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恒来找厉峰的时候,正巧碰上闻懿姿也在。
向恒是二院心胸外科的大夫,跟厉峰同一批入岗,住院医师的时候俩人一间宿舍,算是厉峰为数不多的相识之一。向恒知道自己来得不是时候,尴尬的咳嗽几声,“那个,闻小姐也来了啊。”说着,他便向厉峰挤眉弄眼。
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大夫神情严肃,不苟言笑,彷佛面前空无一物。对面的女子妆容精致,鹅蛋脸大眼睛。眼睛大的有一种惊吓之情,睫毛长的有一种沉重之意,鼻子高的像她在美国除了英语也学会了美国人的鼻子,皮肤白的像童话故事,姣好的脸蛋有些微微发烫,侧着头,胡乱嗯了一声算是回应。空气中暗香浮动,淡淡的,是那种高级不露声色的香薰,造价昂贵,绝非廉价劣质的街货可比。桌子上打开的文件袋还没来的及收好,向恒瞅见几个字“合慕医院人才引进”,后面就看不清了。
厉峰转过身,还是那幅油盐不进的表情,但声音温和:“我考虑一下,回头给你答复。谢谢你今天特意来一趟,等会还有门诊,我就不送你了。”
“好,随时联系我。”闻懿姿朝两人点点头,“回见。” 合慕的邀请几乎是所有体制内医生奋斗终生的梦想,如果说世界上真有活少钱多轻松的工作,那专门给有钱人服务看病就算得上其中之一,只是门槛很高。她相信厉峰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拿起手包,随意撩了下顺泽的长发,在高跟鞋发出的悦耳的嘎哒声中款款离开了。
没等高跟鞋声走远,向恒沉不住气,“你小子可真是艳福不浅啊,早就听说闻大小姐对你有意思,我还不信人家能看上你。今天这么巧我给撞上了,看样子,有情况?”
“别他妈瞎说,我们只是博士交换时做过一阵子同学,普通朋友。”厉峰对这个听风就是雨的小人没好气。
向恒恨铁不成钢刚的直摇头,苦口婆心劝说闻可是合慕的大小姐,闻老爷子对这个孙女宠若掌上明珠。医疗圈子里多少人挤破了头想巴结,为何如此不开窍。
“我不喜欢巴结别人。”依旧脸上毫无波澜。
“没错,你牛逼,你不用巴结,自会有人来找你。但有情况也得坦白不是,难不成,难不成你还对那个女人念念不忘?”
“是。”厉峰倒是毫不避讳。
“我真服了你。知道你标准高,但闻懿姿各方面也不差,不仅能在事业上助你一臂之力,人长得也美,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半晌,厉峰幽幽吐出一句:“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他其实想说,如果承欢想要追求那些虚无的外在,她大可以比闻懿姿高超的多、花巧的多,但她压根儿不是这样的人。或许在外人看来,顾承欢也只是个普通的姑娘,谈不上什么灵魂不灵魂的。仔细想想,她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她并非天分极高,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美术科学生。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你会遇上一个人,你无法用一种具体的语言去描述,不用语言,只用感觉,就在漆黑中撞进了通向这个人的窄道。一旦进了这窄道,不管情愿不情愿,一种力量狠狠地吸着你走,跌跌撞撞,既害怕又兴奋。
对于厉峰来说,顾承欢就是他人生长长的黑夜里一再闯进来的一个浓稠的白昼,她光是坐在那,就像书摊三十元一本的言情小说的封面,书里面写的满是自己的爱欲和折磨。他觉得她像一个摇杆也像一个马达,遥控他,宰割他,主导他。联想、象征、隐喻,这些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
向恒是唯一一个知道“那个女人”的人,但也只听厉峰提起过几次,始终未曾谋面。
“所以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姑娘?”他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
“十分妖冶。”
“浓妆?”
