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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环尾鳄鱼的临河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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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泥湾菲利普家族的小堡垒,坐落在安加拉河河畔,一块凸起延伸向上的阶梯石台上。

    石台前用木头岩石垒建起三面城墙,靠河的一面修筑城门,城头搭建平台供哨兵行走站岗,一个小小的卫城堡垒死死守住通向石台上城堡的道路。

    石台上开凿出只容两人并行的石梯台阶,一路顺着岩石走势攀到城堡正门,全石制的城堡居高临下,俯瞰着安加拉河与整个烂泥湾。

    马匹士兵随艾尔骑士留在烂泥湾就地休整,阿斯兰则带着大地主宰的信徒与老托卡前往泰沙男爵那坚城古堡。阿斯兰对这个世代忠诚与卡佩盖尔,还曾经为自己仗义执言的男爵家族抱有很大的好感。

    “嗨,阿斯兰。”泰沙·菲利普男爵穿着得体修身的紧身贵族上衣,踩着鹿皮雪地靴,给了阿斯兰一个重重的拥抱“我已经安排仆人人们准备晚宴了,现在,让我看看卡佩盖尔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烂泥湾?啊哈,上次有卡佩盖尔的孩子来烂泥湾做客是什么时候来着?”

    “菲利普男爵大人,不用紧张,只不过是例行巡视领地,顺道来看看你,你的临河堡垒哟早有耳闻,只是因缘际会一直不曾得见。”阿斯兰向老托卡招了招手“在林子里收获了几张狼皮,老托卡,快点把东西拿出来。”

    老托卡把手中拖着的几张狼皮奉上,菲利普男爵高兴的亲手接过,细细抚摸,南方人永远不懂北境男人对毛皮的渴望。

    在南方动物毛皮很值钱,但也仅仅只是值钱罢了,而在冬季漫长气候冰寒的北境,一块好的毛皮大衣能或许能让襁褓中的幼子顺利活过冬天,这份感情历经千年,就像北境人刻在骨子里的强悍粗鲁一般,发自内心不可遏制。

    泰沙·菲利普终于还是发现了不同之处。

    “我成年之后收获的第一张皮子就是北境森林狼的毛皮,当时的我第一次看见活着的狼,我的父亲只给了我一条北境猎狗,一柄短刀和一把侍从手中缺了口的钝剑。”陷入温馨回忆的男爵抚摸着柔顺的青灰色狼皮,“父亲给了我机会,而我赢得了荣誉,阿斯兰,北境的冬天来的更早,更漫长、更寒冷,但我们终究会熬过去的,就像过去几百年都熬过去了一样。”

    男爵缅怀着过去的时光,又吩咐仆人把狼皮拿下去。

    “现在,咱们来谈谈这头七尺长的魔兽吧,说实话,我从未在领地中见过这么大的森林狼,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这简直就是一匹小马驹,不不不,小马驹可没这么壮。”

    “这头畜生确实是在烂泥湾附近发现的,猎狗们发现了它们,如果只是普通狼群,猎狗们不会那么害怕,我或许也就不会收获到这颗魔核了。”阿斯兰拿出森林狼的魔核,拿给男爵看。

    男爵当然明白这代表了什么,烂泥湾或许也能猎杀这头魔兽,但绝对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候,任何实力的折损都是男爵所不能承受的。

    “想想就让我浑身难受,烂泥湾现在可全靠着这片狼林吃食呢。我必须代表菲利普家族感谢你,孩子,你的作为让我对自己之前的选择感到荣幸。”

    泰沙男爵很清楚一群拥有魔兽头领的森林狼在冬季有多大的破坏力,也明白一个合格的领主必须有取舍的魄力,阿斯兰虽然年轻,但无疑是一个优秀的领主,卡佩盖尔是这个地区唯一的王,在未来漫长的日子里,环尾鳄鱼还是需要坚定的站在荆棘灰熊身后。

    “这颗魔核对烂泥湾有着特殊的意义,阿斯兰,或者我可以请安东尼祭司将它镶嵌到我的盔甲上?我会支付一笔深林堡急需的金币,哦,天啊,烂泥湾菲利普穷的除了金币就只剩下狼林砍不尽的白桦树了。”

    “当然,泰沙男爵。”

    泰沙男爵拿出他那镶着黄铜跟银线的华丽重甲,由大地祭司安东尼将风刃狼的魔核附魔在甲胄上。

    “我已经很久没有穿戴过这套祖上传下来的甲胄,烂泥湾也安宁了很久,年纪大了只喜欢安安稳稳,再也不复年轻时的意气风发,哈哈,阿斯兰,贵族就永远不该停下贪婪的目光,真希望能快点穿上它去砍杀敌人呐。”

    “会有机会的,我向你保证,我的大人。”

    在晚宴开始之前,泰沙·菲利普男爵带阿斯兰参观了自己的临河堡垒,以及菲利普家族几百来的收藏——剑齿虎的头骨,野兽的皮毛,犀牛角作的酒杯,精美的贝壳、黄铜和天青石。

    “你是认真的吗,我的卡佩盖尔子爵大人?”

