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山而建的小村落总共就二十来户人家,村头谁家早上吃顿好的傍晚村尾人家就都知道了,小地方藏不住事。
丁三家的崽子在床上躺了大半月时间,大家都议论那娃活不下来了,可怜丁三白发人送黑发人。
神奇的是那娃即然从阎王殿溜达一圈后又跑回来了,山野愚民遇见理解不透的事都习惯往神仙佛陀身上推,认定是老天爷见丁三丧偶多年身世可怜不忍心他在失去孩子。
村里人都在闲谈做人要心怀善意,敬畏天地可得福报时,又传出了一点小瑕疵,丁家娃娃小命是保住了,但好像变傻了也变哑了,不过大家一致认为能捡条小命已经算万幸了,不该奢望太多。
这些天,村里人早出晚归都能见到出村路口那块大石头上发呆的丁家娃儿,有些顽童逞着没大人在拿小石块土团丢他,结果发现大家怎么奚落那家伙都呆呆坐在那里看着下山的路发呆,最多就是被人推倒了再爬起来坐回去继续。
丁清华没傻也没哑巴,不过是醒来后发现身边这些人说的话他几乎听不懂,想想自己说的他们也未必能听的懂,所幸修个闭嘴禅,凡事用点头摇头交流,刚开始确实把丁老汉急得跳脚,往后几天发觉事实难以改变存着拣回小命就算赚的想法也就不再多想了。
至于发呆,丁清华确实是懒得思考,不是他不想推敲出个子午卯酉,实在是事实太过诡异,九年义务教育混到那点知识连这次事件的边角都解释不清,那些刀砍斧凿的记忆画面不会假,眼前的世界也很真实,自己从一个马上奔三的农民工转变成一个十四五岁娃娃。
这个世界连科技文明的影子都看不见,却又似乎证明了无数顶尖科技大佬的猜想,真实存在不同时空?那么一脑袋的记忆是怎么回事呢?
喜欢跑到村口是因为这里相对干净和安静点,也是想离那个满脸慈祥的老人远点,很怕被他看出点什么不同,毕竟自己似乎占有了别人家孩子的身体。
丁清华上辈子用最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这一次重生所面临的苦寒家境倒是不太在乎,反正一幅痨病身子骨也未必能撑多久,混一天算一天。
开始的时候丁清华也想过再此把自己结果了,泥土堆砌的毛草屋实在给不了多少家的感觉,不过都说自杀的人一旦被救很少有再次自杀的。
毕竟那种极端的情绪不可能说来就来,贪生是人性这点毋庸置疑。
反正也没有再次弄死自己的勇气,丁清华常常就满脑袋跑火车的想,自己这辈子是不是也可以像小说里的那些家伙一般,背诵几首记忆中的古诗词混个才子的名头,又或者弄点火药什么的称霸天下。
在反复敲打了脑袋一上午任旧没有记起几首完整古诗词后,假装文人才子的梦想破灭了,又去琢磨自了几天所谓硝石木炭加硫磺的火药配方,觉着自己怕是一时半伙也鼓捣不出那玩意。
这就沮丧了,重生了也没改变自己人族边角料的本质,丢尽现代文明的脸面,即然什么有用的也没带到这个世界,难受了没自尊了,所以更加不想与人接触,总感觉所有人都在嘲笑自己是一个懦弱且无能的废物。
丁老汉没认为儿子是废物,在他看来孩子不过是因为大病一场变了些性子,哑也就哑了,起码人活者老丁家香火不至于断在自己眼前,让自己成老丁家的罪人。
看看村口发呆孩子,丁老汉回到屋里翻翻找找,把家里所有的麻绳全扛在肩上,他前几天在一处石崖里发现一个大窝子,看上去足有成人那么高,要是打下来,怎么也得有十几层粒子,几罐蜜糖肯定少不了。
到时候拿一罐给亲家,多的下趟山卖掉给娃和他小媳妇置办些衣物将两孩子的终身大事给办了
在苦几年老丁家总会有后的。
原来,丁老汉见自家崽子病好后变成了又傻又哑的模样,自觉再想找个健全的儿媳妇是没什么指望了,谁家好生生的闺女愿意给自己的傻儿子,可娃都十五了自己身子骨又在走下坡路,不早点给他谋划怕过几年耽搁孩子。
赶巧,村里庄家有个十六了还未许婆家的丫头,那孩子也是个苦命的小时候摔瘸了一条腿,山民贫苦没银钱及时治疗,左腿永远瘸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不说,山里人不在乎什么美丑。
只是山民考山吃山,每家每户人人出力才能勉强混个温饱,谁家也不想多一张嘴吃饭却只增加半个劳动力,一来二去女娃就成了村里有名的大姑娘。
这要是放在以前,丁老汉也瞧不上庄家那女娃,自己家山崽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后生,断然不会乱点鸳鸯谱。
哪想命运捉弄,好好的娃一场病灾给祸害成个痴哑儿,这下得人家庄家的娃娃看不上自家傻小子了,一天路遇庄家兄弟尝试着跟他探了探口风,不成想庄家人好,不嫌弃山崽,更加难得女娃娘亲问过女娃意见,那孩子也相得上自家傻小子。
两家大人商量出结果,两娃都是可怜人索性就让他们凑一对算了。
丁清华这世的老父亲给他起名叫丁山,因为孩子是在山上地理出生的,因故得名。
某人应该感谢老天爷善良啊,不然要是在牲畜的圈边上出生,那名字得起成什么样?