“不,更糟,天生妖冶,抹都抹不掉。”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只记得是一个原本十分平常的纽约炎夏的晚上。自己作为哈佛访问学者的最后一年,和几个医学同行从波士顿赶到纽约,参加当地一个医疗项目募捐的慈善宴会。
社交场合难免争奇斗艳,尤其是慈善这种所谓上流社会有钱人的游戏。每个女人都穿露胸装,高跟鞋,拔光了眉毛,涂白脸,搽红了嘴唇。她是不一样的。她穿一条暗麻的长袍,极薄的布料,几乎拖在地上,裙角都湿了。足下一双平底凉鞋,足踝与小腿都圆润有致。一张脸没有一点点化妆,长发自中分开,瀑布般地撒在肩上,乌黑墨黑。他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头发。傍晚刚下过一场太阳雨,每一个人都争先恐后的想挤到屋里去,可是她只是闲闲的等在一旁,雨水偶然经过屋檐溅在她的身上,她躲都不躲。
她没有戴首饰,一件首饰都不戴,炎夏中显得清丽动人。然而她的眼睛,剑眉星目,带点邪气。她在抽烟,长长细细的滤咀烟夹在手指中。人家替他介绍,她伸出手来相握,厉峰看到伊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gh三个英文字母。回过头看到她慵慵的倚着一个男子肩头,才想来人家介绍说“这是某某的女友顾承欢小姐”。
他像是被雷打到一样,突然间身体整个僵起来。被雷打到,这是多么俗气的说法。但是除此之外无法形容。他的眼睛像是不听使唤地盯着他不放。
女朋友。厉峰的心整个变成柠檬,又苦又酸,还被削了皮又榨了汁。他第一次觉得宴会的灯光那么刺眼,社交的场合那么嘈杂,自己的出现那么生不逢时、不合时宜。一个敏锐的外科医生洞见深藏脏器下的病灶一般,厉峰察觉到宽松袍子也掩不住的惊心动魄的肉体。他与承欢并无直接接触,但她远远不只是肉体感觉,在她傲人的三围之后,她是另外一种东西。
难道他爱上承欢?
笑话。
他从来没有真正爱上过任何女人。这该死的宴会音乐太缠绵了,把他弄得没有必要的多愁善感。厉峰快满二十七岁的那一年,忽然落到这么种心境中:感觉哗哗地往外溢,苦于无法找到恰当的语言对自已说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个感觉是恨她根本没注意他,很恨。
随即从别人口中得知顾承欢是nyu艺术科学生,家境优渥的,亲密男友是同校商科在读。后来借着nyu开放参观的时间他偷偷跑去承欢的画室看她。没过多久竟然遭遇家境变故,从前那样一朵养尊处优的娇花开始勤工俭学,整日为生计奔波。他想法暗中帮她,他嘴太笨了,做对于他比说容易得多。”然而过不了一年他交换结束就要回国,只希望她能顺利熬过毕业。
厉峰说一瞬间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么被吸引着。那并不是所谓的第六感,自然也不是出于理性的认知。而是更根本的像是潜藏在心底的一扇坚固的门,一扇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存在的心扉。突然地,就这么被打开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方式可以形容。他的说法别人似懂非懂。但是他想顾承欢的确是懂的。人不管是谁都曾体验过这种无法说明的瞬间,后来想一想还甚至会觉得愚蠢。是那种相当幼稚的、自我诠释的神秘体会。要是能把它归之于神秘,那么所有的偶然相遇都可以化作罗曼蒂克的命运的邂逅。有的时候早上睁开眼睛,第一个意识就是她,她在这个时候在做什么,我上一次见到他是如何,将见到她会是怎样?他在想我完蛋了,没救了,还没开始爱,就一个人把应该是二个人所拥有的爱之路走掉了一大半。
他甚至一回国就重新办好了去美国的旅游签证。无数次他冲动之下想要跳上飞跃大洋彼岸的飞机跑去纽约找她,长期的想念让他有种占有的错觉,彷佛不是他一厢情愿,把对方当作自己的所有物,又突然惊醒,一盆凉水迎头浇下回到现实。
他承认接触的过程自己在有意无意折磨承欢,他甚至有点爱上这种折磨的感觉,彷佛一次要把前半生所有空旷的夜晚填满,如此这般就能偿还那么多孤寂的夜晚里无数次的自渎,谨慎而疯狂,明媚而膨胀。如果这故事拍成电影,有个旁白,旁白会明白的讲出,承欢的毫不知情,将正是他不知羞耻的快乐的源泉。情感到了真挚而热烈时,不自觉往极端方向走去。水流与水流的交抱,明月穿着一件轻快的翳,变得更美,月色亦更艳了。他早就意识到这点了,这刻更意识到这点。他最爱的,就是毁坏,他反而沉浸于这种折磨。
当厉峰思绪飞向九霄外时,向恒内心是崩溃的,他极度怀疑眼前这个马上而立之年的朋友罹患严重的被害妄想症,眼神怪异的看着厉峰,做出了最终论断:“你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你才有病呢!”厉峰怒。
“你是真的有病。心病。”