行,等你们散伙了打官司的时候再来找律师。 杜王两兄弟各自花了一笔律师费,弄了一份上到处都有的合同。合同规定前期投资两人各占50,合作期间公司的债务和利润分配也是一人一半。至于公司两人各占50的股份,出了分歧听谁的倒不是问题,杜建国表示大主意都是王乾元拿,自己只是不想少出钱,显得占了王乾元的便宜。 两人签了合同都很高兴,觉得这解开了他们心中的一个疙瘩。兄弟两人和好如初,又约在杜建国的烧烤店谈生意。因为月球那边的旅行社还没装修好,所以两人一起报了个团去参加了木火金三星八日游,考察一下别人家的旅行公司都是怎么做的。回来以后发现其他旅行公司都没有他们这样直接连运输带住宿都自己解决的,都是联系好当地的客运和酒店,再安排地陪拿个分成。但两兄弟觉得还是自己这种模式比较好,一条龙服务,旅行的每个环节都尽在自己掌握之中,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两人总结了一下这次旅行的经验,觉得公司应该再招收一个人,毕竟事业刚刚起步,需要做的事情挺多,两个人忙不过来。兄弟俩商量了一会儿决定去大学招一个应届毕业生,最好是学会计专业的,因为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比较便宜,还可以弄个实习期,就更便宜了,然后会计专业么今后也可以管管帐,报报税。 杜建国去财经大学宿舍贴了个广告,说旅行社需要招收一个肯吃苦的年轻人,要求五官端正,性格开朗,男女不限,法律和会计专业优先,待遇面议。又加了几句诸如:“让你的梦想从此起飞”之类的广告语,完了留了个邮箱。 没几个时就收到了几百封简历,杜建国找了几个看着顺眼的面试了一下,觉得有一个叫田磊的法律系男生挺不错,身上有种律师的气质。另外一个叫毛毛的女生也挺好,会计专业,看着朴素大方,挺靠谱,是个做事的人。就是刚开始他只打算招收一个人,在田磊和毛毛之间拿不定主意,打算找王乾元商量一下。 刚见到王乾元,还没开口,王乾元就说自己已经找好了人,还说杜建国一定会满意。杜建国说自己也找好了人,要不在这三个人里面择优选择一下?王乾元接过田磊和毛毛的简历,随便扫了一眼就说你这俩人一般,肯定没我找这个好。杜建国对王乾元这种独断专行的态度很不满意,但他也很好奇王乾元到底找了个什么人才,就压着火让王乾元把他找的宝贝亮出来看看。 王乾元一挥手,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个年轻姑娘。只看了一眼,杜建国心里就同意录用了,因为这姑娘长得实在是很漂亮,有一种非常突出的美,走在人群中非常扎眼。杜建国暗暗问王乾元从哪找来这么个人,王乾元说自己去艺术学院找的。杜建国说你当时不是说要找一个法律或者会计专业的么?王乾元说当时是想找个会计来着,但不知道怎么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艺术学院,其实学艺术的也不错,气质好,可以做公司的形象代表。 …… 看了这章,王希咖不禁回忆起自己当年创业时候的经历,那一切如今已经变得如此遥远。他又开始看下一章: …… 5创业维艰 杜建国对于王乾元这种想起一出是一出的风格自然是有点无语,但是他也不好反对。公司来个美女,又有谁会反对呢?哪怕是放一个好看的花瓶在这也挺好。只是自己该怎么去跟田磊和毛毛说呢?说你们都很优秀,但是现在公司找了个大美女,所以对不起,只能让你们回家么? 经过一番思考,杜建国决定自己先把田磊和毛毛两人留下,先在地球的烧烤店总店里实习一下,等月球那边差不多了再让他们过去。无论什么时代,人才总是宝贵的资源,反正公司不会只招那么一两个人,前期的他俩的工资就由烧烤店的盈利负责。而且地球的烧烤店正在开展养生烧烤的新业务,正是用人的时候。在这公司里,这两人也算自己的人了。 月球基地的装修终于完毕,可以试营业了,杜建国首先想到的就是带爸妈来月球转一圈。带妈妈到月球旅游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多年前他用天文望远镜遥望月球的时候就有了这个想法,并由此产生了想要当一个科学家或者宇航员的远大理想。后来科学家没有当成,宇航员倒是当成了,不过也没啥可自豪的。因为在这个时代,宇航员跟驾驶员基本上也没区别,只要你智商正常,就能考到驾照,想飞哪飞哪。 哪怕星际旅行如此容易,也还是有很多人没有旅行过。王乾元在跟杜建国吃烧烤的时候分析过,00亿人类中有00亿没出过地球,100亿没出过国。这个数据还真不是他瞎蒙的,是人口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就像有的人喜欢旅游一样,有的人天生就不喜欢旅游。杜建国的父母就属于那种既没出过地球也没出过国的100多亿因为各种原因不喜欢旅游的人之一。理论上地球上那00亿没到过外星球的人都是星途旅行社的目标客户,因此了解一下这部分人的想法还挺重要的。 杜建国妈妈的第一个意见就是这个飞船的环境太乱了,控制台上摆了一大个烟灰缸,坐垫也丢的到处都是。 她忍不住跟杜建国说道:“建国你少抽点烟,你时候不是跟我保证过不抽烟的吗?” 杜建国说:“没办法,工作压力挺大的,等忙完这一段就戒烟。” 妈妈说:“你少抽几根烟,你在船上抽烟让客人感觉不好。” 杜建国点头说道:“好的好的。” 妈妈又说:“你这么抽早晚得肺癌。” 杜建国忍不住回道:“没事,等回头我就去医院把肺换了,心也换了。” 在4世纪的人已经实现了器官克隆技术,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会把自己除了大脑以外的器官都克隆一遍,放在医院的营养液里泡着。哪天哪个器官出了问题就到医院换一个就行,还挺方便的。据说大脑的克隆技术也会在近几年实现突破,人可以把自己大脑的信息上传到云端,再拷贝到克隆大脑里,这样理论上可以让人延长很长的寿命。只是这项技术从1世纪开始就说要突破,几百年了也没点进展,不知道这次是真的会突破还是又一次谣传。 杜建国的妈妈对这些医学技术显然不屑一顾,她语重心长的跟杜建国说道:“医院换的器官么总归没你自己身上长的好呀。外来的零件怎么会有原装的好?” 杜建国说道:“医院的器官也是原装的,是我自己的啊,一模一样的。” 妈妈说:“你身上长的器官是我生的,医院泡的器官是医生做的,能一样么?你要换就把心也换了肝也换了。我听说抽烟对五脏六腑都有损伤,对脑子也不好,你干脆全部换了算了。早跟你说不要抽烟不要抽烟你就是不听,你干脆把我这个妈妈也换了……”说着说着还掉下了眼泪。 杜建国没料到自己随便跟妈妈说两句引发那么多联想,仿佛回到了时候被天天被妈妈唠叨的日子。他赶紧把烟灰缸收了跟妈妈说:“我不抽了,妈你别生气了,好不容易出来玩一趟开心点啊。” 杜建国的飞船理论上最高时速是曲率1,可以达到光速。两秒就能到从地球到月球跑个单边,但一般没什么急事也不用飞这么快。他本想把飞船速度调到阿波罗11号的速度,用个,4天的时间飞到,看到妈妈这么唠叨觉得还是快一点好了,设定成1时到达。 爸爸倒是一直没说话,默默的看着窗外,良久问了一句:“你这飞船多长时间保养一次?” 杜建国回道:“一般半年一次吧,爸您放心,我这船昨天刚做的保养,安全着呢。” 正说着话呢飞船就到了,杜建国一边给王乾元打电话一边让爸妈收拾东西准备下船体验。爸爸说:”建国,我给你提个意见,你这飞船的速度太快了,不能让旅客体验到星际旅行的过程。我从昆明到成都坐个高铁还得5时呢,你不说弄得跟阿波罗飞船那种几天的时间,起码也弄个7,八时吧。过程中还可以安排几个空姐给旅客上点饮料,鸡肉饭牛肉面什么的,这不也是一笔收入么?” 杜建国心想要不是妈妈这么唠叨,你想坐一年我也能给你安排。不过他也觉得爸爸说的有道理,打算回头就照爸爸的意见弄。毕竟坐飞船的过程也是旅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了飞船王乾元领着美就过来迎接,杜建国父母从看着王乾元长大的,几个人一通寒暄。妈妈看美眼生,悄悄问杜建国:“王又换女朋友啦?” 虽然杜建国觉得王乾元把美找来确实有这方面的考虑,但现在应该还没发展成男女朋友的关系。就说:“没有,这是我们公司的前台,李美。” 妈妈朗声说道:“美生得可真俊,要是我家建国有你这么漂亮的老婆就好了。” 杜建国没想到妈妈还有这一手,臊得不行。 美害羞道:“阿姨别乱说,杜总怎么可能看得上我一个穷学生?再说我有男朋友啦。” 美说完王乾元脸色明显一变,杜建国看在眼里觉得好笑。看来王乾元的如意算盘又要落空了。美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呢? 妈妈倒是不在意,说道:“没事,看缘分嘛,都什么社会了,男朋友这种东西再多也不嫌多。” 大家不知道怎么接这个话茬,爸爸咳嗽一声,拉了下妈妈的衣角,说咱们还是去看看孩子们搞的宾馆吧。 王乾元赶紧殷勤的把两位老人家引进酒店。酒店已经装修完毕,一层按王乾元的意思搞成了个博物馆,一进去就是全息投影,整个博物馆繁星点点,让你仿佛置身于银河中。一个甜美的女声,向众人介绍公司的情况,又介绍人类的宇航发展史。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就连杜建国也觉得王乾元这个项目搞得不错。 …… 这月球上的酒店就这么开起来了,可是这和这水底失落的古城又有设么关系呢?王希咖不禁思绪万千。 第九十六章:大王乌贼 王希咖穿越前听说过一个搞房地产的想要搞火星开发的项目,但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的开发出来。 所以他也搞不懂自己看的这部手稿到底是科幻还是写实的,古城里还有没有其他的文字记录呢? 王希咖又独自一人穿上水下高达去古城探索,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私人物品能够提供线索。比如什么装着手稿的盒子之类的。 这次下潜王希咖并没有叫阿蛇,他感觉自己可以独立行动了。他熟悉的摸到上次发现手稿的地方,发现周围除了被泡坏的木头之外什么都没有。从被泡剩下的材料来看,应该是一张书桌。 正要去探索其他的地方,突然一只巨大的触手裹住了王希咖的脖子! 大王乌贼!这种可怕的生物一般生活在水下00米到400米的深度,没想到在1000米深的地方也能碰到这个玩意儿! 这种乌贼的触手最长可以达到1八米,力大无穷,能够把一艘船给直接扯断。是许多神话故事中海怪的原型。 王希咖重生以来也遇到过许多对手,比如匠人,毛人,狼人,吸血鬼,僵尸——有好几次都差点挂了,就像跟塞申斯那次,还有打德古拉那次。但那几次战斗都是事先有所准备,这次被大王乌贼缠上确是事先没有准备的。 这又是在1000米深的水下,所以心里格外的慌。王希咖掏出潜水/刀拼命的切除大王乌贼的触手,好不容易砍断一根,另一根又缠上来了——这真是名副其实的触手怪。 眼看自己离乌贼那张大嘴越来越近,王希咖也越来越慌——难道自己真是要命丧于此了吗?临时下海,除了一把潜水/刀也没带别的武器啊! 那么,就要用呢这把潜水/刀和乌贼搏斗么?据说乌贼有三个心脏,一个大脑,自己到底应该攻击那个部位比较好?不管了,照着头戳就是了! 王希咖手拿潜水/刀照着乌贼的头就是一阵乱戳,那乌贼根本不为所动,就好像没有痛感似的。 完了,难道这辈子就这么交代在这里了吗?王希咖有些绝望,临死前却又奋力一搏,打开高达的全套/动力装置,想要逃离这大王乌贼的束缚。 您别说还真管用!这高达的动力装置瞬间就带着王希咖冲出水面!那乌贼上了岸就不行了,挣扎着想要逃回海里,被岸上几个捡贝壳的泽人发现,用刀砍成块带回泽城做成章鱼刺身。 经此一役,王希咖决定再也不冒险独自一人下海探索了,还是在岸上看说比较安全。这次看的是这本说的第6节:试营业 …… 两个老人参观完博物馆就来到酒店楼,这里是杜建国预备做烧烤店的。现在食材什么的还没运来,做烧烤不行,但是简单的饭还是可以做的。杜建国也算是搞了几年餐饮,做饭还是不成问题,他给二老炒了几个菜,又开了一瓶1八年的葡萄酒。突然想到自从念大学之后就没怎么陪父母一起吃过饭了,心里感慨万千。 父母都是节省惯了的人,看到这一桌的菜,跟杜建国说几个人随便吃点就好,没必要浪费。杜爸看到红酒又跟杜建国唠叨,大中午开什么红酒,你赚点钱就是这么花的吗?杜建国赶忙说道没事,这红酒不值钱,八年是红酒产量最高的一年,单是那年产的葡萄酒够全世界人每人每天喝两瓶,可以喝100多年,价格跟自来水也差不了多少。二老这才放心用餐,又跟杜建国说今后其他客人来,不用做那么多的菜,可以搞成自助餐的形式让客人们自己选用,杜建国点头称是。 吃完午饭又带两位老人继续参观。杜建国本以为除了一楼的天文博物馆和二楼的餐饮,其他的地方就都是客房,没啥好参观的了。结果王乾元说三楼弄了一个健身游戏馆,这又是王乾元自作主张,根本没有和杜建国商量。杜建国自然是不太开心,他很讨厌这种对公司的事物蒙在鼓里的感觉,但碍于爸妈都在,也不好发飙。他一边陪着二老一起参观,一边想等送走爸妈得跟王乾元好好商量一下。这个公司自己也有一半的股份,是个大股东,今后公司但凡有超过1000块钱的支出就必须经过两个股东讨论。 健身游戏馆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种消遣方式,这里有各种设备,你可以选择单纯的做器械锻炼身体,也可以选择做有氧运动。另外也有专门的游戏厅,有现在最火的全息vr游戏,也有传统的游戏。除了本世纪出品的几款火爆游戏之外,你还可以玩到绝地求生,da,英雄联盟,魔兽世界,反恐精英,星际争霸这种0到1世纪的古代游戏,甚至还可以玩到俄罗斯方块,总之你能想到的游戏这里都玩得到。王乾元还准备了间棋/牌室,这里的游戏就更古老了,你可以下象棋斗地/主打麻将,像古代人一样娱乐。看得出来王乾元对健身游戏馆这个项目非常得意,花了大量的时间介绍。看到众人似乎对他精心准备的健身项目和游戏设备不是很感兴趣,王乾元并不气馁,而是两眼放光的给众人介绍他的王牌项目:健游结合。 所谓健游结合并不是健身和游泳的结合,因为游泳已经包含在健身里面了,健游结合指的是健身和游戏相结合。通过量子感应器,可以让你像电影导演一样设计自己的健游剧本。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设定自己跟11世纪的蒙古骑兵骑着马单挑,也可以设定自己跟15世纪的女真八旗勇士比赛布库。量子感应器会让你真实的体验到骑马的感觉,挥舞冷兵器与人搏斗的感觉,让你在过穿越游戏瘾的同时锻炼到身体。你可以设定任何你感兴趣的游戏情节和游戏背景,你可以跟铁木真比赛箭法,也可以跟博尔术比赛骑术,还可以跟鳌拜争夺满清第一勇士的名号。这些历史人物的各种能力参数已经设定好了,只要你技术够好就可以战胜他们,或者你出钱的话公司也可以提供外挂让你过瘾。 几个人听着王乾元在那口沫横飞的介绍,却并没有表现出想要玩玩的意思,他们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仿佛一群没有感情的杀手。王乾元觉得可能是自己没讲清楚,又或者是刚才举的例子不够吸引人,便又继续说道:“这个健游结合可以说是现在人类世界里最火的游戏了。通过健游器,你不但可以玩游戏锻炼身体,甚至可以体验造物主的感觉。因为你可以自行设计你喜欢的游戏背景,然后电脑会瞬间通过大量计算帮你生成一款全息游戏。比如你可以设计一个游戏背景用来规划人类的进化路线,你可以选择走高达路线,让人坐在盔甲里面战斗。也可以选择生物路线,通过基因改造加速你的进化,让你长出翅膀,或者化身成超级英雄。你可以选择某种路线来发展,也可以让两种路线的互相战斗,可以让高达机器人来打超级英雄,也可以让超级英雄来打高达。对了,建国,我记得你时候喜欢看古代漫画,你可以设计个背景,让自己变成超级赛亚人卡卡罗特来单挑灭霸has,你不想知道他们到底谁比较强么?” 这倒是说中了杜建国的心事。作为一个无聊的古代漫画迷,他倒是一直想知道赛亚人和泰坦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宇宙最强战斗民族。他心念一动,梗着喉头问道:“那么,根据你这个健游器的推演,他们到底谁比较强呢?” 王乾元说道:“我也不知道,来,你带上这个头盔感受一下就知道了。” 杜建国身不由己的往前走,刚走到一半只听杜爸咳嗽一声:“咳咳,乾元,你们搞这个游戏厅不是害人么?建国你也是,都多大人了还整天想着游戏?” 杜建国停住了脚步,一种古老的记忆涌上了心头,那是时候在游戏厅打游戏被家长抓住的记忆…… 王乾元说道:“叔叔,您这就是老眼光看人了,电子竞技对人没有危害的。而且还是宇宙奥运会的正规比赛项目,在任何地方都是合法的,只要您超过1岁就可以玩。建国都0多了,您让他玩一会儿吧,没事的。” 杜爸岔开话题,说道:’我还以为你们真是来开旅行社创业的,原来是搞个游戏室自己过瘾来着。你觉得现在还搞这些个健身游戏厅赚钱么?” 王乾元说道:“应该是赚钱的,我就没看哪家游戏厅赔过钱。我们打算推出会员卡,凡是参加旅行社的客人都可以花一笔钱办我们的卡。只要拿了我们公司的会员卡,享受我们公司旗下的任何服务都可以得到折扣优惠。比如您办一张卡,今后在星途旅游,健身,打游戏吃烧烤买保健品都可以享受八折。” 杜爸问道:“你们都有些什么保健品呢?” 王乾元一听,原来叔叔是好这口。不过一想也是,这个年纪的人有谁不喜欢保健品呢?给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可算是王乾元的老本行了,他聊这些玩意儿都不用过脑子。于是胡扯了一堆什么月魄桂花酒,婵娟保健衣之类的。又推荐了一款玉盘保温杯,说这个保温杯是用月球本地岩石制造的,可以补充许多在地球补充不到的微量元素…… 杜爸听得有些入迷,说道:“乾元,你刚才说办你们公司的会员卡可以打折,那买保健品也打折吗?” 王乾元说道:“叔叔,只要办了我们的会员卡,任何产品,任何服务都是打折的。” 杜爸问道:“那这个卡多少钱办一张呢?” 王乾元道:“八八八八,您知道,这倒不是为了赚您这个钱,主要是图个吉利……” 杜爸说道:“那叔叔办一张吧,你阿姨身体不太好,叔叔想给她买个保温杯保养保养身体。” 杜妈眼眶都湿润了,也说道:“乾元,给阿姨也办一张,阿姨想给你叔叔买瓶月魄桂花酒。” 王乾元正要接钱,一想不对,说道:“叔叔阿姨您们这就见外了,这公司是我跟建国开的,哪能要您的钱呢?我的意思是说办这个卡可以增加公司的现金流,积累客户黏稠度……” 但是两位老人家非要给钱,说要当星途公司的第一批客户。王乾元说什么也不收,杜建扯扯王乾元衣服,说道:“乾元你就收下吧,算咱公司的开业礼金。你要不收二老该怪你不给面子了” 王乾元只好收下,但只收了一份。说二老只要办一张卡就行了,没必要重复。两位老人想了想也同意了。 …… 说里的世界和自己身处的时代,真是两个世界。王希咖边吃章鱼刺身边想。 第九十七章:穿越寂寞 王希咖记得在穿越前曾经在课本上学过,由于00年瘟疫的原因,旅游业受到重创,很多年也没有缓过来。 所以在重生前,哪怕是个霸道总裁,王希咖也并没有涉足旅游行业。对这说里的在月球开旅店的故事颇有兴趣。 他饶有兴趣的继续看下去,这是第7节,环形山 …… 健身游戏厅参观完毕,王乾元便让美给二老安排房间,二老却说不必了,今天就回去,说自己只是来看看,晚点还有事情。王乾元劝道:“叔叔阿姨是来旅游的,哪能玩一天就走呢?” 二老只是一个劲儿的推说家里还有事情,非得要回去。王乾元这一听就是借口,两个老人都退休了,能有什么事?但客人要走也不便强留,只好说道:“叔叔阿姨吃了晚饭再走吧,急也不急于一时,您们可以到酒店客房参观一下,给我们提提意见,完了再带您二位参观一下月球环形山。” 人类世界所有的酒店房间都大同异,无非就是电视电脑,床铺卫生间,一次性的拖鞋毛巾,得不能再得牙膏和香皂。只是星途旅行社的酒店房间外面是月球景色,你可以用遥控器把墙壁调成透明,能60度无死角的欣赏窗外的景观。当然这也些窗外景观也是电脑用全息投影做成的,并不是实景,但一般人也分辨不出。 杜爸杜妈看了脸房间,说了几句客气话,就走出了酒店,跟着王乾元去坐船参观环形山。环形山可以说是月球的一大特色了,这星球别的不多,环形山倒是到处都是。这些山大部分都是被行星撞击形成的,也有些是月球自己的熔岩喷射形成的。这次几个人去的是牛顿环形山,这是月球最深的环形山,位置靠月球南极。牛顿环形山是月球最早开发的旅游景点之一,曾经红火过一段时间,现在冷清了。 几个人站在环形山顶向下望去,下面是一个很深的洞,看不到头。王乾元说道:“这就是月球深渊了,古代德国人尼采曾经说过,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体验一下这种感觉,另外这里还有蹦极项目,您可以蹦到深渊里去深度感受,叔叔阿姨要不要试一下?很安全的。” 叔叔阿姨看起来并不想试验月球蹦极,于是几个人便到环形山口的饭店用餐。这饭店就叫山口饭店,卖的是中餐。现在月球基本上天天都是旅游淡季,所以这里的餐厅也没什么客人,倒显得好像是一行人包场了一样。两位老人说中午吃得太饱,现在还有些不消化,晚上吃清淡点就行,于是就点了几个月球当地的特色菜苦瓜炒青椒,清炖兔脑壳吃了起来。 王乾元使了个眼色,让美拿出了两样送老人的礼品。送杜妈妈的是一副黄金毛线针,杜建国的妈妈一直有打手工毛衣的爱好。送杜爸爸的是一瓶19八年的拉菲,这酒可比中午喝的1八年的有年头多了,是好酒。本来王乾元也不想送这么重的礼物,但是因为杜爸花了八八八八在他这办了个会员卡,他也不想输了面子。 杜爸杜妈当然是拒绝收礼的,但王乾元坚决要给,一副你不收礼他就要翻脸的样子。杜建国只好扯扯爸爸的衣角,说:“您就收下吧,不收倒显得咱们两家情分淡了,回头我给他家的老人送份礼便也是了。”二老这才收下。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就是如此微妙,杜家在星途办了卡,星途又给杜家二老送过礼,几个人之间的感情就更熟络了,虽然他们本来就很熟。几个人边吃边聊,言谈间少了几分客气,多了几分真诚。 杜爸感慨的说:“乾元啊,从我就把你当自家孩子一样看,印象里你们还是时候的抬着望远镜的样子,没想到一转眼就这么大了,岁月不饶人呐。我们老人也没啥别的想法,就希望你跟建国两个人能好好的,你们两个也都老大不了,别再整天吊儿郎当的,早点成个家,让家里人放心……” 王乾元赶紧岔开话题道:“好的叔叔,您说的我都记下了,您这次来月球玩有啥感受?我们这旅行社刚开业,有什么做得不好的还请您二老多提提意见。” 杜爸看看杜建国,杜建国也说道:“是啊爸爸,说说您的意见呗。” 杜爸说:“我这人旅游的少,说得不好你们也别往心里去。” 两人连说不会不会,您尽管说。 杜爸说道:“我虽然很少外出旅行,但新闻还是经常看的。以前刚有月球旅行的时候这里也是很红火,但后来还是衰落了,你们知道月球为啥衰落了吗?” 杜建国说道:“因为人们都是图个新鲜呗,开始的时候只有月球一个外星旅游点,当然红火了。后来火星,木星,金星开发起来月球就显得没意思了。现在交通那么发达,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干嘛还来月球呢?” 杜爸问道:“既然这样,那你们干嘛还来这地方开旅行社?” 王乾元就又把那套00亿人有00亿没到过外星的理论讲了一遍,说自己的目标是让那00亿不喜欢旅游的都来月球旅行,又说自己的旅行团主要是面对老年群体,市场还是非常广阔的。 杜爸说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虽然现在算是大宇航时代,各星球,各星系的旅游开展得如火如荼。好多星球上还有定居点,可是目前人类最多的星球还是我们的母星地球。旅行是人类的本能,可是恋旧更是人类的本能啊,我觉得你们应该从恋旧上做做文章。” 王乾元问道:“这个恋旧怎么讲呢?” 杜爸道:“我随便说说,说得不一定对哈。乾元你刚才说目标群体主要是老年人,我觉得这很对。可是你搞那些博物馆,电子游戏室对老年人有多大吸引力呢?你那些游戏设备哪里没有?爱打游戏在家里就能玩,或者出门随便走几步就是一个游戏厅,干嘛非来你这里?我看你这旅行社就那个保健品和这个环形山的项目还有点意思。” 杜建国听得有些不爽,感觉自己从到大做的每件事爸爸都能挑出毛病,就打断他爸,说道:“爸你别光说话了,您吃点菜啊。” 杜爸谈兴正浓,根本没理杜建国。他接着说道:“我刚才说的恋旧,我想你们可以从这上面做做文章。我也说了现在宇宙里面的各星球,还是地球人最多,那么月球其实很有希望成为人第二多的星球。因为月球是人类除了地球最熟悉的星球了,古往今来有那么多跟月球有关的故事和传说,按理说应该是很红火的,现在这么荒凉实在不应该。现在的人总是太急躁,开发了月球就想着去开发木星,开发了木星又想着去火星,全都是一窝蜂的。狗熊掰玉米似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王乾元问道:“叔叔,您刚才说的在恋旧上做文章,能说得具体些吗?” 杜爸说道:“比如嫦娥的传说你听过吧?你们这个酒店就叫广寒酒店,广寒宫就是嫦娥的宫殿。可是你们酒店有一点跟嫦娥有关的东西吗?按老话说嫦娥是个大i,不该这么浪费的。你们完全可以好好利用嘛。另外外国也有好多关于月球的传说,比如见到满月狼人就会现出原形,比如吹牛大王敏豪森说他到过月球。你们完全可以用这些大i搞成主题公园。” 杜妈也插嘴道:“还有啊乾元,我们老年人就喜欢跳个广场舞,拍个自拍什么的。像环形山这里你可以搞个广场舞活动,没必要搞蹦极,有几个老年人喜欢蹦极的?” 王乾元点头称是,心想回头可以让美去sy一下嫦娥。她形象好,如果能装扮成嫦娥仙子跟顾客合个影什么的,对业务应该能有所帮助。 …… 这部说让王希咖越来越感兴趣,记得以前他看过一个传说,据说月球曾经是地球的一部分。在46亿年前地球轨道上有一颗跟火星差不多大的卫星叫做忒亚,忒亚后来和地球撞在了一起,甩出了一个新的天体,就是月球。 地球上发生过许多次行星撞击,一次就是产生月球的这次,还有一次是导致恐龙灭绝的那次撞击。 亚特兰蒂斯的沉没,会不会也跟行星撞击地球有关呢? 想了想王希咖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假如真有一颗行星撞击地球,那毁灭的就不只是一个亚特兰蒂斯那么简单了,整个世界都会被毁灭。 看这本说的样子,似乎故事里的人并没有经历过0八0年那场毁灭世界的灾,直接就到了00年。那么,这本说究竟是哪个年代写成的呢?袁青牛所说的0八0年整个世界的毁灭到底是真还是假? 这个袁青牛,自从在桃花镇见了一面之后就消失不见了,他究竟到哪里去了?王希咖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老婆孩子,也有兄弟朋友,但总觉得寂寞,没人可以跟自己聊聊穿越前的那个世界。要是再遇到几个穿越者就好了。 第九十八章:船舶公司 人生就是这样,没发现古城手稿的时候王希咖从来不觉得有啥孤单的。天天到处玩到处打仗生活充实极了。 现在发现这么一本埋在远古古城里讲未来世界的书,反倒让王希咖觉得有些空虚——自己再怎么折腾也是在地球上,而这本书讲的却是月球上的事情。 这本书几乎占据了他全部的时间,每天脑子里都在想那个开在月球上的旅行社究竟会发什么生么事情。那个叫美的女员工,最后真的sy嫦娥了吗? 王希咖继续看这书的第八节:开会 杜爸接着跟王乾元说道:“乾元,我不知道其他旅行社怎么样,但是我想一般人倒外星旅游总想体验到一种在宇宙航行的感觉。如果到月球旅行一圈跟在地球旅行一样没难度,那也就没意思了。” 王乾元不解道:“什么在叫在宇宙中航行的感觉呢?” 杜爸说道:“在我们时候,宇宙航行一定是要穿着宇航服坐在太空舱里,起飞的时候要有点火,倒数10个数,有人喊着5,4,,,1发射!然后才起飞,那才叫宇航。飞船里什么都是白色的,显得干干净净又高科技。最重要的是失重感,让人可以飘在空中,电话,圆珠笔都要有固定的,喝水的时候可以把水倒在空中,会自动凝结成一个水球,你一口吞下,那才有劲呢。你们这个到好,在飞船里随便按个按钮,一时就到了,跟坐公交车似的,一点仪式感都没有。来月球也是穿着地球上的衣服就行了,那我请问你,这有什么意思?” 王乾元说道:“可是现在的飞船都是曲率驱动了,不用化学燃料,怎么点火啊?月球的大气也早就人工改良过,空气成分跟地球差不多,城市道路的重力也设定过,哪里给您找失重感呢?” 杜爸说道:“这就是你要改进的地方了。你不是有那个vr设备吗?可以模拟出失重感吗?” 王乾元说道:“这个倒是没问题。” 杜爸说道:“对于外星旅行来说,仪式感和失重感都很重要。尤其是失重感,我抛砖引个玉哈,你要是能搞一个月球篮球赛,大家在失重的状态下打篮球,人人都可以跳个十几米,想灌篮轻轻松松,你说该有多开心?” 杜妈也跟着说道:“乾元,阿姨也补充说两句,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拍个自拍。你要针对咱这个群体就应该多找点适合自拍的地点,最好是能和地球同框的那种,就像以前的聊天软件开机时的那种。另外你应该弄一个卖月球纪念品的地方,但不要是这种葡萄酒,毛线针之类的玩意,你可以卖月球岩石啊!在我们时候月球岩石可是很难得到的宝贝,是国礼呢。你应该找个地方让大家能够捡石头的。俗话说贼不走空,虽然咱们不是贼,但是来都来了,都不想空着手回去,哪怕带两块石头做纪念品也是好的……” 王乾元心想这俩老人的脑洞可真够大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这个年龄的人都这么想。但不得不说他们的想法对自己有一定的启发。 吃过饭,二老急着要走,于是杜建国便送父母回家。一路上父母又跟杜建国聊了许多,说家里一切都好,让他专心工作。二老又给旅行社出了许多主意,说顾客都是老年人,要考虑到老年人群体的身体情况,并不是所有同龄人身体都像他们一样好,所以旅行社还是应该配一点常备药,最好是配个医生。另外要给客人卖好保险,否则出了什么事情要赔钱,还有那个蹦极项目一定不要搞了,容易出事。 杜建国一一答应了,二老又说杜建国驾驶技术还行,飞船开得很平稳,头一点都不晕。杜建国心想这是飞船,又不是古代的拖拉机,你想不平稳都不行。就避开这个话题,问爸妈觉得中午的饭菜怎么样,还可口吗?二老表示儿子的手艺不错,中午那顿比晚上馆子里的饭菜还好吃。又跟杜建国说旅行社好好干,干不好也没关系,可以回来做餐饮,就是别卖烧烤了,乌烟瘴气的,要搞养生餐饮也可以做别的……杜建国听了想笑,但还是应承下来。把二老送到区,杜建国想送二老上楼,二老挥挥手让他回去工作,别瞎耽误功夫。 看着二老远去的身影,杜建国突然想起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朱自清的《背影》。不知怎的眼眶有些发酸,竟掉下泪来。 送完二老,杜建国便跟王乾元公司应该开个会,讨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王乾元同意了。会议在广寒酒店二楼举行,杜建国把田磊,毛毛也带上了,连王乾元和美一共五个人。大家聊了一会儿杜建国爸妈的反馈,王乾元建议把公司剩下几位员工的父母也组织起来一起试旅游一趟,看看老年人这个群体的普遍想法,费用由公司统一出。 美说自己爸妈离婚了,两个不能一起来,问是让爸爸来还是妈妈来。王乾元说随便你,都行,又想了一会儿说道:“还是让妈妈来吧。”接着又像想到什么似的问美:“你说你还有个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呢?可以让你男朋友也一起来帮着出出主意,他爸妈也可以来参加咱们这次旅行。” 美说:“我男朋友是我师兄,我是表演系的,我男朋友是学画画的,现在做自由职业,等我问问他来不来。” 王乾元心想什么自由职业,不就是无业么?便笑吟吟的说道:“好的,你问问他吧。你们都是学艺术的,想办法给公司做点广告呗?美你不是学表演的么,你可以跟你男朋友拍一段嫦娥和后羿,或者嫦娥吴刚这个主题的宣传短片么?费用公司给你报” 美面露难色,但又不好拒绝领导,便说道:“好的,我试试看。” 杜建国见王乾元说完了,便发言道:“乾元,我觉得今后公司的财务支出还是大家讨论一下再做决定吧,比如你在三楼搞得这个游戏厅,事先就没跟我说,要不是我爸他们来玩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我倒不是说不同意你搞游戏厅,只是咱们既然已经成立公司了,还是得正规点,不能老是你一个人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开始的时候我就说了,亲兄弟还要明算帐,我建议今后公司但凡超过1000块的支出最好经过讨论再做决定,至少走下财务,有负责人签名才行吧?我上次招了两个人,毛毛,学财务的,田磊,学法务的。我建议以后就让毛毛管公司的财务,让田磊管公司的法务。比如老年人买保险之类的事就让他们去做。” 王乾元脸一红,说道:“建国你说得对,以后财务方面就按你说的做。你什么时候找的田磊跟毛毛这两个人啊?” 杜建国说就是上次公司招人的时候我招的。王乾元点点头,没再说话。杜建国便问田磊和毛毛有没有什么好说的。 毛毛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做了个,大家可以看一下。”说着打开了一个全息投影,制作精良,字体雅致,看得出花了一番心思。毛毛把公司的前期投入,资金回报率,收益前景都弄得清清楚楚,又是图表又是视频的,完了还有文献索引,搞得跟毕业论文似的。 哪怕王乾元对杜建国私自招了两个人进来有点不爽,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毛毛是个人才,对她刮目相看。毛毛讲完之后大家一致同意今后公司的账目就由她负责了。 …… 这个开会的场景王希咖还蛮熟悉的,自己穿越前运营公司的时候每周都要开例会。那时候每天想的都是如何赚更多的钱,如何让股东们同意自己的观点。 当时也同样有做事认真负责的好员工,也有过来混日子的老油条。而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自己这个总裁看在眼里。 当然了,自己当时要提拔一个员工也并不完全是看员工的个人能力。有时候就是全凭心情,心情好就给一个员工加工资,心情不好就不加。这些都是作为一个总裁最基本的素质,不提也罢。 最让王希咖怀念的是说里面旅游的感觉,去一个地方旅游,总可以买些纪念品跟人分享。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旅行的地方也算多了,但是都不是现代旅游的感觉。每次去远方都是为了打仗,这种远行与单纯为了旅游的旅行是完全不同的。 作为一个洪荒时代的王者,王希咖发现自己竟然很羡慕那些在技术发达时代的普通人。哪怕自己在这个时代再有钱,再有权,也无法像说里那个时代的人一样,去各个星球上旅行。 当然,去做一次航海旅行还是可以实现的。 王希咖放下手中稿子,走向船坞,看看自己的船造的怎么样了。在无数老船工的努力下,大船已经完成了90,要不了一个月,就可以下水了。 等船造好之后,这些老船工们会去干嘛呢?留在船坞显然也是不现实的,这个世界只有自己有造船的需求。自己走了以后他们留在船坞也没事情干,以后也就没人继续造船,造铁甲船这项技艺慢慢也就失传了。 得想个办法让这个船坞公司化,变成一个船舶公司什么的,这样才能长久的保存下来。 第九十九章:猛然一惊 王希咖想了一下,搞一个船舶公司,开始先免费更换泽城渔民的木船,全部换上铁甲船。只要一直有活做,那公司就能一直存在下来。 对自己来说,赚不赚钱都是无所谓的,关键是要让技术传承下来,构造一个商业世界。否则就会像郑和下西洋一样,下完西洋远航的技术也就失传了。 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谁能想到,自己在这么一个洪荒世界竟然能在书中去到那么远的地方。 王希咖继续阅读手中的稿子,看看那个月球上的公司究竟进展如何: …… 看大家都说完了,田磊不由有点紧张。来公司上班几天基本都被杜建国安排在烧烤店卖烧烤,临时让他来开会也不知道开个什么。他也做了个,但是做得很简单,跟毛毛的那个没法比。如今没办法,做得再烂也得展示一下了,田磊颤颤巍巍的打开,上面基本是他的简历。比如在校期间曾经获得诗歌朗诵二等奖,运动会跳绳比赛第三名之类的,这些在杜建国面试他的时候他已经展示过了,如今再放一遍显得实在有点傻,尤其是跟毛毛那个专业的相比。 田磊索性不照着念了,直接说:“大家好,我叫田磊,是学法律的。我对地球法,月球法,木星法这些太阳系内的星球法还是比较熟悉的,系外星球的法律也知道一些。今后公司各位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找我。杜总提到的给老年人买保险的事情我可以搞定,另外我也会通知我爸爸妈妈来咱们公司参加旅行,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感受,谢谢大家。”说完便坐下了。田磊刚开始说的时候还有点紧张,声音也有点抖。说到后面看两位老总似乎根本就不在意他说些什么,也就越说越放松。 王乾元觉得毛毛和田磊还是比较务实的,杜建国找的人也还不错,便说道:“好的,大家的情况基本都了解了,建议都还不错。那下一步就回去通知一下家里的老人,咱们下周一走一遍旅游路线,听一下老人的建议,也算是公司的团建吧。” 田磊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又站起来说道:“刚才忘了说了,咱们旅行的过程最好佩戴录像仪,这样团员如果有什么意外,法律上比较容易讲清楚。我的话说完了。” 王乾元点点头,说道:“好的,这确实是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那咱们今天就先这样?没什么事就散会吧。” 如果说这个会田磊比较紧张的话,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紧张,那就是李美。这个会本来就是杜建国临时通知的,毛毛跟田磊都提前打过招呼,都或多或少做过些准备。李美是临时被喊到这里来的,什么准备也没做,也没人问她的意见,甚至自己还没正式发言就要散会了。似乎其他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而自己的唯一价值就是接受他们的命令。这种被忽略的感觉让李美非常不舒服,看着大家一个个都往外面走,李美鼓起勇气,说道:“大家稍等一下,我还有点话想说。” 一群人都站在门口看着李美,面面相觑。杜建国打破沉默,说道:“美你有啥就说吧,大家不用拘束。” 李美脸涨的得通红,说道:“不好意思,这次没有准备,下次开会我会提前准备好。我想说的是王总让我拍短片的事情,短片应该是为了做宣传,打广告。也许我们可以多种渠道都做一些广告,不一定拘束于老年人。现在短视频在年轻人群体里还是很火的,我们也可以多拍一些,田磊和毛毛也可以一起跟着拍,出出主意。咱们也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开一些公众号,写一些广告文。还有就是我时候在火星读过几年书,会说火星文,以后有需要火星文翻译的事情我也可以做的。我知道火星的年轻人很喜欢电子竞技,我们的游戏厅装备也不错,也许可以举办一些电子竞技比赛吸引他们来……” 李美一口气把自己的想法说完,经过一阵短暂而又尴尬的沉默之后,杜建国带头鼓起掌来,说道:“美说得好,都是些很好的建议,咱们的公司刚成立,可以多尝试。希望公司今后越来越好。” 大家也跟着鼓起掌来,倒让美有些不好意起来,只好给大家鞠了个躬表达感谢。王乾元一边鼓掌一边觉得自己还真是看了公司这群人,他当初要搞这个旅行社也不过是跟杜建国两个人一时兴起,虽然当时说得天花乱坠,但也没想过真的要做到怎么样。毕竟他做过的事情多了,基本上都是靠着兴趣,能赚就赚一点,不能赚就换别的。如今看着这个团队,他心里真的涌起一种希望,觉得这个事情挺有前途。 公司例会开完不久,员工家属旅行就组织起来了。这次来了十几个老头老太太,都是员工们的爸爸妈妈,伯伯婶婶,一行人热热闹闹的来到月球,给这个失落的星球带来了久违的生机。 这次来的员工长辈们到并不像杜建国爸妈一样只住一天就回去,因此可以体验一下酒店的住宿,玩的景点也更多一些。除了牛顿环形山,又参观了哥白尼环形山,祖冲之环形山,还参观了人类首次登月的登月纪念点,以及第一部月球实景拍摄的电影《月亮假日》的取景地。大家对这次旅行还是挺满意的,尤其是《月亮假日》这部片子都是他们时候耳熟能详的老片子了,一群大爷大妈模仿着电影里的各种台词拍视频留念。王乾元这次专门留了半天时间让老年人自拍,还贴心的加了各位叔叔阿姨的朋友圈给他们点赞,受到了一致好评。 拍着拍着田磊的爸爸突然拿出一支记号笔,到环形山一块石头上写下几个大字:“田季明到此一游,公园5年”。田磊臊得不行,赶紧上去要擦,说“爸你怎么这么没素质?到处乱写乱画。” 王乾元上前安慰道:“没事没事随便写,这里又不是什么文物保护区,没人管,叔叔阿姨留个纪念多好。来,田叔笑一个,我给您拍个照”。说着就拿着手机去给田爸拍照。 其他的老人看到这情形,也忍不住上前题字合影留念,为自己的月球之旅留下美好的回忆。毛毛的爸爸还当场即兴赋诗一首:“站在地球上,觉得月球很。等到了月球,才发现地球也不大。”大家纷纷鼓掌,说道写得好写得好,要不是亲眼所见,还以为是李白写的。 美的妈妈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幅画,看起来很像喝农药的蒙娜丽莎,大家不明所以,搞不懂她妈到底要表达个什么。直到她妈又题了一首词“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才知道这原来是嫦娥,不禁感叹有艺术家的风范。 一群老人在月球上玩玩闹闹待了一个星期才回去,总的来说感觉不错,反馈的意见也跟上次杜家二老的意见差不多,主要就是几条:一个是想体验失重感,一个是想穿古代宇航服,还有一个就是想带点月球纪念品回去。 其实这几点意见王乾元和杜建国并不是不想解决,而是不太好弄。一开始把飞船改成客运的时候王乾元就弄了50来件现代宇航服。可是老人们明显不喜欢现代宇航服这种跟常服差不多的款式。在他们心目中的宇航服就是0世纪阿姆斯特朗登月的时候穿的那种,臃肿笨重,还得带一个巨丑无比的摩托头盔,加起来得有00多斤的样子。重量倒是事,关键是这种宇航服现在都属于古董,早就已经停产,一件可以上亿。你要是有能买得起一件的钱就说明你已经是超级大富豪。要有那个钱还上什么班,开什么旅行社呢? 王乾元查了一下,跟人类第一次登月的宇航服样子最接近的上两代宇航服,是0八5年生产的宇航服。从那之后航天技术逐渐突破,主要是曲率驱动技术的发明,宇航服就越来越简单了。等到00年人类发明出了改良外星大气的空气瓦斯弹,宇航服跟普通衣服区别基本就只在颜色和lg上。人们要去开发另一颗星球的时候,总是会针对该星球的大气情况发射一堆空气瓦斯弹,把那星球的空气弄得跟地球一样,5保持在0以下,在这种环境下也没有穿宇航服的必要。 但王乾元的目标群体偏偏就有这个需求,这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太空情怀”。这种情怀并不来源于现实,而是来源于他们时候看的那些老电影。王乾元打电话给宇航服装厂,问了一下复刻原始宇航服的价格。服装厂说最便宜的0八5版大概0万一套,量大的的话可以给折扣,如果买到50件的话那可以给到1八万一件的价格,一口价900万。 王乾元思考了一下,这个价格基本上他出不起。但他觉得这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必要投资,就想下订单。他的思路还是老套路,先付点定金把货拿到,然后尾款慢慢还。下决定前他想到上次开会说了,公司超过1000块的支出得要讨论,于是其他几个人叫来,问他们的看法。 杜建国还没开口,毛毛就说:“王总,我刚看了一下公司的账,公司到现在收入都是负数。如果您不是富二代的话建议别做这项投资,没有老式宇航服一样会有游客来的。” 田磊也跟着说:“王总三思,我倒不是说您出不起这个钱,主要是咱们跟广寒宫酒店的万总还有尾款没结,跟装修酒店的人也没结帐,还欠着人家一笔工资呢。这些其实都没啥,但关键是银行还有贷款要还,我认为咱们应该先把欠银行的钱还了,不然官司打不赢。” 王乾元当然不是富二代,他只是有一个朴素的念头:投资越大,回报也就越大。那么多顾客都想要古代宇航服,就说明这个东西值得买。但听了毛毛和田磊的话,也觉得如果复古宇航服的项目强行上马风险太大了一些。便说:“好吧,那咱们还是先稳扎稳打,先开业,宇航服的事情等公司盈利上去了再说。建国你看呢?” 杜建国一开始听到王乾元曝出900万的服装费的时候,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辞职,不跟王乾元玩了。本来在烧烤店的时候王乾元还好好的,还劝自己没必要买好飞船,用老飞船改一改就行了,那时候还以为他是个花钱靠谱的人,谁知道是这么个二货?但听到后面王乾元决定不上马服装项目了,他又觉得这个人也不是完全的无可救药。他想了想说道:“乾元你别只给宇航服装厂打电话啊,你给那些电影道具组的打打电话问问价格呗?咱又没必要非要做真的古代宇航服,只要有个样子不就行了?如果电影道具便宜的话咱就买,太贵就算了。” 王乾元一拍脑门说对啊,就到上查了几个剧组的电话。打过去问定做一套老式宇航服多少钱?道具组聊了一会儿建议自己买套白色羽绒服,再配上一个摩托头盔就行,不用定做。王乾元又到上找了个店问了下团购羽绒服的情况,价格大概150一件件,量大的话可以将10。50套的话6000块一口价。 杜建国一句话就为公司省了八994万,终于让王乾元体会到了集思广益的好处。虽然羽绒服加摩托头盔是有那么一点糊弄事儿,但拍出照片来效果还是可以的。那些老年人要的不就是照片效果么? 这时候美说话了:“王总,我觉得咱们可以不用买那么多套羽绒服。买一套就行了,因为大家就想穿着照个相,平时也用不着。或者我可以让朋友给咱公司做一套,放在一楼博物馆里供大家照相就行。” 王乾元说:“你朋友是卖羽绒服的吗?做一套多少钱?” 李美说:“我朋友不是卖羽绒服的,他是搞艺术的,喜欢sy,经常sy一些游戏啊,电影里的装备,古代宇航服造型应该不难。做一套不要钱,因为他是我男朋友。” 王乾元说道:“哦,那就让你朋友帮忙做一件吧,成本价还是要给的,如果不超过1000我直接给,超过1000你去找毛毛报账,亲兄弟明算帐。” 宇航服的问题算是解决了,接下来就是顾客们呼声很高的“失重感”。这个王乾元一开始的时候就想做了,当时的设想是把广寒博物馆的重力取消,再配合星球的全息投影,给顾客一种在太空里飞翔的感觉。 想的挺好,装修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很难。负责酒店装修的孙师傅就告诉过王乾元,这个不好弄,因为月球整个球面都经过重力改造,重力已经跟地球差不多。改造的方法是在地表镀膜。这层膜产的作用就是产生生物引力,让你感觉好像在地球上似的。王乾元问孙师傅:“什么是生物引力,怎么读书的时候没学过?” 孙师傅表示:“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个盖房子的。你要弄全息投影我能弄,贴几块屏幕就行。要搞失重就难了,可能得把一楼的地面全部敲掉,看能不能把月球改造的时候镀的那层膜给弄了。但这么搞可能会破坏地基,整个楼说不定就变危楼了。但你是老板你说了算,你要弄的话我可以把地板敲了试试。” 王乾元衡量了一下之后就没弄这个地板,只是让孙师傅贴了屏幕。现在发现失重感对于顾客体验也很重要,就问起他几个人怎么办,是不是让孙师傅来把地板敲了试试? 杜建国一听就觉得不靠谱。想了一会儿说道:“咱们不一定要改地板,可以搞双气垫鞋给想体验的顾客穿,这种气垫是加煤油的,客人需要被一个装燃料的背包。然后按下开关就会喷漆,然后可以飞了。或者弄一个风筒,下面吹风,把人吹得飘起来不也一样可以飞吗?” …… 看到这里王希咖突然猛然一惊!说里说的那种会飞的气垫鞋,不正是第一次见面时袁青牛穿的那双吗? 第一百章:天下无敌 王希咖回忆了一下第一次见到袁青牛时他表演悬空的情形,越想越觉得神奇。手上的这叠稿子看上去跟自己的世界并不相关,却又隐隐有些联系。他不禁继续看下去: …… 田磊在旁边插话道:“气垫鞋?那不是我们时候玩的悬浮助步器吗?现在不用煤油的,都是充电的了,孩子用来飞跃英吉利海峡玩的,上50块一个。” 王乾元说道:“对,我时候好像也玩过,那这个事情就交给你了,田你先买10个来试试。” 田磊道:“不用买10个吧,咱们先买一两个试试,效果好再买,不行就不买了。” 王乾元道:“没事,现在上不都是7天无理由退款么?不行咱再给退了就行。” 田磊想了想说道:“行是行,不过这个鞋年轻人玩玩还可以,老年人我怕不太安全。” 王乾元有点不爽,这个田怎么我说一句他顶一句的,就说:“那你说有什么办法?用俩风筒在地上吹么,你也不怕把这群老人吹感冒了?” 田道:“这样吧,我有个同学在星球开发局上班,我问问他月球重力改造的事。看咱们能不能在户外找个场地把那个什么重力膜挖了,这样不破坏咱们酒店的整体结构,又能让顾客体验失重。” 王乾元点点头,道:“那你问吧。” 田掏出手机就打了起来:“喂?郑总啊?我田磊啊,我问一下咱们这个月球的重力改造项目啊,那个重力膜可不可以弄掉?就是那个让月球重力跟地球一样的重力膜。什么?没有重力膜啊,那咱月球的这个重力当时是怎么弄的呢?嗯,嗯,嗯,行,你说我听着……” 几个人看田打电话那个气势,那个派头,认识的知道他是刚上班的实习期年轻,不认识的还以为他是个大老板,在跟人谈几千万的大生意呢。 一群人眼巴巴等着田打电话实在有些尴尬。杜建国便没话找话,跟王乾元说道:“除了宇航服,失重体验这两个以外,大家呼声最高的就是月球纪念品商店了。咱们到哪弄纪念品呢?乾元你不是搞保健品么,可以弄点什么月球灵芝,终极复合维生素之类的东西卖卖么?” 王乾元说道:“不,保健品单独卖,这个纪念品还得重新找。最好是找个玩具厂订一批月球毛绒玩具,钥匙扣什么的。还有就是石头,直接从地球运几船鹅卵石,雨花石之类的丢地上让他们捡着玩也行。” 美说道:“王总,石头这个事情我可以负责,我男朋友就喜欢捡石头,等我回头问问他能不能给咱们运点石头” 王乾元道:“怎么你男朋友这么能干,什么都会啊?干脆让他到公司上班得了。” 几个人哈哈大笑,美也笑,说道:“等他来我问问他。” 正说着,田磊终于打完电话进来了。说道:“我问了我同学了,他在星球开发局上班,新的居住星球开发项目都是他负责的。” 杜建国道:“哦,那这个重力膜的事情你问了么?我们可以自己把膜挖了么?” 田道:“我同学说月球的重力改造不是用镀膜的方式,他还说没听说过哪个星球用镀膜的方式改造重力。也不知道那个搞装修的孙师傅从哪听的谣言,估计是他瞎编的,人家新的星球都基本不改重力了,这个孙师傅真是的……” 杜建国道:“说重点。” 田说道:“我同学说了,只有在星球地震高发地球才镀膜,为的是预测地震。估计孙师傅是把这个地震膜当成改重力的了。” 杜建国道:“我不是问你贴膜的事,是问你月球的重力到底怎么弄的,咱们能不能给客户弄一个有失重感的环境?” 田道:“我同学说月球的重力改造用的是重力感应基站,埋在地下的,每500米就有一个。这种基站除了让月球的重力跟地球一样以外,还负责络信号。手机的0g流量,ifi什么的都靠这个基站,如果咱挖了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就是咱们上就没信号了。而且会被罚款。” 杜建国道:“那就是说月球的这个重力环境咱们还不能改了?咱们就风筒和气垫鞋这两种预案都试试,看哪种安全系数高用哪种。” 王乾元说道:“看来也只有这样了。那咱们就先试试气垫鞋吧,就那个什么什么助步器。” 田说道:“其实也不用,我同学说了,月球有个养殖场就没改重力,用的是月球原始重力。咱们要是有兴趣可以去养殖场那边的地看看,应该可以体验失重。” 王乾元想了一下,说道:“行,那咱们就去养殖场看看。”几个人便坐着飞船直奔养殖场。 一路上杜建国悄悄跟田磊说:“田,以后你有话一次性说完,别啰里八嗦的。还有以后说话别老提人,什么我同学我同学的,你同学再牛也跟咱们没关系,明白么?” 田脸涨得通红,低声说道:“杜总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 月球养殖场在月球背面,离广寒酒店000多公里,如果开车的话大概要开个一星期,坐飞机也要个时,但坐曲率飞船基本上瞬间就到了。这养殖场占地1000多亩,开了有100多年,主要负责供应地球上的高端牛肉,算是月球上不多没有倒闭的企业。 杜建国他们时候倒是知道月球有个养殖场,但没想到现在还在开。船还没停稳毛毛就指着天空叫道:“看,有好多牛在天上飞!” 大家定睛一看,果然有好多牛在天上飞,看来这里果然是没有重力。王乾元走进养殖场,想找人问问情况,这里竟然还有一个胖乎乎的前台妹,前台妹一边玩手机一边嗑瓜子。见有人来了头也不抬,问道:“你们干嘛?” 王乾元道:“我是隔壁广寒酒店的,想来跟你们老总谈点生意,请问你们老总在吗?” 前台妹道:“预约了吗?” 王乾元抬眼一看,方圆几百里连个人影都没有,没想到这种店竟然还要预约,真是不可貌相。就老实的说道:“没有,因为挺着急的,所以就来了。你们老总现在方便吗?” 前台妹说道:“没有预约的话见不到,你先到上预约吧。我们刘总今天很忙,没空见你们。” 王乾元只好讪讪的走出来,说今天可能老总没在,得到上预约,咱们先回去吃饭吧。杜建国道:“等一会儿,说不定能见到人。” 他打开手机先拨了查号台,查到了月球养殖场的电话,直接打过去说:“您好,我们想找负责人谈一笔生意,现在人就在你们公司门口。” 刚放下电话没几秒,就见到养殖场门口跑出来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头有点秃,但还是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那男人点头哈腰的说:“你们好,我是养殖场负责人刘启林,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王乾元想这个刘启林应该就是妹说的刘总了,想不到竟然这么平易近人。便跟刘总说道:“您好,我们是隔壁广寒酒店的,想问问您这里的牛肉怎么卖?为什么这里的牛都在天上飞着呢?” 刘总说道:“您好,这个是月球养殖场的特色,零重力饲养。我们这养出来的牛肉质好,肥瘦相间,入口即化,松松软软的像奶泡一样,酒店用来做上等牛排是最好不过了。如果懂行的话我建议直接吃刺身,这样最能展现奶泡牛肉的特点。” 1牛肉刺身 买牛肉本来只是一个幌子,王乾元他们只不过是想了解一下这里的重力情况。但听刘总介绍了几句还真对这个牛肉产生了兴趣,便问道:“您这个牛肉大概多少钱一斤?” 刘总说:“带骨的0一斤,不带骨的纯肉5一斤,如果量大还有优惠。” 杜建国是做过餐饮的,对肉价比较了解。虽然之前租房子就发现月球的物价便宜,但没想到牛肉竟然这么便宜,在地球上一斤带骨牛肉都至少60。便忍不住问道:“您这的牛肉这么好,为什么这么便宜呢?” 刘总说:“月球奶泡牛肉刚出来的时候要卖00一斤,这两年潮流变了,不再流行吃我们这种高脂肪含量的牛肉。现在卖得最好的牛肉是木星的磐石牛肉,木星重力大,那里的牛肉比较紧实,净瘦肉,那些减肥的年轻都喜欢吃那种的。其实我们这个奶泡牛的脂肪都是健康脂肪,不含反式脂肪酸,不但不影响健康,对身体还有好处。” 王乾元说道:“哦,这倒是有意思,木星的质量大,重力也大,所以牛肉紧实。咱们这星球质量,也没重力,所以牛全在天上飞着,肉也散。” 刘启林说道:“也不是完全没重力,月球重力大概是地球的1/6,虽然但还是有重力的。我们这的牛之所以在天上飞是因为在顶棚上安装了风筒,可以向下产生吸力,跟月球的引力刚好平衡,所以这些牛能在失重的状态下生活。” …… 失重状态下的牛肉,这倒是有意思。穿越前王希咖曾经吃过几次“顶级雪花和牛”,口感确实不错,不塞牙。不知道这个“奶泡”牛肉的口感,和雪花牛相比如何?这个时代的牛肉很少,而且大部分的牛都是耕地的耕牛或者直接就是野牛,常年从事体力劳动,肉质比较柴。 王希咖一边看这奶泡牛肉,一边去搞了一条新鲜的石斑鱼,做成石斑刺身——虽然这个时代吃不到雪泡牛肉,但是要论海鲜,那就是天下无敌啊! 第一百零一章:宇航服 王希咖想象着在月球上一群牛飘在空中的样子,觉得很有些超现实。现在的月球是什么样子呢?人类是什么时候大规模开发月球的?如果自己也能去月球上旅行一次,该有多好?相比于现实世界,他越发的沉浸在书中的世界。 …… 刘启林介绍完空中飞牛的项目后王乾元问道:“这个顶棚的风筒安全吗,如果人进去会有什么危险吗?” 刘总说道:“还是挺安全的,几百年来基本没出过什么事。就是如果您不熟悉失重感的话可能刚进去有点不适应,但过一会就适应了。” 王乾元问:“我听说您这一块没装那种地下的重力基站,上什么的会有影响吗?” 刘总说道:“这一带都没装重力基站,刚开始规划的时候就设计成低重力的养殖场。您现在站的地方就是月球的原始重力了,您没发现您走路变得轻巧了吗?上的事您不用担心,我们这儿的络基站装在户外,诺,那边的架子上就是。还有卫星信号,速很快的,您可以连一下我们的i-fi感受一下,我们的速是0g的,密码666八八八” 王乾元抬眼一看,果然顶棚周围的一个高塔上装了一个路灯一样的装置,想来就是这里的络基站了。塔周围有几头牛在飘来飘去,塔身不时喷出一些水。由于这里没有重力,喷出来的都是一颗颗的水球,那些飞牛便把这些水球吞下肚子。看来这个高塔除了是个络基站,还负责照明和供水,设计蛮合理的。 王乾元把自己的想法跟刘总说了,说自己除了搞酒店还弄了个旅行团,想带团员来这里体验失重感,体验完了顺便在这吃顿饭,可以给刘启林一定的提成。另外今后每个月可能会从这个养殖场定00斤牛肉,以后如果生意好还会多订。刘启林说没问题,可以让游客到这里体验漂浮喂牛,说着又让大家自己去体验一下。 王乾元走进饲养区,并没有感觉到头顶上有什么明显的吸力。但是脚一蹬地人就浮起来了,跟想象中的那种零重力飞行的感觉一模一样。他手拿一把饲料,飞到空中开始喂牛,不一会儿身边就围了一群牛。牛都长得圆滚滚的,像气球一样,看起来有点可爱。这些牛非常温顺,一边吃一边用舌头舔王乾元的手掌。这种奇妙的感觉让王乾元非常兴奋,他想游客们一定会喜欢这个项目。 等大家喂完牛,刘总便招呼大家到养殖场的食堂吃饭。食堂装修得干净朴实,有点上个世纪的风格。上的菜也很好吃,奶泡牛被制成各种各样的菜品端上来,除了牛排,炖牛肉之外,还有刘启林一直推荐的牛肉刺身。 王乾元夹起一块牛肉刺身放进嘴里品尝,这牛肉松软多/汁,入口即化,口感类似奶油泡芙却又感觉不到油腻。稍微咀嚼两下,肉的原始香味便充斥鼻腔,直达眉心。这是王乾元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牛肉了,他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细细体会。每嚼一口,大脑的多巴胺就多分泌几分,一块肉吃完,竟然产生一种醍醐灌顶的幸福感。 星途旅行社的全体员工都对这种人间美味赞不绝口,纷纷表示吃过这个肉,这辈子也算没白活。刘启林被这种浮夸的赞誉弄得脸都红了,说道其实如果你们想尝试一下木星的磐石牛肉我们也可以进口的。杜建国说不用了,就这个奶泡牛肉最好。我们的客户都是老年群体,牙口不太好,吃那种硬牛肉容易塞牙。 大家边吃肉边聊生意,气氛渐渐融洽起来。没多一会儿王乾元就开始跟刘启林称兄道弟。王乾元问刘启林多大,刘启林说我95年的,今年刚好0。王乾元说我比你痴长几岁,我91年的。 刘启林说道:“那老哥今后你可得多关照关照。” 王乾元说道:“没问题,我这也是刚起步,咱们互相帮助吧。”又笑道:“看老弟你这发型我还以为得有50了呢,谁知道这么年轻。” 刘启林摸着自己高高的发际线,不好意思的说道:“老哥休要说笑,兄弟我来月球好几年了,这边生活压力大,可能水也比较硬,不知道怎么搞的头发就掉得多了一些。等回头我去植个发。” 王乾元说道:“可能你这边络基站建得太高,辐射比较大。回头我送盆仙人掌放你办公桌上,吸收点辐射。我那还有点何首乌,水星进口的,对头发特别好。等会我让美给你送过来。” 杜建国就拍王乾元马屁,说王总在地球就是做保健品生意的,刘总您遇到王总头发算是有救了。刘启林就笑:“那我的头发就拜托老哥您了。”王乾元胸口都拍紫了,一个劲的说没问题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正吃着,门外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刘启林道:“我毕业这么多年,这鬼地方一直没人来,怎么今天来这么多人,真是奇了怪了。”边说边站起来去开门。大家正猜测是不是他的前台胖妹来了,门一开,却不是胖妹。 来人是一个0出头的年轻,高高瘦瘦,留一头长发,背着一个巨大无比的双肩包,就像刚从哪里旅游回来似的。王乾元以为是刘启林养殖场的员工,刘启林以为是王乾元那边的人,几个人一时都不知道怎么跟这年轻打招呼。美飞快的跑过去,挽住来人的手说道:“不好意思,王总,刘总,杜总,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王邂秋。” 刘启林赶紧招呼王邂秋,说道:“王快请进,你吃饭了吗?没吃过来一起吃点。” 王邂秋也不客气,说声“好吧。”把包放了就到美旁边坐下,夹了一块肉吃了起来。刚吃一口便赞叹道:“嗯,两岁的奶泡牛,牛肩肉,不错。要是配板蓝根一起吃就绝了。” 刘启林拍手道:“行家呀!我正准备上板蓝根,又怕客人吃不惯。想不到遇到你这个懂行的。”便招手让服务员上一盘新鲜板蓝根。 原来刚开始在月球办养殖场培育奶泡牛的时候,许多人因为水土不服,蔬菜吃得少,经常咳嗽感冒,咽喉肿痛。这边开始的时候也没什么菜品,只好吃从地球带来的板蓝根。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奶泡牛肉配板蓝根的月球特色菜。大家尝了一口这个新鲜板蓝根配牛肉,果然别有一番滋味。 王邂秋坐下来以后就开始跟美两个人叽叽咕咕,只听美说道:“darlig,我的vsaial?ыпhлa??” 王邂秋说道:“ys,我做了yka?,dassaads” 原来两人说的是火星语。早期的火星移民来自地球的联合国,因此使用的语言是中英俄法四种联合国官方语言。后来的第二,三代移民说话的时候就喜欢四种语言混着说,渐渐形成了火星独特的语言文化。火星语包含了各种语言最难学的地方,比如汉语的声调,俄语的弹舌,法语的阴阳时态,以及英语的随意性,每说一句话必须四种单词混着说。一般人听起来觉得特别脑残,但火星人却为自己的独特语言感到自豪。 杜建国听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了这种不伦不类的语言,就清了清嗓子,问道:“,ayakhis?” 王邂秋道:“ys,buyakglishrigh” 王乾元说道:“王,我听说你跟美是大学同学?美大学不是在地球念的吗?那你大学也在地球上念的吧?” 王邂秋这才换成汉语说道:“是的叔叔,我大学在地球念的,但是研究生在火星念的。我学,初中都在火星念的,美时候也在火星生活,所以火星语算是我们的母语,不好意思。” 王邂秋的汉语是标准普通话,稍微带有一点中国西南地区的口音,听起来特别有魅力,有一种不羁放纵爱自由的感觉。 王乾元道:“别叫我叔叔,我比你大不了几岁,听起来怪怪的。你就叫我名字吧,咱俩都姓王,说不定500年前是一家呢,哈哈。” 王邂秋好奇道:“王先生,据我所知王姓几个世纪以来都是宇宙第一大姓,整个人类世界大概有0亿姓王的,因此不能确定我们的亲缘关系。您说的500年前是1八5年,是中国的大清道光五年,您怎么确定咱们500年前是一家呢?” 王乾元道:“500年前是一家只不过是汉语中姓氏相同的人之间的一种说法,并不是真的指500年前有血缘关系。” 王邂秋道:“原来如此,多谢指教。” 美觉得这个王邂秋有点不会聊天,便插话道:“王总,刚才我跟邂秋在说宇航服的事,他说他做好了,在背包里,您看看做得行不行吧。” 王邂秋便从他那背包里掏出两件仿制的宇航服,看起来像模像样的。王邂秋道:“我做了两套,一套是l的,适合给男性穿,还有一套是的,可以给女性顾客穿。阿波罗登月的宇航服时代太久了,我查不到确切资料。大概知道是分5,6层的,有内衣层,调温层,加压层,约束层和保护层,您们可以看看。” 第一百零二章:一声惨叫 王希咖对故事里王邂秋的“500年前是一家”的说法很感兴趣。自己也姓王,从时代来说,说里姓王的很有可能是自己的后代。 他一边笑自己占后人便宜,一边继续看下去: …… 大家接过王邂秋手工做的宇航服细细看起来,发现这伙子手的确是巧。这衣服就跟照片上的古代宇航服一模一样,无论是服装的走线,裁剪都精确得让你无话可说,要是把这衣服放环形山里埋两年,都可以当作古董文物去拍卖了。 王乾元想,这就是宇航服装厂的人来做也就这程度了。当时他跟服装厂谈的是0万一件,量大可以降到1八万,也不知道王邂秋做这两套衣服要多少钱。便问王邂秋道:“伙子手艺不错,你这两件衣服卖给我们大概多少钱呢?” 王邂秋道:“不用钱,我平时就喜欢做sy的,家里有许多材料,美说你们需要么我就顺手做两件,你们要是用得上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王乾元说:该付的钱还是要付的啊。我问过服装厂,人家说复刻一件宇航服得要10几0万,你这个应该也不会便宜。” 王邂秋道:“他们做的那个大概是真的宇航服,我这个就是做个样子,在月球上玩玩还可以,真穿到那些没改造过的星球上大概不行。因为材料都是现成的,您真要让我算多少钱我还算不出来。” 王乾元见王邂秋坚持不肯收钱,便说道:“这样吧,我们这个宇航服主要是用来做娱乐项目的,让客人体验古人第一次登月时的场景,这个项目大概0块体验一次,每有一个客人体验这服装我们就给你5块的提成,你看怎么样?” 王邂秋想了想,同意了。又说对了,我船上还有些石头,是美让我拣的,说你们要用,我就拣了一些,您们去看看能不能用。几个人便跟刘启林结了饭钱,6,7个人吃了一顿牛肉也不过100多块钱,真的是便宜。走到门外停机坪,远远看到王邂秋的飞船,是刚出的最新款,曲速7的。杜建国心想这个王邂秋怕不是个富二代,单这一艘船就要上百万了,怪不得他不收宇航服的成本钱。 王邂秋打开后备箱,只见满满一船闪着各色光芒的石头,全是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加起来怕是有十几吨,也难为他把这么些石头带过来。几个人把飞船开回广寒酒店,王邂秋问石头卸哪?王乾元指了指酒店后面一块洼地,说就卸那吧,回头我们把周围收拾收拾,弄成一个景点。 杜建国突然想起什么事,问道,王你这些石头都经过辐射检测没有?别有什么重金属混在里面。王邂秋说都用辐射笔测过了,安全的。大家这才放下心来。 杜建国说道:“王以后石头就不用去其他地方挖了,月球上多的是。再不行我们从地球拉几船鹅卵石雨花石什么的也就是了。你这万一把氪星上的什么石头带过来,伤到我们客人里的超人怎么办?” 大家哈哈大笑。王邂秋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从裤兜里摸出一块鸡心形的石头递给美,说道:“这是我在银河系边捡到的,我想这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石头,所以我想把它送给最亲爱的你。” 美脸一红,说了一句火星话:“diu!yudg,真是haдл。”说完便把石头放到贴身口袋装了起来。 王邂秋参观了一下广寒酒店,对三楼的健身游戏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游戏室。他算是参观广寒酒店的这么多人里面,唯一一个对游戏室给予好评的人。王乾元感动得都快流泪来,心想总算遇到知音了。之前因为王邂秋美男朋友的身份让他有些不快,但接触下来觉得这个伙子确实挺不错的,去过的地方多,手又巧。便跟王邂秋说道:“王以后常来玩啊,你同学喜欢打游戏的也可以介绍过来。现在交通又方便,很方便的。” 王邂秋道:“王老板有没有兴趣做电竞战队?” 王乾元虽然搞了个游戏厅,但实际上对这一块儿并不是很熟。就问王邂秋怎么做电竞战队? 王邂秋说:“我那边认识几个火星玩游戏的孩,挺有天赋的,您要有兴趣可以赞助他们,比如给他们提供训练场地之类。然后他们可以把队名改成星途战队,队服上也可以印上您公司的lg。 王乾元开游戏厅本来是为了赚钱的,没想到听王邂秋的说法做电竞战队竟然还要花钱。可人家毕竟给自己做了两套宇航服,又搞了那么多石头来。怎么说也要给他这个面子,就想答应下来。开口前想到之前说过公司超过1000块的支出都需要经过讨论,便问问大家又啥看法。 杜建国对于游戏倒是挺有兴趣的,就问王邂秋是什么项目的电子竞技?王邂秋说是一款众游戏,叫da。这游戏每年有个比赛,叫i,已经举办了00多年了,今年刚好是i15,火星那几个年轻人很有希望夺冠的。da杜建国偶尔也玩,但基本排不上什么人,只能打打电脑,以为早就是一款“dadga”了,没想到竟然还有比赛。就问王邂秋赞助这么一只队伍大概多少钱? 王邂秋说算上队员的工资什么的大概,00万一年吧。 听到这个数字毛毛咳嗽两声,悄悄跟杜建国说:“杜总我觉得这个项目还是算了吧,公司根本没这么多钱。” 其实他不说王乾元和杜建国也不打算投资,王乾元虽然喜欢乱花钱,但毕竟也不是个纯傻。王乾元说道:“邂秋,我们这是刚经营的企业,还没那个实力投资电子竞技,我开这个游戏厅就是想赚点机器钱。如果你跟你朋友来玩,任何机器都可以打折,1块5一时,充00还可以送100,这个我可以做主。其他的就没办法了。” 王邂秋道:“其实搞电子竞技还是挺赚钱的,不但可以给您的公司增加曝光率,队员们平时还可以搞搞直播,赚点打赏什么的。” 杜建国和王乾元异口同声道:“不了,谢谢。” 王邂秋说道:“那好吧,不过我想给您们提个建议,这个游戏厅不要搞什么充00送100之类的活动,弄得跟低端吧似的。您这里环境不错,机器也不错,完全可以搞成那种咖,卖卖咖啡,搞个八块钱一时也不为过。” 王乾元道:“这个可以有,那就麻烦你多介绍点朋友来玩啊。” 王邂秋道:“没问题。我可以先自己玩一会儿吗?这两天也没什么事情,突然想打打游戏。” 王乾元道:“这个没问题,你爱玩多久玩多久。” 王邂秋点点头,再没有说话,坐到一台游戏机前就开始玩了起来。这一坐,他除了偶尔上个厕所就再也没有起来,每天觉也不睡,吃饭就让美给他送来。 王乾元不再管王邂秋,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忙。公司的游览线路已经设定完毕,也已经让两波人过来体验过,前期准备该做的都做了,是时候正式营业了。俗话说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是骡子是马也得拉出来溜溜,那么,就开始拉客吧。 公司里面的人除了美照顾王邂秋打游戏,其他都各司其职去招揽生意。杜建国主要负责络营销,因为没有预算所以只能他自己上,杜建国起了个名叫东方赫哲,跑到各大社交平台去刷存在感。他拿出当年做电商的劲头左一篇鸡汤右一篇软文,生生攒出了一群“铁粉”。又凭着自己当年跑出租卖烧烤认识的人脉让几个红帮着免费发了几条广告。 王乾元自己也做了几份广告传单,让毛毛和田磊到太阳系所有的敬老院去发送。又委托来玩过的公司家属介绍自己身边的朋友们过来报名旅游,朋友再介绍自己的朋友……这一套廉价的病毒式营销做下来,效果还是很显著的。 开始的时候王乾元们觉得只要拉来一个客户就行,毕竟在广告上投入的资金太少。还打算如果效果不好再请几个明星代言一下,没想到单是杜建国一个人在上就拉来了四,五波客户,再算上其他渠道的客户,预约竟然排到了两个月后。 许多年后,当星途旅行社因为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的时候,王乾元准会想起接待第一批客户的那个清晨。那时候星途旅行社只有月球这一项业务,只有广寒酒店一座酒店,酒店周围一片荒芜,仿佛一颗没有生命的史前星球。王乾元早早换上自己最体面的服装,站在酒店门口准备接客。杜建国已经打过电话给他,说马上要来一批客人,都是老年人,最需要温暖的感觉,让王乾元做好准备。 酒店客房早已布置一新,田磊去山口饭店安排中午的午饭,毛毛去养殖场安排奶泡牛肉,调试宇航服,美也化了个淡妆,来到王乾元身旁一起等候,看得出美有些紧张,一直在不停的照镜子练习微笑。王乾元正想开个玩笑缓解一下美的焦虑情绪,他准备以自己第一次参加工作的经历作为切入口。话还没出口,突然听到三楼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啊!” 王邂秋出事了!王乾元和李美转头就往三楼跑去,一路上脑子飞快的运转:听王邂秋叫得那么惨,难道是遇到坏人了吗?这附近荒无人烟的,有什么人会来伤害王邂秋呢? 第一百零三章:技术发达 一进健游室的门,就闻到一股浓重的烟味,室内烟雾缭绕,在烟雾中有个人影在狂乱的挥舞着手臂,大声用火星话喊道:“глaa!谁把灯urff了?jvisri!”两人凑上前一看,只见王邂秋双眼紧闭,一个劲的转圈,脸色吓人。 美一把抓住王邂秋的手臂,给他一个耳光。吼道:“你发什么神经?马上要来客人了你这是闹哪样?” 王邂秋安静下来,喃喃道:“我的lsyu,?hвдь?!hl!” 美叫道:“王总也在呢,你给我说z文,你的眼睛怎么了?” 王邂秋说道:“我正打着游戏,突然不知道怎么了,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是月球发生什么意外了吗?” 王乾元道:“月球没什么意外,可能是你打游戏打得太多,视膜脱落了。你的克隆器官放在哪了?火星还是地球?” 王邂秋道:“火星地球都有。” 王乾元问美,你会开宇航船吗?要不你陪邂秋去换双眼睛?美摇摇头,说自己没有驾照,因为科目二没考过。 王乾元只好亲自送王邂秋去医院,他和美把王邂秋抬到他的曲速7飞船上。这飞船好几天没动,挡风玻璃上全是灰。王乾元坐进驾驶舱,开动自动清理,说道:“我没装火星的导航,送你去地球换眼睛吧。你的克隆在哪个医院?” 王邂秋说:“我们大学就有。” 王乾元点点头,设定好导航把发动机开到最大一路向着地球狂奔。到了医院挂了个专家号,医生给王邂秋检查了一下,说这伙子除了眼睛得换,肺也毁了,都得换。原来王邂秋这几天打游戏抽烟太狠,已经双肺损毁。 这下手术时间就变长了,王乾元没办法,只好陪着美在医院等王邂秋做手术。 那边厢杜建国带着一船人来到酒店,一下船连个人都没有。杜建国掏出手机打王乾元的电话,只听见一个温柔的女声说道:“您拨打的用户正在曲率飞行,请稍后再拨。” 杜建国只能挂了电话,自己把这群客人迎进大堂的博物馆,准备让美先给大家安排个房间,结果美也不在,打电话也不接。杜建国心想:“这个王乾元怎么这么不靠谱,关键时刻给我掉链子,难道跟美去做什么坏事去了么?这美男朋友还在呢,这俩人胆子也太大了吧?” 事到如今杜建国也只好自己一个人顶上了,他先跑到前台给客人安排了房间,等客人把行李放好又打开博物馆的全息开关,给客人讲解宇宙的奥秘。直到吃中午的时候,田磊跑过来说山口饭店已经准备好可以去用餐了,杜建国才放下心来。 王乾元带着美和王邂秋赶回月球的时候,杜建国正带着客户在养殖场喂牛。王乾元跟杜建国把经过说了一遍,兄弟俩拥抱了一下,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次旅行客人很满意,尤其是对养殖场喂牛的项目津津乐道,办卡的就有6个。王乾元在总结会上抬起一杯酒说道:“虽然咱们第一单生意遇到了一点波折,但大家还是经受住了考验,圆满的完成了任务,万事开头难,相信大家今后会越做越好,来干杯!” 大家抬起酒一饮而尽,王邂秋羞愧万分,倒了满满一杯酒说道:“这次给大家添麻烦了,我的错。”说完一口把酒干了。 杜建国劝到:“没事没事,王你多吃点菜少喝点酒,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生意无所谓,关键是要注意身体,你这刚换了几个零件,还是少喝点”大家也都纷纷安慰王邂秋,说都是自己人,这点事别放在心上。 王邂秋不再说话,吃过饭也不知道跟美用火星语嘀咕了几句什么,给大家深深鞠了一躬,坐着飞船走了。从那以后他再没来酒店三楼打过游戏,每周定时给旅行社运石头过来,还给公司每个人做了一个真人手办,又介绍了好多火星游戏爱好者来打游戏。搞得王乾元都不好意思了,一直劝他别太客气。 星途旅行社的生意一天好似一天,虽然在开张之前王乾元和杜建国就认为老年人月球旅行的市场巨大,但也没想到市场大到这种程度。单是预约来旅游的敬老院就上千个,更别广场舞团队,钓鱼协会,风筝协会之类各式各样的老年团体了。预约电话响个不停,前台美4时不吃饭不睡觉也接不完这么多电话,以至于星途旅行社不得不取消了电话预约,只接受上预定。 因为老年人手脚比较迟钝,市场又催生出了各种抢预约软件和黄牛党。杜建国跟王乾元本来还预备了好多广告方案,比如在舰载收音机上做做音频广告,甚至还想到如果效果不好就请人录支广告片到电视上去放。但现在生意这么好,他们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广告,甚至把以前上的广告都停了,不再派毛毛和田磊去敬老院发传单,所有人都只要忙着接客就行。 旅行社渐渐打出了名气,杜建国的id“东方赫哲”也成了社交络上的红,本来他搞这么个马甲就是为了给公司打打广告,结果现在生意好了根本不用他再写什么软文。他随便拍两张月球的照片都有无数粉丝支持,时不时再放两张美和毛毛的生活照,已然成为了“顶级流量”。竟然还有其他的商家请他代言产品,随便转发一条广告就是几万块。搞得杜建国忍不住想,就算是不做旅行社的生意,单做红也能养活自己了。一些敏锐的媒体也发现了星途旅行社的火爆,来酒店做了几次采访。回去就发了各种文章给旅行社做宣传,说月球复苏指日可待。 每个员工都沉浸在创业初期就获得成功的喜悦中,如果有人采访他们最大的感受是什么,他们一定会说是“幸福”。王乾元把自己的定位由创业青年换成了“成功人士”,天天想要把自己的钱从y变成ldy,没事就喜欢去买两件谁也看不懂的艺术品挂在墙上。还玩起了古董汽车,花巨资搞了一辆00多年历史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开来开去,俨然一副百年贵族的气派。杜建国对什么ldy倒是没兴趣,他热衷于到处开办讲座,给大家灌输心灵鸡汤,听到有人叫他一声“杜老师”他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美和毛毛开始讨论古代化妆品sk-ii去除脚皮的效果。田磊迷上了更换器官,隔一段时间就去换几个零件。按他的话说,每天都是新的自己,上个星期的器官已经配不上这个星期的自己了。 然而好景不长,人群都是喜欢凑热闹的,当初月球倒闭的时候人们一窝蜂的离去,现在月球有点复苏的迹象人们又一窝蜂的回来。 许多大企业纷纷打出了“重回月球”的口号,资本热钱涌入,一家又一家的旅行社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在月球开了起来。连当初把酒店卖给王乾元的万总也有反悔的意思,借着尾款未结清的由头想要把酒店收回。好在法务田磊的业务能力还是比较过硬,打赢了跟万总的官司,才没让他的计划得逞。 月球上的景点一个又一个的被开发出来,有人做了60度全透明的酒店,让你可以躺在床上欣赏宇宙美景,瞭望地球。也有人包了几座环形山,建了高尔夫球场,专做高端业务。还有人在月球开了武馆,说要发扬月球传统武术,也弄得有声有色的。 星途旅行社的市场被分流了不少,开始的时候大家确实不爽那么多人来抢自己的生意,但慢慢发现旅游市场的蛋糕做大了以后对自己也没啥坏处:虽然星途不再是月球独一无二的旅行社,也不是月球最大的公司,但旅行社赚钱还是没问题的。大家也都接受了自己不能垄断月球旅游市场的现实。几百亿人口的大市场,又岂是他们能独自吞下的?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自己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刚好站在风口上罢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星途旅行社不再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梦,也抛弃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花钱习惯。大家都回归了理性,踏踏实实的做生意,毕竟平平淡淡才是真。 找准企业定位的好处是大家的心都比较安定,坏处是工作中缺少了一点激情。因为大家都清楚这个企业的天花板在哪里,知道努力不努力都一样,你再努力也不可能立马把人家月球高尔夫的生意抢了,所以也就有点混,不再做那些花里胡哨的额外事情。 当然星途旅行社也有别人拿不走的优势,那就是这是第一家专做老年人月球旅行的公司,知名度已经打起来了,这部分客户别人很难抢走。另外月球唯一的养殖场算是星途的独家合作伙伴,因此他们月球喂牛的项目别人复制不来。 他们只要把预定的客户带过来体验一套自己的流程,也就算完成任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让杜建国产生了一种错觉,让他觉得自己接下来的余生都会如此度过。这也没什么不好,他喜欢这种一成不变的稳定生活。每天跟一群自己喜欢的同事工作,下班了再跟朋友们喝顿啤酒,吃顿烧烤,时不时再到上跟友们聊天打趣,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 王希咖看了这一节,只觉得那些生活都离自己很遥远,游戏,创业,克隆医院……难道海底古城人,或者说亚特兰蒂斯人,技术竟然发达到这个地步了吗? 第一百零四章:有点好笑 手稿: 如果不是那天带团发生的那次意外,也许杜建国的人生真就这样持续下去了。那天是一个平常的星期天,对于导游来说,星期天就相当于工作日。杜建国跟往常一样站在酒店门口等客上门,远远就望见田磊的飞船慢悠悠地开到停机坪,慢慢悠悠地打开舱门,一群白发苍苍的老年朋友慢慢悠悠地走出来头,戴旅行社的红帽。“得,又是一群大宝贝”杜建国一边嘟哝着一边扔掉烟头,换上笑脸迎着人群走上去,大声说道“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东方赫哲,你们可以叫我东方,也可以叫我赫哲。今后的7天里我就是你们的导游,希望你们能度过一个愉快的旅行,下面给大家发房卡,点到名字的旅客请来取房卡!”因为相比于他的本名,“东方赫哲”这个名在老年群体中的知名度要大一些,所以他自我介绍一般都是介绍名。 把大家聚到一起做完自我介绍以后杜建国便开始点名:“刘梓馨”“到”一个老太太走上前签字,杜建国给房卡。“李铭浩”“到!”一个老大爷来领房卡,“周浩宇”“到!”另一个老大爷过来签到领房卡,“皮若淇”“到!”一个强壮的老太太过来领房卡…… 一共15人的团,平均年龄75岁,名字也都是些古老的名字。点完名以后杜建国开始交代月球旅行注意事项:1,一切行动听导游安排,每个景点会给大家留下照相的时间,危险的地方不能去,不能乱丢垃圾,垃圾分类丢到旅行大巴的垃圾桶里,把自己的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的情况,还有需要吃的药,有什么忌口统统告诉导游。,给每个人发一个手环,上面有一红一蓝两个按钮,在月球上任何一个位置只要按红按钮就可以连到杜建国的频道说话,按蓝按钮会有医疗救护车赶到自己的位置,手环不要丢。 交代完毕杜建国就让大家回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八点到9点吃早饭,9点出发。大家却并没有休息,在皮若淇的带领下,在酒店门口跳起了广场舞。反正现在是淡季,酒店也没什么人,杜建国也乐得看他们跳,给旅行社增加点人气,他看着看着情不自禁的也加入了跳舞的队伍……直到深夜,人们才慢慢散去。 第二天早晨酒店大堂集合,吃的怀旧早餐,号称是0世纪美国登月的时候吃的餐饭,其实是0世纪的飞机餐。少得可怜的黄油,一块面包,一杯酸奶,一袋牛肉干,没了。看得出来团员们吃的都不太开心,杜建国只能安抚旅客,说是每个第一次到月球的游客,第一餐一定是这样的纪念餐,怀念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类。以后的伙食就会好多了,大家就当作体验生活吧,团员于是高高兴兴的吃早饭。皮若淇悄悄地问杜建国,这个黄油是不是古董,她看好几个团员悄悄装了好几块。杜建国说不是的,随便拿,皮若淇开心的装了几块黄油在口袋里。吃过饭,杜建国就带团员们去月球博物馆参观,这博物馆现在除了全息星空图,又加了各种照片和视频,介绍人类对月球的开发,完了又加上一段星途旅行社的广告。 博物馆之后的行程是根据顾客的反馈新加上的,比如阿波罗11号登月处,登月处附近的地上还用水泥做了一个脚印,说是第一个登月的中国人留下的,其实是杜建国他们自己刻上去的。之后的景点就更加中西合璧,有环形山的题字活动,还有新造的广寒宫景点,这景点是王乾元找孙师傅盖的,样式是中国古代的木式房子,里面有颗桂花树,还有一群兔子。星途旅行社社花李美打扮成嫦娥的样子在此陪大家拍照。你要是愿意的话也可以自己打扮成嫦娥或者吴刚的样子来自拍,一次0块。这天的晚餐就在广寒宫景点进行,主菜是麻辣兔头,吃不惯的客人吃清炖兔肉。这些兔子都是广寒宫放养的,因为这里不是零重力养殖,所以兔肉的味道跟地球上也差不多,比较有嚼劲。 吃过晚饭杜建国把客人送回房间便去找王乾元商量,说这个“复古飞机餐”的尝试虽然比较节约成本,但比较寒碜。现在月球旅行这一块不比以往,竞争比较激烈,伙食上还是不要太克扣。王乾元点头称是,第二天大家终于吃到了高规格的自助早餐。令杜建国哭笑不得的是大家纷纷表示想要吃昨天那种飞机餐,杜建国没办法只好跟大家说那个飞机餐只是体验项目,只有一顿。心想这个消费者的心理还真是难以捉摸,自己还是不要多事了。 这天的项目就是游览环形山以及养殖场喂牛,喂牛是星途的独有项目,许多顾客就是冲着这一项服务来的。这里的牛被喂得一个个脑满肠肥,在天上飘来飘去,见到人就滑翔过来,杜建国有时候都会担心被这牛撞到会不会出什么事故。喂完牛杜建国马上把游客引导自费项目,月球纪念品商店。这是跟刘启林合办的项目,里面卖一些月球周边玩偶,有钥匙扣,有号称是月球岩石造的手串,其实都是杜建国从义乌商品批发市场进货的,养殖场以前的胖妹现在改做导购,服务态度也大为改善。 头几天的行程都一如既往的顺利,问题出在最后一天的“河谷探险”项目。河谷是旅行社自己挖的,本来是酒店后面的一块洼地,用来放王邂秋带来的石头。其实纪念品商店开张以后大家觉得捡石头做纪念品这个项目可以砍了,但王乾元觉得既然人家都把石头带来了,那还是按原计划搞一个景点吧。就把洼地又加宽加深了一些,弄成一个干枯的河滩的样子,也算事响应一下月球曾经有自然的水这么一个传说。河滩里分布着大大的石头,有王邂秋不知道从哪里带来的,也有大家从地球运来的。杂七杂八的堆在那里供游客在这里捡着玩。 大部分游客对捡石头这种孩儿的玩意儿不太感兴趣,照两张照片就走了。但这个团似乎对这个项目兴致很高,杜建国叼着烟看着这群老孩在河滩里蹦蹦跳跳的样子,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似乎比他们还要大些。 等到集合的时候一群团员兴奋的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战利品,他们捡的基本上都是雨花石,毕竟这种石头最漂亮。但有一个人不同,皮若淇扛了一块一人高的巨大鹅卵石健步走来,那个气势仿佛魔兽世界里挥舞强化图腾的牛头人。 杜建国赶紧迎上前去接过皮老太的石头,差点把腰给闪了。这石头起码得有00来斤,真不知道这老太太哪来这么大力气扛来的。 杜建国缓了一下,说道:“您老人家还真有把力气,这么大块石头都抱得动。” 皮老太得意道:“这有什么?我年轻的时候是运动员,比这还重的我都扛过。” 杜建国有些无语,心想这要是给她个支点,她估计能把整个月球都背回家。杜建国怕这石头把飞船的漆水剐了,就说道:“您这个石头不能带回去,太大了。” 皮老太生气道:“为什么?你这不就是专门让人捡石头的么?别人能带得,我就带不得?” 杜建国道:“别人那都是石头,装口袋里就带回去了,您带这么大块石头有什么用?而且放的地方都没有。” 皮老太道:“你又没规定只能带石头,不能带大石头。我跟这石头有眼缘,想带回去做靠山石,碍你什么事了?” 杜建国就劝皮老太,说这里的石头其实都是我们从地球挖来的,这种石头地球上多的是,没必要再“出口转内销”。然而皮老太仿佛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说什么也要把这石头带回去。 杜建国没办法,只好说:“您这么大的石头行李箱放不下。您一定要带的话只能再给石头买张票,全程你看着石头,如果飞船出现颠簸这石头砸着人或者碰着漆您可是要赔的。” 皮老太说道:“凭什么要买票?我在你们这公司买的是往返机票,这会儿你又要加钱了,不是黑店是什么?这是个石头又不是个人,买了票你能开发票吗?我要到消费者协会告你去!”虽然话是这么说,但皮老太已经扛起石头往回走了,看样子是准备放回去。 杜建国不说话,他知道这种时刻没必要跟客人斗气。公司开张这么久还没被投诉,要是这老太婆真到什么消费者协会投诉自己,那自己不就成了公司的罪人?他点起一根烟,眯着眼睛看着皮老太扛着石头的身影,心想自己要是到了这把年纪还有这样的体力就好了。 眼看皮老太都要走得没影了,身后的顾客中突然响起一声洪亮的吼声:“且慢!”话音刚落,只见一个老头像离弦的箭一般向着皮老太远去的方向冲了过去。杜建国记得这个老头好像叫周浩宇,平时安安静静地,也不知道这会儿闹什么幺蛾子。 没一会儿之间皮老太又扛着石头回来了,周老头跟在身边,好像《水浒传》里押运生辰纲的杨志。不等杜建国开口,周老头抢先说道:“鄙人姓周,退休前在古生物研究所工作。我看这块石头很不一般,像是古生物化石,所以打算带回去研究。” …… 王希咖想象着一个老太婆肩扛巨石的样子,只觉得有点好笑。 第一百零五章:地外生命 手稿: 杜建国心想我虽然不是科学家,但好歹也是上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你怎么敢这么骗傻子一样的骗我?什么古生物的化石长这个样子?但他不想再跟这些老宝贝们浪费口舌,只是点点头说道:“可以,那你们把票补一下,这个石头必须要买票。” 周老头掏钱买了票,说道:“你好,请开发票,发票的抬头写世界古生物研究中心。” 杜建国说:“我们这机器坏了,这两天只能开手撕发票。”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叠发票随便扯了两张递给周老头。 周老头接过发票说道:“我一定到消费者协会告你。”说完就让皮老太扛着石头进了飞船。 杜建国等人都进了飞船,又等到飞船起飞,这才吐了口唾沫,说道:“您爱上哪告上哪告,不告您就是我孙子!” 带完这个团杜建国觉得自己心有点累,想换换脑子。就去跟王乾元商量换换班,下拨团自己去拉客,让王乾元当导游带团。王乾元同意了,两人又商量了一些新项目。杜建国说:“我看这些老年人群体都挺迷信的,咱们要不增加个算卦的业务?可以让美搞本易经看看,搞个嫦娥算命,收入应该不错。” 王乾元点点头,说道:“这个我看行,其实现在的老年人信星座塔罗牌那一套的也挺多,可以让毛毛田磊他们学学星座,弄一个水晶球。到时候客人爱测阴阳八字咱就给他测阴阳八字,爱看星盘咱就给他看星盘。” 杜建国说:“星座不错,咱其实可以搞一个绕行水星破除水逆的项目。” 王乾元道:“水逆的事先放一放,养殖场的老刘刚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可以结合牛郎织女的传说在那弄个sy,你看看能不能弄一套牛郎的行头。另外他还准备进几匹马,搞一个坐空中马车的项目。你回地球看看,那个马车是搞成南瓜马车还是黄金马车,如果是南瓜马车的话可以走灰姑娘的路子,灰姑娘就让毛毛来演。黄金马车就走英国女王的路子,就是女王的行头比较难搞,可能还得去弄几顶熊皮帽。你去看吧,我倾向于南瓜马车就行了……” 两个人正聊着,忽然门外来了一艘公务飞船,下来两个西装领带的年轻,进来就问谁是星途旅行社负责人? 杜建国心想难道那群老头老太太真去消协举报了?就给王乾元使个眼色,让他先顶一顶。 王乾元道:“我就是,你们有什么事吗?” 年轻道:“您好,我们是生物研究所的,想向您了解一些情况,这个石头是在你们这发现的吗?”说着就在手机上划出一张照片。 杜建国跟王乾元凑上去一看,照片赫然就是皮老太扛回去的那块石头。杜建国见不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就松了口气,问道:“是我们这的石头,怎么了?” 年轻道:“麻烦二位跟我们回地球走一趟,因为这块石头有地外生命的迹象。事关重大,领导想跟您二位了解点情况。” 见来人不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杜建国顿时就放下心来。再一听是什么生物研究所这种听都没听说过的单位,就更不当回事了。而年轻最后说的关于地外生命什么什么的,让杜建国觉得这几哥们儿不是脑子不好就是来编故事诈骗的。 杜建国清清嗓子说道:“你好,我们公司正在忙,没功夫跟你们瞎扯。请不要打扰旅行社的正常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年轻道:“哥,我们领导真找你有事。” 杜建国道:“你们领导有什么事让他自己来跟我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张名片,有事打电话就行。”说完赶苍蝇似的一挥手,就跟着王乾元往公司大堂走。 年轻不依不饶的追上去,扯住杜建国的衣角,说道:“哎,哥,真找你有事,你等一等啊……” 杜建国回头厉声道:“别跟我动手,我动起手来你们都不是个儿!你走不走?再不走我报警了啊!”说完就钻进了酒店。 两个年轻显然刚参加工作不久,没有应付这种局面的经验,愣在酒店门口不知所措,不停打电话请示。打完电话又想进酒店寻人,给美拦住了,只好又坐着飞船回去了。 王乾元和杜建国站在二楼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哈哈大笑,两个老男人为自己捉弄了两个刚毕业的年轻而感到高兴。事实上以他们的社会经验,交谈了几句就可以确定这俩年轻人不是骗子,但他们还是不想配合这俩年轻,有时候成年人就是这么恶趣味。 年轻刚走没一会儿,杜建国的电话就响了,是全息视频的邀请,一个不认识的号码打过来的。杜建国接了,屏幕上就浮现出周浩宇的样子。周老头一身白大褂,头发也跟来旅游的时候不一样,梳得一丝不苟,像是一个科学工作者的样子。 周浩宇道:“听说杜经理跟我两个学生闹了点不愉快?” 杜建国道:“我当是俩骗子呢,不知道是您学生。他们也没说是您派来的啊。” 周浩宇也不跟杜建国计较,只是说:“是他们经验不足,不过真不是骗你的,你可以打开新闻看看,这个地外生命的发现是个大事,你还记得那块石头是从哪里来的吗?” 杜建国道:“我们这那么多石头,我哪记得哪块是从哪里找的,搞不好是地球上挖来的。话说您不是退休了吗?怎么又操心起这个什么地外生命的事呢?” 周浩宇讪讪道:“这次发现比较重大,所以单位又把我返聘了。过几天我们会派一个考察团到你们基地考察,还请杜总接待一下,记得准备好发票。” 杜建国随口答应了,便挂了电话,心里也没太当回事。心想这个周教授不是骗子也是个搞伪科学的,或者是个民间科学家之类。现在的科学家没事就喜欢搞个耸人听闻的大新闻来吸引眼球,什么破解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出降维打击的新式武器之类,最后发现都是骗人的把戏。就说这个地外生命,从0世纪就开始谣传有人见过外星人,到现在几百年了这个谣言就一直没停过,报纸上时不常的就有什么发现外星人踪迹的消息。最后一查都是伪造的,就为了吸引点眼球,自己伪造个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这类新闻看得多了,大家一听到发现地外生命的消息就跟听到什么点石成金的炼金术一样嗤之以鼻。 杜建国打开新闻,发现并没有周教授的消息,报道的都是某某明星出轨了,某某电影票房扑街之类的事情。他只好在搜素引擎上打出周教授的名字来搜索,终于搜到一个视频,周教授指着那块在酒店后面挖出来的石头激动的说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发现地外生命,这是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重大发现云云。 杜建国拖着快进看了两分钟就关了,心想这个周教授真是个活宝。不过他这么炒作一通对旅行社也有好处,说不定真会有好多人来这里寻找”地外生命”,就像好多人喜欢到尼斯湖寻找尼斯湖水怪一样。也许这个星途搞得“河谷”这个景点还真能因为周教授的表演变得热门起来呢。 与杜建国对于周教授的发现不屑一顾相比,王乾元对周教授的这个电话还是很重视的。学习传统医学,毕业以后主要靠卖保健品谋生的王乾元对于一切伪科学都很感兴趣。无论是发明永动机还是发现外星生物,或者是在茫茫宇宙中寻找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肉灵芝,对他来说都代表了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可以用来赚大钱的。他认真的跟杜建国说道:“建国,你是个红,可以利用你的知名度帮周教授转转帖子,提高一下知名度。” 杜建国的id东方赫哲虽然的确是有很多粉丝,但他还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一般不转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王乾元毕竟是好兄弟,也不好直接驳他的面子,便委婉的说道:“以我的经验现来看,在转发周教授的发现还太早,等新闻再发酵发酵。最好等那个什么科考队来了我再到上同步宣传,这样效果比较好。” 王乾元点点头,道:“好吧,络上的事你比我懂,你说怎样就怎样吧。咱们还是跟周教授联系一下接待考察队的事,早做准备,别到时候又开不出发票来。” 虽然已经提前做了准备,但等周教授率领他的科考队来到酒店的时候,杜建国还是大吃一惊。这次来了5,6条运输船,除了周教授以外,扛着石头回地球的皮老太也来了。其他的工作人员得有00来人,带来了一大堆机器设备,当天就在酒店周围扎起了帐篷,一副要在这里干一番大事的样子。杜建国跟周教授和皮老太打过招呼,就站在一旁看他们表演。心想这老头这次弄这么大阵仗,看你到时候怎么收场。 看了一会儿发现这些地球上来的科研人员真的是认真,每个人都戴着防毒面具,穿着白色工作服,脚上还套着鞋套。这些人到处拉着警戒线,还弄个不知道探测什么的探测器到处测。“河谷”里的石头也被他们一块一块的拿出来化验。这种电影一般的情景看得杜建国心里也犯嘀咕:“莫非这里真发现了什么地外生命?不可能呀,自从麦哲伦环球航行证明地球是圆的以来,已经过去了700多年。人类用曲率飞船探索宇宙也过了快100年了,从来没发现什么地外生命。哪里这么巧就在这么一堆石头里面发现了呢?” …… 地外生命?这会不会和亚特兰蒂斯沉默的秘密有关?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一百零六章:时代迷思 古城手稿: 正想着,过来个人,摘下面罩,是个白人。那白人说道:“您好,我们是联合国科考队的,我叫harls,如果您有时间的话,想问您几个问题可以吗?” 杜建国说道:“请出示您的证件。” harls果然从兜里掏出一个工作证,杜建国细细看了,果然是联合国的。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社交恐惧症,也许是单纯的不喜欢这群科考队员,他还是不想配合这个harls,便说道:“对不起,我正在工作,没功夫回答您的问题。” harls说道:“那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呢?我想做个预约。” 杜建国想说我一直都没时间,但又觉得这似乎不太礼貌,便说道:“你问问题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我好安排我的档期。” harls说大概就是十分钟吧。杜建国说道:“好的,那你可以10分钟之后过来,我那时候有空。” harls道:“好的,这很公平”,又戴起面罩回去工作。杜建国一动没动,掏出根烟来站在原地一边抽烟一边看表。十分钟一过,那个harls果然准时回来了。他原来也在偷偷看表,杜建国想到。 “说吧,想问什么?”杜建国说道。 “您还记得这块石头是在哪里找到的吗?”harls问道。 “不记得了,下一个问题。”杜建国说道。?“听说发现这块石头的时候您是导游,能复述一遍当时的情况么?” 杜建国就把当时如何发现皮老太发现这块石头,自己如何劝她放回去,周教授如何又让她扛回来的过程讲了一遍。 harls全程录了像,问完问题便转身离去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星途旅行社的每个人都被问了一圈。旅行社周围方圆50里,连同刘启林的养殖场都被他们测完了,可以说是毫无发现。和杜建国一心想要看笑话的心态不同,王乾元对于科考队的进展非常上心。每天像个跟班似的跑来跑去,急科考队之所急,想科考队之所想,仿佛自己的主要工作就是科考队的编外人员,搞旅行社只是副业似的。 眼看科考队就要无功而返,王乾元灵机一动,说还有一个人你们应该问一下,他肯定知道石头从哪里来的。周教授问道:“是谁?” 王乾元说道:“王邂秋,给我们运石头的。” 王邂秋来的时候还戴着一大船不知道在哪里捡的新石头。刚一打开舱门,一群科考队的就白衣白盔的冲上来,他还以为遇上打劫的了,急的火星话都出来了:“ykablya,haryu快滚,&039;s-??’as?”直到见到美他们过来才放下心来。 王邂秋带的一大船石头也经过了检测,都是些普通货色,没什么特别。大家以为又是无功而返,harls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周教授带回去的那块石头给王邂秋看了,问王邂秋还记不记得这块石头? 王邂秋说道:“记得啊,这是我特意找来送给美的。” harls说道:“你找的,怎么证明呢?”?王邂秋说:“你用紫外线灯照一下那个石头,上面有我写的诗。” 大家用灯一照,石头表面果然浮现出几行字:“君当做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落款是王邂秋。 王邂秋道:“我是用荧光笔写的,用紫外线灯或者在晚上这个字都能自动浮现出来,想给美一个惊喜。” 看到这行字,美羞红了脸。科考队员们惊喜万分,围住王邂秋,问他是在哪里发现这个石头的。 王邂秋说这是我在猛犸星发现的。科考队面面相觑,猛犸星离地球有100亿光年,用人类最快速度曲速7全力开也需要开半个月,算是人类考察过的最远的星球了。 harls问道:“你跑这么远干嘛?” 王邂秋道:“因为我喜欢远方的感觉,不行吗?” 喜欢去远方旅行当然是允许的,只是对于科考队来说,要去猛犸星考察就意味着更高的投入,更详细的准备。猛犸星是一颗超大行星,质量是木星的1000多倍,已经达到了恒星的体量,而且猛犸星并没有经过重力改造和大气改造,人类也只不过是用无人侦察器考察过,所以大家对于王邂秋说他从猛犸星上挖回一块石头感到将信将疑。但他留在石头上的诗又证明他说的话还是比较可信的。 科考队商量一番,觉得月球这边的考察任务已经完成。对于月球这样一颗高度开发过的星球来说,也没啥好考察的了,现在应该回地球准备一支更庞大的考察队去猛犸星考察。于是周教授去跟王乾元结住酒店的帐,这次星途准备好了机打发票。发票的抬头是:“联合国联合科学考察队。” 结完账周教授就准备走了。美突然追出去问道:“那块石头你们考察完以后能还给我吗?那是邂秋送给我的,上面还有他写给我的诗。” 周教授沉吟片刻,说道:“恐怕不行,因为那块石头我已经买了,从法律上来讲这是我的私人物品了。当时我多付了一张票钱的,你还记得吗?” 美无助的低下了头,这时候田磊突然走上前说道:“周教授您好,这个石头是王邂秋先生送给李美女士的私人物品,公司是无权售卖的。而且您当时购买的是供乘客乘坐的船票,并非是这个石头的收据。如果上法庭的话,石头不一定是您的。” 周教授说道:“呃,法律上的事情我不太懂,这样吧,我给你张名片,回头我让我律师联系你们,正好上次在你们这参加旅行,对于发票的事我很不满意,咱们到时候好好说道说道。” 说完就要走。王乾元拦住周教授说道:“两个年轻不懂事,您别放在心上。咱们还是不上法庭了吧。” 周教授点点头。只是一个劲的往飞船走,王乾元又问道:“您能跟我说说那个石头上到底有什么地外生物信息吗?” 周教授说道:“初步检测,那个石头实际上是一颗上皮细胞。类似爬行动物的鳞片,就像鳄鱼和蜥蜴身上那种。具体是什么还要继续研究。”说完便登上飞船远去。 看科考队走了,杜建国拉过王邂秋,问道:“邂秋,那石头不会是你动了什么手脚吧?我怎么那么不信那石头是什么鳞片呢?” 王邂秋说我除了写了首诗真没动什么手脚,那石头看起来跟其他的也没啥不同。搞不好真是那个周教授装神弄鬼的把戏。说完又去安慰美,说宇宙中石头那么多,我再给你找几块漂亮的就是了。 王乾元对这个石头到没发表意见,只是跟田磊说:“田以后说话不要那么冲,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懂法,律师多了去了。咱们做生意的,凡事低调些好。” 田磊点点头,答应了。 星途旅行社那边的情况按下不表,单说联合国科考队回地球以后就立刻组织会议,讨论去猛犸星考察的事情。 这猛犸星可不比太阳系其他星球,体积大距离远,要改造这个星球难度非统可。单是改造大气就需要上万亿吨的二氧化碳,这要是像其他星球一样靠发射烟雾弹来完成估计得一百年了,更别说改造那个星球的重力了。 联合国的生物研究所本来经费就有限,再加上几百年来基本上没啥研究成果,所以取消这个组织的呼声在联合国一直很高,好多国家已经拖欠会费好久了。这次去月球的花费基本上就是这个研究所半年的预算,去百亿光年外的星球考察这种事,就算把这个组织成立至今的全部预算加起来都还不够。 发现地外生命这种新闻隔三差五就会有一次,好多后来就没下文了,好多是骗人的。谁知道周教授弄的这个石头是不是他自己退休以后搞的恶作剧呢?大家陪他去月球探测一番已经很给面子了,虽然没发现什么地外生命,但去旅游一圈也不错。至于发现的猛犸星线索可以作为考察成果向公众交差。 研究所的意思就这样了,大家看周教授的眼神也充满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仿佛是在感谢周教授做了这么一个局,让伙计们能出去旅游一圈似的。在这样一种气氛中,周教授自然也不好意思再提去猛犸星考察的事了。他发现那块石头本来也就是觉得那个石头样子有点像动物的鳞片,拿回来抱着好玩的心态化验一下果然是。当然他并不觉得这个东西真能代表什么地外生物,搞不好是那个旅行公司自己合成出来的,为了做个噱头。 眼看这件事就要不了了之,研究所一个叫Ю(尤里)的俄罗斯人说道:“我觉得我们应该去猛犸星考察一下。” 大家哈哈大笑,说道:“好啊尤里,你去弄来考察的钱我们就跟你去。” 尤里说道:“我们不用那么多人,可以我自己一个人去。当时发现这个鳞片的伙子不也是一个人么?我用研究所的船就行,你们给我报销电费就行。” 这下大家不说话了。沉默了好一会儿,研究所长al赵说道:“你可以去,但不要一个人,我派周浩宇和harls陪你一起去吧,反正多两个人就是多两双筷子,电费也是一样的。” …… 这一节看得王希咖津津有味,穿越前太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猛犸星,也没见过类似“al赵”这种中西合璧的起名方法。 手稿里描绘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啊? 第一百零七章:一个巧合 古城手稿: 尤里不高兴道:“就那么信不过我?还派两个人监视我,怕我把船偷去卖了还是怎么说?” al赵说:“用单位的船就得两三个人一起去,而且考察完必须交份报告来,这是单位的规定。如果你真想一个人去也可以用你自己的船,我批你两天年假,连同周末组成一个长假,够你去考察了。” 尤里想了一下说那我还是用单位的船吧,跟老周和harls一起。 研究所三人分队就这么出发了,路上导航坏了差点没找到路。三个人到了猛犸星第一反应就是这星球真没法考察,太大了,用生物探测仪来探估计得探测个一年。但来都来了该做的还是得做。 在猛犸星考察到第5天的时候几个人决定放弃,单位批的假已经用完,再考察下去真的得休年假才行,可是很明显这三个人都不想把宝贵的年假用在这种地方。这星球重力大的要死,大气里全是硫化氢,地上全是石头,毫无生命迹象,就跟宇宙里数都数不清的其他星球一样。harls已经开始在写报告了,结论写得模棱两可:未检测到生命迹象,未排除试验品被污染。意思就是把责任推到带回石头的王邂秋头上,搞不好那个石头就是他弄的恶作剧。 在同事间搞好关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说另一个同事的坏话。三个人一边开着船返航一边大骂al赵,说这么个领导毫无科学精神,在他手底下工作又怎么可能取得什么科学上的大突破呢? 飞船进入太阳系,眼看就要到达地球的时候周浩宇突然想到咱们这次去猛犸星没什么发现,是不是没找到地方?应该让发现石头的王邂秋跟咱们一起去找一趟,这样成功率大一些。harls其实是不太想去的,他本来也就不想参与这次考察,是领导强行派他来的,而且他报告都写好了。尤里想了一会儿,说道:“按理来说我们这次考察之前你就应该想到这一点,现在是不是太晚啦?要不下次再说?” 周浩宇就做他俩的工作,口水都说干了。两人终于同意去找王邂秋几个人再去一趟猛犸星,但是这次报告要由周浩宇写,而且事情结束还要请大家吃饭。 三个人到月球旅行社找了一圈,王邂秋不在,问了杜建国,说可能在火星。于是三个人又直奔火星,打听了半天终于找到了王邂秋的家。虽然大家早就知道火星的有钱人多,但真来到火星还是被王邂秋的家吓到了。 他家占地估计就有八0多万平方米,完全是按北京的故宫一比一d打印复刻的。三个人把飞船停在神武门门口,环顾四周,都不知道这里哪里敲门。这时候半空中传来王邂秋的声音:“几位请进,我在太和殿等你们。” 周浩宇时候买票参观过故宫,勉强记得路线,就带着尤里和harls去太和殿。一路上看的是飞檐斗拱的宫殿,走的是汉白玉铺设的地面,让人感觉好像穿越了一般。周浩宇心想:“这些暴发户真不是东西,有点钱都不知道怎么得瑟了。要搁500年前王邂秋弄这么一个宅子,早就被拖到菜市口剐了。这和珅和大人也没他这么狂啊!” 到了太和殿,只见王邂秋正在“建极绥猷”的匾额下坐着龙椅打游戏。王邂秋头也不抬的说道:“稍等一会儿,我这一局马上要赢了,对方三路都破了,马上出超级兵。”三个人就站在宫殿里等他打游戏,仿佛古代中国等待皇帝接见的大臣。周浩宇心想上次在月球见到王邂秋的时候他像一个搬运石头的临时工,谁知道他家竟然这么大排场??等了大概0分钟,王邂秋才打完游戏。骂骂咧咧的说道:“我靠,想不到对方这么顽强,守超级兵都守了这么久。” 周浩宇第一句话竟是:“不好意思,没换鞋就进来了,你家需不需要换拖鞋?”他已经完全被王邂秋的气场压制了。 王邂秋客气道:“不用不用,我自己也没换鞋,大家随意点,就当自己家一样。” 尤里倒是对古代宫殿没什么感觉,只对王邂秋的游戏内容感兴趣,说道:“看你在打da,现在还有人陪你玩么?” 王邂秋道:“没有,我就一个人打电脑玩。” 几个人寒暄半天,才切入正题,问王邂秋能不能帮忙到猛犸星考察一下。就是当年他发现那块石头的地方。 王邂秋倒也爽快,说道:“我这人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走吧。” 说着就带大家去他的停机坪。周浩宇见到王邂秋的停机坪又是一惊,这里停了百十艘各式各样的飞船,从百年前的首款私人飞船到今年刚出的限量版应有尽有。 如果说来之前周浩宇还担心王邂秋是不是弄个恶作剧来捉弄大家,那么到王家参观一番以后便完全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家这么有钱,根本没必要做这些哗众取宠的事。 harls说道:“要不坐我们研究所的飞船吧,里面设备先进一些。” 王邂秋跟着三人进飞船看了一眼,说道:“算了,还是坐我的船吧,你们的船动力响应不太行,太面。而且转向手感有点飘,要是遇到行星撞击什么的还不太好躲避。” 几个人见王邂秋这么说,再加上自己也挺想体验一下王邂秋的顶级飞船,便把检测设备搬下来往王邂秋船上运。 周浩宇一边搬东西一边问王邂秋:“你家那套房子多少钱建的?弄成故宫会不会太招摇了一点?”王邂秋道:“不太贵,因为地是开发火星的时候就买的,房子材料什么的用d打印一下就行。火星现在就流行这种浮夸风,这一片除了我家的故宫,还有白金汉宫,凡尔赛宫,冬宫,卢浮宫,你想建什么建什么,还有人建了个胡夫金字塔自己住呢。”大家纷纷感叹火星真是个好地方,以后退休了也来这里盖套房子。 王邂秋的飞船坐起来确实比研究所的飞船快多了,感觉王邂秋对星路也很熟悉,走的都是最短距离。harls不禁好奇道:“王,你是把这一带的星路图都背下来了吗?我看你都不用设定导航。” 王邂秋好奇道:“你们都没下载自动巡航的a吗?你下一个很快的,到猛犸星可以都可以自动巡航的。” 大家打开手机a发现根本不能导航到猛犸星,这才知道原来火星版的导航a和地球版的不一样。谁能想到火星的民用a竟然比地球的科研用a还先进呢?一路上大家对王邂秋的看法就很微妙,言谈间既羡慕他家的房子和飞船,又隐晦的透露出对“富二代”的不屑。 周浩宇道:“王,令尊一定是做大生意的吧?像你家这样的房子和飞船,普通人不知道要奋斗多少年。” 王邂秋早已习惯这些偏见,笑道:“周老师不要说笑,家父年轻的时候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地球人,可能收入还不如您,也是后来敢于闯荡,才在火星上弄了块地盖了房子。其实之所以把房子盖成紫禁城的样子,也是出于对明清两朝的敬意。想那大明皇帝朱元璋,起初也不过是个要饭的穷和尚。大清的努尔哈赤,是生活在森林里靠打猎为生的人,跟原始人差不多,紫禁城就是他们这样的创业者建造的。” 周浩宇道:“其实紫禁城是朱棣建的,朱元璋建的那个宫殿在南京。” 王邂秋懒得跟周浩宇抬杠,说道:“这种房子您要想建的话也容易,现在火星地价比前几年贵一些,可能不太好盖大房子了。但是您去新的星球随便找块地,想盖什么房子就盖什么房子,谁管您?比如咱们要去的这个猛犸星,多少年了都没人开发,您雇点包工头随便弄弄,别说故宫,您把阿房宫,未央宫,大明宫什么的盖齐了又咋样呢?” 周教授看起来挺动心的,就顺口说道:“王那我的宫殿就交给你了啊,给我整个阿房宫。” 没想到王邂秋想也不想的说道:“凭什么?你要整房子你自己整,我跟你也不是很熟。带你们来猛犸星一趟也是看你可怜,你别蹬鼻子上脸。” 周教授听了这话,只感觉丹田之中“腾的一声”升起一股无名业火,要不是看王邂秋比自己年轻个0来岁,动起手来不一定打得过,早就冲上去干起来了。他啪地拍一下桌子,站起来指着王邂秋说道:“你个二世祖你狂什么狂?要没你爹你什么都不是。我告诉你,老子博士毕业的时候你连什么叫拉格朗日中值定理都还不知道呢。” 王邂秋对周教授的突然发作感到莫名其妙,怎么聊着聊着突然就生气了,都什么年代了还扯拉格朗日中值定理,难道这人精神上有什么问题? 其实这是火星文化和地球文化的差异造成的隔阂,周教授让王邂秋给盖房子是开个玩笑,王邂秋就当真了。王邂秋的地球话说得一般,不知道“蹬鼻子上脸”是句贬义词,在地球东亚文化中晚辈对长辈说这句话是极大的侮辱。 …… 王希咖对于王邂秋和周教授之间的争执不感兴趣,他只是觉得王邂秋在火星造紫禁城的想法和自己是一样的——自己不也在上河口造了一座紫禁城么?这会是一个巧合吗? 第一把零八章:李白与莎士比亚 手稿: harls和尤里看这两人吵架也不知道怎么劝,只是说大家都冷静冷静,少说两句。王邂秋听了这话突然一脚刹车,把船停在了一颗不知道叫啥的星球旁边。扔给周教授一套自动穿戴的宇航服,把他推出舱外,说道:“您先在这里冷静冷静,我两天后这个时间点在这个位置接您。”说完关上门就开着船走了。 这一套操作可把harls和尤里惊呆了,两人一句话也不敢说,生怕这个火星人把自己流放在某个鸟不拉屎的星球。心里暗暗后悔,当初应该坚持开自己的船来。王邂秋却不以为然,说冷静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一个人在一个星球上自己待两天,我们火星人都是这样。 飞船在乘客的沉默中静静开向远方,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尤里突然说道:“?Э,rдyaю,ч6пглaьпфahahдльky,ч6ыyь?”(玩笑开过火了,我认为你应该把周教授接回来) 王邂秋头也不回的说道:“i’sajk,hлya?两天后jlrurdasdujurs”(这不是玩笑,周教授失去理智了,我两天后会接他回来) 尤里被王邂秋这种态度以及他不伦不类的火星话激怒了,吼了一声:“ykablya!?hгвпaыhжakaвлrьдy!”(你个,别再说火星话了,我们不能就这么抛下同伴!) 王邂秋不理不睬,一边开飞船一边玩手机。尤里怒了,上去一巴掌打掉王邂秋的手机,跟王邂秋搏斗起来。要说这尤里年轻的时候也是一把打架的好手,只是后来搞了科研久输战阵,再加上年纪大了,身体有点跟不上脑子。王邂秋正当年轻,平时又经常戴着vr头盔玩格斗游戏,搏击技术和体力都占了上风。尤里在王邂秋手下过不了三回合,就被王邂秋一记左勾拳打到在地,动弹不得。王邂秋拿出弹力绳把尤里手脚都捆了,给他套上宇航服,掉转飞船开到周教授被流放的星球。 却说周教授一个人站在孤零零的站在一颗荒凉的星球,手机也没信号,正想着怎么摆脱这个困境,远远望见王邂秋的飞船驶来,还以为他回心转意了,便抬起双臂大声呼救。结果门一开,尤里也被扔了出来。 王邂秋冷冷说道:“两天后来接你们。”说完关上舱门,走了。 harls手里拿着一个宇航头盔,本来想在王邂秋跟尤里搏斗的时候给王邂秋一下的,结果王邂秋动作太快了。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尤里就被制服,只好拿个头盔愣在那里。 王邂秋扫了他一眼,问道:“您是要跟同伴们去冷静两天,还是要跟我去猛犸星考察?” harls心想自己去跟那两同伴待在那个星球也没意思。就顺着王邂秋的话说道:“我跟你去猛犸星吧,我也觉得他们需要冷静两天。如果我不去的话,你去猛犸星不就失去意义了吗?” 王邂秋一想也是,本来就是周教授他们让自己来猛犸星的,现在两个人被自己流放了,再把剩下的这个流放了,那自己来干嘛了呢?这么一想,王邂秋便点点头,说道:“好,那我们先去猛犸星,完了再来接你的两个伙伴。” harls自然是不敢反对,却暗暗拿出手机,给研究所发消息,让他们先报警,然后派人来接周教授和尤里。王邂秋似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飞船里有四个人或者两个人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他一边开着飞船一边跟harls聊天,谈的是地外生命的事情。harls心翼翼,每句话都顺着王邂秋说,生怕哪句话引得这个怪胎不开心了,又随便找颗星球把自己流放了。 王邂秋道:“我在星际旅行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或者无线电信号,您是搞科学的,您认为这会不会是地外生命在向我召唤?” harls问道:“都是些什么短信呢?” 王邂秋便把手机掏出来给harls看。只见上面都是一些象形文字,看起来有点像古埃及的文字,又有点像古中国的甲骨文,但反正一眼就知道是地球上有的文字。harls用翻译器一翻译,原来是玛雅文。就说道:“你这个不是地外生命的召唤,是房地产公司用玛雅文写的广告,说新开发了一个星球,环境好物业也便宜。”说完便把手机还给了王邂秋。 王邂秋说道:“嗨,我当是什么呢,原来是广告。你说现在这些做广告的也真是的,还整什么玛雅文,不用翻译器谁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呢?” harls对这种毫无营养的尬聊不感兴趣,但又不想得罪这个神经病,便随口附和了一阵,沉默了下来,心里想的还是那两个被流放在未知星球的同事。 王邂秋看上去对地外生命这个话题很有兴趣,又说道:“其实理论上来说,我们生活在火星上的人也算是地外生命,算是外星人——我们确实是地球以外的生命,其他星球的人啊。” harls随口附和道:“对,你们都是外星人。”心里却暗暗觉得搞不好上次发现那个上皮细胞就是王邂秋搞得恶作剧。 接下来王邂秋的行为似乎更加验证了harls的猜测,他径直把飞船停到了猛犸星的某个地点。这里既不是赤道,或者南北回归线,也不是60度纬度线,更不是南北极点,这些星球的重要地标在上次三人探测队来的时候已经细细搜过,毫无发现。 王邂秋挺好飞船,丢给harls一套宇航服,说道:“走吧,我上次就在这找到的那种石头。” harls本想穿自己带来的宇航服,但看起来王邂秋的这套可以自动贴身的宇航服更加方便,就穿了王邂秋的。出舱的时候他暗暗看了一下坐标仪,这里是猛犸星北纬067度,东经10407度。没走几步,便看见一座巨大的高山。harls心想难道这里是猛犸星的最高点吗?掏出测量仪一看,却也不是。他莫名其妙的跟着王邂秋走到山脚,王邂秋一指头顶,说道:“看,我上次就在这里捡的石头,现在还有几颗。” 果然头上的岩壁上还挂着几颗这种半圆形的石头,王邂秋问道:“你们要几颗?” harls本想一颗就够了,但为了保险起见,就说:“要三颗吧,我们三个研究员一人一颗。”王邂秋点点头,转身回飞船取了一套高达装置,遥控着从墙壁上取下5颗石头,说道:“你们拿颗,我拿颗。” harls看着这些石头,心里不敢确定这到底是不是王邂秋伪造的现场,这么多的地外生命信息这么容易就得到了,未免也太巧合了。可似乎王邂秋又没有伪造的动机,他当初把石头放在月球,也没料到会被皮若琪和周浩宇发现呀。说道当初,harls忍不住问道:“王,你最开始怎么会想到在这里找石头的?” 王邂秋说道:“因为这个坐标是我跟美在地球上认识的地方,是我们学校的坐标。我去的每个星球都在这个坐标给她们旅行社带石头。” harls觉得这个解释还挺合理的,具体情况还是等回地球研究所大家分析一下再说。他用手机把周围环境全部拍了照录了像,跟着王邂秋回到了飞船。 