书归正章,丁山拖着虚弱的脚步往家走,一路上只顾埋头着走路等他离着破陋毛草屋不远就看见一个女生与两泥人蹲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说这什么。
走进了一看,丁山才看清泥人其中一个是自己这辈子的便宜老爹,另一个瞧上去不认识,他两一身的泥土,除了两眼珠子和一嘴棕色的板牙其他地方全包裹在泥浆里。
仔细一看这三人围着一个巨大的马蜂窝,丁山差点没被吓一个跟斗,这三猪脑袋不要命啦?
蚂蜂!什么存在?是成年壮汉也撑不起三只蛰的要命阎王。回想起自己前世和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二货一起烧蚂蜂,结果全队送急症室的经历。
丁山觉得自己有必要离这三疯子越远越好,别等会儿苦主寻仇殃及无辜,自己这副病怏怏小身板可经不起蚂蜂一蛰。
丁老汉和庄家父女发觉丁山看了看这边后,即然踉跄着往后退,看那架势身手矫健的话早脚底抹油了。
“大侄子别怕我和你爹已经在山上蹲大半天了,保证一只蚂蜂没有才敢往家搬的。”
“你爹为了这窝蜂子,可是差点丢了性命呀!被蜂子蛰一针不说,还摔下了崖壁,胳膊上划掉好大一块皮”
丁老汉见亲家公对着孩子一阵的啰嗦,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觉着没必要这般念叨,又不是孩子逼着自己去的,再说也没出什么大事不是吗。
“庄老弟别说啦!捅个窝子都能把自己伤着不是什么光彩事,哈哈!收成着实不错,大丫头快去取盆和罐子来,你看蜜都快流地上了。”
丁山已经慢慢习惯山民的口音,他们说话音节相对普通话而言比较绕口,托音严重,细细对比有些像前世的川音,可又只是神似,说不出来时别扭。
将一切听在耳中,加之眼前看到的情节,老人确实整张脸都快肿变形了,眼睛只剩下一条小缝,左手膀子上一块巴掌大小的皮完全不见了,血液混杂着泥土覆盖在表面上,不细看很难看出那里少了层皮。
这老头搞什么东西?想吃蜂蜜把脑袋想疯啦?那么不拿自己小命当回事?丁山觉着自己虽然曾经干过跳楼的壮举,但和眼前这位比起来简直都弱爆了,人家为了吃口蜂蜜能玩命到这程度,不服气不行。
听到准公公使唤自己,小名换做庄大丫的姑娘转身跑向屋内,只是转身的瞬间用眼角瞄了丁山一眼,似乎脸蛋略微泛起了一丝红潮,使得她把脚下步子走出了风声,颇有气势。
作为过来人的庄老汉有些汗颜,女大不中留啊!只瞧了丁家傻小子一眼,自己女儿似乎腿都不瘸啦!跑得比平日里可利索多了。
丁山就这么看着三人在那里忙活,想帮忙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只好学着他们蹲下身子远远观望。
丁老汉回头眯了一眼儿子,不得不眯着眼,因为他的眼睛已经只剩一条缝了,抓起一块蜂巢掰成两块,一块递给面前的庄丫头,另一块示意她送去给丁山。
庄大丫双手接过,山里朴实的孩子会欣然接受长者的赐食然后感恩,庄大丫心中已然把丁老汉当成自家公爹,接过的蜂巢稍一做对比,小一点的往自己嘴里送,边吃边往把另一块送去给丁山。
屁大点的山村,同龄人就那么几个,大家谁都见过对方光屁股窜乱的样子,谁喜欢谁也只是一个不说破的秘密。。
庄大丫一直对丁山心存好感,他傻了哑了也依旧,得知可以嫁给他后那份浅浅的青睐,如发酵的陈年老酒启封,浓且绵长。
丁山眼中一个块头和个头都不输自己的姑娘正向自己走来,三步一抬头,看看自己又低头看路,没有巧笑嫣然的灵巧动人,只是目光躲闪却快步勇敢的冲向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