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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格雷森,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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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纪末,佛罗里达州。

    某个不知名剧院内。

    正上演着一场喜剧秀。

    寥寥无几的观众们并不足够捧场。

    不过好在总能维持得住生活。

    舞台上,正在表演的,是剧团独创的滑稽喜剧”笨贼“。

    演员们的专业水平无可置疑。

    一场结束后,团长约翰满脸疲惫地走到后台。

    正要上场的飞人兄弟,同他招了手。

    约翰沉在凳子上。点了根烟,从戏服中掏出一块怀表,正要看。

    ”团长。“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男孩,走到他身边:”累吗?“

    约翰看着男孩的脸,有种感觉浮上来,下意识掐了烟头:”不累。“

    ”真的吗?“男孩看了看约翰的脸:”我什么时候才能上场表演啊?“

    约翰没想到男孩会这么说,把怀表放在桌上,微笑着摸摸男孩的头:”格雷森还没长大呢,长大了才能上场。“

    ”砰!“

    约翰意识到这违和的声音是从舞台上传来。

    一种令他坐立难安的预升上心头。

    约翰冲了出去,从后台直接跑上舞台。

    掀开的红色幕布后面,是一场惨剧。约翰呆住了。

    飞人失败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约翰觉得眼前有难以掩饰的白光,他眯着眼睛,努力地想要睁大。

    周围的人们,奔跑着的人、呼喊着的人,将他淹没。

    ……

    二零一六年。

    弗罗里达州的某间出租公寓里。

    ”说!“

    二十二岁的格雷森,表情严肃地坐在椅子上,手持着一把货真价实的左轮,枪口对着床上。

    椅子”吱“地抱怨了一声。

    ”你的同伙呢?“格雷森面容狰狞扭曲,把枪口又往前指了指。

    猛吸了一口气,格雷森放弃严刑逼供自己形单影只的袜子,把枪放在桌上。

    ”我看你是不可能老实交代了。“格雷森叹了口气,把那丢了同伙的灰色无辜袜子丢到垃圾桶里去。

    来到卫生间,洗漱好。看着镜子的时候,格雷森又踌躇了几秒。

    台子上放着一块老旧的怀表。

    格雷森把表揣在怀里,选了一件最体面的外套。

    那是一件袖子都补了的夹克。不过还是很帅。

    走出两个街区,有一家智能手机专卖店。

    标识是某种水果。

    格雷森双手躺在兜里,推开脆弱的玻璃门。

    店属于坐在前台的那个女人,瞪了格雷森一眼。

    穿过各式各样光鲜的展柜,里面放着几部还未上市的新型手机。格雷森推开小门。

    门后面,有一套充气的衣服。那是一个长鼻子的河马,肚子上写着宣传标语。

    是那种不透明的服装,穿上非常闷。

    格雷森又像往常一样,取出怀里的秒表,脱下外套。

    ……

    今天是周五。

    中心广场上,有一个坐在角落里的河马,还有一群无聊的人。

    ”嘿!河马!看拳!“一个二十来岁的混子,一头黄发,朝着河马的肚子上来了一拳。

    ”哈!就这样!“

    ”再来一拳!“周围人起哄着。

    ”该死的资本家!“一块滑板光天化日之下拍在河马头上。

    充气的服装被打的漏了气。

    众人作鸟兽散。还踢烂了一个写着”周一美术馆展出真迹“的宣传牌子。

    ……

    太阳落山的时候,格雷森头上缠着一圈渗血的绷带,回到手机店里。

    女人和他冷眼相对,手忙脚乱地摁掉烟头。

    ”五十。“女人从收银机里取出一张钞票,飞快地塞到格雷森身上。

    ”记得把衣服补好。“

    格雷森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走到后面,脱掉充气服,换上夹克。

    怀表的里面,是一张喜剧团的合照。照片上,还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孩,正搞砸了接抛球。

    格雷森笑了一下,随即是女人推开玻璃门的声音。

    门上的防盗系统不负责任地响了一下。

    ”这该死的失灵……“女人的声音逐渐远去。

    格雷森站起来,对着镜子露出专业的笑容:”欢迎来到funny eys!“

    ”我是格雷。“

    格雷森卡住了,收好表情,重新换了一种语气:”我是格雷!“

    ”这样好多了。你们觉得呢?“格雷森笑着,从女人的抽屉下面取出一盒火柴。

    然后跳着舞,走到房子的角落。

    ”请您欣赏:传统接抛球——也许不是很传统。”

    格雷森取出一根火柴,擦出火花,猛地扔起来。

    防风火柴。

    火柴飞到烟雾报警器的下面,然后又落下来。

    格雷森稳稳地捏住火柴,又扔了一次。

    这一次,烟雾报警器发出红光和响声,几乎要把人耳膜撕碎。

    不出十分钟,如约而至的消防员们纷涌而来。

    ”真抱歉,一定是误报了……“格雷森头上盯着绷带,歉意十足:”安全系统也总是失灵……“

    消防员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

    把辞职信放在收银机上,格雷森左思右想,又放了五十块。

    顺手关上门,格雷森穿着河马服装,在街上边走边跳舞,引得路人注目。

    绕过几个街区,格雷森在一个隐蔽的后巷里进了一间房去。

    ”嘿!这恶心的河马是从哪来的?“一个浑身纹身的胖家伙站起来。

    格雷森弄了半天,才把自己从衣服里摘出来。

    ”格雷!“胖家伙走过来,同格雷森握手:”你发了哪门子神经?“

    格雷森晃晃头:”肯。这个嘛……可能有些你喜欢的东西。“

    肯蹲到地上,拨弄着那一摊河马皮:”不会吧……你真的弄到了新型号?“

    房间里的人都围上来。肯眉头一皱:”都给我滚蛋!“

    河马皮里,装着一捆全新还未对外发售的手机。

    ”你怎么做到的?“肯惊讶极了:”我听说所有卖这玩意的店里,都装着联网报警系统……“

    格雷森拍拍他的肩膀:”不会被查到的。“

    肯把几盒东西收起来:”那是肯定……等把这批卖给那群家伙,又能赚一大笔!“

    ”怎么样?“肯挤眉弄眼:”出去逍遥几个月?“

    格雷森指了指头:”抱歉,有伤。“

    肯突然表情一变:”我有一笔大生意,你要接吗?只有你能接。“

    ”什么?”

    ”干票大的,来不来?“肯道:”周一,美术馆要展出梵高的真迹。有一个大主顾愿意请人试试。“

    ”美术馆?“格雷森摇头:”去你的,肯。“

    ”怎么了?“肯难以置信:”你可是全达州最牛的神偷……“

    ”f,肯。“格雷森闭上眼睛。

    ”你还不知道出价呢。“肯伸出手:”他负责支付所有行动经费,事成之后,五百万!现金!“

    格雷森觉得头上有点闷,把绷带解开。

    ”我需要一个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