王邂秋一上船就掏出一支荧光笔,在一块石头上写道:美人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边写边说:“上次那块石头被你们拿去了,本来是我送给美的。现在只好重新写一块了,也不知道这首诗她会不会喜欢。” harls心想,你写什么诗都没用,没有任何姑娘会喜欢这种抱都抱不动的大石头。你想送礼物就不能买点包包口红什么的吗?但嘴上还是说:“这是一首好诗,我想你女朋友会喜欢的。” 王邂秋高兴道:“harls你的母语是英文还是z文?” harls说其实都差不多,硬要说的话可能英语好一些吧。 王邂秋把笔递给harls,说道:“那你用英文也写一首诗吧,我想送给美做纪念。” 这种无羁的事情本来harls是不想干的,但是看着王邂秋热切的眼神,他也没有勇气拒绝——万一这个火星人一生气把自己流放了咋办?只好拿起笔,用花体字抄录了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shalliarhasur&039;sday huarrlvlyadra: rughidsdshakhdarligbudsfay, adsur&039;sshahallshrada: sihhyfhavshis, adfishisgldldi&039;d; advryfairfrfairsidlis, byharaur&039;shagigursuri&039;d buhyralsurshallfad rlsssssfhafairh; rshalldahbraghuadr&039;sihisshad, hirallisihugrs: slgasabrahrysas, slglivshisadhisgivslifh (我应该把你比作夏天吗?可你比夏天还要可爱温柔。狂野的风吹拂着五月的花蕊,只怪夏日太短。有时候天上的眼光太过热烈,时常遮住他金色的面庞。被无常的世事蹂躏,没有不会凋敝的红颜。但我想属于你的夏日是永恒的,你的美貌永不凋零。哪怕死神也无法把你笼罩在死亡之影中,因为你与世同存。只要人类还能呼吸眼睛还能看,这首诗就将和你的生命一样永存) 王邂秋看了诗非常高兴,说道莎士比亚写起情诗来还挺肉麻的,跟柳永差不多,美一定会喜欢的。 harls说道:“你喜欢就好,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该去接我的两个同伴了吧?” 王邂秋看了看表,说道:“还没到时间呢,我定了闹钟的,再过5时才到接他们的时间。” …… 没想到能在古城的手稿中看到李白和莎士比亚的诗,王希咖倍感亲切。诗歌带给人的美感,是其他文学作品所不能比拟的。 第一百零九章:新的职业 手稿:?王邂秋硬是要开着飞船绕满5个时,才赶去接周浩宇和尤里。却说周浩宇和尤里被扔在那颗星球名叫-1八799,十分荒凉。harls的报警信息刚一发送到地球,那边就组织救援队了,可这颗星球离地球有八0亿光年,救援队现在还在路上,按他们的飞行速度,最少也得天后才能赶到,等一颗颗的找到这颗星球,又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周浩宇和尤里并不知道救援队已经出发,刚被扔下的时候他们的内心无疑是惶恐而又愤怒的,时间久了就渐渐有些绝望。周浩宇想起古代被流放的苏东坡,想要像苏轼一样豪迈的做一首辞,表达自己根本不ar流放不流放的心情,又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个才华。憋了半天才对尤里说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此生能交到你这样够义气的朋友,我这辈子也算没白活。” 见尤里不为所动,周教授又用鲁滨逊漂流记的例子来鼓舞士气,说道:“不要气馁,我们两个都是科学家,以我们的才干完全可以在这星球花一年的时间建造一艘宇宙飞船飞回故土。” 尤里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周浩宇,说道:“周,你有什么毛病?那个火星人不是说了吗,两天后来接咱们。” 周浩宇道:“万一那个火星人骗咱们呢?他那种心狠手辣的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尤里道:“那不是还有harls吗?harls总不会丢下咱们不管吧。” 周浩宇道:“这可难说,万一harls叛变了呢?他既然没跟咱们一样被火星人抛弃,也没来救咱们,那就有两个可能,一是他直接被火星人杀死了。二是他叛变了,跟火星人站在一个立场,打算把我们抛弃在宇宙中。这两种可能无论哪一种都对咱们不利。我们还是振作一些,赶紧开始制作宇宙飞船吧,就像鲁滨逊一样,造一艘船逃离孤岛。” 尤里说道:“你神经病吧?鲁滨逊是靠自己造船逃离的吗?再说你以为造个宇宙飞船跟造独木船一样容易么?” 周浩宇仰天长啸:“想不到我周某人研究了一辈子地外生物,最后却要以地外生命的方式在这颗星球结束自己的一生,真是造化弄人。命运啊!你为何要跟老夫开这样的玩笑?” 尤里说道:“你这个脑子当初是怎么考上大学的?造不了宇宙飞船你可以造个信号发射器啊,把宇航服的通讯器改造一下不就行了?发送个求救信号让其他的飞船接咱们不比你造飞船靠谱多了?” 周浩宇眼睛一亮,说道:“好主意,那咱们现在就开始造吧。” 尤里说道:“不,我等harls来接我,你要造自己造。” 周浩宇见尤里不响应自己的号召有些泄气,他也不去造什么信号发射器,随便捡块石头开始在地上写自传,说以后如果有人发现咱们,看看地上的文字就知道咱们是因何而被流放了。尤里懒得理他,自顾自的闭目养神。 当王邂秋和harls准时飞到这个星球的时候发现尤里还在睡觉,周教授的自传刚写到自己当年如何发奋图强,考取大学的故事。见到王邂秋,周教授早把对他的怨恨抛到九霄云外,跟着尤里两人一起上了船。-1八799行星又恢复了往日的荒凉,只有地上写到一半的自传作为证据,向宇宙中的匆匆过客证明这里也曾有过人烟。 周浩宇对王邂秋和harls在猛犸星上的收获兴奋不已,人的情绪就这么奇怪,上一秒还在为了未来而担忧,甚至连自己能不能保命都是个问题。下一秒就开始为了一个伟大的发现而开心得跳脚。 尤里盯着这些新得到的石头陷入了沉思,这未免也太蹊跷了,难道说这个王邂秋把自己和周浩宇支开是为了掩饰些什么吗?他给了harls一个询问的眼神,意思就是这件事情靠谱吗?harls扬了扬眉毛,点点头又摇摇头,不知道他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 自从王邂秋把周浩宇接回飞船以后,这老头对王邂秋就再没什么意见,看到带回来的石头之后,看王邂秋就像看神一样。他不觉得王邂秋把他扔到一个荒凉的星球上有什么不妥,甚至觉得自己当时确实冲动了,被流放也是应该的。一个劲的奉承王邂秋的发现非常重大,可谓是英雄出少年……尤里看了气到不行,他觉得这个周教授算是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深度患者,为自己当初帮他出头打架感到不值。 王邂秋不是很在乎同船的这几个人在想些什么,他用最快速度把这三个人送到火星他们自己的飞船旁边。把三颗石头丢给他们,然后直奔月球,他要把那颗题了诗的石头送给美。在离月球还有10分钟路程的时候王邂秋兴奋的给美发了个消息:“喂,亲爱的,快出来,你猜我给你带了什么?你绝对猜不到,因为我给你带的是个大惊喜!”美给王邂秋秒回了一个消息:“这里危险,你快回火星去吧!” 王邂秋莫名其妙,他想:月球有什么危险的,难道是养殖场的牛冲出围栏了吗?又或者这是美在责怪自己好几天没来找她?这些地球长大的人心事总是很难猜,尤其是女人。王邂秋把飞船停在广寒酒店门口,喜滋滋的打开后备箱,准备把那颗写了诗的石头送给美。还没等他把石头拿出来,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一群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王邂秋按倒在地,两手反剪用手铐铐住。脑袋上顶住一把枪,一个冰冷的声音问道:“人呢?” “人?什么人?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要钱的话我可以给,我这没有人!”王邂秋一边挣扎一边吼道,他以为遇到冒充警察打劫的了。 “咔咔,叭”这是枪支子弹上膛打开保险的声音。接着那个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把联合国三个科学家藏到哪里去了?给你秒时间考虑。”原来来人是harls的报警短信叫来的警察。王邂秋涉嫌绑架,杀害联合国科研人员,已经被定性为星际恐怖分子。除了一堆警察在月球守株待兔,还有一群警察已经飞去-1八799寻找失踪的人了。 王邂秋大声喊道:“人早就放回去了啊,你给他们打个电话不就知道了?他们这会儿估计已经回地球了。” 掏枪的警察名叫汉克,曾经在美国缉毒局da工作,是个缉毒英雄。后来得罪了大毒枭,于是工作调动到纽约当片警。听了王邂秋的解释半信半疑,掏出电话打回总局确认,果然周浩宇三人已经安全回到联合国。 “你们怎么不在火星等我?这样你们就能见到那三个地球人了。”王邂秋问道。 “我们没有火星的执法权。”说道。 “那现在呢?人已经没事了,你是不是可以把我放了?警察先生。”王邂秋说道。 “不,你还涉嫌以危险方式驾驶和绑架,需要你跟我们回地球走一趟。”回答到。把王邂秋塞到一辆警用飞船,飞走了。 看着王邂秋双手带着手铐被带走了,美哭得像个泪人。同事们只能拍拍她的背安慰她。 王乾元道:“没事,年轻人犯点错上帝都会原谅,邂秋犯的也不是什么大事,估计去警察局了解一下情况就出来了。就是出不来,宇宙中的男人那么多,换一个男朋友不就行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美没有回应老板的无聊玩笑,只是一个劲的哭。 杜建国问道:“你认不认识王邂秋家里人?” 美啜泣道:“我认识他爸爸,但是没有他爸的电话。” 毛毛问道:“这个王邂秋有没有律师,你认不认识?” 美摇头道:“我不知道,他从来不跟我聊这方面的事情。” 杜建国道:“没事,我们这有律师,一会让田磊去地球看看情况,你别哭了,生活就像巧克力糖,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滋味。好了,去上班吧,别把情绪带到工作中。” 美擦擦眼泪,掏出镜子补了一下哭花的妆,回到自己的工作台,面带微笑的工作起来。成年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残酷,你永远不能让情绪影响到工作。 杜建国向着田磊一努嘴,说道:“你去地球看看,这几天你就当王邂秋的律师吧。” 田磊点点头,去了。 在王邂秋领着生物研究所三人组去猛犸星挖石头的几天里,星途旅行社又接了几个团。杜建国和王乾元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主要是因为杜建国的烧烤店已经变成旅行社生意最旺的项目,每天都有无数人不远万里从宇宙各地飞到月球,就为了吃一顿这里的炭烤奶泡牛肉。如果你不认识星途旅行社的员工,但是预约排号就得排一个多月,米其林的测评员为了给他的烧烤店打分也不得不排队排了两个多星期,最后给了两星的评价,本来想要给星的,扣的一星给环境,因为这里时不时就有吵吵闹闹的老年旅行团经过。 相比起来王乾元搞的那个健身游戏馆生意就冷清多了,除了开始的时候王邂秋介绍了几个瘾少年过来玩了几天游戏以后,就没人来了,好多设备都落了厚厚一层灰。那些没有游戏功能的纯健身器材从买来基本上就没开过封。毛毛提议了好几次把这些器材扔到二手交易上卖了,王乾元又舍不得,每天就田磊毛毛他们过来扫扫地,举举哑铃,主要目的也是为了防止生锈。 …… 王希咖虽然给“人国”设计了一套法律,但并没有安排警察与律师这样的职业,总觉得少点什么。看来,得找机会给“人国”安排一些新的职业了。 第一百一十章:似曾相识 手稿: 在这种氛围下,杜建国在公司说话似乎就变得比王乾元更加管用。公司内部暗流涌动,王乾元想要加大投入搞电竞比赛,请体育明星来给健身房背书。但因为业绩不高,所以王乾元也不好意思在董事会上提加大投入的方案,有时候他很怀念当初自己想怎么投资就怎么投资的一个人说了算的时代。杜建国不止一次想要自己出去搞餐饮单干,他感觉纯搞餐饮比搞旅游省心多了,做餐饮风险,效益也高。他甚至想过如果自己跟王乾元分家的话毛毛跟田磊肯定会跟自己的,养殖场的启林一直是烧烤店的供货商,应该也会站在自己这边,至于花瓶美跟不跟自己走也无所谓。 阻止旅行社两大创始人分道扬镳的就是一个字:“义”。从到大几十年的兄弟情谊让王乾元和杜建国把“分家”这两个字视作“心魔”,每当这个心魔出现的时候,两人就用毕生精力把这个心魔封印在内心最深处,谁也没提。他们不约而同的买了好多《创业容易守业难》,《能同甘不能共苦》之类的鸡汤书来看,想要吸取前人的教训,避免兄弟反目的情况出现。 王胤桀来星途找儿子的时候杜建国正窝在房里看《水浒传》,刚看到第八回《梁山泊分金大买市,宋公明全伙受招安》一节。王乾元在看《乔布斯传》,正看到19八5年乔布斯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立的苹果公司的部分。兄弟俩看得正投入,前台美突然让他们到酒店大堂来,说有人找负责人。 两人来到大堂,只见美低眉顺眼像只鹌鹑一样捏着衣角杵在那里,面前站了个冷面汉子。这汉子五十来岁年纪,身高八尺。脸上刀削斧凿,星目剑眉,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汉子肤色黝黑,但又不是非洲黑人那种黑,也不是印度人那种雅利安人种的黑。他是黄种人的那种黑,属于李逵,包拯那种黑。 王乾元看这个黑大汉站在那里,似在训斥美的样子。心里暗暗不爽,问道:“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那汉子拿眼瞟了一下王乾元,说道:“你是负责人吗?” 王乾元说道:“我是。”说完想了想,又用手指了指杜建国,说道:“他也是,我们两个都是负责人。” 那汉子目光在杜建国和王乾元之间扫了一下,冷笑道:“你们两个究竟谁说了算?” 杜建国道:“兀那汉子!你未必想消遣洒家?所为何事,速速道来!”他刚看完水浒,在言谈间不自觉就代入了少许书中的语言风格。 那汉子说道:“在下王胤桀,我的儿子王邂秋,是在你们手上出事的么?” 王胤桀这个名字杜建国还是知道的,此人是火星数得上号的企业家。每年排太阳系500强他的胤世实业集团都位列其中,有人还仿照《红楼梦》里的护官符给他编了一句打油诗:“天宫少了紫金梁,玉帝请来火星王”来吹捧王家的富裕程度。 大家都或多或少听说过他,只是没有把这个名字和那个爱挖石头的王邂秋联系起来。原来那个愣头青竟然有这么个生猛的爹,想起来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杜建国道:“贵公子不是在我们手上出的事,他只是在我们酒店门口被地球警察带走的。我们已经派公司的法务去帮忙了。应该不是什么大事,您要去的话就去地球找他。” 王胤桀面无表情,冰冷的双眼紧紧盯住杜建国,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告辞了。”又对美说道:“你也跟我一起去,看看邂秋。”说完转身往外走,美在后面默默跟着,话也不说一句。 王乾元突然喊道:“且慢!。”王胤桀和美回头看他,只听王乾元说道:“您要走我管不着,但现在是上班时间,美是我公司员工,要去办私事应该给公司请假。这是本公司的规定,请您理解。” 王胤桀点点头,对美说道:“那你先去给公司请个假吧,我在门口等你。”说着便走出了酒店大门。美面红耳赤,赶紧跑回办公室,飞速写了一张请假条交给王乾元:尊敬的领导您好,因有家事需要处理,所以请假两天,还望批准,谢谢。请假人:李美。5年11月1八日。等王乾元签了字,这才跑出门去追王胤桀。 大家来到酒店门口目送王胤桀和美,来到外面都惊得呆了:酒店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齐刷刷站满了黑衣墨镜的保镖,荷枪实弹。停机坪全是飞船,天上还飞着几艘停不下的战列舰转来转去。见王胤桀他们出来,门口的保镖们齐刷刷的鞠躬,然后纷纷跑向飞船,一转眼就全起飞了。曲率引擎的轰鸣深震得整个月球都在颤抖…… 杜建国看着这个外星人入侵一般的景象,说不出一句话来。半晌才说出一句话:“这个老王,难道要去地球劫法场?” 王乾元狠狠往地上淬了一口唾沫,说道:“他妈的这些暴发户,有点钱都不知道怎么得瑟了!” 其实星途旅行社以前根本不用写什么请假条,想去哪直接去就行了。但是王乾元对这个王胤桀很不爽,所以要故意为难一下。 俗话说“一山难容二虎,一笔写不出两个王字。”如今连上王邂秋,王胤桀,跟星途扯上关系的已经有三个姓王的了。王邂秋那个火星年轻倒也罢了,相处一段时间以后整个公司都挺喜欢这个直爽的伙子的。但是他这个富豪爸爸就不一样了,王乾元也说不清自己对这个“火星王”的感觉到底是厌恶还是嫉妒,也许两者都有:王胤桀几乎做到了所有王乾元想做而又做不到的事情,他白手起家富可敌国,鲜衣怒马烈焰繁花。几乎你能想到的所有赞美用到他身上都恰如其分,是个无可争议的“真正”的成功人士。对一个创业者来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看到别人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月球的疾风吹打在王乾元的脸庞上,在这个时刻,他突然领悟到《三国演义》里周瑜大都督的痛:“既生瑜,何生亮?” 虽然王胤桀看起来那么的不可一世,但王乾元也并非等闲之辈。他在自家酒店门口站了几分钟,成功的把自己的心态从三国的周瑜转到了《史记高祖本纪》里的刘邦。那时候刘邦看到秦始皇出行时的霸气场面,感叹道:“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后来刘邦果然成为了一个跟秦始皇差不多霸气的男人,而且刘邦的事业比秦始皇还要长久。想到这里,王乾元捏紧了拳头,暗暗下决心:总有一天,我要让大家知道太阳系只有一个王者,那就是我,王乾元!下完决心以后王乾元转身回到酒店,继续上班,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毕竟成为王者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得慢慢来。 飞船上的王胤桀并不知道王乾元在下什么决心,他甚至不知道那个月球上的什么什么旅行社老板叫什么名字,他也不在乎。此刻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王邂秋的安危。从地球打拼出来的王胤桀深知这个人类母星环境复杂。地球人经过千百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可以说都是千年的狐狸,最擅长的就是跟你玩聊斋,各方面情况稍微处理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这次他营救儿子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他联系了地球的生意伙伴,准备组建一个游说团去向联合国求情。另一方面他也带了两艘星际战列舰作为战略威慑,一艘携带核武器瞄准联合国总部,一艘配置激光炮瞄准绕地飞行的ifi卫星,显示出自己为了救儿子不惜与地球一战的决心。 王邂秋的案子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周浩宇和尤里已经返回地球。田磊刚去的时候觉得最多也就是判一个行为过失,交个几千块保释金做两天社区义工就行。如果跟周浩宇和尤里沟通一下让他们撤诉可能义工都不用做,直接就可以回家。但王胤桀带了一个舰队来地球“救儿子”,这个事情就搞大了。地球联合舰队紧急升空,在太空跟王胤桀的舰队互相瞄准形成对峙,一副宇宙大战一触即发的样子。 地球媒体纷纷生怕事态不够爆炸,起了许多耸人听闻的标题来描述这件事情。比如什么《火星土豪为救儿子不惜毁灭地球》《外星舰队入侵!地球46亿年历史最危急一刻!》《地球人濒临灭绝,竟是因为他》《火星王不为人知的八件事》《坑爹成性的富二代,这次坑了全人类》《外星煤老板私人武装大揭秘》等等等等,一下子把王家父子和生物研究所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 读到这一段王希咖不禁想到,如果自己处在王胤桀的位置上,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样做呢?稿子中三个姓王的,开始王希咖觉得王乾元有些像自己,后来又觉得王邂秋有些像自己。如今又出来个王胤桀,和自己穿越前的身份简直一模一样。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王希咖有些凌乱。 第一百一十一章:牵肠挂肚 手稿: 王胤桀也没想到事情竟然是这个样子。王邂秋被带走的时候他正在104草帽星系考察,突然在自家企业官上收到美私信,说“邂秋被劫,请速来月球救援。”他也没有美的电话,只好派人打探。打探回来的人又说邂秋被地球人荷枪实弹的抓了,涉嫌谋杀。王胤桀以为是竞争对手想要勒索来着,就带人赶赴月球。等到后来情报越来越多,才发现自己出现了严重误判。 事已至此,王胤桀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去。他先跟地球方面谈判,给自己和地球一个台阶下。说自己是要去八7星系考察,临时路过太阳系,忘记通报,实在不好意思,我们马上走。地球方面也不想为了这么点事真的跟火星开战,便也给事情降温,按交通事故来处理,通报太阳系交通管理局:火星舰队所有驾驶员驾照扣6分,罚款00。完了接受酒精测试,如果有喝酒的当场吊销驾照。 太空核战危机就这么解除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人们又回归到往日平静生活中,只有等下一个新闻爆炸事件发生,他们才会再次兴奋。王胤桀支走了舰队,自己和美乘坐飞船悄悄来到地球去见王邂秋。此时的王邂秋因为手机被收走了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王胤桀和美来的时候他正在拘留室做俯卧撑打发时间。见到父亲和美他先是一愣,还以为是来交保释金的,结果并不是。 王胤桀拿起拘留室接见处的电话说道:“现在你的案子可能要上庭,因为牵扯到星际法。我带美来看看你,回头我把集团律师派给你。” 王邂秋说道:“我这用不着你操心,我有律师了。你去忙你的去吧。” 王胤桀一直以来都忙于工作,很少管教儿子。此时突然跟王邂秋交流,对儿子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很不爽,提高声音说道:“你知道你这次惹了多大祸,耽误了我多少生意么?你整天除了打游戏就是闲游浪荡,跟你说了多少次少打游戏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打进局子里了,我看你再打游戏早晚有一天要被枪毙!” 王邂秋道:“你说完了没?说完把电话拿给美,我有话跟她说。” 美接过电话,只听王邂秋说道:“美,我飞船后备箱有两块石头,是送你的礼物。你回去用荧光灯照一下,有惊喜。” 美把后备箱那两块00来斤的石头搬回酒店,因为体力不足50多米的距离休息了好几次。想起当时皮老太一个人扛着石头健步如飞的样子,美不禁为自己的身体素质感到羞愧:自己比人家年轻那么多,力气却不如人家的一半。真是该加强锻炼了! 好不容易把石头弄回自己房间,美关上门,拿出手电筒照在上面,因为刚才的搬运用力过度,双手一直在不由自主的颤抖。在这颤抖中,她终于看到了石头上的那两首诗。一首李白的美人卷珠帘,一首莎翁的十四行诗。美不由得叫出声来:“王邂秋你真是个傻!早知道老子不搬了。” 地球上的王邂秋此时正准备打官司。他一肚子委屈:自己好心好意帮助那几个地球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搬石头,一分钱没赚不说还花了好多燃料钱,完了还被警察抓,还被爸爸骂一顿,现在还要上庭打官司。这事儿闹的,上哪说理去?要是当时自己就不理那几个地球人,安心打游戏多好。王邂秋的律师田磊也是忙得一头包,本来这个事情根本就不用打什么官司,王邂秋他爸开着飞船来闹一圈这官司还非打不可了。这次是联合国提起诉讼,告了两个罪名:一个是涉嫌绑架联合国科研人员,另一个是涉嫌勾结外星武装势力毁灭地球。都是重罪。 田磊虽然是学法律出身,但是一个官司也没打过,刚毕业直接就被杜建国招进了旅行社。王邂秋这事儿当时杜建国只不过是让他来“看一眼。”这个看一眼又不代表自己非要帮忙打这么大的官司。这官司要是赢了自己也没多少律师费,要是输了被王邂秋他爸派人来暗杀了也说不定。看看联合国找的那个律师团,各个都身经百战,黑的都能说成白的,杀人犯都能说成是模范好市民,自己怎么可能赢?思前想后,田磊决定跟王邂秋沟通一下。 田磊找到王邂秋,说道:“邂秋啊,你这个案子现在闹大了,不是我能解决的。你还是跟你爸商量一下,让他派个专业的律师团来吧。要不就派战列舰来把你劫走。” 王邂秋道:“你怎么这么怂?我都不怕你怕什么。这案子如果像你说得这么严重,那不正好是你出名的大好机会么?一战成为世界名律师。这是多少律师想求都求不来的机会,你怎么这点梦想都没有,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田磊还真没有这个梦想,不然他也不会学个法律然后到旅行社上班。就说道:“有的事情不是光有梦想就行的。哪个男人时候不梦想当一个科学家,或者当世界首富,又有几个人能梦想成真的?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这个官司我打不赢,你早点找你爸要个好点的律师,对大家都有好处。不然万一官司打输了你被判死刑,我被你爸弄死,咱哥俩都没得玩了。” 王邂秋想了想,说道:“这样,官司你先去打。赢了算你的,输了算我的,行吧?我爸的脾气你不知道,他最恨有人临阵脱逃。我都说了你是我律师,你要是跑了他肯定要报复你,你好好打这个官司反而没事。我又没犯什么法,要是真判个死刑,到时候我爸再派战船来毁灭地球不就完了。” 田磊心想你爸想要毁灭地球估计还是难点,毁灭我倒是绰绰有余。既然你话都说成这个样子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反正该说的话我都说了,到时候输了你可别怪我。便说道:“好吧,我试试。官司输了你到时候可别怪我。关于案子你有没有什么好补充的?比如说能让你翻盘的证据什么的?” 王邂秋道:“这就对了,我不会怪你。这个案子你肯定赢,因为我是火星人,根据火星法律我们有权在航行中把任何乘客丢到任何星球冷静几天,只要我觉得乘客威胁到我的航行安全,并且事后接回乘客。那三个地球人是在火星找到的我,坐的是我的火星飞船,因此只能适用我们火星法律,你可以申请星际仲裁。关于证据,人证方面你可以去找研究所的周浩宇作证,尤里也行,但最好就是找周浩宇。物证的话我火星的家有录像,飞船里也有录像,可以证明是周浩宇和尤里来火星找到的我请求帮助,在旅行过程中也是他们先挑衅的我,我是正当防卫。这个案子结束以后我还要反诉联合国生物研究所对我进行诬告,要求精神赔偿。还有纽约警察也要告,他们有什么权力到月球来逮捕我?关于我爸涉嫌毁灭地球,那跟我没关系,因为我已经成年了,我爸的行为与我无关,况且当时已经按交通事故处理过我爸了。他们实在要告就让他们单独告我爸去。” 田磊听得目瞪口呆,问道:“你大学学什么专业的?” 王邂秋道:“我搞艺术的,大学学的画画。” 田磊问:“你们艺术学院法律是必修课吗?怎么对法律这一块这么熟悉。” 王邂秋道:“法律我没学过,不过我喜欢读课外书,读过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和0世纪的辛普森杀妻案,清末四大奇案白菜和杨乃武也略有研究,还看过《九品芝麻官之白面包青天》,对古代断案方式很感兴趣” 田磊点点头:“你这么说我倒是有谱了。行,那先这么着吧,你好好休息,想到什么再跟我说。”说完便转身离去。 王邂秋看着田磊远去的背影,喊道:“你应该搞个火星陪审团。陪审员有现成的,就是在你们酒店楼吧天天打游戏那几个火星人,他们可以帮我作证。加油,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田磊扬了扬手,比了个k的手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拘留室。这天是个晴天,地球上猛烈的阳光照在田磊稚嫩的脸庞上,让他觉得有些刺眼。他感到既心虚又激动,心虚是因为王邂秋对法律的熟悉程度,跟他聊天好像他才是律师似的。激动是因为他觉得王邂秋说得很有道理,这案子真有可能赢。 田磊给杜建国打了个电话,说道:“杜总,我可能晚两天回来,王这边的案子有点复杂。” 杜建国道:“知道了,这两天电视上络上都在说你们的案子。你到底行不行啊?不行别硬撑。” 田磊道:“没关系,大不了就是官司打输了呗,有啥大不了的。” 杜建国道:“嗯,不错,那你加油吧,尽力就好。” 挂了电话,田磊打了个出租飞机直奔自己的大学,找大四的师弟要了一套星际法律教科书——他自己的教科书毕业的时候全当废纸卖了。又联系了自己法学院的老师,让给出出主意。 老师和师弟都很支持他,希望他好好打这个官司,为母校争光。 …… 在王希咖的所处的时代中,不存在打官司这么一说。别说流放一两个人,就是你在路上随便杀几个人也没人管。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身处洪荒时代的王希咖,却牵肠挂肚的关心着遥远星空中发生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二章:某种关联 古城手稿: 为母校争不争光倒无所谓,这从来就不是田磊的主要目的。虽然毕业没多久,但踏入校园的感觉却和毕业前完全不同了。田磊在校门口饭馆请了几个读研究生的同学一起吃饭,大家一起讨论案情,都觉得从法律上来说田磊这方赢面很大。但地球方面的律师团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而且地球方面之所以要跟王邂秋打官司,主要还是为了向火星方面立威,所以最好的策略还是不要正面硬刚,应该多从证人方面做工作。如果几个证人主动撤案,那地球法庭自然也没多少理由再打下去了。田磊觉得这一招“釜底抽薪”确实不错,就去联系联合国生物研究所的周浩宇。 生物研究所的三个科学家这次从猛犸星带回来了关于地外生命重要的发现,可人们对地外生命基本没啥兴趣,重点都在于他们跟王邂秋的这次旅行中间发生的故事。他们对这种学术之外的事情不胜其烦,甚至责怪起harls当时不该偷偷报警。对于田磊的邀请他们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起诉方联合国也曾邀请他们去做证人。 田磊只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跟三人说如果他们不去作证,那王邂秋的一生可能都会被毁了,就因为他出于好意带你们去猛犸星捡石头。三个科学家受不了这种道德上的指责,便答应了田磊的要求,做了被告方证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局面,被告方和“受害者”反倒成了利益共同体,共同在法庭上抗击保护“受害者”的原告方:联合国。 虽然已经尽可能做了充足的准备,但开庭那天田磊还是有些莫名的紧张。作为在地球长大的年轻人,田磊从来没有到过联合国法院那么高端的地方,走起路都觉得腿在打颤。这是地球有史以来第一次跟火星打官司,所以许多名流都来旁听,还有5,600家各式媒体架着长枪短炮等待采访。 进得庭上,看着主审法官,田磊就像一个没做作业的学生在面对老师。衣着光鲜的控方律师表情轻蔑,看田磊的样子就像在看一个滑稽演员。相比起来田磊身上那套西装还是毕业的时候为了找工作在上买的,不是很合身。因为不会打那种复杂的结,领带也买的是拉链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廉价。最重要的是地球的陪审团员一个个看起来都跟连环杀人狂般邪恶,自己找的那几个火星宅男陪审员细胳膊细腿,坐在那还不停打哈欠划手机,一副战斗力只有5的样子。 田磊突然觉得自己喉头被什么东西哽住了,想要吐却吐不出来。他趁着还没开庭,迅速跑到卫生间开始干呕。想不到自己这么没用,还没开始就慌成这个样子。如果佛洛依德在世,对此时的田磊进行精神分析的话,一定会说他的“超我”和“本我”都对“自我”的无能感到愤怒。田磊坐在马桶上开始划手机,搜索的都是请假理由,还在上提了个问题:“马上就要开庭,律师应该用什么借口请假?在线等,挺急的。” 田磊发现这个案子在上的讨论还是挺多的,友们对案情做了各种分析,预测了各种可能,大部分人预测控方会赢,但没有一个人猜到辩方律师此时正在思考如何请假。突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在和友们争论,说辩方一定赢,因为辩方律师心理素质很强。还让大家多去火星的社交媒体去看看,那边的分析更加客观,那个熟悉的名叫“东方赫哲”,是杜建国的名。田磊想起当时参见杜建国的面试的时候,自己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又想起前两天跟杜建国打的电话,不知怎么的,觉得自信又回来了。他找到火星人的络社区,果然大部分都是支持自己一方的。田磊看了几分钟,站起身来狠狠给自己俩个嘴巴,低声吼了两句:“田磊你是最帅的,你是最强的,你一定行!”吼完就一路跑进了法庭,心情已经是轻松多了。 开庭以后田磊迅速进入了战斗状态,法官说一句他顶一句。法官说句:“现在开庭。”田磊也要顶撞道:“你有什么资格审理火星人的案子?这个案子应该在火星审判。”法官让控方律师发言,不等人家开口田磊就抢白:“受害者都已经变成辩方证人了,你控方还请什么律师?” 他就这么人家每说一句话自己顶一句,甚至对方还没开口就去抢白,以至于法官不得不警告田磊:如果再打断别人的话就把你赶出去。田磊这才发现自己是“自信”过了头,应该稳重点。 放心了心里包袱,接下来的情形果然跟田磊事先预想得差不多:火星人在星际旅行中短期流放乘客的习俗得到了多方证实,这就排除了王邂秋的主观恶意。在田磊出示了飞船的内部监控视频,以及王邂秋火星住宅的视频,已经在法律上证明了王邂秋的无辜,起码在火星的法律上。无论案子最后怎么判,田磊已经能感受到全场观众大部分站到了自己一边。 在经过了庭间休息后,控方律师把攻击重点放在了王邂秋的爸爸意图攻击地球的事件上,暗示他们父子是一个犯罪团伙。田磊道:“王邂秋已经成年,他和王胤桀是两个独立的自然人,王胤桀的行为是他的自发行为,跟王邂秋无关。没有证据表明王邂秋案法后主动联系了王胤桀,事实上王胤桀并非专门来看儿子,只是路过。这一点太空交管局已经给他作出了处罚。” 控方律师又拿王胤桀私人拥有核武器来说事儿,田磊道:“核武器在距今00多年以前的0世纪就已经发明,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火星并没有签什么核不扩散条约,王胤桀当然有权拥有核武器。另外王胤桀的案子与本案无关,建议法庭另案处理。” 当田磊把自己的证人周浩宇,尤里和harls请出来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因为周浩宇明确说这是一个误会,harls也说自己当初报警是因为对火星习俗的不了解,现在他可以作证王邂秋并没有恶意。 果然在证人发言完毕后,法庭上一片哗然。经过一番讨论以后法官当庭宣判:“王邂秋无罪,当庭释放。” 听到这一判决,田磊幸福得流下了泪水,感觉自己这辈子干了这么一件大事,已经值了。他又跑到卫生间,整理了一下仪表仪容,准备出去接受那几百家媒体的采访。出去的时候才发现大部分媒体的焦点竟然是周浩宇。因为周浩宇宣布:“火星人对地球算不上什么威胁,真正的威胁是我们这次发现的猛犸星生物,如果我们的猜测没错的话,这种生物将拥有人类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 虽然人类世界很久以来一直就有“地外生命”的传言,远到“二战时期奇怪的uf”,“51区的传说”,甚至什么“麦田怪圈”,“复活节岛石像”,“玛雅文明”“金字塔”之类的建筑也常常跟“外星人”产生联系。最近几年喜欢到远方星系旅行的人也常常带回一些关于碰到“外星人”的传言,但基本上都是些捕风捉影的道消息,从来没有得到官方的证实。现在由联合国的官员亲自宣布发现了地外生命,自然毫不意外的引爆了舆论。 被抢了风头的田磊很不开心,但对于“地外生命”这种事情还是很感兴趣的,便也走上前去聆听周教授的采访。周教授说他们上次在月球发现的石头和这次在猛犸星发现的石头可以确定为生物细胞。应该是构成某种鳞片的一部分,但这种鳞片的主人到底是穿山甲之类的哺乳动物还是蛇类的爬行动物还有待研究。田磊刚听了几句还没太听懂,旁边的记者发现田磊来了,又凑上去采访他对于案件的看法。 田磊开始还有问必答,但后来记者的问题越来越离谱,问的都是些如果火星人入侵地球,他帮火星还是帮地球之类的无厘头的问题,只好说一句“无可奉告”便快速走开。他绕了一圈又回到法庭,跟王邂秋一起从侧门走了。 地球法院给王胤桀在火星的公司发了传票,让王胤桀到地球接受质询。但火星方面表示王胤桀的星籍已经不在火星,传票转到了“天罡星”。天罡星位于大麦哲伦星云,是王胤桀自己开发的星球,星球名字是他自己根据《水浒传》6天罡7地煞起的。王胤桀方面说根据“天罡星”的法律,他并没有犯法,如果想打官司,可以派法官和律师来天罡法庭交涉。天罡星离银河大约16万光年,倒也不算远。问题是天罡星的法律也是王胤桀自己定的,在那个星球王胤桀说的话就是王法,搞不好那星球连个法庭都没有。地球方面考虑再三,决定还是不去了。但从这一刻起,地球人开始重视那些像王邂秋一样的外星籍贯的人对地球产生的威胁。 地球上舆论的焦点渐渐从王家父子案转到了周教授的发现,人类社会就是这样,总有下一个热点取代上一个热点。周教授他们从火星回地球之后就把这几块石头拿去检测了,他们惊奇的发现这样大的石头竟然是一个细胞,把几个细胞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块类似鳞片的角质层。什么样的生物才会拥有这么大的细胞呢? …… 王希咖穿越以来已经见到了太多奇怪的生物,恐龙,腮人,狼人……但对于猛犸星上的“生物”还是很感兴趣,那个巨大的细胞,会不会和埃及神庙,水下古城里记载的关于猴子和蛋的传说有某种关联? 第一百一十三章:终极答案 古城手稿: 虽然猛犸星很大,但这颗星球大家早都考察过,并没有生命生存过的迹象。研究所对这几个巨大细胞的神秘主人展开了各种想象,没去过猛犸星的人认为这是王邂秋的恶作剧,但亲身去过猛犸星的三人组认为王邂秋造假的可能性不大,觉得这可能是某种蛇类或者穿山甲,平时潜伏在地底或者洞穴。所长al赵提出了一个疑问,如果猛犸星上有这种穴居生物,那也应该有其他生物或者植物。可是猛犸星多年前就已经用生物探测仪检查过,并没有生命迹象。 周浩宇道:“那您是认为这是一个伪造的骗局?” al赵看了周浩宇一眼,说道:“我认为不能排出这个可能,你忘记世纪著名的开普勒-76b骗局了么?” 开普勒-76b是距离地球000光年外天鹅座的一颗行星,质量大约是木星的两倍。15八年两个地球人跑到这个星球上埋了几块动物骨骼化石,伪造成发现星外生命的现场,引起巨大轰动。当时地球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到这个星球考察,整个太阳系的经济都差点因为这次投资崩盘。无数科学家针对那几块化石发表了上万篇学术论文,直到50年后那两个作伪的人的其中之一在临死前坦白,这一骗局才被拆穿。从那以后,开普勒-76b骗局就成了地外生命研究的代名词。 周浩宇道:“我知道那个事件,可我还是觉得这次是真正的地外生命。虽然发现这几个细胞的现场似乎并不太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人类对地外生命的传统想象。但这恰恰说明了这个现场并不是伪造的,倘若要存心伪造现场,必然要更加精妙,更符合人类的思维习惯。” 尤里道“我也认为值得一查,因为根据检测,虽然可以确认这几个细胞都是上皮细胞,但成分和已知的生命还是不同的,有很大可能是宇宙中的新生命。” al赵沉吟半晌,说道:“你们俩都没有真正登上猛犸星,误判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harls,你是我们之中唯一一个亲自跟随王邂秋登上猛犸星的人,你的看法呢?” harls镇静的说道:“我认为您应该申请资金去查一查,关于这次考察的具体过程我已经写在报告中了。我的看法是,在猛犸星发现地外生命的可能性很大。” al赵盯着这三个研究员看了半天,那犀利的目光仿佛要把这三兄弟射穿。三个人也毫不畏惧的迎接al赵的目光,眼都不眨,仿佛眨眼你就输了。经过几分钟的对视较量之后,al赵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我去跟航天局说,让他们向猛犸星发射几颗侦察卫星,另外再调几台星际望远镜,同时到猛犸星设立常驻观察点。” harls点点头,说道:“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们没有理由骗你。” al赵说道:“你们最好没有。你知道这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吗?你们三个人的退休金加在一起乘以100也还远远不够。” 猛犸星发回来的高清卫星图片很快就证明了这笔投资花得并不亏,大家很容易就从照片上发现猛犸星上有一些造型奇怪的坑,这些坑的分布很有规律,并不是普通的陨石坑。说这些坑的造型奇怪,是因为这些坑长得跟某种爬行动物(准确的说就是地球上的鳄鱼)的脚印一模一样。 可这些脚印的发现不但没有证明这里存在地外生命,相反似乎是伪造的铁证。因为这些脚印的直径就有50公里,两个脚印相距几百公里,也就是说如果这些坑是被某种“地外生命”踩出来的,那这种地外生命的身体起码有上千公里那么长。且不说这种巨型生物的身体能不能承受这么大的自身重量,就是猛犸星真有这么大的生物,有可能藏得住几百年不被发现么?” al赵看着这些自己申请的卫星发回的照片,突然想到一句好像是福尔摩斯说过的名言:“当你排除掉一切不可能之后,剩下的即使再离奇,也是事实。” 既然已经排除了猛犸星存在过这种巨型生物的情况,那么真相只有一个:联合国生物研究所的研究员周浩宇,尤里,harls三人联合火星人王邂秋,天罡星人王胤桀搞了个恶作剧,耍了人整个人类世界一把。 al赵把照片甩在办公桌上,语带讥讽的说道:“这就是你们三个人弄的地外生命吗?挺有想象力的。就是细节方面似乎没有开普勒-76b弄得好,不应该啊!搞开普勒—76b那个把戏的人是两个没怎么上过学的农民,都能骗50多年,你们仨搞这个,能撑过一个星期不被嘲笑吗?” 周浩宇脸红了,说道:“所长,是我的错,没想到这还真是王邂秋父子俩搞的把戏。” harls说道:“不,是我的错,周和尤里并没有登上猛犸星,是我做了误判,我来承担责任。” al赵笑道:“你们俩这是在抢功吗?在我这说没用。到时候你们自己去跟航天局解释吧,搞不好还可以吃几年的牢饭。我听说联合国旁边有个监狱的伙食不错,到时候看能不能想想办法把你们哥俩弄进去。” 尤里一直没有说话,盯着照片看。这时候突然问道:“有没有你们发现鳞片地点的全息投影?”研究所现在已经习惯把从猛犸星带回来的几块石头称为“鳞片”。 al赵道:“干嘛,你是看看还有什么细节需要修改的吗?”一边说一边却又把全系投影打开了。 尤里没有说话,紧紧盯着那几块“鳞片”的发现地,猛犸星北纬067度,东经10407度的一座山峰,仿佛在思考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接着又在屏幕上滑动,细细研究猛犸星的每寸土地。 al赵忍不住道:“看完了吗?有什么新发现吗?” 尤里说道:“我认为这个现场不是伪造的,而是真正有这个生物,你们看这个我们发现鳞片的这个山峰侧壁,有明显的刮蹭痕迹,而相近的经度上的山峰,许多都有这样的痕迹,我们把图片放大一点,可以看到这些山脉上都有鳞片。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假设,这是有生物从这条经线路过的时候蹭到了山壁,所以才留下了这些上皮细胞。” al赵说道:“看来这个局做得也并不是那么粗糙,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真有这么大的生物,它如何承受自身的体重呢?猛犸星的体积是木星的1000倍,也就是地球的100万倍。在没有穿戴抗压宇航服或是改造星球重力的情况下,你知道生物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引力吗?就算是用漫画里的震金来做骨骼也承受不住吧,你的假设并不合理。” 尤里道:“存在即合理。在发现开普勒-76b以前,人类以为木星就是行星体积的极限,在发现猛犸星以前,大家又以为开普勒-76b就是行星的极限。我们这个宇宙并不是根据人类的几条物理定律存在的,相反所谓的物理学定律不过是观察宇宙的某个局部现象而总结的。假设宇宙是无限的,那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假如这种生物的上皮细胞都如此巨大,那么它完全有可能拥有巨大的骨细胞组成的骨骼,足以承担自身的重量。有句话不知道您听过没有,排除掉一切不可能之后,剩下的看上去再离谱,也是真相。” al赵当然听过那句话,可能是因为上个星期研究所全体人员集体看了《福尔摩斯》的缘故,大家都喜欢把这个推理挂在嘴边。只是al赵根据这个理论推理出尤里他们在骗人,尤里推理出来的却是确实存在某种生物。 al赵说道:“那你说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尤里说:“我认为现在派过去的设备已经足够了,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待和观察,就像猎人等待猎物。花出去的钱泼出去的水,反正你现在让航天局把卫星什么的撤回来也不能减少损失。 al赵问道:“你再大胆猜测这种生物是什么呢?” 尤里道:“根据星球的脚印和挂在山上的鳞片,我想是一种类似于鳄鱼的爬行生物。” al赵说道:“那你认为我们多久会有发现你说的这种类似鳄鱼的巨大爬行生物?” 尤里说道:“这我可说不准,也许下班以前就发现了,也许要一年,也许要100年,要几代人的等待才能发现。宇宙里的事情,谁说得准?反正你把卫星放在那里就是了。” al赵笑道:“这倒是个免去问责的好方法,不过这个报告你来写。” 尤里道:“不,我不能独享这个荣誉。我认为荣耀属于周浩宇和harls,属于整个生物研究所,属于全人类,当然如果你们一定要我当论文的第一作者我也不会推辞。” 理论上来说一个设想如果几百年都无法证明或者证伪,那这个设想就不能算是骗局,而是一种科学猜想,比如毕达哥拉斯猜想和哥德巴赫猜想,生物学上也曾经有过各种关于生命起源的猜想,搞不好尤里这个猜想不但不会被斥为骗子,还有可能得到诺贝尔生物或医学奖。就像当年发现da双螺旋结构的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哪怕得不了诺贝尔奖,在猛犸星上发现的这种巨大的上皮细胞也够大家写好几篇论文了。 …… 关于生命起源的问题的确有很多理论。王希咖最近接触到的就是那个“蛋与猴子”的理论,不知道这本书里,会有不会有关于生命起源问题的终极答案呢? 第一百一十四章:别人也能想到 手稿: 就在生物研究所的几个研究员论文写到一半的时候,发射到猛犸星的探测卫星竟然有了新发现,这个发现预示着生物研究所之前写的论文可以当作废纸扔掉了。猛犸星的探测卫星是曲率驱动的高速卫星,上面装有可以观测千亿光年距离的高倍望远镜。自从发射以后这些探测卫星就一刻不停的在猛犸星附近的星域做着布朗运动,尽可能全方位的把猛犸星的情况送回地球。 这天编号为-1八7的探测卫星发回了一段匪夷所思的录像:在距离猛犸星7000光年外的酋长星云,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飞行物。这个飞行物很明显不是人类的星际飞船,因为它的外型更接近生物。这生物与其说像是鳄鱼,不如说像是长了翅膀的蜥蜴。这条会飞的蜥蜴体积大概跟木星差不多,它扇动着翅膀,以曲速5左右的速度飞进了-1八7的侦测视野,张开嘴巴,把一颗体积跟地球一样大的行星一口吞进肚子,就好像动物园里的河马在吃一个西瓜。 开始的时候al赵们还以为这个动画片一般的影像是某个黑客的恶作剧,但越来越多的数据表明这并不是恶作剧,酋长星云确实有一颗行星消失了,由于引力的缺失,行星碎片变成了一阵阵流星雨向其他星球飞去。 生物研究所的研究员盯着这段视频看了一遍又一遍,却似乎怎么也不能理解视频里的内容。“这个会飞的蜥蜴是什么意思?这根本不合比例”“它为什么能在真空环境用翅膀飞行?”“吃掉一颗星球是什么意思?谁来告诉我?” 几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科学家面对这个视频,就好像第一次照镜子的狗,除了吠叫两声什么事也做不了。 相比起无法理解能把整颗星球吞掉的科研人员来说,传统医学专业毕业的星途旅行社老板王乾元对这个广为流传的外星怪兽吃星球的视频的理解就轻松多了:这不就是老祖宗说的,天狗吃月亮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对他来说无论是天狗把月亮吃了还是外星怪兽把什么星球吃了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日子还是要照样过下去,只要月球还存在一天,自己的旅行社就要开下去。 自从田磊打完官司回来,星途旅行社的知名度更上了一层楼,但因为他们的接待能力有限,所以在旅游方面挣的钱跟以前也差不多。不过倒是增加了许多额外的采访收入,比如去电视台做两个节目,参加几个访谈,给某些产品做做代言之类。王乾元一直记得自己许下的那个“让大家知道太阳系只有一个王者,就是我王乾元”的誓言,虽然自己的财富离王胤桀还有一些距离,可是王胤桀的籍贯已经不在太阳系了,某种程度上也算实现了诺言。 王乾元想的是利用现在旅行社的知名度再开展一些新项目,如今月球高尔夫俱乐部的老板jffgas(杰夫盖茨)已经主动联系自己,希望能够合作。这个jff在太阳系有000多块高尔夫球场,算是富豪榜上排得上号的人物,他的财富数量不亚于王胤桀。而且跟王胤桀那种做矿产,地产资源的土豪相比,打高尔夫的jff显得有层次多了。jff的意思是让王乾元来打两场球,做个广告。王乾元的意思是双方深度合作,争取在太阳系内,凡是有jff高尔夫球场的星球就有星途旅行社的旅行点。 但杜建国和毛毛不太同意自己这个规划,杜建国主张现在应该多进点人,多培养一些导游,先满足月球旅行的业务。毛毛的意见倒是无所谓,主要是杜建国的意思。王乾元准备哪天约杜建国来打场球,跟jff一起聊聊。他正琢磨着如何跟杜建国开口显得自然一点的时候,美敲敲门进来了,说道:“王总,我想跟您商量点事。” 王乾元赶紧把美迎进来,说道:“美你有事就说,但凡是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帮忙。” 在这公司里,美可以说是王乾元最亲近的人了。虽然他跟杜建国一块儿长大,一块儿创建公司,但他总感觉最近跟杜建国越来越说不到一起去了,那个田磊跟毛毛又是杜建国找来的人。当初他招聘美的时候只是觉得这女孩长得漂亮,谈吐也不错,想招到公司里当美女秘书,说不定以后当老板娘。知道美又男朋友了之后王乾元倒是对美没有什么非分只想,但还是把她当作公司里的自己人。 美没有坐在王乾元让给她的座位上,站在门边目光坚定的说道:“王总,我是学艺术的,我想拍电影,希望您能支持。” 王乾元吃了一惊,说道:“你的意思是,你要辞职?” 美也吃了一惊,说道:“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在公司里拍一个电影,给公司做宣传用。” 听了这话王乾元松了一口气,说道:“好的,没问题,你要我怎么支持你?给你投资还是什么?” 美说道:“我是说我想借咱们公司一楼的宇宙博物馆还有养殖场搭的那个广寒宫做取景地,我会在下班时间拍的。” 王乾元一听竟然是这种事,自然是满口答应,说道:“好的,我回头跟养殖场老刘打个招呼,场地你随便用就是了。今后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你尽管告诉我就行。” 美深深鞠了一躬,道:“谢谢王总,我还想把我们的那个sy嫦娥的项目做一些调整,增加一些剧情,您看行吗?” 王乾元道:“行,当然行了,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去闯去干,出了事我给你扛。要是拍得好我给你去做宣传,到全宇宙的电影院去放。” 美没想到自己的提议这么顺利就得到领导的认可,眼睛都放射出光彩,兴奋的说道:“谢谢王总,我会努力的,一定不会让王总失望!” 离开了王乾元的办公室,李美又找到杜建国,把自己的计划跟杜总也说了一遍,杜建国自然也是同意了。两个老总都点头,这下自己总算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李美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大家都是刚毕业的学生,一起进的公司,田磊已经成了著名律师,自己却还像个“花瓶”一样一点用都没有。这一点尤其让她沮丧,在这个公司里,杜建国和王乾元是有自己想法的创业者,带动了月球旅游的复苏,田磊是名律师,毛毛虽然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但她一直跟钱打交道,干的是高智商的活。就连多年的男友王邂秋现在也成了名人,而且刚知道他家竟然这么有势力,搞得大家都以为自己高攀了王家。自己呢?每天在酒店大堂给一群连自己名字都快不记得的大爷大妈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电梯在哪,厕所在哪,怎么开房门,完了穿上一套不伦不类的古代服装当模特给人照相,干的全是不需要脑子的工作。仿佛自己除了脸长得稍微好看一点就一无是处,这对于一贯要强的李美来说是个巨大的侮辱。自己当年读艺术学院的时候老师和同学都夸自己有才气,毕业设计还得过奖。结果现在混成一个花瓶,一身的才华都无处施展,真是造化弄人。 美一开始想的电影剧本还是以嫦娥为主题。讲的是嫦娥仙子纠缠在后羿,吴刚,猪八戒三个男人之间的故事。主线是后羿和猪八戒争相吃醋互相打斗,吴刚的角色类似仆人,只是砍砍桂花树,做个客串。她的想法是让王邂秋扮演后羿,田磊扮演猪八戒,养殖场老刘客串一下吴刚。 但现在王邂秋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自己言听计从了,他现在有接不完的采访做不完的节目,宛如一线大咖,连自己找他说句话也很难排出档期。田磊作为一个名律师,不再是那个不在乎形象的年轻,让一个名律师演一头风流好色的猪显然不合适。养殖场老刘倒是没变,可是自己跟他两个人演什么呢? 美一咬牙决定换个题材拍,她找到同样渴望做出一番事业的毛毛,问道:“我想拍一部电影,你有兴趣吗?这部戏两个女主角,我演一个你演一个。” 毛毛虽然跟美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但平时交流不多。总觉得这个大美人是王总手下的红人,自己如果对她过于热情有点溜须拍马的嫌疑,所以也没太跟美接触。现在这个大美人来找自己帮忙,还真有点出乎意料。毛毛自己也是个性情中人,虽然她对艺术方面没什么了解,但既然人家开口了,自己也是无论如何不会拒绝的,便一口答应道:“好的没问题,演什么题材?” 美道:“《嫦娥与aris(阿尔忒弥斯)》,讲的是东西方传说里的两大月亮女神互相认识,然后打架,然后惺惺相惜并肩战斗的故事。里面两个女主角,嫦娥或者aris(阿尔忒弥斯)你随便挑一个。” 毛毛道:“没有男主角?只有女人?” 美道:“这部戏没有男人,只有我们女人。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浊臭恼人,要男人干什么?” 毛毛笑道:“好,我演。那我就演阿尔忒弥斯,你还是演嫦娥吧,毕竟你演嫦娥有经验。” 美说道:“好的,我写好剧本给你看,到时候拍出来片酬咱俩一人一半。” …… 王希咖看到说里的人物准备拍摄一部电影,也想到了自己的电影。本以为这是自己独一无二的想法,没想到人类的悲喜都是相通的。你能想到的事,别人也能想到。 第一百一十五章:人工智能 手稿: 美参考了大量的电影,发现很少有一部电影是双女主,没有男人的。也很少有一部电影是双主角的,便决定自己开辟一条路出来。她自己就是女人,知道女性观众想要看什么。美拿出写毕业论文的精力来编写剧本,严格控制每个角色的台词,出场次数,力求做到两个角色的戏份各占50。 动作戏的设计她也颇费心思,在这部戏里她给两个女主安排了一场单挑,因为阿尔忒弥斯的武器是弓箭,所以嫦娥的武器就不太好处理。用盾牌显得太笨重,用剑又感觉需要设计一套漂亮的剑法,需要武术基本功。什么都不用直接用魔法,又显得太过廉价,经过几个晚上的辗转反侧,美终于决定了,让嫦娥也用弓箭,毕竟嫦娥的老公后羿是用弓箭的,结婚那么久多少也应该会一点。 那么动作戏就是弓箭对弓箭吧,嫦娥用的蒙古式反角弓对战阿尔忒弥斯的欧式长弓。两个人一通互射都受伤不浅,满身是箭伤得跟刺猬似的。但因为大家都是神仙,所以并不致命。经过这一战之后两人反倒成了好朋友,并肩作战,到宇宙深处去猎杀那些吞星的怪兽。 毛毛看了美的剧本拍案叫好,说道:“这个剧本不错,又结合最近刚发现的宇宙怪兽,我建议你先拍个广告样片,我拿去拉赞助。” 两个女孩兴致很高,每天下班以后就到三楼的健身游戏厅去锻炼身体,训练武打动作。美的意思是两个女神决斗时的动作要结合艺术体操和芭蕾舞的感觉,便在上下载了许多芭蕾舞教学和艺术体操的教学视频自己摸索。她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这部片子里,很认真的画每一张分镜,写每一段台词,每天都搞到晚上,点,早上又7点多钟就起来练武,人都憔悴了不少。毛毛心疼美,劝她不要这么拼,下载一个剧本助手和分镜助手a,自己设定一下大纲,让电脑帮你完成接下来的事。美不答应,说机器编写的剧本和分镜没有温度,一定要手工画的才拥有灵魂。 毛毛气道:“你再这样睡眠不足,每天顶着黑眼圈,眼睛里全是血丝,那敷多少面膜,贴多少黄瓜都没用。难道你要我们的电影用美颜滤镜拍吗?”美这才猛然醒悟,严格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定期去做个保养。 完美主义的美弄了快一个月,剧本才写了一半,分镜也没画完。毛毛看了干着急,说道:“我的祖宗,你别弄那些剧本分镜什么的了,啰里八嗦的,拿起手机就是干,咱快拍吧!” 美道:“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 毛毛说道:“你永远不可能什么都准备好才开始行动,永远有没准备好的地方。咱们边拍边写吧,发现什么问题改就是了。现在这个社会效率第一,晚了你再好的创意也赶不上趟了。我看有些络漫画已经以星际怪兽为题材开画了,你再不开始心人家说你剽窃创意。” 美这才拿着手机跟毛毛拍起视频,没什么剧本,有个大概意向就开整了。开场画面就是在养殖场:荒凉的月球表面,毛毛一身古希腊长袍,手里拿把长弓。一阵劲风吹过,美出现了。只见她一套嫦娥sy装扮,手里拿把短弓。两人先拿着武器各自跳了一段战舞,因为臂力不够,不得不借助外骨骼器械才拉得开弓。舞跳完就开始互射,第一之箭都互相瞄准头部,结果箭在空中撞到了一起。第二支箭美瞄准了毛毛拉弓的手,毛毛则还是瞄准美的头,嗖嗖两声,箭已离弦。之间毛毛一个侧手翻,空手抓住了美射来的箭,美一个后空翻,用嘴接住了毛毛的箭。经过一番试探,双方都知道这次遇到高手了,于是开始出绝招——仙女散花之万箭齐发。每人都同时拿出一把箭射向对方,千百支箭一起飞来,让你避无可避。 第三个镜头不太好拍,所以只是拍了两人虚拉弓弦的动作,打算用后期制作加上特效。拍完这几场戏,美和毛毛都有点饿了,就走进养殖场餐厅吃饭。刘启林在忙着弄一个黄金马车,准备给游客拍照用。见两人来了,便停下手中的活计,问道:“拍完啦?” 美把拍好的视频递给刘启林,说道:“嗯,是的,拍完了,打算在你这吃饭。” 刘启林边看视频边笑道:“看不出你两个还是练过的啊?就你们这身手,这演技,我看好多女明星都不如你们。” 毛毛说道:“掌柜的,拍马屁的话就不消说了。给我们姐妹温一壶酒,切二斤熟牛肉来!” 刘启林道:“毛毛你这唱的哪一出啊,梁山好汉么?” 毛毛笑道:“既然知道我梁山泊的名头,还不快去斟酒来?” 刘启林道:“我真服了,毛毛你个戏精戏瘾还真大。酒我这里倒是有,不过牛肉得现宰,你们稍等一会儿。” 毛毛说道:“我还以为你们这只管养,不管宰呢。” 刘启林道:“你来月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咱这地方哪来的屠宰场,不都是在这里宰的么。对了,你们想不想看宰牛?想看可以过来一起看。” 美拒绝了刘启林的邀请,说受不了这份血腥。毛毛倒是一口气答应了,说道:“好啊,正好去见识见识。” 刘启林的屠宰场已经流水线化了,基本不用人工,还放着音乐。一头头牛站在传送带上听着音乐想着心事,突然一阵几万福的电流涌来,就这么死了。下一秒钟就被分割成一块块的牛肉。毛毛看了一会儿,说道:“其实这牛的一生也算不错,平时吃住不愁,死时也没有痛苦。” 刘启林捡起一块牛肩肉,说道:“咱们晚上就吃这块怎么样?” 毛毛点点头。 刘启林边弄牛肉边说道:“现在的动物屠宰基本上都是这么弄,不太残忍,机器就帮你弄好了。要是古代你想吃肉还得自己用刀去杀,有时候我还真羡慕古代,觉得用刀去打猎,得来的猎物吃着才香。” 毛毛眼睛一亮,说道:“你这里可以打猎吗?我这有弓箭,可以用弓箭射牛啊。” 刘启林对毛毛的提议很感兴趣,就领着毛毛去射牛。毛毛非要把美叫上,说道:“你把手机带上,一会我射牛的样子你给我拍下来,后期把牛成宇宙怪兽的样子。” 几人到了露天牛棚,漫天的奶泡牛跟人亲近惯了,也不知道躲,还在天上慢慢悠悠的飞着。 毛毛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儿,选定了一头牛,便套上机械骨骼,把力量调到最大,弓弦拉满,嗖的一声一支箭便飞到了牛背上。那牛中了一箭转身想跑,毛毛又是一箭射中牛的前腿,牛活动受限,变得焦躁起来,不停转着圈子想摆脱腿上的箭。毛毛并没有让它煎熬太久,又是一箭直接穿过牛颈,射穿了颈动脉。由于没有重力,牛脖子处涌出一颗颗的血珠飘散在空中,仿佛有人在那吹红色的肥皂泡。 刘启林和美被毛毛利落的身手惊得呆了,良久刘启林才冒出一句:“毛毛,你可真是个天生的女猎手。” 吃过饭,美和毛毛便回去剪片子,其他还好说,就是这个特效不太好弄。两个女生对于特效的认识就是会开滤镜,然后就没了。可是现在没有现成的万箭齐发滤镜,也没有牛变怪兽的滤镜。美只好到上现找教程学习,毛毛的意思是找人帮忙做一下特效,或者让邂秋帮帮忙,他打电脑多,应该会做特效。 美说道:“不,我看还是自己学习吧,如果我们不掌握这个做特效的技术,以后永远都受制于人。” 毛毛问道:“学习电脑设计得多长时间?” 美道:“看你怎么学了,要是从编程之类的学起估计得好几年。我只是学习一下特效软件怎么用,应该挺快的,我看有种软件是把你画的画转换成特技效果,我就是学艺术的,给我一两天应该能把后期剪出来。” 毛毛一想,一两天时间也不算长,就算找其他人做估计也得这么长时间,就说道:“好吧,不过两天以后做的要是不成,咱们还是找其他人做吧。你不想找王邂秋,那找一家专门做特级的公司也成,主要是别耽搁,趁着这两天外星怪兽的热度还在,咱们得趁热打铁。” 美说:“好,我先做做看,做得不行再说。”本来毛毛的预想是给美一两天时间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但没想到美确实很有能力。刚跟美分开不到两时,美就给毛毛打电话说片子剪好了,让毛毛来看看效果。 毛毛看到美做的片子简直惊呆了,无论是两个人的格斗场面还是自己大战外星怪兽的场面都弄得精美绝伦,效果一点都不比那些高投资的大片差。 “我靠,你真是个天才,这是咋弄的?怎么这么快就搞定了?”毛毛由衷的说道。 美淡淡的笑了下,说:“我就是下了一个电影特效助手a,把大概的效果图画一下,然后跟ai口述一下想要的质感,ai自己就靠算法d建模,几分钟就搞定了,还有全息投影版本,你看一下有没有什么要改的。” 毛毛边看边感叹:“没什么要改的,你这片子肯定能火,想不到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了,做个电影特效一个a就全搞定。” 美笑道:“那当然,都5年了,你以为还跟1世纪似的科幻片得一帧一帧自己抠图么?” 毛毛道:“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导演,人人都可以拍电影?” 美道:“差不多吧,但拍电影不单单是技术上的事情,最主要的还是人的创意和灵感。就像照相机和摄影机的出现并没有让画家消失,d打印机的问世也没有让雕塑家消失一样。人类总有些东西,是机器永远也赶不上的。”?毛毛道:“我看未必,等以后人工智能崛起了,有可能会取代人类。” …… 在穿越前,王希咖也听说过许多关于人工智能取代人类的传说。难道导致亚特兰蒂斯文明失落的原因,就是人工智能么? 第一百一十六章:面对命运 手稿: 美道:“人工智能和人类大决战这个谣言传了400来年了,从工业革命的那天起就谣传机器会取代人类,那时候还有科幻说家发明了机器人三定律。你还可以看看0世纪的那些片子,卓别林的《摩登时代》,卡梅隆的《终结者》1,,还有奥卓斯基的《黑客帝国》,这些古代电影都在说人工智能取代人类的事情,可现在都4世纪了,人工智能不还是个人类的工具么?” 毛毛说道:“也许现在人工智能还不够发达呢?要是到5世纪,6世纪呢?” 美说道:“到100世纪也不可能。因为人工智能是通过算法来做事情的,但人类很多时候是通过感情来做事。感情具有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人工智能无法拥有感情。” 毛毛道:“你一个学艺术的文科生别跟我讨论什么计算了,你算不过我的,我学财会的。而且我认为感情是可以计算的,估计再过5,6年人工智能就会有大突破。算了不说这个了,咱们还是说片子吧,我觉得这片子能成,你发到上,回头我让杜总给咱们转发转发,说不定过一段咱俩在上比杜总还要火。” 毛毛的猜测还是没错的,美当时在学校算是校花级别的,社交媒体账号上本来就有许多“粉丝”。她刚上传了两个美女单挑,完了一起去射太空怪兽的视频转发点赞就过百了。毛毛再去找公司红“东方赫哲”杜建国帮忙,杜建国看了视频被美的才华震住了,他在上混了挺久,像这种水准的视频好像全也没几个。他本想联系几个上经常互相转的红一起帮忙宣传,但这视频质量不错,不用刻意找大v转,大v自己就过来转了。 找完杜建国,毛毛又去找田磊帮忙转发,刚一开口,田磊就说自己已经帮忙转发了。毛毛心想田磊这人还真不错,没出名的时候一身的架子,打了官司成名人了反倒是没架子了。视频的转发量几个时不到已经破千了,毛毛还嫌不够爆炸,不停的让自己认识的人帮忙转发视频。叫了一圈突然想起好像美的男朋友王邂秋好像还没转视频,这个王邂秋打完官司回来就不见人影了,也不往月球跑,也不再给“河谷”运石头,挺反常的。 毛毛琢磨着这王是不是跟美闹别扭了,就想打个电话了解了解情况。美拨通王邂秋电话问道:“喂,邂秋,在哪呢?找你有点事。” 电话那头传来王邂秋慵懒的声音:“哦,毛毛啊,我这两天都待在火星呢,你过来吧。” 说完就挂了电话。 毛毛只好借了王乾元的飞船去找王邂秋,虽然心里有所准备,但是到了火星还是被王家1比1仿建的故宫给震住了。王乾元正在养心殿接受火星电视台的记者采访,见毛毛来了,随便拖了张凳子让她先等一会儿。 采访王邂秋的记者叫做arya,人称火星一枝花,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和一双大大的褐眼睛。两人正在用那种奇葩的火星话交谈。(为了读者方便,这里用z文记录) arya提的问题千奇百怪,比如“帮助地球人结果反被告进法庭,以后遇到这种事你还会帮地球人吗?” 王邂秋道:“在有监控视频,能讲清楚的情况下会帮的。” arya又问道:“听说你在地球读过书,有个地球女朋友?” 王邂秋道:“是的。” arya问:“如果有一天火星和地球开战,你的女朋友支持地球,那你会站在火星一边还是站在你女朋友一边?” 王邂秋问道:“不要问这种带节奏的问题,那如果你有个地球男朋友,开战了你战哪边呢?” arya说:“我还没有男朋友,但如果有,我会说服我男朋友跟我站在一边。” 两人哈哈大笑。 毛毛的俄语和法语不太好,所以他们这个火星语也只能听懂一半。但看这个美女记者跟王谢秋你一句我一句的打得火热,心里很不舒服,心想:“原来你这段时间不来月球找美,原来是有这个狐狸精陪你!” 好容易捱到arya走了,王邂秋满脸堆笑的把她送出神武门,转头问毛毛:“说吧,找我什么事?” 毛毛便把跟美拍的片子给王邂秋看了,让他帮忙在火星宣传。王邂秋一边看片子一边大呼:“哇,行啊你们俩,拍得这么好!原来毛毛你这么厉害啊!能把那个怪兽射死。” 毛毛冷笑一声:“呵呵,知道厉害就好。我要警告你一句,你可得离这些莫名其妙的记者远一点。李美是我的姐妹,谁要折了我姐妹翅膀,我定废他整个天堂!” 王邂秋听得莫名其妙,自己接受火星电视台的采访,怎么就对不起美了?不过他也知道女人的心事男人是不能猜的,便随口答应了毛毛,在火星社交媒体传播她们拍的视频。 王邂秋的朋友基本上都是些沉迷电脑游戏的宅男,很快就把这个视频传得满火星都是,再然后有人类定居的视频都能看到美和毛毛的视频了,她们红了。 成为红的优点就是资源比以前更高,有更多的拍摄地选择,还有好多人发私信表示希望能在美的账号上发布广告,也有人渴望能加入美的“团队”,获得出镜率。缺点就是压力比以前大得太多,尤其对于美这种完美主义者来说。她越来越觉得自己跟毛毛拍的那个视频不够好,不配获得那么高的关注度,每天晚上她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宿一宿的想接下来该怎么拍,曾经写好的剧本越看越渣,想新的剧本又想不出来,搞得整个人都快抑郁了。 相比起来毛毛的心理素质就好多了,她觉得关注越多越好,安慰美不用想得太难,一步一步做就行了。 毛毛跟美说:“你这毛病我在上查了,属于成功恐惧症,当你既希望成功,又害怕真的成功,便会出现进取动机的抑制。本质上来说,是因为你害怕过于成功以至于被认为失去女性的特质,被社会抛弃。简单说来就是你害怕你自己变得比你男朋友还强,最后变成一个没人敢要的女强人,孤独一生。但你要想想你当初为什么下决心拍电影?不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花瓶么,你不要忘记最初的梦想啊。” 美强打精神,虽然毛毛说中了她的心事,但她不想承认,便说道:“没你说得那么复杂,什么成功恐惧症,我最多就是有点拖延症,不知道接下来怎么拍,拍不下去了。” 毛毛说道:“这就简单了,你别老拿奥斯卡导演的水平来要求自己,咱们就是拍一部一般的电影,拍完就行了。别想那么多,拿起手机就是干。” 美问道:“那你说剧本该怎么写?我想拍的就是两个女人打架,打完架再拯救世界。咱们都已经拍完了呀,最多就是10分钟的视频,凑不够一部电影的时间。” 毛毛道:“就按你一开始写的拍啊,分别拍两个女神的成长,嫦娥拍0分钟,阿尔忒弥斯拍0分钟,就是两人各自的背景,平时的训练啥的。完了两人单挑拍10分钟,两人不打不相识10分钟。介绍外星怪兽的出场拍个15分钟,然后我俩跟怪兽再打个15到0分钟,这不就90多分钟一部电影了吗?” 美说:“我怎么听你说得那么轻松呢?那咱们拍摄场地选哪里?” 毛毛说:“现在科技那么发达在哪拍都一样,咱们就去养殖场老刘那里拍,拍完还能吃肉。” 美说:“好的,一切听毛导安排。”对于美这个想得多做得少的人来说,实在是需要毛毛这么一个行动派,否则真是啥事也做不成。 两人来到养殖场,刘启林早早迎出来:“欢迎两位大美女莅临寒舍,请问有什么指示?” 毛毛道:“别玩那些虚的,今天我们姐俩儿还来你这拍戏,拍完在你这吃饭,有意见吗?” 刘启林道:“没意见,你们俩现在都是名人了,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毛毛哈哈大笑道:“啥名人不名人的,就是个人名。对了,上次看你捣鼓那个牛车,弄好没?” 刘启林道:“弄好了,4k黄金打造,绝对的英伦范儿!两位角儿要不要试试?回头给咱也宣传宣传。” 毛毛说道:“行,回头我们拍个片子,就拍个穿越剧,慈禧皇太后大战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就坐你这牛车拍,回头用特效改成马车。” 刘启林道:“这英国黄金马车啥样我知道,老佛爷的马车我没见过呐。” 毛毛道:“你到上查查不就行了?最好弄个金丝楠木马车或者翡翠马车,老佛爷好这口。等你把老人家的马车造出来咱姐俩就给你拍个电影。” 刘启林道:“得嘞,您二位就瞧好吧!” …… 王希咖挺喜欢稿子里的一句话:“啥名人不名人的,就是个人名。” 穿越前或者穿越后,王希咖都是个有名的人物,然而他并不觉得这个“有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额外的好处。 无论你誉满天下还是默默无名,你总是要面对自己的命运。 第一百一十七章:功高盖主 手稿: 美悄悄问毛毛:“你还真要拍慈禧大战维多利亚啊?” 毛毛说:“当然拍啊,你想啊,当年要是这俩人单挑决胜负,那英国和中国也不用打仗死那老些人了。” 美问道:“那你准备让老佛爷赢还是慈禧赢?” 毛毛不耐烦的说:“我都行,你咋那么多问题,咱们先把这部《嫦娥与阿尔忒弥斯》拍了再聊下部戏的事成吗?” 毛毛拍戏比美可麻利多了,台词设计,节奏把控都跟装在她脑子里似的,就像她平时的做的一样安排得井井有条。一个字剧本没写全靠临场发挥就把电影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两人拍了两个多时,毛毛就说今天收工,明天再拍一天就可以杀青了。美没想到自己苦思冥想了那么久的事情就被毛毛这么轻描淡写的给解决了,心里松快了不少,对毛毛是既佩服又感激。两人在刘启林的食堂边吃边交流拍戏心得,这次毛毛没有去用弓箭射牛,吃的都是现成的。 刘启林看她们拍得好玩,就上去搭话说:“两位大导演,下一部《慈禧单挑维多利亚》能不能给我安排个角色?要不我演道光帝” 毛毛道:“我演慈禧,你演道光,你不是比我还高一辈?那可不成,你要演就演李莲英” 刘启林捏着手指算了半天:“鸦/片战争,慈禧,道光,维多利亚,李莲英……你这大概演的是哪一年的事?” 毛毛笑道:“穿越剧不用具体道哪一年,反正你演李莲英就是了。” 刘启林道:“那慈禧这边有李莲英,维多利亚那边也得安排一个吧,我一人分饰两角,既演李莲英,又演约翰罗素怎么样?” 毛毛一边吃肉一边说道:“唔,唔,这个再议,等我们把这部戏拍完,如果效果好再说。你先把马车弄好。” 美和毛毛的《嫦娥与阿尔忒弥斯》在太阳系上映了,虽然也算大卖,但没有想象中那么火爆。一方面是因为她俩把精彩镜头都弄到宣传片里去了,正片反倒没啥精彩的打斗场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络传播本来就比院线传播度更广,相比起来就感觉没有宣传片时期那么“火”。饶是如此,这部电影已经改变了她俩的人生,如今太阳系内的年轻人基本上没人不认识她俩。 有时候美望着自己满满的通告,就好像做梦一般。当初只是想要证明自己并不只是一个前台花瓶,没想到现在真的成功了,反倒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比美更迷茫的是王乾元,自从公司创建以来,他感觉公司里的员工一个比一个厉害,田磊成了大律师,美跟毛毛成了大明星。这几个刚毕业就被招进公司的年轻人干一件事就成功一件,名利双收好像喝汤一样容易。连从一起长大的杜建国都是个红,反倒是自己,什么长进都没有。谁能想到,如今在这个公司里最没用的竟然是自己这个创建者呢?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混得都比自己好。站在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办公楼前,星途公司董事长王乾元心里突然涌起四个大字:“功高盖主”。 王乾元心里越想越难受,连旅行社的正常工作都感觉到没意思。现在使唤谁去当导游做地陪呢?是大律师还是大明星?谁都使唤不动。以前每天上班都让美给自己倒杯咖啡,美出名以后王乾元实在不好意思使唤这个大明星做这种事。思前想后,他打了个电话给杜建国,让他来聊聊。 杜王这哥俩上一次两个人单独吃饭还是在地球上杜建国的烧烤店,那时候两个人一边吃着大腰子一边畅想未来,踌躇满志,意气风发。虽然距离那次吃饭也就大半年的时间,但两人却感觉恍如隔世。 杜建国看王乾元看起来颓颓的,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就说:“乾元,说吧,什么事?” 王乾元双手在脸上搓了搓,抬起头来说道:“建国,这公司我不想干了,要不咱们散伙吧,我还回去卖保健品。” 杜建国问道:“咋的了?家里出事啦?你有啥难处就说,兄弟给你扎起!” 王乾元道:“不是,建国我跟你说实话吧,我觉得我不配当公司董事长,不配领导这个团队。他们各个都是人才,各个都比我厉害。孔子说过,德薄而位尊,智而谋大,力而任重,鲜不及也。” 杜建国道:“瞧你那点出息!员工出了名你连孔子都给我整出来了。你当年卖保健品时候的那个自信呢?那个口才呢?你得振作起来啊!” 王乾元道:“员工一个二个的都比我这老总有本事,我能咋振作?” 杜建国道:“你这个理论还真新鲜,世界上竟然还有老总担心自己的员工太有本事,真是可笑。你觉得大汉太祖刘邦有什么本事?手底下的张亮韩信哪个不比他有能耐多了?要论手下能干,蜀国的刘备呢?论武功单挑打不过关羽赵云,论智商不配给诸葛亮提鞋,人家不照样为他拼命?你再想想,难道成吉思汗的箭法,马术比哲别和博尔忽还厉害吗?你听说过成吉思汗怕手下太能干么?朱元璋的武功跟常遇春,徐达相比如何?谋略与刘伯温比又如何?大明江山不还是朱元璋家的,不是他刘伯温的。再说大清,努尔哈赤的五大臣四大贝勒哪一个是吃素的,你见努尔哈赤说过队伍太强不好带了吗?还有二战时候的罗斯福,路都走不了走路要靠轮椅。你觉得罗斯福的军事才能比得上麦克阿瑟,巴顿将军吗?罗斯福如果跟东条英机,希特勒一对一单挑你猜哪边赢?并不是说你各方面都要比手下厉害,相貌要比手下英俊你才能当老大的。” 王乾元听杜建国一番高谈阔论,不禁愣住了。心想当年吃烧烤的时候没发现杜建国这么能侃啊,当时不都是他听我吹牛逼么?时代真是变了。王乾元掏出根烟散给杜建国,说道:“建国你确实是个搞电商的材料,还说我引用孔子,你看你这一会儿整出多少名人了?连成吉思汗罗斯福都出来了,至于么?” 杜建国接过烟点了,笑道:“我这不是怕你抑郁么,开导开导你。我跟你说男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自信。” 王乾元道:“现在不是我有没有自信的问题,你想想他们现在能赚多少钱?就咱俩每个月开那点工资,人有必要在咱们这干么?” 杜建国道:“那人家都没说要辞职要走,你慌什么?等他们辞职了咱再招人不就行了?再说我看孩子们一个个的都挺喜欢咱公司的氛围的,走不了。” 跟好哥们聊了聊,王乾元心里松活多了,他由衷地跟杜建国道:“建国,谢谢你。” 杜建国道:“谢我干嘛?我作为公司的老总之一,开导一下公司某些心理素质不那么优秀的同事是我的份内之事。” 王乾元哈哈大笑,说道:“行了,建国你就别跟我这贫嘴了,你去忙你的吧,找机会咱哥俩再一起喝酒。” 杜建国走到门口,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回头跟王乾元说道:“乾元,几百年前你们王家有个叫王波的说过,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我觉得他说得挺好,你要相信自己,你行的。” 这一番交谈让王乾元想了很多,他发现杜建国身上有些很了不起的特质,让你感觉他能成就一番“大事。”而这些特质在从到大的岁月中自己并不曾发现。跟杜建国聊天中,有一刹那王乾元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自己是织草鞋的刘备,在跟躬耕于南阳的农民诸葛亮做隆中对。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王胤桀的时候想要“取而代之”的理想,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他又想起高尔夫球场的老板jffgas。本来自己当时想要跟他合作的,但当时杜建国他们不同意,自己还打算约杜建国跟jff一起打场球改变一下他的想法,后来因为美拍电影出名了自己压力太大就把这个事情耽误了。如今看来,跟jff的合作是一个机会,不应该轻易放弃。美和田磊为什么轻易“成功”?无非是抓住机会罢了。 王乾元拿起电话,跟jff和杜建国约了场高尔夫球,打算一起聊聊。在jff1八个洞的标准高尔夫球场上,杜建国打出了15杆,高于标准杆八0杆,令jff和王乾元叹为观止。两人等了杜建国整整两天,他才把自己的杆数打完。回去的路上王乾元看杜建国好像玩得挺开心的样子,就问道:“怎么样?jff这个人不错吧?又有钱又没什么架子,咱们要不跟他合作试试?” 杜建国道:“我觉得不行。” 王乾元道:“高尔夫的球技是可以提高的,你不要因为自己技术不好就怪罪jff。” 杜建国道:“你有没有想过,jff那么有钱,为啥找咱们合作?” 王乾元道:“因为咱们旅行社出名啊,当时田磊打完官司咱们就很有名了,jff想利用咱们打广告,咱们也可以利用jff在全太阳系的场子把我们的生意拓展开去,这都是明牌了,双赢的事情你有什么不开心的?难道你就这么不想我成功么。” 杜建国道:“你要这么说就没法聊了。” 王乾元道:“那你说说为什么跟jff合作不行?” 杜建国道:“因为jff太过于有钱了,跟他合作咱们公司有被他吞并的风险。人家jff想开旅行社自己不会开么?他在太阳系有高尔夫球场用得着跟咱们合作?你用了他的场子,到时候他说要入股你挡得住么。说白了咱们对jff来说咱们的价值就是目前还有点知名度,可以给他打打广告,等这点价值用完以后,你说咱们还剩点什么?” 王乾元道:“那你觉得我们公司下一步怎么发展?月球也就这样了,混吃等死么?” 杜建国道:“很简单,咱们自己发展。为什么要跟其他公司合作呢?田磊出名了,咱们公司可以开展法律业务,让田磊做头。美跟毛毛也出名了,正是咱们大举进入娱乐业的好时机。” …… 这一节让王希咖觉得好玩。在前世或者这一世中,他从来没有觉得哪个员工“功高盖主”,员工做得越好他自己也就越高兴。看来,手稿中这几个创业的人士还是太嫩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尝试一下 手稿: 听完都建国进军娱乐业的建议,王乾元道:“可这不是偏离了咱们的主业旅游业了么?” 杜建国道:“这有什么关系?诺基亚最早是个木材厂,后来做手机,现在做防弹衣。米其林最早是做轮胎的,现在主要是卖早点,不也一样有声有色么?田磊,美,毛毛都是咱们一手培养的人才,为什么不善用他们的才能,构建我们自己的商业帝国呢?” 王乾元道:“要是我想发展一下旅游业务,你认为该如何发展?” 杜建国道:“咱们可以去一些众的星球,或者热点星球。当初月球不就是众景点么,其实我看要发展可以去开发猛犸星旅游,毕竟说起来猛犸星跟咱们有些渊源,而且那星球发现了外星怪兽,肯定是个热点。” 王乾元眼睛一亮,说道:“有道理!我这就去猛犸星考察一下。” 杜建国道:“去之前最好找找周教授,看他们对这个外星怪兽研究到哪一步了,咱们到时候也好做解说词。” 王乾元找到周浩宇当年在旅行社留下的电话,约周教授到一家粤菜馆吃饭。这是他做过研究的,粤菜喜欢煲汤,又喜欢“进补”,老年人就吃这一套。王乾元去的时候还提了一箱月球保健品,饶是周教授搞了一辈子科学,见到这些传统医学的瑰宝还是眼前一亮。 说来也奇怪,在旅行团的时候王乾元觉得周教授不过是个普通的傻老头,来给自己送钱的。在地球见面,周教授再换身衣服,感觉就完全不同了,自己像是一个跟教授请教的学生。王乾元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问道:“周教授,你们对猛犸星怪兽的研究怎么样了?我打算在猛犸星开一个旅行社,您觉得怎么样?” 周教授愣住了,好像没听懂王乾元在说什么。王乾元又用英语问了一遍:“rfssrh,habuyurrsarhia……” 还没说完周教授就打断了王乾元:“i’his,sadariisjfi” 王乾元只好又用标准普通话把问题描述了一遍,周教授却又不说话了。王乾元觉得这个糟老头是不是搞科学搞傻了,连话也不会说。就想要不就不问他了,随便吃两口饭自己回去该干嘛干嘛。王乾元就不再跟周浩宇说话,埋头吃菜,吃到一半周教授突然开口了:“你们这些资本家,真是胆子太大。什么时候都想着赚钱,到底是命重要还是钱重要?” 王乾元见周教授说话了,开心道:“教授你先用鱼翅漱漱口吧,这个人工天九翅是这间粤菜馆的招牌,对身体很好的。” 周教授抬起鱼翅喝了口汤,这鱼翅是在天王星的鲨鱼养殖场培育的,嚼起来有股子淡淡的腥味。但粤菜馆用了火腿汁和鸡汁作为调料,掩盖了这份腥味,所谓味道还好。可能是汤的鲜味激活了周教授的味蕾,他终于开始滔滔不绝起来:“王,我不懂旅行社,但我认为要在一个地方开旅行社,最重要就是安全。现在猛犸星发现了这么危险的生物,万一出点什么事你赔得起么?” 王乾元道:“咋的不安全了?我们给客人事先做好体检,买好保险,再配上医护人员不就行了?” 周教授道:“那里有未知生物,那生物有多恐怖你也看到了,这可不是你们公司那两个女演员射一箭就能射死的。” 王乾元道:“教授也看了我们公司的片子啊?你觉得拍得怎么样?您的意思是那个外星怪兽会吃人吗?” 周教授道:“目前为止到没发现有地外生命吃人的案例。不过猛犸星属于地外生命的活动范围,风险还是很大的。” 王乾元请周教授吃饭,本来是想让他给自己的计划出出主意,介绍一下那个怪兽的特点方便自己做宣传。没想到周教授上来就说旅游项目搞不得,也不知道这老教授是读书读傻了不会说话还是怎么的。但毕竟是自己主动来找教授的,也不好生气。于是便陪着笑脸说:“您老人家说得对,做生意么,安全第一。我们旅行社一向就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我们组织的团您是参加过的,我没瞎说吧?” 周教授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王乾元看他那副样子,终于理解了当时王邂秋为啥要把他流放在外太空。可是此时是在地球,王乾元跟周浩宇都是地球人,肯定也不能按火星人的规矩搞流放。哪怕再不开心,自己约的饭,含着泪也要吃完,这就是地球人的规矩。 王乾元问道:“教授,你们对那个外星怪兽到底研究到啥程度了,它为啥要咬碎一颗星球呀?” 周教授道:“目前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们对这种生物一无所知,甚至连它是不是生物都不知道。” 王乾元心想那你们还上个毛的班,搞个毛的研究,趁早解散回家跳广场舞得了。但嘴上说的确是:“怎么会呢?遇到什么困难了吗?遇到您们不是研究生物的科学家吗?” 周教授道:“我们研究一个生物,首先要把它分类,比如人类在动物学上的分类应该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这个地外生命,我们只能从它的外型上姑且把它视为: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蜥形纲。接下来就不能再细分了,因为没有解刨学资料,所以不知道它是不是双孔亚纲。老实说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它是不是羊膜动物,因为地球上从来没出现过类似的生物。” 王乾元听了半天,就模模糊糊听懂了个“动物,灵长目”。但凭直接他认为把这个怪兽归到哪个纲,哪个目无所谓,就说道:“我看那个怪兽的样子有点眼熟,那不就是欧洲文化里面的那种龙么?就是drag,说不定以前地球上有,只是后来灭绝了咱们不知道。” 周教授白了王乾元一眼,说道:“你说的那种龙是神话传说,神话传说并不是我的研究范围。另外就算根据古代传说,这个怪兽也更接近yvr(双足飞龙)而不是drag。区别就在于drag是有独立的四肢和翅膀,而yvr的前肢是连着翅膀的,有点像蝙蝠。” 王乾元说道:“我想神话传说也不是没道理的。也许古代人就是发现了某些恐龙化石,所以才想象出了龙的样子,比如您说的yvr,不是跟rsaur(翼龙)差不多么?也许人类的老祖先就是见过这些太空怪兽的样子,才画出了龙的样子呢?” 周教授夹起一块白斩鸡细细咀嚼,说道:“科学靠的不是想象,而是靠证据。我说了现在资料还不够,要研究这种外星生物,就要全面的了解它的解剖结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它的栖息地在哪里?食物是什么?生长周期是多长?如何繁衍?是胎生还是卵生?有没有智慧?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在宇宙的真空环境中飞行?这都需要研究。现在我们已经派了大量的侦查飞船去研究了,但还没有发现。也说不定这个所谓的地外生命是某些人用全息投影做的骗局呢?” 王乾元说道:“咱们不是有几块猛犸星上找来的细胞么?你们科学家为什么不用那几个细胞克隆一个这东西出来,不就可以研究了吗?” 周教授说道:“根据动物伦理学,我们不能克隆已灭绝的动物……”说道一半他突然抬起头看着王乾元,说道:“你说的有点道理,我们回去会研究的。” 王乾元道:“嗯,这个动物不是地球生物,也没有灭绝,当然可以克隆了。等克隆出来研究完了还可以用来办展览,多好的事情。教授您先吃着,我等会还有个会,我先走了,账我已经结过了。”说完便站起身准备离开。 周教授说道:“王啊,你那个猛犸星的旅游项目先不要搞,等我们研究有突破了再说。” 王乾元停下脚步,问道:“您那个研究大概要多长时间有结果呢?” 周教授道:“这可不好说,有可能很快,有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王乾元点点头,说道:“好的,知道了。”说罢转身离开饭桌,开着船走了。 王乾元之所以那么快就离开当然不是要开什么会,而是他突然想到了一个点子。他回到酒店问美上次从王邂秋飞船搬的那两块石头还在不在。 美莫名其妙的说:“在的,王总有什么用吗?” 王乾元道:“你那块写诗的先留着,另外一块我先拿去用,过几天我去猛犸星再给你带几块来。” 美说都拿去吧,我一块都不想要。王乾元还是把那块写了诗的留下,抱起另外一块跑到二楼餐厅。他把杜建国叫道厨房,问道:“建国,你会做粤菜吗?” 杜建国道:“不会,咋的了?你跟那个周教授谈咋样了?” 王乾元道:“别管那个周教授了,我突然想到一个挣钱的法子,这个石头不是龙身上的肉么?咱们把它像鱼翅一样做成菜,你猜能卖多少钱一碗?” 杜建国道:“我靠,这个东西能吃吗?你别吃死了。” 王乾元道:“没事,这东西是上皮细胞,相当于角质层,说白了都是蛋白质,吃了应该能补充胶原蛋白,对皮肤好。你听说过天上龙肉,地下驴肉么?这可是真正的龙肉啊,驴肉就那么好吃了,你想龙肉该有多好吃?” 王乾元这么一说,杜建国也心动了。两人就想切一块肉下来吃,却发现这个完全就是石头,根本砍不动,用电锯锯了半天才锯出个白印子。王乾元看这东西这么难弄,就有点泄气,杜建国却来了兴致,他始终是做过餐饮的,对这方面有经验。 …… 看来书中的这几个人物的确是吃货。王希咖穿越来的这个时代是有恐龙的,他却从来没想过吃恐龙肉,也许找机会也可以尝试一下。 第一百一十九章:龙肉羹 手稿: 杜建国说道:“既然是胶原蛋白,那咱们先煮煮看,把它煮软了就可以切了。”说着弄了个高压锅把石头丢进去煮着,又到上查了下鱼翅的做法。 那石头在高压锅里压了五个多钟头,终于切得动了。杜建国说道:“你这道菜太硬,给老年人吃怕是够呛,不如干脆磨成颗粒当保健品卖得了。” 王乾元说道:“保健品还得做一下病理,药理双盲实验,挺麻烦的。先做成菜吧。” 杜建国根本就不相信王乾元以前卖的什么月球何首乌,宇宙人参之类的东西做过什么药理实验,但兄弟之间也不说这个,两人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个龙肉做好。那龙肉在高压锅里压了5个多时,勉强可以嚼,但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看来还得像做鲍鱼鱼翅似的用高汤调味。杜建国用鸡肉,牛骨,加上一点鸡纵菌(又名蚁巢伞菌)调了锅高汤,把切成块的“龙肉”放到锅里用熬制阿胶的方法熬了三个钟头,再把高汤倒入锅中与“龙肉”一起用火慢炖了两个时,一锅“龙肉羹”终于做好。掀开锅盖,一股混合了鸡肉和蘑菇的鲜香气息扑面而来,直冲眉心。 杜建国突然想到:“这个龙肉的上皮细胞,是不是相当于龙的老茧?” 王乾元道:“上皮细胞不是老茧。这个大概相当于龙的鳞片,可以补钙的。”说着舀出一碗细细品尝,说道:“嗯,建国你做饭还是挺有天赋的,我吃着你做这个汤比做鱼翅的大厨还鲜。” 杜建国观察了王乾元5分钟,发现没什么异常,才说道:“乾元你没什么不舒服的吧?不会中毒吧?” 王乾元头也不抬,说道:“跟你说了这东西就是蛋白质,怎么中毒?要中毒也是因为你放的那些蘑菇中毒。” 杜建国道:“你还真是没文化,什么都不怕,那可是鸡纵啊!什么蘑菇。这好东西给你吃真是浪费了,以后最多给你吃点猪拱菌。”边说自己边也盛了一碗吃起来。 这龙细胞大概00来斤,两个人也吃不完,杜建国就说把田磊毛毛美他们叫来,再把养殖场老刘也喊来,大家一起吃顿饭,顺便讨论一下下一步的发展。王乾元问要不要把jffgas也喊来,都是在月球上混的,熟悉熟悉感情。杜建国想了想说:“jff算了,人家的生意跟咱的不是一回事。” 晚饭订在广寒酒店二楼,除了这锅“龙肉羹”,还准备了闽菜的佛跳墙,鲁菜的一品豆腐,川菜的水煮白菜,湘菜的红烧肉,浙菜的油焖春笋,日本菜章鱼刺身,法国菜芝士焗蜗牛,英国菜fish≈his,美国菜巨无霸汉堡等等,酒水用的是俄国伏特加,苏格兰威士忌以及1八年的拉菲。总之这哥俩能想到的好菜基本都准备了一些,可谓丰盛。 宾客入席以后王乾元先敬了刘启林三杯伏特加,说道:“老刘,以前都是到你那蹭饭,这次算我们还礼。” 刘启林客气道:“哪里哪里,自家兄弟不说这些。”说完拿起酒杯就干。话还没说完刘启林就趴桌子底下,一群人惊得面面相觑,谁也没想到刘启林酒量竟然这么差。王乾元只好让服务员把刘启林扶到房间休息,把各式菜品打包一份,等他醒来再吃。接下来王乾元再也不敢呢敬酒。 剩下的成员都是星途的员工,大家反而变得拘束起来。因为在美,毛毛,田磊这些年轻人眼里,杜建国和王乾元是他们的领导,陪领导吃饭总是放不开。王乾元见大家有些放不开,就说道:“大家都是年轻人,我比你们也打不了几岁,别拘束。”大家尴尬的附和两声。 王乾元又说:“其实大家都比我有本事,赚的钱都比我多,有机会我还要向大家学习。” 几个人赶紧说:“没有没有,王总别这么说,都是公司栽培。” 王乾元见自己约客气,大家越拘束,就只是劝大家多吃菜,道:“大家来尝尝这锅龙肉,我跟杜总炖了一天做出来的,也不知道合不合大家口味。” 几个人端起碗来尝了一口,纷纷表示这是他们吃过的最好吃的汤,两位老总真是厨艺天才。王乾元道:“不说这些虚的了,你们说说如果咱们专门做这道龙肉羹,专门负责提供给高端客户,有没有前途?” 美想了想,说道:“这道菜的质量当然是没问题,只是这个原材料怎么弄呢?哪里搞那么多龙肉啊?我听邂秋说那猛犸星也没几块了。” 王乾元道:“邂秋最近怎么样了?有些日子没见啦。你们闹别扭了吗?” 美道:“没有,只是最近大家都忙于工作,就没怎么联系。” 王乾元点点头,道:“忙点好,年轻人为事业打拼总归不会吃亏。关于这个原材料,我想的是老刘不是搞养殖的么?他们那也做克隆,就算克隆法律上不太好做,那咱们不克隆,就用d打印技术多打印一点龙肉不就行了?本来想跟老刘商量这个事儿的,现在等他酒醒以后再说吧。” 田磊想了想说道:“其实克隆法律只是地球的球内法,其他星球是没有这个法律的。而且就算在地球,克隆也只是禁止克隆已灭绝生物以及人类,管不了咱们。王总的提议从法律上来说是可行的,如果怕的话咱们可以把公司注册在离系星球上,现在有许多星球专门做这项业务,税务上也比较优惠。” 所谓的“离系星球”,就是太阳系以外的不知名星球,好多企业都在这种星球搞个空壳公司,然后再跟太阳系做生意用来避税。 王乾元道:“好,注册公司的事情田你去办一下。毛毛,你觉得咱们吃的这顿龙肉羹售价多少比较合适?” 毛毛想了想,说道:“这道菜的味道是没问题的,如果针对高端客户的话得搞个预定的环节,不能让顾客随到随吃,要搞饥饿营销。咱们应该请点名人代言一下,在上吹吹风,做点广告。最好让米其林过来给咱们订个星,这就好卖了。价格么八八八一顿或者1八八八都行。” 王乾元道:“名人,咱公司除了我不都是名人了吗?各位大名人帮自己公司宣传一下不过分吧?” 毛毛说道:“我说的是那种做美食节目的名人,最好请几个美食名人给咱们点评点评。” 一直没说话的美突然说道:“我觉得我们应该把这道菜放在上拍卖。出价最高者可以跟咱么共进午餐。” 看大家不说话,美又补充道:“其实现在龙肉这种食材还是很稀有的,咱们应该是已知道的第一家尝试做龙肉的公司,价格我认为可以卖得很高。当然如果领导不同意就算了。” 王乾元跟杜建国之所以没说话倒不是不同意,而是因为觉得美这招太妙了,有点嫉妒她的商业才能。停了大概5,6秒,王乾元道:“美的计划非常好,咱们可以试试。我想咱们公司的月球旅行业务已经比较稳定了,想要开展一些新的业务,需要招收一批新人。我打算成立一个法务部,由田磊负责,影视部由美和毛毛负责,我跟老杜负责餐饮这一块,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 杜建国道:“你吃饭的时候说这个,还想让大伙儿怎么说?除了同意还能说别的吗?吃饭就安心吃饭,吃完了回头开例会再说吧。” 王乾元笑道:“老杜说得对,那就等下周开例会大家再谈谈想法吧,做不做都行。我就说一点,在做的都算公司的原始股东,你们要招人或者开展新业务都行,要辞职要跳槽提前一个月告诉我就好。” 几个人默默点头,心想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为啥王总老说辞职招新人的事。王乾元本来是觉得员工们本事大了,自己的庙装不下这几尊大菩萨,如果人要走自己也留不住。吃了顿饭以后心里就有底了。他发现大家并没有想要离职的心思,主要是因为这些员工还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并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力量。这个阶段最重要的就是给他们画个饼,留住他们。 因为这顿饭是两个老板亲自张罗的,大家也不好意思浪费,只能尽量猛吃,一个个吃得鼓腹含和,路都快走不动了才散伙。 第二天王乾元拎着厨房剩下的一点龙肉去养殖场探望老刘,打算问他克隆龙肉的事情。老刘一见面就惭愧道:“昨天不好意思,鄙人实在是不胜酒力,给你们添麻烦了。” 王乾元道:“没有的事儿,都自己人客气啥,有的人天生就不能喝酒,因为肝里缺少一种酶,不能分解酒精,以后咱们聚会你喝果汁就好。” 刘启林道:“这个不行,以后应酬少不了要喝酒,等过两天自己去医院换个好一点的肝,最好是蒙古俄罗斯那边的,能喝。” 两人寒暄了几句王乾元就进入正题,把龙肉丢给老刘,问他能不能克隆一个或者d打印出来。刘启林一拍大腿,说道:“王总这招妙啊!我们这是有克隆的机器,但是一般只能克隆牛啊,猪啊,羊啊这些哺乳类,克隆这种龙类不太有把握。” …… 这手稿的内容讲的虽然是未来的事情,但总让王希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在这个时代,也有一个喜欢做肉羹的人——彭连虎。 第一百二十章:文明轮回 手稿: 王乾元道:“没事,你试试,成功了大家一起发财,失败了也没关系,咱们再想办法。” 刘启林点点头,拎着龙肉就进了配种室,他这有套配牲口的仪器,可以分析da,合成胚胎。 王乾元站在刘启林办公室等待结果,心里祈祷老刘一定能克隆成功。一会儿又觉得要成大事的人必须要想到两三步之后的事情,如果克隆不成龙肉这单生意还做不做?也许可以回猛犸星再取点现成的,如果龙肉产量少,那一年就拍卖一两次,所谓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正想着,刘启林拿着两张a4纸出来了。 刘启林大多数时间都是一副扑克脸,所以从表情上你很难看出他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了。王乾元扬了扬下巴,问道:“怎么说?能做么?” 刘启林一甩手上的a4纸,原来是两张化验单,说道:“成分分析和基因分析都出来了,这个龙肉的主要成分是角蛋白,游离氨基酸,胍衍生物,硬脂酸,还有一些甾醇类和肽类。关于基因相似度,目前最相似的是科摩多巨蜥,基因相似度97” 王乾元道:“你别整的跟个化学家似的,还搞什么蛋白氨基酸科摩多巨蜥,你就说能不能做就完了。” 刘启林道:“d打印能做,因为这个龙肉的成分跟人的指甲,牛角牛蹄差不多。咱们用现成的牛角就能给它打印出来。克隆的话有点难度,因为有些基因咱弄不出来。” 王乾元心想这个上皮细胞应该算是这龙的鳞片,想来确实跟人的指甲差不多,他卖保健品的时候就知道一些用水牛角冒充犀牛角的事情,问题不大。克隆搞不成他心里也有准备,毕竟这是外星生物,真这么容易就给克隆出来倒奇怪了。于是他说道:“行,能打印就可以,你觉得这个能打印多少?咱们就管做菜就行了,克隆的事情还是交给科学家吧。” 刘启林道:“这材料我这多得是,你要打印多少就打印多少。克隆这事儿我看科学家也玄,你看上老周他们的研究成果没有?”王乾元摇摇头,说没看。 刘启林划开手机给王乾元说道:“你看老周他们出的研究成果,这外星生物的基因成分跟蜥蜴的基因相似度为97,这个跟我这测的差不多。别忙,后头还有,跟鳄鱼的相似度为9,跟下蛋的母鸡相似度为60,因此要准确克隆出这一外星生物有一定的难度。你看这数字,97加9再加个60,那不整好50吗?还科学家呢,连个数都不识。” 两人哈哈大笑,停都停不下来。如果给他们这阵笑声做一个成分分析的话,大概0是在嘲笑数学,0在嘲笑科学,剩下60在嘲笑周浩宇教授和他们研究室做的研究,总之就是100嘲笑这篇报道。 王乾元问道:“这篇报道哪家媒体写的,不会是专做faks的那几家吧?” 刘启林道:“不是,是地球通讯社,权威媒体。” 两人又是一阵狂笑,仿佛在嘲笑人类的愚蠢。 如果生物研究所的周教授知道王乾元他们把龙肉做成菜的计划,并且已经吃了一顿龙肉。不知道还笑不笑得出来,对这种外星生物的研究越深入,科学家就越感到恐惧。 周教授他们的工作可不像刘启林那种养殖场,只做一些成分分析,基因检测之类的玩意儿。除了应付媒体,他们的重要工作就是试图克隆一只外星怪兽。虽然克隆这种古代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但克隆这种外星怪兽还是很有难度的。通常构成生物最基本的单位就是细胞,在地球已知生物中,原核细胞一半是1-10微米,人卵细胞01毫米已经是肉眼可见的细胞了,鸵鸟的卵细胞是已知的最大细胞,也不过5厘米。像这种直径1米八到米,质量00斤的动物上皮细胞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如果说古代科幻说家创造出了“宏原子”这个概念的话,那现代的宇宙怪兽又给人类带来了“宏细胞”的概念。 用宏细胞来克隆生物最大的问题就是你找不到那么大的“卵母细胞。”在地球上克隆羊,克隆牛,甚至法律允许的话克隆人都没什么问题,那是因为地球上本来就有羊,牛这些生物。你只需要随便找一个这些动物的细胞,然后把细胞核移植到该动物的去核卵母细胞上就行。这个细胞就会自己分裂繁殖发育成胚胎,成为跟细胞核供体一模一样的复制品。 但人类目前获得的外形生物细胞只有猛犸星岩壁上残留的上皮细胞,到哪里去找这个卵母细胞呢?你总不能给这种怪兽做个手术,把它的卵细胞取出来吧?况且这种生物到底是胎生还是卵生,有性繁殖还是无性繁殖都不知道呢,只是按照基因跟它差不多的地球生物来猜测。al赵的意思是把这个细胞核提取出来,然后分成份,再把这个细胞核放进鸵鸟或者蜥蜴的卵细胞里。 尤里觉得al赵这个方案简直是玷污科学。细胞核分成份那不把核仁破坏了吗?你用一个细胞可以克隆,用半个细胞那不是只能克隆半个? al赵看了尤里一眼,说道:“老子当科学家的时候你还在学认字呢。核仁坏就坏了,只要有da就能完成克隆。” 尤里道:“有da就能克隆这个没错,可是你不想想,你用已知动物的卵母细胞怎么培养那么大的生物体?卵细胞有可能正常发育吗?咱们应该用电脑建模,模拟一下这玩意儿的卵细胞大概有多大,然后用d打印一个卵母细胞,再把这细胞的细胞核放进去,那还有机会克隆出来。” 无论是al赵的方案还是尤里的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提取细胞核。可是这外星怪兽的细胞硬得要死,按理说动物细胞没有细胞壁,可是这个宏细胞但是细胞膜都坚不可摧。提取细胞核的探头弄坏了几个也没钻出个洞来,莫氏硬度肯定能大于10。 研究所一群人一时间想不出如何取出细胞核的方法,harls开玩笑说这种细胞这么硬,用来开发防弹装甲多好。如果王乾元和杜建国在他们实验室的话一定会提议用高压锅来软化细胞膜,可惜他们不在。当然科学家毕竟是科学家,最后大家还是想到了先用激光灼烧细胞表面,再用量子探针取出细胞核的办法。这细胞核也有50公分,研究室决定al赵和尤里的两种方案都试一次,这样一来,原先从猛犸星上带回的三颗细胞就只剩了两颗。 实验室决定再去猛犸星取一些样本回来,周浩宇自告奋勇表示愿意前往。因为上次他被王邂秋流放了,并没有登上猛犸星,尤里也表示想一起去,harls去过了,对这趟出差倒是无所谓,于是大家决定这次由al赵亲自带队,周浩宇和尤里陪同,再去猛犸星采集细胞。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考察团出发了,这次带了5艘运输船,打算把猛犸星上残留的细胞全采集回来。一路上几个人还在讨论用那种方法更有可能克隆出这个地外生命,另外用什么材料做为d打印卵母细胞的物质。听起来每个人说得都有点道理,但是具体谁对谁错,就要靠实践才能知道了。 等考察舰队飞到猛犸星的时候,大家突然发现似乎刚才都白讨论了,这星球上的细胞已经被采集完了。周浩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沿着东经10407度一路找,终于北纬八0度的一座山上又发现了几颗细胞,看上去是被人挖剩的,大概5,6颗的样子。正要动手,只见天上飞来一艘熟悉的飞船停在面前,几个熟悉的面孔浮现在眼前,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周教授也来运龙肉啊?您要是想要那这几块就让给您得了。” 来人正是星途公司那伙人,两个老总三个员工全到齐了,正抱着手看考察队员们,仿佛在看一群破门而入的强盗。 周浩宇道:“王老板你别瞎胡闹了,我们这是要搞科研的,你要弄那个你们的“河谷景区”去其他地方挖石头吧。” 王乾元想了想,说道:“行,其实我们要这些石头也不是来搞景区的,不过周教授您是老熟人了您既然开口,那这堆龙肉就送您吧。”说完就要转身离开。 al赵突然开口道:“且慢,请问这星球的其他细胞都被贵公司搬回去了吗?” 王乾元道:“是的,怎么了?” al赵道:“请您把石头还回来可以吗?我们联合国科研所有很重要的事情要用这些石头。根据联合国法律,我有权征用您已经挖走的细胞。“ 王乾元没有说话,一旁的田磊冷冷的说道:“对不起,我们公司的注册地在玫瑰星,我们的员工都是玫瑰星人,工作地点在月球。您所谓的联合国法不过是地球的球内法,有什么资格征用我们的财产呢?您面前的这堆石头,每一块旁边都有我们星途的标记,按照星际法先到先得原则,已经是我们公司财产了。我们王总好心把这笔财富送给你,你如果不珍惜的话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玫瑰星是太阳系外0光年的一颗类地星球,不受太阳系内法律的管控,是著名的避税天堂。田磊刚把公司的关系转到玫瑰星,没想到就碰上了用场。al赵看到这几颗剩下的细胞底下确实用油性笔的标注了““几个字,心想现在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先把这几颗宝贵的实验素材运回去再说,其他的细胞以后却又理会。便说道:“你叫田磊吧?我认识你,上次地球跟火星人的官司你打得很漂亮,真是英雄出少年。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把这几颗石头搬回去就好,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田磊抬眼看看一直没说话的杜建国,又看看王乾元。两个老总都没说话,一个点头一个摇头,搞得田磊也不明白他们的意思,便硬着头皮说道:“好吧,那就这样。”说完转身就走。 正要上船,尤里突然喊道:“你们把细胞带回去干嘛?请问你们带回去的细胞出售吗?如果出售的话可以卖给我们联合国吗?” 杜建国回头道:“出售的,你可以关注我们公司官的拍卖晚宴,一顿龙肉宴1万八起拍,如果您竞拍成功不想吃也可以直接把食材带走。不过我强烈建议您尝尝我们制作的龙肉羹,绝对值回票价。” 尤里愣住了,再三跟杜建国确认他所听到的”龙肉羹“是否是他所理解的那个意思。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尤里仰天大笑:“龙肉羹,拍卖晚宴,你们这群人真是科学的敌人!” …… 在一座水下神殿里发现的书,竟然记载了d打印,克隆,星际穿越这样的技术,实在让人迷惑。 这么厉害的科技,那这种文明是如何失落的呢?手稿里提到“科学的敌人”,难道说人类在技术高度发展之后遇到了某种敌人,导致人类再次回归洪荒原始么?那种敌人究竟是什么呢?难道说,文明,就是一种轮回? 第一百二十一章:商业竞拍 手稿: 星途旅行社一行人停下了脚步,镇静地看着尤里,仿佛在看一个失心疯的人。杜建国沉稳地问道:“怎么,吃不得么?” 尤里说道:“我怎么知道,这东西地球又没有。你们怎么会想到把这玩意儿吃了呢?就不怕有毒么?” 杜建国奇道:“民以食为天,为什么不能吃呢?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少见多怪。人类就是因为勇于尝试新食物才成为人类的,你要是坚持吃香蕉一万年不动摇估计现在还在丛林里当猴子呢。连这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搞科学的?” 饶是尤里能言善辩,一时间竟也说不出话来。一旁的周浩宇说道:“那细胞这么硬,你们是怎么吃得下去的?” 王乾元道:“问得好!我们先用高压锅压制5个时,辅以高汤反复熬制,最后用十几种名贵药材一起火慢炖。这样做吃来的龙肉羹可谓绵软耙糯,入口即化,回味悠长。周教授要是有兴趣,可以来鄙公司亲自体验。” 周教授道:“糊涂啊!你们随便食用外星生物,就不怕异种蛋白过敏么?你知道地球上每年因为误食河豚肝,野生菌致死的人有多少么?就算是吃牛肉,也有得疯牛病的风险,更别说感染寄生虫了。” 王乾元冷笑道:“如果怕这怕那,那还怎么生活呢?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会先到来。也许您今天还是大教授,第二天就被流放外星孤独致死。如果当年没有神农尝百草,人类哪有那么多东西可以吃?世界上总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这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要不是受过多年高等教育,周教授都想给他鼓掌。 “你们是什么时间吃的这顿龙肉羹,也就是地外生物的上皮细胞,能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吗?吃完以后身体有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al赵悄悄架起了摄像器,用录音笔向王乾元采访,搞得像在做试验记录。 田磊伸手盖住镜头,说道:“对不起,我们不接受采访。” 王乾元拨开田磊道:“田,没事的,让他问。” al赵点点头,目光坚定地看着王乾元。王乾元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们是上个星期,也就是9月16号上午9点开始炮制龙肉羹这份食材。经过我和公司杜总一天多的艰辛劳动,于9月17日17点正式制作完毕,大概17点0份正式上桌。吃的时候感觉汤头回味甘甜,龙肉松软但又不失嚼劲。说来也怪,这龙肉经过长期烹制,口感却有点像金枪鱼刺身。就像老人与海里圣地亚哥在海上生吃的那条金枪鱼一样,你可以感觉这是一块壮实而又气血旺盛的肉。吃完以后我就感觉力气好像比以前大了,精神更充足了。你知道我平时手机玩得多,颈椎有点问题。但吃完龙肉以后颈椎的问题好像消失了一样,以前玩6时手机颈椎就难受,现在玩1八个时一点问题没有,我想这应该是因为龙肉有一点活血化瘀的功能。” 虽然这种电视广告一样的拙劣表演是al赵之前没有料到的,但al赵毕竟是老江湖了,他微微一笑,说道:“好的,请问贵公司现在存有多少块龙肉,也就是外星生物的上皮细胞呢?” 王乾元道:“具体数量不便透露,你上我们公司官查阅吧,反正刚刚够维持我们的拍卖运营。”说完便转身离去。 al赵追上去问道:“您好,您方便透露一下你们食用外星生物的具体人数吗?” 田磊伸手把镜头往外一拨,说道:“对不起,无可奉告。”说完关上舱门,走了。 见al赵悻悻而归,尤里问道:“要不要到法院告他们?让他们把细胞还给咱们。” al赵道:“不必了,打官司又要一大笔经费,而且不一定打得赢。回地球我会写份报告提交军方,在这一代实施管制,不让这些平民打扰研究,这星球附近有外星生物出现的迹象,实施管制也是为了人类的安全。另外剩下的这几颗细胞已经够咱们克隆了。克隆毕竟是一项成熟的技术,等咱们克隆成功,这种细胞要多少有多少。” 作为联合国官员,al赵的报告还是挺有效的。报告刚打上去不久,地球就派了两个联合舰队在猛犸星巡逻,宣布猛犸星是军事禁区,没有通行证不得进入。al赵也常常自责,要是自己的报告早点打上去,也不至于损失那么多宝贵的研究对象,让那些不知所谓的愚蠢民众把地外生命细胞拿来煮汤。或者当时往这里发射星际望远镜侦查的时候就该想到对这里进行封锁,既然已经在这里发现地外生命的线索,为什么没想到要对这个星球进行保护呢?简直莫名其妙。但所谓亡羊补牢犹未晚矣,现在进行管制也不算太晚。 对外星生物的克隆研究也放在猛犸星进行,主要是大家对这种能吞下整颗星球的生物的体积印象深刻,如果放在地球克隆,一旦成功了这动物把地球毁了怎么办?另外这种生物的质量也是个谜,如果一个生物能吃下一颗星球,那它的质量肯定会比那颗星球大,就好像河马能整个吞下一个西瓜,那河马的体重肯定比西瓜大。按照比例来说西瓜的质量大约是5斤,河马是000斤,西瓜的质量是河马的1/600。以这种粗糙的方式大概估算一下,这种生物的质量至少是被它吞下的星球的600倍,这么大的质量在地球上也是不可能承受住的。猛犸星的质量是木星的1000倍,也就是地球的1万八000倍,比较适合在这里对这种巨型生物进行研究。 要在猛犸星常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改造猛犸星的大气环境工程量就非常巨大。两千多艘工程改造船昼夜不停的向猛犸星发射了一个多月的气体改造烟雾弹,才把这星球的空气弄得稍微像了点样,但身体不好的人还是需要吸氧。一座崭新的研究所也在猛犸星拔地而起,除了联合国生物研究所那百十号人,又来了5千来个科学家参与对地外生命的研究工作,行动代号:公园计划,根据古代胡编乱造的克隆恐龙的系列电影《侏罗纪公园》命名。保密级别为“不主动”。也就是不主动向媒体透露计划的具体过程,如果有媒体主动来采访,一般也采访不到,因为有舰队管制。 与此同时,星途旅行社的“拍卖晚餐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次他们从猛犸星弄了两百多颗细胞,按照一星期吃一颗的速度能吃四年多。王乾元又大方的给了刘启林两颗细胞作为样本,让他用牛角牛骨进行d打印。与猛犸星低调的行动计划不同,“拍卖晚餐行动”主动邀请了600来家媒体进行采访,还自己买了热搜。毕竟如果你要拍卖一件东西,那自然是要尽可能多的人参与,这样拍卖的价格也会高一些。 其实王乾元一开始是不准备请媒体的,毕竟请媒体还要花钱。当时他直接就在官上发布了拍卖龙肉羹的信息,按他的想法这么稀有的大餐食客们一定趋之若鹜。没想到在上挂了一天也没人竞价。他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公司的官浏览量这么低,只好请媒体做做宣传。 有没有媒体是两回事,刚采访完十分钟,公司服务器就挂了。王乾元还以为是被竞争伙伴黑客入侵,一查才发现不是,是订单太多服务器承受不了。王乾元开始还闹不明白:“不对呀,这采访视频还没播出的,咋订单就这么多了?后来才知道人家先发了文字稿。” 紧急请人维修以后,站重新恢复了工作。只见竞拍价格一路飙升,从起拍价1万八飙到100万只用了1八个钟头。公司里其他人都是见过大世面的,虽然也挺开心但不至于失态,但王乾元合杜建国就不同了,两个老总以前都是角色,很少见到这么爽的场面。那不停跳动的数字就像一针针兴奋剂,直接扎在他们的左心房和右心室,激动得鬼喊辣叫的。还好价格跳到00万以后上升速度显著变慢,两人才避免了像范进中举一样因为过于开心导致精神失常。 最后的拍卖决战在星途旅行社的两个熟人之间展开,胤世集团的王胤桀和jffglf公司的jffgas。 王乾元虽然不讨厌钱,但他比较讨厌王胤桀,心里暗暗希望jff能获得这场竞拍的胜利。好几次他甚至都想在jff出价领先的时候终止拍卖,但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这么做,那个声音不断告诫他,经商之道,最重要就是“信誉”两个字。既然出来拍卖,那就要拍到底。 杜建国跟王乾元刚好相反,他对主动来找星途合作的jff有一种本能的防范心理,觉得这孙子肯定没安好心。对于为了救儿子敢于得罪整个地球的王胤桀倒是有一种佩服,觉得他算是一条好汉。以至于王胤桀停止出价以后杜建国还为他惋惜,觉得他为什么不坚持一下,再抬高几十万说不定jffgas也就放弃了。 此时竞拍价格已经到了6万,jffglf的jff拍得了这顿龙肉大餐。王乾元志得意满的跟杜建国说:“你看,我就说jff这人靠谱,多给咱们面子。” …… 拍卖是王希咖非常熟悉的商业活动,在前世他也经常参加拍卖会。有时候当你竞拍得来了一件喜欢的东西,获得的快乐不亚于打赢一场战斗。 第一百二十二章:人之大欲 手稿: 杜建国兴致不是很高,悻悻道:“嗯,还行把。”后来杜建国曾经私下问过王胤桀当时为什么不继续跟jff飙价,王胤桀道:“老子又不傻,就是拍着玩,帮你们抬抬价。你们那顿饭值00万吗?我本来想帮你们抬到00万就停的,后来看那孙子还挺有钱,就帮你们弄到00万,觉得差不多了,再多对面要跑了,我就停了” jff的想法跟王胤桀差不多,也是想帮星途抬抬价,不是很想真的买。只是他的心理预算是50万,没想到王胤桀00万就跑了,只好自己出这笔赞助费了。当时王乾元倒是不知道jff为啥要出这么多钱给自己捧场,他满心想的都是如果每个星期拍卖一次,每次都能赚00万的话,一个月就是100万,一年就是1亿4。那岂不是每个星期只用上一天班,就走上了人生巅峰?他决定要保证这顿饭的质量,让顾客觉得物有所值,这样才会有回头客。 这次王乾元决定改变方式,在用高压锅煮之前先用水泡着,说不定能把龙肉泡“发了”,这也是他从人类名菜“老花豆煮腊肉”里泡花豆的方式里得到的启发。他把龙肉泡到浴缸里,打算先泡一天看看。但又不放心,每两个时过来记录一下变化,就跟个试验员似的。 晚上两点半,王乾元就起身了。他左手拿个手电筒,右手拿个笔记本,准备到浴缸看一下龙肉的情况。刚走到一半就觉得不对劲,浴室里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有人。王乾元本以为是杜建国,但听脚步声又不像,杜建国一般走路都是脚后跟先着地拖着步子走的,但这个脚步声是前脚掌先着地的走法。难道是遇到贼了?王乾元心里一惊。 再从窗外一看,外面停着一艘没见过的快船,显然是得手以后准备跑路用的。“妈的,竟然偷到老子头上,不给你点厉害看看你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王乾元想到。他关掉手电筒,转身走回办公室,拿了一根高尔夫球棒,猫在大门后面等着。 那贼名叫irr,从就练就了一身偷鸡摸狗的好本领。平时在巴黎地铁活动,基本没失过手。irr偶然从新闻上看到拍卖的消息,就想来月球碰碰运气。开始一切都顺利,只是没想到这个石头那么重,只好两只手吃力地拖着走。刚走到一半,突然“砰!”的一下,头部受到重击,晕了过去。再醒过来已经被绑住了手脚,坐在了遣返回地球的警用飞船上。irr心想自己大风大浪见得多了,没想到竟在这个星球上翻了船,可能命中不适合到月球发展。