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看似很简单的案件实际操作起来却让人如入迷雾——不得其方向。其中被害人的社会活动关系极其的简单,经过刑侦人员的仔细走访摸排,竟然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看来被害人的社会活动关系也过于的简单乏味了。其性格内向不苟言笑,对于陌生人有着较高的警惕性,爱看书听音乐,有时候还有着一些文青的小资情怀。并且有着轻度的焦虑症,其表现为对于书中虚幻的事物超出现实的认同感,希望自己有着一个奇幻般的邂逅。”李是摆弄着手里的塑料女模特自语道。
当下南市法医鉴定中心有着两个最流行的话题:第一就是碎 尸案案情的进展。第二就是关于李是的变 态行为。他竟然自己花大价钱定制了七十个塑料女模特,其中塑料模特的身高在160——167厘米之间,体重在45——57公斤之间。并且李是还高价从周围同事家里以及厨具商店淘换来一百多把各类刀具。这其中他最为在意的就是那些用过许多年头的老式菜刀,还有一部分甚至是在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用炮弹皮子打造而成的。具体样子就是方头,圆肚儿,厚背儿拿起来很压手的那种。就这么几天下来原本好好的七十个塑料人体模特便支离破碎的被从七号实验室运了出来。还有就是那些好事者以帮忙的名义近距离的接触了那些残破的模特。其中有的后脑处有着长长的擦痕,有的右臂从肩膀处被齐根儿砍了下来,有的有脑袋没四肢,有的有四肢没脑袋,有的只有左腿和右手,有的恰恰相反只有右腿和左手,看着直叫人心里发寒。于是关于李是已经疯癫变 态的言论就在市法医鉴定中心传开了,有些好事者竟然放出小话来——说李是就是那个变 态凶手。迫于言论的压力局领导还同李是进行了一次很是深入的谈话,不过这并没有改变李是的怪异行为。
这不一大早儿,他就带着一群泥瓦匠搬着水泥砖头进了七号实验室。让那些好事者翻着白眼儿伸着脖子直往里瞧。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七号实验室被李是改造成了一个看起来更像是“家”的模样了。这里有门,有过道,有正阳面的起居室,有厨房,有卫生间,甚至还有一间背阳的小卧室。于是他又定制了五个身高在165厘米,体重50——55公斤的塑料女模特。就这样他又把自己关进了七号实验室里。
“通过这几天的实验可以大概推定出凶犯是一个身高在168——173厘米之间的人(性别待定)。被害人遇害的地点与分 尸地点的斜线距离应该在3米到35米之间,其中分 尸地点在正南面起居室北偏西的方向上(一般是厨房所在的位置)。有上下水,下水处有防水溢处的方形矮小蓄水池,其上方应该有较大一个洗菜用的方形蓄水池存在。分 尸工具应该是一把厚背儿,方头,圆肚儿的厚背儿老式菜刀。由于在分 尸过程中操作不当没能控制好力度使其与地面有着剧烈的接触,使其圆弧形的刀刃儿上出现了两个明显的豁口。第一道豁口应该是切割左腿时留下的,第二道豁口应该是切割右手臂时留下的(通过这几处骨头上的凸起的骨槽可以推定)。那么这就能推定出左腿和右手臂是在裸露的地面上被切割下来的。在其他被害人骸骨上也只是出现过两道类似的骨槽。是凶犯的力度控制的好了?(如同庖丁解牛一样)?还是凶犯在分解被害人其他尸骸时在其下方垫上了缓冲物了?!我更相信是后者!(实验证明可行)再有就是这个相对独立空间所处的空间位置,它只是不容易被外界生活环境过多的干扰,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与世隔绝的。其前后因该不会有能目测其行为的相对高度的建筑物。通俗的说就是没有能用肉眼有效的观察凶犯日常生活的建筑物存在。最为重要的是凶犯所处的环境不具备长期隐藏或者掩盖尸体的条件。即使有这样的场所那也是相对开放性的,不具备隐蔽性。其实在凶杀案的操作过程中让尸体消失是最安全有效的方法,这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深埋尸体。很显然凶犯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换句话说凶犯没有隐蔽性很高的院落来处理尸体。案件发生后曾经有位刑侦专家推断认为凶手有独立的院落而且相对偏远。很显然这是深埋尸体的必要条件,因此我排除了这个可能性。再有就是当凶犯准备处理被害人尸体时他会发现自己面临着各类的问题,剧烈的运动所引起的响声,血液的的处理,人体脂肪的处理,以及这些操作后散发出的味道。如果稍有不慎就会引来邻居们的怀疑。(凶犯所处的环境相对独立,也只是特指他所拥有的空间支配权利,这并不代表他四周围没有邻居住户,)那么我更相信分 尸地点所处位置的外侧方向上应该不会有人家出现,最好的结果就是这个地点是在一个倒l形的围墙死角。有了这些先天条件才使得凶犯有了在8——10小时内处理完尸体的可能性。这其中就包括切割下被害人全身上下大部分的皮肉。