    “当然,如果安加拉河南岸都出现了魔兽,我想情况可能比我们之前预估的还要糟糕,东边的领主们可能蒙蔽了我们,也可能连他们也不清楚,如果安加拉以北的薄暮狼林中充斥这形形的魔兽,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被人打个措手不及的事情任谁都不会想要第二次。”

    子爵指着老托卡意味深长的继续说道“所以,明天老托卡会带人摸到北边的狼林里去看看,我对薄暮狼林知道的太少,泰沙大人,我希望你能全力支持老托卡的探索任务,他在北境发现的消息会带一份交给你的。”

    “这是我应该做的,大人,我会专门安排一队人手负责跟他们联络、补充给养。老托卡是吗,我在深林堡见过你,也听说过你林中鸟的名号,为了深林堡,晚宴过后我会让仆人把以前整理的北岸地图交个你。”

    “万分感谢,大人。”跟总是喋喋不休说个没完的艾尔骑士相比,老托卡就真的是一块北境寒石,沉默寡言,即便是道谢也毫无诚意。“从深林堡带出来的渡鸦死了两只,我需要补充,大人。”

    “是的,我会通知鸟舍准备好,你带多少人去?”

    “不会超过20个,都是些从小厮混在狼林里的孩子。”

    “人数是不是太少了?猎狗呢?”

    “不,大人,领主交代我去探消息,而不是去打前站,人数太多不是好事,猎狗更不能带上,他们太吵了。”老托卡生怕泰沙男爵继续问这些在他看来愚蠢的问题,自己走不是贵族老爷,解手方便都要带上一堆人围着转!“而如今,薄暮狼林对人类可不算友好,隐身在暗处能看到更多。”

    “很好,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说,通知管家也一样。愿大地主宰西奥多仁慈,保佑你们旅途顺利。”

    阿斯兰悄悄给了安东尼一个眼神,这种话题当然还是让专业对口的祭司上场的好。

    晚餐倒是让阿斯兰觉得此行不虚,除了散发刺鼻气味难以下咽的蔓菁浓汤和咸的让人作呕的腌制肉,男爵得后厨为此次晚宴准备了丰厚的餐点。

    撒着金贵香料的烤羊排,切成薄片的鲑鱼生鱼片,烤蒜头,烤鱼,时令水果,和产自狼林的碳烤雪域冰花蘑菇,加了柠檬汁和蘑菇碎的酱料——自从在深林堡吃过一次烤洋葱后,男爵泰沙发现了了不得的事情——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可以烤来吃……

    主食当然还是面包,小麦磨成精细粉末制成的白面包。

    白面包是贵族餐桌上的主食,而能制作白面包的小麦因为其低产,一直都是一个贵族城堡的常备物资。

    平民当然是吃不上小麦,更吃不起白面包的。各式各样的代用品包括大麦、黑麦、双粒小麦之类的谷物都被做成面包,甚至用栗子和豆子磨粉来做面包——质地粗糙,成品难看还难以下咽,但保存期更长,甚至能拿来当武器防身……

    穷人长期以来食用成分复杂的面包,白面包则归富人、贵族。在奢华的王都,甚至有一种加入牛奶、用啤酒酵母来代替普通发面的精白小面包,叫做皇后面包,专供王室食用。

    泰沙男爵坐在主位上大快朵颐,丝毫没有作为主人对客人的礼让谦卑,感觉到阿斯兰的目光,也仅仅是举起酒杯点头示意“阿斯兰,尝尝从南方运过来了的葡萄酒,今年新酿的酒,比我去年留下来的陈酒可有滋味多了。”

    举起酒杯浅尝一口,味道可以,稍有些酸涩,阿斯兰忽然有了一个生钱的注意,“泰沙大人,深林堡周围有像样的葡萄林吗?”

    “葡萄林?葡萄园?不,亲爱的,北境贵族的庄园大都栽种些葡萄以供食用,不过大规模的葡萄种植园恐怕没有。北境的葡萄酒向来争不过南方人,一些小作坊也只是提供些酸涩的劣质饮品供给平民和破产贵族。”

    ……北境葡萄酒这么萧条?还是算了,反正自己也不会酿酒,还说请两个酿酒师傅大规模种植呢,唉。

    看着陷入苦战的男爵,阿斯兰的思绪不禁又有些飘忽不定。

    在北境,葡萄酒是大众饮品,差别只在于,贵族喝着从南方运过来的昂贵新酿酒水,二平民只能选择本地的劣质产品和隔年陈酒。如今的葡萄酒在酿酒技术上还不过关,当年新酿之酒一般价值都十倍于隔年的陈酒———因为后者往往会变酸,无法入口。

    又想到北方未知的威胁,难以为继的领地运作,想尽办法还是入不敷出的财政危机,阿斯兰忽然想要快点返回深林堡,巡视领地的任务在离开狼林的时候就已经完成,毕竟巡视领地不代表巡视整个卡佩盖尔势力范围,只是老托卡和莫名出现的魔兽,不得不来烂泥湾知会一声。

    一个子爵能做的还有很多,比如端坐在城堡大厅里发号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