经此一役,irr暗下决心今后再也不踏入月球一步。而他却是也没有再踏入月球,因为盗窃财物数额巨大,又被田磊买通了关节,被重判了吃60年牢饭。 经此一役,王乾元觉得有必要提高一下公司的安保措施,毕竟现在公司里有00多颗贵重物品,难保不被各路人马惦记。公司开会征求大家意见,田磊说自己有个师兄,是把打架的好手。除了读书还喜欢练散打,就是毕业以后一直没工作。如果能把他请来,给他一份保安队长的工作,他妈妈不知道该有多开心。 王乾元本来是想请个专业的保镖队伍的,但又不想得罪杜建国的人马公司首席大律师田磊,便说好吧,你把你师兄带来看看。下周一田磊果然领了个高壮汉子过来。那汉子身高八尺有余,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活脱脱就是水浒传天伤星武松下凡。 王乾元见他这等相貌,觉得长成这种样子的人应该读书不多,怎么会成为田师兄呢?真是人不可貌像。便说道:“你好,田说你是练过的,我们要招聘一个保安队长,请问你有什么才艺展示么?” 那汉子点点头,从包里掏出三块砖头子。凌空左手劈断一块,右手又劈断一块,完了再用头撞碎一块。说道:“俺的才艺就是劈砖头!” 王乾元抚掌大笑道:“好,好,好!果然有两下子。那以后你就负责我们公司的保卫工作吧。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那汉子朗声说道:“我姓令狐,单名一个锋字。” 王乾元道:“令狐锋?好名字,不由得让我想起古代武术家,独孤九剑传人令狐冲先生。不如我再送你一个字,你以后就叫令狐冲锋吧。” 令狐锋心想:“这王老板莫不是个傻子?老子是来你这工作的,你凭什么给我起个名字?你又不是我爹。”但令狐锋毕竟是职场新人,也不好得罪老板,只好说:“随便,您开心就好。其实您叫我令狐或者令就好。” 王乾元点点头:“好吧,令狐冲锋,从今天起你就负责照看厨房的那00块龙肉。如果少了一分一毫我拿你是问,下去吧。”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令狐锋问田磊:“你们老板是一直都这么疯还是怎么的?” 田磊说:“时不时的吧,我们老板人不错,你跟他处长了就知道了。回头我再带你认识一下杜总你就上道了。” 令狐锋点点头,从此便在星途旅行社安顿了下来。 杜建国对令狐锋的到来没有太多表示,只问他做保卫工作需要购买些什么器材,回头买菜的时候一起带来。 令狐锋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加特林重机枪一台,ak47两支,点八左轮手枪一支,火箭筒两枚,脚踩式地雷50枚,跳跃式地雷0枚,战术匕首一把,第一滴血5里兰博用的弓弩一副。暂时这么多就够了。” 杜建国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回来的时候扔给令狐锋一根梢棒,一副双节棍。说道:“你要的那些古代武器菜市场没得卖,给你买了两个差不多年代的,你先将就着用。” 令狐锋接过棍子,说道:“这个如意金箍棒倒也罢了,问题是这个双节棍我没练过,恐怕发挥不了它的战斗力。” 杜建国道:“没关系,你慢慢练,平时没什么保卫任务你就来厨房帮把手,武艺和厨艺是相通的,多做做菜对你提高战斗力也有好处。回头我再装个报警系统,有人来后厨偷东西可以一键报警。” 也许是因为令狐锋的到来,也许是报警系统的威慑,在jff的晚宴到来之前,星途旅行社再也没有丢过东西。jffgas是和妻子akigas手挽手来到星途二楼餐厅的。这是大家第一次见到gas夫人,只觉这个女人不寻常,气质高雅,谈吐得体。想来jff的事业也是离不开夫人的帮衬。 星途旅行社的众人没有打扰他们的二人聚餐,只是按jff的要求请了几个音乐家给他们伴奏,演奏的乐器从提琴到马头琴,从萨克斯到葫芦丝应有尽有,曲目也是地球人耳熟能详的那几支曲子。星途旅行社的餐馆毕竟是米其林评过星的,环境和摆盘都无可挑剔,gas夫妇对这顿饭很是满意,尤其对龙肉羹这道菜赞不绝口。吃完晚宴两人专门到后厨感谢了主厨杜建国,给了他00费。 相比于自己做老板的事业,杜建国对自己的厨艺受到认可感到更加自豪。这是对他技艺的认可,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肯定。就像好画家需要好的观众,好的音乐家需要好的听众一样,好的厨师同样也需要好的食客,正所谓知音难觅。 jffgas夫妇是第一个对自己厨技表示真正尊重的人,从此以后,虽然对jff的商业目的还是所有忌惮。但在内心深处,杜建国已经把jff视为自己的知音。 相比于在月球享受龙肉大餐的jff,在猛犸星搞科研的科学家就没那么好运气了。每天吃的都是部队伙食,虽然营养还算丰富,但口感跟米其林餐厅还算没法比的。好在科学家们对此并不在意,因为猛犸星上有比食物更让他们兴奋的事,那就是他们克隆的外星胚胎。 两种方式的克隆胚胎全部成活,一共是5个按al赵方案用鸵鸟卵细胞做卵母细胞的胚胎,1个用尤里方案d打印做卵母细胞的胚胎。相比起来大家更重视d打印的那个胚胎,因为这个胚胎是根据实物比例做的,是一个足足有1000米高的巨蛋,看起来非常壮观,像一座白色的山。虽然克隆技术是一项古老的技术,但这是这项古老的技术第一次孕育一种对人类来说非常陌生的生命。每个人都很好奇这些胚胎中将会孵化出什么样的动物,好奇这种动物的身体结构,饮食习惯。为什么这种巨大的龙型生物会吃掉一颗星球呢?它是以宇宙中的星球作为食物,还是像鸟类吃沙子一样只是为了帮助消化,它的消化系统到底是什么结构呢?为什么这种生物可以直接在宇宙空间飞行,它的呼吸系统又是什么样的呢?一切的一切都是有待解开的谜。 …… 王希咖总觉得书中的杜建国很像这个时代的彭连虎,天生就有做饭的天赋。看来食欲的确是人之大欲,哪怕是科技再先进的时代,人类也无法拒绝美食的诱惑。 第一百二十三章:艺术生活 手稿: 大概一个月左右,那5颗鸵鸟蛋里的生物已经开始成形,你可以透过蛋壳看到里面的生命,看起来跟地球上的鳄鱼,蜥蜴胚胎没什么不同。大家把其中两颗按照摄氏度的温度进行孵化,另外两颗按照7摄氏度的温度进行孵化,想看一下这种生物是否会像鳄鱼一样,不同的孵化温度会导致不同的性别。 孵化到4天,两只在度温度的蛋破壳了。从里面钻出两个可爱的脑袋,长度大约0厘米,长吻,有尾巴和四肢,但没有翅膀,看起来像某种鳄鱼或是蜥蜴的幼崽。要不是这东西是al赵亲自克隆的,大家都要怀疑当初是不是拿了两个鳄鱼蛋来孵化。al赵把这两个家伙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一只起名叫kvi,一只叫jifr,名字来源于一部古代影片《杀人鳄鱼潭》的角色。两只家伙都是公的,除了基因检测和鳄鱼有所不同以外,其他的一切都跟鳄鱼一模一样。尤里建议解剖一只,看看内脏什么的。al赵不同意,说刚生下来就解剖不太好,等养大点再说。好在kvi和jifr很好养活,与地球上的鳄鱼只吃肉类不同,这两只有外星血统的东西你喂它什么它就吃什么。你喂它生肉它就吃生肉,你喂它胡萝卜它就吃胡萝卜,除了jifr不吃香菜以外,基本没啥忌口的。 科学家们也不知道为啥视频上吞噬星球的动物生着一对翅膀,自己克隆出来的却是一对鳄鱼。周浩宇认为也许是克隆的时候损失了某种遗传物质,也许是基因突变,还可能这种生物是不完全变态动物,长到一定的程度就会生出翅膀。harls认为也许视频里的龙和大家克隆的这种不是同一种生物,也许这两个鳄鱼就是鳄鱼——:“如果一种动物看起来像鳄鱼,走起来像鳄鱼,那它就是鳄鱼。”harls说道。 除了这两只敷出来的鳄鱼,大家更期待剩下三只没有孵化的,以及那个巨蛋里的生物。然而等了好几天,在7度温度孵化的三个蛋还是没动静,一去检测,竟然都臭了。看来这种蛋不适应那么高的温度,大家赶紧把这三个臭蛋扔了,出去看那个巨蛋。 巨蛋倒是没有坏,只是也没什么动静。人们纷纷猜测是不是d打印的蛋壳太厚,里面的生物出不来?还是说这个巨蛋根本就是一个失败品?就这么又猜测了两个多月,看到kvi和jifr都长到一米多长的时候,尤里终于决定不等了。他带了一把榔头打算把巨蛋敲碎了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如果什么都没有大家也好收拾包裹回地球研究那两只虾鳄鱼。就在他抡起榔头打算敲下去的时候,蛋壳突然自动出现了一个裂纹。“里面的东西动了,它在破壳!”尤里激动的喊道。 地球上有句俗话:一个蛋,如果你从外面敲碎就变成了食物,但从内部打破就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巨蛋内的生物可能也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能赶在尤里把它变成食物以前自己破壳而出。 猛犸星上的全体人员都见证了这次壮观的破壳。先是一只爪子破壁而出,紧接着是头——那头看上去跟kvi和jifr明显不同,除了大上好几百倍以外,这头的眼睛是长在两侧的,而不是像kvi和jifr长在头顶。头钻出来以后,那个东西把爪子搭在蛋壁上只一撑,整个身子都跳了出来! 尤里突然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大喊道:“?kыльr,kыльr!??yhгьkыльr!?”(翅膀,它有翅膀!) 大家定睛一看,这个刚从蛋里跳出来的生物背上果然有一对大大的翅膀。它扑腾了几下背上的翅膀,抖了抖身上残留的蛋液,仿佛刚从一本关于恶龙与骑士的童话书中跳出来似的。 尤里兴奋的向着龙跑过去,想要抚摸一下这条帅气的生物。那龙可能是刚来到这个世界上,位置不太舒服,便将身一扭,跳了一下。就这么一步,带起来的风就把尤里吹出去十几米远。 尤里连滚带爬的站起来,顾不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兴奋地喊道:“raлыka,kakarhaльhar!?”(我的宝贝,你看它多有力气!) 猛犸星的科学工作者们都倒是没有尤里那么兴奋,他们更关心的问题是:这么大条龙,要养在哪里呢?这龙的蛋就有1000米高,从里面跳出来的龙连尾巴有000米那么长,翼展000米。这么大个玩意儿房子里也搁不下,放室外吧又怕它到处乱跑,还挺让人发愁的。 尤里想的跟其他人明显不一样,几分钟时间他就给这条龙起了好几个名字:塔格利安,奈法利安,耐萨里奥,拉佐格尔,每个都是如雷贯耳的好名字。最后尤里决定给它命名为Вa?лГг?ьвчa?цв(瓦西里扎伊采夫)。这是尤里最崇拜的狙击手的名字。 瓦西里显然不知道这些渺的人类在想些什么,对于刚刚破壳而出的它来说,最需要的就是食物。它感觉嗓子有些发痒,便张了张嘴,发出了它的第一声呼喊——“吖,吖,吖!” 直到听到这稚嫩的龙鸣,尤里才意识到瓦西里虽然身体庞大,但它毕竟只是个刚刚出生的孩子。 尤里喊道:“它饿了,快给它喂吃的!”一车一车的牛被运到了瓦西里面前,尤里有些不好意思,说道:“瓦西里,你刚来,咱也不知道你想吃什么,你先试试看这个牛肉合不合你口味,不行咱们再换。瓦西里似乎是听懂了尤里的话,它看着眼前这些动物,突然伸出细长分叉的舌头跟食蚁兽舔蚂蚁似的,一下一个,一下一个,把100头牛给舔光了。 虽然猛犸星的研究没有主动透露给媒体,但是科学家成功克隆了一条外星巨龙的消息还是传开了。毕竟人类以前并没有克隆过任何地球之外的生命,连克隆恐龙这种事都仅仅停留在影视作品中。王乾元本以为借着这波热度龙肉晚宴的热度会节节走高,没想到后来再也没达到第一次拍卖6万的价格,几次拍卖都不到100万就成交,最近一次只拍了5万块,由一个矿石老板购得。 虽然5万块也不是笔数目,要搁以前王乾元绝对满意。但自从赚了00万之后他的胃口大了,决定搞点新鲜的,所谓富贵险中求。既然外星恐龙这么夺人眼球,自己为什么不也弄一条呢?他找到了刘启林,问他能不能也用这个龙肉搞一条龙出来。刘启林最近倒是用牛骨牛杂碎打印了一堆“模拟龙肉”,正愁卖不出去,见王乾元来了便向他诉苦,说道:“王老板,我们现在货源充足,要不然还是走薄利多销的路子,别拍卖了,就把龙肉当正常菜卖,一顿1万八,多走走货怎么样?” 王乾元道:“老刘,别琢磨龙肉饭的事情了,我想了个大生意。咱们克隆一条龙出来怎么样?” 刘启林道:“克隆那玩意儿干嘛?咱们这么多龙肉都还卖不出去呢。” 王乾元道:“这次不是卖,我不是搞旅游的吗?咱们克隆一个龙,搞个主题公园,就跟你这喂牛似的让顾客来喂龙,你说该有多开心?” 刘启林道:“好是好,不过技术上我不知道能不能搞定。” 王乾元道:“一定行的,你毕竟也是搞科学的啊!要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刘启林心想自己当年学的是畜牧专业,也不知道算不算搞科学。不过他倒觉得既然已经有人克隆出来了,那自己也可以试试。便点点头,说道:“好吧,但在月球可不成,那龙太大了,我们这没这么多地方。” 王乾元道:“这个自然,等回头我们找个地方开个养龙场,找个大点的星球。” 王乾元回到办公室就拿着星际地图在那看,想找一颗跟猛犸星差不多大的星球,但又不能太偏,太偏了今后不太好发展。找来找去发现大熊星座109星系有一颗叫白熊的星星不错,够大够硬。虽然距离远了点,离地球有4100万光年,但附近就是大熊星座旅游景区,不缺人气。 而且这个白熊星座开发过,不用自己再去改造大气。王乾元估摸着白熊星的地价应该不贵,过去一问果然,这颗星星当年是作为大熊星座景区的一部分开发的,结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景区规划刚好避开了这颗星。于是开发商跑了,整颗星星的开发计划就烂尾了,整好适合养龙。 王乾元跟刘启林商量,把令狐冲锋先派到月球养殖场看两天场子,刘启林就专门在白熊星上 搞克隆。刘启林买了一堆书回来研究,觉得其他的技术难题都好搞定。就是不知道猛犸星上克隆出来的那条龙用的卵母细胞是什么成分。是按照鳄鱼的卵细胞成分d打印的还是用的蜥蜴的,又或者是蛇的成分。王乾元大手一挥,说道:“科学来源于实践,你每样动物的卵细胞都打印一遍不就行了?蛇的来一条,鳄鱼的来一条,蜥蜴的也来一条,咱这里龙蛋多得是。你要是弄出几条不同的龙出来咱更好。”刘启林一边嘟哝道:“弄出来容易,关键是养起来麻烦。”一边走进了实验室。 如果猛犸星的科学家听到刘启林的抱怨,一定会同意他的观点。克隆幼龙瓦西里不但身型庞大,而且力大无比,随便摇摇尾巴就能开山裂地,光是把它固定住就花了不少心力。最后用了一条直径500米的adr链(aggrgaddiadard聚合钻石纳米链),又打了一个50千米的纳米桩子才勉强把它锁住。 …… 王希咖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复制出了一条龙。这种身长翅膀的龙存在于许多艺术作品中,没想到竟然是真的。看来艺术确实是来源于生活。 第一百二十四章:超越光速 手稿: 科学家按照地球驯兽的法子对它进行巴浦洛夫反射培训,希望它能够听懂指令。但瓦西里实在是太大了,在它的视线里,人类就像蚂蚁一样渺。无论你坐在高达机器人里还是星际飞船里训练它,都好像是一只苍蝇在训练一只苍鹰。最后尤里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用全息投影技术放大1000倍,把自己的形象投影到瓦西里面前,才能引起它的注意。 对瓦西里的研究不单单是巴甫洛夫式的条件反射,它的生理构造也是科学家的重点研究对象。与它采用相同遗传物质,只是卵母细胞不同的生物kvi和jifr跟它的形象就截然不同,后两者长得像鳄鱼,瓦西里却是一条龙。科学家们分析也许所有的爬行生物da都有相似的地方,只是克隆kvi和jifr时遗传物质受到了一定的破坏,所以才变成了鳄鱼。 瓦西里的皮肤也令人很感兴趣,它身上厚厚的鳞甲似乎跟克隆它的猛犸星残留的鳞片有所不同。猛犸星残留鳞片是椭圆形的,而它身上的鳞片确是三角形,不知道是不是跟它还未成年有关。总之,对于瓦西里的研究和训练都只是刚刚起步。 在完成了瓦西里的条件反射训练之后,尤里就想研究瓦西里的运动能力。研究所讨论了一会儿设计了个实验方案:把牛绑在大型曲率飞船上,让瓦西里追着跑。瓦西里开始不太会跑,跑几步就要摔倒。瓦西里体重又巨大无比,每次摔倒都搞得像地震一样,研究所附近的场地上被它摔得到处是坑,不知道的还以为猛犸星被几百颗行星袭击了一样。 尤里一度以为瓦西里因为是克隆儿,所以脑有问题,运动能力不行。后来瓦西里自己摸索了几天,跑得就越来越快了,大家这才知道瓦西里的运动神经没什么问题,它开始表现得有点共济失调是因为它缺乏同类的教导,没有可以学习的对象。 学会跑以后下一步就是学习飞翔。这次尤里学乖了,为了让瓦西里不至于在自学过程中走不必要的弯路,尤里到上学习了一鸟类教育鸟飞行的视频。他先用全息投影弄了个龙的形象,教瓦西里扇动翅膀。瓦西里看到这个新的形象非常开心,有样学样照着动作就开始扇自己的翅膀。看来瓦西里的智商不低,能够认识到镜子里的形象不是自己。就这一点就超越了大部分动物。 瓦西里翼展000米,每半边翅膀就是1500米,扇起来整个世界都飞沙走石,跟17级台风似的。然而奇怪的是瓦西里光扇翅膀,身子原地不动。这种原地扑腾的场面看得大家干着急,瓦西里自己也急,就使劲扇,越扇风越大,但还是飞不起来,扇了0多分钟瓦西里自己也累了。瘫倒在地,像一座山塌了一样。 尤里是把瓦西里当自己的孩子看待的,看到这个样子心里有点恨铁不成钢。他用高音喇叭喊道:“Вaл,вaвa,kakyжчha!?”(瓦西里,站起来,像个男人一样!)然而瓦西里虽然被尤里起了个斯拉夫名字,却明显听不懂俄语。它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每一下呼吸都沉重得像一部坏了的手风琴。嘴里还躺着涎液,像一条决堤的河一样淌得到处都是。 看到瓦西里这令人心碎的表演,尤里也有点心碎。“这孩子身体素质不行,心肺功能不好。飞不了”他说道。 harls却安慰尤里道:“你别太心急,哪有鸟一生下来就会飞的?得有个过程。” 尤里道:“不,瓦西里是那种不会飞的鸟。就像鸵鸟和企鹅一样。我觉得这跟当初我们用了鸵鸟蛋做卵母细胞有关。” harls说道:“用鸵鸟蛋做卵母细胞的是kvi和jifr,瓦西里的卵母细胞是用鳄鱼的卵子做材料d打印的。” 尤里道:“鳄鱼也不会飞。” harls道:“我敢打赌,瓦西里会飞。你看它翅膀和身体的比例就知道它能飞。” 尤里道:“我赌一个月的工资,瓦西里飞不起来。我在计算机上模拟过它的运动轨迹,跟企鹅一模一样。” harls道:“一言为定。三天之内我让它飞起来。” harls说到做到,他一遍又一遍的比较瓦西里和鸟类的飞行动作,发现瓦西里之所以原地不动,是因为它在扇动翅膀的时候脚没有动,这样就缺少了一个“第一推动力”。找准了原因,那解决问题就简单了。harls给瓦西里设计了三个分解动作:第一个动作,下蹲。第二个动作,脚用力向下蹬地。第三个动作,扇动翅膀。 在harls的投影教学下,瓦西里很快学会了这套分解动作。它把这三个动作连起来做了一遍,终于腾空而起,飞了起来。 尤里就这么输掉了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他没想到harls在教学方面这么有天赋。但尤里输得很开心,只要瓦西里能飞起来,让他输掉两个月的工资都行。看着掠过上空的巨龙之翼,尤里喃喃地说:“Вaл,пy6r,плв6дhы?!”(瓦西里,请你自由的,飞吧) 00多亿有手机的成年人类都看到了瓦西里第一次飞翔的景象,发出了激动的喊声。其中白熊星上的王乾元叫得最响,他吼得像看到自己股票涨停了一样。从这飞翔的巨龙身上,王乾元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相比起来刘启林和令狐冲锋倒是没那么激动,刘启林怼折了十几根探针,也没能从那堆龙肉中成功提取出细胞核——他还没有想到用激光先融化细胞膜,再提取细胞核的方法。所以激动不起来。 令狐冲锋不太激动,是因为他本来就生性沉稳,他在刘启林的零重力月球养殖场一边喂牛一边说道:“有翅膀当然能飞了,俺没有翅膀,不一样能飞么?这里的牛都没有翅膀,不照样飞得到处都是。” 刘启林养殖场现在大概有5000头牛,基本属于满负荷状态。这些牛够星途的客户吃两年,但如果拿来喂瓦西里的话,最多也就能撑两天。这龙最近长身体,运动量又大,每顿饭都要用它的长舌头舔千八百头牛,晚上还要加餐。 瓦西里这巨大的饭量让研究所的科学家感到有些遭不住,他们眼看着巨额的研究经费变成一头头牛运过来,然后被瓦西里一下一个,一下一个就给舔没了,心就像在滴血——这些经费本来可以随便编个课题就骗过来,变成自己年终奖的。如今却只能变成牛肉,然后变成粪便。 在经历了一番思索之后,al赵决定开展对瓦西里饮食结构的研究。说白了就是不让它只吃牛肉,也吃点其他的,比如土豆,大白菜,窝窝头,老玉米什么的。这一试发现瓦西里食谱也很广泛,这孩子吃嘛嘛香,一点都不挑食。甚至连kvi不喜欢的香菜和折耳根都吃得津津有味,还会吃土。这就给研究所节省了一大笔经费了,毕竟500吨牛肉和500吨土豆在质量上是一样的,在价格上可是差得多了。经过这番研究,大家证实了两个猜测:一,外星龙类都是杂食性动物。二,瓦西里吃土可能是因为他的消化器官还不完善,所以需要像鸟类一样吃些沙子帮助消化。 在解决了吃饭和经费的问题后,科学家又把注意力集中在科学上。这次他们想要测试瓦西里的飞行能力,初步设想是瓦西里时速能达到50公里就很了不起了,这是地球上飞得最快的褐雨燕的速度。瓦西里飞到50公里每时的速度很轻松,于是大家又给他测试音速,每时14公里,瓦西里跟闹着玩似的就达到了,那时候大家还为它高兴。等到瓦西里的测试时速超过光速00,000公里每时的时候,大家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要知道光速是很难超越的一个速度,人类从类人猿时代开始进化,花了上百万年才超过这一速度。一段时间还受爱因斯坦错误理论的影响,认为光速不可超越。可是瓦西里,一条宇宙爬行动物,竟然只靠扇动翅膀就能超越这个速度,不由得让人感到深深的沮丧——自己千辛万苦才能做到的事,竟然被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做到了,搁谁谁不沮丧? 但沮丧归沮丧,该做的实验还是要做的,为了测试瓦西里的极限速度,大家决定用曲率飞船测试。这一试,就试出了问题。 用纸叠一艘船,在船的尾部凿开一个洞,放入一块肥皂。把这艘船放在酒精或者水中,那么船就会自动前进。因为肥皂在这些液体中溶解后会降低后方液体的张力,这样一来船前方和后方就会产生张力的差距,前方张力大于后方张力,这一张力驱使着船向前行进。这是学课本上关于曲率驱动的基本解释, 实际上曲率飞船跟这艘船在本质上差别不大,因为宇宙平不是平坦的,而是有一定的弧度,也就是存在曲率。你可以把宇宙空间看作一张弧形的膜,或是一个封闭的肥皂泡。只要把飞船后面的空间曲率减,飞船就会被前方更大的曲率拉扯过去。只要你把超过直径0万公里的空间曲率缩到零,也就是把这段空间折叠,那么你的速度就会超越光速。 …… 在这个时代,王希咖接触到速度最快的生物就是当年的狼王塞申斯,但王希咖并不觉得塞申斯的速度能够超越光速。说中能够超越光速的瓦西里,让王希咖无法想象。 第一百二十五章:终极铁布衫 手稿: 曲率驱动技术0世纪就已经提出,世纪就已经实现。但用这项古老的技术来测试瓦西里的飞行速度就会存在一个问题——你无法遥控曲率飞船。遥控只能靠接收和发射无线电信号来完成,无线电信号的速度并不能超越光速,所以你无法用这个方法来控制超越光速的曲率飞船。以往人类的无人曲率飞船都是用一个事先设定好任务的ai机器人坐在驾驶舱进行操作,完了再把侦测到的影像资料运送回来。如果必须使用遥控技术,也只能采用远距离量子纠缠的方法对飞船遥控。 但现在猛犸星并没有驾驶机器人,也没有量子遥控器。要想用这两种技术得先写个报告向地球申请,等地球审批了再由财政拨款运过来,非常的麻烦。而且猛犸星的科研项目本年度的预算早就用完,再申请也不一定批。所以科学家们决定采用真人驾驶来对瓦西里进行测试,也就是自己开飞船测试。 尤里表示想要由自己来完成这项任务,毕竟他把瓦西里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但是最后还是决定由harls来完成,因为harls对于瓦西里的飞行姿态更熟悉,由他来驾驶飞船更有可能测试出瓦西里的飞行速度,而且相比于冲动的尤里,harls明显更加稳重。 harls用来测试的飞船是尤里的私人飞船,最高时速能达到曲速7,每秒010八千米,相当于6561倍光速,可以在1分钟内飞过太阳系。harls发动引擎,打算先用曲速,也就是10倍光速来测试一下瓦西里的速度。 刚按下开关,反物质引擎的巨大轰鸣就响彻了整个研究基地。本来这飞船的声音没这么大,但是尤里把排气管改装了,所以声音大了无数倍,好像1世纪初期人类驾驶的鬼火摩托车似的。为了引起瓦西里的注意,飞船整体被改装成了一头牛的形象。从观测站来看就好像一头牛在飞。 harls从飞船的倒视镜里看到瓦西里果然追了上来,看样子曲速对瓦西里不成问题。harls没想明为啥飞船尾部的时空扭曲对于瓦西里不构成影响,但他明显不能被瓦西里追上,所以按下开关,把速度调到八倍光速的曲速,打算甩开瓦西里。瓦西里加紧速度扑腾了两下翅膀,竟然也把速度调到了曲速。harls还没来得及加速,瓦西里突然伸出舌头一舔,像青蛙舔苍蝇似的把飞船舔进了嘴里,吃掉了。虽然在人类历史上为科学献身的事情时有发生,但harls是第一个被外星生物吃掉的人。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直到瓦西里返回猛犸星,大家才醒悟过来。 对瓦西里的研究暂停,甚至对外星生物的研究也陷入停滞。尽管al赵和尤里们一再打报告表示科学工作中牺牲是在所难免的,但地球方面还是暂停了提供经费。事实上地球方面对研究所的工作已经失去了耐心,觉得他们每天烧那么多钱完全不可接受,这次出了这么个事故,正好给它停了,把钱花在其他方面。 地球军方派了????????(赛义夫穆罕穆德)将军过来接管研究所的工作。赛义夫和两个贝雷帽走进研究所,用不带感情的声音宣布道:“?????????????????????????????????????????????????。” 一片死一般的沉默,一方面是大家被赛义夫将军的气势震住了,另一方面大家都没听明白赛义夫将军说的什么。大家只好什么都不说,但脸上都装出一副听懂了的样子。周浩宇为了打破这种尴尬局面,只好上去跟赛义夫说道:“将军您好,我们这里没人听得懂阿拉伯语,实在不好意思,麻烦您用联合国官方语言说一下吧。” 赛义夫白了周浩宇一眼,用生硬的官方语言说道:“哼,连话都听不懂,还是科学家呢。也不知道你们每天在忙些什么!从今天开始,研究所由军方接管,改为研究这种外星生物的作战价值。” 尤里道:“这个建议不错,但是要研究作战价值,我们还是得研究一下瓦西里的速度,因为速度也是战斗力的一部分。” 赛义夫道:“不,停止研究它的飞行速度,我们首先要研究一下这种生物的抗击打能力,全体人员撤离,我们准备测试星际导弹对该生物的杀伤能力。” 大家这才知道随着赛义夫将军来的,除了那两个撑场面的随行人员,还是50来艘战列舰。周浩宇忍不住问赛义夫将军,您听不听得懂粤语?得到否定的答案以后,周浩宇忍不住狠狠骂道:“正扑街仔,冚家铲!”(你个混蛋!) 研究所撤离到当年周浩宇和尤里被流放的-1八799星球观看赛义夫将军的“实验。”这颗星球上还留着当年周浩宇被流放时写下的半篇自传,如今早已是物是人非,令人唏嘘。大家心里明白,这是军方想要找借口消灭瓦西里,但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群四体不勤的科学家,又怎能违背赛义夫将军的命令呢? 瓦西里被固定在aggrgaddiadardhai(聚合钻石纳米链)上,还不知道等待它的是什么。它只觉得今天怎么还不开饭,肚子都有点饿了。那边的赛义夫已经下达了发射指令,50艘战列舰以喀秋莎火箭发射器的速度在一分钟内疯狂向瓦西里发射了6万发穿甲导弹。这根本不是什么实验,这是军方想要用钢铁将瓦西里淹没,他们想要消灭瓦西里! 尤里不禁用黑布蒙上了关kvi和jifr的笼子,他不想让这两个家伙看到这一幕。6万发导弹在10秒内相继命中了目标,一时间整个观察视野中全是导弹炸裂后的尘土。看到这一幕,尤里不由得闭上了眼睛。等他5秒钟后睁开眼睛发现瓦西里完好无损的时候,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止不住的流淌下来。 赛义夫对瓦西里的皮肤竟然能抵挡穿甲导弹感到一丝惊讶,要知道这些导弹可是能轻易穿透坦克护驾,甚至能穿透100层钢建水泥建筑的导弹。但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习惯。他面无表情的下令发射沙皇代核弹头。在遥远的0世纪,人类曾经制造了一颗5000万吨当量的沙皇核弹,星际大航行时代又开发出了10亿吨当量的沙皇代,这种核弹可谓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见谁灭谁。 瓦西里不知道这武器的厉害,见到这颗装载了沙皇代核弹头的星际导弹以40马赫的速度慢慢悠悠的飞过来,竟然深处了舌头,以超过八倍光速的曲率的速度把这颗核弹舔进了嘴巴。 沙皇核弹在瓦西里口腔里爆炸,爆炸的声浪甚至在-1八799都能感觉到。瓦西里并没有消失,但是这颗核弹的威力应该是让它感觉到了疼痛,它张开巨口,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龙鸣:“嗷!嗷呜!”一朵巨大的蘑菇云随着它的龙鸣在猛犸星表面冉冉升起。 大家显然对这一场面没有心理预期,按照一般情况来说,被这么大威力的核弹攻击瓦西里应该被炸得连渣都不剩。就算瓦西里体积大一点,那最起码它的头应该被炸烂才对。要知道沙皇核弹的可以把砂石都融化成玻璃,可以把方圆100公里内的有机物瞬间气化,然而这么威猛的武器就这么被瓦西里吃了,造成的效果仅仅是一声:“嗷呜”,就好像打了个饱嗝。 身经百战的赛义夫也觉得有点难以理解,身边一个侍从冷哼一声,说道:“哼!我看这畜生已经受了很严重的内伤,三天之内必死。” 第二个侍从也说道:“对,任何生物都承受不了沙皇代核弹的超强辐射。” 第一侍从说道:“不过有没有可能这怪物受了辐射,会变异成更加庞大的怪物,就像哥斯拉一样?” 第二侍从道:“你是电影看多了吧?这怪物不变异就已经这么强了,还能怎么变?” 第一侍从正待开口,赛义夫扬了扬手,阻止了两个讲相声的侍从,准备发动下一轮攻击。因为沙皇代核弹差不多已经是人类的最强攻击手段了,所以赛义夫的计划是把带来的0来颗核弹一起发射出去。能消灭瓦西里就消灭,不能消灭也至少把自己的最强战斗力展示出来了,回去再想其他办法。 赛义夫高高举起的手正要往下挥,突然另一只有力的大手稳稳托住了他的手,让他挥不下去。赛义夫诧异的回头一看,原来是尤里。 …… 王希咖想起自己渡劫的时候,正是生扛了一记核弹才穿越了。说里的这条瓦西里扛过核弹竟然一点事都没有,难道这龙就是终极铁布衫的形态吗?那么多核弹发射,难道没有造成时空扭曲吗?真是奇怪。 s:推荐几本我觉得好看的书。第一本当然是烽火戏诸侯的《剑来》了,文笔细腻,气象万千。第二本是常州府的《开局修为全靠赌》,虽然书字数不多,但是写得诙谐幽默,让人读到停不下来。 如果您对说感兴趣,不妨读读这几本书。 第一百二十六章:吞星吐月 手稿: 赛义夫甩了甩肩膀,想甩开尤里,但尤里抓得紧,没甩掉。赛义夫道:“你什么意思?” 尤里道:“将军且慢动手,以我对瓦西里的了解,它现在要准备排泄了。我们有个人类研究员在它肚子里,不知道能不能排出来。” 瓦西里正常情况是每星期排泄一次,但今天可能是吃核弹吃坏了肚子,突然就提前排泄了。瓦西里的排泄物有点像蟒蛇的排泄物,只是因为它的体型大,所以排泄物的体积也大,一堆堆的像一座座山。 尤里拿着望远镜一边观察瓦西里的排泄物,一边暗暗祈祷自己借给harls开的那艘飞船能够经得住瓦西里消化系统的考验,不要被溶解了。也许是尤里的祈祷感动了上天,也许是奇迹发生,尤里真的在一堆排泄物里发现了一个银白色的圆锥形的物体,那正是他的曲速7瓦良格号飞船! 尤里兴奋的用舰载电话与瓦良格联系:“研究所呼叫harls,研究所呼叫harls,听到请回答,听到请回答。” 没有回答,通话信道一片沉默。但尤里并没有放弃,在连续呼叫了10分钟以后,尤里用复读机把自己的呼叫录了下来,然后一遍遍的复读。复读机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时,电话那头终于传来harls的声音:“行了尤里,快把那玩意儿关掉。它吵得我睡不好觉” 再次听到harls沉着的声音大家都很开心,al赵让harls看看能不能发动飞船飞回来,harls试着发动了几下,说道发动机好像问题不大,就是飞船尾翼被瓦西里的舌头舔坏了,不能转向,最好派船来接一下。 尤里和周浩宇自告奋勇,开着牵引船把harls从屎堆里刨了出来,一起飞向当年被流放的-1八799。一下飞船,harls就抱歉地跟尤里说道:“不好意思,把你的飞船弄坏了。” 尤里大方的说:“没事,这船就送你了,以后我开你的。” harls点点头,又跟赛义夫说道:“谢谢你带着军队来救我,现在我平安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赛义夫说道:“我只接受地球总部的命令,不是你说让回去就能回去得了的。” harls说道:“没事儿,您先回去,回头我给你们领导发一个报告。” 侍卫在赛义夫身边耳语几句,赛义夫抬起头来说道:“地球方面的消息来来。总部对你平安归来感到高兴,但同时对于这个怪兽的军事实验还需要继续进行,因为有证据表明,这是一种对人类有巨大威胁的生物,我们必须要测试人类是否能够驾驭它。” harls说道:“事实上我觉得用条件反射的方式也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对这种生物产生影响。” 赛义夫道:“不用了,地球总部建议我们用激光和超声波武器进行测试。” 尤里心里暗暗替瓦西里捏了一把汗,他感觉激光应该能对瓦西里造成严重的威胁,因为当时他们取细胞核的时候就用的激光破坏细胞膜。只是他无法阻止赛义夫的决定。 停靠在猛犸星外的战列舰充能完毕,同时向瓦西里发射了激光炮。然而瓦西里好像对这些光没什么反映。一道道激光射在它身体上,除了让它显得更加酷炫以外似乎没有别的作用。就好像照在身上的不是威力无穷的高能激光炮,而是迪吧里的镭射灯。只有当激光炮瞄准它眼睛的时候它才会眨眨眼睛。赛义夫看着这种无敌的怪兽感到一种深深的沮丧,就好像一个手拿梭标的冷兵器战士面对一辆重装坦克一样,毫无头绪。 harls说道:“赛义夫将军,当时我们正是用激光烧穿了这种生物的鳞甲取出细胞核的。我认为您们的激光武器之所以没用,是因为距离太远了。猛犸星已经被大气改造过,拥有很厚的大气层。您在宇宙空间发射的激光经过大气层的折射威力就没有多少了。我想您要是想测试这种武器,应该离近一点。” al赵也说道:“对,激光武器和超声波武器的速度在有大气的环境下达不到光速。而根据我们的测试,瓦西里是有超越光速的能力的。如果您真的想要测试瓦西里的抗击能力或者想要消灭这种生物,至少应该靠近一点。” 赛义夫尴尬的说道:“要近距离测试这些武器,我需要得到更高的权限,我不能拿我士兵的生命冒险。” harls说道:“我建议您在得到更高权限之前还是先回一趟地球。” 赛义夫盯着harls的眼睛说道:“hy!sa,hakyufryuradvis”(谢谢你的建议,大便人。) harls道:“我对您的措辞深表遗憾。” 赛义夫道:“iillbbak!”(我会回来的!)说完就带着他的侍从和他的战列舰回地球去了。 周浩宇好奇地问harls:“为什么赛义夫将军要跟你讲英文呢?” harls耸耸肩,说道:“谁知道呢?也许他看我像个英国人吧。” 尤里说道:“你们英国人涵养真好,要是有人叫我sa,我早干他了。” harls道:“sa怎么了,生活就是这样,sis,shad” al赵道:“你先跟家里通个电话吧,我们刚把你过世的消息发给了你母亲,现在你没事了,应该跟家里报个平安。” 因为距离遥远,用卫星电话打过去的话估计得几十年,所以harls只好使用量子纠缠电话。这种电话快到时快,信号也不错,就是话费贵得要死。 harls的妈妈接到harls的电话很惊讶,说道:“我们还以为你死了,已经申请用你的da复制一个你,现在胚胎都已经做好了。” 地球法律规定,因公殉职的人员确实有机会利用克隆技术获得再活一次的机会。只是harls没想到家里人这么快就行动,自己刚“牺牲”没有一个星期,竟然就把“替身”做好了。事已至此,harls也没啥好说的,便问妈妈:“那孩子的名字你想好没有?” 妈妈说:“就叫harlsjur吧,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harls说道:“没,这名字挺好的,您别把我的备份记忆输入到jur脑子里就好。让他独立健康成长。” 妈妈说道:“不会,我争取尽量不让jur去搞科学,去当一个律师或者厨师都行。当然,这得看jur自己的意思。” harls点点头,挂了电话。周浩宇看harls面色凝重,就问他:“你妈跟你说什么了?” harls说道:“没什么,就是家里多了个弟弟。” 赛义夫走了,对瓦西里的研究的主动权重新回到了研究所身上。大家惊奇的发现harls驾驶的飞船上裹着一层淡黄色的液体,这液体带有一种奇异的气味。这气味有点像抹香鲸龙涎香的味道,但又比抹香鲸的味道浓郁一些,几乎达到麝香的浓郁程度。于是研究员们猜测大概瓦西里的胃酸并不能腐蚀掉飞船的钛合金外壳,所以瓦西里的胆囊像抹香鲸一样,分泌大量胆固醇把飞船整个包裹住,然后再排泄出来。 这个发现非常有帮助,哪怕是没什么商业头脑的科学家,也知道用瓦西里分泌的这种香气可以制造成非常受欢迎的香料和香水。大家把瓦西里排泄物的独特香味命名为“龙遗香”。相比于抹香鲸的“龙涎香”,“龙遗香”明显更名副其实。首先抹香鲸是一种鲸鱼,根本就不是龙,其次龙涎香的也根本不是抹香鲸的”涎”,而是抹香鲸的胆固醇。按照周浩宇的观点,龙涎香应该更名为“鲸醇香”更符合实际一些。 除了“龙遗香”的发现,生物研究所对于飞船的飞行记录仪也很感兴趣。因为这个记录仪完整的记录了飞船在瓦西里体内的消化过程,相当于内窥镜一样。科学家发现虽然瓦西里长了一口尖锐的牙齿,但它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咀嚼,因为它的胃就有强大的研磨能力。瓦西里的消化系统介于鸟类和鳄鱼之间,有前胃和砂囊。当瓦西里吃掉一个食物的时候,先把食物放到前胃和砂囊里软化研磨,然后再返回到后胃和肠道进行消化,而在瓦西里的后肠还有一个类似于奇蹄类哺乳动物的发酵室,“龙遗香”的味道就是在发酵室内形成的。 这一发现验证了科学家们的设想,瓦西里这一类的星际恐龙之所以要吃掉一颗星球,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消化。鳄鱼也常常吃一些石块,用来帮助研磨食物,而鳄鱼吃掉的石块的重量往往在体重的百分之一。如果星际恐龙也按鳄鱼这个比例,那从它们吞掉的星球就可以推算出它们的体重。 同时瓦西里的后胃类似于鸟类,幽门狭,肠/壁相对来说比较薄。因此难以消化的东西可能难以通过幽门——如果对瓦西里来说有什么大型的难以消化的东西的话。这就意味着也许瓦西里可以像鸟类一样把难以消化的东西通过消化道的逆向蠕动,把食物从嘴里吐出,迅速减轻体重,避免被天敌捕捉——如果它有天敌的话。 瓦西里的消化系统与地球生物的消化系统虽然有差别,但差别并不很大,这一点倒是让科学家稍稍有点失望——在他们的印象里,神秘的“地外生物”应该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体,谁知道除了大一点,竟然跟地球生命体差不多呢? …… 记得王希咖曾经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话:当你知道的越多,越觉得自己一无所知。 谁能想得到,宇宙中竟然真的有那么一种生物,能够吞掉其他的星球。这种能吞噬星球的生物,现在应该也是存在的吧? 就在自己在工作室里看稿子的这一分钟,也许宇宙中的某处,正有这样一种动物正在吞星吐月。 第一百二十七章:隐藏风险 手稿: 相比于消化系统,大家对瓦西里的呼吸系统更加好奇,毕竟瓦西里在进行速度测试的时候可以完全突破猛犸星的人造大气层,在宇宙空间自由飞翔。那么瓦西里需要像鸟类一样进行气体交换吗?它的体内有气囊吗?又或者像鳄鱼一样具有双重呼吸的能力么?氧气或者其他气体对瓦西里的意义是什么?这一切都是未解之谜。最好的方式就是像harls体验瓦西里的消化系统一样,派侦察器到瓦西里体内实地侦查一番。 但这项工作危险性太高,明显不能让真人来进行。所以al赵打算写报告让地球派几个ai机器人来,再派几架飞机。这样可以对瓦西里进行深入的体内检测,另外也可以更准确的测试瓦西里的速度。大家猜测瓦西里的飞行速度之所以能超过光速,原理应该也是曲率——它巨大的翅膀在扇动的时候已经改变了身后空间的曲率,前方的空间可以把它牵引过去。但它究竟能达到多快的速度,还有待研究。上一次刚刚测试到曲速,harls就被吃掉了。 在对瓦西里的研究有所突破的同时,王乾元和刘启林在白熊星上的研究也有了一定的进展。倒不是因为他俩想到了用激光解决提取细胞核的问题,而是因为米其林星级厨师杜建国前来考察了。王,刘二人向杜总汇报了目前的工作进展以及遇到的困难,杜建国思索了两分钟,说道:“也许我可以解决你们的困难。” 杜建国想到的方法是用液氮,地球上流行一种古老的烹饪方法叫做“分子料理”,这一技术常常利用液氮瞬间冷却一些食物,改变他们的物理特性。在烤肉上浇上一层液氮,就会让肉变得像薯片一样脆。杜建国想到的办法是用液氮冷却“龙肉”,这样可以使得龙肉的表面变脆,也许就可以用探针提取细胞核了。刘启林找着杜建国的方法一试,果然成功提取出了龙肉内的细胞核,解决了克隆星际恐龙最大的困难。因为怕克隆失败,所以刘启林采取的是多多易善的方式:多克隆几个,这个不行还有那一个。”于是,在遥远的白熊星上,0颗胚胎就这么诞生了。利用d打印技术,10颗用鸵鸟做卵母细胞,10颗用鳄鱼做卵母细胞,还有10颗用的是科摩多巨蜥做卵母细胞。本来刘启林的计划是每种1颗,凑够“6天罡”的数字,图个吉利。但王乾元拒绝了,因为一颗龙肉可以拍卖好几万,由不得刘启林这么随便浪费,就给消减到了0颗。 作为养殖能手,刘启林在繁殖动物方面的确有着过人的天赋。解决了提取细胞核这个难题以后,剩下的步骤都对刘启林来说就简单了。他用令人惊叹的娴熟手法打印了0颗卵母细胞,再准确的把细胞核注入到这些卵母细胞中。0个胚胎全部成活,0颗1000米高的白色的巨蛋就这么在白熊星上矗立起来,像一座座椭圆形的白色山。 有时候王乾元吃过晚饭,站在白熊星上散步,看着0颗整齐排列的白色巨蛋,心里就会升起一种浓浓的不真实感:为什么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庞大的东西存在?自己是如何拥有这些东西的呢?他细细的回想,似乎最初自己只不过是在饭局上跟朋友吹个牛逼,说要到月球开个旅行社,仅此而已。再早一些的时候,自己满地球推销保健品,只想做成一单生意,多赚一笔钱。更早一些的时候,自己还在学校读书,想的都是如何完成作业,如何应付考试。总之自己从来都是只想着眼前一点事的那种人,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呢?到底是如何拥有这么多,这么神奇的蛋的呢?世界上的事情真是说不清,也许自己真的就是那个上天选中的人吧。 如何把这笔财富做到利益最大化是个问题。龙养出来做主题公园好还是做动物园好?要不要拍卖几条?或者弄一两条吃了?一颗细胞都能拍卖00多万,一整条龙可以卖多少呢?一想到吃,王乾元突然有了主意。 他把星途旅行社全体人员叫到白熊星上,当着全体员工的面,王乾元亲手拿着液氮喷枪在一颗巨蛋表面喷了一圈,然后拿榔头在把蛋壁敲碎。由于液氮的冷却作用,蛋清蛋都被固化了,好似冰激凌一般。 王乾元拿铲子铲了一桶龙蛋冰激凌,又用保鲜膜把自己敲碎的地方封住。这才高亢的说道:“我常听人说,你账户里的钱其实并不是你的,如果你没有花掉,那你只不过是在替别人保管财富而已。钱,只有你花掉的才是你的。龙蛋也是一样,这里的0颗龙蛋,每一颗都价值连城,但假如我们不吃掉一颗,那始终是在为别人做嫁衣裳。星途旅行社成立以来,托了各位姊妹兄弟的福气,发展得蒸蒸日上。所以今天我请大家一起吃一回龙蛋,咱也庆祝庆祝!顺便讨论一下这些龙蛋咱们怎么要怎么用,才能让它们物尽其用,赚到更多的钱。下面,请杜建国杜总讲两句。” 杜建国清清嗓子,说道:“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该说的王总都已经说了,大家吃好喝好就完了。好,吃饭!” 在一片欢呼声中,大家纷纷拿起了筷子叉子开始吃饭。除了龙蛋冰激凌以外还有龙肉羹,以及牛排,西兰花,口蘑,鱼子酱,白松露,基本上都是杜建国亲手做的。毛毛吃了一口龙蛋冰激凌,表示味道还行,就是要再加点糖就更好了。田磊突然说道:“这个龙蛋就这么生吃,不会有什么寄生虫吧?” 杜建国说道:“不会,这是分子料理,液氮做的,超低温消毒,要有寄生虫也早冻死了,放心吃吧。” 令狐冲锋初来乍到,在坐的每个人对他来说都是大哥,他属于弟中弟。但他性格直爽,却也并不拘束,吃了一口龙蛋,说道:“要我说咱把这些龙蛋全做成吃的卖了,该有多赚钱?就说这冰激凌,要拿到市场上买不得把那哈根达斯秒到渣都不剩?用来炒鸡蛋,炒韭菜,或者用来做灌饼都是好东西。” 田磊夹了一块肉放到令狐冲锋碗里,说道:“师兄你别光说话,你先吃点菜。” 杜建国道:“田,对于这些龙蛋,你有什么看法?” 田磊说道:“我跟我师兄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在饮食这块上,我们上次搞得龙肉拍卖就已经达到利润峰值了,再搞吃的也挣不到更多的钱。至于其他更赚钱的方法我也没想好,也许孵化出龙用来搞展览不错。咱们毕竟是个旅游公司,人流量还挺重要的。” 毛毛说道:“我觉得我们可以先用这些龙蛋去做抵押贷款,扩大产业规模,把咱们的旅游业,餐饮业,影视业都做起来。然后搞个策划书找人融资,咱们公司的品牌现在a轮融资估计问题不大,高尔夫的jff还有胤世的王胤桀应该都会给咱们投钱。拿到钱以后咱们就招人,融b轮,如果顺利的话就融轮,把企业做到太阳系前。然后上市,做对冲基金都可以,基本上就可以躺着挣钱了。” 毛毛说的话基本上王乾元跟杜建国都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只是开始找jff和王胤桀来投资,两个老板都各有各的打算。想了一会儿,杜建国说道:“毛毛你说的有点东西,你去把策划书搞出来吧,但是投资人能不找jff和王胤桀就不找。” 毛毛道:“可以,不过我能问一句为啥不找jff和王胤桀投资吗?毕竟这是身边的资源,相对容易一些。” 杜建国道:“我心里总感觉跟这俩人合作的话,他们会找机会吞并咱们企业。” 毛毛笑道:“杜总您真是多心了,现在投资这一块市场很成熟了,法规也挺健全,你担心的那些事都不会发生。” 杜建国道:“反正你先找其他人呗,实在不行再找这两个。” 毛毛“哦”了一声,埋头吃菜。 王乾元看美一直没说话,就问到:“美,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吗?你是搞艺术的,你看这个龙蛋能不能做成什么艺术品,就跟断臂的维纳斯似的。搞成艺术品再去拍卖,钱会不会多一点?我看拍卖行随便拍卖一个古代的瓷碗,大理石像什么的就好几亿。” 美呆呆的抬起头,说道:“这一块我不太懂,我就是在想,这些蛋里的生命该有多可怜呐,还没出世,咱们就把它们的一生都规划好了。” 这话要是其他人说出来大家就会觉得她矫情。但是美说出来,大家只会觉得这女孩多愁善感,因为美平时在公司的“人设”就是多愁善感的艺术女孩。人设还是挺重要的,就像红楼梦里林黛玉葬花就没什么问题,要是刘姥姥去扛个锄头葬花,大家就会觉得乖乖的。可这公司除了美,就没有第二个多愁善感的人儿,所以大家一时半会儿都接不下话茬。 最后还是刘启林打破了沉默,说道:“我不管你们怎么赚钱哈,我就说一点。我弄了0颗蛋,现在吃掉一颗,还剩9颗。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这9颗蛋都孵出来咱们该怎么弄?我看了猛犸星那边的一些资料,这个蛋4,50天就可以孵化出来,吃饭问题怎么解决?我是搞养殖的,我跟你说养这玩意儿单是饲料都不是一笔钱。猛犸星那边一头龙一天就能把我一个养殖场的牛全吃了,这9头龙,咱们拿什么养?你们如果要孵化出来的话,最好先问问那个周教授,看他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王乾元点点头,觉得刘启林说得在理,不过周教授那人他实在懒得理。上次去地球接触了一回,觉得这人一身知识分子的酸腐之气,没什么意思。 …… 做为一个前世成功企业家,王希咖对于手稿中人物的商业头脑也挺佩服。如果是自己拥有了这样的宇宙巨龙,想要赚钱大概也就这样了——拍卖,做艺术品。最多再搞一个对冲基金。 只是他隐隐感觉到,做这种未知生物的生意,似乎风险很大,要是他自己的话,估计不会去碰这种东西。 第一百二十八章:写错了 手稿: 王乾元没有去联系周教授,周教授那边遇到了其他的麻烦。 al赵申请的ai机器人和探测飞机到了,同时到的,还有赛义夫将军。 赛义夫这次没带那两个贝雷帽侍从,但带了两个“军方科学顾问”,一个叫宫本信长,一个叫朴承勋。两个顾问看起来比上次带那两个侍从还要古怪,一句话也不说,看着他们面无表情的扑克脸,你还以为他们是机器人。 周浩宇觉得自己看上去跟那俩顾问长得差不多,都是亚洲人,就过去打个招呼:“你好,こにちは,??????” 宫本信长和朴承勋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一成不变的扑克脸上瞬间绽放出来花儿一样的笑容,回答道:“您好,您好!” 果然亚洲人,尤其是东亚人就是这样的,比较害羞内敛,有点轻微社交恐惧症的样子。你不主动跟他们交流,他们是不会跟你交流的。但是如果你主动跟他们打招呼的话,他们是一定会热情的跟你打招呼回礼,因为东亚人特别讲礼貌。 周浩宇道:“你们来干嘛?我们没叫你们来啊。” 宫本信长道:“我们领导叫我们来的,说是来搞试验。” 周浩宇道:“你们领导是谁?赛义夫将军吗?瓦西里是我们生物研究所的研究对象,而且也是我们克隆出来的,属于生物研究所的财产,你们有什么资格来做实验呢?” 朴承勋道:“我们的领导是桑贾伊恰玛尔(sajayhaar,是联合国军方医疗代表。赛义夫将军不是我们的领导,他之所以来是为了完成他的诺言,他曾经说过iillbbak,所以现在他要bak。我和宫本博士都是研究生理学的,本质上是您的同行。” 桑贾伊恰玛尔的名字大家还是听过的,是一个印度裔的诺贝尔生理学奖获得者。本来恰玛尔这个姓氏在印度属于低种姓的首陀罗,但是桑贾伊天资过人,凭借自己的智商使得这个古老的姓氏成为科学界的耀眼明星。 al赵说道:“那你们来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现在正准备对瓦西里进行下一步的试验,希望你们不要干涉我们的工作。” 宫本信长尴尬的说道:“赵所长还没有收到联合国的文件吗?我们是来对瓦西里进行研究的。理论上应该是请您不要干涉我们的工作,因为我们的试验具有优先级。我想是因为您上次造成的试验失误造成的,我们尊重您的研究成果,但是非常抱歉,我们需要优先做实验,请您理解。”说完还鞠了个90度的躬。 al赵打开量子邮箱,发现果然在分钟前收到一封联合国的工作函,让他和研究所配合宫本信长,朴承勋两位博士的工作。al赵气不打一处来,但表面上还是挂着微笑。说道:“好的,请问两位博士有什么需要我们配合的?” 宫本信长说道:“目前来说没有,请您和您的员工自行休息就好。如果有需要我们会跟您联系。如果您觉得有什么信息我们需要了解的,也请您提供给我们,非常感谢!” harls走上前说道:“我们刚刚测试了瓦西里的消化系统,解决了它的同类为什么会吞食行星的问题。现在我们想要测试瓦西里的呼吸系统,以了解它为什么可以在宇宙空间自由的呼吸。不知道你们对这个研究感不感兴趣,要是感兴趣的话咱们可以一起合作。毕竟科学是不分彼此的,无论大家属于哪个部门,只要对科学有帮助,就应该合作。” 宫本信长见到harls,激动的说道:“啊!您就是那个驾驶飞船到星际巨龙体内的人吧,您是个英雄,是人类的骄傲。我很赞同您的观点,我们可以合作。我们当然打算了解巨龙的呼吸系统。请问您打算用什么方法测呢?” harls说道:“我们打算派人工智能机器人驾驶侦察机进入瓦西里的呼吸系统,就像我上次探测瓦西里消化系统那样。只是这次派的是机器人,所以设备可以长时间留在瓦西里体内。” 宫本信长道:“这是个不错的计划,不过如果需要侦察机长时间停留在瓦西里体内——是叫这个名字吧?我觉得最好让我们先做试验。因为我们打算给它做一个系统的影像学检测,包括光片,,彩色多普勒以及核磁共振。其他的倒是没什么,但是你们的探测机如果长留瓦西里体内,那它做核磁共振给予不行,因为我们用的是强磁场,有可能会损伤瓦西里的内脏。” 尤里问道:“给瓦西里拍光?做核磁共振?你们有那么庞大的仪器吗?” 宫本信长又鞠了一躬,说道:“有的,我们特制了一套设备,这次已经把设备带来了,只要安装一下就好。根据我们获得的资料,瓦西里身高15k,体长5k,翼展1k,体重根据估算大概是5万吨,如果我的数据有误,请您指教。” 大家这才发现这次随着两位博士以及赛义夫将军来的,除了几艘战列舰以外,还有5,6艘大型运输舰,看来人家的确是有备而来。而且宫本博士提的建议也很在理,如果体内有金属的话做核磁共振有可能会对瓦西里造成损伤,而且大家也很想知道瓦西里的光片是什么样,拍出来的,彩超和核磁是什么样的。 al赵说道:“体重我们这里没有数据,不过您对于瓦西里身高,体长,翼展的数据是准确的。我们同意您先做实验,只要实验数据跟我们共享就好。” 宫本信长道:“当然会跟你们共享实验数据,你们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跟我们共享数据。实际上我们做完核磁共振您就可以开始您的关于瓦西里的呼吸系统的侦查了。因为我们给瓦西里做彩色多普勒的时候会顺便给它做超声波检测,用来确定它的听觉,可能会花一点时间。” al赵耸了耸肩,说道:“无所谓,您的几项影像学检查一起做完了我们再做吧。省的体内有我们的侦查机拍光的时候影响视野。” 宫本信长道:“好的,我会尽快。另外如果您这里有关于瓦西里的体液,比如唾液,分泌物我们也可以做检测。” al赵说道:“体液我们这里有唾液和消化道分泌物,从消化道分泌物里我们提取出了龙遗香,可以做很好的香水,可以送你几瓶。” 宫本信长道:“谢谢。据我所知你们是用聚合钻石纳米链对瓦西里进行固定的。请问这种物质可靠吗?在做实验的时候如果它移动了可不好” al赵说道:“反正道目前为止还是固定住了。” 宫本点点头,说道:“好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工作了。” 看宫本信长和朴承勋工作是一种享受。两人带个安全帽,一丝不苟的在猛犸星上跑来跑去,指挥着大型实验器材的安装,看上去倒像是开发新楼盘的房地产开商。 最大的项目就是建立核磁共振仪,以前地球上并没有给那么大生物做核磁共振的先例,所以所有的仪器都是订做的。首先是要构建一个足够大的主磁场,宫本信长和朴承勋的施工队在地上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都埋上了超导磁铁构建磁场,又用直径k的匀磁线圈让磁场达到高均匀度。 单是构建核磁共振仪那个圆形的磁场装置就算得上一项大工程了,更别说那个给瓦西里照光片的那个高k的巨型底板。整套试验设备的建筑体量已经超过了建造星际飞船的造船工厂,你简直不知道地球方面给他们拨了多少钱。对于宫本信长和朴承勋的到来,生物研究所的人员是表示欢迎的。因为他们带来的是设备,搞得是科学研究,不像那个莫名其妙的赛义夫,打着救人的旗号上来就疯狂发射核武器。 所有实验器材的搭建只花了0个时,果然是有军方背景,效率就是快。如果是让al赵他们来弄,最少得半个月。要放在,00年前,搞这么大一个工程至少得花几年的时间。 当宫本信长搓着手走进实验室的时候,大家都对他产生了一种敬意。先不说他的科学素养如何,就是他搞工程的技术也挺值得尊敬的。宫本问道:“实在不好意思,我想知道瓦西里有没有做过麻醉?麻醉剂量是多少?因为把它弄进核磁需要它配合。” al赵说道:“我们没有给它做过麻醉。但是凭我的感觉,给瓦西里做麻醉也许用吸入式的没什么用。因为它的呼吸系统和地球生物不同,似乎它对空气成分不敏感,可以在宇宙空间复杂的空气环境中飞翔。也许用注射性麻醉或者食物性麻醉比较好。” 尤里道:“你把瓦西里麻翻了怎么把它放进核磁共震仪里检测呢?” 宫本道:“只能打个牵引线,把它拖上去了。” …… 书上的这条幼龙,身高1米5的话,并没有这个时代的霸王龙那么高。也许自己也应该把这个时代的生物数据记录下来,王希咖想到。 只是书上的体重5万吨是什么鬼?密度竟然有这么高?那这龙的骨骼承受得了这种密度吗,难道是作者写错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猛龙蹦迪 手稿: 对瓦西里的麻醉比想象中还要难,它果然对于乙醚式的吸入麻醉没有什么反应,注射式麻醉又找不到下针的地方,从它口腔内进行麻醉风险又太大,最后果然还是打算用食物性麻醉来尝试。宫本信长和朴承勋把能想到的所有麻醉剂什么苯丙巴比妥,噻胺酮,氢溴酸东莨菪碱都用上了,瓦西里却像喝汤一样没什么反应。看来它的药物代谢能力也是匪夷所思。 尤里看宫本跟朴承勋沮丧的样子,出了个主意,说道:“要不给瓦西里喝点酒试试,如果它对酒精敏感就好办了。” 上万吨96度的生命之水伏特加运到了,瓦西里喝了5吨,啥事儿也没有。既不激动的发酒疯也不犯困,一切如常,就好像喝的不是酒,是水一样。 尤里说道:“看来这龙酒量大,酒品也好,我就见过好多动物喝多了发酒疯的。这样吧,这酒你们实验完也别运回去了,就放在这吧,除了瓦西里,别的人想喝也可以喝点。” 宫本信长道:“酒的话没有问题。但是无法麻醉的话做不了核磁共振。看来只能让你们用探测器进入体内的方法对瓦西里进行检查了。” harls道:“其实还是有方法的,瓦西里平时也不是太爱动,把它用聚合钻石纳米链固定在滑车上推入磁场就行。那个聚合钻石链也没有磁性,不影响核磁共振。” 宫本眼睛一亮,说道:“啊,我这就去做设计图,把这个装置设计好。” 瓦西里除了没能被麻醉以外,对于科学工作还是挺配合的。它乖乖的就上了滑车,被链子锁了也没怎么挣扎,就这么一动不动的被推进了核磁共振仪。可是尴尬的是核磁共振的电脑显示器上却显不出图像。 开始的时候宫本还以为是机器故障,但是用牛去做却又能显示出图像了。大家猜测要么是瓦西里的身体结构有对磁绝缘的功能,使得磁场对它体内的原子,分子不产生作用。要么就是构成它身体的原子与构成地球生物的原子不同。因为核磁共振仪的原理就是利用电磁波照射,改变物体内氢原子的旋转排列的方向,让它共振,然后通过电脑分析它产生的电磁波,形成图像。 朴政勋道:“构成瓦西里的细胞可以成为宏细胞,那么也许构成瓦西里的原子也是那种很大的原子,比如宏原子。” 宫本信长看了一眼朴政勋,缓缓道:“我也看过《球状闪电》,是一本不错的科幻说。但我并不认为核磁共振不能检测瓦西流是因为构成他的原子为宏原子。因为至少它喝的酒是由普通的氢原子构成的,但是核磁共振也照不出来,这就很奇怪了。毕竟核磁共振就是让氢原子核共振的意思啊。” 朴承勋作为一个科学家,被宫本信长像教育学生一样的教育却也不生气,毕竟在永无止境的科学面前,每个人都是学生。他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有没有可能是在猛犸星上氢原子的自旋角度发生了改变,所以不能被检测出来。 宫本信长道:“有可能,但你这个假设这个得用强子对撞机来验证。” 一直默默看着科学家工作的赛义夫这时候走上前来,用力拍了拍机器,说道:“也许是机器哪里出了毛病,就跟电脑似的,重启一下就好了?” 宫本和朴承勋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怕自己说的话会伤害到赛义夫将军的面子。赛义夫继续自言自语,说道:“也许你们的磁场强度设定的不够。地上的动物都有94的强度,我们看你们这个才40几,不太够。” 宫本觉得这个问题有回答的价值,便说道:“是有这个可能,如果磁场强度不够对检测确实有影响。” 话音刚落,只见赛义夫啪唧把按钮旋转道了100特斯拉,停在附近的一辆工程车立马被强大的磁力吸到机器里去了。只听噼里啪啦一阵响,这个耗资巨大的核磁共振机器就这么报废了。 赛义夫没想到这个巨大的玩意儿威力竟然这么大,只好抱歉的说声:“对不起……” 朴政勋道:“没事,回头你自己跟军方解释我们的预算花在哪儿了。” 核磁共振没有效果,大家对光片的期待就没那么高,结果这项检测还真有惊喜。瓦西里的光片是大家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这片子并没有照出它的骨骼,只照出了它的鳞甲。这至少少说明瓦西里的鳞片密度很大,而且对射线这种波长短,能量大的电磁波有反应。 瓦西里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波检查进行得也挺不顺利,可能是因为瓦西里并不认识多普勒这个人,所以多普勒效应对它无效。看到探头在瓦西里身上探了一圈然而仪器就好像没开机一样什么图像都没有,生物研究所的人对宫本信长博士和朴承勋博士都有点同情,近乎愧疚了。似乎在为自己培养了这么一个反科学的怪物感到抱歉。 宫本信长和朴承勋两人的表情倒没什么变化,一副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样子。似乎自己花了那么多经费,用了那么多精力设计的实验除了照了张瓦西里的鳞甲光以外毫无成果只是常规操作。宫本信长给大家鞠了一躬,说道:“来这里几天以来,承蒙诸君的帮助,现在我的实验即将结束,特此向大家告别,さようなら!。”说完就准备收拾东西走人。 这个时候尤里说了一句让他悔恨终身的话:“你们不是说想测一下瓦西里的听觉么?现在超声波的仪器都在,改装一下不是正好测试?” 宫本博士停下脚步,说道:“谢谢尤里君的提醒,这的确是我还未完成的工作,那么,现在我就开始这项听力测试吧。” 瓦西里和大多数地球爬行动物一样,是没有外耳的,因此大家估计瓦西里的听觉器官应该也像爬行动物一样,靠一块听骨来接受外界的声音。只是因为线照不透它的鳞甲,所以不能确切估计它负责听声音的那块骨头的位置。考虑到前几次实验的失败,宫本博士觉得声波可能不太好有效传递,所以给瓦西里量身定做了一个超导骨传递耳机。 这耳机造型十分酷炫,材料用的就是做核磁共振时使用的超导线圈,也算是废物利用。戴上耳机以后瓦西里的风格也为之改变,以前它像是宇宙巨龙里面的学生,是童话书里的可爱,现在戴上这么酷的一个耳机,就有点说唱歌手的感觉了。 宫本信长先放了几首莫扎特的曲子,这是屠宰场用来给动物们听,安抚情绪的。瓦西里似乎没有多少感觉,宫本又换了几首不同风格的乐曲,瓦西里还是目光呆滞,毫无反应。宫本只得摇摇头,说道:“这货不懂音乐。” 接下来是测试听力,从0分贝试到1八0分贝,瓦西里的表情都是一个样,就是没有表情。宫本摇摇头,心想。说不定不是它不懂音乐,而是它根本就是聋子。但依然已经做了实验,所以宫本还是要做到底,继续测试瓦西里的听阈,也就是测试它能感受多少频率的音频。 在0赫兹到0000赫兹这个人的听阈范围内,瓦西里没有多少反应。但是当宫本继续增大频率,瓦西里有了明显的变化,开始缓缓摇头,似乎是在舞厅蹦迪。看来虽然彩色多普勒并不能穿透瓦西里的鳞甲检查它的内脏,但它的听觉系统对超声波是有反应的。 宫本继续加大输出频率,瓦西里的头也摇越快,当频率达到10k赫兹,也就是平时地球上用作清洗用途的超神波频率的时候,瓦西里突然一声长嘶,表情痛苦的开始挣扎起来。大家吃了一惊,宫本连忙关掉机器,可惜时间已经晚了。 瓦西里一边嘶叫,一边摇动身体,固定在身上的聚合钻石纳米链竟然被它挣断。它跌跌撞撞的走了几步,似乎步伐不稳,龙尾乱甩,龙头狂摆。它走到哪里撞到哪里,所到之处各种器材,建筑无不被撞得稀烂。大家惊慌失措,喊道:“瓦西里发疯了,快跑!”留在猛犸星上的人赶紧拼了命一样登上飞船逃走。 瓦西里胸脯剧烈起伏,张开嘴像要大叫,可是却又叫不出来。赛义夫道:“我靠,难道它是要喷火?”瓦西里倒是没有喷火,而是扇动双翅飞上太空,那速度可谓闻所未闻,看起来就像视频卡了一样,在监视器上一段一段的移动,眼看就要追上逃跑的曲率飞船。赛义夫道:“战列舰,准备拦截!”瓦西里却并未攻击那些战列舰,也没有理睬那些逃窜的飞船,而是收紧双翼,直直地朝猛犸星地面撞去。那气势不亚于行星撞击地球,猛犸星瞬间烟尘四起,什么也看不到,听到的只有轰隆隆的大地裂开的声音,宛如世界末日。 …… 王希咖很讨厌去医院做检查,总觉得不舒服。看到这一节,他心里也暗暗为瓦西里担心,希望这头宇宙巨龙能够逃脱人类的追捕,在宇宙中自由的生活。 第一百三十章:吊销驾照 手稿: 在飞船上的尤里冲上去照头就给了宫本信长一拳:“你他妈的给瓦西里放的是哪首歌?”宫本这个时候仿佛也失去了表情,双目失神的看着远方,没有焦点。尤里冲上去又想动手,harls拦住了他,说道:“瓦西里只是想把那个耳机撞开。现在没事了。” 尤里回头一看,瓦西里果然恢复了平静,地上留下了一颗比沙皇核弹轰炸还要大的坑。科学家们纷纷松了一口气,正在犹豫是继续坐飞船逃跑还是返回猛犸星继续研究,突然几十艘飞船上的故障灯一起闪烁:“检测到附近引力异常,请尽快驶离。” 尤里一边启动最高曲率加速一边内心狂跳不止:“心想,我靠,难道真是有行星撞击么?不应该啊,天气预报也没说这两天会有行星过来啊。”直到飞回-1八799,才平静下来。 宫本信长面色铁青,说道:“是我的错,不该给瓦西里试验超声波。” harls上去安慰了,说了一些类似“科学的道路上犯错总是难免的”之类的废话。 周浩宇突然指着监视屏,说道:“快看,瓦西里叫人了。” 众人一起看去,只见屏幕里出现了一头样貌跟瓦西里差不多的巨龙,但是体积明显大多了。这里的监视屏直接连着星际望远镜,可以看到百万光年的距离。大部分的恒星在这显示器上都只是一个光点,分辨不出太多细节,但这头龙的样子却可以看清大概相貌。刚才飞船上感受到的引力异常应该就是这条龙引起的。 只见那龙像一个白点一样在显示屏快速移动,这白点移动到猛犸星的时候,猛犸星突然不见了。打开猛犸星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当年在酋长星云发生的一幕再次发生了,一只星际巨龙像河马吃西瓜一样,张嘴就把猛犸星整颗吃下。由于一颗巨型星球突然消失,猛犸星原来的位置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周围星体的引力关系被彻底打乱,纷纷被那个黑洞牵引,慢慢走向虚无。 人们再次想起了第一次看到巨龙吞噬星球的场景,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的时候大家感到的是发现地外生命的喜悦,而这一次,是对这种生物的深深恐惧。 尤里突然问道:“瓦西里呢?我的瓦西里哪去了?” 的确,自从那个白点出现以后,瓦西里就消失了。也不知道它是被这个巨大的同类救走了,还是被同类连着星球一起吞了,又或者被瞬间黑洞吞噬了。这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 而短时间内,恐怕在场的人还顾不上研究这个问题,因为他们有比瓦西里不见了更大的问题是。赛义夫和两艘战列舰也不见了。 大家最后一次见到赛义夫,是他命令战列舰准备拦截瓦西里,后来就没人再见过他。众人把所有飞船的录像综合起来,用大数据一遍遍的塞查,寻找赛义夫和同时失踪的两艘战列舰的影像。这才发现在其他飞船纷纷逃离的时候,赛义夫和两艘战列舰还停留在猛犸星的引力轨道范围。等猛犸星被吞噬,出现引力真空的一瞬间,屏幕被猛犸星碎裂时产生的强光干扰,看不清那两艘飞船去哪了。 赛义夫这个人吧,科学家挺不喜欢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是个称职的军人,他第一次来是为了营救因为实验失误深陷险境的harls,虽然harls被瓦西里排出了体外自己出来了,可如果不是赛义夫发射了核弹,引起了瓦西里的应激反应,也许harls不会那么快就被排泄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赛义夫救了harls。而赛义夫这次来,任务是确保科学家们的安全,他也的确做到了,科学家们都安全离开了,就他自己没有。也是人类就是这样,当他在的时候你想起的都是他的不好,等他不见了,你想起的都是他的好。 研究所的科学家打算自发驾驶飞船去猛犸星黑洞附近寻找赛义夫,al赵没让。那一带引力紊乱,飞船贸然过去就算是曲率引擎也不一定扛得住。 宫本信长派了十几架天文望远镜用曲率驱动送到59000万公里距离外去继续观测猛犸星的变化,这个距离刚好是光行走一天的距离,也就是一光天。在这个距离上可以看到一天前发生的事情,希望大家能仔细观察这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找到赛义夫。朴承勋向地球方面发了报告,请求专业的宇宙救援队支援。 大家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是等待消息。消息很快就来了,不是赛义夫已经被找到,而是让所有人员停止一切实验,迅速撤离猛犸星域,返回地球等待调查。鉴于上次草率克隆harls的经验,这次军方并没有第一时间宣告赛义夫去世,只是说失踪。并且通知赛义夫的家属,一年内不得克隆赛义夫。 周浩宇刚回地球,就被通知到联合国总部开会。联合国总部经过几百年来的多次搬迁,目前位于索马里摩加迪沙。摩加迪沙气候宜人,有好吃的烧烤,最正宗的左中堂鸡,以及美丽的海滩。但是周浩宇的心情却不怎么美丽,所有的停机坪停车场都满了,天上也停满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飞船,好像整个银河系的交通工具都堆在这里似的,他找个停车位都找不到。周浩宇开着他那辆廉价车绕了好几圈,眼看开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他觉得再绕下去可能会都开完了,不得已把车直接停到了总部大门口。 一群持枪的门卫冲过来用枪指着周浩宇,说道:“你是什么人?这里不许停车,快开走!” 周浩宇一亮证件,说道:“我是来开会的科学家,这里不能停你们就叫拖车拖走好了。到时候要扣分还是要罚款我都认,你们把这车找个地方扔了都行,但是这个会议耽搁不得。”说着就径直走进了总部大楼。几个门卫面面相觑,心想:“这什么科学家,素质怎么这么低。当我们是酒店大堂的泊车门童么?”为了不影响交通,门卫只得叫来了托运飞船,把周浩宇的破车拖到了废品收购站。 总部里的气氛跟往常也不一样,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好多人看上去就不是地球来的,你从他们脸上那种只有在外星住久了才会有的傻傻的专属表情上就可以感觉出来。建筑里站着许多背着枪的人,也不知道是来开会还是来打仗的。周浩宇边走边胡思乱想想:“不会是要让我上军事法庭吧?我都不是军人,干嘛要上军事法庭呢?自己本来都已经退休了,过着悠闲的养老生活,干嘛非要在月球上买那块石头呢?干嘛要接受研究所的返聘呢?这到底是要开个什么会?” 就在周浩宇由眼前的问题发散思考到“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的这三个哲学终极问题的时候,接到了王乾元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王乾元说道:“喂?周教授啊,我想跟您请教一个问题,您们对那种外星巨龙的研究进行到什么地步了,那个龙一般情况下会吃人吗?平时都喂它些什么呢?喂一条龙大概多少钱?孵化龙蛋大概温度是多少……” 不等王乾元说完,周浩宇就打断了他的话:“我现在正在开会,没空聊。你要了解龙相关信息自己到上查,好吧?上什么都有,就这样。”说完就挂了手机,走入会场。 电话那头的王乾元气不打一处来,他早就知道这个周教授没什么意思。要不是刘启林让他找周浩宇咨询一下养龙的具体事项,他根本不想打这个电话。果然打了以后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没有,还白白受了一肚子气。 王乾元暗下决心,以后要把周教授列为不受欢迎的人,星途旅行社的一切业务都不接待周教授,最好连美她们拍的电影也在开头注明:“周教授不宜观看”。 他一边想一边拨通了刘启林的电话:“喂,老刘啊?我问过周教授了,他说养这个龙也没什么特别的,就跟养鸡养鸭似的,无非就是大一点,好了,你先忙,我回月球公司办点事。” 其实王乾元回月球也没什么特别的事,他就是想一个人静静。时不时的,他喜欢开着飞船到处乱转,有时候干脆就把飞船停下,听听音乐,划划手机。在飞船里,在路上的这个时刻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一旦走出飞船,就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琐事,各种各样的压力。 王乾元突然想到美那个喜欢到处乱跑的王邂秋,如果自己不用上班,是否也可以像王邂秋一样开着飞船在茫茫宇宙中四处游荡,想去哪去哪,发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呢?如果不是王邂秋在猛犸星发现的那块石头,人类还要多少年才能发现真正的地外生物,发现真正的龙呢? 想到龙,他突然又想起那个自命不凡的周教授,想起周教授让他自己到上看。他熄了火,把飞船停在月球的一座环形山下,打开手机开始上。上面铺天盖地都是吞星巨龙再次出现,人造幼龙不知所踪的消息,以及联合国开会讨论研究对策的新闻。据说联合国这次开会来的人还挺多,凡是人口过了百万的星球都派了代表来参加。在新闻上还出现了周教授的名字,说他违规乱停车面临处罚。还分析了原因,说之所以乱停可能是因为精神压力过大,但也有交警晒出了周教授的乱停飞船违章记录,有00条之多,这就不是精神压力的问题,属于精神问题,开完会后周教授可能面临吊销驾照的惩罚。 …… 王希咖穿越前一直很尊重交通规则,最讨厌违章驾驶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联大会议 手稿: 王乾元忍不住笑出声来,狠狠骂道:“就该吊销这孙子的驾照,丫就一脑残,不配开车。”这几条新闻可让王乾元心情大好,他根本不在乎发生在猛犸星上的事情,反正离这里有100万光年呢。他想的是周教授他们搞的龙没有了,现在全人类就只有他王乾元的星途公司还能造出龙来,这就赚大了。 王乾元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全人类世界有00亿人口,只有他有0颗龙蛋,吃了一颗还剩9颗,那每颗龙蛋值多少钱?这哪还用像毛毛说的什么搞融资a轮b轮的,费那个事干嘛,直接卖不就完了?就算不直接卖龙蛋,每个人出1块钱来参观,那也是00亿,每人花10块钱就是000亿,每人花100块那就是万亿啊! 这帐算的,把王乾元算兴奋了。他发现自己飞船停的位置离公司搞的题字墙不远,就过去游玩。美妈妈画的嫦娥和题的诗还在,王乾元拿起笔就在那句“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旁题了两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王乾元题完诗,心情大好,突然掏出电话问jff在不在月球,想一起打场球。他倒不像杜建国对jff有那么深的成见,他觉得跟jff能玩得倒一起去,某种程度上跟jff一起玩比跟杜建国一起玩还要开心些。 jff说在土星呢,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来土星球场找他,或者等他过几天来月球的时候再约。 王乾元道:“你别动了,我来找你吧,俩时就到。” 王乾元到火星的时候发现jff一个人穿条大裤衩坐在客厅看电视,见王乾元来了扔了瓶啤酒给他,说道:“来啦?来一起看会儿,地球正开会呢。”原来他看的是联合国大会的直播。 以前每次跟jff见面,jff要么就是一身高尔夫球衣,要么就是西装革履,这还是王乾元第一次见jff穿着这么随意,就打趣道:“咋的啦?你这么大个老板地球开会也不叫你去,回头别跟地球做生意了。” jff笑笑,说道:“不跟地球做生意那我饭都没得吃啦,你要是不急的话一起看会儿电视再去打球。” 王乾元边喝啤酒边说:“我倒是不急,不过这个开会有什么好看的?不如放点电影看看。我们公司拍的那部《嫦娥与阿尔忒弥斯》看过没?没看过可以看看,我觉得拍得特别好。” jff笑道:“那电影那么出名,怎么会没看过。先不急看电影吧,看看开会,领会点精神,对做生意有好处。” 王乾元道:“说起做生意,我现在倒有个至少00亿的生意,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jff道:“什么生意?要是投资个100,00万没问题,多了不行。我本来打算在猛犸星搞一个高尔夫球场的项目,刚拿下地正准备盖呢一个星球没了,几千万的前期投入全打水漂了。也不知道星球被龙吃了保险公司赔不赔。” 王乾元道:“我的生意就是跟这龙有关。我弄了几条龙,打算拍卖掉。你要是有兴趣帮我抬抬价就行。” jff眼神一动,说道:“这个事不急,看看这个会开得怎么样再说。” 一个人看看会确实没啥意思,但跟jff在一起就不一样了。主要是来开会的每个人jff都说他认识:这个是哪个星球的某某局长,在我那打过球,技术一般。那个是某某将军,是我那的会员,瘾大技术差,不过非常豪爽。 从jff口里王乾元听到了许多八卦,谁跟谁有贸易往来,谁贪了钱,谁在外面有人之类的,但是共同特点就是打球技术都不怎么样。听着听着王乾元都怀疑jff知道了那么多秘密,早晚要被搞掉。 王乾元在屏幕上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一个他认识的人,指着屏幕说道:“这人你认识吗?” jff看了看,说道:“这人我还真不认识,看起来不太重要的样子。” 王乾元说道:“不,这人非常重要,是个科学家,叫周浩宇,就是他在我这发现的龙肉。我跟他熟的很,经常一起吃饭。” 周浩宇坐在会议室非常不自在,他最讨厌开会,尤其讨厌这种谁都不认识,也不知道主题内容是什么的会。周浩宇拿眼乱瞟自己认识的人,发现好多科学家都来了,有宫本信长和朴承勋,还有他们的领导,天才科学家,诺贝尔生理学奖得主桑贾伊恰玛尔。周浩宇盯着桑贾伊看了半天,这个人之所以得诺贝尔奖,是因为他发明了一种治疗狂犬病的特效药,从动物粪便里提取出了一种特殊的酶,把狂犬病致死率从100降到了0。 周浩宇想:狂犬病本来患者就不多,为了能治疗这个病,桑贾伊得研究了多少种动物粪便啊。如果这都能得奖,那自己发现了地外生物,岂不是更应该得诺贝尔奖了?他四处乱看,找al赵的位置,看见al赵跟harls两个人坐在后排,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又找尤里,发现尤里坐在前排,也在看他。尤里朝周浩宇晃了晃手中的保温杯,又挤了挤眼睛,于是周浩宇知道尤里的保温杯里装的是伏特加,赶紧把眼睛转到一边去,生怕被别人知道自己认识尤里。 其实尤里刚来研究所的时候根本就不爱喝酒,不知道从哪里看到古代俄罗斯人都喜欢喝伏特加。为了符合这种俄罗斯人爱喝伏特加的设定,他果然开始学习喝伏特加,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学会了,然后喝着喝着果然就上瘾了。 正想着,联合国秘书长上台宣布会议开始了。这联合国秘书长有个超级难念的名字,叫做uvuvvvyyvuubssas(乌木温文威,恩耶吞问温,温穆文欧萨斯),也不知道给他起名字的人是怎么想的,大家一般就叫他乌木。 乌木说道:“今天请大家来开会,是为了讨论我们新发现的一种地外生命。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影像资料,这是一种体积非常庞大,拥有巨大力量的生物。人类世界需要面对这种外星生物的对策。下面先请科学家们为我们介绍一下这个生物的基本情况,首先请联合国生物研究所的周浩宇教授讲话。” 周浩宇没想到联合国秘书长会在这么重要的场合点自己的名,就好像念书的时候第一个被老师叫上讲台解答问题一样。他只好挤到主席台,接过麦克风说道:“临时把我请来,也没做什么准备。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我发现这种生物的情况吧。当时我刚刚退休,大把时间没地方花,所以就报了个旅行团……” 屏幕外的王乾元兴奋的说:“报的就是我们旅行团!这个周教授怎么不提旅行团的名字啊?我跟你说当时真没人认出来这人是个科学家,你瞧他那个样子,焉不拉叽的,看起来不就跟吧里面打游戏的老大爷一个模样么,这谁能看出来,对吧?” jff喝了口啤酒,说道:“对,看不出来。还是接着往下看吧。” 周浩宇把自己的发现过程讲解了一遍,最后做了总结承辞:“我认为这种地外生命的发现,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发现。这项发现的意义远远超过哥伦布发现所谓的新大陆,甚至超过了人类第一次学会使用火。能做出这种在人类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发现,我首先想感谢我的父母,我的老师,以及我的同事……” 王乾元和jff哈哈大笑:“这哥们儿是把发言当成颁发诺贝尔奖典礼了吧?” 周浩宇介绍完,就是harls和al赵,两个人介绍了一下星际恐龙的各种参数,包括体积,体重等等,然后又讲述了一下各自的论文,研究成果,比如开始克隆的时候采用的两种不同的方法,温度控制对于孵化的影响。用鸵鸟蛋克隆出来的是kvi和jifr这种类似鳄鱼的爬行生物,jifr不吃香菜,但是kvi什么都吃,用d打印做卵母细胞的才孵化出星际巨龙。接着又介绍这种星际巨龙的消化系统,为什么这种龙需要咬碎一颗星球。两人介绍的内容还是很有干货的,就是过程枯燥些。电视机前的王乾元边听边用本子记录了下来,尤其是温度控制的那一段对他很有帮助,准备过一会儿发给刘启林,让他找着样子孵化。 联合国那边,harls和al赵介绍完然就是尤里,尤里还是很懂感情的,上来就说:“瓦西里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孩子。它虽然身体庞大,但是性格很好,现在它不见了,我很想念它。”说着说着还掉下了眼泪。乌木秘书长离着尤里5米远就闻到他身上一股酒气,见尤里边说边哭一副喝多了的样子,不得不亲自上前把尤里搀扶到座位上,才开始下一议题。 …… “联合国”这个名字王希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记得穿越前有人预测联合国这个组织将会消失,但显然并没有。 看起来,这次会议是讨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发现地外生命的事情。 s:再次推荐几本书。 首先是四夕长弓的《郭北杂记》和《蜡祭天关》。四夕长弓的作品字数不多,但是文笔上佳,成绩也是顶级。相信看完之后你绝对不会后悔。 其次是常州府的《开局修为全靠赌》,个人认为从品相上看,这是一本文名著。读文不读这本书,相当于白读,属于玄幻说必读书目。 第一百三十二章:团结起来 手稿: 接下来是宫本信长和朴承勋介绍情况。宫本详细介绍了实验目的,实验预算,前期准备,费用花销,实验过程,以及出现意外时的情况。最后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说道:“因为自己的准备不周,所以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只得到了有限的情况。而且最后出现了意外,导致了赛义夫将军以及两艘飞船0多名无辜工作者失踪,宝贵的实验品瓦西里也不知去向,这是完全不可以接受的。自己准备以任何可能的方式谢罪。” 王乾元说道:“我靠,这哥们不会是想剖腹谢罪吧?” jff说道:“我认为不会,毕竟是科学家,怎么可能那么傻。” 王乾元道:“你不了解日本裔,他们的天性就是犯了错就会剖腹谢罪。这是他们的本性。” jff道:“这怎么可能,哪个人不犯错?要真是这样那日本裔早就灭绝了。” 王乾元道:“一般的错不会剖腹,但是宫本这次觉得自己犯了大错,很有可能会剖腹。我认为应该找防自杀组对他进行心理干预。”说完就自己查了摩加迪沙的报警电话打过去报警,说发现有人准备在联合国大会现场剖腹。又打了防自杀心理干预组的电话,预报了宫本信长博士自裁的可能性,最后又查询了联合国大会医疗组的电话拨打过去,让他们密切注意宫本信长博士的心理健康。这才安心坐下来继续看电视。 jff像看傻子一样看着王乾元,说道:“你这算骚扰电话吧?” 王乾元道:“骚扰就骚扰吧,如果因为我没打这些电话导致宫本博士真的自杀了,那我余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宫本信长讲完以后是朴承勋介绍情况,朴博士上来就说责任应该由自己负责,宫本信长博士的实验计划和过程都比较严谨。出现意外事故是因为自己考虑不周,因为自己的任务就是考虑一些宫本信长没想到的事情,但自己并没有完成好这个任务。实验开始前自己没有充分评估这种外星生物的危险性,这是导致实验失败的主要原因。 jff看宫本和朴承勋两个人抢功一样的抢着承担责任,觉得挺好玩。就问王乾元:“你们亚裔是不是都喜欢抢着承担责任,因为面子的缘故?” 王乾元道:“可能是吧,反正就是谁也不服谁,你对我好我对你一定要更好,你对我不好我一定对你更不好,你想抢功劳我就跟你抢功劳,你想抢着担责任我也要跟你抢。但我觉得这不是亚裔的特点,地球人都这样。这实验事故要说有责任吧这俩人都有责任,要说没责任俩人都没责任。” 正说着,电视屏幕里突然冲进一群警察,还有穿白大褂的医生,按着宫本信长就要把他带走。站在台上的朴承勋还以为要军法处置宫本,大喝一声说道:“放开宫本博士,你们要找的人是我,有什么事冲我来!” 警察问道:“你也要自杀吗?我们是来对宫本教授进行心理疏导,预防自杀的”宫本信长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只不过是打算开完会以后辞职,干嘛冲进这么多人说自己要自杀?这算是种族歧视还是逼自己去自杀呢?都4世纪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一群人在会场吵作一团,好多记者冲进来疯狂拍照,拦都拦不住。 王乾元看不下去了,跟jff说道:“我不想看了,走我们出去打球吧。” jff也觉得这个场面过于尴尬,就说道:“呃,好吧,你等我换身衣服……” 两人打了1八洞回来,发现联合国还在开会,也不知道是吃过饭回来继续开会还是没吃饭一直在开会。他两人都是自己做生意的,时间比较自由,最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会议了,不由对那些一直在会场的人表示同情。 其实联合国的会议一直没有暂停,朴承勋在宫本信长博士被带走以后就一直在那说。开始时出于义愤,帮宫本信长说话。后来又说到科学家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然而却不被世人理解,工资也不高,而且基本上每个科学家童年的时候都被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体育生嘲笑是书呆子,如果给每个科学家一个健康的童年,说不定人类世界的科技比现在还要发达一百倍。说着说着朴教授发现自己已经说了三个多时,就想着再说几个时,打破卡斯特罗的4个半时的演讲记录。 大会其他人早就受不了他这种冗长的讲话,但这个会没开完又不好回家,只好轮流出去吃个饭,抽根烟休息一下回来接着听。朴教授说到第5个时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全靠过人的意志力在支撑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打破了卡斯特罗的记录,摆在前面的就是印度外交官梅农的八时记录。他觉得自己状态越来越好,喷涌而出的灵感让他拥有说不完的话题。对朴承勋博士来说,打破八时联大演讲记录的障碍不是大脑,而是他的身体。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他并不感到饥饿,就是有点口渴。由于长时间的站立演讲,膝盖和背部有些酸痛——果然肉体是一种拖累呢。 朴承勋停了下来,喝了口水,准备再接着讲下去。结果发现这一停,再张嘴却什么话也发不出来——原来自己说话过多导致声带严重充血水肿,失声了。朴教授努力清了清嗓子,可还是说不出话来,只好无奈的摇摇头,走下台来,时间定格在7时51分钟。大家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尤其是周浩宇,尤里和harls他们,觉得朴承勋教授为科学家群体争了光。长久以来,科学家们就很少有发声平台,就算偶尔发出了声音,也没什么关注度,因为普通人根本就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也不想听懂,长此以往,科学家也就越说越少。但这次朴承勋教授是把科学家们想说而没有机会说的话全说了,虽然没能超过八时,但已经打破了联合国00多年来连续不断演讲的吉尼斯记录——1957年梅农那次八个多时的演讲中间被送医救治中断过。 朴承勋边走边流下泪来,觉得自己破记录的行为竟然败在声带上,实在是心有不甘。但一路上与会人员都用看英雄的眼光目送着他,这份尊敬又让朴教授为自己感到骄傲。他挺起胸膛往前走,越走脚越软,有点虚脱了。就在他快要倒下的时候,一双有力的大手稳稳的托住了他,朴教授回头一看,是周浩宇。 周浩宇体贴的把朴承勋扶出会议室,给他买了一个汉堡包,又买了一瓶水,完了又打车带朴教授去医院换了根声带,朴教授这才感觉自己缓过来了。他感激的对周浩宇说:“谢谢您,周教授。” 周浩宇摆摆手,说道:“不说那些,咱们都是亚裔,你今天为亚裔争光了,这些都是应该的。”平时中日韩三国族裔都互相看互相不爽,但内心深处又觉得都是亚洲族裔,应该团结起来。一旦来自这三个国家的族裔交上朋友,那就是最好的朋友。朴教授紧紧握住周浩宇的手,此刻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两人一起唱起歌来:我们亚洲,山是高昂的头。我们亚洲,河像热血流。我们亚洲,树都根连根,我们亚洲,云也手握手……(这是一首有00多年历史的亚洲老歌,名叫《亚洲雄风》,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的主题歌。在4世纪早就没几个人会唱,但周浩宇和朴承勋都是博览群书的科学家,所以会唱。) 周浩宇和朴承勋两人唱完歌回去开会的时候,发现气氛变了。现在上台讲话的不再是科学家,而是军人。自1945年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人类世界的主题就变成了和平与发展,00多年来基本没打过什么像样的大战,局部战役倒是有一些,但死亡人数一般不会超过50万。 在这样和平的环境下,普通群众对参军热情不高,认为只有找不到工作,又上不了好大学的人才会想去当兵。部队对他们来说,就好像某种技术学校,跟厨师学校,驾驶学校差不多。你进了军队,学习了一些格斗射击之类的技术,出来以后可以当一个健身教练或者有钱人的保镖,仅此而已。但是军人们自己却觉得自己是杀人机器,身上有种浓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尤其是台上正在讲话的这位孛儿只斤巴雅尔将军。 孛儿只斤巴雅尔将军是刚刚上任两年的地球作战防御部部长,这个部门当初成立的时候理论上是为了保护地球免受“外星势力”的侵略,但其实是为了对付像王胤桀一样的拥有核武器的外星武装。但因为外星武装从来就没有侵略过地球,所以地球作战防御部也就一直没有作战。这次发现了地外生命,而且还造成了地球军人赛义夫的失踪,孛儿只斤巴雅尔觉得机会来了,上来就大谈特谈外星恐龙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巨大威胁,全人类应该团结起来战胜这些敌人。 …… 全人类团结起来,是人类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只可惜一直没有人做到。也不知道这次面对外敌,能否团结。 越来越有意思了呢!王希咖想道。 第一百三十三章:无人反驳 手稿: 巴雅尔部长这番言论令科学家群体非常不开心,觉得他太过题大做。本来只是一个纯粹的生物学研究,非要把它搞成一个军事问题,摆明就是来抢戏。这种感觉在尤里身上尤其明显,尤里觉得本来实验都好好的,自从赛义夫将军莫名其妙带了几发战列舰过来乱发一通核弹,就把一切都搞得一团糟。再后来又带了两个军方科学家,倒不是说宫本信长和朴承勋这俩人有什么不好,但不可否认这次他们又弄出了个大乱子,猛犸星基地没了,连赛义夫将军本人也不见了。 现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巴雅尔又在这耸人听闻,他是把在场的科学家都当作白痴在忽悠么。想到这里尤里再也忍不住了,拍了下桌子,阴阳怪气的说道:“我认为孛儿只斤巴雅尔先生说得不对,对人类世界最大的威胁并不是凶猛的外星野兽,而是人类世界低智商的军队领导。他们愚蠢的决策和他们所掌握的权力,以及他们拥有大规模致命武器构成了一个危险的组合,如果有一天人类会灭绝,那也是灭在愚蠢的军人手里。” 主席台上的孛儿只斤巴雅尔停下了自己的演讲,直视着尤里的眼睛,说道:“军人在战场上流血流汗,在后方还要被你这样的人诋毁,实在是人类的不幸。如果没有军队的保护,你认为你还能拥有现在的和平生活么?你所说的大规模致命武器并不是军人发明的,发明这些东西的恰恰是你们这些所谓的科学家。” 尤里说道:“说得好,如果科学家不发明热武器,你现在还在挥着长矛打野猪呢。说实话我很怀疑以您的智商,能不能独立制造一柄长矛,也许最适合您的战斗方式就是丢石头和吐口水。” 孛儿只斤巴雅尔冷静的说道:“你喝多了,不然的话,我以成吉思汗的名义,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战斗方式。” 尤里上前走了几步,来到主席台前,凝视着巴雅尔的眼睛,说道:“别一天就提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再牛逼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以为你弄个孛儿只斤的姓你就是铁木真的代言人了吗?都6年了你还在提一个11世纪的人,真是可怜。我现在离你够近了,可以体验你的战斗方式了吗?你的石块能砸中我吗?” 孛儿只斤巴雅尔没有丢石块,而是挥起拳头就朝尤里的头砸去,没砸中——尤里是一个热爱打架的科学家,上次跟王邂秋的单挑吃了亏,私下里加紧训练了一些格斗技巧,所以战斗力大大提高。 尤里敏捷的窜到巴雅尔身后,右手勒住巴雅尔粗壮的脖子,左手腕从巴雅尔左腕处向右手做个搭扣,往下按巴雅尔的头——尤里是想做一个裸绞。一旦他把双脚绕过去控制住巴雅尔,形成裸绞,那10秒内巴雅尔就会因为劲动脉缺血而导致休克。 孛儿只斤巴雅尔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科学家竟然会这么凶险的格斗技,一时轻敌被尤里钻了个空子,拿到“靶位”。(靶位:摔跤术语,形容被拿到了容易得分的点)但孛儿只斤巴雅尔毕竟也不是等闲之辈,他虽然没打过仗,但是打架还是打过的。由于酷爱古代蒙古的游牧文化,平时除了部队里的军体拳以外巴雅尔一直都有练习“搏克”(蒙古摔跤)。因此被尤里箍住脖子并不惊慌,他知道裸绞之所以是a格斗的必杀技,是因为a男性格斗手大多不穿上衣,所以才有“裸绞”之名,都穿着衣服,而且裸绞没有完全形成的话还是有办法破解的。电光火石之间,巴雅尔把自己的右腿往后一伸,插在了尤里双腿之间向上一挑,破坏尤里的平衡感和重心。然后把腰一挺,一手向后扯住巴雅尔衣服,一手扣住他左手脉门向前一抛,把尤里背摔出去——孛儿只斤巴雅尔用的这招就是柔道和蒙古摔跤常用的技巧:背负投。 由于在联大会议厅的硬地上吃了一招背负投,尤里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感觉周身骨头像散了架一样。这也是尤里身体素质好,要是普通人在联大会议室的硬地上被这么摔一下,当场摔死都有可能。但尤里并没有死,甚至也没受到什么很严重的伤,他用科学家的冷静头脑分析了一下目前的局势:孛儿只斤巴雅尔体重大,力量足,会摔跤,但是缺点就是没有自己那么敏捷。自己只要像穆罕穆德阿里那样用蝴蝶穿花般的脚步迷惑对手,再辅以刺拳进攻,这场比赛最终就可以凭点数获胜。如果巴雅尔想要近身施展摔技,那自己就使用金蛇缠丝手一般的巴西柔术与之周旋。想到这里,尤里猛扑上去,拳头像雨点一样向巴雅尔头上飞去。 两人激斗正酣,地球联合国秘书长乌木温文威,恩耶吞问温,温穆文欧萨斯一声暴喝止住了两人,乌木喊道:“你们不要再打啦!要打出去打!”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保镖,保安之类这才把孛儿只斤巴雅尔和尤里架出去。 王乾元第一次觉得开会有那么好看,有超长演讲破纪录的,还有吵架和打架,看得他喜笑颜开,嘴都合不拢。一旁的jff却没有他那么开心,说道:“有地球军方参与的话,那事情就复杂了。王,我看你的那个孵化星际恐龙的项目,可能需要暂时停一停了。” 王乾元诧异道:“为什么,我又没在月球上搞,再说我早把公司注册到玫瑰星了,身份也转了,我人和公司都不是地球的,他地球法律能耐我何?” jff笑道:“别把地球想简单了,最起码,你最大的客户群体依然是地球人。00亿人的大市场,你不想要了?” 王乾元道:“那当然是想要的,我的意思是我卖龙又没有违反地球法律,项目干嘛要停呢?等地球出/台一个不跟玫瑰星人做生意的法律,或者玫瑰星出/台一个禁止养龙的法律,那倒是可以停。但我估计等那些老官僚把法律弄出来,我估计早就已经把龙卖完去养老了。” jff摇了摇头,说道:“你把事情想简单了,那些龙的价值不单单只是一块可以吃的肉。它们能瞬间让一颗星球消失的能力人类目前还远远做不到,而且人类目前的武器对这种生物来说通通无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宇宙巨龙的确是人类所遇到的大的威胁。你们中国有句俗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想你一个无名卒——没有不尊敬你的意思,但你的确是。无缘无故的拥有能威胁到全体人类的力量,日子会好过吗?” 王乾元见jff说得吓人,连中国成语都整出来了,心里也有点毛。从内心深处,他知道jff说得是对的,但嘴上还是嘴硬,说道:“今后的事情谁说得清呢?没人能知道明天和意外谁会先来。至少在现在,我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地球上的会都还没有开完,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jff说道:“这个孛儿只斤巴雅尔不是无缘无故说那些话的,作为地球作战防御部的部长,他的讲话就代表了地球军方的意思,也就是人类最强军事力量的看法。” 在jff口中代表了人类最强军事力量的孛儿只斤巴雅尔此时正在联合国大厦门口与联合国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尤里进行一场对峙,把他们架出来的围观群众希望他们能把这场对峙转化为单挑,一群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记者也纷纷掏出了手机,准备拍摄一场龙争虎斗。但是两个当事人现在都不怎么想打架了,一个是因为联合国外都是水泥地,在这里做什么背负投,裸绞之类的动作容易受重伤,搞不好还会出人命,两个人也没这么大仇。二是因为在这里格斗也没有裁判,输了赢了都没太大意义,说不定还会因为打架斗殴吃官司。 想到这里,两个人各自找了个台阶下,说了一些“不打不相识,以后一起喝酒”之类的客套话,扔下一群意犹未尽的观众,回去接着开会了。科学家和军人讲完以后,便是各星球的政客在演讲。乌木代表地球首先发表了讲话,说在得到更多关于这种宇宙巨龙的信息之前,希望各星球暂时不要开展克隆星际恐龙的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王乾元密切关注这一块的演讲,因为这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让他放心的是大部分星球的代表都表示对赛义夫失踪事件很遗憾,但是否克隆星际恐龙,是否对星际恐龙进行研究以便获取更多的信息是各星球内部的事情,地球无权干涉。持最激烈反对意见的是木星最大的自治领统帅尼基塔莫德里奇。他脱下鞋子在桌子上边敲边说地球这是霸权主义,妄图在太阳系称霸,让宇宙中所有自由星球变成奴隶。还说这次赛义夫失踪事件的责任应该完全由地球承担,正是地球联合国军方不负责任的鲁莽试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地球不但不应该给其他星球“下指导棋”,而且在今后做决策的时候应该跟其他星球一起讨论,以免造成人类的损失。 …… 老实说这一段看得王希咖还挺有共鸣的。记得穿越前自己当总裁的时候,每次开股东会议也是吵得不可开交。穿越之后反倒是没怎么跟人吵过——在这个世界,自己说了算,没人可以反驳自己的观点。 第一百三十四章:墙上写诗 手稿: 尼基塔莫德里奇的这番话引起了各星球的广泛共鸣,大家纷纷对地球经常以人类世界领袖自居,对其他星球长臂管辖,制造贸易壁垒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好好的一场联合国大会几乎变成了各星球对地球的声讨会。 王乾元得意的指着电视屏幕对jff说道:“看吧,我就说地球管不了其他星球的事吧?” jff举起酒杯微笑道:“但愿如此。” 地球的情势在联大会议之后便急转直下,在与其他各星球领导人合影留念的时候,尼基塔莫德里奇遭到了刺杀。刺杀他的人自称张西海,张西海把几块铁陨石打磨成子弹形状,用一把010款的古代手枪向尼基塔莫德里奇连开了三十枪。由于枪太过于古老,缺乏保养和校对,再加上张西海自己枪法也不是很好,所以子弹全部打空了。 张西海在第一时间就遭到了逮捕,这只是一个极端热爱地球的神经病。这样的神经病本来哪里都有,但地球方面以保护重要来宾的名义把所有来参会的各星球政要送进了“安全屋”,也就是软禁了起来。让你不得不怀疑地球方面是不是早有预谋,所以才搞了这么一场鸿门宴。 王乾元见地球方面开始玩阴的了,意识到可能事情不太妙。赶紧打量子电话给远在白熊星克隆巨龙的刘启林,让他把龙蛋转移,可惜已经晚了。刘启林说早上来了几个穿制服的人,以食品安全检疫的名义把公司的蛋全运走了,只给打了收据。看来地球方面是早有准备,如果不是提前调查,又怎么会知道自己在白熊星上的龙蛋呢? 王乾元问道:“他们说运你就让运啊?你不会拒绝吗?” 刘启林道:“我拒绝了,但拒绝不了,因为他们强行把蛋带走了,我已经打电话给田磊,让他帮忙打官司了。” 挂了刘启林的电话,王乾元赶紧给令狐锋打电话,让他看好月球仓库的龙肉。 令狐锋冷静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老板,我正看着呢,但现在来了几十个警察,要查封咱的肉,您说咱是跟他们干还是咋的?” 王乾元心急如焚,说道:“你先不要动手,等我过来。” 等王乾元从土星赶到星途旅行社的时候正看到令狐锋带了一群机器人保安把一群地球警察围住,自己手上拿了一根双节棍在那不停挥舞。令狐锋的机器人保安是他从机器人保安公司定制的,按照《终结者》里1000液体金属机器人的样子制作,看上去非常冷酷。 王乾元拍拍令狐锋的肩膀,说道:“好样的,冲锋,我果然没有白雇佣你,感谢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令狐锋笑笑,道:“老板,您叫我令狐或者锋就好。” 王乾元道:“好的冲锋,这事儿咱们回头再说。让我们看看客人都是谁?哟,这不是纽约大英雄,汉克警长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原来这次来星途旅行社查封的正是上次来星途旅行社抓捕王邂秋的纽约警察汉克警长。汉克用他那特有的不带一丝感情的冰冷声音说道:“王老板,我必须要提醒你,你现在涉嫌非法持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非法买卖珍惜野生动物,另外还涉嫌袭警。” 王乾元说道:“我不知道你说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什么,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说我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你的证据难道是洗衣粉么?另外我并没有买卖任何法律规定的珍惜野生动物。至于袭警,我要说的是首先这是玫瑰星的企业,这里是玫瑰星公民在月球合法的私人场所,你用地球法律来管辖一个玫瑰星公民,是不是不太合适?如果根据地球的不退让法,你擅闯我的领地,我有权将你当场击毙。” 话音刚落,令狐锋手下的1000就齐刷刷举起来手中的枪瞄准汉克。那齐刷刷的上膛声连令狐锋本人都被吓了一跳。被抢指在头顶的汉克却轻蔑的说:“gahaddhayu’rgad”(动手吧,做你想做的事) 王乾元只是不想让这些警察把自己的财产强行没收,本来也没打算闹出人命,便摆了摆手,让机器人把枪放下。对汉克说道:“汉克警长,我希望你明白,今天的行为仅仅是出于自卫。我是一个守法公民,如果您能出示玫瑰星的相关法律文件,我一定会配合您的执法的。现在,请您回地球去吧。” 汉克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让星途旅行社交出储存的星际巨龙上皮细胞,也就是龙肉是不可能的,只好带队回地球。临走前他对着王乾元说:“王老板,我认为你做好你的旅游生意就行了,不要试图去掌控你掌控不了的力量。” 王乾元道:“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想这个力量我能掌控。我也奉劝你一句话,不要接受那些你完成不了的任务,否则只是自取其辱。你那两下子在纽约混混也就行了,月球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在一片哄笑声中,汉克警长和他的同事们离开了星途旅行社,尽管汉克警长尽量高昂着自己的头,但还是显得像一群落荒而逃的狗。 看着警察落寞远去的背影,王乾元拍拍令狐锋的肩膀:“伙子不错,有前途。” 令狐锋笑笑:“拦截警察是我作为保安的分内工作。” 王乾元是地球长大的,知道地球警察没那么容易放弃,他想了想,打电话把全体员工都叫过来。说最近这个龙肉的生意估计做不了,让大家把食堂里存的00多块星际巨龙的上皮细胞,也就是龙肉羹的食材都分散藏起来,最好藏在跟地球没有引渡条约的星球上,越远越好。又叫田磊去白熊星跟刘启林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被没收的那0几颗龙蛋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翻了几页《水浒传》,进入了睡眠。 王乾元是被一阵猛烈的摇晃惊醒的,睁眼一看仿佛世界末日:视野范围内一切东西都在抖动,像安了个马达似的。放在茶几上的水杯上下抖动,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摔碎了,伸手想拿手机,手机嗖的一声被甩得看都看不见,天花板上的吊灯左右乱甩,最后竟然甩出了窗外。耳朵里听到的除了玻璃的碎裂声就是轰隆隆的噪音,仿佛左右上下的邻居一起开动大功率的电钻搞装修。 “不好,月球地震了!”王乾元第一反应就是翻身下床往外跑,刚坐起来鞋还没穿呢就被一双大手按在了床上。紧接着又一双手撕了块胶布把嘴堵上,然后就感觉头上罩了一个黑口袋,双手被反绑捆住,被人扛出了房间。 王乾元一直默默的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地震救援队来救援自己吗?应该不是,地震救援队没必要把自己捆起来吧。那么就是绑架的了,可是为什么保安队长令狐冲锋没有反应呢?看这群人手法娴熟,应该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他们要钱还是要命?如果不把自己嘴封起来,那自己也许会说钱都给你们,把人放了就行。 正胡思乱想,头上的口袋被人摘了,一看,原来是老熟人汉克警长。汉克调了10台挖掘机,都装上大功率超导磁铁,对着广寒酒店一阵狂吸。酒店内所有金属的东西一个劲的往外飞,有巴洛克风格的台灯,自己辛苦淘来的章丘铁锅,整套顶级f西餐刀叉,健身游戏馆的器械和电脑,当然,也还有令狐冲锋刚买的15个1000型液体金属人。 汉克对着王乾元眨了眨眼睛,把一道联合国法院的搜查令在王乾元眼前晃了晃,说道:“你昨天真应该对我开枪的,正是因为你昨天没开枪,所以今天我还得来执行任务。” 王乾元被以非法持有武器,走私贩卖危险物品的罪名被羁押在地球看守所。换上囚服的王乾元一边默唱铁窗泪,一边等着田磊来保释自己。他知道地球方面的无耻,但没想到无耻到这种地步,想着想着,他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昨夜阅读的《水浒传》,心里突然被一股巨大的愤怒占据了,便咬破了手指,在墙上题了一首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想了一想,又题了几句:“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王乾元写罢这两首黄巢和宋江题的“反诗”,自看了大喜大笑,觉得自己写得还不错,字没有想象中那么丑。看到手上的血迹未干,又蹭着这血写了一句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时的名言:“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自幼攻读传统医学,长大以后卖保健品,开旅行社为生的个体户王乾元,就这么在被纽约警察汉克带到看守所的第一天,心里起了“造反”的念头。 然而地球方面并不在乎王乾元造不造反,因为他们有更强大的对手需要面对。自从尼基塔莫德里奇被张西海刺杀以来,联合国”保护性”软禁各星球政要的行动已经从一场政治危机变成了军事危机。太阳系其他7大行星临时成立了一个叫七星联盟的的组织,凑了50来艘战列舰,00来艘护卫舰,00多架探测飞机,组成一支星际舰队,浩浩荡荡的开赴地球,打的旗号是“保护各星球政要的安全。”说来好笑,当初联合国方面把各星球政要软禁起来的理由也是保护他们的安全。 …… 这一章看得王希咖笑了起来,自己也曾经关过不少战俘,有匠人有狼人,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人在墙壁上写过诗呢? 第一百三十五章:七星联盟 手稿: 七星联盟舰队的统帅是金星的李威利,李威利本来想要读历史专业,可惜付不起学费,只好改读不需要学费的军校。毕业以后却没有在地球当兵,跑到金星去闯世界,在抢夺资源的过程中打过许多次规模战役,在太阳系赫赫有名,是一个军事天才。作战参谋是外号狮心(lhar)的约翰(jh),据说他是狮心王理查德(lharhrihard)的后代,如果在古代的话应该算是一个贵族,但他的“贵族血统”就跟号称“中山靖王之后”的刘备一样不太靠谱。 在一开始,七星联盟此次组建舰队的战略目标不是要占领地球,而是要通过武力迫使地球方面释放包括尼基塔莫德里奇在内的所有领导人,有点类似当年王胤桀为了营救儿子所进行的星舰对峙。基于这个作战目标,李威利和lhar制定了相应的作战目标。首先派探测飞机把地球的人造卫星都标注好星际坐标,由护卫舰进行捕获,切断地球的络信号和电视信号,然后再发射自己的模拟卫星,向地球方面发射自己的宣言。而50艘星际战列舰随机分布在地球轨道,全方位封锁地球空域,并向索马里所属的非洲大陆的撒哈拉沙漠无人区发射了一颗百万当量的型核弹头作为警告。 地球方面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次军事行动,在地球人眼中,太阳系内除了地球之外的所有星球基本上都是地球的殖民地,只有在地球上混不下去的人才会去外星发展。在一般地球人的潜意识中,外星属地也就是搞搞畜牧养殖业,挖挖矿什么的,也许那里的人有两个钱,但也都是y,属于毫无“文化底蕴”的暴发户。他们知道有些外星属地上有核武器,可却从来也没太当回事情,总觉得那些核武器都是用来开矿的,成不了什么气候。直到七星联盟的战舰把地球的断了,并且向地球发射了核弹,地球人才如梦初醒。 对于刚跟尤里打了一架的地球作战部部长孛儿只斤巴雅尔来说,对人类世界最大的威胁从百万光年外的星际飞龙迅速变成了太阳系内的七星联盟舰队。而自己的主要对手也从尤里变成了李威利和狮心约翰。不知怎么的,巴雅尔将军心里竟然感到一阵轻松——与其飞到太空去打蜥蜴,跟莫名其妙的俄国人单挑,坐在指挥部里指挥部队跟侵略者打星舰大战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战斗啊!让他感到遗憾的是在曲率驱动时代,太阳系内的战争来得太快。超越光速的战舰来袭让常规雷达卫星根本探测不到,事实上地球人之前从来也就没有对太阳系内的其他行星进行防御。仅有的几颗曲率探测卫星也是放在天罡星附近,防止王胤桀再派飞船来威胁地球。没想到祸起萧墙,王胤桀没来,太阳系内倒是整出了个舰队,还真的向地球发射了核弹。 巴雅尔刚坐回办公室,参谋长ikdas就把作战地图放到了面前,说道:“巴雅尔部长,如您所知,敌人已经先动手了。咱们的卫星已经被他们全数控制,而且空域已被封锁。如果强行派遣战舰起航与他们对攻的话,势必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个人的意见是先诈降,先答应他们的诉求,待到他们撤退解除空域封锁以后咱们再大举反攻?” 巴雅尔扫了一眼参谋长呈上来的地图,说道:“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给手用笔画一个地图。老子让你来是当参谋的,不是来搞创作的,给我把全息地图打开。” 参谋长道:“咱们的军用卫星被敌方捕获了,接受不到信号,无法打开全息投影。” 巴雅尔道:“那还真是难为你了,还用手画了一个作战地图。” 参谋长微微一笑,说道:“属下在军校曾经学过这一技能,想不到今天派上了用场。” 巴雅尔却没看地图,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地球仪,又拿了几个橘子摆在旁边,说道:“咱们还是用这个地球仪和这几个橘子做沙盘推演吧,这样看起来立体一些。现在敌人封锁了地球空域,切断了我们的卫星通讯,并且向地球发射了一发核弹。但显然他们的战略目标并不是要占领或者摧毁地球,否则的话他们50几艘战列舰携带的核武器已经能够摧毁地球的有生力量了。可见他们想要的其实是政治解决,这些部队不过是为了增加谈判筹码。” 参谋长看着自己辛苦画了一早上的作战地图没有派上用场有点遗憾,但心里也承认巴雅尔的地球仪和橘子比自己的地图更加直观。 巴雅尔说道:“敌人已经发射了武器,这是一场真正的星际战争,但并不是为了掠夺资源。他们的主要诉求就是像尼基塔莫德里奇在联大会议上所主张的那样,各星球平等,反对地球搞霸权主义。从他们表现出的果敢风格来看,他们的确有跟地球抗衡的实力。” 参谋长道:“那咱们是同意他们的要求还是怎么样?” 巴雅尔道:“那是政治家的事情,作为军人,我们受到了攻击,理应给予对方对等的还击。” 参谋长道:“您的意思是我们派飞船起来迎敌吗?现在地球空域已经被封锁了,咱们的飞船在起飞过程中会被当成靶子的。” 巴雅尔道:“肯定是把在外执行任务的飞船叫回来啊,你脑子怎么想的。你查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星际舰队。” 参谋长查了一下说道,那应该就是派去猛犸星执行搜救赛义夫任务的第十三舰队了,因为他们的任务是救人,所以没有太多的作战装备,兵力组成艘战列舰,10艘护卫舰。把他们派回来也不够7星联盟打的吧,要是把所有战舰叫回来到可以一战,而且可以为地球的飞舰争取启动时间。” 巴雅尔说道:“谁说要派这些战舰跟7星联盟硬拼了?我说了这件事需要政治解决。如果真的搞星舰大战,对谁都没有好处。你打开量子纠缠通信信道,这个不受通信卫星影响,我要直接联系1舰队舰长。” 1舰队舰长名叫丹妮莉丝拜拉席恩(darysbarah),是一位满头银发的女孩。虽然丹妮早生华发,但并不是她少年白,而是她们家族就这样。丹妮莉丝的家族有基因突变,这个家族的人年轻的时候是白头发,随着年纪的增长,头发会变成透明的,看上去就像秃顶一样。 巴雅尔问丹妮莉丝:“赛义夫找到了吗?” 丹妮莉丝说道:“还没,正在尽力寻找。这边引力异常,寻找起来比较困难。” 巴雅尔道:“找不到不用找了,你现在回太阳系,朝木星发射两枚曲率核弹,注意不要炸到人。” 丹妮莉丝对这个命令感到莫名其妙,虽然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但对这样一个孩子闹着玩一般随意的核武器发射指令依然会产生疑惑。这个命令有没有可能是黑客制造了一个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的全息投影来捉弄自己?尽管军方的通信管道不是那么容易黑进来的,可谁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天才黑客”黑进军方系统来恶作剧呢? 丹妮莉丝再次打开军用量子信道,呼叫了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荧幕上出现了巴雅尔部长那张坚毅的脸庞,虽然巴雅尔部长不一定就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后人,但他的长相确实是东亚蒙古人种的样子,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眼角旁还有些许擦伤——那是不久前在和尤里的私人战斗中被尤里衣袖上的扣子刮伤的。 “丹妮莉丝舰长,什么事?”银幕上的巴雅尔部长问道。 嗯,看来的确是巴雅尔部长本人,而不是黑客弄的人工ai,丹妮莉丝迅速做出了判断。 “部长,我对您刚才下达的命令有所疑惑。寻找失踪的赛义夫将军难道不是我的首要任务么?还有向木星发射核武器等同于开战,请问我们同木星开战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已经开战,当然是以消灭敌方的有生力量为第一要务,为什么您又下令不要炸到人呢?”丹妮莉丝问道。 巴雅尔点了点头,说道:“作为舰长,你能够就自己不理解的命令做出询问,这很好。因为不懂得问问题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是机器人。之所以让你暂停寻找赛义夫,是因为地球遇到了紧急情况,太阳系内有一撮反抗分子组成了7星联盟,并抢先向地球发射了核弹,而且封锁了地球空域,组织了战舰起飞,因此派离地球最近的1舰队返回太阳系进行战斗。此次战斗的目标并不是要摧毁木星,而是要向所谓的七星联盟表示,我们地球是不会被武力屈服的,我们的目的仅仅是逼迫对方采用政治解决的方案进行谈判,明白了吗?” 丹妮莉丝敬了个军礼,说道:“是,明白了,属下即刻出发。” 巴雅尔说道:“去吧,你可以用军事演习的名义去木星找几个目标发射核弹,但也不要是太偏僻的地方。要给敌人造成心理威慑,在此次任务中你要见机行事,注意维护地球的尊严,明白了吗? …… 王希咖以前曾经听袁真人说过,世界毁于一场大战。难道就是这一次吗? 第一百三十六章:一般过去时和一般将来时 手稿: 丹妮莉丝再次敬了个军礼,说道:“请部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关掉通信信道,丹妮莉丝先在脑子过了一遍木星的攻击目标,既要对地方造成威慑,又不能损伤,那应该怎样选取攻击目标,以及核弹当量呢? 有了!丹妮莉丝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立刻通知舰队,派了艘护卫舰先行飞到木星轨道,占领了木星广播站,用高音大喇叭向整颗星球进行广播:“木星居民请注意,木星居民请注意,我们是地球舰队,将在石头城磐石牛肉养殖场及新约克蔬菜大棚基地进行核试验,实验将在15分钟后/进行,请居民注意躲避。重复一遍,请居民注意躲避,这不是演习,这不是演习!” 之所以选择养殖场以及蔬菜大棚进行攻击,是因为这两个地方没多少人,但生产的农产品都是木星的支柱产业。一旦农业设施受到破坏,会对敌方心理造成巨大的打击。而且没了蔬菜和肉食,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木星的食品都要从其他星球进口,就不会再有那么多底气跟地球叫板了。 14分59秒,丹妮莉丝下达了发射指令。两颗50万吨当量级的核弹头通过曲率星际导弹向目标进发射,这种星际核弹用曲率推进,具有速度快,难以防范的特点,基本上一旦发射就很难被拦截。15分整,两颗核弹分别命中了目标。 蔬菜大棚里正待收割的亿万吨大白菜,反季番茄,无籽西瓜以及养殖场里上万头无辜的肉牛瞬间被核爆产生的高温气化,变成宇宙微粒和辐射尘埃飘浮在木星上空。