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丶组卖淫罪丶强迫卖淫罪丶协助组织卖淫罪
1卖淫:
1卖淫者是他人
接受服务者:不特定人
卖淫内容:性交r类似性交行为
单纯或乳交的不属于本罪的卖淫
4支付方式:钱色交易金钱或有价值财物
行为方式:
1组织卖淫:对人身的管理性和控制性并且组织的卖淫人员要在人以上
被组织者实施了卖淫,组织者既遂
强迫卖淫:使用强制手段,改变卖淫者的意愿。
包括对具体的时间丶地点的强迫
被强迫者实施了卖淫,强迫者既遂
主观: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4协助组织卖淫罪
1行为方式:招募丶运送,充当保镖丶打手丶管账人等
从事一般服务性丶劳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不认为是本罪
?本罪并未被完全正犯化只是部分正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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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丶引诱丶容留丶介绍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
1行为方式:
1引诱他人本无卖淫意愿,使用勾引丶利诱等手段事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容留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
介绍拉皮条
与介绍嫖娼的区分在于,为谁服务
主观:不要求以盈利为目的
罪数:选择性罪名
但是对于幼女,既引诱有容留介绍的,数罪并罚
组织卖淫活动中存起引诱丶容留丶介绍行为的择重处罚,但对组织意外的有引诱丶容留丶介绍的,数罪并罚
4利用信息络发布招嫖信息,情节严重的,以非法利用络信息罪论处,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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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丶传播性病罪
应该叫卖淫丶嫖娼传播性病罪。
1性质:行为犯实行就成立
性病包括艾滋
意图故意伤害他人的,与故意伤害罪择一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