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在额间,其实说到底便是打在脑袋上。一时之间,我又回到了方才仿若与世隔绝的境地,整个人昏昏涨涨,眉际之末突突地跳。迷蒙之中总觉着有什么要扯开脑袋,手脚竟也不听使唤。脑袋疼一阵歇一阵,歇一阵便又再疼一阵,便是手上的苦痛都无以感知。
我扶着望柱阖目缓了一缓,那疼痛却有愈演愈烈的势头。恍惚之间见着长昀朝我伸来一指,额间便有了一抹清凉之感,连带着脑袋都清明不少,便是连痛楚也似乎不见了。
待我再睁眼时,便看到柏商正被先前那两个身着甲胄的人锁着架着,腾云往天上去了。
一尾灰色尾羽悬在我的右手手背之上,那只手沾了窃脂的火。而长昀正长身立在我身前,握着我的腕骨,眉皱得甚紧,施法令窃脂的火朝那尾羽中去。
我道缘何手背疼痛难忍,竟是沾了窃脂的火。
我又想着,先前街市之中,我中了一击,伤势甚重,醒来后却毫发无损,想来是长昀为我疗了伤;此后我被柏商定着,长昀又于神火之下救了我一命;方才我中了窃脂的火,本也该魂飞魄散,救了我的仍是长昀。算来算去,前前后后,长昀算是予了我三条命,这人情,怕是我穷极一生都还不起了。
单单道声谢着实寒酸,可我一无财物,二非能人,唯一能做的便只余道声“多谢”了。
我干咳两声,一声“谢”尚未出口,忽听长昀皱眉道:“为何不见我予你的那尾羽毛?”
我张了张嘴,摸了摸鼻梁,委实说不出真实的缘由,却又没由来的不愿作假,只得悻悻道:“我将它予了一位老妪。那时她的孙子将将魂飞魄散,我见她孤苦无依,无人照拂,便,便予了她。”
长昀脸上寂寂,只将一双眼盯着我。
我觉着眼下我的境地很是不妙,缩了缩脑袋,又道:“你,你别生气,稍后我便取来还与你,只消十息,不会太久。”
长昀一双眼终于动了动。我暗自欢喜。
他却倏然捏了捏我那灭了火后仍旧焦黑的手背,冷冷道:“你倒是好心。”
我重重抽了口气,含着泪盯着焦黑的手背道:“哪里哪里,不敢当不敢……痛痛痛痛痛……”
他竟又狠心捏了捏。
可我又打不过骂不得,只得瘪着嘴,眼里包着一泡泪道:“我真真是错了。”
长昀沉声道:“错哪儿了?”
我噤了声,心虚地抽了抽自个儿焦黑的手,委实不晓得除却不经他首肯,贸然将羽毛予了旁人,我还有什么错处。
长昀掀了掀眼皮,松了紧捏着我的手。我捏着腕骨,顺势朝后一跃,再不敢上前,只远远对着长昀道:“你若是愿意等我,只消十息,我便能将那尾羽取了来。”
他并不作声,朝前轻移了两步。
我咽了两口唾沫,一颗心战战,亦往后两步,接着道:“你若是不愿等我,那便等日后你我相遇时,我再将它还予你。”尔后转身便逃乜似地跑了,仿佛身后立着的不是长昀,而是欲择人而噬的豺狼虎豹。
一路上只顾着奔逃,竟不知不觉到了城东。火劫之后的城东是一片虚无,本该烧得魂飞魄散的凡人却都回来了。四围皆是酣畅淋漓的笑,尔后又是酣畅淋漓的哭。
大悲之后是大喜,大喜之后便又是大悲。
城东我最爱的那个说书先生死而复生了,一把花白胡须被烧了个干净,看着着实引人发笑;那个嘴硬心善的老板娘亦死而复生了,被几个乞丐围着,淌着泪朝老天遥遥磕了几个响头;乞丐妹妹紧紧扒在哥哥的怀里大声地哭,一道大了许多的身影紧紧拥着两人,那是整日里醉醺醺的穷乞丐;先前借过我的身的少年和老妪亦互相拥着嚎啕大哭。
我悄然收了尾羽,此刻是真真觉着很是圆满。
也不晓得是哪路菩萨,大约是见这一方土地情状忒惨,于心不忍,发了善心,不仅予了死者生魂,亦予了死者躯壳。
我叹了一叹,回了身,眼角有些润。真好,都活着,都好。
我此刻很是想见风竺,想念流离,还有九尾猫妖,也不晓得千年玄花蛇妖行事是不是仍如凡间儿。
再回到桥上时,长昀仍立在桥上,一双眼盯着粼粼水光。月辉照射之下,他的脸微微有些柔和。
似是听见我的动静,他转过头来望向我,一双眼寂然得很,又似乎什么都有。