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令100公里外的城市都感到震动,学校不得不停课一天。木星学生们无不为停课欢呼雀跃,但稍后又陷入沮丧,因为老师们都通过量子通信向他们布置里大量作业,作业量之大让他们在5个时之内根本没有完成的可能。而且外面核污染没有清理干净,也不能随便出去玩。 丹妮莉丝向巴雅尔做了报告:“两枚核弹均已到达预定区域,任务完成。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是否继续寻找赛义夫将军?请您指示。” 巴雅尔道:“很好,现在请你立刻离开击发位置,但也不要继续去寻找赛义夫,以防敌军报复。你先到银河系外围机动游走,不要被敌军发现。下一步我会根据政治局势对你做出指令。” 与此同时,地球轨道战舰里的李威利和狮心约翰也通过全息投影看到了木星被炸的惨状。李威利端起一杯加了白兰地的红茶酌一口,说道:“真是诱人呢。” 狮心约翰问道:“什么诱人?” 李威利道:“我是说敌人轰炸了木星的蔬菜和牛棚,这个时候农业股一定大涨。只要前期先大量购买农业股票,然后再下达攻击命令,那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就能通过股市赚到他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过上有钱又快乐的退休生活,这种生活很诱人。” 狮心约翰道:“那要不咱们也买点股票?” 李威利瞟了一眼狮心约翰,说道:“不,股市具有巨大的风险性。一旦你打算操盘,就有可能被大盘反操。我们现在的首要目标不是赚钱,而是对地球的攻击发起回应,这个巴雅尔竟然以游击战术派飞舰攻我木星后方补给,不愧是成吉思汗的后人呢。” 狮心约翰道:“怎么回应?敌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发射核弹那艘飞船肯定早就跑了。如果我们发射一发核弹,地球发射两发,一直这么互射下去,那人类世界不全完蛋了么?” 李威利道:“以我的经验来说,当你处在一场战争中,就不要站在敌方的立场来思考问题,因为这是敌方的任务。更不要站在全人类的角度思考问题,人类的命运并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如果人类世界注定要灭亡,那就只能灭亡。如今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回应敌方,我建议轰炸纽约和伦敦股票交易市场,让巴雅尔通过股票赚大钱的如意算盘落空。” 狮心约翰道:“你别老以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谁告诉你巴雅尔买了股票了?而且我还没去过纽约,就别炸纽约了,要炸就伦敦,巴黎吧。” 李威利沉吟道:“伦敦,巴黎都是欧洲城市,老盯着欧洲炸似乎有点不公平。这样把,伦敦巴黎你选一个,然后再加上一个亚洲的东京,怎么样?” 狮心约翰在炸伦敦和炸巴黎之间左右为难,这两个城市都有悠久的历史以及各种文物古迹,尤其是大英博物馆和巴黎卢浮宫里的珍宝更是数不胜数,炸哪一个都是人类世界的巨大损失。如果有第三个选项的话狮心约翰哪座城市不不想炸,可惜战争没有第三个选项,他必须在这两个城市之间做出选择。 狮心约翰本来不抽烟,但这会儿特地要了一根点起来。一根烟抽完,他也做出了决定:轰炸伦敦,毕竟巴黎圣母院因为1世纪初的那场大火,修复了几百年,前年刚刚修复完。要按法国人的效率,把整个巴黎炸完再修复不知道得修到哪一年去。 相比起丹妮莉丝对木星进行攻击预警还需要去弄个高音喇叭通知,李威利他们要通知地球人就简单多了,毕竟现在地球所有的通信卫星都被他们所控制。一时间地球上所有的手机,电脑,电视都接到一条新闻推送:七星联盟将在两天后在伦敦及东京两座城市进行核试验,请相关人员迅速撤离,并对这两座城市的重要建筑进行扫描,以备今后重建。 这条新闻推送造成的爆炸效果不亚于真的放了两颗核导弹,不单单是伦敦的000万市民以及东京的6000万市民,地球上常住的00多亿人都陷入了恐慌。之前大多数人根本不关心联合国开了什么会,扣了外星多少人,这些事情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无论什么年代,在影响到生活之前,并没有多少人真正关心政治。只有当外星武力打到面前的时候,人们才发现那群在联合国开会的白痴把真正的战争带到了眼前。 一种熟悉的恐惧涌上了地球人的心头。这种恐惧是穴居人时代面对洞外猛兽的恐惧,是冷兵器时代对城墙外入侵的蛮族的恐惧,是对黑死病,对瘟疫的恐惧,是一,二战时期对毒气,对天上突然掉下炸弹的恐惧。这是对死亡的恐惧。 人们纷纷到银行挤兑,把药店里的碘片都抢光了——因为据说碘能防辐射。无数人想要驾驶飞船逃离地球,但发现打不着火,所有曲率飞船的启动系统都被七星联盟切断了。绝望笼罩在每个人心头,由于通讯被七星舰队管制,导致谣言四起,地球各地都爆发了骚乱,一副灾难片里末日来临的景象。 指挥舰里的李威利和狮心约翰也没料到地球局面会如此失控。他们本来想的是发条短信给伦敦和东京,让这俩地方的人撤了,自己把城炸了,作为对地球方面轰炸木星的回应而已。现在整个人类世界一副马上要崩溃的样子,让李威利也挠头不已。 狮心约翰虽然名叫狮心,但其实内心还是比较柔软的。看到人类母星被一条短信搞成这个样子有些于心不忍,跟李威利说道:“李,我看要不算了,咱们到沙漠或者太平洋里随便找两个地方射几颗核弹得了。没必要炸东京和伦敦,你看他们多慌呀。” 李威利道:“这都怪我,当初考虑不够周全,不过既然已经发出了指令,那在怎么样也要执行指令,没有收回的道理。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自己下的命令哪怕毁灭全世界也要执行下去。咱们出来混的,最重要就是讲信用,说要轰炸伦敦东京,就要轰炸伦敦东京。” 狮心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看地球这样子,两天时间他们撤得完么?要是撤不完咱们照常轰炸,炸死几个平民这性质可就变了。搞不好要被判反/人类战争罪的。” 李威利道:“地球人都打不过咱们,怎么给咱们判反/人类战争罪?咱们干大事的人,不要受地球法律的约束,要有老子就是王法的信念。再说咱们七星联盟刚刚成立,哪里来的法律?当然,人还是要撤的,我觉得两天时间足够撤得完,两天不行就0天,大不了就说我们是按水星时间算的,一天等于地球5八天,水星的两天加起来将近地球4个月的时间,足够了。” 狮心约翰看着李威利,觉得这人应该是酒喝多了。但不得不说李威利这种不顾一切的亡命徒的气质还挺有吸引力的,就说:“行吧,那就按你说的试试,先撤人。但我先说好,要是人没撤完我可不同意发射核弹。” 当务之急就是恢复秩序,但现在民众已经对地球政府失去了信任,而且地球政府目前的发声渠道也没有李威利多。迫不得已,李威利只好亲自开启“上帝视角”进行指挥,他直接给两国公职人员发布清晰的指令。命令伦敦把医院里行动不便的危重病人,养老院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银行的黄金储备,博物馆里的文物先行运到苏格兰的爱丁堡以及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命令东京公务员把这些行动不便的人以及银行的黄金,东京各大博物馆,美术馆的艺术品运到大阪。不得不说这两个国家的公务员还是很有效率的,得益于先进的交通工具,命令发出以后5个时内东京就把物资成功转移了,伦敦稍微慢一点,但7个时也转移完毕。 …… 原来旧世界是这么被打破的。王希咖看得心在滴血,然而他却无力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因为这些事情都是已经发生过的,写在纸上的。从时态上来说,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属于一般过去时。但从王希咖所处的这个时代来看,这又属于一般将来时。 你如何改变一件已经发生又将要发生的事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同日而语 手稿: 接下来就是命令能自由行动的普通市民撤离,伦敦的就撤到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东京的就撤到大阪。有钱的人可以自己进城住酒店,没钱的就先在郊外住帐篷。从此以后苏格兰爱丁堡口音取代伦敦口音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喜欢“英伦绅士风”的人都说苏格兰话,穿苏格兰长裙,吹苏格兰风笛,而英语中的“伦敦人”也迅速变成了难民的指带词。 理所当然的,大阪的关西口音也渐渐变成了日本的主流口音,每个日本人都以能说一口流利的大阪方言而感到自豪,日本动漫里的声优全改成大阪口音。“东京人”这个单词在日语里就变成了那些脏兮兮的,操着关东口音的奇怪的人。每个东京人都默默学习大阪的生活习惯,说话的音量自动大了两个分贝,以免被人看不起。而大阪人纷纷嘲笑东京人电梯也不会坐,自己坐电梯都是站右边,只有东京人才会站左边。 后来有人问过李威利,为什么要这样进行人口迁徙,难道你不知道伦敦人和苏格兰人,东京人和大阪人互相看对方不爽么?李威利喝了一口白兰地,坚定地答道:“我知道,所以我才这么做。因为我这个人最不喜欢地域歧视,最讨厌地图炮。让互相不喜欢的两个城市的人生活在一起,有利于加深彼此间的了解,促进人类团结。以后有机会我还会这么做,当你开启上帝视角,你就可以让美国人全部跑去墨西哥,让英国人全部搬到法国……”于是在地球人口中,李威利的外号就由“爆炸分子李威利”变成了“上帝视角李威利。” 人口的迁移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日本天皇再次发表了人间宣言,谴责了七星联盟使用核武器之后,就带着草薙剑,八尺琼勾玉,八尺镜这“三神器”搬到了大阪。但是英国女皇表示自己不打算搬到苏格兰,自己决定御驾亲征,亲自驾驶宇宙飞船击败侵略者,与伦敦人民共存亡,谁劝也不听。直到首相进来报告说伦敦人民都走光了,没必要与这些可以复建的建筑共存亡,女皇才依依不舍的坐着黄金马车离开了宫殿。 李威利又派了两家探测飞机在东京和伦敦这两座空城进行测绘,把伦敦和东京的所有建筑都记录下来,以备今后复原,顺便侦测这两座城里还有没有未撤离的生命迹象,把所有的流浪动物都迁走,他可没有丹妮莉丝杀气那么重,尽然去屠杀木星无辜的肉牛。这一侦测还真的找到几个不愿意离开故土的人,理由千奇百怪,一个叫野比新之助的东京人在自己建造的地下室里表示自己想要亲身体验一下核爆是什么感觉,还有几个伦敦人坐在伦敦桥上打着伞,说伦敦难得好天气,这么好的天气自己是不会撤的。 李威利把这些神经病全部运走,又反复检查了几遍,终于确认这两座城完成了迁徙,于是按下了发射按钮。 1/7秒钟之后,两枚曲率驱动的核弹分别在东京和伦敦引爆。伦敦和东京市中心分别升起一个巨大的光球,仿佛比太阳还要刺眼。一座座钢筋水泥的建筑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被巨大的冲击波推到,然后被爆炸的巨大能量炸得粉碎,变成直径于一微米的烟尘微粒升到地球大气层中。这些烟尘微粒阻挡了太阳发射来的可见光辐射,伦敦和东京这两座已经变成齑粉的名城上空瞬间被漆黑的核爆云遮住,地表温度瞬间下降了0摄氏度——核冬天来临了。 两座城市毁灭的时间刚好是李威利发表预警短信的4八时——他果然是一个言而有信的汉子,说要炸平伦敦东京,就炸平伦敦东京。 正在北海道旅游的皮若琪正和老闺蜜们一边泡温泉一边欣赏电视屏幕上的东京爆炸的景象。周围的日本人都在叽叽喳喳的讨论,看上去他们对于东京爆炸还挺开心的,通过翻译器皮老太听到他们说的都是什么:“我早就说过东京一定会被炸的,世界上拍了那么多东京陷落的电影,我很奇怪为什么现在才有人想起来真的轰炸东京。” “还好那些讨厌的东京人被安排到了大阪,要是来札幌,那不把咱们北海道的风景都破坏了吗?” “听说李威利将军本来打算轰炸纽约的,但后来副将不同意,才选择轰炸东京的。” “0世纪的时候麦克阿瑟就想在东京扔核弹了,后来丢到了广岛长崎,看来这是东京的命运啊,躲不过去的。” “这下我们可以重新修一座东京电视塔了,以前那座完全照抄法国的埃菲尔铁塔,一点创意也没有。” 听着这些年轻人没心没肺的评论,皮老太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是她第二次外出旅行,上一次在月球旅行,结果弄出个什么宇宙怪兽。这次觉得不去外星了,就在地球上逛逛,竟然又碰到东京核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本来只是想普普通通旅个行,拍几张自拍发个朋友圈,却每次都遇到这些大事情。自己原先的行程是逛完北海道就去东京,现在看来也不能去了,大阪现在也不接受外国游客,看来只能在北海道泡几天温泉然后回家。 皮老太越想越生气,看着屏幕上东京的浓烟滚滚就不舒服。她拿起遥控器连换几个台,都是东京大爆炸,只有东京电视台在播美食节目,在讲日本的刺身。皮若琪越看越饿,打电话叫了一份鲷鱼刺生,一分清酒吃了起来。她想,如果上次在月球的时候,听那个杜导游的话,别去搬那块大石头,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呢?或者自己真把那块石头当作“靠山石”放在家里,估计现在也不会整出什么宇宙怪兽,什么东京大轰炸了。看来《旅行手册》上说的没错,不要乱拿旅游地点的东西。 于此同时,皮若琪月球之旅的导游杜建国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了纽约市第一看守所,他是来探望王乾元的。杜建国一进门就看见那几首用血题在墙上的反诗,什么“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他年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之类的。不由大惊:纽约警察都不懂z文吗?竟然还能让你在墙上乱写。你这几句诗要放古代可是得杀头的。” 王乾元笑笑:“这边警察都没文化,不懂书法。再说这里也不管这个事,墙上都是随便写的。” 王乾元在的看守所是世纪50年代建的,建筑的外型像一颗巨大的树,枝干上挂着一个个果实一样的房间,设计思路就是西方每个人时候都想拥有的树屋。每个被送进来的人都能拥有一个独立的房间,可以沐浴和看书看报,非常人性化。除了不能打电话,不能上以外,这里的住宿条件不亚于酒店,许多关在这里的人由于无聊,都喜欢在墙上涂鸦,形成了一种“监狱文化”。有几个画得好的,出去以后就成了艺术家。 杜建国接着念王乾元题在墙壁上的诗:“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乾元,从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但没想到你的志向竟然这么大,竟然想要当反贼。你想要投奔7星联盟还是咋的?是我这个燕雀不知你这鸿鹄之志了。” 写过诗的人都知道,自己写的诗被别人当面念出来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这些诗本就是王乾元刚被关进来一时激愤所题的,如今自己冷静下来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而且字写得也很丑,再被杜建国这么一念,羞得王乾元老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赶紧蘸着水把墙上的字擦了,问杜建国:“现在咱们旅行社那边怎么样了?我这几天不能上,什么也不知道。你刚说的那个七星联盟是咋回事?” 杜建国就把张西海刺杀尼基塔莫德里奇,然后联合国把外星政要软禁,太阳系组成七星联盟来地球要人,最后两边互炸,李威利把伦敦和东京炸了的事简要的告诉了王乾元。王乾元愣愣的看完杜建国手机里伦敦和东京毁灭的视频,愣了半晌,说道:“打仗了,还真是打仗了啊!” 杜建国道:“倒也不会真的打仗,你想,要是真打的话干嘛单炸伦敦东京?干嘛不炸纽约,不炸摩加迪沙联合国总部呢?估计还是想谈判。你也别想太多,你的案子不算大事,回头我让田磊过来给你办个保释就完了。” 王乾元听完眼睛一亮,那些“敢笑黄巢不丈夫”的极端思想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急促的跟杜建国说:“快,你查一下纽交所还可不可以交易?把咱公司的钱全部投进去买建筑板块,水泥,钢筋,玻璃,跟建筑有关的股票能买多少买多少!” 杜建国掏出手机一看,纽交所早停牌了。就笑说:“乾元你这吃几天牢饭智商也变高了。我记得你以前不懂股票啊?” 王乾元急道:“你就别阴阳怪气的了,赶紧买吧,晚了来不及了。” …… 虽然王希咖这辈子一直在打仗,但前世他从没有经历过战争。在经济,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战争要考虑的东西很多,与现在这个冷兵器时代的说打就打,打完就了的战争不可同日而语。 第一百三十八章:讨厌加班 手稿: 杜建国扬起手机晃了晃,说道:“早停牌了,你能想到的别人就想不到吗?要是头两天刚放消息要炸伦敦东京的时候买估计还有戏,现在黄花菜都凉了。” 王乾元喃喃道:“这几天不能上,真是误了我的大事啊。肯定有人有内部消息先买了股票的,像那个什么什么作战部长巴雅尔肯定没少买。” 刚接触股票市场的人都这毛病,老觉得别人都有内部消息。李威利觉得孛儿只斤巴雅尔在轰炸木星前买了股票,王乾元也怀疑孛儿只斤巴雅尔肯定在轰炸伦敦东京之前就买了股票。 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本人听到这些猜测一定会哭笑不得——他根本就不玩股票。巴雅尔将军的俸禄已经够他体面的生活了,他对于金钱没有太多兴趣,他的兴趣在于骑马,射箭,蒙古摔跤以及获得军人的荣誉。 此刻巴雅尔部长盯着眼前的屏幕,看着伦敦和东京上空的蘑菇云,以及源源不断往上冒的巨大烟柱,说道:“李威利这个子,这是要跟咱们斗狠呐!” 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的电话被打爆了,除了英国和日本要求派遣联合国军维持秩序的电话,联合国秘书长乌木温文威恩耶吞问温温穆文欧萨斯也亲自打来电话,询问军方有什么打算。 巴雅尔道:“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派清洁飞机把伦敦和日本上空遮蔽日光的烟尘微粒,辐射尘埃清扫干净。否则核冬天得持续两三个月,许多人都会因此而感冒。” 乌木秘书长问道:“你认为现在这个局面我们应该怎么做?有把握打赢这场战争么?” 巴雅尔道:“现在双方还比较克制,如果局势恶化,全方位开战,势必会让人类文明消失在核爆中。我想最好还是以政治来解决吧。” 乌木想了想,说道:“好吧,希望你能把战争控制在局部战争这个范围。在这个前提下,我希望你能尽可能维护地球的尊严,如果我们在军事上有优势,那在谈判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筹码,你明白吗?” 巴雅尔道:“这个是自然,我会尽我所能,但我也希望您能尽你所能,不要让地球的将士们为了你的愚蠢决策而献出生命。现在我要开始工作了,您也去做您该做的事情吧。” 说完巴雅尔挂了电话,一边跟参谋长迈克道森(ikdas)抱怨政客的愚蠢,一边派遣联合国环卫部队奔赴两座核爆城市。 0多台悬浮清洁飞机带着巨大功率的空气净化器在东京和伦敦上空忙碌,搞了一下午才把这俩城市的5降到50以下。地面上也到处奔跑着巨型扫地机器人,把瓦砾石块扫做一堆,顺便把土壤中的辐射尘埃也清扫干净。 巴雅尔部长问参谋长迈克道森:“你对乌木秘书长的建议怎么看?如果由你来指挥这场战争,该如何取胜?” 迈克道森略一沉吟,说道:“如今七星联盟大兵压境,控制了地球的空域,导致我们的战斗飞船无法起飞,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拦截我们的曲率导弹。我们可以先让系外的飞船,比如丹妮莉丝她们返回太阳系,据我所知咱们在系外执行任务的携带核武器的飞船就有0多艘。可以让这些飞船做出保卫地球的姿态从后方包抄七星舰队,等七星舰队回头迎敌,咱们再从地球发射曲率导弹一举消灭敌军,也就一两秒钟的事。” 巴雅尔道:“但这样势必会导致战事扩大,在拥有曲率技术的今天,只要地方有一艘战舰动了逃跑的念头,咱们就不能全歼敌人。你想,有一艘机动的战列舰逃脱,对地球就是巨大的威胁。如果那艘跑掉的飞船向地球的大城市,比如纽约,巴黎随便射两颗核弹,而且不预先通知市民撤离,地球会怎么样呢?” 迈克道森道:“这个不是我考虑的范围,作为军人,我只考虑军事上的事情。当年成吉思汗打仗的时候也不考虑什么战争扩大之后会怎么样,所以才能成就一番霸业。” 巴雅尔知道在这场与七星联盟的战争中成吉思汗那一套不管用,但他平时老是以成吉思汗后裔自居,这会儿也不好反驳迈克道森,只好说道:“好的,我明白了,你先下去吧。” 现阶段到底是再叫丹妮莉丝轰炸一下木星,或者火星,以便向七星联盟表示地球绝不退让呢,还是想办法逼迫七星舰队谈判呢?巴雅尔还没有想好。不过在他的头脑里,“大规模发射星际核弹,一举歼灭七星舰队”这种事情并不在他的考量中,因为就像他跟道森说的那样,如果全面扩大战端,谁也不知道会把人类推入怎样一个深渊。 “领导,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先下班了,我家里还有点事。”正在思考人类未来的孛儿只斤巴雅尔耳旁突然听到了这样一句话。问话的人叫房道临,是联合国新来的实习生,学语言学的,大四下学期分派来作战室做文职工作。平时主要是做同声翻译,顺便记录一下会议内容,起草一下文件发言稿什么的。 一般来说房道临还是挺懂事的,领导不走自己绝不先下班。而联合国作战部一般也都按时下班,经常是下班时间还没到,就走得人影都不见了。但今天这个巴雅尔不知道怎么的,下班了坐在那里还不走,这让房道临非常不开心,觉得耽误了自己的下班时间。于是鼓起勇气说了那句话,打算收拾下东西走人,毕竟现在已经是晚高峰时间,也不知道能不能挤上地铁。自己跟朋友约好了6点一起打游戏开黑,要是迟到了就不好了。 巴雅尔听到这话一愣神,便抬起手腕看看表,17点5,果然已经下班5分钟了。他不由苦笑,心想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被娇惯坏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部队里哪有“下班”一说?那时候流行的都是“996”,“狼性文化”,不让你一天工作4时就算好的。哪有这样刚下班5分钟就嚷着要回家的?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但不爽归不爽,现在最新的劳动法就是不准无故加班,要是留他时间长了,还得多给他加班费。想到这里,巴雅尔便挥挥手,说道:“去吧。” 房道临兴高采烈背着个包走到门口,巴雅尔突然把他叫住:“房啊,你对咱们跟七星联盟这次战斗怎么看?现在是下班时间,就当和朋友聊天,你不必拘束,随便说说。” 巴雅尔这一招非常狠辣,先是说“去吧”,表示已经下班,然后再把房道临叫住,以“朋友聊天”的方式问房道临的意见,自然也就不算加班了。房道临自然是知道这一点,但以他一个还没毕业的实习生的阅历,是断然没有直接拒绝领导,打破职场潜规则的胆量的。再说他对这个事情的确有些不成熟的想法,自然领导问了,索性自己就全说了吧,也许可以一战成名呢? 想到这里,房道临一个立正,转身“啪”的一声给巴雅尔敬了个军礼,说道:“属下的确思索过这个问题,既然您问了,那我就说了。” 巴雅尔心想你房道临是学语言学的,过来实习一圈就走人,又不是军人,跟我敬哪门子军礼?还什么属下属下的,电视剧看多了吧?想到这里,他就没有给房道临回礼,一抬下巴,说道:“嗯,你但说无妨,我洗耳恭听。” 房道临又是一个军礼,接着啪的一声两脚一靠,再次来了个立正。说道:“属下以为,当前的局势双方都不愿扩大战争范围,否则就像下午迈克参谋长说的那样,全面发动核弹就行了。而七星联盟哪方面显然也不愿打一场星际大战,否则他们一开始就可以直接摧毁地球的上百座主要城市,而不是两座。目前双方的动作都是威慑性的,目的都是争取谈判桌上的筹码。以我们的立场来看,军方的行动既要显示地球作为宇宙大星球的实力,让对方知难而退,又不能扩大战争范围。不知属下分析得对不对?” 巴雅尔心想这个伙子除了莫名其妙爱敬军礼以外,分析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回头给他调军队里当个副官也不错。便给房道临回了个礼,说道:“你分析得不错,如果让你指挥这场战役,你将会怎么做?你的行动方案是什么?” 房道临微微一笑,说道:“我准备了两个行动计划,一个叫做水滴计划,一个叫方碑计划。每个计划都可以独挡一面,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当然我个人更倾向于把两个计划整合为一个计划,那就是水滴方碑计划。” 孛儿只斤巴雅尔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房道临在说些什么,单从名字判断,水滴方碑是不是类似于水滴石穿这个成语,像水一样击溃敌人?作为一个领导,巴雅尔的优点就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待知识他一向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不会不懂装懂。他直接了当的向房道临问道:“房,你说的那个水滴方碑的计划我不太懂,你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 王希咖对于所谓“水滴方碑”计划并不是很感兴趣,倒是看到了两个熟悉的名词:“996”,“狼性文化”。 记得自己当老总的时候也经常跟员工说“996是福报”,“能加班就要多加班,以后想加班也加不了。” 这辈子自己倒不这么要求了,无论是造船还是造枪,从来没有加班这么一说。穿越之后的王希咖,讨厌加班。 第一百三十九章:时间粒子 手稿: 房道临“啪”地一声又想敬礼,被巴雅尔给拦住了:“你不用每说一句话都敬个礼吧?都跟哪儿学的?咱这没这么多规矩,有话你就直说吧。” 房道临敬礼敬到一半被打断,谈话的思路被扰乱了。但好在这个话题他早就在脑海中过了千百次,所以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便找回了节奏,说道:“水滴方碑计划的核心就是向这些外星侵略者感受到我们地球的强大实力,让他们知难而退。” 看巴雅尔没有任何反应,房道临便继续说下去:“所谓水滴,就是我们可以制作一个探测器。这个探测器重10吨左右,长点5米。外表看上去像一滴水银,就像一个无害的艺术品,这也是它被叫做水滴的原因。水滴探测器非常厉害,因为它是用强互作用力的原理制成的,每个分子都像被钉子钉死一般整齐排列,所以非常坚固,而且非常光滑,你放大一千万倍观察它的表面,它还是光滑的。我们把水滴探测球发射出去,让它以每秒0公里的初始速度加速,最高可以达到170公里每秒。也不用发射什么核武器,就用这个速度直接撞那些七星联盟的舰队就完了。” 孛儿只斤巴雅尔静静地听完房道临的战略,一语不发。房道临心想我这个战略是不是太过残忍了一点,领导不高兴?早上迈克也说要摧毁舰队,领导就说不行了,自己不该犯这个错误啊。想到这里,房道临又补充说道:“当然,摧毁地方所有舰队这个方案势必会扩大战局,咱们可以只用水滴摧毁一两艘地方的无人侦察机作为警告,告诉敌方我们的实力就行。如果部长完全不想动物,那我可以推荐您一个方碑计划。我们让精密仪器制造厂用聚合量子技术制作几个方碑,其中可以做一个10英尺高,5英尺宽的黑色方碑,方碑在任何尺度上测量长宽高比例都为1比4比9,也就是刚好是1,,的平方数。我们可以让丹妮莉丝她们把这个方碑埋在月球的环形山里,因为这个方碑具有强烈的磁场,所以七星舰队肯定能发现,我们可以把这个方碑叫做泰卓板块,或者a。等李威利他们发现这个方碑,就能知道他们面对的对手是多么可怕了。然后我们再在土卫八上也放置一个更大的方碑,但是长宽高比例也是1比4比9,对敌方心里造成更大的威慑。老实说,水滴方碑计划都是地球文明狂妄展示自身强大实力的方式,只要成功实施,七星舰队一定不战而退。” 孛儿只斤巴雅尔等了一会儿,确认房道临是说完了,便点点头,说道:“房啊,你是学文科的吧?” 房道临心想,老子不是文科生会来这里帮你翻译文件写稿子么?看不起文科生咋的?说道:“是,不过我认为技术不分文理。我说的这些都是最高端的技术。” 巴雅尔叹了口气,淡淡的说道:“对于技术的了解,不要单靠古代的科幻说,时不时地,你也可以稍微看看理科生的课本,或者上查查资料。咱们飞船的建造材料,飞行速度都是可以查到的。你也可以试着想一想,用你那个无坚不摧的水滴去撞那个牢不可破的方碑,会出现什么情况?好了,不聊了,你快回去吧,晚了赶不上地铁了。” 房道临脸臊得通红,他这俩个计划的确是从他最喜欢的古代科幻说中得到的灵感,本来以为这么古老的书部长一定没看过,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大老粗一般的巴雅尔部长竟然这么渊博。可他确实觉得水滴和方碑的计划很不错,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吗? 他掏出手机查了一下当代飞船的建造材料,发现飞船建造竟然早在世纪50年代就普及了强互作用力分子材料,至于飞行速度,侦查飞船早就达到了曲速八的阶段,大型战列舰也有曲速7的速度,比自己计划里“水滴探测仪”每秒100多公里的所谓逃离银河系的“第四宇宙速度”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放下手机,房道临默默嘟囔了一句:“人类发展还真是快啊,看来科技没被智子锁死真的会发生技术大爆炸。谁能想到,现代人类舰队竟已达到了三体舰队的水平?”(注:智子,三体舰队均为房道临看的古代科幻说中的内容) 本来房道临对什么战略计划之类的事情就不感兴趣,他只想稳稳当当的实习完,拿到实习鉴定就好。但今天跟巴雅尔部长的交流实在太过丢脸,房道临决定好好设计一个能体现自己智力水平的作战计划,搬回这一局。 房道临不相信古书里的智慧就没用了,不管什么时代,只要打仗,《孙子兵法》这种千年古书都永不过时。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不打仗就能达到战略意图是最高的,像这种你炸我一个蔬菜大棚,我炸你两个城的打法在古人看来也是最低端的方法。 想明白这一点,房道临游戏也不打了,专心制定作战计划。他感觉自己的思路是对的,向敌人展示自己的强大实力让敌人降服,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无非是水滴方碑的技术过时了一点,只要向敌人展示一种只有地球有,七星联盟没有的技术不就行了?房道临查阅了大量资料,最后把目光放在了白熊星王乾元被查封的9颗龙蛋上。 宇宙巨龙这种外星生物无非是目前最强的战斗力了,核弹都不怕,而且七星联盟绝对没有。那些龙蛋现在就贴了封条被查封在白熊星,何不让宇宙游击队员丹妮莉丝去偷个两三颗,找个地方把蛋孵化出来,然后带着巨龙君临天下呢?到时候管你什么七星联盟八星联盟的,在无敌巨龙面前全是渣渣。 房道临就这个思路写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战略计划,写得跟说似的。由于喜爱文学,中间又了一点个人创作,还安排丹妮莉丝和七星联盟的一个士兵谈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写完自己看了两三遍,越看越觉得这战略计划写得文采飞扬思路清晰,很是得意。便把稿子发到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的邮箱,这才含笑入睡。 一上班房道临就迫不及待的问巴雅尔对他的战斗计划怎么看。巴雅尔说:“昨天不是让你去查了吗?那个水滴计划技术太落后,没啥杀伤力。方碑计划战略意图在哪?敌人不是纸糊的,你弄块黑色电磁铁起什么威慑作用?可以把那些飞船都吸走吗?” 房道临说:“不是那个,我昨晚新给您发了一封最新的战略计划,你可以看看。” 巴雅尔打开邮箱,发现房道临凌晨4点给自己发了一封洋洋洒洒5万多字的“战略计划”。粗粗看了一会,通篇都是龙与女人,文笔倒还可以。合上电脑,巴雅尔对房道临说道:“不错伙子,看来你的兴趣点已经从科幻转到玄幻了。看你想象力这么丰富,从我这里实习完以后可以去当个作家或者导演。” 房道临看巴雅尔对自己忙了一晚上的心血之作语带讥讽,心里不甘心。便提高声音说道:“巴雅尔部长,我觉得我的思路是对的,展示地球的先进技术,让敌人知难而退。如果您认为宇宙巨龙的力量不好控制,那何不启动我们的秘密武器呢?” 巴雅尔正在跟迈克道森聊伦敦和东京的环卫部队的事,听到这个两人不由抬起头来,巴雅尔问道:“房,你说的是什么秘密武器?” 房道临舒舒服服的敬了个礼,说道:“两位将军,我知道咱们军方早已经发明了时间粒子对撞机。恕我直言,也许二位将军觉得这是绝对机密,但地球上已经有许多人知道了这个秘密。我不明白二位为什么到现在都不动用这台对撞机,是怕造成时间线的混乱还是有法律规定。但我个人感觉是时候动用这台机器了,只要用大型时间粒子对撞机进行对撞,就能改变时间粒子的流逝方向,回到过去或者去往未来。这样的话,咱们只要派遣一支特种部队回到七星联盟轰炸伦敦和东京之前,或者回到他们组建舰队之前,不就可以阻止事情的发生了吗?” 这番话的显然达到了房道临的预期效果,巴雅尔和迈克道森两人目光呆滞,嘴唇微张,一副被戳破心事的样子。房道临邪魅一笑,心想这俩人演技还真高,到这个时候还在装傻充愣。自己索性把这层窗户纸全部捅破,看你二人还如何表演?便朗声说道:“据我所知,这台时光粒子对撞机就在欧洲,在日内瓦侏罗山地下100米。我说得对么?您就不怕七星联盟到时候扔个穿透导弹把它炸了么?” 听到这里,孛儿只斤巴雅尔的嘴巴终于闭上了。他平静地问道:“房,你是从哪里得到如此机密的信息?” 房道临迟疑了片刻,觉得在战争时刻自己不应该对军方的最高统帅有所隐瞒,便说道:“我是从真相大解密站了解到的这个信息。老实说这个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了,早有军事爱好者用遥控摄像头拍摄到了这台对撞机的踪影,上还有高清照片。” …… 时间粒子对撞机?这倒是越来越有趣了。这是王希咖第一次看到关于时间穿越的理论。假若自己掌握了这项技术,岂不意味着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 第一百四十章:财务自由 手稿: 巴雅尔点开真相大解密站,发现这上面还真是有许多惊天秘密:比如金字塔是宇宙高等文明在地球建立的联络站,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七星联盟的入侵;找到失踪的玛雅人踪迹,原来他们早已乘宇宙飞船去往银河系深处;袁天罡,李淳风的《推/背图》早已预测出伦敦和东京的大爆炸,刘伯温在《烧饼歌》里提出解决方案;得知七星侵略,秦始皇震怒,自骊山派出10万大秦精兵誓屠叛贼;共济会长老谈为何七星联盟必败无疑……当然被顶贴最高的帖子赫然就是《日内瓦发现最高机密,拥有时间机器的你想要回到过去还是去往未来?》帖子里煞有介事的贴出了各种时间机器的高清照片,还列了各项技术参数。 巴雅尔看了两分钟,一语不发地走出办公室去抽烟。他觉得跟房道临多说一句话自己就输了。杰克道森拍拍房道临的肩膀,说道:“那什么,其实我们并没有时光机器,人类科技水平还没发展到那一步,让你失望了。” 房道临说:“上高清照片都出来了,您还不承认就没意思了。” 杰克道森说道:“那些照片我看了,那并不是什么时间粒子对撞机,应该是00年前的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英文缩写lh(rhadrllidr)。现在上应该还有资料,你可以去查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00八年进行第一次测试的。” 看着房道临划手机查资料,脸涨得通红的滑稽模样,杰克道森却没有嘲笑。说道:“房,制定作战计划是我的事,你还是做做翻译工作就好。没事别老看那些阴谋论的站,事情的真相往往都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阴谋。”房道临默默的点了点头,心里暗下决心:在这里实习完就去考研,学物理专业。 最终地球方面的作战计划还是孛儿只斤巴雅尔自己制定的,你其实很难说他搞的这个方案能比房道临的方案高到哪里去。巴雅尔部长给七星联盟指挥官李威利写了一封亲笔信,建议两人“像男人一样”来一场单挑。如果李威利赢了,地球方面就放人,赔偿木星的养殖场和生态大棚的损失。如果李威利输了,就退兵并赔偿伦敦和东京的损失。 李威利断然拒绝了巴雅尔的提议,回信说根据资料巴雅尔部长您重100公斤,自己只有70公斤,如果巴雅尔部长能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体重降到70公斤,那还可以考虑,否则不符合格斗规则。再说现代人不应该再比蛮力,应该比赛头脑,本人愿与巴雅尔部长比赛做数学卷子,谁分高算谁赢。 自从学二年级之后,孛儿只斤巴雅尔的数学就很少及格过,看到“数学”这两个字就心烦。不知道李威利是不是得到了这个情报,所以才下了这个战书。巴雅尔觉得自己如果直接回绝李威利的挑战有点“跌份儿”,便想问问参谋长的意见。转念一想,也别问参谋了,于是做出一副老师考学生的表情向房道临问道:“房啊,你对李威利这个战书怎么看?” 房道临没料到在自己提了那么多“不成熟的建议”之后部长竟然还会咨询自己的意见,有些受宠若惊。他本想张口就说:“做卷子就做卷子,咱们未必怕了他。”转念一想李威利和巴雅尔都是当世名将,想必做卷子这个提议不会像表面这么简单,一定别有深意。便朗声答道:“报告部长,我看敌人很有可能使诈,咱们不能跳入对手设置的陷阱。您在应战之前得好好确认,做的是哪一套卷子,是哪个老师出的题?是考定积分,不定积分还是空间解析几何?如果没复习到重点,咱们就有可能陷入被动,还有,假如考的是哥德巴赫猜想,您两位都做不出来,又如何算输赢?” 孛儿只斤巴雅尔哈哈大笑,说道:“房,您能想到这一点很不错,可是你想过没有,咱们为什么要被对手牵着鼻子走呢?他说比赛做数学卷子咱们就做数学卷子,凭什么呢?战略博弈就不能受这些条条框框的限制。敌人越是想比数学,咱们就越不比,他越是不想单挑,咱们就越要找他单挑,这样才能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孛儿只斤巴雅尔和李威利的“约架”变成了旷日持久的上斗嘴,两人永远不会赞同对方的方案,永远都以新的方案来代替老方案。巴雅尔约李威利单挑,李威利就约巴雅尔下棋,巴雅尔约李威利比赛举重,李威利就约巴雅尔长跑。 除了巴雅尔和李威利两个人,其他人都对他们这种无聊的游戏腻得要死,似乎决定人类命运的战争已变成了这俩人之间的比赛,都不知道是谁给了他俩这么大的权力。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互相使阴招,巴雅尔利用职权继续向杰沃尔(jl,意思是珠宝)飞船制造公司的老总斯蒂文丹尼斯(svdis)施加压力,希望他能搞个技术后门,好让地球军方控制住七星联盟的战舰。因为叛军使用的飞船有好几艘都是杰沃尔公司制造的,用的操作系统也是杰沃尔系统jls)。 其实七星联盟舰队一组合好,巴雅尔就向丹尼斯表示希望杰沃尔公司配合军方的工作,名单丹尼斯毫不犹豫的以侵犯客户隐私的理由拒绝了巴雅尔的要求,表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杰沃尔公司都不会出卖客户/资料,哪怕为此导致地球毁灭。 但丹尼斯上次说话的时候地球并未受到攻击,这次不同了,伦敦和东京都已经毁灭,许多上千年的文物古迹已经化作尘埃,几千万人流离失所沦为难民。在这种情势下,丹尼斯为了保护客户隐私所承受的压力是成倍数增加的。 哪怕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丹尼斯依然拒绝了巴雅尔要求开后门的要求,但不久后杰沃尔公司一个工程师在喝咖啡的时候“不慎”将自己的手机落在了咖啡桌上,手机里“恰好”有军用战舰的源代码,而这台装有源代码的手机又“正巧”被一位军方工程师获得。于是杰沃尔公司的核心机密就这么被泄露了出来,七星联盟里5艘由杰沃尔公司制造的战舰在巴雅尔眼里成了透明的。 尽管丹尼斯迅速地开除了泄密工程师,但这次泄密还是使得战役开始后地球第一次占据了主动权。李威利和狮心约翰不得不切段了5艘飞船的电脑控制系统,改为手动操作——大一点的飞船制造厂基本上都在地球,这次能控制杰沃尔系统的飞船,那说明所有的飞船地球其实都可以控制。毕竟七星联盟虽然号称联盟,但其实这些星球上的人并没有很严密的类似国家的组织,也没有自己的军工厂,舰队都是私人武装凑出来的,如果所有地球人都团结起来抗击七星联盟,那短时间内技术上确实是地球比较有优势。但好在那些卖包括核战列舰的军火商们并不是那么容易被联合国军方控制的,而且地球的通信卫星都在李威利控制中,没有卫星的帮忙,地球军方想要控制七星的舰队也不是那么容易。 李威利一边尽可能关闭战舰,手机的智能系统,一边紧急招募电脑安全专家,尽可能排除地球方面的干扰。另一方面李威利一方加紧设计己方的操作系统,在这个时代设计一个简单,封闭的系统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如果只是设计一个舰队自用的封闭系统,那两天的时间就足够了。 于此同时李威利加紧了对地球空域的封锁,本来开始的时候七星联盟仅仅只是不让地球战列舰起飞,商用和民用飞船还是可以自由出行的。但现在李威利无论军用还是民用,一概许进不许出,另外暂时停止各星球与地球的贸易往来,不再给地球供应蔬菜,肉类,以及各种矿产物资,造成一种围困地球的架势。 受李威利围城战术的影响,前来地球探视王乾元的杜建国和田磊也走不成了,只好在看守所旁边租个房间,每天跟王乾元交流心得。由于食品禁运,地球的压力越来越大,物价涨得飞快,纽约麦当劳一个巨无霸汉堡以前卖5美元,现在竟然涨到0美元,随便一杯可乐加一个汉堡就得5,60,看得杜建国都忍不住想要干起餐饮老本行了。不单单是食品价格,连房租也跟着翻了一番,田磊头一天跟房东说好500一个月,付两个月租金加一个月的押金,结果第二天房东就变卦,租金涨到500,必须先付半年。要不是田磊这次主要是为王乾元案子的事来的不想节外生枝,早把房东告上法庭了。 在这个价格飞涨的时期,住在看守所里吃牢饭的王乾元倒算是赚到了,因为在这个年代,无论是在太阳系哪一座看守所,哪一座监狱,都是免费吃住的。连杜建国都开玩笑,说恨不得跟王乾元一起吃牢饭。杜建国吃牢饭的想法只是说说,但有的人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付诸行动了。 …… 王希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经济压力了,在穿越前他也经历过几次经济危机,明白那种痛苦。有时候想想,生活在经济危机的时代,还不如生活在古代,至少没有财务压力。 第一百四十一章:谈判要素 手稿: 从联合国开会的那天起,地球各地一直就有零星的抗议活动,随着之后失态的发展,抗议活动的声势也越来越大,在七星联盟对地球封锁导致物价上涨之后,抗议活动终于演化成了大规模骚乱,到处都有人抢夺超市,药店。本来没关几个人的监狱瞬间爆满,但还有大批暴徒没办法关押,社会秩序濒临崩溃。 联合国秘书长乌木意识到七星联盟再这么围困下去,地球就完了。这场仗地球跟七星联盟耗不起,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终止武力对峙,尽量把分歧拉到谈判桌上以政治方式来解决。当世联合国之所以不让外星政要离开,是因为发生了刺杀尼基塔莫德里奇事件,也许地球方面确实有借此事件敲打外星势力的考虑,但并没有料到这一个简单的扣押,竟然导致了太阳系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武力对峙。如今继续扣押这些外星政要显然意义不大。当时尼基塔莫德里奇跟地球最大的分歧就是外星是否有权自行克隆外星恐龙,以及更深一层的,地球能不能制定管理太阳系其他星球的法律。这些问题都不一定需要通过武力来解决,完全可以用谈判的方式做一笔人人都能接受的交易。 七星联盟那边虽然暂时占据了上风,但同样也是提心吊胆。虽然大部分战舰的操作系统被关掉了,但毕竟这些战舰都是地球制造的,万一有某些七星联盟不知道的后门存在呢?李威利和狮心虽然是“外星人”,但引发全球大崩溃的责任还是很难承受的。 可以说现在的局势对双方都是骑虎难下,两边都表现出了强烈的谈判意向。 具体的表现方式就是李威利又给地球群发了一条消息:请立刻释放被关押的包括木星自治领统帅尼基塔莫德里奇在内的所有人员,不然将对地球发起新一轮核攻击。 地球方面也发表了声明:“尼基塔莫德里奇受到刺杀,目前正在接受联合国特殊保护。七星联盟轰炸伦敦和东京的行为已经是恐怖袭击行为,地球绝不会跟恐怖分子谈判,必要时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摧毁太阳系内所有侵略者的据点。 两边的话说得都挺硬,但其实都是心理战,私下里双方开始秘密沟通,希望能够谈判。但首先一点,谈判地点就难以确定。乌木和巴雅尔希望李威利到地球来,说都是误会,大家把事情说开了就好,谈完了可以跟来联大开会的客人一起离开。李威利说道:“iry不错的尝试)你们扣了那么多人,还想把我也关在地球,这个战术是巴雅尔部长提出来的吗?你们真要有诚意谈判的话,可以到我的战舰上来,或者其他七颗行星上,随便哪颗都行。” 李威利的提议很棒,但地球并不想采纳。理由就是单纯的“我凭什么听你的?”七星联盟和地球两方又开始像李威利和巴雅尔讨论两人个人比赛项目一样扯皮,你说在香格里拉谈判,我说在土卫八谈判,你说在日内瓦,我说在海王星,总之就是不能按你的想法来办事。 为了尽快进行谈判,也为了安抚人们的情绪,两方最后决定靠络投票来决定会议地点。这一招果然是转移注意力的好方法,和谈的消息一放出来,股市开盘就涨停了,街面上的骚乱也少了不少。太阳系内最火的话题就是谈判地点,学生们都推荐在自己学校礼堂开会,这样就不用上课了,许多热情的家庭妇女表示可以在自家的草坪上开会,为了世界和平自己可以为会议准备手工饼干,这份热诚让人感动。其中第一天上呼声最高的三个地点是木星遭受核攻击的农场以及伦敦,东京这两座被夷为平地的城市,人们希望在核废墟中举行会议能够提醒大家,现代核战争有多么可怕。 但最终这个会议既没有在木星召开,也没有选在伦敦和东京,因为人们有了更好的选择——月球上的星途旅行社。让七星联盟和地球在星途旅行社开会最早是杜建国提出来的,作为一个红,当他开始看到上在讨论开会地点的时候就想蹭这个热度了。王乾元开始还不太乐意,他对七星联盟倒是没什么意见,但他讨厌地球人,尤其是官方背景的,如果有可能,他不希望再跟任何“差佬”打交道,更何况请这些差佬到你家开会?但田磊说服王乾元,在星途开会对他的案子有好处,王乾元便同意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在络投票开始的第二天,名为东方赫哲的杜建国刚一提议会议在月球召开,星途旅行社愿意承办这次会议,就受到了巨大的响应。疯狂上涨的投票数瞬间秒杀了之前呼声很高的三大核废墟,终结了比赛。 月球并不是七星联盟中的行星,虽然离地球很近,但并不是地球的一部分,选这样一个中立的地点,双方都能接受。最早引发人类世界震动的宇宙巨龙的细胞就是在这里发现的,可以说是导致此次事件的导火索。而星途旅行社的老板之一王乾元至今还被扣留在地球,王乾元的案子与被刺的尼基塔莫德里奇的观点有某种相通之处,那就是地球到底有没有权利把地球的法律凌驾于其他星球之上?这些都是人们讨论的焦点。 杜建国以承办会议的名义先行离开了地球,回到月球做准备。广寒酒店一楼的博物馆和二楼的餐馆倒是损失不大,三楼的健身游戏厅整个被汉克用大功率磁铁给毁了。当时各种健身器材和电脑vr设备被吸出了窗外,地板全是拖痕,窗户也都破损了。杜建国想那干脆就把三楼弄做会议室就行了,反正地方大。搞一个大的会议桌,弄点椅子,然后墙上挂个大屏幕就完事了。 这酒店用来开会倒是挺合适。二楼吃饭,三楼开会,住宿就在三楼往上。杜建国还在一楼搭了个八角笼,弄了几副搏击装备,如果有人开会过程中突然感觉受到冒犯想要打架,可以去一楼打一场。不然像联大会议那次,巴雅尔与尤里直接在硬地上玩裸绞,背负投之类的动作容易出意外。 地球方面派了庞大的安保团队来帮助杜建国装修,首先就是把玻璃全部换成防弹的,还到处去寻找“狙击点”,因为广寒酒店附近也没有高层建筑,所以特工们就在方圆五公里的环形山上布控,以防远距离狙击。杜建国对这一套古老的仪式嗤之以鼻,心想你玻璃再防弹,能防住星际核弹么?如果七星联盟想打仗,射一颗核弹过来不是全玩完了? 但地球方面的安保团队显然不是为了防范七星联盟,而是为了防御那些不知道脑子里想什么的神经病们。谁知道有多少像张西海一样的人脑子一热,干出刺杀尼基塔莫德里奇的那样的事情来? 除了换玻璃以外,安保团队把酒店的每一个房间都细细搜了一遍,确保没有事先安装摄像头,录音设备什么的。在搜寻过程中把保安队长令狐锋的双节棍,木人桩之类的玩意儿都列做危险物品保管起来。你别说这么一搜还真的搜出了不少好东西,有客人不心掉的钥匙,钱包,某个房间的床垫里藏着几袋违禁药品,某间房的地板里有一个空心砖,里面放着一个箱子,打开一看竟然装了一箱的墨西哥鹰洋,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谁放在这里的。酒店最高层天花板的水箱里还藏了一把用油布包好的点八左轮手枪,从枪的年代判断应该有400多年历史,不知道被谁遗忘在了遥远的月球。酒店里搜出这么多神奇的玩意儿,杜建国也不好意思再嫌这些安保团队碍事了,就由得他们去搞。安保人员从水到食物的供应无一不仔细检查,生怕出一点纰漏。 一个星期之后,会场布置终于大功告成。七星联盟与地球联合国对峙以来第一次谈判即将在广寒酒店召开。这是星途旅行社成立以来举办过的最大型的活动。 …… 不知怎么的,王希咖突然想起穿越前进行的无数次谈判。谈判这种事情,就是两方面谁也不能降住谁,所以只好坐下来商量。一般这种谈判最是艰难,谈一场下来不亚于打仗。开始谈判的时候要刺探情报,谈判过程中还要试探虚实,了解对方的意志。 在商业谈判中双方会谈到许许多多的细枝末节,有时候甚至十块二十块的利益都会拿出来说。王希咖当年做生意,就遇到过谈判谈了两年还没谈好的情况,最后都懒得谈了。 要是打仗的话谈判甚至比商业谈判更加艰苦,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每一次谈判都会伴随着大量人员的牺牲。 当然,如果一方有把握能够彻底降服另外一方,就没有谈判的必要。比如当年匠人部落的连山来找王希咖谈判,王希咖就没谈,直接把匠人部落给灭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小算盘 手稿: 看到那么多以前仅在电视上看过的地球上的名人要员纷纷来自己的酒店开会,杜建国内心激动万分。没事就老想让人给自己签个名,合个影。他想的是在墙上挂一张自己跟联合国秘书长合影的照片,那是多好的广告,该有多牛啊?但现场的气氛让他没好意思开这个口。 在电视上看到的乌木秘书长总是面带微笑,一副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老头形象,但现实里身边总是围着一群西装革履的特工,你根本就接近不了。而且就跟每个到酒店的地球重要人物一样,带着一脸的苦大仇深,看上去比待在地球看守所的王乾元还要忧愁。这幅表情让杜建国也不好意思开口找他合影,就算好意思开口,也没那么容易。跟乌木秘书长接触的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基因检测,生怕身上有什么对乌木不利的基因武器。 田磊,美,毛毛,令狐他们对这些要员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因为是他们心里觉得自己的公司确实很牛。之前拍卖龙肉的时候就接待过许多有钱人,这次无非是来几个当官的,也没啥大不了的。几个人显得特别职业,该干啥还干啥,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当然,地球人这边也没多少“公事”需要他们办理,官员们自带了厨师保镖,还带了一套给食物做毒理检测的事,基本上处于“生活自理”的状态。 七星联盟方面就简单多了,本来这就是一个临时搞起来的新组织,没什么成熟的官僚体系,更别提什么安保,饮食团队了。李威利和狮心约翰的安保全靠令狐锋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双节棍,以及停在地球轨道上的几十艘战舰。假如李威利和狮心约翰受到袭击,或者被扣留了回不来,那些战舰就会立刻发射核弹把地球主要城市化为灰烬。从这一点来说,这俩人的确像满身绑满炸药的恐怖分子。至于吃饭方面就更简单了,杜建国他们做什么,李威利就吃什么。 七星联盟指挥官可谓一点架子也没有,你想跟他们拍照就跟你拍照,你要愿意还可以请他们俩人给录一段vlg短视频,说一点“恭喜发财,大吉大利”之类的吉祥话。狮心约翰生得高大英俊,找他合影的人络绎不绝,狮心也都一一满足对方的合影要求,看得出来他还挺享受这种明星般的待遇。 当然,跟七星联盟的合影杜建国并不准备立刻挂到墙上,他准备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七星和地球的谈判顺利了就挂。如果被定位反/人类恐怖分子,那还是留着私人收藏比较合适。相比起仪表堂堂的狮心约翰,李威利的相貌就显得平平无奇了,要不是他那一身制服,估计大家还以为他也是星途旅行社的一个服务员——毕竟他和星途的员工们一样,都是亚裔呀! 地球和七星联盟的会议还没正式开始,星途旅行社员工的心就站在了七星联盟一边。大家很容易就站在七星联盟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派了代表去地球开会,被刺杀,被软禁,迫不得已组建舰队去要人,地球还用核弹炸木星的养殖场,相比起来,七星联盟轰炸伦敦和东京就变成了迫不得已的反击。 而地球方面之前根本就不承认地球之外还有什么政治实体,觉得那些星球不过都是地球的殖民地,等到捱了两颗核武器,才意识到这些地球之外的殖民星球已经拥有了足以毁灭地球的力量。由于这是一次谈判性质的会议,所以这次没带什么科学家之类的人来,来的都是政府官员以及军方人员,一派肃杀之气。 谈判场所安排在广寒酒店三楼原健身游戏馆,杜建国和星途全体员工没啥事情干,就搬了几个板凳在会场坐着看,还拿着手机准备直播。地球方面的安保人员过来阻止,说道:“不好意思,这里不让拍摄。” 杜建国道:“这里是我的房子,我想拍就拍。你要是有什么不爽的可以滚。” 李威利也帮着杜建国打圆场,说我们七星联盟不介意有人拍摄。于是星途旅行社员工们的手机就变成了这场谈判唯一的媒体。 谈判一开始,地球方面就找了几个伦敦和东京的难民,过来哭诉伦敦和东京的市民是多么无辜,失去家园有多么痛苦,在苏格兰和大阪寄人篱下有多么屈辱,造成这一切的七星联盟是多么不可饶恕……几个难民梨花带雨地这么一哭诉,地球方面就感觉自己似乎占据了道德方面的制高点。毕竟这俩城市的市民的确是挺无辜的,莫名其妙就失去了家园,莫名其妙就变成了难民。 难民讲完以后李威利起来给难民鞠了个躬,说道:“在这里向大家道个歉,害你们流离失所,但这就是战争,战争总会有无辜的牺牲者,很不幸,在这次战争中轮到了你们作为无辜的牺牲者。而这场战争,是地球方面挑起的,当地球方面无端扣押了我们的官员,就代表着地球已经向其他所有的有人类定居的星球开战了。更何况地球方面首先炸毁了木星的养殖场,我们不得不对地球的行为做出反应。” 李威利的道歉显然不能让难民们满意,纷纷指责李威利的冷酷无情。李威利抱着手面无表情的看着这群难民,仿佛这群难民正在谈论的是某个与己无关的人。狮心约翰啪的一拍桌子,站起来道:“够了!我们不是来听这群人哭鼻子的,如果今天除了听这群人在这哭哭啼啼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谈,那么我们就回战舰好了。”孛儿只斤巴雅尔使了个眼色,几个地球方面的特工把上台演讲的难民架了出去,会场恢复了平静。 狮心约翰接着说道:“我们今天来,不是来跟你们谈难民问题的,是谈如何结束现在这场战争。很简单,你们把扣的人放了,我们把战舰撤走,就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否则就继续打。” 狮心约翰直入主题主题的谈判方式可谓深得杜建国的心,如果他是地球方面的代言人,一定答应,可惜他并不是。地球方面的联合国秘书长乌木发表了一番冗长的演讲,讲得云山雾罩引经据典,大概意思是说这场战争不是地球方面挑起的,七星联盟这次行动不单单给伦敦,东京这两个城市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而且给整个人类文明带来了严重威胁。必须要有人承担责任,并且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狮心约翰站起来问道:“所以你们放不放人?” 乌木没有直接回答狮心约翰的问题,而是说:“根据我多年服务人类世界的经验,我认为谈判双方应该拟定一个条款,咱们依照协议办事。” 狮心约翰冷笑一声:“很好,既然如此,那就拟定协议吧,在协议拟好之前,我看不出我们有什么对话的必要,还是继续用核弹对话好了。”说完站起来就走,谈判刚开始就陷入了僵局。 乌木并没有理会做势离开的狮心约翰,而是把锐利的目光投向了李威利,说道:“李威利将军,从法律上来说假如你认为联合国扣留了包括尼基塔莫德里奇在内的参与联大会议的人员,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人类社会,尤其是地球有完全的法律制度。我不知道你是否认同人类社会的法律?” 李威利无所谓地说道:“秘书长先生,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想我们还是应该务实一些。无论您认为我们是侵略者也好,藐视法律的恐怖分子也好,摆在面前的一个明显事实就是我们在军事上占据了上风,希望您的所有观点能够基于这一个基本事实,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一场有可能毁灭整个人类文明的内战。” 乌木笑了笑,说道:“李威利先生,看得出来您跟您的伙伴,狮心约翰先生并没有多少从政经验,也没有谈判的技巧。您不妨从地球的角度设想一次,如果我们这次在你们的武力下屈服,如何保证下一次你们不会用同样的手段使地球屈服呢?” 李威利说道:“我确实没什么从政经验,也不想跟您做什么保证,我能保证的是如果您不放人,那么两天之后我将会轰炸纽约和巴黎。您可以讨论一下把这两个城市的难民安置到哪?我个人意见是安置道阿富汗和叙利亚。”说完看了看手表,也走出房去。会场一片哗然,狮心约翰和李威利一走,便只剩下地球方面的人了。杜建国看再在这会场这也没意思,就给田磊,令狐他们使了个眼色,也离开了会场。 杜建国出来的时候看见狮心约翰和李威利正在门口抽烟,李威利正在到处拍口袋找打火机,杜建国适时的走过去给李威利点了火,说道:“咋的?李将军这是准备去炸地球了吗?” 李威利笑笑,说道:“如果地球把人放了就不炸了。” 杜建国问道:“那你待会儿还进去谈吗?还是直接回飞船?吃饭在我们这儿吃吗?你先说个准数,我好安排。” 李威利看看表,说道:“我觉得按理说地球方面应该喊人叫我们回去继续谈才对,莫非他们真不想要纽约巴黎了么?还是说不炸摩加迪沙他们都无所谓?” 杜建国笑道:“感情您站起来就走是跟地球讲价的套路啊?人家不吃这一套,你这下尴尬了吧?” 李威利挠挠头,说道:“嗨,没有的事儿,反正都出来了,你带我们随便逛逛呗?听说你以前搞旅游的。约翰,你要是没事也一起走走呗。” …… 谈判还没开始,但从王希咖的经验来看,他觉得这次谈判应该是谈不拢,因为两边各自的算盘太多。也许一场大战即将爆发,虽然这不是他自己的战争,但他却觉得热血沸腾。也许,这就是袁青牛说的人类毁灭之战吧。 第一百四十三章:强行表决 手稿: 狮心点点头,说道:“走,逛逛。” 杜建国便带着李威利跟狮心到处闲逛,先去了河谷,说道:“当年就在这发现的龙肉。”又指了指美,说道:“我们公司前台美,就她男朋友带回来的。” 李威利看了看美,眼睛一亮,说道:“啊,我知道你,你可是咱们太阳系的大名人,我还看过你拍的电影呢,嫦娥和阿尔忒弥斯。” 妹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道:“李将军的胆子真是大,直接就把伦敦和东京炸了,我们拍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李威利道:“我们炸一两个城市算得了什么,你电影里不是几箭就把那大龙都给射死了吗?那龙要给地球咬一口,地球早没了,也轮不到我们来炸。” 杜建国看李威利有点调戏美的意思,就轻咳两声,说道:“李将军,不知道您认不认识美的老丈人,胤世集团的王胤桀。你们跟地球还没打起来的时候她老丈人差点就把地球给炸了。” 李威利笑了:“火星的王老板啊,当然认识。他现在不在太阳系混了,自己占星为王。我们这次的舰队有两艘船就是他提供的,还给了我们0来颗核弹。” 杜建国道:“你们七星联盟火星人多吗?” 李威利眨眨眼睛,说道:“还行,你要不要作为月球人参加我们联盟?” 杜建国道:“那还是算了吧,月球钥匙加入,那不成了八星联盟了吗?还得改名字,多麻烦。我还是做我的生意吧,你们别没事过来扔核弹就行。” 李威利道:“哈哈,你这个老板还挺有意思,等打完仗我还会来找你玩的。” 杜建国道:“也不一定非要打仗,说不定你们谈判谈出成果了,也就不用打仗了。” 几个人边走边聊,杜建国又带着李威利到环形山逛了一圈,最后来到刘启林的养殖场,说道:“两位若是不嫌弃,今天我们就来尝尝这里的奶泡牛肉,跟你们经常吃的木星牛肉不太一样。” 杜建国正说着,星途旅行社保安队长令狐锋突然掏出双节棍啪啪舞了两下,打下一只飞到李威利衣领上的蜜蜂。 李威利不禁喝一声彩:“好棍法!一点都没打到我身上。” 令狐锋道:“这有什么?我还能用双节棍打乒乓球呢。” 一直站在旁边不说话的狮心约翰突然问道:“你们这平时蜜蜂多么?是不是附近的蔬菜大棚里的?” 杜建国奇道:“我们这没有蔬菜大棚,蔬菜都是从别的星球进口的,也没有蜜蜂。” “哦,这倒奇怪了。”狮心约翰掏出一双手套带上,把地上的那只蜜蜂捡起来一碾,那蜜蜂没有被碾碎,而是从尾部掉出一根针。仔细一看,竟是一致微型注射器。 “地球军方的仿生武器。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注射器里装的应该是氰/化物。”狮心约翰漫不经心的说道,仿佛在介绍某种土特产。 李威利鄙夷地说道:“又来这一手,地球人除了会搞暗杀就没什么新套路了么,接下来是不是又得把咱们给扣了?杜老板,委屈你跟我们走一趟了。”说完拿出一个遥控钥匙按了两下,两秒钟之后,一艘曲率飞船停在面前。几个士兵全副武装的把李威利,狮心,杜建国他们护上了飞船。 正在广寒酒店三楼跟地球人讨论局势的联合国秘书长乌木温文威恩耶吞问温温穆文欧萨斯听到消息面色一变——又出现了刺杀!而这次刺杀与上次张西海刺杀尼基塔莫德里奇不同,这次用的是制式装备,显然有军方背景。” 乌木快步走出会场,把巴雅尔部长叫到自己房间,问道:“这次刺杀活动是你们军部的计划么?怎么不提前跟我沟通?” 巴雅尔莫名其妙:“这不是我们干的,我们要刺杀他直接让丹妮莉丝发射核弹炸他们飞船就行了,还用废这个事?而且现在用仿生武器刺杀一般都用蚊子,跳蚤,很少用蜜蜂这么大的武器。我看搞不好是李威利他们贼喊捉贼。” 乌木沉思了半晌,说道:“那他们搞这个花样的目的是什么?蜜蜂武器虽然现在被淘汰了,但毕竟是联合国制式武器,我没接到情报说其他星球有这种武器。咱们还是不能排除我们这边刺杀的可能。你回去问问你的手下,有没有哪个神经病自作主张搞了这次行动。” 孛儿只斤巴雅尔本想拍着胸脯跟乌木保证绝对不是己方所为,突然想到那个叫房道临的文职人员有点神叨叨的,看起来倒像干得出这种事的人。便说道:“知道了,我回去问问。” 跟房道临谈了一分钟,孛儿只斤巴雅尔就确定了这场刺杀不是这个满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年轻人策划的——他甚至都不知道地球军方有这种仿生武器。 那么,究竟是谁干的这个事呢?巴雅尔想打个电话给参谋长迈克道森,召开一个军部会议,突然发现迈克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巴雅尔心里一惊,安保人员的报告就呈了上来,联合国军部参谋长迈克道森五分钟前刚刚乘坐一艘曲率飞船强行离开月球,现在应该已经离开了太阳系。 还没来得及仔细思考这一情报,巴雅尔的大脑就被另一个突发情况占据了——李威利以及狮心约翰宣布对月球实行军管。两艘战列舰封锁了月球的空域,100来个七星联盟士兵把广寒酒店包围了起来,没有李威利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准走出酒店一步。 战舰里的李威利看着屏幕,开心地跟杜建国说:“啊哈,看起来我们可以跟地球来一次交换人质了。杜老板,感谢你和那你的员工刚才保护我躲过了一次刺杀。你们有什么要求要向地球方面提吗?只要我能办到,我会很高兴的还你这个情的。” 杜建国说道:“李将军,我也算是被你控制的人质之一吗?” 李威利道:“当然不是,您是客人,想走随时就走。当然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建议您还是待在我们的战舰上比较好,等我们跟地球谈完了再回去也不迟。” 杜建国道:“那好吧,刚才你问我有什么要求,我想你要是跟地球谈判的话,让他们把我哥们儿王乾元给放出来,把扣我们公司的二十多颗龙蛋还给我们。另外上次他们来月球弄的那个磁铁,把我们的健身器材全给毁了,这个得让地球方面赔。” 李威利说道:“你的要求很合理,我会跟他们谈的。” 李威利在十几个荷枪实弹的士兵的簇拥下第二次走进了三楼会议室,里面跟他离开的时候一样混乱。 这次李威利直接走上了主席台,说道:“由于月球发生了一起刺杀事件,根据情报显示,这次刺杀是由联合国军方参谋长迈克道森实施的,此人现已叛逃。由于不知道此人是否有同党,所以为了各位的安全,现在由七星联盟负责安保,请大家不要离开酒店。谢谢。” 坐在台下的孛儿只斤巴雅尔突然有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作为地球军方的代表,在与七星联盟的这次较量中竟然处处都处于被动。自己无力阻止两座超大城市被毁,参谋长私自刺杀叛逃事先自己也不知情,如今莫名其妙地又被七星联盟缴了枪。作为军人,巴雅尔一心都盼望着战争,能够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没想到当战争真正到来竟然弄成这个样子。今后到了九泉之下,还有什么脸面去面对成吉思汗呢? 李威利没有理会巴雅尔复杂的内心活动,他直接把乌木秘书长请了出来,轻声对乌木说道:“秘书长先生,您现在同意释放扣押在地球的七星联盟的人员了吗?我是一个讲信用的人,如果您还是不同意,那我只好下达炸毁纽约和巴黎的命令了。我看上次伦敦和东京的战后清理工作进行的不错,您现在可以下令环卫部队做好准备了。” 乌木盯着李威利黑色的双眼,镇静地问道:“将军,你这么做,有没有考虑过后果?你有没有想过,战争结束后会发生什么?” 李威利道:“地球有句俗话,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您当时扣押尼基塔莫德里奇的时候,考虑到今天发生的事情了么?” 乌木一时语塞,说道:“虽然我是秘书长,但联合国也不是说我想干嘛就干嘛,事情不是这么干的。” 李威利道:“你们联合国到底谁说了算?” 乌木说道:“这得进行表决。但是在您武力胁迫的情况下进行表决,我也不知道具不具有法律效率。” 李威利道:“很好,那我们即刻进行表决吧。” 这还是联合国第一次被枪逼着进行表决,在各种科幻作品中,人类曾经设想过无数种与外星生命作战的场景,但却从来没想人类最大的敌人,竟然真的还是人类。 第一项表决的提案是:地球方面释放自联大会议以来就滞留在摩加迪沙的各星球政要,而七星联盟允诺会撤兵,终止此次战争。 共有16名代表参加此次表决。不得不说人类还是很有骨气的,哪怕是被枪顶着头,也还是有50个代表投了反对票,表示自己不会屈服在武力之下。李威利在心里很佩服这些投反对票的代表,但是出于自己的立场,他还是命令士兵给这些投反对票的代表每人狠狠一枪托,以示惩戒。 这样一来第二项提案表决就顺利多了,因为挨了枪托的代表们被剥夺了表决权。第二项提案的内容是所有有人类居住的星球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人类不得以地球法律来约束其他星球的人。这项决议剩下的166名代表投了165票赞成,唯一一票反对是秘书长本人乌木温文威恩耶吞问温温穆文欧萨斯。乌木也是唯一一个在第一项决议投了赞成,第二项决议投反对的人。 …… 刺杀,争执,投票,这是王希咖所熟悉的人类社会,然而现在却离自己那么的遥远。 第一百四十四章:技术普及 手稿: “你根本不知道你在做什么,这个决议会让整个人类世界出现大分裂,整个宇宙充斥着不法之徒。”乌木看着李威利的眼睛,解释他为何投了反对。 李威利笑嘻嘻地说道:“人类世界在你把尼基塔莫德里奇关起来的时候,在七星联盟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大分裂了,这个趋势无法逆转。”说完便给了乌木一枪托,进行第三项决议的表决。 第三项决议就是立刻释放被关押的星途旅行社老板王乾元,把他被扣留的财产归还,主要就是白熊星上的9颗龙蛋。另外当时汉克执法时毁掉的健身器械,游戏器械也需要进行赔偿。这项决议本来不在李威利的计划之中,完全是为了报答星途旅行社帮他躲过了一次刺杀才临时添加的。没人想再挨枪托,所以这项决议165票全票通过。 李威利笑嘻嘻地搓着手道:“好了,女士们先生们,既然已经达成了共识,那等尼基塔莫德里奇以及王乾元接回来,你们就可以恢复自由了。” 七星联盟派了两艘船去地球,一艘去往摩加迪沙迎接各政要,一艘去往纽约迎接王乾元。王乾元在纽约看守所里,信息比较闭塞。看到几个穿不认识制服的士兵过来接自己,一时有些恍惚,问道:“你们这是干嘛?抓我去枪毙么?” 士兵回答:“恰恰相反,王老板,您自由了。” 王乾元被带进看守所的时候什么行李也没带,所以出来的时候也没什么好拿的。他去保管处领了手机,几天没有充电,已经开不了机。他把手机揣进裤兜,心想自己手机也没电,该怎么联系朋友来接自己呢?这个年头也没有公用电话,难道去大街上找人借手机么?开不了机的话,移动支付也没法完成,叫外卖或者打车都不行。王乾元翻了翻口袋,发现自己银行卡还在,就想着一会儿去手机店刷卡买个充电宝,让杜建国来接自己。好像离看守所不远的时代广场有个苹果手机专卖店,应该可以买到。 虽然住的房间有窗户,但走出看守所的一瞬间,王乾元还是感觉纽约的阳光刺眼。远远的看见杜建国倚靠在门外——哦,那不用打电话联系了,建国已经来接自己了。 杜建国点了两支烟,递给王乾元一支。说道:“兄弟们都准备好了,给你接风,去去晦气。”王乾元接过来深深吸了一口,只感觉兄弟间这份情谊,竟是比太阳还要温暖。 上飞船前,杜建国找来一个脸盆,里面烧着一团火。“跨过去,跨过去就好了。”杜建国说道。跨完火盆走进飞船,王乾元就想找充电器,杜建国说道:“手机给我,你先去用柚子叶冲个凉先。” 王乾元诧异道:“你对这一套怎么这么懂?你家也没人吃过牢饭啊。” 杜建国笑笑,说道:“从看电影我就掌握了这些知识,只是一直没机会用,曾经我以为这些知识永远都用不上。可俗话说得好,多学些知识总是没错的,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你看,这不是用上了吗?” 王乾元洗了澡,换了衣裳出来,手机也充满了电,感觉就像新生了一般。“这次是不是田磊帮我弄出来的?这田还真是招对了。算保释还是啥?” 杜建国笑道:“这次还真不是田,是我给你弄出来的。”说着就把李威利如何被刺杀,如何又施压地球,如何救他出来的事情说了。 王乾元听完沉默良久,说道:“这次七星联盟算是惹到地球了,估计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咱们也要加强安保措施才是。最好是有自己的队伍,有核武器,否则今天放出来明天又找个理由把咱爷们儿弄进去了。” 杜建国道:“这些都慢慢来,你先休息几天,看看局势如何再说。” 王乾元却不想慢慢来了,他这次被汉克强行从自己公司带到看守所,受了刺激。不说造地球的反,起码也是不想再受欺负了。出来的第二天,王乾元就召集员工,让大家出去打听一下战列舰多少钱一艘,带核弹的那种。 旅行社是服务行业,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都认识一点,这一打听还真打听出来了。黑市上单独买核弹最便宜100万一颗,就是老一点,1世纪产的,没有曲率驱动,但是用来防御也够了。买战列舰好一点的得上亿,那就什么都齐了,激光炮,曲率核弹都有。一艘战列舰可搭配0颗核弹基本没问题。 王乾元把毛毛叫来,问公司账上还有多少钱?毛毛说还有个八00多万吧。王乾元一惊,问道:“怎么这么少?”他满以为就靠以前拍卖了几次龙肉,账上起码应该还有个,000万。毛毛跟王乾元一笔一笔把钱算清了,拍卖龙肉一共赚了600多万,买1000,请保安团就花了500多万。白熊星上租场地,克隆宇宙巨龙又花了1000多万,其他杂七杂八各项开支算下来,能剩八00万不错了,毕竟好几天没正经做生意了。 毛毛这么一说,杜建国倒是想起来,白熊星上的龙蛋胚胎应该要还星途公司的,上次李威利他们谈判的时候都说好了。如果把蛋拿回来卖几颗应该还可以进账一大笔。 杜建国给刘启林打了个电话,让他去白熊星要蛋。过了俩时刘启林回话说蛋被人收到不知哪个地方去了,打电话问说没接到通知,让田磊按法律途径去要一下试试。 杜建国挂了电话,看着王乾元,说道:“乾元,要不等把蛋要回来咱们再买装备吧?这两边刚谈完,估计也不会再干仗了。要干仗应该也顾不上找咱们麻烦。” 王乾元略一思索,说道:“这个不能等。现在就去买,买两颗100万的核弹,看能不能讲价到90万一颗,如果不能降价按100万/颗买也行。然后再买四艘新的曲率飞船,要能跑到曲速八的。其中两艘装上核弹,另外两艘空跑,用作迷惑作用。到时候要打的话直接用装了核弹的飞船去撞,效果也是一样的,拦截不了。令狐,你跟毛毛一起去办这个事情。” 令狐锋兴奋的点点头,拉着毛毛就跑出去买核弹了。王乾元又跟田磊说道:“田,公司再给你100万,你先找几个人,把法务部壮大起来。跟地球方面要龙蛋这个事情单靠你一个人不行,得有个团队。如果钱不够后面赚了我再给你们加,还有,这次地球过来把我们三楼的健游室给毁了,咱们得跟纽约警察打官司,让他们赔。无故拘禁我,得赔我精神损失费,这些事情就交给你了。” 田磊领命出去了,王乾元对美说道:“美,回头你拍几个广告片,公司要继续开展旅游业务,现在我们刚举办了七星联盟与地球的谈判,要趁热打铁,借着这个知名度赚它一笔。另外拍卖龙肉羹的生意要继续做,龙蛋的广告也打起来,先拍出去再说。另外再做一个短片,把咱们公司拥有载核飞船的事情体现出来,让想打咱们公司主意的人知难而退。 美道:“王总,这么多片子我一个人拍不完。我效率慢,真要拍完估计得一年半的时间。” 王乾元道:“你去找人,外包都可以。只要能一周内做好就行,钱的话控制在00万以内。” 美点点头,答应了。 杜建国看王乾元风驰电掣就把人全派完了,气质跟几分钟前那个刚刚出狱的迷茫青年完全不同。忍不住说道:“乾元,你至于么,刚出来就把钱都给花了。” 王乾元看着杜建国,道:“建国,这次我能出来多亏了你。这些安排我在里边的时候就都想好了,你别不高兴,这些都是必要的支出,如果没有强大的安保力量,那咱们挣再多钱也没戏。你也不想睡着睡着觉,突然闯进几个人来把你绑了吧?” 杜建国道:“乾元,我总觉得咱们做生意,主要是要求财,你养一支舰队,免不了就要打仗。要打仗就会有生死,这是咱们的初衷么?” 王乾元点了根烟,沉默了良久,说道:“不是我选择了战争,是战争选择了我。” 不到半天时间,令狐锋和毛毛就把核/弹和飞船买回来了。本来100万一颗的核弹被毛毛讲价讲到00万颗,星途旅行社的核能力就这样增加了1/。 令狐锋说道:“王总,咱这个飞船买的是民用的,不是战舰,没有发射导弹的功能,卖家说他们可以附送一个发射器,就是速度慢一点,跟这核弹配套的,只能到7马赫。 马赫这个词王乾元有年头没听到了,因为马赫是音速的单位,而现在一般都是按曲速来算,是光速的单位。 王乾元看着这些飞船和核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令狐,你说如果我们在曲速八的飞船上以7马赫的速度发射一颗核弹,那这颗核弹的速度是不是就比曲速八还快了?” 令狐想了一下,说道:“按理说是这样的,但是曲速的原理是扭曲空间缩短距离,这个核弹从曲速八的飞船上发射初始速度应该是曲速八7马赫,但是后面因为缺乏曲率驱动的能力,可能会降速。具体降到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王乾元道:“那就不发射了,咱们把核弹装在飞船里,到时候用曲速八的速度直接去撞,这核弹能爆炸么?不会被安全气囊什么的保护住炸不了吧?” …… 王希咖想起自己当年渡劫时买的那颗原子弹,花了5个亿。没想到在手稿中的时代,核弹竟然如此便宜,看来核技术真是普及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汗流浃背 手稿: 令狐锋挠了挠头,说道:“哎呀王总你这知识太偏了,我也不知道。要不咱们试验一颗,看能不能炸呗?反正现在有颗。” 王乾元道:“行啊,在哪里试?纽约吗?” 两人吃吃笑了起来。毛毛对这两人有点无语,感觉他们就像两个古代的恐怖分子。对毛毛来说,买这些古代核武器完全是瞎花钱,根本就用不上,平时保养维护还得花一大笔钱。但是老板说要买,你有什么办法呢? 王乾元继续跟令狐说道:“这个核武器对咱们来说只起威慑作用,也不能没事就瞎扔。我想了想,要对付纽约警察那种规模入侵者,常规武器就够了。你上次买那批1000型机器人不错,能再买一批吗?但是要绝缘的那种,防磁绝缘的。” 令狐锋说道:“王总,您说的那种防磁绝缘的机器人现在还没发明。再说上次汉克用的那种是超导电磁铁,基本上就算是逆磁性,抗磁性的金属也没办法防吧?” 王乾元道:“想不到都4世纪了,机器人竟然还防不了一块电磁铁,照这么个搞法,所谓的人工智能还怎么战胜人类?咱们有那种生化人吗?比如用碳啊,蛋白质啊什么的仿生材料做的生化人?身体用钻石做的,非常坚硬,可以防弹” 令狐锋想了想,说道:“王总,咱们的科技暂时没有发展到哪一步。不过我可以给你找真人来,雇一批武术学校毕业的学生做保安。” 王乾元眼睛一亮,说道:“这个好,你给我多雇点。咱们得有自己的武装,有了自己的队伍,腰杆才会硬。” 杜建国突然说道:“乾元,你要买战列舰,我倒是认识个人。” 王乾元道:“谁啊?那个王胤桀么?我宁愿不要他的船,就用飞船带着核弹头去撞就行了。” 杜建国道:“不是王胤桀,他能有多少船?我跟你说的是七星联盟的李威利。” 自从强逼地球达成三项协议之后,李威利和狮心约翰的确也很发愁这支舰队该如何处理。卸甲归田吧,如果没有防御武力,那地球肯定是要报复的,到时候太阳系几大行星免不了要生灵涂炭,血流成河。可是要不解散呢,现在也没什么仗可打,舰队的补给,士兵的生活,谁来维持呢?毕竟舰队里的人都不是职业军人,全是出于义愤临时组织的普通民众。杜建国就是这个时候联系的李威利。 杜建国约李威利到广寒酒店吃饭,李威利说不想再回那个地方了,自己派人去接杜建国,有什么事到船上来说。陪杜建国一起来的还有王乾元,两人拎了瓶自己酿的桂花酒,又用保温桶装了一桶龙肉羹提着就来了。 李威利从没见过提着饭菜来送礼的,不由吃了一惊,说道:“干嘛,上次弄那个蜜蜂没干掉我,这次给我送毒酒来了么?” 杜建国道:“李将军休要说笑,这是我们自己在月球酿的桂花酒,听说您爱喝酒,特地给您带来的。” 李威利道:“酒放那里吧,既然来了我这里,就喝我的酒吧。”说着拿出一瓶白兰地给两人倒上,又把保温盒打开,用手拎了一块肉吃下,说道:“这菜不错,这就是传说中的龙肉羹吧?你们当初拍卖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但是太贵,没舍得买。” 几个人哈哈大笑,王乾元说道:“这次能出来感谢李将军,您以后要是想吃饭随时来都行。” 李威利道:“别谢我,要谢就谢你们那个保安队长,耍双节棍的那个。要不是他,我估计已经死月球上啦。你罪不致死,就算我不救,地球也会放你的。” 杜建国道:“客气的话就不说了,李将军,这次我们来是想跟您买武器的,您看多少钱合适?” 李威利道:“哈哈,太好了,我正愁舰队没地方安排。你们想买多少?买来干嘛用?” 王乾元道:“我们钱不太多,能拿得出手的最多也就两三千万,想出两千万跟您买一艘曲率战舰。我知道这钱不够,但我可以给您加上一块龙肉,这个东西现在全世界也就我那里还有了,可以值点钱。如果地球把我的龙蛋还我,我还可以送您几条龙。” 其实王乾元账上根本就没有两三千万,只有一两百完了,但他觉得如果去找人借的话,两三千万应该还是能拿得出来。 李威利对钱似乎不太感兴趣的样子,他只是放下筷子说道:“加一块龙肉,就是我正在吃的这块吗?” 王乾元赶紧说:“不是不是,是重新送您一块,您要有兴趣可以自己找人从肉里克隆一条龙出来。” 李威利摇摇头,说道:“虽然我跟地球打了一仗,但是在龙这个事情上我的观点跟地球方面一致,你最好还是不要私人去克隆这种龙,龙的力量太过可怕,人类目前还是掌控不了。” 王乾元道:“力量再大,这龙也是动物,是畜生。人肯定有办法驯服的。” 李威利道:“我不是科学家,但我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种龙的智力不如人类,类似于已知的爬行生物,比如乌龟啊,壁虎什么的。还有一种可能是这种龙的智力远远高于人类,它的脑袋就有木星那么大了,脑子起码也比地球大吧?这么大个脑子,什么问题想不明白呢?无论是那种可能,人类都无法驯服这种生物。” 王乾元道:“就算您不克隆,这个东西的交易价值也是很高的,物以稀为贵。现在整个宇宙大概00亿人,也就我那里还有00来块龙肉,算下来1亿人都分不到一块,你想,这个东西的价值得有多高?” 李威利没有说话,只是喝酒。喝了满满一杯之后终于开口了:“王老板,我很好奇你的初心和理想是什么?未来的路,你希望怎么走?” 王乾元道:“开始的时候我只想做生意,能养活自己就行,就和建国一起搞了这个旅行社,后来生意还可以,过得也挺开心。后来发现了龙肉,地球老来欺负人,我就想今后能够不受欺负就好了,安安心心做生意。” 李威利道:“如果你把这些龙肉,龙蛋全部交出去,不就可以踏踏实实做生意了么?” 王乾元道:“如果地球制定了一条法律,说个人不能拥有这些龙肉,那我立刻上交。或者你地球官方想要,也可以过来找我买,但是直接来明抢,算怎么回事呢?我王乾元虽然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但我也不想受这个欺负。如果核武器能给我尊严,那我就买核武器,如果星际战舰能给我尊严,那我就买星际战舰。” 李威利道:“其实你现在已经有了核弹,老实说已经足够你自保了。你的想法已经可以实现了,我觉得你只要不去搞什么克隆星际巨龙的事情,地球方面也不会为难你。” 王乾元道:“也许是吧,但我听建国说你这里有用不着的战列舰,就想来试试。如果有曲率驱动的战舰,那对地球的威慑力不就更强了吗?” 李威利哈哈大笑,说道:“王老板确实是会做生意,这些战舰当时都是联盟花了上亿买来的。我要是私人000来万卖给你,估计过不了联盟这一关。另外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我都不建议你来买曲率战舰。如果你要跟地球打仗,你肯定是打不过的。要是形成核威胁,你现在的老式核武已经足够。最重要的是这些战舰使用的操作系统都是地球开发的,搞不好你花一大笔钱,买回来一架地球的遥控飞机,何必呢?如果你还想跟地球做生意,就不要把地球惹毛了,你明白吗?” 王乾元和杜建国是被李威利派船送回月球的。王乾元总结了一下,李威利还是嫌钱少,不想以000万卖战舰。杜建国却觉得李威利说得挺有道理的,大家只是相当一个本分的生意人,目前的安保措施已经足够了,没必要把钱花在这个地方。 看着王乾元闷闷不乐的样子,杜建国安慰道:“乾元,别老不开心了,你现在人也出来了,咱们闷声发大财就是了,你真想搞个星际舰队跟地球开战呐?” 王乾元道:“我是说这个李威利,你不卖就不卖呗,还一套一套的,什么初心,操作系统都整出来了,跟训儿子似的。” 杜建国道:“咱们毕竟是做服务行业的,这点气都受不了,你还想做啥大事儿?我看你重点就没搞对,你应该把重点放回到赚钱上来,而不是到处去买军火。” 王乾元道:“说到赚钱,咱们那些龙得值多少钱?就这么无缘无故被地球没收了,找谁说理去?回头让田磊去给咱们走法律途径要回来。现在咱也是有核弹的人了,我就不信地球还敢跟咱耍无赖!” 杜建国道:“那自然是要去要回来的,只是我说句话你别不爱听。这0来个龙蛋地球还咱们,那自然是最好。如果不还你也别太来劲了,你想那龙搞出来了,咱能驾驭得了么?把白熊星一口吃了倒是没啥,玩一那龙把月球吃了,把地球吃了咋搞?咱爸咱妈可都还在地球上呢。” 王乾元道:“那你说咋搞?就这么算了?” 杜建国想了想,说道:“咱就按你说的,派田以法律途径去要。要回来了咱就在白熊星上搞搞,要不回来就自己主动点,把这0来个龙蛋捐给地球,这样也显得咱高风亮节,以后生意上的事情地球不会老为难咱们。要是动不动就用核弹去威胁,那不得被地球当作恐怖分子了?” 地球方面倒还真没有空去把的星途旅行社当作恐怖分子,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考虑。跟七星联盟这一场对峙地球方面一点好处没捞到,还白白被炸了伦敦和东京。在此之前地球方面从来没把地球之外的星球放在眼里,觉得宇宙里所有的星球都不过是地球的矿场,负责给地球提供资源,以及旅游目的地,除此之外没了。这次一对峙,才发现这些地外星球竟然已经拥有了摧毁地球的能力,这真是让地球人冷汗都流了一背脊。 …… 王希咖很理解地球方面的想法,就好比自己当时和匠人的战斗,只是把匠人部落当作未开化的原始人,结果匠人部落后来搞各种计谋差点把自己烧了。轻视敌人,永远是战场上的大忌。 第一卷:新世界及发现手稿卷 第一百四十六章:解决一切 手稿: 还不单单是如此,如今300多年前的那纸《核不扩散条约》已经形同废纸,不单单是地球上的拥核国家扩散到了八0多个,太阳系每个星球基本上都有核武器,随便组建一支舰队就能威胁整个人类文明。如今经过与七星联盟的冲突,核武器更是扩散得到处都是,恨不得每个小老板都要给自己装备一支核舰队,人人都可以用摧毁人类城市的法子来要挟地球一把。如果再不尽快扭转这一局面,那联合国这个组织,乃至地球上的人类文明都岌岌可危。 自从人类在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明了原子弹之后,核武器这一古老而又邪恶的武器就一直是悬在人类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今这柄剑终于要落下了。 联合国再次在摩加迪沙召开会议,这次参会的都是地球上的国家,外星政治体都没有受到邀请。大家讨论的主要议题是如何防御地球安全,阻止核武器的泛滥,会议还讨论了联合国行星作战部参谋长迈克道森的叛变问题。 主持会议的依然是联合国秘书长乌木温文威恩耶吞问温温穆文欧萨斯,乌木秘书长这一段开会开得有点多,显得有些憔悴。但他还是振作精神做了一个开场白,开场白里回顾了一下联合国创建以来对人类世界的贡献,这是一段漫长的演讲。很多人就是从这段演讲里才发现联合国这个组织对于人类世界基本就没多少贡献,因为这个组织一直就由大国把持,所以干的也基本上都是些维护大国利益,压迫小国的事情。 乌木演讲一通,最后说道:“那些没有居住在地球上的人,从法律关系上应该都属于地球上的国家的国民,因为当他们的祖辈登上其他星球的时候,就是地球国家的国民,因此地球上的各国应该要对这些国民起约束作用。” 各国代表原则上同意这一观点,但是表示操作起来存在困难。谁能用地球某个国家的国内法来约束拥有星际舰队的李威利和狮心约翰呢?与法律相比,对他们最大的约束可能是杰沃尔飞船公司的操作系统。地球应该促使这些飞船的生产厂商把系统源代码交给联合国,最好是在生产的时候就像阿西莫夫给机器人设定三个定律一样设定一个程序,让这些飞船不能用于与地球作战,从根源上杜绝这种外星势力驾驶地球飞船反过来威胁地球的事情。另外要在地球空域多安排曲率侦测雷达,用来检测任何飞到地球的曲率飞船以及核弹,在雷达部署完之前设定禁飞区,禁止一切未经申报的曲率飞船航行。 乌木表示设立雷达这个提议早就已经通过了,之所以一直没有达成,是因为技术上不过关。这时候以色列代表摩根斯坦举手表示曲率雷达的技术已经实现了,如果通过的话一个月之内就能在地球空域安装。 摩根的发言让在座的人稍稍松了口气,至少不用担心哪个疯子突然向地球发射一颗核弹把伦敦炸平了。大家讨论的话题渐渐转移到伦敦和东京的重建,以及难民的再安置上来,数以千万计的难民表示不愿居住在苏格兰或者大阪,要求换地方。 正当代表们讨论得如火如荼,就快要打起来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上了主席台,抢过话筒说道:“人类都快灭亡了,你们为什么还在讨论这些鸡毛蒜皮的问题?” 大家抬起头来一看,在猛犸星被吞事件中消失的赛义夫穆罕穆德将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进入了会场。 赛义夫的舰艇在瓦西里召唤巨龙的时候没有及时躲开,陷入了引力乱流。被星际海盗所捕获 ,历尽艰险才回到地球。 星际海盗基本都是些逃犯和流窜犯,平时的生活早就与人类社会脱节,仗着有几艘快船一直在宇宙深处干一些打家劫舍的买卖,专挑落单的飞船收拾。 领头的海盗罗本古烈特外号叫飞翔的荷兰人,可谓名副其实。首先是因为他的确是荷兰裔,罗本因为在足球世界杯决赛上被黑哨吹了个红牌导致输球成为全民公敌,愤而当了星际海盗。其次是因为他自己给自己进行了基因改造,拥有了一双翅膀,可以在有氧的环境下自由飞翔,所以得了这么个外号。 罗本发现赛义夫的时候,赛义夫的飞船早已失控,正在宇宙中打着圈乱漂,向一颗小型流星。罗本把赛义夫的飞船控制住以后本想像以前一样把船上的补给抢了,把人给杀了,一看是军方的船,就没上来就下死手,决定先跟赛义夫“盘盘道”再说。 “你这船是怎么失控的?飘到我的地盘知道吗?是来剿匪的吗?” “我还活着?这太好了,瓦西里叫来的那条龙太大了……” 这一“盘道”,罗本才知道原来军方根本就不知道有星际海盗这么个群体,也不是来围剿自己的。相反,宇宙中还有比军方更强大的存在,那就是外星生物——星际巨龙。 思前想后,罗本把赛义夫飞船上的曲率核武器,超能激光炮给拿了,然后把赛义夫给放回了地球,临走前让赛义夫好好努力,争取不要让人类被这种外星生物所打败。 赛义夫在台上讲了自己的故事,中心思想就是连不法的匪徒都知道人类应该团结起来去打龙,而地球却还在讨论什么七星联盟。大敌当前还在内讧,不是很可笑吗? 孛儿只斤巴雅尔部长拍了拍赛义夫的肩膀,肯定了他的想法,同时表示会把赛义夫送上军事法庭,以审判他丢失核武器的行为。 …… 此页已经是稿子的最后一页,再往后竟然没了。王希咖看得抓耳挠腮,赛义夫会上军事法庭吗?地球和七星联盟最后打仗了吗?宇宙中的飞龙怎么解决?人类的命运究竟会如何? 小说就像挖了一个巨大的坑,可是却没有填坑的人。这怎能不让人着急? 王希咖总觉得这部手稿从文笔上来说只能算是一般,但稿子中展现的人类探索宇宙的情景让人着迷。 在手稿中所描绘的地球人类和七星联盟之间的矛盾让他揪心,超越光速可以去到宇宙任意角落的曲率飞船让他向往。创业的好友,做生意的商人,热衷于打仗的战争贩子,科学家,厨师,律师,联合国的官员……这一切现代人类的社会关系让他感到熟悉。 星际海盗,宇宙飞龙,另一颗星球上的生命形态让他无比好奇,迫切的想要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然而手稿写到赛义夫的发言,就再也没了下文,他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 在这个缺乏娱乐的年代,很长一段时间,海底古城的手稿就是王希咖唯一的精神食粮。如今手稿没有了,他再次产生了精神上的饥饿感。 说来好笑,他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很久,在没有发现这部手稿的时候觉得日子充实而有滋味。等到读完手稿,才觉得自己平时过的日子是那么的无聊。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这份手稿! 在这个年代,王希咖最不缺少的就是时间。 他驾驶着水机一号一次次的潜到海底古城探索,想要看看还能不能再发现一个装有稿子的金属箱。他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投入,下海的次数是那么的多,以至于水底的鹦鹉螺都认识他的水下机器人。 然而有时候付出并不一定会有回报,王希咖付出了120的精力来寻找这份手稿,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他又返回工作室,把那个锈迹斑斑的金属箱子拿出来反复研究,看里面会不会留下点什么线索。然而并没有,箱子上并没有什么文字,只是有一副已经剥落的图画,年代已经无法考证。 他再拿起手稿来反复查看,只有第一页用蓝黑墨水写着题目稿子的名称《星途旅行社》 以及一句献词:献给我的朋友何范。其余之外并没有任何落款。 王希咖决定把精力放在蓝黑墨水和手稿的纸张上。 在他穿越前的2060年,已经很少有人会在稿子上写字了,大家都早已习惯使用键盘来打字。只是在小学和初中阶段,老师才会要求使用钢笔写字。而到了小咖那一代,钢笔,毛笔,圆珠笔只是作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小知识介绍,就像介绍古代的竹简,宣纸一般——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但谁都懒得用。 2060年已是如此,00年想必用笔写字的人更加稀少。究竟什么人会在那个年代用钢笔灌蓝黑墨水写这几十万字呢? 稿子的纸张也是很普通的信签纸,这种纸张在2060年已经很是稀少,想必00年会更加稀缺——难道,写这份手稿的人,是一个搞考古研究的人吗? 一个在未来搞考古的人,写一份科幻的稿子,这个稿子被一个穿越到洪荒时代的人得到。这一副荒诞诡异的画面违和感强大到甚至让王希咖觉得有些好笑。 关于这份手稿,线索就只有这些。在王希咖几世为人的经验里,他明白一个道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有时候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妨把它放在一边,留给时间来解决。 时间能解决一切。 第一卷:新世界及发现手稿卷 第一百四十七章:特大飓风 手稿的最后一章,就这么没了。不知道是这么书就这么完结了,还是剩下的稿子遗失了。 看这种说式的稿子就跟看电视剧一样,要么不看,要看就看到结尾。看到一半突然就没了,让人好不痛快。王希咖穿上水下装备去古城翻了个遍,却再也没有稿子的踪影。 本以为这个稿子会和水下失落的亚特兰蒂斯有某种关联,起码解释一下这个古城为什么会潜到水底,可惜并没有。那稿子通篇就讲了一群人在宇宙里发现了能吞噬星球的巨龙,而且讲到一半就没了。 没了就是没了。就好像以前追的文一样,看得好好的作者突然断更,你有什么办法?也许这个稿子就写了这么多,然后整座城市就沉没了呢? 王希咖也曾努力的去追过稿子,然而一无所获。 好在生活里还有其他好玩的事情,不看稿子也能找到乐趣。自己的大船已经造好,可以去远航探索世界! 大船长60米,宽90米,吃水10米,性能和著名的泰坦尼克号相差无几,几乎算得上一艘型航空母舰了。王希咖本来想给船命名为“希咖号”,但又觉得显得有点太自大。于是就像给第一架飞机命名为“上河口”号一样,把这艘船也命名为上河口。 王希咖叫上阿蛇,彭连虎,加林查,郎那多,扎克等一干朋友,踏上了探索大海的征途。 孟娇娘也曾问过王希咖:“你为什么要航海?” 王希咖说:“因为海就在那里。” 本来王希咖想要带上孟娇娘和岛生一起上路,然而怕耽误岛生的学业,只好让娘俩独自守家。 这是一艘蒸汽和帆船双动力的大船,外观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漂亮。里面厨房和娱乐设施一应俱全。登上大船朋友们都非常开心,人就是这样,在外面的时候总想回家安分待着,待长了又想要去航海。 和穿越前的环球航海不同,王希咖并没有航海图。虽然他隐隐约约知道各大板块的位置,但是具体的洋流走向并不清楚,港口的水深也不甚明了。技术水平更接近于大航海时代的航海家。 好在阿蛇经常骑着鱼去各地远航,算是一本活的航海图,有了阿蛇想去哪里都没啥问题。 后世的亚欧大陆和非洲大陆王希咖基本都已经探索完毕,所谓的探索世界,无非就剩下南北极,美洲大陆以及澳洲大陆了。主要还是去美洲大陆。 航线图的选择有许多,一种是像哥伦布去美洲那样先把船开到欧洲,也就是德古拉城堡附近,然后在开到美洲。 一种是远东——北美东海岸航线。经过夏威夷群岛,到达北美东部。 还有一种是远东——北美西海岸航线,日本,朝鲜,俄罗斯远东部分航行到加拿大,想要穿越白令海峡也是可以的。 在装备准备上王希咖自己的水下机器人水机一号,准备是不是的下去潜行一番。另外带了电话,但是这个时代没有卫星电话,只有线拉的电话,船过了咖啡岛就不能再打电话了。好在无线电原理王希咖是知道的,就在上河口安了一个电报机,然后船上也安装一个电报机,这样哪怕在海上,也能和家里保持联系。 当然了,摄像机,照相机这样的装备是必带的。如果出去远航一翻,却并不能留下记录,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食物方面准备了大量的米,面这些能长久存放的主食,同时也带了许多腌制品。当然了,也带了大量的枪械和子弹,这样的话航行途中到了陆地上也可以补充新鲜的肉食。 吸取大航海时代的经验,王希咖也准备了大量的糙米,带上了苹果。这样能够补充人需要的维生素。 穿上的水手共1000名,大部分是泽城附近招募的老水手,都有丰富的航行经验。还有0个腮人,都是跟随阿蛇一起航海的好兄弟。有了这些航海经验丰富的人作伴,这次探险的成功率大大提高。王希咖自己带了500人左右的士兵,里面有狼人,有上河口的伙伴,也有毛人,总共大概1500人左右。 在后世,一艘核动力航母通常携带5000人左右的人员,但王希咖这艘船并不是航母,也不需要那么多航空兵,因此1500人就足够了。 那么,就出发吧! 开始阶段的航线都是大家熟悉的线路,首先去了咖啡岛——本来王希咖是打算带上尼古拉医生一起远行的,毕竟在航行中不免会出现头痛脑热生病的现象。但尼古拉婉拒了,这次出发前王希咖决定再拜访这个老朋友一趟。毕竟路途遥远,一去就要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 在后世从东亚到美洲东海岸的海运也需要至少0天,更何况现在的技术并不发达,后世花费的时间参考性比较低,参考价值比较高的是郑和,哥伦布的航行时间,每次远航都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现在不单单是去美洲,还要去南北两极和澳洲。以现在的航行水平,能在两年之内航行完毕就算不错。 尼古拉站在岛前迎接王希咖,身边还带了一大堆的行李。 “怎么了,你要走吗?”王希咖问道。他想起尼古拉曾经多次表达过自己想要离开咖啡岛的想法。 “是的。”尼古拉微笑道。 “去哪儿?记得跟我们保持联系啊”王希咖心里还有些舍不得尼古拉。虽然现在有了电话,但并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互联,不能相隔万里依然能够看着对方的影像聊天。今日一别,说不定就再也见不到尼古拉了。 “我跟你们一起,去远航啊。”尼姑拉提着行李就往船上走。他的行李大多是药品,还有一些德古拉城堡里的手稿。 “咋改变主意了呢?你吃饭的事情咋解决?”王希咖自然是喜不自胜,帮着尼古拉安排住宿。尼古拉住的是穿上的一个豪华套间,在后世估计的要一两千块钱一晚,在这个时代当然无所谓了。 王希咖并不担心钱的问题。他担心的是吸血鬼这种特殊的饮食习惯在海上能不能适应。 “我脑子里能见到一些图片,突然觉得我应该跟你一起走,所以就来了。你不会不高兴吧?至于饮食问题不用担心。海洋生物也是有血的。”尼古拉说道。 这个倒是。鱼类虽然是冷血动物,但也是有血的。更别提海洋里还有鲸鱼,海豚这样的哺乳动物,血和陆地动物是一样的。海洋里的捕食者对于血腥也非常敏感,据说鲨鱼就能闻到几公里外的血腥味。 万事俱备,上河口号,出发! 王希咖之前航行的最远距离就是到咖啡岛,但他心里一直有一个航海梦。毕竟这个星球上70都是海洋。只有征服了海洋,才算征服整个星球。 站在上河口号的船头上,王希咖意气风发。感觉自己就像《泰坦尼克号》电影里赢得船票的杰克,自己就是世界之王! 正抒发着情感,突然想起自己的船如果向北开,撞到冰山沉没了怎么办?上河口号连个雷达也没有,北极冰川那么多,如果一直向北,有很大的几率重复泰坦尼克号当年的悲剧。 应该准备一些救生艇,起码能够装下600人。 阿蛇打消了王希咖的顾虑:要什么救生艇?到时候找两条鲸鱼运人就行。而且世界上的海域他全去过,路线非常熟悉,绝对不会发生意外。 王希咖对于阿蛇很是信任,一听这个话就觉得稳了——要什么救生艇,难道坐鲸鱼不开心吗? 关键在于制作救生艇需要的时间也挺长,这一折头回去又要折腾许久才能出发。你不可能等什么事情都准备妥当才出发,因为永远有准备不全的地方。 航行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扶桑岛,也就是后世的日本。大约需要航行1400公里左右。 船将将行使了500公里,突然海面上涌起了滔天巨浪——坏了,台风来了! 扶桑到附近一向多有风浪,在古代船舶技术不太发达的时候,航海人遇到这种风基本上是就死一生。当年蒙古大军远征日本,就是倒在了飓风之下。日本把这风命名为神风。 “收起风帆,放下桅杆!”王希咖吩咐道。古代的木质帆船遇到大风常常被吹断桅杆,然后整船人就凉了。 王希咖的船是金属制成,自然不担心桅杆被吹断。他主要是怕挂着帆被飓风吹回岸边,那这几天的行程就白跑了。 阿蛇倒是还好,他航海经验丰富,大风大浪见得多了。彭连虎,郎那多,扎克,加林查等一众人在岸上生龙活虎,到了海上就不行了。一个个吐得七荤八素。显然是晕船了。 王希咖狂性大发,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大喊: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王希咖的呼喊,暴风果然来得更猛了。00多米的大船被狂风吹得跟个陀螺似的转个不停。 王希咖想起以前读自然课时学过的一句测试风力的口诀:零级无风炊烟上,一级软风烟烧斜,二级轻风树叶响,三级微风树枝晃,四级和风灰尘起,五级树随风摇。六级举伞有困难,七级迎风走不便,八级风吹树枝断,九级屋顶飞瓦片,十级拔树又倒屋,十一二级少有见…… 王希咖没有侧风仪器,他凭感觉觉得这次的风俗应该到70米/秒左右,算是1八级的特大飓风。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四十八章:飞龙在天 王希咖心里不由开始做起最坏的打算,找到阿蛇说道:“要不你去找几条大鱼准备带人吧?我看咱这船撑不了多久。” 阿蛇一脸满不在乎:“这是龙吸水,这一带经常这样。等龙喝饱了水就没事了,一会儿就好。” 王希咖知道龙卷风通常被叫做“龙吸水”,一般持续时间不长,最多也就,0分钟。但龙卷风是一种直立空管状旋转气流,和现在海面上这大范围的飓风显然不一样。 正要说话,突然看见海上掀起了一个0多米高的巨浪,跟一堵墙似的——不好,难道是哪里地震引发海啸了? 王希咖大喊一声:“左满舵!”拼命想要把船开离这片是非之地。船身刚刚回转,就见巨浪后面突然有一道青光冲天而起。 定睛一看,那青光竟然会动,看起来是一条蛇一样的动物。 那动物约莫100米长,0米粗,蟒身,鹿角,马头,牛耳,身带四爪——竟是一条青龙!在这个时代,王希咖见过霸王龙,迅猛龙,梁龙,虽说这种早应灭绝的动物出现在大陆上有些离奇,但恐龙毕竟是在地球上生活过的生物,也算符合逻辑。 这条青龙是怎么回事? 在王希咖的印象里,这种蛇身鹿角的龙是传说中的生物,地球上从来没有发现过这种动物存在的痕迹。 在后世,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华夏文明流传下来的龙图腾形象,可以追溯到伏羲时期,当时伏羲以蛇作为图腾,后来又加入了各种动物的形象,就演变成龙了。当然,关于龙的传说还有很多,有说龙的形象来源于蛇的,也有说来源于猪的,还有的说龙的形象来源于鳄鱼。 虽然传说众多,但有一点大家是达成共识的——那就是龙这种生物在现实中不存在。可谁知道这种生物竟然真的存在! 王希咖想起以前在《西游记》《哪吒》里面看过的龙的形象,想起在古装片上看到的龙纹,心潮澎湃,转身就跑回房间把摄像机和照相机拿出来。他要把真正的龙记录下来! 古代的航海家都有记航海日记的习惯,把在航行途中遇到的事情记录下来。王希咖不打算用纸和笔记录,用录像机说一段话,录一个视频比较方便。就是后世流行的vlg。 那龙腾空而起,在天上打了两个盘旋,周围的风向也跟着改变,从飓风变成了龙卷风。海浪突然停止前进,逆重力向天涌去。那龙突然一张口,似乎想要把整片海洋都吸进肚子里。王希咖不由想到手稿里看到的那种能够吞噬整颗星球的宇宙飞龙。 但稿子中的龙是那种西方神话中的龙,像一只张了翅膀的蜥蜴。而海中的这条龙,却是东方神话中的龙,像一条长了角的大蛇。二者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那青龙吸饱了水,突然发出一声鸣叫。声音悠长,既尖锐又浑厚,像仙鹤鸣叫和老虎的咆哮综合起来一般,这便是龙鸣了。 紧接着那龙将身一扭,一个盘旋便飞到云层后面消失不见。刚才还乌云密布狂风巨浪的海洋,突然间阳光明媚,风平浪静。 “好了好了,龙吸完水了,咱们上路吧。”阿蛇张罗着水手回到工作岗位。 “那龙去哪里了?”王希咖看阿蛇似乎对这种生物很是熟悉。 “龙吸完水,当然是去下雨咯。”阿蛇轻描淡写的说道。 “去哪里下雨?”王希咖对于龙显然非常好奇?“哪里需要下雨就去哪里啦。”阿蛇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王希咖,仿佛他刚刚问了一个最蠢的问题似的。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作为一个华夏国人,王希咖当然听说过许多关于龙的传说。比如海里住着龙王,龙王负责掌管下雨,但是下多少都是上天规定好的。如果下多了或者下少了,龙王都会受到处罚。 又比如龙宫里有个宝贝叫做定海神针,是当年大禹治水留下的宝贝。重一万三千五百斤,可以变大变,后来被齐天大圣孙悟空收作兵器,起名如意金箍棒。 还比如龙王有个三太子,是个纨绔子弟,因为不知道天高地厚,被哪吒给剥皮抽筋收拾得服服帖帖。还有一个龙王三太子,则被收服作了白龙马,成为唐三藏西天取经的坐骑…… 关于龙的传说王希咖不知道听过多少,有的龙是好的,有的龙是坏的——甚至华夏国的人都自称为“龙的传人”,最有权势的皇帝则会把龙的形象绣在衣服上,称为“龙袍”,穿龙袍的人,就是你惹不起的人。 而在后世,混社会的“社会青年”也喜欢在身上纹几条龙。在王希咖穿越前的那个时代,龙也不是随便谁都能纹的,必须要有一定地位的人才能纹。而且纹的部位也很有讲究,要纹在肩膀人,美名其曰“过肩龙”。一般见到纹着过肩龙的人,你最好也不用惹。 当然王希咖是惹得起的。穿越前他是一个霸道总裁,根本不把什么“社会青年”放在眼里。穿越以后就更强了,他拥有这个时代所没有的现代科技。什么皇帝国王,酋长首领都可以直接轰杀至渣。 本来王希咖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无敌的存在,直到今天遇见了龙。这种超越科学的存在让王希咖对大自然又生出了几分敬畏。 在自己看过的那本手稿中,人类的科技远比自己现有的科技要发达得多。拥有曲率驱动超越光速的能力,然而好像还是对宇宙中那种能够吞噬整颗星球的生物无能为力。 科学,不过是一种认识宇宙的实践方法。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上。然而宇宙那么大,人类所观察到的不过是一部分。有许多现象是人类无法观测,无法想象到的,自然也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甚至的地球,人类也没有掌握到所有的秘密——比如王希咖今天见到的这种生物:能引发海啸,呼风唤雨的龙。 “你经常见到龙吗?”王希咖问阿蛇。 “啊,经常见到。你没见过龙吗?”阿蛇说道。 “没有,这是我第一次见龙。”王希咖说道。 “如果你经常航海的话就见得到。” “你对龙的了解有多深?” “这龙会刮风下雨,会飞,见到龙会有好运气,它会保佑你航海顺利。泽城的人就经常拜龙王。” “你们腮人不拜龙王吗?” “我们还好。毕竟我们航海不靠天气。” 这个倒是,腮人平时出海都是骑个鲸鱼或者海豚啥的,根本用不着船。而且遇到大风天气潜到海底就行。海面上风浪再大,海底也是安静祥和。 “那你知道这个龙平时住在哪里吗?”王希咖问道。他很想知道龙是不是像《西游记》里写得那样住在龙宫里。 “这龙有四个住处,东边有一个,北边有一个,西边有一个,南边有一个。它平时也不一定住在哪里,看心情。”阿蛇说道。 “这龙平时会说话吗?你能跟它交流吗?”王希咖很想知道这龙到底是不是拥有智慧的生物。 “这倒是没说过,这龙也没给我机会跟它说话呀。”阿蛇说的倒也是实情。这个龙一出场就那么大阵仗,谁能跟它说得上话? “你不是说龙在东边有一个住处么?能带我去看看吗?”王希咖很想知道龙的住所是否如传说故事里一样,住在龙宫,里面富丽堂皇。 以前曾经看过一句话:“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这是《石头记》里描写王家如何有钱的一句形容词。以前王希咖看到这句话,想到的是金陵王家到底如何有钱,现在回想起来,注意的却是东海龙王这个点。如果龙家里有宝贝呢? “这个不太好吧?我们腮人跟龙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它不来我们的地盘骚扰,我们也不好去它的地盘打搅。”阿蛇面有难色。 “只要没恶意,串个门也正常吧。要是那龙生气了,咱们给它道个歉不就完了?”王希咖说得轻描淡写。 “这个不太好吧?”阿蛇还是觉得贸然去龙的住处有些不太地道。 “咱们是出来冒险的,你连这点胆子都没有,还是不是个男人?”王希咖用激将法刺激阿蛇。 这一招果然有效,阿蛇答应了王希咖的要求,决定下水去龙家探索一番。 王希咖穿上水机一号水下机甲就跳下水去。这套机甲当年做出来是为了去腮人家做客的,这次去探访龙穴,正好派上用场。 此处已经远离大陆架,水深接近4000米,而水机一号当初的设计极限大概是000米,但王希咖也管不了那么多,强行下潜。 腮人阿蛇倒是能潜到4000米那么深,只是他对于龙穴也有一种敬畏,所以两人走得心翼翼。 王希咖打开水机1号的探照灯,发现这水下4000米的生物真的是奇形怪状。由于这个深度几本没有光线,生活在这个层次的生物眼睛都退化了,大家都是随便长长。 虽然视觉退化,但是这个层次的生物嗅觉,触觉特别敏锐。 水底行走了大概100步,周边的生物都少了,只剩下海底砂石。 阿蛇突然拦住王希咖,指着前面说道:“这里就是龙穴了。” 王希咖看前面地面突然往下深了许多,是一个巨大的深渊,几乎像海沟一般深邃。海机1号的光打过去,就像遇到黑洞一样完全被吸收干净。 再往前走几步,突然感受到一股强大到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在往下拉。 “不好!快走!” 王希咖大喊一声,快速开动引擎想要逃离这个深渊,却发现根本移动不了半步,而水机1号的铠甲,也发出了碎裂的声音! 难道,自己就要交代在这个龙穴了么?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四十九章:九尾狐狸 强大的吸引力吸引着王希咖走向深渊,而4000米水深的巨大压力也灌顶而来。 身边的阿蛇说了一句什么话便被深渊吸进去了。 阿蛇!阿蛇!你就这么走了,我该怎么和你家里人交代?虽然我不认识你家里人…… 我该怎么和兄弟们交代?要是开始的时候听你的话就好了,好好的坐船旅行就好,探寻什么龙穴? 王希咖想要说句什么话,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只感觉深渊的吸引力和水中的压力压得自己意识都模糊了。 坚持,一定要坚持!王希咖在心里默念。哪怕最后被吸入深渊或者被巨大的水压给压死,至少自己坚持到了最后! 虽然王希咖也知道坚持的结局也并不乐观,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不用坚持。其实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最后的结局是死亡,但大家都依然很努力的活着。 这是一种本能,求生的本能。 此时此刻,所有的后悔,所有的野望都无关紧要。王希咖就凭借着一股求生的本能在坚持着。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鸟儿曾经飞过。哪怕自己最后挂在这里,起码已经尽力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希咖朦胧中看到阿蛇从深渊游了出来…… 自己是出现幻觉了吗?阿蛇刚不是被深渊吸走了吗? 阿蛇缓缓游到王希咖身边,说了一个字“咱上去吧。” 王希咖突然感觉压力了许多,深渊巨大的吸引力也不存在了。就这么飘飘忽忽跟着阿蛇回到了海面,呼吸到了海上新鲜的空气。啊!生命真是美好。 “我刚才出现幻觉了,还以为你被吸进龙穴了。”王希咖说道。 “你没出现幻觉啊,我真的进龙穴了。里面有个大磁铁,我不把那磁铁搬开你能上得来?我看你是被磁铁吸傻了吧?”阿蛇笑道。 原来那个龙穴/里,有磁铁?是了。阿蛇身上没有金属物品,磁铁奈何不了他。自己身上的机甲全是金属的,自然会被吸得要死要活的。王希咖低头一看,身上的水机一号已经被磁铁巨大的吸力和水的压力搞得满是裂纹,眼看着就是废了。 机甲没了可以再造,这倒不是问题。王希咖好奇的是那块磁铁——难道说,真是海里的定海神针? “阿蛇,你能把那个磁铁抱上来看看吗?”王希咖机甲被废,已经不能潜水了。想看那个磁铁只能借助阿蛇的力量。 “可以是可以,不过咱们这船也是金属的,我怕抱上来船也废了。” “没事,我划橡皮艇到远一点的地方,你把那铁抱上来给我看。” “磁铁有什么好看的?”阿蛇嘴里嘟嘟囔囔,但还是下水去搬磁铁了。朋友就是这样,抱怨归抱怨,该做的事情还是会做的。 好比大学宿舍的舍友,你叫他帮忙打饭或者答到,他肯定会抱怨。但最后还是会帮你打饭答到。 王希咖划着橡皮艇去到了离上河口号100米远的地方静静等待,心里想的是如果阿蛇真的抱上一块定海神针来怎么办?船上肯定是带不走了,放哪里好呢?这定海神针会不会真是龙宫的宝贝,自己拿了,那龙会不会找麻烦? 正想着,阿蛇抱着磁铁就上来了。 “诺,磁铁就是这样子,那龙穴/里还有很多,都一个样,我捡了块的给你看。”阿蛇把手里的磁铁举起来给王希咖看。 这看起来就是一块大石头,大概有0来吨重。这阿蛇在水里真是力大无穷,不愧是可以徒手给鲸鱼挤奶的男人。王希咖仔细观察这块磁铁,上面坑坑洼洼,应该是一块天然磁铁。 “是了,这磁铁应该是天上的陨石。龙穴其实就是陨石掉下来砸的一个坑,被那龙给占了。”王希咖想到。 陨石虽然也是稀奇的事物,但比起想象中的“定海神针”就差得远了。王希咖也见过不少陨石,并不打算留下这块磁铁,就让阿蛇原物放回龙穴。 因为自己的机甲受损不能再次探访龙穴,王希咖只好向阿蛇打听龙穴的消息。 “里面太黑,我也没下到最底下。不过我觉得也没啥看头,都是些石头。诺,不过我给你带来了这个,我在洞边上捡的。” 阿蛇说着递给王希咖一块巴掌大的鳞片。在没有阳光照耀的时候鳞片是青色的,而被阳光一照,就显出一片金色的光晕,非常好看。 啊,这就是龙鳞吧!在传说中龙鳞具有很多功效。首先就是质地坚硬,适合做铠甲。其次很明显,龙鳞也可以作为一味中药,能够活血接骨。 但这两种功能王希咖都用不上。他并不相信龙鳞比机甲更加坚固,也并不觉得龙鳞是什么神药。从营养成分来看,这龙鳞的营养价值大概跟手指甲也没什么两样。王希咖倒是对自己在稿子里看的克隆技术很感兴趣——如果把这龙鳞拿去克隆,可以培养出一条自己的龙。 当然了,以王希咖现有的能力,克隆技术也很难完成。现在这块龙鳞,只能作为一个纪念品。 从阿蛇的描述来看,龙穴并没有像龙宫一样有什么特别的装修。也许这龙并不具备智慧——如果龙不能化生成人形,从它的生理构造来看,很难用它的爪子制造和使用工具。 当然,就算龙不具备高级智慧,就凭他能够翻云覆雨,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王希咖很想对这种生物有更多的了解,比如龙的饮食习惯是什么?吃浮游生物还是吃鱼类?又或者吃陆地上的动植物?是卵生还是胎生,又或者是卵胎生?没有翅膀,龙是如何飞翔的?它吸那么多水,储存在身体哪个部位?为什么龙这种生物没有在后世留下骨骼遗骸,甚至没有任何存在过的证据呢? 这一切都是个谜。需要对龙有更深入的了解才能解答。然而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龙这种生物也是很难得一见。 现在自己主要的任务就是环游世界对于龙的研究可以稍后/进行。王希咖把这块龙鳞放在自己的桌子上,指挥着上河口号向扶桑岛进发。 扶桑这一地名最早出现在《山海经》,据说太阳从一种叫扶桑树的神木下升起,后来的人习惯把日本列岛称为扶桑。 离开龙穴,在海上航行了5天之后,上河口号终于到了扶桑。 提起扶桑,王希咖心里想到就是各种各样的动漫,樱花,温泉,刺身,忍者……在穿越前他经常去扶桑做生意,对扶桑整洁的城市,高素质的居民有很深刻的印象。 上河口停泊的位置应该属于后世的横须贺,在后世这里是一个美军基地,停靠着航空母舰。只是在这个史前时代,横须贺只是一个荒凉的港口,什么也没有。 踏上扶桑的第一秒钟,王希咖关于扶桑的美好印象就烟消云散。此时的扶桑根本没有一点现代化的气息,人迹罕至,到处是火山石头,比泽城还不如,完全就是一块没有开发的蛮荒之地。 船刚停稳,从旁边的灌木丛中就窸窸窣窣的窜出一群矮人。这群矮人身高一米左右,要不是身穿兽皮手拿石斧,你还以为是群猴子。 王希咖突然想起扶桑以前还有一个名字:“倭国”,意思就是矮人国。在后世,扶桑人的身高已经和其他国家没什么两样,但是在这个时代,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这是由于扶桑岛长期与大陆地理隔绝造成的。由于岛上资源匮乏,因此生物都往型化发展。以桃子为例,也许身高一米八的人每天需要吃0个桃子才能饱,但身高一米的人每天只用吃10个桃子就行,甚至个桃子就能维持生活。 王希咖本来想要在扶桑补充一些煤矿的,但看到岛民一副未开化的模样知道要补充煤炭只能靠自己了。王希咖拿起船上的ak47朝天放了一枪,一群矮人立马吓得四处逃窜,躲在树林深处观察。 据说人类起源于非洲,那么这些岛上的矮人当初是怎么从非洲跑到欧亚大陆,又来到这个岛上的呢?看着这些矮人懵懂无知的样子,很难想象他们有能力造出能远航超过1000多公里的船。 有一种说法,认为扶桑国人是当年秦朝方士徐福带来的600童男童女繁衍而来,但现在秦朝都还没出现,又哪来的600童男童女?显然只是个捕风捉影的传说。 这真是一个谜。这个世界上的谜题太多,想不通的事情就暂时不想了。 “走吧,咱们上岸转转,补充点煤矿,淡水什么的。”王希咖说道。王希咖知道扶桑岛的煤矿资源比较贫乏,但是要找的话还是能找到一些的。就算找不到煤矿,补充一些淡水,水果也是好事。 刚一下船,郎那多突然变身成狼闪身冲进树林!大家还以为是郎那多久不上陆地,过于兴奋了。谁知道不一会儿郎那多突然叼了一只狐狸出来——原来是发现猎物了。 仔细看郎那多叼来的狐狸,却有些古怪:那狐狸脸是白的,身披金色皮毛,看起来很是漂亮。这毛色虽然不多见,但也算不得古怪。古怪的地方在于,这狐狸竟然有九条尾巴! 啊!九尾妖狐玉藻前?王希咖听说过这个著名的扶桑妖怪,在许多动漫作品中都有九尾狐的形象。有一种说法是这九尾狐就是商朝的妲己,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扶桑来了。当然,这应该也是无稽之谈,因为商朝还没有开始,九尾狐就已经出现。 传说中这妖怪拥有强大的法力,怎么这么容易就被郎那多给抓住了? 正思索着,那狐狸突然开口说话了,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哥,别杀我,不然你会后悔的!”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章:初见河童 “放心,只要你不伤害我们,我不会杀你。”