其实我对于罪犯这个行为完全不能理解,既然准备毁尸灭迹却为何留下被害人如此完整的头颅?!这样即使把被害人剩下的骸骨切成一万块儿又有何意义?!为了掩盖某些特定的痕迹?!或者是出于恐惧后的无意识的行为。我曾经记得一个案例,一个凶犯每杀一个人就会在被害人的肚皮上或四周的墙上写下一个很奇怪的点数12:34于是各路心理学专家,刑侦专家都尽了最大努力来破解这个点数的秘密,以便对案件的侦破有所帮助。可是一直没有什么正面的解释出来。直到五年后那个罪犯落网了,他给出的答案让大家如此的错愕。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个点数罢了,因为他觉着这个点数很有意思竟然包含有1,2,3,4四个数字,毫无违和感让人觉得自然舒服。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找到任何物证或者轨迹来推定罪犯切割被害人身上的皮肉的意义所在,也许是其本身的计划被某种特定的外在因素打断以后的直接后果吧!”李是看着手里的老式菜刀自语道。
也就是那天下午李是让人往七号实验室里送了两头120斤左右的半大猪崽儿。同时还有床,锅碗以及床单被褥等一系列的生活用品。鉴定中心的人们甚至怀疑他准备在七号实验室里安家了。猪崽儿被送来时已经死了,不过没有开膛破肚罢了。由于是放血而死所以猪崽儿整体上没有什么过多的伤痕,它们的内部结构也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切割分解这两头猪崽李是整整用了两天时间,当他放下手里的厚背儿菜刀时人已经虚脱了。
“除去猪崽儿本身皮厚脂肪多的不利因素,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情况下(这种负担是指第一次做这样血腥的工作时心里的变化过程)一个青壮年劳力不可能在8——10个小时以内完成对一头120斤重的整猪的分解,切割以及分装的工作。(其中心里的排斥感会使你很快感到烦躁,而这种烦躁又会使你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判断以至于操作失误。同时工作量会无形中的加大许多,以至于你很快会感到疲倦。这个过程是由里而外的呈现出来的)。但是从被害人骸骨上切割痕迹的推定凶犯并没有出现此类状况。(也许出现了,但是时间应该极其的短暂想来不会超过30分钟)。由此我们推定出凶犯曾经十分频繁的接触过各类动物的尸骸。(更大胆的推定就是他曾经杀过人)其中左腿的股骨上有许多自上而下的顿挫的痕迹,而其它骸骨上却没有出现此类的痕迹,也许凶犯是想用自己手里的工具自上而下的砍掉股骨上的皮肉。但是这种方法操作起来并不是十分等有效。直到这时候凶犯才发现最传统的切割却是最有效分离皮肉的方法。最开始凶犯也许是蹲在地上或坐在矮凳上弓着腰来完成这一操作的,结果他很快发现这样做既耽误时间又费力气(可以用实验确定),那么凶犯就需要一个适合的位置以及正确的方式来完成这一操作。我个人认为上水处的方形蓄水池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凶犯只需要放一块大小适合的菜板儿就能完成上述操作。这样一来被切下来的肉块就能被直接倒入这个用来洗菜的蓄水池,肉块上的油脂(人体脂肪)以及污血也能被有效的处理掉。我想分解尸骸用的缓冲物应该就是这块菜板儿吧。”李是看着一地的猪肉苦笑着说道。也就是在这时候七号实验室的走廊里传来了一阵极其嘈杂的叫嚷声。于是李是心里一惊本能的拿起床上的旧床单胡乱裹起地上散落的碎猪肉扔到了床底下(厨房太小放不下如此多的碎猪肉)。由于事出突然他在旧床单上留下了一个很是清晰的手印,不过还好自己带了一副丝光的线手套。(同样的李是在那个手印里找到了一些极其细微的不属于旧床单的合成纤维)当一切结束时李是也是一愣,他苦笑了一下好像在自嘲自己过于的入戏了。于是他打了个电话叫民工来七号实验室收拾现场了。这时候他看着床底下那一大包的碎猪肉发起了呆。
“也许是凶犯发现这么一大包的东西不便于携带,而且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因此临时起意把旧床单一分为二来包裹那些尸骸了。这样一来既便于携带也不会引起别人太大的注意。手掌脚掌被单独切下也许是凶犯曾经捆绑过被害人,出于恐慌的心理的作用所以就切下来罢了。我想凶犯不是没想过毁坏被害人的头颅只是怕动静过于的反常而引起别人的怀疑。他大概在如此条件下也只能是用最原始的剔骨的办法吧,可是事情并不顺利,也只是割掉了被害人的左耳。这一过程要比他想象的困难得多,于是他想过要蒸煮被害人的头颅,也许是怕麻烦他直接倒了些开水上去,令他没想到的是其中的气味是如此的浓烈。他怕事情败露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正当李是在哪里沉思时七号实验室外有人敲门了,他紧走几步去开门了。因该是民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