我踌躇少倾,壮了胆子走到他跟前,将将把尾羽递了过去,就听他道:“不必还了,原本便是给你的。”
我晓得长昀是好意,然风竺说过,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人情债不好还。何况我先前已欠了长昀三条命,人情债多得紧。
我捧着那尾羽,很是倔强。
长昀便仍是拿他一双漆黑的眼盯着我。
我挠了挠鼻梁,默默地收回手。风竺说过,债多不压身。风竺还说过,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同他一时无言。
长昀道:“你不必怕我。”
我嘿嘿笑了两声,不动声色又退了两步,嘴上却道:“哪里哪里,怕救命恩人是个什么道理。”
其实除却方才长昀捏了我焦黑的手,令我很是痛了一番,他实则是个很不错的人。而我这两退,实则也很有些欲盖弥彰。
我悄悄往前挪了两步,在嘴边虚虚握了个拳,咳了两声,又从怀中取了早已干枯的两朵四瓣花,道:“我晓得先前在无面祠里,为我疗伤的那个是你。我没什么大才,不过日后待我修炼有成,便也该能为你做些事了。”
长昀起先是垂着眼的,待我说到要为他做些事时,他顿了一顿,须臾抬起眼来,扫过我的脸,又垂眼盯着我焦黑的手。
半晌,他徐徐道:“好,我记下了。”
距那场大祸一旬有余的时候,有人在城东寻着了归未的躯壳,泡得已有些发肿。
捞上来的时候,随着归未上来的,还有他怀里紧紧拥着的一具森森白骨,骨架颇,有几处长了几许水草,挂着破烂的布头,颜色已不分明,很有些年头了。
彼时我站在凑热闹的凡人里头,很是叹了一叹。
我此次出世显然十分不受世道待见,先是险些死了三回,这并非最紧要的,最紧要的是险些拉一城的凡人与我一同赴死。
凡间的话本子里总说,人无好奇,万事不能,可好奇太过,便又是大祸。又一说,人生在世,切勿做狗拿耗子的勾当。此刻想来,十分有理。
此一遭凡间之行,这两者,我俱皆犯了。凡间有一称谓唤作扫把星,克天克地,克己克人,十足的倒霉蛋子。我可不就是那扫把星。
我大约本不该出世。风竺活的年岁比我的头发丝儿还要多上几许,过去的三百年不许我出世,定是料定了这么个结果。偏生我还横生叛逆,总想来凡间闯上一闯。
思来想去,还是回山上较为妥当,那里有风竺,有流离,有我三百年来的一切。我在世间再怎么,那里总还是我的安心之处。
然,回去的路确是我来时的那条,可我却再寻不着活了三百年的那座山。
原以为是我又犯了浑,可方圆千里被我寻了个遍,险些掘地三尺,周遭但凡能说得上话的妖众,皆从未听闻那么一座山头。那座山,包括风竺流离在内,恍若我的一场大梦,再寻不着了。
我活了三百年,这一条命无以溯源,无以究底,连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也说不明白,恐这世上也没人说得明白。我总说自个儿是妖,实则便是因为什么都不晓得,才更要给自己胡乱安个身份。
我自混沌中睁眼,同风竺一众一处活了三百年,他们予了我在这世间的身份,可而今,天大地大,我再寻不着他们。天大地大,这世间可还有一处是我能安心过活的?没有了。
我回了那座城。这世间我尚还熟悉的便徒余这座城了。
月上中天之时,自南边遥遥飞来一个人,冯虚御风,衣袂纷飞,举手投足,仙气腾腾。
待到我跟前时,他朝我作了个揖,道:“姑娘救了一城凡人,是为一桩开天辟地的大善事,天帝特命仙,前来接引姑娘位列仙班。”
彼时我处于无家可归无处安身的情愫里头,尚未缓过神来,便听到这么一番话,两眼痴痴地瞪着,活像个凡间的痴儿,半晌道:“什么天帝?什么位列仙班?”
这一番痴傻情状,成了日后一众神仙的饭后谈资,茶余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