王希咖并不是一个喜欢随意杀人的人。更何况这个九尾狐狸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那就好。我看大哥也不像是个坏人。”狐狸拿眼睛看着王希咖,娇媚一笑,突然幻化成一个美人。 王希咖航海之后好久没见过女人,猛然看到这样一个美女不禁心神一荡。恍惚间那女人一抬手,忽然一阵腥膻气息扑面而来!王希咖暗叫一声不好,赶忙屏住呼吸。然而为时已晚,只感觉头晕乎乎的,朦胧间看到那女人又变成九尾狐狸飞快的往丛林跑去。 “噗!”郎那多一口水喷到王希咖脸上,瞬间就清醒了。 “这是狐媚子,狐狸就会这一招。”郎那多解释到。作为狼人,在草原上曾经也有许多狐人,只是在后来与狼人的争斗中落败逃离了草原,因此郎那多对于狐人的伎俩十分清楚。 “我靠,你无缘无故的抓个狐狸过来干嘛,害得我被喷了一脸。”王希咖懊恼道。他本来就没想惹这个狐狸,是郎那多莫名其妙把它抓来,搞得自己吃了这么个亏。 “哈哈,不好意思,我就觉得狐人挺有意思的,一时手痒就把它抓来了。”郎那多挠了挠头。作为一个狼人,抓狐人是他的本能。 狐人这个名字王希咖听着有些别扭,听起来和ba的湖人队很像。在穿越前的时代,这种会变狐狸的生物一般被称为狐狸精。说起来,像郎那多这种狼人,按照习惯应该被称作狼妖吧。 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妖怪都是由动物经过长时间的修炼变成的,而狼人,狐人这种东西应该是天生就会变身。 “老哥,别想了,咱们去接点淡水吧。”郎那多看王希咖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副失神落魄的样子,便拉他一起往前走。 寻找淡水的工作倒是比较简单——没走几步就能看到许多脚印,那是动物门喝水时留下的。再走几步就可以看见一条大河,应该是从港口入海的内陆河,王希咖心想这河流注入太平洋,应该是后世的利根川,但这个时代岛民有没有自己独立的语言都不知道,大概还没来得及给河流命名。 扎克从船上搬下了几十个大桶过来灌水,这都是船上用来储藏淡水的容器。王希咖本来想在船上设计一个自来水系统,但因为太麻烦就没搞,大家还是从水桶里舀水喝,就跟大航海时代一样。 正装着水,突然河里的水桶逆着河流快速向上游跑去,速度快得像鱼/雷一般。王希咖被这种神奇现象惊了个呆:从来只听说过水往大海流,那里听说过海水向河里流的? 难道是地震了?扶桑岛一带经常有地震发生,也许是某处地震导致水位下降,因此根据重力原理海水倒灌了。 如果在现代,王希咖还是很害怕地震的。八,9级的地震动不动就死上万人,甚至几十万人。但是在这个原始时代地震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没有什么水泥房子会因为地震而倒塌,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因为地震而被建筑物压死了。地震对于人类危害最大的地方就在于地震会导致建筑物倒塌,从而把人压死。 在没有什么大型建筑物的扶桑岛,此时面对地震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躲避山上滚落的石头。然而王希咖所在的河流入海口并没有什么高山,因此遇到再大的地震也不怕。王希咖心里稍安,突然觉得不对:自己并没有感觉到有任何地震呀! 据说长期在海上航行的水手,由于饱经风浪的缘故刚上陆地的时候会站不稳。然而那时木质帆船时代的事了,王希咖的上河口号是艘稳定的蒸汽船,只要不遇到龙吸水那样巨大的风浪,那就跟平地一样稳定。 那这水桶往上跑是怎么回事?这水桶是从家里带出来的,如果丢了很麻烦。正想着,只见阿蛇“啪”的一声就跳进水里去追那些水桶了。 阿蛇的游泳速度很快,转眼就不见了。 王希咖等人只能在岸上狂奔。追了好几分钟,只见阿蛇右手拎着水桶,左手提着个怪模怪样的猴子湿漉漉的站在岸上——不愧是腮人王阿蛇,速度就是快。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阿蛇提着的那个猴子吸引住了。只见那猴子大概60多公分高,身体非常怪异:嘴巴尖尖的像鸟,脸上同样长着腮,四肢有蹼,身上还背着个乌龟壳。最奇怪的是它的头,看起来年纪轻轻就已经秃顶了,留一个地中海发型,还像中间凹陷下去,像一个碟子,里面还装了水。 这是什么?水猴子吗?在不同的文明中,都有关于水猴子的传说。据说这种生物会把游泳的人拉下水淹死,力气很大。 在后世也有许多视频说是某地发现了“水猴子”,但基本上都是些其他动物。比如水獭,或者患上了脱毛病的马来熊之类。像阿蛇手里拎着的这种动物倒真没有人见过,这东西应该就是水猴子了。 “这是淡水腮人,就是个子了点,想要偷咱们的桶。”阿蛇解释道。说这把那个猴子倒提起来,把头上的水都倒了出来。那猴子瞬间就手脚瘫软,失去了力气。 王希咖心里一动,突然想起一种生物——扶桑传说里的河童!河童最大的特点就是头上有个碟,里面装了水。把水放了的话河童也就失去了力量。 “不是,这就是淡水腮人,以前泽城那块有不少,后来跟我们抢地盘被赶走了。没想到在这碰上了,还敢偷桶!”阿蛇并没有听说过什么水猴子,河童之类的传说。不过他对于淡水腮人倒是相当的熟悉两栖人,一种是河童一类的淡水腮人,还有一种就是阿蛇这类的海水腮人。说是淡水腮人或是海水腮人,但其实淡水腮人也能在海里生活,海水腮人也可以在淡水活动。 开始的时候淡水腮人和海水腮人井水不犯河水,但后来两边因为争夺地盘打了起来。许多种族间的纷争就是这样,为了争夺食物,争夺水源,而战斗。其中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争夺地盘。 长达上百年年的战争结束之后,淡水腮人被彻底逐出了家园,流落远方。也许王希咖在扶桑岛捉住的这一只,就是那场战斗之后流落远方的淡水腮人的后裔。只是这淡水腮人就像其他扶桑岛上的生物一样,为了适应环境体型越来越,在后世被人取名为河童。 “把这腮人带回船上去吧。”王希咖吩咐道。他倒不是想把这河童杀了或是怎么样,而是想带回去拍一段vlg,记录一下这种奇怪的生物。 这次下来主要是补充淡水和煤炭没有带照相机出来,因此九尾狐狸也没拍下来,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要是自己有可以拍照的智能手机就好了——王希咖一直以来就想要复刻出互联,电脑和智能手机。无奈自己虽然是个现代人,但要复刻出这些东西来还是很困难——有几个人能徒手作出计算机芯片的呢? 阿蛇像提鸡崽似的提着淡水腮人的后脖梗,一路提上了上河口号。从两种腮人的力量对比就可以看出当初淡水腮人为何会败给海水腮人了。当然,海水腮人也不是无敌的,看得出来阿蛇他们一族对于海底半人半鱼的鱼人就非常忌惮,搞不好两族今后必有一战。 淡水腮人一上船就引起了轰动,几千号人一起来围观这个长相怪异的生物。 “这东西是个乌龟吗?” “应该不是,乌龟那里有那么长的手?” “是啊,手上还有蹼” “样子看着不大,怎么就秃顶了呢?是不是熬夜熬狠了?” “这东西可以吃吗?” “拿来炖了的话应该不错,跟炖王八似的。” “不,我觉得还是红烧比较好……” 大家聊天的内容迅速变成了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这个“能好怎”的套路。听得众人直咽口水,大厨彭连虎更是眼睛都直了。 王希咖倒是没想着吃掉这个河童——毕竟都是灵长类动物,吃了以后总感觉心里膈应,不到万不得已饥渴难耐的地步王希咖绝不吃灵长类。另外淡水生物寄生虫比较多,万一吃出什么病来就不好了。 找出摄像机和照相机,先啪啪给这河童一顿拍摄,再配合几句简单的说话:“今天我们去扶桑岛上寻找淡水,发现了这种淡水腮人,模样奇特。我认为这就是传说中的扶桑河童……” 这样一段简单的vlg就拍摄完成了,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河童看着奄奄一息,眼看就是活不下去的样子。 阿蛇用绳子把淡水腮人的手脚绑了,从桶里舀了一瓢淡水浇到这淡水腮人头顶的“碟子”上,那怪物瞬间就恢复了元气,活蹦乱跳起来——原来这个碟子里面必须要有水,不然就会能力尽失。阿蛇了解腮人的这个特点。 那淡水腮人恢复了元气,第一件事就是指着大家乱骂:“你们他妈的活腻了吧?连老子都敢绑,知道老子是谁吗?” “啪!” 阿蛇上去就是一个耳光,把这淡水腮人脸都抽肿了:“说话给我注意点,别一口一个他妈的,一口一个老子。你知道我们是谁吗?连我们的桶都敢抢,我看你才是活腻了吧?信不信我把你那乌龟壳敲碎把你给红烧了?”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一章:天狗袭击 “我想过了,红烧可惜了,还是清炖比较好。”一旁的大厨彭连虎说道。彭连虎对于美食有很深的研究。他认为最顶级的烹饪方法就是不破坏食物本来的滋味,这一点倒是和后世的美食家们不谋而合。 在王希咖穿越前那个年代,人们也通常认为不要破坏食物的原味是比较顶级的烹饪方式。王希咖也喜欢吃顶级的烹饪食物,但时不时也想吃点那种多盐多油多肉的重口味。 “大哥!大哥!我错了,别杀我!” 淡水腮人河童水猴子挨了一个嘴巴,又听见船上的人真心讨论烹饪自己的方法,终于认清了形势——认怂了。 “你刚才不是很牛逼吗?这会儿咋怂了?晚了!今天我们必须把你给清炖了”阿蛇边说边向这个可怜的俘虏走去,想要把他的头给拧下来。这是海水腮人对待淡水腮人的常规操作。 “且慢,莫要虐杀俘虏兵”王希咖阻止了阿蛇进一步的行动。他并没有虐待俘虏的的习惯,而且对他来说,一个新发现的物种,留下来研究肯定比吃掉它价值来得更高。看河童这猥琐的样子,味道应该也不会太好吃。 “多谢大哥,多谢大哥!”那河童见王希咖不想杀他,赶紧谢恩。磕头如捣蒜,头顶碟子里的水都洒出来不少。 “行了,你起来吧。你说说为啥要偷我们的水桶?”王希咖审问道。 “我也没想偷你们的水桶,就是开始看你们抓了狐狸,我心里不高兴,就想要捉弄你们一番,跟你们开个玩笑。没想到你们这边还有夜叉……”河童说完心翼翼的看了阿蛇一眼。原来在扶桑河童的语言里,海水腮人又被叫做夜叉。 “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懂?”阿蛇冷着脸说道。 “懂的,懂的,以后不敢了……”河童在阿蛇面前越发唯唯诺诺。就像老鼠遇见猫。 “你身上这个龟壳,是你自己长的还是怎么搞的?”王希咖一直觉得河童应该属于灵长类动物,灵长类动物长一个乌龟壳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啊,这壳是我们到海里捉到大乌龟,然后把它们的壳穿上的。”河童对王希咖知无不言。 原来河童并没有制造兵器的能力,每个河童时候都由大河童给它们挑选合适的乌龟壳。然后穿在身上一辈子,起到保护身体的铠甲作用,就像寄居蟹一样。 王希咖又问了河童各种问题,果然,什么“河童是由溺水而死的人的怨灵结成的” “河童会把游泳的人拉住淹死,然后吃掉……” 等等传说都是无稽之谈。 只有“河童脑袋上有个碟里面装了水,水没了河童就没力气了”还有“河童在水里力气很大”这两条是真的。毕竟河童是一种两栖生物,在水里的力气自然要比那些只是生活在陆地上的人要大。 “你知道岛上哪里有煤矿吗?”王希咖问道。他穿越以来见过太多的奇人异士,对河童这种生物也没有太多的兴趣。他想要知道的是哪里有煤碳。 王希咖出海前携带了大量的煤矿,航行个几千海里是不成问题,但假如中途不补充的话,就只能靠风帆动力前行了。 接下来王希咖的目的地是北极,那地方到处是冰盖,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补充煤矿。所以煤矿的最佳补充地点就是扶桑岛。 “煤矿是什么?”河童显然没有见过煤矿这种东西。王希咖不得不带着河童到锅炉房,拿起煤炭来给他看。 王希咖的锅炉房在上河口号的底层,分了9个舱室,这样的话即使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撞到冰山,一两个舱室进水,船也不会沉没。 “看,这就是煤炭,见过没?”王希咖拿起一块煤炭来给河童看。这些煤炭都是天然煤碳,大自然中广泛存在,河童肯定是见过的。 正说着船身突然一阵剧烈晃动,王希咖的身体重重砸到墙上。要不是自己本能的护住了头,都得被砸晕过去。 怎么回事?难道是海啸了?在扶桑岛这么一个灾难频发的地方,海啸地震都像喝汤一样常见。 彭连虎突然跑到锅炉房说道:“不好了,有个鸟人用大石头在砸咱们的船!” “走,上去看看!” 王希咖超起一把ak47就冲向了甲板。果然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穿着木屐的人飞在天上,背上还有一双巨大的翅膀,果然是个鸟人。刚开始的时候王希咖还以为彭连虎口中的“鸟人”是个贬义词,没想到是个中性词。 这是王希咖第一次看见长有翅膀飞在天上的“鸟人”。曾经他时候也曾幻想能够拥有一双翅膀在蓝天自由翱翔。 但此时此刻他顾不上感慨,也顾不上拍照。因为那鸟人正抱着一块上百斤重的石头往甲板砸,甲板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凹陷,应该是刚才那阵晃动时砸的。要是再这么砸下去,船搞不好就被这鸟人给砸通了。 “你给我住手!不然我就开枪了!”王希咖对鸟人发出了警告。 但那鸟人显然没当回事,抱着石头就向王希咖飞来,丢铅球似的把石头向王希咖抛来。 鸟人力气大得惊人,石头速度飞快,王希咖躲都没地方躲。迟疑间只见身前窜出一道白光,稳稳接住了石头。 扎克!毛人扎克用他敏捷的身手,有力的臂膀拯救了王希咖! 接下来就是反击的时刻了。 王希咖抄起手中的ak47对着鸟人就是一通扫射,然而那鸟人身形异常灵活,子弹愣是没打中。 鸟人发出桀桀怪笑,突然飞到桅杆上。用脚只一抓,就把碗口粗的金属桅杆给掰折了,好像掰一次性筷子一样简单——这鸟人的力气不亚于毛人,甚至比普通毛人力气更大! 王希咖一梭子弹打光了,好像有几发打在了鸟人身上,然而它却像无事人一样,继续飞到河边搬石头。好像学课本里《乌鸦喝水》一文里的乌鸦一样执着。 难道这鸟人竟然是防弹的?王希咖惊了,觉得可能是ak47的口径太,心里暗暗后悔穿上没有配备高射炮。 正打算拿出加特林来与这鸟人死战,只见毛人扎克拉开铁弓挽弓搭弦,眼神和姿势都稳定异常,仿佛一座大山。 “嗖!嗖!”两声,利箭离弦! 毛人的箭威力可不是开玩笑的,那箭摧枯拉朽,可以射断大树,可以射穿山石。 一箭命中鸟人大腿,一箭直接穿胸而过,两发命中!?鸟人扑棱着翅膀想要垂死挣扎,扎克第三支箭直接把鸟人翅膀射穿,这下再也坚持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地,仿佛一架失事的飞机。 众人上去围观这个鸟人。只见这鸟人身材高大,大概一米九的样子,面色通红有个大鼻子,背后有一双灰色的大翅膀。 王希咖给鸟人拍了照录了像,见这鸟人奄奄一息,就准备把它埋了。正要动手,岸上突然跑来一只狐狸在那呜呜的哭泣,正是在河边跑掉的那只九尾狐。郎那多飞快的跑到岸上,叼住狐狸的脖子一起带上了船。 那狐狸失魂落魄的任由摆弄,见到鸟人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天狗大人!你死得好惨,我一定要为你报仇!” 报仇自然是报不了的,狐狸被郎那多拿捏得死死的,用绳索捆了和先前捉住的河童帮在一起。那河童看见身负重伤的鸟人也不禁暗暗流泪。 原来那个鸟人是扶桑岛上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名叫“天狗”。天狗,狐狸,河童是扶桑的三个变种人,也是三个好朋友。九尾见河童被王希咖一伙人抓走了,非常着急,就去找天狗帮忙。天狗是三人中能力最强的一个,在扶桑岛可算作是无敌的存在。 事实上天狗也的确厉害,如果没有火器,没有扎克,那天狗确实可以一个人砸毁一艘船。 王希咖心中一动,自己以前的确听说过扶桑传说里的“天狗大人”,以前以为是胡编乱造,没想到扶桑还真是有这种生物。 对于天狗,狐狸,和河童来说,王希咖一伙人是外来的“侵略者”,自然要奋起反抗。然而王希咖和它们的作战经验,作战水平都不是一个档次的。没怎么废工夫就把三人给俘虏了。 如何处理这三个俘虏王希咖倒是犯了难,最简单的方法自然是把河童交给彭连虎炖汤,天狗埋了,狐狸可以剥了皮做成帽子。 但从道义上来说自己的这艘船是外来侵略者,天狗三人组是原住民,侵略者把这三人就这么宰了有点过意不去。最好就是关两天,问问哪里有煤矿,把被天狗砸坏的船修好就走。 狐狸和河童倒是没受什么伤。可这天狗咋办?身上都被射成这样了,眼看是活不成了,还是给它埋了吧。 正要动手挖坑,尼古拉制止了。说道:“不着急埋,我看这人还有救。”?尼古拉医生的医术王希咖还是见识过的。当年郎那多被鳄鱼咬断腿就是尼古拉医生给接好的,他说有救,那就肯定有救。 “汪!汪!汪!” 随着尼古拉把身上的箭拔出,天狗现出了原形,从人形态变成了一只柴犬模样,汪汪乱叫——怪不得叫他天狗,确实是一只狗啊。 看来天狗和狼人一族应该也是同宗同源,只是在后来进化的道路上走偏了。狼人一族有极强的再生能力,天狗自然也不例外。 “那么,这个天狗就交给你了。看好他,别让他跑了,也别让他再搞破坏。”王希咖说完,便继续查看船的损伤情况。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二章:凛冬已至 船体损伤主要是在甲板上。 甲板受到天狗两次巨石重击,倒是没有通,不过有了很大的凹陷。 需要像修车一样把甲板的凹陷给顶起来。好在随船的水手有许多泽城的工匠,修理凹陷还是没问题的,无非就是花点功夫。 三个囚徒在上河口上休息了几天,知道这些外来的人员并不打算杀害自己,也渐渐放松了下来。天狗的愈合速度尤其快,两三天就恢复如初。 王希咖曾经俘虏过匠人,狼人,毛人,对俘虏做思想工作很有经验。唠了几天嗑三个扶桑俘虏已经被驯服得服服帖帖。随着相处日久,王希咖不再把他们当囚徒对待,而三个俘虏也不再敌视,并渐渐对王希咖带来的新技术非常感兴趣。 他们饶有兴趣的看王希咖拍摄的照片,看他给上河口的人发电报。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王希咖是天神,渐渐的了解到这些技术并不是“神迹”,而是“科学”,也产生了浓浓的学习技术的想法。 扶桑人的特点就是这样,如果他们不服你,绝对要跟你死战。但是一旦被你打服帖了,那他们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忠诚。不但不再有对抗之心,还会潜心学习你的技术,精益求精最后做到比你还要好,这就是扶桑人的性格。 扶桑三人组每天向王希咖询问问题,从铁甲战船的航行原理,到枪械的制作过程都事无巨细的向王希咖咨询。王希咖也有问必答,给三人组普及了一下基础物理知识。顺便询问了一下扶桑岛煤矿的位置。 扶桑三人组果然知道煤矿的位置,一口答应带王希咖去寻找。王希咖当即就想出发,郎那多却不放心,怕找煤途中三人组发生什么意外,又叫上扎克一起寻找。 经过几天的相处,王希咖并不相信扶桑三人组会起什么歹心。但扎克跟着来也不是什么坏事。 天狗对于身背铁弓的毛人扎克相当忌惮,一路拿眼盯着扎克。扎克却毫不理会,目视前方,一副酷酷的样子。 三人组把王希咖引到一处开阔的所在,天狗用爪子在地上刨了刨,抓起一把黑石头问道:“这是不是你说的煤矿?”?王希咖一看,果然是上好的煤矿,还是露天煤——谁说扶桑岛煤矿资源匮乏的,这不是很多吗? 当下就从穿上开了两辆卡车下来把煤补充好,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眼下补的这些煤,足够上河口号开到北极了。 按理说煤和淡水都补充了,这就可以启程出发。但王希咖还有一个心愿没有了——来扶桑一趟,不去看看富士山,不去赏樱花,不泡几次温泉,就好像没来过似的。 天狗表现得像个导游,一路带着一行人来到富士山脚下的天然温泉洗浴,这个温泉本来是猴子的浴场,但今天被人强占了。扶桑三人组在扶桑岛很有威信,被抢了浴场的猴子也只能敢怒不敢言,眼睁睁看着王希咖们享受温泉。 河童和阿蛇抓了几尾石斑,三文鱼做刺身,九尾狐狸化生成为美人跳舞。一行人泡着温泉吃着刺生,喝着天狗自酿的酒,看着九尾狐狸在漫天樱花下跳着动人的舞蹈。 富士山的雪顶就在不远处,那千年不变的造型让王希咖找回了一些前世在扶桑旅游的记忆。这么好的位置,这么高级的享受,在前世不花个十几万办不下来。而且天狗给我酿酒喝,九尾为我跳舞,河童为我做刺身。这是什么排面?在后世你花多少钱也没这个待遇啊。 温泉也泡了,照片也拍了,王希咖也该离开扶桑,踏上新的征程了。辞别了扶桑三人组,王希咖便准备向北极进发。 河童和九尾向王希咖含泪告别。这俩人世代生活在扶桑,偶尔来点生人,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自然是舍不得。 “船主大人,请让我跟随你们一起远航吧!”天狗却不告别,直接要求和王希咖一起远行。 “你可要想好,我这一去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你在岛上的生活不要了吗?”王希咖其实并不在意船上多一个人,无非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而且这天狗能力强大,又会飞又有力气,是个不错的帮手。 “我想好了,我还有许多的东西需要学。我想让我的族人们也能坐上这样的铁甲船。请大人允许我随船出发!” “我们也要去!老船长,带带我们!”九尾和河童也纷纷表示要追随王希咖去远行。王希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天狗可以去,你们两个就算了。下次有机会再带你们去。” “为什么?难道是看不起我们?” “没有为什么,这是我船上的规矩。有规矩就要遵守。” 其实规矩都是王希咖定的。他之所以不想带河童和九尾上路是怕麻烦。河童跟阿蛇天生就是对头,日子待长了难免不发生冲突。淡水腮人和海水腮人那是世仇,没那么容易化解。 不带九尾狐狸则是因为这狐狸是个女的,这倒不是性别歧视,而是从实际出发。船上全是大老爷们,带个女的出海不方便。如果女的多倒也罢了,但假如就只有九尾一个女的,那不定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河童和九尾其实也并不是真心实意想要跟着王希咖去远航,只是见天狗这么说了,便想要凑个热闹。如今王希咖拒绝得这么彻底,也就不再坚持。 那么,就出发吧。 上河口号从横须贺起航,此次航行的目的地就是北极之地——白令海峡! 王希咖的路线就是先去北极游玩一番,然后从白令海峡直接到达北美阿拉斯加一带,再沿着北美一路航行到南美,从南美阿根廷最南端的火地岛航行到南极,再从南极去往澳洲,然后回到欧亚大陆。因为之前远征德古拉的时候已经去过欧洲和非洲,这样的话就算环游世界一周。 在这样一个洪荒年代,靠自己的现代知识造出航船并且能够环游世界,在穿越界也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航船一路向北,过了扶桑岛的北海道,就能感觉到气候明显转冷。再往上航行500海里,海上就可以见到漂浮的冰山。 王希咖不得不降低船速,打起1万分的精神凝视前路。船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走到一块巨大的冰盖前,终于走不动了——这应该就是北极圈了。 举目四望,到处是皑皑白雪。脚下是万丈冰原,呼啸着的是刺骨的北风——这里就是北极圈了吧? 在后世,北极圈已经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人们可以住在玻璃顶的木屋里欣赏北极光。在那个时代,每到冬天就会有大批游客涌进北极圈欣赏极光,传说中和恋人在极光下许愿就能白首到老。 重生前王希咖也曾在芬兰挪威看过极光——无非是天上的一道道绿光。那个时候王希咖在北极体验过全套的旅游项目——玻璃顶下看极光,然后去洗个冰火九重天的芬兰语,完了再去冰上玩玩狗拉雪橇,喝上一杯伏特加,旅行体验还是挺不错的。 但在这个时代,北极还是一片人迹罕至的蛮荒之地。 王希咖下船以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冷……体感温度大概零下0度左右。出发的时候王希咖也曾经准备了一些冬衣。但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羽绒服的,普通的冬衣再厚也没用。 不知道怎么的,此时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iris。凛冬已至。 “兄弟们,下船活动活动!”王希咖感觉在这种冷的地方,就是要人多一点才热闹。 大家自然都是冻得不行——只有扎克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本来就是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身上有厚厚的皮毛。在北极生活可谓毫无压力。 看着扎克王希咖突然想到了另一种生物:北极熊! 在这个时代北极熊应该挺多的吧?北极气温极低,恐龙这种冷血动物是无法生存的。在这种低温的地方,恒温动物才是这里的王者。 如果搞到几头北极熊,用来做成皮大衣应该很保暖。反正这个时代动物多,打个一头两头的没什么。 “兄弟们,打猎去不去?” 这一嗓子把众人吼精神了。那自然是没有人拒绝的。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打猎呢?王希咖带着郎那多,彭连虎,扎克,阿蛇,天狗4个人组成了5人分队。王希咖,阿蛇和彭连虎带着枪,扎克背着他的弓,郎那多不习惯用枪,天狗不会用枪,两人啥也没带。好在郎那多和天狗肉身足够强横,打个猎也不需要用枪。 本来王希咖的意思是让天狗飞到天上侦查一番,看哪里有猎物大家就赶去。但天狗表示这里太冷了,风又大,一起飞翅膀上就沾满雪花,不及时处理就冻成冰了,飞不动。 于是天狗和郎那多两人一个人变狗,一个人变狼搜寻起来。起码在犬科动物形态,两人还有皮毛可以抵御寒冬。 天狗的狗形态就是黄毛柴犬,凶狠中带着一丝丝的可爱。在后世,这种品相的柴犬怎么也得值个一两万块钱。而且与后世不同的是,天狗变成狗身上也带着一双厚厚的翅膀。真不知道这个动物是怎么进化来的。 王希咖正在感叹天狗的造型,突然间天狗和郎那多一起向前冲去,一狼一狗跑得雪花飞溅,冰花漫天。顺着两人跑动的方向看去:有一群哈士奇站在哪里静静地等待。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三章:冰川狩猎 哈士奇是王希咖非常喜欢的一种狗狗。 事实上王希咖非常喜欢狗,总觉得狗这种生物有灵性,是人类的好朋友。 在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怎么会有一群哈士奇呢? 是了,哈士奇的老家就是北极,当初人们养来拉雪橇的。难道说,遇到爱斯基摩人的雪橇队了? 王希咖满以为会遇到爱斯基摩人,可是放眼望去,茫茫冰原除了冰什么也没有,地上也没有雪橇印记——那这些哈士奇是从哪来的呢? 啊!是了,这些不是哈士奇,而是北极狼!哈士奇就是由北极狼驯化而来,长相本来就跟狼很像。王希咖在后世只接触过哈士奇而没有接触过北极狼,因此弄混淆了。 这一群狼大概0来只,看起来也正在觅食。只见郎那多和天狗二话不说冲着狼群里最壮的一头狼就咬去。 那狼王显然很有经验,半蹲着面对两人,以后退为圆心进行战斗。这就是经典的狼王格斗术,对付一般的犬科动物绰绰有余。 只可惜郎那多和天狗并不是一般的犬科动物。两人配合默契,一人咬脖子一人咬肚子,只一个照面狼王就败下阵来。 等王希咖们赶上去的时候,两人已经把这群北极狼给驯服成乖乖的哈士奇了。作为犬科动物,郎那多和天狗对付狼群显然很有经验:冲上去把狼王解决了,自己就变成了新狼王。 郎那多和天狗都会犬科动物的语言,两人跟狼群进行了激烈的交流。但是因为外人听不懂犬类的语言,所以看起来好像大家都在嗷嗷乱叫。 “这些伙伴在说什么?”王希咖走到郎那多身旁,让他给翻译翻译。 “它们说北边有危险的动物,让别往北边走了,往南走。”郎那多瞬间转化成人类语言跟王希咖聊天。 “很好,我们就是要去寻找危险的动物。”王希咖此行本来就是来打猎。这个地方没有恐龙,所谓危险的动物大概也就是北极熊,正好打来做皮衣。 “它们说前面的动物不是熊,是另外一种很危险的动物。我们,还要往前走吗?”天狗跟北极狼群/交流了一阵以后显得忧心忡忡。 “哈!当然往前走了!我们就是这个星球上最危险的动物!”王希咖举了举手中的ak47。 的确,地球这颗神奇的星球上曾经出现过许多危险的捕食者,而其中最危险的,就是掌握了工具的人类。自人类出现以后,其他所有的动物都成为了人类的猎物。 狼群看样子想要阻止王希咖一伙人继续北上,呜呜咽咽的,郎那多挥挥手把它们赶走了。他认识王希咖很久了,相信王希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对手都能够战胜。 一群人继续向前走,突然感到大地开始微微颤抖,紧接着听到一阵嘶鸣。眼前出现了一群猛犸象,大概二三十头。象群迎着王希咖跑来,像是要躲避什么东西。 北极的猛犸象比当时在毛人部落看过的还要巨大,跑起来声势也更加壮观。 “哈!是了,狼群见到猛犸象当然是只有跑的份了!”王希咖指着猛犸兴奋的说道。其实猛犸身上也覆盖着厚厚的皮毛,用来做皮衣想必也非常保暖。 但不知怎么的,王希咖总是不忍心捕猎猛犸。在他的印象中,猛犸是一种非常珍贵的,已经灭绝的动物。虽然这个时代猛犸很多,但这种印象实在太过深刻,因此还是舍不得捕猎。 正在王希咖犹豫的时候,一道黄色身影像闪电一样扑倒了一头猛犸象。看起来很像老虎,但是又比后世的老虎大很多。大概,4米那么长,肩高两米。 难道是东北虎? 东北虎又叫西伯利亚虎,是老虎里体型最大的一种。虽然西伯利亚虎也是濒临灭绝的保护动物,但是王希咖对于肉食动物并没有什么怜悯之心——从本质上来说,猎人和老虎都是猎手。猎手之间不需要怜悯和同情。王希咖抬起手中的枪,啪啪就是一个短点射,从眼睛处把这只老虎射杀。 之所以射头,是为了保证虎皮的完整性。在这个年头,偶尔杀一两只老虎是不影响老虎种群的数量的。 “咦?这老虎怎么没花纹的?”王希咖上前查看猎物,惊讶的发现这老虎的皮毛没有那种熟悉的黑黄相间的条纹。看起来就像狮子的皮毛一样,纯黄色。 虎皮最帅就是它那色彩斑斓的毛皮了,没有色彩就没有辨识度。王希咖心里暗暗可惜,继续查看虎头。 自己的枪法还是很准的,子弹从老虎右眼射进,从后脑射出。只有一个弹孔。整张皮虽然没有花纹,但还是非常完整的。再看下去却令人惊讶,这老虎有一对近0厘米的巨大獠牙,炫耀式的挂在嘴外面。 啊!是剑齿虎!看了两眼,王希咖猛然想起这动物的名称来。 剑齿虎是和猛犸象同时代灭绝的猛兽,因为在后世没有见过,所以第一时间没有想到这种生物。 这次出来打猎也没开车,王希咖本来是想先打几头熊,然后把熊皮拿回去就好。熊身上的肉就先放着,等回头去船上开车来运。反正这冰天雪地的,肉放两天也不会坏。但现在这个“珍惜动物”剑齿虎,王希咖却挺想带回去的,怕留在雪地里被狼给咬坏了。 “咱们把这动物扛回船上吧?肉可以吃掉,头我留着做个标本。”王希咖用询问的语气问扎克——在场的估计也就扎克和天狗两人有力气能把剑齿虎扛回去。和天狗刚认识没多久,不好意思支使他,只好寻求扎克的帮助。 扎克一句话没说点点头,顺手就把剑齿虎的身体扛在肩膀上。5,600斤重的猛兽他扛起来就像学生背书包一样轻松。 “标本是什么?”郎那多没有听说过这个新词,好奇的问王希咖。 王希咖正要解释,突然发现前面的地又开始震动起来,这次跑出来5头膘肥体壮的北极熊。这正是王希咖们此次前来的目标! 啪,啪,啪,嗖,嗖! 王希咖开枪打死三头,扎克射死两头。瞬间就结果了5头熊的性命。 “哈哈!咱们把熊皮剥下来带回去就有皮衣穿了!”王希咖兴奋的喊道。没想到这次打猎这么顺利,本来他还觉得应该利用郎那多和天狗敏锐的嗅觉去发现线索,然后顺着线索一点点去搜寻猎物,这才是打猎的乐趣所在呀!谁知道竟然如此简单,猎物竟然会自己往枪口上撞,简直喝汤一样容易。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铁锅里”。这是当年闯关东的人形容东北地区物产丰富的词语,用来形容北极也很恰当。 “在这剥皮太冷了,没有热水。要不然我在这守着,你回去把车开来,咱们把这些熊运回船上再处理?”彭连虎建议道。 的确,在这荒郊野外的剥皮还挺费力气。 “那行,郎那多你跟彭连虎在这守着,别让狼把咱的熊给咬了。天狗你能提得动熊吗?能提的话你提一只,咱们回去开车。”王希咖吩咐道。其实根本没必要让天狗提一头熊回去。主要是王希咖觉得天狗刚刚归顺不久,而且天狗作战能力太强。把他留下万一起了歹心郎那多和彭连虎对付不了。 虽然在这冰天雪地的地方,天狗也没啥理由起歹心。但老话怎么说来着?防人之心不可无。 天狗倒是没多想,走过去扛起一头熊就走了起来,看起来很轻松。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很难相信天狗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几人正要动身,大地突然再次颤抖起来。这次颤抖的幅度比前几次都要大,冰盖上都出现了裂纹。 “我靠!我说怪不得那么些动物都往外跑呢,原来是地震了,大家快跑!”王希咖喊道。 先前见到的狼,后来的猛犸,剑齿虎,北极熊都往外面跑,并不是因为北极物产丰富它们赶着去撞枪口,而是因为它们预感到了灾害的发生! 动物对于天灾的敏锐程度要远远高于人类。无论是地震,海啸,还是火山爆发,它们都能提前感知到。因此在现代,有许多地方会故意养一些动物来预报灾害。这个季节是北极的冬天,一般来说北极熊会找个温暖的所在冬眠。如果大规模冲出来,那就是发生灾害了。 按理来说在这个时代是不用担心地震的,因为没有什么大型建筑,不用担心被钢筋水泥给埋了。但是北极不同,北极地区都是冰盖,下面没有陆地。如果地震把冰盖给震开了那人还是很有可能掉到海里的。 这里的海水都在零度以下,人掉进去坚持不到十分钟就会因为低温而死。当年《泰坦尼克号》的杰克就是这么死的,不失为一场悲剧。 “快跑!”王希咖大喊一声向前跑去。刚跑没几步就站不稳了,因为大地抖动得厉害,只能原地趴下。 “嗷呜!”一声巨大的咆哮传来,那声音就像超音速飞机起飞一样,分贝大到让人难以承受。王希咖瞬间就被这声咆哮给震晕过去,一时间什么也听不见。 朦胧中只看见脚下的冰川开始寸寸碎裂。远处的冰层下似乎有一个巨大的东西就要钻出来! 难道是火山要爆发了?没听说过北极有什么火山呀?此时此刻王希咖也顾不得多想,只是在心里暗暗祈祷,不要死在这个地方。 “呜!”一座高山突然从冰层下拔地而起。这山不知到有几千米高,一眼看不到头。让王希咖想起李白的诗: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四章:北冥有鲲 王希咖曾经听说过,当两个大陆板块撞击到一起的时候,就会引起地壳变化。当年喜马拉雅山脉就是因为印澳板块与亚欧大陆板块发生碰撞挤压形成的。喜马拉雅山至今仍在以每年1厘米的速度持续上升。 “难道在这个世界,有什么大陆板块和北极冰川发生碰撞了吗?没听说过这种事啊!”王希咖看着眼前不断攀升的山脉,搜肠刮肚也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眼前的山依然不断向上攀升,渐渐的把所有的光线都给遮挡住了!目测海拔应该不亚于珠穆朗玛峰!所有的视线都被挡住,眼前只看到青黑色的山体。大约上升了15分钟,那山居然整个的升到了空中!瞬间把太阳都遮蔽住,白天变成了黑夜! 仰头开去,只见天上那座山突然开始变形。起先那山像一条鲸鱼,紧接着那鱼周身突然长出羽毛,鱼鳍变成巨大的翅膀,整座山突然变成了一头巨鸟!那鸟把翅膀只是一扇,地上瞬间刮起了风暴!再一扇翅膀,就这么消失不见了!阳光继续普照大地,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让人想起泰戈尔的那句诗:“天空不曾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我靠!这货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王希咖趴在地上,震惊于这种神奇生物的伟力,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良久,大地又恢复了平静。 王希咖默默的想了半晌,终于想起这种生物的名字: ——鲲!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所谓北冥,不正是这北极吗?以前以为庄子的这篇《逍遥游》是玄幻题材,没想到竟是纪实文学。 原来在庄子生活的年代,确实有这种大到不可思议的生物存在。 这鲲飞到南冥,是不是飞到南极呢?为什么地球上会有体形这么庞大的生物呢?它平时吃什么?难道是外星生物吗?王希咖不禁想到了在海底古城看到的那篇手稿,里面描写的那种可以把整颗星球都吞掉的巨型生物——那种生物,岂不也是宇宙中的鲲么? 如果说之前在这个时代见到的毛人,狼人,吸血鬼,恐龙等生物让王希咖惊讶不已,那么出海以后见到的东海神龙,北冥之鲲,着实超出了王希咖的理解范围。也许宇宙中生物的体型也是无限大的。 无论你所处的星球如何庞大,生活的动物如何巨大,宇宙中总有更大的星球,生活着更加巨大的生物。毕竟宇宙的意思就是无限。 这鲲一出场,掀起了那么大的动静,早先被打死的那几头北极熊以及被剑齿虎扑倒的猛犸象都不知道被甩到哪里去了,还好来的几个人都没事。 扎克还是背着剑齿虎,天狗也抓着那只北极熊。大家的脸色都有点苍白,那是被“北冥之鲲”吓的。 “那什么,咱们去看看刚才那鲲的家。”王希咖故作镇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切杀不死你的,只能使你变得更强。 既然鲲没有杀死自己,那自己就要来观测一番。那鲲出水的冰面已经离开了一个近百公里的大洞,比白令海峡还要宽阔。如今鲲已化鹏飞走,留下的巨大的洞穴又重新开始合拢。就好像当你留下了一个权力真空,总有其他的势力要填补这个空白。 冰块们从四面八方涌来,突然出现了许多海豹在大洞上翻腾跳跃,这些海豹都是出来换气的。而被吵醒的冬眠中的北极熊也从远处赶来,捕猎海豹。 王希咖举枪射死两头北极熊,剩下的四下逃窜。王希咖突然没有心情再来捕猎,只觉得动物也不容易,只为了做皮衣就大开杀戒有点不好,况且自己又不经常来北极,皮衣估计也不常穿。于是打道回府。 此次打猎,收获了三头北极熊,一头剑齿虎,也算得收获颇丰了。 带着猎物走到海边,王希咖差点醉了——上河口号整艘船翻到搁浅在冰川海滩上,好像一条咸鱼。 锅碗瓢盆,换洗衣服,燃煤子弹,像垃圾一样堵在海滩上,让人不忍直视。随船水手也横七竖八的躺在海滩上叫唤,看样子翻船的时候撞得不轻。 船翻了的话,大家岂不是要困在北极?这一刻王希咖的脑瓜里转过了无数的念头,想起了当年被流放荒岛的鲁滨逊,想起了古代流放西伯利亚的罪犯——难道自己这辈子就这么留在北极了吗?不过自己有枪,理论上顺着北极一路向南走也是走得到上河口的。又或者让阿蛇找鲸鱼来把大家慢慢送回欧亚大陆?一时还真是难以拿定主意。 “这是谁干的?”王希咖怒吼。 “王哥你不知道,刚才来了一只鲲鹏兽,翅膀扇起好大的风,把咱的船直接就给吹倒了。”留在船上守家的阿蛇说道。阿蛇作为腮人,地球上每个地方的海都去过,鲲鹏兽他还是知道的。 这倒是可以理解的。当初在东海上遇到神龙都掀起了1八级的特大飓风。这鲲鹏兽比神龙体积还要大上许多,它能掀起的巨浪足够把上河口号拆散。只是搁浅已经算是万幸了。 说起来王希咖倒是想起一件事“当初我们在东海遇到青龙的时候,你不是说龙有四个住处,东南西北各有一个,附近有没有龙的巢穴呢?” 遇到一个鲲鹏兽已经吃不消了,假如再来条龙,那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有啊!龙的家就在前面海底下,你要去看吗?”阿蛇说道。原来这龙和鲲鹏兽不同,龙不喜欢太凉的水,所以在冰点以外的海域筑巢。 “不了谢谢,人家又没邀请我,贸然打扰也不太好。”王希咖上次在东海探访龙穴差点没回来,这次吸取教训不想再去冒险了——况且自己的水下机器人也已破损,无法完成深潜任务。 “行,你说不去就不去吧。那咱现在怎么办?”阿蛇对于去探访龙穴本身也没啥兴趣。如果腮人随随便便去探访龙穴,到时候龙也随随便便探访腮人的家怎么办? “怎么办,我看有000多人,要不然你回泽城叫几个伙伴,多找几条鲸鱼,用鲸鱼送我们回去吧。”第一次远航就这么被鲲鹏兽给搅合了,王希咖虽然心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他算了一下,一头鲸鱼运00人,船上000多人至少也需要十头鲸鱼才够。 “我靠,不是吧?还要回泽城来运人,咱们把这船翻过来不就行了?再说咱船上也有腮人,不用再回去叫人啊。”阿蛇不是很理解王希咖的脑回路。 “啊!对,咱们船上就有腮人,不过这船几万吨重,怎么翻?”王希咖一时忘记了当初出发时带了0个腮人随行。再加上他习惯了现代使用重型器械的思路,老觉得要把这上万吨的巨轮翻转过来起嘛需要几十台大型塔吊帮忙。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做到,所以潜意识里就准备弃船了。 “找几头鲸鱼,涨潮的时候一拉不就行了?你塞点圆木到船底下,明天早上就给你翻过来。”阿蛇虽然平时不怎么坐船,但是长期在泽城一带跟渔民打交道做生意,处理搁浅这种事也很有经验。 “啊!我的我的,没想起来还有这一招……”虽然王希咖多次乘坐过阿蛇的鲸鱼,但没想起来利用他的这个能力来搬运船只。 “我的我的”是什么意思?阿蛇不理解这个现代词汇。 “我的我的”其实是游戏主播常说的一句话,意思是“我的错”或者“这把我来背锅”。阿蛇没看过游戏直播,自然不知道这个梗,王希咖又给他详细解释了一番。 当下两人说定,开始准备搬船事宜,首先把散落满地的物资归纳整齐,统计伤员。还好,虽然有几个重伤员,但没有失踪死亡的。 有神医尼古拉医生在,相信这些伤员不久之后也能恢复健康。当下最危险的就是北极的寒夜。大家搜集了一些干柴,隆起篝火,靠在倾倒的船旁边取暖。 水手们抓了许多北极虾,北极蟹,又弄了好多鱼来烤着吃。王希咖看那螃蟹个头有篮球那么大,应该就是后世卖得火热的“阿拉斯加帝王蟹”。 这玩意儿在现代属于高档海鲜,但是在这个时代属于随便吃的不要钱的玩意儿,而且绝对没污染,原生态。 大家把船上的酒桶拿出来,一边喝酒,一边烤北极熊肉吃海鲜,谈人生谈理想,倒是让王希咖感受到那么一丝丝旅游的气氛。 这个时代的人理想都很淳朴,能顿顿吃饱,娶个媳妇生个娃就很满足了。天狗却与众人不同,说他的理想就是想要学习王希咖的技术,想让扶桑的伙伴们也能坐上火轮船,去远方航行…… 看着天狗一脸认真的样子,王希咖不禁想起黄毛部落的首领安迪,安迪也是一心想要学习科学技术的人,只是王希咖总觉得安迪这个人有些令人不放心,所以这次没有带出来。 看来不管在什么时代,都由热衷于学习的人呐。如果天狗遇到安迪,两人会成为好朋友吗?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五章:无人倾听 夜色渐浓。北极的天本来就黑得早。 好在有篝火,就不用惧怕黑夜。 王希咖凝望着夜空,在没有光污染的时代星空格外好看,繁星点点,星空像一道巨大的帷幕,笼罩了整个世界。 在星空里,一定也会发生许多故事。手稿里那些拥有曲率飞船,先进科学的人类文明,和宇宙海盗之间的故事,现在正在星空里发生吗? 据说只要你有足够好的望远镜,就能看到百万光年之前发生的事情。宇宙那么大,好想去看看。 想着想着,天空突然出现了一道道绿色的光芒,那光芒一道道的在天边流淌,仿佛有什么珍贵的宝贝似的。 众人啧啧称奇,议论纷纷。王希咖知道这是北极光,是一种北极地区常见的自然现象。 关于极光,在后世有许多传说。据说和恋人一起见到北极光,就能得到白头到老的幸福。 虽然穿越已经很久,王希咖依然记得自己穿越前听过的那首歌。歌名叫《欧若拉》。欧若拉是罗马神话,北欧神话中掌管黎明和曙光的女神。 歌词是这么唱的:神秘北极圈,阿拉斯加的山巅……爱是一道光,如此美妙,指引我们想要的未来…… 王希咖哼唱着这首老歌的旋律,回首往事。自己也曾和前世的妻子苏蕊一起去芬兰目睹过北极光,那时候作为霸道总裁,王希咖和苏蕊开了一个60度全景天窗的芬兰木屋豪华版。那时候一晚上要1000多欧,如今自己躺在北极,不仅有60度全景星空,还可以直接呼吸北极的新鲜空气,却一分钱也不用花。 记得前世来北极的时候王希咖曾许下心愿,要和苏蕊白首偕老,谁知道后来竟然独自穿越到这个世界,正所谓世事难料。 自己这一世的老婆梦娇娘和孩子岛生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咖啡岛,有机会真应该带她们出来走走。上辈子自己很少陪老婆孩子,找的借口是“忙于工作。” 可这一辈子,自己并没有什么正经工作,一样很少陪老婆孩子。看来不是工作的原因,纯粹是自己太爱玩了。 这次回去以后,一定多花时间陪陪家人,不再这么爱玩了。 在不断变化的极光下,一船人在冰川上沉沉睡去。 “嗷,嗷,嗷呜!”郎那多一声狼嚎把众人唤醒。因为没有闹钟,所以大家起床全凭生物钟,也就是所谓的“自然醒。” 郎那多的生物钟是最准的,因此就由他来叫醒大家。 “起床,干活了!”这时郎那多已经变成人形,到处拍打还没醒过来的人,活脱脱一个人形闹钟。 “好!干活!”腮人阿蛇也习惯早起,刷的一下跳进海中,又刷的一声跳回来——“我的妈呀,这水底下也太冷了,要不咱们中午再拖船?” 清晨的北冰洋,海水可以用刺骨来形容,10分钟就能冻死一个人,就像之前说的,《泰坦尼克号》男主角当年就是在这里冻死的。阿蛇虽然身体比较好,不会被冻死。但是到冰水里游泳也不难么舒服。 “行吧,等中午太阳升起来一点你再找鲸鱼吧,我先弄点木头去。”王希咖指挥水手们砍了几棵树做成雪橇。让郎那多和天狗找了一群北极狼来拉雪橇——这下这群狼真变成雪橇犬了。 这些世代生活在这里的北极狼,被郎那多和天狗两个狼王逼迫着套上缰绳还都挺高兴,再这么下去用不了几年,它们就不再是北极狼,将会拥有一些新的名字:“萨摩耶,哈士奇,阿拉斯加……” 有了雪橇和雪橇犬,王希咖就去准备木材了。这些木材将会铺在海滩上,起到一个润滑轴承的作用,帮助拉船。这种用原木做轴承的方法,据说是古代埃及人建造金字塔的方法。虽然王希咖上次去埃及的时候发现并不是,但这种方法用来 转移重物是可行的。 冰原上人迹罕至,树木都是生长多年的白桦树和雪松,非常笔直,特别适合做各种器械。 王希咖也舍不得多砍,就弄了0来颗树,用雪橇一路拉到船边,在船下刨了个坑,把圆木一颗颗垫在下面。 “好了,差不多了,你去弄鲸鱼过来搬吧。”王希咖拍了拍阿蛇。 “嗯嗯,兄弟们,干活!”阿蛇吼了一嗓子。此时已到中午,水温虽然还是很冷,但比早上还是好多了。 0个腮人每人喝了一口酒,然后刷刷刷的跃入北冰洋。没多一会儿,就驱赶了一群鲸群过来。 原来北冰洋是鲸鱼的聚集地,鲸鱼很好找。 腮人们用下锚的铁链一头拴在鲸鱼身上,另一头拴在船上,像赶马车一样驱赶鲸鱼。这鲸鱼都是力达无比的海中巨兽,仿佛火车头一样动力十足。0头鲸鱼一起用力,瞬间就把翻到的大船给拉正了。要不是被腮人阻止,这鱼几乎要把船拉到另一边去了。这种驾驭鲸鱼的壮观场面把大家都惊得呆了,一时间忘了行动。 “得嘞!兄弟们上船!”看到大船又漂浮在海面上,王希咖欣喜若狂。这船只是单纯的被鲲鹏兽翅膀扇起的风刮倒,除了蹭破点皮以外没受什么大的损失。大家刚把东西搬到船上准备出发,突然间海面上涌上了几十艘木质帆船,船上全是原始人,哇哇乱叫,战鼓轰轰作响。 “老大,这群牛头人是来干嘛的?”彭连虎好奇的问道。 王希咖正在喝水,突然听到“牛头人”这个词汇差点没把水喷出去。这“牛头人”是后世一款络游戏《魔兽世界》里的一个种族,被彭连虎这么一个古代人说出来,有点违和。 但其实说得也挺贴切,因为帆船上的原始人都穿戴盔甲,头盔是牛角盔,看起来的确是像牛头人。 “这些是维京人,估计是看这里鲸鱼多,想来捕猎的。”王希咖说道。在后世他来北欧的时候曾经看到过许多维京海盗的装饰品——但是维京海盗一般都在波罗的海,挪威海活动,这里应该是白令海峡附近,维京人怎么会跑这么远呢? 其实维京海盗的活动范围很大,不仅仅局限于北欧地区,整个北极圈他们都有涉猎。只是王希咖并不知道罢了。 本以为维京人是跟着鲸鱼来的,估计会捕猎几头鲸鱼,没想到这群维京人真拿着长矛就往王希咖的站船上扔——真把自己当作北冰洋上的主宰了。 王希咖好气又好笑,心里还暗暗佩服这群维京人的勇气——如果自己见到这么一种从未遇到过的铁甲船,第一反应肯定不是过来抢劫扔长矛。 对于这些无知愚昧的人,王希咖觉得用机枪直接扫射有点太过残忍,反正对方对自己也没造成什么威胁,给点教训就好。于是让天狗过去直接扭断了几根桅杆给予警告。那维京海盗见到天狗这种神奇的生物大惊失色,瞬间就明白了双方实力的差距。拼了老命的挥动双桨划船离开。 驱逐了这群维京海盗,王希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白令海峡的另一端——阿拉斯加。虽然白令海峡只有短短八0公里,但是确是另一个大陆——美洲大陆。 这块大陆上的文明被哥伦布那波人给毁灭了,所以王希咖对于这种失传的文明还挺好奇的。 只不过在陆地上生活了一天时间,王希咖对于航海生活已经无比怀念。他迫不及待的检查自己的拍摄设备,还好,照相机和摄像机都没有损坏。 那么,还是录一段vlg吧。很遗憾没能拍下鲲鹏兽的身姿——当时只是出去打猎,谁能料到会遇到一只巨鲲呢? 好在猎物剑齿虎和北极熊都还在。王希咖把猎物拿到镜头前巴拉巴拉的录了一段旅行日记。详细说了这次去北极打猎的故事。说道后来突然想起自己还遇到了维京海盗,这个也是很值得一说的经验,也怪自己当时不应该那么快就放他们回去。 好在现在追也来得及,于是迅速加大马力去追赶。维京海盗的帆船怎么可能比得过王希咖的蒸汽船?现在又没什么风,况且好几艘船的桅杆已经被折断。没多会功夫就赶上了海盗们的船队。 这些海盗在海上纵横捭阖了一辈子,第一次被人追得这么狼狈。情急之下好几个海盗竟然弃船逃生了。 天狗像老鹰捉鸡一样跑到船舶最大的一艘床上,把一个看起来最壮实的维京人给提溜了过来。 那被提溜过来的汉子是这群海盗的头领,名叫拉尔森。拉尔森被带到船上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平素作恶多端,所以上天派人来惩罚自己。索性把脖子一横,任凭处置。他本以为会被送上绞刑架,或者钉在十字架上之类,没想到抓自己来的人只是拿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机器在那里自言自语的捣鼓——难道是某种邪术么?拉尔森实在搞不明白。 以拉尔森这种原始的头脑,自然不能理解王希咖在干什么。老实说,虽然跟王希咖相处了一段时间,天狗也不知道这个人究竟在搞些什么名堂。 王希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打开摄像机对着镜头说到:“你们看,这就是我在北极圈发现的维京海盗。这群维京海盗竟然能跑到白令海峡,对于后世研究维京人的学者很有价值……” 王希咖就这么说啊说,也不知道说给谁听。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六章:北美遭遇战 两段vlg录完,又拍了几个照片。王希咖把拉尔森的牛角盔留下做纪念,让天狗把人再给送回去。 天狗像老鹰捉鸡似的把拉尔森提溜回自己的船,又一阵风似的回来了。从此以后,拉尔森逢人便吹嘘自己的奇遇,说自己如何被神仙带到了天堂,神仙如何给他祝福。从此以后他在维京海盗中的地位就更高了。 王希咖仔细研究拉尔森留下的牛角盔,说来奇怪,当年自己的第一个对手匠人部落戴的也是牛角盔,虽然细微处有不同,比如匠人部落的牛角盔似乎是用真的牛角制成,而维京人的牛角盔则全部都用铜铁制造。但大概的模样是一样的,那就是都设计了牛角造型。 维京人是白种人,匠人部落是黄种人,距离这么远的两个种族,都有同样的装饰品,让王希咖觉得非常神奇。王希咖并不相信这两个种族有什么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两个种族都不约而同的对牛这种动物产生了崇拜。 牛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温顺而又有力气,确实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两个不同的文明同时用牛角作为盔甲的装饰物也并不算太离奇,只能算是一个巧合。 把民俗研究放在一边,王希咖现在将要带领上河口号穿越白令海峡去往美洲。白令海峡的水文情况非常复:,一部分海水经过海峡流入北极海,但是大部分海水回流到太平洋。平均水深只有4米算是浅海,但是海面下暗流涌动,海面上还有大量浮冰。因此驾驶这段路程需要非常心。 好在腮人们非常有经验,阿蛇操作起这条船,就像他操作自己的手臂一样自如。船的前面有5,6个腮人驾驶锤头鲨开路,锤头鲨就是双髻鲨,头长得像一把锤子,又像一把铲子。在腮人的指挥下锤头鲨用自己的头把海面上的浮冰给铲开,起到了破冰船一般的作用。 白令海峡的水文情况虽然危险,但好在这段航路并不算长,只有八0多公里,就算慢慢开,两个多时也就开完了。 于是到了美洲——也就是哥伦布所说的新大陆!其实美洲大陆一直以来就在那里,无所谓新与不新。只是在前世,是欧洲大陆的人最先进入了航海时代,抢先发现了这块大陆。如果当时是美洲大陆的人先进入航海时代,那么也许美洲人也会把欧亚大陆叫做“新大陆”。 王希咖选择的这条线路是到美洲最短的线路,从白令海峡直接就到美洲了。比哥伦布那条从西班牙到巴哈马群岛的线路要短许多。 在这个时代,他就是第一个发现“新大陆”的人。当然,王希咖并不想殖民美洲,他拥有的土地已经足够多,在这个时代,可以说这个星球上所有的土地都是他的——如果神龙,鲲鹏兽这种神奇动物没意见的话。 当你拥有所有的土地,又怎么会想着殖民呢?没有人会自己殖民自己家。作为一个穿越者,王希咖对于土地,黄金都兴趣不大。他比较有兴趣的就是复刻出现代科技,这样就可以在家刷手机,另外就是来旅游一番。这个时代真的可以做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不用签证护照,想去哪去哪,见识一下各地的风土人情也是好的。 北美这一块王希咖前世也曾来过,不过都是去纽约,旧金山之类的城市。当时只记得纽约时代广场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温哥华的华人很多,北极阿拉斯加一带还真没来过。 上河口号停泊在阿拉斯加。这里的风景和海峡那头是一样的,都是冰天雪地,但已是两个大陆。 王希咖等人的熊皮还没有做成大衣,但已经简单处理过,可以作为披风披在身上御寒,比没有时强多了。 扎克,天狗,郎那多,彭连虎和王希咖披着熊皮走在冰原上,在美洲大陆上走一走,看看一看。王希咖想起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获得诺贝尔奖的那部《荒野猎人》也是这样披着熊皮。 朋友们习惯把莱昂纳多称为“李子”,李子拍过许多好电影,但一直没有得过奥斯卡奖。评委似乎是在跟他开玩笑,直到《荒野猎人》,才终于如愿以偿。王希咖最喜欢的李的电影,其实并不是这一部,而是最早那部《泰坦尼克号》。 “也许我也该弄个电影奖。”王希咖刚穿越的时候曾经举办过足球,篮球比赛,那时候日子也过得开开心心。直到后来莫名其妙的卷入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之中,王希咖的工作重心才逐渐转移。 如今该打的仗都打完了,是时候搞搞娱乐,抓抓经济了。在这个世界重塑一波文明,绝不能走自己穿越前那个世界的老路。首先就是禁止发展一次性塑料袋,然后严格环保,保护这个世界的环境。 大概需要多少年,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才能达到前世的水准呢?曾经王希咖很迷“蒸汽朋克”风格,总觉得老式电影,齿轮,机械,蒸汽机,皮衣,皮制防毒面具,火枪之类的东西非常迷人。技术不用在发达了——准确来说,他喜欢第一次工业革命时代的技术,觉得到那个时代的水平就很不错,只要加上手机和互联就行。 但在古城中发现了那部讲述星际巨龙的手稿,王希咖又改变了主意,他也很想像稿子中的人一样,去探索一番宇宙的奥秘。要在这个世界发展科技,就需要一大帮的人才,仅凭自己一个人,还是有点难度的。毕竟自己在前世也不是科学家。自己在这个时代遇到的唯一一个穿越者“袁真人”,又神龙见首不见尾,眼看是指望不上。 袁真人还说过0八0发生了核战,会有大量的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然而王希咖走遍了大半个地球,还是没有见到其他的穿越者。也许袁真人根本就是一个骗子。 不想这个了,关于古城的手稿,王希咖倒是有哥新的想法。不如把那部稿子多复印几份,给“人国”的孩子们看,让他们自己去续写结局?也许他们能写出一些不一样的结局呢?这样不但能够提高学生们的语文能力,在续写的过程中,孩子们也能对科技,宇宙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也不知道学校里的学生们学的怎么样了?岛生现在功课有没有遇到麻烦?孩子总是这样,你一不留神,就会窜起很高。在另一个世界呢?苏蕊和咖过得如何?两个世界的两任妻子,似乎都说过自己太过自我,不懂得照顾家人,一天到晚只想着自己玩,很少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正想着事情,突然听到远方传来了一阵马蹄声。紧接着是类似美国西部片中牛仔的呼喊“咿……哈!”,还有那种拍着嘴巴发出的“哦啰啰啰啰……”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不过5,6秒,视野中就出现了一个大概1,4岁的少年。少年身后有5匹马在追赶。那种奇怪的呼喊之声正是有马上的人发出的。 只见那5匹马上的男人各个都留一种奇怪的发型,把头两边剃光,只留中间一簇头发。高高竖起,还加以羽毛做装饰,几个人都挥着马鞭戏弄前面的少年,还有一个人手持弓箭似乎在瞄准。 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王希咖一看这个发型,一听这种呼喊就全明白过来了。这印第安人也跟东亚大陆的女真人一样,喜欢留一些特立独行的发型。所不同的是女真人后来打下了差不多整个东亚大陆,规定国人必须留辫子头,而印第安人后来被欧洲人击败,导致莫西干战斗发型只在足球运动员中流行。 那几个印第安人不断欺负那个孤独的少年,王希咖平生最讨厌持强凌弱的行为,更何况是几个成年人欺负一个孩子? 转眼之间王希咖一行人就把孩子护在身后。那印第安人把王希咖等人团团围住。 “你们是干嘛的?为啥要欺负一个孩子?”见印第安人并不答话,王希咖又用英语问了一遍:“haaryudig?hybullyhisby?” 印第安人还是不答话,只是不停的骑马绕圈,把王希咖等人围在中心。原来印第安人此时还没有被西方入侵,并听不懂英语。当然,z文就更听不懂了。 语言不通,应该如何交流呢?王希咖正在思考着和印第安人的交流方式,突然天狗闪身一抓,凭空抓到一支飞箭!。 一个印第安人趁着王希咖说话途中,突射冷箭! 印第安人已经选择了自己的交流方式,那就是弓箭! 用这个方式交流就简单多了。扎克话也不说,抬起铁胎弓张手就是一箭。扎克的箭比印第安人的羽箭要粗十倍,威力也大得多,当场就把射冷箭的那个印第安人射到树上,拔都拔不下来。 天狗也不答话,飞过去一爪一个当场把两个印第安人的头给扭了下来,王希咖也不敢示弱,抬起手来啪啪两枪打死一个。还有一个见势不妙,翻身下马就往后逃去。 一道黑影闪过,那是郎那多。这种场面大家都明白,要没救不动手,要动手就不能留活口。 郎那多短距离的奔跑速度无敌,逃跑的印第安人见识不妙,突然也瞬间变身成一头巨狼,往丛林里飞跑起来——原来这印第安人,竟然也是狼人!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七章:因纽特营地 王希咖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叫做《与狼共舞》,知道印第安人的图腾也是狼。但没想到印第安人也有狼人,看来狼人一族的确分布广泛。 当然,这印第安狼人和郎那多不是一个部落的,彼此应该不认识——虽然他们很可能拥有同一个祖先。 初到美洲人生地不熟,大家怕郎那多吃亏,纷纷赶去帮忙。天狗毕竟是可以飞的生物,速度要比路上跑的生物快很多。翅膀扇动几下,几个呼吸之间就追到了两条狼人面前。只是一爪,就仿佛老鹰捉鸡似的把那印第安狼人提了起来。 天狗不愧是扶桑岛最强的“妖怪”,个人能力确实牛逼。 这个可怜的俘虏被人国皇帝王希咖和他的部下团团围住,郎那多用狼人语和印第安人交流,很明显,这个印第安人听得懂郎那多的语言。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郎那多详细审问了印第安人的情况,问他们为啥要追杀那个少年,为什么要袭击王希咖。 原来这个印第安人是科曼奇部落的,而那个少年是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虽然都是黄种人,但彼此互相仇视。这个爱斯基摩少年误入了印第安人领地导致被追杀。而王希咖一伙适时出现,就让印第安人误以为是爱斯基摩人的同伙,因此发动了进攻。现在发现这是一个误会,因为郎那多也会变狼,无疑是科曼奇部落的同类云云。 事情问清楚了,如何处置这个印第安人还需要费一番周折。王希咖是来旅游的,其实不想掺合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之间的纠纷。如今把这个印第安人放回去吧,难说他又找同伴来报复,毕竟自己的人杀了他几个同伴。不放回去吧,安排在那里呢?把他放到自己的船里跟着自己跑吗? 正犹豫间,那个爱斯基摩少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上来直接把这个印第安人给刺死了。这少年也就1,4岁,按后世的情况,这么大还属于毛孩子。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年龄的人已经可以作为一个战士了。 爱斯基摩少年显然也会狼人语,于是交流起来。少年自我介绍叫做塔拉。原来塔拉是捕猎一头迷路的北美麋鹿才进入了印第安人的领地,后面的事情王希咖都看到了。塔拉杯一群科曼奇战士追杀,然后成功脱险 “如果不杀死这个印第安人,那科曼奇部落就会带领大军前来攻打,把大家的头皮给割下来。”塔拉一边解释,一边熟练的把印第安人战士身上携带的盐巴和兵器收集好,看得出来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对了,大家以后不要叫我爱斯基摩人,那是敌人叫的,我们自己叫因纽特人。”塔拉认真的说道,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这个王希咖还是听说过的,据说“爱斯基摩”的意思就是“吃生肉的人”,而“因纽特人”的意思是“真正的人。 事已至此,王希咖也不做他想。得先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死了的几个科曼奇战士得掩埋好,一个是对尸体的尊重,还有一个是怕科曼奇族人发现尸体来找麻烦。 扎克和天狗两个力气大的人把5具尸体扛过来,一起挖了个大坑埋了。塔拉把五匹战马牵过来拴好,在这个时代,不管什么种族,马匹都是一种宝贵的资源。 “你们,能帮我把这些马送回我们部落吗?我想请你们吃饭,你们救了我一命。”塔拉邀请几位救命恩人去吃饭,这也是人之常情,无论在哪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希咖看塔拉不是很擅长摆弄马匹,被5匹马搞得手忙脚乱。再加上自己本来也就没什么事,便应承了塔拉的邀请,和同伴们一人牵了一匹马,向塔拉的营地走去。 走了大概0多里地,就看到一个浑身皮草的女人飞奔过来,抱住塔拉又亲又啃——原来这就是塔拉的母亲拉姆,自从塔拉出门,就一直盼望着自己的孩子归来。如今终于盼到了,自然欣喜如狂。 全天下,又有哪一族的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假如今天塔拉没有遇到王希咖一行人,这位因纽特母亲怕是就永远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了。而因为遇到了王希咖,那5位科曼奇战士的母亲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妻子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丈夫,而他们的孩子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 有时候人生就是充满了偶然和意外。有时候一个偶然就能决定你的生或死。塔拉着一次的运气不错,遇到了王希咖这么个“贵人”,由死到生。这个运气不错的因纽特人欢天喜地的领着客人到家里做客。那蹦蹦跳跳的姿态,终于有了一些符合他年龄特点的少年感。 塔拉的营地在白令海峡以东,气温常年在零下三十度到四十度,有时候甚至能达到零下六十度……按理说这一带气候恶劣,不适合人类生存。但塔拉和他的族人们还是顽强的生活在这里。直到王希咖穿越前,北极圈附近依然有因纽特人在这里生活。 塔拉的家是一间用雪盖成的屋子——著名的因纽特冰屋。这种屋子是用冰砖一层层垒起来的,看起来很像一口锅倒扣在冰面上。 建造方法就是先用铲刀刀雪堆上铲雪,然后把这些雪压实。然后等这些雪砖冻硬以后就可以用来砌房子了。把雪砖一层层的垒好,每一层都向里倾斜,每一层都向里收紧。等封顶以后就能形成一个半球形的雪屋。之后用铲刀把铲出一个门洞来,再用雪把砖缝填紧,在雪地上冻上一阵,一间坚固的雪屋就建好了。 雪在这里可以同时发挥出砖头和水泥的作用,简单容易。一个因纽特人半天就能垒好一间雪屋,住个0多天一点问题都没有。正是因为这种房子太过简单,所以因纽特人这种房屋一直保存了几千年,直到060,还是有人住这样的雪屋。 王希咖钻进雪屋看了看,里面只有一张兽皮铺在地上,什么都没有。就这种屋子要是娇气一点人住一晚上保准就什么“风湿,老寒腿”全齐活了。但因纽特人就这么世世代代生活着,似乎觉得这么生活没什么不好。 在后世,曾经有一种理论叫做“地理决定论”,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影响个别民族特性与社会性质。 虽然这个理论有许多人反驳,但王希咖却觉得不无道理。至少在北极圈,因为环境的原因导致因纽特人习惯于住冰屋。 因为这里太冷了,很难建造其他的房屋,所以因纽特人建造了坚固的冰屋,这也是最适合此地的房屋条件。因为环境恶劣,所以每天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没什么时间瞎想其他的事情。一辈子能够吃好睡好,能够繁衍就行,哪有闲工夫想其他的事情呢? 假如他们不离开这个生活环境,就永远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很难创造出先进的科技。除非被外来文明所改变——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直到人类进入了第三次技术革命,因纽特人也还在冰原上住着冰屋。 “恩人,出来吃饭了!” 塔克从冰屋把王希咖叫出来,只见屋外已经围了百十来个身穿兽皮的因纽特人——应该就是塔克部族的所有人。 环境极端恶劣,因纽特人本来也就不多。因此每个部落也就几百个人。塔克的部落在因纽特人中还算是一个大部落。有的部落一共也就十几个人,也就是两三家人的样子。 因纽特人对王希咖一行人非常热情,尤其是身材高大的毛人扎克非常受欢迎。生活在雪山,浑身毛发的毛人非常适合在北极地区生存,事实上毛人的体型跟北极熊也差不多。 部落围着扎克一圈圈的跳起了舞。王希咖从来没见过这种舞蹈,只感觉既奔放又有趣。从王希咖的经验来说,越是生在偏远地区的民族,就越是好客。比如后世生活在大凉山的彝族,这一世生活在雪山上的毛人族,都是这么热情好客。 “来,喝酒吧!”塔克递给王希咖一碗酒。那装酒的碗也是用冰做的,看起来就像晶莹剔透的水晶一样。 酒的味道很奇怪,一种浓重的血腥味,度数倒不算高,应该是用血或者什么东西发酵成的,不是蒸馏酒。 这也难怪,因纽特人生活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蔬菜水果,经过后世科学家的研究,因纽特人体内自己就能合成维生素,也不需要吃蔬菜水果。 喝完了酒,塔克又捧了一坨红彤彤的肉出来,看起来很像动物的内脏——这是鲸鱼的心脏的一部分,只给贵客食用。 王希咖除了鱼片刺身之外不习惯吃生食,但在这种环境下也不想扫了大家的兴,抱起这颗心脏就嚼了起来。别说,味道还不错。边吃边想,还好这一趟阿蛇没有来。 要知道腮人虽然天天骑鲸鱼,挤鲸鱼奶,但是鲸鱼对他们来说是朋友,从来不吃鲸鱼的。相反鲸鱼确是因纽特人的主要食物来源,要是腮人碰到因纽特人,很容易就发生矛盾。 在后世,不同习俗的人往往拥有不同的饮食禁忌,有人不吃牛肉,有人专吃牛肉。有人不吃狗肉,有人专吃狗肉。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专吃猪肉。有人不吃香菜,有人专吃香菜。有人不吃辣椒,有人专吃辣椒。有人不吃咸豆花,有人专吃咸豆花…… 如果让这些饮食习惯相矛盾的人碰在一起,常常会发生争执。好在王希咖这个人不挑食,到哪都能入乡随俗。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八章:阿帕奇勇士 因纽特人在冰雪世界里生活,一般都称作狗拉雪橇,很少骑马。因此塔克带来的5匹马都被杀了,准备一匹马当场吃掉,剩下的几匹抹上盐做成腌肉,留着以后吃。 就像对手给他们起名叫“吃生肉的人”一样,因纽特吃肉从来都是生吃。这一风俗扎克习惯起来毫无难度。以前他们毛人基本也天天吃生肉,最多偶尔用火烤一烤。天狗和郎那多两人更是不在话下——他们二人都有一半食肉动物的血统,只要变身就好。 郎那多变身成狼吃肉的时候还吓了因纽特部落一跳,以为是印第安科莫奇部落的卧底。因为他们只认识科莫奇部落一种狼人,塔克解释了一番才放下心来。 只有彭连虎和王希咖两个长期吃熟食的人吃纯生肉有点困难。吃了两口实在是吃不下,彭连虎便掏出火折子准备点火烤肉吃。 因纽特人跟毛人一样,会用火,但是很少点火。因为大部分地方都是很厚的冰,点火很麻烦。彭连虎和王希咖两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块石头,就在石头上生活。刚要点起来,就看见远方走过来一队骑马的人。 来人发型酷炫,脑后装饰有羽毛。虽然是冰天雪地的极地,依然穿着单衣,看起来很屌的样子——印第安人! 王希咖顿时紧张起来,摸出了随身携带的ak47,做好战斗准备。塔拉却一脸兴奋的跑过去和这群印第安人交流起来。搞得王希咖莫名其妙——印第安人跟因纽特人不是世仇吗?刚才还打得要死要活,怎么这一会儿就这么亲密了? 原来印第安人也分成好几个部落阵营。和因纽特人有仇的是科莫奇部落,而来营地的这个部落就是大名鼎鼎的“阿帕奇部落”,阿帕奇部落和科莫奇部落同样有世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一来二去阿帕奇部落就和因纽特人结成了联盟,准备一起攻击科莫奇部落。这次阿帕奇部落过来,就是要跟因纽特人商量对付科莫奇的事情。 阿帕奇是一个很出名的部落名,以至于后世有一款很著名的直升飞机就以这个部落命名。至于阿帕奇和因纽特人的计划,远交近攻,合纵连横。人类历史上就是这点事儿,今天你和这个势力结盟去打另一个,过两天又可能和另一个势力来打这一个。王希咖对这些事情真是看得淡了,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他并不想卷入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纷争,每一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这种事情没有对与错。毕竟他只想要是来旅游的。 “大哥,要不咱们帮因纽特人和阿帕奇人吧,反正咱们有枪有炮,打这里的土著人也不费事,把这块地占了。”彭连虎却有不同的想法。 “不能大意,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忘记咱们当初也有枪有炮,打匠人差点被团灭的事了吗?”话虽然是这么说,王希咖心思却活络起来。 他想起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是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永远无法只是当个置身事外的看客,总要参与其中。 关键是怎么参与?王希咖并不想重复当年欧洲人征服美洲大陆,灭绝印第安人的历史。他想让这个时代有些新意,最好的方法,自然是传授这些美洲原住民科技知识了。 趁着这次来因纽特营地做客的机会,王希咖决定邀请因纽特人和阿帕奇部落的人到自己的船上回访。所谓礼尚往来,自己吃过了因纽特人的饭,让他们来做客也是很正常的事。 他把自己的想要回请的想法告诉了塔拉,塔拉表示很高兴,但这种事自己做不了主,必须要请示族长。 因纽特的族长叫做萨列满,一个留着短须的中年人。个头不高,但相当壮实。凌烈的北风在萨列满脸上留下了刀凿斧刻的痕迹,此刻正在和阿帕奇部族的人交谈着什么。 听到塔拉的描述向着王希咖笑了一下。 这笑容和几千年以后的现代人之间的笑容一模一样。王希咖一看知道萨列满这是同意了,不管人类社会怎么发展,有些共同的感情是不会变的。 和萨列满交谈的阿帕奇人也抬起头看了王希咖一眼,那眼神和萨列满的温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冷酷得仿佛刀子似的,仿佛想要看透王希咖的内心。 这个阿帕奇人身高大概一米九,身材匀称高大,头上饰有羽毛,脸上有独特的刺青。看起来应该是个狠角色,搞不好还是个头人。 王希咖被这人的眼神看得很不舒服,有的人眼神天生就很冲,用南方话来说就是“枪的起。”用北方话来说就是“犯照”。哪怕在现代,因为一个眼神引起的斗殴也不在少数。 通常这种斗殴的交流模式是这样的: “你瞅啥?” “瞅你咋滴?” 然后两人就干起来了。 在因纽特的地盘上,王希咖当然不至于因为一个眼神就跟这些印第安人干仗,但也很不爽。于是他也寸步不让的盯着那个阿帕奇人心说:你拽什么拽?像你这样的我可以打10个!从肉搏上来说王希咖不一定打得过这个头人,但是王希咖有枪,的确可以打10个印第安人。 何况王希咖也是单挑过狼王塞申斯,吸血鬼王德古拉的男人。你一个印第安人,你算老几? 那印第安人的眼神越来越冷,王希咖的眼神也越来越狠,悄悄的把枪的保险打开了。要是敢造次,王希咖准备把他给突突了。 印第安人明显没有见过枪,丝毫不虚,突然朝王希咖走过来,走着走着突然变身成一头通体漆黑,头顶带一簇灰毛的美洲豹加速朝王希咖扑过来! 靠!原来印第安人也是会变身的!上次的科莫奇人会变狼,这次的阿帕奇人竟然会变美洲豹,怪不得不怕冷。 有过跟塞申斯单挑的经验,王希咖也不需,直接平端ak47,三点一线瞄准那头美洲豹,只要等一个提前量,就可以收获一只死豹。 然而这个板机却按不下去,因为黑豹前面突然多出了一头巨狼——郎那多也变身了!冲上去跟美洲豹咬做一团。 从身体上来说,犬科动物打猫科动物是不占优势的。狼一般是成群结对进行猎食,擅长的是战术而不是单挑。而美洲豹,老虎这种大型猫科动物是独子捕猎的,单打独斗更是擅长。 另外就是从身体结构上来说,全科动物一般只会用牙咬。而猫科动物会用爪子打,这就相当于多了几件致命武器。 果然刚一接触,郎那多就被美洲豹甩到一边,吃了个狗啃雪。 见郎那多吃那么大亏,天狗实在忍不下去了。电光火石一般直接飞过去揪住美洲豹的后脖颈就那么一甩,把那美洲豹摔得是七荤八素。 那美洲豹刚要起身,一把枪就顶在头上:你不要乱动!那是王希咖的ak47。 结果美洲豹照样乱扳乱动——他根本就没见过枪,不懂,也不害怕。所谓无知者无畏就是这个道理。 但有一样东西他还是听得懂的,那就是暴力。毛人扎克像提小鸡一样把这美洲豹提起来甩来甩去,就好像在甩个枕头似的,完了重重的惯在地上,抽出重剑抵在脖子上,这下美洲豹彻底老实了。 以上就是阿帕奇部落首领和王希咖初次打招呼的场景。在今后,他们会变成很好的朋友,但是在现在,这个首领只感觉到屈辱。 见王希咖一伙和阿帕奇人打了起来,塔拉,萨列满赶紧冲过来劝架。原来这个阿帕奇首领叫做灰海狸,最恨科莫奇人。王希咖一伙刚和科莫奇人接触过,身上带有科莫奇族的气味,再加上身边站个狼人郎那多,看起来跟科莫奇人一模一样。 灰海狸以为这是科莫奇人潜伏在因纽特营地里的卧底,这也难怪,在灰海狸脑子里,是没有“另一个大陆来的人”这种概念的,因此直接动手,没想到对面除了狼人竟然还有鸟人(天狗)和白毛巨人(扎克)。这下灰海狸吃了一个大亏,小小的脑子里突然就涌现出大大的疑惑。 塔拉赶紧上前解释缘由,灰海狸终于知道自己错了,真诚的给王希咖道歉。王希咖一伙人武力立威,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微妙起来——虽然这里是北美,是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的主场,但王希咖却隐隐有成为老大的势头。 果然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是老大哪里都能成为王者。趁着这波机会,王希咖正好可以实现自己的计划,向这些北美原住民传播一些先进的科技,让这个世界早日实现技术突破。 王希咖很好奇,这个世界被自己打乱了时间线,假如当哥伦布第一次到美洲大陆的时候,发现这里的印第安人都飞机满天飞,汽车满地跑是个什么样的感觉?当然,现在的欧洲大陆打塞申斯的时候也去过,还是一片蛮荒。自己还得抽时间去提高一下欧洲的技术水平。 这次回去电脑那么一造,海底电缆那么一拉,岂不美滋滋?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五十九章:南方人 “这样吧,既然跟阿帕奇部落的误会解除了,那我还是照原计划邀请大家到我船上做客。请萨列满兄弟,塔拉,还有阿帕奇部落的兄弟们一起来,我设宴款待大家。”因纽特人王希咖自然想要款待,但如果按照以前的规矩,那对于阿帕奇部落,是应该加以惩罚的,当年匠人部落,狼人部落的人王希咖都囚禁过不少。甚至郎那多都吃过几天牢饭。 但是对于阿帕奇部落,王希咖有心抬举。他是真心想让印第安人发展壮大,不忍这一支彪悍的印第安人继续重复后世悲惨的命运。 因纽特部落自然是开心赴宴,但是阿帕奇部落则有些被武力胁迫的意味。本来灰海狸部落来因纽特部落议事,也存了些武力立威的意思。没想到反倒遇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一股力量——穿越者王希咖和他的朋友们。 按照印第安人的习俗,被打败的一方通常会被割掉头皮。如今王希咖一伙不但不割灰海狸的头皮,还请大家去做客,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亏。因此也只好答应——不答应也不行。 王希咖的上河口号停在白令海峡附近,离此地不远。萨列满提出可以乘坐因纽特人特有的皮船前往。因纽特人的皮船是用兽皮包裹在木头上制成,非常有特色。事实上现代奥运会项目皮划艇就是从因纽特人的皮艇演变而来。 如果是平时,王希咖肯定愿意体验一番这种有意思的船。但是现在带了几个阿帕奇人,怕走海路途中生变,因此王希咖提议走陆路回去,搭乘因纽特人雪橇。 在前世,王希咖曾经读过一本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对于狗拉雪橇也非常期待。 萨列满把营地里的雪橇都拉出来,因纽特人的雪橇用木头和鲸骨制成,虽然不大,但是结实耐用。最让王希咖感兴趣的是因纽特人的狗,看起来和狼一模一样。王希咖知道这群雪橇犬就是后世广受欢迎的“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雪中三杰的祖宗。 在后世,雪橇犬通常被认为“智商低”,但是在雪地上,这确是一群非常聪明的狗。 雪橇犬对于这些生人显得躁动不安,但是因纽特人都是训犬的好手,再加上郎那多和天狗两人懂得犬类的语言,也从旁协助。因此雪橇犬很快也就接受了自己的命运——那就是套上缰绳,把雪橇上的人拉到目的地。 塔拉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驾驶雪橇是一把好手,不停的吹口哨打鞭子,把一群雪橇犬指挥得服服帖帖。如果有雪橇比赛的话,塔拉应该属于雪橇界的舒马赫,算是雪橇之神。 王希咖琢磨着今后要在北极发展,估计搞几辆雪地摩托,雪地车会比较爽。这玩意儿也不难,比造船简单多了,就用坦克发动机改一改就好。 塔拉的营地离海边本就不远,大概跑了两个多时,就见到了王希咖的那艘巨船《上河口号》。 和这个时代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见到这么一艘雄伟,漂亮的大船,塔拉惊讶得眼珠子都差点掉了出来。 “你们怎么才来啊!你带的是些什么人?”留在船上的阿蛇远远见到王希咖领着一大帮子人过来,扯着嗓子问道。 “这些都是我朋友,来做客,你喊几个人下来帮忙搬搬东西。”王希咖见到阿蛇也很高兴,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到了这艘船,就到了自己的地盘。 “得勒,马上来!”阿蛇叫了几个力气大得腮人下船搬东西。 “走,咱们上去吧。”王希咖热情的招呼大家上船做客。这艘差不多跟型航空母舰一般大的船空间足够大。可以把雪橇和狗全部装下,这样萨列满也不用担心担心放在外面狗没人看管。 还停留在原始社会阶段的因纽特人和印第安人走上这艘船,就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又仿佛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只觉得样样都新鲜,处处都神奇。 塔拉始终是少年心性,在甲板上跑来跑去,欢呼雀跃,嘴里唱着一些不知道什么内容的歌。不时还敲敲地上的甲板,用舌头舔舔船上的铁栏杆。 相比起来萨利满就显得沉稳许多,做什么都心翼翼,言谈间透露着拘谨。仿佛刚刚进城打工的乡下人一般。 出乎意料的是阿帕奇人灰海狸一脸的淡定,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王希咖觉得他这是要维护自己的自尊在那强撑,也不理会他。 作为船长,王希咖先带着大伙细细参观自己这艘船,从驾驶室到甲板,从客房到锅炉房,从餐厅到洗手间都一一介绍。船本来就大,王希咖又能说会道,这一套下来天也快黑了,大家就到餐厅里准备吃饭。 王希咖有意炫耀,餐厅准备的吃食自然比在因纽特营地啃生肉要丰富多了。彭连虎一回到船上就亲自下厨,张罗了一大堆美味佳肴。 有海里捕捞的鲟鱼,有在海岸上打猎到的松鸡,还有各种船上自带的蛋类。菜式是王希咖当时亲自设计的,融合了中餐,日式料理,以及西餐的特点,每样菜都上几个。 中餐上的是雉羹,佛跳墙。这是彭连虎的拿手好菜,也是王希咖最喜欢的两道菜。日本料理自然是各种各样的刺身,而西餐则是牛排。 餐具备有筷子和刀叉,但显然客人们最习惯的还是用手。王希咖也不将就什么餐桌礼仪,大家爱用什么就用什么。 因纽特人最喜欢吃的自然是日式料理了,和他们平时吃的生肉差不多。只是简单加上了一碟酱油,加上一点芥末和山葵根,味道就大不一样了。 阿帕奇人倒是不挑食,拿起牛排和烤鸡就打啃特肯,对于中餐也想尝试,就是因为不会使用餐具觉得太烫了。 当然,最受欢迎的就是船上的酒了。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平时喝的都是低度的发酵酒。王希咖这里可都是烈性的蒸馏酒,大家从来没喝过这么带劲的饮料,都大喝特喝。 让王希咖感到意外的是印第安人和腮人似乎互相认识,灰海狸拿出叶子烟来给阿蛇抽,和阿蛇抽的那种是同一种——原来烟草这种玩意儿就是印第安人最先玩出来的,阿蛇抽的烟也是自己之前到美洲的时候跟印第安人学的。 有了酒,灰海狸也开朗了许多,跟阿蛇用王希咖听不懂的语言交流着什么。阿蛇长崎航海,各种语言都知道一些。王希咖有些后悔刚才上岸的时候没有带上阿蛇,不然会少了很多误会。 用过晚餐,王希咖又开始摆弄起摄像机和照相机,拍摄vlg。因纽特人对于这种能把人的样子搞到机器里去的设备非常好奇,灰海狸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似乎对照相机非常熟悉。 王希咖非常好奇,难道灰海狸以前见过照相机?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应该只有自己才有照相机啊?连忙叫阿蛇去问。 “他说他以前见过这种东西,是南方人的玩意儿。”阿蛇叽里咕噜跟灰海狸说了一阵之后告诉王希咖。 南方人?这又是什么梗?难道在南方同样也有一群从未来穿越来的人吗?王希咖顿时兴奋了起来。他迫切的想要和来自现代文明的人搭上关系,一个劲的催促阿蛇去询问灰海狸。 灰海狸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半天,王希咖酒听懂了一个单词“aya”。 “aya,aya”王希咖默念了几遍,突然心头一震,这个aya,难道是玛雅文明?玛雅文明是一个非常有神秘色彩的文明。 玛雅,印加,阿兹特克是中南美洲三大文明,其中又以玛雅文明最为神秘,位于后世的墨西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一代。 直到王希咖穿越前的060年,市面上还在卖着各种《玛雅预言》《水晶头骨》之类关于玛雅文明的书。 据说这个文明曾经拥有发达的科技,有人在他们的壁画上看到宇宙飞船的痕迹。也有人说这个文明能预言未来几千年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最出名的就是玛雅文明曾经预言01年世界会灭亡——虽然当时并没有灭亡,但是按照袁真人的说法,世界在0八0年灭亡了。也许是后人没弄明白/玛雅的纪念方式呢?毕竟玛雅文明并不用公元纪年法啊。 王希咖并不相信有人能预测几千年后将会发生的事情。这个世界偶然性太多,连明天会发生什么都很难预料,又怎能预测千年后会发生什么呢?唯一的可能就是穿越者。穿越者当然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他们自己经历过。就比如袁真人从0八0穿越而来,自然就知道0八0年会发生什么了。这些玛雅人,很可能就是从未来穿越来的人! 当然,这些只是猜测。关于玛雅人的信息,暂时只能从阿帕奇人灰海狸这里得到,毕竟他是真正见过玛雅人的人。 等阿蛇和灰海狸交流完,过来告诉王希咖的时候,王希咖果然听到了许多令自己感兴趣的信息: 灰海狸口中的“南方人”自称为“玛雅人”,他们的行踪很神秘,一般不跟北方人,也就是科莫奇人,因纽特人,阿帕奇人接触。但是有时候他们也会跟北方人做些交易,比如烟草,古柯叶,皮毛一类。 其中有的玛雅人就带着照相机,没事就喜欢拍两张,所以灰海狸知道这个东西。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章: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接下来王希咖像个学生一样,不停的拿出自己造的东西给灰海狸看。 一会儿拿个枪问他“这个玛雅人有没有?” 一会儿拿个手榴弹问他“这个玛雅人有没有?” 一会儿开个车出来问“这个玛雅人有没有?” 后来还把自己以前用录像机拍摄的视频给灰海狸看,问他玛雅人有没有飞机,电影院,电话什么的。 灰海狸都说没有见过,他不认为玛雅人有这些东西。同时对王希咖拿出来的这些新奇玩意儿非常感兴趣。 王希咖感到失望,看来玛雅人并不想自己想象中的那个样子。可是为啥他们会有照相机呢?难道说玛雅文明只发明了照相机,却没有发明其他的现代设备吗?没道理呀。得好好跟灰海狸聊一聊。 于是把众人领进了会客厅。这个会客厅是王希咖仿造泰坦尼克号设计的一个舞厅,可是盖好以后就没跳过。主要是出海的全是大老爷们儿,一群男人没事在这跳舞停无聊的。但是这房间比较宽阔,用来开会正合适。 房间大概60多平米,地上铺着手工地毯,用羊毛纺织的。墙上挂着熊皮和一个霸王龙头骨,这都是王希咖以前打猎的猎物。此外还挂着许多照片,都是王希咖的。有他的正装照片,也有他身着飞行服开飞机的照片,还有他穿着自己亲自设计的“水机一号”机甲的照片,也有“上河口号”刚刚下水时王希咖站在甲板上的照片。 总之王希咖这个人比较自恋,跟拿破仑似的。因为不跳舞,所以会客厅中间是一把大桌子。 这桌子是用金丝楠木整块雕成的,木头是福根在山上选好,扎克亲自砍伐扛下来,刘木匠亲手制成。 这桌子要是放在现代价值起码上百万。当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王希咖都能买得起,他天生就是有钱人。 椅子是王希咖亲自设计好让刘木匠打造的,比较符合人体工学。坐在这样的椅子上玩电脑,七八个时都不会累的,可惜就是没电脑。 刘木匠开始还不愿意做这样“奇形怪状”的椅子,觉得跟桌子的风格不一样,不好看。但是真的把这种人体工学椅子做出来,自己坐一坐,又对这个椅子爱不释手了。 的确,王希咖虽然有钱,但也不是那种爆发户土老帽,好东西见多了,还是有一定的审美能力的。 “你能带我去见见那些南方玛雅人吗?” 刚一坐下,王希咖就忙不迭的询问灰海狸。他现在觉得美洲北边的因纽特人,科莫奇人,阿帕奇人之间的原始人战斗没多少意思,想去南方看一看。 看看那传说中的印加帝国,玛雅帝国…… 其实他自己也可以坐船去南方,只是自己人生地不熟,万一去了跟玛雅人打起来就不好说了——这种事很有可能发生,毕竟自己一个外地人,语言又不同。碰到玛雅人两边说不到一起去打起来就麻烦了。 灰海狸沉吟半晌,又转头看看这把造型其他的椅子,似乎在想“这椅子怎么这么舒服?”重重的坐了几下,这才说道:“可以带你们去看。不过我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我们现在正在跟科莫奇人作战,需要把科莫奇部落灭掉才有时间带你去找玛雅人。还有一个是我希望你能给我们造你这种船,还有你们用的照相机和摄像机。” 向印第安人传授技术,这正是王希咖想做的。他就是想让全世界的科技水平尽快提升,好让这个世界的生活也能丰富多彩一点。况且自己在欧亚大陆上正在办学校,到时候弄两个留学生过去学几年,再把技术带来美洲,很快就发达起来了。 至于科莫奇部落,王希咖根本不放在眼里。自己这次虽然没带什么坦克,但是带了好多枪炮汽车,灭一个原始人部落轻轻松松。 “没问题,过几天我带上兄弟们帮你们把科莫奇部落打了便是,到时候你选几个聪明的学生到我们地盘上学个几年,要啥技术就有啥技术。我也可以帮你们建厂。”王希咖一口答应。 “好!好!好!”因纽特人和阿帕奇人听到王希咖愿意帮助他们,都很高兴,纷纷鼓起掌来。看来鼓掌也是古今中外全球的通用肢体语言。 “我反对!”在一派祥和的气氛中,突然有人大声表达反对意见。可以说非常不给王希咖面子了。 “谁反对?站起来说话。”在这种场合公开驳斥自己的意见,王希咖多少也有些不高兴。当然不高兴归不高兴,王希咖还是允许别人提反对意见的。 “我反对!”郎那多噌的站了起来,眼睛并不看着王希咖。 “你为啥要反对?”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可是反对自己的竟然是郎那多!郎那多可是穿越以来一直跟随自己的好兄弟啊!王希咖一直以为他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我不反对你让他们派人来咱们那学技术,但是我反对灭了科莫奇部落。你要知道,科莫奇人也是我们的狼人兄弟,算是我们的本族人,而你是我们的狼王!作为狼王,你怎么能帮着外族人打自己人呢?”郎那多一眼都不看王希咖,眼神盯着空气。看得出当众反驳王希咖,还是花费了大量的勇气。 王希咖心头一震,这才想起自己还是个狼王。在他的潜意识中,“狼王”就跟“人族皇帝”“上河口村王”一样,不过是些虚名。 但是在郎那多心目中就不一样了,狼人都是群居动物,对于狼王看得很重。虽然早期的作战中他也跟北美科莫奇狼族交过手,但是打架归打架,灭族归灭族,这是两码事。 这么一说,王希咖瞬间就理解了郎那多的心理。郎那多作为狼人,跟阿帕奇这种豹人天生就是天敌。就好像狗和猫永远见面就打架一样,让郎那多帮着天敌攻击狼人,对他来说就像一道坎,很难过去。 对王希咖自己来说,跟科莫奇人也没啥深仇大恨,只是对他们以多欺少欺负孩有点不爽。但就这么一点不爽,值得去大量杀戮科莫奇人吗?在这种远古时代的战争中,灭族是常有的事。搞不好自己自己这么一打,美洲狼人就灭绝了。可自己并不想灭绝一个族群啊!美洲狼人对于保护生态多样性是很重要的。 “你们跟科莫奇人具体有什么仇什么怨?”王希咖思考了半天,也不说话。把萨利满和灰海狸都叫过来询问,看有没有避免战争的可能。 因纽特人和阿帕奇人说起科莫奇人可谓是恨之入骨,把对方描绘成十恶不赦的种族。但归纳起来也无非是土地,水源那点事情,在争夺领地的过程中,几方都有人员伤亡,于是这个仇就越结越深。 而在王希咖来美洲之前,科莫奇人多势众,在争夺中占了上风,一度有要占领整个北美的势头。这才逼得阿帕奇人和因纽特人想要联合与科莫奇人作战。 这也很好理解,科莫奇人是狼族,狼的繁衍速度很快。而阿帕奇人是美洲虎一族,猫科动物这种独居动物的种群规模跟犬科动物是不能比的,而因纽特人久居生存环境恶劣的苦寒之地,生育率也偏低。 “如果我们胜利了,你们会同意划分一块土地给科莫奇人吗?大家和平相处?”王希咖尝试着问两个首领,想看看有没有和平解决的可能。 “不行,科莫奇人就是一个邪恶的种族,必须要让他们灭绝,否则他们就会灭绝我们!” “我们族人几千年的血债,肯定要有一个了结!哪怕你不帮我们,这一仗也一定会让科莫奇人消失!” “我们绝不妥协!” “绝不!” 两个首领谈起科莫奇人都是义愤填膺,仿佛有说不完的话题。本来是想跟这俩人商量,没想到变成了科莫奇人商讨大会。 也是,和平共处,求同存异这种先进思想不是谁都能领悟的。哪怕在王希咖之前生活的现代,不同种族也常常打得你死我活。 “把你的烟跟我一点。”王希咖找灰海狸要了点烟叶,自己卷了颗烟卷抽了起来。这印第安烟草的滋味确实地道,醇厚甘甜,回味悠长。怪不得后世最好的雪茄都是产自美洲,只是王希咖久不吸烟,咳了一阵。 “再给我一根。”抽完一根烟,王希咖又要了一根。阿蛇和灰海狸也纷纷拿出烟来抽,一时间房内烟雾缭绕,搞得跟机场的吸烟室似的。没见过抽烟的天狗看着一群人喷云吐雾很是惊奇,也要来点烟叶尝试,只抽了一口就呛得眼泪直流,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行了,都别争了,都听我的吧,我给你们三个族群划分领地,互相不得侵犯,否则就是与我为敌。”王希咖两支烟抽完,已经有了主意:干脆自己把这地给占了,自己给人立规矩不就行了?费那么多事情干嘛。 有句话说得好,责任越大,能力就越大,既然自己目前是这个世界能力最强的人,那么维护世界和平这个重任,就由自己一肩承担吧。 萨列满和灰海狸两人听完都傻了:没见过这样的啊,本来说是请客的,怎么吃一顿饭,他成了我们的老大了?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一章:血牙行动 “只要不反对我,你们依然拥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过跟以往一样的生活,甚至说比以前的生活更好,但是没有战争。但假如你们反对我,那就会按我法律处理。”王希咖有统治的经验,这时候直接了当的跟因纽特和阿帕奇人玩了一手“恩威并用”。 “你的法律是什么样的?”灰海狸脑子里没有法律的概念,疑惑的问道。 “简单来说,就是不能随意杀人,也不能伤害别人,不能偷东西,其他的你可以慢慢学。”普及法律是很困难的,最好理解的还是刘邦的《约法三章》。 “我们阿帕奇人可以遵守你的法律。但是你怎么确保科莫奇人遵守你的法律呢?”作为一个战俘,亲自领略到了王希咖强大的实力,灰海狸还是服气的。 “我会确保科莫奇人遵守法律的。今天就到这里吧,大家回房休息。”王希咖起身走出了房间。 “不错,你越来越有王者的气质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是尼古拉医生。 王希咖笑笑,没有回复。他知道尼古拉医生是一直希望自己统治这个世界的。开始的时候他对这个想法其实是不以为然的,自己在上河口骑骑摩托,打打猎,踢踢球,日子过得也很很快乐,干嘛要去打仗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慢慢认识到,在世外桃源里“避世”是不现实的,总有些事情会逼着你出世。自从当初匠人部落派了几个税官到自己的村落,这场争斗就已经无可避免。如今自己竟然已经走了这么远,也算是没有辜负这段穿越的人生了。 一个穿越者到了古代,究竟能做什么呢?穿越者最大优势无非就是懂得历史的走向,了解科技知识。自己差不多已经把这些优势最大化,当此生终结的时候,已经不会因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感到悔恨。 如今自己差不多已经把欧亚,非洲大陆走遍,再把技术传授到美洲,该做的也就差不多了。神秘的中南美洲玛雅人暂且不去考虑,先把北美的局势稳定了再说。 对付科莫奇人,王希咖心里已经有了几个方案。科莫奇人是狼族,那他们的种族特性应该和狼族差不多,无非是塞申斯那一群是草原狼,这个科莫奇是森林狼。但生活习惯应该也差不多。只要战胜了头狼,那你就能成为新的狼王。自己当初就是击败了塞申斯,才成为欧亚大陆的狼王的。这次只要打败科莫奇的头狼,理论上也能成为狼王。 第二个方案就是和谈,可以派船上的郎那多,加林查等狼人兄弟去与科莫奇部落交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返回狼人草原把加洛大长老请来当说客。说不定加洛长老对这边美洲狼人的历史也有所了解。 斟酌再三,王希咖觉得单挑这种事情风险太高,上次打塞申斯也是险胜。万一这次打不过岂不是亏大了。还是和谈比较稳妥,与其回去请加洛长老,不如把科莫奇的头狼请到自己家里来。把人“请”来了,就什么都好说了。 说白了,计划就是绑架科莫奇的头狼。有了计划,接下来就是制定行动方案。最了解科莫奇习性的自然是萨列满和灰海狸。 王希咖仔细询问科莫奇首领的消息,争取掌握科莫奇头狼的行动轨迹。灰海狸和萨列满虽然对于王希咖给自己制定规矩还有些异议,但是对于绑架头狼这种事还是同意的。两人把知道的信息全部告诉了王希咖。 原来科莫奇的头狼名叫“血牙”,是一头残暴的公狼,生性狡诈,行动敏捷。活动范围很大,从树线一直到五大湖区都是他的活动范围。“树线”,指的是能生长树木的范围,北极圈里面冰天雪地长不出树,再往北就不适合生存了。能不能长树,有一条分割线,那就是树线。 五大湖王希咖还是清楚的,就是后世的加拿大和美国交界的地方。这么说,血牙的活动范围就差不多是整个加拿大——不得不说这个范围够大,差不多快1000万平方公里了。在这么大的范围内找一个人,别说在现在,就是在后世那个科技发达的时代也不容易。只能再问问萨列满和灰海狸,毕竟最了解你的人通常是你的敌人。 可这两个敌人对于血牙好像也不太了解。关于血牙的踪影,萨列满和灰海狸都众说纷纭,一会说这人现在应该在树线一带活动,上次塔拉就是在树线附近遭遇了科莫奇人,说明他们现在的活动范围应该在树线附近。 一会儿有人说在尼亚加拉瀑布附近见过血牙——这两个地方距离相距上万公里,如果萨列满和灰海狸说得都是真的,那么这个血牙就无敌了。肯定有一个人说的是假话。 从理智上分析,现在属于冬天,狼族应该是会从北向南移动,毕竟科莫奇部落是森林狼,南方气候稍微要温暖一些。 但是萨列满看起来又不像骗人,塔拉也的确是在树线附近遭遇的科莫奇人,也不排除血牙真的就在附近。 王希咖最后决定,先从树线附近开始寻找。因为最近有5个科莫奇人在附近失踪,想必科莫奇人最近也会在附近活动。按狼群的群居习惯,血牙应该也会在。 当下决定,追踪血牙。说起追踪,在坐的都是一把好手。郎那多这种不必提了,就连彭连虎都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追踪现代人类可能比较困难,但追踪古代人类相对就要简单一些——美洲还没有自来水,无论再怎么迁徙,也总是顺着水流迁徙。所谓的“逐水草而居”就是如此。从水源跟踪,肯定是能找到动物的。而附近最好的水源,无疑就是育空河。 育空河,是北美第三长的河流。发源于东南部的落基山脉,从东向西流,经过阿拉斯加注入白令海峡。也是北美一带动物的水源地,这血牙要是在附近活动,肯定会在育空河活动。 王希咖并没有派郎那多前去追踪,更没有派阿蛇,彭连虎。现在有很好的空中侦察天狗在,再派地面侦察就有点多余了。王希咖给了天狗一台照相机,让他沿着育空河飞行,看到有狼或者印第安人喝水就拍下来,拿回来给大家辨认。相当于一架无人侦察机的作用,总之确定血牙的身份之后就好办了。 萨列满说的没错,血牙最近正在北极圈附近活动。虽然现在天气寒冷,但是血牙他们身上也有北极狼的血统,其实也并不很怕冷。再加上他们最近打算对因纽特人发动进攻,因此也在对因纽特人营地进行追查。他没想到的是因纽特人已经跟阿帕奇人联起手来准备对付自己,更没想到会突然冒出个王希咖想要统治自己——这谁想得到啊? 血牙最近感觉有点不对头,先是自己的族人莫名其妙不见了5个人,这五个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就这么凭空消失有点不对劲。其次是因纽特人最近好像都不见了,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外还有手下密报,说是阿帕奇部落的人也不知所终,也许在酝酿什么大阴谋。 血牙并没有学过什么《孙子兵法》,但他也懂得各个击破的道理。本来打算先灭因纽特,再屠阿帕奇,一统天下。谁知道现在这两个仇人一起消失不见,似乎在酝酿什么阴谋。 管他什么阴谋不阴谋的,自己的族人兵强马壮,就算因纽特人和阿帕奇人联手也不虚,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吧。 令人奇怪的并不单单是两大对手的消失,血牙总感觉这两天喝水的时候天上有个老鹰在盯着自己。作为一个狼,和老鹰一向是进水不犯河水。作为一个印第安人,血牙还是很迷信的。他认为天上的鸟都是神的使者,无论是安第斯神鹰,还是白头鹰,都代表了某种神的旨意。 这两天的这个鹰有点奇怪,从体型上来看,似乎比安第斯神鹰还要大一些。以往这种大鸟只在南方能看到,在这么北的地方看到还是头一次。但不管怎么说,血牙对于这种巨鸟还是保持了应有的尊敬——也许这是某位北方的神在给自己启示呢? 血牙双膝跪地,向着天上的飞鸟祈祷,祈祷自己这次作战能够击败敌人大获全胜。突然间,仿佛天神显灵似的,那鸟突然俯冲下来,双爪抓住血牙的肩膀飞上天去。惊得一众侍从目瞪口呆…… 没错,抓住血牙的那个“飞鸟”,正是天狗。天狗自从接受了任务,每天尽职尽责的在天上侦查,冻得跟个孙子似的。这时节,一般北方的鸟都要飞到南方过冬的。就是因为北风太凌厉,飞起来不舒服。但是为了完成任务,天狗还是天天冒雪飞行。 经过几天的侦查,又经过了灰海狸和萨列满的反复确认,终于验明了血牙的正身,前来带他上路。 血牙在天上越飞越心慌,心想这鸟不会不会并不是天神的使者,而是饿极了想要吃掉自己?要说在地上,那血牙也是如狼似虎一条好汉,但是到了天上,那就是任由宰割的一条绵羊。 不知道飞了多久,血牙被带到了一艘钢铁制成的大船上,晕晕乎乎睁眼一看,自己的老仇敌灰海狸和萨列满竟然也在!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二章:Dog fight 据说“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到何处去?”是三个终极的哲学问题。血牙不懂得哲学,但此刻他的脑子里也充满了这三个问题。 自己好端端当着科莫奇部落的头狼,一个时之前还在喝水,怎么就被请到这么一个地方来了呢?没有这个思想准备啊。 王希咖和郎那多,天狗等人花了5分钟给血牙讲清楚了来龙去脉。 “哦,我明白了。你想当我们老大,还相当因纽特人和阿帕奇部落的老大,是这个意思吧?”血牙听完王希咖的讲述,笑着问道。 “是的,就这个意思。”王希咖面无表情。 “你当了我们老大,有什么好处吗?”血牙问道。王希咖听不懂血牙的语言,必须要郎那多翻译才能懂。 “好处多了,我可以教你们知识,保留你们的传统文化,让你们不用再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互相争斗。总之你们现在的生活保持不变,但不再会有战争和死亡。母亲不会因为战争失去儿子,妻子不会因为战争失去丈夫,孩子也不会因为战争失去父亲……除了战斗,人生中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啊!”王希咖说得动情,差点连自己都感动了。 “那我要是不同意呢?”血牙是狼王,狼王骨子里的桀骜让他不会轻易屈服于任何人,尤其是在萨列满和灰海狸的面前屈服,他做不到。 “不同意,那就去死。”王希咖眼神冰冷的盯着血牙,需要让他认清形势:他现在只有听话一条路可以走。” “好,我倒要看看你们有没有本事杀得了我!”血牙说话间突然变成一头巨狼,露出雪亮的獠牙向王希咖冲去。 因为血牙刚被天狗带回来,谁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发作,因此也没有给他上铐子,让他发作成功。 王希咖手边没拿枪,心里还真有些慌。电光火石之间,两道灰影突然冲出,那是自己这边的狼人郎那多和加林查! 军事用语里有个专业词汇叫做dgfigh(狗斗),讲的的是两架飞机近距离缠斗的事。这种飞机间的近距离缠斗非常残酷,就好像是狗打架。 空战里的“dgfigh”只不过是个比喻,而现在正在上河口号甲板上进行的这场战斗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dgfigh了。一方是美洲森林狼,一方是欧亚草原狼,两边都有丰富的战斗经验。一时间三条狼在甲板上开始撕咬起来,全体船员斗出来围观——打架谁不喜欢看呢? 血牙是经过无数次战斗的狼王,加林查本来就具有当狼王的实力,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挑战塞申斯。而郎那多的实力跟加林查不相上下,也是狼人族中非常有实力的选手。 在狼群中,经常发生两头青年公狼联合起来挑战老狼王,然后两人再一决雌雄的情况。因此血牙也有同时面对两个对手的战斗经验。 虽然栖息地不同,但是三头狼的作战方式都很一致:以后腿为圆心移动,永远不把后背亮给别人。找准机会就突然跳上去咬一口然后跳开,一看就是犬类中的打架高手。 如果不会打架的狗只会汪汪乱叫,遇到这种老手分分钟就会被了断。 这场精彩的战斗让王希咖看得热血沸腾,就好像在看亚洲武术对抗巴西柔术一样。王希咖不喜欢斗狗,但是也看过一些后世的斗狗比赛。比如什么藏獒对战高加索,藏獒对战德国黑贝一类的猛犬比赛。在后世,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流行藏獒。 曾经流行一种说法“十狗出一獒”,说的是在犬很的时候把十只狗放到一个土坑里让他们互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就是獒。传说中藏獒的战斗力很强,可以单挑熊,也可以单挑狮子老虎,总之就是秒杀一切,其中又以什么“鬼獒”最为凶残,哪怕是饿鬼见了这种敖也要惧怕三分…… 王希咖觉得这种说法纯粹就是胡扯。他看那些卖到百万一只的藏獒没有一只是从用来打架的,都是找血统好的狗配出来的。藏獒的身价并不是比谁战斗力强,而是比谁的卖相更好,血统更纯。 当然,藏獒的战斗力确实很强,打一般的狗没啥问题,但是打狮子老虎肯定是打不过的。以王希咖的经验来看,就斗狗来说,藏獒并不是最猛的犬类。战斗力最强的狗是一种专门用来打斗的犬种:比特犬。 比特犬是专门用斗牛犬配出来的,真正用来打架的犬种。长相肌肉发达又凶神恶煞,据说这种狗对于痛觉感觉不是很明显,咬合力惊人,打起架来致死方休。 王希咖曾经看过一次比特犬的斗狗比赛,基本上就是你咬它十口它跟没事一样。但是它咬你一口,那就绝不松口,慢慢把嘴巴挪到你的颈部。然后就纹丝不动,慢慢的磨,一直耗尽你所有的体力为止,再一口咬断你的劲动脉。 这中招术虽然看着笨拙,却很有效。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反正在穿越前王希咖就没看过犬类格斗比赛中有谁能破解比特犬这一招的。在这个时代,比格犬还没有被培育出来,自然也没人能使得出这一绝招。 王希咖正想要不要告诉郎那多和加林查这一犬科打斗绝招,告诉吧好像有点犯规。本来就是二打一了,自己还在旁边“下指导棋”,显得有点不公平,而且这一招平时没练过,贸然使出来不一定好用。不告诉吧,又怕这哥俩被血牙打败面子上有点挂不住。 但王希咖的这一想法显然是多余了。加林查和郎那多战斗经验丰富,每一个单独跟血牙单挑都不落下风,两人配合又默契,血牙很快就落了下风。身上一道道口子滴着鲜血,反观加林查和郎那多,两人身上都没太多伤痕。这哥俩打算就这么一口口的把血牙给凌迟了。 这是草原狼的经典战术,不断给予对方肉体上的打击消磨对手的意志。就好像猫捉老鼠一般,玩到最后再一口终结掉对方。 看着加林查和郎那多默契的使出这招,王希咖不禁回想起自己当初在草原上跟塞申斯单挑的场景——当时自己差点就被塞申斯给凌迟了,那一仗至今回想起来都心有余悸,完全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战胜塞申斯的了。 血牙的战斗力显然比当初的王希咖要强。王希咖要是独自面对两条草原狼,怕是坟头草都有几丈高了。但是血牙却一如既往的冷静,仿佛身上那一道道可怕的伤痕不存在一样,双眼紧紧盯住两个对手——他只需要一个机会,只要一个机会就可以咬穿对手的脖颈,喝到那甘甜的鲜血…… 血牙决定卖一个破绽,它突然高高跃起像加林查扑去,这样就把自己的肚子露给郎那多。他知道郎那多一定会上钩的,想要咬住自己的肚子把肠子给扯出来。在郎那多咬肚子的时候他的后颈也就漏出来,自己就可以空中腾身把郎那多解决掉,接下来再独自面对加林查。 这一招几乎是同归于尽的一招,但也是一少打多的时候最好用的一招。血牙并不在乎自己的受多少伤,耳朵被咬掉也好,肠子被扯出来也好,只要自己能够结果掉对手,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战斗过程果然如血牙设想的一样,他高高跃起向着加林查扑去。加林查本能的避开,而郎那多果然也没有放过这个破绽,向着自己的肚子就这么咬过来。 “咬吧,咬吧,咬我的肚子,把你的脖颈露出来吧!” “是了,就是现在!” 血牙空中突然折头,一口就向郎那多的后颈咬去! 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好像一万年那么久,王希咖看得脚趾头都扣紧了,非常后悔当初没有直接干掉血牙,如果郎那多交待在这里,自己回去又该如何交待? “啪嗒!”血牙这必中的一击竟然咬空了。 在血牙漫长的一生中,不记得经历过多少次战斗,有的时候自己打赢了,有的时候打输了,但有一件事情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那就是咬空了。 来不及细想,血牙就感觉自己的颈部有两个尖利的牙齿深深的咬了进去,然后就感觉自己脖子里的一腔热血向上喷了出去。 “难道……自己,就这么死了吗?作为一个战士,死在战斗中是幸运的。可是,究竟是谁咬的自己呢?那两头跟自己战斗的狼的运动轨迹自己看得清清楚楚,不可能咬到自己的啊……”随着失血过多,血牙的意识渐渐模糊。朦胧中只看到自己身后有一头巨大的美洲虎伸出长长的舌头在舔自己的嘴唇。 “灰海狸,你他妈……”血牙还没来及开口,就因为失血过多昏死过去了。 原来偷袭血牙的是灰海狸,血牙开始战斗的时候其实是提防着灰海狸的,但是随着战斗的深入,精力渐渐就集中到了郎那多和加林查两头草原狼身上,没有注意到灰海狸这个老对手正在身后蠢蠢欲试。 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血牙算计郎那多和加林查的时候,灰海狸也在算计着他。血牙低头咬向郎那多的时候,他自己的脖子也暴露在灰海狸眼前。灰海狸只是一扑,就咬穿了他的颈动脉。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三章:熬鹰 “这人怎么处理,要救吗?”尼古拉医生问王希咖。 “啊?还能救活吗?”王希咖看血牙的血都喷了怕有一盆,觉得应该是挂了。谁知道尼古拉说自己还能救呢? 能救当然是要救一下的了,自己要的是活着的,对自己臣服的血牙,假如作为科莫奇首领的血牙对自己臣服的话,就能避免几大部族的恶斗。如果死了就没用了,要是想杀血牙自己早就一枪把它打死了,何必让天狗废那么大力量把他给带来呢?只是这血牙气性太大,自己这边这么多人他还要打。然后就打成这鬼样子了。 “我觉得应该能,你要向救的话我就去试试。”尼古拉的种族虽然是吸血鬼,但他的职业是医生,救死扶伤是他的天性。如果不是摸不准王希咖的想法,他早就冲上去救人了。 “救人!当然要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人给我救回来!”王希咖说道。 得到了许可,尼古拉立刻冲上去看血牙的伤势。颈动脉被咬穿,大量失血——这种伤势在现代也基本上救不回来。但是尼古拉有办法,他咬破自己手指,用手捏住血牙被咬穿的血管,就这么把血给止住了——原来吸血鬼的唾液能够阻止凝血,被吸血鬼咬一口血就止不住。但是吸血鬼的血液有凝血功能,只要几滴就能止住血。加上狼人一族强大的愈合能力,只要动脉血止住,伤口很快就能愈合。 “周,你去我房间把我的那两袋血给我拿来。”尼古拉吩咐一个姓周的船员去拿血。原来尼古拉的食物都是他随身携带的血液,平时用蛇皮口袋装着放在冰柜里冰着,肚子饿了就喝一口。 那个叫周的青年立刻就飞跑进船舱,没一会儿手上提了两袋血就出来了。尼古拉捏开血牙的嘴,两袋血都给他灌了下去。 此刻血牙脸上已经恢复了一点血色,但还是昏迷不醒。尼古拉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这个血牙失血过多,不是两袋血就能解决的。 王希咖虽然不是医生,但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他知道这种大量失血光靠喝血是不行的,得输血——可是血型不同如何输血呢?要知道不同血型的血输进去人是会死的。 尼古拉显然有办法,作为一个吸血鬼医生,他有办法能分辨血型——那就是靠嗅觉。整天和血打交待的吸血鬼,熟悉血液的一切秘密,这是他们的特长。如果把这种特长用在邪路上,就会成为德古拉那样的魔王。用在正道上,就会成为尼古拉这样的神医。 尼古拉凑近血牙仔细嗅了嗅,又找了几个水手过来嗅了嗅。完了开始点将:“叶,姜,邓,你们几个的血型跟血牙的一致,你们愿意我抽一点点血来救活这个可怜的人吗?” “我愿意。” “我也愿意!” 尼古拉医生在水手种还是很有威望的。叶和姜两个水手当即就表示同意。 “我,我晕血……”水手邓胆子比较,诚实的回答道。 “晕血你就一边待着去。”尼古拉扫了一眼邓,就知道这孩子怂了。但是他现在救人要紧,也顾不得责骂。 只见尼古拉医生拿了两个大号针管,给叶姜每人抽了八00毫升的血液,注入到血牙体内。有了这1600毫升的血,血牙的面色也变得正常,发出了轻微的呻吟——看样子是救活了。 “好了,叶姜,你们两个是好样的。这两天就不用上班了,回房间休息。多喝点鲸鱼奶补充营养。今后你们两个要是有需要输血的时候,可以优先输血。”尼古拉非常关心这两个刚刚被抽了血的年轻人。 “医生,我们没事。”两个年轻人血气方刚,被抽一点血确实没什么。而且这次他们配合尼古拉医生抽血救人,就相当于买了一份医疗保险,今后身体出现了什么风险尼古拉医生都能优先救助,赚大了。 “邓,你怎么搞的?”王希咖训斥邓。这个邓是他亲自从上河口选来的人,谁知道今天这么丢人。 “我,我错了,尼古拉医生你要抽就抽吧。”邓被王希咖一说,非常内疚,也拉起袖子作势要抽血。 “算了,晚了。现在没你的事了,你回去吧。” 王希咖暗暗看在眼里,不过他也不准备给邓“鞋”穿,哪怕是在现代,依然有人害怕抽血,何况在这个科技并不发达的时代呢?这种事情本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让邓心怀内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也就是了。 比较令王希咖关心的是血牙的情况。这个印第安狼人被天狗掳掠到船上,在决斗中几乎被草原狼人和科莫奇人杀死,完了又被吸血鬼给救活。这一连串的事情对他的思想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在血牙的人生经历中,绑架,掳掠这种事时常发生,他自己也经常掳掠几个阿帕奇人或者因纽特人,这是他能够理解的。 决斗,以少打多这种事也常常发生,当然,一般都是狼人以多打少,这种事也是他能够理解的。咬穿别人的颈动脉这种事他更是没少做,只要他舔舔牙齿,就能感受到血液的甘甜,这也是他为什么被叫做“血牙”。 但有一件事是血牙无法理解的——那就是颈动脉被咬穿以后,自己竟然没有死,还被人给救了!这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在血牙的意识中,打败了就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自己在格斗中付出了所有,哪怕死了也能够坦然接受。被救活了,自己该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呢? 在狼群中,成年狼是不能失败的。你在狼群中争斗失败,就必须告别狼群,成为独狼自生自灭。如今血牙确实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可是做不到啊……自己被掳掠在王希咖的大船上,到处都是人。 每天一拨一拨的人过来“看望”自己,来得都不是自己想见的人。不是尼古拉过来检查伤情,就是王希咖和郎那多过来给自己说一些听不懂的“科学知识”,要么就是狡猾的灰海狸和因纽特的萨列满过来——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就是灰海狸额度探视。血牙受不了这个阿帕奇人的眼神。要是在平常,被这种眼神看过一眼,血牙就要跳起来拼命。可是如今却什么也做不到。 血牙也不是没有想过自行了断,可是王希咖防御设施太好了。一切尖利的东西都被收了起来。房间里的一切都用棉花和布包裹,防止他撞墙而死。现在血牙可谓是什么办法也想不出来,只能任人宰割,血牙的意志渐渐消沉下来。 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失去自由的滋味是难以忍受的,再高傲的动物也忍受不了失去自由的代价。高傲的老鹰,在这种长时间的折磨之后也会低下骄傲的头颅任人宰割,俗称“熬鹰” 人类用这个方法在马戏团训练猴子,训练老虎狮子,训练狗熊骑单车,训练鲸鱼顶气球,也用这个方法对待犯了罪的囚犯,可谓是无往而不利。 空虚,寂寞,无聊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折磨。每天无所事事的血牙最盼望的就是跟人说两句话,而王希咖果然也每天来跟他说几句话。今天将两道立体几何,明天说两个物理定律。 对于血牙来说,这就是最有意思的事情了。在漫长的学习过程中,血牙的身体渐渐恢复,学会了王希咖的语言,文化水平也达到了中学生的程度。终于有一天,王希咖把他带出房间,让他在船上参观。 此时的血牙早已不是刚上船时那个桀骜不驯的科莫奇狼族首领,几乎变成了王希咖身旁的一条狗,或者说,一个学生。每天问这问那,渐渐的觉出了科学的好来。 王希咖觉得对血牙的“重塑”还不够,他并不想要一条狗,而是想要一个印第安朋友,于是让郎那多和加林查每天陪着血牙聊天,讲述一些只有狼人自己才懂的事情。 郎那多特别理解血牙的心理:当初他和吸血鬼之间一样拥有世仇,一度发狂想要咬死尼古拉医生。可是后来自己不心在海岸上被鳄鱼咬断了双腿,如果不是尼古拉医生,估计已经丧命。 被仇敌救助这种事情一度也让郎那多陷入了很深的迷惘,最后是靠着时间的力量才慢慢平复。 郎那多的经历让血牙感同身受,这两个前两天还你死我活的仇敌,瞬间就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兄弟。男人往往就是这样的,不打不相识。最大的仇敌和最好的朋友往往很容易转化。 看到了王希咖对待血牙的手段,萨列满和灰海狸两人也渐渐明白为啥王希咖手下有这么多能人巧匠。对于王希咖的提议,也渐渐重视起来——那就是科莫奇,阿帕奇,因纽特人把各自在北美的疆界都划分清楚。 以前寸土不让的三个人现在讨论起来都有商有量——因为他们明白,这土地不是他们自己的了,是王希咖的。王希咖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如今让自己讨论已经很给面子了。 王希咖等他们三个首领商量完毕,又给他们定了规矩,三个种族应该实现互通互市,在保留族群传统的同时,三大族可以通婚,贸易可以往来。最重要的是,三个种族都应该选择族内聪明的人员跟随王希咖回到欧亚大陆接受留学教育。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四章:又见歌谣 为了让北美原住民充分认识到技术的重要性,王希咖着重给三个头领讲述了一下前世北美原住民的悲惨经历: 在大航海时代,哥伦布想要打通一条去亚洲印度的航路,意外的来到了美洲。之后,慢慢的有更多的欧洲人来到此地。 欧洲人刚刚来美洲的时候,缺衣少食什么都没有。印第安人教会这些欧洲人打猎,捕鱼,种植玉米和南瓜,让这些欧洲人得以生存。欧洲人还为印第安人设立了一个感恩节,感谢原住民的慷慨。 但之后,另一些欧洲人开始看重美洲的土地,矿产,于是他们开始对美洲进行残酷的殖民。在几个世纪中,欧洲人和美洲进行了漫长的战争,最终凭借先进的武器,和从旧大陆带来的,美洲人没有接触过的天花,鼠疫病毒战胜了原住民。 殖民者对印第安进行了残暴的屠杀,后世最强大的国家之一的开国总统曾经说过:“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殖民者的部队把印第安人的皮剥下来制成皮靴,将军们还交流剥人皮的经验:“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统靴来”…… 一系列惨绝人寰的之后,原住民渐渐失去了他们的土地,被圈养在“保留区”里,就好像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时不时吹点曲表演一下。唯一赚钱的机会就是开设赌场,直到王希咖穿越的那个时代,没听说印第安人在政商娱乐有什么出彩的表现,似乎他们的唯一作用,就是在好莱坞电影中扮演几个无关紧要的角色。 在后世曾经有科学家统计过,巅峰时期北美曾经居住过000万到1亿的印第安人。那时候印第安人占世界人口数量在0左右。但是到了王希咖穿越前的那个年代,北美原住民只有八0万人,只占世界人口比例的万分之一,属于被种族灭绝的了。 王希咖口才又好,威望也高。灰海狸和血牙都相信他说的话。两人听得血脉贲张,瞬间就把仇恨转移到了未曾谋面的欧洲人身上,彼此间几百年的仇恨就这么化解了。恨不得现在就跟着王希咖坐船去欧洲把欧洲人杀光,虽然现在欧洲人还并没有来到这片土地。 想让一个人恨另外一个人,一个族群恨另外一个族群很简单,你只要说话就行。也许你只是简简单单的说几句话,别人就恨得死去活来。 “那我呢?在后世,我们因纽特人过得怎么样?”在一旁听了很久的萨列满问道。 “呃,这个,你们当年因为住的地方太冷了,所以被遭到什么大规模屠杀。不过也因为你们生活环境的局限,所以跟现在一样。 “那还好,跟现在一样也不坏。”萨列满咧嘴笑道。 也是,没有体会过现代生活的人,觉得维持住这种原始的生活状态也是不错的。 “不,你们的存在感比印第安人还低。属于落后的边缘民族。”王希咖说道。 的确,在后世,还有不少影视作品出现过印第安人的形象。但因纽特人的形象就很少出现了。在人们的印象中,因纽特人除了吃生肉,住冰屋,其他就没了。 萨列满听完王希咖的话,陷入了沉思。没有一个族长会希望自己的族人过这种边缘化的生活。 “现在我们都是你的臣民。您肯定不希望您的臣民受这样的苦难,请把我们带到欧洲,让我们找那些欧洲人报仇吧!” “是啊!让我们报仇吧!” “这个仇一千年,一万年也不会消散,让我们把欧洲人都杀光!” “我们要抢先殖民欧洲,把他们的皮剥下来做皮靴!” 三个原住民咬牙切齿的向王希咖请愿。王希咖很理解他们这种心态,这种千年的仇恨,任何人都无法化解。但是他跟这几个人讲这段还未发生的“历史”,目的只是让他们停止他们之间的恩怨。可也不想让他们把仇恨转移到欧洲人身上,毕竟自从打了德古拉和迦太城之后,现在欧洲也是他领土的一部分。 深究下去,王希咖并不想让欧洲人对印第安人进行种族灭绝,同时也不想让印第安人对欧洲人进行种族灭绝。他要的是整个世界的人都和平相处,偶尔打点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动不动就灭族那就没意思了。 “你们知道欧洲在哪里吗?”王希咖镇定的问三个首领。 三个原住民你看我,我看你,明显都是不知道。 “连欧洲在哪都不知道,你们怎么去找欧洲人报仇?”王希咖又提出了一个让这三人难以回答的问题。 “您带我们去啊!”灰海狸像是领悟了王希咖的用意似的,向着王希咖讪笑。在他的理解里,王希咖既然这么跟他们说,那就一定是要带他们去报仇了。 “不带。那是上一世的事情。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一切都已经改变。无论是亚洲,欧洲,非洲还是美洲,都已经是我的土地。我告诉你们上一世的事情,只是不想你们互相残杀。事实上,在我的土地上,我不允许种族屠杀这种事情发生。”王希咖直截了当的回绝了灰海狸的提议。 “那你想要怎么样的世界呢?”萨列满是三个人中唯一不想找欧洲人报复的原住民,因此关注的点不在这上面。 是啊,自己想要一个怎样的世界呢?古往今来,多少人畅想过“理想世界”的样子?可是以王希咖的经验来看,“世界大同,天下为公”的理想就从来没有实现过。 王希咖穿越前的那个世界,人类倒是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种族歧视可耻,各族应该平等相处。”也开始搞“全球化。”那个世界是王希咖所向往的。可是据说最后这个世界还是在0八0因为核战而毁灭。 也许人类真的是受到“诅咒”的成员,据说在历史上人类曾经团结一致想要建造巴别塔,可是后来还是倒塌了。 柏拉图的“理想国”,孔子的“天下大同”理念在王希咖看来也并没有什么漏洞,然而都无法实现。那么,自己有能力实现这个古今中外的先贤们都无法实现的夙愿么? 他想起了自己是如何让北美三大势力联合起来的方法——创造一个共同的敌人,欧洲的殖民者。那么,让整个世界的人类都团结起来的方法,大概就是创造一个全人类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 水下古城手稿里描绘的那种星际飞龙是一个不错的假想敌,而自己以前读科幻说中的“三体人”,“歌者”也是很不错的假想敌。只要自己像跟原著名描绘欧洲殖民者一样描绘这些外星敌人,那么人类社会就可以团结起来。并且能激发出人类攀登科技高峰的欲望。 反正最近时间也多,难得有几个听众。王希咖就决定跟大家讲一讲,灌输一套自己的理论。 首先要化解原住民们对于欧洲殖民者的怨气,王希咖就从人类进化说起。000多万年以前,从猴子中进化出了猿类,然后又分成拉玛古猿和南方古猿。其中拉玛古猿是大猩猩的祖先,而南方古猿是我们人类的祖先。 南方古猿这一支演化出了各种早期智人,比如尼安德特人,马坝人,元谋人等等。后来这些早期智人全被灭了,然后我们的祖先又分化出黄,白,黑,棕四大人种。这四个人种虽然模样不同,但彼此可以通婚。 “我怎么觉得你说得跟大祭司说得不对?” “是啊,我觉得好像跟我们族的萨满说得也不对。” “有点像,但是不太一样。” ……三个原住民首领异口同声的反驳王希咖关于人类进化的理论,倒让王希咖有点莫名其妙:人类起源问题虽然有众多科学家在研究,但大部分都是猜测。现在是远古时期,难道这几个原住民对于古代人类进化有不同的记忆? “这个理论是后世科学家总结的,也不一定对。你们祭司是怎么说的?”王希咖问道。 三个原住民虽然彼此仇恨,但他们彼此间有一种王希咖听不懂的通用语。几个人叽里呱啦说了一阵,又通过郎那多翻译告诉了王希咖。 “这是一首美洲人人都会唱的歌谣: 黑色的空中有一个蛋, 蛋里有两个猴子。 蛋破了,两个猴子跳出来。 一个猴子在岸上, 一个猴子在水里。 有一天岸上的猴子掉了水里, 有一天水里的猴子上了岸。 岸上的猴子住到了水里, 水里的猴子住到了岸上。 ……” 王希咖听完感到一阵震惊!这个歌谣他在熟悉不过了。最早是在失落的亚特兰蒂斯古城的石碑上听腮人长老杰拉哈德唱过,之后在埃及神庙的墙壁上也看到过。如今在北美的原住民,竟然也有这同样的歌谣。 “嗯,在我们扶桑也有这样的说法。” 一旁的天狗也点头说道。 “扎克,你们族有这个歌谣吗?”王希咖看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接触过的族群,不管相隔多远,都有同样的歌谣。难道这就远古的记忆?为什么自己在后世生活了那么久,从来没听说过这个歌谣呢?所有的考古文献上也没有见过。 “倒是没有听过。”扎克诚实的说道。 “那就好。”看到有人跟自己一样,王希咖也放下心来。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五章:那一夜 “关于人类起源这个问题咱们不争论,但无论是你们的歌谣,还是我所掌握的科学知识,都说明人类是由猴子变的,我们来源于同一祖先,因此互相之间的杀戮是愚蠢的。我们的敌人,是外星球的人。” 王希咖觉得歌谣里的猴子和蛋这个说法与自己的进化理论也并不矛盾,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太久,把话题都给整跑偏了。自己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大家团结起来,得给大家整个共同的假想敌。 萨列满,灰海狸和血牙沉默不语。 关于大家都从猴子变的,所以拥有共同祖先这一点大家是理解的。之前王希咖说的欧洲人大家也能理解,至于外星球的敌人,这实在理解不了。 看着众人懵懂的样子,王希咖懂了:这些人还不理解“星球”的概念。 于是他先从“宇宙中有无数的星球,我们居住的是一颗名叫“地球”的星球”这个概念开始讲解。 这一观念立刻就引起了剧烈的争论。凭着本能,大家都觉得自己居住的地方是平的,怎么会住在一颗“球”上呢? 就连跟随王希咖已久的狼人郎那多也悄悄的扯起了王希咖的衣角“哥,咱们的确不是住在球上。我们生活在一块大地上,这个大地被一个大乌龟驮着。” 这个理论王希咖之前在郎那多自带的那张“地图”上就见过了,他也见怪不怪,天圆地方是人的本能感觉,要理解地球是圆的还需要一些列的证明,事实上直到他穿越前的1世纪,相信“大地是平的,地球是一个骗局”的人大有人在,哪怕那个时代人们早就踏上过月球。 现代人都难以理解,更何况这些没有见识的古代原始人呢? 当下他朗声问道“大家都听过这个说法吧?大地是平的,被一个大乌龟驮在背上。”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听说过这么一回事。 只有萨列满表示大地确实是平的,但并不是驮在乌龟背上,而是被一头巨大的鲸鱼驮着。 “乌龟”和“鲸鱼”的区别,可能跟因纽特人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平时就接触鲸鱼,对这种巨大的鱼类有种天然的崇拜。再加上他们久居极地,见识过“鲲鹏兽”这种大到无边无际的野兽,因此产生“世界被鲸鱼驮着”这种神话传说也不足为奇。 神话传说,本来就是原始人在尝试理解世界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经验结合想象产生的一种理论。因纽特人生活的环境与其他族人大有不同,因此对于什么生物扛起了大地自然有不同的理解。 王希咖从头开始给众人讲解为什么我们居住的大地是个球形的。首先从亚里士多德关于月食的猜测讲起,紧接着又讲了毕达哥拉斯如何根据太阳的投影测出了地球的周长,最后再讲到麦哲伦10八天环游世界,从而科学证明地球是圆形的经历。 众人还是一声不吭,那懵懂的样子就像大学生在听老师讲解高数题。王希咖知道这段内容信息量大需要消化。于是也不再说话,一时间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沉默。 思考良久,阿帕奇首领灰海狸突然提出了一个疑问:“地球”这个理论确实说得通,但是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球上,为什么不会掉下来呢? “这个问题提得好!”王希咖赞许的表扬灰海狸。看来这个善于搞战术的阿帕奇首领确实挺聪明的。 关于这个问题王希咖早有准备,就和大家讲述了一下“牛顿和苹果树”的故事。从牛顿如何坐在苹果树下,被掉下的苹果砸中,于是开始思考苹果为什么会往下掉,一直讲到最后想出了牛顿三大定律。 这个故事听得众人如痴如醉。果实成熟以后就会从树上掉下,抛出去的物体总会落地,射出去的弓箭也会落在地上,这是人人都能观察到的事情。 大家总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成俗的果实,丢出去的东西会往地上掉而不是往天上飞。 更加没有人会想为什么射出去的弓箭不能一直飞下去,总会停下。然而牛顿想到了,这就是牛顿这个人厉害的地方。 这个时候,房间里爆发出了热烈的讨论。不单单是北美原住民萨列满,血牙和灰海狸讨论牛顿和引力。跟王希咖一起的彭连虎,郎那多,扎克,以及后来在扶桑遇到的天狗都参加了讨论。 之前虽然王希咖在上河口学校也曾经讲过牛顿三大定律的事情,但都没讲到这么深入的地步,今天听完以后,大家朦朦胧胧中感觉王希咖讲述了某些涉及到“宇宙真理”层面的知识。实在是忍不住不讨论。 每个人都口沫横飞的讲述自己对于地球,牛顿,引力的理解,讲到动情处还找王希咖要来纸笔演算。 王希咖看他们讨论得热烈,自己也不想插嘴。等他们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再问自己就好。看着时间不早了,他便回房睡觉。 众人一夜未睡,第二天早上起来各个都眼冒血丝,但是精神却都很亢奋。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也许在昨夜之前,这几个人都是矇昧的原始人。但是过了那一夜,他们已经开窍了。再也没有人能够说他们是未开化的原始人了! 大家熬了一个通宵,却没有丝毫睡意。王希咖觉得这样不行,就用人皇的身份强制命令大家睡觉。 “都去睡觉,这是命令!” 王希咖还是很有威严的。这句话一说,热火朝天的讨论顿时变得一片死寂。 看到自己这个话说得太硬了,王希咖又补充了一句 “休息好了,今天晚上继续给你们讲课。” 众人这才睡去。 第二天晚上,王希咖又开始给众人讲课了。今天讲的是太阳系9大行星——本来冥王星是不算的,但王希咖还是把它加了进来。因为他喜欢冥王星的形状。 有了昨天晚上接触牛顿的经历,对于今天的课程大家理解的就轻松多了。王希咖把大家带到甲板上,指着满天的星辰又开始给大家讲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讲解光速,光年…… 于是以往再熟悉不过的星空,对于众人也有了特殊的意义。到了这个状态,王希咖说什么大家都会相信。 这就是树立外星假想敌最好的时机!王希咖把握住了机会,把自己从科幻说《三体》中看来的三体人的故事给大家讲了。 讲了智子,讲了曲率驱动,又着重讲了一下“黑暗森林”理论,以及逻辑,程心作为持剑人的故事。只是怕众人产生消极的想法,第三卷中的“降维打击”,“歌者”,“二项箔”这些东西没有讲。 众人没有经历过科技高速发展的时期,分不清王希咖讲的到底是现实还是说。总之听完这个故事,大家都觉得自己每天还操心什么水源,土地的事情实在是太渺了。当务之急就是迅速发展科技,早日实现技术爆炸,这样才能迎接外星人的挑战。 趁此机会,王希咖提议北美三大部族赶紧达成协议,不再争斗。 灰海狸,血牙,萨列满三人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三大部族达成了协议,王希咖便准备再次去北美陆地上看一看,走一走。 毕竟外星人的威胁还早着呢,自己只是想来旅游,领略一下自然风光,顺便见见美洲的原住民长老们。 似乎每个部族都有一个“长老”,这类人通常比较年长,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是生活阅历非常丰富。比如狼族大长老加洛,腮人长老杰拉哈德。和这样的人交流,王希咖总感觉能学到一点什么。 这次探索美洲的队伍多了起来,除了加林查带着彭连虎留守船只之外,连腮人阿蛇也跟着种人一起去美洲。 阿蛇见多识广,以前是来过美洲的,只是一般就在岸上闲逛,并没有深入过美洲腹地。 王希咖的探索队装备齐全,带了露营的帐篷,也带了武器,当然,必不可少的是照相机和摄像机,方便自己拍摄vlg。 彭连虎和加林查负责把船开到中美洲巴拿马地峡附近等待,这样的话王希咖探险队探索完美洲就可以返回大船。这个时代没有巴拿马运河,不过那一个狭长地段还是很好找的。 当年的欧洲殖民者,也常常把船停在这里。毕竟这个地方很适合航运。如果有时间的话,王希咖也想在这里开通一条运河,当然不是现在,如今他只想探索完整个美洲大陆,首先还是北美。 一切布置妥当,王希咖就踏上了探索北美的征程。第一次上岸的时候王希咖对美洲人生地不熟,但是现在不同了,北美三大势力因纽特,科莫奇和阿帕奇人都跟自己是“兄弟”。有了熟人,旅游起来感觉当然就不一样。 首先还是从白令海峡探索,先带着萨列满回了因纽特营地。 营地的因纽特人看到自己的族长竟然跟科莫奇人搂肩搭背,惊讶得下巴都差点掉下——自己的族长出去的时候是打算和阿帕奇人一起袭击科莫奇人,怎么现在亲亲热热的就这么走在一起? 留在因纽特营地的阿帕奇人见到自己的大仇人血牙,纷纷跳出来想要教训,被灰海狸给阻止了。阿帕奇人困惑的看着灰海狸,就像不认识一样:前两天不是还商量着要如何对待科莫奇人,为啥今天敌人就在眼前却不动手? 灰海狸冷冷的开口:“今后我们跟科莫奇人就是兄弟了。我们要发展科技,准备迎接外星人的挑战。” 这么有违和感的一句话从灰海狸口中说出来,王希咖都忍俊不禁。但也为这个团结的场面感到高兴——这都是那一夜的功劳。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六章:美洲暴龙 阿帕奇族长的话,就是必须要执行的命令。 虽然族人并不清楚外星人的挑战是什么,但也明白能让北美三大世仇种族团结起来的敌人,一定非常强大。 血牙突然仰天长啸一声:“出来吧,兄弟们!” 冰雪皑皑的因纽特营地顿时响起了阵阵狼嚎——原来血牙老谋深算,早就派了几个变身后长得像雪橇犬的科莫奇人混入营地卧底,只等一个机会就发难。如今这个场面,这些安插在敌人内部的棋子也就没必要再忍辱负重了。 首领们都对王希咖有诚服的意思,那族人就更加没有二话了。三大部族的人齐聚冰盖,等着王希咖发号施令。 王希咖只不过是为了在美洲大陆安全的玩耍,这才跟大家讲了一个三体外星人的故事,让北美原住民不要互相残杀。 现在他们的确团结了,可都一个二个的充满了求知欲,一心想要钻研科技迎接敌人的挑战。如果不给他们安排点事情做,那他们早晚又要互相打起来。 “这样吧,你们各自从族里选拔一批聪明的年轻人,到我的船上学习。现学习如何选矿,制造钢铁,再学习如何制造舰船。等你们学会了造船,其他的东西也就都会了。” 王希咖的船上有好多东西,比如照相机,汽车,枪支,电话。让这些印第安人去学习,没有个一年两年是学不完的。这段时间足够王希咖走完美洲了。 “年轻人轮流上船,每天去学习一点点知识。剩下的负责打猎,在营地学习。要先把牛顿的三大定律弄懂,弄透,明白了吗?” 无论是因纽特人还是阿帕奇,科莫奇人,大家本来也就不怎么种地。平时都是打猎和吃水果为生,因为每个人都是绝好的猎手,因此生产任务并不重。每天都有大量的闲散时间,这也是他们喜欢打仗的原因之一——吃饱了没事干。 如果是农耕民族的话,每天都有大量的时间被拴在地里,除了收获的季节可以歇两天,平时天天都要下地干活。因此也就没时间到别人的地盘上抢劫,除非是遇到灾情导致作物减产,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游牧,狩猎民族就不一样,打猎打完了每天都是大把时间,就容易去惹事。反正打动物也是打,打人也是打,为啥不去打呢? 当然,狩猎民族如果把精力放在学习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他们每天只要花一点点精力去寻找食物,就够吃好几天了。尤其对于北美原住民来说:因纽特人搞一头鲸鱼,够吃好几天。吃不完的肉冻起来或者用盐腌制起来,足够吃一年。阿帕奇人和科莫奇人也差不多,打一个野牛或者麋鹿也够吃个好久。除非是因为季节原因需要跟着猎物迁徙,不存在找不到食物的问题。 大量的空余时间,对于学习来说是必要的。原住们从学习的都是一些打猎的技巧,战斗的知识。对他们来说,学习造船也属于一种战斗知识。他们就像时候接受族长的命令去狩猎一样,接受了上船学习的过程。 每个部落美洲选派0人,一共60人到上河口号船上进行学习,这些人,就是北美原住民希望的火种。 给原住民们安排好了任务,王希咖就要干自己的事情了——探索美洲。美洲有许多著名的景点王希咖很想来看看。 首先就是麦金莱山。这山就在阿拉斯加,离因纽特营地不远。海拔619米,和喜马拉雅山脉动不动就7,八000米高的山相比,这座山并不算那么高,但已经是美洲最高峰。 谁不想攀登高峰呢?在前世王希咖就喜欢攀登高峰,十大高峰除了乔戈里峰没有在冬天攀登成功以外,其他9座山峰自己都已经登过。当然,那是凭借着强大的财力支撑保证。 唯独美洲这座麦金莱峰没有爬过,这次有机会,正好去游览一番。 况且这个时代你让王希咖去攀登海拔八000米的山也不现实,没有那么好的条件和设备。6000多米的话,应该还是可以完成的。 奇怪的是王希咖问了一圈,原住民们却都没听说过“麦金莱山”。王希咖这才想起,麦金莱山是以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威廉麦金莱的姓氏命名。这个时代,欧洲殖民者都还没到过美洲,哪里来的“麦金莱”山呢?这个时代,这座山应该叫做德纳里山。 果然,一提“德纳里”这个名字,原住民纷纷点头表示听说过。德纳里(dali)在原住民的语言里,就是太阳之家的意思。这是北美原住民心目中的神山。 听到王希咖要爬德纳里山,萨列满,血牙,灰海狸都很高兴,表示自己也早就想去爬了。看到他们的反应王希咖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很怕爬这座神山在原住民的传统里会犯什么忌讳。因为在有些民族的信仰里,神山是不让爬的。 殊不知这群原住民的头领本来也就没有这样的禁忌,再加上受过王希咖科学的启蒙,在他们心里,王希咖就相当于他们的族长,他们的信仰了。 淳朴的原住民已经把从未来穿越过来的王希咖当作神一般的存在,自然是王希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都想跟随王希咖的脚步,在他们的心目中,王希咖是带领地球人战胜外星人的希望。 德纳里山离营地还有几百公里的路程,王希咖决定走着去,路上搞几匹马当坐骑。自从在上河口从离造出汽车以来,王希咖已经很久没有骑马了。 在美洲也不能开车,因为到处都加不到汽油。这一代有著名的育空河,育空,是yuk或???gha的音译。发音和词意都源自于印第安语,意思是“白水河”。 在后世,育空河是加拿大和阿拉斯加著名的景点,也是一个著名的自然保护区。加拿大还专门设立了“育空地区”作为加拿大三大行政区之一。旅游业是这一地区的主要经济支柱之一,主打原住民——印第安文化。 本来王希咖是打算扎个筏子从育空河沿河而下,看看河流风光。可是突然发现育空河的流向是从东南向西北流,注入白令海峡,流向与自己的行程相反。 不过沿河行走也是一番不错的体验。王希咖找阿帕奇部落要了匹高大的印第安马,骑着马沿着育空河行走。 着感觉让王希咖想起自己刚刚穿越的时候,从上河口沿着河行走到桃花镇的经验。当然了,上河口的那条河是自西向东流向大海,而育空河的流向趋势自东南向西北。 在极地,育空河的河水几乎结冰,但走着走着,河水就开始流动,越向南走水流越急。王希咖知道育空河流域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金矿。当年美洲殖民者为了抢夺金矿没少发生血腥的争斗。杰克伦敦说《荒野的呼唤》描述的就是这一地区的淘金故事。 王希咖当然也喜欢金子,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寻找金矿没有任何意义。在他的眼中,整个地球的矿产都是自己的,自己的东西,何必那么着急把它挖出来呢? 看着育空河湍急的河流,王希咖心里想的却是一件并不相关的事情:这育空河里,有没有住着河童呢?在扶桑遇到的那个河童着实让王希咖印象深刻。 “你说这河里会不会住着淡水腮人?”王希咖询问阿蛇。 “不会,这水里太冷了。腮人不会住这里。”阿蛇回答道。 王希咖想了一会儿也想通了——腮人也是哺乳动物,是恒温的。身上又没有毛御寒,这种特征的确很难在冰水里生活。哪怕在扶桑,河童也不会到北方的北海道一代活动。 育空河里同样也有大量的大马哈鱼,甚至比亚洲大陆的大马哈鱼还要多。这种鱼肉质鲜美,鱼子做成的鱼子酱更是名贵,在后世都是按克来计算,比黄金还贵。 生活在此地的人却并没有觉得这个鱼有多可贵,因为多,所以廉价。“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在哪里都是行得通的。 王希咖这两天一日三餐都吃大马哈鱼。早上起来煮一条吃掉,中午烤一条吃掉,晚上再配合上鱼子酱生吃一条。一鱼三吃,吃得心里美滋滋。 这种对大马哈鱼的热衷,连腮人阿蛇都看得目瞪口呆。 “老大,你别光吃鱼,你吃点菜啊!”阿蛇劝道。 其实也没什么菜好吃,无非是树林里的野果蘑菇之类。王希咖又不敢吃蘑菇,生怕中毒。 正要回答,突然听到丛林里传来几声巨吼。 一头体型硕大的棕熊拼命的往王希咖这边跑,似乎在躲避着什么。紧接着一条十米来高的霸王龙冲了出来。 来了!美洲暴龙!这就是《侏罗纪公园》里面那只追着朋友到处乱跑的暴龙啊!萨列满,血牙,灰海狸三个原住民平时都算猛人,见到霸王龙却都有点虚,有点想走的意思。 王希咖这边的人却并不慌张,他们早就有经验了。只见扎克抽出铁胎弓嗖嗖两箭,射穿了霸王龙的眼睛。 乘着霸王龙暴怒的时候,扎克拔出玄铁剑,跃上龙背,手起刀落将龙头斩下——这一串动作干净利落。王希咖见得多了,不以为怪,其他人却是惊得呆了。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七章:加林加林赛 被救下的那头熊跑了几步过来。突然变成一个棕色皮肤,发型酷炫的印第安人——原来也是个变身人,是休伦族的。 这还是王希咖第一次见到熊人。不过之前自己见过狼人,天狗这种鸟人,还见过阿帕奇这种美洲虎人,对于熊人也并没啥大惊怪的。 只是为什么没见过龙人,或者恐龙人呢?如果说一个人能变身成一头恐龙,那岂不是无敌了? 这个问题比较刁钻,郎那多没有答案,天狗没有答案,血牙,萨列满和灰海狸都没有答案。王希咖自己经过一番思索,想到了自己的解释:也许只有哺乳动物才会变身。或者说,人只能变身成哺乳动物。 毕竟恐龙属于冷血动物,和哺乳动物是两个体系。而变身人也是由猴子变成的,只是在进化路上出现了一点变异,才具有了变成哺乳动物的能力。这也很好理解,哺乳动物能进化成其他哺乳动物,却很难进化成冷血动物。 被救下来的休伦人是个年轻人,叫“白领子”。因为他变身成棕熊以后,胸口有一圈白毛。白领子今天也是来河边捕鱼的,作为熊人,他们身上也有一些熊的特性,喜欢道河里捕鱼。不巧遇到了前来喝水的霸王龙,如果不是被王希咖一伙解救,那就命丧当场。 休伦族虽然也生活在北美,但是一个与世无争的族群。与科莫奇人,阿帕奇人和因纽特人都没啥纠葛,属于岁月静好类型的族群。 灰海狸和血牙都认识白领子,互相打了招呼,便要各自告别离去。王希咖却把众人叫住——拿出摄像机拍了一段vlg。这是王希咖第一次看到熊人,自然想要拍照留念。 印第安人们并不知道为什么王希咖这么喜欢拍照。但王希咖是首领,大家也不好多问。首领做事,是不需要和手下交代的。 “你们这里的人都会变身吗?你们看到一个动物,如何区别他们是人还是动物呢?”为了缓解自拍的尴尬,王希咖主动和大家交谈。他看印第安人打猎也经常打熊,交易皮草中到处是熊皮。如果打到休伦族的人怎么办? “我们可以闻得出来。一般不打可以变人的动物。不过如果打到了也无所谓,打就打了。”血牙解释到。 王希咖有点无语,不过想了一想也能理解。毕竟这个时代杀个人是家常便饭,在欧亚大陆的匠人,毛人,狼人如此,在美洲的科莫奇人,休伦人,阿帕奇人也是如此。这是时代造就的。 所不同的只是在欧亚大陆王希咖已经定下了“约法三章”的规矩,在美洲还没有。 “嗯,得找时间给美洲也约法三章一下。不能这么由着性子杀人。”王希咖一边思索一边骑马。 “可是,如果不杀人,为什么要杀其他动物呢?上天创造出我们这种生物,本来就是要靠杀戮才能生存的啊。”当王希咖说出自己的想法的时候,萨列满疑惑的问道。 相比起血牙和灰海狸,萨列满属于不太爱杀戮的那种人。但是因纽特人长期靠打猎为生,不可避免要杀许多动物。当然,萨列满从来不滥杀,只杀到能维持生活的标准就行。 萨列满的话让王希咖陷入了沉思:是啊,为什么不可以杀人,可以杀其他动物呢?难道是因为人类比其他动物“高贵”? 可是以宇宙的尺度来衡量,人和其他动物都是一样的。凭什么不能杀人,可以杀动物呢? 王希咖知道在某些宗教中,的确有“不杀生”这样的戒律,就是说不能杀动物,只能吃植物。可是动物,又真的比植物高贵吗?有的动物生来就是要吃肉的,比如老虎,狼,难道这些食肉动物就是残忍的,而那些以植物为生的食草动物就是善良的么? 大家都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也许就像萨利满说的,“上天创造我们,本来就是让我们互相杀戮。” “总之就是不得随便杀人。动物最好也不要滥杀。只杀自己需要吃的那份就行。”王希咖并没有回答萨列满的疑问,只是下命令。作为一个皇帝,一个王者,不知道的问题就可以不用回答,只需要下命令就行。 实际上这个命令也并不严谨。因为人类有时候杀生并不仅仅是为了吃。比如蚊子,跳蚤这些昆虫。人类并不吃它们,仅仅是因为蚊子跳蚤吸了血,所以就要把它们杀掉。 其实蚊子跳蚤吸点血,并不会让人死亡,仅仅会让人“痒一痒”。就为了这个痒,人类就要杀死蚊子,未免也太过霸道——要知道蚊子吸血,也只是为了生存。 王希咖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沿着育空河继续走。 育空区的风景自然是极好的,在几千年之后这里的风景就很好,何况几千年之前?重生前王希咖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讲述的是育空河流域的原住民。那时候的原住民和这个时代似乎也没什么两样,只是不会变身,看着既可怜又落后。 而现在自己身边的原住民们,正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停一下,每人唱支歌吧。”走着走着,王希咖突然停下脚步,向大家提了一个奇怪的要求。 原来是他从育空河联想到育空河的原住民,由原住民又联想到纪录片,由纪录片又联想到印第安电影《最后的莫希干人》,又想起那首歌……于是突然很好奇,印第安人的歌声是怎样的。 在后世王希咖公司开年会的时候,也经常会请员工上台表演节目,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大部分员工都扭扭捏捏不好意思,通常要推脱半天才会唱。这也是王希咖一族的习惯,太过拘谨,放不开。王希咖自己也是这样。 但原住民们显然没有这个毛病,非常豪爽奔放,说唱就唱。那曲调是王希咖从来没有听过的曲调,奔放飘逸,空灵悠远,与“最后的莫希干人”那首悲凉的曲子风格完全不同。大概是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还没有吃过亏,因此歌曲里自然也没有悲凉的成分吧。 王希咖赶紧翻身下马用摄像机拍摄,他向留住这些后世早已失传的印第安人音乐。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类似埙)等吹奏乐器,也会用树叶吹奏,或者直接用手指头放进嘴里吹走,并没有弦乐。 萨列满的歌曲与印第安风格完全不同,是一种类似蒙古族“呼麦”的喉音唱法。敦厚老实的萨列满唱起这首歌,气质突然就不一样了。在他的歌声中,你能听到呼啸的北风,你能听到厚厚的冰雪,也能听到鲸鱼的歌声…… 王希咖听了几首歌,突然发现灰海狸唱的一首歌,旋律很像华国佤族的“加林赛”。说来有趣,王希咖总觉得印第安人的相貌和华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很像。即像彝族,又像佤族,还有些像赛德克巴莱里的泰雅族。都是高鼻深目,古铜肤色。而印第安人的方型,也和华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一样有个性,他就见过好几个阿帕奇人留着和女真族或者满族一样的辫发,非常勇武彪悍。 只是华国的少数民族并不像印第安人一样喜欢用各种鸟的羽毛装饰——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分别,大概这些民族在历史上有某些渊源吧。 唱着唱着,血牙突然拉下王希咖:“首领,别拍了,来一起唱歌吧。” “是啊,给我唱一首。” 王希咖本想习惯性的推脱,又觉得人家各个都那么大方,自己扭扭捏捏的不像样,干脆自己也好爽一点。 于是说到:“好!唱一首就唱一首!”?说完把摄像机调到自动拍摄模式,在镜头前高唱了一曲自己在kv最喜欢唱的歌——刀郎的00年的第一场雪。 “00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停留得更晚一些,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因为好久没唱歌,这首自己的拿手歌曲唱得有点“左”,也就是跑调。但大家还是纷纷拍手叫好——因为大家也没听过原曲,所以都不知道王希咖唱跑调了。 受这个气氛感染,王希咖就进入了麦霸模式。从黄家驹的光辉岁月一直唱到陈奕迅的浮夸,从冲动的惩罚唱到了那一夜…… 亚裔就是这样,要么就很害羞,但是一旦放开了又比谁都放得开。 嘹亮的歌声在育空河畔回响,香甜的空气在呼吸道中游走……唱着唱着,王希咖突然想到了印第安人和华国少数民族的相似性,于是开始唱了一首彝族的《七月火把节》。 “远方朋友请你们来这边歇一歇,一起尝尝彝家的酒彝家的岁月。献给你的吉祥幸福千万别推却,你栽下的友谊花朵永远不凋谢……” 这首歌一唱,周围的掌声明显更热烈了!王希咖果然没猜错,印第安人果然很喜欢彝族音乐。 《七月火把节》一唱完,王希咖就势又唱起了佤族的《加林加林赛》。他并不会佤族话,但是这首歌的旋律他还是记得的,于是前奏乱唱一气,高潮部分再加上“加林加林赛,加林加林赛”的哼唱。 这首歌旋律本就跟灰海狸刚才唱的那首很像,灰海狸,血牙一听王希咖居然也会唱这个歌,当时就兴奋起来,跟着王希咖一起唱道:“加林加林赛,加林加林赛……”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八章:不如跳舞 “加林加林赛”在佤族语言中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来跳舞。唱着唱着,大家果然一起跳起了舞。 血牙灰海狸跳起了印第安战舞,萨列满跳起了因纽特收获舞。王希咖看大家各跳各的跟蹦迪似的不是很有章法,就教大家跳彝族火把节的左脚舞。 这个集体舞果然很受欢迎。王希咖又隆起一堆篝火,让大家一起围着篝火跳舞,这下就真的像彝族的火把节一样了。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本来也崇拜火,大家一起边跳边唱,完了又把杀死的霸王龙拿来考了吃,喝着王希咖带来的蒸馏酒,一直跳了三天三夜都没感到疲倦。 每个人都跳了自己独特的舞蹈,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舞蹈本来就有比较强的仪式性。看起来有点像毛利人的战舞,又有点像少数民族舞蹈。对于他们来说,舞蹈是祭祀神灵的一种仪式。印第安人也是原始宗教信仰,信仰万物有灵和类似巫术一类的东西,有点类似萨满信仰。 对他们来说,舞蹈的涵义很多,有战斗性,有仪式性,也有一点点娱乐性。对于王希咖来说,舞蹈的含义就简单多了,就是跳着好玩。 首先他就跳了一段野狼迪斯科里“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式的迪吧双手双手划水舞,赢得阵阵掌声。紧接着他又跳了一系列后世迪吧比较流行的甩头舞,手指舞,双手发芽舞等舞蹈。 这种欢快简单而又热情奔放的舞蹈很快就受到了大家的欢迎。看着原住民们跟着自己一起跳发芽舞,王希咖不由得想起一个词:“魔性”。 白天大家就沿河行进,渴了就直接喝点育空河水,饿了就吃大马哈鱼,或者打点野味吃。这印第安人除了携带盐巴还携带辣椒粉——原来辣椒就是原产于美洲。 这可就爽了,王希咖重生前是西南人,最喜欢吃辣椒。可惜在欧亚大陆上还没有这种作物,来到美洲,终于又吃到了久违的辣味,幸福得几乎要留下眼泪。 到了傍晚天色将晚,血牙和郎那多就去打点野味来做烧烤。当然,少不了的表演就是唱歌跳舞。每天晚上吃点烧烤,唱点曲,跳个舞,已经成了这伙人的保留项目。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歌舞虽然有意思,可是数量并不是那么多。一般也就会6,7首曲子,,4种舞蹈。没几天就把大家会的都展示完毕,只能重复老歌。 王希咖就不同了。虽然他所属的汉族曾经被人评论为“最不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从听流行歌曲长大,会的曲子不是一首两首。唱完了彝族佤族这些民族歌曲,王希咖就开始给大家唱他从喜欢的歌星。 byud乐队的歌,四大天王的歌,邓丽君的歌,张慧妹的歌,伍佰的歌,周杰伦的歌,刀郎的歌,凤凰传奇的歌……唱起来根本不带重样的。哪怕偶尔忘记一两句歌词也不打紧,只要把曲子的高潮部分吼出来,把自己吼开心就好。 喝着酒,唱着现代歌曲,还有一群观众捧场,终于让王希咖找到一点前世在kv娱乐的感觉。 王希咖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美洲原著民最喜欢听的也是张惠妹的歌,尤其是那首《站在高/岗上》。印第安人简直对这个歌着了魔,每天都要让王希咖唱好几遍,还要。可能是因为张惠妹也有一部分台湾原住民的血统吧,台岛原住民跟印第安人也挺像。 周杰伦的歌印第安人的感觉就没那么大了。可能也是和风格有关,周杰伦的歌属于慢热型的。乍一听觉不出好来,要长期坚持才会喜欢上。当年王希咖第一次听到周董含混不清的歌词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就这?”“这什么破歌?”要等到听了好久之后,才觉得周董的歌越听越有味道。 当然,现在王希咖没功夫给大家普及周杰伦的歌到底好在哪里。大家不喜欢,那自己就唱别的呗~什么《刘三姐》,《火红的萨日朗》,《远方朋友请你留下来》,《阿瓦古丽》这种民族歌受欢迎,那就跟大家唱民族歌就好。 就这么唱了几天,王希咖感觉自己嗓子唱坏了。得找点其他的娱乐活动。于是他指挥众人砍了一棵树。 这边的树都是美洲红杉,这种树都属于大型乔木,在美洲原产地能高大110米,胸径可以达到八米。 这种树的树干通直饱满,木质紧密,加工性能好,而且寿命很长。据说能活000—000年。王希咖看着周围的这些树,已经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 他信步找了一颗一般粗细的树,说道:“就砍这颗吧”,主要太粗的树王希咖也舍不得砍。 血牙和灰海狸掏出随身携带的战斧,运起蛮力几斧头下去就把树给砍倒了。原来这印第安战斧除了可以杀人意外,也能用来打猎,还能用来砍树。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实用工具。 王希咖砍倒了一棵树,指挥大家做了一个棋盘,又刻上楚河汉界,车马炮兵象士帅等棋子——原来他是觉得晚上光唱歌有点无聊,因此做了一幅想起用来消磨时间。 这书的木材很多,光做象棋可惜了。于是王希咖又做了一幅国际象棋,一幅围棋(黑白子用刻字代替,黑子就在上面刻个黑字,白子就刻个白字。甚至还刻了一幅军旗。木材都还剩下不少。 现在是旅行途中,这些木材又不能做成家具随身携带,于是只好做了一副麻将,还是多,又把边角料成几串手串,让大家每天盘着玩。 嗓子哑的时候,每天何范就教大家下棋。象棋,五子棋,围棋军棋轮着玩。生活一下丰富了不少。 血牙和灰海狸还教王希咖玩一种印第安象棋。这个棋王希咖在后世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是失传了还是怎么回事。印第安象棋玩起来有点像国际象棋,又有点像斗兽棋。王希咖把这种棋的玩法也用摄像机录下来。这样这种棋就不至于失传。 灰海狸是下棋技术最好的一个,无论什么棋,学几天就很厉害了。从他对战术的老谋深算就能看出他的智商不低。没多久除了王希咖能凭借前世看过的棋谱能跟灰海狸抗衡以外,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如果在后世,灰海狸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下棋天才。可是在这个时代,下棋下得好也没啥用。而且因为你技术太好,大家都不太愿意跟你一块儿玩了。 这就好比你和伙伴们一起打篮球,踢足球。大家水平差不多,玩起来就很很尽兴很开心。但是突然来一个艾弗森,杜兰特级别的球员,你就感觉篮球梦破碎了。当初在上河口打篮球打得很开心,突然来扎克这种怪兽,篮板也抢不过,身体不是一个档次的,打一场下来自己球都摸不到几次,偶然摸到一两次球,投出去还被盖了,这怎么玩?没办法玩。 下棋也是一样,两个臭棋篓子下得开开心心。突然来一个棋圣级别的,你的每一步棋都被他计算在内,一盘棋下来一点便宜都占不到,那有什么游戏乐趣呢?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参与进来,于是王希咖只好教大家打麻将。麻将这种东西相比于棋类游戏,更考验运气。尤其是川渝地区喜欢玩的那种血流麻将,基本上就全靠运气了。 可是玩着玩着,灰海狸打麻将的水平也明显比其他人高出一个档次了,大家都老输,就他一个人赢,意思也就变得不大。 看来凡是靠智商的游戏都不适合增进团结,那还是唱歌跳舞吧。 唱歌费嗓子,还是跳舞比较好玩。每天晚上王希咖都教大家一些新奇的舞步,比如伦巴,恰恰,国标啥的。看大家对这种舞蹈兴趣不高,又教大家跳起广场舞和一些街舞和霹雳舞。 印第安人明显更喜欢街舞和霹雳舞的动作。跳这两种舞蹈最需要的就是grv(律动感),而印第安人的grv都很好。 无论是ig肌肉震动)还是hav(电流波动)动作做得都非常到位。 主要是街舞考验的就是一个人对身体肌肉的控制能力,而印第安人对肌肉控制很有天赋,跳起来很好看。 最受大家欢迎的一个动作,自然是alk太空步)了。自从这个动作被千年一遇的天才迈克尔杰克逊发明出来之后,就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动作之王。 这种“看起来再往前走,其实是往后走”的动作,会显得你好像有了某种神力。当王希咖在北美的森林里走出太空步的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紧接着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和欢呼:这个动作太帅了!老大,教我们啊! 热烈的场面让王希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高中晚会上表演这个节目的情景,好的东西,确实在哪里也会被欣赏。 跳舞,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而且不会像唱歌一样唱久了嗓子疼,这跳舞跳久了能锻炼身体,看来唱歌不如跳舞。 而且跳舞不会像下棋打麻将一样,哪怕你跳得不好,也能得到快乐。看来下棋不如跳舞。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不如跳舞,让自己觉得舒服,是每个人的天赋。用这个方式相处,没有人觉得孤独。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六十九章:迷路的羊驼 有时候你出发太久,就会忘了当初的目的是什么。 王希咖就是这样。当他一路吃着烧烤跳着舞来到德纳里山面前的时候,几乎都要忘记自己是来爬山的了。 这雪山坐落在一片草地之上,风景优美。就是山很高。 看着高高的雪山,王希咖都有点不想爬了。在山脚底下拍过照片不就行了,也没比要上。 可是随行的人们却都很兴奋,他们生活在北美,见过这山许多次,却从来没有想过要爬上去。如今正好趁这个机会去爬爬看。 德纳里山,或者说麦金莱山是第三纪晚期和第四纪初期隆起的巨大穹窿状山体。有南北二峰,南峰看上去好爬一点,但实际上南峰更高。达到了619米,而看上去比较难以攀登的北峰,海拔是594米。 “我们爬南边那座吧。”王希咖说道。 “好,爬。”身边的朋友一句二话都没有,名副其实说走就走的旅行,非常洒脱。 6000多米的距离,如果是在平地上,按正常步速一个多时就走到了。但是如果是立体的,花的时间就多了。 6000米海拔的高山,虽然不像八000米那么难爬,但也不是一两天就能登上去的。登顶得看天气。阳光明媚的话一会就能上去了,但是假如刮起暴风雪,那就只能等待。 据说在后世攀登珠峰的时候,有人为了等一个能够登顶的好天气,在珠峰营地等了一个多月还没等到,生生给等死了。 在这个年代没有气象卫星,要判断天气只能凭感觉了。 王希咖的计划是第一天攀登到海拔000米的高度,这个高度正常人一天就可以完成。第二天看情况休息或者继续爬,到5000米左右扎营休息,然后选一个好天气,登顶619米的德纳里山主峰——德纳里峰(麦金莱峰)。运气好的话,三天就可以完成。 在后世,攀登4000米以上的高山,就必须要全套装备。 登山鞋,风雪衣就不说了。冰镐,冰爪,钢锥,安全带,主绳,辅助绳,雪崩飘带,钢锤,雪铲都是必须的。 此外还需要各种露营装备:帐篷,睡袋,睡垫用来睡觉,炊具用来做饭。 同时通信装备和手电筒也是必需品。 另外,氧气装备,药品,摄影器材也是必须要带的。 这一套下来,烧钱不说,光是重量就达到几百斤。平均每个登山者的负重都在0斤以上。 而王希咖在这个时代的即兴登山,装备就不用想了。没啥风雪衣,也没有登山鞋。就一人搞了一套北极熊皮大衣,穿着鹿皮长靴,万事。 工具也只带了刀子和印第安战斧。帐篷和摄影器材倒是带了,但是药品氧气一概没有。相比于后世全套武装的登山者,这就相当于裸登了。 裸登就裸登吧,王希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身边有会变身的狼人,美洲豹人,会飞的天狗,身体素质比后世的登山者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关键是还有萨列满和扎克这两个冰雪生活经验丰富的人。萨列满可以制造冰屋,搭个冰屋比一般人扎帐篷还快。 这雪山上温度和因纽特营地的温度差不多,因此王希咖觉得在雪山上搞个冰屋也完全可以做到。 至于扎克就更厉害了,他本来就是生活在雪山上的。虽然他住的那座亚洲雪山和美洲雪山相距甚远,但雪山就是雪山,基本上也都差不多,无非就是山,上面有雪有冰川。有扎克领着大家爬山,相信登顶也不是什么难事。 “朋友们,上吧!”王希咖也是个行动派,也不再扯些有的没得了,直接就往山上走。 德纳里山附近都没什么人,风景极好。山脚下有个河,印象里好像是叫库伯兰丁河还是什么。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湖泊,湖里有一堆堆的天鹅和各种候鸟,简直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而草地上盛开的五颜六色的花也很好看,王希咖拍了几张照片,感觉可以直接用来做电脑桌面。 看着这一副美丽和谐的景象,王希咖有种感觉:似乎没有人类的地球,才是地球最美丽的样子。 看看这些动物,没人的时候是多么快乐啊! 一群一群的驯鹿,灰熊,麋鹿之类的动物过来围观这群稀奇古怪的登山者。个别动物走得太近,被灰海狸和血牙龇牙咧嘴的吓唬一顿也就跑了。 只有一头大熊不肯走,突然变成个人——原来是个住在附近的休伦族的人。看来这附近也不是无人区。 这个休伦人叫“花领子”,因为他的胸口有一圈圈的花毛。看来休伦族的人都喜欢以领子来起名。记得前两天刚刚从一头霸王龙的嘴下救出一个叫“白领子”的年轻人。 虽然休伦人与阿帕奇人科莫奇人都没啥交情。但就像所有居住在偏僻地方的人一样,花领子也格外好客。领着大家去他家做客。 这附近就只住了花领子一家人,房子是一件很漂亮的木屋,打整得干干净净。这都是花领子老婆的功劳。花领子的老婆看起来0多岁,实际上还不满0。只是因为天天劳动,所以显得比后世的人要苍老一些。 花领子和他的老婆拿出各种食物来招待大家,大部分都是各种鱼和腌制的肉类——让人意外的是花领子家里还储藏了不少的野蜂蜜。 大概是因为休伦人会变熊,所以也拥有一部分熊的饮食习惯吧。蜂蜜可是个好东西,王希咖也好久没有吃了。大家把蜂蜜抹在肉上痛快的大吃起来,王希咖又把自己带的烈酒拿出来分享——大家围着篝火唱歌跳舞。 灰海狸和血牙把刚从王希咖那里学来的舞步展示了一番,花领子两口子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又蹦又跳又变身的学习这些犀利的动作。王希咖这才看出花领子老婆变身后的模样——一头漂亮的棕熊。应该也是休伦一族的。 这种情况下今天显然不能登山,大家少不得又喝高了,在花领子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太阳都还没出来,天还冷得要死的时候花领子就来叫醒众人。 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哪里的古代人起床时间都很早。王希咖本来还想再多睡五分钟,想了想自己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便也果断起身。 花领子的老婆给大家端来了热腾腾的洗脸水,大家洗漱完毕,花领子便带领大家登山。他家后面又一条上山的路,就是花领子自己踩出来的。所谓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路的尽头就是雪,花领子站在这里表示自己不上去了——上面不是他的活动范围。花领子的活动范围大概是海1500米到八00米,雪线以下。 大家纷纷和这个热情好客的休伦人告别,表示下山以后还去他家做客。花领子挥挥手,走了——毕竟他有一大家子人要养。不能跟王希咖似的天天就知道玩。 告别了热情的想到,王希咖开始兴奋起来。有句话说,男人至死是少年。王希咖虽然活了两辈子一把年纪了,但是对于爬山探险这种事情,还是跟时候一样感兴趣。 他想起了自己上辈子第一次爬山时的场景,想起了在上河口彭连虎带自己上山抓野鸡的情景,就是那次爬山,认识了郎那多。又想起了后来在扎克他们营地跳舞吃牦牛肉的场景,不由的想到——这边的雪山,会不会也有牦牛呢? 老实说牦牛特别适合生活在雪山这种环境中,可王希咖只听过在华国藏区的雪山上有牦牛,其他地方并没有。 这就奇怪了,美洲这边有这么多的水牛野牛,难道就没有一只牛进化出长长的毛吗?为什么同样的自然环境,却能进化出不同的生物类型,这是什么道理? 除了牦牛,还有一种长相独特的牛也适合在高海拔地区生存,那就是羚牛。羚牛的头像羊、角似鹿、蹄如牛、尾似驴,又可称“四不像”。当然,也有人说麋鹿才是四不像,这个不重要,总之羚牛也是亚洲才有的生物。 美洲雪山有什么特有动物吗?自己要不要从亚洲带一点羚牛和牦牛来美洲培养呢?这算不算生态入侵?正想着,眼前突然跑过一道白色闪电,看起来像某种动物。 “把它抓回来看看!”王希咖对于这种生活在美洲雪山上的动物异常高兴,迫不及待想要研究一番。 郎那多,血牙,灰海狸,天狗几人听到命令立刻就追了出去。从狩猎方面来说,几个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但这一次出击,还是天狗拔得头筹。 毕竟从速度上来说,地上跑的怎么也弄不过天上飞的。更何况雪地也并不适合奔跑。王希咖细看天狗抓回来的这个动物。 只见这动物身长大概两米,高一米五。浑身雪白长毛,脖子长长的,发型酷炫。看起来既像骆驼又像绵羊——这就是传说中的美洲神兽:羊驼。 在后世,羊驼凭借其富有特色的外形和广泛的用途受到了全世界的喜爱。王希咖也不例外,他只是想不明白,按照他的知识储备,羊驼不是一般生活在中南美洲气候温暖的地方吗?怎么会跑到北美的雪山上来呢? 难道说,这只萌萌的羊驼,迷路了?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章:他乡故知 “你怎么迷路了?你会变身成羊驼人吗?”因为变身人见得多了,所以王希咖很怕这个羊驼也会突然变成个人什么的。 毕竟这个世界好多哺乳动物都有变人的能力。 “呸!”这羊驼突然喷了王希咖一脸口水。原来这羊驼并不会变人,喷口水是它的传统技能,表达对人类的鄙视。 “把这羊驼烤了吃掉吧,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王希咖把脸上的口水擦干净说道。 既然这个羊驼无法变人,那你就没法从它嘴里得到有用的消息:比如它为啥会从温暖的南美跑到北美雪山上。 而且羊驼浑身都是宝,毛可以用来打毛衣,皮可以做皮带,肉吃了以后可以补充蛋白质。不杀了吃掉就可以了。 “大哥,这才刚吃了早点,肚子还不饿。要不然牵着它留到中午再吃吧。”郎那多说道。 “行,那你先牵着它吧,等到晚上咱们杀了烤肉吃。” 确实,刚在花领子家里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饭,现在大家谁都不饿。要是把这羊驼杀掉估计也吃不完,带着几百斤肉爬山是个累赘。 不如牵着这个羊驼爬一段山,等到饿了再吃掉。 现在已是雪线以上,生活的活物越来越少,想要吃到新鲜肉也没那么容易。 “好啊,那我牵着它!”郎那多欢快的接受了任务。在上河口他就是负责放牛放羊的,对这项工作比较有经验。这羊驼到了郎那多手上,果然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还好自己这辈子重生成了一个人,假如重生之后变成了一个羊驼或者一头牛,自己该怎么办?王希咖看着逆来顺受的羊驼,没来由的想到了这个问题。 在前世,王希咖曾经听说过“六道轮回”的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人死了有六个去处,分别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总的来说就是教人向善,那么下辈子就能托生到比较好的道,比如天道,人道什么的。要是作恶太多,就会托生到畜生道,饿鬼道。 本来王希咖也不是很相信这个理论,因为谁知道死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了以后变成“石头道”,身体的其他由碳氢氧元素构成的组织在自然中又重新分解成碳,氢,氧,而骨骼变成化石——这么想来,其实当一块无知无识的石头也挺不错。 但前世渡劫的时候生扛了一波核弹,让王希咖渡劫到了这个时代。他突然觉得“六道轮回”这种事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自己渡劫之后轮回到了“人道”,又变成一个人,这算是运气好。 如果自己渡劫之后没有得到这个1八岁的身体,而是进入了畜生道,比如变成一只羊驼被人牵着走。那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是拼死反抗,还是逆来顺受?反抗的话肯定是打不过的,最后是个死。逆来顺受那当然也是个死。怎么选都是个死,似乎是没有破解的办法了呢。 自己为什么要想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难道是高原反应了吗?正想着,突然一只毛茸茸的手阻止了王希咖继续前进——是扎克。 “你看!”扎卡指着前面的一块雪地说道。 王希咖定睛一看,只见雪地上出现了一串巨大的脚印。脚印长1米,间隔两米五。像是某种巨大的两足动物踩出来的。从脚印的新鲜程度看,应该是刚刚踩出来不久。 王希咖突然觉得这脚印有点面熟,哪里见过呢?回头一看,好像跟扎克留下的脚印一模一样…… “我看这脚印怎么像你踩出来的,你昨晚梦游上山的吗?”王希咖指着身后一连串巨大的脚印问道。 “不是我,这山上应该也住着山人。”扎克说道。 “山人”,就是扎克这种毛人的自称。在亚洲雪山上居住的毛人,在美洲雪山上也有吗? 这倒是挺符合逻辑的,毕竟出了“喜马拉雅山雪人”,美洲也流行过“大脚怪”的传说。也许在这里,还真的会有扎克的同类出现呢。 如果误入毛人地盘,说不定会有相当的危险。王希咖曾经亲眼看到过毛人的战斗力:这种力大无穷的巨人,哪怕是用热武器也无法轻易战胜。随便一颗石头被他们丢出来,都跟炮弹一样威力十足,要是他们用弓箭这种远程武器,那更是无人能及。 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战胜拥有远程武器的毛人。郎那多,血牙不行。灰海狸也不行,萨列满和自己这种没有变身能力的更不行。就连会飞的天狗,估计也打不过。 “你先打个招呼吧,你们大家都是毛人,应该有共同语言。就说我们不是要来抢地盘,只是单纯的想要爬山而已。”王希咖建议扎克先交流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喂!山上有人吗?我是山人!”扎克扯着嗓子喊道。 没有回应,出了扎克的回音,群山没有回应。 “你别用普通话啊,说你们的方言!”王希咖听扎克竟然用汉语打招呼,有点无语——美洲山民怎么可能讲汉语呢? “不好意思,天天跟你们在一起,说习惯了。”扎克不好意思的说道。的确,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没机会说自己的语言。猛然一开口,说出来的竟然是普通话。 “啊,类类类类类!”扎克开始用山人自己的语言打招呼,听起来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类类类类!” “啊类类!” 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传来了回应! “啊希克,莫西尬赛把弄?”(山人语:你们好,吃饭了吗”) “莫把,赛把弄”(山人语:你好,没吃) “多贝勒当赛!”(山人语:没吃回家吃去!) …… 两边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流起来,王希咖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从谈话的语气听得出来气氛比较轻松。 没过多久,突然从山上跑下来一个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扎克对望一眼,突然紧紧抱在一起,痛苦流涕。扎克显然也动了感情,泪花在眼眶里一闪一闪的打转。 原来两人认识! 山上下来的那个毛人叫做宁宁,以前和扎克一起住在亚洲雪山。自从毛人和匠人一战之后,宁宁和他的妻子静静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背井离乡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亚。乘着冬天白令海峡结冰跑到美洲,换了好多个地方,这才找到了德纳里山。住了下来。 本想在这里安静的度过余生,怎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可见命运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只命运之手,指引着扎克和宁宁相逢。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况是在这么远的地方遇到老乡?宁宁赶紧招呼大家到他家做客。 宁宁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这里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着一件木屋,蒙着兽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样。 静静和宁宁的孩子也跑出来迎接,王希咖看着面熟——原来当日在球球营地就曾见过宁宁和静静,只是不曾记得。 旧友重逢,不胜唏嘘。大家谈起往事,都是感慨万千。叙旧完毕,宁宁便杀了羊驼招待大家——原来宁宁从南方搞了许多羊驼到雪山上养。 这里没有牦牛,只有满身长毛的羊驼适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拦到的那只羊驼,就是从宁宁这里跑出去的。 本来宁宁打算杀掉这只逃跑的羊驼,但王希咖想了想,这个羊驼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宁宁从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脱,再把它杀了那这个羊驼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这只羊驼,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见,算是一只有功之驼,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这只羊驼求生欲那么强,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儿等候。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这个神奇的羊驼那么不容易,不如给它一个机会,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驼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面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飞快的跑下山去。 经此一别,这个羊驼一路跨越雪山,越过沼泽,躲避了无数猎人的枪和猛兽的牙,终于回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并凭借过人的胆识当上了它们那族的羊驼之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单说王希咖们在雪山遇到宁宁,大家杀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宁宁和静静和逐渐开朗起来。他说完自己的故事,扎克又和宁宁讲述了那次大战后自己的遭遇,从远征狼人一直讲到大战吸血鬼,从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讲到远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听得宁宁迷瞪口呆。 “你这样过,才叫生活啊。”末了宁宁总结道。 “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啊,在山里住一辈子,没前途的。”扎克劝宁宁走出大山,一起过好日子。 “我年纪大了不想动了,况且我还有好多羊驼要养。不过我儿子可以跟你们去闯闯,见见世面。”说着从身后叫出一年轻毛人,指着众人说道:“叫叔叔!” 那年轻毛人就是宁宁的儿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岁,从在美洲长大。虽然年纪不大,身材却很高,看上去已经三米出头,比当年的毛人首领球球和穷穷还要高大许多。 只见这个三米多高的汉子扭扭捏捏走到众人面前,仿佛一只鹌鹑。突然抬头猛吼一声:“叔叔!” 这浑厚的嗓音吼得众人都是虎躯一震。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一章:只要肯攀登 “听话,快给叔叔们表演个节目!”好像无论哪里的家长,只要家里来客人了,都喜欢让自己的孩子“演个节目。” 这蒙克哪会什么节目?当场就尴尬的傻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哎呀,你这孩子怎么那么笨,给叔叔们唱支歌呀!”一旁的静静催促道。 蒙克这才像开了窍一般,给大家表演了一首毛人儿歌。 这种家长强迫孩子进行歌舞表演的场面看得大家尴尬死了。但王希咖还是忍不住拍手道:“唱得好!您家孩子真有出息!” 这是基本的人情世故。王希咖虽然是个王者,但也还是要遵守的。 “来来,蒙克,再给叔叔们跳个舞!”宁宁两口子就好像嫌折腾孩子折腾的不够似的,这边刚让蒙克唱完歌,又支使孩子跳舞。 蒙克只好又当着众人的面跳了一支“兔子拔萝卜”的舞蹈。“兔子拔萝卜”是毛人部落传统的儿童舞。毛茸茸的毛孩会模拟兔子蹦蹦跳跳的姿态去拔萝卜,看起来别有一种可爱的“萌感”。 可是让蒙克这种身高三米一,体重500多斤的壮汉跳这种舞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刚猛的舞姿,大开大合的动作,没人跳一步大地都咚咚作响的气势,哪里像白兔拔萝卜,分明像北极熊砸石头。俗话说“不管你多大,在父母眼里你永远是个宝宝。”在宁宁夫妻眼里,蒙克只不过是个1岁的孩子,看着满眼都是笑意。 王希咖一边鼓掌一边担心蒙克再这么跳下去得把德纳里山给跳雪崩了,却又不敢阻止。他突然想起时候看过的一本漫画书《哆啦a梦》,在那个漫画里,当胖虎唱歌的时候,不管多难听,底下的人也只能拍手叫好。因为打不过胖虎。如今坐在地上看着蒙克跳舞的王希咖,突然懂得了野比康夫听胖虎唱歌时的感觉。 “你这跳的不行。都什么年代了,还跳这个?看我的!”好在扎克跟宁宁他们比较熟悉,敢说实话。 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还在表演“拔萝卜”的蒙克旁边,表演了一段迈克杰克逊的太空步。 就像这个动作每次出现都会引起震动一样,扎克的舞蹈深深的迷住了还没有见过这个动作的宁宁夫妻以及蒙克。 “快让你扎克叔叔教你跳舞,别不好意思!”像是看出了蒙克的心思,静静赶紧支使儿子去学艺。 “叔叔!快教我!我要学!”有了妈妈的允许,蒙克抱着扎克个胳膊使劲撒娇,那力道差点把扎克给摇散架了。 “行行,我教你我教你,你别摇了。” …… 看着扎克和蒙克两个在德纳里山跳舞的情景,王希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孩子咖和岛生。 自己把这两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来,还没有教过他们唱歌跳舞,实在不是一个好父亲。想到动情处,不由得扛起摄像机录了一段vlg讲给两个孩子听。 “来啊!一起来跳啊!”那边的扎克跳得兴起,叫大家一起跳起了左脚舞。宁宁突然从房里拿出一面兽皮大鼓敲了起来,大家跟着鼓点跳着更带劲了。 王希咖突然想起来什么,问宁宁家里还有没有多余的木材,宁宁说:“我这里别的不多,木头管够。” 于是王希咖进去挑了几块木头,用羊驼的筋做弦,做了一把单板吉他弹了起来。比起单纯的唱歌,有了吉他音乐就更加有层次。 第一次听见吉他的众人都兴奋极了,觉得王希咖真的是厉害,这么神奇的乐器竟然都能顺手做出来。 蒙克更是缠着王希咖教他弹吉他。可是王希咖自己的吉他对于蒙克来说实在太,于是只好给蒙克做了一把两米多长的巨型吉他。这吉他弹奏起来就跟自带了两个扩音器似的,方圆几公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王希咖先教蒙克“爬格子”,然后是弹奏“两只老虎”。这是弹吉他的必修功课,每个人学吉他都要爬格子,弹两只老虎。 吉他,这种起源于亚细亚的古老弹拨乐器,终于弥补了印第安人没有弦乐的遗憾。看大家玩得开心,王希咖心想等以后抽时间把提琴,二胡,古筝,钢琴,手风琴,萨克斯风……这些乐器都搞出来。这样哪怕不能刷手机玩,业余生活也不会太无聊。做手机,电脑比较难,但是复刻出乐器来还是比较简单的。到时候搞个交响乐团玩玩也挺不错。 大家在宁宁家玩了一晚上,又聊起了当年的毛人住在球球,聊起了毛人和匠人的那一场大战。如果那天,雨没有停,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然而这个世界,终究是没有如果。聊到后来大家都困了,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就早起了,准备德纳里619米的南峰。宁宁派蒙克给大家带路。 出发前王希咖还担心会不会遇到什么暴风雪天气,但宁宁打包票没问题。宁宁长期生活在雪山,虽然没有气象卫星的帮助,但他光凭感觉就能把天气预测个八九不离十。 那么,就出发吧。 临走前静静千叮咛万嘱咐,吩咐蒙克不要乱跑乱跳,看得出她很担心自己的儿子独自出门。 “行了,你别婆婆妈妈了,要是在老家,1岁都是大人了。”在外人面前,宁宁也有些看不敢老婆这么溺爱孩子。 其实按照毛人的传统,孩子从就要去放牧牦牛,要去打猎,要去买盐巴,从就很懂事了。然而在美洲这里,周围没有其他的毛人,家里又只有蒙克一个孩子,静静难免就对这个孩子有些过分宠爱。 王希咖也看得出蒙克有点“妈宝男”的特质不过对他来说问题不大——没历练过的孩子都这样,出几趟远门就好了。 一般来说,海拔4000米左右的山爬起来都问题不大,过了海拔4000米,难度就逐渐加大了。因为地形环境会越来越复杂,空气也会变得稀薄。 王希咖本来已经做好了面对艰难情况的准备,没想到形成进行的格外顺利。出了有些雪以外,爬这座山和爬那些一两百米的山也没啥不一样。 上了4500米,山上开始出现了巨大的冰川,看起来就像一面洁白的镜子。在王希咖穿越前的那个时代,高山上的冰川大都已经开始融化,甚至需要在冰川上铺毛毯来延缓融化速度。 但现在这个时代还处于“冰川”时期,站在这寒冷的雪山,似乎温室效应永远不可能发生。 过了冰川,再爬过一道陡峭的山脊,就可以上顶峰了。扎克和蒙克两个雪山毛人自然很轻松就攀爬上去。天狗有翅膀也好上去。 就是灰海狸,血牙,萨列满,郎那多和王希咖几个短手短脚又没有翅膀的人有点困难。先上去的三人又下来运送几个人。 只见扎克把郎那多甩到肩膀上,像背个单肩书包一样轻松。然后伸出爪子在雪山上那扒拉两下就到顶了。 天狗带人也很简单,爪子抓住萨列满肩膀,翅膀扑愣两下也就登顶了。蒙克也背着血牙和灰海狸上了山。 王希咖拒绝别人的帮忙,坚持要靠自己的力量登顶。他一次次的爬到山顶,又一次次的滑落。然后就这么重复,最后还是登上了顶峰。 在后世,王希咖曾经在夏尔巴人的帮助下登上过珠峰。当时舆论都说他是“用钱砸到珠峰上的。”甚至有过分的人谣传他当年登顶珠峰是“靠夏尔巴导游背上去的”。 其实王希咖虽然有钱,但攀登珠峰,主要凭借的还是自己的力量。这次等德纳里峰也是一样。 许多有钱人都喜欢登山。有时候你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有钱所以才喜欢登山,还是因为他们喜欢登山喜欢挑战所以才会有钱。 对于王希咖来说,登山的过程本来就是一种挑战的过程,是一种超越自己的体验。他很喜欢挑战。 而登上顶峰,看着冰川,看着冰川下蓝色的山石,看着一条条山脊河流仿佛龙脉一样在脚下蔓延,就会有很强的存在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当你攀登上一座山峰的时候,会有一种强烈的自信。觉得自己什么事都可以做到。站在顶峰的时候,生活的烦恼,工作的问题都可以统统抛开。这也是为什么,总有那么多有钱人喜欢攀登高山。 曾经有人问一个登山爱好者,你为什么要爬那么多的山? 登山者回答:“因为山就在哪里。” 王希咖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既然来了美洲,那么为什么不征服美洲的最高峰呢? “我们在这顶峰上住一晚上如何?”王希咖提议到。 “好呀!”大家纷纷答应。 攀登珠峰的时候,由于海拔问题,只能在峰顶停留0分钟,最多一个时就要下山。可那是因为海拔八八4八米的条件实在恶劣,不适合长时间停留。 相比而言,6000多米的海拔就轻松多了,没有高原反应的人住一晚上是完全可能的。 “萨列满,你给我们搭几间冰屋吧,晚上我们住冰屋!”王希咖说道。他早就想在雪山顶上住冰屋了。只是一直没机会,前天住在花领子家,昨天住在宁宁家。谁能想得到,在美洲也有那么多熟人呢? “没问题。”萨列满很快就垒砌了一间因纽特人风格的冰屋,在山顶上非常漂亮,宛如钻石。 王希咖躺在透明的穹顶下仰望星空,只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只要你肯攀登。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二章:蛇神恐惧 这个年头的星空都很璀璨。但德纳里顶峰上的星空,就更为璀璨。因纽特的冰屋在冰冷的环境下就体现出独特的优势:坚固保暖。 而顶部专门使用透明的冰砖供王希咖观赏天象,就让这冰屋在充满实用性的同时,又增添了几分娱乐性。 这效果比后世在芬兰和挪威搞的那种专门用于观测极光的玻璃顶红木屋还要拔群。而且,在德纳里峰上搭一座因纽特风格的冰屋,并且住一晚上。这在后世是有多少钱都办不到的。 王希咖按照后世登山队的风格,先用照相机拍摄了美洲最高峰的全景照片,又用摄像机拍摄了一圈。 然后找了一块布,写上自己攀登的经过,用盒子装好,埋在顶峰。这样就可以证明自己确实曾经登上过这座山。 影像资料到还好说,就是自己埋的“物证”,不知道要多少年才会被发现了。 在德纳里山顶度过一晚,该做的也都做了。王希咖便开始下山,照例先回宁宁家歇息。宁宁执意让王希咖带着蒙克一起去见见世面,说是一辈子待在山上是没前途的。母亲静静却是舍不得,毕竟蒙克是家里的独子,如果走丢了,香火传承怎么办?夫妻俩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王希咖当然知道宁宁的想法是对的,好男儿志在四,窝在家里的人基本都没啥出息。但他自己这次是出来玩的,又不是帮忙照顾孩的,当然也不希望多个累赘——不出事还好,要真的把宁宁家这个独生子大宝贝给弄丢弄伤了,自己咋跟宁宁交代?索性由得他们夫妻去争。 “行了,别婆婆妈妈了。蒙克这孩子我带着,跟我们出去历练几个月,保准还你们俩夫妻一个真正的男人。磨磨唧唧,还不如你们养的羊驼有闯劲!”扎克听了一会儿,打断了两夫妻的谈话。 这话也只有同为毛人的扎克可以说,毕竟他和宁宁两口子都很熟悉。 “哎呀,妈,你就让我跟着叔叔们去见见世面吧!”蒙克也跟妈妈撒娇。虽然看着三米多高的汉子扭捏作态有些辣眼睛,但王希咖也理解蒙克这种心情。 “都说女大不中留,谁知道男孩大了也留不住。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临到老了连个养老的都没有……哎,就这样吧,我不管你了。”静静见说不过,周围没一个人站在自己这边。知道是留不住了,把头别到一边,不想让人看见自己的眼泪。 “行,扎克兄弟,这孩子我就交给你了!”宁宁坚定的把蒙克交到了扎克手中,这是男人之间的信任。 “妈,你别哭了,我去学了本领就回来孝敬您老人家!”临行前,蒙克跑到静静面前安慰妈妈。 “儿子……出去一定要多心,机灵点,要记得回来看妈妈啊!”静静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 “妈!”蒙克也号啕大哭。 在场的众人都是从就出来独自讨生活的,哪里见过这个场面?既尴尬又觉得理解,内心复杂。 毛人母子俩哭了足足半个时,蒙克才跟着王希咖下山。 要说王希咖也带过不少人,但只有对蒙克这个孩子格外紧张——要是这孩子出个什么三长两短,自己如何跟宁宁俩夫妻交代? 虽然王希咖自信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伤害到自己的东西。蒙克这人又强壮,再加上自己身边高手如云,血牙,灰海狸,天狗,郎那多,扎克都是。 但世界上最怕的就是“万一”两个字,有的人你根本用不着保护,哪怕打仗了让他第一个冲锋他也能全须全尾的回来,因为他“命硬”。而有的人你再怎么保护,让他躲在最安全的角落里,他也会莫名其妙的挂掉。 但是命硬不硬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好,只能希望蒙克这孩子命稍微硬一些吧…… 静静一直把大家送到山下才转身离去,花领子一家都被吓了一跳——以前花领子只是偶尔看到山上有这种毛茸茸的冰雪巨人存在,出于万物有灵的朴素信仰,还一度把这种冰雪巨人当作神灵来崇拜。 而宁宁一家平时也比较低调,很少和外人打交道。以至于宁宁一家虽然跟花领子一家得很近,却从来没有真正打过招呼。 对于花领子一家来说,宁宁一家就是他们心目中的神灵。如今这神灵竟然下山了,这不就是天神下凡? 一番解释之后,花领子终于明白山上的冰雪巨人和以前见过的扎克就是同一品种,这才哈哈大笑。 休伦人这下和山上的毛人认识了,两家人约定今后会互相帮助照看。王希咖生怕再多待一会儿花领子一家也要把儿子交给自己看管,就提前告辞了。 倒不是王希咖不想带着花领子家的儿子一起远行,而是休伦人和毛人不同,休伦人还是有族人在的,他们的孩子也会受到休伦的传统教育,跟蒙克的情况不一样。 告别了花领子一家,此次攀登美洲最高峰的活动可谓圆满结束。 “叔叔,接下来我们去哪?”蒙克短短一天,就走完了自己一生中都没有走过的路,异常兴奋。 接下来去哪个地方何范也没有想好。因纽特营地逛完,德纳里山爬完之后,阿拉斯加好像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了。再往下就是加拿大了,加拿大好玩的王希咖就知道个多伦,还有几个班夫国家公园之类的地方。 在这个时代多伦多城市还没有建好,至于国家公园,这个时代到处都是国家公园级别的风景。 那么,直接去比较壮观的自然景区吧:尼亚加拉大瀑布。 尼亚加拉大瀑布位于加拿大南方的五大湖区,在后世分属于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但现在这两个国家都还不存在。 总之这个地方在德纳里山的南边就对了。 “咱们去尼亚加拉大瀑布吧?那边好玩。你知道尼亚加拉瀑布吗?”王希咖问道。 “不知道,我除了雪山哪里都没去过!”蒙克兴奋的说道。 “我知道,尼亚加拉很危险。” “对,很危险” 灰海狸和血牙竟然知道这个地方。是了,尼亚加拉音译自印第安语“iagara”,意思是“雷神之水”。印第安人认为瀑布的轰鸣是雷神说话的声音。 “那里到底有啥危险的?”王希咖问道。灰海狸和血牙两个人都是铁打的汉子,一般的风浪根本不放在眼里。连他们俩都说危险,那就是真的危险了。 “尼亚加拉住着蛇神,到那里去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的。”灰海狸郑重的说道,眼睛里没有昔日的狡猾,满是恐惧。 “说不定他们在尼亚加拉过上好日子不想回来了。”王希咖后世也曾去过尼亚加拉瀑布旅游,从来就没听说过有什么危险。 “不是,去了尼亚加拉的人都死了。他们遇上了蛇神。”灰海狸提起这个“蛇神”还是显得心有余悸。 “既然去了的人都死了,那你们怎么知道他们遇到蛇神呢?”王希咖觉得好笑——有时候这些原始人真的是迷信。 “因为他们的尸体被水流冲下来了,身上带着蛇的气味,身上还有被蛇咬过的痕迹。”血牙说道。 “那不过就是有几条蛇罢了,这是常有的事情。只要穿着靴子就不怕蛇了。”王希咖有时候觉得好笑,似乎西方人都很害怕蛇这种东西,提起蛇就代表着邪恶死亡之类。在华国,人们也有点怕蛇,但远远没有其他国家的人那么怕。 对于华国人来说,蛇不过是一种食物。蛇胆可以用来当药吃,蛇神可以用来泡酒。华国人甚至用蛇来做图腾,当年的女娲伏羲都是人首蛇身。如果说“蛇神”的话,女娲和伏羲也是蛇神,只是这个蛇神对华国人来说是好的神。 当然,如果尼亚加拉附近有什么剧毒的蛇类的话,还挺难处理的。这个时代被蛇咬了没有抗毒血清多半还是会挂掉。好在随队有个神医尼古拉医生,不知道这个吸血鬼医生有没有什么好方法来医治蛇毒。 “被蛇咬了你能救吗?”王希咖问尼古拉。 “能。”尼古拉简单的说道。 尼古拉一路上比较低调,所以存在感比较低。但其实他也是跟着王希一路深入美洲的。 “怎么救?” “我是血族,对血液敏感。我能剔除血液中的蛇毒,所以能救。” “这世界上有什么病是你不会治的,有什么伤是你不能救的吗?”王希咖感觉尼古拉好像什么病都能治,所以很好奇尼古拉的极限在哪里。 “呃……我也不是万能的。当然有些病我也是不会治的。” “什么病?” “脑残。脑残无药可救。” …… 看来脑残这个病的确难治,古往今来的无数神医都对这个病毫无办法。 “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听完尼古拉的解释,王希咖觉得去尼亚加拉一点问题都没有。什么蛇神不蛇神的,我们这有个医生高手在呢。 “这个……蛇神很厉害。”看得出印第安人们还是有疑虑。 “蛇神再厉害,有三体人厉害吗?要知道蛇神不过是地球上的生物,而三体是外星人,随随便便就能毁灭地球。连个蛇神都怕,怎么对待外星人呢?” 每次跟印第安人沟通遇到问题,王希咖就喜欢用外星人来吓唬他们。 灰海狸和血牙都沉默了,“蛇神”和“三体人”的战斗力究竟谁比较高,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令困惑的难题。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三章:骑最野的龙 从客观上来分析,那自然是“三体人”要比“蛇神”厉害了。 但是“三体人”目前大家都没见过,这种人只存在于王希咖的讲述和大家的想象中,是个“虚拟”的敌人,而蛇神是族人真真切切体验过的,是真实的威胁。?“虚拟”的敌人再厉害,也不过是很遥远的事情。而真实的威胁就不同了,这威胁就在眼前,你要是去招惹,就会惹祸上身。 看大家还在犹豫,王希咖又开始使用话术了:“你们觉得我厉害还是蛇神厉害?如果要取你们的性命,我随时随地都可以取。我就这么跟你们说吧,蛇神打不过我。你们信我就行了。” 这话确实还是有点效果的,在场的除了尼古拉萨列满和蒙克,大部分都跟王希咖有过交手。都是被王希咖收拾过的,对于他们来说,王希咖也是个真实存在的强大力量。至于王希咖能不能打败“蛇神”,还真的不好说。 “人对没见过的东西往往会感到害怕,你们谁见过蛇神长什么样子?花领子一家还把宁宁,蒙克,静静他们当作神呢,你们见过蒙克他们,你们会感到害怕呢?”王希咖现身说法,用大家刚刚经历过的事情来打比方。 这个生动的比喻的确效果拔群,大家脸上的表情都轻松了起来——是啊,休伦人花领子一家吧毛人当成“神”来膜拜的蠢样大家都还记在心里呢。也许蛇神也没那么了不起? “哈哈!就是,你们怕啥,我也是个神,我是雪神,怕什么蛇神?”蒙克真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开起大家的玩笑。 “去你的,兔崽子!” “我看你明天就要哭着去找妈妈了!” 蒙克的话激起了大家的讪笑,看得出来,大家对于“蛇神”的恐惧已经烟消云散了。 王希咖却认真了起来,虽然尼古拉医生打了包票,但他觉得被蛇咬一口也不是好玩的。在后世最毒的蛇是黑曼巴,被咬一口基本上也就可以等待重生了,谁知道这个时代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蛇呢? 尼古拉是可以救人,但万一那个蛇咬了以后一秒见效来不及救怎么办?万一同时被咬了4,5个怎么办呢?先救谁? 王希咖吩咐大家都尽量穿长筒靴,郎那多和血牙两个人有一个人总有一个保持狼形态,这样可以闻出的气味来。 从德纳里山到尼亚加拉瀑布有很长的路,光靠脚走肯定是不行,得找个坐骑。王希咖很怀念当年在穷穷营地骑过的迅猛龙蓝,老想着再搞几只来骑。 美洲的恐龙还是很多的,走在路上经常能时不时的见到几头巨大的梁龙,腕龙什么的。只是这些草食性的恐龙速度都太慢了,还是得想办法搞一条迅猛龙来才行。 奇怪的是来了北美,霸王龙倒是见过几条,迅猛龙却是一条都没见过。在场众人中,扎克对于驯服恐龙当坐骑很有经验,因为之前在穷穷营地就有许多恐龙,驯服野生恐龙也是毛人的基本经验。 王希咖把想法和扎克说了一下,希望他能帮忙找几匹坐骑。 “嗯,附近太冷了,可能不会有跳蚤。跳蚤一般都生活在比较热的地方,这边只有大虫,我怕你不敢骑。找个三角骑一下倒是可以。” 扎克说的“跳蚤”就是迅猛龙,而“大虫”,就是霸王龙,或者说暴龙。三角就是三角龙,比较温顺,速度也还行,能够当作坐骑。 “怎么,听你的意思,你敢骑大虫?”扎克说得没错,王希咖确实不敢骑霸王龙。不过他也没见过有谁拿霸王龙当坐骑的,当初球球和穷穷这俩毛人那么生猛,也不过骑一骑猛犸就很开心了。 他觉得扎克是在吹牛——虽然扎克这个人好像从来不吹牛。 “真要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比较费力就是了。”扎克看起来风轻云淡。 “你骑过吗?”王希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跟扎克较这个真。 “骑过。”扎克斩钉截铁的说道。 “那什么,不是不相信你,只是大家想开开眼界。你能不能骑一头给我们看看?”骑霸王龙,这种壮观场面谁会不喜欢看呢? “可以。不过我要需要一个笼头,带子要长,这样才能控制方向。”扎克说道。 笼头就是套马用的套圈,稍加改动就可以做成缰绳,有点像遛狗时给狗狗脖子上套的那种套子。说得跟真的似的。 “那好办,我们给你做一个。”王希咖是扎克要什么给什么,不给扎克借口退却。他找人用北极熊筋和美洲虎皮绞成一股绳,做了个笼头样的套子。熊筋是现成的,虎皮也很好搞,没多久,一副超大挽具就做好了,看起来像模像样的。 灰海狸把这套挽具递给扎克的时候意味深长的说道:“霸王龙可是很凶猛的,你千万不要勉强。” 扎克把挽具放在手上掂了两下,说道:“不勉强,很好,这个挽具很合适。” 王希咖看到扎克这镇定的样子,心里又信了几分——扎克身高米,霸王龙身高9米,理论上是可以骑的。不过还是要亲眼见过才能知道真假。 接下来就是寻找霸王龙了。这项工作还比较简单,毕竟在座的基本都是老猎人了。无论你要追踪什么猎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水源地守株待兔——任何动物有需要喝水的时候,霸王龙也不例外。 寻找霸王龙的任务就交给血牙来完成,他是这一代的地头蛇。血牙变身去河边随便走了几圈就有了发现,河边的泥土里,赫然有一串巨大的脚印。 沿着上风口跟着脚印走到一处僻静的所在,就能看到霸王龙生活过的痕迹。这是一头成年的公龙,在这附近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 这霸王龙今天决定干件大事——捕猎一头腕龙。 腕龙身长大概6米,体重八0多吨。是陆地上最大最重的恐龙之一。跟腕龙比起来,身高9米,体重10吨的霸王龙就是个弟弟。 但今天,这头霸王龙偏偏想要去挑战腕龙。这实在是一种反常的行为,因为自然界的动物捕猎一般只是为了食物。霸王龙的食物足够多,根本没必要去惹腕龙,但有的时候动物就是会出现反常行为。 好比狮子一般都不会去招惹大象,因为他们的食物足够多,没必要花大力气去攻击大象。搞不好食物没得到,还白白搭上性命。但是每年在非洲大陆的动物学家都会观测到几起狮子袭击大象的事件。 至于狮子袭击大象的原因就只有狮子自己才知道了。也许是想要挑战极限,也许是突然看大象不爽,也许就是单纯的手贱了,总之狮子有时候是会攻击大象的。同样的道理,今天这头霸王龙就打算去攻击腕龙,就跟狮子攻击大象是一样,是有可能发生的。 不同的地方在于狮子攻击大象通常不是单独行动,是几只母狮子一起扑上去咬,必要的时候公狮子也会上来帮忙。但是霸王龙攻击腕龙就属于单挑了。 霸王龙一般攻击的都是比它矮的动物,比如三角龙之类,羊驼之类的生物。这样它可以利用速度优势跑到猎物旁边,低下头刚好就能用大嘴咬住对方的劲动脉,借助头部的摆动甩两下,打猎就结束了。 可是攻击腕龙就有个问题——腕龙太高了,咬不到劲动脉。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硬上。这霸王龙跑了几步高高挂跃起,冲着腕龙的脖子就是一口,可惜没咬到,只咬到腕龙肩膀。 那腕龙吃疼,发一声吼,紧跑几步。用肩膀照着大树一蹭,就把霸王龙蹭下来。霸王龙再去追,已经很难追到腕龙了,只好跳到腕龙背上挂着。被那腕龙左甩右蹭的搞下身来。 一般动物捕猎都是一击必杀,整了好几下没整死,那就说明狩猎失败。霸王龙偷袭腕龙不成,心里非常不痛快。仰天长啸一声,准备去随便找个倒霉鬼寻寻晦气。 没想到晦气竟然主动上门了,天上突然飞来一个皮绳圈,牢牢套在霸王龙脖子上——那是扎克,像套马一样把挽具套在了霸王龙脖子上! 可以想象这条霸王龙心里有多么愤怒!今天怎么什么都和自己作对,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它两眼冒血的就朝扎克冲来,不把这个毛茸茸的东西给生嚼了自己今后还怎么混? 王希咖等人退后十几米远,把场地空出来给扎克表演。其实看到这狂怒的霸王龙,王希咖也有点后悔怂恿扎克去骑它了——就为了争一口气,折损一个兄弟,这多不值得? 电光火石之间,只见扎克突然把手中的缰绳往下一抖,那霸王龙竟然摔了个狗啃泥! 这扎克,竟然能把霸王龙给生生扯翻!这是多么逆天的力量? 围观的众人都为扎克的生猛吃了一惊!恍惚间之间扎克跑几步,跳到霸王龙脖子上骑了起来! 王希咖一生中见过无数次大风大浪,但没有哪一次让他像现在这么震惊。 在后世,哪怕是技术最纯熟的牛仔,骑最野的牛,也只能坚持不到0秒就得被甩下来。而且你让他去骑老虎狮子他肯定是不敢的,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大家都。 但是扎克,竟然敢骑霸!王!龙! 什么叫玩命?这就叫玩命!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四章:降龙尊者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霸王龙此时的心情,那就是“暴怒!” 竟然被这个“白毛猴子”拉倒了,还被他给骑到自己头上了!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 一定要把这个东西从身上弄下来! 霸王龙第一反应就是回头去咬,却如何咬得到?又想用手去抓,可是霸王龙出了名的手短,根本就抓不到。 有些手短而又柔韧性不够的人,常常是不能抓到自己的背的,必须要借助痒痒挠。从比例上来说霸王龙的手比人类的还要短许多。而且他没有痒痒挠来把背上那个烦人的“白毛猴子”给挠下来。 那么,只剩下一招了!疯狂跳跃,利用惯性和离心力把背上这个烦人的东西给甩下来! 王希咖是第一次见到霸王龙这么狂跳的。感觉比最疯狂的野牛跳得还要癫狂,大地被霸王龙跳得阵阵发抖,树叶也被跳得震落下来。 在狂跳的同时,霸王龙还发出一阵阵可怕而疯狂的嚎叫。这叫声让方圆几里的动物都吓得瑟瑟发抖,除了王希咖等人留在原地以外,可谓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这种抖动幅度哪怕让后世最强的牛仔上来,也不能坚持过10秒。 郎那多也是在草原上混过的人,他曾经驯服过无数烈马。除了是个狼人,他也是一个威武雄壮的套马的汉子,可是霸王龙这种阵仗让他也感到害怕! 以摇摇机来打比方的话,霸王龙的摇动程度是摇摇机的一万倍! 可就是这么疯狂的程度,扎克却还嫌不够过瘾似的,不停的用手中的剑去刺激霸王龙。这剑就像马刺一样刺激着霸王龙狂蹦乱跳。如果说疯狂有等级的话,霸王龙已经达到了最高等级! “扎克不会就这么挂掉吧?” “应该不会,他不是说他以前骑过吗?我看他能行。” “我赌两个金币,扎克会被甩下来!” “我赌5个金币,扎克能驯服这条龙!” 血牙和灰海狸两个印第安人竟然就扎克能不能驯服霸王龙打起了赌。 “王叔叔,你以前见过扎克叔叔或者其他毛人这样做过吗?是不是每个毛人都要征服一条霸王龙才算成人?”初出茅庐的蒙克也被这场面给惊住了。生怕这是毛人的传统习俗。 王希咖以前倒是见过许多的毛人,在毛人一族中,扎克并不算最强壮的。当年的球球和穷穷都要比他强壮许多,他对球球那恐怖的战斗力至今记忆犹新。如果扎克能驯服一条霸王龙,那球球应该也可以。但他并没有亲眼见过有其他毛人做过同样的事,所以他也拿不准是不是每个毛人都需要驯服一条霸王龙。 但转念一想,现在毛人一族也要听自己的。哪怕他们确实有这样一种“传统”,只要自己把这个传统禁了就完了。老实说,他也不建议所有毛人都干这种事情,挑战霸王龙,对于毛人一族发展种群数量可算不得一件好事。 于是老实的对蒙克说道:“我以前没见过有其他毛人这样做过。但我想你扎克叔叔既然这么做了,那肯定是有把握的。当然你没必要学你扎克叔叔,你现在能力还不足,等你长大了,想要试试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注意安全。” “嗯,好的,谢谢叔叔!”蒙克郑重的点了点头。 王希咖突然又想到一件事,转头问尼古拉医生:“要是扎克被咬伤了,你能不能救活?” 尼古拉沉吟半晌,说道:“只要他头没被咬掉,我想我还是有办法救助的……” 这话让王希咖心安不少,他对着扎克喊道:“扎克,心一点,头不要被咬掉就行!” “没问题,放心吧!”那边正在骑龙的扎克回应道。听声音似乎他还留有余力。 “你觉得你跟霸王龙单挑,能打得过吗?”王希咖战斗力也很强悍的天狗。 “打不过,这怎么打得过?”天狗也被霸王龙的气势给压倒了。 “如果你飞在天上呢?你丢石头不是很厉害?如果扎克出现什么意外,你就丢石头砸那个龙的眼睛,我们把扎克救出来!”事到如今,王希咖也只能尽量做一点补救措施。当时天狗抱石头砸穿的威力还是挺大的,钢板都能砸得动,砸个霸王龙的眼睛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行,我试试吧。”天狗听完之后果真找来一块大石头抓在爪子里,只等一个机会就出手。 王希咖想了想,又叫众人把带来的ak47和弓箭都拿出来,统统瞄准霸王龙的眼睛。只要扎克出点什么意外,立刻就能限制住霸王龙进一步的伤害行为。 “扎克,你需不需要帮忙?”做完准备工作以后王希咖扯着嗓子问扎克。 “不需要!”扎克一边控制着龙,一边吼道。 “需要就说话,别逞强!兄弟们会看着你的!”王希咖又吼道。 “跟你们说了,我不需要!我马上就能驯服这头龙了,你们看着就好!”扎克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生气。 这还挺少见的。因为一般来说扎克脾气很好,不太生气。可能是他现在正在驯龙的紧要关头,不想被打扰吧。 王希咖见扎克说得这么斩钉截铁,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能做好准备,保持观察。 那边的霸王龙被扎克折腾了半天,还是摆脱不了。已经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但他心里还是不服气,两个眼睛瞪得通红,嘴巴还有血滴出来——那是因为全身血液集中在头部,血管压力太大导致牙龈出血。 霸王龙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但依然无法摆脱。可这头倔强的霸王龙并不想这么快认命,他还想做最后一:既然甩不下来,那我就把你撞下来。 霸王龙开始不断的用背去撞树,树都被他撞断了扎克去毫发无伤——因为他骑的位置在霸王龙的脖子上,撞树撞不到。 于是只好去撞墙撞山。山倒是不会被霸王龙撞倒,可是还是不能摆脱宛如附骨之蛆一般的扎克。霸王龙横下一条心,决定跟扎克同归于尽,于是开始不停的用头去撞山。这一招倒是有点效果,倒不是说能够撞倒扎克,扎克骑的位置足够风骚。只是因为霸王龙撞的力度太大,山上的碎石都被撞得滚落下来,有可能会砸到扎克。 这扎克却也灵巧,看到有石头落下就从霸王龙脖子上跳下躲避。霸王龙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再去咬扎克,它的脑瓜如今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一心求死。一下重过一下的往墙上撞,直撞得头破血流。 扎克看这霸王龙性子刚烈,再被它这么撞下去怕是真的给它撞死了,于是把缰绳猛的一拉。那霸王龙早已是强弩之末,被这么一拉,噗叽一声就栽倒在地晕死过去。 扎克拉着缰绳把霸王龙拖到离山比较远的地方放下——这霸王龙体重大概10吨。而毛人一族可以轻松把玩0多吨的铁球,拖一个霸王龙也不在话下。从身体比例来说,自然界也只有蚂蚁一种动物能像毛人一样扛起比自己身体重好多倍的动物。 霸王龙就像一堆死肉一样任由扎克拖着走,毫无挣扎迹象。 “哇!我赢了!扎克好强!” “扎克叔叔你太厉害了!” 大伙儿一拥而上,为成功支付霸王龙的扎克庆贺。扎克却淡淡一笑,说道:“还没完呢,就差最后一步了。你们给我点水,再去林子里打一头大动物来,待会儿等这霸王龙醒了我好去喂它。” 大家赶紧照扎克说的做。血牙他们跑到森林里去捕猎,王希咖递了一壶水给扎克。扎克仰起脖子吨吨吨吨就灌了一气。只见扎克雪白的皮毛已经被鲜血染红——原来在刚才霸王龙撞树撞山的过程中扎克也挂了彩。 “好了,你让他们把猎物打来抬到河边去,这龙我弄得差不多了,还差最后一口气它就服帖了。”扎克又猛喝了一口水,把剩下的水浇在头上。 说完纵身一跃跳回龙脖子上,用缰绳猛拉,想把霸王龙拉醒。然而霸王龙还是一动不动。 “这牲口不会被你给玩死了吧?” “没有,你站开一点,再给我一壶水。” 王希咖吧水扔给扎克,扎克挥一挥手,示意王希咖站远一点。只见他把水从霸王龙的鼻孔里倒进去,完了又自己含一口水喷到霸王龙头上。 那霸王龙果然然悠悠醒转过来。看到扎克,满眼都是惊恐。扎克也不说话,翻身跳到霸王龙身上把缰绳一拉,那霸王龙果然就站起来了。 这个时候的霸王龙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任由扎克在背上通过缰绳控制方向。扎克让它往东走它就不往西走。 扎克扯着缰绳控制着霸王龙走到河边让它喝水。霸王龙跟扎克折腾了大半天,早就口渴难耐。它本来就是一个冷血动物,体温一上来就容易昏迷。刚刚就是因为搏斗耗时太长导致不能控制体温昏厥了。 如今见到水,这霸王龙就不顾一切的开始狂饮起来。扎克却相当有经验,用缰绳控制着霸王龙的喝水速度,一点点的补充,不急不缓。 喝饱了水,又控制着霸王龙向河滩走去,那里有血牙灰海狸刚刚打的猎物,有棕熊,也有三角龙。 对于霸王龙来说,如今的水和食物都是扎克的赏赐。吃了喝了,也就对扎克言听计从了。不可一世的恐龙霸王,陆地最强食肉动物,就这么被扎克给驯服了。 目睹了扎克降服霸王龙的全过程,王希咖默默在心里给扎克起了个外号:降龙尊者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五章:脚踝终结者 “你看,我跟你说过吧,霸王龙也是可以骑的,只是比较费力罢了。”扎克尽量轻描淡写的跟王希咖说道。 “是是是,老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于扎克这个猛人,王希咖确实有点无语了。虽然他已经把扎克驯服霸王龙的整个过程都拍了下来,但还是不敢相信。 当初王希咖只是想找一些适合当坐骑的动物来骑,这样可以快一点到尼亚加拉。过程中不知道怎么搞的和扎克杠起来了,这才有了驯服霸王龙的一幕。 扎克已经给霸王龙取名叫“烈烈”,代表这头龙暴烈的脾气。如今烈烈对扎克可谓言听计从,成为扎克忠实的坐骑。 动物都是这样的,越难驯服的动物,当你驯服之后就越衷心。其他人在烈烈眼里只不过是蝼蚁,只有扎克一个人才是它的主人。当然,对于长相跟扎克差不多的毛人蒙克,这龙倒也客客气气的,觉得跟主人是一家人。但对于其他长得奇形怪状的众人,就没什么好脸色。 高高的扎克骑着一头高高的霸王龙,那气场简直绝了。 但显然,扎克的驯服过程具有独特性和不可重复性。目前来说,驯服霸王龙当坐骑这种事除了扎克谁也做不到。而现在大家是一个团队,单单扎克一个人有坐骑也不顶用。 天狗会飞,要不要坐骑也无所谓。血牙,郎那多,灰海狸都会变身成虎狼,速度很快,也不需要坐骑。但其他人还是需要的。这个其他人指的就是王希咖,蒙克,尼古拉,萨列满这些不会变身的人。 蒙克可以跟扎克一起骑烈烈,尼古拉作为一个吸血鬼,其实奔跑速度也很快。需要坐骑的就是王希咖和萨列满了。 不知道怎么搞的,队伍的领袖王希咖突然觉得自己反倒成了一个累赘。本来自己是这群人里智商最高,知识最丰富,长相也最英俊的人,结果现在却成了个废物,令人心酸。 心酸归心酸,坐骑还是要有的,不然走不到尼亚加拉。 血牙的建议是骑羊驼,他从林子里面找来两头羊驼给王希咖和萨列满。这种动物跑得不慢,性格也温顺,容易驯服。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吐口水,但你别被它吐到就没事。就算被吐了一脸口水,擦干紧也就没事。 萨列满对羊驼这个坐骑倒是没意见,骑得欢天喜地。但王希咖却有心理阴影——毕竟在华国传统文化中,羊驼不仅仅是一种动物,还是一种神兽——草泥马。听起来跟骂人的一样。 “还有没有其他正常一点的坐骑?”王希咖问道。 “正常一点,你指的是什么?”血牙和灰海狸表示羊驼这个坐骑在美洲就很正常啊。 “比如牛啊马啊迅猛龙啥的,你们印第安人不是都骑马的吗?给我弄匹马来有那么难吗?” “马和迅猛龙比较难弄,不过牛就简单多了。这里到处都是牛,你等着我去给你弄一头来。” 其实王希咖是倾向于骑马的,毕竟在不同的人类文明中,马都是最适合作为坐骑的动物。至于牛,也还行吧……当年老子就是骑的青牛过的函谷关,也算是一个有灵性的坐骑。 “王哥,您的牛来了!”血牙说着牵过来一头牛。 只见这牛肩高米,身披栗子色的毛发,肩膀宽大雄壮,背上还鼓起一大坨肌肉,看着跟个驼峰似的。牛角不长,向上生长,弯曲而锋利。一对牛眼睛闪烁着犀利的光芒,只要对视一眼,你就知道这货也是个狠角色。 这就是著名的美洲野牛了!这牛体型巨大,重达1吨。外形霸气,速度也很快,在后世是美国的国兽。在后世的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美洲野牛广泛分布于整个美洲大陆。后来欧洲殖民者为了灭绝印第安人,大量屠杀美洲野牛——因为这种野牛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灭绝了野牛,也就灭绝了印第安人。在1世纪,美洲野牛从巅峰期的上千万头锐减到了1000多头。 当然,在这个时代,美洲野牛还是随处可见的。因此血牙他们才能随随便便就找到一头。王希咖一见这头牛就喜欢上了,用这货当坐骑,可比羊驼要帅气1000倍! 当然,首先是要驯服这头牛。平时王希咖出行主要是开车,穿越以后偶尔乘骑的坐骑也大都是别人驯服过的,因此驯化经验一般。 但是有了扎克在前面驯服霸王龙打样,王希咖觉得自己也能驯服这头牛——毕竟自己好歹也是个练武的呀! 他也照样让人做了一副挽具,准备挑战一下这头野牛。 王希咖像西班牙斗牛士一样拿着套圈站在野牛面前,自己也好像是一个牛仔。事实上在后世的斗牛比赛中,也常常用美洲野牛进行比赛。由于这个牛比较野性,所以斗牛士死亡率相当高。 “咿……哈!”王希咖大喝一声,这叫声也是跟西部牛仔学来的。同时把手中的套圈抛出,想要套中野牛的脖子。 然而并没有套中。毕竟王希咖以前也没有套过牛,想要一次成功还是有点困难的。电光火石间那野牛突然一个箭步冲上来,那速度让王希咖想起了狼王塞申斯。 王希咖大叫一声“来得好!”,一个滑步往旁边一闪,想要闪开这野牛。然而并没有闪开——那野牛竟然会假动作。看着往左边冲的,实际上一个变向冲向右边。 真怎么躲得过?当然躲不过。王希咖当场就被野牛锐利的牛角挑上半空,凌空翻了两个跟头,像一个布口袋似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不好了!老王被野牛挑死了!”血牙大吼一声就要冲过去扶王希咖。 “都站好,不许扶!我看谁敢动?”王希咖突然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他的肚子留着血,那是刚刚被野牛角挑伤留下的伤痕。作为一个王者,如果连一头野牛都对付不了,自己今后还怎么带队伍?人家扎克连霸王龙都降服住了,自己难道还搞不定一头野牛吗? 王希咖也是个有脾气的人,此刻他的脾气也上来了! 战斗,战斗,一直战斗!如果死了,那就死了。但只要还有一口气,自己就要跟这野牛战斗到底! 腹部贯穿伤,全身软组织挫伤!这就是较量第一个回合,野牛给王希咖留下的礼物。这还算好的了,如果不是王希咖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铁布衫,这一下肠子都要被牛挑出来! 那野牛突然发出一阵“桀桀桀”的声音。“桀桀桀”这种声音一般都是港漫和无脑文使用在反派身上,用来形容反派邪恶的笑声的——那么,这野牛突然“桀桀桀”是啥意思,它是在笑我吗?野牛也会笑吗?还是说它看不起我?来不及细想,那野牛再次向王希咖冲来! 王希咖也不是吃素的,毕竟是跟狼王塞申斯单挑过的男人。同样的错误他不会犯第二次,既然这个牛会假动作,那我也来假动作! 冲着野牛来的方向,王希咖肩膀往右一晃,同时脚步往左前方一动!这就是著名的体前变向,也叫rssvr。这一招在篮球中运用的比较多,尤其以1世纪初76人队的艾弗森用得最好。 此时王希咖把这一招使了出来,那野牛没有打过篮球,又怎能应付得了这一招?果然被王希咖晃过去了。 体前变向,或者说rssvr还有另外一个名字:脚踝终结者。就是说,被这一招晃过的人,脚踝容易受伤。 野牛也是一样,被王希咖用假动作晃了一下之后,左前腿和右后腿同时两个脚踝都被崴了! 两个脚踝同时受伤让野牛的移动速度大为受限,而且,在这块场地里是没有给野牛治疗伤的队医的。 王希咖突然把身上沾满鲜血的衣服脱下来晃动。他看过许多斗牛士的比赛,知道野牛最恨红色,见到红色就会发狂。 其实这是不对的,有研究说牛其实是色盲,分不清红色。斗牛士之所以喜欢挥动红布,完全是因为红布比较显眼,容易吸引观众注意力。牛对颜色是无所谓的,只是在漫画和电视节目中把牛塑造成对红色敏感的样子。 真正让牛敏感的东西是晃动的布。要知道牛是一种天生骄傲的动物,它不喜欢有别的动物在自己面前嚣张,尤其是动物。看到飘动的东西它会认为是一种挑衅,所以会毫不犹豫的顶上去。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反正王希咖脱下衣服在美洲野牛眼前晃,再次把这牛的怒气值拉满了。这时这个牛也不再发出“桀桀桀”这种怪声音了,而是仰天长啸一声:“哞儿~” 这是地球上所有的牛科动物通用语言,意思是“我要上了!” 那牛叫过以后继续向着王希咖挥动的衣服冲过去。然而它忘记了一件事,一件重要的事:自己的脚踝受伤了。 在它脚踝没事的时候王希咖尚且能躲过,何况它的脚踝已经受伤了呢? “唰!”牛顶空了。 “嗖!”牛脖子上突然多了一个东西——是王希咖的绳套。 原来王希咖知道自己的技术一般,用抛绳套的方法成功率太低,所以他选择了一个笨办法——站在牛旁边,等牛冲过来的时候直接套上去就行。 有时候,最“笨”的方法也是最后好的办法。自从套上了绳套,美洲野牛就丧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自由。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六章:蒙克的启蒙 套上缰绳之后就简单多了。王希咖学者扎克的样子把缰绳使劲往下一拉,那野牛本就脚踝受伤,吃不住力,一下子就跪了下去。 王希咖乘势骑到了牛背上——驯服过程中最难的一步已经做好了,那就是骑上去。野牛站起来想要靠活蹦乱跳把王希咖抖上去,却因为脚踝受伤跳不起来。只好悲愤的仰天长叹:哞哞哞! 这哞哞哞的意思翻译成人类语言就是: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 这野牛就这样认命了。 “我赢了!”王希咖从牛背上跳下来,刚才注意力一直放在野牛身上,这会儿放松下来才感觉到疼痛。肚子上被牛角挑开的口子血还没有止住,一直不停的向外冒血。 尼古拉医生赶紧冲上来给王希咖止血,好在王希咖经常健身,腹肌比较结实,这牛角只是刺到肌肉层,没有顶到内脏,不然还真是危险。 治好了王希咖,尼古拉又给野牛治疗。这野牛除了崴了两个脚踝以外没有受其他的伤。它的伤主要是在内心——作为一头野牛的全部骄傲已经被王希咖给摧毁了。从此以后它接受了自己作为王希咖坐骑的命运。 王希咖给这头野牛取了一个名字:“野牛比尔”。这是他从好莱坞电影里想到的名字,在好莱坞电影中,牛不是叫比尔就是叫比利,相比起来,王希咖更喜欢“比尔”这个名字。 “叔叔,为什么我看你驯服霸王龙都没王叔叔驯服个野牛那么费力,你那么厉害,为什么还要听王叔叔的呢?”蒙克入世未深,看待事物的方式还比较简单。以他少年人的心性还以为世界是以战斗力高低来决定话语权。作为一个毛人,他当然希望同为毛人的扎克能当老大。 以前他见扎克对王希咖服服帖帖,还以为王希咖的战斗有多么。今天看了王希咖跟野牛的对决,感觉也就那么回事。 “你还,不明白这个世界上的规矩。这个世界,都是你王叔叔的。”扎克像蒙克解释到。 “为什么,难道其他人都打不过他吗?”每个少年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什么事情都想问出个所以然来。 “恰恰相反,在这里的人,论单挑的话,你王叔叔可能谁都打不过。那边的郎那多叔叔会变狼,血牙叔叔也会变狼,灰海狸叔叔会变老虎,天狗叔叔就更厉害了,会飞,战斗力很强,就连那个医生尼古拉叔叔,也是个战斗力很高的吸血鬼……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些厉害的人物都愿意听你王叔叔的话呢?”扎克平时不爱说话,但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告诉蒙克一些世界上的道理。 “为什么呢?王叔叔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蒙克左看右看,只觉得王希咖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这也难怪,蒙克从生活在德纳里雪山,没有见过王希咖的船,也不知道王希咖造出的ak47,飞机,坦克……唯一见到王希咖表现战斗力就是他笨拙的驯服野牛的过程 “因为脑子。”扎克说道。 “脑子?脑子有什么用?”蒙克问出了一个经典的问题。 “脑子当然有用,光靠蛮力,我也打不过霸王龙。我之所以能战胜霸王龙,就是因为我的脑子比霸王龙要好,因此霸王龙才会听我的。”扎克说出了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地球最强物种的原因:人类的大脑比其他的动物都要发达。因此才能打败各种野兽,成为地球上无敌的存在。 “哦,我明白了,你们都是笨蛋,被王叔叔驯化了!”蒙克开心的说道。 这话也只有蒙克能说,其他人说出来的话估计要被扎克当场打死。所谓童言无忌,听到蒙克这样口无遮拦的话,扎克也只能笑笑,和蒙克讲起了王希咖的故事。 从王希咖跟自己的相识说起,讲到了毛人一族最强大的战士球球那恐怖的力量,讲到了穷穷当年广阔的疆土。然后讲到了匠人一族如何凭借一场大雨在那场旷世绝战中击败了强大的毛人。 听到这里蒙克不禁伤心落泪,双手紧紧握成了一个拳头,恨不得马上去找匠人报仇。这场大战他的爸爸宁宁也曾经跟他讲过,只是爸爸讲得比较简单,因为爸爸只想跟他解释自己一家为什么会远赴美洲。 而扎克就不同了,他给蒙克讲这些,主要是让他对这个世界多几分了解。对于没有出过远门的孩子来说,了解世界的主要途径就是听长辈们讲故事。 “吁!”扎克一拉缰绳,霸王龙烈烈立刻就低下头颅。扎克跳到地上,喝了口水继续给蒙克讲毛人惨遭灭族之后,王希咖如何保护了自己,匠人又如何找王希咖收税。 王希咖如何造出了先进的枪械武器带领军队和匠人血拼,匠人如何凭借计谋让王希咖吃了大亏,王希咖又如何造出了飞机,一个人把匠人营地炸平! 这故事讲得生动,几乎像一个说书人。就连烈烈也专心致志的聆听,仿佛它听得懂似的。蒙克听得就更投入了,当听到到王希咖一个人开着飞机灭了匠人的时候忍不住叫了声“好!”感到非常解气,觉得王希咖确实是有点东西的。但同时也感觉有些地方还不是很理解。 “叔叔,飞机是什么?像天狗叔叔那样会飞吗?”蒙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他并没有见过飞机。想象不出飞机的厉害。 “飞机,是一种会飞在天上的铁的坐骑,比天狗叔叔还要厉害,等咱们回到上河口你就知道了。”扎克解释到。 紧接着他又讲了王希咖如何跟草原狼族发生纠葛,如何在单挑中击败了狼王塞申斯成为新狼王,又如何击败了吸血鬼之王德古拉,如何远征埃及战胜僵尸,又如何造船环游世界,如何凭借智慧化解了因纽特,科莫奇,阿帕奇人之间的仇恨…… 听完了这一系列的故事,蒙克彻底的改变了过来。从开始时候对王希咖的不屑一顾,到现在的近乎崇拜。 “叔叔,王叔叔为什么这么聪明?”蒙克现在也隐隐约约知道脑子的重要性了,但好多东西还不明白。尤其不明白为什么王希咖的智力会超过其他人那么多。 “因为你王叔叔是从未来的时代穿越过来的。他知道今后会发生的事。等你有空让王叔叔给你说说他讲的外星人的故事,那才有意思呐!”扎克已经把自己会讲的故事都讲了。至于王希咖在船上给大家讲的那个《三体人》的故事,他实在是讲不来。 “好的,谢谢扎克叔叔!”蒙克听故事听上瘾了,立刻想要去找王希咖给他讲《三体》。听完故事的蒙克,再看王希咖的感觉就不同了,只觉得这个人身上似乎都笼罩了一圈神圣的光圈,跟个神一样。 此时王希咖正坐在河边检查伤势:血已经止住了,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休息两天就好。但王希咖还是找了杯酒倒在伤口上——这是为了给伤口消毒,怕感染。野牛比尔就静静地看着王希咖,它两个受伤的脚踝已经缠上了厚厚的绷带,那是王希咖为它包扎的。 蒙克就是这个时候跑到王希咖身边,让他给自己讲三体人的故事。王希咖看了一眼蒙克,又看了一眼扎克,不知道扎克给蒙克讲了些什么,怎么莫名其妙就喊自己给他讲三体? 孩子想要听故事是人之常情,王希咖也不想拒绝。关键是此时此刻他的伤口很痛,不是很想讲话。于是王希咖把众人喊过来,说道:“今天我受伤了,就在此地露营吧。大家给蒙克讲一讲三体的故事。当然,先从基础的牛顿三大定律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讲起,我看看你们有没有忘记这个故事。” 自己旅游的好处就是想什么时候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话音刚落,众人就跑到丛林里打猎,用来当作晚饭。 萨列满采集了一些野果,血牙打到了一只野猪和三只野兔,灰海狸打到了几只松鸡,扎克打到了一头肿头龙。大家把野味在河边处理干净,就升起篝火边吃边聊。 聊天的主要内容就是给蒙克进行启蒙教育。距离王希咖上次在船上给大家讲课已经过去多时,好多东西大家都已经忘记了。尤其是因为没有做练习题,牛顿三大定律讲了个啥基本上没人记得,只记得是讲“苹果为什么落在地上”,相对论讲的就是“光速非常快,没有什么东西比光更快。”至于其他的,只记得“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地球是个球,宇宙很大,如果地球人不团结起来搞科技,就会有很厉害的三体外星人过来攻打,把所有人都变成奴隶。” 对于这些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来说,能记住这些也不错了。令王希咖刮目相看的是天狗。这家伙不但清楚的记得牛顿三大定律的公式,还能解释出广义相对论和狭义相对论的区别。看来这个扶桑人的确很善于学习,后世关于“亚裔比较会读书”并不是种族刻板印象。 王希咖不是很想讲话,就把启蒙毛人蒙克的任务交给天狗。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七章:野牛比尔 王希咖决定在营地养个几天的伤。反正也不赶时间,如果伤口没有好透,在路途中导致伤口开裂就不好了。 在这段时间里,大家就忙着给蒙克继续启蒙,这项工作主要由天狗来完成。扎克则负责传授蒙克一些毛人的战斗技巧,比如射箭,射击之类。同时也教蒙克如何骑霸王龙。 从生长在雪山的蒙克成长环境比较封闭,也没接触过什么外人。如果让他就这么一直下去,估计真会变成一个蒙昧无知的雪山野人。好在突然认识了这个时代,这个星球上知识最丰富的王希咖一行,彻底改变了蒙克的命运。 蒙克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各种各样的知识,战斗技能,生存技能,舞蹈动作,好听的歌却,烹饪技巧,不同种族的语言,牛顿三大定律……蒙克就像是一块干燥的海绵,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各种各样的知识。 大家都有事情干,唯有新驯化的野牛比尔,似乎无所事事。这附近就是它生活的家乡,然而它却不能回去。因为它已经有了主人——王希咖。 牛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这种和人类的特殊纽带关系似乎存在于它们的基因中。当人类开始尝试驯化它们的时候,它们会暴跳如雷,进行殊死的战斗。可是当战斗失败被人类骑上去之后,它们又会变得格外的顺从,把驯化它们的人类作为主人。 主人叫他们犁地它们就犁地,叫它拉扯它就拉车。它们就这样和人类建立了某种契约工作,在这份契约中,它们负责做一些人类不擅长做的工作,比如长距离奔跑和重体力劳动。而人类负责给它们提供食物。 自从被王希咖骑上去的那一树间,比尔自认为就和王希咖建立了这一契约。而王希咖也的确旅行了它自己的那一份义务:每天都给比尔提供大量的食物,帮助它恢复健康。 可是比尔并没有履行自己付出劳动的义务——因为王希咖并没有给它安排任何任务。既没有让它犁地,也没有让它当坐骑。自己每天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天天做工作的时候,盼望着休息。可是当你真正的休息了,又觉得无聊,空虚是很可怕的,甚至比工作还要可怕。 作为一头野牛,比尔之前一直都挺忙的:每天都要去寻找新鲜的牧草,提防着猎人和其他的野兽,和其他的公牛为了争夺交/配权而进行战斗。 到了冬天就要从寒冷的北边一路迁徙到南方,而到了夏天又从炎热的南方迁徙到北方。可以说是一生操劳,可是如今,生活突然空闲了下来。 当你有大量的空闲时间,难免就会胡思乱想:比尔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王希咖驯化了自己,有没有可能不是让自己去做劳动的,而是想要把自己当作种牛或者杀了吃掉?它知道有时候人类会驯化一些健康的公牛,用来和母牛配种。这样的话人类就可以得到大量优秀的牛宝宝。而这种专门用来配种的牛,又被称为种牛。难道将会成为种牛吗? 牛并不是单配偶动物,但比尔却有自己的心上牛。那是一头漂亮的母牛,比尔和其他的野牛进行了无数次战斗才获得了这头母牛的芳心。倘若自己做了种牛,又如何对得起这头母牛,如何对得起自己之前的奋斗呢?可是就算不想,但是主人强迫自己作为种牛,哪怕有百般不情愿,也只能服从主人。 不对!这两天并没有看到主人驯化其他的牛。假如要做种牛,那主人一定还会驯化其他的母牛的,如果没有其他的牛,那就不是种牛了。 不从事劳动,又不是种牛,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自己,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主人驯化自己,是为了用做肉牛。 有时候人类会驯化一些动物,不让这些动物运动,每天只是提供食物,把这些动物养得肥肥胖胖的,然后吃掉。最常见的用于吃掉的饲养动物就是牛,猪,鸡。这个时代的人类,并没有现代化的养殖场。但每个地方的人都已经开始饲养一些用于食用的动物了。 假如主人把自己养做肉牛,自己又能干什么呢?好像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默默接受命运。想到这里,比尔不禁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吃饭也没什么胃口。 王希咖看比尔每天饭也不吃,还天天流眼泪,心里也感觉毛毛的。想起郎那多好像会动物语,就让郎那多去跟这野牛比尔沟通沟通。 郎那多去问,比尔只是摇头,什么话都不说。同样懂动物语的血牙,灰海狸也问不出什么,就连天狗去问,比尔还是一句话都没有,同时也不怎么吃饭。 这就没办法了,看着日渐消瘦的比尔,王希咖开始觉得这牛是不是患上抑郁症了?难道是这牛因为被自己击败了不服气,所以才绝食抗议吗? “还是我来看看吧。”尼古拉说完走近了野牛比尔,把一只冰凉的手放在了牛头上。 看到尼古拉,王希咖就放心不少:尼古拉有一项特殊的能力——能够看到别人脑子里的一些画面,了解别人的内心。这个能力对牛也是有效的,而且尼古拉身为医生,对于抑郁症什么的应该也有一定的治疗方法。 尼古拉手抚牛头,双眼目视着野牛比尔,一动不动,就仿佛时间停止了一般。过了良久,才抬头说道:“没事,它就是想母牛了,另外怕你把它养肥了吃掉。所以有点害怕。” 不得不说尼古拉还真是有一手,轻而易举就看穿了比尔的心思。 “咳!就这点事儿啊,你去跟这牛说一声,我不杀它,就让它当坐骑去趟尼亚加拉。大概一两个月的时间,完了它还是继续回牛群,该干嘛干嘛。要是想伙伴了可以回去打个招呼。要是实在舍不得也不勉强,我再找其他坐骑就是了。”王希咖笑道。 “我能看穿动物的心思,但是我说不来它们的语言,你还是让郎那多来给它翻译翻译吧。”尼古拉其实会一点点动物语,但他不想说,因为觉得有点羞耻。 郎那多就没这个思想包袱——他很喜欢说动物语,于是就把王希咖的话给野牛比尔翻译了一下。 外人听起来就好像郎那多在学牛叫“哞哞哞哞”的,但野牛比尔听起来却非常震惊——这郎那多的口音非常地道,听起来几乎像个本地人。 这一次野牛比尔也向郎那多敞开了心扉,痛痛快快的聊了一阵,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比尔表示它愿意作为坐骑陪王希咖去尼亚加拉,也愿意吃饭了。 同时,比尔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既然要去尼亚加拉,这两天为啥不走了呢? 王希咖听完之后指着自己的肚子,说道:“要养伤,在这里玩几天。” 郎那多翻译完王希咖的话,野牛比尔说道:“怪我咯?” 这句话郎那多没有翻译,怕王希咖听了真把比尔做成牛肉干了。偏偏王希咖还不依不饶的追问“它刚才说啥?” “哦,没说啥,它说祝您早日康复!”这就是郎那多作为翻译的好处了。王希咖和比尔之间语言不通,所以必须要借助郎那多。而郎那多说什么就是什么,双方都不会怀疑。 “你告诉它说谢谢。我再在这里玩几天,5天后出发。”王希咖骑士伤口已经结疤,要立刻出发也行,但他觉得保险起见,可以多待几天。 这句话郎那多如实翻译了。 “哦,你跟他说,5天后出发的话我想请个假,回去跟伙伴们说一声,5天后再来带他去尼亚加拉。” 这句话郎那多吃不准该不该如是翻译……像比尔这么拽的坐骑他还真没见过。一天班没上呢就先想着请假。像这种员工,哪个老板会喜欢? 但作为一个翻译,郎那多最终还是坚持住了职业素养,把比尔的话原封不动的翻译给了王希咖。 “哦,行吧。你告诉它既然说到就要做到,5天后必须要见到它,不然就把它给炖了。”王希咖说道。反正这几天自己都在养伤,这野牛比尔在这里也做不了啥,它要回家跟家人告个别啥的也是人之常情。就算想跑,他也跑不了。血牙,灰海狸的分分钟把逮回来。 “老大同意了,咱爷们儿说话算话,你要是5天后不回来,以后你也就别混了。”郎那多又私自改了一下王希咖的话,把“炖了”这个词给省略了。作为一个翻译,他可谓是非常善良了。 “来,我既然说了就肯定会来。5天后在这里见。” “行,那你去吧。” 对完话,比尔就开心的离开了营地。就像所有带薪休假的员工一样,感到特别的快活。 这5天,它有好多事情想做,首先是和群里的朋友打声招呼,让他们给自己留个位置,过两个月自己还会回来。另外也要和自己心爱的母牛说说悄悄话,让它等着自己,不要吃别的牛的草。 自己想的倒是挺好,可是回到群里一看,自己都震惊了!被血牙他们抓走以前比尔是群里的带头人,这才两天,群里已经选了新的带头人,自己的消失,对于群友们来说,似乎一点也不重! 看到比尔回归,野牛群也惊了个呆!以前群里的牛被豺狼虎豹掠走是常有事,就没见过被掠走还能回来的。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八章:不如上班 野牛群的新带头人是一头5岁的健壮公牛,以前一直算是群里的二当家。从来不会对别尔表现出一丁点不顺从,算得上是比尔的心腹。 然而今天,恰恰就是这个“心腹”取代了比尔的牛群领头人的位置。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地球离了任何人照样转动,牛群也是一样,离了谁也照样运转。 对于野牛这种社会性动物来说,没有什么比“社会性死亡”更令人难受的了。短短几天,比尔就这么被自己的族群遗忘,让它感到了牛情冷暖。 试想假如你是一个公司的高管,只不过是出去度了几天假,回来以后发现自己多年打拼的位置被人顶替了。跟你要好的同事跟新高管打得火热,自己的朋友,爱人全被新高管给笼络住了。你会怎么想?你会怎么办?这种事搁谁谁受的了?反正野牛比尔是受不了。 野牛比尔一句话也不说,径直走到代替了自己的领头牛面前,一个野蛮冲锋就把领头牛顶翻在地。那个领头牛也发了狂,站起来冲着比尔冲怼了过来。 比尔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就等着领头牛冲过来。 “啪!”两头牛顶到了一起!激烈的碰撞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声响,丛林里的鸟群都被这巨大的声响惊得飞了起来! 整个牛群瞬间靠拢,围观这场新老牛王的对决。爱凑热闹看打架并不是是人类独有的陋习,而是所有群居动物的天性。 试问世界上有哪一种群居动物不爱看打架呢?狼群之间争夺狼王的战斗,所有狼都会围观;猴群之间争夺猴王的战斗,所有的猴子也会来围观;羚羊,野马之间争夺王位的战斗,所有的同类也会来围观。 围观,不仅可以获得视觉上的享受,还可以从围观中学习到不少的战斗技巧。这一场新老牛王的对决就是牛族战斗技巧的全方位展示,是每一头有理想有追求的牛都不会错过的比赛。 打个比方来说,这场比赛就相当于乔丹单挑科比,马拉多拉单挑梅西,贝利对决罗纳尔多。相当于鹰哈比布单挑夜魔弗格森…… 在后世,彝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都有斗牛的习惯。这种斗牛不同于西班牙斗牛,也不同于美式牛仔斗牛。西班牙斗牛和美式牛仔斗牛都是人和牛之间的战斗。而彝族,哈尼族的斗牛是牛与牛之间的战斗。 双方各挑选一只强壮的公牛,同时喂这些牛吃些辣椒一类的食物,然后让牛互相战斗。胜利的一方就是牛王,通常一场比赛牛王的主人能获得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奖金。 为了获得牛王奖金,有些牛主人甚至会违规给战斗的公牛注射睾酮,类固醇一类的兴奋剂——毕竟这种斗牛比赛不会给牛尿检。 当然,后世最厉害的斗牛比赛也无法与现在这场野牛大战相提并论。因为后世斗牛的那些牛大部分都是被长期驯化的水牛,虽然有些牛喜欢打架,但是从野性和力量来说是无法与这些天生奔放的野牛相提并论。这是由基因决定的,任何兴奋剂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 就好比后世最厉害的格斗选手,也无法击败人类的近亲银背大猩猩。有些东西是天生的,无法改变。 从武学的角度来说,野牛比尔和新牛王之间的这场对决就像少林对武当,凌波微步对绝乾坤大挪移,九阴真经对上九阳神功,东方不败大战独孤求败。 牛角对牛角,针尖对麦芒。领头牛借助助跑的动力能优势,竟然也无法撼动分毫。足以证明比尔的力量要比这头新的领头牛要大上不少。 熟悉斗牛的人都知道,牛最喜欢头顶头的进行较劲,俗称“顶牛”。顶牛不仅是实力的对决,也是战斗意志的比拼。 “嘿!你还回来干什么,你知道这里是我的地盘了吗?”新上任的领头牛用牛语向野牛比尔说道。一双牛眼已经瞪得通红,像是要滴下血来。 在比尔被血牙和灰海狸掠走之前,这头领头牛早就想要挑战野牛比尔的权威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在野牛比尔被掠走之后,它迅速击败了几个竞争者,成为新牛王。结果位子还没坐热呢,比尔就回来了。这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哞哞哞哞,哞哞。”比尔冷静的说道,一双牛眼死死顶住新牛王,寸步不让。它说的“哞哞哞哞,哞哞”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我回来不是要证明我了不起,只是想说,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夺回来! 话不投机半句多,说道这份上已经没啥好说的了,一切凭实力说话。一轮顶牛,新牛王被比尔顶的节节后退,在力量的比拼中败下阵来。 “哞!” “哞哞!” 牛群中围观者中爆发出了一阵欢呼,相当于人类的“好!”“vrygd!”听着自己的“部下”为比尔而欢呼,新牛王面色一沉,对于比尔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它真的好恨!恨围观牛群的随风草两边倒,恨自己的力气为什么没有野牛比尔大,恨命运的不公,为何自己刚当上牛王,比尔就回来了。这种事情几万年也没发生过,为什么偏偏发生在自己头上? 既然力量拼不过,那就用智力来打败它!只见这牛卖个破绽转身就跑,想引比尔上前来追。等比尔速度起来了,它再来个急停,回头一顶把比尔顶翻。这一招在枪术中叫做“回马枪”,在野牛的战斗中叫做“回身顶”。 “回身顶”的要诀并不在于回身,而在于先示弱,引诱敌人过来追击。然后在追击过程中一个急停回身,给予追击者致命一击。 这个回身一击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施展出来,追击者很难防御。如果追击者降速的话就会放跑敌人,不降速的话巨大的速度势能带来的惯性将会给被追者的回身一击增加巨大的威力,很难防备。 许多枪术名家都把这招“回马枪”作为绝招使用。比如赵云的赵家枪法,岳飞的岳家枪法,豹子头林冲的林家枪法,核心大招都是回马枪。不知道多少武林高手都着了道。 平心而论,新牛王隐忍多年,心智在野牛群中不可为不出众。这“回身顶”的绝招是它自己冥思苦想钻研出来的,专门为了对付野牛比尔。假如你的敌人对你潜心研究多年,那你就危险了。 如果野牛比尔没有受到王希咖的驯服,那还真有可能吃亏。但现在的比尔不同了,经过与王希咖一战,它的心智已经大为提升。 只需要一个眼神,它就明白了新牛王想要做什么。比尔将计就计,不急不缓的跟在新牛王背后追着。 新牛王听着比尔的步点,心里算着距离。 “是了,就是现在!” 新牛王突然一个急停,转身就用头上的锐角向比尔顶去,比尔的速度已经起来了,想要停需要一两秒的时间,这一两秒,足够新牛王把利角顶/进比尔的身体!这个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哪怕是让赵云亲自来使这一招,也大概就是这样了。 奇怪的是野牛比尔并不降速,而是迎头冲过来,就在新牛王的利角快要触碰到自己的时候,只见比尔一个变向往左顶去。新牛王赶忙变换方向跟着比尔往左,不料比尔只是虚晃一枪,肩膀一抖突然往右边冲过来。 这就是野牛比尔从王希咖身上学到的绝招:体前变向,又叫rssvr。人称脚踝终结者。 新牛王没料到野牛比尔竟然会使出假动作,如今它再想变化已经来不及了!它的身体跟不上脑子,就像野牛比尔第一次面对这招的时候一样,新牛王的两个脚踝都被崴了。脚踝终结者果然并非浪得虚名。 “竟,竟有如此精妙的步伐!我果然是败了啊……”此时此刻,新牛王心中只有这么一个想法。随后它感觉自己头上一沉,那是野牛比尔顶过来的力量。 “咔……咔嚓!”只听一声脆响,新牛王的右角竟然被比尔生生给顶断了! 牛角可以说是公牛最重要的武器,失去了牛角的公牛,就像失去了牙齿的老虎一样,再也没有战斗力了。 “我,我不再是一头完整的公牛了!”失去一只牛角给新牛王带来的冲击力可以说是巨大的。 此时此刻,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不再完整了……”随后它只感觉肚子一凉,原来是被野牛比尔顶翻了。 比尔把一只前蹄踏在新牛王身上,向围观的众牛发表了一番演说:“哞哞哞哞,哞哞哞哞哞!” 意思就是说:“还有谁不服,可以出来试试!” 刚刚目睹了比尔的实力,其他的野牛这个时候哪里敢开腔?只得一起高呼“哞哞哞!”,表示永远忠于野牛比尔。 “哞哞哞,哞哞哞哞哞!”比尔听见熟悉的欢呼,又发表了一番讲话。意思就是:“我现在要出差两个月,在我不在的这一时期,大家要友好相处,不要想着夺我的位子,等我回来,还当你们的牛王。 “哞!”野牛们齐声叫喊,表示服从。 野牛比尔刚打了一场大仗,突然没了放假的兴致,随便叫了两声便拔蹄走了。相比起在这个群里混,还不如去找王希咖上班有意思。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七十九章:蛇神猜想 “你怎么提前回来了?被赶出来了吗?”郎那多看着满身是伤的比尔问道。 “谁敢赶我走?我是觉得跟他们瞎混没意思,还是来跟你们学东西比较好玩。”牛族的事情,郎那多怎会懂得?比尔也懒得跟郎那多再说什么,径直走到王希咖脚下匍匐起来,像一只温顺的狗。路上心不在焉,差点被霸王龙烈烈给一口吃掉。 “哎,多结实的一头牛啊。就是肌肉太紧致了,做成牛排可能会影响口感,只能做成牛肉干。牛排还是要肥瘦相间的雪花牛比较好吃。”王希咖抚摸着比尔背包巨大的驼峰想到。 王希咖不算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什么都吃。但他也是一个有共情心的人,假如他养了狗做宠物,那他就不吃狗肉了。如今驯服了一头牛当坐骑,最近自然不太好吃牛肉。 看着比尔顺从的样子,王希咖突然兴致来了。他找印第安人要了一支印第安笛子,骑上比尔的背吹奏了一曲华国笛子名曲“放牛”。 这首调皮欢快的笛声一出来,立刻就赢得众人的喝彩。印第安人虽然也有笛子,但一般吹奏的曲子都是类似“最后的印第安人”一类比较空灵悠远的曲子。从来没有想过笛子也能吹“牧童”这种欢快的风格。 如今听到这样不同的音乐,自然欣喜异常,缠着王希咖教他们这首新曲子。所以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种族之分的。不同的人哪怕语言不通,听不懂对方说什么,但是只要有一定的“音乐细胞”,对方都能听得懂。 看到大家喜欢“放牛”这首曲子,王希咖高兴极了。所谓知音难求,搞音乐的碰到懂音乐的是最爽的事情了。于是他一天到晚都骑着牛吹着放牛。 王希咖从在城市里长大,从来没有放过牛。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丝丝的“牧童情结”,喜欢幻想自己是一个骑在牛背上的牧童,吹着笛子每天带着牛到处去玩,去水塘里游泳什么的。 只可惜印象里的牧童,放的牛大部分都是水牛。比尔不是水牛,不知道它会不会游泳。王希咖突然想要试试比尔的水性,就把它赶到河边。 谁知道任凭怎么赶,比尔就是不下水。有一次王希咖从远方赶着比尔冲刺,想利用高速奔跑的惯性把比尔带入水中。谁知道这个比尔会急停,冲到河边一个急停把王希咖甩进了水里,把血牙的祖传老笛都给摔断了。这笛子是血牙爷爷的爷爷时候做的,血牙一直带在身边,谁知道就这么被搞断了,没办法只能从新做一支。 “妈的,这牛为啥这么多假动作?算了,以后再也不教它游泳了!”王希咖从水里湿漉漉的爬起来说道。 其实比尔是会游泳的,作为一头牛,游泳是基本技能,它游泳技术不比水牛差。只是比尔是一头野牛,身上有长长的毛发。就像其他身上长毛的哺乳动物一样,比尔不喜欢游泳。因为毛被水沾湿了以后行动不便,而且容易感冒。狗也是会游泳的,但毛越长的狗越不喜欢游泳,这也是同样的道理。 而水牛的体毛相较于其他的牛要少很多,因此可以长时间泡在水里。类似于河马,犀牛,大象这种体毛少的哺乳动物,都很喜欢游泳。 王希咖本想给比尔理个发,把它的毛剪短。但想想现在是冬天,也就作罢。 “出发!去尼亚加拉!”在营地待得时间也够久了,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出发了! “我们来比一比,看谁跑得快!”王希咖突发奇想,想飙一下坐骑。 血牙,灰海狸,郎那多各自变身,扎克骑着烈烈,王希咖骑着比尔一起奔跑。一场比赛下来,短距离的的话烈烈最快,血牙,灰海狸,郎那多不相上下,比尔最慢。但是长距离就是比尔的天下了。 这也跟大家的饮食习惯有关。霸王龙,狼,美洲虎都属于肉食动物,擅长短距离冲刺,而比尔是食草动物,比较擅长耐力跑。 从阿拉斯加到五大湖区尼亚加拉大概1八00多公里,每天走100公里的话,不到0天就能到。 大家一路走走停停,饱览美洲风光。美洲这块土地还是很富饶的,平原很多,适合搞生产。如果是机械化耕种,那一个人就可以就可以负责上万亩的耕地。只可惜现在的美洲人都不怎么种地,完全靠打猎和采集野果度日。只是偶尔有些人会种点南瓜,玉米之类,但都不成规模。 也是,如果你不用种地就能吃穿不愁,又有谁会去主动种地呢?要等到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当地的原住民才会开始种地。 王希咖决定加快这一进程,尽快让美洲印第安人开始大规模种地。到时候工厂一建,拖拉机一开,这广阔平原立刻就变成万亩良田。当然,不是现在。这一次来美洲主要就是旅行,说白了就是来玩的。 美洲印第安人还是很多的,大部分都是血牙,灰海狸的部下。阿帕奇人和科莫奇人毕竟是北美最大的两个族群,很有排面。 王希咖的队伍里有两个印第安头领,因此他的行程也基本上是从一个印第安人营地到另一个印第安营地做客。 北美还没有通上电话,也没有照片啥的。但奇怪的是遇到的每个印第安人都认识血牙和灰海狸,知道他们是族长。要知道哪怕是在欧亚大陆王希咖自己的领土,有照片有电话,也有好多人根本就不知道王希咖长啥样,甚至都不知道王希咖是自己的头领。也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是怎么认识血牙跟灰海狸的。 原来印第安人流动性非常大,血牙和灰海狸每天都到处跑,整个北美都被他俩跑遍了,真可以算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另外此地的印第安人大都会变身,嗅觉极为灵敏,随便一闻就知道对方什么来路。 印第安人本来就非常慷慨,见到王希咖一伙人都争先恐后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分享。除了食物,竟然还有大量的金器——原来北美有许多金矿,印第安人在长期的生活劳动中也发现了一些。 对人非常热情,对于坐骑印第安人的态度就大不一样了。看到扎克的霸王龙坐骑烈烈,大家都感到非常害怕。 印第安人在野外遇到霸王龙一般都绕着走,就没想过这种动物也能够被驯化。对于驯化它的毛人扎克自然是非常崇敬,几乎像敬神一样崇拜。 对于野牛比尔这个坐骑大家的态度就不一样了——野牛是印第安人的传统饮食,也是印第安人的主食。看到野牛比尔,大家就像看到了一盘菜。 血牙反复跟大家说,比尔是坐骑,吃不得的。但是大家还是忍不住流口水,说可以给王希咖换其他坐骑,这里有马。 印第安人的马也是上好的坐骑,从实用性上来讲用马来当坐骑比用野牛来当坐骑要好得多。 说实话王希咖也很馋牛排,但是自己曾经跟烈烈保证过一个月以后放它回家的,说过的话不能食言。于绝不松口,一直护着比尔。 王希咖注意到一个细节,印第安人也用蛇来做食物。他们抓蛇的手法不比华国人差,那么,为什么会对五大湖区的“蛇神”那么惧怕呢? “因为这些蛇只是普通的生物,人也是普通的生物,没什么好怕的。但蛇神是不同的,它是一个神。普通人怎么可能打得过神呢?” 这样的传说王希咖已经听过多次,但他并不相信有什么“蛇神”。只是之前他觉得所谓的“蛇神”应该是某种毒性剧烈的蛇,类似黑曼巴,银环蛇一类。 在印第安人营地里他改变了这种看法,因为印第安人也用剧毒的响尾蛇,美洲王蛇,蝮蛇之类的蛇来做菜。想必“蛇神”的名号并不单单是指它的毒性。 “那个蛇神有多大,有没有烈烈那么大?”王希咖指着霸王龙问道。 这个问题难住了印第安人,因为没有人活着见过蛇神。沉默了半晌,一个老印第安人说道:“蛇神比这个霸王龙要大。” “你见过蛇神吗?”王希咖欣喜的问道。 “我没有见过蛇神,见过蛇神的人都死了。但是我曾经在水里见过蛇神的倒影。”老者说道。 在水里见过蛇神的倒影,那说明“蛇神”并不在水中,假如蛇在水中,那又怎么会见到倒影呢?没有亲眼见过,说明“蛇神”也不在岸上。假如在岸上,那一眼就可以看到。 难道说,这个“蛇神”,会飞? 老者果然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说这个蛇神会飞。 会飞,身材巨大,王希咖突然心念一动——难道说,这“蛇神”,竟然是龙?龙的样子和一条大蛇也差不多。而且据说龙在东边,西边,北边,南边都有巢穴。也许在美洲大陆,也有一个龙的巢穴? 王希咖是见过龙的,他赶紧拿出摄像机,把拍到的龙的影响给印第安人们看。到底他们说的“蛇神”,是不是自己所拍摄的龙。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章:世间安得双全法 印第安人看着龙的影像都感到震惊。一个是对龙本身的震惊,再一个是对摄像机感到惊讶。 王希咖不但给他们看了龙,还给他们看了鲲鹏兽的影像。 印第安人对此议论纷纷,首先他们确定蛇神并不是鲲鹏兽。至于是不是龙,大家发生了争议。 一部分人说龙就是蛇神,这跟传说中的形象一样,像蛇,会飞。 还有一部分人说这不是蛇神,因为蛇神这种东西看到就会死。大家现在都看到了,并没有死,可见并不是蛇神。 两边的争论都没有什么逻辑,所以王希咖也并不参与讨论。但王希咖感觉印第安人自从看过摄像机上的影象,对于蛇神也没有那么怕了。 “这不是蛇神,蛇神有两个头,我在湖里见过蛇神的倒影。”唯一见过蛇神倒影的印第安老者说道。 这算是王希咖听到唯一有价值的消息了。 两个头,难道是双头龙嘛?双头龙这种生物王希咖曾经在后世的电子游戏中见过。确实长得像蛇,有两个头,会吐火会喷冰。 王希咖想把双头龙的样子画下来让老者辨认,发现印第安人并没有纸。于是只好找来一块树皮,用木炭在上面画了一个双头龙的样子,问老者:“你见过的蛇神是不是这个样?” 老者摇了摇头,接过木炭画了一个蛇神的样子。 王希咖没怎么学过画画,所以画的样子像儿童画。但那个印第安老者就不同了,看得出来老者的绘画功底相当扎实。 短短几分钟就画了一个蛇神的样子出来,可以说是用速写的速度画了一张素描图。 原来所谓的蛇神有“两个头”,并不是左右平行的两个头,而是上下两个头。看起来有点像眼镜蛇或者棘龙,主要是它的脖子特别宽,会鼓起来,看着就像有两个头一样。 许多动物都有这样的特征,受到惊吓的时候会让身体膨胀起来,变得比平时更大,这样显得比较强壮。 除了眼镜蛇或者棘龙,最明显的就是孔雀和河豚。受到惊吓或者求偶的时候,孔雀会把尾巴张开,它那巨大的尾巴瞬间充分展开,看起来比以前大了十倍。尾巴上特殊的花纹,就像一双双眼睛紧盯着你——这个动作俗称孔雀开屏。在被捕猎的时候瞬间开屏,能够吓跑捕猎者。当然,这吓不倒人类。在后世,人类见到孔雀开屏只会忙着掏出手机来自拍,并不会被吓跑。 而河豚也是一样。受到惊吓的时候就会疯狂喝水,本来瘦苗条的身体会在几秒钟之内变成一个球来吓跑捕猎者——当然,还是吓不到人类。河豚变身或者不变身对人类来说都无所谓,人类在意的只是河豚的肝要处理干净,否则会中毒。 总之蛇神的样子很像一条超大的,发怒的眼镜蛇。它的脖子比眼镜蛇还要粗大,扁平。上面有两个点,就像眼睛,估计不是真的头,只是一个“拟态”,就是看起来是头,但其实不是。比如有些动物的拟态看起来像树叶,但其实是飞蛾。蛇神和眼镜蛇的拟态就是看起来有两个头,其实只有一个。 与眼镜蛇不同的是,蛇神竟然还有一对锋利的爪子,那爪子看上去比霸王龙烈烈的短手要厉害多了。另外,蛇神的背后还有一双巨大的翅膀,也许这就是它能飞翔的原因。 这幅模样可谓非常怪异了,从蛇神的身体看,它显然更像蛇类。但是它的爪子,又像蜥蜴或者恐龙,翅膀又像大鸟,好像上面还有羽毛似的。 王希咖两辈子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形怪状的生物,这是恐龙,或者某种蛇在进化过程中跑偏了还是基因发生变异了呢? “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学的画画?”王希咖先不想这个蛇神了,反正这个世界上奇怪的东西很多,比如龙,比如鲲鹏兽啥的。他感到好奇的是这个老者的画怎么画得这么传神,于是好奇的问这个绘画天才。 “我叫狐狸河,我没学过画画,天生的。”老者回答道。这倒也并不奇怪,有的人就是天生擅长画画,不用学也能画得好,就像有的人天生就擅长唱歌一样,这叫“老天爷赏饭吃。” “你平时都在哪里画画?”王希咖觉得老者的画非常有艺术价值,想要收藏。 “我平时没怎么画啊,就在墙上画。”印第安人没有纸,画画要么就是树皮,兽皮,要么就直接画墙上。 “能带我去看看吗?”王希咖说道。 “哦,那还是看不了的。因为太远了,我的作品都在南边的一个山洞里,离这里两个月的路程。”狐狸河说道。 狐狸河这一支印第安人居无定所,到处迁徙,所以艺术作品很难保留。王希咖估计狐狸河的山洞壁画大概也像其他的原始人壁画一样带不走,瞬间没了兴致。只好把精力再放到蛇神上来。 “你说见到蛇神就会死,到底是怎么个死法?是见到蛇神就不能动还是怎么说?”王希咖很好奇这个“蛇神”的能力到底是啥。 从画像上看,蛇神虽然看起来有毒,而且有很厉害的爪子,会飞,但这也不是无敌的。到时候一梭子弹就解决了。怕就怕这蛇神有什么超能力,比如像传说中的美杜莎一样,看一眼就被石化了,那就没得搞。 “蛇神会吸取人的灵魂,见到它的人都会被它的眼睛迷惑。然后蛇神会收回胆敢目视它的人的生命。”狐狸河说道。 这么说,也许蛇神的能力就是它的眼睛有催眠能力了?到时候不看它的眼睛不就行了? 王希咖心里设计了一个战术:自己这边有扎克,蒙克,血牙,灰海狸,萨列满,尼古拉,天狗,可谓兵强马壮。 这么多人完全可以把蛇神包围了。它不可能四面八方都是眼睛,也许站在它前面的人会被它的眼睛催眠,但是站在侧面,后面的人不受影响。 完全可以趁它攻击前面的人的时候,从后面攻击它。哪怕它背靠悬崖,自己这方还有天狗这个空军,可以从天上放冷箭杀死“蛇神”。 要想万无一失,自己还可以回船开飞机,上河口号是带着飞机来的。直接无脑轰炸。估计都看不见蛇神的样子这个“蛇神”就变作一滩烂泥。 这个作战计划大家听了都说好。大家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不相信蛇神是无敌的——假如这个“蛇神”是无敌的,那不早统治世界了么? “用不着那么费力,这个蛇神也不过是一种动物。动物总要吃饭喝水,用它的食物作诱饵,给它挖个陷阱。等它掉进陷阱,不用看它也能把它给收拾了。”扎克沉稳的说道。 作为一个驯服过霸王龙的人来说,扎克的话是很有分量的,而且也非常聪明。 很明显,蛇神并不具备高级智慧。假如蛇神具有高级智慧,那应该会制造工具,学习新知识啥的。但很显然蛇神并没有这样做,所以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动物罢了,无非是有一点其他动物并不具备的催眠能力。 既然是动物,那就按动物的方法来对待它好了。动物总要喝水吃饭,那给它设立一个陷阱不就行了? 蛇类一般都喜欢吃蛋,可以挖个坑,倒点鸡蛋蜂蜜什么的进去引蛇出洞。等它进了坑那就好办了。 印第安人们听到王希咖他们的分析犹如醍醐灌顶——长久以来,他们都把这个“蛇神”当作神来看,只想着崇拜它,远离它,从来没有想过要战胜它。 一旦你把某种动物神化了,就不再能客观的面对这种动物。但是假如你把它当作一个动物,那就简单了。 印第安人也有好多捕捉蛇类和大型动物的技巧,对于设置陷阱也比较有经验。只是对于蛇神长期以来的恐惧还占据着他们的脑海,不太敢想用陷阱来捉蛇神的事情。 “你们很聪明,但是蛇神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蛇神并没有伤害过你们,为什么你要想着伤害蛇神呢?”狐狸河说道。 这个问题的确直指人心。“蛇神”只不过是好好生活在它的领地的一种动物,虽然凶残危险,但它只伤害入侵它领地的人,并没有出去伤害别人。 自己只不过是想去尼亚加拉旅游,就要把不知道在尼亚加拉生活了多少年的蛇神给除掉,未免也太过分了。 况且“蛇神”这种动物在后世并没有发现化石什么的,也许是一种独一无二,早已灭绝的珍稀野生动物。说不定被自己杀了以后,这种动物就此灭绝,那该多么可惜? 但是就为了保护“蛇神”这种动物,让王希咖放弃去尼亚加拉大瀑布观赏也是很可惜的——尼亚加拉大瀑布是北美著名的景点。就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这么一条理由就不去玩了,那自己不是白来了吗?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又保全蛇神的性命,又能让自己饱览尼亚加拉瀑布的美景呢?难啊,真的是难。 正所谓: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一章:羽翅虫 麻醉,大概只有麻醉能够做到既保护了蛇神,又能保证王希咖等人畅游尼亚加拉。 只要把蛇神给麻翻了,放在某个地方关好。等自己游览完了再放出来就行。这个计划很不错。 王希咖想到了尼古拉,毕竟他当时研究了德古拉的全部试验计划。对于德古拉的药应该有一定了解。 “你能做出德古拉那种麻醉药吗?可以麻醉大动物的。”王希咖问尼古拉。 “做倒是能做,不过我不确定这个药能不能把蛇神麻翻。”尼古拉诚实的说道。 这确实是个问题,一般麻醉剂都有一个“剂量”问题,剂量了麻不动人,剂量大了又会导致死亡。尼古拉只是看了一下德古拉的实验笔记,没有实际操作过,如何知道剂量呢? “这样吧,你先拿烈烈做实验,能把烈烈麻翻了,估计麻翻蛇神也不成问题。”王希咖说道。 毕竟作为霸王龙,烈烈的体型就算没有蛇神那么高大,也相差不远。 “行,行吧……” 尼古拉开始配置麻醉药,首先用野牛比尔做实验,成功把别尔给麻翻了。紧接着又加大了一倍的剂量,成功把烈烈给麻倒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尼古拉天天用比尔和烈烈进行动物实验,技术越来越熟练,说麻几个时就麻几个时。 尼古拉花了一个多星期,就成为麻醉高手。霸王龙,梁龙,腕龙,不管多大的动物只要尼古拉扫一眼,就能准确判断出用药量和麻醉时间。总而言之野牛比尔和霸王龙烈烈之后见到尼古拉都绕着走。 “嗯,成了,我想我们可以去尼亚加拉了。我有信心能够麻翻蛇神。”尼古拉说道。 尼古拉说他有信心,那就是真的有信心。 王希咖等人拔腿就走,向着尼亚加拉瀑布进发。 尼亚加拉瀑布的源头是尼亚加拉河,尼亚加拉河的水流冲下悬崖至下游重新汇合,在不足公里长的河段里以每时54公里的速度跌荡而下15八米的落差,最后由西向东汇入五大湖的安大略湖。 实际上尼亚加拉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马蹄形瀑布,美利坚瀑布和新娘面纱瀑布。三个瀑布都出自尼亚加拉河,共同组成了宽达一千多米的瀑布群。 这个世界上最大瀑布流量也极为惊人,能够达到每秒6000立方米。据说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淡水从尼亚加拉瀑布流下,可见这个瀑布的威力惊人。在后世,作为著名的旅游景区,尼亚加拉瀑布一年四季都游人如织,有时候到当红景点照相还要排队。 但是在这个时代,尼亚加拉瀑布附近可谓是人迹罕至——因为有蛇神的存在,附近的人都想尽办法远离这个瀑布。而王希咖,就要想办法改变这一局面。 隔着几公里远,就能听到隆隆的水声。iagara雷神之水的名头果然并非浪得虚名。王希咖在后世也曾经来过尼亚加拉,但那时候尼亚加拉是个著名风景区,周围到处是游客的声音,手机的声音,并不觉得水声有什么特别之处。 现在就不同了,在寂静中尼亚加拉的水声就显得特别巨大,“轰隆隆,轰隆隆”。好像天空在不停的打雷,又仿佛有人在一下一下的敲鼓似的。 这声音只听了一会儿,王希咖突然感觉心脏很不舒服。似乎水流的声音和自己的心跳节奏形成了某种共鸣,导致心率有点失常。他正想要说话,突然听到耳边一声大吼。 “蛇神飞起来了!大家快背过身去!” 那是灰海狸发现了异常。众人虽然对王希咖战胜蛇神很有信心,但还是纷纷转过身去。 王希咖在湖水的倒影中突然发现一个巨大的蝴蝶,长相比狐狸河画上的还要怪异。狐狸河的画都是用木炭画成,看不出颜色。此刻见到倒影,才发现这蛇神颜色十分鲜艳,蛇一样的身体呈粉红色,两个巨大的爪子是青黑色,背上一对巨大的翅膀是浅蓝色。最显眼的是“蛇神”的脖子,果然如同眼镜蛇一样又粗又扁,看起来就好像多了一个头似的。 从倒影中估计,这蛇神的身体大约长50米,比烈烈可要大多了,甚至比腕龙,梁龙,蓝鲸还要大一些。但是跟王希咖之前见过的神龙,鲲鹏兽比起来还是远远不及的。 嗯,这个体型的动物,自己的团队还是能够对付的。不知道到时候尼古拉的麻药能不能把这个东西麻倒5,6个时。 看到这种怪异的动物,王希咖第一反应是拿出照相机来拍照。他现在跟个记者似的,见到什么都想要拍照。还没等把照相机抗出来呢,突然感觉鼻尖传来一股异香,似乎就是尼古拉麻醉药的味道——难道是尼古拉的药漏了吗? 王希咖只感觉自己的头越来越沉,舌头也开始发麻。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尼古拉突然拍了拍王希咖的肩旁,塞了一个碧根果在王希咖嘴里。这碧根果又叫美洲核桃,能解麻药。 王希咖果然清醒多了,问道:“是不是你的麻药漏了?” “不是,这是那个蛇神分泌的气味,看来这蛇神的气味带有麻醉性。这样看来,想要把这蛇神麻翻没那么容易。”尼古拉分析道。 毕竟如果蛇神自己就可以分泌出麻醉物,又怎么会被麻倒呢?王希咖心中一动,突然想到:难道说,蛇神厉害的并不是它的眼睛,而是它的气味? 要知道在自然界中,靠眼神催眠猎物的动物很少见,但靠气味让敌人失去战斗力的动物就很多了。比如狐狸,臭鼬,在受到攻击的时候都会散发出刺激性的气味用来逃脱。 也许之前接近蛇神的印第安人都是被蛇神的气味迷倒了。近距离接触过蛇神的印第安人都死了,剩下的人也不清楚这个怪物究竟是如何把印第安人杀死的,就猜测是不是它的眼睛有某种魔力。 当然,也不排除这怪物除了会分泌麻醉物之外,眼睛也有催眠的能力。 “大家都把碧根果含在嘴里!”王希咖看在场的众人都昏昏叨叨的,赶忙让大家都把碧根果含着。 “我怀疑蛇神厉害就在于它会麻醉,也许蛇神的眼睛倒是没问题,主要是它这个气味会让人昏迷。”王希咖把自己的猜想和大家说了。 大家纷纷表示赞同。但也有人说也许蛇神的眼睛也不得不防,毕竟无风不起浪,估计它的眼睛确实有点问题,不然其他人也不会这么传。 还有人说蛇神的声音也有一定的杀伤力。蛇神起飞的时候听见那个声音觉得很恶心。王希咖想起之前听到的那打雷一般的水声,似乎是有点异常。现在蛇神飞走了,好像轻松许多。 假如“蛇神”只是会分泌麻醉物倒还好说,嘴里含个碧根果,然后把口鼻捂住就行。就怕这个“蛇神”又会分泌麻醉的气味,眼睛有能催眠,完了还能发出使人昏迷的声音,那未免也太强了。 难道要捂住口鼻,捂住眼睛,还要捂住耳朵才能跟蛇神战斗吗? 按理说,以“蛇神”的体型,单靠力量就足以捕食了,没必要进化出这么花里胡哨的战斗技能啊。 在自然界,有毒的生物一般体型都不大,比如箭毒蛙,毒蛇一类。它们主要是靠毒液来杀死猎物,所以并不需要很大的体型。 而体型大的生物往往都是无毒的,比如蛙类里的牛蛙,蛇类中的蟒蛇,还有大型的哺乳动物,恐龙,都没有毒。这些动物捕猎靠的都是力量。 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如果“蛇神”具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能力,那说明它需要靠这些能力去战胜比它体型更为强大的敌人,也可能是为了抵御天地。 那么,“蛇神”的天敌是什么呢?在这个星球上,王希咖见过的体型比“蛇神”还要大的生物,也就是在扶桑岛附近见到的神龙和在北极见到的鲲鹏兽了。 难道说,蛇神的能力是为了对付龙或者鲲鹏兽?那么到底是龙还是鲲鹏兽呢?或者两者皆有?又或者,蛇神是外星生物,可以对付自己在手稿里见过的那种能吞噬星球的宇宙飞龙? 王希咖越想越迷糊,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但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觉得这种蛇神很像羽翅虫。”尼古拉说道。 “什么虫?”王希咖没听清楚。 “羽翅虫,我在德古拉的笔记上见过。德古拉的麻醉药就是从这种羽翅虫的分泌物中提取的,这种虫子可以通过分泌物来麻醉其他的虫类。不过这个蛇神可比羽翅虫大多了”尼古拉说道。他拥有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德古拉的实验笔记只看过一遍就能清楚的记得。 “你把那几个字写出来我看看。”王希咖说道。汉字这种东西属于表意文字,有时候你不看到字不明白含义,因为有许多同音字。而德古拉的笔记原文并不是汉字,这几个字是尼古拉自己翻译成汉字的,难怪王希咖不知道 于是尼古拉一笔一画的在地上写上了“羽,翅,虫”三个字。 这下王希咖看懂了。觉得这翻译的确挺贴切的,几乎达到了“信,达,雅”的标准。那“蛇神”粗壮的前肢,细长的身体,与其说像蛇类,不如说更像是螃蟹,龙虾一类的节肢类。或者说,虫类。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二章:蹲守 “这个羽翅虫,你那里有吗?”王希咖问道。他看尼古拉这两天用麻醉药麻翻了好多动物。如果麻药来源于羽翅虫的话,为啥从来没见他捉虫子提炼呢? “我这没有,不过我带了些羽翅虫的原液,做药的时候按比例稀释一下就行。”尼古拉晃了晃手里的药瓶说道。那瓶子看起来不大,也就1000毫升的样子,被尼古拉用了半瓶,还有700多毫升。 看来这个羽翅虫的麻醉性还真是强大,这么一滴稀释之后就能麻醉那么多的动物。这“蛇神”都还没有正儿八经的释放液体,王希咖一伙人就差点着了道。要是真的沾上,估计就直接凉了。 “这个羽翅虫,一般生活在什么地方?”王希咖很好奇。他两辈子都没听说过这种昆虫。难道这种昆虫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灭绝了吗?可是这么强大的生物,又怎么会灭绝呢? “看笔记,似乎是生活在埃及的一种虫子。德古拉偶然发现了这种虫子,就带回去研究了。”尼古拉说道。 王希咖上次去埃及打过僵尸,但不记得见过什么“羽翅虫”,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狗头人阿努比斯,还有关于猴子和蛋的歌谣。不过那次在埃及停留的时间不长,没有发现也是可能的。 “好吧,那种在埃及的羽翅虫,大概有多大?”王希咖问道。 “从笔记上看,大概不大,也就6-10厘米的样子。但是笔记上画的虫子外形和这里的这个蛇神完全一样,而且分泌物的气味也很像。”尼古拉说道。 如果是别人说这个话也就算了,但尼古拉是王希咖100甚至00相信的人。既然他说了这个虫子和蛇神一模一样,只是大不同,那想必真的是这样的。 可是这埃及的虫子,跑到美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巨大?基因变异了还是怎么了?要知道在后世最大的昆虫一般也就十几二十厘米长,最长的竹节虫能长到大概0多厘米,那已经很吓人了。看这个“蛇神”这种,长到50多米长的“虫子”真是闻所未闻。 不同地理环境之间的生物,有时候大会有不同。比如东北虎和孟加拉虎都是老虎,但是东北虎就是要比孟加拉虎大一些。而生活在非洲的大象也比生活在亚洲的大象要大,但也不会那么离谱。从5厘米变大到50米,变大一百倍这种事情在生物进化史上还从来没有发生过。 难道是“核/辐射”?在后世有些怪兽电影就经常有这样的情节:一只普通蜥蜴受到辐射之后突然变得很大,成为超级怪兽。 如果是核辐射的话,一只5厘米的虫子变成50几米长的大怪兽还是有可能的。但在这个时代连王希咖都造不出原子弹,又有谁能造出核/武器呢?还是说附近有天然的铀5之类的矿产?没听说过尼亚加拉有什么核反应堆呀? 无论如何,现在最重要就是如何对付“蛇神”。之前王希咖还想要保护这种动物,近距离接触过之后觉得还是把这个动物消灭了比较好。 现在关键是要弄清楚“蛇神”的生活习惯,活动规律。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掌握蛇神的行踪,最好的方法就是蹲守两天。既然“蛇神”会从这里飞过,那就先在这里停留一阵,看看蛇神多久飞过一次。 “大家都留在此处不要走动!我们在这里扎营几天,弄清楚“蛇神”的活动规律。大家都把碧根果含在嘴里,另外用湿布护主口鼻,不要出声!”王希咖吩咐道。 在坐的都是老猎人,王希咖一说就懂了。打猎最重要就是要有耐心,王希咖这是让大家蹲守呢。于是都找了上风口隐蔽起来,只等“蛇神”回家。 如果说尼亚加拉瀑布是“蛇神”的家的话,那想必这里有“蛇神”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呢?尼亚加拉最多的就是水了,而且还是淡水。是不是说蛇神其实是一种生活在水中的昆虫呢? 其实就昆虫来说,许多都离不开水。像蜻蜓,蚊子都会把卵产在水中。成虫再在天上飞行。当然,也有一些昆虫是终身离不开水的,比如水螳螂,水甲虫,水母鸡等。 “蛇神”究竟是哪一种虫呢?还需要观察。不过从它的翅膀来看,似乎它是可以生活在水中的。 蛇神的翅膀带有羽毛,这种羽状翅膀非常管用,可以像鸬鹚一样冲进水中捕猎,然后再次起飞。如果是蜻蜓,蚊子那种透明的翅膀就不行,沾了水就飞不起来。 那么,这蛇神究竟是哪一种呢?如果它是昆虫,附近有没有它的同类?假如这虫子是一对公母住在这里,公的出去了,母的留家里边怎么办?假如这“蛇神”在水里产卵,整出一堆堆的“蛇神”咋办? 要知道昆虫的繁殖力都是很惊人的,像蚊子,苍蝇这种昆虫的数量都是数以百亿,千亿计算。哪怕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后世,人类都没有办法让蚊子灭绝。 假如“蛇神”繁衍开来,都不用百亿,千亿只,只要有那么上万个“蛇神”,地球都要被它们统治了。 王希咖曾经听说过一种说法,假如昆虫个体再大一些,整个星球都没有其他生物是它们的对手。毕竟昆虫是这个星球上进化最成功的生物之一,事实上在地球的某一时期,昆虫确实差点“征服世界”。 后世的科学家们通过化石记录发现,在恐龙之前地球上就有巨大的物种存在,它们就是亿年前石炭纪的巨型节肢动物。 包括超大的蜉蝣昆虫、蝎子,吊兰大的蜘蛛,还有一米多长的千足虫等等。其中最神奇的应是巨型蜻蜓,它们的翼展可以差不多米多,有老鹰那么大,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大的昆虫。 亿年前,这些物种曾经昌盛一时那时大部分陆地都在热带,植物繁盛,但经过大约5000万年,从二叠纪的中期到晚期这些巨型物种消亡了。 长期以来,科学家们都猜测,也许是大气中氧气含量的变化在它们的兴亡中起了关键作用,现在,古生物学家开始探究这些大与现在的老鹰相当的远古蜻蜓、蟑螂以及其它超型昆虫的兴亡是否与超高的氧含量有关。 王希咖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氧含量是多少,但很明显,就算是远古时期米多大的巨型蜻蜓,跟这个50多米长的“蛇神”相比也只能是巫见大巫。 大型昆虫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需要排热。巨大的昆虫,哪怕只是进行缓慢的飞行也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假如不能像哺乳动物一样通过汗液来排热,那它们就会被自己烤死。 科学家们猜测古代的巨型蜻蜓是通过血淋巴液的流动来散热的,因为它们的腹部又长又薄,在感到热的时候就会加速血淋巴液的流动。 这样可以通过对流散去多余的热量,这就像汽车的冷却系统把热量从发动机处带走一样。 这个特点和“蛇神”也差不多,蛇神的身体相对于其他部位来说也显得细长,像蛇一样,便于散热。 也许那些能致人昏迷的麻醉药,也不过是“蛇神”的分泌物,就好像哺乳动物的汗液一样。 “天狗,你去把阿蛇从船上带来,另外多带点手榴弹。”王希咖吩咐道。目前关于“蛇神”的信息大部分都是靠猜测的,要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就需要侦查。 而要侦查水里的动物,有什么人比腮人阿蛇更合适呢? 本来阿蛇是跟王希咖他们一起出来的,后来中间有事情就回船上去了。让天狗去找阿蛇速度比较快一些,毕竟天狗会飞,可以走直线距离。 “好的,还需要带什么东西吗?”天狗问道。 “不用了,你把阿蛇带来就行,顺便带两瓶酒也可以。其他人,大家呆在原地,等蛇神飞回来咱们在移动。”王希咖吩咐道。 “我飞出去会不会遇到蛇神?要不我也等蛇神飞回来在去带阿蛇吧。”天狗看到“蛇神”这么个玩意儿也有点心慌。自己就这么飞出去,万一刚好遇到飞回来的“蛇神”不就挂了?自己还等着回扶桑给河童和九尾它们讲故事呢。 王希咖还是第一次看见天狗害怕。这哥们儿平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给人一种高手的孤傲之感。如今遇见“蛇神”,高手傲不起来了。 “好吧,那咱们一起等等。”王希咖本来想念两句诗,比如“天空足够大,能够同时容下天狗和蛇神。”想了想还是没说,毕竟天狗也是要面子的啊。 一行人默默的在原地潜伏了很久很久。大家都没有手表,不知道等了几个时。但王希咖估计至少得有5,6个时。因为太阳都快要落山了。 “这蛇神,如果是出远门探亲去了,今晚不回来了怎么办?” “是啊,有时候打猎一跑就是几天也是常有的事。” “我们每年从北边往南边跑,又从南边往北边跑,一跑就是几个月,难道我们要在这里等几个月吗?” …… 蹲守时间长了,大家都有点吃不消。王希咖也感觉有点蹲不住,就说道:“这样吧,我们等到晚上,如果蛇神晚上还不回家我们就撤。”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三章:生活习惯 从蛇神白天出去的习惯看,这个蛇神应该是白天活动的生物。一般对动物而言,要么昼伏夜出,要么夜伏昼出,没有什么动物是一天4时都在活动的,大家都是要睡觉的。 到了晚上“蛇神”还不回来,那可能说明它在外面过夜了,这时候出去是安全的。 眼看天色越来越晚,王希咖等人便准备离开这里,找个安全的地方扎营休息。正要动身,突然听到头上传来一种“嗡嗡”声,有点像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又有点像蚊子的声音——蛇神回家了! 大家大气都不敢说,含着碧根果屏住呼吸,眼睛死死盯着水面。直到“蛇神”那巨大的阴影从水面掠过,才松了一口气。 这一次王希咖倒是拍了照片,但是晚上光线不好,又不敢拍闪光灯,所以也拍得不太清楚,属于拍了个寂寞。 “天狗,你可以去接阿蛇了吧?”见蛇神回家了,王希咖催促天狗动身。 “我有点累了,要不咱们先撤出去找个地方睡觉。我明天一早动身,行吧?”天狗趴了一天,实在是不想动。 “行吧,那咱们先回营地休息,明天再说。”反正接阿蛇这种事情也不太紧急,没必要连夜赶路。万一天狗疲劳飞行出点什么事故岂不是亏大了。 大家退到营地开始讨论策略。既然“蛇神”是虫,那就按照对付虫的方法来对付“蛇神”吧。 一般来说虫子都喜欢光,因此王希咖觉得如果在没有月亮的夜晚隆一堆篝火有可能会引得“蛇神”自己扑倒火里自取灭亡。 毕竟飞蛾就喜欢扑到火里自取灭亡,俗称飞蛾扑火。那是因为飞蛾的视力不好,需要光线来导航。白天的时候太阳光是直射状态,因此飞蛾可以自由飞行。而到了晚上,篝火是电光源,因此飞蛾的导航就不准,它会沿着四周辐射的光线冲向光源被烧死。 总之大部分昆虫都是喜欢光的,比如电动灭蚊拍和灭蝇拍。只要加一个荧光灯泡在上面,晚上一发光,苍蝇蚊子就会自动冲上去撞死。 假如蛇神还保留着这样的习性,那么只要搞一堆火就行。当然,考虑到蛇神的体型长达50米,因此这个火必须要足够大。可是直径50米的火,那不得搞成森林火灾了? 在北美南部,后世的加利福尼亚一代倒经常有山火,但五大湖区的水汽充盈,一般不会有山火,所以要搞出那么大的火也不容易。另外,万一“蛇神”像火甲虫一样不怕火就难办了。火甲虫专门喜欢山火,大火过后就跑到火堆里产卵。 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蛇神”身上沾满汽油,然后再点火。这种高温任何生物都难以抵挡。哪怕是耐高温的火甲虫,沾上汽油被点火也得烧成渣渣。 “这样,天狗,你回去带几桶汽油过来。”王希咖吩咐到。 “你到几带几桶?说个准数我好携带。”天狗是个讲求精确的人,最烦这种“几个,几桶”的虚词。他比较喜欢一个确定的数字。 “你带个阿蛇,还能带多少桶?”王希咖问道。 “大概5桶。我让阿蛇抱一桶,我一手提两桶。”天狗说道。 “好,那就带五桶过来。我们在这等你。”王希咖说道。 其实烧个虫子一桶汽油就够了,但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如果一桶汽油不心没了,那还有4桶呢。 “扎克,你带着蒙克和烈烈去打一头恐龙。要大点的,最好是腕龙或者梁龙一级的。其他的肉都可以吃掉。但是你把肠子,胃这些东西洗洗干净留在,我有用。 “是!”扎克并不知道王希咖要腕龙的肠子干嘛,但是既然王希咖吩咐了,那他照做就是了。 “剩下的人,每天联系蒙眼射箭,蒙眼投掷。要做到蒙着眼睛也能射中百步之外靶子的程度。另外,每天派人到今天我们蹲守的那个地点,记录一下蛇神每天外出的时间。” 王希咖把该做的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就开始等着阿蛇和天狗的到来。自从决定不再麻醉蛇神之后,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但还是需要阿蛇过来侦查进一步的情报才能实施行动。 “老大,你过来看!”扎克突然让王希咖出去看看。 “什么事?”?“你过来看了就知道了。” 只见宽阔的草皮上躺着一只巨大的腕龙,一动不动,应该已经死了。 “你打的?”王希咖问道。他刚派扎克出去打腕龙来着。 “不是我打的,我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我觉得,这是蛇神的猎物。” 王希咖绕到死去的腕龙正面,发现腕龙身上有一些绿色的液体,闻起来隐隐有麻醉剂的味道,但并不浓郁 腕龙的胸口有一个直径50厘米的洞,凑近洞口,可以看到腕龙的内脏已经都空了。一条巨大的恐龙真正变成了一具“皮囊”。 这样说的话,也许“蛇神”的捕猎方式就是像蚊子吸血一样吸取动物的内脏。它的唾液有某种液化能力,能让恐龙的器官液化。 王希咖把狐狸河它们叫过来,问他们这恐龙是不是蛇神的猎物。狐狸河看了一眼就说道:“是的,这都是蛇神哈肯的猎物”。 原来这蛇神还有个名字,叫哈肯。 “那些被蛇神杀死的印第安人,身上也有这样的伤口吗?” 狐狸河点点头,说道:“是的,那些尸体基本上只剩了一张皮。” 王希咖之前还以为死去的人就是脖子上被咬了个口子,像被蛇咬那种。没想到是这样惨死的。他想象了一下一个人身上带着50厘米的巨大伤口,全身只剩下一张皮的情景,只觉得不寒而栗。 “当然,也有死了以后身上没有伤痕或者只有很伤口的尸体,以前也以为是蛇神杀死的。但现在看来,应该是被哈肯蛇神麻醉之后,被其他动物咬伤的。”狐狸河分析道。 “最近有没有死去的印第安人?”王希咖问道。这种事情还是要看到尸体才能下结论。 “最近没有。被哈肯搞死了那么多人以后,印第安人都不去那个地方了——我们印第安人又不傻。”狐狸河解释道。 这也很好理解——如果你知道有个地方去了就死,那你肯定就不会再去了。 “老大,经过我们一段时间的蹲守,我们发现蛇神每天都是中午1点左右飞出来,然后晚上5点左右飞回巢穴。初步判断蛇神应该是每天睡到自然醒,也就是中午1点,然后起来发会儿呆,一点钟出来吃饭。吃到五点,然后再回去睡觉。”前去蹲点的人报告说。 “这个哈肯蛇神,生活习惯也太不健康了!”王希咖感叹道。 对于大多数动物来说,一生基本上就是吃饭睡觉这两件事。但人家其他动物都很勤快,每天早早就起来觅食。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为了生活,无论是虫子,鸟,还是其他的动物,大家都很拼。 甚至连人类这种站在地球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会为了生存而进行“996”式的工作。偏偏这个蛇神哈肯竟然可以每天睡到1点,你说气人不气人? 当然,这可能也跟蛇神哈肯没有天敌,而且又不挑食有关。随随便便睡到自然醒,稍微飞一飞,见到什么吃什么。饭也不用做,也不用担心别别的动物吃掉——如果换成你是蛇神哈肯,你也会天天睡到自然醒的。 当然,以这种生活习惯,蛇神哈肯的寿命显然不会长。本身昆虫的寿命就不长,生活习惯不健康就更长不了。不值得其他动物学习。 王希咖很想知道当神龙或者鲲鹏兽这种生物遇到蛇神哈肯会发生什么。神龙和鲲鹏兽有什么能力还不清楚,如果它们除了“大”就没有别的优点,那多半还是打不过哈肯蛇神的。 不过王希咖总觉得神龙和鲲鹏兽应该也会有某种能力。毕竟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中,龙都是一种拥有神力的生物,能够呼风唤雨。打得过龙的也就是哪吒,孙悟空这些妖怪,没听说过会被其他动物打败。 至于鲲鹏兽,可以确定它至少有一种能力:变身。在水里的时候就是鲲,到了岸上就变成了鹏。也许当它变成鹏的时候可以吃掉哈肯蛇神。毕竟鸟是虫子的天敌,而且从比例上来看,对于大到无边无际的鲲鹏兽,哈肯蛇神也就是一只虫子。 当然,就算神龙和鲲鹏兽没有其他能力,单凭它们体型大,肯蛇神拿它们也没有办法。对于普通人类来说身长50米的哈肯很大,但是对于神龙和鲲鹏兽来说,哈肯蛇神也不过就是一只蚊子。 王希咖满脑子想的都是哈肯蛇神大战神龙,鲲鹏兽的场面,想得热血沸腾的。但其实自然界中这种场面往往不会发生。 比如狮子和老虎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在自然条件下这两种猫科动物的猛兽是不会打架的。但人类偏偏就要撮合这两种猫科动物打架,分出个胜负。 人类就喜欢干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还有人把蜘蛛,蜈蚣,蟾蜍,蝎子之类的毒虫放在一起让他们互相打,最后活下来的一种虫子最毒,名曰“养蛊”。 当然,也不是什么动物都能撮合在一起打架的。有的的动物,哪怕人类再怎么撮合也达不到一起去。比如鳄鱼和鲨鱼这两种动物,生活的环境不同,所以实在没法打。 那么,蛇神哈肯,神龙,鲲鹏兽这三种动物,究竟能不能像老虎斗狮子或者养蛊那样撮合起来打一场呢?又或者像鲨鱼和鳄鱼一样无法撮合? 一切都是未知数。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四章:万水千山纵横 “老大,我们回来了!”天狗带着阿蛇飞回来了。会飞的果然速度比较快。 只见天狗和阿蛇两人一共带了六桶汽油过来,分别是阿蛇一手提一桶,双脚夹一桶。天狗自己两手各拿一桶,他的脚抓着阿蛇分不出来,还有一桶是他用牙齿咬着带过来的。六桶,这比天狗当承诺的还要多带了一桶。 天狗这个人就这样,喜欢表现自己。 “来得好!天狗你真是厉害,我以为最多带5桶,没想到你竟然带了6桶过来,真是了不起!”对王希咖来说一桶就够了,但他还是要表扬一下天狗,这也是领导艺术的一种。你必须要时不时的鼓励一下下属,这样他们才会更努力的为你卖命。 “没事,本来可以带七桶的,脖子上还可以挂一桶。我怕不安全,所以只带了6桶。”天狗还在那里卖弄,其实他根本带不动。当时在船上他就试过了,他跟阿蛇一人脖子上挂一桶,带八桶。结果飞都飞不起来。 “好的,天狗你先去休息,有了你带来的这些汽油,我想我们就可以打败蛇神了!”王希咖先安排天狗休息。 又命令其他人再去捕猎一头腕龙,因为那头被蛇神杀死的腕龙内脏都没了,用不了。 这个任务就由扎克和烈烈去完成。 在被扎克驯化之前,烈烈就想要捕猎一头腕龙,只可惜失败了。今次抱定必杀的决心要再次挑战。 扎克顺着水源追踪到一头腕龙,这次它们不动声色的埋伏在上风口。只等腕龙低头喝水的一瞬间,扎克拍拍烈烈,低吼一声“上!” 烈烈像出膛的子弹一样几个大步跨到腕龙身旁,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就咬住了腕龙的脖子,一个“死亡翻滚”,就把那腕龙扭翻在地! 腕龙喝水的时候惨遭偷袭,一口水堵在脖子里,就是咽不到胃。张开口发出一声悲鸣:“哞啊!咩呀!” 这还是王希咖第一次听到腕龙的叫声。听起来像牛又像羊。只是音量大了好多分贝,听起来宛如平地上炸响了几个惊雷!腕龙身体庞大,力量也是惊人,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把霸王龙烈烈甩开! 它那粗壮的脖子像拨浪鼓似的左右摇晃,巨大的惯性把体重10几吨重的烈烈甩得像个布娃娃似的。 霸王龙烈烈自然是死不松口,然而那腕龙一脖子甩到一块大石头上,烈烈被砸得眼冒金星,不由得松开了口! 腕龙乘此机会赶忙把堵在脖子里的水咽了下去,以每时0公里的速度狂奔。烈烈站起身来,以每时50公里的速度紧追不舍。这道简单的追击的问题,就算孩童也能算得出来。 没几秒钟烈烈就追上了腕龙,这次它学乖了,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直接跳起来咬腕龙的脖子。而是冲刺几步,调整步频从腕龙的尾巴上一跃而起,直接跳到腕龙的背上。?腕龙正要抖动身体把烈烈甩下身来,烈烈却不给机会。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烈烈又一个跳跃,从腕龙的背部一跃而起,再次扼住了腕龙命运的咽喉! 这一次的动力势能很大,瞬间就把腕龙给扯翻在地!霸王龙烈烈,恐怖如斯! “哞!呜啊!”腕龙喉咙被咬住,只能含混不清的叫起来。这叫声近乎哀求,意思是“你吃我干嘛?我那么大你吃不下,吃多了容易长胖,你不如去吃其他一点的动物……” 然而此时的烈烈闻到血腥气狂性大发,哪里啃松口?一点点的咬穿了腕龙的脖子,感受到甘甜的血液从喉管中缓缓流出…… 那腕龙失血过多,再也没有力气把烈烈甩翻。意识在它的头脑中慢慢模糊,它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也慢慢翻起白眼来。 “吼!”烈烈仰头狂吼一声!自己终于成功猎杀了一头腕龙!找回了作为霸王龙的尊严!真是出了一口恶气! 看腕龙已经不行了,扎克慢慢走过来。掏出铁胎弓,一箭射穿了腕龙的头,结束了它作为大型恐龙的一生。 扎克指挥烈烈猎杀腕龙虽然说起来热闹,但只不过持续了0多分钟而已。看着他们娴熟的配合,宛如后世的猎人和猎狗。 大家围上前来,把腕龙的肉分成一块块的,一部分喂烈烈,一部分当场就煮着吃了,一部分留着烧烤,一部分腌制起来留着天冷时吃,还有一部分就这么风干,做成风干龙肉干,可以做成路上的零食。 王希咖毕竟是华国的人,非常擅长做这种一龙多吃的事情。腕龙的每块肉都分配得井井有条,一点都没浪费,也算对得起这条龙了。 说起来腕龙浑身都是宝,除了肉可以吃意外,它的皮也很坚韧,比鳄鱼皮还要牢固,可以用来做成上好的皮夹克,皮包和皮鞋。就连腕龙巨大的骨骼也可以做成各种各样的工具。 但王希咖对腕龙的肉,骨,皮兴趣都不大,他只关心腕龙的肠子,胃这些囊状器官。这腕龙有4个胃,肠子加起来得有上百米长。 王希咖把这些肠啊,肚啊洗干净晾晒起来。他当然不是要做红油毛肚吃,王希咖对这些肠啊胃啊有其他的用途——他要把这些零件用作容器,用来做汽油/弹。在这个没有塑料袋的时代,用来装东西最好就是用动物的胃和肠子。 比如华国古代的蹴鞠,就是用牛胃牛尿泡填上杂草之类玩意装成球形当球踢。 想法是这样的:把这些胃和肠子用刀分割成段,然后灌满汽油装起来,再用绳子轻轻把口扎起来,形成一颗圆溜溜的圆球。 到时候大家埋伏在蛇神的必经之路上,等蛇神经过的时候,用弹弓把这些圆球弹射到蛇神身上。让蛇神的身体沾满汽油,然后用火箭射到它身上,把它满身的汽油都点燃。 用火攻,这招是王希咖从当年的匠人身上学到的。火焰可以净化一切,超度蛇神这种怪物应该也不成问题。 想得倒是挺好,实际演练的时候遇到点困难——这恐龙的胃壁和肠/壁都太厚了,用龙胃龙肠做成的弹珠怎么弹出去的又怎么弹回来。毕竟这腕龙是食草动物,食草动物的胃壁和肠/壁都非常厚,以免被树枝什么的扎穿。 得把龙胃龙肠用刀分成薄薄的几层,再用来装汽油,然后扎口的时候扎得松一些,确保。改良后的汽油/弹效果果然很棒 当然,这个计划还需要阿蛇的帮忙。目前还不知道“蛇神”有多少同伴,如果它有好多同伴,看见自己杀了一个蛇神,都来报仇怎么办? 所以需要阿蛇从水里潜行进尼亚加拉瀑布深处,找到“蛇神”的老巢,探寻清楚蛇神有没有同伴。 水能掩盖气味,阿蛇有腮,在水里想待多久就能待多久。派他去侦查比其他人从路上侦查要安全得多。王希咖的计划是等蛇神出来觅食的时候再让阿蛇游进去。 当然,这个方法也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蛇神家还有同伴,比如“蛇神”是一公一母,公的出去打猎,母的在家带孩子,那阿蛇去了就可能有危险。虽然这几天的观察蛇神打猎回来都没带食物,说明它很大可能是独来独往的,但家里有同伙这个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万一是两个蛇神轮流出来觅食呢? 而且蛇神如果真是虫类的话,也许它会把它的卵产在水里。昆虫大多数都是变态生物,幼虫一般生活在水里。如果水里有好多蛇神幼虫的话危险性也很高的。 王希咖把危险性都跟阿蛇说了,毕竟他跟“蛇神”可谓是无冤无仇,蛇神这种东西其实他可杀可不杀,只不过是杀了之后游览尼亚加拉瀑布方便一些罢了。要是为了旅游,就折损一个兄弟,那就得不偿失。 尼亚加拉大不了不旅游,蛇神大不了不杀绕着走就行。 所以王希咖说道:“阿蛇兄弟,我把我的思路都告诉你了,你去里面探索可能会有危险。如果不想去咱就不去了,去其他地方旅游。” 阿蛇道:“别啊,来都来了,干嘛不去?我们天天在海里讨生活,大东西见得多了。这蛇神有神龙,鲲鹏兽厉害吗?神龙和鲲鹏都奈何不了我,难道这个虫子就能搞死我么?在岸上不敢说,在水里我们腮人就是无敌的!” 王希咖见阿蛇立了一个影视作品中必死的“fg”,越发不想让他去了。在电影里,当一个人说自己是无敌的时候,往往下一个镜头就挂了。 但阿蛇现在是说什么也要去的,他也是要面子的。千里迢迢把自己从船上接来,如果自己说一个“我不敢去”,那今后还怎么混? 男人就是这样,有时候为了一个所谓的“面子”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王希咖也不再阻拦。平心而论,从内心深处,他也喜欢战胜这个蛇神的。毕竟自己也准备了这么长时间了。蹲守,还有最后的决战,哪个不危险呢? “老大,蛇神飞出来觅食了。”蹲守的兄弟前来报信。 “啪!”听到消息,阿蛇纵身跳入水中,向着蛇神的老巢游去。 大有万水千山纵横,独闯高峰险滩的气魄。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五章:伏击圈 阿蛇走的第一分钟,王希咖想他,走的第十分钟,想他。走的第一个时想他。 阿蛇走到第5个时,王希咖觉得阿蛇这次多半是挂了,因为蛇神已经回家了。 于是大家到下游等阿蛇。不知道他会被蛇神麻翻流出来,还是像其他被蛇神吸干的印第安人一样,只剩一具皮囊流出来。 这是王希咖穿越之后死的第二个兄弟。第一个兄弟是毛人球球,这个结拜兄弟在与匠人的大战中被匠人用计烧死。 之后王希咖拒绝了匠人的求和,独自开飞机把匠人给团灭了。为球球报了仇。 这次阿蛇也是一样,王希咖说什么也要为阿蛇报仇。如果火攻不成,王希咖准备回去开着飞机来报复。研制几颗巡航导弹让蛇神哈肯尝试一下什么叫火与怒。 王希咖正满腔怒火的构思着报复情节,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阿蛇回来了!阿蛇在水里潜伏了超过6个时,在蛇神哈肯回家的情况下,竟然全须全尾的回来了! “你去哪了?怎么这老半天才回来?”王希咖在阿蛇胸口捣了一拳,几乎带着哭腔问道。 “嗨!别提了,那边水太急了,我一个不心给冲下瀑布了!你是不知道那瀑布有多大!差点没把我骨头给摔断!我爬了好几个时才爬回来的!” 原来阿蛇顺着尼亚加拉河一直往前游,游得兴起,一不心就掉下了尼亚加拉瀑布。幸好他身体结实,否则直接就被摔死了。这也是因为阿蛇常年在海水里游泳,从来没有在尼亚加拉河里游泳,所以不熟悉当地的水文特征导致的。 这就好比你在不熟悉的高速公路上开车,开着开着突然就掉下悬崖——这谁防得住啊? 阿蛇的时间主要花在爬回来的过程上。攀岩本来就不容易,逆着瀑布攀岩就更不容易。首先是瀑布下的石头都滑溜溜的长满了苔藓,不容易抓住。其次是尼亚加拉瀑布本身的流量就很大。每秒6000立方米的水压到身上,压力可想而知。可以说从尼亚加拉瀑布下逆流爬回来难度比鲤鱼跳龙门还要大。要不是阿蛇在水里有一股子蛮力,估计是回不来的。 “你见到蛇神了吗?”王希咖想起正事。 “见到了,我从爬上来的时候蛇神刚好回家。他家就在水边。”阿蛇满不在乎的说道。 “啊!那蛇神发现你了吗?”王希咖深感惊讶,阿蛇好像是第一个亲眼见过蛇神而不死的人。其他人都只能从水中倒影中一览蛇神的真貌。 “肯定没发现啊,要是发现了我还回得来吗?” “那你没闻到什么奇怪的气味吗?类似于麻醉药的?” “没有,你把蛇神说得那么厉害,我哪敢出水去闻?” 看来在水里观察蛇神的确是个好办法。阿蛇可以从水里观察蛇神,而蛇神却看不到他。另外隐藏在水里,蛇神的麻醉气味也失去了功效。 “你在水里有没有发现奇怪的虫子,或者虫卵什么的?”王希咖问到。他很怕水中有蛇神的幼崽,那就麻烦了。 “倒是没发现,不过我今天也没仔细看。等明天我再去看看。”阿蛇今天掉下瀑布,所以其他事都没怎么关心。 “好的,你今天也累了,明天继续去观察吧。”看到阿蛇能够成功的从水中观察蛇神,王希咖大大松了一口气,这打破了印第安人所谓的“不能直视蛇神,否则会被石化”的神话传说。 这“哈肯蛇神”明显也是有弱点的,是可以杀死的。 之后的几天,王希咖派人加强了蹲守,阿蛇也天天到河里观察哈肯蛇神。渐渐的,大家都摸清楚了蛇生的生活规律。 蛇神住在尼亚加拉瀑布的一个洞旁边,就它一个人,没有同伴。水里也没有见过它的虫卵,之前阿蛇曾经在水底发现了一些白色的蛋,但拿回来鉴定之后发现其实是海龟的蛋。 王希咖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在蛇神的打猎场地蹲守。在捂住口鼻,含着碧根果的情况下,大家还亲眼目睹了一次蛇神猎杀恐龙的全过程。果然就是从天上一个俯冲飞下来,用嘴上常常的习惯扎进恐龙身体里,像和奶茶一样把恐龙吸干。 血腥自然是血腥,残忍自然是残忍。但大家看完以后反倒觉得没那么怕了——烈烈和扎克也能猎杀恐龙。 看来这个“蛇神”并不是神,只是一种长得比较大的动物罢了。对蛇神有了清醒的认识,王希咖对于消灭这个怪物更有信心了。 看来蛇神主要武器就是它分泌的带有麻醉效果的气味,其他也没别的。而且蛇神没有同类,估计是单独变异的。这也是为啥后世没有听说过这种生物的原因——像这种虫类生物一般活不了几十年,也许没人来打它,它自己就老死了。 再加上印第安人后来死得也多,这几十年的关于“蛇神哈肯”的传说自然也就没有流传下来。 又观察了几天,王希咖决定动手了。还是和之前计划的一样,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含住碧根果。 耳朵也塞住,一切用手势交流。因为在观察蛇神的途中,王希咖不止一次对蛇神发出的声音感到恶心。那是一种奇特的声音,开始的时候就好像人耳鸣时候发出的那种嘤嘤声,却比那个声音大一百倍。中间的时候那声音又变得跟收音机没信号时发出的杂音,电磁干扰声很像,最后像手指甲刮黑板的声音。总之就是各种难听的声音集合体。 开始的时候王希咖以为那声音是哈肯蛇神嘴巴发出来的,后来发现并不是。再后来又一位是蛇神翅膀振动发出来的,仔细观察以后也不是。最后才发现声音是从蛇神狭长的肚子发出来的。 原来这蛇神的发音方式和蟋蟀,蝈蝈,蝉差不多,都是靠丹田发声。这也算是虫族的一大特点。 至于要不要蒙眼睛,王希咖考虑了很久。开始的时候他是倾向于把眼睛也蒙住的,因为印第安人说见到蛇神的人都死了,就给人一种蛇神似乎对视力有某种影响,比如会通过眼睛把人石化之类的。 但后来通过观察发现蛇神好像并没有这个功能。的确,没听说过自然界有那种生物能够单靠眼睛就杀死对手。 再加上后来阿蛇每天正眼看蛇神,似乎也没事。而且大家后来观察哈肯蛇神捕猎的时候也都是直接裸眼观察,没啥不适,那说明哈肯蛇神是可以用眼睛看的。 另外,蒙上眼睛的话很不方便,用弹弓射汽油/弹的时候不容易射到哈肯蛇神不说,还有可能把汽油溅到其他人身上,这危险可就大了。蒙住口鼻和耳朵,大家还可以靠手势交流,一旦连眼睛也蒙住,那就没有任何交流方式。 说不定人没被哈肯蛇神杀死,反倒被自己的同伴给误杀了,得不偿失。 思前想后,王希咖决定不蒙眼睛了。但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大家包围住蛇神。自己,灰海狸,萨列满,血牙从正面和侧面用弹弓往哈肯蛇神身上射汽油/弹,扎克带着蒙克从背面用火箭射击蛇神。天狗则从天上用火箭射击。用汽油/弹的只要丢出汽油/弹就好,用弓箭的射完以后还要用ak47进行补枪。这次任务要确保万无一失,保证60度完美无死角的解决哈肯蛇神。 “那我呢?我有什么任务?”阿蛇见王希咖安排了一圈,独独没给自己安排任务,心里既紧张又有点失落。紧张是怕王希咖万一给自己安排一个“作诱饵”的高难度任务就难办了,失落时怕王希咖根本就把自己给忘记了。 “你的任务就是全程在水里监视,如果我们的队员有人身上着火了,你就迅速把他拉下水把火熄灭,然后带他到安全的地方找尼古拉医生去。”王希咖说道。 “好的,明白!”这个任务还不错,跟战地军医似的。而且基本上也没啥危险。 一切准备就绪,王希咖们就开始行动。先有蹲点的印第安人报告位置,等蛇神中午睡醒出来觅食的时候,大家就带着武器跑到它的老巢附近环形散开潜伏起来。 在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中午。蛇神哈肯刚刚起床。它感觉自己独自有点饿,便像往常一样出门觅食了。 它没有想到,今天等待它的除了猎物,还有一个大大的陷阱。一个穿越人带着他的伙伴们,在自己的家,一个包围伏击圈已经布置完毕,只等它觅食归来就要取它性命。 “你紧张吗?”在伏击圈位置上的扎克问自己的兄弟蒙克。因为他感觉蒙克浑身都在颤抖,跟筛糠一样。 “不,不紧张。”蒙克连说话都开始颤抖起来,却还在嘴硬。 “紧张是正常的,第一次都这样,我第一次打仗的时候也紧张,打起来见了血就老实了。放松点,没事的。”扎克安慰这位老弟。 从毛人的传统来说,在蒙克这个年纪早就应该是个经验丰富的战士了。扎克7,八岁就开始跟着族人打猎,10岁就上战场跟匠人打仗,中间还有各种打架,有时候跟自己的族人打,有时候跟黑毛人打。到1岁的时候他已经身经百战。 但蒙克的情况比较特殊,起步比较晚,马上15岁的人了,一场仗都没打过。 “我怕我射箭射不准,射到自己人怎么办?”蒙克显然想法很多。 “那你就射准一点。要是你射到自己人,你就死定了。”扎克镇定的说道。 听到这句话,蒙克突然停止了颤抖。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六章:围猎哈肯蛇神 王希咖静静地趴在地上,像一块石头。河边的草很厚,他不需要身着”吉利服“就能够完美的隐藏好自己。 吉利服是后世一种用于伪装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像草一样,趴在野外很难发现。但这种衣服主要用于迷惑人类。因为大多数动物都有很敏锐的嗅觉,你光靠吉利服的伪装,并不能掩盖身上的气味。除非你躲在水里或者下风口。 趴在蛇神必经之路的几人,都隐藏在下风口,这意味着在蛇神哈肯闻到他们的气味的时候,潜伏者就能先闻到哈肯的气味——潜伏者中同样有郎那多,血牙,灰海狸这样嗅觉敏锐的人。 王希咖的嗅觉没那么敏锐,但他的第六感很强。每个王者都或多或少有一点这样的第六感,帮助他们躲避危险。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后世的卡斯特罗,这哥们儿凭借过人的第六感躲过了600多次暗杀,让你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 而反面例子就是差不多跟卡斯特罗同时代的肯尼迪,一次暗杀都没躲过,真的就被暗杀了。 这也跟当时肯尼迪比较放松有关。当你比较放松的时候,第六感就没那么敏锐了。无论在哪个世界,作为一个王者都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一刻也不能放松。 王希咖就是这样一个王者。此刻虽然哈肯蛇神还要好久才能回来,但王希咖还是紧张得脚趾拇都抠紧了!他左手紧紧握住裤兜里的汽油/弹,右手握住另一边裤兜里的弹弓。手一次次的抓紧又一次次的放松,心里默默希望等会的阻击战不要出什么岔子。渐渐的,王希咖微微闭上了眼睛,他不是在睡觉,而是要用整个身心去感受。人的感官很奇怪,当一个器官的能力变弱以后,其他器官就会变强。 比如你一只手受伤不能使用,那你的另一只手就会慢慢变强。比如近视眼眼神不太好,但是听力就会变得敏锐。 此时此刻,王希咖的耳朵被塞住,鼻子蒙着湿毛巾,眼睛又闭上。可以说常规的观察器官都处于关闭状态。但是他的心灵却变得更加开放,他的身体感觉反而变得更加灵敏。 他能感觉到草木的生长,能感觉到白云的流动,能感觉到鲜花的盛开。突然间,他的身体涌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全身的汗毛都根根倒竖起来。这些汗毛并不受王希咖大脑的控制,它们有自己独立的运行逻辑,只有遇到危险的时候才会竖起来。 而王希咖身上汗毛比较少的皮肤,也纷纷起了鸡皮疙瘩。鸡皮疙瘩的原理和汗毛倒竖的原理类似,都是皮肤自动收缩毛/囊造成的。 与此同时,虽然紧闭双眼,但王希咖眉心位置突然有了一种巨大的压力,产生了一种难以描述的酸胀感,仿佛有人用枪指着头似的。据说眉心的位置是松果体的位置,有“第三只眼”的存在,当遇到巨大的压力,这个部位就会有感应。 这些反常的体验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巨大的危险正在前来!此时此地,最危险的东西莫过于“蛇神哈肯”了! 来了!“蛇神哈肯”回家了!只有蛇神的压迫感和危险性才能让王希咖产生这么强烈的第六感。 虽然耳朵被捂住,但王希咖还是能听到“蛇神哈肯”扇动翅膀的声音,以及“蛇神哈肯”采用腹式呼吸时从肚子里传出来的耳鸣般的声音。 王希咖悄悄伸出一个拳头,这是从特种兵作战训练中学到的一个手势,意思是让大家稳住,同时做好准备。用英语来说的话,就是sadby的意思。 之所以不立即行动,是因为蛇神哈肯还没有完全进入伏击圈。王希咖要确保伏击人员把蛇神哈肯完全包围住才会行动。 01秒之后,哈肯进入了最佳位置。王希咖的手势一变,指向天空。同时他跳出来直接用弹弓射了一枚龙胃汽油/弹。 那弹在哈肯身上弹开,顿时溅了哈肯一身的汽油。哈肯还没反应过来,四面八方突然都射出不少这种包裹着奇怪液体的皮弹!那是埋伏圈里的郎那多,血牙,萨列满,灰海狸等人动手了! 大家虽然学习一般,但说起打鸟捉鱼各个都是一把好手。平时用弹弓射的鸟都没问题,射“蛇神哈肯”50米这么大的目标又怎么会失手呢?短短几秒钟,大家就把手中的子弹全部打完,哈肯身上全身都是汽油,没有一块干的地方了。 “蛇神哈肯”是真的生气了:这些不速之客招呼都不打就跑到自己家里来,还给自己满身搞了这些奇怪的,湿漉漉的,气味难闻的液体。实在是太没礼貌了!就算是开玩笑的话,这个玩笑也开得太大了!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 “嘶啊!”哈肯突然张开嘴发出一声奇怪的嘶吼。 这嘶吼说不出的难听,就好像超音速飞机在你耳边展开音爆似的。 原来蛇神哈肯出了翅膀和肚子能发出声音,它的嘴同样也能发出声音。 这声音可比它单纯扇动翅膀发出的声音大多了,众人耳朵里塞的棉花竟然都被震出来。 听觉灵敏的因纽特人萨列满耳朵竟然被震出血来,像傻了一样木木的站在原地。哈肯嘴上长长的吸管突然激/射出一股黄绿色的液体。这液体跟之前带有麻醉性质的液体不同,这是具有强腐蚀性的液体。 “蛇神哈肯”竟然会喷毒液!就像箭毒蛙和某些毒蛇一样!这可是个新发现! 然而现在也顾不上这个新发现了,救萨列满要紧!但是蛇神喷射的速度非常快,大家站得又分散,就算冲过去也是来不及的。看来这个因纽特人的首领今次必死无疑。 就在毒液快要触碰到萨列满身上的时候,王希咖不禁闭上了眼睛。他实在不忍心看这残忍的一幕。 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突然发现萨列满竟然消失了。 这是怎么了,难道蛇神哈肯的毒液竟然能够让一个人凭空消失么?这是什么原理,传说中的化骨绵掌都没有这样的威力呀! 正想着,突然发现水中冒起了一个水花,原来是阿蛇! 阿蛇一直在水中观察着战局。当发现蛇神哈肯把注意力放在萨列满身上的时候,阿蛇也出手了。他利用强横的腰腹能力从水中激射而出,一把就把萨列满薅到水中。萨列满离开的地方,被蛇神哈肯喷了一地的毒药,花草瞬间枯死,两年内再也长不出其他植物。 哈肯失去了优先攻击目标,转而攻击第二目标:王希咖。 王希咖当然是想跑啊,然而他却跑不动。他嘴里含着碧根果,口鼻捂着湿毛巾,当然不是被蛇神哈肯给麻醉了。他是被哈肯的眼神给定住了! 第一次正面观察“蛇神哈肯”,王希咖突然发现哈肯身上有几万个眼睛。那是昆虫的复眼!但是哈肯比一般的昆虫要大上万倍,所以它的复眼也要大上万倍。 上万双眼睛都冒着邪恶的光,那邪恶的光照在王希咖身上,瞬间就把他给催眠了。王希咖好像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已经一个侧滚翻翻到河里去了。但是在现实中,他一动不动,愣在原地,就像刚才的萨列满一样。 此刻,埋伏的奇兵阿蛇已经去救了萨列满,再也来不及救王希咖。 难道一代人皇就要殒命当场吗?“蛇神哈肯”刚喷了15升毒液出去,再要喷需要酝酿。但它马上就要酝酿完毕了! “唰!” 一股毒液喷出! 却只喷了个寂寞! 王希咖竟然也消失了!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谁都不知道王希咖什么时候练就了这招移形换影。 王希咖当然并没有练成移形换影——他也是被高手所救。救他的这个高手,赫然就是北美野牛的统帅:野牛比尔。 在其他人都关注着萨列满,关注着蛇神哈肯的时候,野牛比尔只关心一个人,那就是王希咖! 在最危险的时刻,比尔使出了它最拿手的动作:rssvr!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自从学会这个动作以后比尔无时无刻不在用它。 此时此刻,它再次用这个经典假动作晃过了蛇神哈肯,把王希咖救了下来。如果在这场战斗中可以评选v的话,王希咖一定会评野牛比尔当v。 “蛇神哈肯”两次喷毒不中,愤怒值飙升到无以复加!它决定不喷毒了,直接杀!朝着灰海狸就狂飞过去。 “是了,就是现在!”埋伏着的毛人扎克突然大吼一声,捅了捅旁边的蒙克。 蒙克一言不发,站起来就是一箭,射进了蛇神哈肯的胸膛!这一箭可谓稳,准,狠。看来蒙克关键时刻也还是靠得住的。 只是作为新战士,蒙克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给箭点上火。 没有火的箭只能让哈肯感到疼痛,却要不了它的命。哈肯吃疼,放弃了灰海狸,直奔蒙克而来。 蒙克赶紧想要给箭点火,却慢了一步。 只见扎克拉弦张弓,一支火箭直接射进了哈克的胸膛。 “砰!”汽油遇火即燃,蛇神哈肯瞬间变成了一个火球,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七章:全鱼宴 如果评选世界上最难听,最恐怖的声音,那么蛇神的哀嚎一定能够当选。 有时候你根本就不知道为啥它会发出这么多莫名其妙的声音。 那声音哪怕带着耳塞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搞得大家都很烦。 蛇神哈肯在做垂死挣扎,它不停的扇动翅膀,可惜越扇火便越大!渐渐的,它的翅膀也着了火,于是再也扇动不了。50米长的巨大身躯被火烧得卷曲起来,身体瞬间仿佛了一半。 哈肯蛇神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它体内的液体被火焰的高温蒸发,一股股蒸汽从它身体后方腾起。其中有麻醉药的味道,有强酸的味道,还有肉被高温灼烧的香味。 哈肯叫得愈发凄厉起来。 “唰!”突然一支火箭从天而降!射进了哈肯的眼睛——那是一直在天上飞行的天狗出手了!天狗的力气其实并不亚于扎克,这一箭从哈肯的一只眼睛直接末根射入哈肯的头颅。 这一箭让哈肯身上的火焰更大了,同时也射穿了蛇神哈肯的中枢神经,哈肯的哀嚎瞬间就停止了,几万只眼睛瞬间暗淡下来——从生物学上来说,一代蛇神哈肯已经死了。 扎克,蒙克,天狗却依然一支接一支的箭的射向“蛇神哈肯”。哈肯已经变成了一个身上插满箭簇的火球,跌落在尼亚加拉河中。 由于哈肯身体轻,因此并未沉底,而是飘在水面继续燃烧。大家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它边烧边顺着尼亚加拉河流动,知道被冲下尼亚加拉大瀑布。 腮人阿蛇把萨列满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猛子扎下去把蛇神哈肯的残躯打捞起来。 身长50米,近乎无敌的,被当成神一样崇拜的哈肯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5米左右的散发着肉香的黑色碳球。 在王希咖生长的地方,当地人有时候喜欢把一些虫子做来吃。比如竹子里的竹虫,蚕蛹,知了,蚂蚱什么的,用油炸的脆脆的下酒非常好吃,许多平时不喝酒的人吃了这种虫子下酒菜也会忍不住多喝两杯。 那些烧熟的虫子身上通常都有一种香味,跟此时此刻哈肯留下的肉球的香味一模一样。 “这个东西,可以吃吗?”血牙忍不住问道。 这也是在场的大家共同的疑问。 有这个问题并不奇怪。对于这个星球上食谱最广泛的人类来说,一种很厉害的生物,如果它没有杀死人类,而是被人类杀死,那么人类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能,好,怎”,即“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的缩写。 说实话,蹲守了“蛇神哈肯”将近一天,王希咖的肚子也有点饿了。但他还是说道:“最好不要吃掉。这是个邪恶的东西。吃了说不定会有什么怪病。咱们回去打只腕龙,烤龙肉吃吧。” “你们不要现在闻着香就想吃,好好想想哈肯蛇神那个鬼样子,你们不恶心吗?再浇上点汽油,把这堆肉球烧成灰埋了吧。” 王希咖看大家还是想吃,吩咐把哈肯蛇神烧剩下的部分再接着烧掉。其实王希咖之所以不想吃,并不是觉得哈肯蛇神长得恶心。作为一个华国人,长相再恶心的东西他也能吃得下去。 王希咖不想吃主要是因为怕乱吃野生动物感染什么奇怪的传染病。尤其是像“蛇神哈肯”这么奇怪的野生动物,保不准身上带有什么莫名其妙的细菌病毒。 经历过1世纪初那场巨大瘟疫,人类对于食用野生动物都多了一丝戒备。哈肯的遗体火化完毕以后,王希咖把它的骨灰撒到尼亚加拉河,让它就此安歇。强如哈肯蛇神,除了几片战斗中掉落在河滩上的鲜艳羽毛,竟然没有一丝存在过的证据。 王希咖从岸上捡起几片羽毛,好好收藏。等有一天科技发达了,人们就可以通过这片羽毛和自己留下的影像资料好好研究一下蛇神哈肯。 如今大患已除,可以饱览尼亚加拉瀑布的景色了,这个壮观的景像地球上仅此一处。王希咖忍不住吟诗一首:“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这是李白著名的《望庐山瀑布》,是描写瀑布最好的一首诗。 王希咖本以为这首诗吟唱出来大家会纷纷鼓掌夸自己文采好,没想到大家都无动于衷。原来众人的母语都不是z文,因此体会不到这首z文诗的美妙。 诗歌对于语言的要求很高,如果你的语言能力达不到母语使用者的水平,就体会不到诗歌的美妙。其实有好多母语是z文的人,但因为文学鉴赏能力不够,因此也并不觉得李白的诗有多美妙。 就好像王希咖的英语不错,但他从来都不觉得莎士比亚的文字好在哪里。那是因为英语并不是他的母语。对他来说,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和英语试卷上的阅读理解材料一样。只不过是写文字罢了。 念诗无人应和,那王希咖的诗性就大减。 “走了,肚子饿了,回去吃饭!”王希咖喊道。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倒是比李白的名诗引起了更大的共鸣。 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战斗的时候肾上腺素加速分泌不觉得饿,现在放松下来,突然就感觉到非常饥饿。 饿了一天的众人纷纷往回走。而腮人阿蛇突然从水里抱起一条巨大的鱼。王希咖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北美狗鱼。是一种生活在北美五大湖区的大型淡水鱼类。 在后世,由于环境污染,所以五大湖区的鱼都是不能吃的。但这个时代没有这么一说。五大湖风水域辽阔,水产自是极为丰富。 说实话,自从准备伏击“蛇神哈肯”一来,大家吃的都是恐龙肉,好久没吃过水产品了。阿蛇没来倒是没觉得什么,阿蛇一来大家纷纷都开始馋鱼。 “要不咱们不回营地了,就在湖边露营吃鱼咋样?搞个全鱼宴!”王希咖提议道。 “倒是也可以,只是这里没有酒,要是有酒就好了。”郎那多抱怨道。 “对,还有锅碗瓢盆什么的也没带过来,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吃吧。”灰海狸也建议道 “没事儿,你们在这等,我回去拿。很快的!”天狗说道。他速度最快,跑腿的事情最擅长。而且天狗这个人很勤快,眼里有活儿。用后世北方职场的话来说就是“有眼力介。” 有眼力介又勤快的人,最容易得到升迁。虽然王希咖团队不存在什么升迁不升迁的,但勤快的人总是更受欢迎一些。 众人开始围着尼亚加拉河捕鱼。这一代王希咖最喜欢吃的大马哈鱼少了,但还是有。阿蛇在水里游了一会儿又搞到了4,5条。 王希咖用水草扎了个简单的框,把这些鱼都放好。阿蛇到水里真的是无敌的,一条条的狗鱼,鲈鱼,鲶鱼,鲟鱼丢了上来,还有各种虾蟹。 没多一会儿,天狗就带着做饭用的家伙事儿赶来。 大家开始洗手做饭。要说这天狗,除了会跑腿,做饭技术也很不错。当然,可能跟他是扶桑人有关,做的大多是刺身。 王希咖花样就多了,分别做了剁椒鱼头,清蒸鱼身,水煮鱼片,炒鱼肉,鱼子酱,红烧鱼尾,油炸鱼骨鱼皮等菜,可谓一鱼多吃,每一道菜都十分下酒。 大家对王希咖的烹饪手法赞不绝口,但王希咖自己知道这些都是花里胡哨的东西。美食之道,最重要就是一个字:心。在做饭这方面,自己跟彭连虎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对于食物来说,最重要就是食材。而往往最高贵的食材都是采用最简单的方法,比如刺身或者清炖。 像王希咖这种重油重盐的烹饪方法,那么最顶级的食材,比如枪旗鱼,苏眉,石斑和几块钱一斤的草鱼鲤鱼都没有任何分别,满嘴都是调味品的味道,为广大美食家所鄙夷。 但显然,和王希咖一起吃鱼的朋友们没有一个是美食家,大家觉得能下酒就行。最关键的是大家之前都不会吃鱼头鱼尾,觉得这种东西没啥好吃的。 但经过王希咖的剁椒鱼头和红烧鱼尾两道菜,大家突然发现以前认为的“废料”竟然也如此好吃,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另外还有螃蟹。之前大家觉得这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吃不了,宁愿吃蛇神哈肯也不想吃这种“怪物”。但王希咖做了两道菜:麻辣螃蟹和清蒸螃蟹彻底把大家给征服了。 北美螃蟹长期没有天敌,又没人吃,真正做到了“膏黄腻积,如五指珀屑,团结不散。”任何人吃上一口一这种螃蟹,都好像到了天堂一般。 由于阿蛇搞上来的水产品太多,王希咖一个人做不完,所以其他的食物大家就拿来烧烤。 所谓万物皆可烧烤,美洲有辣椒又有盐,任何肉类拿到火上一烤,味道都不会差。大家吃着烧烤畅饮美酒,唱着开心的歌,跳着活泼的舞,一起庆祝胜利。 世界上可能不会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八章:Jump 正在吃饭,扎克突然站起来跳了一支舞。本来大家都能歌善舞,吃着饭突然开始跳舞也算正常,但扎克这支舞却非同寻床,甚至显得有点奇怪。 王希咖跟扎克相处良久,扎克跳舞也见得多了。但这种独特的舞姿还是第一次见。 又是扎马步又是在地上滚。看起来憨态可掬,就像熊猫一样,都想给扎克起名叫“滚滚”了。扎克时不时还像猫咪一样舔爪子。让王希咖想起后世的一首歌“我们一起学猫叫,一起喵喵喵喵喵”。 扎克这么一个身高米,体重400来斤的粗糙汉子跳起这种萌萌的儿童舞实在是有点违和。 但出于对扎克的尊敬,大家还是安静的看他跳完,这才鼓起掌来。 “你现在过来跳一遍我刚才的那支舞,你就成为一个真正的战士了,你成人了。”扎克跳完走到蒙克面前说道。 原来他跳的是毛人一族传统的成人舞,为的是庆祝蒙克真正成人。谁能想到威猛霸气毛人部族,传统的成人礼竟然如此羞耻呢? 蒙古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羞耻,他怀着崇高的荣誉感一丝不苟的跳完了这支舞蹈。大家纷纷为他鼓掌。 王希咖突然觉得毛人的喵喵舞似乎也没那么蠢了,也许像猫猫一样舔爪子,在地上打滚也是战斗动作的一部分。毕竟猫科动物只有在狩猎成功之后才会舔爪子。 安静的跳完了一支舞,扎克过去拍了拍蒙克的肩膀:“祝贺你,你长大了。” 从近以后,蒙克从一个懵懂无知的毛人少年成长为了一个坚毅的毛人战士。如果他爸宁宁,他妈静静看到他现在这么有出息,一定也会为他感到高兴。 “我……我做得还不够好,当时射箭的时候忘了点火。如果不是扎克叔叔和天狗叔叔补了箭,几乎酿成大祸。”蒙克反思自己的失误。 “没事没事,第一次打仗难免是这样的,以后就慢慢好了。”天狗安慰蒙克。 “是啊,第一次打仗发挥成这样不错了!至少你真的射出了箭,还真的命中了。要知道好多人第一次打仗,连箭都不敢射哩。”王希咖也跟着安慰蒙克。 扎克却不说话,径直走到蒙克面前,说道:“这次没关系,但是下次记得点火。心一定要细,你要知道,不是每次战斗都有给你补箭的人。有的时候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错过了。” 蒙克郑重的点点头,眼神越发坚毅。 接下来就轻松了,大家吃喝玩乐,谈得最多就是阿蛇救萨列满那一下子,还有野牛比尔救王希咖的那一下。 这种行为属于英雄了,大家纷纷给阿蛇和野牛比尔敬酒。阿蛇是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的喝。 野牛比尔是一头牛,本来是吃素的,从来就不怎么喝酒。但是碍于酒桌上的气氛,好像不喝酒就不给面子似的,于是也喝了一些酒,吃了一些肉。 酒倒是没觉得好喝,但是肉还是真好吃。从此以后,野牛比尔就从一个纯素食动物变成了杂食动物。 唯一的遗憾就是野牛比尔有4个胃,还会反刍。一两酒进了肚子经过四个胃反复循环,变成四两酒的效果,没喝几口就醉得不行,站都站不稳。 郎那多还要想灌野牛比尔,被王希咖给拦住了。喝酒喜欢劝酒是人类的一个陋习,好像喝的时候不把某个人喝到不醒人事就不够高兴似的。其实这非常危险,因为过量饮酒会导致酒精中毒,会危及生命。 在后世每天都有人因为喝酒而死,这是多么蠢的一件事啊!王希咖绝对不允许在自己的队伍里出现这种事! “喝酒不要劝,想喝多少喝多少。不想喝也没关系。”王希咖说道。 “不喝就是不给面子,看不起我。”郎那多还想要劝酒。 王希咖顿时火了:“什么叫不给面子?人家本来就喝不了,你非逼着人家喝。他怎么就看不起你了?比尔在危险的时候可以不顾一切的救自己的队友,这叫看不起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大家喝点酒开心开心……”郎那多还在辩解 “你喜欢喝酒吃肉,比尔吃了喝了就是给你面子。比尔喜欢吃草,吃树叶,你吃不吃?给不给比尔面子?朋友就是要相互尊重,别把你的喜好强加给别人!”野牛比尔救了王希咖一命,王希咖如今把这野牛当作救命恩人看待,见不得比尔受一点点委屈。 “哞!哞哞!”比尔用鼻子拱了拱王希咖的背,打了个响鼻轻轻叫了两声。一方面对王希咖表示感谢,另一方面也是在说:“我没事,我还能再喝两杯。” 喜欢喝酒的人都知道:当一个人说不喝了不喝了,那就代表他还没喝多,还能再喝几杯。但是如果等他说“我没事,还能再喝两杯”的时候,就代表他已经喝多了。人这样,牛也不例外。 野牛比尔又喝了两口酒,晃晃悠悠的再也站不住了,一头趴在水边的草地上打起了呼噜。 王希咖怕它着凉,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披在野牛比尔背上。谁知道比尔耸了耸肩膀,把衣服又甩在地上。 原来野牛比尔身上有一层厚厚的毛,根本就不会着凉。而且它一辈子就没穿过衣服。突然整件衣裳在身上反倒觉得挺不舒服的。 见比尔坚持不想穿衣服,王希咖也不再勉强,继续和大家喝酒。虽然刚才吼了郎那多一顿,但王希咖跟郎那多的感情并没有受影响。 男人就是这样,吵归吵闹归闹,并不影响兄弟之间的情谊。大家继续喝酒聊天,一遍遍的复盘当时的战斗。讨论蛇神哈肯,吹捧野牛比尔,吹捧阿蛇,吹捧王希咖运筹帷幄制定的严密作战计划…… 这一晚很多人都喝多了,大家伴着,听着尼亚加拉瀑布的水声沉沉睡去,蛇神哈肯死了,大家都充满了安全感。 王希咖是被郎那多和血牙的戏水声吵醒的。原来大家昨晚喝多了,早上起来就口渴,于是就跑到水里喝水,喝着喝着就玩起来了。 在蛇神哈肯在的时候,想在尼亚加拉瀑布玩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而且在后世,想在尼亚加拉瀑布玩水也是不可能的事。 那时的尼亚加拉瀑布是一个旅游景点,只能照相不可能让你下水去玩。如果你执意想要下瀑布去玩,会有工作人员阻止你。就算你侥幸躲过了工作人员的阻拦跳到水里并且活下来了,也将会面临天价罚款。 而现在就不同了,你想咋玩就咋玩。明显还是这个时代的尼亚加拉瀑布好玩。阿蛇表演了一个高难度的操作:瀑布跳水。 只见阿蛇顺着尼亚加拉河一直游到瀑布处,然后突然跳起来一个向后翻腾三周半接70度旋转体前屈,难度系数5八,刷的一下跳进水里,一点水花都没有。 大家纷纷鼓起掌来,王希咖鼓得尤其热烈。他是知道这个跳水的难度的,在奥运会跳水比赛中最高就是十米台,那已经很高了。 而尼亚加拉瀑布高15米,比10米台还要高5米。别看这5米的距离,这差不多相当于两层楼的高度,15米差不多等于你从6层高楼的楼顶往下跳。一般人光是看看脚就软了,更别提跳水做动作。 然而腮人阿蛇不仅敢跳,而且还敢做复杂的动作,不仅敢做高难度动作,水花还压得那么。尤其是那个向后翻腾三周半,没有过人的腰腹力量是做不出来的。可见阿蛇不愧是生活在水里的人,跳水奇才。 阿蛇的动作没人敢挑战,血牙和郎那多也想尝试跳水,然而他们顺着水游到一半就不由自主的变身成狼,在空中四足乱蹬,以落水狗的姿势砸到水面上,非常不雅观。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霸王龙烈烈看大家玩得开心,也忍不住想要跳水。可惜它头太大了,身体重心不稳,跳水的时候是横着飞出去的,差点被被水给砸死。 看着大家跳得那么开心,王希咖也心里痒痒,想要尝试一下跳水。他“啪”的一个跳水进入水中,顺着尼亚加拉河的流向开始游起自由泳,姿势非常专业而优美,一看就是练过的。 原来他看阿蛇的游泳姿势一直都是蛙泳,血牙和郎那多是狗刨式,非常不雅观,就有心卖弄。 游着游着突然感觉不对劲,临近瀑布水流突然开始加速。王希咖突然有点心慌:在世界上最大的尼亚加拉瀑布跳水,自己怕不是疯了……自己又不是变身人,也不是腮人,更不是霸王龙,身体能承受得住这瀑布的压力吗? 为啥自己老是爱逞能呢?你看人家萨列满就不逞能,人家就不跳。 然而此时后悔也晚了。随着身后一阵巨大的水流用来,王希咖跟着6000立方米的水一起砸下尼亚加拉瀑布!那一刻,时间仿佛都静止了,王希咖只感觉自己两眼一抹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他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岸边。原来他掉下水就被瀑布的压力给砸晕了,是阿蛇救了自己。 “你怎么那么傻,你又不会跳水,你跟着跳什么?”阿蛇焦急的说道。 “yuju,iju!”王希咖笑着说道。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八十九章:美丽女神 王希咖从就是个不服输的孩子,自己刚醒又忙不迭的继续去跳水——反正有阿蛇救死不了,那还怕什么? 第二次跳不像第一次那么慌了,王希咖的空中姿态保持得很好,也做了几个向后翻腾的动作,只是入水的时候水花稍微大了一些。 “好!”大家都为王希咖鼓起掌来。 正当王希咖为自己终于为自己掌握了瀑布跳水这项技能而高兴的时候,突然发现下伙伴们发明了新的玩法:扎克带着蒙克在尼亚加拉瀑布正下方洗澡! 穿越前王希咖曾经在电影中看到武林高手在瀑布下练武功的场面,但那基本都是靠电脑特效吹牛,而且电影里的瀑布也没有尼亚加拉瀑布那么壮观。能在尼亚加拉瀑布底下站起来就已经很难得了。还能做出洗澡的动作,只能说属于逆天。 实际上就像大部分长毛的哺乳动物一样,扎克平时不爱洗澡,一年到头也没见他洗过几次澡。而且就算要洗澡,在风平浪静的水面洗澡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他之所以选择带着蒙克在尼亚加拉大瀑布底下洗澡,除了锻炼蒙克的身体素质,也有炫耀的意思:“你看,我们毛人身体好吧?敢在瀑布下洗澡!” 不可否认,毛人的身体素质的确很强横。但是尼亚加拉瀑布的流量也不是假的。几百几千吨的水一刻不停的冲击而下,那巨大的压力令扎克也有些吃不消。但是为了给蒙克打个样,他还是坚持站在瀑布下忍受着这巨大压力。 只有真正站到了尼亚加拉大瀑布底下,才能真正领会到什么叫做泰山压顶。两人都顶的两眼通红,身上青筋暴跳,连牙龈都出血了。但谁都不肯认输,还要装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王希咖觉得这种行为就没多少必要,但是他也不好去劝——除了扎克和蒙克,谁也走不到瀑布底下。 但是霸王龙烈烈可以!只见烈烈快步冲到瀑布底下!王希咖还以为它要把扎克和蒙克拉出来,没想到烈烈也是来洗澡的。 烈烈在瀑布底下洗澡就比扎克和蒙克轻松多了——以为它自己身高10米,而瀑布只有15米高。所以瀑布的水流到它身上只有5米多高。相当于从楼排水管流出来的水砸到人身上——可以说毫无压力。 扎克顶得那么辛苦,看烈烈洗澡却那么轻松顿时也就没有了兴致。如果你很费力才能做成的事情被别人轻轻松松就完成了,你也会没兴致的。 蒙克其实早就想走了,但是扎克一直不走在那顶着,他也不愿意走了——都是年轻人的自尊心在作怪。如今扎克先放弃了继续在瀑布下洗澡,那蒙克也就放弃了。两人走到草地上开始甩毛晒他阳。刚洗白的毛又被地上的土弄得脏兮兮的,但两人都不在乎。 “玩够没有?玩够了拍几张照片回去了。”王希咖看大家都挺有才的,玩法不拘一格。觉得再玩下去怕是要把尼亚加拉瀑布给玩坏了,于是招呼大家回营。 营地里的狐狸河等印第安人早早就在等待王希咖们的归来,看他们一晚上都没回来,还以为已经挂了。这也是常有的事,毕竟一直以来就没有人能够从蛇神哈肯的地盘回来。 没想到今天一群人竟然全须全尾的回来了,这可是印第安部落从来没有遇见过的事。王希咖他们竟然能够战胜强大的“蛇神哈肯!”那他们岂不是比“神”还要厉害? 狐狸河部落的人开始把王希咖他们当作神来膜拜。把印第安人最好的东西全都拿出来给王希咖他们。 有火鸡,有南瓜,有烟草,有辣椒,还有纯手工织的羊驼毛毯…… 受到这种顶礼膜拜的待遇,王希咖反倒有些不自在。作为一个人,被架到“神”的位置上是会让人不舒服的。 神其实也是人,只是做到了人做不到的事,所以才成了神。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神仙,要创造人类的奇迹,全靠我们自己。”王希咖握紧拳头启发大家。 如今他战胜了蛇神,他说什么大家就相信什么。 “来,大家一起吃吃饭!”王希咖撕下一支火鸡腿边吃边说。 接下来王希咖给大家详细讲述了一下自己的团队和蛇神哈肯战斗的过程,说自己如何侦查分析哈肯的能力,如何蹲守,如何设计了一个陷阱,跟蛇神哈肯的战斗如何惊心动魄。 总之中心思想就是蛇神哈肯也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无非有些特殊的技能罢了。但是凭借人类的智慧,最终还是能够战胜蛇神哈肯的。就像人类最早打不过老虎狮子,但是利用智慧造出工具就能打败这些猛兽。把动物当成神来崇拜是非常可笑的,你把它当成神,它也许就真的成了神。但是你把它当成普通动物,那它就是普通动物,无非大一些罢了。 要让人不再惧怕某一样事物,只要把其中的原理告诉大家就好。长久以来人类一直惧怕打雷和闪电,但自从认识到打雷和闪电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天气现象之后就没人再害怕过。 看王希咖这么随和又没有架子,大家也就慢慢放松下来。王希咖的话引起了大家的思考: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神仙,要创造人类的奇迹,全靠我们自己。 自从王希咖和印第安人说了之后,开始几天印第安人出于长久以来的风俗习惯还是不敢到尼亚加拉瀑布一代活动。慢慢的就有胆子大的人去尝试——人类就是一种好奇心特别强的动物,总会忍不住尝试各种新鲜事。 印第安人去尼亚加拉尝试以后发现果然没什么事,安全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印第安人开始进入这片之前的禁地,渐渐的这里成了一个人丁兴旺的定居点,但这是后话。 “你们今后打算去哪里?”狐狸河问王希咖。 “往南边走。”王希咖说道。他和彭连虎他们约好在巴拿马地峡见面。自己则在北美游览名山大川。如今刚刚走到五大湖,北美还有一大片地区没逛呢。 尼亚加拉瀑布和五大湖区在后世是加拿大和美国的分界线。过了这个分界线就是美国了。当然,在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美国和加拿大的说法。整个美洲都是印第安人的势力范围,也都是血牙和灰海狸的土地。 王希咖打算去的几个自然景观就是黄石国家公园,科罗拉多大峡谷什么的。但黄石公园和科罗拉多大峡谷在西边和西南边,五大湖和尼亚加拉大瀑布在东边,离得有点远。 那么,就先去东边比较近的一个著名城市吧——离东北边最近的一个大城市,就是纽约。 纽约在后世非常有名,王希咖穿越前在纽约也有许多产业。那时候的纽约各种各样的人都有,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都在纽约和谐相处,但就是没有印第安人。因为印第安人之前被杀得差不多了。这个时代就不同了,狐狸河和血牙,灰海狸都说东边的人很多,想必那里有许多印第安人。 “好!那我们就去东边吧!太阳升起的方向!”王希咖说道。说来奇怪,在亚欧大陆的时候提起纽约,总觉得那是一个“西方城市”。但实际上,纽约在亚后大陆的东边。 离开了五大湖和尼亚加拉,旅游分队再次出发。骑牛的骑牛,骑恐龙的骑恐龙。纽约离五大湖区不远。按王希咖他们的脚程,5天时间就能走到。 虽然有心里准备,但看到哈德逊河的一瞬间,王希咖还是惊呆了。在后世,这条河上满是私人游艇。但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有——印第安人都不怎么在这里划船捕鱼。因为临近大海,这里的人更喜欢去海上捕鱼,生活习性类似于亚欧大陆上的泽城人。 顺着哈德逊河一直走,到了出海口,就是后世的纽约曼哈顿地区。可惜这个时代没有自由女神像,也没有世贸大厦,有的只是一片杂草。 生活在这附近的印第安人是阿尔冈昆部落,属于科莫奇人的一支。这些科莫奇人见到血牙和灰海狸都客客气气的。对王希咖也异常尊敬——有些消息灵通的人早已经从狐狸河部落的人那里听到消息,说王希咖一伙杀死了北方湖区的哈肯蛇神。 王希咖见众人对自己这么尊敬,突然灵机一动,拿出一张萌娇娘的照片,走到当年自由女神像建立的地方,说道,咱们按照这个照片的样子,在这里树立一个女神雕像吧?他总感觉纽约没个雕像好像少了点什么。 王希咖的话自然没人敢不听。大家都想要按他说的方法做,但都不会建雕像。王希咖只好亲自画了一个雕像图。基本就是参考后世自由女神的雕像,只是把脸换成了孟娇娘的脸。 搞建筑可以说是王希咖的拿手好戏,后世他的生意就涉足地产业。这一世他在上河口村也曾经大兴土木。对于如何指导对于建筑一窍不通的人盖房子很有经验。 于是,生活在这一代的印第安人突然有了工作——搜集铁矿建造一座巨大的女神雕像。据首领说,雕像的名字叫做美丽女神。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九十章:建设纽约 在后世,纽约之所以成为世界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也许可以去掉之一),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有个非常不错的深水港,能够进行各大洲的贸易。有了贸易往来,经济自然就发达了。这也是为什么在王希咖穿越前,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总是海港。比如纽约,上海,香港…… 但是在这个洪荒年代,除了王希咖没人会造远洋船舶。因此海港的经济优势并没有得到体现。这个时代繁华的城市都是桃花镇这样的陆地城市——因为这个时代进行的大部分都是陆上交易。 “这样下去不行啊,得想办法让这个时代的海上贸易繁荣起来。之前他跟几大部落已经商量好,送部落中聪明的孩子去上河口留学。本来计划等自己旅游回来的时候再带他们去,现在看来时间太长了。 因为自己旅游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美洲挺大的,没有几个月玩不下来。那还是建立在走马观花玩一玩的基础上,要是深度游的话,没有一年下不来。 孩子们可耽搁不起。 王希咖当机立断,立刻让各部族的孩子即刻出发,去上河口号上会和,由彭连虎掌舵带他们去上河口。把孩子们送回去再把船开过来,顺便带点船工来纽约这里建个船厂。如果泽城的船厂有新船下水也可以一起派来,让欧亚大陆的人和美洲的印第安人尽快展开贸易往来。 护送孩子的事就由郎那多和扎克,灰海狸三人负责。本来天狗速度比较快,但王希咖总觉得天狗这个人相处时间不长,而且他内心深处不是很相信扶桑人。让他去拿点汽油跑跑腿问题不大。如果让他一个人去船上,万一他“假传旨意”把船劫持了咋办? 郎那多和扎克跟随自己多年,不会有二心。而灰海狸也是印第安人,交流起来比较方便。 这一来一回大概要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自己刚好可以和剩下的人建设纽约,把美丽女神的雕像完成。另外也可以帮着造造船坞。 这还是蒙克第一次离开扎克单独和其他人相处。在家的时候有父母帮着他,在路上的时候扎克一直带着他。如今身边突然没有了任何毛人,蒙克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适应。 王希咖之前也跟扎克商量过,要不要让蒙克也跟着孩子们回上河口,毕竟上河口也有几个毛人孩子,还有黄毛,蒙克去了也不孤单。 但一番考虑之后还是决定让蒙克留在美洲再锻炼锻炼,到时候跟大部队一起回去。反正现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老师就是王希咖,跟着王希咖学习的效果比跟着其他老师学习的效果要好很多。 王希咖也准备把自己毕生所学毫无保留的传授给蒙克,首先就是让蒙克跟着做雕塑。 本来想像自由女神像一样用铜和铁来做,结果印第安人说找不到铜,只找到其他的金属,看起来也还行。王希咖一看,竟然是黄金…… 原来北美的金矿很多,从北极圈一直到阿根廷最南端,到处都是金矿。最早的华裔到美国就是来淘金的,所以才有什么“旧金山”“新金山”的传说。 当年欧洲殖民者刚到美洲的时候发现美洲到处是黄金,各个印第安王国的宫殿都搞得金碧辉煌,因为黄金太多。 用黄金来做一个90多米高的雕塑也不是不行,就是感觉有点浪费。于是王希咖还是命令大家去寻找铜矿铁矿。 印第安人们为此还不高兴,纷纷议论道:“用铜做到底好在哪里?难道用金子就不行么?是不是看不起黄金?”王希咖还专门为此安慰了大家一番,说自己并不是看不起金子,而是要留着金子另有用途。 好在铜矿始终是地球上分布最广泛的矿产,费了一点力气,还是找到了铜矿和铁矿。于是王希咖一边制造雕像,一边在纽约港制造船坞,就像在泽城建船坞一样。 其实阿蛇以前环游世界的时候曾经到过纽约港,因此纽约港的印第安人见到阿蛇都挺开心的。 有了熟人就好办了,纽约港的印第安人和泽城人一样,对于造船很有心得。于是王希咖依葫芦画瓢,当时怎么在泽城造船,在纽约也怎么造。 岸上的建筑也开始改建成现代化的样子,一切都按照上河口的风格来。蒙克跟随王希咖的两个月里,学到了不少建筑知识。一说起建筑,从占地面积到容积率都说得头头是道,知道的他是一个毛人战士,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后世的包工头穿越来的。 不单单是蒙克,纽约附近大部分世代狩猎,打鱼的印第安人都摇身一变从事建筑行业。从普通渔民变成了光荣的打工人。 当然,和后世的地产商相比,蒙克并不知道“公摊面积”这个概念,因为王希咖并不想在这个世界引入“公摊面积”这个概念。反正地方有得是,大家随便住,不用公摊。 王希咖领着人在这片土地上大干特干。等到两个多月之后郎那多,血牙,扎克带着上河口号和另外一艘船来到纽约的时候,整个纽约港已经变成了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了。 曼哈顿岛上矗立起一座90多米高的美丽女神雕像,雕像右手高举藤条,左手拿着书本。意思就是不好好读书就要挨打。这个雕像的设计灵感来自于自由女神像以及孟娇娘教育,但王希咖把她给改良了一下。他总觉得自由女神一手拿书一手拿火炬,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要烧书一样。 除了雕像,还有好多各式各样的建筑。当然没有后世纽约那样的高楼大厦——因为没必要。但是一栋栋的独栋别墅和礼堂,学校还是挺多的。这也是为了尽快培养出专业人才。 彭连虎的船上带来了欧亚大陆的茶叶和丝绸,用来跟美洲人交换烟叶和辣椒。东西方终于开始开始了贸易。 有了上河口号做样子,船坞的船工们造船也方便了许多。自从上次一别,王希咖也好久没见到彭连虎和郎那多了,不由得和船员们叙旧聊天。腮人阿蛇也和船上的兄弟们叙旧,血牙去上河口和泽城走了一圈开了眼界见了世面,本来想和美洲的乡亲们显摆一番,没想到如今美洲也大变样,有些恍惚。 当然,最高兴的还要数扎克和蒙克。 几个月没见,蒙克已经从一个从住在家里的蒙昧毛人变成了一个有见识,有胆量的人才。他的眼神里多了几分睿智与从容,少了几分少年的稚气。 见到扎克的第一句话,蒙克是这样说的:“扎克叔叔,你知道建筑用混凝土的最佳配比么?” 扎克满含笑意的看着蒙克,说道:“你说说看,最佳配比是多少?” 蒙克坚定的说道:“石灰和砂浆配比为1:5或1:。水泥和砂浆配比为1:5或者1:,1:41,而水泥标号为5的三级配混凝土配合比为水泥:砂:石=1:49:6八。” 这些都是蒙克在最近的建造过程中学到的知识。 扎克哈哈大笑:“蒙克,你真的长大了!我虽然不知道混凝土的最佳配比,但我知道你现在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了。你有了这些知识,今后不管去到哪里都能吃得开。” 这次上河口号往返于东西方两块大陆,不单单带来了茶叶丝绸,还带了许多新奇的玩意儿,比如摩托车,汽车,电话。 基本上亚欧大陆有的东西,纽约都有了。原住民们对这些新奇的玩意儿爱不释手。毫无疑问的,最受欢迎的就是摩托车。毕竟这些原住民有过骑马的经验,学习摩托车要比学汽车快一些。 当然了,要骑摩托车就需要汽油。于是在大家又在王希咖的带领下开始勘探油田。好在美洲的石油资源也是异常丰富,没多久美洲也变成了一个跟亚欧大陆一样发达的地方。 王希咖看纽约建设得差不多了,如今自己在美洲也算有了个据点。又开始完成自己未竟的事业——探索美洲。 这次想去的地方是在纽约的西边:黄石公园。 在后世,黄石公园位于怀俄明州,是一个巨大的自然保护区。当然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怀俄明州,也没啥保护区,甚至连公园这个概念也没有。 这个时代有的只是那个巨大的火山口。而那,也就是王希咖想要去玩的地方。黄石火山口是北美乃至世界上最大的火山口,有火山的地方就有温泉,有温泉就可以开发成度假区。 这个时代王希咖可不想再把黄石公园搞成一个自然保护区——只要注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那么哪里都是保护区。 出行工具依然选择骑牛和骑霸王龙。虽然现在有了汽车和摩托,但是路途遥远,加油系统还不健全。开车出去没有油很麻烦,还不如骑野牛比尔方便呢。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九十一章:黄石温泉 在后世王希咖特别喜欢去温泉。尤其是火山温泉,一问到那种温泉特有的硫磺味就觉得浑身通透。 工作累了去温泉里泡几天,再大的疲劳也能得到缓解。再吃一两个温泉煮鸡蛋,温泉煮鸡,到游泳池泡个澡,别提有多惬意了。因此王希咖这次去黄石温泉特意带了几口袋的土鸡蛋——在后世,黄石公园不准游客烹饪,曾经有人在黄石公园煮了个鸡蛋,罚款1000多美元。 从纽约到黄石大概1000多公里的路程。骑牛的话大概要走0来天。一路上可以看到不少印第安人拿着皮毛往纽约赶——经过王希咖几个月的建设,纽约已经再次成为了一个贸易中心。 看到王希咖这些从纽约来的人,路上的行人都纷纷表示尊敬。听说王希咖一伙要去黄石,大家都笑道:“啊,我知道了,你们是要去除掉阿克德吗?” “阿克德是什么?”王希咖问道。 “阿克德是黄石公园的火神,是很厉害的一种怪物,每年都要咬死不少人。”血牙回答道。 “可是我不是去打怪的啊,我就想去泡个温泉。”王希咖真没想去打怪物,他之前也没听说过黄石公园有啥“怪物”。 “大家都知道你除掉蛇神哈肯的事情,所以都觉得只要你出马,肯定能够除掉火神阿克德。” “你知道阿克德?之前怎么没跟我说?” “啊,我以为您早就知道。” “我不知道,你详细跟我说说。” 于是血牙就详细跟王希咖描述了一下这个“火神”阿克德。“阿克德”在印第安语里是沸腾的意思,给它起着么个名字就代表着火神阿克德的特点。传说它能够让一切沸腾起来。它经过的地方,水就会变成开水。 “这是一派胡言。黄石附近的水之所以会滚,是因为地热造成的。温泉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世界上好多地方都有,怎么会是火神的能力呢?”王希咖又好气又好笑,怎么印第安人这么喜欢“神”呢?随便一个什么厉害点的动物就命名为神。也许这是因为在原始时代,人类对于各种自然现象不了解,所以喜欢随便造神。 在华国,古代也有各种各样的传说,什么雷公电母之类的。说打雷闪电是神仙在施法。实际上是云的一种自然现象。 下雨时,天上的云有的是正极,有的是负极。两种云碰到一起时,就会发出闪电,同时又放出很大的热量,使周围的空气受热,膨胀。 瞬间被加热膨胀的空气会推挤周围的空气,引发出强烈的爆炸式震动。这就是雷声。原始人不知道其中的道理,就以为是有神仙在控制这些自然现象。 还引发出了什么“做坏事会被天打五雷劈”的说法,流传了好几千年。 想必这个“阿克德”也是一种生活在火山地区的生物,原住民无法解释火山附近泉水翻滚的现象,还以为是有神仙在控制的。因此就随便找了一种看起来奇形怪状的生物命名为“火神”。 实际上大部分温泉都是地热造成的,地球的内核里面有高温的岩浆。岩浆附近的地下水就会被高温烤热变成蒸汽。通常来说岩浆都在很深的地下,但是火山是个例外。 火山就相当于地球的青春痘,里面都是地球的脓浆,能把岩浆喷到地球表面。在火山附近的水自然也就变热了。 “这是对的,我在扶桑人家也叫我神,这是无知造成的。我们扶桑也有很多温泉,我经常在扶桑吓唬别人,但其实我并没有什么厉害的能力,至少没有把水变热的能力。”天狗说道。 天狗在扶桑的确也被当成一种神,甚至是一种很厉害的神。而扶桑也是火山,温泉资源很多的地方。 “你说的那个阿克德,长得像不像天狗这样?”王希咖思索了一番问道。他觉得既然生活环境相近,那也许在黄石火山附近也会有天狗这样的生物。说实话王希咖走南闯北,各种各样的生物见得多了,但天狗着么奇特的生物还是头一回见。 变身人有,比如血牙,灰海狸,郎那多,金领子但大家变身都是变成已经有的生物。比如狼,美洲虎,熊等等。 但是天狗就不一样了,他变身是犬科,但是又带翅膀——有谁听过会飞的狼或者狗吗?仔细想想还真是有够奇葩,也许在美洲这里也有天狗的同类呢? 血牙打量了天狗半天,说道:“不像。我没见过天狗着么奇怪的动物。阿克德比天狗大多了” “那么你说的那个阿克德到底说啥样的?”王希咖很好奇。 血牙四处看了看,说道:“阿克德有点像烈烈的同类,像一种蜥蜴,身上带有鳞片。还会打洞。” 蜥蜴,有鳞片,会打洞,那是一种什么动物呢? 王希咖在大脑中组合了这几种特点,一种特殊的生物浮现在脑海:这不就是穿山甲吗? 穿山甲这种动物分布极为广泛,美洲的穿山甲和华国的略有不同,叫做犰狳,但大体上也差不多。 原来这种在华国被当作药材的生物,在美洲竟然被当作“神”,还真挺有意思。只是无论是穿山甲还是犰狳,体型都要比恐龙得多。 也许阿克德是一种会打洞的恐龙呢?要知道在后世恐龙是一种早已灭绝的动物,大家都是靠恐龙留下的化石进行猜测,对恐龙的许多种类还不了解。在这个恐龙并未灭绝的时代,有某些后世并不知道的恐龙种类存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要像知道阿克德的样子,必须得亲自去探寻一番。 “这个阿克德,他吃人吗?”王希咖想要确定一下这个阿克德是不是像蛇神哈肯一样是个需要除掉的祸害。 “一般也不太吃人。不过饿了的话说不定。”血牙说道。的确,狼也好,老虎也好,食肉恐龙也好,一般都有固定的食物来源,不到饿极的时候不会轻易吃人。 “嗯,那就好。咱们就是去玩,它不打扰我们的话我们也别打扰它。”王希咖动物保护意识还挺浓厚,对于珍惜的野生动物他一般都不想杀——毕竟这些动物都是宝贵的研究资料。搞不好杀了就绝种了。 杀“蛇神哈肯”也不是不得已为之,因为“蛇神哈肯”好像不是自然产生的动物,倒像是某种变异的巨大怪胎。 大家一路聊,一路讨论。蒙克对于阿克德讨论的倒是不多,主要讨论的都是建筑学方面的问题。看来这个伙子对于盖房子很是热衷,一心想要回纽约去看看房子盖得怎么样了。还想要把住在雪山上的宁宁和静静接到纽约去住。 不知不觉间,地势逐渐高了一起来,王希咖明白这是快要到黄石地区了。北美大部分是平原,但西边有一条落基山脉。黄石公园就处于北落基山和中落基山的熔岩高原上。海拔大概00多米。 熔岩高原故名思义,主要是有熔岩构成。大部分都是黄石火山喷出的岩浆冷却形成。看上去黑乎乎的。而所谓的“黄石”,实际上是落基山脉山体的颜色。 此处的景色和阿拉斯加地区,五大湖区截然不同,有一种西部的美。随便拍一张照片,都能用作电脑或手机封面。王希咖想去的自然是最出名的“猛犸象温泉区”。 猛犸象温泉区是黄石公园的标志,也称为“热台阶”区,因为这里有许多温泉,地热形成一块面积巨大的溶岩高台,在这块高台上新老温泉交替的彼此起伏,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块块色彩各异的大台阶,看起来非常美丽。有点像华国的九寨沟风景区,二者都是碳酸盐沉积形成的。 沿着黄石河逆流而上,渐渐发现温泉越来越多,温度也越来越高。王希咖怕再往上走温度太高就不能洗澡,于是选了一块温度大概4度左右的温泉说道:“就这里吧,咱们现在这里泡一泡再说。” 有些人泡温泉喜欢那种温度很高的地方,王希咖却泡不住。他只能成熟比自己体温略高的高度。 一行人舟车劳顿了许久,见可以休息都非常高兴,衣服一甩就一个个的泡到温泉里不愿意出来。 这个时代的人很少洗热水澡,一般都是到河里随便洗个冷水澡了事。洗澡算是个苦差事,所以除了海边的渔民河阿蛇这种两栖人,没几个喜欢洗澡。 但温泉就不同了,水是热的,洗澡不仅不难受,相反还很舒服。而且这个水一直就是这个温度,你也不用去烧水加热什么的,只要你愿意,一直泡下去也无所谓。 据说温泉还有很好的保健作用,富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能够改善体质预防疾病啥的。但王希咖觉得那都是温泉疗养院瞎扯出来的。 水里有矿物质不假,但这个矿物质怎么可能会渗透进皮肤,改善人体内脏的功能呢?最多对一些皮肤病有好处。因为温泉里大多数都有硫磺,硫磺对于皮肤病有好处,后世还专门有人做硫磺皂,用来除螨,杀灭真菌都挺不错。 “啊,嗦嘎,科莫及!”天狗泡在温泉,忍不住说了几句扶桑语,意思就是舒服。自从离开扶桑以后,这还是他第一次泡温泉,不由得想起了家乡。 当然,最舒服的要数萨列满。萨列满一辈子久居苦寒之地,从来不知道世界上竟然还有温泉这么美好的存在。一泡进来就不想起来,嘴里喃喃的唱着因纽特人的歌。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九十二章:水里谁说了算? 只有一个人没有跟着下温泉游泳,那个人就是尼古拉。 作为一个吸血鬼,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他都要随时保持冷静。因此,尼古拉也成了最早发现萨列满不对劲的人。 王希咖还泡得什么都不知道呢,只见尼古拉刷的一下就把萨列满从水里提了起来。原来萨列满第一次泡温泉,身体还不适应。泡得时间长了,竟然血压爆表——脑溢血了。 要是再晚个几分钟,这萨列满多半就挂了。 “啊,怎么办怎么办?这里也没有医院。”王希咖也慌了神,脑溢血是要开颅手术的,这个时代哪有什么医院?就算有医院,又哪里找医生来做开颅手术? “送什么医院?我不就是医生?慌什么?”是了。如果这个时代还有谁能够救萨列满的命,那就是尼古拉了。 只见尼古拉在萨列满耳朵后面咬了个洞,把颅内淤血给吸了出来。不开刀,不打麻醉,就这么让萨列满恢复了神智。 “我说老尼,你不会把老萨变成吸血鬼吧?”王希咖以前看电影里的吸血鬼都是咬一口就把人给变了 “不会,只要我不让他变就不会。再说我只是吸他的颅内淤血,又不是动脉血,怎么可能会变?有点医学常识行吗?”尼古拉生气的说道。 王希咖简直无语。他不是没有医学常识,而是他的医学常识和尼古拉的常识不是一种类型。 “咦,我刚才怎么晕过去了?”萨列满终于清醒过来,紧接着又想继续泡温泉,被王希咖给拦住了。 “你不要命了?再泡你就泡死了!”王希咖说道。 “没事,他现在好了。淤血吸出来再泡也没大碍,相反温泉对他疗伤还有好处。”尼古拉却同意了萨列满的请求。王希咖真是搞不懂这个吸血鬼。 “不好意思啊,冷地方呆惯了,突然来这种热地方有点晕晕的。”萨列满有些不好意思。 其他几个人见萨列满泡温泉泡到扑街,反而自己也不敢多泡,纷纷起身穿衣。 “哥几个,不再泡会儿了?”萨列满问道。 “不了不了,我们还有事,你继续泡。”众人边说边往前走。 越往前,温泉的温度就越高,而这样的高温温泉,正是王希咖所要的。他当然不是要泡这种温泉,7,八0度的温度谁也泡不住。 王希咖是想要用这种温泉来煮鸡蛋吃。 在华国,温泉煮鸡蛋是常规操作,几乎每一个温泉度假区都有这种温泉煮鸡蛋卖。搞得王希咖也形成了条件反射,觉得到了温泉不吃两个温泉煮鸡蛋就算白来了。 灰海狸还把路上带来的松鸡也拔了毛放到温泉里煮,效果却一般。原来这水温只有6,70度,用来煮鸡蛋正合适,煮鸡的话却煮不熟,而且还带有一股硫磺味。大家只好又把那煮得半熟的鸡烤来吃掉。 怪不得大部分温泉只有煮鸡蛋一个项目呢,毕竟鸡蛋有层壳,硫磺味不能进到壳子里面。这温泉只适合煮一些带壳的东西,比如蛋类,花生,毛豆什么的。 “王希咖叔叔,我们可以在这里盖纽约式的大房子吗?这里盖房子视野肯定很好,不亚于海景房”蒙克现在对建筑非常着迷,走到哪里都想盖房子。想的都是视野,海景房一类的词。 在后世,黄石温泉一带是自然保护区,是不能盖房子的。不过现在不一样,现在到处都是大自然,也没必要保护。整个世界都是王希咖的,想怎么开发就怎么开发。 于是王希咖说道:“好啊,你想盖什么盖什么。到时候你自己找施工队伍帮你,只是有一条,我比你大不了几岁,别叫我叔叔,叫王哥就好。” “谢谢王……哥!” “可不能在这里盖房子啊,这里有“火神”阿克德,得把阿克德收拾了才能在这里住。”灰海狸提醒道。 王希咖倒是把这一茬给忘记了,不过自己这一路走来,也没遇到什么火神阿克德,甚至连像样的恐龙都没遇到一只——因为这里是火山,温度比较高。而恐龙这种冷血动物一般都不喜欢温度太高的地方。 “那你说的那个火神阿克德,在哪里?咱们去会会他。”王希咖问道。 “我也不知道,听说是在一个湖里。”灰海狸虽然到处跑,但也没来过这一块,只是听说。 湖里,王希咖倒是知道黄石这里有个湖,名字就叫“黄石湖”,面积5平方公里,最深处有100多米深,这个湖的出口就是黄石河。 黄石湖实际上就是黄石火山的中心,湖底下就是火山口。不过由于黄石湖比较大,这个湖反倒是个冷水湖。 一行人来到黄石湖畔。王希咖极目远眺,只觉得心旷神怡。不由得想起大观楼长联: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喜茫茫空阔无边…… 这黄石湖,看上去和尼亚加拉瀑布附近的五大湖并无什么不同之处。很难想象这湖里会有什么“火神”阿克德。 俗话说“水火不相容”,一个火神,又怎么会住在水里? “你确定火神在这湖里?”王希咖疑惑的问灰海狸。 “呃……这个,传说中是这样的。”灰海狸看到这湖的样子,心里也直犯嘀咕。 “湖里有没有住着火神,洒家一看便知。”旁边一个精壮汉子说道。 众人回首一看,只见说话这汉子身高八尺,浑身青黑,脸上长腮脚上有蹼——赫然就是水中霸王,腮人阿蛇。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最适合到水中探索,那么阿蛇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兄弟,你可要多加心!”王希咖嘱咐道。 “没事儿,到水里我就跟回家一样。在水里我就是无敌的!”阿蛇撂下一句霸气无比的话,转头就跳进黄石湖。 一行人也没阿蛇这么好的水性,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岸上干等着。约莫等了半个时辰,人都等焦躁了,因为这个时代没有手机可以玩,所以等待是很无聊的。 “这个阿蛇是不是在底下睡着了” “阿蛇刚刚在温泉泡热水,现在又在湖里泡冷水,会不会跟萨列满似的脑溢血”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王希咖正待发言,让大家不要老说这些负能量,只见水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难道是火神要出现了吗? 首先出现的是一道青色的影子,以极快的速度飙向岸边。请允许我用“飙”这个字来形容,因为这个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用“游”这个字不足以体现他的快速。 “快跑!”原来飙过来的是阿蛇。 这还是王希咖第一次见阿蛇这么慌张,说明底下肯定是有古怪。当下起上野牛比尔转身狂奔,一时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大家都施展出逃命的本领四下逃窜。 阿蛇却没有跑掉,他正要上岸时,一个举行怪兽突然冲上岸,一口把阿蛇吞进了肚子。 那怪兽约莫0米长,长得既像鳄鱼又像蜥蜴——原来是这个时代特有的一种生物:沧龙。 沧龙是生活在水中的一种恐龙,通常认为生活海中,谁知道在淡水中也有。 王希咖也来不及想为什么会在淡水中见到这种龙,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救出阿蛇! 可是按王希咖的水性,实在是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岸上干着急。 郎那多性子更急,直接变身成狼以狗刨式的泳姿在水里游。还没游出几步,突然被天狗抓向空中:“你别添乱,阿蛇正在驯龙呢” 原来着湖水非常清澈,能见度很高,天狗在天上看得一清二楚。这阿蛇被沧龙一口吞下,却并没有死。凭着过人的膂力硬生生撑开沧龙的嘴钻了出来!这个行为已经不能用“虎口拔牙”来形容了,这是“龙口夺食”! 这阿蛇逃出龙口,一个鹞子翻身翻山龙背,把手插进沧龙的呼吸孔,生生扯上水面,嘴里大喊道:“敢咬老子?你也不看看你几斤斤两?蓝鲸老子都扛得动啊!” 原来蓝鲸体重100吨,沧龙的体重“只有”0吨。阿蛇在水下力气大得惊人,连100吨重的蓝鲸都驾驭得住,何况0来吨的沧龙? “给我上岸啊!听话,咦哈!”伴随着一声怒吼,阿蛇像赶蓝鲸上岸一样把沧龙赶到了河岸。 扎克早有准备,对着沧龙的头就是一箭,然而还是慢了一步,还未出手,沧龙的头已经中了一支粗如儿臂的利箭! 是蒙克!蒙克竟然比扎克还要快。之间蒙克眼神冷得像冰,又是一箭把沧龙牢牢钉在地上。那沧龙还想挣扎,被阿蛇一脚踩住头,丝毫动弹不得。 阿蛇从腰后摸出一把砍刀:“我今天要让你知道知道,水里究竟是谁说了算!” 这还是王希咖第一次见阿蛇出刀。电光火石之间,只见阿蛇手起刀落,把沧龙硕大的头颅直接斩下。 沧龙的献血喷了一地,无头的身躯还在扭动——那是神经系统还没有死完。过了5秒,终于不再动了。黄石火山口的沧龙,终究被腮人阿蛇所杀。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九十三章:你这是在玩火 之前王希咖看过扎克屠杀霸王龙,看过扎克驯服霸王龙,也看过阿蛇在海里驯服蓝鲸,鲨鱼,但是看到阿蛇空手屠沧龙还是感到震惊。 在《侏罗纪世界里》,沧龙可是能够秒杀霸王龙的无敌存在。看来在水里最无敌的还是腮人,很难想像阿蛇的身躯在海里竟然蕴含着这么巨大的力量,他简直是个“海王”,属于超级英雄级别的存在。 不对!阿蛇这次屠杀沧龙的手法实在是太秀了,竟然被沧龙吞进肚子里,然后再生生掰开龙嘴翻身上龙背——这操作海王都做不到。只有传说中的哪吒三太子和齐天大圣孙悟空有这个本事。这阿蛇已经超越了超级英雄,他属于神仙妖怪级别! 腮人阿蛇,恐怖如斯! “哈哈,没事,这玩意儿我在海里见得多了,没想到在湖里也有。”阿蛇从龙身上跳了下来,汗都没有出一滴。的确,海里有沧龙王希咖是知道的,他只是不知道湖里也有沧龙。可能这沧龙也跟鳄鱼一样,有海水沧龙也有淡水沧龙。 阿蛇纵横四海,什么样的风浪没经历过,什么样的猛兽没见过?连神龙和鲲鹏兽都奈何不得他,这种随处可见的沧龙又怎么能奈何他呢? “这就是你们说的火神阿克德吗?”王希咖问道。 “也许,是吧……”灰海狸不置可否,其实他也拿不准,因为他没有亲眼见过火神。但是从外型上来看,沧龙和传说中的火神倒是很像:身披鳞甲,像一个大蜥蜴。 “嗯,我想这个大概就是火神了。”王希咖猜测到。毕竟在科学并不发达的时期,原始人喜欢给水里的猛兽起一些奇怪的名字。 甚至在科学发达的后世,人们对于水中的不明生物还是会有一丝莫名的恐惧。最出名的就是所谓的“尼斯湖水怪”,人们从19世纪一直怕到1世纪。其实所谓的水怪不过是一头还没灭绝的蛇颈龙而已。蛇颈龙性情温顺,从不伤人,但是大家还是怕得要死。 现代人如此,原始人就更是如此了。可以想象是生活在黄石湖一带的印第安人偶然看到沧龙庞大的体型,再联系到这一代许多沸腾的温泉,就给这沧龙起了个“火神阿克德”这样酷炫的名字。 那么,这条被砍了的沧龙该如何处理呢?沧龙的皮跟鳄鱼皮差不多,可以用来做皮包,皮鞋皮衣,龙头可以做成标本,也可以把龙牙拔出来串成项链带着辟邪。至于龙肉嘛,那当然是吃掉了。 大家把沧龙的皮整张剥下来晾晒,等水汽干了以后拿到部落里去鞣制裁剪一下,就能成为上好的皮革制品。 这沧龙虽然体型巨大,但是作为冷血动物,它的肉极为细嫩。好像牛蛙,又好像蛇肉。沧龙没事就在水中运动,吸收天地灵气,那肉咬起来非常有嚼劲,很是弹牙。 这么好的肉自然不能浪费。虽然这沧龙是淡水动物,有可能会有寄生虫,但王希咖也管不了许多。割了几块肩膀上的嫩肉作刺身生吃了——反正萨列满,郎那多,血牙,灰海狸这些人天天都吃生肉,也没见有啥寄生虫。就算真有病,有神医尼古拉在,应该问题不大。 只吃了一口,王希咖就彻底忘记了“苏梅”“枪旗鱼”“石斑”“金枪”“三文鱼”这些以肉质细腻著称的鱼类,这沧龙肉实在是太好吃了啊! 在华国,有一个词语专门形容珍贵的食材:“龙肝凤胆”。这沧龙肉算是真正的龙肉了。只是沧龙的肝和胆王希咖是不吃的。 因为一般来说,动物的肝脏都会有毒,万一这沧龙跟河豚似的肝脏有剧毒那不就挂了?至于胆有毒的动物倒是不多,蛇胆,熊胆还有明目的作用。但是王希咖这个时代眼睛没近视,所以也就用不着吃这个龙胆了。 大家在黄石湖边垒起一个灶台,放个大铁锅,放上黄石湖水煮沸。队伍里刀不离身的“刀客”有好几个,大家刀法都很细腻,把龙上脑,龙腰,龙尾油都用刀切成一片片的涮着吃。 涮龙肉的滋味可比涮羊肉要美多了。就连不吃人饭的尼古拉也忍不住过来涮了几片肉吃。 大家边赏湖景,边饮美酒吃龙肉,现吃现切。那感觉用巴蜀一带的话来说就是“巴适得惨!” 用文雅一点的词来形容就是“惬意”。 只可惜在座的不是文人雅士,不然真可以像《红楼梦中》贾宝玉和他的姐妹们一样边吃边赛诗,或者像王羲之他们一样,引以为流觞曲水,列作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要不谁唱首歌把?就这么干吃干喝好像有些单调。”王希咖说道。 “饭还没吃饱呢唱什么歌,吃饱再唱。”一群人头也不抬的说道。 于是大家都埋头痛吃,看起来跟饿了好几天没吃饭似的,但其实大家都天天吃好几顿,一顿饭也没饿着。 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王希咖实在吃不下了。主要身边的人各个都是大饭量。扎克蒙克这两个巨人就不说了,郎那多,血牙,灰海狸都会变身成食肉动物,一顿饭吃个几十斤肉,根本不当回事。 “暴饮暴食不好,咱们还是起来活动活动吧。”王希咖说道,之前他也跟大家一起吃过好几次饭,都没有这次这么能吃。看来这个龙肉确实是太好吃了。 “朋友们,太阳落山了,要不我们吃烧烤怎么样?”郎那多提议道。 王希咖真是服了。眼看十几吨重的沧龙都被吃了一半,这几个夯货竟然还不满足,难道想要把整条龙都吃完么? 原来野生动物和原始人类一样,平时获取食物比较困难,所以一旦有了充足的食物就会大吃特吃,吃了一顿饿个两三天也没问题,饮食比较没规律。 虽然跟了王希咖之后吃饭是没啥问题,但大家暴饮暴食的习惯已经养成,不是那么好改变的。 “这样下去大家的肠胃肯定会出问题,就算肠胃不出问题,也容易长胖。”王希咖想到。 但是其他人显然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依旧点起篝火开始吃烧烤。沧龙一米多粗,两米多长的脚被生生掰了下来,架在火上烤。 现在大家吃得不那么急躁,终于开始边吃边唱歌了,也算有了一丝趣味。 “唱山歌哎~这边唱来那边喝~”灰海狸引吭高歌,这是王希咖交给大家的一首山歌。刚唱了没两句,对面山上突然响起一声暴喝:“昂!”这声音宛如平地起了个惊雷,震得大家都是一抖。难道真的有人在对面唱山歌吗? 紧接着天空中似乎听到有什么东西在扇动翅膀,是鸟吗?王希咖正在思索,突然天空变黑了。现在是晚上,天本来就黑,但还是有月光和星光的照耀,也没那么黑。 但是一瞬间,星星和月亮都消失不见,天好像更黑了。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看不见了!”王希咖大喊一声,真的他就最害怕天黑,有一种梦被掏空的感觉。 “快跑,火神来了!”血牙突然拉着王希咖就狂奔。王希咖这才发现自己的眼睛又能看见了,之间刚才烤烧烤的篝火旁站着一只巨大的蜥蜴,高60多米,看上去好像大号的迅猛龙。但是头颅比迅猛龙要宽大许多,最奇怪的是这个蜥蜴的背上还有一对黑色的翅膀。刚才就是这翅膀遮住了日月星辰。 这……难道这是“耐萨里奥”?王希咖心中猛然一紧。耐萨里奥是游戏中的一个形象,是一头黑龙,外号死亡之翼。 西方文化中的“龙”和亚洲文化里的“龙”是不一样的。亚洲文化里的龙像蛇一样,没有翅膀,就是王希咖在海上看到的那种。而西方文化里的龙像蜥蜴,又像恐龙,背上长着翅膀。 本来这两种动物都是“神话传说”中的生物,谁能想到竟然是真的,还都被王希咖给碰上了? 只见这条龙蹲在篝火旁突然再次长啸一声:“昂!”紧接着竟从口中喷出一条火焰,好像火焰喷射器一般。 这龙竟然能喷火!果然不愧是“火神”阿克德。在西方的传说故事中,这种长着翅膀的蜥蜴式的龙的确能够喷火。 王希咖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喷火鱼,是天竺鲷的一种。广泛分布在大西洋和印度洋中。这种鱼长得像观赏鱼,非常巧,但是能从嘴巴喷出一道火焰。原理就是这个鱼平时吃的食物含有大量的磷,而磷是一种即为易燃的物质。当喷火鱼把磷喷出的时候,与空气摩擦从而起火。 不知道这种“火神”阿克德能喷火是不是这个原理。只见阿克德对着吃剩的沧龙身体就是一道火焰,瞬间把大半条沧龙烤的焦黑。 然后阿克德张嘴叼着沧龙飞走了。60多米长的阿克德叼着0米长的沧龙就这么飞走了,好像老鹰叼了一个鸡仔似的。 看着阿克德飞走的潇洒背影,王希咖喃喃说道:“阿龙,你这是在玩火。”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九十四章:温度不够 “大哥,刚才我说错了,这才是火神阿克德,之前咱们杀的那个应该不是。”血牙悄悄在王希咖耳旁说道。 “嗯,我也看出来了。咱们之前杀的那个是沧龙。这个是火神。”王希咖说道。 “大哥,怎么说,咱们弄它么?”血牙现在胆子很肥。自从杀了蛇神哈肯之后他的信心大增,仿佛尘世间没有什么是他杀不死的一样。 “弄。肯定要弄。”王希咖说道。见到火神阿克德时候王希咖就把什么动物保护丢到九霄云外,这么牛逼的动物看起来也不需要怎么保护,而且这样一种怪物明显威胁了生态平衡 这个火神似乎没有蛇神哈肯那样的麻醉技能,那么就好办了。火神的能力好像就是喷火,那只要注意不要被它喷到不就行了? 虽然不知道火神喷火是什么原理,但水是不怕火的。只要大家躲在火里,像杀蛇神哈肯一样给它浇上满身汽油把它烤了就行。 当然,必要的准备工作是要做的。比如准备汽油,弹弓,还得去侦查一下周边环境,看火神阿克德有没有同类,另外也得观察一下哈肯得生活习性。比如它的巢穴在哪里,它几点几来觅食之类。 医疗保障也要做到位。在攻击哈肯的时候,有尼古拉医生负责提供碧根果等物品帮助抵御哈肯的麻醉剂,那么,相应的也应该准备一些药品防止被火神阿克德烧死。 “这个我好像做不到。”尼古拉说道:“我也不是无敌的,我也不是神仙,被阿克德喷了火基本上当场就死了。你救不活一个死人的。” 这话倒也有道理。阿克德那种喷火的方法,有点类似火焰喷射器。在战争中被火焰喷射器喷到的人基本全身皮肤肌肉都碳化了。那种情况下当场死了倒还是种解脱,要是没死,那就将在无尽的痛苦中挣扎,最后还是会死。 王希咖思考了一下风险,觉得阿克德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付。记得在对抗蛇神哈肯的时候,自己和萨列满都差点出了意外。 本来这些危险生物都是可杀可不杀的,大不了躲着走就是了,要是为了杀这些动物丢了性命就太划不来了。 “阿蛇,天狗你们两个在黄石先侦查着,郎那多跟我回纽约,咱们开坦克过来,如果到时候咱们失手了就用坦克把它轰了算了,顺便也带些汽油。”王希咖吩咐道,他觉得用坦克来轰杀这条龙是最保险的事情。 “用不着,我在水里射汽油/弹上去,然后你们谁在射个火箭过去就行。人多了反而不好搞,两个人就能搞定。”阿蛇说道。 “你在水里倒是没事,但是第二个人怎么办?也不是谁都能像你一样住在水底下,除非我再造几个水下机器人,就像“水机一号”那种。”王希咖说道。 “你怎么老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明明两个人就能搞定的事情,你非要整那么多动静出来。”阿蛇可能是走南闯北大动物见得多了,并不把这个“火神”阿克德放在眼里。 “我是问你,你在水里发射汽油/弹没事,岸上射火箭的那个人怎么躲?”王希咖倒也不是不相信阿蛇的能力,主要是怕有人出意外,想要做到万无一失。 “那没啥,岸上的人射完火箭我可以把他拖进水里啊,估计那个什么火神自己被烧个一两分钟也就完事了。在水里躲一两分钟还是可以的。”阿蛇说出了自己的计划,看起来有很强的可行性。 王希咖不置可否,一旁的血牙突然说道:“没事,我可以在岸上射火箭。射完不一定要躲在水里,可以躲在地洞里啊。” 血牙自从跟了王希咖以来,“寸功未立”,一直都在划水打酱油,这时候觉得自己表现的机会来了,献出一计。 平心而论这倒是个好方法,先在岸上挖一个地洞,血牙站在洞外射箭,完了躲进去。火神那么大的体型肯定钻不进洞里。 而血牙作为狼人,挖洞的能力是很强的。在野外,狼穴一半都挖得又深又好,而且一半都不止一个出口。 半人半狼的狼人完美继承了打洞的特长,相信血牙一定能够挖出一个很不错的地洞。 “嗯,我也可以挖,到时候大家一起躲在地洞里看我们表演就行。”同样是狼人的郎那多说道。 不可否认,阿蛇和血牙的这个提议比王希咖的提议要简单很多。那么,就先用这个方法试试吧,反正也没啥损失。 说干就干,血牙,郎那多都是打洞的好手,其他人也都孔武有力。大家一起动手,花了不到一个时就挖出了一个超大的地洞,通过一个狭长的坡道可以滑进一个五米多深的地洞。地洞的空间非常大,几乎像一个型停车场,可以容纳所有人还有富余。只是容纳不了霸王龙烈烈,空间倒是狗,但是层高不够,烈烈身高有9米。 不得已,只好让扎克带着烈烈走远一点,其他人在地洞躲避。 下了洞穴以后王希咖突然发现一个大问题:这个洞如果被人从洞口用火一喷,那洞里的人不全都成烤肉了吗?事实上火焰喷射器最早做出来就是为了对付洞穴/里的敌人的。 而“火神”阿克德喷火的能力只会比火焰喷射器强而不会弱。如果它找不到洞还好,要是被它找到,照着洞口喷一口火,只怕里面的人就全挂了。 蒙克提出了一个新建议,在洞口挖再挖一到u型通道用来引火。然后在通往地下室的通道加一道“防火门”。这个防火门很简单,最好就是用混凝土做门板,没有的话用木板上面敷上一层湿泥巴也能防火,或者干脆用石头来堵也行。 这样哪怕火神阿克德朝洞口喷火,也是绝对喷不到人的。 这个设计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看得出蒙克对于建筑非常有天赋。于是大家就按照蒙克的方法来施工,本来是打个地洞的,生生建成了一个设施齐全的地下室。 黄石湖附近有许多天然石油矿,黏糊糊的沥青很多,这就省去了再回纽约搬汽油的麻烦。 沥青的燃烧性很好,不亚于汽油。而且这种东西大自然界里广泛存在,是古代采用“火攻”时常用的材料。当初的匠人就是用这种简单的沥青击败了强大毛人联军,差点把王希咖这么个重生者也击败。 腮人阿蛇打了一些大鱼,把鱼漂拿出来装沥青。鱼漂就是薄薄的一层,装满沥青一砸就碎,用来做容器比当初用腕龙胃,腕龙肠子什么的好多了。 一切准备齐全,大家就开始行动了。阿蛇又打死一头沧龙,大家照例吃掉好多,留下半头。 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大家点起篝火把沧龙架在火上烤。其他人全部退回地洞,只留血牙和郎那多站在岸上等待。 烧烤沧龙的味道在整个黄石湖面蔓延开来,任何人都无法抵挡烧烤的味道。哪怕是“火神”阿克德,也无法抵挡。 没过多久,天空中再次想起扑啦扑啦翅膀扇动的声音,阿克德上钩了! 大家赶紧逃进地洞,岸上只留血牙和郎那多。狼人都是夜视眼,在晚上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狼人两兄弟手持沥青箭站在洞口静静等待,他们在等腮人阿蛇出手。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阿蛇的手速确实是快,电光火石之间,就把八,9个装满沥青的鱼鳔弹到了火神阿克德的头上,翅膀上,身上,脚上。只要火神身上身上沾到一个火星,整个身体都会燃烧起来! 好个火神阿克德,根本就不在乎阿蛇的动作,它以直线距离飞到沧龙身体旁边,张开大口叫一声“昂~”一道火焰喷出,瞬间把烤得三分熟的沧龙料理考到9分熟。 是了,就是现在!血牙和郎那多几乎同时点燃受伤的沥青箭,直接射向火神阿克德!两人都是神射手,阿克德那么大的个头,岂有射不中之理? “砰!”阿克德身上瞬间被点燃,那是沥青燃烧的火焰,温度接近000度。这下阿克德真成了一条“火龙”,它身上的熊熊火焰把真个夜空都点亮了。 血牙和郎那多并不联展,迅速钻进地道,封起防火门。然后赶紧跑到地下室用潜望镜观察形势——原来在蒙克的建议下,地下室设计了好几个潜望镜,方便躲在地下室的人观察陆地上的情形。 大家吃着沧龙肉喝着酒,观察着岸上的情况,好不惬意。所以说,有个懂设计的朋友就是不错。 可是观测的结果却出乎大家的意料。在想象中这火神阿克德身上被点了火,肯定跟蛇神哈肯似的挣扎,吼叫,然后化为灰烬。 然而这“火神”阿克德却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在天上飞。好像身上着的不是火,而是加了一层电脑特效。 这倒让王希咖感到奇怪:火神虽然自己会喷火,可不代表它自己不怕火啊。要知道宇宙间任何事物都可以用火焰来净化。哪怕是黄金,只要温度高也能够融化。难道是这沥青燃烧的几千度高温对于火神阿克德来说温度不够? 那这火神未免也太秀了把? 第二卷:环球旅行卷 第一百九十五章:不讲武德 在自然界中好像还没有一种生物不怕火焰的。能耐高温的火山鱼最多也就能忍受60度左右的温度,温度再高就熟了。 而所谓的“火甲虫”,其实也并不耐火。他们喜欢火,能从几公里远的地方闻到火焰的气息,但这种火甲虫喜欢的是被烧焦的树皮,让他们可以繁衍后代和进食。倘若直接把他们放在火上烤,他们也会死掉。 像火神阿克德这种全身100面积都着火了还像没事一样的生物王希咖真是从未听说过。 为了确认火神阿克德是真的不怕火,王希咖决定再来一次,这次在白天烧。第二天白天大家又照样制作了个陷阱,在水边烤上一条淡水沧龙,然后大家都在地下室暗中观察。 前两次见阿克德都是在晚上,所以大家也都拿不准阿克德白天会不会出来。要知道大部分动物都是昼伏夜出或者昼出夜伏,没有哪种动物是4时都活动的。比如“蛇神哈肯”就是昼出夜伏,晚上它是要睡觉的,只会在白天出来。而前两次见火神阿克德都是在傍晚。 现在是下午14点整,正是黄石火山附近日头最烈的时刻。这么热的天连人都想要找个阴凉的地方休息。这么热的天,“火神”阿克德会冒着中暑的风险出来吗?谁也拿不准。大家能做的只是等待。 烧烤沧龙肉的香气在黄石湖上空弥漫开来,被微风送到很远的地方。然而黄石湖上空还是一片平静,往常只要你把烧烤沧龙肉端出来,火神“阿克德”就会立刻出现。 然而这次却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大约“火神”阿克德的确是被烧死了,或者它是一种昼伏夜出的动物,白天需要睡觉。 “哎,估计火蛇阿克德昨晚上被咱们给烧死了。那沧龙肉也不能浪费,咱们自己吃了吧。”眼见等不到阿克德,郎那多建议大家出去把烤肉吃了。 “不急,咱们吃点其他的,那堆肉晚上再烤一烤,看阿克德晚上会不会出来。”王希咖比较谨慎。 “行,那咱们吃点其他的,这湖里的鱼也还不错。”在土里待了半天,大家都渴望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一个个的在湖边活动筋骨。 王希咖一时兴起,就在湖边打了一套浑元形意太极拳的闪电五连鞭热身。这“浑元形意太极拳”和“闪电五连鞭”是1世纪一位太极爱好者自创出来的武术。看着跟老年人蹦迪似的,战斗力也一般,但是动作很好玩。 “大哥,您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尼古拉看王希咖在那里“一鞭,两鞭,三鞭”的练,好似抽筋,还以为他感染了什么寄生虫。 据尼古拉了解,有些寄生虫比如猪肉绦虫和弓形虫进入人的大脑以后,有可能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手舞足蹈,看起来很像抽筋。 “没,我这是跳着玩。”闪电五连鞭的动作的确有点羞耻,王希咖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在练武,只说是在跳舞。 “你这个舞姿也怎么样,没有你之前跳的那个太空步好看。” 嗯嗯,谢谢,我跳着开心就好。” 闪电五连鞭的精髓并不是要取悦观众,只要自己跳着开心极好。 “一鞭,两鞭,三鞭……”王希咖打到第五鞭的时候,天上突然传来扑啦扑啦扇动翅膀的声音,这个声音可再熟悉不过了——这是“火神阿克德”飞翔的声音。 这火神到底是被烧烤沧龙肉的香味吸引,还是被王希咖“闪电五连鞭”的动作吸引呢?这无从得知。大家唯一知道的事就是——它来了!大家赶紧跑到地下室用潜望镜进行观察。 之前王希咖曾经在光线不太好的时候见过“火神”阿克德几次,但都看得不太真切。这次光天化日之下,可谓看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这火神阿克德是一头巨大的黑龙,看起来既像《魔兽世界中》的死亡之翼耐萨里奥,又像《权力的游戏》里的巨龙卓耿。 王希咖却隐隐觉得这龙有点像自己在水下古城手稿里见过的那种——能够吞噬宇宙星辰的巨龙。他还记得手稿里的人物给那龙起了个名字叫做“瓦西里”。 难道这种龙形生物,真的在地球上存在过,真的在宇宙中广泛存在吗? 腮人阿蛇还是像上次一样在水里用闪电般的手速啪啪啪啪的打出了沥青弹九连发,郎那多和血牙还是像上次一样射出了几支火箭,瞬间点燃了阿克德身上的沥青。 阿克德再次全身着火。然而它却好像没事一样继续在空中飞行,仿佛大家喷的火,都是给他做的造型。 看来这阿克德,身体的确是防火的。虽然并不清楚它防火是给什么原理,但很显然,阿克德对火焰攻击免疫。 那么,该怎么对待阿克德呢?真的从纽约调坦克过来吗?王希咖冥思苦想,想要找到一个对付这种火龙的办法,想来想去也就坦克可以一试了。龙的身体也许能防火,但估计放不住炮弹爆炸时产生的威力。 “先不急去找坦克,可以用麻醉药来试试。”尼古拉说道。 这倒是个好办法,当时对付蛇神哈肯的时候王希咖就想过用麻醉药来,只是哈肯本身就能分泌麻醉物,对于麻醉药免疫。 但“火神”阿克德对麻醉就不一定能免疫。把阿克德麻醉翻之后也便于大家进行研究。 没得说,阿蛇又去水里搞了一头沧龙来做诱饵,这湖里本来就没几条沧龙,这两天被阿蛇一天抓一只都快给抓绝了。 沧龙被切做两半,一半自己吃掉。一半用来做饵,引诱阿克德过来吃。 尼古拉在沧龙表面涂上了一层麻醉剂。 麻醉剂用的是羽翅虫分泌物,本来是需要稀释一下的。但是尼古拉决定用原液,这样效果更好。根据火蛇阿克德的体型尼古拉加了三倍药量,这个药量基本上就不单单是麻醉,而是想要阿克德死。 虽然大家都用湿毛巾捂住了口鼻,嘴里还含着碧根果,但闻到气味还是感觉有点晕。 尼古拉又叫阿蛇到水里捉了几百只河豚。河豚肉留下来自己吃,河豚肝和血放在沧龙体内。河豚肝的毒素非常强,是一种神经毒性。基本上吃一口神仙也难救。 尼古拉却还嫌不够,又到树林里抓了一些蜈蚣,箭毒蛙,毒蛇,蝎子,毒蜘蛛之类的东西,把毒素提炼出来抹在沧龙肉上。这尼古拉,用起毒来竟然恐怖如斯! 这娴熟的手法看得王希咖不寒而栗,想到吸血鬼家族另外一个用毒高手——德古拉。当时他弄的毒和细菌差点把草原狼族搞灭绝了。 看来吸血鬼对于用毒的确很有天天份。 “你弄完了等会记得洗手啊!用酒来洗,多洗几遍好好消毒别把大家都给整病了。”王希咖看着尼古拉的手说道。 尼古拉却像想起什么来似的:“对了,再放一坛在外面给阿克德喝。” 这倒是个好办法,动物都喜欢喝酒,在后世王希咖就看到过好多大象偷偷喝酒然后跑到人类的村子里撒酒疯的报道。 另外酒也能加强药力。当年好多好莱坞明星就喜欢一边喝酒一边嗑药,结果药力大了一倍瞬间就挂了。 在中医里也常常借助酒来增加药的效力。甚至在农业生产中,如果在农药使用过程里加上一些酒也能提高农药的效力。有人曾经做过研究,每亩地用40毫升甲胺菊酯加白酒50~100克,对水50公斤,对稻飞虱防效可达94。白酒与敌敌畏配用,可提高防效0…… 原理就在于酒精易挥发的特性。药物中加入酒精,能够加速药物分子的扩散。从药物动力学来看加了酒的药比药单纯附在食物表面效果要强许多。 大家在河边用土和石头垒了一个浴缸大的池子,把带来的几坛酒统统倒在里面。然后又照样升起篝火,把那半头加了药的沧龙放在火上烤,然后跑到地下观察室等待。 酒味和烤龙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对火神阿克德的吸引力也大大增强。平时点起火来它大概要10分钟左右才会过来吃肉。 但这次,火刚升起来没五分钟,“火神”阿克德就扇着翅膀扑啦扑啦的飞过来了。只见这阿克德比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体型又大了不少,显得有点臃肿。大概是这几天每天一头沧龙这么胡吃海塞,长胖了。 火神阿克德本来想像前几次一样叼起龙肉就跑,突然发现旁边有一池美酒!这可是个好东西。心想这是不是有人又来献祭我了?因为周围的印第安人有时候会杀鸡宰牛配上美酒供奉火神,固阿克德会有这种想法。 阿克德立刻低下头“吨吨吨吨”的喝完酒,发现这酒比以前供奉自己的印第安酒要好喝不少——因为印第安酒也是水果自然发酵而成,度数自然没有王希咖的蒸馏酒度数高。 喝完酒,阿克德打了个饱嗝,喷出一道比以往粗壮两倍的火柱!然后才叼着药龙飞走了。阿克德本来以为这是人类出于好心给自己供奉的美味,又怎么会想到这些酒,这些肉都是对付它的穿肠毒药呢? 人类在对付其他动物的时候基本都是有备而来。要么就是陷阱,要么就是暗算,最多的就是偷袭,根本不讲武德。人类果然是世界上最坏的动物。 “它醉了,估计马上会中毒,咱们追!”看着火神阿克德蹒跚飞行的背影,尼古拉说道。 第一百九十六章:香气四溢 “追!”这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难。 这火神阿克德是在天上飞的,大家在地上怎么追? 能追的只有两个,一个是腮人阿蛇,一个是会飞的天狗。 阿蛇在水里跟着阿克德的行进路线行进,天狗在天空跟在阿克德背后飞。 其他人就在地下室等消息。 过了半时,阿蛇回来报告:“火神阿克德已经飞出了黄石湖湖区“,自己跟不上了。 王希咖安慰道:“没事,还有天狗呢” 过了一个半时,天狗也回来了。只见天狗耷拉着舌头直喘粗气,豆大的汗珠从脸上一颗颗的流下来。大家从来没见天狗这么累过,一副累成狗的样子。 “妈的,这阿克德飞得真快,差点跟丢了。”天狗气喘吁吁的说道。 火神阿克德的体型是阿蛇的几百倍,飞行速度自然也要快好多——阿克德扇一下翅膀飞行的距离,天狗要扇五六下翅膀才跟得上。 “怎么说,那个阿克德死了吗?” “好像没有,我就看见它飞回家了,它家太热我进不去就出来了。” “走,咱们到它家看看去!” 阿克德的巢穴在黄石湖对面的一处沼泽里,天狗飞一个多时的路程,一伙人足足走了快一天才到。 火神阿克德住的地方也是一处火山口,只是面积没有黄石湖那么大,直径大概100米。洞外横七竖八都是巨大的骨架,有些是这几天吃的沧龙剩下的骨头。有些应该是它之前到处猎杀的恐龙。 这可是真正的“龙潭虎穴”了。 从洞口可以听到“轰隆隆”的声音,洞口不时有蒸气冒出,看着就跟火山随时要喷了似的。 王希咖把头凑过去一看,突然从洞里飞出一根骨头,原来那火神阿克德正在吃东西!看来它没有受麻醉剂的影响,否则就不会还在吃了。 “咱们在这等等吧。可能药力还要发作一会儿。”王希咖说道。 一群人在附近找了个地方扎营。王希咖发现这附近温度很高,有些地方甚至能看到岩浆。外面都是这样,那火神住的那个洞里,应该温度更高。它住的地方是火山口,估计直接睡在岩浆了吧,难怪阿克德不怕火。 一种不怕火的生物,这倒是生物史上的新发现。假如一种动物不怕火,那么改怎么烹饪它呢?看来只能吃刺身了,王希咖边想边觉得好笑。 “应该差不多了,咱们去看看那龙被毒死没有。”在外面等几了分钟,尼古拉说道。 行,那咱们去看看。 王希咖把头探进去看,什么也看不到,只听到呼噜呼噜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阿克德的呼吸,又好像是水开了似的。 郎那多“啪”的丢了块石头下去,并没有任何反应——“它应该是睡着了。” “不是睡着了,应该是被麻醉了。”尼古拉确切的说道。 “那咱们怎么办?下去看看?”血牙也不知道现在该拿那个龙咋办。 “在等等吧,现在天都晚了,啥都看不清。它现在中毒,明天应该死得比较彻底,到时候去看最安全。”王希咖还是求稳。 于是大家就在阿克德的巢穴附近找了个地方先暂住起来。老实说这附近 第二天天还没亮,王希咖就被一阵扇动翅膀的声音吵醒了:是火神哈克德!这玩意儿没死,还起得那么早! “不肯能啊,那么大剂量的麻醉机和河豚毒素,就算是体型比这个“火神”阿克德大十倍的动物也杀死了啊!”尼古拉医生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说道。这还是王希咖第一次看到尼古拉如此惊讶。不过他自己到觉得挺正常,他早已把“火神”阿克德当成自己在手稿里看到的那种宇宙飞龙了。 当初手稿里的科学家们对这种飞龙也用过毒素,但好像被免疫了。也许这种龙的胃部全是火焰,所以可以净化毒素吧。 “这龙干嘛去了?”血牙显然并不关心为什么这个哈德克并没有死,对他来说,哈德克算是某种“神”,神怎么会随随便便被毒死掉呢? “不知道,可能刚吃早餐去了吧。” “这龙昨晚吃到那么晚,还吃什么早餐?饭量有这么大吗?” “可能这龙正在长身体吧。” “噗嗤……” 在龙巢的大家还在轻松的开着玩笑。然而十分钟之后大家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火神哈克德带着它的早餐回巢了——一只霸王龙,看起来就是扎克的坐骑,烈烈。然而现场并没有发现扎克,不知道是不是已经遭受了不测。 作为一只霸王龙,烈烈本来不该有天敌的。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偏偏就有它的天敌,比如蛇神哈肯,比如“火神”哈克德。 遇到了天敌,哪怕强大如霸王龙,也会变得跟个鸡仔似的。 “老子跟你拼了!”看到扎克的坐骑烈烈被哈德克带走,扎克本人也去向不明,多半凶多吉少。毛人蒙克瞬间就暴怒了!拿起弓箭对着哈克德就是几箭。 “蒙克,别冲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大家赶紧按住蒙克——就连带着火的箭都无法伤害“火神”哈克德分毫,不带火的普通箭头又怎么可能对哈克德造成伤害呢? 但是蒙克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扎克是他亦师亦友的导师,烈烈是他朝夕相处的伙伴,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此刻心里没有其他的想法,只有复仇! 蒙克用最大的力气向龙巢射出了愤怒的利箭! “昂!”洞穴里传来一声嚎叫! “不好,危险!” 龙巢里突然喷出一道火焰,力气最大的天狗赶紧把蒙克扑倒在地,然而为时已晚,蒙克的半边身子已经被火焰给烧焦了。 紧接着就是翅膀扇动的扑啦扑啦的声音,火神哈德克要出来了! 众人赶紧躲在一块大石头下面,好像一群躲避危险的蟑螂。好在哈德克并没有仔细搜寻巢穴附近的石头,大家才躲过一劫。 “接下来,怎么办?” “去纽约,把所有坦克都开来!” 虽然大家都满腔仇恨,但还是等火神阿克德回巢没动静了才一起离开巢穴。 下山的路上,大家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骑着烈烈的扎克——原来哈克德抓住的那只霸王龙,并不是烈烈,扎克一直在黄石湖外面游荡哩。 霸王恐龙这个东西在外人看来长相都差不多,都是大大的脑袋短短的手。火神哈克德在口中叼了只霸王龙,大家就先入为主的觉得这是烈烈,继而又联想到扎克很可能遭遇不测。 蒙克见到扎克冲上去就抱住又亲又哭的:“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 扎克因为烈烈体型太大进不了地下室,所以这几天一直在黄石附近玩耍。听到蒙克的话只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半晌才说道:“你怎么了,怎么半边毛都没了?” “没事,就是被哈克德喷的火漂了一下,皮外伤。” 蒙克左半边毛被火焰蹭了一下,全部被烧得焦黑。还好没有伤到皮肉。大家把他被烧焦的毛剃了,露出了白里透红的皮肤。看起来好像一个半披袈裟的头陀。 “还好没有战斗减员。”王希咖心里挺高兴,又暗暗制定了对付火神阿克德的计划。目前已知的信息是火神阿克德对于火焰攻击免疫,下毒攻击也免疫。 不知道对于坦克炮弹的攻击和高烈度炸药是不是会有效。假如这些也无效,那王希咖也没招了。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心情沉重,与来旅游的时候欢天喜地的心情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个多月没见,纽约的建设已经很像样了。曼哈顿按照孟娇娘形象设计而成的“美丽女神”已经基本完工,看着非常显眼。 这可能是这个时代,这个星球最大型的雕塑了。可惜大家此时已经没有心情观赏,每个人都想的是如何干掉火神阿克德。 纽约本来就有一定的武器储备,也有坦克。但王希咖还嫌不够。又用海运从上河口运了大批大当量的炸药,重机枪。基本上把他有的武器都带了过来。 一群武装到牙齿的武装人员开始向着黄石湖进发。一共有0辆坦克,一万发炮弹,各种各样的武器层出不穷。这武装水平足以打一场现代化的战争,算得上这个时代最强战力。 当然,飞机没有开来。因为这个时代的飞行员只有王希咖一个,而且在天上跟火神阿克德作战很明显是不明智的。 坦克部队开到了黄石湖附近,王希咖命令坦克呈扇形排开。因为火神哈克德会喷火,王希咖决定给坦克加个隔热层。这坦克都是些铁屋子,要是被喷了火,那坦克里的人就像在忍受炮烙之刑似的。 具体的方法就是在坦克上敷上厚厚的一层湿泥巴,只露出炮管。这样既能隔热,又便于伪装。 此外坦克旁边还配有高射机枪。这种机枪射速快,口径大,飞机都能打得下来。用来打这种会飞的龙问题应该不大。 一切准备就绪,包围圈已经形成。只要火神阿克德进入这个圈子,等待他的就是血与火的洗礼。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就是诱饵。以前都是用沧龙做饵料,然而这次却不行——因为黄石湖里一共就5,6条沧龙,已经被阿蛇给杀绝了。 不得已,蒙克只能到山下打了一头十来吨重的恐龙,和扎克一起扛上来当作诱饵。在大战前紧张的气氛中,王希咖有条不紊的架起篝火,给恐龙身上抹上调料,然后放在火上烤。 让烤肉的香气尽可能的蔓延开来。 第一百九十七章:血战火神 一阵扑啦扑啦翅膀扇动的声音传来,那是再熟悉不过的火神阿克德扇动翅膀的声音。 以往每次闻到味道飞出来都能有一顿现成的美食,已经让阿克德形成了条件反射,到点就想出来逛逛,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然而阿克德怎么也想不到,这次等待他的不但有烤肉,还有无数的坦克炮弹和高射穿甲弹。 火神阿克德叼起烤龙刚要起飞,王希咖就下了命令,战斗开始了。 高射炮操作手以每分钟00发的速度将0毫米口径的高射子弹倾泻在火神阿克德60米长的身体上。 0来辆坦克以1650米每秒的射速将10毫米口径的长式动能弹齐射向阿克德身上。 当高射炮第一梭子弹打到火神阿克德身上的时候王希咖就松了一口气——这种高射炮射程可达4000米以上,在二次大战的时候用来对付敌人的飞机。 连钢铁制成的飞机都能打下来,血肉之驱的阿克德如何抵挡? 当坦克的重炮轰击在火神阿克德身上的时候,王希咖觉得这下稳了。这种口径的跑到通常是用来对付敌人的重甲坦克,有很强的穿透性,能够击穿50毫米厚的垂直钢板。 王希咖甚至感觉用这些武器来攻击“火神”阿克德有点“大炮打蚊子”的意思。但是没办法,这“火神”实在太过危险,还是把稳一点比较好。 两轮炮弹打完,硝烟弥漫。 浓重的烟雾将火神阿克德紧紧包住,外人看不透一丝一毫。 “停止射击!”王希咖命令道。 主要是因为坦克和高射炮都呈扇形分布,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盲目设计,容易误伤到其他人。 现在大家要做的就是等能见度恢复之后出来给“火神”阿克德收尸。 一双眼睛出现在雾中,眼睛通红——那是“火神”阿克德的眼睛。 紧接着是阿克德山峦一样巨大的身躯——经过这样一轮强火力攻击,阿克德竟然没有死,甚至都没有受到什么像样的伤,这怎么可能?难道阿克德的血肉之躯竟然比钢铁还硬? 然而这看似不可能的事情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所有人,瞄准阿克德的眼睛,射击!”王希咖命令道,阿克德那双通红的眼睛看得他心烦。再强的动物也会有弱点,而眼睛往往就是最脆弱的地方。 又是一轮疯狂的射击开始了,甚至比第一轮还要猛烈。 这一次王希咖看清楚了,“火神”阿克德的皮肤似乎有某种弹性,炮弹和子弹打到他的皮肤上立刻就被弹开。而射向阿克德眼睛的子弹也没起到多大作用,阿克德眨眨眼睛就把炮弹弹飞了。 炮弹在阿克德身体附近爆炸,弹片就像雨点一样落在“火神”阿克德身体周围,然而这些炮弹就好像真正的雨点一样——毫无作用。 有一发炮弹似乎希望很大,那枚10毫米口径的炮弹直接插在了“火神”阿克德的鼻孔上。 不知道是哪个天才的炮手发射的,实在是很准。鼻孔是阿克德身体内部,应该没有那么坚硬的护甲皮肤。 炮弹在阿克德的鼻孔里爆炸,王希咖期待着这枚炮弹能够将“火神”阿克德的头炸飞。然而并没有,一阵硝烟过后,弹片充斥了阿克德的鼻腔。 “阿嚏!”阿克德打了个喷嚏,将鼻孔内的弹片排出体内。 “昂!”阿克德发出一声吼叫,他是真的生气了!这群人无缘无故跑过来用炮轰自己,实在是太没礼貌了!需要给这些不速之客一点教训! 一到火焰从阿克德的嘴里喷射而出,那一刻王希咖感到有一点不对头:这个画面让他想起了《权力的游戏》里卓耿喷火烧掉兰尼斯特大军的那一集。 “快跑!”王希咖喊道。 高射炮操作员立刻丢下高射炮开始逃跑。跑得快的顺利的跳入了黄石湖中,跑得慢的就没那么幸运了。被“火神”阿克德的龙焰烧过的人,瞬间便做一堆焦炭,甚至来不及发出一两声绝望的哀嚎。 涂有湿泥的坦克果然防火性能绝佳,“火神”阿克德的烈焰不能伤到它们分毫。但是物理攻击就躲不过了。 “火神”阿克德恐怖的尾巴轻轻一扫,顿时十几辆坦克就像被踩扁的易拉罐一样,变成了一堆废铜烂铁。 “火神”阿克德扇动翅膀,翅膀引起的巨大强风当场吹倒了两台坦克。 目睹一切的王希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神力”。“神力”不可阻挡,不可抗拒。“火神”阿克德,的确可以称得上一个神,一个威力巨大的神。 现在,这个“神”就像孩抓玩具汽车一样用爪子抓住王希咖的坦克车,飞到高空把几十吨重的坦克丢下来。就好像《乌鸦喝水》里的乌鸦,从天空丢石子一样。 钢铁铸成的坦克瞬间被摔成了一滩烂泥。 再后来阿克德甚至都懒得飞了,直接伸出巨爪,抓住一辆坦克就捏得粉碎,就好像用核桃钳夹核桃一样容易。 短短几分钟,黄石湖进行的战斗就整个逆转过来。湖里,河滩,到处是砸烂的坦克。耳朵里充斥着的将士们的哀嚎。空气中弥漫的是人被烧焦后的气味…… 惨象,已使得王希咖目不忍视,哀嚎,尤使得王希咖耳不忍闻。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地狱的话,那黄石湖就是地狱。 自己为什么要来黄石湖旅游呢?世界那么大去哪里不行?就算来了黄石湖,人家火神阿克德好好的又没招惹自己,自己干嘛要向它发起进攻了呢? 自己还是太傲慢了,总觉得自己是个穿越者,是个无敌的存在。 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狂妄!世界那么大,宇宙那么大,有那么多未知的强大,自己又怎么会是无敌的呢? 都是自己的狂妄,害得这些将士们白白牺牲生命。 “老大快跑!”郎那多看王希咖有点发愣,立刻把他扑倒拖进了地下室。这个宽敞的地下室如今挤满了残兵败将,显得拥挤不堪。 而在大地上,“火神”阿克德的暴行还在持续。他摧毁了每一辆坦克,烧掉了每一个能看见的活物。突然间,阿克德感觉肚子有点饿了,于是振翅高飞,抓住一头三角龙带回巢穴当作午餐。 战斗结束了,然而战争带来的创伤是持久的。黄石湖周围美丽的风景如今已经变成一片焦黑,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火山爆发似的。 尼古拉和萨列满忙着抢劫伤员,把那些还能救的拖到一块进行治疗。那些救不活的就地掩埋。 这些战士跟随王希咖出战的时候还是某人的丈夫,某人的父亲,某人的儿子。然而如今他们却变做了一堆白骨被埋在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土地上。 这一刻王希咖突然想起了多年以前和匠人的那场战斗,当时也是由于自己的大意,导致无数的上河口儿郎战死疆场。 战争,总是要死人的。 “这个仇,哪怕千年万年也一定要报!” “报仇!”活下来的战士们无不义愤填膺,发誓要铲除这个“火神”阿克德。 “老大,我们该怎么办?”灰海狸问道。 “我不知道。”王希咖回答道。 王希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上一次面对的敌人是匠人,自己还可以用飞机轰炸来报仇。然而这一次,面对强大的,无敌的“火神“阿克德,王希咖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来对付了。 自己会的东西已经全部使出来了,无论是用火,用毒,还是用现代化武器,每一种方法在使用前都信心满满,但是用出来就满不是那么回事。 王希咖想到的只能是更高当量的武器,更大威力的炸弹,导弹,甚至核弹。可是假如这些武器都不管用,自己又该怎么做呢? 他突然想起看过的那本手稿。手稿里面的时代科技已经非常发达了,然而那个时代的人类面对星际巨龙瓦西里一样是束手无策。记得当时的人类似乎已经对星际巨龙使用了核武器,然而没啥用。 王希咖记得,在手稿中面对星际巨龙瓦西里,似乎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噪音?然而在手稿中,噪音也仅仅是让瓦西里发狂而已,并没有对瓦西里造成什么实质上的伤害。更何况以自己现在的实力,还无法造出那么厉害的声波武器。 “我暂时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大家谁有什么好主意可以说说看。”王希咖说得是实话。他现在确定这头生活在火山口的“火神”就是手稿中描绘的那种星际巨龙。 也许每个星球上都生活着这种龙类。它们生活在星球内核的高热岩浆之中,对所有类型的攻击都免疫。 哪怕这个星球都被摧毁了,这种龙类也能毫发无伤,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星球的摧毁者。 全场一片寂静,愤怒归愤怒,想报仇归想报仇,但没有人能想出对付“火神”阿克德的方法。目睹了整个战斗过程的人,对于“火神”阿克德的强大实力都有些无可奈何。 “也许我有办法。”一个声音传来。 王希咖环顾四周,终于找到了那个说话的人——腮人阿蛇。 第一百九十八章:龙王争霸 “说说看,你有什么办法?”王希咖问道。不知怎么的,他对于腮人阿蛇非常信任。 “找比它更厉害的生物来对付它。”阿蛇说道。 这不就是废话吗?你遇到了一个很厉害的对手,打不过,只能叫更厉害的帮手过来。这就类似于你在学校被6年级的孩子打了,然后你叫来读初中的兄弟过来帮忙一样。 道理很简单,可是在这个星球上,还有什么比“火神”阿克德更厉害的存在呢?估计也只有科幻说中的三体人或者什么更厉害的外星人使用“二项箔”之类的高唯武器进行“降维打击”才能对付了。 “有的,那就是神龙和鲲鹏兽。”阿蛇说道。 王希咖眼睛一亮:神龙和鲲鹏兽他是见过的,他忘不了在东海上见到“龙吸水”时的壮观场面,也忘不了在北极见到鲲鹏兽时的震惊。 如果说这个星球上有什么生物能够战胜“火神”阿克德,那就要属神龙和鲲鹏兽莫属。虽然“火神”阿克德体型庞大,身长达到60米,但比起神龙还是要略逊一筹。毕竟那神龙身长100米,比阿克德长出差不多快一倍。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 在自然界中,体型就是王道。体型越大的动物往往力量就越大。 “神龙”比“火神”阿克德要大,那神龙就要厉害。就算神龙灭不了“火神”阿克德,至少也能给他造成一些伤害,打它个半死。这一招就叫做坐山观虎斗,也可以说是鹤蚌相争,渔翁得利。 至于“鲲鹏兽”,那就更不消说了,那动物的体积不是用米来算,而是用千米来计算。 “你怎么能说服神龙和鲲鹏兽过来收拾火神阿克德呢?”王希咖问道。 不错,神龙和鲲鹏兽确实有可能能够击败火神阿克德,可是神龙和鲲鹏兽一个住海里,一个住北极,而阿克德住在火山上,大家住得那么远,又怎么能凑的到一起?“我有办法,我能把神龙引到这里来。”阿蛇说道。 “你怎么引?”王希咖问道。莫名其妙的,他突然想起络游戏《魔兽世界里》某个版本“拉仇恨”的方法,就是不断的激怒bss,同时又不让bss追到,这样可以把bss引到很远的地方去。 可是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无论是神龙还是阿克德的速度都要比阿蛇快很多。你去惹神龙或者阿克德,那基本上活不过10秒。 “还记得龙鳞吗?”阿蛇问道。 王希咖当然记得,那是在东海龙穴发现的一块鳞片,大约巴掌大。平时呈青色,阳光下会有一层金色的光圈,非常好看。 那龙鳞就放在上河口号王希咖的书桌上。 “我再去找几块龙鳞,把龙鳞放到阿克德的巢穴。然后把找一点阿克德的鳞片,撒到神龙巢穴。这样它们就会互相以为对方来过。”阿蛇说道。 这倒是一个好方法。在自然界,进入对方地盘是大忌。假如你在老虎窝里放几根狼毛,那老虎一定会找到狼群报复。 “这倒可以一试,但是神龙巢穴在那么远的地方,咱们开船去吗?”王希咖问道。 “不用,这附近的海就有一个神龙巢穴。到时候让天狗跟我一起去一趟就行。” 原来神龙在欧亚大陆扶桑海附近有一个巢穴,在美洲大陆的墨西哥湾也有一个巢穴,南北极也都分别有巢穴。等于它是真正的四海为家。 “火神”阿克德的鳞片非常好找,今天在黄石湖一场大战,虽然没有伤到阿克德分毫,但是还是留下了不少的鳞片。 这“火神”阿克德的鳞片通体黑色,碗口大。虽然只有两厘米厚,但既坚硬又有弹性,高射炮和坦克炮弹都打不穿,是一种非常好的防护材料。 大家在黄石湖附近捡到不少的火神阿克德鳞片。王希咖留了几片回去做纪念,其他的就交给阿蛇和天狗去撒。 天狗带着阿蛇从黄石湖一路撒鳞片撒到墨西哥湾,还剩下5,6片鳞片。接下来就是看阿蛇的了。 这哥们儿拿着鳞片就进了海,顺利的找到了神龙巢穴。刚好这神龙没在家——神龙的行踪飘忽不定,见首不见尾。有时候你以为它在家,结果它偏偏不在。有时候你觉得它不在家吧,它偏偏又在。 阿蛇进了龙穴,把“火神”阿克德的鳞片放好,然后再把龙穴的陈设统统乱搞一气,造成一种被打劫过的感觉。顺便又找了几片神龙鳞片拿在手里——这一招可以算是嫁祸于人。 “得了,咱们快跑吧。要是一会儿神龙来了可就晚了。”阿蛇对天狗说道。 天狗点点头,抓着阿蛇就是一顿狂飞,生怕被神龙报复。 要知道神龙在海中是个霸主的存在。海洋里不管是沧龙,虎鲸,还是大白鲨。任你再狠再强的生物也不敢擅闯龙穴。假如被神龙知道有人竟敢到自己家来撒野,那神龙就会很生气,后果也会很严重。 周游四海归来的神龙回到了位于美洲的家,第一眼就看到了杂乱的巢穴:咿?究竟是什么人这么不讲武德,竟然来偷袭自己的家? 紧接着神龙就发现了阿蛇留给他的线索:“火神”阿克德的鳞片。紧接着是更多的鳞片:一片,两片,三片…… 可以想象神龙的愤怒!它决定去找这些鳞片的主人算账了! 神龙腾空而起!又掀起了一次巨大的风暴!50米浪高的巨大海啸在墨西哥湾附近形成,这是这里有史以来形成的巨大海浪! 紧接着神龙就一路追着火神鳞片来到了黄石湖上空。只是一次呼吸,就把黄石湖里的水全部抽干——这就是龙吸水的威力,恐怖如斯! 没了水的黄石湖,露出了底下的火山口,沸腾的岩浆劈劈啪啪的响个不停,好像一锅烧涨了的汤。 “嗷!”神龙发出了它愤怒的吼叫!意思是:谁闯了我的家?给我出来! 另一方面,“火神”阿克德的巢穴里,阿克德也正在愤怒:谁把我家搞成了这个样子?难道又是前两天那伙没有礼貌的人(指王希咖和他的军队)干的?正思索着,突然就发现了家里的神龙鳞片。正要进行研究,就听到了神龙的叫喊。 阿克德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狂吼一声“昂!”飞出巢穴,正面对决神龙! 这可就精彩了!要知道东方传说中蛇一般的龙和西方传说中长翅膀的蜥蜴式的龙谁更厉害一直是魔幻爱好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 然而这两种生物通常都被认为是想象出来的,现实中不存在的。不存在的东西谁跟厉害自然是随便你怎么说了。就好比你要说东方的“孙悟空”和西方的“超人”谁更厉害一样,不同“次元”的强者实在无法比较。 但现在不同了,在这个世界里,东方蛇形神龙和西方的蜥蜴龙都是现实存在的。而且在阿蛇的撮合下,两方就要展开一场搏斗了,这怎能不让人激动? 躲在地下室的王希咖一伙开始打赌,来自东方大陆的人比如王希咖,扎克自然偏向于认为神龙会赢——毕竟体型摆在那里。老实说再次见到神龙的形象,王希咖感觉激动不已,忍不住都想要跪拜。 而美洲的印第安人则认为“火神”阿克德会赢——毕竟在他们的传统文化里,阿克德这种蜥蜴类型的龙是神。而且之前的战斗阿克德也展示出了无敌的实力。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自然也不能容二龙。这两条龙谁输谁赢,只有打过才知道了。 首先就像所有体型相当的动物打架之前一样,两方先摆好架势对峙一番——如果体型差距比较大那就直接打了,但是体型差不多的话两边就会比较谨慎。 神龙把身体盘起,头颅高高竖起,像一条巨蟒一样。“火神”阿克德则把双翼展开——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的身体显得更大。 神龙的一双黑眼睛紧紧盯着火神的一双红眼睛——在格斗开始之前,对视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谁的眼神里先流露出胆怯,谁就输了。 两边在眼神对视中都没认输,于是双方开始咆哮。咆哮也是战术的一种,如果你的声影比较霸气,能够有效震慑敌人。 自然界中有一种动物叫做“吼猴”,这种猴子体型不大,但是嗓门非常大。叫声可以达到140分贝,能传到5公里之外。遇到敌人时吼猴也不挠你也不咬你,就是吼。单靠他炸裂般的吼叫就能劝退敌人——名副其实的输出全靠吼。相当于武侠说中的狮吼功。 就像所有动物一样,神龙和火神阿克德遇到强敌时也会发出咆哮。 神龙的咆哮是“嗷!” 火神阿克德的咆哮声是“昂!” 双方越叫越大,很快就从100分贝飙升到00分贝。那声音就像平地起惊雷,又像原子弹爆炸。 这咆哮声音对于对战的双方神龙和火神阿克德倒是没啥影响,但对观众的伤害巨大。虽然躲在地下,大家也都被这巨大的咆哮整得脑袋嗡嗡作响,有几个人甚至耳朵里都被震出血来——那是鼓膜被巨大的声浪震破所流出的血。 这就是“龙吟”的威力吗?俗话说虎啸龙吟,呼啸王希咖在动物园是听过的,这“龙吟”还是第一次听,果然非同凡响。 那边厢神龙和火神阿克德对视也对视过了,咆哮也咆哮了,都奈何不了对方,看来必须要展示真正的实力了。 龙王争霸,正式上演。 上架感言 6月17日到纵横发书,一天没断写了5个月整整60万字。 11月0号终于上架了。 漫长吗?似乎也并不算慢长。五个月不过是人生中的短短一瞬。 短暂慢?似乎也并不算短暂。在玄幻说里,百日就可筑基,就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何况5个月,150天呢? 150天,如果专心修炼的话修炼成仙都有可能我跟你说。 但是我并没有用这5个月来修仙,而是用来为你写这样一本络说,你,难道不感动吗? …… 我承认最初想要写文的时候,有 《劫生宝鉴》上架感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b劫生宝鉴/b》全文字更新,牢记址:d 第一百九十九章:超自然 “昂!”伴随着一声吼叫,“火神”阿克德向着神龙喷出了一股火焰!王希咖从来没见过这么巨大的火焰,比之前阿克德喷出的火焰要足足长上一倍。看来之前阿克德并没有发挥真正的实力。 神龙是生活在水里的,不知道它的皮肤能否抵御这火焰呢?王希咖不由暗暗为神龙捏一把汗。 然而事实证明王希咖的担心是多余的。 神龙张开巨口,喷出一道水柱!那是整个黄石湖的水!顿时整个黄石湖区变成一片泽国,到处都是滔天巨浪! “火神”阿克德喷出的 《劫生宝鉴》第一百九十九章:超自然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b劫生宝鉴/b》全文字更新,牢记址:d 第二百章:屠龙之技 这个世界变化快。 刚才还是一片火海的世界,突然就变成了泽国。 地心里的岩浆无穷无尽的喷出来,大海里的水也无穷无尽的灌下来。 山河变色!日月无光!怎一个壮观了得? 你就是把李白请来,他也无法写诗。因为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就算是李白,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 神龙的战斗思路很简单: 面对大火怎么办?就用足够多的水来浇灭。 只要有足够多的水,哪怕是太阳也能够熄灭。 黄石火山天崩地裂的喷发,被太平洋和大西洋铺天盖地的水给熄灭。生活在黄石火山附近的生灵,深切体会到了水深火热的感觉。 江河横溢,人或为鱼鳖。 王希咖们躲藏的山位于黄石火山口西南,本来是座海拔000多米的高山,现在被淹得只剩下一个顶。成为了汪洋大海中的一个孤岛。 如果再任由两大洋的海水这么灌下来,早晚得把山:“风云变化,沧海桑田”,形容世事难料,大海能够变成农田,农田也能变回大海。但这种地壳运动造成的“沧海”和“桑田”需要百万年的时间才能转化成功。 神龙的神力却能在一瞬间完成“沧海桑田”的转变。可以这么说:这神龙,的确有点东西。 战场上的形势也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 黄石火山大爆发的时候“火神”阿克德明显占据了上风。但是等到神龙把两大洋的海水都引过来,阿克德的气势明显就弱了很多。 原来不怕岩浆,不怕子弹,不怕火烧的阿克德也有怕的东西——那就是水。阿克德是没有腮的,无法在水下呼吸,只能挣扎着飞上天空到处寻找落脚点。 所见之处到处是茫茫的海水,只有王希咖他们落脚的那个山顶还能站一会儿。于是阿克德扑拉着翅膀往王希咖他们站的山顶飞来,把一伙人吓得半死。 然而神龙肯定是不允许阿克德有喘息的机会的。阿克德刚要飞到山上,就被神龙给了一爪子。 神龙有四肢,有5个爪子。于是神龙就比蛇的战斗方式多了一招“抓”,这可是很厉害的招式。 在武功中专门有一个招数叫做“龙爪手”,武学中的“龙爪手”不过是用人的指头模拟龙爪,就已经很厉害了。学会这一招,绝对能成为当地武林有头有脸的人物。 山寨龙爪尚且有如此威力,货真价实的龙爪的威力就可想而之了。 只不过是随手一爪,“火神”阿克德子弹打不穿,炮弹都射不透的鳞甲就被抓破了一个口子。 原来“火神”阿克德黑色的盔甲下面,是粉红色的嫩肉,不断有红色的血渗出来。 “火神”阿克德被这这一爪子搞得疼了,回过头冲着神龙就是一口火焰喷出,神龙敏捷的避开了。 那火焰刚喷出来没多久,就被漫天的大火给浇得熄灭了,只留下一股淡淡得硫磺味。再过一阵,连这硫磺味也都消失了,空气中只有雨水的清新味道。 在这种倾盆大雨中喷火,就好比在水里按打火机一样,没啥效果。 “火神”阿克德再喷一口火,再次被雨水熄灭。 神龙也不去动阿克德,就在天上冷冷的看着“火神”阿克德表演。 阿克德大吼一声,也像神龙一样开始吸气。只是神龙吸的是两大洋的海水,“火神”吸的是地核内的火焰。 地球表面全是水,是大海。地球核心全是火,是岩浆。地球就是这么一颗“冰火两重天”的星球。当然,要按体量来算的话,地球表面海洋的体量要远远大于核心的岩浆。 就算“火神”阿克德把地球内部所有的岩浆都吸出来,也会被地球表面的海水完全蒸发。除非“火神”能把太阳上的火吸过来。那足以把整个地球都蒸发! 就看“火神”有没有把太阳系过来的本事了! 很遗憾,“火神”阿克德,并没有这样的本事。它连把地球内部所有岩浆吸出来的本事也没有。 因为“火神”阿克德是地球土生土长的生物,假如阿克德能把地心所有的岩浆都吸出来,那地球就塌缩了。整颗星球都会分崩离析,变成宇宙中的尘埃。 地球是不会允许这么牛逼的生物存在的。地球上生长的生物,是无法摧毁这颗星球的。哪怕是人类也不行。 人类所说的“世界大战会毁灭地球”指的是毁灭地球上的人类。地球这颗星球是不会受到什么损伤的。 哪怕把人类所有的核子武器一起丢在地球上,也无法摧毁这颗星球,只能毁灭这个星球上的人类。 总之“火神”阿克德并没有毁灭地球的能力。它最大的能力就是把黄石火山里的岩浆给吸出来。 虽然黄石火山是座大火山,里面装有许多岩浆。但是这些岩浆想要把太平洋和大西洋两大洋的水蒸发完,显然是不够的。 现在的黄石火山已经变成了一座“海底火山”,这座海底火山受到“火神”阿克德的影响,再次爆发。 然而岩浆从火山口喷出后要经过近两千米深的海水冷却,大部分岩浆在爆发初期就被冷却凝固在火山口。少部分岩浆到了海洋表面,也早已失去了岩浆的威力。只能在海平面上冒几个泡泡,好像温泉似的。 那几个海面上的泡泡显然无法对神龙造成任何威胁,连山顶上的王希咖都感觉到了“火神”阿克德的绝望。 这一刻的它,就好像当年被围在峡谷地带烧死的“球球”一样无奈: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奈若何?——天要亡他,非战之罪。 “火神”阿克德发出一声大喊:“昂!” 随后喷出一道火焰,射向神龙。 这道火焰是他最后的挣扎,最后的希望。 然而神龙无情的浇灭了它的希望——之间神龙也叫了一声“嗷!” 从口中喷出一道水柱,这道水柱可比“火神”阿克德的火柱要粗得多,分分钟就把火煮给浇灭了。 “火神”阿克德的肋骨在刚才与神龙的缠斗中就被弄断了好几根,又连续喷火,早已弹尽粮绝筋疲力尽。 但它天生是一个不愿服输的战士,就算喷不出火,它也要战斗到最后一刻!“火神”阿克德扇动着翅膀向神龙发出最后的猛攻!神龙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随后再次喷出一道水柱,将“火神”阿克德压得抬不起头来。随即神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迅速接近“火神”阿克德,再次像蟒蛇缠野牛一样把身体一寸寸的绞在阿克德身上。 这一刻,突然狂风大作,原来神龙不仅能够吸水,还能够召唤大风,这就是所谓的“呼风唤雨”。 狂风夹在着暴雨,吹得“火神”阿克德根本睁不开眼睛,扇不动翅膀。迷离间突然天上降下一道闪电,直接劈中“火神”阿克德的头部。 这可了不得。据后世的科学家测算,闪电的电压为1亿伏特至10亿伏特!神龙的能力竟恐怖如斯! 要知道在生活中,生活用电0伏就能对人造成很大伤害,假如超过1000伏特就算高压电,人直接接触瞬间就被电死了。 那么,1亿伏特的电压直接电到头上是什么概念?一般人根本想象不出。饶是“火神”阿克德铜皮铁骨,被电了这一下也失去了知觉。 神龙趁机缠着“火神”阿克德沉入海底。 海面上顿时风平浪静,仿佛这里从来就是这个样子。 两大神兽曾在这里殊死搏斗过,然而海面上并没有留下痕迹。 王希咖看着平静的海面,心里五味杂陈。他隐约有种感觉:这一次,“火神”阿克德大约的确是死了——死在了神龙的威力之下,死在了阿蛇的计谋之下。 “大哥,咱弄他吗?”同在一旁围观了整个过程的血牙问道。 “嗯?弄谁?”王希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弄那个蛇一样的东西啊!就是你们说的神龙。”血牙感觉这个神龙也太厉害了,估计人也杀不死。 “咱为啥要弄它?它可是神啊!”神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中,的确是神。作为一个华国人,受传统文化熏陶多年,王希咖从来就没有想过弄死神龙,只想膜拜。 “厉害的动物都要弄死啊!神仙怎么了?您不是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神仙皇帝吗?蛇神哈肯,火神阿克德不都被咱们弄了吗?”血牙问道。 王希咖想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蛇神”哈肯,“火神”阿克德,不过是你们印第安人的神,怎么能跟我们的神龙相比? 想了想还是没说出口。主要是感觉这话有点伤人。有种族歧视之嫌,也不利于团结。凭什么你的神是神,就杀不得呢? 再说“龙”虽然是华夏传统文化中的神,也并非杀不得。《庄子列御寇》就曾经写过:朱泙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 讲的是有个姓朱的人曾经找一个叫支离益的人学习屠杀龙的技巧,用尽家产学了三年,却并没有找到龙来杀。 如果龙是不能杀的,那么支离益的屠龙之技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就算不说《庄子》,在传统文化中孙悟空曾经把白龙弄来给唐僧当马骑,一点也不尊重神。 英雄哪吒更是曾经把龙王三太子剥皮抽筋,大家几千年来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屠龙的英雄。 龙,当然也是一种动物罢了,当然也是可以杀的。只是王希咖并没有屠龙之技。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二百零一章:蓝色龙虾 “我不知道怎么杀,要不咱们先不杀这神龙了,干点其他有意义的事情好了——这龙又没惹到咱们。”王希咖说道。他是真的不想杀这个龙,一个是自己没能力杀,还有一个就是他挺喜欢龙的。 作为一个华国人,他从就认为自己是“龙的传人”,而且是神龙这种东方龙的传人。龙的传人,怎么能随便杀龙呢? “嗯,我也觉得先别杀了。我就随便问问。”其实刚刚目睹了两大神兽的战斗,血牙也有点虚。 “咱们现在先别想着怎么杀那个神龙,先想想怎么活下去好伐?”灰海狸说道。 王希咖觉得奇怪,灰海狸作为一个印第安人,z文是他的第二语言,为啥会说上海普通话? 在王希咖的印象里,“好伐”两个字是上海普通话的特有词汇。 其实这是王希咖误会了,灰海狸的口音和上海话并不一样,只是在他的印第安语里,刚好有个表达“好吧?”的词汇“伐”,说起来有点像上海话似的。 口音只是事,灰海狸说的内容才是值得关心的:生活在这个孤岛上,大家该如何生存?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茫茫大海,根本没办法走动。 王希咖怀疑神龙这次水淹黄石,就是许多文明里“大洪水”传说的由来。在东方传说中,大洪水的原因是水神共工和颛顼发生战争,共工败给颛顼后一怒之下,撞折了支撑天的不周山,导致天崩地裂洪水滔天。 大洪水来临的时候天地万物都被吞噬。幸存的人类躲在一个葫芦里,后来躲在葫芦里的人繁衍出了整个人类。 在西方传说中,大洪水来临的时候有个叫诺亚的人做了艘船,靠这个船躲过了洪水。 据后世科学家考证,世界上至少有50几个文明出现过关于“大洪水”的传说,包括华夏文明,苏美尔文明,印度文明,埃及文明,玛雅文明等等。 当时大家都认为世界上曾经发生过一次巨大的全球性洪水。但是一直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知道了——是因为神龙和“火神”阿克德打架,所以才引发的这次大洪水。 王希咖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情况,但反正黄石火山是被淹完了,也不知道这水几天才可以褪去。 好在食物倒是不愁,腮人阿蛇没事就从水里弄些鱼来靠着吃。水里也经常漂来些躲避洪水的动物。大家就把这些动物都杀来吃了。期间还见到了野牛比尔和霸王龙烈烈,原来这俩坐骑在躲避神兽打仗的时候走散了。王希咖他们光顾着看龙打架,竟然没感觉到这两个坐骑不见,心也是真的大。 比尔和烈烈见到主人都快委屈得哭了,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把头靠过来又蹭又亲——于是孤岛上的人又加了两份口粮。 在这个远古时代的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塑料垃圾,在后世,每次洪水一来,伴随的都是海量的生活垃圾:易拉罐,塑料袋,玩具,罐头盒,马桶圈…… 这些很难分解的材料在这个时代显然没有,甚至连水都是清的——因为神龙召唤来的水太多了,跟大海一样。 在被洪水围困的这段时间里,王希咖学会了好多钓鱼的方法。金枪鱼,大马林鱼每天都能钓到不少。 甚至还能钓到大龙虾。美洲本来就出龙虾,在后世,东海岸的波士顿龙虾是著名的“波龙”,肉质细腻能买到很好的价钱。只是个头上略逊澳洲龙虾一筹。 这个时代的龙虾就更多了——这个时代的人都不怎么吃龙虾,因此这种生物没了天敌就开始随便疯长。 王希咖有天早上竟然钓到了一条两米多长的蓝色龙虾,重三十多公斤。这重量王希咖差点都抱不起来!这只龙虾比后世最大的龙虾还要大上不上,按岁数算的话大约有00来岁了。 其实龙虾这种生物的寿命是很长的,据说龙虾这种生物只要不被吃掉,那么它们的寿命近乎永恒,而且可以无限变大变强,是一种很强大的生物。只是龙虾在变大的时候需要蜕壳,这个时候的龙虾比较脆弱,许多龙虾就在蜕壳的时候挂掉了。 像王希咖钓到的这只龙虾能活那么长,长到那么大,是非常罕见的。这只老寿星被重生者王希咖钓到,只能说它的气数已尽。 记得后世最大的龙虾也就一米多,0来公斤左右。一米长的龙虾已经很恐怖了,可以卖到天价。 而蓝色龙虾更是非常稀少,据说00万只龙虾里才有一只蓝色龙虾。一只50厘米长的蓝色龙虾已经可以买到60多万。 因为龙虾的颜色一般是褐色或者青灰色,蓝色属于变异。就像老虎的颜色一般是黑黄色,出现白虎就是变异。因此白虎也就比其他颜色的老虎更加稀少珍贵。 蓝色龙虾产生的原因是基因变异的龙虾产生过量的某种蛋白质,这种蛋白质反应形成蓝色化合物虾青蛋白,从而使其外壳呈现亮蓝色。但这对龙虾毫无帮助,与周围环境相比,鲜亮的蓝色让蓝色龙虾更易被食肉动物发现并捕猎。 像这种两米多长,三十公斤重的蓝色龙虾要是去卖,怕是可以上千万! 王希咖抱着这个龙虾激动得泪流满面——上辈子自己是个大富豪,也没能吃上这么一只巨大的蓝色龙虾,不是因为买不起,而是因为这种龙虾稀少。 这辈子自己竟然能够亲手钓到这么一头罕见的龙虾,多么难得!其实钓鱼的快乐并不在于钓到可以吃的食物。而在于钓起来那一刻的获得感。 钓到一条珍贵的东西,这种获得感就会成倍增加。王希咖此刻只恨自己的相机不知道被洪水冲到哪里去了,不然一定要抱着这个龙虾来个合影。 然而周围的人显然是不识货: “老大,你怎么钓到这么一个怪物出来?快丢了吧” “要不然拿去喂烈烈好了。” …… 原来因为龙虾身披甲壳,又有两个大钳子。看上去长相丑陋没多少肉的样子,因此印第安人都不吃龙虾,偶尔捉到就直接丢了。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值得尊敬,因为螃蟹这种生物长得很奇怪,看上去不像能吃的样子。所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需要勇气。 龙虾也是一样,现代人吃惯了龙虾所以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处。但是对于没吃过的人来说,龙虾其实长得很丑。因此印第安人们不敢吃也是正常的——美洲地大物博,印第安人平时可以吃的东西那么多,何必吃这种奇形怪状的东西? 好,那就由我来做第一个带领印第安人吃龙虾的人吧! “你们不懂!这不是怪物,这叫龙虾,非常好吃!男人吃了更英俊,女人吃了更漂亮,下面就由我来教你们吃吧!” 王希咖一刀把龙虾的头砍下来,剥了壳,挑了虾线,拿出一坨晶莹剔透的龙虾肉蘸了点随身携带的盐就吃了起来——这种海水龙虾是可以直接吃刺身的。 大家还是不敢吃,都觉得王希咖这种直接生吃“海怪”的行为实在是太野性了,非常牛逼。但让他们自己吃他们还是不太愿意。 就像后世的东南亚一带喜欢吃蝎子,蜈蚣,蜘蛛。这些毒虫炸得脆脆的其实非常好吃,但是有些人就是不敢吃。 只有在“吃”方面胆子最大的因纽特人萨列满不怕。萨列满长期生活在北极苦寒之地,可以生吃一切。萨列满看王希咖一个人孤独的吃独食,心里非常过意不去。 于是过来试吃了一口,哇!果然很好吃! “很好吃!肉甜甜的!” 听了萨列满的话,大家纷纷过来尝试龙虾,一吃果然很好吃!于是迅速把这只三十公斤重的珍贵的龙虾给分食了。 王希咖本来还想把龙虾分成几种做法,比如清蒸,烧烤什么的。没想到这么受欢饮,纷纷钟就只剩下虾壳和虾头——罢了,都吃光就是对食物最大的尊敬。 王希咖又把龙虾的两个大钳子都用石头砸开,把龙虾钳子里的肉都拿出来吃了刺身! 大家看了都惊了个呆!竟然连海怪的武器都能吃,这王希咖真是太生猛了!看到龙虾钳子的第一瞬间,大家都以为这个东西是个实心的,没想到里面竟然还有肉。而且这个肉还非常好吃。 其实龙虾钳子里的肉是龙虾的精华,王希咖最喜欢吃的就是龙虾钳子里的肉。因为龙虾钳子经常活动的原因,所以肉质要比背部的肉紧致细腻不少。每个人吃了都说好都说妙。 自从吃了这只大龙虾之后,大家对其他的食物就不怎么提得起兴致。每天都要搞一两只龙虾来吃。 有腮人阿蛇这么个生活在海中的人,搞到龙虾也不是那么难。阿蛇每天潜到水下什么都不干,就是专门找水下的龙虾抱上来吃。 有几只龙虾甚至比王希咖钓到的那只龙虾还要大。竟然长到了5米多长,70多公斤。对于龙虾的做法也不再局限于生吃刺身。王希咖煮着吃,烤着吃,炒着吃每天变着花样烹饪,就这样帮大家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只是这些龙虾大多数都是青褐色的,再也没见到那种蓝色的龙虾。 蓝色的龙虾离开了大家,王希咖时常都会想念它。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二百零二章:吞龙 这几天食物充沛,每天都能吃得饱。唯一令王希咖担心的就是大家这几天都是吃肉吃海鲜,有可能会导致嘌呤过高引发痛风。更严重的是吃不到蔬菜水果,会导致缺乏维生素导致败血症。 在大航海时代,许多长期航海的水手就是因为缺乏维生素死的。长期困在孤岛上也不是个办法,也不知道这洪水什么时候退?会不会退?如果洪水不退的话得想个办法离开这里。 也不知道纽约的情况怎么样了,要不然叫天狗飞过去让彭连虎他们开船来黄石接我们? 如果整个美洲都被淹没了,那是不是派阿蛇游过去看看比较好?毕竟天狗又不是海燕,让他飞个短距离还可以,飞跃整片大海不现实。 “天狗,想吃水果了。你飞到附近看看,哪里有果树采几个果子过来吃吃,天天吃肉对身体不好。” “阿蛇,你游到远方看看,水有没有退。” 王希咖吩咐两个身怀绝技的兄弟。 天狗很快就回来了,不远处还有座山。山上倒是有些果子,的,紫红紫红的。王希咖看着有点像野葡萄,又有点像野山楂,但是又不确定。 于是先喂野牛比尔吃了一些,感觉没啥问题,自己才开始吃——毕竟好多野果都有毒素,如果贸然吃了搞不好就挂了。野牛比尔天天吃草,对野果的鉴别能力要远远强于王希咖。 野牛比尔看都不看就把这果子给吃了。王希咖观察了0分钟,野牛比尔并无异样,于是自己也开始吃——酸酸甜甜的,应该是野山楂而不是野葡萄。 总之这野果酸甜的口味有效的补充了维生素,避免了败血症的发生。 然而阿蛇就一直没有回来。阿蛇的游泳速度很快,这么长时间不回来难道是因为整个世界都变成汪洋大海,他迷路了吗? 如果在大地上有人迷路了,王希咖还能去寻找。血牙,郎那多,灰海狸都是追踪的好手。 但是在海里失踪了那是真的找不到了……犬科动物在海里嗅觉就一般,一进水就闻不到了。 所以大家只有等待。 吃晚饭的时候阿蛇终于回来了,还带了条苏梅鱼。 “你干嘛去了,这水那么大吗?去了这老半天都不回来。你都不知道大家有多着急。”王希咖嗔怪道。 “我倒是没去看水退没退。” “那你干嘛去了,睡着了吗?”“我看到神龙了!” “啊?神龙?”王希咖还以为神龙经过跟海神的那一战神龙早就游走了,没想到还在附近。 “是的,我看到神龙在吃火神!”腮人阿蛇说道。 王希咖震惊了,一想倒也有可能。毕竟神龙的攻击方式有点像蟒蛇,除了喷水以外就是把猎物缠绕致死。 估计他的进食方式也跟蟒蛇差不多——那就是把猎物缠死以后慢慢吞下。 蟒蛇的嘴巴可以长大到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吞下体型非常大的动物——比如羊驼或者野牛。 100多米长的神龙吞下60多米长的“火神”阿克德就像一条14米长的蟒蛇吞下一头野牛或者一头成年羊驼一样——虽然勉强,却也不是没有可能。 “那神龙吞下了火神阿克德吗?”众人赶紧问腮人阿蛇。 那阿蛇却卖个关子。只见他像个说书的艺人一样,清了清嗓子,这才不急不缓的说道:“话说我得了老大的命令,想要前去一探究竟,看看这无边大水究竟退是不退,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你倒是说啊!”众人被阿蛇吊起了胃口,一心想要听下去。 那阿蛇却好像在耍弄众人,说到这里却也不再说了,吃个野山楂,吧唧几下嘴巴,这才说道:“我在海里游啊游,你们都是知道的,我在海里的速度是非常的快,可以这么说,我要是放开了速度在水里游,那哪怕是天狗在天上飞,那也是比不了的。你们信不信?”阿蛇的速度确实很快,但是要说他在水里游泳的速度能够超越天狗的飞行速度,那大家还是保持怀疑的。 当下就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阿蛇在水里游泳的速度更快,另一派认为天狗在天上的速度更快。两派吵吵嚷嚷,一度吵得不可开交。天狗也表示想要跟阿蛇比试一番。 “比什么比,别整那些花里胡哨的,你先说重点,说完你俩再去比速度也不吃!”王希咖被阿蛇这种顾左右而言他的风格搞得很烦——本来阿蛇挺实在一个伙子,不知道跟谁学的这么虚头巴脑的。 阿蛇看王希咖有点发火,也不再卖关子,赶紧说了整件过程。原来他刚游出去没多久,就看见神龙在吃“火神”阿克德。 阿蛇虽然见多识广,但从来没有见过龙吃饭。出于好奇,他就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观察。 这个时候“火神”阿克德已经没有了动静,应该已经死了。 因为“火神”阿克德的头比较大不好吞,所以神龙就从“火神”阿克德的尾部开始吞。前面都很顺利,吞到“火神”阿克德翅膀的时候出了一点问题。因为这个翅膀部位太过宽大,神龙的嘴巴已经张大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大到极限了,依然无法吞下。 只好又把前面吞下的部分吐出来,再次缠绕到“火神”阿克德的身上把它肩膀和头部绞得再碎一点,然后再吞。 这一次可比第一次顺利多了,直接把整头龙都吞了下去!神龙舒服的闭上了眼睛慢慢消化——龙的进食可能跟蟒蛇差不多。 蟒蛇吃下食物是靠高强度的胃液来消化,吞下一头大型动物,比如说野牛或者羊驼需要消化,4天。 而吞下比较难消化的动物,比如鳄鱼,则可能要消化一个多星期。 神龙的消化能力要比蟒蛇强一些,但是“火神”阿克德要比鳄鱼更加难以消化,估计消化完“火神”阿克德也需要一个多星期。 看到这里腮人阿蛇就准备走了,不想打扰神龙消化。毕竟身上还带着任务呢,得去看看这个大水什么时候退去。 正要走,突然听到神龙“嗝!”的一声打了个饱嗝,又把“火神”阿克德吐了出来。 这时候的火神阿克德身上已经裹上了一层绿色的消化液,但身体还是跟活着的时候没啥两样,身上带着厚厚的鳞片。 原来是神龙发现火神阿克德的鳞片实在太难消化,就准备吐出来再加工一下。 这也难怪,火神阿克德居住在岩浆之中,一身的鳞片水火不侵刀枪不入,子弹炮弹都打不穿,岩浆都无法融化。 神龙的消化液虽然比蟒蛇强一个档次,但还没有达到岩浆的强度。吞下“火神”阿克德之后神龙只觉得胸口堵得慌,胃胀,反胃,别提多难受了,赶紧把阿克德再吐出来。决定不吃了。 这下阿蛇觉得自己可以走了,谁知道神龙走了没一会儿又回来——还是舍不得“火神”阿克德这身肉。 这次神龙开始用爪子抠“火神”阿克德身上的鳞片,把鳞片一点点的抠掉,就跟给鱼刮鳞片似的——原来阿克德的鳞片虽然难以消化,但是用神龙的爪子还是能够抠下来的。 抠完鳞片之后神龙再次把“火神”阿克德吞下,没多久又吐了——原来这个“火神”阿克德真的是太大了,神龙胃不舒服不完全是鳞片的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火神”阿克德的大,撑得慌。但神龙就是不甘心,一定要吞…… 腮人阿蛇就这么看着神龙吞了吐,吐了吞看了一天。知道最后神龙稍微安静了一些才跑回来复命。 王希咖听了之后沉吟良久,最后开口道:“阿蛇,你拿点山楂去给神龙吃,山楂是增强胃动力,帮助消化的。” 其实就帮助消化的效果来说,经过处理的山楂片要比生山楂更有利于消化。但是现在没条件加工山楂片啊,有点野生山楂就算不错了。 “这我哪敢?万一神龙把我吃了呢?”阿蛇天不怕地不怕,能给鲸鱼挤奶,能单挑沧龙。但是目睹了神龙跟“火神”阿克德的龙王争霸,他对于这两种生物还是有些畏惧之心的。 “没事,神龙现在只想吃阿克德,哪顾得上你?你给它吃山楂它感谢你还来不及呢。”王希咖安慰道。 “那好吧,我去试试。” 天狗又去旁边的山头采了一大堆山楂回来,阿蛇抱着山楂就下了水。 此刻神龙神龙刚好把“火神”阿克德整个吐了出来,已经记不得这是它多少次消化失败了。 阿蛇径直走到神龙面前,指指山楂,又指指嘴巴。神龙盯着腮人看了半天——它也是生活在水里的生物,虽然平时比较高冷不怎么跟其他生物打交道,但是腮人还是认识的。 神龙思考了片刻,觉得再给阿蛇100个胆子他也不敢来害自己。于是接过了阿蛇的山楂,放在嘴里嚼了嚼。立刻就皱起了眉头——这山楂也太酸了! 阿蛇失意神龙吃下去,这个山楂能刺激胃酸,加强胃动力。消化不了的人吃了最好。果然,吃过山楂之后神龙觉得自己又行了,再次尝试吞掉“火神”阿克德,这次一次就成功,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阿蛇又喂神龙吃了些山楂,看神龙不吐了,知道神龙要正式开始消化。自己不便打扰,便退回孤岛。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二百零三章:龙袍加身 之后的几天,神龙每天就伏在水底睡觉,好像冬眠一样。 其实神龙只是在假寐,它已经把全身的血液集中到消化器官,全力消化。 此时神龙的腹部高高隆起,样子很怪,好像吹气球一样。好像一只大号“海马”,如果你有留意过海马的形象,就会发现其实海马长得很像龙。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如果一条海马懂得修炼,是有机会变成龙的。 从神龙的肚子外面可以看到里面有“火神”阿克德的轮廓,知道的是神龙正在消化“火神”阿克德,不知道的还以为神龙怀孕了。 腮人阿蛇也每天给神龙送来新鲜的山楂帮助消化,神龙对于这个腮人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每天只要一看到阿蛇手里红色的山楂,神龙就忍不住流口水。 吃了山楂神龙就加速消化,每天阿蛇都会发现神龙的肚子又了一圈——躺着也能减肥,全靠山楂的功劳。 如此到得第七日,等腮人阿蛇再次拿着山楂出现的时候,神龙双眼精光四射——它已经消化完毕,完全没有肚子了。 神龙冲着阿蛇点点头,突然长啸一声,腾空而去。 “飞龙在天!” 站在山顶上的王希咖再次见到了神龙,这一次,这神龙竟然多了一对翅膀——那是“火神”阿克德的翅膀! 王希咖曾经听说过龙有好几种:有鳞的是蛟龙,有角的是虬龙,没角的是璃龙,有翅膀的是应龙。 这神龙有鳞,有角,如今又有了翅膀。可以说该有的都有了,算是龙的最强形态,该叫什么名字呢?应蛟璃龙吗? 不过在这个星球上似乎只发现了这么一条龙,还是叫它神龙吧。毕竟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神龙之前没有翅膀也能飞,违背了物理学,因此可以判断之前它飞行主要是靠法力。如今既可以靠法力飞行,又可以靠翅膀飞行,双保险,更厉害了。 王希咖突然想到在古城手稿里记录的那种可以吞噬星球的龙。看描述,那种宇宙巨龙的样子应该就跟“火神”阿克德差不多。当时科学家对这种龙毫无办法。 现在王希咖已经想到了对付这种宇宙巨龙的办法——那就是找一条比宇宙巨龙更大的神龙,把它吞掉就行了。 问题是,假如宇宙巨龙比神龙还要大怎么办呢?毕竟手稿中的宇宙巨龙是无限大的,可以吞噬所有星球。一头无限大的神龙,和一头无限大的宇宙巨龙,究竟谁能吞谁呢? 这是一个问题,王希咖也想不到答案。 …… 神龙飞走以后洪水开始慢慢退却。 这水来得快,去得也快。 几千米深的海水一个晚上就突然浅了一半。又过了一个昼夜,洪水完全退去,大家又能见到土地了。 黄石附近的地貌被长久的改变了。之前黄石火山附近无数的温泉都已经消失,变成了大大的水坑。如今这里仿佛成了一片沼泽地。估计要排干沼泽里的水,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而黄石周围生长了千百年的杉树,松树,在这一两周里突然变成了水下植物。由于见不到阳光,树的叶子已经被水泡得透明只剩下叶脉——这是因为叶绿素和叶肉都已经被海水泡得腐烂形成的。 王希咖时候就曾经做过“树叶书签”,方法就是把树叶泡在热水中。泡一晚上然后用牙刷刷去树叶表面的叶肉。这样就之后剩下透明的树叶,只要把这树叶放在太阳下暴晒几天一支漂亮的树叶书签就做好了。 当时这种树叶书签在王希咖的学同学中非常流行,女同学们通常还会给这种树叶书签涂上各种鲜艳的颜色,系上彩色的丝带,非常漂亮。 假如那些同学们看到这一树一树的“树叶书签”,一定会非常高兴吧。一树一树晶莹剔透的树上还挂着些乌贼章鱼和水母之类的,仿佛圣诞树的装饰品。这样的奇观是很难见到的——需要地貌的突然改变。 森林在一天内突然变成海洋,然后再在两天之内变回森林。这样的巨变只有神龙才有能力促成。 当然,这些被海水泡过的树虽然看起来漂亮,但是大部分已经死了——因为这些树的树根和树干都被泡烂了。 黄石火山口比之前高出了一倍,火山口堆起了高高的火山岩——这是黄石火山大爆发之后冷却下来的岩浆形成的。 长在火山口附近的树就更有意思了,树干当时被灼热的岩浆包围,之后再迅速被海水冷却,导致这些树被“石化”了,看着就跟化石一样。 当时这里是几千米深的海水,黄石火山的喷发被海水完全压制了。在海面上只能看到冒起了一个泡泡,现在海水退却大家才看到当时火山的喷发是多么强烈,“火神”阿克德做出了多么大的努力。 黄石湖的生态环境也被改变了,之前这里是淡水湖,里面生活的都是淡水鲈鱼,狗鱼之类。突然被海水一泡,大量的海水鱼涌入进来,黄石湖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咸水湖了——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黄石湖会再次变成淡水湖。 这就苦了水里的生物了。 淡水和海水的渗透压是不同的,淡水鱼的渗透压比海水大,假如一只淡水鱼突然放到海水中,那淡水鱼体内的水分会不断渗出,导致缺水死亡。 而假如海水鱼生活在淡水中,由于渗透压的原因,水会不断渗入海水鱼的细胞内,最终导致过于膨胀被生生胀死。 当然,腮人的渗透压和鱼类是不同的,而是与人相当。因此腮人在海水和淡水中都能存活。就像人在海水和淡水中都能游泳一样。 饶是如此,海水腮人也还是更喜欢待在海水中,淡水腮人也更喜欢待在淡水中。这就是阿蛇和扶桑河童的区别。 在后世,每次洪水退去之后都会留下满地垃圾。但是在这个时代不会,洪水退去之后只会留下满地的螺蛳,贝壳,鳗鱼,老虎鱼,石九公,海星,螃蟹,龙虾什么的。跟赶海差不多。 血牙,灰海狸们忙着去捡贝壳——在这个时代,好看的贝壳是可以当钱用的。王希咖对钱不感兴趣,但是对捡贝壳什么的还是很喜欢,大家欢天喜地的到处捡贝壳玩,快乐得像一群孩子。 阿蛇抱个手看着大家满世界撒欢表示不理解——这些玩意儿有这么好玩吗?这不到处都是么? 这并不是说腮人阿蛇就没有童心,而是和他的生活环境有关。阿蛇长期生活在大海,看到贝壳螃蟹就像生活在陆地的人看到石头一样普遍,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地方。 当然,有一件东西是阿蛇也觉得稀奇的——那就是龙鳞。 首先就是“火神”阿克德身上的鳞片,因为“火神”阿克德刀枪不入的鳞片难以消化。所以当时神龙为了消化“火神”阿克德,把它身上的鳞片全给抠了下来。 这些“火神”鳞片都是难得的材料。这鳞片比钢板要轻很多,但是强度要高得多,而且柔韧性很高,用来做防弹衣再合适不过了,甚至可以做飞机和坦克的护甲。而且这玩意还能耐高温,能防火,这在材料学中的意义就太大了。比武侠中的“天蚕宝衣”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了。 除了黑龙鳞片,还有另外一样好东西—— 在神龙趴窝的地方,留下了一整张龙皮。原来神龙为了长出翅膀,褪去了身上的一张皮——就像蛇蜕皮一样。 蛇的身体会不断变大,旧的鳞片不适应新的身体,因此需要周期性的蜕皮,一般蛇每年都要经历三,四次蜕皮。而大蛇的体型相对稳定,因此蜕皮不像蛇那么频繁。像神龙这样体型的蛇形生物,一般一两百年也不会蜕一次皮——有的龙甚至一辈子都不蜕皮。 这条神龙蜕皮是为了长出翅膀,因此褪去了身上的整张鳞片,就好像脱衣服一样。这样就完整的留下了一张几百米长的龙衣。 因为没有试验过,所以不知道神龙的鳞片是不是像“火神”阿克德的鳞片一样刀枪不入水火不入。 不过神龙的鳞片看起来要比“火神”阿克德的鳞片更加漂亮,“火神”阿克德的鳞片是黑色的。用后世广告语来形容就是“磨砂黑”。 而神龙的鳞片属于渐变色,会随着光线的多少变色。在强烈的阳光下会变得晶莹剔透,兼具五彩光芒。而光线越暗,鳞片的颜色也会越深,非常神奇。 说实话,王希咖对于什么黄金钻石皮草等后世的奢侈品都不感兴趣。毕竟整个世界都是他的,这些东西他要多少有多少。 他感兴趣的是这些龙鳞——这可是后世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也许全世界就这么一个“火神”阿克德,它的鳞片是独一无二的。唯一的“火神”已经被杀,也许再也没有了。价值不言而喻,差不多等于地球上的所有黄金。 而王希咖对于神龙鳞片的喜爱甚至还要超过“火神”阿克德的鳞片。尽管神龙的也许之后还会蜕皮,不像“火神”的鳞片已经绝版。但王希咖就是喜欢神龙的鳞片,这和他从接受的教育有关。 在华国古代,皇帝们都喜欢给自己做“龙袍”。可其实这些“龙袍”不过都是丝绸之类普通的纺织物制成,不过是在上面绣了些龙的形象而已。 真正的龙袍,就是神龙蜕下的整张龙皮——这可是皇帝都没有见过的宝物。穿上这龙皮,才是真正的龙袍加身。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二百零四章:盐湖水怪 一百多米长的龙皮,够做好多龙袍了。王希咖让大家把神龙蜕下的皮和地上散落的“火神”阿克德鳞片都搜集起来,以便今后用来加工成衣服。 王希咖自己用神龙皮做了一套衣服,用阿克德鳞片也做了一套衣服。两套衣服可以换着穿。这龙鳞衣服穿起来非常方便轻巧,又透气又好看。而且清洗也方便,放在水里涮一涮就好,立马就干。 不过其他几个人都不太喜欢这种衣服。扎克和蒙克两人浑身长毛,习惯不穿衣服。郎那多,血牙,灰海狸常常变身穿衣服也很麻烦,都是能不穿就不穿。 阿蛇天天在水里行动,天狗经常在天上飞行,两个人也不喜欢穿衣服。只有因纽特人萨列满有穿衣服的习惯,于是王希咖也给萨列满做了套衣服。 萨列满穿了两次觉得不舒服,又换回他天天穿的那套貂皮大衣。这个因纽特人从穿惯了,不管多热的天都不会脱下他的皮大衣,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跟扎克似的是个毛人呢。 全世界独一无二,无比珍贵的龙鳞龙袍竟然除了王希咖没一个人喜欢,可见人的价值观有多大差异。 你觉得是无价珍宝,在其他人看来可能就是累赘。 不喜欢就算了,王希咖也不勉强。他身穿龙袍,把剩下的龙皮龙鳞都收拾好,准备回去给孟娇娘穿。 大水过后王希咖本想赶紧离去,但是地上被泡得坑坑洼洼,到处是泥泞沼泽,就决定干脆在原地休息两天,等太阳把大地晒干以后再走。 自从神龙离开以后,就一直出大太阳。在后世有人研究过,天气和人的心情密切相关。天气阴郁的地方人容易抑郁,在阳光明媚的地方人就会开心很多。 所以很多医生都会建议病人多晒太阳。当然尼古拉除外,尼古拉医生跟其他的医生不一样,这个吸血鬼最喜欢的就是太阴,天天出太阳他还觉得不舒服。 几天的太阳烤下来,泥沼里的水分都变干了,道路不再泥泞。土里埋藏的贝壳什么的也越来越多。 饶是王希咖喜欢捡贝壳,现在也没了兴致。现在他对于这些贝壳的看法跟阿蛇差不多——见怪不怪了。 郎那多却热情不减,对贝壳见一个捡一个。捡到抱不下了还在捡,这哥们儿对于贝壳的贪婪跟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差不多。 “咿?这是什么?”郎那多像是发现什么似的,把怀里的贝壳一丢就冲了过去。王希咖正想嘲笑郎那多这种“猴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行为。 就见郎那多抱了一个一米多大的蛋过来。 这蛋通体乌黑,但是在阳光下会反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王希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蛋。 可以肯定的是,这是龙蛋! 就是不知道这是神龙的蛋还是“火神”阿克德的蛋。 这一刻,王希咖想了很多。想到了手稿里孵化出瓦西里的宇宙龙蛋,又想到了权力的游戏里丹妮莉丝塔格里安靠三颗龙蛋起家。 如何处置这颗龙蛋呢?王希咖还没想好。 这颗蛋可能会孕育出一个王希咖无法掌控的强悍生物出来。如果把这颗蛋炒来吃了,当然最保险不过。 但王希咖想了想还是说道:“先留着吧,等研究研究再说。” 按他的想法,这龙蛋无论是孵化出神龙或者“火神”阿克德,刚出生的幼龙都很弱下,自己应该控制得住,搞不好还能驯化成宠物。 如果毁掉这颗蛋就太可惜了。 当然,现在还不忙孵化,可以先留着,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郎那多有了龙蛋,不再管贝壳。 于是大家启程上路,路上最显眼的就是自己的坦克了。当时带了一堆坦克过来攻击“火神”阿克德,并没有对阿克德造成任何伤害,自己反倒是丢了性命。 如今这些坦克已经变成了一坨坨的废铜烂铁,就静静地埋在土里,像一个个雕塑,记录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战斗。 王希咖找印第安人要了三根烟,点着之后放在地上,纪慰亡灵。 :“兄弟们!火神阿克德已经死了!你们安息吧! 说完在坦克炮管处放了一块火神阿克德的鳞片。 纪念仪式完成之后王希咖继续赶路,他就是这么一个永远在路上的男子。 当然,首先还是要先回纽约放行李,顺便慰问一下战士家属。这次从纽约带来的兵被“火神”阿克德搞团灭了,家人一定很伤心,需要举行一个仪式。 王希咖本以为整个美洲大陆都被大海淹没,但是一路走来发现并不是,似乎只有黄石火山附近,也就是后世的怀俄明州被水淹了,其他地方倒是还好。 原来神龙当时聚水是从天上来的,把海洋的水聚集到云层中,以下雨的方式汇聚到黄石火山一带。其他地方并没有那么大的雨,因此也没有发水灾,只是洪水褪去的时候又开辟了几条河道。 总体来说受灾情况并不严重。当然,洪水褪去留下的粗壮河道还是很壮观的。以后的科学家看到陆地上有这么多海产品,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研究呢。 纽约的情况还好,只是遭受了几次飓风。估计是神龙吸水的时候引起的。纽约的老乡们看见王希咖身穿龙袍,又带了龙皮龙鳞都很高兴:这是打了胜仗了!王希咖果然打败了火神阿克德!。 至于派出去的坦克手和部队一个都没回来,大部分人也都不太关心——这个时代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呢?死了就死了呗。 当然,阵亡将士的亲属们还是很悲痛的。毕竟死去的是自己的亲人。王希咖面对这些烈属的时候自己也挺难过,让他想起当年跟匠人大战后面对上河口烈属的心情——今后如果有可能,还是要尽量避免战争,尽量避免死人。 因为遭受了飓风袭击,纽约的城市建设一度停滞。王希咖顺便给城市设计了一个庞大的地下排水设施。 都说“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王希咖设计的地下排水系统重要不遭受“龙吸水”这样罕见的天灾,应该还是不会遭受损失的。 船坞的新船还在建,王希咖把带来的龙鳞龙皮和龙蛋储存在上河口号上,稍作停留便再次出发。 毕竟美洲现在还没探索完,他不出去走走心里痒痒。 这次要去的地范还是北美西边,这是去的西南。他主要想去科罗拉多大峡谷玩玩,顺便看看盐湖城什么的。这地方就在黄石火山下方,顺着上次行进的路线继续前进就行了。 在后世,黄石火山位于美国的中西部怀俄明州。而盐湖城位于犹他州,科罗拉多位于亚利桑那州和科罗拉多州附近,都在一条线上,从这条线游览美洲比较方便。 当然,也可以选择沿着东海岸一路游览,但东边并没有啥太值得观赏的自然景色。无非就是海滩风景。 首先要去的就是大盐湖。盐湖顾名思义,就是因为水里的水分含盐量很高。经过海水的冲刷,含盐量就更高了——跟死海差不多,因此盐湖的浮力很大,哪怕是不会游泳的人也可以躺在湖面而不用担心溺水。 在后世,盐湖城一代居住的都是摩门教徒,崇尚一夫多妻,大部分人都对这种人没啥好感。 而王希咖对于犹他州的印象就是犹他爵士队,当时卡尔马龙和斯托克顿的黑白双煞组合让王希咖印象深刻——因为他们打球很“脏”,而且被乔丹的公牛队虐得很惨。 总之,无论是摩门教还是犹他爵士队,在后世,盐湖都或多或少带有一点反派气质。 但是这时代,盐湖附近没有摩门教,也没有爵士队。有的只是印第安人——因为殖民者还没有来。 大盐湖的面积很广,一眼看不到边,跟大海似的。事实上有种理论认为“大盐湖”和“死海”一样,都是海水褪去形成的,本来就是海的一部分。 王希咖早就想体验这种超强浮力不用游泳也能漂浮的湖水了。其实他水性还不错,一般的淡水也能漂浮,但那需要一定的技术。 奇怪的是盐湖当地的印第安人都不下湖,宁愿绕着走,说是盐湖里有水怪,下去的人不是断手就是断脚,要么就干脆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王希咖也惊了,心想,这个美洲怎么这么多怪兽?不是“蛇神”哈肯就是“火神”阿克德。好像永远都有打不完的bss似的,这盐湖里谁知道有什么怪物?自己是不想打了。 这些怪兽好好的生活在这里,自己干嘛要打搅人家平静的生活。上次打个“火神”阿克德,死了好多人不说,差点打得世界都毁灭了。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怪物。”腮人阿蛇偏偏不信这个邪,他大风大浪见得多了,神门怪物没见过。 阿蛇说完啪的啪的一声就往水里钻——没钻进去。原来这盐湖浮力本来就大,前两天被海水过境,再被太阳一蒸发,盐分就更多了。 “嘿,我还真不信了!”阿蛇一个猛子扎了进去,这次进去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只要努力,没有什么潜不下去的湖。 没多久盐湖中心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还真的有怪兽啊。然后就看见阿蛇踩着一头巨大的沧龙像划水一样划到岸边。 这沧龙的个头比黄石湖的淡水沧龙要大上不少,可能和淡水沧龙不是一个品种的。 “呸呸!这里的水可是真的咸!”阿蛇往外面吐了几口口水。看来大盐湖并非浪得虚名,竟然咸到让生活在海里的阿蛇都觉得受不了。 “我看了,这湖里没啥怪物,就是有几条沧龙。最大的一条我已经弄来了,诺,就是这条。”阿蛇踹了踹脚下的沧龙。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沧龙确实也算得上是海怪。在湖里游泳,碰到沧龙,碰到神龙,碰到“蛇神”哈肯,碰到“火神”阿克德,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个死。 自然也没多大兴趣来辨别这几种生物的战队力。 但是队王希咖一伙来说差别就大了。碰到霸王龙,沧龙这种普通恐龙基本上就是送菜来了。碰到“蛇身”哈肯还有机会一战。 要是碰到“火神”阿克德和神龙那种级别的,就只有跑路了。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二百零五章:镜像认知 盐湖的沧龙肉质也很细嫩,吃起来自带一股咸味,盐都省了。 有道是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驴肉吃过的人多了,但龙肉有几个人吃过呢?沧龙,也是一种龙啊! 王希咖吃着吃着突发奇想,突然从龙袍上扯下一块龙鳞吃了起来,这才是真正的龙肉啊!可惜根本咬不动,像在咬胶鞋底似的。 王希咖采用中医熬制阿胶的方法,先把鳞片放在水里泡上两天泡软。然后再用沸水猛煮,煮了两天鳞片终于出胶了——看来龙鳞虽然看起来神奇,但归根结底也是一种蛋白质。 蛋白质加热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王希咖心翼翼的喝了一口龙鳞熬出来的汤,只觉得黏黏的,又吃了一口熬软的龙鳞——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跟吃指甲差不多。 看来地球上的生命都差不多,都是由碳,氢,氧等元素构成。龙鳞,也不过是一种角质层。 不过“火神”阿克德的鳞片就没那么好搞,这种鳞片能耐高温,王希咖狂煮了好几天还是毫无变化。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构成的,王希咖拿“火神”阿克德的鳞片无可奈何,只好又把这个鳞片镶在胸前,当作护心镜使用。 据腮人阿蛇透露,盐湖水里一共有5,6头沧龙,只有最大的这头比较野性,其他的都很温柔,可以放心游泳。 于是王希咖开始放心的享受在盐湖游泳的感觉,这里的水果然有一种神奇的浮力。似乎水分子的张力要比普通淡水更大似的,你往后一倒就能浮在水里。仿佛后面不是一池子水,而是倒在了一张水床里。 王希咖倒了几次玩得有点腻,突然想尝试一种新鲜的玩法:水上漂! 在很多武侠中都有这种描述:说一个人轻功练到一定的程度,速度快到一定程度,就能在水上跑步如履平地! 这当然都是些传说,写那些武侠的作者基本上都没有武功,完全就是胡编乱造。后世上也流传着一些视频:一个人在水面上狂奔。但基本上也都是假的,要么就是靠电脑特技,要么水底下有木桩之类的。 稍微靠谱一点是在水面上丢了些浮板,然后快速跑过去。 总之“水上漂”就跟“天上飞”一样,是人类的梦想。但是基本没有人类能够做到。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浮力超级巨大的盐湖,潜水都有点费力,应该能够水上漂! 在后世盐湖的浮力就很大,但王希咖感觉在这个时代盐湖的浮力应该更大。具体什么原因他也不清楚,可能湖里含盐量比后世的要更大一些。 王希咖在岸边助跑几步,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向盐湖冲去。王希咖百米速度1秒,跟血牙,郎那多变身后的速度当然不能比,但是在普通人里算是快的。 “啪啪啪啪!”王希咖真在水面上跑起来了!他能明显感觉到和湖岸上的材质不同,这水软软的,但是并沉不下去,好像泡在气球上似的。 但是已停止奔跑,人立刻往下沉,沉也沉不到底,沉到腰部就停住了。 “哇哦!这感觉好神奇!”像这么好玩的事情我能玩上一整天! 王希咖开心的说道,而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他不停的在水面上奔跑,体会脚掌接触水面的感觉。他一圈又一圈的奔跑,消耗了大量的卡路里。 其他人开始看到王希咖能在水上跑步都很惊讶,直到自己去尝试了以后,才发现盐湖的水真的可以用来跑步! 其中跑得最快的是腮人阿蛇,这人脚上有蹼,跟水面的接触面更大。跑起来根本沉不下去,还可以在水面上翻跟头。让王希咖想到一种名叫“水母叽叽”的昆虫。 “水母叽叽”学名叫做水黾,水黾的腿能排开00倍于其身体体积的水量,一条长腿就能在水面上支撑起15倍于身体的重量而不会沉没。这就是这种昆虫拥有非凡浮力的原因。 看到在湖面上奔跑跳跃的阿蛇,王希咖心中想起的就是这种昆虫。倘若在后世,单凭这一手绝活,腮人阿蛇就能成为一个大“红”。而毫无疑问的,盐湖也能成为一个旅游圣地。 这盐湖里的生物和淡水湖以及海洋都不一样,估计是因为环境比较隔绝,因此大家都是随便长长的。 大家在盐湖周围停留了一个多星期,每天就是玩水。盐湖里的鱼不太多,主要是虾多。大家就每天烤盐水虾吃。 相比起盐湖的水产品,王希咖还是更喜欢北方育空河流域的水产品,大马哈鱼,鲟鱼一类。盐湖的虾跟在黄石钓到的大龙虾自然不能比,但用来烧烤也还不错。 在大盐湖玩了几天,王希咖便继续南下,下一步就是去科罗拉多大峡谷。大峡谷就在大盐湖下面不远,也是一处有名的地貌风景。 在0亿年以前,科罗拉多大峡谷也跟喜马拉雅山脉一样,是一片汪洋大海。后来“造地”运动让这块土地崛起。经过科罗拉多河数百万年的冲刷,这才形成了这个峡谷。 大峡谷长400多公里,平均深度1500米,最深处000多米,平均宽度16千米。非常壮美雄奇。 王希咖总觉得这大峡谷千沟万壑的地貌有点像华国的黄土高原,走在这里就想唱一首信天游:“一道道坎来一道道梁,上一道道坡坡下一道道沟……” 只是这里好像没有山丹丹花,大峡谷气候干燥,植物都很稀少,只是偶尔有那么一两朵不知名的野花。 这种地貌一般铜矿比较多,事实也是如此,科罗拉多附近有好几座铜山,直接就是露天的浅矿脉。附近的印第安人早早就进入了铜器时代。 王希咖们先去拜访科罗拉多的印第安人,这一代的印第安人肤色比北方的科莫奇人和阿帕奇人要深一些,但语言是一样的。因此血牙,灰海狸都能跟这里的印第安人交流。 与华夏青铜器时代喜欢造鼎不同,科罗拉多的印第安人喜欢造面具。而科罗拉多的面具与其他地方的面具都不同,整体被打磨得非常平。只在眼睛和嘴巴处开了两个洞。看起来好像是一块有弧度的铜板一样,很有特色。 华夏青铜器时代喜欢造鼎。鼎的作用王希咖知道,能够用来煮东西吃。但王希咖就搞不懂这些青铜面具有啥用,难道就是为了装饰吗?又或者是防止打仗的时候被利箭刺伤? 血牙询问当地的印第安人,得到了一个奇怪的答复,说这些面具可以防“鬼”。 “什么鬼,吸血鬼吗?” 王希咖指着尼古拉问道。 毕竟吸血鬼是他唯一认识的鬼。尼古拉要是会流汗,早就流了一头的汗…… “不是吸血鬼,那鬼有八只脚,会跳到人脸上吸人的脑髓。但是那鬼怕见到自己的样子,这个面具可以反射出他们自己的形象,鬼见了会害怕。”印第安人说道。 八只脚,会跳到人脸上——那是什么鬼?王希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等着,我捉给你看。” 说着印第安人就带上面具,手上拿着一把刀走进了峡谷深处。不一会儿突然看见地上一个黑影一闪,似乎有个野兔大的东西跳到印第安人头上。那印第安人拔刀就往脸上刺去,那力气大得似乎是要把自己的头给割下来似的,看得大家都是一惊。 “当啷!”那是刀碰到面具发出的声音,印第安人突然往后直直地栽倒在地。王希咖吃了一惊,想要上前营救,当地人却伸手拦住,说道“莫克莫克。某得思”(别去,别去,没问题) 只见在躺倒在地上的印第安人果然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手上还拎着个什么东西。那印第安人径直走到大伙面前,把手上提着的东西往地下一摔,说道:诺,这就是“鬼”。 王希咖仔细一看,原来那个“鬼”是一只篮球大的蜘蛛!在印第安人语言里,“鬼”和“怪物”,“幽灵”指的是同一个意思。 但是在王希咖的语言里,鬼是鬼,怪物是怪物,幽灵是幽灵各不相同。因此才有这样的误会。想来当地人的“鬼”,更接近于“怪物”的意思。 在后世,最大的蜘蛛是狼蛛,大概5厘米,可以捕食鸟。但这个蜘蛛明显比狼蛛要大一倍,甚至比人的头还大。怪不得可以捕猎人类。 而印第安人的“铜质面具”捕捉这种蜘蛛的方式也很是特别,这种篮球蜘蛛的行动迅速,人往往没有反应过来就惨遭毒手。但是这蜘蛛看到面具就会愣住,印第安人就乘着它发愣的时候一刀毙命,算是以自己当诱饵捕猎了。 至于蜘蛛为啥见到面具就发愣,并不是因为面具有什么魔力,而是因为面具非常光滑,看起来就像一面镜子,能反射蜘蛛的形象。 在古代玻璃没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就用铜做镜子——所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铜镜磨得好跟玻璃镜的效果差别也并不是很大。 篮球蜘蛛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会发愣,是因为它不知道那是自己。要知道只有具备一定智力的动物才能识别镜子里的自己。 根据后世科学家的研究,只有猴子,大象,海豚这三种动物能够认出镜子里的自己。而普遍认为比较聪明的猫和狗,都不能认出镜子里的自己。当猫或者狗看到镜子的时候,会让他们感受到“外来者”的威胁,增加心里压力。 这也是为什么狗看到镜子就会狂吠不已。 猫狗作为哺乳动物尚且如此,蜘蛛作为智商比哺乳动物低很多的节肢动物就更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了。当他们扑上人脸的一瞬间,看到铜镜里的形象,还以为是同类,是竞争者,会不由自主的发愣。 就在它发愣的一瞬间,印第安人手起刀落结果了它的性命。 本质上来说,这种篮球蜘蛛死亡的原因就是没有“镜像认知”。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 第二百零六章:峡谷蜘蛛 被杀死的大蜘蛛被当地印第安人拿到火上烤了吃。任何肉类,只要放到火上烧烤,就会散发出一种让人难以拒绝的肉香。 王希咖本来不敢吃,怕异种蛋白质过敏。异种蛋白质过敏很危险,有的人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当你吃你不常吃的食物,比如蚕蛹,蜂蛹,海鲜之类的东西就容易出事。王希咖吃过蚕蛹和蜂蛹,但是没吃过蜘蛛,因此有点担心。 但身边一群人却都冲上去分吃这种蜘蛛——说来好笑,这群人当初吃龙虾都害怕,吃起蜘蛛来却毫无压力 《劫生宝鉴》第二百零六章:峡谷蜘蛛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b劫生宝鉴/b》全文字更新,牢记址:d 第二百零七章:印第安赛亚人 峡谷深处也无非是这样,怪石林立,千沟万壑。王希咖找到了几个蜘蛛的洞穴——这洞穴很好找,外面铺了一层白花花的蜘蛛。 蜘蛛丝的材质非常坚韧,同等粗细的蛛丝强度是钢筋的八倍。 那些体型较的蜘蛛织的是用来捕捉一些苍蝇蚊子之类的昆虫。但这种篮球蜘蛛织的却非常结实。可以捕捉兔子,山羊一类的大型生物。假如人被这种蛛丝捆住也挺危险的,用刀都很难隔断。 好在这种蛛丝的材料并不像“火神”阿克德的鳞片一样防火,用火 《劫生宝鉴》第二百零七章:印第安赛亚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b劫生宝鉴/b》全文字更新,牢记址:d 第二百零八章:巨猿暴走 王希咖心目中的“赛亚人”,是科技发达战斗力爆表的外星人。也许他们只是飞船出了故障降落到地球,也许他们还记得一些先进的科技知识。 在后世王希咖就曾听说过有科学家在古老的玛雅帝国壁画里发现了一个神奇的景象一个人驾驶着一艘非常复杂先进的宇宙飞船在太空翱翔,双眼紧盯仪表盘。 当时的科学家们就争论得很厉害,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这是玛雅人想象的产物。另一部分人认为玛雅人来自太空外星,这个壁画描述得是他们来地球时的场景。还有一部分人认为玛雅人不是外星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地球人,只是他们接触过外星文明。所以在壁画里表现出来。 王希咖对这些传说都很着迷,也许这些印第安赛亚人也有同样的经历呢?或者这些印第安赛亚人的记忆更为清晰? 另外一个令王希咖感兴趣的点就是赛亚人的战斗力。在漫画中赛亚人的战斗力都很强,是天生的战士。如果他们真像漫画里那么厉害,那么单挑“火神”阿克德或者“蛇神”哈肯都没有压力,甚至神龙或者鲲鹏兽也不是对手——这些生物只不过是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物。而超级赛亚人是有能力直接毁灭一颗星球的。 假如宇宙中真的存在超级赛亚人,那么也许这些赛亚人能对付得了手稿中的宇宙飞龙。 超级赛亚人,吞星飞龙,是王希咖在各种,漫画作品中知道的最强存在。假如让这两大战斗力爆表的存在碰一碰是什么情况呢?王希咖甚至觉得哪怕是《三体》中的三体人,也不是赛亚人的对手。 可能来自高纬空间拥有“二项箔”的歌者才能和赛亚人一战。 关于赛亚人的一切让王希咖充满了好奇。 然而走进“猴人”的营地深入调查之后王希咖才发现黑脊背说得没错,索亚人的生活很无聊。 这群猴人每天过得浑浑噩噩,最大的乐趣就是在河道两旁蹲着看到有船经过就狂吼,有时候还丢点泥巴过去恶作剧。 其他时间就浑浑噩噩逮到什么吃什么,也不种地也不干活。生活麻木不仁,跟落后农村哪些好吃懒做的闲汉一样无聊。 其实也不光是猴人,这个时期大部分的原始人都是这种状态,属于“未开化”状态。 王希咖比较关心的是“猴人”的传说。 在船上的时候黑脊背说猴人有个传说,说他们是从天上来的。如果《龙珠》漫画说得是真的,那么猴人就是外星人,说不定会有很高的战斗力。 然而接触下来,这些自称是“索亚人”的传说都非常简陋,传说是这样说的“地上的人都来自于天空,在地上只是短暂停留。”然后就没有了。 这传说简直比那个“两只猴子,一只在水里,一只在岸上”的民谣还要荒诞不经。很多原始部族都有这样的民谣。 在许多神话传说中都有天堂或者“阴间”的概念。认为人来自于天堂,死后会去天堂或者阴间。 单凭这个传说很难认定“猴人”或者索亚人,就是漫画里的赛亚人。 这些“猴人”或者说“索亚人”就算真的是外星人,那他们至少在地球上也生活了数千年“。大峡谷里有”索亚人“祖先的牌位,有他们长久生活的痕迹。 王希咖仔细查看了”索亚人“的壁画,希望能看到一些关于“宇宙飞船”的传说,然而并没有。“索亚人”很少画画,偶尔画画也是画些牛啊羊啊什么的没啥科技含量。和王希咖设想中技术先进的外星人大不一样。 看来关于宇宙飞船的传说就只能以失望告终了。这些赛亚人甚至都还没有进入青铜器时代,最先进的工具就是石斧。 假如一个先进的外星文明因为飞船事故迫降地球,那他们也不可能几千年就造出一把石斧。 也许“猴人”或者说“索亚人”本身就是地球上土生土长的一个少数族裔,机缘巧合之下被漫画家进行了艺术加工,才有了漫画里无敌的赛亚人形象。 当然,“猴人”或者说索亚人也并不是毫无特点,至少他们的头发就很特别。以前王希咖在漫画里见到这种发型的时候还以为是抹了几斤发胶。然而印第安人的科技水平并没有发明出发胶。 因此王希咖仔细研究了一下他们的发型,发现这些头发并不是一根一根的,而是一片一片的!就像剑麻! 如果用“根”来记数,那就是每个赛亚人就长了十几根头发。但每根头发的直径都是20厘米以上。看起来就像顶了一头纸片。 而且赛亚人的头发永远不会变型,无论怎么运动都不用担心弄乱头型。另外赛亚人的头发永远不用吹干,脏了用水随便冲一下就干了。好像塑料一样,非常方便。 看起来这些赛亚人除了头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但王希咖并不死心,他决定测试一下“猴人”的战斗力,看这些赛亚人是否真像传说里那么厉害。 “你们这里谁最能打?”王希咖问道。 他这霸气的提问黑脊背和血牙都不敢翻译。 “老大,你疯啦?这些“猴人”跟我们是朋友,我们干嘛要来跟他们打架啊?” “是啊,无冤无仇干嘛上来就打?” “我们阿帕奇人和科莫奇人这种血海深仇现在都不打架了,干嘛要打猴人?” “你不是让我们团结起来今后对付外星人吗?” …… 朋友们纷纷发出疑问。 “哦,我不是说真的打架,就是像摔跤娱乐那种,我比较好奇”猴人“的战斗力。”王希咖解释道。 “哦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要来踢场子呢。” 王希咖这么一说大家就放下心来。 在原始部落里经常有类似摔跤这样的比赛项目。在蒙古族和女真族的习俗中叫做“布库”,既是玩也是一种战斗场面。 “猴人”或者说赛亚人显然也有布库活动,大家升起篝火烤起烧烤,然后开始喝酒,喝完了就摔跤比武。 赛亚人比武有个特点,就是不能拽尾巴。原来尾巴是赛亚人的一个弱点,如果拽住尾巴就会没力气。 王希咖看了一会儿赛亚人的摔跤比赛,精彩是精彩,但没啥特别的。任何一个原始人都能做出这样的摔跤动作。 “猴人能不能变成猴子摔跤啊?就是像卷心菜那种变身以后摔跤,多有意思。”王希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那不行。猴人变身以后控制不住自己,容易出人命。只有卷心菜一个人可以变成猴子之后还保持着心神” 原来之前也有猴人试验过变身后的摔跤,但每次都以流血事件告终。因为赛亚人变身成猴子之后就会失去人类的心神,无法控制自己。 “哦,那就算了。” 王希咖本来也就是出于好奇才这么建议一下。为这种事情弄出人命倒真没必要。出门在外,还是少惹麻烦为妙。 但有时候,你不惹麻烦,麻烦也会来惹你。 “嘿,大个子,咱俩玩玩怎么样?”一个叫野韭菜的赛亚人走向扎克问道。野韭菜摔跤技术精湛,在赛亚人里除了卷心菜没人是对手。但是卷心菜是部落头领,不好贸然挑战。 因此他选择了看上去最强壮的扎克作为对手。 “我没空,你自己玩自己的吧。”扎克冷静的说道。其实以前在毛人部落的时候大家也喜欢摔跤玩乐。但自从毛人部落被灭以后扎克就再也不摔跤了,这容易让他想起往事。 “你是不是怕了?”这野韭菜喝了点酒,开始不依不饶的挑衅扎克。 “是的,我怕了。”扎克是个成熟的战士,不想进行这种无谓的争执。 “呸!”野韭菜吐了口口水“白长了那么大个字,原来是个草包。” 这就有点欺人太甚,扎克虽然脾气好,但也不是吃素的。 “好吧,既然你坚持那我们就玩玩,我主要是怕伤到你。”扎克起身走向野韭菜。 “哈哈,你们听到了吗?这个大个子说怕伤到我!”野韭菜双手一摊,像是听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 扎克一句话不说,走上前去抓住野韭菜的手一个背摔就把野韭菜放倒在地“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啊!”野韭菜发一声喊,狂怒的冲向扎克。被扎克懒腰抱起,像甩一个布口袋似的摔倒地上。 野韭菜再次站起来,这次他一个近身下潜,抱住扎克的腿想要把扎克摔倒——然而他怎么肯能摔得倒?野韭菜的力气在普通人里算是比较大的,能够举起3,500公斤的重量,差不多相当于后世的重量级剧中冠军。 可是扎克的力气更大,十几二十吨的兵器都能耍得风生水起。只见扎克拎起野韭菜的脖子随手一丢,野韭菜就飞出十几米远倒在地上,用粤语来说就是扑街了。 “好了,到此为止,你找其他人玩吧。”扎克觉得对于野韭菜的惩罚已经足够,不想再纠缠下去,就走回自己的座位继续吃肉。 “啊!嗷嗷!”野韭菜在族人面前丢了面子,突然发起狂来,变身成一头3米多高的黑色巨猿向扎克冲了过来。 这些双方的体型相当,但是野韭菜的巨猿形态已经失去理智,不再局限于摔跤动作,而是开始用爪子抓,用嘴巴咬。 其实扎克也有锋利的爪子,但他平时一般都不怎么用爪子。这一下就吃了个亏,被野韭菜在胸前抓了一道血淋淋的爪印出来。 。 还在找&ot;劫生宝鉴&ot;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ot;易&ot;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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